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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道一     我的超神空间txt下载     我的超神空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8章 王道一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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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塔无疑是古代很庄严的建筑,也是很简单的建筑,一层一层,顶天立地,顶座四方,第一层或方或圆形,再高一层,略小一些,又是或方或圆形,如是重复。

    不能太少,九层太多,七层刚好,相信等到真正的观想住‘宝塔’这个模具时,第二步出壳就容易的多了。

    突破第二境界的‘出壳’时,那就是真的入了道门,但真正的入门也只是开始,宝塔是‘模具’是入门的最简单法门,虽有神韵,却没有太多神韵,但却最易入门。

    原剧情中洪易天资卓绝,第一步‘定神’关,因为长年用心专心的读书,早就学会了入静,静心,也早就掌握了自己的念头与神韵,因此轻易的就跨过了‘定神’一观,初次练得《宝塔观想出壳法》就成功出壳了,这是没法比的。

    王道一在数十年前凡人时期,看到这剧情时,没觉得什么奇怪,他觉得洪易这般轻易入关,似乎很容易,因此自己也试过,但他那时却没修出什么道道来,后来又无所谓的放弃了,就和之前无所次放弃了那些《真气运法》《百日筑基》《真气的入门静坐》等等诸多网络上杂七杂八的修炼秘籍一样。

    若非是后来得到了超神指环,他恐怕最终也会泯然众人矣,一直到N年后的现在,借助超神指环的力量,他走到了如今的地步,再次回归凡人的心态时,穿越到这阳神世界时,与洪易一同研究这《宝塔观想出壳法》时,才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洪易,这观想法我们也研究个明白了,现在天色已亮,也不适合修行,不若先行离去休息,到晚间再修炼吧。”王道一抬头看到了石洞外已传来微微天光。对着洪易说。

    一晚上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求知者如痴如醉,一眨眼已经天亮了,洪易听到后。这才回过神,感觉到了深深的疲惫。

    “好……唔,当真是时光如水,逝者如斯夫也,专心之下。过的这么快。”

    这时涂老正好慢悠悠的走进屋中,笑呵呵的说道:“两位先生居然一晚没睡,当真是读书入痴啊,老朽已经准备好了两间静室供两位先生休息,还有饭食,两位先用过餐,再去休息吧,这里的事不急的。”

    两人起身对涂老二人致谢,随后用过餐,回静室休息去了。

    一顿饱睡。再醒时,已是过了午时,大约在下午相当于地球世界两三点左右才醒来,两人吃了些东西,又一同来到石室中,整理书籍分类。

    很快到了晚上,又是天色已晚,两人在涂老的招待下用过晚餐,回静室休息去了,王道一与洪易略带着兴奋的神色回屋。今晚就是正式修行的时候了啊!

    王道一在和洪易离开前道:“洪易,这法门第一步‘定神’可能对你极是容易,这一步的关键是入静与静心,这对你来说不是难事。也许你修炼一两次就能成功出壳,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如此快速的突破第二层‘出壳’,多多在‘定神’这一关,多打磨些火侯才好。”

    “道术的修炼,是对神魂的修炼,神魂是人意识的根本。第一步‘定神’也是对神魂的定基,越是巩固越好,你能轻易跨过这一步,自然是好事,但也需要多花几天打磨下‘定神’的根基,最好是观想的‘宝塔’越精细,越稳固,越明晰越好,厚积薄发的道理,相信你该明白。”

    洪易闻言若有所思,嗯声轻轻应是,心中虽有些不以为然,但王道一说的没错,这是根基确实多重视些是没错的,随即拱手道别。

    王道一也转身回到静室中。

    “小说是小说,世界是世界,但小说的故事会影响到世界,世界却不会影响小说,但两者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是我早就明白的,《天龙八部》世界如是,《七龙珠》世界如是,那么这《阳神》世界也当如此。”

    “洪易在小说中是此世界气运之子没错,是剧情中的主角也没错,但世界就是世界,一个真实的世界,不管他的世界规则是偏唯心还是偏唯物,没有人代表着他的每一步都是对的,圣人尚且会出错,何论洪易?那么他的每一步也不可能都是对的。”

    “就比如这入道第一步,我想洪易的这第一步,在当初突破‘出壳’太快,可能就是个错误,没有太多打磨自己的‘宝塔’,在中后期,勇猛精进,六七年就进入阳神至境,可谓是时也,命也,运也,天地大运,大势所衷,但也太过勇猛精进,失了本心,吞人,吃人,甚至怀疑‘宏愿不知多少纪元才能达成?’。”

    “宏愿如同超脱,都是一个看似可望,又似乎永不可及,但是我们一定不会停下脚步的希望。”

    “那么,是否有可能,是因为他这时的太年轻呢?也许就是这第一步走的太快了吧?他最后突破阳神却依旧没成为彼岸,没有突破为八阶的真正原因呢?”

    “我来这世界是来见证,也是来改变,洪易,希望这是我见证你,也是改变你的一个好的方面,无穷岁月过后,望你能与我一同踏向七阶,走向八阶吧。”

    想到此,王道一心绪渐渐安宁,开始来到此世界后第一次的神魂修炼,如同凡人一样第一次的修炼。

    一切如凡人一样,王道一静坐在床沿,双眼闭上,深呼吸,渐渐调息身心,精神念头意志处于一片黑暗中,这里虚无一片,什么都没有,似乎只有空,无,黑,暗,一点灵光在脑海中闪现,这是他的精神念头,就在这里慢慢勾勒出笔迹,先是线条,一点一滴的延伸,渐渐勾画出一座塔基,四平八稳,上有阶梯,然后是四方的第一层塔,再然后是塔檐,如是重复,又是第二层塔,再是塔檐,一直到第七层,最后的塔顶铸成,一颗晶莹宝珠在塔顶微微闪烁。

    王道一外在的神色微微有些皱眉,因为这个过程很难,就比如这第一步入静,开始是勉强做到,但随着灵光铸成第一层塔基的过程后,到第二层塔,第三塔时,下面又变的虚幻,脑海中的这宝塔幻灭不定,极为模糊,也不清晰,更不稳固。

    ……………………(未完待续。)

第19章 心若冰清与静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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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道一分心杂念想道,凡人时的我,依旧是这般资质不堪,这第一步居然这般艰难,也难怪现代人没有几个能入得观想真谛的。

    想到此,又觉不对,我这么想就是杂念,随后又在心中默念:心若冰清,天塌不惊,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这是取自风云世界的冰心决的最重要的一句心法总纲,王道一明白自己的杂念扰乱了精神念头,但也不急不恼,这世界是偏唯心的世界,不是现实的唯物世界,也不是七龙珠那般唯力量,唯意志的世界,或许在力量与境界上,王道本尊可能完爆阳神世界所有人,但是凡人层次的王道一,但在心之修炼上,却连现在的洪易也比不上。

    但毕竟本尊的境界与力量站在了极高的境界上,他也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心中不焦不躁,默念这冰心决总纲,渐渐杂念越少,注意力越发集中的构造中脑海中的观想的灵光构成宝塔的过程。

    这是第一步,定神,定,是安定,神,是精神与意志,站在一个极高的角度上看,这个层次要讲究的东西太多了。

    这种打根基的东西,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就像婴儿初生在母体孕育一样,十月怀胎,越是足月才越是健康,早产儿在童年,少年时期,营养跟的上的话,或许长大后与常人无异,但终究先天弱了别人,这种事若放在修道上,更是如此。

    所以王道一才会在与洪易告别时那般告诫,洪易有多年专心读书入静的底子在,如同一个天生的婴儿,初学《宝塔观想出壳法》,就如同一个婴儿未经母体孕育就出现在那里,然后‘出壳’,那便是婴儿出生未爬先跑一般,也是他天赋异禀。又被大势气运所钟,又心灵聪慧,悟得易之道理,方才能走向未来那极高的境界。

    但这是独例。换成旁人可不行,普通人是学不来洪易的,也不能学,不然强自学习,很有可能精神受损。变成脑残。

    而这《宝塔观想出壳法》王道一初学乍练,又发现了一个隐藏大坑,这功法应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观想宝塔,宝塔观想的越是清晰,越是根基劳固,这样到出壳时越是神魂强大。随后才能第二步出壳。

    此法该分为两个境界,或者两个小部分才对,一为《观想宝塔》二为《宝塔观想出壳》!

    可这法门却是将观想宝塔与出壳连在一起的,实在是隐藏的巨坑。常人不明此理,若没练出来神魂出壳也就罢了,若是真的神魂出壳了,也会是个早产却病弱的神魂,后续别说是突破鬼仙,怕是连阴神都是个大瓶颈。

    而这一点在那本得自李飞白和方安这两位世家旁支子弟里的《宝塔观想出壳法》也没有提到的,王道一恶意的想到,世家那么多道术高人,真的不知道这个吗?恐怕李飞白与方安也是被主家嫡系给暗中坑了吧,也难怪他们修炼此法多年却困于夜游之境。无他,他们不知关窍,练这《宝塔观想出壳法》已然大失神魂潜力了。

    这两人总归是有助于我,日后且助他们一把吧。

    就在王道一专心观想宝塔时。在另一边的静室中,洪易也做好准备,开始修炼道术,他回忆起那法门中的所有步骤,心中聪慧明悟这些步骤都是为了入静,但明白大道至简。这些东西本质只不过是让人心静下来的方法,中间的那些沐浴,念咒,手决什么的都是辅助心静的方法。

    心中明白这个道理,洪易嘴角微撇,轻轻一笑,起身来到静室中的桌子上,有涂老准备好的笔默纸砚,他上前就坐在凳子上,拿起毛笔,研磨墨水,拿过一张稿纸,沉心静气,握好笔,在上面开始书写字静。

    横横横竖竖横……那是一个静字!

    洪易进入日常码字,不对,日常书写模式,脸上露出自信的模样,心态渐渐平和,心中安宁,如此之下连写了三个静字!

