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提亲背后
莫少侠已经来到了山顶。
不过他还是没弄明白,这到底算了过关了还是没过关?照理来说,第一关他已经输了,连输了三十六圈。
难道第一关考验的是心性?那我还不如出个老千。
第二关是什么?定力,那跟我可没关系,都是白灵的功劳。
第三关,实力?我的实力确实很强。
假如真的过了关,接下来可还怎么对付那头老公鹿?
不如,先娶了那个灵雅儿?反正一个也是娶两个也是嫁。
“你在想什么呢?”
就在莫少侠想入非非之时,一个娇细的声音打断了他。正是灵雅儿。
他来到的是真正的公主闺房之处。从山灵老人坐的地方为界线,上面只有灵雅儿可以上去,当然,她的夫君也可以。
“我通过了么?”
“你还没有开始试炼,怎么通过?”
“还没开始?那前面那三道是什么?”
“它们只是想先见见你,当然,若是它们不同意,你也上不来。”
莫少侠如遭五雷轰顶,“试炼到底是什么?”
“溶血。”
“溶血?”
“血脉相融,就是过关,血脉不通就是不过关。记住,心意不定,肯定不能相容。”
“之前你说的十个人九个能通过?”
“对啊,他们情比金坚,所以就通过了啊。”
“那死的那个呢?”
“死的那个是魔族奸细,我灵族血液与魔族血液相遇会灼烧。”说罢,灵雅儿拿一根针戳破了莫古青的指间,一滴鲜血在安静的躺在碗底。
“这就开始了?”
“你还想等到什么时候?”
莫古青闭上双眼,双手合十,口中念到:“心意不定,心意不定......”
灵雅儿戳破自己的指肚,第二滴鲜血也滴入碗中,两滴鲜血瞬间你侬我侬,不分彼此......
莫少侠瞪大了双眼:“咋回事儿?”
“你刚才想的是谁?”
“你啊。”
“口是心非。”
“不是,你就站在我跟前我还能想着谁?难道,试炼的时候要想着......?”
“是啊”,灵雅儿一副呆萌的表情。
“那你不早说?”
“早说就不灵了!”
莫少侠初出江湖之前,付清颜就交代过,男人可以风流,但不可以花心。如今他才明白风流之人是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花心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遍地插秧。
不管如何,这个便宜女婿算是跑不了了,只不过,为什么灵族要着急招女婿呢?
灵族对传宗接代的认知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比方说,你是狼族,我也是狼族,那么你的狼崽子也是我的后代,至于自己要不要狼崽子那都无关紧要。
皇位传承也为时尚早,从雄霸天的精气神来看,在干个几十年不成问题。
灵族的容颜与灵气补充的快慢有关,灵雅儿过个十年八年也照样水灵,哪怕是那位一百多岁的人鱼长公主,看上去也就三十左右的样子。
莫古青因为这一阵子的忙碌,就没有仔细的想过这件事情,现在越想越不对劲。
找个人问问?问灵雅儿肯定不行,问其他人也不会说,要不去那个便宜老丈人那儿打听打听?
他的思绪已经到了千里之外,身体还站在梧桐树内,旁边还有一个春心暗动的小姑娘。鼻尖还有丁香。
“我先走了!”
“你去哪儿?”
“铸剑!”
是的,铸剑。
灵族之人只听到了一日一夜的打铁声,却不知道那是整整一天剑与灵的相互排斥。
前面说过,这块玄铁似乎是活体,而这个活体排斥周围的灵气。
活体不代表灵体,花草树木都是活体。
莫少侠每一锤落下虎口都阵痛不已,周围灵气没有一丝一毫注入剑内,因此,那把剑除了边角的毛刺被打磨了一番意外根本没有任何变化。
铸剑非一时之功,既然已经有了雏形,那便不能急于求成,这是他用八年的隐忍想明白的道理。
所以,他打定主意先去找雄霸天。
路上偶遇了黑龙,不是狐体的黑龙,而是之前见过的书生模样,雌狐本身就是人形,看上去是一个略显妖娆的美人,一对狐眼秋波暗动,就在二狐卿卿我我之时,黑龙大爷又被拧着耳朵拽到一旁。
黑龙大爷这次说什么也不干了,你现在左拥右抱,黑龙大爷我可是素了一路了,每次刚要开荤就让你揪着耳朵带走,还拿不拿我当狐仙看了?
这次莫少侠是正事,他问道:“你在灵族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动?”
“没有啊。”
“那就怪了。”
“你去,搜寻一下有没有可疑之人,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小狐娘听着二人并不避讳的切切私语,羞答答说道:“我知道有什么异动。”
这件事在灵族也不算是秘密,大家都知道,只是没人提起,也不会有人问。
半年之前,后裔部落的二族长前来提亲,希望后裔部落的长子能与灵族公主喜结良缘,灵族只有一位公主,就是灵雅儿。
两族之间的通婚本是门当户对,可这后裔部落与灵族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
而且,后裔先祖可是射杀了八只金乌。
八只金乌是伏羲大阵的阵灵,也算是灵族上古时代的老祖宗,九日同出的时候也是灵族最为壮大的时候,天地万物吸收太阳的光辉聚灵极快,虽说世间除了灵族之外都忍受不了金乌的炙烤,而在也出现了很多强大的恶灵,总的来说后裔祖先做的并没有错,但在灵族却不太受待见。
两族已经相安无事了近千年,后裔部落却突然来灵族提亲,在谁眼里都会觉得不对劲,甚至有可能是阴谋,但又不好撕破脸说,所以才要在下聘之前把灵雅儿先嫁出去。
“灵族能作战有多少?”
“人人披甲,十万余。”
“后裔部落呢?”
“8000人。”
“嗯,那头老公鹿脑子坏掉了?武力对比如此悬殊,直接驳了不就是了?”
小狐娘掩笑不语,莫少侠这话说的实在是唐突了。
虽然说后裔部落只有八千人,但是战斗力可不能只以人数论。
其一,后裔部落都是神射手,神到什么程度呢?有一个例子:
两家小孩比射箭,二人都是十岁,三十步外,各自中把心。一百步外,还是中把心,目光极限距离,还是中把心,最后两人比了一日,分出胜负的时候靶子与人之间隔了一座山。
其二,后裔部落族人的血液能灼烧神魂,在他们射箭之时,若是在剑尖上沾上自己的鲜血,凭借他们百发百中的射箭技术,一箭射出敌人身体被戳了窟窿,神魂还在灼烧,修为低的根本就没有生机。
其三,面对修为高的人怎么办?好办,后裔部落有一张落日弓,落日弓高三丈,弓弦跟大拇指一样粗,臂力一万担,射程可以射落金乌,落日弓配有十二把落日箭,若是谁觉得自己比伏羲大阵还要强大,尽可去试一下威力。当然,后裔部落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裔先祖的实力,也并不是每一代都能有人拉开落日弓,关键就是现任的族长他可以。
试想一下,我们公鹿皇帝雄霸天,率领十万雄兵抵抗后裔部落入侵,还没见到人,就有八千支带着后裔族血的箭雨一阵阵落下,当伟大的族长腾空而起准备迎敌的时候,一只落日箭便射了过来,那真的是当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难道后裔部落就这么不讲理?
并不是,而是他们的道理比较简单,我喜欢的,就是我的。只不过这只针对那些无主之物,或许在他们眼里,灵雅儿也算是无主之物......
莫少侠一掌拍到黑龙脑袋上:“让你去找可疑之人你还愣着干嘛?”
黑龙大爷跳起来说道:“我去哪儿啊?”
“不知道,先去皇宫盯着”
“或许你们可以一起去,因为今天刚好有后裔部落的使团。”小狐娘有些坐立不安。
听了此话,也不管小狐娘,莫古青直接御剑而去。
到了皇宫,刚好碰见了后裔部落使团。
使团中带头的一位披着一张老虎皮,面露狡黠,便是二族长,身后跟着一位壮年,生的倒是俊朗,与二族长眉眼间有几分相似,再往后便是三十随从,每人拉着一辆马车,马车上多是毛皮之物,只不过这种礼物对于灵族来说并不太受欢迎。
没办法,后裔部落除了弓箭只有毛皮,送礼也都送毛皮,相较于灵族,后裔部落是个封闭的部落,族人占据在一片草原内,很少外出。
听说灵雅儿已经嫁人了,后裔部落二族长拍桌子不干了,合着你这头老公鹿耍我呢?
雄霸天也不干了,老子的女儿想嫁人便嫁人,你们家那小子来晚了,列位请回吧。
一行人面红耳赤,二族长撂下一句狠话,便要回去,来日定让灵族给个交代。
刚走到门口,被一人拦住了去路。二族长正要教训教训这个不长眼的家伙,只听那头老公鹿喊道:“贤婿啊,你们小两口山上住的可习惯?”
二族长一听,这都生米煮成熟饭了?这小子拦住我干嘛?
“好狗不挡道!”
“巧了,我要进去。”
二族长气不打一处来,偏偏嘴上还输了一招,刚要动手,却听那小子又说道:
“二族长从何而来?”
二族长一听,这人是不是傻子?
“老夫当然是从西方日不落草原而来。”
“那,二族长经常来灵族?”
“怎会经常?半年前只不过是第一次。”
“那就奇了怪了,从日不落草原到这儿横跨了西蜀和东唐,稍微拐个弯还能去南通,你们这千里迢迢的来灵族提亲是为了什么?”
这话问的看似随意,实则暗藏杀机。
第八十八章 大将军剑
二族长半年前就来灵族提亲,却没说为什么是来灵族,中间隔了三个诸侯国,还要跨海,就位了娶个老婆?
灵雅儿自幼在灵族长大,深居简出,从不抛头露面,一见倾心自无可能,
后裔部落是单纯保守的部落,若是有所图,那他们图什么呢?
莫少侠这一问就是把双方桌子底下的东西搬上来看看,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看二族长支支吾吾不做回答,莫少侠又说道:“何况还是个满脸麻子的丑婆娘,我要不是贪图这里的宝贝,我才不给他们家当女婿。”
听了这话,雄霸天和草原王的脸色都有些难看,女儿可是天仙似的美人,就算你有什么计划,也不能这么诋毁我们家雅儿啊。
却没想到,有一个人比他们反应还大:“二叔,你跟父亲不都说长得好看么?满脸麻子怎么好看?我不要了!”
“是啊是啊,还硬生生的拆散了公子和那位青梅竹马的姑娘,就为了给他找个已经嫁人的丑婆娘。”
二族长色变说道:“我部落从不与外人接触,此事你又是如何得知?”
莫古青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此时,雄霸天脸上露出了微妙的杀气,草原王眯起了双眼,后裔族壮年一脸愤懑,莫古青眼神玩意,二族长发现自己失言,慌慌张张走了。
使团走后,雄霸天问向龟丞相:“此事,相国大人怎么看?”
老龟不紧不慢说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只是,这后裔部落图谋为何呢?
灵族与世无争,后裔部落虽然封闭,但族人占据了一块肥美的大草原,定然也不会是因为什么生存的危机,横跨了九州的版图要对灵族发难,这怎么看都有些说不过去。
雄霸天又看向了莫古青。
莫少侠正襟危坐说道:“鹿老哥先忙,我要去铸剑了!”御剑飞的很是潇洒。
身后还有声音在回荡:“贤婿啊,下月初八是个好日子,到时候请那位圣人老爷来证婚啊......”
庄老夫子是不会离开东唐的,执掌一片天地之后,圣人的行动会受到一些限制,也只有莫古青这种代圣人才能随意游走世间,自然,凡事都有个意外,若是那老头子心血来潮非要过来,那也拿他没办法。
至于铸剑一事,很是迫在眉睫了。
后裔部落出乎了他预想的强大,灵族自然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依仗,但是,没有人有把握对付那把落日弓。
除此之外,莫古青料想,这个阴谋的背后势力不只是一个后裔部落,世上有谁盯上了灵族?又有谁能对后裔部落发号施令?灵族面临的对手将远远超乎想象。
咣!
声音又起,十万余境界不高的生灵神识动荡不安。莫古青眼神之中有一种异样的猩红。剑体本身也散发出红色的邪气。
一剑而来,乃是大将军!
大将军剑隔绝了此方天地,与少年相邻而坐,少倾,少年神色恢复正常。
“血练之法不是不可行,只是为何你的血气竟有如此强盛的煞气?”大将军剑第一次开口,不只是对莫古青,而是对整个灵族。
对于他这么一把剑来说,世间还有谁值得他开口?心有不平,一剑而已。
莫古青自己知道,他不只是用了血练之法,还用了道法——倒,亦有道。
因为这种想法,他在岐山第一次入魔道,又在血海林鸦的感染下再入魔道,这一次却是他心甘情愿的三次入魔。
执迷不悟本身就是一种魔道的体现,执着也是魔怔。
他有圣象庇佑,世上再也没有人能诱使他入魔,除非这是他自己的意愿。
倒行运转天流引元注,驱元出体,取心下煞气最重的一滴血液融入剑身,血色近黑。
一锤而落,倒行逆施。
玄铁对这种凶煞之气似乎很是喜欢,本身变得兴奋而不安,若一头困兽出山,若蛟龙入海。
然,还是未能聚灵,却是剑体本身多了凶性的杀机。
若说之前它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胎儿,那此时他便是一个鬼婴,鬼婴的恐怖之处在于他的杀戮是出于本能,而不用思考。
剑成之时,将会是一把绝世凶剑。
“还要继续?”
“嗯”
“不怕会产生难以控制的后果?”
莫古青坚定的说道:“剑之善恶,不在于剑本身,而在于持剑之人!”
大将军剑撤去了禁制,满意的离开。
曾经有一把让人闻之色变的凶剑,剑名饕餮,自从那个少年持剑之后,就再也没了饕餮。他再次觉得二人很像,不只是那个灿烂的笑容。
将军剑去,见佳人。
灵雅儿与莫古青背对背相靠而坐,各自仰面朝天,心思却各有不同。
血脉试炼,除了要想着对方以外,关键还是要心意相通,只是这人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心意?
“真傻”,灵雅儿俏皮的说道。
莫古青转头,见她做着一个手势——比心。
“那么,她到底是谁?”
“嗯?”
“你心里的那个女人。”
心里的女人?莫古青不好回答,或者说不确定,于是,他后仰着倒了下去。
“我的心啊,有两个心房。”
“嗯?”
这次发出不解的是灵雅儿,她问的是心意,他回答的却是人体构造。
只不过,她却找到了一个位置:“那,是不是还有两个心室?”
莫古青陷入了思考,灵雅儿正躺在他的胸前,侧面看着他,似水,似秋波。
“还是傻。”
灵雅儿比心的手势一直没有变。
人的心脏有左右两个心房,还有左右两个心室,房是正房,室是侧室,她不知道这四间屋子有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若是有,那她是住在心房还是心室?
莫古青是真的傻了,似乎,他也不知道心房与心室各自住的是谁,不过,里面应该至少有两个人,一个眉如远山,一个眼若繁星。
灵雅儿比心的指间滴出一滴鲜血,一长一短两柄剑凤鸣不止。
凤灵剑!?
二十年前,灵雅儿呱呱坠地,哇哇啼哭。
老灵族之王对这个孙女甚是喜爱,便把自己珍藏已久的天外玄石送给了这只凤雏。
灵雅儿两只小手抚摸着玄铁,玄铁一时灿灿生辉,本还在啼哭的女婴咿呀嗤笑。
后来,小凤雏入主了老梧桐,绣床上没有鸳鸯枕头,而她一直枕着一块石头。
二十年来,凤雏变成了金凤,与她一直说话解闷的不是那只小燕雀,而是一块玄铁。
比武招亲,她哪里肯把自己的幸福交于天命。
若是没有她的心意,即便你是千斤臂力,也无法撼动玄铁分毫。
若是遇到修为高深之人,玄铁哪怕会粉身碎骨,定不能一分为二。
只因看了你一眼,便已经万年。
玄铁之所以排斥周围的灵气,是因为它早早的就已经在吸收凤灵。
凤非梧桐不栖,剑择明主而侍。
一剑二尺一寸,莺莺细语,似水柔情。
一剑三尺三寸,长鸣锐利,凤舞九天。
鬼婴在凤灵面前瑟瑟发抖,她并不在意,她的灵魂,有了他的血液,这便是相溶。
所以,你说,他傻不傻?
莫古青手持凤灵剑,一剑再入天人合一,凤灵所指,剑帐所在。
剑帐之中有咆哮之声,似龙,似马,似龟,似麒麟。
饕餮与金凤在空中战斗,天地变色,灵气拨乱不堪。
两只神兽战场的下方升起了一座绿绿的屏障,似龟壳,龟壳上方站着一头老公鹿,敢于观看这场战斗之人,此间最强。
灵雅儿左右手食指打架,委屈的说道:“剑师父是母亲和爷爷死后最疼爱我的人了。”
“你母亲死后?草原王?”
“她是十年之前才来到灵族的。”
“你母亲?”
“是凤凰!”
“明白了,走,去会会你那位师父!”
“你还要打?”
“不打了,不能欺负老人家......”
