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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森     风姿物语txt下载     风姿物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章 夜逢惊鸿

    躺*在树干上,随风晃荡,莫问回想着早上爱菱天真的抗辩,不由得苦笑。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心事,连这小女孩也看得出来了呢?

    他生性本就豁达,早年旅学四方时,深受浮屠之学的影响,于恩怨荣辱之事,更是看得极淡。遭逢惨祸后,虽为此痛澈心肺,悲愤难当,却也未曾激起复仇、重建家园之念,只是独自深深懊悔而已。

    但是,唯有她,是莫问最放不下心的存在,偏生碍于一年之约,不能相见,这才真教他心急如焚,日夜难安。

    这样的个性,倘若会惹来千古臭名,那也是无可厚非的事,这点,莫问也知道,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个性,要像每个亡国贵族那样,咬紧牙关,全心恢复旧日光荣,这等事,自己做不来啊!

    现在,就仅希望故乡的百姓,生活无虞,待得一年期满,再将那人救出,自己的心事,便算是有个了结了。

    一年之约,已将近期满,等到完成爱菱委托的工作,就该整装出发,去完成心愿了。

    只是,为什么自己会改变心意呢?在这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可不是什么好事啊!老师知道的话,一定会讥笑自己的……

    不过,心里却不觉得后悔,因为这小丫头确实在某处打动了自己。呵!真是可笑,她个头是那么的小,但是……

    寻思间,莫问察觉到一股异常气息,是赤眼魔猿又来进攻了吗?数量有个十多头,看来是打算来次大夜袭啊!

    “真是不走运啊!因为我现在正好就很想斩人……”

    在下方的临时草屋里,爱菱和村人们都已经入睡。没打算惊扰到他们,莫问展开轻功,飞身而起,迳自直奔往赤眼魔猿袭来的方向。

    照估计,魔猿们会穿越一个树林,而莫问预备藏在树林里伏击,这样省事许多,也可以减少处理尸体的麻烦,然而,掠进树林后,始终也没有等到魔猿们的逼近,反而察觉魔猿的数量正在快速消减。

    (怎么搞的?)

    心下好奇,莫问蹑踪快奔,朝前方赶去。在树林的尽头,隐约看到一个红发男子,轻而易举地焚杀赤眼魔猿。

    (好功夫?是东方家的一流高手吗?)

    懔于对方的火焰神威,莫问着实一惊,不敢贸然现身,先行窥看此人的相貌。

    手臂一扬,最后的两头赤眼魔猿,化作燃烧的火块,随着焰火渐熄,碎裂于地上,红发男子举目环视,似乎是想确认还有没有魔猿侥幸逃脱。

    对于这张脸孔全然陌生,莫问想不出东方家何时有这样的高手?况且他使用的血焰似非正道,不像是正统东方家武学……

    “……好像都解决了,如果我把你也杀掉,她在无计可施之下,会不会就乖乖回家了呢……”

    这段话讲得有些没头没脑,而在这一句之后,则是一声冷笑。

    “……既然你听得懂人话,那我就顺便说一声了。我叫朱炎,黄泉路上可别报错了名字!”

    起先仍不敢确定对方是在对己说话,但炫目火焰却在瞬息间笔直扑向面门,莫问一惊,对方的杀意已如洪涛般将自己完全笼罩,炽热无比的高温,将银发烫出了些许焦臭。

    生死一瞬,百忙中不及细想,抖手一剑就发了出去。出人意料地,那竟是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中,河山铁剑的杀着“朝天阙”,剑气如箭,撞天而出,笔直射向来人咽喉,要拼个两败俱伤。

    比起没法发挥真正实力的莫问,朱炎单凭地界顶峰的力量,就足以粉碎这记绝招,只是,在双方贴近攻防的瞬间,银发扬起,朱炎瞥见了那张隐藏在银发之下的面容。

    “是你?!”

    一声惊呼,剑气已至咽喉,朱炎不欲硬拼,身子一仰,倒飞而起,直退出十余尺外,落地之后,他没有再行抢攻,只是撂下了简短的一句。

    “这件事情比你预估中的要复杂得多,好不容易活了下来的你,如果爱惜生命的话,最好别待在这里……”话声完结,火光闪动,人已破空而去。

    莫问收起光剑,脸色铁青,胸口为着适才紧急发招的大力,疼得说不出话来……

    (怎么会有这样的高手?那个死小孩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没告诉我?)

    关于昨晚发生的事,莫问并没有机会向爱菱询问。在交手时牵动了仍封锁于丹田尚无法运用的剑气,所造成的剧烈疼痛,花了他很长的时间去镇压。

    待得清醒过来,已是次日接近正午,爱菱领着几个孩子,采集山菜、捡野鸟蛋,预备做午饭。

    而看到莫问的样子不对劲,孩子们跑去对爱菱说,那个冷漠的骑士先生好像生病了。

    “怎么会?”爱菱先是一惊,继而惋惜道:“真可惜,前两天才完成的“自动诊疗机”,不知道为什么坏了,要不然就可以帮上忙了。”

    想起最近的一次发明失败,小小的女孩有些沮丧。当然,她不会晓得自动诊疗机之所以故障,是因为前两天莫问趁她不注意,偷偷卸下了几颗主要螺丝。

    开玩笑,一个没有半点医学知识的人,居然也能制作相关机械,这摆明是庸医杀人,白老鼠可不是这样当的。

    莫问有自信,那些带伤的村人,经过自己的处理后,性命已然无碍,慢慢调养一两个月,便可康复;但若是给那台鬼机器一医,后果就很难预料了,天晓得它会不会跟它主人一样脱线,把牙疼当胃病来医。

    实际见到了爱菱,莫问却没有明白地提出自己的质疑,因为想一想,昨日那人说的话里,让莫问产生了某些联想,再者以他素来高傲的性子,倘使给人随便一吓就慌了手脚,这更是一件万万不能容忍的事。

    所需要担忧的反而是……昨晚那人似乎认出了自己。

    所以,当爱菱跑来询问,是不是有什么事不对劲?莫问仅是阴沉着表情,低声道:“……没事。”

    午餐时,爱菱把汤端给莫问,却在对方伸手接过时,问了一个问题。

    “莫问先生,你的手还好吗?还痛不痛?”

    盯着莫问的右手,爱菱柔声问道。

    “右手……”

    给没头没脑的这么一问,莫问有些摸不着要领,还以为是问早就治愈的烫伤,直到发现爱菱直盯着自己右手瞧,这才领悟。

    右手上,十余道血痕,交纵错杂,伤刻极深,让人清楚地了解,当初受的严重伤害与痛楚。

    莫问不禁苦笑,这伤痕是他一生的转捩,到现在,右手虽已能活动自如,但伤势却并未痊愈,剩下的伤,至今仍在心底,不停地淌血,提醒着自己,为当初的无知付出代价。

    似是不太愿意沉湎往事,莫问转开了话题,他伸出右手,轻拍爱菱的脑袋,取笑她的身高。

    “像你这样发育不良的小南瓜,现在就这么矮,将来一定长不高。”

    “哪有?我在我们族里,已经算是很高了。”

    不喜欢被当作小孩子看,爱菱挥开了莫问的轻拂,气鼓鼓的嘟着小嘴。

    爱菱很少提到家里的事,这时这么一说,莫问心中微感一奇,却也不以为意,反倒是对爱菱气嘟嘟的表情,为之莞尔,笑着说,她只有可能比侏儒高。

    这话有某部份的真实性,虽然无法得知确切年龄,但爱菱的身高,比起女性的平均身高,低了不少,又留了一头长发,本来是别人垂至腰际的长度,却直拖至小腿,更显得身材娇小,再加上一副天真漫烂的笑容,几乎就像个精致的洋娃娃。

    会一直被莫问取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平常应该让她多吃点的……)

    一个将来的美人,就此毁在身高上,实是可惜,莫问决定今晚好好做点东西出来,给爱菱开开眼界。

    “啊!是喜雉!”

    发觉草丛里彩影一闪即逝,爱菱惊呼了一声,随即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喃喃道:

    “对啊!天气暖和所以没想到,已经接近年关了啊!”

    (已经年尾了吗?好快啊!)

    乍闻此言,莫问心里激起了无声的涟漪。

    (是啊!马上……就要满一年了,真是好长又好短的一年啊!)

    此处偏南,气候本温,加上有地气调节,虽然处于高山,却也只有早晚的时段奇寒,结霜降雾,其他时间,和风吹拂,甚是舒适,但是,其他的地方,应该已经在飘雪了吧!

    还记得,自己饮酒入喉的那天,那天,似乎也是飘雪的时节……不,不只是那天,自己的人生,到底在雪中发生多少故事啊!

    在雪中毁灭,又在雪中重生,往后的人生,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两年了,这两年来,她好吗……

    这些日子以来,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过的,每过一天,就像一柄利刃刻在心上,他是用自己的血肉来记日的。

    而现在,一年的时间,终于要满了……

    (你好吗?嘉敏,再过不久,我就要去找你了!)

    莫问抬头望天,握紧了手掌,默然不语。

    “莫问先生。”爱菱有些畏惧似的唤了一声。

    今天的莫问先生很奇怪,而她有点怕这时候的他,不像是在生气,但是,有时候莫问就会突然这样陷入沉思,虽然看不见表情,但看他两肩微微震动,显是心情激荡不已,彷似有千万愤恨,无穷悲号,要一起爆发出来般。

    莫问先生的过去,一定很悲伤……

    “莫问先生。”爱菱连忙转移话题,小声问道:“你是贵族吗?”

    “唔……”

    莫问一时不察,随意应了声,作为答覆。

    “哇!好棒喔,我就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爱菱拍掌笑着。

    相处多日,小小的发明家,完全没有尊重隐私的观念,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对同伴做出诸多臆测,然而,每次到求证阶段,都给莫问臭着一张脸,挥手赶开,此时逮到机会,那还不大问特问。

    “你出生地在哪里?”

    “莫问先生曾当过军人吗?”

    “去过哪些地方?有没有好玩的事情?”

    “哇!一定好棒喔,那些地方很有趣吧!”

    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忽而赞叹,忽而欢喜,让银发男子为之哭笑不得,不知道该好好回答呢?还是顺手一个巴掌打下去?

    “那么,莫问先生的武功,是跟什么人学的呢?”爱菱侧着头,俏声问道。

    提起授业恩师,莫问心中一痛,脸上表情登时凝如寒冰,甚是怕人。

    爱菱虽然瞧不完全,却也给惊的噘起小嘴,一脸受委屈的样子。

    (不好,怎么这么失态!)

    发觉自己的失态,莫问连忙自制,只是心情恶劣下,再怎样也变不出笑脸来。

    “莫问先生不愿意说吗?”

    想到自己可能问错了问题,爱菱摆出了准备道歉的姿势,看到这姿态,莫问不禁哑然失笑。

    (往昔的惜花人,怎么沦落到和这小姑娘呕气的地步啊!)

    莫问苦笑自嘲,但念及昔日学艺种种,一股怒气又直涌了上来,内中更有无数酸楚,但看见爱菱那副怯生生的模样,又不想让这女孩为此而猜疑。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莫问摇了摇手,装出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示意爱菱*近。

    爱菱好奇心起,莫问先生不肯明说,这样地神秘,要自己*近是想做些什么呢?

    只见莫问掂起右脚,在地上飞快的写起字来。

    “我的师傅是……”

    爱菱大觉有趣,连忙贴近,想看个仔细,却发觉字迹末端给莫问压在脚底,有些模糊,正想低头细看,陡觉脑后一痛,却是给他狠狠地敲了一下。

    “唉唷!好痛。”爱菱着后脑勺叫痛。

    只见莫问让开了位置,脚下赫然便是两字“秘密”!

    “哇!好过份,莫问先生骗人。”

    爱菱发觉自己上当,大发娇嗔,直扯着莫问衣袖撒娇,周围的孩子们无不欢声大笑。

    “人家是想说莫问先生的功夫这么好,一定是向很厉害的师傅学的。”

    爱菱笑道:“对了,莫问先生使用的感测器,是哪间工作室生产的呢?做的好棒喔,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ㄟ!”

    感测器?

    莫问不由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因为,莫问先生使用功夫的时候,眼睛虽然看不着,随便出手就有中。”

    少女侧着头,整理一下思绪,笑道:“我找了好久,还是看不出藏在哪里,一定是名家设计的吧!”

    莫问前额浏海太长,遮住了大半张脸,对敌时目不视物,爱菱大奇,只见莫问出剑迅捷,赤眼魔猿纷纷败亡,心中自然认为,莫问配戴了某种太古魔道的感测装备,用以确定敌人位置。

    看着这女孩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莫问为之莞尔。

    听风辨器,本为武学一道,更是成为武者的必修课程,以免在黑暗中给人突袭,死的不明不白,只是爱菱不知,反以为怪就是了。

    而自己的状况又有些不同,他早年学剑,虽曾自命不凡,却也是当真下过苦功,非同于一般,日后迭逢异遇,剑术修为,几乎到了出神入化之境。但凭一丝灵识,毋须感官,只得一剑在手,当真如心使臂,是要斩哪里,就斩到哪里,随心所欲,分毫不失。

    此中情由,自是不必向这小丫头提起,不过,看这些小鬼们好奇的模样,博君一笑倒也无妨。

    莫问一笑,再度装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表示自己不是*感测器,而是*真实的本领。

    “真实的本领?”爱菱拍手笑道:“好棒喔,是什么样的本领啊!”

    莫问将右手按至放于腰间的光剑,摆出名剑客的架势,煞有其事地缓缓拨出,低声道:“我的老师,就是名震东方岛国,威名显赫的……盲。剑。客。”

    比划的同时,右手以东洋的拨刀势,猛地将光剑拨出,“刷!”的一声,斜横上推,蓝白色的光环灿若惊虹,彷佛切裂大气一般,在半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弧形,迅速回鞘。

    一切动作,犹如雷轰电闪,同时兼备速度与美感,将拨刀术精要掌握的淋漓尽致,看的爱菱神驰目眩,正要开口叫好,只听得一声惨叫。

    “喔呜……”

    只见拨刀大剑客,很狼狈的捧着小腹,蜷曲着身子,大声哀嚎。

    原来适才的动作虽然漂亮,却在还刀入鞘的最后环节上出了问题,因为既然是盲剑客,就难免盲中有错,在小地方闹些悲惨的大笑话。

    “哈哈哈哈……莫问先生好笨喔!”

    突然的闹剧,让爱菱和孩子们笑得前翻后仰,过了好半晌,才抹着眼泪,把呻吟于地的大剑客扶起,笑声劝问。

    “莫问先生……没事吧!”

    对着爱菱拼命忍住笑的娇容,莫问摇头不答。

    能够博君一笑,原先的目的便已达到了,基于某种心意,他相当感谢这个女孩,如果没有她,这些天以来,自己是绝对不可能过着这么愉悦的生活的!

    真是个奇妙的女孩,她的存在,彷佛是为了把太阳的光与热,无私地送给所有身边的人,只要有她的存在,笑容永远不会少……

    呃——

    尽管有时候代价大了点。

    很难想像,会有人不喜欢这女孩,让她孤伶伶的飘零在外,她的父亲,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莫问答不出来,心里也颇为好笑,多日以来的相处,两人的角色,似乎也产生了互换,不只是爱菱,有时候,连莫问自己,也会猜测爱菱的生长环境,为不相干的事担上心。

    (真是无聊,怎么想起这种事来。)

    莫问摇了摇头,自己最重要的事,是满一年之约后的行动,其他的事,还是别想太多,以免节外生枝……

第八章 狼嚎骑士

    在众人嬉闹的同时,两个声音先后响起,自村子入口处传来。

    “哈!贾六,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角色,原来不过是个活宝,那些赤眼魔猿真是没用,连这种角色都收拾不了。”

    “可不是嘛!我说祁三哥,头儿也未免太多虑了吧!”

    惊觉有人来到,爱菱赶忙带着孩子们,躲至莫问身后。

    莫问亦收起了戏谑的表情,皱着眉头,照理说,自己的敌人应该是不会口吐人言的啊!

    至少赤眼魔猿不会,这么说,出声的这两人是……

    不用花太多时间,莫问本能的感觉到,麻烦上身了,一面想,一面狠狠地瞪了爱菱一眼,这家伙,明明保证过不会有其他敌人的。

    后者似乎察觉到了凌厉的视线,微微缩起了身子,吐了吐舌头。

    “照这么看来,不必等到明日,咱们兄弟俩直接抢下头功,将这小丫头擒回,头儿定会赞赏咱们的。”

    “不错,顺手便宜,不妨多占些。”

    两道灰色身影,从前方两侧树林步出,当见到他们腰间的配戴物后,爱菱身体微微一震,认出那些都是很高品牌的光剑,能持有这样的高价位光剑,理论上来人就绝非庸手。

    当然这些仅属于理论,因为看见同样东西的莫问,就只是淡淡地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跟着冷哼一声,从两人肩上狼形徽章,直接认得了对方的身份。

    狼嚎骑士团,在骑士公会一年前的评鉴中,被评为中上位的实力,以坚强的实力、不留活口的作风而着名,活动范围属于银海公路中西段。

    自称是骑士团,但观其作为,也不过是个佣兵团,并没有多少骑士精神,骑士团的称呼,仅是用来自抬身价而已。他们接受各地诸侯的重金聘用,到处游走,偶尔也会突袭过往的商旅,因为行踪飘忽,加上本身实力精强,所以地方政府往往不闻不问。

    尽管如此,这个佣兵团却非乌合之众,他们以“两百名骑士组成”为号召,是个纯由骑士组成的团体,成员皆有相当的武术水准,并非随便的乌合之众,“骑士团”

    的名称绝非虚言。

    狼嚎的战绩彪炳,甚至有几个小城市遭其一击而灭,警备队被其消灭的事,也是时有耳闻,事实上,若非其素行不佳,以该团的评价是可以更高一些的。

    (真该死,早知道臭丫头料事如鬼,什么除了猴子不会有其他敌人,昨晚的那个喷火家伙是什么?现在这两个家伙难道又是变种猿猴吗?)

    给突发的状况气得翻白眼,莫问的表情并不好。意料之外的敌人一个接一个出现,事情渐渐复杂了起来,这样对自己可是相当不利。

    两个敌人身材偏高,一个覆额红发,另一名紫发披肩,都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就差没有大摇大摆了。

    很明显的,他们并没将莫问放在眼里。

    隔着银发,莫问估量着两名敌人,判断对手的级数。虽然是骑士,约莫是三、四流的小人物,应是充作斥候的角色,不过,也足以证明狼嚎“全由骑士组成”的称号,绝非空口白话。

    (大麻烦,怎么会惹上这种人……)

    按耐着将爆发的窝囊气,莫问示意爱菱把孩子们带开,谨防敌人突袭。狼嚎骑士团的风评不佳,莫问不敢期望对方有不伤妇孺的义举,这些人动手时,完全没有骑士操守可言。

    而这两人之所以没有采用偷袭的方式,并非是因为谨守骑士道德,只是单纯地没把眼前的猎物放在眼底而已。

    双方对峙一阵后,红发的高个儿说话了。

    “祁三哥,等一下,你我左右夹攻,先料理了这小子,然后再擒了这小娘皮去立功。”

    被称为祁三哥的紫发汉子祁三点头道:“好,就当是动动身手,在山里闷了这些天,身体都快要锈掉了。”

    两人一搭一唱,完全不将莫问当回事。

    遭人如此轻蔑,莫问微觉有气,若换做当年,定要这两个毛贼立刻饮恨剑下,总算近年来心境大异,再无心与人争强斗狠,当下也不动作,只是满不在乎的比了几个手势,再掏掏耳朵。

    “搞什么鬼?”

    “这活宝在耍些什么?”

    两个骑士虽然不懂,却也知道对方并非称赞他们,连连出口喝问。

    见到孩子们走得远了,莫问这才冷笑道:“你们这两只红头紫屁股脸的笨猩猩,尽说些来自大自然的声音……喔!不,是噪音,实在是有损人类的听觉,还是赶快闭嘴自刎,免得遗祸人间……”

    每讲一句,银发男子摇头晃脑,当说到最后一句时,还故意喵了瞄对方腰间的光剑,大力的摇了摇头,嘲笑对方的肤浅。

    “臭小子,死到临头还在胡言乱语。”

    “罗唆什么,一剑宰了他。”

    一如原先所预料,给这一激,两头显然没什么大脑的花脸猩猩,发出了愤怒的吼声,抽出腰间宝剑,大步抢上。

    莫问转开光剑,一个箭步揉身抢上,将敌人挡住,免得给他们冲到后头,伤及无辜。

    “铿!”

    三柄光剑撞在一起,莫问展开剑势,使了个“缠”字诀,以贴身式的小巧步伐,轻便迅捷,将两名敌人的光剑封锁住,进行游斗。

    “咦!这小子实力不错啊!”

    两名敌人都有同样的感想,原本看到刚才引人发噱的一幕,他们根本不把这邋遢小子当回事,不料交起手来,对方的剑势也是中规中矩,攻守有度,展现出一个骑士应有的实力。

    不过,他们并不担心,从对手光剑的威力来研判,也不过普通骑士,称不上高手,两人夹击,不过费些手脚,尽可收拾的了,正好当作是运动,反倒是要留心,别让那女孩和祭品趁机溜走,那才是功亏一篑。

    一般来说,真正上过战场的军人骑士,对于只厮混武道场的普通骑士,都有轻视的倾向,“没有经过血战历练的,只是成不了气候的家伙”,这是他们普遍的心理,就连骑士的见习旅行,也常有人炫耀,自己在旅行中,叁加了多少战役、杀了多少人、消灭了哪些怪物……以此做为战绩。

    像狼嚎这等佣兵团,团员往往都是嗜血狂,自诩“历经无数战争后的勇者”,凭恃丰富的阅历,根本就不把同级的骑士放在眼里。

    “祁三哥,你留意些,可别让那小丫头溜跑了,头儿的意思,要抓活的。”红发男子舞动长剑,刺向莫问,顺口说着。

    紫发汉子配合夹攻,笑道:“放心,有你老哥在,不怕这小丫头片子飞上天去。”

    (抓活的!)

    莫问微一扬眉,这代表,爱菱对他们而言,有某种利用价值,真该死,那笨女人一定隐藏了什么没说。

    辛苦地舞动着光剑,莫问被逼的毫无还手之力这是爱菱的看法,但是,倘若细心一点,便可以发觉,莫问只是随意地挡架刺往要害的斩击,对于其余的虚招,连瞥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他的毫无还手之力,只是因为他没有反击的念头而已。

    没有能察觉到这点,并非是爱菱的错误,她是个未来的创师,而非优秀的骑士。

    银发男子的心里,正盘算着重要的事,他审查了附近的山林,确定没有其余生人的气息,以免这番战斗给人看的清清楚楚,之后,他开始盘算了。

    要应付眼前的战斗,不过举手之劳,可是,如果事情再这样发展下去,估计之外的敌人势必越来越多,这和与赤眼魔猿为敌不同,规模太大的任务,已经大大打乱自己的计画了。

    最理想的方法,莫过于把剑一抛,拨腿就跑,那此事再也与己无关,不过┅┅

    与外表的战斗相同,莫问的心里,进行着更为激烈的天人交战,他对于是否要战斗下去,感到迟疑,结果表现在外的,就是剑招越加无力,一剑递出,尚未击到便中途收招,看得爱菱好生焦急。

    “莫问先生加油,莫问先生加油。”有感于自己的无力,少女将所有的力气投入,拼命嘶喊。

    “这小子真行啊!居然还有啦啦队在喝采。”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紫发汉子感到不耐了,交手至今,双方已对拼了百余招,感觉上自己占了压倒性的优势,对手的剑威也越来越弱,可是不知为什么,敌人的身上,连半点擦伤也无,这真是奇哉怪也。

    这正是现在骑士们的通病,他们只知一昧的注意,光剑能发挥出多少力度,将剑术单纯化为力量的比拼,却没有发觉到,眼前的银发男子,正在展露与其剑威不符的精湛剑技,随手遮挡,便将所有攻击,一概拒诸门外。

    剑光斩落,莫问一个不留神,闪避稍迟,额前的银发被削落一撮,险些就中招了。

    两个骑士大喜,纷纷使出拿手的招数,趁胜追击,剑势大盛,誓要将这麻烦的猎物,立毙于剑下。

    “莫问先生小心!”

    看见莫问陷入险境,爱菱尖叫出声,再顾不得自己人小力薄,抓起地上的石子,拼命往前丢。

    “可恶的丫头,在耍什么宝。”

    两个骑士大窘,这些细沙土石当然伤不了人,但若给掷中,却也颇失身为骑士的尊严,闪躲之间,颇为狼狈。

    “唉喔!”

    莫问叫一声痛,爱菱乱掷的石子,哪分敌我,有些也招呼到他的笨头上,却令莫问登时一醒。

    (不管那么多了,人家小姑娘以赤诚待我,我怎可就此弃她于不顾。)

    念及至此,心意登决,莫问连打连退,慢慢退到树林边缘,趁势卖了个破绽,引得敌人来攻。

    “小子!撒手吧。”

    红发男子见到莫问右腕忽然露出了老大破绽,大喜之下,连忙挥剑上削,打算一举把敌人手腕削断,夺得战利品。

    “呼!”

    为敌人剑招所逼,莫问毫不迟疑,撒手抛剑,同时抽身而起,以飞燕般的姿态,跃身至半空。

    “好……唉呀!好烫。”

    不晓得这柄光剑的劣质性,红发男子伸手去接,喜孜孜的表情,瞬间就被扭曲变形,惨叫声中,把那柄烧红的烙铁,重抛至半空,捧着又红又肿的手掌叫痛。

    “唉呀!烫死我了,这是什么不良……”

    叫声嗄然而止,自半空飞下的莫问,接过光剑,顺手一剑,轻而易举的斩断敌人手臂,再顺势将其斩落树林内。显然地,某人的手掌,经过多日以来的操练,耐热力更上一层楼。

    所有动作,发生不过一瞬,主客优胜,已发生彻底的异位。

    “真惨啊!居然沦落到和这种敌人交手。”莫问浮现一丝苦笑,轻声自嘲,“不过,总算是个人类,身为骑士,整天和猿猴打架,可真是辱没列祖列宗啊!”

    “该死的小子!”

    背后传来吼声,是有人要为同伴报仇吧!

    莫问连看都懒得看,脚下加速,冲入树林,追着前头、引诱后头追来的,三人先后冲进树林。这是他的计算,基本上,他并不想让外头那些心智年龄不成熟的孩子,看太多血腥画面。

    然而,这决定却成了莫问战斗生涯里少见的误算。才一奔进树林,莫问还没发动攻击,两名敌人就几乎是同时失去了踪影。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事,那两个人距离他前后不过数尺,怎也没理由这样突然消失。

    难道他们其实是深藏不露的高手,隐藏了实力,在入林后展开高速身法,消失踪迹,再来向自己发动攻击吗?

    可是看那两个傻鸟的样子,怎样也不像高手啊……

    方自错愕,答案已经出现,两颗血淋淋的人头,急速飞掠出来,扬起血雨,穿过莫问身边。

    杀人者的手法极为凶残,两颗头颅并非被剑刃割下,而是硬生生被扯断,但又并不是寻常的撕扯;两颗头颅均不完整,一个少了上半边,一个缺了左半边,以伤痕来看,该是杀人者一击之下,力道强大,将他们的脑袋轰去半边,头颅也拨离身体。

    懔于这样的残酷手法,莫问更惊于对方的武功。看这伤痕,应该是爪;不用任何刀剑,能以这样的杀法杀人,纵是自己当年盛时也万万不及。再者,这两人失踪前距离自己不远,来人闪电间将他们杀掉,而自己到现在仍无法察觉他的位置,武功之高,实在是可畏强敌。

    (是昨晚的那个家伙吗?)

    高手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更别说是这样的厉害角色,莫问谨慎地将光剑强度开到最大,朗声道:“你是那个笨丫头的家人吗?我告诉你,我……”

    对方明显地耐性欠佳,没等他将话说完,便有了动作。瞬间,莫问只感到一种几乎是战栗的寒意,那是他这级数的武者,面对强敌时的感应,过往除了师傅本人,他从未对谁有过这种感觉,但此刻,强烈的颤栗感,几乎是鞭击一样狂笞着全身。

    (不好!)

    警兆忽现,正想舞动光剑护身,但手腕甫动,手臂已是一痛,热辣辣的大股鲜血喷飞,若不是剑光及时荡过,肯定整条手臂都给人撕扯下来。

    (好厉害?什么高手?)

    从未感觉死亡如此地迫近,莫问全神贯注,光剑舞成一团星雨,每一着都是白鹿洞剑术里的拼命绝招,密密麻麻地护住全身。

    饶是这样,情况并未因此好转,每一剑刺出,敌人都闪电躲开,总算对方对他的剑招也有顾忌,不欲硬撼,但每次出手,却总能破入剑网空隙,狠狠地伤到莫问。

    那感觉就像是与风敌对,每一刺出剑,都只能刺中空气,但当风围绕着自己吹动,立刻就有一处肉体被残酷撕裂。

    (太……太强了,到底是何门何派?怎么会有这样的高手?)

    苦战至今,莫问仍没法看清楚对方的形貌。记忆中,就算是以速度着称的花字世家,也没法做到像此人如鬼似魅的神速反应。

    环思自己所知的高手,大雪山教务长严正可以在内力上胜过此人,但要拼个死活,肯定没法在此人手里走过一百招。

    除了师傅、山中老人,风之大陆上实在想不出有哪个人堪与来者比拼,自己功力纵复、神兵在手,也未必能与之匹敌,更何况此刻。

    只是眨眼功夫,莫问腹侧剧痛,却是给敌人破剑网而入,中了一记,要是反击再迟一分,肯定给敌人破腹直入,什么东西都给扯出来。

    百忙中,莫问有一种荒谬感觉,与自己敌对的这家伙不像是人,到像是一头武功奇高的赤眼魔猿,无比凶残,兽性勃发……

    血腥味大盛,敌人显然非常兴奋,发出一种尖锐的咆呜,凄厉无比,要不是此刻流血流得两手发软,莫问说不定会再次打起寒颤。

    (该死!没别的办法了,要解封丹田,做最后一拼吗?但一年之期未满,解封了也是死啊……)

    生死交关之际,许多念头在脑里闪过,蓦地,一个呼喊声传入耳里。

    “趴下!”

    似是爱菱的呼叫,不及细想,莫问立刻趴倒地上,紧跟着,背上剧痛骤生,有一只手爪按上了背心,似乎就要破背挖心。

    瞬间,后方大气奇异地波动,强烈的蓝白光芒,夹带冲击波,掠过莫问背上。

    “桀桀”

    莫问听见一声像是野兽怒吼的狂嚎,对方没能躲开这一记,已在小爱菱的太古魔道武器下吃了大亏,手臂给高能量的阳电子炮射中,千分之一秒内气化无踪。

    “哔啦哔啦!”