    在‘别烦我,我在写静静,也别问我静静是谁’的静静模式下,洪易的心情安静了下来,在写字时,特别是在写静字时,洪易都是极为自信的,他的一手书法,已经独有一派气象,被人称赞,草书奔蛇走虺,字显精神,骨骼嶙峋,力透纸背……不然那小理国公景雨行也不会赏赐价值数百两的文房四宝,就是看好他的不凡与潜力,饶是如此,照样被傲骨天生的洪易拒绝了。

    在静静模式下写出了三个静字,洪易也真正的安然静下心来,坐在一边,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里观想七层宝塔。

    同样的观想过程,王道一还在一点一滴的冥思构造,时不时的会崩溃,又要重新观想,而换成洪易这里,却是水到渠成一般,一幢七层宝塔在脑海中跃然成型,洪易自觉得这并不怎么难,甚至还顺势尝试着登到塔顶最顶层时,奋力往前一跃,却没有成功出壳。

    当然这是他没找到诀窍,心思还未真正定下心来,再次沉思下,他想到了母亲还在时,有一次带着他登上玉京城第一塔‘宝月塔’时的情景。

    那塔有十三层,一层一层往上走,站在高处,俯瞰整个玉京城,回忆着母牵着自己的手,在楼顶上……

    洪易的思绪陷入了回忆中,也自然而然的将精神全部凝入其中,到最后,回忆到自己往塔下观看,看着塔下拳头大小的行人,站在如此高地,几欲让人晕眩。

    “就是这种感觉啦!”洪易心中明悟,正是需要全身心的观想着以大毅力观想着自身从宝塔下一跃而出的感觉。

    但他想到了书中说要檀香的护持下才能出壳的,随即按捺中心中的激动,拿出白天向涂老索要的檀香。

    点着,檀香散发出清香,有着宁神的功效,洪易再次静坐,很快又静下心来,再次观想出七层宝塔,刚刚他已经找到窍门了,相信这下一定能成功‘出窍’的,这种感觉就和玩游戏马上要升级一样的急切与兴奋。

    洪易此时就要心中一横观想跃出,却突兀的心尖一颤,心灵一丝灵光颤动,宝塔微微一抖,源自心灵最本能的心灵回忆起了王道一的话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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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魔镜啊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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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术的修炼,是对神魂的修炼,神魂是人意识的根本,第一步‘定神’也是对神魂的定基,越是巩固越好,你能轻易跨过这一步,自然是好事,但也需要多花几天打磨下‘定神’的根基,最好是观想的‘宝塔’越精细,越稳固,越明晰越好,厚积薄发的道理,相信你该明白。”

    王道一与他分开前的话语清晰的在心灵荡开,将洪易的内心警醒。

    洪易睁开眼来,用手微微擦去脑门上的一点虚汗:“道一兄说的也对,道术修炼,第一步既然是定神,是根基,最好还是多观想两天吧,说来也是,刚刚我观想的七层宝塔似乎印像并不清晰,现在想想还有些模糊呢,这是根基,却实不能马虎,就和写字一般,一横一竖都没写的周整,还想写出什么好字?我且多多观想观想宝塔吧。”

    心下一定,掐灭了檀香,再次闭目观想,这一次洪易交注意力转移动宝塔身上,不去想要登上顶层出壳的事情,只用心观想宝塔的每一分,塔基,塔层,还有塔内的台阶,越来越精细……

    随着观想的一步步进展,洪易渐渐感悟到了些什么,这宝塔,其实就是自己的神魂啊,每一步细节的观想都是对自己神魂的掌控与雕琢,宝塔越是清晰,神魂未来出壳越是强大。

    洪易这时又对王道一产生了无限的感激,若非道一兄的提醒,我险些贪功冒进,犯下大错矣,怕是会对未来产生莫大影响,道一兄如此待我,我该如何报之啊!

    套一句老套的话,历史的车轮,因为王道一这个乱入穿越者的一句提醒,从初期的第一步。便改变了洪易的未来,阳神世界的未来到底还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没有人知道,连王道一本人也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洪易与王道一白天在这西山藏书石室中分类整理书册典籍。晚上教导三只小狐狸读书,睡前静心凝神观想宝塔,日子也过的滋润。

    几天下来,三只小狐狸也和两人混熟了,除了在教字读书时还正经些。平时白天里总爱饶着两人吱吱奔跳打闹。

    此时王道一正抱着刚刚整分类好的一大堆书,正要送上架子上,只感觉身上微微一重,四肢小爪子从他背后跳上来,落在了肩膀上,微微一蹲站稳后,两只前爪像猫一样挠抓着王道一的肩膀。

    “好了,别闹了小家伙,你是小菲吧,就你最喜欢站在我肩膀上。站在巨人上的故事可不是你这样的,再闹晚上下课后,就不给你们讲故事了。”

    讲故事是一个大杀器,站在王道一肩膀上的那只小狐狸一听到,顿时就紧张了,乖乖的从王道一的肩膀上跳到了手中一堆书册上,唧唧的叫着,两只小爪子拱手作礼,似是在告饶。

    这小狐狸正是小菲,头上还系上一块红色的布。像帽子一样,看样子系的并不怎么好,有些松垮,看来是小菲自己系的。

    王道一看到这个。嘴角一撇,微微一笑,这小家伙。

    “唧唧……唧唧……”

    “好了好了,晚上我会再讲故事的,恩,就讲昨晚白雪公主的后面故事。好不好?邪恶的王后,又要对白雪公主下手啦!”王道一语气开始变的坏坏的,模仿着王后的声音:“魔镜啊,魔镜,这世界上到底谁是最美丽女人?”

    “啾啾……啾啾……”王道一腿边另外两只小狐狸正眼巴巴的用两只小爪子抱住他的大腿。

    原来是小桑,小淑在恳求现在就要听故事,值得一提的是它们和小菲一样头上也系上了一块红布。

    “小桑,小淑,别急,晚上才能讲故事,我和洪易白天要整理书籍,晚上在教完功课后,才能讲,要不这样,你们在一旁帮忙,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个书架的书整好,到时我多讲一个故事,怎么样?”

    “唧唧……”

    “啾啾……”

    三只小狐狸欢喜的点头,小菲也从书册上跳了下来,和小桑小淑它们饶着王道一不停的转圈,随后乖乖的帮忙,不再捣乱。

    “道一兄,还是你有法子啊,这三个小家伙太调皮了,现在总算要老实了。”洪易也抱着一大堆书从身旁过来,他头上的发髻都有些凌乱,看样子正是被某只小狐狸给挠的。

    这些天洪易听从王道一的话,并没有急着出壳,还在观想着宝塔,巩固‘定神’这一关,并没有神魂出壳,而王道一的进展也颇为不错,毕竟是真正站在极高角度的,虽然那只是本尊,如今凡人一般的他三天的功夫,已经成功在脑海中观想出一尊七层宝塔,说来也算是进境可以的,但问及洪易的观想情况,那就没得比了。

    洪易脑中的七层宝塔已经极为清晰,塔基,塔座,塔层,塔尖精细无比,甚至洪易还有余力观想些无意义的花纹在上面,可以说闭上眼,脑海里就有一尊‘真实无比’的虚幻宝塔。

    王道一知道,洪易的第一关‘定神’已经是做到了极致了,都有余力给宝塔加上花纹了?还想怎样?他今晚就可进行第二关出壳的突破了。

    至于自己嘛,保守估计至少还要稳固一周,才有可能做到洪易的这种程度,为了日后的出壳的神魂更加强大,多等个十天半月都不算啥。

    有句话怎么说的?越天才,才要越努力,也将越发的爬的更高。

    也是因为这个,洪易和王道一都没有出壳,这几天和这三个小家伙相处,也就无法像原剧情中,洪易早早就能出壳,直接用神魂和它们交流。

    但也因为这种无法直接的交流,彼此间的沟通是连蒙带猜的,只有晚间教书识字时,涂老在时才好些,时间长了,却反而让三个小家伙们和两人之间感情更加深了些。

    这三个纯白色的小狐狸又可爱又萌,智慧也如同十多岁的小萝莉一样,两人自然是打骂不得,本就古灵精怪的它们,在白天更加爱胡闹,在两人整理书册时总是捣乱,这些小家伙才不管他们是来帮它们整理书册的,它们呀,只管自己玩的开心就好,当真是让王道一和洪易相视苦笑,徒呼奈何!

    ……………………(未完待续。)

第21章 风中凌乱的洪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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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王道一想到了一个点子,在昨天晚上完日常的读书识字功课后,又留下了它们。

    “唧唧……”“啾啾……”……?

    三只小狐狸很疑惑今天王先生为什么要留下它们,明明小一些的洪先生已经教完了今天的功课啊,我们还要出去玩呢。

    “小菲,小桑,小淑,今天先生看你们功课学的很用心,很是不错,先生要奖励你们,恩,今天先生就奖励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是啦是啦!正是现实中无数父母面对大恶魔级别的‘熊孩子’们才会祭出无上终极大招!——讲童话故事!

    当然,在这世界是没有熊孩子的,熊的孩子也不可能这么调皮捣蛋,所以说异界的正确说法应该是‘狐孩子’!

    “唧唧……”“啾啾……”……??

    三个小家伙互相看看,彼此问着,什么是故事啊?故事是什么啊?是不是类似寓言一样的东西啊?看样子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样子。

    这世界当然不可能没有故事,也不可能没有小说,但不论是小说和故事,都是给那些有文化有学识的读书人与文化人看的,真正适用于小孩子的几乎是没有的,那些小说与故事,寓言什么的都是类似洪易所看的《草堂笔记》所看的,没有一定的文化底子与学识是看不懂的。

    三个小家伙也看过很多类似的《草堂笔记》一样的寓言类故事书籍,但以它们现在的灵智来看,这就像小孩子去看文言文版《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或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悲惨故事》一样,那都是云里雾绕的,字我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就抓瞎了。

    小家伙们是还太天真单纯,瞧不出王道一的‘险恶用心’,再说了这是王先生的奖励,想来是好的东西。先生有所赐,那就要致谢的,这是涂爷爷教过的道理。

    小家伙们乖乖的又坐好了,还拱手叫了两声。谢谢先生。

    一旁的洪易也瞧的有趣,王道一的脸上带着莫名的笑意,高深莫测,再加上白天他曾说过的要好好‘治治’这些小家伙们,看来是要开始了。

    洪易用拾好书册。坐在了王道一身旁,静静的听着王道一开始讲起了故事。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小红帽与狼外婆。”

    “从前啊,有个可爱的小姑娘,谁见了都喜欢,但最喜欢她的是她的外婆,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一次,外婆送给小姑娘一顶用丝绒做的小红帽,戴在她的头上正合敌,从此,小姑娘再也不愿戴任何别的帽子。于是大家便叫她‘小红帽’……”

    “唧唧~唧唧~……”“啾啾~啾啾……”!!!

    小红帽和狼外婆的故事讲完了,三只小狐狸不乐意了,争闹着爬到王道一面前可怜惜惜的两只小爪子扑在他的大腿上,想要他再讲一个。

    可怜三只小狐狸已经开了灵智,非是懵懂蒙昧的禽兽了,在这西山深山中平日里除了读书和玩耍哪里有其它乐趣,这童话故事一出,哪里是这三个灵智初开的小家伙所能抵抗的,一个现实中最简单不过的小红帽的故事,让它们听的是如痴如醉。

    王道一开口了:“今天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啊。你们怎么还不走,可以去外面玩耍了……哦,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想再听一个故事啊?”

    三个小家伙连连点头。又是打滚,又是拱手,又是作揖的。

    “好吧,看来你们喜欢先生我的故事啊,那好,先生答应给你们再讲一个故事。不过只能讲一半,而且你们明天,在先生做事时,是不能捣乱的,可不可以答应先生呢?”