莫古青并不是托大,而是他这一剑与桃花的一剑一样,剑气过剩,需要找强者试剑,其次,溶铁之时,大将军剑消耗比看上去要多得多,本身也受到了一些反噬。
两道金光便是公主驸马各自御的一把凤灵剑,眨眼间便已入帐。
大将军剑坐在帐内,只是一个慈祥的老人。
“这一剑不错,这丫头没选错人。”
“若是最强盛时期的你,能不能把这座天给吞了?”
“不能。”
“试过?”
“否则他怎么会死?”
“那你能不能挡住落日箭?”
“可以试试。”
话不多说,简明扼要。莫少侠拉着未婚妻的小手出了剑帐。
后裔部落的威胁可以暂时解除了,因为灵族有饕餮,还多了一个凤灵,更关键的是,天空中的这场战斗会让一些人看到。
后裔部落的族长叫后夏,二弟后商,长子后周。
后夏看向远方,手指还搭在落日弓的弓弦之上。
他脸上的老褶已经拧成了麻花,却放弃了这一箭,众所众知,他可以拉开落日弓,却也只有一箭,一生只能射一箭,必须保证百分之百成功。
天空中的战斗已经结束,饕餮与金凤消失于天地之间,并不知道谁胜谁负。雄霸天离此处最近,到底是大将军剑留了力还是莫古青有所保留,他也没能看出来,因为,二者都是全力一击。
雄霸天坐在龟壳上,语重心长的说:“就您老这速度,初八能在皇宫贴个喜字不?”
第八十九章 灵族之王
灵族上下张灯结彩。
皇帝的寿宴称为国寿,皇帝的生辰称为国诞,皇帝死后称为国丧,皇帝大婚称为国宴。
皇帝嫁女呢?国民女婿。
正常情况此时应该大赦天下,张皇榜贴告示。
但是,灵族没有牢狱这一说,唯一一种刑罚就是死刑,执行方式就是决斗。
张皇榜就更别提了,一国丞相连个娶字都不会写,皇榜谁认识啊。
省去了繁文缛节,却是举国同庆,喜气洋洋。
听说整个蓬莱仙岛酒水流成了河,醉汉堆成了山,话说人家结婚,你们高兴个什么劲儿?
何况,国民女婿还没有做一个好女婿的觉悟。
大婚将至,你不陪你的新娘子,整天跟丈母娘腻歪个什么劲儿?今天更过分,直接约到了小树林。前两日你送个钗子,送盒点心也就算了,明目张胆的约会算是怎么回事儿?
一国国君雄霸天能忍么?换成谁都不能忍,可我们这位公鹿族长近几日在干嘛?他躺在醉汉山的最高峰,老子醉了也是这醉汉的王!
若是他知道自己马上就绿了,绿自己的还是他女婿,不知道作何感想。
灵雅儿心更宽,也不准备凤冠霞帔,也不陪着姑爷游山玩水,整日坐在梧桐树上逗一只小燕雀。
姑爷干的这事儿没人管了?不是还有黑龙大爷么?他也没空,现在整日跟小娇狐腻在狐窝里不出来,说不定三个月后就能看到一只小黑狐。
要说莫少侠这是为了营造丑恶的新郎官形象迫使灵族退婚,那他算是演砸了,人家根本就没人搭理你。
“不知姑爷找我何事?”
草原王也觉得不太妥当,这种作为哪怕两人没什么,可以抵不过悠悠众口,何况你这么做像是想要没事的样子么?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与草原王相互了解一下。”
你还想相互了解?你要了解啥?人家肚兜什么颜色?不怕告诉你,灵族之人对于这种精细物件,向来都是织不出来的。
“那姑爷想要知道什么?”
“草原王来自何处?”
“西边。”
“可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之王?”
不对,姑爷这话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日不落草原是后裔部落的领地,说她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王,那岂不是说她与后裔部落有勾结?甚至是说,这位灵族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就是后裔部落的卧底。
其实莫古青本来就是这么想的。
草原上有狮子,狮子是优秀猎手最为喜欢捕杀的猎物,也是磨砺捕猎技能的手段。
后裔部落是世上最优秀的猎人部落,可那整整三十车动物毛皮之中却没有狮子皮。或可理解为是后裔部落对于灵族皇室的尊重,可那张显眼的公鹿皮该怎么解释?
毕竟是封闭落后的部落,他们根本对这些尊重与理解不屑一顾,毛皮中没有狮子皮只能说明一点。
后裔部落现在没人捕杀狮子。
因此,后裔部落就有可能与狮族达成了某种协议。协议的双方自然是后裔部落的族长与狮族之王,这位十年之前才来到的灵族草原王,日不落草原狮王!
在二族长失言之时,雄霸天展露的是愤怒与杀意,这位草原王却在深思。她在深思什么?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
做这件事之前,莫古青早就与灵雅儿和雄霸天有商议。
雄霸天整日醉生梦死,到底是在高兴还是在借酒浇愁?
若是不能确定,莫古青断然不会在此时撕破脸。
“姑爷若是对我有所怀疑,可以自己去日不落草原查一查。”草原王语气很平淡。
莫古青当然不会去日不落草原,后裔部落放弃了对灵族的进攻,可若是有人敢闯入日不落草原,不出一刻钟便会被射成刺猬,尤其是他这位三言两句就拆穿了阴谋的男人。
“何须如此麻烦?只需要草原王一滴鲜血足以。”
草原王闻言色变:“你是怎么知道的?”
为何一滴血血会让草原大惊失色?因为灵族血液遇魔族血液会燃烧,简而言之,她已入魔。魔是心念,若想成魔,你便是魔!
草原王为何会入了魔?
因为草原之上,还没有哪个种族有跟后裔部落平等对话的权利!
狮族最为凄惨,优秀的猎手都以捕杀狮子为荣,她这位草原之王也每天都在受着死亡的威胁。十年前,狮族只剩最后的几十头。
为了生存,她找到了一个强大的帮手,一只与后裔部落相邻的种族,他们生活在草原再往西的地方——魔域。
草原王入了魔,以魔族为依仗,开启了同后裔部落的谈判。
她看中了一块地方,在这个地方可以保证族人不被屠戮,即便是在狩猎场内,狮子也是在食物链的顶端,假如它能够先来到灵族,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慷慨的雄霸天定会接纳它的族人,世上却没有假如。
它不能寄希望于千山万水之外的灵族会有如此恩典,投靠西边更加务实,而且有效率。
谈判的内容便是她这位狮灵来到灵族,尽全力的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作为内应。
后裔部落在恰当的时候向灵族提亲,由嫡长子迎娶灵雅儿,进而控制灵族。
当然,在这之后还需要解决掉一个最大的麻烦,灵族之王雄霸天,为此,他们准备了一只落日箭。
在这之后灵族领土的划分她并不关心,她只需要一块没有杀戮的草原。
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得到雄霸天的青睐,成为了灵族的皇后,就如同她没有想到灵族会如此强大,而且包容。
她能够知道的,灵族有一头公鹿,一只乌龟,一把剑,还有一座阵,一座楼,一位老人。
即便是面对后裔部落尤有一战之力,而且很有可能战而胜之。
魔族或可助一臂之力,但那非常有限,魔族如果大批的进入九州大陆,定会被各方知晓,进而捕杀。
现如今,灵族又多了一位姑爷,那位姑爷能跟一把剑打成平手,而那把剑又比她想象中还要强大。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然已经注定了失败。
败了就败了吧,不过一死而已,作为草原之王,为族人而死,她也可以卸下这副重担了。
判决书已经下达了,唯一嫌犯供认不讳,接下来就剩下行刑了。
灵族只有一种刑罚,那就是死刑。
莫古青不是行刑之人,他只是个裁判,老公鹿和龟丞相已经来到了此处。
死刑的执行方式是决斗。
执行者是雄霸天。他是灵族的王,是蓬莱仙岛十万生灵的守护者,即便对方与他伉俪情深,他也必须举起屠刀。
应该会很痛苦吧。
一头公鹿与一只母狮子在树林里决斗。
龟丞相在一旁记录。
纸上写着“OO天、艹O王”,各自的名字后面还有一个方框,看来是胜者打勾败者打差。
纸面的右下角画着一只老乌龟。
莫古青把那本记录册拿了过来,往前翻了几十页,都是这种记录,连个名子都不会写也不知道是怎么传承下去的。
老乌龟面不改色,对少年的鄙视根本不在乎。
树林中的战斗异常惨烈,大树断,鸟兽藏。
雄霸天一条强健的后退上被撕下来一块肉,草原王的腹部却被鹿角顶出了一个窟窿。
这是一场野性的厮杀,这种厮杀经历了几十万年,上百场厮杀当中都以狮子获胜而告终,这场战斗却与那百场都不相同。
左边的鹿角缺了一块,草原王却已经奄奄一息,腹部的伤口中可以看到有肠胃翻滚了出来。
雄霸天一副王者的姿态走到草原王面前,居高临下,一只鹿蹄给了草原王致命一击。
老公鹿变回了人形,蹲在一旁呜呜的哭泣,像个孩子。
“别哭了,你那哈喇子都流了一地了......”
“贤婿啊......”
听了莫古青之言,雄霸天突然抱住了他,嚎啕大哭起来。
莫少侠心想,死的不是我,你哭我干嘛?
龟丞相背着双手,慢慢悠悠的离开,手里的那一页纸早就在OO天的名字后面打上了勾。
莫古青拍着雄霸天的后背,跟安慰孩子一样说道:
“皇帝老哥啊,你是公鹿,别整天想着跟狮子睡在一块,你看,前面那头母马多俊啊。”
雄霸天抬起头,擦了擦双眼,果然有一匹全身白色的俊朗母马,马尾左右摇摆,后蹄子戳着地面,后褪和臀部肌肉抖动的极有韵律,母马回头朝雄霸天抛了个媚眼,显然已经有了灵气,只是还未化作人形。
雄霸天正看得入迷,被莫古青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老色胚,回去了!”
自此以后,公鹿族长就只喝一种酒——马奶酒。
梧桐树枝上坐着两人。
莫古青还是放荡不羁的坐相,灵雅儿却坐的比较端正,两只纤细的小腿在前后摇摆。
“要走了啊?”
“是啊。”
“不大婚了啊?”
“按照我们人族的习俗,逢此变故,三年不得嫁娶......”
“就是个傻子!”灵雅儿撅着小嘴,小腿像荡秋千。
“我送你个礼物!”
说着,莫古青手里就多了一只双手插在胸前的黑狐。
“本大爷才不要留在这儿,老子要去世上潇洒!”
莫古青抓着黑龙的脖子抖了抖,一条藏起来的小尾巴便展露无疑。
灵族这个地方确实很适合黑龙,三尾本身就是灵狐,何况还多了个小狐娘。
灵雅儿帮黑龙理了理头上的毛发,:“我想你的时候,可不可以虐待它?”
“随便抽!”
梧桐树上响起了爽朗的笑声。
笑声还未散,人已不知何处去。整个蓬莱仙岛上空听到了一声凤鸣,随后出现了一道凤鸣剑阵。
南方的游鱼,北方的秋水,东方的凤灵,都在欢快的回响。
第九十章 斩白泽!!!
一支穿云箭破空而来。
凤鸣大阵应声而去,败。
“天胡”大阵三位石灵被破体而过,麻将碎。
一位老者手托蓬莱仙山,山体崩塌,山根断为两截。
一只饕餮张开大口,吞箭入腹。
大将军剑终于溘然长逝,他已经看了这个世界几千年。
雄霸天看着远处的天空,“何苦呢?”
日不落草原上后夏与大将军剑一起闭上了双眼,死之前,将族长之位传给长子后周。
灵族与后裔部落皆哭声震天。
落日箭有多强?灵族有多强?在今天终于有了定论。
只是从此以后,后裔部落再无能拉开落日弓之人,少则十年,多则百年,这个不可一世的部落只能沦为别人的附庸。
灵族折损了最强者,大阵也需要时间修复,山灵老人重伤,这次怕是要修养千年。
两大种族一日只内便失去了与这个大陆争雄的资本。
问,天下谁能纵横?
八百里断魂江笛声悠扬。
河水东岸站着两位人族强者,望东楼上站着的却是世间至强,天机榜第一人——白泽!
一曲过后,李探花将笛子还给莫古青。
“不要!”
“你先拿着。”
“我又吹不动。”
“这荡魔潇湘管若是能轻易吹动,那我也不会带在身边这么多年。”
“你教我?”
“可以,你要先娶她。”
“不娶!”
李探花握紧了拳头,“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莫古青怕,但是李探花不会杀他。
自从被付清颜重伤之后,他剑道突飞猛进,但是,他却从未出过一剑。
可以理解为世上再无值得他出剑之人,也可以理解为一剑之后再无李探花。
还是因为他的经脉。
莫古青判断的没错,他只有一剑,人族至强,剑道至强的一剑。
一剑去时,只能惊天地泣鬼神,留给那位天下第一,理所应当。
莫古青也有一剑,世上最强的天人合一,以及一把天外玄铁铸成的凤灵。
他们今天来到了断魂江边,目的就是为了问剑。
莫古青并没有理会小李探花的怒意,而是看着断魂江说道:“师父安排了一个,老秀才安排了一个,庄老夫子也安排了一个,如今你李探花也想做这个便宜岳丈?”
李探花回头说道:“她都能做岳母,我如何不能再做个岳丈?”
莫古青右拳锤击着胸口说道:“不能,这儿已经满了。”
“你此前只提到了三人。”
“没错,不过已经满了。”
“罢了,琴丫头也不食人间烟火。”
李探花与莫古青同时看向江面,莫古青问道:“你们在想什么?”
李探花回答:“你知道了什么?你又想知道什么?”
“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去相信,我师父居然是第一手。”
“你师父不是第一手,不过他与先手之人达成了约定,下了一手根本。”
莫古青没有反驳,而是说道:“蜀山剑宗是强攻手,执子之人必定是这盘棋的其中一方。”
“你可以继续说下去。”
“老秀才和老乞丐都看到了这盘棋,所以他们下的是顺水推舟,让这盘棋的前期看起来不算是一边倒。”
说道此处,天空中落下一枚铜钱,铜钱碎,老秀才出局。
看着消失的铜钱,莫古青继续说道:“在不进山上,我意识到自己入了棋,殊不知那只是棋盘上出现的另一方,而且不是主位,只是陪衬,这居然就能让迷途道祖甘愿入棋!”
“道门之事,你问我我也说不清。”
“接下来便是庄老夫子,他点出了这盘棋中我唯一的胜手,想必,儒家一脉必是与先手之人未达成一致。”
“这一点你看的很透,你所认识的儒圣,都立场鲜明的站在了你这边。”
“所以,是谁?”
这是谁与谁的博弈?剑道、道门、儒家都已经入棋,释家也在他身上下了妙手,灵族之难或许只是这盘大棋中不起眼的一手。
所以,是谁!
棋盘两端坐着的是谁?为何他又成为了棋盘的关键,太多的势力加入,这其中多数都在举棋不定,你们这些坐在云端的人对这盘棋又有多少了解?
这便是莫古青的问题。
这也是李探花回答不了的问题。
从那支短笛来看,他应该也站在莫古青这一方,一盘能让人族至强站队的棋,落子之间,是不是就是世界的尽头?
没有给出他想要的答案,李探花却说出了另外一个问题的答案:“你这种出局的方式,走不通。”
“你以为我在找死?”
“世界上所有想要斩白泽的人,都是找死。”
“我死了还不能出局?”
“只会让棋局更乱罢了。”
“那你是来阻止我?”
“不是,我要去斩白泽!”
强者的大脑回路总是异于常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人看向了涛涛断魂江,谁也没有往前一步。
妖魂大阵,很强。
不同于书画,书画不喜杀意,断魂江却不喜一切。里面是千万年来妖族的魂魄,断魂江夜夜鬼哭。
江底就沉睡着两位不弱于白泽的上古大妖。
一位人族至强,一位最强合一,都不敢去以身试阵。
“你先去!”
“你先去!”
“你比我强!”
“你比较年轻!”
莫古青一屁股坐在地上,打死都不走。李探花准备再吹一曲,摸了摸腰间却没有了短笛,只能屹立于江头。
只不过此时,江面上飘来了一叶扁舟,舟中是一位女子,女子一身绿裙装,额头还有汗珠。
“二位上船么?一人一文钱!”
李探花看了看莫古青,掏了一文钱,上了船。
莫古青也掏了一文钱,随之上船。
上了船,船家女开始唱一首古老的歌曲,不知道名字,但是能镇魂。
莫少侠与李探花正襟危坐,看上去还有些紧张。
船家女端来两碗茶水,两位强者死活都不喝。
“这真的是茶!”船家女喝了一口,二人在岸上早就争得口干舌燥,此刻便牛饮了起来。
喝完之后,船家女笑嘻嘻的说:“就不怕忘了前生的记忆?”
李探花一脸鄙夷:“存在了上万年了,还觉得自己是小女孩?”
船家女想了想:“可我生前就是小女孩啊!”
莫古青问道:“那为何世人都叫你孟婆?”