    树木倒塌的声音纷纷响起,光柱所经之处,树林被切出了一个整齐的圆形,笔直贯通,深不知处。

    疼得几乎要晕昏过去,莫问听得劲风响起,却是敌人惊怒交集,舍下自己,直往林外掠去。

    这又是一件极度震惊的事。爱菱那件太古魔道武器的威力,莫问目睹多次,估计若是给正面击中,地界以下没有任何高手能够生还。这人刚才不晓得给轰中多少部位,但半个身体该是跑不掉,非但没死,还能出手攻击,简直是骇人听闻。

    (糟!那个笨女孩还有其他的小鬼……不能这样!)

    拼起一口气,也不顾身上伤重,莫问咬牙翻起,从被轰开的大空洞之中,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道黑影急扑向爱菱。

    (不好!)

    要赶去已然不及,莫问灌劲于臂,光剑雷轰电闪般掷出,直射向攻往爱菱的敌人。

    照对方的速度,这一剑绝没可能将之射中,但给先前被炮击受到的伤势拖累,速度减慢;而爱菱好像又喊了一句话,让他身形一顿,因此便给莫问的光剑透肩而过。

    “桀”

    连番重创,对方终于打消了再战的念头,身形一闪,破空而去,也在这时,莫问见到了“它”的背影。

    那是一个黝黑的瘦小个子,背后生了一对漆黑如墨的蝙蝠羽翼!

    (魔……魔族!)

    这个念头在莫问脑里闪过,脚下一软,险些当场摔倒,却被赶奔过来的爱菱扶住,没有出丑。

    而虽然无法确认表情,但从那紧绷的嘴角,少女知道,莫问先生现在,非常的不高兴。

    真的。

第九章 细说重头

    夜晚时分,莫问端坐在潭边的岩石上,运功调息,镇压伤势。

    稍早时,莫问把送来晚餐的爱菱,一把推倒,迳自清洗了伤口,到附近一个回绕山溪而成的小潭,运功疗伤。

    (真是不好啊……)

    呆望着黑沉沉的夜空,莫问确实有着这样的想法。

    神秘高手连接出现,让莫问充分理解到,自己如今被牵扯进的这件事,已是绝绝对对的不简单,爱菱那臭女娃更不晓得隐瞒了什么话没说,骗自己落至如此窘状。

    但现在已不是爱菱说不说真话的问题。就算她把整件事老实交代,自己也绝对不想跟这样恐怖的高手敌对。

    又没有天位修为,要和这种地界顶峰级数的魔族强人作战,那就是标准的自寻死路,就算被人当作胆小鬼,那也无妨,会以自己这样的实力,和那种野兽作战,这是白痴的作为。

    况且,白天的战斗,是近十个月来,首次与高手对拼,虽然没有解封丹田,但交战中却也隐隐牵动囚锁于其中的剑气,一直到现在,气血还在体内奔流。

    “你天资极高,已与我的期望相去不远,但是,当真想要用剑,必须还要等一年的时间,让剑气潜移默化,与肉体产生同步,否则,任是哪一式,都会对你的肉体造成极大的损伤,轻则瘫痪,重则爆体身亡,这点,你要谨记。”

    念及老师临去前的嘱咐,莫问心中一凛,自己是那么样的侥幸,才能从绝境中爬出,怎能再为了不相干的事,轻易拿未来当赌注。

    老师说的没错,人生的好运,不会有第二次了。

    况且,绝遇逢生后,莫问才体会到生命的可贵,想做的事、该做的事、不得不去完成的事,还有那么多,好不容易捡回的生命,是绝不能浪费的了。

    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昔日目无余子、睥睨天下的美青年,学会了忍辱负重,收敛了风发的气焰,甘心作一流浪剑士,行尸走肉般地到处流浪,静待破茧之刻的来临。

    “从嘉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喔!”

    “别穷紧张,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

    是啊!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失约了。

    忽地握紧拳头,莫问做出决定,将爱菱的光剑放在地上,便要起身,但是┅┅

    “拜托……我真的……真的是很需要莫问先生,如果没有莫问先生,我根本……”

    少女朦胧的泪眼,浮现在眼前,莫问不觉一呆,他个性本是优柔寡断,心中虽已决意离去,但想起爱菱落泪的凄楚表情,不觉又犹疑起来。

    (不管了,事有轻重,再说,我们也早就约定,倘若多出了其他的敌人,我立刻掉头就走!)

    一番思量,莫问决定维持初衷,把牙一紧,打算起身离去。

    “莫问先生。”彷似雏鸟的悲鸣,细小的声音,由后方传来。

    在背后,爱菱披着毯子,微湿的脸蛋上,尽是不知所措的羞怯。

    两臂张开,毯子滑落到地上,澄澈如水的月光下,呈现在莫问眼前的,是少女美好的胴体。

    “莫问先生。”似乎觉得羞怯,爱菱把头别开,声音细若蚊语。

    “真是对不起,我……我已经没有别的报酬可以酬谢你了,如果你不嫌弃这副身体,我……”

    说到这边,爱菱偏着头,笑了笑,那是一种尽管窘迫,却仍让人感到爽朗的笑容。

    莫问也看呆了,他早年流连烟花,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女性的美妙胴体,不知看过几凡。不过,此刻眼前的景色,仍让他为之一呆。

    梳成马尾的柔顺长发,沾湿贴在身上,幼滑的肌肤,映着月华而泛起白玉般的光彩,娇小玲珑的青涩曲线,让人有拥之入怀的冲动,配合那升起于背后的满月,成为一副至美的景色。

    少女的俏脸上,因为腼腼而泛起红潮,嘴角的微笑,好似吹拂过心头的微风,使人感到一阵暖意。

    顺着寒风,莫问嗅到了奇异的气味,是血腥味……是从自己身上伤口发出来的吗?

    并不是……

    目光较为锐利,莫问将爱菱转过身去,赫然看见在她背上有五道怵目惊心的爪痕,皮肉翻起,虽然上过药,却犹自渗血。

    是今天早上那神秘敌人的攻击,以他的鬼魅身手,刹那间还是伤到了爱菱。

    “莫问先生,您不喜欢吗?”

    凛冽的夜风,让爱菱打了个寒颤。

    在旅途中,小小的发明家曾听人说过,“对一个男人而言,最满意的酬劳,就是女人的肉体”,她并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不是能拿这当报酬,让莫问先生满意呢?

    可是,莫问先生一动也不动,整个人好像木雕,一点动心的样子也没有,是自己的身体没有诱惑力吗?还是因为背上受了伤,看起来不漂亮,没办法勾起莫问先生的胃口呢?

    这实在没办法了,因为自己也痛得眼前发晕,快要昏过去了……

    “傻瓜!你这是在干什么?扮可怜吗?我对你说过,如果有预算外的敌人出现,我掉头就走,你以为我像你一样说话不算话吗?”

    自己身上的伤口不少,要不是强撑英雄,真是疼得想哭,这女孩细皮嫩肉的,给这样撕了一记,还能装出笑跑到这里来献身……

    光是想到这里,莫问就觉得佩服,不过他却只是大声斥责,解下外衣要披在她身上,不想让这些伤口在暴露在空气中,却恰巧瞥见爱菱的肩上,有一抹微红。

    是“守宫砂”吗?这是宫廷仕女才会有的东西,这小丫头怎么会……

    不对,莫问立刻否定了这想法,守宫砂是点在手臂,没有人点在肩上的,于是下意识地再瞥一眼确认,当他看清了红印为何,整个人刹那愕然。

    是烙印!

    在纤柔浑圆的肩头上,深深烙着某种印记,红色的肌肉被烫开,可以想见当时的痛楚,看来更是狰狞可怖。

    烙印的图案彷佛有些熟悉,莫问一时记不起在什么地方看过。

    这是大陆上的习惯,畜养奴隶的豪族,为了彰示自己的所有权,同时防止奴隶私逃,会在买来的奴隶身上,烧上极不人道的烙印,可是,一想到有人曾对这样的一个女孩,施以那种暴行,莫问胸中一股怒气,不自觉地翻涌起来。

    不知道身后的男人为何呆住,爱菱只感到沮丧,这是她最后所能想到的报酬了,如果莫问先生不肯接受,那就真的没办法可想了。

    大着胆子,少女猛地扑了上来,把身体贴紧莫问,将他一把拦腰抱住,低声道:

    “莫问先生,我……”

    不料,此刻莫问也惊觉到少女的赤裸,正转身把目光背开,恰好给爱菱这一撞,整个人直往前跌,顺势带动背后的爱菱,两个抓不到要领的笨蛋跌成一团,从座石上滚了下去。

    噗通!

    少女献身的激情戏,出现了让人掉落下巴的结局,夜晚的深山,冰凉的潭水……

    好冰啊!

    “我咧#%!”

    这是莫问浮上水面后,第一句出口的话,由于嘴里都是水,话讲得不清不楚,但若将之翻译成具体的文字,那就是“好冰啊!”、“那个天杀的笨女人”。

    抹去脸上的水渍,莫问举目四顾,没有看到爱菱。

    已经一会儿了,这笨女人的背后还有伤,总不会潜水潜得太开心,忘记上来了吧!

    不对,关于这笨女人,什么事都要往最糟的地方想,可别是真的疼昏过去,在这小潭里溺水了吧!

    这样的话就糟糕啦!

    莫问有些焦急,无疑地,爱菱成功地再度引起了他的关心。

    此时夜色已黑,可见度不高,莫问在潭水中迈开步子,伸手到处摸索。

    爱菱的头发甚长,直至小腿,落水后必定四散。这潭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以此为目标,要找到她该是不难。

    果然,搜索不过片刻,莫问的手掌接触到了少女的柔丝。

    “哼!”

    揪住发丝,莫问手腕使劲,“哔啦”一声,猛地将水中人儿提了起来。

    “啊不要看。”

    随水声而起的,还有少女的尖叫声。

    莫问有些奇怪,刚才几乎都被看光了,现在还有什么不要看的,但在下一刻,他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个女孩,是爱菱吗?

    落水后被打乱的长发,已经不是马尾,凌乱地垂落腰际,娇小的身子依旧,充满稚气的娃娃脸,这些都没有错。

    但是,恍若最娇艳动人的红宝石,那双紫红色的眸子,尖而长的耳朵,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女孩,不是人类。

    (是矮人族吗……可是未免太高了吧?!)

    莫问的心底,震落了无声的轰雷。

    “莫问先生。”

    真实身份给发现,爱菱怯生生地看了莫问一眼,察觉他脸色阴晴不定,过往的恐怖经验,登时浮现心头。

    爱菱惊呼一声,便想逃开,却给莫问一把拉住。

    几件事瞬间闪过脑海,她的矮小身材、巧妙手艺、能够制造出魔道器具的父亲、葛罗美金属的束发器……

    这就难怪了,远自神话时代,矮人族便以巧妙的锻炼技术而着名,许多传说中的神剑、魔器,均出自其手,如果说爱菱是矮人族,那这一切都有合理解释了。

    等等,这么说来的话……

    几个线索在脑里快速汇集,而环顾世上的顶级创师,莫问脑里倏地闪过一个名字。

    他知道这女孩的父亲是谁了。

    魔界名匠,隆。贝多芬!

    添过足够的干柴,营火“劈哩啪啦”地烧得甚是热烈,由于意识到将有一段不便为人听闻的交谈,爱菱与莫问没有回去,而是就近找个地方坐下,重新为被水弄湿的伤口上药。

    这种时候也难以避什么嫌,莫问替爱菱用绷带裹住背后伤口,再熟练地替自己身上的伤口上药。虽然有多处撕裂伤,甚是疼痛,不过都不算严重,这是莫问反应极度灵敏的证据。日间一战,只要他稍微慢一点,身上任何一处伤口,都会变成撕裂肢体的重创。

    爱菱用毯子裹住身体,手里捧了杯热茶,静静的烘干身子,面上平静的表情,着实让莫问觉得诧异。这丫头没有武术基础,更不会有什么机会和人比武厮杀,很难想像这样娇娇怯怯的女孩,会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忍痛功夫。

    被打散的长发,重新束成马尾,少女的外貌再度隐藏成“人模人样”。莫问蹲在营火旁,添加柴薪,并不言语,他明白,自己此刻并不需要发问,只要作个好听众。

    为什么要易容改扮,理由应该很简单吧!

    人类对于所谓的“亚人类”,并不是抱持着平等的态度去看待的。早在九州大战前,人类对兽人、精灵……都是以歧视的态度,百般迫害,事实上,即使是同类,人类仍然彼此歧视,从而引发斗争。

    像矮人族这种高利用价值的种族,如果落单被人类发现,一定会被抓起来,终其一生,都关在笼子里,胁迫其打造器物。

    矮人族是天生的巧匠,对人类而言,他们本身就是件超值工具。

    更何况,隆。贝多芬的女儿……

    光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引发一场轰动了吧!

    隆。贝多芬,是远远超越各类创师的“创作者”,远自九州大战时期,便已扬名天下。

    以制作各类魔道器具而闻名,有不少人恃其作品,一夜暴强,而其所锻造的兵器,更成为强者们你争我夺的抢手物。

    魔道神兵的操控,非一般人所能负荷,故多为魔族所用,再加上其长期旅居魔界,故为人类视之为魔族。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隆。贝多芬”的名字,已成为传说中的一部份,吟游诗人也往往喜欢讲述,英雄们手持由“隆。贝多芬工作室”出品的神兵,与强敌作战的故事。

    这个不起眼的小傻蛋,会是这绝代神匠的女儿,真是出乎意料,不过,倒也不算太奇怪啦!

    爱菱用毛毡遮盖裸身,小心翼翼地偷窥着莫问的动作,她清楚的记得,当自己以真面目初履人间时,险些就被奴隶商人抓去,要不是刚巧飞来了颗石头,让那家伙的脑袋开了花,现在的处境一定很惨。

    莫问先生,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呢?

    虽然感觉莫问先生是个好人,但许多好人,往往都是遇到强烈的诱因后,才现出真面目的。

    把爱菱的担心全看在眼里,莫问摇头微笑。

    他本非无欲之人,身为剑客,自是爱剑成痴,如果有人把隆。贝多芬所制的剑赠送于他,他当然欣喜若狂。

    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会以卑鄙手段去诈骗这样一个女孩,持剑者的剑骨,卑劣不堪,在剑道上的修为,也就有限的紧了。

    早在从前,自己所走的剑道,便已毋须倚仗神兵,往后更是得之无用,神兵利器于己,是收藏意义多过实用,诱惑力自然低的多。

    更何况,持这笨女人打造的兵器上阵,嘿嘿,该不会有人嫌命长了吧。

    “名字?”

    “咦?”不理解莫问这句话的意思,爱菱仅是呆呆地看着他。

    “显然我有必要重新了解一下你的身份,那就从自我介绍开始吧!”莫问道:“你的真名是什么?重新报一遍吧!”

    “啊!问我的名字吗?”

    爱菱先是欣喜,而后有些迟疑,嗫嚅道:“不好啦!爱菱的名字,莫问先生一定不喜欢的……”

    莫问挥手示意,要她少说废话,实话实说,爱菱见状,心中一颗大石落地,小声说道。

    “嗯!我的名字是隆。爱因斯坦。布加耶拉。普林斯……”

    嗯!这么听来,“爱菱”是昵称了,隆。爱因斯坦,挺美妙的名字嘛!

    “匹兹克拉福。拉普它。物流。罗严克拉姆。达太安。红丹鼎。奇古利。敏爷司。克罗诺夫。阿私达也家。阿码多卡码。古稀达茄私。阿保罗福带泥其私福阿课诺骡夫普机米罗。侬茄达阿黛芙柔西雅……”

    这名字似乎嫌长了点,不过,也不算太奇怪,大陆上的帝王之家,名字也是又臭又长的一大串,这一点,莫问当年深受其苦,再是明白不过。

    可是,时间过去,爱菱仍口若悬河的说个不停,瞧不出她有那么好记性,把这么长的名字记的滚瓜烂熟,倒背如流。

    “客里米夫阿脱罗米。斯兹罗夫西科阿里夫戴甚……”

    莫问听的眼珠子快突了出来,他是知道不少长姓氏的贵族,可也从没见过这么夸张的。

    看这傻女人摇头晃脑,大有说上一整晚的准备,莫问脑里闪过一事,大叫不妙。

    讪讪地比了手势,莫问打断了爱菱的报名。

    在大陆上的礼节中,阻止别人报完名字,是件不礼貌的事,有些民族甚至视之为奇耻大辱,会为此而决斗。

    不过,这个礼仪用在矮人族身上,似乎不太适当。当年在旅游时,莫问曾听长辈说过,矮人族相当以自己的家族自豪,往往把祖先的名字全数保留,因此,矮人族的名字个个又臭又长。

    人类的帝王家,喜欢在名字前加尊号“文成武德仁智孝义至圣信爱圣母皇太后”

    等等,八九十字甚是常见,但矮人族的名字,动辄以数千起跳,夸张的甚至可以编成一部辞典,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谈起这件事的长辈,并没有说到,矮人族写名字时,是不是写个三天三夜;也没有说到,矮人族报名被人打断时,会不会也打断对方的鼻梁,但在这时间紧迫的当口,让这女人说上整晚,实在不是多有趣的想法,而自己的理性恐也会崩溃,无可奈何,礼貌也只好不顾了。

    “嗯!”

    爱菱对这反应不感讶异,点了点头,却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彼此间的气氛,又沉闷起来。

    “莫问先生好像没有问题,太好了。”

    证实自己没有看错人,爱菱喜不自胜,但是,接下来又如何呢?

    事情不能说超出预算,但确实是往最坏的那个方向在进行。不但平白无故冒出来一个狼嚎骑士团,还有一个杀伤力极度恐怖的怪物,莫问先生还会肯继续待下去吗?

    他说过不和预算外的敌人作战的,更何况,现在变数那么多,根本不用想,答案就已经很明显了。

    彷佛为了证实少女的疑惧,莫问低声道:“我还不太清楚整件事,不过照现在来看……如果要坚持下去的话,可能会没命喔!”

    爱菱呆了一会儿,随即点点头,脸上平淡的微笑,却吐露了一往无前的心意。

    莫问有些不能理解,照理说,取回黑曜镜,并不是什么非作不可的工作,她既然是来自魔界,真有什么事,大可躲回魔界,相信也不会有别人难为她。

    “有什么非走下去不可的理由吗?”

    “这个……”

    爱菱显得欲言又止,她本来想照以往“这点,请您不要问好吗”,但是,看见莫问的态度,她明白,要争取这个男人,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莫问先生,我想说一段故事给你听……”爱菱低下头,小声小声地道:“如果可以,请你千万别笑出来好吗?”

    以魔界第一名匠,甚至可能是风之大陆第一名匠的称号享誉于世,爱菱的父亲,隆。贝多芬,却是个貌不惊人的矮人。

    成名于九州大战时,以优秀的铸造本领,在一众创师中脱颖而出,他所制造的魔具、兵器,就是当时武者与魔导师们的最爱,人人都以持有他铸造的兵器为傲。

    个性孤僻,贝多芬拒绝人魔两边阵营的加盟邀请,把所有心神集中在铸造兵器上,不管委托者是谁,只要能提出令他心动的条件,他便会为其铸造兵器,这作风虽然为他惹了些麻烦,但这位名匠亦是当代武学高手,凭着强横修为和其独门武学“炼阳手”,隆。贝多芬轻易便把上门挑衅的不速之客轰得支离破碎。

    惊闻有此奇人,大魔神王玄烨亲自登门造访,请这位名匠为其妹铸造一双刀剑作为生日贺礼,刀曰村正,剑名十字,前者随着第二任使用者铁木真一同在历史上消失,后者则在九州大战末期建下无数武勋。

    玄烨猝死后,魔族四皇子胤连续三次登门请托,希望贝多芬为自己即将登基的十四弟铸造一副盔甲。这副名为黑魔圣铠的甲胄,堪称贝多芬的毕生杰作,除了把他的名声推到颠峰,也为他的人生开启新里程。

    经由黑魔铠的制作,贝多芬结识了大魔神王铁木真,并且对他的理念、为人十分叹服,倾全力支持于他。尽管短暂,但那短短数年,却是这位名匠人生中最具光辉的日子。

    无奈英雄不长命,已经天下无敌的铁木真,最后被他付出一生去奉献的对象所围杀,和他那伟大理想一同消逝在孤峰之上。

    敬爱的主君亡故,隆。贝多芬怒不可抑,无奈大势已去,面对敌人强大的反扑,改革派一败涂地,贝多芬也只得黯然退隐,躲到龙腾山脉的辽阔山区里,过着不问世事的隐逸生活。

    对于父亲当年的英雄事迹,爱菱并不清楚,因为贝多芬就不是一个喜欢提陈年往事的人,而她也仅仅晓得父亲的成名创作,还有曾经追随过大魔神王,又因为主君亡故而退隐,之后,就遇到了她母亲……

第十章 魔界名匠

    时间是百年之前,意志消沉的名匠,隐居在渺无人烟的龙腾山脉,随着两千年过去,附近的山区慢慢有了人迹,开始出现一些小村落。

    村庄里的人类,知道附近住着这样一名神秘的老矮人,纷纷以冷漠而敌视的态度,敬而远之。

    九州战后,人类与其他种族的关系并不好,如果不是因为察觉到这老矮人并不寻常,他们说不定还会先把他宰杀,来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

    对人类同样没有好感,贝多芬仅是以看待小虫的眼光,在凝视附近的人类,认为他们是一群碍眼的东西,只是因为曾经加入过铁木真阵营的影响,他才稍微愿意与这些害虫“和平”共处。

    只是这情形却因为一个契机而有所改变,某日,贝多芬正在研读友人寄放于他这边的一份手卷,思考新作品,忽然有人来敲门。从感应里发现,来人不具有天位力量,甚至没有武功,这使他大为吃惊。

    缓慢地开了门,门外站着一名穿着白袍的美丽女子。这点并不稀奇,因为过往来请求他铸造神兵的访客中,不乏以美色来引诱的例子,比较起来,今次上门的这位,虽然漂亮,但还没有到足以诱惑人的地步,未免太弄不清楚行情了吧!

    心中方自估量,不过,对方跟着的动作,却令这位矮人名匠大为错愕。

    将一个水桶、一根扫把塞了过来,这位美人儿笑道:“我是刚被派驻到下面村庄的神职人员,明天我们村庄会举行大扫除,由于您离我们村庄很近,算是邻居,希望矮人先生您也能卷起袖子来叁与,大家一起把这座山头弄干净……”

    无视对方的惊愕,白袍美人笑了笑,眨眨眼睛,轻声道:“对了,可以请矮人先生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这是隆。贝多芬与卡特琳娜的首次见面,当时,看着门外满是开朗笑意的美人,贝多芬就觉得好像是忽然有一道阳光,射进自己这阴暗千年的腐旧房子。

    虽然说贝多芬毫不客气地将她撵出门去,但卡特琳娜却接二连三地上门拜访,邀请这位芳邻叁与村里的活动、祭祀,或是热心地送来新收成的瓜果蔬菜,更在冬天飘雪时扛了一床棉被上山,担心这独居的老矮人难以过冬。

    担心这可能是有心人的计谋,贝多芬特别花时间作了调查,而后他便知道,这个叫做卡特琳娜的女人,是个从雷因斯稷下学宫里毕业的优秀学生,自请外调到国境边缘,龙腾山脉的荒凉山区中服务,只要任期一满,就可以回到稷下,升任神官。

    抵达村庄后,卡特琳娜发挥一般神职人员少见的活力,领着村人作祈祷,教导村中孩童读书识字,也将在稷下学到的农务常识传授给村民,希望能改善大家的生活。

    不久后,她从村人口中知道附近有这样一位矮人隐居,也不管众人劝阻,便本着一贯的热心,前来与这位隐者敦亲睦邻。

    山区生活本就寂寞无趣,况且如此两千年如一日,心内自然也希望有伴,或许就是因为这样,被卡特琳娜连续几个月上门问候的贝多芬,慢慢有了改变,虽然没有真个去叁与人类的活动,但却对卡特琳娜释出善意,在她上门时愿意花时间,聆听她那不怎么生动的传道,双方因而有了交往。

    “为什么要当神职人员呢?以你的聪明才智,可以有些更好发展的?”某次闲谈时,贝多芬这样地问了。

    “什么是更好的发展呢?穷乡僻壤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开心啊!能像现在这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觉得很开心啊!”

    卡特琳娜轻敲着头,笑道:“我这个人啊!没有别的优点,就是爱多管闲事。看到有人悲伤,自己也会整天不开心,想要去帮助他们……那就干脆当神职人员罗!拿帮助别人当职业,一举两得,不过我很希望能当上神官喔!当我位置更大,就可以帮更多更多的人了……”

    对这些话不置可否,因为在九州大战时,贝多芬清楚见过许多后生小辈所不知道的内幕。当时魔族还曾经有过一个说法:“最卑鄙的人类就是雷因斯人;而雷因斯人中最无耻阴险的,就是那些穿着白袍的神职人员。”

    尽管这样,贝多芬此时却对这来自雷因斯的女性有了好感,除了谈话之外,更邀她去鉴赏自己的创作,要她捡选一样做为礼物。

    并不清楚眼前这老矮人,就是当代神匠,卡特琳娜仅是以平常心去欣赏每一件刀剑作品,虽然惊讶,但贝多芬看得出她并没有多少欣羡之情,而在整个看完之后,卡特琳娜侧着头,有些尴尬地笑着,问了一个问题。

    “我……我并不是很懂啦!不过照矮人先生你刚才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武器罗!”

    “不错,虽然称不上我的杰作,但比外面世界那些不成器的俗物要强过太多了……”

    “换句话说,矮人先生你做出来的东西,没有一件是能帮到人的罗?”

    成为创师多年,隆。贝多芬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刹时间如遭雷击,呆呆地站在当地。

    “锄头、镰刀,虽然都可以拿来当武器,不过它们的正常用途,都是用来帮助人的,人们也会因为使用这些器具,得到幸福。可是矮人先生你的作品,威力都那么强,不能拿来切菜种地,也帮不到什么人,对我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用耶!”

    讲话太过老实的下场,就是被恼羞成怒的名工匠扫地出门。可是在当天晚上,贝多芬却一直想着日间听到的话语。

    对他而言,铸造器物是一种艺术,一种追求真理的“道”,而创师的工作,就是将心血投注,将一份作品处理到尽善尽美,威力强绝,当这份作品被人使用,自然就会焕发出一种夺走使用者光彩的绝世锋芒。

    可是,这些东西对人有用吗?

    沉吟着,他忽然想到许久之前,将制作好的村正刀、十字圣剑交托给其首任主人时,与那位女性的对话。

    “……铸刀铸剑,和铸造者的精神有极大关连,若其人刚直不阿,刀剑中自然有一股不屈之气,反之……”

    “唔,您是说,从武器里头可以看出铸造者的风骨是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定很可怜,因为铸造者就和那些武器一样,只会伤尽身边所有的人。”

    对方无疑是一位非常聪慧的女性,也因为这样,原本杀性极重的村正刀、十字圣剑,在她手中始终未曾开锋染血,隆。贝多芬很高兴自己铸造的神兵,能够为这样的人所拥有。

    而千年之后的现在,又再次有一位女性,提醒了自己这个事实……

    想着想着,这位矮人名匠露出了许久未有的微笑。

    第二天,对着提上一篮瓜果来串门子的卡特琳娜,贝多芬认真地询问,什么东西才是对人有用的东西呢?

    两人花了一段时间去寻找答案,而从那天起,以善于铸造神兵而闻名于世的隆。

    贝多芬,放弃了他过往的工作,开始用他的巧手,去作一些最普通的木桶、木雕。

    从制作这些简单的东西里,意外地发现乐趣,隐居山中两千年的贝多芬,至此时才发现到恬淡生活的乐趣。后来,他试着去设计一些应用器材,像是从地底汲取山泉的自动系统、没人操作便会行走的耕牛,凭着简单的齿轮与机括,就能做出这些效果,那无疑是一种比太古魔道更神奇的手艺。

    卡特琳娜始终也陪在身边,帮着出点子、给评语。虽然她的存在带给人活力,但这名女子却百分百不是个创师的料,粗心大意的她,经常失手弄砸了贝多芬新完成的作品,或是令整个预备要启动的系统功亏一篑。

    “有什么关系?作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开心就行了嘛!”

    对着将要发脾气的贝多芬,每次卡特琳娜都是眨眨眼,大声地笑了出来,彷似盛开蔷薇般的笑容,让人怒意渐消,随着她一同笑了起来。

    只要开心就可以了……

    对这句话,贝多芬慢慢地很有感慨,他一生埋首于铸造之中,每当一件杰作完成,胸中确实有一股满足感,但那种满足却远远不及此刻快乐的十分之一,看来,自己真是浪费了许多时间啊……

    山下村庄中的村民,对这位见习神官非常敬爱,却对她整日跑上山,与那老矮人厮混的作法不敢苟同,时日一久,自然有些不好听的冷言冷语。

    卡特琳娜毫不在意,反而是隆。贝多芬感到难以释怀。在与这个女人相处的过程中,他慢慢地有所改变,而当他察觉到自己的心情,那个感觉是相当错愕而矛盾的。

    自己是个矮人,这女的却是个人类;自己是两千多岁的糟老头,她是个正值花样年华的美丽少女……更何况,她还是个必须严守戒律的神职人员。

    这些存在于双方之间的差距,让贝多芬感到不安,迟迟不敢表达心中的想法,一时间脾气还暴躁起来,喜怒不定。

    最后,实在是忍耐不下去,一天清早,已有十多年未曾离开住处的他,独自下山,在路上采集了一束鲜花,来到山下的村庄。

    当时,卡特琳娜正领导着村民做祈祷,在一众低低的惊呼声中,察觉到访客到来,喜孜孜地迎了上去。

    凝视着微笑走来的美人儿,隆。贝多芬生平首次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不过,他仍是鼓起勇气,说出自己来此的目的。

    “我很喜欢你,可以嫁给我吗?”

    “好啊!”

    回答得太快,让询问者一时间有些意会不过来,为了安全起见,他又问道:“可是……你的神官呢?”

    “不当了,嫁个好老公比较重要。”

    没有误解的可能性,卡特琳娜的回答简单明快之至,她将头上的神职礼帽摘下,跟着就紧紧拥抱住这个刚刚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

    “真是的,居然让我等那么久……我还在担心,该不会要我来主动提呢?”

