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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离娄下》。

    下可运之掌上。”②孟子认为战国时期实现“先王之道”有很好的条件,他说:“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惟此时为然。”③孟子不懂得政治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变化;他也不懂得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部落的首领尧舜与阶级社会的君主有本质的不同。他企望“先王之道”在战国时期重现,而提出历史循环论。社会历史本来是以螺旋的形式不断的向前发展,而孟子“五百年必有王兴者”的说法,是把“螺旋”曲解为“循环”。这种治乱更替循环的观点,实际上是认为历史是变而不变,“先王之道”是永恒的真理。这反映出他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

    孟子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从他“仁政”的内容及其理论基础“性善论”和历史根据“先王之道”来看,他的出发点是唯心主义的,保守的,调和的;但有古代民主的一面。那种痛恨暴政,重视人民经济生活及其在政治上重要性的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这种思想,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起过不同程度的作用,影响是很大的。

    ②《公孙丑上》。

    ③《公孙丑上》。

    第三节邹衍阴阳五行学说的起源阴阳与五行之说,原来是两派,都是从观察自然现象而来。这种思想的萌芽,都有朴素唯物主义的因素。但发展起来以后,就变为唯心主义的思想。阴是云覆日,阳是日出,引申了就是暗和明,寒和暖,日,阳是日出,引申了就是暗和明,寒和暖,北和南,表和里,是一切对立和相反的事物。所以在自然,天为阳,地为阴。在人类,男为阳,女为阴。在性情,刚为阳,柔为阴。后来抽象化了,把阴阳看作是推动宇宙生成变化的两种基本元气,因而便支配着一切的事物,也就神秘化了。阴阳之说起源甚早。《周易》是以阴阳解说社会现象的专书,不是一时一人之作,最后成书或在战国中期以后,尚难断定。

    五行说的起源,没有确切的文献可征。在春秋前,可能已有一种极朴素的五元素说,就是以水火金木土为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基本元素。春秋时有人把水火金木土谷六种人民日常生活所必不可缺少的财用,称为“六府”。如晋郤缺说:“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①后来又有五行的名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蔡墨的话说:“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尚书·洪范》②托名箕子对武王的话解说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荀子·非十二子》说子思、孟子是五行的创始者。阴阳五行的合流大约在邹衍稍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邹衍“深观阴阳消息”。《史记·封禅书》说,“邹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邹衍已是个阴阳五行学派的代表了。

    邹衍的生平与著述邹衍,亦作驺衍,齐国人,活动年代比孟子稍晚。由于文献缺略,邹衍的生平行事,只能从《史记》的《孟子荀卿列传》、《平原君列传》、《封禅书》,《吕氏春秋》,刘向《别录》等书的引述中去探寻。邹衍在齐国稷下住过,到过魏、赵、燕等国,受到各国诸侯的礼遇。特别在燕国,燕王为他筑碣石宫,以师礼待之。他曾在赵国批驳过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使公孙龙被绌。因阴阳五行学说具有神秘因素,而关于邹衍的记载,也涂上了一些神话色彩,使人难于置信。如《后汉书·刘瑜传》“邹衍匹夫,有霜陨之异”。李贤注说:“《淮南子》曰,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系之,(衍)仰天而哭,五月为之下霜。”《列子·汤问》载,“邹子吹律。”张湛注说:“北方有地,美而寒,不生五谷。邹子吹律暖之,而禾黍滋也。”

    邹衍的著作很多,皆已散佚。《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邹衍著有“十余万言”。《汉书·艺文志》阴阳家著录《邹子》四十九篇,《邹子终始》①《左传》文公七年。

    ②《洪范》,大约是战国时期的作品。

    五十六篇,也都亡佚。

    邹衍的学说邹衍跟儒家的关系密切。《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这些是符合儒家宗旨的。《盐铁论·论儒》引御史的话说:“邹子以儒术干世主,不用,即以变化始终之论,率以显名。”这是说,他先是儒家,以后成为阴阳五行家的。他的五德终始说,也可能是由儒家思孟学派的五行说进一步演化而来。

    邹衍的学说体系“闳大不经”,包括天论、地理学说和历史观。

    邹衍的天论,是“称引天地剖判以来”的自然、历史的变化发展,一直往上推到天地没有产生以前的不可考究的混沌状态。他的天论在当时很著名,被称颂为“谈天衍”①。

    邹衍的地理学说,认为儒者所说的“中国”,不过是天下的八十分之一。中国,他名为“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就是《禹贡》中所说的九州。相当于赤县神州大小的州,还有八个,就是大九州。每一大州的四周,有裨海环绕。大九州的四周有瀛海环绕。再往外就是天地的边际。

    邹衍大九州说的产生,可能跟齐国商业交通的发达,尤其是便于海上交通的条件有关系。这一学说,反映了我国战国时期人们对世界地理的推测,认为中国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这一学说扩大了人们的眼界,在人类地理认识史上也是一个进步。当然,他只是猜测、想象,而不是科学的。

    在历史观方面,邹衍有《主运》一书。“主运”的意义和“五行”相当。《史记·封禅书》说:“邹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史记集解》引如淳的话说:“今其书有主运,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面为服”。邹衍的基本思想是五德终始论。这是他“深观阴阳消息”有得的理论,也是他显名于当时的主张。五行说有相生和相胜的两种说法。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吕氏春秋》、《礼记·月令》,用五行来配四时: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因为土没有地方安置,便把它放在季夏。这种五行相生说是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到了邹衍把相生说改为相胜说,把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五行,附会到社会现象上,叫作“五德”(德是属性的意思),用来解释历史上的政权兴衰,“递兴废,胜者用事。①就是五德终始说。所谓五行相胜,就是: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在《吕氏春秋·应同》中还保存有比较完整的一段: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蚯蚓)大蝼(蝼蛄)。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邹衍的五德终始,即五行相胜说,是依照土、木、金、火、水顺序,“终始”①《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①《吕氏春秋·荡兵》。

    循环“转移”。他从五行相克出发,说明历史是依五行运转而有王者代兴。为了适应五行的运转和天的祥,就必须定出相应的制度,所谓“载其祥制度”。他说的制度是指其色尚黄(或青、白、赤、黑),其事则土(或木、金、火、水)等等。《史记·封禅书》载,“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这是依五行的配列,规定政令、服色、符法、冠舆等制度,这是五行学说影响政治的具体表现。这也是《中庸》所说“国之将兴必有祯祥”的具体表述。

    邹衍的学说,从方法上考察,正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指出的,“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乃仅凭臆测推想立说,他的理论依据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天命论。依五德终始说,历史是变化的,不是停止不动的,但变化过程不是发展,而是循环。把历史变化的原因说成是由于五行相胜,是唯心主义的。五德终始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历史趋向大统一的客观形势,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建立新的统一封建政权的需要。按五德互相代替的学说,认为历代王朝不是万世一系,而是必然的改换,这对打破世袭制度有着一定作用,他的学说到两汉演变为谶纬之学,专讲五行灾异,图谶符瑞,成为统治者争权夺利,欺骗人民的工具,并为中国两千多年来迷信的渊薮。

    第十一章屈原、淳于髠、鲁仲连战国时期,人才辈出,且多有志于用世。其中,有的人目睹时局的混乱,却看不出历史的出路,并且自己还遭到毁谤,因而感到愤懑、失望。于是乃有淳于髠的退隐,鲁仲连的高蹈,甚至有屈原的自沉。他们的行径反映了当时社会矛盾的一个侧面。他们的才华和成就,也并不因其有某种形式的消沉而有所掩盖。

    第一节屈原屈原是战国时期最突出的文学家,也是政治家。他与一般游士行径不同。他的姓名不见于诸子百家之书,司马迁著《史记》仍为之立传。

    家世、生平和政治遭遇屈原,名平,楚之同姓。①他自称是高阳氏的后裔,父名伯庸①。他的故里,传说在丹阳之秭归②。屈原出生大约在楚威王五年(公元前335),这时正是列国纷争、楚国尚能同秦国抗衡的时代。在这以前的一百余年间,楚国曾是日益强大的大国,楚国的政治、文化都曾有很大的发展,培养了不少的人才。而且,由于列国之间文化交流,楚国曾经吸收大量的中原文化。到了屈原出生的时代,楚国已经具有丰富的文化传统。《史记》屈原传说他“为楚怀王左徒”时,已“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这样的文化教养,是春秋以来的传统教养。当时“博闻强志”“娴于辞令”的人物,各国都有。象郑国的子产,就是既“娴于辞令”,又被称为“博物君子”的人。这类人物的产生,正是时代的需要。屈原具有这样的教养,在楚国也是急需的人才。《史记》本传又说他“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由此可知,屈原一入仕途,曾很受最高统治者的器重。这时屈原大约只有二十岁。他的文化教养虽然很高,但还缺乏政治经验。他在政治风云变幻之中,尽管怀着远大的抱负,并有能干的才具,却不免横遭谗谤,而被排挤,以致离开朝廷。《史记》本传说:“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属平属草藁。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原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屈原既疏,不复在位,乃离郢都而北走。大约就在这时,他忧愁苦闷而写出了《离骚》。《史记》本传说:“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朋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在这同时或稍后,又作了《天问》。

    屈原既疏或被黜之后,楚国的政治方针、军国大计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来,在这之前,六国“纵亲”,楚怀王曾为纵约之长。在列国之间的合纵连横两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中,楚国曾是合纵势力的主要力量。当时的情况是:“横成则秦帝,纵成则楚王”。为了楚国的利益,坚持合纵,本是楚①《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①《离骚》。

    ②《水经注》引《宜都山川记》。

    人理当坚持的政策。屈原正是这一国策的坚持者。而上官大夫等人则是合纵的反对派。屈原既被疏黜,合纵的力量亦即削弱。这时,秦国派遣张仪到楚,先破坏齐楚之间的纵约,而后大举进攻楚国。于是楚国遭到了连续的失败。《史记》本传曾有一段详细的记载: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厚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纵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于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使使如秦受地。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楚使怒去,归告怀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浙。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

    此后,楚失掉齐国的援助,再发兵击秦,又遭魏国的袭击,遇到了更大的困难。

    大概就在这时,怀王认识到合纵的重要,于是又派屈原前往齐国。这时屈原的职位可能是三闾大夫。

    当屈原离楚赴齐的期间,张仪又一次来楚。楚怀王本来是“愿得张仪而甘心”的,但由于张仪“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因而“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这时屈原从齐国回来,谏怀王,但已无济于事。《史记》本传说:“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此事又见《楚世家》,时当怀王十八年。

    在这以后,楚国一度听齐湣王之计而与齐韩合纵,但不久又“倍齐而合秦”。再后,怀王竟与秦昭王为婚,订了盟约。政策如此摇摆,终于孤立无援①。最后,怀王竟至不听昭雎等人的忠告而入秦境,以致被秦拘留而死。大约在此期间,屈原曾由被绌而又被放逐。可以看出,屈原的政治遭遇,是同楚国的政策动向分不开的。他被放逐的时间,史书没有明确的记载,可能是当秦楚订盟前后。《史记》本传说:“虽放流,睠怀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顾、俗之一改也。”

    楚怀王困死于秦,顷襄王继位,子兰为令尹,屈原的政治遭遇变得更坏。《史记》本传说:“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在这以后,屈原便流落江南。《九章》等部分作品大概作于此时。《史记》本传,说他“至于江陵,被发行吟译畔”,终于“自投汨罗以死”。这时约当顷襄王十五年(公元前286)左右。

    为人志节和文学成就屈原一生,政治上虽不得意,其为人志节却不同流俗,其文学成就独放异采。屈原的作品,根据汉人的编定和注解,共计二十五篇。其中最主要的是《离骚》、《天问》和《九章》等篇。

    屈原生活于“朝秦暮楚”的时代,却表现了卓立不群的人格,具有高洁的品质和独特的识见。一篇《离骚》最集中地表现了屈原为人的这一特征。《史记》本传引淮南王刘安叙《离骚传》云:①《史记·楚世家》。

    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

    上称帝誉,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絜,其行廉,其称文山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絜,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这一评价,可以说对于屈原为人和《离骚》一文的总的概括。“志絜”而“行廉”,“举类迩”而“见义远”,最集中地概括了《离骚》的思想特色和艺术特色。

    《离骚》是屈原作品中最重要的一篇,也是中国文学史上带有自叙传性质的第一篇大型作品。作品一开始即说: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脩能。

    屈原是以“内美”和“脩能”自负的。这一点大不同于当代的一些游谈之士。屈原以“内美”和“脩能”自负,也不同于后世某些雅人的孤芳自赏,而有着他自己的政治抱负。《离骚》又说:日月忽其不掩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采吾道夫先路。

    “恐美人之迟暮”、“乘骐骥以驰骋”,这样的抱负是相当远大的。愿为“先导”,以此自负,是忠心耿耿的。

    当这种政治抱负不得实现时,屈原便坚持自己的操守,而不同流合污。

    《离骚》又曾写道: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虽不同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这里自叙更加明白:正当众人“竞进”、”驰骛”之时,而自己则师法“前修”。“不周于今之人”,却“依彭咸之遗则。”

    这是十分明确的为人信念和准则。在这以下,又说到“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伏请勿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象这样一些言语都充分表达了屈原为人不同流俗的思想特点。

    屈原这样的思想特点同楚国先贤的传统有继承关系,也同中原的文化传统不可分割。

    楚国先贤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忠爱宗国。《战国策·楚策一》记载莫敖子华同楚威王曾有这样的问答:威王问于莫敖子华曰:自从先君文王,以至不谷之身,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乎?

    莫敖子华对曰:如章不足知之矣。

    王曰:不于大夫,无所闻之。

    “莫敖子华对曰:君王将何问者也?彼有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有崇其爵、丰其禄,以忧社稷者;有断胫决腹而万世不视、不知所益,以忧社稷者;有劳其身、愁其志,以忧社稷者;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

    这就是说,自从楚文王以来,直至威王之世,曾经有过各种类型的忠于社稷的人物,史实具在,历历可数。屈原博闻强志,不能不深受这一历史传统的影响。

    与此同时,屈原也曾接受中原的传统文化,他对于华夏的古圣先贤也是衷心向往,而且熟悉历史的经验教训。《离骚》有云:依前圣以节中兮,喟凭心而历兹。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团失乎家弄。

    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夏桀之常违兮,乃遂焉而逢殃。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汤禹俨而只敬兮,周论道而莫差。举贤才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由此看来,夏商周的传统文化,对屈原的思想中有很深的影响。他对历史人物事件的是非标准,和齐鲁之儒的观点也颇有一致之处。可以说,他的为人志节,既有楚国先贤的影响,也有历代圣贤的影响。《离骚》之作,从其思想内容来看,正如战国后期的诸子之文,已有兼容并包各种文化传统的趋势。因此,《离骚》的思想倾向既有楚国文化的传统特征,又有中原文化的传统特征。

    关于《离骚》这一突出的特征,鲁迅《汉文学史纲要》曾说过这样的话:实则《离骚》之异于《诗》者,特在形式藻采之间耳。时与俗异,故声调不同。地异,故山川神灵动植皆不同。惟欲婚简狄、留二姚,或为北方人民所不敢道;若其怨愤责数之言,则三百篇中之甚于此者多矣。楚虽蛮夷,久为大国,春秋之世,已能赋《诗》,风雅之教,宁所未习?幸其固有文化,尚未沦亡,交错为文,遂生壮采。刘勰取其言辞,校之经典,谓有异有同。固雅颂之博徒,实战国之风雅。“虽取熔经义,亦自铸伟辞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采绝艳,难与并能。”(《文心雕龙·辩骚》)可谓知言者已。

    鲁迅这一评论,相当全面,探本溯源,指出了《离骚》的主要艺术特征。屈原的《天问》,也是一篇自抒愤闷的作品。《天问》的内容,不仅象《离骚》那样称述夏商之代、古圣先贤,也不仅“怼世俗之混浊,颂己身之修能”,而且是“怀疑自遂古之初,直至百物之琐末,放言无惮,为前人所不敢言。”①其中有云: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像,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这就是“怀疑自遂古之初”者。

    《天问》的内容,既多载神话传说,也有历史故事。对于某些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屈原有不得其解者,便呵而问之。也有知而故问者,乃是借以抒愤。

    屈原晚期的重要作品,还有《九章》中的《涉江》、《哀郢》、《抽思》和《怀沙》等。《涉江》说:“哀吾生之无乐兮,幽独处乎山中。吾不能?心以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哀郢》说:“惟郢路之辽远兮,江与夏之不可涉。忽若去不信兮,至今九年而不复。”《怀沙》说:“世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知死不可,愿勿爱兮。朋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凡此,都和《离骚》的情调基本一致,都是发自肺腑,深沉之至。

    ①鲁迅:《坟·摩罗诗力说》。

    又有《九歌》一组民间乐曲,多半是屈原采自民间、为之加工的作品。

    其内容和形式都和楚地巫风大有关系。这类作品,王逸以为写于流放期间,大概不错。鲁迅指出,这些作品,“绮靡杳渺,与原他文颇不同,虽曰‘为作’,固当有本。”可以说,中国的文人学者比较系统地整理加工民间作品,屈原是最早的。

    《史记》屈原本传还载有《卜居》、《渔父》。其中设为问答,表白屈原不肯同流合污、宁死不屈之志。这大概是屈原既死之后,楚人哀伤而为之辞,不似屈原自著。但先秦的文人学者著书立说,本来不一定皆出本人手著。战国晚期虽然有了个人专门著述的风气,但门人后学续有所作,也仍然属于一家之言。屈原的作品,自然也不例外。

    对后世的影响屈原对后世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人格的影响,一是文学的影响。

    屈原的人格,千百年来,对于文人学者已经成为一种典范。历代的诗人词人、尤其是迁客骚人,大抵都以屈原的精神为依傍。也可以说,屈原的精神,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形成一个修身洁行的传统。汉代的贾谊,唐代的杜甫,其精神境界都直接继承了屈原的传统。从这一点看,屈原影响于传统的民族性格,是很值得重视的一个方面。

    屈原在文学方面的影响,也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在屈原的《离骚》以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骚体作品。从汉代开始,贾谊的《吊屈原文》、《鵩鸟赋》固是骚体,严忌的《哀时命》、董仲舒的《士不遇赋》也都是骚体。到唐代,柳宗元的《瓶赋》、《惩咎赋》等也都是骚体的传统。其次是在屈原的《卜居》、《渔父》之后,也产生了一些“对问”体的作品。宋玉的《对楚王问》固是开端,而在汉代,东方朔的《答客难》、杨雄的《解嘲》都是此类作品的继续。到了唐代,韩愈的《进学解》也是这类作品的传统。

    当然,屈原的文学影响是非常广泛的,不仅上述两端。刘勰《辩骚》说:“枚贾追风以入丽,马扬沿波而得奇。其衣被词人,非一代也。故才高者苑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词,吟讽者衔其山川,童蒙者拾其香草。”其影响之深远,遍及历朝历代,而且深入到各类文人学子。这不是任何作家诗人所能企及的。

    第二节淳于髠淳于髠,齐国人,主要活动于齐威王、齐宣王和梁惠王在位时期的齐魏两国。他约与孟子同时,而年代较后。

    淳于髠博闻强记,以多智为齐人所称。数为齐使诸侯,未尝屈辱①。他慕齐政治家晏婴之为人,多所陈说,并“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他与邹衍、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娭?剑?群笥窝в谄牍?贾?⑾拢?起⑾孪壬??胪趺?涣写蠓颍?甘茏鹄瘼凇!妒芳恰っ献榆髑淞写?烦疲骸吧鞯剑?匀恕L镦椋?幼樱?肴恕;吩ǎ??恕=匝Щ评系赖轮?酰?蚍⒚餍蚱渲敢狻9噬鞯街?????吩ㄖ?舷缕???镦椤⒔幼咏杂兴?凼鲅伞!薄逗菏椤ひ瘴闹尽贩?抑?忌髯邮???兰医幼邮???L镒佣??迤??跹艏益銑十二篇。合二书所记,可见稷下先生中实有不同学派,而慎到、驺姡?取敖匝Щ评系赖轮?酰?庇址直鹗粲诜?摇⒁跹艏摇4居隗傇陴⑾孪壬?胁幻?患遥?妒芳恰烦破洹把?匏?痢薄?

    齐威王喜隐语,又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政治荒乱,左右莫敢谏。淳于髠以隐语进谏说:“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飞又不鸣,王知道这是什么鸟吗?”王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于是威王整理朝政,恢复了他在国内外的威信。司马迁很重视淳于髠的这次进谏的效果,说这使齐威王威行诸侯三十六年。

    威王八年(前349)楚大发兵加齐。齐王使淳于髠到赵国请救兵,随带金百斤,车马十驷。淳于髠仰天大笑,冠缨因之而断。王说:先生嫌这个任务小吗?淳于髠说:何敢!王说:那么,是为什么呢?淳于髠说:我刚从东方来,见道旁有穰田的人,以一个猪蹄子、一盂酒祈福,说‘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我看他拿的东西很微薄,而想得到的东西却很多,所以笑他”。于是齐王把赠送赵国的礼品改为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淳于髠到了赵国,交涉得很顺利。赵王答应给精兵十万,革车千乘。楚听说了,乘夜把兵撤回去了。

    威王对于淳于髠出使的成果大为高兴,置酒后宫,召淳于髠来喝酒。王说:先生能喝多少酒就醉了?淳于髠说:臣饮酒,一斗也醉,一石也醉。王说:先生饮一斗已经醉了,怎么还能饮一石呢?淳于髠就说,因饮酒场面的不同,饮酒人心情的不同,酒量也就不同。他说: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髠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这是一种情况。

    若亲有严客,髠帣■鞠■,侍酒于前,时赐余沥,奉觞上寿,数起饮,不过二斗径醉矣。

    这是一种情况。

    若朋友交游,久不相见,卒然相睹,欢然道故,私情相语,饮可五六斗径醉矣。

    这又是一种情况。

    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①《史记·滑稽列传》。

    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髠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这也是一种情况。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舃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髠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髠心最欢,能饮一石。

    这是第五种情况。淳于髠说这话的意思,是在说,享乐的追求是无穷尽的,一味地追求享乐,就会走到邪路上去。齐王听了淳于髠的话,罢了长夜之饮①。在齐宣王时期,淳于髠曾于一日之内见七士于王。王说,“千里而一士和百世而一圣,都不容易。你一朝而见七士,士不是太多了吗?”淳于髠说:“鸟要翅膀相同者聚居,兽要蹄子相同的并走。在沮泽之地寻求柴葫桔梗,累世不能得其一。如到睾黍、梁父的山阴去找,可以成车地拉。物,是各有其类的。髠是贤者之类的。王求士于髠,譬如予河中取水,于燧中取火。髠还要见士于王,岂只七士而已哉。”②后来淳于髠是否又见士于世,史无记载。有一年,齐欲伐魏。淳于髠说:“韩子卢是天下的疾犬。东郭逡是海内的狡兔。韩子卢追赶东郭逡,环山者三,腾山者五。结果是犬和兔都累死了。田父见到了它们,没有费什么力气,就把它们弄到手了。现在齐魏长期相持,以致士卒疲劳,恐怕秦楚会收田父之功的。”齐王听了,害怕起来,便把作战计划取消了③。

    淳于髠在齐国的事迹,表明他善于用譬喻的方法委婉陈词,打动人主,从而在政治上起了作用,有时还是相当大的作用。

    大约是在齐宣王时期,淳于髠离开齐国而到魏国。不知是在齐或在魏,他跟孟子有一次对话。他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说:礼也。他说: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说:嫂溺不援,是鸟兽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淳于髠紧接着就问:“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①淳于髠对“天下溺”的提法,表明他对于当时局势的关心,也表明他有参与政治实践的紧迫感。但他到魏以后,受到梁惠王的款待,却坚决要归隐。《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客有见髠于梁惠王。惠王屏左右,独坐而再见之。终无言也。惠王怪之,以让客曰:‘子之称淳于先生,管晏不及。及见寡人,寡人未有得也。岂寡人不足为言耶?何故哉?”客以谓髠。髠曰:‘固也。吾前见王,王志在驱逐,后复见王,王志在音声,吾是以默然。’客具以报王。王大骇曰:‘嗟乎,淳于先生诚圣人也!前淳于先生之来,人有献善马者,寡人未及视,会先生至,后先生之来,人有献讴者,未及试,亦会先生来。寡人虽屏人,然私心在彼,有之。”显然,淳于髠在惠王接见时,已发现他并没有求教的诚意。后来,惠王又延见淳于髠,连续谈了三天。惠王想待以卿相之位,淳于髠辞谢了。惠王送以安车驾驷,束帛加璧,黄金百镒。从此,淳于髠告别了政治舞台,终身不仕。以淳于髠那样热心于政治的人,后来这样消沉,除了是因对现实的失望,恐怕不会是别的了。

    ①以上,见《史记·滑稽列传》。

    ②《战国策·齐三》。

    ③《战国策·齐三》。

    ①《孟子·离娄上》。

    第三节鲁仲连鲁仲连,齐国人,与赵孝成王、平原君同时。史称其“好奇伟,俶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②义不帝秦赵孝成王时,秦将白起破赵长平之军前后四十余万,东围邯郸。魏安釐王使将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间入邯郸,想通过平原君对赵王说:“秦所为急围赵者,前与齐湣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今齐已益弱。

    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复求为帝。赵诚发使尊秦为帝,秦必喜,罢兵去。”平原君犹豫不决。

    这时鲁仲连恰好游赵,碰上秦兵围邯郸,听说魏将军新垣衍要叫赵尊秦为帝,就去见平原君说:“这件事将怎么办?”平原君说:“胜也何敢言事!四十万之众折于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能去。魏王使将军新垣衍令赵帝秦,今其人在是,胜也何敢言事!”鲁仲连说:“起先我以为您是天下的贤公子,现在才知道您不是天下的贤公子。魏国的客人新垣衍在哪里?我替您责备他,叫他回去。”

    鲁仲连见到新垣衍后,没有说话。新垣衍说:“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于平原君者也。今吾视先生之玉皃,非有求于平原君者也,易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鲁仲连说:“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新垣衍说:“先生助之将奈何?”鲁仲连说:“吾将使梁及燕助之。齐、楚固助之矣。”新垣衍说:“燕则吾请以从矣;若乃梁者,则吾乃梁人也,先生恶能使梁助之?”鲁仲连说:“梁未睹秦称帝之害故耳。使梁睹秦称帝之害,则必助赵矣。”新垣衍说:“先生独不见夫仆乎?十人而从一人者,宁力不胜而智不若邪?畏之也。”鲁仲连说“呜呼!梁之比于秦若仆邪?”新垣衍说:“然”。鲁仲连说:“吾将使秦烹醢梁王。”新垣衍很不高兴地说:“忆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先生又恶能使秦王烹醢梁王?”鲁仲连说:从前九侯、鄂侯、文王,是商纣的三个诸侯。九侯有个女儿生得很美丽,进献给纣王,纣王以为不好,就把九侯剁成肉酱。鄂侯为这事极力谏争,而被做成肉干。文王为这事叹息,被纣拘留在羑里一百天,想要把他置之死地。现在,秦是万乘之国,魏也是万乘之国,又都称王。为什么看到秦打了一次胜仗,就要尊他为帝,而使自己落得个成为肉酱肉干的地步呢?况且秦如果真称帝,就要以天子的地位发号施令,要变换诸侯的大臣,夺去他所憎恶的人的官爵,而给予他喜欢的人。他还将使他的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住在魏王的宫殿内,魏王怎能过上安定的日子,将军又怎能得到旧时的宠幸?”新垣衍听了,起而再拜,说:“始以先生为庸人,吾乃今日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吾请出,不敢复言帝秦。”秦将听到,退却五十里。正值魏公子无忌夺晋鄙军以救赵,击秦军,秦军便撤去①。

    ①以上,见《战国策·赵三》。

    书报聊城二十余年②后,燕将攻下聊城(约当于今山东聊城县)。聊城人或谗之。燕将惧诛,因保守聊城,不敢归。齐田单攻聊城岁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鲁仲连写了一书,绑在箭杆上射入城中。书中开头说:吾闻之,智者不倍时而弃利,勇士不却死而灭名,忠臣不先身而后君。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顾燕王之无臣,非忠也;杀身亡聊城,而威不信于齐,非勇也。功废名灭,后世无称,非智也。故智者不再计,勇士不怯死。今死生荣辱,尊卑贵贱,此其一时也。愿公之详计而无与俗同也。

    这是指出,燕将面临历史性决择的关键时刻,不可错过。接着就说明当时的局势是“以敝聊之民距全齐之兵,期年不解”,接着就说:为公计者,不如罢兵休士,全车甲归报燕王。燕王必喜。士民见公,如见父母,交游攘臂而议于世,功业可明矣。上辅孤主以制群臣,下养百姓以资说士,矫国革俗于天下,功名可立也。

    最后,书中说:“且吾闻,佼力小节者不能行大威,恶小耻者不能立恭名。”并引用管子和曹沫的故事以证其说。管子不死于公子纠之难,而“据齐国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伍伯首,名高天下,光照邻国”。曹沫为鲁将,不顾三战三败之耻,卒胁迫齐侯,收回失地,使天下震动,诸侯惊骇,威信吴、越。

    燕将见到鲁仲连书,表示同意,说:“敬闻命矣。”因罢兵去。但史称赞鲁仲连说:“解齐国之围,救百姓之死,仲连之说也。”①不为商贾之事邯郸解围后,平原君欲封鲁仲连。仲连坚辞。使者三次来,终不肯受。

    平原君置酒,以千金为仲连寿。仲连笑了。他说:“所谓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遂辞平原君而去,终身不复见①。

    聊城破后,田单归齐,想推荐鲁仲连,纶他以爵位。仲连说:“吾与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践而轻世肆志焉。”遂逃隐于海上,不知所终②。

    ②《史记集解》引徐广说,为十余年。

    ①《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②《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第十二章蔺相如、廉颇、李牧廉颇、李牧,都是赵国的良将。蔺相如是赵国著名的政治家。在战国晚期,赵国在内忧外患的不断困扰中有所自立,这三个人都作出了贡献。

    第一节蔺相如完璧归赵蔺相如,赵国人。生年不详。赵孝成王六年(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时,他已病笃,大约就死在这一两年内。

    赵惠文王得到楚国著名的“和氏璧”。秦国昭襄王听说了,派人送信给赵王,表示愿意用十五城来换取这块宝璧。赵王跟大臣们商量,如答应秦国,恐怕秦国的城得不到手,白白上当;如不答应,又担心秦国派兵来攻。既没有商议出好的办法来,要想派个使者到秦国去回复这件事,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时候,宦者令缪贤对赵王说:“我的舍人蔺相如可以出使秦国。”赵王问:“你怎么知道他合适?”缪贤回答说:“我曾得罪大王,打算偷偷地逃往燕国。蔺相如劝阻我,说:‘您怎么认识燕王?’我告诉他:‘我曾经随从大王在国境上会见燕王,燕王私下握着我的手,说愿意和我交朋友。我就这样认识他了,所以想去投奔他。’蔺相如对我说:‘赵国强,燕国弱,而赵王对您又宠幸,燕王才想跟您交朋友。您现在赵国得罪而逃往燕国,燕王畏惧赵国,不仅不敢收留您,还会把您捆绑起来送回赵国,您不如解衣露体俯伏在刑具上,到大王跟前去请求处罚,还有侥幸免罪的希望。’我听从了他的建议,后来果然得到大王的赦免。”我觉得这个人是勇士又有智谋,是个合适的使者。”赵惠文王召见蔺相如,问他:“秦王说要用十五座城来换我的宝璧,你看能不能答应?”蔺相如说:“秦国强,赵国弱,我们不可不答应。”赵王接着又问:“秦国拿了我的宝璧,但不给我城,怎么办?”蔺相如说:“秦国用城来换宝璧,要是不答应,赵国理亏。赵国给了宝璧,而秦国不给赵国城,那是秦国理曲。衡量这两种办法,我们宁可答应,而叫秦国来承担不讲道理的责任。”赵王问:“谁可出使秦国?”蔺相如说:“大王如果确实找不到人,那我就去一趟。假如秦国把城划归赵国,我就把璧留在秦国。要不然,我一定完璧归赵。”赵惠文王于是便派遣蔺相如做使者,带着和氏璧西行去秦。

    秦昭襄王听说赵国的使者送和氏璧来了,很得意地坐在章台上接见蔺相如。蔺相如恭恭敬敬地把和氏璧献给秦王。秦王高兴极了,把璧递给美人及左右待臣们传着看,左右的人都欢呼万岁。蔺相如见秦王根本没有偿付给赵国城池的意思,就上前对秦王说:“璧上有斑点,让我指给大王瞧一瞧。”秦王把璧递给蔺相如。蔺相如持璧退后几步站住,靠着柱子怒发冲冠地对秦王说:“赵王接到大王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和氏璧的书信时,集群臣商议。大臣们都说:‘秦国贪得无厌,欲以谎言得璧,千万不能答应。’我却以为:‘老百姓之间互相交往,尚且不至于欺骗,大国的君王哪能不讲信义?’赵王听了我的话,斋戒了五天,然后派我来向大王送书献璧。赵王这样作,是表示对大国的尊重和恭敬。我来到秦国,大王却在一般的宫殿里接见我,①以下关于蔺相如的记述,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书,不一一作注。礼节十分简率、傲慢。拿到宝璧,竞随便给美人们传看,分明是戏弄我。我看到大王没有偿付赵王城池的意思,才把宝璧拿了回来。如果大王一定要逼迫我,我的头颅今天就跟这块宝璧一起在柱子上撞碎。”蔺相如说着,持璧斜着眼打量柱子,想要撞击。秦王恐怕宝璧被他碰碎,就婉言道歉,坚决请他不要这样做,并且找来有关官员查看地图,指点从这里到那里的十五座城划归赵国。蔺相如猜想这是秦王的骗术,城是得不到的,就对秦王说:“和氏璧,是天下公认的宝物。赵王由于害怕秦国的强大,不敢不献给大王。赵王送璧时,曾经斋戒五天。现在大王也应当斋戒五天,在朝廷上设置九宾①的隆重仪式,我才能献璧。”秦王揣度难以强抢硬夺,就答应斋戒五天,把蔺相如安置在广成宾馆住下。蔺相如猜想秦王虽然答应斋戒,但一定会背约不肯偿付城池,就叫他的随员穿起老百姓的粗布短衫,怀里揣着璧,从小路回赵国。

    秦王斋戒五天后,在朝廷上设置了九宾的隆重仪式,传命带赵国使臣蔺相如来献璧。蔺相如到后,对秦王说:“秦国从穆公以来二十多位国君,没有一个是坚守信约的。我实在怕受大王的欺骗,对不住赵国,已叫人把璧送回赵国了。谁都知道秦强而赵弱,只要秦国先把十五座城划给赵国,赵国怎敢留璧而得罪大王?我自知有欺骗大王的罪该死,就让我受烹刑吧!”秦王和大臣们面面相觑,左右侍从有的想拉相如去处治。秦王说:“杀了相如,终究不能得到璧,反而损害了秦赵两国的友谊。还不如好好招待他,让他回赵国。想来赵王决不会为了一块璧的缘故而欺骗秦国。”终于按照隆重的外交礼节在正殿上接见了蔺相如,然后打发他回国。

    蔺相如回到赵国后,赵王认为他是一位称职的大夫,出使能够不侮国命,任命他为上大夫。以后秦国没有把城给赵国,赵国也终究没有把和氏璧给秦国。

    渑池之会蔺相如完璧归赵的第二年,赵惠文王十七年(公元前282年),秦借口赵不跟它联合攻齐,派兵攻下赵的两座城池①。赵惠文王十八年(公元前281年),秦兵侵赵,攻下石城②(约当今河南林县西南)。赵惠文王十九年(公元前280年),秦将白起率军攻赵,取光狼城③(约当今山西高平县西),斩杀赵国三万人④。秦在对赵进行军事威胁的同时,又在外交方面迫使赵国屈服。赵惠文王二十年(公元前279年),秦王派使者通知赵王在西河外渑池(今河南渑池县西)地方作友好会见。赵王畏惧秦国,想要辞谢不去。廉颇、蔺相如两人商量之后对赵王说:“大王不去赴会,显得我们赵国软弱、胆怯。”于是赵王决定去和秦王相会,带蔺相如同行。廉颇送到国境上,与赵王诀别时约定说:“大王出发之后,估计来回路程及会见的礼节完毕,前后不过三十天。要是过了三十天还没有回来,就请让我们立太子为王,用以断绝秦国①宾,同傧。“九宾”:由九个典礼的傧相依次传呼,接引宾客上殿。这是古代最隆重的礼节仪式。①《史记·赵世家》,又《六国年表》。

    ②《史记·赵世家》,又《六国年表》。

    ③《史记,秦本纪》。

    ④《史记·六国年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作“杀二万人。”

    扣留您作为要挟的念头。”赵王答应了。

    赵王到了渑池与秦王相会。席上,秦王酒喝得很畅快的时候,对赵王说:“我听说您喜欢弹瑟,请弹一曲给我听听。”赵王就在筵席上弹了一曲。秦国的史官走上前来,写道:“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与赵王会饮,命令赵王弹瑟。”蔺相如上前对秦王说:“赵王听说秦王擅长秦国的音乐,现在我奉献盆缶,请秦王敲敲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肯答应。蔺相如捧着盆缶上前,跪着献给秦王。秦王还是不肯敲。蔺相如说:“我跟大王的距离不满五步,大王要是不答应我的请求,我可要把颈上的血溅到大王身上了!”秦王的侍卫们要杀蔺相如,蔺相如瞪起眼睛,大声呵斥他们,吓得那些人直向后退。秦王很不高兴,只得勉强在缶上敲了一下。蔺相如回头叫赵国的史官写道:“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为赵王击缶。”秦国的群臣说:“请赵王送十五座城给秦王作为献礼。”蔺相如也说:“请秦王把国都咸阳送给赵王作为献礼。”直到酒筵完毕,秦始终不能占赵的上风。赵国调集了大军提防秦国进犯,秦国也不敢有什么举动。

    蔺、廉相与欢渑池之会结束,赵王回国后,因为蔺相如的功劳大,封为上卿,地位在廉颇以上。廉颇对人说:“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的大功。蔺相如本来是个卑贱的人,就凭着一张嘴,地位反而在我之上,我觉得羞耻,不甘心在他以下!”他又扬言说:“我碰到了蔺相如,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一番。”蔺相如听到了这些话,不肯再同廉颇会面。每逢上朝的时候,他常常托病请假,不愿意跟廉颇争位次的先后。过了些时候,蔺相如出门,远远望见了廉颇,赶忙吩咐赶车的转过车子回避。蔺相如门下的人们,都规劝他说:“我们远离家乡,投奔到您的门下,是因为敬仰您为人富于正义,勇敢不屈。如今您和廉颇的职位相同,廉颇公开说出那些令人难堪的话,您害怕得躲闪回避,实在太胆怯了。这样的事平常人也感到羞愧,何况是身为将相的人!我们的气量小,只好跟您告辞了。”蔺相如挽留他们,说:“诸位看廉将军跟秦王哪一个厉害?”大家都说秦王厉害。蔺相如说:“请想一想,秦王的威势那么大,我蔺相如却在朝廷上当众呵斥他,使秦国的满朝文武都蒙受耻辱。我蔺相如虽然无能,难道会害怕廉将军吗?但是我想到,强暴的秦国所以不敢出兵侵犯赵国,就因为有我和廉将军在的缘故。现在两虎相斗,其势不俱生。我对廉将军的忍辱退让,是出于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廉颇听到这些话后,很受感动。他解衣露膊,背着荆条,请门客作引导,到蔺相如门上请罪,说:“我是个见识短浅的人,不知道将军竟宽恕我到这种地步!”终于两人成为誓同生死的朋友,所谓“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

    廉颇、蔺相如的“相与欢”增强了赵国的力量,不断攻取齐魏两国的土地。而且能抗拒强秦的侵犯。

    第二节廉颇(附赵奢)

    廉颇,生年不详。大约是在公元前241年后的几年间,死于楚国的都城寿春②(今安徽寿县西南)。

    赵惠文王十六年(公元前283年),廉颇率赵军大败齐军,攻取阳晋(今山东郓城县西)③,威名扬于诸侯,赵王封为上卿。

    廉颇蔺相如的相与欢,增加了赵的国力,不断攻取齐魏两国的土地,而且能抗拒强秦的侵犯。就在廉颇相与欢的这一年,廉颇又攻克了齐国的几邑。赵惠文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76年),廉颇领兵攻占魏国的几邑,旋又退出。接着在赵惠文王二十四年(公元前275年),廉颇领兵攻占了魏国的房子(约在今河南省安阳县南)、安阳(约在今河南省安阳县),并在房子修筑了城。赵惠文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1年)蔺相如领兵攻伐齐国至平邑(约在今河南南乐县东北)。赵惠文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0年),秦国的中更胡伤率兵进攻赵国的阏与(今山西和顺县),魏国令公子咎率锐师牵制秦军。赵国的形势很紧张,赵王询问廉颇,阏与是否可救?廉颇回答说:“道远险狭难救。”又问乐乘,乐乘和廉颇的看法相同。唯有赵奢指出:阏与道远险狭,将勇者胜。赵王即令赵奢率兵解阏与之围。赵奢率兵在距邯郸三十里处驻扎二十八日。秦军就在不远的武安西,鼓噪勒兵,声振屋瓦,赵奢壁垒不出,以麻痹秦军斗志。然后用二日一夜的急行军,突然出现在阏与前线,迅速占领山头高地。结果,大破秦军,解阏与之围。赵奢因这次战役的胜利,赵王赐与“马服君”的称号。秦军败于阏与,转而攻魏国的几邑。廉颇率军救几邑,又大败秦师①。

    赵国的惠文王,是继承赵武灵王军事改革以后的一个有为的国君。赵惠文王年间,将相团结,对内整顿税收,“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对外能挫败强秦,又不断对齐魏取得胜利。当时就有人说:“尝抑强齐四十余年,而秦不能得所欲”。赵惠文王死,孝成王继位后,国势逐步在走下坡路。秦国实行“远交近攻”的兼并策略后,不断吞食韩魏的土地。赵孝成王六年(公元前260年),秦使左庶长王龁攻取了韩国的上党(今山西东南部长治市附近)。上党民奔向赵国。四月,王龁因而攻赵。廉颇率领的赵军,驻扎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与秦军战。赵军士卒犯秦国的侦察兵,裨将嘉被杀。六月,赵军又被秦军攻陷,失掉两个堡城、四个尉官。七月,赵军筑垒壁而守,西垒壁被秦军夺去,失掉两个尉官。廉颇坚壁固守。秦军屡次挑战,赵兵不出。秦军长途远征,最忌持久战。秦派人到赵国用千金为反间之计,散布流言说:“秦国所畏惧的是马服君的儿子赵括为将,廉颇容易对付,就要投降了。”赵王既怒廉颇,几次失败,又反对坚壁不敢战,听到秦国反间的话,便起用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去代替有经验的老将廉颇作主将。这时,赵奢已死,蔺相如病重,听到更换主将的事,劝阻赵孝成王说:“王以名使括,若胶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读其父书传,不知合变也。”赵括的母亲也提出不能派遣赵括为将的意见,赵王都没有听从。

    ①以下关于廉颇赵奢的记述,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者,不一一作注。②《史记·楚世家》,楚考烈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41年),“楚东徙都寿春,命曰郢。”③《史记·六国表》作“十五年(公元前284年)攻齐昔阳,取之。”《史记·赵世家》作“十六年廉颇将,攻齐昔阳,取之。”

    ①《战国策·赵三》。

    赵括既代替了廉颇为主将,便改守为攻。秦国秘密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白起用诱敌深入,分割包围、切断赵军后路等办法,使赵军腹背受敌,无法冲出重围。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①最后,赵括被射死,赵国损失了军队四十多万。

    赵孝成王十五年(公元前251年),燕王喜派栗腹前往赵国修好,以五百金为赵王寿。回来向燕王报告说:“赵国的壮年人都死于长平之战,孤儿还未成壮年,可以攻伐。”燕王征询昌国君乐间的意见。乐间回答说:“赵是四面抗拒强敌的国家,民人都熟习打仗,不可与战。”燕王说:“我用多于赵军五倍的兵力攻打,怎样?”乐间回答说:“也不可。”燕王大怒。群臣皆以为赵国可伐,乃发二千乘,分兵两路。栗腹率军攻鄗(今河北柏乡县北);卿秦②攻代(今河北蔚县)。唯独大夫将渠劝阻燕王说:“与人往来修好,又以五百金饮人之王,因使者的报告,变友好为进攻。这样作,不吉祥,出兵不会成功。”燕王不听,亲自率领一支军队跟在大军之后。将渠拉着燕王的带子来拦阻燕王,说:“王一定不要亲自前往,是不会成功的。”燕王用脚踢将渠。将渠流着眼泪说:“我不是为自己,是为王打算呀!”燕王率领的军队到达宋子(约在今河北晋县、赵县、束鹿县中间一带)的时候,赵国使廉颇为主将,在鄗大破燕军,杀栗腹;乐乘在代破燕军,虏卿秦。乐间离燕去赵。廉颇率军追逐燕兵五百多里,包围了燕国的都城。燕国只得依照赵国提出的条件,以将渠为相主持和议,割五城给赵国,赵军才解燕围。廉颇因功得到封邑尉文,号信平君,为假相国。

    廉颇在秦赵长平之战时被免职失势期间,门客们都散去,等到廉颇又被任用为将,门客都回来了。廉颇对门客们说:“你们都离开我吧!”门客说:“哎呀!您怎么这么晚才看到呢?天下的人都按照市场的道理进行交易。您有权势,我就随从您。您失掉权势,我就离开您。这是定而不移的道理,又有什么可埋怨的呢?”

    赵孝成王十八年(公元前248年),延陵钧率师从相国信平君助魏攻燕。赵孝成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45年),廉颇攻取了魏国的繁阳(约在今河南内黄县)。赵孝成王死,他的儿子悼襄王继位,使乐乘代廉颇。廉颇怒,攻乐乘,乐乘走。廉颇因而投奔到魏国的大梁(今河南开封市西北)。廉颇久居大梁,魏国不能信用他。秦兵屡次使赵国陷入困境,赵王想要再得廉颇,廉颇也想复用于赵。赵王派使者去观察廉颇还可否任用。廉颇的仇人郭开多给使者金钱,令他说廉颇的坏话。赵王的使者见到廉颇后,“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使者回国向赵王报告说:“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屎)矣。”赵王认为廉颇已衰老,就不叫他到赵国来了。

    楚王听说廉颇在魏国,秘密派人把廉颇迎接到楚国。廉颇一为楚将,没有功绩,说:“我思用赵人。”最后死在楚国的都城寿春。

    ①《战国策·燕三》作“庆秦”。《史记·赵世家》。又《燕世家》,均作“卿秦”。第三节李牧李牧,又名繓①,战国末年赵国的良将。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29年(赵王迁七年)。

    李牧曾经久居赵国北边代(在今河北蔚县)、雁门(治所在今山西右玉县南),防备匈奴。他有自行置吏的方便,军市的税收都归幕府,为士卒的费用。每天杀几头牛飨战士,练习骑马射箭,谨慎烽火,多使间谍;对战士的待遇优厚。他制订约束说:“匈奴入边来劫掠,赶快将畜产收入堡垒,有敢于捕虏匈奴的人斩首!”匈奴每次入侵,皆防守严密,而不敢战。这样连续几年不受损失,匈奴却以为李牧怯懦,就是赵国的边兵也以为怯弱。赵王责备李牧,他还是照旧。赵王恼怒,使别将来代替他领兵。在李牧离开一年多的期间,屡次出战皆不利,失亡很多,边地不得耕种、畜牧。赵王复请李牧出任边将。李牧称说有病,闭门不出。一再恳求,才勉强答应说:“大王一定要任命我,必须仍用我的老办法”。赵王只得答应了。

    李牧至边地,重申旧约。匈奴几年入边,无所得,但终究以李牧为怯懦。边地士兵屡得赏赐而不用,皆愿一战。于是乃从全军中选车得千三百乘,选骑得万三千匹,射手十万人,皆勒令演习战斗。大放畜牧,人民满野。当匈奴小股入边时,佯败不胜,丢弃数千人,恣其杀掠。单于听到这一情况,统率大军侵入赵国边境。李牧多布令人莫测的阵势,开展左右翼的攻击,大破匈奴军,杀十余万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逃跑。此后十多年,匈奴不敢接近赵国边境。

    公元前243年(赵悼襄王二年),廉颇已经离赵去魏,赵王以李牧为将而攻燕,取武遂(在今河北徐水县西遂城)、方城。

    公元前234年(赵王迁二年),秦派桓领兵进攻赵的平阳(今河北磁县东南)、武城(今磁县西南)、大败赵军,杀赵将扈辄。次年,秦军攻赵的赤丽、宜安(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南)。赵以李牧为大将军率兵反攻,大破秦军于肥(今河北晋县西),秦将桓逃跑。李牧因功被封为武安君。公元前232年(秦王政十五年、赵王迁四年),秦又派两支军队攻赵,一军到了邺,一军到了太原,向赵的番吾(今河北灵寿县西南)进攻。李牧击破秦军,南拒韩魏。

    李牧虽然一再战胜秦军,兵力的损失也是严重的,“赵亡卒数十万,邯郸仅存”。公元前231年(赵王迁五年),代地大动。次年,赵国又发生大旱灾。公元前229年(赵王迁七年)秦又乘机大举攻赵,王翦率领上党郡兵卒直下井陉(今河北井陉县西),杨端和率领河内兵卒进围赵都邯郸。赵派李牧、司马尚带领大军抵御。赵王宠臣郭开受了秦国贿赂,造谣说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因此改用赵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司马尚。李牧不受命,赵王使人隐微捕得,并杀了李牧①,废司马尚。李牧死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28①见《战国策·秦五》。

    ①李牧之死有另一说法。《战国策·秦五》载,赵王迁的宠臣韩仓“疾贤妒功臣”,在赵王前说李牧的坏话,因此赵王使人代李牧将兵,并把他叫到王宫。赵王使韩仓责备李牧说:“将军战胜,得王赐宴,将军向王敬酒,却带匕首,当死!”李牧辨白说,我“病钩,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恐惧死罪于前,故使工人为木以接(续)手。”说着,从衣袖里取出缠布的木制假胳膊,给韩仓看,并请求韩仓向赵王说明情况。韩仓不肯,说:“受命于王,赐将军死,不赦!”李牧出宫门,取剑将自杀”,臂短不能及,衔年(秦王政十九年,赵王迁八年),王翦大破赵军,杀赵葱,颜聚逃走,俘虏了赵王迁①。赵公子嘉率其宗族几百人逃到赵的代郡,自立为代王,至公元前222年(秦王政二十五年,代王嘉六年)秦将王贲带兵灭燕后,虏代王嘉,赵灭亡。

    司马迁对李牧的冤死,表示很愤慨,他在《赵世家》的最后说:赵王“迁素无行,信谗,故诛其良将李牧,用郭开。岂不谬哉!”李牧对后来也是有影响的人物。秦子婴就把“赵王迁杀其良臣而用颜聚”的后果是“失其国而殃及其身②”,作为历史教训,企图劝阻秦二世不要杀害蒙恬、蒙毅。汉文帝感叹得不到廉颇、李牧那样的大将,以解除他对匈奴的忧患③。

    剑征之于柱以自刺”而死。

    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战国策·赵四》都说:李牧死“后三月”,王翦“虏赵王迁及其将颜聚”,而《战国策·秦五》说,“武安君死,五月赵亡”。

    ②《史记·蒙恬列传》。

    ③《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第十三章范睢、白起、王翦战国晚年,秦的军事优势更为显著。范睢强化君权,远交近攻的献策加速了秦灭六国的过程。白起、王翦都是在这一过程中立下大功的名将。

    第一节范睢范睢,一作范睢、范且。魏国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55年(秦昭襄王五十二年)。范睢游说诸侯,欲事魏王,家贫无由以进,先事魏大夫须贾。曾随从须贾为魏昭王出使齐国。齐襄王听说范睢有口才,使人送给他金十斤及牛、酒,范睢不敢要。须贾知道了这件事,认为范睢将魏国的机密告诉了齐国才得到馈赠,叫范睢收下牛酒,送回金。回国后,须贾报告给魏相魏齐。魏齐命令家人狠狠鞭打范睢,打断了肋骨,打掉了牙齿。范睢假装死去。家人用席子卷起来,放在厕所里,喝醉酒的宾客向范睢撒尿。范睢从席中对看守的人说:你能放出我,一定厚谢你。看守的人向酒醉的魏齐请示,把卷在席里死人扔了出去。郑安平把他藏了起来,改名张禄。秦昭襄王的使者王稽出使魏国,郑安平把范睢推荐给王稽,王稽带范睢入秦。在路上遇到穰侯魏冉,魏冉很反对山东的说客入秦。范睢躲过穰侯的搜查,和王稽到了咸阳。

    范睢在秦国住了一年多,没有机会向秦王进说。后来,穰侯将带兵越过韩魏,去攻打齐国的刚(今山东宁阳县东北)、寿(今山东东平县东南),进说的机会来了,范睢趁机上书秦王。

    秦王在离宫召见范睢。秦王叫左右的人都回避。秦王请求说:先生怎么指教我?范睢只说是、是。秦王一再请求。范睢说:“我听说吕尚遇见文王的故事,文王待吕尚厚,吕尚对文王谈得深,吕尚辅佐文王取得天下。我是秦国的一个过客,跟王没有交情,而我所要说的牵涉王的骨肉之亲。我愿以一片忠心进说,但不知王的心是怎样的。这就是王一再问我而不敢答的原因。我不是因为害怕不敢讲。我知道今天讲了明天就会被害,然而我无所畏惧。人都免不了要死,如果能够对秦国有些好处,这是我最大愿望。我所害怕的是我死了以后,天下的人知我是尽忠而死,因而不敢讲,不肯到秦国来了。”秦王说:“我有幸今天得见先生,事无大小,上至太后,下至大臣,希望先生都说,不要怀疑我”。范睢说:“秦国地势险要,军队众多,军民勇敢,可以成就霸王的事业。但闭关十五年,不敢进兵山东,这是因为穰侯为秦谋不忠,大王的计有所失”。秦王说:希望听听我的失计是什么?范睢害怕有人偷听,先说有关各国的外事。他说:“穰侯越过韩魏去攻打齐国的刚、寿,这是失计。出兵少了,不能对齐国怎样。出兵多了,对秦国有害。今天秦跟邻国的关系不亲,却越邻国去攻打别国,有什么好?过去齐王南攻楚国,破军杀将,辟地千里。但是最后一寸土地也没有得到,难道不想得地吗?形势不允许呀!各国看到齐国很疲惫,君臣不和,就兴兵伐齐,大破齐国。齐国所以大败,是因为伐楚而肥了韩魏,这就是所谓借给敌人武器,送给敌人粮食”。范睢便向秦王提出兼并策略,其要点首先是“远交而近攻”,因为这样才能巩固所攻取的土地,“得一寸土地就是王的一寸土地,得一尺土地就是王的一尺土地”。其次是“毋独攻其地,而攻其人”,因为这样才能歼敌①以下关于范睢的记述,取材于《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和《战国策·秦策三》者,不另注出。国兵力。范睢说,“放弃近攻的策略而去远攻,不是荒谬吗?从前中山国地方五百里,赵国独吞了,别的国不能对他怎样。韩国魏国处在各国之中,是天下的枢纽。王如能亲韩魏,则掌握天下之枢纽,可以威慑楚、赵。如果楚、赵都依附秦国,齐国也必定依附秦国。”他所谓亲韩魏,是先礼而后兵,实际上是“举兵而代之”。秦王很赞赏范睢的主张,封他为客卿,常和他商议国家大事。

    范睢日益得到秦王的信任。又过了几年,他对秦王说:“我在山东时,只听说齐国有孟尝君,没有听说齐王。只听说秦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君,没听说有秦王。王是一国的首脑,国家大事由王决定,有生杀予夺的权威。今太后能够擅自行事,穰侯能够把持对外大权,华阳、高陵、泾阳君可以自行决断,这是秦国的“四贵”。四贵的权势盛,国家就危险,大王的权力怎么能不倾覆,令怎么能从王出?有四贵,也就没有王了。崔杼、淖齿是齐国的臣,齐君被他们害死。李兑是赵国的臣,主父被困于沙丘,百日饿死。今秦国太后、穰侯专权,高陵、华阳、泾阳君为羽翼,这跟崔杼、淖齿、李兑的事类似。今天秦国从有等级的官吏到诸大臣,以及王左右的人,没有不是属于相国穰侯的,王在朝廷是孤家寡人。我实在为王惶恐不安。万世以后,拥有秦国的不会是王的子孙了。”公元前266年(秦昭襄王四十一年),秦王下决心废掉太后,把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逐出关中,免掉穰侯相位,改用范睢为相,封为应侯(应在今河南宝丰县西南)。

    范睢既为秦相,仍自称张禄,魏国人不知道,以为范睢早就死了。须贾出使秦国,范睢化装成普通人见须贾。须贾惊异,问范睢做什么事。范睢说:我为人家作佣人。须贾很可怜范睢,留他吃饭,并给范睢一件丝绸袍子。须贾终于知道要见的秦相张禄,原来就是范睢,害怕极了。他赤着上身,跪行向范睢请罪。范睢没有问他的罪,说须贾所以得免于死,是因为赠他一件丝绸袍子,“有故人之意”。他释放了须贾,但要须贾回去告诉魏王,快送魏齐的头来,否则将屠大梁。

    魏齐吓得逃到赵国,匿于平原君家。秦昭襄王为给范睢报仇,诱骗平原君至秦。秦王对平原君说:“从前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范君也是我的仲父。范君的仇人在你家,希望你派人把他的头取来,否则我不放你出关。”平原君说:魏齐是我的朋友,在我家也不应当交出来,何况又不在我家。秦王写信给赵王说:“范睢的仇人魏齐在平原君家,王赶快使人把他的头送来。不然的话,我将发兵伐赵,且不放平原君出关”。赵孝成王发兵围平原君家。魏齐夜间跟赵相虞卿逃走,至大梁被迫自杀。赵王终于将魏齐的头送到秦国。

    秦实行范睢“远交近攻”的策略,先从韩、魏开始,逐步兼并各国。公元前288年,秦派五大夫绾率兵伐魏,拔怀(今河南武陟县西南)。公元前266年,又攻取魏的邢丘(今河南温县东)。公元前265年,秦发兵攻韩的少曲(今河南孟县)、高平(今河南济源县西南),拔之。公元前264年,秦派大将白起攻韩的陉城(今山西新绛县东北),拔五城①,斩首五万级。公元前263年,白起率兵攻太行山以南地区。(云梦秦简《编年纪》秦昭襄王四十四年“白起攻南阳太行道,绝之。”“■四年,攻大(太)行”)韩国就这样一块一块地被蚕食掉。随着对韩蚕食的进一步扩大,必然与赵国发生①此据《史记·白起王翦列传》,《秦本纪》作“九城”。

    冲突,秦赵间的长平大战即爆发于此时。

    公元前260年,秦左庶长王龁率兵向上党进攻。赵国派老将廉颇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秦军不断挑战,而廉颇令赵军坚守不出。秦用反间计诱使赵王任用赵括取代廉颇后,立即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白起用诱敌深入、分割包围、切断赵军后路等办法,使赵军腹背受敌,无法冲出重围。结果,赵括被射死,赵国损失了军队四十多万。

    白起在长平一战取得很大胜利,引起了范睢的嫉妒。他唯恐白起功高,使他不能专权。本来,白起准备乘得胜的有利时机进攻赵国的都城邯郸,灭掉赵国。但是秦王听从了范睢的话;让士卒休息,允许韩、赵割地讲和。白起只好班师回国,灭赵的计划遂成泡影。

    长平战后的第二年,秦王令白起攻赵。白起认为这时不可攻赵。秦王不听,派五大夫王陵率兵伐赵。公元前258年(秦昭襄王四十九年)正月,王陵统率的秦军进攻邯郸受挫,死伤很多。秦王想令白起代替王陵攻赵,白起托病,不肯出征。秦王亲见白起,强迫他带病指挥军队,白起仍不肯行。秦王改用王龁代替王陵,范睢又起用郑安平为将军,郑安平成了进攻邯郸的主帅。公元前257年,魏、楚两国的军队前来救赵。邯郸城下的秦军,在赵军和魏军、楚军的夹击下大败。郑安平在赵军围困下以二万人降赵,赵封他为武阳君①,公元前255年死于赵。被范睢引用为河东太守的王稽,也因与诸侯通而坐法诛。秦王大怒,欲兼诛范睢。燕国人蔡泽听到这个消息,游说范睢退位让贤。范睢因而自称病重,推荐蔡泽为相。云梦秦简《编年记》说,公元前255年(秦昭襄王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这是在王稽被处死的那年,范睢也死了。

    ①《史记·赵世家》。

    第二节白起白起,一称公孙起,郿(今陕西眉县)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58年②。

    公元前294年(秦昭襄王十三年),白起在秦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③(今河南密县东南)。公元前293年(秦昭襄王十四年),白起为左更,大败韩魏联军于伊阙(今河南洛阳龙门),斩首二十四万,虏魏将公孙喜,拔五城④。起迁为国尉,涉河,取韩安邑以东到乾河。公元前292年(秦昭襄王十五年),白起为大良造,攻魏,取城大小六十一。明年,取垣(约当今山西垣曲县)。公元前280年(秦昭襄王二十七年),白起攻赵,取光狼城(今山西高平县西)。公元前279年(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白起率秦军向楚进攻,拔鄢(今湖北宜城县西南),邓(今河南邓县),西陵(今湖北宜昌县)。公元前278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又乘胜攻楚,取安陆(今湖北云梦县、安陆县一带),并攻下楚都郢(今湖北江陵县),更进兵至洞庭湖边。楚国仓皇迁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县)。从此,秦以郢为南郡,封白起为武安君。

    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四十五年),秦军攻下韩国的要地野王城,切断了韩上党郡(今山西长治市)与黄河以南、韩国中心地带的联系。韩国的上党郡守冯亭在当地居民支持下,把上党郡属的十七城献给赵王,请求归附,希望借此援引赵国军力与韩联合,共同保卫上党,免遭强秦吞并。赵接受了冯亭上党归赵的请求,封冯亭为华阳君。公元前260年(秦昭襄王四十七年),秦左庶长王龁率兵向上党进攻。赵国派老将廉颇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廉颇的作战方针是坚壁自守,不轻出战,把秦军拖疲之后,再相机反攻。这期间发生过几次小战斗,赵军失利,秦军也无大进展。赵王不耐烦了,他不能理解廉颇的意图和打法,屡次谴责廉颇怯战。他中了范睢的反间计,使赵括代廉颇。赵括是马服君赵奢的儿子,是一个只会纸上谈兵、骄横自大的人。秦听说赵括已代廉颇为主帅,立即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展开了著名的秦赵长平大战。赵括一接任就改变了廉颇的计策,撤换军吏,立即向秦军发动大规模进攻。秦充分利用了赵括在部署指挥方面的一系列错误,胜利地完成了这次史无前例的大歼灭战。《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对这一大战役,是这样记载的:“赵括至(东),则出击秦军。秦军佯败而走,张二奇兵以劫之。赵军逐胜,追造秦壁。壁坚拒不得入,而秦琦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赵军分而为二,粮道绝。而秦出轻兵击之。赵战不利,因筑壁坚守,以待救至。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来攻秦垒,欲出。为四队,四五复之,不能出。其将赵括出锐卒自搏战。秦将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白起)。武安君计曰:‘前②《史记·白起列传》记,白起(武安君)被逼自杀是在秦昭襄王五十年十一月,一般认为是公元前257年。因秦历以十月为岁首,昭襄王五十年十一月是这年的第二个月,大致相当于公元前258年的阴历十二月。一般是认为在前257年,有误。

    ③《史记·秦本纪》。

    ④《史记·秦本纪》,又《白起王翦列传》。以下,取材于《白起王翦列传》者不一一注出。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复,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白起在长平之战中立下了彪炳的战功。他断绝赵粮道及分割赵军内部的联系,取得了军事上的重大突破。但在政治上,白起犯了很大的错误。他杀赵降卒四十多万,堵塞了招纳降人的渠道,不利于对敌人的瓦解。

    赵国当时岌岌可危,急于求得喘息时间,重新稳定内部。于是向秦求和愿割六城。秦虽大胜,伤亡也很重,白起后来也说过:“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但他从纯军事观点看,赵国这时非常弱,国内动荡不安,秦如抓住这一良机,可以较省力灭赵。所以他主张继续进兵攻赵。但秦王和范睢对秦的经济困难、军事服役过重、人民疲敝所引起的问题,想得更多些。范睢对白起的高功、感到对自己政治地位的威胁,也不顾白起取得灭赵的大功。范睢与白起的关系,如苏代对范睢所说,如果赵被秦灭,武安君必为三公,君能在他下面吗?不想在他下面也办不到。不如答应韩、魏割地讲和的请求。范睢向秦王建议:秦兵劳,请许韩、魏割地以和的要求,且休士卒。秦王同意。公元前259年(秦昭襄王四十八年,赵孝成王七年)正月,秦与赵、韩停战言和,各自撤兵。

    公元前259年九月,秦国在与赵停战八个月之后又进军攻赵。这次,秦王下定决心,要灭赵国。但白起却反对。《战国策·中山策》记:“(秦)昭襄王既息民缮兵,复欲伐赵。武安君曰:‘不可’。王曰:‘前年国虚民饥,君不量百姓之力,求益军粮以灭赵。今寡人息民以养士,蓄积粮食,三军之俸,有倍于前,而曰不可,其说何也?’武安君曰:‘长平之事,秦军大克,赵军大破,秦人欢喜,赵人畏惧。秦人之死者厚葬,伤者厚养,劳者相飨,饮食铺总以靡其财。赵人之死者不得收,伤者不得疗,涕泣相哀,戳力同忧,耕田疾作以生其财。今王发军虽信其前,臣料赵国守备,亦以十倍矣。赵自长平以来,君臣忧惧,早朝晏退;卑辞重币,四面出嫁,结亲燕魏,连好齐楚,积虑并心,备秦为务。其国内实,其交外戎。当今之时,赵未可伐也。”

    秦王听不进白起的忠告,仍然派遣王陵率兵攻赵,进围邯郸。在稍稍得手之后,次年(公元前258年)正月,秦王又增兵入赵,猛攻邯郸城。赵人坚守,使秦军受到不少挫折。

    秦王要白起出任统帅。白起称病不去。秦王派范睢去责问白起,指出他曾带万人攻进楚国,占领楚都和楚国西境大片土地,迫使楚王举国东迁;指出他同韩、魏两军的“伊阙之战”(在今河南洛阳市南龙门附近)也是以少胜多,斩首二十四万。为什么这次秦国以强大兵力进攻弱赵,要他去指挥作战,倒反而认为难胜?白起说,当时他能破楚国,是由于楚国内部腐化涣散,群臣相妒以功,良臣斥疏,百姓离心,城池不修,守备无力,而当时的秦军则将士一心,亲如家人,士气高昂,又能就地因粮于敌,所以终成大功。伊阙之战的能够大胜,他说,主要是因为韩、魏两军互相推诿,各图保存实力,秦军遂得各个击破。而当前的赵国就完全不是这样。他进一步分析说:“今秦破赵于长平,不遂以时乘其震惧而灭之,畏而释之,使得耕稼从益蓄积,养孤长幼以益其众,缮治甲兵以益其强,增城浚池以益其固。主折节以下其臣,臣推体以下死士。至于平原之属,皆令妻妾补缝于行伍之间。臣民一心,上下同力,犹勾践困于会稽时也。以合伐之,赵必固守。挑其军战,必不肯出。围其国都,必不可克。攻其列城,必不可拔。掠其郊野,必无所得。兵出无功,诸侯生心,外救必至。臣见其害,未见其利。”①秦王不甘心按白起的建议,撤兵,另待时机。王陵再失利,白起又托病不出。于是秦王改派长平之战的副帅王龁接替王陵,继续猛攻邯郸。由于赵人死守,秦军围邯郸八九个月,死伤众,而仍不能攻下。赵王出轻锐以寇其后,秦数不利。

    赵国虽然顶住了秦军进攻,但究竟在长平大败后,人力不足,兵源缺乏。赵人保卫邯郸,打得很英勇,也很艰苦。一直到信陵君率魏军前来支援,楚军配合作战,战局才有了显著的变化。

    秦军已开始陷于被动,“多失亡”。秦王又要白起带病去邯郸前线指挥秦军。白起仍然拒绝。他爱惜自己百战百胜的声誉,表示宁死不作“辱军之将”。秦王大怒,于是撤了白起的职,要他到西部去戍边。白起生病未走,拖了三个月。这期间“诸侯攻秦益急,秦军数却,使者日至”,形势对秦不利。因而,秦王也就更恨白起不替自己卖命,终于逼白起自杀。白起临死前说:“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然后他不无忏悔地说:“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

    ①《战国策·中山策》。

    第三节王翦①(附蒙骜)

    王翦,秦王政时的名将,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乡人。生年不详,约死于公元前212年。

    公元前236年(秦王政十一年),王翦攻破赵国的阏与,夺取九城。公元前229年(秦王政十八年,赵王迁七年),王翦率领上党郡兵直下赵井陉(今河北井陉县西),杨端和将河内兵进围赵邯郸。赵派李牧、司马尚率军抵御。赵王宠臣郭开受了秦国贿赂,造谣说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因此改用赵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司马尚。李牧不受命,赵王使人以隐蔽手段捕杀了李牧,废司马尚。公元前228年(秦王政十九年,赵王迁八年),王翦大破赵军,杀赵葱,虏赵王迁,颜聚逃走。赵公子嘉逃至代郡,自立为代王。在这年的前二年(公元前230年),秦已灭掉韩,虏韩王安。

    公元前227年(秦王政二十年,燕王喜二十八年),燕太子以秦的势力日益逼燕,甚为恐惧,派荆轲以献地图为名,图谋刺杀秦王,秦王展图,图穷而匕首见。荆轲以匕首刺秦王,不中,被杀。于是秦王大怒,命王翦、辛胜攻燕。燕、代发兵抵御,在易水以西被秦军击破。公元前226年(秦王政二十一年,燕王喜二十九年),王翦取燕蓟,燕王喜迁都辽东。王翦之子王贲击楚,取十余城。

    公元前225年(秦王政二十二年、魏王假三年),王贲围魏都大梁,引黄河大沟的水灌大梁,大梁城坏,魏王假投降,魏亡。

    秦既灭韩、魏,俘赵王,走燕王,下一步就是对楚的问题。秦王问李信:多少人伐楚可以取胜。李信说,二十万人足够了。秦王问王翦,王翦说,非六十万人不可。秦王说,王将军老了,李将军壮勇。就派李信、蒙武①领兵二十万伐楚。王翦不得用,称病回老家频阳。李信开始取得了胜利,后被楚军打败,逃回秦国,秦王大怒,亲自至频阳请王翦出山,王翦称老称病,但秦王一再恳求,王翦便说非六十万人不可,秦王答应了。于是王翦率兵六十万伐楚。秦王送到灞上。

    王翦行,向秦王请求赏赐许多美田宅园池。秦王说,将军还愁贫穷吗?

    王翦说,为大王将,有功得不到封侯,所以趁大王用我的时候,及时请园池为子孙业。秦王大笑。王翦已至关,使人回来请求善田五次。有人对王翦说:将军的乞求,也太过份了。王翦说:“秦王骄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全都交给我,我多请田宅为子孙业,正是让秦王以为我只图小利,而不起疑。王翦领六十万大军伐楚,大破楚师,杀楚将项燕。公元前223年(秦王政二十四年,楚王负刍五年),攻占楚都寿春,俘虏楚王负刍,秦设置楚郡。第二年,王翦更平定了楚江南地,降服了越君,设置会稽郡。楚亡。

    公元前222年(秦王政二十五年,燕王喜三十三年),王贲攻燕的辽东,虏燕王喜,燕亡。又攻取代,虏代王嘉,赵亡。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齐王建四十四年),王贲从燕国南下攻齐,在没有遇到抵抗的情况下进入齐国,虏齐王建,于是齐国最后也灭亡了。秦统一了六国。

    司马迁说:“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于后世。”王氏,自王翦、王贲以至王离,三世为秦将。秦二世时,陈胜反秦。王离奉①以下论述王翦事迹取材于《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者,不另一一作注。①《史记·王翦列传》作“蒙恬”误,今据《史记·蒙恬列传》改。

    命击赵国之陈余、张耳于巨鹿。项羽救赵,击秦军,虏王离,秦军降。蒙氏,自蒙骜始,事秦有功。蒙骜,先为齐人,自齐事秦昭王,官至上卿。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元年),蒙骜为秦将,伐韩,取成皋、荥阳、置三川郡。第二年,蒙骜攻赵,取三十七城。公元前244年(秦王政三年),蒙骜攻韩,取十三城。公元前242年(秦王政五年),蒙骜攻魏,取二十城,置东郡。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蒙骜卒。公元前224年(秦王政二十三年),蒙骜之子蒙武为秦稗将军,与王翦攻楚,大破之,杀项燕。第二年,蒙武攻楚,虏楚王。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蒙武之子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攻齐,大破之,擢为内史。秦并天下后,蒙恬将三十万众守北边,筑长城。后为赵高陷害,秦二世赐死①。

    ①《史记·蒙恬列传》。

    第十四章荀子、韩非、吕不韦战国末年,大一统局势的形成已日趋显著。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荀子、韩非和吕不韦,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

    第一节荀子生平和著作荀子,名况,赵国人。时人相尊,称为荀卿。汉宣帝讳询,汉人避嫌,称为孙卿①。生卒年不详,重要活动大约在公元前298年至前238年②。荀子是战国晚期的一位儒家大师。他的一生,跟孔子、孟子都有些相象。他在中国教育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曾到赵、齐、楚、秦等国进行政治活动。他从事著述,也是在政治主张不得实现的晚年。他游历各国的具体时间,难于确考,只能根据《荀子》、《史记》等书的记载,说明大体上的时间和情况。

    荀子初到齐国①的时间,应在齐湣王末年,大约是公元前285年间。据说当时是五十岁。荀子是到齐国稷下来游学。齐国都城临淄设置的稷下学宫,齐威王时已具规模,有淳于髡、邹忌等名士。齐宣王喜好、尊宠“文学游说之士”②,前来稷下学宫游学的人,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等七十六人,被授予相当于大夫的爵位③。

    荀子初到齐国,正当齐湣王兵强势盛的时候。他曾经打算说服齐相,治国不能只凭权力地位,而要施行“胜人之道”,争取统一天下。荀子说:“处胜人之势,行胜人之道、天下莫忿,汤、武是也。处胜人之势,不似胜人之道,厚于有天下之势,索为匹夫不可得也,桀纣是也。”他接着说:“然则胡不敺(运用)此胜人之势,赴胜人之道,求仁厚明通之君子而托王焉,与之参国政、正是非?如是,则国孰敢不为义矣?君臣上下,贵贱长少,至于庶人,莫不为义,则天下孰不欲合义矣?贤士愿相国之朝,能士愿相国之官,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齐为归,是一天下也。”④他又向齐国君臣告诫说:“今巨楚县(悬)吾前,大燕?吾后,劲魏钩吾右”,齐国如果不奋发行“胜人之道”,将有被瓜分的危险。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告诫也没有发生作用。后来,齐国果然被燕将乐毅率领燕、赵、秦、魏、韩五国联军打得大败,几乎亡国,齐湣王也被楚国的淖齿杀死。荀子总结这一历史教训时,指出齐湣王“不由礼义而由权谋”,是使齐国由强转弱而至失败的根本原因。他说:“及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国亡,为天下大戮,后世言恶,则必稽①《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索隐》。

    ②据汪中《荀卿子年表》。

    ①《韩非子·难三》记:“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僇。”据此,荀子似在到齐国前曾到过燕国,但确否难定。

    ②《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③《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④《荀子·强国》篇。以下,凡引用《荀子》,只出篇名。

    焉。”①《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齐襄王复国后,学士们返回稷下。这时候,田骈一辈人都已死去,惟“荀卿最为老师。齐尚脩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据《史记·春申君列传》记:楚相春申君于公元前255年,“以荀卿为兰陵(治所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令。”②荀子大约在公元前255年以前,即为楚兰陵令以前到过秦国③,会见了秦昭王和秦相应侯范睢,陈述自己的政见。《强国》篇记述荀子曾经将统一的希望寄托秦国。他称赞秦国“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范睢问他到了秦国看到什么?他回答说:秦国边塞险固,地理形势有利,山川秀美,资源丰富。民俗朴素,百吏严肃认真,大官奉公守法,朝廷清明,处理政事的效率高。他认为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四代之胜,不是侥幸,而有必然的道理。但如用王者之功名来衡量,却又相差很远。他所谓王者之功名,即同胜人者之道。《儒效》篇记,秦昭王曾向荀子提出“儒无益于人之国”的疑问。荀子回答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慎地做臣子,并使他的国君尊贵。又说:儒者在朝廷上当官,就会使朝政完美,在下当百姓就形成美好风俗。并说,儒家的政治能使“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人迹所到),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何谓其无益于人之国也!”荀子的答复,得到秦昭王的称赞,但却不采纳他的政治主张。正如刘向《叙录》所说:荀子“见秦昭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以三王之法说之,及秦相应侯,皆不能用也。”

    荀子在楚国,也因遭受谗言,得不到重用。刘向《叙录》说:“人或谓春申君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孙卿贤者也,今与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谢之,孙卿去之赵。”荀子离开楚国到赵国,当在为兰陵令以后的三四年间①。荀子至赵,赵孝成王待为上客②。《议兵》篇记载,荀子曾和赵国的临武君在赵孝成王面前议论兵法。临武君认为用兵“所贵,权谋势利也。所行,攻夺变诈也”。荀子认为临武君的见解不对。用兵最根本的一条不是“诈”而是使民心一致,争取民心的归向。“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他又说:“仁人之兵”,是天下的民心所向,能使“百将一心,三军同力”,从而无敌于天下。

    荀子对赵国的君臣说,“招延募选,隆势诈,尚功利,是渐(诈欺)之也;礼义教化,是齐之(民齐心)也。故以诈遇诈,犹有巧拙焉;以诈遇齐,辟(譬)之犹以锥刀堕太山”。从而“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①《王霸》篇。

    ②春申君以荀子为兰陵令的记载又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刘向《叙录》、应劭《风俗通义·穷通·孙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编年记》载:秦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王稽·张禄死。”张禄,即范睢。范睢为秦相封应侯,在秦昭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年)。荀子入秦与范睢问答当在公前266年至前255年间。较大可能是在前255年以前的几年内。

    ①赵孝成王于公元前265年至前245年在位。荀子游赵,可能性最大是在前253年左右。②《韩诗外传》卷四说:“孙子去而之赵,赵以为上卿。”《战国策·楚策四》亦云“赵以为上卿。”姚宏《战国策·楚策四》注云:“荀子未尝为上卿,《后语》作上客,当是。”今从之。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临武军又向荀子提出“为将”、“军制”等问题。荀子议兵的基本见解,可从他跟他弟子陈嚣的问答中看出来。陈嚣问曰:“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他说:“非汝所知也。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悦)喜。”荀子强调军事手段与道德政治相结合,有它合理的因素。但他过分夸大了政治影响的作用,对军事特点与作用估计不足。这或许就是赵国君臣不能接受他的意见的一个重要原因。

    荀子在赵国议兵的期间,春申君的门客中有人对春申君说:“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强。故贤者所在,君尊国安。今孙卿天下贤人,所去之国,其不安乎?”春申君使人聘孙卿。孙卿遗春申君书,刺楚国,因为歌赋以遗春申君①。春申君恨,复固谢孙卿,孙卿乃行,“复为兰陵令”②。

    荀子的学生李斯,在去秦之前曾向荀子辞行,说秦要统一天下,他去秦国游说秦王③。荀子不满意李斯只重法术和权谋的主张。《议兵》篇记,他们师徒在讨论兵法时,对重仁义还是重权谋发生严重分歧。李斯问荀子说:“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荀子生气地说:你懂什么?“女(汝)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谓仁义者,大便之便也。彼仁义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而轻为之死。故曰:凡在于军(君),将率末事也;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今汝不求之于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李斯所说的“以便从事”,是说怎么有利就怎么去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荀子认为就是不便利的便利;施行仁义,才是真正大便利的便利。荀子对李斯重权谋而轻仁义的思想,认为是本末倒置,是致乱的根源。荀子对于秦国军事力量的强盛,是肯定的。但他认为政治的作用比军事力量更为根本。

    《史记·楚世家》载,楚考烈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杀,荀子也被免官,但定居兰陵,死后葬在兰陵。

    荀子有著作传世。《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荀子这部著作,是批判地吸收当时一些学派的优点而特别发展了儒家思想体系。

    荀子的著作在汉代皇家收藏中有三百多篇,其中大多是重复的。经刘向校定,为三十二篇,大致相当于现今流传的《荀子》。刘向《叙录》说:“所校仇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交,除重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刘向所说的“所校仇中孙卿书”,当即皇家图书馆所藏的荀子著作。

    ①书、赋见《战国策·楚策四》,又见《韩诗外传》卷四;“赋”又见《荀子·赋》;大意略同。②刘向《叙录》。又见《风俗通义·穷通》;《战国策·楚策四》、《韩诗外传》卷四,所记亦略同,但皆不言“复为兰陵令”。

    ③《史记·李斯列传》说:李斯“至秦,会庄襄王卒”,约在公元前247年。现存《荀子》三十二篇,除书末六篇系荀子弟子所附加外,大都可以认为出于荀子之手。据杨倞考证:《大略》,是荀子的学生摘录和整理荀子的言论汇集而成,“皆略举其要,不可以一事名篇,故总谓之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五篇,都是荀子和他的学生“所引记传杂事”,所以放在全书的最后。

    荀子的著作,从汉以后,一直不受重视。唐代杨倞是第一个为《荀子》作注的人,清代才又有人继续为《荀子》注释。清末王先谦所作《荀子集解》,对《荀子》的训诂考订和注释比较完备。近代梁启雄所撰《荀子简释》,可作为初学读本。

    论天人关系荀子的思想,发展了春秋战国以来朴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观点,这在他论天人关系时,说得很显著。《无论》是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①。

    荀子认为只有最高明的人,才懂得把“天”和“人”区别开来。他说:“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所说的“天”,不是有意志的人格神,而指的是自然界。他在《礼论》篇说,自然界的生成、变化是“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这种生成变化没有意志、目的,“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天职,是指自然界自身的职能。荀子认为自然有自己的规律,“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常道”、“常数”正表明自然界的运动有其客观必然性。他还说:“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荀子所说的天、神既是自然,从而他反对“营于巫祝,信祥”,否认有鬼神的存在。他在《解蔽》篇举例说,楚国夏首地方有个名叫涓蜀梁的人,既愚蠢,胆子又特别小。他在月光明亮的夜晚走路,竟将自己的影子和头发疑为鬼魅,跑到家中便吓死了。荀子接着分析,人见鬼完全是由于错觉引起的假象。当人在神志不清或是精神恍惚的时候,把无当作有,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荀子认为,祭祀也只是一种仪式,并不是因为真有鬼神。有人问:“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

    荀子认为,自然界及其规律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的治乱与“天”没有关系,人事才是决定的力量。他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又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自然界的运行变化是有固定秩序的,不会因为尧或桀而改变。政治措施好就得吉祥,政治措施坏就会有灾难。荀子又用问答的方式来说明社会的治乱与自然界无关,决定治乱的是人事。“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蓄)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①以下凡论述天人关系不注明出处的引文,均见《天论》。

    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

    他更就自然界不常见的怪异现象来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他说:“星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傥)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因此,荀子认为可怕的并不是自然的怪现象,可怕的倒是“人妖”,是人为的灾祸。他说:“楛(粗劣)耕伤稼,楛耘失岁,政险失民,田薉(同“秽”,荒芜)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妖。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妖。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妖。妖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农业生产的破坏,政治的昏暗,伦常次序的混乱,都是“人妖”。这三妖如果发生,就会危及国家的安全。

    在荀子的思想中,不只是社会的治乱与“天”没有关系,人的贫饥与富裕、疾病与健康、祸凶与吉祥,都是人事决定的。他说:“强本(指农业生产)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供养)备(充足)而动时(活动适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指自然灾害、变异等情况)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背)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迫近)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

    荀子承认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同时指出“人”对自然不是无能为力,“人”可以主观努力去改变自然,给人类造福。他提出了光辉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即掌握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这是“人定胜天”的思想。他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意思是说,推崇天而思慕它,那如把天当作物来畜养而控制它?顺从天而歌颂它,那如掌握自然规律而利用它?荀子又说,人能充分运用自然所赋予的“天君”、“天官”诸器官的职能,正确对待自然规律,“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这就能够使天地为人类服务,而万物供人类役使。

    荀子否认有人格神的“天”,把决定社会变化的力量认为是人事而不是“天”,这种观点,在当时说,无疑是进步的。但荀子也有他的时代局限性。在天人关系中,他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合理的。他却又主张“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这就限制了对自然客观规律不断深入地认识,也给“制天命而用之”的范围和效果带来了局限。荀子不迷信鬼神,却把祭祀、卜筮作为一种仪式或文饰,又为宗教迷信保留了地盘。

    论性恶荀子在人性问题上,主张性恶论,跟孟子的性善论相牴牾。

    荀子在自然观方面强调“天人之分”,在人性论方面也强调“性伪之分”。《礼论》篇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本始材朴”指人性的素质,是天然生成的。“文理隆盛”指礼义道德,是人为制作的。荀子所谓伪,是人为的意思。他认为只有人对天然东西加工,才能美好完善。但天然的东西毕竟是人为加工的基础,没有这一客观的基础作为对象,就无从加工。

    荀子批评孟子的性善论不懂得性伪之分,混淆了人的本性与“圣人”制作的礼义的区分,《性恶》①篇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人性天然,如同目明耳聪,是不学即能的。而礼义道德等社会规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受了教育,学习以后才有的。荀子的这种思想批判了孟子先天道德论的性善说,指明人的道德属性是社会环境教有的结果。

    荀子反对孟子先验的道德观点。他的性恶论,强调人性都是天然生成的。不论是圣、愚、贤、不肖的人,本性都是一样的。他说:“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他提出“涂(塗)之人可以为禹”。一个普通人只要肯学习,“积善而不息”,就可以成为象禹那样的圣人。这是因为“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社会道德)法正(政治规范)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

    荀子的“涂之人可以为禹”,跟孟子所说的“人皆可以为尧舜”②,结论一致。对“礼不下庶人”的贵族观点来说,也都具有进步意义。但他们的出发点却不相同。孟子认为人的道德观念是先天的,因此启发人的“良知”、“良能”,就可以使人为善,以至成为“圣人”。荀子却根本否定天生圣人的说法。他认为人的道德习性系形成于社会环境教育。《劝学》篇说:“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又说:“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这种社会环境决定人道德品质好坏的思想,包含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他也观察到人与动物的不同点在于“人能群(有社会组织)”。但他的认识不能从此再提高一步,把人看作是社会的、有阶级性的人。他不能清楚区分自然的人与社会的人,不能明确辨别人的生理要求与人的道德品质的关系。他还是把人看作是个体的、生物性的人,他所主张的仍是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性论。

    荀子批评孟子讲性善是“去圣王,息礼义”。其实,这是他对孟子的曲解。孟子的性善论并不如此,他跟荀子同样是“与圣王、贵礼义”,只是立论的基础不同。孟子的性善论是先验的。他认为人恶的品质是后天的变易。人本来都具有善性,只是“庶民去之,君子存之”①,在存有善性的“君子”中,虽则“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②而有所不同,但与丢失本性的“庶民”是根本不同的。孟子很强调“圣人”用礼义教化人民,所谓“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③。他还把“大人”、“劳心”者与“小人”“劳力”者,把“治人”与“治于人”,“食于人”和“食人”④者,严格地区分开来。荀子从人的生理机能、物质欲望来说明人本来是性恶的,善的品质是后①以下关于论性而不注明出处的引文,均见《性恶》篇。

    ②《孟子·告子下》。

    ①《孟子·离类下》。

    ②《孟子·尽心下》。

    ③《孟子·万章下》。

    ④《孟子·滕文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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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人为的。“人之性恶,其善煮伪也。”他认为圣人变化、改造人的“恶”的本性,兴起人为的善,从而确立礼义,制定法度。他说:“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又说:“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圣王之治,礼义之化,然后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认为礼义不是出自人们天生的善性,而是圣人所造成的人为规范。他说:“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又说:“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在这里,荀子把“圣人”与“众人”分别开来。“圣人”与“众人”,“君子”和“小人”,按其本性来说,既然都是共同的,又为什么不同了呢?荀子认为这是由于后天环境学习积累的不同而造成差别。《荣辱》篇说:“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儒效》篇有明确地阐述:“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旦暮积谓之岁,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宇中六指(上下四方)谓之极,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反(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事或职务)。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长期磨炼)使然也。”荀子跟孟子所主张的“天生”的“圣人”不同,而是认为“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从这一观点出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小人”与“君子”、贱和贵、愚和智、贫和富的界限。他认为“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互相对换)也”;“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虽然“可以为(君子或禹),未必能也。虽不能,无害可以为”。《儒效》篇认为只要后天学习得好,就可以由“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这一看法,表现出在荀子生活的时代,阶级、等级乃至智愚的升降变化,也反映了荀子的思想是代表新兴阶级的利益,要打破以前那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身份等级制,而要以具有新的含义的“礼义”为标准来重新划分等级。他在《王制》篇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荀子也跟孟子同样认为君子、小人,劳心者、劳力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有鸿沟。《儒效》篇认为君子“知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小人”则是“纵性情而不足问学”。他说:“凡所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义。所贱于桀、跖、小人者,从其性,顺其情,安姿睢,以出乎贫利争夺。”《富国》篇又说:“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看来,荀子所说的“君子”和“小人”的相同点是本性都是恶的,所谓“其性一也”。而君子跟小人的不同是,君子能化性起伪,讲礼义道德;小人却是顺其性情而“劳力”贪利,从而产生了役使与被役使的区别。

    在对于“义”和“利”的问题上,荀子与孟子也有不同。荀子不象孟子那样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而是认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但在处理两者的关系上,由于有先后的不同,不仅产生荣、辱的区分,并有制服别人跟被人制服的差别。《荣辱》篇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不苟》篇认为,“小人”是“唯利所在”,唯利是图者,而君子则“小人之反也”。荀子就这样把统治者的“圣人”、“君子”跟被统治者的劳动者、“小人”看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百姓、小人只有等待“君子”、“圣人”才能“成之”,教养他们成长。他说:“百姓之力,待(依靠)之而后功。百姓之群,待之而后和(和睦)。百姓之财,待之而后聚。百姓之势(地位),待之而后安。百姓之寿,待之而后长。”①没有“圣人”、“君子”,“百姓简直是活不下去。他认为:“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②在这个问题上,荀子和孟子的剥削阶级立场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总之,荀子一方面认为“君子”和“小人”有共同的本性,是可以相互对换的,他要借以打破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袭等级制,而另一个方面又主张,君子与小人、贵与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有严格界限,要建立一种新的有等级的社会,这就是封建社会。

    因为荀子认为人的性恶,他反对人生的自然发展,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这是说,人的本性跟辞让、忠信、礼义文理等道德原则是矛盾的,如果顺从人性的自然发展,就会破坏社会道德、秩序,而导致暴乱。

    荀子在《礼论》篇认为,“先王”为了解决人性追求物质欲望而引起的紊乱,才制定礼。他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不忽视人的正当的功利,但他说“先王”是依照社会等级有区别地给予,限制人们的物质欲望要求,以避免无限度地追求,而引起争夺、混乱。他所说的等级,实际上含有阶级的内容。这反映了他在物质分配问题上的阶级差别的观点。他又指出,君主凭权势,以礼义教化跟法治、重刑兼用,以遏制人的性恶的无限制发展。他说:“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政)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在这里,他的君主专制与隆礼,重法观点,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是很明显的。

    “明分使群”

    “明分使群”①,是荀子关于社会构成的基本观点,这在先秦诸子中是独具特点的。

    荀子所说的“群”,是群体或社会组织。“使群”,是君主役使群体,亦有君主组织社会的含义。荀子很强调“群”的力量。他在《王制》篇说,人能克服自然界,是由于群体的力量。“(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为什么能群?因为人能“分”,即有不同的社会地位、职分。“分”为什么能行得通?依靠礼义。有了社会组织,有了礼义之分,人就能利用“群”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万物。他说:①《富国》篇。

    ②《仲尼》篇。

    ①《富国》篇。

    “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他反复强调“分”是“群”的基础。他说:“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分”是根据礼义的规定,又依靠礼义来维系,从而荀子认为人“不可少顷舍礼义”。他又认为,人和水火、草木、禽兽,都有本质上的不同,而其主要区别是在于有无礼义。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非相》篇也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别,指社会身分的区别)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荀子把有无礼义作为和禽兽区别的标准极言其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荀子在《非相》篇阐述了为人之道和禽兽的根本不同点是父子有亲,男女有别后,紧接着又说:“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这就可以看出,荀子所说的“辨”、“分”,主要内容是礼的“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卑尊)皆有称者”不过他所说的“分”,也有职分,即社会分工的含义。从他的社会观出发,认为人类群居并处,有同一要求而达到要求方法不同,有共同的欲望,而满足欲望的智力各异,故须彼此分工合作。一个人的生活所需,要靠各行业制成的物品来供养。一个人的能力是不能兼通各种技艺的。如果人们离群索居而不互相依赖,就会无法生活下去。所以,必须“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①不能要求一个人“能徧(遍)能人之所能”,②“能徧知人之所知”③。而是各有专长。他说:“相高下,视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相美恶,辩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陈绳墨,便备用,君子不如工人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是然后君子之所长也。”①看来,荀子所说“分”的内容,有社会职业分工的含义,也具有伦理、等级、阶级的性质。

    荀子认为人类社会有“分”。有社会地位、分工的差别是必然的。不这样,就会没有社会秩序,而出现混乱的局面。《王制》篇说:“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通赡,满足)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这是说,社会上齐一、平等,一定会出现争夺、秩序紊乱。有“分”,有上下的差别,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才是养育天下的根本。《君道》篇更明确地说:“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

    怎样才能做到“明分使群”呢?荀子认为要靠礼义规范。礼义的制定者是“先王”,贯彻者是“圣君”。因此,他更突出国君的作用。他说:“君者,善群也。”“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又说:“能以使下谓之君。”“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他认为“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②①《王霸》篇。

    ②《儒效》篇。

    ③《儒效》篇。

    ①《儒效》篇。

    ②以上引文,分见《君道》、《王霸》、《富国》等篇。

    在荀子的思想中,虽然也重视“庶人”“民”的力量③,但他认为对社会历史起支配、决定作用的是“圣王”,是“明分使群”的国君。“明分使群”的社会观,也就是英雄史观,是荀子君主专制思想的基础。

    法后王荀子关于历史运动趋向的观点,是主张法后王,可说是后王史观。它的内容主要包含:“古今一致”论,是一种历史没有质变趋向的静止观点;“以近知远”论,是后王史观的主要内容,它包含有从实际出发考察、解决社会问题的想法。

    荀子认为古今一致,无所谓进化。他说:“古今一也,类不悖,虽久同理。”又说:“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文王之道同伏戏(羲)。①荀子在《非相》篇把那些分别古今的人称作“妄人”、“众人”,是愚蠢、浅陋,鼠目寸光的人。他说:“夫妄人曰:‘古今异情,其所以治乱者异道’,而众人惑焉。彼众人者,愚而无说,陋而无度者也。其所见焉,犹可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传也。妄人者,门庭之间,犹诬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上乎。”他就是根据古今一致的论点才得出“百王之道,后王是也。”②他认为,历代帝王的治国原则,同后王是一样的。“后王”,是在“百王之中”,而不是在“百王”之外。

    荀子颂扬“先王”。《非相》篇说:“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他更强调学习“后王”。《儒效》篇说:“言道德之求,不二后王百家之说,不及后王,则不听也。”《成相》篇又说:“至治之极复后王。”在这里,于“后王”的前面有一个“复”字,可见荀子所说的“后王”,不是和他同时的王,而是在他以前的王。

    荀子既然认为“古今一也”,并对“先王”“后王”都赞扬,为什么又主张“法后王”而斥“俗儒”是“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①呢?《王制》篇解答说:“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渺茫)。法贰后王,谓之不雅(不正)。”这意思是说,三代以前的先王,事迹太久远,已说不清楚,而三代以内的“后王”事迹,比三代以前的先王事迹清楚。这可见,荀子所说的“后王”,是指“三代”以内的王。

    荀子在《非相》篇说:“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文久而息,节族(乐的节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久远),而褫(废驰)。故曰: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灿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这意思是说,在上百个圣王中,我们效法谁呢?“先王”的事迹因时间的久远而失传、消失了。所以要考察、效法的“圣王”是事迹灿然的“天下之君”,是为被人尊崇的“君子”,是人所详知的“后王”。这样的“后王”,是哪个朝代的哪些“王”,才配称“圣王”呢?他又“以近知远”的观点出发,提出“欲知上世,则审周道。”这里的③《王霸》篇,“人服而势从之,人不服而势去之。”

    ①以上引文,分见《非相》、《天论》、《成相》等篇。

    ②《不苟》篇。

    ①《儒效》篇。

    “周道”是与“上世”相对而言,因而“周道”应是指“周朝之道”,开创“周道”的圣王应是文、武,而“周道”也应是“文武之道”。荀子在《非相》篇认为历史上传述的事迹,年代久远的就简略,时间近的就详细。夏、商、周三代的事就是这样。“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在荀子看来,不要说“上世”的“圣王”的事迹,就是夏、商的禹、汤“传政”,也不如周朝后王①的事迹详细、明白。

    荀子的“古今一致”论和“法后王”的思想、导致出他的“以近知远”

    的观点。荀子在《不苟》篇说:君子“所听视者近,而所闻见者远,是何邪?则操术然也。”(谓“以近知远”、“以今知古”所持之术如此。)由于“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从而“君子审王之道,而论于百王(百代之王)之前,若端拱而议。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非相》篇更明确地说出他的“以近知远”的观点:“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故曰: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细小、微弱)知明。”他在《不苟》篇认为掌握了“以近知远”原则的“君子不下室堂而海内之情举积(全部集聚)。”《解蔽》篇认为达到认识上没有偏蔽的“大清明”境界的人,能够“生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他还把“今”作为“古”的验证。《性恶》篇说:“善言古者必有节(符合)于今,善言天者必有证于人。”

    荀子把“百王”分为“先王”、“后王”,虽然都加以歌颂,但更加强调效法“郁郁乎文哉”的周“后王”。这种从“近”“今”出发来观察社会历史问题的思想,反映到他的政治思想上,就是他具有时代要求的某些主张,如礼治的内容中包含了法的因素,和他的君权集中、统一的思想。

    隆礼尊贤和平政爱民在政治上,荀子认为,君主推崇礼而尊重贤人,可以统一天下;重视法而爱民,可以在诸侯中称霸。《礼论》篇认为,人生下来就有物质欲望,如果这种追求“物”的欲望,没有“度量分界”,就会发生争夺以至使社会陷于混乱。因此先王依照等级来限制、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使人们的欲望不至因物资的不足而得不到,使物资也不至为人们欲望的无限制而用尽。物资和欲望相互制约而能长久地保持协调,这就是“礼”的起源。“礼”包含有法的因素,而法是由礼派生出来的。正如《劝学》篇所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在荀子的眼目中,礼重于法。他认为“礼”是“道德之极”①,“人道之极”②。《修身》篇说:“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富国》、《礼论》篇都说,“礼”是对伦常、等级、贵贱地位的合宜规定。①荀子所说的“后王”,历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同意清代刘台拱和王念孙的意见:“后王”,是指周文王、武王。《正名》篇说:“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从“今圣王没”,“若有王者起”等话来看,“圣王”不会是指东周时期的王,而西周时期以文、武为代表的“王”,才配称“圣王”。①《劝学》篇。

    ②《礼论》篇。

    《王制》篇认为君主选任官吏,要以“礼义”为标准。《礼论》篇更扩大了礼的支配范围。它不仅包含有法,甚至扩大到天地日月等上面去,就是把礼看成是社会和自然的共同原则。他说:凡礼,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荀子把“先王”制订的“礼”的作用扩展到自然界,跟他《天论》篇“天人之分”的思想有矛盾,跟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却有联系。他的目的是要抬高“礼”的地位,以加强对人们的说服力。

    法,也是荀子政治思想的重要部份。一方面,他把礼的内涵扩大,几乎变成“法”的同义语。另一方面,他言礼,同时也言法,有时礼法连称,如《王霸》篇说:“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枢要也。”“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有时他以“礼义”与“法度”并举,如《性恶》篇说:“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有时甚至把法估计得很高,《君道》篇说:“法者、治之端也”。这跟荀子“重法”思想不可分割的刑赏,都是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正因为人生而有“好利而恶害”之性,庆赏刑罚才起作用。正如《王制》篇所说:“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礼和法的施行,有上下的差别。《富国》篇认为,政治好的国家“其百吏好法,其朝廷隆礼”。又说,“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但荀子认为礼和法都比不上“圣人”“君子”之更为根本。这因为礼是先王制定的。《王制》篇说:“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修身》篇也说:“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君道》篇说:“有治人,无治法”。“君子者,法之原也。”《致士》篇更明确地说:“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这种礼、法有上下之别及“人存政举”的观点,都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特点。

    在政治上,荀子还重视平政爱民。《王制》篇以坐车为例。马惊了,车上的君子就坐不安稳。最好的办法,是使马静下来。“庶人”惊惧政事,起而反抗,君子的地位就不能安稳。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些恩惠。具体的措施是:“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荀子还引《尚书》的话来证明:“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他认为船和水的关系,就如同国君和百姓的关系。国君要想保持地位的安稳,没有比改善政治,爱护百姓的办法更好了。他说:“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所谓“平政爱民”是荀子从国君的立场来说的。《君道》篇指出:君民关系的主导方面是国君。他说:“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民者,水也①。槃园而水园。”如果国君不能爱民、利民,就得不到人民对自己的亲近、爱护,民也不会为国君使用、出死力,而兵强、城固就会成为空话,敌人也必将乘机而入侵。这样,要求得“无危削,不灭亡,不可得也。”他在《王霸》篇总结说:“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①今本“君者仪也”下夺“民者景也”;“君者槃也”下夺“民者水也”。今依卢文弨、王念孙校补。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

    荀子“平政爱民”的思想,表现在经济方面是“富民”。他承继了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②的思想,而主张“藏富于民”。《富国》篇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他认为,如果做到“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最好的治国大计。

    荀子认为,“节用”的好处很多。它是向自然斗争的一种手段。《天论》篇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它是富国裕民的良好办法。《富国》篇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同藏)其余”。这样可使财富积如丘山;不这样就难免于贫穷。《荣辱》篇认为现在的“节用”,是从长远考虑,以备后用。他说:“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余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丝帛;约者有筐箧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舆马。是何也?非不欲也,几不长虑顾后而恐无以继之故也。于是又节用御欲,收敛蓄藏以继之也。”

    荀子很注意“民富”对生产的作用。《富国》篇说,“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反之,如果“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穷就会土地贫瘠而荒芜,粮食产量还不到正常收成的一半,统治者即使想方设法地收取租税,得到的也很少。荀子在《国富》篇所主张的“节用”,是按礼所规定的不同等级的享用标准来节制消费,所谓“节用以礼”①,这与墨子所主张的节用不同。

    荀子在《富国》篇还提出“以政裕民”的思想。他说:“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有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荀子所说的“以政裕民”、“国富”的政治措施,是发展农业,“省商贾之数”。这是重农而限制商业。但从“平关市之征”的内容来看,他又是重视商业的社会职能的。在荀子看来,农业是唯一的财富的生产本源,商业,还有手工业是不生产财富的,这是他重农抑工商的思想根源。《富国》篇说:“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大略》篇说:“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在农工商三者中,农业可以生产财富,而“工商众则国贫”,“省商贾之数”又可以使国富,则工商不生产财富是明显的。他在《君道》篇也阐明这一观点说:“省工贾,众农夫,禁盗贼,除奸邪,是所以生养之也。”

    荀子认为工商业有重要的社会职能,故将农、工、商三者及其作用同时并举,这在先秦诸子中是最多的。他认为商业的作用在于使财货流通。因为有商业然后各行业的从事者才能获得别人所生产而又为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王制》篇说:“流通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商业贸易既以货为目的,最紧要的是使货财“无有滞留”,而妨碍财货流通的,是关卡的苛征与监督买卖契约执行的市场管理人员的不公正行为。所以②《论语·颜渊》。

    ①《富国》篇。

    他要求“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偏”①。同时还应当不断清除垃圾,整修道路,肃清盗贼,整理廛肆居所,以使商旅往来不惑困难,而达到“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②。

    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水平,比以前虽有明显地提高,但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过多的劳动力投入手工业、商业,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是不利的,对地主阶级也是不利的。从而,荀子主张减少工商业的人数,是有他的客观依据的。地主阶级及其政权,既需要经济交换,而工商特别是商业又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一时期的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不免勾结商人,在社会、政治上又打击、排斥商人。这一社会矛盾,就是荀子主张对工商业既抑制又认为商业有社会职能的历史背景。

    对人民“富而教之”的思想,是孔、孟至荀子儒家的传统思想。荀子是性恶论者,这种观点就更加显明。《大略》篇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①,明七教②,所以道(导)之也。”他还引《诗·小雅·绵蛮》篇“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的话来证明他的见解的正确。

    君权集中和思想统一荀子所处的时代,君权集中和大规模的统一趋势已经日益显明。因此,国君“尊无上③”和“一天下④”在他的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荀子认为,国家跟家庭一样,只有尊重一个权威才能安定。《致士》篇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他以国君与父家长相比,是拿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相比,古代学者多有这种不恰当的比附。《议兵》篇说:“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大略》篇提出有权柄的“王者”居处在天下的“中央”地区,是合乎“礼”的规定①。国君怎样才能“尊无上”呢?《君子》篇说:“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留)。亲疏有分,则施行(给予恩惠)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他认为尚贤使能、区别它们使之合宜,就是“义”,死和生都是为了维护它们,就是“节”,能忠实真诚地实行它们,就是“忠”。仁、义、节、忠都能做到,就完备无缺了。为什么臣民要尊国君呢?《礼论》篇说:“父能生之,不能食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他认为国君对臣民来说,兼有父母的恩情,所以要尊君而守孝三年。荀子认为,通士、贤臣、圣臣,都是“上能尊君下爱民”②的人;臣下的职责就是要“事业听上”①《王霸》篇。

    ②《王霸》篇。

    ①六礼,相冠、婚、丧、祭、乡、相见六个方面的礼节规定。

    ②七教的“七”,原为“十”字,依王念孙校改。七教是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和宾客,七个方面的教化。

    ③《君子》篇。

    ④《王霸》、《非十二子》篇。

    ①《大略》篇:“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②《不苟》篇:“通士”“上能尊君下爱民”。《成相》篇:“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臣③。

    荀子已经看到“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④。主张“天下为一,海内宾”⑤,宣扬“四海之内若一家”⑥。在统一的根本途径上,《成相》篇提出:“治之经,礼与刑,明德慎罚,国家即治四海平。“荀子还认为,在政治上统一的同时,还必须有思想上的统一。《非十二子》篇说:“一天下,财(同裁)万物,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服从,六说者立息,十二子者迁化”。《解蔽》篇也说:“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应该是“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二心”。随着七国争雄局面的走向统一,诸子争鸣局面也应趋向思想上的一致。

    荀子在《议兵》篇提出,兼并统一还比较容易,保持巩固下来却是难的。“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兼并统一而且得到最大的巩固呢?他认为“凝(团聚)士以礼,凝民以政。礼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夫是之谓大凝。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儒家思想体系的发展和对诸子学说的批判荀子是战国末年富有批判精神的儒家大师。他几乎是全面地批判了当时流行的重要学派。他继承了儒家的传统思想,吸收了诸子学说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发展了儒家的思想体系。

    关于天道,孔子孟子都很少论及。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反映了自然史的朴素观点,但也只是一种感情上的流露,并没有上升为理论,甚至还不能说是认真的判断。荀子有《天论》的专篇,系统地论述了他关于天道的思想。老子论天道,有自然史的因素,但他的世界观体系是唯心主义的。荀子吸收了他的自然史观点,而把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作了唯物的改造。在天人关系上,道家主张顺应自然,荀子则主张人定胜天。”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批判老子,“有见于诎(屈),无见于信(伸),”批评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也并不认为,人的意志可以克服一切,而是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的主观努力是可以起作用的。

    荀子承认人的物质欲望。他认为,这属于人的本性。但认为,对这种欲望不加克制,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因而形成社会上的动乱,使人们不得安居。圣人制礼以限制人们的欲望,因而社会才得以安定下来。这是荀子论性恶的主要依据,也是论礼之起源的主要依据。

    礼,是荀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孔子讲仁,也讲礼。实际上,孔子讲仁,是为礼服务的。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不学礼,无以主。”孔子的时代,礼成了具文。孔子提出了仁,所以充实礼的内容。孟子时,也讲礼,更多的时候是讲仁义。这可能是因为,这时礼道》篇:“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是圣臣者也。”

    ③《成相》篇:“臣下职事业听上,。”

    ④《王霸》篇。

    ⑤《成相》篇。

    ⑥《王制》篇。

    ①以下,多参见侯外庐的论点,见《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549—588,人民出版社1962年印本。的传统已破坏得很厉害,已无从谈起了。荀子又讲起礼来,这是因为当时统一的趋向已相当显著,礼又感到需要,所以又提出来了。当然,从具体的内容说,荀子所说的礼不同于孔孟所说的礼。从礼的根本性质说,孔子、孟子、荀子所说的礼,都指的是统治秩序、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所谓分上下,别贵贱,这在孔子、孟子、荀子那里,就都没有什么不同了。在这个意义上,荀子所谓“隆礼”,正是儒家的传统思想。荀子关于礼的起源之理论上的论述,这是孔子所没有的。孟子有关于人性的详细论述,但不能跟礼的起源联系起来,而且他关于性的论述,是先验论的,这跟荀子之从社会的客观现实考察问题是不同的。

    在政治上,荀子提出三项要求,《王制》篇称之为三节。一是平政爱民,一是隆礼敬士,一是尚贤使能。这在上文已经说过。现在要特别指出的是,三者之中实以隆礼为主要环节。平政爱民是隆礼的先行条件,尚贤使能是要有能推行礼的人。故《王制》篇又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杰也。”又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也提到法的作用。《天论》篇:“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即霸。”《王制》篇说:“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刑是礼的补充,但已与孔子所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有很大的不同,而对法家的主张有所靠近。

    荀子对诸子学说的批判不限于礼,但也往往是以礼作为批判的重要尺度。荀子书中,《不苟》、《儒效》、《富国》、《王霸》、《天论》、《正论》、《乐论》、《解蔽》、《性恶》等篇都有对诸子的批判,而《非十二子》篇,有比较集中的评论。《非十二子》篇批判了墨子、宋钘和慎到、田骈,主要是批判墨子、宋钘“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这是说他们的学说不利于建设国家的统治秩序;批判慎到、田骈的立场游移,“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的奉迎态度,“不可以经册定分”,也无益于统治秩序的建立。以“隆礼”的观点看来,荀子认为,这些学说都是“欺惑愚众”之说。《非十二子》篇还批判了惠施、邓析,更明白地说他们“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这不是一般的评论,简直是申斥了。

    《非十二子篇》对于儒家的一些不同流派,也都分别有所批判。它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这是说,子思孟子的言论并非孔子的真传,他们也提不出旗帜鲜明的纲领性的东西。如果同“礼”联系起来,可说子思孟子没有能突出礼的作用。《非十二子》篇还说到子张、子夏、子游门下的后学,有的是装模作样,有的是好吃懒做。它指出:“弟佗其冠,神禫其辞,禹行而舜趋,是子张氏之贱儒也。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偷儒惮事,无廉耻而耆饮食,必曰君子固不用力。是子游氏之贱儒也。”

    荀子对诸子之学“有蔽”的地方,予以揭发批评。对其“有见”的地方,多相对地予以吸收。他在逻辑思想方面的态度就是这样。他于惠施、邓析的名辩思想有尖锐的批判,但并不一般地反对名辩,反而是主张必要的论辩。他说:“君子必辩。及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焉。”①又说:“君子絜其辩而同焉者合矣,善其言而类焉者应矣。”②荀子认为,辩是宣扬自己的优点的必要手段,还可以从别人吸取有益的因素。荀子书中对于诸子学说的批判,对于所持主张的发挥,都可以看作荀子对“君子必辩”上的实践活动,是“士君子之辩”。荀子对墨家的社会思想也有尖锐的批判。在思想体系上,荀子之学是跟墨家对立的,但在逻辑思想方面,荀子吸取了墨家的成果,加以修正或发展,使他的儒家思想体系在这方面得到了充实。

    “故”概念和“类”概念在墨家逻辑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荀子同样提出了这两个概念,但却修正了其具体的内容:在墨家逻辑思想里,“故”是判断或命题所从出的客观依据。荀子所说的“故”,有时是就客观依据而言,有时则属于主观意义的范畴。所以,荀子对“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思想,即列入于被批判的对象。荀子认为,礼虽被认礼是圣人的制作,但他对于礼之起源的说法,却是依据一定的客观存在而作出的论断。

    “类”,在荀子逻辑思想中,是立言之本。他常以“类”与礼并举。如说:“其言有书,其行有死”①,“老以礼安,言以类使”②,这就是说,行动要以礼为准则,认识要以知类为准则。能知类,则可“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③。这样,荀子认为可以突破感性认识的局限。但这又是一种演绎的方法,跟墨家“以类取,以类与”之重视归纳者并不相同,不利于开辟新的知识领域,且易陷于成见的困扰。荀子说:“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君子不听。”④这是认识上的专断,就把“知类”的方法关闭在一个狭笼里了。

    但是,荀子关于知类的论述,并不是没有成就的。他认为,类的区分是相对的。同之中还有同,亦即还有异。别之中还有别,亦即还有同。依此类推,同异之差都不是截然的。《正名》篇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共)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别)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又)别,至于无别然后止。”

    荀子还认为,类是可以转化的。类怎样能转化呢?荀子提出了一个“积”字,一个“假”字。《劝学》篇说:“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又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假”有通过一定的条件向对立的方面转化的意思。“积”有从量变向质变转化的①《非相篇》。

    ②《不苟》篇。

    ①《儒效》篇。

    ②《子道》篇。

    ③《非相篇》。

    ④《非相篇》。

    意思。荀子对于这两点,在举例以外,没有作出正面的阐述,但这是具有辩证法精神的,是中国思想史上的光辉思想。

    在春秋战国时期学术发展中,荀子是一位富有时代色彩而善于总结的人物。他通过对诸子学说的批判,也包含对儒家不同派别的批判,吸取了这些学说中合理的因素,发展了儒家的思想体系,同时也因为儒家传统的限制而有不可避免的局限。荀子正面临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他的思想特点也透露了一些这方面的征兆。

    第二节韩非生平和著作韩非死于公元前233年,生年约在公元前280年。他出身于韩国的贵族,同李斯都做过荀况的学生。他有些口吃,不大善于讲话,却很能写文章。韩非见韩国日趋削弱,曾上书韩王,主张变法图强。韩王不能用。他的《孤愤》、《五蠹》等著作被秦王政看到了,却大为赞赏,感叹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政派兵进攻韩国,韩非被派出使秦国。韩非到了秦国,秦王政很高兴,但还没有信用他。秦国的大臣李斯和姚贾却在秦王面前说韩非的坏话,以致韩非被关进监狱。李斯又派人送毒药给韩非,韩被迫自杀于狱中①。

    韩非的著作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现存《韩非子》五十五篇,大体上可以说是韩非学派的著作汇编,除少数篇章外,大多数是韩非的著作,反映了韩非的思想。

    历史进化的观点韩非在《五蠹》篇②中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历史的进化。他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蜯(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可见,韩非把社会历史看做是分阶段、不断向前进化的。历史不会倒退,复古是不可能的。每个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历史上所谓“圣人”都是根据当时的条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到了今天还有人称颂尧、舜、鲧、禹、汤、武的老一套治理国家的办法,就一定会被当今的“新圣”所笑。他从历史的进化中得出的结论是,“圣人”不向往久远的古代,不效法成规旧例,而是要研究当时的社会情况,来制定相适应的措施。他嘲讽那些“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的复古主义者,就象“守株待兔”的人那样思想僵化,愚蠢可笑。韩非把历史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三个时期,这虽不科学,但他摆脱了宗教迷信观念,用富有传说价值的资料来论述社会①现存占书记载韩非生平活动的很少。今所知有关这方面的材料,主要来自《史记》中的《老子韩非列传》。还有《史记》中的《秦始皇本纪》、《韩世家》、《六国表》、《战国策》的《秦策》,以及《论衡》的《祸虚》、《案书》,对韩非的事迹也有所涉及。《韩非子》虽有五十五篇,但除《存韩》篇略涉及韩非的事迹,《难言》篇偶见“臣非”字样外,没有他自述的话。《问田》篇的后段记录堂谿公跟韩非的对话,韩非有一些述志的话。但对这段记载,历来有人怀疑不是韩非所作。堂谿公是韩昭侯时人,比韩非早得多,但韩非死于韩王安六年,上距韩昭侯之卒一百年。据此推算,老年堂谿公与青年韩非的会见亦并非绝对不可能。问题是文中用“子”字尊称韩非,用“臣”字谦称堂谿公,不大符合两人的身份。这段记载很可能出于后人之手。

    ①《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②以下引《韩非》,都只注篇名、不注书名。

    历史的进化,并批判复古的思想,这无疑是进步的。

    社会历史为什么不断进化呢?韩非认为应当从人们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中去找寻它的原因。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影响政治及道德风尚的变化。他在《五蠹》篇里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这是说,古今社会变化、治乱,是由于人口的增长比财物增长的速度快。古代人口少,财物有多余,人和人之间没有争夺,不用厚赏重罚,自然相安无事。现今人口多了,财物缺少,虽然尽力劳动,还是不够吃用。就是厚赏重罚,还是免不了社会的争乱。韩非能从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来解释社会治乱的根源,在古代思想中是可贵的。他以前的思想家一般都在研究怎样增加人口,而他却提出从人口与财物对比关系来分析社会治乱的新见解。但他把治乱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人口多少、财货多少是不正确的。他听说的古代,人口固然是少而物质财富却未必充裕;他的时代,人口虽较古代多而物质财富却未必少。他的阶级局限和时代的局限性,使他不可能认识到社会争乱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不合理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阶级剥削制度所造成。

    韩非又说,尧当天子,住的是茅草房,吃的是粗粮野菜汤,穿的是简陋的衣服,生活跟现在一个看门的人差不多。禹当天子,亲自带头劳动,腿上的汗毛都被磨光,劳苦的程度不亚于现在的奴隶。这样说来,古时候把天子位让给别人,是解除劳苦。今天的县令,就是死了,他的子孙还不失富贵,当然就没有人会辞官位了。“是以古之易(轻视)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士(仕)橐(讬,指依附权势),非下也,权重也。”他认为古今的这些不同,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由于物质利益和权势的轻重所造成的。

    韩非从社会历史进化的观点出发,从各个方面据史论证“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今异俗,新故异备”观点的正确,得出法治是历史进化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他批判“仁义道德”,反对复古主义,主张向前看。这种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敢于变革创新的进取精神。他注意到从经济生活条件中去找寻历史变化、进化的根源,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社会矛盾的观点战国时期的社会矛盾尖锐复杂。这促使韩非探索社会中不同地位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他的看法。

    “矛盾”一词,是韩非最早提出来的。他是用矛盾观点分析批判孔、墨显学的矛盾而说明法家思想的正确。他在《难一》篇中说,尧为天子的时候,“历山之农者侵畔”、“河滨之渔者争坻”,“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亲身到这些地方去耕田、打渔、烧陶而改变了这些坏风气。孔子为此而赞叹说:“圣人之德化乎”,但孔子又说尧是“圣人”。韩非认为: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楯(盾)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

    这是从尧舜两誉之矛盾,揭露儒家美化先王之不可信。

    在《显学》篇里,韩非从分析儒家、墨家内部的矛盾观点和儒墨两家间的矛盾观点,来否定儒家墨家学说,和他们所颂扬的先王之道。他说,孔丘、墨翟之后,儒家分为八派,墨家分为三派。她们的取舍相反,但都说自己是孔墨的真传。孔子墨子都称赞尧舜,但他们的取舍各不相同,也都说自己得了尧舜的真传。孔墨都不能复生,尧舜已经死了三千年,要判断他们谁得到真传,是不能确定的。他认为盲目相信“先王”、“尧舜”的事,不是愚蠢就是欺骗。“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韩非又说,孔墨对丧葬的主张是矛盾的,“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

    韩非认为君臣的关系是利害矛盾。君主用官爵来换取人臣的死力。臣下为达到富贵的目的,必然用死力来换取君主的官爵。他在《外储说右下》引用田鲔的话说:“主卖官爵,臣卖智力。”又在《难一》篇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巨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主计算臣所出力量的大小,臣也计算君主所出爵禄的高低,君臣之间犹如买卖的关系。这种君臣关系,正是当时不凭借世袭而取得官位的反映。旧的君臣关系是以宗族的血缘为纽带,旧贵族是凭借世袭得到官爵,儒墨各家的“仁义之说”客观上起着维护旧制度的作用。因此,他认为“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①他又认为,由于“霸王”是国君的大利,所以国君任官使能,赏罚无私;“富贵”是人巨的大利,所以尽力致死,是为了取得爵禄而致富贵。君臣各为其利,并不是君仁臣忠而是利害关系。英明君主治理国家的办法是“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即用庆赏和刑罚来晓示全国。同时,要使臣下有“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否则臣下就要“行私以干上”。②韩非认为,在君臣的利害矛盾,君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储说右上》,“人主者,利害之轺毂也,射者众。”君主的好恶关系到臣下的利害,所以臣下用种种手段来探测君主的意向,“一国以万目视人主”。《扬权》篇说:“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因此,韩非把处理好君臣、后妾、嫡孽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认为是关系到政权安危的大事。《备内》篇专讲防备后妃、嫡子被奸臣利用来劫君弑主事。他说臣下窥觇君主的思想动态,没有停止的时刻,君主的怠懈倨傲是奸臣劫君弑主的好时机。“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君主如果不能看透臣下的远奸和隐微,而只看表面现象以定赏罚,肯定会失败。

    韩非认为,君主与“有威之门”为争夺民众,他们间的矛盾是尖锐、激烈的。《诡使》篇说:“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状(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备内》篇说:“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富贵人,①《六反》篇。

    ②《奸劫弑臣》篇。

    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韩非认为,君臣矛盾是当时社会矛盾中最重要的矛盾。《备内》篇说:“《桃左(梼机)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这就是说,君主大多数是在君臣矛盾斗争中不得好死的。又说:“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这是指责法令对于尊贵之臣往往有利,而助长了君臣间的矛盾。

    战国时期的国君,都是世袭的旧贵族出身。他们与“重人”有矛盾的一面,在政治上争夺权势,在经济剥削上争夺民众。而“重人”又是国君信任、依靠的力量。在剧烈的七国争雄、兼并过程中,国君也有变法图强的要求。魏文侯任用李悝,楚悼王支持吴起,秦孝公信用商鞅,就是最好的例证。在此同时,诸子争鸣,又提出各种与法家不同的政治见解。再加上旧势力和社会传习的影响、束缚,使国君陷于徘徊、犹豫,倾向保守。由于种种原因,国君的思想行动有新旧矛盾,社会传统习俗与法治也有矛盾。《诡使》、《六反》、《五蠹》等篇,都对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有所揭露。《诡使》篇说: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之高。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傲)上不求见者,世谓之贤。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法令所以为治也,而不从法令为私善者,世谓之忠。官爵所以劝民也,而好名义不进仕者,世谓之烈士。刑罚所以擅威也,而轻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谓之勇夫。

    这里的矛盾,韩非叫做“常贵其所以乱而贱其所以治”、“下之所欲,常与上之所以为治相诡”。这就是上之所以为治者在于名号、爵位、威利、法令、官爵、刑罚等,而下之所贵者,则在于虚伪的高、贤、重、忠、烈士、勇夫,这种相反相诡的矛盾十分显明。

    《六反》篇指出六种颠倒的认识和行动,也是揭露国君思想行动和社会现象上的多种矛盾。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剑攻杀,暴憿(徼)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指任侠之流)。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寡闻从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纯粹,整谷之民也,而世少之日愚戆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讇谗之民也。此六者,世之所毁也。

    在这里,韩非指出,社会上有六种“奸伪无益”的人,可是这六种人却受到世人和君主的尊重、称誉。而六种对“耕战有益”的人,反被世人和君主轻视、诋毁。这样,美名和奖赏就落到坏人身上,而毁谤和祸害却落到好人身上。

    《五蠹》篇指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取)、上(君)、下(吏),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

    韩非认为君主对各家不同的政治见解“不相容”而矛盾的事,“兼礼”并重,是造成政治混乱的根源,就是有十个“黄帝”那样的“圣人”,也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

    《外储说右上》、《孤愤》、《和氏》等庸,具体说明了“法术之士”

    与“重人”为争夺君主的信用,发生激烈矛盾斗争的原因及其情况。韩非在《孤愤》篇说:“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谓)重人也。”又说,“当涂者”即当权的“重人”,很少不被君主信任宠爱,而有故旧关系,摸透了君主的心意,以君主的好恶为好恶。这是他们取得贵重官爵的惯技。他们有权势,国外有诸侯的声援,国内“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法术之士”与君主没有“信爱之亲,习故之泽”,又没有权势地位,孤独而无党与,且“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他们的远见明察,能够看透重人的阴情。他们的刚直,能够矫正重人的奸行。而国君却认识不到法术对治国的迫切需要。这就“是智法之士(法术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的形成原因。《孤愤》篇还阐述了“法术之士”与“重人”的矛盾斗争,有五不胜的形势:“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与“重人”的斗争,具有必不胜的条件,他们要想见君主,陈述法治的政见,大臣就像猛狗一样迎而龁之,君主的左右又象社鼠而间主之情。①这样,“法术之士”怎能见到君主,“法术之士”又怎能不危险呢?不是被官吏诛杀,就必被“重人”派遣的侠客以剑刺死。

    在这里,韩非清楚地说明“法术之士”与“重人”的矛盾斗争“势不两存”。即旧贵族势力在退出历史舞台之前与新兴封建势力有难以调和的斗争。这是法家对历史的总结。

    韩非特别强调国君和人民的关系是利害对立的矛盾。《六反》篇说: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纳)

    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因此,韩非认为,使人民心悦诚服地供统治者役使、剥削是做不到的。《显学》篇说: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故有术之君,不随(追求)适然(偶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为此,他主张国君对人民必须实行强制,用威势压制人民比用仁义羁糜人民更为有效。他抛弃仁义,主张用刑罚镇压人民。

    韩非认为,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君民,田主与庸客,各政治集团间,新旧政治势力间,各学派间,各学派内部的思想由于人们利害的不同,都存在着矛盾。《六反》篇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备内》篇说,①《外储说右上》篇。

    医生给人看病不怕脏,做车的人愿意人富贵,做棺材的人愿意人有死亡,这都不是他们仁慈不仁慈,而是他们的切身利益所决定的。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是为“战与驰”,后妃夫人、太子结党与而欲君主之死,不是因为他们憎恶君主,而是“君不死则势不重”,君主死了对他们有利。

    韩非从物质利益的不同解释社会矛盾产生的观点,有它合理的因素,但利害为什么能对人们起作用,他却认为是重在性情的“自为心”,“自为心”是人类共同的本性。《六反》所谓人各以“计算之心以相待”,即人各以“自为”自私的本性而相互交易。

    韩非常常用父母与子女的利害矛盾的例子,来说明人人都是“自为”自利的本性。他说父母为了“虑其后便,计其长利”,所以“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这种“产女则杀之”的特殊现象,他却用来代替了一般。

    他对阶级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如田主与庸客的关系,也是用“自为”自私的观点来解释。他还认为社会上所以有贫富,仅仅是由于个人善不善于“自为”,“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①。他看不到贫富分化的更重要原因是阶级剥削。

    韩非的这种观点,是荀子性恶论的引申,是为强调君主专制提供理论的依据。

    政治思想韩非的政治思想体系是“以法为本”的法、术、势三者的结合。它的出发点是历史进化观和社会矛盾观。根据他的说法,人口既然愈来愈多,而财富却相对地愈来愈少,争夺也就愈来愈激烈,所以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时代,就必须用“倍赏累罚”的法治来维持社会秩序。他在《五蠹》篇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因此,韩非主张用暴力去镇压一切反抗者,建立君主专制的政权。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有两个来源。一是源于荀子。荀子隆礼重法。韩非丢掉了隆礼,而大大地发展了重法。又一是源于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商鞅在秦变法,大有成就,本编已别有传。申不害,“故郑之贱臣”,相韩昭公,内修政教,外应诸侯。终不害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称其“学本于黄老而著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①。《申子》早佚,有《大体篇》,保存在《群书治要》中。慎到,赵人,与齐人田骈、接子、淳于髡、楚人环渊等,都是齐的稷下先生。慎到著书,《史记》称其有十二论②,《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慎子》四十二篇。”慎到书,也久佚,清人存辑本。韩非把商鞅论法、申不害论术、慎到论势,加以分析扬弃,发展成为法家的新的思想体系,使他成为法家学说集大成的人物。

    韩非的所谓“法”,就是法令,是官府制定、公布的成文法,是官吏据以统治人民的条规。术,就是权术,是君主驾驭、使用、考察臣下的手段。法和术的显著区别,一个是向国人公布,一个是藏在君主的“胸中”,“故①《显学》篇。

    ①《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汉书·艺文志》著录《申子》,为六卷。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③《定法》篇是韩非对申不害、商鞅的变法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总结,并指出法、术结合的必要性。韩非有见于申不害只讲术不重法的弊病,指出:“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所以申不害辅佐韩昭侯治国十七年,仍然不能使韩国实现“霸王”之业。韩非又见于商鞅只讲法不用术的弊病,指出鞅之治秦,虽有法以致富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它的结果是“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所以,凭借秦国的强大力量,长达几十年都不能实现“帝王”的事业,这是由于官吏虽然勤谨守法,而君主却不用“术”所造成的。为此,他用答客问的形式,说明法和术的不可偏废。他把法和术,比喻为衣和食,说明治理国家法和术缺一不可。他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韩非认为,申不害讲的“术”,商鞅用的“法”,也还不完善。“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他引申子的话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他接着批评说,官吏办事不超越自己的职权。说是“守职”,那是对的,但知道自己职权以外的事不说,那就错了。因为君主了解全国的情况,要依靠官吏。如果官吏知道了自己职权以外的事不说,君主还依靠谁做耳目呢?他又引商鞅之法说:“‘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他批评说,如果定这样的法令,叫斩敌首立战功的人做医生、工匠,那么,病就治不好,房子就盖不成。因为医生会调配药剂,工匠有专门的手艺,让有战功者做这些事与他的能力是不相当的。“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韩非拥护并发展了慎到的势治。在《难势》篇中,韩非认为“势”有“自然之势”和“人之所设”的“人为之势”两种。“自然之势”,是指世袭的君位,所谓“生而在上位”。他引慎到的话说:“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看来,慎到讲的似偏重于“自然之势”,韩非所讲的是“人为之势”。“人为之势”是势和法的结合,就是所谓“抱法处势”,是指君主的法治权力。韩非认为像尧、舜、桀、纣那样的君主,“千世而一出”。因此,他所要着重讲的是“中者”的得“势”。所谓“中者”,指的是“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的君主。他认为这样的中主“是比肩随踵而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对于中主来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又说“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①这种势、法并举,势、法结合的“人为之势”,就是韩非对慎到“自然之势”的发展。

    韩非在经过对前期法家学说的分析总结以后,把法、术、势这三个法治要素,构成了一个政治思想体系,故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的法治思想,概括地说,是君主凭势,使术,用法来统治臣民。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力。君主有了这种权力,才能使术用法,使臣民服从自己,为自己所用。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把这种大权牢牢③《难三》篇。

    ①《用人》篇。

    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决不能同任何人分享,否则权力就会遭受削弱,甚至丢权丧身。他认为,国和家一样,只能容许独尊,不能容许两尊或近似两尊的局面。否则,国家就要发生纷争。他说:“孽有拟适(嫡)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②韩非认为君主要依靠官吏统治人民,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但君臣间又有利害矛盾,所谓“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③。君主驾驭臣下的权术,在《韩非子》中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在他的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法,在韩非的政治思想中占有主要位置。在韩非看来,法是全国臣民行动的准则。有了法,行动才能有统一的步调。他说:“一民之轨,莫如法。”他认为如果依法行事,就能消除人间的不合理现象,社会秩序才会稳定。“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托天下于尧之法,则贞士不失分,奸人不侥幸。”他还认为,如果按法行事,就是受到惩罚的人,也会心安理得。“以罪受诛,人不怨上。”否则,“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①。

    实行法治主要靠赏罚。在韩非看来,绝大多数人不会自动为善,必须利用人们趋利避害、喜欢受赏而害怕受罚的本性,君主只要运用赏罚,就可以支配全国臣民。他把赏和罚看做重要的统治工具,称之为“二柄”。他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赐)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赏罚的权柄要牢牢地掌握在君主手中。如果君和臣共掌赏罚大权,禁令就行不通,所谓“赏罚共则禁令不行”②,还会出现像宋国司城子罕劫宋君,齐国的田恒杀齐简公那样的事。

    法治的对象是广大的臣民,与术只用于臣下者不同。依照韩非的看法,除了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所谓“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①。

    韩非为了说明法治的历史根据,从先王中找出一些事例。《说疑》: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

    以其害国伤民,败法圮类也。观其所举,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緤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为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

    他主张论功行赏,反对无功受禄,不论亲疏贵贱,只要按法行事,立下功劳,就可担任官职。“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②。这一主②《说疑》篇。

    ③《八劫》篇。

    ①《有度》、《守道》、《外储说左下》、《用人》等篇。

    ②《二柄》、《外储说右下》。

    ①《有度》、《主道》篇。

    ②《显学》篇。

    张,有利于打破世袭贵族对政权的垄断,便于新兴封建地主分子参加各级政权,对发展巩固封建制度的统治是有积极作用的。

    法治的精神更重要的,在于罚,而且是重罚。《五蠹》篇说:“十仞之城,楼季(战国时魏国善于攀越的人)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类也。故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也。”韩非认为,人都有量敌而进,计利避言之心,谁也不职冒着最大的危险去博取一点微利。英明的君主就应利用这种心理,实行严刑峻法,使人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他说:“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盗跖与曾、史俱廉。何以知之?夫贪盗不赴谿而掇金,赴谿而掇金则身不全;贲(孟贲)、育(夏育),不量敌则无勇名,盗跖不计可则利不成”。又说:“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妨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①韩非的法治在具体的政治经济措施方面,主要是提倡“耕战”。《韩非子》中虽没有专章论述,但全书却贯彻着耕战的思想,如果说,商鞅是实行耕战政策的政治活动家,那么,韩非就是宣扬耕战政策的政治理论家。他认为国家富足要靠农民,抵抗敌人要靠军队,“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能趋力于地者富,能趋力于敌者强”,要作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在他看来,耕战的政策是国富兵强的根本。不实行耕战政策,会使国家贫弱乃至危亡。他说,国家的兵弱地荒是由于“言耕者众,执耒者寡”,“言战者多,被甲者少”。“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②为此,他对于有害耕战政策的人攻击得非常猛烈。在《六反》篇中反对所谓贵生之士、文学之士、有能之士、辩智之士、磏勇之士、任誉之士,说他们是“奸伪无益之民”。在《五蠹》篇中斥责“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的学者、讲纵横的言谈者、带剑的侠士,患御者(怕服兵役的人)和工商之民,称他们为“五蠹”。他认为君主不清除这些对耕战有损的社会害虫,国家就有破亡的危险。

    韩非是一个君权至上论者。他提倡尊君,主张君主集权、专制。他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他认为君权集中的指导思想是法家思想,要求定法家于一尊。他激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和墨家。他主张严格统治言论与思想,禁止私人著作流传和私人讲学,只准学习国家颁布的法令,只准以官吏为师,即所谓“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在他看来,封建统治者不需要什么诸子争鸣,只需要人民成为“无二心私学,听吏从教”①的顺民。韩非的这种君主专制和文化专制思想,是战国末年各国间走向统一,各国内部趋向君权集中的反映。世界观与认识论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况的思想,并改造了老子书的若干观点。他的《解老》、《喻老》两篇,是对老子书最早的注解,反映了韩非世界观富有唯物①《守道》篇。

    ②《五蠹》、《心度》、《亡征》等篇。

    ①《扬权》、《诡使》篇。

    主义的方面。

    韩非认为构成世界万物的是“道”。“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他认为,这个“道”,“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而功成天地,和化雷霆,宇内之物,恃之以成。”看来,他所说的“道”,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万物之外,而是体现在万物之中,他所理解的“道”,不是精神性的东西,而是物质性的自然本身。

    韩非又把“道”说成是自然万物的总规律,而万物各具有本身的条理,即特殊规律。“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万物之所然,是说“道”是万物之总规律;万理之所稽,是说“道”是各种特殊规律的汇集。万物各有其特殊的规律,“道”是集合万物特殊规律的总规律。因此,万物各有的特殊规律,在总合成“道”时,“道”就把一切特殊规律都包括完尽了。

    韩非认为万物各异的特殊规律,是区别万物的根本。他说:“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大小,有大小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然万物都有它的形状和性质: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这些特征和属性都有其一定的道理,因此使得他们区别开来,这个使得彼此区别的标准就是“理”。

    韩非说:“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焉。”万物无时不在变化,所以总合万物之理的“道”也不能不跟着变化。由于“道”的永远不停止的变化,从而韩非认为人们的行动不要墨守成规而不知变通。这一观点和他的进化历史观是有联系的。

    韩非第一次用“理”这个哲学范畴来表示自然万物均各具有特殊规律,说明人们抽象思维比过去的提高,只用“道”这一总范畴,已不能满足哲学理论的需要了。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荀况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天生的一种性能。他说:“聪明睿知,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①这里所说的“天”,就是荀子在《天论》中所说的自然;“天明”、“天聪”、“天智”,也是发挥了荀子“天官”、“天君”的说法。就是说人的感觉和思维必须依赖天赋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

    韩非强调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认为要免除祸害,求得幸福,必须充分认识事物的规律性。他说:“务致其福则事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必成功则其行之也不疑,不疑之谓勇。”①他认为遵循着事物的规律来办事的人,没有不成功的;不认识规律,不依照事物规律而轻举妄动,就是有极大权势和财富的人,也一定遭到失败。

    韩非在《解老》篇中对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所谓“前识”进行了批判。他①《解老》篇。

    ①《解老》篇。

    说: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忘(妄)意度也。何以论之?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鸣于门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在其题(额)。”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以詹子之述,婴众人之心,华焉殆矢!故曰:“道之华也。”尝试释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故以詹子之察,苦心伤神,而后与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

    韩非的所谓“前识”,就是只凭个人的主观妄想臆测,没有以客观事物作为依据的认识。在他看来,詹何的这种主观猜测的伎俩,华而不实,也很愚蠢。一个无知的孩子去实地看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詹何却要“苦心伤神”地去主观猜想。

    韩非提出检验认识是否合乎实际的“参验”方法,用以反对“前识”。

    他主张“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①。“参”,是比较研究,“验”,是验证。“参验”,就是根据实际效果来验证言论、行为的正确与否。他说:“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②正确的言论,应该是名实的统一;实是检验名的标准。他认为使用“参验”方法,对事物进行考察、比较研究的时候,必须有客观的态度,不能有主观的成见。他重视“众端参观”。“众端参观”的意思,是对众人所说所做的事,作参验比较,观察长短得失,不偏听偏信。他认为君主听言观行如果不从多方面比较验证,就得不到真实的言行,只听亲信的话,就会遭受蒙蔽,“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雍塞。”③韩非用了许多生动的事例来说明认识之正确与否,必须通过实际的功效来检验。他在《显学》篇里说,判断一把剑是否锋利,只看锻剑时掺锡多少和火焰的颜色,就是铸剑的能手欧治也难做到。但用铸成的剑去宰杀动物,那就随便什么人都能分辨出它的利钝。挑选好马,只看马的岁口、形状,就是善相马的伯乐也未必能判定马的优劣,可是,只要实地让它驾一次车,那就是普通人都能分别出马的优劣了。因此,他接着说:“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他在《六反》篇说,当人们都在睡眠的时候,无法分辨出谁是盲人;人们都在静默的时候,无法区别出谁是哑吧。可是,只要叫他们看东西,提问题让他们回答,盲人和哑吧的缺陷便都无法掩饰了。韩非认为判断一个人的言论和行动是否正确,不能只凭他自己说的话,也不是只凭争论可以解决的,而一定要根据他言行的实际效果去判断,所谓“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韩非发展了前期法家正视现实的改革精神,强调以实际功用和效果检证知识的真伪,否定无用的争辩。他在《五蠹》篇里说,现在的君主喜欢听花言巧语而不追究它是否合乎实际,对人的使用,欣赏他的虚名而不追究做事的功效。因此天下的“谈言者”,总是夸夸其谈,而不切合实用。所以称颂先王、高谈仁义的人充满朝廷,而政治仍然不免于乱。他认为,改变这种风①《备内》篇。

    ②《奸劫弑臣》篇。

    ③《内储说上》篇。

    气的办法是使“境内之民,其言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看来,韩非的认识论是为他的法治学说提供论据。在《孤愤》篇里,还表现出他对旧贵族的抗争。他指出贵族以学士的空谈作为替自己辩护的工具,“学士为之谈”,而“贵重之臣”又以“毁诬之言”阻碍“智术能法之士”与君主接近,从而“智术能法之士”和“贵重之臣”便形成“不可两存之仇”。韩非认为,要解决这种不可两立的矛盾,必须清除那些维护贵族的没有经过参验的“愚诬之学”,唾弃那些“微妙之言”。

    韩非的参验方法,用来考察一般认识的真假,特别是他以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参验的根据,是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精神的。但他把法令作为考察政治上言行是非的标准,则又趋向了唯心主义。他认为,判断言行是非,要经过参验,而参验的标准是法令,符合法令的言行就是对的,违反法令的言行都是错误的。“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①君主公布的法令,在当时虽然有它的进步性,但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压迫人民的工具,它并不能反映政治上的真理,当然也不能做为参验的标准。韩非把参验的认识论庸俗化,使参验成为推行法令的手段。

    韩非是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我国古代一个卓越的思想家,他积极倡导的专制主义理论,为秦的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以后两千多年的政治,发生了深远的影响。韩非思想中的进步性和反人民性并存于他的具有矛盾的思想体系中。他只看见争取国君、打击旧贵族以满足封建地主阶级的要求,而没有照顾到其他阶级,如工商业者,特别是广大农民阶级的要求。

    ①《问辩》篇。

    第三节吕不韦生平事迹吕不韦,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35年,濮阳(今河南濮阳县)人,后来到韩国经商,成了家累千金的阳翟大贾人②。

    秦昭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年),安国君为秦太子。安国君有子二十余人,中男名子楚。子楚母夏姬不喜欢他,使他为秦质子于赵。子楚在赵为质期间,由于秦数攻赵,子楚在赵没有受到礼遇,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吕不韦恰巧到邯郸做生意,见到子楚,认为“此奇货可居”。他要用金钱资助子楚,帮助他谋取王位继承人的资格。他回家跟父亲说:“耕田之利几倍?”父亲说:“十倍”。“珠玉之赢几倍?”父亲说:“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父亲说:“无数。”他说:“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建国立君,泽可遗世。愿往事之。”吕不韦的父亲同意了儿子的看法。从此,吕不韦便弃商,从事政治活动。

    吕不韦了解到安国君宠幸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而能立嫡嗣者又独华阳夫人。吕不韦以五百金与子楚,为进用,结宾客。他又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自奉而西游秦,求见华阳夫人姊①,而皆以其物献华阳夫人。因言子楚贤智,结诸侯宾客遍天下,常曰“楚也以夫人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夫人大喜。于是,吕不韦因使华阳夫人之姊,进一步劝说夫人立子楚为嗣:“今子楚贤,而自知中男地,次不得为嫡,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诚以此时拔以为嫡,夫人则竟世有宠于秦兵。”华阳夫人认为说得对,因求立子楚为嫡王,安国君许之,决定以子楚为王位的继承人。秦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子楚与吕不韦归秦②。秦昭王五十六年(公元前251年)卒,孝文王(即安国君)为王,立子楚为太子。第二年,孝文王卒,子楚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③庄襄王三年(公元前二四六年)卒,太子政立为秦王,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吕不韦从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起,到秦王政十年(公元前37年)止,当丞相的时间共有十三年。秦王政继承王位时,只不过十三岁,事实上很多重大的政治、军事活动都是由吕不韦替他完成的。在这期间秦对六国的战争取得了不少次的胜利,为统一六国增强了更大的优势。

    《吕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言二十家四百三篇,《吕氏春秋》是其中很②以下凡未注明出处的,均见《史记·吕不韦列传》。

    ①《史记》言不韦先说华阳夫人姊,而《战国策·秦策五》则谓不韦所说乃秦王后弟阳泉君。《史记》载不韦入秦在秦昭王时,《秦策五》记不韦游秦已当孝文王世。

    ②《史记》说子楚冲破邯郸之围,脱亡赴秦军,而《秦策五》乃王后请之赵,赵自遣之。③《秦策五》:“食蓝田十二号。”《史记索引》:《秦本纪》庄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地理志》高祖更名河南。此秦代而曰河南,《史记》后作,据汉郡而言之耳。《战国纵横家书·李园谓辛梧章》记,吕不韦在燕、赵之间也有封邑。

    重要的一部书,也是这一类书的创始者。《艺文志》说,《吕氏春秋》有二十六篇,自注曰:“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兼儒、墨,合名法”。《吕氏春秋》确是“兼”“合”“诸子百家”各派学说编集而成的一部著作。据《吕氏春秋·序意》①记,书成于秦王政八年。

    《史记》曾记书的缘起经过时,吕不韦为秦相国: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一字者予千金。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吕不韦者,秦庄襄王相,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为《吕氏春秋》”。“八览”是全书的开头,故《吕氏春秋》又名《吕览》。

    今存本《吕氏春秋》的目次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篇。每篇各有子目,合计子目共百六十篇。

    《吕氏春秋》想把诸子的学说统一起来。《不二》说:“夫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用众》(一作《善学》)说:“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它举了一个通俗的例子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

    《吕氏春秋》兼畸儒、道,其中又较倚重于道家。《序意》:维秦八年(即秦王政即位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君子)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其)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设,精(甚)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

    尽管《吕氏春秋》是吕不韦“使其客人人著所闻”而“集论”成功的,但《序意》既冠以“文信侯曰’,即使不出于吕不韦自己的手笔,也必然经过他的同意,从而《序意》无疑是有他的见解。文中“法天地”的思想,“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的思想,以及“行其数,循其理,平其私”,以达到崇“公”的思想,都是所谓黄老道德思想。这一思想在书中有多处阐述。

    《吕氏春秋》在政治思想上有因袭儒家的地方,赞成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反对家天下,讴歌禅让。《执一》说:“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似顺》说:“世主之患,耻不知而矜自用,好愎过而恶听谏以至于危。”《贵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①以下引《吕氏春秋》均只注篇名。

    这些明显是跟秦王政的思想相反的。《吕氏春秋》主张继续分封诸侯,保持贵族制度。《慎势》说:“观于上世,其封建众者其福长,其名彰。”战国末年消灭诸侯割据走向统一,是当时的趋势。主张分封诸侯的观点是倒退的,也违反秦国一向崇尚法治的思想。但它又主张政治上的统一,《谨听》说:“乱莫大于无天子”,《执一》说:“军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专之也。一则治,两则乱。”这些又是法家思想。《察今》说:“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是很显明的法家思想。《义赏》说:“赏罚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其所以加者义,则忠信亲爱之道彰。”法家的赏罚跟儒家礼义揉合在一起,它的政治、道德思想是儒法兼而有之。

    《上德》说,“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劝善),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这是把儒家“德”的政治思想跟道家结合起来。道家非乐,所谓“五音令人耳聋”。儒家则非常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大乐》:“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意谓“道”是音乐产生的本源,也是把道家儒家揉合在一起。

    《孟冬纪》下面,编入《节葬》、《安死》两篇,是企图将儒家的“孝亲”跟墨家的“节葬”调和起来。在名实关系上,《审应》说:“取其实以责其名,则说者不敢妄言。”《审分》:“按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这些皆采纳了唯物论者在名实关系的观点。《吕氏春秋》对于阴阳家的《月令》很重视,它把“月令”作为十二纪的架子,而十二纪是全书的主要部分。《月令》分“孟春之月”等十二月,即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月。

    《吕氏春秋》所说的采纳各家之长,说不上是对各家学说的批判继承和总结,提出新的思想体系,只是把各家学说,拼凑调和起来。因书成于众人之手,不免有所重复、抵牾。明显有重复的,如吴起被王错陷害,由西河出走的故事,重复出现于《长见》、《观表》两篇,而且文字大体相同。重复的还有《节葬》与《安死》,《去尤》与《去宥》,《应同》与《召类》等都是一意而分成两篇。如《应同》与《召类》两篇内容都是讲天人感应之说,而内容自相矛盾。如《大乐》反对墨子的非乐,《振乱》反对墨子“非攻”、“救守”,而《当染》却又以墨子的观点立论。

    战国末年,随着政治统一趋向的明显而产生了《吕氏春秋》这部企图调和诸子的著作。但它又存在不少的矛盾。它既主张统一,又主张分封,并反对君主专制。《恃君览》:“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长,非以阿官长也。”这种思想是跟秦王政的思想对立的。

    《吕氏春秋》保存了许多古代遗文佚事,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特别是保存了不少有关农业技术的记载,是宝贵的文献。

    第十五章数学、天文学、气象学、地学第一节数学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原始数学知识是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农业和手工业规模的扩大,货物交换的繁荣,尤其是丈量土地、建筑房屋、兴修水利、制造器皿、制定历法等实践活动,迫切需要相应的数学方法和计算技能,从而推动了数学的发展。从远古到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数学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和世界意义的杰出成就,主要有下列几项:(1)创造十进位置制记数法,(2)发明算筹和筹算,(3)发明规矩,(4)发现勾股定理和创立勾股测量方法,(5)创立早期的数学教育制度。

    数学的萌芽远古上古时代,人们最初仅能分辨多少和大小,而数量与形状是与具体事物联系在一起的。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人们逐渐积累了大量关于事物数量和物体形状的知识,终于从事物的具体属性中,抽象出纯粹的数与形的原始概念,实现了认识史上的一次巨大飞跃。传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①,由绳结多少表示事物数量的多少,这是文字产生以前的原始记数方法。“契”指的是刻划。在仰韶文化及年代稍晚的马家窑文化等遗址中出土的陶器上,有五十多种刻划符号,其中如I(1)、Ⅱ(2)、Ⅲ(3)、■(4)、■(5)、∧(6)、十(7)等,很可能是我国最早的记数符号。从远至河套人的骨器到仰韶文化的彩陶,大量器物上绘有直线、折线、平行线、三角、弧、圆、方、菱形、五边形、六边形、各种对称图形以及一些相当复杂的几何图案;许多器物制成柱、锥、球等规整的几何形状;在西安半坡遗址,发现有圆形和正方形房屋基地,因此当时必定存在某种确定方圆的简单方法。这些都反映出远古人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抽象形体概念和粗浅的几何知识。

    文字记数法文字产生以后,相应出现了明确的十进制记数法。在殷周甲骨文卜辞里,已有表示基本数目的专用文字:—(1)、=(2)、■(3)、■(4)、Ⅹ(5)、■或∧(6)、十(7)(8)、九(9),|(10)。100是“■”或“■”,1000是“■”,10000是“■”。大于10的自然数采用十进制。记多位数用合文,如■表示40,■■■■表示2656。甲骨文记录的最大数字是三万。在西周铜器铭文中,个别记数文字,虽然有所变化,但整个记数系统仍然采用十进制。汉代以后,记数文字已经与现代基本一致了。此外,殷商就已使用的60循环的干支纪年纪日法,一直沿用至今。在《周易》中,用阳爻(—)和阴爻(—)两种符号排列而成的八卦,六十四卦,体现了二进制的思想,也得到了自莱布尼茨(G·W·Leibniz,46—17)以来许多学者①《易·系辞》。

    的高度评价。

    算筹和筹算算筹和筹算的发明,是中国古代数学的重大成就,其出现不会晚于西周。算筹是一种特制的小竹棍,也有用木、骨、铁等材料制做的,在中国古代曾长期作为记数和计算的工具。算筹一般都盛放在算子筒里,出外时则装在一个特制的丝袋(称为“算袋”)里,佩带于使用者的腰部。《汉书》记载:“其算用竹,径一分,长六寸”①,《隋书》则说:“其算用竹,广二分,长三寸”②,这可能说明算筹随着时代不同而变短变小,这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1971年8月,陕西千阳西汉墓中出土了骨质算筹。这些细长圆柱形的算筹,两头齐整,粗细比较均匀,大多长度为13.5厘米,直径平均为0.3厘米,按古尺折算,其形制与《汉书》记载基本相符。用算筹表示数字,有两种摆法:算筹记数法则是“一纵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望,万,百相当”①,把同一个数码放在十位就代表几十,放在百位就代表几百,并且纵横两式交错放置,以免混淆。用空位表示零。如插图上筹式表示数字1971。

    这是很完备的十进位置制记数法。这种记数方法简单明确,一目了然,易于掌握,用一些竹筹即可表示任何数字,其优越性是十分明显的。到了汉代,还出现了用红色算筹表示正数和用黑色算筹表示负数的方法。世界上一些文化发达较早的国家也分别采用过十进制和位置制。例如,古巴比伦人采用位置制,但用的是六十进制。中美洲的马雅人也知道位置制的道理,而用的是二十进制。在罗马数字中,5的符号是Ⅴ,左边放上1,是4(Ⅳ),右边放上1是6(Ⅵ)。10的符号是Ⅹ,而Ⅸ表示9,Ⅺ表示11。至于百、千、万又各有符号。用这种记数法表示较大数目相当复杂。古希腊用27个希腊字母相互配合才能表示1000以内的数目,也非常繁琐。古埃及使用的记数法是十进制,但不是位置制。既用十进制又用位置制的记数法,以中国为最早,据现有资料,一直到公元六七世纪,印度才采用十进位置制记数法,而其他国家更要晚得多。十世纪后,印度的十进位置制数码经阿拉伯传入地中海国家和西欧各国,并被称为“阿拉伯数码”。实际上,现在世界通用的十进位置制记数法很可能起源于中国。

    用算筹进行计算,叫做筹算。算筹和筹算究竟产生于什么时代,由于缺乏资料,现在还无法肯定。甲骨文中有些记数文字类似于算筹的摆法。西周时期,数学是贵族子弟必修的科目之一。而早在春秋时期,乘法表(即古代乘法口诀,从九九八十一开始,到一一如一为止,亦称“九九”)就已经成为十分普通的常识。根据这些情况来看,算筹记数和简单的四则运算,很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已产生了。一直到十三世纪的元朝,珠算法逐渐推广之前,①《汉书·律历志》。

    ②《隋书·律历志》。

    ①《孙子算经》。

    筹算制度沿用了两千多年。中国古代数学的许多辉煌成就,正是在筹算的基础上取得的。

    规矩和勾股定理我国很早就发明了简单方便的绘图工具和测绘仪器——规和矩。《史记》记载夏禹治水时“左准绳,右规矩”①,反映了规、矩、准、绳作为测量和绘图工具在兴修水利时所受到的重视程度。古代的“规”相当于圆规,“矩”类似木工用的曲尺。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规和矩两个字。“规”字是手执规画圆的样子(■),“矩”字写作匚。汉代的许多画象砖石,绘有伏羲执矩,女娲执规的图象,从中可以看出古代规和矩的基本形制。在与“矩”有关的记载中,最重要的命题就是勾股定理(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平方之和等于斜边的平方)。勾股定理是我国早期数学史上最重大的发现之一。《周髀算经》记载,西周初期周公与商高讨论天文学问题时提到“故折矩,以为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即勾股形三边之比为3∶4∶5,这是特殊形式的勾股定理。此外,该书还提到“环矩以为圆”的性质。《周髀算经》约成书于公元前一世纪,时代较晚。因此,有人怀疑该书所记周公与商高问答的可靠性。当然,有关勾股定理的发现时代问题,还需要更多的佐证。但联系到中国远古时代水利与建筑工程的复杂程度与所需的测量知识,那么,我国很早就发现了一般形式的勾股定理,这是勿庸置疑的。规可以作圆和弧,矩可以作直线和直角。据《周髀》记载,矩在测量方面的用法是“平矩以正绳,偃矩以望高,复矩以测深,卧矩以知远”①,即利用矩的不同摆法根据勾股形对应边成比例的关系,可以确定水平和垂直方向,测量远处物体的高度、深度和距离。

    数学知识的丰富和提高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术繁荣。废除井田,履亩而税,需要丈量土地面积,建筑城堡,兴修水利,计算人工,需要知道体积和比例分配,制订历法,制造器皿,需要认识部分与整体关系和掌握分数概念。因此,数学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特别是更加充实了有关分数、比例、面积和体积等方面的数学知识。古四分历法和乐律计算中的“三分损益法”,要用到分数,,。当时不少文献中也都记载了有关分数的资料。如“十分寸之一132314谓之枚’②,即“枚”等于十分之一寸;“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后”③等。据记载,齐国的标准量器“鬴”,①《史记·夏本纪》。

    ①《周髀算经》。

    ②《考工记》。

    ③《考工记》。

    应合升,而每升容积为立方寸。一直流传至今的秦国标准量器“商鞅量”,其容积为立方寸。战国时各自为政,各地区的度量衡制彼此64151558不同,并且也不全是十进制。一直到秦始皇时才进行统一度量衡的工作,并基本上采用了十进制的度量衡单位。在《考工记》里,还出现了初步的角度概念。其中以“倨勾”二字表示角,这类似于用“多少”表示数量,用“长短”表示长度。“倨”是钝角,“勾”是锐角。直角叫做“倨勾中矩”或简称“一矩”,等于90°。“宣”相当于45°,“■”相当于67°30′,“柯”相当于101°15′,等等。此外,《考工记》中还提到:筑氏为削,“合六而成规”,“削”是圆弧形的刀,六件“削”可以拼成一个圆周;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之弓,“合七而成规”。这些都说明对于由矩发展而来的角度概念,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公元前六世纪,楚国令尹筑沂城,晋国士弥牟设计修建成周城,都测算过城墙的长度、宽度和高度,计算了城墙和沟洫的土石方量、工程期限、所需的人工物料、劳动力往返里程及需用粮食数量等。如《左传》记载,“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期,计徒庸,虑材用,书糇粮,以令役于诸侯,①。由于整个工程计划周密,分工明确,因而很快完成了筑城任务。显然,这一时期已经掌握了有关简单几何形体的体积计算和解决比例分配问题的数学方法。

    数学思想的深化在这一时期,墨家、名家及其他学派,还总结和提炼出许多抽象的数学概念和合乎逻辑的命题,反映了这一时期数学思想的深化和力图进行理论研究的尝试。例如,在《墨经》中载有墨家给一些几何概念所下的比较严格的定义:圆,“一中同长也”①;平,“同高也”②;直,“参也”③,用三点共线定义“直”;同长,“以正相尽也”④,定义线段相等;中,“同长也”⑤,定义线段中点;方,“柱隅四匝也”⑥定义正方形或矩形。此外,《墨经》中还有关于点、线、面、体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说明。墨经中还提出,“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位”⑦,1比2小,但却比5大,其原因在于数位的不同,这里显然指的是位置制记数法。稍后于墨子的庄子,记述了惠施等人的学说,其中如“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⑧,涉及到无穷的概念,说明名家对于无穷大和无穷小已有较深刻的认识。在《庄子》中,①《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①《墨子·经上》。

    ②《墨子·经上》。

    ③《墨子·经上》。

    ④《墨子·经上》。

    ⑤《墨子·经上》。

    ⑥《墨子·经上》。

    ⑦《墨子·经下》。

    ⑧《庄子·天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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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载了辩者公孙龙提出的命题:“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就是把一根一尺长⑨的木棒,每天截取前一天所剩下的一半,如此下去,永远也不会取完。这相当于数列,,,趋向于零而不等于零。这个著名的论断,1212121223n现在讲授数列极限时仍然常常被引用。上述比较严格的定义,简单的极限概念和其他数学命题,是在大量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总结和抽象出来的理性认识,虽然还比较粗糙,带有一定的思辨性质,也没有形成严密的逻辑体系,但无疑都是精彩宝贵的数学思想。可惜的是,墨家等学派这种建立定义和命题,重视抽象性和逻辑严密性的新思想和新尝试,后来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中国数学沿着另外一条道路,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算法为核心的数学体系。

    数学教育我国数学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时期,数学和数学教育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并且建立了比较正规的数学教育制度。据《礼记》记载,周朝规定“六年(6岁)教之数与方名,九年教之数目,十年出就外傅(教师),居宿于外,学书计”①。《汉书》记载,“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②,说明当时的贵族子弟接受初等教育,从六岁或八岁开始学习数(shǔ)数(shù)和辨认方向,九岁学习干支纪日法,十岁学习书计,其中的“计”是指一般计算能力的培养,“书计”大致相当于现在的语文和算术。当时还设有称为“保氏”的官员,专门负责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数学是“六艺”(礼、乐、射、驭、书、数)之一,成为必须学习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包括九项内容,称为“九数”。在周朝,还没有专门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冯相氏”和“保章氏”,以及掌管财政统计的官员“司会”,军队中也有负责武器、粮饷等收支计算的官员“法算”,这些人当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数学知识。当时还把世代相传专门负责天文历法和通晓数学的人,称为“畴人”也就是早期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周朝衰落以后,“畴人”子弟分散到各诸侯国,私家讲学也逐渐兴盛起来,对各地区的数学普及和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春秋战国以后,数学常识为越来越广泛的人所掌握,“能书会计”(能写会算)成为介绍和鉴定官员才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⑨《庄子·天下篇》。

    ①《礼记·内则篇》。

    ②《汉书·食货志》。

    第二节天文学考古发掘和古文献资料表明,我国是天文学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从原始社会开始,我们的祖先为了采集、狩猎和农牧业活动的需要,通过观天象、定方向、定季节、告农时,逐渐积累天文知识,萌生和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天文学。

    早在六七千年前,属于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遗址中,房屋的门、墓穴和人骨架的头部都朝着南方,江苏邳县大墩子墓地积有五层墓葬,晚期的叠在早期之上,但方向仍大体一致。①这种一致性表明他们已能辨认方向。对于原始时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古人来说,能够赖以定方向的依据只有天象变化,特别是太阳。

    太阳给大地以光明,给人们以温暖,它在新石器时代的出土陶器上,就有以太阳作为纹饰的器物。河南郑州大河村仰韶文化出土的彩陶上,中间为红色圆心,四周有彩色光芒,显系太阳的图象;山东大汶口龙山文化出土的灰陶尊上,画有日出于山岗之上和日出于山岗云气之上的图案,恐系“旦”字的象形字。稍晚的文献《诗经》中则有“既景乃岗,相其阴阳”的诗句②,表明在山岗上观日影定方向,另一篇《邶风·定之方中》说:“揆之以日,作于楚室”,这些观太阳定方向的描述,正是古老习俗的遗留。

    日出和日没不仅指示了方向,而且形成了白天和黑夜的循环,昼夜交替使人们产生了日的概念,昼夜与太阳都用“日”字表示,日显然是同太阳联系在一起的。为了计算日子的流逝,原始时代就出现了许多方法。我国解放前后尚处于原始社会的一些少数民族,有的在绳子上打结,有的在竹上刻划,有的在竹筒里放石子,这些记日方法显然是很原始的。在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已有完整的干支记日法,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夏代末期帝王的名字就已采用了十干中某些字,如孔甲、履癸,说明它们可能产生得更早些,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字,用十干与十二支相配,得到甲子、乙丑、丙寅癸亥等六十个干支名称,用来记日便是六十天一循环,这种记日方法一直延续到现在。有一块武乙时期(约公元前十三世纪)的牛胛骨上完整地刻着六十干支,这可能是当时的日历。在甲骨文中还有旬字,殷人称十天为一旬,这一名称也一直流传到今天。

    月有圆缺,这是夜晚可能看到的最明显的天象变化,从月圆(望)到月圆,或从月初见(朏)到下一次见到,或从月不见(晦)到下一次不见都差不多是三十天,月的圆缺变化产生了“月”的概念。阿细人的跳月,藏历的定望都是原始时期的遗留。望、朏、晦比朔更早被人们所认识,最早的“朔”字见于《诗经》。

    季和年虽然比日和月的周期要长,但它的产生并不晚。因为,它比起日月来也许更重要,寒来暑往,草木枯荣,农业的收成,动物的繁衍都同它密切相关。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要求准确掌握时令季节,而天象的周期变化与物候之间有必然的相关性,通过观察天象就能确定季和年的变迁。观象授时既是生产之必需,也是最早的天文活动。文献上记有古代传说:“少皞氏之衰①南京博物院:《江苏邳县四户镇大墩子遗址探掘报告》,《考古学报》1964年2期。②《诗经·大雅·公刘》。

    也,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①这段记述说颛顼时代已有了“火正”的专门官职,负责观察大火(即心宿二)这红色亮星来判断季节。后来由于氏族战争,观测停止了,结果弄得季节掌握不住,造成很大混乱,到帝尧时代又恢复“火正”之官,让他明时正度,造成了风调雨顺、生活安宁的局面。《左传》襄公九年的记载印证了这一传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祀时焉!”陶唐氏即是帝尧。

    尧不仅恢复了火正,还立羲和之官,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赴四方,观察日月星辰,以告农时。《尚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分命和仲,宅西土,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申命和叔,宅朔方,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尧典》虽非尧时所作(学者们多认为作于战国初或稍早),但可能记有较早时代的事情。这段文献所指出的四仲中星,即不同的季节黄昏时有不同的星到达南方天空。按现代天文学来推算,鸟、火、虚、昴四星在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黄昏时到达南方天空的时代大约是公元前二千年左右,与传说中的尧时相当。所以,《尧典》的记述可能正是古代观象授时的情形。

    至于“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记述,更说明了历法的萌芽。年、月、日概念的建立是历法得以产生的基础,一年有366天的识别,又设置闰月来协调季节和月分的关系,这是天文学的重大进步。殷商甲骨文已有十二个月的名称,还有大量十三月的记载,这是“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证明。从甲骨文的片断记载可以推论殷代历法已有相当水平,它大体上是以干支记日,以月亮圆缺的周期记月,以冷暖循环来记年,一年有12个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天,小月29天,闰年有13个月。这一阴阳合历的传统流传至今,成为我国古历的重要特点。

    殷周至春秋战国,各诸侯国行用不同的历法,计有夏、殷、周、鲁、黄帝、颛顼六种,通称古六历,这些历的年长都是天,故又称古四分历。36514它们的不同在于岁首,黄帝、周、鲁三历以十一月(子月)为岁首,称建子,殷历以十二月(丑月)为岁首,称建丑,夏历以正月(寅月)为岁首,称建寅,这就是“三正”之说。此外还有颛顼历以小月(亥月)为岁首,称建亥,目前由于资料缺乏,对这些历的详情还不太清楚。

    天文和历法的发展基于天象观测,我国古代天象观测记录是世界公认最悠久最系统的。《夏小正》一书中按月分记录了天象和物候的关联,如“正月,初昏参中,斗柄悬在下”,“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五月,初昏大火中”等等,该书虽然成书较晚,但这些天象记录如实地反映了三四千年前的天象。《鹖冠子》也记载“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①《史记·历书》。

    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这是三四千年前的天象。

    殷墟甲骨文中包含着更多的天象记录,公元前十二至十四世纪的日月食记事,现在能大体定出时间的有四次日食,五次月食,无疑是世界上最早的。甲骨文中记录大火附近出现新星,它比古希腊伊巴谷Hipparchas(前二世纪)记录的第一个新星(公元前134年)要早一千多年。比甲骨文稍晚的金文中有大量的西周月相记录,如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等,虽然对它们的含义是指一个月中的某一天或者某一部分还有争论,但其同月相变化有关是没有疑问的。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天象记录在《诗经》中也有不少反映,著名的《豳风·七月》诗记载了天象与物候的关系,以及当时的历法知识;《小雅·十月之交》的日食和月食记录,引起了研究者的很大兴趣,据中外学者考证,十月辛卯朔的日食和紧靠着的一次月食可能发生于公元前776年9月6日和8月21日,但另一些人认为是公元前735年11月30日和12月15日,因为前次日食通过北极圈之内,中国黄河流域不可能见到。《诗经》中关于恒星的记述已有28夜中十宿的名称,还有牛郎、织女、银河以及金星的不同名称——启明和长庚。

