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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系统仓库的漏洞

作者:蛋不吵饭了     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txt下载     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全文阅读
    她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很好。

    可惜,走路一瘸一拐,右脚有些毛病,使得这个女孩变得有些残缺。

    她走进厨房,熟练的开始煮饭。

    过了不久。

    院子门打开,一个相貌和女孩有几分相似,但皮肤粗糙和黑很多的女孩进来。

    “呀,你醒了?咋样,手还疼吗?”她进来后关心的问道。

    倒是和那位看书的女孩是两个性格。

    走到厨房。

    “巧儿,你鸡汤热好了就端过去啊......”

    依稀传来她对看书女孩的说教。

    片刻,她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过来。

    “喝!”

    递给李明军。

    “我妹不爱和人说话,别见怪。”

    女孩歉意的说,然后开始收院子里的衣服。

    “没事。”

    李明军接过鸡汤。

    肚子疯狂的翻滚,不断的发出求食的信号。

    他似乎饿了很久。

    小小的抿了两口,等胃适应了温度和油腻后再缓缓的喝下整碗鸡汤。

    前世,作为小有名气,需要保持身材相貌的艺人,他对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对于读书女孩,他也理解。

    前世,有很多残疾人便是这样,或许是外人的嘲笑,或许是类似盲道轮椅坡度的缺失破坏,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出门。

    在长久的呆在家中,使自己和社会脱节。

    越来越内向,不愿意和人交流。

    这个年月,这个女孩无疑是幸运的。

    她的家人愿意养着她,不让她做什么累的家务。

    对于一个农家而言,这已是难能珍贵了。

    喝完鸡汤,读书女孩的姐姐过来把碗收走。

    又呆了一会,觉得无聊,太阳又大了,不适合晒太阳。

    李明军便又回到了房间。

    坐到床上,李明军心中复盘这两天的事情。

    好奇害死猫。

    他要是听到刘赖子的名字不好奇的探头看,不晃动高粱,他或许就不会中枪。

    还有第一食品厂的事。

    他太不小心了,居然把后世的思维放到现在。

    现在可还没禁枪。

    等回村,一定要叫侯国良从他未来后娘那里弄把枪。

    这年头,普通村民打鸟都有猎枪,更何况专门靠山吃饭的猎户?

    如果有了枪的话,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的容错率就要高很多,至少不会呆在原地只有挨打的份。

    枪这玩意,在这个年代。

    我可以不用,但我不能没有。

    还有就是不要走夜路。

    凌晨两点半还不回家,准没好事。

    当然。

    最重要的一点是。

    回村找刘国粮问清楚开枪打他的人是谁,家住那里。

    他第一次中枪,想送些土特产给他......

    又过了不久。

    在田里务农的这家人便都回来了。

    “爸,人醒了。”

    外面传来读书女孩姐姐的声音。

    片刻。

    又高又壮的熊弼走进房间,声音粗犷:“咋样?伤口还疼不?”

    “没事了,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以后一定报答。”李明军站起身,很认真的说道。

    他这人向来有恩必报。

    这熊弼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面容却并不粗犷,反而显得有些秀气。

    看来,那读书女孩的相貌继承自他。

    “多大点事,你这个咋回事?”熊弼问道。

    虽然看到了李明军的介绍信,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多问了一句。

    “从市里回来,不小心碰见劫道的,被发现后中了一枪。”李明军简短的说道。

    “知道了,马上吃饭,你是过来和我们一块吃还是我姑娘给你端过来。”他问道。

    “不用了,我过来吃。”李明军连忙说道。

    别人救了他,他现在又不是不能动,怎么能让别人端给他呢。

    那不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

    他可没有那么不识好歹。

    跟着熊弼到了饭桌,上面已经坐下了人。

    经熊弼介绍。

    他老婆叫冉秀桂,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大女儿熊灵,25岁,已经结婚。

    大女婿是沅江市第一食品厂的工人,前些年分了房子,现在一家人住在市里。

    二女儿熊敏,22岁,也就是那个黑黑的女孩。

    也已经结婚,结婚的是同村的钱大伟,和熊敏也算是青梅竹马。

    平时跟着钱大伟住公公婆婆家。

    这两天因为有了李明军在这边,为了减轻妹妹和父母的负担(防止李明军使坏)便过来住几天。

    三女儿熊巧,19岁。

    小时候因为一次摔跤,家里人没有在意。

    毕竟现在的人大多认为小孩皮实,摔一下也没什么。

    当时熊巧也只是走路摔了一跤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直到过了一段时间,走路有些异样时,他们这才发现不对劲。