    平心而论,那场面实在不太浪漫,身高有差的两人抱在一起,男方赫然双脚离地,成了一幕引人发噱的景象,饶是如此,两人面上却都布满了幸福的笑意。

    在一片哗然声中,两人携手离开村庄。

    事后,卡特琳娜被取消了神职资格,不过她似乎也全然不在意,与夫婿在山上过着和平安逸的生活,虽然常常挨村人的白眼,但她仍自顾自地教导愿意来上课的孩子们识字,像往常那样,将关心付出给每一个人。

    隆。贝多芬没有干涉妻子,反而热心地帮助她所需要的一切。对他而言,虽然自己堪称是风之大陆第一名匠,但在这场婚姻里,妻子才是受委屈的一方,因此,虽然他对妻子把热诚奉献给那群不懂得回报的人一事,颇有微词,却也从来不说些什么。

    不久,两夫妻有了孩子,一个被取名为“隆。爱因斯坦”的女孩,在父母的满心期盼下来到人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隆。贝多芬一生中最开心的日子,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上,整日都是眯眯笑容,令得皱纹全挤在一起。

    一切看来是那么地美好,无奈世事难料,这段幸福而平淡的生活,终于因为不速之客的到来,被迫画上休止符。

    大凡兵器创师都会遇上一个困扰,就是有人登门,强行委托制作兵器,这个困扰对隆。贝多芬几乎已经不存在。本身有着强横的天位修为,所有妄想对他动武威逼的敌人,都被他的炼阳手当场格杀,不构成威胁。

    然而,强中更有强中手,只要是习武,就避免不了这个困扰,当一切的幸福到达顶点,一个有实力威胁、粉碎这份幸福的强人,出现在隆。贝多芬一家的面前。

    爱菱仍然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父亲忽然面色大变,示意母亲带自己躲好后,独自走出屋外。隔着窗口,她看见有三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客人站在外头,散发着一种难言的诡异气氛。

    来人与父亲以奇怪的语言交谈,爱菱听不懂那里头的意思,却感觉得出双方正在争执,而到了最后,这番对谈不欢而散,隆。贝多芬抢先动手,将访客杀掉两名,却仍是拦截不及,让第三人遁逃而去。

    死在地上的两具尸首,慢慢融化为墨绿色黏浆,流入地底,瞥见这一幕的爱菱,给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里不能再待了,安全起见,我们要立刻搬走。”

    进屋来的隆。贝多芬,向妻子做出吩咐,尽速收拾重要物件,马上要迁移他处。

    年纪还小,爱菱听不太懂父母的对话,她只听到父亲称刚才来访的客人为魔族,是来自魔界的高手,因为有一个“大王”即将要出关,与之敌对的他们感到恐惧,寻求能增长力量的方法,因而探访到昔日魔界名匠的下落,希望能取得可以帮助他们的武器。

    对方希望取得的器具只有两样:贝多芬从前打造过、能封锁魔族力量的“封魔针”,并请他开发出一种能阻绝天魔功吸蚀奇效的物质。若是能取得这两样东西,他们就有向大魔神王挑战的信心。

    不愿再干涉魔界内斗,隆。贝多芬没有答应,而当这些不识好歹的后辈,拿这附近山区的人命来做要胁时,贝多芬的炼阳手就给他们一个惨痛教训。只是,贝多芬也心有所忌,既然行踪暴露,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的访客,说不定还会有天位级数的魔族强人跋涉而来。

    若是从前,那也没有什么好怕的,自己同样拥有天位力量,硬拼起来,胜负犹未可知,且此地到底是人间界,除非有爆发第二次九州大战的觉悟,魔族应该还不敢轻举妄动。但现在却不成,自己有妻女在侧,比武战斗时有什么闪失,那就是一家人都任由宰割。太过清楚魔族的残戾手段,贝多芬不敢冒险,决定在魔族高手到来前,带同妻女远避他处。

    “东西尽量捡重要的带走,那些没大脑的粗鄙家伙,根本不懂得这些东西的价值,发现我们不在,肯定会气得将这间屋子一把火烧光……”

    自从婚后知道丈夫的身份,卡特琳娜就能理解丈夫此时的心情,没有责怪,帮着收拾家当,只是,在听见丈夫这么说的时候,她不禁呆了一呆。

    “看不到我们,他们会把这间屋子烧掉吗?那山下的村民呢?”

    “大概也会顺手杀个精光吧!理性的魔族几乎不存在,迁怒是很正常的,不过他们也不便在人间呆太久,顶多把山下那个村子屠掉后,就要离开,破坏规模不会太大。”

    对于丈夫的这段话,卡特琳娜显得无法认同,希望能先到村子里去说一声,通知村民们疏散。

    贝多芬则是持反对意见。他本来就讨厌这堆人类,不愿意为他们做事,更何况此刻情形已经很紧急,敌人随时都可能出现,就算去通知村民,他们也未必肯相信,然后放弃自己的土地财产逃跑;即使相信,要带着这么一大群人逃命,那也只是自找麻烦,给敌人机会。

    “平常也就算了,现在是紧急关头,你又何必再为这些不领情的废物着想,不过是些杂碎一样的小虫子,就……”

    “可是,他们都是我的同胞啊……”

    虽然仅有短短的两句,却是爱菱记忆中,父母亲首次出现意见相左,这个尴尬的情形并没有继续下去,因为仅是这样一耽搁,敌人已经出现,将屋子团团围住,发誓要为死去的同伴复仇。

    开启了秘密逃生通道,再将一些强力的魔导器具交给妻子,贝多芬要她们母女先行离去,自己负责断后,因为他不愿意给敌人任何抓到人质的机会,只要没有负累,以他的修为要扫除外头这些杂碎,是很容易的。

    从逃生秘道里出来,却没有去向与丈夫约定的会面地点,卡特琳娜带着女儿,直奔村庄。

    “虽然有点危险,不过这是西玛必须要做的事,你愿意跟西玛一起去吗?”

    听见母亲这样说,完全弄不清楚状况的小爱菱,只是一个劲地笑着点头,高兴地拍着手。

    抵达村庄时,那边正受着袭击,焰火四起,有三头半人半兽的魔族,正在大肆攻击,同时吼叫询问:“隆。贝多芬与他的妻女在哪里?”看样子,似乎是搞错了方向,到此处问路兼杀戮。

    根本不可能答得出来,村民哀嚎着四处逃窜,这时,卡特琳娜出现了。身上带了可以隐蔽气息的魔导器,如果她不主动现身,纵然是天位高手也无法轻易察觉,但对于眼前同胞的苦难,她就是无法坐视不理。

    (如果在这种时候置身事外,那我还能算是人吗?)

    抱着这种想法,卡特琳娜挺身而出。使用丈夫所制造的魔导器,圣洁的白光编织成圆罩,护住她与女儿。

    “你们要找的人在这里,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对魔族而言,无辜这个字眼根本没有意义,但卡特琳娜仍是这样喊了出来,同时招呼村人,躲进光罩里,得到庇护。

    生死一瞬之际,见到救星,村人们急忙奔来,躲进光罩里。这道由神圣力量组成的光罩,可以阻挡相当程度的物理攻击,亦令魔族感到畏惧,不敢*近,可是,圣光笼罩的范围有限,没过多久,里头的人就站满了,而感应到这边有不寻常的气息,魔族则越聚越多,朝光罩里的人类虎视眈眈。

    情况不妙,而早该解决敌人的丈夫,却迟迟没有出现,卡特琳娜担忧起来,却在这时候,众人发现有一个孩童,一面哭叫着妈妈,一面朝这边奔跑过来,后头的魔族并没有追赶,似乎是想看看光罩里的人有何反应。

    光罩里的空间已满,想要多容纳一个人,就只有让一个人从里头出去。想到这一点,刹那间,卡特琳娜已经有了决定。

    (如果非要有人出去,那就由引发此事的我……)

    只是,在她有所动作前,一只手夺过她手中的魔导器,同时更将她推出光罩去。

    动手的,是那孩子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得救,他们把卡特琳娜推了出去,把自己的孩子抱进来。

    对于这反应,其余的村人先是一呆,继而也做出抉择。对于卡特琳娜与那老矮人的婚姻,他们一直有一种受到背叛的感觉,此刻既恼怒这个女人引来怪物,破坏了村子;更希望魔族得到这女人后,便会撤退远走,他们默许了这样的动作,更纷纷出声开始斥骂这个“背叛者”。

    看看那个因己而得救的孩子,看看那对父母喜悦欲泣的神情,最后再看看一众因为恐惧、不安而愤怒的村人们……如此,也就够了!

    一如过往平和的个性,卡特琳娜接受了这个无情的待遇。朝想要冲出来的女儿拼命使眼色,她缓缓地跪了下来,开始向神明祈祷。

    虽然她已不是神职人员,但心中始终信仰神明,也相信神明不会在此时抛弃她,因此,祈祷村人和自己能够脱险,便是她唯一所能做的。

    似乎是神明对这份祈祷的回应,在四周魔族围上来之前,她听见了丈夫的怒吼声。

    “你们这些杂碎,给我滚开!”

    声音来自天空,瞧见下头发生的所有事,隆。贝多芬不顾身上带伤,催运天位力量赶来。

    只可惜,另外一人却先他而至,那是适才与他缠斗,并且将他创伤的强敌。

    呼呼风声划过,包围住卡特琳娜的魔族,给人一击而灭,血浆与碎尸四散飞溅,紧跟着,杀灭这些魔族的凶手,已经先一步来到人质身边,一只透着寒气的手爪,拍按在卡特琳娜的头顶,令她昏迷了过去。

    “奇雷斯,把你的脏手放开!”

    “哈哈!老头,这就是你的婆娘吗?果然有几分姿色啊!要是就这么死了,你也很舍不得吧!识趣的就快点把密码告诉我,不然说不定我就在这里把你家婆娘先奸后杀的干掉!”

    火光飞腾,一切的景象瞧来惊心动魄,吓得快要呆掉的爱菱,仔细记下敌人的样子。他是一个瘦瘦的小个子,背后生着一双蝙蝠似的羽翼,浑身上下刺着许多根长长的尖针,在月色下闪着寒光,四肢更被厚重锁炼给捆住,另外连接上四个金属炼球,钳制他的行动。

    这样的囚锁,应该足以让寻常高手没法动弹,这人的行动却如鬼魅变形,无踪可觅、无迹可循,身上散发的气势,更让人充分明了他的不好对付。

    贝多芬很清楚眼前这敌人的资料。奇雷斯,又名弘历,是今任大魔神王胤之子,个性喜怒无常,残忍好杀,*着一身天魔功,和与生俱来的疯狂战意,纵横魔界,难逢敌手。

    它个性极为凶残,不管高兴或是生气,往往一时兴起,大杀无辜出气,冤死在它手底的生灵,成千上万,号称“魔族中的魔族”。

    奇雷斯嗜战如狂,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底,到最后,甚至悍然挑战乃父胤,一场大战,奇雷斯被打成重伤,背钉封魔针,四肢锁上炼魔镣,拖命而逃,此后便一直与各方追捕者厮杀。

    一直在找寻突破封锁之法,但配合封魔针的咒语,除了胤本人,就只有身为铸造者的隆。贝多芬知道,当贝多芬的下落在魔界传开,奇雷斯便以其实力突破境界封锁,来到人间界。

    锁住他武功的封魔针,是贝多芬在九州大战时期的杰作,每一根针配合一句咒语,将囚徒的武功层层封锁,奇雷斯身上给钉了十八根,仍能发挥小天位战力,令贝多芬在适才交手中,无法占到上风,由此可窥知他的实力。

    此时,隆。贝多芬心中大乱,因为若让奇雷斯解开封印,以他嗜杀的个性,必在回复功力后大开杀戒,将在场所有生命血祭;但若不告诉他密语,妻子立刻便有性命之忧。

    想到此处,他便对身后的人类愤恨不已,若不是他们,怎么会有这种情形出现?

    没可奈何,贝多芬最后也开始说出咒语,而随着第一句咒语唱颂完毕,一根封魔针从奇雷斯身上缓慢地倒退出来。

    感受到封锁已久的力量重新出现,这位魔族皇子发出了喜悦的狂笑,而大意之下,他并没有发现自己的人质已经苏醒过来。

    迷迷糊糊中,卡特琳娜仍能听见敌人与丈夫的对话,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她依稀明白,不可以让这个恶魔得到力量,去伤害更多的生命,因此,她做出了勇敢的举动。

    抓住那根脱落掉下的封魔针,她心里默念神的名字,运起她微不足道的力量,往敌人身上刺过去。

    或许是因为对方的轻敌,又或许是因为神明终于赐予了迟来的庇佑,她成功地暗算了这个强过她千万倍的敌人,用封魔针刺进奇雷斯的身体。

    这一下的后果绝对严重。和以往的魔族邪力不同,这一根封魔针是由神圣力量所发,虽然微弱,但是和剩余的十七根互相呼应,圣魔合壁之下,爆发出了比以前更强的封锁效果,将奇雷斯打落天位。

    发出凄惨的痛嚎,面对逮着机会、急速攻来的贝多芬,仅余地界修为的奇雷斯根本没法硬拼,只得狼狈逃命,但在逃跑之前,他仍来得及做一件事:给这个害惨自己的女人最后一击。

    没有护体真气,卡特琳娜根本没有抵御这一击的力量。内脏的碎片,随着鲜血自口中喷出,没有当场四分五裂已是运气极佳,但接过妻子濒死的身躯,贝多芬就知道死亡已是不可避免。

    “……嘿……不要这么难过嘛……死亡……对神职人员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

    恐惧的事啊!”

    意识不是很清醒了,看着丈夫悲伤的表情,她心里也是很不忍。有一样东西,应该随着自己的死亡一起消失,这样对人类比较好,可是,为了预防不测,希望给丈夫和女儿留下一点庇护的后路,所以……请神明原谅自己的这点自私吧!

    “我……用了一位神明的召唤语作为封印禁咒……就是女儿周岁时候的那条手炼……你……”

    “不要管那种东西了,你支持下去,我一定会救你的!然后……然后我们一家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你不是一直希望帮女儿添个弟弟妹妹的吗?千万不要放弃啊……”

    听着丈夫的呼唤,卡特琳娜只能温柔地微笑,没有多余的体力。

    已必死无疑,她仍坚持自己的信念,很高兴能以自己的生命,换来丈夫、女儿与其他人的安全,只是,她也知道,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愤怒如狂的丈夫,必定会血祭在场的所有人类,为此,她必须要做一点事。

    “来不及了啦……你可以答应我……为我发一个誓吗?”

    不明白妻子的意思是什么,但在此时此刻,隆。贝多芬拼命地点头,不管是多难的要求,都要为她办到。

    “请……请你发誓……如……如果你往后出手伤害任何人类……你死去的妻子将

    会在冥府受业火煎熬……不得安宁……”

    与其说发誓,这更像是一个诅咒,可是看着妻子乞怜的眼神,他又怎么肯拒绝她这临终的最后请求。

    “……真是……太对不起你啦……好好保重……照顾女儿……和人类好好地……相……”

    声音越来越低沉,跟着……

    “卡、卡特琳娜……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啊……”

    抱着已经失去生命的妻子,隆。贝多芬涕泪纵横,为永远失去了这名教导自己如何去爱人的女子,几乎是心碎一般的悲恸。

    打击太过沉重,整整三天的时间,他就像雕像一样地待在那里,抱着妻子的遗体,全然感觉不到外界的一切,脑里不停地闪过以往的画面,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中。

    亦直到三天之后,在雨中回复清醒的他,要埋葬妻子,找寻女儿过来时,才发现女儿已经失踪。

    当卡特琳娜濒死垂危时,惊骇不已的爱菱想要跑到母亲身边,可是却有一只手住她嘴巴,跟着就将她抱走。

    动手的是一众村人们,见识到隆。贝多芬的惊人力量,他们知道惹上了大麻烦,为了避免敌人报复,他们决定把敌人的小孩绑架,作为保命的护身符而这也就是他们对于卡特琳娜的回报!

    很不幸,这张护身符并没有使用的机会,因为当四天后隆。贝多芬以锁魂之术追上他们时,却发现十多具被残杀死去的尸体。虽然逃过了魔族的侵害,但风之大陆上仍有不少强盗,杀起同类绝不手软。

    没有在尸体中找到女儿,隆。贝多芬持续追查,但一时之间并没有头绪,直到他求助于青楼联盟,这才在事发七天之后,于自由都市的市场里找到女儿。

    长相讨喜,可以预见将来是个美人,强盗们没有下杀手,而是将她转卖给奴隶商人。因为是混血种,没法当一般人类贩卖,奴隶商人在小爱菱后肩烙上牲畜的印记,预备贩往艾尔铁诺。

    见到这一幕的隆。贝多芬愤怒欲狂,想要以杀戮来平息愤怒,但却在出手瞬间,想起了妻子的遗命,硬生生止住攻击。

    如果仅是承诺,那他此时可以轻易反口,撕毁诺言,但他答应妻子的却是一个诅咒,且并非针对自己,而是将恶报归于妻子身上的诅咒……

    为此,这位绝代名匠跪倒在地,掩面痛哭。

    为什么老天总是这样安排?所有一心想为人类做事的好人,最后都得不得好下场?是否人类就真是一种不值得扶助的东西?

    自己敬爱的主君、挚爱的妻子,都是因为人类而死于非命,纵使自己再蠢,也该学到一些东西了……

    此后,本来为了避免麻烦,定居于人间界的隆。贝多芬,迁居到魔界边境,收魔族少年为徒,更一改原先“只管创作,不问使用者”的原则,专心的为魔族量身定作武器,冥冥中,似是希望使用者藉以屠杀人类,达成报复的快意。

    而爱菱,也就在这样的气氛里长大……

第十一章 重下决心

    “在那以后,布玛非常讨厌爱菱,大概是我身体里头流有布玛最讨厌的血吧!”

    说完了故事,爱菱的小脸上不见哀伤,一丝不相称的苦笑,一闪而逝。

    很吃惊的发现,这女孩居然也会有这样的表情。

    在莫问的记忆中,爱菱常常傻笑、娇笑,尽管有时候会哀伤、掉眼泪,但整体说来,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天真活泼、不知世间愁的女孩,这样的她,居然也会苦笑。

    (难道说,她的傻里傻气是……)

    听完了惊心动魄的往事,莫问有种感觉。在这女孩平时的欢颜下,是不是有自己所不知道的一面呢?

    对于隆。贝多芬的心境,莫问颇能体会,换做是自己受了这样的刺激,当然也会屠杀人类报复,数目不用太多,十万八万是跑不掉的……

    对于自己同类的所为,莫问无言以对,反而对爱菱升起敬意,在经历那样的事情后,仍能不受打击地成长。

    “你、你不要那样看我啦!好像我是什么怪物一样……”爱菱道:“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可是我对自己有一半人类血统的事并不讨厌喔!因为我知道在人类里头,有西玛那样了不起的人物,也有莫问先生这样的好人。”

    被拿来和爱菱的母亲并列,莫问委实觉得受宠若惊,两颊发赤,不安地苦笑。

    “白天遇到的敌人,就是当初的那个怪物魔族。他追过来或许是想要报复吧!”

    爱菱道:“而我对他说的那句话是“如果杀掉我,你永远也不知道破印密语”,所以他才缩手,不过,这种好运可能没有下一次了。”

    莫问可以理解,那个奇雷斯明显是杀意一起会忘记一切的狂人,下一次说不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杀了再讲。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卷入魔族纷争,真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不能认同布玛的作法,所以想要试着去阻止,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成为一个像布玛一样的优秀创师,能够克制他开发出来的武器,这是我唯一所能做的事。”

    爱菱道:“所以,不管怎么困难,我都要当一名创师。”

    凝望爱菱,莫问心中有着叹息与惭愧。

    这女孩也吃了很多苦头吧!

    与其天真烂漫的外表不符,她所成长的环境,竟是如此,那么,她整天傻笑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

    莫问隐约有些明白,在广场初遇时,自己为何会受到这女孩吸引,而随她长程跋涉,奔波至今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原来,在不同的外表之下,两人的心境,竟似有相通之处,看来在冥冥中,果然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把两个相似的沦落人凑在一起,而和她的坚强相比,自己这窝囊废真是太狼狈了……

    “我和布玛有赌约,如果我能在这次月圆前,把黑曜镜收回,就可以被授与见习生的名义,重归门墙,所以……所以……”

    爱菱的话,并没有说完全,在“重归门墙”的借口后,有着关心父亲、想把父亲导回正路的心意,她希望,能够以女儿的身份,为父亲再尽一分心力,而这番心情,莫问确实掌握住了。

    “我的能力有限,换言之,我只能护送你到敌人的巢穴,这样也可以吗?”

    “咦!”

    听清楚莫问的话,爱菱吃了一惊,跟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嗯!如果真的不行,只要莫问先生能送我到黑曜镜十丈之内,我就有办法了。”

    莫问点了点头,他并不清楚爱菱信心的由来,不过,怎么回收器具,是创师的工作,而自己,只要专心护卫就可以了。

    “谢谢莫问先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得到了莫问的承诺,爱菱高兴的几乎要跳起舞来,她紧握住莫问的手,拼命摇晃。

    “谢谢莫问先生……”

    受不了这乐天派的热情,莫问笑道:“不要那么高兴,也许我只是说说而已。你不怕我趁半夜偷溜吗?”

    面对这尖锐的问题,少女愣了一愣,之后,犹如林间春花绽放,她微微笑了起来,只是一笑。

    “没有关系,不管怎么样,爱菱都是相信莫问先生的。”

    又是相信是吗?

    莫问摇摇头,这女孩好像学不到教训似的,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她这种盲目的信心呢?

    或许是历练不足吧,莫问没有能够发现到,爱菱脸上的笑容,与其说是无畏,倒不如说是准备豁出一切。

    那是抹充满死气的微笑。

    夜深野静,仅有三五声鸱鸣枭唳,诡异凄绝,听得人心头一颤,增添了许多不祥的意味。

    结束谈话后,爱菱回到孩童们歇息的房屋里,预备就寝。莫问仍旧是挑了根*近那间房屋的树木,悠悠哉哉地侧躺其上,一副没事人的样子。以他武功自是无惧这区区山风,任由寒气侵体,浑不在意。

    对月沉吟,莫问回想这一天的种种。

    帮助爱菱的差事,发展至今,已大违初衷。

    若是在一年前,管他敌人千军万马,只要一剑在手,他曾怕过谁来?

    可是现在不同,自己的功力大损,剑术不及往日三成,遇上强敌,那可真是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此路之上,还有奇雷斯那样厉害的魔族敌手……

    况且,忆及老师的吩咐,莫问更是一凛。

    一年之期未满,在这时间之内,计决不容分毫有失,否则,所有的希望,就此付诸东流。

    “龙之腾也,必潜乃翔。”老人正色说:“你若忍不过这一关,一切皆休。”

    “真是不好啊!原本只打算应付几个毛贼的……”

    对着半轮明月,莫问苦笑,其实,他原本的想法,是如果事情的发展超乎预料,便立刻抽身,袖手不顾,以免坏了大事。

    照理说,自己现在已该抽身而退了,为什么会答应这女孩的要求,继续与她共行呢!

    而那个理由,自己应该很明白吧!

    “如果你在这里,也一定会赞同我的作法吧!嘉敏,这女孩是托了你的福啊!”

    莫问颓然而笑,他知道自己很怯懦,如果他真的勇敢,如果他还有一个身为男人的资格,就不应该在这里,拿爱菱发泄怒气,像个傻子似的陷入回忆,而是立刻奔到她的身边,做自己该做的事,可是……可是……

    “对不起啊!我真是太没用了,到头来,我也只不过是个没用的男人……真是太对不起你了……”

    越想越是愤恨,莫问的指甲,深深嵌入拳头里,用无声的恸哭,来发泄所有的伤痛。

    “阿谟姿咪,那嗄哩那鸪,亚沙西咪依咪估……”

    从下方不远处的木屋里,传出了小小的歌声,吸引了莫问的注意力。是爱菱在唱歌,声音很低,细若蚁鸣,若不是莫问特别运起听力,根本就听不仔细。

    看来,是爱菱睡不着,自己唱起催眠曲了。

    “唔……”

    记得爱菱以前说过,这曲子,是她母亲教的。在了解曾经发生的往事后,听到这曲子,让莫问感觉不快,有某种深沉而悲伤的雪晶,在银发男子的胸中,缓缓沉淀。

    而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下意识地,莫问冷哼了一声。

    被他所惊,歌声嗄然而止。

    “怎么办,莫问先生会不会不高兴啊!”

    木屋里,爱菱搔头懊恼,忙着对孩子们解释。刚才因为有一个男孩做恶梦,把大家吵醒,为了要哄他们睡觉,自己这个小姊姊只好设法唱催眠歌,却一时忘了莫问不喜欢这首催眠曲。

    “我真是笨,明明知道莫问先生不喜欢听这个,怎么还偏偏唱出口……”

    爱菱自艾自怨,用小手乱敲着脑袋,惩罚自己的不成熟。

    “做好的“无双型超级发音器八号”,偏偏又故障了,不然,就不会惹莫问先生生气了。”

    爱菱喃喃自语,却又不知该怎么样和这些一脸期待的孩子们解释,背后伤处又痛了起来,真是手忙脚乱。

    (如果莫问先生又生气了,会不会跑掉啊!)

    这个想法吓坏了爱菱,她连忙站起身来,要去向莫问先生道歉,保证不敢再犯,哪知动作太急,脑袋撞倒床板,痛的叫出声来。

    “唉喔!痛死我了。”

    爱菱抱着头,对几名担心她的孩童露出笑容,还没来得及说话,悠扬箫声,忽然在众人耳畔响起,出乎意料地,演奏的曲子,是相当熟悉的旋律。

    “这是……”

    爱菱先是一呆,继而惊喜交集。

    是自己的那首催眠曲……

    基于一种连自己也不能理解的心情,银发男子放下高傲,自愿充当一晚的音乐盒,用其精湛的乐技,代替歌声,向众人说声晚安。

    “谢谢你,莫问先生。”

    并没有说的很大声,爱菱领着孩子们,从窗口小声地向这“好心的莫问先生”道谢,而她也知道,莫问先生此刻并不需要道谢。

    “有那个时间去说谢谢,不如早点给我睡着,一直吹箫很累的,真是爱给人惹麻烦的丫头。”

    如果去向莫问先生道谢,后果一定是被他狠狠敲着头,这样责备着,这点,爱菱很清楚。

    不是任何机器制品所能比拟,如天河般流泄的箫声,让少女脑海中的时光,为之倒流,彷佛回到许久之前的夜晚,有个轻柔悦耳的女声,在耳边缓缓低唱。

    在这一刻,小小的发明家,眼眶中充满水气,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谢谢,莫问先生,谢谢。”

    在莫问为了自己心态转变而苦笑的同时,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对自己应该如何处理眼前的变化,感到迟疑。

    原本仅是尾随在偷溜出家的小师妹身后,像过往那样暗中保护的朱炎,那日见到莫问的脸孔后,极是吃惊,必须要立刻与一个人取得联系。

    尽管来自魔界,但魔导师所爱用的水镜之术,朱炎并不会,故而必须暂离此地,到山区以外的市镇取得材料,做出能够与水镜之术相呼应的魔导设备。

    相信这个叫莫问的男人有足够实力守护小师妹,朱炎暂离岗位,然而,他却想不到会有一名估计外的神秘高手忽然出现,将莫问杀得大败亏输。

    此时朱炎身在距离爱菱数百里外的一个山头,使用着刚刚完成的通讯器具,接通风之大陆西方边境的一座城市,隔着虚幻影像与水镜,双方开始交谈。

    将事情完完整整地报备了一遍,朱炎静默下来,等着友人的答覆。事情其实很简单,一个一年前就该死的人,此刻尚在人间,那么,要不要让这该死的人再死一次,以免多添别的麻烦呢?

    看得出来,这个“死人”武功未复,实力不如过往甚远,如果不趁这时候下手,被他复原,以此人的才气、武功,势必是个可畏可怖的强敌,故此,朱炎等着友人的裁决。

    “……由得他去吧!你不要做多余的事……”

    友人的回答,朱炎并不意外,因为他知道这家伙的矛盾性格,当下仅是皱着眉头,沉声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如果阿忠知道了,一定又会怪你心软了。”

    “我并没有心软,只是……每个大难不死的幸存者,都该有这样的权利吧!”

    一切的通讯到这里便已足够,朱炎举手毁去这副临时设备,朝数百里外的布朗村赶去,预备重回岗位,只是在这同时,他为着友人感到强烈惋惜。

    (你真是个傻瓜啊!既然要做,为何还下不定决心?是不是因为你太知道自己的软弱,所以才整天戴那么一个冰冷东西来掩饰……)

    微星沉沉,东方的天空,隐约吐露着金色的晨光,这一夜,马上就要过去了。

    树枝上,银发男子随风起伏,收起洞箫,轻拂着手中光剑,作最后的检查。

    虽然一夜没睡,但银发之下的面孔,却显得生气勃勃,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

    剑已经准备好,自己的身体,也已经调适完毕,该有的准备工作,都完成了。

    迎着东边的第一道晨曦,莫问眯着眼睛,盯着右掌直看,在掌心,几样精致的小饰物,静静地发着彩光。

    爱菱曾经说过,这些东西有不寻常的意义,这么说来,是她母亲的遗物罗!

    看样子,自己可真是收了个不得了的酬劳啊!

    一声似有还无的语音,从他喉间溢出。

    “大笨蛋……”

    不知道是在嘲弄自己,还是嘲弄那迷迷糊糊的小女人,又或者,两者都是吧!

第十二章 调虎离山

    轰!

    “如何,这一剑不错吧!以你的天资,只要能好好照我的计画去作,一年之后,不难有这样的程度。”

    “真是太厉害了,老师,这根本就是天下无敌了,要怎样才能到达这样的境界呢?”

    “天下无敌!呵,这名词听来怪刺耳啊!你要记住,这套剑术会有怎样的发展,就关系于你想挥出什么样的剑……不过,你真的认为这套剑术很厉害吗?”

    “难道不是吗?学生毕生所学的剑术,没有任何一套比得上它的。”

    “呵呵!看来你的历练还不够啊,往后,你会发现,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

    “……”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蜀道

    “嘿唷!嘿唷!”

    群山环抱,荒烟蔓草间,隐约传来呼喝声,一群满面悲愤,被硬束上手镣脚铐的人们,在皮鞭挥动的威胁下,顶着太阳,卖命工作。

    奴工的人数近百,而在一旁手执皮鞭的五、六名监工,似是对这“大才小用”的工作感到不耐,一边彼此闲聊,一边抽打奴工出气。

    尽管级数不高,但他们也是拥有骑士资格的人物,莫名其妙被派到这种苦差事,令他们的自尊颇受屈辱。

    这感想并非独创,在离他们不远处,也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目前的处境,而悲叹三声。

    “一、二、三、四……光是看守的,就有十五个……散布在周围的气,怎么算也低不过有四十多个,唉!死期到罗!”

    锐利的目光,透过枝叶,莫问正窥视着山林间的一切动静,看他四肢大张,紧紧环抱树干并咕囔着。

    根据赤眼魔猿的气息,这几天里头,爱菱使用得自父亲的魔导器,锁定了黑曜镜的位置,将结果告诉莫问之后,跟着便是现在的潜入调查,因为顾虑到可能会对上一整队骑士团的困境,他也非常地谨慎小心。

    奴工们在搬运某种奇怪的东西,是很大的玻璃管子,每一个均有好几尺高,宽约一尺,很难想像在这荒山野岭,搬这东西干嘛?

    莫问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曾看过两次这种东西,那是苏生水槽,属于太古魔道的器具。

    正统规格的苏生水槽,价格十分高昂,制造的技术也很困难,是只有国家阶层才造得起的高价品,不过,这里的主人既然能聘骑士团来当护卫,要买一个苏生水槽应该不困难吧!