    小家伙们等的焦急,哪里会不同意,头点的跟捣蒜似的。

    一旁的洪易这时才回过神来,他也颇为不好意思,因为他刚刚听着‘小红帽和狼外婆’的故事也听入迷了。

    是了,洪易今年也才不过十五六岁,两三年前他也是个孩子,如今说来也只是个大孩子,他能看的懂《草堂笔记》,却并不代表他不喜欢童年故事,事实上有许多成年人依旧喜欢这些简单的故事。

    这时看着王道一脸上‘得意’的笑容,洪易叹服一声,都能预测到明天这三个小狐狸要是不话话,依旧捣蛋的结果了。他肯定会以这后段故事‘威挟’这些小家伙们不要捣乱了。

    “这第二个故事的名字要更长一些了,这个故事的名字叫《白雪公主》,就像小菲小桑小淑你们一样雪白的白雪公主。”

    王道一上前各自轻轻抚摸了一下三只小狐狸的头,开始讲起了《白雪公主》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遥远的国度里,信着一位国王和王后,他们有一个非常美丽可爱的小公主,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的,双颊红得就像是苹果,头发乌黑柔顺,因此,国王和王后给她取名叫白雪公主……”

    “……后来白雪公主长大了,有一天,她的后母王后,站在一面魔镜上问:“魔镜啊,魔镜,这世界上谁是最美丽的女人?”

    “……当然是白雪公主!”

    “王后愤怒的说:可恶,怎么可以有人比我更美丽,我一定要把她杀死……”

    “……白雪公主来到了一片森林……”

    “好了,故事暂时讲到这里,明天晚上继续,下课!”

    王道一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带着书册扬长而去,身后三只小狐狸跟在后面,只听不断的‘唧唧’‘啾啾’的声音……

    断章狗!下面呢!下面呢!?我们还要听故事!我们要听下半段!

    这当然不是小狐狸们说的话,但她们要是穿越到了现代,学会了这些话,绝对会这么说的。

    ………………

    还有在石室中略有些风中凌乱的洪易。

    “哎,道一兄,白雪公主到底接下来怎么样了啊?”洪易纠结着有些犹豫是否要跟上去问,可是看到那三只小狐狸在王道一屁股追赶的样子,想想还是作罢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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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心灵的放松

    ……………………

    快午间的时间。

    王道一将手中又一堆书分门别类的放上了书架,直起身锤了锤腰背,直呼一句:“累死我也,罢了,今天就到这吧。”说完,王道一又嗅了嗅鼻子,嗅到了鸡汤的味道。

    “哈哈哈……小菲,你们炖的鸡汤看来是好了,先生我要来尝一尝喽,要是够鲜美,晚上多讲一个故事哦。”王道一馋虫发作似的来到石室另一侧,那里三只小狐狸正围着一个大陶罐子炖着山鸡,现在石室外正是白雪一片,鹅毛大雪飞舞,正是昨晚才刚下的这冬季第一场雪,小家伙们聪明的很,也知道讨好先生们,给先生加餐的。

    王道一走近过去,正看着小菲小桑和小淑往大陶罐里放些松子果实蘑菇,此时三人轮流使劲搅拌着鸡汤,陶罐里有三只上好的山鸡,是它们昨晚在山里逮到的。

    正好三只,洪易和王道一各一只,它们三个半只,涂爷爷再半只。

    王道一上前拿过小菲手里的汤勺,又轻轻搅拌了下,浓郁的鲜鸡汤扑鼻而来,他舀了半勺到嘴边,吹了吹,喝到嘴里。

    “唔~~~鲜~~美!好手艺,好材料,好鸡汤,纯天然野外老山鸡,果然美味啊。好!今晚多讲一个故事!”王道一丝毫不吝啬的夸赞着小菲小桑小淑们的厨艺。

    三个小家伙,高兴的一蹦而起,头上的红头巾也随着身体微微摇摆着,王道一瞧的好笑,谁见过戴着小红帽的狐狸呢?这就有三只,它们就像小孩子一样,听着童话故事里的小红帽故事。就模仿着小红帽。

    “洪易,吃饭喽,这石室近十万册的书。不是一天能整理完的,先来吃鸡。喝鸡汤,午饭后还要出外踏雪赏景,顺便还要把我的那几间房子周围扫扫雪。”

    “来了,来了。”洪易应着声,三两下的将最后几本书放上书架,随后两人三狐围着大陶罐,吃着鸡,喝着鸡汤。吃的肚子饱饱浑圆,还留下半只放在陶罐里,那是留给涂老的,今天是雪天,涂老大清早的就神魂出游巡山去了,雪天会有猎人上山打猎,他神魂修到了日游的境界是能提前发现的。

    另一边的略小的几间石室中,几十只小菲它们同族的狐狸正懒洋洋的趴在那里睡觉,不同于小菲小桑小淑都是开了灵智的,这些狐狸虽也是纯狐一族。但相比普通狐狸只多了一些灵性,并没有蜕变出神魂,这石室中的纯狐一族真正成气候的只有涂老和小菲三个。其它狐都还很是懵懂,无法摆脱冬季的影响,虽然不用冬眠,但白天还是大多窝在里面睡觉的,这石室中也早就储备好了冬天的粮食,所以也不用出去奔波寻找食物。

    喝无鸡汤,王道一双肩站着两只小狐狸,洪易肩上也站着一只小狐狸,身上穿戴好了厚实的毛皮大衣。掀开石室挡风的棉布帘子,走了出去。

    此时石室外面已经是漫天雪白一片。迎着风雪,踩在大地上是两尺厚的深深积雪。两人行走颇为吃力,而三只头戴小红帽的狐狸则紧抓着两人肩膀,唧唧啾啾的比划着这一片雪白天地,雪花一片,白莹莹一片,似天地之间也被这雪洗的纯净了。

    两人很快走出了山谷,山谷外是一个小山坡,山坡上有树林,再往前是一条长长小路,就在小路的尽头,三间新建不久的房子就坐落在那里,屋顶上已满是积雪,旁边还有数棵梅树上正在这大雪天绽放了梅花,散发着幽幽的清香。

    这房子正是王道一拜托涂老请人帮忙搬迁而来的,两人三狐走到跟前,打开房门,推门而入,正中的房子是书屋,里面是王道一拜托李飞鱼和方安买下的书籍,四边的书架上的书也摆放的整整齐齐,数量也唯实不少,怕有近千本,但都是一些杂书,相比石室里的书那是不能相比的。

    但这终归是王道一来到这世界后,建造的一个居所,有着颇为重要的意义。

    王道一进来后,只是略略看了下,又出了这屋子,打开了另外两间房间,一间是卧室,一间是杂物间,他从杂物间里拿出了一些器具,分给了洪易一些,两人开始在屋外扫雪。

    “小菲,小桑,小淑,你们三个在这里玩耍,但记住,不能离开这里百米之内,明白不?”三只小狐狸点点头,唧唧啾啾的欢呼叫了两声,飞也似的落在了雪地上,你追我赶的玩了起来。

    两人这几天一直在石室中呆着,虽然有书籍陪伴,总归是有些枯燥,这大雪一下,出来见见天光雪色,让人神色为之一清,一边扫着雪,一边吟着诗洪易还念叨了几句关于,梅花,雪景的诗句,都是此世界有名的几首关于梅雪的诗篇。

    王道一听着也颇为赞叹,赞扬了几句。

    洪易就着眼前的天光雪色,兴致颇高的道:“道一兄,你常居海外,怕是很少见这梅花,这么厚实壮阔的雪景吧。”

    王道一轻轻点头:“确实没见过这般雪色美景,还有那屋边那梅花幽香,也没闻过。”

    还别说,王道本人还真没见过几回大雪景,小的时候随着父母到南方的省城打工,那大都市冬天不怎么下雪的,有时下了也是轻汤寡水的,没半天就散了,也没有现在这般两尺厚的程度。

    后来长大了,出来上班后,也是在南方有名的沿海明珠大城市工作,逢年过节也不怎么回家,再者那时候地球可没有神灵复苏调节环境,正年年气候升温呢,有时偶尔过年回家了,下雪或许有,但也没了这般程度,不过一两天就化雪了,天地间只能说是洒了一片白,雪雪不及现在的这般天光雪色。

    梅花也是一样,现代人冬天冷了都缩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吹空调,哪有空去赏梅,闻花香啊,那是有钱且有闲的富贵人才去做的,那时的王道就是穷叼丝一个,哪有心思玩这个。

    如今岁月如梭,心境又是不同,本尊走到了一个人上人之上的神之境界,却也少了凡人时的些许意境,这也总归是个遗憾,还好的是,王道一这个唯一分身,完整的保留了凡人时的一切情绪,如今穿越到这世界来,因为本尊的原因,他现在也不太强求对力量的追求了,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对心灵的放松。

    ……………………(未完待续)

第23章 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

    ……………………

    想到这里,王道一抬头望着四周,赞叹一句,兴致一开郎声原创一句赞雪诗:

    “四方石室万册书,三只小狐伴读书。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

    “好,好一个漫漫寰宇一片白,好诗好诗,有着道气,好意境,小菲,小桑,小淑,这三只小狐说的就是你们呢。”

    洪易听到好诗,当下高兴的又大声朗颂了起来。

    “唧唧……”“啾啾……”……

    三只小红帽狐狸听到王道一作的诗里居然说到了它们,极是兴奋的飞奔过来,三个小家伙饶着两人嘻戏起来。

    在藏书石室中有数万册书籍,有三只小狐陪伴着读书,而此时在屋外西山岭已经下了两尺厚的雪,整个天地都是雪花一般的白色,如同漫漫人生路上人在天地间追寻着天地至境。

    小菲,小桑,小淑,洪易,王道一,都无法忘记这天午后他们五个在这雪花漫天的西山岭上的开心。待到多年以后,想到此时,依旧缅怀一笑。

    就在这雪花飞舞下,时间过的匆匆,没过一会,两人已经合力将屋前一大片地扫了个干净,清出了一条小道直通外界。

    王道一这与洪易一同回屋,也叫着三只小狐狸进屋侍奉着,因为他两人要煮酒赏雪赏梅。三个小家伙一听有酒,欢喜的在一旁帮忙。

    洪易和王道一进了杂物间,取来两坛美酒,煮酒的器具,还有炭火,三个小家伙则踊跃的帮忙照看着煮酒,当然。还顺便多拿了三个碗。

    王道一看着煮酒前的桌子上,摆了五只碗,哈哈一笑点指了三个小家伙道:“看来你们这三个小家伙还是小酒鬼呢。”

    纯狐一族学人识字读书。爱干净,打理卫生。起居地也没有禽兽的肮脏,也吃熟食,懂礼节,自然的这人喝的美酒,自然也不可避免的要学一学了。

    涂老喝酒,自然这三个小家伙也没少品尝一二,只是纯狐一族毕竟身躯娇小,喝不了太多。就是涂老喝了一碗也要醉趴下,而这三个小家伙更是不堪,三两口就要醉了。

    只是涂老是纯狐一族的守护者,一喝醉就没功夫预警了,现在是秋末入冬,最近可能会有猎人上山,为了安全,涂老最近也极少喝了,这让三个尝了酒味的小家伙是给急坏了。

    如今王道一要和洪易煮酒赏景,当然是喜坏了它们三个。又能尝尝美酒了。

    且说两人三狐一番摆弄好,美酒已经煮了个半热,却有不速之客。从远方而来。

    只听得远方传来一阵凶恶的犬吠之声,隐隐的还能听到纵马之声,还有人声传来。

    这一边,一群奴仆护卫在后,前面则是十数只獒犬正向这边急奔飞驰而来,只听他们喊道:

    “快快!快跟上,郡主,世子有令,今天一定要抓到几只纯狐。前面就是个纯狐窝,找到后。重重有赏!”

