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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抉望     大唐龙牙txt下载     大唐龙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68章 太上皇杯竞技赛

    最可怕的是阎立本不知道怎么弄的模具,每个笏板上都有一个字,比如“梁”,这就是给梁国公房玄龄的,比如“卫”,这是给卫国公李靖的,这个“赵”,显然就是给赵国公长孙无忌的了。

    木盒很厚,所以冷锋抱着它骑马并不会被烫到,等到了太极宫的时候,玻璃笏板已经可以用手碰触了。

    太极宫里的皇帝大臣们已经处理了一些政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刑律的修订。

    宫刑、腰斩、分尸、刨腹、凌迟………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了这些恶心的刑罚,可是戴胄却认为,律法的最根本意义在于约束人的行为,再大的罪恶,左右不过一死而已,何必死前折磨犯人?

    修改律法,废除这些肉刑,给予死刑犯一个痛快,这也是一种功德,是“圣王”统治时期的标志。

    扯着“圣王”的旗号就是好使,李世民虽然屡次对朝臣们说讨厌奸佞奉承,可是真的有人拍他马屁时他还是很受用的。

    于是,李世民毫不犹豫地就通过了戴胄的提案,准许刑部大理寺重新量刑,诸多大罪,至恶斩首,次恶绞,就是谋反的大罪,也只是主恶斩首、次者绞刑且不连坐父母妻儿,最多贬入贱籍。

    一时间,朝堂上的百官包括魏征都齐齐给李世民奉上了马屁。

    冷锋来的不是时候,李世民看到冷锋进来,刚刚的兴致直接退散了………得,麻烦来了!

    长孙无忌犹记得刚刚武将们择人而噬的样子,急忙起身迎向冷锋:“哎呀!国公,刚刚只是在下的一句戏言罢了,您怎么当真了呢………”

    冷锋没回答长孙无忌的话,他现在就想赶紧把笏板发下去。

    “哎呀,赵国公,你来的正好,来来来,这第一个笏板就是你的。”

    说着,冷锋试探着摸了一下木盒里的玻璃,还好,现在只是温热,不烫手了。

    长孙无忌接过冷锋递来的笏板,整个人已经傻眼了!

    国公还真的有琉璃笏板!

    冷锋看了一眼第二个说:“呦,这是房相的笏板,来来来,房相,拿好了………”

    冷锋在那里分笏板,长孙无忌打量起手里的笏板,这是琉璃不错!而且笏板通体眼色鲜亮,上面有一个凸起的“赵”字,字边是优美的纹路。

    笏板两边光滑如玉,中间摸起来有些粗糙,在上面留下墨字也不会断断续续的。单单这一点,就比他的玉石笏板强,因为他在他的玉石笏板写下字后,好多时候都会掉。

    李世民在御座上看着冷锋给百官发笏板,不由得暗骂为什么皇帝不需要笏板,他的宝库里只有一块不圆不方的琉璃,还是早年间花了大价钱搞到手的。

    和冷锋发给朝臣的笏板比起来……简直就是垃圾嘛!

    把最后一个带着“鄂”字的笏板塞给尉迟恭,朝堂上数得着的国公们就做到了人手一个了。

    至于剩下的,没有就没有吧!他们占着国公的位子,其实都是虚的。

    每个朝代建立之初,都会大肆分封功臣以安他们的心,大唐自然也不例外。

    “国公”这个爵位,在一个国家建立之初,其实和超市抽奖的“安慰奖”是一个东西,只是说出去好听而已。

    国公也有强弱之分,一是看实权:这个时候有国公的爵位却没有实权的不在少数。而房玄龄,梁国公、宰相,哪怕没有国公的爵位,也是大佬。

    二是看封地食邑:像冷锋之前就是没有封地食邑的,所以才说冷锋的“国公”是虚衔,大唐没有州县什么的。

    三是看是不是世袭罔替:正经的爵位只有世袭罔替的才值钱,虽然到儿子时会降一级变成郡公,可是至少儿子本本分分就能一生无忧了。

    冷锋也不能世袭罔替,说起来,他都没有得到封公的诏书,也难怪之前冷锋在朝堂之上声名不显了。国公多了去了,可是真正的大佬都在朝堂前边坐着呢!

    分完笏板,冷锋回到了尉迟恭身边坐下了。

    惊雷箭和惊雷曝光了,自然龙牙军和龙鳞军也曝光了。

    冷锋现在也可以把“大佬”的名头戴到头上,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手下有一千二百的军队!

    这个时候手下有军队的在朝堂上绝对是重量级人物,因为就算是李靖他们平常时也没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了。

    李世民就是抓着兵权才从秦王一跃而成为皇帝的,他又怎么可能把兵权再放出去,所以就像程咬金,原本统帅的是左武卫,现在虽然也统帅左武卫,可是却只是名义上的了。

    现在只要是非战时,将军们只能躲在府邸养膘,不能指挥军队一兵一卒,指挥了就相当于谋反的大罪。只有边关发生了战争,皇帝任命后,他们才能想怎么耍怎么耍。

    (咳咳,扯远了,回到朝堂上。)

    房玄龄没想到冷锋居然真的弄来了琉璃,还是这种晶莹剔透、巧夺天工都不足以形容的琉璃。他拿着上面有“梁”字的笏板,生怕一不小心掉到地上摔坏了,这东西恐怕皇宫都没有,已经可以留着当传家宝了。

    李世民在御座上虽然眼馋,可是一个皇帝在朝堂上向臣下张口讨要东西未免太过于丢脸,只能叫人去请太上皇,接下来要商议“让所有军士练习箭、投”的政策。

    他想了一夜,也没想到这个政策如何能和“解决太上皇的无聊”联系到一起。

    李渊回到朝堂上,李世民就又回到阶下站着。

    坐定后,李渊对冷锋说:“说说吧,皇帝说这次让朕上朝,是你的建议,还说与强兵有关,朕已经不理朝政整整一年多了,今天被你弄出深宫,不是惊艳的政策,朕可要治你的罪。”

    冷锋站起身,对李渊躬身行礼后说:“太上皇,惊雷箭和惊雷这两样东西您是见识过的,非常常习练者不能熟练使用。所以,就要找替换方式让军士们常练习。”

    李渊点了点头:“确实如此,可是这和朕有什么关系?”

    冷锋笑着说:“我大唐军队最大的组成部分是府兵,平时是要务农的,所以很难调动他们训练射箭、投掷的积极性,所以微臣就厚颜向太上皇讨要一些银两,举办‘太上皇杯竞技赛’。”

    “太上皇杯竞技赛?”李渊对这个以他名号命名的比赛很感兴趣,说:“你细细说说,这比赛是怎么个规章流程?”

    冷锋说:“很简单,从折冲府府兵开始选拔,一府最强的一个,可以获得太上皇您的奖励,一州各府优胜者继续比赛,一州最强者仍然可以获得奖励。

    直到各道优胜者在长安比拼过后,全国最优秀的府兵可以得到最终的奖励。

    我想把您饮酒的金杯作为最终的奖励,故命名这次比赛为‘太上皇杯竞技赛’。”

第169章 秋离长安

    李渊点点头说:“有意思!只要有奖励,府兵们就会积极参与,射箭和……投石?投石是什么?”

    冷锋解释道:“投石,就是在远处设置一个目标,府兵们练习把和惊雷等重的石头投掷过去,提高投掷惊雷的准确度。”

    李渊又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啊,这两样确实能够提升射箭和投掷的准确性。对了,你想让府兵们练习这两样,是打算将来给全大唐的府兵装配惊雷箭和惊雷吗?”

    冷锋苦笑道:“怎么可能啊,这两样东西怎么可能普遍装备。”

    别的不说,惊雷箭和惊雷可是火药武器,虽然张仲清给它设置了扣板保护引信,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炸伤了人,该是谁的责任?

    而且,府兵是不能装备火药武器的,只能是出战时装备战后上交。至于为什么,参考一下后世某大国层出不穷的枪击案就知道了。

    好多人人都是善怒的,亲兄弟都会大打出手,拳脚相交就罢了,假设弟弟打不过哥哥,就拿惊雷炸………到那时,火药武器绝对会成为大唐最可怕的东西,搞得人人自危甚至于天下大乱。

    李世民也说:“父皇,惊雷箭和惊雷乃是国之重器,只有朝廷牢牢把握才行!”

    李渊虽然办了很多混事,可是他不是昏君,很快就想到了其中的利害,忍不住说:“确实如此啊,算了,不说惊雷箭和惊雷的事儿了,咱们说说那个……那个……太上皇杯竞技赛的事儿。朕的养老钱还有不少,这种强国的赛事不能就这两项,也不能就持续一年,该着为永例才是!

    射箭、投石、奔跑、跳跃、骑马、武艺……这些都该设立比赛才行,皇帝,你也是百战统帅了,你看这些项目那些有利于军队,就挑选哪些。”

    李世民躬身应是。

    说了这么多话,也重新坐了一回龙椅,李渊忽然觉得在这里索然无趣,还不如回后宫叫三个孙子陪自己打羽毛球来的有意思。

    咦?羽毛球?羽毛球!

    “等等,朕要再加一项羽毛球的比赛,朕也会参加,哼哼。”

    李渊爱死羽毛球这一项运动了,反正都是自己出钱,说什么都要把羽毛球加上,谁劝都不行,朕还想着虐遍天下英雄呢。

    李世民见老爹一副谁敢劝阻就唾谁的样子嘴角略微抽搐,不过想想羽毛球也能强身健体,就说:“父皇亲口嘱咐,孩儿自当设立这一项。”

    李渊满意地笑了笑,忽然想起冷锋虐他甚至是他们父子的场景,就指着冷锋说:“你不能参战!”

    冷锋恶寒,李渊现在坐在龙椅上指着自己的样子更像小孩子,或者泼皮,不就是扣了你几个球嘛!

    “太上皇,在下不日就要护送耿国公前往岭南,是参加不了比赛的。”

    早在秋猎前冯盎就要走了,结果又生生拖了三四天了,再拖下去,冯盎就得在长安过年了。

    敲定了羽毛球加入比赛后,李渊就走下了御座,现在他发现当皇帝确实没什么意思,还是当太上皇舒服!