“我哪里知道,估计是认为老婆婆更适合做这种事吧。”
她是孟婆,八百里断魂江下面便是奈河,而她就负责在江上打捞亡魂。
一碗孟婆汤,忘却前世,只等来生。
渡了江,下了船,孟婆俏皮的向两人展示了一下两枚铜钱,划船远去,歌声变为招魂曲。
俗话说,过了断魂江,再无回头路,两位强者踏上了妖族的领地,便就没想过要离开。
望东楼上白泽回了身,这种挑战,在他漫长的岁月里不止发生过一次,结果就是,他还站在这儿。
妖族与人世间的不同之处在于等级森严。
望东楼内住的是白泽。
望东楼往外周围一百里是白帝城,城中住的是上古大妖的遗留血脉及妖族之中的最强者。
白帝城再往外扩一百里是长老区,里面住着普通妖族的强者,以及妖族各族的族长,长老。
长老区再往外扩千里远便是平民区,众妖的聚集之地。
平民区最外面一圈则是流放区,里面是流民以及难民。
白帝城虽然有百里的范围,居住却不过百十人口,因为越强大的妖,越需要领地。
通过时间的演变,妖域之中也形成了城镇,街道,自然也有商铺和店面。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妖族也有烟雨楼,就坐落在白帝城内,管事名叫妖铃铃,却是一位人族。
楼中除了妖女,还有人族的女人。
李探花和莫古青没有去烟雨楼,因为他们的气息容易被一些大妖辨识,毕竟除了白泽,还有两位天机榜前十的妖族就住在白帝城内。虽然他们行事并没有瞒住白泽的意思,不过大多数的妖族都还不知道,他们也不想在战斗之前遇到太多麻烦。
白泽也对妖族中能够感知二人存在的大妖下了指令,不许去打扰二人,这便是他的尊重,也是尊严。
二人入住的地方叫鼠窟,是平民区繁华地段的一处客栈,妖族有经商往来,自然也需要货币,而他们没有自己的货币,全是照搬人族的标准。
鼠窟的掌柜的是一只硕鼠,老太太模样,身高在丈一左右,长着两颗标志性的大板牙和一对尖耳朵,见了生人,俩眼珠子提溜放光,可应了那句老话叫贼眉鼠眼。
不用二话,莫少侠扔了一锭足十两的纹银说道:“上房两间,不够再添。”
硕鼠老太太抓紧招呼她的儿子接待贵宾,鼠窟有几百间鼠舍,包括厨子、账房、小厮在内三四十人都是她的儿子。
鼠窟前厅是餐馆,餐馆后面有十几条甬道,甬道的两侧便是房间,有些像地下城,采光是个问题,好在鼠窟从不吝啬灯火。
客厅里有稀稀拉拉几桌正在用餐之人,一桌夫妻二人引起了莫古青的注意,老婆子跟鼠窟的掌柜一样长了一对鼠目,那位先生却是一直在不停的咳嗽。
引起莫少侠注意的并不是他们的外貌,而是他们的身份,他们是人族江湖中有着响当当名号的衰公贼婆,之前听说因躲避仇杀远走天涯,没想到却来到了妖域。
第九十一章 春晓
莫古青与李探花住的是一间套房,两间卧室共用一个前厅,客栈之中有前厅的便可称之为上房。
沐浴了香汤,换了身衣服,日头还早。
莫少侠在前厅正与一只短笛较劲。
李探花吹笛看似很轻松,实则口中吹出的却是剑元,剑元吞吐量的多少配合不同的手指指型便能演奏不同的音符,莫少侠自认为五音不全,对丝竹乐器一窍不通,此时摆出废寝忘食的模样,自然还是希望隔壁那人指点一二。
引元入体并不能,但是将元气凝聚于口中再吹入笛管那便不简单了,单说是聚元这一条非合一境便不能成功,这也就是他一直都吹不响的原因。
莫少侠有样学样的以食指之下左右手各三根手指抵住音孔,凝聚一大口元气吹入笛管,谁知这一口元气如泥牛入海,被管壁吸收了大半,最后只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就如同——放屁。
莫少侠的“放屁”之声久久回响,竟吹出了一连串的“闷屁”,空气中也似乎弥漫着恶人的味道,那是因为在这笛声之中却是还夹杂了一个真正的屁。
莫少侠因为凝元蓄久而导致了体内元气流动不畅,便发出了这一轮回声响。
左邻右舍传出不绝于耳的叫骂声,莫少侠撇了撇头,乐此不疲。
不知是忍受不了这嘈杂的“天籁”声声,或是莫少侠的化学武器过于强大,竟把李探花从房间里“逼”了出来。
李探花接过潇湘管,十指联动,变换了五个手型,口中元气或稀薄或浓郁,吹出了五个音符,正是最基本的“宫、商、角、徵、羽”。
莫少侠的记忆力不差,三个佛手印只看一遍便能用出,此时自然也不在话下。只是光是吹这五个音符便需要一心二用,若还要在心中默记乐谱就需要一心三用,再结合对战时关注敌人的动向意图从而采用不同的应对之策便是一心四用!
他修的的是剑,境界是合一,讲究的是一心一意。
所以他不准备去学谱,却要去学吹笛,只学一个音符——“羽”。
五音从低音到高音学习难度递增,低音谁都可以发出,发高音时便有可能破音,但若能发出来必将给人带来的极强的震撼感。
所以他要学就学最强音!
鼠窟内的阵阵“屁”音变成了类似摩擦玻璃的声音。
放屁的声音或可忍受,但是划玻璃的声音大多数都忍不了,尤其是心脏病人,很有可能病发身亡。
这回左邻右舍不骂了,直接来敲门!
莫少侠开门见一个七尺大汉,脖子上挂着一串巨大的佛珠,也不多说,一拳便轰向了莫古青的面门。
莫古青也不废话,一拳相对,两两对峙。
汉子幻想中砸烂莫古青脑袋的画面没有出现,莫古青所想的废掉汉子一根胳膊也没有出现。
莫古青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人很强。
这人很强,双目已经变成了两个金黄色的罗汉眼,怒目金刚——沙河!
曾经佛门的叛僧,打死了自己的师傅逃出华山定林寺,用的就是金刚拳。
两拳对峙几十息之后,爆发出阵阵拳风涟漪,周边客舍木门齐飞。
耳畔听到了一阵阵嘈杂的吱吱声,像一群惊慌的老鼠。
慌乱的吱吱声渐渐整齐划一,莫古青的识海出现了片刻的震荡,居然是合体音波功!
趁着莫古青神识不稳,沙河再轰一拳,莫古青化拳变掌,手指微曲,使出的就是佛手第二印,立地。
佛手印堪堪挡住这一拳,脚下却被两只利爪抓住,仔细一看,地下钻出来的正是那位硕鼠老婆婆!
莫古青双手结印,脚下被缚,正无计可施之时,腰上便被套了一个项圈,衰公套马杆!
衰公已至,贼婆何在?
贼婆从天而降,一个大麻布袋将莫古青从头到脚套在里面,套马杆成了一团麻绳,死死困住布袋。
布袋是何物?以万年藤织成的困仙箩,被困仙箩缚住哪怕你是神仙也得先乖乖待在里面!
沙河说道:“里面还有一人!”
硕鼠老婆婆随即说道:“那人未出手便不用管他,主上交代只抓他一人。”
莫古青被绑成了粽子从一条密道带走。
江湖上有一个神秘的组织,名曰“春晓”。
无人知道其腹地在何处,统领是何人,只知道若想联络“春晓”可以去找老鼠。
春晓做的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勾当,绑活票,也绑死票。
有人说这个组织劫富济贫,接济了大量的可怜人。
更有人说这个组织无恶不作,屠戮了大量的英豪。
天机榜第五,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春晓!
天机榜前十位:第十位,出云帝国孟凡;第九位,西蜀李自成;第八位,妖将九头虫;第七位,东唐疯书生;第六位,妖将大鹏鸟;第五位,组织春晓;第四位,南通刀圣白问;第三位,人族至强李探花;第二位,魔君七夜;第一位,妖王白泽!
天下阴阳家首席:天机阁;
天下江湖组织首席:烟雨楼;
天下兵器宗首席:铸剑宗;
天下第一剑:天下剑;
天下第一美人:坂田朋香;
最强盛帝国:东唐;
四位圣人:出云说书人,东唐庄夫子,西蜀王圣人,南通礼圣首徒。
世外散修更有阮小七,桃花仙人,山河老祖等高人不在天机榜之列。
白云剑宗白茂老祖因入世首战不战而败,亦未排上天机榜。
春泽万物,润物细无声,于无声无息之间生根发芽,当你发现时他已成为参天巨树不可撼动,那便是春晓。
在润物细无声之时,也发生了一件小事。
事情发生在东唐与南通交界处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
村里的王小二是一位放羊娃,王小二在驱赶山羊的时候有一只山羊在分界线处被东唐的守军捉去,还回来时只剩了一堆羊骨头。
村里的里正得知此事之后报告了南通北边的北关守将徐世杰。
徐世杰报上了朝廷。
朝廷派出了礼部尚书李鲤前去东唐交涉此事。
接待李鲤的是右丞相何塞,邦交接待官职高半级是礼遇。
根据东唐临城守将张舒真的回报,南通的山羊已经越过了边界线,自然任由东唐处置。
王小二斩钉截铁的说他放的山羊都在南通界内。
这便从一个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国界之争。
而且是南通有所谋划的国界之争,否则怎么派出礼部尚书出使。
何塞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既然你们的山羊被东唐军抓去吃了,不管是否越界,东唐愿意陪出三头膘肥体壮的公羊,想要母羊也行,总之一赔三,这便是东唐的待人以礼。
李鲤不同意,原因在于东唐与南通接壤处是一片低矮的丘陵,丘陵上有肥美的草原,东唐占据了大部分,南通只有小部分,按照李鲤的说法:“只三羊而不可立足。”
就是说我们南通的牧民在草原上三头羊都站不下,因此想要一块“三羊之地”立足。
这三羊的立足之地不大,顶多也就两个平方,若真的如此那也懒得争执,草原虽属东唐,但是越线放牧是一种常态,守着边界线抓羊的事情肯定是空穴来风,有所依据。
南通的三羊之地定是别有图谋,但没有明说,于是,东唐就派出了一人赴边境看看所谓的三羊之地。
那人姓孟,是一位君子,在泰安书院担任教习一职。东唐的君子不比其他国家,因其儒风盛行,能得君子之称的放在出云帝国给个贤人都不算过分。
南通那边来的人是徐世杰,两方开始丈量这三羊之地。
徐世杰带了屠夫三人,裁缝十人,工兵二十人,牧民若干,以及三头肥硕的绵羊。这其中还带了纺织车,细剪刀等工具。
当着孟君子的面,徐世杰就把三头绵羊全杀了,牧民开始薅羊毛,裁缝便还是纺织毛线,屠夫开始扒皮抽筋,工兵就开始拿着纺好的毛线圈地。
绵羊都是养了一年未曾薅毛,此时羊毛蓬松且杂多,并不是南通不想在多养几年,而是绵羊如果长时间不薅羊毛,羊毛会便粗,变硬,而且自己掉毛,不再适合纺织。
一团团毛线在工兵手里斜斜的拉向临城,羊毛用光了还有羊皮,羊皮用光了还有筋骨,筋骨用光了还有羊肉,羊肉用光了还有内脏。
内脏里面最为关键的还是羊肠。人们都说羊肠小道,羊肠细且多弯曲,肠衣更是坚韧有弹性,而且可以分层取用。
忙活了大半个月,孟君子傻了眼,这三羊全身上下的宝贝加起来居然把临城的城头都给围进去了。
自草原开始到临城在返回,中间只是尺余宽的一条小道,到了临城之后才开始外扩,居然能装下大半个临城。
这哪行?这不是想要一块牧场,而是要夺城啊!
孟君子拘理力争,徐世杰哪管你这一套,直接给孟君子抹了脖子。
这事儿传道庙堂之上便变了样,说是孟君子小肚鸡肠,见圈地多了些就不顾君子形象,对南通军士动则打骂,军士忍无可忍,失手杀了孟君子。
听听,就像是受气的小媳妇在沉默中爆发一样。
东唐哪管得了你这些,死的可是一位君子!
于是,东唐扣下了李鲤,要求南通帝国立即交出刽子手徐世杰。
一位是礼部尚书,一位是守城大将,南通该如何抉择?
都不用庙堂抉择,李鲤一头撞了柱子,死之前,李鲤口中还喊了一句:“虽死矣,死国无怨!”
第九十二章 三羊城(1)
李鲤是使臣,两军交战且不杀来使,况且这还只是一场纠纷,东唐居然杀使臣?
南通上下义愤填膺,武将纷纷请战,文臣更是有人上书《十策》,把攻打东唐的排兵布阵,行军路线乃至守将人选都规划的头头是道。
好家伙,这边刚死,您那边十策都出来了,您要不是兵仙韩信在世说出来谁信啊。
这就是一场南通帝国早已谋划好的国战!
南通王周祚下了一道圣旨,南通举国伐唐!
南通王姓周,叫周祚,这个名子不言而喻,他才是周氏的国祚!
而且他还奉了天子令,天子是谁?大曌国君周不通,就是都城那位。
不过他此时已经不是天子了,现在的天子是太子周仁,周仁在南通登基称制,给王都那位摇封了个太上皇,您瞧瞧,这就是周天子,笼中金丝雀,怕是大战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周仁登基之后发了一道檄文,号召天下伐唐。这其中自是列的东唐王室的十大罪状,什么荒淫无道,穷兵黩武无所不用其极,唯一不说的就是割地自制,不听天子号令。
十大罪状里居然没有忤逆犯上,这也是少有的趣事,因为什么?若是此言一出,那天下不都是忤逆犯上?您这到底是要伐东唐呢还是要复辟呢?
周祚当然想复辟,四大诸侯谁不想独享天下,但这并不能说出来,可以做。
这道檄文只是为了找一个理由,并不真的指望着能一呼百应,出云和西蜀根本就没当回事儿,只不过此间战事他们倒是多有关注,乱世之中,反应慢一拍便会万劫不复。
至于南通为什么会把目标瞄准的最强的东唐而不是最弱的西蜀或者接连损失大将的出云?
因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蜀地一直都是不毛之地,但是历朝历代都是最后攻打蜀地,且多以招安为主,大曌王朝之前还有个大西王朝,自那时起李家就分封西蜀,到现在大曌王朝都名存实亡了李家还是西蜀之主。
出云帝国更不行,燕瘴之地难以行军不说,你穿越两大帝国去攻打出云,随便哪个在你背后来一下你都招架不住。
不过南通在发檄文的时候还给出云帝国发了一道国诏,国诏的名义是周天子,意思就是我南通在南边打,你出云从北边打,到时候咱们共分东唐。
小黄后看了之后骂了一句:“蛮子无赖。”
她虽是女子,但是对南通这种下作手段嗤之以鼻。
不过南通的提议她也仔细考虑过,最后在居庸关屯了重兵,不是她不想剑指天下,而是本来准备南下的那把利剑已经死在了某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手上,出云死了两位憾山境剑仙,看上去不疼不痒,实则实力折损严重,目前出云堪当大任的只有孟凡一人,换句话说,出云无大将!若是那位一品辅国大将军在的话另说。
自然也有一封国诏送去了西蜀,李自华连看都没看就烧了,战情还未明朗,李家先做缩头乌龟,毕竟家底单薄,高手连损兵折将的出云都比不上,战争中能发挥极大作用的洞府老祖也已经死了,虽然还留有洞府一脉,但是与天机榜高手差之远已。
两大帝国都选择旁观,南通打不打?肯定要打!
前一日刚发了檄文,第二日便有四十万大军围了临城。
四大诸侯虽然小有摩擦,但却还是维持了接近十年的和平,和平时期谁会在边境屯兵四十万?人吃马喂谁养的起?要知道小黄后屯兵居庸关的诏书上总共加起来也就八万兵马,加上居庸关平时守军四万,共计十二万。
其实,南通帝国对这场战争的备战是在一年半以前。
整整五百多天的时间聚拢四十万兵马,都是小股分批入驻,居然逃过了南通斥候的眼睛,出云和西蜀也都蒙在鼓里,不得不说南通准备之细致。
如此缜密的布置就直接导致了两国在临城兵力悬殊,临城守军有多少?四万!
离临城最近是临东和君县两处驻兵地点,临东有一万五千人,君县七千余人,轻骑驰援需半日,可这两处驻兵地点哪有什么轻骑?加起来只有几百匹战马,其余全是步兵,这与东唐不产战马有极大的关系,除了几处重镇和边关地区有上万的骑兵,其余全是步兵。
哪怕是这两地均能驰援也无济于事,兵力悬殊不是一两万兵马能够解决的。
南通帝国领兵的就是徐世杰,被南通王称为将种第一人。
别人都是将门虎子,他们这家完全是逆向发展。
祖上是个小兵卒,就是最最普通的那种卒,炮灰的那种。
到了宗祖这一辈成了个先锋营的兵卒,先锋营一般都是第一支上战场的队伍,死伤最惨烈,也最容易积攒军功,徐太宗运气挺好,打了三次仗才死,军功自然也是有的。
到了高祖这一代,就被培养成了一个斥候。斥候是部队中的精英部落,三五成群或是十几二十人,很少见有大股斥候同时行动,因为他本身要求的就是机动性,最忌讳全军覆没。
培养一个斥候至少要花费上千两银子,马是精英战马,兵器铠甲要求轻盈而且坚韧,人更得是拳脚功夫的高手,还要擅使刀枪。
而斥候的一则军情往往就能改变整个战局。
到了徐家的高宗这一辈就混成了一个小校尉。
徐世杰的爷爷是一个裨将,父亲是一位副将。
他是啥?驻南通帝国北关主将兼伐唐东路军兵马大元帅!