    “是!”

    三只小狐狸吓坏了,浑身一个颤抖。急的跳脚,唧唧,啾啾的乱叫着,小菲小桑还有小淑慌乱的扑到了王道一和洪易身前,两只爪子扒拉着他们的裤脚,拽着他们要走。

    “懂个什么,不过一些狗而已,有先生在,不要怕,继续煮酒,哪只狗敢动你,先生宰了它炖狗肉下酒吃。”

    “这……”洪易略有些担心,就这一会儿的功夫,远处已经冲来十几个小黑点,洪易看到了,那是十多只獒犬,正是像狐狸这样小型兽类的克星。

    王道一淡淡然一笑,对着洪易说:“狗再厉害也有主人管着,我们在这煮酒赏景,是人所居之地,这些狗没有主人的命令还敢随便冲上来咬人不成?洪易啊,不用担心,真要是出了事,我至少能护的小菲它们周全。”

    他这般说自然有他的底气,现在他虽是凡人无二,但这具身体是本尊亲自创造的法则能量体,虽然现在是没有任何力量,本质也自有奥妙,真要是那几个世子郡主之类的来硬的,他也可以以牺牲燃烧这身体潜力和生命力,提升一个极高的层次,以不属于这个世界力量体系的力量将这些人来个身魂俱灭也没有问题。

    就算他死了也没什么,只要本尊还在现实世界活着,早晚他依旧能重生再来,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能不死的话,还是不死的好。

    有着本尊做后盾,是他在世界可以淡定一切的底气,若非是超神指环已成为本尊的世界器融合了,他随时可以穿越回去,而同不是要等到自己变强到一定程度才能回归。这也是为了谨慎,这个世界顶尖高手的手段也是王道本尊极为忌惮的,更别说王道本尊现在也处于个很重要的阶段,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不可能再穿越世界了。

    洪易听到这也就放心了,是了,道一兄这般人物本就不是凡俗之人,他背后还有一个高深莫测的老师,又知道这么多事情,有这么多独特的知识见解,护佑小菲它们肯定没问题的。

    而且王道一可是知道剧情的,其实那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白先生,其实已经到了附近,应该是涂老提早就发现了洪雪娇他们,所以找来了白子岳。

    这也是隐藏的保险。

    就在这两人对话的功夫,那一群奴仆护卫骑马簇拥着四个权贵二代来到了王道一的屋前。

    这四个权二代说来身份都是不凡,一个是洪雪娇,洪易之姐,洪玄机的二房平妻所生的女儿。

    再则是那位小景国公景雨行,然后是荣亲王的郡主,皇帝赐的封号永春的永春郡主。最后是成亲王世子杨桐。

    这四人都是天之娇子,身份一个比一个高贵,四人走在玉京城上没有几人敢顶撞上去的。

    十几只獒犬当前冲到屋前,就在屋位围成半圈状半包围着,一个个龇牙咧嘴,喉咙里发出渗人呜呜低吼,小菲小桑小淑三个吓坏了,飞也似的躲在王道一和洪易身后,探头探脑的很是害怕。

    ……………………(未完待续)

第24章 黄云新煮酒

    ……………………

    洪雪娇当先一步,喝斥了两声,将獒犬退了回来,走进一看,正发现王道一和洪易正坐在屋内煮酒,酒已煮的差不多了,正散发着酒香。

    几个权贵二代一闻这味就知道这是玉京城有名的黄云酒,这美酒是特制谷酒,酿成后酒水清澈,但还有些沉淀物在酒水中现出黄色似云彩一般的特色,是已被称作黄云酒。

    这酒自然不算太高档,但也是中档往上层次的美酒,并且很多年以前还因为这黄云酒有两位颇为有名的诗人著诗而成,颇有底蕴,渐渐的这酒也成了文人骚客聚会时必备美酒,喝它似乎能沾些读书人的文人雅气,而且这酒的价格不高但也不会很低,恰好适合人读书人诗人集会时所用,说来已成了玉京城文人的默认美酒了。

    他们都是附庸风雅之人,时常参加这样的举会,也常喝此酒,自然是熟悉的。

    “噫!是你,洪易,你怎么在这?”洪雪娇轻声疑惑问道。

    洪易这时回过神来,发现洪雪娇等人的装扮就知道他们是来这西山打猎的,为了小菲它们的安全,这时怎么也不能怂啊。

    当下站起身来道:“原来是二姐啊,我在府中呆的闲闷,所以来到这西山为母扫墓,闲时无聊遇到了来此西山定居的道一兄,结识为好友,是以在这住了下来,等到来年开春时还会回去的。”

    随后洪易指着王道一道:“这位是王道一,王兄,我和他一见如故,是以叫他道一兄,道一兄,这位是我二姐。洪雪娇。呃,不知,二姐身后这几位是?”

    洪易的身份虽低。但再怎么说也是洪玄机的儿子,场面上的事还是要过一下的。洪雪娇介绍道:“洪易,这是理国公家的景公子,这位是永春郡主,这位是成亲王世子杨桐。”

    好家伙,这几个身份一个比一个高贵,洪易心中如是想着,但还是不卑不亢的向三人施礼:“洪易见过景公子,见过郡子。见过世子。”

    这时的王道一起身站了起来,双手拱手一拱淡然一笑道:“原来是洪易老弟的朋友,你们好,我是王道一,见过诸位,这大雪初下,正是赏雪赏景的时节,我与洪易老弟,还有我这几个学生在此煮酒赏雪赏梅,几位可有兴趣一起啊。”随后也不管他们答应不答应。又坐了下来。

    按照俗套剧情,此时该有飞扬跋扈,且谄媚主人的恶奴上前怒斥一句:“无礼。你是什么身份,这般失礼,知道我家主人什么身份?来人啊,给我……”

    但是回归现实,却没有这样的事发生,而是有贴心仆人凑到几人跟前小声说了几句,隐隐的能听到正是王道一的身份来历,还有来到玉京城的‘轻送宝珠’的事情。

    “王道一?这名字听着有些熟愁,似乎前两天听过……”世子杨桐轻声嘀咕了一句。听到仆人的话后,这才轻轻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位海外异客。倒是个雅人。

    海外花果山来客,一心求道,老师怒斥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来到玉京城后,轻易将价值千金的宝珠送了两个读书人,只换了几间不值钱的屋子和书,这样轻慢钱财的行为,举止言行却颇为不凡的人,还真的在读书人的圈子里传开了,渐渐也在玉京城的权贵圈子里有所耳闻。

    “唧唧……”“啾啾……”~~~!

    小菲小桑和小淑开始还有些害怕,但见到两位先生认识来人,而且那十几只凶恶的獒犬也被仆人拉到了后面,这时才壮了壮胆子的轻声叫了几声。

    一群人自然是早就看到了这几只雪白的小狐狸,洪雪娇,杨桐几个眼神一亮,很是讶异,这般纯白毛发的纯狐,看上去灵性极高,是极为怕生怕人的,居然对王道一这般亲密。

    “小菲,小桑,小淑,你们这般太失礼了,先生我来了客人,这般怕生可不行,来来来,这黄云酒已煮热了,快倒上美酒。”

    “唧唧……”“啾啾……”的叫了两声,似在应答一般。

    小菲三只小狐不愧是开了灵智的纯狐,当下似乎明白了什么,虽还有些害怕,但还是颤颤微微的走了过来,各自拿着酒勺将煮好的黄云酒倒满了五只碗里。

    三只小狐狸被先生喝斥,倒美酒?此景看在杨桐众人眼里,带来的是一种莫测的气度和风雅,四人神色开始有些变了。

    此时王道一轻轻敲击着酒桌,又拿起一碗黄云酒,遥遥对着杨桐洪雪娇四人,吟了一首诗:“黄云新煮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我煮好了黄云酒,烧旺了小小的米炉,天色将晚,雪意渐浓,诸位可否一同与我共饮着美酒?

    此诗是唐代白居士晚年最有名的一首关于,好友,雪,酒的古诗,诗情画意,极具意境,王道一略略改了下开头,在此时吟出,当真是一个大杀器,这四人的身份哪一个不是自幼饱读诗书的人,越是如此,越是能听出这简短诗句中的极深意境。

    就连那背后的奴仆护卫听到如此应情应景的诗句,都听的如痴如醉,更何况这两男两女?他们身份再高,也摆脱不了诗人雅士的风雅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就相当于天朝的文青分子,越是身份高贵,反而越是更喜欢这些高雅的东西。

    王道一的神情,气质,平等的语气,还有此诗所营造出的氛围一下子戳中了他们的g点,瞬间就嗨了!

    “哈哈哈哈……好一个能饮一杯无,王兄的诗如此盛情,我杨桐怎能拒绝,只好却之不恭了,来来来,永春妹妹,你也来就坐在我旁边吧,侍卫,搬来几张椅子”

    杨桐是四人中身份最高的,他发话了,谁敢不听,当下就有仆人拿来四个简易折叠椅来,永春郡主虽是女人,心中对此诗也是无法抵抗,杨桐都发话了,她乖巧的坐在了旁边。(未完待续)

第25章 能饮一杯无?