    春秋时代的编年史中有37次日食记录,绝大多数是可靠的,可用现代的计算来验证,并给地球自转研究提供参考。鲁文公十四(前613年)年,“有星孛入于北斗”的记录是关于哈雷彗星的最早记载,鲁庄公七年(前687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这是天琴流星雨的最早记录。战国时代著名的天文学家甘德和石申(一作石申夫)辨认并观测了大量恒星,测定了120多个星的位置,编出了世界上最早的星表《石氏星表》。1978年在湖北随县出土的战国(公元前444年)遗物上发现了完整的28宿名称,并和北斗图象相联。这些天象观测记录和所达到的天文学成就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

    和天文学从原始社会萌生的同时,人们也产主了对天空和自然的原始宗教意识。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宗教思想和自然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自然神的崇拜为奴隶主阶级利用,出现了人格化的、主宰一切的天神,人世间的君主也是授命于天的。人们对天空现象的迷惘,尤其是异常天象的出现,使星占术得以产生。这就是古代许多天象记录同星占迷信纠缠在一起的原因。第三节气象学气象和天文学在我国古代统称天文,其实两者是有差别的,气象现象是发生在地球大气层内的,天文学的研究对象则在大气层之外。气象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有密切关系。为了生存,人们经历了对自然气候的适应过程,从穴居野处发展到营室居住,他们把屋门开向南方,又用兽皮树叶缝制衣服,抵御风寒。人们虽不断积累气象知识,而对其成因却一无所知,从而产生对自然神的崇拜。《山海经·大荒北经》提到,南方多雨是因为南方为雨师应龙所居,北方干旱是因为旱神女魃居于赤水之北(今河西走廊以北的大沙漠)。古人认为风云雷雹都各有神,各司其职,而传说中的“后羿射日”则反映了人们战胜干旱燥热的美好愿望。

    殷商甲骨文保留了大量天气现象的记录,出现了晴、云、阴、霾、雾、虹、霓、霜、雪、雷、电、雨、风、雹等名称。公元前十三世纪文丁时期的卜辞中有连续十天的气象记录①,这是世界最早的气象记录之一,也是后来传统气象记录的先声。甲骨文中对风雨有不同的称谓,雨有大雨、小雨、幺(丝)雨(毛毛雨),风有小风、大风,风(骤风)、大飓(狂风),可说是风力、雨量分级概念的开始。

    殷商时期有关天气和物候现象的记录大量出现,揭示了我国大陆上古今气候的变化情况。二千多年前的物候现象比现今要早一周以上,黄河流域当时生长着很多竹子、桑树,种植水稻,还有大象,表明那时期黄河流域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古代气象史料可以用来为现代许多研究项目做参考,因而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在观象授时阶段,为了利用物候现象来判断季节时令,经常注意观察气象变化,促进了对气象规律的认识。《夏小正》中按月列出的物候现象,也附有气象情况,如“正月鱼陡负冰,时有后风,寒日涤冻涂”,“三月,越有小旱”,“四月,越有大旱”,“七月,时有霖雨”等等,在《诗经》、《月令》等著作中也有类似的物候描述。随着观察的深入,感性知识增多,形成了一些天气预报的谚语。《诗经·鄘风·巍觥吩唬骸俺?于西,崇朝其雨”,意思是早晨日出时看见西方有虹,不久就要下雨了,这个谚语至今还在我国民间流传。《小雅·渐渐之石》还记有:“月离于毕,渒滂沱矣!”说是看见满月进入毕宿,就到了孟秋多雨的季节,秋雨绵绵,这是一种长期预报。《古微书》中记录的“月离于箕风扬沙’,也是类似的意思,指满月进入箕宿就进入多风的春季,尘土飞扬。《小雅·信南山》的“上天同(彤)云,雨雪雾雾”,表示彤云密布,大雪就要来临。

    对气象规律的认识使人们对神的主宰产生怀疑,并进而思考风云雷雨的成因和本质。《庄子·天运》对风由神的呼吸而产生之说发出疑问,“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彷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指出风回旋不定,东西任吹,有谁闲着没事去披拂它呢?宋玉《风赋》说:“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关尹子·二柱》篇说:“气之所自生者,如摇帘得风,彼非摇时,非风之气”,提出风即气,气流生风,不流无风,仍是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这里借阴阳和相互转化的概念辩证地叙述了①董作宾:《殷文丁时卜辞中一旬间之气象记录》,《气象学报》17卷1—4合期,1943年12月。雨和云的关系。从现象来看,雨从天降,云从地升,而雨又是云形成的,故实质上雨还是出自地。地下有轻阳之气上升,天上有浊阴之气下降,互相转化而成云雨。《庄子》认为“阴阳交争为雷”,《春秋·元命苞》说:“阴阳激为电”,都认为雷电是一种阴阳冲突所生成的现象。《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有一段总括性的话:“阴阳之气,各从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雹霰者,一气之化也。”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中,这些记述力图从自然界本身去说明天气现象,具有唯物主义倾向。

    第四节地学人们对地理环境的认识非常早。他们必须知道什么地方有植物果实可采,什么地方有动物可供狩猎,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地方有石头可供制造石器。这种对环境的认识,就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地学知识。在170万年前元谋人居住的地方,不仅有石器、炭屑,而且还有许多动物骨头化石,常见的动物有云南马,剑齿虎、象、犀牛等①,说明当时气候温暖湿润,植物群落以草原——灌木丛林为主。元谋人在这种地理环境中,用木棒和石器猎取食物。同时也经常去湖滨、草丛地带采集植物果实,捕捉龟、蚌,以求得生存。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逐渐熟悉了周围环境,对地理现象有了认识,从而获得了最原始的资源分布知识,方位概念,动、植物知识和矿物岩石知识等。特别是北京猿人,他们在周口店地区生活了数十万年②,一代一代地积累了对当地环境的知识。

    从考古发掘材料知道,旧石器时代,中国的远古居民主要用石英岩、玄武岩、硅质灰岩等十一种岩石和矿物制造石器,并用赤铁矿作随葬品,用石墨制装饰品。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利用矿物岩石的品种显著增多,有花岗岩、玛瑙、变质页岩、流纹岩、滑石、泥质灰岩、碧玉、片麻岩、绿松石、蛋白石、硬玉、自然铜、瓷土、高岭土等37种,加上旧石器时代的13种,总共是50种①。这就是说,在石器时代,我国人民就初步认识了12种矿物,32种岩石,6种土。他们在利用这些矿物和岩石时,对它们的硬度、颜色、透明性、手感粗细程度、比重等物理特征也有所认识,并用这些知识去辨别或寻找这些矿物和岩石。

    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出现,反映了当时的人对植物与环境,特别是植物与土壤的关系已有某些认识。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有人工栽培的水稻。古文献也记载,禹“尽力乎沟洫”②,禹“卑宫室,致费于沟淢”,“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③。这些说明,当时的人已认识到哪些地方可以种植水稻,并积累了开沟引水种稻的知识。从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房屋建筑遗址来看,门多向南,那时已有方向的概念,知道门向南开,进光量多,冬季阳光可射进屋内,使房屋更暖和,《尚书·尧典》中已有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记载。

    自有文字以后,地学知识得到更迅速的积累和传播。甲骨文中有土方征我东鄙,鬼方牧我西鄙的记载④,说明商朝四周有许多方国,已有国境线的观念。有的甲骨文记有东、西、南、北四个方位⑤。《尚书·禹贡》和《周易》则记载了八个方位。这说明,从夏朝到周朝方位观念的发展⑥。

    ①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第17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②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第31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①李仲钧、王概之《我国史前人类对于矿物岩石认识的历史》,《科学通报》1975年第五期。周仁等《我国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和殷周时代制陶工艺的科学总结》,《考古学报》1964年第1期。②《论语·泰伯》。

    ③《史记·夏本纪》。

    ④原文为:“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我西鄙田”,见《殷虚书契菁华》。⑤见《缀口》二四○。

    ⑥见《周易正义》卷九,“震,东方也。巽,东南也。离,南方之卦也。”《禹贡》:“东原底平”,“至现存古籍中,最早提到地图的是《尚书·洛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周公拜手稽首曰: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这里所说的“伻来以图”的“图”,是为选建洛阳城址而特别绘制的地图①。它说明,周初不仅有地图,而且已经在生产建设中应用地图了。

    由于政治、军事、生产的需要,地图的发展非常迅速。根据《周礼》的记载,周朝已有数种专用地图。如行政区划图,从图上能“辨其邦国、都鄙、四夷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农业地图,由土训官掌管,“以诏地事”。地形图,从图上能“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湿之名物”。矿产图,由矿人掌管,对“金、玉、锡石之地”矿人要“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交通图,从图上能“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还有用地图打官司的,“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可见地图的应用范围已相当广泛。在《管子》一书中,还有专门论述地图的重要性,地图的内容,地图在军事上的作用的《地图篇》,写道:“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轘辕之险,滥车之水,名山通谷径川陵陵丘阜之所在,苴草林木蒲苇之所茂,道里之远近,城郭之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必尽知之,地形之出入相错者尽藏之,然后可以行军袭邑,举错知先后,不失地利,此地图之常也。”可见春秋战国时的地图,已是画着符号的山川城郭图,从图上可以看出山川险阻,各种地物地形,从草木到城郭大小,从道路远近到名邑废邑,都有数理的概念,可以审知地域大小,地图的绘制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战国策·赵策》讲述苏秦以合纵说赵王:“臣窃以天下之地图案之,诸侯之地五倍于秦”。这意味着战国时的地图有了分率(即比例尺),从图上可以量测地域面积大小。战国时代,各国都有天下之图。而各国亦自备详细而保密的本国地图,所以荆轲刺秦王,“献督亢地图于秦”,以此诱见秦王。献地图就等于把江山献出去。这种观念,在韩非的著作中表现很明显。他说:“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单;地削则国削,名卑则政乱矣”①。

    早期描述区域地理的专著有《山经》和《禹贡》。

    《山经》是现存《山海经》里写作时间最早、地理价值最大的部分②。它以山为纲领,对黄河和长江流域以及两大流域之外的广大地区进行综合性的记述。

    《山经》的作者以今河南省西部作为“中山经”的主要部分,自此以南为“南山经”,以西为“西山经”,以北为“北山经”,以东为“东山经”。这五个部分就是五个地区,每个地区之内,作者以山岭为纲,分列次第,按照一定的方向和道里依次描述各个山的地形、水文、气候、天然动、植物以及矿产资源等。

    《山经》一共描述了四百五十一座山,三百条水,二十七个湖泽,一百于南河”,“弱水既西”,“东北会于■”。

    ①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简史》第三页,科学出版社,1962年。①《韩非·五蠹》。

    ②《山海经》是由山经,海经和大荒经组成,海经和大荒经是后人增补的,现存这种形式的《山海经》,可能是汉代形成的。

    六十种植物,二百七十多种动物,八十九种岩石和矿物。

    《山经》对山的描述包括山的形态,高度,宽度,坡度,积雪情况,分水岭等。比如太华山(今华山),它说是“削成而四方,高千仞,广十里,鸟兽莫居”。今天由渭河平原南望华山,正是如此①。

    《山经》对水的描述,力求讲明河流的来龙去脉,水的季节变化,地表径流和地下水,河床地貌等。

    《山经》对岩石矿物的描述是很出色的,是我国第一部比较详细地记载岩石矿物的著作。所记岩石矿物种数达89种,产地三百多处。描述的矿物性状有硬度,颜色,光泽,透明度,磁性,感觉性质(粗糙或滑腻),敲击声音,医药性能,集合体的状态——土状、块状、卵状、米粒状,共生关系,可熔性等。矿物的名称体现了矿物的特征,如磁石,采石,瓀石,丹粟,茈石,白玉,青■等。矿物的共生现象有赤铜—砺石,铁—文石,银一砥砺,铁—美玉—青垩,黄金—银,白金—铁,金—银—铁,金玉—赭石等②。以前曾有人把希腊学者乔菲司蒂斯(公元前371—前286,Theophrastus)的著作《石头志》(书中记载了十六种矿物,分成金、石、土三类)说成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矿物学文献,其实,在《石头志》问世前二百年,《山经》已问世了,而且内容比它丰富得多。

    《山经》记载了一百六十多种植物,对某些植物的形态作了简要的描述。其中有四十九种是药用植物,这是后世本草著作的肇端。更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记载反映了地区差异。比如热带、亚热带地区多桂、橘、柚、楠木等,而温带干旱区多松、柏、白果树等。

    《山经》中记载的动物名称约二百六十多种,也体现了地区差异。比如热带地区多象、蛇;寒冷干旱区多马、骆驼、旄牛等。其中药用动物六十四种①。

    《山经》又是一部药物书,一共记载了一百一十七种药物。除动、植物外,用无机物作药的四种。这117种药物中,给人治病的103种,给牲畜治病的2种,毒鼠、毒鱼的6种。

    上述事例表明,《山经》不仅是一部古代地理著作,而且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是我国最早的类书”②。

    《禹贡》全书只有近一千二百字,由“九州”、“导山”、“导水”和“五服”四部分组成。“九州”主要依据河流、山脉、海洋等自然分界线来划分,这种自然分区很富有地理意义,带有自然区划思想的萌芽。各州就山川、湖泽、土壤、植被、田赋、特产和运输路线等特点进行了区域对比,是早期区域地理的杰出著作。“导山”部分,专列山岳20余座,并归纳成几条自西向东的脉络。“导水”部分专写河流,共9条水系。这是我国地理学专就山岳和水系进行研究的开始。“五服”部分反映了作者的大一统思想,把广大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在当时诸侯割据的形势下,这种大一统思想具有进步意义。

    ①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地学史组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史》第43页,科学出版社,1984年。②张贻侠:《山海经》——世界上最古老的矿产地质文献,《光明日报》,1962年8月28日。①曹婉如:《〈五藏山经〉和〈禹贡〉中的地理知识》,《科学史集刊》1958年第1期。②吕子方:《读〈山海经〉杂记》,载《中国科学技术史论文集》下册,第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

    除了《山经》、《禹贡》之外,还有一些著作也含有丰富的地理知识内容。比如《周易》、《诗经》、《周礼》、《大戴礼》、《国语》、《管子》等。

    《周易》谦卦象辞说:“地道变盈而流谦”。唐代孔颖达解释说:“丘陵川谷之属,高者渐下,下者益高,是改变盈者,流布谦者也”。显然这是对流水侵蚀作用和沉积作用的概括。所谓“地道”,就是指上述流水的侵蚀与沉积作用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地表一种有规律的活动。

    据统计,《诗经》中记载了三十多条河流,主要是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水系及其支流;记载了二十多座山,如泰山、嵩山、首阳山、终南山、蒙山、岐山等。叙述的地貌形态名称至少有六十多个,如山、冈、丘,陵、原、隰、洲、渚等。河岸地貌又分岸、干、浒、涘、溽、鞫、将、湄、■、浦、濆、麋、频等。对于山,还注意植被覆盖情况,把有草木的称为“屺”,没有草木的称为“岵”;土山戴石的称“崔嵬”,石山戴土的称“砠”。对于丘,又根据形状不同而有多种名称。如“宛丘”是四周高,中央低;“顿丘”是单独的一个丘;“阿丘”是偏高的丘;“京”是高丘等。可见当时对于地形已有了比较细致的观察。所记植物名称多达137种;动物名称110种;气象名称个,如风、雪、雨、霾、雷、霆、霜、冰、云、霰、霡霂、?等。风又分终风、凯风、谷风、北风、飘风等。气候方面,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名称,有不少物候记载。特别是《豳风·七月》,可以说是一首物候歌。如“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六月莎鸡振羽”,“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方位名称六个,矿物三种。此外,还对一些地学现象进行了描述。如“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对地表发生剧烈变化的描述。

    《大戴礼》中的《夏小正》,是我国现存最早记载物候的专著。它成书的年代虽然在奴隶社会后期,但其中的某些认识很可能是夏代流传下来的。全书只有四百多字,但内容相当丰富。在植物物候方面,对木本和草本植物都有观察记录。如正月的物候是柳树长出了花序,梅、杏、山桃相继开花。七月的物候是芦苇长出了芦花。在动物物候方面,对鸟、兽、虫、鱼都有所注意。如正月的物候是大地回春,田鼠出来活动。野鸡鸣叫,雌雄交配。鱼儿由水底上升到近冰层的地方。农田害虫蝼蛄也叫了。《夏小正》采用的是夏历,和现在民间常用的农历月份相当。其中的正月即阳历二月。书中记载梅、杏和山桃在正月开花,又提到淮、海和(扬子鳄)等,说明所观察的可能是淮河至长江沿海一带的物候①。

    《周礼·考工记》中有“橘逾淮而北为积,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此地气然也”。这是关于天然动植物的地理分布有某个界线的最早记录。橘子多分布在长江以南,淮河以北橘子很难生长。鹆俗名八哥,多留居我国中部、南部各省平原和山林间。济就是济水,古四渎之一,地理位置由泺口以下至海,与今小清河河道略同。“鹆不逾济”,就是指鹆一般只能留居在济水以南,而貉是生活在北方的毛皮兽。汶是汶水,今名大汶水,在山东西部,古汶水西流经东平县南至梁山东南入济水。貉如果越过汶河往南,就会由于不适应较暖的生活环境而死亡。二千四百多年前,《周礼·考工记》就提出天然动植物有地理分布界线的思想,是非常可贵的。

    《管子·地员》是秦以前讲土壤分类最详细的著作。它将一般地区的土①杜石然等六人编著:《中国科学技术史稿》上册,第74页,科学出版社,1982年。壤分作18个类型,90种。然后分别叙述它们的性状和所宜生长的植物。又按上、中、下三等,顺序评价它们的生产性能。它用来分类的依据是:土壤的颜色、质地、结构、孔隙、有机质、酸碱性和肥力,并密切结合地形、水文、植被等自然条件。它的缺点是由于受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土壤分类表现得很机械,每类都是五种,有的甚至还和角、商、宫、羽、徵五音配合,以合五行。这种作法脱离实际,不是客观情况的真实反映。

    在《管子·地数》中,还记载了通过矿苗找矿的经验:“上有丹沙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此山之见荣者也。”又说:“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上有铅者,其下有银;一曰:上有铅者,其下有鉒银;上有丹沙者,其下有鉒金;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铜金,此山之见荣者也。”这里所说的上下关系,有三种含义:第一,一个垂直的矿体或一条矿脉,山上露头中出现某种矿物,可能对下面赋存的另一种主要矿产起到指示作用,这种指示矿物在古代称之为“苗”或“引”。又某些多金属矿体(脉)的上部和下部富集的矿种有所不同,这种垂直分带现象,在古代已有所认识。第二,山上出现的某种矿物和山下出现的另一种矿物,分别产于不同的地层或岩石中。既不同属于一个矿体,成因上又没有明显的联系,属于这种情况的上下关系,仅仅是一种空间位置的相对关系。第三,山上赋存有某种原生矿床,而山下出现另一种砂矿,这种上下关系也不一定和矿床成因有联系。所以,《管子·地数》讲的找矿方法,只有一部分是通过金属矿产的共生关系寻找,其余则是通过矿产之间空间位置的相对关系来寻找①。

    《管子·地员》还记载有植物生态方面的知识,指出在土质优劣、地势高低和水泉深浅不同的土地上,所宜生长的植物也是不同的。特别是注意到了植物垂直分布的现象。在山地,由山顶到山麓,依次有“悬泉”、“■崣”、“泉英”、“山之■”“山之侧”五个部分。“悬泉”上长的是落叶松纯林;“■崣”上长的是山柳灌丛;“泉英”上长的是山杨;“山之■”上长的是槚楸一类杂木林;“山之侧”上长的是刺榆。这些情况,与现在华北地区的山地植物分布并无差异①。

    ①夏湘蓉、李仲均、王根元:《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第319页,地质出版社,1980年。①夏纬瑛:《管子地员篇校释》第29页,农业出版社,1981年。

    第十六章物理学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科学,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夏商周时期,人们已积累了大量的有关力、热、声、光、磁等方面的知识和对于运动、时空、物质结构等问题的认识,这些知识和认识构成了这一时期物理学的丰富内容。

    第一节力学知识力学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学科之一。远古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应用尖劈和杠杆原理,制造出某些器具,还利用斜面、轮轴等机械提举重物。下面着重介绍这一时期对于弹力、浮力和摩擦力的利用及对力的本性的认识。

    由于狩猎和战争的需要,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弓箭。在山西峙峪旧石器晚期遗址中发现有石镞,说明距今二万八千年前就有弓箭的发明。至春秋战国时期,弓箭的制造有了很大的发展。《考工记》详细地记载了箭的杆、矢、羽三部分的构造和比例,特别是讨论了箭的结构与飞行的关系,认为箭的结构直接影响到飞行状况及射击的准确性。若箭杆前部太软,箭就会往下俯冲;若后部太软,箭就会往上飘;中部太软则飞行纡曲;中部太硬就会向上飞扬;羽毛太多则速度慢;羽毛太少较易偏斜①。这些讨论已涉及到初步的空气动力学的内容。这个时期还发明了弩,可以把弹力积聚起来,以使发射力更强。对浮力的利用也相当早。除行舟外,对水的浮力还进行理论探讨。墨家学派认为,可以浮在水中的物体,虽其形体较大,但在水中只沉浸较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物体中间有空隙(“形之大,其沉浅也,说在具”)②。《考工记》也提到利用水的浮力来检验车轮制造时各部分是否平衡(“水之,以视其平,沉之均也”)③。

    春秋战国时期,对惯性现象已有一定的认识,如《考工记》就提到:“马力既竭,辀犹能一取焉”④。物体的垂直下落必须是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条件下。墨家曾注意到这一点,指出:“凡重,上弗挈,下弗扳,旁弗劫,则下直”。⑤意思是说在物体下落时,如果上不提它,下不拉它,旁不影响它,那么它就垂直下落。人们还利用重心的转移制成“欹器”。《荀子·宥坐》载:孔子参观鲁庙,见到一种可以灌水的容器,当它在空腹时是倾斜的;灌水适中就正立起来;若灌水过满就会倾覆(“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这种欹器是统治者用来做座右铭的,因而叫“宥坐”。这个容器内部具有特殊构造,由水的灌入程度不同,使重心不断转移,从而出现三种不同状态。

    由于长期对各种自然力的开发与利用,人们对“力”的本性也进行探讨。《墨经》对力作了定义:“力,形之所以奋也”①。这里的“形”,即是形体,亦即物体。这句话的意思是:力是使物体发生运动的原因。但力是什么?《墨①《考工记·矢人》。

    ②《墨子·经下》。

    ③《考工记·轮人》。

    ④《考工记·辀人》。

    ⑤《墨子·经说下》。

    ①《墨子·经上》。

    经》说:力是“重之谓”②,即在静止的时候,力就以“重”来表示。也就是把物体下落的属性看作力。物体的下落或上举,都是由于“重”在起作用(“下,举,重奋也”)。

    ②《墨子·经说上》。

    第二节热学知识人类在长期对火控制与利用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热学知识。传说燧人氏“钻木取火”,《庄子·外物篇》已有关于“木与木相摩则然(燃)”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又发明以“阳燧”反射并聚焦太阳光来取火。阳燧是青铜制的凹面镜,反射太阳光可使某些易燃物(如绒艾)发火。原始人早已认识火势自然向上之性,因此在蒸煮食物或烧陶、冶金时,均是薪炭在下,被加热物在上,并采取了通风措施,以便增加炉温。

    关于温度的测量,古代虽未发明温度计,但对于温度的判断还是有一定办法的。《考工记》中精彩地描述了在冶炼金属时如何判断炉温的高低:“凡铸金之状,金(即铜)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①这是根据不同物质的蒸汽颜色来判断炉火的温度:由黑浊到黄白,再到清白;当最后到了“炉火纯青”的时候,就可以浇铸了。这种掌握火候的办法,直到近代还在使用。《吕氏春秋》:“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这是一种关于气温的判别法,据此可以制成原始的温度计。《周礼》中还有关于古人在冬日凿冰入窖,以便在天热的时候用它来冷藏食物或保存尸体的记载。

    ①《考工记·栗氏》。

    第三节声学知识原始人类已知某些物体在受到振动之时会发声,例如敲击厚薄不同的石块、陶器会发出高低不同的声音;拉动绷紧着的绳索或弓弦,以及用口吹某些空腔或管状体,也会发出不同的声音。人们根据这些特点制造了石磬、陶埙等乐器;至周代,由于宫廷音乐的发展,已出现“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乐器,即“八音”。其中有板振动和膜振动的(如编钟、编磬、铃、鼓等),气柱振动的(如萧、管、笙、埙等),弦振动的(如琴、瑟)。春秋战国以后这些乐器更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乐律方面,西周至春秋战国,已出现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和十二律的完整理论体系。五声音阶、七声音阶用宫、商、角、徵、羽来表示,十二律用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来表示。关于各律的确定,最早可能是采用损益弦长的办法。《管子》中介绍了一种“三分损益法”,就是把一根弦分为三段,取其三分之二,舍其三分之一,称为“三分损一”;又增其三分之一,则为“三分益一”,这样辗转相生,就可以得到各律。《管子·地员篇》的原话是:“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这种以弦长求各律的三分损益法。以数学语言来表述就是:令黄钟的宫音弦长为(1×3)4=9×9=81则徵音弦长为×()

    商音弦长为×()

    羽音弦长为×()

    角音弦长为×()

    811+13=108108113=72721+13=9696113=64——于是,按弦长大小其五音的排列为:徵(108)羽(96)宫(81)商(72)角(64)

    1978年湖北随县发掘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了大批乐器。其中编钟一套64件,每钟都有两个发音部位,敲击不同部位,能分别发出相隔三度的两个音,整套编钟共能发出128个音,音域宽广,达五个半八度,只比现代钢琴高低两端各约少一组。中间三个半八度,十二个半音齐备,可以旋宫转调,演奏多种乐曲。这么大规模的编钟,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先民乐器制造的杰出水平。

    《考工记》对于发声体的形状、厚薄、大小同发声的关系,有过科学的记载。如钟的厚、薄、侈、弇要适当。“已(太)厚则石(声不易发),已薄则播(声散),侈(钟口太大)则柞,弇(钟口太小)则郁。”①并且指出:“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鼓也具有这种性质,也是“大而短,其声疾而短闻”,“小而长,其声舒而远闻”。《考①《考工记·凫氏》。

    工记》还指出,可以适当改变发声体的形状、厚薄、大小来调音,例如磬的发声太高,就摩去它的两旁;如发声太低,就摩去其两端。

    春秋战国时期还知道某些共振知识。《墨子》曾提到用倒扣在地下的空瓮来探听敌方的军事行动或确定敌方挖地道的方位;《庄子》记载调瑟时引起另一瑟的共鸣现象:“鼓宫宫动,鼓角角动”。

    第四节光学知识光学知识起源甚早。日光或火光照射物体时所出现的阴影,平静湖面反映山丘、树木所成的倒影,对原始人类光学知识的积累都有一定的影响。商周时期已利用静止的水面来照自己的影。《庄子·德充符篇》:“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以其静也”。金文中的“鉴”字,写作“■”,表示一个人弯腰向水盆照自己的脸。由于商周青铜冶铸技术的发展,人们铸造了不少铜镜。它的出现为光学的实验研究提供了重要前提。《墨经》中记载了物体成影、光的反射、小孔成像、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成像的实验结果,内容相当丰富。

    墨家认为,影是由物体遮住了光而出现的,其大小同物体、光源、影屏三者之间的位置有关。并且指出,影是不会随着物体运动而移动的(“景不徙”,景,即影)①。当物体移动时,前影消失,后影产生。人们通常所看到的影的移动,其实只是前影不断消失,后影不断产生的连续过程。这是很科学的见解。《庄子·天下篇》也有“飞鸟之景未尝动也”的见解。

    “光的直线前进”是几何光学中的一条重要原理,在二千四五百年前的墨家学派就已知道了。墨家指出,光的照耀就跟射箭一样(“煦若射”)。基于这样的看法,对小孔成像实验做了正确的解释:人体反射的光线经过小孔以后,“足蔽下光,故成景于上;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②,这样,所成的便是倒像。墨家还指出:单个平面镜所成的像只有一个,同物体的大小、形态完全一样,而且总是跟物体以镜面成对称的。对于凸面镜来说,所成的也只有一个正立的像,但较小。凹面镜所成的像较复杂。墨家把凹面镜的曲率中心至焦点的一段距离称为“中”,当物体在“中”以外时,所成的是倒立的小像;当物体在靠近镜面的“中”以内时,所成的是正立的放大的像。(“镜洼,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说在中之外内”③)。墨家没有区分焦点和圆心是其光学成就上的一个缺陷,但他们的实验研究在世界几何光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墨家关于几何光学的理论比古希腊欧几里得(约公元前330—275年)所著《反射光学》约早了一百多年。

    ①《墨子·经下》。

    ②《墨子·经说下》。

    ③《墨子·经下》。

    第五节磁学知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在采矿、冶金过程中,在与磁铁矿的经常接触中,发现了磁铁矿的吸铁性。这种吸铁性就象母亲吸引子女一样,因而人们最初把这种矿石称为“磁石”。如《管子·地数篇》就写到:“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

    磁石除了具有吸铁性之外,还具有南北指向性,指向性与吸铁性,实际上都是磁石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表现。当时人们已利用磁石指向性,制造出指向仪器——司南。《鬼谷子》说到山中采玉,一定要带着司南以不迷失方向。《韩非子》也说“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①。古帝王用司南端正方向,以保障皇位的尊严。它实际上就是后世指南针的最早形式。

    ①《韩非子·有度》。

    第六节对运动及时空的认识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远古时代的人们对于运动已有一定的认识,特别是对机械运动更为熟悉。如日月的东升西落,江河的奔腾流逝,门扉的启闭,矢石的飞行等等。先秦时期的科学家和思想家,曾对机械运动作了探讨与研究,其中尤以墨家学派的研究较为深入,墨家给机械运动下的定义是“动,或从(徒)也”②。这里的“或”,应借为“域”,即区域;徙即迁徙。“或徙”即指位置的移动。这种移动包括转动(“偏际徙”),这就象门扉去掉门闩时,可以随意开闭一样(若户枢免瑟)。至于圆球的滚动,墨家也进行了讨论,认为圆球在平面上无论怎样滚动,都能保持平衡(“丸,无所处而不中”)。

    墨家对静止的定义是:“止,以久也”①。就是说,静止表现为物体在某一位置上停留了一段时间。如果物在这段时间内并不停在一个位置上,那就是“不止”了。不止也就是运动。快的运动,墨家称为“无久之不止”,它就象飞矢过楹一样快;较慢的运动,墨家称为“有久之不止’,它就象人走过桥,要有一定的时间。这里的“有久”、“无久”都是时间的量度。值得注意的是,墨家所谓的“无久”,并非指时间为零。墨家认为,“无久”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或者是指“当时”(“始,无久也”,又“始,当时也”)。因此,墨家的“无久”,是指时间极短,就象刚开始的时刻。

    春秋战国时期对于时空问题已有较正确的认识。《管子·宙合篇》中提出了“宙合”的概念,认为天地十分之大,它囊括了世界万物;而宙合比天地更大,它又囊括了天地(“天地,万物之橐,宙合又橐天地”)。这宙合就是后来所说的宇宙。《庄子·庚桑楚》说到:“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乎本剽(即本梢)者,宙也。”因此,宇宙是无限空间,无限时间的总称。墨家则把它称为“宇”和“久”。他们定义“久”为“弥异时也”②即贯穿所有不同的时刻,包括“古、今、旦、暮”。定义“字”为“弥异所也”③,即遍及所有不同的场所,包蒙乎东西南北。

    关于运动与时空的关系,墨家指出:“宇域徙,说在长宇久”④,意思是物体的运动必须经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在空间上要有一个距离,在时间上要有一个时间间隔),也就是说运动必须在时空中进行。

    ②《墨子·经上》。

    ①《墨子·经上》。

    ②《墨子·经上》。

    ③《墨子·经上》。

    ④《墨子·经下》。

    第七节物质结构假说在殷周之际,人们已从日常的生产生活实际中抽象出两种有关宇宙生成的朴素唯物主义学说。一种是“八卦”说,认为天、地、山、泽、水、火、风、雷等八种自然物是构成世界的基本物质;另一种是“五行”说,认为水、火、木、金、土五种自然物质构成了世界万物。这两种学说长期并行,对后世影响很大。

    至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又进一步地对构成世界万物的那些自然物的内部结构,作了思辩性的探索。墨家学派认为物质内都是由无数个“端”所组成的。端极细小,内部无间隙(“端,是无间也”),因此它不可能剖开(“非半,弗■”)。要是把一根木条(假如下考虑它的厚度)一半一半地砍断,可有两种砍法:如果是从前头砍起,先砍掉一半,后再砍掉一半的一半,这样砍下去,砍到某一步必定会出现砍不下去的情况(“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那是因为在中间的位置上恰好有端的存在(“犹端也”);如果是从前后同时砍,同样砍到某一步也会遇到砍不下去的端(“前后取,则端中也”①)。

    公元前四世纪的名家惠施也持相同的见解,他说:“至小无内,谓之小一。”②这个“小一”无内部可言,也和端一样,可以看成是一种原子。但是某佚名辩者提出了相反的论点,即认为物质内部的结构是连续不断的,他们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①。这是一种关于物质无限可分的思想。

    也是公元前四世纪时期的宋钘、尹文等人则提出了另一种学说——“元气说”。他们认为“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②。这“精”是什么?“精也者,气之精者也”。③“精”就是“气”,“气”流行于天地间,登于天,入于渊,在于海,在于山。也就是说,天地间一切东西都是由精气产生的。宋钘、尹文学说是从老子继承来的。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④在这里,老子把“道”看成是物质的始原,它是物质性的,也就是气。

    元气学说是我国古代关于物质结构的最主要的学说,春秋战国时期启其端,汉唐时期对其作了充实与发展,至宋明时期出现了更大的发展。元气学说的产生与发展,在我国物理学史和哲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①《墨子·经说下》。

    ②《庄子·天下篇》。

    ①《庄子·天下篇》。

    ②《管子·内业篇》。

    ③《管子·内业篇》。

    ④《老子》第四十二章。

    第十七章医学中国传统医学,由于近代传入西洋医学,人们习惯称为中医。中医学是中国人民数千年来同疾病和不良的卫生环境作斗争的经验积累和理论概括,其内容十分丰富。近年来,中西医结合研究,无论在疗效总结和理论研究上都取得了有价值的成就,为国际上许多学者所关注。

    第一节中国传统医学的起源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起源问题,历来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先秦秦汉时期的学者,对医药卫生的起源,已多所讨论。《淮南子·修务训》:神农氏“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始有医药”。这反映出早在远古时期,人们在日常寻觅食物以求温饱的劳动中,不但对植物药性功用积累着感性认识,而且对其适合于某些伤损、疾病之治疗,也总结着经验和教训。《帝王世纪》:“伏羲画八卦,所以六气六腑,五行五藏,阴阳四时,水火升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有类。乃尝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这反映出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谋求健康,逐步认识人体、气象同疾病之间的关系,以及总结医学理论和创制医疗器械,用药原则等的原始状况。《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上古之时,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药,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现中,有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人头骨变形和侧门牙被拔除的情况。大汶口遗址、曲阜西夏侯,江苏邳县大墩子,福建闽侯石山以及台湾屏东鹅銮鼻等等新石器时代墓葬都有相同的发现。这种拔除和变形,绝不全是外伤所成,而是出于美观或其他需要而进行的手术所致。这就证明《史记》记述的上古外科治疗技术是有史实根据的,并不是想象之辞。

    中国传统医学源于伏羲、神农、黄帝以及上古时之俞跗、歧伯等说,虽有神话色彩,但反映了医药学萌芽时期的状况。把这些传说理解为始于一定时期的群体经验,可能更符合历史实际。

    第二节中国传统医学与巫术之关系中医学同世界各民族医学发展的早期情况,基本上是一致的。最早期群体医疗经验的积累,为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兴起的祖先崇拜、巫术和宗教观念所利用,甚至早期的朴素经验由巫术、巫医取而代之。这种情况在中国以殷商时期最为突出。从大量出土的甲骨文可以看出,当时奴隶主阶级的医疗活动,几乎都是运用占卜祈祷祖先神鬼以求疾病伤痛的痊疗,或卜问疾病的发展情况。例如:贞病齿,告于丁,贞疾舌,桒于妣庚。

    癸巳卜■,贞子渔病目,福告于父乙。

    贞有病年,其死。

    《山海经·海内西经》记载:“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这正是医药学发展在商周时期的真实写照,一则依赖巫师祈祷鬼神先祖以求痊疗,一则在治病中虽然施行巫术,但仍仰赖不死之药。此一时期的医疗也并非完全为巫师所掌握,民间朴素医疗经验积累仍不断进行着。例如:甲骨文关于头、耳、眼、鼻、口、齿、舌、喉、心、肠胃、手、臂、关节、足、止、骨等解剖部位之记述;关于瘤、跌伤、耳鸣、蛀齿、下痢、失明等疾病及症侯之论断;关于疾病灾祸之缠延不断,断气、丧命、死亡等之形容和结论,都反映了殷商时期我国医疗经验和认识水平。中国象形文字在其创造之初,如表示腹中有虫的“蛊”字,表示牙齿被虫蚀的“龋”字,以及醫字本身的从匚、矢、殳、酉等,表示运用酒类洗疗箭矢,刃伤及撞击、钝伤。这些文字的形、声含义,也提供了早期医学水平的宝贵资料。《周礼》:“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礼记·月令》记有:“孟春行秋令,则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则民殃于疫;仲冬之月,地气沮弛民必疾疫”。表明这一时期在探索疾病与季节、气候异常变化的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代表人物,当推秦名医——医和。《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这段精辟的病因、病理论断,将中国传统医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它标志着医学与巫术的决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在论述秦越人一生的业绩时,有“六不治”(即六种情况下不施治)的概括,其一即“信巫不信医”。可见,巫医在春秋时期已不再占有优势的地位。《黄帝内经素问·五脏别论》:“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这一结论同《内经》其他论述一样,影响中医学两千年的发展,保证了中医学的非鬼神观念。

    第三节早期的药物知识和用药剂型随着医疗经验的积累,人们对药物的认识更为丰富。《周礼·天官》说:“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可见用药之知识已很丰富。在《诗经》和《山海经》等文献中,也大量记录有预防疾病、治疗疾病的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诗经》记有药用植物五十余种。《山海经》记有补药、避孕药、预防药、解毒药、杀虫药等126种。《周礼》所谓五味,乃指药物分属于辛、甘、苦、酸的性味。所谓五药,乃指草、木、虫、石、谷的早期分类。药物知识的积累,促进了用药方法的进步,而服药以何剂型最为方便有效,用药途径如何最好,就提到医学家的研究课题上了。精通针灸的历史学家——皇甫士安,在论述药物剂型的历史时说:“伊尹以亚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伊尹是商汤时之右相,出身于烹饪师,本是奴隶。他曾讲过:“阳朴之姜,招摇之桂”。姜和桂均系调味品,也是医学家用以祛风除寒的常用药。我国有“医食同源”之说,现在习用之汤药剂型可能即源出伊尹。酒也很早广泛用于医疗,“醫”字从酉,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在殷商甲骨文中有“鬯其酒”,即用百草之香,酿而为酒,用作处理尸体以防腐败和臭烂。《内经》强调:“汤液醪醴”。《汉书》也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论述。这些都反映了药物学从单味药过渡到数味药的组合应用,以及用煎汤煮沸和酒浸泡制等剂型以求速效的历史过程。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方书,据学者研究早于《内经》,反映了春秋战国及以前人们战胜金创、伤痉等外利疾病的丰富经验。如用酒作为外伤止痛、洗伤消毒,指出配伍者占处方十分之一强;其丰富的外治法用药浴、熏蒸等剂型也达到较高的水平。《五十二病方》所用药物已有247种,所组处方280多个,绝大多数医方系复方。由此可知,中国药物学经验的积累,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十分丰富,在运用药物配伍原则,协调药物作用,提高药物疗效等方面已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可以认为这是我国医学史上方剂学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第四节医学分科及医疗经验积累随着医疗经验日益积累和医学研究范围扩大,必然出现各有专长的医学家,形成按照性质任务或所治疾病的不同而分科。最早是医术与巫术分立。《周礼》所记“巫祝”在春官大宗伯的官职之中,而“医师”则已改属天官冢宰,可见殷商医巫不分或巫医统治的局面,在《周礼》中已分立而属不同领域了。医师这一职业,当时也已分为若干科。比如《周礼·天官冢宰》记载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等四科,并详述其业务范围和职能。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即掌管统治者饮食与营养。“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即以诊治广大群众内科疾病为职务。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即诊治各种疮疡、刃伤和伤损骨折等外科疾病,并负责外用腐蚀消毒药品制备。兽医“掌疗兽病、疗兽疡”。这一分科和分工,可以证明这时期医药学已相当进步。

    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活跃,产生了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和科学技术人才,也出现了大批医疗技术专书和医学理论名著。《汉书·艺文志》记《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二十三卷,《五脏六腑疝十二病方》三十卷,《五脏六腑疝十六病方》四十卷,《五脏六腑瘅十二病》四十卷等。《五十二病方》一书,1973年出土于长沙马王堆,原缺书名,以目录:“诸伤、伤痉、婴儿索痉、婴儿瘈凡五十二”为据命名。它基本上是一部外科专书,如首先论述诸伤,其次论各种外伤引致之破伤风,婴儿断脐所致之破伤风、狂犬咬伤、犬咬伤、肛门瘘管、痔疮、溃烂、疣肿、蛇咬伤等等。因此,与《汉志》所载《金创疭瘈方》有相似之处。它在许多外科疾病的论述和医疗技术上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例如,使用探针以探索肛门瘘管之深浅、方向,从而决定治疗方案;用犬膀胱纳入肛门,充气后拉出,使内痔尽出以便手术切除;对疝气之论述和鉴别,特别是使用疝气带、疝气罩进行保守治疗,还有甚似修补术的外科手术等等。早期医学家探讨人体奥秘,发病实质和治疗原则,从而又出现许多理论名著。如《汉书·艺文志》记有:《黄帝内经》十八卷、《黄帝外经》三十七卷、《扁鹊内经》九卷、《扁鹊外经》十二卷、《白氏内经》三十八卷、《白氏外经》三十六卷、《旁篇》二十五卷,共七家,2卷。可惜仅《黄帝内经》尚存,其他均已散佚。

    《黄帝内经》奠定了中医学发展的理论基础。简称《内经》,最早见于《七略》和《汉书·艺文志》。其成书归之于黄帝,自不可信。然以本书某些辞句为根据,认为成书于汉甚更晚,也是欠说服力的。林亿《甲乙经序》说:《内经》“非黄帝书,似出于战国”。《朱熹文集·古史余论》:“至于战国之时,方术之士,遂笔之书,以相传授”。《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其书云出上古,固未必然,然亦必周、秦间人,传述旧闻,著之竹帛”。吕复认为:“乃观其旨意,殆非一时之言,其所撰述,亦非一人之手”。这都是说,《内经》之成书,约在战国时期,但并非一时一人之言,而是长时期众多医家共同的结集。

    《内经》由两部古典著作组成,即《素问》和《灵枢》,现传本各九卷,共一百六十二篇。《针经》九卷,即《灵枢经》。《内经》综合前代医药学成就和理论认识,对人体解剖、生理,病因、病理、症候、诊断、治疗和预防,药物的性味、功用,方剂、组成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如对人体五脏六腑,脏与脏,腑与腑,以及脏与腑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均绳之以当时盛行的阴阳五行学说。所谓五脏,是心、肝、脾、肺、肾,属阴。六腑,是胃、大肠、小肠、胆、膀胱、三焦,属阳。书中运用金、木、水、火、土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阐述脏腑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如肝木克脾土,即肝有病克脾。在治疗上除治肝外,还要防治脾被侵扰。至于疾病诊断和治疗原则的确定,药物功能作用的阐述,处方用药的调遣和配伍等,也都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完成的。

    《内经》还十分强调整体观念。除上述人体内部的整体观外,自然界寒暑燥湿,风雨季节、地势方位以及其它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都予以全面考察。这些相互关联的理论,形成了一套相互为用的理论体系。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很注意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的处治,即人们习称的辨证论治原则。中医学两千多年来,正是在这一理论体系指导下,不断积累、充实修整而发展起来的。

    第五节预防医学与养生预防疾病和增进人体健康的养生思想和技术,是很受古代学者重视的。

    《淮南子》:“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内经》更强调:“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病已成而后药之,不亦晚乎”。《史记》论述扁鹊诊视齐桓侯未病之病后,感叹地说:“使圣人预知微,能使良医得早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活也”。正是在这些先进思想指导下,中医学不但重视预防疾病和早期治疗,而且形成了一个养生的学科。养生,是以陶冶性情、增强身体健康为目的。《行气玉佩铭》约系战国初期的气功文献,其铭文是:“行气,深则蓄,蓄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退,退则天。天几舂在上,地几舂在下。顺则生,逆则死”。四十五字的要领,与同时代或稍晚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却谷食气》,虽然文字不同,但其方法步骤基本一致。这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对养生养性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气功是我国历代用以增强体质、祛除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影响。由于其注重深呼吸、静养,静中有动,故又称之为静功。又一派主张动功,其早期如《淮南子·精神训》所述:“是故真人之所游,若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凫浴、蝯躣、鸱视、虎顾,是养形之人也”。《庄子·刻意篇》也有类似记载。这种模仿动物的六种术式,在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导引图》中,得到了生动的图像说明,而且明确指出何式治何疾苦。不难看出,这些正是后汉华佗创制五禽戏的依据。

    第六节卫生与医事管理先秦的卫生保健除养生、养形外,如《礼记》所说“五日则燂汤清浴,三日具沐”以及“鸡初鸣,咸盥漱”等,已形成讲究个人卫生的准则。在饮食、饮水卫生方面,也有许多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知识。此外,如环境卫生,据研究,夏代已凿井而饮。随着城市建立,生活污水处理也早有先进的办法,如商都及战国燕下都发现有下水道。甲骨文有牛栏、猪圈等,说明当时已是人畜分舍。《周礼》、《诗经》有抹墙、堵洞、药熏、洒灰等记载,即用以除虫灭鼠。《左传》:“国人逐瘈狗”,即捕杀狂犬以预防狂犬病。

    医药卫生管理制度在先秦也已达到较高水平。如《周礼·天官冢宰》规定医药卫生最高管理官员为“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除医师为众医之长设上士二人外,还有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各司掌管、考核等职责。

    第七节医学家先秦时期已产生许多著名的医学家,如岐伯、雷公、医和、医缓等,尤以扁鹊最享盛名①。扁鹊本姓秦,名越人,勃海鄚州(今河北任邱县)人。约生活于公元前五世纪,以长桑君为师,尽得传授,游医民间,足迹遍冀、鲁、豫、秦,随风顺俗,诊治众疾,每多佳效,在群众中享有极高声誉。他到赵国首都邯郸,当地习俗尊重妇人,他即做“带下医”(妇产科)。到周都洛阳,当地习俗尊敬老人,他即为“耳、目、痺医”(五官科及关节痺症)。到秦都咸阳,当地习俗喜爱小儿,他即做小儿医。扁鹊诊疗疾病,擅长望色、闻味、问疾和切脉,尤以切脉诊断最为精良。故有“今天下之言脉者由扁鹊也”之誉。他善于综合运用药物,针灸、按摩、导引以及热熨等外治法治疗疑难大症。他曾抢救虢太子“尸蹷”(假死)使之复活。人们盛赞他有“起死回生”之术。他谦虚地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扁鹊诊疗疾病,每每给予巫医或淫逸酒色之徒以砭斥。司马迁论述扁鹊事迹和品质时有“六不治”的概括,其中尤以“信巫不信医”不治,影响最为深远。在巫医较盛行的时代能有此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扁鹊医术超群,医德高尚,为秦太医令所嫉,竟遭杀害。《汉书·艺文志》有《扁鹊内经》、《扁鹊外经》书,不知是否秦越人听撰。《黄帝八十一·难经》一书,相传扁鹊所撰,但研究者多认为系依托之作。

    ①以下,关于扁鹊的材料,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第十八章妇女人类的历史,是妇女和男子共同创造的。种族的延续,社会生产的运行,文化活动的发展,都离不开妇女,有时妇女的劳动还占了更重要的地位。但由于记载的缺乏,我们对于有关妇女的历史知道得太少。汉代刘向著《列女传》,是一部最早的关于妇女的传说。在作者浓厚的封建意识的支配下,这部书的内容虽保存了一些资料,可惜多不免陷于空疏。今取其所记有历史意义者数事,并略有增益,汇为本篇。

    第一节女娲,简狄、姜嫄女娲是一位传说中的创世女神。她曾抟土为人,炼石补天。

    据说,女娲的时候,天的四极塌陷,大地分裂,到处是熊熊的烈火,到处是浩瀚的水流。女娲炼成五色石,把天补了起来;斩断了巨鳌的四足,把四极撑了起来;平定了水土,使人们有了定居的条件①。

    女娲又在她开辟的土地上,造出人来。《风俗通义》引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借,乃引绳絙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①关于女娲的一些说法,显然是神话。但这些神话推崇女娲,把她说成是创世的女神,同时又尊为人类的始祖,这是妇女在远古时代的社会地位在人们意识上的反映。

    不知是在女娲神形成以前或以后,商族的老祖母简狄和周族的老祖母姜嫄出现在传说世界里。简狄生子契。姜嫄生子后稷。她们的儿子,分别成为商族和周族创建基业的人物。相传,她们在生这两个儿子的过程中,都有一段奇迹。

    《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又《商颂·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说的都是简狄的故事。简狄是有戎氏的女儿。上帝命玄鸟把卵带给她,她吞了卵而有孕,后来生下契来,成为建立了商族和商朝的始祖。《诗》中的帝和天,都是上帝。上帝命玄鸟送卵,也就意味着上帝送子嗣给她,而这子嗣后来成为创建商族的伟大人物,而简狄在商人的心目中也成为商族的伟大女性。

    《诗·大雅·生民》是一篇咏赞姜嫄②和后稷的长诗。诗的开端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这大意是说,当初有人的时候,只有姜嫄。她祈祷着,祈求有个儿子。后来她踩着上帝的脚印,停顿下来,感到肚子里震动,就怀了孕,有了孩子,就是后稷。诗词接着谈到后稷在农业上的出色成就。他种的粮食,经过加工,上帝都闻到了它的香气。女娲、简①《淮南子·览冥训》。

    ①《太平御览》七十八引。

    ②参看闻一多《姜嫄履大人迹考》,见《闻一多全集》第一册第73—80页,三联书店1983年版。狄和姜嫄,都可说是创世纪中的人或神,而姜嫄在周人的心目中当然也是周族的伟大女性。周人有诗称颂她,说:“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①①《诗·鲁颂·閟宫》。

    第二节太任,太姒太任,是周先王王季的妃,周文王的母亲。太姒,是周文王的妃,周武王的母亲。宗周诗人歌颂周的功业,如《大雅·大明》,太任、太姒跟王季、文王并举,虽没有列举多少具体事实、但显然是因为太任、太姒在殷周兴替的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大明》诗辞说: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

    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

    太任有身,生此文王。

    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

    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丕)

    显其光。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

    从诗章看来,周之伐殷,是上顺天意,下合民心的。太任之嫁王季,太姒之嫁文王,以及文王武王之出生,都是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之天意的安排。太任太姒被安排的历史位置,是极有分量的。诗辞中指出“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指出“大邦有子,伣天之妹”,都在表明殷商姑娘的来嫁是具有政治意义的。从当时殷周两国文化发展的水平来看,周比殷为后进,殷商姑娘之西来,是可能带来一些较高的文化。诗辞又指出渭滨的亲迎,是“造舟为梁”,可见迎亲送亲的队伍之盛大,使诗人感到“丕显其光”,也就是感到极大的光荣。《周易·归妹》爻辞有“天乙归妹”,即指“大邦有子,伣天之妹”的出嫁的故事。这个故事写到爻辞里,可见其流传之广,而为当时人所熟知。

    第三节许穆夫人赋《载弛》《诗·国风》里有不少歌咏妇女的诗,也可能有不少为妇女自己所作。

    但一直到现在,可确认女作者姓名的诗,以许穆夫人所赋《载驰》为唯一的诗篇。如单以作诗的时间而论,许穆夫人的《载驰》要比屈原的《离骚》早三百几十年。

    许穆夫人出生在公元前七世纪春秋时期的卫国(今河南湛县),是卫宣公的女儿,卫懿公的妹妹,出嫁于许。公元前660年,狄灭卫。《左传》闵公二年记卫灭后的情况是:“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餽)公乘马,祭服五乘,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这说的是卫灭亡后,结集遗民,进行善后并得到齐国援助的情况,这正是许穆夫人赋《载驰》的历史背景。

    对《载驰》的解释,颇有歧义,而主要由于对《载驰》首章之理解不同。《载驰》共五章,首章的诗辞是:载弛载驱,归唁卫侯。驱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则忧。

    头四句是作者自述她的想象:她坐上马车,急急忙忙地去吊唁卫侯,不知不觉地就到了漕(曹)。但“大夫跋涉,我心则忧”,事实上只能派遣许国大夫去辛苦一趟,自己只能把忧愁埋在心中。以下四章都说的是作者的愁苦和许人的漠不关心。《诗·小序》说:“载驰,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复,自伤不能救也。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露于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小序》所说,大体得作者之意,但作者对于许人更多责怨之辞,故有“许人尤之,众稚且狂”的诗句。诗中为卫提出“控于大邦”的想法,这是卫国仅有的出路,而卫国实际上也是依着这条路线走过去的。末章称:“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这可见当时的许国上层议论纷纷,作者却对他们说,请你们不要见怪吧,你们的种种想法都不如我的主张。许穆夫人不只是一个能作诗的妇女,也是一个临乱不乱,有政治见识的人。

    第四节齐姜劝导晋公子重耳晋公子重耳因晋国内乱,长期流亡在外。他到了齐国,齐桓公把女儿姜氏嫁给他,他在齐国受到很好的待遇。他有马二十乘,一乘四马,就是说有马八十匹。他过着舒适的日子,打算老死在齐国了。齐桓公死了,孝公即位,诸侯们不再听齐国的话了。重耳的随从们知道齐国帮不了他们多大的忙,而重耳却有终老于齐的思想。他们想离开齐国,怕重耳不答应。他们在桑树下面商量,却被采桑的蚕妾听到了,而他们没有察觉。

    蚕妾把听到的话告诉了姜氏。姜氏怕走漏了消息,对重耳不利,就把蚕妾杀死了。姜氏对重耳说:“从者要同你离开这里。听到这消息的人,我已把她杀了。你一定要同意大家的考虑,不可犹豫,犹豫是不成事的。你逃避晋国的内乱,到现在已经够受的了。自从你离开晋国,晋国没有安宁的日子,人民没有一定的君主。天没有亡晋,但是在你以外,没有别的继承人选。得有晋国的人,不是你,还是谁?你努力吧!上帝已与你同在。你犹豫不定是会有灾难的。”

    重耳对姜氏关于晋国政局的分析并不动心。他说:我不再走动了,一定要死在这里了。

    姜氏征引了《诗·小雅》、《郑风》、西方之书和管仲的遗训,阐述“怀”与“安’的危害。所谓“怀”,是指个人的私欲;所谓“安”,是指贪图安逸。姜氏说:“齐国之政败矣,晋之无道久矣。从者之谋忠矣。时日及矣,公子几矣。①君国可以济百姓,而释之者非人也。败不可处,时不可失,忠不可弃,怀不可从。子必速行!”又说:“公子唯子,子必有晋,若何怀安。”重耳面对姜氏这样坚决而有远见的劝导,还是不能接受。于是姜氏就与重耳的主要随从,也是他的舅父狐偃,共同商议,将重耳灌醉,载在车上,离开齐国。重耳酒醒后,极怒,拿起武器来,要同狐偃拼命。但后来,重耳在秦国的帮助下最终回到晋国掌握国政,证明了姜氏之正确与远见。

    ①以下,见《国语·晋语一》。

    ①《国语》韦昭注:“几,近也。言重耳得国时日近。”

    第五节晋弓工妻谏平公春秋年间,晋国有个弓匠,接受了晋平公交给的做弓的任务。他做了三年,才把弓做成。晋平公拉满弓试着射了一下,连铠甲的一层叶片都没有射透。平公怒,要杀弓匠。弓匠的妻子听说,请见平公。她对平公说,“您听说过公刘的事吗?公刘看见牛羊践踏芦苇,心里就很难过。他恩德及于草木,难道还要杀无辜的人吗?秦穆公时,有盗贼偷吃了他的骏马,他怕他们吃马肉容易得病,反而送酒给他们喝。楚庄王宴群臣,有一个人趁着蜡烛灭的时候拉了一下庄王夫人的衣服。夫人揪断了那个人的冠缨,要庄王点上蜡烛追查。庄王不答应,没有去追查,反而要群臣把冠缨都取下,尽情饮酒。这三个君主,仁德著于天下,终于得到了他们所赦免的人的报答,美名传于后世。帝尧治天下的时候,他住的房子,茅草屋顶不加修饰,柞木椽子连砍都不砍,门口只有三层土阶。即使这样,他还觉得盖房的人太辛苦,住房的人太安逸了。现在我丈夫给您做弓,也够劳苦的了。弓的主干生于泰山的山坡,于一日之间三见阳、三见阴,非常坚硬而有韧性;弓缘缚上燕国出产的牛角,弓身缠上楚国产的麋鹿的筋,再糊上河鱼的胶。这四种材料,都是天下难得的好料。用这种材料做的弓,您射起箭来还不能穿过一层铠甲叶片,说明您不会开弓。但您反倒要杀我的丈夫,这不太糊涂了吗?我听说,射箭的规矩,左手就象顶住千斤之力一样牢牢稳住弓,右手象附在树枝上一样轻轻钩住弦。右手发箭,左手没有感觉,这才是射的道理。”

    晋平公按着弓匠姜说的办法拉满弓,射穿了铠甲的七层。弓匠立刻得到了释放,并得到了平公的赐金。

    第六节赵威后问齐使大约是在战国晚期,齐王使使者问候赵威后。齐王的书还未打开,威后就问: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使者不高兴地说:臣奉使前来,您不先问王而先问岁,难道是要把贱者放在前面而把富贵者放在后面吗?威后说,“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没有岁,何以有民?如果没有民,何以有君?所以我要这样发问。难道要我舍本而问末吗?”

    紧接着,威后又提出了几个问题。她说:“钟离子无恙耶?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她又说:“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卹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她又说:“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她说:“此二士弗业、一女不朝,何以王齐国,子万民乎?”她又提出于陵子仲,这大概是在当时享有一定声誉的人,但威后有自己的看法。她说:“于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赵威后问齐使的话,见于《战国策·齐四》。赵威后,疑即赵惠文后。

    赵惠文王死后,嗣王年幼,后用事。威后问齐使,或即这时候的事。威后在初见齐使的问话,可以说是对于她的政治思想的概括。在很长时期里,中国政治思想家不断称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这种思想跟威后问齐使的主要思想是一致的。威后紧接着又提出来的问题,是有关社会风气的问题,是应该表扬什么和打击什么的问题。威后所问的这些问题,都是政治上带根本性的问题,反映了威后的政治见解,这在战国时期的统治阶层中是很难得的。可惜,关于威后的事迹,别无可考。

    第七节孟母教子孟母是孟子的母亲。孟子早年丧父。他是在母亲的教养下成长起来的。

    孟母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良母亲,两千多年来,被认为是母亲的典范。相传孟子幼年时候,住家在墓地附近。他做游戏、学埋死人。孟母怕这样下去会对孟子产生不好的影响,便将家搬到集市附近。孟子在这里,又学商贩叫卖。孟母觉得这也不是教育孩子的好环境,又将家迁徙到学宫附近。这样一来,孟子在游戏的时候,就学揖让进退等礼节。孟母认为这才是教育孩子的好地方,便定居下来。这是有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

    又相传,孟子开始上学的时候,读书不肯用功。有一次孟子放学回家,孟母正缉麻线,问他学习的进展情况。孟子回答说:还不是那么回事。孟母听了很生气,用刀把机上正在织着的麻布割断。孟子惊恐地问:为什么这样做?孟母说:“你不好好学习,就象我把织着的布割断一样。你不好好学习,是什么也干不成的。”这是有名的“孟母断织”的故事。

    这两个故事,一个是关于选择教育环境的,一个是关于教子成材的,反映了孟母对于幼儿教育极大的重视。她不只是对问题看得准,而且执行得坚决。孟子后来成为孔子以及儒家大师,不应简单地归功于母教,但不可否认,母教对于孟子的成长是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九章杂传伯夷、叔齐、柳下惠、西门豹、荆轲,他们的行事不必可取,旧史关于他们的记载或亦不无涂饰。但这些事迹有近于独立特行,久为人们所乐道,因辑为本篇,以备观览。

    第一节伯夷叔齐①不食周粟伯夷和叔齐,是殷商末期孤竹国(在今河北卢龙县南)君的儿子。孤竹君想在他死后立叔齐为君。他死后,叔齐让位给哥哥伯夷。伯夷不肯,说,“这是父亲的意思。”随后伯夷就出走了。叔齐不肯继位,就也出走了。国人立了孤竹君的中子为君。

    兄弟二人出走后,听说西伯昌(周文王)有德行,尊重老人,便决定到周去。

    他们到周后,西伯昌已死,武王继位。武王帅师伐纣。伯夷和叔齐扣马而谏,说:“父亲死了不埋葬,却带着队伍去打仗,能说是孝吗?周为商臣,以臣代君,能说是仁吗?”武王的手下想杀了他们,姜太公说,“这是讲义气的人。”叫人把他们搀扶走了。

    武王灭商,建立了周王朝。伯夷、叔齐以武王的做法可耻,义不食周粟。他们隐居于首阳山(在今山西永济县南),采食野菜山果,饥饿而死。死前作歌:“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孔子、孟子对伯夷叔齐都加推重而又有所不同。孔子说:“伯夷叔齐,古之贤人也,求仁得仁,又何怨乎?”①孔子称赞他们“不念旧恶,怨是用希”②,“不降其志,不辱其身”③。又说:“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④。孟子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友不友,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立于恶人之朝,与恶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推恶恶之心,思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是故诸侯虽有善其辞命而至者,不受也。不受也者,是亦不屑就已。”⑤但又说:“伯益隘,君子不由也。”⑥司马迁为伯夷叔齐立传,特别重视孔子对他们的推崇,说:“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

    ①事见载于《史记·伯夷列传》。

    ①《论语·述而》。

    ②《论语·公冶长》。

    ③《论语·微子》。

    ④《论语·季氏》。

    ⑤《孟子·公孙丑上》。

    ⑥《孟子·公孙丑上》。

    第二节柳下惠不辞小官柳下惠,姓展,名获,字禽,又字季。柳下,是封邑或所居地。他是鲁大夫展无骇的后裔①,鲁僖公时人。

    柳下惠,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熟悉典礼,娴于辞令。鲁僖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34年),齐伐鲁,僖公使展喜犒齐师,并使展喜于事先在柳下惠那里准备好辞令。齐孝公见到展喜,就问:鲁人害怕吗?展喜说,“小人害怕,君子不害怕。”孝公说:“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你们依仗什么而不害怕?”展喜对答:“我们依仗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慰劳他们,而赐之盟,说“世世子孙,无相害也。”盟书藏在盟府,为太师所职掌。桓公也就是根据这个,得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道救其灾,这是执行固有的职责。现在您嗣位了,诸侯都希望您继承桓公的事业,因而我们也没有聚众设防。我们认为,您嗣位不过九年,如果弃先王之命而废应尽的职责,怎样向您的先君交待呢?你一定不会这样作,所以我们不害怕。”齐孝公听了这番话,只得答应撤兵②。

    大约也还是在僖公年间,有海鸟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当时在鲁执政的臧文仲使国人致祭。柳下惠认为,祀典是国的大节,臧文仲的决定没有依据。他详细地论述了祀典共有噘、郊、祖、宗、报五种,另外还有社稷山川等有利于民的神。在这些范围以外的就没有祀典。他推测海鸟之至,是由于气候的变异。果然,这年,海多大风,冬暖。臧文仲听到柳下惠的议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使人把他的话记在简策上③。

    柳下惠在典礼和辞令方面的修养,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受重视的倒是他那种虽是确然自立,却时而表现出的不拘小节,满不在乎的风度。《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予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孟子说:“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违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褐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①。又说:“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②这大略勾划出了柳下惠的为人。“不辞小官”一语,有一定的概括性。

    相传,鲁有一个独居一室的男子。邻有寡妇,亦独居一室。夜暴风雨至,坏寡妇室。寡妇请求避风雨,鲁男子不纳。寡妇说,你为什么这样狠心!鲁男子说,你年轻,我也年轻,所以不敢纳你。寡妇说,你何不学学柳下惠,他不避这种嫌疑,也没有人说他。鲁男子说,柳下惠可以这样办,我却不可以这样办③。这个故事,也说明柳下惠在群众间得到的信赖。

    ①《国语·鲁语上》,“齐孝公来伐鲁”条,“海鸟曰爰居”条及韦昭注。②《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③《国语·鲁语上》。

    ①《孟子·万章下》。

    ②《孟子·公孙丑上》。

    ③《孔子家语》。

    第三节西门豹为河伯娶妇西门豹是战国初年人。魏文侯时,他为邺(在今河北漳西南)令,名声很好。

    邺临漳河,漳水时常泛滥成灾。当地流传着这样的话说:“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西门豹到邺后,得知百姓苦于为河伯娶妇。他听说,邺的地方官,常年赋敛民财数百万,借口为河伯娶妇,取其二三十万,与巫祝私分。巫祝看中谁家的女子,就说应嫁给河伯。他们把这女子梳洗打扮,坐在嫁床上,投入水中。这样一来,有女子的人家,唯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河伯,便纷纷逃离邺地。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好久了。西门豹说,“河伯娶妇时,请告诉我,我也去。”

    到了为河伯娶妇的那一天,西门豹来到河边。地方官吏、豪富、里父老都来了。河岸上聚集着远近闻讯前来观看的,约二三千人。大巫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妇人,身后跟着十名女弟子。

    西门豹看过河伯妇后,说:“这女子不漂亮,还是麻烦大巫婆去告诉河伯,等找到更好的女子后再给他送去吧。”随即命人抱起老妇人,投入河中。隔了一会儿,西门豹说:“巫婆怎么去这么久,弟子去催催。”接着,便把一女巫投入河中。又过了一些时候,西门豹又说:“弟子为何也这样久?再派一个女巫去催。”这样,连投三个女巫后,西门豹说:“巫婆和她的弟子都是女人,不能办事,麻烦三老走一趟吧”。随即将三老投入水中。

    西门豹向着河面鞠躬礼拜,十分恭敬地站立。良久,他向左右看了看说,巫婆、三老都不回来,还是请廷掾或豪长入河催催吧!大家听了,都很惊恐,廷掾、豪长吓得面如死灰,不住叩头,额血流地。西门豹说:“行了,再等一会儿吧。”又过了片刻,西门豹说:“你们都起来吧!大概河伯要留客人多待一些时候。你们都回去吧。”从此以后,邺地再也没有人敢提为河伯娶妇的事了。

    西门豹征发了民吏,开凿了十二渠,是谓横渠,引漳水灌民田,初步治理了水患,使邺民人得水利之便。西门豹说,“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后来,魏襄王时,邺令史起又续凿水渠,引漳溉邺。

    ④以下,见《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补。

    第四节荆轲刺秦王(附高渐离)

    荆轲①,卫国人,齐国贵族庆氏的后代,卫人称为庆卿。后至燕,燕人称之为荆卿。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27年。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荆轲到燕国后,与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为好友。荆轲嗜酒。酒喝得很畅快的时候,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大家都欢乐,过了一会又相互哭泣,旁若无人。荆轲虽好饮酒,但为人沈深好读书。他游踪所至,与贤豪长者结交。他到了燕国,燕国处士田光先生待他很好,知道他不是庸俗的人。燕太子丹过去曾为质于赵。秦王政生于赵,少年时与丹交好。政立为秦王后,丹质于秦,而秦王对他不友善,故丹怨而亡归燕,谋求报复。燕国小,力不能。后来秦不断出兵山东以伐齐、楚、三晋,蚕食诸侯。将要轮到燕国了,燕君臣都恐怕大祸临头。太子丹为这事很忧愁,他的师傅鞠武推荐田光②,说他为人智深而勇沈,可去与他商量。

    太子丹谦恭地接待田光。太子说: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这件事。

    田光说:我的精力已经不行了,我不敢图谋国事,我的好友荆卿可用。

    荆轲见到太子丹。丹说:“秦有贪利之心,欲望不能满足。不尽有天下之地,臣服海内的王者,他的欲念不会满足。现在秦已虏韩王,尽吞纳其土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王翦将数十万之众距漳、邺,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赵不能支秦,必称臣,称臣则祸至燕国。燕国小弱,数困于兵,那怕举全国也不能够抵当秦。诸侯服秦,不敢联合。丹的个人打算,以为诚能得天下的勇士使于秦,诱以重利。秦王贪,势必得所愿。如能劫持秦王,使他全部归还诸侯的侵地,这是最好的。假如作不到,便将秦王刺了。他们秦国大将擅兵在外,而因内有乱,就会君臣相疑。乘这机会,诸侯得以合纵,将一定能破秦国。这是丹的最大愿望。但不知依托谁来办。只有请荆卿留意,答应我的请求。荆轲说:这等国家大事,我愚钝无能,恐怕担当不了这样的使命。太子向前叩头,固执请求荆轲不要辞让,这才答应。于是太子尊荆卿为上卿,安排上等住房。太子天天来看他,供太牢异物,有时还有车骑美女,资荆轲所欲。

    过了很久,荆轲还没有出发的表示。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赵地全部归秦,又进兵北略地至燕国南界。太子丹恐惧,便请求荆轲说:“秦兵早晚渡易水。我就是想长久侍奉你,哪能办得到!”荆轲说:“太子不说,我也就要去秦了。但没有信物,秦王就不可靠近。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金,邑万家,如得樊将军头与燕国督亢(在今河北涿县东,跨涿县、国安、新城等县界)的地图,奉献给秦王,秦王一定喜悦见我,我乃得有以报。”荆轲所说樊将军,是秦将樊於期,自秦逃至燕,为太子丹所收留。督元是燕的肥沃地区。太子说:“樊将军穷困来归附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害长者之意,愿你再考虑考虑。”

    荆轲知太子不忍,便私自见樊於期说:“秦对将军可以说够狠的了,杀戮了您的父母宗族,又闻以金千斤,邑万家,购将军头。将怎么办?”於期仰天叹息,流泪说:“於期每想到这事,常痛恨到骨髓,只是计不知怎么办!”荆轲说:“有一件事可以解除燕国的忧患,报将军的仇,你看怎么样?”於①此下,见《战国策·燕三》。

    ②此下记有关荆轲事,见《战国策·燕三》。

    期说:“怎么办?”荆轲说:“愿得将军的头而献给秦王,秦王必喜而见我,我左手把其袖,右手刺其胸,这样将军的仇报及燕被欺凌的羞愧可以除了。将军能够做到吗?”樊於期偏袒,以左手扼右腕而进前说:“这是我日夜切齿腐心的事。现在才听到您的教导!”遂自刭。太子丹听说,奔驰而来,伏尸而哭,极为哀痛。但已无可奈何,便把樊於期的头函封起来。这时,太子已预求天下之利刃,得赵人徐夫人匕首,以百金购取之,并使工匠用毒药焠剑。以剑试人,血沾湿丝缕,便立即死去。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很畏惧,不敢逆视。于是便令秦舞阳为副手。荆柯还等待一个人,想让他一起去。那人住的远,一时还没有来到,因而他延迟了出发。太子丹怀疑他改悔,便请求说:“天数已经完了,荆卿还有意去吗?丹请先派遣秦舞阳去。”荆轲怒,叱太子说:“为什么派秦舞阳去!我所以停留的原因,是等待我的客人一起去。现在太子以为迟了,我告辞了!”便出发。

    太子及宾客知道这事的人,都着白衣帽来送行。到易水边上,祭了道路之神,上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人们都掉了眼泪。又前进而为歌说: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唱完这曲凄凉、悲惨的歌,复为慷慨的羽声。人们都瞪着眼,发皆上指冠。于是,荆轲就上车而去,不再回头。到了秦国,荆轲持着千金的礼物,厚赂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先对秦王说:“燕王实在害怕大王的威风,不敢举兵而逆军吏,愿举国为内臣,比于诸侯的序列,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的宗庙。他恐惧不敢自陈,斩了樊於期的头,并献燕国督亢的地图,函封,拜送于庭,遣使以闻大王,听从大王的命令。”秦王大喜,穿上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于咸阳宫。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依次进。至陛下,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奇怪。荆轲看着秦舞阳笑,向前解释说:“北番蛮夷的鄙人,未曾见过天子,所以振慴。愿大王稍宽容他,使得毕使于前。”秦王对荆轲说:把舞阳所持地图献上。荆轲便取地图给秦王。秦王展图,图穷而匕首现。荆轲左手把秦王衣袖,右手持匕首刺之。未及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一不子拔不出。荆轲追逐秦王。秦王绕着柱子奔跑。群臣皆惊骇,因事起突然,全都失掉常态。秦法,群侍殿上的人不得持尺寸的兵器,而诸侍卫执兵器都在殿下,没有诏召不得上殿。正危急时,来不及召殿下侍卫,所以荆轲才得以逐秦王。仓卒紧急中,没有东西击轲,而以手搏之。这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投掷荆轲。秦王仓卒惶恐危急,不知怎么办,左右的人说:王推剑于背!秦王推剑到背,才拔出剑而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便引其匕首向秦王投掷,不中,只击中铜柱。秦王又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成,倚柱而笑,说:“事所以不成功,因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回报太子。”于是左右向前杀死轲。已而论功,秦王赏群臣及当坐的人,各有差。赏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说:“无且爱我,用药囊投掷荆轲”。

    于是,秦王益发兵至赵,诏王翦军伐燕。拔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率其精兵东保于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急,代王嘉写信给燕王喜说:“秦所以特别追燕急的原因,是因为太子丹的缘故。王如果杀丹献给秦王,秦王一定能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后来李信追丹,丹匿衍水(辽东水名)中。燕王遣使斩太子丹。但过了五年,秦还是灭燕,虏燕王喜。

    秦并六国,秦王政立号为皇帝。于是太子丹、荆轲的门客,都逃亡。高渐离①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地方。过了很久,工作很苦。他听到主人家堂上有客击筑,每每评论说,那些好,那些不好。主人家左右的人,告诉了他的主人,说:那个庸客是个知音的,窃言是非。主人叫他击筑,一坐皆称说好,赐他酒。高渐离思忖如久隐,贫贱俭约没有尽头,便拿出他装匣中的筑和好衣服,更容貌而前。举坐皆惊,下与他行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没有不流泪而离开的。秦始皇听说了,召见他。有人认出他来说:这就是高渐离。秦皇帝惜他善击筑,赦免了他,用马屎熏瞎他的眼睛。他击筑,没有一次不受称赞。他慢慢地接近了始皇帝。高渐离以铅置筑中,在距离更近的时候,他举筑击秦皇帝,不中,遂被杀。

    附录一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分期问题徐喜辰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是国内外史学界都很关心和重视的一个问题。从1927年开始的中国社会问题论战算起,这个问题的讨论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建国以来,这个问题虽然仍在继续讨论,这方面的文章也不断地刊载于全国各种刊物上,但是,迄至今日止,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意见分歧还是很大的。

    关于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分期,我国史学界目前主要的有三种不同意见。

    西周封建说主张中国封建社会开始于西周的史学家,以范文澜、吕振羽等同志为代表。

    范文澜认为,区别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主要关键是“剥削方法的变换”,是“所有制的不同”;“至于生产工具制作的变化,在奴隶制向封建社会的转化上,不一定是决定性的。”根据这一分期标准,他认为周国在古公亶父时,已经出现了新的封建的生产关系。“因为周先公从经验中知道鼓舞农夫们的生产兴趣是增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他们对待农夫的态度,不象一般奴隶主对待奴隶那样残暴这个经验的发展,就有可能把奴隶抛弃而宁愿利用农奴”①。周之所以能灭商,正是因为新制度社会必然战胜旧制度社会。

    范文澜以及和他同派的学者们认为西周是封建社会的主要根据是:(一)在西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估计上,范文澜虽然承认当时还没有使用铁制工具,但他却说:《周颂》所载钱、镈、铚等字形,可以推想为金属工具。《载芟》说:“有略其耜”,《良耜》说:“畟畟良耜”,略与畟畟都训为锋利,耜刃锋利,当然是用金属。金属工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产生封建社会②。和他同一学派的王玉哲更认为,《诗经》里凡是提到“金”或从“金”偏旁的字,大半是指铜器而言的。铜耕具在黄土地带使用所产生的效力,决①以下高渐离事,据《史记·刺客列传》。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第127页。

    ②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不会低于其他地区用铁工具所产生的效果。因此,具体到西周的土壤的条件上,铜耕具完全具有产生封建制度的力量③。

    (二)在土地所有制上,范文澜认为:周天子作为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不仅王畿内保有大块的公田,同时在王畿内分封许多卿大夫采邑。在王畿外分封许多侯国。诸侯在国内,也同天子一样,分封卿大夫采邑。庶民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但可以通过受田的形式,获得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以土地为枢纽,凡授予土地者有权向受土地者征收贡赋;反之,受土地者有义务向授予土地者纳贡服役。经授土授民之后,土地臣民名义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但事实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权割让或交换,等于私有①。但是,范文澜不承认井田制度,他说:西周领主们的土地疆界纵横交错,象无数的井字,但并没有一井九百亩的那种区别,与邑密切相关的井也不是孟子所说的井田。②(三)关于“庶人”、“民”的身分问题,在西周封建论者中间有如下三种看法。范文澜认为,西周时期的直接生产者和殷代的奴隶不同。对他们不能随便屠杀,这可以从考古工作者发掘的一百五六十个西周东周的墓葬,仅发现三个墓葬里共有六个殉葬人,即从商代有大批人殉而周代祭祀不用人得到证明。这种不同于奴隶的直接生产者是些什么人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说,奴隶是用别人所有的生产条件来劳动的,而农奴则拥有实际上或法律上属于他所有的劳动工具和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斯大林也说:农奴的特征是“有自己的经济,有自己的生产工具。”范文澜根据《诗经》中的材料,认为西周的“庶人”或“民”完全符合经典作家所指示的关于封建社会农奴的特征。例如,《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说明西周的农夫有属于他的工具。《小雅·大田》:“雨及公田,遂及我私”和《孟子·滕文公》:“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都说明西周的农夫有“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即所谓“私田”,而“公田”则是农民无偿地为领主耕种的土地。《周颂·载芟》:“有嗿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周颂·良耜》:“或来瞻女,载筐及筥,其饟伊黍”,都是描写农夫有自己的经济。而奴隶吃主人的饭,是没有自己的经济的①。另一说认为,西周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还没有脱离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公社农民。杨向奎说:《周礼》中农业生产的主要负担者叫“甿”,他们的地位高出于奴隶。《周礼》中又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夫”和“夫家”,也全是指农民。《地官·遂人》有夫家授田的记载。又《地官·县师》把“夫家”放在“人民”(奴隶)之上,也说明夫家的地位比奴隶高,他们包括了自由农民与被役使的农民。《左传》中的“庶人”是一个没有劳动对象而有着生产工具的阶级,亦即是农奴。“民”也具有同样的身分,“民必有主”就是说他们必须依傍于领主②。持这种观点的还有徐中舒、童书业等人③。除此之外,还有嵇文甫的古代东方各国的文明③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57年第5期。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杨向奎:《中国历史分期问题》,《文史哲》1953年第1期。

    ③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童书业:《从“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说到西周春秋的宗法封建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期。“早熟”说。他说,在早熟的东方各国,由于“贡纳制”的关系,被征服的诸部落,除了一小部分被俘的严格意义的奴隶外,其余大部分氏族成员仍得以半农奴状态“继尔居,宅尔宅,田尔田”存在着。同时征服者氏族亦起了分化,普通的氏族成员地位日渐降落,渐渐和被征服的部落大众混合起来,形成一个被统治的“庶民”阶层。这种半农奴状态的“庶民”阶层,实际上乃是一种“尚未彻底奴化或不成熟的变种的奴隶制度”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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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西周封建制问题上,多数的西周封建论者都把它看作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重要标志。例如,范文澜认为,西周的“天子、诸侯、采邑主都从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权力,形成一整套的统治体系”①。西周封建论者之所以认为分封制是一种封建制度,是因为他们把构成西周分封制主要内容的“授土授民”看作是一种封建的生产关系,即“授土”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与此相应的剥削形态,而“授民”则构成了封建领主和农奴的对立的阶级关系。

    与西周分封制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西周的宗法制度。西周封建论者一般都认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把宗法制度看作是中国封建制的特点。范文澜说,西周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上层建筑就是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宗子为中心,按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里都是存在的,它对贵族领主说来是一种加强统治的力量,对农夫说来也是一种组织力量②。

    (五)在意识形态方面,西周封建论者们认为:西周至春秋时代统治阶级的口号是“以德和民”。“民”是指的“农民”,这正是不同于奴隶制的新的基础的反映。

    当然,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史学家们的观点也并不是在一切问题上都一致的。例如,对于范文澜关于周前社会经济状况的估计上,王玉哲等就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周族在克商以前还处在氏族社会末期,无论就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来说,都比商族落后。周灭商并不是由于新的生产方式战胜旧的生产方式,而是由于商王国的奴隶制经济已经到了末路。周灭商后在商族奴隶制的废墟上,逐渐过渡到封建社会,这正和西欧日耳曼摧毁罗马奴隶王国而过渡到封建社会相近①。

    关于井田制度,王玉哲认为,西周耕地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的制度就是传统的井田制度。但他也指出,这并不等于说西周的全部土地都实行过这种制度。事实上,西周有着井田和非井田两种制度,分别行于国野之中,对国(或乡)中的周氏族成员亦即自由农,实行的是非井田制度,而对在野(或遂)的被征服部族则实行井田制度②。关于“公田”与“私田”,徐中舒、杨向奎等也和范文澜的解释不同。他们认为那是一种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田制。在论述西周的封建制时,他们更多地从这方面进行了考察。徐中舒说,“私田”是公社成员的份田;统治者彻取公社的一部分土地,借助农民耕种,则④嵇文甫:《中国古代社会的早熟性》,《新建设》1951年第4卷第6期。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①王玉哲:《关于范著修订本第一册的几点意见》,《历史研究》1954年第6期。②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57年第5期。称为“公田”。“公田”和“私田”有一定的比例,十比一,或八比一。公社成员这种有一定比例的服役制,正是封建社会的劳役地租形态。他还指出,周人征服东方后,并不能改变当地的公社制度,而只能从村社方面掠夺过去为公社占有的公地及公社成员在公地上的剩余劳动。统治者和他的部族居于“国”中,称为“国人”;被统治的村公社共同体,称为“野人”。“国人”和“野人”一直到春秋时代始终是身份不同的两个对立的集团③。杨向奎认为,在周代有两种不同的田制和不同的地租形态。“国人”居于乡遂,是自由农民的公社组织,行“贡法”,即向领主纳贡赋。“野人”居于都鄙,他们的身份是农奴,他们原来的公社组织已经破坏,而被统治者重新编排起来,在这里实行“助法”,即向领主提供劳役地租。他还特别强调了古代中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①。

    反对西周是封建社会的学者,不同意上述这些同志的意见:(一)吴大琨批评了范文澜关于分期标准,即忽视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作用。他指出:划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唯一标准乃是当时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状况,而这二者原是密切结合而不能分割的”②。王忍之等虽然同意“区别两个社会形态的主要关键在于生产关系的不同”,但也认为“为了全面、完整地区分两个相连的社会形态,就必须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统一——即生产方式中去寻找”③。其次,他们认为范文澜的有关周初生产关系的变化的说明,是离开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从个别人物的“经验”或“愿望”中去找寻社会发展的原因。他们说,既然西周还没有出现铁制工具,还不可能在生产力中引起巨大的变革,还不可能出现独立的个体生产,因此也就不能产生封建社会。吴大琨认为,只有在奴隶社会内部产生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以后,才能谈到奴隶社会的崩溃和为封建社会所代替。他们还指出,不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当从它那里获得充分发挥余地的那一些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展以前,是决不会死亡的。殷代奴隶制的生产力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就不能说殷代奴隶社会已经走到末路。对于把周灭商比拟为日耳曼族摧毁罗马帝国,他们也表示不同意。因为这二者的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殷纣时,还处于家长奴隶制阶段,并不是什么“奴隶制的废墟”。

    (二)主张西周是奴隶社会的同志,大都认为西周的土地所有制形态是一种土地国有制。但是他们却有着不同的理解。郭沫若认为,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贵族的土地国有制,其特征是一切生产资料均为王室所有。王者虽把土地和劳动力分赐给诸侯和臣下,但也只让他们有享有权而无私有权。对于“公田”和“私田”,他解释说:王室把土地划成方块(井田)授予诸侯和百官,作为他们的俸禄单位,这就是所谓“公田”。但有些奴隶主除了享有“公田”之外,还利用奴隶劳动垦辟方田之外的荒地,这就是所谓“私田”①。比较多的同志虽然同意郭沫若关于奴隶主土地国有的说法,但他们是根据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财产形态来理解西周的土地所有制的。马克思说:“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③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①杨向奎:《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文史哲》1952年第5期。①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上述同志认为,周天子正是作为“总合的统一体”的代表而君临于全国土地和臣民之上的。杨棫说,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或王有制),实际上是王室统治下的氏族共同体所有。因为西周的“王”是整个部落联盟,即全体族众共同体的最高代表,而各氏族中的各家族在进行劳动生产时,是使用“王有”即国有形态的土地来进行耕种,并且是定期进行分配的杨。斯维至认为,西周的“公田”是公社农民为“共同体个人”耕作的,而“私田”则是农民各个家族耕种的份地,但它们仍非私有土地,公社农民只是“承袭的占有者”。《诗经》的《臣工》、《载芟》、《甫田》和《楚茨》等,都是描写公社成员集体耕作“公田”的诗。《噫嘻》的“骏发尔私,终三十里”,指的是农民的“私田”;“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则是指“公田”①。

    主张奴隶制的下限在魏晋时代的尚钺认为,西周的“书社”或“社”基本上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国家或氏族贵族对于土地的占有,是通过公社共同体,而不是通过个体的家庭户口来榨取生产物和剩余劳动,从而土地还是公有制的②。王仲荦虽然主张西周的公社已是农村公社,但他也认为公社的土地占有制只是到了春秋战国之际,才向各个家族私有转化③。关于井田制问题,在主张西周是奴隶社会的同志中间,也同样有着不同的看法。例如,杨宽引用《国语·鲁语下》记述孔子论古时军赋:“其岁,收田一井,出稷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后认为,古时曾以“井”作为田的计算单位,并作为征收军赋的计算单位。井田虽不必如孟子所说的那样整齐划一,但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当是事实。“公田”也称“籍田”或“耡”,就是集体耕作的耕地,“私田”就是平均分配于各户的份地,这正是村社的土地制度④。朱本源同意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属于古代东方专制国家的土地国有制,但他认为,从理论上推测,周代的井田制中不可能有空间上与“私田”分开来的“公田”,因为在征收实物税时完全没有保留“公田”的必要。在他看来,作为农村公社共有地的“公田”到周代已经消失了,这正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公田”和“私田”的所有权都已集中于国王的手中,也就是殷代的过渡性质的农村公社已经转化为周代的作为专制国家基础的农村公社①。金景芳对郭沫若关于井田制的解释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他认为中国古书上所记述的井田制同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农业公社”或“马尔克”的要点,基本一致,没有理由说它是“乌托邦”。豆腐干块正是井田制的特征,它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公田”、“私田”是指产品归谁所有,而不是指土地归谁所有。金景芳指责郭沫若硬把“公田”说成是周王给予诸侯和百官的土地,把“私田”说成是诸侯和百官自己开垦出来的田,全然不顾诸侯的封疆以内,土地、人民,悉为所有②。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3页。

    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新建设》1955年第10期。

    ①斯维至:《关于殷周土地所有制问题》,《历史研究》1956年第4期。②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

    ③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3、4、5期。④杨宽:《试论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度和村社组织》,《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①朱本源:《论殷代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历史研究》1956年第6期。②金景芳:《中国古代史分期商榷》(上),《历史研究》1979年第2期。(三)西周奴隶社会论者对于“庶人”和“民”的身份问题,主要也有三种看法:主张“庶人”和“民”是奴隶的,主要有郭沫若。在他看来,西周的农业生产者都是奴隶。周金所记载的连同土地封赐的“臣”、“鬲”或“人鬲”是奴隶,庶人则是下等的奴隶;而《诗》、《书》中的农人、农夫和周初分封的“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殷顽民”等也都是替周族统治者生产的奴隶和种族奴隶③。李亚农的观点与郭沫若的看法基本一致④,田昌五虽然认为西周的直接生产者是奴隶,但它认为那是一种宗族奴隶制,而不是种族奴隶制,它属于家庭奴隶制的范畴①。

    另外一些同志认为,“庶人”和“民”是古代东方奴隶社会的公社成员,他们强调农村公社成员是自由民的身份。如吴大琨就明确指出,西周的公民成员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农奴,而是自由民②。日知同意丁山认为人鬲是“编户之民”的看法,他说,“庶人”从许多文献看来,都应当是自由民③。杨棫认为,西周的主要生产力是在国王统治下集合起来的全体族众。《噫嘻》和《载芟》所咏,即族主、族伯、族旅、族强、族以,全族上下老幼一齐出动的场面。这些族众的身份都属于自由民,这一点从《良耜》、《载芟》、《七月》、《楚茨》等诗篇所描写的“农夫”、“农人”于收割后集于公堂(公族的祀堂)祭祀共食的热闹情况也可以看出④。一些同志不同意把公社成员看成是自由民。他们引用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所说的,在亚细亚形态下,“单个的人从来不能成为所有者,而只不过是占有者,实质上他本身就是作为公社统一体的体现者的那个人的财产,即奴隶。”认为庶人正具有这种特点。金景芳从庶人的家庭、居住、劳动对象、耕作方法、劳动兴趣以及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作了论证和分析后认为,“庶人”与希腊罗马类型的奴隶不同,但也很难说成是农奴。“从表面上看,他依然是公社的成员;但从实际经济地位上看,他已是奴隶”⑤。

    持有第三种看法的是杨宽。在他看来,西周是存在相当数量的生产奴隶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单身奴隶,称为“人鬲”、“鬲”或“讯”,这类奴隶以“夫”或“人”计算,是战争中的俘虏,《大盂鼎》的铭文记载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二类是婚配成家的奴隶。即“臣”,以“家”计算。第三类是把整个氏族和部落作为奴隶,如《井侯簋》中所说的州人、■人、墉人等。杨宽分析了周初封地的类别,认为当时国王封赏给臣下的土地主要有两大类:一类叫土、采、邑、里,这类土地赏赐是连同居民在内的;另一类土地叫“田”,封赏时不附带居民,偶而有连带臣妾的。后一类封地转让时不附带有耕作者,用来抵偿时“田”和奴隶要分别计算。这种不附带有耕作者的“田”无疑是使用奴隶耕作的。《曶鼎》记述“田”和奴隶一起赔偿,《不■簋》记述臣和田一起赏赐,就因为这类田使用奴隶耕作。据上分析,杨宽认为,西周有相当大的农业奴隶。同时他又指出,西周奴隶制有着古代东方③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④详见李亚农:《西周与东周》,上海人民出版社。

    ①田昌五:《中国奴隶制形态之探索》,《新建设》,1955年第6期。②吴大琨:《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6期。③日知:《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④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新建设》1955年第10期。

    ⑤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结构》,《历史研究》1959年第10期。型保留“村社”残余形态的特点。村社农民,即耕种井田的庶民和庶人,并不是农奴,因为奴隶主已经把奴役农业奴隶的手段运用到“籍田”上,对待村社农民如同奴隶一样残暴。但从身份等级来说,他们又比一般奴隶高,奴隶主并不能加以买卖和屠杀。他们不但有家,还有一些工具和家畜。综合这两方面的特点,杨宽认为,“庶民”或“庶人”实质上就是一种保留有“村社”残余形态的种族奴隶或集体奴隶①。

    (四)不论主张春秋战国之交是封建社会还是魏晋是封建社会的同志,都不同意西周封建论者把分封制与封建制混为一谈,更反对把分封制看作是封建制社会形成的标志。例如,郭沫若早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就已指出过:古人所谓“封建”,与今天我们所说的封建制度大有径庭。他认为,“封”实指“封疆”,“建”则是“建立社稷”,周初的鲁、晋、卫、滕等国,是周人的殖民部落,其他如齐、秦、燕、楚、吴、越,则系自然生长的国家,与周或通婚姻、或通盟会而已。侯外庐在其《中国古代社会史》中也提出了西周封建和罗马殖民制度相似的观点。他说,在中国古代可信征的文献里,“封建”一词并没有秦汉儒家所渲染的那一套严密的等级制度。“作为春秋的文献看,我们仅知道下面的几点意义:(一)封建是为了监视下民(直接生产者)的制度;(二)封建是以土地为条件的制度;(三)封建是在土地与生产者结合的‘邑’之下,以保持氏族贵族延续的制度。”他们的解释,在主张西周奴隶社会的同志中颇有市场,不少人赞同他们所说的西周“封建”是一种军事殖民制度的观点。

    日知对于分封制的性质和作用又有一种看法。他说,类似西周分封的赐土授民,在东方专制的奴隶制国家中是常见的事。例如,在古代埃及就有很多例子。古典奴隶制国家当其属于民主共和(雅典、罗马)或贵族政治(斯巴达)时期,公职由公民选任,连薪水都不要开支,当然更无授民(封建)之必要;东方专制国家则不然,君主之下必须有官僚制度,对于官僚贵族必须给予报酬,于是授土授民的制度就发生了①。

    与西周分封制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西周的宗法制度。西周奴隶社会论者对于宗法制度的看法与西周封建论者完全不同。他们认为,“宗法制度”实际上是父系家长制的产物,是氏族社会的残迹,因此它并不是封建社会的特征,更不能把它归结为封建制度,相反,它则是与奴隶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李亚农认为,周族在灭殷时,还处于家长奴役制阶段,个体家庭虽然已经出现,血缘关系还没有完全瓦解。在灭殷之后,他们为了加强对殷人的统治和镇压,必须加强族人的团结和联系。于是,周族创造了一系列的加强氏族组织的办法,而他们的宗法制度也就被保留下来了①。黄子通等也认为,宗族制度是父权家长制家族的产物,因此,“宗法制度开始的时候就是奴隶制的开始”而封建制度的形成倒是在“宗族”与宗法制度瓦解以后②。吴大琨又说,宗法制度的长期留存,正是古代东方奴隶社会的一种特色③。金景芳更指出,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宗法的关系和封建的关系长期共存,西周的宗法制①杨宽:《论西周时代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学术月刊》1960年第9期。①日知:《中国古史分期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①李亚农:《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②黄子通、夏甄陶:《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新建设》1955年第6期。③吴大琨:《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6期。度与分封制分不开,但是不能把封建制度归结为宗法制度。他说,周代的宗法制度具有完整体系,它是周代奴隶主政权的重要支柱。但是,如果把周代的政治制度与宗法制度混为一谈,例如认为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国君是一国的大宗等等,则是错误的。宗法只以有同一血族关系的宗族为限,不能包括异姓。一有异姓,宗法即不适用。即使是同一血统,如天子与同姓诸侯,诸侯与同姓卿大夫,也不适用宗法。因为政权与宗法之间,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宗法制度规定“别子为祖”,别子的含义是“自卑别于尊”,即首先把政权与族权的界限划清,使其不相混淆。当宗法与政权发生矛盾时,应当让宗法关系服从政权的关系,不能让政权的关系服从宗法的关系①。春秋战国之交开始封建社会说主张奴隶制的下限在春秋战国之交的史学家,以郭沫若等为其代表。

    郭沫若的分期主张经过了几次变化。到了1952年出版《奴隶制时代》时,他才把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划定在春秋战国之际,绝对年代则定为周元王元年,即公元前475年。

    他认为春秋战国之交是封建社会开始的主要根据是:(一)把井田制的破坏看作是奴隶制社会崩溃的关键。郭沫若说:“铁的作为耕器而使用,出现在周室东迁前后,这一重大因素提高了农业生产力,逐渐促进了井田制的崩溃,因而也就招致了奴隶制的崩溃”②。他认为,在井田制下,公家授给各级奴隶主贵族的方田叫做“公田”,而奴隶主贵族在方田外所垦辟的土地便是所谓“私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是真正的私有财产。公田要给公家上一定的赋税,私田在初期却完全无税。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生产力的发展,私田的亩积逐渐超过公田,新兴地主的私家财富逐渐超过公家,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也就遭到了破坏。

    (二)郭沫若认为,“初税亩”的意思是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合法地承认公田和私田的私有权,而一律取税。这就是地主制度的正式成立。由于私田不能再行漏税,公室和私门之间又起了斗争。在“初税亩”之后三十二年,季孙、叔孙、孟孙三家“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孙氏取其半焉。”再隔二十五年,三家又来一次“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左传》昭公五年)。鲁国的政府实际变成为地主政权机构,政府的基础是建立在地主的贡税上了。其他国家,如楚国在鲁襄公二十五年“量入修赋,”郑国在襄公三十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秦国在秦孝公十二年“废井田,开阡陌”,基本上都是属于和“初税亩”同样性质的社会改革①。

    (三)对奴隶制关系的估计上,郭沫若认为:“力于农穑”的庶人,在周初是人鬲中的最下等,在家内奴隶之下的,而在春秋中叶以后,都提到家内奴隶之上了。《左传》襄公九年、十四年楚子囊和楚师旷的话,都把庶人的地位提高到公卿大夫之下,而在工商皂隶牧圉之上。《左传》哀公二年晋赵鞅誓师辞:“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①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中华书局1962年版。

    ②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①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人臣隶圉免。”他认为这表明庶人可以免其为奴隶,庶人中的很大一部分虽然成了雇农、佃农、依附农民,但毕竟是从过去的奴隶地位中挣脱出来了。至于奴隶当然还有,这种旧时代的残余一直延续很久,不足为奇,象人的盲肠一样②。

    (四)郭沫若认为,春秋战国之际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公室”与“私门”的斗争。他说:“由于私家逐渐肥于公家,下层便逐渐超克上层。天子倒楣了,诸侯起来;诸侯倒楣了,卿大夫起来;卿大夫倒楣了,陪臣起来。在这上下层相克的阶级斗争中,下层者尽力争取民众作为自己的战斗员,故民众的身份也就逐渐改变了。”“这一变革,我们应该认为是革命的变革,它的实质并不是改姓换代的单纯的政治革命,而是使社会起了质变的社会革命”①。田氏代齐,韩、赵、魏三家分晋,是新兴地主阶级采取革命的手段,掌握了政权,而楚、秦、燕则是采取了由上而下的改革。

    (五)郭沫若在谈及春秋末年以后的意识形态时说,无论在思想上、政治观点上、文体表现上,都呈现了一个极大的变革。具体说来,对“天”和“人”的看法有了改变,出现了体现为无神论宇宙观的“仁”、“慈”、“兼爱”、“泛爱众”的主张;私有财产权开始被重视;发生了“正名”的要求;文体起了变化,民间形式被重视,有了私家著述的出现②。

    当然,在主张战国封建论者当中,有些同志虽然同意郭沫若所说的以井田制的崩溃作为奴隶制瓦解的标志,但是他们对井田制的理解却与郭沫若不同。他们认为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的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之际,由于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公社土地所有制遭到破坏,公社农民也迅速转化成为个体小农。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构成了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一个重要标志。

    反对以郭沫若为首的战国封建说的人,除侯外庐在其《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认为中国奴隶社会开始于殷末周初,经过春秋战国,到秦汉之际才终结外,其他主张春秋战国是奴隶制社会的同志,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秦的统一标志着奴隶社会的结束和封建社会的确立,一派认为春秋以前是早期奴隶制阶段,从战国到秦汉是发展奴隶制阶段。

    黄子通、夏甄陶认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能说明封建制度的开始。

    春秋战国时代出现的土地私有制,是在家长奴隶制时期中土地公有制崩溃以后产生的奴隶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他们分析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以及奴隶劳动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基础等特征,认为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奴隶制已开始崩溃,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形成。战国末年各国的变法运动,就是封建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但是,当时的封建生产关系,还没有占统治地位,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中国才进入了一个新的封建制度时期①。金景芳在《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一书中也说,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都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他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革命的根本问题,因此,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应该以“政治斗争”与“朝代的更替”为主要依据。

    ②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关于中国古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历史研究》1959年第6期。①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②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①黄子通、夏甄陶:《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制》,《历史研究》1956年第6期。尚钺、王仲荦、何兹全等主张把西周和春秋战国划为早期奴隶制阶段。

    在他们看来,春秋时代家长制公社或农村公社虽然开始了解体过程,但还占着重大的优势,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仍然是公社成员。只是到了战国秦汉时代较发展的奴隶制才占了统治地位。这些魏晋封建论者指出,战国时代在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所出现的一些现象,例如由于铁器的普遍使用而引起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商品经济发达和城市繁荣,土地兼并与奴隶买卖的盛行,债务奴隶的增多,氏族贵族奴隶主的衰落与工商奴隶主的兴起,以及诸子百家的蜂起并作等等,都不是封建社会形成时所应有的,却正和奴隶制经济初步获得发展的情况相符合。同时,从春秋到战国,也没有出现奴隶制的危机,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奴隶暴动和起义。这也说明,战国时代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奴隶制的发展阶段。

    上述两派的反对者,对于春秋战国之交开始封建说的主要根据,作了一些具体的批驳。例如:(一)黄子通和夏甄陶虽然也承认战国时代使用铁器耕种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却认为当时还不是完全的铁器时代。在他们看来,春秋战国时代铁的使用还不足以产生封建制度,而只是证明由西周的初期奴隶制向春秋战国的发达奴隶制过渡的有力根据①。王仲荦对当时铁器已经广泛使用的说法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铁器在开始时比青铜器还要柔软,即使春秋时已用铁,到战国时也不一定普遍使用,在发掘出来的汉代工具中,不仅有青铜器,还有石器,这说明铁在当时不一定被广泛使用②。尚钺认为,战国时代铁器虽然已经比较普遍地展开,但当时铁器的形制不仅很小,而且质地松脆,因之还不能完全排挤石器。由于生产工具的原始性,这就决定了直至春秋时代,中国社会还不能完全摆脱原始社会的脐带;与这种生产力性质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是封建所有制的形成和奴隶占有制的解体,而是以家长制公社为基础的早期奴隶制的关系①。

    由于生产力的提高,逐渐促使土地所有制的变化问题,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徐中舒认为,周厉王废止籍田而征收份地的生产税,说明周族统治者在公社成员的份地上确立了所有权。从此公田私田的分别就在历史上消失了。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终于被一夫授田百亩的授田制所代替。这种授田制一直维持到战国末年。东方被征服部族的井田制,变化较晚,春秋时代齐、鲁、郑三国井田制的改变,大致经过了两个不同的步骤。隶属于公室的井田改变在前,隶属于采邑的井田改变在后②。主张春秋战国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代的林甘泉认为,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危机,最先出现在周王畿,它的信号是“宣王不籍千亩”,而其朕兆则已见于厉王时代③。主张魏晋封建说的何兹全则认为,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和公社土地所有制的瓦解,不过使自耕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成为支配形态,而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古典的古代最盛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春秋战国间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变公社所有制为氏族贵族尤其国王的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农民占有制以后,更发展了货①黄子通、夏甄陶:《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制》,《历史研究》1956年第6期。②《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人民日报》1957年1月19日。

    ①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

    ②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③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币所有者显贵阶级的大地产所有制。商品货币关系进一步的发展,就推动这个大地产所有者显贵阶级进而吞并小农,发展大土地所有制,使小农沦为奴隶④。

    (二)关于“初税亩”的解释问题。西周封建论者范文澜认为,实行“初税亩”之后,私田随着公田的废除,失去了私田的意义,农村间允许公开兼并,有人占田多,有人失地多,贫富的分化加剧了。多田人逐渐形成地主阶级,失地和少地农夫逐渐形成为佃农、雇农①。金景芳不同意这种看法,但也反对郭沫若的解释。他认为“初税亩”只是记述剥削方法和数量有了变更,看不出所有制变更的迹象。他引《谷梁传》:“初者,始也。古者什一,借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说明奴隶耕种的田,有一部分是由奴隶主收取全部产品,供奴隶主享用,这就是“籍”。奴隶还耕种着另一部分田,那是由奴隶收取产品用以维持本身生活。“初税亩”就是开始对这种田也按亩收取一定数量的产品作税。这表明剥削方式和剥削量的进一步加剧,但剥削的性质、生产关系的类型并没有什么变化②。魏晋封建论者王忍之对于范文澜的解释也提出了异议。他说,“初税亩”下征收来的税是交给国家的,国家是土地所有者。可是,范文澜把税亩制作为土地公有制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的标志,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即一方面把税亩制看作私有制确立的标志,另一方面又说成是基于土地国有制的物品地租。在王忍之看来,“初税亩”是在私有制确立之后,国家对于自由民征收的一种赋税,而不是什么物品地租。不能把物品地租和赋税制度混为一谈③。

    (三)春秋战国时期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奴隶,就是西周封建论者们也承认。所以,范文澜说:“任何一个贵族(国君、卿、大夫)都要占有大量奴隶”④,否则贵族的生活和权力将无法保持。不过他认为,当时的奴隶除了使用于工商业之外,主要是供贵族家内役使,奴隶劳动只能说“对农民和小工商业者起了配合作用。”但是,主张春秋战国奴隶社会论者们说,当时贵族和富有者所占有的奴隶动辄就是千人、数千人以至万人以上。这些奴隶不但被用来作家内服役之用,而且强迫他们在手工业作坊里、森林里、矿山里、田野里和江河沼泽里从事各种劳动。《春秋》三传关于俘获的记载很多。大国把小国的“民”俘获来后,“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墨子·天志下》)。贵族之间的斗争,也往往是为了争夺奴隶。所谓“兼其室”、“取其室”、“分其室”,就是夺取奴隶财产的斗争。不管是贵族或平民,犯了罪要被没为奴隶;破产的人也大多被降为奴隶。这些都表明奴隶制在当时并不是一种残余的现象,而是普遍的现象①。主张魏晋封建说的谢德风更认为,战国时代的奴隶来源是充足的,主要有:(1)战争的俘虏,如《墨子·天志下》说:“民之格者则劲拔之,不格者系累而归”;(2)由破产农民变来的债务奴隶,如《韩非子·六反篇》中说:“天饥岁荒,嫁妻卖子”;(3)来源于罪犯的奴隶,如《左传》昭公三年称:“栾、郤、胥、原降在皂④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8期。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

    ②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

    ③王忍之等:《对的几点意见》,《教学研究》1955年第3期。④王忍之等:《对的几点意见》,《教学研究》1955年第3期。①王忍之等:《对〈中国通史简编〉的几点意见》,《教学与研究》1955年第3期。隶”;又《史记·商君列传》载:“事末利及怠而贪者举以为收孥”;(4)在血缘亲属的假面具掩饰下的同族奴隶,如“隶子弟”、“乡子弟”以及“赘子”、“庸人”、“庸保”、“甿隶”、“庸客”等隐蔽形式下的奴隶。据此,他认为战国时代的奴隶制还处在发展时期,而不能说是奴隶制的衰落时期②。

    (四)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唐兰说,郭沫若所提出的“下层超克上层”的现象,都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与社会制度的改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矛盾的发生,是奴隶制国家崩溃以后的必然现象①。主张战国是奴隶社会的同志也不同意郭沫若的意见。孙秉莹认为,一个社会形态向另一个社会形态转变的时候,必须经过被压迫阶级的武装斗争,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才能实现。但是,春秋战国之际,并没有发生过这类事情。当时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阶级斗争不很剧烈,生产关系尚能适应生产力的性质,生产力一直是上升的。奴隶社会既没有发生危机,也就没有发生革命的条件,因此也就不存在奴隶制崩溃与封建制形成的问题②。金景芳更认为,春秋时代列国卿大夫势力正在膨胀,宗法制正在发展,他们不可能主动地革自己的命。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矛盾还是奴隶主阶级的内部矛盾。只有到了战国时代,奴隶主阶级与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才成为主要矛盾。他批评战国封建论者“把封建社会的出现看得太容易了,以为只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就可以顺利地到达。”“若是认为经济制度的变革,在一般的条件下,可以不通过革命的途径,不通过剧烈的阶级斗争,不通过剧烈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而实现,那显然与‘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的理论不相容,而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说法没有本质的差别”③。

    (五)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问题,尚钺不同意郭沫若的看法。他认为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所反映时代特征和社会矛盾主要是旧氏族贵族的没落,公社秩序和习惯的破坏,奴隶占有制的成长,家长制奴隶主贵族与新兴起的工商地主富有贵族的矛盾。在他看来,墨子的“兼爱”,是从原始公社相助相亲的共同体关系出发,反对私有制,反对分配的不公平及掠夺战争。这是贫穷的小自由民对原始公社生活的回忆和幻想,并不是什么“庶人”奴隶地位的提高或“解放”。老庄学派主张“小国寡民”,要求回复到远古的氏族公社的思想,反映了公社秩序和习惯的破坏以及奴隶占有制成长的社会现实。至于法家,它代表了富有贵族的利益。他们宣扬立法不避亲贵,主张旧氏族贵族在法律之前与一般自由民处于平等地位。这种平等的要求是新兴的富有贵族作为反对旧氏族贵族的号召,争取自由民的支持而提出来的。据此,尚钺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意识形态所反映的现实,“恰恰是早期奴隶制向发展奴隶制的过渡,而不是两个不同的生产阶段的更替”①。任继愈虽然同意郭沫若所说的先秦诸子的学说都接触到财产私有制的问题,但他不同意郭沫若把春秋战国时代私有制的确立,看成是奴隶社会的瓦解和封建社会形②谢德风:《春秋战国间的社会变革及其性质》,《湖南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1957年第2期。①唐兰:《春秋战国是封建割据时代》,《中华文史论丛》第3辑,1963年。②孙秉莹:《试论我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湖南师范学院学报》,1957年第2期。③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

    ①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

    成的标志,他则认为它反映了公社制度的解体和奴隶制的形成②。

    魏晋封建说主张两汉时代仍是奴隶社会的史学家,有尚钺、王仲荦、何兹全和日知等人。

    日知对于西周封建论和战国封建论进行过批评。他说在郭沫若、范文澜二人的体系里,奴隶制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是看不到的,奴隶制的阶级结构是被简化了。农民在奴隶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完全被抹煞了。日知指出:“主张西周是封建社会的学者,说周代的奴隶是残余,其实周代的奴隶比殷代多;主张春秋以后是封建社会的学者,说春秋战国以至秦汉的奴隶都是残余,其实自春秋至秦汉,奴隶的数量不断在加多,奴隶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的中心问题。”“如果我们了解农民在奴隶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如果我们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便不得不承认周代的奴隶制比殷代发展,春秋以下的奴隶制又比殷周发展,否则奴隶在农业生产上的比重始终不及农民”①。这些评论,大体上代表了一些魏晋封建论者的共同看法。

    关于汉代的社会性质和古代中国如何从奴隶制向封建过渡的问题,魏晋封建论者的看法可以归纳如下:(一)春秋战国间的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促使农村公社瓦解,形成了小农农村;与此同时,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家长式的奴隶制也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发展的奴隶制。西汉时代官私奴婢的数量很大,奴隶劳动不仅在工商业中占统治地位,即在农业中,也起着主导作用。奴隶主、商人和高利贷者形成了三位一体,操纵着社会生产。

    (二)汉代的奴隶不仅可以买卖,存在着广大的奴隶市场,而且奴隶被任意虐杀的记载也很多。奴隶采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以至武装起义,迫使奴隶主阶级和奴隶主政权不得不实行让步,因而从东汉开始,奴隶的地位逐渐有所改善,以至达到解放。

    (三)在古代社会,不但有奴隶制经济,还有着其他形式的所有制。汉代虽然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租佃制和为数众多的自耕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但决定汉代面貌的是奴隶制的生产方式。汉代的自耕小农就数量来说比奴隶多,但由于奴隶主、商人、高利贷者的兼并盘剥,加上专制主义国家赋税徭役的压榨,他们日益破产而转化为债务奴隶。

    (四)西汉时代,贵族奴隶主和商人奴隶主两个集团之间存在着矛盾。

    商人奴隶主凭借他们手中掌握的大量财富,不仅大事兼并农民,而且损害了贵族奴隶主的利益,破坏了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基础,汉代政权所采取的“重农抑商”的政策以及汉武帝的“治缗钱”,就是奴隶主阶级内部这两个不同集团之间矛盾和斗争的表现。

    (五)西汉末年,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小农的破产,出现了大规模的流民,反映了奴隶制的深重危机。如何使劳动(农民)和生产资料(土地)重新结合,是新的生产方式必须解决的问题。从东汉开始,封建制的因②任继愈:《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所反映的有关古代社会性质问题》,《争鸣》1956年第2期。后来,他改变了这种观点。

    ①日知:《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素沿着两条线在孕育和生长:一条是自由民身份的下降,一条是奴隶身份的提高。东汉的私家部曲和客,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过程中的产物。到了魏晋南北朝,劳动人民的身份已经从战国秦汉时代的编户齐民、奴隶,转变为依附民、部曲和客。

    (六)秦汉战国时代的城市既是政治的中心,又是经济的中心。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体现了奴隶制经济对小农的支配。东汉末年以后,在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商品货币关系萎缩,城市衰落,自然经济大大加强,经济生活的支配权从城市转移到乡村。

    当然,主张中国奴隶制的下限是在魏晋时代的史学家们的观点也并不是在一切问题上都是一致的。例如,对战国以后奴隶制关系的发展程度的估计上,就有分歧。何兹全说:“战国到西汉中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繁荣时期,小农经济的繁荣是社会繁荣的一面,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领导构成社会繁荣的另一面”①。王仲荦则估计得比较低,他说:“由于古代中国村公社瓦解特别延滞,公社残余遗留特别严重的缘故,自由小农生产,还是占重要的地位,奴隶的劳动,不能尽量代替自由人的生产劳动,建筑在小农农村基址上的专制主义政权,它也因此特顽固地起着箝制商人阶级——新兴奴隶主势力发展的作用。从而,古代中国的蓄奴形态的缓慢与不充分,自从汉武帝以后,也更显得有异于古典的希腊和古典的罗马社会中奴隶制那样的较迅速发展和较充分的繁荣”。又说:债务奴隶制的不废除,是古代中国奴隶制“不能臻至奴隶发展典型阶段的重要原因”②。在他看来,债务奴隶制没有取消,战俘奴隶就不会商品化,因而战争中的俘虏就不是当时奴隶的主要来源。对此,尚钺却认为,掠夺奴隶和牲畜是汉朝对匈奴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③。何兹全也认为,秦汉帝国向四方扩张疆土中,俘虏是作为奴隶的,俘虏以外。还半公开地掠夺边境少数民族的人民为奴隶①。

    反对魏晋封建论的同志则认为:(一)魏晋封建论的观点是把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作了牵强的比傅。翦伯赞说:“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共同的,或经历过类似的或者相同的阶段,然而这决不等于说,此种类似的或者相同的阶段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他批评尚钺的“魏晋封建论”是“用历史类比法得出来的结论”②。

    (二)汉代虽然还有大量的奴隶存在,但是用于社会生产主要部门——农业中的却很少或者几乎没有。同时,当时的奴隶已经不能随便屠杀。翦伯赞说:西汉官私奴婢的数量在当时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极小;奴隶的主要来源不是战争中俘虏的外族人,而是本族的破产农民;不论官私奴婢,不仅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而且成为主要生产者农民的负担;最后,西汉的法律不是替奴隶制服务的法律。根据这些分析,他认为西汉的官私奴婢只是封建社会中的奴隶制残余③。

    ①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8期。②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文史哲》1956年3、4、5期。③尚钺:《如何理解历史人物、事实和现象》,《教学与研究》1956年第4期。①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8期。②翦伯赞:《“新冒出来”的史学体系还是“旧的传统史学体系”的翻版?》,《历史研究》1960年第3期。

    ③翦伯赞:《关于两汉的官私奴婢问题》,《历史研究》1955年第4期。(三)郭沫若根据《史记·平准书》中的“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和《汉书·食货志》所载:“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兴,循而未改”的两条史料,说明汉代的天子本人就是一个大地主,而地方上的中小地主则都是利用贫农来从事耕作,收取租税。“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的租佃制,是秦汉农业中一贯的生产方式。又《史记·平准书》云:“富商大贾,或■财役贫”,《汉书·王莽传》说:“豪民侵陵,分田劫假”。郭沫若认为“■财役贫”、“分田劫假”八个字,可以概括西汉的全部社会经济。“■财”的意义,包含着囤积居奇,大利盘剥,这样来奴役贫苦的人民。“分田”是把土地分租给贫苦者,而劫夺他们的剩余劳动①。

    (四)主张汉代是封建社会的人,对于工商业中奴隶制关系的估计意见并不一致。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一书中,虽然认为奴隶用于农业生产者少,但却承认用于采铜铸铁、畜牛牧马、手技作业者多。张恒寿也同意汉代的官手工业使用奴隶劳动生产的有冶铁、采矿、纺织、铸钱、造农具及其它修城、漕运种种部门②。但翦伯赞、杜金铭和杨伟立③等则认为工商业中的奴隶劳动是少数“偶然性的”甚至是“反常”的现象。

    (五)主张汉代是封建社会的同志承认大土地所有制兼并小农的事实,但却不同意魏晋封建论者关于小农地位和命运的分析。张恒寿认为,小土地所有制的支配形态,并不是奴隶社会的证明。在西方古代时期,小土地所有制当作支配形态的时期很短,接着便发展为大土地所有制的奴隶制发达时期。中国从战国以后,小土地所有制形态维持了相当长期的支配地位,但奴隶制还没有来得及取得支配一切的地位,便被地主农民对立式的封建经济占了统治地位。他说,从汉代的历史看,小农破产后,多数是变为流庸,变为奴婢的是少数。所以汉昭帝的诏书说:“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汉书·昭帝纪》)。东汉时杜林上疏说:“其被灾民,或俱死亡,卒为赁佣”(《续汉书·五行志》注补引《东观记》)①。江泉也认为,农民经不起地主阶级的剥削和苛捐杂税的压榨而出卖子女的情况在历代封建社会都不乏见。我们不能把一部分小农悲惨的命运和决定小农经济破产的原因混淆起来。汉代历史表明,土地越是集中在地主阶级手里,破产小农的数量就越多,他们或者沦为佃户、雇农,或者被迫流亡。这说明制约小农经济发展的,是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生产关系,而不是奴隶制生产关系②。(六)郭沫若认为,汉代政权对工商业者的打击,是封建制国家要消灭奴隶制残余的一种措施,说明汉代已经不是奴隶社会,而是封建社会。他又①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②张恒寿:《试论西汉时代的社会性质》,《历史研究》1957年第9期。③翦伯赞:《关于两汉官私奴婢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4期;杜金铭:《从史料运用上略论两汉社会性质问题》,《历史研究》1956年第11期;杨伟立、魏君弟:《汉代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历史研究》1956年第2期。

    ①张恒寿:《试论西汉时代的社会性质》,《历史研究》1957年第9期。②江泉:《汉代农业中主导的生产关系》,《光明日报》1957年7月18日。说,如果断定西汉是奴隶社会,那么西汉的政权应该是保护奴隶主的,然而恰恰相反,西汉的政权从一开始就打击工商业者,一直没有间断,而且有时打击得十分沉重,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史记·平准书》说汉政府“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以及汉武帝施行告缗钱等史实都说明这些政策是严重打击奴隶主的,所以汉代政权是封建性质的政权①。他又说:奴隶社会固有现象并非“重农抑商”,而是“重农轻商”。“重农抑商”指的是政策,“重农轻商”是传统习惯,两者不能混淆。汉代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是不容许不合法的商人任意兼并农民,使农民贫困化,以危害国家的基础。因此,汉武帝的杨可告缗,打击的是不法奸商,象宁成那样的大地主便没有遭到打击,可见汉代在保护地主而彻底打击商人奴隶主②。

    (七)郭沫若说,从意识形态来看,“汉武帝尊重儒家,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之上,把封建道德的上层建筑,牢固地建立了起来,奠定了以后两千多年的标准的封建格局。两汉奴隶制说者,在这里不自觉地碰着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他们承认儒家学说是封建理论,而却主张西汉的生产关系还在奴隶制的阶段,这岂不等于说:在奴隶制的社会基础上树立了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吗?”③我们的一些看法上面我们将目前史学界流行的有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中三个不同派别的主要论点、论据及其反对派的意见作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但没有正面地阐述我们对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主张。下面不揣固陋,把我们的一些看法论纲式地写出来,希望得到读者们的批评和指正。(一)关于中国国家的形成问题,我们认为是从成汤时期开始的。根据已经出土的地下资料和先秦典籍看来,传说中的夏代时期,在夏商两个部落中逐渐成长起来的生产力已同当时的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并已存在着阶级差别和国家萌芽的情况下,在成汤伐桀后便逐渐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①。

    中国国家形成的形式,与雅典式的不同,和罗马式的也不一样,也就是说,她既不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产生,也不是在氏族社会的一个集团同氏族社会外另一个集团的对立斗争中产生,而是在氏族社会内部分化成氏族贵族和平民阶级,在氏族社会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②。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制度的机关便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酋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的权力,于是军事酋长的权力变为王权的时机便来到了,这一转变也终于实现”③。灭商后的成汤,可能就是这样逐渐变成了商王朝的第一个最高统治者①郭沫若:《汉代政权严重打击奴隶主》,《人民日报》1956年12月6日。②郭沫若:《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人民日报》1957年第3月5日。③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74─75页。

    ①详见拙作《关于中国国家形成问题》,《吉林师大学报》1960年第2期。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14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148页。

    的。

    由于征服者商族和被征服者夏族的社会经济在当时差不多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上,所以“氏族制度还能够以改变了的、地区的形式,即以马尔克制度的形式”④,继续存在几个世纪。我们知道,国家和旧的氏族制度的区别,首先是按地域划分她的国民。如下所示,在保有公社残余进入奴隶制的古代中国,不是“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①,而产生居民的地域划分,而是“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也是本民族的同胞,但并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的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②的情况下,按地域划分了居民。这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中,除了迁徙杂居外,也还有象中国这样的不经迁徙也可以形成按公社组织划分居民的情形。

    (二)商灭夏,以及其后的周族灭商后,仍然各自聚族而居,各自保持着原来的公社组织,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形式组成了一个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为基础的奴隶制国家。

    这种公社,在商代叫作“邑”。甲骨卜辞中的“邑”,大体分为两类。

    一为王都之邑,属于天子的都邑,或叫“大邑商”,或叫“天邑商”,又有的叫“大邑”,卜辞中称“■邑”即“兹邑”的也是王都之邑。另一类为国内族邦之邑,有记其邑数者,例如:“弗其?■邑”(《铁》213·3)、“大方伐□■廿邑”(《粹》801)、“■乎告曰[■方]■(乱也)我奠,?四[邑],亦焚廪三”(《缀》117),“沚■告曰■土方■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菁》2)。鄙,在古籍中有“县鄙”、“都鄙”和“边邑”诸义。这里的“鄙”字,当为《左传》庄公二十六年注的“鄙,边邑也”,《礼记·月令》注云的“鄙,界上邑也。”由此,我们又可知道,甲骨文中的“鄙”当为都城外的居住地区,是由若干“小邑”组成,聚于邑之东者叫东鄙,聚于邑之西者叫西鄙,并且各有其田。《殷契粹编》907云:“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这清楚地说明,在商都“大邑”之外的东南西北四方也都有许多“小邑”,所以商王才能关心那里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才要占卜其地的“受年”与否。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商代时期不管是王都之邑,抑或邦族之邑,都是由一个大邑与许多小邑聚合而成,而且往往以其大邑作为公社名称的。正是因为这样,卜辞中才有某一大邑被侵夺了它的■邑、廿邑、四邑、三邑、二邑等小邑的记录①。

    西周灭商后,她的公社组织也是以许多邑聚居而成的。周初的《周公簋》(亦名《井侯彝》)铭中的“州人、■人、■人”是三个小邑的名称,既然它是邢侯所领有的大邑的一部分,那末邢侯大邑内也必定还有不少如同“州人”一类的“小邑”。又如《宜侯■簋》铭中还有赏赐“厥囗邑卅又五”的记载,也说明■侯的大邑中也包括许多小邑无疑。这就是说,凡是某一民族和国家带着公社残迹进入奴隶制的时日,在其统一的王国之内,一般都有许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5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5页。

    ①详见拙作《商代公社及其相关诸问题》,《松辽学刊》1983年1、2期。多包括一些小邑的大邑。我国的这种公社,直到商鞅变法前后,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才逐渐走向了崩溃的道路②。

    (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指出:“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变成生产的桎梏。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长或短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③。

    土地公有制是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公社所有制。在原始公社解体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这种公社所有制即公有制,还继续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如同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这种公社或带着它的非常显著的残余进入历史的”①。也就是说,这时的公社已经改变了性质,即“实际的公社却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奴隶制国家即国王才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者。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用所需部分即“公田”和公社农民所需部分即“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这就是我国先秦文献中所说的贡、助、彻。这种所有制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叫作井田制度,它可以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得到比较具体的了解。

    这种井田制是一种从公有制到私有制的“中间阶段”的公社所有制,它经过了夏、商、西周、春秋到战国前期的一个较长的阶段后,由于铁制工具的出现,生产力的进步,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才逐渐走向解体。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是以公社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当时的各级奴隶主贵族对其所占有的土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私相授受。这也就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田里不鬻”。然而,在这种土地公有制下各级奴隶主贵族逐渐也拥有一些私有性质的土地。在我们看来,中国古代社会中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一个是古代公社的解体而产生的;另一个则是那种私有性质的土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合法到合法之后,与前者汇合一起而形成起来的。

    (四)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阶级社会是奴隶社会,其阶级关系的形式是: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复杂,奴隶社会中统治和奴役的关系,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关系,总的阶级划分,从其发生发展的基本过程来说,就是这样的。

    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占统治的阶级关系,基本阶级是氏族贵族奴隶主和受家长制剥削的奴隶;除此基本阶级之外,尚有习惯上所说的非基本的阶级或叫过渡的阶级,即公社农民和手工业小生产者阶级。这些阶级都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或分化出来的,到了奴隶社会后都成了残迹的事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特别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要被新兴的地主阶级所否定、所代替,家长奴隶制也逐渐要被封建制所否定、所代替;至于公社农民、手工业者,在公社解体后也要进行分化。

    ②详见拙作《西周公社及其相关问题》,《史学月刊》1982年第6期。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8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3页。

    在我国的商周奴隶社会中,奴隶在生产上并不占主导地位。由于当时的奴隶数量比较少,奴隶之外还有众多的公社农民的存在,所以当时的生产与其说是建立在奴隶劳动上面,不如说建立在公社农民的劳动上面。说到这里,人们常常提出问题说:为什么把这样的社会叫作奴隶社会呢?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包括古代中国在内的家庭奴隶制和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是有区别的。恩格斯在区别这种家庭奴隶制和存在于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的不同时说:“在这里,它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成为生产的基础,即他们以家庭成员的身分(从事生产),并且在不知不觉中融化在这家庭里面”①。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叫他们做“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②。这种区别主要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公社残存于当时社会中的长短不同而决定的。但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讲到日耳曼人南侵后,改变了罗马帝国的奴隶制时,曾经这样说过:“中世纪的农奴实际上却作为阶级而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解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末,这一切如果不是归功于他们的野蛮状态(由于这种野蛮状态,他们还没有达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既没有达到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达到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又归功于什么呢?”③括弧里的这段话,历来的解释是不同的,但细读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恩格斯在此明确地把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劳动奴隶制和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同样看作是“充分发达的奴隶制”。这里姑且不谈“劳动奴隶制”与“东方的家庭奴隶制”的不同,由此肯定“东方的家庭奴隶制”是奴隶社会,当是没有问题的。我们知道,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的奴隶数字虽然较之公社农民为少,在生产上不占主导地位,但也决不能说当时的奴隶只作家内劳动,不参加生产。事实上他们是以家庭成员的身分“间接地成为生产的基础”,以家庭成员的资格从事农业的、手工业的或家内的劳动④。由此可见,决定某一社会是否奴隶社会,不仅看它的奴隶数量多少,而重要的是要看那里奴隶制的发生、发展对阶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所起的作用。

    (五)在我国的商周时代,据出土资料和文献记载看来,农业中普遍使用的生产工具是耒耜。耒是木制的,耜与耒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它带有一个宽头,而耒的下部是分叉的双齿。《诗经》中提到耜的计有四处,其中三处都加上了表示锋利的形容词,可证耜可能已有金属的耜头或耜刃套。耒耜的耕作方法包括两个动作,一叫“推”,二叫“发”,前者是刺土,后者是翻土。这种耦耕方法,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表示。

    铁制工具在我国是什么时代发明的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诗经·秦风·驷驖篇》的“驷驖孔阜”,孔颖达《正义》把“驖”字径作“铁”,这是古书上所见最早的“铁”字。这里把黑色的马称为“驖”,必然这种黑色金属在当时已经是常见之物,而后才有可能把黑色的马也称“驖”。《驷驖篇》为秦襄公时诗,正当西周和东周之交。因此,我们可以①《反杜林论》附录《反杜林论提纲》,狄兹德文本第435页。转自赵光贤:《周代社会辨析》第2页引例。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5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53页。

    ④详见拙作《“众”“庶人”并非奴隶论补证》(兼说商周农民多于奴隶亦为奴隶社会问题),《东北师大学报》1984年第2期。

    说,我国在西周末年铁制工具至少在周王畿内已经使用于农业生产上了。中国在公元前六世纪铸造“刑鼎”的时候,已经发明了“铸铁”,据研究,发明用“块炼法”取得熟铁即“锻铁”,一般要比“铸铁”早千年左右,从此可以推断我国铁制工具的使用可能已在西周末年出现了。

    在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尽管替奴隶制度服务的手工业已经存在,尽管原始的而主要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已经出现,但是,由于当时残存有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因而当时的工商业也就不可能十分发达,工商业者基本上是一种官工和官商。这就是文献记载中所说的“工商食官”制度,当时的商人,不仅不能自主经营其业,那些手工业者所生产的商品也主要是为奴隶主贵族所享用,而不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商品生产。所以《礼记·王制篇》说:“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上市者:不贰市,不移官,出乡不与士凿。”也就是说,以技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例如说,祝、史、射、御、医、卜以及各种技工艺人,既不可兼作他事,也不能改变行业。到了春秋末年以后,由于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分工的发达,不仅使农工之间有了进一步的分工,而且也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①。《史记·货殖列传》里的白圭、猗顿、郭纵、乌氏倮、卓氏、孔氏等等,都是从平民中兴起的专为生产交换而不是为自己享用的商人,司马迁称他们为“素封”(《史记·货殖列传》)。“素封”的出现,也就标志着长期存在于战国古代社会中的“工商食官”制度的结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金属货币也就随之而产生。战国以前,以重量计的货币虽已产生,但是只有在出现铸造货币之后,才能真正代替“以物易物”的阶段。所以,恩格斯把金属货币称之为“商品的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应该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货币面前”②。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商品货币关系的有力发展,足以促使我国古代公社及其所有制的瓦解,大体上是在商鞅变法前后。

    (四)所谓封建,是封土建国的简称,即把一定的土地分赐给某些奴隶主贵族,尤其是分赐给一起作战有功的同姓的亲,异姓的戚,由他们率领一些公社农民到新征服区去建立封国。一些同志把这种封国或封建,视为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五种生产方式中的封建制度的主要标志,似难成说。

    甲骨文中的土字作■,金文作■,正象地上聚土为封之形。封字,金文作■,从又(手)持树(■),植于土上;又作■,从■从■,■即丰的省文,■为■的省文,■字正象两手捧持树木种植形状,也正是《易经·系辞》所谓“不封不树”的“封”。《散氏盘》铭是记载■人■予散人眉田和井(邢)邑田后,整理两国封疆,沿界聚土植木必为封的情况。用以植封的树有柳、楮、■等,这与《论语·八佾》中的“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桕,周人以栗”,可以互相参证。

    封为起土,■为聚土。所以封之下必定有沟。由此可知,所谓封疆必有三事,即有封有沟有树。其所以如是者,大概是承袭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沿境林或防护林而来的。《尔雅·释地》云:“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这里的“邑”,《释名》云:“人聚会之称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实际居住的地方”;郊、牧、野,就是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2页。

    恩格斯所说的“广大的供打猎和捕鱼之用的地方”。林,可能就相当于恩格斯所说的“边境森林”或“防卫林”。坰,即冂,《说文》云:“象远介也”,应当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一块广阔的中立地带,一直延伸到邻近部落的地区边上。”我国古代的邑、郊、牧、野、林、坰的层次虽然不一定如此井然有序,但在各个封国外围都有防卫林则是肯定的。这种作为分界的森林,最初当然是原始森林;而这也是“封”的古文■所取象的草木。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日渐成了生产资料,部落与部落间的日渐接近,也就产生了人为的疆界,这可能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为相邻部落所承认的,并由部落自己来防卫”①的分界。这种人为的疆界最易取于自然或植种人造林,这就是金文■所取象的树木。由于■本象人用双手植林,■则从旁用土培林,也就有了人造林的意义。从此,“封”字就由原来的沿境林而有“界”义,更有“制畿封国”(《周礼·夏官·大司马》),即“立封于疆为界”(郑氏注)的意义。后来,便把分茅胙土叫作“封建”,而封建时必须分茅,当即由此而来。

    (七)父家长制的特点,如恩格斯所指出,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家庭以内,一是父权制。根据这个特点考察我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就不难看出,宗法就是一种父家长家庭或父家长家庭公社。父家长,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叫作“父”,这与罗马的家长贵族的家庭相同。

    父家长的权力是很大的。我国的君位与宗族是一致的,父家长在宗族内的权力正如君主在国内一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这种父家长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本来是民主选举的,但是,由于阶级的产生,其中富有的父家长就已在政治上、经济上独揽大权,形成了氏族贵族,因而父家长就由选举制而变为父子世袭制。兄终弟及可能是由选举制到父子世袭制的一种中间形态。武王灭商,特别是周公东征以后,他们把自己的宗族在父家长的率领下分封到各占领区去建立“封国”。因此,这些父家长也就成了各地方的统治者——诸侯,以“国”、“野”形式进行统治。所以,所谓“封国”者,也就是把氏族贵族变成为统治阶级,宗族即父家长制家族公社则变成一种超乎“公共权力”之上的国家机器。这种权力,就甲骨文来看,商代就应该已有其雏形,到了西周便告完成。

    在周初封建时,往往以被征服的殷族和其他各族赏与受封的奴隶主贵族,如鲁公伯禽封于商奄之虚即“少皞之虚”,分赐有“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和“官司彝器”等,另外还有“殷民六族”。这个“殷民”可能是指的被征服的商殷贵族即公社之长,所以《左传》定公四年云:“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这里的“宗氏”,指宗族,有大宗率领;“分族”,指“宗族”的分支,有“侧室”、“小宗”之长率领,与“大宗”相辑受“大宗”管辖;“类丑”,指“宗人”和“臣仆”,当以“室”分,直接受其家长之统领,而间接受其“宗长”之统帅。这些宗族之宗长,可以“法则周公”、“即命于周”而“职事于鲁”,其为助鲁公统治公社农民的贵族自无疑问。

    当时的一个宗族是由若干“室”组成的,如果说宗族是父家长大家庭,那么“室”就是小家族。这种“室”到了春秋时代,不只是指的妻室、家室而言,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内。《仪礼·丧服》云:“异居则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这就是说,父子兄弟虽已婚后分居,但它还是宗族的一分子,不能自蓄财产。

    “室”的主要财产为“田”。《国语·晋语》载厉公“大其私昵而益妇人田”,时人以为“不夺诸大夫田,则焉取以益此,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将与几人”,结果“杀三郤而尸诸朝,纳其室以分妇人“,这就是“室”的主要财产为“田”的证明。“室”之财产除田而外,重要的还有人,包括妻孥,大家族成员、臣僚仆庸和奴隶,此外就是所谓“器用、财贿”。这种“室”所握有的土地等财产,就是奴隶制大家庭的私有财产。了解了这一点,对于《左传》中的“分其室”、“兼其室”、“纳其室”的“室”,就容易理解其为当时公社所有制下的一种私有性质的土地了。

    (八)周代统治阶级的核心是世袭贵族,商代的情况大概也是如此。

    周初建国时,文武朝的同姓的亲和异姓的戚,或“受民受疆土”,或担任要职,他们的子孙继承余荫,世世罔替,所以金文中常见“■(更)乃且(祖)考”(《舀鼎》)之类的词句,除了令其效法祖先之德以对周室尽忠外,还指令他们继承祖先的官职,因而金文中多以“子子孙孙永宝用”作结。周代的礼器代表一种身分、阶级和职位,子孙代代可以享用礼器,其职守或地位也是代代传下去的,此即所谓沿袭世职。职守身分的传递,在礼法上由“再封”礼仪予以承认。原来奴隶主贵族的职官是由周王授予的,接受的双方一方有变,就需举行一次授职典礼,可以称为“再封”。例如,《师虎■》中的师虎之职不知传了几代,先王封师虎继其祖考官职,今新王即位,又封师虎,把官守重申一遍,可见这种“再封”之礼当是为了表示新的隶属关系。大概奴隶主贵族去世后,周王对其子之“再封”时,苟无罪过,其职守是不会被褫的。所以《大盂鼎》铭中盂的父亲早逝,他在幼冲之年就继承了显职。周代的“再封”礼仪,今已较难了解,但是世官制度因此而趋稳固。西周数百年间,有权势的奴隶主贵族非无变易,但得势的贵族仍然世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言曰:“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当属事实。

    周人的世官制度和一族的氏族集团性互为表里,代代执政本是氏族共治的遗习,而氏族的存在也仰赖于代代职掌官守,所以,《左传》文公十六年云:“弃官则族无所庇”。这也就是文献中所说的“世臣”(《孟子·梁惠王下》)。周代掌权的奴隶主贵族,都尽量把持既得权益,同族的成员也不能轻易被排斥在外。所以,鲁的三桓、郑的七穆,原先都是兄弟,宋的华氏,当权的更多。所谓“政在季氏”(《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是指全族而说的。于是,周代的奴隶主贵族政治,在纵的世袭制度代代传承之余,还有横的氏族集因。他们的势力之大,常常可与国君抗衡,“国”和“家”通常是并称的。要想当时国家的存在,必须首先扶植大奴隶主贵族,难怪鲁国的襄仲说:“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左传》文公十二年)这种奴隶主贵族氏族集团孟子称为“巨室”,他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孟子·离娄上》),又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同上)。

    周代的奴隶主贵族各有一篇渊远流长的族谱,有力量也有权力废立国君,这是氏族社会的遗习,不能一概都以“乱臣贼子”目之。周代所以能够实行贵族政治,其实力基础是建立在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之上的。(九)在商周奴隶社会里,除了血缘宗法关系仍然相当牢固地存在之外,还有许多前社会遗留下来的旧制度、旧习惯、旧观念在起作用。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的意志和感情服从于集体,其言行以自然形成的风俗和传统习惯为准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①。这种原始的“礼”,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公社的残存,并没有烟消云散,反而把那些不平等原则法定化、神圣化,它被推广出去,用以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仪式被固定化,涉及面更加广泛,更显得庄严典重,并且通过各种途径贯彻到人民中去。奴隶社会中的“礼”制就是这样在原始礼的基础上演化来的。在商周奴隶主贵族来说,“礼”的功用大体有三;一是规定名分,二是节制人情,三是进德坊(防)乱。

    商周时期的“礼”是与道德和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礼”

    所表现的总问题也就是所谓“意志”、“责任”、“必然和自然”等问题。“礼”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另一种形式的表现,是强加于被压迫阶级的责任,被统治阶级如果触犯了“礼”中所体现的阶级统治原则,就会受到非自由的对待。因此,“礼”制决不是什么阶级的和谐,而是阶级的另一种形式的强制。“礼”从属于特定的道德,在阶级社会里,超阶级的社会道德是不存在的,因此,把来自原始社会而演变于阶级社会的“礼”,说成是原始社会的民风民俗是不对的。在阶级社会里,“礼”是阶级统治的形式和表现。“礼”的内容是“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左传》桓公二年)。就是说,“礼”一方面规定统治阶级内部依据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礼”,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等级关系和他们某种程度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礼”的作用在于加强统治阶级对于人民的统治,即“礼以体政,政以正民”。商周时期是兵刑不分的,用刑就是用兵,每一诸侯国的国君都有权用兵因而亦可用刑。由于兵刑不分,因而“礼”和“法”也不能分,非礼就是非法,犯法就用刑,用刑就用兵。可见,当时奴隶主贵族制礼的目的,也就是《礼记·乐记》所说的:“礼乐刑政,其极一也。”

    春秋末年以后,特别是战国以后,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公社逐渐解体,新的地主阶级便脱出了公社的束缚,开始走上了历史舞台,因此,按血缘等级维持秩序的礼制,已经过时,适应私有财产所有者要求的成文法便产生了。成文法律的公布,是对于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的一种威胁,是对于传统制度即“礼”的破坏。法的原则是“齐”,即以刑法把人们整齐一致。可见,春秋末年以来的“礼”与“刑”的斗争,从本质来说是氏族贵族奴隶主与新兴地主阶级的斗争。这个斗争,发展到战国时代,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已经走向了死亡的前夜,代之而起的则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专政。这个历史趋势就迫使新兴地主阶级采取变法的形式提高君主权力,实行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政治,以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政治上的地位;废井田,开阡陌,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土地自由买卖,从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经济上的地位和社会上的特权。他们对于旧的上层建筑的攻击特别猛烈,对于旧的制度的改革也比较彻底,因而旧的“礼”便完全被推翻,替代它的就是“法”。

    (十)铁的使用,提高了生产力,使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

    西周末年“宣王即位,不籍千亩”的出现,反映了中国古代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从此开始了量的变化,即取消了“公田”和“私田”的区别,实行了“履亩而税”制度。为了实行“履亩而税”,首先必须使公社农民的“私田”固定化,从此公社内部的土地便由过去的“三年一换主(土)易居”变为“自①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87页。

    爰其处”。由于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种制度的变化,有先有后,并不一致。“履亩而税”制是按公社农民实行耕种的土地多少而征税,所以不管它是公社的授田还是垦荒而来的土地,一律丈量征税。这样一来,奴隶主贵族的剥削量便可大大增加。所以《左传》宣公十五年解释“初税亩”时说:“以丰财也”,正得其旨。由此看来,所谓“初税亩”,根本不是什么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

    春秋时期的公社虽然仍旧存在,但是公社农民这个个体与国家的隶属关系越来越密切,因而从这时起各国普遍出现了“书社”组织。“书社,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荀子·仲尼》杨倞注)。所谓“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乡户籍,谓之户版”(《周礼·天官·宫伯》郑玄注);所谓“图”,“土地形象,出地广狭”(同上《司会》郑玄注)。可见,春秋时代以后的公社所以称为“书社”的原因,当是取消“公田”、“私田”后的公社必须把公社内的户口、土地数字制成清册定期上缴于各国统治者,作为对公社农民的征税和力役的根据。

    西周时代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是以公社为单位进行赏赐和剥削,并不以公社农民为对象,因而也就没有具体了解公社内部户口和土地数字的必要。所以《国语·周语上》说:“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可是到了春秋时代,由于公社内部的量变,“书社”的出现,就不得不加强其对公社农民之户口和土地的调查和控制。所以,宣王三十九年,周军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周军大败后,“乃料(韦昭注曰:“数也”)民于太原”(《国语·周语上》。这种“大比”制度,就是“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周礼·小司徒》职),也就是把公社农民的总数报告于司寇,司寇在孟冬司民那天,把民数敬献给王者,王者拜受而藏之于天府。

    这样一来,作为奴隶制度的经济基础就逐渐崩溃,中国古代社会也就走向解体。

    (十一)西周时期,有周天子的威权在,各诸侯封国的争战并不激烈,战争的规模也比较小,列国向采邑奴隶主贵族征收的“赋”也不多;各国的贵族还不需动用“野人”的力量和资源,“野人”只能充当军夫、输草运粮、带着城板去筑城而已。但是春秋时代以后,各国之间的兼并转剧,战争范围逐渐扩大。这时,正值“国”、“野”关系逐渐混同,“野人”也就执干戈上战场,则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地位的转变。“州”,是“野人”所居,本来不能服兵役,可是,晋国为了扩充兵源而“作州兵”,要州内“野人”也服兵役。按过去的礼法,晋国只能有一军的兵力,晋献公作二军,晋文公作三军,三年后又作五军,到了公元前538年则改作六军,几乎举国当兵,便是其证。当时的国君为了应付日益频繁的战争,除了扩充兵源要“野人”当兵外,还需他们提供兵赋,这就是史籍中所说的“作丘甲”(《左传》成公元年)或“邱赋”(昭公四年)。距“作丘甲”已是百年后公元前483年的“用田赋”(《左传》哀公十二年),即举国皆赋,也是这一事实的反映。

    周代社会中的“国人”在当时社会中有着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参与国君的废立,左右一国的外交,甚至可以决定和战。“国人”所以能够有与国君、贵族鼎立而三的实力,是基于公社组织和氏族遗习才能得到存在的。也就是由于凝固的公社组织将“国人”鸠集在一起,加上氏族共同体的遗习,造成一股力量,使贵族不敢轻侮他们。到了春秋时代,公社逐渐走向解体,国野区别业已消失,“国人”与政的传统也和贵族政治一样,变成了昨日黄花,供人悼念而已。这样一来,随着公社共同体凝固性的烟消云散,“国人”于政的力量也就跟着瓦解,商周奴隶社会也就濒于尾声矣。

    (十二)春秋时代,在南夷北狄交侵中原之际,华夏小国岌岌可危之时,齐桓公伐山戎救燕,为卫筑营丘、救邢,纠合诸侯,领导攘夷。这在当时诚然是件大事,但是霸者的大义却不仅止于抵抗北方的山戎和南方楚之北上。齐桓公的基本精神,主要在于维护奴隶制度,所谓攘夷不过是其一端,实际上他更注意消除或防范列国的内在矛盾和危机。公元前657年的阳谷之会,《公羊传》僖公三年所载齐桓公的宣言中所说的“无障谷,无贮米,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便是其证。《左传》襄公十一年范宣子主盟时所说的“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继承了霸政精神,承袭齐桓公而来。

    但是,晋国的霸业自文公以下却是在不断摧毁封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元前635年,晋文公靖王子带之乱,纳周襄王,王赐阳、樊、温、原、赞茅之田,表现得最为明白。晋文公接收阳、樊时,阳人呼曰:“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国语·周语中》)。这里的“蔑杀其民人”是不承认其人民为“国人”身分,“泯其宗祊”是摧毁其国的统治阶级,将全部征服民降为“野人”,征服地沦为采邑。这种作风,大概是晋国的一贯作风,晋献公灭虢平虞取魏以来就是如此,所以阳、樊人“不敢服”。按着过去礼法,晋国本应维护他们的存在才对,然而文公还是“出其民”(《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占有其地。由此可见,晋文公以后的霸主虽仍维持霸主盟会的虚表,然而齐桓公所提倡的霸政精神早已丧失,那只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出现的前奏,弱肉强食,已为人们所承认。原来为维系奴隶制国家的会盟制度,现在反而变成了剥夺奴隶制国家的主权,使其沦为附庸国家①。这样一来,商周时代的奴隶制即将结束矣。

    (十三)商周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这个时期的精神生活也具有它的独自的特色。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社会里,宗教世界观占据着支配的地位。在商代创业之初,主宰一切的至上神,是“上帝”,在周代则是“天命”。商周奴隶主贵族阶级就是利用这一套宗教观念来作为统治与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的。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以“想象的部落体,即神”①的资格而出现的。《尚书·梓材》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大盂鼎》铭也说:“■(粤)我其遹■(相)先王受民受疆土”,这无不充分地表现了马克思所说的神授的观念。这样一来,当时的土地属于所谓“单个共同体”、“共同体之父”②的周天子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商周时期具有这一特点是与我国古代社会里长期残留着公社、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度分不开的。

    铁制工具的使用,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终于冲破了公社组织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同时,随着经济制度的改变,又发生了阶级关系的大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学在官府”的局面也逐渐瓦解,涌现出大批“文学游说之士”,这是一个新的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很大社会影响的知识分子阶层。战国中期,在齐都近郊的“稷下学府”就集聚了多达“数千百人”的学士,其中地位高的有士十多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史记·齐世家》)。这些掌有专门知识的“士”,依附于不同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92─93页。

    的阶级和阶层,成了这个时期不同阶级和阶层的思想代表。他们从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出发,著书立说,议论政治,阐述哲理,展开思想上的斗争,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的出现是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和阶级根源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新旧社会交替的社会条件,又为诸子百家的自由争鸣,提供了特殊的历史舞台。

    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百家争鸣”的表现形式,虽然异常纷歧混乱,但其核心不外是要求如何强化和扩大国家权力,以及否定旧的公社残余对于当时社会发展的影响。通过“百家争鸣”,把人们从氏族贵族奴隶主腐朽的意识形态下解放出来,为封建社会的诞生和统一的地主阶级的政权的建立提供思想条件。只是到了秦统一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之后,秦始皇为适应政治上封建专制主义的需要,在思想文化上也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焚书坑儒,定法于一尊,从而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历史。

    (十四)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草槁——三稿》中指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①。这就是说,农业公社解体后,有两个前途,即或者走向奴隶制度,或者走向农奴制即封建社会。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工商业的发达,人口的增加,我国古代公社的土地也逐渐开始了自由买卖,这就使中国古代公社逐渐走向最后解体。我国的古代公社和其他民族一样,它是原始社会的余波,它出现于阶级社会形成的过程中,保留于阶级社会内部,直到商品货币关系的有力发展,足以促使它消亡为止。促使我国古代公社的解体,大体上在战国中叶前后,这是从春秋后期到战国时代,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恩格斯在《法兰克时代》一书中曾经说过:“从那一瞬间起,当自由地一旦变为可以自由出让的土地财产,变成商品的土地财产,大土地所有制的产生,便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了”①。所以,汉人在论述到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兼并的开始,也都推源于商鞅的变法,例如《汉书·食货志上》载董仲舒的话说:“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王莽传》载王莽改制的诏令也说:“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罗民力以极欲,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无锥之居。”我国古代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崩坏,公社农民将其自耕份地化为私有之后,在我国历史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土地所有制的极盛时期。当时在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情况下,这种小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并不稳定,他们逐渐地贫困和分化。这些农民由于不能维持生活而出卖土地的日渐增多,因而《吕氏春秋·为欲篇》中明确地说:“无立锥之地,至贫也。”这些丧失土地的农民,有的便为人雇佣,称为“庸”或“庸客”等;有的在高利贷的严重剥削下弃产流亡,例如冯驩所谓“息愈多,急,即以逃亡”(《史记·孟尝君列传》);也有人因为饥饿而死在沟壑之中。更有“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而沦为奴隶的;那些不甘心沦为奴隶的一般则采取了“壮者而散之四方”(《孟子·梁惠王下》)的方式,成为一种“流民”。历史上所说的“郑国多盗”(《左传》昭公二十年),“鲁多盗”(《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并不是什么奴隶暴动,而是一些不甘心卖身为奴的武装流民而已。

    破产流民的另外一条出路,根据《汉书·食货志上》载董仲舒语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这种佃农在战国时期已经东鳞西爪地出现,当时的豪民,或者租给无地耕种之民,榨取收获量十分之五的地租。在我国的战国中期以后,封建生产关系就在这样复杂而尖锐的阶级对立中产生了,并在继续发展中。到了西汉,“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伍也”(《汉书·王莽传》中),对于失掉土地的农民,又进一步采取了强制手段,迫使他们束缚在土地上,佃耕交租,封建生产关系便成为当时社会中的主导形态。

    附录二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斯维至第一章宗族(一)父家长家族宗族就是父家长家族①。氏族社会末期由对偶婚到一夫一妻的过渡之际,氏族中逐渐分化出来的父家长贵族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他以“父”自居,率领着若干妻妾儿女、奴隶以及其他非自由人组成家族,即父家长家族。H.L.摩尔根说:“若干数目的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家长的父权之下组成一个家庭。在闪米特类型的家庭中,这个家长过着多妻生活,非自由人也有妻子和子女”恩格斯引用了摩尔根上述的话后,加以概括说:“这种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父权。所以这种家庭形式的完善的典型是罗马的家庭。”他还说familia这个词最初并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②。

    我们认为,我国先秦典籍里所习见的宗族就是父家长家族。早在四十年前李玄伯教授已首揭此说,我于1979年《释宗族》一文中也有阐述①。

    我们现在有充分的根据可以证明这种父家长家族就是宗族。它曾经存在于商周时期,甚至可以后续于近代社会。如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沙俄以及印度等国都有其例。

    丁山教授根据甲骨刻辞所见材料,作《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一书。他辛勤地研究了刻辞中许多氏族的名称,据他统计至少在二百余以上。他认为它们就是氏族,并且有的氏族名称或者族徽可以与青铜器铭文相印证。这是一项很有价值的研究。但是我们认为他所谓氏族实际就是宗族,即父家长家族,不一定都是氏族。

    甲骨文屡见“宗”字,象在屋宇下祭祀祖先的宗庙建筑,以后引申为凡同在宗庙里祭祀祖先的人,就是同宗或同族。父就是父家长,《说文》解释云:“家长率教者”,它原来并不是生身之父的意思。甲骨文中屡见“父”字,象手持火炬或执斧钺之形。火就是家火。我国古代和罗马的父家长家族在屋子中间都有家火,由父家长保管,永不熄灭。或说手持之物为斧钺,其实与手持火炬意义也同,都是象征权威、权力的意思。贵族一词(Patrician)①详见拙作:《论管仲改革及其作用》,《东岳论丛》1985年第1期。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3页。

    本由“父”(Pater)演变而来。我国春秋称贵族为“父”还很普遍,如宋国就有乐父、皇父、华父、孔父等。孔父就是孔子一族的祖先,“父”即父家长。如宋厉公的弟弟弗父何生孔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正考父生孔父嘉,除世子胜因早年病死,未及作父家长,故不称父,其余皆称为父。在氏族社会时期,父家长并不是世袭的,而是由族中推选。如公刘和古公亶父率领族人迁徙时,都召集“父老”(耆老)谈话,征求意见。《公刘》诗云:“饮之食之,君之宗之”,可见君宗同义。古公亶父对父老们说:“二三子何患乎无君”(《孟子·滕文公》上),似父家长是大家推选的。

    关于父家长的权力,于《左传》也有痕迹可寻。如晋国大夫知(荀)罃被楚国所得,楚王有意释放他回去,便问他:你何以报答我。知罃回答说:“首(知罃父亲之名)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左传》成公三年)就是说,请求寡君同意在宗庙里杀戮。又国君放逐宗人,须先征求其宗主的意见。如郑放游楚于吴,子产执政,他问太叔,太叔说:“吉(太叔名)不能亢(庇护)身,焉能亢宗”?(昭公元年)太叔不愿意庇护游楚,故这样说,但执政仍须征求他的意见。更奇怪的事情是国君为太子娶亲时,见儿媳长得美丽,可以取为己有,而给太子另找一个代之。如鲁惠公、卫宣公、楚平王等都如此,当时人不以为怪。卫州吁之乱,大夫石碏的儿子石厚参与其乱。石碏多次劝戒他,不听。石碏故意要石厚到陈请求帮助,而结果被陈所执。石碏派人到陈监场,杀死石厚。当时人对此称之为“大义灭亲”。郑厉公时,大夫祭仲专制。厉公与祭仲的女婿雍纠合谋,要雍纠杀死祭仲。雍纠妻知道此事后,问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结果雍纠反而被祭仲所杀。以上所列举的例子都说明父权的重大。

    因此,父子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就是君臣之间的隶属关系。《左传》桓公二年:“士有隶子弟”,以子弟为“隶”,这不但只限于“士”,卿大夫、诸侯、王室也是如此。

    (二)宗族组织及其宗法在分析宗族的组织之前首先应该解释什么是“宗法”。宗法就是继承法。有宗族就有宗法,因此兄终弟及与嫡长子继承都是宗法。

    过去我国学者只重视宗法而对于宗族的组织却很少记述。《礼记》有《丧服小纪》和《大传》二篇,成书甚晚,多不可据,而且也只是讲嫡长子继承法。因此使后人发生一个错误的认识,即宗法就是嫡长子继承法,非嫡长子继承法就不是宗法。如兄终弟及、幼子继承等就不是宗法,更进而认为无宗法(嫡长子继承法)也就认为无宗族,这真是大错特错了。“礼失求诸野”,现在我们可以凉山彝族的“家支”来做比较。四川民族研究所编写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对此有很好的叙述:诺合的家支组织是奴隶制社会以前氏族社会的蜕变,在形式上具有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组织的一些特征。

    作者指出凉山彝族的“家支”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氏族,是很正确的。我们前面说过,罗马的父家长家族就是我国古代的宗族,其实凉山彝族的家支也是父家长家族。该书接着说:传说凉山的诺合(黑彝奴隶主)都由古侯和曲涅两位祖先繁衍而来,至今已传至五十八代,约有一千余年的历史。二十代以前,凉山的诺合人口还不多,但此后人口繁衍,又分出许多诺合的“家”,如阿侯、果基家等等。“家”之下又有许多“支”,如阿侯“家”下分出尔目,阿呷、布吉等八个“支”,与以上的“家”合称为“家支”。支以下便是父系个体家庭为单位的诺合“户”狭义而言,家支系统包括这一血缘集团的“家”、“支”和“户”。广义而言,包括诺合各“户”所属的被统治者曲诺、阿加和呷西等等。(该书第1320页)

    我们暂时不讨论凉山是否是奴隶制社会的问题,但是以其家支组织与宗族组织相比较,却可见二者有很多近似甚至相同之处:首先,凉山彝族是一个以父家长为首的父家长大家族。它由“家”、“支”和“户”三个层次组成,正如商周的宗族由“宗”、“族”和“室”三个层次组成一样。《左传》襄公十二年记载:“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族于称庙。”由于鲁与吴都是同姓(姬),所以在宗庙内举行吊丧,同兄弟就是同族。这正象凉山彝族“家”下面是“支”一样。鲁与吴虽是同姓(传说吴的祖先太伯、仲雍都是古公亶父之子)但不一定属于同宗。宗是姓的分支,正象凉山彝族的家支都是从古侯和曲涅两姓分出来的,如阿侯家、果基家等等。太伯、仲雍早于周公二代,不妨认为同宗(但不能说以后的同姓都是同宗)。“宗”的下面又分为“族”,已由“同族于祢庙”可证。《左传》昭公三年,叔向对晏婴说:肸(叔向名)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而已。当时晋国的贵族家族已日趋衰落,叔向说他这一“宗”本来有十一族,但逐渐衰落,已只剩下羊舌氏一族了。在叔向说了这话以后二十五年,羊舌氏也被灭亡了。

    “室”本来是指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不分阶级都可称“室”,也可称“家”,如王室、公室,也可称做王家、公家、私家。又如奴隶有配偶的也可称室或家。如金文中常见“臣十家”、“鬲百人”的记载,家指有配偶的奴隶,鬲以人称,则是单身奴隶。楚穆王即位以后,以其为太子之“室”赐予宠臣潘崇。(《左传》文公元年)这就不是指其妻妾儿女,因为他即使最宠爱潘崇也不能把自己作太子时的妻妾儿女赐予潘崇,所以这“室”就只能是指奴隶。(详见夺田兼室一节)《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王室分给鲁国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可见殷民虽被瓜分,但是他们仍由父家长率领着,其宗族组织并未破坏。宗氏、分族就是“宗”和“族”,类似自由人,即族人,丑是非自由人,即奴隶了。丑正是宗族下面的基层组织——室。有似凉山彝族支里的曲诺、阿呷、呷西一样。《诗·周颂·良耜》云: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郑笺》:“百室,一族也。百室者,出必共恤而耕,入必共族中而居”。这不但可证一族由百室组成,而且它是一个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的家庭公社或农村公社。《逸周书·作雒》篇说:“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可以作为旁证。孔子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也”,十室之邑则是最小的邑,至于“千室之邑”则已是很大的邑,就不象是家族了。至于“室”是“自由人”还是“非自由人”也不能一概而论,它是宗族下的基层单位,却是可以肯定的。

    (三)大宗和小宗由于人口的不断繁衍,贫富的分化加剧,因此宗族不能不发生分裂,即由一个宗族分裂为若干个宗族。《礼记·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丧服小纪》略同,但无此详明)

    例如,周封鲁公伯禽为诸侯,他就是别子。他的子孙以他为祖,成为宗族,这就是“百世不迁之宗”,即大宗。他的卿大夫虽然由其分出,但都是“五世则迁之宗”,即小宗。小宗可以无数地分裂、发展。王室与诸侯相对应,前者为大宗,后者为小宗;诸侯与卿大夫相对应,亦是这样,但只称“公室”和“私室”。迁者就是由自身上数到高祖五世,以后族人便可另立宗庙,不再受大宗的领导了,从而血缘关系也就愈来愈加疏远。但是所有小宗都必须受大宗的领导,即受王室和诸侯的领导,这是绝对不变的。

    宗法就是宗族的继承法,这一点很重要。周的宗法就是嫡长子继承法,这是周礼所规定的,但是实际执行却有很多困难。如春秋时东方诸侯鲁国却是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就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此外如宋、郑、卫、楚等国也常如此。因此,嫡长子继承是宗法,兄终弟及也是宗法;同是父子相继,还有长子继承和幼子继承之分。齐国女子不出嫁,实行赘婿,因此可以说是女儿继承法。云南傣族也常这样。为此,我们也绝不能认为只有嫡长子继承才称做宗法,兄终弟及就不是宗法。但是战国秦汉时期的礼书(如《礼记》及《仪礼》等)都以嫡长子继承为唯一的宗法。这样,殷商以“兄终弟及”为主或父死子继并行的继承法,不但不承认其有宗法,而且不承认其有宗族,这实在是大错特错①。

    凉山彝族虽然家支林立,他们却无大宗与小宗之别。凉山有一句谚语说:“鸡蛋一般大”,以此比喻各家支都是一般大小的,谁也不能统治谁的。因此解放以前,各家支之间常常发生流血械斗,死伤很大,始终不能形成一个高临于宗族之上的“公共权力”,即国家。但是夏商周三代与凉山彝族不同,不但贵族之间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有一条血缘关系的纽带紧紧地联系着,而且天子诸侯贵族之间,大宗与小宗之间形成等级隶属关系,国家就是这样产生的。故《左传》桓公二年说: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以上为统治阶级)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以上为被统治阶级)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所谓国、家、侧室、贰宗,都是大小不等的宗族,父家长家族。庶人、工商虽然也有家族,但是它们没有象贵族那样严密的家族组织和继承法,正象凉山的曲诺也有家支一样。奴隶(阿加、呷西)是没有家支的,虽然他们也有配偶,但是无人身自由,也无婚配权。我国古代贵族的宗族有“氏”的称号,而庶人则无。所谓“氏以别贵贱”,即是此意。

    战国以后,随着父家长贵族的没落,池城关系的郡县制逐渐代替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但是它仍以变相的形式延续到近现代。唯其如此,儒家的伦理道德与国家政治(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始终一贯地得以流行着。这就是中国的“家族本位”的传统文化。

    ①见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1947年开明版。

    第二章家长奴隶制(一)家内奴隶的由来及其职役家长奴隶制(也叫做父家长奴隶制)是奴隶制的最初阶段。正如恩格斯所说,“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这里所说的“非自由人”自然包括奴隶和隶属民等。恩格斯又还说过,它们是“当作家庭的一分子而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见第三节)据此言之,我国古代的奴隶制应该叫做家长奴隶制或“家内奴隶制”。

    远在氏族制末期,部落之间发生战争,因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理,所以最初凡是在战争中所获俘虏,不分男女老少,无不杀死,或者把他们作为人祭的牺牲。但是后来渐渐地对于其中美丽的女性,可爱的幼童或者有特殊技能的俘虏就豢养起来,有的还被宠爱,收为养子。他(她)们住在主人的家里,主要从事家内劳动,如烧饭做菜、纺织、做衣服、带孩子、养牛马等等。由于职务的不同,也有等级的差别,最高的奴隶就是管家奴隶,所谓冢宰。

    先秦文献里奴隶的名称很多,没有形成一个专门的名词,通常被称为臣、妾,所谓“男为人臣,女为人妾。”也常常以“皂隶”、“皂牧”、“皂圉”等连称。此外还有仆、童、竖、臧、获、鬲、丑等等,不胜枚举。就其名称音义来看,臣、臧、获等都是由俘虏转化而来。为了怕他们反抗或者逃跑,就把他们的身体部分地摧残,如有的刺伤眼睛,或者锯断下肢,以及黥刺、阉势等等,极其残酷。如童、竖等都是幼小的奴隶。春秋时期宫廷里有叫做寺或寺人的,就是服侍主人的意思。《周礼》一书开头就是冢宰,它所统属的被称为奚、史、奄、仆的也都是奴隶。妾原来也是奴隶。我国古代贵族盛行的多妻妾制,可以多至数十。为了保证只为主人一人独占,因此使用许多被摧残了身体的,阉割了性器官的男性奴隶,即奄或阉。《诗·大雅·召旻》云:“昏■靡共”。《毛传》解释说:“■、■也”,《笺》补充说:“昏、■、皆奄人也,昏,其官名也。■,■毁阴者也”,都说得很对。其实,昏就是阍,即看门奴隶。但《郑笺》又说:“王远贤者而近刑奄之人,”却迂曲之至。我们认为“靡共”就是说宫廷要求刑奄之人过多,以至无法供应了。刑奄之人,就是后来宦官制度的滥觞,这一毒瘤后竟腐蚀中国的政体长达二三千年之久!