这家人可谓是步步高升!
有了东路自然就要有西路,但是不打开临城,东西路划分就没有意义,临城是进入东唐的唯一通道。
南通帝国军队当然也可以翻山越岭,只是你人能过,马和粮草怎么办?
基于此等考虑,徐世杰下令,三日之内必须拿下临城!
战事若拖至半个月,那临城就会零零散散聚集十万军士,若是一个月还拿不下来,那就只能两国举国之重兵在边境决战了。南通帝国准备了这么多自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必须速取临城。
临城的守将张舒真则是坚壁清野,面对十倍于己的守军,龟缩是最好的选择!
攻城怎么攻?四十万大军看似人多,但是若站不住城头,四十万人堆在城下就是活靶子。
徐世杰四十万大军中有三万轻骑兵,在东唐这种多山的地形当中轻骑兵作战能力有限,这三万人可以说除了进城之后烧杀抢掠毫无用处。
另外还有三千重骑兵,如果不是正面摆开阵型对战,这三千重骑还不如轻骑兵有用。
五千工兵。
工兵有用,攻城需要云梯,抛石车,云楼,捣城车,这些器具初一开始会配备一定的数量,后面也会有补充,但是作战之时的损耗不是那点些许的补充就能够的,工兵就负责这些器具的制造和维修。
徐世杰前帐右路先锋张孔硕是一位猛将,带兵三万去承担了攻城任务。他不需要拿下城,但是要站住城头,只要城门一开,四十万人涌入,守城将士就只能任人鱼肉。
张孔硕将三万军士分成十队,每队三千人,采用车轮战术攻城,每隔一个时辰换一队人。
虽说临城守城的兵力不足,但是守城器具十分完备,城头上坐着二十四架城防弩,号称配备了十万弩箭。
城防弩不比弓箭,弓箭射伤还有活路,弩箭射伤非死即残,城防弩的穿透力极强,很多时候第一个士兵中箭之后他身后的士兵也会受到波及,若是二人站的太近很有可能一箭双雕。
为了应对城防弩,张孔硕给每队都配了一百二十名重甲兵,手持精铁盾牌,盾牌与人齐高,内部是硬槐木,外面是包了一层厚厚的铁皮,单是举起盾牌至少也需要百担臂力。
攻城要速战速决,打仗却不能求快,一百二十名面重甲兵本身也跑不快。
距离城门口一千步的时候就迎来了第一波箭雨。
精铁盾牌可以很好的抵抗弩箭,一轮齐射过后,只有两块盾牌被射穿,但因为盾牌之后的人也是重甲,所以一百二十人均无伤亡。
但是后面却有人遭了秧,一支箭弩刚好越过了盾牌直插后方,一箭就穿了两人,还有几人不幸被砸伤。
城防弩每轮可以射十只箭,二十四架城防弩就是二百四十箭,这其中能够越过盾牌的还不过双手之数,却造成了上百人的伤亡,直接射死的不多,被殃及的不少。
趁着城防弩换箭的间隙,三千余人疾行了百步,此时发生了第二轮齐射。
在这时三千人队形却有了微妙的变化,除了前四排紧靠在重甲兵身前,后面几排都拉开了少许的距离,这样便能有效的避免被波及过多。但是,距离越近城防弩的威力越强,此时一百二十名重甲兵已经有三人被射透,而后面中箭的人数也从不过双手变成三十多人,不过波及的人数却少得多,第二轮死亡人数倍于第一轮,伤亡总数却少于第一轮。
临城的攻防战已经拉开了序幕,妖域那边莫古青却被带到了一座真正的地下城,也就是春晓的老巢。
取了麻袋,解了绳子,四位组织成员悄无声息的撤退,莫古青睁开双眼,觉得周围空间很空旷,面前是一个穿着紧身装束的女子,脸上带着黑色的蝴蝶面甲。
第九十三章 三羊城(2)
虽然看不见她的样貌,但是莫古青能清楚的感觉到她在笑。
不知为何,这种笑容让她感觉到很熟悉,却遍体生寒,尤其是她从默默的笑变为爽朗的大笑。
莫古青侧着头,双手插在胸前,春晓解除了他所有的禁制,似乎根本就不担心他会逃走。
面甲女子说道:“有人出一万两黄金要你的命,又有人出了一万一千两黄金保你的命,你说你会不会死?”
莫古青没有回答,不回答便是回答,他笃定了自己不会死。
若要杀他为何客栈不直接动手?若要杀他为何对战之时没有感觉到杀意?若要杀他为何还要当着李探花的面把他掳走?
小李探花没有出手,那他就有来一趟的必要。
面甲女子绕着他转了一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似在陶醉。
“不如,你来猜猜,究竟是谁要保你这一命?”
“你叫什么?”莫古青答非所问,语气有些居高临下。他自信即便是春晓,若想对他不利都会付出难以承担的代价,排除他那些人际关系,他本身就有一剑要问白泽。
这个问题出乎了面甲女子的预料,思考了一下说道:“你可以叫我甲。”
甲,十天干称谓,局首。
“那四位怎么称呼?”
“硕鼠老婆婆代号子,衰公贼婆代号未,沙河代号亥。”
甲姑娘知无不言,那四人分别对应十二地支中的三支,却没想到怒目金刚居然排在最末尾,子鼠老婆婆局首怕是因为鼠族是整个组织的耳目。不过,强如他们居然还只是下属一级。这位甲姑娘身份高贵,却丝毫感觉不到高贵的气息,与烟雨楼主判若云泥。
“你的主子是谁?”
既然她没有万人之上的气场,最起码在春晓之中,还有人比她地位更高,那人便是她的主子。
“这......我可不能说,你自己还猜不到?”
“猜到了十之八九,既然你这么说也就大概确定了。”
莫古青在一处宽大的榻上落座,甲姑娘居然侍立在身前。
“出万两黄金杀我之人,是不是烟雨楼?”
莫古青问出了他心里想问的问题,谁出手救他不重要,但是谁要杀他,这便很重要。
能够得知他的确切消息且不惜重金重金致他于死地的,烟雨楼有这个实力,而且他一直都不信任烟雨楼,虽然明面上好像是在处处帮衬,实际上却将他引到了棋局深处,况且琴风第一次出现,就是为了杀他。
曹小蛮或许不知情,可谁又能知道那位楼主在想什么?
因此,这次暗杀他第一个想到了烟雨楼。
甲姑娘摇了摇头说道:“妖铃铃本想出面保你,她却晚了一步。”
看来烟雨楼的确是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既然不是他们,那还能是谁?
“是雁过门。”
甲姑娘没等他再问,对于春晓来说,泄露买主的身份是大计,但是对方的目标是他,既然费尽心机将他请了过来,那便就是要高诉他一切。
莫古青对雁过门印象很深,因为里面还有一位必死之人。
“琴魔古天音你们可知晓?”
“人鱼渡船上的事我们都知道了,已经有四位地支前去截杀古天音,依公子看,雁过门是否要灭门?”
莫古青摇了摇头,他最不喜欢这种无谓的杀戮,他有着灭雁过门满门的理由,但是谁都知道,雁过门只不过是跳梁小丑,真正要他死的另有其人。
甲姑娘皱了皱眉头说道:“主上说,公子切莫妇人之仁。”
莫古青挑了挑眉说道::“回去告诉你主子,老子怎么行事他管不着!”
“还有,主上认为公子现在面对白泽,为时尚早。”
莫古青此时已经给自己蒙了个眼罩:“来,带我出去。”
甲姑娘虽不太情愿,但还是听从了他的指示。
妖域的一切都显得诡异莫测,临城的战事却进行的极为惨烈。
第一队最终到了城门下方,伤亡居然过半,还未等攻城便被撤了下去,后退之时城墙上又是一阵箭雨,五百步之内已经到了弓箭的射程,因此最后的一段路,南通的军士头上都多了一个小的木制盾牌,就是防止弓箭手,虽然弓箭不能穿透盾牌,但箭头带火,小盾牌不防火,撤退时便已经没了掩体,第一小队最后撤下来的时候已经不足千人。
这其中不包括一百二十名重甲兵,因为他们停在了离城三百步的地方,根据之前的战斗,这个地方刚好是攻城弩的射击盲区,再靠近城墙,攻城弩便无法打击目标。
张孔硕在算。
第一小队就是炮灰,只为了确定守城的火力,因此三千人连攻城的炮锤和捣城车都没带,云梯只树了意思性的几个,也都被守城军士捣毁。
在第一小队撤下来的时候,工兵已经架好了抛石机,云楼屹立在远方,那是决战的时候才用的上的器械。
第二小队三千人配了两队重甲兵,加上之前未撤下来的重甲兵,推进时就有了三道防线,这三道防线分别在三百步、五百步、七百步的地方驻留,这样就基本上抵消了攻城弩的作用,为了得到这一精确的军士情报,付出了接近两千人的代价。
开战第一个时辰就伤亡过千,就算是近现代战争这个数字都显得尤为冰冷。
第二小队推进的时候伤亡就降低到了百人以下。
二十四架攻城弩呼啸生风,除了把精铁盾牌射程刺猬,再无用途,当然,一块盾牌中箭多了也就不能用了,这种互换显然是南通军队比较划算。
张孔硕颁布了一条军令,第一个爬上城头的军士直接升三级,赏银百两,若是不幸身亡,赏赐由兄弟姐妹继承,若无兄弟姐妹则由父亲叔伯依次类推,按照远近亲疏,军功总之能到你们家头上。
朝廷征兵有个原则,一是家里本来就是兵卒世家,第二个就是家中子孙超过二人者优先,因此军士大多数都是有兄弟的。
这种赏赐在攻城时很常见,因为很有效。
临城终于开始经受第一波考验。
首先来的便是石头,投石车作为南通帝国军士的唯一火力掩护,此时正在将一块块百十斤的石头砸向城头,阴差阳错之间居然毁了一架城防弩。
看着城楼上纷飞的木屑,南通军士发出阵阵欢呼,那名操控投石车的小卒莫名其妙就得了个攻城第一功。
这个第一是时间顺序,而不是功劳大小。
虽然说是到了城下,但是攻城仍然是个问题。
重甲兵虽然能保住人,但是保不住攻城锤和捣城车,十辆捣城车被损坏了七辆,最后三辆没捣几下便被从天而降的汽油和火药炸了个粉碎。
现在南通军士只剩下云梯。
几十架云梯在城头立了又倒,倒了又立,数百兵卒蚁附般往上爬,迎面而来的就是石头和火箭。
城楼下面尸体已经堆成了小山,如果照这么个伤亡下去,一日攻击过后就会有一座尸山直接从城下堆上城头,攻城的南通军可以跨着尸体上城楼,但这也就意味着张孔硕的先锋军全军覆没。
哪怕你有四十万大军也不能这么挥霍,才第一座城,还未上城头就有了等同于守军的伤亡数,徐世杰这个东路大元帅还没起飞就要被斩首示众。
然而第二队军士眼看着就到了撤下来的时候,伤亡数也快抵上了第一队。破掉一架城防弩之后短暂的欢呼声已经沉寂了下来,整个张孔硕的先锋军都笼罩着一股死亡的恐惧。
士气,是作战的关键,战前可以有战略战术,若是到了战场上,战术固然重要,但是若没了士气,再精妙的战术也无济于事。
假若第三队还登不上城头,后续的队伍也就不用上了,必须要调整战术,即便不调整也要先停下来调动一下军心。
只是这种担心最终没有发生。
在即将撤下来的最后一刻,一位白袍小将登上了城头。
在九州大陆之上,民间征募的兵都需要自带武器铠甲,当然若是家中没有,那就去战场上抢,抢来的就是你的。
如果祖上有将军祖传的铠甲也可以带上,并不存在什么违制的情况。
一位兵卒能穿戴白袍的铠甲定然是祖上有大军功。
那白袍小将登上城头之后还兴奋的招了招手,迎面而来就是十几把刀枪,直接把他砍了下去。
不知是不是城墙不够高,那白袍小将居然摔下去没死,甚至都没受什么伤,几个喘息的功夫又爬了上去,自然还是被砍了下去。
他这么一闹东唐守军有些顾此失彼,居然又有十多个人爬上了城楼,更为传奇的是那名白袍小将第三次爬上了城头!
徐世杰的眼角挤成了一条缝,拍手叫到:“好小子,麒麟啊,快查查他叫什么!”
此时,张孔硕吹响了第二队撤退的号角,城头上的十几个人基本都被掩杀,可那位被称作麒麟的白袍小将竟然还没被杀,而且他自己跳了下去。
南通军士的士气瞬间高涨,中军大帐传来阵阵欢呼。
此时军中的文书已经查明了他的来历,那人叫秦叔班,祖上居然是赫赫有名的战将秦公,曾官至大曌王朝平南大将军,只不过家道中落,所以后代才只是一个小兵卒。
第九十四章 三羊城(3)
徐世杰说道:“破城,此人首功!”
这里的首功就是第一功了,正常情况下首功应该是张孔硕的囊中之物,但是这白袍小将对此时的战局影响甚大,可以说是以一人之力扭转了不利的战局,当然,此时说扭转还为时尚早。
既然有人已经登上了城楼,那剩下的人再登城楼就简单多了,
第三小队很快便与守军展开了城头争夺战,最多的时候居然有百余人都登上了城头,虽很快就被守城军士掩杀,但是徐世杰和张孔硕心里清楚,这种自杀式的登城楼将会给接下来的胜利打下良好的基础,想必用不了多久,双方的优劣处境就会逆转。
只不过他们还是低估了东唐军士的战斗力,整整四轮攻城小队轮换上阵,却都被东塘军士挡在了城头,战斗从上午打到半夜,第六小队撤下来的时候第七小队没有再上,因为城下尸体已经堆积成山,血流成河,过多的尸体会影响行军,所以徐世杰准备明日再战。
守军本来就是走的坚壁清野的路子,自然不会主动出击,于是,两边各自鸣金收兵。
此时,东唐军队得到了一则振奋的消息,来自临东的一万五千守军已经驰援到了!
整整一天的急行军,抛弃了一切辎重,徒步赶到了临城,而且未留一兵一卒,三百兵士护送的粮草明日便到。
临东城位于临城正后方,并没有什么屏障,只是作为一处供给点,就如同黄粱城对居庸关和拥南关的作用。
东唐守军今日有三千多的伤亡,这个数字在南通那边则是八千。
除了前两拨的交战南通损失了四千战斗力,后边基本上战损比是1:1.8,这个比例在明天的战斗中还会下调,万事开头难,一旦打开了缺口南通军士就会像潮水般涌进来,那时候不管你是守城的三万还是五万,都将被马蹄淹没,战损有可能达到一个天文比例,简单点说,那将会是一场屠杀!
这一万五千人的到来无疑给东唐军士注入了一阵强心剂,因为张舒真知道,只要能多守一天,那朝廷的援军就有机会赶到临东城,根据他的估计,援军大概在十日左右能够驰援到达,而且七日之后便会有陆续的小股军队像临东城这样赶来
东唐有二十万大军正在紧锣密鼓的赶往临城,统帅是王策!
至少守住七天,这是张舒真的想法,他自信南通军队三日之内肯定攻不下临城,他的预期是五天,临城在如潮水般的攻势下可以坚守五天,而临东城赶来的这只军队让他有把握把五变成七。
君县还有七千余人却没有消息,张舒真也没指望那支由民壮和土匪组成的乌合之众,能来自然鼓舞士气,不来也无关大局,他甚至都预测到这只军队已经弃城逃跑了,毕竟本身就是绿林人士,和平年代参军混口饭吃,战时再各自占山为王,只不过是一群鼠辈。
然而,他低估了徐世杰的决心,也低估了那群鼠辈。
晚上的临城下方火光一片。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打扫战场,况且临城上方还有弓弩手虎视眈眈,处理尸体最快的方法就是烧。
只要是尸体开始燃烧就会有尸油,尸油一出火势就会变得越发迅猛。
冲天的火光有如死神吞噬着一切,火光之中还有三三两两的呼嚎,那些来不及被拖下战场的重伤士兵也在在一片火光之中烧成了焦炭,徐世杰不在乎,他行的本身就是杀伐之事。
还有一事传来让他的心情很不好。
王都的那位金丝雀发声了。
周不通并没有对这场战事发表任何看法,只是痛斥太子周仁不仁不义不忠不孝,废除了太子之位,贬为庶民。皇榜昭告天下,盖着大曌国的传国玉玺,所以,他还是那个天子。
南通帝国机关算尽,却没有算到那个与世无争的周君居然会在此时发声,他们豢养的笼中雀敢在此时啄他们一口。
周不通当然有愤怒的理由,全天下都可以不把他当回事儿,可周仁是他的儿子,是他的长子,是太子!