    ……………

    冯盎来时礼仪隆重,走的时候自然也不能慢待了,所以李世民决定今夜举行国宴,为冯盎送行。

    这一次国宴冷锋没有参加,而是得抓紧时间把惊雷司、天下楼、文院、天下庄园的事宜交代好。

    惊雷司在张仲清的管理下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冷锋要做的只是给张仲清留下焰色反应的知识而已。

    前不久处理玻璃的颜色时,冷锋才回忆起已经被自己遗忘在角落的部分化学知识,焰色反应就是其中之一。

    空中的烟花为什么会是五颜六色的?就是因为焰色反应,金属或者它的化合物燃烧时会让火焰颜色改变。比如紫色烟花中就含有k+,也就是含有钾的化合物。

    张仲清想要研究各种颜色的穿云箭,就必须用到焰色反应的知识。

    看完冷锋写下的东西后,张仲清说:“其实我已经有了头绪,就是没有你记下的这么详尽。

    自从知晓火药配方以后,我还研究过很多术士的文章,比如在南北朝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以火烧之,紫青烟起,云是真硝石(kno3硝酸钾)也。’”

    冷锋没想到张仲清翻故纸堆居然也能翻出东西,也没想到他自以为是后世知识的焰色反应,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记载。

    古人厉害啊!这是冷锋很想喊出来的话。

    又看了一遍冷锋写的东西后,张仲清起身就往外面走。

    “你干啥去?”冷锋跟随着张仲清走出了屋子。

    张仲清摆摆手说:“你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这就去做实验。有了你的这张纸,估计十天内我就能弄出来。”

    十天内弄出来我也看不到了!冷锋叹了口气,往文院那边走去,如果冯盎今晚没有被灌倒,那么明天早晨就要出发了。

    文院有韩崇文老先生他们主持,实际上也是不需要操心的,这几位老先生都是极为方正的人,断不会允许学子们荒度时间的,哪怕有一个班是高官子弟也是如此。

    这个时代的师生,才是真正、普遍的“亲如父子”。于焕之偶感风寒,发着烧还在坚持讲课,结果在课堂上昏过去了。他带着的五个学子衣不解带彻夜不睡的照顾了他三天,就是于焕之那样严于律己的人,醒来后看到五个黑眼圈的学生,都忍不住捂着被子痛哭失声。

    武院那边虽然暂时没有招人,可是设施已经建设得差不多了,就等文院的教育体系成长起来,冷锋需要做的就是继续给文院一个供钱而已。

    至于天下楼,冷锋就更不用操心了,老元可是商业奇才,已经在盘算去辅兴坊开天下楼分楼了。

    冯盎并没有被皇帝和朝臣灌倒,虽然走路摇摇晃晃,可是第二天还是爬了起来,没有耽误出发。

    李世民率领百官亲送冯盎出城,太子率领百官一直把冯盎送到了十里外。

第170章 当皇帝有什么好

    “你这样可不是一个将军该有的样子。”

    “你这样也不是一个朋友,甚至是守礼之人的样子,哪有明知是夫妇在马车里还往里钻的?”

    冯盎对冷锋简直无语了,别的将军带领军队时,都是身先士卒的。可是到了冷锋这里………

    军士们骑马,他居然和媳妇坐马车,就连士兵们的伙食也不管,真的是懒到了极致。

    人家夫妻在里面卿卿我我的,自己一个糟汉子守门口很不合适。放下马车门帘,冯盎只是一跃就回到了自己的马上。

    冷锋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葡萄酒,虽然这葡萄酒味道只是一般,可是它对冷锋来说值钱啊,后世“来一瓶82年拉菲”已经成了土豪装叉的口头禅,现在冷锋可以说:“给我来一壶27年的葡萄酒。”

    82拉菲算什么,这27可是公元627年,也是贞观二年。

    享受是最大的原罪,可是皇帝却不喜欢不会享受的人,“励精图治”这个词只适用于皇帝,哪怕这个人是李世民也不例外。

    “龙鳞军”的出现,其实是令冷锋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铁生的铁匠部打造速度和龙牙军的装备速度相去甚远,冷锋甚至不会发现李孝恭居然也组建了一只火器军队。

    帝王是一种最多疑的生物,“多疑”是一种传染病,专门传染皇帝,从秦始皇到溥仪之间没有一个皇帝会例外。皇帝的亲儿子都在他的怀疑名单之内,更何况冷锋这个外人了。

    之前李世民在朝堂上说的“最高武力必须掌握在朝廷手里”都是客套话,一个国家的最高武力只有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才会安心。

    所以冷锋彻底放弃了对惊雷司的管理,带着龙牙军去岭南打仗玩,任由李世民自己安排惊雷司的人手。

    (隔壁书的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穿越者都去舔李世民的皮鞋,而不是干掉李世民自己当皇帝?)

    其实干掉李世民很简单,冷锋只要拿着狙击枪点一发就够了。

    可是想当皇帝还是省省吧,就算李世民嗝屁了,那么接替李世民主持大局的也是太上皇李渊或者皇位顺位继承人李承乾。

    冷锋身单影只的,哪怕算上手下的一千二百人,也只是大唐人山人海的一角罢了,凭什么取代李世民当皇帝?

    皇权,并不只是“受命于天”这种白痴说法那么可笑,皇帝的手中,永远有着不止一个底牌,任何官员将军造反都是掀不起风浪的。

    罗艺就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他觉得自己造反天下豪杰就会响应。可是他没有想到,朝堂之上的名臣勇将,李世民只是派出了第二层次的尉迟恭和长孙无忌就把他收拾了。

    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只有“百姓”这个最弱势,也是最强势的群体。

    这次冷锋率领龙牙军南下岭南平定谈殿的“不忿”势力,李世民才派了龙鳞军去高昌练兵,这之间的微妙关系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冷锋想当皇帝吗?当然不想,古人或许打破了头都想当皇帝,冷锋却不想。

    皇帝,坐拥天下,后宫佳丽三千?确实如此,可是当皇帝却很苦逼,不仅要处理山一样的奏折,还得整天对朝政劳心劳力,今儿个提防这个造反,明儿个又提防那个造反。哪比得上当一个逍遥的国公自在?

    刘淑雯的酒量确实不怎么样,只是被冷锋灌了两杯葡萄酒,脸就已经红透了,惹得冷锋忍不住凑上去咬了一口。

    刘淑雯急忙推开冷锋:“这是在马车里,你别乱来呀!”

    “我有乱来吗?”冷锋笑了笑,就拉开了车帘对驾车的李二牛说:“二牛,我先驾一会儿车,你去传令全军转向永福县,咱们去元宗那大吃一顿,整天吃干粮,无趣至极!”

    李二牛答应一声后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话说这些天他吃干粮也吃够了。

    这一次出军,龙牙军编制一千二百人,实到的只有一千一百九十九人,二狗子那家伙再跳脚抗议,也被冷锋放假了。

    二狗子的媳妇肚子大得已经有点行动不便了,孙思邈号脉后说刘氏怀的可能是双胞胎。

    这一次去岭南,如果时间拖的久了,二狗子可能赶不上媳妇生产。虽然关中怀孕妇人已经习惯了产日时丈夫在战场不在身边,可是冷锋却没有剥夺二狗子体验初为人父感觉的铁石心肠。

    子女的诞生,对一对夫妻的一生来说是质的升华。

    刘淑雯每天都在挠肚子,渴望着能够怀上孩子,可这种事儿很邪乎,越是想要越怀不上,越是害怕怀上却越容易中标。

    马车到酒坊门口才停了下来,元宗亲自放-下马凳-扶下了冷锋。

    冷锋把刘淑雯抱下后闻了闻,发现这里的酒味已经很浓郁了,就问:“酒坊已经开始酿酒了?”

    元宗说:“回主家的话,还没有,这是尉迟将军在长安调来的一大批酒,送给侯将军的。”

    冷锋“哦”了一声,就不再询问,之前就知道侯君集脸面够大,没想到大到了这种程度,这些酒要是都卖出去,可是一笔不菲的钱财,居然就送给了侯君集……

    冷锋非常不想和侯君集打交道,原本想绕开洛阳的,可是谁知道李世民居然让冷锋顺路带一张圣旨给侯君集。圣旨不是密旨,所以冷锋当着李世民的面就看了一遍。

    上面的文言文看的人头疼,大意就是命侯君集准备继李孝恭、李靖之后负责高昌新收国土边防。

    李世民这样把将军们当驴子来回使唤,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将军们形成自己的地方势力。

    当然了,冯盎不在此列,人家是土生土长的岭南人,既然已经归附了,你还想着把他放到长安当猪养是极不人道的。

    (虽然李世民很想这么干)

    永福县已经很靠近洛阳了,黄泽睿很想回自己老家看看,就给冷锋写了一张请假条。

    考虑到到洛阳还会修整一整天,冷锋就给了黄泽睿两天的假期。

第171章 目中无人

    “请假条”这种东西,可是龙牙军最大的福利。

    由于龙牙军不属于兵部管辖,所以兵部的规章制度用不到龙牙军这里。在创立龙牙军军规时,冷锋只是写了几条就写不下去了,干脆就写了一条:“不听老大话的往死里揍他。”

    所以,只要龙牙军士兵不违反冷锋的命令,就不需要担心“请假”会违反军规。

    元宗的书房里,冷锋在黄泽睿的请假条上签下了日期、盖上了大印后问道:“你回老家就不带些东西?”

    黄泽睿为难道:“咱们从长安出来可算是出军,张仲清大出血任咱们装备惊雷武器,我恨不得抱着惊雷走,哪有地方带钱?”

    冷锋敲了敲桌子说:“这可不是回老家的样子呀,你去后厨找找元宗,让他给你带些钱,你老家虽然没有亲戚了,可是怎么也要给左邻右舍买点东西。

    虽然你不能说出你龙牙军士兵的身份,可是也不能给咱们龙牙军丢人呀,咱们龙牙军什么时候缺过钱?”

    黄泽睿笑道:“我知道啦,老大,你要不要吃鱼干?我老家左邻右舍晾的鱼干可是十里八乡绝顶的美味。”

    冷锋想起冯盎说的,过了郴州后千里无人烟的场景,就说:“这样吧,你带几个弟兄一起去,多买些鱼干,咱们路上打牙祭用,正好也给你老乡们创收。”

    “创收?”

    黄泽睿不知道“创收”这个词的意思,不过还是谢过了冷锋的好意,买老乡的鱼干老乡们能得到不少钱他还是知道的。

    冯盎见黄泽睿兴高采烈的样子忍不住让开路让黄泽睿先走,黄泽睿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差点撞到耿国公。

    “冷锋啊,我刚刚看见这酒坊酒窖里有不少酒,能不能让我带一些?在长安喝惯了你们天下楼的酒,我怕回岭南喝不下家里的酒。”

    抽惯了旱烟的人抽一些女士烟就会感觉像抽白纸,喝惯了高度酒的冯盎也会感觉岭南的酒就像白水。

    冷锋正在看地图,听到冯盎的话就抬起头说:“其实天下楼的高度酒不是酿造出来的,而是蒸馏出来的,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你只要知道到了岭南我也有办法让你喝上和长安酒一样的酒就是了。”

    冯盎忽然笑了起来:“谁说我不懂,那天去你书房找你你不在,我就偷了一本书,上面记载的东西里恰恰有‘蒸发’和‘蒸馏’,哈哈!”

    冷锋叹了一口气说:“你偷的书,属于‘物理’的学问,物理的学问不像识字,只需要死记硬背,也不像术算,多加练习就能掌握。物理是需要拓展思维的。

    你想想,水达到沸点加热会蒸发,形成水汽,那么酒呢?如果是换作海水呢?这种知识能怎么应用呢?”

    “沸点?哦,对了,你在书里写了:‘平常情况下,水的沸点是一百度’。这个一百度是什么意思?”

    冷锋苦笑了一下,他写书时只是顺手就写下了“一百度”,可是在唐朝可没办法给温度定标准呀,至少温度计冷锋就不知道怎么弄出来。

    “一百度……就是……就是水加热到沸腾时的烫手程度,这个我和你解释不清楚呀。”

    冯盎得不到解答,就撇了撇嘴:“连你都不知道,那你写这东西干什么!”

    冷锋彻底被冯盎驳倒了,在古代,一个老师不能给学生解惑不是耻辱,可是老师写的文章却不能给学生解惑可就是大耻辱了。

    冷锋没法回答,只能拿出自己珍藏的果酒赔罪。

    这果酒是尉迟恭的夫人酿造的,等闲不得见,是她私底下给刘淑雯的,刘淑雯不喜欢喝酒,就把那几坛酒都给了冷锋。

    国公们的妻子可不像大家闺秀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地位足够的情况下,上街溜达都没人说失礼,更何况几个国公夫人聚会呢?