    到医院一检查,脚腕的骨头已经形变,纠正不过来了。

    这下,让他们后悔莫及。

    村里人倒是不嘲笑熊巧。

    这年头因为各种意外伤残的人太多了,家庭压力也大。

    没有人吃饱了撑的去嘲笑这种事情。

    只是,这件事使的原本就有些内向的熊巧更不愿意出门了。

    他们也怕熊巧再摔跤,所以也没有强迫她出门。

    久而久之,便成了现在这样。

    小儿子熊岳,15岁,正在读高一。

    性格沉稳,很看护他的几个姐姐,尤其是巧儿。

    倒也没有辜负他名字中的那个岳字。

    “小兄弟是那里人?”

    饭桌上,刚坐下,熊弼和李明军聊起天。

    “李家村,就安宁县最边上的那个李家村,翻过山就出省了。”李明军夹起一块鸡肉,塞入口中。

    估摸得有一两天没有吃饭了,肚子饿的很。

    鸡的味道很香,看起来是用小火炖了很久,非常的软,都不用啃骨头,一抿就下来了,里面似乎还放了些药材,微苦回甘。

    他的饭和熊家其他人的也不一样。

    其他人都是玉米茬子稀饭加野菜,而他缺是白米饭加鸡肉鸡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吃着饭,李明军很感慨。

    这年月,各家各户都很困难。

    但遇到客人,大多数都会热情招待,将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拿出来招待他人。

    人心淳朴啊......

    “是那个李家村啊,你们村今年的收成怎么样,缺水不?

    我们随山坳就缺水,今年看样子又要减产。”熊弼喝了一大口稀粥,不经意的问。

    “我们李家村倒是不缺水,地下有水脉,就从李家村中间流出来的,就是路有点陡,平时种地得跳水。”

    得益于木匠这个半工半农的身份,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虽然只是在周围几个县和沅江市转悠,但见识也比普通农人要多得多。

    李明军知道随山坳。

    距离李家村大概有二十几里路,是一个山村。

    百年以前是被土匪占领的山寨。

    后面土匪打没了后,一些村民到了这里。

    随山坳土地贫瘠陡峭,为了保证民生,上面给他们在山下划了地。

    平时种地都得走几百米下山,家家户户都是猎户,安宁县鸽子市大多的猎物都是随山坳出来的。

    随山坳穷,依靠打猎才勉强走上了正轨。

    因此,县里也不敢惹。

    毕竟,这群人不仅有枪,还有炮,身为猎户火气还重。

    反正卖些猎物也能方便他们平时吃肉,因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看样子,他藏身的高粱地就是随山坳的地了。

    李明军若有所思。

    “吃鸡腿,这可是巧儿学书里用中药熬的。”

    这时,坐在李明军对面的冉秀桂夹起一个鸡腿,又顺势夸了自己女儿一句。

    冉秀桂相貌被晒的黝黑,但眼睛很有神,生机勃勃。

    依稀可以看出不黑的话一定很白。

    身高一米六左右,典型的农家妇女形象。

    她早就在一边观察李明军了。

    不为别的,只为了她那可怜的小女儿。

    这年月,劳动力才是根本。

    一个不能干重活,不愿意出门,还带残疾的女孩在婚嫁市场是很难有收获的。

    城里人他们高攀不起。

    同村也无人问津。

    因为随山坳太苦了,女人都是当男人在使。

    她女儿......

    她可舍不得自己女儿去别人家吃苦。

    这个李明军倒是不错,会木匠,算是农村比较吃香的类型。

    相貌也好。

    她可是很自豪自己家几个女儿的相貌。

    要是女儿和李明军结合,以后生出来的孩子一定不丑。

    他家对李明军有救命之恩,看起来也很有礼貌。

    总不能嫌弃她女儿吧?

    当然,为了避免自己的话太过自白,引起李明军的剧烈应对,伤害到女儿的自尊。

    她得把话说的委婉一点,再旁敲侧击的多问一些情况。

    万一这人已经结婚生子,那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平白惹得别人看轻她家。

    这些话和想法可都是她这些年的经验总结......