他是一名父亲,是周仁的生父。
就是这么简单,周仁此举有悖人伦。而且,周仁手里没有传国玉玺,他哪儿来的权利遥封太上皇?
南通帝国行此事只是为了开战更加名正言顺,现在战事已经开启,这件事自然无关紧要,但是这却埋下了一颗种子。
倘若战事顺风顺水,这颗种子就会被那城门前的大火烧成灰烬,但若是用兵不善陷入困局,那另外的两大帝国就可以毫无障碍的发兵南通且名正言顺。
甚至已经有小的诸侯国摩拳擦掌,四大诸侯国统治了这片大陆这么久,其余附属国就甘心久居人下?它们的兵力只有几万人不等,但是一旦南通深陷东唐战局无法自拔,那这星星之火就可以成为燎原之势,胜则盆满钵满,败则满盘皆输。
徐世杰在帐外踱步,他下定了决心,明日必须突破城头!
那名白袍小将被封了个麒麟将军,是个虚衔,但是在军中哪怕你是掌管几百人的校尉也要向将军行礼,而且在战争过程中,虚衔最容易变成实职。徐世杰也没有想到,日后这位麒麟将军的大名会传遍大江南北。
正如同昨夜徐世杰想的那样,第二日的战斗更加惨烈。
天蒙蒙亮,很多人还在被窝中熟睡,临城的战斗已经打响。
第一波战斗就是张孔硕亲自上阵,因为此次攻城的是剩下的整整四个攻城队,共计一万二千人!
重甲兵也相应的增加到了四倍,毕竟军中共计有五千重甲兵,此时上战场的也不过一千五百人。
一万两千人在攻城,徐世杰大军中的左军先锋李翰祥已经准备出战,张孔硕是右军先锋,战前会议上抢了首攻的重任,李翰祥当时就一脸不高兴,而他现在也高兴不起来,万一这一万二千人攻不下来,那他就只能带着自己的部下去赴死了。
战前谁都预想到了这场战斗的惨烈,伤亡过万在所难免,只是若是损失一整只先锋军还拿不下来城头,那这伤亡将会是天文数字,因为拿下城头之后还会有几轮的相互争夺,即便是夺了下来还会有巷战,几万几十万的人战斗从来都不是一锤子买卖。
此时,张孔硕却展示了他作战勇猛的一面,若不是万人敌,怎会当上右军的先锋?又怎会拿到首攻的重任?李翰祥自认为,张孔硕带兵作战的能力不在他之下,单对单尤能胜之。
昨日的作战,城墙已经出现了好几处缺口,此时被张孔硕带着士卒凿开了一个小口子,城墙上两军作战的人数已经基本对等,东唐和南通的士兵像下饺子一样掉下城头。
张舒真没有想到一开始南通就会破釜沉舟,城上守卫只有三千人,一时就被南通军队占据了上风。
好在后续部队迎头赶上,不然城门就告失了。
到处都在死人,今天才刚过半日,尸体就已经达到了昨日的水平,不同的是两国军队伤亡基本对等,这种消耗南通能接受,张舒真却接受不了。
就在处处告急的时候,城门被打开了。
上百士卒挥舞着钢刀叫嚷着冲了进去,却没想到是羊入虎口,因为城楼下方有一万五千人镇守!
正是临东城的一万五千兵士。
他们本来就是作为后备力量,在破城之时给与南通最后一击,只是这个时间点来的太早了,若不是昨晚他们及时赶到,可以想象现在的临城是个什么光景。
城门已经洞开,张孔硕的任务也已经完成,徐世杰毫不犹豫的下令中军向前推进,李翰祥作为左路先锋军一马当先冲向战场,接下里就剩下肉搏。
战争是冰冷的,数字也是冰冷的,张孔硕的部队撤下来的时候只剩下了一半,加上昨日撤下来的军士,三万先锋军还剩一万多人。
与南通众将士想的一样,他们夺下了城墙。
但是,打仗不能一打就是一天,也不能将所有兵力都投入到这场车轮战当中。徐世杰四十万大军中有十万人都参加了这场战斗,兵力是倍于守城军士的,在没有城楼屏障的情况下这种战斗将会以南通大胜而告终。
但是他们的对手是东唐,诸侯国中毫无疑问的最强者东唐,儒风盛行的东唐,讲究忠信的东唐。
张舒真组织了数次疯狂的反扑,这种几乎是自杀式的反扑让南通大军始终都没能进城,当然,战斗是惨烈的,守城的五万五千人一日之内阵亡三万,南通也好不到哪儿去,差不多也是两万余人。
战斗进行了一整天,天黑之后南通军士再次撤出城墙,因为此时城墙已经破败不堪,多处都已垮塌,占领城头已经没有了意义,他们需要休息,第三日给与东唐守军致命一击。
夜已经深了,谁都知道明日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徐世杰撤出了城头,一是为了休息,二是为了给张舒真一个投降的机会。南通不比东唐,因此,对人才格外爱惜。
之后为了这个决定,他狠狠的扇了自己两个耳光。
第九十五章 三羊城(4)
半夜,临城内火光冲天。
值夜的军士敲响了警钟,下一刻就被弯刀割掉了头颅。
夜袭!!!
徐世杰在睡梦中惊醒,营帐之处已经点起了阵阵火光。
徐世杰没有想到,对方居然敢出城夜袭。
对于张舒真来说,明日转巷战是最好的方法,徐世杰也想好的应对策略,为了能速战速决,他不介意踏平这座城。对于南通帝国来说,临城是一个据点还是一条道路没什么两样。
此时,那些他准备点燃街道的木柴和棉布就在自己的营帐之中烧了起来。
沿途中的斥候都被人悄无声息的干掉了,军中原来还有高手坐镇。说是高手也算不上,只是个合一境的剑仙,但是对付三十几个斥候还不在话下。
即便如此,为何大队人马夜袭之时会悄无声息?
因为东唐有兵圣!
东唐的边境和重镇上军事部署都有孙老爷子的谋划,这其中当然包括临城。
临城的地理位置很有讲究,两边都是峭壁,攻城的时候只有一处地点可以安营扎寨。
虽然前崖是峭壁,但是后山相对缓和,早在很久以前,东唐就在前崖的峭壁上凿出了很多落脚点,而且准备了钩锁。
上万军士趁着夜色摸上后山,从天而降,对南通大军开始了夜袭,至于退路,他们根本就没想着走,若是能趁乱杀了徐世杰最好不过,但是,徐世杰是确确实实的憾山境剑仙!
第一阵骚乱之中东唐军士斩了三千敌首,基本没有收到抵抗,而他们的目的是烧毁粮草。
不过,毕竟是南通将种第一人,徐世杰马上恢复了镇定,一遍组织人马救火,一遍组织人手拒敌,几轮冲杀过后上万唐军已经全部被屠,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那位合一境剑仙,他凑巧不巧的冲杀到了徐世杰身前,被一剑砍去了头颅。并不是每个合一境都有跟憾山境抗衡的资本。
所幸粮草并未严重受损,徐世杰严重布满了血丝,像一只嗜血的猛兽。
不过这只猛兽刚要再次入眠,敌袭又至!
有了第一次夜袭的教训,徐世杰已经在山崖处布置了防御,但这次,对手是从正面而来!
他忘了,城门到此处的斥候之前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军队此前一直处于骚乱之中,自然也没有人注意有人已经从正面潜行了过来。
来人的身份不言而喻,因为他威压如山。
徐世杰守南通北关是憾山境,那张舒真守临城也必须是憾山境,因为上万人的战斗当中,一位高手的作用至关重要。两军能够成对峙之势,实力必须相等。
南通军士折腾了半夜,此时正疲惫不堪,一万敌军如神兵天降,肆意屠杀。
如果说刚才的敌袭让徐世杰动了皮毛,那这次无疑是伤了筋骨。
徐世杰发出一声怒吼,两座大山瞬间对碰,天上地下两处战场同时展开!
哪怕是再完美的夜袭,以一万人抗衡三十多万都是痴人说梦。
这场战斗还是以南通军队的获胜而告终。
第二日的清晨,徐世杰的耳朵上包了一层厚厚的绷带,右手断了两根指头,为此张舒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根据战后统计,昨夜南通军士死亡又是三万多人!伤者不论。
而临城的东唐守军包括主将张舒真在内全军覆没。
徐世杰大军跨入临城。
等待他的是几千残兵的抵抗和一座空城。
几千人几乎都是伤病和老弱,已经不能对南通守军造成任何威胁,但是他们点燃了身上的火药。
如同一个个人体炸弹冲向南通军队,徐世杰面无表情的往前走着,他完成了三日攻城的承诺,却损失了七万兵卒。
他毫不理会身后的烟火,因为他要放一把大火,临城啊,你就永远的载入历史吧!
南通军队没有在临城找到一粒粮食,更没人报军功。
四十万对五万五,阵亡七万,重伤万余,哪怕是胜了也是惨胜,想必不久,南通王庭就会降下雷霆,虽不至于对徐世杰造成影响,但终归也不会有什么好话。
徐世杰走过了临城的大街小巷,看着这古老的城镇此时一片死寂,只有一排排整齐的房舍和几声鸡鸣狗叫。
他的心中有火,他的眼中有火,他的右手举着火把。
浩如烟海的历史中有多少座楼兰古城只能出现在带着泛黄色的宣纸之上,徐世杰没有去考虑,就在他准备举火的那一刹那,右手手腕处多了一只手。
谁敢在几十万军士面前组织徐世杰?刘渊!
谋士刘渊!
御赐朝前坐席的刘渊!
他只说了一句话:“临城在,将军还是将军,临城没了,将军还是将军么?”
徐世杰思忖了良久,他听明白了刘渊的意思,这场战斗可以惨烈,可以死人,但是不可以杀降,不可以屠城,更不可以毁城。
这里是东唐,名士云集的东唐。
最后火光没有落下,徐世杰也有些落寞,他下令大军修整三日,此时再也不怕东唐军的驰援了,南大门已经打开,很快就会有人率领西路大军从这扇大门过去,而他这四十万大军也将分成两队,留给他的会有多少人?又有多少能征善战之人?
他知道,东路军只是为了掩护西路军的行动,同时牵制东唐的主力部队。
南通庙堂之上制定的战略就是“围笼”。
东唐帝国多山,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还有一件事就是东唐的整体地形就像个火山口。
东唐边境处类似火山口的山脚,相对平坦,南通帝国优于东唐的地方是骑兵,骑兵无疑在平缓地带更能发挥作用。
而他的东路军就要直至插入东唐的腹地,东唐军队可以在多处对他伏击。
拿下临城是大功一件,在此之后他便就再也没了立功的机会,而是要确保他的兵马不会全军覆没。
等到西路军打到东唐北境,包围半个东唐的时候,就会按照蜿蜒的行进路线一步步蚕食东唐。
南通的庙堂认为,在那时出云肯定也会出兵伐唐。
如此一来徐世杰牵制东唐主力部队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西路军步步蚕食,出云帝国直捣黄龙,到最后南通会获得大片的土地,也可以通过谈判再从出云要来些实质性的好处,东唐便就此灭亡。
若是出云不出兵,南通就会在一定的时间点停下脚步转入谈判,与东唐划线而治,等到修养几年之后再举兵灭唐。
只是那位小黄后会如此的愚蠢么?面对天大的良机不来分一杯羹?
果真如此的话,南通灭亡出云也是早晚的事情。
只不过无论如何,徐世杰的东路军都将会是最凄惨的一支队伍,他们的对手是正在带着二十万大军赶来的王策。
徐世杰正在感慨着将来,却没有发现临城的后山上多了许多身影,穿着像牧民,基本上就是三五成群的行动。
他修整三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等人。
等那位西路兵马大元帅。
徐世杰是南通将种第一人,男人确实南通军部第一人,一字齐肩王——周大为。
刘渊本身也是为西路军准备的,只不过为了更快的打赢这场仗才临时编入东路军,让徐世杰打第一仗,何尝不是为了对东路军有所补偿?
第二日夜,周大为带着三万骑兵赶到了。
周大为宣读了圣旨,无非是徐世杰三日之内攻下临城,朝廷上下欢欣鼓舞,朕心甚慰之类的言语,对战损一字未提,也没有提军功。
南通的朝廷也认为这场战斗的损耗着实大了些。
接完圣旨之后,周大为还有一道密旨,密旨上写明了分三十万大军到西路。
徐世杰对此早有预见,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东路大军只补充到十万!
南通还有三十万的后备军队,在徐世杰看来,他应该能指挥二十万兵马,毕竟王策也是二十万兵马,沿途东唐城镇的守军还有万余,十万人太少了!
在群雄割据,逐鹿中原的年代,谁能有十万雄兵都算的上是一方诸侯,但是在国战之中,十万人翻覆之间便烟消云散。
上古时代有一场著名的战役叫做“长平之战”,对战双方总兵马达到八十万,阵亡四十五万!
离大曌王朝最近的一次古战争唤做“赤壁之战”,三方争雄,仅一方就出兵八十万,战斗之中被马蹄踩死的都有上万人。
他所补充的四万兵卒还不是南通的后备力量,而是最近征募的兵勇,那三十万人要留给西路军。
徐世杰大叫一声“苦也!”
四万兵马还在路上,周大为已经点齐了三十万军马出发了,留给徐世杰的只有五百重甲兵,三千骑兵,以及六万步兵,粮草几乎全部带走,徐世杰留下了一千车的粮草,保守估计可以吃半个月,也就是说,徐大将军要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去抢粮,还要深入东唐腹地捣乱。
南通帝国当然不会断了粮草供给,可若是拿不下城粮草根本就不能运送到前线,拿城,则有可能全军覆没。
徐世杰其实有些悲天悯人,十万大军在他的预计里很少,可是面的城池守军不过也就一两万两三万之数,只要不遇到王策的大军,这十万人足以游刃有余。
大军继续修整,刘渊和那位麒麟小将都被带走了,好在张孔硕和李翰祥都留了下来,这二人是他的嫡系,通过整编,中军保持五万人,内含一万五的新兵,左右路大军各两万人,一万机动部队。
要知道,之前仅一路大军的先锋军就有三万。
新兵卒还有两天的脚程,徐世杰的大军又修整了两天。
此时临城的城头挂了一个新的城牌——三羊城。
第九十六章 七千鼠辈
周大为的西路军仅仅两天的时间就拿下了临城西边最近的象城,军报之中有一个熟悉的名字,麒麟小将——秦叔班。
在刘渊的建议下,秦叔班从一个虚衔将军变成了西路军的左先锋,麾下三千人一日之内便占下了象城,若说勇猛肯定不在话下,关键还是象城的守军不堪一击,两万兵马没有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也不像临城这样城防器材完备,歼敌一万二俘虏八千,两日克城,这军报看起来怎么也比临城要好一些。
只是,算着日子,四万新卒应该抵达了。
徐世杰在中军大帐坐立不安,战场上他的嗅觉非常敏锐,这两日他已经命人扫清了周围,确认没有东唐的军队出现,可是什么拖累的四万新卒的步伐呢?
他派出了三队斥候前去查看。
之前介绍过,临城两边全是山,南通通往临城的道路并不宽敞,四万新卒排成五列迈着整齐的步伐赶往临城,眼看着还差最后几十里的路程。
谁知附近山上顿时滚石檑木,杀声震天。
这次伏击做的很有章法,大军走过了三分之一才开始伏击,滚石带着铿锵的火花从山体两侧砸下,檑木卷着怒火向新兵咆哮而来。
南通军士中有个叫葛子年轻人说了一句:“妈呀,这大战这么吓人呢。”
随后就被一支闪着寒光的箭矢从左眼穿破了脑颅,享年十七岁,未婚。
这时候就看到山头上树影窜动,盐城滚滚,一阵阵箭雨朝着这群新兵落下。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找掩体”!这荒郊野外的哪来什么掩体?周围同伴的尸体不错,举起来吧,谁知到这声响惊了马。
这只部队马不算多,开路的上百匹,后面上百匹,中间还有几十匹。
为什么中间有几十匹战马?原来南通这群兵勇不乏士绅子弟,想着到战场混个军功,将来能封个大将军最好不过,他们兵器铠甲自备,马当然也可以自备,这一路上没少听他们吹嘘。
可谁知几十个骑在马上的新兵成了活靶子,一阵箭雨过后纷纷坠马,马匹都是家里的马,哪里见过战争,一时就慌了,不停的前后践踏,有很多新卒摔倒之后就再也没起来。
箭雨过后,几百人就从两侧山崖上冲了下来,一个个都是土匪装束,手中挥舞着钢刀,嘴中咿呀乱叫,四万新兵有的往前跑,有的往后跑,伏兵还没冲到面前,就被挤到踩死了上千人,
四万大军拉的队伍很长,中间乱做一团后面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前面的队伍狼奔豕突而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他们掉头就跑,谁知,一位全身金甲的将军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冲杀过来,看后面人头起伏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这些新兵哪里敢抵抗,四散逃窜,被唐军一路掩杀几千人。
徐世杰在中军大帐得到了消息——四十里外有伏兵,漫山遍野全是人!