    “荒山野岭的,买这东西干嘛?”

    透过特殊的调息法,莫问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生命迹象,全部消除,将外放的气息转为内敛,连体温、心跳都降至低点,用以避过敌人的搜查。

    在方圆一里的范围内,至少有四十三名骑士,来回搜查警戒,只要稍有不慎,被他们发现了行踪,便是血战密林的惨状,届时,不管再怎么不愿,也只有采取硬碰硬的战术了。

    敌方的根据地,外表看来仅是一广场,三两间茅草屋,集中在广场东侧,照规模来看,应该是这些奴工的住所,破破烂烂的,恰好足堪遮风避雨而已。

    那么,敌人的藏身所呢?

    照观察的结果看来,则是全数转为地下化了,龙腾山脉的原始密林极多,自远古以来,便有许多私人组织,在此地建筑秘密基地,作为各式用途,换言之,此地出现了个地底要塞,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的问题,就被单纯化了。

    为了取回不知深藏何处的黑曜镜,自己必须潜入这地底建筑,见机而作,如果只有这样,倒也还好,麻烦的是,由于对各类魔道器具不熟,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所以必须要带爱菱一起潜入。

    其实,以莫问的眼光看来,带爱菱一起潜入,那才是大大增加了“不必要的意外”的发生率,奈何,他对于如何回收黑曜镜的具体方式,一窍不通,而爱菱本人又一个劲地摇头,表示那牵涉到她的最高机密,所以在莫可奈何的情形下,只好由两个人共同潜入。

    先决条件是别节外生枝,如果像奇雷斯那样的高手再次出现,现在的自己十条命也不够死,最后结果就是自己与小爱菱,连带整个狼嚎骑士团一起被干掉。

    关于这点,莫问心里也有一点预备方案,可是事情能不能像自己预期的一样顺利,那就是个大问号了……

    撇开这些不谈,把精神集中在眼前的狼嚎骑士团上,莫问在脑里统合各种资料。

    “嗯!如果能够再多些好帮手,来招各个击破的话,倒也不是没有胜算啊!”

    对敌阵作了大概的评估,也把隐藏的明哨、暗哨,瞧了个清楚,以侦察行动来说,该是相当足够了。

    莫问从枝叶间浮下,抽身撤退。

    颇让人难以想像地,匆匆一瞥间,莫问已对敌人的实力,有了八九不离十的了解,从部署位置、兵气流动、敌人的脚步、呼吸、地气反应,莫问取得了为数众多的情报,他甚至肯定了这样的事实。

    从目前的资料看来,对方虽非乌合之众,却也绝对不是精锐之师。像这类的骑士团,在掠夺性的游击战上,可以轻易缔造惊人的战绩;但在防守上,会因为整体的素质不齐,缺乏完整性的训练,逊于一般正规军,彼此间的连系、分工,会出现极大的破绽。

    换言之,只要自己能指挥二十五名实力一般的骑士,组成精锐队,莫问有九成把握,一战歼灭狼嚎骑士团,当然,若自己仍能发挥昔日的实力,单凭一人一剑,就可以轻易把这鬼骑士团干掉。

    从莫问的外表来看,很难联想到他会有这样的判断力,但是,对他本人而言,却是一点也不值得奇怪,因为在他成为流浪剑士之前,曾经是个统领近万军队的军人。

    只可惜,再锐利的眼光,此刻也无用武之地了,时序迁移,人事早已全非,现在的自己,身边并无一兵一将,所能倚赖的,仅有双手一剑。

    “近两百人是跑不掉了,再加上些赤眼魔猿还是什么的,动起手来,可真是件轻松的工作啊!”

    一面在山林中高速奔走,莫问一面苦笑。

    敌我两方实力悬殊,自己虽非孤身一人,但基本上而言,那名伙伴是不构成战力的,换言之,这根本是场不能开打的战争,人生走到这种地步,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有趣的事。

    莫问脚底弹、跳、蹬、点、滑、跃,轮转如飞,在枝头腾身回翔之际,身形圆转如意,就像头大蝙蝠,虽然诡异,速度却高得吓人,恍若是传说中的“神足”,化为密林间的一阵清风。

    “唉呀!不好。”

    前方忽然闪出两名骑士,其势甚急,莫问待要闪避,已然不及,急中生智,取了枚石子,以回旋手法射至两人身后,趁敌人回头查探时,左足虚空一踢,身体倏地拨高,踩草上树,身形迅若急电,左一弯,右一转,眨眼间便在林叶间前行了近百尺,而左右晃荡的骑士还浑然未觉。

    就这样,莫问在数十名骑士的警戒网中,来去自如,便是偶尔撞遇敌人,也立刻被他以急智引开,不漏破绽。

    照理说来,骑士的耳目之灵,远逾常人,警戒的骑士中,不乏好手,便是你武功再高,也不易来去无踪,全身而退。

    然而,莫问所施展的“白云流泉”身法,虽然说不上是顶级的轻功,却以某种秘传的调息法,增快了真气流转的速度,也倍数加强了提纵时的灵巧,又能自生巧劲,将落足时的声响抵销,可说是隐匿潜行时的最佳功法。

    “嘿!不枉当初被大胡子老头折腾半月,果然今日派上用场了。”

    想起当日学习这身法的经过,银发男子的嘴角浮现了笑意,当时他心高气傲,学这身法仅为自娱,却从没想过会有朝一日,当真恃之躲避敌踪。

    大陆上以轻功而闻名的门派不少,其中的高手更是多不胜属,但会专心开发“没影子”轻功,而成就最高者,必是大雪山麦德西亚城无疑。

    大雪山是风之大陆的第一刺客营,对于种种匿踪、潜行的技术,当世无双,莫问当年曾奉师命,游学大雪山,拜见绝代剑豪,山中老人。

    他天资极高,虽只是短短半年,却已由山中老人一脉武学,获益良多,更顺便习得了这套无声的身法。

    “鸡鸣狗盗,君子所不为,不过现在君子落难,也只好穷而滥矣了,悲哀啊!”

    两脚半空连踩,莫问脱离了敌人的搜索网,回奔布朗村,准备与爱菱讨论一下如何潜入,那是个大伤脑筋的问题,不过,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伟大的诸神啊!我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

    赶回布朗村,却没有看到爱菱,向村人查问,得到一张她留下来的字条,令他苦着脸,可怜的下巴张得老大,对着手中的字条发呆。

    “异变!东方三里猴形石!速来!”

    询问村人,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只说在今早莫问离开后,爱菱也行色匆匆地留下这张纸条,然后就出去了。听见这情形,银发男子忽然有种冲动,想把这张纸条拧碎,正如他想掐断某人的咽喉。

    “什么时候了,还在节外生枝,真的是嫌不够忙是不是?”

    话虽然这么讲,但也只好跟随过去,莫问离开山洞,一面摇头,一面朝东方而行。

    一里的距离,在一流的轻功急行下,并不用多久的时间,然而,令莫问恼火的是,约定处的岩石下,并没有看到少女的身影,反倒是可以瞥见一张白色字条,在迎风招展。

    字条上头写的是,临时又有了发现,要莫问再往东方追去。

    (她一个人不会武功,脚程怎么这么快?独自跑到外头来,不怕撞上奇雷斯吗?)

    暗自纳闷,可是,才离开没几步,陡然听见后方轰然一声巨响,岩石下方发生剧烈爆炸,土石横飞,强大的威力,甚至让地面隐隐摇动。

    “……”

    莫问闪避落下的碎石,一脸迷糊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要消除行踪也不必这么惊天动地吧!”

    他没有多少时间细想,这么大的爆炸声,远远地传了出去,狼嚎骑士团的人,一定会马上赶来,再走迟片刻,就要身陷重围了。

    听得远方隐约传来人声,莫问再不迟疑,展开轻功,朝约定处奔去。

    这女人真是危险,连离开她一下都不行……

    奔走中,莫问有这样的想法,给这么一惊动,骑士们会立刻对周围区域,做联合性的搜索,这下可是大麻烦,如果敌人有了警觉,要潜入就不容易了,这样的话,今天的行动是不是要被迫放弃了呢?

    字条上的异变是什么意思?

    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就是扭转乾坤的关键……

    莫问摇摇头,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一厢情愿,不过,以目前的处境看来,手上的筹码,是越多越好的。

    就这样,莫问随着纸条跑了三个地方,而每当他离开时,约定地也一定遭到爆破的命运,莫问觉得有些不寻常,玩这种谍对谍的游戏,的确是爱菱的风格,不过,现在应该不是玩游戏的好时候吧!

    而且,一个弄不好,自己不就成为靶标了吗?

    凭着骑士之间的感应,莫问敢肯定,自己的身后有相当多数的骑士,离开了警戒地,正随着爆炸声而追踪而来,最前面的几名,甚至已经逼近半里之内了。

    “真是可惜,难得有这调虎离山的良机,现在是潜入的大好时机啊!”

    为了要陪这笨女人玩游戏,而失去大好良机,莫问感到扼腕,但是,当他准备往下一个约定点而行时,刚刚的想法,化做黑暗的不祥气氛,重击他的胸口。

    “等等,该不会……”

    一声爆炸声,将之惊醒,不祥的预感,让莫问感到深深的战栗,那声爆炸,是来自南方……

    “糟了,那个笨女人!”

    想到事情现在的发展,莫问为之大惊失色,连忙展开轻功,以最快的速度回奔。

    (糟糕,可千万别要迷路啊。)

    利用特殊的工具,在地底潜行,爱菱低声嘟囊着。

    一个布袋也似的丝质物体,包裹住少女的身体,左右的泥土,彷佛受到某种力量的推挤,朝两旁溃开,直至少女离开,才又像潮水般涌回,归复原状。

    “柏布丝之囊”,是九州大战时由矮人们制作的道具,在魔界极为抢手,本来人间界也有流传,但是制造丝囊的材质,在人间界绝种,只在一种魔界植物上可以找到,所以“柏布丝之囊”绝少流至人间界。

    丝囊的本身极为坚轫,可以抵抗急遽的温度变化,也会把囊中生物的气息予以阻绝,达到潜形的作用,当时的矮人族就常*它来狩猎、躲避敌人。

    隆。贝多芬的工作室,有数件这类的丝囊,爱菱离家时顺手牵羊,*这丝囊躲避了不少危险,上次她潜入此地,也是*这道具的掩护,否则以她这等身手,稍有动作,早被骑士发现,如何能够全身而退。

    利用特殊的潜望镜,爱菱确定至少分散了一半的骑士了,照第一声爆炸的时间来估算,莫问先生应该已经抵达最后一个约定点了,而南方的爆炸,会把追兵分散,凭莫问先生的身手,要脱身应该不难,那么,就没问题了。

    这是潜入敌阵的大好良机,只要计画一切顺利,*这套丝囊,安然取回黑曜镜的希望就有六成,这样就很够了。

    如果有莫问的掩护,成功的机率想必也会增加吧!

    这点爱菱明白,可是,她并没有任何把握,能够保自己的伙伴平安,要面对那么多预计内与预计外的敌人,他们很可能在暴露行踪的瞬间,就给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敌人乱刀分尸。

    取回黑曜镜,是无可改变的心愿,为了达成这目标,爱菱已经有了觉悟,她愿意为此赌上自己的生命,然而,这并不关莫问的事,他仅是受雇而来,为了一己的义理、荣誉,而一直陪伴到如今,没有理由再被要求更多了。

    嘿!

    自己并不是那么傻的。

    这些日子以来,爱菱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莫问先生对于是否要继续旅程,不断地感到犹豫,有好几次,要不是他突然改变了心意,便就此拂袖而去了。

    想要离去的理由,并不只是单纯地对旅途不满,从莫问阴郁的表情,嘴边偶尔一现的讥讽笑意,爱菱明白了,这个男人和自己一样,他有一件解不开的心事,有更重要的事,在等着他去解决。

    那么,就在此分手吧!

    为了消弭自己的遗憾,却造成了他人更深的遗憾,这种事,爱菱做不出来,也许父亲会认为这太不成熟,不过,爱菱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自己能完成回收工作,正如她过往不断的失败记录。

    对于陪伴自己,忍受一切笨拙的莫问,爱菱有着由衷的谢意,剩下的部份,就由自己来完成吧,尽力就是了。

    当然啦!

    如果能成功完成回收工作,爱菱会偿还积欠的雇用费,不过,这就得要看上天的旨意了。

    他的名字,叫李恩,是狼嚎骑士团的小队长,出身于艾尔铁诺的贵族,受过高等的武术训练,以个人实力来说,算是团里的好手。

    加入狼嚎骑士团,是因为个人兴趣,他喜欢听人们的嚎叫、剑刃斩断骨头、鲜血喷出的声音,特别是狎弄男妓后,用剑狠狠地斩下,看着温暖的红液,染上雪白的肉体,这时所产生的兴奋,甚至会让他忘了自己是谁。

    但是,官衙可不会忘,即使身为艾尔铁诺的地方贵族,如果没有情由的滥杀无辜,就算能逃过刑责,名誉也势必会留下污点,在申请加入一流的骑士团时,便会因此而遭到歧视,所以,他匿名加入狼嚎骑士团,这可以让他快快乐乐的杀人,在愉快的享受中,磨练自己的剑技。

    今天,他又要杀人。

    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来的笨贼,接近了警戒区,还弄了那么多声响,惹得嗜血的骑士们狂追不已。

    李恩的轻身功夫极佳,他甩开了部属,独自追踪,再加上几分运气,他发现敌人的踪影了。

    那是个银发小子,披散的长发遮在脸上,洗到泛白的浅蓝军服,显然是个不知哪来的落魄剑士,实力吗……

    从感觉到的气来看,武功大概只能算三流,小角色而已。

    “唔……”

    本来想招呼伙伴的,一转念,李恩闭上口,微微冷笑。

    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山,闷了快一个多月,又不能斩杀所剩不多的奴工来泄欲,实在是无聊透了,难得有好机会,怎能交给他人,当然要留着自己好好享受。

    看到了渐渐变大的银色身影,李恩兴奋不已,抽出心爱的长剑,半蹲下身,准备当敌人经过时,狠狠地给他致命的一击。

    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的信心,这可以从他能领先同伴追踪到敌人,而得到证明,不过,他还是喜欢偷袭,这是个人兴趣使然,看见被偷袭的一方,在地上抱着肚子哀嚎,总能让他快乐个老半天。

    敌人已经到五十尺外了,这是个好距离,骑士舔了舔唇,手上的剑也做好了准备。

    李恩脑海里,已经浮现一幕幕血腥的画面,他决定了,等一下,要把这人支解,先砍去左手,再来是……

    “呼!”

    破风声响起,李恩发出了蓄势已久的一剑,一切动作是那么的完美无瑕,以至于他脸上浮现陶醉的微笑,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热腾腾的血液溅在脸上的感觉。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不,应该说是换了个形式。

    乍见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对方毫不吃惊,反而好像嫌烦似的,脚底不停,右手顺势一推,开钮、出剑、画弧,剑招后发先至,奇异的是,蓝白色的光剑,竟然隐隐荡漾青色虹光。

    虹光乍现,李恩的眼前,一朵青莲,盛。开。绽。放!

    下一刻,银色身影从视网膜中消失,而李恩很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飞了起来,向后急退。

    不,不是整个身体。

    他看到了一幕非常荒诞的光景,自己的身体,少了颈部以上的东西,而拿着剑的手,此刻犹自进行上刺的动作。

    “啊”

    银发身影飙行而去。

    潜行了一刻钟,爱菱受到了阻碍,前方的触感变得坚硬,泥土的气息消失,而换成岩石特有的潮湿感,爱菱伸手摸了摸,终于肯定,前面就是敌人的地底建筑了。

    经过改造后的丝囊,具有穿越岩壁的功能,爱菱深深吸了口气,集中精神,向前跨出大步,穿越岩壁,进入建筑内部。

    脱下丝囊,收入腰间内袋,爱菱打量了自己的立身处。

    这看来似乎像个储物室,杂七杂八的堆砌了些衣物,对一个身为盗贼的人来说,自己的运气似乎不错。

    爱菱快速换上了一件衣服,原主人是谁不得而知,但从左肩的徽印看来,想必也是狼嚎骑士的一员。

    把衣服穿好,很幸运地,地上还有帽子,有这身装扮掩饰,再加上地底光线不清,视野昏暗,应该可以帮上老大的一个忙。

    推开木门,爱菱小心的探出头来,确定周围无人后,这才蹑手蹑脚地走出来,无声前进。

    门外是条走廊,没有火把,也没有任何照明器具,放眼处尽是一片漆黑,除了隐约传来的滴水声,没有半点生命迹象,这确实是方便了爱菱的行动,她深深吸了口气,取出计量仪器,来决定下一步的方向。

    黑曜镜的功能,爱菱自是熟知,若在魔界,不过是项普通的魔道具,但在人间界,就成了威力强大的法器,它以月光为能源,大量增幅使用者的法力,甚至可以打开相应的境界通道,用以呼唤出魔界的生物。

    可是,如果使用者的法力不足,能唤出的东西,就是像赤眼魔猿这样,魔界的低等生物,所以,为了弭补这个缺点,魔道士往往都会以融合术之类的术法,对召唤来的生物进行生化改造,像莫问所发现的苏生水槽,就是生化改造的必备品。

    赤眼魔猿身上发现的鳞甲,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群生物在被召唤之后,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造,如果这类的手术还在进行,那么,黑曜镜的所在之处,必然散发着极强大的魔法能量。

    地底的构造很复杂,爱菱不是很清楚,但从仪器的反应看来,西方有强大的魔法能量正在运作,可能是某种阵形、结界,也可能就是自己要找寻的东西。

    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爱菱展开小跑步,往西方跑去。她只祈祷一件事,在有人察觉黑曜镜的真正用途之前,把事情解决掉……

第十三章 狼嚎剑阵

    前进了些时间,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点,但仪表上的震动,确实是越来越强,方向应该没挑错,照这样走下去就成了。

    这想法刚起,爱菱陡觉眼前一亮。

    左方岔进来的一条通道,来了两名骑士,手持沾过发光苔的照明棒,边走边聊的愉快。

    两名骑士见到爱菱突然从通道冒出来,也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山精鬼魅,本能性的手按剑柄,待得看清是队友的制服,这才定过神来,喝问道:“口令呢?”

    爱菱一呆,含糊道:“什么口令!”

    一面说,心里暗叫糟糕,从没想到会在这里给人拦住,虽然对方一时没怀疑,但自己既然答不出口令,马上就要被识破伪装,那要怎么脱身?

    果然,发问的骑士见她答不出来,再看爱菱用帽沿遮住脸,装扮诡异,心下登时起疑,半拨出腰间的光剑,扬声道:“今天的口令:白日依山尽,风檐展书读。你的口令呢?”

    听起来,似乎是某种东方的四行诗,如果能知晓相关知识的话,或许可以随口碰碰运气,但对爱菱来说是不可能的。

    以发明、制作器物来看,这女孩毋宁是个天才,尽管如此,她却仍不是通才,在文艺的相关方面,爱菱的学习程度等于零。

    既然答不出,爱菱缓缓贴着墙壁,摸着内袋,试着找寻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助自己脱离险境的。

    两名骑士见她答不出口令,更增疑窦,掣开光剑,准备动手了。

    “黄河入海流,古道照颜色。”

    一个细微语音传进两人耳里,讲的就是口令的下半段。

    听到爱菱答出口令,两名骑士心中一宽,关起光剑,却又立刻感到不对,刚刚的口令,是从后方发声,并非前方的爱菱,换言之……

    后面有人!

    能够无声无息的*近,必是高手,至少,是比自己要强的敌人!

    两人大惊,连忙转身应敌,同时光剑再度掣开,要在回身的刹那,就做好一切的准备。

    以军人的素质而言,他们的反应已是上上之选了,然而,却还是慢了一步。蓝白色的长虹,斩裂了黑暗的空间,通道中传来两声轻响,“咚!咚!”两声,爱菱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两颗人头已滚到脚边,吓得她差点失声大叫。

    男子的身影,从黑暗中慢慢浮现,他拾起地上的照明棒,交给爱菱。少女的脸上,先是不可思议,而后转为狂喜,她看见了熟悉的银色长发。

    “莫问先生……唉唷!”

    什么话也不说,莫问用力的在爱菱脑袋上敲了一下,力道颇大,爱菱彷佛可以看见,有九只大象在小脑袋瓜上不停地跳着踢他舞。

    “好痛喔啊!头好昏……”

    摸着头上被敲的地方,小小发明家流下了眼泪,是因为痛吗?

    或许吧!

    更或许,是为了某种超越感谢的心情,莫问先生回来了,明明有那么重要的心愿还要去完成,明明知道这里的危险,他还是回来了,莫问先生呵……

    相对于爱菱,莫问似乎没有一丝情绪起伏,只是打出了询问往哪走的手势。

    别后重逢,对于爱菱的心意,银发男子的心里,其实有一座山那么多的话想说,但是,现在不是促膝相谈的时候。

    为了找到爱菱,莫问几乎是全速赶来,确定位置,为求最快速抵达,在前来此地的途中,不可免的撞上了几个巡逻的骑士,被迫露形杀了几人。

    自己不会土遁术,又没有时间找路,只好把光剑调至最强,强行破地斩石而入。

    水准以上的骑士,可以凭气感应周围的异动,虽然随能力高下而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有的,自己抢入时泄了行踪,再加上这一番骚动,只怕大队人马立刻就会围杀过来,必须要尽速找到东西,抢路出去。

    爱菱也知道事态严重,收起笑容,抹了抹眼泪,伸手指向西方,小声道:“在西边,魔法能源最强的地方就是了。”

    莫问点点头,只要知道目标,他根本不用爱菱指引。

    虽然不懂魔法,但以他的级数,是毋须使用仪器,可以自行感应出一定范围内的各式能量运作的。

    “我们走吧!”

    爱菱牵住莫问,就要起步,哪知莫问纹风不动,只是作了个手势,示意不用那么麻烦。

    爱菱眨了眨眼睛,猜想莫问是什么意思。

    莫问一笑,将爱菱拉至身后,把光剑的能源钮开至最大,起手便是一剑,对石壁斩去,哔然一声响,石壁轰开了老大的一个洞。

    莫问剑势不停,就像狂风中的风车,轮转如飞,但见大小石块簌簌而下,声若雷鸣,好似有十来个工匠,持利斧巨凿在开辟山道,尘沙飞扬间,凭着光剑神威,竟直接在石壁中开了一条通道出来,往西直行。

    爱菱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光剑是她亲手改造,有多少的威力,她自是清楚。

    这柄光剑,在冲锋陷阵的威力上,不输给一流的命名光剑,但要这么拿来当开山的工具,却是会大量消耗持剑者的功力。

    光剑的威力,在到达输出功率的极限前,是与持剑者的功力成正比,吸收的能源越多,发挥出的破坏力也越强,像这样的大规模连续动作,所消耗的能量,非独是可观,简直是可怕了,那足以令一个见习骑士,在瞬间被吸成干尸。

    (能做出这样的动作,莫问先生绝对不只是一个三流骑士。)

    爱菱的这个想法,在下一刻获得证实。

    斩石开道的行动中,有时候会接到现有的通道,撞到几名骑士,莫问倏地一剑,又狠又辣,或中咽喉,或斩胸腹要害,落位极准,全是一招毙命,对手莫说是反击,便连哼一声的时间也无,虽然说事出突然,但光只是这份剑技,就足以晋身一、二流的高手了。

    爱菱的心里“噗通!噗通!”直跳,她现在才发现,莫问先生的武功原来这么好,说不定,和师兄朱炎一样好。

    敌人显是想不到他们有如此诡异的行进法,几条主要通道上的布兵全部落空,给弄得阵脚大乱,让爱菱抢到不少时间,直到最后一条往西直道上,才被拦截住。

    将近六十名骑士,在道路上严阵以待,光剑均已掣开,见到侵入者现身,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嗜血狂表情。

    莫问打量着敌人的布局。

    确实是杀气腾腾,如果是普通人,大概在见到这么多敌人的瞬间,就给吓昏过去了吧!

    但是,在莫问眼中,这个曾是率领近万军队的良将眼中,敌人布局有显着的破绽。

    敌人人数虽多,但山道狭窄,仅能容三人并行,若想要打斗,那更见运转不灵,换言之,敌人的拦截网,被地形分割的支离破碎,反而变成了被个个击破的大好良机。

    只要稍稍用用脑子,就不会有人选择在这里拦截敌人,敌人会做出这种选择,是因为拦截不及,被迫于此一战;或是根本就没把这两个侵入者放在眼里呢?

    可能两者都有吧!

    总之,对莫问而言,攻击只会来自前方,这非但避免了被夹击的危险,更可以不用为背后的爱菱而担心,可说占了天大的便宜。

    六十名骑士中,全身散发显着杀气的,占绝大多数,那都是些武艺平常的骑士,体悟不足,尚不能理解“厚积而猝发”的道理,未经一战而锐气已泄,不足为惧。

    有七个人站在最后,他们的光剑仍未掣开,系在腰间,人人环抱着手臂,脸上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从散发的气势看来,是算得上好手。

    但感觉得出来,没有真正高手级的人物!

    很好!

    莫问不禁有点奇怪,如果说,眼前的队形,就是狼嚎骑士团的组成比例,那真正的高手,大概只有团长以下的一两人,这样的实力,怎能有在江湖上有如斯响亮的名头?莫非这也是江湖妄传?

    不管如何,这对自己大大的提高了胜算。

    盘算既定,莫问仰头,纵声长笑,迈开大步,既不是快速抢入,也不是施展诡异的身法,而是堂堂正正,好似凯旋一般的光荣姿态,步入敌阵。

    很奇怪的,当莫问一仰首长笑,所有人都泛起了一种怪异莫名的感觉,彷佛这落魄的银发剑士,突然变成了一个睥睨天下的霸主,皇者威仪,龙行虎步,几乎要让人生起跪拜于地的冲动,在场诸人都给一股说不出的沉重压力,压得胸口气息不顺。

    为首的一名骑士,挺起长剑,一式“斩蛇开道”,当头斩下。

    莫问仍是仰首望天,对这攻击看也不看,光剑挥出,架住这一剑。

    那骑士只觉得光剑上有股怪异内劲传来,跟着便是手上一沉,好似有什么东西,让手臂变成千斤重物,拖的自己直往前跌,心下刚叫不好,莫问随手变招,光剑反挑,割断他的咽喉,轻取了这一胜。

    这一挡、一挑,动作迅捷无伦,后面的那名骑士甚至弄不清状况,看见莫问一招致敌死命,还轻蔑的以为是同伴平日贪花好色,以至于剑法不济,遭人轻取,当下啐了一口,一式“卞庄刺虎”,直刺过去。

    莫问姿势不变,光剑下击,截住了这一剑,反手上挑,刺穿对手咽喉,轻易再建一功。

    骑士捂住咽喉的血洞,却遮不出大量溢出的黑红色血块,“荷荷”闷哼中,身子软倒,瞪大的眼睛,显是不甘心这样的死法,和适才交剑时,手臂上的那一沉。

    莫问就这样往前走去,银发摇动,长袖飘飘,行进间的姿态,霸气凛然,俨然便是一个正在接受百官朝拜、万民顶礼的真命天子。

    可是,他所挥出的剑,却是另一个极端,每一刺出剑、收剑之间,必有一条亡魂随附,不管敌人怎么变招出击、闪避、发劲,全都没用,莫问就只是这么一架、一挑,简简单单的重复同一招,却没有人挡得住他一招半式,一切便如天子龙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在狼嚎骑士看来,眼前的这个男人,无疑就是传说中的极恶魔神,明明就不是什么精妙的剑招,但所有同僚居然毫无反抗之力,全给一招了结,这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人,使用的不是人的剑,是冥府之主魉魅的妖剑,是大魔神王铁木真的魔剑。

    才不过一会儿,莫问已经走到走道中央,在他的身后,三十几具尸体,七零八落地横躺着,这是几乎不可能的战果,就算是团长本人,也不可能连续对付这么多骑士而毫发无伤,一种超越人类理解力以外的恐惧,深深控制住这些人,摧毁了他们的战意,一些控制力稍差的骑士,甚至已经歇斯底里了。

    一名骑士被莫问走到跟前,本想挥剑击出,哪知手臂刚刚抬起,却被莫问一瞪,两道火焰也似的目光,直射而来,登时给吓得魂飞魄散,当场昏死过去。

    本来就紧张的气氛,给这样一吓,就像点了引线,轰然大乱,骑士们战意全消,一股脑的全往回逃,相互推挤间,乱成了一团,莫问得此良机,再不从容,连忙从后赶上,一剑一个,要在下一波大批人马到来前,尽可能的削减对方人数。

    这股骚动,也波及到了站在最后的几名好手,面对这种闻所未闻的敌人,他们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惧意。

    从一开始,他们便全神贯注,紧盯着莫问的一举一动,结果却发现,这人从出剑、踱步、昂首,每一个动作之间,无懈可击,浑然天成,找不到任何的破绽。

    这个事实,让他们惊疑不已,也发现如果还要在这甬道中作战,只会和那些倒下的队友同一下场。

    感受到对手如日中天的气势,他们终于动摇了,也不知是谁先起了头,他们一齐转身,从后方的那所大门退进去。

    兵败如山倒,这气氛也感染了剩下的骑士,除了一些跟着撤退的骑士以外,剩下的都被莫问被诛戮殆尽了,总体算起来,一共有近四十名的骑士,在刚才的激战中丧生,这是了不起的战绩。

    而当最后一名骑士逃入大门后,莫问望着笨重的厚铁门,长长吁了口气,跟着,整个人仿似瘫痪了般,用手撑在门板上,半晌说不出话来。

    看起来,莫问这一仗胜的风光无比,每一个骑士都是被轻取,他独力歼灭过半数的敌人,而且个个一招毙命,游刃有余,非常轻松惬意,但是,紧跟在背后的爱菱却看到,就在莫问随手挥洒剑招,顾盼称雄的同时,他的汗,湿透了背后的衣衫。

    这一战,蠃的并不轻易,所有的战果,都是莫问苦心营造出来的。

    首先,他活用了新学会的武技,施展“帝王”之诀,立身成帝,以帝皇之威势、王者之霸气,使所有敌人为之夺其势、摧其心志,自然而然地俯首于帝王之下,不战而屈人之兵。

    而之后,他那一架、一挑之间,则是其不传秘剑中的“借劲锁”,趁着敌人僵死的瞬间,一招致命。

    然而,这套剑法的威力确实是无坚不催,但在耗费真力上,也是相当可怖的,在两年前,莫问将之修练至挥洒自如,但在两年后的现在,以他尚未回复的虚弱体力,根本没有使用它的能力。

    也因此,原本可以捆死敌人全身经脉的“借劲锁”,仅能使对方的手腕一沉,饶是如此,莫问也得将全身的内息,提高至极限,同时更被迫动用了,那一道绝不该动用的剑气!