    春秋时期,齐国还保留着许多原始的野蛮的风俗习惯,因此宫庭内的淫乱现象也最严重,男女奴隶也特别多,有的还得到宠幸。齐桓公时,管仲病危,桓公问管仲“谁可相者?”管仲不肯回答,于是齐桓公自行提出:“易牙如何?”管仲回答:“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桓公又问:“开方如何?”管仲回答说:“倍(背)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桓公接着又提出:“竖刁如何?”管仲回答说:“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见《史记·齐世家》)及(《管子·小称》)这三个人都是阉臣之流,他们为了博得主人的喜欢,什么违背人性的事都干得出来,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儿子、亲人,割掉自己的生殖器。

    其实,鲁国三桓的“陪臣执国命”就是家臣叛乱。春秋以后,卿大夫贵族专政,势力强大,贵族中的最末一等的士,也有甘愿做贵族的家宰的。这就是晏婴所谓“士滥”的现象。(《左传》昭公三年)就“宰”的本义说,它本是指屋下从事家内劳役的奴隶,即“管家的”。但是后来家宰、冢宰以及宰相,都称做宰,就成为“百官之长”了。据说周公曾经做过冢宰,百官都要听命于他,其地位之崇,权力之大,可以想见。附带还须提到师、傅、保,它们原来也是家内奴隶。如殷商时的伊尹,傅说和师般,由于负责太子的保育和教导工作,地位尊崇,但说到底就是太子的保育员和教导员。伊尹是小臣、媵臣,这是古书和甲金文中有明证的。他也被称为“女师仆”。(《墨子·明鬼》)傅保古音同,故保母也称为“傅母”。又伊尹的官名为“阿保”,《说文》云:“妿、女师也,读若阿”,与保傅之名相应。有人怀疑他是女性,却是误会。

    (二)奴隶与庶人的等级在中国古籍里,奴隶的名称很多,他们究属于哪一些等级?庶人是奴隶还是平民?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最好由春秋楚芋无宇“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谈话谈起。因为当时楚国芋无宇逃跑了一个看门(阍)的家内奴隶。无宇到章华宫去追捕,有司不让他进去,经过争执,终于进去了,他对楚灵王说了如下的话: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左传》昭公七年)

    这是关于古代等级的一段重要的史料,对于如下几个问题应略作解释:(1)芋尹无宇为什么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谈起。这是说土地是王有的,所有臣民也是王有的。西汉末年王莽变法,他企图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主张恢复土地“王有”,奴隶为‘私属”,似乎奴隶承认可以私有。

    (2)楚芋尹无宇说“人有十等”,实际不止十等,而是十二等(包括圉和牧)。值得注意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庶人工商也算在内?如果把庶人、工和商算在里面,就至少有十四等了。奴隶的名称很多,如果每个名称算做一等,就至少有二十余等。

    (3)庶人、工商无论如何没有理由不把它们算做等级。我在十年前的旧作《论庶人》里早已指出,庶人工商应该算为平民,不是奴隶,幸而得到一些同志的同意①。《左传》襄公十四年说:“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是庶人、工商确在皂隶、牧圉之上。襄公九年说:“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同样可以证明庶人、工商在皂隶之上,其所以商工与皂隶在一起说的原因,是古代“工商食官”与奴隶都各有专业(技艺),不能任意改变,因此合在一起说。《左传》哀公二年记载晋国赵鞅的誓师辞说:“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庶人、工商和人臣、隶圉是两个不同的等级,所以他们的待遇也不同。就是说,如果他们同样获得战功的话,庶人工商可以上升为官,而人臣隶圉则只获得免除奴籍。(见杜注)由上所述可以完全证明庶人工商无论作为等级或阶级都与奴隶不同。芋①见王国维《殷周制度略论》(《观堂集林》卷十)。

    尹无宇所以说“人有十等”,是完全为了适应“天有十日”的说法。十日不是十个太阳,而是从甲到癸恰好一旬(十天)。

    (4)士以下,所谓皂、舆、隶、僚、仆、台,必是奴隶,是不须详细证明的,因为芋尹无宇上面的一番话是因他逃跑了一个看门的家内奴隶而说起来的。他下文还提到周文王“有亡荒阅”,楚文王有“仆区之法”,都是有关搜捕逃亡奴隶之法。又他还说殷纣王相反,为“天下逋逃主”,藏匿和引诱别人的逃亡奴隶,这正是他被灭亡的原因。周文王、楚文王所以兴强,正是他有搜捕逃亡奴隶的法律。

    皂隶以下都是奴隶,这是无须怀疑的,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一级隶属于一级。清俞正燮于《仆臣台义》中说“自皂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癸已类稿》卷二)他已经看出这一特点。不过事实上未必就那么严格,如或称“隶圉”、或称“皂隶”等等。而且我们认为古人所谓“皂隶”,隋唐以后通称为奴隶或奴婢,只是其人身隶属比较严格,不一定是指“一无所有”,或者可以任意屠杀。因为奴隶既然是一种财产,主人是决不愿意随便浪费的,只是说他们的性命没有保障而已,所以人殉、人祭所杀的主要是没有经过“驯化”的俘虏,而不是奴隶,虽或偶有奴隶、甚至“亲■”,与主人一起埋葬,那又是另一种性质。

    一般地说,家内奴隶只使用于家内劳动,但是也不能绝对化,如《克鼎》铭文说:“锡汝(克)于某(地名)”一连有好几个地区,然后说“锡汝井家某田于畯山,以(与)厥臣妾”,这里土地与臣妾并赐,似乎证明奴隶也使用于农业劳动,但是这样的例子极少。

    (三)关于社会性质的问题说到这里,不能不牵涉到我国古代社会性质的问题。郭沫若三十年代以来是一贯主张商周(西周)为奴隶社会论者,但是他在晚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按照马克思的意见,只有家内奴隶的社会是不成其为奴隶社会的如果太强调了村社成员,那么中国会没有奴隶社会①。

    看来郭老已经默认商周家内奴隶和村社的存在这一事实,但是他很担心“太强调了”,就会使中国“没有奴隶社会”。其实雅典、罗马和德意志三个古代国家中,只有雅典是“最纯粹、最典型的”,罗马则其次,就不那么纯粹典型了,至于德意志则根本没有达到发达的奴隶制。恩格斯说:“他们还没有达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既没有达到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达到东方的家庭奴隶制。”②恩格斯却肯定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是家内奴隶制,因为他这样说过:“象东方那样家庭中的奴隶制度,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这种奴隶制度并没有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是当做家庭的一份子而间接成为生产基础的,那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溶化到家庭中去的奴隶式的婢妾”③,据说这段话在恩格斯原稿中已经划过删去记号,表明恩格斯的观点后来改变了。我们认为恩格斯这一观点并未改变,请读者一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罗马的父家长家族的叙述,就可知道,因为它正是“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的。凡是家庭奴隶制(奴隶制的初级阶段)莫不如此,恐怕也不只东方国家为然。恩格斯认为家长奴隶制,其奴隶“没有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而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这一句话很重要,但却被考证者忽略。我们所以这样说,是在证明我国商周时期(夏姑不论)的确只是家长奴隶制,而不是发达的生产奴隶制,因此庶人始终是直接生产者。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说到东方国家的社会性质问题时,也并没有说氏族社会以后,必然是奴隶社会。比如他们在叙述了罗马的父家长家族以后,马克思补充说:“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①马克思这里所谓“现代家庭在萌芽时”,是指父家长家族,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因素是同时存在的。所谓“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我们仔细考虑,在我国古代的井田制中,农民助耕公田正是与“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徭役制,农奴关系就这样发生的。

    至于凉山彝族社会似乎与商周社会不同。因为它们的奴隶阿加、呷西已直接参加生产,成为社会的主要生产者,不是间接地参加生产,而是直接地参加农业生产。这个问题应该另文详论。我们初步的意见是阿加、呷西也是家内奴隶,因为凉山处于崇山急湍之中,与外间几乎隔绝,商品经济畸形地发展(以贩鸦片为主),所以奴隶制始终是家长奴隶制。但是长期畜养家内奴隶,不使他(她)们参加农业生产,是不经济的,因此黑彝贵族不得不于家内劳动以外,同时驱使他(她)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即所谓“耕作地”(黑彝贵族的土地)。凉山彝族也还有使阿加去远地开荒的,土地成熟后,主人却又有权收回。这样一来,奴隶始终只是奴隶,而不能成为农奴关系。凉山彝族中的曲诺,也有家支组织,但他们始终没有形成公社。所以黑彝贵族剥削、奴役他们,有似奴隶,但是他们仍有一定的私有土地,也有一定的自由身份。因此,他们有似古代中原的“庶人”即平民的一面。关于曲诺的阶级性,过去有一些民族学者论定为奴隶,胡庆钧和四川民族研究所合作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书中都论定为“隶属民”,但希腊罗马的隶属民实际仍是奴隶①。我们则论定为平民。

    凉山彝族社会是否应该称为奴隶社会,还值得讨论的,不过他们的奴隶制却始终是家长奴隶制,或者是比较发达的家长奴隶制,而不是希腊罗马那样的生产奴隶制。

    第三章公社(一)社的崇拜社是原始人最早崇拜女性祖先的地方。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这种原始性的宗教意义已渐渐淡忘,但是他们还是年复一年地按照传下来的风俗习惯举行纪念活动。1986年辽西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所发现的“女神庙”,我们认为就是社①。

    甲骨文“土”字作■形,与社本是一字,后人为了与“土”相区别,故加偏旁作社。商人认为他们是有戎氏女简狄所生,因此商人崇拜她为女神,即女性祖先,其男性祖先不是人,而是上帝,或者是图腾“玄鸟”,就是燕①拙作《论庶人》发表于1978年吉林《社会科学战线》第2期。因为在此以前,史学界只承认庶人为奴隶,大家早有不同看法,此文首先大胆地说了出来而已。

    子。

    《诗·商颂》是春秋时宋国正考父为了祭祀其祖国殷商而作,其《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甲骨文“■土”,王国维首先释做“邦社”,打开了殷商社会的秘密。武丁时甲骨卜辞有云: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

    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粹》907)

    以上四个“土”字,都应读作“社”字,即东社、南社、西社、北社。近人读作“土”字,以东、西、南、北四方解之,这是不正确的。如《诗·大雅·甫田》:“以社以方,我田既臧”,《诗·大雅·云汉》:“祈年孔夙,方社不莫”,都是社方并称,且同是祈年之辞,则东土、南土、西土、北土不是指方向,而是向社祈年,可以确定无疑。又我们于甲骨卜辞常见“宁雨于土”和“宁雨于方”,也是土(社)方并称,则“土”即为“社”。

    《逸周书·作雒》篇记载周初分封诸侯,作邑于洛,可与《尚书·召诰》、《洛诰》诸篇互相印证。《作雒》篇说:乃建大社于国中,其谴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一方之土,焘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土封。周人这一礼俗,显然是沿袭殷人的。《尚书·洛诰》云:“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又《召诰》云:“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可见周初沿袭殷商礼俗之证。不但这样,《作雒》这一记载,不但证明丰镐有“大社”存在,而且分封诸侯要“凿取其一方之土”,以象征诸侯之社是由大社分出来的。中央与东西南北,与上引卜辞完全契合。

    但是周人祭社,其女性祖先不是简狄,而是姜嫄。《史记·周本纪》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初欲弃之,因名为弃。

    这个祖先降生传说,可以叫做“感生说”,显然与殷商人不同。殷商为我国东方沿海国家,自山东半岛渡过渤海湾到辽东半岛以至朝鲜半岛,自古为东夷人居住活动的地方,这一带几乎都有卵生的传说。而西北黄土高原却流传着“感生说”,此其一。周人在这传说中,不但没有图腾的痕迹,而直接谓姜原是帝嚳的元妃。这样一来,不但与殷人女性祖先简狄“为帝嚳次妃”(《史记·殷本纪》)同为姊妹关系了吗?显而易见,这是战国秦汉时人有意把商周两族拉拢在一起的,以符合大一统思想。但是周人也有社的崇拜,是无可怀疑的事实。

    鲁国由西方迁到东方沿海建国,因此在今山东曲阜也有社——閟宫的建筑。《诗·鲁颂·閟宫》说:閟宫有侐,实实枚枚·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这“閟宫”,《毛传》认为是“常閟而无事”,故称“閟宫”,这是汉人已不知道社原是祭祀女性祖先的礼俗,并且事涉淫秽,故加以保密。但每年仲春之月,男女青年仍在这里歌舞幽会,閟者秘密也,本在野外密林草丛的阴蔽之下进行幽会,后来有了房屋建筑加于社上,故曰“閟宫”,其女性祖先称为“高楳”,仍是玄鸟(燕)的象征,还不失社的活动本意。当然周的女性祖先是姜嫄,而非简狄。这于诗中已明白指出了的。

    周人对祭祀女性祖先的地方叫做社,也叫做畤,秦人在周的故墟建立了社,但却不称为“社”,而称为“畤”(篆文作■)其实畤就是社。畤本从田从止,寸(手)可能是后来加的,正如封本作■,而小篆加寸(手)。《诗·大雅·生民》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这首诗旧注迂曲①。《史记·周本纪》绎其诗意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最为明白。我们认为诗云“履帝武敏歆”,就是“见巨人迹,心忻然悦”。“帝武”即巨人迹,“敏歆”即心忻然悦。又诗云“攸介攸止”,介即界,田界也,止即趾之本字。总之《诗》的关键就是脚印,脚趾。这样■(畤)从田从止,也就瞭然。古代社(畤)四周种植大树,故以寸象之。战国秦汉人讳言女性祖先,而以男性祖先“感生帝”代之,这是女性的一大失败。《墨子·明鬼》篇说:“燕之有祖,当齐之有社稷(疑是衍文),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如上所说,鲁之“閟宫”也同样是社。古代自燕、齐、鲁、郑(也有桑林之社)、楚,以至周秦,几乎整个中国都莫不有社①。

    (二)公社及其田制社也是一个社会组织,更确切说它是一个血缘共同体,即围绕着女性祖先而形成的氏族公社,最后由父系氏族公社、家族公社,以至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公有和私有相结合的农村公社。

    我国商周既是父家长家族盛行时期,因此也是家族公社盛行时期。但是社会发展不是一刀切的。例如孟子在滕国碰到许行之徒,他们提出“君民并耕”的主张,很象是氏族公社的反映。孟子则不然。他猛烈地驳斥许行之徒的学说是反动的,不可能实行的。他认为“君子”与“小人”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君子”虽有世禄和爵位,但他们“劳心”也是劳动(所谓“禄足代耕”),而且主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也是正当的,合理的。因此他所讲的井田制,一方面反映了公社原来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田制,另方面已是“劳心者”剥削和奴役“劳力者”的田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368—369)和第三卷(1049页)重复引用波兰、罗马尼亚古代共有制的残余,在过渡为独立农民经济以后,还保留下来的田制说:土地一部分当作自由的私田,由共同体诸成员独立去耕作,一部分当作公田,由共同体去耕作,这种共同体劳动的产物,一部分当作收成不足时,或他种意外事情的准备金,一部分作为国家储藏,为了应付战争、宗教及其他各种共同事务的费用,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地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可以与第三卷比较参考)

    这段记载,倘使我们与孟子所讲的井田制比较,几乎使我们觉得是两种语言①《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第221页。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的翻译。对于孟子所讲的井田制,有信之者,也有怀疑者,而都是没有了解它是公社土地所有制。孟子所述,既有原始的公社形态的成分,也有“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社已“被侵夺了”的情形。由于后者,因此,“自由农民在公社上所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孟子建议滕文公实行“仁政”,必须恢复井田。但战国时井田制已因“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而已破坏了。因此,使井田农民助耕公田,不是同马克思所讲波兰、罗马尼亚在时间的进行中的情形一样了吗?我们不是作形式上的比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的确性质也有了变迁,这是应该注意的。

    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这与波兰、罗马尼亚把共同体内的土地分做两部分完全一样。孟子又说:“乡田同井,死徙无出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种情形只有建筑在土地共有制基础上的公社才能做到,决不是孟子的空想乌托邦。

    据上所述,井田是以公有土地为基础的公社土地所有制。但是国家产生之后,它们又成为土地王有制下面一种土地所有制,就是说,公社土地成为王有的了。马克思说:“凌驾(不如译为“君临”更加确切)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①唯其如此,夏商周三代兴亡之际,一定有大部分前代遗留下来的公社被掠夺了,被侵占了的情况。可惜这方面的史料留下来的很少。周宣王时封申伯于谢,《大雅·崧高》诗云:“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这就是说,被征服的谢人,被迫在城(庸、墉)外从事农业劳动。又诗里说:“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申伯被封之时,由召伯去帮助申伯筑城,又给申建筑房屋(宅)并划分土地给申伯。毫无疑义,申伯的封地、房屋,土田都是掠取谢人的。“因是谢人”一句,使我们自然地联想到鲁公伯禽被封于曲阜时说“因商奄之民”的话来,也就是说,被征服的商奄之民成为附庸之民了。所谓“土田倍敦”,就是说商奄的土地被鲁国统治者所夺取、侵占了。陪敦,王国维认为就是“仆庸”,亦即“附庸”,其说确不可易。知道这一情形,我们便可以来谈谈所谓“贡法”,“彻法”、“助法”。古代学者把它们作为夏商周三代不同的税法。这是不正确的。我们认为贡法就是征服者迫令被征服者“因土所宜”进贡土特产、牲畜、人夫以至美女、奴隶等,彻法就是征收被征服者的土田和实物税。助法则是殷周征调被征服者的公社成员代耕公田,即孟子所谓“助者藉也”,引申为“借民助耕”。助法本是殷人之法,周初也使用此法,故孟子说“惟助为有公田”,但他又说:“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似周人亦用助法了。因为周人住在“国”(城)中,它统治住在野外的庶人(也即野人)迫令他们助耕周统治者的“籍田”,所以说“虽周亦助也”。这一矛盾就应这样解决①。

    解放以前云南西双版纳也有类似孟子所讲的那样的田制,虽然当地的傣族已经是封建领主社会了(据云南民族学者马曜、缪鸾和的说法),但是它们还保存着公社的遗制,即一种由农民集体占有的“寨公田”,这反映傣族的土地最早是归村社所有的。后来随着傣族社会的封建化,村社土地大都被①辽河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女神庙的发掘简报,详见《文物》1986年第八期并同期有孙守道、郭大顺的研究。关于社的研究,拙作《汤祷雨桑林之社和桑林之舞》及《由箕器铭文推论燕商文化》二文可以参考。最高领主“召片领”所夺。因此所谓“寨公田”只保留村社土地所有的名义而变为领主分配给农民的份地,由农民耕种,向领主出各种徭役和地租,从而农民(公社成员)变成领主的农奴。领主们把全部土地分为领主土地和农奴的份地。农奴们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庄,缴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自己所有,不再向领主缴纳地租。马、缪二位同志认为,从征收劳动地租的情况看,这里的“寨公田”很象孟子所说的“八家皆私百亩”的私田,即农奴份地;还有一种领主或官吏所有的所谓“波郎田”,很象孟子所谓的“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的公田。傣族农奴代耕领主田时,确是象孟子所说“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因为领主不开秧门,农奴就不能耕种②。

    我认为马、缪两位同志把孟子所讲的井田制与西双版纳的田制相比拟是很有眼光的。但是我怀疑傣族的“寨公田”应该原是井田中的公田,农民的份地则是私田。其次我不同意西周是封建领主社会,因为西周时井田制还没有完全破坏,因此公社农民还不可能完全农奴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波兰、罗马尼亚的公、私两部分土地都“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见前引)这一情形,周在春秋战国之际方才产生。马、缪两位过分相信《周礼》的材料是不足相信的。(《周礼》是战国时期的著作)其三,马、缪两位的论文中认为西双版纳的农奴原是“召片领”和他的贵族家里的奴隶,这固然很对。但是西周农民的农奴化应该是由公社农民必须“助耕公田”一事转化过来,这样才符合马克思所说“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

    因此我联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凉山彝族虽然有很发达的奴隶制,何以没有奴隶变为农奴的事实?我反复思考,认为就是凉山彝族没有公社的存在,因为只有公社农民“助耕公田”的徭役劳动才可能促使农奴化的发展。就这一点说,傣族社会又与西周更为近似。

    现在我们再来谈谈“籍田”有关的问题。“籍田”原是庆祝丰收向祖先、上帝表示感谢的祭祀仪式。“籍田”所种的粮食就是专为祭祀祖先、上帝时用的,叫做“粢盛。”因此这种籍田和活动必然起源很早。如下甲骨卜辞是大家所熟习的,我们认为就是殷王征调附近公社农民在籍田上集体劳动:王大令众人,曰■田,其受年。(《粹》866)

    辛丑贞(中缺)人三千籍(《粹》1299)

    贞惟小臣令众黍(通472)

    王往以众黍于□(地名)(通473)

    甲骨卜辞习见“众”和“众人”,过去有的学者认为他们就是奴隶。这一说法已早更正。我们认为就是殷商的公社成员,他们既要种田,也要当兵。周初也袭用殷商的名称,如《周颂·臣工》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意思说,命令我的众人,准备好你们的农具吧!这与卜辞所说:“王大令众人,曰■田。”语意全同。但周人后来很少袭用“众人”这一名称,而改称“农夫”、“农人”,如《诗·噫嘻》云:“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再如《诗·小雅·甫田》既说:“我取其陈,食我农夫”,又说:“曾孙不怒、农夫克敏”。“黍稷稻梁,农夫之庆。”(此《甫田》与《齐风·甫田》同名),《国语·周语》记载“宣王不籍千亩”,则又称为“庶民”,云:“庶民终于千亩。”庶民即庶人。庶人与众人意义似同,但周人指姬姓以外的异姓为“庶姓”,因此庶人、庶民与殷商所谓“众”、“众人”,又有不同。

    上引卜辞云:“(中缺)人三千籍。”疑缺一“众”字。此“籍”字为动词,犹春秋时鄅国“籍稻”。不过,我们认为亦是籍田。三千人同时耕种籍田,可以想见籍田规模之大,人数之多。《周颂·噫嘻》云:“十千维耦”,《周颂·载芟》云:“千耦其芸”,是以一千个人为耦。虽然这样解释人数减少了不少,但是卜辞云:“人三千籍”,仍然人数不少。

    我们认为庶人主要是居住在四郊以外的被征服者,亦即野人,《周礼》则称为“氓”,他们从事农业劳动。“籍田”是统治阶级用以祭祀祖先、上帝的土地,征调四郊的公社成员农民“代耕”,所以它也是公田。《大雅·韩奕》诗说:“实亩实籍”,亩指私田,籍指公田。不过殷周统治阶级的“籍田”乃集中于一地,不在公社之中,所以籍田虽然也是公田,但是它和井田中的公田不同。《大雅·灵台》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又云:“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诗序》曰:“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乐其有灵德,以及鸟鲁昆虫焉”。虽然有些夸张,但文王之时国家初建,它为了招抚“归附”的异族人民,是比较宽大的,所以四处庶民都很踊跃地来替文王建筑灵台。所谓“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庶民子来”也有一部分事实。由此也可证明庶民庶人是指被征服者的人民,而不是奴隶①。

    第四章封建(一)封建的本义及其起源“封建”的本义就是“封土建国”。夏商周三代以前,我国曾经经历了漫长的氏族社会,而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的分化,它们在各自不同的地区渐渐强大起来,兼并和融和了许多氏族和部落而后成为宗法封建制国家。

    封土就是划分土地的疆界,建国就是建城。甲骨文中已有“半”字,即今“丰”字,象林木丰盛之形。金文于丰字下加两手捧木,作■,即今“奉”字。《散氏盘》(即《矢人盘》)记载土地疆界,说“奉于原道”,“奉于周道”,并“一奉”“三奉”之奉皆封字。金文奉本封之本字。因为古人划分土地、疆界以林木为标志,所以奉从两手捧着林木之形。小篆封作■字,从■从土从寸,会意。从■显系从半之误,《说文》解为“守其制度也”,更是后起之说,它已不知寸即奉木、植木作为土地疆界之意了。

    次言建国。古代国就是城区,京师。殷商自称为商,也叫做“大邑商”

    或“天邑商”。(天大同字)入商也就是入国。但甲骨文尚无“国”字,而有土方、邛方、羌方、尸方其数逾百,兹不必枚举。因此“多方”就是多国,四方就是四国。它们是否有如我们今人的国家观念,尚难明确地说,但是殷商已经产生和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贵族民主专政的国家,确是史学界所承认的。

    “封建”一词本是先秦典籍中所习见,因为它是“封土建国”的约缩语或简称,所以少知其本义所在。近代学者由于坚持马克思的五种生产方式,认为氏族社会以后必定是奴隶社会,因此他们对于封建一词往往加以“所谓”,意即它不是欧洲中世纪国家那样的封建主义社会,或者干脆地认为“封建”是秦汉的儒者人为地制造出来的一套“外衣”,这实在是莫大的错误。我们反复研究,我国自氏族社会以后即直接进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贵族民主专政的宗法封建社会,其国家也就是宗法封建制国家。这样一来,封建实在是我国古代宗法封建制国家形成的标志①。

    何以知道我国氏族社会以后就直接进入宗法封建社会呢?《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周襄王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太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按“太上”、“其次”固然有最好、较次的意义,但是这里实际也是指时代先后,即最初是德治的时代,即《礼运》所谓尧舜禹的“大同”时代,用现在的话说,即氏族社会。“亲亲以相及”就是宗法封建的时代。《礼运》所谓“小康”时代,相当于商汤周文武时代。不但只此,《左传》隐公八年众仲论姓氏的起源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桓公二年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我们认为建德与建国所指的时代也有不同。孔子也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过去我们只以为是孔子对于德治的赞美,而不知孔子是指尧舜禹时代。

    (二)建城《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初分封鲁、晋、卫三国的情形,对于分封康叔于殷墟时说:“自武父以南及■田之北境,取于有■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这就是划定康叔所封的领土的范围。康叔的“国”就是在殷墟上面建立起来的国就是城,由此可见,建城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甲骨卜辞屡见“作邑”,略引数例如次:作大邑于唐土(《金》611)

    王作邑,帝若,我从止唐(乙570)

    王作邑、帝若,(乙1947)

    余其作邑。(前4、10、6)-

23

    我作邑。(续4、33、4)

    “作邑”就是建城。唐土疑即汤社。因此国(城邑)是在唐社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殷王对于作邑、建城极为重视。他不但亲自参与其事,而且要征求上帝的许可。

    周克殷后,武王念念不忘有两件事:一是继承问题,一是营建洛邑。今《尚书》中《大诰》、《召诰》、《洛诰》等篇都记载有关营建洛邑之事。下引《召诰》一段如次: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472─473页。

    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卫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太保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这一段记事,按照月日记载经营洛邑的活动。大意是这样:周公摄政称王,因此文中“王”是周公假成王之命。他先派召公由丰镐前往洛邑勘察地形,接着周公又往洛邑勘察,观看了新邑的规模。在营建洛邑的过程中,召公还号召庶殷来参加劳动。丁巳这一天,在郊举行祭祀,牛二。次日又于社祭祀,牛一、羊一、豕一。这都是按照殷礼进行的。过了七天,周公用书对殷诸侯:甸、男、卫邦伯训话,他们都很兴奋。太保把殷的庶邦、冢君带到外面,取皮制的币赐给周公。

    古代希腊、罗马对于建城也看得十分隆重,我引用法国古朗士的《古代希腊罗马社会研究》一书《建城》一节中的话如此:筑城第一要注意的是选择新城的地址,因为它有关将来人民的幸福,都以地址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因此总须请神来择定。筑城之日罗莫卢斯先行祭祀。从彼自阿尔伯来的人皆从于其左右,点燃起荆棘火,他们皆超越其上,认为能使人民纯洁。(中译本第107页)

    两相比较,都反映了无论中外,对于建城的重视,并有一定的礼仪。

    我国春秋时还依然如此。《春秋经传》中屡见有建城某某的记载,所谓“书时也”(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三十)。《左传》开头第一篇就是“郑伯克段于鄢”,记载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的城邑规模很大,已超过了礼制,显然是他有野心的表示。郑庄公表面上没有计较,等到时机成熟,便兴兵进攻共叔段,并把段杀死①。由此可知建城的重要。原则上一国只可以有一个城(国)最大,而卿大夫的邑,虽然有城而应小于国。否则就是一国二城。这种情形叫做“耦国”。

    (三)国与野的划分关于国与野的划分,这里再作一些论述。因为周克殷后,东方沿海(包括山东、河北、河南之间)原是夏殷和东夷居住过的地方。周人,作为征服者,居住在“国”中叫做“国人”,原来的夏殷和东夷土著就退居于“野”,这样国与野的制度便形成了。

    《周礼》书中把这一制度叫做“体国经野”。《尚书·费誓》里把这叫做“三郊三遂”,《国语·齐语》里叫做“参国伍鄙”都是一样的。《周礼》对此说得更加具体。按照它的记述,在王城的城圈以内叫做“国”,即后人所谓“王城”,在“国”以外是“乡”,分成六乡,六乡以外的叫做“郊”。广义的说,“国”的范围应该包括郊以内。在郊以外的地方,统称为“野”,但是也可以分为六遂,所以广义的说,包括六遂在内都属于“野”。各书记载虽略有不同,但都不否认国、野制度的存在。

    孔子曾说过:“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为政》)在克殷以前,周的经济文化要落后于殷商,因此“先进于礼乐”的,反而成为“野人”,而周人相反,他们现在居住在“国”中就成为“国人”了①。这样国与野,国人与野人便成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划分。孟子也讲过国与野的区别。他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①详拙作《论庶人》,1978年吉林《社会科学战线》第2期。

    就是说国人只当兵,虽然种田只出什一之赋,以备武器和行军时的干粮等,即所谓“彻法”。野是殷人居住的地方,他们依然实行“助法”,即有公田和私田的井田制。孟子讲田制,认为国野不同,这是很可信的。因此他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此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据此可知,国与野的区别也是不同的,即国中彻法是不分公田和私田的,野外助法,是有公田和私田的区别的,因此有“助耕公田”的义务。不但这样,由于国野阶级的不同,国人和野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同。如国人可以有当兵的权利,野人则只种田,缴纳赋税,供应徭役,而无当兵的权利。因此国中有学校,国人应受教育。国人有参加讨论国家政治的权利,而野人则无。孔子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庶人就是野人。在西周时,庶人是无政治权利的。这里有一点必须辨明,就是“小人”是有政治权利的,因此“小人”与“庶人”不同,至少西周时还是有区别的。如《左传》僖公十五年韩原之战以后,晋惠公被秦所俘,晋人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仍不屈服,因此“作爰田”、“作州兵”。这时晋国非常危险,曾经在国人中展开了一场讨论。现在我们引用原文如次: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也(圉,惠公子)。

    曰:“必报仇,宁事戎狄。”

    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善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

    以上“君子”(贵族)与“小人”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态度,虽然在“和”、“战”问题上两者是一致的。“小人”不失坦率、直爽的态度,而君子却显得彬彬有礼。这番话是晋国阴饴甥对秦穆公说的,他传达了临行以前晋国“君子”和“小人”所进行过的一场讨论。那么“小人”与“君子”同样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可以无疑。而孔子说“庶人不议”,他们是没有资格参与这样的政治权利的。因此“小人”与“庶人”不同。但春秋时文献中也常常把它们混淆了,这大概是野人后来也当兵出赋了的缘故,殷周时还不这样。如《尚书·无逸》说殷武丁即位以前,他曾“旧劳于外,爰暨小人”。这就是说,他和“小人”一块劳动过的。又祖甲在即位前也是这样。因此他们能够知道“小人”的痛苦和稼穑的艰难。《无逸》篇是周公告诫周人不要贪图安逸、淫乐的生活。他认为殷武丁、祖甲都是“贤君”,有德行的人,然而到了纣王才败坏了、腐化了的。他说到文王也很勤劳,“卑服康功田功”,知道稼穑的不易。

    总之,“国”与“野”的划分,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划分,“封土建国”就是古代国家形成的标志①。

    (四)封建诸侯及其殖民封建诸侯的制度,至少在殷商时期已经开始了。抗战时胡厚宣教授曾经根据甲骨文的材料,发表《殷代封建制度考》一文,详详细细达数万言。他说:“封建制度起源于何时,以真实文献之不足,难得而征之。然由卜辞观之,至少在殷高宗武丁之世,虽属无稽,然即谓封建制度为周公之独创者,亦难遽信”。我当时方追求马克思主义,因此确信殷周为奴隶社会之说,但客观史料具在,又不容否认。因此对封建制度起源的理论和史实之矛盾将如何说通,亦尝留心。现在我们认为封建就是古代国家形成的标志,又依恩格斯之说,雅典、罗马、德意志三个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途径,并不一致,也没有必要完全一致。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否认封建制度之必要。胡厚宣认为封建起源于殷武丁之时,在我看来,是保守的谨慎的,而以国家的起源推之,则殷商灭亡了夏桀也就是宗法封建国家开始之时。恩格斯说,德意志“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那么,我们史学家以夏商周三代为国家的产生、形成,理论与事实都一致的。

    宗法封建制国家,我们认为就是依据血缘关系或原则,由宗主国分封其兄弟、亲戚到被征服地区去建立国家,即划分一块土地,建立一个城,贵族阶级居于国中,包括其子弟以及“小人”(与贵族血缘关系较疏远者)在内谓之“国人”,犹俗语说“城里人”,英语之citizen。他们是有政治权利的,以及有当战士的光荣义务。

    侯本来有斥侯、守卫的意义。侯不止一个,故称“诸侯”。据《尚书·酒诰》、《召诰》以及金文《盂鼎》等材料看来,诸侯有甸侯、男侯、卫侯等。《酒诰》开头就这样说:“在晋殷先哲王”,然后说外服“侯、甸、男、卫邦伯”,那么殷代至少有三类诸侯,如果侯也算一类,则是四类。服就是服役、服从。那么,外服就是因为它们分布在王畿(距商城数百里以内)担任斥侯、守卫的任务;甸侯之甸就是围绕着城外种田的诸侯。外服与内服相对地说,内服就是在城以内的诸侯,或者说,内服就是在城以内的官吏,如“百僚、庶尹、宗工、百姓、里君等,他们原来都是父家长或氏族长,他们都是殷王的同姓。至于诸侯就不一定是同姓了,他们或叛或服,“或在夷狄、或在中国”。如羌方、土方、鬼方以及周都曾经是殷商的诸侯”,但是后来它们也叛离独立了。鉴于这一历史经验,所以周的诸侯以同姓为主,甚至是王的同宗同族——兄弟和亲戚关系。《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大概是周公的发明。

    按照商周宗法制的原则,殷商以“兄终弟及”为主,因此,殷王的兄弟大都留在王国内部,兄弟共同执政,因此容易发生王位的争夺。周的宗法以嫡长子继承为主,因此其余兄弟、庶兄弟都分封到各地方去做诸侯,但是它仍与王保持着大宗与小宗的关系。小宗是从大宗分出的,所以小宗必须服从大宗,这样血缘关系也就不知不觉地形成等级隶属关系。《诗·大雅·板》说得好: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惟德惟宁,宗子维城。

    诸侯被分封出去之后,正如我们前面所述,它首先就是划分土地疆界,然后它就要选适中的地方,建立城邑。这样诸侯就是“宗子”,用《左传》的话说,就是“封建亲戚,以蕃屏(保卫)周。”诸侯被分封的时候,周王赐给他许多国家的重器、车服、奴隶等,此外还有表示顺服的遗民,如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等。因此,他们确是一支浩浩荡荡的武装殖民队伍。《左传》昭公九年说:“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难乎?”封殖正是今语“武装殖民”的意思。

    第五章等级(一)等级与阶级我们在奴隶制章中已经多次提到等级,并且引用楚芋无宇“人有十等”

    的话,但实际上古代社会并不只有十等,而至少有十几等,也许还要更多。马克思说:“在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而且在每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级。”马克思接着又说:“只有近代社会,阶级简化了,只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这样说来,等级尽管很多,也可以换算成阶级,不过依然仍有很大出入。

    我们认为等级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概念,即古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前)重视等级,而很少使用阶级。在我国阶级一词可能是由西方传入的。等级是因血缘关系来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其权利的,因此,它是世袭的,身分性的。而阶级是根据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或有无来决定的。例如我国古代必须先“贵”,即获得贵族的地位,而后才能富。这里可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

    春秋时秦后子来到晋国,同时楚公子也来到晋国。他们虽然都是贵族,而秦后子要富于楚公子。韩宣子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应该如何给“禄”。叔向认为他们都是“上大夫”(爵位)则禄亦应相同。但韩宣子说:“秦公子富,若之何其均之?”叔向坚持禄应随爵而定,不能以财富多少而定。他还举例说,如绛的商人虽然很富,却没有功德,因而不能成为贵族(《国语·晋语》八)。由此可见,等级和阶级是不同的。

    凉山彝族黑彝贵族重视血统,他们认为他(她)们的血是最高贵的、最纯洁的,而白彝包括阿加、呷西因为由俘虏而来,血统最为复杂,因此被视为下贱者,所以只做奴隶,即使曲诺也是如此。但是年代久了,奴隶阿加、呷西由于主人指定婚配,混杂着彝根血统,因此要比新俘虏来的奴隶要高出一筹。唯其如此,黑彝贵族,即使贫穷得一贫如洗,但他(她)还是贵族,并且有机会可以仍旧获得财富。

    如前所述,不但统治者内部有等级的差别,而且被统治阶级内部也有等级的差别。如前引昭公七年楚芋尹无宇说:“人有十等”就是证明。

    清俞正燮说得对,他说:“自皂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①但值得再行提出。《国语·齐语》说:“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不但士农工商等级不同,并且是世袭的,不能改变的,即使他(她)们的居住也不能“杂处”和迁移。

    古代等级虽然很多,但是大别之,却只“上”“下”两大等级或两大阶级,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左传》昭公九年说:“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就是很好的说明。凉山彝族的等级大体可分为五等:兹莫、诺合、曲诺、阿加、呷西。前者彝族称做“色颇”、即主子的意思,后者彝族称做“节伙”,意即奴隶,把曲诺也包括在内,即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原来是从征服者与被统治者的血缘关系的不同而形成的。例如罗马的平民原来也是被征服者。恩格斯说:“罗马城以及靠征服者而扩大了的罗马地区的日益增加,增加的人口中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被征服地区,主要是拉丁地区的人民。所有这些新的臣民,都处在旧的氏族、库利亚和部落之外,因而不是PopulusRomanus,即道地的罗马人民的组成部分他们构成被剥夺了一切公民权的平民。”②我们认为PopklusRomanus即我国所谓“国人”,“庶人”相当于平民。

    此外雅典还有“隶属民”。我国民族学者起初把凉山的曲诺作为奴隶,而后来改为隶属民,雅典的隶属民的地位高于奴隶。所以我们认为曲诺可能与庶人的地位相当,应该被视为平民。

    我们前面各章已经对奴隶、庶人、小人都有过一些分析,因为古代只有等级概念而无阶级概念的缘故,很难说清。假如我们一定要把它们“换算”成阶级的话,那么,我们勉强可把我国古代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即一是贵族阶级,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二是平民阶级,包括庶人和工商。三是奴隶阶级,包括皂、舆、僚、隶、仆、台等。名称很多,不胜枚举。我怀疑其中还包括附庸,相当于隶属民。

    (二)爵位与特权先秦古籍中虽然屡见爵位的名称,它究竟是什么,怎样起源的,已经很难讲清楚了。战国时孟子对爵位的说法如次: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孟子·万章下》)

    孟子是战国中期人,当时等级制正与其他制度一样,已趋于解体过程中。孟子是主张恢复等级制的,但是他自己也说:“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只知其略,其详已不可得闻。

    我们认为爵禄既然是等级制在社会地位和待遇(权利)上的体现,那么它应该与等级制相一致,就是有等级制也就有爵位。上引孟子的话,把等级制分成两系:一是把诸侯的等级分做公、侯、伯、子、男五等;一是贵族的等级,分做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六等。事实是否如此,从来就有人怀疑。例如,诸侯的五个等级,无论甲骨文、金文以及《尚书》都缺少证明。春秋时的诸侯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公侯伯子男的区分。因此有人认为侯、甸、男、卫的四服制可能就是五等爵的前身。

    我们认为爵位应该起源于家族的称谓。公、伯、子、男,原来都是家族的称谓。天子就是天的儿子之意,也何尝不是家族称谓?正象等级由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产生一样。《诗·周颂·载芟》说: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有依其士。

    《毛诗》云:“主,家长也;伯,长子也;亚,仲叔也;旅、子弟也,强、强力也,以、用也士、子弟也”。都是家族称谓。后人有把它们做为爵位的,不确。公、就是父家长,如古公亶父、公刘、吕公(姜太公)。卿大夫之卿与乡古本一字。可能出于“乡饮酒”礼时相对而坐者,因此卿大夫就是乡大夫。“大夫”就是“大人”,与“小人”相对而言。

    与爵位相应就是职官,就是什么爵位做什么官,任什么职务。如诸侯是王的兄弟及亲族,卿大夫是诸侯的执政,担任司徒、司马、司空等重要职务,士就是战士。“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国语·晋语》)都各有不同的等级和职务。

    爵位既然体现不同的等级,因此等级不同,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同。正确说,统治阶级是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被统治阶级则是没有权利而只有义务的。

    “礼”来源于风俗习惯,但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因此礼和刑也就成为等级和阶级的标志。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但是春秋后已经礼坏乐崩了,因此不得不加强刑法的地位和作用。

    孔子说过“名器不可假人”,名就是名分,器是器物,如尊、爵、鼎等等都是贵族阶级使用的器物。以此来表示权利和身分。

    铁器发明了很久之后,统治阶级还仍使用青铜制成的兵器、礼器。孔子说:“名器不可假人”。就是说贵族的权利是决不能转让的。

    第六章贵族专政及政权下移(一)贵族民主专政自尧舜禹的禅让制度解体以后,出现了君临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

    ——国家。最高统治者叫做“王”。甲骨文“王”字本象“大人”站立之形,或变下面一划为■,象火焰形,表明是家火的执掌者。德意志人的Kuninog(王,即英语之King)本意就是氏族之首。《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德也。”就是说它是各氏族或各部落所共同拥护的首领。孟子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是这一意义。

    因此,我们认为殷代的国家政体还是“兄弟共政”或“贵族共政”,王还不能专制一切权力。它只是父家长贵族之代表或首领,李玄伯论殷商的继承法——兄终弟及制说:商至少在成汤以后,尚实行兄弟共权制度。彼时政权尚未集中在每代长子身上,而为一代所共有,所以一帝之终,不必须传位于其长子,且须传位与其弟兄,俟这一代陆续享有政权后,始传给下一代的人。①我们同意这一说法。但是他的意思是周实行长子继承制后,权力已集中于君主(兄)一身。就长子继承制的结果而论,也许如此,但是统观西周一代历史,东方鲁、宋诸国“一继一及”仍是并行,而且春秋时期贵族的权力还是很大,可以说依然是“贵族共政”。

    周建国后,周公摄政称王,其实仍是兄终弟及制的残余。结果引起管、蔡勾结,武庚叛乱。但是周公确是伟大的政治家,他于东征归来以后,仍还政于成王,从此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武王时他与召公分任师保,夹辅武王。武王死后,他兼任冢宰,百官都听命于他。他与召公、吕公及其他贵族共同执政。

    周公、召公、吕公(姜)的子孙,不但是鲁、燕和齐的诸侯,而且在周王室内世代掌握政权。王室衰微,诸侯强大,实际不是春秋以后才开始的。厉王时“国人”暴乱,王出奔于彘,十四年中周没有国君,而由周召二公或共伯和专政。宣王继位,周召二公仍旧夹辅王政。以后有周公黑肩、周公忌父、周公阅、周公楚,都是周公的子孙。他们世代都做王朝的卿士,掌握政权。召公的子孙在宣王时有石穆公虎,传世有《召伯虎■》,其铭文内容可与《诗·大雅·江汉》互相印证。春秋时有召武公、召昭公、召桓公、召庄公、召简公,他们也世为王朝卿士。与召公爽同时受顾命辅佐康王的有毛公(毛叔郑)其后有毛伯斑,春秋时有毛伯卫、毛伯过、毛伯特。可见毛氏大族也世代为王朝卿士。此外还有樊氏、原氏、单氏、刘氏等。

    世卿贵族本来与王、诸侯是兄弟、亲属关系,如鲁国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世称“三桓”,都是桓公之后。郑国七穆都是穆公之后。总之,他们都是王子、王孙和公子、公孙。周规定只嫡长子有继承君位的权利,其余诸子都另立宗族,所以他们的宗族子孙繁衍,加之家臣、私兵、徒众、奴隶,人口众多,有“百室之邑”、“千室之邑”,几乎等于一个小的国家。

    春秋时期的贵族专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而是宗法封建制的必然结果。幸而西周时王权尚强,没有形成大乱,而春秋以后就暴露出来了。先是诸侯争霸,后来诸侯随着衰微。孔子叹息说:“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这实际是政权的进一步下降的表现。

    西周初期,在太师、太傅、太保、太宰的总领导下,设立太史寮与卿士寮两个机构,前者是管理宗教、祭祀与历法的机构,太史、太卜、大祝等属之。后者管理国家政治的机构,司马、司徒、司空等官属之。西周中期以后,由于宗教思想日渐淡薄,太史等地位已不重要、太师、太傅、太保也只“坐而论道”而已。司马、司徒、司空成为真正管理国家政治的“三公”。宋国、郑国除由卿士担任司徒、司马、司空以外,还有司城、太宰、司寇等所谓六卿执政。宋国戴、桓、向三族势力最大,因此常常形成三族或二族共政。郑国的执政基本上在“七穆”的手中。

    我国古代贵族的权力很大,斗争也很激烈。但是他们缺乏权利与义务的观念,因此缺乏明确的贵族民主制度。宋、郑的执政,晋国的中军却颇有贵族民主制度化的趋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研究的。

    例如襄公十年,郑国子驷当国(卿之首脑叫做“当国”)。他因进行“田洫”改革,使有些贵族丧失了土地,以致引起叛乱。子驷、子耳、子国(子产的父亲)都被叛乱者杀害。后来子孔当国,而他专制更甚,再次引起贵族的不满。襄公十九年,郑人又杀死了子孔。于是子展当国,子产也是这时做了卿,是后来当国的第一步。到襄公三十年,子皮又继子展当国。次年子皮授子产政,于是子产当国。子产不肯,他说:“国小而偪,族大宠多,不可为也。”子皮说:“虎(子皮名)帅以听,谁敢犯子?子善相之。”可见执政的后面必须有大族的支持。众所周知,子产当国期间,郑国的内政外交很有起色,能在列强之间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他的三项改革,开战国法家变法之先,但他基本上是站在扶持公室抑制父家长贵族立场上的,这一点是和战国法家的立场作风不同。《论语·宪问》说他:“为命神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并见《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只是发布一个命令,就要经过草创、讨论、修饰和润色四项手续,可见子产的贵族民主作风。郑国“乡校”是国人讨论国家大事的场所,当时有人主张毁掉它,子产认为应该使国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孔子听说,感叹地说:“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晋国在举行军事检阅和训练的“大蒐礼”的时候,往往选定和任命将帅。中军的将帅相当于正卿和当国的地位。在选定将帅时,各人都很谦让,彬彬有礼,即使有争论,也是很有“君子之风”。在大蒐礼中还颁布刑法,如鲁僖公二十七年,晋“蒐于被庐”,颁布了《被庐之法》,文公六年蒐于夷,颁布《夷之法》,后来范宣子根据《夷之法》作成《刑书》。赵鞅、荀寅后来又把《刑书》铸在刑鼎上。这与郑子产铸刑书相同,都是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开始。叔向在子产铸刑书时曾致书子产表示反对,现在晋国自己也铸《刑书》于鼎上了。孔子也致书于叔向表示反对。叔向和孔子们的立场完全相同,认为治理国家应该用“礼”,而不应该用法。现在把法公布就使人民无所顾忌了。由此可见礼已日益失掉权威的作用。

    春秋时期的贵族专政和斗争都是围绕权而进行的。

    周自周公以后,虽然已确立了嫡长子继承法,但是君位的斗争仍然不断发生。例如嫡长子虽已确立而中途夭折的话怎么办,又君主废嫡立庶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是很容易引起争论的。贵族之间拥立派和反对派便借口发生斗争。如周室内部发生王子克、王子带、王子颓和王子朝之乱都是其例。最后一次王子朝之乱,时间竟延续了十几年之久,等叛乱结束,已由春秋进入战国时期了。

    孔子是主张维持君统的,因此他对当时嫡长子以外的兄弟们的争夺君位,特别是贵族们的从中弄权,深恶痛绝。孔子在讲解《春秋》时不免对此有所表示,因此有“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说法。但是《春秋》绝不能是孔子作的。只是借春秋历史表述他的政治观点而已。孔子和子产都是维护宗法封建制的,既不赞成推翻公室、也不拥护私家,而是主张调和公室和私家之间的矛盾。例如,孔子对三桓固然有所批评和指责,但也并不主张推翻私家。然而当时的史官的立场,却公开地支持三桓。当鲁昭公被逐出国不得返回时,赵简子问史墨的看法,史墨却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他还引用自然现象来说明这个道理,这就等于公开支持季氏“篡位”是合理合法的①。

    因此我们对于“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说法表示怀疑。因为孔子是不可能作春秋的。春秋三百年中“乱臣贼子”的事件实在是记不胜记,以如此众多的“乱臣贼子”来作为“反面教员”教训后人,后人会引起什么想法呢?当时史官们把这些“乱臣赋子”的事件一一记上,据说崔杼当时就很不高兴。崔杼把一个史官杀死了,而此史官的兄弟(史官)继续记在史册上。这样的精神固然使人佩服,但是这难道能使赵盾、崔杼感到畏惧吗?还是使后人看来感到畏惧呢?我们实在不解②。

    (二)国人在夺权斗争中的作用国人主要是指居住在国中的贵族。在某贵族反对公室或与另一个贵族斗争中,他不能不争取其它贵族包括士和小人在内的低级贵族的支持。如《左传》文公十六年记载公子鲍企图夺取昭公的君位,他“礼于国人”。当时宋饥,他“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饴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公以下无不恤也。”宋襄夫人很有政治野心,不但想与公子鲍通奸,而且帮助他“施舍”。由此可知“国人”包括六卿、材人(战士)。公子鲍得到他们(包括襄夫人)的支持,终于暗杀了宋昭公而即位。又如文公十八年记载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爱儿子季佗。太子仆“且多行礼于国人,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他的情况与宋公子鲍差不多,都是得到国人的支持而夺取君位的。

    国人的力量和影响之大,也可证明他们都是贵族。如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将伐曹,假道卫,卫侯不同意,后来晋已渡过河,卫侯要想与晋结盟,却遭到晋的拒绝。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把卫侯也赶出国,“以说于晋”。由此例看出,国人对于外交(亲楚或亲晋)是有决定权的。鄢陵之战以后,经过国人的同意,卫侯才得回国。定公八年卫灵公苦于晋逼,朝见“国人”,公孙贾征询他们的意见说:“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国人皆曰:“五伐我,犹可以战”。于是卫决定反晋。这是国人决定外交政策之例二。哀公二年,吴王夫差的军队已攻入楚,吴派人来召陈怀公。怀公召见国人说:“欲与楚者右,欲与晋者左”。这是国人决定外交政策之例三。襄公十九年,郑子孔“当国”,“为政也,国人患之”,子展、子西等贵族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分其室”就是把他的族人和奴隶都瓜分了,这是国人参加某一贵族对另一贵族的斗争。昭公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乌存(贵族)率以逐之。按莒国是齐、鲁的附庸,国家很小,此前已有二起有关国人的斗争,这是以乌存为首率国人去打莒君庚舆。象以上这些例子还有,此不多举。贵族斗争的结果,有许多贵族宗族因失败而“坠命亡氏”,被消灭了,而只剩下很少的几个大族。昭公三年,齐晏婴与晋叔向的一次对话是大家所熟悉的。晋叔向说: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

    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

    齐晏婴问叔向:“子将若何?”叔向无可奈何地回答说:晋之公族尽矣。肸(叔向名)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

    叔向提到晋国公私贵族斗争的结果,一些大族,如栾、郤、胥、原、狐、续、庆、伯等,已“降在皂隶”了。私家贵族如六卿已占优势,取得胜利。他比喻道,“公族正象大树的主干,主干既已朽坏、其枝叶必先凋落。他的宗原有十一族,现在已只剩下他羊舌氏这一族了,也快凋落了。将来恐怕自己死后,连祭祀的香火也不能延续不灭。言下不胜悲凉之情①。

    我们知道晋国六卿(韩、赵、魏、知、中行、荀)战国前已只有韩、赵、魏、智四家,后来只有韩、赵、魏三家,便成为“三家分晋”。晏婴对叔向谈到齐国陈氏家族强大并得民心的情况。这也是大家所熟悉值得再回味的。他说: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三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屡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在公私贵族的斗争中,我们不能不承认私家贵族获得民心这一事实。例如齐国的田氏,如前所述:“民人痛疾而或懊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恐怕也不是过分夸张,否则,陈氏本是一个客卿,怎么能在齐国取得胜利,代替了姜氏的齐国?

    在各国贵族斗争中,与诸侯同姓贵族往往先贫穷没落了,而异姓贵族却取得民心的爱戴。如晋国的韩、赵、魏三卿可能也是异姓。《史记·魏世家》及《韩世家》记载韩、魏都是周的“同姓”,但是又说,魏之先世“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而夷狄中的确也有姬姓的,如骊戎、狐氏都是姬姓。又韩与后来迁徙于朝鲜半岛的三韩本是同族。魏字从鬼,与隗、媿同字,则可能就是鬼方之后,魏绛和戎之所以成功,可能就因他是戎狄之后。赵则《世家》明言与秦都是以玄鸟(燕)为图腾的,赵与秦都是殷商之后。这样,韩、赵、魏都是异姓大夫而取得了姬姓的晋的政权,这与陈氏以客卿取得姜齐的政权一样。以上说明血缘关系已日益淡薄,地域关系的国家正在酝酿着。

    第七章土地王有、贵族占有与赋税的改革(一)土地王有与贵族占有三代兴革之际,原来遗留下来的氏族公社、家族(宗族)公社等,当然都成为新朝所有。《诗·小雅·北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不但土地为王所有,就连臣民也是王所有。虽然如此,但是王也有责任把土地和臣民分封一部分给他的诸侯。楚芋尹无宇说:“封略之内,莫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王臣”。这是说诸侯国内土地是属于诸侯所有的,诸侯在国内也等于王。因此,诸侯也须把土地分封给他的卿大夫,直至于士。《礼记·礼运》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这样层层地分割,就是土地王有、贵族占有制度的来源。

    占有不等于私有,从占有到私有还有一段距离。马克思说:“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有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①有的同志引用了马克思这段话以后,便认为西周时已有私有土地,这却未免过于仓促。我们认为西周春秋时期主要是土地王有、贵族占有。下面我们引用黄河北岸所谓“南阳”的一片土地为例,说明它经过好几个贵族之手,二三百年之久而所有权始终是国王的,而贵族则只是占有。周室东迁后占领了黄河北岸戎狄的土地,即谓“南阳”,但是戎狄仍常来侵略。周襄王把它的若干块土地封给周司寇苏忿生做了人情。后来苏忿生投奔于狄,这若干块土地就复入狄人之手,直至晋文公称霸,开发南阳才把它收回。因此周王又把它赐给晋文公,晋文公又分赐给狐氏、阳氏,而后又转入郤克之手。当时晋郤至与周争夺鄇田,就是上述狐氏、阳氏之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向晋诉讼。郤至说:“温,吾故也,故不敢失(温鄇同在一地)。”单子,刘子向郤至源源本本地陈述这片土地的经过,然后说:“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驳得郤至无词对答。由此可知,这片土地虽历经苏忿生、狐氏、阳氏等人,却仍是“王官之邑”,贵族只是占有,而不是为私人所有。(详见《左传》成公十一年)

    有的同志把这段史料只引用到这里,但事实上《左传》昭公三年继续记载了温和州二块土地的情况。(杜注:“州本属温,为赵氏邑”。)我不厌其烦,译其大意如次:初时,州县为栾豹之邑,栾氏亡后,范宣子、赵文子、韩宣子都想占有这块土地。文子说:“温是我的县。”二宣子说:“自郤称(人名)把它从温分出以来,已经过郤称、栾豹和赵氏三家。晋改邑为县,不只州一地,已难追溯其根源了”。文子觉得这话是针对他说的,就不敢要这块土地了。二宣子说:“我们不可以只说道理而自己夺取土地,不如也放弃了好。”于是这块土地三家都不敢要。后来赵文子为晋正卿,他的儿子赵获想让他父亲乘机取回州的土地,文子说:“二子之言义也,违义,祸也。余不能治余县,焉用州有州必死。”甚至赌咒发誓,仍不敢要这块土地。后来他把它以晋的名义转赠给郑国的丰氏。丰氏一死,子产又立即归还给晋(见昭公七年)这也是土地王有的证明,不然赵文子怎么能转赠着郑国呢?

    试想一想,这片土地如果从东周初周王给苏忿生时算起至郑丰氏又还给晋,已经历了晋文公、狐氏、阳氏、郤至、赵文子、韩宣子、郤称、栾豹(当然非全部)之手了,时间已达二三百年之久,为什么都只占有而不敢私有?这只能说西周春秋时期土地所有制是王有、贵族占有,而非私有。但是近来也有一些同志根据金文(如《舀鼎》、《咼从鼎》、《格伯殷》以及《卫鼎》等)中记载有关土地转让、赔偿,以及以实物交换的例子,认为西周以来土地已经私有。这是我们以为不可的。因为转让、赔偿,以及实物交换等,严格说来,在土地王有、贵族占有制之下是可以允许的。《格伯■》有“贾三十田”的话,也仍是以物易物的性质。《卫鼎》记载矩伯用十块田换取裘卫价值八十朋的瑾璋,又用三块田换取裘卫的二十朋的赤琥等物。诚如这样解释,(如“贾”字,名家解释尚不一致)我们认为也只以“朋”来折算,与以田来折算相同,则“朋”、“田”尚非货币,正如瑾璋、赤琥等不是货币一样。其次应该注意在交换的进程中,上自“三有司”下至地方官吏参加作证,这只是宗族之间的土地交换行为,而不是以土地私有为条件的商品买卖。又如有人引用如下之例,“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乃立武而反其田焉。”(《左传》成公八年)又“丰卷奔晋,子产请其田里,三年而复之。反其田里及其入焉。”(《左传》襄公三十年)认为他们占田就是私有土地,并且得到政府的保护。我们认为这些例子只是证明贵族占有,而非私有。子产在郑的改革,只是承认贵族占有或限制其“占田逾制”,而非主张土地私有。

    (二)夺田、兼室事件特别令人注意的是春秋时期夺田与兼室事件的不断发生。

    当然它也可以上溯于西周晚期,如周厉王时,荣夷公“好专利”,得到王的信任。这“好专利”,大概就是厉王没有把分封土地给予诸侯、卿大夫贵族,因为贵族不得占有土地,所以引起贵族的反对,结果被国人驱逐,逃奔到彘。《瞻卬》是刺幽王之诗说:“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复夺之”,不消说是因幽王把贵族所占有的土地和“民人”据为王有。因此加剧了王有与贵族占有的矛盾斗争,这也是幽王所以灭亡的原因。春秋时期夺田兼室的现象更加严重了。谁都知道,掠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但是土地还是王有的,贵族虽然以合法占有一定的土地。但春秋以后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土地和劳动力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私有的欲望迅速地增长起来。“占田逾制”是它的表现,进而对于土地和劳动力的争夺,明知是不合法的,而仍连连不断地在贵族间进行着。例如:(1)(鲁闵)公傅(官名)夺卜齮田。(《左传》闵公二年)

    (2)周甘人与■嘉争■田。(《左传》昭公九年)

    (3)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左传》昭公十四年)

    (4)郤奇夺夷羊五田。郤犫与长鱼争田。(《左传》成公十一年)

    (5)晋君大其私■,而益(增加)归人田,不夺诸大夫田,则焉取以益此?(《国语·晋语六》)

    以上夺田都是政治原因,而不是经济原因引起的,所以不能认为私有土地的合法化,或者已是主流。

    “兼室”、“分室”,这些室字不是指妻妾儿女,而是指奴隶和其他动产。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凡奴隶有家属的也可称“室”。在贵族斗争中,一方贵族失败了之后,另方贵族往往把对方的族人、奴隶没收,据为己有。例如:(1)(楚)穆王立,以其为太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太师,且掌环列之尹。(《左传》文公元年)

    (2)(楚)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要之室。(《左传》成公七年)

    (3)(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左传》襄公十七年)

    (4)(郑)子孔之为政也专,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左传》襄公十九年)

    (5)(齐)崔杼杀高厚于洒蓝,而兼其室。(同上)

    (6)(楚)公子围杀大司马■掩而取其室(《左传》襄公三十年)

    (7)(齐)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其臣曰:“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左传》昭公八年)

    (8)(齐)栾施、高强来奔,陈鲍分其室。晏子谓桓子曰:“必致诸公”。(《左传》昭公十年)

    (9)(鲁)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左传》昭公十二年)

    (10)(鲁)公鸟死,季公亥与公思展与公鸟之臣申夜姑相其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11)(宋)公子地嬖蘧富猎,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与之(《左传》定公十年)

    (12)(晋厉公)杀三郤而尸诸朝,纳其室以分归人(《国语·晋语六》)

    以上十二例,时间自文公至昭定,长达二百三十年,地点遍及齐、鲁、宋、郑、楚,而以楚最为突出,这是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的现象①。由第一例可以证明,“室”决不是指妻子儿女,因为穆王即使宠幸潘崇,必不致把自己作太子时的妻子儿女都赐给潘崇,因此只能理解为奴隶及其他田地财产等。兼就是兼并;分就是瓜分;取就是掠取。因此,也只有把室作为奴隶土地看待,否则就不好理解。此外还有“相其室”、“治其室”,相、治就是管理别一贵族的奴隶、土地等等。子尾的家臣说:“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见第七例)。因为管理就是兼并的初步。“致诸公”(见第八例)是把奴隶土地归于公室,如果两家贵族为争夺而无法解决其矛盾的时候,(见第九例)即归还公室。

    如果“室”确是奴隶,那么,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对土地贪欲的增长,家内奴隶可能已经使用于土地耕种,家内奴隶确有向生产奴隶发展的趋势。在夺田兼室的浪潮之下,各国公室也有把卿大夫贵族的采邑和土地兼并过多的现象,加以限制的企图。如郑国子驷为田洫,因而使占田过制的贵族丧失了土地,他们乘机起来发动叛乱(《左传》襄公十年)。管仲在齐桓公时,“夺伯氏骈邑”(即过剩的邑)三百,但伯氏“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这当然是少数有“修养”的贵族,才受到赞许,其他有“怨言”者必定很多。《左传》昭公十年记载:陈桓子为了争取别的贵族对他的支持,他对“凡公子之无禄者,私分之邑”。但是还不等于说私有制已经形成。

    总上所述,春秋时期的确是处在矛盾的过渡时期,在“公”与“私”的问题上,也同样反映了矛盾斗争的现象。

    (三)赋税的演变《汉书·食货志》说:“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可见古代赋与税原来是有区别的,就是说赋是兵赋,税是田税。在井田制度之下,农民助耕公田,殷人叫做“助”,周人叫做“籍”。农民助耕公田以外,在私田上自己劳动所得,即用作为养活自己的生活资料。此即所谓“籍而不税”。公田的收入原来是为社里“公共支出而用”,包括天灾、饥馑、战争以及其他宗教活动等等。夏商周三代兴亡之际,新来的统治者夺取了一部分公社的人民和土地,分封给诸侯和卿大夫。公社组织和井田制依然存在,但是它们已经要为统治阶级缴纳贡物、粮食和供应徭役等。在土地王有制之下,这样的公社,包括土地和人口,都成为“王之所有”。因此它们必须向国家登记,叫做“书社”。《左传》襄公十五年杜预注:“二十五家为社,籍书而致之”。二十五家出自杜撰,至少也是后起之说。但它解释“书杜”为“籍书而致之”,是可能有根据的。《吕氏春秋·慎大览》说:“武王胜殷与谋之士封为诸侯,诸大夫赏以书社。”可惜《吕氏春秋》的成书更晚。但是春秋以后,“书社”之名已颇流行。如:齐桓公见管仲与之书社三百。(《荀子·仲尼》)

    公子开方以书社七百下卫矣。(《管子·小称》)

    齐与卫地,自济以西,禚眉以南,书社五百。(《左传·哀公十五年》)

    齐侯唁公曰:‘自莒疆以西,请致千社。”(《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景公与鲁君地,山阴数百社。(《晏子内篇·杂上》)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不辟而受。”景公禄晏子以平阴与棠邑及市者十一社。(《晏子内篇·杂下》)

    按社有时也就是“邑”,相当一个小小的自然村落。所以《论语·宪问》说:“夺伯氏骈邑”,朱熹注以为邑即社,这是正确的。如《论语·公冶长》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就是很小的邑。《子仲姜镈》说:“侯氏锡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这里的邑大概也只“十室之邑”那么大,则侯氏所赐之邑可能就是社。由此可见春秋战国时社邑的破坏了,故孟子说:“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

    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实行“初税亩”,但是“经”里仅此三个字,意义不明,因此不得不借助于三传的解释。《左传》说:“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谷出不过藉,就是农民除耕种“籍田”(公田)以外,不再有其他的负担和剥削。亩是私田,则“初税亩”就是从这年起,鲁国公室还向农民的私田伸手征收实物税了。这里应该联带解释一下“租”字,租字本由助字引申而来,因此我们认为征税以前,应该先已有“租”。“租”为徭役劳动的话,则税就是实物代役租了。

    所征之税率终究怎样,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解释,都是征什一之税,这大概是说,“初税亩”后,于私田也征什一之税,那就是征收十分之二的税了。《论语·颜渊》记载: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哀公)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彻是周克殷前征税的方法,现在已征收十分之二,就自然被人所批评。但百年以后的哀公征收十分之二的税还感不足。

    在实行“初税亩”前,农民曾进行过消极怠工的斗争。《诗·齐风·甫田》说:“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秀桀桀”。甫田是诸侯的籍田,由于农民的消极怠工已长满了荒草。《谷梁传》说:“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意思是说,如果官吏剥削农民过重,以致庄稼不善,就不是好的官吏;公田应由农民耕种,如果消极怠工,以致公田长满野草,这就不是良民。《谷梁传》对两方面都作了批评,可知“初税亩”是公田与私田从此都收实物税的意思。

    “初税亩”,不但使农民的负担加重,而且暗示公社井田制已在日益破坏。

    孟子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滕文公》上)可见在野农民只有助耕。孟子主张国野分治,所以才这样说的。但是前590年,成公元年,鲁“作丘甲”。前483年,哀公十二年,鲁“作田赋”,田赋即甸赋。丘、甸都属于野的范围,那里原是被征服人民居住和耕种的地方,他们本来是不当兵,不出赋的,而现在丘甸也都征收兵赋了。虽然野人民的负担已有增加,但是国野的对立和界限却在逐渐缩小。

    公元前538年(鲁昭公四年),郑国子产“作丘赋”,丘赋与丘甲的意思相同。子产于作丘赋前,前543年(鲁襄公三十年),曾经整顿井田制度,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子产这次田制整顿,只是把贵族“占田逾制”的现象加以整顿,并不是废除井田。郑国经过子产这次改革,居然使它在诸侯间的地位有所提高,可见还是有作用的。

    古代兵制与田制是密切联系的。如族字从■从矢,是旗帜之下,每家出箭一支,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组成队伍,故族可引伸为宗族、族类。大概一百家为一族(即百室一族)设百夫长,千家则十族,设千夫长。西周时期,请侯与卿大夫分别掌握军队,因此公室与私家在兵权上也有斗争。

    公元前562年(襄公十一年),鲁“作三军”,经过三家讨论然后结盟,决定“三分公室,各有其一”。后来经过了二十五年(前537年)三家又经过讨论,决定“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公五年)这样鲁公室的兵权已全入三家之手。尤其是季氏择二最占优势。前483年(哀公十二年)鲁用田(甸)赋时,冉有(时为季氏家宰)征求其老师孔子的意见,孔子是不同意于丘以外又向田(甸)用赋的。因此赋的增加只对私家季氏有利。这与三家分公室的军队也有关系。

    前645年,晋“作州兵”,同时又“作爰田”。据后人研究,州也是在野的范围内,因此“作州兵”就是征调州人当兵。这是晋国的国野界限从此也消除了。“作爰田”是使国人的公社土地不再重新调整分配,而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轮流换耕。这不但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促使私有土地的发展。

    第八章四民阶级的出现及奴隶制问题(一)社会分工与阶级划分春秋战国之际,我国已由青铜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

    青铜器是铜与锡的合金。在此以前,按铜器的发展,还应该有一个纯铜即黄铜时代,但是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却已出现青铜器,饮食器、酒器、兵器都是以青铜制成,农具、工具却很少用青铜制成的,而仍旧是石器、木器、陶器。因此青铜制成的尊、爵、彝、鼎成了统治阶级、贵族阶级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青铜器作为生产力是有限度的。

    关于铁器的发明时间,至今考古界还有争论。但是春秋末战国初铁器已象雨后春笋般地冒发出来。正是因为它的发明和使用,促使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引起社会进一步的分工和阶级的划分。

    孟子与许行之徒的一次对话,充分地反映了铁器的使用是促使社会分工和阶级划分的动力,不厌其烦,全引于次: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许行之徒)曰:“然”。“许子必织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害)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曰:(亦孟子语)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这一段对话说明铁器已使用于农业耕作,因此促使陶器业、纺织业的分工。农民需要陶器或布匹(制冠或制衣)就要以自己生产的粟去与它们交换。我们知道许行之徒是奉行“神农之言”的,他们主张“君民共耕”,就是君和民一样应该参加生产劳动。这无疑是氏族公社制度的反映。虽然孟子主张恢复井田,但是他的井田制已经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即君子与小人、国人与野人的划分。他在讲井田制时曾经说过:“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有“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亦即劳心与劳力之分。他认为这是社会分工,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他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孟子讲这话时,井田制已经随着国野制度的破坏而破坏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罗马尼亚、波兰的田制一样,已经由共有土地为基础的共同体转变为农民为土地的掠夺者无偿地付出徭役劳动。马克思说:“农奴的生产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孟子的井田制实际孕育着农奴关系。

    恩格斯说:“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存着旧的共产制家庭,同时也炸毁了在各种公社范围内进行的共同耕作制。”①由此可知,社会分工是促使阶级划分的前提条件。如孟子所说,铁器的使用,促使工商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划分,就是一例。

    春秋末年晏婴与齐景公的谈话,也反映士农工商和卿大夫贵族之间的分化。齐景公面对着华丽的宫殿感叹地说:“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婴说:“其陈氏乎!”接着他盛夸了一番陈氏得到民心的情况以后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婴赞美陈氏的话我们已不止一次地讲到,这里应注意的是社会阶级的变化,就是民迁、农移、工贾变、士滥、官滔,大夫收公利。这是应反转来读的。陈氏之所以得到民心,正是因为他“收公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晏婴认为是礼坏乐崩的结果。但是为什么会发生礼坏乐崩呢?晏婴却没有正确的回答。我们读了恩格斯的话,就知道这是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社会分工、阶级的划分。下面我们来谈谈新的阶级的出现:由于井田制的破坏,农民失掉了土地,不得不四处流亡。孟子说:“老弱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正是指井田制破坏以后的情形。他认为必须有恒产才有恒心,无恒产就无恒心,认为恢复井田制就能保证农民的恒产和恒心。他的井田制计划是否实现,没有史料可以证明。不过他常常提到“百亩之田,五口之家”的话,却不象是井田制下的家族公社,而是个体农民按地域组织起来的农村公社。

    商鞅变法实行授田制,就是由国家按农民的户口多少授予农民土地,让他们负担兵役、徭役和赋税。为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按“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军制编制起来,既是农民,也是士兵。农民分得土地之后,已不再实行“三年换土易居”的办法,而只在自己的土地上提高每亩的生产率。因为土地有好坏的不同,国家授予农民土地也分为“不易之田”,“一年一易之田、二年再易之田”三种,农民的负担也因而有所不同。所谓上农、中农、下农。土地是直属于国家的,因此只有农民的私田(实际是份地)而无公田。在这样授田制下,农民从表面上看来,已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而实际上却是国家的农奴。《周礼》一书所描述的田制,与其说象孟子的井田制,毋宁更象法家李悝、商鞅所实行的田制。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所述田制似已紊淆了这两种田制为一种田制了。如它开端说:“八家共之,各授私田百亩,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这显然是仍抄孟子的话:“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却与《商鞅列传》相同。下面接着叙述授田制说:“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这里所述易田之制与《周礼·大司徒》相同。在这种授田制之下,农民实际就是农奴。班固描写说:“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乡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连妇女也组织起来了,“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样的公社组织和《孟子》所述是大不相同的。《周礼·地官·比长》说:“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惟圜土(监狱)纳之。”不如说是一座监狱。

    但是除了授田制下的农民以外,个体农民已经逐渐形成。战国时期,农民这一阶级成分是很复杂的,既有小自耕农,也有卖庸而耕的半自耕农。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记载看来,这些庸耕者的身份是完全自由的,他们只是出卖劳动力,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因此主人必须给他丰盛的酒饭和较多的工钱,否则他就不肯好好出力或者离他而去。

    孟子在其著作中描述个体农民最为生动,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但这是孟子对行仁政以后的想象,并非现实,而与《周礼》所描述的农民有似农奴者却又不相同。

    《管子·问》篇所述较近事实。它说:“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

    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就它所问,当时社会已有很多贫人,他们四处流徙,宗族制已遭破坏,故有“外来之人”而“未有田宅者”。又还有“理园圃”副业的农民。

    从新出土的云梦秦简也反映国有土地(授田制)已被官僚利用盗窃为私有土地,并把它转租给贫苦农民。还有一部分农民固然可以因在战场上立功而获得土地,成为私有土地,但也有一部分作为奴隶或农奴①。《商君书·境内》云:“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庶子还要定时给有爵者服徭役。

    春秋初期晋国还出现“隶农”。《国语·晋语一》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它们也许由奴隶转化而来,虽然已经获得一块“沃田”耕种,但终年所得,收入极微,只是给别人劳动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从庶人、工商中已经出现了“素封”阶级。《史记·货殖列传》介绍他们说:“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素,白也,就是他们原来不是“封君”,但是他们每年的收入,却可以与有秩禄、有爵邑的封君相比。司马迁接着说:“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役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兴阶级,地主工商阶级。但是秦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他们却没有能够顺利地发展起来,而只有走官商和官僚地主的道路。(二)工商业的发展与劳动奴隶制的流产战国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私营工商业终于迅速地发展起来。

    马克思对于商品经济和商人的出现,在古代希腊、罗马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恩格斯认为商业与农业手工业的分工是第三次社会分工,所以他说:“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重视生产而只从事商品交换的阶级——商人。”①应该指出,在战国以前,我国已有工商,是次于庶人以下的一个等级,他们由官府供给衣食和生产资料,即“工商食官”。但它的生产品不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的商品,而是为了供应贵族阶级日常应用、享乐而生产的。但是战国以后的商人是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以后才出现的,他们虽然不从事生产,但是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剩余物品的出售,往往要经过他们的手,因而从中牟利②。恩格斯说:“它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上使生产者服从自己。它成了每两个生产者之间的不可缺少的中间人,并对他们两者进行剥削。”(同上)

    我国先秦文献里十分缺少商业的发展和商人活动的记载,对于货币的出现也很不清楚。幸而汉代司马迁在其《史记·货殖列传》却客观地、全面地叙述了商人、商业的活动和作用。我们在前面已经引用了它有关“素封”阶级产生的记载,他们大都是因工商致富的工商阶级。在《货殖列传》里他叙述了各地的生产经济情况,著名的商人和他们的经济理论。恩格斯在谈到古代货币的作用时说:“商品的商品被发现了。这时商品(货币)以隐蔽的方式包含着其他一切商品,它是可以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谁掌握它,谁就统治了生产世界”(同上)。司马迁用古文同样表达了这一意义,他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由此可见商业和商人的发展对于阶级分化所起的重要作用。不注意到这一点,也就无法理解我国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的变化。

    至此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战国以后我国的奴隶制。按照前辈学者郭沫若的说法商周为发达的生产奴隶制。但是我们认为商周至春秋战国却始终只是家长奴隶制。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既没有使他发展为生产奴隶制,也没有废除家长奴隶制。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业资本的发展,总的结果为奴隶制经济,或者视其起点如何,结果不过是把奴隶制度,由家长式的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①据此可知,由家长奴隶制到生产奴隶制的“转化”,其关键是在商业的发展如何,即前者是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后者则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那么我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奴隶制的发展,无疑是起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其次,商鞅变法实行授田制,其目的在“富国强兵”,并不是为了发展土地私有制。但是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之下,土地和奴隶已经可以自由买卖。因此商鞅死后到汉代初期,土地私有制必定产生,以致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王莽变法时奴隶已与牛马同栏,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王莽变法事事复古,他规定全国的土地都是“王田”,奴婢为“私属”。由于两汉土地兼并的严重性,他又不得不回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老路上去。奴隶也仍旧是家内奴隶,而不是社会生产奴隶制。春秋战国之际,士农工商合称四民,但士原是贵族最末一级,是军队中的骨干。而春秋以后,由于军制的变化,兵源的枯竭,国人与野人都要当兵出赋,因此士的出路也随之发生变化。例如孔子的学生中有经营货殖的,也有愿意去学稼的,而大量的是投奔于卿大夫门下当一名家宰。到战国时士的出路就更乱且滥了。有做“食客”的,有算命卜卦的、也有做侠客的。既有上升为“士大夫”的、也有下降为“士庶人”的。但他们主要依赖脑力作为生存手段,因而轻视体力劳动。墨子的学派倒很象是一个小手工业团体。战国以后,另有新兴阶级的出现,尽管它们还很微弱,墨子的“尚贤”

    就是在打破“官无常贵”、“民无常贱”的等级制,陈胜、吴广起义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对等级制的无情的冲击。

    第九章秦的郡县君主专制国家(一)秦所以能够统一六国的原因战国时期七国争雄,战争频繁,其激烈、残酷的程度都远远超过了春秋时期。

    由于铁器的使用,无论兵器、兵种、战略战术,都有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由此也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兵法家如孙膑、吴起、廉颇、白起、王翦等等。三晋是法家的发祥地,魏国最早变法。后来商鞅入秦,秦的变法实际是从魏传播过去的。但是秦的商鞅变法,比当时任何国家都要彻底深入。这是秦所以能够战胜六国和最后统一的重要原因。

    战国时期各国进行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而“富国强兵”是为了战争。“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一切矛盾都已爆发,只有依靠武力(战争)和生产才能解决。梁襄王见到孟子时首先提出了“恶乎定”的问题。孟子回答说:“定于一”,又说:“惟有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襄王当然听不进去。孝公接见商鞅时,商鞅最初讲“王道”,继讲“霸道”,孝公都不爱听,最后讲“富国强兵”的道理,他听着不觉膝行而前。可见战争已是当时解决一切矛盾的出路。

    战国后期的战略战术已不但在夺取敌人的一地一城,而且在摧毁敌人的战斗力,如秦国白起于前279年攻打鄢郢之战中,楚竭力抵抗,久攻不下。白起竟采取引水灌城的办法,在鄢的城西筑堤,引水为长渠(今湖北宜城西)把水从城西灌入城东,使楚国军民溺死者数十万人,表现出极度的残酷性。楚国因此迁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县)。前262年,秦赵长平之战中,双方相持达三年之久,都消耗了很大的兵力。赵国终于被迫投降。白起竟然将全部投降官兵四十五万人活埋,这是灭绝人性的举动。

    战国末年,六国兵力不但失去抵抗能力,而且还内部腐化。秦国于是采用兵法家尉僚子的策略,派间牒到六国活动,不惜用大量的钱财收买、贿赂或离间君臣将相之间的关系。如秦灭赵时,赵军竭力抵抗,最后却因赵王的宠臣郭开受秦贿赂,造谣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改用李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和司马尚,后来又杀李牧。结果秦王翦大破赵的代郡。又如齐国灭亡前,齐王建的相国侯胜“多受秦间金玉”因而加速了它的灭亡。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秦国对六国进行战争时,不但拓地西戎,而且向西南的巴蜀地区开发经营。楚国原来也在那里开发金矿,建立岷山庄王。但是秦占领汉中、黔中之后,楚与巴蜀的交通便被隔断,秦得以更加积极地经营巴蜀,发展水利事业,使巴蜀成了秦的经济资源仓库。后来它又消灭了义渠,使游牧经济也有所发展。东方六国只有楚国领域广阔,资源丰富,齐国沿海,可以收鱼盐之利,但是总不如秦的富厚。至于三晋的兵力虽然很强,但是韩魏处于中原,四处受到战火的威胁,所以三晋一弱,秦的兵力已所向风靡,势如破竹。战争不但是政治力量的决赛,而且愈来愈成经济力量的决赛。(二)郡县制——地域关系的基础三家分晋、田氏篡齐,标志着战国时期的开始。通过变法和战争,由秦统一六国、从而建立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君主专制国家。

    郡县制开始于春秋时期晋楚和秦等国。晋国赵简子的誓师辞里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左传》哀公二年)可见春秋末期,县还比郡大,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县和郡都是新被兼并过来的土地。它并不分封给卿大夫贵族作为封邑,而由君主直接统治。县,悬也;郡从君从邑,就是君主的邑。它们往往设置在国家的边境上,有一套自成系统的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因此逐渐形成为地域关系的地方行政区域,和原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国采邑不同。

    晋楚秦等国于春秋初期已经有县的出现。楚国最初的县,其县公也是世袭的,如申被灭亡后,建立申县,第一个县公为申公斗班,申公斗班以后,继任者为申公斗克,即是斗班之子。又如晋的原县,第一个县大夫为赵衰,称为原衰,而继任者为赵衰之子赵同,称为原同。又如楚的申公巫臣,晋以为邢大夫,而巫臣之子世袭为邢大夫。战国秦汉以后,由于小农经济的广泛出现,世袭贵族统治体制已逐渐瓦解,而成为君主直属的地方行政组织了①。战国时期,由于各国战争频繁,边地增加,从而形成郡县制,从此由郡而统治县。如魏的上郡有十五县,赵的上党郡有二十四县,赵的代郡有三十六县,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秦楚燕的郡县制都是效法晋国的。商鞅变法集小(都)、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或四十一县。因此原来聚族而居的村落,必定有许多被改编为县,从而打破了血缘的纽带关系。

    如前所述,秦昭王根据范睢的建议,在战争中,每克服一城一地,就随即置郡。如前222年,王翦平定楚江南地,降服了越,置会稽郡。前225年,于取得燕地以后,置渔阳郡、广阳郡,又在魏地(原为宋地)置泗水郡。攻取齐地以后置薛郡。前223年,灭楚后置九江郡、长沙郡①等等。故争为郡县制的形成作了开路先锋。

    由于郡县制的确立,全国农民都编入于户籍,所谓“户籍相伍”(前375年),政府按户籍征收赋税,并根据户籍“计口授田”,征收地租,同时实行郡县征兵制。

    秦统一以后,郡县制已成为全国君主专制中央以下的地方行政组织,但是宗法封建制与郡县制之间也依然存在着矛盾与斗争。

    前221年秦王政已正式称号皇帝,但是丞相绾说:“诸侯被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填之,请立诸子。”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都同意丞相绾的意见,廷尉李斯却表示反对,他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同意李斯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关于封建和郡县之间的斗争。

    前214年,始皇巡游各地回来,在咸阳宫置酒宴会,表示庆贺。但是卜士淳于越又旧话重提,要恢复封建制。李斯这时已是丞相,他又坚决反对,言词激烈。他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拒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平下,禁之便!

    据此可见,秦统一以后,体制问题是尚未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李斯提出如下的办法,所谓:“焚书坑儒”事件也就是这样产生的。李斯因此进一步提出:(1)史官非《秦记》皆烧之;(2)非卜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页。

    ①《资本论》第三卷第410页。

    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见知不举者同罪;(3)令下三十日不烧,黔为城旦;(4)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5)若欲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这条例是非常残酷的。从秦统一以后,郡县制已确立为不可动摇的国家基础。尽管以后王朝还有反复,但基本上始终未变。

    (三)君主专制下的统治方式秦统一后,始皇自称为“皇帝”,这是前所未有的至高无上的称号。商周时期最高统治者称为“王”,战国时期各大国也都称“王”。现在秦既统一六国,所以它要另取一个高于王的称号。李斯等大臣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秦始皇说:“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如议”。同时,始皇帝取消了给王死后取谥号的办法,他自称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这“皇帝”的称号,标志着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它的国家与古代宗法封建制国家不同,它是建立在以地域关系为基础上的君主专制国家。因此它的官制、法律、礼制都标志着它的特色和性质。《秦始皇本纪》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秦自商鞅变法,一直以法家学说为国家的理论基础和政治路线。秦统一以后这条路线始终不变。

    皇帝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凡军事、政治、经济的大权都掌握在他的手里,一切官僚都是为他服务的,法律就是根据他的意志和命令制订的,全国臣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犯。按照法家的理论,国君应该掌握两个武器,一就是“赏”,一就是“罚”;前者是人人所喜爱的,后者是人人所畏惧的,所以国君只要掌握好和使用好这两“柄”武器,就能把国家治理好。此外为了防止大权旁落,臣民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国君还必须掌握“术”和“势”(权力)以补“法”之不足。“术”就是不使臣民有空子可钻,以售其奸,“势”就是权力,按韩非子说法皇帝就是权力的象征。

    在皇帝的统治之下,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它们分别掌管政治军事和监察三项任务。此外还有九卿,它们是负责皇室、宫廷、宗庙之管理警卫以及财政和祭礼、礼仪的官。在地方上,郡设守、尉监,在县设令、丞、尉,它们的职务和中央一致。

    战国和秦的官制与古代宗法封建制下的贵族制不同,皇帝对官吏有任免权,官吏不能世袭;实行俸禄制,官在则有俸禄,不在官,俸禄也就取消。地方官吏对于中央每年应该向上级报告政务、财政收入等情况,不得隐瞒。皇帝及中央有权监察地方官吏的政务、财政和有无不法行为之权。秦虽然还有封君的存在,但是封君只具征收当地的租税和征发徭役之权,而无行政权,土地和人民仍是属于中央的。秦代还实行二十等爵制,但它只是作为官阶、俸禄、权利的一种标准,因此它与过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还有不同。

    作为儒家的荀子到过秦国,他对于秦的官制、兵制以及富庶的情况都表示赞美,但是他总觉得不施礼义、不顾人民的利益是不能长治久安的。这个批评很有道理。秦二世时,秦的官僚制度已经完全腐化,赵高弄权,“指鹿为马”,竟无一人敢说真话。丞相李斯也被害死。

    国家是阶级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产生和形成的。春秋以后,周的政权不断地下降,由“政在方伯”到“政在大夫”,结果由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开始了战国时期。七雄并争,又通过变法和战争,由秦统一六国,终于形成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君主专制国家。

    就阶级关系说,一方面是以皇帝为首的军功贵族和官僚地主构成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是农民和工商为主构成被统治阶级。由于严刑苛法和赋税徭役的增加,他们动辄犯法,陷身于奴隶、刑徒、赘婿、盗贼,因此他们成为农民起义的同盟军。以财富差别为标准的阶级关系毕竟代替了等级关系。

    一切变革或革命,都关系到所有制的变革或革命。由于土地“王有”的观念始终未变,因此授田制虽然名为国有,实际还是变相的“王有”,公社农民变为“编户齐民”,实际还是皇帝的私有财产。但是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可怜的小农经济毕竟已经形成,从秦到汉之际,终于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奴隶也成了“与牛马同栏”(王莽语)可以买卖,但是始终是家长奴隶制。王莽改革的措施中规定:“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历史几乎出现了倒流。

    地主必须是官僚地主,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举几个例子来说:吕不韦原是一个大商人,他为了扩大“门户”,以抵押于赵的秦公子子楚为“奇货”,做了一次政治投机买卖,获得成功,因而做了秦的相国。他以黄老思想的经济自由为指导与门客合著一部《吕氏春秋》,与法家君主专制的思想有某种对抗的因素,结果遭到族灭身亡。

    战国时期,楚国的春申君,赵国的平原君、魏国的信陵君,齐国的孟尝君,所谓“四公子”,都是贵族,因此他们才能发财致富,仍旧是因贵而富的,而不是因富而贵的,不过他们毕竟是官僚地主和官僚商人,而不是贵族了。

    不过,那时候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已是必然的趋势。君主专制建立在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上,大土地所有制对君主专制是不利的。因此,中国历代君主专制者与大土地所有制发生矛盾和斗争。

    商鞅变法为了富国强兵不得不多少扶植小农经济的发展,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战斗力,但是商鞅死后,由于连年不断对外战争,赋税徭役成倍成数十倍地增长。为了北防匈奴,兴建巨大的万里长城,从内地输送粮食和士兵到前线去,农民逃亡者不计其数。后来罪隶、刑徒、赘婿及最贫苦的“闾左”都被征发,矛盾激化,只短短的十五年历史的秦王朝,就这样在农民起义的洪流中被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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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东观汉记·光武纪》。

    刘玄政权覆灭之日,正是刘秀势力发展之时。刘玄初都洛阳时,任命刘秀为司隶校尉,先到洛阳,整顿官府文书。继以刘秀行大司马持节过河,招抚河北诸州郡。刘秀于更始元年十月“持节渡孟津,镇抚河北,安集百姓”①。所至之处,“除王莽苛政,复汉官名,吏人喜悦”。邓禹劝刘秀延揽英雄,务悦民心,“立高祖之业”。刘秀深以为然,“与定计议”。

    当刘秀北至真定(今河北正定南)时,有个卖卦的卜者王郎,诈称是汉成帝之子,由刘林与赵地豪强李育、张参等拥立为天子。他们一面派兵遣将攻占城邑,一面发布檄文招抚州郡,幽州、冀州各地“皆望风响应”。更始二年,刘秀以王郎势力强盛,乃自真定北走蓟城(今北京市),又南奔饶阳(今河北饶阳县东北),渡嘑沱河至信都(今河北冀县一带),得到信都太守任光的支持,乃发信都郡县兵攻克堂阳(今河北新河县西北)等地。冀州豪族刘植、耿纯等各率宗族子弟相随,众至数万人;并征发所据郡国的材官、骑士为兵,北向攻克中山之卢奴(今河北定县),南向攻克常山之真定、元氏(今河北元氏县西北)、房子(今河北高邑西)等地,大破王郎大将李育所部大军于柏人(今河北内丘县东北),然后集中精锐围攻邯郸。上谷(郡名,属幽州,今河北怀来一带)太守耿况、渔阳(郡名,属幽州,今河北密云一带)太守彭宠派遣部将吴汉、寇恂率兵前来助战。更始二年五月,攻克邯郸,斩王郎。

    平定王郎后,刘玄封刘秀为萧王,令其属部南归。刘秀以河北未完全平定为借口,拒不接受南归的诏令。这时,更始政权土崩瓦解,割据势力纷纷拥兵自立,刘永据睢阳(今河南商丘一带),公孙述据巴蜀,李宪据淮南(今安徽寿县一带),秦丰据黎丘(今湖北襄樊市一带),张步据北海(今山东益都一带),董宪据东海(今江苏连云港市一带),延岑据汉中(今陕西汉中一带),田戎据夷陵(今湖北宜昌一带),或称王,或称帝。各地起义军,除赤眉军而外,河北地区有铜马等数十支起义军,共数百万人。

    平定河北各地刘秀击破王郎后,便积极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向河北地区各支起义军发动进攻。首先,派遣大将吴汉调发幽州、冀州十郡兵,在这年秋天大破铜马军。高湖军、重连军来援,亦为所败,余部被迫归附刘秀。刘秀收编铜马等起义军后,势力大增,众至数十万,故当时人以“铜马帝”称之。建武元年(公元25年)正月,刘秀又率领大军攻歼尤来、大抢、五幡诸路农民起义军。于是,河北地区义军主力被刘秀消灭殆尽,河北地区亦尽归其所有。

    刘秀称帝刘縯、刘秀兄弟起兵舂陵时,早有帝制自为之心,因而与刘玄之间存在着争夺帝位的矛盾。其后刘縯被杀,刘秀虽满腔悲愤,但以势力孤单,只得隐忍不发,缪为恭顺。到了吞并河北义军之后,“跨州据土,带甲百万”,遂公开与更始政权决裂,于建武元年六月在鄗(今河北高邑)称帝,改元建武,建立起东汉政权。同年七月,赤眉军进军关中,立刘盆子为帝;九月攻①《东观汉记·光武纪》。

    破长安,更始政权宣告灭亡。

    第二节光武帝的帝业统一政权的重建东汉政权建立后,立即出动大军渡河南征。首先是扫荡更始政权在各地的残余势力,然后集中主力镇压赤眉军。建武元年八月,攻取洛阳。这年十月,刘秀由河北至洛阳,遂定都于此。建武二年(公元26年)春天,邓禹率部到达关中地区,趁赤眉军撤离长安到扶风(今陕西兴平)的时机进入长安。不久,赤眉军复还长安,击败邓禹军,迫使其撤出关中。但这时赤眉军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一方面,关中地区的豪族地主结成营垒,负隅顽抗;另方面,关中又接连发生灾荒,粮草供应非常困难。赤眉不得已再度撤离长安,决意引兵东归。不料在东归途中陷入汉军的重围之中。建武三年(公元27年)正月,光武以邓禹屡战败绩,乃命偏将军冯异为征西大将军,代邓禹总统诸军;又命邓禹率军与冯异会合,在崤山(今河南渑池以南)一带布防,狙击赤眉军。崤底(今河南渑池西南)之役,赤眉军大败,损失八万余人。余众十余万人南走,在宜阳(今河南宜阳县西)附近陷入重围。光武“自将征之”,赤眉忽遇大军,非常惊震,乃遣刘恭乞降。

    镇压农民起义后,东汉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方针进攻南北各地的封建割据势力。从建武五年至十二年(公元29—36年)之间,陆续消灭掉渔阳的彭宠,南郡的秦丰,梁地的刘永,齐地的张步,卢江的李宪,东海的董宪,汉中的延岑,夷陵的田戎,陇西的隗嚣,安定的卢芳和巴蜀的公孙述,重建统一的刘汉封建政权。

    为了巩固新建的东汉封建政权,光武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皇权和缓和阶级矛盾的政策措施。

    集权于尚书台光武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光武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①;“虽置三公,事归台阁”②,“三公之职,备员而已”③。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简化机构,裁减冗员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①《唐六典》。

    ②《后汉书·仲长统传》。

    ③《后汉书·仲长统传》。

    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有四百余县,吏职省减,十置其一”。同时,废除西汉时的地方兵制,撤销内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职,也取消了郡内每年征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但是,到了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提倡儒学,表彰气节光武继承了西汉时期独尊儒术的传统,东汉建立后,即兴建太学,设置博士,各以家法传授诸经。光武巡幸鲁地时,曾遣大司空祭祀孔子,后来又封孔子后裔孔志为褒成侯,用以表示尊孔崇儒。特别是对儒家今文学派制造的谶纬迷信更是崇拜备至。早在东汉建立之初,光武就仿照王莽、公孙述等人利用谶书作为其承受天命的依据,指使他过去的同学强华伪造了一个叫做“赤伏符”的谶语:“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在野,四七之际火为主”①,表示他继承了西汉的火德,是“上当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的真命天子。东汉统一全国后,更“宣布图谶于天下”,把谶纬迷信尊为“内学”,作为其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工具。在提倡儒学神学的同时,光武鉴于西汉末年一些官僚、名士醉心利禄,依附王莽,乃表彰气节,对于王莽代汉时期隐居不仕的官僚、名士加以表彰、礼聘,表扬他们忠于汉室、不仕二姓的“高风亮节”,企图养成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为巩固东汉封建统治服务。

    注意民生,与民休息第一,释放奴婢、刑徒。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之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为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王莽末年,不少的奴婢、刑徒参加起义;同时在一些割据势力的军队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刘汉封建政权中,为了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力量,也为了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并规定凡虐待杀伤奴婢者皆处罪。诏令免奴婢为庶人的范围,主要是,王莽代汉期间吏民被非法没收为奴的,或因贫困嫁妻卖子被卖为奴婢的;在王莽末年因饥荒或战乱被卖为奴婢的;在战乱中被掠为人下妻的。另外,还规定不许任意杀伤奴婢以及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说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较之过去有所提高。同时,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还多次宣布释放刑徒,即“见徒免为庶民”。第二,整顿吏治,提倡节俭。光武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故《后汉书·循吏传》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第三,薄赋敛,省刑法,偃武修文,不尚边功,与民休息。东汉初年,针对战乱之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光武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赋敛。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的赋制。其次是省刑法。再其次是偃武修文,不尚边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未尝复言军旅”。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西①《后汉书·光武帝纪》。

    域鄯善、东师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功臣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灭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下诏说:“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外乎!不如息民。”

    第四,欲抑制豪强势力,实行度田政策。东汉政权本是在豪强势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豪强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逐渐严重,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以及为了加强朝廷对全国垦田和劳动人手的控制,平均赋税徭役负担,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察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就是令各郡县丈量土地,核实户口,作为纠正垦田、人口和赋税的根据。诏下之后,遇到豪强势力的抵制。光武下令将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伋及其他诸郡太守十余人处死,表示要严厉追查下去。结果引起各地豪强大姓的反抗,有的地区甚而爆发武装叛乱,“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光武只得不了了之。于是,度田以失败告终。

    因各项政策措施,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为恢复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得垦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①,从而奠定了东汉前期八十年间国家强盛的物质基础。

    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光武病逝于洛阳南宫,终年六十三岁,在位三十三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葬于洛阳城北之原陵。

    光武帝评论汉光武帝刘秀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封建皇帝之一。史称其才兼文武,豁达有大度。他长于用兵,善于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在昆阳之战中,他知人善任,中兴二十八将大都拔擢自小吏、布衣、行伍之中。他对待臣僚“开心见诚”,不念旧恶,但赏罚严明,虽仇必赏,虽亲必罚,如重用有宿怨的朱鲔。

    光武在战争中所以能够克敌制胜,还在于他注意讲求策略,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他在统一战争中,善于采用政治攻势,如宣布释放奴婢、刑徒,减免赋税刑法,用以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势力。他还注意整饬军纪。早在他担任更始政权的将军时就注意约束部下遵守军纪,这就有利于取得更多的支持。

    在统一全国之后,光武仍能兢兢业业,勤于政事,“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议论经理,夜分乃寐”。他所实行的各项政策措施,既维护了东汉封建统治,也维护了国家统一,与民休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后汉书》作者范晔论曰:“虽身济大业,竞竞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司马光也说:“帝每旦视朝,日昃乃罢虽以征伐济大业,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故能恢复前烈,身致太平。”①他们对于光武帝在统一全国后的政绩都作了充分的肯定。光武晚年,虽因迷信图谶,宣布图谶于天下;①光武中元二年人口为4,279,634户,21,007,820口,较之建武初年将近增长一倍。①《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六。

    贬逐了桓谭、冯衍等直言敢谏之士,有拒谏之失;但大体说来尚能始终保持谨慎,兢兢业业,勤于政事,在封建帝王中还是难能可贵的。

    以上这些评论,对于评价汉光武帝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近世著名史学家范文澜评光武帝说:“这个以南阳豪强为主体的刘秀军,在政治上有优势,在军事上有谋略,再加上禁止虏掠,争取民心,这就决定了它的必然胜利。刘秀既是地主阶级的代表,自然是农民起义军的死敌;但是他也代表着社会的共同要求,完成了国家统一的伟大事业。他在推倒王莽的战争中,在削平割据的战争中,都起了极大的作用,因之,他是对当时历史有重要贡献的历史人物。”①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二册第142—143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三节汉明帝汉明帝刘庄(28—75),初名阳,后改名庄,汉光武帝刘秀第四子,年十二封东海公,不久,进爵为东海王,年十六立为皇太子。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光武帝病逝,明帝继位,时年三十。第二年改年号为永平。

    明帝即位后,勤于政事,“乙更尽乃寐,先五更起,率常如此”③。在位期间,“遵奉建武之教,有加而无改”④,继续奉行光武帝在位时期为巩固东汉统治而推行的各项政策。

    继续加强皇权,整顿吏治明帝继承光武帝抑制外戚、大臣(包括功臣)权势的政策。《东观汉记》说:“初,世祖闵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汉家中兴,唯宣帝取法,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自皇子之封,皆减旧制”;“总揽盛权,权不借下”①。对于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外戚、大臣严加惩处。比如护羌校尉窦林系大司空窦融亲属,既是功臣子弟,又是外戚之家。永平二年(公元59年),窦林坐欺君罔上、贪赃枉法罪下狱论死。明帝以窦融管教子弟不严,“数下诏切责融,融惶恐乞骸骨,诏令就第养疴”②,亦被罢官。后来,明帝之弟楚王刘英、广陵王刘荆、司徒虞延、司徒邢穆等都以有罪自杀;河东尹薛昭、司隶校尉王康、驸马都尉韩光等也都先后坐事论死。可见明帝对于外戚、大臣以至宗室诸王控御极严,一旦犯法,从严治罪,决不因其官职高、地位亲近而加以宽贷。于是,群臣震恐,朝廷肃然。

    明帝还注意整顿吏治,对地方官吏进行严格的考察和黜陟。明帝即位之初,下诏:“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百姓愁怨,情无告诉,有司明奏罪名,并正举者。又郡县每因征发,轻为奸利,诡责羸弱,先急下贫。其务在均平,无令枉刻。”从慎重选举官吏着手,对吏治进行整顿。永平九年(公元66年)又“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以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政理者,亦以闻。”规定出对地方官吏的考察黜陟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在选官用人上,明帝严令杜绝权门请托。他的姊妹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

    明帝还能纳谏,听取逆耳之言。比如:明帝大起北宫,尚书仆射钟离意建议停工,立即得到采纳。他还下令废除度支日(每月初一至初六日)不受章奏的旧制,以便远方来京臣民随时诣阙奏事。

    继续奉行与民休息政策明帝统治时代多次下诏减免赋税徭役,减轻刑罚;令官吏劝督农桑,治②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明帝纪》,凡引此纪文字不另加注。

    ③《东观汉记》卷二。

    ④《东观汉记》卷二。

    ①《太平御览》弟九十一引《东观汉记》。

    ②《太平御览》弟九十一引《东观汉记》。

    理病虫害;并以公田赐与或赋与贫民。他即位之初,即下诏“赦陇西囚徒减罪一等,勿收今年租调”;“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永平三年(公元60年)诏令“有司其勉顺时气,劝督农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贼;详刑慎罚,明察单辞。”永平二年(公元59年),“令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皆除之。”永平九年(公元66年),“诏郡国以公田赐贫人,各有差”;“诏郡国死罪囚减罪”。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诏令“滨渠下田赋与贫民,毋令豪右得专其利。”

    明帝还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其中最大的工程是治理黄河。西汉末年以来,黄河年久失修,为患益甚,“兖、豫百姓怨叹”。明帝乃令著名水利专家王景和王吴率兵卒数十万人治水。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十里立一水门,令更桐洄注,无复溃漏之患,从而保障了黄河中下游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明帝提倡节俭,宫廷生活不尚奢侈,皇后“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著帛布,无香薰之饰”。一时之间,上行下效。

    因有以上各项政治经济措施,东汉政局更加稳定,社会经济文化也得以发展。故史称永平之世,“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出击北匈奴,再经营西域在国力增强的基础上,明帝积极经营边疆,与北匈奴争夺西域。光武帝统治时期,因忙于恢复社会生产和安定社会秩序,无力经营边疆,对西北地区暂时采取羁縻政策。到了明帝永平末年,国势强盛,明帝乃改弦易辙,变过去的消极羁縻为积极经营。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明帝派遣奉车都尉窦固、驸马都尉耿秉率兵驻屯凉州,以为经营西北的准备。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春,明帝命窦固、耿秉等分四路出击北匈奴。窦固率军出酒泉,大败匈奴呼衍王于天山,留兵屯守伊吾卢城(今新疆哈密西),并遣假司马班超等率所部吏士三十六人,先后在鄯善(今新疆若羌一带)、于阗(今新疆和田)击败亲匈奴势力。“于是诸国皆遣子入侍,西域与汉绝六十五载,至是乃复通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窦固、耿秉等率领大军再次击败北匈奴于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后,复置西域都护、戊已校尉于龟兹(今新疆库车)、车师(今新疆吐鲁番),恢复汉朝对西域地区的统治。班超之功,得到了明帝的首肯。

    继续崇尚儒术、谶纬神学明帝继承了汉武以来外儒内法的传统,在政治上注意吏治,执法严明,循名责实,信赏必罚,故史称“帝尤任文法”;又称其“追踪宣帝”,“善刑理,法令分明”。

    明帝少习儒业,从名儒桓荣学习经学,“十岁通《春秋》”,“治《尚书》,备师法,兼通九经,略举大义,博观群书,以助求学,无所不照”。即位后,仍然好学不倦,极力推崇儒术,提倡尊孔读经,曾经多次召集太子、诸王、文武大臣及知名儒生共同讨论儒家经义,有时还亲临参加,亲自主讲;对于谶纬神学尤为重视,亲自主持谶书纬书编写工作,以谶纬解释经义。“帝尤垂意经学,删定拟议,稽合图谶亲自制作五行章句。”他还亲自到曲阜,“幸孔子宅,祠祀孔予及七十二弟子;并亲御讲堂,令太子、诸王说经”。在明帝的大力提倡下,“是时学者尤盛,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八月,明帝病逝于洛阳东宫前殿,在位十八年,终年四十八岁。临终遗诏“无起寝庙”,“无得起坟”,“扫地而祭”,“省送终之礼”,一切从俭。葬于洛阳城西北之显节陵,谥号孝明,庙号显宗。汉明帝评论明帝是东汉时期一位有作为的皇帝。薛莹《汉纪》对他极力称赞,说他“及临万几,约身率礼,恭奉遗业,一以贯之,虽夏启,周成继体持统无以加焉”。华峤《后汉书》一方面称他“中兴以来追踪宣帝”。另方面又含刺地说:“夫以钟离之廉法,谏诤恳切,以宽和为首,以此推之,亦难以德言者也。”意谓其稍欠宽和。范晔《后汉书》评汉明帝,也有这个意思。

    执法严明,严于驭下是汉明帝加强皇权、整顿吏治的重要手段,并因此取得了显著的政绩。但执法过严,以致发生冤狱,如楚王刘英案件株连而死者竟达数千人之众,这是明帝政治之累,范晔《后汉书》所谓“弘人之度未优”这个批评基本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后来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大体沿袭范史的观点。

    第四节汉章帝汉章帝刘炟(56—88),明帝第五子,永平三年(公元60年)立为皇太子,年方四岁。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明帝病逝后,章帝即位,时年十九岁。即位第二年建年号为建初(76年—84年七月),后来又改元元和(84年八月—87年七月)、章和(87年八月—88年),在位十三年。

    继续与民休养生息章帝在位时期,继续奉行光武帝、明帝之世所推行的发展社会生产、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其一,奖励垦荒,以公田赐与或赋与贫苦农民,并减轻田租、徭役,贷与或给与粮种、田器,或为雇人耕种。如建初元年“诏以上林池籞赋与贫人”;元和元年“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赁种饷,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算赋)三年”;元和三年诏:“今肥田尚多,未有垦辟,其悉以赋与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所过县邑听半入今年田租,以劝农夫之劳。”

    其二,轻徭薄赋,减轻刑罚,招抚流民。史称章帝即位后,“平徭简赋”,多次下令减免田租徭役,如即位之初即下诏“勿收兖、豫、徐三州田租刍稿,以其见谷赈给贫人。”元和二年下诏:“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令诸怀孕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建初八年下诏:“减徭费以利饥民。”同时还下诏减轻刑罚:“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以从轻者四十一”;“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息事宁人,间敕二千石各尚宽明”。另外,还下诏招抚流民归还本乡从事生产,如建初元年正月,“诏三州郡国:方春东作,人方受禀,往来烦剧,或妨耕农,其各实核,尤贫者计所贷并与之。流人欲归本者,郡县其实禀令足还到,过止官亭,无雇舍宿,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诏书既下,勿得稽留。”

    其三,注意整顿吏治,饬令地方官吏勉劝农桑。章帝继续奉行前朝注意整顿吏治的政策,诏令“有司慎选举,进柔良,退贪冒”,奖励廉吏,严惩贪官;并饬令地方“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顺时令,理冤狱”。指出:“谷食连少,良由吏教未至”,以“勉劝农桑”、增加农业生产作为地方官吏的首要任务。

    经过上述各项具体措施,东汉社会生产持续上升,正如《后汉书》所说:“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由此政局也持续出现稳定局面。

    继续经营西域正是在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的基础上,章帝继续加强对西域地区的经营。章帝即位之初,对于是否继续经营西域,朝廷曾有过争论。杨终、第五伦等以为:“间者北征匈奴,西开三十六国,百工频年服役,转输烦费,陛下宜留念省察。”意思是要退缩。牟融、鲍昱等则以为:征伐匈奴,屯戍西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章帝纪》,凡引此纪文字不另加注。

    域,是先帝所建,“不宜回异”。杨终又以“光武绝西域之国”为理由加以反驳。章帝采纳杨终等的意见,下诏罢戊己校尉及都护官,征还班超。但西域疏勒,于阗诸国苦留班超,“互抱超马脚不得行”。班超见恢复西域大业功败垂成,乃于建初五年(公元80年)上疏朝廷,反复陈述经营西域的利害得失,请求增兵。并建议与乌孙和亲,“遣使招慰,与共合力”①。疏奏之后,章帝“知其功可成”,乃放弃前议,派遣平陵人徐干为假司马率兵千人赴西域,后又派假司马和恭等将兵前往,俱受班超节制。在东汉朝廷的支持下,班超等依靠西域各地人民击败了亲匈奴势力,“威震西域”,丝绸之路由此复通。至和帝初年,遂明令恢复西域地区行政机构建置。

    白虎观会议章帝还遵循光武帝、明帝时代崇尚儒术的政策。史称章帝“少宽容,好儒术”②,即位以后,重用儒臣,提倡儒术。建初四年(公元79年),采纳了校书郎杨终的建议,诏朝臣及诸儒会白虎观,“议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由班固等整理成《白虎通德论》。元和二年(公元85年)章帝巡幸鲁地,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从此,儒家谶纬神学在当时思想领域中占了统治地位。

    放纵外戚窦氏章帝在防止外戚专权方面则未能继承父祖遗训,而启后来外戚专权之端。章帝即位之初,尚书陈宠建议:“陛下宜隆先王之道,荡涤烦苛之法。”①章帝深纳宠言,“每事务于宽厚”。然凡事从宽,则近于纵容,流弊更甚,其结果,一是影响吏治,“守职益懈,而吏事寖疏”;二则助长了贵族官僚特别是外戚的骄奢淫佚、专横跋扈。章帝宠信窦后,窦后兄弟窦宪等“恃宫掖声势”,横行霸道,甚至“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章帝虽然“召宪切责”,但“不绳其罪”,以致后来章帝去世后,窦宪更加肆无忌惮地专权怙势,以致“朝臣上下莫不附宪”②,开东汉时代外戚专政之先例。司马光对于章帝之纵容窦宪曾加以评论说:“章帝谓窦宪何异指鹿为马,是矣;然卒不能罪宪,则奸臣安所惩哉!”他指出这无异于“放纵”。章和二年(公元88年)二月,章帝病逝于洛阳章德前殿,终年三十一岁,葬洛阳城东南郊之敬陵,庙号肃宗。

    明、章二帝为政的异同得失明、章二帝统治时代是东汉皇朝臻于富强的极盛时期。他们所奉行的各项政策,对于东汉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故可以说他们都是东汉时代继光武帝之①以上引文均见《后汉书·班超传》。

    ②《后汉书·章帝纪》。

    ①《后汉书·陈宠传》。

    ②《后汉书·窦宪传》。

    后有作为的封建皇帝。历代史学家都对他们予以肯定,然而肯定的角度则有所不同。大抵明帝以严明著称,章帝则以宽厚著称。范晔《后汉书》论曰:“魏文帝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章帝素知人厌明帝苛切,事从宽厚。”薛莹《汉纪》也说:章帝“除苛法,蠲禁锢,抑有仁贤之风矣!”①范、薛二家只见明帝持法过严之弊,而未见章帝持法过宽之失。袁山松《后汉书》则说:“孝章皇帝弘裕有余,明断不足,闺房谗惑,外戚擅宠,惜乎!若明、章二主损有余而补不足,则古之贤君矣。”②这种评论,比起上述范、薛二家所云,似乎较为确切些。

    ①《太平御览》卷九十一。

    ②《太平御览》卷九十一。

    第二十九章邓禹寇恂冯异光武帝重建汉室,佐命功臣之著名者有邓禹等三十余人。汉明帝思中兴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以邓禹为首,次马成、吴汉、王梁、贾复、陈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坚镡、冯异、王霸、朱祜(或作朱祐)、任光、祭遵、李忠、景丹、万脩、盖延、邳彤、铫期、刘植、耿纯、臧宫、马武、刘隆;又加上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三十二人。马援因是外戚,没有计入。邓禹为功臣中之首是没有问题的,有东汉诏令为证;但邓禹以下的名次并不一定是以功名高下为顺序。据中华书局版《后汉书》卷二十二校勘记云:“按云台二十八将排列次序,原作一行,故首邓禹,次马成,次吴汉,次王梁。汲本则作两行排列,王先谦谓当以汲本次第为正,今从之。又按《通鉴》胡注云:‘云台功臣之次,以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岑彭、冯异、朱祐、祭遵、景丹、盖延、铫期、耿纯、臧官、马武、刘隆为一列;马成、王梁、陈俊、杜茂、傅俊、坚镡、王霸、任光、李忠、万脩、邳彤、刘植、王常、李通、窦融、卓茂为一列。’后人误认横行为纵次,将上下两列,先奇后偶,硬相排比,列为一行,遂失范书之旧,惟汲本不误。”所以如果以功名高下为排列顺序,则排为二列比较合乎实际,前列次第应在后列之前;但亦有不完全正确之处。兹将中兴功臣中比较重要、事迹也比较详细的邓禹、寇恂、冯异、岑彭、贾复、吴汉、耿弇、祭遵、铫期、王常等十人的事略概述如次,分列三章,其余从略。

    第一节邓禹善于画策邓禹(2—58),字仲华,生于汉平帝元始二年,荆州南阳郡新野县(今属河南)人。王莽元凤二年(公元15年),年方十三岁的邓禹在熟读诗书颇通经义之后,为了求学深造,不远千里来到了京都长安。在长安游学的数年间,他结识了比他年长八岁的同乡学友刘秀,就是后来的汉光武帝。后来他竟成为光武帝建立帝业中最亲信最得力的功臣,被称为“元功之首”②。邓禹才识过人,少有知人之明。王莽末年农民战争爆发后,绿林军将领拥立刘汉宗室刘玄为帝,建元更始。绿林豪杰们以邓禹青年有为,通晓文韬武略,争相荐举;但邓禹深知刘玄庸碌无能,不肯答应。更始元年(公元23年)九月,绿林军攻克长安,推翻王莽统治。十月,刘玄自南阳北上,建都洛阳(第二年迁都长安),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政令所及,仅限于洛阳、长安、南阳一带,其他广大地区则处于分崩离析状态,既有起义的农民军,又有割据的地主武装,还有一部分王莽政权旧官吏仍在行使管辖职权;尤以同洛阳近在咫尺的河北地区形势最为严重,光是不相统属的农民起义军就有铜马、青犊、五幡、五校、五楼、尤来、大枪、枟乡、大彤、高湖、重连、铁胫、富平、获索等数十支,众达数百万人。所以更始政权建立不久,立即派遣刘秀以破虏将军行大司马事名义持节北渡黄河,抚慰河北各州郡。邓禹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渡河北上追赶刘秀,追到邺城(今河北磁县南)才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邓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元年诏。

    得相见,促膝谈心,为之出谋画策。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指出:更始政权腐朽无能,群臣争权夺利,不能成大事,劝说刘秀“莫如延揽英雄,务悦民心,立高祖之业,救万民之命”。刘秀对刘玄的所作所为本来不满,又怀有帝制自为之心,所以对邓禹的献策深表赞同,“因令左右号禹曰邓将军,常止宿于中,与定计议”。从此,邓禹成为刘秀帐下参与决策的最亲信的谋士。邓禹不仅是一位善于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他还是一员勇于冲锋陷阵的将军。由于能文能武,故能出将入相,在平定河北、河东和建立东汉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更始二年(公元24年)平定王郎的战役中,刘秀自蓟至信都,派遣邓禹征发数千人,令自将之,别攻拔乐阳。后来,邓禹又随刘秀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在进攻河北农民军的战斗中,邓禹奉命与盖延等击铜马于清阳,延等先至,战不利,还保城,为铜马军所围。禹遂进与战,“大破之”;又从刘秀追铜马军至蒲阴,“连大克获”。

    邓禹不仅能将兵,还能发现将才,举荐将才。当时任使诸将,多访于邓禹,禹每有所举者,皆当其才,光武“以为知人”。所以在“北州略定”中,他不仅是有定策、荐贤之功,也在征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刘秀在略取河北地区的过程中,采纳了邓禹罗致人才的建议,任用了不少有才能的谋臣武将,故势力发展很快。平定了河北,取得了河内郡。刘秀以河内险要富实,欲选择诸将中可以守河内的人才,询问于邓禹。邓禹说:“寇恂文武备足,有牧人御众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①于是,刘秀乃拜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

    平定河东这年冬天,樊崇率赤眉军自颍川(今河南禹县)分两路入关进攻长安。

    刘秀预料赤眉军必破长安,欲乘机兼并关中,考虑自己先经营山东,而授邓禹“以西讨之略”。乃拜其为前将军、持节,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遣西入关,令自选偏裨以下的部将。邓禹以韩歆为军师,李文、李春、程虑为祭酒,冯愔为积弩将军,樊崇(与赤眉军首领樊崇同名)为骁骑将军,宗歆为车骑将军,邓寻为建威将军,耿?为赤眉将军,左于为军师将军,“引而西”。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正月,邓禹率领所部攻破箕关(在今河南济源县西,王屋山南),进入河东(今山西西南部一带),围攻河东郡治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达数月之久。在安邑以南击败前来解围的更始大军数万人,斩更始大将军樊参。六月,驻守洛阳的更始大将王匡、成丹、刘均等又率十余万大军渡河攻邓禹,邓禹军应战失利,骁骑将军樊崇战死。诸将恐惧,劝邓禹退走,邓禹不听,整军再战。第二天早晨,王匡悉军出攻禹,禹令军中无得妄动;既至营下,因传发诸将鼓而并进,大破之。王匡等皆弃军逃走,邓禹遂定河东。这次以少胜多的战役,充分显示出邓禹的军事才能。捷报传至河北后,光武大悦。此时,光武已在鄗邑(今河北高邑县东)即位,使使者持节拜禹为大司徒,封为酂侯。对其“谋谟帷幄,决胜千里”、“斩将破军,平定山西”的功绩深加表扬。这时,邓禹方二十四岁。

    ①《后汉书·寇恂传》。

    进出关中邓禹攻破王匡后,继续西进。从汾阴(今山西河津县南)渡过黄河攻克夏县(今陕西韩城县南),又在长安东北的衙县(今陕西白水县北)击败更始左辅都尉公乘歙所部十万之众。这时,赤眉军攻克长安,关中混乱,百姓听说邓禹乘胜独克而师行有纪,皆望风相携负以迎邓军,“降者日以千数,众号百万”。邓禹部下诸将皆劝他乘胜进攻长安,邓禹以为,其众虽多而能战者少,而且军粮不足。既无积蓄,又无馈运,而赤眉军新破长安,财粮充裕,势不可挡。莫如驻屯长安外围,略取长安以北的上郡、北地、安定三郡,就粮养士,坐以待变。于是乃引军北至栒邑(今陕西旬邑附近)。

    刘秀以邓禹久不进兵,下令催促。邓禹仍坚持己见,自驻北地大要(今甘肃宁县),督率诸将攻略北边各郡,同时征兵征粮,而令部将冯愔、宗歆留守栒邑。冯愔为了争权而杀掉了宗歆,并出兵反击邓禹。后来这场叛乱被平息。同时粮食也开始缺乏起来,军士们皆以枣菜为食。继而在长安附近又为赤眉军所败,被迫退至高陵(长安东北)。

    正当处境困难之际,光武令其东还,诏书说:“赤眉无谷,自当来东。

    吾折捶笞之,非诸将忧也,无得复妄进兵”。建武三年春,邓禹率骑将军邓弘等引兵东归,行至华阴(今属陕西)以东,与征西大将军冯异相遇。冯异正率领所部自洛阳经弘农(今河南灵宝)西进关中,在华阴地区已与东归的赤眉军相峙六十余日。邓禹自以未完成攻占关中的使命,有负刘秀的重托,便和邓弘一起要求冯异同他们一道共攻赤眉。冯异以为赤眉军尚有较强的实力,不如等待时机,与光武部署在渑池附近的大军东西夹击,一举歼灭赤眉军。邓禹、邓弘急于成功,不听冯异的劝阻,向赤眉军发动了进攻。赤眉军采取了诱敌之计,“弃辎重走,皆载赤豆覆其上,兵士饥,争取之。赤眉引还击之,军溃乱,吏士散已尽”①。邓禹率领残余二十四骑逃奔宜阳(今河南宜阳西),向光武请罪,引咎辞职,缴还大司徒、梁侯(原封酂侯,建武二年改封梁侯)印绶,光武给予免官留爵处分。过了几个月,又起用为右将军。建武四年(公元28年),光武命邓禹率将军邓晔等击破割据汉水流域的延岑,军威重振。

    功臣之首建武十三年(37年),东汉削平各地割据势力,完成了统一大业。邓禹以功更封为高密(今山东高密县西)侯,食邑达四县之多。其弟邓宽亦因邓禹功封明亲侯。东汉初年,光武“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②。邓禹深知光武对待功臣采取的赐以高官厚禄而不令其执掌朝政的旨意,“天下既定,常欲远名势。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艺资用国邑,不修产利”。所以“帝益重之”,令其与固始侯李通、胶东侯贾复与公卿大臣参议国家大事。光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又命其“复行司徒事”,即行宰相之职,这在东汉功臣中是罕见的破例之举。明帝即位后,“以禹先帝元功,拜为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太傅位在三公之①辑本《东观汉记》卷七。

    ②辑本《东观汉记》卷一。

    上,是最高的官职。一般臣僚进见皇帝都是北向,东向是以宾礼相待,这也是十分罕见的事例。永平元年(公元58年),邓禹逝世,终年五十七岁,谥为元侯,有确认他为中兴功臣之首的意思,故后来凌烟阁标名也以之为首。邓禹早年虽与光武为布衣之交,但在中兴功臣中,他既非首事之臣,也不如后来吴汉、贾复等人功绩显赫,其所以居中兴功臣之首,盖以运筹帷幄之功居多。他曾协助光武,初定取河北以成帝业之谋。后来以知人荐贤名世,并在一系列决策性问题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如《后汉书》著者范晔所说:“明定帝略”、“勋成智隐”,诚为中肯之言。

    邓禹死后,子孙相继为高官。南阳邓氏与扶风窦氏、弘农杨氏、汝南袁氏都是东汉时期显赫的世家大族。

    第二节寇恂投顺刘秀寇恂(?—36),字子翼,上谷郡昌平县(今北京市昌平县南)人,出身豪强大族家庭。王莽末年任上谷郡功曹,辅佐太守治理郡事,以才智出众、刚强果决深受太守耿况的器重。

    刘玄建立更始政权后,派遣使者招降河北各郡国,允许“先降者复爵位”。使者到上谷,寇恂随从耿况前往迎接,缴上太守印信。寇恂见使者收了印信并无归还之意,乃率兵入见使者,夺回印信。不久,王郎起兵邯郸,又派使者到上谷征兵。寇恂以刘秀“尊贤下士,士多归之”,与同僚闵贡劝说耿况拒绝王郎,归顺刘秀,耿况畏惧王郎势大难拒,又建议联合渔阳(郡治在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太守彭宠共抗王郎。耿况接受寇恂的建议,派他前去渔阳。在约彭宠后,他在返回上谷途中行经昌平,乘王郎使者不备击杀之,夺取其部众后,遂与耿况之子耿弇率军南下,追刘秀到了广阿(今河北隆尧县东)。刘秀拜寇恂为偏将军,号称承义侯。寇恂从刘秀进攻河北农民军。在行军中,多次同邓禹商议军国大事,邓禹以为奇才,相交甚厚。

    镇守河内刘秀攻占河北地区后,乘胜南下,又攻取了洛阳以北的河内郡。当时更始政权大司马朱鲔、舞阴王李轶等率领大军镇守洛阳,同时并州地区亦驻有更始政权军队,形成南北包围河内之势。刘秀以河北形势严峻而必须固守,但很难选择一位足以胜任这一艰巨任务的人,征求邓禹的意见。邓禹说:“昔高祖任萧何于关中,无复西顾之忧,所以得专精山东,终成大业。今河内带河为固,户口殷实,北通上党,南迫洛阳。寇恂文武备足,有牧人御众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于是,刘秀拜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对他说:“河内完富,吾将固是而起。昔高祖留萧何镇关中,吾今委公以河内,坚守转运,给足军粮,率厉士马,防遏它兵,勿令北渡而已”。寇恂于是下令所属各县讲武习射,砍伐竹条,造箭百余万支,养马二千匹,收租四百万斛,以供军资。

    朱鲔听说刘秀派遣寇恂守河内后,率领大军北上进攻河北农民军,乘河内兵力薄弱之机,派遣大将苏茂等将兵三万余人渡河进攻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寇恂闻讯后,立即发兵前往救援。军吏都劝他调集众军之后才可出兵。寇恂说:温县,是河内郡的藩蔽,“失温则郡不可守”。遂驰赴救之。次日晨,两军交战,适逢偏将军冯异率领所部以及各县援军前来救授,寇恂乃令士卒乘城鼓噪,大呼:“刘公兵到!”苏茂军闻之,阵动,恂因奔击,大破之,追至洛阳,遂斩贾强,茂兵自投河死者数千,生获万余人。恂与冯异过河而还。“自是洛阳震恐,城门尽闭。”捷报传到河北,刘秀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诸将纷纷庆贺,乘势劝刘秀称帝,于是光武帝在鄗邑即位。

    转运粮饷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寇恂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当时东征西讨,军粮奇缺。寇恂亲自督促粮运,畜力不足,又组织人力挽车,奔赴各地,前后络绎不绝,从而保证了军粮供应,甚至文武百官月支的禄米也由他运粮接济,在后勤工作上很有劳绩,光武曾多次赐书慰劳嘉奖,功名威望日益提高。儒生董崇警告他说:“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侯以此时据大郡,内得人心,外破苏茂,威震邻敌,功名发闻,此谗人侧目怨祸之时也。”建议他“宜思功成身退之计。”①寇恂听从董崇的意见,当即称病不视事,请求引退,光武不听;请求从军,又不听。乃令其侄寇张、外甥谷崇从军充当先锋,光武以为忠,擢寇张、谷崇为偏将军。

    光武对待功臣虽然优厚,但对其过失也要依法惩处。建武二年(公元26年),寇恂因擅自处罚上书人被免官。这时颍川(今河南禹县)人严终、赵敦与密县(今河南密县东)人贾期聚众起义,光武乃起用寇恂为颍川太守,令其与破奸将军侯进率兵前往镇压。事平之后,以功封雍奴侯,食邑万户。当时,大将军贾复任统率禁军的执金吾之职,因事前往汝南郡,其部将在颍川擅自杀人,为太守寇恂捕获,依法斩之于市,贾复深以为耻,在从汝南返洛阳途中道经颍川,对他的随从说:“吾与寇恂并列将帅,而今为其所陷。大丈夫岂有怀侵怨而不决之者乎?今见恂,必手剑之。”寇恂已经预料到了他会这样做,不愿相见,但又恐礼貌不周。外甥谷崇愿执剑充当护卫,寇恂以为不应采取敌对态度,他说:“昔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于廉颇者,为国也。区区之赵,尚有此义,吾安可以忘之乎?”乃令所属各县多多准备羊羔美酒,对贾复及所部将士厚加款待,亲自出郡城迎接贾复,不等他发作,立即称病告退。贾复欲率兵追之,但所部将士皆酒醉饭饱不能上马,无奈只好返回洛阳。后来经过光武的调解,二人才和好如初。不久,寇恂调任汝南太守,也很称职。时值光武南征途经颍川,“百姓遮道曰:‘愿从陛下复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①可见他也是很善于治理地方事务的。

    迫降高峻建武七年(公元31年),寇恂调任执金吾之职,第二年随光武出征割据陇西的隗嚣。隗嚣死后,他的部将高峻拥有精兵万人盘据高平(安定郡郡治,今宁夏固原)。光武遣建威大将军耿弇等围之,未能攻下。建武十年(公元34年),光武亲率大军西征,寇恂以“士马疲敝,方履险阻”相谏,光武不从,下令进军,结果正如寇恂所料。乃转而采取招安的办法,命寇恂前往。既至高平,高峻遣军师皇甫文前来谒见。相见时因礼貌不周,出言不逊,寇恂怒,欲斩之。“诸将谏曰:‘高峻精兵万人,率多强弩,西遮陇道,连年不下。今欲降之而反戮其使,无乃不可乎?’”恂不听,斩之,令其副使回报。高峻惶恐,即日开城投降。诸将请问何以戮其使而反降的缘由?寇恂说:“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取计者也。今来,辞意不屈,必无降心。杀之而峻亡其胆,是以降耳。”诸将都表示叹服。可见其平生智谋过人。高峻招降两年后(公元36年),寇恂病故,谥为威侯。

    寇恂足智多谋,临事果决,既长于吏治,又善于用兵,可谓才兼文武。

    ①辑本《东观汉记》卷九。

    ①辑本《东观汉记》卷九。

    在保证军粮供给中更是成绩斐然,史称:“子翼守温,萧公是埒,系兵转食,以集鸿烈。”

    第三节冯异供应豆粥冯异(?—34),字公孙,颍川郡父城县(今河南郏县南)人,少好读书,能通晓《左氏春秋》和《孙子兵法》,王莽末年任颍川郡郡掾之职。绿林军起义后,冯异奉命监护五县,与父城县长苗萌据城抗御起义军。

    更始政权建立后,刘秀奉命率军由南阳攻取颍川,进攻父城,未能攻克,便屯兵于父所属城巾车乡。这时冯异一人外出巡视所监护的属县,被绿林军捕获。他的堂兄冯孝及同郡人丁綝、吕晏当时都在刘秀军中,共同保荐冯异,刘秀当即召见。冯异以老母现在城中,如释放回城,愿以所监五城奉献以报恩德。刘秀深为赞赏。冯异回到父城后,劝苗萌一同投顺刘秀。苗萌表示同意。后来绿林军攻克长安,刘玄建都洛阳,刘秀被任命为司隶校尉,道经父城,冯异、苗萌当即开城迎接,刘秀当即委任冯异为司隶校尉部主簿,苗萌为从事。冯异并举荐他的同邑人铫期、叔寿、段建①、左隆等人,刘秀都任命他们担任司隶校尉部掾史之职,随从他一起到了洛阳。后来这些人都在东汉建立中立下了功勋。

    刘玄屡次欲派遣刘秀经营河北,部下诸将皆以为不可。当时左丞相曹竟之子曹诩任尚书之职,颇有权势,冯异劝刘秀与之交好。后来刘玄决定派遣刘秀前往河北,除了刘玄极力推荐外,曹诩的赞助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到了河北之后,冯异便劝说刘秀乘机收揽人心以发展自己的势力:“宜急分遣官属,循行郡县,理冤结,布惠泽。”刘秀采纳了他的意见,到邯郸后,派他同铫期巡行各县,慰问民间疾苦,并“录囚徒,存鳏寡,亡命自诣者除其罪”,暗中调查各郡太守对于刘秀的态度是“同心”还是“不附”。

    王郎盘踞邯郸后,刘秀率领部众自蓟城(今北京市)昼夜奔驰南下,到达饶阳(今河北饶阳东北)所属无萋亭时已经深夜,正值天气严寒,大家都感到饥饿和疲劳,冯异急忙煮好豆粥供应。次日,刘秀对诸将说:“昨得公孙豆粥,饥寒俱解。”继续南行到南宫(今河北南宫西北),遇大风雨,刘秀率领随从避雨道旁空舍中,冯异又亲自煮麦饭为之充饥,在艰难中扈从刘秀,一路上辛勤备至。刘秀入据信都(今河北冀县)后,命冯异至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收兵,授偏将军,在击破王郎和镇压农民军的历次战役中屡立战功,封应侯,为诸将中最先封侯者。

    离间敌方刘秀攻占河北后,更始政权以洛阳为关东重镇,派遣舞阴王李轶、廪丘王田立、大司马朱鲔、白虎公陈侨与河南太守武勃率三十万大军镇洛阳。刘秀为巩固其在河北地区的统治,自率大军回师河北,扫荡农民军余部,以河内魏郡未经战乱,人口众多,仓廪充实,不仅为军粮、兵源基地;而且邻近洛阳,亦为战略要地,乃以寇恂为河内太守,冯异为孟津将军,统率河内、魏郡二郡驻军,共同抗御朱鲔、李轶等。冯异探知朱鲔、李轶等不和,为了分化瓦解,致书李轶晓以祸福,指出刘玄政权已危在旦夕,而刘秀势力则蒸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冯异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①《后汉书·冯异传》注:《东观汉记》及《续汉书》“段并作殷”。

    蒸日上,劝其“觉悟成败,亟定大计”。先是李轶曾与刘縯、刘秀兄弟同谋起兵,情谊深厚,后来他依附刘玄,曾参与杀害刘縯之事,故虽知长安已危,欲降又“不自安”。在答冯异书中表示,愿同冯异交好,希望通过他能和刘秀恢复旧好,为自己留一条归降的退路。所以他自从通书后,不再与冯异“争先锋”。

    冯异利用这个时机,北攻天井关(太行山关隘,今山西晋城县南),攻取上党郡两城,又南下攻取河南成皋(今河南巩县东)以东十三县,这些地区豪强割据的屯聚也都一一平定,归降者十余万人。更始政权洛阳太守武勃乃率兵万余人讨伐归降者,冯异率军渡河救援,与武勃大战于士乡(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大破之,斩武勃。李轶对武勃“闭门不救”。

    冯异见分化瓦解策略已经奏效,乃上奏刘秀。刘秀为进一步激化李轶、朱鲔间的矛盾,故意泄漏李轶与冯异通书信的内容,朱鲔闻知大怒,派人刺杀李轶;并派讨难将军苏茂将兵数万人渡河进攻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同时他自己也率兵数万人进攻洛阳西北的平阴(属河南郡,今河南孟津县北),以牵制冯异。冯异与寇恂先合兵击破苏茂,然后冯异所部渡河攻朱鲔,朱鲔逃归洛阳,冯异军直追至洛阳城下,围城一周而归。在这次战役中,冯异先用离间计,乘机攻克了不少县城,后来又与寇恂密切配合,大败洛阳更始军队,不仅保住了河内,而且扩大战果,攻下洛阳周围各地,使洛阳之敌成为釜底游鱼,更始政权在关东势力几乎一扫而光。所以这是刘秀在河北独树一帜后和更始政权在争夺关东地区中一次带有决定性意义的大捷。冯异同寇恂在这次战役中立下了大功。

    劝刘秀称帝捷报传到河北,诸将纷纷到刘秀府庆贺,并劝他即位称帝。刘秀乃遣使令冯异来鄗邑计议。冯异劝刘秀“宜从众议,上为社稷,下为百姓。”刘秀告诉他:昨夜梦乘赤龙上天,醒后,心中动悸不安。冯异说,这是天命所示。遂与诸将定议上尊号。刘秀所以不远千里宣召冯异,一来是因为冯异是拥戴他最得力的亲信;二来是因为冯异在广大将士中有很高的威望,他的建议能使众人信服。

    平定关中建武二年(公元26年),大封功臣,更封冯异为阳夏侯。这时关中遍地饥荒,原来盘踞汉中地区(今陕南)的延岑出兵侵扰长安以西各地,各郡县豪强地主纷纷拥兵自守,赤眉军因给养困难,将士多欲东归。光武以邓禹经营关中日久无功,乃以冯异代邓禹率兵入关,主持关陇地区军事。光武亲自送至河南,赐以七尺宝剑,告诫他说:“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诸将非不健斗,然好虏掠。卿本能御吏士,愿自修敕,无为郡县所苦。”冯异受命西行,布施威信,一路投顺者众。

    当时正值赤眉军自长安东归,与冯异部汉军相遇于华阴,两军相持六十余日。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光武派遣使者任命冯异为征西大将军。这时,大司徒邓禹奉诏率车骑将军邓弘等引兵东归,亦到达华阴,他们要求与冯异合兵进攻赤眉军。冯异认为,现在光武帝“使诸将屯渑池要其东,而异击其西,一举取之,此万成计也”。邓禹、邓弘不听。邓弘领兵攻赤眉,被赤眉军击溃,冯异不得已只好同邓禹一起率兵前往救援,赤眉军稍稍向后退却。冯异劝邓禹暂且收兵,邓禹贪功追击,被赤眉军挥戈反击,打得大败,士卒死伤逃散,溃不成军,邓禹逃奔宜阳。冯异与麾下数人弃马步行,走上回溪阪(今河南渑池县南),收集溃卒并纠集附近地主武装数万人,整军复战,先以精兵伏道旁,令其身着赤眉军服装,假扮赤眉军,然后纵兵会战,俟赤眉军疲劳时,伏兵尽起,赤眉军不别真假,惊惶失措,大败于崤底(今河南渑池县西南),余众十余万东奔宜阳,陷入重围之中,被迫投降。于是,光武赐书褒奖冯异,称其“始虽垂翅回溪,终能奋翼渑池”,令其入关平定关中。

    当时关中各地群雄割据,豪强地主武装分据各郡县,从汉中北上的延岑自称武安王,纠集一部分地主武装围攻冯异,异纵兵反击,大破之,延岑经武关(今陕豫边境)逃窜南阳,其余豪强势力亦陆续投降。经过三年时间,终于取得了平定关中的胜利。当时有人上书言冯异专制关中,百姓归心;异亦以在外久,不自安,请求解职还朝。光武乃派使者以上告奏书令冯异观看,并亲自召见,商议进取巴蜀之策,临行赐以珍宝、衣服、钱帛,令其妻子相随入关,以示不疑;命其率领大军与诸将共同攻取割据天水、陇西两郡(今甘肃东南部)的隗嚣。

    建武六年(公元30年)夏,光武以隗嚣叛汉,派遣大司马吴汉、建威大将军耿弇、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七将军攻之,为其所败。隗嚣部将王元、行巡乘胜侵扰关中,冯异与征虏将军祭遵分别击破之。于是原来归附隗嚣的北地郡豪强首领耿定等纷纷投降,乃使冯异进军义渠(今甘肃宁县西北),兼领北地太守事。不久,冯异又出兵打败割据西北的卢芳的部将贾览和匈奴薁鞬日逐王,平定了上郡、安定郡。刘秀又令其兼行安定太守事。建武九年,祭遵卒后,又令冯异以征西大将军兼征虏将军,领其部众。这时,隗嚣病死,部将拥立其子隗纯据守冀县(今甘肃天水市西北),光武又令冯异行天水太守事,与诸将围攻冀县。第二年,冯异病逝军中,谥为节侯。

    冯异出身儒生,曾为郡吏,又通晓《孙子兵法》,既有文才,也长于武略,不仅战功卓著,在云台诸将中名列前茅;而且治理郡政也是很有成绩,史称其在关中时,“怀来百姓,申理枉结,出入三岁,上林成都”。其为人谦退不伐,居功不傲,可谓难能可贵。

    第三十章岑彭贾复吴汉第一节岑彭劝降朱鲔岑彭(?—35),字君然,南阳郡棘阳县(今河南南阳市南)人。王莽末年任棘阳长。绿林军起义攻破棘阳,他带领家属投奔王莽前队大夫甄阜,甄阜战死后,又逃归宛城(今南阳市),与前队副大夫严说坚守该地。绿林军围攻数月,城中粮尽,二人乃举城投降。刘玄封岑彭为归德侯,令其听刘縯节制。刘縯被刘玄杀掉后,岑彭又为大司马朱鲔部下校尉,随从朱鲔攻破淮阳城(今属河南),杀王莽政权扬州牧李圣。以此朱鲔推荐他为淮阳都尉。不久,又以攻破反将徭伟有功,升迁为颍川太守。

    当时汉朝宗室舂陵(今湖北枣阳南)人刘茂起兵攻下颍川郡,岑彭不得就任,乃同部下数百人投奔他的同乡河内太守韩歆。这时刘秀正率领所部南下攻取河内,韩歆准备据城抵抗,岑彭进谏,他不采纳。继而,刘秀大军迅速包围了河内郡城怀县(今河南武陟县西),韩歆仓皇失措,只得投降。岑彭表示愿为刘秀效劳,又建议用韩歆。刘秀接受了他的意见,任命韩歆为邓禹的军师。

    当时更始政权大将军吕植率兵驻扎淇园(今河南淇县北),岑彭因奉命前往招降,故被任命为刺奸大将军,使其督察驻守邺城的更始各营军队。后又从刘秀北上平河北。光武称帝后,他为廷尉,行大将军事。当他与大司马吴汉等围攻洛阳时,更始大司马朱鲔据城坚守,数月未能攻下。岑彭曾为朱鲔部下校尉,故光武命他前往说降。朱鲔自以为杀害过光武兄刘縯,又劝阻过刘玄派遣光武北伐,畏罪而不敢降。岑彭把朱鲔的顾虑一一报告刘秀,光武说:“夫建大事者,不忌小怨。鲔今若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于是派岑彭向朱鲔说明此意,朱鲔乃来降。光武乃拜朱鲔为平狄将军,封扶沟侯,后来又任命他为九卿,子孙世袭侯爵。

    平定荆州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光武命岑彭率领大军南下平定荆州,由洛阳出发,连克南阳郡所属之犨县(今河南鲁山县东南)、叶县(今河南叶县西南)等十余城。这时,荆州情况非常混乱。南郡人秦丰割据黎丘(今湖北宜城西北),先后攻占邔县、宜城、新野、穰县、湖阳等十二县,自称楚黎王;董?据堵乡(在堵阳附近,堵阳在今河南方城县东);许邯据杏聚(属复阳县,今河南桐柏县东北);此外,更始诸将还拥兵割据南阳等地。光武以岑彭兵力不足,又增派大司马吴汉率军南征,所部军纪不佳,“所过多侵暴”。当时破虏将军邓奉所部正驻扎其家乡新野,看到吴汉的军队掠夺他的乡里,非常气愤,遂发兵击破吴汉军,屯驻淯阳(今河南新野县北),与荆州各地割据势力串通一气,形势更加严峻。这年秋天,岑彭所部攻克杏聚,许邯投降,光武乃晋升岑彭为征南大将军。又派建威大将军耿弇、建义大将军朱祐、汉忠将军王常等会同岑彭讨伐邓奉。先攻董?于堵乡,邓奉率所部万余人救援。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岑彭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由于邓、董所部皆南阳精兵,岑彭等围攻数月未能下。建武三年(公元27年),光武亲自南征,至叶县遭到董?部将的狙击,岑彭急率兵往援,大破董部。光武进至堵阳,邓奉闻讯逃归淯阳,董?势孤被迫投降。岑彭乃与贾复、耿弇及积弩将军傅俊、骑都尉臧宫等联合追击邓奉,于淯阳县北之小长安(今河南南阳南)接战。邓奉大败,穷蹙投降。光武意欲赦免邓奉,岑彭与耿弇建议严惩之,于是处以极刑。

    平定邓奉叛乱后,光武令岑彭率领将军傅俊、臧宫、刘宏所部共三万余人南下进攻秦丰,初战告捷,攻下了新野县的黄邮聚。秦丰与其大将蔡宏乃集结主力坚守邓县,数月不能下。光武使人责问岑彭,岑彭乃用声东击西的计策,扬言进攻山都(今湖北光化县南),暗中却渡过汉水并击败秦丰大将张杨于襄阳之阿头山,然后出奇兵从山谷伐木开道突袭黎丘,秦丰、蔡宏闻报大惊,回师救黎丘。岑彭以逸待劳,大败秦丰军,杀蔡宏。秦丰相赵京以宜城降,并与岑彭合围秦丰于黎丘。当时荆州另一割据势力田戎拥兵据有夷陵(今湖北宜昌市),与秦丰合流。岑彭出兵攻田戎,田戎大将伍公投降,田戎便逃回夷陵。岑彭围攻秦丰三年,共斩杀秦丰士卒九万余人。光武亲赴黎丘奖赏将士,更封岑彭为舞阴侯。当时黎丘被围已久,粮食将尽,士卒仅有千余人。光武以为不足虑,乃以朱祐代岑彭围城,令岑彭率领傅俊等消灭田戎的残余势力。岑彭遂攻克夷陵,田戎与亲随数百人逃入蜀地,其妻子和将士数万人被俘。不久,朱祐攻陷黎丘,秦丰出降,送至洛阳斩首,于是荆州割据势力遂告平息。之后,岑彭屯兵于江陵之津乡,写信给他的至友交州牧邓让“陈国家威德”,又遣偏将军屈充移檄江南,班行诏命。于是邓让与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荆州北部的平定和荆州南部以及岭南郡的归附,岑彭之功居多。

    西进伐蜀建武八年(公元32年),岑彭率领所部随从光武进攻天水,与吴汉围隗嚣于西城(今甘肃天水市西南)。割据巴蜀的公孙述派遣大将李育出兵救嚣,助其防守上邦(今甘肃天水市)。当时颍川、河东兵民骚动。光武乃东归洛阳,命盖延、耿弇率所部围上邽;又令岑彭:“两城若下,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不久,隗嚣大将行巡,周宗率领巴蜀救兵前来接应,而汉军粮食将尽,不得已退回关中,岑彭率领所部担任后卫,奋力击退隗嚣派出的追兵,故诸将得以在撤退中安全东归。之后,岑彭率所部还屯荆州之津乡,作西攻巴蜀的准备。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在消灭陇西隗嚣割据势力之后,光武派遣岑彭、吴汉率领诛虏将军刘隆、辅威将军臧宫、骁骑将军刘歆,发荆州南阳、武陵、南郡三郡兵以及桂阳、零陵、长沙三郡棹卒(水军)共六万余人,战马五千匹,会师荆门(荆门山在今湖北宜昌市东南),西进伐蜀,消灭公孙述。当时蜀将田戎、任满、程汛所部数万人占据夷陵、夷道(今湖北宜都县),在夷陵南长江两岸的荆门山、虎牙山“横江水起浮桥、斗楼、立櫕柱绝水道,结营山上,以拒汉兵”。岑彭乃使偏将董奇率舟师直冲浮桥,引火焚烧浮桥斗楼,汉军舟师顺风并进,蜀兵大乱,坠水淹死者数千人。斩任满,俘程汛,田戎逃至江州(今四川重庆市)。岑彭率部溯江西上,过江关(今四川奉节县东),直抵江州。因守将田戎军粮充足,易于坚守,乃令部将杨骏围江州,自率大军西上。公孙述令大将延岑、吕鲔、王元率大军分别扼守广汉(今四川射洪县南)、资中(今四川资阳县)。岑彭乃为疑兵之计,使护军杨翕、臧宫将兵与延岑等对垒相拒,而自帅舟师自江州沿江西上,昼夜兼行二千余里,攻克武阳(今四川彭山县),前锋直抵广都(今四川双流县),距成都不过数十里。公孙述大惊,以杖击地曰:“是何神也!”乃遣刺客诈降,刺杀岑彭。谥曰壮侯。后来吴汉继之,终于平定巴蜀。

    岑彭与冯异都在王莽时代当过官吏。刘縯、刘秀识之于囚徒之中,拔以为幕僚,后来兴立功业,在东汉中兴功臣中号称贤将。范晔称岑彭之“信义”,主要是指他在征伐中军纪严明,不受馈赠不扰民,“持军整齐,秋毫无犯”。比之吴汉“屠成都”①是有天壤之别的。

    ①《后汉书·光武纪》。

    第二节贾复立功于河北贾复(?—55),字君文,南阳郡冠军县(今河南邓县西北)人,出身儒生。青少年时代从舞阴(今河南泌阳县北)李生攻读《尚书》,以胸怀大志、勤奋好学受到师友的器重。王莽末年为县吏,奉命与同僚十余人到河东地区(今山西西南部运城一带)运盐,途中遇盗,同僚十余人皆弃盐而逃,唯独他运盐而归,受到人们称赞。

    绿林军起义后,贾复聚众数百人响应,自称将军。更始政权建立后,他率众归附刘玄族兄汉中王刘嘉,被任命为校尉。后来,贾复以更始政权日趋腐败,形势岌岌可危,乃劝说刘嘉脱离刘玄,另树一帜。

    刘嘉不愿背叛刘玄,但写书向刘秀推荐贾复。贾复持刘嘉推荐他的书信前往河北,先拜见了邓禹,然后通过邓禹谒见了刘秀,被委任为破虏将军督(“督盗贼”)。刘秀见贾复所乘马羸弱,即解自己所乘良马以赐之。大司马督段孝等人排挤他,禀告刘秀调他为鄗县尉。刘秀对这些人说:“贾督有折冲千里之威,方任以职,勿得擅除。”不许他们把贾复排挤出幕府。不久,刘秀到了信都(今河北冀县),擢贾复为偏将军。

    贾复感刘秀知遇之恩,在攻取河北的历次战役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在扈从刘秀攻克邯郸消灭王郎的战役中,以战功升任都护将军。不久,又扈从刘秀在河内郡射犬(今河南武陟县西北,地区镇压青犊这支河北起义军。他手执旌旗,一马当先,率领所部冲锋陷阵,“所向皆靡,贼乃败走,诸将咸服其勇”。后来,他率师北上与五校农民军大战于真定(今河北石家市东北),也是身先士卒,奋不顾身,以致身负重伤。刘秀闻讯大惊,深表关怀,说:“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子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伤愈后,刘秀待之更加亲近。他又率军南下攻破邺城,打击更始政权在河北地区的军事力量。

    以勇武见称光武即位后,任贾复为统管禁军的执金吾,封冠军侯。先令其渡河围攻洛阳,击败更始大将陈侨部。不久洛阳守将朱鲔投降。但当时更始郾王尹尊及诸大将在南方未降者尚多,以尹尊所部最强。贾复再次自愿充当先锋,遂使其攻郾,连战皆捷,尹尊投降。又乘胜挥戈东向,进攻更始淮阳太守暴氾,暴氾亦降。接着陆续攻克洛阳东南的郾城、召凌、淮阳、新息等地。建武三年(公元27年),晋升为左将军,率军屯驻新安(今河南渑池县东)、渑池(今河南渑池县西)间,狙击赤眉军。后南下与光武会师宜阳(今河南宜阳西),最后迫降赤眉军。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光武统一全国。更封贾复为胶东侯,食邑六县,在封侯诸将中为最多。他得知光武在统一后,“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遂解除军职,以列侯加特进奉朝请。与高密侯邓禹率先倡导儒学,“阖门养威重,受《易经》,知大义”。当时,功臣朱祐等推荐贾复宜为宰相,光武虽严格执行“功臣并不用”的政策未加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贾复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许可,但仍允贾复、邓禹和李通三人得预国家大政,在功臣中恩宠最深。贾复虽然出身文士,但在东汉中兴功臣中以勇武见称。临阵果敢,身先士卒;但很少独当一面,以显大将之才。

    第三节吴汉因武功为大司马吴汉(?—44),字子颜,南阳郡宛县(今河南南阳市)人,出身贫苦,为人质厚少文,青年时代曾在本县当过亭长。王莽末年,他因门下宾客犯法,恐怕株连,逃至渔阳(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南),以贩马为业,往来燕蓟之间(今河北北部及北京市一带),结交各地豪杰。更始政权建立后,刘玄派遣南阳人韩鸿为使臣前去招降河北地区各州郡。韩鸿召见吴汉,非常器重,遂以刘玄的名义委任为安乐县(今北京市顺义县附近)县令。

    当时王郎假托汉成帝后裔割据邯郸,刘秀亦以更始政权大司马名义经略河北,河北各州郡王莽故吏何去何从,深感困惑。吴汉素闻刘秀有忠厚长者之名,决心归附。他劝渔阳太守彭宠归附刘秀,以建功立业。彭宠乃决定归附刘秀,并派吴汉与上谷郡诸将会师南下去追赶刘秀,沿途攻杀王郎派到幽州各地的将帅,在冀州巨鹿郡的广阿(今河北隆尧县东)赶上了刘秀。刘秀任吴汉为偏将军,使其率骑兵围攻邯郸,攻克邯郸后,赐号建策侯。

    为了补充兵源,刘秀准备到幽州去征兵,但又顾虑刘玄所派幽州牧苗曾从中作梗。晚间召见邓禹,询问谁去可以完成征兵的任务,邓禹推荐吴汉,说:“其人勇鸷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刘秀乃拜吴汉为大将军,持节征发幽州所属十郡骑兵。苗曾听说后,果然暗中在军事上作了部署,并下令各郡不得发兵。吴汉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率领随从二十人前去苗曾驻地——无终(属右北平郡,今河北蓟县),苗曾见其人少,以为没有准备,便亲自出城迎接。吴汉乘其无备,令随从就地斩杀之。于是幽州各郡震恐,吴汉征调全部兵员南下,至清阳(今河北清河县东南)刘秀驻地待命。

    更始二年(公元24年),刘秀乘更始尚书令谢躬北征尤来农民军,令吴汉、岑彭袭取邺城(今河北磁县南)。当时谢躬北征尤来,留大将刘庆、魏郡太守陈康共守邺城。吴汉派人劝降,陈康乃开城投降。后来谢躬兵败回邺,又乘其不备伏兵杀之。吴汉兵不血刃,夺得了邺城,降数万之众。此后,吴汉又随刘秀北上进攻铜马、重连、高湖各支农民军,常率骑兵冲锋陷阵。刘秀占领河北全境后,他又与诸将劝进。光武即位后,以吴汉功高,拜为大司马,统帅全军,更封舞阳侯。

    东征告捷建武二年(公元26年)春,吴汉率领大司空王梁、建义大将军朱祐、大将军杜茂、执金吾贾复等大破檀乡农民军于邺城以东之漳水上,农民军十余万人被迫投降。光武派使者封吴汉为广平侯,食邑四县。后又率军南下,扫荡河内郡各地豪强割据的屯聚;又进兵南阳,攻取更始诸将据守的宛、涅阳(今河南南阳市西南)、郦(今南阳市北)、穰(今河南邓县)、新野各县。然后与秦丰军大战于新野之黄邮水,击败之;又与冯异军北上击溃铜马、五幡农民军余部于新安(今河南渑池县东)。

    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吴汉率领建威大将军耿弇、虎牙大将军盖延进攻驻屯在河内郡轵县(今河南济源县南)地区的青犊农民军,最后迫使这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吴汉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支起义军投降。之后又率领骠骑大将军杜茂、强弩将军陈俊等南下攻打割据梁地(今河南东部)的梁王刘永,困其大将苏茂于广乐(今河南虞城北)。刘永手下另一大将周建率兵十余万人前来救援,吴汉以轻骑接战。初战失利,坠马伤膝,只得还营养伤,诸将对他说:“大敌当前而公伤卧,众心惧矣!”吴汉乃勃然裹创而起,椎牛饷士,士气大振。次日天明,周建、苏茂出兵围吴汉军。吴汉选精兵为前锋,奋力还击,结果大破之。苏茂、周建弃城突围出走。吴汉留杜茂、陈俊守广乐,自率大军与盖延围刘永于睢阳(今河南商丘市)。不久,城中食尽。刘永、苏茂、周建等弃城出走,刘永部将庆吾杀永以降。于是梁地宣告平定。

    建武四年(公元28年),吴汉又先后率领陈俊、王梁、耿弇、王常等扫荡河北农民军余部五校、富平、获索等各路农民军。第二年,吴汉随光武东征董宪。东海郡人董宪,王莽末年起兵攻占郡城,同时琅邪郡人张步亦起兵攻占琅邪郡。归附更始政权的梁王刘永,遣使拜董宪为翼汉将军,张步为辅汉将军。刘永死后,其子刘纡为主。后来在汉兵追击下,刘纡与其将苏茂先后逃奔东海,与董宪合兵。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光武派遣平狄将军庞萌与虎牙大将军盖延共击董宪,诏书只下到盖延处,庞萌怀疑光武听信盖延谗言不信任他,遂发兵反叛,与董宪合流。光武闻知大怒,率兵亲征庞萌、董宪。吴汉先后在东海郡之新阳、建阳(皆在今山东枣庄市南)等地击败董宪。后来董宪逃至郯县(今山东邦城附近),吴汉又率军攻克之。董宪与庞萌乃南下退保朐县(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吴汉又跟踪追击进围朐城。第二年,城中粮尽,吴汉遂下其城,董宪,庞萌逃出,但先后被人追斩;同时张步亦被斩,苏茂投降。东方诸郡国完全平定。

    西伐失利关东平定后,光武以陇、蜀未平,令吴汉率军入关中镇守长安。建武八年(公元32年),吴汉随光武西征隗嚣,与岑彭围隗嚣于西城,关中诸郡甲卒亦奉调围城。光武将东归,告诫吴汉说:“诸郡甲卒但坐费粮食,若有逃亡,则沮败众心,宜悉罢之。”吴汉与诸将以兵多势众,贪图留诸郡兵以借其力,遂不遵命,后来果然粮食短缺,士卒逃亡。隗嚣部将行巡,周宗亦率所借蜀兵前来救援,吴汉终以军粮不继而告败退。直至建武十年(公元34年),隗嚣割据势力才得以平定。

    平定蜀地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吴汉奉命率征南大将军岑彭自荆州入蜀讨伐公孙述。岑彭攻破荆门后,率领大军长驱入蜀,吴汉留守夷陵,装修舟船。事毕后,率所部三万人溯江西上,适逢岑彭遇刺身亡,便兼领所部大军。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春,吴汉率部与公孙述大将魏克、公孙永大战于南安县(今四川乐山市)鱼涪津,大破蜀军,遂北上进攻武阳,歼灭前来救武阳的蜀将史兴部众,乘胜攻下成都西南的广都,前锋直逼成都市郊。光武曾经告诫吴汉:“成都十余万众不可轻也。但坚据广都,待其来攻,勿与争锋。若不敢来,公转营迫之,须其力疲,乃可击也。”吴汉求胜心切,率步骑兵二万余人进逼成都,倚江为营。自驻江北,留副将武成将军刘尚率万余人屯守江南,相去二十余里,在江岸修筑浮桥作为联络。光武闻知大惊,遣使责问吴汉说:“比敕公千条万端,何意临事勃乱!既轻敌深入,又与尚别营,事有缓急,不复相及。贼若出兵缀公,以大众攻尚,尚破,公即败矣。幸无它者,急引兵还广都。”诏书未到,公孙述果然使其将谢丰、袁吉率兵十余万围攻吴汉,另派兵万余人攻刘尚,使其两不能救。吴汉与谢丰大战一日,兵败还营,召诸将训话:“今与刘尚二处受围,势既不接,其祸难量。欲潜师就尚于江南,并兵御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为战,大功必立;如其不然,败必无余。成败之机,在此一举。”诸将应诺。于是闭营三日不出,乘谢丰等不备,夜间拔营疾走与刘尚合军。谢丰、袁吉发觉后急忙率兵追击。吴汉等奋力迎战,大败蜀军,斩谢丰、袁吉。此后,两军激战于广都、成都之间,汉军八战皆捷,遂围成都。这年十一月,辅威将军自北道攻破涪城(今四川绵阳市),南下至成都北郊,与吴汉军合围。公孙述乃自率数万人出城大战,吴汉使护军高午、唐邯率精兵数万人冲锋陷阵,蜀兵大乱,高午冲入阵中刺伤公孙述,公孙述返回城中伤重而亡。次日,公孙述大将延岑开城出降。吴汉、刘尚、臧宫率部入城,“遂放兵大掠,焚述宫室”①,兵民死者不可胜数。光武闻之大怒,谴责吴汉,又指责汉副将刘尚失伐罪吊民之义。于是,巴蜀平定,全国宣告统一。

    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吴汉奉命率领扬武将军马成、捕虏将军马武北击匈奴。十八年,蜀郡守将史歆据成都反,光武又令吴汉率刘尚、臧宫将兵讨平之。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吴汉病死。死后,按西汉霍光葬礼旧例,发北军五校尉所属兵车、甲士送葬,赐谥忠侯。

    吴汉刚强果敢,勇于任事;东征西伐,屡立大功。自建武元年起任大司马,以终其身。生活俭朴,不多置田宅。然为将不注意整饬军纪,放纵将士,残害百姓,甚至有屠城之举。

    ①《后汉书·公孙述传》。

    第三十一章耿弇祭遵铫期王常第一节耿弇征兵护军耿弇(3—58),字伯昭,扶风茂陵(今西安市西郊)人,出身官僚家庭。其父耿况,字侠卿,王莽末年任上谷郡太守。耿弇少年时代,学《诗》习《礼》,以勤奋好学著称。他常见郡中岁终举行郡试,讲武练兵,由衷爱好,因而学习骑射,“由是好将帅之事”。既有文才,又兼武略。

    更始政权建立后,派遣将帅到各地建立统治据点,其中有的人凭借权势撤换了一些郡县的太守县令。耿况以为自己系王莽故吏,心中非常不安,命年方二十一岁的耿弇去朝见刘玄,贡献方物,以图巩固自己的地位。耿弇从上谷南行至宋子县(今河北赵县东北),适逢王郎起兵邯郸,自称汉成帝之子刘子舆。随从耿弇的上谷郡吏孙仓、卫包信以为真,遂投奔王郎。耿弇以长安道路阻隔,听说更始大司马刘秀在卢奴(今河北定县),乃北上晋见。刘秀任他为门下吏。他请求回上谷发兵攻取邯郸,刘秀听后大笑说:“小儿曹乃有大意哉!”