他大叫一声不好,跨上战马带着轻骑就去驰援,后面还跟着一万多步卒。
剩下的人举着徐字大旗由张孔硕和李翰祥带头随后就跟了上去,这要是四万人死于伏击,那他们这东路大军怕是要就地解散了。
徐世杰带着人马赶到战场,伏兵已经没了踪迹。
山间哀嚎遍野,清点一番发现,死亡人数不过三千人,走散着居多,后面慢慢跑回来几千人,张孔硕和李翰祥随后赶到。
此时,三羊城内火光冲天。
徐世杰大喊一声,“中计了!”
拔马便回援,三羊城内只留了两千余人守着粮草,徐世杰大军马还跑得动,人却跑不动了,来回百里的奔袭,哪怕是运动健将也扛不住,回到三羊城之后就看到了满地的狼藉,一千车粮草已经全部烧毁,两千兵卒遍地哀嚎。
粮仓的大门上写着:“爷爷王云在此,徐贼速速受死!”
徐世杰顿时觉得天昏地暗,一头栽下了马背。
这王云是何人?
王策的小儿子。
王家三虎一金雀,虎父王策,长子王长,二女王素素,次子王云。
王策列为文武四杰之一,长子继承了他的勇猛,次子继承了他的谋略,女儿则生的国色天香。
王云为何在此?
那就要问问为何君县能从一个匪盗横行的不法之地变成了一处军事驻地,是谁组织了民壮打败了匪寇,又是谁收编了匪寇报效朝廷,这是这位虎子王云!
王策的两个儿子,长子忠勇,被王策带在了身边,次子王云生性洒脱,喜欢耍小聪明,王策在他十五岁那年让他选一处历练,这小子不去边关,去了君县。
在君县他隐姓埋名,以一县长使的身份把这不毛之地治理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徐世杰只知道君县的军队是一群绿林人士,却不知道统帅是王云。
王策曾对两个儿子有所评价,王长是万中无一的将才,王云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帅才,将才需要培养,所以王策将王长带在了身边,帅才需要打磨,所以王策把王云派了出去,至于那位金丝雀王素素,两年前与右丞相何塞的儿子喜结连理,如今育有一女。
徐世杰昏倒在地上,半日之后才醒来,此时他的脑海里在问一个问题,东唐如此多的俊杰,南通到底能不能打赢这场仗?首先,那个叫王云的年轻人必须除掉,其次要解决粮草之急。
然而他没有想到,他这位必除之人今后就像是一群猎狗死死的盯住了他,找准时机就去咬一口,而王云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大到与日后的秦叔班相提并论。
徐世杰打开了地形图,与临城最近的一处城池叫瓮城,根据此前的军士情报,瓮城的守军不过万人,大军急行军一日便可抵达,只要是拿下了瓮城,粮草危机便可解除。
他敲打着地图,眼睛眯成一条线。
突然间,本身就不算大的双目发出一阵寒光,他颁布了一条军令,就此酣睡。
第二日,十万大军钻进了深山老林。
徐世杰的军令就是:大军原地解散,所有人可自行组队,烧杀掠夺一概不管,填饱自己的肚子就行,一个月后,瓮城城前集合!
兵行险招?还是破罐子破摔?
二者皆有。
徐世杰算是明白了,朝廷根本就是让这十万人去送死,只不过在死之前能拖多久拖多久,既然是要拖,那把十万人拉上来一起被人摸了脖子倒不如化零为整,就像是一颗钉子钉进东唐,玩游击。
徐大将军就不怕十万人都跑了?你跑可以,你的家人跑不了,况且你能跑到哪儿去?一点粮草都没有,你们想活下去就必须抢,两三个人可以打猎,可以采果子,但是二三万人呢?
山就这么大,鸟兽就这么多,更何况东唐的守军会让你们安安稳稳的打猎么?
与徐世杰料想不差,十万大军一开始都分成了几千人的部队,浩浩荡荡的去扫荡村落。
东路军本身士气已经低落到了极点,尤其是那四万新兵,怀着报效祖国远大理想来到军中,没想到还没开始军旅生涯就被打了当头一棒。
时下的怨气,恨意正是鼎盛时期,新兵蛋子第一次见了血之后或者短暂的一段时间里变成嗜杀的狼,这便是锐气,九州大陆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军队,就叫锐卒。
不过一日,东唐南疆数十个村庄就遭到了屠杀。
幸免于难的村民抱着家人的尸首痛苦流涕,咬牙切齿的报告了当地的守备。
这些幸免于难之人就成了山里的向导,忠诚的猎犬,十几支千人部队与大量的当地乡勇和守备展开了一场场遭遇战。
战争需要流血,流血意味着成长。
很快,这些人生地不熟的南通军士就被打散,变成了数百股小规模的山匪。
他们的目标从屠村变成了抢劫,从长驱直入变成了偷袭,诱骗,无所不用其极。
他们绵延了千里的战线,东唐的各个村落都出现了一队队的巡逻队。
小规模战争时刻都在发生,处处都在发生,但是这些战争没有让十万人变得越来越少,反而有所壮大,因为他们收编了附近的山匪。
这只军队的战斗力在变强,以一种蓬勃的姿态发展。
直到他们遇到了一队队比他们还要凶悍的山匪,如黑夜里的夜叉,如索命的无常。
那一夜,李家寨了两百多名南通军士喝着村长存着的美酒,摸着村里小娘的胸脯,在这几日里,他们只要见到是母的,荷尔蒙喷张的都厉害。
他们的脚下就上百具村民的尸体。
已经有多少次这只匪军被乡勇和守备追的漫山逃窜。
五百多人变成了两百多人。
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李家寨破天荒的没有守备,村里的乡勇也不值一提。
所以他们尽情的屠戮,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或许会遭到天谴。
却没有想到居然来的如此迅速。
他们眼前出现了一个个庞大的身影,袍泽如草芥般倒下,他们又听到了那个熟悉而恐怖的名字——王云!
第一支几百人的小队消失了,此后陆续又消失了几支。
终于有一日,这些被打的找不着北的散兵游勇全歼了王云的一只小分队!
第九十七章 小西天
战争初一开始,其实是王云的小队追着几百人抱头鼠窜,只是没想到,追到一处密林时从两侧又杀出了两队兵马,两千多人一起吃掉了这股几百人的敌军。
南通军队用的正是从王云那儿学来的伏击。
或许是因为接连的胜利让王云的军队冲昏了头脑,或许是没有想到这些被打散的军士会合流,总之,南通的十万大军对王云的七千鼠辈取得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虽然歼敌不多,但正如那句话“万事开头难”。
有了这次失败之后,王云的部队再也不敢肆无忌惮的追杀,怕中了计谋,也因为南通开始合流。
几百人对几百人王云有把握战而胜之,甚至是全歼,可几百人对几千人呢?七千人对十万人呢?
距离徐世杰的军令发出已经过了二十多日,在此期间这位南通的东路兵马大元帅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直至第一支几千人的部队来到了瓮城之下。
陆陆续续的或千或百部队相继赶来。
约定之期已到,徐世杰清点了下人数,九万多,只比解散时少了几千人。
但是这九万多人的战斗力可谓是百战老兵,可想而知他们度过了怎样的三十个夜晚。
回来的不知是人,还有粮草,十万大军耗时一个月抢来的粮草,甚至还有许多娘们。
更有部下挑了几个身材风韵,年轻貌美的小娘子送到徐世杰帐前。
徐世杰的脸上乐开了花,说的话却无比冰冷——“全杀了!”
全杀了,营帐之前绽开了一朵朵血莲花,她们本是芳华。
按照徐将军的话说,瓮城的小姑娘比这些山野村妇可水灵的多咯。
西路的大军已经来到了平原城下,东路大军准备攻打瓮城,王策在黄河北岸排兵布阵,似乎,决定战事走向的两场战争即将到来。
莫古青看着子鼠婆婆送来的这些密保,拿起笛子吹了一个音符。
正是那个羽音符,字正腔圆,几十只硕鼠瑟瑟发抖。
李探花今日心情看来不错,还有心情调侃他几句:“可是担心东唐里你那位师师姑娘?”
此时担心还为时尚早,蒋芸王策都还没有出手,西路大军看似高歌猛击实则根本就没有打过一场硬仗,东路大军实则就是一群蟑螂,根本就没有可能渡过黄河。他心情不好是因为无事可做。
无事可做的时候人就喜欢胡思乱想,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喜欢瞎打听,况且不用他打听,烟雨楼和春晓就会将一桩桩的江湖趣闻和机密事件传到他的耳中。
这其中有一则无稽之谈便是说周君想要重新立一个皇后,而那位皇后就是圣医族圣女阮小七,这则趣闻是烟雨楼送来的,不知道是哪位姑娘又在拿他开涮。
而他听到最多的还是关于白泽的消息,他问向李探花:“真如世间传闻,十个李探花也打不过白泽?”
李探花微笑的摇了摇头:“十个李探花和一个又有什么区别?”
他的回答揭示了一个事实,在这个层次的战斗,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数量,而是绝对实力。
若是一剑能伤的了白泽,一个李探花就够了,若是不能,十个李探花也还是伤不到他。
莫古青又问:“你可有把握接着我的一剑?”
李探花再摇头,伸出了一只手,手上有五个指头。
“五五开?”
“赢下你,我只需要出五分力。”
莫古青倒在地上,学黑龙装死。
李探花的五分力是什么概念?
当年白问被誉为刀圣的时候死活不同意,他的说法是:“李探花还不是剑圣,我如何能成为刀圣,我还不到他的一半。”
这句话自然有谦虚的成分,但是无论如何,这都证明莫古青有问剑天机榜第四的实力,只是这第一和第四之间的差距居然有这么大。
李探花居人族至强这么多年,为何还不能称圣?原因就是当年周通出剑之后说了一句:“离圣人远矣。”
因此,剑道若想称圣,最起码要比当年的周通强,而且要远胜于他。
看着莫古青兴致缺缺,李探花说道:“若想胜过白泽,你不如去试试运气。”
莫古青一个翻身坐了起来:“什么运气?”
据李探花所言,当天下高手遇到瓶颈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某些洞天福地试炼。小西天,星海和剑山是三处最为人熟知的试炼圣地,恰巧,小西天就在妖域。
莫古青向李探花做出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李探花明白他的意思,说道:“剑山我没去过,,而且去过剑山之人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不过还是有很多妄想着一举成名的剑客涌入剑山,不知道是不是都已经死在了里面。
“星海在哪儿?”
莫古青问到了星海,比起小西天,他更想去星海,原因不言而喻。
李探花指了指莫古青的脑袋,又指了指心口,星海在神识当中。
“你是想让我去小西天?”
“当年白泽能成为世间最强,就是因为去了小西天,而且通过了八部天龙的试炼。”
“八部天龙?”
八部天龙是佛门术语,代表着:一天众,二龙众,三夜叉,四乾达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呼摩罗迦。
白泽通过了八部天龙的试炼,难道他修的是禅?
李探花说道:“正如你所想的,妖族信奉佛教,求众生平等。”
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莫古青曾经的三道天道大阵不是天意,而是人算。
儒释道三教如今只有释门还没有表明立场,虽然他学会了佛手三印。
“小西天,怎么进去?”
“不急,那个地方不是想进就能进的,你先休息一下,明日随我去白帝城!”
白帝城?小西天在白帝城中?
莫古青一夜未睡,紫衣自上次损伤根本之后大部分时间都保持着紫竹剑的形态,旁边有没有黑龙和白灵可以解闷,自诩风流的莫少侠愁啊。
第二日,莫少侠顶着两个浓厚的黑眼圈随着李探花进城。
白帝城没有城楼,甚至没有明确的界线,妖族对界域的划分有着更为原始的办法——气味。
自然,这其中有大量的公共区域,毕竟白帝城也需要交通。
入白帝城之时,二人御剑,李探花释放了强大的天威。
之前隐藏身份是为了避免麻烦,如今展示实力也是为了避免麻烦,在妖族,永远都是强者为尊。
一路上极少有人敢阻拦二人,但是有一个例外,那人是金翅大鹏鸟。金翅大鹏鸟属于八部天龙众里的迦楼罗。
之所以会拦在二人身前,是因为二人御剑已经飞入了它的领地,而他对领空极为执着。
李探花对大鹏鸟两两对视,大鹏鸟如临大敌。
“人族至强小李探花,来白帝城所为何事?”
“过去。”
过去,我找的不是你,这便是强者的蔑视,虽然是天机榜第六的强者,却还是直接被蔑视。
金翅大鹏没有动,李探花手中的折扇渐摇渐缓,眼光已经盯在了金翅大鹏的脚下。
金翅大鹏缓缓侧身,让出了道路。
白泽能让世上的强者都不敢出剑,李探花也能让金翅大鹏不敢动手,这种级别的强者,特别容易感知到死亡。
已经到达了金翅大鹏的领地,说明已经无限接近望东楼。
小李探花和莫古青直直下坠,白泽的领地,他也不敢御剑。
下落之处是一条街道,街道上有一座高楼,明显不同于其他建筑,便是妖烟雨。
妖烟雨对面有一个酒肆,名叫“斗来。”
斗来客栈里只有一个客人,那人头上毛发稀疏,满头满脸油光,腋下还有浓浓的狐臭味道,怕是因此客栈内才如此萧条。
李探花也不挑,就在那人对面落座,莫古青坐的地方正好是东方。
油腻汉子抱着一根烤的流油的羊腿,面前还放着一大坛酒,并没有时间理会小李探花二人。
莫古青有海晏葫芦,可还是点了酒,同样也是一大坛。
李探花没有说话,但见店小二抱了三大坛就摆在除了油腻汉子之外的三处桌角上。
“还有人来?”
小李探花很少问问题,也很少有人敢不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店小二敢。
因为不等他回答,门外就传来一个声音:“好酒,赊着!”
门口出现了一个人,抱着一把刀,眼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那张帅的掉渣的脸,若是能年轻些,定要引来对面烟雨楼的一阵莺歌笑语。
油腻汉子厚厚的嘴唇吮吸着那只喷香的羊腿,从鼻孔中发出哼哼的声响。
掉渣汉子就在西边的那条长凳上落座。
莫古青的第一反应就是,南海酒赊刀——白问!
油腻汉子抹了抹流油的嘴角,问了一句:“这酒,怎么喝?”
“干了!”莫少侠回答的相当豪气。
油腻汉子哈哈大笑:“李探花,你带了个雏儿啊!”
敢这么跟李探花说话,这人是白泽?
莫古青体内剑元已经不自控的流动了起来。
李探花没有在意油腻汉子的嘲讽,而是对着二人说:“你们会来,我很意外。”
掉渣汉子抱拳说道:“小李探花与白泽一战,白问必要来观摩一番!”
油腻汉子没好气说道:“给老子滚!不就是想着趁白泽大战之后挑战一番?你这刀圣也忒没出息了!”
第九十八章 三问三战(1)
油腻汉子说的很大声,似乎根本不怕被人听到,虽说妖族白帝城内人烟稀少,可都是些千里眼顺风耳,除非,这里有连白泽都破不开的禁制。
白问握着刀柄,“你呢?”
这话是问的油腻汉子,只见他烤肉已经塞满了脸颊:“老子是来问问这个天!”
“你也要进小西天?”
李探花神色出现了一抹忧虑。
“怎么?白泽那小子可以,老子就不可以?”
李探花看向了莫古青,莫古青听着三个人不算机锋的对话,油腻汉子不是白泽,却能已如此口吻与李探花和白问二人对话,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油腻汉子看了看莫古青:“这个雏儿,老子没兴趣!”
李探花如释重负,莫古青此时却说了一句:“我有兴趣!”
此言一出,哪怕白问都捏了一把冷汗,说道:“小兄弟,你可知他是谁?”
莫古青双手插在胸前:“魔君七夜!”
油腻汉子一脸吃惊:“你小子本事不大,眼光还不错,说说,你对啥感兴趣?”
“你居然敢来妖域?”
油腻汉子拍着大腿笑的厉害:“你以为李探花在这儿,我就杀不了你?”
“你杀不了我!”
莫古青说的一点都不含糊,因为此时他的身后已经凝成了圣人法相,法相之内还有一尊金身罗汉,罗汉眼中有一座星演棋盘,而他手中的凤灵剑嗡嗡而鸣!
这基本上就是他所有压箱底的东西,与李探花先前释放天威一样,这个世界,强者为尊。为了展示实力,他第一次动用了星演棋盘。
推演中,圣人法相会被打散,罗汉金身也会裂开,凤鸣一剑而去断成两截,他会身受重伤,而七夜会死!
并不是他能杀死七夜,但是一个未知的因素,导致七夜必死!
七夜第一次正视这个合一境的少年,人族之中居然又出现了如此惊才绝艳之辈?他看到了莫古青腰间的短笛,问道:
“这是你儿子?还是女婿?”
李探花指着少年说道:“我只有一个女儿,而他,叫莫古青!”
莫古青?七夜有所思考,随即恍然大悟:“怪不得,怪不得。”
莫古青已经撤去了一身的本事,因为七夜已经确定不会动手。
白客说道:“莫古青在夜狼挂牌黄金十万!”
莫古青一拍手掌:“那春晓一万两就接了单,岂不是亏大了?”