    ……………………

    “好诗,好诗,问得此诗当浮一大白,洪易,洪兄,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你,你的诗好,字好,就连这认识的朋友也是难得的风雅之人啊。”说话的正是小理国公景雨行,他随后走上前冲着王道一和洪易微微一拱手,也坐了下来。

    “原来是景公子,前几日景公子盛情所送文房四宝,洪易斗胆拒绝了,所谓无功不受禄,还请景公子莫怪。”洪易知道眼前这人是景公子后,心中一突,站起来拱手道。

    “哪里哪里,洪易你的字好,诗对的也好,郡主的那一句‘今日未弹心已乱’,你对上‘此心元自不由人’,字好,诗更好,我也是心中欢喜才赠你文房四宝,只是难免有些唐突。”

    “原来那句‘此心元自不由人’是你所作!?”一旁的永春郡主轻声道,一双美眸从王道一身上又转到了洪易身上。

    就这样,一行人开始围着火炉,就着黄云酒,开始畅饮起来,笑谈风声。

    在另一边,那小道山坡后的石室中,一位身着月白色长衫的年轻人,双眸温润如玉,身背一口长剑,坐在石室中,身旁还有一个紫色酒葫芦,本来双眸紧闭的,此时忽然睁了开来,轻笑一声对着一旁紧张的涂老说:“有趣,有趣,晚来天欲酒,能饮一杯无,却实是好诗,涂老,你且放心吧,没事了,你说的那位王先生和洪先生,正带着小菲小桑小淑它们和那些人喝酒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此地也不用搬走了。奇人,当真是奇人。明明不会武,也没什么道术修为,可我却看不透他。古怪,古怪。有大古怪啊。”

    此人正是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

    涂老有些没听懂,但白先生说没事,那肯定就是没事了。

    “多谢白先生相助,避过此劫。”

    白子岳摇头摆手,道:“不不,我可没帮什么忙,真要谢该是谢那位王先生才对,当真是好阳谋。若他能与这几人结成朋友,你们纯狐这一族在这里将是再安全不过了,也省得我再护持你们千里搬迁了。”

    “不过,为防意外,我还要出窍在旁护持,你且在旁护法吧。”说完白子岳又是闭上眼睛,瞬间神魂出窍而去,一个带着淡淡纯阳气自己的神魂显化,随即隐没,再看已消失不见。

    “第六重雷劫啊。当真是羡慕啊。”涂老在一旁看着那异像显化,不禁赞叹而又羡慕着。

    回到王道一他们所在的地方,一个无人发现的异变。悄然发生了,被主人唱斥而走的十多只獒犬此时正安静半蹲在他们不远处,其中最大的一条,一双狗眼瞬间迷茫了一下,再看时,已经多了一层灵光,这正是白子岳附身了。他附身后,却没有动作,安静的呆在原地一动不动。这里虽还在屋外,但距离王道一他们很近。连他们说话声都听的真切,也看的真切。

    此时只听到着那小理国公景雨行赞道:“王兄是自海外而来。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怎的来到了玉京城后,不在城里定居,却跑到这西山来呢。”

    “哈哈,因为难得清静啊,此地,此山,此雪,此景,少了多少俗气,多了多少清静,实在是数不过来,看我这屋前,还有傲梅霜雪陪伴,我又有洪易为友,还收了这三个小家伙做学生,闲时读书,晚间修道,人生大快活啊,玉京城虽好,却太吵闹了,无趣,无趣极了,当真是不如我这几山间庐舍自在。”

    “王兄是从海外花果山而来,住惯了那山水间的自在,倒是让人羡慕,杨某有时也想过何时能有那般自在,有时我也想着,不若抛去这世子身份,背着剑,拿起酒就出去自在逍遥,想去哪就去哪啊,哎,总归是不行啊。”说话的是世子杨桐又轻轻喝了一口美酒,叹声说着。

    景雨行听的也是连连点头,不言不语又饮了一杯黄云酒。

    俗话说越是得不得,越是没有的,则越想要,像杨桐,景雨行这般自幼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权贵二代,自出生开始就有了普通人一辈子也挣不到的荣华富贵,在旁人看来是羡煞了,但他们也失去了很多普通人的乐趣,比如这逍遥自在,想去哪就去哪,那是绝对不行的,言语举止在圈子里要不能失礼,人前要显出冷傲高贵,人后在父母面前要乖巧聪慧,当真是个中滋味难言,只有他们心中知道多烦。

    王道一心里呵笑一声,是啊,你们又不是lol里的蒙多,想去哪就去哪,得到什么东西,必然失去什么。你们却是比大部分人要幸运了,但却未必幸福。

    “谈这些气氛太重了,还是赏雪赏梅吧,看看这门前这数棵梅树,平日枯败不堪,难以入目,却在这大雪时节,绽放着出如此花朵,当真是美极了。”

    “美也就罢了,还极为幽香,百花具在春天绽放,唯它们在这寒冬时节,当之无愧的是花中君子,高洁冷傲。类我也,类我也!”类我也,像我的意思。说话的是喝的有些半醉的景雨行。

    “你说类你就类你啊,不害臊,再说了,这梅花虽好,却不及雪花洁白高冷,我更喜这雪景。”杨桐不服了,争执了一句,他也喝的不少了,此时兴致一开,没了初时的世子高冷气息了。

    “世子,公子莫要争执了,不若就此雪景梅景吟诗做对,那才是快事。”洪雪娇此时也喝了两碗,脸颊微红,显的娇艳,在一旁调和着转移了话题。

    “是啊,杨桐哥哥,你平日不是自比才学高洁吗,何不应这雪景做诗呢。”

    “好好好,我便做一首雪诗。”

    “那我就做一首梅诗,洪兄,王兄,你们也作,我们都作,到要看看到底是雪好还是梅好。”

    “你是,那个小狐狸是吧,叫小菲还是小桑来着,快,咯呃……再满上一碗酒。”

    “小淑,你也给我满上一碗。”

    不知不觉间,三只小狐狸也与这四人混熟了,永春郡主和洪雪娇是女性,最是容易母性萌发,喜欢这娇小的东西,还尝试着抚摸了几下它们。

    只是小狐狸只愿意让洪雪娇抚摸,却不愿意让永春郡主抚摸,让她有些生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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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用武力是最次的选择

    ();    ……………………

    王道一淡笑一声对永春郡主道:“郡主莫要生气,小菲它们不是讨厌你,而是怕你。”

    “怕我?为什么?”永春郡主奇怪的问道。

    王道一指着永春郡主身上所披的纯白狐皮大披风道:“当然是怕这个了。”

    永春郡主,再一看身上的披风,再看三只灵性十足的小狐狸确实是惊恐着她和杨桐身上的纯白狐皮大披风。

    这下她明白了原因。娇笑了一声:“小菲小桑小淑,你们莫要怕我,这披风是别人送的,可不是我自己弄的,你们莫怕,我把它给扔了。”

    她站起身来,就把身上的披风丢了出去,一旁的杨桐也呵笑一声,将身上的披风扔到了雪地里。

    “给我把这两个披风扔了,扔的越远越好……不,是给我埋了,埋在雪地里,化作春泥,我不想再看它们,以后也莫要再出现狐皮的衣服,听明白了没有?”

    “是!”仆人们当然是点头称是,把这两件价值披风给远远的埋掉了,一只纯白完整的狐皮价值百金,这样大的披风至少也要十数只狐皮才能组成一起,可以说这一扔就是数千金。

    附身在獒犬身上的白子岳,暗暗点头,这世子杨桐和永春郡主的行为,会让整个玉京城附近所有狐狸受益,再加上小理国公景雨行,还有洪家二小姐洪雪娇等人在场,还有背后的仆人护卫,将今天的事情传出去,怕是整个玉京城的读书人诗人文化圈子,以及权贵圈子都会美谈此事。

    别说是这西山的纯狐了,怕是玉京城方圆数百里内的狐狸都无忧了。因为高层圈子排斥了狐皮衣服,中下层自然跟风,谁还会穿狐皮制衣服?还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没了需求,自然而然这纯狐一族再也不担心被猎人射杀了。

    用武力解决的事,都是简单粗暴。后果一般却不怎么好,若是今天王道一没有出现,白子岳就要现身附体出手了,以他八大妖仙白猿王白子岳的身份就是如今的大乾皇帝也要忌惮三分。更别说这些小字辈的家伙了,但是这群纯狐就必然要再次背井离乡,远离此地了,这不是涂老想要的,也不会是白子岳想要的。但只能如此无奈去做。

    可王道一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用武力解决事情是最次的选择,这个道理白子岳是明白的,但因为他的身份,他妖仙的身份,却只能这般做,因为这是个人类文明为主导的世界。

    王道一没有做什么,只是一首诗,一句话,却彻底改写了纯狐一族的命运。哪怕王道一身上没有任何力量,白子岳也要敬佩有加,这是智慧的力量。

    更别说白子岳还隐隐的觉得看不透王道一,他六劫雷劫的修为,天下何处去不得,何人没见过?能稳稳压他一头的,且有这种隐隐看不透感觉的人,也不过是八大妖仙之首的银鲨王禅银纱,天蛇王星眸,还有人类中的那位天下第一的太上道宗主梦神机等等这廖廖几人罢了。

    “七劫是智慧与道理才能轰开的大门。原来如此。”白子岳隐隐有所悟,附身的獒犬人性化的轻叹一声,却有些怅然,知道归知道。但能真正悟透和明白才还有千里之遥啊。

    ……

    王道一,洪易,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杨桐六人喝着黄云酒越来越放的开。酒这东西是最容易增益朋友间感悟的好东西,只见杨桐与景雨行吟作了两首以雪,梅为背景的诗后,气氛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之后洪雪娇,景雨行,甚至也稍稍喝多了点的洪易也随后创作了几首雪与梅的诗篇。

    但因为有了王道一的那首‘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珠玉在前,他们五个都不甚满意,虽然他们所作诗篇,在平时想来至少也是中上层次的佳作,但如今醉意微熏下,是不想自欺欺人的,终归是有些差距的,五人也记不清是谁开的头,叫嚷着让王道一再作两首应景佳作。

    就连一旁偷喝了几口酒,半醉的三只小狐狸们也凑热闹的在一旁唧唧啾啾的嚷嚷起哄。

    王道一也喝的不少,半醉状态下,那是一个放荡,豪放的打着酒嗝狂笑几声,将另一个世界两首最著名不过的咏雪咏雪诗吟诵出来。

    “我~~嗝!我~~我在,花~~花果山上,曾~~嗝~~曾阅过一本无名古卷,上有两首雪、梅佳作,堪称是千古绝句,今个咱高兴就~~就给你们见识见识,也别扯~~扯什么雪好,还是梅好,都~~~都一样~~嗝~~”

    “又~~~又是无名古卷,别听他的,肯定是他自己所作的,他之前就有几篇佳作,比如那句‘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他非要说是别人的,问他是谁的,他又吱吱唔唔不知道是谁所作,非要扯出了什么无名古卷上瞧到的,道一兄,你可别告诉我,那一首‘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是别人所作吧?”洪易略有些大舌头的插了下嘴。

    “呃……这,这到不是,这确实是我所作。”

    “那,那这首‘黄云新煮酒,红泥小火炉’呢?”