    不久,刘秀北至蓟城(今北京市),听说邯郸派兵来蓟,即准备南下。

    耿弇以为不可。他说:你的同乡彭宠为渔阳太守,我的父亲为上谷太守,可以发此两郡,控弦万骑,壮大力量。刘秀官属都不愿北行,计议未定,蓟城扰乱。刘秀匆忙南下,官属走散。耿弇走至昌平,劝说其父耿况归附刘秀。耿况派郡吏寇恂前往渔阳,约同渔阳太守彭宠发兵支持刘秀,二郡各发骑兵二千、步兵一千。于是,耿弇、寇恂、景丹率上谷兵与吴汉所率渔阳兵会师南下,沿途击斩获王郎的大将、九卿、校尉以下四百余人及士卒三万余人,攻取涿郡、中山(今河北定县一带)、巨鹿、清河、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所属二十余县。行至广阿(今河北隆尧县东),追赶上刘秀。这时,刘秀正在进攻王郎,见二郡兵来大悦,封耿况为大将军、归义侯,其余皆为偏将军。耿弇、吴汉、寇恂、景丹等率领部众随从刘秀攻克邯郸。

    劝刘秀拒更始之命刘秀势力的发展,引起了更始政权的疑忌。更始二年(公元24年),刘玄派遣使臣持节立刘秀为萧王,令其罢兵,率领部下将士还长安,另派苗曾为幽州牧,韦顺为上谷太守,蔡充为渔阳太守,企图把刘秀在河北地区的势力瓦解掉。当时刘秀昼卧于邯郸宫温明殿。耿弇前至床前密谋,他说:“今更始失政,君臣淫乱,诸将擅命于畿内,贵戚纵横于都内百姓不知所从公首事南阳,破百万之军;今定河北,据天府之地。以义征伐,发号响应,天下可传檄而定。天下至重,不可令它姓得之,闻使者从西方来,欲罢兵,不可从也。”刘秀听了十分高兴,——一面以河北未平不能回朝辞谢刘玄,一面拜耿弇、吴汉为大将军,令其北上征发幽州十郡(上谷、渔阳、涿郡、广阳、勃海、右北平、辽西、辽东、玄菟、乐浪)兵。耿弇到上谷,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耿弇传》,凡引本传文字不另加注。

    斩韦顺、蔡充,吴汉亦杀掉苗曾,率幽州兵南下,随刘秀转战河北各地。在击破铜马、高湖、青犊、赤眉、尤来、五幡、大枪等各路农民军的战役中,耿弇常率精锐骑兵为前锋,屡立战功。光武称帝后,以耿弇在攻取河北中立有大功,拜为建成大将军,建武二年(公元26年),更封好畤侯,食邑两县。建武三年(公元27年),延岑自汉中出武关(今陕豫边境)侵扰南阳所属各县,攻下数城,耿弇率军与延岑大战于南阳西北之穰县,大败之。延岑与数骑逃奔东阳(东阳聚属淯阳县,今河南邓县东南),与秦丰合。

    北征彭宠先是这年春天,彭宠攻陷蓟城,自称燕王,涿郡太守张丰起兵响应。耿弇击败延岑后,随光武至舂凌(今湖北枣阳县南),自告奋勇请求“定彭宠于渔阳,取张丰于涿郡,还收富平、获索,东攻张步,以平齐地”。光武谓其有壮志,甚为嘉许。建武四年(公元28年),命他率兵进攻渔阳。但他又以为其父耿况曾与彭宠有故旧之谊,又没有家属留在洛阳,恐怕引起疑心,故上书请求回到洛阳。光武下诏要他放心,并命其与王常“共屯涿郡,勉思方略”。耿况闻知,亦不自安,命耿拿弟耿国到洛阳侍候天子,以表忠心。光武为嘉奖耿况父子的忠诚,进封耿况为阴麋侯,增加了食邑。命耿弇与建义大将军朱祐、汉忠将军王常等进攻望都(今河北望都县西北)、故安(今河北易县东南)等地的农民军;另派征虏将军祭遵屯良乡(今河北涿县北),骁骑将军刘喜屯阳乡(今河北固安西北),同彭宠对峙。彭宠自领数万大军,并派其弟彭纯率领匈奴骑兵二千余人,分两路袭击祭遵、刘喜军。当匈奴骑兵行经昌平以北军都山时,遇到耿弇弟耿舒伏兵袭击,匈奴两王被斩,彭宠退走。耿况、耿舒父子又出兵攻彭宠,攻取军都。建武五年(公元29年)二月彭宠死后,光武嘉奖耿况父子在平定彭宠中之功,但以“边郡寒苦,不可久居”①,派光禄大夫樊宏迎耿况回洛阳,赐甲第,奉朝请,封耿舒为牟平侯。同时令耿弇与大司马吴汉率兵进攻结集平原(平原郡在今山东北部德州一带)地区的富平、获索两支农民军,农民军四万余人被迫投降。

    东伐张步在镇压平原农民军后,光武下诏命耿弇率领骑都尉刘歆、太山太守陈俊二将军讨伐割据齐地的张步。张步闻之,令其大将军费邑在历下(今山东济南市)驻扎重兵,又分兵驻屯祝阿(今济南市西),另于太山郡、钟城(今济南市南)列营数十,待耿弇来攻。耿弇渡过黄河后先攻取祝阿,围城时故意留一角,使祝阿人逃奔钟城。钟城兵民闻祝阿失守,大惧,纷纷逃奔。于是汉军不战而取得了钟城要塞。费邑又遣其弟费敢把守要隘巨里(又名巨合城,在今山东济南市东、章丘县西)。耿弇令军中修理攻具,扬言三日后攻巨里,引诱费邑前来救援。至预定日期费邑果然统率三万精兵前来,耿弇留三千人围巨里,自率精兵埋伏山坡两侧,当费邑兵到,居高临下冲击之,敌兵大溃,斩费邑,费敢逃走。然后纵兵扫荡未降的残兵四十余营,一举平定了济南郡(今济南市及其附近各县)。

    ①《后汉书·耿弇传》注引《袁山松书》。

    当时张步据有城阳、琅邪、高密、胶东、东莱、北海、齐、千乘、济南、平原、太山、临淄等十二郡(皆在今山东境内),刘永封之为齐王,都剧县(今山东昌乐县西)。耿弇攻克济南郡后,进逼剧城。张步乃使其弟张蓝率领精兵二万驻守临淄(今属山东)西北的西安,各郡太守所部万余人驻守临淄,相距四十余里。耿弇进军画中(邑名,在西安东南),位于二城之间。他以为西安城小而坚固,张蓝部下多是精兵,易守难攻,临淄城虽大而易攻。便准备采取声东击西的策略,扬言五日后将攻西安,实则出其不意而进攻临淄。攻拔临淄,则西安孤立易取。他向诸将说明用意。诸将心服,乃进攻临淄,仅半日即克之。张蓝闻之,弃城逃归剧县,于是不战而又夺取了西安。耿弇乃下令军中暂不攻剧县,扬言须张步至乃攻之,以激怒张步。张步果中其计,欺耿弇兵少远来,而可一举歼之,遂与其弟张蓝、张弘、张寿合兵,号二十万,进至临淄大城东。耿弇“故示弱以盛其气”,乃引归小城,陈兵于内。张步气盛,直攻弇营,与刘歆等合战。耿弇升王宫坏台望之,观歆等交锋,乃自引精兵以横突张步陈于东城下,大破之。耿弇股中飞矢,以佩刀截之,“左右无知者”。次日乘胜再战了一整天,又大破之。张步于平寿力竭投降。于是齐地完全平定。此后,耿弇又参与了攻灭隗嚣诸战役。耿弇“凡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建武十三年(公元34年),光武统一全国后,耿弇上大将军印绶,以列侯奉朝请。永平元年(公元58年)病逝,终年五十六岁,谥为愍侯。

    耿弇能文能武,有勇有谋,初见光武,便建议攻取邯郸,后在南阳,又献平张步之策,即范史所谓“决策河北,定计南阳”,在光武经营河北、平定齐地中建立了大功。

    第二节祭遵执法严,战斗勇祭遵(?—33),字弟孙,颍川郡颍阳县(今河南襄城县东北)人,少时好读儒家经书。家境虽然富裕,但他节俭朴素。县中以为他是柔弱书生,经常欺负他,引起他的愤怒,结交宾客刺杀之。从此,乡里始知其外柔内刚而惮之。

    王莽末年,祭遵任颍阳县吏。昆阳之战以后,投靠刘秀,充当管理文书的门下史,随刘秀出征河北,为执行军法、整顿军纪的军市令。侍候刘秀的舍中儿仗势犯法,祭遵立即格杀之。刘秀大怒,命人把祭遵抓起来。经人劝说,刘秀赦免了祭遵,以为刺奸将军。并告诫诸将说:“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不久,命祭遵为偏将军,随从刘秀平定河北,以军功封侯。

    建武二年(公元26年)春天,光武大封功臣,拜祭遵为征虏将军,定封颍阳侯。这年二月,陕县人苏况率众攻破弘农郡,光武以弘农邻近京城洛阳,急令祭遵与骠骑大将军景丹等率军入箕关(今河南济源县西),南下围攻盘踞弘农郡的苏况。祭遵被弩射中,洞出流血,众见他受伤,稍有退却。祭遵叱止之,士气大振,“皆一人击十,大破之”①。当时新城县(今河南伊川县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祭遵传》,凡引本传文字不另加注。

    ①辑本《东观汉记》卷九。

    西南)蛮中聚(今河南汝阳县东南)人张满聚众称王,光武诏令祭遵攻之。祭遵截断张满的粮道,张满多次挑战,祭遵坚壁不出。到了第二年春天,乘张满饥困攻破之,活捉张满而斩之。祭遵率兵南下,在南阳附近的杜衍消灭掉邓奉余党邓终;又与建义大将军朱祐会师,大败延岑与秦丰将张成于南阳之东阳聚,斩张成。

    北定渔阳同年,涿郡太守张丰举兵叛乱,自称无上大将军,同上年发动叛乱的渔阳太守彭宠连兵,互相勾结。建武四年(公元28年),光武下诏,命祭遵与建成大将军耿弇等,率兵讨伐之。祭遵率领所部先到,立即向张丰驻地发起进攻,张丰被部下孟厷擒着向祭遵投降。

    平定涿郡后,耿弇、朱祐、刘喜等奉命班师回朝,只留下祭遵所部驻扎良乡抵御彭宠,俟机进取。祭遵派遣部将傅玄率兵袭击彭宠部将李豪于潞城(今北京市东),大破之。两军对峙一年多,祭遵所部屡次获胜,彭宠党羽纷纷投降。建武五年(公元29年),彭宠为其奴所杀,祭遵进军渔阳,平定其地。

    西拒陇蜀建武六年(公元30年)春天,光武下诏命祭遵与盖延、王常、马武、刘歆、刘尚等从天水郡入蜀,讨伐公孙述。当时割据天水、陇西的隗嚣,名义上虽称臣于汉,实际上意存观望,想要保持他的独立地位,深恐汉军假道天水伐蜀灭掉自己,所以借故推托,不愿汉兵越过陇山进入自己境内。光武召集诸将计议,众将都说:“可且延嚣日月之期,益封其将帅,以消散之。”即主张暂缓进取。唯独祭遵以为,“隗嚣挟奸久矣。今若按甲引时,则使其诈谋益深,而蜀警增备,固不如遂进。”即主张马上进兵。光武听从祭遵意见,命他为前锋率兵先进。隗嚣令大将王元于陇坻(今甘肃静宁、庄浪、张家川以东地区)布防,祭遵率兵进攻,大败之,追至新关(今甘肃张家川县南)。耿弇等率兵继至,却被王元打败,退回陇山以东地区。光武乃诏令诸将暂停进兵,命祭遵所部■县(今陕西陇县南),耿弇所部驻漆县(今陕西彬县),冯异驻军栒邑(今陕西旬邑县东北),吴汉等军则还屯长安。隗嚣乘胜追击,派部将王元进攻■县,行巡进攻栒邑,分别为祭遵、冯异击退。建武八年(公元32年)秋天,祭遵等将随光武亲征隗嚣。越过陇山,攻克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隗嚣大将牛邯等十余人率士卒十余万投降,隗嚣逃奔西城(今甘肃礼县北),命王元入蜀向公孙述求救。后来王元率救兵至,打败了汉军,吴汉、耿弇等亦以军粮不继后撤,唯独祭遵坚守驻地,光武下诏褒奖说:“将军连年距难,众兵即却,复独按部,功劳烂然。兵退无宿戒,粮食不预具,今乃调度,恐力不堪,国家知将军不易,亦不遗力。今送缣千匹,以赐吏士。”①建武九年(公元33年)春,祭遵病死军中,归葬洛阳。葬礼非常隆重,光武帝素服临之,“至葬,车马复临,赠以将军、侯印绶”。

    ①《后汉书·祭遵传》注引《东观汉记》。

    作风优良祭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身衣韦绔、布被,夫人裳不加缘”。博士范升曾于祭遵死后上疏追称祭遵说:“制御士心,不越法度。所在吏人,不知有军。清名闻于海内,廉白著于当世。所得赏赐,辄尽与吏士。身无奇衣,家无私财。同产兄午以遵无子,娶妾送之,遵乃使人逆而不受。自以身任于国,不敢图生虑继嗣之计。临死遗诫,牛车载丧,薄葬洛阳。问以家事,终无所言。任重道远,死而后已。”光武把这篇奏疏遍示公卿,叹息这种人实在难得。

    第三节铫期立功河北铫期(?—34),字次况,颍川郡郏县(今属河南)人。身材魁梧,容貌威严。他的父亲铫猛曾经在西汉末当过桂阳郡太守。更始元年(公元23年),刘秀进军颍川郡时,听说铫期有志尚义,召他为贼曹掾,主管盗贼之事。他随刘秀经营河北,来到了蓟城(今北京市)。当时王郎发布的檄书传到蓟城,蓟城的豪强起兵响应王郎。光武见形势不妙,慌忙出走,意欲离开蓟城南下。但由于百姓相聚围观,满街喧哗,人行道被遮断。铫期骑马执戟,瞋目怒视,大喊戒严。于是众人望风逃散,但走至城门,城门已失,攻之得出。刘秀到了信都(今河北冀县)后,任用他为裨将,与傅宽、吕晏都隶属邓禹部下。他攻占了附近县邑,又完成了到房子县(今河北高邑县西南)去征兵的任务。邓禹欣赏他的才干,命为偏将军,管辖士兵二千人,傅宽、吕晏二人各领兵数百人。邓禹向刘秀报告他的决定,得到了刘秀的赞成,并令铫期率兵攻取了真定(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宋子(今河北栾城县东),又占领了乐阳(今河北石家庄市西北)、稾县(今石家庄市东南)和肥累(今河北晋县西)。

    在消灭王郎割据势力的战役中,铫期随刘秀与王郎大将倪宏、刘奉大战于巨鹿(今河北平乡县南)城下。他身先士卒,冲锋陷阵,手杀五十余人。额部受创,整冠再战,士卒亦皆奋勇当先,遂大破王郎军。平定王郎后,刘秀以铫期功高,拜为虎牙大将军。铫期根据当时的客观形势,建议刘秀顺乎民心,意谓称帝。当时铜马农民军数十万人进入清阳(今河北清河县东南)、博平(今山东聊城县北),铫期与众将奋力迎战,连战不利,乃背水为阵,决一死战。双方死伤甚多,适逢刘秀率领大军前来救援,铜马军陷入前后夹击之中,遂败走馆陶(今属河北),被迫投降。后来又随刘秀袭击青犊、赤眉农民军于河内郡之射犬(今河南沁阳县境内)。农民军夺取铫期所部辎重,铫期率兵反击,手刃数十人,自己也三处受伤。但仍然奋力苦战,终于击败了农民军。在刘秀攻取河北的历次战役中,他立下了汗马功劳。

    稳定魏郡光武即位后,封铫期为安成侯,食邑五千户。当时檀乡、五楼农民军进入魏郡之繁阳(今河南内黄县北)、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同时,魏郡的豪强大族又反覆无常,时降时反;更始旧将卓京等又密谋在邺城发动叛乱,魏郡形势很不稳定。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光武乃以铫期为魏郡太守,行大将军事,负责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到任后,他首先发兵击破卓京,斩其将士百人,卓京本人逃亡。消灭掉这一势力之后,铫期又出兵打退进入繁阳、内黄的农民军,“郡界清平”。然后又着手解决豪强势力的问题。郡中督盗贼(官名)的李熊是邺城的豪族地主,其弟李陆密谋迎接檀乡农民军入城,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铫期,铫期召问李熊,李熊叩头认罪,愿与老母俱就死。铫期对他说:“为吏倘不若为贼乐者,可归与老母往就陆也。”使吏送出城,李熊行求得陆,将诣邺城西门。李陆不胜愧感,自杀以谢期。期嗟叹,②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铫期传》,凡引本传文字不另加注。

    以礼葬之,而还熊故职。于是“郡中服其威信”。此后,东汉朝廷在魏郡的统治日益稳定。

    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光武驾临魏郡。以魏郡局势已基本稳定,调铫期回朝廷担任太中大夫之职,随光武到了洛阳。不久,又调任管辖宫廷禁卫军的卫尉卿。建武十年(公元34年),铫期病故,光武亲临治丧,谥为忠侯。范晔称铫期道:“重于信义,自为将,有所降下,未尝虏掠。乃在朝廷,忧国爱主。其有不得于心,必犯颜谏诤。”这是很高的评价。

    第四节王常王常(?—36),字颜卿,颍川郡舞阳县(今河南舞阳县西)人。王莽末年,为弟报仇,亡命于江夏郡。王莽天凤四年(公元17年),荆州饥馑。王常与王凤、王匡等聚众数万人起义于云杜(今湖北京山县),活动于绿林山(在云杜西北)一带,因号绿林军。绿林军推王凤、王匡为首领,王常为裨将,攻云杜周围各县。后来王常同成丹、张卬率领一支起义军南下,活动于南郡编县(今湖北宜城县西南)之蓝口聚,号称下江兵。王莽派遣大将严尤、陈茂率领大军前来镇压。王常等战败,乃率众转移到随县(今属湖北)以东的龙山、钟山一带。不久,在随县以北的上唐乡打败了王莽荆州牧所部军队,引军北上,驻屯宛县东南的宜秋聚。

    这时,刘縯、刘秀兄弟率领的舂陵兵与王匡等率领的新市兵和陈牧等率领的平林兵会师,在宛县以南的小长安聚被王莽打败,各欲散去。刘縯听说下江兵在宜秋,约同刘秀、李通前去和王常等联络。刘縯劝说王常与他们合兵反莽。王常同成丹、张卬商议,丹、卬都说:“大丈夫既起,当各自为主,何故受人制乎?”王常心独归汉,乃稍劝导其将帅。王常在军中素有威信,成丹等诸将接受其意见。于是,引兵与舂陵、平林、新市兵合,诸部齐心同力,士气高涨,遂与王莽军展开决战,大败之,杀王莽大将甄阜、梁丘赐。更始元年(公元23年)二月,绿林军诸将以“众虽多而无所统一”,议定拥立宗室为帝。农民军将领中唯王常与南阳士大夫同意立刘縯,但绿林军大部分将领都主张拥立刘玄,于是,立刘玄为帝,建元更始。更始政权建立后,任命王常为廷尉、大将军,封知命侯。派他率兵北上攻取汝南、沛郡,还到昆阳(今河南叶县),与刘秀等率众击破王邑、王寻所部王莽大军,歼灭了王莽军队的主力。刘玄从洛阳迁都长安后,命王常行南阳太守事,予以赏罚大权,封邓王,食邑八县,赐姓刘氏。

    更始政权败亡后,光武自鄗邑南下,定都洛阳,遣执金吾贾复等率兵南下,于建武二年三月击破更始政权郾王尹遵。这年夏季,王常携妻子前往洛阳,归降光武,“肉袒”谢罪。光武以王常与其兄刘縯相交颇深,并在诸将中有较高威信,对于他的归降非常高兴,加以安慰,夸奖王常诚心拥戴汉室。但对于王常久事刘玄,不早归汉有责备之意。王常表示歉意,并作了解释,说:“更始不量愚臣,任以南州。赤眉之难,丧心失望,以为天下复失纲纪。闻陛下即位河北,心开目明,今得见阙廷,死无遗恨。”光武帝笑道:“吾与廷尉戏耳。吾见廷尉,不忧南方矣。”于是召集公卿将军大会,对群臣说:“常以匹夫兴义兵,明于知天命,故更始封为知命侯。与吾相遇兵中,尤相厚善。”对王常归降深表欢迎,并大加赏赐,拜为左曹尚书,封山桑侯。后来光武又在大会上对群臣说:“此家率下江诸将辅翼汉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于是拜王常为汉忠将军。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八月邓奉反叛后,命他率领诸将南下讨伐邓奉、董?。后来又命他率兵北上,平定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渔阳等地豪强大族割据的屯聚。建武五年(公元29年)秋,王常又随光武讨伐苏茂、庞萌。在攻打下邳(今江苏睢宁县北)之役中,王常率领所部与敌军在城下决战,城上矢如雨下,他亲冒矢石,奋勇当先。光武于高处望见,恐其有失,遣使召回,下邳敌军亦开城投降。不久,他又率领骑都尉王霸平定沛郡(今江苏沛县)等地。建武六年(公元30年),受命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王常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率军西屯长安,以备隗嚣。第二年,光武派遣使臣拜王常为横野大将军,位次与诸将绝席①,高于诸将军,以示尊宠。隗嚣大将高峻据朝那(属安定郡,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他曾率兵击败之;又击败隗嚣部将于乌氏(属安定郡,今宁夏固原南);又平定沿边塞的西羌部落。建武九年(公元33年),他奉命北上驻屯涿郡之故安(今河北易县东南),防备卢芳勾结匈奴入侵涿郡。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王常病故在屯所,谥为节侯。

    王常为绿林军的主要领袖之一,后来拥戴刘秀为帝。与同时起义绿林的马武并列云台,成为中兴功臣中的著名将领。

    ①绝席:独坐一席,以示尊显。《汉官仪》曰:“御史大夫、尚书令、司隶校尉,皆专席,号三独坐。”第三十二章桓谭班彪张衡桓谭、班彪、张衡,是东汉前期在学术上有成就的人物。

    第一节桓谭①多才多艺桓谭(前20左右—约56),字君山,沛国相县(今安徽淮北市相山)

    人。其父于成帝时为太乐令。桓谭“以父任为郎”;或说桓谭入任,是由宋弘的推荐②。

    桓谭擅长音乐,善于弹琴。宫廷举行宴会,皇帝往往命他弹琴助兴③。他博学通达,遍习《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其喜欢古学,多次从刘歆、扬雄辩析疑异。还喜欢歌舞杂戏。穿着简易,不修威仪。对俗儒轻视讥笑,因此多受排挤。

    西汉末年,桓谭官位不高,不过当个郎官而已。他与傅晏相善。傅晏是傅皇后之父,起先颇为得势,稍后董昭仪受皇帝宠幸,其兄董贤因裙带关系而用权,傅皇后日益被疏远,傅晏因失势而闷闷不乐。桓谭告戒他要防宫廷之变,注意董贤的动向,要收敛、谦退,以避祸殃。傅晏接受了桓谭的意见,才免遭董贤之害,“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

    董贤当上了大司马,闻桓谭之名,要与他结交。桓谭是正派人物,先奏书劝告他“以辅国保身之术”,未被接受,就不与他往来。王莽掌握大权时,天下之士大多数对王莽吹牛拍马,阿谀奉承,以求升迁。桓谭则不然,“独自守,默然无言”,故他这时仅为掌乐大夫。农民大起义时,桓谭参予了活动,被更始政权召任为太中大夫。

    议论时政刘秀当上了皇帝(称光武帝),桓谭被征召待诏,上书言事“失旨”,即不符合光武帝的要求,未被任用。后来大司空宋弘推荐了他,任为议郎、给事中。

    他呈上《陈时政疏》,论说时政,主要内容是:首先,任用贤人。他说:“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于辅佐。”故须任用贤能,争取“政调于时”。他在《新论》里论道:“治国者,辅佐之本。其任用咸得大才,大才乃主之股肱羽翮也。”意思是,皇帝的辅佐,乃治国之本;国家用了大才,犹如长了翅膀,就可以腾飞。他认为贤才有“五品”,最高级的是“才高卓绝于众,多筹大略,能图世建功者,天下之士也。”就是说,大贤的主要特点是能为国家出谋筹略,建功立业。他指出,自古以来在用人问题上有一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发现和使用人才方面存在三难:一是贤才少,而庸才多,“少不胜众”,贤才被凡庸所淹;二是贤才特异非凡,往往不被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桓谭传》,凡引本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参考《后汉书·宋弘传》。

    ③参考《后汉书·宋弘传》。

    人所认识,“乃世俗所不能见”;三是贤才往往被谗、被疑,还往往受害。故他强调:“是故非君臣致密坚固,割心相信,动无间疑,若伊(尹)、吕(望)之见用,傅说通梦,管(仲)、鲍(叔)之信任,则难以遂功竟意矣。”“(君)如不听纳,施行其策,虽广知得,亦终无益也。”①意思是,君主招贤,能否使用并发挥其作用,关键在于勿疑而信任,采纳并施行其策。

    其次,设法禁奸。他建议,申明法令,惩办行凶违法者,包括知法犯法者,争取社会安宁。

    再次,重农抑商。他说:“理国之道,举本业(农业),而抑末利(商贾)。”打击兼并之徒和高利贷者,不让商人入仕做官,令诸商贾“自相纠告”,即互相揭发奸利之事,除了劳动所得,把一切非法所得都赏给告发者。这样,就可以抑制富商大贾盘剥百姓,而劝导百姓务农,多生产粮食而尽地力。

    还谈,统一法度。他说:“法令决事,轻重不齐,或一事殊法,同罪异论。”这就容易被奸吏钻空子而“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这样上下其手,必然使奸猾逍遥法外,而使无辜者受害。现在应令通义理、明法律的人,“校定科比,一其法度”,通令颁布,使天下人遵守。这才可使吏民有法可依,而难以胡作非为。

    此书呈送上去,没有受到光武帝重视。

    桓谭著《新论》的旨趣在于“兴治”。他提倡“霸王道杂之”的治道,并对王霸之道作了阐释。何谓王?“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王何术?“夫王道之治,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礼义,使知好恶去就。是故大化四凑,天下安乐。此王者之术。”何谓霸?“兴兵众,约盟誓,以信义矫世,谓之霸。”霸何术?“霸功之大者,尊君卑臣,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此霸者之术。”他认为,现实需要王霸杂用:“唯王霸二盛之义,以定古今之理焉。”王霸之道对时政一定有利:“王者纯粹,其德如彼,霸道驳杂,其功如此。俱有天下,而君万民、垂统子孙,其实一也。”按他所论,“霸王道杂之”的大致内容是这么三个要点:一是除害、富民,以礼义教民;二是加强皇权,统一法度;三是百官修理,威令必行。换句话说,就是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同时注意巩固政权,防止政治腐败。这在两汉之际百姓遭殃、政权不稳、政治腐败的情况下,是有一定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的。

    批判谶纬迷信当时光武帝刘秀正迷信谶记,多以它来决定疑难。所谓谶记,是预言未来事象的文字图录。刘秀起兵夺权和巩固统治,就以它来笼络人心,作为思想统治工具。

    桓谭针对于此,上《抑谶重赏疏》,劝谏光武帝。他说:儒家的传统,“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孔子难言天道性命,子贡等人不得而闻,后世俗儒岂能通之!“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他指出,谶纬的预言“虽有时合”,然如同占卜一样只是一种偶然性,不足为信。他希望光武帝听取①以上引文均见《新论·求辅》。参见严可均校辑《全后汉文》卷十三。意见,“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他深信自己的观点正确,有益于正道,“合人心而得事理”。同时,桓谭还向光武帝建议,在进行统一战争时,应当重赏将士,使其尽心效力,不可听任他们勒索百姓,“虏掠夺其财物”,使兵民各生狐疑,而不得早日安平。

    基于上述观点,桓谭还反对灾异迷信。他说:“灾异变怪者,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①对于怪异现象,只要明君、贤臣等能够修德、善政“以应之”,就可以逢凶化吉,“咎殃消亡而祸转为福”。尽管他还保留了天人感应思想的因素,但在当时仍具有进步意义。

    明智的形神论桓谭于《新论·形神》篇,专论形神关系,对战国以来社会上流行的神仙方术迷信思想严肃地进行了批判。

    当时统治者幻想长生不死得以永久统治人民而尽享荣华富贵。方士投其所好,宣称只要“寡欲养性”、“服不死之药”,就可以“长生不老”。桓谭认为,人的生长老死和一切生物的自然本性一样,无可改易。他指出:“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惑之不解者也。”意思是,人的生长老死乃自然规律,不可违背,所谓“长生不老”只是迷信和妄想。

    方士宣称精神独立于形体之外,而且对形体起决定性作用,故人“养神保真”就可以长生不死。桓谭与此论针锋相对,论说精神依赖于形体,形体对精神起决定性作用。他以蜡烛与烛火的关系,作为形体与精神关系的比喻,论道:“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就是说,蜡烛点燃而有烛火,蜡烛烧尽,烛火就熄灭,就不可能凭空燃火。人老至死,就不可能再存在精神,“气索而死,为火烛之俱尽矣”。至于养身,可能延长人的寿命,但也不能使人长生;生命是有限的,“至寿极亦独死耳”。他认为,明智之士不会相信长生不死的谎言,只有愚昧者才迷信之,“明者知其难求,故不以自劳”,徒劳是无益的。

    桓谭的形神论是唯物主义的,批判了精神可以脱离形体单独存在的唯心主义观点,其反对方士的长生说带有反对一般宗教迷信的意义,对稍后的王充有很大的影响。尽管其论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不可否认其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大贡献。

    坚持己说而终桓谭上书指出皇帝听纳谶记是错误,光武帝看了很不高兴。

    中元元年(公元56年),东汉皇朝“初起”灵台①。当时的灵台,是观察天象的地方。光武帝迷信天命,对于建筑灵台十分重视,事先诏令群臣会议灵台建造在什么地方,并对桓谭说:“吾欲以谶决之,何如?”桓谭沉默了一会儿,说:“臣不读谶。”意思是,我对谶不感兴趣。光武帝追问他什么原故。桓谭又极言谶之“非经”,不是正道而是迷信把戏。光武帝大怒,①《新论·谴非》。

    ①参考《后汉书·光武纪》下。

    指责桓谭“非圣无法”,当即下令将桓谭迁出为六安郡丞。

    桓谭受此打击,内心“忽忽不乐”,忧郁成疾,在赴任的路上逝世,大约死于初起灵台的中元元年,终年七十余岁。

    所著《新论》,言“当时行事”二十九篇。李贤注《后汉书·桓谭传》,列举其篇名有《本造》、《王霸》、《求辅》、《言体》、《见徵》、《谴非》、《启寤》、《祛蔽》、《正经》、《识通》、《离事》、《道赋》、《辨惑》、《述策》、《闵友》、《琴道》等。除了《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外,其余均分上下篇。其中《琴道》篇由班固续成。《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七卷,宋时亡佚。今有清人孙冯翼、严可均两种辑本。他还写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

    桓谭的论著很受时人和后世学者重视。稍晚的王充很推许《新论》,他说:桓谭作《新论》,“论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①。这个评语是很高的。范晔写《后汉书》提到,桓谭是两汉之际著名学者,与杜林、郑兴、陈元等人“俱为学者所宗”②。对于他坚持反对谶纬迷信的态度而遭受打击以至“流亡”的命运,不胜感叹,一者说“桓谭、尹敏以乖忤沦败”③,再者说“桓谭以不善谶流亡”④,对于他坚持明智的学术观点深表赞赏,对于他被害至死无限同情,可谓对桓谭为人为学恰当而公允的总结。

    桓谭治学,求知求实,追求真理,不唯命是从,不怕打击迫害,这种治学精神,难能可贵,值得士人学者学习。

    ①《论衡·超奇》。

    ②《后汉书·陈元传》。

    ③《后汉书·方术传·序》。

    ④《后汉书·贾逵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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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班彪著《王命论》班彪(3—54),字叔皮,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人。其祖先于秦汉之际在北方从事畜牧业致富,后来世代从政,并受儒学熏陶。祖父况,举孝廉为郎,成帝时为越骑校尉。况女(即彪之姑)被成帝选入宫中为婕妤。大伯父伯,颇有儒学修养,以“沈湎于酒”谏成帝,官至水衡都尉。二伯父斿,博学,官至右曹中郎将,曾为刘向校秘书。父稚,官至广平相,被王莽排挤而为延陵园郎。这样的家世,对班彪的思想、文化以至政治态度都有很大的影响。

    班彪幼年与从兄班嗣一同游学,结交较广。二十多岁时,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失败,群雄割据,当时隗嚣拥众割据于天水,班彪避难而从之。隗嚣问以世务,班彪对答:周秦以来,统一代替分裂,势之必然。并说:“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至于成帝,假借外家,哀、平短祚,国嗣三绝,危自上起,伤不及下。故王氏之贵,倾擅朝廷,能窃号位,而不根于民。是以即真之后,天下莫不引领而叹。十余年间,中外骚扰,远近俱发,假号云合,咸称刘氏,不谋同辞。”意思是说,刘汉政权,深入人心,外戚窃权,众所反对,百姓思念刘氏复汉。这个说法,虽然含有正统思想,但还是反映了当时实际情况的。隗嚣不同意这个看法,认为群雄逐鹿,强者称雄,“汉家复兴”之说不可信。

    为了充分表达己见,班彪乃著《王命论》,他认为:汉德承尧,有灵命之符,深入民心,不可动摇,“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也”。故百姓起事失败,王莽窃权诛灭。“穷达有命,吉凶由人”,陈婴之母知项氏必亡,王陵之母知刘氏必兴,可谓懂得祸福之机。同时还论说刘邦兴汉,有“帝尧之苗裔”、“体貌多奇异”、“神武有征应”、“宽明而仁恕”、“知人善任使”等五大特点。认为天命加人事,才能成帝业。所以识世务者,应当“拒逐鹿之瞽说,审神器之有授”,不可妄图而贻笑天下。

    因隗嚣固执己见,顽固地割据称雄,班彪只能离去,投奔河西窦融,颇受窦融器重,任为从事。他为窦融划策,归顺刘秀政权,总河西以拒隗嚣。这对东汉统一是有功的。光武帝刘秀闻知其才干,召见了他,举茂材,任为徐县令,后因病免官。又为司徒掾,是司徒的属官。他时有奏言,对时政作出建议,如《复护羌校尉疏》、《上言选置东宫及诸王国官属》、《奏议答北匈奴》等。

    作《后传》班彪专心于史学,尤好汉代史。汉武帝时,司马迁所撰的《太史公书》(后称《史记》),从传说中的黄帝写到当代汉武帝,后事缺而不录。后来褚少孙、刘向、刘歆、冯商、扬雄等十多位学者都曾缀集时事,或补或续之。班彪认为续作者“多鄙俗”,不足以踵继司马迁之书。于是继采西汉遗事,又旁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此书是接续《史记》之作,但“不为世家,唯纪、传而已”。

    ①本节主要依据于《汉书·叙传》及《后汉书·班彪传》,凡引此两传文字不另加注。《后传》原书已佚,其内容已多为《汉书》吸收,只是无法辨认清楚了。今《汉书》的元帝、成帝二纪及韦贤、翟方进、元后三传的《赞》,还保留有班彪的史论文字①。《元帝纪赞》称元帝“多材艺”、“少而好儒”,即位后任用儒生,“贡(禹)、薛(广德)、韦(贤)、匡(衡)迭为宰相”,而元帝“牵制文字,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这是评论元帝懦而不才,掌权无能,从此汉朝走了下坡路。《成帝纪赞》先称成帝“善修容仪”,“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者”,似乎是予以表扬;但笔锋陡然一转,“然湛(耽)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建始以来,王氏始执国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盖其威福所由来者渐矣。”这是指责成帝荒淫,大权旁落于外戚,终于有王莽篡权的悲剧。此论与其答隗嚣问和《王命论》的含意是一致的。《翟方进传赞》肯定翟义起兵反对王莽是“怀忠愤发”,但又哀叹他“义不量力”而失败,弦外之音是,只有刘秀得天人之助,才能拨乱反正。《元后传赞》总结历来“女宠”的危害,同时指出王莽依恃元后(王政君,王莽之姑)而逐渐窃取大权。所谓“位号已移于天下,而元后卷卷(同“拳拳”)犹握一玺,不欲以授莽,妇人之仁,悲夫!”实乃讽刺元后是一个被王莽欺诳玩弄的非常可怜的愚弱老妇。

    《元后传》记述:平帝死后,孺子婴尚未立之时,汉朝传国玺藏在长乐宫元后之处。“及莽即位,请玺,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阳侯舜谕指。舜素谨敕,太后雅爱信之。舜既见,太后知其为莽求玺,怒骂之曰:‘而(尔)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恩义。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余,天下岂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亦当自更作玺,传之万世,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而欲求之?我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侧长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邪!’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如而兄弟,今族灭也!’舜既得传国玺,奏之,莽大说(悦),乃为太后置酒未央宫渐台,大纵众乐。”此写元后握玺投玺的言行情态,可谓生动传神。如果说《元后传》原是班彪所作;那么,也就可以肯定班彪的史传文字是很出色的。史学思想及其影响班彪曾作《前史略论》,评论前史(指《史记》)得失,为了撰写《后传》有所改进。他简要地追述了先秦秦汉之际的史官和史籍,着重评论司马迁所著《史记》的内容、体裁、体例和思想。他说:“迁之所记,从汉元至武以绝,则其功也。”“然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充分肯定了司马迁的史才。但又评道:“其论述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贱;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敝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诚令迁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意亦庶几矣。”对司马迁与汉儒思想分歧之异端思想极尽讽刺,表明了他的正宗观点,自然也是他写《后传》的指导思想。《前史略论》是①《元帝纪赞》“臣外祖兄弟为元帝侍中”,《成帝纪赞》“臣之姑充后宫为婕妤”,其中的“臣”为班彪自称,“外祖”指金敞,“婕妤”即班婕妤。

    中国古代较早的一篇史学论文,可谓儒家正统史学观点的代表,在中国史学理论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班彪的历史思想和史学思想,对班固和《汉书》有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检阅班固在《汉书》中述论西汉盛衰兴亡及撰写儒林、游侠、货殖等传的旨趣,就可了然。

    班彪于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病死于望都长任上,卒年五十二。所著除《后传》外,还有“赋、论、书、记、奏事合九篇”。有些文字流传至今,清人严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有所收辑。

    总的来看,班彪其人,在两汉之际的历史形势中,投靠刘秀,撰写《后传》,鼓吹“王命”,促进统一,政治上是识世务者,思想上是个正统论者,史学上有一定成绩,但无多大创新。

    第三节张衡和他在文学上的成就张衡早年的文学兴趣张衡是公元一、二世纪间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也是卓越的数学家、天文学家、地理学家。

    张衡(78—139),字平子,南阳西鄂(河南南阳县南)人。他年轻时,家境并不很好。但也受到教育,早年即善于为文。十六七岁,他便离家拜师访友。从他家西北行,过武关,经蓝田、南山,到达长安。他游览了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翊。此后,东去新丰,参观骊山沮泉,作了一篇《温泉赋》。这是他的少作之一。

    由新丰再向东,过函谷关,张衡就到了京师洛阳。这时候的洛阳,早一辈的思想家、文学家和学者已经不多见了。王充已年过七十,未知是否还在人世。大将军窦宪幕府里几位著名的文人,随着窦宪的垮台,也都去世了。班固、崔骃都于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逝世。傅毅还死在他们的前头。贾逵还健在。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崔骃的儿子崔瑗到京师来了,他慕贾逵之名,就跟贾逵学会了天文、历数、京房《易传》、六日七分等学问,为太学里诸儒生所钦佩。张衡大概在这时候认识了崔瑗,并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张衡兴趣广泛,自学了《五经》,贯通了六艺的道理,而且还好研究算学、天文、地理和机械制造等。

    但在青年时期,他的志趣大半还在文学——诗歌、辞赋、散文。扶风班氏是著名的书香世家,班固当时的新著《汉书》,虽很难读、难得,他可能部分看过;大赋《两都赋》,他也可能找到了。在洛阳,张衡的名气渐渐地有了,朋友也多起来了,他结交了马融、王符、窦章等。有人荐举张衡为孝廉,他漠然无动于衷。有些公府请他为属官,他也无意去作。张衡虽非高傲,但不愿与“俗人”交游。因此,他在洛阳几年,所专注的仍是他自己所喜爱的文学创作。他有一篇《定情赋》,可惜只存这样四句:夫何妖女之淑丽,光华艳而秀容。断当时而呈美,冠朋匹而无双①。

    这是对美人的赞叹和思慕。他还写了一篇《七辩》。凡“七”之类,也是一种赋的形式,始创于前汉初期淮阴人枚乘的《七发》,以七事启发“太子”而得到使听者悔悟的目的。到了张衡时代,这种赋体仍有人模拟试作。张衡的《七辩》,借无为先生与虚然子等的谈话而表达自己的志趣所在。虚然子言“宫室之丽”,雕华子言“滋味之丽”,安存子言“音乐之丽”,阚丘子言“女色之丽”,空桐子言“舆服之丽”,依卫子言“神仙之丽”。无为先生对前五子之说都默然无对;对依卫子之说虽有所言,实际也不以为然,末以“将飞未举”一语婉然谢绝了。最后,髣无子曰:在我圣皇,躬劳至思,参天两地,匪怠厥司。率由旧章,遵彼前谋,正邪理谬,靡有所疑。旁窥八索,仰镜三坟,讲礼习乐,仪则彬彬。是以英人底材,不赏而劝,学而不厌,教而不倦。于是二人之俦,列乎帝庭,揆事施教,地平天成。然后建明堂而班辟雍,和邦国而悦远人,化明如日,下应如神,汉虽旧邦,其政惟新。

    髣无子这一段话,真正打动了无为先生的心,“而先生乃翻然回面曰:‘君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张衡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作注。

    ①《全后汉文》卷五十三。

    子一言,于是观智,先民有言,谈何容易!予虽蒙蔽,不敏指趣,敬授教命,敢不是务。’”①这是一篇赋体的寓言。张衡借髣无子的口,倾吐了自己的理想,“汉虽旧邦,其政惟新”,他把现实想象得这样完美,中兴的汉室,将达到圣人之治的神化境界。但现实距此境界又如此遥远,他也不敢期其必然,所以他在兴奋之余,还只能表示“敬授教命”,努力以赴,将来究将如何,不敢多言了。

    南阳时期《二京赋》和《南都赋》的创作京都洛阳是不能久居的。张衡回到了家乡南阳。在这里,他做了南阳太守鲍德的主簿。鲍德是西汉末年鲍永的孙子。永初从更始,后归刘秀。有子名昱,昱子德。在《后汉书·鲍昱传》末有一段关于鲍德的记载:子德,修志节,有名称,累官为南阳太守。时岁多灾荒,唯南阳丰穰,吏人爱悦,号为神父。时郡学久废,德乃修起横舍,备俎豆黻冕,行礼奏乐。又尊飨国老,宴会诸儒,百姓观者,莫不劝服。在职九年,徵拜大司农,卒于官。

    鲍德是哪年为南阳太守的,这里没有说。张衡为南阳太守主簿,有他的《绶笥铭·序言》①为证。但从哪年开始的,也没有讲清楚。据近人孙文青《张衡年谱》,张衡从二十三岁(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开始为南阳太守主簿,大致是可信的。张衡和太守鲍德相处很好,他为太守做文书工作。除本职工作之外,时间还是不少的,他有可能继续进行文学创作。他写了一篇与《定情赋》有关的《同声歌》:邂逅承际会,得充君后房。情好新交接,恐栗若探汤。不才勉自谒,贱妾职所当。绸缪主中馈,奉礼助烝尝。思为苑蒻席,在下蔽匡床。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洒扫清枕席,鞮芳以狄香。重户结金扃,高下华灯光。衣解巾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希见,天老教轩皇。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②。

    这写新婚夫妇的喜悦,以新妇的口吻,自述尽妇道,供妇职,求得白首不忘的幸福。这是一首合乐可歌的文人乐府。这种五言诗体,在张衡时,还在创造的途中。它说的是直接的抒情叙事呢,还是借新婚夫妇的相得心情而有所比喻呢?这是不易肯定的。但如果以之比喻和鲍德的官属友谊关系,似乎也是说得通的。

    在南阳的官邸里,张衡完成了蓄志已久、酝酿约有十年的《二京赋》。

    这两篇与著名文章家班固的《两都赋》相仿。它们的形式相似,寓意也无异,都是说一个故事,以铺陈西都的奢侈为鉴戒,而盛赞东都的节俭以进行讽谕,对统治者都是有益的。但班张的时代已不同,张衡所处的后汉社会危机已逐渐地加剧了,所以他在《东京赋》里所表示的讽喻比班固讲的深刻多了。这不是“劝百而讽一”的小讽,而是站在皇朝危亡的高度,大声疾呼了。

    今公子苟好剿民以媮乐,忘民怨之为仇也;好殚物以穷宠,忽下叛而生忧也。夫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坚冰作于履霜,寻木起于蘖栽。昧旦丕显,后世犹怠。况初制于甚泰,服者焉能改裁?故相如壮上林之观,扬雄骋羽猎之辞,虽系以聩墙填堑,乱以收置解罘,卒无补于风规,祇以昭其愆尤。臣济奓以陵君,忘经国之长基。故函谷击柝于东,西朝颠覆而莫持。凡人心是所①《全后汉文》卷五十五。

    ①《全后汉文》卷五十五。

    ②逯钦立:《汉诗》六。

    学,体安所习,鲍肆不知其臰,翫其所以先入;咸池不齐度于■咬,而众听或疑:能不惑者,其唯子野乎!这一段的讽谏之辞,决不是纵横家那样的危言耸听,而是从人民能否承受的观点以阐明统治者不知不觉的奢侈所带来的严重的以致于亡国的后果。它的高度的思想性决不是班固所能想象的。

    张衡在南阳除完成了《二京赋》,还写了一篇《南都赋》,这当是对光武皇帝的歌颂,也是对自己家乡一隅之地快意的描绘和赞美。就大赋说,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作。但其结构则比较简单,弘富亦逊于前者。

    鲍德为南阳太守,在职九年。调为大司农,病卒。张衡在鲍德调离南阳后,没有跟着他走。这时朝廷上是邓太后临朝,邓氏兄弟秉权,做出招举士人的模样,张衡不为所动。但张衡还是有书信和邓骘保持联系。

    两任太史令。《思玄赋》、《四愁诗》和《归田赋》安帝早知张衡“善术学”,就于永初五年(公元111年)以公车特请他到京都来,给以亲近的郎中职位。这时(前一年)朝廷刚成立一个校订典籍的组织,“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①。东观在洛阳南宫,是皇家的藏书处。当时有名的学者如马融、窦章等都在这里,为校书郎。张衡没有在东观校书,他由郎中迁为尚书郎,再迁为尚书侍郎。元初二年(公元115年)又迁为太史令,这年他三十八岁。这个职官主管天文、历法等等,对他是合适的,他在这方面早有修养,新任职守又给他创造了进一步钻研的条件。这样,从理论到实践,他就不断地有所贡献了。张衡第一次为太史令共六年。经过公车司马令五年的转折,从顺帝永建元年(公元126年)再为太史令,又七年。前后十三年的专业职守,使他的科学事业日益巨大而显著。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即复为太史令的最后一年,他发明了“候风地动仪”,即地震仪。这是世界上地震仪的鼻祖。此事载之《后汉书·安帝纪》,可见当时受到的重视。

    作为科学家和文学家的张衡,并不是不关心政治的。顺帝时,尚书令黄琼上疏言事,颇致力于腐朽内政的改革。张衡在这种朝气复萌的形势下,亦自陈其思想政治上的主张。自光武帝以来,图谶成为统治者欺骗人民的工具。张衡愤其虚妄,首先上疏论其言而无征,实为少数妄人欺世愚民捏造出来的把戏。他以秦至西汉末的历史事实,证明本无图谶,则知图谶成于哀平之际。后来有些人所言某些灾异,亦无事实效验。因此他主张“宜收藏图谶,一禁绝之,则朱紫无所眩,典籍无瑕玷矣”。这些议论在当时是很大胆的,没有多少人敢说,而且儒者们一直在“争学图谶”。这时朝政大权已由外戚转移于宦官集团。张衡复上疏言事。但张衡作为太史令,不在公卿之位,他的几篇奏章,虽都言之成理,一律是无效的。这样,他对政事就愈来愈没有兴趣了。

    顺帝即位后,张衡再转为太史令。这职务在他为专业对口,但也说明了他长久官升不上去,总不能没有一点感慨。于是他仍用与客谈话的形式,作《应间》赋,表达了他的仕途不得意的情绪。

    ①《后汉书·安帝纪》。

    阳嘉元年,张衡发明地震仪。次年,迁为侍中。他接近了皇帝,进言的机会多了。而宦官们则怕张衡告他们的状,揭发他们的丑恶,常以凶恶的目光威胁他。因此当顺帝问他事时,张衡就情不自禁地简单说了几句不明不白的事。但宦官们始终不放心张衡在顺帝身边,共同诬陷,一意要驱逐他离去。本来张衡就受老庄思想影响,以为人的吉凶祸福,幽微深藏于无形之中,说不定哪一天要得祸,因此又作了一篇《思玄赋》,开始说:仰先哲之玄训兮,虽弥高其弗违。匪仁里其焉宅兮,匪义迹其焉追?潜服膺以永靓兮,绵日月而不衰。伊中情之信脩兮,慕古人之贞节。竦余身而顺止兮,遵绳墨而不跌。志团团以应悬兮,诚心固其如结。旌性行以制佩兮,佩夜光与琼枝。镌幽兰之秋华兮,又缀之以江蘺。美襞积以酷烈兮,允尘邈而难亏。既姱丽而鲜双兮,非是时之攸珍。奋余荣而莫见兮,播余香而莫闻。幽独守此仄陋兮,敢怠遑而舍勤。幸二八之遻虞兮,嘉传说之生殷;尚前良之遗风兮,恫后辰而无及。何孤行之茕茕兮,孑不群而介立?感鸾鹥之特栖兮,悲淑人之稀合。这是一首骚体赋,学屈原《离骚》,坚持自己的理想而不可得,则云游上下四方,以至于天上。

    据开阳而頫盻兮,临旧乡之暗蔼。悲离居之劳心兮,情悁悁而思归。魂眷眷而屡顾兮,马倚辀而徘徊。虽遨游以媮乐兮,岂愁慕之可怀。出阊阖兮降天涂,乘飚忽兮驰虚无。云霏霏兮绕余轮,风眇眇兮震余旟。缤联翩兮纷暗暧,倏眩眩兮反常闾。从天上又回人间。收畴昔之逸豫兮,卷淫放之遐心。脩初服之娑娑兮,长余珮之参参。文章焕以粲烂兮,美纷纭以从风。御六艺之珍驾兮,游道德之平林。结典籍而为罟兮,欧儒、墨而为禽。玩阴阳之变化兮,咏雅、颂之徽音。嘉曾氏之《归耕》兮,幕历陵之钦崟。共夙昔而不贰兮,固终始之所服。夕惕若厉以省諐兮,惧余身之未■也。苟中情之端直兮,莫吾知而不恧。默无为以凝志兮,与仁义乎消遥。不出户而知天下兮,何必历远以劬劳?

    驱除幻想,一切还是照常,不求人知,自我努力而已。不出户可以知天下,何必远游自求劳苦。这是儒道思想的诗化,从苦闷中解脱出来,自得其乐。张衡另有《髑髅赋》,则是道家思想的游戏之作。

    在为侍中的时候,张衡曾“上疏请得专事东观,收检遗文,毕力补缀。

    又条上司马迁、班固所叙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又以为王莽本传但应载篡事而已,至于编年月,纪灾祥,宜为元后本纪。又更始居位,人无异望,光武初为其将,然后即真,宜以更始之号建于光武之初。”他几次上书,俱被排斥,不为顺帝所接受,他觉得事已一无可为了。于是张衡于顺帝永和元年(公元136年)被调为河间(河北献县)相。在这里,他努力作一些切实的事,如打击豪强,整齐法度,使地方安定,上下肃然,政事耳目一新,一切有条规地得到治理。但张衡心中始终去不掉愁思,安静不下来,不得不寄情于诗,而有《四愁诗》之作。

    一思曰: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侧身东望涕霑翰。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二思曰:我所思兮在桂林,欲往从之湘水深,侧身南望涕霑襟。美人赠我金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路远莫致依惆怅,何为烦忧心烦伤。

    三思曰:我所思兮在汉阳,欲往从之陇阪长,侧身西望涕旟裳。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路远莫致倚踟蹰,何为怀忧心烦纡。

    四思曰:我所思兮在雁门,欲往从之雪芬芬,侧身北望涕旟巾。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路远莫致倚增叹,何为怀忧心烦惋。

    这是从骚体赋变化来的诗篇,而有歌谣色彩。全诗四章,章七句。所思东南西北四地为理想所在,美人则是理想的化身。最高理想在太山、桂林二地,它们是古代圣王封禅、巡狩的地方,属于立德事业;其次是雁门、汉阳二地,它们是西北边疆要地,属于立功事业。由此可见他的理想与现实处境的矛盾是很大的,所有理想都为现实困难所阻挠而莫能如愿,与美人赠答之事都是幻梦,只有愁思怅望,涕泪霑襟。张衡为人正直,博学多能,而始终为下级官吏。他虽有许多贡献,但不能行其志,愁苦不得解决,遂有“怀土”之思,作归居田园以善终其身的打算,因作《归田赋》以见志:游都邑以永久,无明略以佐时。徒临川以羡鱼,俟河清乎未期。感蔡子之慷慨,从唐生以决疑。谅天道之微昧,追渔父以同嬉。超埃尘以遐逝,与世事乎长辞。于是仲春令月,时和气清,原郁茂,百草滋荣。王雎鼓翼,仓庚哀鸣,交颈颉颃,关关嘤嘤,于焉逍遥,聊以娱情。尔乃龙吟方泽,虎啸山丘,仰飞纤缴,俯钓长流,触矢而毙,贪饵吞钩。落云间之逸禽,悬渊沈之魦鰡。于时曜灵俄景,系以望舒,极般游之至乐,虽日夕而忘劬。感老氏之遗诫,将回驾乎蓬庐。弹五弦之妙指,咏周孔之图书。挥翰墨以奋藻,陈三皇之轨模。苟纵心于物外,安知荣辱之所如!①以老庄思想和儒家经典为精神支柱,以田园游乐为生活旨趣,这样张衡便抛弃了人世间的荣辱,而放荡于复杂矛盾的世界之外。然而这只能是最后的一个幻想。在河间三年,张衡上书求退,顺帝徵为尚书。他没有归田。永和四年(公元139年)卒,年六十四。

    张衡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和文学家。他的文学创作反映了他在仕途生活中遭受的曲折和坎坷,他在辞赋、诗歌和散文等方面都有优秀的业绩,表现了独创性。辞赋是汉代文学的主要形式之一,张衡所作各体,大赋、骚体赋、咏物小赋、抒情小赋,表现了不同程度的继承和发展,后者则是他的创新和开拓,对后世有影响。诗作不多,对五言诗的成长有贡献。散文则以上书言事的政论为主,而上书驳斥图谶的虚妄,则比“疾虚妄”的王充还彻底些。

    ①《全后汉文》卷五十三。

    第四节张衡在科学上的贡献《灵宪》。浑天说张衡第一次任太史令共六年。在这时期内,他作了几件重大的科学工作,发明了浑天仪,著《灵宪》和《算罔论》①。

    《灵宪》是一篇杰出的天文学著作。它从理论的高度对当时的天文学知识作了精要的概括和重大的发展。

    当时,我国并存着几种宇宙结构理论,而以盖天说和浑天说最为流行。

    张衡是主张浑天说的。他的《灵宪》是浑天说的第一部传世的代表作。这篇文章的开头就说,“昔在先王,将步天路,先准之于浑体”,明指天是个球体。后面又说到,这个球的直径是232300里。从地到天则是此数的一半,且地的深度也是如此。天“通而度之,则是浑已”。但地则是一个近似的半球,其中地面的南北距离比天的直径短1000里,而其东西则长1000里。天这个球是从东向西不停转动的,地这个半球却在天内静止不动。至于伸出天外的地块是否会阻碍天的转动?张衡没有说。显然,他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由此可见,张衡心目中的天不是一个坚不可破的硬壳。而且更进一步,张衡还认为天并不是整个物质世界的边界。《灵宪》说:“过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谓也。宇之表无极,宙之端无穷。”在天之外还有无限广漠的宇宙世界,不过人们还不知道那些地方罢了。

    说到天地,人们自然会问,它们是怎么来的呢?对此,中国古代先哲们有一个很好的非神创论思想传统,认为是有规律地演化而成的。老子《道德经》中就说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谓道,是一种说不出形象和色彩,不在当时人日常经验之内的物质;所谓一,就是气;二,乃是阴和阳;三,则是阴、阳、天。三者结合,生出地面万物。《易·系辞》则认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元气已分,天地设位,清浮升乎上,沉浊居于下。”到了西汉时代,《淮南子·天文训》发展了两家学说,提出“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扬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

    在《灵宪》中,宇宙演化的思想又有了新的发展。张衡把天地的形成划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称为“溟涬”。在这阶段里,整个原始宇宙是“幽清玄静,寂漠冥默,不可为象。厥中惟灵①,厥外惟无。”所谓“灵”,是一种阴性的精气,看不出任何形象,也没有明显的运动,因此,整个宇宙空间中一片寂静。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从灵中逐渐生成各种不同的气。这些气互相混合在一起,“并气同色,混沌不分”。这混沌漫的元气,自然还没有固定的形状,而且也分辨不出它们的运动速度。这个混沌的阶段称之为“庞鸿”,也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时期。然后来到第三个阶段,称为“太元”。这时,那片混沌同色的元气发生了分离。清气向外,形成了圆球形而不停运转的天;浊气向内,积淀凝结成为一个上面平而静止的半球形大地。此后,由①张衡的这些著作,原书已佚。《续汉书·律历志》,又《天文志》,刘昭各注,《太平御览》、《开元占经》等有其佚文。今据洪颐煊《经典集林》辑本《灵宪》和《浑天仪》。①“灵”字在中华书局校点本《后汉书·天文志》中作“虚”,但其校勘记中指出,汲本、殿本作“灵”,今查《开元占经》引《灵宪》也作“灵”。故从“灵”字。

    于天和地的互相结合与作用,产生了天上的日月星辰和地上的万事万物。由上可知,张衡不但继承了先辈学者的优良传统,认为天地的形成是物质自身变化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且更加强化了这一传统的唯物主义倾向,即,他更明确地表明了,在演化的各个阶段中都是物质——气,而且只有气在起着作用。此外,他把浑天说引进了天地形成的思想,这也比古代演化学说中所依据的天上地下的质朴概念或盖天说思想要来得进步。

    日、月、五星天空中最亮的天体是日和月。月有圆缺,而日则始终是圆的。古人在长期观察月亮的运动变化中已经认识到,太阳是自己发光的,而月亮本身则不发光,只是靠反射太阳光才发亮。公元前一世纪成书的《周髀算经》中说:“日兆月,月光乃生,故成明月。”西汉晚期的京房也说:“先师以为日似弹丸,月似镜体;或以为月亦似弹丸。日照处则明,不照处则暗。”①对于这个问题,张衡也提出了进一步的看法:“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也。”在这里,明确指出了朔望现象取决于月亮和太阳之间的相对位置。所谓“当日”是指月亮行到了太阳的正对面(相对于地来说)。那么,这样说来,月在望时应该总是很明亮浑圆的了,为什么有时又有月食的现象发生呢?对此,《灵宪》解释说:“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于地也。是谓虚月过则食。”所谓“月过则食”的虚,用今天的概念来说,那是太阳照射地球时在地球背后投射出的影子。但是,张衡的地是个相当于半个天球那么大的东西,因此,这个虚与现今的地影概念很不相同。可是究竟张衡是怎么想象的,我们现在还难解释。唯一肯定的是,张衡知道月食的原因是地遮蔽了日光。不过仅仅这一点也已经是一个重要的发现了。

    除了日月外,还有五颗肉眼可见的行星在星空背景上运动,运动方向大多时候与日、月一样,是由西向东。因此,这样的运动称为顺行,古代又称右旋。五大行星和我们所在的地球实际上是在各自的轨道平面上绕着太阳作椭圆轨道运动。这些运动都不是匀速的。它们的平均速度也各不相同,离太阳越远的天体,其平均速度越小。由于行星和地球有上述这些运动,因此,在地球上的观测者就会看到,行星有时会出现由东向西的运动,这种运动称为逆行。在顺行和逆行变更之际,行星就好象停留在天空中不动一样,这种状态称之为留。这些天文现象,以及行星运动速度变化的规律,都是在世纪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提出了太阳中心说,又经17世纪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发现了行星运动三定律以后,才得到科学解释的。比哥白尼早了14个世纪的张衡完全不可能达到他们那样的程度。但是,他根据他那个时代所积累的天文观测和日常经验,加上他自己的天才,对行星运动的规律作出了自己的猜测。

    张衡在《灵宪》中说:“文曜丽乎天,其动者七,日、月、五星是也。

    周旋右回,天道者,贵顺也。近天则迟,远天则速。行则屈,屈则留回,留回则逆,逆则迟,迫于天也。”他认为,行星的右旋是一种自然规律——天道。他又因为天本身是从东向西运动的,所以又提出,越靠近天,行星的运①《开元占经》卷一。

    动所受到天的影响也就越大(“迫于天”),这就可以解释行星速度为什么会放慢下来,甚至可以完全停止,乃至倒退(逆行)。这种天的影响力使行星速度发生变化的想法,是对控制天体运动的力的一种思辨性解释。张衡的解释是早期中国天文学史上探求天体运动变化的物理机制的最后一个企图。这种企图由于整个科学发展状况的条件限制,在古代中国就没有可能得到发展和解决。正因为如此,张衡的解释努力应得到后人的钦佩,而不因其牵强不科学而忽视。

    五星中火、木、土三行星离太阳比离地要远。金、水二星则离太阳比离地要近。前三者称为外行星,后二者称内行星。张衡当时还不能测定行星与太阳的距离,他当然无法说出何为内行星,何为外行星(这问题也是哥白尼开始才解决的)。但是他已经知道三外行星速度比太阳(实即地球)慢,而二内行星则比太阳快。他还观测到“行迟者觌于东”,即三行星都是先在早晨从东方地平线上出现。以后太阳离它越来越远,过相当时间后太阳反从西面赶上外行星,终于使它在黄昏时被淹没在太阳光中。直到太阳赶过它相当远后,它又在早晨出现在东方地平线上。而内行星则不同,它不但会在早晨出现于东方地平线上,也会在黄昏出现在西方地平线上,以后仍然在黄昏消失于太阳光中。因此张衡称之为“行速者觌于西”。于是他借用阴阳观念说道:“觌于东属阳”,“觌于西属阴”。并且用“日与月此配合也”,把五星分成二类:“摄提(木星)、荧惑(火星)、地候(土星)见晨,附于日也。太白(金星)、辰星(水星)见昏,附于月也。二阴三阳,参天两地,故男女取焉。”虽然没有内、外行星的概念,但两者是区分得清清楚楚的。而且其中终究运用了某种距离的概念,这是在中国古代天文学中极为少见的。循此以往,未必不能发展出正确的概念来。很可惜的是,以后再没有人往这个方向去努力。

    关于恒星关于恒星,张衡认为是:“地有山岳,以宣其气,精种为星。星也者,体生于地,精成于天。”这个见解当然是错误的,它是当时已流行了数百年的天地对应思想的反映。《灵宪》中就说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万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纪。”这种尺地之间的对应,纯粹是附会的,是毫无道理的。例如,天的九位(九天)和地的九域(九州)全都是人为的划分。这种对应纯属数字偶合。不过,话得说回来,《灵宪》所说的星“体生于地,精成于天”的话却也不是全无原由的。《灵宪》又说到“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精存,丽其职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于是乎有陨星。然则奔星之所坠,至地则石矣。”因为天上坠落的星星(陨星)掉到地上的都见到是石头(陨石),所以使古人起了错觉,认为星星原是地上之物。那么,为什么会升到天上的呢?这就自然会解释成是地上山岳(山多石头)的精气上升就成为星,而星星陨落也自然是“神歇精”的结果了。因此,不管这种解释是多么的荒谬,但却反映了古人对陨石的观察。要知道在欧洲,一直到十七世纪,还不认为陨石是从地球以外的空间掉入地面的。关于恒星,《灵宪》还说到它们的命名计数:“众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四方,为二十八宿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征星之数,盖万一千五百二十。”这里给出的星官命名数和星数都大大超过了《汉书·天文志》的记载。这篇写作时代离张衡不远的志文中也有个数字:“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可见,张衡在当太史令的期间是亲自做过恒星的观测、命名、综合(其他前人所定的星官)和计数工作的。张衡所定的星官体系甚至比后来三国时陈卓综合石氏、甘氏和巫咸三家星官而成的星官体系还要庞大。后者只有星官283官,星数1464星。可惜的是《灵宪》中没有记录下张衡星官的详情,其他可能记下详情的张衡著作也未有留存。不过近年有人在南宋郑樵编的《通志·天文略》中找到了一些张衡关于某些星官的描述及其星占文字的残篇。只是郑樵是按《步天歌》星官系统——陈卓系统的重新组合——来写的,所以,只有与上述283官相合的张衡星官才会被引入《通志》。至于这个体系之外的张衡星官那就只有寄希望于未来的考古发现了。此外,张衡所说的征星之数,则并不是实际观测的结果(在整个星空中,人眼所能看到的恒星,总数不过6千多颗,其中还包括了南极附近中国古代所一直看不见的天区中的恒星),而是从《易·系辞》中说的“万物之数”来的。这是天地对应思想的又一个反映。

    浑天仪张衡所作的浑天仪是一种演示浑天说的仪器,故有此名。

    《晋书·天文志》中记载了一段葛洪论天的话,其中说到:“张平子既作铜浑天仪,于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伺之者闭户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灵台之观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也。”既然是在密室中用的,当然不可能是观测天体的仪器,而只能是一种演示仪器。这件仪器的细节在《晋书·天文志》的“仪象”中有更具体的记载:“张衡又制浑象,具内外规、南北极、黄赤道,列二十四气、二十八宿中外星官及日月五纬,以漏水转之于殿上室内,星中出没与天相应。因其关戾,又转瑞轮蓂荚于阶下,随月盈虚,依历开落。”这里又称张衡的浑天仪为浑象。事实上在早期,浑天仪、浑仪和浑象这些名称是混用的,即,凡是表现浑天说的仪器都可以称之为浑天仪或浑仪;而不象隋唐以后,名称逐渐规范,专以观测仪器称仪,而以表演仪器称象。

    从《晋书》的上述记载可知,张衡的浑天仪,主体是一个大圆球。与现今的天球仪相仿。球上画了张衡所定的星座和星星,也画了赤道、黄道。黄道上则绘出二十四节气。在大球相当于南、北极的地方,伸出一根转动轴。这根轴架在一个圆环形支架上。圆环循所在地的子午面方向直立着。转动轴北高南低,与地平面所夹的角度正好是所在地的地理纬度。如果在子午圆环正中间设一个水平放置的大圆环,代表所在地的地平面,那么,转动大球,就可以表演星星的东升西落。球上有一部分星星永远在地平线以上不会下落,其极限是一个以北极为圆心、当地纬度为半径的小圆,称之为内规。反之,以南极为圆心、当地纬度为半经的小圆,则为球上永不升到地面以上的部分的极限,这圆就称为外规。这个大球,有一个齿轮系连接着。用漏刻流①近年有人对张衡发明浑天仪有异说。参看陈久金:《浑天仪的发展历史新探》,《科技史文集》第一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8年版。

    出的水推动这个齿轮系,就可带动大球自东向西转动,只要齿轮系转动速度调节适当,就可使球上天体的东升西落和中天现象与室外的实际天象一致。按《晋书》的记载,张衡的大球上还有日、月、五星。这些天体除了随着天球东升西落外,还有各自的轨道运动。这些轨道运动和天球的东升西落方向都不一致,因此,要象表演恒星的东升西落那样来表演日、月、五星在星空背景上的运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械工程问题。现代研究家都认为,张衡的时代还不能解决这样复杂的问题。人们认为,张衡浑天仪上的日、月、五星实际上是一种可以用手搬动的附加物,它们能随天球东升西落,但是是由仪器操持者随时按照它们在星空背景上的移动来搬动它们在浑天仪大球上的位置。

    虽然张衡的仪器尚不能完全自动地表演日、月、五星的运动,但是,用一个机械系统来取得与天球旋转相同步的机械运动,这本身就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它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从张衡开始,我国诞生了一个制造水运仪象的传统。由于直到二十世纪下半叶原子钟发明和采用之前,时间的计量都是以地球的自转,也即天球的转动为基础的,因此,张衡的发明实际上就成为后世机械钟表的原始鼻祖。

    有意思的是,张衡浑天仪中还有一个叫做“瑞轮蓂荚”的附件。所谓蓂荚,是一种神草,传说长在尧的居室阶下。随着月亮的出现,一天长出一个荚,最多十五个荚。过了月圆之后,又一天掉一个荚。这样,蓂荚就可以指示出月相和一个太阴月中的日期。这个传说实际是反映了尧时天文历法的进步。张衡却根据这种传说制造了一种机械装置,所谓“随月盈虚,依历开落”,其作用就相当于现今钟表中的日历显示。

    既然浑天仪能和天球的转动相合得丝丝入扣,“皆如合符也”,可见它的稳定性相当高。因为浑天仪是用刻漏流出的水推动的,所以可知张衡的刻漏技术也很高明。

    刻漏刻漏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守时和计时仪器。从目前出土的三件汉代刻漏来看,它们都是所谓“沉箭式单漏”,都铸造于西汉时代。这种刻漏仅只有一个盛水的容器。器底部伸出一根小管,向外滴水。随着容器内水的流失,水面降低,由浮在水面的箭舟所托着的刻箭也随之下降,由此可读出时刻。沉箭式单漏的计时准确性主要决定于漏水流出的速度是否均匀。而水流出速度又与小管处的水压成正比,即,随着水的流失,刻漏容器内的水面下降,水的流出速度也会变慢。用这样的刻漏来推动浑天仪,浑天仪的转动就会越来越慢,因而也就不可能较长久地保持浑天仪与天球的同步关系。

    为了提高刻漏的准确性,古人想了许多办法。首先是把沉箭式改为浮箭式,即把刻漏滴出的水流到另一个柱形容器内,把箭舟和刻箭也放在这聚水器内,以刻箭的上升来反映时刻的推移。第二步是在刻漏之上再加一具刻漏,使下面的刻漏中不断有水来补充所滴出的水,这样就可使下刻漏水面的下降大大推迟,从而提高下刻漏出水速度的稳定性。这样的刻漏称为二级刻漏。如果在上刻漏之上再加一具刻漏,那么上刻漏的出水速度也就比较稳定,因而下刻漏的出水速度就更加稳定。这就成了三级刻漏。当然,还可以组成四级或四级以上的刻漏,这是后话。关键是从单漏到二级刻漏这一步。但这一步的发明,在文献和考古发掘中都没有发现什么资料和证据。

    不过,在一篇题为《漏水转浑天仪制》的文章中描述了张衡所用的刻漏是一组三级的刻漏。这篇文章已佚,只在唐代的《初学记》卷二十五中留有三段残文。《初学记》所引残文题名前还有“张衡”二字。因此,很可能,残文是张衡的原作。这三段文字如下:“以铜为器,再叠差置,实以清水,下各开孔。以玉虬吐漏水入两壶,右为夜,左为昼。”“(盖上又)铸金铜仙人,居左壶;为金胥徒,居右壶。”“(皆)以左手把箭,右手指刻,以别天时早晚。”①所谓“叠置”就是指二具刻漏上下放置,“再叠”,则当然是又加上第三具刻漏了。至于下面的聚水器(壶)分左、右两把,那是因为古代的时刻制度夜间的和白天的有所不同,因而刻箭上的刻度也有不同。所以张衡干脆就用两把聚水器。从张衡之前没有多级刻漏的记载这个事实,我们也许可以推断,正是张衡作出了从沉箭漏到浮箭漏,又从单漏到多级漏这样两步卓越发明的,而且是从单漏直接跨上了三级漏的。无论如何,张衡对我国古代刻漏技术的发展是有其贡献的。

    《算罔论》《算罔论》一书久已佚失。唐代李贤在注《后汉书》时就指出:“衡《集》无《算罔论》。盖网络天地而算之,因名焉。”因为看不到《算罔论》,他就怀疑它根本不是一部书,而是《灵宪》一书的补充名词,即,应作《灵宪算罔论》。可是《后汉书·张衡传》文末再次述其著作名时仍只称《灵宪》,且后世引张衡著述的也无《灵宪算罔论》之称,李贤所说是没有根据的。《算罔论》应是单独的一本书。查《九章算术·少广章》刘徽注开立圆术时引有“张衡算”若干言,这当是《算罔论》的遗文。从这些遗文得知,张衡第一个否定了对圆周率的古代粗疏认识,提出了π=10的新值①。这个数值虽然仍很粗略,但却是进步的开始。由此才有刘徽的推进,并最后导致祖冲之的杰出发明。

    修改历法的活动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张衡去史职,改任公车司马令。这是个掌管宫阙南门,品级和太史令相同的官职,虽然他离开了太史令职位,但仍关心天文历法工作。延光二年(公元123年),东汉朝廷内部发生了一场是否继续颁行《(后汉)四分历》的大讨论。张衡曾积极参加了这场讨论。《(后汉)四分历》是为了纠正以前行用的《太初历》的疏误,从光武帝建武八年(公元32年)起酝酿,到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经过科学而慎重的大讨论之后才得颁行的。《(后汉)四分历》在天文数据和计算方法等方面都有许多改进。延光二年的讨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有人提出,根据图谶,当改用甲寅元《(后汉)四分历》是用文帝后元三年为元,岁在庚辰);又有人提出,章帝改历以后“灾异卒甚,未有善应”,而汉武帝用《太初历》后,“享国久长”,故应复用《太初历》。这两种观点提出以后,张①后两段在《文选·陆公佐新刻漏铭》李善注中引为一段,括弧中字即据李善注所引增补。①详见李俨:《中国数学大纲》上册。

    衡和另一位学者周兴一起,立即和他们展开了辩论。数次辩论,对方或者无可回答,或者回答失误。史书没有留下这些一定是很精彩的辩论记录,但可以推测,张衡他们是用天文学的科学论据和对方的迷信观念作的辩驳,因为张衡、周兴二人在驳倒上述二种改历要求之后,又根据多少年的天文观测记录,提出应该行用一种比《(后汉)四分历》更准确的历法:《九道法》。张衡、周兴的提议触发了一场大规模的讨论,进入讨论的公卿有一百多人。很可惜,张衡等人的建议没有被采纳,不过要求改用甲寅元或《太初历》的提议也彻底被否决了。《九道法》现已无传,只知它是在西汉时代出于民间的一种历法,西汉末年刘歆曾对它作过改进和推广。这种历法最主要的是其中提出了定朔的概念。而在官方的历法中,直到东汉末年刘洪的《乾象历》中才有定朔概念。定朔概念的产生是中国历法史上的一大进步。由此可见,张衡的科学见解是非常高明的。

    候风地动仪的创造经过公车司马令五年的转折,从顺帝永建元年(公元126年)起,张衡又回任太史令。这次任职直到阳嘉二年(公元133年)才得升迁。在这长达七年之久的时间内,他作出了一件震烁古今的伟大发明——候风地动仪。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地震仪。这件仪器铸成于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后汉书·张衡传》中留下了一段有关候风地动仪的简要记载。依据这段珍贵的文字,今人王振铎复原了这件驰名中外的古地震仪①。

    多种巧艺的制作张衡还作了另外一些机巧的器械。但其制作年代不明,且其制作详情也都已失传。不过,从传下来的一些简单描述中也可推知,其机构一定是很巧妙的。

    张衡制造过一种能飞的木鸟,类似今天的模型飞机。《广博物志》引《文士传》云:“张衡尝作木鸟,假以羽翮,腹中施机,能飞数里。”飞数里之说或许是夸张。不过即使只有数丈,那也是一个杰出的成就了,因为那是世界上第一个机械飞行器②。

    张衡制造过指南车。《宋书·礼志》云:“指南车,其始周公所作,至于秦汉,其制无闻。后汉张衡始复创造。汉末丧乱,其器不存。”因而后来曹魏时马钧又一次作了再创造。

    张衡还作过一种有三个轮子的器械,《傅子》云:“张衡能令三轮独转。”张衡在所作《应间》中也说:“参轮可使自转。”不需外力而纯粹的自转是不可能的,这是件什么东西还难断定。今人孙文青《张衡年谱》引宋王应麟的话,认为是记里鼓车。记里鼓车的特点是能反映车所行经的里程,与“独转”、“自转”所强调的似乎是两回事。或许,这更象是一架风车,或水磨,因为它们是借助于自然的风力或水力驱动的,故仍可称之为“自转”。

    ①王振铎的详细复原报告发表在《文物》1963年2、4、5期上,本书《科技志》中据此详细介绍了候风地动仪的内部结构。

    ②有记载说古代墨子造过一只木鸢,能“飞三日不下”。这只能是一种风筝类的东西,而不是飞行器。无论如何,张衡被后人誉之为“制作侔造化”(崔瑗《河间相张平子碑》),“善机巧”(《后汉书·张衡传》),“性精微,有功巧艺”(《北堂书钞》卷五十五引《文士传》),是完全当之无愧的。

    张衡也研究过地理学,根据他研究和考察的心得,画过一幅地形图。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三云:“衡尝作地形图,至唐犹存。”

    第三十三章班超马援班超、马援是东汉早期立功边区的名臣。

    第一节班超附班勇投笔从戎班超(32—102),字仲升,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西北)人。少有大志,略涉书传。善辩,不修细节,孝谨,“不耻劳辱”。父班彪,官至兰台令史,博学多识,作《史记后传》。

    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班彪卒,合家还归乡里。兄班固继承父志,潜心研究,继续写作。人告班固“私改作国史”,明帝下诏逮捕班固。班超上书为其兄辩白。明帝诏见班超,了解详情,正巧郡县奉命将查抄班固的书送到洛阳。明帝观后,十分赏识班固的才能,便封班固为兰台令②,掌管皇家的图书,从事校书工作。班超与母随班固到洛阳。

    班超曾为官家抄书,继而辍业,投笔叹道:“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别人皆笑之。班超说:“小子安知壮士志哉!”

    西域与中原的关系,王莽时期中断。匈奴乘虚而入,重新控制了两域。

    由于“匈奴敛税重刻”,西域诸国无法忍受。建武年间皆遣使求内属,要求汉朝派遣都护。光武帝以天下初定,“未遑外事,竟不许之”①。明帝时期,政治已经稳定,经济得到恢复,要求反击匈奴的侵扰,恢复汉在西域的统治。班超“立功异域”的心愿,适应了客观形势的要求。

    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明帝遣窦固等四路讨伐北匈奴。班超投笔从戎,随窦固出酒泉,扫荡车师一带的匈奴势力,破匈奴呼衍王于天山。班超以假司马率偏师击伊吾,与匈奴大战于蒲类海,斩获甚众。班超首战,崭露头角,受到窦固器重,因此遣他与从事郭恂出使西域。

    开通南道班超一行走南道,至鄯善,鄯善王广对待班超毕恭毕敬,奉若上宾。但时隔不久,突然对他们疏远冷淡起来。班超判断:一定有匈奴的使者到来,使鄯善王狐疑,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乃召侍胡者诈说:“匈奴使来数日,今安在乎?”侍胡惶恐,说出了真情。班超立即扣留侍胡者,召集部下三十六人共饮。酒酣,因激怒他们说:你们与我俱在绝域,欲立大功,以求富贵。现在匈奴使者到了才几天,而鄯善王广对我们礼敬即废;“如令鄯善收吾属送匈奴,骸骨长为豺狼食矣。为之奈何?”其部下都说:“今在危亡之地,死生从司马。”班超说:“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当今之计,独有因夜以火攻虏,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尽也。灭此虏,则鄯善破胆,功成事立矣。”众人都说,应当同从事郭恂商量一下,班超怒说:“吉凶决于今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班超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作注。

    ②《后汉书·班固传》。

    ①《后汉书·西域传》。

    日。从事文俗吏,闻此必恐而谋泄,死无所名,非壮士也!”众人说:“好。”当夜,天大风,班超率吏士奔匈奴营寨,命十人持鼓伏于匈奴营后,相约见火即鸣鼓大呼,其他人持兵器伏于匈奴营两侧。部署就序,班超顺风纵火,顿时前后鼓噪,匈奴兵大为惊恐。班超率众杀敌,亲自杀匈奴三人。匈奴使屋赖带、副使比离支等三十余人被杀,其余约百人皆被烧死。次日,告诉郭恂,郭恂“大惊,既而色动”。班超知其意,忙解释说:战胜匈奴,是使团的功劳,从事虽然没有参加战斗,一样有功,班超绝不会独霸功勋。郭恂听罢,乃悦。然后,班超召鄯善王广,以匈奴使首示之,“一国震怖”。班超说明情况,加以抚慰,鄯善王广“遂纳子为质”。

    班超将情况报告了窦固。窦固“大喜”,将此情况报告朝廷,并且提出更选使者出使西域。明帝很赏识班超,下诏对窦固说:“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更选乎?今以超为军司马,令遂前功。”班超又当了使者,窦固欲增加其兵力。班超说:“愿将本所从三千余人足矣。如有不虞,多益为累。”是时,于寘王广德新破莎车,雄居西域南道,匈奴遣使监护其国,附近“十三国皆服从”①。班超一行,先至于寘,广德不仅礼仪甚疏,而且听信巫言,遣使向班超要求献马以祠巫。班超了解其情况,答应其要求,而令巫自来取马。巫至,班超斩其首送给广德,并指责之。广德早就知道班超在鄯善杀匈奴使团的壮举,非常惶恐,立即攻杀匈奴使者而投降班超。班超重赏其王以下官吏,镇抚于寘。于寘和鄯善是南道的两个强国,他们的归附,对于开通南道有重要意义。

    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班超来到了疏勒,离疏勒王所居寘橐城九十里。疏勒王兜题是龟兹人,由匈奴扶立为王。班超先安排田虑前去诈降,嘱咐田虑:“兜题本非疏勒种,国人必不用命,若不投降便可执之。”田虑见到兜题,乘其没有防备,劫缚兜题。左右侍从因出其不意,都惊惧逃跑了。班超得知消息,立即至勒豪,晓谕其众,立疏勒故王兄子忠为王,疏勒国人大悦。

    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明帝卒。焉耆乘汉丧,攻杀都护陈睦。班超孤立无援,而龟兹、姑墨数发兵攻疏勒。班超拒守岁余。章帝以陈睦新没,担心班超孤单难支,下诏征班还朝。班超将还,疏勒举国忧恐。其都尉黎弇说:“汉使弃我,我必复为龟兹所灭耳。诚不忍见汉使去。”因而自杀。班超还至于寘,王侯以下皆哭泣说:“依汉使如父母,诚不可去。”互抱班超的马脚,而不得行。班超从其所愿,又欲遂本志,乃不顾个人安危,毅然更还疏勒。疏勒自班超离去,已投降了龟兹,与尉头连兵,班超捕杀了疏勒的反叛者,击溃尉头,动荡的疏勒又安定下来。

    建初三年(公元78年),班超率疏勒、康居、于寘、拘弥兵万人,攻破姑墨石城。班超乘胜平定西域诸国,上书请求增加兵力,欲攻龟兹等,并提出“以夷狄攻夷狄”之计,可以就地取给,相机行事。章帝知其功可成,于建初五年(公元80年),以徐干为假司马,带领千人支援班超。

    班超欲进攻龟兹,考虑到乌孙兵强,想出“遣使招慰,与共合力”的办法,得到章帝的允准。建初八年(公元83年),任班超为将兵长史,以徐干为军司马,另派卫候李邑前与乌孙结好。

    李邑始至于寘,恐惧,不敢西行,便上书说:攻西域不会成功,并谗毁①《后汉书·西域传》。

    班超“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班超闻之,不胜感叹,“遂去其妻”。章帝不信谗言,斥责李邑,说:“纵超拥爱妻,抱爱子,思归之士千余人,何能尽与超同心乎?”命令李邑至班超处听从调遣。并下诏班超说:假如李邑能胜任在外的工作,可以留下任用。班超即遣李邑护送乌孙侍子回京师。徐干对班超说可以照诏书办事,留下李邑。班超表示,可予谅解,不搞打击报复。

    建初九年(公元84年),班超发疏勒、于寘兵击莎车。初,莎车以为汉兵不出,故投降龟兹。莎车收买疏勒王忠,忠叛汉,西保乌即城。班超乃更立成大为疏勒王,发兵攻忠。半年不下,康居发兵救忠。是时月氏与康居通婚,班超遣使以锦帛送月氏王,令其劝康居罢兵。康居王遂执忠而归,乌即城降于班超。

    元和三年(公元86年),忠借康居兵,还据损中,与龟兹通谋,遣使诈降于班超。班超心知其诈而伪许之。忠大喜,从轻骑来见班超。班超作了准备,设宴款待。酒行,令吏缚斩忠,因破其众。

    章和元年(公元87年),班超再发于寘等国兵二万五千人,攻莎车。龟兹王遣左将军发温宿、姑墨、尉头合五万人救莎车。班超兵少,以佯撤诱敌分兵。龟兹王听说班超撤退,“大喜”,自率万骑于莎车西界截击班超兵,命温宿王将八千骑于莎车东界截击于寘兵。班超得知龟兹王已上当,密令诸部紧急集合,鸡鸣时驰奔莎车营,对方猝不及防,惊慌奔逃,班超追杀五千余人,大获其马畜财物。莎车遂降,龟兹等退散。班超威震西域,南道从此畅通。

    开通北道月氏曾助汉击车师有功,因而要求娶汉公主。班超“拒还其使”。月氏于是怨恨。永元二年(公元90年),月氏遣副王谢率七万大军,进攻班超。班超兵马不多,“皆大恐”。班超却镇静自若,对吏士分析说:月氏兵虽多,但几千里越过葱岭而来,缺乏供应,不足为忧!只要收谷坚守,他们“饥穷必降”,不过几十天就见分晓。果然如班超所言,月氏攻战不胜,钞掠无所获,处境困难。班超估计月氏粮饷将尽,必向龟兹求救,便在东界设伏兵截击。月氏果然遣骑兵赍金银珠玉赴赂龟兹求救,结果被班超伏兵一网打尽。谢大惊,“遣使请罪,愿得生归”。班超放走了他们。月氏由是大震,“岁奉贡献”。

    永元三年(公元91年),龟兹、姑墨、温宿皆降。班超升为都护,徐于为长史。更换了龟兹王。班超居龟兹它乾城,徐干屯疏勒。

    永元六年(公元94年)秋,班超发龟兹、鄯善等八国兵七万人,吏士贾客一千四百人,讨伐焉耆。行至尉犁界,遣使晓喻焉耆、尉犁、危须说:“都护来者欲镇抚三国。即欲改过向善,宜遣大人来迎。”焉耆王广遣左将北鞬支奉牛酒迎接班超。班超指责北鞬支。焉耆王不亲自来迎接,是你之罪。然后赐而遣之。于是焉耆王广与大臣迎班超于尉犁,奉献珍物。但他断绝苇桥,不让汉军入其国。班超避开苇桥之险,从它道过渡。七月末,进入焉耆,离城二十里,结营于大泽。焉耆王广出乎意料,大为惊恐,“乃欲悉驱其人共入山保焉耆”。左候元孟先尝质于京师,密遣使告诉班超,班超斩使者,以示不信用元孟。乃约期大会诸王,声称当重加赏赐,于是焉耆王广、尉犁王汎及北鞬支等三十余人会见班超。国相腹久等人惧诛,逃亡入海,危须王也未到。班超怒责广等说:“危须王何故不到?腹久等所缘逃亡?”遂令吏士缚广、汎等,于陈睦故城斩之,传首京师。遂进兵,斩首五千级,活捉万五千人,牲畜三十余万头。更立元孟为焉耆王。班超留焉耆半年,慰抚之。“于是西域五十余国悉皆纳质内属焉。”北道重新畅通。

    永元七年(公元95年),和帝下诏嘉奖班超说:班超经营西域二十二年,“不动中国,不烦戍士,得远夷之和,同异俗之心,而致天诛,蠲宿耻,以报将士之仇”。封班超为定远侯,食邑千户。

    班超因久在他乡,年老思归。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班超上疏提到:“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故遣其子班勇上书求归。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班超妹班昭也上书,言其兄通西域已三十年,“今且七十,衰老被病,头发无黑,两手不仁,耳目不聪明,扶杖乃能行。虽欲竭尽其力,以报塞天恩,迫于岁暮,犬马齿索。”力不从心。请求和帝开恩,令其兄生还朝廷。书奏,征班超还,是年八月,班超回到洛阳,拜为射声校尉。九月,病故,终年七十一岁。

    班超一生,“专功西遐”,直到“衰老被病”才归故土。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班勇三通西域班超征返时,任尚继任都护。班超以多年的经验告诫任尚:“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任尚以为班超“所言平平”,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几年,“西域反乱”,果然“如超所戒”。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因罢都护。后西域绝无汉吏十余年”。西域重新被匈奴控制。元初六年(公元119年),敦煌太守曹宗遣长史索班将千余人屯伊吾,北匈奴与车师后部攻杀索班,略有北道。曹宗请发兵五千击匈奴,复取西域。公卿大臣多主张关闭玉门关,放弃西域。邓太后召班勇“诣朝堂会议”。

    班勇,班超少子,字宜僚,少有父风。他既反对放弃西域,又反对发兵攻北匈奴。他建议恢复敦煌营兵三百人,恢复置护西域副校尉,居于敦煌;并遣西域长史将五百人屯楼兰,西当焉耆、龟兹径路,南强鄯善、于寘心胆,北鞬匈奴,东近敦煌”。诸臣先后问难,班勇一一驳回。邓太后终于听从班勇之议,“复敦煌郡营兵三百人,置西域副校尉居敦煌。虽复羁縻西域,然亦未能出屯。”

    延光二年(公元123年)夏,又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将五百人屯柳中。

    次年正月,班勇至楼兰,不战而楼兰归附。接着,班勇又恩威并施,争取龟兹王白英率姑墨、温宿自缚归降。班勇因发其步骑万余人至车师前王庭,击败匈奴伊蠡王于伊和谷,俘获五千余人。于是,车师前部始复开通。

    延光四年(公元125年)秋,班勇发敦煌、张掖、酒泉六千骑及鄯善、疏勒、车师前部兵,击车师后部王军就,大获全胜,杀虏八千余人,获马畜五万余头,俘其王军就与匈奴持节使者,斩于索班没处,以报其耻。永建元年(公元126年),立车师后部故王子加特奴为王。班勇遣将斩东且弥王,更立其种人为王。于是“车师六国悉平”。

    这年冬天,班勇发诸国兵击匈奴呼衍王,呼衍王逃走,其众二万余人皆降。北单于率万余骑入车师后部,到了金且谷。班勇遣假司马曹俊驰救之。单于退走,曹俊追杀其贵人骨都侯。匈奴呼衍王徙居枯梧河上。是后车师“无复虏迹,城郭皆安”。只有焉耆王元孟未归附。

    永建二年(公元127年),班勇请击焉耆,顺帝应允,并遣敦煌太守张朗发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合。班勇又发诸国兵四万余人,分骑两路攻焉耆。班勇从南道,张朗从北道,约期俱至焉耆。而张朗原先有罪在身,欲徼功自赎,遂先期到达爵离关,首战告捷。焉耆王元孟惧诛,逆遣使乞降。张朗径入焉耆受降而还,遂得免诛。班勇则以“后期”论,“征下狱,免”,后卒于家。

    再通西域的意义东汉重新确立在西域的地位,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重新开通西域的原因,主要是二点:(一)汉匈势力对比发生了变化。东汉建立后,经济恢复,政权巩固。而匈奴于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单于比归汉,且助汉击败北匈奴。(二)汉、匈与西域关系不同。匈奴对西域“敛税重刻,诸国不堪命”①。西域诸国迫切要求摆脱匈奴的统治。汉则不掠取西域,故自建武以来,西域“思汉威德,咸系内属”①。

    重新开通西域,意义不亚于张骞首通西域。首先,西域与中原隔绝半个多世纪后重新开通,带有一定程度的开辟性质。其次,班超遣甘英使大秦,至条支,临大海,他涉足之地,“皆前世所不至,山经所未详”,大大扩展了国际交往的范围。再次,班勇写的《西域传》,是实地考察的结晶,真实可靠,是今天研究这一地区的重要历史文献。此传被《后汉书·西域传》全部采纳,范晔曾坦率地说,其传乃采班勇所记②。

    第二节马援不为守钱虏马援(前14—49),字文渊,扶风茂陵(今陕西平陵西)人。其先祖赵奢为赵将,号马服君,子孙遂以马为姓。于汉武帝时,马家以吏二千石,从邯郸徙于茂陵成懽里。曾祖马通以功封为重合侯,坐兄马何罗反,被诛,故再也不显。祖父马宾,宣帝时为郎持节,号使君。其父马仲,官至玄武司马。马援兄弟四人,三个兄长均有才能,王莽时并为二千石,家世再次显赫。马援“少有大志,诸兄奇之”。十二岁父母双亡,马援随长兄马况至河南,学《齐诗》于颍川满昌;守章句,辞别长兄,欲到边郡从事田牧。马况鼓励他说:“汝大才,当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朴,且从所好。”适值长兄病故,马援守丧,不离墓地。后为郡督邮,送囚徒至司命府,放跑了重罪的囚徒,自己亡命于北地郡。遇赦,留在当地放牧,归附者众,“遂役属数百家”。转游陇汉间,常对宾客说:“丈夫为志、穷当益坚,老当益壮。”因处田牧,至有牲畜数千头,谷数万斛。既而叹道:“凡殖货则产,贵其能施赈也,否①《后汉书·西域传》。

    ①《后汉书·西域传》。

    ②《后汉书·西域传·论》。

    ③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马援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作注。

    则守钱虏耳。”

    王莽末年,马援曾为新城大尹(汉中太守),后避难于凉州。受隗嚣器重,任绥德将军,参与决策定计。

    马援被派往蜀观察公孙述情况。他与公孙述是同乡、好朋友,自以为到蜀当握手欢如平生,而公孙述却大摆派头和阔气,欲授马援以封侯大将军位。随从都乐意留蜀升官,马援启发他们说:公孙述不是礼致贤士,而是装腔作势,这种人是不能久留天下士的。毅然而归。他对隗嚣说:公孙述乃“井底蛙”,“而妄自尊大,不如专意东方”。

    建武四年(公元28年),马援携带隗嚣的书信到洛阳,见光武帝于宣德殿。返回陇右后,隗嚣问以东方流言及京师得失。马援称赞光武帝为人:“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经学博览,政事文辩,前世无比。”隗嚣非常信任马援,遂决定遣长子隗恂到洛阳作人质。马援携家属随隗恂到洛阳。后来上书请求屯田上林苑中,得到许可。

    隗嚣听信王元之言,犹豫摇摆。马援一再致书隗嚣,规劝他切莫动摇。

    隗嚣怨恨马援背叛于己,得书增怒,遂发兵拒汉。

    平定陇西隗嚣既发兵拒汉,马援乃上疏光武帝,陈述消灭隗嚣之策。光武帝采纳马援之谋,令他率突骑五千,游说隗嚣的将领高俊、任禹等人以及羌豪,陈述利害祸福,分化瓦解隗嚣集团。

    马援又致书于隗嚣之将杨广,让他劝告隗嚣,当知利害,而回心转意。

    杨广竟然不答。马援又劝杨广,假如隗嚣执迷不悟,可自行离去,脱离险境。建武八年(公元32年)春,来歙率兵攻占略阳,杀隗嚣守将金梁。隗嚣率数万众围攻略阳,“斩山筑堤,激水灌城”。歙与将士固死坚守,“矢尽,乃发屋断木以为兵”①。闰四月,刘秀率兵征伐隗嚣,行至漆具,将领们以不宜远入险境,劝刘秀扎营。刘秀犹豫不决,正巧马援应召来到,刘秀“大喜”,以诸将之议问马援。马援分析:隗嚣将帅有土崩之势,兵进有必破之状。又以米堆成山川地形图,指画形势,说明进军路线,分析曲折,一目了然。刘秀高兴地说:“虏在吾目中矣。”次日早晨,窦融率五郡太守及羌、小月氏骑数万,辎重五千辆前来助战。汉大军压境,隗嚣“众大溃”,“城邑皆降”②。隗嚣逃往西城,从此一蹶不振。

    建武九年(公元33年),马援为太中大夫,与来歙率诸将平定凉州。自王莽末年以来,西羌多事,活动于金城郡属县,凉州不宁。来歙推荐马援治理凉州。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马援为陇西太守。夏,先零羌攻临洮,马援发步骑三千击破之,降者八千余人。马援把他们“徙置天水、陇西、扶风三郡”①。继而马援与马成进攻浩亹羌,浩亹羌逃奔允吾谷。马援潜行,袭击其营寨,浩亹羌大惊恐,徙居唐翼谷中。马援继续追击,浩亹羌引精兵占据北山,马援陈兵山下。夜令数百骑偷袭其后,放火烧山,一时锣鼓齐鸣,浩亹①《后汉书·来歙传》。

    ②《后汉书·窦融传》。

    ①《后汉书·窦融传》。

    羌大惊,率众溃逃。马援以兵少,不便穷追,收粮畜而归。这次战斗中,马援受伤,光武帝以玺书慰劳之。

    这时,朝臣议欲放弃金城。马援上书反对此议,建议以金城作为据点。

    得到同意,加强了金城郡的耕战守备。又令羌豪杨封,说塞外羌来和亲。于是郡中逐渐安定,民乐其业。武都氐人背公孙述来降,马援奏请复其侯王君长,赐给印绶。

    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武都参狼羌与塞外诸族,攻杀长吏。马援率四千余人征讨,至氐道县,羌占据山头固守,马援据便地断绝其水草,不与战,迫使羌豪率数十万户,逃出塞外,余者万余人皆降,“于是陇右清静”。马援务开恩信,宽以待下,任吏以职,但总大体而已。傍县有人发生矛盾,吏民惊言羌反,逃入城中。狄道县长来报告,要求发兵。马援估计不是羌反,命狄道县长归守官府,如果恐惧,“可床下伏”。果然稍定,郡人服之。视事六年,征入朝为虎贲中郎将。马援一再建议重铸五铢钱,光武帝同意,“天下赖其便”。他“尤善述前世行事”,讲得头头是道,使人“属耳忘倦”。又善兵策,常谋划,为光武帝所用。

    平定交趾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交趾太守苏定依法处决了诗索。诗索之妻徵侧及妹徵贰起兵反抗,攻占郡城。九真、日南、合浦“蛮夷”起而响应,攻掠岭外六十余城,徵侧自立为王。光武帝拜马援为伏波将军,以扶乐侯刘隆为副将,督楼船将军段志等征讨二徵。大军行至合浦,段志病故,诏马援并将段志兵。马援缘海而进,随山开道千余里。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春,大军到了浪泊,大破二徵,斩首数千级,降者万余人。马援追二徵至于禁溪,每次击败之,其众离散。次年正月,斩杀徵侧、徵贰,传首洛阳。马援受封为新息侯,食邑三千户。犒劳军士。

    马援率楼船二千余艘,战士两万余人,追击二徵余部都羊等,自无功至居风,斩获五千余人,余众散亡,岭南悉定。马援以西于县有户三万二千,地远,奏请分成封溪、望海二县,得到许可。马援所过之处,皆“为郡县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他还条奏越律与汉律乖舛者十余事,加以整顿,“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

    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秋,马援班师回朝。军吏经瘴疫死者大约一半。光武帝赐他兵车一乘,朝见时位次九卿。

    马援好骑,善于相马,曾师事于杨子阿学习相马骨法。他在交趾时,销熔所得骆越铜鼓,铸成象生马一样的模型,其“高三尺五寸、围四尺四寸”。还京时,送上之。光武帝下诏立于洛阳宣德殿下,以为名马式。

    病死疆场马援返京,大受奖赏。友人孟冀相贺。马援说:“功薄赏厚,何能长久乎?”他想到匈奴、乌桓尚扰北边,欲请求击之,说:“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邪?”孟冀称许其为“烈士”之志。

    马援还京仅三个月,就于当年十二月率兵屯驻襄国。次年(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秋,马援率三千骑出高柳,巡行雁门、代郡、上谷障塞。乌桓侦察而知汉军出动,便退散而去。马援无获而还。

    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武陵五溪“蛮”抢掠郡县。光武帝遣武威将军刘尚征讨,“战于沅水,尚军败殁。”①次年,遣谒者李嵩、中山太守马成征讨,仍无战绩。已经六十二岁的马援请求将兵征讨,光武帝担心他年事已高,不许。马援说:“臣尚能被甲上马。”光武帝令他试骑。马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光武帝笑道:“矍铄哉是翁也!”遂令马援率中郎将马武、耿舒、刘匡、孙永等,带领四万余众征讨五溪“蛮”。马援夜与送者诀别,对友人杜愔说:我已年老,“常恐不得死国事。今获所愿,甘心瞑目”。他只是担心权贵子弟不听调遣。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马援率大军到达武陵临乡,击“蛮夷”,胜之,余众逃进竹林中。

    马援驻军下隽县,决定选择“路近而水险”进军壶头山的路线,以为取得壶头山,就扼住“蛮夷”的咽喉,充县之敌可不攻自破。三月,汉军进至壶头山下,“蛮夷”乘高守隘,水流湍急,船不得上。适值暑热,士卒多疫死,马援也病,遂困。乃凿岸为室,以避暑气。“蛮夷”往往升险鼓噪,马援辄曳足以观之。不久,马援病死。耿舒代替马援监督诸军。

    遭受诬陷随从马援出征的中郎将耿舒给其兄耿弇之信中,提到马援进军迟缓,坐失良机,先攻壶头山乃失策。耿弇将此信呈给皇帝。光武帝乃遣虎贲中郎将梁松前往责问马援,并代替马援监督诸军。这时马援已经病死。

    梁松是皇帝之婿,颇为骄贵。以往有一次他去问候生病的马援,拜于床下,马援“不答”。马援因是松父之友,身为长辈而不答礼小辈。梁松则恃皇亲而记恨在心。这时马援虽然已死,他仍然怀恨,遂借故陷害。光武帝因而大怒,收回原先赐给马援的新息侯印绶。

    以往马援在交趾常吃薏苡(植物名)的果仁(名曰薏米),用以“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回京时,以车载薏苡种子。时人以为他带回来珍宝,权贵们都怨望忌妒,只是没有及时发作。马援死后,有人上书谮之,说马援带回的是一车珍宝。光武帝更怒。马援的家属非常恐惧,不敢将马援遗体葬于旧坟地,只在城西买了几亩地掩埋了事。宾客故人也不敢来吊唁。后来马援家属才知蒙冤,经过多次申诉,才得到皇帝谅解,以丧归葬。同乡故人朱勃上书,说马援“以死勤事”,应当得到公平的待遇。词语恳切,情义可嘉。汉明帝时,图画东汉初年的名臣列将于云台,因外戚之故(援女时为皇后),唯独没有列上马援。到了建初三年(公元78年),汉章帝才追策,谥马援为忠成侯。

    ①《后汉书·光武帝纪》。

    第三十四章窦融窦宪两汉之际,窦融、梁统各以所部兵力归汉,有利于统一。此后,两人的后裔发展成为显赫的外戚家族,对于东汉的政局有相当深刻的影响。

    第一节窦融雄据河西窦融(前—后62),字周公,扶风平陵(今咸阳市西)人。七世祖窦广国,孝文帝窦后之弟,封为章武侯。窦融高祖父自常山徙于平陵。窦融少孤,王莽时期在强弩将军王俊部下作司马,参与了镇压瞿义、赵明起义,以军功封为建武男。其妹嫁大司空王邑为小妻。全家徙居长安,“出入贵戚,连结闾里豪杰,以任侠为名”。

    王莽末年,起义者蜂起。王莽遣太师王匡前往镇压,王匡请窦融为助军,与樊崇战于青、徐一带。地皇三年(公元22年),窦融复从王邑征讨刘秀,大败于昆阳,逃回长安。汉兵入关时,经王邑推荐,窦融为波水将军,引兵至新丰,企图堵截起义军西进。

    王莽失败后,窦融投降更始军,在大司马赵萌部下为校尉,后被推荐出任巨鹿太守。

    窦融见更始政权不稳,东方扰乱,不愿出关。他的高祖父曾为张掖太守,从祖父曾为获羌校尉,从弟为武威太守,累世在河西,知其土俗,对其兄弟说:“天下安危未可知,河西殷富,带河为国。张掖属国精兵万骑,一旦缓急,杜绝河津,足以自守,此遗种处也。”兄弟们都同意他的看法。窦融于是辞巨鹿太守,谋求镇守河西,把家属带了去。在那里,抚结雄杰,怀辑羌众,河西民心向之。

    窦融在河西,与酒泉太守梁统、金城太守库钧、张掖都尉史苞、酒泉都尉竺曾、敦煌都尉辛肜等结交。“推一人为大将军、共全五郡,观时变动。”一致推窦融行河西五郡大将军事。是时武威太守马期、张掖太守任仲得知消息,解印绶离去。窦融仍居于属国,领都尉职,而置从事监察五郡。

    河西民俗质朴,窦融“政亦宽和”,所以,“上下相亲,晏然富殖”。

    窦融等练兵马,习战射,明烽燧之惊。防羌人扰乱,击匈奴侵扰。“安定、北地、上郡流民避凶饥者,归之不绝。”

    东向破隗嚣刘秀称帝后,窦融便想归附,因隔远而未能自通。这时隗嚣虽然采用建武年号,但“外顺人望,内怀异心”,派遣辩士张玄到河西游说,建议各自割据一方。说什么“今豪杰竞逐,雌雄未决,当各据其土宇,与陇、蜀合从,高可为六国,下不失尉佗。”窦融召集豪杰与诸郡太守商议,有人认为刘秀受符命,和人事,也有其他说法,“或同或异”。窦融小心谨慎,“遂决策东向”。

    建武五年(公元29年)夏,“窦融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于汉。梁统等各①本节及第二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窦融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作注。遣使随。”①这时刘秀也遣使出使河西,争取窦融等共同对付隗嚣、公孙述。双方使者遇于途中,共还洛阳。刘秀见到刘钧等很高兴,赐窦融书,称赞窦融安定河西,远见卓识,并赐黄金二百斤,授其为凉州牧。

    窦融接刘秀书,复遣刘钧上书,陈述投顺之意。同时遣弟窦友赴洛阳面陈心迹。窦友行至高平,适值隗嚣叛汉,道路隔绝,驰还河西。窦融遣席封携书间道东行通书。刘秀又赐窦融兄弟书,加以抚慰。

    窦融既投顺于汉,乃致书隗嚣,批评他出尔反尔,不识世务,不顾民生,要他深思逆顺之道。隗嚣不理睬。窦融乃与五郡太守共作战备,上书请战。刘秀对窦融的态度和表现颇为赞赏,并与其拉上外戚关系,说窦融乃文帝窦后家后裔,自己是窦后所生景帝之子定王之后;还说汉兵即将西进,希望窦融“以应期会”。窦融得到诏令,随即与诸郡守率兵入驻金城,进击投顺隗嚣的先零羌封何之众,大破之。只因汉兵未进,窦融乃引还。这时,梁统也与隗嚣断绝关系。

    建武七年(公元31年)秋,隗嚣攻安定。刘秀将兵亲自西征,令窦融等定期相会。因遇大雨,道路阻绝,加之隗嚣已经退兵,乃止军。窦融已至姑臧,得到诏令而罢归。窦融恐刘秀久不出兵,上书向刘秀建议抓紧时机,东西夹击隗嚣,若旷日持久,则易生变故。

    刘秀接受窦融的请求,建武八年(公元32年)夏,发兵征隗嚣。窦融率五郡太守及羌、小月氏等,步骑数万,辎重五千余辆,与刘秀会于高平(县)第一(城名)。刘秀举行盛大宴会,待窦融以殊礼。任其弟窦友为奉车都尉,从弟窦士为太中大夫。双方遂一同进军,隗嚣之兵“大溃”,城邑“皆降”。刘秀因功封窦融为安丰侯,食安丰、阳泉、蓼、安风四县。封其弟窦友为显亲侯。诸将也得到封赏。封赏完毕、刘秀率众东归,窦融等西还故地。

    放远权宠窦融兄弟并受侯爵,久专西方,惧不自安。多次上书,请求辞职。刘秀诏令挽留。等到陇、蜀已经平定,窦融受诏与五郡太守奏事京师,从者车千余乘,马牛羊被野。窦融到了洛阳,送上凉州牧、张掖属国都尉、安丰侯印绶。刘秀还其安丰侯印绶,以诸侯位引见,“赏赐恩宠,倾动京师”。过了数月,于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四月,任窦融为冀州牧,十余日后,又迁为大司空。

    窦融自知不是刘秀的旧臣,故小心谨慎,多次辞让爵位,光武帝表示留用。窦融不敢再提请求。直到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刘秀才策免窦融官职。次年,加窦融位特进。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令窦融代阴兴行卫尉事,特进如故,又兼领将作大匠。其弟窦友为城门校尉,兄弟并典禁兵。窦融又要求辞职,光武帝则屡加赏赐。到了这时,窦氏一门贵显,有“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

    永平二年(公元59年),窦融从兄子窦林因罪下狱死。明帝多次下诏责让窦融,并“戒以窦婴、田蚡祸败之事”。窦融惶恐,复乞骸骨,被诏第养病。一年以后,窦融上卫尉印绶。后来,其长子窦穆,依仗权势,胡作非为,①《后汉书·梁统传》。

    矫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娶其女为妻。永平五年(公元62年),被告发此事。窦穆等免官,家属受株连而归故郡,只留窦融于京师。不久,诏诸窦悉还京师。窦融终年七十八岁,谥为戴侯。

    第二节窦宪仗势横行窦宪(?—92),字伯度,窦融之曾孙。祖父窦穆,父窦勋均以罪被诛。建初二年(公元77年),章帝立窦宪妹为皇后,拜窦宪为郎,稍迁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窦笃为黄门侍郎。兄弟亲幸,“赏赐累积,宠贵日盛,自王、主及阴、马诸家,莫不畏惮”。窦宪依恃宫掖声势,飞扬跋扈,强夺民产,就连明帝女沁水公主的园田也被他以贱价买了去。章帝过此园,得知内情,指责窦宪说:“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窦宪大为震惧。皇后为毁服深谢,良久乃得解,使以田园还给公主。章帝虽然赦免了窦宪的罪过,但也不委以重任。

    章和二年(公元88年),章帝卒。和帝十岁即位,“太后临朝”。下诏说:“侍中宪,朕之元兄,行能兼备,忠孝尤笃,先帝所器,亲受遗诏。”“今供养两宫,宿卫左右。”①从此,窦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窦宪以前太尉邓彪为太傅,“令百官总己以听”。他欲行何事,令邓彪报告太后,“无事不从”。又推荐“累世帝师”的桓郁“授经宫中,所以内外协附,莫生疑异”。

    窦宪得势,往往仗势报怨。他派遣宾客杀了往昔考劾其父窦勋的韩行之子,以灵祭于窦勋坟地。都乡侯刘畅至京师奔丧时,私通于太后(即窦宪妹),窦宪怕刘畅分享宫省权力,遣人暗杀了刘畅,栽赃刘畅弟利侯刘刚,令侍御史与青州刺使考治刘刚等。后来被揭发,太后怒,禁闭窦宪于内宫。

    征伐匈奴窦宪惧诛,自求击匈奴以赎罪。这时北匈奴大乱,加之饥、蝗并发,南单于欲乘机吞并北匈奴,要求汉朝支持。群臣多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太后犹豫不定,征求征西将军耿秉的意见。他认为,“以夷伐夷,国家之利,宜可听许。”太后采纳其议。

    章和二年(公元88年)十月,拜窦宪为车骑将军,以执金吾耿秉为副,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缘边十二郡骑士及羌胡兵出塞。次年,窦宪、耿秉各将四千骑,与南匈奴左谷蠡王师子(名)万余骑出鸡鹿塞;南单于屯屠河,将万余骑出满夷谷;度辽将军邓鸿及缘边义从、羌胡八千骑,与左贤王安国万骑出稒阳塞,相约共会涿邪山。窦宪遣副校尉阎盘、司马耿夔、耿谭率左贤王师子、右呼衍王须訾等,精骑一万多,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北匈奴兵众溃散,单于奔逃,追至私渠比鞮海。斩名王以下万三千级,获马牛羊骆驼百余万头。于是北匈奴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窦宪、耿秉登燕然山,令班固作铭,刻石颂功,记汉威德。

    窦宪率师而还。由于北匈奴惊慌未定,窦宪派人向北匈奴单于宣明汉威,招降万余人。北单于遣其弟右温禺鞮王奉贡入于汉。窦宪嫌单于不亲自前来,奏请遣还其弟。

    ①《后汉书·和帝纪》。

    是年九月,遣中郎将持节到五原,拜窦宪为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窦宪辞侯爵,受大将军印绶。旧制大将军位在三公以下。由于窦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窦宪凯旋还京,朝廷大加奖赏。

    窦宪兄弟“竞修第宅,穷极工匠”。永元二年(公元90年),和帝下诏,以功封窦宪为冠军侯,并封其弟窦笃为郾侯。窦宪独不受封。七月,窦宪将兵出镇凉州。

    北单于以窦宪遣还其弟,复遣其子至居延塞。窦宪遣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与司马梁讽迎之。适值北单于被南匈奴击败,受伤逃走。班固等至私渠海而还。窦宪想乘北匈奴微弱,一举消灭之。于永元三年(公元91年),遣右校尉耿夔、司马任尚、赵博等出居延塞,击北匈奴于金微山,大破之,俘获甚众,北单于逃走,不知去向。

    被逼自杀窦宪荡平北匈奴后,威名大振,“窦氏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充满朝廷”。弟窦笃进位特进,窦景为执金吾、窦瓌为光禄勋。窦宪以耿夔、任尚等为爪牙,邓叠、郭璜为心腹,班固、傅毅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尚书仆射郅寿、乐恢并以忤意,相继自杀。由是朝臣震慑,望风承旨。窦氏骄纵,以窦景为甚。其奴客也仗势“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因此,“商贾闭塞,如避寇雠。有司畏懦,莫敢举奏”。太后闻之,只是罢了窦景的官,还保留特进之位。

    窦宪居功自傲,横行无忌。永元四年(公元92年),受封为穰侯的邓叠与其弟步兵校尉邓磊、窦宪的贵婿射声校尉郭举等,相互交结,邓叠母与郭举得幸于太后,遂共谋杀害和帝。和帝知其谋,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欲诛郭举等。因窦宪在外,恐其惧祸作乱,故忍而未发。不久窦宪、邓叠班师还京师。和帝诏使大鸿胪持节郊迎,赏赐将吏。窦宪到来,和帝幸北宫,令执金吾、五校尉勒兵屯卫南、北宫,闭城门,收诛邓叠、邓磊、郭举、郭璜,皆下狱诛,家属徙合浦。遣谒者仆射收窦宪大将军印绶,更封为冠军侯。窦宪与弟窦笃、窦景、窦瓖皆遣就国,和帝以太后故,不欲有诛窦氏之名,选严能相督察之。窦宪、窦景、窦笃至国,皆被迫自杀,受株连者也都免官还乡。

    窦宪征平北匈奴,使汉北边免受骚扰,也为东汉通西域创造了条件,故其功不可没。但他功高震主,终于被和帝逼迫自杀。范晔评窦宪,肯定其北征之功,并说:“而后世莫称者,章末衅以降其实也。”意思是,后人因其自杀也就不提其功。还称引东方朔“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之语,而寄寓悯惜之意。

    窦宪族子窦武,灵帝时为反宦官的领袖。本编第三十九章另有传。

    第三十五章梁统梁冀第一节梁统由河西归洛阳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今宁夏固原东南)人。他的远祖是晋大夫梁益耳。高祖父梁子都自河东迁于北地郡,曾祖父梁桥以赀千万徙于茂陵,祖父梁溥、父梁延“以明军谋,特除西域司马”。西汉末年,徙于安定郡。梁统原为郡吏。更始二年(公元24年),召补中郎将,安集凉州,拜为酒泉太守。更始失败,赤眉军入长安,梁统与窦融等起兵保境,计议立统帅。起初共推梁统,梁统固辞,改推窦融为河西大将军。更以梁统为武威太守。梁统“为政严猛,威行邻郡”。

    隗嚣割据陇右,惧梁统等归附刘秀,遣张玄游说梁统等,制造刘氏不再复兴的舆论,令梁统等“各据其土宇,与陇、蜀合从”。梁统则以为,“今称帝者数人,而洛阳土地最广,甲兵最强,号令最明,观符命而察人事,它姓殆未能当。”建武五年(公元29年),梁统遣使随窦融使者刘钧到洛阳奉贡,刘秀诏拜梁统为宣德将军。

    建武八年(公元32年),光武帝征讨隗嚣,梁统与窦融等率兵与刘秀会兵于高平第一。等到隗嚣失败,光武帝封梁统为成义侯,胞兄梁巡、从弟梁腾为关内侯,都遣还河西。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梁统与窦融等都到洛阳,以列侯奉朝请,更封为高山侯,拜为太中大夫,四子为郎。

    建议加重刑罚梁统喜好法律。他以为“法令既轻,下奸不胜,宜重刑罚,以遵旧典。”及上书,建议加重刑罚。朝臣多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之急务”,而且旧法日久,不可一朝改革,否定了梁统的建议。梁统又上言和对状,还是要求改革刑法。他认为,西汉前期法律适可,“断狱益少”,西汉后期轻法减刑,“盗贼浸多”,故谓“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其议被搁置了事。

    后来梁统迁为九江太守,定封陵乡侯。在郡也有治绩,“吏人畏爱之”。卒于官。

    子孙事迹梁统的长子梁松,字伯孙,尚光武帝女舞阴长公主,迁虎贲中郎将,嗣父爵。梁松“博通经书,明习故事,与诸儒脩明堂、辟雍、郊祀、封禅礼仪。常与论议,宠幸莫比”。光武帝卒,受遗诏辅政。永平元年(公元58年),迁为太仆。因为私书请托郡县,被发觉而罢了官,怀恨在心。后被告下狱,死于狱中。

    梁统的次子梁竦,字叔敬,少习《孟氏易》。“弱冠能教授”。坐兄梁松事,与弟梁恭俱流放于九真郡。后来诏还本郡。闭门自养,著书数篇,名①本节及第二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梁统传》,凡引本传文字不另加注。曰《七序》,受到班固的好评。他自负其才,很想封侯,瞧不起州郡官职。“后辟命交至,并无所就。”章帝纳其二女为贵人,小贵人生和帝,窦后养以为子。窦氏惧梁氏得势,于建初八年(公元83年),谮杀二贵人,并诬陷梁竦等以恶逆,而逮捕下狱。梁竦死于狱中。和帝时,窦宪兄弟伏诛,梁竦才得到昭雪。

    梁竦之孙梁商,字伯夏。永建三年(公元128年),梁商二女被选入掖庭,梁商被任为侍中、屯骑校尉。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其女一为皇后,一为贵人,梁商为执金吾,位特进。三年(公元134年),梁商拒不接受大将军。次年,才勉强受命。梁商身居要位,谦逊礼让,虚己进贤,轻财好施。“赈与贫穑?恍?夯荨<煊?抛澹?丛?匀ㄊ⒏煞ā!?

    但梁商“慎弱无威断,颇溺于内竖”。因宦官曹节等人弄权,他让儿子梁冀、梁不疑与其交友,然宦者忌商宠任,反欲陷之。永和四年(公元139年),宦官张逵等人诬陷梁商与曹腾、孟贲等,“图议废立”,要求惩办之。顺帝认为张逵等人出于妒忌,故加以诛杀。

    永和六年(公元141年)秋,梁商病笃。遗嘱丧事从简。及死,朝廷仍然予以厚葬。他临终前,向顺帝推荐周举。顺帝从其言,拜周举为建议大夫,迁侍中、大鸿胪、光禄勋、光禄大夫等职;并采纳周举的建议,遣周举、杜乔等“八俊”巡行风俗,纠察二千石有“臧罪”者,惩治贪官污吏,其中有些是宦者亲属。

    第二节梁冀诛杀忠良梁冀(?—159),字伯卓,梁商之子。其貌不扬,口吃,读书不多,“裁能书计”。少为贵戚,逸游、嗜酒、戏耍赌博、斗鸡走狗,无所不为。初为黄门侍郎,转侍中,虎贲中郎将,越骑步兵校尉,执金吾。

    永和元年(公元136年),拜为河南尹。梁冀居职暴恣,无法无天。洛阳令吕放是梁商的密友,向商谈了梁冀的恶行,梁冀受到父亲的训斥,即遣人杀了吕放;并推疑于吕放的仇家,奏请拜吕放弟吕禹为洛阳令,使捕杀仇家。

    梁冀与高才能文的崔琦交友。崔琦引古今成败事例,规劝梁冀改邪归正,并作《外戚箴》,指出:“履道者固,仗势者危。”又作《白鹄赋》,讽刺梁冀“反复欲钳塞士口,杜蔽主听”①。梁冀不仅不接受劝告,反而杀害了崔琦。

    永和六年(公元141年),梁商卒,拜梁冀为大将军,其弟梁不疑为河南尹。建康元年(公元144年),顺帝卒,冲帝即位,年仅二岁,太后临朝。诏梁冀与太傅赵峻、太尉李固,参录尚书事。梁冀口头推辞而侈暴滋甚。永嘉元年(公元145年),冲帝卒。李固以清河王刘蒜年长有德,建议梁冀立以为帝,梁冀“不从”②,而立年仅八岁的刘缵,是为质帝。质帝少而聪慧,知梁冀骄横,当着朝臣,瞪着梁冀说:“此跋扈将军也。”梁冀为此深恶之,遂使人进鸩加煮饼,质帝即日毒死。

    复议立嗣,李固、赵戒、胡广、杜乔等皆主张立清河王刘蒜。曹腾等反对。梁冀会见公卿,声色俱厉,听不得不同意见,后令“罢会”①。会后,李固坚持己见,梁冀更怒,令太后“先策免”李固。然后与太后定策,立刘志为帝,是为桓帝。

    梁冀忌恨李固,指使人诬蔑李固假公济私,勾结同伙,钻营官职。梁冀据此请求太后杀李固。太后罢了李固的官职。建和元年(147年),清河刘文谋立清河王刘蒜为帝,其事败露,刘文被杀,刘蒜被贬为尉氏侯。梁冀指使有司诬蔑李固与刘文同谋,投李固于牢狱。其门生王调、赵承等数十人为李固鸣冤。太后了解李固实属冤枉,赦免出狱。梁冀闻讯大惊,坚持将李固处死②。

    大司农杜乔不畏权贵,多次顶撞梁冀。梁冀向杜乔借观金蛇,被杜乔拒绝。梁冀令公卿为其小女儿会丧,公卿皆奔丧,唯杜乔抗命不去。梁冀妹纳为后,梁冀索求黄金二万斤等厚礼。已迁为光禄勋的杜乔,据执旧典而不听。梁冀欲拜氾宫为尚书,杜乔以氾宫“臧罪明著”,不肯用。梁冀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刘文谋立事败露后,梁冀指使有司诬蔑杜乔与刘文交通。结果杜乔被罢了官。梁冀逼令杜乔自杀,杜乔不从。梁冀便使人将杜乔逮入狱中,杜乔冤死。

    ①《后汉书·崔琦传》。

    ②《后汉书·李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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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后汉书·李固传》。

    ②《后汉书·李固传》。

    就是跟梁冀走的人也难免受祸。“为世通儒”的马融,曾为梁冀起草诬陷李固的奏章,但因为马融不能事事顺从,有时忤旨,梁冀便让有司奏马融犯有贪污罪,“免官,髠,徙朔方”。

    挥霍无度梁冀之妻孙寿,色美而善为妖态,梁冀也奇装异服,扮演风流。梁冀靠孙寿取得了一些权位,并与孙寿巧取豪夺,不择手段地勒索财物。当时四方调发,岁时贡献,都是先送到梁府,然后才轮到皇帝。吏人行贿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梁冀还遣人交通各族,“广求异物”。他霸占人家妻女,殴打吏卒,“所在怨毒”,怨声载道。

    梁冀大兴土木,营造宅第园囿。孙寿仿效,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梁冀夫妇建造的亭台楼阁,豪华异常,难计其数,占地甚广。两人共乘辇车,前呼后拥,游乐其间,日以继夜。“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所起兔苑,“经亘数十里”,征发民工,几年才修成。所养兔子,如被误伤,则置人于死地。曾有西域商人误伤一兔,“坐死者达十余人”。梁冀还在洛阳城西起别第,“以纳奸亡”。或“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

    权压皇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桓帝立梁冀妹为皇后。这样,皇太后、皇后均为梁冀的姊妹,其权势更加牢固。桓帝益封梁冀一万三千户,并增大将军府属官,倍于三公。又封其弟梁不疑为颖阳侯,梁蒙为西平侯,其子梁胤为襄邑侯,各万户。和平元年(公元150年),益封梁冀一万户,“并前所袭合三万户”。封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如长公主。

    元嘉元年(公元151年),朝议对待梁冀之礼。有司奏请梁冀“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增封为四县,“比邓禹”。赏赐金钱、奴婢、彩帛、车马、衣服、甲第,“比霍光”。朝会时,另坐一席。但梁冀还觉得“礼薄”,内心不悦。他独断一切,抓权不放。甚至官吏升迁必须先到梁冀家谢恩。辽东太守侯猛,任命时未谒见梁冀,梁冀“托以它事,乃腰斩之”。吴树被拜为宛令,到梁冀家谢恩辞行。到任后,“因诛杀梁冀宾客为人害者数十人”,梁冀深怨之。后吴树迁为荆州刺史,到梁府辞行,被梁冀鸩酒毒死。

    当时,郎中袁著愤恨梁冀凶横,上书桓帝建议让梁冀致仕,交出大权。

    梁冀知道后,密遣人逮捕袁著。袁著乃变易姓名,后托病伪死,但还是被梁冀捉到,悄悄杀死。袁著的学生被其侮辱,朋友郝絜、胡武也被害死。胡武家受株连者六十余人。

    梁冀指使众人上书桓帝,荐其子梁胤为河南尹。梁胤一名胡狗,时年十六,“容貌甚陋,不胜冠带,道路见者,莫不嗤笑”。其叔梁不疑为梁冀的行为感到羞愧,遂让位归第,闭门自守,梁冀不欲令与宾客交通,而害其交往者。至永兴二年(公元154年),梁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预”。

    梁氏灭族梁冀以援立之功,狂妄自大,操纵桓帝,桓帝内心不平。延熹元年(公元158年),太史令陈授陈述日食灾异之变,咎在梁冀。梁冀得知,害死陈授。桓帝由此发怒。这时梁冀又欲认邓贵人为己女以自固。实际上,邓贵人名猛,其母宣改嫁于梁纪(梁冀妻舅)。梁冀欲达到目的,害死知情人,又欲杀宣,被中常侍袁赦发觉,使宣得知报告了桓帝。桓帝大怒,决心除掉梁冀。

    桓帝与中常侍单超、唐衡、左悺、徐璜、具瑗等人,共同谋诛梁冀。梁冀怀疑单超等人的行为,乃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具瑗以“辄从外入,欲图不轨”的罪名逮捕了张恽。桓帝使黄门令具瑗率兵千余人与司隶校尉张彪共围梁冀宅第。又使人收梁冀大将军印,徙封他为景都乡侯。梁冀与其妻孙寿自杀。梁、孙两氏的亲友皆受株连,“无少长皆弃市”,其他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致使“朝廷为空”。事发突然,朝野鼎沸,“百姓莫不称庆”。“县官没收梁冀的财货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散其苑囿,以业穷民。”

    第三十六章班固王充蔡邕班固、王充、蔡邕是东汉时期卓有成就的著作家。其中,班固和蔡邕既是文学家,又是史学家,王充是思想家。

    第一节班固班固的生平班固(32—92),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人,是班彪之子。班彪见另传。

    班固九岁能写文章诵诗赋,十六岁至二十三岁游太学。治学不拘于章句,着重领略大义。

    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班彪病死,留下了遗作《后传》。班固此时二十三岁,离开太学,返乡为父守丧,并检阅其父所作《后传》的手稿。此后,他感到“彪所续前史未详”,于是反复思考,欲继承和发展前人的史学事业,自永平(公元58—75年)初年起,着手撰写《汉书》,专写西汉一代二百三十年的历史。这是适应大一统的时代需要而编撰的。自司马迁撰《史记》之后,统一的西汉皇朝由盛而衰,经绿林赤眉起义和王莽篡权,西汉灭亡,东汉又随之兴起。在复杂的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封建统治阶级,一方面总结历史经验,在政治上作出对策;另方面又借助思想文化加强思想统治。史学为适应历史需要,只是补续《史记》是远远不够的。班彪的《王命论》和《后传》也只是适应临时之需,未能承担历史使命。班固写西汉全史,给大一统的西汉皇朝以突出的历史地位,总结它的兴亡盛衰及成败得失,才完全适应了历史的需要。

    就在班固着手编撰《汉书》不久,永平五年(公元62年)有人向朝廷上书,告发班固“私改作国史”。皇帝下诏收捕,班固被关进了京兆监狱,家中的书籍也被查抄。其弟班超担心他受委屈而难以自明,便上书,在汉明帝面前申说班固著述之意,地方官也将其书稿送到朝廷。汉明帝了解情况后,很欣赏班固的才学,召他到校书部,任命他为兰台令史。兰台是汉朝收藏图书之处。兰台的令史共有六名,秩六百石,掌管和校定图书是其职责。

    班固做了兰台令史,便和陈宗、尹敏、孟冀等人共同撰成《世祖本纪》,这是写汉光武创立帝业的历史。班固因此升迁为郎。他又撰写开创东汉的功臣列传以及平林、新市、公孙述等载记,共二十八篇,送呈朝廷。这些著述,都被后来官修的《东观汉记》所采用。完成上述著作后,他又在汉明帝指使下继续撰写《汉书》。他在散文赋《答宾戏》中,表示决心“专笃志于儒学,以著述为业”。先后历时“二十余年”,至“建初(公元76—84年)中”,完成了大部分著述任务。“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

    班固自为郎之后,“遂见亲近”。当时建都洛阳,而关中耆老犹望迁都长安。班固乃作《两都赋》,呈给汉明帝,“盛称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宾淫侈之论”。《西都赋》和《东都赋》都是宏篇巨制。及汉章帝雅好文章,班固更加“得幸”,多次入宫与帝论学。据说“每行巡狩,辄献上赋颂,朝廷有大议,使难问公卿,辩论于前,赏赐恩宠甚渥。”建初三年(公元78①本节主要依据于《汉书·叙传》及《后汉书·班彪附固传》,凡引此两传文字不另加注。年),班固当了玄武司马,秩比千石,掌管守卫玄武门。次年,章帝于洛阳北宫白虎观召集诸儒,讲论《五经》异同。班固担任记录,会后奉命根据记录编纂成《白虎通义》(又名《白虎通德论》或《白虎通》)。这书是董仲舒以来儒家学派的法典性著作。

    元和元年(公元84年),北匈奴愿与汉人“合市”①,并要求“和亲”。章帝诏问群臣。议者意见不一,或以为匈奴“变诈”,不予理睬。班固发议:根据历史经验,应当通使修好,“上可继五凤、甘露致远人之会,下不失建武、永平羁縻之义”。章帝允许北匈奴前来“与汉贾客交易”,地方官府“赏赐待遇之”②。这大概与班固的建议有关。

    永元元年(公元89年),南匈奴单于向汉请兵征伐天灾人祸频仍的北匈奴。窦宪因罪惧诛,自求讨伐北匈奴以赎罪。窦太后乃任命窦宪为车骑将军出征北匈奴。班固为中护军,参与谋议。汉军与南匈奴兵等大胜,出塞三千余里,追至燕然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班固奉窦宪之命,刻石勒功,记汉威德。次年,北匈奴单于遣使向汉请求和亲,窦宪奏请派遣班固行中郎将事,带领数百骑出居延塞迎接北匈奴单于。适值北匈奴单于被南匈奴击败逃走,班固到了私渠海(今杭爱山南)闻知对方情况,只好返回。

    永元四年(公元92年),窦宪因外戚专权而被和帝夺了兵权,被迫自杀。班固也由于和窦宪关系密切,而受牵累罢了官。班家奴仆以往曾仗势侮辱过洛阳令种兢。种兢起初因畏窦宪而含怒未发,待至窦宪垮台及班固失势,便将班固逮捕入狱。不久,班固死于狱中,年六十一岁。

    班固去世时,《汉书》功亏一篑,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完成,和帝令其妹班昭就东观藏书阁续成之,班昭续成八表,《天文志》由马续奉诏完成。可以说,传世至今的《汉书》,是经由班彪、班固、班昭和马续四人撰写,历时几十年才毕其功的;当然,其中最主要是班固二十余年心血的结晶。班固除编撰《汉书》外,还有很多诗赋文章,明代张溥曾辑《班兰台集》,近人丁福保辑有《班孟坚集》。

    班固的辞赋班固的辞赋很有成就。他写骚体赋;也写咏物小赋,最著名的是仿司马相如《子虚》、《上林》式的大赋。汉武帝好辞赋,其时辞赋高度发展,形成兴盛的文章风尚。宣帝亦好辞赋,并有所评论,认为“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辨丽可喜”;认为辞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奕远矣”。虽有所肯定,但亦比之于倡优博弈,视为“小道”。扬雄“少而好赋”,后来则以为类似“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他认为赋的讽谕作用甚微,而“不免于劝”。他不“尚辞”而“尚事”,以为“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法言·吾子》)。赋以辞胜,辞是赋的特点和优点。有一类赋如司马相如的大赋,本来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行人之辞和纵横家之辞。扬雄根据自己创作辞赋的经验,对辞赋的评价实际是可信的。班固处于汉室的中兴时期,作《两都赋·序》,再一次评论辞赋的价值,认为“赋者古诗之流也。”它与诗歌一样是“润色鸿业”,为统治者的政治服①《后汉书·南匈奴传》。

    ②《后汉书·南匈奴传》。

    务的。他具体地说:“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要也。”他极力提高辞赋的历史地位,认为辞赋的兴盛,“而后大汉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他所以作《两都赋》却非倡优博弈之戏可比,而是解决重大的建都问题的。《两都赋》指《西都》、《东都》二赋,西都之宾盛夸西都长安,为周秦汉三代名都,汉“肇自高而终平,世增饰以崇丽,历十二之延祚,故穷泰而极侈”;东都主人盛夸东都洛阳,而语“建武之治,永平之事”,开国立制,归于节俭,以说服西都之宾,实后汉初期的一篇阿颂之辞。到后汉,辞赋的形式已成定局,一般堆砌词藻,连类并举,全面铺陈,以达其“劝百而讽一”的旨趣,班固的《两都赋》亦不例外。

    班固的传记文学在传记文学方面,班固也是一把好手。在《汉书》里,有不少这方面出色的作品,举例来说,《李广苏建传》写李广、苏建、李陵、苏武四人。其中写李广,基本用《史记》文,但有删改,有增益,有移易段落者。写李陵则几乎重写,利用《史记》者极少。从此传可以看出,班固并不只是概括地叙述史事,而亦不排斥细致的描写。此传写出了一个英勇战斗、以寡敌众最后失败的英雄,并同情司马迁对李陵的看法,引用了司马迁的话,说: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糵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此传详细描写李陵的战斗实际为司马迁给李陵辩护强有力的证词。它的具体描写,是文学性很高的史文。

    班固写苏建,基本为《史记》文,增末句引出苏武,目的在新写《苏武传》,此为《史记》所无。《苏武传》也是有文学性的史文,是班固的新创。它表现出另一个英雄形象,出使匈奴十八年,千辛万苦,始终不屈,终有匈汉和解得以归汉的一日。它写苏武迎汉李陵送别的场面最为动人:于是李陵置酒贺武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陵虽驽怯,令汉且贳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奋大辱之积志,庶几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为世大戮,陵尚复何顾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异域之人,壹别长绝!”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催,士众灭兮名已聵。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兮将安归!”陵泣下数行,因与武决。这是李陵的自辩和自责,可见李陵原无投降匈奴之意,只是因为汉武帝听信流言蜚语随便杀了李陵全家,使李陵无以自明,无路可走而不得不耻辱地留居匈奴,直到匈汉和解苏武还朝才有机会吐露自己的心情。这段悲壮的描写,使二千年后读者认识到这场悲剧真正的根源只是汉武帝封建主义的无情和黑暗的专制。

    《李陵传》和《苏武传》是《汉书》后部分突出的传记文学。

    《汉书》在史学上的贡献班固的主要学术成就是在史学方面,他所著《汉书》,是一部杰出的历史著作。

    《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它有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传,共一百篇(后人析为一百二十卷),主要记述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至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二百三十年的史事,个别篇章贯通古今数千年(如《古今人表》和十志)。全书八十余万字。它承袭了《史记》的体例而有所变化,《史记》是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汉书》则是纪、表、志、传四体,改“书”为“志”,舍弃“世家”,体例较为严整。它为断代体“正史”定下了格局,遂为后代正史不祧之宗。我国传世的“廿四史”,除《史记》和《南史》、《北史》外,都是沿用《汉书》的体例。详赡是《汉书》的一大特点。《汉书》中有关武帝以前的史事,多采自《史记》,甚至有抄袭之嫌,但实际上补充了很多内容,也有些删改。例如,《汉书》增设了《惠帝纪》和贾山、李陵、苏武、张骞等传,创立《古今人表》和刑法、五行、地理、艺文等志;萧何、韩信、刘安等传中,增加了不少史料,特别是在一些纪、传中记载了很多诏令、奏议、诗赋、文章。这就大大地丰富了汉代史的内容。武帝以后的记载,大概是缀集班彪《后传》及各家续《史记》之作,加以编撰而成。各家所作及《后传》早已散佚,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从班彪的《前史略论》“今此后篇,慎核其事,整齐其文,不为世家,唯纪、传而已”来作推敲,《后传》大概只有纪、传,而无表、志。看来,班固写武帝以后史事的任务也是艰巨的,撰十志尤非易事。

    从《汉书》的总体来看,十二纪写西汉十二世君国大事,记明年月,多列事目,不写细节,起提纲作用。八表,有六个王侯表是从《史记》中的汉王侯表发展起来的;《百官公卿表》比之《史记·将相名臣表》丰富得多,既叙述秦汉官制演变,又记录汉代三公九卿的任免;《古今人表》把远古至楚汉之际的人物列为九等,未列汉人。十志,是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等,记述古代政治、经济制度及文化思想史。七十传,先专传、合传,后类传,记载西汉各种人物、各个民族及邻近诸国,末尾传写王莽及《叙传》。

    十志最体现《汉书》的详赡。《食货志》记述西周至王莽时期的农业、农政、货币和财政的情况。《刑法志》记述西周至东汉初年的军制和刑法的历史变化。《地理志》概述古今地理沿革,汉代政区,以及各地区的范围、山川、户口、物产、风习和中外交通。《沟洫志》记述古今水利事业,详载了贾让的治河三策。《礼乐》、《郊祀》二志记载历来的礼乐文化和祭祀制度。《天文》、《律历》二志记有古代自然科学的宝贵资料。《五行志》详记了自然界古今很多的灾异现象。《艺文志》吸收了刘歆《七略》的成果,著录了西汉末年皇家藏书的情况,并综述了各种学术派别的源流和短长。这些详细的记载,把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自然史的著述,在《史记》八书的基础上,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极大地丰富了历史的内容,对后世纪传体史书的志影响很大,对后来《通典》、《文献通考》的影响也不小。

    《汉书》所记民族历史,比《史记》增多了。它把《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汉朝与西域间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史,西域几十个地区或国家的历史,为研究我国古代民族史和中外关系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这样的记述,为后世正史所取法,形成了一个优良的传统。故《汉书》在中国史学史上有“文赡而事详”之誉。

    大一统和正统思想是《汉书》的又一大特点。首先,它肯定大一统,给统一的汉代政权和多民族统一国家以应有的历史地位。秦汉的一统,在我国历史上有重大意义,《史记》已写出了中国古代趋向统一的历史大势,但尚未完整地记载汉代统一的历史。《汉书》吸收了《史记》的经验,加以改进和发展,从时间、地域、人事、思想文化诸方面详述汉代统一,给汉代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歌颂一统大业,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其次,它推崇汉为正统。《汉书》写道:“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尚)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高帝纪》)神化刘邦兴汉符合天命。同时又否定被汉取代的秦朝和篡汉的王莽政权都不符天命,只是“余分闰位”(《王莽传》),没有合法的历史地位。这种封建正统观念,是非历史主义的,它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故后世封建史家有正闰之论。同时,它卑视非汉的政权和非帝系的人物。秦末农民大起义对于汉之代秦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史记》将陈涉列于“世家”,将项羽列于“本纪”,给以较高的历史地位;而《汉书》则将陈涉和项羽一律列于“传”。王莽建立过政权,且不论其政治得失,就体例而言,也应当入纪,而《汉书》只列于“传”。这些都反映了作者的正统思想。《汉书》的大一统和正统思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今应当审慎地予以分析批判。

    再次,它独尊儒学思想。《汉书》评司马迁曰:“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司马迁传》)这正表明它以“圣人”之是非(实即封建正统思想)为准则。它独尊儒家和《六经》,把诸子、诗赋视为“《六经》之支与流裔”(《艺文志》)。它把凡是结宾客、广交游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势力的人都称为游侠,斥其为“背公死党”(《游侠传》),它谈谋生之道,也强调封建等级,说“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要求老百姓“贵谊(义)而贱利”(《货殖传》)。这种与司马迁《史记》对立的观点,确是宣扬封建专制主义的正统思想。

    还有,它杂有神学色彩。汉代统治者有意宣扬天人感应论和五行灾异说,故使全社会和学术界都程度不等地受了影响,《汉书》作者也难幸免,故它在记述史事中,往往夹杂这种思想和说教。如讲汉得“天统”,汉为“火德”,讲五行灾异,天变与人事的符应(见《天文志》、《五行志》),这种思想渗透于其书。不管作者是有意或无意,写得多或少,实际上是在起了一定的宣扬天人感应论和五行灾异说的作用,而为汉朝封建统治服务。

    《汉书》因其在史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深为后世学者所重视,历来研究它的学者甚众,颜师古的《汉书注》、王先谦的《汉书补注》,以及近人杨树达的《汉书窥管》、陈直的《汉书新证》等,都对汉书学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第二节王充王充的生平王充(公元27—约97),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祖先为魏郡元域(今河北大名县)王氏家族。先辈曾几世从军有功。祖上以军功受封于会稽阳亭(今址不详),不久因故失爵,就此定居在那里。此后他家或务农,或经商,并有世代任侠的传统。

    王充家境贫寒,困难的环境使他很早成熟。儿童时“恭愿仁顺,礼敬具备”。六岁开始习字,八岁出入书馆。稍长,王充开始学习《论语》、《尚书》,一日可背诵千字。青年时期入太学读书,曾以班彪为师。

    刚刚成年的王充,就承担起养家重任。先是回乡以教书为业,在地方官府做过小官吏。大约三十岁以后,他辞官家居,潜心著述,作《讥俗》、《节义》十二篇,著《论衡》八十篇,二十余万言。

    元和三年(公元88年),他六十岁,为避祸举家迁往扬州郡,转徙于丹阳(今安徽宣城)、庐江(今安徽庐江)、九江(今安徽寿春)等地。此间扬州刺史董勤曾召他任从事,又转任治中,不久退职回家。章和二年(公元88年),同郡友人谢吾夷上疏章帝,推荐王充,章帝特命以公车待诏。王充以病为由,推辞不就。

    王充晚年贫病交困,无人帮助。他写下了最后的著作《养性》十六篇。

    七十岁以后,王充病逝于家中。

    自然无为的唯物主义思想王充继承朴素唯物主义传统,他对天地的性质做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夫天者,体也,与地同。”不论天是体,还是含气的自然,都从根本上肯定了天地的自然物质属性。

    从天地的物质属性出发,王充阐发了天地自然无为的理论观点。所谓天地自然无为就是:“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他认为天地的运行是一个自然变化过程,不具备任何精神作用,人和万物都是在天地运行中自然产生的,是“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而绝非“天地故生人”,“天故生万物”。他用气和气化说解释万物的生成变化,丰富了古代的朴素唯物论。

    在天人感应说甚嚣尘上之时,王充的天道自然无为思想具有鲜明的战斗性。

    他首先对当时盛行的君权神授之说和谶纬符命的种种神异传说做了有力驳斥。王充对于当时流行的刘邦母与蛟龙感而生刘邦的传说,大胆提出异议。他说:“含血之类,相与为牝牡。牝牡之会,皆见同类之物。今龙与人异类,何能感于人而施气?”对美化统治者的符瑞说,如周代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鱼、赤乌而受命等神话,王充用偶然巧合加以解释:“文王当兴,赤雀适来;鱼跃鸟飞,武王偶见。非天使雀至白鱼来也。”

    谴告说是汉代天人感应论的核心。王充对它进行了重点批驳。灾异说特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王充传》和王充《论衡》,凡引上述传文者不另作注。别重视日食、月食,认为这是统治者失德所致。王充指出:“在天之变,日月薄蚀,四十二月日一食,五月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数,不在政治,百变千灾,皆同一状,未必人君政教所致。”对于所谓旱灾是天神对人君骄横暴虐的谴责,涝灾是天神对君主迷恋酒色的惩罚,虫食谷物、老虎吃人是天神对官吏为奸的警告等等神学呓语,王充都予以有力的批驳。他还运用矛盾律对谴告说进行总的清算:“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

    王充还追究谴告说产生的原因及其实质,说:“《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这是非常深刻的见解。

    无神论思想鬼神之说是儒家祖先崇拜的立脚点,是古代较为普遍的世俗迷信。王充针锋相对地提出“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鬼论主张。

    王充首先从形神关系上对无鬼论加以论证:“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他强调“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王充从物质决定精神的哲学观念入手,否定鬼的存在。这为后来范缜的神灭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于无鬼说,他还做了一个风趣、但很有说服力的论证:从古以来,死者亿万,“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加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

    王充用生理和心理的原因说明鬼神怪念的产生:“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优惧,忧惧则鬼出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所谓鬼不过是人们由于疾病、畏惧而产生的一种幻觉而已。这个说明很接近客观实际。

    王充还把无鬼论引入薄葬说,批判了儒家的厚葬。他指出,只有“明死人无知”,才能定“厚葬无益”①。王充克服儒、墨两家学说的片面性,把薄葬主张与无鬼论结合起来,使这一主张立足于坚实有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王充用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的朴素辩证思想,否定了成仙得道、长生不死等迷信。他推论道:“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因而“诸学仙术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这对于沉迷此道的封建帝王及众多信男信女,无异当头棒喝!

    当时各种迷信禁忌之说盛行,举凡盖房迁居、丧葬嫁娶、沐浴裁衣等等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要择良日,卜吉凶,唯恐得罪鬼神,触犯忌讳,招来祸患。王充在《论衡》中,专门写了《四讳》、《■时》、《讥日》、《辩祟》、《难岁》、《诘术》、《解除》、《卜筮》等篇章,一一对世俗迷信的各种说法作了批驳。如说“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罹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遣殃。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于祸,名曰触祸”,实在是舍本求末的行为,是“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这是非常清醒的药石之言,不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指点迷津的作用,就是在今天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充对卜筮迷信也有所批判。他认为人世间的祸福吉凶,决定于人事,也决定于时命,唯独不决定于鬼神。他说:“行尧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灾消灭,虽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纣之行,海内扰乱,百祸并起,虽日逐疫,疫鬼犹来夫论解除,解除无益;论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祝无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这是可贵的见解。

    为什么会产生诸多忌讳迷信之说呢?他认为:一是统治者神道设教,“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二是人们对于吉凶祸福产生种种错觉,把许多巧合事件作为吉凶的根据;三是搞迷信者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是在“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所以说,“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实知的认识论思想对于知识来源问题,王充否认生而知之的观点。他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基础,知识源于后天的学习。他申明:“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学之乃知,不问不识。”用认识论划清了与先验论的界限。

    对于儒者论圣人“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的离奇妄语,在《实知》里用孔子不能先知先觉的十六件事实加以诘难。如“匡人之围孔子,孔子如审先知,当早易道,以违其害。不知而触之,故遇其患。”又如“子入太庙,每事问”,如果真的生而知之,又何劳询问呢?

    王充还强调实践对于知识技能的决定作用:“齐都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暂为卒睹,显露易为者,犹愦愦焉。方今论事,不谓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尝过,而曰知不达,失其实也。”这是把实践纳入认识论的高见。

    王充还强调感觉经验的可贵,也看到了直观感觉的局限性,因而提出要想得到正确的知识,还必须经过一个“揆端推类”、“以心原物”的逻辑推理和思维判断过程。他说:“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推断是非,“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这把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大大推进了一步。

    王充在认识论中提出的“效验”,就是用事实来检验言论的当否。他认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终)不见信。”这个观念的提出,提高了王充辨别是非的水平,也增强了王充论定是非的能力。王充用“以心原物”和“效验”的方法,对儒家经传虚妄失实之处提出质询和攻讦。

    王充认为,古书传说中的尧、舜、禹、汤、文、武之治,都经过了增饰与放大。他在《语增》、《儒增》、《艺增》等篇章中列举出很多经传及传说中美化上古之世的实例加以反驳。比如:儒书里面“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可是,又写有尧、舜、文、武、成、康用兵征伐之事。尧、舜、成王既然大动干戈,四出征伐,怎么可能“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呢?另外所谓“武王伐纣,兵不血刃”,“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等等说法,他都认为是在夸大其词。他正确地阐明,这些说法的本意是要褒美先王,但是“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夸张、虚美是起不到预期宣传效果的。

    王充在批判“好褒古而毁今,少所见而多所闻”的尊古卑今之论时,表述了今胜于古的历史发展观点。他把周与汉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夫实德化则周不能过汉,论符瑞则汉盛于周,度土境则周狭于汉,汉何以不如周?”理直气壮地声言当今胜于三代盛世。

    王充很少偶像崇拜。为了求真求实,他把质询的矛头指向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在《问孔》中,他揭示出孔子学说中的多处矛盾。

    王充自己对《论衡》的写作旨意做了明确说明:“《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求真求实是王充理论学说的根本出发点,是《论衡》一书的灵魂。

    王充思想局限和内在矛盾王充的进步思想,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也有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和十分明显的内在矛盾。

    王充在《论衡》中用《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等篇章颂扬汉朝的历史功绩,这对于战胜复古倒退思潮,推进社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宣汉”用意真诚,无可怀疑;所谓“宣汉非出本心”的说法,是一种误解。但是,王充宣汉很少使用历史的方法,却把瑞应说当作最得力的武器。这就产生了他思想中的一个矛盾——反对感应论与宣扬瑞应说,对瑞应说时而赞同时而反对的矛盾。在《恢国》中,甚至重弹“高祖母妊之时,蛟龙在上,梦与神遇”的滥调。

    王充用元气自然论,批驳了神学目的论。但在人的穷通祸福和社会的治乱兴衰上,由于他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懂得在社会本身寻找原因,只好拾起命定论武器,说人“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这种命是在娘胎里就决定了的,人们对此根本无能为力:“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不能避祸。”由个人的命定推而广之,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系于时数:“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教之行废,国之安危,皆在命时,非人力也。”这个论断的要害,是除了命或时数之外,人事与社会因素都与国家治乱安危无关。甚至还说:“国之危殆灾害,系于上天。”从中我们看到他从依违于循环论和天命论之间,最终滑向天意史观的轨迹。这造成了他思想中另一个重大矛盾。即在命运面前无所作为的悲观思想,在从畏天、戡天到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进程中,它是一个严重的历史倒退。这是王充思想中的最大弱点。

    王充在否定有鬼论的同时主张有妖说,这妖怪到处存在:“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承认妖的存在是王充向迷信妥协的表现,这同承认人死为鬼在实质上并无二致。因此,有妖论成为王充思想的一大芜累。

    承认王充思想中的缺陷与矛盾,不论是源于他所处时代科学与思维的不发达;是源于他阶级地位的限制;还是源于他稍嫌严重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都不能因此而否定他贡献出那么多至今还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思想瑰宝。

    第三节蔡邕①蔡邕家世蔡邕(133—192),字伯喈,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六世祖蔡勋,好黄老,汉平帝时为郿县令。王莽篡汉,拜蔡勋为厌戎连率(陇西郡守)。蔡勋面对印绶,仰天叹道:“吾策名汉室,死归其正。”祖父蔡携,字叔业,汉顺帝时“以司空高弟迁新蔡长”。父蔡棱,字伯直,“处俗孤党,不协于时,垂翼华发,人爵不升”。行为清白,谥曰:“贞定公”。

    蔡邕笃孝。母尚滞病三年,他侍母“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者七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里“高其义”。

    政治活动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年),蔡邕步入仕途,先在司徒桥玄府干事,受到桥玄的器重,出补河平长。不久,召拜为郎中,校书于东观,进而迁为议郎。

    先是,朝议认为“州郡相党,人情比周”,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互相监临。到了这时,又制订了“三互法”,规定诸州郡行政长官,不仅不能任用本籍之人,而且两州人士及婚姻之家也不能交互任官。其目的是防止官吏来互相勾结庇护。但“禁忌转密,选用艰难”,致使幽、冀两州,欠缺不补。所以,蔡邕上书皇帝,指出幽、冀两州官职欠缺不补,耽误了政事,就是因避“三互法”。他建议赶快突破禁令,选用人才,安置诸州刺史。结果,他的建议如石沉大海。

    灵帝时,天灾连年不断,雷霆、疾风、地震、陨雹、蝗灾等,往往数害并发,加之鲜卑不时侵扰,百姓赋役加重。熹平六年(公元177年)七月,灵帝制书“引咎”,要求群臣各陈政要及当务之急。

    蔡邕上书,陈述七事。第一,行祭“宜如旧典”。他说:郊祭“五帝”,是为了“导致神气,祈福丰年”;庙祭祖宗,是为了“追往孝敬”。这些都是帝王的“大业”,应当排除一切禁忌,按故典行祭。第二,广开言路,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他认为,国之将兴,能听到至言,从而“内知己政,外见民情”。第三,广求贤才,“以劝忠謇”,“博开政路”。第四,督察贤奸。应当恢复朝廷遣使的办法,“纠举非法”,同时“更选忠清,平章赏罚”。对官吏要进行年终考核,处分优劣,“使吏知奉公之福,营私之祸”。第五,以经术取士。不能以“书画辞赋”的“小能小善”取士,而要取“通经释义”的人才。第六,考察治民的长史。应“以惠利为绩,日月为劳”。以政绩的优劣,定赏罚升黜。第七,慎选太子官属。他指出,前以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须知今虚伪小人,“假名称孝”,应当“搜选令德”。

    蔡邕所陈七事,大多与官吏制度有关。他认为,天灾人祸与官吏良莠有密切关系;而解决的办法,只有革除吏制的弊端,惩治不法官吏,选择贤良任用。

    ①本节主要依据《后汉书·蔡邕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蔡邕的奏疏送了上去,灵帝采纳了部分建议,如亲自迎气于北郊,行辟雍之礼,令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者,一律改为丞尉,以及置鸿都门学等。但是,对于涉及吏制弊端的问题,灵帝并未触动,因此,问题依然如故。

    当时灾异多次出现,吏民惊忧。光和元年(公元178年)七月,诏蔡邕与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c等人,引入崇德殿,使宦官曹节、王甫询问灾异产生的原因,以及清解的办法。蔡邕认真作了回答。皇帝又特诏要他不必顾虑,“指陈政要”,封好上奏。蔡邕说天对于汉朝非常关怀,“故屡出妖变,以当谴责,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现在发生灾害,主要原因在“寺署”(指宦官),这是老天给予的监戒。还有一些灾异,是“妇人干政”、“小人在位”的“天戒”。对付的办法,只有“忍而绝之”,意即解决宦官专权、妇人干政等问题,才是报答“天望”的切实措施。末了,他还要求皇帝保密,泄密则有“杀身之祸”。灵帝看了奏章而叹息,因起更衣。宦官曹节在后偷看了奏章,并泄露了出去。一些仇家便伺机报复。

    蔡邕与司徒刘邰原有矛盾。其叔蔡质与将作大匠杨球也有矛盾。杨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程璜使人飞章诬告蔡邕、蔡质多次以私事“请托”于刘邰,邰不听,蔡邕怀恨在心,便企图中伤之。灵帝得书,令尚书召蔡邕诘问。蔡邕上书陈述情况:我与刘邰本有宿怨,错在对方,我父子(指叔父蔡质与己)本无伤陷对方之事,竟然出现谤书,应当以我之言与刘邰“参验”,以澄清是非。实际上,问题出在我上次的奏章中“讥刺公卿,内及宠臣”,招来了诽谤。请灵帝主持正义,否则,“言者不蒙延纳之福,旋被陷破之祸”。再者,这事与我叔父蔡质无关,不当株连于他。我年已四十六,孤特一身,忠言而死,“死有余荣”。灵帝昏愦无能。蔡邕及蔡质还是被关进洛阳牢狱,被劾为“仇怨奉公,议害大臣”,定了“大不敬”之罪,弃市。

    案件报告皇帝。中常侍吕强觉得蔡邕无罪,为其说情,灵帝也想起以往的奏章,下诏“减一等,与家属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即流放朔方而不能再赦免了。杨球收买刺客,令追杀蔡邕于路途。刺客为蔡邕的忠义所感动,不肯下手。杨球又贿赂其部主毒杀蔡邕,而受贿者反以其情告诫蔡邕要严加防范。因此,蔡邕幸免于难,徙居于五原安阳县。次年大赦,灵帝改变“不得以赦令除”的诏令,宽宥蔡邕还归本郡(陈留郡)。

    蔡邕在五原安阳县服刑九个月,将还,五原太守王智为他饯行。王智乃宦官王甫之弟。酒酣,王智起舞对蔡邕劝诵,蔡邕却不予理睬。王智在宾客前感到失了脸面,恼羞成怒,骂蔡邕道:“徒敢轻我!”蔡邕拂衣而去。王智记恨在心,密告蔡邕“怨于囚放,谤讪朝廷”。宦官更加“恶之”。蔡邕为了避祸,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在吴度过了十二年。

    跟董卓的关系中平六年(公元189年),灵帝卒,董卓为司空。董卓想借蔡邕的名气巩固地位,征他入朝。蔡邕称病不出。董卓大怒,骂说:“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令州郡催蔡邕速行。蔡邕不得已,应征,拜为祭酒,“甚见敬重”。继而补侍御史,又转为侍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不久,迁为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初平元年(公元190年),拜蔡邕为左中郎将,随献帝迁都长安,封为高阳乡侯。

    董卓的宾客部曲欲推崇董卓比姜太公,称为“尚父”。蔡邕说:姜太公辅周翦商,故特为其号。你威德“诚为巍巍”,然还不可称尚父,要等到关东平定,车驾还返旧京洛阳,然后才议尊号。董卓接受了他的意见。当时关东以袁绍为首的反董势力很强,蔡邕之言实是反对尊董卓为“尚父”的托词。初平二年(公元191年)六月,蔡邕借董卓问及地震,答道:地动者,“阴盛侵阳”,乃“臣下逾制”所致,并指出董卓车舆僭越的事实。董卓于是改乘“皂盖车”。蔡邕的诸多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董卓的权欲。蔡邕虽然很受董卓器重,并想借此提出有益时政的建议。但董卓刚愎自用,蔡邕恨他很少听取意见,对从弟蔡谷说:“董公性刚而遂非,终难济也。”表示想脱离董卓而东去,以待时机。蔡谷说他状貌异常,很难瞒过众人。蔡邕只好作罢。

    董卓被诛时,蔡邕在司徒王允处,不经意地叹息,形之于色。王允勃然斥之,说:董卓乃“国之大贼”,你受其“私遇”而忘大节,岂不是一路货色。即收付廷尉治罪。蔡邕表示愿受刑得以“继成汉史”。士大夫为其说情,太尉马日c也劝王允勿失人望。王允说:“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蔡邕遂死于狱中,时年六十一。

    善音律,能文章,有志于汉史蔡邕博学多才,他善音律,能碑传文字,有志于续修汉史。蔡邕善弹琴,还能制作琴,深知琴音。他逃难于吴时,听到吴人烧桐炊饭的火烈声,知道是良木,乃以桐木制琴,果然发出美妙之音,而琴尾犹焦,故时人称为“焦尾琴”。他在家乡时,应邻人之召去饮酒,到达时乡人已酒酣,听到屏后弹琴之声,仔细听之,觉得琴音有“杀心”,便返回家去。主人得知蔡邕至门而去,便向蔡邕追问何故。蔡邕说了原因,众人觉得奇怪。弹琴者说:我鼓琴时,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我唯恐螳螂受害,这可能就是“杀心”形之于声吧?蔡邕莞然而笑,说:这就是了。

    桓帝时,宦官徐璜、左悺等五侯专权恣肆,听说蔡邕善于弹琴,以皇帝的名义令陈留太守督促蔡邕到京师。蔡邕不得已,行至偃师,称病而归,“闲居玩古,不交当世”。

    蔡邕著述很多,“所著诗、赋、碑、诔、铭、赞、连珠、箴、吊、论议、《独断》、《劝学》、《释诲》、《叙乐》、《女训》、《篆埶》、祝文、章表、书记,凡百四篇,传于世”。其中,《释海》是蔡邕仕宦前的作品,其宗旨是“斟酌群言,韪其是而矫其非”,表达“贫而不耻”的思想,标榜淡于名利的清高品格。《释诲》体现了蔡邕早期的思想状态。

    传世的《蔡中郎文集》保留了蔡邕七十余篇作品,其中多数是碑铭。碑铭虽然有歌功颂德的成份,但它的史料价值却很高,个碑传所传记的一些人,《后汉书》颇缺其传,故碑又成了独一无整二的史料。碑文中的得意之作是《郭林宗碑》。蔡邕在碑文中称郭林宗“砥节励行,直道正辞,贞固足以干事,隐括足以矫时”。他曾对友人卢植说:“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①熹平四年(公元175年),蔡邕曾与当时一些学者“奏求正定《六经》①《后汉书·郭太传》。

    文字”,以订正后学对儒家经籍的穿凿,得到灵帝允准。他自书丹于碑,使工人镌刻立于太学门外,这就是有名的《熹平石经》。“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蔡邕所作碑文,很受当时人的喜爱。传说祢衡能背下来他的一篇碑文,“惟两字缺”②。

    蔡邕的史学造诣也很深。他曾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因遭事故不得成书,他曾上书自陈,奏其所著十意。《后汉书·蔡邕传》引李贤注引《邕别传》说,“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以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著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绪者四,前志所无臣欲著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

    蔡邕既死,郑玄闻而叹曰:“汉世之事谁与正之?”此可见蔡邕对汉史造诣之份量。蔡邕所叙汉事,有《灵帝纪》及十意,有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淹没多不存。看来,继汉史者,班固以后,蔡邕是一大家。

    第三十七章仲长统王符崔■仲长统、王符、崔■是东汉末年的政治家。

    第一节仲长统生平与著述仲长统(180—220),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

    仲长统自幼勤奋好学。他博览群书,写得一手漂亮文章。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在青、徐、并、冀(今山东、淮北、山西、河北)等地游历访学,扩展了自己的学识。凡是与他交往的人都很佩服他。当时的并州刺史高于是袁绍的外甥,向来贵显有名,门下网罗了不少游士。仲长统去拜访他,很受敬重。高干以当世事务向他请教,他指出了高干的毛病在于“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提醒他应深以为戒。高干十分自负,听不进仲长统的逆耳之言。仲长统见言不见从,就辞别而去。不久,高干举兵叛乱,灭族。仲长统不拘小节,一些人目他为“狂生”。他有政治见解,却不愿做官。每当地方官想推举他出仕,他总是以病为由加以拒绝。他的才智得到尚书令荀彧的赏识,被推荐任尚书郎。后来,一度做过丞相曹操的军事幕僚。汉献②谢承《后汉志》卷五。

    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仲长统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帝被逼退位之年,他与世长辞,年四十一岁。

    仲长统著《昌言》一书,三十四篇,大概在宋代开始散佚,现存者,均已收入严可均《全汉文》中。

    天人关系论仲长统在天人感应学说居于正宗统治地位的时代,明确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表现出他哲学思想的唯物主义倾向和历史进步性。

    仲长统认为人们的行为与措施是关乎社会治乱的主要因素,灾异祥瑞的所谓天道则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他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这个观点。如果人事修正,自然会天下大治:“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罪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乱,对于上苍再顶礼膜拜也无法避免败亡的下场:“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幸也,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取乎丽女,怠乎万机。黎民冤枉类残贼,虽五方之兆不失四时之礼,断狱之政不违冬日之期,蓍龟积于庙门之中,牺牲群于丽碑之间,冯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坛旁而不去,犹无益于败亡也。”由此他得出结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欤?”

    既然天道居末,对它不学、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确的态度,沉迷其中则是下愚之人所为。他用汉代的史实说明,刘邦、刘秀以及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数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败国亡家的现实则告诉人们:“故知天道而无人略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复国亡家之臣也。”仲长统明确划开具有神学意味的天道与人事的界限,强调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为下愚不齿之民、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才从事的低级迷信活动,表现出对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否定态度,在当时具有鲜明的战斗性和积极的意义。

    仲长统认为应该遵从的“天之道”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等自然界变化的法则,而不是吉祥灾异的神学虚构。他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农业为例,说明顺应自然的重要:“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而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钟之。”强调自然的变化有一定规律,人们根据其变化规律决定自己的行为,就会得到成功。仲长统还对当时流行的巫祝、祈禳、丹书、厌胜、时日、风水等神学迷信活动做了揭露批判。他指出要想寿孝吉祥,就要从讲究卫生、医治疾病和修正行为等方面努力来求得。舍此而求诸鬼神迷信,是通人所深疾的迷、误、惑的行为。他说:“常俗忌讳可笑事,时世之所遂往,而通人所深疾也!且夫掘地九仞以取水,凿山百步以攻金,入林伐木不卜日,适野刈草不择时,及其构而居之,制而用之,则疑其吉凶,不亦迷乎!简郊社,慢祖祢,逆时令,背大顺,而反求福祐于不祥之物,取信诚于愚惑之人,不亦误乎!彼图家画舍,转局指天者,不能自使室家滑利,子孙贵富,而望其德致之于我,不亦惑乎!”①这个批判是很深刻的。

    历史治乱说仲长统对历史变化趋势做了比较精辟的分析。他阐述社会的治乱遵循着一个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有由人事而决定的演进程序,与天命、历数是没有关系的。他把这个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武力兼并天下,建立统治秩序。他说:“豪杰之当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也。无天下之分,故战争竞起焉。”

    第二阶段:人心思安,社会稳定。他说,“及继体之时,民心定矣。”

    百姓“安居乐业,长养子孙,天下晏然,皆归心于我矣。”处于秩序初建的稳定阶段,即使是无德、无能的昏庸君主也可作威作福而不至于有倾覆的危险。

    第三阶段:运徙势去,天下大乱。“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使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统治者骄奢淫逸,罪恶多端,使生灵涂炭,祸乱并起,自身的威权也就随之丧失。

    历史的治乱过程从争夺权势开始,经继体之君凭借威权进行统治,到滥用权势导致败亡,这样循环往复进行。这个趋势是由人们行为决定的,一旦形成,又非人力所能挽回。“存亡以之迭代,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这就是他的结论。把君主专制作为社会动乱的根源,是他历史眼光敏锐之处。指出“富贵生不仁,沉溺致愚疾”的客观趋势,显示出他历史思考的深度。用人文主义的历史治乱说同三统循环的神意史观相对抗,更表现出他历史观的珍贵价值。但满目疮痍的动乱现实、地主阶级的立场和时代的局限,限制了他的眼界。把历史治乱看作周而复始的过程,落入了历史循环论的窠臼。“乱世长而化世短”的基本估计和“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的历史结论,虽然具有揭露封建统治反动本质的思想意义,却是违背历史规律的主观臆断。他对社会似乎已完全绝望,“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他感到世事茫茫,苦海无边,看不到社会的出路在哪里,看不到历史发展的光明前景。这种悲观主义的历史怀疑论是消极无益的。

    政治批判思想仲长统的思想是矛盾的。他既有超世脱俗、寄情山水的精神追求,又时时为经济残破、战乱不息、民众流离的悲惨世界而感愤叹息;他既有社会危乱、无法救活的悲叹,又不放弃对匡世济民良策的寻求。

    仲长统对东汉黑暗的社会现实作了深刻观察,揭示了造成国家衰败、社会残破的原因。他的批判笔触首先指向以帝王为中心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奢淫无度。他指斥帝王,“今为宫室者,崇台数十层,长阶十百仞,延袤临浮云,上树九大旗,珠玉翡翠以为饰,连帏为城,搆帐为宫,起台榭则高数十百尺,①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八九。

    壁带加珠玉之物,木土被绨锦之饰。”①对于恶性发展的豪强大地主势力,他进行了抨击:“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他们运用诈力聚敛财富,作威作福,不要说广大劳动人民被他们敲骨吸髓,在死亡线上挣扎,就是“清洁之士”也“徒自苦于茨棘之间”。社会分配的不公,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这抓住了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

    他认为东汉政权的颓靡不振与外戚、宦官势力的膨胀是分不开的。他阐述外戚专权的危害:“汉兴以来,皆引母党为上将,谓之辅政,而所赖以治理者甚少,而所坐以危乱者甚众。”又说:“东汉桓、灵之世,宦官跋扈,前后五十余年,天下亦何缘得不破坏耶?”

    他认为豪强势力膨胀的根本原因是“分田无限使之然也”,土地私有,自由兼并,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改变的办法就是实行“井田”法。土地公有,使民财均匀,是走向太平治世的根本措施。如果一时不能恢复井田制,也要采取变通措施,“限夫田以断并兼”。即使是“土广民稀,中地未垦,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绝不能任人自取。

    为了防止外戚、宦官擅权,他主张逐层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各个部门,“使通治乱之大体者,总纲纪以为辅佐;知稼穑之艰难者,亲民事而布惠利。政不分于外戚之家,权不入于宦竖之门。下无侵民之吏,京师无佞邪之臣。”①他还主张选任称职的丞相总领朝政,或给三公以重权,削夺外戚、宦官权力。这在当时是很切实的救弊措施。

    仲长统十分重视德教与刑罚的关系问题,阐述:“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②在以德教为主的思想指导下,他提出了十六条政务原则:“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核才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惩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他认为,以此十六条作为“政务”,操之有常,课之有限,坚持下去,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仲长统的人生观是迷惘、矛盾的。一方面,他主张以儒家学说指导为人处世。在事亲、敬君、交友方面,都要尽心诚意,既要孜孜不倦,内省诸已,又要对尊长、朋友负责,勇于纠正他人的过失。他轻视天下士人的“三俗”、“三可贱”、“三奸”,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交游趋富贵之门,二俗;畏服不接于贵尊,三俗。天下之士有三可贱:慕名而不知实,一可贱;不敢正是非于富贵,二可贱;向盛背衰,三可贱。天下学士有三奸焉:实不知详不言,一也;窃他人之记以成己说,二也;受无名者移知者,三也。”③要求士人达到儒家标准。

    ①《全后汉文》卷八九。

    ①《全后汉文》卷八九。

    ②《全后汉文》卷八九。

    ③《全后汉文》卷八九。

    另方面,残酷的社会现实使他的人生信念发生了动摇。理想的破灭导致了虚无主义的态度。他声称要:“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他甚至要消极避世,在老庄哲学中求得解脱。在《乐志论》中,他抒发了放浪形骸:“消摇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寻求自身超越的心绪。在他身上折射出两汉儒学向魏晋玄学的过渡。他本人也成为魏晋名士的先驱。

    第二节王符隐居著书王符,东汉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生卒年月不详,主要生活于二世纪前中期。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学者友好。安定俗鄙妾生之子,而王符没有外家,故被乡人贱视。自东汉中期以来,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士人大多到处求官谋职,当权者更相荐引,而王符独耿介不同于俗,因此不得升进。思想上积愤,乃隐居著书三十六篇(分十卷),不愿显露其名,而称《潜夫论》。

    《潜夫论》是一部政论与社会史论著作。王符面对东汉衰世重重的社会矛盾,怀抱强烈的忧患意识,忧国忧民。他尖锐地指出,东汉政治腐败,经济凋弊,民生苦难,风气不正。他说,仁人君子“夙夜箴规,蹇蹇匪懈”,“忧君之危亡,哀民之乱离”。推其仁义之心,爱君“犹父母”,爱民“犹子弟”。“父母将临颠陨之患、子弟将有陷溺之祸者,岂能墨(读‘默’)乎哉!”他大声疾呼:“一国尽乱,无有安身。”“有亲者,忧将深。”他认为,东汉社会的政治、边事、风习、教育等都必须改良,才能挽救危亡。论富民王符于《潜夫论·务本》篇中,明确地提出“为国者,以富民为本”的观点。

    民本思想,在儒家学说中早已有之;富民思想,在《论语》、《管子》、《史记》、《汉书》里有明确的阐说,故这不是王符所独创;但王符“以富民为本”的思想,却有其独到之处。《务本》篇开宗明义:“凡为治之本,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这显然是继承了先秦以来的富民思想。

    为何要以富民为本?王符于《本政》篇说:“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于《遏利》篇说:“帝以天为治,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这里谈了个天人关系的理论问题。汉代学者好谈天人关系,王符也是如此。天人之际,各说不一,这里且不细究。考察王符的天人思想,显然是以人为主,人则以民为主,政则以富民为本,只有民心安乐,才顺天心,才万事大吉;否则相反。这是对“民贵君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如何富民?王符于《务本》篇指出:“凡为治之大体,莫善于抑末而务本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本末之说,早已有之。先秦秦汉间,所言重本轻末,一般说来,就是重农抑商。这个思想,形成了传统,影响后世几达二千年。其实,重农抑商仅仅是为保持自然经济,使农民附著于土地,以利于稳固封建统治,而对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的社会经济是不利的。司马迁早已觉察到这一点,虽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王符传》及《潜夫论》。凡引上传文字不另作注,凡引《潜夫论》文字,只夹注篇名。

    然他也使用本末之说,但他在《史记·货殖列传》所论,是重农而不抑商。这是独具慧眼的。王符的本末之说,也是卓异不凡的。他不承袭重农抑商的观点,而把农、工、商都视为治生之正道,强调以农桑、致用、通货为本,以游业、巧饰、鬻奇为末;并断言守本离末则民富,否则相反。这比司马迁的思想又前进了一步。他观察世事,觉得“治本者少,浮食者众”(《浮侈》),以巧饰取宠,以鬻奇致富,这样岂不导致民生凋敝,社会衰乱,故才产生上述思想和治世之策。

    富民,必须使民安心勤事生产。但在社会动乱、劳役繁重、刑罚扰民的情况下,百姓难以正常从事生产,则富民就难以指望。因此,王符认为:“民为国基,谷为民命。日力不暇,谷何由盛。公卿师尹,卒劳百姓,轻夺民时,诚可愤诤。”故他写了《爱日》篇专论爱惜民时的问题。他说:“国之所以为国,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就是说,“日力”(即从事生产的时间)是百姓从事生产的基本要素;没有“日力”,就不可能从事生产,也就不可能富民富国。他接着说:“治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余;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意思是,政治清明而恤民,百姓安闲而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生产;政治混乱而扰民,百姓困扰就不可能安心致力于生产。他认为,日力“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故为政者当务省役“为民爱日”。就是要“敬授民时”,不可“烦民”。他指出,“今则不然,万官挠民”,百姓困扰而“废农桑”。故他在《爱日》篇末大声疾呼:“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嗟哉,可不思乎!”(以上引文,均见《爱日》)

    论求贤王符于《潜夫论·实贡》篇提出:“国以贤兴,以谄衰。”就是说,国家的兴衰,在于所用的人之贤或奸。

    东汉选士用人,多注意世族,而忽视寒士;或誉不以实,营私舞弊;仕途要津,多信用外戚、宦官,而排挤正直贤能之人。官场往往鱼目混珠,清浊混流,甚至奸佞得势,贤能贬黜或禁锢。王符对此甚为不满,曾指出:“非今世之无贤也,乃贤者废锢而不得达于圣王之朝尔!”(《实贡》)

    王符觉得当时选士,“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考绩》)的情况相当严重。原因何在?他认为有几种毛病存在:或有“以族举德”(《考绩》),即以世族门第取人。对此,他是反对的,曾指出:“人之善恶,不必世族。”(《论荣》)意思是,人的善恶不是由家庭出身所决定。对于“虚造空美”、“虚张高誉”(《实贡》),他也表示反对,主张按“质干”、“材行”取士。对于“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考绩》),他更是反对。同时,他还尖锐地指出一些官吏“终无进贤嫉恶”(同上)之语,任凭歪风邪气盛行,只图个人尸位素餐。他主张各级官吏都应重视选任贤能的问题,只要切实做到“重选举”、“审名实”、“取赏罚”,就可以“获多士”(同上),使得贤才济济。

    王符对于外戚、宦官窃权欺侮贤能之士,特别气愤。他说:“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宠以骄士,藉亢龙之势以陵贤。”(《本政》)他还指出,贵宠之臣往往“援私人进奸党”(同上),即结党为奸。这些人,排挤忠贤,“谗妒群吠啮贤”,使得忠直贤能之士多灾多难,“循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贤难》)。对此,王符深为慨叹,“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而外招贤,欲其至也,不亦悲乎!”(《潜叹》)君主表面招贤,实际养狗咬贤,贤人怎能受到重用呢!