“正因如此,他们杀不了你。”
莫古青抱拳致谢。
春晓杀不了你,我不杀你,所以你死不了。除了这一层原因,还有之前推算的未知因素之中,也有白问在内。
人族强者诛杀魔君,怎么说都不算太过分。
几人还在言语之时,店小二走了出来,竟是批了袈裟的小沙尼:“阿弥陀佛,几位施主,这菩提浆若是再不喝,门就要关了。”
莫古青看了一眼李探花,端起酒碗。
李探花提醒道:“只一口就好,千万别干了。”
魔君七夜已经抿了一小口,昏倒在桌上,莫古青仰头一饮而尽。
“这特么怎么是腥的?”
随后也昏死过去。
白问有些幸灾乐祸,李探花没有什么表示,小沙尼说道:“一切皆有定,缘来是天意。”
小沙尼与昏倒的二人消失在桌前,客栈里突然人声鼎沸,小厮正在热火朝天的忙碌,却发现有一桌突然多了两个人,也不等诧异,堆着笑脸迎了上去......
菩提浆本是八部天龙众的鲜血,汇以佛光。
入小西天之人饮菩提浆,便不会被认为是入侵者而遭到打杀。
但若是多引,则就沾染了八部天龙众的因果。
莫古青与七夜行走在白茫茫一片的虚无之中,已经忘了走过了多久,看到了一扇门。
门上写着一副对联:人生苦,世间苦,地狱苦,众生皆苦;看过来,走过来,归去来,万物如来。
横批:我佛慈悲。
门口坐着一个老和尚,一身破烂袈裟,一只干枯的大手在骨瘦如柴的身上搓来搓去,另一只手手肘顶住门框,握着一把有了三道缺口的蒲扇,脸上一半喜色,一半哀面。
七夜说道:“怎么看?”
莫古青回答:“一般看门的老头子都是高人!”
“那是给钱还是硬闯?”
“先问问价,不行就硬闯。”
“坳吆,你们两个哦,窃窃私语癫和尚我听得到哦。”老和尚喜色示人。
二人走进,七夜问:“你是佛?”
老和尚手摇蒲扇,笑着说道:“哪里有佛,就是在这里看个大门而已。”
莫古青:“你是东唐癫和尚?”
“癫和尚就是癫和尚,哪里还分什么东西?”
七夜:“里面是小西天?”
癫和尚哀面示人:“什么小西天,西天之上大音靡靡,这里面可是地狱嘞。”
莫古青:“可以进去?”
癫和尚:“方便之门,哪有拦人之理?”
七夜推门而入。
莫古青对癫和尚抱拳道:“敢问尊者如何称呼?”
“世人都叫我济颠,你这小娃儿有慧根,不如就留下陪我癫和尚看大门吧!”
“我,想去看看。”
癫和尚摇着蒲扇:“去吧去吧,自有因缘。”
莫古青再拱手,跨过门槛。
进了门,是一片错综复杂的原始森林,树恒高,根茎已经扎出地面,虬状缠绕。
走进密林,没有发现七夜的身影。
树林深处有一条大河,在不知道该如何前进的时候,可顺着大河方向行走。
走了半个时辰,河面露出了一条巨蟒,莫古青早就知道它的存在,已经在后面跟随了数十里的路程。
大蟒游出水面,上半身化为人形,她便是呼摩罗迦众。
人首蟒蛇的小女孩眼睛成碧绿色,有三个瞳孔,她靠近莫古青,在身上嗅了嗅,两条眉毛挤在一起,纠结半天之后说道:“随我来吧。”
二人在密林中穿行,来到一处老树盘根错节的地方。
树根就像是一把撑开的大伞,下面自然而然形成了房屋。
屋里面坐着一位老婆婆,同样也是人首莽身,老婆婆一手托腮,睡眼朦胧。
“婆婆,人到了。”
老婆婆打了个机灵,醒了醒鼻鼾,脸上的皱纹随着嘴角而抽搐:“啊,来啦,过来吧过来吧。”
老婆婆的语气尖锐,声音中还微微带着颤抖。
“还是个少年郎啊,居然喝了这么多菩提浆,要小心那些打架的人啊。”
“婆婆,不知带我前来,是何意。”
“啊?小玉啊,带他来做什么?”
小玉便是之前的蟒蛇小女孩,她无奈说道:“婆婆,要问问题。”
老婆婆恍然大悟,张开嘴露出光秃秃的牙床:“对对对,要问问题,少年郎,我问你,你......叫什么啊?”
“我叫莫古青。”
“今年几岁啦?”
“二十有二。”
“哦,了不得了不得,活了二十二万年了,比老太婆我还长寿......你叫什么啊?”
“前辈......”
莫古青一脸尴尬,回头看了看小玉,老婆婆又微微打起了哈欠。
小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婆婆年纪大了,记性不好”
“那这问题?”
“我来说罢。”
小玉指了指桌上的两碗水,“你的问题就是,如何让这两碗水一样平。”
莫古青看了看两碗水,一碗是半满,一碗大概在碗口往下一寸。
“有没有别的条件?”
小玉摇摇头。
“那这两碗水的量可是定量?”
小玉还是摇头。
“提示呢?”
小玉第三次摇头。
莫古青一阵头大:“如何判断我解题了?”
“你自会像我们证明。”
莫古青呆呆的看着小玉。
小玉吐了吐舌头:“婆婆就是这么说的......”
莫古青看向桌子,发现两碗水下面垫着一本书,伸手,侧头。
手停在半空中,侧头发现小玉点了点头。
于是他便拿起了那本书,翻开第一页,写着:“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起苦呃,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观音心经》!
就是你走入大小寺庙都会送一本的《观音心经》,还是简体中文版!
“我可以带走?”
“可以。”
“我住哪儿?”
“你......要不住我家?”
“你家在哪儿?”
小玉背着双手,看了看来时的那条大河。
莫古青心想,算了。“我可不可以走?”
“当然可以啊,难道你要一辈子留在这里?”
“问题可以不用解开?”
“不解开的话,你是出不去的!”
“所有人都这样?”
小玉摇了摇头,佛门不强求,但是他喝了一整晚的菩提浆,已经被这里的因果缠身,若是不把问题都解决,就会永远留在这里。
“是不是所有人的问题都一样?”
小玉还是摇头,每个人的问题都是因缘,这是属于他的因缘。
“后面还有什么?”
后面还有什么?这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八部试炼不可能只有一个问题,而他也只看到了一个部落,在他看来,至少还有七个问题等着他。
不过小玉的回答帮他减掉了一个。
“三问三战!”
三问三战,便是小西天的佛门试炼,其中一问已经知晓,还有两问需要他自己去获悉。
至于三战,小玉解释的很明确,不是他要做三场战斗,而是他要解决三场战争!
第九十九章 三问三战(2)
穿过密林,来到一片鸟语花香的草地。
草地是实实在在的草地,鸟语花香皆是虚无。
草地中央坐着两位少女,一位人头鸟身,少女一只翅膀成嫩绿色,一只是鹅黄色,嫩绿色翅膀想一把竖琴,鹅黄色翅膀拍打着嫩绿色的翅膀上,奏出一道唯美的乐曲。
旁边一位少女比她稍显丰腴,露出圆滚滚的肚皮,手掌拍打肚皮,似在打鼓,小口大张,发出的却不是声音,而是花香。
人鸟少女是紧那罗,丰腴少女是乾达婆。
见莫古青走来,二人停下了动作,双手合十,唱一声佛号。
一人问:“何为音之极致?”
一人问:“何为香满天下?”
佛门三问:一问平等,二问极致,三问圆满。
莫古青与二人回礼,却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往前走去。
行至远方,远到天涯海角,第一处战场上电闪雷鸣。
天空中有数千只金翅大鹏鸟,对面是数不尽的黄金战龙!
金翅大鹏鸟领头的一只可遮天蔽日,呼啸而去,十几只体形最为庞大的战龙盘旋而战,一鸟战多龙,不落下风。
随后数千只或成年或未成年的大鹏鸟向着龙群飞去,战龙挥舞着利爪,几十条战龙围着一只大鹏鸟,双方展开惨烈的厮杀。
战了半日,十几只大鹏鸟被击落,更有成千上万的战龙被大鹏鸟吞入腹中。
大鹏鸟为首的便是迦楼罗,迦楼罗化为人形,居然是一个浑身浴血的少女,带着上千族人撤退,数不尽的战龙盘旋呜咽,似在哀鸣。
原来在九州大陆难得一见的黄金战龙居然在小西天有如此多众,且还要沦为金翅大鹏鸟的食物。
天涯的远方还是天涯,此处天涯一半的黑夜,一半光明。
光明的一方身穿白袍,脑袋后面还长了九个蛇头,黑暗的一方一身红袍,双眼也是猩红之色。
此处的战场多半是一对一的厮杀,光明与黑暗碰撞,一时间黑暗吞没的光明,一时间光明掩盖了黑暗,无论哪一方战死之后都会化成一缕烟,融入到光明或者黑暗当中。
光明便是因陀罗,黑暗便是阿修罗。
海角的远处还是海角,断崖之上有着特点鲜明的两派夜叉。
一派一袭黑衣,均是壮年男子,容貌俊逸,后背有两个类似蝙蝠的翅膀。一派全身赤裸,体形侏儒,眼珠呲裂,后背是两个肉色的翅膀,同样类似于蝙蝠。
两派在悬崖上搏斗,黑衣夜叉手持三叉戟,挥舞如风,侏儒夜叉则如跗骨之蛆,牙齿,手指脚趾都是他们的武器。
战斗循环往复,毫无止息,小西天里发生着如地狱般的对峙与杀戮。
三个问题可以慢慢想,三场战争难道也慢慢解决?
我佛慈悲何在?众生路何漫长。
莫古青回到了草原之上,两位少女却不再搭话,他躺在草地,歌声和花香可以助眠。
他累了,想做一个梦,不是大梦如来,而是漫天星海。
梦中他在一叶扁舟之上,船尾还站着一位老道人。
“没想到,要入星海,必须先入小西天。”
“佛道佛道,不怀慈悲,何成大道?”
“若说慈悲,为何对我如此偏见?”
“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有天机。”
“我在哪儿?”
“星海之上。”
“我要去哪儿?”
“彼岸。”
“彼岸可是佛说的放下屠刀?”
“放下屠刀皆有彼岸,星海却无边无涯。”
“如何上岸?”
老道士沉默,如何上岸,这便是你要悟的道!
莫古青坐在船头,虽风浪飘打,缓缓入定。
道法自然,道士规律,有海就要有岸,这便是自然与规律,可为何星海无边无涯?
星海中没有日出,也没有日落,莫古青不知道过了多久,但只要能醒来,便就是一瞬之间,若是醒不过来,就要永远飘荡在星海之中。
机缘?
他的机缘首先是第一把剑,或者说教他铸剑的人。
随后便是岐山之上的九尾狐,三道天道大阵,以及不知道是天意还是人为的阮氏姐弟。
再往后便是黄粱城内的山河老人以及说书人,在这期间他还得到了紫衣。
岐山上是一个“道”,一个虚像,和世上最强的合一境。
烟雨楼内是一盘棋,和一座棋盘。
东唐国灵族是一把凤灵剑,再入天人合一境。
妖族妖域是春晓。
小西天或许也算。
如今算是道门的最大机缘,或者是一手杀招。
道门要置他于死地,这是他早就认定的事实,他要杀尽天算之人,也是一个事实。
他给了道门一个机会,道门也给了他一个机会,出去,再也没有道法可以压制他,留下,他就会成为漫天星海中的一员。
既然如此,原来如此,必须如此,何妨一剑?
莫古青睁开双眼,老道士如临大敌:“切莫走邪魔外道!”
邪魔外道也是道!
莫古青眼若繁星,身融星海,天人合一,整个星海都将为他所用!
屈膝,抬手,转腕,一剑而出!
浴火金凤长鸣之上,金凤上披裹着一阵浩然风,金凤身后拉出长长的金线,线的两端系的是慈悲。
这正是他要问白泽的一剑,或者说比那一剑更强,因为他有星演棋盘,此处是星海,星空的规律是他最为熟悉的道!
浩然之风,妖魔避让,佛手抚众生,万妖合十。
这一剑最适合问白泽。
他倾尽了全力,便失去了力量,星海之中他抱紧船头,看着惊涛海浪。
一剑而过,这个星海分成两段,久久不能愈合。
老道人捂着胸口,一口喷出的居然是星光。
他便是星海,此剑斩了星海,便伤了他。
海上狂风巨浪不止,莫古青昏迷于船头,就此睡去,一睡又是半年。
再睁开双眼之时,他蓬头垢面,老道人花白的头发已经近乎全白。
他的体内没有了星演棋盘,也没有了剑道修为。
一剑而过,他成了普通人,一个彻彻底底的普通人。
感受不到浩然之风,也施展不出佛门手印。
这就是他为白泽准备的一剑,也是为自己准备的一剑,此剑过后,普普通通的莫古青难道还不能出局?
莫古青仰头大笑!
“走!”
“何去?”
“掉头!”
老道士面如死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便是倒,亦有道!
船头调转,星海消失,莫古青从草原上醒来。
老道士最后的声音还在脑海回荡:“你居然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两位少女有些惊讶于他的变化,他眼若星辰,身似草原,似乎与一切融为了一体,他,得道。
他体内没有任何元气流动,他归于平凡。
再也没有关于他的天机,再也没有诱导他的棋盘,试问谁能左右规律?
他走了,去止战,去海角天涯。
他这次走的很慢,一步迈出只有一个脚印,他会累,会饿,会睡眠。
这次走到海角天涯,恰好是大鹏鸟与战龙大战刚过,他走进了鸟巢,因为女人比较好对付,尤其是对他而言。
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鸟巢,穿过了一队队巡逻队,大鹏鸟看到了他,仿佛没有看到,因为他们把他当做了同类。
迦楼罗正在午睡,腹部鼓涨,显然是饱餐了一顿。
听到有人来,她睁开了双眼。
“好大的胆子!”
莫古青行走江湖第一招:“女人说你胆子大,就是希望你胆子更大一点。”
于是他走上了台阶,坐在塌前。
“你是谁?”
“阿弥陀佛。”
“你来做什么?”
“我希望迦楼罗众不再吃龙。”
迦楼罗箕踞而笑,“你以为你是佛祖?不吃龙难道我吃你?”
“可以。”莫古青一脸镇定,这种表情让人感觉就是犯贱。
于是,如他所愿,迦楼罗一口把他吞了下去。
虽然已经吃饱,在多吃一个人,和多吃一粒米没什么区别。
莫古青没想到这娘们真的一言不合就吃人,娇小的身体在她宽敞的食道顺流而下,直到落在一处猩红宽敞的空间。
空间内还堆着几条黄金巨龙的断指残骸。
一团团胃液如同巨大的瀑布自上而下,那些断指残骸瞬间就被消化吸收!
莫古青指着上面大骂:“臭娘们你放我出去,你以为你是孔雀?”
迦楼罗拍打着肚皮:“你也不是佛祖啊!”
莫古青为什么不会被笑话?因为此时他成了胃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胃液的一部分,道法自然,他法胃。
莫古青现在就希望自己像某个话本里说的那样,掏出一根如意金箍棒,在大鹏鸟胃里一阵倒腾,直到他把自己吐出来。
可他此时却只能忍受着腥臭,与胃同在。
他突然想到了话本的一段情节,最终发出了咯咯的笑声。
他掏出自己的“如意金箍棒”,留下一滩类似胃液的不明液体,然后写到“莫古青到此一游!”
恶作剧之后他捧腹大笑,虽然这一切迦楼罗一无所知。
随后的几日,他就在迦楼罗胃里陪着大鹏鸟南征北战,看着一块块黄金战龙的断指残骸进入胃中,曾有一个龙头落下,在胃里还坚持了一次吐息,让莫古青心惊胆寒。
只是,近几日大鹏鸟胃中的黄金巨龙都不如他刚入胃时多,今日更是空空如也,
迦楼罗在外面发脾气,似乎还受了伤。
即便是黄金巨龙,也难以满足她的食欲,迦楼罗尚且如此,何况族众。
第一百章 三问三战(3)
“你这只臭鸟,快放我出去!”
莫古青在迦楼罗胃里呐喊,迦楼罗有些错愕:“你还没死?”
“你死了老子都死不了!快点放了我。”
迦楼罗掩嘴而笑:“你想怎么出来?”
“我......”
莫古青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莫非要......?
正在担心之时,他便从迦楼罗口中飞了出来,还好,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你走吧!”迦楼罗冰冷的说道。
“不杀我了?”
“你这点小身板哪够吃的?”
“也不问我?”
“不用问,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别说是你,就是是释迦牟尼在这儿都不行!”
莫古青摇了摇头,这娘们不讲理。
继续走,他走到了天边。
黑夜与光明之战还在继续。
因陀罗众败下阵来,阿修罗众发出了胜利者的欢呼。
阿修罗看着去而复返的少年,问道:“听你们人族常说邪不胜正,现在如何?”
莫古青摇了摇头道:“你们胜了么?”
因陀罗诡异的笑脸瞬间阴沉下来:“允许你重新组织语言,或者永远都闭嘴。”
“爷,你们赢了,你们继续,我先走了......”