    男管外,女管内,刘淑雯也是努力学过术算的,她和冷锋成婚后,对账簿的活儿就是她的了,冷锋最多只需要指点一下家里产业的发展就够了。

    至于几家之间的利益交换,当然也是她们之间合算的。

    东突厥虽然破灭了,可是并不影响草原和关中的贸易,烈酒这种东西,成了牧民的最爱,天下楼一支商队已经不足以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了。

    利益这个东西,均摊才是最好的选择,古往今来吃独食的都没有好下场,所以冷锋有意让尉迟恭等几家也参与其中。

    毕竟,有便宜也要让熟人占嘛!

    当然,几支新商队里也有李世民的一支。(虽然打着长安某“黄”姓富商的幌子)

    第二天一早,五千多人继续赶路,这一次有代步的车马,还不到午时就抵达了洛阳。

    这一次反而是是洛阳刺史费扬在城外十里迎接了。

    “长安到岭南各州府必须招待好冯盎”是李世民下的令,接旨的是刺史,所以接待冯盎的自然就是洛阳刺史费扬。

    可是虽然理是这么个理,可是侯君集不出现在这里是怎么回事?

    冷锋忍不住问费扬:“侯将军为何没来?”

    费扬本来是笑呵呵的,可是听到冷锋提起侯君集后居然涨红了脸:“不可说,不可说啊!”

    费扬越是这样,冷锋就越好奇,所以一直隐晦地询问。

    直到冯盎去解手的时候,费扬才张口说出了实情:

    “哎呀,国公大人,刚刚耿国公在场,下官实在是不方便开口啊!

    侯君集此人,实在是目中无人,昨夜他在洛阳行宫饮酒作乐,下官去请他一起迎接耿国公,他居然说:‘不过荒野一匹夫罢了,有什么资格劳动本将军大驾!’

    您听听,这是朝廷命官该说的话嘛!”

    冷锋算是听明白了,原来侯君集看不起冯盎的岭南人身份呀!

    侯君集只是武夫,他不知道冼夫人,也不知道冯盎归附是怎样的大功,估计他是以为冯盎是害怕朝廷才会归附的。

    而且,冷锋还在费扬的话里听出了一个讯息:

    侯君集居然在洛阳行宫饮酒作乐!

第172章 洛水不若你美

    洛阳,是隋朝的国都,哪怕是在现在,也会被人习惯性的称为“东都”。

    洛阳行宫不同于其它地方的行宫,其它地方的行宫说白了就是皇帝的一个屋子。只有洛阳行宫,是不亚于长安宫殿群的大型皇宫建筑。

    所以武则天时,才会出现迁都的事件。

    皇帝的行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入的,那是皇帝出都后的住所,岂容别人在里面饮酒作乐?

    说侯君集“狂妄自大”是没错的,进洛阳行宫饮酒作乐,满朝堂也找不出第二个敢这么干的。

    冷锋微微一笑,突然感觉替猴子讨要的圣旨并不会浪费。

    如果想要不干扰侯君集的历史进程,最好的办法就是就是远离他,减少和他接触的次数。

    所以进了洛阳后,冷锋并没有直接去找侯君集,而是随着费扬进了归德坊的一处宅院。

    宅院很大,不知道是隋朝时那个手眼通天的人物旧宅,雕梁画栋啊!

    “耿国公、国公,下官还有公务在身,就不打扰二位了,有什么需要的,遣人去刺史府寻下官就是。”

    见冯盎和冷锋都点了点头,费扬才躬着身退下了,直到门外才舒了一口气。这两位爷只要好伺候,他不介意多花点钱。

    没有了外人,冯盎就问道:“打听出来了吗?侯君集为什么没出城?”

    冯盎可不是傻子,相反,他精的很,见费扬闪烁其辞还不时瞄自己,就知道自己是个大灯泡。“解手”只是一个借口,其实他是去后队猫了一会儿。

    冯盎是冷锋少数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对朋友隐瞒是不道德的,所以冷锋就说:“看样子侯君集看不起你岭南人的身份和归附朝廷的举措,不想见你。”

    冯盎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哪怕岭南宗族之中的一些人都经常说他“胆小鬼”,中原再加一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其实这就是文化素养的区别,如果对文院大儒们说起冯盎归附朝廷的事儿,大儒们多半会吟咏一番乱七八糟的古文,然后再用白话说说冯盎这样做是“大义、大忠、大信………”的行为。

    好朋友被人看不起,冷锋反而觉得不合适,摸了摸桌上的圣旨,冷锋忽然阴险地笑了一下,对冯盎说:“老冯,来,你把耳朵凑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

    武将来洛阳,就带去胡人酒店大酒大肉大美女地招待,文官来洛阳,就带到洛水泛舟,素菜清酒地招待。

    这是洛阳刺史费扬自己总结的招待不同人物的方法。

    耿国公冯盎算是武将,所以大酒大肉必不可少,国公冷锋文武兼备,所以洛水泛舟必不可少。

    所以第二天上午,费扬在准备了一艘船、一顿丰盛的宴席过后就交给了李二牛,自己借口公务繁忙就不作陪了。

    在他的回忆里,每次武将路过洛阳,他都是被灌的呕吐三升,所以之后只要拼酒的宴席,他都会找借口逃脱。

    还是文官好呀,泛舟洛水上,吟吟诗、作作词的,多好呀!

    费扬不在,冷锋就带上了刘淑雯,洛水夕阳可是不错的景致,特别是没有高楼大厦堤坝轮船的古代,那种场景真的很美。

    很意外,在洛阳居然遇到了程家贩酒的商队,卖的就是高度酒。

    高度酒不是应该都运往草原的吗?路途不远,现在还没有了马贼盗匪的骚扰,一坛子高度酒在草原换一只羊都是“赔本”,现在的市价可是三坛酒一只牛。

    草原上的牛,现在还不在大唐律法管辖范围之内,所以可以宰杀。把它运回长安,酱牛肉这道菜就出现在了天下楼的菜谱。

    十贯的价格令所有食客意外,甚至认定这是天下楼反馈顾客的一种方式,以至于再多的牛也抵不住他们一盘盘的点餐。

    这可是暴利,为什么程家反而往内地销售呢?就算天下楼美酒已经闻名天下、再加上“物离乡贵”的商场定律,一坛酒也不能卖到二十贯。

    “我们商议时,程夫人说他们商队人少,就不经营草原了。”戴着锥帽的刘淑雯回答了冷锋的疑问。

    冷锋轻轻摇了摇头,不可能是这个理由啊,商队人手不够?借口罢了!事实是程咬金足够低调啊!

    别看程咬金整天在朝堂上撒泼打混的无愧于“混世魔王”的称号,其实他是大智若愚!

    难怪魏征被李世民鞭尸、房玄龄家被抄家,只有程咬金还在朝堂上随便打滚,甚至于打了三朝的滚才寿终正寝啊!

    可是………“强大家族”,永远是朝堂之上所有人的奋斗目标,这就和现在男人在外面奋力打拼,只求能让媳妇有钱买衣服、让孩子有钱买玩具是一个道理。

    很少有人会例外!

    魏征例外,因为他这个人很古板,系心百姓是他最大的追求,以至于他家墙上的一个大洞都是冷锋让他实验水泥时才补上的。

    程咬金也是例外,他只要家里揭的开锅就够了,不去追求什么“天下首富”的名号。

    想到这里,冷锋暴汗……貌似现在大唐最有钱的人就是自己了,没有便捷交通工具的现在,那些货运交易,根本比不上“奢侈品”类的交易。

    得想办法低调点啊,“天下首富”这个名号,还是让给李世民比较好啊!

    “你想啥呢,火折子带了没?咱们生火烤鱼呀!”

    冯盎的声音把冷锋从沉思中惊醒了,冷锋看了一眼冯盎,忽然感觉冯盎这个人有点忒逆天了。

    他居然拿尾部绑着细绳的三叉箭射鱼!还射中了!

    这本事堪称神技啊!冷锋发现自己的箭法跟这些畜牲简直没法比。

    把火折子丢给了冯盎,冷锋揽着刘淑雯上了踏板,转身见冯盎还真的生火了,就问:“老冯,你不上船?”

    冯盎摆摆手说:“不上,山珍海味的在长安吃够了。”

    说完,冯盎就拿出小刀处理他钓………射上来的肥鱼。

    眼看着船离开了河岸,冯盎才呸了一声:“你带着媳妇,我可不去凑热闹。”

    说完,冯盎又招呼手下说:“来来来,咱们射鱼,捞鱼多没意思,射不中的就饿着吧。”

    冯家世居岭南,岭南水多,人人都会水,所以冯盎也会射水层下的东西,当然,再深一点就不行了。

    冷锋“没醉卧美人膝”的,很是悠闲,看着浪花在拍击船舷,忍不住调戏刘淑雯道:“随风拍舷秋水,执子之手无悔,悠闲泛舟河上,洛水不及你美。”

    刘淑雯最禁不得冷锋夸,冷锋一夸她她就脸红。

    小夫妻间最需要的就是对方的认可,虽然肉麻,可是却很实用。

第173章 冲突

    夫妻之间哪怕是再相濡以沫什么的,也需要另一半偶尔的赞美或者夸奖。

    下属也是一样。

    程咬金率领的左武卫是全大唐最邋遢的,集结起来后,看上去更像是一群市井无赖而不是大唐军队。可是与敌人作战时,全大唐的军队反而都不如左武卫能打,就是尉迟恭的右武卫也只是嘴上不服而已。

    “敢打、不要命的打,打没了也打!”这是左武卫的军风。

    为什么左武卫是这样的军风?原因就是程咬金特别护犊子,而且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

    洛阳之战,程咬金手下的一个小兵被军司马漏算了一个人头的军功,几次请求都被军司马赶走了,那个小兵家里穷,人头=军功=封赏啊,他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找程咬金诉苦。

    结果程咬金就拎着马槊把那个军司马抽了个半死,然后去李世民那接受军棍,临挨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话:“俺老程手下的兵都是好样的,所以一份军功也不能缺。”

    这个故事是程咬金的家将讲给冷锋的,那个家将,就是那个求告无门的小兵,从洛阳之战到现在,他杀敌勇猛,已经积功成了校尉,可是他却拒绝了朝廷封赏,做了程咬金的家将。

    程咬金是有功大家分、有过老子扛,李靖是功过全部按军规处理,可是李绩就落了下乘。

    李绩这个人最喜欢找替罪羊,给他当手下就得提前做好背黑锅甚至掉脑袋的准备。

    论起护犊子,冯盎也不弱于程咬金。

    他在岸边射鱼,没带调料,就派冯子路去买调料。

    可是冯子路却带着一身伤回来了,冯盎当即就摔鱼不干了,在他几次询问下冯子路才开了口。

    原来,洛阳驻军要扣下冯子路的武器,冯子路不肯,就和驻军冲突了起来。

    冯子路虽然功夫不错,可是肉搏这东西,双拳难敌四手啊。十来个驻军揍完冯子路后就走了,也不提扣武器的事儿了。

    这明显就是找茬嘛!大唐不像秦朝那样“集天下刀兵销毁”,原因就是大唐实行的是府兵制,务农的府兵家里都是有自己的武器防具的。

    民间出现刀剑一类东西不是稀奇的事儿,朝廷只是不允许民间拥有强弩、八牛弩等军队装备而已,连两石以下的弓都不管,毕竟有不少猎户需要靠这个吃饭的嘛!