    如何招贤?王符想的,首先还是“礼贤下士”的老办法。他要求君主“以谦下士”(《本政》)。不能“慢贱信贵”,而当“敬纳卑贱以诱贤”,“赏鄙以招贤”(《明暗》)。判定贤鄙,不按出身贵贱、官位高低;而视品质材行,以“恕”、“平”、“恭”、“守”(《交际》)四者为标准,去衡量,即认为品行端方、敬贤尊长、守信仗义、表里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贤者,才可选用。

    王符还认为,贤与不贤,不是以主观断言,而是“毁誉必参于效验”(《交际》),即要以考绩来检验。所写《考绩》篇,专论这个问题。他说:“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按考功之虚实,就可鉴别官吏之贤奸,还可以促进政治。考核官吏,要求“各居其职,以责其效”,即从实际出发,观察名实是否相符。

    论边事王符生于西北地区,身遭羌乱,故对东汉皇朝事羌问题特别注意,多有论述。

    羌乱是东汉民族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危害不浅,影响很大;东汉皇朝处理羌乱多有不妥,有些值得注意的历史教训。王符于东汉安帝初年羌乱发生不久,就于永和和元初几年间写下了《劝将》、《救边》、《边议》、《实边》等篇文字,对羌乱和事羌问题发表议论。他指出了羌乱的严重性:“羌虏背叛,始自凉、并,延及司隶,东祸赵、魏,西钞蜀、汉,五州残破,六郡削迹,周回千里,野无孑遗。寇钞祸害,昼夜不止,百姓灭没,日月焦尽。”(《救边》)

    执政者对如此严重问题,不仅贪生怕死,缺乏良策,而且趁火打劫,发民难之财。守边的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便身利己”。州郡的官吏,趁机生事,“搜索剽夺”,使得百姓苦痛遭殃,“甚于逢虏”(《实边》)。朝廷的权臣,不明边事,“陶陶闲澹,卧委天职”(《救边》),当官享禄而抱观望态度。甚至有人提出“不当动兵”、“边不可守”之议,主张边民内迁,弃地苟安。

    王符对此深感不安,主张积极事边。他批驳了“捐弃凉州,却保三辅”

    (《救边》),“不当救助,且待天时”,“费烦不可”(《边议》)等谬论,强调事边的重要性,认为“无边亡国”(《救边》),一定要及时救边,不能算小账而不顾大计。“今但知爱见薄之钱谷,而不知未见之待民先也;知徭役之难动,而不知中国之待边宁也。”(《边议》)他认为,边民怀本土,民心思安宁,存在安边的有利条件,故谓“战守之策,不可不早定”(《救边》)。

    对于民难国危,王符主张积极实边的政策。他认为,土地乃“民之本”,“不可久荒以开敌心”(《实边》),有了土地,“百姓可富”(《劝将》),“土地、人民必相称”(同上)。故强调边地不可弃,要让百姓在边地从事生产,才可望安宁。同时,他还主张,对于“耕边入谷”的人,应当拜爵赐禄,以奖励实边有贡献者,还说这是“均苦乐,平徭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实边》)。

    不迷信东汉时期,神学谶纬迷信盛行,但同时,无神论思想,也有很大发展,王符继承和发展了后者。

    王符是个元气一元论者。他说,元气历久,“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本训》)。天地间万物万象,包括“鬼神人民”、“变异吉凶”,“何非气然”?这可谓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而非“天人感应”论的货色。

    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王符说,“天道日施,地道日化,人道日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驭驰马、蓬车擢舟船矣。虽为所覆载,然亦在我何所之可。”(《本训》)这强调的是人的能动性,事在人为。而且强调人生的贵贱贫富,不取决于天地鬼神,“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贪富”(《相列》),一切都在人为。

    对于当时盛行的谶纬神学,灾祥奖惩之说,王符是不轻信的。他认为,宇宙间万象变化,“莫不气之所为”(《本训》),并不是什么祥瑞符志和灾异谴告。

    王符对于卜筮、占梦、相术,也持不轻信或反对的态度。他警告人们不要惑于卜筮,不要“为巫所欺误”,并说:“圣人不烦卜筮,敬鬼神而远之。”(《卜列》)他劝告人们不要相信迷迷糊糊的梦境,“不专信以断事”(《梦列》)。对于相术,他说,“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相列》)意思是说,相术可以根据某种迹象推测一定的后果,但决不能据以达到肯定性的目的。王符认为,“吉凶之应,与行相须。”(《叙录》)就是说,人的吉凶祸福,是由人的客观条件和主观行为所决定的。

    王符既不迷信鬼神,也就对厚葬崇丧不感兴趣,甚至批判“生不极养,死乃崇丧”的坏风气。他指出,一些富贵豪家大办丧事,“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拢,伤害吏民”(《浮侈》)。他认为这种浮侈的风气,于国于民都极为不利。

    论正学王符非常重视“正学”(即教育)问题。强调以“正学”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

    在《务本》篇里,王符把正学与富民作为治道的两大问题。他说:“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学淫则诈伪,入学则不乱,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显然,他是把正学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认为只有重视和办好教育,民众才能走正道,国家才兴旺发达。

    于此,我们还悟到,王符为什么把《赞学》篇置于《潜夫论》首位的用心。《赞学》篇开宗明义:“天地之所贵者人也,圣人之所尚者义也,德义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学问也。虽有至圣,不生而知;虽有至材,不生而能。故志曰:‘黄帝师风后,孔子师老聃。’若此言之而信,则人不可以不就师矣。夫此十一君者,皆上圣也,犹待学问,其智乃博,其德乃硕,而况于凡人乎!”就是说,人在天地间之所以可贵,就在于有道德知识,而智义的获得和修养,就在于求学问、受教育;人不是生而知之者,要靠学习才能增长知识和才干;我国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一些先圣先哲都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就师求学才智博德硕的,故强调所有的人都要求学受教。

    关于教学的内容,王符强调的是《六经》。他说:“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教之以明师,文之以《礼》、《乐》,导之以《诗》、《书》,赞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

    王符认为,人只要从师就学,就一定“聪明无蔽,心智无滞”,就能有“聪达之明,德义之理”。他还断言:“凡欲显勋绩、扬光烈者,莫良于学矣。”(以上均见《赞学》)

    王符的政论与社会史论的内容较为丰富,这里仅略述数端,其它从略。

    他的思想,自然有历史局限性,或近乎浅;但论旨明,进步性和历史意义是很显然的。

    第三节崔寔做官为民崔寔(?—约170),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时沉静,喜好典籍。出身官宦世家,有学术传统修养。

    其祖父崔寔,是东汉著名的学者,为人正直,曾规谏窦宪“擅权骄恣”。其父崔瑗锐志好学,能传其父业,善于文辞,有名于世。他为汲县令时,“为人开稻田数百顷”,“百姓歌之”。临终,嘱咐儿子崔寔:“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臧(藏)形骸,勿归乡里。其寔赠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①可见他颇有唯物主义思想和精神。其父去世,崔寔遵照父亲遗嘱,留葬洛阳,隐居于墓侧。服丧毕,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举,征诣公车,因病未对策,除为郎。经羊傅、何豹的推荐,崔寔拜为议郎,迁大将军梁冀司马。与边韶、延笃等任史职,著作东观。

    后出京任五原太守。五原郡地处西北,天气寒冷,土地宜植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到任后,拨出一些钱,支持和教导百姓种麻、纺绩,使民有衣可穿,“得以免寒苦”。其母刘氏博览书传,颇有淑德,对崔寔“常训以临民之政”。崔寔有政绩,与其母的教训有关。这时西北地区发生民族纠纷和矛盾,崔寔练兵马,严烽候,积极防御,遂得以安定。

    后崔寔因病征召还京,拜为议郎,又与诸儒博士共杂定《五经》。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冀因罪被诛,崔寔因是其故吏而被免了官,禁锢了几年。

    这时鲜卑多次犯边,崔寔经司空黄琼推荐,出任辽东太守。适值其母病故,请求归葬行丧。服丧后,召拜尚书。他因世道混乱,称疾不办事,数月免归。所撰《政论》,据“仆前为五原太守及今辽东耕犁”云云,可以推断大约写于为辽东太守及其后一段时期,但也不排除此前写有部分文字的可能。

    崔寔一生清素。其父去世时,变卖田宅,为起坟墓,立碑颂,因此“资产竭尽”,“穷困”,乃以酿酒贩卖为业。时人多以此讥笑之。但崔寔为此职业,只是为了生活需要,“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做官后,“愈贫薄”。病死时,“家徒四壁立,无以殡敛(殓)”,受人资助才得以办完丧事。崔寔于建宁年间病卒。所著碑、论、箴、铭、答、七言、祠文、表、记、书凡十五篇。另有《四民月令》留存部分内容。

    论政尚法崔寔的《政论》,全书已佚,一部分文字节存于《后汉书·崔寔传》及《群书治要》等,清人严可均收辑残文断片于《全后汉文》。

    他身经乱世,置身政局,对于世道官风颇有体会和认识。他指出当时有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崔寔传》及《政论》。

    ①均见《后汉书·崔骃崔瑗传》。

    “三患”:一是奢侈。手工业者制造奢侈品,商贾贩卖之,民众被诱而买之,于是奢侈成风。二是上下匮乏。奢侈风气所及,民多贱视正业而奔竞淫侈,误了粮食生产,奸盗增多,仓廪空而囹圄实,“上下俱匮,无以相济”。三是犯法者众多。富豪者养生送死,大讲排场,极事铺张,“在位者则犯王法以聚敛,愚民则冒罪戮以为健”。

    “三患”何以严重?崔寔认为,主要的问题,首光是君主昏暗不明。他说:“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习乱安危,寔不自睹。”昏君表现不一,“或荒耽嗜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诲,厌伪忽真;或犹豫歧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然结果是一样,“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难免发生患难和危乱。

    其次是官风不正。崔寔对此有些揭露。他指出:“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征用民众劳力,“更不与直(值)”,即不给适当的报酬。百姓上诉,“终不见省”,即不予理睬。或过几年才给一点欠款,也是大打了折扣;或是给一些陈旧废弃之物,百姓得到也不好使用。“是以百姓创艾,咸以官为忌讳,遁逃鼠窜,莫肯应募,因乃捕之,劫以威势,心苟不乐,则器械行沽,虚费财用,不周于事。”意思是,百姓见官惧怕而逃走,如果被捕强迫劳动,也不为其好好干活,造物让其享用。官吏“上为下效”,败坏风气,“俗易于欺,狱讼繁多,民好残伪”。这样,有害无利,都是由于官吏“不明为国之体,苟割胫以肥头,不知胫弱,亦将颠仆也。”这就是“聚敛之臣”、“贪人败类”所造成的恶果。他又指出:“贪饕之吏,竞约其财用,狡猾之工,复盗窃之,至以麻饕被弓弩,米粥杂漆,烧铠铁淬醯中,令脆易治,铠孔又褊小不足容人,刀牟(矛)悉钝。”就是说,有些负责监管制造兵革的官吏,偷工减料,加以盗窃,从中大捞一把,而制品质量低劣,不堪使用。这样,“铠则不坚,弩则不劲”,“兵钝甲软,不可依怙”,国家不仅遭受财力人力的耗损,而且有损武备能力。

    他还指出,现在大小官吏不思尽心职守,而“各竞摘微短,吹毛求疵,重察深诋,以中伤贞良’。他们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以致坏官不臭,良吏被害。而君主又不了解下情,用人不当,“是以残猛之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劫俗为虐”。凶残者更为毒辣,仁贤者也受影响而变坏。于是,被害的百姓“嗷嗷之怨,咎归于上”,甚至“仇满天下”。

    崔寔认为,面对政敝风坏,必须改革。他说,君主御世,譬诸“乘弊车”,破车载不了人或物,“当求巧工,使辑治之”,改旧为新,“新新不已,用之无穷”。如果不加修理而乘用之,便有“摧拉捌裂”的危险。他认为,如今,“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凋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而思中兴。必须想出济时拯世之术,“中兴之主,亦匡时失”。

    如何匡时之失?崔寔认为,首先,要总结西汉为政得失的经验教训,不必纯法远古。他说:“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汉宣帝“严刑峻法”,天下治安;汉元帝“多行宽政”,终于致衰。“政道得失,于斯可监(鉴)”。这里强调的是“严”。关键是要懂得“与世推移”的道理。他进一步论道:“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治理乱世,只有尚严用刑罚才能奏效。“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对此,尚宽岂能奏效,复古之法更是行不通。

    其次,要注意取士用人。崔寔认为,应当网罗贤士,注意养士。他说:“举弥天之网,以罗海内之士。”“马不素养,难以追远;士不素简,难以趋急。”“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芦菔根。”招贤,就得识别贤佞。他说,贤人并不书名于脸以待沽,而且往往遭受排挤和压抑,“常患贤佞难别,是非倒纷,始相去如毫厘,而祸福差以千里”。故明君“其犹慎之”,即要求君主谨慎地辨别贤佞而选士。他提出关心和爱护官吏,既要“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即要分清官吏的功过,取其所长,而原谅其小过失;又要增禄养廉。他指出:“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府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奉(俸)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待遇低下,养不了父母妻子,要他们“临财御众”,犹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即不贪污,那是办不到的。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奸生矣”,意谓官吏便有以权谋私,执法者而为盗贼之事发生。尽管有个别的廉吏,然而,“虽时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为天下通率”。意思是,虽然也有一贯廉洁的人,但只是极少数,是不能作为天下通例的。故他强调,对待官吏,应当“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俸),不与百姓争利”。要争取使官吏养成“习推诚之风,耻言十五之计”。

    此外,崔寔还论及“民不可轻”;徙民于“土旷人稀”之处,既可活民而有利开发;不可数赦,“赦以趣奸”,不利于治,等等。

    崔寔评论崔寔撰《政论》以论政,颇受时人称许。仲长统说:“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意思是,《政论》可作为君主的座右铭或参考书。范晔写史也予以肯定,曰:“指切时要,言辩而确,当世称之”;曰:“寔之《政论》,言当世理乱,虽晁错之徒不能过也”;曰:“子真持论,感起昏俗”。他们对崔寔《政论》的评价都是很高的。司马光认为崔寔严治之说,针对时弊,可以“矫一时之枉”;但又申明,此“非百世之通义”,他说只有“宽猛相济”才能“政和”①。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严治之说,也不赞同司马光宽猛政和之说,而提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说②。其实,崔寔严治之说,是以官吏为对象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针对于民。而且,崔寔既讲严,又讲宽;既讲刑罚,又讲重赏、厚禄,有点辩证法。他揭露时弊,对症下药,颇有实事求是的味道。

    第三十八章檀石槐第一节鲜卑势力的发展檀石槐(137—181)②,鲜卑族首领。

    ①见《资治通鉴》卷五三。

    ②见《读通鉴论》卷八。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鲜卑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②按:《后汉书·鲜卑传》有“光和(公元178—184年)中,檀石槐死,时年四十五”的记载,而《后汉东汉前期,匈奴又一次南北分裂,南匈奴依附于汉,北匈奴势单力弱,鲜卑势力逐渐发展。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鲜卑向汉朝“始通驿使”。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鲜卑首领於仇贡等到洛阳朝贺,“慕义内属”,受光武帝的封赏。从此两族和好,达数十年之久。“明、章二世,保塞无事。”和帝永元(公元89—104年)年间,汉军击破匈奴,北匈奴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当地匈奴部落“皆自号鲜卑”。从此鲜卑逐渐强盛。自永元九年(公元97年)起,处于辽东的鲜卑数次寇扰汉境肥如、渔阳等地。安帝永初(公元107—113年)年间,鲜卑首领燕荔阳到洛阳朝贺,邓太后封赏之,命他居于宁城(即宁县,今河北万全)地区,通市交易,筑馆接待。“是后或降或畔(叛),与匈奴、乌桓更相攻击。”公元二世纪前期,其势力发展到今冀、晋二省的北部,不时骚扰汉境,但汉朝尚能防御之。

    第二节鲜卑“大人”

    永和二年(公元137年),檀石槐诞生。传说,其父投鹿侯在匈奴从军三年,其母在家生子,自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实际上是私生子。其父不信其说,遗弃此儿。其母私语家令收养,取名檀石槐。

    檀石槐长到十四五岁时,智勇双全。曾单骑击退另一部落的骚扰,夺回被掠的牛羊,“由是部落畏服”。他制定和维护法令,处理部落内部纠纷,“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威信很高,于是被推为“大人”(即部落首领)。

    第三节称雄于北方檀石槐建“庭”(部落联盟中心)于弹汗山欼仇水(今名东洋涧)地区,在高柳(今山西阳高)北三百余里,兵马很盛,东、西部落首领都归属之。这时鲜卑南抄汉境,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势力大为扩张,“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

    檀石槐把幅员辽阔的鲜卑占领地分为东、中、西三部。“从右北平(郡治土垠,在今河北丰润东)以东至辽东,接夫余、貊二十余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郡治沮阳,在今河北怀来东南)十余邑为中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乌孙二十余邑为西部”,大致是,今河北丰润以东为东部,今河北怀来以西为西部,东、西二部之间为中部。三部之地,包括今内蒙古、蒙古的大部,东北三省以及河北、北京、山西、新疆的一部分。三部各置首领掌管,都统属于檀石槐。

    这时檀石槐招诱汉人,采集铁器,利用汉人的技术和物资,制造武器和工具,发展生产,加强兵力,称雄于北方大漠南北。

    永和二年(公元156年)秋,檀石槐寇抄云中郡,被汉度辽将军李膺击退。延熹年间(公元158—7年),鲜卑多次寇抄北边汉郡,为患不浅。延熹九年(公元6年),汉朝担心不能抵制鲜卑,遂遣使者持印绶封檀石槐书·灵帝纪》未记檀石槐之死,足见范书对檀石槐死期并不明确。《资治通鉴》写明檀石槐死于光和四年(公元181年)。此从两书所记,推断檀石槐的生卒年。

    为王,欲与其“和亲”。檀石槐不肯接受,更加寇抄汉之边郡。

    汉灵帝(公元8—188年)时,汉朝幽、并、凉三州缘边各郡年年遭受鲜卑寇抄,有时一年被掠数十次,“杀略不可胜数”。熹平六年(公元177年)秋,北地太守夏育上奏灵帝,提到“鲜卑寇边,自春以来,三十余发”,足见事态极为严重。他建议集中汉兵出塞击之。朝廷未许。田晏通过中常侍王甫的关系求得为将,愿与夏育并力讨伐鲜卑。灵帝乃任命田晏为破鲜卑中郎将。汉朝群臣意见不一,于是召集百官议于朝堂。议郎蔡邕论说:华夷关系有悠久的历史,因历史各阶段形势不同,时和时战,谋有得失,事有成败,不可一概而论。汉武帝因文景之积蓄,穷兵黩武,有得有失,晚年后悔,乃息兵罢役。如今“人财并乏,事劣昔时”;而鲜卑强盛,占据匈奴故地,“称兵十万”;加之中原铁器传入鲜卑,逃去的汉人又为之谋主,使鲜卑“兵(武器)利马疾,过于匈奴”。在这种情况下,夏育、田晏辈岂能取胜。假如大事用兵,弄得内外交困,便难收拾,故强调守御而不出征。灵帝不从,命令夏育、田晏、臧旻各率汉军马骑三道并出,以讨鲜卑。

    檀石槐命令东、中、西三部首领各率众迎战,将汉军打得落花流水。汉军“死者十七八”,即战死三分之二,夏育等三将被罢了官。从此鲜卑仍然寇抄汉之边郡。

    这时鲜卑族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以供给食物,檀石槐亲自巡视各地,发现乌侯秦水(今名老哈河,在内蒙古东部)流域数百里之内,池泽中有鱼,但无法捕取。他听说倭人国善于以网捕鱼,便东击倭人国,收得千余家渔民,迁徙到乌侯秦水流域,命令他们捕鱼以资助鲜卑食物。

    光和四年(公元181年),檀石槐死,时年才四十五岁。其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乃父,“贪淫,断法不平,众畔(叛)者半”。寇抄汉北地郡时,被汉人射死。其子骞曼年幼,兄子魁头为首领,后来骞曼长大,与魁头争权,内部矛盾严重,“众遂离散”。自檀石槐以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鲜卑统一势力丧失,各部实已相对独立。

    檀石槐在鲜卑族历史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汉书·鲜卑传》所论“石槐骁猛,尽有单于之地”,并非虚言。他实是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中的一个杰出的历史人物。

    第三十九章党锢东汉“党锢”事件,株连上千人,有史可查姓名者数十人,著名者十余人。据《后汉书·党锢传·序》称:“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窦武、陈蕃等实是反对宦官专横的“党人”之首领。故本篇先据《后汉书》之《窦武传》、《陈蕃传》,传写窦、陈二人;再据《党锢传》,从二十一人传中,选写李膺、杜密、范滂、张俭、贾彪五人;还据《郭太传》,传写郭泰,共写八人。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之《党锢传》及《窦武传》、《陈蕃传》、《郭太传》,凡引此数篇文字不另加注。

    第一节窦武谋除宦官窦武(?—8),字游平,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窦融的玄孙。其父窦奉是定襄太守。他少时以“经行”著称,显名于关中。

    延熹八年(公元5年),其长女入宫为桓帝的贵人,不久立为皇后。

    窦武先为郎中,随即为越骑校尉,封槐里侯。次年,为城门校尉。他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才充足而已”。这时有羌蛮之难,岁俭民饥,他得到皇家赏赐的财物,或散给太学诸生,或以粮食施于贫民。永康元年(公元7年),当宦官专横,李膺、杜密等为党事拷问之时,窦武上书切谏,为李、杜等“党人”伸冤,认为这些人“建忠抗节,志经王室”,“皆国之贞士,一朝之良佐”,并说应当贬黜宦官,“案罪查罚,抑夺宦官欺国之封,案其无状诬罔之罪”,做到“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桓帝下令赦免李、杜等。

    是年冬,桓帝死,新即位的灵帝才十二岁。窦武任大将军,封闻喜侯,子侄三人也封为侯,掌握权要。

    窦武辅政,常有翦除宦官之意,太傅陈蕃也素有此心,两人合谋,起用李膺、杜密等人,任以要职,共定计策。天下士人闻风振奋。

    建宁元年(公元8年),五月日食,窦武借此为由,请求窦太后诛除宦官,并先下手诛了中常侍管霸、苏康二宦官,并要动手杀曹节等人,窦太后犹豫未决,拖延了时间。

    迟疑致败到了八月,有人劝窦武、陈蕃立即动手,以防意外之变。窦武马上着手准备,罢了黄门令魏彪,以亲己的小黄门山冰代之,将狡猾的长乐尚书郑■关进北寺狱。陈蕃建议立即杀了郑■,窦武不同意,命令山冰等人审问之,供辞连及曹节、王甫等宦官,并欲上奏收捕之。

    是夜,窦武归府住宿时,宦官朱瑀得知消息,偷看了他的奏章,大呼窦武、陈蕃阴谋废皇帝而谋“大逆”,立即组织反抗力量。曹节闻之,惊起,挟持灵帝,关闭宫门,胁迫尚书官属写诏,任命王甫为黄门令,持节到北寺狱收捕山冰等人。杀了山冰,释放了郑飒。接着劫持窦太后,夺去玺书。并使郑■等持节收捕窦武等人。窦武不奉诏,驰入步兵营,射杀使者。召集北军数千人屯于都亭下,对军士下令:“黄门常侍反,尽力者封侯重赏。”五更时分,王甫集结讨伐人马于朱雀掖门。次日早晨,两军对阵于阙下。王甫的军士逐渐增多,对窦武之军喊道:“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军士素来畏服宦官,到了中午,窦武之兵几乎散光了。最后,窦武被围,自杀,被枭首于长安都亭。他的宗亲、宾客、姻属都被杀害。家属被流放遥远的日南郡。窦太后被软禁于云台。

    这时,宦官得志,士大夫丧气,原为窦武府掾的胡腾(字子升),独为窦武殡敛行丧,因此也被禁锢。

    第二节陈蕃志在清世陈蕃(?—8),字仲举,汝南平舆(今河南汝南)人。十五岁时,曾单独住于一室,庭宇芜秽,有客来访,对他说:你为何不洒扫庭院以待宾客?他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客知他有清世之志,非常器重之。

    起初仕于郡,举孝廉,任郎中。因母去世,弃官服丧。服丧之后,为刺史周景辟任别驾从事,因谏诤不合,随即离去。

    经太尉李固推荐,征为议郎,再升为乐安太守。当时李膺任青州刺史,有“威政”之名,属官闻风,多自引退,陈蕃独以“清绩”而留任。郡人周璆是个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总不理睬,只有陈蕃能请得动他,以礼待之。有个叫赵宣的平民,葬亲而不封闭墓道,居在里面,服丧二十多年,乡里称孝,地方长官多次以礼请之。郡人向陈蕃推荐此人。陈蕃与赵宣相见,问起他的妻和子,得知他的五个儿女都是丧服期间所生。陈蕃大怒,斥责其伪装孝道,表里不一,“诳时惑众,诬污鬼神”,随即判处其罪。

    大将军梁冀致书于陈蕃,有所请托,“不得通”,使者诈骗求谒,陈蕃怒而杀之,因此下放为修武令。

    陈蕃后为尚书。当时零陵、桂阳二郡“山贼为害”,大臣议论派兵镇压。陈蕃上疏驳之,说:二郡之民闹事,一定是地方官“贪虐”所致,应当审查地方长官,清除“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更选清贤奉公之人去宣布法令,安抚百姓。又提出裁减朝廷和宫中的冗员,除去奸恶。因此触忤左右,被排挤出京为豫章太守。后又征为尚书令。为人严肃,不接宾客,送人不出郭门。反对宦官陈蕃任光禄勋时,感到“封赏逾制,内宠猥盛”,乃上疏进谏,提到“近习以非义授邑,左右以无功传赏,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纪其功,至乃一门之内,侯者数人”;“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夫不有臭秽,则苍蝇不飞”,但求有所改正。这主要是针刺皇帝信任宦官的。延熹六年(公元3年),桓帝到广成苑打猎,陈蕃上疏谏道:当今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三空之厄”,“兵戎未戢,四方离散”,又值农忙,不当逸游而不恤民。未被桓帝采纳。

    延熹八年(公元5年),陈蕃为太尉。这时中常侍苏康、管霸复被任用,宦官得势,排挤他人。李膺及大司农刘祐、廷尉冯绲等都因忤旨而抵罪。陈蕃在朝会时为李膺等反复说情,辞意恳切。在宦官专横与反宦官专横的斗争中,有些朝臣惧不敢言,陈蕃独自上疏说:“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自从除外戚梁氏之祸后,“近习(指宦官)之权,复相扇结”。他建议,应当“割塞近习豫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事”,选任清高之士,“斥黜佞邪”之徒。桓帝不采纳。朝野怨之。宦官由此更怨陈蕃。而太学生敬重之,誉其为“不畏强御陈仲举”。

    次年,李膺等以“党人”案下狱考实。陈蕃上疏极谏,为李膺、杜密、范滂等伸冤,说他们“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拷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并指责桓帝“遇贤何薄?待恶何优?”桓帝讳其言切,借口说陈蕃征用下属不当,罢了他的官。

    灵帝时,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窦太后因陈蕃在桓帝时坚决拥立她为皇后,又因陈蕃与窦武共参朝政,此时欲封其为高阳乡侯,食邑三百户。陈蕃上疏辞让。窦太后不许,陈蕃固辞,“章前后十上,竟不受封”。

    “党人”失败这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宦官谄事太后,膨胀势力,“多行贪虐”。陈蕃恨之,志诛宦官,而窦武也有此谋。他自以为德于太后,一定可以如愿,先向灵帝上疏,指出宦官侯览、曹节、王甫等是“元恶大奸”,如不急诛,必生变乱,并希望皇帝宣示自己的奏章。窦太后不采纳,朝廷闻者莫不震恐。陈蕃因与窦武合谋,决心诛除曹节、王甫等宦官;并立即起用原被废黜的“党人”李膺、杜密等,共定计策。

    建宁元年(公元8年)五月,陈蕃劝窦武上书窦太后,要求立即诛除专横的宦官。窦太后不同意。窦武和陈蕃先诛了专制宫内的中常侍管霸和苏康,又多次要求诛除曹节等人,窦太犹后豫不决,故久未动手。到了八月,陈蕃与窦武准备对曹节等下手。九月,曹节等人发觉,矫诏收捕窦武等人。窦武抵抗不力而失败,自杀。陈蕃时已七十多岁,闻知事发,带领属官及诸生八十余人,持刀冲出承明门,攘臂大呼“黄门(指宦官)反逆”。终因势小力弱而被捕,关进黄门北寺狱,被害。家属被流放,门生、故吏都被免官或禁锢。

    第三节李膺附杜密受士人仰慕李膺(110—9),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时为太尉。父李益,赵国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结不广,只是和同郡荀淑、陈寔等师友往来。

    他起初举孝廉,得到司徒胡广征召,举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长官怕他严明,多望风弃官而去。后为渔阳太守,不久转为蜀郡太守,调任护乌桓校尉。鲜卑来骚拢时,他常亲自率军迎击。后因公事免官,退居于颍川郡纶氏县,教授学生常达千人,为世人所仰慕。南阳人樊陵求为他的学生,他不接受。樊陵后来因阿附于宦官,当上了太尉,仍为志节之士所羞。荀爽拜谒李膺时,因能为他驾驭车马而特别高兴,并宣传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过为荣,名为“登龙门”。可见对他为人仰慕之一斑。

    永寿二年(公元156年),鲜卑寇掠云中郡,李膺任为度辽将军,担任抵御任务。由于他抵御得力,寇掠者惧怕,放还一些被掠的人口,边郡得以稍稍安宁。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为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归来,偷偷地带回“奇巧”财物。李膺揭发之,并想查办其罪。羊元群向窃据大权的宦官行贿,反使李膺坐罪,罚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共同立志纠罚奸倖之徒,而这时冯绲、刘祐也因获罪在做苦工。司隶校尉应奉了解其情,上疏桓帝为李膺等说情,认为李膺等人素有功绩,秉公执法,百姓称许,反而受罚,应当宽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6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9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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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密(?—9),字周甫,颍川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人。据传,“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升至代郡太守,再任泰山太守、北海相。宦官子弟为其属县长官有奸恶行为者,都收捕查办之。

    后来杜密去官还乡,常去拜谒地方长官,多所请托。同郡刘胜(字季陵)从蜀郡告归乡里,闭门修养,不大交往。郡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他知王昱激己,答道:刘胜官位高,您待为上宾,但他知善不荐,闻恶不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这是罪人;我知善必举,知恶必纠,使您“赏罚得中”,这不是显然的高低之分吗?王昱惭愧而佩服,待之弥厚。

    桓帝时,杜密任为尚书令,迁河南尹,转为太仆。“党人”事起,被免官还本郡,与李膺一同坐罪,两人齐名,故时人称为“李、杜”。太学生誉之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灵帝时,陈蕃辅政,杜密又任太仆。“党锢”事件再起,被迫自杀。

    第四节范滂、张俭、贾彪范滂严整疾恶范滂(137—9),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郾城东南)人。少时因“清节”为州里所佩服,举孝廉、“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冀州因饥荒而百姓闹事时,范滂由朝廷任命为清诏使,前去审理之。他登车前往,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待到了州境,地方官自知贪赃枉法,闻风而弃官逃跑。他对朝廷的报告,都能合乎众议。

    任光禄勋主事之时,他对光禄勋陈蕃以“公礼”相待颇为不满,乃弃官而去。郭泰批评陈蕃未曾优礼对待范滂,陈蕃承认欠妥。

    后又被太尉黄琼辟为掾属。皇帝诏令三府掾属“举谣言”,即举报地方长官贤奸、百姓苦乐。范滂举奏刺史、二千石(即州郡长官)、权豪之党二十余人。掌举奏的尚书责备他举劾猥多,怀疑他有私心。他说:我的举劾,如果不是针对奸暴而为民除害,那还有什么必要!现在只是先举所急,还有待充实材料。“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如果我言之不实,愿受处治。但他察觉情况复杂,本意难以兑现,便投劾而去。

    郡太守宗资曾闻范滂之名,任其为功曹,委以政事。他在位,“严整疾恶”。如有不遵孝悌之行、仁义之道者,一概斥逐之。荐举清节隐居之士。他的外甥李颂,本是公族子孙,但未被乡里荐举,中常侍唐衡为其向宗资说情而拟用为吏。范滂以为推荐者人品不正,便不召李颂。宗资知之,迁怒而责打办事小吏,小吏以为范滂决定正确而不可违背。宗资只好作罢。郡中之人对此颇存看法,指范滂亲信任用之人以为“范党”。

    后来范滂被诬为“党人”,被捕关进了黄门北寺狱。狱吏将拷打审问囚犯,范滂因为同囚者大多病弱,乃要求先受审,遂与同郡袁忠争受刑。中常侍王甫审问拷打囚犯时,范滂等颈、手、足上都戴着刑具列于阶下,王甫审问他:你为臣不忠,“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范滂对答:我只知道孔子“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之言,政治上要求分清贤奸,奖善惩恶,不懂得什么是“党”。王甫说:你拔举用人,合则相好,不合则排斥,什么意思?范滂仰天而叹,自觉问心无愧。王甫无法,只好解下他的刑具。

    范滂因无罪而释放,南归。从洛阳出发,汝南、南阳二郡士大夫迎接者数千辆。同囚乡人殷陶、黄穆也免罪俱归,并侍卫于范滂,应对宾客。范滂对两人说:你俩相随,是加重吾罪,遂遁逃还乡。

    建宁二年(公元9年),大诛“党人”。诏令急捕范滂等。郡内督邮吴导来到县里,手捧诏书,紧闭传舍,伏床而泣。范滂听说此事,知道必为自己,随即主动投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要和他一同逃走。范滂说:我死则祸了,怎敢连累于你,又使老母流离呢!其母与他诀别。他对老母说:我死得其所,只是希望大人“割不可忍之恩”,不要增加悲伤。老母道:“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得兼乎?”范滂跪下受教,再拜而辞。对他的儿子说:“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路人闻之,莫不流涕。这时范滂才三十三岁。

    张俭举劾侯览张俭(115—198),字元节,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父张成是江夏太守。张俭初举茂才,因刺史不是正经人,推说有病而不起。

    延熹八年(公元5年),任山阳郡东部督邮。这时中常侍侯览家在山阳郡属县防东(今山东金乡南),残暴百姓,所为不法。张俭举劾侯览及其母罪恶,请求诛之。侯览扣押其章表,使不得上达朝廷,从此结怨。乡人朱并本是佞邪之徒,因被张俭冷落而怀恨在心,上书告发张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于是欲诛捕之。张俭逃跑,所到之处,都因重其名行而收容之。后来流转到东莱郡,躲在李笃家。外黄县令毛钦带着武器来到,李笃对毛钦说:张俭天下闻名,无罪而躲匿,你忍心捕他吗?毛钦劝李笃不必要做老好人。李笃说:我好义,你如今也有一半。毛钦叹息而去。张俭由李笃设法逃亡出塞,故得以免祸。据说,张俭逃难所经历之处,“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党锢传·论》对此救贤扶危精神大加表扬,说:“张俭见怒时王,颠沛假命,天下闻其风者,莫不怜其壮志,而争为之主。至乃捐城委爵、破族屠身,盖数十百所,岂不贤哉!”

    张俭历经磨难,到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党事解”,才返回乡里。

    建安年间逝世,终年八十四岁。

    贾彪同气相求贾彪,字伟节,颍川定陵(今河南舞阳北)人。少时游洛阳,志节慷慨,与同郡荀爽齐名。起初与郭泰同为太学生首领,结合李膺等人,评论朝政,褒贬人物,与“党人”同气。

    初举孝廉,补为新息县长。平民贫困,多不养子女,贾彪订了严厉的制度,凡不养子女者与杀人同罪。有一次,他出城巡视,城南有盗劫害民者,城北有妇人杀子者,掾吏想引他往南。他怒道:“贼寇害人,这是常有之事;母子相残,实是逆天违道。”随即驱车北行,查办其罪。因此几年间,民养子者数以千计,都说这是贾彪治理的效果。

    延熹九年(公元6年),党事发生,太尉陈蕃谏诤无效,朝臣惊惧而不敢言。贾彪对同志者说:“吾不西行,大祸不解。”于是到了洛阳,劝说窦武等人向皇帝报告情由,桓帝因此大赦“党人”。李膺释放后,说:“吾得免此,贾生之谋也。”

    先前岑蛭因党事逃亡,亲友大多收匿之,贾彪独闭门不纳,为众人所怨。他解释说,岑蛭触犯皇帝而获罪,咎由自取,吾既然不能捕捉他,又怎能收容他。众人都服他处理有原则。

    后以“党人”禁锢,死于家中。

    第五节郭泰郭泰(128—9),字林宗,太原界休(今山西介休)人。家庭世代贫贱。早孤,母亲想要他到县府做点事。他说,大丈夫不能为“斗筲之役”。从师就学三年,博通典籍。善于谈论。游学于洛阳。与河南尹李膺相友善,于是名震京都。后归乡里,官吏诸儒送至河上,车数千辆。他只与李膺同舟而济,众宾望之,以为“神仙”。

    司徒黄琼征辟,太常赵典推举,有人劝郭泰乘机仕进,他认为世将大乱,一概不应。他有知人之明,奖训士类,容貌魁伟,褒衣博带,周游各地。曾在陈、梁间行路遇雨,头巾一角下陷,时人仿效而折巾一角,称为“林宗巾”。可见其为人仰慕。有人问范滂:“郭泰何如人?”范滂答:“隐不违亲,贞不绝俗,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吾不知其它。”他虽然善于交游,但不“危言核论”,所以宦官擅政而不能伤他。等到党事发生,知名之士多被其害,只有他和袁闳得免。于是闭门授徒,弟子数以千计。

    建宁元年(公元8年),陈善、窦武等为宦官所害,郭泰痛哭于野,深为国家前途担忧。

    次年春,郭泰死于家,时年四十二岁。远近许多士人奔丧而来,同刻石立碑,由蔡邕撰文。郭泰同“党人”有广泛联系,并寄予同情,故附传于此。第六节“党人”评论“党锢”人物,首先,以反对宦官专横侈恣为“同志”;次之,多数人员是士人或太学生,自持清高,又要求仕进;再者,多出身于世族和豪族,骨干是官吏与贵戚,故当宦官侵犯其利益、损害其权势、阻碍其仕进时,便群起反对,形成一股反“浊流”的社会势力。范晔《后汉书》盛称“党人”的行为和精神,曰:“桓、灵之时,若陈蕃之徒,咸能树立风声,抗论惛俗。而驱驰崄厄之中,与刑人腐夫同朝争衡,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又曰:“李膺振拔污险之中,蕴义生风,以鼓动流俗。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势,使天下之士奋迅感慨,波荡而从之,幽深牢破家族而不顾,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矣哉!”甚至还将“党人”与宦者区分为“泾渭”、“玉砾”、“兰莸”,比其为“清”与“浊”,而极称“党人”志行高尚,这未免言之过当,然却也不无一点道理。宦者专权确是最腐朽的势力,而有些“党人”实是企图针弊治世的贤者。

    但在封建帝制而皇帝又被宦者挟持的情况下,“党人”既难以得到皇帝支持,又无严密组织和政治军事实力,更未鼓动和争取民众,自然难以消灭宦官势力,反而为其所迫而禁锢。

    第四十章宦者宦者,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帝制的产物。其上层分子为皇帝最亲近的奴才,往往恃宠弄权,甚至专权乱政。秦朝的赵高、西汉的石显,都曾弄权为非,本书已写有赵高传,于萧望之传附述石显事。东汉后期,因母后、少主轮流临朝,则外戚、宦官更番专权,宦官弄权与东汉衰亡有直接关系,故对其有立传之必要。宦者在社会矛盾斗争中并非铁板一块,有贤奸之分,本篇据史实具录其主要人物。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宦者列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第一节郑众专谋除窦宪郑众(?—114),字季产。南阳犨县(今河南鲁山)人,谨慎敏捷,颇有心机。永平年间,在刘炟太子家做事。刘炟即帝位(称章帝)后,任为小黄门,升任中常侍。

    和帝初年,郑众加位钩盾令。当时窦太后秉政,外戚窦宪任大将军,窃据威权,朝臣上下无不附从。只有郑众“一小王室,不事豪党”,颇得和帝亲信。等到窦宪兄弟图谋“不轨”,郑众首谋诛之,因功升为大长秋,封鄛乡侯,食邑一千五百户(后又益封三百户)。由此常参与议论政事,东汉宦官参政从此开端。

    郑众死于元初元年(公元114年)。

    第二节蔡伦改进造纸术蔡伦(?—121),字敬仲。桂阳(郡治今湖南郴州市)人。永平末年,开始在宫廷做事,建初年间,任小黄门。和帝时,任中常侍,参与宫廷谋议。后又任主管制造御用器物的尚方令。

    他有才学,敢于谏诤。每当假日,往往闭门不接宾客,或亲历田野考察。永元九年(公元97年),监制秘剑及各种器械,都“精工坚密,为后世法”。据今考古发现,西汉时期已经有纸。蔡伦总结西汉以来造纸的经验,改进造纸术,“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为原料制造了纸。于元兴元年(公元105年)奏报朝廷,得到皇帝称赞,“自是莫不从用”,纸便推广应用了,当时称为“蔡侯纸”。故后世传说蔡伦是造纸术的发明人。

    元初元年(公元114年),因邓太后说他长期宿卫宫廷有功,封为龙亭侯,邑三百户。后为长乐太仆,掌管长乐宫。元初四年,安帝选用刘珍、良史等儒者去东观,校正经传文字,令蔡伦监管其事。

    蔡伦起初曾受窦后旨意,诬陷安帝的祖母宋贵人,致使她自杀。窦太后死后,安帝亲自掌权,便命蔡伦去廷尉受审。蔡伦知道不妙,怕受耻辱,乃饮药而死。

    第三节孙程、曹腾谋立皇帝孙程设谋立顺帝孙程(?—132),字稚卿。涿郡新城(今河北徐水)人。安帝时,为中黄门,在长乐宫办事。

    当时邓太后临朝,安帝不亲政事。小黄门李闰与安帝乳母王圣常常一同诬陷外戚邓悝(邓太后之兄)欲废帝而立平原王刘翼,安帝又恨又怕。邓太后死后,安帝在宦者支持下随即诛邓氏而废平原王,封李闰为雍乡侯;又小黄门江京因谗谄进用,起初曾迎立安帝,封为都乡侯,食邑各三百户。李闰、江京同升为中常侍,江京还兼大长秋,与其他宦官樊丰、刘安、陈达及王圣等“扇动内外,竞为侈虐”。又帝舅大将军耿宝、皇后兄大鸿胪阎显“更相阿党”,专横跋扈,枉杀了太尉杨震,废皇太子刘保为济阴王。

    延光四年(公元125年)三月,安帝死,立北乡侯刘懿为帝。阎显等争权夺利,杀了樊丰,废了耿宝、王圣,排挤其党羽。

    过了几个月,刘懿病重。孙程与济阴王刘保的属下兴渠商量,如果刘懿病危,共除江京和阎显,就可扶立济阴王刘保。中黄门王康,原先也是刘保属下,为刘保被废而愤恨。长乐太官丞王国也附从于孙程。十月二十七日,刘懿死。阎显想要扶立的人尚未召到。十一月二日,孙程与王康等十八人聚会计谋,共同宣誓。四日夜间,他们在崇德殿集合,进入章台门,杀了江京、刘安、陈达。因李闰在宫内有一定权势,孙程等欲推他为首,举刀胁迫他服从,李闰答允。于是迎立济阴王,是为顺帝。同时,一边召集大臣,一边加强宫内外警戒。

    这时阎显在宫内吓得不知所为,小黄门樊登劝他以太后诏发兵,屯于朔平门,以御孙程等。阎显之弟卫尉阎景从宫中还外府,收兵到盛德门,被尚书郭镇所捉,送廷尉狱,当晚死去。第二天早晨,又活捉阎显等,于是事成。孙程因功封为浮阳侯:食邑万户,提升骑都尉;王康、王国等也都因功封侯食邑,共封了十九侯。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孙程等人在朝骄横,“呵叱左右”。顺帝发怒,罢了他的官,并遣十九侯离京就国,后徙封他为宜城侯。孙程非常怨恨,封还印绶、符策,偷偷地回到京师,往来于山中。诏书又遣他回到封地。永建三年(公元128年),顺帝念及孙程等功勋,将他们召回京师,孙程又任骑都尉,其他侯也有重任。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孙程病危,授为奉车都尉,位特进。不久死去,追赠车骑将军印绶,赐谥刚侯。

    孙程临终时遗言上书,要求将封国传给其弟程美。顺帝应允,又分封地之半,封孙程养子孙寿为浮阳侯。阳嘉四年(公元135年),诏令宦官养子都可以承袭封爵,并作为条令定了下来。

    曹腾定策立桓帝曹腾,字季兴。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人。安帝时,为黄门从官,由邓太后指派侍皇太子书,特见亲爱。太子即位,是为顺帝,曹腾即为小黄门,升中常侍。桓帝得以即位,曹腾以定策之功封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

    他用事宫中三十余年,奉事四个皇帝,未尝有过错。他推荐一些名人入朝。蜀郡太守想通过计吏贿赂曹腾,被益州刺史种暠在斜谷关搜得其书,奏劾蜀郡太守和曹腾,要求查办严惩。皇帝以为,这事是蜀郡太守所为,与曹腾无关。曹腾并不因此而埋怨种暠,还常称其为能吏,博得人们的称赞。曹腾死,养子曹暠嗣位。曹暠即曹操之父,到三国时,魏明帝曹暠追尊曹腾为高皇帝。

    第四节“五侯”逞凶除梁冀单超(?—0),河南(郡治今河南洛阳东北)人;徐璜,下邳良城(今江苏邳县东)人;具瑗(?—5),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东)人;左悺(?—5),河南平阴(今河南孟津东北)人;唐衡(?—4),颍川郾县(今河南郾城南)人。桓帝初年,单超、徐璜、具瑗为中常侍,左悺、唐衡为小黄门史。

    起初,梁冀两个妹妹为顺帝、桓帝的皇后,冀代父梁商为大将军,“再世权威,威振天下”。梁冀自从诛了太尉李固、杜乔等,更加骄横,皇后也乘势忌恣,“多所鸩毒”,上下之人钳口而不敢多言。桓帝受逼长久,心怀不平,但不敢公开发作。延熹二年(公元159年),皇后死去,桓帝对唐衡单独询问:我身边谁与皇后家有矛盾?唐衡答:单超、左悺与河南尹梁不疑(梁冀之弟)有矛盾,徐璜、具瑗常忿恨外戚专横。于是桓帝召集单超等五人,对他们说:梁冀兄弟专权,胁迫内外,朝臣多附从之,今欲诛之,你们以为如何?单超等都说早就应当诛之。桓帝就命他们密谋办法。他们说:谋诛梁氏并不困难,就怕再生狐疑。桓帝悦,无可怀疑。于是桓帝与五人定议,桓帝咬单超手臂出血为盟,立即诏捕梁冀及其宗亲党与。梁冀及妻自杀,其宗亲党与多被诛除。左悺、唐衡升为中常侍;单超封为新丰侯、二万户;徐璜为武原侯,具瑗为东武阳侯,各一万五千户,赐钱各一千五百万;左悺为上蔡侯,唐衡为汝阴侯,各一万三千户,赐钱各一千三百万。单超等五人同日受封,故世称“五侯”。又封小黄门刘普、赵忠等八人为乡侯。从此权归宦官,朝政日乱。

    单超患病时,桓帝任其为车骑将军。次年(延熹三年,公元0年)死,葬礼十分优厚隆重,“赐东园秘器,棺中玉具,赠侯将军印绶,使者理丧。及葬,发五营骑士,侍御史护丧,将作大匠起冢茔”。

    其后四侯骄横,当时人们说:“左(悺)回天,具(瑗)独坐,徐(璜)卧虎,唐(衡)两堕。”说他们骄贵横行,凶狠狡诈。他们“竞起第宅,楼观壮丽,穷极伎巧。金银罽毦,施于犬马。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都以养子传国袭封。“兄弟姻戚皆宰州连郡”,残害百姓。

    单超之弟单安为河东太守,弟子单匡为济阴太守,徐璜之弟徐盛为河内太守,左悺之弟左敏为陈留太守,具瑗之兄具恭为沛相,“所在蠹害”。徐璜之兄子徐宣为下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下邳李嵩女未达到目的,后便率领吏卒到李嵩家强抢其女,“戏射杀之,埋著寺内”。当时下邳县属于东海,东海相黄浮接受告状,收审徐宣家属,并将徐宣弃市,暴尸示众,郡中震慄。徐璜向桓帝诉怨,桓帝将黄浮定罪,罚做苦工。五侯宗族宾客“虐遍天下”,百姓起而反抗。延熹七年(公元4年),唐衡死,葬礼也很优厚。

    第二年,司隶校尉韩演揭发左悺罪恶及其兄太仆南乡侯左称“请托州郡,聚敛为奸,宾客放纵,侵犯吏民”。左悺、左称都畏罪自杀。韩演又揭发和查办具瑗之兄具恭贪污罪,贬其爵。单超及徐璜、庸衡之袭封者,并降为乡侯,其子弟分封者“悉夺爵土”。

    第五节侯览、曹节、吕强、张让侯览贪狠陷害张俭侯览(?—172),山阳防东(今山东单县东北)人。桓帝初年,为中常侍,以“佞猾”进用,倚势贪狠放纵,受贿货财以巨万计。延熹年间,连年征伐,国库空虚,乃借贷百官俸禄、王侯租税。侯览乘机上缣五千匹,赐爵关内侯。又借口参与议诛梁冀有功,进封高乡侯。

    他与小黄门段珪兼并土地,段珪家在济阴,靠近济北境界。其仆从宾客侵犯百姓,劫掠过往旅客。被济北相滕延捕杀数十人,陈尸于道。侯览、段珪大怒,向皇帝诉怨,诬告滕延多杀无辜百姓,免其官职。

    侯览等从此更加得意放纵。其兄侯参为益州刺史,诬陷富民有大逆之罪,诛灭而没收其财物,前后累积以亿计。最后被太尉杨秉奏劾,槛车押往京师,于道畏罪自杀。其车三百余辆,都是金银锦帛珍玩,不可胜数。侯览因受连累而免官,不久又复职。

    建宁二年(公元9年),丧母还家,大起茔冢,残害百姓。山阳郡东部督邮张俭奏劾侯览贪侈奢纵,前后侵夺民宅三百八十一所,田一百十八顷。兴建第宅十六区,都是高楼池苑,堂阁相望,饰以绮画丹漆之属,形制犹如宫苑。又预作寿冢(未死而自为冢),有石椁、双阙,庞高百尺,侵损百姓住屋,掘民坟墓,夺人妻女。请求严惩之。侯览伺机没收其章表,使不能上达朝廷。张俭便捣毁侯览的第宅冢墓,没收其财物,揭发其罪状。又奏劾侯览之母生时交通宾客,干扰地方行政。其奏章还是不能送上朝延。侯览反而诬陷张俭为“钩党”,诛了李膺、杜密等人。侯览后又代曹节领长乐太仆。熹平元年(公元172年),侯览被劾专权骄奢,罢了官,遂自杀。其党与也都被免官。

    曹节制造“党锢”事件曹节(?—181),字汉丰。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他本是魏郡人,世代为官。顺帝初年,为小黄门。桓帝时,迁中常侍,奉车都尉。建宁元年(公元8年),持节带领中黄门虎贲羽林军一千人,迎接灵帝入宫,故灵帝即位后以定策功封其为长安乡侯,六百户。

    当时窦太后临朝,大将军窦武和太傅陈蕃谋诛宦官。曹节勾结朱瑀等十七个宦官,一同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除窦武、陈蕃等,制造了“党锢”事件。他因此升为长乐卫尉,封育阳侯,增邑三千户;玉甫、朱瑀等或升官或封侯。次年,位特进,秩中二千石,不久转为大长秋。

    熹平元年(公元172年),窦太后死,有人在朱雀阙上写了标语:“天下大乱,曹节、王甫幽杀太后,常侍侯览多杀党人,公卿皆尸禄,无有忠言者。”皇帝诏令司隶校尉刘猛逐捕书写标语者。刘猛以为标语实是直言,不肯急捕,过了一个多月,还不知书写者是谁。刘猛因此被降为谏议大夫,以御史中丞段颎代替他的工作,四出逐捕,拘留了太学生和游士一千多人。曹节等对刘猛的怨气还没有消去,唆使段颎假借它故将刘猛定罪罚作苦工。朝臣多为刘猛说情,才免刑,又被征用。

    曹节与王甫等诬桓帝之弟勃海王刘悝谋反,诛之。曹节、王甫等十二人以功封侯或增邑。曹节增邑四千六百户,加上以前的食邑共有七千六百户。他的父兄子弟都为公卿列校、牧守令长,“布满天下”。

    其弟曹破石为越骑校尉,强行索求其部下的妻子,该妇女执意不从而自杀。他们“淫暴无道”,多如此类。

    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司隶校尉阳球奏诛王甫及其二子。当时连年出现灾异,郎中审忠(字公诚)以为朱瑀等“罪恶所感”,上书为窦武、陈蕃等鸣冤,要求严惩行凶作恶的朱瑀等宦官。其书提到:朱瑀等害贤窃权,“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赏。父子兄弟被蒙尊荣,素所亲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据三司。不惟禄重位尊之责,而苟营私门,多蓄财货,缮修第舍,连里竟巷。盗取御水以作鱼钓,车马服玩拟于天家。群公卿士杜口吞声,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顺风旨,辟召选举,释贤取愚。”所揭宦官窃权谋私,奢侈骄横,败坏政治,影响恶劣,可谓切中要害。但其奏章被扣而不得报送皇帝。曹节这时领尚书令,掌握机要,总领纪纲,扣押审忠奏章与他自然有关。光和四年(公元181年),曹节死,赠车骑将军。其后朱瑀也病死,他们的养子袭封“传国”。

    吕强建议大赦“党人”

    吕强(?—184),字汉盛。河南成皋(今河南荥阳氾水镇)人。少时以宦官为小黄门,迁中常侍。灵帝时,按封宦者之例,封他为都乡侯,不肯接受。

    他上书陈事,指出曹节、张让等宦官“品卑人贱,谗谄媚主,佞邪徼宠,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掩朝廷之明,成私树之党”,建议停止滥封和重用;又指出“后宫采女数千余人,衣食之费,日数千金”,加重百姓苦难,建议勿使民忧怨而减轻其负担;再指出皇家及贵戚、宦官建造楼阁亭馆,“凡有万数,楼阁连接,丹青素垩,雕刻之饰,不可单言。丧葬逾制,奢丽过礼,竞相仿效,莫肯矫拂”,建议去奢从俭;还指出蔡邕直言,“毁刺贵臣,讥呵竖宦”,而被宦者诽谤,遭受刑罚,段颎功勋卓著,而被阳球诬害致死,妻儿流放,致使朝臣畏难,功臣失望,建议“徙邕更授任,反(返)颎家属”。灵帝虽以为是“而不能用”。

    当时灵帝多有私蓄,收藏天下之珍玩,还有于郡国贡献来的财物中先收入其私库的所谓“导行费”。吕强上疏直谏,指出“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容谄姑息,自此而进。”灵帝不予理睬。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爆发黄巾起义。吕强建议先诛贪污的宦者,大赦党人,审察地方大员是否称职。灵帝乃先赦党人。某些宦者有所收敛。而中常侍赵忠、夏恽等则诬陷吕强与党人“共议朝廷,数读《霍光传》”,意谓欲仿效霍光谋废立之事。灵帝不悦,使中黄门带了兵器去召吕强。吕强得知,无奈而自杀。赵忠、夏恽还诬言吕强未审问而自杀,显然“有奸”,于是收捕其宗亲,没收其财产。

    当时丁肃、徐衍、郭耽、李巡、赵祐等五个宦者“称为清忠”,“不争威权”。赵祐还“博学多览,著作校书”,受到诸儒称赞。小黄门吴伉达观,知不得用,“从容养志”。

    张让蠹害招致民愤张让(?—189),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县)人。赵忠(?—189),冀州安平(今属河北)人。少时都在宫中做事,桓帝时为小黄门。赵忠以参与诛梁冀之功,封为都乡侯;延熹八年(公元5年)黜为关内侯。

    灵帝时,张让、赵忠并升为中常侍,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曹节死后,赵忠领大长秋。张让有个管理家务的监奴,“交通货赂,威形喧赫”。富人孟佗与监奴勾结,倾囊行贿,要求监奴设法使张让接见他,果然达到目的。众宾客见到张让接待孟佗,误以为孟佗与张让相好,都以珍玩贿赂之。孟佗将所得之物分给张让,张让大喜,便以他为凉州刺史。

    这时张让、赵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等十二人,都为中常侍,世称“十常侍”。他们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黄巾起义爆发,天下大乱。郎中张钧上书,指出:黄中势甚,“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怨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他建议斩十常侍,布告天下,就可平息民怨。灵帝将奏章宣示张让等人。张让等非常害怕,愿出家财以助军费,乞求恕罪。灵帝诏令他们照常办事,而怒问张钧:难道十常侍竟无一个好人,张钧又上疏,坚持己见,但其奏疏被扣而不得上报。这时诏令追查为张角道者,张让等乘机唆使御史诬奏张钧学黄巾道,逮捕拷打,致使其死于狱中。实际上张让等多与张角“交通”,大耍两面派。后来灵帝得知消息,追问之。张让等推说是原中常侍王甫、侯览所为,灵帝也就不再追究。

    张让等还借南宫火灾之故,劝说灵帝增收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并乘机搜刮各地材货,敲诈勒索,从中渔利。地方官“复增私调”,乘机捞一把。凡诏令征求,都由“中使”暗中操办,“恐动州郡,多所赇赂”。并且鬻卖官职,大郡太守之价达到二三千万,其余各有差价,名为“助军修宫钱”。官员赴任之前,先商定价钱,才能离去。不能如数付钱的官员,有的被迫自杀。“守清”而乞求不赴任的官员,都被迫遣去。

    当时新任命的巨鹿太守司马直,因有“清名”,减债三百万。司马直不忍割剥百姓以讨好皇帝,便托病辞官,上书极陈当世得失,吞药自杀。灵帝才稍事收敛。

    灵帝在西园(即上林苑)造万金堂,将司农征收到的金钱缯帛取来,堆满其中。又还河间买田宅,建屋宇。灵帝即位前并不富裕,登位后由宦官协助大蓄私财,常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宦官由是得志,无所畏惮,并起第宅,如同宫殿。灵帝常登永安宫的瞭望台,宦官怕他望见其第宅,乃使中大夫尚但劝告灵帝:“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散。”从此灵帝不敢再登台榭。

    次年,缮修南宫玉堂。又铸铜人、大钟、天禄虾蟆、翻车渴乌、四出文钱等。复以赵忠为车骑将军,百余日罢。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灵帝死。大将军何进听了袁绍劝说,谋诛宦官,然计谋泄露。张让、赵忠等先下手杀了何进。袁绍勒兵斩了赵忠,杀了很多宦者。张让等数十人挟持少帝出走,被迫着急,遂投黄河而死。

    宦者评论《后汉书·宦者列传》说:东汉自和帝利用宦者诛除外戚窦宪,对郑众封侯信任,“中官始盛”;其后“孙程定立顺之功,曹腾参建桓之策,续以五侯合谋”,皆由宦者决定政局。信用宦者自有其缘故,“何者?刑余之丑,理谢全生,声荣无晖于门阀,肌肤莫传于来体,推情未鉴其敝,即事易以取信,加渐染朝事,颇识典物,故少主凭谨旧之庸,女君资出内(纳)之命,顾访无猜惮之心,恩狎有可悦之色。”故“委用刑人,寄之国命”。有些宦者非常狡诈,表里不一,“真邪并行,情貌相越,故能回惑昏幼,迷瞀视听”。于是宦者“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割剥萌黎,竞恣奢欲”,“构害明贤,专树党类”,专横害政,以至“倾国”。

    宦者弄权,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封建皇帝不能不依靠亲信,大权就往往落在宦官手中。这主要是政治制度所造成的。

    第四十一章经学第一节汉代经学的历史意义①经学,是指儒家经典《易》、《书》、《诗》、《礼》、《乐》、《春秋》等《六经》之学。因《乐》早已佚失,实际只有《五经》之学。

    秦和汉,对经学的态度,在表面上好像很不一样,本质上却没有什么不同。秦始皇焚书坑儒,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这是以暴力的手段夺取思想文化上的最高统治权,为巩固他的专制主义封建政权服务。汉推崇儒家,尊重经学,以利禄的手段争取思想文化的最高统治权,目的也是为巩固专制主义封建政权服务。汲黯对汉武帝说:“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汉元帝为太子时“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沉下了脸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②汉武帝时,董仲舒、公孙弘、儿宽,“三人皆儒者,通于世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事。天子器之。”①以上这些记载,表明汉代经学不是要实行儒家的主张,而是作为思想文化的最高形式来进行思想统治。汉代的这种办法比秦始皇的手段要高明,在统治效果上是起了历史性的作用的,但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是否也起到什么作用,就须另论了。

    ①参看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第九章。

    ②《汉书·元帝纪》。

    ①《汉书·循吏传》。

    第二节秦及汉初经学的流传经学的传人在秦始皇下禁书令后,《易》以卜筮之书得不禁,《诗》为民间讽诵者多,也禁不了。实际上,《易》、《诗》和《书》、《礼》、《春秋》都各有传人,而且多逐渐形成一经多家的传授。禁书令曾为经学的流传制造了严重的困难,但并不能完全阻塞经学的流传。

    相传,鲁商瞿子木受《易》于孔子。子木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庄。这都是汉兴以前的事。汉兴,田何系六国齐田之族,徙杜陵,因号杜田生。汉初言《易》者,本之田何。田何三传而有施雠、孟喜、梁丘贺之学,后皆立于学官。

    《书》在汉初有伏生口传本,有孔子壁藏本。汉兴,文帝欲立《尚书》于学官。闻济南伏生传之。伏生曾为秦博士。文帝想召他到京,但伏生年已九十余,不能行。文帝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业。伏生失其本经,口诵二十九篇传授。伏生又传济南张生、千乘欧阳生,生传同郡儿宽。此后,传授不绝,立于学官。壁藏孔氏本,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之,多伏生二十五篇,孔安国为之传。此本,东汉季年不传。

    《诗》,相传子夏所传。或称子夏传曾参,再传魏人李克,李克三传赵人孙卿子。汉兴,《诗》有鲁、齐、韩,毛四家之传。鲁人申公,受《诗》于浮丘伯,号“鲁诗”。齐人辕固生,作《诗传》,号“齐诗”。燕人韩婴推《诗》之意作内外传,号“韩诗”。鲁人大毛公为《诗故训传》,以授河南人小毛公。相传“毛诗”亦源自子夏,子夏四传而至大毛公。大毛公名亨,小毛公名苌。文帝、景帝之际,鲁、齐、韩三家均立于学官。毛诗在平帝时始得立于学官,而传播较三家为久远。

    礼,依《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部”所著录,有:“经十七篇,记百三十一篇”,“《周官经》六篇”。此即后人所谓“三礼”,包括《仪礼》、《礼记》和《周礼》。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士礼》即《仪礼》。高堂生以后传《士礼》者,在宣帝时有后仓,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记》,“七十子后学者所记”。戴德、戴胜以其繁,分别删选为二书,称《大戴礼记》、《小戴礼记》。《周官经》,景帝时河间献王所献,出世较晚,王莽时始一度立于学官。

    《春秋》,有《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相传孔子作《春秋》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之传”,以授曾申。申传卫人吴起。起传其子期。期传楚人铎椒。椒传赵人虞卿。卿传同郡荀卿,名况。况传武威张苍。苍传洛阳贾谊。“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之传。邹氏无师,夹氏无书。”《公羊》、《谷梁》俱立于学官。这所说三传传授情况,不一一皆实。然三传越过秦火之灾,传授不绝,则确然可信。

    诸侯王的经学活动②参看吴承任:《经典释文·序录·讲毓》。

    当经学传人不断地出现并日趋众多的时候,诸侯王中也有人对经学活动深感兴趣而有助于经学的发展。这可以楚元王刘交和河间献王刘德为代表。《汉书·楚元王传》:“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曾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高后时,浮丘伯在长安,元王遣子郢客与申公俱卒业。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元王好《诗》,诸子皆读《诗》。申公始为《诗》传,号《鲁诗》。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初,元王敬礼申公等。穆生不耆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及王戊即位常设。后忘设焉。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设,王之意怠。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称疾卧。申公、白生强起之,曰:‘独不念先王之德与?今王一旦失小礼,何足至此?’穆生曰:‘《易》称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先王之所以礼吾三人者,为道之存故也。今而忽之,是忘道也。忘道之人,胡可与久处?岂为区区之礼哉!’遂谢病去。”

    《汉书·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其对,推道术而言,得事之中,文约指明。立二十六年薨。”

    汉初经学的发展形势在向朝廷提出决策的要求。是任其自然地发展下去呢,还是掌握起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问题。朝廷最初不理解。后来理解了,便采取了措施,把经学掌握了起来。

    第三节五经博士和经今古文之争五经博士五经博士的设置,是汉朝廷掌握经学的重要标志。在这以后,经学独占了官学。

    刘邦是一个不喜欢儒生、不喜欢经学的开国皇帝。陆贾不断地向刘邦称道《诗》、《书》。刘邦骂他说:老子在马上得天下,要《诗》、《书》有什么用!陆贾说:在马上得天下,还可以在马上治理它吗?“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取灭亡。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刘邦听了,面有惭色。他要陆贾把秦所以失天下,汉所以得天下,及古之成败原因写出来。陆贾每上奏一篇,刘邦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①。这时,大概还没有设置经学方面的博士,而陆贾所论,引申经义,①以下夫于汉代博士的考证,据王国维《观堂集林·汉魏博士考》。

    ①《史记·陆贾列传》。

    联系实际,已是经学博士所职掌。

    文帝、景帝时,见于记载者,有一经博士。如张生,如晁错,乃《书》博士;如申生,如辕固,如韩婴,都是《诗》博士;如胡毋生,如董仲舒,乃《春秋》博士。像这样设置的博士,虽都属于经学博士,还不能说是经学博士的定制。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推陈之士,帝亲策问。董仲舒对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理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多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董仲舒的主张,得到武帝的采纳。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武帝罢黜百家,专立五经博士。于是,除个别情况外,儒家经学以外的百家之学失去了官学中的合法地位,而五经博士成为独占官学的权威。

    五经博士的开始设置,不知有多少人。宣帝末年,增至十二人。东汉初年,博士有十四人。《易》四:施、孟、梁邱、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公羊》二:严、颜氏。由此至东汉之末,博士人数无所增损。

    博士的弟子,在武帝时为五十人。昭帝时,增弟子满百人。宣帝时增倍之。成帝末,增弟子至三千人。汉末,太学大盛,诸生至三万余人。

    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弟子于太学。师生传授之际,要遵守一定的师生关系,不能混乱。这叫作守师法和守家法。先有师法,然后有家法。师法,指一家之学创始人的说经。家法,是指一家之学继承人的说经。例如董仲舒通公羊学,立为博士,他的说经即为师法。再传下去,其弟子更为章句,又衍出小的派别,如“颜氏公羊”、“严氏公羊”,就是家法。如不守师法、家法,非但不能任为博士,即使已任为博士,一旦发现,也要被赶出太学。如西汉孟喜从田王孙学《易》,即因不守家法,不得任博士①。

    博士秩卑而职尊。于教授弟子外,或出使,或议政,往往是担当国家大事。

    石渠阁议奏,白虎观议奏因五经博士的设置,经学与利禄之途就密切地联系起来。《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至子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太子既通,复私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王孙皓、星公二人受焉。广尽能传其《诗》、《春秋》,高才捷敏,与公羊大师睦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少君、梁周庆幼君、丁姓子孙,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为学最笃。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①《汉书·儒林传》。

    谷梁说,擢千秋为谏大夫给事中。后有过,左迁平陵令。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愍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户将,选郎十人从受。汝南尹更始翁君,本自事千狄,能说矣,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这可见,一家之学是否兴盛,要看它是否能取得政治力量的支持。武帝在位,公孙弘为丞相,《公羊》之学兴。宣帝在位,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受重用,《谷梁》之学兴。

    宣帝诏《五经》名儒评议《公羊》、《谷梁》同异,连类而及《五经》同异,这是经学史上一次重要的盛会,是著名的石渠阁议奏。在这次议会中最突出的活动,是宣帝以皇帝的名义,亲自裁定经书的是非同异。这一活动抬高了会议的政治地位,也使皇帝以大家长、大宗师的身份出现,突出了皇帝作为文化最高统治者的形象。这事发生在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

    明帝、章帝都是宣扬儒学的。明帝在即位之初,亲临辟雍,“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①。章帝于建初四年,“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详同异,连月乃罢。肃宗(章帝)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②。白虎观议奏的规模和经历的时间,都要超过石渠阁议奏。《汉书·艺文志》于“书类”著录:“议奏四十二篇”,注:“宣帝时石渠论”。于“礼类”著录:“议奏三十八篇”,注:“石渠”。于“春秋类”著录:“议奏三十九篇”,注:“石渠论”。这些议奏都久已佚失。白虎观所论,《后汉书·章帝纪》称作“白虎议奏”,《儒林传》称作“通义”,书今存,一般称作《白虎通》。

    经今古文之争由于五经博士设置后,立于学官的,基本上都是今文经,而古文不得立,于是乃有经今古文之争。

    今文经是用汉代流行的隶字书写的。古文经是用先秦六国时流行的字体书写的。今古文经,不只是字体书写上的不同,而在文字内容、篇章多寡以及学风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在今文经学领域里,董仲舒是很有影响的大师。他的大一统思想,适应了当时发展中的政治形势;他的阴阳五行灾异的说法,为汉家的皇权涂上了神秘的灵光;他的春秋公羊学很受重视。但今文经学在前进的路程上显然走上了不健康的道路。一是烦琐说经,一经说到百余万字,少也有数十万字,令人生厌。一是宣扬迷信,如求雨、止雨的法术和以孔子名义捏造谶纬。这二者都是不能保持今文经学已有的地位而滋长其内部陈腐的因素。汉哀帝时,刘歆揭露今文学派的儒生说:“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疲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①《后汉书·儒林传》。

    ②《后汉书·儒林传》。

    ③参看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第二册第三章第十节,“经学”。

    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亡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疾妒,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①这指出了今文学派于烦琐说经的同时,甚至疲老不能究一经,抱残守缺、目光短浅,死抱着师法,拒绝进步。这实际上是反映今文学派的衰落,但他们仍坚持学官的地位,不肯向古文经学让步。

    汉景帝时大会白虎观,这正是总结今文经学的良好机会。但今文学派的博士和儒生没有人能把这个任务承担起来。承担这个任务的反而是古文学者班固,是他写出了《白虎通》,把今文经学系统地作了总结。也还是在章帝时,他让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不受学官,然皆擢高第和封爵,给事廷署。这对于古文学者,虽还不能立于学官,但承认了其在政治上学术上的合法地位。以上这两件事表明古文经学的势力在相对地增长,而今文经学在相应地削弱。

    东汉出现了不少的经学大师,先有郑兴、郑众、贾逵,后有马融、郑玄②。他们都是在古文经学上有成就,而且不为古文经学所限。

    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官太中大夫。以不善谶,不为朝廷所重。

    郑众,字仲师,是郑兴的儿子,官大司农。建初八年(公元83年)卒。贾逵,字景伯,扶风平陵人,官至侍中,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卒,年七十二。郑兴、郑众、贾逵,都以通春秋左氏学见称。郑兴为左氏撰条例、章句、训诂。郑众亦为左氏作注。郑兴和郑众又各著《周官解诂》。贾逵,他的父亲贾徽是一个博学的人,曾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学《毛诗》于谢曼卿,作《左氏条例》二十一篇。贾逵悉传父业,深明《左氏传》,为之解诂五十一篇。复奉命论次《左传》与二传同异,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齐、鲁、韩诗与《毛诗》同异,又作《周官解故》。贾逵的经学,已远较前人为恢廓,能融合古今文而观其大体。今古之争,至此可能已有了新的转变,而经学的旧樊篱已有显著的突破了。《后汉书》本传说:“世言左氏者多祖兴,而贾逵自传其父业,故有郑贾之学。”又说:“郑贾之学,行乎数百年中,遂为诸儒宗。”这可见郑贾之学影响之大。

    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桓帝时为南郡太守。延熹九年(公元6年)卒,年八十八。史称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高徒,后列女乐。”所注书多种,有《易》、《尚书》、《诗》、《三礼》、《诗经》、《孝经》、《列女传》、《老子》、《淮南子》、《离骚》,不惟不为古今文所限,且不为《五经》所限。融尝欲训《左氏春秋》,见到了贾逵、郑众注后,乃说:“贾君精而不博,郑君博而不精。既精既博,吾何加焉。”他只著了《三传异同说》。《三传异同说》,显然是贯穿古今经学的著作。“既精既博”,则可说是马融学风上的特点。精则不烦琐,博则不墨守,这都是与今文经学流行的学风很不相同的,但又不以此自我标榜。马融的成就,已跨过经今古文之争了。

    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早年投师,学《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学《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①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见《昭明文选》卷四十三。

    ②郑兴、郑众、贾逵、马融、郑玄等,均参见《后汉书》各本传。

    诗》、《古文尚书》。因涿郡卢植的介绍,师事马融。融素骄贵,玄在门下三年不得见。融使高业弟子传授于玄。玄日夜寻诵,未尝怠倦。在一次与计算有关的活动中,郑玄以善于计算,有较多接触马融的机会,得以质疑问难。玄辞归时,融喟然谓门人说:“郑生今去,吾道东矣。”玄在外游学十余年。归家之日,学徒相随已数百千人。

    郑玄不乐仕进。对于朝廷和地方权力的征石,他总是避而不就,有时甚至于偷偷地跑掉。但当他偶然处在官宦聚集场合的时候,他还是以他的学识使人们敬服。所注书,有《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又著有《天文七政论》、《鲁礼■祫义》、《六艺论》、《毛诗讲》、《驳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门人相与撰玄答诸弟子问《五经》,依《论语》作《郑志》八篇。建安六年(公元201年),玄卒于元城,年七十四。

    跟郑玄同时的任城樊人何休,好《公羊春秋》,著《春秋公羊解诂》,十七年不窥门。他认为《公羊》义法必须坚持,《左氏》已病入膏育,《谷梁》已废不能兴,因著《公羊墨守》、《左氏膏盲》、《谷梁废疾》,以申其说。郑玄站在何休的对立面,著《发墨守》《针膏育》、《起废疾》,以驳休说。玄休之争已不是简单的今古经学之争。郑玄所主持者有今文经学,何休所反对者亦有今文经学。实际上,今古文经学之争已近尾声。到了魏晋以后,玄学就取而代之了。何休也见到了郑玄所著之书,叹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何休颇有自居下风之慨。①①何休事迹见《后汉书·儒林列传下·何休传》,又《郑玄传》。

    第四节经学对其他学术思想上的影响两汉经学,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历史问题。上文我们已经说到汉朝廷以经学作为思想统治的工具。这种统治,可以说已有一定的成效。此外,两汉经学还有其他的学术影响,其中最显著者,一是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又一是小学方面的成就。

    大一统思想的形成中国境内某种程度的一统,远在宗周时期已经有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统一意识也很早就有了。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仍,这种统一越来越残破,同时也越来越接近新的一统。孔子、墨子、孟子都有这种新的一统意识,不过有的是用历史的语言形式来表述,有的是用宗教的语言形式来表述。梁襄王曾经问孟子说,“天下乌乎定?”孟子说:“定于一。”“孰能一之?”孟子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把“一”作为一个历史阶段提出来,是对新的一统,说得比较明白的。

    “大一统”的思想,《公羊传》的提法是很鲜明的。公羊学家有更明白的阐述。《公羊传》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文王也。易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

    何休在传文“大一统也”下注云: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何休所说,“自公侯至于庶人”,是政权上的大一统;“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是所有权上的大一统。把这些说成是“政教之始”,是政权、所有权和道德规范上的大一统。这种三合一的大一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特点,对于后来历史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它改变了割据局面,成为加强地区间和民族间的联系的力量;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成为封建专制主义发展的重要条件。就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看,大一统是有利于历史进步的。如从汉儒的眼光去看,大一统的“大”有它极高的境界。《礼记·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教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又说: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日配天这是把“大”神化了。汉儒不只把皇家的政权神化了,而且把它的道德规范也神化了。

    小学上的成就在两汉经学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经书的注解,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文字方面的解释。这些解释,在开始的时候总不能离开经文。后来有了发展,可以离开经文而就文字本身的规律加以表述,有时还汇集成书,这就是所谓小学。在《汉书·艺文志》里,小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门类,列于“六艺略”之中,而又是置于“六艺略”之末,这也略可说明经学和小学的关系。在汉代学者中,有些人既是古文经学家,又是小学家。张敞,修《春秋左氏传》,又通《苍颉篇》,能读宗周铭文。桑钦传《古文尚书》,又有说小学之书,《说文解字》载其字说。杜林,传《古文尚书》,史称其博学多闻,尤长于小学,著有《苍颉训纂》一篇,《苍颉故》一篇。卫宏,传《古文尚书》、《毛诗》,作《毛诗序》,《唐书·艺文志》有卫宏《诏定古文字书》一卷,《汗简》引有卫宏《字说》。徐巡,传《古文尚书》,《说文解字》引有徐巡说二条。贾逵是经学大师,是许慎之师,《说文解字》引其字说十七条①。

    许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是个有成就的经学家,又是有更大成就的小学家。他博学经籍,为马融所推敬。当世人称道说:《五经》无双许叔重。他认为《五经》传说臧否不同,撰《五经异义》。又认为:“文字者,经义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他撰《说文解字》十四篇,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写成,其中收入古文、小篆九千三百五十二字,解说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分为五百四十部,分别说明文字的结构、意义,辨别伪讹。这是两千年来小学书中的权威著作。书序中,论述文字发展的过程和文字结构的原则,也是小学史上的重要文献。

    ①见王国维《观堂集林·两汉古文学家多小学家说》。

    第四十二章方士第一节先秦的方士秦汉时代之所谓方士,是一种讲神仙方术以欺世盗名的骗子。神仙本是古时凡人思想的产物,人生纷扰苦难之世,幻想超凡脱俗,自由自在,就创造了出世的神仙。当时有些统治者对已享有的人间富贵荣华还不满足,妄想长生不老或成仙升天而崇拜信用方士,结果大上其当;或有怀疑而加惩处,然多还是迷途而不知返。故方士始终得以招摇过市。

    方士起于何时,史料难征。据《史记》载,“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苌弘”。苌弘是周灵王(前571—前545)时人,当时周王朝势力已经削弱,诸侯不来朝贡。苌弘以方术为周灵王办事,鼓吹通过射击假设不来朝的诸侯,可以招致诸侯到来。诸侯并不信从,晋人还把苌弘杀了。

    齐威王、宣王之时(前378—前324),燕人宋毋忌、正伯侨、羡门子高等都修仙道,传说能够灵魂脱离躯体,而成鬼神。他们宣传:在渤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神山,山上的宫阙是以金银建造的,里面住了许多仙人,还藏着吃了可以长生不死之药。神山上的禽兽都是白色。齐威王、齐宣王及燕昭王都是他们的信徒,听了他们的宣传,派人到海上去寻找神仙奇药。寻找者回来报告,说:远望神山,犹如白云,接近之,就沉到水下去了,再临近,风就把船吹了回来。这些君主听了心里非常羡慕,只是可望而不可及。①此传材料,主要依据于《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及《后汉书·方术传》,本篇凡引其中文字不另加注。

    第二节秦时的方士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第一次东游齐鲁,封禅天地,刻石颂功,并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还寻找羡门子高等方士。他想长久统治下去。许多方士乘机怂恿他求神仙奇药。齐人徐市(即徐福)上书,请秦始皇斋戒,带着童男女去求三神山的仙人。始皇就派徐市带童男女数千人,乘大船入海去寻求。得到的报告是,船到了海上,风向不顺,未能到三神山,但已望见山了。过了几年,始皇东游到了碣石,派燕人卢生寻找羡门等,并了解方士求仙的虚实。还派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卢生回来报告,奏录图书,编造谎言。他对始皇说,君想见仙人,就得隐居,才有可能得到不死之药。为此,始皇深居内宫,行动诡秘,杀了一些泄密的人。

    卢生与侯生两人谋议,认为始皇刚愎自用,严刑峻法,如果他发觉方术虚而不实,找不到不死之药,便会处死方士。于是相约逃去。始皇得知消息,怒气大发,骂道:我召用了很多方术士,花了很多钱财,为了兴太平、求奇药,现在一无成效,而他们不仅诈骗贪利,还造谣惑众,竟然给我抹黑。于是命令御史查办。方士互相告发拆台,又牵累及儒生,结果被坑杀四百六十余人。

    次年,始皇为东郡陨石上刻有“始皇死而地分”事内心不乐,命博士做《仙真人诗》,让乐人随着他游到哪里,就唱到哪里。他怕死、爱慕仙人,自称“仙真人”,就是要长生。

    又过一年,始皇又到海上,希望遇到三神山,找到奇药。方士入海求神找药,几年没有收获,花了不少钱,害怕治罪,撒谎说:蓬莱仙药是可以找到的,就是因有大鲛鱼捣乱,而不能前去,这时始皇恰好做了一个与海神交战的梦,占梦博士说除了大鱼蛟龙这个恶神,就可以迎来善神。始皇亲自带着连弩在海上等候,果然射杀了一条大鱼,但神仙奇药仍然落空,而且上岸不久就病死①。

    ①以上秦始皇求神仙奇药事,参考《史记·秦始皇本纪》。

    第三节西汉前期的方士楚汉之际,战乱不休,民生困苦,人们首先想的是能否活着,还不企求长生不死。加之秦始皇坑术士的余威犹在,故这时方士在社会上并不活跃。新垣平诈言“神气”

    过了几十年,赵人新垣平玩弄新花样,拜见汉文帝,说:长安东北方有五采的“神气”,这是“天瑞”,应当在它的下方立庙祀上帝。于是文帝立了渭阳五帝庙,还任新垣平为上大夫,赏赐了不少钱。新垣平颇为得意,又耍了献“人主延寿”四个字的玉杯,因“金宝气”而求周鼎等把戏,也骗得了文帝的信任。有人上书揭发新垣平“所言皆诈”,文帝命令查究。结果新垣平被处死,文帝因扫兴而对鬼神事也缺乏了兴趣。

    “神君”能言汉兴六七十年,天下治安,达于极盛。武帝即位,好大喜功,“尤敬鬼神之祀”。方士得以大显身手。

    元光年间,出了个“神君”。所谓神君,实是长陵县的一个女子,因儿子死去而装神弄鬼,骗得不少愚民往祠。武帝也礼祠之,但只闻其言,而“不见其人”。

    李少君病死方士李少君感到有机可乘,就对武帝大谈“祠灶”、“祠老”之方,骗得武帝的尊信。李少君这个人,原是深泽侯赵将夕的舍人,主管方药。隐瞒了真实年龄,常自谓七十岁,还说有不死之术。他没有妻子,是个光棍汉,遍游四方,骗得不少钱财。人们以为他不从事生产而生活富裕,又不知其底细,更信奉他。有一次,他从武安侯田蚡饮酒,同坐有个九十多岁的老人。李少君对他大谈与其祖父游射的故事,说的有鼻有眼。而此老人小时候曾听祖父讲过游射之事,了解大概,便信以为真。在坐者听了大为惊奇。武帝有件古铜器,问李少君是何时之物。他答:是齐桓公十年陈列于柏寝台的铜器。一按铜器的铭记,果然是齐桓公时之物。一宫之人都很惊奇,以为他是“神”,是几百岁的人了。其实,他只要早知游射故事和铜器年代,就能信口说来,再添枝加叶,就能使愚者惊讶。

    李少君对武帝说:礼祠灶神,可以丹沙炼出黄金,以黄金制作饮食器可以益寿,益寿就可以见到蓬莱仙人。又说他在海上曾遇到仙人安期生。安期生吃硕大如瓜的巨枣,能通往蓬莱。武帝听了入迷,亲自祠灶神,命令以丹沙炼黄金,派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等。不久,李少君病死,其骗术显然已自拆穿,但武帝还以为他“化去不死”,派人受其方。尽管寻求安期生落了空,而海上燕齐之方士更来言神仙之事。

    少翁伪造帛书元狩年间,齐人少翁说有“鬼神方”而得到武帝信用。武帝此时非常怀念已死的王夫人,少翁耍了弄鬼的把戏,以假充真,使武帝深夜于幽暗中隔着帷帐隐隐瞧见有个像是王夫人的身影,心里得到一点安慰。于是少翁受到武帝的青睐,得到宾客的礼遇,任为文成将军,还得到很多赏赐。少翁对武帝说:君主想与神通,就得改饰宫室被服,否则,神物不来。于是制作云气车,车分青、赤、玄、白、黄五色,出驾时限定某日乘某色车,以“辟恶鬼”。又在甘泉山建造离宫,在其台室中画天、地、泰一各种鬼神,使武帝拜祭,冀以与天神通话。过了一年多,天神毫无音信。少翁又玩了另一套把戏,以帛书掺在饲料中让牛吃进肚里,假装不知,宣称这牛腹中有奇物。剖杀此牛而得帛书,人人感到奇怪。想不到武帝识破帛书为人所写,追查底细,果然是伪书。于是少翁被诛,但事涉皇帝威信,只好隐瞒了事。

    巫与“神君”通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武帝大病,召了很多巫医诊治,还是不愈。当时传说上郡有个巫能通鬼神。于是被武帝召来,安置在甘泉宫内与神君通话,试验有效。他向武帝传达神君的话:“天子无忧病。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武帝听了很高兴,心情一好,病也好转了,去到甘泉,病全消了。于是大赦,置寿宫,张羽旗,设供具,供奉神君。各个神君中,数泰一最为尊贵,其余是些辅佐、侍从。人们见不到帷帐内的神君,只听到言语,其言和普通人音一样。据说神君来去,有肃然的风声;有时白天说话,但大都是在夜间细语。武帝斋戒而入,通过巫与神君通话。神君的话,武帝都使人记了下来,称为“画法”。神君的话,只是平常之言,没有什么特殊,但武帝听了独自欢喜。

    栾大为将封侯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方士栾大见用于武帝。栾大,本是胶东王家人,曾与少翁同学方术,人长得既高又美,擅长言词,敢于吹牛说大话。武帝杀了少翁,后悔未得到其方,这时有人推荐了栾大。栾大对武帝夸夸其谈:我常往来海中,见到安期、羡门等。我的老师说:“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但我怕和少翁一样的下场,故掩口而不谈方术之事。武帝说:少翁是吃了马肝而死。你只要能修其方,我会重赏,难道能吝惜金宝和禄位吗!栾大听了,乘机伸手要价:我的老师无求于人,只有别人求他。陛下必欲请他,就要派遣亲贵的佩官印的使者,才可使通言于神人。神人肯与不肯,就看能不能派出亲贵的使者而定。武帝还有点怀疑,使栾大验方术,栾大随即玩了使棋子互相触击的游戏。

    这时武帝正为黄河决口、铸黄金不成而犯愁,乃任栾大为五利将军,幻想通过栾大与神沟通,碰上好运气。接着又任栾大为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一个多月里,栾大佩带上四枚将军印。并封栾大为乐通侯,赐食邑二千户,又赐高级住宅、一千奴婢,以及车马器物。还将卫皇后的长女嫁给了栾大,送金万斤。武帝有时亲幸栾大之府,使者慰问供给相属于道。武帝之姑及将相大臣也都到栾府饮宴,赠送礼物。武帝又命刻了“天道(导)将军”之印,令使者和栾大都穿上羽衣,都在夜间立在白茅之上,举行授印仪式,以示不同凡俗。栾大佩“天道”之印,是将为皇帝导引天神的意思。从此栾大常在家中夜间祀神,想把神请下来。传闻神没有请到,但百鬼已来听差。他后来整治行装,东往海上,去求其师。栾大见到武帝仅仅几个月,就佩了六枚将军印、封侯而娶帝女,“贵震天下”。消息传扬开去,海上燕齐之间,很多人都异想天开,纷纷鼓吹“有禁方,能神仙”。

    公孙卿侈言神仙这年夏天,河东太守报称出土一个大鼎,武帝将鼎置于甘泉宫。齐人公孙卿乘机宣传:“今年得宝鼎,其冬辛已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相同。”又在札书上写道:黄帝得了宝鼎,便成仙上了天。通过宠臣将札书呈于皇帝。武帝看了,非常高兴,召见询问。公孙卿答:受此书的申公已死。武帝问:申公是怎样的人?公孙卿见武帝兴致很浓,便大吹起来,说:“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曰:‘汉兴复当黄帝之时。’曰:‘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申公曰:‘汉帝亦当上封禅,封禅则能仙登天矣。黄帝万诸侯,而神灵之封君七千。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中国华山、首山、太室山、泰山、东莱山,此五山黄帝之所常游,与神会。黄帝且战且学仙。患百姓非其道,乃断斩非鬼神者。百余岁然后得与神通。黄帝郊雍上帝,宿三月。鬼臾区号大鸿,死葬雍,故鸿冢是也。其后黄帝接万灵明廷。明廷者,甘泉也。所谓寒门者,谷口也。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龙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胡髯号,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所言虽然玄而又玄,但又明明白白,鼎书所谓“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显然是指武帝,因汉高祖之孙景帝已死,在世的只有“曾孙”武帝了。这怎不使其兴奋。所以,武帝听了,得意忘形地说:“嗟乎!吾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屣。”于是,公孙卿就任郎官,被派东去太室山候神。后来,武帝在桥山祭黄帝冢,心中生疑,问:“吾闻黄帝不死,今有冢,何也?”方士解释:“黄帝已成仙升天,群臣葬其衣冠。”

    原派往入海求仙的栾大,言大胆小,不敢入海,转到泰山去祠神。武帝派人眼去探验,实无所见。栾大的谎话被戳穿,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被武帝处死。

    不久,到太室山候神的公孙卿传来喜讯。他报告在缑氏城上见到仙人迹,有物如雉,往来城上。武帝立即亲幸缑氏城,察看仙人迹,问公孙卿道:“你不会学少翁、栾大吧?”公孙卿知道这是警告他不能撒谎,便镇静地耍花腔说:“仙人非有求于人主,人主者求之。其道非少宽暇,神不来。言神事如迂诞,积以岁乃可致。”意思是,求神之事急不得,应当耐心地长期等候。因为武帝亲幸缑氏城视仙人迹,各地闻风张罗开了,修桥铺路,建造宫观名山神祠等处,盼望皇帝亲幸。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三月,武帝又到缑氏城,登上太室山礼祠,据传有喊“万岁”之声。接着,经过泰山,东巡海上,礼祠八神。齐人乘机上书称道神怪奇方者成千上万,但一无效验。乃增加船只,令那些言海中神山者几千人去求蓬莱仙人。公孙卿到了东莱郡,报告夜晚见到数丈高的“大人”,靠近则不见,只见其迹很大,类似禽兽。群臣有说,见到一个老父牵着狗,说:“吾欲见巨公。”转眼就不见了。武帝看了大人迹颇为怀疑,但以为老父就是仙人,于是留宿海上,给方士传车,随时派使者求仙,数以千计。四月,武帝到泰山,举行封禅大典,无风雨灾,可谓顺利。方士乘兴进一步鼓吹蓬莱诸神可以求得,武帝也想有此幸遇,兴冲冲地又东至海上,希望到达蓬莱。不料这时侍中奉车霍子侯暴病而死,可能武帝觉得扫兴,随即离去。

    次年春天,公孙卿报告在东莱见到神人,似乎神人说“欲见天子”。武帝听了,任命公孙卿为中大夫,立即动身,先幸缑氏城,再到东莱,留宿了几天,一无所获,据说见到了大人迹。又派上千方士求神怪采芝药。仍然扫兴而还。

    公孙卿对武帝说:仙人是可以见到的,但陛下前去匆促,所以见不到。

    现在陛下可以建造楼馆,像缑氏城那样,供置脯枣,可能请到仙人。况且仙人是喜欢居住楼馆的。武帝听了,马上下令:长安建造蜚廉馆、桂馆,甘泉建造益寿、延寿二馆,派公孙卿持节设具,恭候神人。还在甘泉建筑高三十丈的通天台,在台下摆了祠具,将招来神仙之属。甘泉还建置前殿,开始扩建各个宫室。夏天,甘泉殿内生芝,又传通天台上似乎闪光。武帝为此而下诏大赦。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十一月,武帝东至海上,对方士入海求仙进行考察,毫无效验,但又增派方士入海,还希望遇到神仙。十二月,临渤海,幻想通过望祀之属,有机会到达蓬莱仙庭。

    因柏梁台遭了火灾,武帝到甘泉听取各地官吏汇报。公孙卿说:“黄帝就青灵台,十二日烧,黄帝乃治明廷。明廷,甘泉也。”不少方士也说古帝王有的建都于甘泉。因此,以后武帝往往在甘泉接见诸侯大臣。有人建议,楼台被烧,再建必须更大,才能消灾。于是所造建章宫规模宏大,超过汉初所建的未央宫,其中太液池上拟建有蓬莱、方丈、瀛洲等神山。

    太初三年,武帝东巡海上,考察神仙之属,没有收获。方士有说:“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以候神人于执期,命曰迎年。”武帝采纳,而造意谓延年的迎年殿,亲自前去礼祠上帝。这时武帝除了五年一度修封泰山外,还增加了禅祠石闾。因为方士多说石闾乃仙人之闾,所以武帝亲禅之。

    后来,因方士之候祀神人、入海寻蓬莱终无效验,公孙卿只是报告见到大人迹,实未见到神仙,武帝对方士怪诞之语不免厌倦,但他还抱一线希望,“冀遇其真”。

    第四节西汉后期的方士武帝以后,方士的时运不大好了,但由于帝王迷信神仙和不死之药,方士的骗术仍然得逞于世。

    宣帝时,信方士之言,有祠神、立仙人祠之事。大夫刘更生献秘方,无效,被治罪。张敞上疏有“斥远方士”之谏。

    元帝初年,有天渊玉女、巨鹿神人、轑阳侯学仙等事,“纷纷复起”。

    成帝即位,信匡衡之言,按阴阳五行说审查郊祀之制,清理了原来的祠宇,候神方士七十多人被免职回家。方士受了很大挫折。但成帝末年颇好鬼神,又因没有生子,于是有不少方士上书言方术,都得待诏,在长安和上林苑搞祠祭活动,花费很大。

    谷永上书成帝,谏道:“诸背仁义之正道,不遵《五经》之法言,而盛称奇怪鬼神,广崇祭祀之方,求报无福之祠,及言世有仙人,服食不终之药”,就成仙上天,浮游蓬莱,长生不老,化铸黄金,“皆奸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以欺罔世主。听其言,洋洋满耳,若将可遇;求之,荡荡如系风捕影,终不可得。”他还指出,历来方士惑众,君主上当,事例颇多,足以为戒。成帝觉得此言有理。

    西汉末年,博征方术士,派出侍祠使者,“尽复前世所常兴诸神祠官,凡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云”。王莽掌权,除祭祀有不少花样外,又兴神仙事。他篡位之后,听信方士苏乐之言,在宫中建造八风台;又在殿上种五粱禾,说这是“黄帝谷仙之术”。到了他的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他多次下诏,自言当成神仙,详见《汉书·王莽传》。

    第五节东汉的方士东汉之世,方术之士也多。仅《后汉书·方术列传》就载有四五十人。

    但东汉比之秦与西汉,既无入海之徐市、致鬼之少翁、通神之栾大那样著名的方士,也无秦皇、汉武大张旗鼓地追求神仙奇药那样的世主,不免相形见绌;而且方士的绝招也不大相同。这里略传东汉的樊英、费长房、左慈三个方术士,以见一斑。

    樊英,字季齐,南阳鲁阳人。少时学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过隐居生活,教授学生。有一回,西方刮起暴风,樊英对人说:“成都市火很盛。”口中含水向西方喷去,并记下了时间。后来有人从成都来,说起当时大火,忽然东来黑云,下起大雨,火遂熄灭之事。于是人们称道其术。安帝、顺帝都曾召之,他不愿出来做官。后来被逼任五官中郎将,干了几个月,并无建树,就回了老家。费长房,汝南人。曾做过市场小吏。他看到,市上有个老翁悬壶卖药,罢市就跳入壶中。他也跟着入壶饮酒。这老翁自称神仙。他要向老翁学道,顾虑家人牵累。老翁以一根与他一样高的青竹挂在舍后作为费长房之形,费家人以为费长房上吊而死,就殡葬了事。费长房随老翁入山学艺,不怕艰难困苦。老翁要他吃粪,粪很臭,其中还有三条虫,他为难了,告辞回家。老翁送他一根竹杖并为作一符。他骑了竹杖,可以随便游到什么地方。回到了家,自以为离家只是十来天,实际上已过了十多年。家人说他早死了,不相信他。他说往年所葬的是竹竿,发棺检验,果然是真。从此,“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还能责鬼魅、使东海君作雨等。“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

    左慈,字元放,庐江人。“少有神道。”有一回,与曹操等人同坐,曹操对众说:今日高会,酒菜齐备,只是缺少松江鲈鱼。左慈以为好办,他就用钓竿在贮满水的铜盘中钓出一条鲈鱼。曹操拊掌大笑,与会者皆惊。曹操说,一条鱼不够大家吃的。左慈又钓出几条大鱼,都是活泼新鲜的。烹鱼时,缺乏生姜。左慈又弄出了蜀中之生姜。又一回,左慈与曹操等饮酒时,又耍弄别人,曹操不高兴,想杀了他。左慈乃躲入壁中,谁也找不到。或见之于市,又捕之,而市人都变了形与左慈仿佛,不知哪个是真。后来有人在阳城山头见到了他,又捕捉之,他就走入羊群。曹操知道无法捕得他,便发出话来:“不复相杀,本试君术耳。”忽然有一只老公羊如人站立而言:“何必如此!”当人赶上前去,数百只羊都变为那只老公羊一样的形状和动作,而人不知哪只是真。

    第六节方士评论秦汉方士的特点,一般是以召鬼神、候神仙、求奇药、炼丹砂的骗术欺世,盗名图利。君主因梦想成仙或长生不死,甘心受欺,贻笑于世。据史所载,秦与西汉的方士跟东汉的方士相比,有些不同:前者多为海上燕齐人,后者多为内地人;前者多是道道地地的方士,后者多学过《五经》,是儒生兼方士;前者多求蓬莱神仙奇药,后者多是耍把戏,变幻术。

    还应该指出,《史》、《汉》记载秦与西汉的方士,显然是暴露方士的骗术及君主的愚昧。司马迁记述之后,说“具见其表里”,意谓通过具体描写而透露内情。班固记述之后,说:“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岂不正乎!岂不正乎!”他们否定方士之术及神仙奇药之说,正告君主和世人不要上当受骗,态度极为明确。《后汉书》记方术之士,品种复杂,有真有假,似乎客观记述,不像有意揭露,容易使读者不辨真假,信以为真。范晔所论:“幽贶罕征,明数难校。不探精远,曷感灵效?如或迁讹,实乖玄奥。”他对方士之术,是信还是不信,令人捉摸不透。

    我们今日为方士作传,无意宣传迷信,而是据史述事,以明当时史事与风气。

    第四十三章数学随着数学知识的不断积累以及对于零散的材料逐渐加以总结和系统化、理论化,于是陆续出现了数学方面的专书。《汉书·艺文志》记载有《许商算术》二十六卷,《杜忠算术》十六卷,这是最早见于著录的数学专著。这两部书都已失传了。秦汉时期传留至今的数学著作和涉及数学方法较多的著作,有著名的《九章算术》和《周髀算经》。此外,还有近年出土的简书《算数书》。这些书中包含了算术、代数和几何等丰富的数学内容,诸如复杂的整数和分数四则运算,比例问题,盈不足术,开平方和开立方术,方程术和正负术,面积和体积问题,勾股算术和勾股测量术,等等,其中有不少算法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先进成就。这些成就表明,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典数学体系。

    第一节“九数”

    根据《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周朝设有称为“保氏”的官员,专门负责向贵族子弟传授所谓“六艺”。数学是六艺中的一门课程,共包括九项内容,称为“九数”。但什么是“九数”,现已难于考证。东汉郑玄注释《周礼》引郑众说,“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①。郑众所称“九数”中的“均输”,实际上是西汉时的赋税制度,不可能是《周礼》九数的内容。但从二郑注释可以了解到,西汉数学大致包含方田、粟米等九个方面,而重差、夕桀、勾股则是数学上的新的发展。上述九项内容与《九章算术》的篇目基本相同。“旁要”和“夕桀”两项,今已不知所指。有人认为“旁要”指简单的勾股问题,“夕桀”二字系传抄有误,应为“互乘”,即解线性方程组的一种方法。东汉一些数学家整理数学著作,用“衰分”代替“差分”,用“勾股”代替“旁要”,于是编写成为著名的《九章算术》。正如刘徽所说,“周公制礼而有九数,九数之流则《九章》是矣”②,九章的名称无疑是由《周礼》九数演变而来的。

    ①“赢不足”,《九章算术》作“盈不足”,后皆依此。又,亦有人将“今有重差”断开,作“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把“今有”作为一种数学方法。

    ②刘徽《九章算术注》原序,钱宝琮校点本《算经十书》上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二节秦汉简牍和《算数书》在居延、武威、临沂银雀山、云梦睡虎地及江陵凤凰山等地出土的大批秦汉简牍中,可以找到相当多的与社会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数学计算问题,但就数学方法而言,仅有九九表,整数和分数的算术运算,面积、体积和容积的计算等。这些方法一般都很简单,尚不足以反映秦汉数学的全貌。1984年1月,在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了一批竹简,其中有数学著作《算数书》。据推断,《算数书》抄写于西汉初年(约公元前二世纪),成书时间应该更早。这是一部比较完整的,也是目前可以见到的中国最早的数学专著。全书采用问题集形式,共有六十多个小标题,九十多个题目,包括整数和分数四则运算,各类比例问题,各类面积和体积问题等。其中有些内容(如“合分”、“少广”等)与《九章》相近,甚至文句都很相似,说明二书间可能有某些传承关系,有些内容(如“相乘”、“增减分”等)是《九章》所没有的。在张家山简书汉律中,还发现有关于“均输律”的简文。过去一般认为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郡国始置均输官,施行均输法,《九章算术》中的均输问题,应是在此之后写成的。现在看来,这一论断需要进行修改。这部比《九章算术》还早的竹简《算数书》的出土,是中国数学史上的一项重大发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节《周髀算经》《周髀算经》是著名的《算经十书》之一,主要是一部解释盖天说的天文学著作,大约成书于公元前一世纪,而其中很多内容可能要早得多。在数学方面,《周髀》记述了矩的用途,勾股定理及其在测量上的应用,其中包含了相似直角三角形对应边成比例的定理。《周髀》开篇就以商高回答周公问题的形式提出“故折矩以为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即勾3股4弦5,这是勾股定理的一个特例。接着,又在陈子回答荣方的问题中提出“以日下为勾,日高为股,勾股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得邪至日(太阳到观测者的距离)”,即a2+b2=c2,这是勾股定理的普遍形式。据研究,陈子可能是公元前七到六世纪的人。在西方,这个定理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把勾股定理的发现归功于公元前六世纪的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周髀算经》中测量太阳高远的陈子测日法,是勾股测量术的发展,又是重差术的先驱,比起西方“测量之祖”泰勒斯测量金字塔的成就是毫不逊色的。《周髀》中还有开平方和等差级数等,以及相当复杂的分数运算,用以解决古“四分历”的计算问题。唐代国子监添设算学馆,主要学习十部算经,《周髀》即是其中之一。对于研究古代天文学史和数学史而言,《周髀》是传留至今的最早的宝贵文献。

    第四节《九章算术》《九章算术》的成书中国古代数学名著《九章算术》,是我国最早的传世数学专著。《九章算术》与《周髀算经》一样,不是一人一时写成的。它经历了多次的整理、删补和增订,是几代数学家共同劳动的结晶。大约成书于东汉初年(公元一世纪)。《九章算术》采用问题集形式,列举了246个数学问题及其答案,并在若干具体问题之后,叙述这类问题的解题方法。全书分为下列九章:方田、粟米、衰(cuī)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方田章是关于土地面积的计算,包括有正方形、矩形、三角形、梯形、圆、环等面积公式,以及弓形面积和球冠表面积的近似公式。后两个公式比较简单,但误差很大。刘徽在《九章算术注》中曾提出用类似割圆术的方法推求弓形面积,但未能给出更好的结果。在这一章中还有分数的四则运算法则和约分、通分、求最大公约数方法。在《九章》中,把最大公约数称为“等数”,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要“以少减多,更相减损”,这种方法与欧几里得的辗转相除法是相同的,后来在解决一次同余组等问题上获得了更重要的应用。《九章算术》在世界数学史上的贡献完整的分数运算法则,在印度迟至七世纪才出现,而欧洲则更晚。粟米章主要讲各种粮食交易折算的比例问题。所用方法称为“今有术”,即在成比例的四个数中,从三个已知数求第四个数的算法。在欧洲,这种算法称为“三率法”。关于比与比例的思想,古希腊就已经有了,但把比例和三率法联系起来却是迟至十五世纪的事情。衰分章是比例分配问题,即按等级分配物资或按一定标准摊派税收。在这一章中还有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问题,但都用比例方法来解决。少广章讲的是已知正方形面积或正方体体积反求边长,即开平方和开立方的方法。其具体运算过程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开平方和开立方法则的记载。在运算中,要把算筹摆放几层,相当于用分离系数法列出与求解二次和三次方程,从而发展了筹算的位值制,并开辟了求解数字高次方程的途径。少广章中还有从已知球体积求直径的问题,给出一个误差很大的球体积公式。刘徽和祖氏父子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终于获得了正确的结果。商功章主要是各种立体体积的计算。这些问题大都来源于营筑城垣、开凿沟渠、修造仓窖等土木和水利工程实际。其中包括长方体、棱柱、棱台、圆柱、圆锥、园台、楔形体等,都给出了正确的体积计算公式。缺点是圆周率取π=3,这个数值误差很大。根据刘徽对商功章的注释可以知道,这些公式是通过具体模型的分解与合并来证明的,这说明中国古代的体积理论有很高的水平和不同于西方数学的独特的处理方法。均输章是平均赋粟和徭役问题,计算如何按人口多少、物价高低、路途远近等条件,合理摊派税收和民工等。包括正比、反比、复比例、连比例、等差级数等数学方法。盈不足章属于盈亏类问题和算法。盈不足术是通过两次假设取值,然后根据公式求出未知数,其原理与现在求高次代数方程和超越方程近似解的线性插值法是相同的。在中世纪欧洲,这种方法叫做“双设法”或“契丹算法”,是欧洲符号代数学产生以前的一种主要代数方法。据考证,古代阿拉伯数学文献里,“契丹”一般指的是中国。因此,不少人认为,中国的盈不足术经阿拉伯传入欧洲,在西方数学领域起了重要的作用。方程章讲的是多元一次联立方程组(线性方程组)问题及解法。这是中国古代数学的一项重大成就。用算筹表示多元一次联立方程组,类似于由方程组各系数构成的矩阵,其解法与现在中学代数中的消元法基本相同。古希腊和印度也有过一些特殊的联立方程组解法,但没有一般解法,远不如方程章的算法完整。而在欧洲,提出同类问题要晚一千多年,直到十六世纪才有了加减消元法。在这一章中还引入了负数概念,并给出了正负数加减运算法则:“同名相除,异名相益,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其异名相除,同名相益,正无入正之,负无入负之。”负数的出现,反映出对意义相反数量的正确理解,从而实现了数的范围的一次新扩充。这一项杰出创造,也是以中国为最早。印度于七世纪引进负数概念。欧洲十二世纪对负数有所认识,而直到十六世纪才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这一点甚至影响到线性方程组的求解问题。勾股章主要内容是勾股定理的应用和简单测量问题。其中包括勾股容方和勾股容圆问题,以及二次方程x2+ax=b(a>0,b>0)的解法。关于勾股数的原术及刘徽注中的有关公式,是对整数论的重要贡献,也是世界数学史上整数勾股数研究的较早成果之一。《九章算术》及其中一些问题曾经传到日本、朝鲜、越南、印度、阿拉伯和欧洲,对世界古代数学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九章算术》已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种文字。

    《九章算术》对中国古代数学的总结及其对后来的影响《九章算术》系统地总结了西周至秦汉时期我国数学的重大成就,是中国古代数学体系形成的显著标志。它的丰富多采的内容,大多来自生产和生活实践,集中反映了我国古代高度发展的数学水平,以及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和以算法为核心的突出特点,并对后世数学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九章算术》对中国数学的影响,正像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对西方数学的影响一样,是非常深刻的。中国历史上著名数学家如刘徽、祖冲之、李淳风、贾宪等,都曾经深入研究和注释过《九章算术》,并通过这种形式提出许多新概念和新方法,为推动中国数学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九章算术》是中国古代数学流传最久,影响最大的一部代表作,也是历代进行数学教育的课本之一。唐代国子监算学馆规定十部数学著作作为学生的数学教科书,后代称为“算经十书”,《九章》就是其中的一部。

    第五节数学与天文学在中国古代,天、算、农、医是成就卓著的四大学科,其中天文学和数学的关系尤为密切。天文历法的进步促进了数学的发展,而数学的发展也为天文历法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前面提到的《周髀算经》是一部天文学著作,其中也包含了勾股定理、勾股测量、开平方和分数运算等数学方面的成就。东汉晚期的天文学家刘洪在《乾象历》中用“强”、“弱”来表示某数的过剩近似值和不足近似值。他的“强弱”概念与“正负”概念是相通的,并且明确指出:“强正弱负,强弱相并,同名相除,异名相消;其相减也,同名相消,异名相从;无对互之。”这与《九章算术》中的正负数加减运算法则完全一致。刘洪为解决由于月球绕地球运行不等速运动问题,提出了一次内插法。根据这种方法,通过某日某时前后的两个实际观测值,可以比较精确地推算月球在该日该时的实际位置。一次内插法实质上就是盈不足术,它使历法精度有所提高,并为研究二次和高次内插法、不等间距内插法,提供了新方向,后世在这一领域获得了很大的进展。在西方,古希腊天文学家采用几何方法解决这一问题,相当繁琐,远不如中国的代数方法简捷明确。此外,由于汉代历法中出现了推算上元积年的需要,因此也产生了求解一次同余式或简单不定方程的问题,后世在这一领域也取得了极其突出的成就。

    第六节数学家秦汉时期曾涌现出一批数学家和有很高数学造诣的人。如许商、杜忠在当时都有数学专著行世。据文献记载,汉北平侯张苍(?—前125)、大司农耿寿昌,皆以善算名世,他们都做过修订数学著作的工作①。刘歆(?—23)“数术、方技,无所不究”②,著有《三统历谱》等。著名天文学家张衡(78—139)“善机巧,尤致力阴阳、天文、历算”③,著有《灵宪》、《算■论》。他所用的圆周率相当于π=10≈3.,优于古圆周率π=3,是对这一课题较早的研究和改进。刘洪“善算,当世无偶”④,曾创制《乾象历》,有的文献还记载他著有《九章算术》⑤。马续“善《九章算术》”⑥。郑玄(127—200)“少学书数,八九岁能下算乘除。年二十一,博极群书,兼精算术”⑦,曾注释多种重要典籍。蔡邕(133—192),好辞章、数术、天文,“先治律历,以筹算为本,天文为验”⑧。他已知道圆周率π>258=3.125,比古率有所改进。徐岳“素习《九章》,能为计数”⑨。据载,著有《九章算术》、《算经要用百法》、《大衍算术注》、《数术记遗》等,实际上很可能是他对《九章算术》作过注释。另外,《数术记遗》一书现有传本,但也有人认为是伪托之作。以上这些人都是中国数学史上较早见于史籍记载的数学家和擅长数学的学者,遗憾的是由于史料缺乏,现尚难以对他们的数学成就做出详细的论述。

    ①刘徽《九章算术注》原序,钱宝琮校点本《算经十书》上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②《汉书·律历志》、《艺文志》、《楚元王传》。

    ③《后汉书·张衡传》。

    ④《后汉书·律历志》。

    ⑤唐释慧琳:《大藏经音义》卷六。

    ⑥《后汉书·马援传》。

    ⑦刘孝标:《世说新语》“文学”第四引《高士传》。

    ⑧《后汉书·蔡邕传》,《四部丛刊》影明刊本《蔡中郎集·上汉书十志疏》。⑨李昉:《太平御览》卷七五四。

    第四十四章天文学第一节历法从太初历到乾象历秦汉时期天文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我国的传统天文学体系。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独具特色的历法体系的形成。秦统一中国,推行“车同轨,书同文字”。又在全国统一施行颛顼历,以建亥之月(十月)为岁首,年终置闰。汉承秦制,仍用颛顼历,但到汉武帝时,颛顼历渐与实际天象不符,把闰月总是放在闰九月也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对掌握季节的需要,司马迁等人提议改历。武帝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下令从全国征募二十余人“议造汉历”。经过实测和推算,共提出了十八种方案,最后确定了邓平提出的81分法,即每月有294381天,每年有■3653851589天,19年有7个闰月。

    新历在太初元年颁行,是为太初历。太初历的原文虽然失传,但西汉末年刘歆按太初历改编的三统历却完整地保存下来,成为现今能见到的最古老的一部完整的历法。它不仅包括根据日月运动推算朔望、24节气,安排历日的方法,还有推算日月食,预告行星位置等内容,这确立了我国古历的基本框架。制定历法必先造仪器,搞天象观测,按实测来确定数据和检验历法疏密,这一原则在制定太初历前后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古历采用阴阳合历,即以太阳的运动周期作为年,以月亮圆缺周期作为月,以闰月来协调年和月的关系。由太阳运动而确立的24节气反映了一年四季的变化,与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在汉初的《淮南子·天文训》中首次出现了完整的24节气名称,与现今通行的名称一致。24节气是相间的12个中气和12个节气的总称。太初历首次确定以中气所在决定月的名称,如雨水所在月为一月,春分所在月为二月,冬至所在月为十一月,等等。而无中气的月无名称,只能称为前一个月的闰月,这一原则称无中气置闰。它合理地调整了年和月的关系,使季节与月份大体稳定,从太初历开始一直延用到现在。

    东汉早期发现了月亮的视运动不均匀,即月亮每天的行度不一样,而且知道了月行最快的地方每月朝前移三度。刘洪在乾象历(公元206年)里首次把月亮的快慢不均匀编成表,为后世月离表和日躔表的先声。要计算某一天月亮的位置,应在平均值上再加上快慢多少的改正,又用内插法推算任何时刻的月亮位置。采用了这些数学方法,推算日月合朔和日月食发生的时刻便提高了准确程度。刘洪还发现,月道(白道)和日道(黄道)不在一个平面上,中间有六度夹角,这就造成了不是每次日月合朔都发生交食。他认为合朔时月亮离黄白交点超过十五度半就不会发生交食,这就是发生食的判断数据,即现代的食限概念,这一数据后代各历都遵用不改。

    中国古历的特色从太初历到乾象历,中国古历无论在内容、形式、计算方法等方面都形成中国的特色而跟欧洲历法有了明显的不同。如欧洲古罗马公元前46年起实行的格里高利历,时代同中国的太初历相当,年长也取用26514天,同战国时古六历和东汉四分历相同。但月是31天和30天两种,与我国的朔望月不同,它没有天文意义,与月亮运动无关。格里历为阳历,我国古历为阴阳合历。欧洲古历仅包括历日安排,大小月年年相同,而我国古历各年不同,且还包括交食、行星、节气、晷漏等内容,可以说是一种天文年历,为了编制历法而带动了整个天文学的发展。中国古历以观测为基础确定各种天文数据,而以代数学方法处理这些数据,推算天文学问题;欧洲从古希腊天文学以来一般以几何学系统立论来处理数据。我国古历以周天36514度的制度划分全天,度下为分,各历采用不同的进位制;欧洲以周天360°为分划,度下为分、秒,皆以六十进位。秦汉以来,由于皇权的加强,而历法又由皇家颁行,颁历权成为皇权的一部分。天文历法事业由皇室经办,逐渐形成了我国天文事业的官办性质,而民间研习天文历算逐渐受到了限制,这也与西方的情况大不相同。

    第二节浑仪和浑象浑仪天文仪器系统也在秦汉时代形成了。为了编制太初历的需要,制造了观测天象、测量角度的仪器,这就是浑仪和浑象的研制。西汉时落下闳就制造过浑仪,据记载他是四川人,“武帝征侍太史,于地中转浑天,改颛顼历,作太初历”①。晋天文学家虞喜也说他“为汉孝武帝于地中转浑天,定时节,作太初历”②。这里的“地中”指阳城(今河南省登封县吉城镇),古传此地为地之中央。“浑天”即浑仪,亦称浑天仪,是用于观测的仪器,以之测量日月行星恒星在天空的位置,确定两个天体之间的角度。它应包括一个用来对准天体的管或衡,又有刻有度数的标尺,如地平环、子午环、赤道环等。当窥管或窥衡对准了要观测的天体时,各种标尺所指示的读数就是天体的位置。东汉的贾逵还在浑仪上加进黄道环,首次制造了一架“黄道铜仪”。汉代的浑仪虽没有留传下来,我们相信后世保留下来的浑仪不会跟它相去太远。

    应该指出,在制定太初历之前,测量角度的天文仪器已经存在。战国时代石申编制的星表是基于角度的测量,长沙马王堆西汉早期墓出土的帛书,记载了秦汉时代几十年间行星的运动,也是基于角度的测量③。《后汉书·律历志》曾提到汉初使用一种“圆仪”来量度日月的运动,后来浑仪流行,圆仪失传。1977年在安徽阜阳一西汉早期墓中出土了带有28宿距度的圆盘①,可用于测量角度。这一器物的出土为研究早期的测角仪器提供了实物依据。浑象西汉末年扬雄所著《法言·重黎》里说:“或问浑天,曰:落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这里的耿中丞即汉宣帝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他制造了一个浑象,模拟浑天的运动情况。这种仪器大体是一个大圆球,在球壳上刻着日月星辰,利用它的转动演示天象的变化。汉代最著名的是张衡制造的“水运浑象”,又叫“漏水转浑天仪”,类似今天的天球仪,利用水力来推动仪器的旋转,速度同天空的周日运动一致,所以把仪器放在室内,根据它的旋转也能知道室外的天象变化。在此基础上后来还发明了钟表。浑仪和浑象历代都有制造,从汉代以来,成了我国古代观测天象的主要仪器。①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益部耆旧传》。

    ②《隋书·天文志》。

    ③见《马王堆汉墓帛书〈五星占〉释文》,载《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①阜阳博物馆等:《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8期。第三节圭表和漏刻时间的计量随着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时间的要求也在变化,原始社会的那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作息制度已嫌粗疏,在殷商时代已将白天分成好几段。甲骨文中有旦、明、小采、大采、中日、昃、昏、夕等字。《左传》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条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说明古代曾将一天分成十时。《隋书·天文志》在记述古代的时刻制度时说:“昼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这可能就是一天十时,而五夜之说也许就是五更的来源。《淮南子·天文训》中有一昼夜分成十五时的记载①,而汉代的十二辰和百刻时制也相当流行②。时刻制度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测时和计时仪器的进步。

    圭表甲骨文中有关时间的字大多从日字,说明测时的依据是太阳。根据太阳的运动判断一天内的时间变迁,圭表是最早使用的仪器。一根竿子立在地上,可以根据影子的长短和方向判断季节和一天内的时刻,1967年在江苏仪征的一座东汉墓中出土了一件铜圭表,不用时可以折叠起来,像一把铜尺,使用时将圭从表的凹槽中立起,使用和携带都很方便。在圭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日晷到汉代已做得很精细,1897年和1932年先后在内蒙、河南、山西出土了三块秦末汉初的晷仪③,上有69条刻线,占盘面的23,其余部分没有刻线,当为黑夜见不到日影的部分。三块出土地点不同,而其结构和所刻字体都相同,这表明秦汉时圭表和晷仪已很流行。

    漏刻作为计量时间的仪器,漏壶是最早发明的。古籍载:“漏刻之作,盖肇于轩辕之日,宣乎夏商之代。”①这可能是一种传说。较可靠的资料见于《周礼·夏官》,其中载有挈壶氏,由于古代的漏壶上面有一个提梁、故称挈壶,挈壶氏“掌挈壶,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西汉以前的漏壶现在未见实物,传世最早的漏壶为西汉时制,1958、1967、1975年分别出土于陕西兴平、河北满城、内蒙古默特右旗,都是铜铸圆柱状,上有提梁,下有漏嘴,梁上方有小孔,是插刻箭的。为了改进单壶漏水不均匀的缺点,东汉时代开始用二级漏壶,以便互相补偿,如张衡的漏水转浑天仪。经过秦汉时代的发展和创造,圭表、仪象、日晷、漏刻等天文仪器得到很大发展,并已普遍使①名称是:晨明、胐明、旦明、蚤食、晏食、隅中、正中、小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悬车、黄昏、定昏。

    ②阎林山、全和钧:《论我国固有的百刻计时制》,《天文参考资料》1977年4期。③李鉴澄:《晷仪——现存我国最古老的天文仪器之一》,《科技史文集》第一辑,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年版。

    ①《初学记》卷二十五。

    用,这些仪器构成了我国二千年间用于天文观测和时间工作的主要仪器系列。

    第四节宇宙论关于宇宙结构的学说关于宇宙结构的学说,汉代出现了浑天说与盖天说的争论。在秦汉之前,盖天说比较盛行。自古以来,人们看见苍天笼罩着大地,产生了天圆地方的盖天说,而春秋时的曾参就曾提出疑问:“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揜也。”①后来盖天说又认为天不与地相接,而像圆顶凉亭那样由八根柱子支撑着。诗人屈原曾问道:“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八柱何当,东南何亏。”公元前一世纪成书的《周髀算经》中提出“天象盖笠、地法复盘”的新盖天说,认为天在上,地在下,天地相盖,二者都是圆拱形,中间相距八万里,日月星辰随天盖旋转,近见远不见,形成了昼夜四季变化。

    汉代,另一种学说浑天说兴起,认为“浑天如鸡子”、“地如鸡中黄”。以著名天文学家张衡为代表的浑天派提出天是一个整球,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地下,日月星辰有时着不见是因为它们随天球转到地下面去了,天球绕轴转一圈就是一昼夜,地面上的人就看见天上的星星转了一周天。这种看法成功地解释了昼夜的交替、天体的东升西落和其他许多问题。同浑天说一致的浑仪又能很准确地测定天体位置,浑象能演示天象的变化,这一切对历法的推算既有用又方便,所以浑天说得到很快的发展并为大多数人们所接受,成为我国天文学思想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体系,直到明末西方天文学体系进入我国才开始改变。

    值得提到的还有一种宣夜说。宣夜说打破了浑天说认为天象鸡蛋壳式的有限概念,蕴涵着宇宙无限的思想。东汉时代的郗萌记道:“天了无质,仰而瞻之,高远无极,眼瞀精绝,故苍苍然也日月众星,自然浮生虚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须气焉。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顺或逆,伏见无常。进退不同,由乎无所根系,故各异也。”①这是元气学说在天文学上的运用,反映了宇宙无限思想和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

    关于宇宙生成和天体演化学说关于宇宙生成和天体演化学说,在秦汉时期也产生了比较系统的理论。

    《淮南子·天文训》和张衡《灵宪》都认为,天地还没有形成的时候是一片浑沌,而“道”始于虚廓,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在天地形成过程中,元气中的“清阳者”稀疏向上成天,“重浊者”凝滞向下为地,于是形成上天下地或外天内地;天地精气分为阴阳,阴阳精气形成四时、水火,继而产生日月星辰和万物。这种虚物创生的观点和宇宙万物是物质的和运动变化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界和科学界有着长期的影响。

    ①《大戴礼记·曾子·天圆》。

    ①见《晋书·天文志》。

    第五节天象记录、天文学家和天文典籍天象记录秦汉时代对天象的观测和研究也有重要进展,天象记录日趋详备。如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日食,在《汉书·五行志》中对于发生日期、太阳方位、食分、亏起方向、初亏及复圆时刻等,都记载得十分清楚。《汉书·天文志》、《五行志》等所载西汉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关于太阳黑子的记录(成帝河平元年“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西汉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关于极光的记录,西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和东汉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关于超新星的记录,都是世界上有确切时日记录中最早的一批。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五星占》和《彗星图》又一次提供了汉初天文学发展情况的重要资料。

    天文学家秦汉时期是天文学人才辈出的时代,涌现出众多的成就卓著的天文学家和精通天文历法的学者。如张苍、司马迁、邓平、落下闳、耿寿昌、刘歆、编?、李梵、苏统、贾逵、张衡、刘洪、郗萌等,他们在天文理论、天象观测、制订历法、研制仪器等许多领域作出了杰出贡献,推动了天文学的发展。落下闳,字长公,巴郡阆中(今属四川)人,明晓天文地理,隐于落下,是一位民间天文学家。汉武帝时,经友人荐举,征聘为待诏太史,后拜侍中,辞不受。曾与邓平、司马迁等创制《太初历》,还曾制造浑仪并在阳城(今河南登封)用于观测。贾逵(30—101),字景伯,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也是东汉时的著名经学家。曾任左中郎将,侍中领骑都尉。在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至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间,与编?、李梵等人集体修订东汉四分历,肯定了李梵、苏统发现的月亮视运动的不均匀性,并指出月行速度最大的位置每个月向前移动三度,从而认识到现代所谓的近点月和近地点的进动。他还主张量度日月运行采用黄道度数比较精确,并倡议制造黄道铜仪。刘洪,字元卓,山东蒙阴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天文学家之一。曾任校尉、郎中、常山长史、会稽东郡都尉、山阳太守等官职。他所创制的《乾象历》是一部优秀历法,曾在三国时的吴国颁行。刘洪在太阳运动、月亮运动和交食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对后世天文历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他最早把月亮视运动不均匀性引进历法,并确定出相当精确的近点月日数和一个近点月内每天的月亮实际所行度数;首次给出黄道与白道交角值为古度六度一分;改进了回归年和朔望月数值;用月亮的实际运动修正平朔和平望,得出定朔和定望,从而更准确地推算日月食;最早提出交食食限概念,并给出具体的食限数值为十五度半,这在交食预报上是个重要发明;他所提出的新的交食周期值和各种天文数据表也是当时世界上的先进成果。他曾与著名学者蔡邕一起续补《汉书·律历志》。张衡(78—139),字平子,河南南阳人,精通天文历法、仪器制造、地理、数学、文学和绘画,是中国古代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曾担任主簿、郎中、侍中、河间相、尚书等官职,并两度出任太史令,前后共14年。张衡曾创制世界上最早的自动运转的天文演示仪器水运浑象和世界上第一架测定地震的仪器候风地动仪,据记载,地动仪成功地记录了顺帝永和三年(公元138年)在甘肃发生的一次强震。在天文理论方面,他是浑天说的一位杰出代表人物,对于宇宙结构、宇宙无限性、天体演化、日月五星运行规律、月食成因以及陨星和彗星等,都有相当精辟的论述。在历法问题上,他提出了黄道宿度与赤道宿度互相换算的较好的计算方法,对后世历法有很大影响。张衡重视实践,勤于观测,曾对恒星进行了长期的观测和统计工作,把星空划分成444个星官,记录了两千五百余颗恒星,这个成果在相当长时间内是很先进的。张衡在数学和地理学方面也都很有研究,他在文学方面也很有成就。本卷丁编第三十二章张衡另有传。

    天文学典籍汉代出现了我国流传至今的第一本天文学著作《周髀算经》,而在司马迁《史记》和班固《汉书》中有关天文历法的章节,是第一批重要的天文学典籍。它们既总结了秦汉以前天文学的发展情况,又开辟了此后天文学发展的道路。《史记·天官书》、《历书》的编写,为此后廿四史中天文、律历诸志作了楷模。此外,汉代科学家张衡的《灵宪》、《浑天仪图注》都对以后的天文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秦汉时期是我国传统天文学发展的重要阶段。

    第六节气象气象与生产气象与生产关系密切,在秦汉时代已成为政府部门关心的问题,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秦简中记载:“稼已生而后雨,亦辄言雨少多,所利顷数”①。至汉代明文规定:“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②在除开冬季之外的农业生产季节里,为了上报雨量多少,必定要有计量的器具,但至今还未发现秦汉时代有关的记载和文物。宋代有“天池测雨”和“竹器验雪”的计算题,其渊源可能是很久的。

    测量气象的仪器关于测风的仪器在汉代已有多种记述。一种是“伣”,此字在甲骨文中就有,《淮南子·齐俗训》记载:“伣之见风,无须臾之间定矣!”这可能是用帛或鸟羽系在竿子上,见风飘动,以示风向的仪器。还有一种叫“綄”,后汉高诱曰:“綄,候风者也,世所谓五雨。”这可能是同“伣”类似的仪器。还有一种是“相风乌”,据《三辅黄图》记载,“汉灵台,在长安西北八里郭延生《述征记》曰:长安宫南有灵台,高十五仞,上有浑仪,张衡所制。又有相风铜乌,遇风乃动”,“上下有转枢,向风若翔”。这种风向标做成乌鸦形,头小尾大,遇风转动,乌鸦头即指向风来的方向。李约瑟认为,“上下有转枢”这句话暗示风向标跟下层的转动机件相连,可能附着有记录风速的器件,这是风速计的先驱①。此外,《淮南子·天文训》中还把风分成八种,指出了它们的季节性。

    另一种气象仪器是测量空气湿度的。在天平的两端分别置土和炭,因木炭的吸湿性大于土,当空气干燥时,木炭里的水分很容易蒸发掉而变得轻,当空气湿度增大时,木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而变得重,所以结论是“燥故炭轻,湿故炭重”①,这可算是最早的湿度计了。羽毛也有类似于木炭的性质,故同书《说山训》又说:“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琴弦的紧张程度也同空气的燥湿有关,这一现象在《淮南子》中也有发现。《本经训》说:“风雨之变,可以音律知之。”为什么呢?因为“天且雨,琴弦缓”②。燥湿程度能影响琴弹出的音调,这一现象也是后代制造毛发湿度计的依据。

    唯心主义者对气象的曲解西汉初年,董仲舒倡导的“天人感应论”逐渐流行,这种唯心主义的观念利用天文气象等自然现象附会于社会政治和人民的命运,阻碍了学术问题的探讨。汉代许多学者如司马迁、桓潭、张衡、王充等人对此进行了有力的①《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4页,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②《后汉书·礼仪志》。

    ①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译本),第四卷第742页,科学出版社1975年版。①《淮南子·天文训》。

    ②《论衡·变动》。

    批判。他们指出自然现象的变化,天下常有,无世不然,有规律可循,决没有神的意志在故意作成。如打雷也有规律:“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③,反对“夏秋之雷为天大怒,正月之雷为天小怒”的说法。又如下雨也是有征兆有规律的,“云气发于丘山”,“云散水坠,名为雨矣!夫云则雨,雨则云矣!”“云雾,雨之征也,夏则为露,冬则为霜,温则为雨,寒则为雪,雨露冻凝者,皆由地发,不从天降也。”这些认识既加深了对自然的了解,也为破除迷信,反对唯心主义的“天人感应论”提供了武器。

    ③《论衡·雷虚》。

    第四十五章地理学第一节秦代图籍秦朝虽然只存在15年,但在全国统一的政治形势下,筑长城,修驰道,开运河等,重大工程接连不断。这些工程都需要地理知识,也促进了地理学的发展。如秦朝的水系著作《水经》①,比只记述9条河流的《禹贡·导水》篇有很大的进步。秦朝《水经》全文近500字,描述26条水道的发源地、流向和归宿。叙述的基本地理事实与《汉书·地理志》及汉代《水经》没有矛盾。所记水道分布范围,大体与秦的疆域相当。

    秦朝有各类地图,只是没有保存下来。刘邦入咸阳,萧何深知地图的重要性,故“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后来“沛公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众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也”②。《汉书·地理志》中,曾两次提到秦地图,这种地图可能是秦朝的全国性地图。

    ①这是后人的命名,附于《山海经·海内东经》篇末。见周振鹤:《被忽视了的秦代〈水经〉》,《自然科学史研究》第49—53页,1986年1期。

    ②《汉书·萧何传》。

    第二节《史记·货殖列传》和《大宛列传》两汉地学的代表著作是《史记》、《汉书》等历史著作中的有关列传、书、志,及马王堆出土的地图。对地学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物则是张骞、司马迁、班固、班超、张衡等。这些人,都在本卷丁编分别有传,这里只重点地另行论述有关地理学本身的部分。

    《史记·货殖列传》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是我国第一部经济地理著作,叙述我国各地区的人口、经济、物产、交通、贸易、城市以及各地的地区差异。他把全国分为四个经济区,并指出这四个经济区的自然条件与物产的差异是:“山西饶材、竹、谷、、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薑、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司马迁强调人的作用。他把人们的劳动看作是发展经济的前提。自然条件好的地方,如果人们开发不够,生产技术落后,那仍然是贫困的。比如“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埶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对比之下,沂、泗以北,秦、鲁等地,虽然自然条件差些,但由于人们积极开发,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所以呈现出另一番景象。“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地小人众,数被水旱之害,民好畜藏,故秦、夏、梁、鲁好农而重民。三河、宛、陈亦然,加以商贾。齐、赵设智巧,仰机利。燕、代田畜而事蚕。”

    《货殖列传》还叙述了当时的城市经济状况,把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珠江沿岸的二十几个较大的城市作了分析比较,指出它们之间的自然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物产、人口各不相同,各有特色。而共同的特点则是交通发达,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贸易中心。比如栎邑(栎阳),“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咸阳,“四方辐凑并至而会,地小人众,故其民益玩巧而事末也。南则巴蜀,西近邛筰,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以所多易所鲜。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邯郸亦漳、河之间一都会也。北通燕涿,南有郑、卫。郑、卫俗与赵相类,然近梁、鲁,微重而矜节。”“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南通齐、赵,东北边胡。上谷至辽东,地踔远,人民希,数被寇,火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邻乌桓、夫余,东绾秽貉、朝鲜、真番之利。”这些叙述体现了各个城市的特色,是我国最早的城市地理著作。

    《史记·大宛列传》汉武帝时,派张骞三次出使西域,开始了中国和中亚、西亚一些国家的交通往来和物质文化交流,从而扩大了中国人民的视野,丰富了地理知识。张骞及其副使,分别到达大宛(前苏联乌兹别克东部)、康居(前苏联境内锡尔河下游)、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次大陆)等国,获得了丰富的地理知识,而且开辟了东西交通的“丝绸之路”,这在世界历史上有重大意义。张骞第一次去西域时,在大夏看到从印度运来的四川竹杖和布,因此他设想开通一条从我国西南去印度的道路。这个设想,后来得到汉武帝的支持,曾派人从四川宜宾出发,探索去印度的途径。虽未通达,却增加了对西南地区的了解。

    司马迁根据张骞的报告,写成了《史记·大宛列传》,对大宛、乌孙(在伊犁河、楚河、巴尔喀什湖、伊塞克湖一带)、康居、奄蔡(在咸海、里海北面)、大月氏(在阿姆河以南兴都库什山以北)、安息、条支(在两河流域)、大夏等国的地理情况作了描述,内容包括各国的人口、兵力、风俗、物产、贸易、文字和各国之间的距离等。比如大宛,“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有蒲陶酒。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有城郭屋室。其属邑大小七十余城,众可数十万。其兵弓矛骑射。其北则康居,西则大月氏,西南则大夏,东北则乌孙,东则扜罙、于阗。”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妫水北。其南则大夏,西则安息,北则康居。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控弦者可一二十万。”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蒲陶酒。城邑如大宛。其属小大数百城,地方数千里,最为大国。临妫水,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旁国或数千里。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效王面焉。画革旁行以为书记。其西则条枝,北有奄蔡、黎轩。”在我国,这样简明扼要而又真实地介绍西域各国地理情况的著作,《史记·大宛列传》是最早的。

    第三节《汉书·地理志》和《西域传》《汉书·地理志》东汉前期末叶,历史学家班固(32—92)所写的历史巨著《汉书》,不少篇章包含有丰富的地理内容。特别是《地理志》,是我国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著作,也是历代记述疆域政区的始祖。它为以后两千年来我国有关疆域政区的地理著述树立了榜样,创立了规范①。

    《汉书·地理志》的内容有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从黄帝时代至汉初这一历史时期疆域变迁的概况,主要是转录《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的全文。第三部分转录刘向的“域分”及朱赣的“风俗”。“域分”讲分野,即某地对应星空的某个区域,比如“秦地,于天宫东井、舆鬼之分野也”。这种分野没有什么地理意义。“风俗”偏重于经济、物产、风俗习惯、历史沿革的叙述,分论各地区的地方特点,还涉及部分外国地理及海上航线。书中关于海南岛的风俗、物产、兵器等情况的记载,是现存最早的关于海南岛的文献资料。第二部分叙述汉朝地理,为《地理志》的主体,是以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疆域政区为限来叙述的。总计记述了103个郡(国)和郡所辖的1587个县(道、邑、侯国)的建置沿革以及各郡县的户口数字、山川水泽、物产、水利设施、古今重要聚落、关塞和名胜古迹等。这种写法的优点是:一以全国政区为纲,提纲絜领,一览无余;二在政区之下,又附有重要的地理事实,某个政区有什么物产,一查便知。缺点是山系、水系被行政区打乱了,全国的自然地理面貌缺乏整体性。所记地理内容也很简略。虽然有缺点,但在一千多年前能创作出这样有特色的地理志很不简单。有些记载包含了珍贵的地理资料。比如:所记高奴县(今陕西延长)“有洧水,可燃”,这是我国关于石油产地的最早记载。类似的宝贵资料还有不少。《汉书·西域传》《汉书·西域传》也有许多地理内容。它对西域一些城邦和部落的治所、人口数目、军队数目、物产、距离长安多远、与中原地区的物质文化交流,都有较详细的记载。它提到了葱岭(帕米尔),并指出葱岭以东“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其河有两源:一出葱岭山,一出于阗。于阗在南山下,其河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蒲昌海,一名盐泽者也。去玉门关千三百余里,广袤三百里。冬夏不增减,皆以为潜行地下,南出于积石为中国河云”。这里说的葱岭即帕米尔,南北大山,指南面的昆仑山和北面的天山。中央有河,指塔里木河。于阗河(今和田河)北流,与葱岭河(今叶尔羌河)汇合,称塔里木河,它东注蒲昌海(今罗布泊,已干涸)。这些记载都是正确的。但是关于蒲昌海的水潜行地下,南出积石为黄河的说法,则跟《史记·大宛列传》一样,是错误的。它还提到沙漠,说鄯善“当白龙堆,乏水草”。白龙堆在玉门关与鄯善(即楼兰,其地初在今罗布泊北,后迁其南,今已沦为戈壁)之间。又说鄯善的土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国出玉,多葭苇、柽柳、胡桐、白草。”乌孙“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橫。不田作①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简史》第14页,科学出版社1962年版。种树,随畜逐水草。”这是当时西域地理情况的宝贵资料。

    第四节班超父子和《后汉书·西域传》东汉建初元年至永元十四年(公元76—102年),班超(32—102)在西域长期进行政治和外交活动,使汉朝和西域在经济文化上的交流得以不断发展。永元九年(公元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东罗马),抵安息、条支西界,为西海(波斯湾)所阻,未能到达。但甘英的这次旅行却意义重大,他是中国第一个出现在波斯湾的旅行家。

    班超的儿子班勇,从儿童时代起就随父到西域,后来又继承父志,再通西域。他的一生几乎都在西域度过。他把亲身经历的见闻,写成《西域记》一书,对西域诸国的道里方位、气候、地势、物产、风俗等,作了较详细的记录。后来此书被南朝宋范晔收入《后汉书·西域传》中,为研究西域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第五节《异物志》东汉及随后的三国时期出现了数量可观的异物志著作,如东汉杨孚的《南裔异物志》、三国谯周的《巴蜀异物志》、万震的《南州异物志》、沈莹的《临海水土异物志》等。这些著作所记皆为长江以南地区的事物,内容多属草木、禽兽以及矿物。南方地记著作的出现,是当时北方人民逐渐南移的一种反映①。

    ①见《中国古代地理学史》第338页,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第六节马王堆地图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三幅绘在帛上的西汉地图,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出土时,三幅地图都没有标图名、图例、比例尺及绘制时间。后经学者研究,推断为西汉初年作品,距今已有二千一百多年②。图的名称一般简称为“地形图”、“驻军图”、“城邑图”。这三幅地图中,“地形图”、“驻军图”已基本复原,“城邑图”由于破损严重,至今没有复原。

    “地形图”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以实测为基础的古地图。图的方位是上南下北,长宽各96厘米,主区部分的比例尺根据推算,约在十五万分之一至二十万分之一间。已有统一的图例,绘有山脉、河流、居民点、道路等。图上包含的地理范围主要是当时长沙国(诸侯国)的南部,即今潇水流域、南岭一带,这部分图的绘图精度相当高。往南直到南海,这是西汉诸侯南粤王的辖区。这部分图的比例尺变小,绘图精度显著下降,海岸线很不准确,几乎是象征性地画一条曲线,谈不上比例。图上除了画有河流外,别无他物。因此,“地形图”的绘图技术和成就,主要表现在主区上。

    “地形图”中用水平山形线与陡崖符号相配合的方法来表示九嶷山脉。

    这种设计,欧洲大约到十三世纪以后才出现,比中国晚一千四百多年。图上的水系绘得详细准确,三十多条河流的地理位置、流向和水系结构,大部分与现代地形图大同小异,名称标注也很有规律。图中八十多个城镇分别用方框、圆圈两类符号分级表示,并且一律在符号位置里注记名称。二十多条道路用虚、实两种线划区分。

    “地形图”的缺点有二:一是山脉未标注山名;二是同一幅图中使用了不同的比例尺。

    “驻军图”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彩色帛绘地图,长98厘米,宽78厘米,方位是上南下北,主区为大深水流域,即今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的滞水流域,比例尺约为八万分之一至十万分之一。图上除绘有山脉、河流、道路、居民点外,还着重表现了九支驻军的布防,防区界线,指挥城堡等军事情况。用不同颜色区别不同地理要素是“驻军图”的显著特点,它用黑色“山”字象形符号表示山脉;用青色绘制河流、湖泊,而且显示了河道的宽窄;用黑底套红勾框标出守备部队的驻地和军事工程建筑物;用红色虚线表示军队行动的通路;用红色三角形标示城堡;用黑色圆圈标出居民点;用红色标出守备区的分界线等等。

    马王堆地图的出土,表明秦汉时期中国地图学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从而改变了过去那种认为汉代地图很粗糙,不可靠,也没有统一绘图原则的看法①。

    ②谭其骧:《二千一百多年前的一幅地图》,《文物》197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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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杨文衡:《试论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地图的数理基础》,《科技史文集》第3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

    第四十六章生物学生物学是研究生物的结构、功能与探索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我国古代生物学是与农学和医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远古以来,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与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采集、渔猎、植物栽培、动物驯养以及医疗实践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生物学知识。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对于动植物(包括人体)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生态环境,生物的发生与进化等许多方面,都有了较全面的和准确的描述,并且进行了较系统的或带有理论性的总结,从而为生物学的深入研究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生物分类自然界的生物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表现了无与伦比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人们很早就认识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①的道理,并在大量观察与比较的基础上,根据生物体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生物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系统。《周礼·地官》中把生物分为动物与植物两大类,动物又细分为毛、鳞、羽、介、臝五类,植物则细分为皂、膏、核、荚、丛五类。此外还有“小虫”和“大兽”,“百卉”、“百谷”、“百果”、“百蔬”、“百药”等根据形态和用途而类聚群分的简单分类法。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辞书《尔雅》,较集中地反映了先秦至汉初学者的分类观点。《尔雅》将植物分为草、木两大类,草类著录草本植物一百九十余种,木类著录木本植物七十余种。在区分植物方面,《尔雅》发展了“比物醜类”①的“相醜”概念,提出“苇醜芀葭华(苇花)”②,“槐棘醜乔,桑柳醜条,椒■醜莍(聚生的莍果),桃李醜核”③等,用一种植物或植物体的某些部分为代表,来类比或标识形态相似或亲缘关系相近的植物。其中“醜”字,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相当于“植物分类”的专门术语。在《尔雅·释木》中还按植株形态提出木本植物的三型:高耸的“乔木”,丛生的“灌木”和无枝的“檄木”(棕榈科植物),前两个名词一直沿用至今。《尔雅》著录动物三百余种,将动物分为虫、鱼、鸟、兽四大类,虫类相当于无脊推动物,鱼类相当于鱼纲、两栖纲和爬行纲等变温动物,鸟类基本上为鸟纲,兽类为哺乳纲。在虫、鱼、鸟、兽之下,还有较细的分类,如兽类中分别收有鹿、虎、熊、狸、猩猩、马、鼠、牛、羊、犬、豕等以及相关的各种动物名称,其收录方式相当于现在所说的“目”和“科”,即鹿科、猫科、熊科、牛科、灵长目、马科、啮齿目、牛科、羊科、犬科、猪科。这种分类方法比较完整地反映出动物分类阶元思想,有许多内容符合于近代的分类体系。《尔雅》中给出的一些定义,如“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①等,简明扼要,相当准确地概括出所定义生物的基本特点。《尔雅》记载的生物的分类命名,有些使用单名,有些使用复名,如“壶枣、白枣、酸枣、羊枣、大枣、无实枣”,“桑蚕、樗蚕、肖蚕”,“鼢鼠、鼸鼠(黄鼠)、鼶鼠(旱獭)、鼮鼠(花鼠)”等,这些名称相当于将物种的属名与种名结合起来,蕴含有用“二名法”来定种名的思想。《尔雅》虽然是一部训诂著作,但其中有关生物的分类与描述,基本上体现了自然分类原则,对后世生物分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除《尔雅》的分类系统外,为适用于不同的实践需要,还有一些偏重人为性质的分类标准。例如,《神农本草经》中根据对人体的作用,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我国现存最早的字书《说文解字》,将九千三百余字归纳为五百四十部。其中与动物有关的有牛、犬、羊、羽、虫、豕、豸、虎、马、鸟、鹿、鱼、象、鼠、熊、燕、龟等部首,与植物有关的有草(艸)、竹、麦、木、禾、黍、米、麻、尗、韭、瓜等部首。在《说文》①《易·系辞》上。

    ①《礼记·学记》。

    ②《尔雅·释草》。

    ③《尔雅·释木》。

    ①《尔雅·释鸟》。

    中,这些部首用于编排文字,但就有关动植物的编排与描述而言,也可视为古代的生物分类体系之一。

    第二节形态方面的知识对于生物形态特征的观察和认识,是中国古代生物分类学的基础。春秋战国以来,人们的生物形态知识,包括对生物体各部分器官的识别、命名及描述,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韩非子·解老》提到“树木有曼根、有直根。根者,书之所谓柢也。柢也者,木之所以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意思是说,直根具有支撑植物的功能,使之挺然耸立;蔓根具有吸收养料供植物体持续生长的作用。《后汉书·延笃传》提到“枝叶扶疏,荣华纷缛,末虽繁蔚,致之者根也”,说明枝叶繁蔚是由于根发育得好的缘故。《尔雅·释草》记述“卷施草拔心不死”,认识到植物有宿根的现象。在《说文》中,“茎”解释为“草木幹”,并进一步称草本植物的茎为“茎”,称木本植物的茎为“幹”。从茎派生出的枝条称为“枝”。茎的上部、表皮等都有专名。《释草》中还提到“莽,数节,桃枝四寸有节,邻,簢,坚中,徐中。”说明已注意到茎有“中实”和“中空”的不同,并已有了“节”和“节间”的概念。类似记载还可以列举很多,反映出当时对于植物营养器官根茎叶以及繁殖器官花果核的部位与功能,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知识。在《尔雅》、《说文》等著作中,关于动物形态的描述,大多以大小、毛、皮、颜色以及突出特征等为主,著录范围较广但说明文字比较简略。后来东晋郭璞撰《尔雅注》,对动植物形态性状进行了更具体和详细的描述,对于生物形态学以至生态学和分类学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秦汉时期的其他著作中,还有一些有关生物形态的零星描述,如东汉杨孚《异物志》载:“孔雀,其大如雁而足高,毛皆有斑文采,形体既大,细颈,隆背,自背及尾背有珠文,五采光耀,长短相次,羽毛皆作员文,五色相绕,如带千钱,文长二三尺,头带三毛,长寸许,以为冠。”首次详细和逼真地记述了孔雀的形态特征。此外,《尔雅》所载“桑■有椹”,指的是桑树有半数能结桑椹,说明当时对于植物有雌雄性别的分化已有初步认识。《氾胜之书》中则进一步总结了雌麻和雄麻的不同栽培方法,而且指出收获麻(雄麻)最好是在“穗勃”,即花粉散出的时候,反映出对雌雄株的不同生理特性已有相当的了解。还应特别提到的是,由于畜牧业的发展,对家养动物的形态与内部解剖的观察和认识更为丰富,并且有专著问世。如《汉书·艺文志》载有《相六畜》等书,近年曾在马王堆出土帛书《相马经》,银雀山出土简书《相犬经》残卷,这些都可说是我国早期的动物形态学著作。

    第三节生态方面的知识关于生物与生物之间和生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一时期也产生了不少新的认识,有些还试图从理论的高度来加以解释。例如,动物对天气将雨的变化会产生反应,蝼蛄和蚂蚁要搬家,蚯蚓会钻出地面,王充认为,“天气变于上,人、物应于下矣。”①这是“风雨之气感虫物”②的结果。王充还提到:“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③“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④指出了温湿环境和季节对昆虫繁殖的影响。仲长统《昌言》也谈到温度对蚕的生长发育的影响。《吕氏春秋》已谈到蚌蛤等水生生物的生殖活动受月亮周期的影响。《淮南子·天文训》载:“月死而蠃蛖膲。”《论衡·顺鼓》载:“月毁于天,螺蚄舀缺。”都是说,月晦时,螺类动物的肉就变得不丰满。发现月亮周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是我国古代动物学上的一个重要成就。动物的共栖现象,早在《尚书》中就有记载,《尔雅·释鸟》称:“鸟鼠同穴,其鸟为鵌,其鼠为鼷。”在古代文献中第一次具体地指出了同穴共居的鸟鼠名称。《汉书·五行志》载:“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这是鲸鱼集体自杀现象的最早记载。王充在《论衡》中说:“夫东风至,酒湛溢,鲸鱼死,彗星出,天道自然,非人事也。”正确地认为这是与人事无关的自然现象。植物的生态环境,如水分、土壤、阳光、空气、温度等,对于植物生长发育的影响和作用尤为重要。《氾胜之书》指出,种豆时要灌水,“临种沃之,坎三升水”,种麻遇“天旱,以流水浇之,树五升”,说明要根据天气、土壤等环境状况,进行合理灌溉,以保持植物体的水分平衡。《氾胜之书》还介绍了利用雪水处理种子使稻麦耐旱多实,利用灌溉水控制田间温度促进稻麻生长,用手摩擦果实控制瓠定向生长,以及独特的施用种肥的溲种法等一系列方法。这些方法都是改善农作物或园艺作物生态环境的增产措施。《神农本草经》载:“大豆黄卷(即黄豆芽),味甘平,主湿痹,筋挛,膝痛。”《盐铁论》载“冬葵温韭”,冬季用加温方法生产韭菜,生长出来的是韭黄。说明我国一千多年前就已认识到因光照不足而产生的植物黄化现象并且加以利用,在世界蔬菜栽培上增添了重要的一页。

    ①王充:《论衡·变动》。

    ②王充:《论衡·变动》。

    ③王充:《论衡·商虫》。

    ④王充:《论衡·商虫》。

    第四节遗传与变异早在远古时候,人类就已经利用生物的遗传性和变异性来培育符合自己需要的动植物。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人们积累了选育优良品种的丰富经验,从而把物种性状的遗传看成是完全正常的自然现象,如同《吕氏春秋·用民》所说“夫种麦而得麦,种稷而得稷,人不怪也”。东汉王充指出:万物“因气而生,种类相产”①,“物生自类本种”②,更明确地和概括地指出了各种不同生物种类性状的遗传性。他还进一步指出:“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③即万物的生殖和种类的各种特性遗传给后代,都是通过种子(“实”)来实现,并在《论衡·初禀》中更清楚地说明“草木生于实核,出土为栽蘖,稍生茎叶,成为长短巨细,皆由实核”,即植物的个体发育是从种子开始的,亲代的特征可以通过生殖,而由种子传留给后代。但不同种类的生物不能交配和繁殖,“牝牡之会,皆见同类之物,天地之间,异类之物,相与交接未之有也”。“若夫牡马见牝牛,雌雀见雄鸡,不相与合者,异类故也。”④人们在实践中不仅认识到生物界普遍存在的遗传现象,而且也发现了各种变异现象。例如史籍中载有许多不同品种的作物和不同品种的家畜等等,《尔雅》就记载了多种枣和多种马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王充在《论衡》中清楚地论述了生物的变异,他指出:“种类无常”,“同类而有奇,奇为不世,不世难审”⑤,并举出许多事例加以说明。如“越常献白雉。白雉,雉生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种也。”⑥即是说,白雉犹如常雉,只是毛色出现了白色的变异,并非特别的种类。至于凤凰、麒麟和嘉禾等所谓“瑞物”,也都不是什么特别或神秘的生物种类,而是普通的鸟类、兽类和谷类作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变异而已,“瑞物皆起和气而生,生于常类之中,而有诡异之性,则为瑞矣。”⑦王充在《论衡·讲瑞》中说:“鲁人得戴角之獐,谓之麒麟,亦或时生于獐,非有麒麟之类”;“凤皇亦或时生于鹄鹊,毛奇羽殊,出异众鸟,则谓之凤皇耳”;“嘉禾生于禾中,与禾殊穗”,讲得十分明确。还值得一提的是,嘉禾是谷类作物在谷穗方面的变异,一茎多穗,产量高于普通谷类,自然给人以深刻印象,因而有人进行过种植“嘉禾”的试验。王充指出:“试种嘉禾之实,不能得嘉禾。”说明当时已认识到有些变异是不遗传的。现代遗传学研究结果表明,谷类作物的分枝变异确实是不遗传性变异。当然,人们在实践中也发现了许多可遗传的显著变异,并加以选择用来培育满足各种需要的动植物新品种。如《氾胜之书》已对多种作物的选种,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便利用作物的变异和遗传选育优良品种。显然,这对于抗拒自然灾害,保证农业生产增产丰收具有重要意义。

    ①《论衡·物势》。

    ②《论衡·奇怪》。

    ③《论衡·物势》。

    ④《论衡·奇怪》。

    ⑤王充:《论衡·讲瑞》。

    ⑥王充:《论衡·讲瑞》。

    ⑦王充:《论衡·讲瑞》。

    第五节朴素的生物进化观关于生命(包括人类)的来源问题,自古以来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远古的人们曾认为人类自身与某些动物或植物之间有着某种亲缘上的联系,因而对其加以崇拜。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直流行所谓“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①之类上天创造一切的说法。战国时期,宋■、尹文等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想,把非物质性的“道”改造成物质性的“精气”,并作为产生和构成万物的要素,如:“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②西汉初,淮南王刘安进一步提出:“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物,谓之太一。”①“同出于一,所为各异,有鸟,有鱼,有兽,谓之分物。”②认为各类生物都来源于一种原初物质状态的气,生物之所以有多样性,是由于所享受的气不同。此外,西汉时还提出了“元气”概念,从而真正把气作为宇宙的本原。王充也指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③宋■、尹文以来的这些看法,反映了先秦和秦汉思想家对于生命来源问题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界的发展。关于自然生物之间的联系,《淮南子·坠形训》中有一段很值得深入研究的论述:

    生海人,海人生若菌,若菌生圣人,圣人生庶人,凡者生于庶人。

    羽嘉生飞龙,飞龙生凤凰,凤凰生鸾鸟,鸾鸟生庶鸟,凡羽者生于庶鸟。毛犊生应龙,应龙生建马,建马生麒麟,麒麟生庶兽,凡毛者生于庶兽。介麟生蛟龙,蛟龙生鲲鲠,鲲鲠生建邪,建邪生庶鱼,凡鳞者生于庶鱼。介潭生先龙,先龙生玄鼋,玄鼋生灵龟,灵龟生庶龟,凡介者生于庶龟。煖湿生容,煖湿生于毛风,毛风生于湿玄。湿玄生羽风,羽风生煖介,煖介生鳞薄,鳞薄生于煖介。五类杂种兴乎外,肖形而蕃。日冯生阳阏,阳阏生乔如,乔如生干木,干木生庶木,凡根拔木者生于庶木。根拔生程若,程若生玄玉,玄玉生醴泉,醴泉生皇辜,皇辜生庶草,凡根茇草者生于庶草。海闾生屈龙,屈龙生容华,容华生蔈,蔈生萍藻,萍藻生浮草,凡浮生不根茇者生于萍藻。”这一段文字清楚地勾划出一幅生物进化的图解④:①董仲舒:《春秋繁露·顺命》。

    ②《管子·内业》。

    ①《淮南子·诠言训》。

    ②《淮南子·诠言训》。

    ③王充:《论衡·自然》。

    ④苟萃华:《再谈〈淮南子〉书中的生物进化观》,《自然科学史研究》,1983年,第2卷第2期。又参见苟萃华、汪子春、许维枢等:《中国古代生物学史》,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通过这幅图解可以看到,在《淮南子》中已把当时具有的分类学知识与朴素的生物进化观统一起来。例如把动物分为(人类),毛(兽类),羽(鸟类),鳞(鱼类),介(龟鳖类)等五类,把植物分为藻类、草类和木类等三类,并且描述了各类动植物的系统进化过程。此外,还意识到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类型,叫湿玄。湿玄派生出两支即“毛风”和“羽风”。毛风又演变出(人类)和毛(兽类),羽风演变出羽(鸟类)、鳞(鱼类)和介(龟鳖类)。而且每类动物、植物也都有一个原始型,如人类的原始型是“”,兽类的原始型是“毛犊”等等。最后归结为“五类杂种兴乎外,肖形而蕃”,认为这五类不同的动物各按其自身性状特征而繁衍下去。这是一幅关于生物界从一个原始祖先开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的逐步演化发展的图景。它虽然是凭借想象而臆测出来的,与现代生物进化论的生物谱系相差甚远,但它毕竟反映了两千多年前所产生的生物进化观念,因而是非常可贵的。可惜的是,《淮南子》的生物进化观后来没有得到重视和发展。

    第四十七章物理学秦汉时期的物理知识有着丰富的内容,在力学、热学、声学、光学、电和磁等方面,同先秦时期相比,都有不少新的成果。

    第一节力学知识关于力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继春秋战国时期墨家学派对力进行定义(“力,刑之所以奋”)之后,秦汉时期对力的认识又有发展。在西汉刘安(前179—前122)组织编写的《淮南子》、《淮南万毕术》和东汉王充(27—约79)所著的《论衡》等著作中有许多精彩的论述。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几点:物体内力不能使物体自身发生运动:“力重不能自称,须人乃举古之多力者,身能负荷千钧,手能决角伸钩,使之自举,不能离地。”①这是关于物体的内力不能使物体自身产生运动的最早表述。

    外力的作用因物体重量的不同而不同:“湍濑之流,沙石转而大石不移。何者?大石重而沙石轻也金铁在地,焱风不能动;毛芥在其间,飞扬千里。”①物体形状影响了物体的运动:“圆物投之于地,东西南北,无之不可,策杖叩动,才微辄停;方物集地,一投而止,及其移徒,须人动举。”②移动物体所需之力比举起物体所需之力少:“夫举重鼎者,力少而不能胜也;及至其移徙之,不待其多力者。”③就是说,移动物体要比举起该物用力少。这是从日常生活经验中就可得知的,但已隐含着对移动摩擦阻力问题的认识。此同先秦著作《考工记》中所提到的车轮着地须“微至”,以减少滚动摩擦阻力的认识相类似。

    有锋刃的器具也须外力作用才能产生运动:“凿所以入木者,槌叩之也;锸所以能撅地者,跖蹈之也。诸有锋刃之器,所以能断割削者,手能把持之也,力能推引之也。”④如果没有外力,利器也不能发挥作用:“干将之刃,人不推顿,苽瓠不能伤;苽瓠之箭,机不动发,鲁缟不能穿。”⑤截面积对压力有直接影响,截面积越大,压力越小:“针锥所穿,无不畅达;使针锥末方,穿物无一分之深矣。”⑥关于“势”的概念在先秦著作《孙子·势篇》中提出了“势”的概念,此概念包含了物理学中的动能和势能。如“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指的是动能;“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指的是势能;“势如彍弩,节如发机”,指的是弹性势能。至秦汉时期对于“势”的概念亦多有论述。如“夫舟浮于水,车转于陆,此势之自然也。”①“夫七尺之桡,而制船之左右者,以水为资。①《论衡·效力》。

    ①《论衡·状留》。

    ②《论衡·状留》。

    ③《淮南子·主术训》。

    ④《论衡·效力》。

    ⑤《论衡·效力》。

    ⑥《论衡·状留》。

    ①《淮南子·主术训》。

    天子发号,令行禁止,以众为势也。”②“是故得势之利者,所持甚小,其存甚大;所约甚守,所制甚广。是故十围之木,持千钧之屋;五寸之键,制开阖之门。岂其材之巨小足哉,所居要也。”③十围之木与五寸之键,巨小悬殊,但因五寸之键居于要处,故其用甚大。对于弓矢之势,视远近而有别:“矢之于十步,贯兕甲;及其极,不能入鲁缟。”注云:“言势有极。”④就是说,矢至最大射程时,动能为零(势有极),虽薄如鲁缟,亦无力穿入。

    对浮力的认识和利用对水浮力:远古时代已有舟楫,因而对水浮力早有所认识。秦汉时期造船业具有一定规模,水浮力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利用。如“抱壶而渡水”⑤,“鸿毛之囊,可以渡江。”⑥也就是说,空壶和装满鸿毛的皮囊,可以助人渡江。这可看成是后世救生圈、救生衣的滥觞。人们还从竹和金属相比较角度对水浮力进行探讨:“长竹之性浮,残以为牒,束而投之水则沉,失其体也;金之性沉,托之于舟上则浮,势有所支也。”⑦秦汉时期对空气浮力也有一定的认识。相传帝舜曾借助于空气浮力而免于死难。因舜父瞽叟偏爱后妻子,常欲杀舜。有一次,瞽叟让舜上粮仓(廪)修顶,“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扦而下,去,得不死。”①王莽时为抗击匈奴,特招募“有奇技术可以攻匈奴者,或言能飞,一日千里,可窥匈奴。莽辄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头与身皆著毛,通引环纽,飞数百步坠。”②这是人类第一次仿生滑翔飞行的大胆尝试。

    对于表面张力的认识秦汉时期,人们已注意观察液体的表面,记载了一种属于液体表面强力的现象。《淮南万毕术》云:“首泽浮针。”高诱注:“取头中垢以涂针,塞其孔,置水即浮。”因头垢有油脂,涂在针表面,并塞其孔,钟与水便不浸润,当针足够轻的时候,由于水的表面张力的作用,便能使针浮于水面。这是关于表面张力的最早记载。其后晋葛洪说:“头垢犹足以使金铁浮水,况妙于兹乎?”③即是指表面张力现象。

    对大气压力的利用有关利用大气压力的具体例子突出表现在制造虹吸管上。东汉灵帝中平年间(公元184—189年),掖庭令毕岚曾作“翻车”、“渴乌”,李贤等注②《淮南子·主术训》。

    ③《淮南子·主术训》。

    ④《淮南子·说林训》。

    ⑤《淮南子·说林训》。

    ⑥《淮南万毕术》。

    ①《史记·五帝本纪》。

    ②《汉书·王莽传》下。

    ③《抱朴子·登涉》。

    云:“翻车,设机车以引水;渴乌,为曲筒,以气引水上也。”①渴乌就是利用大气压力而制成的虹吸管。此种虹吸管自汉代以后,历代都有制造。

    关于运动问题,汉代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地恒动不止,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闭牖而坐,舟行,不觉也。”②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地动思想和运动相对性思想,是十分可贵的。可惜的是,这两种重要思想未受到后世应有的重视。

    ①《后汉书·张让传》。

    ②《太平御览》卷三六引《尚书纬·考灵曜》。

    第二节热学知识对热的认识和利用热是人类须臾不可离的。秦汉时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积累了不少热的知识。

    在燃料方面,人们除了使用木炭和煤以外,还发现了新的能源——石油。《汉书·地理志》载:“高奴有洧水,可燃。”当地人用它来做过燃料是有可能的。

    这一时期对烟囱和火道等通风设施与燃烧程度的关系也有一定的认识。

    当时已有关于“曲突徙薪”的见解:“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③这里的“突”指的是烟囱,“直突”就是把烟囱安在火膛的上方;“曲突”则是让火焰先通过一段火道,然后再通向烟囱。直突火势过盛,容易招致火灾,因此居家不宜;而曲突可使火势延缓,有利于炊事安全。

    秦汉时期,人们已能利用热胀冷缩的现象于工程施工上。据载秦国李冰父子在修建都江堰的施工中,曾采用“积薪烧之”的方法,坼裂岩石,开山劈岭。即是先用柴草烧炽岩石,使其热胀冷缩不均匀而致裂解①。东汉武都太守虞诩在开通粮道时,也使用此法:“使人烧石,以水灌之,石皆坼裂,因镌去石。”②这是工程实践中的巧妙发明。

    秦汉时期人们还开始利用热气流。《酉阳杂俎》载:“汉高祖入咸阳宫,宝中尤异者有青玉灯,檠高七尺五寸,下作蟠螭,以口衔灯。灯燃则鳞甲皆动,炳焕若列星。”③蟠螭的鳞甲可能是很薄的金属片所制,燃灯所产生的热气流向上冲动这些鳞片,致使其炳焕若列星。除了生产生活实践中利用热气流外,人们还做些热气流或热膨胀方面的科学实验。《淮南万毕术》云:“艾火令鸡子飞。”高诱注:“取鸡子去其汁,燃艾火,内空卵中,疾风因举之飞。”事实上由燃艾而引起的热气流外喷不足以令鸡子自飞,但空卵内的空气受热膨胀而使比重减小,从而在疾风中飞行短短的一段是有可能的。后世热气球的原理与此完全相同,只是升力更大而已。

    对水的三态变化的认识和利用秦汉时期已经知道水的三态变化,并且知道水的蒸发、凝结同温度有密切的关系。如《大戴礼记》说:“天地积阴,温则为雨,寒则为雪。”《论衡》更进一步指出:“云雾,雨之征也。夏则为露,冬则为霜,温则为雨,寒则为雪。”①汉刘熙《释名》曰:“雪,绥也。水下遇寒而凝,绥绥然下也。”《韩诗外传》曰:“凡草木花多五出,雪花独六出。雪花曰霙,雪云曰同云。”③《汉书·霍光传》。

    ①常璩:《华阳国志·蜀志》。

    ②《后汉书·虞诩传》注引《续汉书》。

    ③段成式:《酉阳杂俎·物异》。

    ①《论衡·说日》。

    ②汉代人们还做过沸水骤然冷却的实验,由此可以获得低于大气压力的效应,尽管古人当时可能没有低压的概念,但在实践中已有此经验知识。《淮南万毕术》云:“铜瓮雷鸣。”高诱注:“取沸汤置铜瓮中,坚密塞,内之井中,则雷鸣闻数十里。”这是二次沸腾现象。沸汤倒入铜瓮后,即止沸。但坚密塞后,入井中骤冷,瓮中液面蒸汽由于迅速冷凝而使气压骤降,因而引起了二次沸腾;同时因瓮内气压低,致使外力挤压铜瓮,从而使瓮壁塌陷或破裂,发出巨响。至于声闻数十里则是夸张之词。