阿修罗一脸鄙夷,莫古青头也不回。
走着走着就到了海角,还未开战,侏儒夜叉在那儿骂骂咧咧。
莫古青有些胆寒,扭扭捏捏还是走了过去。
侏儒夜叉吼道:“小子,你说说凭什么人族都喜欢他们,讨厌我们?”
莫古青挠了挠头:“或许是因为他们长得好看?”
“什么?”
侏儒夜叉上蹿下跳,不停地挠头,像是在抓狂。
莫古青有些手足无措,侏儒夜叉突然凑到他面前问道:“怎么才能长得好看?”
“额~~~我觉得,你们这样也挺可爱的。”
“真的?”
“比珍珠还真!”
侏儒夜叉肉嘟嘟的小手拖着下巴,“你要是敢骗我,我就咬死你!”
莫古青觉得,丑是丑了点,不过还很可爱,不像迦楼罗和阿修罗杀气那么重,虽然他们的战斗方式最为凶残,死亡的黑衣夜叉没有一个留了全尸。
三战:为生存、为黑白、为善恶。
大鹏鸟喜欢吃龙族,若非如此他们就会饿死,生存是世间最基本的价值观,可黄金战龙就该死?
阿修罗与因陀罗相伴而生,一则光明,一则黑暗,很自然的就被区分为正邪两派,可究竟何为正邪,又为何争斗不休?
黑衣夜叉和侏儒夜叉同为夜叉,黑衣受到万民敬仰,被尊为善,侏儒遭受世人唾骂,被定性为恶,可善恶之分到底从何说起?
三场战争其实争的是禅,三个问题问的也是禅,这些禅佛祖都不去解释,留给我们去试炼,佛祖啊,你慈悲之心何在啊?
莫古青垂头丧气的来到小西天门口,他走不了,因为癫和尚在那儿。
“怎么样?还是得陪我守大门吧。”
莫古青一脸沮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是不是解不了禅才在这里看大门?”
癫和尚一蒲扇扇在莫古青头上:“难道圣人没教你看破不说破?”
于是,一老一少就坐在小西天门口,骂佛祖。
此间话了,再说东唐。
徐世杰的十万大军已经兵临城下,瓮城的守军在搬东西。
一车车的金银细软搬向了北方,看来是要弃城。
从战略意义上说,瓮城已经被放弃了。
王策的大军驻扎在黄河北岸,根本就不准备渡河,东唐有大半的国土就在黄河北岸,而黄河南岸之上少有城市,基本上都是村寨,人烟稀少,也没有太多的军工防御。
从总的来说,临城失守之后,东面军最大的屏障就是黄河,若是渡河作战,地形不利不说,很有可能被徐世杰的大军咬住。
谁都看得出来,东路军是南通的一只大饵,这只大饵若是不去管他,就有可能被他闹个天翻地覆,若是太去管他,就有可能深陷不可自拔。
这些东西庙堂上懂,可百姓们不懂,瓮城的守军也不懂,他们都是东唐的将士,都是东唐王的子民,他们自然不相信伟大的东唐王会弃它们于不顾,舆论矛头一致指向了王策。
畏敌怯战,沽名钓誉之类的评价不绝于耳,东唐最不缺的是什么人?读书人。
以七十二书院为首的大大小小数千座书院每天都有人在慷慨陈词,痛骂王策,这其中有心思不纯者甚至举出了王策通敌叛国的十大铁证,毫无例外的,这些读书人家乡都在东唐以南。
俗话说的好,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这个时候,上百万的书生,那可就不是百无一用了,皇城被围的水泄不通,甚至有几位官员只是为王策说了两句良心话,就遭到了毒打,读书人下手也没个轻重,兵部侍郎被打的床都下不了了。
这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算的上叛乱,可东唐不一样,他们的依仗就是这上百万的读书种子,这些读书人不全是东唐人,甚至有一半都是其他四大诸侯国或者附属国的子弟,战事一起,就有一大批南通的学子请求回国,东唐对此也不阻拦,就算是将来他们会给东唐造成很大的麻烦,也不能在此时寒了天下学子的心。何况大部分人回到南通都在积极宣传止战。
还有一点,这群人的首领是庄老夫子,所有人都希望庄老夫子能站出来说句话,可那位老先生整天在池塘边钓鱼喂牛,连课都懒得上了。
老夫子在隐居之前说了四个字:“误国误民!”
人们纷纷在揣测是何意,最后还是指向了王策。
东唐王被闹得头都大了,尤其是一则军情的传来,让他更加头大。
瓮城,一日之内就告失守。
瓮城的守军有没有弃城?还真没有!
他们收拾金银细软是不假,但并不想着做逃兵,大难临头谁还没点私心?
士气不高也不假,不过在安排完后事之后,军队的士气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就像是破釜沉舟,也像是风萧萧兮易水寒。
往往在这种时候会发生奇迹。
守城将士都在期盼着奇迹,一直到南通军队攻城的那一刻。
徐世杰大将军不知道是闲了一个月给养懒了还是根本没想好怎么打,居然把十万军队又给打散成了数千人一股,你们去打吧,随便打!
这一随便,可让军士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随便打怎么打?
于是,一股股小队就这么稀稀拉拉出了大营,虽然脑子里不知道怎么打,但是本能的就会打了,因为他们这一个月以来都是在随便打,大多数情况都是被人追着跑。
有人追就得藏,藏在哪儿呢?连你东唐人都不知道的犄角旮旯。
巧的是这些犄角旮旯都能通往瓮城,只不过是没人走罢了,偶尔有猎户走一走,能稀稀拉拉看到几个脚印。
不一会儿,这些没有人走过的小路上就堆满了人,他们迅速的占领了瓮城的大街小巷,给瓮城守军来了个瓮中捉鳖。
瓮城守军没有先知之人,他们只看到了有人在叫阵。
叫阵的人看穿着也不像是个将军,如果不是骑着马。
瓮城守军一看,叫阵的满打满算也就几千人马,连个徐字大旗都没有,这就是南通的正规军?
瓮城不是临城,站在城墙上视线极远,方圆十里都看不到有埋伏的痕迹。
几千人叫阵不至于送死,但是难逃一败。
既然守城没多大可能性,但是若能拿个首胜最起码可以振奋军心。
于是,出城,摆阵,接战!
这场战斗可以说是一边倒。
南通叫阵之人仅三个回合就被东唐一位裨将砍了头颅。
之后一万守军就与几千南通兵马短兵相接,不过几个来回,南通军士大败而逃。
瓮城守军掩杀了五里地就鸣金收兵,就这么一会儿就斩首千余,是这能记载军功簿上的真真切切的割下来的头颅。
东唐守将一看,这南通军士这么不经打?
瓮城的守军已经补充到了三万人,徐世杰号称十万,能作战的大概有九万人,这其中还有四万新兵,真正有战斗力的不过五万,这种攻守,肯定是徐世杰更占优,但是瓮城也不至于束手就擒,时间早晚而已。
此时,东唐的守军突然生出了一个想法,会不会就把这十万大军拖在瓮城,等他们粮草供给不上的时候给他们致命一击?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被震天的喊杀声打破。
从城北,从城南,从城西,从各个主要街道上,一股股南通大军杀向瓮城城头!
跑在最前面的都是些稚嫩的面孔,他们双目赤红,如同打了鸡血。
刚入军就遭到了当头一棒,过了一个月猪狗不如的生活,如今能一雪前耻,他们怎么能不兴奋?如同徐世杰料想,他们现在就是一群嗜血且不怕死的狼!
三万守军组织了抵抗,可早已胆寒,南通军士杀人如割草,三万人全部阵亡,南通这边伤亡才六千人,这是一场毫无疑问的屠杀,毫无疑问的大胜!
为了这场大胜,徐世杰谋划了一个月,起于一个一闪而逝的想法。
夺下瓮城之后,南通军士就如同一群释放野性的猛兽,烧杀抢夺,奸淫掳掠。
消息不灵通,来不及逃跑,存有侥幸心理的瓮城百姓都遭了秧。
城中东唐人士十不存五,包括了不高过马背的小孩和留着不杀的妇女。
这其中,发生了一件让南通军方一身冷汗的事情。
惹不起的烟雨楼
拿下了瓮城,自然要犒赏三军,徐世杰大笔一挥,去抢吧,抢到的都是你们的!
这十万人可是当了十万土匪的人,瓮城的景象可以想象。
说巧不巧,瓮城最繁华的街道上有一座烟雨楼,新兵蛋子没什么见识,看着这么富丽堂皇的青楼,难道不去抢一番?
一个小队十几个人就进去了,里面姑娘也不跑也不叫,管事的就坐在那儿摇扇子。
南通那帮雏儿一看,仙女啊,比村里的小花还漂亮,你看那个眉目,再看看这细皮嫩肉的小手,士兵们一个个憋得双脸通红,裤裆里冒火,抱起人来就往楼上跑。
有憋不住的干脆就在楼梯上上演了一出活春宫。
你这发泄是发泄了,可是你还没给钱啊,更要命的是这里面有两位是卖艺不卖身的,当兵又当匪的哪管这一套,提着裤裆抹着嘴,大摇大摆的走出了烟雨楼,哥几个还商量着明儿还来。
徐世杰本来在太守府晒太阳,听了这么一出,吓得屁滚尿流的穿了将军铠甲。
全军集合,训话,谁也不许再去烟雨楼!不光不能去烟雨楼,你们也别抢了,操练!
这还不算,都没过夜,就让李翰祥带着万两的银票送去了瓮城花烟雨。
南通东路军左将军,亲自带着银票去赔罪,这面子够大了吧,这可是一万两白银,整个瓮城能有多少油水?上下分一分,徐世杰拢共也就扣了这么点,全给送去了。
可人家管事的连正眼都没瞧他一眼,更没接那万两银票,
徐世杰像热锅上的蚂蚁,张孔硕在旁边说了一句:“要不,杀了吧!”
就位这点小事就要杀了一个小队?那可是十几条好男儿啊,这十几个人杀了不难,可你杀完也就寒了将士们的心,好不容易养起来的军心。
徐世杰眼中闪过一抹厉色,杀!
在他看来,得罪烟雨楼比军心涣散还可怕!
第二日,城头上就挂了十几个颗年轻的脑袋,还有人对着脑袋指指点点。
整个东路大军的军中气氛很诡异,在几名将领眼里,这便是军变的前兆!
南通士兵里有着这么一种情绪,老子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着你打仗,就为了几个娘们你就要杀自己的士卒?况且抢城还是你的首肯。
即便是做到了这种程度,烟雨楼那边还是没有消息。
徐世杰慌了,一是担心兵变,二就是担心烟雨楼,我们都做到这种地步了还不肯罢休?难道要我徐某人再去亲自陪个不是?
其实,在烟雨楼眼里,你徐某人连个屁都不是!
南通那边传来了千里加急的文书,路上跑死了三匹上等战马,换了八个人,奔袭三日送到军营。
“着令,凡冒犯烟雨楼者就地斩首示众,东路军左军自副将以下各降一级,左军将军李翰祥治约束不严之罪,罚奉三年,统帅徐世杰功过相抵,不与表彰!”
南通跑死了三匹战马三天才送到的敕令,这件事却在发生的第二天就传道了南通王的耳朵里。
出云烟雨那边放出话来:“动我们姑娘一指,灭你南通一军!”
这句话烟雨楼说得到就做得到,而且深深的扎根在了士兵的心中,此后的战事,从来没有听说过烟雨楼再发生任何事情。
徐世杰最后还是亲自去瓮城花烟雨赔罪了。
楼里管事的叫花杜鹃,她还是给了徐世杰面子,收了银子,施了个万福说道:“在将军眼里,我等都是下贱女子,可在烟雨楼眼里,南通也不过就是南通!”
烟雨楼有没有毁灭一个诸侯国的实力,有待商榷,但是烟雨楼有办法让南通毁灭,这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烟雨楼一声令下的时候,身边的袍泽就会倒戈,仓库的看守就会自己烧仓,朝中的大臣袖子里藏着一把匕首去刺杀南通王。
这就是烟雨楼,无处不在。
烟雨楼和朝廷的态度虽然对徐世杰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但是帮他度过了难关,谁都知道,将军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那座青楼,能让南通的朝廷都胆寒!
有如此实力,为何烟雨楼还没能统一天下?
因为对他们感到畏惧的是人,是那些身居高位的人,她们可以让天下大乱,却无力制止叛乱,这就是烟雨楼的定位,两国交战,先问烟雨楼!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徐世杰这屁股还没坐热,就又传来一个让他火冒三丈的消息。
城外有人叫阵!
谁啊?除了王策的大军,东唐南部居然还有人敢主动招惹他们?
有,王云的大军!
王云敢带着七千鼠辈跟徐世杰硬刚?不是,他带了一万五,还有八千王家军!
各国的大将都可以自己招募府兵,但数量不能太多,以王策的级别已经到了除了王侯之外最高的八千人,侯爵可以养兵一万二,亲王可以养兵一万八!
王策不多不少就养了八千人,如今全都在王云手上。
王策的八千王家军不像三千云英那样有着出色的个体战斗能力,各国都没有那样的实力,因为只有出云剑宗是国宗,其余三大剑宗对国君的态度就是听调不听宣,宗门弟子可以去军队历练,也可以成为供奉,但不能被收编,三千云英里的那八百出云剑宗弟子则是完完全全成为了出云帝国的军人,八百名御剑道以上的剑客,萧条时期四大宗门里的御剑道弟子都有可能到不了八百人。
但是这八千王家军重在军阵,个体战斗力不如,但是战阵诡异莫测,若是一直势均力敌的耗,肯定能耗光徐世杰的十万大军。
徐世杰正憋了一肚子火气,开门,迎战!
徐世杰站在城头一看,我滴个乖乖,以前没见过,这小子的军队装备这么好?
清一色崭新的金甲银枪,腰上跨着一柄在西北方最常见到的弯刀,居然还有上千骑兵,若是在配上重甲兵,这只部队的配置不比他这个南通的东路军差了,只是人数略显单薄,一排排一列列站的整整齐齐,中军五千,左右路各一千五,与之前说的七千人差距不大。
只是那之前的七千人早就王云埋伏在了外围,这八千人可都是王家军!
中军大帐里坐着一个银袍小将,周边一人扛着王字大旗,那旗子镶着花纹,与东唐的“王策令”画的一模一样。
徐世杰还不知道他正在跟最根正苗红的王家军对战,问了问左右,可有神箭手,把那小子给我射下来!
神箭手倒是有,只是距离太远,根本就不在射程,除非有后裔部落在此,可你南通帝国哪能驱使的动后裔部落,任何一个诸侯国能有一位后裔部落的神箭手都得奉为座上宾,南通就算是有也早配给西路军了。
南通没有,东唐有,此时正在平原县城大发神威,搞得西路军将领都不敢穿将袍。
城下已经开战,两军对战一般都是叫阵,顺便喊一句老子是谁谁谁,徐蛮子我艹你祖宗十八代之类的。这次也不例外。
南通这边出站的是个雏儿,长得高大威猛,三五个人进不了身,摔着大膀子就去了,一个回合就被王家家将挑下马来。
第二位出战的是一个裨将,他坚持的比较久,一盏茶的功夫。
徐世杰心想,这人好生勇猛,这不能再一对一了,打了半天非把这边打光了不可!
你徐世杰不是憾山境么,怎么不去杀他个下马威?
不是他不想,只是那中军大帐里有两股强大的气息,一个是憾山一个是合一,这在军中基本是标配,王策怎么会忽略了这一点?况且那位憾山境还是王家的供奉,忠诚度一点都不用担心。
单挑输了,咱们就群殴吧!
你中军不是五千么?我也出五千,每队五千,分三队!
老子就是欺负你人少!
第一队的五千人马是老兵,徐世杰不敢让这些新兵蛋子打头阵,毕竟摆开阵仗打架这是第一次,全是新兵容易出问题。
徐世杰的老兵还是有一定的战术素养的,两兵交战从推进到保持阵型,什么时候举盾什么时候出枪都很到位,可人家王家军变阵了。
本来是一堵墙,突然裂开了几条缝,大军推进都是有一定步伐的,南通军士几队人往前多迈了一步,就这一步,就有几十个人直接被掩杀,前面人死了不要紧,后面人顶上,继续保持阵型,可在此时,王家军左右两路军队绕了上来。
徐世杰也不含糊,第二小队,上,挡住这两路边军。
人家不用你挡,就是冲着这五千人来的!王云要拿八千人包围一万?疯了吧!
徐世杰心里是这么想的,下一刻他就发疯了。
王云的五千中军变阵了,这次从方阵变成了散阵,七个人一组,三人在前三人在后成了一个菱形,一人在中间挥舞长枪,六人一手盾牌,一手弯刀,一个个菱形方阵冲入到南通军阵当中。
这什么阵法啊,没见过啊,从城头望去,这些小的菱形冲阵组成了一个大的菱形,便是王家军训练多年的菱阵!
此阵一处,南通军士一时招架不住,瞬间就阵亡了百人,菱形大阵一往无前,穿透了第一队五千人之后冲着第二队冲杀过来,五千新兵傻了眼,他们逃跑是一流,砍人还凑合,可这破阵是真没见过。
有的人想向前冲,有的人想后退,可左右两路军队早就截断了退路。
没关系,徐世杰还有第三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