    “呃,这,这其实吧,黄云新煮酒是我所创,可后面,后面……”没等王道一解释,这首诗是他改编了开头的同人山寨诗,另外四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八卦趣事一样,纷纷的嚷嚷起来了。

    “噫~~~~这,‘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美也,美也,美极也,好美景也,回去定让我家那几位侍妾换上绿衣,红袖。”杨桐一听到这句诗,当即是双眼发光,这又是戳到了他这位世子的潮点,他身为亲王世子,身份高贵,除了当今太子,年轻一辈的谁的身份能压过他一头?钱,权,势,哪个会缺,这吃喝玩乐练武打猎,肯定是他这样高等权贵二代的必不可少的,自然的生活中也缺不了美人抚琴弄诗的柔美,不然玉京城中那些青楼才女也不会那么吃香,要知道二十年前,洪易的母亲势去隐藏身份,可不就是当是青楼中的最美最有才的一位才女吗?可见这文人圈子中对才女美人的追求喜爱了。

    ……………………(未完待续。)

第27章 雪梅一、二

    ();    ……………………

    这一句‘红袖添香’当真是道尽了他们这些文人雅士,上等圈子的风流韵味,而且此诗句还没有丝毫淫~~秽气息,却又说尽了才子佳人间的风流韵事,当真是高雅无比。

    “妙啊,妙啊,王兄不愧是海外来的异域雅人,这才子美人的事情,用这句诗道尽矣。”景雨行听的也是双目放光,不过眼角一撇洪雪娇,美人在旁却不好多说这个,他可还没有侍妾的,但与圈子里的权贵也时常逛逛青楼的,只是为了理国公和武温侯府的联姻,他在洪雪娇面前还是尽量要讨好她的,所以可不像杨桐那样的激动反应。

    另一旁洪雪娇和永春郡主听了也不生气,实在是此诗确实极美,事实上这事也是一位古代女诗人所作。越是有才情才气的女子越是对这句诗没有抵抗力,男人想才女,才女何尝不想才子呢。都是憧憬,无非男女。

    于是两双美眸如水,佩服崇拜的看着王道一,那眼神,就差冒几颗星星就能冒充棒子脑残粉了。当然这不是黑棒子粉,只是棒子粉最脑残……我去,这又黑了,哎,怪我怪我,都几十年了,还对棒子的事情耿耿于怀……本尊当真是太过分了,连这凡人时的碎念念也全斩给了我。王道一碎碎念的如此想着。

    “这‘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也极为贴切嘛,有道气,有诗情,此等佳作也是王兄所作啊?佩服佩服!王兄,能让你自称是千古绝句的诗篇,快快道来,我们等不及了。”

    “是极,是极,王兄,你是海外之人非我大乾人士。也不用忌讳在乎我们这世子郡主的身份,只管道来,便是说的差了,也无妨。今日兴致一起来此西山打猎巡游,能结交你这样的朋友,还听到‘红袖添香’,‘能饮一杯无?’这样的诗句,已是我们大幸事了。”杨桐一个兴起。端起一碗黄云酒送到王道一面前,轻轻一碰又是喝了一碗。

    “小~~~”杨桐看到三只也是半醉的小狐也分不清谁是小菲小桑小淑了。“小狐,快快来将酒满上。”只是他唤了好几声,也没用,三只小狐喝的醉熏熏的,趴在酒桌上,唧唧啾啾的也说着胡话,其中一只小狐听到杨桐的唤声条件反射的要来倒酒,可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又倒下去了。

    “哈哈……你这小狐酒量太差了。太差了,也罢,也罢,我自己来。”

    一旁的仆人倒是想上前侍侯,但这时却是不敢,领队的护卫与管家上去拉住告诫,这正是主人兴致高兴的时候,仆人上前倒酒和小狐狸倒酒,那种意境可就不一样了,就算小狐不倒酒。可气氛意境还在,若仆人上去了那就破坏了雅事,暴怒的杨桐等人会活活撕碎了他们这些没眼色的仆人的。

    “好,好。这酒好啊,那我就酒先来一首,唔,这首诗叫‘雪梅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

    “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却见他一字一顿的吟诵读出这首雪梅二,有雪梅二,自然有雪梅一,而这雪梅二已经是难得的上等佳作矣。

    杨桐景雨行这两人虽喝的多,却都是练武练到了颇高的境界,此时虽有些醉熏之意,神智可没有半分不清楚,细细在嘴中重复咀嚼了一遍这首雪梅二,念叨完后,不约而同的大声惊啊了一声,两只手啪啪的拍着手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哈哈哈哈哈……景兄,难怪王兄说不管雪好还是梅好,都是一样,说的太对了,哈哈哈哈……”

    “没错没错,我爱梅,杨兄爱雪,总是争执不下,但却忘了,这梅花虽香,若没了这雪,怎能显的出梅花的高洁,若雪景中无梅花幽香在,却又太过清冷,而若是没有我等诗篇应景,那就是太俗气了。这诗当浮一大白,浮一大白啊。”景雨行也学杨桐一般,倒满一碗黄云酒,畅饮起来。

    不知不觉间,众人喝酒也忘了时间,此时已接近黄昏,恰好此时昏黄的天空又轻轻下起了雪,虽大,却不急,后面那句‘日暮诗成天又雪’,再贴切不过。

    再看洪易,杨桐,洪雪娇,永春郡主,景雨行五人,在此时听着这诗,再看那屋前的梅花树上花朵与雪花争相绽放,如同春天一样艳丽多姿,生气蓬勃,幽然生香。

    恰好应这‘与梅并作十分春’。

    一时间,此时无声,唯有三只小狐还在那唧唧啾啾的趴在桌子上说胡话。

    “美极美极也,但这只是雪梅二,还有雪梅一呢?这雪梅二已如此之美,但还称不上千古绝句,还有雪梅一呢?莫非那才是千古绝句不成?”洪易开口说话了。

    王道一轻轻呵呵一笑,对着众人摇头摆手道:“莫急,莫急,雪梅一,这便吟来。”

    “世人皆争论梅与雪,杨兄爱雪,景兄爱梅,各有争执,但这雪梅一,却足以让后人息了这纷争。”

    当即也不卖关子直接吟出了这一首在主世界现代华夏千古流传的雪梅诗。

    却见他抑扬顿挫的再次吟诵: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呼~~~嘶~~~~呼~~~~嘶~~~~呼~~~

    此千古绝句一出,立时众人再无动静,唯有风雪之声,天地之间,众人的呼吸似也没了,唯余风雪声。

    这首华夏千古雪梅诗,跨越了时间空间,甚至跨越了世界,在此地吟诵出来后,一种难言的意境笼罩着所有人。

    此时无声胜有声矣。

    白子岳静卧在雪地中,听到这诗,再看这雪,这梅,这天地。在这种意境下,心境不一样了,原来这天地在眼中也不一样了啊。

    “我也曾见过无数回梅与雪,怎的今个才发现原来这天地间的景色如此秀丽,不在险峻,不在巍峨,只在这人生中常见的四季中呢?”

    ……………………(未完待续。)

第28章 《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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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子岳精神念头越发沉醉,他没有喝酒,可他的念头却有些醉了,六劫雷劫的鬼仙念头,却在这诗与雪,梅之景中醉迷其中。

    这何等可怕?就是七八劫的造物主也做不到让他沉迷念头,他的念头会被毁灭,会被打击,会被击败,但不可能如此这般。

    醉迷与此的并不只是白子岳,就连吟出这诗的王道一本人也被这诗伴雪梅之景勾入了若有若无的沉醉之中,其他人,洪易,洪雪娇,永春郡主,还有杨桐与景雨行身后的那些仆人护卫们,有一定才学根底的,都醉了下来。

    第一个从这种若有若无的意境中清醒过来的是王道一本人,这不意外,他此时虽是凡人,但毕竟本质境界不是凡人。

    第二个却不是在场修为最高的白子岳,而是洪易,此时他刚一清醒,魔怔似的冲进了屋里,抱起屋内的笔墨纸砚,来到酒桌旁,挤开酒桌上的空酒坛,将一个空白画卷铺好,砚台摆好,也来不及倒水,直接倒了黄云酒水来研墨,磨出浓浓黑墨,嘴巴一舔毛笔尖,沾上墨水,还是挥毫泼墨,奋笔急书,居然就做起了画来。

    洪易福至心灵般的将刚刚那若有若无的意境,画了出来,只见那画卷中的黑白山水画中,三间庐舍,一群仆人作背景在身后,五六人围着酒桌,还有三只醉酒的小狐,火炉,煮酒,赏雪,赏梅,天际下着雪花,屋外梅花与雪花绽放,似天边还有极远的天地,此画刚刚作成,洪易又丢掉画画所用的毛笔。换了一个更小的画笔,沾上墨水,在画作左侧空白提起了序,大略的写出了今天之事。还有梅雪之争,再后,是在画作右侧下方提笔将这两首诗写了出来,诗上分别作明:雪梅一,雪梅二。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 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强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而白子岳也没有逗留多时,又看了一遍诗画,还有王道一的字,随后又回到雪地趴下,下个瞬间,这獒犬浑身一抖,一双狗眼睛已经失去了那灵光,杨桐等人知道,这鬼仙离去了,至少明面上如此,至于还有没有在附近监视那就不知道了。

    ……………………(未完待续。)

第29章 真想抢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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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桐景雨行四人虽还有些担心,但白子岳的话,也引起了他们好奇,不约而同的来到赶到酒桌上,看起了这诗画,还有洪易,王道一,白子岳的签名。

    洪易离的最近,强打起精神,爬了起来,看向王道一的字。只是摇头,一个劲的摇头。

    “枉我还对自己的字颇为骄傲,今日见了道一兄的字,羞愧矣。”

    其实倒是没那么夸张,洪易的字和王道一没那么大的差距,只是他现在才十六,字才刚刚有自己的风格,已经是极是天才了,而瘦筋体那可是华夏千古美名的字体书法,又是第一次在这世界出现,所以洪易才有此叹。

    随后四人赶到。

    “嘶!!这画!这诗,还有这字!我,我已无话可说。”

    “白?白子岳,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我们居然碰到这个老怪物,居然一点事没有。太幸运了,太幸运了。”

    “看过此诗画,不得不说那位妖仙说的没错,真的将刚才那奇异的意境画出了三分,此诗,此画,合在了一起,构成了一个奇异的意境,这诗也没说错,确实是千古雪梅诗,名留千古的美事。”

    “不行,我要签字,我也是见证者,我也要签字。”

    “我也来,我也来。”

    “我先来,我先来。”……

    景雨行和杨桐甚至开始争抢起来,后面洪雪娇,永春郡主也加入了战团,最后按身份排列,先是杨桐,景雨行,永春郡主,还有洪雪娇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屏气凝神,用上了自己十二万分的精神写出了自己最好状态的字迹。

    这种流传千古的事情。上面的签名字要是写的差了,那对个人而言,那就不是流传千古的美事,而是大大的丑事了。因为那亵渎了这诗。画,字,还有意境。

    等到杨桐洪雪娇等人在诗画上署了名后,天边的太阳已渐渐落下,已经是黄昏了。杨桐等四人在仆人的劝告下,不得不告辞了,今天这下午的事情太具有传奇色彩了,杨桐四人一整个下午都处于过山车一般的心态。

    先是兴奋发现纯狐窝,再尔是惊奇遇到王道一,随后是三言两语,用诗引得他们无法拒绝的坐下喝酒赏雪,还有那三只纯狐倒酒伺候,再尔是王道一的几篇诗作震惊全场,后面的雪梅一二一出。所有人都‘斯巴达’了,结果这还没完!