    又或者李明军听不出她话语中的意思。

    那就是这人太过蠢笨,这样的人是不能让巧儿过上好日子的。

    既如此,那便算了。

    当做救命恩人和报恩的来处就行。

    不愿报恩也算了,不强求。

    只要他们问心无愧就行。

    毕竟她虽然担忧女儿的婚事和以后,可也并不是随便一个男的都能娶她女儿。=

    “谢谢。”李明军礼貌的用左手拿起碗,让冉秀桂把鸡肉放进碗中。

    “多少岁了?”冉秀桂又问,就像后世公园相亲角那些替儿女相亲的人。

    “你问别人那么多干嘛?”熊弼不满的看向妻子。

    身为枕边人,自己的脑子也不像身体一样五大三粗。

    怎么会不明白妻子的意思。

    但是。

    他家又不穷,可以养巧儿一辈子。

    这些年,一遇到好点的青年她都要搞这一出,弄的现在村里都有人说闲话了。

    有的说他家不愿意养残疾女娃在家里,要拿她换一笔彩礼给儿子娶妻。

    有人说女儿想男人想疯了,见到个男人就想嫁。

    前者只是八卦。

    后者,却是那些被他媳妇“相过”的青年的老婆或者岳母发出来的。

    弄的他这个队长想发气都不好发。

    毕竟,冉秀桂真的“觊觎”过他们的丈夫姑爷......

    “又不是啥国家机密,还不能问了?”冉秀桂不以为然。

    面子?

    面子值几个钱,他们顶多在背后说两句。

    怎么比得上她女儿?

    继续看向李明军。

    吃个饭也斯斯文文的,不像别的农村男人。

    他和女儿。

    一个斯文,一个文静。

    这样两个性格生出的孩子一定很好。

    知书达礼,身穿白衬衫,带个眼镜,小小的,却像个大人一样,站在他面前喊外婆......

    不会像大女儿儿子骏骏那样像个皮猴子,每年来就会把家里弄的乌烟瘴气。

    每次骏骏一来。

    鸡窝不再有鸡蛋,因为不是被他趁热吃了,就是他把别的鸡下的蛋放在了另一只鸡的窝里,然后蛋被鸡啄烂。

    村里也一样。

    丈夫是队长,书记,村长一起当,村里人也愿意让小孩陪着骏骏玩。

    在骏骏的带领下,整个村鸡犬不宁。

    狗不再回家,因为骏骏会和其他小孩把狗当马骑,还和狗摔跤。

    土狗都通人性,遇到这种情况总不能像咬外人一样咬吧?

    咬一口,保证当晚自己就上了饭桌。

    惹不起那就躲。

    几乎是每次骏骏回村,村里的狗就会全村出走,直到骏骏离开才会回来。

    因为到了那时,村里其他的小孩群龙无首,大多都又被拘着在家里干活。

    少数一些孩子,在他们狗狗大军的威势下根本不敢靠近。

    “25了。”李明军回答道。

    “25岁,大了巧儿六岁......”冉秀桂低声念叨,又说,“都25岁了,你和你媳妇生了几个孩子了?”

    “我还没结婚呢。”李明军回答道。

    这一下,他听出了饭桌上熊弼夫妇和他对话的意思。。

    毕竟,要再不明白,怎么对得起前世在娱乐圈各种暗藏玄机中小有名气的自己。

    熊弼问他,是为了了解他的身份。

    毕竟,这年头交通不便,大多数人都是在自己村和县镇来往,对其他村的情况并不了解。

    要是李明军说不出李家村的大概,那熊弼就会把他当成路匪,报案抓走。

    而冉秀桂的意思......

    悄然看了眼安静吃饭的熊巧。

    熊巧也恰好抬头看了眼李明军,然后又低下头安静用餐。

    她很聪慧,也听出了母亲的意思。

    这种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从刚开始的尴尬到淡而处之。

    村里品行好的年轻小伙,母亲都打过主意。

    她很怕他们死了后自己就没人照顾。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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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介绍:
再睁眼,李明军发现自己来到了名为《幸福合家欢》的电视剧中。
这剧讲述了两家人共同扶持,在不断的误会纠葛中磨合,最终孩子们发现了“养父”在背后的默默付出,撮合母亲跟养父,最终两家人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生活。
而他就是剧中的冤种养父......
ps:《幸福合家欢》属于编造,并不存在,谢谢。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