    《淮南万毕术》还提到用沸汤造冰的实验:“取沸汤置瓮中,密以新缣,沉井三日,成冰。”这是属于通过减压来提高冰点的实验。但是此种气压的降低对水的冰点的提高影响甚微,因此这个实验是不可能成功的。可是既有如此记载,说明当时人们是在没有经验事实的情况下提出人工造冰的想法的,必定是受到了某些经验的启示。我国古代典籍中不止一次提到“夏造冰”。如《庄子·徐无鬼》说到鲁遽的弟子曰:“我得夫子之道矣,吾能冬爨鼎而夏造冰。”这里的“夏造冰”只是说说而已,未必能造成。《淮南子》对此就明确地否定,在“以冬铄胶,以夏造冰”句下,高诱注曰:“言以非时铄胶、造冰,难成之也。”这说明当时的人就指出:“夏造冰”是不可能的。但是从获得低气压的手段来说,上面两条实验是很先进、很了不起的。

    成书于西汉的《黄帝内经》曾谈到寒温燥湿对大地的影响:“燥胜则地干,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固矣。”又说:“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润之,寒以坚之,火以温之。故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①人们生活在不断变化的寒温燥湿的环境中,需要时刻掌握其变化规律。在对寒温燥湿的大量实践认识的基础上,人们制造了最原始的温度计和湿度计。

    最原始的温度计是利用水的结冰和溶化来判断气温的变化。“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②“见瓶中之水,而知天下之寒暑。”③寒与不寒,人体当然能够感觉出来,周围的景物也可以做参考,但专门设置一铜瓶进行测温,这在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是前进了一大步,反映了我国先民可贵的实验精神。

    汉代人们测量燥湿变化的方法也是相当科学的,即是把炭和羽毛或其他物质放在天平的两端,经过一段时间后视其两端的起伏,就能判断燥湿。《淮南子》云:“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①“燥故炭轻,湿故炭重。”②这是利用炭与羽的不同的吸湿性来制成最原始的湿度计。《史记·天官书》有类似的记载:“冬至短极,悬土炭。”裴骃《集解》引孟康曰:“先冬至三日,悬土炭于衡两端,轻重适均,冬至日阳气至则炭重,夏至日阴气至则土重。”又引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候钟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②《艺文类聚·天部》下引。

    ①《黄帝内经素问·五运行大论》。

    ②《淮南子·说山训》。

    ③《淮南子·兵略训》。

    ①《淮南子·说林训》。

    ②《淮南子·天文训》。

    中。’”前者是把土与炭放于衡之两端;后者则把土炭合放一端,另一端为砝码。古代测定燥湿的方法有多种,王充在《论衡》中记述了另一种判断燥湿的方法:“天且雨,蝼蚁徙,蚯蚓出,琴弦缓。”③其中琴弦缓属于人们可以测量的物理现象,据此可以预报晴雨天气。王充还对寒温的传播做了研究,指出:“夫近水则寒,近火则温,远之渐微。何则?气之所加,远近有差也。”④这实际上是从“气”的角度探讨热的传导的问题,明确指出,热是靠气来传导的,愈远,热在传导中损失就越大,因而渐微。

    ③《论衡·变动》。

    ④《论衡·寒温》。

    第三节声学知识秦汉时期声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一方面是乐器的种类增多,不仅编钟和编磬每组增加至三十余架,而且还出现了笛、阮、箜篌等新的乐器。另一方面是音律学的实践和理论探讨有所前进,开始对十二律的旋宫难题进行研究。

    十二律和六十律秦相吕不韦(?—前235)所组织编写的《吕氏春秋》记述了十二律的律名: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其生律法是三分损益法,即从黄钟起隔八相生:“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①但是这种用三分损益法生律生到第十二律后,不能回到出发律上,亦即不能旋相为宫。为解决这个问题,西汉京房(前77—前37)提出六十律制。即从黄钟起生到第十二律仲吕后,继续往下生律,直到六十律“南事”为止。《后汉书》载:“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六十律毕矣。”②事实上,当京房用三分损益法生律到第54律时,就与出发律很相近,只差一个微小的音差(3.61355音分值),按说此时就可以旋宫转调。可是京房把律数与历数统一起来,就一直生到六十律,即把六十律中的每一律代表一天至八天,使六十律正合一年三百六十六天。京房这种生律法虽较烦琐,在演奏实践和乐器制造方面都有困难,但生律法本身则是一个有创见的尝试,它通过继续生律的办法来找到微小音差,以实现旋宫的目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京房还认为“竹声不可以度调”,即认为律管不能用以定律。因为律管的口径和管长都须经校正,而管口校正则是一个相当困难的事。因此京房特地“造准以定数”,即用弦来定律。《后汉书·律历志》上对京房准做了介绍:“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了西汉景帝前元七年(公元前150年)

    的一组律管,共十二支,最长为17.65厘米,最短为10.2厘米,孔径约0.65厘米①。这组律管的出土对于探讨我国古代以管定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从文献资料来看,秦汉时代已有用管定律的内容。《汉书·律历志》孟康注:黄钟空围九分,林钟空围六分,太簇空围八分。说明不仅律管的长度不同,而且内径也各不相同。显然已经过管口校正。

    共振共鸣①《吕氏春秋·音律》。

    ②《后汉书·律历志》上。

    ①《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第102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版。

    秦汉时期,人们对于共鸣现象也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庄子》中说:“为之调瑟,废一于堂,废一于室,鼓宫宫动,鼓角角动,音律同矣。夫或改调一弦,于五音无当也,鼓之,二十五弦皆动。”②《淮南子》也做了类似的论述,说是“同音之相应”③。用“音律同”或“同音之相应”很容易给人以错觉,认为它是“自鸣”。董仲舒对此做了批驳。他说:“琴瑟报弹其宫,他宫自鸣而应之,此物之以类动者也。其动以声而无形,人不见其动之形,则谓之自鸣也;又相动无形则谓之自然。其实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①他指出这种鼓宫宫动、鼓角角动的现象,是由于“物之以类动者”,“实非自然也”。董仲舒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弦线不会自鸣,不会自振动,它必须是在周期性变化的外力的作用下,当外力的振动频率与弦线的固有频率很接近或相等时,才会引起共振共鸣。

    ②《庄子·徐无鬼》。

    ③《淮南子·齐俗训》。

    ①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第四节光学知识关于目视物问题东汉王符所撰《潜夫论》中说:“中阱深室,幽黑无见,及设盛烛,则百物彰矣。此则火之耀也,非目之光也,而目假之则为已明矣。”②这是说目能视物是由于借物之光,若没有外光,目即“无见”。此同先秦时期墨家学派关于“目以火见”的见解是相一致的。《潜夫论》又说:“偶烛之施明于幽室也,前烛即尽照之矣,后烛入而益明,此非前烛昧而后烛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③这是关于两个光源照度叠加的论述。

    关于平面镜组合成像的实验《淮南万毕术》云:“高悬大镜,坐见四邻。”注:“取大镜高悬,置水盆于其下,则见四邻矣。”此种平面镜组合的实验装置,可以克服障碍,扩大视野,其原理与后世之潜望镜相合。

    凹面镜与透镜先秦时期已有用金属凹面镜取火。《周礼、秋官》载:“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①《礼记》载:“金燧。”②《考工记》载:“金有六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③这里的燧,都是指阳燧,即金属凹面镜。《淮南子》云:“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④又云:“若以燧取火,疏之则弗得,数之则弗中,正在疏数之间。”⑤此处“疏数之间”指的是阳燧的焦距,说明当时就有焦距概念,这是中国古代光学中的一大进步。秦汉时代有没有用透镜取火?这是个长期争论的问题。《管子》中提到:珠能取火。“珠者,阴之阳也,故胜火。”⑥《论衡》说:“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⑦此处的阳燧仍为凹面镜,但消炼五石所制之器,则可能是透镜。《淮南万毕术》中记载了冰透镜取火:“削冰令圆,举以向日,以艾承其影,则火生。”这是我国关于冰透镜取火的最早记载。

    透光镜②《潜夫论·赞学》。

    ③《潜夫论·释难》。

    ①《周礼·秋官·司烜氏》。

    ②《礼记·内则》。

    ③《周礼·考工记》。

    ④《淮南子·天文训》。

    ⑤《淮南子·说林训》。

    ⑥《管子·侈靡》。

    ⑦《论衡·率性》。《论衡·乱龙》也有关似记载。

    上海博物馆珍藏有一面西汉时的“透光镜”。此镜为铜制,背面铭文有“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八个字,正面光可照人。但若把它对日反射日光,则背面花纹文字悉映于墙壁上,故被称为“透光镜”。隋唐之际王度的《古镜记》说有一镜,“承日照之,则背上文画,墨入影内,纤毫无失”即指此种透光镜。为何铜质之镜能“透光”?奥妙在造镜技术上。唐宋以下探索此技术者代不乏人。宋沈括认为;“铸时薄处先冷,唯背文差厚后冷而铜缩多,文虽在背,而鉴面隐然有迹,所以于光中现。”①这就是说,因铸造时厚薄不同,因而冷缩的先后有差别,从而使镜面产生细小的曲率差异,反射日光时就会把背面文画映出来。元代吾丘衍在《闲居集》中说:“如镜背铸作盘龙,亦于镜面窍刻作龙如背所状,复以稍浊之铜填补铸入,削平镜面,加铅其上,向日射影,光随其铜之清浊分明暗也。”这种补铸的办法,的确也能制出“透光镜”来。还有的认为是压磨所致,即在磨镜面时,薄处因弹性作用,磨得少,呈稍凸,厚处受力大,磨得多,呈微凹,结果就能在日光下反映出背部花纹。事实上,上述三种办法都能制成“透光镜”。

    ①《梦溪笔谈·器用》。

    第五节电和磁的知识电雷电风雨是最普遍的自然现象。从远古时代起,人们就注意观察雷电现象,留下了不少记载。如“雷风相薄”①、“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②、“雷不发而震”③、“雷电击夷伯之庙”④、“三月癸酉大雨震电。震,雷也;电,霆也”⑤等等。人们震慑于雷电,但也试图对其起因及性质进行探索。秦汉时期的典籍中对此屡有论述。如“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⑥“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乘之。阴阳分争,则相校轸,校轸则激射。”⑦这是用阴阳观点来解释雷电产生的原因。此种观点在中国流行了二千多年。

    史载车师后王姑句家“矛端生火”⑧,这可能指的是尖端放电现象。

    磁石汉代人们也已发现摩擦起电的现象,并把此种现象同磁石的吸铁性联系在一起。如“顿牟掇芥,磁石引针。”①顿牟即玳瑁,其甲壳经摩擦后会产生静电,可以吸引芥一类的轻小物体。至于磁石吸铁性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所认识。只是汉代人们又有新的发现,即磁石不能吸引铁以外的物体。如《淮南子》云:“若慈石之能连铁也,而求其引瓦则难矣。”②又云:“慈石能引铁,及其于铜则不行也。”③显然,这些知识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获得的。汉代人们还做了磁石本身相互吸引、排斥的有趣实验。如《淮南万毕术》云:“磁石拒棋。”注:“取鸡血与针磨捣之,以和磁石,用涂棋头,曝干之,置局上,即相拒不休。”棋头涂以磁石,便赋磁性。相拒不休,即是磁石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现象。

    秦始皇时代还利用磁石的吸铁性建造阿房宫的北阙门④,为的是使“怀刃者止之”。

    磁石的指极性在先秦时期也已被发现并用来做成磁性指向器——司南。

    关于司南的形制,王充在《论衡》中说:“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⑤据近人王振铎的研究,司南是用天然磁石琢磨成的勺状物,底部呈球形,放①《易·说卦》。

    ②《易·解》。

    ③《左传》昭公四年。

    ④《公羊传》僖公十五年。

    ⑤《烜榖梁传》隐公九年。

    ⑥《淮南子·墬形训》。

    ⑦《论衡·雷虚》。

    ⑧《汉书·西域传》下。

    ①《论衡·乱龙》。

    ②《淮南子·览冥训》。

    ③《淮南子·说山训》。

    ④《史记·秦始皇本纪》注引《三辅旧事》。

    ⑤《论衡·是应》。

    在地盘上,可自由旋转,旋定,其柄指南。“投之于地”的“地”字,指的是古代栻占用的地盘①。地盘呈正方形,为铜制或漆木制,四周标有八干、十二支和四维合为二十四向。中间天盘呈圆形,作投转司南之用。整个地盘是采天圆地方之制。这种司南可以看成是后世指南针的前身。

    ①王振铎:《司南指南针与罗经盘——中国古代有关静磁学知识之发现及发明》上,《中国考古学报》,第三册,1948年。

    第四十八章化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化学的奠基时期。特别是炼丹术作为原始形式的化学,自战国时代兴起,经过秦皇汉武的热心提倡,到东汉时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汉代疡科“五毒方”的升炼,标志着中国医药化学的开端。秦汉时期冶金技术在战国时期的基础上有了长足的进展,出现了不少与化学有关的创造和发明。

    第一节炼丹术炼丹术与求仙活动战国时期就有不少关于神仙和不死之药的传说。齐威王、齐宣王、燕昭王都曾使人入海寻仙求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即“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使燕人庐生求羡门、高誓”,“使韩终(众)、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西汉桓宽说:“当此之时,燕齐之士释锄耒,争言神仙方士,于是趣咸阳者以千数,言仙人食金饮珠,然后寿与天地相保。”①秦代的炼丹活动已有相当规模。所谓“炼丹”,最初的含义和内容就是提炼丹砂。据说当时有“韩终丹法”、“羡门子丹法”,都是以蜜或酒拌合丹砂而服食。

    在汉代,炼丹术的规模更为扩大。汉武帝与秦始皇一样也以好神仙和长生之术著称。先是“齐人之上疏言神仙奇方者以万数,然无验者”,武帝“乃益发船,令言海中神山者数千人求蓬莱神人”。在为数众多的方士中,其姓名见于《史记》、《汉书》者有少翁、栾大、宽舒、公孙卿等,而其中最重要的人物为李少君。李少君曾向汉武帝提出:“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砂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于是,汉武帝“始亲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砂诸药齐为黄金矣”①。与汉武帝同时代的淮南王刘安也“招致宾客之士数千人,作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此外,“有枕中鸿宝秘苑书,书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世人莫见”②。其后,宣帝、成帝、哀帝以及王莽也都笃好神仙方术。东汉时期,炼丹术与道教结合,相得益彰。从此,方士便演变而为道士,炼丹术也大都由道士掌握了。

    汉代丹经在现存丹经中,一般认为属于汉代作品的有《三十六水法》、《太清金液神气经》(即今《太清金液神气经》卷上)、《太清金液神丹经》、《黄帝九鼎神丹经》(即《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一)、《太上八景四蕊紫浆五珠绛生神丹方(经)》、《周易参同契》等。其中淮南王刘安时就已行世的《三十六水法》是迄今所知世界上现存最早的一部炼丹术著作①。

    《三十六水法》记述有溶解34种矿物和2种非矿物的54个方子。从这些方子可以看到,当时已知利用硝石和醋的混合液(有时加石胆)来溶解金属或矿物。其中第一方为“矾石水”方,方中说:矾石水(含有铜盐)“以①《盐铁论》卷六。

    ①《史记·封禅书》。

    ②《汉书·刘向传》。

    ①李时珍《本草纲目》云:“金乃西方之行,淮南《三十六水法》,亦化为浆服饵。”《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八载:“昔太极真人以此神经及水石法(即《五灵神丹上经》及《三十六水法》)授东海青童君,君授金楼先生,先生授八公,八公授淮南王刘安,安升天之日授吴左。”华池(盛有浓醋的溶解槽)和,涂铁,铁即如铜”②。《淮南万毕术》也说:“曾青得铁则化为铜。”这说明西汉时的炼丹家就知道铁对铜盐的置换反应。这一反应的发现,奠定了唐宋时代水法炼铜——胆铜法的基础。

    西汉末或东汉初问世的《黄帝九鼎神丹经》记载了后世丹家极为推崇的铅汞还丹的炼法:“取汞三斤,纳土釜中,复以玄黄覆其上,厚二寸许。以一土釜合之,封以六一泥,外内固济,无令泄。置日中暴,令大干,乃火之。湿者不可,得火即拆破。如调丹华法,以马通若糠火,火之九日夜,寒一日。发之,药皆飞著上釜,状如霜雪,紫红朱绿,五色光华,厚二分寸余,以羽扫除之。”③玄黄一名黄芽,即“仙经涂丹釜所须”的黄丹(铅丹,pb3O4)。因为铅丹在500℃以上能分解放出氧气,氧气又能与汞结合生成氧化汞而凝结在温度较低的上釜内壁,所以上述升炼产物为氧化汞(HgO)。这种以黄芽制汞为丹的还丹炼法为魏伯阳、狐刚子等铅汞还丹派炼丹家所继承,并给后世的中国炼丹术以很大影响。

    魏伯阳与炼丹术魏伯阳是会稽上虞人,东汉桓帝时在世。他在所著《周易参同契》中说:“河上姹女,灵而最神。得火则飞,不见埃尘。鬼隐龙匿,莫知所存。将欲制之,黄芽为根。”“河上姹女”为汞,“黄芽”即黄丹(Pb3O4)。意思是汞易挥发,若要将其制服成丹,则须用铅丹。《周易参同契》主要讲的是内丹①,但其“内丹以外丹言之”,所以对研究外丹黄白术仍有参考价值。如《参同契》里说:“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就是说,经炭火的作用,胡粉(碱式碳酸铅)不但色变,而且质也变了,还原为铅。

    魏伯阳的炼丹理论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的。他认为,“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同类”的物质才能“相变”。在阐述炼丹术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时,魏伯阳说:“自然之所为兮,非有邪为道若檗染为黄兮,似蓝成绿组;皮革煮为胶兮,曲蘖化为酒。”在阐述服食仙丹何以能使人长生不死时,魏伯阳说:“巨胜(胡麻)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服食之,寿命得长久。”这是一种希图把黄金的抗蚀性机械地移植到人体中去以求长生的天真想法。

    狐刚子与炼丹术东汉末年,大致与魏伯阳同时或稍后的炼丹家狐刚子,本名狐丘,是一位铅汞还丹派的实践家。他的著述反映了汉代炼丹术成就所达到的高度,堪称我国古代化学的瑰丽篇章。他在所著《五金粉图诀》中说:“丹铅(Pb3O4)②《三十六水法》,《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总第597册。

    ③《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一,《道藏》总第584—585册。

    ①炼丹术有内丹、外丹之分。所谓内丹,指的是锻炼人体内在的精、气、神,“以神运精气,结而成丹”。所谓外丹,是指求身外之药,炼之成丹。

    之精,其功既深,其力亦大,九上九下,覆荐水银,化汞为丹。”①这与《黄帝九鼎神丹经》中的还丹炼法是一脉相承的。《五金粉图诀》还记载了狐刚子作“九转铅丹法”。所谓“九转”,是指先以铅制备铅丹作为原料,再从铅丹出发用炭火还原出铅,接着以所得铅复炼为丹,如此反复九次。由于铅丹在500℃以上会发生分解,所以狐刚子特别强调,制铅丹时“不得猛火”。在《五金粉图诀》中,狐刚子还提到:“硫黄功能变银化汞。”意思是说硫能与银和汞化合生成硫化银和硫化汞。硫化汞也是中国古代炼丹家的“灵丹”之一。

    在狐刚子的另一著作《出金矿图录》中,有一段“炼石胆取精华法”的记载:“以土墼(土坯)垒作两个方头炉,相去二尺,各表里精泥其间,旁开一孔,亦泥表里,使精熏,使干。一炉中著铜盘,使定,即密泥之;一炉中以炭烧石胆使作烟,以物扇之,其精华尽入铜盘。炉中却火待冷,开取任用。入万药,药皆神。”②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干馏石胆,接取馏分、冷凝所得干馏液即为硫酸。该反应为:CuSO4·5H2OCuO+SO3↑+5H2O↑SO3+H2O=H2SO4。

    狐刚子的“炼石胆取精华法”是干馏法制取硫酸的世界最早记录,比西方要早五六百年。

    ①《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十二,《道藏》总第584—585册。

    ②《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九,《道藏》总第584—585册。

    第二节医药化学五毒方中国医药学的发展和炼丹术是分不开的。历代丹家常兼修医药学,炼丹术的新成就也常被吸收于《本草》和方书之中。《周礼·天官·冢宰》下载:“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东汉郑玄注云:“五毒,五药之有毒者。今医人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堥,置石胆、丹砂、雄黄、礜石(FeAsS)、慈石其中,烧之三日三夜,其烟上著,以雄鸡羽扫取之以注创,恶肉破骨则尽出。”这是现存古代文献中最早的丹药配方。模拟实验表明,“五毒方”的基本升炼产物是三氧化二砷(As2O3)、β型硫化汞(β-As4S4)和硫化汞(HgS);如果石胆相对量较大,则硫化汞(HgS)的成分会减少,并得到硫酸亚汞(Hg2SO4);如果石胆过量,则硫化汞(HgS)会完全转化,生成硫酸亚汞(Hg2SO4)及少量汞①。“五毒方”的升炼,标志着中国医药化学的开端,在化学史和医药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神农本草经》和炼丹术汉代成书的《神农本草经》明显地受到炼丹术的影响,其中吸收了炼丹家的不少成果。此书对一些元素及化合物的化学变化和性质作过一些正确的叙述。例如书中指出:“丹砂能化为汞。”就是说丹砂(HgS)在加热时能分解成汞。又说:“水银杀金、银、铜、锡毒,熔化还复为丹。”说的是汞能和一些金属形成汞齐,并能缓慢氧化为红色的氧化汞。还说:“空青能化铜铁铅锡作金”,“曾青能化金铜”,“石胆能化铁为铜。”这是说铁、铅、锡等金属能与铜盐起作用,置换出金属铜,铜又可以与铁、铅、锡形成金黄色的合金。书中还提到:“石硫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意思是硫黄能和金属化合,生成硫化物,如硫与铁化合则生成硫化亚铁:Fe+S=FeS①赵匡华、张惠珍:《汉代疡科“五毒方”的源流与实验研究》,《自然科学史研究》第4卷第3期(1985年),第199—211页。

    第三节冶金化学冶铁的规模和技术,秦汉时期,特别是西汉中期以后,有很大发展。西汉时期,炼铁高炉已开始使用石灰石为熔剂。东汉末建安年间,曹操命人造“百炼”宝刀五把,曹植为此作赋,说此刀“实真人之攸御”①,说明东汉百炼钢技术的发展似与炼丹术有关。

    炼钢技术的继续发展虽然秦汉时期青铜工具逐步被铁制工具取代,但是炼铜技术并没有停顿,而是在继续发展。除青铜外,这个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的铜合金。《淮南子》里有“饵丹阳之伪金”一语。西汉东方朔所撰《神异经·西荒经》中说;“丹阳铜似金,故《淮南子》曰饵丹阳之伪金,即此也。”据此可知,刘安所谓“丹阳之伪金”即丹阳铜。相传西汉武帝时丹阳人茅盈三兄弟先后入山修炼,“以丹阳岁歉,点化丹阳(铜)以救饥人”,所以“后人以煅粉点铜者,名其法曰丹阳”。葛洪《神仙传》载;“三茅君中之长兄大司命君茅盈冶铜于句容山(属丹阳郡)。”《抱朴子·黄白》里则明确记载了用武都雄黄点化铜为“黄金”的真秘,并且指出这就是刘向得自刘安的作黄金法。可见丹阳铜大概是一种砷黄铜,即含砷量在10%以下的铜砷合金。在现存古籍中,“黄铜”一词最早见于西汉东方朔的《神异经》。在其《中荒经》中说:“西北有宫,黄铜为墙,题曰地皇之宫。”东方朔所见的黄铜大约即丹阳铜。

    狐刚子在《五金粉图诀》中曾着重讨论“三黄相入之道”和“五金相入与不相入”之道。所谓三黄相入之道,就是用伏火三黄(雄黄、雌黄、砒黄)点化五金(金、银、铜、铁、锡)为药金、药银的方技。如以铜为例,狐刚子指出:“铜得伏雄,异性合同”;“铜得伏雌,成真是非”;“铜得伏砒,柔弱自低”。所谓“五金相入与不相入”之道,当指五金彼此间能否相互结合形成合金的规律。如狐刚子说:“金得银而虚,银得铜而疏,铜得铁而缩,铁得锡而舒,铜得锡而殊,锡得铁而俱。”同书还指出:“雄黄功能变铁,雌黄功能变锡,砒黄功能变铜,硫黄功能变银化汞。四黄功亦能变铁为铜,反铜为银,反银为金。如谷作米,是天地之中自然之道。”这里狐刚子明确提到“砒黄功能变铜”,四黄功亦能“反铜为银”,此“银”当为药银,显然是砷白铜,即含砷量在10%以上的铜砷合金。这表明我国古代炼丹家在东汉就已制得砷白铜。

    汞、金、银等的冶炼技术秦汉时期,汞、金、银等金属的冶炼技术也获得了许多新成就。狐刚子在《五金粉图诀》中还记载了“下火上凝”式炼汞法。这种方法是在铁质下釜中放置朱砂,“然后以瓮合之,以羊毛稀泥泥际口”,“先燃腐草”,再以木柴加热下釜,于是朱砂分解生成的水银便升到上瓮,冷凝在内壁上。狐刚子还对该法的水银产率作过定量研究,结论是:“好朱一斤,可得十二两,①丁晏纂:《曹集铨评·宝刀赋》。

    中朱十两,下朱八两。”据计算,他从优质朱砂(假设是纯HgS)中取得汞的产率已达87%。

    在《出金矿图录》中,狐刚子首次记录了冶炼金银的“吹灰法”。他说:银“若未好白,即恶银一斤和熟铅一斤,又灰滤之为上白银”。他在“出金矿法”和“出银矿法”中都详细记载了“锡灰坯炉法”,即今所谓的“吹灰法”。东汉道教祖师张道陵所撰《太清经天师口诀》中也记载了炼金银的“吹灰法”:“铅炼金法:用金三十六两,用铅七十二两。作灰抔,火烧令干,密闭四边,通一看孔。安铅抔中。作一铁抔,大小可灰抔上,遍凿作孔,用合灰抔。抔上累炭,炭上覆泥。火之铅尽,还收取金。更作灰抔,如是三七遍,名曰铅炼金也。”

    以上史实说明,中国古代炼丹家对冶金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四十九章医学先秦医学的发展,基本上是以医学理论的系统总结为特点,是中医学的理论奠基时期。秦汉时期的医学,则是在此基础上的一次临床实践经验总结和再发展。其特点:虽然《内经》的影响明显可见,但并不十分拘泥于《内经》的观点。

    第一节《神农本草经》《神农本草经》的成书年代“本草”一名,初见于《汉书·平帝纪》。《纪》云:“元始五年(公元5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纪、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教授者”,“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①。《汉书·楼护传》有“护诵医经、本草、方术数十万言,长者咸爱重之”②之记述。《汉书·郊祀志》还有:“本草待诏七十余人皆归家。”③本草待诏是精通本草而等待诏用者,说明中国药物学在秦汉时已为最高统治当局所重视,并统称之为“本草”,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如前所述,本草学发端极古,千百年无数医学家用药经验的积累,为专门本草学之成书创造了条件。据考证,我国第一部药学专书——《神农本草经》约成书于汉代。但该书未见《史记》、《汉书》等收录,至梁陶弘景时,始因参考而提及。因此,对《神农本草经》之成书年代有成于西汉、东汉之分歧。不过陶氏撰《本草经集注》时,凡《神农本草经》内容则以“朱书”。可知本书在梁时尚存,但已多有脱简虫蛀和传抄错讹,因以为陶氏撰《本草经集注》之重要动机,所以《神农本草经》之成书或早于东汉。

    《神农本草经》所收药物品种《神农本草经》三卷,分药物为上、中、下三品,如序例所云:“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以应周天之要。其中除18种重复外,实有植物药239种,动物药65种,矿物药43种。植物药历来占绝对多数,或系“本草”命名之由来。本书虽谓上品无毒养命,中品少毒养性,下品有毒治病,实际上并不尽然,或正相反。例如:上品中之丹砂、消石等,所谓能“轻身延年”,“久服不老神仙”等,魏晋不知有多少人照此服用而蒙受其害,因为这些服石之品倒多为有毒之物。而下品中之附子、大黄、青蒿、白头翁等,不但并非大毒之品,相反却是至今仍很常用的良药。故从《神农本草经》之内容和思想倾向分析,有明显的神仙家、道家影响。

    《神农本草经》所总结记述的有效药物,如麻黄定喘,黄连治痢,常山截疟,附子镇痛,大黄泻下等等,均为现代实验研究所证实,其中不少为国内外学者所推崇运用。该书虽至隋已佚,但《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证类本草》等多有引用,故宋、明、清医家及日本学者有多种辑佚本,其中以宋王炎《本草正经》为最早,现流传较广者有卢复、孙星衍、顾观光及日人森立之的辑佚本。

    ①《汉书·平帝纪》。

    ②《汉书·游侠传》。

    ③《汉书·郊祀志》。

    第二节记录病历的创始者淳于意淳于意和女儿缇萦淳于意,姓淳于,名意,齐临菑(今山东淄博市)人,约生活于公元前二世纪初,西汉时著名医学家。曾任齐国太仓长,故《史记》为仓公立传,世人亦多称之为仓公。淳于意从幼年起即喜好医学方术,先后以公乘阳庆、公孙光为师,学习黄帝、扁鹊脉书,五色诊病,并得师授禁方。因此,他的医疗经验丰富,治病效果显著。但因未能满足某些官吏的欲望而被诬告,于文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76年)解送京都长安。淳于氏只生五女,因无男为己之冤案奔走而烦恼。小女缇萦上书汉文帝,为父鸣不平,表示愿“身为官婢以赎父罪”。文帝为其胆识所感动,亲自过问了这一案件。

    记录病历的创始当汉文帝询问淳于意案情时,淳于意一一回答了经他诊治的二十五例病人的姓名、职业、贯里,所患病名、病因、脉象、治病用药、疗效、预后等。其中病名有疽、气鬲病、涌疝、气疝、热病气、风瘅等20余种,多为内科消化系统疾病。从所论述可知,淳于氏诊断疾病精于切脉,分析病因,重视酒色过度,治疗多以药物为主。他强调切脉审疾“以起度量,主规矩,称权衡,合色脉,辨表里,调阴阳,别有余不足、顺逆之法,参其动静,与息相应,乃可以论”。他在叙述经自己诊治的二十五例病人(十例死亡)中,可贵的是对其治疗结果实事求是,对治愈和死亡都有分析,并不回避自己的失误。这些有系统的记录,史称之为《诊籍》①,是我国医学史上最早的病历记录。淳于意传授的生徒有宋邑、高期、王禹、冯信、杜信、唐安等,亦为当世名医。

    ①参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第三节《治百病方》汉代医方简牍早在《流沙坠简》、《居延汉简》中已有发现,但内容零乱,残缺严重,且为数很少。《治百病方》,即《武威汉代医简》,1972年在甘肃武威汉墓出土,是一批木质医药简牍,共92枚。经整理,以《武威汉代医简》为书名出版。据鉴定:墓主人可能是一位年逾七十的医学家,约卒于东汉早期②。这批简牍十分珍贵,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汉末、东汉初我国西北地区医药学水平的真面貌。《治百病方》内容颇为丰富,包括用于临床内、外、妇、五官及伤寒杂病等的治疗方剂三十六首,所用药物有百种之多,剂型分汤、丸、膏、散、酒、栓等,其方剂组成几乎均系复方。在用药等方面也反映了西北畜牧地区的特点,比内地使用的动物药为多。在治疗伤寒、内伤等病方面,反映了当时的医学家已开始重视辨证论治的思想,在分析病理、辨别病证、处方用药上尤为明显,这些及其他地方出土的有关伤寒简牍,对张仲景撰《伤寒杂病论》辨证论治思想之形成不无影响。

    ②《武威汉代医简的发现与清理》、《武威汉代医药简牍在医学史上的重要意义》,载《武威汉代医简》,文物出版社1975年版。

    第四节医圣张仲景与《伤寒杂病论》张仲景攻读医学的历史背景张仲景,名机,南郡涅阳(今河南南阳)人,约生活于公元150—219年。张仲景在叙述其攻读医学之背景时指出:“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桓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怪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木,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①张氏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以同郡张伯祖为师,经过多年刻苦钻研,医术精良,治多有效。他反对墨守陈规,指出:“观今之医,不念思求经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终顺旧。”

    《伤寒杂病论》的深远影响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对中医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千余年来,一直为中外学者所推崇,其理论、经验、医方等,至今仍是治疗传染病、内科杂病的准绳,甚至被奉为医学经典。

    《伤寒杂病论》经晋王叔和整理,析为《伤寒论》与《金匮要略》两部。前者专门论治传染病、热病,后者专门论述内科、妇科和外科等杂病的理论和方法。自宋至今,注解、阐述、发挥其书者数百家①。如孙思邈、钱乙、庞安时、朱肱、成无己、金元四大家,以及明清著名医学家,几乎无不尊崇。张仲景对病因提出:“千般灾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在疾病诊断上,他强调望、问、闻、切四诊,以确定疾病之阴阳、表里、虚实、寒热;进而判断其治疗大法的原则,即汗、下、吐、和、清、温、补、泻八法的运用。因此,在其著作中,理、法、方、药齐备,使中医学辨证论治的法则趋于完善,所以历代医家推崇张仲景为医圣,日本医学家则尊之为先师。

    ①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序》,见《伤寒论语译》,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版。①参阅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年版。中医研究院、北京图书馆编:《中医图书联合书目》,1961年。

    第五节华佗对外科、麻醉之贡献和导引术华佗对外科、麻醉之贡献华佗,一名旉,字元化。后汉三国间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约生活于公元141—208年间。游学于安徽、江苏、河南一带,兼通数经,尤以外科、麻醉最为精通。世尊为外科鼻祖,并精晓养性导引之术。《后汉书·华佗传》:“若疾发结于内,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湔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敷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皆平复。”①《三国志·华佗传》也作了内容相似的描述。由此可知,华佗曾在酒服麻沸散之全身麻醉下,为病人进行过腹腔瘤肿摘除术、肠部分切除吻合等手术。

    养生导引之术华佗除外科手术技术高明外,对养生导引之术也颇有研究,并以之教导弟子吴普曰:“人体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耳。动摇则谷气得消,血脉流通,病不得生,譬如户枢终不朽也。是以古之仙者,为导引之事,熊经鸱顾,引挽腰体,动诸关节,以求难老。我有一术,名五禽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亦以除疾,兼利蹄足,以当导引。”“普施行之,年九十余,耳目聪明,齿牙完坚。”华佗的五禽戏源于春秋战国时的六禽戏和马王堆出土的《导引图》,他继承了“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思想,发展了古代在养生长寿问题上的唯物论思想,对服五石之服食派予以批判。华佗传授的生徒有吴普、樊阿等,均为当时享有盛名之医学家、本草家。华佗由于不肯作曹操侍医,终遭杀害。其著作未能传世,题名华佗撰之《中藏经》乃后人伪托之作。

    ①《后汉书·华佗传》。

    第六节针灸学的发展针灸学的发展中国针灸学起源极早,扁鹊已以针灸治病而闻名。《内经·灵枢》颇多针灸理论和经验之论述。西汉刘胜墓出土的金制和银制医针,其形制、长短,与《内经》等古典文献所论述之九针很相近。虽然只有锋针、毫针、提针和圆针四种,未能完全证实九针,但仍以实物反映了秦汉时期我国针灸学的高度发展①。后汉时,华佗、张仲景、涪翁、郭玉等均擅长针灸治病,所以,这一时期针灸学比以前有了更明显的进步。

    涪翁及其后学涪翁,人不知其姓名,因经常垂钓于四川涪水,人称之为涪翁。《后汉书·方术列传》谓其“乞食人间,见有疾者,时下针石,辄应时而效,乃著《针经》、《诊脉法》传于世。”①这段记载说明,涪翁是一位颇有名望的民间针灸医师,而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理论知识,可惜其针灸著作早已失传。但他的医疗技术已传授给学生程高。程高十分崇敬老师,翁乃尽心悉授。程高学成后,尊师教导,亦隐迹不仕,以为群众疗疾为愿。其后,程又传授针灸给郭玉。郭玉,广汉郡雒(今四川广汉县)人,亦以针灸、切脉诊断为专长,秉承先师遗志,热心民间医疗,所谓“虽贫贱厮养,必尽其心力”,以高明的医术闻名于时。和帝时,郭玉曾任太医丞,然其治疗不如为群众治病的效果高。和帝令贵人羸服变处,一针即差。故询问其所以然,郭玉回答:“夫贵者处尊高而临臣,臣怀怖慑而承之。其为疗也有四难焉: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难也,将身不谨,二难也;骨节不强,不能使药,三难也;好逸恶劳,四难也。针有分寸,时有破漏,重以恐惧之心,加以裁慎之志,臣意且犹不尽,何有于病哉?此其所为不愈也。”②其论颇富哲理。

    ①针依研:《西汉刘胜墓出土的医疗器具》,《考古》1972年3期。

    ①《后汉书·郭玉传》。

    ②《后汉书·郭玉传》。

    第七节医事制度和公共卫生依文献及出土文物所见,秦汉时期是有官医和公共卫生设施的。从这里也可以见到当时的医药卫生水平。

    医事制度秦设太医令之官职。杜佑《通典》:“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而且“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①可见秦已设侍医之职。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发现一批秦律竹简②,其中有涉及法医部分之文字。可知秦已设有“令史”、“隶臣”、“隶妾”、“医”等官职,负责自杀、他杀、斗殴等之现场勘察、验尸、验伤以及麻风病人的检查确诊。对麻风病人之隔离已有病所之设置等。

    两汉时期在秦制基础上有所发展,《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等六令丞。太医令丞有二,主管医药,所以设二人者,一属太常,主医疗之事;一属少府,则主药材之事。后汉时在少府之下设暴室,由宦官任暴室丞,供宫人及被废皇后等疗病休养之所。其次还有女医、乳医、女侍医,多属宫廷皇后、少小保健之设。其他如“医工长”、“太医监”、“典领方药”等官职,似为宫廷医药管理之官员。值得注意的是“医待诏”、“本草待诏”,显然是从民间高明的医学家、药学家中被诏至京城皇室的预备官员。《后汉书·百官志》:“设太医令一人,掌诸医,计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药丞一人,方丞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方,考补选用均由太医令主之。”此外,从《折伤簿》之出土,证明公元前80年军队的医疗卫生也已有了严格的制度。

    公共卫生设施卫生设施:近几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出土的医药卫生文物十分丰富,尤以秦汉为最多。医药简牍、帛书、帛画等,为研究秦汉及其以前之医药学发展状况提供了极为珍贵的文物资料。此外,从文献记录和出土的卫生文物,可知秦汉时已十分讲究环境卫生。如饮食卫生方面有公共水井,在水井建设上更有井亭、井栏、井甃等完善的设备以保持水的清洁卫生;还有炊事用的灶具、灶台、瓯、盛水器、食具和冷藏食物的深井、冰窖;在洗浴卫生方面有秦阿房宫供多人同时入浴的浴池,铁制澡盆及个人洗手浴面之器物,都说明秦汉时已很讲究个人卫生。当时《汉律》规定:“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环境卫生方面,秦汉时期无论宫廷或人口聚集之城市,都发掘出大量下水道,有圆筒形的,方形的,也有五角形的,其管与管之间的接口,地下管道与地面之接连,在设计上也相当科学,尤其秦宫之五角形下水道管,非常坚固。汉代除陶制的下水管道外,还有以砻石为沟建造者。《三辅黄图说》:“未央宫有石渠阁,萧何所造,其下砻石为道。”这更是较大型的下水道建设。又如城市街道的防尘,不但要求定期洒扫,而①《史记·刺客列传》。

    ②贾静涛:《云梦秦简与医学、法医学》,见《中华医史杂志》1980年1期。且设计制造了洒水车之类的工具。毕岚铸作“天禄蛤蟆”,可以喷水;还有“翻车”、“渴乌”等引水车作为喷水洒扫街道的机械。《后汉书·张让传》:“又作翻车、渴乌,施于桥面,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贵。”此外,各地都从汉墓的明器中发现许多造型各异或大同小异的猪圈、公厕等,说明当时人畜已经分离,从而可以减少很多消化道传染病。清洁俑的出土,更证明秦汉时期我国人民对清洁卫生的重视。

    第八节中外医学交流秦始皇笃信方士,妄图长生不老,有琅玡方士徐市,上书始皇,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徐市等至日本,不返。此举虽属荒诞,却是中日医学交流之嚆矢,徐市在日本人民的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西汉张骞出使西域,从今阿拉伯世界带回许多药用植物,如石榴、胡桃、胡瓜、苜蓿、蒜葫、胡荽、西瓜、无花果等。后汉马援“在交趾,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①,后带回薏苡仁等。《后汉书·大秦国传》:“合会诸香,煎其汁,以为苏合”②,是今日常用中药苏合香传入之最早记载。如此等等,丰富了我国本草学宝库。

    ①《后汉书·马援传》。

    ②《后汉书·大秦国传》。

    第五十章技艺第一节歌舞先秦之时,歌舞甚盛。降至秦汉,斯风不衰,时人颇喜以歌舞的形式来表达喜、怒、哀、乐,且往往出口成章,为千古绝唱。如刘邦做了皇帝后,衣锦还乡,置酒沛宫,召父老乡亲纵饮,“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①这就是有名的《大风歌》。秦汉歌舞形式众多,风格不一,各有千秋,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歌舞形式。

    盘鼓舞盘鼓舞,是在地上倒置盘,杂以小鼓,盘、鼓的数目不等,多至七盘七鼓,舞者翩翩于盘间,以脚点鼓为节,且舞且歌。有赋形容说:七盘陈于广庭,畴人俨其齐俟。揄皓袖以振策,竦并足而轩跱。邪睨鼓下,伉音赴节。安翘足以徐击,■顿身而倾折①。

    袖舞袖舞,即挥动长袖而舞。舞袖或上、下宽窄一样,或于宽袖约齐手腕处延接出一窄长袖。西安汉墓中出土的一拂袖舞俑,左手长袖已残断,右手长袖拂肩,垂在背后,表情温婉。有赋描写袖舞云:振飞糓以舞长袖,袅细腰以务抑扬②。

    振朱屣于盘樽,奋长袖之飒C③。

    巾舞巾舞,即手特长巾而舞。成都出土的汉画像砖上,一女伎头梳双髻,足踏木屐,双手挥动两条长巾凌空而舞。据说,巾舞取材于鸿门宴。在鸿门宴上,范增欲杀刘邦,叫项庄舞剑,名为助乐,意在刺杀刘邦。楚左尹项伯见状,也挥袖起舞,以身翼蔽刘邦,谓项庄曰:“公莫!”后来,为纪念此事,编成舞蹈,然非舞袖而是舞巾,并以项伯的话命名为“公莫舞”。到晋代,改名“巾舞”④。

    假面舞假面舞,即头戴雁雀怪兽等假面具而舞。张衡《西京赋》中所说的“戏①《史记·高祖本纪》。

    ①王粲:《七释》。

    ②崔骃:《七依》?

    ③张衡:《西京赋》。

    ④《晋书·乐志》。

    豹舞黑,白虎鼓瑟,青龙吹蜲篪”,就是假面舞的场面。

    仙人舞仙人舞,即化装成传说中的仙人的歌舞。张衡《西京赋》描写仙人舞云:“女娥坐而长歌,声清畅而蜲蛇;洪崖立而指挥,被毛羽之襳■。”

    鞞舞鞞舞,是一种以伎者持鞉导引的舞蹈。鞉,“如鼓而小,有柄,两耳,持其柄摇之,则旁耳还自击”①。类似现今的货郎鼓。鞞舞出自《巴渝舞》。巴渝賨人,“劲锐善舞,本从高祖定三秦有功,高祖喜观其舞,因令乐人习之,故有巴渝之乐”②。此舞有四个舞典:一曰《矛渝》,二曰《安弩渝》,三日《安台》,四曰《行辞》。在四川彭县出土的汉画像砖上,左边一个不冠赤膊的伎者盘腿摇鞉;中间一伎穿长袖舞衣,翩翩起舞;右边一伎裸袒上身,两手各舞一剑,右脚踏鼓为节。

    ①《说文》段注。

    ②《汉书·西域传》颜师古注。

    第二节斗鸡、蹴鞠等游戏秦汉文娱活动有了新的突破,出现了斗鸡、蹴鞠等游戏形式。

    斗鸡斗鸡,即促使两只公鸡相斗,盛行于民间。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在故乡沛县丰邑中阳里时,特好斗鸡。刘邦称帝后把他接到长安宫中,太公悒悒不乐。刘邦为此专门建置了一个新丰县,把故乡的斗鸡、蹴鞠等娱乐也迁去,太公转忧为喜。当时有人以斗鸡为业,人称“斗鸡翁”。封建帝王、公卿大夫也往往斗鸡取乐。曹植有《斗鸡》一诗,云:长筵坐戏客,斗鸡欢闲房。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觜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

    这首诗等于再现了当时精彩而热烈的斗鸡场面。

    蹴鞠蹴鞠,也称“踏鞠”。鞠,是一种球,“以皮为之,实以毛。”①或云:“丸毛谓之鞠。”②蹴鞠即踢球,传说发明于黄帝,战国时已很盛行,在齐都临淄城,居民就有“斗鸡走犬,六博踏鞠”①等娱乐活动。秦汉时更为盛行,汉武帝、汉成帝都是球迷。官宦之家,多嗜于此;在“穷巷”里,也有这种活动。蹴鞠还是一项重要的军事训练内容。《汉书·霍去病传》载:“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踏鞠也。”

    蹴鞠的方式,据《鞠域铭》说是:“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衡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是非。”大意是说,鞠是圆的,球场及围墙是方形的,球场两端各有六个月状球门,彼此相对。参赛双方各设队长,推选裁判员,按规定进行比赛。裁判要公正,不能有所偏向;队员要心平气和,输了球不要埋怨、责怪别人。田池射猎田池射猎,是通行于上自皇帝下至“豪民”的一种娱乐活动,主要包括“走犬”、“弋射”、“骋马”及养花草鸟兽等项活动。“走犬”是驱使猎狗追逐兔子,“弋射”是以弓弩射鸟。《淮南子·原道》云:“强弩弋高鸟,走犬逐狡兔,此其为乐也。”“骋马”是骑马比赛。养花草鸟兽也是统治阶级的一种嗜好,在皇家和官僚地主、富商大贾的苑囿里,多有奇花异草、珍禽奇兽。如汉武帝所建的博望苑就是一个万国动物园。又如茂陵富人袁广汉,有一个南北五里、东西四里的苑囿,里面养着白鹦鹉、紫鸳鸯、■牛、青兕、江鸥、海鹤,又积沙为洲峙,激水为波涛。

    ①《汉书·霍去病传》颜师古注。

    ②《太平御览》卷二五四引《风俗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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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战国策·齐策》一。

    博弈博弈,博指六博,始于春秋,战国秦汉时在民间和宫廷都很盛行。东汉时有人写了一本《博经》,专门介绍六博的玩法,早已散佚。在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了一套完整的博具。六博的场面也见于汉画像砖石。六博的玩法大致是:在博的两端各放六只棋子,两人对坐,一人执白棋,一人执黑棋(或采取其他的区别方法,如一方画虎,一方画龙),滚动骰子,依出现的字数行棋。决定胜负的方法,有不同的说法,或说六只棋子中,有一只叫“枭”,其余五只名“散”,以“枭”为贵。“枭”可以吃掉对方的“散”,“枭”在“散”的帮助下可以杀掉对方的“枭”,以杀“枭”为胜。或说到东汉时,棋局当中有一方块,叫“水”,“水”中放“鱼”,得“骁”棋后即入水食“鱼”,亦名“牵鱼”,每牵一“鱼”,获二筹,翻一“鱼”,获二筹,最后谁得的筹码多,谁就为胜。六博根据掷得的彩行棋,有很大的偶然性,故班固《奕旨》云:“夫博悬于投,不专于行。优者有不遇,劣者有侥幸;踦拿相凌,气势力争,虽有雄雌,未足以为平也。”弈是围棋,比赛方法与六博不同,按规则行棋,讲究争夺地盘,围死敌人,胜负决定于棋艺的高低。行乐钱满城中山靖王刘胜之妻窦绾的墓中出土了一套“宫中行乐钱”和一枚铜骰。“宫中行乐钱”共四十枚,外圆内方,形状与铜钱相仿,其中二十枚上分别铸有自“第一”至“第十九”的字样,另二十枚则铸有三字或四字一句的韵语,如“圣主佐”、“得佳士”、“乐无忧”、“饮酒歌”等。铜骰子径长二点二厘米,有十八个面,各个面上分别用金银错出“一”至“十六”的数字和“酒来”、“骄”字样。其比赛方法可能类似六博,先投骰再行钱,输者罚酒。窦绾将“宫中行乐钱”带进坟墓,表明她生前很爱好这一活动。第三节杂技秦汉杂技表演大放光彩,常见的项目有:角抵角抵源出于古老的“角力”,至秦二世时更名“角抵”。应劭说:“角者,角材也。抵者,相抵触也。”文颖说:“两两相当,角力,伎艺射御,故名角抵也。”①可见角抵类似现今的摔跤。1975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的上部弧形背面的画面上,三个男子赤臂,穿短裤,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进行热烈而紧张的角抵比赛,左边一人平伸双手,似为裁判。画面上部有一帷幕飘带,说明这场比赛是在帷幕中进行的。

    履索履索即走绳。《晋书·乐志》载:“后汉正旦,天子临德阳殿,受朝贺,以两大绳系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对舞,行于绳上,相逢切肩而不倾。”沂南汉画像石上的履索图像,是在地上立两个三角架,横系一根粗绳,绳头固定在木柱上,绳上有三个小孩,中间一个双手撑绳倒立,站在绳两端的两个小孩,手中分别拿着木橦、戟,举足向绳中间走去。绳下立着四把刀,显得十分惊险。

    缘竿缘竿俗称“都卢寻橦”,类似现代的爬竿运动,其表演形式是立一竿于人额上,或于地上,或于车上,或一人仰身躺在地上,双脚抬起,支撑一竿,在竿上,有一至三人表演各种险技。在沂南汉画像石上,有一人于额上立一十字形长竿,竿上横木的两端,有两个小女孩在翻转着,竿的顶端有一圆盘,一个小女孩用腹部在盘上旋转。

    叠案叠案类似现代在桌、凳等物上表演倒立等活动的杂技。叠案的表演形式是伎者先于一案上表演,逐渐累叠,多者达十二案。在四川彭县出土的画像砖上,有一位头梳双髻的女伎在重叠的十二案上表演倒立,以双手着案,弯腰,脚后伸,脸向上,似乎欲望见脚跟。在四川德阳县出土的一画像砖上,伎者在六案之上表演倒立,旁边一人手扶叠案,故作惊骇状,给人以惊险之感。

    冲狭张衡《西京赋》中说:“冲狭燕濯,胸突铦锋”,张铣释“狭”曰:“狭,以其为环,插刀四边,使人跃其中,胸突刀上,如燕之飞跃也。”薛综注云:①《文选·西京赋》李善注。

    “卷簟席,以矛插其中,伎儿以身投,从中过。”可见“冲狭”的表演方式是以草木编成草环,环上插刀矛等兵器,刃尖向内,伎者从中穿过。

    旋盘旋盘的表演方式是伎者头顶一竿,竿端顶一盘,使之旋转。在四川和山东汉画像砖、石上都可以见到这一活动场面。

    扛鼎扛鼎是双手把一沉重的大鼎举起。这是一项强体力的活动,史书中也往往以力能扛鼎来形容一个人力气之大。如西楚霸王项羽,“力能扛鼎”①。转石转石是将若干个大石滚串联成一线,由一人猛力启动第一个石滚,使个个石滚撞击而滚动。张衡《西京赋》中有“转石成雷,霹雳激而增响”的描写。

    弄丸剑弄丸剑又叫跳丸剑,其表演方式是以手抛接数丸或数剑于空中,往复不绝,也有丸剑并用,飞丸兼飞剑的,丸剑的数目从一至九不等。据说大秦来的幻人,“善跳丸,数乃至千”①。

    手搏手搏又称卞,即徒手相搏,技术高超者,可以与持兵器的人相搏而不伤。《汉书·艺文志》中有《手搏》六篇,皆已散佚。

    戏兽张衡《西京赋》中说:“熊虎升而拿攫,猿狖超而高援,怪兽陆梁,大雀踆踆踆,白象行孕,垂鼻麟囷”,就是玩兽的场面。

    弄蛇在山东嘉祥武氏祠左室第五石上有一弄蛇图,图上三人,当中一人双膝并拢跪在地上,右臂着地,侧身蜷伏,两臂相交,左臂挟一蛇,蛇头直立,蛇尾盘曲;左边一人长袍高冠,左手持斧;右边一人长袍不冠,持一锤,两人似为保护人。此外,还有一蛇飞舞于上,并有蜥蜴之类的东西点缀其中。①《史记·项羽本纪》。

    ①《后汉书·西域传》注引鱼豢《魏略》。

    魔术张骞“凿空”以后,中西交通开辟,从西方传入了魔术表演。《史记·大宛列传》载,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安息“以大鸟卵及黎轩善眩人,献于汉”。《索隐》引《魏略》云:“黎轩多奇幻,口中吹火,自缚自解。”又《后汉书·西南夷传》亦载,安帝时,掸国(今缅甸)献大秦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

    第五十一章妇女传在悠久的封建社会中,男耕女织,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社会生产以外的领域中,妇女当有不少的贡献,但记载缺乏,不可详考了。两汉妇女见于记载者,有后妃,有公主,有起义领袖,有学术才女。

    第一节母后干政母后干政,是在西汉初年由吕后开始的。当吕后还是皇后的时候,她敢于杀了开国的功臣,显示出她掌权的欲望。汉高祖死后,吕后严重违背了惠帝的意愿,杀害了戚夫人和赵王如意。惠帝死后,她临朝称制达八年之久,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汉的统治。但这种尖锐的宫廷斗争并没有怎样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所以司马迁称颂:“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①吕后可以说是有政治才能而手段狠毒的女主。景帝时,窦太后好黄老,阻碍了一些儒生的仕进之路。西汉末年,元后信赖外家,导致王莽以新代汉。

    东汉时期,母后干政现象特别显著。其后临朝称制者就有窦、邓、阎、梁、窦、何六位太后。清人赵翼约举六后的事迹说:“章帝时,窦后专宠,有梁贵人生和帝,窦后养为己子,而陷贵人以忧死。章帝崩,和帝即位,窦为太后称制。和帝崩,皇后邓氏为太后,立殇帝嗣位,殇帝殂,太后又立安帝,终身称制。安帝崩,皇后阎氏为太后,立北乡侯懿嗣位,身自临朝。未几,懿殂,宦官孙程等迎立顺帝,太后乃归政顺帝。顺帝崩,皇后梁氏为太后,立冲帝,身自临朝。冲帝殂,太后又立质帝,犹秉朝政。质帝为梁冀所酖,太后又立桓帝,数年归政。桓帝崩,皇后窦氏为太后,立灵帝,仍自临朝,后其父武为宦官所害,太后亦迁于南宫。灵帝崩,皇后何氏为太后,立子辨嗣位,身自临朝,寻为董卓废弑。”①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妇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拥有最高的权力,这是研究历史的人所应注意的一大问题。①《史记·吕后本纪》。

    ①《廿二史札记·东汉乡母后临朝外藩入继》。

    第二节公主和亲解忧公主,西汉楚王刘戊的外孙女,武帝太初年间出塞,远嫁乌孙。

    乌孙原为匈奴右臂,后与汉通好,愿与汉和亲,为昆弟。汉曾于元封中,遣江都王建之女细君公主嫁于乌孙。因语言不通,又远在异乡,细君思乡心切,曾上书武帝要求回归故里。武帝令她“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乌孙王死,遂续嫁王孙。不久,细君公主死,汉廷又以解忧为公主,继续对乌孙推行和亲政策。

    昭帝时,匈奴与车师为一,共侵乌孙。公主上书报告了这一情况,并请求昭帝出兵。适逢昭帝死,宣帝即位,公主又与乌孙王上书说,匈奴使使谓乌孙交出公主,欲隔绝汉,请求汉出兵与乌孙共击匈奴,以解救乌孙王和公主。于是,汉发兵十五万,同乌孙一起,直捣匈奴右谷蠡王庭,斩获首级四万余,各种牲畜七十余万头,给了匈奴以沉重的打击①。

    解忧在乌孙期间,曾两次从俗。她嫁到乌孙后不久,乌孙王死,又续嫁其叔父肥王及乌孙王前妻的儿子狂王为妻,并生有四男二女。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解忧70余岁了,她的两个儿子病死。于是她上书宣帝,请求“得归骸骨,葬汉地”,携孙儿孙女,回到长安。宣帝赐以公主田宅、奴婢,奉养甚厚,朝见仪比公主。甘露五年,解忧公主死。从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出塞到宣帝甘露三年,她在乌孙生活了五十年。在此期间,汉和乌孙基本上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关系。

    王昭君,字嫱,东汉南郡(今湖北兴山县)人。元帝时,她以良家女选入后宫。昭君入宫数年,未得进见。

    当时,东汉和匈奴的关系重新修好,南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请求和亲。

    元帝以宫女五人赐之。王昭君得知后,特请求行。呼韩邪临行前,元帝为了表示友好,还专门请呼韩邪过目所赐女子,昭君丰容靓饰,光彩照人。元帝很后悔,可是最终还是送昭君出塞。

    王昭君到匈奴后,与呼韩邪生有二子。呼韩邪死后,其前妻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请求归汉。成帝令从胡俗,她从命为后单于阏氏。

    昭君后来死于匈奴,唐杜佑《通典·州郡》九“金河”下,提到“王昭君墓”。昭君墓上草色常青,故又称之为“青冢”①。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郊大黑河南,有一座昭君墓,不知建于何时。

    昭君出塞,对汉朝和匈奴的友好关系有着良好的影响。

    ②本节材料依据《汉书·西域传》下及《后汉书·南匈奴传》者,不另一一注出。①参见《汉书·匈奴传》。

    ①《太平环宇记》卷三八。

    第三节吕母起义王莽末年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由一个名叫吕母的妇女揭开的。

    吕母,琅邪海曲(今山东日照境内)人,家资数百万。天凤元年(公元14年),她做县吏的儿子因犯小罪,被县宰处死。吕母为了替儿子报仇,“密聚客”,以家财酿醇酒,买刀剑衣服。有来饮酒的少年壮士、无钱者,吕母赊酒给他们;穿着单薄者,则借给衣裳,不问多少。数年以后,吕母的家财殆尽,大家都准备偿还所欠债物。吕母伤心地说:我厚待诸君,非为求利,只因县宰屈杀了我的儿子,我想报仇。大家听了,都很同情。这样,吕母集中了好几千人,自称将军,攻破了海曲县城,捉住县宰。诸县吏叩头为县宰请命。吕母说:我儿犯小罪,不当死,而为县宰所杀,杀人当死,有什么可请求的!说罢,便杀了县宰,以其首祭子冢。

    后来,吕母的队伍发展到一万多人的光景③,这时,吕母的活动就不限于为儿子报仇了。公元17年,王匡、王凤等在绿林(今湖北当阳境内)起义,公元18年,樊崇等在莒县(今山东莒县)起义,起义军开始出现了浩浩荡荡的形势。

    约公元22年,吕母病死,她的部下基本上转入樊崇的队伍。这时樊崇的队伍已成为著名的赤眉军。

    在吕母起义后不久,公元21年,平原(在今山东平原境内)女子迟昭平,能说经,也聚集了数千人在平原起义,但因缺乏记载,情况不明。

    ②本节材料依据《后汉书·刘盆子传》者,不另作注。

    ③荀悦《汉纪》卷三十称:琅邪女子吕母,为子报仇,党众浸多,至数万人,号曰赤眉。这可见吕母部队同赤眉军关系是很密切的,因而被看作一支队伍了。

    第四节班昭著书班昭,字惠班,一名姬。扶风曹世叔妻。世叔早死,史称班昭有“节行法度”。

    班昭博学高才,其兄班固去世后,所著《汉书》有八表和《天文志》尚未完成。班昭奉和帝诏续而成之。和帝数召班昭入宫,师事皇后诸贵人,所以又称她作“大家”。和帝还诏她为所贡献异物作赋颂。后来邓太后临朝,有事总要找班昭议论,并封昭子为关内侯,官至齐相。当时《汉书》刚刚完成,书中还有不少要上下互通的地方。于是班昭在楼上讲《汉书》,同郡马融在楼下受读通写。后来班昭死,又诏融兄马续继昭成之。

    永初中,邓太后的兄弟、大将军邓骘,上书请求还归故里。起初,邓太后不肯,征求班昭的意见,班昭上疏说:“妾闻谦让之风,德莫大焉《论语》说:‘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由是言之,推让之诚,其致远矣。今四舅深执忠孝,引身自退,而以方垂未静,拒而不许,如后有毫毛加于今日,诚恐推让之名不可再得。”她劝太后答应了邓骘的要求。

    班昭作《女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箒于曹氏,于今四十余载矣。战战兢兢,常惧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吾性疏顽,教导无素,恒恐子榖,负辱清朝。圣恩横加,猥赐金紫,实非鄙人庶几所望也。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也。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吾今疾在沉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闲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勗勉之!”《女诫》后来流传甚广,成为对妇女施教的封建规范。马融善之,令妻女习之。班昭丈夫曹世叔妹,不同意班昭的观点,作书问难,其书不传。

    班昭七十余岁卒。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凡十六篇,由其儿媳丁氏撰集之,又作《大家赞》。

    班昭的姑母也是一个女才子,孝成帝初即位时,她被选入后宫。开始为少使,不久得幸于成帝,立为倢伃。班倢伃能诵诗,熟读古箴之书,每日进见皇上,必依法古礼。

    后来,班倢伃失宠。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她同许皇后受赵飞燕僭告,许皇后坐废。班倢伃对皇上说:我听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无知,愬之何益,故不为也。成帝听了,甚怜悯之,于是赐黄金百斤。

    班倢伃恐再受赵氏之害,退处东宫。成帝崩后,充奉园陵。死葬园中。

    班倢伃著作之传世者,《汉书·外戚传》下收其自伤之赋一首,《昭明文选》收其《怨歌行》一首。

    ①本节材料依据《后汉书·列女传》、《汉书·外戚传》下者,不另一一作注。第五十二章杂传田横、季布、东方朔、朱云都未建立什么功业,然各能以其言行获于当时,留传后世,其事迹不可没也。

    第一节田横和五百壮士田横,齐人,故齐王田氏族的后裔。他和兄长田儋、田荣,都是狄县(今山东省青高县东南)的豪族。

    秦末陈胜起义时,田横随其兄杀狄令,东略定齐地,举兵抗拒诸侯,并趁乱扩充齐的地盘。后来田儋被秦将章邯杀死,田荣也被项羽击败而死。田横收齐散兵,反击项羽。他趁项羽与刘邦撕杀之际,夺回了齐的城邑,立田荣子广为齐王,自己为相,专国政,既不为楚,也不为汉。

    公元前204年,汉王刘邦派儒生郦食其说齐归汉。郦食其对齐王说:“王知天下之所归,则齐国可得而有也,若不知天下之所归,即齐国未可得保也。今汉王已据敖仓之粟,塞成皋之险,守白马之津,杜大行之阪,距蜚狐之口,天下后服者先亡矣。王疾先下汉王,齐国社稷可得而保也,不下汉王,危之可立而待也。”①田横觉得郦食其说得不错,便撤去守备,准备依附于汉。韩信听说郦食其不费一枪一马便为汉王下齐七十余城,出兵袭齐。田横大怒,以为郦食其不讲信义,耍弄了自己,便烹杀郦食其,然后东走梁地,投靠了当时正值中立的彭越。

    刘邦定天下后,封彭越为梁王。田横因杀了郦食其,害怕刘邦报复,就跑到了海州东海县一岛上据守,跟从者有五百余人。刘邦素闻田横三兄弟定齐,齐多贤能者。他担心以田横在齐人中的威信,长期留在海岛中,会生后患,对汉不利,便下诏赦去田横之罪,召他回朝。田横不肯,他说:“臣烹陛下之使郦生,今闻其弟郦商为汉将且贤,臣恐惧,不敢奉诏。”他表示愿为庶人,守海岛中。

    可是刘邦不肯罢休。他一面诏令郦商,如有敢伤害田横人马从者的,夷族,一面又派使者对田横说:“田横来,大者王,小者侯。不来,举兵加诛。”田横无奈,只得随使者前往洛阳。

    田横深知刘邦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看看自己的长相。田横当年与刘邦都南面称王,平起平坐,如今要他北向称臣,这使他感到羞辱。他烹了郦食其,现在却要与郦生的弟弟同为刘邦做事,即使郦商因惧刘邦之威不敢把他怎么样,他难道不羞愧吗?因此,当他随使者来到离洛阳三十里地的尸乡驿站,洗沐完毕,便把自己的心里话跟从客说了,并要他们割下自己的头,送给刘邦。说完,便自杀了。

    刘邦见到田横的头颅,流着泪说:“田横起自布衣,兄弟三人更王,岂不贤乎!”随后发卒二千人,以王者礼葬田横,又拜田横从客二人为都尉。不想两个从客将田横墓侧凿开,自刭在墓里。刘邦闻之大惊,于是他使使者召尚在海岛的其余500人,那些人听说田横死了,也都纷纷自刭身亡。

    ①本节材料依据《史记·田儋列传》及《汉书·田儋传》者,不另作注。①《史记·郦食其列传》。

    第二节季布“一诺百金”

    季布,楚人。以任侠名闻于时。楚汉相争,他为项羽手下大将,数围困汉王刘邦。刘邦称帝后,拜他为郎中。

    季布为人耿直,不善阿谀奉迎。孝惠帝时,他任官中郎将。那时汉皇朝和匈奴的关系不好。匈奴单于写信给吕后,吕后觉得其中有侮慢之意,便召集诸将商议付伐匈奴之事。上将军樊哙说,他愿率十万众横行匈奴中,诸将也都阿吕后之意,表示赞同樊哙的意见。季布对吕后说,樊哙这是当面欺谩,当斩。当年高皇帝率四十万兵马被围困于平城,这事你应清楚,因为你也在其中,可现在你却说以十万兵横行匈奴中,这不是当面欺谩吗?秦以事于胡修长城而使得陈胜吴广起义,这创伤至今未复,樊哙又当面奉谀,这要摇动国家的根基!诸将听了季布的话都很恐慌,怕吕后动怒。吕后罢朝,从此以后再不议论讨伐匈奴的事儿了。

    孝文帝时,季布为河东守。有人向孝文帝推荐季布,说他是贤者。文帝便诏季布到京城,想提升他为御史大夫。季布来到京城后,又有人向文帝说季布好喝酒,难以接近。文帝又放弃了原意。季布留在京城整整一个月无所用事。于是他面见文帝说:“臣因为陛下的恩宠任河东守,今陛下无故召臣,大概是有人向您说了我的好话。今臣至,却又无所受事,大概又有人向您说了我的坏话。陛下以一臣之誉召臣,又以一臣之毁去臣,陛下这样做,我只恐怕有人会利用您这一点的。”文帝听后,很惭愧。季布辞官而去。

    季布最为人称道的是他的语言信实,说话算话,当时人曾流传着这样的话:“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季布的军功政绩都为人们所忘记,而季布“一诺百斤”的佳话却为人们所称颂。在那个动乱的时代,做到这一点是极不容易的。唐代诗人李白在他的诗中,把“一诺”和“千金”联系起来,于是又有“一诺千金”的说法①。这当然是一种夸张,但也可见这事受到重视,历久不衰。

    ①本节材料依据《史记·季布列传》及《汉书·季布传》者,不另作注。①见唐李白:《李太白诗十·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诺许他人,千金双错刀。”第三节东方朔的滑稽东方朔,齐人,以善滑稽著称。

    武帝初即位,举天下贤良方正。东方朔也在被举荐之中。别人上书都说天下得失之策,而多被武帝罢之令归。东方朔上书则陈述自己的德才,自荐可为天子大臣。这书用了三千牍,费时两月才读毕,因其“文辞不逊,高自称誉”,武帝以为奇才,令他待诏公车。不久,又待诏金马门。后拜为郎中,常在侧侍中。

    东方朔说话诙谐有趣,常于调笑中直言切谏。武帝很喜爱与他交谈,还常常赏赐他钱帛。有人对武帝说,东方朔把所赏钱帛全都花费在妇人身上;又有人说,东方朔不拘礼节,不等割肉大臣来到就先自分割赐肉,还带回家去。武帝说,东方朔在事无所求,你们不如他。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要把南山一带提封顷亩,增为上林苑,供自己弋猎消遣。东方朔进谏武帝,不要取民膏腴之地,这样做,会“上乏国家之用,下夺农桑之业,非所以强国富人”,于国于民都不利。武帝拜东方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与黄金百斤,而没有听从规劝,遂起上林苑。武帝的侄儿昭平君,醉杀主傅,被投入内官治罪。廷尉以他是公主之子,上奏请议。左右的人都为昭平君说情,武帝也垂泪叹息,但仍旧以法治罪。这时,东方朔上前为武帝敬酒。下朝后,武帝责备东方朔敬酒不看时辰。东方朔却说:“我听说乐极生悲,哀极阴损,我敬酒是明示陛下正而不阿,不再因此事而悲哀。”东方朔前因酒醉入殿中,遗尿殿上,被劾为不敬,有诏免为庶人,待诏金马门。因此事而复为中郎。

    武帝时,天下侈靡趋末之风很盛。武帝想改变这种风气,便问东方朔用什么办法来教化人民呢?东方朔说,孝文帝身为天子,崇尚节俭,以道德为丽,以仁义为准,于是天下望风成俗,昭然化之。今陛下大兴土木,奢侈成风,而想使民独不奢侈失农,实在是困难。陛下如能“推甲乙之帐,燔之于四通之衢,却走马示不复用”,改变风气也就不难了。《易》说:“正其本,万事理;失之毫氂,差之千里。”

    武帝以东方朔能言善辩,曾问他说:“先生看我是个怎样的君主?”东方朔回答说:唐虞之隆,成康之际,不足以比喻当世。您的功德在五帝、三王之上,而且不仅如此。如果得到天下贤士,在位的公卿都可得到适当的人选了。“譬若以周、邵为丞相,孔丘为御史大夫,太公为将军,毕公高拾遗于后,弁严子为卫尉,皋陶为大理,后稷为司农,伊尹为少府,子赣使外国,颜闵为博士,子夏为太常,益为右扶风,季路为执金吾,契为鸿胪,龙逢为宗正,伯夷为京兆,管仲为冯翊,鲁般为将作,仲山甫为光禄,申伯为太仆,延陵季子为水衡,百里奚为典属国,柳下惠为大长秋、史鱼为司直,蘧伯玉为太傅,孔父为詹事,孙叔敖为诸侯相,子产为郡守,王庆忌为期门,夏育为鼎官,羿为旄头,宋万为式道候。武帝大笑,又问东方朔:“你看你比公孙丞相、兒大夫等这些人如何?”东方朔说:“臣朔虽不肖,尚兼此数子者。”东方朔虽有才华,但在政治上一直得不到重用。于是会聚宫下的博士诸先生与他议论,故意作难他。他们说:昔日苏秦、张仪凭一张嘴位居相卿,你虽博学多才,尽忠以事皇帝,而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这是什么缘故呢?东方朔回答说,这是因为时代不同了。苏秦、张仪时,天下不稳,诸侯②本节材料依据《史记·滑稽列传·东方朔传》和《汉书·东方朔传》者,不另作注。相争,因此得士者强,失士者亡,士人可以身处尊位。现在天下一统,人才济济,即使苏秦、张仪在世,也不能有所作为。“传曰:天下无害菑,虽有圣人,无所施其才;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功。故曰:时异则事异。今世之处士,时虽不用,崛然独立,块然独处,子何疑于余哉!”这一席话,使嘲笑他的诸先生无言以对。

    东方朔临死前,对武帝说:“愿陛下远巧佞,退谗言。”可见他对武帝的一片忠心。

    东方朔善文辞,他的作品,刘向《别录》加以收录。《汉书·艺文志》“杂家类”载“东方朔二十篇”。东方朔的作品中,以《设客难》、《非有先生论》两篇最著。

    第四节朱云折槛朱云,字游,鲁人,后徙平陵。西汉后期时人。少时好侠义,经常聚集一帮人为人报仇,以勇力闻。年四十始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萧望之受《论语》,学业很深。后来,华阴守丞嘉上封事,举荐他为御史大夫,以代替贡禹,丞相匡衡极力反对,未成。

    当时,尚书令五鹿充宗善讲《梁丘易》。元帝好梁丘氏,因此五鹿贵幸一时。元帝欲考《易》之异同,令五鹿与诸《易》家辩论。诸儒因五鹿藉尊贵之权,都称病不敢与之对抗。有人便推荐朱云与五鹿相对。朱云“音动左右,既论难,连拄五鹿”,常常驳得五鹿哑口无言。儒生们都很钦佩他的勇气和才华,为语说:“五鹿岳岳,朱云折其角。”朱云由此做了博士,后来又迁杜陵县令。因得罪了中书令石显和丞相韦玄成,遂被废锢,直到元帝去世。

    成帝时,故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丞相,成帝非常尊重他。张禹为相六年,无所作为,只图自己享受。朱云上书求见成帝,朝廷公卿俱在。朱云说:“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民,皆尸位素餐。”他请求成帝赐尚方宝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成帝问他要斩何人?朱云说是安昌侯张禹!成帝大怒,说:“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令御史将朱云拉下。朱云攀住殿槛,槛折。朱云大声呼道:“我得以从龙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未知圣朝何如耳!”

    此时,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印绶,连连叩头,请求成帝宽恕朱云,说,朱云素著狂直于世,不可诛,臣敢以死争。辛庆忌叩头流血,成帝赦朱云。后来,御史要治理殿槛,成帝说:“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从此以后,朱云居闲不仕,教授学生。七十余岁卒于家。

    直言折槛,这是朱云有名的大事,对当时以及后世很有影响。

    附录秦汉礼俗安作璋礼俗,存在于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中。它反映人们的生活面貌,也反映人们对于生活某些方面之传统的认识。我们对于民间礼俗的兴趣,比对皇家贵族礼俗的兴趣要多得多。但关于秦汉时期礼俗的记载,对皇家贵族的记载要比对民间的记载详细得多。而统治阶级的礼俗,也必然对民间礼俗有深刻的影响。同时,阶级社会既存在着阶级对抗,在统治思想占优势的情况下,实际上也有反统治思想的存在。在礼俗这一领域内也必然有类似的情况。不过一直到现在,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没有认真地起步。以下,试依现在所见到的材料,就衣食、住行、嫁娶丧葬等三个方面的礼俗,作一些叙述。①本节材料依据《汉书·朱云传》者,不另作注。

    第一节衣和食冕、冠、巾“衣”有广狭二义。狭义的“衣”,是指上衣。广义的“衣”,包含有冕、冠、巾,有上衣、下衣和鞋袜。

    冕、冠、巾,都是帽子。周制冕为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祭服。秦、西汉之冕,于史无征。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诏有司采《周礼》、《礼记》、《尚书》而制冕,规定皇帝之冕“广七寸,长一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绿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系白玉珠为十二旒,以其绶采色为组缨”①。三公、诸侯、卿大夫之冕,也广七寸、长一尺二寸,不同的是:三公、诸侯之冕七旒,青玉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为珠。皆有前无后。民间或谓冕为“平天冠”。

    周制,贵族子弟年满二十,于宗庙中举行加冠之礼,以表示成年,可以从政。随着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度的瓦解,选官制度的产生,冠礼失去了原有的内涵,备典而已。秦汉之时,自皇帝至百官所服之帽,亦多谓之冠,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通天冠。《晋书·舆服志》云:“通天冠,本秦制。高九寸,正竖,顶少斜缺,乃直下,铁为卷梁,前有展筩,冠前加金博山述。乘舆所常服也。”汉承秦制,通天冠犹为皇帝之常服。

    法冠。又名“柱后”,“高五寸,以C为展筩,铁柱卷。”②法冠原为楚王冠。传说当时有一种叫“獬豸”的神兽,一只角,秉性耿直,能别曲直,见有人争斗,即用角戳无理的一方;听到谁说假话,则咋之。楚王猎获到这种神兽后,仿制为冠。秦灭楚,赐与御史服之,盖寓执法公正之意。汉则为侍御史、延尉之服。

    武冠。武冠又名“武弁大冠”,原为“胡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时仿制,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王冠。秦灭赵,赐与近臣服之。汉时为诸武官之服。

    刘氏冠。刘邦任泗上亭长时,做了一顶高七寸、宽三寸,竹皮为里,漆丝而成的帽子,时常服之。刘邦做皇帝后,命名为“刘氏冠”,规定公乘爵位以上者,方可服之。大约从刘邦死后,刘氏冠成为祭祀宗庙时戴的一种帽子,并更名为“长冠”。

    樊哙冠。传说在“鸿门宴”上,范增欲杀刘邦,樊哙闻之大惊,裂裳以裹楯,蒙在头上闯入军门。其后,仿造成一种冠,宽九寸,高七寸,前后各出四寸,制若冕,命名为“樊哙冠”,后为司马殿门卫士之服。

    委貌冠。冠长七寸,高四寸,状若覆杯,前高而宽,后低而窄,皁绢为之。在辟雍行大射礼时,公卿、诸侯、大夫服之。

    远游冠。其状若通天冠,有尺筩横于前,无山述。为诸王所服。

    高山冠。又名“侧注”,形似通天冠,顶不斜却,直竖,无山述展筩。

    为中外官、谒者、仆射所服。

    进贤冠。即古之缁布冠。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有三梁:①《续汉书·舆服志》。

    ②《续汉书·舆服志》。

    刘氏宗室、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皆一梁。汉画像石、画像砖上多见此冠。

    却敌冠。前高四寸,后高三寸,长四寸,制似进贤冠,为卫士之服。

    建华冠。铁为卷柱,贯大铜珠九枚,下轮大,上轮小。祀天地、五郊、明堂时,舞《育命舞》之乐人服之。

    方山冠。状若进贤冠,以五彩绢为之,祠宗庙时,舞《大予》、《八佾》、《四时》、《五行》之乐人服之。

    在先秦时,贵族服冠,庶人用巾。从秦开始,唯庶人服巾的传统礼制被打破。《续汉书·舆服志》云:“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袙,以表贵贱。”入西汉以后,自皇帝至庶人,皆可服巾。巾的用法是:用一幅纱或绢包在头上,两端在脑后打成耳状结,文官长耳,武官短耳。不同身份的人和在不同的季节,巾的颜色有所变异。

    上衣、下衣和鞋袜上衣,秦汉时名目繁多。大别之,有以下几种:禅衣。禅衣是一种单层的长袍,源于先秦的深衣而与深衣又有所不同。

    深衣由衣和裳缝合而成,肥大臃肿。禅衣上下相通,不别衣裳,较深衣轻便。秦、西汉之时,禅衣是一般地主和贵族的常服。据《汉书·江充传》载:“初,充召见犬台宫,自请愿以所常被服冠见上,上许之。充衣纱糓禅衣,曲裾后垂交输。”据《汉书·盖宽饶传》,至迟到宣帝时,司马等武官开始服用禅衣。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一件用素色纱做成的禅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重量只有49克。

    襜褕。襜褕为禅衣之变种。禅衣曲裾,襜褕则是直裾,所谓“直裾谓之襜褕”①。在汉代,襜褕为妇女常服,男子虽也有服用者,但较少。绿林军将士服襜褕,三辅旧官吏和士人讥笑他们“服妇人衣”②。

    袍。袍源出于深衣。《释名·释衣服》云:“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

    袍,苞也,苞内衣也。”又说:“妇人以绛作衣裳,上下连,四起施缘,亦曰袍。”袍有里有面,也谓之“复袍”。有时还填以绵絮。故袍多为春秋服和冬服。

    襦。襦是一种及于膝的短衣,有面有里,也谓之“复襦”,为御寒之衣。古诗《孤儿行》曰:“冬无复襦,夏无单衣。”

    汗衣。《释名·释衣服》曰:“身受汗垢之衣也。”汗衣是一种内衣,其作用相当于现代的背心,而样式则近似于现代的马甲。

    下衣曰“裳”,所谓上衣下裳。裳主要有以下几种:袴。“袴,谓胫衣也。”①似后世的套裤,穿于两腿,分挂于腰带上。显贵子弟以纨作袴,故称“纨袴子弟”。

    裈。袴之有■者,谓之“裈”。

    裙。裙也作“帬”,男女皆可服用,但以女子为多。

    犊鼻裤。裤腿较短的裈,曰“犊鼻裤”,近似现代的裤衩。司马相如在①许慎:《说文解字》。

    ②《后汉书·光武帝纪》。

    ①《急就篇》颜师古注。

    成都当酒保时即曾穿过犊鼻裤。这是一种盛夏之服。

    秦汉时的衣和裳皆用带子系扎。用带子系扎,需用带钩。考古发现的带钩,长者几近半,短者仅二至三厘米。就质料而言,多为金、玉、铜、铁,也有石、骨、木、陶等。带钩的用法大致有三:一是将钩纽嵌入革带一端,钩弦向外,与腰腹弧度贴合,钩首钩在革带另一端的穿孔中。二是将两个或更多相同规格的带钩并联起来使用。三是带钩并不直接钩在革带上,而是在革带的一端先置一环,钩首挂在环上。

    鞋,有单底、复底之分。单底的鞋称履②。履有三种:一种是用皮革制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谓之“裒”;薄革的小履,谓之“鞮”;以柔皮制作、头尖者,谓之“靸”。一种用丝制成,曰“绵履”,云梦出土的秦简《法律答问》说:“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绵履。”一种是用麻制成,也叫“不借”,所谓“不借者,小履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③也有以草为之者。

    复底的鞋,曰“舃”、“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与履底大小相同,实心。屐则以木为之,或以帛为面,有的以漆画之,下有两木齿。《续汉书·五行志》:“延熹中,京师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初嫁,作漆画屐,五色采作丝。”

    据《搜神记》载,男鞋方头,女鞋圆头。但男女往往通用。从马王堆一号汉墓帛画中的贵妇人的鞋和出土的四双青丝鞋来看,女鞋的前头有两个昂起的小尖角。

    袜,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制作者。袜一般高尺余,上端有两带,以缚系于足胫。

    秦汉时有进门脱鞋的习惯。在屋中,多穿袜行于席上,不仅平时燕居如此,上殿朝会亦然。着鞋上殿,以为殊荣,汉时唯萧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礼。

    南方湿热,一般平民多赤足。如东汉时桂阳郡一带,民多“无履,足多剖裂”①。谢罪时也要赤足,谓之“徒跣”。

    服色的等级性在先秦时期,衣是用来区别尊卑贵贱的一个重要标志,“非其人不得服其服”②。否则,就是僭礼。至于秦汉,一方面,有些旧的等级有了变化,加以往唯庶人才服的巾,到秦汉之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③。另一方面,新的等级开始建立。秦汉时区分衣之尊卑的标志主要有三:一是服色。秦人尚黑。汉初尚赤。汉武帝时正服色,色尚黄。东汉则尚赤。此外,青紫也是贵族的服色①,平民不准服用,到西汉后期,才放宽了限制。一是质料。如秦简《法律答问》有一般人不得穿“绵履”之条文。汉初,刘邦曾规定商人不②《急就篇》颜师古注。

    ③《急就篇》颜师古注。

    ①《东观汉记》。

    ②《续汉书·舆服志》。

    ③《续汉书·舆服志》。

    ①《汉书·夏侯胜传》颜师古注:“青紫,卿大夫之服也。”

    得衣丝,以卑贱之。一是形制。一般说来,长而肥者为贵,短而瘦者为贱。主食中华民族素以擅长种植五谷而著称于世。以五谷为主。辅之以鱼肉、蔬菜的饮食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秦汉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饮食生活也有所改善。

    秦汉人一日两餐或三餐,主食是五谷②。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各地区的食粮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南方以水稻为主;黄河中、下游地区以麦为主,其次是粟、黍、菽;关中地区以黍、粟为主,后来,麦子渐增,而食用大麻,则为天下之冠。粮食加工工具也有了改进,桓谭说:“庖牺之制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又复设机关,用驴、驘、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③汉献帝时,雍州刺史张既曾令陇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水碓以安民④。粮食加工工具的革新,有助于人们主食水平的提高。

    主食的制作方法和品种很多,大别之,有饼、饭、粥三种。

    饼的制作方法有三:一是蒸。颜师古注《急就篇》说:“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这是一种用水掺和面,不经发酵,捏成饼状,放入釜甑中蒸熟而成的饼。二是烤。至迟到东汉中、后期,出现了一种“胡饼”,汉灵帝及王公大巨等皆喜食之。胡饼是一种撒有胡麻的烤饼。三是煮。《四民月令》说:“距立秋,无食煮饼。”

    饭,即用麦、粟、黍、稻等制作的干饭,亦称“糒”或“糗”,多为一般平民之食;贵族官吏食之者,则被目为俭约,如“公孙弘为丞相,食脱粟之饭”①。有的在饭中加入干果等以调味,如有加枣而称之为“枣糒”者。粥,是在麦、粟、黍、稻、菽等食粮中掺水煮成,有把麦等磨碎做粥的,也有不磨碎做粥的。

    由于畜牧业的发展,肉食品较前有所增多。

    肉食、禽、鱼及蔬菜、瓜果家养畜类有马、牛、羊、猪、狗等。马、牛多用于生产、运输和战争,一般很少食用,多食用羊、猪、狗等。野生的鹿、豲(獾)、黄鼠鼬(黄鼠狼)、兔、鼠等也是人们猎食的对象。人们不仅吃畜类的肢体,也嗜食其“杂碎”。在河西发现的一支汉简上记载着:头六十,肝五十,肺六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心三十,肠四十,等等。对畜类的大、小与肥、瘦,也很有讲究,一般以小、瘦者为佳。

    家养的禽类有鸡、鸭、鹅等。禽蛋也是人们喜爱的食品,汉墓中曾发现带有“卵笥”标牌的竹笥和变质的禽蛋。据说曹操善射,他在南皮(今河北省南皮)一天射杀了六十三只野鸡,可见当时的野生禽很多,其中主要有雉、②关于五谷,有不同的说法,或曰黍、稷、麦、菽、稻;或曰粟、稷、麻、菽、麦。③《新语·离事》。

    ④《三国志·魏志·张既传》。

    ①《汉书·公孙弘传》。

    雁、鹄、鹤、鸠、鸽、麻雀、鹌鹑、鹧鸪等,这些都是人们猎食的对象。秦汉时期已开始较大规模地利用陂塘养鱼。如汉安(今四川省内江市西),“有盐井、鱼池以百数,家家有焉”①。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樊宏,“池鱼牧畜,有求必给”②。陂塘养鱼也常见于汉画像石、画像砖。人工养鱼的产量很高,多者一年可达千石,与一个千户侯的收入相当。人们还捕捉江海湖泊中的鱼、鳖、螺、蚌、蛤等,方法有网捞、毒杀、线钓等。

    上古物质生活简陋,蔬菜种类较少,很多植物被当作菜吃。至秦汉时,情况有了改善。这时的蔬菜主要有五种:葵、藿、薤、葱、韭,此即所谓的“五菜”。葵在植物分类上称冬葵,汉时葵有“百菜之首”之称。藿是大豆的嫩叶。此外,还有藕、笋,芥、芹、芋、菘(白菜)、萝卜、葫芦、菠菜、蔓菁等。还有从西域传入的胡葱、胡蒜等。内地的蒜叫小蒜,产量较低,胡蒜即今天食用的大蒜。据说,当时一个人要有“一百本■、五十本葱、一畦韭”③才能满足需要。在皇家的太官园内,蔬菜四季常绿。冬菜的种植方法犹如今天的温室栽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④。

    人们解剖了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具女尸,在她的食道、肠胃里发现了一百多粒甜瓜籽。甜瓜是秦汉众多瓜果中的一种,此外还有西瓜、梨、桔、桃、李、杏、柚、柿、杨梅、香橙、荔枝、龙眼、板栗、橄榄、核桃等。张骞通西域,又传入了葡萄、石榴、胡桃、胡瓜等。有的瓜果成片种植,并形成了一些特产区,如真定的梨,安邑的枣,燕秦的栗等。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及炊具、餐具的改进对于饮食,时人是很讲究的,烹饪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张衡说南阳的菜肴有“百种千名”①,枚乘说吴楚的食馔为“天下之至美”②。烹饪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羹,即作肉汤;灸,是把肉用签子串起来放在火上烤;濯,是把食物放在热油中炸;脍,是把生肉切细生吃;脯,是做肉干;腊,是把肉烤熟再晒干;炮,是将带毛的禽兽包以泥巴放到火中烧烤;菹,是腌制瓜菜;,是做鱼酱。此外,还有类同于现代的蒸、煎、熬、煮等方法。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炊具的改进是分不开的。从出土的陶灶模型和画像砖、画像石上的灶画像来看,灶面有圆形、椭圆形、方形和船形等几种形状,灶门有方形、长方形和券形等形式,灶面上一般有一个大火眼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火眼,火眼上放置釜、甑等炊具。《汉书·霍光传》有个“曲突徙薪”的故事。“曲突”,就是在灶上装有弯曲的烟囱,这种灶不仅安全,且通风助燃,火苗旺,温度高。当作锅用的釜、甑向着轻薄小巧方面发展。据说,汉献帝建安年间,出现了一种复层的“诸葛行锅”,熟饭很快;还有一种一釜多味,号称“五味齐芳”的“五熟釜”。厨刀、勺、通火钩等炊具也已具备。

    ①《华阳国志·蜀志》。

    ②《后汉书·樊宏传》。

    ③《汉书·循吏·龚遂传》。

    ④《汉书·循吏·召信臣传》。

    ①《南都赋》。

    ②《七发》。

    餐具有盛饭的碗,取羹的勺,盛菜的盘,盛酒的耳杯,夹菜的箸。箸有象耳箸、竹箸、木箸和铁箸。当时仍有用手抓饭菜的习惯。

    第二节住和行宫殿、楼房和城堡秦汉建筑有新的发展。宫殿建筑代表了当时建筑的最高水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令人把六国宫殿的图样摹绘下来,在咸阳照样兴建。他还嫌六国宫殿狭小,又在上林苑兴建规模宏大的朝宫,它的前殿即历史上有名的阿房宫。据记载,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有秦一代,关中宫殿计有三百,关外四百余。秦亡汉兴,刘邦把秦代的长乐宫加以修缮,住在这里。又在秦章台宫的旧址上修建未央宫,作朝会施政之所,后来的皇帝也住宿在这里。汉武帝时又兴建了明光宫、桂宫和北宫,作为后妃等人的住所。汉都长安,内外宫室一百四十五所,而其壮丽程度,无逊于秦。如未央宫,用名叫木兰的香木作栋,有花纹的杏木作梁,华椽头上用玉璧装饰,柱础以玉石为之,金饰窗,玉饰门。二千余年后,在汉宫遗址上发现的铜器,涂金镂银,工巧绝伦;出土的砖瓦,古朴厚重,坚实耐用。

    刘秀做皇帝后,都洛阳,修建了南宫和北宫等宫殿。北宫中的德阳殿是最重要的殿,周旋容万人,陛高二丈,殿前的朱雀阙高耸入云,据说从四十多里以外即可望见。

    最能代表官吏、富商居住条件的是楼房和城堡。楼房的大量出现,是在东汉。古诗云:“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甘肃武威和江苏句容出土的陶楼模型,有五层的。楼房的各层之间有楼梯相联。在扬州邗江汉墓出土的楼房模型中,有一整木刳成的楼梯,共十五档,旁有扶手。勾阑也已具备,望柱多加装饰。

    作为主体建筑的楼房往往与附属建筑构成城堡,也有以平房组成的城堡。在成都杨子山出土的东汉画像石上,有一座城堡式建筑,由周垣围成的庭院分两大部分。右部是两进的居住正院,内进上方是四开三间的正堂。左部前端是个跨院,有厨房、水井和晒衣架,后端建有一座望楼,还有一个粮仓。

    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住宅显示出地区特色。华北地区,冬寒多风,住宅建筑封闭紧锢。江南一带,炎热多雨,住宅敞开外露,多外廊,深出檐,窗口开孔较大,有可以支撑、摘下的“支摘窗”,还有“干阑”式建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居民以板为室屋。日南郡的住宅,开门朝北,即所谓“北向户”;而漠北的匈奴等游牧民族,则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

    室内用具秦汉时期,自帝王至平民,坐卧起居皆用席。席一般是用蒲草或蔺草编成,也有以竹为之者。马王堆汉墓出土莞席四件,完好的有二件。一件长2.19米,宽0.81米。另一件长2.22米,宽0.82米。席边皆用黄绢包缝,边宽0.20米左右。

    坐席之礼,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是多人同坐一席,唯尊者有专席。如《后汉书·张禹传》载:“张禹为太傅、尚书,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中,乃诏禹与三公绝席。”在坐次上,坐北面南最尊,这是帝王之礼,一般人则以坐西面东为尊,其次为北向,而西向最卑。坐席的姿势,如同今日之双膝跪地。若伸腿向前,谓之“箕踞”,是为傲慢无礼。

    睡眠一般用床。床多木制,较矮。战国时的大床,多绕以栏干。而秦汉时的床,一般无栏干。床上铺席。床除了用于睡眠外,也可当坐具。

    张骞通西域后,传入了“胡床”。胡床是一种可以折叠的坐具,类似于现今的“马扎”。

    官宦之家,也有坐榻的。榻是一种较床轻便的坐具。在河北望都汉墓中的壁画上,一主簿和一记吏各坐一榻,榻呈方形,铺有座垫。也有两人同坐一榻者。坐榻姿势同坐席,也是跪坐。

    几案的使用很普遍。其用途有二,一是用来放置碗、盘等,近似于现今的饭桌。一是供书写用,类似今天的书桌。有木案、石案等,以木案为多,形状多方形或长方形,也有圆形的。几案腿短,适应于秦汉人跪坐的姿势。用来照明的是灯烛。烛的使用较早,灯的使用大约始自战国。秦汉时的灯形式众多,制作精巧。现今可知的灯具有象形的人俑灯、羊尊灯、牛灯、朱雀灯、凤鸟灯、雁足灯、花树连枝灯等。还有仿器皿的豆形灯、槃灯、卮灯、三足炉灯、奁形灯、耳杯灯等。其质料有铜、铁、陶等几种。满城汉墓出土的长信宫灯,其造型是宫女跽坐持灯,生动逼真。灯盘有双重直壁,插置两片弧形屏板为灯罩,灯盘可以转动,屏板可以开合,灯光照度与射光方向,均可调节。侧举的右臂和下垂作灯盖的右袖,既增加了美感,又可使灯盘内空气流通,导烟助燃。灯的各部分都可拆卸,便于清除烟垢。

    香炉也是家庭常备之物,有陶制的,也有铜制的。据《西京杂记》载,有一个叫丁缓的人,制作了一具卧褥香炉,“为机环转四周,而炉体常平,可置之被褥”。他还制作了一具九层博山炉,镂以奇禽怪兽。后者在汉墓中时有发现,是汉代香炉的代表作。

    空中还备有唾壶,以盛痰污,有玉制、铜制和陶制等种类。朝廷多将其作为赐物,颁赐群臣。

    装置物品的有簏、箧、笥等,都是竹制的箱子。

    车马和船秦汉交通,陆行有车马,水航则舟船。

    皇帝的坐乘叫“安车”,立乘叫“立车”。安车、立车十分坚固,都是重辋、复毂、两辖;又极其华丽,较(车箱)上有交错的金龙,衡(车辕头上的横木)上立着金鸟,轼(车前扶手的木栏)上画着伏虎;车上坚着高九仞、垂十二旒、画有日月升龙的大旗,驾六马,体现了皇帝的尊严。举行籍田仪式时,皇帝乘耕车,出征则乘戎车,而校猎则乘猎车。

    妇女乘坐的车叫“軿车”。“軿,屏也,四面屏蔽,妇人所乘。”①太皇太后、皇太后乘坐的軿车屏之以紫罽,左右騑,驾三马。长公主的軿车屏之以赤軿,贵人、公主、王妃则乘油画軿车,皆只有右騑”。

    皇太子、皇子乘安车,朱斑轮,较上画虎,轼上画鹿,青色盖,旗垂九旒,画降龙,左右騑,驾三马。公侯也乘安车,朱斑轮,较上画鹿,轼上画熊,黑丝盖,黑轓,右騑。中二千石至六百石皆乘黑丝盖车,区别是:中二①《释名·释车》。

    千石、二千石朱两轮,千石、六百石朱左轮。三百石乘黑布车,二百石以下乘白布车。而三老、商人等则多乘小型、轻便、快速的轺车。“古之贵者,不乘牛车。”①汉承秦末战乱之后,经济残破,“将相或乘牛车”②。汉武帝实行削弱王国的政策,有的诸侯王穷困潦倒而乘牛车。然自此以后,牛车渐被重视,到东汉后期,从天子到士大夫都常乘牛车。此外,还有载尸柩的辒辌车,载衣物的辎车,载竹木的栈车,囚罪犯的槛车,服任时坐的柏(大)车,等等。

    秦汉时的畜力车与现今的畜力车不同之处是:车前是轼,人从后面上车;车轮木制;车箱较小,一般只能乘坐一至三人。

    值得一提的还有独轮车,汉代叫“鹿车”。鹿车类似于现今的手推车,方便轻巧,大路、小道都能通行,可运物,也可载人。

    马也是重要的陆路交通工具。驿传多用马,宾客相过也往往乘马。如汉武帝即位之初,“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③造船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造船地点遍及全国。在广州曾发现一处规模很大的造船工场遗址,木船及木船模型、陶船模型屡有出土。船体具备了桨、橹、帆、舵及锚等设备。汉代的战船——楼船是很有名的,以“楼船”命名的水军,是汉代的重要兵种之一。商船大者在五丈以上,漕运粮食入关的船队,在万艘以上。

    战国时发明的指南针,在秦汉时尚未用于航海,舟师主要靠观察日月星辰的方位、现象来测定航向和气候的变化。《汉书·艺文志》记有六种航海天文书,早已失传。

    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受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仍较多地使用独木舟。

    ①《晋书,舆服志》。

    ②《史记·平准书》。

    ③《史记·平准书》。

    第三节嫁娶和丧葬嫁娶春秋战国时期,在激烈的社会变革浪潮的冲击下,古老的婚礼发生了变革。无媒而嫁、同姓而婚、同姓联姻,卜之不吉而犹通婚等违背传统婚礼的行为,在《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书中不乏其例。秦汉统一帝国建立后,统治者重整了婚礼。

    周礼,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娶妻;女子十五而笄,笄而许嫁。秦人不以年龄而是以身高作为成丁与否的标准,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合今1.50米)、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合今1.40米),即为成丁,始可嫁娶。汉承秦末战乱之后,人口锐减,“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①,造成了严重的人口危机。为增加人口,汉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②惠帝此诏,法定了年十五为女子的最高婚年。至于最低年限,则无条文规定。据《汉书·外戚传》载,上官安之女立为昭帝皇后时,“年甫六岁”。至于男子婚年,则无条文规定,有年十九而娶者,也有年八岁而娶者。总的看来,惠帝以后男女婚年普遍过小,因而带来了某些弊端。宣帝朝的博士谏大夫王吉说:“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①秦汉时期,婚姻的决定权依旧操持在父母手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自由结合违背了卓王孙的意志,遭到极大的阻挠。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先由父母包办婚姻,后又被焦母拆散,两人被逼死。若父母的意见有分歧,则服从父意。如吕公欲嫁女吕雉与刘邦,吕雉母不同意,吕公斥之曰:“此非儿女子所知!”②最后按照吕公的意见把女儿嫁给了刘邦。若父已谢世,长兄便代行父权。刘兰芝被婆母赶回后,其兄要她改嫁县令之子,刘兰芝表示她的婚事要“适兄意”,不能“自任专”③。这是子从父、妇从夫、夫死从子的封建伦理道德在婚姻上的反映。

    在择偶标准上,汉人认为有五种女子不可娶:“丧妇之长女不娶,为其不受命也;世有恶疾不娶,弃于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于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子不娶,废人伦也。”④汉时谓此为“五禁”。除了“世有恶疾”一条外,其余四条都属于封建伦理道德。

    在先秦之时,名位不同,婚姻礼仪亦异数。遭秦焚书后,先秦婚礼文献只有《仪礼·士昏礼》残存下来。吕后时,将《士昏礼》稍加变通,用之于皇帝。故在汉代,自皇帝至庶人的婚礼,皆由《士昏礼》变通而成。

    按《士昏礼》,媒人受男方父母之托,到女方家中求婚,谓之“纳采”。秦汉时,为皇帝纳采者,有宗正、少府、尚书令等人。官僚或遣吏为子纳采,或躬自为之。在周代,宾主相见要执一定的礼物,叫作“贽”,实际上是“身①《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

    ②《汉书·惠帝纪》。

    ①《汉书·王吉传》。

    ②《史记·高祖本纪》。

    ③《孔雀东南飞》。

    ④《后汉书·应奉传》注引《韩诗外传》。

    份证”,用来识别贵贱。据《士昏礼》,士用雁。在秦汉,纳采无论尊卑,一律用雁。这时的雁已非身份地位之标志,其含义是顺乎阴阳,因为雁为候鸟,叶落南翔,冰泮北徂。此外还有璧、羊、酒等三十余种礼物,各有名堂,大意都是象征婚姻和谐美满。行纳采礼者,多是皇室和讲究礼仪的官宦之家,一般人户求婚大都比较简单,无繁文缛节。

    按《士昏礼》,纳采之后,便问女之姓名生辰,谓之“问名”。男方占卜联姻是否吉利,叫“纳吉”。秦汉时期二礼犹存,然备典而已。

    占亲之后,行纳聘之礼,因定婚约,古谓之“纳征”,秦汉称“聘礼”。汉高后制,聘皇后黄金二万斤。在汉初,这相当于两千个中等人户的资产。嗣后诸帝皆以为故事,唯王莽娶史氏,增聘金为三万斤。聘金之外,又有奴婢、车马、布帛等若干。如王莽除给史氏三万斤黄金作聘金外,“车马、奴婢、杂帛、珍宝以巨万计”①。官吏之家的聘礼也很丰厚,若以二、三万钱为之者,便被视乃为俭陋。贫无聘礼者,则假贷以聘。有的人家为骗取聘金,至“一女许数家”②。女方要为女儿置办嫁妆,也很丰厚,富者有奴婢、金钱等,贫者也有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之属。秦汉最重聘礼,婚姻具有明显的买卖性。官府屡下禁令,皆无成效;士大夫们也多加讥斥,然则沿而不改,以致造成“贫人不及,故不举子”①的惨景。

    下聘礼后,选定吉日迎娶新娘,谓之“请期”。如平帝纳王莽女,“待吉日月”②。新郎亲往迎娶,谓之“亲迎”。秦汉皇帝不亲迎,遣大臣代迎。王莽纳史氏,曾亲迎至未央殿前殿两阶间。一般人均需亲迎。迎皇后用乘舆法驾,登车称警跸。王莽之制,自四辅至郎官,亲迎立轺并马。东汉之时,“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③水乡则有以船亲迎者。

    女将行,家长致戒。如张负嫁孙女与陈平,临行,戒曰:“毋以贫故事人不谨!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④既行,家人送之。

    迎至后,行同牢礼,饮合卺酒,及妇见公婆等礼。据《戊辰杂抄》载,李夫人初至,武帝迎入帐中共坐,饮合卺酒,令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裾接之,云得果多得子多。此即后世“撒帐”之礼的渊源。

    婚日,亲朋故友,上司下属,皆往贺,夫家具酒肉以飨之。婚宴上,宾客开杯畅饮,歌舞以乐,言行无忌,后世“闹房”之俗,汉时已有之,甚至闹出人命。如杜士娶妻,婚宴上,其友张妙恶作剧,“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⑤。灵帝时,更有于婚宴上作傀儡戏,唱挽歌者。当时部分士大夫曾指斥此违礼败俗。仲长统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泆于广庭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汙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①①《汉书·王莽传》。

    ②《潜夫论·断讼》。

    ①《汉书·王吉传》。

    ②《汉书·外戚传》。

    ③《潜夫论·浮侈》。

    ④《汉书·陈平传》。

    ⑤《意林》引《风俗通义》。

    ①《群书治要》引《昌言》。

    婚后三月,新婚夫妇拜见祖庙,婚礼告终。

    关于离婚,汉代的基本原则是“七弃、三不去”。所谓“七弃”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不顺父母者,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后也”;“淫,为其乱族也”;“有恶疾,不可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②。若妻子犯有七条中的任何一条,便可与其离婚。但在具备以下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则不应离婚,这三条是:“有所取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而后富贵不去”③。此即所谓的“三不去”。

    关于离婚手续,秦律规定,离婚必须报告官府并登记;否则,夫、妻各罚二甲。汉代离婚手续,是因秦制还是有所变更,于史无征。

    丧葬对皇帝来说,在他即位后不久便开始操办丧葬了,这就是作“寿陵”或曰“初陵”。寿陵始见于战国。秦王政初即位,即在骊山营建规模庞大的寿陵。“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④有的皇帝即位数年以后方作陵。到皇帝驾崩之时,他的陵墓也基本上作好了。

    人初死,沐浴饭含。饭含之物以玉石珠贝最为常见。裹尸的衣衾,有金镂玉衣、银镂玉衣、铜镂玉衣三种。建国后在考古发掘中不断有这类葬衣出土。据《续汉书·礼仪志》载,皇帝用金镂玉衣,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用银镂玉衣,大贵人、长公主用铜镂玉衣。实际情况要复杂一些,如西汉时诸侯王可用金镂玉衣;东汉时的诸侯王也有用铜镂玉衣者。其他人等,则用布帛之类裹尸,也有裸体而葬者。

    宣布死讯,谓之发丧。闻丧讯后,亲属无论是家居者,抑或外出者,均要赴丧;其不能亲赴者,则寄物以吊。丧家具酒肉以飨吊唁者,并娱之以音乐。对于王侯公卿,皇帝或遣使持节吊祭,或亲临其丧;对某些重臣谢世,天子往往罢朝三日,以示哀悼。

    天子之丧,乃国之大事,发民男女哭临殿中。文帝临死遗诏:“无发民哭临宫殿中”;“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①。其后诸帝,遵以为故事。文帝又令临丧的王侯百官等,“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②参加会丧的人员,有一定的限制。如安帝崩后,废太子刘保(即顺帝)“以废黜,不得上殿亲临梓宫,悲号不食”③。

    《礼制·王制》云:“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由于预作寿陵,秦汉诸帝停尸的时间大为缩短。如文帝自崩至葬凡七日,故后人有“以日易月”之说。

    送葬时,帝王用辒辌车,具黄屋左纛,大驾卤薄,礼仪甚重,丧车所过,街路有祭。重臣之丧,国家或遣羽林孤儿挽送,或派军士列阵以送。东汉时,②《大戴礼记·本命》。

    ③《大戴礼记·本命》。

    ④《晋书·索靖传》。

    ①《汉书·文帝纪》。

    ②《汉书·文帝纪》。

    ③《后汉书·顺帝纪》。

    常有皇帝或帝、后共同为重臣送葬之举。

    棺椁之制,因等级而异。皇帝用的棺椁是“黄肠题凑”①。所谓黄肠题凑共包括黄肠题凑、枞木外藏椁、楩房和梓宫四部分。这是一套甚有讲究的葬具。西汉时,皇帝、皇后和同制京师的诸侯国王、王后,皆可用这套葬具,某些重臣如霍光,也曾受此殊礼。东汉时,有的诸侯王犹可用黄肠题凑,但不能用梓宫,改用樟棺。秦汉时新兴的墓葬形式,有砖室墓、石室墓,即用砖、石或砖、石混合砌成地下墓室,墓室里面安置棺槨。在室壁、门楣上,往往刻上画像,内容丰富,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故这两种墓葬又被称为“画像砖墓”、“画像石墓”。到东汉时,这两种墓葬形式达到极盛。在随葬品上,秦汉时的礼器和仿礼器逐渐减少,反映现实生活的模型明器逐渐兴盛,从杯、盘、勺、案等生活用具,到仓、井、灶、楼房、猪圈、鸡鸭舍等建筑;从水田、池塘,到鸡、鸭、猪、狗等禽兽,无不具备,简直是一个埋在地下的现实世界。

    帝王陵墓埋葬更为丰富。如秦始皇骊山墓,“宫室百官奇器珍怪徏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②在陵墓东面,埋藏着阵容整齐、兵强马壮的兵马俑。两汉诸帝随葬物品虽比秦始皇有所减损,但也十分可观。武帝茂陵随葬物品多至“百九十物”③。晋建兴年间(公元313—3年),有人盗掘了霸陵和杜陵,得珍宝极多,以致当时的晋愍帝都大为惊叹:“汉陵中物何乃多邪!”①秦汉帝陵封土,皆如山似陵。秦始皇骊山现残存的封土堆高76米,底面周长485×515米。昔日的骊山,比现今还要高大,还种植着草木。西汉诸陵封土面积,一般方120(汉)步,高12(汉)丈。东汉帝陵封土,一般方300(汉)步,高度不等,有高15(汉)丈者,也有高4.6(汉)丈者。

    在文帝以前,行服盖如先秦。文帝遗诏短丧,规定下棺后服大红(“红”同“功”)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合计三十六日。此后遂成定例。如翟方进为丞相,后母死,葬后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以为身备汉相,不敢逾国家之制”②。王莽时,复行三年丧服之制。东汉建立后,刘秀废告宁之典。安帝时,邓太后临朝,诏长吏不亲行服者不得选举。邓太后死,安帝又改制,仍不听行服。桓帝时又令刺史二千石行服,未几又断之。实际上,无论官府准与不准,从西汉到东汉,都有很多服丧三年者。东汉时,有的人为博取乡曲之誉,进入仕途,竟行服多达二十余年。

    ①《汉书·霍光传》颜师古注引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②《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汉书·贡禹传》。

    ①《晋书·索靖传》。

    ②《汉书·翟方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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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对唐律略有损益的282条,从唐律之旧的126条,分其一为二和分其一为六的6条。这样,金律约有414条,其中有70%以上不同程度与唐律有关。在律条、刑法的原则上,金律都可以从唐律中找到渊源,就此而言,金律实际上就是唐律。

    辽法与宋法对金朝法律的影响金朝法制参用了辽法。唐律和宋《刑统》规定徒刑最高为三年,辽代徒刑分为一年半、五年和终身。金熙宗《皇统制》规定“徒自一年至五年”,五年系参照辽制五年而定。唐、宋规定杖刑最高是一百,辽规定自五十到三百。《皇统制》规定“杖自百二十至二百”,其最高数二百,当是取辽制最高数三百与唐制最高数一百的中值。

    金代法制同样参用了宋法,《大金国志》卷12谓熙宗“新律之行,大抵依效大宋”。而《金史·刑志》则谓“以本国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类以成书”。金朝法律参用宋法无可疑,对法的解释竟用宋《刑统》释文。泰和元年的《新定敕条》3卷,是受宋的影响而制定的。

    儒家思想与宗教观念对金朝法律的影响金代法律的来源是多元的,而形成是一体的,由不甚完备到完备,反映金代法制的中原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接受中原的宗教观念、儒家思想和断狱方式的影响,如金世宗大定十三年关于刑忌的规定:“立春后,立秋前,及大祭祀,月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夜未明,休暇并禁屠宰日,皆不听决死刑,惟强盗罪则不待秋后。”①金代帝王也常为祈福免灾而清理讼狱大赦。儒家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金后期法律除“十恶”重罪外,有服的亲属都可互相容隐。历代帝王和孔子的名,乃至谥号都要避讳。《大金集礼》就曾明确规定:官名的名称,以州军县镇的官司官额,犯睿宗皇帝尊谥内连用两个字的,并回避。犯始祖以下帝后尊谥内相连两个字的,也要回避。金朝自世宗以来特别重视儒家的孝悌之道,这种思想在金后期的法律中也有体现。例如子孙犯死罪,而父母和祖父母无人赡养,一般地可上请从轻处罚,即使是必须处死的,也由官府承担对犯人的父母或祖父母的赡养。在西汉时出现“经义断罪”的断狱方式,这种在审理案件时,不依法律,而以“六经”字句和精神定罪科刑的方式在世宗时出现。《金史·刑志》:“世宗临御,法司奏谳,或去律援经,或揆义制法。”

    金代立法阶段与金政权发展的阶段是相适应的,金代法律的内容体现了以女真为统治民族,以汉族为多数的主体民族,包括契丹等族在内的多族的法制,而形成的具有金朝特点的法制,体现了阶级统治的本质,是以女真贵族为首的各族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

    ①叶潜昭:《金律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92页。

    第十一章科举与教育第一节五代十国时期科举制度五代时,虽然战乱不已,但仍沿唐制举行科举考试,史称:“洎梁氏以降,皆奉而行之,纵或小有厘革,亦不出其轨辙。”后梁建立的当年,开平元年(907)七月,即对唐制“小有厘革”,废除了唐制外州举人不经州长官刺史亲试,即可解送京城参加礼部科举考试的“拔解”制度②。此后,外州举人必须经州刺史亲试后方可解送。

    唐制京兆府解送的举人,礼部考试十有七八中举,于是“诸道举人多于京兆府寄应,例以洪固乡胄贵里为户”,这种寄籍应举的旧例,其实是“一时失实,事久难明”的科举弊端,直至后唐天成三年(928)七月明令取消,“自此各于本道请解”,而且要“具言本州县某乡某里某为户”;如要寄籍应举,也“须具本贯入状”,不允许再用洪固乡胄贵里为户,如果弄虚作假,“本人并给解处官吏,必加罪责”①。

    唐制进士科之外,有明经、明法、童子等科,称为诸科。明经科只是“帖经墨义”,因而应举者多,后晋时“每岁明经一科,少至五百以上,多及一千有余”,且“多不究义,唯攻帖书”,文理也不甚通,天福五年(940)被废,但开运元年(944)又重设①。

    唐制有童子科,“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习一经兼《论语》、《孝经》,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由于考试简单,弊端很多,开成三年(838)曾明令禁止荐送,但“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①,为五代所沿袭。到后唐天成三年时,已是“或年齿渐高,或精神非俊,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因而诏令“委主司精专考校”。童子科应试时“止在念书”,大多“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中举后回乡,等着年长后“取官”,“更无心而习业”,因而于后晋天福五年停废,开运元年又重设②。

    五代自后梁开平二年开科取士,至后周显德六年(959),除后梁、后晋时曾停举数次外,“至于朝代更易,干戈攘抢之岁,贡举未尝废也”。每科进士少至4人,多亦只25人。五代前期,诸科中举都少于进士,通常只有数人,后唐长兴三年(932)取进士8人,而诸科达81人,开诸科取士多于进士的先例;后晋天福六年取进士1人,而取诸科达45人。自天福九年起,诸科取士多于进士,遂成惯例。

    自唐代中期以后由礼部侍郎主持贡举,其后也常以其他官员主持科举,称“知贡举”或“权知贡举”。后梁乾化元年(911),以前任宰相、尚书省②《金史》卷45《刑志》。

    ①《金史》卷45《刑志》。

    ①《旧五代史》卷148《选举志》。

    ①《五代会要》卷23《选举杂录》。

    ②《旧五代史·选举志》。

    长官左仆射杨涉知贡举。贡院虽属礼部,“五代时,或以兵部尚书,或以户部侍郎、刑部侍郎为之,不专主于礼(部)侍(郎)矣”。

    五代时,“偏方小国,兵乱之际,(贡举)往往废坠”③。“十国”大多不举行科举考试,举行科举考试诸国如南唐、南汉、后蜀、闽诸国,举行不常且不严格。如南唐保大十年(后周广顺二年,952),“以翰林学士江文蔚知礼部贡举,放进士王克贞等三人及第,旋复停贡举”。又因徐铉建言,保大十二年再行贡举,直至宋军兵临都城金陵城下,亡国之年的宋开宝八年(975),仍举行科举考试,“放进士张确等三十人”④。科举中还不时发生舞弊行为,后蜀范禹偁“掌贡举,贿厚者登高科,面评其直,无有愧色”①,即是一例。

    学校五代沿唐制设国子监,后唐明宗时“政皆中道,时亦小康”②,重视教育,天成三年(928),“朝廷以国庠事重”,以宰相崔协兼判国子监长官国子祭酒,定国子监生二百员为额,“又请颁下诸道州府各置官学;如有乡党备诸文行可举者,录其事实申监司,方与解送”,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学校制度逐渐完备,史称“举职”。“当监旧例,初补监生有束脩钱二贯文,及第后光学钱一贯文”,以“备监屯修葺公使”③。但监生只是挂名国子监以应科举考试,并不认真读书。马端临所说:“史所言,多有未曾授业,辄取解送(应举)者,往往乱离之标,其居学者亦皆苟贱冒滥之士耳”④,可说是五代国子监学的最好概括。

    “十国”也有设立学校,如南唐昇元二年(938)设立太学,南汉乾亨四年(920)设立学校,后蜀设立华阳(今四川成都)县学之类。

    五代十国时,私人设立学校之风较盛,自初学文化至研读学问的学馆、书院皆有。著名的如南唐昇元四年,“建学馆于白鹿洞,置田供给诸生,以李善道为洞主,掌其教,号曰‘庐山国学’”①,属于官办或民办官助性质。后周末“孙兰,治《左氏春秋》,聚徒教授”②,则属私人讲学,其门人在北宋建立的次月,参加北宋的首次科举考试。宋州(今河南商丘南)杨悫、戚同文相继聚徒讲学,自后晋延续至五代末。

    ③《唐会要》卷76《童子(举)》。

    ④《册府元龟》卷641《贡举部·条制》三,卷642《贡举部·条制》四。①《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举士》。

    ②陆游:《南唐书》卷2《元宗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开宝八年二月。③《十国春秋》卷53《范禹偁传》。

    ④《旧五代史》卷44《明宗纪·赞》。

    ①《旧五代史》卷58《崔协传》;《册府元龟》卷620《卿监部·举职》。②《文献通考》卷41《学校考》二按语。

    第二节宋代的科举制度宋沿五代旧制,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后改开宝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进士科以外的各科,常合称“诸科”。神宗时,废诸科,另设“新科明法”,元祐时废,绍圣复设延续至北宋末,南宋绍兴年间一度复设。此外,还有武举、童子举;而制科则分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仁宗时分设六科,神宗时罢,元祐复设,绍圣时再废,另设宏词科。元祐时曾设“经明行修科”,实同制科。南宋复设制科,设博学宏词科,南宋末改称词学科。宋代科举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北宋前期宋初沿五代旧制,分进士科及诸科,科举考试也是“朝代更易”,不废科举,宋朝建立的次月,即建隆元年(960)二月,举行首次科举考试,仍依五代旧制,每年举行一次,自开宝七年(974)权停“贡举”后,间年举行一次“贡举”,渐成惯例。

    宋初取进士,亦无定数,通常为10余名,少则六七人,大体与后周时相当。乾德四年(966),除录取进士6人外,又录取“诸科”9人。此后,不定期地录取“诸科”,录取人数通常也多于同科进士人数,即所谓“国初,诸科取人亦多于进士,盖亦承五季之敝云”。

    宋初承五代旧制,科举考试前,“台、阁近臣得(向主考官)荐所知进士(应举者)之负艺者,号曰公荐”,中举后的进士则“拜知举官子弟弟侄,及目(主考官)为师门、恩门,并自称门生”,建隆三年(962)下诏禁止。但依五代旧制,录取进士之权仍完全掌握在主考官手中,皇帝并不进行干预,每年考取进士后,“知贡举(官)奏合格人姓名而已”,类同备案。开宝五年(972),主考官录取进士11人、诸科17人后,宋太祖“召对讲武殿,始下制放榜”,皇帝开始参与新进士的录取,被称为“新制”③。次年三月,宋太祖在召对时,黜落“应对失次”的进士、诸科各1人,又因下第举子投诉主考官不公,宋太祖决定从下第举子360人中选取195人,以及已被录取的进士9人、诸科27人,亲自在讲武殿主持考试,取进士26人,诸科101人,共127人。唐天授元年(690),武则天“策贡士洛城殿”,史称“贡士殿试自此始”④,这只是代替主考官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而宋太祖主持的“殿试”,则是具有在主考官已考之后的复试补取性质,新录取者列于原已录取者(除已罢黜的2人外)之后,作为“一榜”,“自兹殿试遂成常式”①。开宝八年,除任命王祐为“权知贡举”任主考官外,又任命3人为“权同知贡举”任副主考官,以后成为制度。主考官进呈以王式为首的进士36人,殿试后改以王嗣宗为首,而以王式为第四,首次改变礼部主考官原先排列顺序。唐代进士第一名称“状元”,也称“状头”,为五代、宋代所沿称。③《十国春秋》卷15《南唐烈祖纪》。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二月辛卯。

    ①《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

    本年首次出现礼部试(省试)与殿试不同的排名顺序,因而尚书省礼部贡举榜的“榜首”,改称“省元”(后代称“会元”);而称殿试首名为“状元”。宋太祖虽然重视科举考试,但五代重武轻文的习气未除,进士及第后所担任的官职很低,如开宝八年殿试的状元王嗣宗,初任为秦州司寇参军,其时虽为实职,但属低级文官“选人”最低的初等“幕职州县官”。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取进士109人、诸科207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人,再取考“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史称宋太宗又命将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雍熙二年(985)又将考试合格的进士、诸科各分为三等,淳化三年(992),采纳陈靖建请,殿试采取“糊名考校”,又分进士为五等(进士分为五等自此始),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②。景德四年(1007),颁布《考试进士新格》,完全以考试成绩定录取及等级的标准。大中祥符四年(1011)颁布《亲试进士条制》,制定一系列规定,并定出五个等级的标准。天圣五年(1027),始分进士为六等,第一等五名,第二等称第一甲,第六等为第五甲,进士分甲自此始。后演变为五等,第一等即是第一甲。后又定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甲为“进士出身”,第四、五甲为“同进士出身”(同出身),后曾改第五甲为“同学究出身”。南宋孝宗时改为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

    太宗末年起连停科举五年,真宗初又连续举行三年,后行间年一举,以后又渐行间隔二年一举,但还不是定制,所有停举年都要下诏“权停贡举”。英宗治平三年(1066),“诏礼部贡院,今后每三年一开科场”,确定了“三年大比”的制度,为后世所沿袭。同时针对每次考试录取人数增多,诸科人数较进士更多,而“冗官”也日益严重的情况,规定进士以皇祐四年(1052)录取数的四分之三为额,“进士以三百人为额,明经诸科不得过进士之数”③。熙宁科举改革以后科举“省试”原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帖经为第四场;仁宗时改为第一场试策,第二场试论,第三场试诗、赋,第四场试帖经、墨义,顺序虽有所调整,但诗、赋和帖经、墨义仍是必考的科目。

    王安石积极倡导科举以经义取士,并把《孟子》列为考试科目之一,以改变“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的状况。他把改革科举看成是“一道德”,即统一思想,造就改革派人材的主要途径。熙宁四年(1071)二月,王安石在所拟改革科举的中书札子中,认为:“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因此他提出“宜先除②《资治通鉴》卷204,天授元年二月辛酉。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三月辛酉。

    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贡举新制”规定,应举人不再考试诗赋、帖经、墨义之类,而以《诗》、《书》、《易》、《周礼》、《礼记》为本经;《论语》、《孟子》为兼经。第一场选考本经中的一经,第二场考兼经,都要“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第三场考论;第四场考时务策。同时废罢明经诸科,另设明法科,凡是原先应试明经诸科,而又“不能改试进士”科的,考明法科,“试以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中格即取”①。新的明法科,时称新科明法。

    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儒家经典,但是注释不一,还不能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王安石创立的“新学”派,是新兴的“宋学”中体系相对完整的学派。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①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元祐时,新学派遭到打击,但理学派、蜀学派,都还是小学派而未受到重视,只提出“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三经新义》),令天下学官讲解”,并不得引用王安石的《字说》,而要求用“诸家之说”,以及考试“添诗赋”,但没有恢复帖经、墨义,曾分设经义、诗赋两科,后改为第一场试本经义及《论语》或《孟子》,第二场试诗、赋,第三场试论,第四场试子、史、时务策①。绍圣以后,又废试诗赋,“新学”学说又受到重视。崇宁四年(1105)规定,由学校“三舍法”贡士,而罢诸州府发解(解试)及礼部贡院试(省试),直接参加殿试,大观三年(1109)科举考试只有殿试,遂无“省元”而有“上舍魁首”,殿试首名仍称状元。宣和六年(1124),又恢复“省试”(礼部贡院试)。

    南宋建炎及绍兴初年,因战乱而未举行“省试”,改行“类省试”,故无“省元”而只有“状元”。北宋时第二、三名俗称榜眼;南宋时俗称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绍兴末年以前,科举虽仍以“新学”学说解释经义为主。但“理学”在秦桧、赵鼎扶植下,在科举考试中也逐渐得势。高宗末孝宗初,“理学”遂与“新学”并为显学,科举中随权臣及主考官的倾向而变化,宁宗中期以后,理学派在科举中逐渐占优势,至理宗淳祐元年(1241)后,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新学、蜀学在科举中遂完全被排斥。

    为防止在科举考试中作弊,淳化三年(992)殿试,首先实行“糊名(封弥)考校”,考官受命后不回家,直接赴贡院以避请托,后成为惯例。景德四年(1007)开始,“省试”也实行糊名考校。大中祥符八年(1015)开始,又设誊录院,考卷经誊录后再送考官,以防止考生在考卷上以“点污”形式与考官通同作弊。考官亲属历来另行考试,称为“别头试”,以防止考官偏袒其亲属;景祐四年(1037)起,诸路“解试”(乡贡)也实行别头试,而首都开封府及国子监别头试的封弥、誊录,则实行“省试”的制度,以及实行其他防止考试、阅卷作弊的措施,北宋及南宋中期以前,情况大体较好。理学在科举中日渐占优势之时,正是南宋日益腐败之日,科举中的奸弊也日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宋会要辑稿》选举2之1,7之4、5。①《宋会要辑稿》选举1之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8,皇祐四年十月丁亥。①《文献通考》卷31《选举考》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丁巳。益增多。嘉定十六年(1223)时,“伪冒滋长,摭取其优,凡十二事陈之,曰门关、曰纳卷、曰内外通传、曰全身代名、曰换卷首·纳白卷、曰吊卷”等。史称:“至理宗朝,奸弊愈滋”,“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后,复俾之主文(任考官),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缪种流传。复容情任意,不学之流,往往中第”②,可说是对南宋末年科举情况的最好概括。

    南宋的类试(类省试)

    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227),时当“三年大比”之年,但因宋金战争而无法进行。十二月,逃亡在扬州(今属江苏)的宋高宗下诏,停止进行“省试”,而在各路首府(转运司所在州)由提刑司,开封府、国子监由东京留守司,差官进行“类省试”,简称“类试”。国子监生亦可参加本路的类试。宋制“省试”之前,各路举子须先经“解试”,即通过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或国子监试(太学试)中的一种,称为“正解”。“正解”和“免解”(不经考试)举子,头年发解,次年春参加“省试”、“殿试”。各路应考的举子中举者的比例相差很大,通常开封府、国子监举子每四五人中举一名,而外路举子常是二三十人中举一名,有时六七十人才中举一名,河东、广西、夔州、利州等路有时甚至无一人中举。建炎元年所定各路的解额中则每十四人取一名,余数不足十四人亦取一名。建炎二年五月,定经义、诗赋分科,第一场分别考经义或诗赋,第二场考论,第三场考策;八月,于“行在”扬州进行殿试。河北、京东、四川、陕西等路87名类试进士,未能参加殿试的,均录为同进士出身。绍兴元年(1131),仍由各路进行类试,而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将川陕诸路举子集中在处置使司所在地进行类试并排列名次,遂成为制度,以后在制置使司或宣抚使司所在地成都进行。绍兴二年,除川陕类试举子外,其他诸路类试举子,集中在“行在”临安府进行殿试,川陕类试首名依殿试第三名为进士及第,其余都作为与四、五等相同的同进士出身,其后成为制度。绍兴十八年,何耕在类试对策中“极论蜀士徇道守节”,与秦桧求和政策相背,秦桧党羽遂奏请:“四川类省试合格不赴殿试人,第一等并赐进士出身,余人同出身。”从此,类试合格人常参加殿试。如皇帝“不亲策,则类试第一人恩数如旧,第二、第三人皆附第一甲,九名以上附第二甲”③,遂成惯例。

    ②《宋史》卷157《选举志》三。

    ③《宋史》卷155《选举志》一;《宋会要辑稿》选举3之49。

    第三节宋代教育宋初沿旧制,设国子监为最高学府,一度改名国子学。仁宗时设太学,神宗时开始实行三舍法,北宋末,太学生达3800人。又设武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等专门学校,国子监为朝廷教育管理机关。地方教育有州县学和书院、私学。由于印刷术普及等原因,宋代教育的发达远远超过前代。在乡村中,如《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识字课本,有一定程度的普及。不少地区利用农闲举办冬学,教农家子弟识字。福州一地解试,哲宗时每次参加者达3000人,孝宗时增至2万人;南宋时建宁府(今建瓯)每次参加解试者达1万余人,连只有三县的兴化军(今莆田)也达6000人。这些均反映了宋代教育的普及程度。

    北宋前期的国子监、太学宋沿旧制设国子监,建隆三年(962)六月,崔颂判国子监,才开“始聚生徒讲学”,是为宋代“国学”之始。开宝八年(975)时,“生徒旧数七十人,元奉诏分习《五经》,内有系籍而不至者”。朝廷也不重视太学的建设,淳化二年(991)末,还是“太学(指国子监)首善之地,今《五经》博士,并缺其员”①。唐制国子监生为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太学生为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四门学生为六、七品官员子弟及庶人之俊异者,而宋代“无国子、太学、四门之别”①。庆历二年(1042)时,“但为游士寄应之所,殊无国子肄习之法,居常讲筵无一二十人听读者”,国子监主要成为官员子弟取得国子“解试”资格,以参加礼部贡院考试(省试)的机构。次年曾设立四门学,以八品至士庶子弟充学生,但不久即废。四年四月,以国子监房屋“狭小,不足以容学者”,以“锡庆院”为太学①;五年正月,改以马军都虞候公宇为太学,这是宋朝建立太学之始,取法湖州教授胡瑗的教学法,太学粗具规模,过去的国子监生常称为太学生,此后的太学生亦常称为国子监生。自康定元年(1004)至皇祐三年(1051)以前,“朝廷拨田土二百余顷,房缗六七千入学充用,是时供生员(内舍生)二百人”;皇祐三年,改“以百人为限”。次年,教育家胡瑗出任国子监直讲,“其徒益众,太学至不能容,取旁官舍处之”。但是,经费却日益困难,“胡瑗管勾(太学)已逾三岁,才赡及掌事、谕义、孤寒学徒三二十人而已”。到嘉祐元年(1056),“一切停罢,令(太学生)自供给”,原因是应归太学的收入都被国子监占作他用。吴中复、赵抃先后要求将经费归还太学使用,太学的经费终于多少有了着落。到熙宁元年(1068)以前,太学生“近年每人只月钱三百文添厨”,只能说是补助部分伙食费,“其余自备,比旧殊寡”②。此后不久,即实行“三舍法”。①《宋会要辑稿》选举6之48;《宋史》卷156《选举志》二。

    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8,绍兴十八年八月癸巳。①《宋会要辑稿》崇儒1之29;《宋史》卷157《选举志》三,卷296《杨徽之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淳化二年十一月庚戌。

    ②《历代名臣奏议》卷114,苏颂:《议学校法疏》。

    三舍法庆历五年设立太学后,曾设“内舍生”200人,嘉祐元年(1056),有人“或欲立三舍以养生徒”③,但没被朝廷采纳。熙宁元年(1068),太学除内舍生200人外,增加100人为外舍生,“且令入斋听读,仍不给官中贴厨钱,候内舍生有缺,即将外舍生拨填”①。王安石把学校看成“一道德”(统一思想),造就人材的重要场所。熙宁四年十月,“太学”开始实行“三舍法”,元符二年(1099),又规定诸路州、府学也实行三舍法,直至南宋末。三舍法规定:太学“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生员为外舍(生),不限员;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上舍(生)以百员,内舍(生)以二百员为限。生员各治一经”,“直讲以十员为额,每二员共讲一经”。熙宁五年八月,外舍生定为700人,“日给食钱”。宋神宗要求将王安石“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②。熙宁八年六月,王安石主修,王■、吕惠卿参与修撰的《书义》(《新经书义》)、《诗义》(《新经毛诗义》)、《周礼义》(《新经周礼义》、《周官新义》),合称《三经新义》,颁于学校,作为教科书。元丰二年(1079)十一月,颁《学令》,“太学置八十斋,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内舍生三百,上舍生一百”,共2400人,还订有考试升迁细则,外舍生由各州生员经考试选入。外舍生每月进行一次“私试”,每年进行一次“公试”,第一、二等者升内舍生;内舍生二年进行一次“舍试”,得优、平二等的升上舍生,升舍时还要参考每月所记学生的行(“师教不戾规矩”)、艺(“治经程文合格”),决定是否升舍。上舍生分为三等,以行、艺俱优为上等,一优一平为中等,二者俱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等者可直接任命为官,中等者可不参加“省试(礼部试)”而直接参加殿试,下等者可免“解试”直接参加“省试”。但要求很严,上舍上等生“自元丰(二年)以来,十余年间,上舍生推恩(特命官)者林自一人而已”③,元祐时废上舍生直接命官及免省试、解试的制度,绍圣时复行元丰制度。

    宋徽宗时,又增上舍生为200人、内舍生为600人、外舍生为3000人,学生由州学生升贡,以考试以定入舍等级。自崇宁五年(1106)“是科为始,罢诸州发解并省试,并以学校逐年贡士”①。下一科起即从上舍生中选拔,不进行“省试”而只进行“殿试”,故有“上舍魁首”、状元,而无“省元”。宣和三年(1121),又诏恢复“省试”,复行元丰三舍法。

    南宋绍兴三年(1133)始设国子监,十三年始建太学,亦行元丰三舍法,定额为上舍生30人、内舍生100人、外舍生570人。以后各舍人数有增减,上等上舍生亦可直接出任官职,直至南宋末年。

    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规定州、府学也实行三舍法,有关制度与太学三舍法相同,各州、府学每年向太学“岁贡”,每州贡上舍生一人,内舍生二人,州内舍生免试为太学的外舍生,州上舍生先附太学外舍生学习,经③《宋会要辑稿》崇儒1之29、3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庆历四年四月壬子。①《历代名臣奏议》卷114,赵抃:《乞给还太学田土房缗状》;《宋史》卷432《胡瑗传》;《宋会要辑稿》崇儒1之30。

    ②《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2《议学状》。

    ③《宋会要辑稿》崇儒1之30。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7,熙宁四年十月戊辰;卷237,熙宁五年八月辛卯。《宋史·选举志》三。考试中格升为太学内舍生,经三次考试还不能升内舍生,返回州学。徽宗崇宁元年,又规定县学学生经选考升入州、府学;州、府学学生,每三年向太学输送一次,再经考试,上等者为太学上舍生,中等者为下等上舍生,下等者为内舍生,不入等的为外舍生,宣和三年罢州县学三舍法。

    元丰时创设小学教授,哲宗时创设在京小学,徽宗政和四年(1114)在京小学生达近千人,小学收8至12岁学生入学,亦曾行三舍法。崇宁元年规定州县学亦设小学,收10岁以上学生入学。小学分别隶属于太学、州学、县学,不另设学。

    州县学北宋前期,州县学很少。真宗于咸平四年(1001),对诸路州县有学校的赐“九经”。景德三年(1006)任命平归一为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助教,“仍令常切讲授”;又诏令各州县在孔庙起讲堂讲学。大中祥符二年(1009)一月,广州“就宣圣庙创立学舍,及于斋厅讲说”,可说是早期州县学的基本形式。二月,应天府民曹诚自建房舍,“愿以学舍入官”,赐名应天府书院,史称“州郡置学始此”。仁宗“明道、景祐间累诏州、郡立学”。宝元元年(1038),“近制惟藩镇立学”,“时大郡始有学,而小郡犹未置也”,三月,所设颍州州学,是首座小郡州学。“庆历新政”前,已建州、府学五六十所。庆历四年(1144),“诏令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②。熙宁四年(1071),又诏各州县普遍设学校,但主要仍是府、州学。元符二年(1099),“诸州(学)署教授者,依太学三舍法考选生徒升补”。崇宁元年(1102)时,州学还不能每州都建,“郡小或应举人少,则令三、二州学者聚学于一州,置州学并差教授”①。县学在北宋末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崇宁三年规定县学学生名额,大县50人,中县40人,小县30人。北宋末是州县学最盛时期,各路曾设提举学事司,管辖一路学政。州县学不仅有学舍供学生食宿,还有学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为学校经费。大观三年(1109),北宋24路共有学生7622人,校舍95298楹;经费年收入钱305872贯,支出267878贯;粮食年收入640291斛,支出337944斛;校产中有“学田”115990顷,“房廊”155454楹。在校学生之多,校舍之广,经费之大且如此充裕,不仅是空前的,在宋代也是绝后的。南宋初,州县学大多因战乱而停办,绍兴和议后渐次重建,但总体上始终未能达到北宋末年的规模。

    书院、私学北宋初期,“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①。乡党之学包括私学和“书院”。私学包括启蒙教育和学习经义等,书院通常是学习经义。宋代私人办学得到很大发展,一些学者、儒生纷纷设立“精舍”、“书院”,教授生徒。宋初设私学,著名的如孙娊簿?懊湃耸?佟保?跹铡熬酉缋锝淌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一月乙巳。

    ①《文献通考》卷32《选举考》五《宋登科记总目》。

    ①《宋会要辑稿》崇儒2之2—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甲申。数十百人”,石介“以《易》教授于家”,李觏“以教授自资学者常数十百人”,种放“聚徒讲学”,田诰“聚学徒数百人”等②。宋初著名的四大书院,即白鹿洞(今江西庐山)、岳麓(今湖南善化岳麓山)、应天(今河南商丘)、嵩阳(今河南登封)或石鼓(今湖南衡阳石鼓山)书院。白鹿洞书院,原是南唐白鹿洞书馆,入宋后白鹿洞主明起继续进行讲学,北宋时一直属私学性质。太平兴国五年(980),明起受到宋太宗奖励。书院后逐渐衰落,皇祐五年(1053)孙琛重建后,称为白鹿洞书堂,到熙宁五年(1072)时已再次荒废。岳麓书院,开宝九年(976)潭州知州朱洞创建,大中祥符八年(1015)赐名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旧址原是五代末宋初私学讲学者戚同文的旧宅,大中祥符二年时由曹诚重建兴学,赐名应天府书院。天圣五年(1027)范仲淹曾受知府晏殊之邀在此讲学,史称“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晏)殊始”①。北宋官府兴办州府学后,景祐二年(1035)将应天府书院作为应天府府学。嵩阳书院,最初赐名于至道二年(996),后废;景祐三年,河南府新建太室书院,赐名嵩阳书院。至道三年,衡阳(今属湖南)人李士正讲学于石鼓书院,书院名声大振。此外,茅山(今江苏南京茅山)书院,亦颇有名。这些书院大多得到朝廷的资助与奖励,如赐额、赐书、赐学田等,也有私人捐赠学田和房屋。书院规模较小,学生数十至数百人。北宋中期以后,书院逐渐衰落。南宋时,州县学衰落,而新儒学“宋学”的理学派受佛教寺院宣传教义的影响,书院成为理学派宣扬理学的场所,书院大兴。其中最著名的是朱熹于淳熙六年(1179)兴复白鹿洞书院,次年竣工,并聘主讲,亲订规约,即著名的《白鹿洞规》,还常亲去授课,质疑问难。乾道元年(15),潭州知州刘珙修复岳麓书院,理学家张栻主持教务,成为理学湖湘学派的基地。绍熙五年(1194),朱熹扩建岳麓书院,学生达千余人。朱熹以白鹿洞书院作为研讨、传布理学的中心。其建置、规约,乃至讲授、辩难等方式,无不受禅宗寺院的影响。各派理学家的书院相继而起,如理学心学派陆九渊的象山书院、理学婺学派吕祖谦的丽泽书院,等等。南宋先后兴建的书院总数达300所以上,书院大多得到官方的支持。书院与州县官学,成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机构,书院大多又是理学的传布中心,理学因而益盛。

    宋代州县学、书院虽盛,但进入州县学、书院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仍主要从家馆或塾师设馆等私学中学习。而应聘为家馆、学馆教师及自设学馆授徒,是宋代贫穷士人取得生活经费及复习应举的重要途径,也是被贬或居丧守制官员经常进行的活动。北宋王安石居丧在江宁时讲学,南宋汪应辰被秦桧逐出后“居常山之永年院”,“益以修身讲学为事”②,只是事例之一二。南宋陈亮在宋孝宗初年“退修于家,学者多归之”,主要为传布其学说;而淳熙十二年(1185),“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以教书为行户”①,则是普通士人自设私学以取得生活经费来源的事例,而且是以启蒙教育为主。宋代的启蒙教育,除了年龄稍大的开始学习经书外,初学识字后,大都学习《千字文》、《百家姓》之类,南宋朱熹弟子陈淳为其子编写三字②《宋会要辑稿》崇儒2之6、7。

    ①《文献通考》卷46《学校考》七。

    ②《宋史》卷431《孙姶?罚??32《刘颜传》、《石介传》、《李觏传》,卷457《种放传》、《万适传附田诰传》。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5,天圣五年正月庚申。

    一句的《启蒙初诵》,实是后来广为普及的《三字经》之先声。《三字经》托名南宋王应麟编,或称区适编,为初识文字之书。而吕本中编《童蒙训》,是“其家塾训课之本”;朱熹编《小学》,意在“受之童蒙,资其讲习”,都是稍识文字之后的启蒙之书①。南宋学者相继编撰识字、启蒙教材,促进了宋代初等教育的发展。

    ①《宋史》卷387《汪应辰传》。

    第四节辽代的科举与学校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科举制耶律阿保机建国前曾多次征战燕云地区,接触了中原文化。他本人懂汉语,并有借助儒家思想维护统治的政治倾向。太子耶律倍更加热中于汉文化。所以,辽政权从建立之日起,就显示出契丹和汉文化共同发展的倾向。辽太祖时,创制了契丹文字,与汉字并行于境内。

    在官员的选用方面,科举是汉人、渤海人入仕的途径之一。会同年间,从后晋得燕云十六州地。为了安抚和统治新附之区,辽国急需选用汉士,曾举行科举考试,以汉士平素所习之业进行选拔。历仕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五朝的汉官室昉,就是会同初登进士第的。

    辽代的科举制度,有一个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过程。会同年间,在燕云地区举行的科举,是一次为选拔汉官治理汉地的权宜之计。保宁八年(976),“诏南京复礼部贡院”②,才正式建立了主持科举考试的常设机构。圣宗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科举渐成定制。太平十年(1030),“诏来岁行贡举法”,制度已趋健全。统和二十七年(1009)和统和二十九年(1011)的“御前引试刘二宜等三人”和“御试,放高承颜等二人及第”③,是殿试的开端。以后兴宗重熙五年(1036),“御元和殿,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试进士于廷”①,则是由皇帝亲自出题举行殿试。

    辽代举行科举考试的时间,前后不同。自会同初至统和六年(988)无定期,为笼络和选拔汉族士人的临时措施,权宜之法。

    统和六年至重熙元年(1032),大抵每年举行一次,重熙后为三年一次。前者为沿袭唐制,后者则是受宋朝的影响②。其程序“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省试由礼部贡院主持,按成绩分甲、乙、丙三科。合格者以“喜帖”书其姓名。

    考试科目在圣宗时以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后则借鉴宋朝,“程文分两科,曰诗赋,曰经义,魁各分焉”③。终辽之世,重词赋,轻经、律,故律科进士为数很少。道宗朝,曾设贤良科,应试者先以所业十万言进。

    辽代的科举专为选汉官、取汉士之用,只有汉人、渤海人可以应试。对契丹人参加科举限制甚严。辽国契丹人中虽不乏文学之士,但他们却多不是进士出身。重熙中,季父房耶律蒲鲁虎应试及第,为有司告发,其父耶律庶箴以“擅令子就科目”,被处以鞭刑。至道宗朝,有白霫进士郑恪,天庆五年(1115)又有契丹进士耶律大石等。可见,至道宗朝,对契丹、奚、霫等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已放宽。对汉人应举的限制,则承袭了中原历代之制,禁止医卜、屠贩、奴隶、商贾之家和背弃父母、犯罪逃亡者应试。

    ②《宋史》卷436《陈亮传》;《陈亮集》卷20《(答朱熹)又乙巳春书之一》。③《四库全书总目》卷92《童蒙训》;《朱文公文集》卷76《题》。①《辽史·景宗纪》。

    ②《辽史·圣宗纪》。

    ③《辽史·兴宗纪》。

    学校在实行科举的同时,辽代也设立学校培养人材。太祖、道宗时,分别于两京置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主簿,教授上京、中京国子学生徒。太宗于南京设太学。圣宗曾赐南京水硙庄一区,以助学养士。五京州县也设有学校。“蕃汉官子孙有秀茂者,必令学中国书篆,习读经史”①。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并颁《五经》传疏,置博士、助教。不仅契丹、渤海、奚、汉人子弟可入学学习,到圣宗朝,高丽也曾遣童子入辽学习契丹语。

    辽朝诸官员,除选自宗室、外戚、诸部贵族有功劳、有能力者外,科举又为汉人和渤海人提供了入仕的途径。虽然通过科举做官者只占辽国官员的十之二三,但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所起的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他们中既有治国安邦的政治家,也有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科举取士扩大了辽朝的统治基础,促进了境内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汉文化和儒学的传播。

    ①参见朱子方、黄凤岐:《辽代科举制度述略》,《辽金史论集》第3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五节西夏的科举与学校以“蕃学”、“儒学”取士西夏建国之初尚未实行科举取士制度,景宗李元昊始建“蕃学”,作为培养人才,选拔官吏的途径。史载:“夏州自五代后不列职方。其官属非世族相传即幕府遣擢,尚无科目取士之法。元昊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特建蕃学,以野利仁荣主持。”“蕃学”的学员是从“蕃汉官僚子弟内选俊秀者入学教之,俟习学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所书端正,量授官职”②,实际上“蕃学”已具有科举取士的性质。

    夏崇宗时期,李乾顺“命选人以资格进”,规定“凡宗族世家议功议亲,俱加蕃汉一等,工文学者尤以不次擢”①,这又是具有恩荫察举性质的荐官办法。西夏宗室李仁忠、李仁礼,因“先世之功”,又“通蕃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都被进官封王。大约在崇宗时期,西夏已开始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仁宗时期的名相斡道冲,经科举进入仕途,任国相十余年。史载其八岁中童子举,约当崇宗正德至大德年间(1127—1135)。

    史书记载西夏实行科举取士制度始见于仁宗时期。人庆四年(1147)“秋八月策举人。立唱名法,复设童子科,于是取士日甚”②。可见西夏设童子科,科举取士在此之前已实行了。西夏科举取士的科目主要是儒家经典,早在西夏建国初期的“蕃学”中,就由野利仁荣主持翻译汉文儒家经典《孟子》、《孝经》、《尔雅》及《四言杂字》等。毅宗李谅祚曾上表向宋朝求请“九经”、《唐史》、《册府元龟》等典籍,供西夏人学习。仁宗李仁孝又曾派遣使者到金朝,以重金购买名儒翻译的各种书籍,并于人庆三年(1146)下令“尊孔子为文宣帝”①,令各州、郡建庙祭祀。西夏至仁宗以后,科举取士几乎成为升官进爵的主要途径。根据史书上留下的零星记载,如仁宗时的名臣斡道冲、高逸,神宗时的名臣权鼎雄,献宗时名臣高智耀等,都以进士升入官途。夏神宗遵顼为宗室齐王李彦宗之子,他“端重明粹,少力学,长博通群书,工隶篆”,桓宗天庆十年(1203)三月,“廷试进士唱名第一”②,后被嗣齐王爵,不久,又擢大都督府主。西夏于天盛十三年(11)正月,仿唐宋制度设翰林学士院,所选之人亦是通过科举选拔的,为皇帝草制诏、备顾问的文学优长之士。神宗时的权鼎雄即“以文学名授翰林学士”。已见于史书记载的西夏翰林学士有仁宗时的王佥、焦景颜、杨彦敏、刘昭、王师信、梁宇、王禹玉、余良等;桓宗时的李国安、张公辅;襄宗时的梁德懿;神宗时的权鼎雄等。此外,襄宗时观文殿大学士罗世昌,献宗时徽猷阁学士李弁等,他们也都是通过科举进身授职。

    西夏的科举取士延续到国亡,史载夏献宗乾定三年(1224)“三月,策②《契丹国志》卷23《试士科制》。

    ①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引路振《乘轺录》。

    ②《西夏书事》卷13。

    ①《西夏书事》卷32。

    ②《西夏书事》卷36。

    士,赐高智耀等进士及弟”③。但高智耀见蒙古军已兵临城下,国将亡,不受官职,后隐居贺兰山中。献宗“策士”的前一年,宗室李桢随父避乱到金国时,还“应经童试中选”,可见科举制度在西夏已深入人心。

    学校西夏景宗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五月,始建学校,名为“蕃学”,由大臣野利仁荣主持,从蕃汉官僚子弟中选拔优秀者入学。同时在国内各州也设立“蕃学”,置教授训导。李元昊建“蕃学”,其本意是“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故主要学习新创制的西夏文字,用西夏文字翻译汉文典籍,如《孝经》、《尔雅》、《四言杂字》等,但儒家经典的内容与精神,则通过“蕃学”直接灌输,或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儒学学校的正式建立是在夏崇宗时期,由于西夏封建国家的迅速发展,急需大量的儒学人才。为此崇宗准备向宋朝学习,建立学校。他通过御史中丞薛元礼之口,奏请西夏建立汉学的重要:“士人之行莫大乎孝廉,经国之模莫重于儒学。昔元魏开基,周齐继统,无不尊行儒教,崇尚诗书。盖西北之遗风,不可以立教化也。景宗以神武建号,制蕃字以为程文,立蕃学以造人士,缘时正需才,故就其所长,以收其用。今承平日久,而士不兴行,良由文教不明,汉学不重,则民乐贪顽之习,士无砥砺之心。董子所谓,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可得乎?”夏贞观元年(1101),崇宗“命于蕃学外特建国学,置教授,设弟子员三百,立养贤务以廪食之”①。到仁宗时期,西夏学校制度迅速发展。据史书记载,当时西夏设立的学校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小学,即州县所设学校。人庆元年(1144)六月建,全国有弟子学员3000人。

    (二)宫学,又称小学、内学,设于宫禁中。人庆元年六月初建,五年三月复建,置教授,招收宗室子孙7岁至15岁者入学,仁宗与皇后亲为训导。(三)太学,人庆二年七月建,尊孔读经,由仁宗亲临释奠,并对学员给予赏赐,故地位较高。

    仁宗于人庆三年三月,“尊孔子为文宣帝,令州郡悉立庙祀,殿庭宏敞,并如帝制”②,将孔子抬到了极高的地位。

    西夏学校制度及学校规模,汉文史籍无考。黑水城遗址出土的西夏文献中有一首《新修太学歌》,全文共27行。诗歌内容提供了有关西夏仁宗时期新建太学的一些材料。据考证,这是一首对仁宗乾祐二十三年(1192)重建太学的赞美诗。诗中开首说明西夏建立太学培养人才的重要性,所谓“天遣文星”,使“番君子。得遇圣句圣语文”,以便治国安邦。其后描述太学建筑的形制和功用,如“沿金内设窗”、“顺木处开门”、“冬暖百树阁”、“夏凉七级楼”等,可能是继承和模仿中原汉唐传统的“太庙”而建。诗歌中有“夙兴拱手念真善,住近纯佛圣处”之句,似乎太学中还有诵读佛教经典的课程。西夏笃信佛教,仁宗时期是西夏佛教的极盛时期,在西夏儒学中③《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西夏书事》卷39、42。

    ②《西夏书事》卷42。

    增设佛学课程,或许是西夏学校的特色之一①。

    ①《西夏书事》卷31、36。

    第六节金代的科举与学校科举制度金代科举之制,略如辽、宋。太宗天会元年(1123)十一月,因为急欲得到汉族士人来统治新归附州县地区的汉族人民,始开科举取士,初无定额,也无定期,天会二年一岁中两次举士。考试分词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类,词赋考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考经义、策论各一道。五年,占领北宋河北、河东后,因为职员多阙,再加上辽、宋制度的不同,下诏南北各因其素常所习学之业取士,设南北两科,分别考试,号为南北选。熙宗天眷元年(1138)五月,诏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始增设殿试制度,而且更定试期为三年。贞元元年(1153),定贡举程试条理格法。《金史·选举志》记载:“(天德)三年,并南北选为一,罢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实际上海陵王罢南北选,统一科举制度,不是在天德三年,而是贞元二年。《金史》记载贞元元年时尚分南选、北选,《三朝北盟会编》卷144引张棣《金虏图经》:“次举又罢经义专经神童,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海陵王首举的时间是天德三年,而于次举的贞元二年时,才并南北选为一。金为女真人创进士科,初仅试策,后增试论,叫做策论进士。大定四年(14),世宗先后从猛安谋克选子弟为学生,诸路至3000人。九年,选其异等者百人到京师,命温迪罕缔达教以古书,作诗和策,后复试,得徒单镒以下30多人。到十年,开始议行策选的制度,十三年,始定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乡试府试,止会试和御试。其试期与汉进士同是三年一试,就悯忠寺试徒单镒等,徒单镒以下27人中选。十六年,又命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子,直赴会试。章宗明昌初,又设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弘材、达于从政等科,试无常期。

    初时有词赋、经义、同进士、同三傅、同学究五等,后改为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其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童中选者,谓之举人。

    凡诸进士、举人,由乡至府,由府至省及殿廷,凡四试,都能中选,则与之官。与廷试五被黜,则赐之第,谓之“恩例”。又儒臣有功和处士有学行而被荐举的,得特命及第,谓之“特恩”。

    世宗大定二十八年,定三月乡试,八月府试,翌年正月会试,三月廷试。章宗明昌元年(1190),诏免乡试;二年,定诸路府试之地,及考官员数。考官员数,以应试之人多寡来定,府试则以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余为同考试官;会试则以一人为知贡举官,余为同知贡举官。又定女真进士限丁的制度,凡户只一丁的,不许应试,两丁许一人,四丁许二人,六丁以上止许三人。

    所试科目规定: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策论进士(此科专选女真人),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后改为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后又于经内出题加试,凡府试则先试射。律科,在法令内出题,府试十五题,每五人取一人。大定二十二年定制,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三十六条以上,以文理优,拟断当,用字切者为中选。后又试《论语》、《孟子》小义一道。经童,或诵《论语》诸子,或诵《诗》、《书》、《易》、《礼》、《春秋左氏传》及《论语》、《孟子》,或试诗赋,或试行草。制举,试策。宏词科,试诏、诰、章、表等杂文,于举进士之年试之。武举,始于熙宗时,章宗定考试制度,试射贴、远射、射虎、刺板、问律。

    金代科举的监检制度很严。科举考试专门派遣军队监督、弹压和巡护。

    大兴府(今北京)则差武卫军,其余府则于附近的猛安内差摘,平阳府(今山西临汾)则差顺阳军。凡是府、会试,每四个举人则差一人,复以官一人弹压。御试策进士则差弩手及随局承应人,汉进士则差亲军,人各一人,都是用那些不识字的,以护卫十人,亲军百人长、五十人长各一人巡护。搜检制度尤为严切,乃至解发袒衣,索及耳鼻。因为这种过分的搜检不合对待士人之礼,所以,大定二十九年就曾依以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使之更换,既可以防滥,又不亏于礼。

    金朝科举,其弊已甚。元好问说:“国初因辽、宋之旧,以词赋经义取士,预此选者选曹以为贵科荣路,所在人争走之。”①刘祁也说:“金朝取士,止以词赋经义学,士大夫往局于此,不能多读书。其格法最陋者,词赋状元即授应奉翰林文字,不问其人才如何,故多有不任其事者。或顾问不称上意,被笑嗤,出补外官。章宗时,王状元泽在翰林,会宋使进枇杷子,上索诗,泽奏:‘小臣不识枇杷子。’惟王庭筠诗成,上喜之。吕状元造父子魁多士,及在翰林,上索重阳诗,造素不学诗,惶遽献诗云:‘佳节近重阳,微臣喜欲狂。’上大笑,旋令补外。故当时有云:‘泽民不识枇杷子,吕造能吟喜欲狂。’”②其陋弊可见。金朝入仕之路最广,而且出于任子的十之四,大定后纯用任子。“是后推酤日广,风俗堕坏,六七十年间,遂有愚贤固滞之叹,论者以为此诚选曹泯法之弊,至于廉耻道丧,自同商贩”①。

    学校与书院金朝开始就重视文化教育,太祖时其言已文,太宗时兴学校,设科举,中经熙宗、海陵,到世宗、章宗时,“修崇学校,议者以为有汉文景风”②。崇文养士,庠序日盛。

    金代学校分汉人学校、女真学校和官学、私学。于朝廷设太学,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设国子监于上京,置汉人国子学。世宗大定六年(16),置汉人太学。大定十三年,始置女真国子学;二十八年,又置女真太学。另外置司天台五科,分天文、算历、三式、测验、漏刻;太医院医学十科。国子学、太学隶属于国子监,司天台五科隶属于秘书监,太医院医学十科隶属于宣徽院。

    金代地方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乡学四级。金初,逐渐恢复和新建一些地方的府学、州学和县学。金世宗、章宗时,在恢复和新建地方学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金朝特点的地方学制。

    ①《西夏书事》卷36。

    ②参阅聂鸿音:《西夏文考释》,《宁夏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①《遗山文集》卷17《闲闲公墓铭》。

    ②刘祁:《归潜志》卷7。

    一是京、府、节镇、防御州学。世宗大定十六年,诏京府设学养士。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置府学24,节镇学39,防御州学21,女真府州学22。被称为“京府镇州之学”。诸府、诸节镇、诸防御州各置教授一员。

    二是附于京府的刺史州学。刺史州学官府不置教授,“刺史州则系籍生附于京府各有定”③。当是由京府所管的地方学校。

    三是在外县的县学、乡学。元好问把乡校与私塾分别开,乡学当是地方基层主办的学校,收乡里子弟入学。

    金代私学除进行儿童的启蒙教育以外,也有专门研究学问的高等教育。

    金继辽及北宋设家塾。如王去非、赵质、曹珏、薛继先都因为科举不第或隐居,而“家居教授”、“教授为业”、“课童子读书”①。史天倪祖伦于“金末,中原涂炭,乃建家塾,招徕学者”②。另外,也有的以其专业和专学而执教的,如耶律固、刘■皆金之名士,置馆门下传教。一些名士大夫出其门下。高仲振入居嵩山,以《易》及《皇极经世》学授弟子,王汝梅以法学和经学教诸生,杜时昇隐居嵩、洛山中,以“伊洛之学”教后进。①金之州县有学校,亦皆有孔庙。熙宗时建孔子庙于上京,盖只立庙。章宗明昌元年(1190)三月,“诏修曲阜孔子庙学”。泰和四年(1204)二月,“诏刺史州郡无宣圣庙学者,并增修之”②。《金史·任天宠传》:“再迁威戎县(今甘肃静宁南)令。县故堡寨,无文庙学舍,天宠以废署建”。金制有学亦有庙,而所重在庙,此影响后来的元朝。

    金朝学校大发展在世宗、章宗时期。当时办学思想,从世宗的一段话中可知:“经籍之兴,其来久矣,垂教后世,无不尽善;今之学者,既能诵之,必须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苟不能行,诵之何益?女直旧风最为纯直,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与古书所载无异。汝辈当习学之,旧风不可忘也。”③说明世宗主张教育重在实学,学则必用,学汉文化与学女真旧俗并重。

    金代学校经费大抵恃钱米、学田。章宗泰和元年,“更定赡养学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④。国家还规定:“学田,租税、物力皆免”。“系籍学生、医学生,皆免一身之役”⑤。在地方也有私人以田赡州学的。虽然如此,但学田所入仍多供教官私用,而家贫入学的尚不免贫困。

    学校对学生名额、入学资格、年龄、课程、考核及黜陟,都有规定。以太学为例,入学资格及名额规定: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孙150人,曾得府荐及终场人250人。教学内容分经、史、子三大类,而以经史为主。教材统一由国子监印行,发给各校使用。考核规定:三日一会课,作策论一道,又三日③《遗山文集》卷27《辅国上将军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

    ①《归潜志》卷12。

    ②《遗山文集》卷32《寿阳县学记》。

    ①《金史》卷127《王去非传》、《赵质传》、《薛继先传》。

    ②《元史》卷147《史天倪传》。

    ③《金史》卷127《高仲振传》、《王汝梅传》、《杜时昇传》。

    ④《金史》卷9《章宗纪》一,卷12《章宗纪》四。

    ⑤《金史》卷7《世宗纪》中。

    作诗赋各一篇。三月一私试,先试赋,间一日试策论。中选者以上五名申部。黜陟规定:“犯学规者罚,不率教者黜。”①此外,还规定休假、请假等制度,遇旬休、节辰都有假,学生有病给假疗养,省亲远近则给程。遭丧事一百天后求入学者,不得参与释奠礼。

    ①《金史》卷11《章宗纪》三。

    第十二章社会风俗和宗教第一节五代、宋的社会风俗五代、宋代的社会风俗,虽只是当时的风俗,但不少风俗对后代影响很大,其中节庆大多沿自前代,也有不少风俗创自宋代,如北宋的爆竹(火药)、南宋的烟火,影响及于今日;宋代的冬至吃馄饨,实是今日北方冬至吃饺子的先声等。而今日看似平常,如人们早晚活动不受时间和地区的限止,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并全天甚至通宵营业,人们普遍使用桌、椅、凳等,这些在五代以前是无从想象的,是中国古代人民社会风俗在宋代发生的最为重大的变化,奠定了今日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②。

    朝市、夜市:“坊市制”破坏后的新习俗唐代城市实行“坊市制”,坊(里)是居民区,每城设一二处“市”,个别的设三“市”,市为工商区,区分严格,各有围墙、街鼓及坊、市门,定时开关,“日暮,鼓八百声而(坊、市)门闭”,禁止人们外出;“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③,人们开始活动,工商业也进行营业。而地方上“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于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约合1小时40分)击钲三百下散”①。经唐末、五代到宋代,从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坊(里)市制”,终于破坏无遗,居民区“坊、里”与商业区“市”之间的严格区分被完全打破,行动不受地区和时间的限止①。不仅城里随处可以开设商店,农村的镇和城外近郊的草市也可开店营业,而且唐代首都白天全天营业,州、县城下午营业的城镇居民生活习俗也被打破。宋代商店营业的时间完全依商业的繁华情况而定,一般商店大多是天明后营业,天黑前息业,而饮食店、酒楼、茶坊的营业时间更长,尤其是繁华的城市自早晨五更到半夜三更,有的甚至通宵营业,形成城镇居民划时代的新的生活习俗,影响所及直至今日。

    如北宋首都开封“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诸门桥市井已开,酒店多点灯烛沽卖,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州桥、马行街“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②。南宋首都临安,更是“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更)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②《金史》卷47《食货志》二。

    ③《金史》卷51《选举志》一。

    ①朱大渭《中古汉人由跪坐到垂脚高坐》(《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认为垂脚高坐“至唐末五代已接近完成”的看法(《中国全史》观点同),欠妥。

    ①《新唐书》卷49上《百官志·左右街使》。

    ②《唐会要》卷86《市》。

    ③。城镇居民生活习俗的改变,促进了商业发展与城镇的繁荣,《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宋人著作中,还记载了宋代人大量的饮食习俗。起居:由“席地而坐”到使用桌、椅、凳五代、宋代是唐代以“席地而坐”为主向普遍使用桌、椅、凳、杌(兀)子(方凳)等高起高坐起居方式转化的时期,北宋中期以后已大体与现代近似。北宋初乾德二年(964)前不久,曾发生了与起居有关的朝仪方面历史性变化的事情,“宰相见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则面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④,唐及五代皆行其制,北宋初任用后周大臣范质等人为相,仍沿用旧礼,传说当范质等人起立奏呈奏章时,宋太祖密令去座,奏毕回时已无座,宰相“坐而论道”之礼遂废,常朝时宰相立班为后世沿袭。宰相此时之座还不是椅子。椅子起于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7)景延广向出帝进奉“椅、榻皆裹金银,饰以龙凤”①。后周礼部侍郎窦仪“于堂前雕起花倚(椅)子二只,以祗备左丞洎太夫人同坐”。但椅子只有尊长及老人使用,正式场合未使用椅子及与之配套的桌子等。宋太祖时“使相”赴上仪(就职仪)时,于中书都堂(政事堂)“逐位(使相)就牙床、小案子上判案三道”是仪式的一部分②。这说明宋初官员正式场合使用的是“牙床、小案子”。宋太宗大宴群臣时全都就座,都指挥使以上坐于殿上,“宰相、使相坐以绣墩”(曲宴行幸用杌子),参知政事以下用蒲墩,都虞候以上坐于朵殿,其余分坐两廊,“自朵殿而下,皆绯缘毡条席”,席地而坐③。至少直到宋仁宗时,皇帝在正式场合仍未使用椅子,皇帝御座称为“驾头,一名宝床,正衙法坐也,香木为之,四足瑑山,以龙卷之”,实是一矮榻。皇帝出行时以一内侍抱驾头于马上前导,嘉祐六年(1061)因内侍坠马,跌坏已传四世的驾头,以后改为四人抬①。欧阳修记载当时婚礼,两椅相背置马鞍于其上,说明其时民间已使用椅子。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夫妻对坐宴饮图》壁画,更有了具体的桌椅图像,为矮背无扶手椅子,主人脚下另有“踏脚”。宋徽宗出行时也已改用椅子,称为“金交椅”(金饰或涂金),由御龙直执携,而“御椅子皆黄罗珠蹙背座,则亲从官执之”②。北宋末年著名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中,店铺内有大量桌子和条凳。只有进城第一家(上侧)一先生(或店主)坐一椅,及“赵太丞家”有一空椅,似都是“交椅”,类似现代的折椅,说明还不普及。南宋理宗时,张端义《贵耳集》记载,交椅“自来只有栲栳样”,说明“交椅”已是圈椅,已有扶手及矮靠背,秦桧时“京尹吴渊奉承时相,出意撰制荷叶托首四十柄,载赴国忌所”,作为高靠背添在交椅上,“凡宰执、侍从皆有之”,说明大臣们都坐椅子,时称“太师样”,后世称为“太师椅”。吴渊是宁宗时人,张端义说吴渊所创则有误,但岳珂记载绍兴十五年(1145)③宋代城市情况的变化,参见本编第五章《城市和镇市》第二节《城市制度》。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3。

    ①吴自牧:《梦粱录》卷13。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正月。

    ③《新五代史》卷29《景延广传》。

    ①丁谓:《丁晋公谈录》。

    ②李攸:《宋朝事实》卷12《仪注》二。

    秦桧迁居新第,优伶进行庆贺演出时,有“一伶以荷叶交倚(椅)从之”,“尔但坐太师交倚(椅)”③,可见南宋初确已有此类高靠背的太师椅。南宋皇帝的“平辇”,“赤质,正方,形如一朱龙椅而加长竿二”;孝宗为高宗造的“七宝辇”,“中设香木御坐,引手为转身龙,靠背为龙首”④,御座为有扶手靠背龙椅,与后代相似,已不是驾头。南宋皇帝出行时,不仅有“快行家”“手执御校(交)椅”,御龙直“执黄罗珠子蹙百花背座御椅子并脚踏”等,实际使用的是坐椅;而“驾头用朱红圆兀(杌)子一只,以绣袱盖,閤门捧于马上,二边各有从人扶策”,实际已只是“仪物”而非实用。皇帝设宴时,也已是“殿上坐杌,依品位高低坐,第三、四行黑矮偏凳坐物”,已没有北宋初的席地而坐。说明北宋晚期以后,君臣百姓(主要是男子)都已普遍使用椅子、凳和桌子,这与北宋前期皇帝坐“驾头”矮榻,官员坐墩或坐“席”上,以及“就牙床、小案子判案”,有着根本区别。但在有的“国宴”上,还有一部分人是“就地坐”在紫沿席上①,说明“席地而坐”,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陆游记载:“徐敦立言: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②,说明到南宋初男女都可普遍使用椅子等,这是中国古代在生活起居方面划时代的变化。