    众人中最不起眼的洪易也绽放出了让人不能无视的夺目举动,画出了这必将千古传闻的《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将刚刚那种文人骚客赏雪赏梅,谈雪论梅的诗情画意的意境给画出来三分!这诗画,是诸多巧合下才创作出的一幅几近入道的作品。

    连那天下闻名的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也给引了出来,附身獒犬出来,提笔留下署名,见证这一下午发生的传奇。

    虚脱了,彻底虚脱了。不指是洪易虚脱,杨桐四人也同样如此,当真是又惊又喜又恐又怕又兴奋!这要换个心脏不好的,非整晕不可。

    四人骑上马时。都感觉有些全身发软无力,这不是喝酒喝的,而是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相信他们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下午,甚至还将以这个下午为荣。

    因为他们都知道,不论他们的身份多么高贵。但在岁月流逝下都将渐渐什么都不是,而这个下午,他们是见证者,某种意义上他们已是不朽,这是再高身份的人也谋求不得的。也是文人骚客毕身所求。

    西山外,杨桐四人刚刚还一幅醉熏熏的模样,可一远离西山,刚进玉京城后不久,冷汗却直接在四人头上直流。

    “当真是大幸运,来西山本想趁着大雪猎狐,一来能让最近受宠的元妃娘娘高兴,二来也能猎来两只纯狐做皮帽,本以为能发现纯狐窝是幸事,却没想到是天大的祸事,这西山的纯狐居然和那白子岳有关系,万幸啊万幸,若非有那位海外异人,今日我等要是对那几只小狐下手,怕是我们四个谁也别想走出这西山。”

    这当然是个美妙的误会,就算没有王道一在,白子岳也是提前就在一旁守护了,也不可能让他们伤害到小菲小桑它们,白子岳自持身份,也不会向他们这些小辈出手,但是,杨桐四人不知道啊,他们自己脑补了情节,若不是王道一在这,他们必然是要强拿下那三只小狐的,那洪易在又怎么样?不过是妾生的儿子,洪雪娇可是二小姐,有她在也容不得洪易保住那三只小狐。

    “我也没想到洪易会认识这位海外异人,前些天就听下人说了他要来西山为母亲扫墓,没曾想结识到他。”

    “奇人也,当真是奇人,玉京城中那些书生文人,狂生狂士,我等也没少见,但却没一个比得上这位,我等初见他时,现在想想他的眼神,是从容不迫,没有半点波动,我等身份告明了也没见他有丝毫变化,更绝的是那一首‘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此诗一出,当真是说到我等心里去了。”

    “对,也是因为这首诗,我等才没有对那三只纯狐下手,现在想想,还是一身冷汗矣,谁能想到那白子岳与这些纯狐有瓜葛呢。”

    “哈哈哈哈……哪里管的了这么多,再给我一次选择,这次西山我还是要来,这雪梅一二诗一出,还有那幅画,我等能在其上署名,此生足矣!”景雨行疏狂一笑,极是畅快。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如此想的。”杨桐同样哈哈长笑起来,极是愉悦。

    “咯咯……你们这两个狂生,现在到说些马后炮的事情了,刚才怎么不狂呢。”永春郡主娇笑一声嗤笑着。

    “只是可惜了那幅画《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那位白子岳有句话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真想抢走那诗画,只是这种事太伤风雅了,万幸的是,我等署名成了那诗画的一部分。”

    “嘻嘻……世子确实不能这么做,那无异于焚琴煮鹤般的恶事……噫,景雨行,你也是这么想的么?”洪雪娇似笑非笑的看着景雨行。

    ……………………(未完待续。)

第30章 索要诗的白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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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不成不成,再怎么说那画也是雪娇妹妹你那弟弟洪易所作,再有王兄的提字署名,我是不可能做出那种事的,虽然那画确实是很想据为已有,但是王兄和洪易不是答应了那画就摆在那书房吗,我等想什么时候去看,就什么时候去看,何必做出那种事呢。要是让那些老学究知道了,非要闹翻天不可。”

    “罢了,罢了,莫说了,我先回去沐浴,今晚的聚会我等有大谈资了,不说那画,光是那几首诗,就足以让我等扬名了。”

    四人相即畅快一笑,分别回府,确实这一身吓出来冷汗了,不沐浴怎能出来。

    且不提他们四个今晚如何在玉京城的权贵子弟,文人墨客的聚会中口若悬河,唾沫横飞的将今天的事情是‘添油加醋’的说出去,还是‘原汁原味’的说出去,这都不重要了,唯一肯定的是,西山隐居,海外花果山来客异人,三狐当学生,还有雪梅诗一二都将在玉京城的上层圈子中掀起风暴!

    而在另一边,在杨桐四人离去后,天色黑了下来,半醉半熏的屋中,一只老狐悄悄的进来了,看着屋内三只还醉的不省人事的小狐,就是一阵好笑,又好气,走向前向王道一和洪易,拱手施了一礼道:“王先生,洪先生,快随我来吧,白先生还在那等着呢。”

    “哦?稍等片刻,我先把这里稍稍整理一下。”王道一轻轻点了点头。

    “哈哈哈……怎能劳二位大架,二位醉酒矣,我已来了。”只听门后传来一阵朗声长笑,白子岳身背长剑,腰挂酒葫芦,跨过门槛走了进来。

    白子岳进屋后也不客气,径直又围着酒桌坐下,看着他们想要站起来见礼。

    “两位先生,不用多礼。元妃提过你们,说你们气质不欲,不是庸人,本以为还有些夸大其辞。谁曾想却是如此非比凡人。两位还能喝否?这是我几十年陈酿的猴儿酒名为‘琼浆’,是我当年在山中修行,采百种药材,酿造,极增体力。杀体内九虫,还能清理肠胃,滋养肝脾。”

    “喝我这酒,比不了你们喝黄云酒时的畅快,却能活通气血,延年益寿,两位喝一碗吧。”

    白子岳笑着伸手拿过两只酒碗,丝毫不心疼的倒了两碗,酒倒了出来时散发着浓浓的香气,酒液微有些发出绿色光泽。晶莹剔透。

    涂老在一旁瞧的羡慕,这可是白先生平日自己也舍不得多好的陈酿猴儿酒‘琼浆’啊,涂老是有幸喝过一口的,自然是知道这酒的非凡之处,元妃喝过这酒后,每次见面都要讨要一些,白先生每次都极是心疼呢。今日却直接一人倒一碗!

    洪易先起身,也不矫情,伸手接过一碗,凑到嘴边。喝了一口,双目发光,叫了一声:“好酒!”当下就闷声细口喝了起来,慢慢品味。

    王道一随后也是接过。也不禁赞叹,因此酒入胃后,一股温和的温润气息,渗透全身,全身毛孔舒畅,居然有隐隐洗毛伐髓的功效。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白子岳见二人都喝了酒,极是畅快。

    “白子岳今日代纯狐一族谢过二位,从今日起,纯狐一族在这玉京山附近再无被捕获的灾祸矣。”

    一旁的涂老听着糊涂?白先生是不是喝酒喝的糊涂了。白子岳瞧出了涂老的疑惑,指着桌旁那幅画《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说明了今日下午发生的事情。

    “……涂老,因为这两位先生的才情,纯狐一族已成了诗情灵性的代表,玉京城的那些权贵世族除非想得罪所有读书人,不然纯狐一族再无被捕杀的危险了。”

    “老朽谢过王先生,谢过洪先生,您二位的大恩大德,我纯狐一族将代代铭记,永不敢忘!”涂老老泪纵横,声音带了些哭腔,看着还在熟睡中的三只小狐道:“可怜我的小菲小桑小淑,还有我那些儿女,为了迁移到这里,全都被抓了去,剥了毛皮,如今终于算是安生下来了,两位先生的恩德让我纯狐一族免去了这样的灾劫,老朽实在是,实在是无以为报……”涂老就要跪下行礼。

    王道一和洪易连忙上前扶起。

    “涂老折煞了,小菲它们是我们的学生,我们做先生的怎能容忍学生受难。”

    “是矣,涂老莫要这样,莫要这样。”

    “好了,好了,两位先生是至纯至善之人,不是施恩求报的庸人,涂老不要为难他们,你先带小菲它们回去休息吧,且放心吧,自今天后,这西山幽谷因为有两位先生在,再也不会危险了。”

    “是是是,老朽知道了,先告退了。”涂老这才忍住激动,将三只小狐抱走。

    洪易心思机敏,看白子岳找借口将涂老支走,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说。

    “白先生,可是有什么话要说吗?涂老已走了,但说无妨。”

    “呵呵……这个,呵呵……”白子岳略有些吱吱唔唔,随后喝了一口酒道:“两位先生,我这猴儿酒‘琼浆’喝着感觉如何?”

    “好酒,确是好酒,延年益寿不是虚夸。”

    “道一兄说的极是,喝了这酒,往日喝的酒都如淡水般无味,唔,今日的黄云酒除外。”

    “两位先生,喝了我这酒感觉不错,那就好,恩,两位先生是至纯至善之人,恩,既然喝了我的酒,不若给我做一首诗如何?最好是像那《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一样,写在纸上,两位签上名字。”

    “啊,这!”洪易微微一呆,王道一也楞了下。

    原剧情中,明明是洪易喝了白子岳的一口酒,主动给白子岳做诗一首,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原因,现在却是主动‘索要’诗。

    不过想想也对,自今日后,因这下午的事情,两人的名望将达到一个天下闻名的地步,两人就算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力量,光是这两首雪梅一二所作的诗,还有这见证所作,六人共署名的诗画《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都将在天下哄传,诗才诗情传遍天下,甚至名流千古。

    ……………………(未完待续。)

第31章 以诗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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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子岳又怎么会不心动的来索要诗呢?