    冯子路虽然是冯盎的义子,可是冯盎却把他当亲儿子看待,亲儿子都被人打了,当爹的还能不出面找场子?

    所以当冷锋带着刘淑雯看完洛水夕阳下船后,看到的是四千岭南甲士与洛阳驻军对峙,龙牙军在一边待命的场景。

    费扬现在已经快跪了,冯盎和侯君集要是干起来,那影响简直恶劣到了极致,如果……如果这二位哪一个出现了不测,他一个脑袋可不够皇帝砍的。

    冯盎和侯君集对了会儿嘴炮,胡子都湿了。

    侯君集还带着残醉,走路都有些摇晃,只是一挥手,洛阳驻军就齐齐拔出了横刀,这意思很明显,你再不忿我就砍你。

    费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见侯君集都下令拔刀了,费扬急忙拦到侯君集前面:“陈国公,您消消火,耿国公是陛下钦点的贵宾,你我冒犯不得啊!”

    侯君集一把就揪住了费扬的衣领,只是随手一撇,费扬就飞到了四五米外。

    “冯盎,你不过岭南一个野人罢了,有什么资格处置我手下的兵,你现在要不滚出洛阳,我就把你埋在洛阳!”

    冯盎气的黑鼻头都变红了,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侯君集都放出这样的话了,那就干啊!

    这边岭南的四千甲士也拔出了武器,随时准备扑上去,洛阳驻军虽然有一万,可是现在在场的也就三四千,又不是打不过!

    两方的勇猛之士都已经组成了锋矢阵型,也就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战斗已经一触即发。

    势均力敌之下,冯盎和侯君集都忍不住看向龙牙军这边,哪一方把一千二百龙牙军拉过来,哪一方就有绝对的优势。

    冷锋从李二牛身上的箭匣里拿出了一支惊雷箭,也不剪引信,点燃后一箭射在双方中间靠近冯盎的这一边地面。

    冯盎一看是惊雷箭,急忙招呼甲士快速后撤,这东西他是实实在在知道威力的,要是被破碎的铁片扎个透心凉可就没救了!

    侯君集见冯盎慌张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一支箭而已,至于被吓成孙子样嘛!

    侯君集一直在洛阳驻守,没见过惊雷箭,直到惊雷箭炸响那一刻,他的笑声才卡在了喉咙里。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箭,居然还能炸!溅起的土石虽然飞到了他这里!

    冷锋咳嗽一声说:“这样的箭,我还有一万两千九百九十九支,谁动手我射谁!”

    “谁动手我射谁!”

    随着冷锋话音余音响起的,是龙牙军整齐划一的取弓、打开箭匣的声音。

    侯君集和冯盎都不敢说话了,连手里的兵刃都不敢抬起,虽然他们人多,可是凑一起也不够冷锋这边一半人一勺烩的。

    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怎么劝架?除非这个人可以碾压那两个人!

    费扬被摔了一个七荤八素,好不容易清醒了,见局面已经被冷锋控制住了,大喜,急忙凑到冷锋身边说:“国公,您看看,这该怎么办呀!”

    “怎么办?我倒想问问你,我能怎么办!”

    冷锋也很头疼,大家都是国公,地位都一样,谁也管不了谁,这个时候哪怕来个房玄龄也可以呀,虽然房玄龄也是国公,还是文官,但他好歹是正一品,皇族之外他最大!

    冷锋现在能做的只是控制住冯盎和侯君集别打起来,别的他就管不了了。

    沉默着的冯盎忽然想起昨夜冷锋给自己的东西,嘴角忽然微微上扬……妙啊!

    ……………………

    “老冯,来,你把耳朵凑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这张圣旨你拿着,这是皇帝给侯君集的,如果你遇到侯君集,他还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你就把圣旨掏出来。”

    (滑稽脸)

第174章 羞辱?

    微微一笑中,冯盎拿出了那张圣旨…………

    冯盎这边在的本来就是北边,所以不必在刻意寻找位置,展开圣旨,冯盎大吼道:“陛下圣旨在此,陈国公侯君集接旨!”

    冯盎的嗓门很大,好多外围围观的百姓都听到了。

    侯君集只是看了看冯盎手里的圣旨就傻眼了:“啥?”

    冯盎瞥了一眼侯君集:“皇上圣旨再此,侯君集,你要抗旨吗?”

    侯君集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又抬起了横刀,对冷锋说:“国公,您可看到了,这冯盎居然假传圣旨!罪同谋逆!理应立刻押解进京!您难道还要无动于衷吗?”

    冷锋扣扣鼻子:“这圣旨是真的,我可以作证,这还是皇帝闲着无聊亲手写的。”

    费扬眼见冯盎连圣旨都搬出来了,急忙凑到冯盎身边说:“耿国公,且容下官看看这圣旨。”

    冯盎很自然的就把圣旨展开给费扬看,这圣旨可是真货,任费扬怎么看也不能看成是假的。

    费扬仔细看了一遍后点了点头:“是真的!”

    冯盎仰起头用鼻孔看着侯君集:“怎么,侯大将军要抗旨吗?”

    侯君集憋红了脸,他可不敢抗旨,只能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他身后的军士们正朝着冯盎,也只能随着他们的将军跪倒。

    夕阳将落,最后一丝阳光从侯君集血红的脸上褪去,可是冯盎却依旧没有读圣旨……

    侯君集抬起头,怒声道:“你在消遣我?”

    冯盎露出了大白牙:“你没猜错,我就是在消遣你!”

    侯君集愤怒地差点跳起来,可是他不敢动,冯盎既然拿着圣旨,那就是“天使”的身份。

    这里的“天使”可不是长着翅膀的鸟人,而是“传旨人”的名字。

    天使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业,准确的来说谁拿着圣旨传旨谁就是天使。(虽然太监居多)

    天使可是一个肥差啊,要是遇到给某人传旨赐予爵位、或者是升官等喜讯的,接旨的都会给天使封一个大红包!有多大?参考请期时袁天罡的收益!

    而且这种“红包”不属于贿赂,皇帝都默许这种行为,因此这些好事传旨的活儿,一般都是朝堂高官做的,一是传旨的人身份得够尊贵,至于二,或许这也是皇帝给手下的一个福利?

    冯盎在那捧着圣旨就是不读,侯君集虽然愤怒却无可奈何,这是很戏剧性的一幕………

    繁星显现,夜色已经彻底笼罩了大地,侯君集的嘴角已经咬出了血,奋力一拳锤到地上后,侯君集看向冷锋:“国公,你就这样看着?”

    冷锋不想站着,现在正坐在椅子上吃点心喝茶,听见侯君集向自己发问,就说:“侯将军,我也没办法啊,我现在要是凑过去也只能跪着,能偏安一偶已经不错了。”

    和冷锋前后差一点坐着的费扬也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埋头只是啃蛋糕。

    侯君集现在已经气的肺都要炸开了,现在除了洛阳驻军、龙牙军、岭南甲士外,周围都是看热闹的洛阳百姓,这是让他颜面彻底扫地啊!!!

    冯盎扭了扭腰,站了这么久,他也浑身不得劲,不过只要看着侯君集过一会儿就想跳起来的样子,他就满心欢喜。

    从落日时分拖到现在已经足够了,于是冯盎清了清发干的嗓子念道:“皇帝诏曰:高昌之地,世窥中原,久矣……………”

    侯君集听到冯盎开口念圣旨,才舒了一口气,放下心头怒火专心听起圣旨的内容。

    “交卸洛阳驻军指挥权,回京宅着准备接手治理高昌”这就是圣旨的内容。

    之前说过,治理新土可是仅仅次于灭国的功劳,平灭东突厥后治理的功劳就由皇帝给了长孙无忌。

    这一次平灭高昌的功劳居然给了侯君集,不得不说侯君集的圣眷隆厚。

    李世民没有像刘邦那样上位后就杀功臣,在他手下的各个智囊、勇将都出了头、得到了富贵。

    侯君集是当初秦王李世民最忠实的手下之一,当初玄武门也杀得满身是血,所以李世民想下发功劳,断不会少了他的。

    这也是“喜讯圣旨”,所以接下圣旨后,侯君集有再大的怒火也不能发泄到冯盎身上。

    “耿国公今日的所为,侯某人记下了,但愿不要有一天,陛下派我去岭南做客!”

    撂下狠话和钱袋后,侯君集就拿着圣旨离开了。

    “但愿不要有一天,陛下派我去岭南做客”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今天的梁子结下来了!你冯盎进了岭南就是土皇帝,我不可能去你的地盘找你的晦气,可是如果你出了岭南,我就搞你!而且你最好安安分分的,如果你造反,我一定向皇帝请命带兵讨伐你!

    目送着侯君集灰溜溜的走了后,冯盎坐到费扬让出来的凳子上对冷锋说:“痛快!你今天的恩情我记下了,不过……”

    冯盎吹了吹杯子里的茶叶说:“你现在估计也被侯君集记恨了,侯君集可是皇帝手下的大将,你不像我,到了岭南就逍遥自在了。

    你到底还是要和他同朝为官的。”

    冷锋笑了笑说:“记恨就记恨吧,总要………”

    总要有一个朝堂上的敌人,才能安稳啊!--这是冷锋参考程咬金悟出来的道理。

    十全十美、举世皆友的人不适合混朝堂,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会被皇帝第一个盯上。

    程咬金有敌人,他的敌人就是尉迟恭,每次争出征名额,他都会和尉迟恭大吵一架,甚至差点动手。

    至于魏征,他的敌人就更多了,身为言官,“弹劾”就是他的职业。弹劾就像网游里的“举报按钮”,每一次站出来都有人倒霉,甚至于偶尔房玄龄都会遭到他的弹劾,被扣俸禄。

    如果说皇帝最放心谁,魏征绝对是第一人选,因为他“举世皆敌”呀!

    冷锋昨天就在琢磨找谁“打一架”,尉迟恭程咬金就算了,都是支持过自己的好朋友,找魏征就没作用。

    还是侯君集好些,反正这人以后多半会造反,现在跟他“打架”,没准以后还能得到皇帝的奖励呢。

第175章 让他们吊着吧!

    冯盎看着冷锋等他的下文,结果冷锋却在哪里笑起来了,让冯盎特别摸不到头脑。

    “行了,咱们回去睡觉,明天一早就离开洛阳。”

    冷锋放下茶杯,背着手就离开了这里。

    冯盎看着自己那已经放了好久的鱼,也没了吃鱼的心情,拽着冯子路就去找医馆,这小子伤的也不知道怎么样,问他就是一句“不疼”的回答,还是找个大夫看看比较好。

    …………………

    啪!咔!

    侯君集先是用力地把虎堂的花瓶砸到了地上,感觉不解气,又一脚踹碎了屋门。

    木头的房门如何能承受住野牛一样的侯君集的一脚?顿时破了一个大洞。

    侯君集的手下们已经闻讯赶来,见侯君集这么气愤,都不敢进去了。

    “侯将军生气的时候,最好不要靠近”是绝对的信条。

    可是这个信条的使用范围不包括侯君集的家将孙伟光,他是侯君集的家将,却也是侯君集的家臣,在侯家是小半个主人的身份。

    家臣,其实和“大臣”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大臣追随皇帝,家臣追随家主。

    孙伟光成了侯家家臣后,虽然还是传承祖姓,但是已经成了侯家的附庸,死后也是陪葬在侯君集的墓园。在侯家,除却侯君集和侯君集的妻儿外,孙伟光等家臣是地位最高的,有权处置侯家任何事宜。

    “家主,发生了何事,竟让您如此愤怒?”