    “啊!问我动用了会有什么后果吗……我这么说吧!你可以想像一下,让一枚以亚光速行进的西瓜,撞击在地面上,会是什么样的画面……什么?听不懂?这可不行,你太古魔道的知识没学好,要不要你再留下来,让我帮你补习个三年五载,我告诉你,不是老师爱自夸,讲到太古魔道,老师我实在是……”

    回忆起当时的“谆谆告诫”,莫问不由得苦笑,他虽然极力避免,但提气运劲间,仍不免牵动了那道剑气,现在身体内彷佛有数股高伏特的电流,在各处经脉中噬咬,实不难想像,如果当真以那剑气来发劲,后果必是……

    爆体而亡!

    不管怎样,现在总算是走到这里了,下一战是否还能这样顺利,就得听天由命了。

    爱菱很担心地看着莫问的背影。

    莫问先生从刚刚起,便一动也不动,半点声息也无,甚至连呼吸都快停了。

    不知是否自己多心,爱菱突然觉得,莫问先生的背影,苍白的可怕,被笼罩在一层沉沉的死气之中,彷佛这个身体只剩下干涸的躯壳,而没有了灵魂。

    良久,莫问询问目标物是否在门后,爱菱连忙点头,道:“嗯!魔法反应最强的是在这里,黑曜镜一定也是在这里了。”

    莫问点点头,把手放在门上,推门而入。

    在开门的刹那,莫问有着些许的迟疑。

    在这门的背后,大概有十多名好手,可能还有其他的伏兵,就凭自己两人要独闯,大是凶险。

    但是,这些并不是让莫问止步的因素,凭着优异的剑手直觉,银发男子本能性地感觉到,在这扇门之后,有某种相当熟悉的感觉,令他却步不前。

    “怎么了呢?莫问先生。”爱菱关心地问道。

    莫问没有答话,到了这个节骨眼,就算门后有十万大军,自己也得照闯不误了,当下再不犹豫,手一用力,推门而入。

    门后,是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有别于入口的羊肠小道,门后是个极度宽阔的殿堂,在一个数百尺见方的岩洞中央,架了一座木制高台,高台上方的岩壁,给开了一个笔直的长洞,透过长洞,可以看见清朗的天空。

    爱菱一眼便看出,这是为了黑曜镜而专设的祭坛,透过岩洞,每晚的月光可以直接投射在祭坛上,让祭坛上的黑曜镜,得以吸收月华,术士得以凭之行咒。

    撤退至此的、再加上原本的守卫,总数十五名骑士,此刻在高台下结成了某种阵式,如临大敌,做好了和敌人一战的准备。

    高台之上,彷似有旗帜飘扬,莫问皱起眉头,向爱菱询问那是何物?

    却见爱菱苍白着嘴唇,轻轻颤抖,小声说道:“那……那是拿黑曜镜召唤高等魔物的准备工作……”

    爱菱跟着补充,黑曜镜用以召唤普通的魔界生物,仅需满月光华,配合施咒者的法力,即可成功,但若是要以之呼唤高等级的魔族,那就必须特殊的仪式来辅助,黑曜镜要从一个半月以前就被禁用,以储蓄满月光辉。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面镜子的所有人聘了狼嚎骑士团当护卫。

    至于需要的特殊仪式是什么呢?

    爱菱没有说,莫问也没有问,骑士的嗅觉极灵敏,他可以嗅到,高台上传来浓厚的血腥味,想来不会是什么有益身心的仪式,不问也罢。

    莫问道:“那面破镜子真的在台上吗?”

    爱菱迟疑道:“那里是有黑曜镜遗留的气味,不过……”

    莫问一摆手,示意等一下由自己将敌人缠住,爱菱设法爬上高台,取走黑曜镜。

    手势打完便把爱菱推开,全神注意敌人的举动。

    时间所剩不多了,敌人组成的剑阵,气势不可思议地一再增强,必须要尽快抢攻,取得先机,以免牵制策略弄巧成拙,真个被困在剑阵中,脱身不得,那就真正是糟糕了。

    (这家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敌对的骑士们无不讶异,人人脑中都是同样的一个问题,江湖中的年轻高手里,有哪一人是这样银发披面,又有一手这样厉害的剑术呢?那绝不该是无名之辈啊!

    很遗憾的,没有人想到答案。

    “快去吧!小心。”

    手一推,将爱菱借力送开,莫问微一提气,发足奔向敌阵。

    莫问一动,身形竟尔飘忽开来,每踩下一步,就立刻腾挪闪形,从另外一个想不到的方位窜出,虽然看上去有些生涩,却当真是忽焉在前、忽焉在后,捉摸不定,以一人之身,包围住了十五名敌人。

    几名年纪较长,见识较博的骑士,见到莫问的身法,通通都“咦”了一声,他们曾经看过这种身法,就是没看过,也曾经听过,那是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之一的“踏雪惊鸿”。

    想到这个念头,人人心下都怯了几分,白鹿洞是当前风之大陆上,武学的泰山北斗,掌门人便是昔日三贤者之一,月贤者陆游,单以剑术而论,只怕已是天下第一高手,门下更是人才济济,高手如云。

    这男人能修至三十六绝技,怕已是亲传弟子外,首席学堂的学生,如若将之杀伤,与白鹿洞结下梁子,日后给人寻仇上门,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思考还没来得及得到答案,莫问已然逼近,光剑一抖,点点蓝光如雨洒落,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骑士们也随之发动剑阵,巧妙的运作,几个起落后,反将莫问重新包围进来。

    剑阵发动,莫问只觉得数股不同的力道,组成了重重力网,好似漩涡般的打转,扯的自己身形大乱,动作也迟缓下来,而且,那越益加重的力网,让心头泛起了种熟悉的感觉。

    (是仙道术……不!不是……)

    周围的骑士们显是忌惮他功力了得,不敢率先出手,只是把剑阵的运转加快,多股不同的真气,编织成力网,层层披锁在莫问身上。

    莫问凝神观看。

    他对于俗称“东方仙术”的仙道术,仅是微有涉猎,但早年闯荡江湖,多历征战,闯过各式剑阵,是以此刻虽然身陷重围,仍立即静下心来,试着在剑网中理出破阵头绪。

    剑阵由九人组成,三人为一组。

    每一组以一人主攻,余下两人则负责将内力源源灌输,让三种不同的力度,相互激荡,组成力网。

    单是从这点来看,剑阵的设计人,对于东方武术定有深入研究,因为这种传功并力的法门,是东方武术所独有的。

    然而,若纯说是东方武术,却又有些不似,大凡东方武术的三组式剑阵,往往是根据三才之位,或是其所演绎出的九宫之学用以布阵,再暗合其他的生克变化。

    但此阵的排列,既非三才,亦非九宫,而是某种从未见过的组合方式。

    另外,要发动这剑阵,所需要的功力必然极大,因为剑阵的组成,全是由狼嚎骑士团的好手,只有西首的那一组,似乎因为人数不足,所以被迫由三流的角色去顶替,而显得有些配合不上。

    这就是一极大的破绽,任何团体阵形,最忌讳分配不均,而让某一处的强弱失调,反变成了阵式的破绽。

    看来,尽管这阵的包围网力度之大,为自己生平仅见,只要仍采用个个击破的方式,破除剑阵应是不难,可是,心头的那种不快感,究竟是怎么回是呢?

    身为一个剑手,莫问相当相信自己的直觉,那是任何骑士在长期处于生死关头中,所自然锻炼出的灵觉,*着这种纯出本能、无关大脑思考的预警,往往可以助他们掌握先机,反败为胜。

    敌刃逼近,唔!

    那种熟悉的不快感又来了。

    莫名的憎恶感,使得莫问的情绪开始有些失控,他将真气灌注于剑上,一式“碧血丹青”,光剑化作蓝光千百道,同时向四面八方点去。

    “铿!”

    “嗡!”

    “轰!”

    明明同是光剑与光剑的碰撞,却爆发出三种不同的声音,发动的攻击,全给组阵的力盾抵去。

    莫问也觉得剑上传回三种不同的反应,金铁之壁的硬挡、棉絮之幕的吸化、滚滚长河的抵销,对方的剑势如万里长空,旷远而不知其边际,有一种包容万物的渊博,散化去了所有的攻击。

    这感觉……这感觉……莫问实在是太熟悉了!

    他几乎当场便要怒吼出来。

    抵天三剑!

    白鹿洞的镇派之宝,陆游恃之成名的不朽神技,天下第一守招,抵天神剑!

    重见抵天,莫问百感交集,心下又是激动,又是痛楚,回忆当年学习这套剑法时,自己是师兄弟中最短时间学会的,师尊还为此着实夸奖了他一番,期许他是白鹿洞千年一见的剑术天才。

    当日的夸奖犹言在耳,人事却已全非,莫问可以听见自己的心滴血的声音,师兄啊!师兄……你怎能如此待我……你曾是我最敬重的人啊!

    “莫问先生,小心啊!”

    心神激荡下,险些便给人一剑劈成两半,总算莫问及时惊醒,挺剑还击,重新又斗在一起。

    一名骑士在贴近时,似乎看到了,在银发之下,这男子的眼角隐然有泪,心下不由得大奇,“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哭的,莫不是给吓得尿了裤子,偷偷掉眼泪来着吧!”

    战斗虽然激烈,战况却是一面倒,莫问所发出的攻击,遇上那三道剑网,全给吸收了进去,反观狼嚎骑士,虽然剑阵的威力主守不主攻,但他们逐步缩紧包围网,无疑便是将三面铁壁向内推挤,占尽便宜,不一会儿,莫问已是破绽大露,迭遇险招了。

    莫问心下大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狼嚎骑士团会有如今这等响亮的名头了。不知是哪个白鹿洞叛徒,学了这剑法,再将之演变成剑阵,两百人合力,约可组成十个剑阵,将所有的敌击都挡去化消,除非是遇上熟识此剑的本门高手,不然确实是足以横行天下。

    会使用抵天三剑的,必是白鹿洞门人无疑,若是说门人中出了不肖的叛徒,这样一来,狼嚎骑士会使用高段白鹿洞武术的现象,也就合情合理了。

    能将这三剑组编成剑阵,聪明才智自是了得,但就其威力而言,也不过是个杂碎拼盘,创设者显然只是依样画葫芦,并未当真学到这三剑的真髓,如过是遇到公瑾、旭烈兀这等熟悉剑招变化的顶尖高手,只怕剑阵还没走上三招,就溃不成军了。

    说到在剑法上的修为,莫问比之公瑾等嫡传弟子,只高不低,然而,上乘剑术均讲究内力与招数的配合,以莫问这时的内力,已经用不出往昔惯用的那些剑技,适才开道、激战,又耗力不少,此刻虽然能看出剑阵的破绽,却是无力将之破解。

    爱菱此时已贴近高台,她虽然不太懂武功,却也看得出莫问落在下风,心下焦急不已。

    狼嚎骑士们,见到莫问的剑招大乱,起先还不敢妄动,怕是有计,却见越到后来,莫问的反击越是无力,知他技穷于此,均是狂喜不已,主阵者一个呼哨,三道剑网同时向内挤,要把这可恨的家伙一次做掉。

    剑网骤紧,在莫问眼中,彷佛有几千几百道抵天剑,同时迫到面前来。

    (他妈的混蛋老天,这抵天臭剑困了我半辈子还不够,现在还来束缚于我!)

    眼见剑影幢幢,也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激得莫问血滚如沸,完全忘了刚才的疲劳,剑花一挽,对着重叠而来的剑网硬碰而去

第十四章 骑士之风

    狼嚎骑士们操控剑阵,满以为这一下可稳致敌人死命,哪知包围网中突然惊响一声长啸,清亮若九天龙吟,只震得举室皆鸣,所有人耳中嗡嗡作响,手底下的剑势,不由得一缓,让包围网出现了空隙。

    一道蓝色身影,彷佛冲天仙鹤,自重重剑影中破网而出,跟着,在众人的眼前,开了一朵青莲花。

    是的!

    开了一朵青莲花。

    明明是蓝白色的光块,竟荡漾出一片碧青霞光,瑰丽不可方物,瞧的众人意乱神迷。

    狼嚎骑士先是给那啸声一惊,又突然给人强力突围而出,一惊之下,剑阵登时瓦解,正要重组阵式,刹那间,剑锋来势神妙无方,又是对准剑阵的破绽处,众人挡得手忙脚乱,只听得惨呼连连,两名骑士中剑身亡。

    莫问心中一喜,却见守候于旁的骑士立即补上空位,剑阵重组,又将莫问包围起来。

    莫问心下清楚,只要能将剑法的威力,发挥至五成以上,以自己对抵天剑的了解,破去此阵可谓轻而易举,就只恨受伤后功力大损,必须要将内息提高到极至,方能勉强运用此剑术,更别说发挥其真实威力。

    “可恶,若我经脉未伤,这等拼盘阵法怎困得住我?不管了,放手一拼吧!”

    恼怒起来,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莫问长啸一声,把内力提升至颠峰,光剑指天,一式“我本楚狂人”,剑势如狂潮怒涛,逼得左右敌人纷纷举剑招架。

    身子一侧,“飞上青云端”,倏地腾身而起,便似传说中的剑仙,人在半空,把光剑舞成朵朵青虹,“二水中分白鹭洲”、“浮云游子意”、“笔落惊风雨”、“孤帆远影碧山尽”,“刷刷刷”连环四式,妙着纷呈,只逼得狼嚎骑士不住后退。

    骑士们人人大惊失色,在他们的记忆中,任你是多强的高手,一但陷入这狼嚎剑阵,都只有被耗尽体力,任凭宰割的下场,从也没哪一次会像这样,反被阵中的敌人逼得倒退。

    功力较深的骑士已经看出,这银发男子绝非普通人物,他所出的每一招,均是针对剑阵的死角,显然是熟悉白鹿洞武学的高手。

    更重要的,是他所出的每道青虹,都产生一种不同的大气象,忽如长江大河,忽如空谷幽月;一下是无定白骨,一下又变化为百花齐放,其中更有一股傲然仙气,折服万物,若不是他总在紧要处凝住不发,几乎要打得骑士们连剑都抛了。

    斗到紧处,莫问猛将内息往上一提,“别有天地非人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式厉害招数一齐递出,骑士们只见眼前青光大盛,全是剑影一片,吓的魂飞天外,慌忙中将剑网再紧,只听得诸多怪声,如鞭炮般连响不绝,光剑全撞在剑网上,未能突破。

    骑士们长长呼了口气,总算是抵天剑网固若金汤,而莫问的剑招又不知为何,伤人的威力不大,才保得平安。

    爱菱努力的攀爬高台,看见莫问奋战的英姿,只看的张口结舌,连大气也发不出一个。

    自莫问变招出剑后,整个人便一直藉力浮在半空,回翔如意,一朵朵的青莲,不住从他剑底绽放,打的骑士们还不出手来。

    很奇怪的,明明剑招舞得那么急,但莫问的一举手,一投足,是那么的自在、优雅,充满了贵公子的秀气,彷佛是一个诗人,徜徉在湖光山色之间,舒闲写意,长发飞扬间,说不出的好看,浑不似正陷身于重围,与人兵刃相向。

    光剑与敌刃相触,隐隐发出音律之声,莫问周旋于其间,举重若轻,潇洒随心,似乎压根就不把剑阵当回事,随时都可出阵的样子。

    爱菱这时才明白,莫问先生的武功,非但是比想像中的更好,简直好到了难以想像的地步。

    不过,有件事,爱菱却不知道,莫问的身体经过一再损伤,现在的功力,仅不过是当年的三成了,而且,他所使用的这路剑法,与一般武学大异其径,越是战况不利,看来越是潇洒。

    而此时,莫问的心里,正自暗暗叫苦。

    催动这路剑法,需要极深的内功底子,莫问现在是凭着过去的底子,以一口真气强自催动,若再过一会儿,真气耗竭,便当真无计可施,要任人宰割了。

    唯今之计,便是趁真气尚存时,一口气催破剑阵,但上乘武学,当真是不能差一分一毫,他此刻内力不足,许多厉害招数只是徒具其形,发挥不出应有威力,若非如此,狼嚎骑士早已横尸遍地了。

    再斗片刻,骑士中渐渐有人察觉不对,他们见莫问手上有伤,显然是曾经受过伤残,那么,是不是此人力有未逮,以至于发挥不出这套剑法的十成威力呢?

    大着胆子,他们缩紧了剑网的包围,果然一如所料,莫问的剑招仍是凌厉,但却总是无法突破剑网的藩篱,这个结果让狼嚎骑士精神大振。

    “不要怕他,他不过是个空壳子,大伙儿并肩齐上啊。”

    莫问冷哼一声,左边袖子扬起,一枚金戒指夹带劲风,射穿了一名正要爬上高台抓拿爱菱的骑士的脑袋,只听得咕咚咚几声,骑士的尸体重重摔落在地上。

    本来要一齐扑上的骑士,见莫问能于重围中,轻易杀掉阵外的敌人,差点没给吓得寒了胆,他们本是佣兵,计决不肯做于己无益之事,看到敌人尚有如此威势,均都放慢了攻势,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讲。

    莫问的眉头却皱的更厉害了,刚刚那一下殊非轻易,实是平生功力所集,还占了个偷袭的便宜,否则若是那么轻易便能取敌之命,哪容得这些杂碎猖狂至今。

    剑阵的威力不减,看来前半路的剑法是不足以克敌致胜了,那么,要使出后半路吗?

    后半路的剑法虽然远比前半路为强,但一经施展,非得整套使完方休,自己的内力,可以支持到那个时候吗?

    正自思索,胸口突觉一阵气紧,心脉狂跳,正是内息崩溃的先兆,莫问突然有一个想法,一个他不该想到的恐怖念头。

    既然要拼死一击,就动用那个吧!

    如果它的威力当真如老师所言,要破去这个拼盘剑阵,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这念头方起,老师昔日的吩咐又重现耳边。

    “灌进你体内的剑气,已经可以自行运作了,不过,要让你的身体能够与之融合,还需要一年的时间,你不愧是剑的天才,换做是你师傅,就算是再给他一千年,他也未必能容纳这天流不动剑啊!”

    胡乱动用剑气,会有什么后果呢?

    莫问曾有过一次经验,那时他潜入艾尔铁诺王宫,与前来捉拿的大内侍卫发生剧斗,战得内力竭尽,体内潜藏的剑气自然被牵动,剑上的威力暴涨,逼退侍卫,这才得以脱身,但是,当他狂奔回到住所,赫然发现,全身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在渗血,显是经脉爆裂的前兆。

    稍微被牵动尚且如此,若是当真动用,只怕一剑未出,自己便爆成一堆血粉了。

    授业时,老师曾说,这绝世神剑唯重明悟,若是能解开其中关键,立刻便可修得最高境界,一年之约,并非是牢不可破的。

    那么,要解开什么样的死结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你问我这个做什么?不会是想提前使用吧!想想西瓜,西瓜啊……”

    撇去后半句不谈,自己这近一年来,一直不断的问,到底想要挥出什么样的剑。

    想起世间剑道渊博无边,各式剑技自有千秋,委实难以决定,其实,只要能打倒敌人,管他是什么剑,这样不就好了吗?

    (我想要挥出打倒敌人的剑,这样算是回答了吧!)

    一年之期所剩不过十数日,或许自己的身体已经能适应了也说不定,纵使不能,当自己使出后半路的剑招,内力提运不上时,一样会牵动剑气,那结果还是相同啊!

    握紧剑柄,莫问做出决定了,正当他深深吸上一口气,准备提升内息,做出最后一击时,狼嚎骑士的剑网忽地加紧,莫问把剑一格,对方的光剑中突然喷出一阵尘雾,莫问猝不及防,险险把头一偏,飞身急退,却还是给沾了些,眼睛热辣辣的,甚是疼痛。

    “无耻鼠辈,竟然用这卑鄙手段。”

    从感觉上来说,似乎不是什么至毒药物,莫问略略把心一宽,留心倾听敌人动向,将光剑舞成一团蓝光,务要在视力恢复前,不给这些鼠辈可趁之机。

    正自徨无计,左方突然惊传一声巨响,似是有什么东西爆炸了,跟着便是一片惊叫声。

    “什么鬼东西,我看不见了。”

    “那无耻的小贱胚,放了迷烟啦!”

    “什么乌漆摸黑一片,大家小心,别让那臭小子给跑啦!”

    听这情形,似乎是爱菱也趁机放了烟雾弹之类的东西,四周黑成一片,狼嚎骑士为求安全,也是人人舞剑护身,怕遭了敌人的毒手。

    细碎的脚步声贴近,跟着,一只温莹的小手牵住了莫问,某种布帛之类的东西罩了上来,莫问只觉得脚下的土地一软,整个人往地下沉了去。

    “莫问先生,莫问先生。”

    用随身带的药剂,抹去眼中的尘粉,视力逐渐恢复正常,莫问睁开眼来,漆黑中,隐隐浮现少女的轮廓。

    “你没事吧!莫问先生。”

    出现在爱菱脸上的,全是关心的神色,她在一旁把所有的战况看的分明,一发现莫问遇险,立刻发出预藏的烟幕弹,遮断骑士们的视线,再使用“伯布丝之囊”,和莫问一起潜入地下。

    莫问问起自己处身之地。爱菱简略解释了一遍,道:“我们现在在地底,只要没有太大的动作,他们不会发现的,我们可以*着这丝囊逃出去。”

    逃出去,莫问苦笑,他不知爱菱是怎样潜入的,但是,现在的地上,有数名经验老到的骑士,很有可能会察觉到有人在地底潜行,这仍是有危险性的。

    “黑曜镜拿到了吗?”莫问道。

    现在没有太多的时间,他刚刚看到爱菱已经爬上了高台,照停留时间来算,台上便有十个黑曜镜也一起拿了下来,如果目标物已经取得,现在只要一心顾到如何撤退,那事情当然是容易的多。

    黑暗中,莫问看不清爱菱的脸,只听得她迟疑了一下,问道:“莫问先生,你能打蠃……哦!不,你有办法可以让我们安然撤退吗?”

    给这么一问,莫问为之哑然,要逃当然比要战容易,不过,如果现在冲上去,势必又给剑阵缠住,届时还脱的了身吗?

    经过这一番激战,自己的内力所剩无几,已无强运剑法的本钱,断断不可能故计重施了。

    想来想去,最后的方法,还是只有孤注一掷,就算自己爆体身死,也有余裕让爱菱趁乱而逃……

    啊!事情怎会走到这一步呢?这未免太本末倒置了吧!自己最重要的生存目标,不就应该是拖命活下去,待一年期满后,去救回那朝思暮想的人儿吗?怎能在此轻易就死。

    都该怪自己冲动,逞一时之勇,弄至这个田地。

    一念至此,莫问真有种冲动,想一把掐死这笨女人,可是,手一举,莫问叹了口气,又将手放了回去。

    说到底,是自己思虑不周,又怎能怪这女孩呢?

    生命中连续两次,都是栽在这抵天剑之下,或许这也就是自己的命吧!

    (老天真混帐,看我第一次死不掉,还又给我来第二次。)

    “莫问先生!”

    爱菱的夜视能力,远较莫问为佳,发觉莫问沉吟不语,脸色奇差,自然明白他对这一仗全无把握,是抱着拼死一战的想法。

    说来也是,不管一个人武功再高,要同时单挑那么多对手,也太勉强了,更何况,莫问先生还拖了自己这个窝囊废,如果少去了自己的拖累,以莫问先生的武功,一定可以安然脱困的。

    感受到少女的关心,莫问微微一笑,伸出斑驳的右手,抚摸爱菱的小脸,低声道:“不用担心,不管最后怎么样,小爱菱是一定逃的出去的,把镜子交给你父亲,他以后就会好好对待你了。”

    哎!舍身取义实在不是自己的作风啊,这么死实在是挺不甘愿的,可是,总不能倒过来,要爱菱舍身掩护自己吧,姑且不论道义上的责任,光是想到可行性,就令人大摇其头了。

    好,就算要死,也要死得像个英雄,重回人间走了这一遭,还没来得及有机会留下些什么,就帮这小姑娘完成她的心愿,当作是弭补最后的一点遗憾吧!

    轻轻捏了捏少女滑嫩的脸蛋,莫问干笑几声,道:“以后要做个让所有男人着迷的好女孩,还有,有空的时候,要想想莫问先生……”

    “莫问先生!”

    爱菱擦擦眼角,眼眶中有微光闪烁,莫问正想出声,却被她一把抓住。

    只听少女嘻笑出声来,似乎是为了他的一本正经而觉得好笑,小声道:“莫问先生不用担心,事情没有那么糟啦!如果你的方法太危险,就别用了,还是用我的方法好了,爱菱为了这种时候,特别留下了秘密武器喔!”

    能够不死,当然不会有人主动想死,特别他还是一个有这么多心愿未了的人。

    不过,这女孩的秘密武器,可*吗?该不会是那种不分敌我,见人就杀的疯狂血腥大炮吧!

    看爱菱衣衫单薄,平常的那个大包袱也没带在身边,不像有什么重型武器的样子,看来还是别寄望太深,问清楚再说。

    承受了怀疑的眼光,爱菱笑得灿烂无比,小小发明家骄傲的挺起胸膛,低声说道:“等一下,作战的时候,莫问先生虚晃个几招,就跳到那个高台上去,然后,再往顶上的那个岩洞跳,对,大概是那个高度以后,就把现在用的那柄光剑,按下底下的红钮,用力丢下来……”

    听着爱菱的解释,莫问疑惑满肚,这听来像是某种强力爆裂物的使用方法,那笨女人该不会是在光剑里,安装了烈性炸药吧!

    天杀的,亏自己天天拿它和敌人作战,要是突然爆炸的话……

    “不是啦,没有那么恐怖,只是烟幕而已,只有烟幕啦!和刚刚用的黑烟是同一种啦!”

    爱菱连忙解释道:“这次的烟幕里面,有放催泪药物,我躲在地底,等到烟幕整个扩散开来,我们不就可以逃跑了吗?”

    听完爱菱的作战计画,莫问想了想,这的确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比贸然冲出去决一死战要可*,虽然说计画听来还有几个障碍,但以自己的力量来排除,想来也是办得到的。

    “找到了,那臭小子就在咱们脚下。”

    敌人已经发现,没有时间了,就照爱菱所说的去做吧!

    莫问拿起光剑,便要破土而上,心中却隐然有份不安,难以释怀,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了个纸折的护身符,交给爱菱,比划道:“把这别在身上,很有用的。”

    这护身符,是他当年在白鹿洞时,师傅赠予几个师兄弟的,据说,这是三师叔亲手所制,具有莫大神效,不过,自己这些年来叠遇险难,这护身符从也未发生过半点功效,想来是纯属虚言了,现在送给爱菱,也仅是拿来讨讨喜,做点象征意义罢了。

    “莫问先生……”

    拿起护身符,爱菱面上的笑容忽然敛住,牢牢握住莫问的手,说不出话来。

    几滴热烫的水滴,落在莫问的手掌上。

    “一个护身符,不必那么感动吧!唉,真是婆婆妈妈,敌人就快要杀下来了……”

    正想一把抚开爱菱的手,少女说话了。

    “莫……莫问先生为什么……肯陪我……肯陪爱菱走到这里呢?爱菱已经付不出报酬了啊!”

    莫问一笑,拍拍女孩的小脑袋瓜,道:“所谓的骑士啊!就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

    言罢,莫问转开光剑,真气一提,自丝囊的开口处,挥剑破土而出,冲锋再战去了。

    爱菱望着手上的护身符出神,彷佛还感受的到,莫问先生的体温,而耳边的声音犹自回响不已,那是她初到香格里拉,在香榭广场上四处求援时,一个骑士所说的话。

    “开什么玩笑,所谓的骑士,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我会死不瞑目的。”

    原来……原来他那个时候,就已经在旁边了啊!那么,所谓的受韩特所托,来打个临时工,全……全都是……

第十五章 许下约定

    “敌人在这里,大家快过来。”

    “组成剑阵。”

    破土而出之际,莫问曾经想过,要不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抢先杀掉一两个骑士,让剑阵瓦解,不过,这个想法却因为对方的组阵奇速,而被迫胎死腹中。

    不知道为什么,莫问对于爱菱的计画,有着些许的不安,好像在什么地方有大破绽似的,说到底,这种*烟幕偷袭、逃命的伎俩,殊非光明正大的英雄手段,只是现在身处落魄,不得不低头而已。

    当一个骑士挥剑斩来时,莫问有种冲动,想奋力一拼算了,自己已经找出答案了,“想挥出能够打蠃敌人的剑”,有了答案,不就可以趁机印证了吗?

    想归想,那一剑到底是没有递出去。不能再鲁莽行事了,这一生,为了一时冲动而吃的苦头,难道还不够吗?在应尽的责任了结之前,是怎样都不能再乱来了。

    一声长啸,莫问向后急退,如一只大鸟般贴着高台冲上,脚步点个几点,轻而易举地上了台顶。

    高台上原本埋伏了守卫,见到有人上来,从影蔽处飞剑斩来,莫问先是一惊,马上又反手一剑,“飞流直下三千尺”,青莲花刹那开谢,骑士头断魂飞,当场毙命。

    藉力在高台上一点,莫问身形急速拨高,向顶上的岩洞射去,同时按下红钮,将光剑往下钉射,心中静待烟雾的升起。

    岩洞顶端的天色已泛红,该是黄昏时段了吧!

    莫问忽然觉得有些不妥,既然高台上埋伏了骑士,那爱菱怎能从容上台,取得黑曜镜;仔细想想,刚才在地底的交谈中,爱菱果然没有提到,自己是否已经拿到黑曜镜了。

    这么一想,莫问登时觉得事情不妙了。

    爱菱刚才的举动,有些反常,可别是有什么很不好的计画吧!