    服饰赭、黄为皇帝专用色,后汉乾祐三年(950),郭威“澶州兵变”时,将士“或有裂黄旗以被帝体,以代赭袍”,成为以皇帝专用颜色象征皇帝的事例;而后周显德七年(960)赵匡胤有计划进行“陈桥兵变”时,则已是用事先做好的“黄袍加太祖身”③,“黄袍加身”遂成为夺取帝位的同义词。皇帝也常服绛纱袍、红衫袍等,宋代以黄、红为皇帝专用色。官员公服(常服)的服色以官品(寄禄官、阶官)高低,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分为紫(深紫)、绯(大红)、绿、青四色,元丰元年(1078)改为紫、绯、绿三色,紫、绯服分别加佩金、银鱼袋,高官可服低级服色,低官则不得服高出本级的服色。但可按规定服高一或二等服色,称为“借绯”、“借紫”,而按年限及特旨服者称“赐绯”、“赐紫”。五代、宋代的品官还另有朝服、时服、祭服等,服饰上更有许多烦琐的品级区分。

    北宋初,庶人只许服白色,“白衣”作为无官职人的代称,太平兴国七年(982)增加了皂(黑)色,皂、白二色成为庶人、不入品的流外官吏、公人等的专用服色。宋代庶人习惯服紫色,端拱二年(989)规定不得服紫色,到至道元年(995),“帝(太宗)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④。宋代的服色禁令只针对男人,且皆指纯色及纯色为底色的“遍地密花”。小儿和妇女不在禁服之列,甚至可以服用“诸僭拟乘舆服用”的“纯以红、黄③《宋史》卷148《仪卫志》六《驾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4嘉祐六年七月壬辰。说明“驾头”是一无靠矮榻,而且不太大。

    ④《东京梦华录》卷6。

    ①岳珂:《桯史》卷7《优伶诙语》。

    ②《宋史》卷149《舆服志》一。

    ③《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卷1、3。

    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4。

    为衣”①。

    宋代君臣都可头戴“幞头”,幞头本是一种头巾,北周创设时“以软帛垂脚”,隋代改为桐木,唐代“惟帝服则脚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渐变平直”。宋朝“君臣通服平脚”,皇帝有时“服上曲(脚)”。“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②,即是宋代君臣常戴的“官帽”。至于《东京梦华录》所载:“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皆是禁军殿前司所属诸班直,皇帝出行时的导从仪卫,属仪仗队性质,他们所戴幞头脚的形式不同,则与通常所说的官员官职级别无关①。百姓所戴幞头高不得过二寸五分,通常都戴帽或抹额(束在额上的头巾)、裹巾。腰带的玉、金、银、犀角为各级官服用,百姓及吏则用铜、铁、角(牛角)、石、墨玉带。各行业有自己特殊的服饰,北宋首都开封“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南宋临安则稍有变化,如质库掌事已加裹巾。但到南宋晚期,“淳祐以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②。

    南宋初因战事频繁,军校服紫衫便于行动,士大夫、官员也普遍服用,后来宋高宗一再申严禁止,遂改服白色的凉衫,也称白衫,形制同紫衫;孝宗初年,又禁服白衫,只用于丧服,官员仍服紫衫。北宋时,士大夫交往常服的帽衫,乌纱帽、皂罗衫、角带、系鞋,南宋时只作为冠、婚、祭服,而国子生仍服用。又有以白细布做成的襴衫,“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③,进士及国子生、州县学生服用,帽衫、襴衫类似后代的学生服。此外,宋人还有许多常用服饰,如“半臂,今背子也,江淮之间或曰绰子,今俗名搭护”,背子“今又长与裙齐,而袖才宽于衫”;“裤褶”,上服褶下服裤,“近代服之,无定色”;“汗衫”,也称中单④。

    婚仪五代时,刘岳《书仪》的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是据“当时流俗之所为”记载的。北宋中叶已变为“当婚之夕,以两倚(椅)相背,置一马鞍,反令婿坐其上,饮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请而后下,乃成婚礼,谓之‘上高坐’”,是婚礼中的盛礼①。

    宋代婚礼大体是先经媒人,女方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经过问卜等认为吉利才回草帖子,然后过“细帖”也称定帖。写明三代、父母存亡及男方生辰、官职等,如果是“入赘”,则要在细帖中写明,并列出随带的房地产及金银等。女方回的细帖要列出嫁妆及随嫁的房地产等。其后进行“相①《旧五代史》卷110,后周《太祖纪》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正月癸卯。②《宋会要辑稿》舆服4之5。

    ①《庆元条法事类》卷3《服饰器物》。又,此前论著似未论及男女服色的区别等。②《宋史》卷153《舆服志·幞头》。

    ③《东京梦华录》卷6。有些论著认为天武官等幞头脚形式不同显示官职级别的差异,欠妥。④《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18《民俗》。

    ①《宋史》卷153《舆服志·士庶人车服之制》。

    亲”,由男方亲人到女方进行,相中即以钗插髻中,称为“插钗”;如不中意则送一二匹彩缎,称为“压惊”。插钗以后,男方下定礼,女方回定礼,以男方所送酒的一半回送,并以空酒瓶(樽)两只盛清水放入活鱼三五条,箸(筷)一双放入瓶内,称为“回鱼箸”;南宋时为金鱼四条、箸一双、葱二株,富户以金银打造鱼、箸各一双放入空酒樽内,外加彩帛二卷以表示为生葱。其后节庆时送礼,称为“追节”。定下婚期后要“下财礼”,女方无力自办嫁妆,则男方除送首饰衣帛外还须送钱,称为“兜裹”。婚前一日女方先到男家铺设新房,称为“铺房”。娶亲日男方备车、花檐子或轿迎亲,女方给“利市钱”,称为“起檐子”,才出行。到男方门前,从人及办喜事人又要利市钱,称为“栏门”。又有人执花斗,内盛五谷、钱、果,望门而撒以压煞神,称为“撒谷豆”。新娘下车、轿后踏青布条或青锦褥而行,前有一人持镜面对新娘倒行,先跨马鞍及秤,进门后至一室中少歇,当中悬帐,称为“坐虚帐”;或直接进入新房内坐于床上,称为“坐床富贵”。女方的送客饮三杯五盏而回,称为“走送”。北宋末及南宋初,还于中堂设榻,上置椅子(无马鞍)称为“高坐”,新郎坐上后三请后下坐,后废此礼。新房的门挂下端碎裂的彩帛,新郎入门,众人争扯彩帛小片而去,称为“利市缴门”。又用红绿彩缎二端各做一“同心结”,男挂于笏(或槐筒)倒行,女牵于手相向而行,称为“牵巾”;南宋又请男家双全女亲用秤或机杼挑去新娘盖头,出拜家庙、参礼诸亲,再由女倒行牵回房,行对拜(交拜)礼后坐床,礼官以金银钱、彩钱、杂果撒掷,称“撒帐”。男左女右各留少些头发“结发”,称为“合髻”。又用两盏以彩结(同心结)连结,互饮一盏,称为“交杯酒”,也称“交卺礼”。以盏一仰一覆压在同心结上放于床下,俗称“大吉”,大家贺喜后掩帐。新人换妆后再到中堂参谢亲人、舅姑后,再入礼筵饮酒,婚礼结束。北宋时,次日五更向桌上镜台的镜子展拜,称为“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献上鞋、枕等称“赏贺”,尊长回赠称“答贺”。女婿往参妇家称“拜门”,次日即行的称“复面拜门”。第三日,北宋时女家送彩缎油蜜蒸饼,称“蜜和油蒸饼”;南宋时送茶饼、鹅、羊等,称“送三朝礼”。女家往男家作会致酒,称“暖女会”;迎女回家,并以礼品送回婿家,称“洗头”。一月,婿家开筵相庆,称“满月”,南宋称“贺满月会亲”,整个婚仪结束②。

    丧俗五代后唐时,京城洛阳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经官府或军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诬即行追勘,并对各级官员、百姓的丧葬仪制,包括明器(随葬品)数量等都有规定。如唐李德裕所说:“生无孝养可纪,没以厚葬相矜”,丧葬之家“生产储蓄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③。北宋依据五代制度制定丧制。

    北宋时,河东地区流行火葬,皇祐五年(1053)韩琦任并州知州后曾禁止火葬。南宋时,东南地区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燔爇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②高承:《事物纪原》卷3《衣裘带服部》。

    ③欧阳修:《归田录》卷2。椅本作倚,后才改从木旁,倚并非误字。

    炽甚”。绍兴二十七年(1157),高宗曾下诏以荒地作为贫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因而于次年改为只禁止富户士族进行火葬,其他人户从便①。

    宋代丧葬习俗中,还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为“明衣”,而称“赠死者”的衣服为燧,俗称“搭衣架”。在墓圹中置“桐人”,而称随葬的俑为“明器”,在棺中还放有盛有粮食的罂。也沿唐俗丧祭时焚烧纸钱,称为“楮镪”。送葬时“挽郎”手执盖在丧车前后的“翣”,还有人唱“挽歌”等②。子弟守孝三年,官员守孝称“丁忧”,期满后才能再做官。

    节庆元旦正月初一,俗称“新年”,也称“年节”、“岁节”、“元正”、“元日”,是第一个重大节日,皇帝进行大朝会以庆贺,接受邻国使者的朝贺;百姓穿新衣,互相庆贺,家家宴饮,吃■(汤饼),夜晚赏灯,南方还放爆竹,南宋时首都临安还放烟火①。

    立春从首都到各州县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儿),在府、县衙前以彩杖鞭“春牛”;还制作小春牛出卖、赠送以示丰收之兆。南宋百姓争夺土牛肉(碎土),称宜蚕、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则移入土地庙。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称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点灯,唐代、五代不常举行。后梁开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阳诏:“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乾化二年(912),首都开封首次于“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彩灯”,则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来,以都下聚兵太广,未尝令坊、市点灯故也”②。宋建隆二年(961)元宵,首次点灯,后通常为三夜。乾德五年(967),首都开封增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为三夜。宋太宗时张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灯,称为挂塔。以后杭州、益州首先增为五夜,其他财力富裕的也多增为五夜;南宋时则都为三夜。南宋灯品以苏州、福州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县)虽晚出,精妙绝伦。

    清明节、寒食节寒食节的第三天为清明节,寒食节前做好饭食,这三天不生火煮饭而“寒食”,也称“禁烟节”、“冷烟节”,是第二个重大节日。寒食节是百姓“野祭”扫墓的节日,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出洛阳西郊望帝陵方向进行“望祭”,是仿民俗进行的,称为“破散”,为其后帝王所沿袭,并烧衣服、纸钱。北宋时放假七日,南宋则放假五日,纸马铺还有纸制楼阁出售。帝王发宫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扫墓郊游,南宋首都临安市民还乘船游西湖及看龙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而“绍圣以来,江淮之南寂无此风(寒食)”。

    端午节亦称端五,五月初一为端一等,初五为端五。也称重午节、浴兰令节,古有“蓄兰为沐浴”,及于午时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气;北宋首都开封则以桃柳心之类烧汤沐浴。节日食品有粽子、枣糕、菖华(菖蒲)酒,以①参见《东京梦华录》卷5《娶妇》;《梦粱录》卷20《嫁娶》。

    ②《五代会要》卷8《丧葬》上。

    ①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2《禁焚尸》;《宋史》卷125《礼志·士庶人丧礼》。②参见《事物纪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韵果、水团等。粽子有角粽、锥粽、筒粽、秤锤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枣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姜桂、麝香之类。以艾人钉在门上,买张天师像,用泥和草做张天师,以艾为头、蒜为拳,置于门户上。或买用采帛制成的小符戴发髻上,称为“钗头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还有龙舟竞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称“月夕”。北宋首都开封“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等新上市,家家团圆欢宴赏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达旦。南宋首都临安自八月十一日开始观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日最盛;中秋夜还在浙江上放“一点红”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烂如繁星。

    重阳节九月初九日,也称“重九”,九为阳数,故称重阳。人们赏菊和出外登高,以茱萸插头以辟邪,以粉面蒸糕,加枣、栗,也有加肉的,有面糕、黄米糕、花糕,上插小彩旗以赠送。天明时以片糕搭小孩头上称“百事糕”,祝“百事皆高”;又于糕上放“小鹿”数枚,称为“食禄糕”(意为预祝做官)。

    冬至节与寒食、元旦为北宋三大节日,南宋则与元旦(年节、岁节)

    为两大节日,号称“亚岁”,冬至前夜为“冬除”,也称“二除夜”。“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南宋时,“最是冬至、岁节,士庶所重”,“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元旦)仪,而都(临安)人最重一阳贺冬”,商店停业三天以庆贺,称为“做节”;人们互相送礼,因离年节较近,以致有的到元旦时相互送礼还不如冬至,有“肥冬瘦年”之谚。冬至有吃馄饨的习俗,有的一碗有十多种,称为“百味馄饨”,有“冬馄饨,年■饦(汤饼)”之说。

    除夕、交年节十二月三十日,也称除日、除夜、岁除,也称为大节夜;而称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也称交年节。交年节为“新旧更易”,送故迎新,“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涂灶门,谓之醉司命”。商店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等以备民户除夕之用。这天要打扫房屋,有“交年日扫屋,不生尘埃”之谚。晚上在门后、床下、厕所点灯(除夕相同),称为“照虚耗”。南宋于二十五日煮赤豆粥祭食神,称为“人口粥”。

    除夕,五代后蜀各宫门也钉桃符;宋代进行扫除,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备香花供物迎神,皇宫还有装扮钟馗、灶神、土地、门神之类,驱祟出宫城外,称为“埋祟”。节日食品有各种果品、十般糖、澄沙团等。燃放爆竹,声震如雷;南宋还放烟火,家家围炉团坐,通宵达旦,称为“守岁”。

    其他节日二月初一日“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南宋民间还以青囊盛百谷、果相赠。二月十五日,两浙有“花朝节”,南宋首都临安人纷纷出城赏花。四月初八日“浴佛”节,也称佛生日,各地寺院有浴佛斋会,煎香药糖水称为浴佛水,以铜佛像浸在小盆内糖水中。七月初七日“七夕节”,儿童女子皆穿新衣,于庭院列香案、酒果,令女郎列拜,称为“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僧寺作盂兰盆斋会,焚烧衣服纸钱;家家祭祀祖先,人们大多吃素,屠户亦停业。此外,还有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皇帝生日等不少小节日。

    第二节五代、宋的宗教佛教自唐会昌五年(845)“禁佛”以后,虽自大中元年(947)起,大力恢复佛教,但佛教已元气大伤,加上唐末农民战争,佛教寺院经济受到沉重打击。自五代开始,战乱频繁,官府管理僧寺的制度松弛,不少僧尼戒律荡然,到后唐时,“僧尼寺院多有故违条法,衷私度人(为僧尼)”,“妄称圣(佛)教,或僧尼不辨,或男女混居”,因而于天成二年(927)规定,志愿出家为僧尼者必须经官府准允,还要考试念经文,“不得私受戒法”,否则处罪。僧尼除规定的“官中斋会行香”等外,“僧尼不得辄有相过,如敢故违”,“画时擒捉,并准奸非例处断”。僧侣不能在尼寺开讲,除斋月开讲时外,“坊界及诸营士女”,“不得过僧舍”,僧侣也不能公然住在民户家中。后晋天福二年(937),也严申出家为僧尼的规定,如果“州府不遵敕命,衷私剃度(僧尼)”,也要受到惩处。但是,五代时不仅朝代更迭频繁,而且常常是政令不畅,到后周时,私自建造佛寺、剃度僧尼、熔铜钱铸佛像,全无法度,罪犯与逃兵也往往乘机削发为僧以逃避惩罚,而“缁徒(僧侣)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不仅有碍社会治安,加上僧尼寺院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因而也严重影响了后周的赋税与兵役。世宗决心对佛教进行整治并加以限制,显德二年(955)下诏,凡是无“敕额寺院”,全部停废;边远州郡而无敕额寺院的;可保留僧、尼寺院各二所;县城及常住居民200户以上的军、镇,又没有敕额寺院的,允许保留僧、尼寺院各一所,如无尼则只保留僧寺一所。凡志愿出家,不仅要得到父母、祖父母(如已丧则由同居伯、叔、兄)同意,男15岁以上,女13岁以上,还须念读经文考试合格,只在首都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大名府、京兆府及青州设立戒坛进行剃度③。共废寺院30336所;保留2694所,系籍的僧尼6.12万人。同年九月,为了解决钱荒,世宗决定除保留必需的铜器及存留寺院的铜佛像外,所有“民间铜器、佛像”全部用于铸铜钱,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指出铜像并不是佛,“佛在利人”,“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表明限制佛教发展的决心,此举受到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高度赞扬:“若周世宗,可谓仁矣,不爱其身而爱民;若周世宗,可谓明矣,不以无益废有益。”①北方的佛教发展受到限制,周世宗此举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代武帝一起被列入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禁佛”,也称“三武一宗法难”①。

    佛教在“十国”则并未受到打击,吴僧祖肩以阴阳五行之术佐吴王杨行密,权臣徐温之礼遇石头大师;前蜀王建为诗僧贯休建龙华道场;荆南高季兴之慰留诗僧齐己,可见“十国”帝王礼敬佛教之一斑,而吴越、闽、南唐、南汉的佛教因得到帝王的倡导而尤为兴盛。

    吴越王钱镠、钱镠(弘俶)先后尊僧昭、德韶为国师。德韶为法眼宗第二代法嗣,法眼宗遂大盛。法眼宗僧人延寿后修净土宗成为净土宗大师。天③参据《东京梦华录》卷6至10;《梦梁录》卷1至6;陈元靓:《岁时广记》。①《五代会要》卷12《燃灯》。

    ①《五代会要》卷12《寺》、《杂录》。

    台宗义寂向吴越王钱镠提出天台宗佛经因“安史之乱”及会昌禁佛时焚毁,向高丽取经,钱俶即遣使求取,“高丽君乃命国僧谛观报聘,以天台教部还归于我”(《宋高僧传》作通过德韶“嘱人泛舟于日本国购获”),通过义寂的传法,天台宗遂复盛②。佛教其他各宗也都得到发展。

    唐末王潮、王审知据福建,提倡佛教。禅宗雪峰义存禅师,王审知“时则迎而馆之于府之东西甲第,每将俨油幢聆法论,未尝不移时”,义存死时已是后梁开平二年(908),义“存之行化四十余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③,闽国佛教由是大盛。闽国末年,大将李仁达曾一度拥立僧卓岩明为帝。

    佛教禅宗至唐代晚期,神秀北宗已衰亡,慧能南宗独盛,弟子南岳怀让门下已形成沩山灵祐及弟子仰山慧寂的“沩仰宗”、临济义玄的“临济宗”;慧能另一弟子青原行思门下也形成洞山良山与弟子曹山本寂的“曹洞宗”。僧文益是青原行思门下七世(义存系)漳州罗汉院桂深的弟子,南唐诸帝崇尚佛教,文益被迎住金陵报恩禅院,号净慧禅师,后迁往清凉寺,弘扬禅宗,死后谥大法眼禅师,其所创宗派,号称“法眼宗”。

    南汉前主刘隐、中主刘岩敬重韶州灵树院僧如敏,“署为知圣大师”,僧文偃受知于禅宗青原行思门下五世闽雪峰义存,义存禅师“密以宗印授焉”,文偃后到灵树院为首座,南汉中主“大加欣赏,文偃倡导灵树、云门凡三十年”①,创云门宗,云门宗首先盛行于南汉。

    宋朝建立,宋太祖崇佛而有所节制,停止了周世宗的毁寺打击佛教的活动,但“建隆初,诏佛寺已废(者),不得再兴”②。“岁度千人”为僧,在平定诸国前共有僧尼六万七千多人,略多于后周时。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太祖皇帝初幸相国寺,至佛像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何故,对曰:‘见(现)在佛不拜过去佛。’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以为定制。”赞宁是太宗时随吴越王钱镠归宋,故此僧可能并非赞宁。太祖“亲征太原,道经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祷于佛前”③,宋太祖对于佛教态度于此二者可见。宋“太宗崇尚释教”①,于宋代诸帝中为最甚。太平兴国五年(980),宣召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译经的法天来京,于太平兴国寺西侧兴建译经院,太宗亲为译经作序。真宗、仁宗时续有译经,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宋代重视佛经的刻印,益州官刻本自开宝四年(971)起到太平兴国四年刻成,称《开宝藏》。以后由寺院刊刻的有福州东禅寺觉院版,崇宁三年(1104)刻成,称《崇宁藏》;两宋之际的开元寺版,称《毗卢藏》;南宋时,湖州思溪圆觉禅院(《思溪藏》、《圆觉藏》)、安吉县(今安吉北)资福禅寺(《资福藏》)、平江府碛沙延圣禅寺(《碛沙藏》),也陆续刊刻《大藏经》,促进了宋代佛教的传播。

    宋真宗以后,道教高于佛教,宋徽宗于宣和元年(1119)废佛入道,改寺院为道观,改佛、菩萨为金仙、仙人、大士,和尚为德士、尼为女德等,②《资治通鉴》卷292,后周显德二年九月。

    ③《中国佛教》(一),知识出版社1980年版。

    ①吴任臣:《十国春秋》卷89《僧义寂传》;赞宁:《宋高僧传》卷7《义寂传》。②《宋高僧传》卷12《义存传》。

    ③《十国春秋》卷66《僧如敏传》、《僧文偃传》。

    ①《宋会要辑稿》道释1之15。

    但次年即恢复佛教。五代北宋初,“东南之俗,连村跨邑去为僧者,盖慵稼穑而避徭役耳”②。雍熙二年(985),“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③,“系籍”即有“度牒”,以控制僧侣的数量。僧尼数量才逐步减少,天禧五年(1021)为近46万,景祐元年(1034)为43万多,庆历二年(1042)为39万多,熙宁元年(1068)为25万、十年为23万人,主要是自然减员,每年死1万人左右。

    宋代对佛道二教实行“度牒”制度,由朝廷每年限量颁发以控制僧、道的数量,宋神宗时开始出卖空名度牒。度牒是僧、道的身份证明,如丢失须取保经官府验证后出给“公凭”,否则还俗。出家者须经父母等同意,无过犯、文身,男19岁以下、女14岁以下,佛教男称“行者”、女称“尼童”(道教称“道童”,男为道士童子,女为女冠童子),“童行”是道佛两教出家者未剃(披)度前道童与行者的合称。行者(18岁)、尼童(15岁)经考试读经等方可“剃度”(道童须经“披度”,合称“披剃”)受戒才给度牒,才能享受免赋役的特权。宋朝廷发放“度牒”的数量,自“嘉祐(元年,1056)至治平(四年,1067)总十三(二)年,给七万八千余道,熙宁(元年,1068)至今(八年,1075)八年,给八万九千余道”①,前期每年为6500多道,后期为11100多道。通常“行童”十人中每年许一人“剃(披)度”,有时采取每僧百人、尼五十人、道士·女冠二十人“披剃”“童行一人”,由于数量限制,以致有的已三四十岁但仍为“童行”②。

    宋代佛教禅宗、净土宗最为流行,其次为天台宗、华严宗、律宗。禅宗自唐末五代分为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到宋初,已只有临济、云门二宗盛行,其他各宗逐渐衰落。云门宗怀澄门人慧南,后师临济宗潭州石霜崇胜寺楚圆(慈明)禅师,北宋景祐三年(1036),在洪州黄龙山宣扬禅宗,创“黄龙派”,亦称“黄龙宗”,禅法兴盛。慧南的同门方会禅师“辞(楚圆)归九峰,后道俗迎居杨岐(属袁州,今江西宜春)”山,宣扬禅宗,也称杨岐禅师,创“杨岐派”,亦称杨岐宗,庆历六年(1046)移住潭州云山海会寺。杨岐、黄龙合前五宗,合称“五家七宗”,也称“五宗七家”。南宋时,禅宗只有临济宗兴盛,黄龙派于淳熙十四年(1187)后由日僧荣西传往日本,此后黄龙派日渐衰落;杨岐派也于庆元五年(1199)后由日僧俊芿、辨圆先后传往日本,南宋后期的临济宗实即是杨岐宗。宋代禅宗最盛,其徒先后撰有《景德传灯录》、《天圣广灯录》、《建中靖国续灯录》、《联灯会要》、《嘉泰普灯录》,南宋末淳祐十二年(1252)释普济对五书删繁就简,编为《五灯会元》,为唐宋禅宗史与语录集。

    净土宗,五代末吴越禅宗法眼宗延寿禅师,后住杭州永明寺,创禅宗、净土宗合行说,著《万善同归集》,前后度弟子1700人。宋开宝七年(974,时吴越尚未归宋)入天台山,度戒约万余人。杭州昭庆寺净土宗省常于宋太宗末年在西湖边结莲社(后改易行社),入社的信众百余人、僧众达千余人;此后佛教结社念佛遂成风气。宋代净土宗常依附于禅宗、天台宗、律宗。天台宗自五代时吴越义寂再兴后,义寂同门杭州慈光院志因的弟子晤②《宋朝事实类苑》卷1。

    ③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①《宋朝事实》卷7《道释》。

    ②《宋会要辑稿》道释1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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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于北宋初著书否定《金光明玄义》是智■的真作,而义寂的再传弟子知礼也著书驳斥,知礼的弟子遂自称为“山家”,而贬称晤恩的弟子为“山外”,斥为不纯,“山外”派不久即衰,南宋天台宗(山家)僧志磐于咸淳五年(1269)完成以天台宗(山家)为主的佛教史《佛祖统纪》。

    律宗自分为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三家后,到五代、宋代已只有南山宗单传,吴越末北宋初著名的律师赞宁专习南山律,有“律虎”之称,奉诏于宋端拱元年(988)撰成《大宋高僧传》,主要录唐(高宗时起)、五代及北宋初各宗僧人,是重要的佛教传记著作。宋仁宗时律师允堪在杭州大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秀州(今浙江嘉兴)精严寺建戒坛度僧,律宗复兴,著有《会正记》,后称“会正宗”。再传弟子元照活跃于北宋后期,他原是天台宗,采取天台宗说讲律,著《资持记》,后称“资持宗”,后此宗独盛,还东传日本,南宋理宗时有著名律师临安闻思。

    华严宗,因是唐代贤首(法藏)所创,也称贤首宗,唐末五代衰微,北宋神宗时,杭州慧因禅院净源传播华严宗。元祐元年(1086),原高丽王子义天师承净源,带来久已散失的经疏多种,元祐三年回国,华严宗遂传往高丽。同年,慧因禅院改为教院,弘扬华严宗,时称净源为“中兴教主”。其后,有道亭著《义苑疏》、观复著《折薪记》、师会著《焚薪》与《复古记》、希迪著《集成记》,以注解《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史称宋代华严四大家。吐蕃地区在唐代中叶以前传播的佛教,史称前弘期,基本上是印度佛教的教义与形式,相当于唐开成三年(828),达玛(达磨)赞普即位,不久即灭佛,除边远地区外,佛教基本被消灭。到相当于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复兴,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喇嘛教),史称“后弘期”,有“噶当(甘丹)派”、“萨迦(萨思迦)派”、“噶举派”以及佛教密宗“宁玛派”和接受佛教影响的本地原始宗教“本教”(钵教、黑教)等。

    道教唐朝奉老子为始祖,崇奉道教,尊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后梁代唐,道教宫观“例多毁废”。后唐代梁,以继承唐朝自居,亦以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于都城洛阳建有圣祖玄元庙。明宗天成二年(927),以“天下宫观,久失崇修”,以及“有玄元皇帝(老子)宫殿处”,一一进行修复。后晋高祖也是“素尚玄元”,多次召见道士张荐明“礼之为师”,赐号通玄先生,天福五年(940)刻印《道德经》颁行。后周世宗于显德三年(956)召见华州道士陈抟,六年又于都城开封“新修太清观”,并将濮州一大钟移置观内。五代皇帝除后梁外,大多崇奉道教③。

    五代、宋代的汉族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兼信佛、道二教,而在佛教传入与道教创立以前所崇拜的诸神,在道教创立以后大多归入为道教诸神。道教并不断创造新的道教神仙,举凡天、地、风、雨、名山大川、湖海,直至城隍、土地、山神、门神、灶神,无不有神。而名人义士也不断变为神仙,民间信奉的“八仙”,就是新创造的道教神仙,其中除张果老(张果)、韩③《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湘子(韩湘)是唐代创造,其他都是五代、宋代创造的①。

    五代时战乱不断,不少士人隐遁山林,道教成为他们的归宿,中原著名的道士除张荐明、陈抟外,还有道士郑遨(云叟)、李道殷、罗隐之,“世目以为三高士”①。被后世尊为道家“八仙”之一的吕(岩)洞宾,原是唐末五代的隐士,与陈抟交游。八仙之二的汉钟离,原名钟离权,据说原是后晋的武将,后入道,也与陈抟交往,俗称汉钟离,当是后汉时“得道”而称汉钟离,但存在不到五年的后汉为后代道徒“遗忘”,而附会为秦汉时的汉代。八仙之三蓝采和,乃指南唐洪州西山隐士陈陶,他“以修养烧炼为事”,宋初于市上歌唱“蓝采和,蓝采和,尘世纷纷事更多”,后世以为蓝采和即是陈陶①。钟、吕二人后被全真道列入北五祖。

    “十国”帝王也大都礼遇或重用道士,如唐末歙州南山道士聂师道,郡守时咨以郡政,名其山为问政山,时人称之为问政先生,其地归吴后他得到吴王杨行密的宠信。泉州道士谭紫霄,先后受到闽帝王继鹏、南唐后主李煜礼遇。吴越王钱镠为道士闾邱方远、朱霄外,分别建或修太极宫、栖霞宫道观。此外,前蜀王建重用道士杜光庭,北汉刘崇重用道士郭无为、闽帝王鏻重用道士陈守元。

    北宋皇朝建立,宋太祖对佛、道采取兼容政策。宋太宗利用道士张守真、方士马韶为其夺取帝位乃是神和上天的意志制造舆论,宋太宗随后即为张守真在终南山建造北帝宫,起用马韶为官。宋太宗还召见陈抟、丁少微、赵自然等著名道士,或赐道号、紫衣,或修道观,并命整理道教典籍。宋真宗在“澶渊之盟”后,为了向崇奉天帝的辽朝表明宋朝是受命于天,以掩盖其处理宋辽关系的无能,景德五年(1008)正月,遂利用道教在朝元殿建道场,制造神人降“天书”《大中祥符》,于是改当年为大中祥符,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又制造道教的九天司命天神是赵宋皇族的始祖赵玄朗,降临宋廷,追尊之为圣祖;后又亲赴亳州太清宫,祭祀被尊为道教教祖的老子李耳,并加封为太上老君混元皇帝。道教宫观相继修建,祭祀活动频繁进行,道教得到空前的尊奉,“一国君臣如病狂然”②,直至宋真宗死,以“天书”随葬而告平息。道士总人数自真宗末的天禧五年(1021)以后,均略多于2万人(含女冠,下同),熙宁元年(1068)以后降为1.9万多人。

    政和三年(1113)十一月郊祀时,徽宗等君臣见到空中楼阁(如是事实,当是海市蜃楼),遂制造天神降临,掀起了又一次崇奉道教的高潮,于是访求道教经典,建“道学”,修建道教宫观,塑造老子圣像。七年,道士林灵素又宣说宋徽宗是上帝的长子下凡,奸臣蔡京、王黼、童贯等都是仙吏下凡,昏君徽宗遂自称“教主道君皇帝”③。宣和元年(1119),又罢佛教归入道教,次年恢复佛教,但崇道活动仍旧进行。靖康元年(1126),当面对金兵围城之际,钦宗命方士郭京率“六甲”神兵出击金兵,郭京的出城逃跑直接导致了北宋灭亡。

    ①行者、尼童受十戒剃度为沙弥、沙弥尼,再受大戒(具足戒)为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①《册府元龟》卷54《帝王部·尚黄老》二。

    ①参考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第1卷,东方出版中心1996年版。

    ②《新五代史》卷34《郑遨传》。

    ③《十国春秋》卷29《陈陶传》。

    “龙虎宗”,五代、北宋的道教符箓派分为龙虎宗、茅山宗(上清派)

    和閤皂宗(灵宝派)。龙虎宗是张道陵后裔在唐代创建,以龙虎山(今江西贵溪西南)为中心的道教主要宗派,亦称天师道、正一道。天圣八年(1030)赐天师道张乾曜为虚靖(一作澄素)先生,“仍令世袭先生号”①。北宋末徽宗时,又升龙虎山上清观为上清正一宫。

    “茅山宗”创自南齐道士陶弘景,上承上清派,逐渐成为道教的主流,直至北宋末。哲宗绍圣四年(1097),召茅山(今江苏句容东南)道士刘混康到首都开封主持上清储祥宫道观,赐号洞元通妙大师;元符元年(1098),他在茅山所居庵旁的殿宇赐名为元符观;次年复归茅山。徽宗时,茅山宗达到全盛时期,“其徒倚为奸利,夺民苇场,强市庐舍,词讼到(江宁)府,吏观望不敢治”②。

    “閤皂宗”亦称灵宝派,创立于北宋,以閤皂山(今江西新干北)为中心。哲宗时,閤皂宗(灵宝箓),与龙虎宗(正一箓)、茅山宗(上清箓)已同为符箓派三宗之一。

    南宋时符箓旧派三宗仍是道教的主流,理宗嘉熙三年(1239),敕命龙虎宗的三十五代天师张大可为提举三山(龙虎山、茅山、閤皂山)符箓兼御前诸宫观教门公事,龙虎宗遂成为各道派之首。开庆元年(1259)忽必烈围攻鄂州,曾派使密访张大可,这是对张大可是南宋道教首领的认同,元初任命龙虎宗嗣天师主领江南道教①。

    此外,符箓派还有临川(今属江西)人饶洞天创于北宋淳化五年(994)

    的天心派,行天心正法;北宋徽宗时南丰(今属江西)王文卿创立的神霄派,行神霄雷法;形成于两宋之际的东华派和理宗时的清微派等,以及何真公创自南宋高宗时强调忠孝主张三教融合,实为儒道合流的净明道,也称净明忠孝道,这些都属符箓新派。

    道教金丹派(亦称丹鼎派)外丹学派,在唐代因道士想通过服食“仙丹”成仙而中毒死亡之事屡屡发生,故外丹学派到唐末已衰落。五代、北宋初的钟离权、吕洞宾、陈抟等内丹学派兴起。北宋中叶张伯端著《悟真篇》,是内丹学派的重要著作。张伯端,号紫阳,亦称张紫阳,后被奉为全真道南宗始祖。张伯端传石泰,石泰传薛道光,薛道光传南宋人陈楠,陈楠传白玉蟾,已是南宋中叶。白玉蟾打破此前单传的传统,广收门徒,终于形成道派,称建宗传法之所为“靖”,白玉蟾称碧芝靖、其徒彭耜称鹤林靖、彭耜之徒林伯谦称紫光靖。南宗受符箓派影响,自陈楠起兼行雷法。而以精、气、神为核心的南宗内丹学亦影响了符箓派,神霄、清微、净明等新道派,也都主张兼行“内炼成丹”。而同源的北方金朝王喆(重阳子)创立的全真道也吸收了南宗内丹学派理论。南宗到元初与北方全真道(北宗)逐渐合流,元代被称为全真道南宗,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被尊为南五祖②。内丹学的发展也促进气功学及相关医学的发展,对“宋学(理学派等)”的形成与发展也有一定影响。

    民间信仰的道教人物“八仙”中的何仙姑、李铁拐(铁拐李)、曹国舅,①《宋史》卷8《真宗纪·赞》。

    ②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2,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浙江书局本。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9,天圣八年五月甲寅。

    ②《宋史》卷356《薛静传》。

    传说都是宋代人。北宋时有永州(今湖南零陵)女子能知人祸福,南宋末《混元仙派图》中,吕洞宾有女弟子赵仙姑,元代人又说她姓赵名何,赵仙姑就成了何仙姑;北宋太宗时有“跛仙”

    遇吕洞宾于君山(今湖南岳阳西),到《混元仙派图》中,有了吕洞宾的弟子李铁拐、曹国舅。曹国舅“并云其为北宋丞相曹彬之子,曹皇后之弟,故称国舅”。武将曹彬确有孙女(但不是女儿)为仁宗皇后,皇后弟曹佾曾以使相兼景灵宫使③,景灵宫原是宋真宗制造的赵姓始祖道教尊神赵玄朗的奉祀宫观,这些或许是后世道徒制造曹国舅为神仙的依据。五代的汉钟离、吕洞宾、蓝采和,宋代的何仙姑、李铁拐、曹国舅,再加上唐玄宗时已“得道”的张果(张果老)、韩愈的侄子韩湘(韩湘子)也已于唐宪宗时“得道”,在宋元之际形成为道教的“八仙”。

    伊斯兰教、犹太教、摩尼教喀喇汗王朝,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博格拉汗萨图克在相当于中原五代时,已接受伊斯兰教,其子又定为国教,今日中国的新疆西部地区最早拥有大量伊斯教信徒,到宋建隆元年(960)时,已有20万帐牧民信奉伊斯兰教。

    五代、宋代的东南沿海港口城市广州(今属广东)、泉州(今属福建)、扬州(今属江苏),有不少阿拉伯商人,他们在当地建有伊斯兰教寺院,最早的是广州怀圣寺,世传建于唐代,南宋岳珂记他在绍熙三年(1192)时在广州所见番商的寺院,当即是怀圣寺。泉州有建于宋真宗时的圣友寺和南宋高宗时的清净寺,南宋末在扬州也建有礼拜寺等伊斯兰教寺院,都是来宋经商及侨居的阿拉伯商人为进行宗教活动而建①。

    北宋首都开封曾聚居了相当多的犹太人,到金代时仍有不少,据明弘治二年(1489)《重建清真寺记》所记,犹太人建造该犹太教寺院,是始于宋隆兴元年(13),这是金世宗大定三年,其时已是金南京开封府。

    摩尼教自唐代传入后,在唐武宗禁佛时也遭到打击,遂在民间流传,宋代东南沿海地区流传较广,被称为“吃菜事魔”教,也称“明教”,北宋末年两浙路方腊起义时,摩尼教徒曾参加起义,因而受到打击,但仍在民间流传,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2)十月时,陆游所说的,“两浙谓之牟尼教”、“福建谓之明教”,即是①。

    ③《元史》卷202《释老传·正一天师》。

    ①为便于叙述此处即称张伯端一系为南宗。北宗五祖为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喆。南宗始祖张伯端为刘海蟾弟子。北宗高于南宗。

    ①《中国道教史》第十一章,四“曹国舅”。曹佾为保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景灵宫使,按: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侍中、中书令)称为“使相”,只有丞相的礼遇而无丞相的职权。曹彬曾以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也只是“使相”而非丞相。

    第三节辽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婚姻、姓氏契丹人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即所谓“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①。姑舅表亲的婚姻比较普遍,并且不受行辈的限制,建国初期还有“姊亡妹续之法”。述律、拔里、乙室已三族都是与皇族耶律氏互通婚姻的家族,后族女为后、男尚主的特殊地位和它所反映的这种婚姻形态,既有早期婚姻习俗的影响,也是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普通部民遵循着同姓不婚的原则。

    “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机建国后,始以“王族号为‘横帐’,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②。世里,汉译为“耶律”。建国后,为笼络和安抚契丹诸部贵族,阿保机对出任过联盟首领的大贺、遥辇家族一律赐以国姓,于是辽朝始有“三耶律”。太宗灭晋,汉人李崧依汉人习惯为后族小汉制定了汉姓“萧”③。从此,与皇室通婚的后族皆以萧为姓。由于诸部落首领多出自于上述贵族之家,部民的姓氏又从其首领,故而契丹人只有耶律与萧二姓。

    居住、饮食游牧的契丹人“随阳迁徙,岁无宁居”①,居住的是便于迁徙的穹庐式毡帐,类似现在内蒙古牧区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的石棺上所绘的契丹住地小景,提供了这种毡帐的形制,门多东向。车马是迁徙、游牧不可缺少的运载工具。契丹人迁徙地,夏日选择高阜处,秋、冬、春季则选择背风向阳临水处。食物以乳肉为主,也有少量粮食。肉类可煮成“濡肉”,也可制成“腊肉”,牛、羊乳和乳制品是他们的食物和饮料。粮食则有“糜粥”,“炒■”。果品有桃、杏、李、葡萄等,常用蜜渍成“果脯”,夏日有西瓜,冬天有风味果品“冻梨”。饮料有乳和酒,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的酿酒业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建国后,汉人、渤海人的食品也传入了契丹,辽朝皇帝过端午节时就有渤海厨师制作的艾糕。

    服饰和发式契丹贵族的服装依其所任官职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着汉服,皇后和北面官着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猎服之别。胡服有长袍、短衫、裤、靴、帽。袍服为圆领、交领或直领,左衽,窄袖。腰束带,有的带上还悬佩小刀、荷包、针筒、锥、火石和各种金、玉、水晶、碧石等饰物。长裤多为白色,有的还穿套裤。靴多为长筒,颜色以黑、黄为多。上层人物头戴冠、巾,贵族妇女戴瓜皮帽,侍女戴黑色小帽。衣料夏用绸、绢,冬用①参见白寿彝:《中国伊斯兰教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②陆游:《渭南文集》卷5《条对状》;参见何竹祺:《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76年版。③《辽史》卷71《后妃传》。

    ①《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

    皮毛,“贵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为贵,青色为次。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②。

    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环,并同乌桓、鲜卑人一样,也有髡发的习惯。其发式不一,有的只剃去颅顶发,颅四周发下垂并向后披;有的在颅两侧留两绺长发,自然或结辫下垂;有的留双鬓上两绺,自然或结辫下垂,或使其从耳环中穿过再下垂,即沈括所说的,“其人剪发,妥其两髦”③。辽墓壁画提供了髡发的形象资料,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豪欠营出土女尸又提供了不见于文献记载的契丹女性髡发样式。

    生育和丧葬契丹妇女分娩前须拜日,居住在专门搭制的毡帐中。分娩时卧于甘草苗上,用手帕蒙住医生双眼。生男,产妇饮调酥杏油,其夫用蓬子胭脂涂面;生女,产妇饮加盐的黑豆汤,其夫以炭涂面,认为这样有利于婴儿的发育成长。若皇后生产,生男,皇帝穿红衣,奏蕃乐;生女,皇帝穿黑衣,奏汉乐。唐时,契丹人行树葬、火葬。将尸体置于山树上,三年收骨焚化。建国后渐行土葬,随葬品视年代与墓主人地位的不同,多寡精粗不一,有玉、金、银、铜、铁、瓷、陶、木、骨等诸种器物和车马具、丝绸等。圣宗前,尚有人殉遗风。受佛教影响,辽朝的汉人和契丹人死后,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尸体焚化后,将骨灰储入真容胸腔中。

    契丹人处理尸体的方式独特,对不能及时下葬者,刺其皮肤,令血液流尽,腹中实以盐、矾等,用丝线缝合。下葬时,有的用金、银或铜为面具覆面,同时用银或铜丝制成网络,罩裹全身或手足。

    追念死者有烧饭之俗,多于既死、七夕、周年、忌日、节辰、朔望诸日举行。筑土为台,或掘地为坎,上置大盘,盛以酒食并焚化,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车马、珍玩等皆可奉祭。

    节庆风俗契丹人的节日除受汉族习俗影响外,多与宗教信仰和游牧生活相关。

    正月初一,以糯米和白羊髓作成饭团,傍晚于帐内自窗中掷出,得偶数则吉,得单数则不吉。初七为人日,晴则吉;阴则有灾,须于庭煎饼食,称“薰天”。

    正月十三至十五日“放偷”,大则妻女、宝货、衣服、鞍马、车乘,小则杯盘、箕帚、锹镐之类,都可能被人窃去,且不许处分;失者须备酒食钱物赎回。

    二月初一为中和节,与六月十八日是请客的日子。中和节国舅萧氏请耶②《辽史·外戚表》:“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将还,留外戚小汉为汴州节度使,赐姓名曰萧翰,以从中国之俗,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姓皆为萧姓。”《新五代史·四裔附录》:“翰,契丹之大族,其号阿钵,阿钵本无姓氏,契丹呼翰为国舅,及将以为节度使,李崧为制姓名曰萧翰,于是始姓萧。”由此可知,萧氏得姓自萧翰始,而萧翰本名小汉,为适应中原习俗,才由汉人以其名字的谐音制定姓名为萧翰的,此后后族便以萧为姓。

    ③《辽史》卷31《营卫志·序》。

    律;六月十八日耶律回请萧氏。三月三日射兔,重九射虎,腊月辰日烧甲;除夕有岁除仪,烧盐、羊膏于炉火中,萨满赞祝火神,皇帝拜火等,或与游牧射猎生活密切相关,或继承了古鲜卑人的遗风①。立春击土牛、撒谷豆,端五挂合欢结、长寿缕等,则承自汉地习俗。

    娱乐活动契丹人的娱乐活动既有游牧民族文化特色,也受到了汉人,渤海人的影响,击鞠、射柳、打髀石、角抵、围棋、双陆,都是契丹人喜爱的活动。击鞠、射柳都是马上竞技活动,击鞠又称骑鞠、击球,即打马球。射柳多在祈雨的瑟瑟仪之后进行,先在场上插柳枝两行,削皮使之露出白色。射者以尊卑为序,各用手帕系于柳枝上以为标志,使距地数寸,然后乘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射断而接枝在手者为优胜,断而不能接者次之,断其青处或不断及不中者为负。

    髀石即“髌骨”,俗称“背式骨”、“拐”、“嘎什哈”,四面凹凸不平,形状各异。最晚北魏时的鲜卑已经用它为玩具了,契丹人也有击髀石的游戏,皇帝也以在冰上击髀石为乐。

    契丹人酷爱角抵,这既是竞技活动,也是宴会、集会上的表演形式。不但有契丹人参加,而且有汉人参加。二人两两相角,以倒地为负,宋使张舜民曾亲见契丹人角力,“两人相持终日,欲倒而不可得。又物如小额,通蔽其乳,脱若褫露之,则两手复面而走,深以为耻也”①。1931年在辽阳发现了一只八角形陶罐,罐腹绘有八幅小儿角抵图,为研究辽代角抵提供了形象资料①。汉人的游戏娱乐活动也传入了契丹人地区,可知者有双陆、围棋和彩选格。

    萨满教早期,契丹人信仰原始多神教萨满教,最尊崇的神灵为天神、地祗、黑山神、木叶山神和鹿神。《辽史·地理志·永州》载:“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叶山,二水合流,相遇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契丹人将骑白马男子和驾青牛车女子尊为天神和地祗,自认为是他们的后代。木叶山(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的白音他拉)是其始祖奇首可汗的发祥地,黑山(今巴林右旗北罕山)是人死灵魂的归宿地。狩猎曾是他们的主要活动,鹿神为猎神,猎前祭祀,祈求多获。这些都与契丹人的起源、发展和生存密切相关,因而受到契丹人的崇拜和敬畏,每年皆有时祭。

    原始的多神信仰、生活习俗和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又形成了契丹独特的礼仪和诸多禁忌。遥辇阻午可汗时,制定了柴册仪和再生仪;遥辇胡剌可汗时制定了祭山仪,这是契丹人的重要仪式。建国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宋绶:《契丹风俗》。

    ①杨渭生:《沈括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①《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载:鲜卑“以季春大会于饶乐水上,宴饮毕,然后配合”。契丹耶律与萧互相宴请,当是为两姓青年选择意中人提供机会。

    汉礼成分,内容日渐繁复。契丹人崇日尚东,祭祀皆东向,称“祭东”;对天日的崇拜演生出对日蚀、旋风和霹雳的禁忌。狗是契丹人看门护帐、游牧、狩猎的重要帮手,备受重视,也被视为驱邪禳灾的神物,每年八月初八日,杀白狗埋于寝帐前七步处,露其喙。至八月十五日,移帐于埋狗处,称“捏褐耐”。“捏褐”为狗,“耐”为头,以狗头驱邪护宅①。

    佛教和道教建国前,佛教已经传入。痕德堇可汗二年(902),龙化州(今内蒙古开鲁西南)建开教寺,为佛教传入契丹的标志。神册三年(918),上京(今巴林左旗南)又建佛寺。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后,俘渤海僧人崇文等57人至上京,又建天雄寺。此后,诸京和各州县也相继修建寺庙。圣宗以后,兴宗、道宗等都尊崇佛教,佛教大盛。贵族之家舍宅建寺,舍儿女为僧尼,向寺庙施舍钱财、田地、人户,建寺修塔,造像刻经,更为普遍,寺庙势力急剧增长。自景宗以来,僧人多有被授予侍中、太尉、太保、司徒、司空者。道宗时甚至出现了“一岁而饭僧三十六万,一日而祝发三千”的情况②。契丹上层的崇佛又反过来影响了汉人,辽时南京(今北京)地区的佛事活动也相当频繁,场面可观。

    随着佛教的传播,个人写经,集资刻经、印经和由皇帝下令、寺庙校勘、雕印佛经的活动也十分活跃。辽兴宗时命人搜集各地佛经,自重熙至道宗咸雍四年(1068),校勘雕印佛经579帙,收藏在南京清水院和易州涞水县(今属河北)金山演教寺等地,称《契丹藏》或《丹藏》。《契丹藏》传入高丽,后者据以对照宋藏、高丽藏,进行校勘后雕印成新版《高丽藏》,成为大藏经的较好版本。1974年,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应县木塔)抢修加固时,于木塔四层主佛释迦牟尼腹中发现了一批辽代瑰宝,其中有《契丹藏》12卷,不仅为研究辽代佛教传播、藏经雕印提供了珍贵资料,而且为研究辽代造纸、雕版印刷技术提供了实物。木塔发现的《契丹藏》是辽圣宗时期雕印的,看来整理、校勘、刻印大藏经的工作早在圣宗时就已着手进行了。

    佛教的传播,促进了语言文字学的发展。为了解释佛经音义,燕京崇仁寺僧人希麟继唐慧琳《一切经音义》,为《开元释教录》之后新译佛经作音注和义释,撰成《续一切经音义》10卷。此书由辽传入高丽,再入宋,宋刻入藏,后传入日本,对佛教的传播和文字训释裨益良多。燕京又一僧人行均,俗姓于,字广济,“善于音韵,闲于字书”,撰成字书《龙龛手镜》4卷,收字26430余,注用字3170余,总189610余字,立424部首,部首字及部内各字均以平、上、去、入四声为序。在《说文》、《玉篇》之外多所搜集,并广收当时所用异体、俗体、简体字。书成后传入宋朝,雕版发行,改名《龙龛手鉴》。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帮助僧徒识字读经,注音或用反切,或用直音,释义一般都很简单,用例多引佛经。今天它对研究宋以前异体字、简体字仍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原的道教和道家思想对契丹人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辽初,以各种方式进入草原的汉人中,就有一些道教信仰者,契丹部民和某些契丹上层也信仰①《辽史拾遗》引张舜民《画墁录》。

    ②参见日鸟居龙藏:《契丹之角抵》,《燕京学报》第29期单行本。道教。神册二年(918),上京建道观,道教最晚此时已传入。辽圣宗对“道释二教,皆洞其旨”①,其弟耶律隆裕更是个虔诚的道教信徒,“自少时慕道,见道士则喜。后为东京留守,崇建宫观,备极辉丽,东西两廊,中建正殿,接连数百间。又别置道院,延接道流,诵经宣醮,用素馔荐献,中京往往化之”①。某些上层道士同佛教上层一样受到皇帝的礼遇。道教的传播也带动了道家经典的研究,辽初道士刘海蟾著有《还丹破迷歌》和《还金篇》,耶律倍译有《阴符经》,圣宗时于阗(今新疆和田南)张文宝曾进《内丹书》。寺公大师的《醉义歌》中也杂有道教思想。

    道教信仰的普遍性及其对契丹人思想、文化的影响,也可从契丹某些墓葬石棺和画像石、画像砖上刻有四神图,绘有道教内容的壁画和随葬品中某些具有道教内容的实物得到印证。

    ①《辽史》卷53《礼志》六《岁时杂仪》。

    ①《辽史》卷26《道宗纪·赞》。

    第四节西夏的社会风俗和宗教服饰与发式早在西夏建国之前,长期和汉族人民杂居一起的党项人,由于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固有的风俗习惯也逐渐起了变化。西夏人的风俗依境内民族而异。西夏主体民族党项人的服饰,除从事游牧生产者外,都基本改变了原先“衣皮毛”的习惯,穿着与当地汉人一样的布匹或绸缎。景宗李元昊建国时,曾规定文武官员的服饰:“文资则幞头、靴笏、紫衣、绯衣;武职则冠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涂银束带,垂蹀躞,佩解结锥、短刀、弓矢■,马乘鲵皮鞍,垂红缨,打跨钹拂。便服则紫皂地绣盘球子花旋襴,束带。民庶青绿,以别贵贱”①。夏显道元年(1032),李元昊为保持党项先祖旧俗,于国内下达“秃发令”,秃发即剃光头顶,穿耳戴重环。他率先自己秃发,然后令国内人民一律秃发,限期三日,有不从者处死,秃发即成为西夏境内流行的发式。

    饮食与居住西夏农牧民生活方式不同,党项牧民以牛、羊肉及乳制品为主要食物,还遗存“割鲜而食”即吃生肉的习惯。乳制品有乳酪、奶酥、奶油、奶渣等。农业居民种植的农作物以大麦、荜豆、青稞为主,收成不好,则常辅以野菜度日。西夏食品以面食为主,有面、粥、饼、馒头、包子等几类。食品制作已采用了烧、烤、炸、蒸、煮、炒等方法,调味品有盐、油、椒、葱、蜜等①。西夏人普遍喜欢饮茶与酒,茶是西夏牧民不可缺少的饮料,宋人以西夏党项部族食肉饮酪,称其“特茶为命”。酒也是西夏人生活中不能须臾离开的,凡聚会、盟誓、喜庆、祝寿、婚丧、嫁娶、出战、仇解皆取酒痛饮,一醉方休。

    西夏党项牧民居住在覆以毛毡木架的帐幕中,故一家称一帐。除牧民外,“民居皆立屋,有官爵者,始得覆之以瓦”②。有的地方是一列三间住房中,“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间,以奉鬼神”①,即中间供神,左右两间住人。西夏皇室帝王效法中原皇朝,大筑富丽宏伟的宫殿、陵园、寺庙。贵族富豪、大臣官僚也都竞相大兴土木,修建官邸、府衙,庭院楼阁,亭榭台池,极尽享乐。

    婚丧节庆西夏的婚俗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西夏人的著作中记述婚姻程序有“男①《契丹国志》卷7《圣宗天辅皇帝》。

    ①《契丹国志》卷14《齐国王隆裕传》。

    ②《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女长大,遣将媒人,诸处为婚,索与妻眷”②,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自皇帝起到上层贵族官僚则普遍有纳妾现象,如李德明娶三室,李元昊凡七娶,仁宗时的晋王察哥“年已七十余,犹姬妾充下陈”③。部分地方仍保留着性爱自由的风俗,史载:“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不之问。必相挈奔逸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绅带置头,各悉力紧之,倏忽双毙。一族方率亲属寻焉。见不哭,谓男女之乐,何足悲悼?”①。

    党项人原本实行火葬,焚尸后可能还要建坟埋骨,在西夏人编著的辞书《文海》中有烧尸场、墓地等辞语。史书还记载党项人有穴葬风俗,西夏建国前,宋咸平六年(1003),党项首领李继迁“寻葬其祖于红石峡,障水别流,凿石为穴,既葬,引水其上,后人莫知其处”②。西夏建国后,多实行土葬,使用灵柩。甘肃武威发现的两座砖室西夏墓,建于夏天庆元年至八年(1194—1201)之间,墓主为刘姓汉人,生前任官经略司都案,死者葬具是木缘塔,骨灰不存,题款中有“灵匣”字样与男女主人名字,知其为夫妻合葬墓。西夏皇帝墓葬,从建国之后便取法于唐、宋帝王陵寝制度,在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附近的贺兰山东麓兴建了规模宏大的皇帝陵园。

    西夏节日很少。西夏节气以十二月为岁首,故重冬至节,亲友团聚欢宴,以示庆祝。建国后,李元昊下令规定每年四季月首和他的生日五月初五为节日,让全民欢乐为他祝寿。

    宗教信仰西夏统治者笃信佛教,建国前李德明曾遣使赴宋朝河东地区的五台山(今山西五台东北)进香,又向宋求赐佛经。景宗李元昊“晓浮图学”③,也向宋朝求赐佛经,建国后又组织僧侣用新创的西夏文翻译佛经,并在首都兴庆府东修建高台寺。没藏太后早年曾出家为尼,元昊死后辅佐年幼的毅宗执政,因宋朝所赐《大藏经》,而于兴庆府西建承天寺。今甘肃敦煌莫高窟和安西榆林窟中,有西夏惠宗秉常时期开凿或重修的洞窟。崇宗乾顺时期,不仅在凉州修缮护国寺感应塔,在甘州建造崇庆寺、卧佛寺等;天祐民安元年(1090)还完成了西夏文《大藏经》的翻译。仁宗仁孝时期大量刻印散施佛经。黑水城遗址(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中发现的大量西夏文刻本和写本中大多数是佛经,也可见西夏佛教传播之盛。西夏佛教前期来自中原佛教,中期是回鹘佛教,后期是吐蕃佛教(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后弘期)。

    西夏亦有道教流传。景宗元昊长子“宁明,喜方术,从道士路修篁学辟谷,气忤而死”④。又如宋元丰四年(1081)宋军进攻西夏时,西夏“灵州城中惟僧、道数百人”①,都说明道教在西夏有所流传。

    ②曾巩:《隆平集》卷20。

    ③沈括:《梦溪笔谈》卷18。

    ①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

    ②《西夏书事》卷36。

    ③张鉴:《西夏纪事本末》卷10。

    ④《西夏书事》卷7。

    ①《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西夏人“笃信机鬼,尚诅咒,每出兵先卜”。占卜,用以问吉凶,决疑难。西夏占卜方法主要有四种:“炙勃焦”,用艾草烧羊胛骨,视其征兆;“擗算”,擗竹于地以求数,类似折蓍草占术;“咒羊”,于夜间牵羊,焚香祷告,又在野外烧谷火,次日晨屠羊,视其肠胃通畅则主吉,羊心有血则不吉;“矢击弦”,用箭杆敲击弓弦,听其声而占算战争胜负和敌至之期①。西夏人作战忌晦日,重单日,战败后还要举行“杀鬼招魂”的仪式,用以超度亡灵。其法是于战争之后三日复至原处,捕捉人马或缚草人埋于地,众人以箭射击。党项人特别重视复仇,如仇家有丧则不受侵害;无力复仇者,集壮妇享以牛羊酒食,赴仇家纵火,焚其庐舍,被焚者趋而躲避,因党项之俗认为“敌女兵不祥”。如仇解,则双方用鸡、猪、犬血和酒,用髑髅盛酒共饮起誓:“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④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庆历八年正月辛未。

    第五节金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饮食金代社会风俗是与金代社会的生产及生活相适应的,反映了以女真为统治民族和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的社会风俗的构成和特点。

    女真早期以肉食为主,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在主食中逐渐占有更重要地位,其初主要是炒米和粥,后来馒头、汤饼、烧饼、煎饼等面食都成女真、汉人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主食。女真人喜欢以野白芍药花用面煎之,做成其味脆美而又易于保存的食品,秋冬之际把新鲜蔬菜腌制咸菜、酸菜。调味品有盐、醋、酱、油。金代汉人、女真等饮酒之风盛行,尚豪饮,无论是城市还是山村,往往都有酒楼、酒肆。海陵时曾严禁朝官饮酒,犯者处死。世宗诏猛安谋克,只有节辰和祭天日方许饮燕聚会,在农忙之际不许饮燕或赴会他所,就是农闲之月,也不许痛饮,犯者抵罪。金饮茶之风也盛行,《金史·食货志》载:“上下竞啜,农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属。”

    服饰金代服制有富贫、贵贱、民族的不同。女真富人,春夏多以纻丝绵?或细布制作,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羊羔的皮为裘。贫者春夏以粗布制作,秋冬以牛、马、猪、羊、獐、鹿、猫、犬、鱼、蛇的皮做衣裤。服制有平居所用常服和自皇帝以下及百官礼服的区别。女真常服有用皂罗制的巾,上结方领,折垂于后。衣尚白,左衽,窄袖,盘领。腰带有吐鹘,可佩腰牌和刀、弓、剑等。《三朝北盟会编》引范仲熊《北记》:“凡番官平居著上领褐衫,无上下之辨,富者著褐色毛衫,以羊裘狼皮等为帽。”皇帝、皇后、皇太子及百官的礼服,多参酌历朝服制而制,而百官有朝服、公服、祭服的不同。服制的等级和阶级的限制十分严格,不仅对统治阶级内部有等级界限,对士庶、三教九流、兵卒、奴婢等都有具体规定,详见《金史·舆服志》。从民族的服制看,原居契丹统治下的北方汉民的服装称“汉服”,而称南宋服装为“南人衣装”。金初强制北方汉人等着女真衣装,禁民汉服,后禁女真人学南人衣装,但在各民族交融中是无法禁止的。不仅女真学汉人衣装已成风尚,女真衣装也在汉人中流行,而且女真衣装也传到南宋。女真继承了东北民族居住火炕的传统,火炕在北方各地普遍流行。

    家庭、婚姻金代女真从其始祖函普时起就已基本确立一妻一夫制家庭。在家庭内出现了私有财产,确立了父家长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仍保留母权制和原始群婚的遗风。建国后,就曾禁止同姓为婚,继父继母的男女无相嫁娶,但在宗族内仍实行接续婚,而对男子来说却是一夫多妻,不仅庶官允许求次室二人,百姓也允许置妾。建国前就出现世族世婚制,而建国后“娶后尚主”的限制很严。随着历史的发展,女真族的家庭组织也不断变化,与其他族的接触和交融也更加密切,由于民族间的调动和互相杂居,遂允许与契丹、汉人互为婚姻。

    女真早期男女婚姻有很大的自主权,女子年已及笄,行歌于途,自歌其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伴侣的情意;或者参加富家子弟在夜晚举行的聚会,与之同饮,或歌或舞选得终身伴侣,即随之而去,及生子女,回到娘家“拜门”,父母并不干预。每逢订婚之时,男方及其亲属携带着酒馔到女家,妇家不分大小坐在炕上,婿党罗拜其下,俗为“男下女”。拜礼完毕,男方牵马百匹,少者十匹,供女方的家长选择,女方不过只留其十之二三,或皆不中选。女家给一定的回礼。在女真婚俗中仍保有赘婿和指腹为婚的习惯。葬礼金代丧俗有土葬、火葬或土葬与火葬结合。女真早期,人死后则埋之,但土葬多行之于汉人中。火葬是一种简便、经济、卫生的丧葬方式,在北方各族中久为流行。火葬在金代女真族中流行,而在北方汉人中也受其影响,习以为俗。火葬在传统的儒家观念中被认为是不合葬礼的,因此遭到反对。元好问《续夷坚志》卷3记载,吕忠嗣通经学,每以古人自期,其临终对诸子说:“我死无火葬,火葬是为戮尸;无斋僧作佛事,斋僧佛事是不以尧、舜、文、武、周、孔之教待我。有违我言者,非吕氏子孙。诸子从教,无一敢违者。”土葬和火葬结合的葬俗,即将火化后的骨灰及随葬品装入木棺下葬,再在墓穴内把木棺、骨灰和随葬品一同焚烧。

    《三朝北盟会编》卷3记载女真有殉葬、剺面、烧饭之俗。女真人死后,“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其死亡,则刃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所有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长期流行于北方的烧纸钱和以纸作房屋、侍从、车马等仪物之俗,在金及金元间也颇流行。文体活动女真人俗尚骑射,把打猎看作最快乐的事。通常在重午拜天后进行射柳、击球的游戏,击球有时也在其他日子进行,并曾把击球列为策论进士的考试科目。角抵(即相扑)在金朝也为皇帝所乐见,宫廷角抵,则“百姓纵观”。汉族的双陆、围棋、象棋等也在女真族中广为流行。投壶和纸鸢也是金朝常见的游戏③。

    宗教女真人信仰萨满教,它是一种包括自然崇拜、图腾、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巫术等信仰在内的原始宗教。萨满是沟通人与神之间的中介,在重大典礼、事件和节日的祭祀时都有巫师参加,或由他们司仪。消灾治病、为人求生子女、诅咒他人遭灾致祸等,几乎都成为萨满的活动内容。

    早在女真函普时就已好佛事,灭辽及北宋后,由于中原佛教的影响,对于佛教的信仰更加发展,对金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习俗都有重要影响。

    ③《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道教在金代主要有全真教、大道教和太一教。全真教创始人是王喆,别号重阳子,于大定七年间(17)创建全真教。先后化度马从义(马钰,丹阳子)、谭处端(长真子)、丘处机(长春子)、刘处玄(长生子)、王处一(玉阳子)和郝大通(广宁子)、孙不二(清静散人)等入道。马、谭、丘、刘、王、郝、孙合称为七真人。

    大道教创始人是金初刘德仁,大约于皇统二年(1142)开始传道。太一教始祖萧抱珍,创教于天眷(1138—1140)年间。

    金代道教的共同特点是都主张顺从和忍耐,是在金朝女真族统治下北方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无论是金代的佛教还是道教,都主张以本教义为主的佛、道、儒的三者合一,如在佛教的理论发展中有很高造诣的万松行秀和李纯甫。全真教创始人王喆,凡立会也必以三教名之,完颜■《全真教祖碑》:“足见其冲虚明妙,寂静圆融,不独居一教也。”王喆从三教合一的主张出发,劝人们诵《道德清静经》、《般若心经》及《孝经》等道、佛、儒三家经典④。

    ④《辽史》卷115《西夏外记》。

    第十三章学术、文化第一节五代十国的文化诗、文、词五代诗、文沿袭晚唐遗风,崇尚词藻华丽,大多内容空洞。时当乱世,士人大多竞以科举入仕,正如冯道所说:“中朝士子止看文场秀句,便为举业,皆窃取公卿,何浅狭之甚耶!”①五代初,著名文士李袭吉任河东节度掌书记,为晋王李克用撰“羽檄军书”,“为文精意练实”,“辞理宏健”,而“动据典故,无所放纵”①,可说是代表一代文风。但罗隐《谗书》的小品文,讽刺现实,一针见血,在五代文坛中放出异彩,鲁迅曾给予高度评价:“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文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①后梁杜荀鹤、闽韩偓、吴越罗隐、前蜀韦庄和僧贯休、后蜀僧可朋、荆南僧齐己等人,皆以诗名,大多是唐末、五代初年人,不少诗作反映了唐末战乱与民间疾苦的现实,如韦庄的名作《秦妇吟》、杜荀鹤的《山中寡妇》等诗,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五代现实的写照。

    唐代中叶兴起了一种新的诗体“词”。五代时期,战乱较少,社会经济相对繁荣发达的前、后蜀和南唐,君臣们寄情声色,歌舞升平,为词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条件。晚唐诗人、著名词人温庭筠香软华艳的词风,对前、后蜀的词风产生了重大影响,后蜀赵崇祚将晚唐、五代以温庭筠为首的词人,主要是前、后蜀的词人,共十八家凡五百首词编为《花间集》,不仅是集温派词之大成,也是最早的一部词总集,温派词人因而被称为“花间词派”,花间派词人中韦庄、李珣的词风则比较清丽素淡。

    五代中另一个“词乡”是南唐,以中主李璟、后主李煜、宰相冯延巳为代表的南唐词派,内容虽也是宫廷生活、花前月下,但词风大多比较清丽委婉,艺术风格上有所创新,尤其是李煜在被俘往北宋首都开封以后,创作了不少名作,如《虞美人》、《浪淘沙令》等,不仅将词从“花间派”狭窄的领域中扩展开来,也提高了词的表现力,有很强的感染力,对宋词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词作为一种文体,开始取得和诗同样重要的地位。李煜不仅是五代、宋初最杰出的文学家,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而冯延巳的词清丽典雅,以景见情,对宋初词风很有影响。

    绘画、书法五代的绘画在唐代绘画的基础上继续得到发展,尤其是山水画与花鸟画成绩更为突出。后梁荆浩的山水画气势磅礴,笔墨并重,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关仝师法荆浩,“智妙入神”,他们都强调师法自然,并称“荆关”山①以上有关社会风俗的内容,参见宋德金《金代的社会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①金代宗教,参见张博全:《金史简编》第九章第六节,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①《旧五代史》卷126《冯道传》。

    水,属北派山水画;南唐董源擅长水墨、淡着色山水画“水墨类王维,着色如李思训”,属南派山水画,两派对宋代山水画派都有重大影响②。

    花鸟画取得突出成就的是南唐徐熙及前、后蜀黄筌。徐熙一生未做官,善画江湖鱼鸟,花木蔬果,创花卉画“没骨法”,水墨淡彩。黄筌则在前、后蜀时待诏宫廷,长于画鸟,淡墨勾画,施以浓彩。时“谚云:黄家富贵,徐熙野逸”③,反映了两派不同的画风,也都对宋代花鸟画派产生巨大影响。人物画的杰出画家,中原有张图、赵嵒,南唐有周文矩、顾闳中,前、后蜀有贯休、黄筌,吴越有王道求、李群等,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更是传世名作。

    后蜀后主孟昶创设画院,这是设立宫廷“画院”之始。其后,南唐中主李璟也设画院。后蜀、南唐画院聚集了许多绘画人才,对绘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五代的书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帝王中如后梁末帝朱瑱,史称“喜弄翰墨,多作行书”,“笔势结密,有王氏羲、献帖法”。南唐中主李璟、后主李煜,不但是著名词人,也是著名书法家,李璟的楷书“乃积学所致”,有名于当世。李煜的行书,“落笔瘦硬而风神溢出”①,成就仅次于杨凝式。中原杨凝式的行、草,纵逸雄强,独步五代,深受苏轼、米芾的赞许。吴越诗人罗隐、前蜀诗人韦庄亦皆以行书名世。

    史学虽然战乱不断,中原五代皇朝仍沿唐制设史馆,史称:“五代(史馆)

    官局,因循(唐制)无改。”后梁修撰《太祖实录》,因“叙述非工,事多漏略”②,敬翔又奉诏撰《大梁编遗》,与《实录》并行。后唐则修撰《庄宗实录》、《明庄宗录》、《(后)唐功臣列传》,还有庄宗曾祖(朱耶)李尽忠、祖李国昌、父李克用的《懿祖、显祖、太祖纪年录》;后汉修撰《高祖实录》,后周修撰《太祖实录》。

    后代为前代修撰实录,是五代史学的特色。后汉宰相窦贞固提出:“近见史臣修《高祖实录》,述汉之兴由晋而起,安可遗落朝代,废缺编修。更若日月滋深,耳目不接,恐成湮没”,并请“敕史官纂集《晋朝实录》”③。实际修成后晋《高祖实录》、《少帝实录》,已是后周初年。后周世宗时,又修成后唐愍帝、废帝及后汉隐帝《实录》,“又梁末主之上,有郢王友珪篡弑居位,未有纪录,其末帝请依古义,书曰《后梁实录》”①。而后周《世宗实录》的完成,也已是北宋初年。正是由于五代时后汉、后周的补修前代实录,五代的各朝实录总数达360卷之多,为北宋初年薛居正等修撰《五代史》(《旧五代史》)提供了基础。正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所说:“五代之②《旧五代史》卷60《李袭吉传》。

    ③《小品文的危机》,《鲁迅全集》第5卷《南腔北调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①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1《论三家山水》,卷3《董源》。本节及下节绘画,参考王伯敏《中国绘画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版。

    ②《图画见闻志》卷1《论黄徐体异》。

    ③《宣和书谱》卷1《梁末帝》,卷5《李煜》,卷12《李煜》。

    ①《册府元龟》卷554《国史部(总序)》,卷557《采撰》三。

    诸帝本各有实录,薛居正即本之以成书。”②“十国”中修撰《实录》的,有《南唐烈祖实录》、《后蜀高祖实录》和《后蜀主实录》等。

    后唐时,又规定时政记、起居注,以及各种行政措施,包括法令变更、州县废置、中高级官员的任免、仪制礼乐等文件,并送史馆存档,当为晋、汉、周三代所沿袭。不仅成为历代修撰本朝或前朝实录的素材,也是北宋初年修撰《五代会要》、《旧五代史》各志的依据。

    五代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当属后晋天福六年(941),宰相赵莹奉诏监修的《唐史》,“至开运二年(945)六月,史馆上新修前朝李氏书”(《唐书》,史称《旧唐书》)。其时赵莹已罢相,而以时相刘昫署名③。

    ②《册府元龟》卷557《采撰》三。

    ③《五代会要》卷18《修国史》。

    第二节宋代的文化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宋代是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无论在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教育、文学、艺术、史学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文学宋代文学艺术继唐代之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丰富多采。各种文艺形式,诸如散文、诗、词、绘画、书法、雕塑、“说话”、诸宫调、宋杂剧、南戏等的兴起、革新与发展,使宋代的文学艺术呈现出一派繁荣瑰丽的景象。

    宋初,骈体文占统治地位,柳开、王禹偁以继承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散文)传统为己任,王禹偁主张“近师吏部(韩愈),使句之易道,义之易晓”①。穆修、苏舜钦等相继而起。宋仁宗时,欧阳修倡导流丽畅达,骈、散结合的散文新风,主张“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甚明而可行”,“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②。奖引王安石、苏洵;主持科举考试,苏轼、苏辙、曾巩同年举进士,欧阳修成为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王安石长于政论文,认为文章应“务为有补于世而已”①;苏轼很重视文采,继主文坛,古文运动终于取得全胜。他们的文章大多风格清新,自然流畅。欧阳、王、曾、三苏与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后世合称为“唐宋八大家”。

    宋初,王禹偁首倡继承杜甫、白居易诗风。但不久即出现杨亿、刘筠为代表的西昆诗体,崇尚词藻华丽,重形式、轻内容,风靡一时。文坛主将欧阳修以及梅尧臣、苏舜钦等相继而起,诗作大多平淡清新,间或粗犷奔放,诗风始为之一变。才华横溢的苏轼,诗备众格,洒脱豪放。王安石的诗,如《河北民》、《兼并》、《感事》、《省兵》等,反映社会生活、要求变法改革。黄庭坚创江西诗派,提倡以故为新,而后继者只注重文字技巧、声韵格律。江西诗派的陈与义,南渡后诗风转向悲壮。杨万里(号诚斋)、范成大、陆游、尤袤,号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其中最杰出的是爱国诗人陆游,才气豪迈,诗作悲壮奔放,晓畅自然。杨万里、范成大也是爱国诗人,杨万里诗名仅次于陆游,师法自然,诗作清新活泼,意境新颖,称为“诚斋体”。范成大反映人民生活的诗篇,如田园诗,清新妩媚,而使金时所作诗篇,反映了他的爱国思想。后期的徐照(灵辉)、徐玑(灵渊)、翁舒(灵舒)、赵师秀(灵秀),都是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合称“永嘉四灵”,诗作注重技巧,清新可读。“江湖派”刘克庄、戴复古、方岳等诗人,大多关心国事民情,诗作或反映农村生活,富有生活气息;或寄怀江山,流溢着爱国思想。南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诗,或激昂,或悲壮,《正气歌》更是传世绝唱。

    宋诗继承唐诗而有所创新,题材广泛,描写农事的诗篇较多,反映农民的生活和民间疾苦,有助于了解宋代社会。爱国诗篇之多,更是一大特色,①《廿二史札记》卷21《薛史全采各朝实录》。

    ②《五代会要》卷18《前代史》。

    ①《小畜集》卷18《答张扶书》。

    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词是宋代最具特色的文学体裁,北宋前期以晏殊、晏幾道、范仲淹、张先、欧阳修为代表的婉约派,承袭五代词风,委婉典丽。内容大多依然是樽前酒后、花前月下。范仲淹词作虽不多,但扩大了词的表达范围,词风也较遒劲。柳永精通韵律,开始创作慢曲长调新体裁,长于铺叙,用语俚俗,情景交融,深受下层平民的欢迎,以致“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②,其作有“俚词”之称,柳永的词风对秦观、周邦彦等影响很大。高才逸气的苏轼,冲破词专写男女恋情、离愁别绪的境界,清新豪放,开创了豪放词派。南宋著名爱国词人辛弃疾,在苏轼豪放派词风基础上高度发展,抒情、写景、叙事、议论,无往不宜,气势磅礴,充溢着爱国主义的激情。陈亮、刘克庄、刘辰翁、文天祥,均受辛弃疾影响,都属豪放派爱国词人。而岳飞的《满江红》,粗犷激昂,充满爱国主义英雄气概,激励着千古爱国志士。

    北宋婉约派词人秦观,发展了词的技巧,词语典雅流畅,形象生动鲜明。周邦彦精于词法、音律,格律、艺术技巧冠极当世。两宋之际的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认为词与诗不同,词“别是一家”③。词作讲究音律,词语平淡而精巧,婉约中带豪放,独树一帜,时称“易安体”。南宋后期的姜夔,精通音乐,讲究格律,追求艺术美,是南宋最著名的词家。著名的婉约派词人还有史达祖、吴文英、张炎等。

    绘画、书法和雕塑李成为五代入宋的山水画名家,师法五代荆浩、关仝,善画平远寒林,时称“古今第一”①。范宽重视自然山水的写生,画风雄健,自成一家。李成、范宽、关仝,形成北方山水画的三个主要流派。宋神宗时的郭熙,师法李成,其画秀美明净,与李成齐名,世称“李郭”。郭熙与子郭思合著《林泉高致》,认为应观察山水,分别四季,画出朝暮等景色,要求赋予山水画以生活气象。南唐入宋的南方山水画派名家巨然,学习董源水墨画风,并称“董巨”,淡墨轻岚,自成一体。南宋初,李唐以画牛著称,兼工人物,尤擅山水画,创“大斧劈”皴法,并为刘松年、马远、夏圭所师法,合称为南宋四大画家。五代后蜀黄筌、南唐徐熙,善画花鸟,风格不同,有“黄家富贵,徐熙野逸”之说。黄筌子居寀等入北宋画院,风格工丽细致,为“院画体”的标准画格。其后两派逐渐合流。宋神宗时的崔白,所画花鸟,清淡生动。宋徽宗绘画造诣很深,尤工花鸟,画风工整,神形俱妙。南宋花鸟画传世作品不少,作者大都佚名,画面鲜明生动。

    北宋前期的武宗元,专长佛道人物画,行笔流畅。北宋中期的李公麟,以画马驰名,又是宋代最有影响的宗教人物画家,所画人物,性格突出,形神俱妙。南宋四大画家,都兼工人物,刘松年的《中兴四将图》为著名人物画卷。李公麟、苏汉臣、梁楷、龚开,亦有名作传世。

    反映当时社会生活风习的风俗画,宋代也有较大的发展。北宋末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风俗画的代表作,所绘开封景况,是当时社会生活的②《欧阳文忠公文集》卷66《与张秀才第二书》,卷47《答吴充秀才书》。③《临川先生文集》卷77《上人书》。

    ①叶梦得:《避暑录话》。

    忠实写照,具有极大的史料价值。李唐的《村医图》,绘一乡村医生在田边为患者治病,救护及围观者紧张的神态,跃然纸上。李嵩的《货郎图》,描绘了一群妇女儿童被货郎担所吸引的生动情景。

    文人画亦称“士人画”,不求形似,讲求神韵、情趣,作者都是文人,自称为“艺画”。轻视严整细致的画作,称之为“术画”,称其作者为“匠人”。文人画为文同所创,经文坛领袖苏轼倡导,遂盛行于当代及后世。苏轼喜作枯木怪石,画竹学文同。米芾画山水,不求工细,多用水墨点染,“意似便已”;子友仁,继承父风,世称“米派”。南宋扬补之(无咎),“笔法清淡闲野,为世一绝”①,此外,还有赵孟坚的水墨花卉,倪涛的水墨草虫等。

    宋代书法亦有很大成就。淳化三年(992),宋太宗出秘阁所藏历代书法家珍品,命王著编次,标明为《法帖》,称为《淳化阁帖》,此后重辑、翻摹的很多。北宋时,潭州(今湖南长沙)据《阁帖》又增补部分作品;绛州(今山西新绛)亦据《阁帖》而有所增损,皆摹勒上石,十分精美,世称《潭帖》和《绛帖》,对传布书法艺术都很有贡献。史称:“国(宋)初,称能书者惟李建中与(宋)绶二人”,李建中“字,淳厚不飘逸”;而宋绶“书,富于法度”②,仍都是唐代“尚法”派书法。宋代书法家以苏轼、黄庭坚、米芾和蔡襄最为著名。蔡襄是北宋前期最著名的书法家,当时“推为本朝第一”①,承上启下,为尚意派先驱,正楷端重,行书婉媚,草书参用飞白法。苏轼居四大书法家之首,是宋代“尚意”派书法的创导者,认为“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称自己的书法,“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②,擅长行、楷,刻意创新,用笔丰润而以韵胜。黄庭坚为“苏(轼)门四学士”之一,擅行、草,以侧险取势而挺秀,亦以韵重。北宋末米芾,亦擅行、草,得王献之笔意,书法为当时第一。宋徽宗赵佶是四大书法家之外,最有成就的书法家,正楷学唐薛曜而略变其体,称为“瘦金体”,亦善狂草。此外,北宋的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文同,苏轼之子苏过、米芾之子米友仁,亦以书法著称。南宋陆游、朱熹、姜夔、张孝祥、文天祥等,书法造诣也都很高。

    山西太原晋祠北宋元祐时塑造的42尊侍女彩塑,富丽浓艳,各具神态,栩栩如生。山东长清灵岩寺北宋末所塑46尊罗汉彩塑,色彩素雅,形象各异,生动逼真。四川大足石刻多数是宋代作品,铭记中载有元丰至绍兴时雕刻匠师元俊、文惟一等21人为代表的民间艺术家,创造了无数生动的石刻造像,佛和菩萨形态端庄而具有世人气息,供养人、力士夸张有度,各有特征。经变故事造像中,大多是现实生活的片断与劳动生产场景,朴实健康,微妙入神。

    宋代的织锦,以苏州、建康、成都的最为著名。纹样通常是龟背纹、云以及“百吉”等图案、文字,绚丽多彩。缂丝也称“刻丝”,主要产地为定州(今属河北)、苏州。织法称为“通经断纬”,可以将山水、花鸟、人物、①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33《晁无咎》。

    ②《宣和画谱》卷11《李成》。

    ①夏文彦:《图绘宝鉴》卷4《杨补之》。

    ②《宣和书谱》卷6《宋绶》,卷12《李建中》。

    楼台等照样织制,成为绝妙的工艺品。传世的沈子蕃缂丝花鸟,图像逼真。刺绣有平绣、辫绣、扣绣和打籽绣等多种绣法,针线细密,配色精妙,所绣山水、花鸟、昆虫、祥云等,宛如图画。1967年浙江瑞安仙岩塔中发现宋庆历以前的三方经袱,在杏红色素罗地上用白、黄等色平绣的对飞翔鸾团花双面图案,花纹两面一样,是传世的双面绣品中有明确年代的最早艺术品。雕漆即“剔红”,以金属或木作胎,涂上多层朱红色漆,乘未干透时镂雕人物、花鸟、山水、楼台等,金属作胎的常露出胎底金属本色。用黄漆作底再涂朱红漆,刻成黄地红花,称为“腊地”。也有以朱漆作底而涂黑漆,刻成锦地压花。或以各色漆重叠涂抹,雕刻时所刻花纹深浅不同,现出各种色彩的图案,如黄蕊、红花、绿叶、黑石等,十分美观。产地主要是两浙路,尤以温州最为著名,北宋首都开封有专卖温州漆器的店铺。

    戏曲、曲艺与“话本”

    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促使各种新的曲艺、戏曲形式迅速兴起,以适应新的市民阶层的文化需要。在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南宋首都“行在所”临安等大城市中,有着数十座称为“瓦舍”或“瓦子”的综合性游艺场,每座瓦舍中又有若干座“勾栏”(戏院),所上演的,主要有诸宫调、宋杂剧、南戏和“说话”等。宋神宗时,孔三传以不同宫调的不同曲子,说唱情节曲折的长篇故事,称为诸宫调。南戏《张协状元》前面有一段诸宫调,可从中看到宋代诸宫调的某种格式,诸宫调对宋杂剧、南戏、金院本和元杂剧都有较大的影响。宋杂剧是继承唐代参军戏,又吸收“大曲”(歌舞)、诸宫调等形成的早期戏剧。北宋时,杂剧有时还指傀儡戏、“角抵”等。南宋的杂剧,专指有滑稽讽刺的表演,并以曲子演唱的短剧,角色通常是四、五人。传世的无名氏《宋杂剧图》,描绘了演出时的生动场面。南戏,北宋末兴起于永嘉,形成于南宋中叶,亦称“永嘉杂剧”、“温州杂剧”。南戏起自民间歌舞小戏,后吸收杂剧及其他民间伎艺,词语通俗,流行于两浙、福建路。“说话”,通常又分为小说、讲史、说经、合生等,小说又称“银字儿”,专讲短篇故事,题材几乎无所不包。讲史,专说历史故事。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专讲宗教故事。合生,也作“合笙”,滑稽而含讥讽的称“乔合生”,可能是两人演出,一人指物为题,一人应命说咏,形式灵活,似乎并无故事情节,近似现代的相声。此外,还有“说诨话”(近似现代单口相声)、“商谜”(猜谜)。合生、说诨话和商谜等演出形式与内容已无从确知。

    话本是“说话”(说书)人的底本,多数经过文人加工。“小说”家所用的话本,都是短篇故事,通常即称为“小说”,如《新编小说快嘴李翠莲记》等,现存不过二三十篇,散见于《京本通俗小说》、《清平山堂话本》诸书。长篇的讲史话本,一般称为“平话”(“评话”),传世的有《新编五代史评话》、《大宋宣和遗事》、《全相评话五种》等。话本以白话为主,融合部分文言,穿插一些古典诗词,语言生动,作品的主角多为手工业者、妇女、市井商人等,为市民阶层所喜闻乐见。对后代的小说、戏剧、曲艺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史学宋代是中国封建时期史学的鼎盛期,新史体先后创设,长篇巨著之多,史学家成就之大,各种地理志的纂修,以及把史学领域扩大至金石学等,足以凌驾汉唐,睥睨明清。

    宋初薛居正等编成《五代史》(《旧五代史》)150卷。宋仁宗时,欧阳修受命重修唐史,成《唐书》(《新唐书》)225卷,欧阳修又私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74卷。宋代编修的前代史,传世的还有王溥《唐会要》、《五代会要》,徐天麟《西汉会要》、《东汉会要》,以及路振《九国志》,陆游《南唐书》等。

    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294卷,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这种经过改进的编年史体,称为《通鉴》体,成为后来编年史的通用体裁。南宋袁枢自出新意,将《通鉴》中的重要事件分门别类,每事详备始终,并列出标题,撰成《通鉴纪事本末》,开创了纪事本末体。

    宋人私人修史之风很盛,有题曾巩所修《隆平集》,孙逢吉《职官分纪》,李焘编撰《续资治通鉴长编》,杨仲良仿《通鉴纪事本末》编撰《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王称《东都事略》,佚名《宋史全文》,佚名《两朝纲目备要》,佚名《宋季三朝政要》等。此外,名著还有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与唐杜佑《通典》并称“三通”。

    宋廷重视编修本朝史,设国史院、实录院等机构,由宰相兼任“监修”

    或“提举”,编纂日历、实录、会要、国史等,常受政治斗争影响而改编。宋代官修史籍记述之详,篇幅之大,居汉、唐、明、清各朝之冠。宋孝宗在位27年的编年体官史《日历》,竟有2000卷。现行《宋会要辑稿》,仅为宋代官修《会要》的残本,材料已十分丰富。宋《国史》原创设有《老释志》,是记载佛、道二教的专志,元修《宋史》时删除,十分可惜。

    宋代方志的著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体例已臻完备。地理总志记载宋朝统治区域概貌,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新设风俗、人物、土产等门;王存《元丰九域志》,分路记载州县户口、乡镇、土贡额数等;欧阳忞《舆地广记》,详于沿革地理。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多记山川名胜;祝穆《方舆胜览》,详于名胜、诗赋、序记。宋代编撰有大量州、县、镇志,传世的尚有20多种。北宋宋敏求《长安志》记述还比较简略,而南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范成大《吴郡志》、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周应合《景定建康志》、潜说友《咸淳临安志》等,内容丰富,体例完备。南宋常棠《澉水志》为澉浦镇镇志,镇志的出现,反映了宋代乡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都市志有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周密《武林旧事》、吴自牧《梦粱录》,分别记载北宋末开封和南宋临安的繁华景况,是宋代城市生活的生动写照。

    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是宋代史学领域新开辟的园地。北宋欧阳修《集古录》,是现存最早研究石刻文字的专书。南宋洪适《隶释》和《隶续》,为传世最早的集录汉魏石刻文字专书,对有关史事进行了考释。赵明诚《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本2000种,并作辨证。元祐七年(1092)成书的吕大临《考古图》及《释文》,著录古代铜、玉器200多件,绘图形、款识,载尺寸、重量等,记出土地及收藏处,开创著录古器物体例,是中国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南宋人继作《续考古图》。北宋王黻《宣和博古图》,著录古铜器达800多件,亦绘图形等,考证精审,所定古器名多沿用至今。第三节“宋学”学派的产生与发展宋代文化学术史上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其对宋代及后世文化思想的巨大影响。

    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代新儒学的产生,渊源于唐代的韩愈,他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提出“儒学道统说”,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引导对儒学经典义理的探求。并和弟子李翱先后推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韩愈创导的新儒学,经过唐末、五代、宋初的沉寂以后,到北宋中叶的仁宗初年,新儒学又重新开始在宋代文化学术舞台上兴起。活跃在宋真宗和仁宗初年的晁迥,“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③。吸收佛、道二家学说,成为后来新儒学“宋学”的学术取向。

    晁迥之后的胡瑗、孙复、石介,即被后来的理学家称为理学派先驱的“宋初三先生”,还有范仲淹、欧阳修、李觏、刘敞等,都是宋代新儒学“宋学”的先驱。

    文坛领袖欧阳修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代表人物,苏轼称:“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④。“通经学古”,即不事章句训诂而探求儒家经典的新意,是宋学的又一特征,他所著《易或问》和《毛诗本义》,是“宋学”在这方面早期的代表作。而“救时行道”,则是宋学建立初期学者的共同追求,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欧阳修、胡瑗、石介等都积极参加。后来的王安石的变法改革,也属于“救时行道”。而“嘉祐末,号称多士”,正是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个学派的创始时期。

    “宋学”学派:新学、理学、蜀学的形成及在北宋时的发展“新学”为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中举,任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后,著《淮南杂说》时创始;嘉祐末至治平四年(1067),居丧在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时形成。熙宁变法时开始成为宋学中最大学派,当时称为“新学”,史称“荆公新学”,元祐时虽遭打击,但直至南宋理宗后期以前,一直是宋学的主要学派。

    “蜀学”是苏洵在眉山“闭户读书”时,开始研究《六经》百家之说,晚年研究《易经》著《易传》未完成,治平三年(1066)死时,遗嘱苏轼继述其志。元丰年间,苏轼贬居黄州时完成《易传》,及著《论语说》、《书传》等,蜀学派的理论大体形成。蜀学派另一主将苏辙,元符三年(1100)③《宣和书谱》卷6《蔡襄》。

    ④《苏东坡全集·正集》卷5《柳氏二外生求笔迹》,卷2《石苍舒醉墨堂》。末,开始居许州“居许六年(至崇宁五年,1106),杜门复理旧学(蜀学),于是《诗传》、《春秋》、《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①。至政和二年(1112)去世的13年间,不仅撰著蜀学著作,还传布蜀学。两宋之际的蜀人韩“驹,尝在许下从苏辙学”,是北宋末年的重要蜀学派,入仕不久,即“坐为苏氏学”,宣和六年(1124),“复坐乡党曲学(蜀学)”②。

    理学则是由河南(今河南洛阳)程颢、程颐兄弟所创,创始的时间约在至和末至嘉祐初,形成于元丰年间居洛阳聚徒讲学之时。张载创立“关学”大致也在至和末,而形成于熙宁年间聚徒讲学于家乡郿县(今陕西眉县)横渠镇时。周敦颐,曾著《太极图》、《易通》,早年曾任二程少年时的启蒙老师,因而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但他未形成自己的学派。同时的邵雍著《皇极经世书》等,创象数学体系。二程、周、张、邵五人,同被朱熹列为理学派的创始人,称为“北宋五子”。但是,理学派在北宋末仍只是个较小的学派。与理学家杨时关系密切的张觷,向蔡京推荐“其所知,遂以杨时荐”①,杨时遂被起用。靖康元年(1126),当金兵南下,北宋危亡之际,杨时又借攻击蔡京之机,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为宋钦宗采纳,但北宋随即为金所灭,理学派未能有所发展。“时人有十不管之语云:不管太原(时为金兵围攻),却管太学;不管‘防秋’(防备秋季金军南侵),却管《春秋》;不管炮石,却管(王)安石;不管肃王(钦宗弟赵枢,时在金营作人质),却管舒王(王安石)。咸谓深中时病。”②秦桧对理学派的扶持与打击北宋末,昏君宋徽宗与奸臣蔡京打着崇奉王安石和新学派的旗号,进行着腐朽黑暗的统治,断送了北宋,成为南宋君臣及理学家们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的口实。右相范宗尹曾正确地指出:“王安石学术本不至是,由蔡京兄弟以绍述之说敷衍被蔓,浸失其意”所致①。

    绍兴元年(1131)八月,秦桧升任右相(独相),随即追赠程颐直龙图阁职名,称其学说为“高明自得之学”。起用与理学有关的人士,即所谓“绍兴初,秦桧为亚相,引(胡)安国侍经席,一时善类多聚于朝”②。次年,秦桧罢相,秦桧党羽在此前后被罢斥的达20余人。

    绍兴四年,赵鼎任相后,原先被称为秦桧党羽的张觷、江跻、刘一止、楼炤、胡安国等,再次被起用。在新学是显学的情况下,次年“召省试举人程文,许用古今诸儒之说,并自出己意,文理优长,并为合格”。实际上凡不符合理学观点的应试者,一概不录取。理学派在秦桧、赵鼎先后扶植下,得到了初步发展①,但还未成为显学。

    ①《宋史》卷305《晁迥传》。

    ②苏轼:《居士集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首》。

    ①苏辙:《栾城集·后集》卷13《颍滨遗老传》下。

    ②《宋史》卷445《韩驹传》;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115,载有韩驹“高宗时”奏议八篇,从内容看,应是徽宗时。

    ①《宋史》卷379《张觷传》。

    ②《三朝北盟会编》卷51,靖康元年八月三日引《靖康遗录》。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4,建炎四年六月己亥。

    绍兴八年(1138)秦桧再任右相,独相擅权,成为臭名昭著的奸臣,秦桧后来被说成是打击理学推行新学的人物,即所谓秦“桧再得政,复尚王金陵,而洛学废矣”②。其实,秦桧再相的前期,礼遇年迈的尹淳;任用杨时之子杨适、杨迥,婿陈渊;与胡安国父子更是关系密切。胡“宁本因其父(胡安国)兄(胡寅)与(秦)桧厚,故召用之”,绍兴十九年(1149),“(秦)桧知(胡)宁兄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之贫,因其往剑州(今四川省剑阁)省世母,遗以白金”。由于胡寅的回书,秦“桧以为几己,始怒之”③,秦桧与胡寅兄弟的关系,也是与理学派的关系,从此恶化。此前,曾有一徐“存顶冒杨时高第徐存(江山人)之名,于秦桧当轴时,乞送入试院,试官观望,遂窃一第”④。绍兴十八年朱熹等理学人士中举,都说明秦桧当时还是扶持理学派的。

    绍兴二十年九月,采纳曹筠建请科举中淘汰采用二程学说者,开始打击理学派。绍兴二十三年,杨时之子杨迥因与胡寅的特殊关系罢官,秦桧党羽又“揭出”胡安国的门生胡“襄比当秋闱监试,题目众已议定,襄乃中夜自易之,意私其党”,而被罢官①。次年,又发生“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程瑀《论语注》而得祸”②。正如其后叶谦亨所说:“学术粹驳,系于主司去取之间,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前日大臣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宋高宗随即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③秦桧“阴佑”新学派与打击理学派,是在其当政最后的五、六年。

    宋孝宗时期的新学、理学和蜀学“宋学”三大学派中,宋孝宗对理学派的攻击新学派,采取不支持的政策,形成各学派自由发展的学术环境,除新学派仍是显学外,蜀学派在沉寂了数十年之后重新兴起;理学派自宋高宗在位末年扶持以来,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朱熹建立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形成理学的主流学派,史称“程朱学派”,陆九渊则创建理学心学派,反理学的主要学派是陈亮、叶适的浙东事功学派等。

    乾道六年(1170)前,员兴宗提出:“今苏、程、王之学,未必尽善,未必尽非,执一而废一,是以坏易坏,宜合三家之长以出一道,使归于大公至正。”④宋孝宗又追赐苏轼“文忠”、苏辙“文定”,为苏轼文集作序等,对蜀学派采取扶持的政策。而对当时的主流学派新学派、理学派,则采取相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八月戊子;《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年正月甲辰。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绍兴五年六月甲子;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绍兴初程氏之学始盛”,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

    ④《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二年正月甲辰。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绍兴十九年十二月丁丑。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72之5。《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载朱熹同榜的第三甲第十三人徐存(兰溪人),可能为“顶冒”者。顶原作项,误。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绍兴二十年九月乙酉(参见《宋史·选举志》2);卷5,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甲午。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辛卯;卷7,绍兴二十四年七月甲子、十二月丙戌。对遏制的政策,如淳熙五年(1178),“谢廓然言:‘近来掌文衡者,主王氏之说则尚穿凿,主程氏之说则务为虚诞乞诏有司公心考校,毋得徇私,专尚程、王之末习。’从之。”⑤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在宋孝宗后期并为显学,其明证莫过于淳熙十四年(1187)时年58岁的朱熹所说:“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朱熹在这里所说的诸子,不仅是指理学派的许多学者,也包括新学派王安石、王■和蜀学派的苏轼,他所举的“五经”“四书”的注疏著作,就包括了他们的著作,并说学者学习三派著作,才使“先王之道得以复明于世”①。朱熹实际上是认为理学派与新学派、蜀学派同是宋学的学派之一。

    宁宗后期理学地位的提高宁宗初年,“庆元党禁”打击了理学派,三大学派并存的局面被打破。

    嘉定元年(1208)的宋金“嘉定和议”后,理学人士刘爚向奸相史弥远建议,实行“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扶持理学派。次年,谥“赐朱熹谥曰文”,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嘉定三年,刘爚“遣国子司业,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熹《四书集注》刊行之”②。

    嘉定十三年,谥周敦颐、程颢、程颐为“元”、“纯”、“正”,后又谥张载为“明”,为后来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同年九月,胡卫的奏议称:“皇朝承五季陵夷之后,士气卑弱,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熙宁以来,凡典章号令,若王安石之造意平雅,苏轼之发语纯明,;程颢、程颐又以洙泗之源流兴于伊洛间,士之所趋一归于正。”①胡卫的奏议意在推崇理学,但只将宋学三大学派的代表人物王安石、苏轼、程颢、程颐,同列于“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的行列,说明理学派当时的地位虽已提高,但新学、蜀学派也还是主流学派。

    理宗后期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嘉定十七年,宁宗死,奸相史弥远废宁宗自定的皇位继承人赵竑,改立宗室赵贵诚(改名赵昀)为帝(理宗),随即“诏褒表老儒”,年迈的朱熹弟子傅伯成、陆九渊弟子杨简,以及自幼读程颐书的柴中行等,被授予殿阁职名,赐金带。宝庆三年(1227),宋理宗又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并“特赠(朱)熹太师,追封信国公”②,再次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

    ①员兴宗:《苏氏、王氏、程氏三家之学是非策》,《九华集》卷9。员兴宗死年不详,《九华集》附录祭员兴宗文数篇,最早的撰于乾道六年八月。

    ②《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淳熙五年三月。

    ①《朱文公文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

    ②《宋史》卷401《刘爚传》,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端平元年(1234),重用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十多位“名士”。次年,诏议胡瑗、孙明复、邵雍、欧阳修、周敦颐、司马光、苏轼、张载、程颢、程颐十人从祀孔子。李■称这十人“卓然为学者所宗,宜在从祀之列”③,意在取得与早已从祀孔子的王安石同等的地位,但是此次“诏议”未能使其中的任何一人列入从祀。嘉熙元年(1237)三月,刘汉弼“为校书郎,转对,举苏轼所言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①。结合理学派肆意攻击王安石,以及后来新学派被称为“邪党”,可见此时宋学的三大学派仍然并存。

    淳祐元年(1241)正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祀孔庙,而将王安石排挤出从祀的行列,以及推崇理学的其他措施,正式确定了理学为南宋官方的统治思想。有识之士对于理宗在面对蒙古军南侵的南宋存亡之际,不是发愤图强,而是热中于扶持宋学的理学派并打击其他学派,深为不满。理学人士刘克庄在淳祐六年的《召对札子》中说:“薄物细故,纷挐不已;急政要务,谦逊未遑,未免有‘不言防秋而言《春秋》,不言炮石而言(王)安石’之讥。夫废《春秋》,用安石,致祸之本也,于时(指北宋末)尚以为不急,况今之不急有甚于此者乎。今庙谟睽异,邪党(指新学派等)揶揄,臣实未知其所终。”②南宋皇朝在宋理宗致力于“不急之甚”的扶持理学派打击其他学派,而不思救亡图存的“急政要务”下,走上灭亡之途。③《宋会要辑稿》选举6之40。

    ①《宋史》卷41《理宗纪》一。

    ②《宋史》卷42《理宗纪》二;《宋史全文》卷32。

    第四节辽代文化的发展及其特点辽朝的创建者耶律阿保机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少数民族政治家,他通晓汉语,也吸收了一部分燕蓟地区的上层人物参与国家治理,积极借鉴中原封建政权的统治经验,吸收汉地的封建文化,同时也重视继承和发展游牧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政治、经济制度胡汉分治相适应,辽朝的文化也表现出了游牧文化与高度发展的汉文化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特点。境内契丹、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和发展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草原游牧文化特点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它不但促进了契丹民族的发展,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

    契丹人的语言文字契丹语为与乌桓、鲜卑一脉相承的东胡语的一个分支,属阿尔泰语系。

    与古蒙古语同源,关系密切,某些契丹语词汇与古蒙古语相同或相近。

    建国前,契丹无文字。神册五年(920),阿保机命耶律突吕不和耶律鲁不古创制文字。他们在汉人的协助下,以汉字隶书减少笔画,或直接借用汉字创制了契丹大字,即所谓“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③。契丹大字笔画较汉字为简,但字数仍有3000之多,不便掌握。并且用以记录契丹语,效果不理想。后来,皇弟迭剌参照回鹘字对大字加以改造,创制了契丹小字。小字为拼音文字,有300多个表音符号,称原字。将若干原字拼在一起以记录契丹语,“数少而该贯”①,比大字使用方便,它的拼音方法受了回鹘字的启发和汉字反切注音的影响。

    契丹小字的研究,现在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内外学者已释出语词400余条,构拟出100多个原字的音值①。

    辽朝境内,契丹语和汉语都是官方和民间的通用语言。两种契丹字和汉字也同样被官民使用和在境内外通行。契丹字除用来书写官方文书、碑碣、牌符、书状、印信等外,也翻译了大量儒家经典和文学、史学、医学著作,有些契丹文人也用契丹文字进行文学创作。

    大量汉文书籍的翻译,将中原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经验,中原人民的科学技术、文学、史学成就等介绍到了草原地区,带动和促进了游牧民族草原文化的发展。辽朝的皇帝和契丹上层人物多仰慕汉文化,很多人有较高的汉文化修养,汉人上层也多通晓契丹语,连出使辽朝的宋朝人有些也能用契丹语作诗,对沟通契丹人与汉人的思想感情,加强辽宋间的兄弟友好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文学契丹人在语言运用上有其独特的技巧,他们善于运用比喻的手法评论事③《宋史》卷406《刘汉弼传》;《南宋馆阁续录》卷8《官联》二。

    ①《后村先生大全集》卷52《召对札子》,“揶揄”原文作“挪揄”。参见《庚申召对》。①《新五代史·四裔附录》。

    物和品评人物。辽朝文人既用契丹语言文字创作,也大量用汉语文写作。他们的作品有诗、词、歌、赋、文、章奏、书简等各种体裁,有述怀、戒喻、讽谏、叙事等各种题材。作者包括帝后、宗室、群臣、诸部人和著帐郎君子弟。

    辽圣宗10岁能诗,一生作诗500余首,常自出题目召宰相以下赋诗,并亲自审阅。兴宗也善为诗文,他不但与诗友唱和,还亲自出题,以诗赋试进士于廷。

    在辽朝诸帝中,道宗洪基文学修养最高,善为诗赋,作品清新雅丽,意境深远。其诗《题李俨黄菊赋》:“昨日得卿黄菊赋,碎剪金英添作句。袖中犹觉有余香,冷落西风吹不去。”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②。有诗文集《清宁集》。

    宗室东丹王耶律倍有《乐田园诗》、《海上诗》。耶律国留、资忠、昭兄弟三人皆善属文,工辞章,国留有《兔赋》、《寤寐歌》;资忠出使高丽被留期间,“每怀君亲,辄有著述”,后编为《西亭集》;昭因事被流放西北部,致书招讨使萧挞凛,陈安边之策,词旨皆可称。

    道宗皇后萧观音的《谏猎疏》、《回心院》和应制诗《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天祚文妃的讽谏歌,太师适鲁之妹耶律常哥的述时政文等,不但反映了她们的文学修养,而且表达了她们关心社稷安危、致主泽民的政治理想。诗文中每引前代帝王行事为典,更体现了她们的经学、史学造诣。此外,平王耶律隆先有《阆苑集》,枢密使萧孝穆有《宝老集》,北女直详稳萧柳有《岁寒集》,萧韩家奴有《六义集》,敦睦宫使耶律良有《庆会集》等诗文集。耶律庶箴有《戒喻诗》,耶律韩留有《述怀诗》等,但辽朝书禁甚严,不许传入宋境,故皆不传。现在已无从知道他们是用哪种语言文字创作的。辽朝境内的汉人如杨佶、李瀚等也分别有诗文集《登瀛集》、《丁年集》。流传至今的辽人作品除王鼎的《焚椒录》外,还有寺公大师的《醉义歌》。《醉义歌》系用契丹语创作,曾有金人耶律履的译文,契丹文原作和耶律履译文已失传,今有履子耶律楚材的汉译本传世。

    辽人颇喜宋人诗文,对三苏的作品多能道其详。有的诗文集,在宋朝境内尚未广泛流传,却已为辽人所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契丹使人至宋,“言本国喜诵魏野诗,但得上帙,愿求全部,真宗始知其名。将召之,死已数年。搜其诗,果得《草堂集》十卷,诏赐之”③。

    辽代私家著述传世极少,现存者有王鼎的《焚椒录》、耶律淳的《星命总括》和释希麟的《续一切经音义》、行均的《龙龛手镜》等。

    儒学辽朝统治者尊崇孔子,以儒家学说作为治国的主导思想。建国初,阿保机将择历史上有大功德者奉祀,太子倍认为:“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①于是神册三年,建孔子庙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次年阿保机亲谒②《辽史·皇子表》。

    ③参见清格尔泰等:《契丹小字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①苏辙《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记载,南京副留守邢希古通过殿侍元辛传语称,辽境内已有苏轼《眉山集》,并建议苏辙印行文集;中京度支使郑颛对苏洵“文字中事迹,颇能尽其委曲”;至上京,馆伴王祭祀。契丹上层在用人行政和品德修养上,也多自觉地以儒家的道德标准为准则。连作述时政文的耶律常哥也懂得“四端五典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实生民之命”。金元之际杰出的契丹政治家耶律楚材在其《怀古一百韵》中,更恰如其分地指出了“辽家尊汉制,孔教祖宣尼”这一历史事实。

    仕辽的汉官利用一切机会向契丹统治者介绍儒家思想和封建帝王的统治经验,对契丹上层接受儒家思想起了推动作用。辽圣宗继位之初,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进《尚书·无逸》篇,太后“闻而嘉奖”。侍读学士马得臣录唐高祖、太宗、玄宗行事可法者进与圣宗,又上书谏止频繁击鞠,皆得到圣宗的赞许。兴宗时枢密使马保忠见皇帝“溺于浮屠”,“朝政不纲”,尝从容进谏,他说:“强天下者,儒道;弱天下者,吏道。今之授官,大率吏而不儒。崇儒道,则乡党之行修;修德行,则冠冕之绪崇。自今其有非圣帝明王孔孟圣贤之教者,望下明诏,痛禁绝之。”①道宗对儒家经典更是“神领心解”,他不但学习和熟悉儒家经典,而且有自己的独到认识和深刻理解。认为自身的文化素养和辽朝的典章文物,并不亚于中原皇帝和中原王朝。自圣宗至道宗、在法律和礼仪制度制定中,更不断加进儒家思想中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秩序的内容,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契丹上层虽崇佛、尊儒,但佛、儒在辽朝的地位却并不一致。佛教不过是他们的一种宗教信仰,而儒术却是他们治国的主导思想和统治者极力提倡的行为标准。

    绘画与雕塑契丹画家善画草原风光和骑射人物,他们创作了大量优秀的绘画作品。

    著名画家胡瑰、胡虔父子和东丹王耶律倍所画多入宋内府,被誉为“神品”。耶律倍“多写贵人酋长,至于袖戈挟弹,牵黄臂苍,服用皆缦胡之缨,鞍勒率皆瑰奇,不作中国衣冠”②;画马“骨法劲快,不良不驽,自得穷荒步骤之态”①。他的作品甚为五代人所喜,甚至争相购买。流传至今者有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的《射骑图》和流传到美国的《人骑图》、《射鹿图》。胡瑰所画“穹庐部落、帐幕旗旆、弧矢鞍鞯,或随水草放牧,或驰逐弋猎,而又胡天惨冽,沙碛平远,能曲尽塞外不毛之景趣,信当时之神巧,绝代之精技欤”②。他画契丹人马,“用狼毫制笔,疏渲鬃尾,细密有力。至于穹庐什物,各尽其妙”③。他的作品流传至今者有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卓歇图》,流传到海外的《出猎图》、《回猎图》,也有人列为他的画作。其子胡虔“丹青之学有父风”,与其父的画品“殆未可分真赝也”①。

    辽兴宗“工画,善丹青,尝以所画鹅、雁送诸宋朝,点缀精妙,宛乎逼师儒知苏辙有《服茯苓赋》,因求其方。

    ①《玉壶清话》;《宋史·魏野传》。

    ②《辽史·宗室·义宗倍》。

    ①《契丹国志·马保忠传》。

    ②《宣和画谱》卷8。

    ③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走兽门第三·神品》。

    ①《五代名画补遗》。

    真,仁宗作飞白书答之”②。外戚萧瀜,“慕唐裴宽、边鸾之迹,凡奉使入宋者,必命购求。凡遇名迹,不惜重价。装潢即就而后携归本国,建小楼以贮之。风和日丽,焚香展卷,临摹所至,咸有法则”③。

    此外,契丹人耶律褭履(耶律防)、耶律题子、秦晋国妃萧氏,汉人陈升、常思言、吴九州等,也皆以善画称。常思言“善山水林木,求之者甚众”。求画者必与之志趣相投乃可得,“既不可以利诱,复不可以势动”④。

    除上述见于记载的画家外,辽朝还有大量湮没无闻的丹青手。一些保存至今的辽代所建寺庙、塔刹和辽墓出土的画幅、壁画,同样反映了辽代的绘画水平和技巧。如辽宁义县奉国寺大雄宝殿彩画,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珍藏的挂幅《神农采药图》、《南无释迦牟尼佛像》,立轴《药师琉璃光佛说法图》、《炽盛光九曜图》,这些画品虽无作者名款,却同样能反映辽代不同时期的绘画水平。1974年辽宁法库叶茂台辽墓出土的绢本辽代山水画《山弈候约图》(山水楼阁图)和花鸟画《竹雀双兔图》,为传世屈指可数的辽代卷轴画增添了新的内容。花鸟画构图取对称形式,装饰气味尚存,当出自契丹画师之手。

    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辽代绘画作品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当属辽墓中保存的大量壁画,它们不但题材丰富,而且有的也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平。早期被毁的辽圣宗陵墓永庆陵,墓内和墓道两侧均绘有丰富的彩画,有建筑装饰、人物像、四季山水和牡丹、卷草、飞凤、双龙、彩蝶、祥云等饰纹。其中有人物71个,大小略与真人相等,包括蕃汉官僚、侍卫和奴仆。中室四壁所绘《四季山水图》,分春、夏、秋、冬四幅,描绘了北方草原的四季风光,以象征皇帝四时捺钵之义,景色与庆陵所在的山林景色相近,当是写实之作。艺术形制虽显生拙幼稚,内容却生动活泼,富有草原生活气息。近年来,辽代壁画墓已发现了数十处,内容有草原风光、蕃汉人物、飞禽走兽、祥云花草、穹庐车帐等,它们是辽朝社会情况的真实记录,为我们研究契丹人的冠服、发式、车帐穹庐形制、生产生活状况、蕃汉统治者穷奢极侈的腐化生活和辽代社会习俗提供了真实的形象资料。如库伦辽墓壁画中场面庞大的《出行图》、《归来图》,即描绘了契丹贵族养尊处优的寄生生活,也记录了契丹人“随阳迁徙”的具体情况⑤。

    辽朝的雕刻艺术以宣扬佛教信仰为多,有石雕和砖雕。保存至今的有真寂寺石窟(后召庙石窟,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约20公里)、开化寺石窟(前召庙石窟,后召庙东大山南坡)、灵峰院千佛洞石窟(赤峰西南约30公里)和大同云冈石窟中的辽代雕刻石像等。其中真寂寺中窟的圆雕佛涅槃像和悲恸涕泣的佛弟子,“造形浑厚,比例适当,堪称佳作”。北窟后室的浮雕像为全寺造形之最优美者,富有地方特色,也是不可多得的辽代雕刻作品。据《辽史》记载,南京延芳淀、东京道乾州、上京五鸾殿都曾安放辽景宗石像,惜今已不存。20世纪初至今,相继发现了中京辽太祖立像、辽景宗坐像,兴中府天庆寺玉石观音像和西京遗存的一些石雕造像。玉石观音像用汉白玉雕成,体形高大,镌刻精致。大同西郊佛字湾观音堂保存着一组辽朝②汤垕:《画鉴》。

    ③《宣和画谱》卷8。

    ④《契丹国志》卷8。

    ⑤王毓贤:《绘事备考》。

    石刻群像,其中的观音菩萨立像神态端庄,镌刻工丽,是辽代圆雕高大完美的石造像之一。大同拒墙堡西南辽南堂寺遗址有释迦佛坐像和文殊、普贤、弟子、侍女、狮、象等石雕残像,其中的释迦牟尼像“面相浑圆,姿容端正,服饰典雅,衣纹流畅”。

    辽代的墓葬石刻内容也十分丰富,它们包括石棺、墓志、墓壁石刻、部分画像砖和墓前神道碑、石人、石兽等。

    墓前石雕发现的有耶律琮墓神道两侧石雕一组,有文官、武吏、石羊、石虎。“文官头戴幞头,身着右衽肥袖长袍,腰系大带,拱手恭立;武吏头戴兜鍪,身着紧袖铠甲,足登长靴,双手按剑,神情严肃。石羊盘角昂首,曲膝而卧,石虎则作蹲坐式,前腿竖立,翘首远视。全组石雕风格古朴”⑥。辽宁法库辽墓出土的墓主人萧袍鲁头像,神态自然,形象栩栩如生。

    墓室内石雕多以主人车马出行、狩猎、宴饮、歌舞、民间故事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为题材,用浮雕、半圆雕、阴阳线刻等技法进行创作。辽宁地区发现的几口石棺多刻四神图案,雕工精细,刀法纯熟。草原地区的辽墓石棺,在雕刻内容和技巧上与此有所不同,主要刻划牲畜和车帐、牛、羊、马、骆驼等,以写实的手法描绘了游牧生活的实质,也表现出了无拘无束的创作态度。墓壁雕刻多以故事画和饮宴图为主,有的则雕刻家畜和野兽。这类画像石墓在辽东京道所属地区(今辽宁辽阳、鞍山、锦西等地)发现较多。此外,辽朝还有大量的石经幢和石浮图。这类以修功德、消灾祸、报恩祈福、立传扬名为目的的经幢数量很多,其造型风格、技艺精粗有着明显的宫廷和民间的差异。

    辽代的石雕艺术在继承契丹人固有文化和中原雕刻艺术传统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的佛教文化,“把三者融会、消化,故能冲破宗教艺术的牢笼,创造出富有时代特色的民族艺术成品,充溢着写实的生活气息”①。

    石雕之外,辽朝尚有砖雕和泥塑作品传世。辽宁朝阳北塔有砖雕力士、侍者、狮、虎、莲花等图案和密宗五方如来坐佛各一尊以及五象、双马、五孔雀、五金翅鸟(迦楼罗)生灵座等。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中耸立的观世音菩萨是我国最大的泥塑像之一,通高米,立于须弥座上,面带微笑,头顶上还有10个小头像,所以也称“十一面观音像”。像旁另有两尊小型的侍立菩萨,也是辽代作品。山西大同华严寺薄伽教藏殿和义县奉国寺辽代所建大雄宝殿内,现存有泥塑释迦牟尼佛像和菩萨像。

    ⑥《图画闻见志》。

    ①参见王健群、陈相伟:《库伦辽代壁画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五节西夏的文化艺术“西夏文”

    西夏建国前夕,在李元昊的主持下创制记录党项语言的文字,由大臣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称“国书”或“蕃书”,后世称西夏文。西夏文字是仿照汉字结构创制的词符文字,文字构成多采用类似汉字构造的“六书”会意字和形声字等,也由偏旁、部首组合而成。但同汉字相比,西夏文字笔画更为繁复,多撇、捺,无竖钩。《宋史·夏国传》记载其“字形体方正,类八分,而画颇重复”。西夏学者骨勒茂才认为:西夏文和汉文的关系是“论末则殊,考本则同”①。西夏文创制后,夏广运三年(1036)下令颁行,尊为“国字”,“凡国中艺文诰牒尽易蕃书”,与周围王朝往来表奏、文书,都使用西夏文字。国中设立“蕃学”,由野利仁荣主持,选派贵族官僚子弟入校学习,翻译汉文典籍。

    西夏文字的创制,在西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并构成了西夏文化的重要特色。从现已发现的西夏文字文献、文物中,有用西夏文记载的历史、法律、文学、医学著作;有用西夏文翻译的汉文典籍,如《论语》、《孟子》、《孝经》、《类林》、《孙子兵法》、《贞观政要》、《十二国》等;有大量译自汉、藏等文字的佛教经典;还用西夏文镌刻碑文,书写题记,铸造印章、钱币、符牌、铜镜等。

    文学西夏崇尚汉文化,但用汉文创作的文学作品传世不多。崇宗乾顺特别重视文学,本人有很高的文学修养,曾作《灵芝歌》与大臣王仁忠酬唱,传为佳话。留传于世的西夏文学作品,以诗歌和谚语为主。诗歌有宫廷诗、宗教劝善诗、启蒙诗、纪事诗与史诗等几类。西夏诗歌有韵律,一般为对称结构,通常是五言或七言体,也杂有多言体。每一诗句的音节数目不同,如夏天盛十四年(12)佚名作者创作的《大颂诗》②,是颂扬西夏文创制者野利仁荣的颂诗,全诗23行,分别为七、十、十一言。另一首史诗性的作品《夏圣根赞歌》①,内容多为民间传说,遣词造句带有浓重的民谣色彩,全诗45行,每行3—14字不等。开首三句:“黑头石城漠水边,赤面父冢白河上,高弥药国在彼方”,历来被学者引用作解释党项族称与历史源起的根据。另一首《新修太学歌》①,作于仁宗乾祐二十三年(1192),内容是赞美重建太学的,全诗27行,字数不等,词句华美对仗,具有宫廷诗的风格。

    谚语是西夏文学的宝贵遗产,著名的西夏谚语集《新集锦合辞》②,是由①参见朱子方、包恩梨:《辽朝的石雕艺术》,《辽海文物学刊》1992年第2期。②参见朱子方、包恩梨:《辽朝的石雕艺术》。

    ①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①俄克恰诺夫:《献给西夏文字创造者的颂诗》,载《中国民族史研究》(二),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②聂鸿音:《西夏文考释》,《民族古籍》1990年第1期。学者梁德养、王仁持于夏乾祐年间(1170—1193)收集整理的。西夏谚语对偶工整,结构严谨,字数多少不一,有6字至36字句式,以14字为最多。内容广泛地反映了西夏与党项社会的各个方面,揭露黑暗、鞭鞑丑恶、赞颂美好生活,并涉及社会生产、生活、风尚习俗、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内容。音乐、舞蹈党项羌人是一个富有音乐传统的民族,早期党项羌人的乐器“有琵琶、横吹,击缶为节”③,“横吹”即竹笛,是由羌人发明的。从唐代起党项人接受了中原音乐,宋代李德明时“其礼文仪节,律度声音,无不遵依宋制”。西夏建国后,李元昊为改“唐宋之缛节繁音”,乃下令“革乐之五音为一音”①。夏人庆五年(1148),仁宗令乐官李元儒参酌中原乐书,更定音律,赐名《鼎新律》。西夏流行的乐器,据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记载有:“三弦、六弦、琵琶、琴、筝、箜篌、管、笛、箫、笙、筚篥、七星、吹笛、击鼓、大鼓、丈鼓、拍板。”西夏设有“蕃汉乐人院”,惠宗时曾“招诱汉界娼妇、乐人”②,已发现的西夏文献藏品中有《刘知远诸宫调》戏曲残本,说明戏曲已传入西夏。

    西夏时期的舞蹈在碑刻和石窟壁画中留有生动的形象,如建于夏天祐民安五年(1094)的《凉州护国寺感应塔碑》碑额两侧的线刻舞伎,舞姿对称,裸身赤足,执巾佩璎,于豪放中又显出妩媚。在敦煌莫高窟、安西榆林窟等河西走廊地区的石窟寺西夏壁画中,伎乐菩萨的舞姿已接近唐、宋风韵,失去了羌系民族强悍粗放的风格。榆林窟第3窟西夏壁画中的《乐舞图》,由舞女与乐队组成,舞女上身半裸,披挂绸带,着短裙长裤、赤足,颈部、手臂饰以璎珞、臂钏、手镯,左右相对吸腿舞状,姿态雄健③。在一幅西夏观音图中,有男性舞者形象,伴奏乐人为秃发男性,舞者抬臂舞姿,动作雄健,类似今日蒙古民族舞蹈。

    绘画、书法西夏的绘画艺术,留传于今的作品主要是佛教绘画。种类有石窟、寺庙壁画,经卷木刻画,木板、绢帛、纸本绘画等。石窟壁画主要保存在敦煌莫高窟、安西榆林窟等石窟寺中。绘画题材主要有本生故事、说法图、经变画、千佛、供养菩萨、供养人像与洞窟装饰图案等。壁画中的乐舞图、飞天、水月观音、唐僧取经图尤为西夏绘画艺术的精品。在壁画题材中,有为阐发佛教经义绘制的反映西夏社会生产和生活内容的农耕图、踏碓图、酿酒图、锻铁图,是反映西夏世俗生活的绘画艺术珍品。榆林窟第29窟的西夏供养人像,无论男女,都身材修长高大。男像圆面高准,两腮肥硕,体魄魁伟,穿戴别具民族特色的服饰,充分表现出党项羌人粗犷、剽悍、豪爽的民族性格。西夏壁画,早期模仿继承北宋,中期学习吸收回鹘佛教壁画艺术的成分,晚③聂鸿音:《西夏文考释》,《宁夏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①参见陈炳应译《西夏谚语——新集锦成对谚语》,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②《隋书》卷83《党项传》。

    ③吴广成:《西夏书事》卷12。

    期又接受了吐蕃佛教(后世称为“藏传佛教”)绘画艺术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在构图、人物造型、线条、敷彩等方面都有特色。如线条上以采用铁线与兰叶描为主,辅以折芦、莼菜条;敷彩大量使用石绿打底,使画面呈现冷色调的“绿壁画”等。西夏时期刊印的西夏文和汉文佛经中,卷首多刻有精美的木刻版画,也发现有图解本的西夏文佛经。黑水城出土的大量西夏佛画,有用绢、帛或纸本绘制的,内容有《文殊图》、《普贤图》、《弥勒佛图》、《阿弥陀佛接引图》等。其中还有《十一面观音图》、《上乐金刚图》、《胜三世明王曼荼罗图》及大型坛城(曼荼罗)木版画等密宗绘画,浓抹重彩,色调深沉,画中附绘供养人像与西夏文题款,别具风格,都堪称艺术佳品。除佛画外,甘肃武威西郊西夏墓出土的木板画,内容多为武士与侍者形象,虽构图缺少变化,但用排列整齐的人物形象渲染严肃气氛,笔法飘逸,颇具唐画余韵。黑水城出土的版画《卖肉图》和《魔鬼现世图》,构图新颖,脉络分明,描绘生动、逼真、细腻,刀法娴熟,反映了西夏绘画艺术从写实到写意方面的高超画技。

    西夏的书法艺术源于汉字,有楷、行、草、篆四体,传世作品中,楷书多见于写经与碑文,篆书见于碑额与官印,文书、契约则多用行、草。出土文物中发现有西夏时期使用的竹笔,用以书写硬笔书法。仁宗时期的翰林学士刘志直,工于书法,他用黄羊尾毫制作之笔,质量很高,为时人所效法。雕塑西夏雕塑艺术品种类多,有铸铜、石雕、砖雕、木雕、竹雕、泥塑、陶瓷等。西夏皇陵出土的鎏金铜牛,长120厘米,重188千克,模制浇铸,通体鎏金,造型生动,比例匀称,是西夏铜铸艺术的代表作。西夏石雕题材丰富,出土的有石马、石狗、石螭首、石雕人头像、栏柱、柱础、人像石座等。动物石雕、栏柱石雕都为通体圆雕,比例均衡,刀法细腻,有的留有彩绘痕迹。西夏皇陵出土的人像石座,呈跪坐负物状,形象有男女之分,皆双眉粗厚,双目凸出,短鼻獠牙,一说为西夏奴隶形象的写照。

    泥塑艺术以佛寺塑像为代表,夏崇宗时期修建的甘州大佛寺释迦牟尼涅槃像,身长34.5米,肩宽7.5米,木胎泥塑,金装彩绘,虽经后世修补,但西夏泥塑规模与风格于此可见。敦煌莫高窟第491窟西夏供养天女彩塑,高67厘米,头梳垂髻,身着袿衣,面露微笑,典雅俊美,宛然如生。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古庙和宁夏贺兰县宏佛塔中,都出土有佛、菩萨、罗汉、供养人、力士、童子泥塑,这些泥塑佛像多运用写实与艺术夸张手法,刻划表现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逼真自然,富有生活气息。

    雕塑陶瓷艺术品,在宁夏灵武窑出土的有人物和动物形象,如秃发的青褐釉供养人头像,卧姿褐釉骆驼,形象生动,釉色精美。西夏还出土有木、竹雕刻品,木雕中有一件菩萨像,冠带罗裙,端坐于龛内,左右置宝瓶和童子,画面富有生气。竹雕,在长7厘米宽不足3厘米的画面上,有庭院、松树、假山、花卉和人物,刻工精细、生动,是西夏存世的竹雕精品。

    第六节金代的文化艺术金初,诸事草创,文学朴陋,得辽人韩昉而言始文,多借才于宋。及至海陵,金朝始有自己的文人,蔡珪被称为金代文派正传之宗。金朝文化在发展中已达到很高水平,它“一变五代、辽季衰陋之俗”④,“大定以后,其文笔雄健,直继北宋诸贤”①。在某些方面亦非宋可比,启后世文化发展之先声。文学金代文人能在我国文学史上,开后来派别或启发于后世的,主要是王若虚、元好问。王若虚著有《滹南遗老集》,是金代特出学者,诗文之外,兼长经史考证,推崇苏轼,其论史则攻击宋祁,论诗文则尊苏抑黄,是当时具有权威的评论家。他的贡献在于初步建立了文法学和修辞学,他还想建立文例,后来潘升霄的《金石文例》即受其影响。元好问是金朝集大成者,著有《遗山文集》,他的《论诗绝句》30首,重在衡量作家,开后来论诗的一个重要派别。金代文人辈出,蔡珪被称为大定文章之首,其次是党怀英,与其同时的有赵沨、王庭筠(渤海人)、王寂、刘从益等。章宗承安后,在文坛上的主要人物有赵秉文、杨云翼、李纯甫、元好问等,皆一时名士。在女真人中成就较高的有金章宗完颜璟及完颜■等。

    杂剧戏曲杂剧戏曲在金朝得到相当的发展,已盛行以杂剧的形式作戏。金代院本的发展,为后来元代用北曲谱成表演故事的杂剧打下了基础。金章宗时人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是我国古典戏剧中一部带典范性的划时代杰作,系根据唐代元稹《莺莺传》改写而成,但无论是思想还是艺术,都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被称为“古今传奇鼻祖”,“北曲之祖”。

    儒学金朝以儒家思想为统治人民的基本思想,此外,老庄之学、佛学,特别是法家刑名之学亦较广泛流传和应用。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长期在北方潜伏着的理学又得到传播,因此出现以理学作为武器,一方面对经义之学展开批评,另一方面从理学、佛学方面对两宋的理学展开批评。

    赵秉文被称为“儒之正理之主”,他批评汉以来的传注之学,充分肯定北宋周、程理学。他认为“独周、程夫子,绍千古之绝学,发前圣之神奥”,“此前贤之所未到”①。他对北宋之学也加以批评,出入于佛、老,但没有使三道合一把理学向前推进一步,终以卫道统名于金。王若虚批评传注之学,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2。

    ①董锡玖:《中国舞蹈史》(宋辽金西夏元部分),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年版。①《遗山先生文集》卷18《内相文献杨公神道碑铭》。

    其弊不可胜言,肯定宋学“使千古之绝学,一朝复续”②,“推明心术之微,剖推义利之弁,而斟酌时中之权,委曲疏通,多先儒所未到”①。同时他斥宋学,并曾下功夫对两宋理学注释加以评论和褒贬,但未自成一家之言。李纯甫,由儒教转向道教,又由道教转向佛教。著有《中庸集解》、《鸣道集解》,“号中国心学,西方文教”①,他说:“学至于佛则无所学”,以为宋伊川诸儒“皆窃吾佛书”②。异常大胆地向两宋理学开战,以达到以佛为主的三教合一,把佛书抬高到儒、道之上。

    史学金朝除继承历朝史学之外,尚有其特殊的贡献。金代对传统的正闰观展开批评,发扬了历史上的民主和包括各族在内的中华思想。赵秉文认为王室与列国、华与夷、中国与四境的关系都是可变的;认为有公天下之心的都称“汉”,认为社稷与民相比,民贵而社稷轻,反对唐开元末“祸始于妃后,成于宦竖,终于藩镇”的提法,认为祸害的根源在“明皇”③。王若虚认为不能只有宋统一中国,统一也要讲“曲直之理”。他认为欧阳修不讲曲直的统一,是“曲媚本朝,妄饰主阙”④。他认为国之存亡可付之天数,但不能以守忠节犯食人之罪,他赞许司马光对传统正闰观的批评,“正闰之说,吾从司马公”⑤。元好问《中州集》是以诗存史,他把各地区、各族的诗人均视为中州人物,这是统一的包括各族在内的中华思想的具体反映。

    绘画、书法金代艺术的发展,也在各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海陵完颜亮能画竹,显宗允恭画獐鹿人物,王庭筠善山水墨竹,王邦基善画人物,徐荣之善画花鸟,杜锜画鞍马。金章宗设书画院,收集民间和南宋收藏的名画,王庭筠与秘书郎张汝方鉴定金朝所收藏书画550卷,并分别定出品第。章宗亲自为收藏的书画题签和题词。现存金画不多,有虞仲文《飞骏图》、王庭筠《枯木》等,以张瑀《文姬归汉图》为最。画面纵29、长127厘米,由墨笔淡设色,画蔡文姬归汉行旅在漠北大沙中的生动情景。艺术风格和表现技巧,都承唐、宋名画家的传统,是难得的精品。

    金代书法家,亦不出北宋诸派的窠臼,如吴激、王庭筠宗米,赵秉文、赵沨宗苏。章宗学宋徽宗的瘦金体,很有成就。王竞工草隶,尤工大字,两都宫殿榜题都是竞所书,士林推为第一。党怀英工篆籀,为学者所宗。赵沨工正、行、草书,亦工小篆,正书体兼颜、苏,书画雄秀,当在石曼卿上;行草书备诸家体,超放似杨凝式,当处苏、黄伯仲间;时人以沨配党怀英小②阮元:《金文最序》。

    ①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1《性道教说》。

    ①《滹南遗老集》卷44《道学发源后序》。

    ②《滹南遗老集》卷3《论语辨惑序》。

    ③《金史》卷126《李纯甫传》。

    ④《归潜志》卷1、卷9。

    ⑤《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14《唐论》。

    篆,号“党、赵”。吴激得其岳父米芾笔意,王庭筠在当时学米诸人中,造诣最深,其书法与南宋诸老,各行南北,为元初巙子山诸人所不及①。任询具有多方面的才艺,书法为当时第一,画亦入妙品,《中州集》称他:“画高于书,书高于诗,诗高于文。”

    壁画和雕刻金代壁画和雕刻艺术造诣亦深,现存的金代寺院壁画和已发掘的雕砖墓和遗物充分说明了这点。山西繁峙岩山寺的金代壁画,内容极为丰富,与传世的宋画中精品不相上下,它比永乐宫壁画绘制年代早158年,二者前后辉映,是金、元建筑壁画中的双璧。在伊春金山屯出土有舞乐浮雕石幢,呈柱状八面体,每面都刻有人物浮雕,有的翩翩起舞,有的在击鼓奏乐,有的在吹笙弄箫,不仅表现出精巧的雕刻技术,而且展示出一个精彩的歌舞场面。金代文化艺术继辽、北宋之后而不断发展,超过了辽,在北宋之后与南宋平行,构成当时我国文化发展的南北两大支。在我国文化艺术发展史中起着“上掩辽而下轶元”②的作用。

    ①《滹南遗老集》卷26《君事实辨》。

    ②《滹南遗老集》卷30《议论辨惑》。

    图版目次一、湖南永顺县溪州铜柱五代·后晋二、佛宫寺释迦塔(山西应县木塔)辽三、山西大同华严寺全景辽四、华严寺内大雄宝殿辽五、北京卢沟桥金六、山西恒山悬空寺悬空寺创建于北魏后期(约471—523),已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现存建筑是明、清两代修建后的遗物。

    七、打铁酿酒图(壁画)西夏八、刻丝紫鸾鹊谱北宋九、刻丝蟠桃花卉图南宋十、钧窑尊宋十一、磁州窑黑釉雕剔花卉罐宋十二、景德窑青白釉刻花花卉碗宋十三、清明上河图(局部)北宋张择端十四、听琴图(局部)北宋赵佶(徽宗)

    十五、卓歇图(局部)五代胡瓌十六、韩熙载夜宴图(局部)五代顾闳中十七、与元珍帖北宋欧阳修清乾隆拓本十八、与太师帖北宋司马光清乾隆拓本十九、赤壁赋北宋苏轼清乾隆拓本二十、与无咎书帖北宋黄庭坚清乾隆拓本二十一、真酥帖北宋米芾清乾隆拓本二十二、与彦修帖南宋朱熹清乾隆拓本以上图版共二十二幅分为两组。图版一至十四为一组,排在上册卷首。

    图版十五至二十二为一组,排在下册卷首。图版一、图版七、图版二,分别选自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画集丛刊》之湖南分册、宁夏分册、《民族画报》1984年第2期。图版三、图版四、图版六、图版十、图版十一、图版十二,分别选自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华严寺》、《古建风光》(1992)、《故宫博物院藏瓷选集》、《上海博物馆藏瓷选集》。图版五,系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照片。图版八、图版九,选自文物出版社、日本株式会社讲谈社出版的《中国博物馆》丛书之三《辽宁省博物馆》。图版十二、图版十四、图版十五、图版十六,选自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绘画——故宫博物院藏画集》第一集、第二集。图版十七、图版十八、图版十九、图版二十、图版二十一、图版二十二,均选自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三希堂法帖》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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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中国通史》的编撰工作,是从一九七五年开始的。当时的想法是写三部通史。一部小型的,二十万字。一部中型的,二百万字。一部大型的,六百万字。后来,中型本有了二百五十多万字的草稿,因具体的困难,没有把工作继续下去。小型本,即《中国通史纲要》,于一九八○年六月完稿,约三十万字,同年十一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后来又由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英文本、日文本、西班牙文本。大型本,即本书,于一九七九年开始工作。一九八三年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上定为重点科研项目。同年十月,邀请有关兄弟单位的专家成立编辑委员会,由北京师范大学报请教育部备案。据目前进行情况来看,全书大约要有一千二百万字,一九八八年开始出书,如工作做得好,可望三年内全部完成。

    本书共十二卷,二十二册。第一卷,导论,论述与中国史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第二卷,远古时代,从考古资料探索原始社会的状况。第三卷,上古时代,主要论述有文字记载以来到秦灭六国时的历史。第四卷至第十卷,中古时代,论述自秦汉至鸦片战争前的历史。中古时代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每一时期中又有小的分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第十一、十二卷,近代,论述自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历史。在体例上,除第一卷、第二卷按照具体情况另作处理外,各卷都分为序说、综述、典志、传记四个部分。在内容上,要求在“通”字上下功夫,重视各种社会现象的内在联系,重视贯通古今的发展规律。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但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本卷只讲述一些我们感到兴趣的问题,不能对中国历史作理论上的全面分析。一九八一年六月,我们在《史学史研究》第二期上发表了导论的提纲,提出了中国历史的十二个方面,三百四十六个问题,涉及面相当广泛,但在短时期内不能对这些问题都进行研究,经过反复讨论,拟定了现在这样的内容。一九八一年的提纲,我们认为仍值得参考,现作为附录,附在本卷之后。本卷第一章、第六章和第九章,分别由我、邱汉生同志和刘家和同志撰写。第二章、第三章是由瞿林东同志起草的,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是分别由崔春华、孙文良、吴怀琪、陈其泰等同志起草的,这六章都经过讨论,由我修改、增删、定稿。刘雪英同志在工作上给我很多协助。全卷文风不能一致,内容难免有重复、粗疏错误,甚至矛盾的地方,希望得到同志们的指正。

    本书的编撰得到各方面领导的关注,同志们的鼓励和帮助,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们表示深切的感谢。对我个人来说,还应该感谢牟传珸同志对我在生活上的照顾。

    白寿彝1986.10.15于北京1991.3.20修改第一章统一的多民族的历史第一节关于中国民族史撰述的回顾古老的传说和记录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也包含着曾经在这块广大国土上生存、繁衍而现在已经消失的民族的历史。①远古文化遗存,表明中国境内在那遥远的时代,曾经在不同地区发展着不同系统的文化。先秦的文字记载,从甲骨文、金文、《诗》、《书》、《春秋》经传、《竹书纪年》、诸子书以至《天问》、《山海经》,或叙说当时史事,或追述前人的传说,都在民族方面有所反映。但在这些文字记载中,只有《诗》《书》所记略具首尾,《春秋》经传所记材料较多。

    《诗·大雅》、《周颂》、《鲁颂》都有诗史性质的篇章。《生民》,歌咏周人始祖姜嫄及其子后稷的故事。《緜》歌咏古公亶父在周原创业的故事。《大明》歌咏殷周关系的变化。《大明》说,王季、文王都娶了殷商贵族的女儿。文王迎亲时,在渭水上“造舟为梁,不(丕)显其光”,举行了盛大的仪式。后来武王奉天命伐殷,大战牧野,军容很盛。这是一篇写得相当有系统的诗。《鲁颂·閟宫》,旧说是颂鲁僖公的功德。诗中,从姜嫄之德和后稷播百谷,说到太王、文王、武王相继,振兴国家,牧野克殷,再说到周公受封,建立鲁邦。诗中还说到鲁侯的武功,“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商颂》五篇,颂商的史事,也是从其始祖有娀氏因“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起。诗中说到,“维女(汝)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殷周始祖各有诞生的奇迹,表明殷周各有自己的族源。荆蛮、淮夷、氐羌,还有玁狁,都是殷周以外的重要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化系统。

    《书》,主要是收录殷周的官文书,很有史料价值。其《牧誓》一篇,记武王在牧野誓师时的仪态和誓师辞。誓辞的开端说:“逖矣西土之人。”这是指来自周土的人。又说:“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友邦冢君等是一类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是八个民族的名称,这些民族是又一类人。这可见,武王伐纣的队伍,是一支多民族的联军。对于庸、蜀等八个民族,现在还不能作出完全可信的解释。

    《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和被称为“春秋外传”

    的《国语》,都是政治史性质的书,但记载了大量的民族史材料,这可以说①所谓“民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里所下的定义说:“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他说的是近代民族,即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但这四种要素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在近代民族形成以前,在民族共同体的不同发展阶段,如氏族、部落、部族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都还没有达到完备的程度。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民族,也是根据这四种要素来进行分析的,但是,泛称民族共同体的各个发展,而不是专指近代民族。参看杨堃《民族和民族共同体的几个问题》,见《民族与民族学》,四川民族出版社,1953年版。

    是民族史撰述的正式开始。《春秋》经传记载了周王室和一百四十九个国的史事,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朝聘、会盟、婚好和战争。他们中,有姬、姜、嬴、■、子、姒、妫、风、姞、熊、偃、己、妘、祁等姓。从他们的姓,可以看出他们是分别属于周族、殷族、夏族和其他古代民族①。此外,还有戎、蛮、狄、夷、濮等民族,这在当时是被视为文化水平低的民族,但他们中的某些部分也参加先进集团的会盟、征伐和婚好,他们活动的地区也有跟齐、鲁、晋、卫杂处的。狄人在春秋时比较活跃,有赤狄、白狄之称。赤狄又有东山■落氏、廧咎如、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区别。白狄有鲜虞、肥、鼓等区别。夷,有淮夷、介、萊、根牟,而他们的活动见于记载者不多。戎的名号颇为杂乱。蛮称“群蛮”,濮称“百濮”,似都是泛称②。以上这些民族,经过春秋、战国长时期的历史陶冶,其中大量融合为汉族,也有不少成为秦汉以后的少数民族。《春秋》经传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的民族史料,但它们都是按编年的形式写的,按史事发生年代的先后进行记载,还不能对这些民族分别作出比较集中的表述。

    《国语》,是按王国和侯国的区别汇编的政治史资料。如从民族史的角度去看,却又可说基本上也是民族史的资料。其中的《周语》、《鲁语》、《晋语》、《郑语》,都是关于周族宗亲的材料。《齐语》记齐桓公的霸业。齐和周是世为婚姻的。还有《楚语》、《吴语》、《越语》,都是关于南方民族的材料。《国语》记事,于各国史事都以发生的先后相次,但于彼此之间很少联续。无论《国语》的哪一部分,都不足以说明某国历史的始末,但保存了重要的史料。如《鲁语》下: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金椟,如之。这一段材料,一直为治东北民族史的学者所重视。又如《郑语》记史伯论南方民族的话,说:夫成天地之火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姓乎!■姓■越,不足命也。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实与诸姬代相干也。这是对于南方民族、对于荆楚的先世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史料。所谓八姓是己、董、彭、秃、妘、曹、斟、■,他们差不多又都各有子姓。

    近人研究先秦民族,如章炳麟著《序种姓》①、王国维著《鬼方昆夷玁狁①参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五,《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

    ②参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九,《春秋四裔表》。

    ①见《章太炎全集》,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考》②、闻一多著《伏羲考》、《龙凤》、《姜嫄履大人迹考》③,徐炳昶著《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都成绩斐然。但先秦史料究竟过于零碎,研究工作所受到的局限过大。这个缺憾,只有到了秦汉时期才得到改变。

    在思想上,由于民族区别的存在,就不免在民族关系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看法。孔子被后世的经学家宣传为“尊周室,攘夷狄”的圣人,好象孔子对于所谓“夷狄”是很严厉的。其实,孔子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理智的。他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又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④这在口气上对夷狄蛮貊,有点不以平等相看,但认为他们和诸夏之间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标准,是与一些持狭隘的民族观念的人大不相同的。孔子还认为,夷狄也有长处,有的地方比诸夏还好。他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⑤。对于“夷狄”的一些落后的东西,孔子认为是可以改变的。有一次,他表示要到九夷去,有人说:“那地方陋,怎么能住下去啊?”孔子答复说:“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对于夷狄的干扰,孔子是反对的,所以他虽不大赞许管仲之为人,却推重管仲能联合诸侯,保卫诸夏的功绩,而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①这种看法,无疑也是正确的。孟子在一次责备楚人陈良的弟子陈相时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谓豪杰之士也。子之兄弟,事之数十年,师死而遂倍之。”“今也南蛮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子之师而学之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入于幽谷者。《鲁颂》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学,亦为不善变矣。”②孟子的话,不只是表示了学术上的门户之见,而且表示了他对其他民族的严重歧视。所谓“南蛮舌”简直就是骂人了。孔孟对民族关系的两种态度,实际上是民族关系史上两种观点上的根本分歧,到了秦汉以后就更为明显了。

    多民族史撰述的杰作司马迁是中国史学的奠基人,他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都是有卓越成就的史书。它们在民族史方面也都有杰出的撰述。《史记》把环绕中原的各民族,尽可能地展开一幅极为广阔而又井然有序的画卷。它写了《匈奴列传》、《南越尉佗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分别按地区写出北方、南方、东南、东北,西南、西北的民族历史。把这六个专篇合起来,可以说是一部相当完整的民族史,其中有些记载是超越当时和今日国境范围的。这与先秦②见《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③见《闻一多全集》第一册,上海开明书店,1948年版。

    ④这两条,分见《论语·卫灵公》,又《子路》。

    ⑤见《论语·八佾》。这句话有不同解释。朱熹《论语集注》引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谮乱。”这个解释近是。

    ①以上两条分见《论语·子罕》,又《宪问》。

    ②见《孟子·滕文公上》。

    记载之局限于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有关事迹,是大不相同的。秦汉的空前统一局面及其对外交通的发展,使当时人大开眼界,也使我们的历史家能写出这样包容广大的民族史。自战国以来,我们的先民有了解世界的追求。邹衍大九州之说,是这种思想的地理形式。《礼记·中庸》说:“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是这种思想的道德形式。《史记》写民族,也许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这种思想的历史形式。

    《匈奴列传》在材料的选择和表述的形式上,都有创始的意义。列传的开头,说: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

    这是说匈奴历史的古老、地理的位置和民族的最大特点。下文紧接着就说: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駞、驴■駃騠、騊駼、■騱。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

    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这两段话把这个游牧民族在生产上的特点,畜牧、狩猎和军事相结合的特点,日常生活和婚姻制度的特点以及文化水平,都说到了。这同列传开头的一小段话,概括地勾画出这个民族在几个重要方面的特点,大体上反映了匈奴社会所可能达到的历史发展阶段。

    《匈奴列传》,除开头的三段外,可分为三个部份。一个部份,是从夏后氏少康之衰说起,直到冒顿称单于之前,说的是匈奴不断发展及其与汉族先民的关系。冒顿称单于,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在位三十六年,是匈奴最强盛的时期,也是列传中重点表述的部分。这里写出冒顿的坚毅雄悍,并因写匈奴的强大而同时写出月氏、东胡及一些北方民族的盛衰。冒顿与汉廷曾有书信往来,可见这时已使用文字,但未明说是匈奴自制文字或是汉字。这是关系匈奴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记事。最后一部分,是从老上单于即位之年(前174年)起,写到天汉四年(前97年)。列传写出,在这一时期,因汉降人对匈奴的教唆和汉家将相贪图战功,匈奴跟汉朝的关系复杂化了。列传在写这一时期的双方关系时,很有分寸,透露了作者对双方关系的独到见解。列传还写了在老上单于时,汉降人中行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这也是关系匈奴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记事。对于这一类好象细小但有历史意义的事,司马迁往往不轻易放过。

    匈奴的活动,主要是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后来,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几个在全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民族也都在这里活动,使这里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特别活跃的地方,因而《匈奴列传》也就越来越加强它在民族史文献上的重要地位。

    《匈奴列传》以外的五篇民族史传记,都各有特点,也都在民族史文献上有其重要性。《西南夷列传》的篇幅较少,而在地理范围上包含今云南省、贵州省及四川省西南部,涉及的民族的数目也特别多。传文把这些民族加以简明的叙述:西南夷君长以十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十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桐师以东,北至叶榆,名为嶲,昆明,皆编发,随畜移徙,亡常处,亡君长,地方可数千里。自嶲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徙、莋都最大。自莋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十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这一小段文字,把西南夷区分为四类。田耕邑聚者为一类。随畜牧迁徙,无君长者为一类。或土著、或移徙者为一类。有君长而定居或移徙不明者为一类。每类各有若干族群,各有相当范围内的活动地区。《西南夷列传》,总的说来,材料并不丰富,但提供了一个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古代史的线索,是很可珍贵的。象《西南夷列传》这种按照地区分别表述民族历史的方法,特别对于民族复杂的地区,很适用。这种办法对于后来的民族史撰述有很大的影响。

    应该特别指出来,《史记》对汉族的形成,做了很多的工作。学者们习惯于把这些工作看作是中国史的一般工作。而从民族史的角度看,这些工作还应该说是对叙述汉族形成过程所做的工作。《史记》有《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秦始皇本纪》以至汉以后的帝纪,它们所表述的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就是汉族形成的不同阶段。《史记》又有《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这些表是表述不同历史阶段的又一形式。尽管司马迁还没有“汉族”的概念,他也不一定会意识到这是为一个民族的形成写历史,但实际上他做了这个工作。一直到现在,他的工作成果还是我们研究汉族形成史的基本文献。

    《史记》论述了不同民族的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但不斤斤于夷夏之别。

    司马迁对待少数民族的态度是理智的,没有明显的狭隘民族思想。《史记》记:“禹兴于西羌”①,而为夏后氏之祖。又,秦之先祖大费,其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②。又,春秋时,秦以“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③后来秦用商鞅变法,改革了一些戎俗,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史记》记周人历史说,周在夏殷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文化较高的民族④。而周的先世却曾“奔戎狄间”,到古公亶父始“贬戎狄之俗”。又,匈奴在一般人眼中好象是不可能有什么文化历史的民族,但它却是“夏后氏之苗裔”。⑤《吴太伯世家》说:“余读《春秋》古文,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越王勾践世家》说:“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山。”这些记载所反映的思想,与战国时期的孟子大不同。孟子只承认“用夏变夷”,而不承认夏会“变于夷”。《史记》的这些记载,则是“用夏变夷”者有之,“变于夷”者亦有之。

    匈奴问题是汉代尖锐的民族问题。《史记》既反对匈奴对汉边地的侵扰,也反对汉朝对匈奴牧地的侵夺。在关于河南地的争夺上,《史记》肯定了匈奴在当地的主权。所以《匈奴列传》记秦始皇侵占这块土地时是说:“使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而在记匈奴冒顿单于时事,是说“悉①《吏记·六国年表·序》。

    ②《史记·秦本纪》。

    ③《史记·六国年表·序》。

    ④《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⑤《史记·匈奴列传》。

    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

    对于汉和匈奴间的战争,《史记》并不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它指出,汉武帝初年,“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但自王恢设计诓骗匈奴以后,双方才不断用兵。《史记》指出,汉家对匈奴用兵为自己带来很大的困难。《平准书》指陈对匈奴战争的严重后果,说:及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迟,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始也。其后,汉将岁以数万骑出击胡。及车骑将军卫青,取匈奴河南地,筑朔方转漕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其后四年,而汉遣大将将六将军,军十余万,击右贤王,获首虏万五千级。明年,大将军将六将军仍再出击胡,得首虏万九千级。捕斩首虏之士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虏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而汉军之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之财转漕之费不与焉。

    《匈奴列传》对于汉廷在民族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是微婉其词的。所以在列传的结尾,感慨于《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但以《平准书》和《匈奴列传》合观,可见作者对自己的真实思想还是不愿掩盖的。司马迁死后两千多年的悠久岁月中,在汉与匈奴的问题上,很少有人能象他这样看的。

    班固的《汉书》和范晔的《后汉书》,继承《史记》,在民族史方面,对前史或续或补,对创兴的新史专立篇目。它们在资料上可说是收集得不少,而见识上要比司马迁差得多。

    《汉书》的《匈奴传》,有上、下两卷,收录了《史记·匈奴列传》的旧文,增益了李广利降匈奴以后以至更始末年的史事。把《史》、《汉》和《后汉书》的《南匈奴传》合起来看,我们可以看出对夏、殷以至东汉末年的匈奴历史具有相当完整的记载。《汉书·西域传》也分上下两卷,比较系统地记录了天山南北各民族的情况,对于道里和户口的数字也都有所记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代民族史的重要资料。《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几乎全是抄录旧史,而所收文帝赐赵佗书和赵佗所上书,是《史记》所缺略的重要文献。

    《后汉书》的民族史部分,收罗繁富,甚见工力。《西域传》、《南匈奴传》接续前史,记录了匈奴和西域在东汉时期的重大变化。《东夷传》、《南蛮西南夷传》好象是因袭旧规,而记载翔实,过于前史。西羌问题是东汉时期比较突出的民族问题,乌桓和鲜卑是这时期新兴的民族,而鲜卑对后来中国历史的发展大有影响。《西羌传》和《乌桓鲜卑传》是《后汉书》新创的篇章。陈寿的《三国志》,一向同《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四史”,而陈书民族史部分很简略,仅有乌丸、鲜卑、东夷传,但也可与《后汉书》有关部分相参证。

    在编写体例上,《汉书》和《后汉书》都是按地区对多种民族作综合表述,有时是以一个最占优势的民族为主而连带叙述其他民族的。它们在表述民族史事时,往往穿插着有关的中外关系,使读者可以看到民族地区在中外关系史上的地位。这两点,都是继承了《史记》的编纂方法,对后来的民族史撰述很有影响。一直到今天,这两点还是值得采用的。

    在观点上,《汉书》不赞成汉对南粤、西南夷及朝鲜的用兵,而称赞汉文帝对赵佗的安抚政策①。这种观点还反映了班固对这些民族的鄙视态度,但比起他对待匈奴的态度来,还是温和的。他说,匈奴是“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塞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绝外内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②。这把匈奴看作天生的劣等民族,是不符合史实的。这种对少数民族极为恶劣的态度,是很不妥当的。《后汉书》对两汉时期民族关系的发展,指陈形势,立论相当概括。在这一点上,《南匈奴传·论》和《乌桓鲜卑传·论》都表现了作者的史才。但《后汉书》忽视民族间的历史友谊,而强调少数民族对中原皇朝的威胁。这种对待民族问题的态度,是远远落后于司马迁的。

    《史记》、《汉书》、《后汉书》的成就不同,均为中国民族史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研究的线索和撰写的方法,在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民族重新组合的历史记录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民族重新组合的时期。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又一时期。关于这两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在数量上的丰富是远远超过前代的。

    三国时期,匈奴人、氐人、羌人、鲜卑人等入居内地,跟汉人杂居。民族矛盾的机会增多了,民族融合的条件也增多了。此后,经历了所谓“五胡十六国”的战乱、南北朝的对抗、北朝的分裂,经历了北方民族的兴替、南方民族在南朝影响下所起的变化,经历了南诏的兴起和吐蕃的强大。在长时期的历史性的变化中,民族分分合合,使汉族本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更新,一些少数民族得到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提高,全国封建化过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隋唐正是在民族重新组合的基础上建立了兴盛的皇朝。它们的朝廷上有来自少数民族的臣僚,它们的后宫坐着出身少数民族的皇后。

    五代时,在五个小朝廷中,就有三个是突厥族的沙陀人所建立的。北宋的北境,契丹占有燕云诸州,西北境有西夏。北宋号称统一,实际上并没有统一起来。在北宋时,契丹继续强大起来,女真也强大起来,蒙古更强大起来。在蒙古族占统治地位的年代,不同民族的人们,因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宗教上和婚姻上的原因,不断有大大小小的组合。在葱岭以西的许多民族的成员,也有不少人进入中国,日子久了,变成中国人。这时,居住在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居民被称为“契丹”,实际上是包含了大量的汉人,其次是女真人和原来的契丹人,还有别的少数民族,如匈奴人、突厥人、氐人、羯人等。长江以南的人是称为“汉人”,实际上也包含更多民族的人。“契丹”和“汉人”的名称,在当时主要表明政治上的不同身份,但也可见若干不同民族间的区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趋向淡薄了。据记载,在蒙古人、回回人的家庭中,有时包含几个不同的民族成份。蒙古人当时在政治上是第①《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赞》。

    ②《汉书·匈奴传·赞》。

    一等人,但蒙古人也有被卖给回回人、汉人为奴的。当然,这些蒙古人就可能变成回回人或汉人。安西王阿难答部下的蒙古人和唐兀人,因阿难答信奉伊斯兰教,这些人大量地成为穆斯林,后来可能都成为回族人了。元代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大时代,其深度和广度超过隋唐。在一定范围内,元代的民族重新组合还包含有世界性的因素。中国历史上的民族组合,到了元代,可以说是基本上稳定下来了,其后虽有满族的入关,变动并不太大。在这一次民族重新组合中,汉族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力量继续占有优势,不断地对其他各族人民施加影响。

    这两个时期的少数民族,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的,都有专门的记述。这首先要说到鲜卑族。在所谓“五胡十六国”中,鲜卑族所建之国就有五个,在数量上居于首位。北魏崔鸿著《十六国春秋》,有一百二卷之多,可惜原书久佚,仅有十六卷节抄本传世。唐房玄龄等所撰《晋书》载记,部分记十六国史事,在今传史书中是比较详备的。南北朝时,鲜卑族拓拔部建立北魏,鲜卑族宇文部建立北周,北齐魏收和唐令狐德棻等为分别撰《魏书》和《周书》。在隋唐时曾一度强盛起来的吐谷浑,也是鲜卑族的一支,但居于青海,自成一个系统。梁沈约所撰《宋书》,和唐魏征等所撰《隋书》、后晋刘昫等所撰《旧唐书》,都有吐谷浑传。其次,契丹族建立辽,女真族建立金,元脱脱等为撰《辽史》、《金史》。党项族,为羌族之一支,建立了西夏。元脱脱等修《宋史》,有夏国传上、下卷,主要记政治大事、夏宋关系,最后记夏之军制。《辽史》以西夏跟高丽合为一卷,称《二国外纪》,主要记夏的风土习俗和辽夏关系。《金史》有关西夏记述有一卷,主要记夏金关系。三书所记互有详略,可能是在撰述时有所规划。契丹人、女真人都有民族文字流传下来,但还没有出现史书。蒙古族建立了蒙古汗国,建立了四大汗国。明宋濂等修撰《元史》,这书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一部颇为芜杂的史书,但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原始材料。蒙古人有自己写的史书,如《蒙古秘史》,还有波斯人写的蒙古历史,如《史集》、《世界征服者传》等,都是有名的撰述。在上述这些民族以外,这两个时期的其他民族,旧史所记名目繁多,又颇杂乱,有待于学者们的逐步清理。相对地说,北方民族中在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民族,如柔然、赖勒、突厥、黠戛斯、回纥等记载较详,而西南民族中影响较大的民族,如吐蕃、乌蛮、白蛮等次之。这些民族的历史分别见于《魏书》、《周书》、《隋书》、《北史》、《旧唐书》、《新唐书》、《通典》和《宋史》。柔然,或作茹茹、蠕蠕,与鲜卑同源,原役属于鲜卑、北魏,后成为北魏北境上的强敌。突厥跟柔然有密切的关系,有一部分是柔然的锻工。勅勒,在南北朝时曾败于北魏,为所奴役,隋初转为强大。突厥、黠戛斯、回纥都出于勅勒,先后建立了汗国。回纥是今维吾尔族的先民。黠戛斯是今柯尔克孜族的先民。吐蕃是今藏族的先民,在唐代颇为强大,兵力曾一度进入长安。乌蛮建立了南诏,白蛮为助。后来,白蛮又建立了大理政权。乌蛮,是今彝族的先民。白蛮是今白族的先民。

    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地区,旧史自《晋书》以下多有记述,一般缺乏伦次,但究竟也提供了一些资料。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唐人樊绰著《蛮书》,为关于西南民族的重要撰述。南方民族,旧史混称为“蛮”,实际上包含了许多民族。《宋史》有“蛮夷”四卷,大致包括今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广西相毗连的苗、瑶、羌、壮、土家等民族地区。这是关于当时南方民族比较详细的记载。后来清人修《明史》,有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土司,共十卷,对于南方民族,包含西南民族在内,就有比较系统的记述了。

    关于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资料是相当多的,但真正说得上是民族历史撰述的并不多,系统地记述民族重新组合的书简直就没有了。至于记述民族重新组合中某一过程或某一过程的片断记载是不少的。在这两个时期,汉文撰述以外,用少数民族文字的有关撰述究竟还有些什么,这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工作。

    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还是以按地区记述作为主要形式之一,或记一个地区的一些民族,或记述一个地区的主要民族而兼及其他民族。这还是《史记》以来的传统。其次,是以记少数民族政权为主,再及其他有关的史事,如《十六国春秋》、《魏书》、《辽史》、《金史》等。再次,是以时间为主的编年体,如《资治通鉴》记少数民族史事。这种体裁的好处是可以按着时间的发展看出同一时期不同民族的情况;缺点是这种流水账式的纪事方式,难于使人得到要领。再其次,是以事为主的纪事本末体,如《资治通鉴纪事本末》记民族史事。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形式比起前代,要丰富一些。

    这两个历史时期民族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对于某些人很容易滋长其民族歧视的情绪,对又一些人,也可以开阔其在民族问题上的视野。前者可以江统的《徙戎论》为代表,他在晋惠帝时,反对羌氐在内地居住,主张把他们迁出去。他说:“夫关中土沃物丰,厥田上上,加以泾渭之流溉其舄卤,郑国、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饶,亩号一锺,百姓谣咏其殷实,帝王之都每以为居,未闻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而因其衰弊,迁之畿服,士庶翫习,侮其轻弱,使其怨恨之气毒于骨髓。至于蕃育众盛,则坐生其心。以贪悍之性,挟愤怒之情,候隙乘便,辄为横逆。而居封域之内,无障塞之隔,掩不备之人,收散野之积,故能为祸滋扰,暴害不测。此必然之势,已验之事也。当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众事未罢,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见、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①羌氐一类问题究竟应当如何解决以及能否解决得好,不是这里要研究的问题。我们注意的是江统的思想。他那种不愿羌氐居于沃土,不愿这些民族自身的发展,不愿以平等的态度看待他们的思想,在晋以后地主阶级学者中是相当普遍存在的。

    唐太宗在民族问题上态度是开明的。他曾说:“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①又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依朕如父母。”②太宗以后的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和杜佑,在民族问题上都是很有见识的。刘知几在所著《史通·称谓》中,在论到晋人对十六国的态度时说:“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这是刘知几从历史家应有的忠于史实的立场来立论的,在当时这是进步的思想。在刘知几以前,唐初所修《隋书·经籍志》说:“自晋永嘉之乱,皇纲①《晋书》卷五六,《江统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唐会要》卷九四,北突厥。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朝,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隋书·经籍志》虽有对十六国的某些国家“假名窃号”的批评,但承认他们有“君臣忠义之节”和“经国字民之务”,这是以相当公平的态度待人,跟刘知几对待戎羯的态度不尽相同而大致接近。

    杜佑在《通典·边防总序》中认为,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差距是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而造成的。有些鄙风弊俗,汉人和少数民族原来都有。后来汉人把它们丢掉了,而少数民族却没有能加以变革,因而民族间的差距就出现了。把杜佑的这个观点用现在的话提高了说,这种民族间的差距是由于所处社会发展阶段之不同。当然杜佑的看法是很朴素的,而在当时却很难得。上引刘知几的看法,是关于历史家治史的态度问题。杜佑的看法,是直接关系到社会历史的本身。但对于同样的鄙风陋俗,为什么有的民族已经加以改变,有的民族却不能改变呢?杜佑没有进一步回答这个问题。

    杜佑反对对少数民族的武力征服,他从历史上列举这类活动的危害,说:历代观兵黩武,讨伐戎夷,爰自嬴秦,祸患代有。始皇恃百胜之兵威,既平六国,终以事胡为弊。汉武资文景之积蓄,务恢封略,天下危若缀旒。王莽获元始之全实,志灭匈奴,海内遂至溃叛。隋炀帝承开皇之殷盛,三驾辽左,万姓怨苦而亡。夫持盈固难,知足非易。唯后汉光武深达理源。建武三十年,人康俗阜。臧宫、马武请殄匈奴。帝报曰:“舍近而图远,劳而无功;舍远而谋近,逸而有终。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自是诸将莫敢复言兵事。于戏!持盈知足,岂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国之要道欤!我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字内谧如。边将邀宠,竞图勋伐。西陲青海之戎,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恒逻之战,云南渡泸之役,没于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耶。

    他强调说:“前事之元龟,足为殷监者矣。”但他也只是从大唐政权的利害来说,还不是从少数民族的利害来考虑的。这是由于杜佑之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仅就上述观点而论,杜佑是继承了司马迁而论列了更多的事例,是更有说服力的。

    宋元之际,胡三省以毕生精力注《资治通鉴》,往往因解说史事,流露出他的民族情绪,《通鉴》卷一百六十四:“梁武帝天监六年,韦叡救锺离,大败魏军于邵阳洲。”胡三省注:“此确斗也。两军营垒相逼,旦暮接战,勇而无刚者,不能支久。韦叡于此,是难能也。比年襄阳之守,使诸将连营而前,如韦叡之略,城犹可全,不至误国矣。呜呼痛哉!”又,卷二百八十五,开运三年:“契丹入汴,帝与后妃相聚而泣,召翰林学士范质草降表,自称‘孙男臣重贵’,太后亦上表称‘新妇李氏妾’。张彦泽迁帝于开封府,顷刻不得留,宫中恸哭。帝与太后、皇后乘肩舆,宫人宦者十余人步从,见者流涕。”胡三省注:“臣妾之辱,惟晋宋为然,呜呼痛哉!亡国之耻,言之者为之痛心,矧见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谓真知者也,天乎人乎!”胡三省的这些注①,实质上表述了他对当时民族屈辱的沉痛感情。这种感情是正当的,与一般的狭隘民族情感是不同的。

    民族史撰述和地方志、纪事本末的发展①参看陈垣:《通鉴胡注表微·感慨篇》。

    明清时期的民族史撰述跟地方志和纪事本末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汉书·地理志》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都著录了一些道,其中有甸氐道、刚氐道,狄道、羌道、僰道、蒲氐道。道是县一级的行政区划,其职责是“主蛮夷”。象甸氐道等地方,就是氐、羌、僰族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另外,《汉志》和《续汉志》还著录有夜郎、临羌、大夏、旄牛等地方,虽未称道,大概也是民族地方。地志中著录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能就是从两汉书开始的。后来的纪传体史书,有地志者,多循此例著录,也都没有作出具体说明。常璩《华阳国志》、樊绰《蛮书》对西南民族的记载,为学者所重,而内容和体例都不同于一般的地方志,且后继者也甚不易得。宋元时期,地方志的修撰数量渐多,明清时期更趋繁盛。明修甘肃、宁夏、四川、云南、贵州、湖广、广西等省地志,现存者约八十余种,其间,有不少民族史料可供检寻。明田汝城著《炎檄纪闻》,是关于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民族史事的重要著述。作者在论及民族纠纷时,说这些纠纷“皆起于抚绥缺状,赏罚无章,不肖者以墨守败绩,贤者以避嫌徼名。二事殊情而同弊,卒致干戈相寻,蔓延荼毒,下竭生民之膏血,上贻建议之轸忧。”此书作者当然是站在统治阶级方面说话的,但也有相当平实的一面。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巨制不少。民族地方的志,如《西域图志》有五十二卷,《盛京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广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云南通志》三十卷,《云南通志稿》二百一十九卷;跟少数民族关联较多的地志,《陕西通志》有一百卷,《甘肃通志》有五十卷,《湖广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四川通志》有四十卷。府、州、厅、县的志书记有少数民族史迹者,一时尚难详悉。