    侯君集看了一眼孙伟光,把今天遇到的事情说了出来。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这冯盎不过一个岭南野人,居然敢欺负到将军头上!”孙伟光听完也气的直用拳头砸桌子。

    侯君集低声说:“我现在在意的不是冯盎,而是国公冷锋。”

    孙伟光很诧异,问道:“国公冷锋?您在意他干什么?”

    侯君集用手指点着桌子说:“当时在河边,我一直都是对冯盎充满了怒火的,可是回来后细想一下,他冯盎凭什么传旨?”

    孙伟光是侯君集麾下第一智囊,经侯君集一说也冷静了下来。

    没错,他冯盎何德何能,能够传旨?传旨的人,应该是国公冷锋才对,那么,为什么却变成了冯盎呢?

    孙伟光说:“家主,莫非?”

    侯君集点了点头:“冯盎我们差点干起来的时候,冷锋的态度虽然是两不相帮,可是,我被冯盎羞辱时,他却还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不对了吧!难道他不怕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顾他的威慑干掉冯盎吗?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是冯盎那边的,真的打起来,也只会帮冯盎!”

    “这……”孙伟光捏紧了拳头:“国公可是咱们大唐人,居然护着冯盎,简直是大唐败类!”

    说完,孙伟光又说:“将军,咱们洛阳驻军足有一万,他们加起来不过五千,不如咱们等他们离开洛阳后做了他们!”

    侯君集叹息说:“做了他们?你在开什么玩笑?先不说会不会走漏风声,就是冷锋手底下那群人也不是咱们能对付的!”

    孙伟光不解道:“将军,国公手下不过千余人罢了,难道咱们一万人还吃不下?”

    “吃不下!”

    侯君集走到后堂拿出了一支箭递给孙伟光后说:“看看,这是咱们的箭,射出去只不过能射死一个没铠甲的人罢了。可是冷锋手下每人都有装备着十支会炸的箭,一轮齐射,咱们一万人还能有几个站着的?”

    “会炸?”

    孙伟光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想出会炸的箭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相信家主这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做出的判断是不会出错的。

    侯君集看着孙伟光手里的箭沉默不语,他还有一个理由没说出来,那就是他发现冷锋手下都是精兵,纯粹的精兵。

    全身重铠的一半,个个雄壮,有些个别的士兵,铠甲上被刀砍留下的痕迹还清晰可辨,显然是久经沙场活下来的精兵。

    另一半虽然只是穿着轻铠,可是他们步伐轻捷,可以想象行动起来会是多么迅速。

    这样的队伍显然久经训练,是皇帝手里玄甲军的层次可不是农闲时才会训练训练的府兵比得上的。

    恐怖的队伍,装配着恐怖的武器,从参军以来,侯君集还还是第一次对战斗胆怯。

    皇帝为什么会允许冷锋建立这样的一支队伍!

    “这样的箭,我还有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谁动我射谁!”

    冷锋的话伴随着惊雷箭炸开的声响,现在还在侯君集脑海中回荡着。

    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

    “传令,所有人不得再招惹岭南甲士和国公的队伍,这个闷亏,老子先忍了!”

    侯君集一拳砸在桌子上,忍字头上一把刀,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

    孙伟光叹息一声,只能下去传令。

    侯君集这边下令不得招惹冯盎和冷锋,忍了,可是冯子路却不这么想。

    吃过晚饭后,冯子路走到迅大队的营地,找到了现在是迅大队队长的三狗子。

    “三狗哥,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岭南有四千甲士,只有冯子路、蒙石等人是龙牙这边熟悉的,三狗子对冯子路“三狗哥”的称呼很受用,就拍了拍冯子路的肩膀说:“说吧,三狗哥一定帮你!”

    冯子路沉默了几秒才说:“三狗哥…………………”

    费扬今天起了个大早,作为洛阳刺史,一个陈国公在自己的地盘上就压的他呼吸不畅了,又来了耿国公国公,直接压得他快要闭气了,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儿,他更是险些当场断气。

    现在好了,两个大佬今天就要离开了,余下那个大佬过几天也要走了。

    啊,洛阳的清新空气呀,久违了啊。

    为了久违的清新空气,费扬对着冷锋和冯盎各种献殷勤,恨不得把二位的鞋子都舔干净。

    冯盎一夜没睡,就怕侯君集嘴上说一是套,晚上又突然发难,结果……侯君集连屁都没放一个!

    冷锋见冯盎睡眼朦胧的样子就说:“咱们去黄泽睿老家吧,再修整一天,你这个状态可不适合赶路。”

    冯盎点了点头,打着呵欠骑马出了洛阳。

    几乎是在冷锋他们走出洛阳城的同一时间,侯君集又摔了一个花瓶。

    “将军,昨夜军营有十三个士兵被人毒打后吊到了枯树上,晾了一夜,直到今早才被发现!”

    十三个士兵,十三,正好是昨天找冯子路茬的士兵数目。

    侯君集四处寻找可以摔的东西,没找到,见桌子上没有重要的东西,干脆就掀了桌子:“让他们吊着吧!该死的东西!都是因为他们,老子才受了这闷气!”

第176章 大出沙

    “侯君集多半要掀桌子了。”冷锋看着欢笑着的冯子路对冯盎说。

    “三狗哥………弟弟今天被人揍了,没脸找干爹出头,所以就找你们帮帮忙,我想揍回去,等到了岭南,你的伙食费我包了!”

    三狗子虽然很想赚点外快,但他不可能私自行动。龙牙军守则:不听老大的话可是要挨揍的。

    所以冯子路找过他的时候,他借口找几个兄弟一起,偷偷向冷锋请示要不要这么干。

    本着“加一把火”的心思,冷锋同意了三狗子的行动。

    悄无声息地深入军营绑人、打人、再吊人,只有旧迅队的群狗子才能办到,迅大队的队员目前虽然跟着他们队长学的有模有样的,终究还是差点气候,只有经历过真正的战火洗礼才能成长起来。

    说实话,这次送冯盎回岭南,顺便帮助冯盎对付谈殿的行为,是有点多余的,冯家在岭南根基深厚,干掉谈殿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可是冷锋去与不去之间,隔着几万的人命啊,战争很少有一面倒的情况,两军交战之地,都是绞肉机一般的存在。

    “凡尔登绞肉机”是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战况惨烈,连历史课本都要提一下,大唐洛阳之战等大型战役,其实也可以冠上“绞肉机”的名字。

    眼前这个叫“王老七”的独臂大叔,就是洛阳之战的幸存者。

    “唉,冲动啊!少年时候被征兵的人一糊弄,感觉自己也能混一个大官、光宗耀祖,就加入了王世充的军队。

    可谁能想到,大官没当上,倒差点把命搭在洛阳城的城墙上,现在好些了,以前只要看到洛阳城,胳膊就钻心的疼………”

    王老七是不幸的,他加错了队伍,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断臂的缘故,并没有被派到边境当兵。

    对待降兵,有三种办法。

    一是砍了,白起等人就是这么干的,省时省力,却会被天下人指责“冷血”。

    二是解除武装,遣散务农,从此三代以内不会再有参军的机会。

    三是打散编制汇入己军,不过大多都是被派到边境苦熬一段时间后才会被调回。

    王老七是属于第二种,虽然断了一臂,但是干农活什么的还可以勉强坚持,至少可以糊口。

    黄泽睿很聪明,他的老家临河,家家都会晒鱼干,所以不可能家家都能采购到,于是他叫来村长,安排衣食无着的优先,王老七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好在王老七是在屋子里和冷锋谈起的往事,“毒鸡汤”没有喂到龙牙军士兵的嘴里。

    “军人,就该忠心为主,他当初既然追随王世充,就该做好舍身忘命的准备,能够活命,已经是不错了。”

    王老七走后,冯盎就着王老七的往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冷锋却不同意:“老冯,这话你说的就有点错了,军人的最大职责,就是守卫疆土,那么守卫疆土是为了什么?为了皇帝的骄奢淫逸?当然不是,而是为了黎民百姓能够不受战火侵扰、安居乐业。

    所以说啊,军人是国家的军人,是百姓的军人,而不是皇帝的军人。”

    冯盎思考了一下后笑着说:“这道理没错,可是被儒家的夫子听到了,你这可就是对皇帝的大不敬了!”

    冷锋只能苦笑,没办法,现在的社会情况就是这样的,他这番言论,在后世是常识,可是放到唐朝就是“大不敬”。

    皇帝,是“天子”,是代表上天统治国家机关、统治黎民百姓的。“君权天授”,非人力可更改,妄图染指皇权的人,必定被上天遗弃………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是现在的正统思想,哪怕叫一个乡野的人也能讲两句。

    这种思想虽然封建,可是却还不能打破,因为中央集权的朝廷一旦垮了,隋朝乱世的场景就会第一时间出现,乱世刚刚结束,谁能保证乡野间是不是还隐藏着豪雄。

    所以,青蛙,还是温水煮得好!

    冷锋见差不多每个人都带上了十条鱼干,就朝着黄泽睿挥了挥手:“够了吧,咱们还有干粮,路上还能打点野味,不用弄太多。”

    黄泽睿应了一声,就招呼乡亲们把剩下的咸鱼干收回去,然后按家按户分铜钱。

    黄泽睿也不数铜钱的数量,按家按户一人一把铜钱,多就多了,少就少了,没人在意。

    村子临河,所以不缺鱼,弄鱼干只是为了冬天不用破冰捕鱼,能够换到铜钱这种好东西,村民们觉得赚大发了。

    发到最后,黄泽睿才发现五万多条咸鱼,居然只用了几十贯钱就买了下来。

    …………………………

    合上洛阳刺史的奏折,李世民揉了揉额头,侯君集这个夯货,平时就经常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现在可好,居然把冯盎和冷锋一起得罪了,原本还想着把侯君集往文官这边推推,免得他武力不再时无事可做,现在看来,至少冷锋就会不停地坑他。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国公更坑的!”这句话现在是国公们的共识。

    当初他们一人得到了一件琉璃笏板,都奉为至宝,藏在家里宝库渴望着当传家宝流传下去。

    可是谁知道半个月后,国公的孩子们休假回家时却对琉璃笏板不屑一顾。

    长孙冲:“爹爹,这不是玻璃嘛!我们文院的窗户就是用板状的这东西透光御寒的………”

    程处嗣:“爹,这破东西不值钱,我们文院的窗户上就卡着这东西,我课间玩闹撞碎了一块,夫子不过罚我抄写论语十遍而已………”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原本还不信,趁着孩子上学一起去看,结果就看到了朝阳下熠熠生辉的文院七层楼!

    李世民原本还眼馋国公们的琉璃笏板,阎立本进宫一趟后,他就不眼馋了。

    “沙子烧出来的东西”这个消息虽然让他差点直接笑出来。

    朝臣们以为国公是大出血了,其实冷锋只是大出“沙”了而已。

第177章 成功了的穿云箭

    李世民走到书架边,看着书本上阳光透过绿色玻璃的绿光入了神。

    高昌,是古丝绸之路的要道,大唐商人想要走西域,在高昌需要缴纳不菲的通关税,所以高昌这个国家虽然不大,但是很富强,是块硬骨头。

    可是你再是硬骨头,也不会是火药武器的对手!