    眼光微略瞥见,高台上有什么东西堆聚,当莫问看清楚那是什么,立刻给吓出一身冷汗。

    一个个黑色的正方体,散发着奇异的黑色金属光泽,其中隐隐有五色彩光流转,刹是好看,飞扬的色彩,让人有种感觉,这些东西并非死物,而是某种有生命的有机体。

    原本莫问一直有个疑问,听爱菱说,拥有黑曜镜的人,仅是一名魔导师,虽然有钱,却没有到富可敌国的地步,这样的人,能够请动狼嚎骑士团,实是怪事一件,莫问原本以为是为了私人交情,而现在,他知道理由了。

    这种东西,莫问曾在雷因斯。蒂伦看过,这是浓缩过后的魔法能源。像雷因斯。

    蒂伦那一类的魔法王国,许多器物的发动,都必须要倚仗魔法能源,武器更是如此。

    雷因斯。蒂伦对外引以为傲的魔法炮兵团,就是使用浓缩的魔法能源块来发动的。

    不过,优质的魔法能源,得来不易,必须要极高段的魔导师,才能将魔力凝缩成块,形诸于外。

    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有专设的大法师塔,魔导师定期将自身的魔力凝成魔法能源块,再藉由诸神的祝福,使之安定化,便成了魔法炮兵团的能源。

    因为仅有雷因斯。蒂伦那样的魔法大国,才有办法维持这种挥霍行为,也因此,魔法炮兵团成了雷因斯。蒂伦独有的兵种。

    魔法能源块在黑市的交易价格极高,而且性质不稳定,浓缩的能源一旦被触动,立时会引发惊天大爆炸,所以被列为高度危险物。

    这种黑色的能源块,等若最纯的原油,与经过诸神祝福转白的安定品不同,内中遭到压缩的能源,异常的活跃,只要在处理上不小心,随时都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黑曜镜本身有打开魔界通道的力量,那么,或许也能藉此,从魔界的瘴气、爆雷中,提炼高浓度的魔法能源,狼嚎骑士多是亡命之徒,只要价钱卖的好,管他危险不危险,双方想必是因此一拍即合了。

    照高台上魔法能源块的数量看来,足以轰掉半座山而有余,管他什么狼嚎骑士、黑曜镜,通通都只剩一堆灰烬了。

    那么,如果说爱菱没有取得黑曜镜,却发现了这些能源块,她所拟订出的计画会是……

    猜到了事情可能的发展,莫问为之大惊失色,刚想改变身形俯冲去拦截光剑,只见一团黄光,从自由落体的光剑上爆亮,逐渐转为炽热,跟着……

    惊天动地的爆炸发生了,不知道爱菱藏的是什么爆裂物,整间洞窟立时给轰得土石摇落,岩壁倒塌,无可抵御的热风,席卷了洞内的每一个角落。

    这爆炸明显的属于魔法性质,爆炸的威力,形成了一个红色光罩,逐渐扩大,而将范围之内的东西,全数吞噬、毁灭。

    莫问待要冲下,只觉得一阵热流,将他身子托起,就像发射火箭一样,从那岩洞直往上送,但见明洁天色越来越近,马上就要被送出地上了。

    眼看爆炸光罩越来越大,只要再过片刻,就会触及高台,届时牵动魔法能源块,引发连锁反应,整个地底建筑都会在瞬间付之一炬,自己虽能逃过一劫,但藏在地底的爱菱,铁定给烧成焦炭了,不,说不定连灰都不剩了。

    这就是那女人最后的想法,拼着一死也要把任务完成;即使是死,也不放弃原先承诺的工作。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没有了命,就算完成了工作又怎样?

    她怎能这样!

    莫问彷佛胸口给重重锤了一下,爱菱的行为让他感受到极深的震撼,而和这女孩相比,自己的一再犹疑不决,实在是太卑懦可耻了。

    “你这个笨女人,什么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为,我还用你来教吗?”

    莫问发出了一声狂吼,努力拿住桩子,使个“千斤坠”,想把身子往下沉,哪知这热流澎湃难当,他虽已将功力尽量提高,仍是被托着缓缓上升。

    “不行,没有时间了啊!”

    莫问深深地吸了口气,把所有提聚的内力散去,心灵清虚一片,紧跟着,他将原本禁锢于丹田的一道剑气,极小心地释放出来。

    管他什么心事未了,如果让这笨女人就这样死在自己面前,自己这一生都别想再阖眼了。

    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突然间,莫问只觉得自己的体内,涌进了一个银河那么多的澎湃能量,心知不妙,连忙阻断内息,将剑气重封于丹田,却已晚了一步,有一丝极微薄的剑气,还是窜进了都脉。

    同一时间,莫问体内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雷爆,彷佛天地初生时的浑沌大爆炸,正在他体内反覆进行,各种元素间不住剧烈撞击,激烈奔走的狂飙能源,几乎要把所有的经脉一齐撑爆。

    身体痛的好像要四分五裂了,这远比当初所受的各种酷刑相加还要痛,莫问简直想不到,人体怎能发生这种疼痛,苦的是,神智偏生清清楚楚,这才真是痛入骨髓。

    好像有一个银河那么多的能源,不停地冲撞,莫问的经脉甚至渗出血来,整个人便如同气球似的,皮肤渐渐膨胀起来,爆体只是迟早的事了。

    正自危急当口,岩洞上方,猛地飞进了一枚石子,不偏不倚地,正中莫问头顶百会穴,给反震的剧烈内劲,爆的点滴无存。

    就在石子爆碎的刹那,莫问只觉一股炽热火劲,由头顶迅速流往各处经脉,所经之处,遇物即焚,差没把血液全给煮开,莫问甚至有种感觉,他闻到自己内脏给烧熟的味道。

    然而,这股火劲却将到处狂泄的能源,暂时缓得一缓。

    照理说,没有任何功力,压的住这如宇宙初生似的能量,但这火劲运用之巧,实是匪夷所思,它在与狂奔能源融合后,以火之热力,连贯各个气旋,使冲撞之势稍稍缓和,这令莫问神智一醒。

    (哼!终于肯出手了吗?)

    估计中的一份助力终于出现,而这人的武功比自己预期更高,看来隆。贝多芬除了铸造器物,教徒弟武功的本事也有一手。

    无论如何,这火劲令莫问稍稍逃过爆体之厄,忙将散于各处的能源,全数吸纳于奇经八脉,反而因祸得福,体内真气鼓荡,不吐不快,充沛的内力,似较当年最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身体仍然痛得像快要裂开了,不过,却已经可以忍受。

    岩洞之上,又是一物飞下,定睛一看,竟是柄光剑,就不知是从哪个倒楣的狼嚎骑士手中夺来,而掷来的势道之急,一面与空气摩擦,竟成了个火球。

    莫问看出光剑的行进路线,侧身让开,再飞身急追而下。

    魔法光罩逐步扩大,就将要碰到高台了。

    掷来的光剑,夹带强猛火劲,正中光罩顶端,令光罩微微一晃。

    光剑无法突破护罩,反弹开来,急追而至的莫问,顺手抄起,狂啸一声,将全身功力聚于手臂,和着剑中尚存的火劲,对着光罩,用力劈下。

    “喔喔喔喔……”急切、悔恨的心情,支持住疲累的身躯,银发飘舞间,他发出了莫可抵御的一剑。

    碰!

    不是什么盖世剑招,也没有任何花朵伴随,这最纯粹的一剑,将整个魔法光罩,从中剖成两半。

    失控的魔法力,化做怒飙的暴风,袭向莫问,那是一种难以想像的破坏力,足以把一头飞龙在刹那间烧成烂泥,不过,和刚才发生于莫问体内的能源暴走相比,这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莫问横剑于胸,使用了抵天三剑的第一诀,长空之剑,神剑绝妙气机牵引下,竟将来自四面八方的能源风暴全数抵住,一时之间,僵持不下。

    (必须要尽快将这风暴泄出,拖的时间再长些,触发了能源块爆炸,这可万万撑不下去了。)

    主意一定,莫问将剑一收,身形如陀螺般急转起来,在半空中盘旋不定,强招蓄势而发。

    “君不见!”

    银发男子擎剑指天,光剑的剑尖轻颤,渐渐发出强大的吸引力。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返。”

    莫问彷似发了颠,一个人在半空中挥剑,狂舞不休。

    随着这股剑舞,本来狂啸不已的能源流,就像受到牧笛牵引的牧羊,逐步转为平静,以莫问为中心,开始打传。

    这路“青莲剑歌”,是剑仙李白昔日赖以纵横天下的绝学,战遍各方高手,无人能敌,而这后半路剑诀“将进酒”,除了本身难度高绝外,招招连贯,一气呵成,非有极大内力修为做根基而不能使,故自昔日剑仙李白殁后,就一直被封锁于白鹿洞后山,使历代宗师望之兴叹。

    莫问在剑术上的资质,实是烁古震今,犹在乃师陆游之上,便是比之先祖李白,亦是不遑多让,故而年纪轻轻,便修到这失传数千年之久的“将进酒”。

    自中毒废功、伤筋残脉后,莫问已无能运使这“将进酒”歌诀,此时神技再现,便有如重遇旧友,心中激动得无以复加。

    不过,莫问心中清楚,现在这身内力,突如其来而无法控制,只要将之消耗殆尽,自己立刻会被打回原形,得要在内力消耗完之前,把这股爆炸力消去才行。

    “祭坛的位置在西方,得把爆炸力往南北方卸去。”

    确定大概的地理位置,莫问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了,当下长剑再次刺天而出。

    “君不见!”

    剑势如天流清泉,朝两方辉映,刹时间,恍若明镜。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一直被莫问以气机牵引的魔法能源,得到了出口的方向,立时停止转动,化作奔腾洪流,朝北方岩壁轰去。

    “轰!”砰然巨响,北方岩壁给轰出了一个十来丈见方的大洞,凛冽的山风,立刻从破口中灌入。

    莫问沉气收势,手中光剑承受不住这无双剑威,赫然爆成粉碎,功成身退。

    莫问一面闪避落下的岩石,一面依照记忆中的位置,找寻可能被埋在地底的爱菱。

    原本地面上的骑士,早在爆炸刚起的刹那,就化为灰飞了。

    莫问只衷心祈祷,爆炸的威力不会波及地底,否则那怯生生的小女孩,哪禁得起这一炸。

    (找到了。)

    莫问以手掘土,把被埋在土里的丝囊挖出,跟着,他看到了爱菱。

    情形真的是很不妙,少女的身上全是烧伤,有过半处属于二、三级的严重烧伤,在大量失血的同时,也造成脱水。

    可是,在胸口,那个纸折的护身符,碎成片片,却犹自散发着洁白光华,看来也正是这护身符,在这大爆炸中保住了小爱菱。

    口鼻间还有呼吸,光是这样就已经是奇迹了,不过,如果无法马上得到医治,那大概一刻钟后,这女孩就要搭上往冥府的单程马车了。

    伤势虽然严重,但仍非无药可救。但是,以风之大陆的医疗水准而言,这结论是可能被打破的。

    如果有擅长回复咒文的僧侣、精于治愈气功的仙道士,是可以治好这些伤势的,照理说,莫问出身白鹿洞,又是这等的内力,施展治愈气功可谓毫不为难,但是……

    “一旦你成功的驾驭剑气,便可将之转化为一般的内力。不过呢,模拟的东西到底是有差,恃之攻敌,那自是无物不克,若是其他用途,那便一概不能,所以说,你早晚会明白,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啊……说到这里,你其实可以再多留些时日,不是自夸,讲到炼丹制药上的本事,老师实在是……”

    便是因为如此,莫问只能呆望着爱菱半碳化的身体,诅咒自己的怯懦,如果自己一开始就放胆一拼,这女孩又怎么会变成这样,与自己常常嘲笑她是包袱不同,到头来,是这女孩舍出性命救了自己啊!

    爱菱的想法很明白了,如果说回收黑曜镜的工作无望,就直接采用销毁的策略,引爆高台上的能源块,炸毁这整座山,黑曜镜自然化为乌有,这样,工作便也完成了。

    实在很难想像,一个傻呼呼、娇怯怯的女孩,认真起来,会有这么刚烈的气魄,因为她,莫问才发觉,从头到尾,自己只是一直在逃避每个人生阶段的任务。

    “大笨蛋,为什么要死呢?人一死,不是什么都没了吗?”

    极度激动下,银发男子怒喝出声,在两人进行旅程以来,他少有这种程度的愤怒,只是,旅程的同伴,是不是还能听见这一声呢?

    “莫问先生……”

    半昏迷的爱菱,发出轻声呻吟,莫问捧起她发黑的小手,却不敢握住,怕弄痛她。

    “你为什么那么傻呢?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啊!”

    “黑曜镜……是布玛以前制作魔导器的重要道具……从上头遗留的讯息,有可能解开封魔针的密码……我……不想给那个家伙机会……这是我唯一能为西玛作的复仇……”

    勉强笑了笑,爱菱微弱道:“而且……不行的……莫问先生……很重要的事……爱菱不能……再添麻烦了……”

    断断续续的几声轻语,令莫问为之呆愣,原来,自己的心事,早就被这女孩一一看在眼里了,她虽天真,可是并不蠢啊!

    就像爱菱所说的,可能她比莫问自己还清楚,在银发男子的眼里,她仅是一名笨手笨脚的包袱。

    “傻瓜,我怎么会这么想呢,其实,我一直……”

    手忙脚乱地,莫问说着笨拙的谎言,但是,爱菱的眼光,已经渐渐失去焦距,她快听不到莫问在说什么了。

    回光返照似的,爱菱睁开了美目,轻轻扫视莫问的口唇,轻笑道:“虽然┅┅爱菱一直看不到莫问先生的脸,但……但是,爱菱却觉得莫问先生很温柔……”

    声音嗄然而止,爱菱把头一侧,昏死过去,惊得莫问眼泪直流,忙探爱菱的口鼻。

    心跳还有,可是,再这样放下去,人真的要没命了。

    该怎么救?

    治愈气功使不出来;荒山野岭的,又到那里去找名医?

    如果有太古魔道的器具,也许还有希望,可是,唯一懂得太古魔道的人,就是伤者本人啊!

    突然间,莫问脑中灵光一现,太古魔道……苏生水槽不就是吗?

    在稷下学宫曾看人用过,如果有苏生水槽,是有希望治好这种程度的烧伤的,而苏生水槽,这里不是有吗?

    “你放心,我和你有过约定,一定会把黑曜镜送到你手上,在那以前,你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死,知道吗?”

    耳中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大批狼嚎骑士涌入,见到洞窟内,剧烈破坏后的残景,人人都是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莫问默默向少女许下约定,站起身来,面对包围过来的狼嚎骑士,朗声说道:“这是隆。贝多芬的女儿,立刻送她进苏生水槽医治!”

    语罢,自怀中取出一物,掷向前方石壁,去势奇猛,整个钉入石壁中,跟着,莫问拨起身来,向后飘退,几个起落,人已经退至北方岩壁的巨大裂口。

    迎着山风,银发男子发出血的誓言。

    “盗用他人技艺的鼠辈听好,我两天后必将重来,若这女孩不治,我便教你狼嚎骑士团没有半个活人,通通与她陪葬!”

    说到一半,莫问左足一点,整个身子从洞口直跌下去,坠下绝崖,而剩下的半句话,于风中飘转,“通通与她陪葬”听来倍显凄厉。

    为首的狼嚎骑士,给弄得一头雾水,这疯子说的话不知是真是假,这峭壁之下,是千仞绝壁,跌下去肯定死路一条。

    如果是魔导师的死前诅咒,或许还让人敬畏三分,但一个发了疯的落魄骑士┅别开玩笑了,两天后,大概只能来条鬼魂吧!

    但他曾说,这女孩是隆。贝多芬的女儿,那就是奇货可居。姑且不论真假,有利的筹码是越多越好。

    “喂!你们几个,把这女人送进苏生水槽;你们几个,把这里的事情向头儿报告;剩下的人跟我来,好好加强戒备,居然会让这种人潜进,看守的人到底在干嘛……”

    破洞之口,强烈的山风,刮得令人心怯。

    山溪潺潺流动,碧绿的水波间,一个人体载浮载沉,冰凉的溪水,使人为之精神一醒。

    他是不会这样就死的,一如当年的绝处重生,他终会教所有敌人为之大吃一惊。

    再怎么逃避,该来的,还是要来的,不能够再“莫问”了,他要凭自己的力量,取回所有失去的东西,首先要取回的,就是已经弃用许久的名字。

    天边的云朵,隐约浮现心上那人的音容。

    “从嘉哥哥,我们的约定,你不记得了吗?”

    奇怪的是,耳边所听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一个整天迷糊的笨女孩,她在说,“是莫问先生吗?从今天起,请多多指教。”

    望向天边晚霞,银发的他苦笑出声。

    “对不起了,嘉敏,我和你有过约定,不过,我现在要履行与另一个女人的约定了。”

    夜幕逐渐爬上,离满月的日子,还有两天。

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吗?听说你前几天转了死性,和个小姑娘一起鬼混,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地底建筑

    他叫陈由,是一名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

    以他这等功夫,与团里一众好手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通文事,*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

    一起当班的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折扇,雕刻精致、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折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折扇拨出,却见那折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倒是远较其他骑士为强的。

    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拨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该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余,而刚直不足了。

    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交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艳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团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

    不过,那个敌人也真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

    传说中的天位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

    过了一会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死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

    不是光剑,那么,是什么宝剑吗?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数,远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像柄匕首似的,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

    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高手们往往会对自己的气息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得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

    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

    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救治她,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

    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光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光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只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

    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嗄然而止,骑士们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拨,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

    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

    王五待人宽厚,不干涉骑士团加入别派组织,但狼嚎骑士团干的是盗贼买卖,伤天害理的事不少,传了出去,自己必大祸临头。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留着。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个势力门下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

    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泄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纵然他不追究,其余的朱鸟骑士也计绝不会放过自己,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

    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护身气劲提至最高,暗自寻思:这人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自己偷师石家的大地金刚身已有相当火喉,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他这样的好手施展,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得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得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

    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

    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大地金刚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

    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锵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光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拨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得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将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

    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不弱,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冷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忽必烈……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曾有个人,*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

    当日这绝世剑神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

    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剑神,在炎之大陆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突破最强的太天位境界后,可修成“终极”,得到媲美主神级神明的至尊力量。

    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笑,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

    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得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

    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虽能领悟,却无法形诸言谈文字,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其独子,在绯樱帝国号称智者的萧风健在内,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授。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生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

    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乌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

    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得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

    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此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陷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得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拨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

    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洒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

    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绝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

    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本人甚至打趣说:

    “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

    为了把婚事办得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艾尔铁诺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蠃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

    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福兮祸所倚,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艾尔铁诺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踹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

    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艾尔铁诺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艾尔铁诺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艾尔铁诺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脚猫的程度!”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

    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念及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蠃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

    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蠃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脉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

    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光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赝品,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戴着半边面具的铁面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踹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地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砸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命令,有一定修为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得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艾尔铁诺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第十八章 不动真剑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

    如果自己能再沉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么重的手,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奇袭一举毙敌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么大的阵仗,实在是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后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下的筋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手伤早已完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于一路来骗倒不少敌人,这倒是意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方散去,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得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拨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的骑士退得正急,双方距离又近,但见青光回荡,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单打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或车轮战,只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

    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面对李煜这样的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受过伤,却还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花风云呼哮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后,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形,但见蓝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心房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荡荡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是自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于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是出了名的天才武学。

    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共分“心”、“技”、“体”三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八九反天道而行,以至于对人身伤害沉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炼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后的反作用力;不停地熟练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许多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后深意,不经修练,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后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般庞大的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肉体、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复加,体内便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危险之至。

    这么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对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未布稳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传闻,要破解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有更胜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个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

    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猛灌入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青莲,环环相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三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三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三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高手主导,每边各有三十余名骑士,威力当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

    是以,花风云了充满自信。

    当三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殛似的剑气,穿过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后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

    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与百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于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于阵前,首当其冲,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余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去,你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后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剑阵得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当,一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下一刻又彷似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得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骑士无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后,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攻势多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后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原地舞剑成圈,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

    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圈护身,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于是人人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地毯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

    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把“一剑化三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早已轻取此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三种变劲,长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力予以贯串、并力,发挥出不啻于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

    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莲剑歌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彷佛一柄利剑,却给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三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

    幸好今日对峙的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阵破绽攻去,方能一击致胜。

    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画应是可实行的,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若是失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蠃,除了节节进逼的外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脉爆裂这两种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么看来,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了改变,一片白光的剑网中,彷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下,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于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将真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刺出,直指花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决心,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个合拢,便是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

    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三方人马预备做最后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场阵亡,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掠过李煜脑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置诸死地而后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拼命、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三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意而若无意,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于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当场经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人轻轻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该做的,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么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剑呢?)

    李煜沉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然不对。

    那么,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么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没想过,练成剑法后要做什么?练这些剑法又为了什么?

    到最后,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因此而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点光都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些身影,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后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而在他的身后,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隔着一层朦胧冰壁,巍峨耸立,仰之弭高的气势,使人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个人是谁?

    那道身影代表什么?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叛后的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沉的悲哀,编织成网,紧得让自己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么……

    又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么的令人熟悉,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后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的武陵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么巨大、艰难,他要的是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力攻击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间,黑黝黝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三,三褪为莫可名之,而后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砍在剑网中央。

    “抵天?今日看我三天剑斩一夕破天!”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和一笑,而后,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彷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眼,肌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的旋转不休,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光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竟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有个声音在无声地撼动。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十六字的真言,声音不大,却轰得李煜头昏脑胀,三魂七魄站不住脚。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依着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三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煜还有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尽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变更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彷佛数座山岳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得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偏生叫喊不出,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后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彷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么形容呢?

    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而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肉体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刻化点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

    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么形容呢?

    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

    超然于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后方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

    自这一刻起,不动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而自己现在的感觉……嘿!终于进到所谓的天位了,凭着这份实力,该有资格取回昔日失去的一切了。

    “当啷”一柄光剑,连柄爆成粉碎,跟着,百余柄光剑先后爆碎,长长的凄鸣声,谱成了奇异的低语。

    当光剑爆碎,彷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他们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摧的剑阵,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取了这百多人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切世俗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头,新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恰好是体内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剑气灌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彷佛是最美丽的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三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削制的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第十九章 晋身天位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口中念念有词,见敌人终于奔上台来,惊得连退两步。

    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是很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新生长,已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

    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彷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心的不快感。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以此刻的天位修为,无惧一切敌手,纵然对方是自己所不了解的魔导师,却也已无所畏惧。

    取回黑曜镜后毁去、爱菱平安、那头小黑鬼奇雷斯又没有出现搅局,一切能如此顺利,真是上上大喜。

    “老兄,你运气不坏,我现在心情很好,不想杀人……呃!我是说,不想再杀人,把那块石头交给我,或是你自己砸了它也成,再让我带走这笨女人,你就可以平安开溜了。”

    这样的说话语调,是李煜少有的客气,不过对方显然不怎么相信。

    “你别过来!否则我立刻杀掉这个女孩。”

    “你很烦耶!不是告诉过你我不杀你吗?把人交给我,然后你就可以滚了!”

    “我不相信!像你们这样的练武狂,一定会趁我交人质的时候反悔动手,你想要我上当,没有那么容易!”

    “罗唆死了!那就宰了你好了,你以为我宰不了你吗?白痴魔导师!”

    被这样一吼,那名魔导师立刻倾身,似乎想拿爱菱来要胁,只是身形一动,右手三根指头瞬间被削断落下。

    出招的李煜甚是满意,能这样运使无形剑气,天位力量真是一种舒服的享受。

    完全控制住局面,李煜没打算多花时间,俯身将爱菱抱起,就要离开,全然没把背后的人放在眼里,连问他姓名的兴趣都没有。说来这家伙很可怜,他应该是这整件事的主谋,可是在这整件事里头,却又卑微得离一点地位也没有,想来实在满可笑的。

    正要出言索取黑曜镜,陡然间木台一震,一道月光自上方壁洞射入,那是满月的月光,终于射了进来。

    “满月!终于来了……这附近最强的魔物三头魔鹫,马上就会应召而来,让你这阻挠我理想的恶徒受到神罚!”

    三头魔鹫在记录中大概有赤眼魔猿的十倍战力,李煜初是一震,但想到以自己这时候的武功,就算上千头赤眼魔猿齐上也无妨,微微冷笑,任这家伙念咒,自己俯身先抱起爱菱。

    抱起了少女,一个念头却从李煜脑中闪过。这家伙是要召唤附近最强的魔物?但据自己所知,附近最强的魔物不是什么三头魔鹫,而是那个小黑鬼奇雷斯,虽然被爱菱的阳电子炮重创,一时间没能力行动,但如果强迫被召唤而来……

    开玩笑!就算有了天位力量,但武技尚未练习圆融前,要战那样的对手还是很勉强的,更何况照爱菱说的,黑曜镜有解除他身上封印的可能,要是被他接触到,那……

    心中大惊,李煜立刻要出手毁镜,却已是慢了一步。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惊破云霄,震得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

    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该死!果然是你!”

    李煜怀中抱人,出手不易,却立刻迫发剑气,疾往前方射去,却先听到一种晶石破裂声,是化为粉碎的黑曜镜,同时三根尖针自血团中射出,将剑气击溃。

    (糟糕!来不及了,先放下人!)

    李煜飞身下台,想找个安全地方放人,警戒心提至最高,尚未落地,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

    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奇雷斯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

    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敌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但见他挥臂一击,一枚沉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彷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得鼻血横飞,痛得流出眼泪。

    已臻至天位,对方却能如此轻易胜过自己,莫非他的天位力量犹胜于己?真正见鬼,爱菱她老妈当年是怎么样偷袭这家伙得手的?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是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这怪物变招未及的刹那,抢手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

    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

    (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奇雷斯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虽说甫入天位,功力尚未能控驭自如,但那数道剑气却也已是李煜全力而发,这怪物居然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敌人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奇雷斯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

    “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烈热劲,交织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哼!终于来了吗?只凭我一个人,实在是保不住你家小师妹啊!)

    由于朱炎动手,李煜得以抽身一缓,先行退开,却不知道要把爱菱放至何处,才算是安全地点。

    奇雷斯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

    奇雷斯得意得尖啸,他嗜战如狂,此刻重复天位力量,又战得兴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他现身于此,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形影。凭着天位力量催运,奇雷斯的速度更形快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血红,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敌人击去。

    “桀桀……”奇雷斯不虞有此一变,更惊奇于对方忽然爆发的天位力量,险些中招,气得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好家伙!也是天位力量?”

    李煜为之一惊。自己是刚刚突破天位,奇雷斯是回复天位,倘使朱炎也有天位力量,那肯定是一开始就有了,若他当初用这力量和自己敌对,肯定数招内便能将自己格杀,却是不知他为何不用?

    这个答案李煜是不会知道的。若朱炎以天位力量进入人间界,由于他的魔族身份,势必让人间界的天位强者出动干预,而无法好好地执行保护工作,故而自锁力量,进入人间,此刻实在是见到情形不妙,不顾自身受伤,强行破锁回复力量,解决眼前困局。

    自与奇雷斯交手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敌人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其他,匆匆将爱菱往朱炎一抛,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奇雷斯陷入僵局,朝他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奇雷斯怪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奇雷斯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的天魔劲尽数驱除。

    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对面的朱炎见状,惊呼道:“不好!”

    李煜登时省悟,奇雷斯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个地底堡垒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至于会不会轰掉自己,委实没什么把握。

    “我去追!”

    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但看奇雷斯面对自己与朱炎的夹击,仍显得游刃有余,就这样与他对上,胜负实在是难讲得很啊!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啸,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流,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真是抱歉啊!小朋友,我不该在这块土地上多事,但就这样让我的傻弟子伤在你手里,好像也说不过去,就请你先退下吧!”

    话声伴随着强烈风声而至,而在那劲风拂过的同时,李煜骤觉顶上一亮,竟是顶上的半座山峰被这一剑削断,崩散滑落。

    高速卷绕的云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迅速往东方掠去。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震撼之余,更感叹不已。

    “老师!这种事你都干得出来,你真的是人类吗……”

    回到洞内,火墙却已不见,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朱炎,抱着犹自昏睡的爱菱,站在里头。

    “去!从头到尾都在睡,让别人打生打死,这笨女人真是够幸运了!”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正欲发言,朱炎已抢先一步,道:“此番小师妹受您照顾,我谨代表师尊向您致上谢意。”

    李煜一愣,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是这小家伙有运道而已。”

    “奇雷斯今日虽退,但如今他天位力量已复,李公子日后请多留心。”

    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此事因我而起,我自会负起责任……倒是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

    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交给朱炎。

    “如此,告辞了。”

    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拨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

    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拨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赚了钱也不懂得分我一份,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

    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咽了气。

    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只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

    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不过要把这些价值不斐的东西交还,还真是心痛,最起码要好好吃这李小子一顿,捞一点出差成本。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

    或许命运就是一个以嘲弄人为乐的东西吧!因为此刻韩特怎样也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那个“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

    真是一段非常难忘的旅程。

    ※※※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艾尔铁诺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在那之前,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艾尔铁诺、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千两百六十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青楼联盟更以他的名义,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

    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

    “老师!劳烦您出手相助,我真是非常惭愧。”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爱菱篇完)

楔子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第一章 稚犊不识忧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十月自由都市

    沙尔柱红墙之下,许多人注视着各类布告,交头接耳,窃语不断。

    他们倒不全是奖金猎人,在悬赏告示中,也有以寻人为目的的任务,倘若恰好碰到,那也是一笔意外之财,当然,像这种“寻找故友蔡德统,见人二十铜币,见尸三百银币……”

    大家心知肚明的内容,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了。

    “喂!最近有什么好工作啊?”

    “亚达市悬赏四百银币,捉三个越狱的逃犯。”

    “哈,老弟,不若咱们兄弟俩联手,小小逃犯,还不手到擒来。”

    “是,你老兄武功最强,那么有本事,怎么不去把柳一刀抓了,只会在这嚼舌根。”

    奖金猎人们交换着工作的情报,在这行,报酬最高的工作,不一定是好工作,说到底,不管酬金有多高,倘若没命去花,那也是没意义的。

    红墙榜上的大陆第一号通缉犯,已经高居榜首三周了,那是雷因斯境内新近崛起的采花悍匪,柳一刀。

    这人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下手,出入香闺无数,雷因斯官方几次围捕,都给他逃逸,连相貌也没看清。

    怪的是,给采花的妇女,也是模模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大胡子采花贼,其余的相貌、特徵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有的讲高、有的说瘦,众说纷云,反而使得雷因斯官方更为头痛。

    王城内也曾大肆搜捕,但除了抓到一堆想藉名作案的冒牌货,连个影子也没摸着。

    雷因斯的富商、贵族们气愤有加,悬赏越加越高,现在已经高达五百枚金币,成了大陆第一淫贼。

    “借过,借过……前面这位好心大叔,拜托你让一让好吗?我看不到了……”

    红墙下的人群,因为有人强力的挤入,而起了一阵骚乱。

    不过,当人们看清骚乱的源头,原本要脱口的脏话,顿时收进肚里。

    那是一名留着短发,百灵鸟一般的少女,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赤着双脚,光着膀臂,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脸上挂着爽朗微笑,看来有些迷糊,盯着红墙上的告示,来回搜寻。

    周围人们都有些好奇,这样的一个女孩,瞧起来,完全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怎么会到这种地方,与人群斯混呢?

    “伟大的仙得法歌大神,请您赐给我一件好工作。”

    暗自祈祷一番后,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各类布告,想寻找一些合意的目标,嘴里喃喃自语。

    “抓杀人犯……这个不行,爱菱打不过人家……驱逐盗贼……这个也不好,没什么把握……保护百斛珍珠送至武炼……这…这种稳死的……寻找市长爱妾遗失宠猫,这个可以接,可是……怎么最近都在帮人找小猫小狗啊!”