    纪事本末作为一种记事的体裁,先秦已经有了。以纪事本末作为某种史书的著述体裁,则是开始于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袁书中已有了关于少数民族的一些书目。以密切关系少数民族的一次事变或一次战争为记述对象,并以纪事本末的史体勒成专书的,是在明清时期才多起来的。明神宗时,李化龙奉朝命征播州,约经六个年头才把战事结束。播州地居贵州、四川、湖广之间,是苗民聚居地区。事后,李化龙撰《平播全书》十五卷。郭子章也撰《黔中平播始末》三卷,杨寅秋撰《平播录》五卷。此外,马文升的《西征石城记》、《抚安东夷记》,王轼的《平蛮录》,也都是用纪事本末体写的书。清代官修有关少数民族的纪事本末书,较明为盛,亦多巨制。举大家所知的书,如《平定朔漠方略》有四十卷,《平定准噶尔方略》有一百七十二卷。《平定两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鸦片战争后,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和民族史事纪事本末书仍在继续。但因时代变了,书的形式虽不变,而意义不同了。

    明清时期,封建制已处在衰老的过程中,但还有相当大的能量。它借助于国家机器来阻碍新生力量的发展,企图延续这个制度的生命。新的社会生产力已经出现,但还没有具备突破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力量。明清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都有一套相当稳定的制度和政策。《明史·土司传》在说到统治西南民族的政策时,一要“额以赋役,听我驱使”,就是要达到使人民群众完粮、纳税、当兵、当差的要求。二要“恩威兼济”,以“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所谓“恩”,是“假我爵禄,宠之名号”,实行对民族上层的收买。“威”,是对敢于抗命的人加以武力镇压。这一政策在清代对其他民族地区也同样照办,不过清代的作法要更具体些。它有一个分别对待的办法,对满蒙关系、满藏关系、满汉关系、满回关系,都有区别对待的措施。如前所述,明清时期所修官书,基本上都是歌功颂德的的作品,而地方志则有较多的知识性的记载。但地方志数量相当大,而且又是地域性、专题性的资料汇编,经过去伪存真的选择,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利用,它还是具有相当丰富的史料价值。《明实录》、《清实录》中的民族史料不少,《清实录》中的民族史料大都已经摘录整理,并已有部分出版。明清档案数量更多,其中包括大量民族史料,需要长时期整理才能出版,供人参考。

    在民族观点方面,自明初以来数百年间,以民族歧视为特点的大民族主义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包含大汉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大民族主义。当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锐的时期,在民族思想上又有其独特的表现。明清之际著名学者如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等,都是民族思想很浓的人。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①亡国,是指朝代的兴替。亡天下,是指民族政权的毁灭,这里实际上是指明亡清兴。他认为,“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这是统治阶层内部的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这是全民族的事。他指斥相率臣于刘聪、石勒的晋朝诸臣,“观其故主青衣行酒,而不以动其心者”是无耻败类。这实际上也是他隐晦其辞地谴责那些在清初乞求富贵的前朝官僚、文人。顾炎武的民族思想是跟反对清对汉族的民族压迫密切结合的。但顾炎武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对于少数民族的优点是持肯定态度的。他说:“历九州之风俗,考前代之史书,中国之不如外国者有之矣。”②他列举契丹、女真、以至匈奴、北魏、回纥的风俗以证其说。他所谓“外国”,按当时的用语,是指中原以外的地方,是指少数民族说的。

    黄宗羲的民族思想也是与反对民族压迫密切结合的,但他站得更高一些,还跟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密切结合。他的名著《原君》说: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之人君,量之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岂古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乃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①①《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②《日知录》卷二九,《外国风俗》。

    99900041_0026_0从民族思想的角度看,这是作者以史论的形式谴责民族压迫的罪恶。他所指责封建专制下的种种罪恶活动,无不可理解为作者在指责清初统治者的罪恶。作者批评“小儒”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也是揭露那些向清廷乞求一官半职者借口的虚伪可笑。黄宗羲、顾炎武等的民族思想,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对后人也是有相当大的影响的。

    民族史撰述的近代化倾向鸦片战争前夜和战后百余年间,中国民族史撰述上出现了近代化倾向。

    第一,它反映了各民族联合反清反封建压迫的历史。鸦片战争以后,官修地方志和纪事本末体的书,数量还是很多的,甚至还超过以前。其中,如《平定云南回匪方略》有五十卷,《平定贵州苗匪方略》有四十卷,《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有三百二十卷。关于回族反清的私人撰述,如《平回志》、《平定关陇纪略》等书,种类更多。这些书,在作者的主观意图上,都是歌颂清统治者镇压民族起义的武功,但它不能不反映这些反抗民族压迫、反抗镇压的过程,同时,也不能不反映少数民族的联合,他们公开打着反清的旗帜以及清军借助于帝国主义的军火以加强其镇压的力量。这些情况包含着过去民族纠纷中所没有出现过的因素,这具有新的近代的意义。

    第二,少数民族的历史地位,在这时期有了重大的改变。过去,在民族纠纷中,少数民族往往被认为是威胁中原政权的力量,现在,他们成为捍卫边疆的重要力量。因此,当时有政治敏感的人,把对国防的重视,跟民族史地研究联系起来。徐松《新疆识略》、张穆《蒙古游牧记》、何秋涛《朔方备乘》、沈垚《新疆私议》、徐鼐霖《筹边刍言》等,都是在这方面有所成就的撰述。把边疆民族史跟边防联系起来,这是一个进步,它反映了边疆民族在政治地位上的一种变化,也意味着民族史撰述的一种近代化倾向。

    第三,民族史在中国史中的地位受到重视。清末,夏曾佑著《中国历史教科书》,认为民族问题在历史进程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他在书中的第二章第一节论说:“凡国家之成立,必凭二事以为型范。一外族之逼处,二宗教之熏染是也。此盖为天下万国所公用之例,无国不然,亦无时不然。此二事明,则国家成立之根本亦明矣。本书所述,亦也发明此二事为宗旨。”下文论到三国两晋晋南北朝时民族的复杂,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种族复杂之原,由于前后汉两朝,专以并吞中国四旁之他族为务,北则鲜卑匈奴,西则氐羌,西南则巴赛,几无不遭汉人之吞噬者。中国以是,得成大国,而其致乱,则亦因之。盖汉人每于战胜之后,必虏掠其民,致之内地,漫不加以教养。而县官豪右,皆得奴使之。积怨既久,遂至思乱。若政府无事,尚有所畏。一旦有烽烟之警,则群思脱羁绊矣。及其事起,居腹心之地,掩不备之众,其事比御外尤难。故五胡之乱,垂三百年而后定也。其后河北之地,皆并于北魏。魏人于北边设六镇,配汉人以防边,而自与其大姓居洛阳。久之,则强弱之形,彼此易位,适与两汉时相反。于是高欢侯景等,稍稍通显。至隋唐间,天下之健者,无一非汉人矣。此本篇所详种族之大纲也。而其宗教复杂之原,则与种族相表里。两汉所用,纯乎六艺耳。至魏晋时,乃尚老庄。其后渐变为天师道。天师道者,源起于三苗之巫风,而假合以外来之教,故尤与南方之汉族为宜。其时江左之大家,如王谢等,莫不奉天师道。而河洛秦雍诸国,其种人本从西北来,天竺佛教早传于匈奴与西域,至此即随其种人,以入中国。佛教之高深精密,其过天师道,本不可以数记。且孙恩之乱,假天师道以惑众。其后士夫,多不喜言天师道。于是佛教之力,由江北以达江南。久之,与古之巫风合而为一。而儒家不过为学术之一家,士大夫用之,非民所能与也。此二者之变幻,自魏晋以后,五代以前,大率如此。

    夏曾佑认为,民族问题既于政权兴替密切相关,又于宗教信仰类型密切相关,他把民族史在通史中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还是前所未有的。这显然是跟作者所处的时代有关。这是当时国内外的民族矛盾在作者史学思想上的反映。在五四运动前后十余年间,王国维对北方民族的历史做了大量而细致的考订工作,对于蒙古史用力尤勤。他根据古籍所记,结合古器物、古文字,参考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一些精辟的论断。他是用近代的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工作的。他的名著《鬼方昆夷玁狁考》、《西胡考》、《西胡续考》、《黑车子室韦考》、《西辽都城虎思斡耳朵考》、《鞑靼考》、《萌古考》、《月氏未西徙大夏时故地考》,一直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特别是这些作品引起了人们对民族史在中国古史中的地位的重视。

    第四,本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有近代形式的中国民族史出现。所谓近代形式,主要是指它基本上脱离了政治史的附属地位,而向一个有丰富内容、有自己体系的独立学科发展。梁启超倡之于前,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吕振羽等相继编写于后。

    梁启超著《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这是一篇对中国民族发展相当概括的论述。梁启超在书中解释了“民族”一词的函义,把“民族”跟“宗族”、“国民”区别开来。他论述了中国民族的起源,指出了外国学者的中国民族西来说、中国民族南来说没有根据,并以《诗经》中的记载来反证《史记》中关于夏商周始祖之不可信。他认为,中国境内有六个民族,中国古代民族可分为八个组。而汉族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跟各族融合而成的混合体。他这篇文章,有些话说得很有见识,概括能力也很强,但在对各个民族的分别论述和古今民族的演变上错误很多。从民族史研究的发展上看,这是一篇很有影响的文章。

    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的书都称作《中国民族史》。吕振羽的书称作《中国民族简史》。四书对于民族的分类,主要是按照辛亥革命以来的“五族共和”的提法,列出汉、满、蒙、回、藏,加上了苗,还略有其他民族的增益。在取材上,这四种书基本上根据旧史。吕振羽重视调查材料,而调查到的材料也不多。王桐龄书,实际上只是汉族形成发展史,对于其他民族,也只是就其与汉族有关系的史事说了一些。这书的特点是附表多,关于不同民族间杂居、通婚、仕宦,文化上的学习等,这些表可供参考。其它三书,都是就不同民族分别陈述,不能对国内各民族作综合的说明。作为书中主要内容的五族历史,因研究得不够,说法上也有很大的分歧。吕振羽试图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上解释一些问题,并探索各民族的历史前途。尽管他在具体的史实方面有不少误解,但从书的总体上看,代表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从鸦片战争以来,民族史撰述是沿着近代化的倾向蹒跚前进的。因历史条件的局限,这种状况很难改变。一直到了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各民族得到了解放,为民族史的调查、研究和撰述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才能面目一新。

    第五,民族思想的多样化和民族平等思想的出现。鸦片战争发生后的第三年,即南京条约签订的那一年,魏源的《圣武记》成书。魏源特别在序文中提到,本书“告成于海夷就欵江宁之日。”作者备陈清自开国以来军事上的得失,申述自己对当前军备的见解。这是一部有爱国思想的书,就针对外国入侵的局势立论的。这是魏源民族思想的主要方面。但《圣武记》中大量地颂扬了镇压少数民族的胜利,这又反映了满汉统治阶层的大民族主义的立场。

    在辛亥革命前后,章炳麟是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也是一个大民族主义者。他所著《中夏亡国二百四十年纪念会书》和《讨满洲檄》①,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这种思想。当时的革命党人具有类似思想的,颇不乏人。孙中山主张民族平等。他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地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汉民族之统一。”②后来他提倡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即其中之一。他主张对外要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对内要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但他把蒙古人和满人都看作是历史上的外国人或被汉人同化了的外国人,认为元、清两朝的统治是中国亡了两次国。这些显然还是大民族主义的论点。

    一九四一年,李维汉同志主编的《回回民族问题》出版。这是我国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部专书。书中讲到回族的来源、回族长期被压迫和斗争的历史,分析了回族跟伊斯兰教的关系,分析了西北伊斯兰各个教派的经济基础,批判了各种有关回族问题的谬论。这是一部富有创见的书,也是为适应当时革命斗争需要的书。这书的名称虽叫《回回民族问题》,实际上,它对开展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包含民族史研究在内,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回回民族问题》出版后八年,吕振羽同志在他的《中国民族简史》中提出:“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阶段中,要解决的国内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土地问题,一是民族问题。土地问题,由于二十年来革命实践的体现,天才领袖的创造,已成了中国最先进人士熟知的科学;民族问题,我们也有着正确的原则、方针,并早已正式提到行动日程上,不过在全国人民,以至最先进人士里面,大多还不如对于土地问题那样熟悉。现抗战胜利结束,进到和平民主事业的斗争,国内民族问题,立即就要全面地提到行动日程上,我们应同时展开这个问题的研究工作。

    “中国民族问题,从来还没有系统地研究过,‘中华民族’或‘中国民族’的用语,是从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译来的,马列这个用语的本来意义是‘中华诸民族’或‘中国的民族’。但中国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者,却从大汉族主义的立场来窃用这个神圣的用语。他们颠倒黑白,歪曲历史事实,无耻地只承认汉族是一个民族,说国内其他民族如满、蒙、回、藏、苗等等,都只是所谓‘宗支’或‘宗族’。这不啻是对国内其他民族任意‘侮辱’,并证明了他们毫无科学常识。中国境内究竟有多少民族,他们的起源、历史过程以及现状怎样,法西斯大汉族主义者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敢于那样大胆的武断,不仅在企图避免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且正是臭名万代的希特勒、荒木贞夫的民族优越论的翻版。这和马列主义的民族问题的科学,自然正相反对,而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对今后①见《章氏丛书》,《文录》卷二,浙江图书馆本。

    ②《孙中山选集》,第90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党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三条。条文如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大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样的规定: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的开端说: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相连的。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民族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作过一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一九五七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地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还严重地存在,必须给以足够的注意。毛主席的话,对于民族间团结互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对于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作了精辟的论述,这是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文献。民族识别工作和民族分布现状中国的历史长,幅员广,民族多,民族的流动迁徙、交错杂居,在语言、风俗上互相影响,因而有相当多的民族,其民族特点不够显著,不易为人所确认。一九五三年,各地方申报的民族有四百多个。一九六四年进行人口普查,见于登记的民族有一百八十三个。这两次登记的民族名单实际上都很混乱。当时,在民族区别上存在着如下问题:1.有些汉人迁到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着汉族的特点,但并不知道自己是汉人,而以当地其他民族用来称呼他们的名称作为自己的民族名称报了上来,被列入少数民族行列中。

    2.迁居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有先有后。早去的汉人曾经长期与内地隔绝,跟后去的汉人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因而自认为与先去的汉人有区别,在解放后,要求列入少数民族。

    3.有些少数民族在民族压迫下不愿表明与汉人有什么区别。其中有一部分民族上层,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用,统治过当地的其他少数民族,一向被看作是与汉人一样的,在解放后不愿意承认是少数民族。

    4.历史上,有些少数民族曾经被强制分散,迁移各地。在迁移过程中,有些人又与汉人接触,受到较深的影响。他们的语言改变了,民族的特点已不显著,在经济上又跟汉人分不开,但是受到歧视,居住上不跟汉人相混。别人不认为他们是少数民族,而他们自认是少数民族。

    5.原来同是一个民族的不同部分,迁移到了不同地区,基本上保持相同的语言、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但长期互相隔离,又被其他民族用了不同的名称相称,因而他们报了不同的民族名称。

    6.有的民族分散在不同地区,分别接受了邻近民族的生活和文化特点,好象不是一个民族,但他们仍保持共同的语言,并被别族用同一名称相称。

    7.有的民族分散在很广的地区,形成一些不相联接的聚居区。长期以来,他们被其他民族用同一名称相称,他们也自认是同一民族。但他们在语言、文化等方面虽有相似处,却又有较大的差别。

    8.有的民族内部对于本族是单一民族还是另一民族的一部分,有不同意见。诸如此类的复杂情况,如不认真加以研究,进行科学的民族识别的工作,就不能了解我国民族的真实情况,民族政策就不好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就很难推行,民族史的研究也很难贯通今古。

    一九五三年,我国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一九五六年,开展了全国性的民族调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共分为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湖南等十六个调查组,每个调查组又分成若干小组,总共动员了一千多人,其中包括民族学和社会学的专业工作者,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和文艺工作者,还有其他方面的科学工作者。这次规模浩大的民族调查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材料,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写出了各民族的简史、简志和民族区域自治材料,共一百余种。

    从一九五三年起,到一九五七年初,对需要识别的各民族通过实地调查,明确了十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以后,又陆续明确了九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其中有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是一九七九年才被确认的,这就是基诺族。到目前为止,包括汉族、蒙古族等久经公认的民族在内,经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全国共有五十六个民族。此外,还有台湾、西藏东南部、云南红河等地区的少数民族有待于识别。

    我们的民族识别工作是很细致的,这可以对贵州穿青人的民族成份的识别为例来作一点说明。所谓穿青人,住在贵州西北部,有二十多万人。他们是汉人,但要求承认他们是少数民族。他们的理由是:过去他们有“老辈子话”,是跟当地汉语不同的语言;他们在乡间有一大片村子,形成自己的聚居区;他们有不同于当地汉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的特点;他们的妇女有不同于当地汉人的服饰。对于他们的识别工作,首先从语言分析入手。原来他们的语言就是贵州人普遍使用的汉语,是汉语中的一种方言。所谓“老辈子话”,跟早年江西、湖北、湖南通行的汉语是有渊源的。但说汉语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汉族。于是查阅历史材料,证明穿青人的祖先是明初随军迁入贵州的民户,因得不到土地,不得不向当地彝族租地,当彝人的佃户。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但因文化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未被彝族同化,保持了汉族的民族特点。明末,到贵州游宦经商的人渐多,形成了聚居区。这些人社会身份高,看不起先来的汉人,逐渐形成所谓穿青人和穿兰人的对立。解放后,穿兰人登记为汉族,穿青人因怕吃亏,不愿登记为汉族,希望被认为少数民族,从而得到照顾。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大民族中,居然有一小部分人不愿承认自己是汉人,这是我们很难以想象的。经过这次识别,穿青人的识别问题解决了。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民族识别工作中,也解决得不少。

    在民族识别工作过程中,我们的专业工作者灵活地运用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四个特征的理论。他们体会到,斯大林所说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等四个特征,是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民族说的。资本主义在中国并不发达,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资产阶级民族,斯大林的话对于我国的民族状况不完全适用。但这四个特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都有自己的发生、发展过程。尽管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这四个特征的发展状态,但也出现了这四个特征的未发展状态或萌芽状态。按照这样的体会,专业工作者正是从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心理状态四个方面来识别民族特点的。他们比较重视民族意识方面的表现,这是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的。各少数民族,也有汉族,当处在被压迫地位的时候,民族意识的表现总是很显著的①。

    经过识别和确认的五十六个民族,是汉族和五十五个少数民族。汉族人口,在全国各民族中居于首位。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十亿零三百九十四人,汉族人口是九亿三千六百七十万零三十八人,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九十三点三。汉族分布各地,而主要聚居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东北的松辽平原,居住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汉语和汉文,是全国使用最广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汉语。

    汉语,是汉藏语系的一支。在语音上,每一个音节都有固定的声调。在①以上关于民族识别的材料,基本上根据费孝通《民族与社会》,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词的构造上,基本上是单音节词根,没有什么附加成份。在语法上,主要是以词在句子中的位置和虚词来表达语意。在汉语分布的广大地区,也有方言上的分歧。最近几十年,逐渐形成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普通话,经过逐步推广,成为普遍使用的汉语。

    汉文,从起源的时候说起,有三千几百年的历史。它起源于象形文字和记事的符号,经过长时期的变化,形成了现在的样子,但一直还不能摆脱这种古老的文字构造的格局。汉文在发展全国文化、交流各地情况、增强全国统一等方面,发挥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汉文的每一个字有一个形体,在辨认、书写和印刷上,都比拼音文字要困难得多。因此,国务院有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设置,研究并试行改革的步骤。

    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上,总的说来,汉族都居于前列。在政治上,汉族的先民建立了夏、商、周三个王朝和许多侯国、王国。在汉族形成过程及形成以后,汉族的统治阶级建立了秦、汉、隋、唐、宋、明等几个皇朝,并且帮助蒙古贵族、满族贵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历代的农民起义,都以汉族人民为主力。近代的民主革命和新中国的建立,汉族人民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分布于北方和南方各地,因需要论述的篇幅较多,以下分别加以论述。

    北方民族北方民族,包括居住在东北三省的满族和锡伯族、朝鲜族、赫哲族,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居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和居住在甘肃省的东乡族、保安族、裕固族,居住在青海省的土族和撒拉族,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他们主要居住的地方,大都在我国北部的边疆地带。他们使用的语言,除朝鲜族的语族未定、回族使用汉语、塔吉克族和俄罗斯族语言属印度欧罗巴语系外,其余都属于阿尔泰语系。

    东北地区,很早就有肃慎人在活动。春秋时,相传周武王克商,肃慎献楛矢、石砮,这在本章第一节已说到。在汉代,肃慎被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时称靺鞨,并在唐玄宗时受封号,建立了渤海国。五代以后,靺鞨改称女真,建立了金朝。明末,又改称为满洲,建立了清朝。肃慎原来活动于今松花江、黑龙江一带,后来向南发展。金时的女真遍于中国北部。清时的满洲遍于全国各地。满洲族现简称为满族。

    满族有四百二十九万九千人,其中居住在辽宁省的人数近二百万,居住在吉林省的有五十一万多人,居住在黑龙江省的近九十万零九千人。其余,散居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十一万多人到三十八万多人,散居在天津市、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的有一万人以至二万三、四千人,还有散居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多到八千多人,少则不满一百人。满族人主要经营农业,有一部分人以采集人参、蘑菇、木耳等产品为副业。近几年,参加工业生产的人逐渐多起来。满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族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近几十年,满族的语言文字已为汉语汉文所逐渐代替,在民族内部现已很少使用。满族曾普遍信仰萨满教,汉译为巫教。近几十年,这种信仰已逐渐衰落。

    锡伯族,有八万三千六百多人,居住在辽宁省的有四万九千多人,居住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分别有一千多人或两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二万七千多人。新疆设有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是当地锡伯人聚居较为集中的地方。

    锡伯人,自称是鲜卑的后裔。在二百多年前,他们是居住在松花江中游和辽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经清廷多次强迫迁徙,他们遂分散在东北各地,逐渐以农耕为生。乾隆二十五年(1764),锡伯人被抽调到伊犁一带驻防,就定居下来开荒修渠,逐渐转变为以农耕为主的民族。在新疆的锡伯人保持的民族特点,比起东北的锡伯人来,还要多些。锡伯族原有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在新疆仍旧使用,在东北就很少使用了。

    朝鲜族跟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友谊。明代晚期以来,朝鲜人从朝鲜迁居中国,遂为我国的朝鲜族。现在朝鲜族有一百七十六万三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吉林省的最多,有一百一十万三千多人。其次,居住在黑龙江省的有四十三万一千多人,居住在辽宁省的有十九万八千多人。其余,散居在内地的一些城市。朝鲜族在吉林省建置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延边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还盛产各种药材和山货。所产人参、貂皮和鹿茸,有三宝之称。朝鲜族善于经营水稻,所在地区以“水稻之乡”著称。解放以来,朝鲜族的工人数量有很大的发展。朝鲜族的语言,有人认为属阿尔泰语系,但还不是定论。朝鲜族的文字是用字母拼写,写成方块形。朝鲜族的文化水平相当高,歌舞更为出色。

    赫哲族,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的同江、抚远和饶河等县的沿江一带,以捕鱼为主要生产,其次是狩猎,也有少量的农业。赫哲族,因过去以鱼皮为衣,用犬拉雪橇,在汉文史书上有“鱼皮部”和“使犬部”之称。赫哲族在解放前生活困苦,濒于民族灭绝的边缘。解放时,赫哲族只剩下三百多人。解放后,赫哲族的生活和生产设备都得到改善,并于抚远县下八岔建置了民族乡。据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赫哲族人口是七百一十八人。一九八二年普查,是一千四百二十六人,比一九六四年人口加倍地增长,但还是全国内人口最少的一个民族。赫哲族有自己的语言而无文字。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

    内蒙古自治区曾先后出现过几个以强悍著称的民族。秦汉时期有匈奴,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有鲜卑。隋唐时期有突厥和回纥。五代以至北宋时期有契丹。成吉思汗崛起后,蒙古族的威力凌驾宇内。成吉思汗的后裔建立了元朝。元亡后,蒙古族在蒙古地区仍继续有所发展。

    一九四五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这是在党领导下成立最早的一个自治地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还早四年。这里,有辽阔丰美的呼伦贝尔草原,有沃野千里的黄河灌区,有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有煤、铁、铬、锰、钴、锌、金、银、锡等矿藏,有甘草、大黄、知母和鹿茸、熊胆、麝香等药材。蒙古族久以游牧著称。近几十年,已由游牧向定牧转化,而且也发展了农业。随着工业的发展,蒙古族中也出现了不少工人,但蒙古族还是以畜牧业为主。在畜牧业中,又以牛羊为主,马、骆驼次之,并有著名的优良品种。蒙古族能歌善舞,喜欢摔跤、赛马,这也都跟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密切的关系。蒙古族一般信仰喇嘛教。蒙古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它在史学、文学和医学上,都有长期的积累,表现了民族的特色。

    蒙古族现有三百四十一万一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自治区,有二百四十八万九千多人;其次,住在辽宁省的有四十二万八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十一万七千多人。此外,还有一部分蒙古人居住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河北、河南、四川、云南、北京等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蒙古族还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等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建立了自治州、自治县。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达斡尔族,有人推测它是辽代契丹的后裔,但还没有确证。它现有九万一千多人,在嫩江左岸建置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人还分布在内蒙古的其它地方和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塔城地区。他们兼营农牧,也从事渔、猎、采集。他们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没有文字。鄂温克族,现有一万九千多人。它的族源,与南北朝时期居住在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室韦,特别是北室韦,有密切的关系。鄂温克人以驯鹿著名,明清时被称为“乘鹿”或“使鹿”的人。现在,鄂温克族有比较多的人居住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其余散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和黑龙江省。这个民族内部在经济发展上很不平衡,有的人务农,有的人狩猎,有的人半农半狩,也有一些人还保持着驯鹿的传统。鄂伦春族,现有四千一百多人,以狩猎为生,比较集中地居住在鄂伦春自治旗,其余居住在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州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等县。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原为党项人所建立的西夏的故地。这里沟渠纵横,形成相当完整的灌溉系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而有“天下黄河富宁夏”之称。枸杞、发菜、滩羊毛皮和池盐是这里著名的特产。

    “回族”的“回”,是“回回”的简称,现在有七百二十一万九千多人,居住在自治区的有一百二十二万五千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九十五万多人,居住在河南省的有七十二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有五十七万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四十三万八千多人。在全国的每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相当数量的回族人居住。回族人口分布得如此广泛,这在少数民族中是少有的。回族在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建立了自治州、县。其中,甘肃省的临夏回族自治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河北省的孟村自治县,都是有名的回族聚居地区。

    回族主要经营农业。自元代以来,回族在各地开垦,逐渐形成村落。现在回族所在农村,或称“回回屯”、“回回营”,或某家村,这还保留着当年的遗迹。回族还兼营手工业和商业。制香、制药、制革、皮毛加工、矿产、采冶、交通运输以及饮食业,也都是在回族经济活动中常见的。

    回族是从元代开始逐渐形成的,在它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伊斯兰教是起过作用的。回族能把多种民族成员联结为一个民族,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是原因之一。我国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共有十个,在回族以外,还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撒拉、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保安和东乡等民族。

    回族使用汉语和汉文。在回族的宗教用语和生活用语中,还保留一些阿拉伯语词汇和波斯语词汇,但为数不多。在回族的宗教职业者中,曾用阿拉伯字母和波斯字母拼写汉语,这可能己有三、四百年之久。这可说是汉语用字母拼写的最早形式,但未能规范化,而且一直是为很少数的人所使用。回族之普遍地使用汉语汉文,减少了语文上的民族色彩,同时也减少了学习汉族文化的困难。后者对于回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有利的条件。

    甘肃省河西走廊,是秦汉时大月氏的故地。唐代,回鹘自今蒙古地区西迁时,其中一支留在河西,史称河西回鹘。现河西走廊的中部有裕固族居住,建置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再往南,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有东乡族居住,建置了东乡族自治县。裕固族,自称“尧乎尔”、“西拉玉固尔”或即唐代河西回鹘的后裔。“裕固”是一九五三年群众商定了的正式族名,取其与“尧乎尔”的音近并有富裕、巩固的意思。裕固族有一万零五百多人,以畜牧为主,也从事狩猎。裕固族使用三种语言。居住在自治县西部的人,使用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裕固语,或称尧乎尔语。居住在自治县东部的人,使用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裕固语,或称恩格尔语。另有居住在酒泉黄泥堡和肃南双海地区的人,使用汉语。这三处的裕固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东乡族,现有二十七万九千多人,半数以上聚居在自治县,其余散居在和政县、临夏县等地。东乡族,以居于临夏东乡而得名。它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跟回族相近,语言跟蒙古语相近,同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因此,东乡族过去有“东乡回”和“蒙古回回”之称。这个民族,大概是从元代以后逐渐形成的,生产上以农业为主。

    土族,有十五万九千多人,其中十二万多人聚居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关于土族的族源,有不同的说法。土族人自称“蒙古儿”,可能与蒙古族有历史上的密切关系。土族语和蒙古语同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而土族语仍为本民族的独立语言。土族没有文字,使用汉文。土族原为游牧民族,后来转向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土族人信仰喇嘛教。

    撒拉族,有六万九千多人。其中,居住在青海省的有六万零九百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五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近三千人。在青海省设有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在甘肃省设有积石山保安族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相传来自中亚细亚的撒马尔罕,可能是在元代东来的。撒拉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没有文字,使用汉文。撒拉族以农业为主,普遍地兼营园艺,培植果木。撒拉地区还生产大黄、党参、麻黄、麝香等名贵药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最大的行政区,也是一个多民族的辽阔地区,它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维吾尔族有五百九十五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五百九十四万九千多人,大部分人居住在天山以南。其余散居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差不多有八千人。维吾尔族是新疆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哈萨克族,有九十万七千多人,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东疆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还有少数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阿克赛哈萨克族自治县。它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中和居住面积上仅次于维吾尔族的民族。柯尔克孜族,近十一万四千人,主要居住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其余,分布在自治州附近的乌什、阿克苏、莎车、皮山等地。也有很少数人居住在黑龙江富裕县境内。塔吉克族,有二万六千五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其余居住在莎车、叶城等地。这两个民族的自治地方,都处在自治区西部的国境边缘地带。乌孜别克族,有一万二千四百多人。塔塔尔族,有四千一、二百人。俄罗斯族,有三千人左右。这三个民族,人数少,又居住得特别分散。他们都有一些人居住在乌鲁木齐、伊宁和塔城。乌孜别克族还有一些人居住在喀什、莎车和叶城。

    《汉书·西域传》称“西域”:“本三十六国,其后稍分为五十余,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则接汉,扼以玉门、阳关。西则限以葱岭。”这说的是南疆。当时,这里有农业,有畜牧业,能制兵器,所产玉石和葡萄已为人所知。由敦煌西行的南北路线,都从这里向国外延伸,这就是所谓“丝路”的国内部分。《汉书·西域传》所记乌孙,是在北疆的游牧民族。汉朝曾多次遣嫁公主,跟乌孙建立了和亲的关系。自唐以后,在天山南北或其局部地区,先后出现了突厥汗国、高昌王国、喀喇汗国、喀喇契丹汗国、蒙古统治和叶尔羌汗国等历史时期。在这一悠久的过程中,天山南北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的历史,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遗迹和历史文献。

    维吾尔,依汉文史籍所载,是汉代丁零的后裔,南北朝时为铁勒的袁纥部。袁纥,隋时称韦纥,唐称回纥,后改称回鹘,元代以后有畏兀儿、畏吾儿等称,都是“维吾尔”的不同译写,维吾尔自唐代后期西迁。入南疆后,接受了当地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技术,逐渐由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的以农耕为主、兼营畜牧业的生活。棉花的生产是在南疆较早出现的,这是关系人民衣着条件的一件贡献。维吾尔人善于在盆地和河谷边缘开发绿州,并开发地下暗沟,作坎儿井,用以灌溉农田。维吾尔族吸收了兄弟民族的优点以丰富自己,在新疆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维吾尔族不断显示它的富有影响的活力。哈萨克族,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据说,这个民族中有一些人,长期用“乌孙”作为部落的名称。哈萨克族中也许有古乌孙人的后裔。哈萨克族居住地区是一个自然条件良好的牧场。这里适宜于牧草的培育,夏季可放牧于盆地周围的群山,冬季可放牧于山谷和河流两岸。哈萨克族的畜产是著名的,马、羊等牲畜的数量多,而且优良品种也多。此外,水獭、紫貂、猞猁、羚羊等,都是珍贵的野生动物。哈萨克族在生活上,食肉饮奶、戴皮帽、穿皮毛衣服和靴子,牧民的色彩特别鲜明。解放后,哈萨克族的农业有相当发展,粮食和饲料生产的增加,有利于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柯尔克孜族,也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它原居叶尼塞河上游地区。自汉以后,它被称为“隔昆”、“坚昆”或“纥昆”。唐以后,它有“黠戛斯”、“乞儿吉思”、“吉利吉思”等译名。清初,它被称为“布鲁特”,这是准噶尔语,意为“高山居民”。柯尔克孜族自汉代起,先后为匈奴、突厥和回纥所统治,它跟回纥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终于在唐文宗时击破了回纥,迫使其西迁。此后不久,它也向西南移动,进入今新疆地区。元明时期,它的主要活动地区已由叶尼塞河上游移于今新疆境内。清初,天山南北都有柯尔克孜族居住。原留在叶尼塞河上游地区的柯尔克孜族也西来跟住在今新疆境内的同族汇合。自清初以后,柯尔克孜族经历了对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斗争,在人口上遭受的损失,在新疆各民族中最为严重。柯尔克孜族从事农耕,也狩猎。在所畜牧的牲畜中,细毛羊和阿斯卡尼裘皮羊,都是著名的品种。牦牛和犏牛是高寒地区的特产。柯尔克孜族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都有自己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它们也都有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解放后又都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

    塔吉克族,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过着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塔吉克人的牲畜,主要是羊,其次是牛、马、驴和驼。牛,有耗牛和犏牛,可用于运输。羊有敦巴什大尾羊,尾部一般有三十斤左右,是很著名的品种。山村中还有帕米尔大头羊,雪鸡、熊、豹、狼、狐等野生动物。塔吉克人长期以来习惯于以狩猎为副业。他们多数说色勒库尔话,少数说瓦罕话,这都是塔吉克语,属于印欧语系·伊朗语族。

    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也都是中国的古老民族。乌孜别克语、塔塔尔语,都与维吾尔语很接近,同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这两个民族的文字,也都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他们在解放前,长期以商业活动为主,兼营农牧。他们对南北疆之间、新疆与中亚各地之间的商品流通,是起作用的。

    俄罗斯族,在新疆有二百多年的历史。这里的俄罗斯人,语言文字使用俄语、俄文,在生活习俗上,也基本上与苏联俄罗斯族相同。居住在城市的俄罗斯人,大多经营修理业、运输业和手工业;居住农村或接近牧区的俄罗斯人,也经营农业和畜牧业。他们在生产技术和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有较高的发展。

    以上,主要居住北方的民族,共有二十一个。

    南方民族南方民族,包括主要居住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云贵高原和两湖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少数民族。这差不多都是处于我国南部边防和海防地带的民族。他们的语言,除佤族、德昂族、布朗族、高山族、京族外,都属于汉藏语系。他们大部分人能歌善舞,往往歌舞于山林水滨,比起习惯于驰骋草原的北方民族的歌舞,另有一番风味。

    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有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藏族,有三百八十七万多人,其中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有一百七十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有七十五万四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九十二万二千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三十万零四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差不多有九万六千人。其余,分散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少者十几人,多者几百人,个别地方接近两千人。门巴族有六千二百多人,珞巴族有两千多人,分别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南部。羌族,有十万二千七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内。藏族的自治地方,除西藏自治区外,在青海省有玉树、海南、黄南、海北、果洛等藏族自治州,在四川省有甘孜、阿坝等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在云南有迪庆藏族自治州,在甘肃省有天祝藏族自治县。藏族居住之广和聚居程度之高,是全国少数民族中所仅见的。羌族也有自治地方,即四川省的茂汶羌族自治县。

    藏族和羌族,都是古老的民族。藏族是少数民族中最富于典籍和艺术制作的民族。藏语和门巴语、珞巴语都属于汉缅语系·藏缅语族,藏语和门巴语又同属藏语支。珞巴语的语支,未定。藏族有自己的拼音文字,门巴族和珞巴族也使用藏文。藏人和门巴人的传统的宗教是喇嘛教,也有少数人信奉巫教。在珞巴族中,巫教相当流行。

    藏族地区,近年不断有古人类遗骸和石器时代遗物的发现。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古人类即藏人的远祖。据汉文史书所记,藏族地区原为古代羌族旧居。今藏族中可能有古代羌族的后裔。但如因而认为藏族的族源即来自羌族,就未免立论过勇了。唐太宗贞观七年(633年),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国,一直到唐武宗会昌二年(842年)吐蕃王国的灭亡,延续了二百多年之久。当吐蕃强大的时候,兵力曾东至今四川省的阿坝地区,并曾攻占了安西四镇,一度攻入唐都长安。但这都不妨碍唐藏的友好。文城公主和金城公主的入藏,以及唐蕃会盟碑的树立,都成为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佳话。

    藏族地区因地形和气候的显著差异,利于多种经济的经营。而草原辽阔,水草肥美,又特别有利于藏族地区之以畜牧业为主。牦牛和犏牛是西藏的特产。河曲马、大通马、工布骡,都是这里的良种。农业生产,以青稞为主,也生产小麦、蚕豆、油菜、土豆、萝卜等。在气候温和的河谷地区,还生产水稻和棉花。藏族地区因森林茂密,出产珍禽异兽和熊胆、麝香、鹿茸、冬虫夏草、雪莲、灵芝等名贵药材。水力、地热及各种地下资源都很丰富。门巴族和珞巴族所在地区,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气候温和,而峡各地带,四季如春,宜于农作物的生长,这里出产青稞、大豆、小麦、棉花、芝麻和天麻、三七、雪莲、当归、党参等药材。在解放前,这两个民族跟外界交往少,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都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阶段。

    羌族,跟汉族有同样古老的历史。羌、姜,音义都相近。羌,从羊,从人,意为牧羊人。姜,从羊、从女,意为牧羊女。这显然是对于游牧民族的称呼。在中国历史的传说时代,姜姬世为婚姻,并为中国西北部的重要部落集团。西周、春秋时期,姜姓封国,有齐、吕、申、许,都是羌族在东方的新发展。两汉时所谓“西羌”,泛指西北的多种族别,不是单一的民族。它们在历史上总是跟氏族在一起,活动地区甚为广泛。氏族早已不见了,现在的羌族只是古羌族在岷江上游传衍下来的一支。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久已使用汉文。在生产上,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和林业。羌区山林,也多珍奇动物,产名贵药材。

    云贵高原和湖南省西部,是民族众多甲于全国的地区。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这个地区的民族,有二十二个。其中,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十六个民族,在贵州省的有五个民族,在湖南省西部的有一个民族。

    云南省的十六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纳西族和基诺族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景颇族和独龙族的语言属于藏缅语族·景颇语支。普米族、怒族、阿昌族的语言,也属于藏缅语族,语支待定。傣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还有佤族、德昂族和布朗族的语言,是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彝族、纳西族、傣族有自己的文字。傈僳族和拉祜族有外国传教士过去代制的拉丁化拼音文字。解放后,彝文和拉祜文都进行了改革,哈尼族、傈僳族和纳西族、景颇族、佤族有拉丁化拼音文字的设计或试行。

    彝族,有五百四十五万三千多人。其中,在云南省居住的有三百三十五万四千九百多人,设有楚雄彝族自治州和漾濞、峨山、路南、宁蒗、南涧等彝族自治县。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一百五十二万五千七百多人,有凉山彝族自治州。居住在贵州省的彝族有五十六万三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彝族有四千六百多人。凉山彝族自治州及其附近,是彝族最大的聚居区,有一百多万人。白族,有一百一十三万一千多人,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聚居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少数散居在四川省西昌和贵州省毕节等地。哈尼族,有一百零五万八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差不多要占哈尼族总人口的一半。其余,散居在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等地。傈僳族,约四十九万人,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维西傈僳自治县,其余,分散在丽江、保山、大理、楚雄等州县。拉祜族,有三十万零四千多人。其中约有二十万人居住在澜沧江以东,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等县。纳西族,有二十四万五千多人。其中有十五万多人聚居在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有少数人居住在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境内。基诺族,接近两万人,聚居在西双版纳景洪县的基诺洛克公社。

    上述彝族、白族等七个民族,都有古老的历史。白族,汉代称“僰”,南北朝以后称“白蛮”。“僰”、“白”,是同音字而写法不同。彝族,是由汉代的“昆明”和“叟”发展而来。自唐至元,彝族有“乌蛮”之称,后又被称为“罗罗”。汉代的滇王国和唐代的南诏,都是彝族建立的政权。继南诏而起的,从长和国以至大理国,都是白族建立的政权。元灭大理后,彝族和白族的贵族仍在云南有一定稳定的势力,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哈尼族,也出自“叟”和“昆明”。拉祜族跟“昆明”也有族属上的渊源关系。傈僳族也是由“乌蛮”发展而来。纳西族,汉晋时称“摩沙夷”,自唐初以后称“磨些蛮”。在南诏独霸云南以前,磨些人所建立的越析诏,是六诏之一。基诺族,文献记载缺乏,有人认为,清初汉文记载中的“攸乐”,是见于记载之始。但在基诺族的传说中,民族的起源是与人类的起源紧密联系的,这也许可说是反映了基诺族有自己的悠久历史。

    这七个民族大致都经过一个游牧生活的阶段,后来都转向以农耕为主,有的人兼营畜牧和狩猎、采集。这些民族地区,除彝族的部分地区外,大致土地肥沃,宜于农耕。药材、矿藏和水力资源都相当丰厚。

    景颇族,有九万三千多人,阿昌族,有二万多人,他们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景颇族还有少数人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片马、古浪等地。独龙族,有四千多人,是云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民族,主要居住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谷。怒族,有二万三千多人,一部分居住在贡山外,还分布在碧江、福贡两县及兰坪县菟峨公社。普米族,有二万四千多人,居住在兰坪、丽江、维西、永胜等县和宁蒗彝族自治县,还有一些人居住在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源县。这五个民族也都有悠久的历史。他们的聚居地区富于森林、药材、珍奇禽兽以及矿藏和水力资源。目前,这些民族大致以农业为主,各种资源尚有待开发。

    傣族,近八十四万人,主要居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还有一些人分散在景东、普洱、澜沧、元江、金平等三十多个县。傣族地区多在群山环抱中的河谷平坝,有亚热带气候,土地肥沃、四季常青,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优厚的条件。这里盛产樟脑、咖啡、橡胶、紫胶等经济作物和柚木、紫檀等贵重木材,铜铁金银等矿产的蕴藏量都相当丰富。普洱茶是蜚声中外的名产。野象和孔雀为这里增添了特有的景色。

    远在先秦时期的文献,就有关于“百越”和“百濮”的记载。据学者们的研究,这是两大系统的部落群,而傣族的先民属于“百越”的一部分,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属于“百濮”的一部分。佤族,有二十九万八千多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和西盟佤族自治县是佤族的主要聚居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和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以及双江、镇康、永德等县,也是佤族人数较多的地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也有一些佤族人散居。布朗族,有五万七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的布朗山、西定、巴达等地。还有一些人散居在双江、耿马、景东等县。德昂族,有一万二千多人,主要聚居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其余居住在镇康、耿马和澜沧等县。这三个民族多住在山区的半山腰上,因地处亚热带,土地好,雨量足,很适于农作物的生长。矿藏和原始森林的资源在这些民族地区相当丰富,茶叶和龙竹是这里的特产。

    基本上或主要是居住在贵州省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等五个民族。苗族,是贵卅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有五百零三万多人。其次,布依族,有二百一十二万多人;侗族,有一百四十二万五千多人;水族,有二十八万六千多人;仡佬族,有五万三千八百多人。这五个民族各有自己的语言。苗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布依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侗族和水族属于壮傣语族·侗水语支。仡佬族语言也属于汉藏语系,语族未定。苗族、布依族都有试行的拉丁化拼音文字。水族有简单的象形文字,但不通用。

    苗族也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它的先民,可能远在很古老的时代曾在黄河中下游流域活动,后来向南转移,进入洞庭湖一带,以后又向西和西南转移。现在苗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百五十八万八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七十五万二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三十五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三十三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四万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六万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北省的近十八万人,还有散居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少者不到一百人,多者二千多人。布依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百一十万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四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四千二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六千八百多人。布依族,长期跟苗族杂居。在贵州省,苗族和布依族联合建立了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三个自治州和镇宁、紫云、关岭等三个自治县。另外,苗族有在贵州省跟侗族联合建立的黔东南自治州,在湖南省、四川省分别跟土家族联合设立的两个自治州、四个自治县,还有一些别的自治地方。苗族、布依族居住地区,虽多高山,但也有位居于坝子和河谷之间的地方,一般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生产大米、小米、玉米等多种粮食作物。水力、木材、药材、矿产及珍奇禽兽等资源也颇为富厚。苗族居地辽阔,不同地区间的地理条件差别颇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在手工工艺方面,苗族和布依族的纺织品、刺绣,特别是腊染,很有声誉。

    侗族、水族和仡佬族,一些学者认为,都是出自古代的“百越”系统的民族。侗族和水族,出自这一系统的骆越。仡佬族,出自这一系统的僚。侗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近八十五万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近二十三万人,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二万一千八百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三十一万八千多人。水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十七万四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六千三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四千多人。仡佬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五万一千多人。仡佬族没有建立自治地方。水族在贵州省有三都自治县。侗族在贵州省有玉屏侗族自治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三江侗族自治县,在湖南省有通道侗族自治县和新晃侗族自治县。

    侗族等三个民族,都以经营农业为主,而侗族兼营林业。侗族地区产大米、棉花、烟叶、药材,而杉木最为著名。侗族的建筑,如鼓楼、风雨桥和一般竹楼,都很有民族特色。侗族妇女善于编织和刺绣,侗锦是其中的精品。水族地区,在自然条件好的地方,可说是鱼米花果之乡,但灌溉设施不发达,农业生产受到限制。仡佬族的生产条件最差,解放前农民多不能解决吃饭问题。

    基本上居住在两湖西部的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称汉人为“客家”。这可能就意味着,土家族有在这里长期定居的历史,而汉人则是在土家族定居相当久之后才迁过来的。土家族,现有二百八十三万二千七百多人。其中,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一百四十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四万四千七百多人,分别建立了跟苗族联合的鄂西自治州和湘西自治州。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五十九万五千多人,建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和跟苗族联合建立的四个自治县。另外,还有散居在别省的,为数都很有限。土家族在两湖西部居住的地区,具有发展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条件,出产水稻、玉米、麦、棉花、油桐、油茶等。油桐、油茶在土家族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土家族也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语族未定。土家人使用汉语的人数要比使用本民族语者为多。

    主要或基本上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及东南沿海一带的少数民族,有壮族、毛南族、仫佬族、瑶族、京族、黎族、高山族和畲族。这八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壮族、毛南族、仫佬族、黎族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族语是属于壮傣语支,毛南族语和仫佬族语属侗水语支。黎族语属于黎语支。畲族语言,属于苗瑶语族·苗语支。高山族语,属南岛语系。京族语,语系、语族未定。

    壮族是全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也是在广西定居时间最久的民族。

    制作细致的铜鼓和分布于自治区南部左江两岸山崖上的壁画,可说是壮族古文化的象征。学者们认为,这都是远在两千年前的遗物。自治区是以风景优美著称的地区,山皆青翠,往往拔地而起,山中多岩洞钟乳,穷极瑰丽,河流纵横,清澈见底,富有水利资源。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果品有柚子、菠萝、龙眼、荔枝,药材有三七、罗汉果、桂圆,木材有银杉、樟木,矿产有煤、铁、金、钨、铜、锌、石油等。

    壮族共有一千三百三十七万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一千二百三十二万五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八十八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一万四千多人。散居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多者一两千人,少者数十人。壮族的自治地方,除广西自治区外,在云南省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在广东省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瑶族,有一百四十万二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八十六万三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金秀、都安、巴马、富川等四个瑶族自治县。在湖南省居住的有二十七万三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在云南省居住的有十四万七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河口瑶族自治县。在贵州省居住的有一万九千多人。在广东省居住的有九万五千多人,建立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另外,还有少数人散居各地。仫佬族,有九万零四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八万八千多人,建立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一千三百多人。毛南族,有三万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三万七千九百多人。居住在外地的人数很有限。这三个民族,都各有自己的古老历史。他们的居住地区多山,人们多住在山下和山坡上。有些地区,山上有木材和麝香、樟脑等土特产及铁、锰、镁等矿藏。农作物,主要是水稻,在缺水的地方则种旱稻。还有玉米、小麦、薯类和棉花等。毛南人,善于伺养菜牛,在这方面有相当丰富的经验。

    京族,近一万二千人。有九千八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一千一百多人居住在广东省。京族最晚在四百多年前由越南迁来,一直是我国以渔业为主的民族。他们主要居住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部,防城各族自治县江平公社的尾、巫头、山心三个岛,素有“京族三岛”之称。邻近的北部湾是著名的天然渔场,有鱼类七百多种,其中经济价值较高、产量较丰富的达二百多种。所产海马、海龙、珍珠是名贵药材。农作物和果品,有水稻、花生、芋头和香蕉、龙眼、菠萝蜜等。

    黎族和高山族,基本上都居住在南海中两个最大的岛上。黎族有八十一万七千五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八十一万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一千八百多人,在湖南省的,有三千五百多人。黎族,在海南岛跟苗族联合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高山族,基本上居住在台湾省,据说有三、四十万人。这只是估计,确切数字尚有待于调查。高山族散居在大陆各地的有一千五百多人。黎族和高山族,都是历史悠久的民族。黎族是由土著居民发展起来的。高山族的族源可能要复杂一些。海南和台湾,在国防上和经济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矿藏资源都很富饶。主要农作物水稻,在一些地方一年可以三熟,薯类可以不拘季节,随时种植。最近,海南岛筹备建省,当地各项资源都将得到较快的开发。台湾省因政治原因跟祖国大陆分离,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祖国的统一迟早会实现的。畲族,有三十六万八千八百多人,分散地居住在广东、福建、浙江等省的丘陵地带。畲族,居住在福建省的有二十万八千四百多人。居住在浙江省的有十四万七千五百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在广东省的有三千二百多人,在江西省的有七千四百多人,在安徽省的有一千一百多人。大约在南宋末年,“畲”字才开始用作民族名称,而畲族本身历史的开始当远在这个时期以前。畲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作物有水稻和薯类,还有麦子、油菜、烟叶、土豆等。畲族居住地区多为山区,那里产林木和毛竹,土特产有茶叶、油菜、纸、笋干、香菇、樟脑、松油等。在手工艺方面,畲族的刺绣和斗笠,各具有民族特色。

    以上,南方少数民族共三十四个。北方和南方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合计约有六千七百二十三万三千二百多人。另外,还有未经识别的民族八十七万九千二百多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四千八百多人,跟汉族人民计算在一起,全国共十亿零三百九十三万七千多人①。

    附表一全国各民族人口数字统计表①以上,关于人口的数字,根据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关于民族概况,多根据《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民族别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数(万人)

    占总人口%民族别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数(万人)

    占总人口%29个省市区合计100.394100.0柯尔克孜族11.400.01土族15.940.02汉族93.670.3893.30达斡尔族9.400.01蒙古族341.170.34仫佬族9.040.01回族721.940.72羌族10.280.01藏族387.010.39布朗族5.850.01维吾尔族595.710.59撒拉族6.910.01苗族503.090.50毛南族3.810.01彝族545.340.54仡佬族5.380.01壮族1.337.821.33锡伯族8.360.01布依族212.050.21阿昌族2.04.朝鲜族176.390.18普米族2.42.满族429.920.43塔吉克族2.65.侗族142.510.14怒族2.32.瑶族140.270.14乌孜别克族1.25.白族113.110.11俄罗斯族0.29.土家族283.270.28鄂温克族1.93.哈尼族105.880.11德昂族1.23.哈萨克族90.760.09保安族0.90.傣族83.980.08裕固族1.06.黎族81.760.08京族1.20.傈僳族48.100.05塔塔尔族0.41.佤族29.860.03独龙族0.47.畲族36.880.04鄂伦春族0.41.高山族0.15.赫哲族0.15.拉祜族30.420.03门巴族0.62.水族28.650.03珞巴族0.21.东乡族27.940.03基诺族1.20.纳西族24.520.02其他未识别民族87.920.09景颇族9.300.01外国人加入中国籍0.48.注:原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

    附表二全国民族自治地方(一)

    我国现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96个自治县(旗),共132个自治地方。以下按地区排列,括弧内为建立时间: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3.15)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10.25)

    西藏自治区(1965.9.9)

    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2.9.3)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1953.10.1)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1956.11.19)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1951.12.25)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1953.12.6)

    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1953.12.22)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1953.12.31)

    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1954.1.1)

    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1954.1.25)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6.23)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7.13)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54.7.14)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1954.7.15)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11.27)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9.20)

    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12.1)

    广东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7.1)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1950.11.24)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952.10.1)

    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1953.1.1)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7.23)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8.8)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5.1)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53.1.24)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953.7.24)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54.8.23)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11.22)

    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1957.9.13)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11.18)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4.1)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4.15)

    自治县(旗)

    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1955.11.30)

    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1955.12.7)

    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958.4.1)

    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1958.4.7)

    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1958.6.13)

    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1985.6.7)

    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1985.6.11)

    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1956.9.1)

    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958.9.15)

    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56.12.5)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1951.10.1)

    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1958.8.1)

    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58.8.15)

    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1950.5.6)

    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950.7.29)

    甘肃东乡族自治县(1950.9.25)

    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953.7.6)

    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954.2.20)

    甘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1954.4.27)

    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981.9.30)

    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1953.12.19)

    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1954.2.17)

    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1954.3.1)

    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54.3.1)

    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954.10.)

    青海大通回族自治县(1985.11.10)

    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985.12.10)

    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1954.3.15)

    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1954.3.25)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954.7.17)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954.9.10)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954.9.17)

    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1954.9.30)

    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1954.5.7)

    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1955.11.25)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11.30)

    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1956.12.5)

    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984.12.12)

    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984.12.8)

    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1953.1.25)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2.9.26)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1963.10.1)

    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1951.8.19)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1952.5.28)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11.26)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1952.12.3)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1953.1.1)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1955.12.15)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1956.2.6)

    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1958.5.1)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1984.1.1)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4.1.10)

    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1985.4.22)

    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1953.2.19)

    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1958.7.7)

    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7)

    四川西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11)

    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11.13)

    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0)

    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8)

    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1984.10.9)

    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1984.10.5)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11.11)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12.31)

    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1957.1.2)

    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9.11)

    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2.11)

    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12.31)

    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1984.11.7)

    云南峨山彝族自治县(1951.5.12)

    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3.4.7)

    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54.5.18)

    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1954.6.)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55.10.)

    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1956.9.20)

    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1956.10.1)

    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1956.11.9)

    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1956.12.31)

    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1961.4.10)

    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1963.7.1)

    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1963.7.11)

    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1964.2.28)

    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1965.3.5)

    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1965.11.27)

    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979.11.28)

    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1979.12.20)

    云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2)

    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5)

    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1985.10.13)

    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1985.11.1)

    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985.12.30)

    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1985.12.20)

    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985.12.25)

    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12.7)

    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经司供稿见《人民日报》1984年6月4—5日。今有增补。

    附表三全国民族自治地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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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96个自治县(旗),共132个自治地方。以下按民族排列:北方民族[民族][自治地方]成立日期满族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1985.6.7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1985.6.11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1985.6.13锡伯族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1954.3.25朝鲜族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2.9.3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958.9.15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1947.5.1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6.2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7.13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958.4.1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1958.4.7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1956.9.1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56.12.5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950.7.29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954.10.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954.9.10达斡尔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58.8.15鄂温克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1958.8.1鄂伦春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1951.10.1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10.25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1956.11.19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1954.7.15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1955.11.30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1953.7.6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953.7.6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1953.12.19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1954.3.1青海大通回族自治县1985.11.10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1954.3.15裕固族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954.2.20东乡族甘肃东乡族自治县1950.9.25土族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1954.2.17撒拉族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54.3.1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10.1哈萨克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11.27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954.7.17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1954.9.30甘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1954.4.27柯尔克孜族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54.7.14塔吉克族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954.9.17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1954.1.25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986.6.27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1979.12.20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981.9.30南方民族[民族]自治地方]成立日期藏族西藏自治区1965.9.9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1953.10.1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1951.12.25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1953.12.6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1953.12.22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1953.12.31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1954.1.1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1950.11.24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1953.1.1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1957.9.13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1950.5.6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1953.2.19羌族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1958.7.7彝族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952.10.1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4.15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1984.10.9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1984.10.5云南峨山彝族自治县1951.5.12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1956.12.31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1965.11.27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1985.11.1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1985.12.20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1956.9.20白族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11.22哈尼族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979.11.28傈僳族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54.8.23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1985.10.13拉祜族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3.4.7纳西族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1961.4.10傣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53.1.24佤族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1964.2.28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1965.3.5苗族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11.30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11.26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12.31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1963.7.1侗族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1954.5.7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1956.12.5侗族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1952.12.3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1983.9.7水族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1957.1.2土家族湖北五风土家族自治县1984.12.12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984.12.8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8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3.15瑶族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1955.11.25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1952.5.28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1955.12.15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1956.2.6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1984.1.1瑶族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1953.1.25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1963.10.1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1963.7.11仫佬族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4.1.10畲族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1985.4.22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11.11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1956.11.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5■劝彝族苗族自治县1985.11.25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11.18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2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54.5.8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85.12.15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985.12.20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953.7.24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1954.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55.10.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985.12.25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7.2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2.11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0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12.7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8.8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5.1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9.11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12.31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9.20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12.1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7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11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11.13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4.1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2.9.26广东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7.1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1951.8.19隆林各族自治县1953.1.1防城各族自治县1958.5.1第三节统一的多民族历史的编撰疆域问题编撰统一的多民族的历史,有三个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一个是疆域问题,一个是历史时期的划分问题,再一个是多民族的统一问题。

    疆域,是历史活动的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进行历史活动的舞台,也就是我们撰写中国通史所用以贯串今古的历史活动的地理范围。

    这个疆域,基本上包括了汉族的历史活动的地理范围,但并不局限于这个地理范围。如果局限于这个范围,许多少数民族的历史都要排挤出去了。这个疆域,是国内各民族共同进行历史活动的舞台,但并不包含某些民族外国成员的活动在内。这是因为有些民族是跨国境的,我们只写这些民族在我们国境内的这部分人的活动,一般不写这些民族在国外的那一部分人的活动。例如,我们要写傣族,但一般不写泰国的傣族。我们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俄罗斯族,但一般不写作为苏联主要民族的俄罗斯族。我们写朝鲜族,但一般不写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朝鲜族。这是因为,我们不能把外国人算作中国人,不能把跨国境的血统关系相同而国籍不同的人都包括到我们的历史范围内。当然,在论述这些民族族源的时候,是不应当受国界限制的。有些历史上的民族,如匈奴,如突厥,曾经煊赫一时,但后来在中国历史上不见了。还有一些民族,见于古老的传说和记载,但弄不清楚他们跟现在国内民族的关系。只要有适当的材料,对于这些民族也要写,因为他们都曾在这块广大的国土上生存过,活动过。

    在历史上,有些朝代的版图超越现在的国境,有些战争或别的重大的历史活动超越了现在的国境。有时候,有一些外国人进入中国境内从事各种活动,甚至还有外国军队来侵略。虽然是在国境以外,或是外国人进入我们国境之内,都跟我国历史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也都要写在我们的历史内。我们说本国疆域的范围,并不限制关于中外关系的记载;相反,我们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我们中国人有到外国去的,有在外国居住好几代的,只要他们对人类的进步有贡献,跟祖国的事业、祖国的威信有联系,也都要写在我们的历史里。关于疆域问题,有一部分历史工作者,还不能完全摆脱皇朝疆域的圈子。他们把殷周史限制在黄河流域,把春秋战国史基本上限制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把秦汉隋唐的版图要说得是如何地统一和恢廓,把元的版图要说成跨欧亚两洲等等。就殷周史说殷周史,就春秋战国史说春秋战国史,就秦汉隋唐的版图说秦汉隋唐的版图,这都是对的。但如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过程来看,这是不能说明中国各族人民是如何共同创造祖国历史的。很显然,不能跳出皇朝疆域的圈子,就会掉入大民族主义的泥潭里,这既不符合历史的真相,也不利于民族的团结。

    斯大林、日丹诺夫、基洛夫在《对于苏联历史教科书提纲的一些意见》里,说:“我们需要的苏联历史教科书是,大俄罗斯的历史不脱离苏联其他各族人民的历史,这是第一,而苏联各族人民的历史不脱离整个欧洲历史,并且一般的也不脱离世界历史,这是第二。”①在我们处理历史上祖国疆域问题的时候,象这样的指导原则的精神,是很重要的。我们既要注意疆域问题同祖国各族人民的密切联系,也要注意到中华民族和其他民族或国家间的历史关系。

    历史的分期历史分期是研究历史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远古时代是否可以分期,要靠考古学上的材料去解决。自有文字记载以后,中原地区已进入上古时代,即奴隶制时代。到了春秋战国,是上古时代向中古时代的过渡,即奴隶制在中原地区向封建制过渡时期。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可以说是封建制在全国占支配地位的标志。

    建国以来,史学界对于中国历史分期展开了不同意见的争论,至今仍在继续。但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是关于中原地区奴隶社会跟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我们应当放开视野,努力在全国的范围内考察这个问题,不要局限于中原地区。封建社会历史很长,记载很多,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影响也很大。我们也应该重视封建社会内部的分期问题。近代史距离我们的时代近,跟今天现实关系密切,我们更应该重视近代史的分期。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但不平衡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各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一个民族内部的发展也不平衡,我们应当从不平衡的状态上掌握一个历史时期的整体性。

    我国封建社会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秦汉时期,在中原地区,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成长时期。封建等级制,在①见《斯大林文选》上册,第21页。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成长起来。皇帝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也是最高的地主。皇帝的下面,是具有世袭特权的皇族、外戚、功臣等不同身分的世家地主,在地主阶级中占有支配地位。此外,还有豪族地主和高资地主,他们在财产和社会影响上有相当的实力,但在身分上不属于较高的等级、甚至是等级很低的。世家地主的剥削对象是具有国家户籍的农民,是由封建国家恩赐的。这种农民在当时农民阶级中占最大的数字,他们有私人经济,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比奴隶的境遇要好一些,但仍然是受剥削的。他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他们在国家规定作为世家地主的农户后,并不改变他们在国家户籍上的身分。他们向世家地主交纳的地租也就是国家的赋税,二者是统一的。象上述的生产关系,在秦统治时期已经树立,而在西汉和东汉时期不断加以发展。奴隶制在秦汉时期没有消灭,在官私手工业中仍旧存在。家内供役使的奴隶,在整个封建时代都是存在的。不过,这些都只是奴隶制的残余,在社会生产中是越来越没有地位的。

    在政治制度上,秦始皇推行单一的郡县制,但对推行的具体情况,历史记载缺乏。西汉和东汉,都同时施行郡县制和封国制。朝廷的下面有郡和封国,郡和封国的下面有县,县的下面还有地方上的基层行政机构。这是政治制度上的等级制,每一等级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公元三世纪以后,郡县制逐渐排挤了封国制,而郡县制本身也不断地有些变化。但总的说来,朝廷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地方上各级行政机构的权力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

    秦都咸阳,西汉都长安,东汉因长安遭到战争的破坏而东迁洛阳。泾渭、伊洛平原和黄河下游地区是当时最富饶的地区。秦汉的统治范围,大大超越了前代,包括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围绕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相当部分登上历史舞台,而匈奴、羌族特别活跃,有时还给中原皇朝以武力的威胁。但当时所有的少数民族,都还处在前封建社会阶段。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是经过有关部落和民族的融合而在秦汉时期形成的。汉族的名称,也是跟这一个伟大朝代的名称相一致的。

    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时期。在这时期,发生了民族间的长期斗争,发生了民族的大规模流动和移居。本来在两汉时期就已开始内迁的匈奴人和羌氐人,现在他们深入内地,并且又有鲜卑人、突厥人、回纥人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内迁。结果是无论在北方和南方,民族杂居的地区都扩大了。因而,汉族充实了自己,少数民族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久而久之,内迁的少数民族,跟汉人很难区别。这就在新的民族关系的局面出现后,有了民族重新组合的出现,而促进了原来地区封建化过程。这是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

    前一历史时期的世家地主阶层,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瓦解了,代替它的地位的是新兴的门阀地主。门阀地主与世家地主一样,也是有政治身分、世袭特权的地主。但门阀地主是依靠家族的传统地位形成的,这跟世家地主的形成是由于皇家所规定的政治身分是不同的。在土地所有权上,门阀比世家具有更多的家族私有性质。在劳动力方面,门阀地主掌握的,主要是荫附农民。荫附农民是脱离了国家户籍的农民,他们交纳的地租不再具有国家赋税的性质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比户籍农民要低些,但对于国家赋税,其中包括繁重的劳役,是可以摆脱的。这种生产关系上的相对变化,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的。这是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又一标志。

    三国时期的魏、西晋和北朝的后魏,都建都洛阳。隋唐都建都长安,而以洛阳为东都。三国时期的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都建都南京。魏晋以后,北方人民的南迁,在劳动力的增强和生产技术的传播上,都为东南方农业生产带来了新的刺激和推动。南京得以长期地占有显著的政治地位,这跟东南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长江中下游经济的发展,在向黄河流域的富饶地区看齐,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一个特点。

    五代以后,到了元末,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时期。在这时期,先有五代十国,继有辽、西夏、金跟北宋、南宋的分立,后有元的统一。广大的边区,从东北的部分地区到西北,再到西南,基本上都进入了封建社会,而汉族与各民族间又经历了一次新的组合。这是封建社会进一步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东南经济的发展,超过了北方。长江中下游地区成为全国最富饶的地区,这是封建社会进一步发展时期的又一重要标志。

    前一历史时期的门阀地主阶层,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又瓦解了。在北宋和南宋统治下,代替它的是品官地主。品官地主也有政治身分和特权,但所拥有的世袭特权是很有限度的,他们的土地大量是由购买和侵占得来的。他们占有土地,可以无限地扩大,不会受到法令的限制。他们应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赋税,而他们则向农民征收地租。赋税和地租的区别,是更清楚了。品官地主以外,有豪富的地主,有兼营商业的地主。农民阶级中,也有占有少量土地的,而佃农是大量的,他们在品官地主的土地上劳动,也在其他地主土地上劳动。他们比起前一历史时期的荫附农民,社会地位较高,人身自由较多。他们也有国家的户籍,除向地主交纳地租外,还担负对封建国家的身丁钱,有时也有一些劳役。但他们一般地不会被封建国家指定为某某地主的农户,这是跟西汉和东汉的户籍农民的一个很大区别。无论地主或农民,封建身分性的印记趋向淡化,财产性的土地剥削关系趋向显著,这是两宋时期封建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元统一全国后,南宋地主阶级的势力基本上保存下来了。他们所在的地区是当时封建经济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元代有一大批蒙古贵族地主的出现,还规定了形形色色担负封建义务的民户,又扩大了奴隶的数量。但这基本上是北方的情况。在北方出现的这种生产关系,是这一时期局部地区的倒退现象。广大边区的封建化,是元代社会生产发展的新气象。

    五代时期的梁、晋、汉、周,都在今河南开封市建都。北宋的都城和金的陪都,也在开封。辽的南京、金的中都、元的大都,即今北京。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方重镇,元建为都城后,明清相继建都,今天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北京的发展,是汉族、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共同创造的。宋都开封,元都北京,虽离东南富饶地区较远,但也都是要利用沟通南北的运河,以便于南粮北运并聚敛东南的财富。

    明朝及清朝大部分的年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明代的农民,自耕农外佃农占很大的数量。从法的观点来看,佃农对地主的封建依附关系,又较前代有所减轻,他们可以选择地主,可以不受地主的非分役使。农民中还有雇工的出现,以出售劳动力取得物质报酬。清代的税法,把人头税平均分摊在地亩税内,有田者有税,无田者无税,这就使赋税具有单纯的财产税性质。诸如此类的情况,都说明封建束缚有较多的解除。这并不是由于统治者的恩赐,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劳动人民激烈斗争的结果。但这只是当时社会现象的一个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地主阶级,特别是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行贪婪残暴的掠夺和迫害。明廷是滥用宦官,清廷是加强军事的统治,从而企图保持高度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两个方面好象不相协调,但正是一个问题在不同方面的表现。第二个方面的表现,并不能显示封建地主阶级的生命力,反而是暴露了它的颓废和虚弱。这两个似乎矛盾的现象,正是封建社会衰老时期的特点。在民族关系上也是这样。一方面,民族间的关系比前一历史时期要密切了,但属于民族性质的封建枷锁却更加沉重了。

    前一历史时期的品官地主和他们延续下来的势力,以及蒙古贵族地主,在农民起义重大打击下土崩瓦解了。代替它们的,是新兴的官绅地主。这个阶层,在官员以外,还包括很多获得科举功名的人,其人数是相当多的。这一阶层中富有资财的人,不只广有土地,而且作生意,开当铺,放高利贷。这是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它们在依附于封建势力的情况下反而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明代朝廷有皇庄,直接占有大量土地。这跟它直接派宦官收取商税矿税及大量征储金银一样,暴露了末世朝廷对财富的贪婪、追求。皇族和勋贵的庄田以及皇族的禄米,也是数量巨大,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的毒瘤。清代朝廷对此有所觉察,想解决这个问题。它虽然也有皇庄,而远比明代要少。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清廷以东北为禁区,大大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明初,资本主义已有萌芽,明中叶后,出现较多。清初以后有所发展。

    但这个芽始终不能茁壮成长,没有足够的力量把已经衰老的封建制度突破。从对外关系上说,隋、唐、宋、元都居于主动的地位,明清时期的对外关系显然逆转了。明初已有倭寇登陆。明廷在沿海设置卫所,进行防御。明中叶以后,倭寇在东南沿海骚扰,为南直、浙、闽各地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明清之际,西方资本主义已在兴起,而中国的封建制依然老态蹒跚,专政者对于世界形势一无所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在十六世纪初已经东来进行殖民活动,并侵及中国领土。此后,沙俄、英、美继来,对中国的野心日益扩大。明初郑和下西洋和清初对沙俄的侵略进行了反击,这是对外关系上的大事,但从总的形势来看,中国的处境日益被动。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日益陷入沉重的灾难。

    自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是中国史上的近代,是由封建时代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也是中国各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时代。在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前,是这个时代的前期,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自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之后,是这个时代的后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历了清朝晚期及民国初年近八十年的时间。在这个时期里,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并残酷地统治了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较封建社会时代的情况复杂了。社会经济的主要成份,除封建地主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继续存在外,出现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又包括帝国主义资本、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三个部分。帝国主义经济势力在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支配的作用,封建经济则占有显著的优势地位,二者并互相勾结在一起。官僚买办资本是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并跟封建剥削关系紧密相联结。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十分微弱,没有成为一个能独立的经济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中国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商品生产发展了,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生活却越来越陷入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漩涡。这些情况,表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特点。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激烈变化,阶级关系也发生新的变化。外国资产阶级侵入中国后,成了中国社会生活里面一种统治力量,操纵控制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他们不仅扶植和支持封建地主阶级,使其成为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而且造成了为其侵略需要服务的买办阶级。在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新起的军阀官僚地主在外国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代替了原来的官绅地主占支配地位。军阀官僚地主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而且一般都还兼有早期官僚资本家的身分,具有浓厚的买办性。他们在地主阶级政权中握有实权,成为举足轻重的势力。这也是地主阶级政权买办化的重要表现。农民阶级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八十。在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下,农民日益贫困破产,出现了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的趋势。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这个时期新产生的两个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其经济地位所决定,是一个带有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有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性,一方面又存在了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无产阶级是最伟大、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还是作为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追随者参加革命。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根本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各族人民为了反对国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了不懈的艰苦斗争,但没有找到解放的道路,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自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后,无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的民主革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跨进了社会主义的新时代。

    多民族的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经过一个漫长过程的。我们的祖国,曾经出现过各种形式的多民族的统一,也曾经有过多次的分裂,但在分裂中也还是有统一。我们经历过的统一,有单一民族内部的统一、多民族内部的统一和多民族的统一,后者又包含区域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和社会主义的全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

    单一民族的内部统一,主要是由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而来。有时,一个民族遭到重大的挫折,分散了,后来重新组合,形成这个民族内部新的统一。匈奴族原来是一些部落,部落与部落间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史记·匈奴列传》说它:“自淳维以至头曼千有余岁,时大时小,别散分离。”后来头曼单于和冒顿单于在位的时候,有血缘关系的许多部落连合起来,形成了匈奴内部的统一。松赞干布时的吐蕃、阿保机时的契丹、成吉思汗时的蒙古,都有一个统一民族内部的过程,都是由分散的许多部落统一起来,形成较高发展阶段的民族共同体。努尔哈赤时的女真,是在金亡后女真各部分散的情况下,把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的各部重新组合起来,形成了女真内部新的统一。汉族是一个民族混合体。它的祖先也必然经历过由部落发展起来的过程,但已难于详考。有的学者设想,传说中的夏禹治水,必须有许多部落参加,可能在这时形成了夏民族,而为汉族来源之一。但这毕竟还是设想,尚无从证实。

    多民族的统一,比起单一民族的内部统一,可以说是较高的发展阶段。

    说是多民族,当然不限于一个民族,但在多民族中,往往要有一个主体民族。战国七雄都是地区性的多民族的统一体,它们都各有自己的主体民族,而分别与东方诸夷、西方诸戎、北方诸狄、南方诸蛮以及其它民族统一起来。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也都是地区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它们都以汉族为主体,而分别与本地区的少数民族统一起来。南北朝时期,南朝和北朝,我们习惯上认为它们是汉人的朝廷和鲜卑人的朝廷,实际上它们都是地区性的统一的多民族朝廷。南朝的主体民族是汉族,北朝尽管鲜卑人当权,但这个地区的主体民族仍然是汉族。秦汉、隋唐、元、明、清等时期都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全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元代的最高统治者是蒙古贵族,清代的最高统治者是满洲贵族,但汉族人民在这两个时期仍然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承担者,元、清的政权实质上也是蒙古贵族、满洲贵族跟汉族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政权。

    社会主义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继承,而在本质上跟历史上的统一又有根本的区别。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是消灭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历史的发展上看,这四种民族统一的形式,是按着程序前进,一步高于一步。先是有若干单一的民族内部统一的出现,如夏、商、周等族的最初形成。然后有地区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如战国七雄。然后有全国性多民族的统一,如秦、汉、隋、唐、元、明、清。然后有社会主义的全国性多民族的统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在全国性多民族统一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分裂。秦汉以后,出现了魏、蜀、吴的割据。经过西晋暂短的统一,又有五胡十六国之乱及南北朝的分立。在唐与元之间,又有辽、夏、金与宋的对峙。但每经历一次曲折,统一的规模就更为盛大,元比隋唐还要恢廓。在曲折过程中出现的地方政权,就全国来说,是割据政权。从它们本身来说,也自有其历史性的意义。在这些政权的统治范围内,由于先进生产力的影响和统治者谋生存的需要,往往会出现生产力状况的改善。自三国至南宋时期,中国经济重心的逐步南移是其显明的例证。地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为后来统一局面再度形成后提供了生产发展的一些条件。同时,地方政权往往也能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创造和积累了处理国家事务方面的经验。隋唐的官制、军制和田制,就有不少是继承北朝长期实行的制度。从历史的某一片断来看,确切不止一次地有分裂状态的存在,但从历史发展的全貌来看,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才是主流。

    汉族和各民族地区幅员之广大,自然条件的差异,生产状况的不齐,如果得到适当的协调,则可转化为发展生产的有利条件。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因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交通运输很不发达,交换经济只起社会经济的辅助作用,各民族地区间的物资交流基本上停滞于潜在的阶段,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从而加强民族间的团结。但盐铁的贩运,茶马、皮毛、药材的交易,植棉、纺织的推广,河防、水利跟工程和道路的兴修,还是多民族的统一为社会经济带来的进步。在经济制度上,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中原地区,汉民族的形成和封建所有制的形成,基本上可以说是同步前进的。在这时候,匈奴还处于奴隶制阶段,西南夷还处在氏族社会末期。两千多年过去了,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们还有封建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原始共产的残余以及民族资本主义和买办资本主义,所有这些,都是多民族在经济制度方面的表现。但无论如何,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上,都以不同的速度向汉族靠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分别通过不同的形式,向社会主义迈进。

    在思想上,统一的想法起源甚早。《诗经·小雅·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所谓“天下”,究竟是指多大的地方,无从稽考,但总是诗人心目中很广大的地方。他这两句诗,表明了他的天下统一的思想。可能由于诗人对王权崇拜至极,难免有相当多的夸大。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①。南宫适说:“禹稷躬稼,而有天下”②。这所谓“天下”,意味着极为广大的地区的统一。战国时期,变乱日亟,人心思治。有人问孟子说:“天下乌乎定?”孟子说:“定于一。”孟子的话比孔子的话要更明白些,他说的是七国的统一。在战国时期以后成书的《禹贡》,描画了九州山川物产。《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称引邹衍大九州之说,每一大州有九州,共八十一州。中国为赤县神州,是八十一州之一。中国还有九州,即如《禹贡》所说的九州。《禹贡》和邹衍以九州说中国,都是指中国说的,但都还属于地理概念,与孟子所谓“定于一”者不同。到了秦始皇,刻石颂秦功德,把破灭六国的统一,看作空前的大业。汉初,公羊学派借助经典,把大一统的学说涂上神圣的光彩。此后,历代皇朝都拿统一的规模作为当时政治成就的最高目标。

    在分裂的年代里,割据势力往往把自己说成是皇朝的正统,把统一作为奋斗的方向。三国时期,魏地处中原,把自己说成是汉朝的继续,要恢复全国的统一。蜀以自己姓刘,说自己是汉室宗亲,要恢复汉家的旧业。南北朝时期,北朝说南朝是“岛夷”,南朝说北朝是“索虏”。他们都自居为中国,要灭掉对方,统一全国。辽、宋、金的相峙时期,这三个朝廷也都自命为中国的主人,都设想由自己统治全中国。

    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长期积累下来的政治威望,对少数民族是有吸引力的。这可能在形成倾向统一的新的因素上起一定作用。《资治通鉴》卷一零四,晋孝武帝太元七年记载:秦王坚锐意欲取江东,阳平公融谏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自古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且国家本戎狄也,正朔会不归人。江东虽微弱仅存,然中华正统,天意必不绝之。”

    胡三省注:会,要也。言天要中国正朔相传,不归夷狄也。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引《通鉴》和胡注,并加按语,说:正朔不归夷狄,乃当时一般公论,不独苻融言之。刘聪卒时,太子粲即位,靳准执而杀之,谓安定胡嵩曰:“自古无胡人为天子者。今以传国玺付汝,还如晋家。”此一事也。姚弋仲有子四十二人,常戒诸子曰:“自古以来,未有戎狄作天子者。我死汝便归晋,竭尽臣节,无为不义。”此又一事也。呜乎!晋泽实浅,何由得此。更可以杨盛①见《论语·季氏》。

    ②见《论语·宪问》。

    父子之事观之。《宋书·氐胡传》:“晋安帝以杨盛为仇池公,永初三年,封武都王,以长子玄为世子。武都王虽为蕃臣,犹奉义熙之号,子玄乃改奉元嘉正朔。初,盛谓玄曰:吾年已老,当为晋臣,汝善事宋帝。”故玄奉焉。然则盛之心无所分晋宋也,特以其为中华正统所在而已。如必为晋,则裕之篡,盛当兴师讨逆,否亦当抗颜独立,胡为委顺如此,此皆足与苻融之言相印证者。①99900041_0095_0这里所举的事例足以说明,在少数民族中,至少有一部分人抱有上述心理,这对于促进统一是有好处的。

    在多民族统一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民族之间有和好,有争吵。和好,有聘问、朝贡、封赐、和亲、交易、民间的各种往来。争吵,有时发展为战争。因此就有人问,民族关系史是以民族友好为主流,还是以民族斗争为主流?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须作一些分析。第一,友好和斗争都不是绝对的。有的时候,斗争是手段,友好是目的。有的时候,友好是手段,斗争是目的。有时,在个别事件、个别地区有争吵,但不一定就破坏民族间的友好。第二,在历史记载中,对于民族友好的记载往往不象记载民族纠纷、特别是民族战争那样引人注目。民族纠纷,特别是民族战争,即使是暂时性的、自发性的,也可以改变人们对于长期友好的印象。廓清历史上所笼罩的一些迷雾,揭示出历史的真实面貌,是须下一些苦功的。现在根据我们所接触的材料看,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民族关系是曲折的。但总的说来,友好关系越来越发展。无论在时间的继续性上,在关系到的地区上,在牵涉到的方面上,都是这样。清代的统治者,对少数民族一手拉,一手打。但清代各族人民在反清、反封建斗争中的联合,声势极为浩大。辛亥革命以后,各族人民的联合更为显著。通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大大增强了民族间的亲密友好。这是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主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很大的发展。在历史上,民族之间曾发生过这样那样不愉快的事情,这基本上是由反动统治阶级和历史条件的局限所造成的。我们抚今追昔,应该特别珍重历史的主流。

    对我国在历史上的各方面的贡献,各族人民都有份,但我们研究得很不够。对于汉族是这样,对于少数民族更是这样。比如,火药、罗盘、造纸、印刷等四大发明,是应该大书特书的。这在有关的历史书里也都写了,但对于它们在中国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对于人类文化发展上所起的作用,却很少认真地写。至于它们后来在西方各国的发展,为什么会超过中国,这个问题似乎是还没有认真地研究。又比如,对祖国国土的开发,我国各族人民都有他们各自的功劳,但往往对少数民族在这方面的贡献,我们注意得不够。范文澜同志说得好:“依据历史记载,共同开发中国的各民族,一般说来,汉族最先开发了黄河流域的陕甘及中原地区,东夷族最先开发了沿海地区,苗族、瑶族最先开发了长江、珠江和闽江流域,藏族最先开发了青海、西藏,彝族和西南各族最先开发了西南地区,东胡族最先开发了东北地区,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各族先后开发了蒙古地区,回族和西北各族最先开发了西北各区,黎族最先开发了海南岛,高山族最先开发了台湾。所以按照汉族今天居住地区看来,似乎中国领土上的极大部分都是汉族所开发的,其实,其中不少地区最先开发者,却是已经消失了的和现实存在并发展的许多民族。事理很显然,中国之所以成为疆域仅次于苏联,人口在全世界各国中居第一位,历史悠久,延续不绝,在全世界各国中也居第一位的伟大国家,首先必须承认,这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族男女劳动人民长期共同创造的成果”①。

    我国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有不少特出的贡献。举例来说:完善的铁器的制造和风箱的使用,是开始出现于有关南方民族的记录上。《荀子·议兵篇》说“楚人宛巨铁鉇,惨如蜂虿”。《史记·范睢传》记秦昭王的话,说:“吾斗楚,铁剑利而倡优拙。”这是战国末年的事,楚就是属于“荆蛮”的民族系统的。《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记吴人干将铸剑,“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刀濡,逐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橐就是冶铁用的风箱,干将、莫邪是古传说中很有名的两把利剑。这是春秋末年的事,吴也是属于“蛮夷”的民族系统的。又如棉花和棉布,是我们长期以来的主要的衣服材料。棉的种植和织纺,主要从南方海岛上和新疆居住的少数民族推广的。《尚书·禹贡》篇说扬州“岛夷卉服,厥篚织贝。”扬州是指淮河以南,以至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贝就是吉贝、劫贝、古贝的省称,这原是印度以至马来半岛、中南半岛等地对于棉的共同使用的名称,后来广东、福建也使用这个名称。织贝就是用棉作成的织品。《禹贡》是一篇后起的书,但写成的时期总也在战国末年。据此可见南方海岛上居住的少数民族用棉之早。后来又有新疆产的棉,经过很长的时间才逐渐传布到全中国,代替了往日以丝麻作主要服装材料的地位。又如中国的建筑术,梁思成在《我国伟大的建筑传统与遗产》一文的结尾,盛赞北京城是“世界绝无仅有的建筑杰作的一个整体”,“不但在全世界中古时代所没有,即在现在,用最进步的都市计划理论配合,仍然是保持着最有利条件的。”应该指出来,最初设计这个伟大杰作的工程师,正是一个回回人,他的名字叫作也黑迭儿丁。这是陈垣先生在好多年以前,在《元西域人华化考》里已经考实了的。近年以来,北京市的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昔日的北京城在建筑史上的成就还是要肯定的。民族友好的历史发展和多民族统一的发展不一定是同步的发展。但到了今天,这二者是同步前进的。

    “一”和“多”,是辩证的统一。“一”存在于“多”中。“多”好了,“一”就会更好。反过来说,“多”要团结为“一”,“多”才可以使“一”更有力量。历史上的统治者,对“一”的重视,大大超过了“多”,他们不懂得,也不可能懂得,限制了“多”的发展,也就必然限制了“一”的发展。只有今天,才可能有这样科学的认识。我们知道,每一个指头都各有用处,但把指头团结成拳头,作用就会更大。

    撰写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还是要把汉族的历史写好,因为汉族是主体民族。同时,也要把各民族的历史适当地作出安排,这是我们必须尽量克服的难点。这个工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现在作这个工作,还只是初步的尝试,希望能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和教益,使这项工作能得到不断地完善和提高。

    ①见范文澜:《中华民族的发展》,《学习》三卷1期。

    第二章历史发展的地理条件第一节地理条件与历史发展中国史学家的有关撰述一定的历史活动,总要在一定的地域上展开。历史的发展是离不开地理条件的。过去中国史学家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有关于这方面的撰述。

    物产的地域特点及其对人们的影响,这是中国历代史学家所一向注意的,并从而产生经济区域的看法。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夫山西饶材、竹、谷、、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薑、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此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这是把汉朝的统治地方分为四个大的经济区域。山西地区,即关中地区;山东地区,即崤山或华山以东直至沿海的广大地区;江南地区,即长江以南直至沿海的广大地区;龙门(在今山西省河津县西北)、碣石(在今河北省昌黎县北)以北地区,即今山西北部至河北北部一线以北直到汉朝北境的广大地区。从司马迁的这段话来看,他的经济区域的观念是明确的,他对经济区域的划分,主要是从地理条件来考虑的。

    司马迁对一些地区的记载,着重记载地理条件的状况、生产的状况以及经济生活的状况和社会风俗的表现、不同地区在这些方面的相异或相同之处。在这些记载中,几乎所有有关地理条件的因素,如地形、土壤、气候、森林、矿藏,以及江、河、湖、海之利与水陆交通状况等等,都涉及到了。司马迁以地理条件、生产状况划分经济区域的思想是明确的。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司马迁首先提出山西、山东、江南、龙门与碣石以北四个经济区域这一总的观念之后,接着又重点论述了关中、三河、燕赵、齐鲁、越楚等地的自然状况和社会状况。这可见他关于经济区域的观念是有全局思想的。惟其如此,他才能一方面认识到各地之所出“皆中国人民所喜好”,一方面又认识到各经济区域在发展上的种种差别。

    司马迁的这种思想受到后来许多史学家的重视,对它加以继承和发展。

    班固《汉书·地理志》在详载全国郡县建置、户口多寡后,于其篇末备言各地地理、生产、风俗等状况,比《史记·货殖列传》所记更加丰富。西晋史学家司马彪称赞说:“《汉书·地理志》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①杜佑《通典·州郡典》各篇,亦多特标《风俗》一目,略述各地地理条件及其影响下的当地经济生活和社会习俗。经济区域的观念及其在史书上的体现已成为我国史学上的一个优良传统。

    在人口和地理的关系上,过去中国史学家也有一些认识,这可说是人口地理思想的萌芽。

    司马迁已经注意到地理条件跟人口分布的关系。他说:三河地区因居“天下之中”,又是历代君主建都的地方,所以“土地狭小,民人众”;三河北①《后汉书·郡国志》一。

    部的中山,是“地薄人众”;上谷至辽东,“地踔远,人民希”;齐地,因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宽缓阔达”的社会风俗,而吸引了很多人,“其中具五民”;邹、鲁一带,也是因为“颇有桑麻之业”,故亦“地小人众”。他讲关中人口和地理的关系比较具体:关中之地占当时全国三分之一,而人口不超过当时全国十分之三。他还注意到有的地区人民“好稼穑”,有的地区则“业多贾”①。这些,涉及到对人口分布的密度和人口部门构成的朦胧认识。司马迁还看到,关于人口与它的土地面积比较起来,不算是多的,但创造出来的财富却很多,以至占了全国财富的十分之六;而中山这个地方,人虽然多,但地理条件不好,社会风气也不好,没有创造出多少财富来。这跟后来以户口增减来衡量社会经济是否发展的论点,有很大的不同。

    自《汉书·地理志》以后,在《二十四史》中,有地志者计十六家,“正史”或称《地理志》,或称《郡国志》、《州郡志》、《地形志》。它们或记人口的分布,或记人口的迁徙,都是以人口与地理相结合的情况着眼的,这是在封建社会劳动力与土地相结合在史书上的反映,但也可作为我们考察历史问题的参考。

    从地理条件看政治上的兴亡得失,是过去中国一些史学家感到兴趣的,也是过去一些政治家、思想家所感兴趣的。汉初,刘邦打算建都洛阳。娄敬建议都长安。他的理由是: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卒然有急,百万之众可具也。因秦之故,资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谓天府者也。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与人斗,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胜也。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①99900041_0102_0娄敬这段话讲得很精采,也很形象,他分析关中的地理条件的优势,把经济、军事、政治几个方面都考虑到了。刘邦征求群臣的意见,“群臣皆山东人,争言周王数百年,秦二世即亡,不如都周(按:洛阳为东周之都)。”刘邦疑而不能决,及至张良也说应都长安,他才下了决心,“即日车驾西都关中”。司马迁很生动地记述了这件事,认为娄敬“脱輓辂一说,建万世之安”,评价是很高的。所谓“建万世之安”,当然是夸大之辞。但直至唐代中叶,杜佑仍然认为,关中的地理条件对于政治上的巩固和统一是很重要的。他指出:“雍州之地,厥田上上,鄠杜之饶,号称陆海,四塞为固,秦氏资之,遂平海内。”这是从历史上来看。同时,他针对唐初有关迁都的议论,强调说:夫临制万国,尤惜大势,秦川是天下之上腴,关中为海内之雄地,巨唐受命,本在于兹,若居之则势大而威远,舍之则势小而威近,恐人心因斯而摇矣,非止于危乱者哉!诚系兴衰,何可轻议。②99900041_0102_1司马迁和杜佑的看法,说明在汉唐时期,关中的地理条件对这两个盛大的皇朝的政治统治是很重要的。李吉甫也赞同司马迁和杜佑的看法,他根据《史记》所记认为:“汉祖入关,诸将争走金帛之府,惟萧何收秦图书,高祖所以知山川阨塞,户口虚实。厥后受命汜水,定都洛阳,留侯演委辂之谋,田肎贺入关之策,事关兴替,理切安危,举斯而言,断可识矣。”他申明自己撰写《元和郡县图志》的目的是要“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势胜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他甚至认为:中唐以来,“成当今之务,①以上均见《史记·货殖列传》。

    树将来之势,则莫若版图地理之为切也。”①把地理条件和人们对地理条件的认识和利用看作是“事关兴替,理切安危”的问题,是这位政治家和历史、地理学者的政治经历和学术研究所达到的一个共同的结论。

    都城,是历代皇朝政治统治的中心;都城的地理条件历来受到更多的重视,此即所谓“卜都定鼎,计及万世,必相天下之势而厚集之”②。上文所述地理条件跟政治统治的关系,有些就是和都城相关联的。刘知几主张:“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③这说明他对于都城在国史编纂内容上的重视。不过刘知几主要还是从政治统治的历史经验提出这个问题的,没有着重于地理条件的考察。唐末昭宗时国子博士朱朴曾上书言当世事,并从地理条件的得失提出迁都的建议,认为:古王者不常厥居,皆观天地兴衰,随时制事。关中,隋家所都,我实因之,凡三百岁,文物资货,奢侈僭伪皆极焉;广明巨盗陷覆宫阙,局署帑藏,里閈井肆,所存十二,比幸石门、华阴,十二之中又亡八九,高祖、太宗之制荡然矣。夫襄、邓之西,夷漫数百里,其东,汉舆、凤林为之关,南,菊潭环屈而流属于汉,西有上洛重山之险,北有白崖联络,乃形胜之地,沃衍之墟。若广浚漕渠,运天下之财,可使大集。自古中兴之君,去已衰之势,就未王而王。今南阳,汉光武虽起而未王也。臣视山河壮丽处多,故都已盛而衰,难以兴已;江南土薄水浅,人心嚣浮轻巧,不可以都;河北土厚水深,人心强愎狠戾,不可以都。惟襄、邓实惟中原,人心质良,去秦咫尺,而有上洛为之限,永远夷狄侵轶之虞,此建都之极选也。①99900041_0104_0朱朴的建议没有被唐昭宗采纳。这时的唐皇朝已岌岌可危,非迁都之举可以挽回颓势,足见朱朴在政治上是很迂阔的。但是,他的这些议论透露出,由于地理条件的变化,关中地区已逐渐失去了经济上的优势;由于社会的动乱、政治的腐败,长安已不再具有盛唐气象。这跟中唐时期杜佑、李吉甫对长安的看法已有很大的不同。朱朴建议中的这一点启示是不应忽视的。而他的“观天地兴衰,随时制事”的见解,也还包含着辩证的因素,不可完全视为迂阔之见。郑樵在《通志·都邑略·序》里引证了朱朴的迁都议,认为:“其论‘去已衰之势,就未王而王’,则前此或未有之及矣。”这也是赞成他的“随时制事”的主张。

    《通志·都邑略·序》可以认为是从地理条件考察“建邦设都”跟政治统治关系的佳作,他是从全国的地理形势和以往的历史经验出发,对地理条件与“建邦设都”的关系和政治上兴亡得失的关系作总的考察。他的主要论点是:(一)在新的历史条件(包括地理条件和政治条件)下,长安、洛阳、建业所谓“三都”已不是理想的建都所在;(二)北宋建都于汴京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这跟“靖康之难”有直接的关系;(三)他在这篇序论的末尾还提出南宋建都临安是不妥当的,应采唐人朱朴之议,移都南阳。郑樵的这些论点和其他一些看法并不是都很中肯的,如他把“靖康之难”都归结到北宋定都汴京这一点上就是极为片面的。但他从总的地理条件和历代“建邦设都”的历史中,试图总结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认识的这一意向是很难得的。他所得到的某些具体结论,如“中原无事则居河之南,中原多事则居江之南”、“自开辟以来皆河南建都”等,对于我们从地理条件方面探讨历史上“建邦①《元和郡县图志·序》。

    ②徐元文:《历代宅京记》序。

    ③《史通·书志》。

    设都”的客观规律,也是很有启发性的。明清之际,顾炎武撰《历代宅京记》,就历代建都之制,备载其城郭宫室、都邑寺观及建置年月等史实,其总序部分亦多述前人论议,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辑录都城历史资料的专书,有相当高的文献价值。

    过去中国史学家一方面认为地理条件跟政治上的兴亡得失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认为地理条件的作用不是孤立的、绝对的。贾谊的《过秦论》是一篇著名的史论,它表明了对地理的及其它物质的条件的作用不能作绝对的理解。他指陈了秦占有各方面的优势,包括地理条件在内,但历史发展的结果却是秦亡汉兴。这是为什么?他写道:“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的论点,在后来的史学家中也多有之。这可见过去中国史学家对于地区条件作用的看法是有相当辩证的因素的。

    过去,中国史学家关于地理条件跟历史发展的关系的撰述是很丰富的,还有一个传统的特点,这就是重视它的社会作用。在这方面,顾炎武所编《天下郡国利病书》和顾祖禹所著《读史方舆纪要》,是其中最有成就的两部代表作。

    《天下郡国利病书》是作者自明末崇祯十二年(39年)起。用了二十多年的功夫编纂而成的。作者写这部书时是处在历史的重大转折时期,他在序言中讲到了他编纂的目的:崇祯己卯,秋闱被摈,退而读书。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于是历览二十一史及天下郡县志书,一代名公文集及章奏、文册之类,有得即录,共成四十余帙。一为舆地之记,一为利病之书。

    他说的“舆地之记”,是指的《肇域志》。他说的“利病之书”,即系《天下郡国利病书》。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和他所坚守的“文须有益于天下”的主张①,使他的“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的心情带有强烈的时代感。他穷究于地理而着眼在“利病”,正集中地反映了他为经世致用而编纂此书的目的。

    作为讲地理的书,《天下郡国利病书》在编次上反映出作者对地理条件认识的三个层次:一,全书首卷叙“舆地山川总论”。这是对全国地理条件的概述,是全书的总纲。它从地脉(山脉分布)、形胜(地形特点)、风土(气候差别)和百川考(水系源流)等四个方面勾勒出全国地理面貌及其特点,所用文字不多,但轮廓却很清晰。二,全书以绝大部分篇幅,分别论述了北直、江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以及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的地理情况;论述过程中,先内地而后边疆,并专立“边备”、“河套”、“西域”三个卷目,表明作者对边疆地理的重视。三,书末扼要论述了中国跟有关国家的地理关系、贸易关系以及一些国家的地理状况,反映了作者所具有的开阔的视野。这三个层次,反映了作者在认识地理条件的问题上,注意到全局和部分、内地和边疆、中国和外国这几个方面的关系。这是他在见识上超过前人的地方。《天下郡国利病书》记各地的自然环境、政区划分、经济状况和戍守形势等,而以记述各地经济状况为主,因而在地理书中独具特色。它记述经济状况的方面很宽广,包含漕渠、仓廒、粮额、马政、草场、盐政、屯田、水①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文须有益于天下》条:“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

    利、赋税、徭役、户口、方物等等,其中又以记述土地、赋役、水利最多。关于土地,它涉及到土地的分配制度、占有和使用情况,土地兼并的发展,以及因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土地变化和农田建设等等。全书除对各地屯田兴废得失有较多的论述外,还记述了不同地区在区田、丈地、清田方面的种种情况①,记述江南地区沙田、洲田的情况以及荒田、勋田、僧田等情况②。关于赋役,作者一方面注意于全国各地的赋役情况,另一方面则尤瞩目于江南的赋役之重。他重视《大学衍义补》的说法:“韩愈谓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以今观之,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郡,又居两浙十九也。”③又引证王象恒《东南赋役独重疏》之说:“人止知江南钱粮之多欠,而不知江南止完及七、八分,已与宇内之重者相等矣;江南止及六、五分,已与他处完轻者相等矣。”①顾炎武在《日知录》里提出“苏松二府田赋之重”②的论点,当是他研究了明代全国赋役情况特别是江南赋役情况后得到的结论。此外,作者引证各方面材料披露:明代一条鞭法在有的地区“屡行屡止,致使忠实良民田鬻大半,户口尚高,经年累岁,独当各样重差,无息肩之日,苦累不可胜言”③;在另一些地区,已经到了“祖宗划一之规、易简之政,果终不可复哉,果终不可复哉”的地步了④。关于水利,作者征引大量历史文献及前人的有关言论,对全国各地水利事业均有记载,有的着重胪列历代水利,有的着重分析一方水利现状,还有关于这方面的奏议、调查、记事。值得注意的是,跟作者重视江南的赋役状况一样,他也十分重视江南的水利状况,故于江南水利论述尤多。这反映了明朝时期,江南在地理条件上的特点和社会经济上的地位。

    《天下郡国利病书》在篇幅上,以江南、北直、山东、陕西为最多,浙江、广东、四川、湖广次之,福建、云南、山西、河南、江西又次之,广西、贵州最少。这固然有作者在材料纂辑上的原因,但也大致反映了明代各地区在全国经济、政治中的地位的不同。这跟唐中叶以前人们讲地理、论食货必首推关中的情况相比,已不可同年而语。

    《天下郡国利病书》虽以辑录前人论述成编,但于选材、标目、编次之中,亦足以窥见作者开阔的视野、深刻的政治见解和经世致用的编纂目的;它虽是一部地理书,但却蕴含着编纂者的丰富的经济、政治思想。

    比《天下郡国利病书》稍晚的《读史方舆纪要》,是顾祖禹以二十年功夫撰成的一部地理名著。全书一百三十卷,附《舆图要览》四卷,文字浩繁,结构严谨。《读史方舆纪要》的正文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历代州域形势”。这是有关自上古直至元、明的行政区划及其沿革,是历史地理部分。二是分叙全国各地方舆。这是以明代行政建置为次第,论述两京及十三布政使司所辖范围的地理形势:含序论,概述,分论各府、州、县、长官司的山川形势和城、镇、营、寨、堡、关、隘、桥、驿等军事设施。这是政治、军①参见《天下郡国利病书》江南一一、河南三、湖广五。

    ②参见《天下郡国利病书》江南一三。

    ③《天下郡国利病书》江南三。

    ①《天下郡国利病书》江南六。

    ②《日知录》卷一○。

    ③《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五。

    ④《天下郡国利病书》河南四。

    事地理部分。三是总叙全国山川分布。这是辑录前人著作中有关文献资料编纂而成,是自然地理部分。附录《舆图要览》有地图数十幅,图前有序,图后有表;其中“九边图”和《黄河图说》、《海运图说》、《漕运图说》等,也反映出作者对于军事的重视。

    《读史方舆纪要》是一部以地理为基础、以阐明军事上的成败为主要内容、以总结政治兴亡为目的的巨著。作者为各地方舆所撰的序论,最能反映出作者在这方面的造诣和旨趣。顾祖禹论江南方舆说:“以东南之形势,而能与天下相权衡者,江南而已。”①论河南方舆说:“河南,古所称四战二地也。当取天下之日,河南在所必争;及天下既定,而守在河南,则岌岌焉有必亡之势矣。”②论浙江方舆说:“浙江之形势,尽在江淮;江淮不立,浙江未可一日保也。”①这是用几句话就概括了不同地区的地理形势的轻重、得失,从中可以看到作者的功力和见解之深。

    顾祖禹在论述各地方舆时,注意到结合社会历史的多种因素来评价它们的地位,尤其显示出作者杰出的政治见解和军事思想。例如,他论山东方舆说:山东之于京师,犬牙相错也。语其形胜,则不及雍、梁之险阻;语其封域,则不及荆、扬之旷衍。然而,能为京师患者,莫如山东。何者?积貯,天下之大命也。漕渠中贯于山东,江淮四百万粟,皆取道焉。②99900041_0110_1这是从漕运与京师的关系来看待山东地理位置的重要。

    作者论四川方舆,则认为:四川非坐守之地也。以四川而争天下,上之足以王,次之足以霸,恃其险而坐守之,则必至于亡。③99900041_0110_2这是强调险不足恃和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所以作者感叹地说:“夫恃其险而坐守之,以至于亡,又岂惟蜀为然哉!”

    在讲到陕西方舆时,作者指出:陕西据天下之上游,制天下之命者也。是故以陕西而发难,虽微必大,虽弱必强,虽不能为天下雄,亦必浸淫横决,酿成天下之大祸蒲洪、姚苌之时,可以用关中矣,而其人非也;诸葛武候之才,足以用关中矣,而其时非也;张浚之时,可以用关中,浚之识亦知关中为可用,而其才非也。④99900041_0110_3这是一方面讲了关中地理形势的重要,一方面又讲了这种地理形势要发挥作用是跟一定的时机、人的行为和才能有密切的关系。

    在讲到湖广方舆时,作者写道:湖广之形胜,在武昌乎?在襄阳乎?抑在荆州乎?曰:以天下言之,则重在襄阳;以东南言之,则重在武昌;以湖广言之,则重在荆州。①99900041_0111_0作者一一分析了这三种不同结论的根据。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在考察某地地理条件时,能够紧紧把握住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并按照不同的层次来评价它们之间的关系。

    以上这些,都显示了顾祖禹的渊博和卓识。

    《读史方舆纪要》历来受到人们很高的评价。人们称赞它“辨星土则列山川之源流,详建设则志邑里之新旧,至于明形势以示控制之机宜,纪盛衰①《读史方舆纪要·江南方舆纪要序》。

    ②《读史方舆纪要·河南方舆纪要序》。

    ①《读史方舆纪要·浙江方舆纪要序》。

    以表政事之得失,其词简,其事核,其文著,其旨长,藏之约而用之博,鉴远洞微,忧深虑广,诚古今之龟鉴,治平之药石也。有志于用世者,皆不可以无此篇”②。说它“不征奇,不探异,网罗放失,于古今成败利钝之际,三致意焉”③。认为“非具上下纵横之识而悠然有所会者,亦何有于是书”④,而其特点则在于详论“山川险易,古今用兵战守攻取之宜,兴亡得失成败之迹”⑤。这些评论,大多还是比较中肯的。

    孟德斯鸠和黑格尔的有关论点西方学者对于地理条件跟历史发展的关系这一问题,也有不少的论述。

    近代欧洲的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大大地向前发展了,从而具有系统的理论的形式。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CharlesLouisdeSecondatMontesquieu,89—1755)在其所著《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土壤的性质和地形的特点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政体和法律的形式。他认为:一个国家土地优良就自然地产生依赖性。乡村的人是人民的主要部分;他们不很关心他们的自由;他们很忙,只是注意他们自己的私事因此,土地肥沃的国家常常是“单人统治的政体”,土地不太肥沃的国家常常是“数人统治的政体”;这有时就补救了天然的缺陷。

    因此,他得出结论说:山地、平原、近海三种地形会产生三种不同的政体,即“居住在山地的人坚决主张要平民政治,平原上的人则要求由一些上层人物领导的政体;近海的人则希望一种由二者混合的政体”。在孟德斯鸠看来,居住在不同地形上的居民,在保卫自由的能力和追求自由的热情上有很大的差别,进而造成了他们对政体选择的不同要求。

    孟德斯鸠还认为,土地腴瘠的不同,对于人们性格的形成、精神的熏陶也会造成很大的差别。他说:“土地贫瘠,使人勤奋、俭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土地所不给予的东西,他们不得不以人力去获得。土地膏腴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怠惰、贪生怕死。”他还认为,气候的不同,会影响到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面貌和命运:气候比较好的地区容易受到别的民族的侵扰,如“波斯、土耳其、俄罗斯和波兰的最温暖的地区曾受到大小鞑靼人的蹂躏”;而“由于中国的气候,人们自然地倾向于奴隶性的服从”等等。①孟德斯鸠从论证“法律和土壤的性质的关系”出发,广泛地探讨了地形、气候、土壤跟社会发展的关系。他在探讨中所得到的一些具体的结论,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甚至是极其荒谬的。他把民族的精神的形成和国家的政体的形式,统通归结为地形、气候、土壤等地理条件,显然是片面的。由于孟德斯鸠没有较多地从物质生产方面来认识地理条件的作用,所以尽管他的这些理论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对后世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即片面夸大地理条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②《读史方舆纪要》吴兴祚序。

    ③《读史方舆纪要》熊开元序。

    ④重刻《读史方舆纪要》黄冕跋。

    ⑤《读史方舆纪要》魏禧序。

    ①以上参见张雁深译: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79—283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版。在孟德斯鸠后的一个多世纪,德国大思想家黑格尔(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1770—1831)从历史哲学的高度精辟地阐述了地理条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在他的名著《历史哲学》中明确地提出了“历史的地理基础”这个概念,他这样写道:助成民族精神的产生的那种自然的联系,就是地理的基础;假如把自然的联系同道德“全体”的普遍性和道德全体的个别行动的个体比较起来,那末,自然的联系似乎是一种外在的东西;但是我们不得不把它看作是“精神”所从而表演的场地,它也就是一种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础我们所注重的,并不是要把各民族所占据的土地当作是一种外界的土地,而是要知道这地方的自然类型和生长在这土地上的人民的类型和性格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个性格正就是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出现和发生的方式和形式以及采取的地位。

    这一段话,可以看作是黑格尔关于“历史的地理基础”的总的看法。他把“地理的基础”也看作是他的“绝对精神”借以“表演的场地”,但他却明确地指出了“地理的基础”跟“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出现和发生的方式和形式以及采取的地位”有密切的联系。在这里,黑格尔思想中的合理的内核,是被他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包裹着的。

    黑格尔认为,由于气候条件的差别,各个地区在世界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是极不相同的:有好些自然的环境,必须永远排斥在世界历史的运动之外在寒带和热带上,找不到世界历史民族的地盘。因为在极热和极寒的地带上,人类不能够作自由的运动;这些地方的酷热和严寒使得“精神”不能够给它自己建筑一个世界历史的真正舞台所以便是温带,当然是北温带,因为地球在那儿形成了一个大陆,正如希腊人所说,有着一个广阔的胸膛。

    这里,黑格尔以全球的眼光来看待寒带、热带和温带在世界历史上的不同作用,这在人类认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把寒带和热带“永远排斥在世界历史的运动之外”的论点,当然是不对的,因为热带至少曾经是人类祖先活动的地方;但是,黑格尔指出温带在人类历史发展上具有比寒带和热带更大的优越性这一事实,则是正确的。

    黑格尔还认为,地形条件的不同,也影响着人民的生产、生活形式和性格的类型,从而影响着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发生、发展及其所处的地位。他认为,人类历史的地理条件有三种特殊的差别:一是“干燥的高地,同广阔的草地和平原”,二是“平原流域——是巨川大江流过的地方”,三是“和海相连的海岸区域”。处在第一种地理条件下的居民主要从事畜牧业,他们“没有法律关系的存在”,其特性是“好客和掠夺”。具有第二种地理条件的居民主要经营农业,“在这些区域里发生了伟大的王国,并且开始筑起了大国的基础”,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和各种法律关系便跟着发生了——换句话说,国家的根据和基础,从这些法律关系开始有了成立的可能”。至于第三种地理条件,黑格尔则特别予以赞扬,他这样写道:大海给了我们棉定、浩浩无际和渺渺无限的观念;人类在大海的无限里感到他自己底无限的时候,他们就被激起了勇气,要去超越那有限的一切。大海邀请人类从事征服,从事掠夺,但是同时也鼓励人类追求利润,从事商业。平凡的土地、平凡的平原流域把人类束缚在土地上,把他卷入无穷的依赖性里边,但是大海却挟着人类超越了那些思想和行动的有限的圈子。航海的人都想获利,然而他们所用的手段却是缘木求鱼,因为他们是冒了生命财产的危险来求利的。因此,他们所用的手段和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恰巧相反。这一层关系使他们的营利、他们的职业,有超过营利和职业而成了勇敢的、高尚的事情。从事贸易必须要有勇气,智慧必须和勇敢结合在一起这种超越土地限制、渡过大海的活动,是亚细亚洲各国所没有的,就算他们有更多壮丽的政治建筑,就算他们自己也是以海为界——象中国便是一个例子。在他们看来,海只是陆地的中断,陆地的天限;他们和海不发生积极的关系。

    黑格尔进而指出,这三种地理条件的典型分别是非洲、亚洲和欧洲。从这里可以看出,黑格尔作为一个欧洲人,他为欧洲拥有这样优越的地理条件感到自豪。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在这里特别提到了中国,认为中国虽然也是“以海为界”,但中国人却把海看作是“陆地的中断”和“陆地的天限”,因而“和海不发生积极的关系”。黑格尔的这个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早在欧洲人进行远航之前,中国人已经进行过伟大的航海事业,只是因为中国那时的社会生产水平还没有达到使这种事业成为真正的需要而得继续发展罢了。然而,黑格尔所说的这三种地理条件所造成的非洲、亚洲和欧洲在历史发展上的差别,的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在讲到海的时候,黑格尔对地中海的存在和作用,更有一种特殊的评价。他认为,由于地中海的存在,才使非洲、亚洲和欧洲这“组成旧世界的三大洲相互之间保持着一种本质上的关系,形成一个总体”,所以地中海“是世界历史的中心”。黑格尔是这样说的:地中海是地球上四分之三面积结合的因素,也是世界历史的中心。号称历史上光芒的焦点的希腊便是在这里。在叙利亚则有耶路撒冷——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中心点。它的东南部则有麦加和麦地那,乃是伊斯兰教徒信仰的摇篮地。迤西则有特尔斐和雅典,更西则有罗马,还有亚历山大里亚和迦太基也在地中海上。所以地中海是旧世界的心脏,因为它是旧世界成立的条件,和赋予旧世界以生命的东西。没有地中海,“世界历史”便无从设想了:那就好象罗马或者雅典没有了全市生活会集的“市场”一样。

    黑格尔强调海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指出地中海在世界历史上的特殊作用,诚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他由此得出结论,说地中海“是世界历史的中心”,“是旧世界的心脏”,“是旧世界的中央和终极”等等,这就过分夸大了地中海的存在和作用。黑格尔说的“旧世界”,是跟被他称为“新世界”的美洲和澳洲相对而言的;他甚至认为,“新世界里发生的种种,只是旧世界的一种回声”①。这位辩证法大师终于还是承认“终极”的存在,从而使他关于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关系的理论蒙上一层神秘的外衣,使它无法摆脱“终极真理”的羁绊。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人们对于地理条件和人类社会发展关系的看法,其积极的方面在于,它们在不同程度上肯定了自然的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这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但是,这些看法或者过分地夸大了地理条件的作用,或者最终还是对地理条件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在马克思主义出现以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尽管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思想资料的积累,但并没有达到对于这个问题的科学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出现,才改变了这种局①以上引文,见《历史哲学》第121—147页,王造时译,三联书店1956年12月第1版。面。它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一,地理条件是人类历史发生、发展的前提之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又必须有一定的“自然基础”;这个自然基础包括“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和“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因此,“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①。关于“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对于人类历史进程的意义,我们将在本书第三章予以论述;这里,着重就自然条件即地理条件之作为人类历史发生、发展的前提谈谈我们的认识。

    从生产和劳动的观点来看,地理条件乃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原始条件,是劳动存在的前提。关于这一点,马克思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生产的原始条件表现为自然前提,即生产者生存的自然条件,正如他的活的躯体一样,尽管他再生产并发展这种躯体,但最初不是由他本身创造的,而是他本身的前提;他本身的存在(肉体存在),是一种并非由他创造的自然前提。被他当作属于他所有的无机体来看待的这些生存的自然条件,本身具有双重的性质:(1)是主体的自然,(2)是客体的自然。②99900041_0118_1这说明,如果没有作为自然的人的存在,没有作为人的生存的自然条件,生产是不可能进行的;而如果没有生产,也就没有人类的历史。马克思还说:“自然界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所需的资料。”①这就是说,不论是劳动的存在,还是劳动者本身的生存,都不能离开自然界。总之,地理条件对于生产和劳动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前提,从而也是人类历史发生、发展不可缺少的前提。

    举例来说,土地是地理条件中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对此,早在马克思主义以前,人们已经提出过一些看法;但只是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时候,才把这些看法发展为科学的见解。恩格斯指出:“土地没有人耕作仅仅是不毛之地,而人的活动的首要条件恰恰就是土地。”②这里,恩格斯把人的活动的重要和土地的重要两种关系都讲到了。关于土地对于生产的重要性、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马克思作了详细的论述,他写道: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存的源泉,并且它又是同农业结合着的,而农业是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方式。

    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土地本身,无论它的耕作、它的实际占有会有多大障碍,也并不妨碍把它当作活的个体的无机自然,当作他的工作场所,当作主体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生活资料。①99900041_0120_0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来看,土地是人类生产和生存的源泉,是共同体得以建立的基础;离开了土地,生产和生存不能维持,共同体无法出现,民族的形成、国家的建立也都成为不可想象的事情。土地跟人类生产和生活的这种密①《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页。

    ①《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二卷第92页。②《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12页。

    切关系,有力地说明了地理条件是人类历史发生、发展的前提。

    第二,不同的地理条件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分布状况和发展水平。上面讲到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之一般的或普遍的关系,这里涉及的是这种关系的具体的或特殊的表现形式。而这些具体的或特殊的表现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上都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例如,一定的地理条件曾经是原始居民的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形成的前提。马克思在分析部落共同体同土地的关系时是这样讲的:游牧,总而言之流动,是生存方式的最初的形式,部落不是定居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而是在哪里找到草场就在哪里放牧(人类不是天生定居的;只有在特别富饶的自然环境里,人才有可能象猿猴那样栖息在某一棵树上,否则总是象野兽那样到处游荡),所以,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并不是共同占有(暂时的)和利用土地的结果,而是其前提。①这就是说,有了丰盛的水草这样的地理条件,才有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的出现。这种情况,从我国北方草原民族大多具有“逐水草而居”的历史看得十分清楚。

    又如,不同的地理条件形成了各地居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类型的不同,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地理条件的差别,对定居下来的原始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不一样的。马克思认为:“一旦人类终于定居下来,这种原始共同体就将依种种外界的(气候的、地理的,物理的等等)条件,以及他们的特殊的自然习性(他们的部落性质)等等,而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②这种变化,不仅表现在公社或部落成员对部落土地(即对于部落所定居的土地)之关系的种种不同形式上③,而且还表现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类型的自然差别上。这是因为: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公社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变成商品④99900041_0121_3。

    在马克思看来,产品交换的发生,即产品逐渐变成商品的现象的发生,是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差别所造成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的不同的结果,即由于地理条件不同所造成的生产分布不同和社会分工不同的结果。他在批评那种“把交换看作分工的基础”的论点时,十分详尽地阐述了这个思想:亚当·斯密把交换看作分工的基础,但是相反,交换是(但不一定是)分工的结果。霍吉斯金正确地指出,在一切国家和一切政治制度中都有职业划分,即社会劳动的分工。这种分工最初存在于家庭中,它是由于生理差别即性别和年龄的差别而自然产生的。个人的体质、肉体和精神方面的差别是这种分工的新原因。后来,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和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互相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转化。①99900041_0122_0这一段被马克思所引证并且也为他所赞成的论述表明:社会劳动的分工,最初是由于劳动者的生理差别而产生的;而在比较发展的阶段上,这种分工则①《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六卷(上)第472页。②同上。

    ③《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六卷(上)第484页。是由于劳动者所处的地理条件的不同而引起的。从后者来看,地理条件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分布状况是显而易见的。

    再如,在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阶段上,地理条件的差异性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温床;反之,在地理条件的单调和自然产品的单调的地方,一般地说,生产力发展要缓慢得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势必就步履蹒跚,难得到来。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地理条件的关系,马克思是这样说的:资本主义生产一旦成为前提,在其他条件不变并且工作日保持一定长度的情况下,剩余劳动量随劳动的自然条件,特别是随土壤的肥力而变化。但绝不能反过来说,最肥沃的土壤最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离不开自然的手,就象小孩子离不开引带一样”。它不能使人自身的发展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资本的祖国不是草木繁茂的热带,而是温带。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公式趋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①99900041_0123_0一般地说,肥沃的土壤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但是,最肥沃的土壤未必能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需要有相当发展的商品生产作为前提的,而商品生产只有在地理条件存在着差异性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的情况下,只有在具备了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的情况下,才可能有充分的发展。如果在那些不具备这种条件的地方,则可能造成产业史发展的缓慢。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理条件不仅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甚至也影响着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

    由于不同的地理条件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分布状况和发展水平,因而人类历史的发展也就具有不平衡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这个特点,不论就世界范围来说,还是就一个国家(尤其是那些地域辽阔的国家)来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第三,地理条件还影响着一些国家的政权的形式和政权的职能及其历史特点。马克思特别举出亚洲许多国家的历史来阐明上述论点,他写道:在亚洲,从很古的时候起一般说来只有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或对内进行掠夺的部门;军事部门,或对外进行掠夺的部门;最后是公共工程部门。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地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无论在埃及和印度,或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以及其他国家,都是利用河水的泛滥来肥田,利用河流的涨水来充注灌溉渠。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这种用人工方法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设施靠中央政府办理,中央政府如果忽略灌溉或排水,这种设施立刻就荒废下去,这就可以说明一件否则无法解释的事实,即大片先前耕种得很好的地区现在都荒芜不毛,例如巴尔米拉、彼特拉、也门废墟以及埃及、波斯和印度斯坦的广大地区就是这样。同时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一次毁灭性的战争就能够使一个国家在几百年内人烟萧条,并且使它失去自己的全部文明。①99900041_0125_0从这一段引文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气候和土地条件引起对水利工程的需要,这种需要又影响到政权的形式和职能,这种政权的形式和职能的存在与否则影响到这一地区的国家的历史进程。在这里,地理条件对国家政权形式及其职能的影响是通过经济的杠杆而发生作用的。这是亚洲许多国家的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历史上历代皇朝都重视兴修水利工程的事实,同样证明了马克思论断的正确。

    第四,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变化。地理条件只有在直接地或间接地和生产联系起来时,才可能显示出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如果离开了生产活动,这种影响也就不复存在。质而言之,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它与生产相联系而实现的。因此,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它跟地理条件相联系的状况会不断发生变化,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会不断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撇开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程度不说,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都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的周围的自然。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①99900041_0126_0马克思的这段话告诉我们:人类越是进步,社会越是向前发展,作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将日益失去它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而作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将日益增强它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在社会生产发展较高的阶段上,作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才能更多地、更广泛地和生产相联系,它们对生产的作用才能愈来愈多地被释放出来;反之,在社会生产发展较低的阶段上,尽管作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是早已存在的,但由于生产水平的低下,人们还不能够大量地、广泛地把生产跟这一部分自然富源结合起来,而只能较多地利用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这说明,不同的自然富源在相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其影响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不同的;而相同的自然富源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其影响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之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这种影响所发挥的作用,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越来越显著、越来越增强的。马克思在讲到近代劳动生产力和自然条件的关系时是这样说的:如果把不同的人的天然特性和他们的生产技能上的区别撇开不谈,那末劳动生产力主要应取决于:(1)劳动的自然条件,如土地的肥沃程度、矿山的丰富程度等等;(2)劳动的社会力量的日益改进,这种改进是由以下各种因素引起的,即大规模的生产,资本的集中,劳动的联合,分工,机器,生产方法的改良,化学及其他自然因素的应用,靠利用交通和运输工具而达到的时间和空间的缩短,以及其他各种发明,科学就是靠这些发明来驱使自然力为劳动服务,并且劳动的社会性质或协作性质也是由于这些发明而得发展起来。①99900041_0127_0这里所说的(1),指的是自然条件本身;所说的(2),指的是生产的规模、分工的发展、机器的发明、生产方法的改进和对于种种自然因素的应用及各种科学发明等等。可见,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方面要取决于自然条件,一方面也取决于人们对“自然因素的应用”即“驱使自然力为劳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换言之,人们应用自然因素的能力愈强、水平愈高,则地理条件对劳动生产力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就愈大。本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所带来的生产力的空前发展,证明马克思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第五,人类在利用地理条件中也不断改变着地理条件,并获得对于地理条件的新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确认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但并不认为作为社会的人在地理条件面前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因而并不认为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正确的。恩格斯在批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时写道: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日尔曼民族移入时期的德意志“自然界”,现在只剩下很少很少了。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类本身都不断地变化,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可是德意志自然界在这个时期中没有人的干预而发生的变化,实在是微乎其微的。①99900041_0128_0恩格斯的上述论点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他指出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这个事实,从而说明人在自然界面前并不是消极的和被动的。同时,他又指出了历史时期人类活动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要比未经人的干预而发生的自然界的变化大得多,从而说明人反作用于自然界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我们认为,只有既承认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又承认社会的人也反作用于地理条件、可以改变地理条件,才是坚持了地理条件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辩证法则,才能够同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划清界限。如上文所述,马克思一方面指出地理条件的差异性和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对于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又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是坚持这种辩证法则的典范。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强调“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这个论点,并不只是着眼于这种反作用所带来的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且十分重视这种反作用及其后果在人们的认识上的意义。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在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象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特别从本世纪自然科学大踏步前进以来,我们就愈来愈能够认识到,因而也学会支配至少是我们最普通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但是这种事情发生愈多,人们愈会重新地不仅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这种观点是从古典古代崩溃以后在欧洲发生并在基督教中得到最大发展的。”①人类对于因自身活动而改变自然界所带来的积极结果与消极结果的自觉认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这不仅是因为“需要经过几千年的劳动才稍微学会估计我们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②,更重要的是因为这种认识的获得对于人类重新审查、调整自身活动与自然界的关系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即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恩格斯所说的“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大量地存在着的。恩格斯的这些话写于一百年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不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各地,人们都还没有能够免除自然界的这种“报复”,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需要人们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提出新的认识的问题。

    总之,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理条件是经济关系的一部分,因而也是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之一。一八九四年一月,恩格斯在致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讲到“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时,明确指出:“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力才继续保存下来),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①恩格斯把经济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也作为经济关系的一部分看待,这就把地理条件与生产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它和生产关系的关系都全面概括了。后来,斯大林也指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这一概念所包括的首先是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即地理环境,因为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必要的和经常的条件之一,它当然影响到社会的发展。”①斯大林说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跟上文所引恩格斯说的“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一致的。他们把地理条件作为“经济关系”体系或“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体系的一环来看待的论点,对于我们认识地理条件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后,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普列汉诺夫在关于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关系之认识上的错误。普列汉诺夫的早期著作在阐释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方面,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关于地理条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他也作过一些精采的论述,这主要见于他撰的《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两书。但是,普列汉诺夫的有关论述却导致了下列一些错误的结论,如:“总之,地理环境的特性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则决定着经济的、以及随着经济之后的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发展。”“现在我们知道,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决定着一切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决定生产力的发展的则是地理环境的性质。”②“归根结底,这个制度(指社会制度—①《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17—518页。

    ②《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18页。

    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文选》(1934—1952)上册第193页,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版。

    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第28、29页,张仲实译,三联书店1961年7月第1版。引文中的着重号是—引者)是由地理环境的属性决定的”③。这样的结论,无疑是把地理环境看作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最终的决定因素了,这显然是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相违背的。诚如斯大林所说:地理环境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表现在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是决定的影响”;“地理环境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的原因,决定的原因,因为在几万年间几乎保持不变的现象,决不能成为在几百年间就发生根本变化的现象发展的主要原因。”①斯大林的论点,概括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见解,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

    马克思主义关于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关系的理论,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任何唯心主义历史观和自然主义历史观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地理基础这个古老的、同时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这个理论,是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历史进程的指导方针之一,也是我们正确认识中国历史进程的指导方针之一。第二节中国地理条件的特点及其与中国历史发展的关系中国地理条件的概貌和特点中国幅员辽阔。国境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龙江心,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汇合的地方。总面积约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陆地边界长达二万余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人民共和国,东北和西北邻苏联,西和西南邻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锡金和不丹,南邻缅甸、老挝和越南。大陆海岸线长达一万八千余公里,隔海与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文莱等国家和地区遥遥相望。

    全国有很多山脉,主要是在西部。其中,由西向东延伸的山脉,有阿尔泰山脉、天山山脉、昆仑山脉、祁连山脉、喀喇昆仑山脉、冈底斯山脉、喜马拉雅山脉、阴山山脉、秦岭山脉和南岭山脉;由北向南延伸的山脉,有横断山脉,是由大雪山、怒山和高黎贡山等东西并列的山构成的。在国境东部,另有由东北向西南延伸的山脉。其西侧有大兴安岭山脉、太行山脉、巫山、武陵山、大娄山、雪峰山等。其东侧有长白山、辽东丘陵、山东丘陵和闽浙丘陵。以上这些山脉,构成了全国地形的基本骨架。

    就海拔高度的显著变化说,由西向东,全国地形可分为三级阶梯。青藏高原,以昆仑山脉北支和祁连山脉为北缘,以喀喇昆仑山脉、喜马拉雅山脉、横断山脉为西缘和南缘,是世界上最高大的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平均海拔在四千米以上。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位于中国和尼泊尔边界线上,海拔八千八百四十八点一三米,是世界第一高峰。高原东北部的柴达木盆地,稍为低平,海拔也近三千米。这是最高的一级阶梯。青藏高原的北面和东面,下降到海拔大多为一千米至二千米的高原和盆地。其中,有云贵高原有的。

    ③《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第195页,博古译,三联书店1961年6月第1版。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文选》(1934—1952)上册第191页,人民出版社1962年8月第1版。

    原,有在甘肃中部东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南部、陕西省北部、山西全省和河南省西部的黄土高原,有内蒙古高原,有四川盆地、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这是第二级阶梯。在大兴安岭以至雪峰一线以东,是海拔一千米以下的丘陵至二百米以下的平原。东北、华北、长江中下游三大平原,都在这里。沿海平原,多在海拔五十米以下。这是第三级阶梯。

    全国的河流,也多是由西向东,最后流入太平洋。主要的河流,如长江、黄河、黑龙江、珠江、松花江、辽河、海河和淮河,大部都向东流。也有向南流的,如雅鲁藏布江、怒江,分别经由印度、孟加拉、缅甸,流入印度洋;澜沧江、元江,分别经由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流入太平洋。有向北流的,如额尔齐斯河是流入北冰洋。以上都是外流河。还有不能流入海洋的内陆河流,有塔里木河、柴达木河、疏勒河等。

    长江是我国最长的河流,长达六千三百八十公里,流域面积一百八十万平方公里。其次是黄河,长达五千五百○一公里①,流域面积七十五万多平方公里。再次是黑龙江,流经国境内和中、苏边境的长度,是二千九百六十五公里,流域面积占东北的大部分地区。塔里木河流长二千一百七十九公里,但由于支流不多,流域面积只有一十九万八千平方公里。珠江,以西江的上游南盘江为正源,流长二千一百二十九公里,流域面积四十二万五千七百平方公里。松花江流长一千八百四十公里,而流域面积却有五十四万五千六百平方公里。雅鲁藏布江在国境内的流域面积和海河的流域面积,都在二十万平方公里以上。

    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而以长江中下游平原和藏北高原分布最密。较大的湖泊有鄱阳湖,面积有三千九百七十六平方公里;洞庭湖,面积有三千九百一十五平方公里;洪泽湖,面积有三千七百八十平方公里;太湖,面积有二千二百多平方公里。这些都是有名的淡水湖。还有咸水湖,主要有青海湖,面积有四千四百多平方公里;罗布泊,面积有二千五百多平方公里。它们的面积和形状都不稳定。在中、苏边界上的兴凯湖,面积有四千三百八十平方公里,分属于中、苏两国,是一个淡水湖。

    中国大陆的东面和南面都是大海。在东面,最北的,是渤海。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南北对峙,成为渤海的天然门户。渤海之南是黄海,长江口以南是东海,台湾海峡以南是南海。渤海是中国的内海,其他三个海都是太平洋的边缘海。在大海中,罗列着五千多个岛屿,总面积约八万平方公里,其中有一半在东海。台湾是我国最大的岛,面积三万五千七百平方公里。其次是海南岛,面积三万四千多平方公里。再次是位于长江口的崇明岛,面积一千零八十三平方公里。此外,位于渤海门户的庙岛群岛、钱塘江口外的舟山群岛、台湾海峡的彭湖列岛,都相当著名。南海中的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最南端的岛屿。南海诸群岛都是由数目不等的岛屿、沙洲、暗礁、暗沙所组成。在绵长曲折的中国海岸线上,有不少地方可供营建成优良的海港。

    由于大洋和大陆之间在热力上的差异而造成的季风气候的显著,加上土地的辽阔、地形的复杂,中国各地的气温和雨量相差很大,而气候类型多种多样。在夏季,全国气温普遍较高。七月份平均气温,在黑龙江是二十摄氏①1985年8月24日国家有关方面公布的测量长度,见《人民日报·海外版》1986年5月24日。度以上,在拉萨市是十五度,在杭州市是二十八度。在冬季,黑龙江最北平均气温在零下三十摄氏度左右,而海南岛则高达十五摄氏度以上。正当北方千里冰封的时候,南方却是气候温煦。同是一个盆地,盆地内部的气温与边缘不同。同是一个山脉,迎风坡的气温与背风坡也不同。在垂直自然带特别明显的高峻大山,如喜马拉雅山的南麓,随着海拔的升降,气温和自然景象都有很大的差别,低处是温暖湿润的常绿阔叶林林带而最高处则是终年积雪的冰雪带。

    土地的辽阔,地形的复杂,气候的差异,以及有关的地区各种不同的自然特点,都使中国的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多样。肥沃的平原地区盛产小麦、水稻、玉米、粟、高粱等粮食作物和棉、麻、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在广大山区,除生产粮食外,还出产茶叶、茶油、桐油、蚕丝、白蜡和药材。内蒙、新疆、青海和西藏等省和自治区有大面积的草原,生长着丰茂的牧草,畜牧着大量的牛羊马驼。森林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南及福建省和台湾省东部,林型复杂,树种繁多,单是乔木就有二千八百多种,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用材树近一千种。全国各地的野生动物,鸟类约有一千一百五十种,兽类约四百多种,爬行两栖类约四百二十余种,其中有不少珍禽异兽。水力资源丰富,据初步估计,河流的年总流量达二万七千多亿立方米。各主要河流,又都有通航之利。储量极为丰富的煤、石油、铁遍及全国各地。铜、铝、钨、锑、钼、锡、锰、铅、锌、汞等矿产,以及油页岩、磷、硫磺、菱镁矿、盐、石膏等,分布也很广泛。

    中国的地域范围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在这个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条件及其变化,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地理条件的复杂性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中国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地理条件的复杂性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久远的年代,黄河流域为我国历史谱写了丰富的、瑰丽的篇章,成为中华民族的摇篮。它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是我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这些,都和那时黄河流域的地理条件有密切的关系。考古资料表明,我国远古时期文化发达的地区是黄河流域,西起陇山、东迄泰山这一广大平原地区,它与渭河下游、黄河中下游之间以及济水的上中游相连的东西一线。这是仰诏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遗址分布最稠密的地区,也是夏、商、西周三个王朝先后兴起和立国的地区。在全国范围之内,远古遗存能够与文献记载的史迹相衔接,当首推这一地区。这决不是偶然的。从始见于文字记载的黄土高原的面貌来看,从西周到汉代,黄土高原上原隰相望,大体上到处呈现一片平整的面貌,由草原、森林和农作物组成的植被相当丰茂,说它是郁郁葱葱、到处显现出一派山青水秀的旖旎风光,是并不过分的。始见于文字记载的黄土高原,不仅有湖泊,有的湖泊还相当大,在全国的湖泊中也未见得有任何逊色。黄土高原虽然相当高亢,却也有较为低下的平原,黄河的一些支流支津的中下游还有相当开阔的河谷。那个时期的湖泊,许多就散布在这些平原上或开阔的河谷中,著名的湖泊有焦获、杨纡和昭余祁。就是高亢的山地上也并非没有湖泊,加弦蒲薮,就与杨纡、昭余祁齐名。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表明,春秋以前,黄河泛滥、决口和改道的种种事故是很少见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和河济之间,植被丰富,森林茂盛,气候温暖而湿润,土质疏松、肥沃,宜于耕种,是当时农业最发展的地区。这样的地理条件,比起当时周围邻近的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因而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都处于领先地位。①上面说的这种情况,从公元前一世纪汉武帝时成书的《史记》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盛赞关中的地理条件及其富庶的情况,他说:“关中自■、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是全国财富最集中的地方。黄河下游的齐、鲁一带,虽比不上关中,但也是比较富庶的:“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邹、鲁一带,也“颇有桑麻之业”。总之,当时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都是膏壤千里,气候温润,宜于桑麻。与此相对照的是,当时的淮河以南及广大的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远不如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之高。在司马迁丫丫电子书,西楚,“地薄,寡于积聚”;东楚,“其俗类徐、僮”,也比较落后;南楚,“其俗大类西楚”,而“江南卑湿,丈夫早夭”,更造成了劳动人手的不足。总之,“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以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和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两相比,可以看出,在西汉和西汉以前,这两大水系所流经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很不平衡,即北方优于南方的趋势异常明显。这与它们当时的地理条件是密切相关的。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认为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地理条件不好;但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当时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地理条件,也有其优越于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之处,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这种情况,只是由于后来地理条件本身的演变和种种社会条件的变化才有所改变。改变的结果,并不是二者趋于平衡,而是新的不平衡代替了旧的不平衡,即长江流域的经济、文化的发展超过了黄河流域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宋代以后的大量的历史资料反映了这个历史性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很长的时期里,人们在研究和说明一些历史问题的时候,或者是忽略了地理条件的因素,或者是把我们今天所处的地理条件同历史上的地理条件混同起来,这就可能造成片面性。近年来,关于古代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理条件的研究,在这方面给予我们很多的启示。

    地理条件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当然不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这两大水系的差别;这种不平衡的现象,在所有地形、土壤、气候、物产等不相同的地区,都是存在的。同时,这种不平衡现象不仅表现为经济、文化发展的总的趋势的差别,也表现为各地区在生产部门上发展的差别。这后一种差别,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正是促进各地区、各生产部门加强联系的物质因素。在汉代,关中平原,人民“好稼穑,殖五谷”,以农业为主;巴蜀,“亦沃野,地饶卮、姜、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天水、陇西一带,“畜牧为天下饶”;燕地,“而民雕捍少虑,有鱼盐枣栗之饶”;吴郡,“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等等①,各不相同。显然,这种生产部门上发展的差别,也是和地理条件分不开的。①参见:史念海:《由地理的原因试探远古时期黄河流域文化最为发达的原因》,载《历史地理》第三辑;史念海、曹尔琴、朱士光《黄土高原森林与草原的变迁》第174—178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版。①《史记·货殖列传》。

    具体说来,生产部门发展的差别,是与一定的地理条件所能提供的产品分不开的,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尤其是这样。司马迁给我们提供了认识这个问题的很生动的历史资料: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①99900041_0140_0这里说的陆地,泽中,水居,山居,以及安邑,燕、秦,蜀、汉、江陵,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陈、夏,齐、鲁,渭川,靠近大城市的上好土地等等,主要是着重指出了地理条件的不同。人们只能根据自身所处的地理条件从事生产和组织生产,其产品自然也因地理条件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地理条件的复杂性之影响于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性,还间接地从各地区城市分布状况反映出来。城市本身并不是地理条件的组成部分,但是它的出现以及它们在各地区的分布状况,却不能离开一定的地理条件。古代东方的城市多具有军事堡垒的性质,中国也是如此。所谓“城为保民为之也”②,“城者,所以自守也”③,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样的城,首先是军事上和政治上的需要,但也不能完全脱离经济上的支持。随着城市的增多,城市人口的进一步聚集,日益增长的对手工业和商业的需要,城市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就逐渐显得突出了。司马迁论西汉社会经济,对于都城长安和邯郸、洛阳,临菑、陶、睢阳、江陵、寿春、合肥、番禺、南阳等城市作为一方都会的作用,是很重视的①。而《汉书·地理志》记全国各县治所,除备载其建置沿革、户口多寡,亦注重记其山川形势、物产所出,可见城市的兴建和发展是和一定的地理条件有关系的。从宏观方面来看,中国历史上的城市,主要密集于西起今云南境内澜沧江与四川境内岷江以东、北至黄河河套与滦河以南的广大地区,即黄河流域中下游、长江流域中下游和珠江水系所流经的区域②。历史上城市分布的这种状况,自然有多方面原因,而这一地区的良好的地理条件无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要之,城市的发展和分布的不平衡性,是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性的一个表现;人们要认识或改变这种不平衡性,都不能不认真考察各种地理条件因素。

    地理条件之局部的独立性和整体的统一性及其与历史上政治统治的关系中国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和“定于一”的大一统思想③,但政治上统一局面的出现、发展和巩固,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国争霸和群雄兼并,出现了秦、汉皇朝的统一的政治局面;而秦、汉统一后却又出现了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隋、唐皇朝的统一有过于秦、汉,但隋、唐之后再一次出现了分裂割据的局面;不过分裂并没有长期存在,最后是元、明、清三朝的统一。造成②《谷梁传》隐公七年。

    ③《墨子·七患》。

    ①参见《史记·货殖列传》。

    ②参见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附图21,三联书店1983年12月第1版。③《诗经·小雅·北山》及《孟子·梁惠王》。

    这种历史现象的原因固然有种种,而中国地理条件之局部的独立性和整体的统一性的特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先从地理条件之局部的独立性来看。由于中国地域辽阔,极容易形成一些地理条件较好的天然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壤、气候和物产,可以造成若干个并立的经济、政治中心。在古代交通不便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形势正是各地封建势力分疆割据的有利的客观条件①。汉初,刘濞为首的叛乱,固有其政治上的原因,“然其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即山铸钱,煮海水为盐,诱天下亡人”②,这种地理条件所造成的物质力量无疑也是重要的原因。诸葛亮在东汉末年预见到三国鼎立的政治局面,也是充分考虑到江东“国险而民附”、“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③,这些地理条件的。中唐以后,藩镇割据日甚一日,这与安史之乱后中央集权的衰弱有很大的关系,但因地理条件而造成的各地经济、政治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仍然是一个基本的原因。中唐时期的政治家、史学家杜佑论天下形势说:巴蜀之地,“土肥沃,无凶岁,山重复,四塞险固,王政微缺,跋扈先起”;青州,“古齐,号称强国,凭负山海,擅利盐铁。太公用之而富人,管仲资之而兴霸”;扬州,“江淮滨海,地非形势,得之与失,未必轻重,故不暇先争。然长淮、大江,皆可拒守,闽越遐阻,僻在一隅,凭山负海,难以德抚”;荆楚之地,“风俗略同扬州,杂以蛮獠,率多劲悍。南朝鼎立,皆为重镇。然兵强财富,地逼势危,称兵跋扈,无代不有”①。杜佑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从地理条件和历史经验来说明政治统治的不安定的原因,见解是很深刻的。在历史上持续了近千年的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也同地理条件与政治统治局面的关系相关联着。从主张郡县制的人来说,他们反对分封制,就包含了从地理条件上考虑问题的因素。西汉贾谊主张“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认为“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②。这句话明显地考虑到封国地域范围的广狭及其所可能提供的物质条件与封建割据的关系。唐人李百药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分封制,使“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乘之间,俱为采地”,势必要造成“纪纲弛紊”的局面③。柳宗元认为,周代“裂土田而瓜分之”,而周王“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是其衰微丧亡的主要原因④。他们也是把地理条件作为立论的根据之一。至于南北朝的对峙,五代、十国的割据,以至宋、辽、西夏和宋、金的并立,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出现的,不可作完全等同的看待,但地理条件的因素却是一个重要的物质因素。

    再从地理条件之整体的统一性来看。我们认识中国地理条件对历史上政治统治的影响,仅仅从地理条件之局部的独立性来看,仅仅认识到这种独立性对于造成历史上的分裂割据政治局面有很大的关系,还是很不够的。我们还应该考察中国地理条件之整体的统一性,考察这种统一性与历史上政治统治的关系,这同样是很重要的。中国地理条件,由于天然特点而自成一个自①参见邓拓:《论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第56页,三联书店1979年4月第2版。②《史记·吴王刘濞列传》。

    ③《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①分别见《通典·州郡典》六、一○、一二、一三。

    ②《新书·藩强》。

    ③《全唐文》卷一四三。

    ④《柳河东集》卷三。

    然地区。这个自然地区的环境是:北有大漠,西和西南是高山,东与南滨海;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水系所流经的地区是地理条件最好的地区。在这个自然地区里,任何局部地区的特点、局部地区与局部地区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的种种社会结果,一般地说,都不能不受到这个整体所具有的统一性的约束。中国地理条件的这个特点,在更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历史上政治形势的发展。这个影响至少表现在:第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上的重大的政治活动具有明显的内向性,这是因为一则四出受阻,一则为大河流域的先进的经济、文化所吸引。汉唐而下,有所谓“丝绸之路”;唐宋以降,航海事业也有发展:但这对历史上政治局面一般不产生多大的影响。中国封建社会,从秦朝开始,“制天下为四十郡,其地则西临洮而北沙漠,东萦南带,皆临大海”①,至元朝,“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②,直到后来的明、清两代,其政治统一的局面,都是对这一地域范围的继承和发展。这种政治活动的内向性,从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史的发展也看得十分清楚。第二,如马克思所说,亚洲的大河流域需要有中央集权的政府来执行公共工程的职能。在中国历史上,从传说中的统治人物开始,直到历代封建朝廷,都与执行这种公共工程的职能相关联。水利事业的发达和封建专制的强化,这两种表面看来完全不同的历史现象,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徐光启《农政全书·水利·总论》引《荒政要览》说:“水利之在天下,犹人之血气然,一息之不通,则四体非复为有矣”①。这是用形象的比喻说明了这种联系。我们从《二十四史》有关名史的《沟洫志》、《河渠志》、《食货志》以及《地理志》关于水利事业的记载中,可以大致看出这种公共工程的职能在机构设施、具体措置和社会效益方面的反映。由此可见,中国地理条件之整体的统一性影响于历史上政治形势的发展,它有维系国家统一的一面。在中国历史上,虽然不只一次地出现过分裂割据状态,但统一毕竟是主要的趋势,这与中国地理条件的特点有极大的关系。

    中国地理条件之局部的独立性和整体的统一性及其对历史上政治统治的影响,在具体的表现上是很复杂的。如割据政权的建立,必须具备一定的地理条件,即必须有地方上的经济条件作基础。而不同时间或不同地区建立的割据政权,在利用地区经济条件方面的情况是有差别的,甚至有很大的不同,一种情况是开发,一种情况是滥用。从总的方面来看,南方的割据政权大多注意于开发,北方的割据政权则滥用多于开发。这是因为:第一,北方的割据大多表现为政治上的混乱、纷争,极容易造成对自然富源的滥用;南方的割据,比之于北方的混乱和纷争来说,显然要安定一些,因而有可能对自然富源作合理的开发。第二,由于北方开发较早,北方割据政权可以滥用这些已经开发出来的经济成果;南方开发较晚,南方割据政权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更多地致力于开发。从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的割据,还有南宋和金的割据,大致可以看出这种差别。再如统一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与地理条件的关系,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夺取和占据地理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统治全国的基础,如汉、唐都以占据关中地区作为统一全国的第一步。二是统一皇朝的中心所在地并不是丰腴的地区,但由于能够比较好地控制了重要①《通典·州郡典》一。

    ②《元史·地理志》一。

    ①《农政全书》卷一二,引文出自俞汝为《荒政要览》四《平日修备之要》。的运输渠道,从而掌握了必要的生活资源和生产资源,因而也能使统一得以存在和发展,如唐代后期,尤其是元、明、清三朝即是。

    地理条件影响到历史上政治统治局面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研究。

    地理条件与民族、民族关系地理条件与民族的形成、民族间的差别和交往也有密切的关系。

    中国史学家很早就重视记载各个民族的历史,这在本卷第一章已有论述。他们也注意到地理条件与民族发展的关系。杜佑在《通典》中就谈论到这个问题,他说:“覆载之内,日月所临,华夏居土中,生物受气正,其人性和而才惠,其地产厚而类繁。所以诞生圣贤,继施法教,随时拯弊,因物利用,三五以降,代有其人。君臣长幼之序立,五常十伦之教备,孝慈生焉,恩爱笃焉,主威张而下安,权不分而法一,生人大贵,实在于斯”。至于少数民族地区,则是“其地偏,其气梗,不生圣哲、莫华旧风、诰训之所不可,礼义之所不及,外而不内,疏而不戚”①。杜佑在这里提出的有些论点是不足取的、但反映了史学家试图从地理条件的差别上去说明汉族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所以有很大不同的原因。

    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由于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基本分布在全国的周边地区,因而与主要聚居在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汉族相比,在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和地理环境的其他许多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同时,北方少数民族和南方少数民族在地理条件上的差别显得更为突出。一般地说,汉族居住的地区宜于农业;北方民族居住的地区,气温低,多草原、沙漠,宜于牧业。南方民族居住的地区多高山、丘陵,气温较高,宜于农业。这对于各个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见,民族特点的形成和各民族间的差别,是同地理条件之不同有关的。例如北方民族因交通便利容易走向联合,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比较快,这与他们从事集体的游牧活动、具有勇敢的精神有关。南方民族,往往局促于山地,交通不便,极不利于联系和融合。这是南方民族虽然在民族数量上超过北方民族,但在社会发展上却落后于北方民族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由此也可以说明这样一个历史现象:北方民族曾经一次又一次地进入中原地区,而南方民族却很少有过类似的活动。从民族文化来看,北方民族与南方民族的发展也不相同。

    中国的地理条件,哺育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几十个民族,这些民族各有特点,因而产生了相互间的差别,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样的地理条件,也维系着中华民族中各个民族间的联系,如同它维系着历史上长时期的政治统一局面一样,经久而不衰。这是因为:第一,汉族聚居的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由于其地理条件的优越,生产的发展始终处于领先的地位,并在物质上、生产技术上和文化方面影响着周边的少数民族地区,因而形成了一种自然的凝聚力。这种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凝聚力,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第二,在东、南濒海,北有沙漠,西和西南有高山的地理条件下,周边少数民族向内地发展比向外发展要容易得多,因而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内向性。这种自然的内向性与上述自然的凝聚力的结合,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各族①《通典·边防典·序》。

    间的联系的纽带。正因为如此,两千多年来,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尽管有时候互相攻伐,兵戎相见,有时候“和亲”通好,会盟、互市,各族间的关系歹一阵,好一阵,但总的趋势是相互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不可分离。

    地理条件的变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整个自然界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人类生活于其中的地理条件也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地理条件影响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地理条件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变化。从中国历史上看,由于地理条件的变化(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引起经济、文化上的变化的情况,是值得人们注意的。对于这一现象的研究和认识,不仅具有理论的意义,而且还有现实的意义。这一现象的具体表现是:(一)河流变迁对历史进程的影响。黄河和长江是我国最重要的两大河流,它们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历史时期,它们的变迁,尤其是黄河的变迁,是很显著的,因而受到人们的重视。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这同它的河患一样,均为世人所瞩目。如果对黄河流域作宏观的考察,就会发现:黄河的安流和河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发展变化。根据各方面的考察资料证明:历史时期,黄河决溢虽甚频繁,但经分析研究核实而论,却也有前后两个长期相对安流的时期。前一个时期为商周至秦代,后一个时期则为东汉初年至唐代后期,前后合计,将近两千年,或者还要过之。频繁的河患也可分为两个时期,其一是两个长期相对安流时期的中间时期,即由西汉初年到东汉初年,其二则是由唐代后期到解放以前。这两个时期合计,不超过一千五百年。所谓黄河河患,主要是指黄河中游的侵蚀、侧蚀、下切和黄河下游的堆积,以及由此引起的陵、原、川、谷的变化和城乡的兴废,而其症结则在于河水挟带泥沙,随处淤积。黄河泥沙的淤积,虽然远在地质时期即已有之,但决不如历史时期这样严重。这里,除了自然的原因即黄河流经土质松疏的黄土高原外,还有人为的原因,即历史时期以来,由于农田的扩大,道路的开辟,居民点以及城池的增加与修建,使天然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从而大大加速了黄河流域的侵蚀和堆积,以致造成频繁的河患。黄河流域原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产丝地区,直到北宋,长江下游蚕桑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几乎有超过黄河流域的趋势,但黄河流域到底还保持着一定的水平。然而,北宋以后,这种情况即发生剧变。因为金朝在破辽灭宋后,使女真人大量内迁,广占土地。这些人不娴于农桑,因而尽量伐取桑枣,作为薪柴出卖。这在当时是一种普遍情形,朝廷派人到各地巡察、禁止也无济于事。这不仅直接影响了黄河流域的蚕桑事业的继续发展,致使金朝统治者因丝、绢来源匮乏而惊慌,而且也破坏了黄河流域的植被,后果自然是严重的①。类似这样的事例,在历史上并不是绝无仅有的。从这些方面来看,两宋以后,黄河流域在经济发展上的地位逐渐被长江流域所代替,除了别的原因之外,黄河流域结束了第二个安流时期而开始了第二个河患时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①参见史念海:《河山集》二集第360—362页,三联书店1981年5月第1版;《河山集》第253—279页,三联书店1963年9月第1版。

    (二)沙漠变迁对历史的影响。我国北部和西北部,现在有大片的沙漠存在。治沙,成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然而,在历史时期,这些被沙丘覆盖的土地并非原来都是这样。例如在今内蒙古和宁夏两自治区之间的乌兰布和沙漠原是西汉朔方郡辖地。那时,它是一个繁荣富庶的农垦区,而现在却是一片茫茫的流沙,横亘在阴山南麓直到贺兰山下。这些流沙掩埋了古代的河道、湖泊、城池、村落、墓群,唯其如此,它也就展示了这一地区曾经存在过的一段繁荣富庶的历史。关于乌兰布和流沙起源的问题,从自然原因来着,是黄河改道所致;从人为的作用来看,是农垦的废置,造成表土破坏,覆沙飞扬,终于使这一地区变成了猖狂肆虐的大沙漠②。又如西辽河下游平原,第四纪时期积沙很厚,到更新世晚期,气候干燥,产生很多垅岗沙丘,全新世以来气候变得相当湿润,沙丘为灌木、草丛所固定,发展为草原环境。历史时期,它曾是一片好牧场。到辽代,由于在临潢府(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建置上都,乃掳掠人口,在这里开垦草地为农田,掀起下部浮沙,破坏草原植被。到了金代,这里就变成一片瘠薄之地,很难进行生产活动。还有,在今陕北无定河流域及榆林以北,更新世晚期这里也曾发育过沙丘,全新世初期,气候变得湿润,植物繁茂,把流沙固定起来,而且在低地形成许多浅湖、沼泽。进入历史时期以来,人们开垦了这里的黑炉土和沼泽土,砍刈草本灌木以作燃料,覆盖层和植被遭到破坏,沙丘经大风吹扬,造成连绵不断的沙荒地①。沙漠的变迁对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历史的进程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仅就这两点而论,恐怕不能否认地理条件的变化对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重心由北向南转移所起的推动作用。长时期里,人们在说明经济、文化重心南移的历史原因时,提出过一些很有价值的见解;但地理条件的变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原因,似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有可能夸大其他方面的原因,从而产生片面的认识。片面的认识不能科学地说明历史。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正是为了避免这种片面性。至于经济、文化重心的南移,南北地位的变化,其具体表现若何?譬如,生产部门及产品的变化,人口分布的消长,行政区划的分合,粮食产量的升降,水利系统的兴废等等,以及学校、书院的发展,印刷术的推广,从进士直到宰相各级人才的来源,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生活的丰富等等,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问世①,本书不再一一论列。当然,在中国历史上,地理条件的变化之影响到历史发展进程,也还表现在其他方面。例如由于地理条件的突然变化,有的民族因此一度遭到破败,有的民族甚至因此崩溃不振,由此引起一系列民族之间关系的变化。《通典·边防典·突厥上》记:贞观初年,薛延陀、回纥等“相率叛之”;颉利与突利之间产生“怨憾”;兼之“频年大雪,六畜多死,国中大馁。颉利用度不给,复重敛诸部,由是下不堪命,内外叛之。”②这段话指出,隋末唐初异常强大的突厥汗国,在贞观初年遭到覆灭的重要原因。陈寅恪根据《通典》和其他有关史料认为:“北突厥或东突厥之败亡除与唐为敌外,其主因一为境内之②参见侯仁之:《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见《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第95—12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第1版。

    ①参见周廷儒:《古地理学》第339—340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7月第1版。①参见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第5页—第22页,1983年12月第1版。②见《通典·边防典》一三。

    天灾及乱政,二为其他邻接部族回纥、薛延陀之兴起两端”。他还根据《唐会要·回纥》条所记“连年饥疫,羊马死者被地,又大雪为灾”③,以及其他有关史料,认为:自唐肃宗以后雄大起来的回纥,至唐文宗时,“天灾、党乱扰其内,黠戛斯崛起侵其外,于是崩溃不振矣”。类似的史实还见于《新唐书·吐蕃传》所记彝泰赞普执政时,“国中地震裂,水泉涌,岷山崩,洮水逆流三日,鼠食稼,人饥疫,死者相枕藉”,继因唐武宗会昌年间,“国人以赞普立非是,皆叛去”,终于在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年)“奉表归唐”④。所以陈寅恪又认为:“吐蕃之破败由于天灾及内乱”⑤。象这种由于地理条件发生异常或骤变而影响到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或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地区与地区之间关系变化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少见,也是应当予以重视的。

    这里,应当着重指出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在辩证的发展中不断开辟前进的道路的。一方面是自然力作用于人,另一方面是人力也会反作用于自然。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人并不是消极的。正如恩格斯(FriedrichEngels,1820—1895)说的:“随着对自然规律的知识的迅速增加,人对自然界施加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①。人的生产活动就是对自然的利用。这种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自然,其后果固然有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方面,如上文所举的那样;但是,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变自然条件,仍然是人们生产活动的主导方面。如人们把野生动物驯养成家畜和家禽,把野生植物培育成新的农作物;人们从游牧生活发展为定居生活;乡村的形成与城市的兴建及其数量的不断增加;农田的开辟;矿山的采掘;道路的修筑,运河的开凿,桥梁的架设等等,都从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改变着地理环境。舍此,则无从谈论人类的历史,更无从谈论历史的进步。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为全世界的历史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资料。

    普列汉诺夫(1856—1918)指出:“地理环境不但对于原始部落有着很大的影响,就是对于所谓开化民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地理环境对于社会人类的影响,是一种可变的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人类控制自然的权力,因而使人类对于周围的地理环境发生了一种新的关系。现在英国人对于这种地理环境的反应自然同凯撒时代移居英国的部落对于这种环境的反应完全不同。”①我们在上文曾经指出普列汉诺夫在地理环境和社会历史之关系的论点上的错误,但是他在这里所说的则是正确的。随着历史的进步,人类改变地理环境的能力将日益增强。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对地理条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的认识,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中国近代以来的学者的贡献是应当特别受到重视的;而对于中国古代学者,尤其是中国古代史学家在这方面的认识和撰述,也应当受到重视,这对我们研究历史和撰写历史书籍都是会有启发的。

    ③见《唐会要》卷九八。

    ④见《新唐书》卷二一六。

    ⑤参见《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30—13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2月新1版。①《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57页。

    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第32、33页,张仲实译,三联书店1961年7月第1版。第三章人的因素,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第一节作为直接生产者的人直接生产者在社会生产力中的重要地位生产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人类有了生产活动,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①99900041_0155_0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论点,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在人类对自身历史的认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系统地表述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时,又着重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对于这一伟大发现的理论意义,恩格斯作了这样的概括: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的基础上;一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应有的权威此时终于被承认了②99900041_0156_1。

    这些话,是恩格斯在1877年讲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关系和各种趋向产生的根源。人类的生产活动,表现为人和自然的关系,即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这就是社会生产力。按照斯大林的说法,生产力“所表现的是人们对于那些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自然对象和力量的关系”③。这种能力或关系,一方面,具有历史继承性,因此,“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④人们只能根据自己所处的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和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来创造出新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它又具有不断变动性。正如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一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所以生产力的增长“是不断变动的”①,“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②。生产力所具有的这种特性,使它成为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变革的动力,并最终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列宁在讲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他们用唯物主义观点观察世界和人类,看出自然界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

    ③《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2页。④《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21页。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9页。

    ②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4页。中一切现象都有物质原因作基础,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③99900041_0157_2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理论之一,就是科学地阐明了生产力的这种重大作用。因此,我们研究和撰写历史,无疑应当对社会生产力问题予以特别的重视。社会生产力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劳动过程的所有这三个要素:过程的主体即劳动,劳动的要索即作为劳动作用对象的劳动材料和劳动借以作用的劳动资料,共同组成一个中性结果——产品。”④“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⑤马克思说的“劳动本身”指的是劳动力的物质表现;他说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指的是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这可以说,生产力包含了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斯大林说:“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以及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社会的生产力。”①这也是从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个方面对生产力所作的概括。这里,我们不来阐述生产力二因素说和生产力三因素说的各自论点及其所展开的争论;我们所要着重阐述的,是劳动力即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处的地位。

    劳动力即直接生产者作为生产力的一个因素,具有不同于其他因素的鲜明的特点,即这一要素包括了人的肉体活动和精神活动②。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③劳动力所具有的这种体力和智力的结合,使其成为生产力中的能动因素。这种能动因素的作用,不仅表现在人可以制造和不断改进生产工具,而且还表现在甚至大多数被看作自然产物的东西,如植物和动物,它们现在被人类利用,并处于重新生产的形式,也是经过许多世代、在人的控制下、借助人的劳动不断使它们的形式和实体发生变化的结果④。因此,马克思把人即劳动力或直接生产者称作“活的主体的劳动能力”①。列宁也不止一次地把劳动者称为“主要生产力”或“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②。所有这些,都说明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占有的特殊的重要作用。当然,这种作用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只有在跟生产力的其他因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这正如斯大林所说的那样:这里很明显,生产工具的发展和改善是由参加生产的人来实现的,而不是与人无关的,所以,生产工具变化和发展了,生产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人也随着变化和发展,人的生产经验、劳动技能以及运用生产工具的本领也随着变化和发展。③④《经济学手稿》(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七卷第60页。⑤《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三卷第202页。

    ①《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2页。②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07页。③《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三卷第190页、第555页。④参见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61年8月—1863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七卷第58页。①《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六卷。②参见《列宁全集》第三二卷第222页、列宁选集》第三卷第843页。

    99900041_0159_2这就是说,生产力中的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我们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并且只能在这个意义上来强调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能动作用。

    直接生产者在生产力中所处的这种特殊的地位和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要求任何科学的历史研究和历史撰述必须对它们的存在和发展给予历史的说明。

    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特点中国历史上的直接生产者,有农民、牧民、渔民、盐民、矿冶劳动者、林业劳动者,有各种手工业劳动者,还有车船等运输业劳动者及其他直接生产者。这些直接生产者,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都有技术性和社会性的两个方面。生产者跟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技术状况、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传统,都属于技术性方面,是属于社会生产力问题的,直接生产者的身份,即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是属于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从具体的情况说,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方面和社会性方面的特点是密切结合的,只是为了论述上的方便,才分开来说。在这里也只对直接生产者的技术性特点,作一些论述。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占直接生产者中的主要地位。他们的特点也比较显著。这就是:(一)直接生产者束缚于土地,(二)男耕女织,小农业跟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三)生产技术的世代传习。

    直接生产者束缚于土地,这是农民跟奴隶和公社成员的重要区别。奴隶的生产劳动主要听从主人的随时支配,公社成员的生产劳动也不能固定在一块土地上。只有农民的生产劳动是在一块固定的土地上进行。相对他说,这会使农民感到较多的生产兴趣,也使他们熟悉劳动对象,使他们在正常情况下对自己的生活比较安心。因此,封建统治者为了稳定自己的统治秩序,推行以“地著为本”的政策,防止农民脱离土地,以保证封建国家的粮源和兵源,但也因此限制了农民的眼界,使他们很难得到发展生产的条件,也不关心政局的变迁和朝代的兴替。

    男耕女织,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一种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在这里,农业生产是主体,家庭手工业除纺织外,还有农具和生活用具的制造,房屋的修缮等等。孟子有一段话,可能是反映了这种生产形式的最早记载。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①99900041_01_0孟子所描写的农家图景,反映了这种经济生活的稳定性,也反映了它的很大的局限性。它的最好的景况也不过是“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在社会生产力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发展。封建统治利用了这种经济组织的稳定性,并以法令来巩固它。秦始皇刻石:“男乐其畴,女修其业”就是以法令肯定了这种男耕女织的组织形式。刻石又有这样的规定:“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②这也无非是巩固这种个体家庭生产单位的措施。后来的封建皇朝的税法多以粮和布帛兼收,即是男耕女织生产形式在国家法令上的反映,也是对男耕女织生产形式的强化。孟子所说的孝悌,是父家长制小农经济在道德思想上的反映,也是与男耕女织的生产形式密切联系的。

    唐代诗人白居易有一篇《朱陈村》,描写以男耕女织为基础的农村景象: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去县百余里,桑麻青芬氲。机梭声札札,牛驴走纷纭。女汲涧中水,男采山上薪。县远官事少,山深人俗淳。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陈村民,死为陈村尘。田中老与幼,相见何欣欣。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黄鸡与白酒,欢会不隔旬。生者不远别,嫁聚先近邻。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既安生与死,不苦形与神。所以多寿考,往往见玄孙。①99900041_02_0诗中描写了这个山村在自然经济环境中恬静、安适的情趣,也反映了它安于现状的保守思想。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干扰下,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生产结构,使农民可以吃饱穿暖,在盐铁之外,不必外求。但这种狭小的生产规模,在封建制度的社会条件下,很难扩大再生产。它在家庭内部之性别的分工,阻碍了社会的分工。它的自给自足的性质,阻碍了交换经济的开展。这是一种很稳定的生产结构,也是一种很顽固的生产结构。它在农业地区担任了生产主力军的角色,也扮演了阻碍生产发展的角色。

    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民以一块固定的土地为生命线的时候,必然是世代相传的。这对于菜农、果农、药农等需要较多的技术性作业的农民应该更是这样。这种祖孙相传的生产经验,可能有相当可贵的因素,但由于习惯上的保密,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很难起到多大的作用,而技术本身在遭遇战火或家庭变故的时候也可能失传。

    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地区里,手工业劳动者的身上也打上了类似农民的这些特点的烙印。手工业者也有束缚于土地的特点,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和生产技术世代传习的特点。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很长的时期里,极大数量的手工业劳动者不能依靠自己在专业技术上的收入来解决生活上的需要和各种封建负担,因而不能不兼营农业,这也就出现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于土地的情况。据记载,北魏京都“入工技巧十余万家,各给耕牛,给口授田”①。唐的丁匠出租调②。元代“民匠限地一顷”,并负有缴纳“丁地税粮”的义务③。明代龙江船厂有厂田,“则查审各匠丁力多寡”,“量分承佃”④。在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上,手工业劳动者与农民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农业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所占地位有主次的不同,而农民的手工业生产是为满足家人在生活上的需要,手工业劳动者的手工业生产则是为了满足官府和市场的需要。由于手工业劳动者与农民之间的这种差异,土地对于他们也就有不完全相同的意义。官府分配给手工业劳动者以少量的土地,其意义不在于使他们束缚于土地而保证皇家的②《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②《通典·食货志》。

    ③《元史》卷一四九《郭宝玉传》。

    ④李昭祥:《龙江船厂志》。

    根源和兵源,而在于保证手工业劳动者作为各种手工业的特定户口固定在一定的土地上。

    关于手工业生产技术的世代传习,文字的记载较早。《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分鲁公以六族,有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康叔以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十三个族都是手工业家族,也就意味着当时手工业技术的世代传习。《周礼·考工记》记有筑氏、桃氏、凫氏等,都可理解为手工业家族。后来,《唐六典》卷三记“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利”,《元史·刑法志》记:“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明会典》卷一八九记:“凡匠役事故,揭册查户下应补亲丁,验送上工。”这都是官方以法令来保护手工业技术的世代传习。有时,为了技术的世代传习,官府还要干涉到某些手工业者家属的婚姻,使民间技术的传习成为顽固的传统。元稹《织女词》:“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①可见其一斑。一直到不久以前,各地还有所谓“祖传秘方”的存在。这种传习,主要由于手工业市场的狭小,手工业劳动者为了防止技术竞争而采取的自卫措施,手工业成品也往往因此而保证了工艺水平。但这种世代传习显然是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

    以上所说农民和手工业劳动的特点,是就其在封建社会的典型状态说的。随着历史发展,这些特点会逐渐发生变化。在不同地区之间,因自然条件的不同,有的农民还兼营畜牧业,有的兼营采集和渔猎,情况是相当复杂的,都需要作具体研究。牧民在直接劳动者中所占的数量,仅次于农民,而活动地区相当广大。对于牧民的研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我们做的工作还很有限。对于其他劳动者,特别是盐业劳动者、矿冶劳动者,都应该进行研究,以丰富我们社会生产史的研究内容。

    人口问题历史上直接生产者的社会性特点和技术性特点,都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影响。他们的人口现象,包括素质、数量、分布、部门构成、民族构成和阶级构成,也都可能对生产力发展有影响。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曾经有过一种流行的看法,以人口的多少衡量社会经济的盛衰,这是不能说明复杂历史现象的。历代政治家、历史家,在谈论人口问题时,也并不是这样简单地看问题的。

    春秋晚期,孔子到卫国去,看见卫国的景象,感叹地说“庶矣哉!”他的学生问:“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说“富之。”①这是说,人多了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条件,但还要想法让他们富起来,并不是说人多了就富了。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他看到秦国地多人少,土地荒芜而无人耕种,就招诱三晋之民入秦,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这是他把人口的多少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联系起来的作法,但同时他又认为三晋地少人多,劳动力过剩,也会出现另外的一些问题。《商君书·徕民篇》,详细地说明了他的这种看法。孟子大致是与商鞅同时的人。有一次,梁惠王问他:“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说:“不①《元稹集》卷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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