    幻想着地级惊雷在高昌土地上炸响的场景,李世民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地级惊雷,一个正常人拿动都要费尽全力,所以就是龙牙军、龙鳞军都不适合装配。

    龙牙军讲究来去如风,冷锋甚至特意加上了野外求生训练,就是为了龙牙军在必要的情况下,连粮草都抛下,提升速度。正常的行军,都是军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是军队的命根子,所以战争时“烧粮草”是惯用的战术。

    经过野外求生训练后,粮草对于龙牙军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可是地级惊雷这玩意儿,人力是玩不了的,只能配合投石车使用,而投石车这种大家伙,就是一万的军队都很少装备,更何况龙牙军这一千二百人呢!

    “商人也是朕的子民,朕的子民,只能向朕缴纳赋税!”

    李世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书架上,抓得书架的木板都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一只温热的手抓住了李世民的手,李世民的手瞬间就放轻松了,他不用回头就知道身后的人是谁,多年夫妻,他和皇后早就快要融为一体了。

    也不转身,李世民任由皇后抱住自己的腰,柔声说:“孙神医要你每日在皇宫行走两个时辰锻炼身体,你今天可走够了?”

    皇后把头搭在在李世民的肩膀上说:“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走了,别说,这些天妾身都没有再头疼了。咦?您这里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硌人?”

    李世民伸出手,在腰间掏出了手枪说:“这是冷锋答应送给朕的护身暗器,那天朕实验了一下,威力惊人,就是声音有点大,还震手。”

    皇后笑道:“国公送给您的好东西,您该好好收着才是,怎么放在腰侧了?”

    李世民说:“他给我的时候,对我说怎么顺手怎么放,朕以前拔刀习惯了,就放在了那里。”

    李世民展开龙袍的外袍,露出了他缝在腰部的枪套,检查保险后才把手枪放了回去。冷锋说过,保险如果开着,很容易走火,就是自己打自己,试过手枪威力的李世民不觉得自己的“万金之躯”可以抗住手枪的射击。

    书房外黄门通报河间郡王李孝恭求见,皇后急忙退到后面,李孝恭是李世民的堂哥,现在正式求见一定是有正事。妇人不干政,她必须退避才行。

    书房门打开了,李孝恭走进来后单膝跪倒在地:“陛下,龙鳞军装载的火器基数已经达到了八,再加上秋风已起,是时候出兵了。”

    李世民点了点头:“张仲清的惊雷司现在制作惊雷箭和惊雷的速度确实起来了,地级惊雷,你准备带多少?”

    李孝恭道:“三个足矣,三个地级惊雷,足以改变一场决战的战局,更不要说龙鳞军还有惊雷箭和人级惊雷了。”

    李世民考虑了一下说:“多带一个吧,西突厥和高昌关系密切,会不会出兵支援高昌也说不定。这次出兵你和李靖虽然都是主帅,但是大事方面你还是得听听他的意见。”

    李孝恭并不是刚愎自用的人,他很清楚李靖的军事才能在自己之上,就点了点头。

    李孝恭走后,李世民摸了摸自己座位上的皮毛,冷锋说过,高昌的棉花可以用来制衣,也可以用来制作被子、座垫,至少比皮毛舒服。

    他不在意棉花的座垫坐着舒服,他只希望百姓们能穿上棉衣。刘源在全国奔走改革农业,如果再有棉花这种神奇的东西,百姓就能衣食无忧。

    让百姓,他李世民就将是几百年来最出色的帝王,再加上火药武器这种军队利器,开疆拓土只是信手拈来,他就是追一下秦皇汉武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百姓口口相传之人吗?李世民看着自己龙袍的花色,眼色迷离………

    李靖看到抱着箭匣、双眼血红的张仲清吓了一跳,这人是拼命到了什么程度?

    张仲清也不废话,把箭匣摆到了桌子上说:“你是这次出征高昌的最大头,穿云箭就该让你最先实验,拿着弓跟我走,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实验!”

    李靖担心地问道:“你的身体还撑得住吗?别我们出征了,你却倒了。”

    张仲清摆摆手说:“少说没用的,当年追随陛下作战,老子就是七天七夜没合眼的时候都有过,这算个屁,快走!

    李孝恭今天跟我确认了一件事,看样子就要出兵了,穿云箭必须出现在战场上!”

    李靖只能找弓随着张仲清出了门,为了保密,连护卫都没叫。

    俩人骑着马进了深山后,张仲清从箭匣里取出了穿云箭,对李靖说:“目前我弄出了蓝色、红色、紫色、三个颜色,带响声、不带响声两种,浓烟无火光、有火光浓烟少这两样,说说吧,你要试试啥样的。”

    李靖说:“先要红色火光有烟雾的试试。”

    张仲清取出了涂着红色颜料的一支箭递给了李靖。

    李靖的弓箭虽然不是顶尖水平,但至少也是一般水平,射个箭还是没问题的。

    点燃引信后一箭射出,张仲清的穿云箭这一次并没有在半空中变成转圈圈,而是很听话地一直高飞,底下的红色火光和都清晰可辨。

    李靖满意地点点头,红色火光的穿云箭,很适合当进攻的信号箭。

    “你在里面加了什么?”李靖不经意的就问了出来。

    张仲清白了李靖一眼说:“这可是惊雷司的机密,你也要打听打听?”

    李靖急忙摇了摇头,这东西除了皇帝的手下,谁知道谁倒霉!

    张仲清不耐烦道:“下一个要什么样的?”

    李靖说:“听听带响的,这响声必须得够大。”

第178章 祭祀蛟龙

    张仲清直接递上一支穿云箭说:“这个已经是最大声响的了,受穿云箭的大小限制,它的声响只能这么大,要是再换形态,它反而飞得不够高了。”

    李靖拿起那支穿云箭,问道:“这个也是需要射的吗?”

    张仲清点了点头:“不,这个是用弓射的,它带响,爆炸威力也就比惊雷箭弱几分,穿云箭转圈儿的问题我没法保证一定不出现,我就怕它在空中转圈儿,反而会误伤到自己人。”

    逼张仲清这么拼命的不是什么“进取心”,而是秋猎时那支该死的转着圈升天的穿云箭!

    那天穿云箭在空中转圈的时候,张仲清连死的心都有了。

    太丢人了!

    李靖点燃了引信,用尽全力把这一支据说声响大的穿云箭射上了天。

    bang!类似于二踢脚的声响。

    李靖摇了摇头,他那声震百里的期望破灭了……这声音也就比惊雷箭强一分而已,直接用惊雷箭作信号箭就好,何苦非要弄个什么穿云箭的名头呢?。

    张仲清又拿出了其它颜色的穿云箭给李靖实验,让李靖自己挑选适合的颜色。

    相比累的双眼血红的张仲清,冷锋就悠闲得太多了,出了洛阳城,他就龟缩在马车里享受,除了早晨的固定晨练和吃喝拉撒是不会下马车的。

    一路缓行到洞庭湖,冯盎终于还是忍不住掀开了冷锋马车的门帘:“冷锋,你不觉得骑马还是很累的嘛?要不咱们买几艘船沿水路南下吧!”

    “你决定就好喽!”

    冷锋决定听冯盎的建议,他现在还忘不了自己到了长江却没见到跨江大桥时的尴尬,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听冯盎的总没大错。

    洞庭湖连着长江,如果不是洞庭湖里鼍太多,那么洞庭湖也该是一处很繁华的停泊之地。

    可是呀,风言笑虽然有心灭杀湖里的鳄鱼,可是这个提案却遭到了全岳阳百姓的抵抗。

    就在鲁肃阅军楼,也就是后世的岳阳楼里,风言笑设宴接待冷锋和冯盎,席间谈起了这些事儿。

    “唉,百姓们都称呼鼍为‘蛟龙’,认为它是有灵的,只能远避尊敬,更不要说灭杀了。

    整个岳州百姓都信这个,还有不少地方给鼍设小庙的,唉!”

    风言笑叹息一声,自己闷了一杯酒。他立志要做一个“父母官”,所以在“灭杀洞庭湖里的鼍”这件事上就寸步难行。

    为什么?就因为民心,风言笑想要顺应民心,就不能对鼍下手。

    其实他这是给自己套上枷锁的行为,换作是武将们来了,管你信不信什么“蛟龙”,老子就杀了!有本事你陪着它一起死啊。

    冷锋用脚踢了冯盎一下,说:“老冯,想要给岭南开辟道路,水路是最重要的,两湖水域宽阔,水流不急,最适合停泊大船,咱们得想办法帮帮风言笑。”

    冯盎点了点头,说:“你主意最多,你帮他想想办法吧。”

    风言笑苦涩道:“国公啊,除非您有办法对付岳州的百姓,否则,不论什么办法都是于事无补的。”

    冷锋支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后说:“你别说,我还真有办法对付岳州的百姓,来,风刺史,你听我说………”

    翌日,岳州刺史发布了公文:次日率领岳州百姓祭祀蛟龙。

    这公文一出,岳州百姓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本刺史大人整天挨家挨户商量杀蛟龙,蛟龙是能随便杀的?不怕上天降祸吗?

    现在好了,刺史大人终于想开了,没事儿祭祀一下蛟龙也好,免得整天都对它提心吊胆的,养几只羊都怕被它叼走,明天祭祀蛟龙,咱家就出一只羊吧!虽然舍不得,但是贿赂贿赂蛟龙大人,没准还能被赐福呢!

    岳州百姓虽然穷困,但是遇到祭祀蛟龙这样的盛事,都很大方,猪羊鸡齐备,穷一点的也都提着一篮子粮食。

    这不行啊,鳄鱼不是杂食动物,它们只吃肉不吃粮食的。

    风言笑特意穿了崭新的官服,拿着祭文站在岸边就像虔诚的信徒一般。

    日上三竿,风言笑见已经没有大规模涌来的百姓才登上了湖边的高台。

    风言笑到底还是有声望的,他在高台上只是一招手百姓们就齐齐闭上了嘴。

    “今日,我们齐聚在这里祭祀蛟龙,除了求蛟龙保佑外,还要祈求蛟龙们搬迁。”

    风言笑伸手指着洞庭湖说:“乡亲们,这片水域,是上天赐给咱们的福地啊,只要蛟龙们搬迁了,再建造码头,发展水运,咱们岳州就能成为不亚于东都的繁华之地,大家都能富起来………”

    风言笑说的话很激昂,钱这个东西,是平民高官甚至是皇帝都没办法抵抗的诱惑,所以场下的百姓们都忍不住设想自己有钱了会如何。

    可是,过了不一会儿,百姓们又想起了蛟龙,刺史大人说的这些,都要建立在蛟龙肯搬家的前提下。老一辈人口口相传说蛟龙有灵,可是再有灵,它,它大概也听不懂人话吧!