    看完了告示,少女爱菱无奈地垂下肩膀,有些丧气的摇摇头,脸上表情虽然仍在微笑,却嘟起了小嘴,颇为失望。

    从模样看来,爱菱仅是个普通的少女,不过,倘若旁人知道她父亲的姓名,可能会为之大吃一惊。

    隆。贝多芬,当代第一铸造名匠。远自九州大战时期,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名号,便扬名大陆,名声之广,便是鲲仑的其他角落也有所闻,其所铸造的器物,特别是武器,每件都在战争中随战绩而享有盛名,至于特别制作的魔导器,更是魔导师眼中的无上秘宝,总之,只要是烙有其代表徽印的器物,都有成为黑市拍卖会上压轴宝物的本钱。

    九州大战后,一如其他的许多人物,这位名匠从此生死不明。

    爱菱是隆。贝多芬的女儿,也有着直承而来的铸造天赋,从懂事起,就立志成为父亲那样的一流名匠,但是,隆。贝多芬却对女儿的志向嗤之以鼻,自始至终抱持着打压的态度。

    从小到大,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除了无数次的争吵外,爱菱不断力求表现,以回收父亲的铸造品为任务,进行一次次的人间之旅。

    六年前的一次旅行中,爱菱遇见了当时化名“莫问”的超级剑手,剑仙李煜,两人合作追踪父亲作品之一的黑曜镜,最后,黑曜镜在打斗中炸成碎片,勉强算是完成工作,而爱菱更险些在旅程中丧命,若不是李煜的全力救护,这名立志成为一流匠师的少女,早已在爆炸中成了焦炭。

    旅行结束,爱菱着实挨了父亲一顿臭骂,还有连续半年的冷嘲热讽,少女并未因此而气馁,但是,她也发现了自己的能力不足,只会成为伙伴的累赘。

    因此,六年里少女乖乖地待在家里,锻练自己。

    去年九月,自认为磨练已经足够,爱菱再度离家,继续六年前未完的“江湖历练”。

    要培养一名好的工匠,仅凭优秀的锻造能力是不够的,还要具有卓越的判断、构思,这些都得从生活经验中学习,所以,为了让自己更上一层楼,亲身到人世去历练,增长经验,这是必须的。

    而当历练成熟,制作器物的本领也会随之提高吧!

    无奈,现实与构想有着许多差别,尽管有心想锻练,但出来几个月了,却学不到什么东西。

    以前,爱菱听说过,初出茅芦的年轻人,往往会到红墙接工作,藉此增加经验、名气,所以她这次一出来,也学着别人到红墙下观望,然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她,什么工作也接不来,就只能帮人家寻找失物,找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工作。

    别说是小风小浪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是风平浪静,比起几个月前,见识、思想没半点长进,徒然浪费囊中的旅费罢了。

    就在刚刚,还在入城时,对一名病弱老人施予援手,把上趟工作的余额全给了他,事后才发现身上只剩几枚铜币,这下真的要潦倒街边了。

    爱菱望着红墙上的告示,嘟起小嘴,长长地一叹。

    看来,在增长经验之前,还是得先拥有相当实力啊!

    那么,难道自己就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吗?

    一面对起这个问题,爱菱就为之气结。

    应该不是这样的啊!

    自己不是从小就才华洋溢的吗?

    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呢?

    “算了,还是再去帮忙找找小猫咪吧!”

    一时间没有解决方法,肚子却不争气地饿了起来,爱菱只好向现实低头,再接一档微薄的生意。

    “仙得法歌大神,希望您庇佑这次的动物很好找,拜托拜托。”

    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祝祷后,爱菱伸手揭了布告,往后退到角落,正要转身离开,一张不知从哪飞来的卡片,忽地掉在她头上,把眼睛遮住。

    “哇哇!什么东西啊!”

    少女着实给吓了一跳,但当她抹开脸上的那封卡片,瞧见上头的内容,不禁呆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份徵人布告,大意是徵召自由都市境内,乃至于其他国家的英杰,共同在四月之前,前往阿朗巴特山,共襄盛举。

    令爱菱眼前一亮的是,布告下方,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在自由都市境内各市都有联络处,倘若凭此卡至联络处报名参加,可向联络处索取旅费及相关资讯。

    “太好了,这看起来好像很棒啊!”

    没想到可以轻易地解决食宿问题,爱菱喜不自胜,可是,喜悦过后,她又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广告噱头呢,世上哪会有这么好的事啊?

    “喂!可爱的小姑娘,漂亮的小姑娘。”

    叫唤声在耳畔响起,爱菱转头一望,只看到一双如猫眼般的红色眼瞳。

    “哇!”

    爱菱吓了一跳,退了几步,拉开彼此距离后,才看清对方是个矮个头的胖子,身上的打扮,看得出是常游走于大陆各处的旅行艺人,而那双与猫相似的细瞳,则是雪特人的著名象徵。

    雪特人是大陆上不太受欢迎的一族,他们天性贪婪、好吃、怯懦,加上有对讨厌的瞳孔,所以处处受到歧视、排挤。

    “漂亮的小姑娘,你手上的东西是我的,请把这张邀请函还给我吧!”

    声音中含着奇异的韵律感,那是因为雪特人常以说书、讲故事,作为旅行大陆的求生技能,习惯成自然之后的结果。

    爱菱瞧瞧对方,笑眯眯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应该没有问题吧!

    她递还卡片,小声问道:“请问,这是什么东西啊!”

    雪特人接过卡片,道:“你说这东西啊?嘿嘿,老实告诉你,这玩意可不得了,是寻宝的邀请函啊。”

    “寻宝?”

    听到寻宝这敏感的字眼,爱菱连眼睛都睁大了。

    雪特人道:“是啊,只要凭着这张邀请函,就是受邀前往的宾客,路上可以向招待处索取旅费,还供应食宿咧!”

    听到有食宿可以供应,这的确是好消息,不过,此刻爱菱的心神,已经全部被“宝藏”

    两个字所吸引了。

    “请问,那是什么宝藏呢?”

    “哦!你不知道吗!就是很有名的撒拉脱宝藏啊!”

    雪特人细数道:“真的很有名喔,传说中,埋藏在阿朗巴特山的千年秘宝,里面包括万枚金币、数不清的宝石首饰、失传的魔法书……嘿!还有特殊的神兵利器,听说还是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得意作品呢。”

    听到父亲的名字,爱菱不由得惊呼一声,“隆。贝多芬?”

    “没错,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特级匠师,只要能拿到一两样他的作品,那就够我发达的了,而这一切呢,都要*这张得来不易的邀请函。”

    雪特人说着,将手中卡片得意地又扬了扬。

    “布玛的作品?这是真的吗?”

    布玛是爱菱一族中对父亲的称呼,也就是隆。贝多芬。

    难以接受这消息带来的震撼,爱菱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仔细回想,父亲确实提过,曾在阿朗巴特山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当然也曾在那边制作器物,所以,宝藏的存在并非没可能的。

    出来了那么久,一事无成,又沦落到花光旅费的窘状,心底其实早萌生了退意,但如果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去,不仅会被父亲耻笑,同时对自信满满离家的自己也说不过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撒拉脱宝藏的消息,无疑是上天指引的一道福音,倘若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就可以抬头挺胸地回家去了。

    这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悄悄地从爱菱脑海里诞生了。

    “雪特人先生。”

    “咦!”

    近距离面对少女的笑脸,本应是悦目的景象,却不知为何带着奇妙的压迫感。

    “有……有什么事吗?”

    “我也很喜欢寻宝,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和雪特人先生一起同行呢?”

    雪特人愣了一会儿,仔细地打量了爱菱两眼,从头到脚,最后发出了然的笑声。

    “哈哈哈!你…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吧!像你那么漂亮的小姑娘,又不能跑,又不能打,怎么能学人家寻宝呢?虽然上面是有注明要组队参加,但是你……呃!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没错吧!”

    爱菱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嘟起了小嘴。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看不起她?

    尽管自己的确没有一身好武功,不能打,动作也不快,可是,爱菱还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啊!

    “组队参加?那么,您打算到哪里找同伴呢?”

    爱菱口里问着,趁着雪特人转过头去,喃喃不休,手在后头墙边摸索,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物件。

    雪特人笑道:“当然是能找到有力伙伴的地方啦!”

    “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有力的伙伴呢?”

    很好,手底传来的触感,好像是某种棍棒类的东西,粗细软硬也没问题。

    雪特人不疑有他,还是笑得很开心,“像是武馆、技击赛场,都是很理想的地点啊,如果同行的伙伴武艺高强,在和旁人竞争的时候也会比较吃香……”

    爱菱心里默默祝祷,手里握紧了棒子。

    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

    “其实你也不用失望,好买卖什么地方都有,像我本来得到消息,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可以捞票油水,正要赶去的,只是因为临时拿到了这张东西,管吃管用,才改变主意的,所以我说你……”

    雪特人说得正兴高采烈,猛然一个回身,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块黑影猛地笼罩脸上。

    咚!

    碰!

    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没待旁人望来,爱菱夹手夺过邀请函,飞也似地拔腿就跑。

    对不起,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你的牺牲,一定不会白费的,等我从撒拉脱宝藏里找到布玛的作品,一定会酬谢你的。

    当然,爱菱一点都没有想到,那时候受害者早就不知道到哪去了,在些许的不安与愧疚中,她很快就把小脑袋转到了别的方面。

    “雪特人先生说,要找人同行参加,还说武馆、技击赛场很容易找到强力伙伴,对,就往那边去。”

    带着满心的热切,这名刚刚转行成功的小盗贼,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技击赛场,本是附属于武馆,方便定期考试、弟子们间相互较量的场所。

    不过,随着时代演变,逐渐有了新的定义,人们在观赏比赛的同时,相互预测赢家,从赌一口气,慢慢变成有实质意义的赌钱下注,到后来,脑筋动得快的商人,索性将技击场独立为格斗赌局的赛场。

    格斗赛有其危险性,艾尔铁诺、雷因斯两国,都是禁止公开举办的,然而,“什么钱都赚”的自由都市同盟,显然是不理这一套。

    格斗赛一月一次,订于每月十五举行,而比赛内容会在几个月前就公布,爱好此道的观众等待已久,从数月前就选好自己中意的选手,存好赌金,就为今日放手一搏。

    期待再加上赌局的刺激,赛程还未开始,场内气氛便已沸腾。

    此刻天色黄昏,正是格斗场一贯的开赛时间。

    沙尔柱最大的一所技击赛场内,观众席上的近千群众,鼓噪不安,他们通红着眼,挥舞手中的彩票,大声嚷嚷。

    赛台上,选手们已经摆出架势,如箭待发。

    代表蓝方的,是一个身材高大,体型魁梧的虬胡壮汉,浑身贲结的黝黑肌肉上,布满各式各样的伤疤,显示其主人不仅是一个突具蛮力的莽汉而已。

    而红方的代表,是个模样尚称俊俏的年轻人,右臂从肩头到手指,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好像受了伤;脸上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还不时向观众席上的少女挤眉弄眼,完全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照身材的比例来看,红方甚至可能连蓝方的一拳都接不下,但与常理不同的,那名壮汉却摆出十分谨慎,几乎就是畏惧的态度。今天的比赛,意义非凡。

    沙尔柱市内最大的两家商行,恒兴社、永通会,为了一块土地的问题而大动干戈,双方械斗数次之后,决定以一场技击赛来裁定胜负。

    永通会的人脉较广,抢先一步,礼聘来在沙尔柱的技击冠军,拥有多次一拳击毙对手纪录的好手,“杀人王”寇克。

    他的实力坚强,在附近几个城市内,算得上是第一人,照理说,这场赛事永通会几乎是必胜了。

    恒兴社非常焦急,打算重金礼聘更厉害的高手,问题是,在这种中等以下的小市镇,就算出得起钱,也未必能请到什么厉害角色,更何况是要能胜过“杀人王”的人物。

    出乎意料地,在开赛前三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恒兴社宣称,他们远从艾尔铁诺聘来了高手,一位大有名气的奖金猎人,“逐魔猎人”韩特。

    沙尔柱的市民们不太清楚这个叫韩特的外乡人是什么来历,但调查结果让他们知道,自由都市前年对境内猎人排行的时候,韩特名列前五名内,更是前十名中最年轻的一位。

    出道至今,捉过的厉害盗匪不计其数,虽然奖金猎人算不上什么光荣行业,但韩特确实是新一代江湖中的知名人物。

    此事令民众为之哗然,他们没想到这样的人物,居然会到这个称不上中等的小城市来参赛?更觉得恒兴社不该把赛事委托给外地人。

    “杀人王”的名气虽然响亮,可是,让这名称霸附近三五小城的赛场好手,去面对名扬全自由都市的知名人物,战局不用打就一面倒了,而更重要的,自己投在“杀人王”身上的赌金,也就全部泡汤了。

    然而,比赛规则里也没有不许聘外地人出赛这一项,所以,当双方选手正式确立,往恒兴社下注的赌客,三天内以等比级数递增,双方面的烘托,使得今天的赛事备受瞩目。

    “快点投降,饶你不死,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

    赛钟甫一敲响,代表恒兴社的韩特立即发出豪语,衬托着背后的欢呼,声势大涨。

    另一边,他的对手,“杀人王”寇克却摆出十分谨慎的态度,紧守住门户,绝不主动抢攻,显然对韩特忌惮甚深。

    “去,男子汉大丈夫,弄出这么一副缩头乌龟样,我真是替你引以为耻啊?”

    韩特得意地笑着,还一面向后方的欢呼声挥手致意,配合著那张迷人的俊脸,一些女性观众甚至将手帕、领巾之类的物品也抛上台来,台上台下闹成一片。

    为了已花下去的赌金,赌客们当然也对寇克的怯懦大喝倒彩,然而,这名壮汉仅是静静地守在赛台角落,双目紧盯着韩特的一举一动。

    似乎过足了明星瘾,韩特再度放话,“这么下去太无聊了,我数到三,你再不动手,就让我一招把你了结吧!一……”

    张狂的发言,更令背后的支持者为之疯狂,他们高声大叫、大笑,同时更不停地讥嘲着寇克。

    “寇克,你这么丢脸,算什么技击高手,我是你的话,还不如自杀算了。”

    “你的杀人王,就是杀自己的意思吗?”

    “凭你这货色,哪是人家正牌高手的对手,乖乖认输吧!”

    “别丢咱们沙尔柱的脸了,快认输吧!”

    韩特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这些喝采,完全不将面前对手放在眼里,架势狂到了极点。

    轰笑、喝骂、嘲弄、尖叫……

    令本应气氛紧张的赛台,俨然如三流艺人的表演所。

    寇克仍是没有动作,在这位身经百战的赛场好手眼中,对方的确派头十足,摆足了身为高手的架子,但以自己长久的经验看来,对方的举动似乎有些做作,很不自然。

    照理说,以“逐魔猎人”韩特这样的人物,是没有必要在这种小拳赛上虚张声势的,那么这感觉是……

    忽然,寇克有了种假设,而为了印证这个假设,他开始缓慢而不露破绽地移动脚步,往韩特*近。

    “哦!终于下定决心来受死了吗?好,等会我就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我的得意招数……”

    韩特一面说着,一面也高高昂着头,摆出倨傲姿态,往寇克迎去。

    正当双方将接触,战斗一触即发的紧张关头,突然,一道小小的身影,从门口一溜烟地窜进来,躲过守卫的拦阻,也不看清场内的情况,就扯开嗓子,高声呼叫。

    “请问……有没有哪位愿意和我组队,一起去阿朗巴特……唉唷!”

    话没说完,闹场的少女已经给守卫抓住,然而,因为这一高呼,场内大部份人的注意力登时全给吸引过去,就连台上的韩特也不例外,声音一起,他立刻回头望向音源。

    “好机会!”

    绷紧每一根神经的寇克,见得对手分神,哪敢怠慢,以野豹般的高速冲过去,奋起全身之力,猛地一拳直捣敌人左颊。

    砰!

    一声巨响,韩特给结结实实地轰中,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整个身体给拳力带起,高高飞起,直摔出场外,重重落地。

    旁边群众赶忙围上一看,只见这名在赛台上不可一世的猖狂小子,竟难看得两眼翻白,昏死了过去。

    几名公证快步奔了过来,确认韩特不可能上台再战后,大声宣布,“由于韩特选手昏迷,本次赛事,由寇克选手获胜,依照判定,土地属于永通会所有。”

    由于突然的闹场,大部分人,只看到守卫抓住闹场的小女孩,扔出大门,再回过头来,那位有名的高手已经不争气地昏死在地,给人一拳了结。

    这结果与预期中相差太过悬殊,群众们直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韩特怎么会输的?”

    “发生什么事?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好啊!寇克赢了,给钱,快点给钱!”

    恒兴社的人惊怒交集,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结果,他们大声主张刚才遭人恶意闹场,比赛不公,但却无法挽回已成的定局。

    而真正欢喜的人并不多,因为在赛前,看好韩特的人占大多数,大部分的赌金也集中在他身上,现在比赛惨败,场内一时间全是哀嚎声,不少人甚至在寻找那昏死在地上的倒楣鬼,想要暗踹两脚泄愤。

    赛场一面派人以担架移走韩特,一面也对寇克颁发奖牌与奖金,领奖时,寇克两腿发酸,几乎坐倒。

    适才一战,他虽然只挥一拳,但心理上的负担却是超乎想像。

    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逆转战局,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是因为突来的闹场,而是因为这个“逐魔猎人”是个假货。

    寇克有自知之明,像自己这种地方拳手,遇上真正的高手,根本走不过三招,对方实在没必要这么故作姿态,直要求自己投降;而那种飞扬跋扈的举动,也与奖金猎人素来讲求实用的战法不同,就是这些,让自己深深起疑。

    仔细想想,过去是曾听过有关韩特的打扮,“整条右臂以绷带密缠,擅用左手”,可是包括自己在内,沙尔柱市并没有谁真正见过这号人物,那么,难道所有在右手缠上绷带的年轻男子,都是韩特么?

    这么一想,胆量登时大壮,再趁着对手转头的绝佳时机,全力一击,果然奏功。

    “不管赛程中的表现如何,只有最后仍站在场上的,才是真正的强者。”

    在裁判们锦上添花的夸赞中,寇克学起刚刚“韩特”的动作,高举双手,心里却暗暗感叹。

    “好险啊,如果刚才赌输了,现在我大概已经尸横就地了吧,真正的胜负,不到最后,是分不出来的啊!”

    的确,不到最后,分不出真正的胜负。

    所以,寇克并不明白,真正的胜负,是决定在其他地方的。

    “唉呀!好痛啊,那头大蛮牛出手就不能轻一点吗?”

    在后台的选手休息室里,刚刚被寇克一拳击倒的俊朗青年,对着镜中的自己直皱眉头。

    “虽然现在不*脸吃饭,但也许以后会用到啊,还好没有淤青,不然到时候怎么见人啊。”

    挨了那样一记重拳,他却好似没受什么影响,只是一个劲地担心脸上有没有伤痕。

    看了又看,青年终于安心,满意道:“好!可以开溜了。”

    “你以为你还跑得了吗?”

    后方传来怒喝,休息室的门被用力推开,一群人手执棍棒刀枪,来势汹汹冲进休息室,将青年团团围住。

    “咦,这么大排场,怎么你们还有心情摆庆功宴吗?”

    “宴你个大头鬼,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作了什么好事?”

    来的人尽是恒兴社的成员,领头的就是恒兴社老板杜魁,他们给这冒牌货所累,比赛输得凄惨落魄,连带所及,诺大商行几乎濒临破产,众人稍稍定下神,立刻想起要找这骗子算帐,不将他斩成肉酱誓不为人。

    青年从左到右地瞄了瞄来人,最后将目光定在杜魁身上,道:“知道啊,不过就是输了比赛嘛!胜败乃兵家常事,杜老板何必介怀呢?”

    “你说的倒轻松?我们恒兴社被你害得不能翻身了。”

    一想起输掉的钜额资产,杜魁几乎当场吐血,“你既然不是韩特,为什么当初不讲明?

    害得我们恒兴社输了比赛,输了土地,还……还……“

    “还输了杜老板在场外投下的大笔赌金是吗?”

    青年微笑着替杜魁说完讲不出口的话,面对愤怒的人群,他面上并无惧色,只是一副“真是抱歉啊”的戏谑神色。

    “唉!杜老板。”

    青年把手一摊,苦笑道:“三天前,我来到沙尔柱,人生地不熟,是你莫名其妙地跑来,也不问个清楚,就一直叫我韩特,拉我参赛,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的右手……”

    “那时候,我也提醒过你,不是每个这种打扮的人都是韩特,要你好好想清楚再说,对吗?”

    “我……”

    “可是你想也不想,就要我替你们出战,那我又对你说,出赛可以,输赢可不敢保证。

    那时候,可是你一直说没有关系,只要肯出赛就好,其他一切好谈的。“

    杜魁给说得哑口无言,当初自己的确是说过这些话,可是,在觅人心急与先入为主的观念下,哪会想到这些话另有玄机,就此上了这大骗子的当。

    “我拿了一半报酬,也很努力为你出赛,谁知道骗不过那头大蛮牛,还挨了他这么一记重拳,对你总算说得上仁至义尽了。”

    青年道:“从头到尾,我可都没说过自己是韩特,杜老板你不带眼识人,怪得了谁。啊!对了,约定好的酬金,尚欠银币八十七枚,请如数付清。”

    青年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可恒兴社众人却听得个个七窍生烟,固然他讲的没错,可是难道事情就这么算了,自己一群人成了冤枉的受害者,还要再付这老千八十七枚银币?

    “付你妈的,你有本事下地狱去拿吧!”

    杜魁呼哨一声,几十名手下一拥而上,现在比赛已完,这骗子既是外地人,就算把他大卸八块,也不会有什么人过问。

    财产已经输掉了,可是若不把他宰掉泄愤,怎也难消这口心头之恨。

    “唉唷!欠债不还而已,何必又说粗话,又动刀子,多不给面子啊!”

    乱刀临头,青年仍不改嘻笑语气,眼神中,只有更深的沉静。

    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至少是令杜魁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所有前冲的人,还没来得及挥动手臂,只见眼前一花,身体一轻,就这么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

    一时间,但闻“砰砰”、“空空”声连响不绝,当杜魁好不容易看清眼前景象,几十名手下有的撞穿了木板墙壁,有的悬挂在屋梁上,还有的直接撞破屋顶,全都低声呻吟,动弹不得了。

    “你……这怎么会……”

    杜魁惊得说不出话来,待看见那名骗子仍好好地站在面前,一双“真是抱歉啊”的眼神又往自己望来,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双脚,急忙拔腿奔逃。

    甫转身,背后一麻,全身无力地摊倒,却听见那青年笑道:“唉!我常说,干我们这行的,还是多留几样压箱底的比较安全,杜老板,我没说错吧!”

    一面说,青年已蹲在杜魁面前,笑嘻嘻地瞧着他。

    还是那张脸没错,然而,好像有什么地方变得不一样了。

    俊朗的脸上,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黑色眼瞳中,仍是充满着嘲弄、戏谑,但却不像早先拳赛时的倨傲、低俗,整个人看来神彩飞扬,却又有一种好整以暇的沉静,组合成一股奇异的魅力。

    突然间,杜魁知道自己上当了,真正的上了一个大当。

    “你……你又说自己不是。”

    “唉,杜老板,你听话不听完的毛病,怎么总是改不掉呢?”

    青年微笑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韩特,但是,我也从来没说过我不是啊!”

    “既然你是,为什么还会……”

    “因为,奖金猎人也是有自尊的。”

    韩特笑道:“虽然是上不了台面的职业,但我在自由都市,好歹也算知名人物,怎么能帮你出赛呢?你们两家商社平常都是*诈欺老百姓赚钱,我骗你一次,心里也说得过去。唉!像‘快点投降,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这么拙劣的放话,平常我还真说不出口咧。”

    “可是,传说中你是出了名的爱钱,只要给钱,你连杀手都做的,怎么会……”

    “这就是了。”

    听到钱,韩特笑得更加“抱歉”,“如果说是杀手,像我这种价位的杀手,杜老板只出两百枚银币聘我动手,难道不觉得有伤在下微薄的自尊心吗?”

    杜魁气得险些晕了过去,说什么“一流人物的自尊”,搞了半天,还是为了钱,难怪这人在外界风评不佳,果然是贪财鬼。

    “对了,杜老板,你刚才好像说,要取尾款得下地狱去取,是不是?”

    韩特作出伤脑筋的模样,困扰道:“这可麻烦了,我最近很忙,实在没空下去啊。”

    “怎么样,杜老板有没有兴趣替我跑一趟?”

    面对那张笑得眯了眼的笑脸,杜魁几乎虚脱,哪里还说得出半句话,乖乖地从怀里掏出可兑换银币的票子,连算也懒得算,直接交上。

    “唉呀!真是太谢谢了。”

    看到票子数目的刹那,韩特的眼睛整个闪亮起来,“杜老板真是慷慨,祝您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咱们有空再合作吧!”

    “倒了八辈子才遇到你这个讨债鬼,再合作,老子下辈子一定当蟑螂”,肚里虽然这么想,嘴上却已没了气力,杜魁翻着两眼,不停喘气。

    “铭谢惠顾,您和诸位衣食父母的穴道,十二个时辰后自解。”

    韩特不放过最后的机会,“当然啦,如果要我现在帮忙解开也是可以的,一人五枚银币,划算吧?什么,大家都没兴趣吗?那就多多保重啦!”

    “等一下!”

    正要出门时,杜魁声嘶力竭的叫唤让他停住脚步。

    “杜老板有何见教啊?”

    “我不明白!”

    杜魁喘息道:“同样是收了这些钱,为什么你不帮我打赢这场赛,以你的实力,应该轻而易举的啊,而且,这对你的名誉不是比较有利的吗?”

    现在问这些东西,当然无济于事了,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个清楚。

    韩特露出个很惋惜的笑容,“这个么,只能说杜老板不明白奖金猎人的规矩。”

    “什……什么规矩?”

    “永远别让其他人猜到你的想法。”

    没有再多说一句,杜魁昏了过去,和这种人对话,说什么都是多余。

    “韩特,你真是恶魔。”

    彷佛听到杜魁昏倒前的心声,韩特微笑道:“我也很有同感呢!”

    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了,可是该做的正事却还没有着落。

    刚刚在比赛的时候,好像见着了样熟悉的东西,还不敢肯定,趁着手边无事,就先去确认看看吧!

    揉着给人狠搥一拳的小脑袋,爱菱丧气地走在街上。

    本来的计画是,到技击赛场找个可*的旅伴,一起前往阿朗巴特山,哪想到那边的警卫这么不通人情,连话都不让她说完,就把她揪出场外,用力搥了一下脑袋。

    “好痛喔!”

    头上好像肿起了包,那时候的拳力,让爱菱现在还有些眼冒金星。

    其实,警卫看到这么一个模样可爱的女孩,手下已经留了情,倘若他知道,因为这魔鬼女孩的突然闹场,自己听内幕消息而下的赌注,全化作废纸一堆,现在大概会随着一群人追着砍杀祸害的根源吧!

    “技击赛场失败了,接下来该去哪里呢?”

    爱菱瞧着邀请函,茫然若失。

    从小生长在偏僻边境,少女并没有多少处事经验,本身的个性又有些少根筋,像这种实务问题,对她来说,真是个大难题。

    “雪特人先生说过,也可以去武馆看看,对,就去这里的武馆找一找吧!”

    到最后,少女还是只能依照旁人的意见来作指标,就目前而言,爱菱并没有能够自我下判断的能力。

    有了方向,跟着面对的问题是,上哪找可*的武馆,爱菱侧头想了想,决定边找边看。

    “反正离邀请函的日期还早,慢慢去应该也没关系吧,真的找不到,就一面旅行一面找吧!”

    “小姑娘,你想找什么啊?”

    一名男子突然拦住爱菱,从浮夸的语调、流里流气的穿着,爱菱直觉地体认到对方的不怀好意,糟糕的是,因为刚才的思考,自己居然走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子,呼救无门,对方一定也是看准这点,才挑在此时拦路的。

    “呃……没什么要找的,您请回吧!”

    发现对方有动手打算,爱菱转身欲逃,却发现后方也有两名男子阻断退路,无路可跑。

    “嘿!小姑娘,你刚刚在赛场不是要找人作伴吗?我们三个一起陪你,怎么样啊?”

    男子脸上露出淫秽的表情,眼睛直盯着爱菱纤瘦的身躯。

    爱菱一手护在身前,一手却下意识地紧抓着邀请函,缓步后退,想躲避那两道令人不快的视线。

    可是后方的两名男子也逼了上来,爱菱无处可退,又找不到突围的空隙,就这么一直被逼到墙角。

    “他***,就是你这臭小娘皮,害得老子输钱。”

    “你还算好,我们恒兴社这才叫倒楣,现在什么都没了。”

    “不错,就是这闹场的臭婊子和那个冒牌货,可把你家少爷给害惨了,今天瞧我怎么好好整治你。”

    “婊子”、“臭小娘皮”,爱菱听得不太懂,只是依稀知道这是骂人的粗话,但他们说自己害他们输钱,这点可实在听不明白了,反正,他们肯定要对自己不利就是了。

    偷偷探了探衣囊,可以防身的东西一样也没有,本来离家时带了几件自制的防身武器,但这些日子为了生活,早已经典当干净,又没钱买材料作新的,所以现在真的毫无还手之力了。

    “不行,留在这边,等一下一定会很糟糕。”

    爱菱心里噗通噗通直跳,趁着三名恶人污言秽语,不亦乐乎,觑准个空隙,拔腿就冲。

    “唉唷!”

    惨呼一声,还没冲个两步,就给人扯住衣领拉回来,摔倒在地。

    为首的男子打量着爱菱,“瞧这小丫头还有几分姿色,等会儿把她卖给西三巷口的黄胖子,换点钱来,说不定还可以赚回这次的赌金咧。”

    听到要把她卖掉,爱菱吓得魂飞天外,拼命想挣扎,却给三个大男人压住,动弹不得。

    “嘿!我说这丫头好像还有那么几斤肉,要不要在卖她之前,我们自己先乐上一乐?”

    “好啊,那我就先瞧瞧她到底有几两肉罗!”

    狞笑声中,一只粗野大手就要解开少女胸口的扣子。

    “别看了,干瘪瘪的,没三两肉的。”

    地痞们惊觉另有旁人,全都吓了一大跳,急忙停下手边动作,回头张望,只见一名俊朗青年笑嘻嘻地斜倚巷口,似乎对他们的动作很感兴趣,正是技击场上的那个冒牌货,累他们输钱的另一罪魁祸首。

    “如果放着你们不管,也许等一下就有好戏看了吧,可是今天事情那么多,没有看戏的时间,所以只好抱歉了。”

    韩特微笑道:“卖给黄胖子的提案可以取消了,这种货色,稳亏的。”

    发现来人是那个可恨的冒牌货,三名地痞惧意尽消,其中一人更想起输钱之痛,气得大吼一声,从腰间执起棍棒,就往韩特冲去。

    “王八羔子,老子宰了你这冒牌货!”

    余下的两名地痞正打算跟上,哪知道眼前一黑,那位全力前冲的同伴突然倒撞而回,将他们两人撞倒,三人一起成了滚地葫芦。

    另一边的爱菱脱离险境,立即快步跑开,躲在巷子尾端,偷看接下来的发展。

    三名地痞莫名其妙的跌作一团,好不容易站起身,正要再往前冲,韩特微微一笑,举起食指道:“问题一,‘杀人王’的全力一拳,号称可以击毙奔马,为什么半小时前某个无耻的冒牌骗子挨了一拳,现在却还能在这里大喷口水?”