    他即便是鬼仙也做不到名流千古的美事,如今却因为今日的署名做到了,为了心中更甚的文名,所以才更有些‘厚脸皮’的索要诗了。

    也难怪白子岳要支开涂老了,这样的糗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王道一没有说话,只是又喝了一口猴儿酒,赞了一声:“洪易,这当真是好酒啊。”一口又是一口的将一碗酒喝完了,只觉得身体暖洋洋的,极是舒服。

    洪易接过眼神,双眼微转,心中一笑明白了意思,也一口接一口的喝起了自己碗中的猴儿酒,也很快喝完了。

    白子岳这里当然是妙懂了意思,心里微微心疼自己的猴儿酒,可为了诗,他生怕两人不答应,又是积极的再倒了两碗猴儿酒。

    “来来来,两位先生,再喝再喝,我这猴儿酒还多着,千万别客气,只是两位再喝一碗就差不多了,两位先生未练武,身体强度不够,我这酒虽性温却也不能喝太多。”

    王道一与洪易相视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听了白子岳的话,就把酒放下,这酒还要慢慢品的好。

    “哈哈哈……白先生,性情直接豪爽,我洪易便先来赠你一首诗吧,或许比不得道一兄,就当是抛砖引玉吧。”

    “哪里,哪里,洪先生小小年纪,已有如此才情,白某未转世成人前空活那么久,如今成人后也才十五,却是比之大大不如矣,也莫要叫我白先生,太过生份,直接叫我子岳吧,王先生也是,直接叫我子岳吧。”

    “好。我叫你子岳,你也直接叫我洪易。”

    “行,子岳,你也直接叫我道一就好。”

    “不不。论人身年纪,你是要大过我和洪易的,我便和洪易一样,叫你道一兄吧。”

    王道一笑笑,也就应承了下来。未来的阳神大能洪易都叫我道一兄了,再来一个妖仙称兄道弟也不妨事了。

    洪易站起身来,仔细看了看白子岳身背长剑,心中已有腹稿,大声吟道:

    “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

    “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好。好,好……四海称英雄,天下之间,谁是英雄?”

    洪易的四句诗一出,白子岳本不是怎么期待的,他内心还是更想要王道一的诗,毕竟雪梅一二,给了他太多的震撼了。

    但这时听了洪易的诗,他也不禁浑身一震,嘴里一字一顿的念叨着。品味着,此诗不长,却似有无穷豪气,仗剑行天涯。四海称英雄。

    白子岳连连大笑:“好诗,好诗,此诗深得我心,此诗衬我,此诗衬我也!当以诗下酒,来来来。喝酒,喝酒。”这时惊喜下哪里还记得心疼自己的酒,又是给两人倒了两碗猴儿酒。

    这叫啥?本就满怀惊喜的等待王道一的诗,谁曾想不过是客套下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如此大的惊喜!多赚了一首上品诗作!还是专为自己所作的诗啊,这位洪易的未来成也必将不可估量啊。是矣,这一位可是画出了这《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的人,与王道一结成好友,又怎可能是一般人。

    赚了,赚大发了。

    白子岳心中对洪易的评价直线上升,直逼神秘的且看不透的王道一。

    “以诗下酒,当是文人盛事,古有大贤以史书下酒,今有子岳以诗下酒,好,好,好!”

    洪易一拍桌子,拿过碗,又是大喝了一口。

    白子岳则一在旁反复着念叨着洪易的诗。

    “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小喝一口。

    “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又喝一口。

    此诗又念作一遍,再喝一大口。

    洪易这时真的要醉了,本来黄云酒就喝的差不多了,只是杨桐四人在,他心中总会有一分警醒,是以还有些清醒,但现在再喝了两碗猴儿酒时已经差不多了,现在又喝了第三碗的第一口,心中清醒也渐渐的淡去了。

    洪易发狂一般狠狠拍了拍桌子,大声狂吼道:“来来来!快来!道一兄,快快上下酒菜,快把诗篇做出来让我等下酒,快上诗也!”

    以诗做下酒菜!狂也!

    “哈哈哈,洪易,这便来了,下酒菜来也。”

    王道一紧瞅着白子岳,也是看着他背后的剑,先是开口道:“白先生,听涂老说过,你人身转世是元突王国白家人,当也是爱马之人对否,而且你还是爱酒,又爱剑之人啊。”

    白子岳略有些兴奋点头,心中期待,刚刚洪易作诗前,是看了他背着长剑,洪易的这首诗已是极是贴切他仗剑走天下的性子,难道这位还能再做一首不成?问我是爱马,爱酒,爱剑之人?能做出何等诗篇。

    王道一这时也喝了第三碗猴儿酒的第一口酒,酒一入胃,却有了醉意了,只见他哼哧一笑:

    “我在,花~~花果山,曾……”这时他与洪易一样真的是要醉了,说话也有些大舌头了。可不像之前那样还有些装模作样的大舌头。

    啪啪啪!!!啪声作响,洪易又是狠狠拍了几下桌子,狂笑不止:

    “哈哈哈哈……道一兄,我们知道矣,这首诗‘又’是在无名古卷中看到的对不对,莫要说这个了,我们都知道了。”

    白子岳看的也是好笑,同样大声拍着桌子道:“是矣,我们都知道的,你快吟出来吧。”

    洪易和白子岳都知道王道一曾说过,他出来是因为在花果山上和同门师兄弟间卖弄才情学识,老师恼怒他,才赶他下山‘行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要让其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和‘坐井观天’的道理,很显然,这位大才行了万里路后,终于明白了老师的苦心,不然,不会动不动就‘我曾在无名古卷’,唉呀,这无名古卷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是什么啊!

    “好好,你们知道就好,那我就说了。”

    “快快来,我等着下酒!”

    ……………………(未完待续。)

第32章 《赠白衣侠客行》

    ();    ………………………

    王道一醉眼看了一眼白子岳,绕着酒桌,朗声吟喝出:

    “此诗为《赠白衣侠客行》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侠客行,主世界,诗仙李白所作一十二句的五言诗《侠客行》,被王道一删减了八句又调整了两句诗的顺序,变成了四句的五言律诗《赠白衣侠客行》,在此世界面世了!

    一位身穿白衣的侠客,骑着银鞍白马,似流星一样在驰骋,他与人在一起喝了三杯酒,便认对方做知已朋友,于是慷慨许诺,愿为知已拔剑杀人,他的诺言重于五岳之山,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他的武艺盖世无双,十步就可斩杀一人,千里之行也无人可挡,事情完成之后,只是拂衣而去,却连姓名也不肯留下。

    ……

    白子岳是元突王朝人,是在北方,那里的少年豪侠最喜欢骑马纵横,也都是爱剑爱酒之人,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只要在一起喝了几杯酒,那便是朋友。

    而五岳,在这世界的大乾朝确实是也有五座知名大山,被合称五岳,这诗中却比喻白衣侠客的承诺比五岳还要重,这是何等的豪情万丈!情义无双,慨然承诺! 一诺千金的形容词与之相比都大大失彩。

    白马,白衣,爱酒,爱剑,重诺!

    这诗说了太多的东西了。

    更重要的是这诗说出了北方人的豪迈侠情,说是赠白子岳,其实是赠所有的白衣侠客,是以这诗名为《赠白衣侠客行》!

    这又是一首千古绝诗,而且比之雪梅一二,更让人热血沸腾。若说雪梅一二是写给文人的绝诗,那么这诗便是写给侠客武人的买命诗!

    任何武人,这诗送给任何心中有豪情的武人,都足以让他粉身碎骨以报之。慨然无悔!

    洪易傻了,白子岳更傻了!

    洪易再次魔怔了,酒也不喝了,挣扎的起身,再次扯过一张画纸。这一次却没有作画,而是直接作序,序言说出此诗出处来历。

    大乾六十年,大雪,与友人西山幽谷赏雪赏梅之后,晚间……应白子岳所求,道一兄赠其诗……

    洪易刚想下笔写下这诗,忽然又一顿,却只在序言旁写了四个字,洪易作序。

    随后洪易一把拉过王道一。将毛笔赛在了他的手里,而一旁的白子岳此时双眼已经精光凝聚,直勾勾的看着王道一。

    好吧,似乎有点玩大发了,王道一如此想着。

    接过毛笔,再次用瘦筋体书法,先是书写了诗名《赠白衣侠客行》,随后将诗句写下,最后在诗的下首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白子岳肃然,起身。整理衣着,慢步走了上来,恭身一礼。

    “此身为此诗,当为君一身之诺。无有不奉。”

    为了这首诗,我应当承诺此身给阁下,可以为阁下做任何事!不管是什么事都不会拒绝。

    所以王道一才说,他玩大发了。

    “哈哈哈~~~子岳,你太言重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

    王道一打起了哈哈,只说喝酒喝酒,一首诗收服了一位妖仙?算了吧,这事情王道一是看的很明白的,这只是白子岳被这千古绝诗刺激的一时激动所说,却不能太当真,有什么样的实力才能有收服什么样的人,他现在在这世界,不过刚刚修炼道术神魂,还在定神第一关打磨,若是以为自己主角光环能吃定白子岳这样度过雷劫的鬼仙,那才是真蠢了。

    ………

    片刻后,只留下两个醉死了的人趴在酒桌上酣睡。

    只留下白子岳清醒着,在这微微有些尴尬了,他之前就说了他们未曾练武,喝了他的这猴儿酒,两碗就是极限了,结果他因为洪易的诗,一时兴奋又给他们各自倒了第三碗。

    然后王道一面对白子岳的承诺,什么都没说,只说喝酒,于是三人喝酒,于是一喝完第三碗酒,全都醉死了过去。

    白子岳瞧的明白王道一的意思,淡淡一笑。

    “君以诚待我,我何以欺君?‘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说是一身之诺,即是一身之诺。君却忘了,我是鬼仙,一身之诺,也不过是这一条命罢了,我白子岳何曾承诺不起呢?”

    第二天清晨,酣睡了一夜的王道一与洪易陆续醒来,那‘琼浆’猴儿酒,果真不愧是白子岳在深山花费莫大心思才酿出的补酒,如此酒醉宿睡醒来,却没有平常人酒醉醒来后的各种不适,反而神清气爽,四肢舒畅,极是有力,这延年益寿,增长体力的说法原来是真的。

    两人醒来只听的屋外叮叮咚咚的声音,王道一有些熟悉,因为前些天他听过,这是在建房子,果然,两人出屋一看,白子岳正身背长剑,站在一旁,一群白家的奴仆下人在身旁侧立侍候,还有一群工匠正在一旁建起了房子,看样子规模还颇为不小,打下的地基是环绕着王道一的三间房子的,这是要建成一个大院落的模样啊!

    “子岳,你这是?!”王道一上前打着招呼。

    “两位都醒了,喝了我的酒,醒来没有什么不适吧。”白子岳没回答,反而是先关切的问着他们。

    “没有的事,感觉非常好,子岳的酒确实太珍贵了,我们昨天却一连喝了三碗,真是……”

    “哎,道一兄,洪易昨天的两首诗任意一首都不是我这酒能换来的。”

    “子岳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也要与道一兄同住吗?”

    白子岳呵然一笑道:“是矣,昨天道一兄的赠我《赠白衣侠客行》,我应君一身之诺,从此当我道一兄驱使,无有不奉,我明了道一兄来这西山是想潜心修道,只是总归这深山中太过苦寒,几间庐舍可不行,所以才让仆人将这里建成院落,如此也安全,也舒适。”

    洪易在一旁看的是点头不已,心中叹道,若是我是子岳,不,哪怕我只是一武人,道一兄送我此诗,我也当如此,应君一身之诺,无有不奉,此诗足以买我命!

    ……………………(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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