    岳阳城的工匠连夜在洞庭湖边建造了栅栏,防止洞庭湖里的鳄鱼爬到岸上伤人。

    风言笑从高台上举起一只羔羊,用尽全力把它扔进了洞庭湖。

    岸边聚集了这么多的人,鳄鱼们早就集结在岸边,羔羊一入湖水,咩咩的惨叫声就没了。

    鳄鱼的大牙甚至能咬穿钢板,更不要说一只羔羊的身体。

    百姓们见刺史大人已经领头扔了羔羊,一个个争先恐后地登上高台,把自己带来的牲畜粮食什么的扔进洞庭湖。

    今天对洞庭湖边的这些鳄鱼来说是过年一般的节日,因为它们不用去捕猎,猎物就有人给它们送来,它们只需要吃就是了。

    (虽然有很多人扔它们不吃的粮食糕点什么的)

    没法计数的牲畜扔下去,近岸湖水都变成了血红色,鳄鱼们你争我抢,有脾气不好的,甚至不管食物和同伴打了起来。

    这是很野蛮、很壮观的场景,就像斗兽场一样能给人热血沸腾的快感。

    当然,除了心地善良的人。

第179章 祭文

    比如站在阅军楼窗口的刘淑雯,就遮住眼睛不敢看这一幕,而冯盎却看得津津有味。

    夫妻一体,刘淑雯既然不敢看,冷锋就拉着她走到远离窗口的另一边,找来一个棋盘陪她下五子棋。

    冷锋好歹直到象棋是“马走日,象走田”什么的,到了围棋这东西,压根就什么都不懂。

    杜如晦嘲讽冷锋是士大夫的耻辱,但是被冷锋以“我是武将”为由怼回去了。

    冯盎看久了也觉得没了乐趣,见冷锋夫妻俩在下五子棋,就“不知廉耻”地凑过来观棋,还没有一点公德心地张口问起冷锋:

    “你这是什么办法?怎么喂起鼍了?”

    冷锋一手拿着棋子指了指窗户:“你去窗口听着,风言笑该念祭文了。”

    冯盎摸不着头脑地又回到了窗口,看向高台上的风言笑。

    果然,风言笑掏出了祭文,念道:“自三皇五帝伊始,先人承天之眷,刀耕火种,筑城池,离蛮兽,辟安居之地。

    蛟,龙之属也,未遇风云,虽珍亦须从龙。今真龙天子在世,承天之意志,统九州大地,尔等池鱼,焉敢不从?

    真龙有令,各州府须与民休养生息,升民力,使(民)安居乐业。吾既归真龙统领,自当遵从真龙之令,清洞庭地,兴水运。

    然尔等盘踞洞庭,商旅惧,不敢入之。

    今投猪羊余物以为祭,劝尔等速速离去,若迁延顽抗,则天必将降大祸与尔等………”

    念完后,风言笑将白纸扔进了洞庭湖。鳄鱼们见不是吃的东西,谁也没有兴趣去管那张白纸,任由白纸入水,被染得殷红。

    百姓们听不懂文言文,但是有几个官差在下边给百姓们翻译:“我们大人的意思是,蛟龙是真龙的手下,那真龙是谁?那就是咱们皇上啊!咱们皇上可是真龙天子………这些蛟龙要是不听真龙的话,就会被上天惩罚的。”

    有了官差的翻译,百姓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呀。

    冯盎听完祭文,又凑到了冷锋身边:“你让风言笑这么干有什么用?说句大不敬的话,皇帝也是人,不可能老天爷真的给他面子降下灾难惩罚鼍吧!”

    冷锋放下最后一子,完成了“三三”的绝杀棋,才说:“老天爷?老天爷会不会给皇帝面子惩罚鼍我不知道,反正我会给他面子帮他清理一下洞庭湖,发展水运的。”

    “你说话能不能别绕弯,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想干啥。”

    冷锋无视了冯盎的牢骚,和刘淑雯开了下一盘,说到底冯盎还是有点笨的,要是房玄龄杜如晦之流在这里,肯定一眼就能看穿冷锋的想法。

    不外乎搭起戏台自编自演唱大戏罢了。

    上午完成了一场祭祀活动,那么这次祭祀活动自然就成了百姓们的谈资。

    “我跟你们说,我以前听上一辈讲过,皇上那可是‘天子’,大概就是老天爷的干儿子的意思,有这关系,你说老天爷会向着蛟龙还是向着皇上?………”

    “哎,我听一个老道士说过,不敬上天、不敬神明的,会被天打雷劈,就是晴天,也会劈的………”

    大街小巷茶楼饭馆,到处都是化装成百姓的迅大队成员,一个个都装作神神秘秘的样子跟身边真正的百姓们谈今天的事儿。

    而猛大队就做了苦力,老大要求他们砍树做木盒,还得是落在水里不会翻个的木盒,一个一个用绳子串联放到湖里实验,不知道要干什么。

    “这简直是荒唐!国公,为官者,当教化百姓,哪有不去教化百姓反而愚弄百姓的!”

    别驾周全全无一点上下尊卑的样子,指着冷锋的鼻子质问冷锋为何要愚弄百姓。

    他在风言笑那里听说了冷锋全盘的计划,认为冷锋的这种行为是做官的耻辱,所以一大早就进了冷锋休憩的阅军楼。

    冷锋昨晚辛苦了一夜,大约凌晨三点才睡觉,到现在都是睡眼朦胧的,不过有了周全的大嗓门,也能清醒清醒。

    “为官的第一条,不该是教化百姓,而是造福一方,你治下的百姓还在饿着肚子,有时间还要劳作,有时间听你讲课吗?你教化他们干什么?”

    周全既然急眼,冷锋干脆也就跟他嚷了起来:“去看看洞庭湖周边,多好的种稻的土地,多适合做码头的环境,就因为鳄鱼,不对,就因为鼍才耽误了。

    只要除去洞庭湖的鼍患,百姓们就可以安心种稻,一年过后,要是还有饿肚子的,我冷锋两个字倒过来写!没了鼍患,有了码头商人们的船就会在这里停靠,你说说,你治下的百姓还能富裕不起来?

    亏你读了那么多圣贤书,结果不知道变通,你说是一点一点劝说百姓们相信蛟龙不是神仙快,还是我的计划快!”

    周全刚开始还能顶撞冷锋几句,后来却被冷锋一连串的话逼到了墙角。

    风言笑见老友此般惨状心生不忍,就插到两人中间对冷锋说:“好了好了,国公您消消火,这神雷的事儿还得您安排,待鼍患除掉,下官一定上表为您请功。”

    冷锋一番嘴炮也累了,接过刘淑雯递过来的茶壶,也不接杯子,直接对着壶嘴就嘬了一口。

    周全这人,太过于死板,所以他被李世民安排成了别驾而不是刺史。

    到各个州府看看就会发现,当刺史的多半是圆滑的官员,当别驾的多半是死板的官员。

    这就是李世民对地方刺史设立的制衡,刺史一职,在大唐已经算是重要的职位了,上州刺史甚至和冷锋的云麾将军职衔一个品级。

    刺史处事圆滑,才能临机应变,别驾死板,才能制衡刺史不要贪功冒进。不得不说古代的朝堂真的有很多的讲究。

    嘬干了一壶茶,冷锋才彻底精神了,对早就等候在门口的李二牛说:“去,叫几个兄弟到我房间搬东西,再叫几个兄弟去张屠户家里把我预订的那头猪弄过来。”

    辛劳了一夜,冷锋现在只想赶紧弄完这件事后补补觉,免得精神不好耽误了行程。

第180章 天降神雷

    李二牛领命后就匆匆退了出去,他们的木盒已经经过了下水的实验,保证不会倾覆,看样子老大今天就要用了。

    冯盎昨晚没敢去冷锋那里,因为经过一下午的琢磨,他已经猜出了冷锋的想法,还是避开免得被扣上“窥探机密”的罪名。

    昨日的高台上,肥猪已经准备好了,由于被蒙着头,所以没有发出惨叫声。

    风言笑静静地等待着,昨日搞了那么大的一次祭祀活动,百姓们今天一定会被吸引过来,不需要太多,只要有一千人,就足够了。

    果不其然,不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好奇心都是特别大的,遇到热闹总想着自己也去看看。

    风言笑陪着一头肥猪在高台之上,貌似还要祭祀蛟龙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少觉得昨天还不尽兴的百姓又纷纷聚集到了洞庭湖边,期待刺史大人的“表演”。

    而另一边芦苇丛里,冷锋则沉稳着双手、在一个个的引信上接好一条特别长的防水引信。

    这东西原本是用来引爆那颗介乎人级和地级之间的惊雷的,如果不是有马车,冷锋不会带上那个大家伙。

    可是现在冯盎决定要坐船南下,那么这颗惊雷就不适合带着了,把它用在洞庭湖是个不错的选择。

    接好引信后,冷锋拍了拍手:“成了,现在开始放木盒。”

    李二牛小心翼翼地拿起第一个木盒,把挂钩挂到了水上早就准备好了的线绳上,有这条坚韧的线绳,木盒就不会到处乱跑。

    而木盒之内,早就放好了一个酒壶。

    当然,这酒壶可不是用来给鳄鱼们送酒的,酒壶里装着的,是冷锋耗费一夜时间弄出来的火药。

    想要伪造“天罚”,还有什么比惊雷更适合的?可是惊雷还要留着作战,冷锋觉得把惊雷用于炸鳄鱼还是太浪费了。

    好在岳州就能买到火药所需的三样材料:硝石、木炭、硫磺。虽然这些材料不是提纯过的高级货,但是用来炸鳄鱼,威力还是足够的。

    酒楼里装酒的酒壶,只有瓶口、壶嘴两个口子,只要交给铁匠,让他把壶嘴那里锤得严丝合缝,就是一个不错的容器,再装上火药,这么大一个酒壶的爆炸威力,相必不会太弱!

    木盒被一个一个地推到了水里,当小米盒推到一半时,三狗子向湖水里推出了一个大家伙介乎人级地级之间的那个大个儿惊雷。

    说实话,这个惊雷多少有点鸡肋的感觉,首先它不如人级惊雷方便,拿着它虽然不需要全力,可是扔却也是扔不出去的。其次,论破坏力,它是绝对比不上地级惊雷的,地级惊雷可以炸宫殿,这家伙也就是能炸塌一间屋子罢了。

    所以冷锋感觉这个惊雷就是张仲清的失败品,强塞给自己用掉避免浪费的。

    当所有的木盒都推出去后,冷锋对三狗子说:“去告诉风言笑,可以开始了。”

    三狗子点点头,就飞奔而去。

    风言笑眼看着看热闹的百姓越来越多,自己却还没有得到信号,不由得心急如焚,难道国公那边出了问题?

    不一会儿,三狗子就跑到了高台上,对风言笑说:“老大有令,可以开始了!”

    风言笑对早就准备好了刀子的屠户点了点头,屠户就一刀子捅进肥猪的喉咙,原本还老老实实的肥猪没想到自己等到的会是挨一刀,顿时惨叫起来。

    几个大汉不顾呼呼冒出的血,齐齐用力抬起肥猪,把它扔进了洞庭湖。

    高台下的水面顿时开始变红。

    鳄鱼这东西的嗅觉其实是很灵敏的,当然,是在水下,只要是水里有血腥味,就能把它们吸引来。

    昨天在这里饱餐一顿的鳄鱼们离得并不远,闻到血腥味后一个个又争先恐后地游了过来,数量比起昨天丝毫不低,一时间湖面上一个个的“木桩”都清晰可见。

    眼看几只鳄鱼开始撕咬那只悲哀的肥猪,风言笑朝着高台下看热闹的百姓们挥了挥手:“乡亲们,我今天往湖里扔肥猪,就是要看看这些蛟龙有没有听真龙,也就是咱们皇上的话离开这里。现在看来,它们并没有遵从真龙的命令。

    陛下有命,从属就该令行禁止,可是整整一天过去了,这些蛟龙还是没有离开,看样子它们是打算违抗陛下的命令,简直是罪无可恕!”

    台下的一个老农忍不住开口说:“刺史大人,这些蛟龙八成是听不懂人言的,您昨天的话,可能是白说了。”

    风言笑摇了摇头:“咱们家养的狗,养久了都知道主人是在训斥它还是在夸奖它,更何况蛟龙了,它们明显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违抗陛下的命令。”

    老农想张嘴说什么却还是闭上了嘴,其实他很想问问刺史大人是不是在自编自演,好达到自己要斩杀蛟龙,发展航运的打算。

    眼见越来越多的鼍向这里游来,风言笑不禁看向远处冷锋他们藏身的芦苇丛,国公怎么还没放神雷?