    三名地痞本欲再上,听到这话后纷纷止住脚步。

    对啊,杀人王的拳力在沙尔柱非常有名,一般人中了全力一击,立刻就头骨碎裂,当场横死,为什么这个冒牌货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还能在这里谈笑风生?

    再想到刚才摔的那一跤,三人满腔怒火突然全飞去九霄云外,浑身打颤,说不出话来。

    “非常好,现在是第二个问题。”

    韩特笑得更加灿烂,可表现出来的动作却不同凡响,他扬手一击,“轰”的一响,左面的土墙应声坍塌半边,尘土飞扬,声势怕人。

    “问题二,三名本地的好色小地痞,对上了从外地来的超级嗜血杀人狂,五分钟后,还能站在这里的会是哪一方?”

    不用太多的暗示,见着那面土墙灰飞湮灭,不待韩特把话说完,三名地痞惨叫一声,彷佛给毒蛇咬中一般,连滚带爬地奔出巷子,头也不回地跑得不见人影。

    “闹场的走了,省事多了。”

    韩特拍拍两手,缓步往巷尾步去,走到爱菱身前,执起少女右手,温言笑道:“小姑娘,面目狰狞的坏人已经不在了,如果你还这副表情的话,很伤人自尊心的。”

    爱菱被这么一说,虽然仍不放心,也觉得很是不好意思,见这陌生男子执起自己右手,以为是要行初见面的吻手礼,顺势把手举起。

    “这才对嘛!”

    韩特将头一低,正要碰到手部肌肤时,忽地转过爱菱手掌,盯着爱菱手腕上的金属臂圈直看。

    “有……有什么事吗?这位先生?”

    爱菱心里一惊,就想把手抽回。

    韩特让她抽回手,当他再次抬起头时,脸上是一副颇堪玩味的表情。

    爱菱有些打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要继续留下,还是立刻逃跑,这个人看起来不像色狼,可是,很多事从外表来看是很难说的。

    而就在她有决定之前,韩特说了一句让她吃惊的话。

    “难怪,刚刚一直觉得很眼熟……”韩特道:“这臂圈是葛萝美金属打造的吧!”

    爱菱吓了一跳,葛萝美金属是一种硬度相当高,本身蕴含多种能量的特殊合成金属,通常使用于魔法道具,或特殊兵器的制造,手臂上的两个臂圈,确实是由未开光的葛萝美金属锻造,这名男子能一眼认出来,可以说是相当识货。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韩特露出个神秘的笑容,“隆。爱因斯坦,小名爱菱,小小的未来名匠,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被奇袭成功,爱菱真的张大了口,完全愣住。

    “原来如此,这么说,你真的是韩特先生啊。”

    确认了对方的身份,爱菱显得很高兴。“啊,是啊,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碰着你。”

    韩特喝着茶,满不在意地回答着。

    结束了那段奇怪的初会,两人来到城里红墙附近的一间酒馆。

    酒馆不算大,客人也不多,柜台左方的小平台上,负责伴奏乐曲的中年侍者,有气没力地弹奏曲子。

    周遭客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猛喝闷酒,谁也没往那边看上一眼。

    这酒馆是本城奖金猎人的集会处,同时兼营黑市交易,也提供一些台面下的情报。

    韩特取回了寄放于此地的武器、行李,随意点了一壶茶,预备喝茶聊天。

    之所以简单了事,主要是因为他没有打算在此久留,稍后就要离城;而另一个较私人的理由,是这名刚诈欺了一票的吝啬家伙,真的想省些钱。

    不过,这算盘好像打错了些,本来只打算喝茶的韩特,没想到这位小客人一进来就连点好几样点心,伙计才一送上来,就立刻开始狼吞虎咽。

    看着比预期中暴增三倍的帐单,韩特的脸色顿时有些凝重。

    “这女的多久没吃饭啦?早知道就不来这里,随便找个台阶说说话就行了。”

    看起来很不合高手身份,不过此刻韩特是真的在苦恼,“唔,没关系,等一下要她付钱就行了……不过她好像也没钱,还是以后再向姓李的浑球算钱……”

    韩特与爱菱并非旧识,不过,两人之间确实有段因缘。

    六年前,爱菱为了追寻黑曜镜下落,来到自由都市。香格里拉,打算聘用“逐魔猎人”

    韩特帮忙,被歹徒藉此骗光了身上的钱,误打误撞,遇着当时化名“莫问”的绝代剑手,李煜,两人因此有了段旅程。

    之后,黑曜镜成了碎片,当初的目的失败,不过,身在香格里拉的韩特,却受好友李煜所托,代为取回爱菱被人骗走的纪念性饰物,其中,就包括了一套葛萝美金属的臂圈。

    “没想到韩特先生的记性这么好。”

    爱菱道:“那么混乱的场面,您这么瞥一下就认出来了。”

    韩特哂道:“普通啦,这是当猎人必备的本能,不算什么。”

    其实,因为知道葛萝美金属的高价,当初要把这些东西交还时,韩特还着为此实连叹了好几口气。

    也就因此,刚才赛事中只是瞥见金属反光,就立刻勾起了回忆,在比赛完后衔尾而来。

    “等一下,照这么说,我不是为了抢东西而来的吗?为什么我要坐在这里,还被这个喂不饱的小鬼讹诈呢?”

    质疑起原本的来意,韩特顿时有些困惑。

    上下打量爱菱几眼,韩特笑道:“还是矮冬瓜一个啊,你这几年一点都没长高嘛,已经进入停滞期了吗?对了,我听李小子说过,你本来面目不是这样的,是用了什么东西吗?”

    爱菱指了指项练上的护身符,道:“以前是用发带的,后来剪了头发,就改用护身符来变化相貌了……”

    爱菱是矮人族与人类的混血,外表虽然是人形,但眼瞳颜色、耳朵形状,还是与一般人类有所不同,为了在人界行走方便,所以用了某些自制的法具改变相貌。

    “韩特先生。”

    抹了抹嘴巴,爱菱心虚地问道:“请问你,莫问先生……他最近好吗?”

    少女口中的莫问先生,也就是如今的“剑仙”李煜,虽然已经明白真实姓名,但爱菱始终还是使用初见时李煜所用的化名。

    韩特一呆,脑里却很自然浮现了故友的身影,那是一道披散着银月长发,孤高、骄傲,如绝崖般冷冽,又似雪花般温柔的男子背影,每每念及,总是令他一时无语。

    迟疑了半晌,这才回答道:“我想他应该……还活着吧!”

    “还活着?”

    韩特苦笑,以爱菱的年纪经历,应该是听不懂这句话的真意的,但是,自己却只能这样回答。

    这位挚友的生平,让人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个“好”字,甚至就连“还活著”这样的回答也值得存疑。

    他很明白,只怕连故友本身,也弄不清楚自己如今究竟是死是活吧!

    “噢,还活着啊……”

    爱菱轻咬着小指,显然是听不明白话中语意,“那么,他在不在这附近呢?”

    “不晓得,以他的习惯来看,就算在,也是找不到的。”

    “糟糕,要是能找到莫问先生,就可以和他组成一队了。”

    “组什么队?”

    韩特微一扬眉,他还记得,刚刚爱菱闹场时,曾提过“组队”、“阿朗巴特”这两个字眼,虽然自己不是很感兴趣,不过听听也无妨。

    “就是……”

    爱菱迟疑了一下。

    要找个值得相信又有力量的队友,看来没想像中的容易,那么,眼前的韩特先生怎么样呢?

    早在初次人界之行时,她就曾经听过韩特的名字了,当时的韩特,仅是个初出茅庐的奖金猎人,却受雷因斯的委托,专门缉拿越过东北边境、擅入人界的魔族,出手既快且狠,绝不留情,因此得到“逐魔猎人”这个名号。

    不过,伴随着这个称号一起传至魔界的,就是“韩特的嗜钱,比他的天亟剑法,更似蛆附骨,一旦被缠上,不死不休”的恶名昭彰……

    姑且不理后面的那一项,单就实力、名声而论,他都是十分*得住的帮手,而且,如果是莫问先生的朋友,应该也很值得信赖吧。

    于是,爱菱拿出了紧抓手中的邀请函。

    “就是这个。”

    “哦,我看看。”

    当爱菱递来邀请函时,周围立刻有几道好奇、觊觎的目光往这边射来,韩特不发一言,冷冷地往四周横视一遍,所有存着非份之想的视线登时撤回。

    这些猎人大多直觉不错,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却感觉得出不是可轻易招惹的对象,不会自找麻烦。

    接过邀请函,稍微一瞥,韩特露出了了然的微笑,“去,原来是这玩意儿啊。”

    与欠缺江湖阅历的爱菱不同,他一看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风之大陆上有各式各样的宝藏传说,在过往的历史中,基于某些理由,许许多多的秘宝从史册中消失,而湮没在大陆上的某一角落,其中有神兵利器、武功秘笈、失传秘咒、神奇药物,当然也不乏钜额的财富。

    追寻着这些宝藏,有不少人沉迷于各色传说之中,为了一个虚渺的梦境散尽家财,终其一生在大陆各地追踪宝藏的消息。

    有些喜好寻宝游戏的贵族、富豪,甚至会自掏腰包,邀请宾客共同前往,一偿寻宝的心愿,这张帖子,就是这种活动的产物。

    读读帖子的内容,还真写的煞有其事,提供旅费、沿途有专门的服务站……

    主事者确实为此花了不少心思,耗了不少人力、物力,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受邀者都绝对不会吃亏。

    然而,这到底划不划算呢?

    “韩特先生。”

    “等一等。”

    看完帖子,韩特满面笑意,“如果我猜得没错,你是不是想找我组队,一起去阿朗巴特山?”

    “对啊!”

    惊喜于对方一口答应,爱菱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那韩特先生的意思,是愿意和我一起去罗?”

    “没错。”

    “太好了,我这就去准备。”

    “可是我有一个附带的小条件。”

    “咦?”

    “这笔生意,你预备付我多少钱?”

    “钱?”

    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种要求,爱菱睁大了眼睛,说不出话。

    韩特笑道:“当然啦,猎人也是人,同样都*钱吃饭的,像寻宝这种不着边际的傻事,我自己是不会去的,不过,如果委托人出得起钱,那我也很乐意充当保镖。”

    “我……我身上没有钱。”

    “身上没钱没关系,你可以先付头期款,剩下的慢慢再付,你是李小子的朋友,看面子,我帮你打九折。”

    韩特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算盘,劈哩啪啦打起来,“路上的食宿费、寻宝需要的设备……

    粗略计算……“

    “不要食宿费,帖子上说他们会提供旅费的!”

    “啊,被你发现啦。好吧,那就扣掉食宿、设备和杂费吧!”

    韩特手指非常灵活,只见大小算珠在他指上上下跳跃,简直像是拨弄乐器。

    “雇用我一天的费用是三十枚银币,乘以估计的路程天数,还有承担路上风险的保险金,再打九折之后……算出来了,刚好是一千三百六十二枚银币,大家是朋友份上,零头不要,一共是一千四百银币……什么?一时付不出来吗?没关系,头款只收两百银币,啊?还是不行。这就爱莫能助了。”

    爱菱仍试着做最后努力,“能不能用找到宝藏里面的钱来支付啊,到时候,我就把韩特先生的酬劳付清,不,就是把宝藏分你一半都没关系的。”

    “你这么有自信找到宝藏吗?”

    “一定找得到的。”

    “你认为真的有宝藏吗?”

    “一定有的。”

    “不行的。”

    韩特瞧了她一眼,有些惋惜似的摇摇头,道:“撒拉脱宝藏,因剧匪撒拉脱而定名,其生前率领盗贼团,劫掠于自由都市东南部,两百八十四岁时寿终正寝,属下盗匪团在分赃不均,连场内讧后解散,撒拉脱生平所累积财宝消失无踪,据盗匪团中其余头目所说,财宝埋藏于某处,此即撒拉脱宝藏。依其生平活跃范围,宝藏可能的存在地有希司多河、圣安特城、海牙之丘……”

    听到韩特如数家珍般把宝藏地点一一道来,爱菱浑身连半点力气也没了。

    原来,真的是自己太天真了,什么也不知道,就像傻子般闷着头蛮干……

    “……以上共计七十三处,而你的阿朗巴特山在可疑地点排列中,还只位列第五十二。

    可爱的小姐,我请问你,你真的确定有宝藏吗?“

    韩特笑道:“如果没有,你又用什么东西来支付酬劳呢?我也喜欢赚不劳而获的钱,不过寻宝这种无聊事,很久以前我就不干了。”

    给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倒,爱菱一时间无言以对,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中。

    时间渐晚,进来店里的客人也越多,老板将原本无趣的伴奏换下,改由一名耍杂技的艺人,表演空抛酒瓶的技艺,技法既不成熟,题材也没有吸引力,就连周围的掌声都是稀稀落落,几乎没什么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真无趣,唉,毕竟是小地方啊,把时间浪费在这里,损失惨重喔!”

    韩特瞥着表演,无聊到了极点。

    他本来是依照可*消息,来沙尔柱寻找赚钱商机,可是胡混了几天,除了打场荒唐的拳赛,无聊的快发昏了,再想到连续几天没接工作的损失,心痛得更加厉害。

    不过,再怎么没事可干,以“逐魔猎人”的身价,断断不能沦落到陪小女孩玩寻宝游戏,否则这辈子在同行面前,哪里还抬得起头啊?

    “我看你也是偷溜出家里的吧!像你这样的女孩,在江湖上到处乱跑,太危险了,这一餐我请,你吃完以后就乖乖回家吧,别再找什么宝藏了。”

    以大人向小孩训话的口吻,韩特想把这小鬼打发了。

    爱菱很是迟疑,回家去当然是可以,但这么一来,这次的人界之行又是白费,自己再次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要这样吗?

    绝对不要。

    那么,就要有方法,突破目前的困境。

    些许时间过后,就像适才棒打雪特人的惊人之举,爱菱的眼中悄悄地绽放出放手一搏的决心,就在刚刚,她把有关韩特的传闻想了一遍,特别是他那个要不得的致命缺点……

    她有主意了!

    “韩特先生。”

    “做什么?”韩特回头皱眉道:“不要打断……”

    当看清眼前的这张脸,他不禁为之哑然。

    还是同样的一张脸,可是却没有刚才的扭扭捏捏、欲语还休,浅蓝色眼瞳炯炯有神,随着这种转变,似乎整张脸都精神起来,而给这专注的眸子看著,竟让他感到些许的……

    压迫感。

    “好吧,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又有什么提议啊?”

    虽然还是不当回事,但韩特也多少感染到少女的全神贯注,坐直了身子。

    “韩特先生,你能不能和我合夥呢?不是委托人和保镖,而是两个对等的委托人。”

    “不可能,这种没搞头的赔本生意,我才不作呢。”

    “那么,韩特先生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不能确定宝藏的存在吗?”

    “这么说也没错啦,不过……”

    “如果我能证明宝藏存在呢?”

    “咦?”

    “我说宝藏是存在的。”

    爱菱深呼吸了一口气,心脏紧张的几乎跃出胸口,有生以来,第一次以这么积极的姿态,争取一件事,为此,她要用所有的力量,才能让把表情绷紧,不泄漏真正的心情。

    这么做好累,但却是目前必须的手段,尽管她不确定自己这么做是对是错,但为了知道结果,这条路必须走下去。

    “我刚刚……没有对你说真话?”

    “哦,那真话是什么呢?”

    “以前,我听布玛说过,他居住在人界时,曾经在阿朗巴特山开过工作室,有过许多魔力作品,后来因为离开的匆忙,没有将工作室毁灭,只是稍微作了个简单的封印。”

    “唔!也就是说,不是撒拉脱宝藏,而是隆。贝多芬宝藏啊!”

    韩特给这话题稍微提起了兴趣,认真的听着。

    名匠的工作室遗址。

    这不能不说是个很具诱惑力的香饵,像隆。贝多芬这样的特级制作者,他所制造的器物都可以在拍卖场上喊到天价。

    除此之外,由于是突然离开,遗留在工作室里的材料也很可观,金、银,甚至像葛罗美金属这类珍贵合金,绝对可以大赚一票。

    作戏作十足,爱菱小心地确认四周动向,这时台上的杂耍人将六、七柄小刀掷上空中,另行接住,吸引了大多数顾客的注意力,没什么人在看他们这边。

    爱菱小声小声道:“这次我出来之前,特别记熟了解开封印的方法,所以只要你送我到阿朗巴特山,一定可以找到宝藏,到时候,我就支付你酬金!”

    韩特颇觉意外,姑且不论这女孩说的话是真是假,她表现出来的样子,真是与先前判若两人,因为她不再是一个劲地说拜托,而是试着用逻辑的方式来说服自己。

    “名匠的宝藏,这倒真是不能小看了,如果有隆。贝多芬亲制的作品,那委托费也就够了。”

    “这么说,你是答应罗。”

    “别高兴得太早,我还是有条件。”

    韩特道:“虽然说宝藏的可信度提高了些,但是那也不过是你一个人的片面说词,从头到尾,并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证据?”

    “没错,要我相信,你必须提出能证明宝藏存在的证据。”

    韩特冷笑道:“还是,你以为随便捏造一些粗劣的谎话,就能把我这个‘逐魔猎人’给骗倒,小家伙,太天真了吧!”

    眼看谎话将被揭穿,爱菱紧咬住嘴唇,想着应变方法。

    捏造出这样一篇话,已经是极限了,现在身上空无一物,要怎么取信于人呢?

    就算随便拿个东西充数,以韩特的阅历丰富,只怕没几下就被拆穿了。

    那……

    只好说把东西放在别处,先蒙混一时了。

    “怎么样,你该不会说没把东西带在身上吧?”

    韩特先行叫破,“这么重要的东西,不随身携带,有人会相信吗?”

    “我……”

    正当两人再度陷入僵局,突然四面打起强烈火光,几个由火把拼组成的粗制移动浮灯,移到两人上方,将他们这一桌照得通明,周围人声随之大哗。

    突然的变局,令韩特一惊,立刻将警觉心提至最高,手也按放剑柄上,预备出鞘。

    结果事情的下一步演变,却让他们不知所措。

    原来,他们两个人谈得专心之时,台上表演杂耍的男子,见台下反应不佳,决心拿出压箱底绝活,转盘射飞刀。

    射了几回,准头不错,客人们纷纷叫好,而杂耍人打铁趁热,要求一位客人上台共同表演,随着他的手指,打到韩特这一桌。

    弄明白事情原委,韩特心里稍安,正要出言拒绝,只听到台上大声说,“灯打错了,不是这一桌的两位,是墙角边的那位小姐,没错,就是你,请上来吧!”

    一片喧哗声中,灯光迅速地移动到角落,在火光辉映中,众人却随之眼前一黑。

    火光下,一名黑袍女子独自站在墙角边,全身黑袍黑鞋黑斗蓬,裹得密不透风,瞧不见面孔,只能从袍子的轮廓中判别出性别。

    她手中拎着只竹编花篮,里头一堆花草,似乎是来此卖花,可是这副奇怪的打扮,却令所有客人在瞧清后,为之轰然大笑。

    稍有不同的,是与这名女子遥遥相隔的韩特,从火光亮起那一刻起,他的全副精神都放在这名女子身上。

    似他这等级数的剑手,都拥有一种毋须藉助耳目的感知力,即使闭上眼睛、听不见任何声音,仍然是可以感觉出在一定范围内,有什么物体存在。

    可是,打从进这个店开始,韩特一直没有察觉到在屋角有任何物体,即使是现在,亲眼看着这名黑袍女子,还是有种很不真切的感觉,彷佛她并不存在。

    也许一般人不觉得这有什么,但对于猎人们而言,这非常地恐怖,因为这代表了,倘若和这种人动手,可能一直要到对方的兵器刺进自己胸膛,才惊觉对方的存在。

    因此,韩特打起精神,盯着这人,想多记一点可用资料,以备他日之需。

    “这位小姐,请你上台协助表演,谢谢。”

    台上喊得大声,台下的猎人们也跟着起哄,有韩特那种认知的人这里并没有,对他们来说,会在这场所里面看到女人,是十分稀奇的事,所以都大声嚷嚷,希望看到精彩的飞刀表演。

    黑袍女子往外举步,似想离开,但在众多鼓噪声中,最后还是改变了方向,笔直地走向表演台。

    “哦,这就对了,谢谢你小姐,各位观众,请热烈鼓掌。”

    在掌声里,韩特微笑了起来,他有预感,等一下的飞刀表演,将会有一出好戏上演。

    不少猎人们想趁黑袍女子上台的时候,看看她的相貌,但在那似急似徐的步伐里,都只能瞥见斗蓬内的一团黑影。

    当黑袍女子终于走上台,观众掌声逐渐停息,嘘声渐起,表演掷飞刀绝技的男子,堆满笑容,指着后面一个大型旋转盘,笑道:“啊,谢谢小姐你的帮忙,接下来,只要把背*着旋转盘,闭上眼睛,相信小生的技术就可以了。”

    台下轰然大笑,黑袍女子不发一言,走到旋转盘旁,执起盘上用来固定物体的索带,冷然道:“用皮带就够了吗?”

    众人直至此时才正式听见她的声音,那是一种低沉而有磁性的嗓音,但声音里却没什么高低起伏,不是因为压抑,而是出自一种根源于天性的冷漠。

    但杂耍男子却在刹那间变了脸色,原本的笑容全没了,眼中因为猎物上钩而雀跃光芒,一声呼哨,旋转盘上迸出一道合金圈,就恰好将黑袍女子的右手扣死在盘上。

    “对付学姊,当然不够!”

    合金圈发动的一刻,杂耍人鬼魅般抢至旋转盘前,急攻一掌,黑袍女子以左掌接下,两人瞬间以擒拿手法交拆了七八招,迅捷无比,最后似是黑袍女子气力不支,左臂稍输半式,也给合金圈锁住。

    杂耍表演骤变为江湖仇杀,观众无不大惊,可在惊讶声出口之前,屋顶“轰”地一声裂开个大洞,砂石飞扬,熄灭,众人纷纷走避。

    在完全熄灭之前,眼力较佳的几名客人,隐约看见是两道窈窕身影从屋顶跃下。

    接下来是一片黑暗与混乱,只听见一声娇叱,“叛徒受死”,跟着就是一连串的“嗤嗤”作响,惨叫声起,是来人对准台上目标以暗器遥攻,其中当然也不免伤及无辜。

    但听见惨叫声响不了几下就了无声息,显然暗器上喂了极厉害毒药,中毒者见血封喉。

    “糟糕。”

    “我们中计了。”

    “唉唷!”

    “啊!”

    几声娇呼,破风声响起,好半晌,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待得灯光重新亮起,众人回复视力,大多都灰头土脸,有的甚至头破血流,当然最倒楣的就是地上新添的六具尸体,他们贪看表演,抢坐前排,暗器射来首先成为箭猪。

    表演台旋转盘上,一具尸体双手被合金圈缚住,死状极惨,鲜血不停地往下淌。

    来人暗器造诣甚佳,虽是黑暗中仍认位准确,暗器将尸体面孔打成稀烂,之后又冲上台来,对着目标连砍十余刀,全中要害,从尸体上滴的是黑血来看,用的定是毒刃。

    狠辣无比的刺杀手法,准确迅捷的行动,一切看来是那么完美,只有一点小问题:旋转盘上的尸首是男的。

    那名黑袍女子竟有本事,在千钧一发之际偷龙转凤,反将杂耍人调锁在旋转盘上,当场就给暗器狙杀,她躲在一旁,趁着来人上前砍杀时,出手暗袭,一举退敌。

    有人好奇地上前察看,锁住尸体双手的合金圈分毫未损,不由得啧啧称奇,真不知那名女子是如何脱身的。

    经历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幕,所有人都身虚力软,只想找个地方躺上一觉,没多久就四散干净,只留下抱怨连连的店老板、伙计,以及仍呆在桌上的一对男女。

    韩特微微一笑,将手上的针收进腰间皮囊里,刚才暗器四射,也有一两枚“流”针射到这边,倘若自己的本事和对面那小傻瓜等若,现在这里大概就只剩两具发黑的丑尸了。

    从暗器的特徵,韩特大概猜到了来人的身份,也证实了原先的某项预感,果然,同行识同行啊。

    这样看来,也许大家还会有碰面的机会也说不定。

    “初次见面就这么热闹,了不起啊。”

    韩特摸摸下巴,并没有说出“期待下次”的话语,但眼神里却闪烁着喜悦。

    “好了,小家伙,别浪费时间了,真拿不出东西就承认吧,乖乖回家,别再瞎混了。”

    “韩特先生,我……”

    爱菱把手伸向怀里,几分迟疑之后,慢慢地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金像。

    “这是……!”

    韩特一惊,很难得地,他也没想过自己有睁大眼睛的时候。

    金像的构成物是黄金,纯度极高,上头缀饰着各色宝石与奇奇怪怪的花纹,铸工精巧,宝光环绕,单是黄金像的本身,已经是高价的艺术品。

    韩特急忙取张手帕稍作遮掩,责怪道:“财不露白,怎么这也不懂?”

    “是你要人家拿出证据的嘛!我说不要,你偏偏要,我只好等人散了再拿出来啊!”

    “这就是证据?”

    韩特半信半疑,这黄金像怪模怪样,大头小眼睛,手长脚短,上头雕铸的花纹,与其说是装饰,倒不如说是某种咒文,只是自己在这方面所知不多,难以有结论就是了。

    “对啊,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黄金像的底座。”

    韩特举起黄金像,果然,金像底座有隆。贝多芬专用的章纹,以自己专业眼光来判断,这是隆。贝多芬的作品,绝无庸议。

    “这黄金像就是寻找宝藏的线索,只要能找到入口,就可以用它上面的咒文开启入口,也就能取得封印在工作室里的东西了。”

    爱菱一字一字地把话说完,看韩特如此专注在黄金像上,她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刚才,就在一片黑暗混乱中,她正想钻到桌下避风头,突然背后吹起一阵凉风,跟着腰间一重,伸手去摸,就多了这个黄金像,巧合的是,这正是布玛的作品。

    从韩特先生的表情看来,应该是相信六七成了,虽然不知道这黄金像是怎么来的,但可真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呢。

    “冥冥中果然有天意。”爱菱喜孜孜地想着,“这证明我这次的选择是对的,阿朗巴特山一定有宝藏。”

    爱菱完全沉浸在喜悦中,对于不肯定的未来满怀信心,至于黄金像的原主人是谁?会惹来什么麻烦?这已经全被她抛诸脑后了。

    “那……韩特先生,你的意思怎么样呢?”

    爱菱俏皮道:“证据我已经提出来了,如果你还是不肯答应,那我只好去找别人了。”

    “臭小鬼,居然学会跟我要胁!”

    韩特肚里暗骂,心中却得下个决定。

    “六四。”

    “什么?”

    “我说六四分帐,找到宝藏以后,我六你四。”

    “不行,要就只能平分。”

    “你一个小鬼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韩特先生又要那么多钱干嘛?我坚持五五。”

    爱菱大喜若狂,但是,她也知道,不能答应的太快,否则会引起怀疑,最后在两人的坚持中,以五五分帐做结,从此刻开始,他们就是共同往阿朗巴特山寻宝的伙伴了。

    “那么,为了安全起见……”

    韩特一面说话,一面悄悄地将黄金像收入怀中,“像黄金像这么高价的财宝……不,重要的路标,在你手里实在太危险了,我想还是……”

    “还是让韩特先生保管吧!”

    爱菱托着脸,一派天真,眼眸里清澈如水,“像这样贵重的东西,放我身上实在太不安全了,还是让韩特先生这样的剑法高手来保护,我比较放心啊!”

    这样说,应该没问题吧!

    到时候如果黄金像的主人回来索取,韩特先生也一定会誓死守护这“路标”的,只希望他知道真相后不会气成猪肝脸了。

    韩特倒是很意外,没想到这女孩这么容易就把东西交给他。

    难道宝藏有假?

    不管它,就算宝藏是假的,这黄金像可确实是宝物一件,只要紧抓着不放,最后再吞了它,什么损失都赔得起。

    “你就那么放心我吗?要是我吞了黄金像,那你不是血本无归吗?”

    出于好奇,韩特还是将这问题问出口了。

    少女仅是简单地报以一笑,“没问题的,因为你是韩特先生,是莫问先生的朋友啊,我相信莫问先生,所以,我也相信韩特先生。对吧?”

    “对,对。”

    两人相视大笑中,韩特更是暗暗好笑,“小傻瓜,你上了大当啦!”

    以他向来的习惯,像这黄金像那么高价的财物,不管有没有找到宝藏,都是绝对要吞没为己有的,谁来都没人情可说。

    “对了。”

    止住笑声,韩特忽然想起一事。

    “听李小子说,你当初和他旅行时好像非常的碍手碍……”

    “那是以前的事。”

    爱菱抢着说,“以前,我真是很没用,可是,这几年我在家里自修,学会了很多东西,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了。”

    “哦?哪些东西?”

    “打造更好、更耐用的东西,战斗时候的护理技术。”

    爱菱道:“我学了些基本的武术,还有了信仰喔。”

    “有了信仰?”

    韩特给这句话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还是别再问下去了,反正,不过是一个小不点,能惹出多大的麻烦。

    彼此握手,表示缔结盟约,两人都对将来的旅行满怀信心,认为自己绝不会有所亏损,却都没想到,不久之后,他们会给彼此带来多大的麻烦。

    “好了,我们走吧!该去做一些旅行的准备了。”

    “好啊,咦,韩特先生,要离城的话应该往左边走,为什么你往右边走呢?”

    “有两个理由。”

    韩特大声地回答道:“教你个乖,这就是奖金猎人的守则,永远别让其他人猜到你的想法。”

    “喔!那第二个呢?”

    “呃……刚刚有场拳赛,我托人在一头大蛮牛身上下了超级大注,现在他打赢,我就要去收钱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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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介绍:
暴风的前兆,即将撼动整个风之大陆!场内幕重重的婚礼,引来各方人士觊觎,令暹罗城成为七大宗门明争暗斗的角力场。胸怀大志的兰斯洛、剑术卓绝的花次郎、神秘多智的鸿五郎和混水摸鱼的天地有雪,乘着这股暗流,或有意,或无心,在因缘际下齐聚暹罗,共同掀起冲击风之大陆的滔天巨浪。被后世史家冠上“我意王”尊称的男子,兰斯洛,在风之大陆史上留下无数丰功伟业,他的王座在鲜血与火焰中闪烁生光。异世界奇幻冒险钜作,兰斯洛王传奇故事,正式从这里展开!
藏书:前传—太阳篇、月亮篇、星星篇、陨星篇、银河篇;外传—梅之卷、黑姑娘、爱菱篇、鸣雷篇;一些同人小说;风姿正传连载中……
另:写完了。
不知道是八年还是九年,
反正,这段长征已经在今天早上十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结束了。
这样很好,
就算我周六摔飞机,大家也不怕不能看到风姿结尾了。
风姿物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姿物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姿物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