    冷锋拿着望远镜,看鳄鱼的数量已经不少了,就对冯盎说:“点火吧!”

    冯盎一手拿着火折子一手拿着引信都快要睡着了,听见冷锋的话,立刻兴奋地点着了引信。

    嗤!

    绑在线上的引信飞快地燃烧起来,一股引信燃烧带起来的淡淡烟雾向着湖里蔓延而去。

    风言笑身后杵着一把雨伞,那是冷锋叮嘱他带上的,那个介乎人级地级之间的惊雷威力如何,他也不确定,要是爆炸激起的水花浇了风言笑一身就不好了。

    可是风言笑并不打算用雨伞,他很想真真切切地看看国公口中的惊雷到底是怎样的,凭什么可以让百姓们误以为是真正的神雷。

    等待是漫长的,刚刚李二牛他们推进湖里的木盒已经离岸边很远,再加上张仲清研制的防水引信着的很慢,所以风言笑很有一种度秒如年的感觉。

    轰!

    张仲清的技术到底是坚挺的,防水引信就一定防水,不可能中途熄灭,第一颗惊雷………或许是惊酒壶炸响了!

    风言笑几乎是在爆炸声想起后的一刹那就拜倒在地高呼:“请求苍天降神雷惩罚这些目无尊上的蛟龙吧!”

第181章 神化了的皇帝

    百姓们震撼了,不止震撼于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刚刚刺史大人喊了什么?请求苍天降神雷?

    轰!

    轰!

    酒壶接二连三地炸响,百姓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爆炸了的湖面!

    轰!!

    又是一个足以让所有人看到的巨大水花,那是那个介乎人级地级之间的惊雷炸响的场景。

    轰!

    轰!

    ………

    湖面的涟漪还未消散就再次被激起,加上空中坠落的水滴和鳄鱼的尸体激起的涟漪,原本平静的湖面就像开锅沸腾了一般!

    “老天爷!”

    刚刚和风言笑说话的那个老农直着眼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然后就开始捣蒜一般的磕头。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原本是看热闹的百姓们都跪倒在地对着这“神迹”磕头,嘴里都喃喃着“老天爷保佑”、“老天爷息怒”一类的话语。

    在他们看来,抵抗皇帝命令的蛟龙终于还是惹恼了老天爷,老天爷就降下神雷惩罚它们,现在老天爷说不好就在附近,不能不敬啊!顺便还得祈求老天爷别劈蛟龙劈得过了头,牵扯到自己啊!

    躲在高台下的周全看着漫天的水花忍不住出了神,这………这真的是人力可以施展出的力量吗?

    冷锋的推测是成立的,酒壶炸起的水花不足以飞到岸边,但是那颗介乎人级地级之间的惊雷,威力实在是够劲儿,溅起的水花甚至浇透了风言笑的官服。

    风言笑其实也在偷瞄湖面,也被这个场景吓得够呛,这种威力,伪装为“神雷”真的太合适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风言笑不像百姓一样已经被爆炸吓傻,连雷电击打水面不会爆炸的常识都忘记了。但是他现在也在颤抖,因为刚刚有一条鳄鱼尾巴掉到了他身边,他觉得自己如果不是离得远,下场估计和那条鳄鱼没什么区别。

    城内那些没有来凑热闹的百姓也听到了火药爆炸的声音,凑到湖边见湖边,见看热闹的百姓都在对着浪花飞溅的湖面磕头,忍不住找自己认识的人打听发生了什么事。

    “嘘………别说话,老天爷没准还在附近,赶紧磕头啊………”

    “刚刚刺史大人说蛟龙不听皇帝命令,没有迁徙,是大罪,结果老天爷就真的劈雷炸蛟龙,你看看湖面的样子,那可是老天爷惩罚完蛟龙后的余威………”

    直到湖面回归平静,风言笑才抬起了头,看着湖水里鳄鱼的残肢断尾,内心中波涛汹涌。

    这国公真乃神人也,到底是什么样的手段,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

    周全此时已经回神了,他注意到刚刚吃猪肉的那些近岸鳄鱼已经被吓到了岸上,正在撞击防护的木桩,赶紧招呼衙役:“快!到木桩那里去,小心鼍跑过来伤到乡亲们!”

    衙役们纷纷拔刀,跑到了木桩前,见到有张开嘴的或者露出腹部的鳄鱼,就是一刀捅进去。

    风言笑急忙跑到百姓前面大喊:“乡亲们!老天爷降下神雷惩罚蛟龙,可见这蛟龙触怒了老天,大家快去找武器,把这些该死的蛟龙弄死呀!”

    风言笑的话让百姓们纷纷停止了磕头,拿着扁担的抄着扁担就去砸木桩缝里露出来的鳄鱼头,拿着榔头的也是如此,至于什么都没拿的,有的往家跑去拿武器,有的干脆就四下找石头。

    周全站到风言笑身边说:“你们的目的达到了,可是这些鼍………”

    “人都穷困得难以温饱了,还在意这些鼍干什么!只要百姓们能够富裕起来,残杀生灵、假借老天爷名头的罪名我风言笑一个人担了!”

    周全叹了口气,风言笑的理由很粗糙,但是很贴合实际,既然人都难以温饱了,在意这些鼍干什么!

    当年他被调到岳州为官,原本想着让治下百姓安居乐业,可是以他的脑子,很难想出可行的办法。

    岳州大多地方水泽遍布,很适合种水稻,可是鼍这东西很喜欢出现在稻田,山上的野兽也不会放过稻米,于是没有百姓敢种稻子。

    商人也是一样,宁可在长江湍急的河流边停靠,也不会选择洞庭湖,就是因为鼍。

    虽然明知道这样做是为了百姓好,可是眼看着嘶鸣惨叫的鳄鱼,周全内心的罪恶感还是挥之不去。

    冯盎也有点难受,可是想要让岳州水运兴盛起来,间接带动岭南的发展,他就必须做这个点火的刽子手。

    冷锋看着岸边状似疯狂的百姓说:“咱们的目的达到了,百姓们不再信奉什么鼍神,那么驱逐鼍的事情就不会引起百姓们的抵抗。”

    冯盎点了点头:“余下的就是风言笑他们这些父母官该做的事了,咱们就是路过,插手太多不好。”

    冷锋伸了一个懒腰,既然计划已经收工,他也该去休息一下了,估计明天早晨离开岳州是个不错的选择。

    ……………………

    “………国公于洞庭湖放惊雷,假借天威,破百姓旧俗,今岳州………”

    百骑司号称“无孔不入”,岳州虽然不是什么大州,可是依然有百骑司的人潜伏。冷锋等人这些天干的事儿,事无巨细,都被写进了密信,不过七天就到了李世民的案头。

    “把朕比做真龙?有意思!”

    李世民说到底还是喜欢被人拍马屁,虽然冷锋等人无中生有,捏造什么皇帝下令让鼍迁徙的话,属于欺君之罪,不过看在效果不错的份上,李世民并不会追究。

    其实与其说效果不错,不如说效果好透了。皇帝们都喜欢用神神怪怪的事儿显得自己与众不同。

    楚怀王是如此,一次春梦而已,结果把yy的对象换成了“神女”,就彰显自己与众不同。

    汉高祖刘邦也是如此,不过斩杀了一条大蟒蛇,就捏造了什么“白帝赤帝”的故事,忽悠得民夫认了他当老大。

    李世民虽然不屑主动做这些事情,可是冷锋他们的做法却让他很满足。

    皇帝统治百姓不仅仅靠的是兵权,还要靠思想,现在估计“皇帝是真龙天子,老天爷也要帮他惩罚鼍”的留言已经在岳州兴起了。

第182章 周老头

    这对他的政权而言其实是极为有利的,百姓们对皇帝望而生畏,遇到对皇帝诋毁的言论也不会直接就被忽悠得造了反。

    毕竟,历史上的造反不全是因为百姓们过不下去,还有一些是邪教组织忽悠得百姓忘记了皇家威严。

    想起邪教,李世民就头疼,玄奘和尚已经是第四次上书请求皇帝允许他西渡求经了,对于宗教,李世民是特别厌烦的,作为皇帝,他却不能随意消灭宗教。

    因为宗教的信众太多了,他要是打压佛教,必定会引起佛教信徒的反抗,搞不好就不仅仅是权力能够解决的事儿了,没准得出动军队。

    威廉现在已经能够通过简单的语言、手势和画图跟身边的人交流了,李承乾哥三个对欧洲的文化很向往,一直在威廉那里听故事。

    昨天听威廉讲起了极西之地国家的权力构成后,李承乾很震惊,把威廉的描述又转告给了李世民。

    在李世民看来,一个受教皇制约的皇帝是悲哀的,连自己头顶的王冠都需要教皇给戴上才算正式,是何等的屈辱呀!

    玄奘不知道自己西行求经的行为已经被皇帝打上了“危险”的标签,他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着皇帝的准许时,却不知道皇帝此刻连回信应付他的耐心都没有了。

    冷锋看着船两侧的流水,对自己坐着的船特别没有自信,原因就是这船实在是太小了,连隋炀帝那条船的四分之一都不到,由于顺水船帆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张开了就会发现上面的一个个小窟窿。

    真不知道冯盎为什么会选择这么一个破船,还指名让这艘船的真正的主人一个姓周的糟老头子掌舵。

    冯盎带队走到岳州边缘地区的一个小村子后,就聘用了这个村子的所有船只,组成了一只浩浩荡荡的船队顺流而下。

    俗话说“夜不行舟”,太阳还没被西山挡住的时候,周老头就号令着开船的村民靠岸停船,不再前进。

    黄泽睿老家的咸鱼干味道确实不错,只是烘烤一下夹到馒头里,就是无上美味。

    和冯盎在一起,刘淑雯就不需要避嫌,大大方方地坐在冷锋身边和冷锋一起吃东西。

    “老人家,来,喝点酒。”

    冯盎见周老头只是干嚼馒头,就递给了周老头一个酒壶。周老头受宠若惊,急忙双手接下。

    “呵呵,酒这个东西,老汉还真的很久没喝过了!”周老头只是一仰脖,就灌了一大口。

    “咳咳…”冷锋忍不住笑了出来,冯盎酒壶里的酒,可是偷侯君集的,也就是说酒壶里是五十度以上的白酒,这种喝法,简直……痛快?

    “咳咳咳!我的………天!”

    痛苦!

    周老头差点把肺都咳出来,这酒怎么如此的冲!

    冯盎见周老头出丑大笑道:“这可不是晚辈捉弄您,晚辈第一次喝这酒的时候,和您是一样的。”

    “晚辈?”听到冯盎的自称,冷锋第一时间对周老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老头何德何能,居然能让冯盎自称“晚辈”!

    周老头好不容易才回了气,感慨道:“好酒啊!就是西域的三勒浆之流,也比不上这酒的滋味!”

    一个小村子里的老头,居然喝过三勒浆!

    冷锋知道三勒浆,在天下楼的酒出现以前,西域的三勒浆在长安风靡一时,受到了不少高官显贵的追捧,只有在天下楼的高度酒出现后,它才跌落了神坛。

    天下楼的酒就是参考三勒浆定价的,三勒浆需要三贯一壶,所以冷锋干脆就把天下楼的高度酒定成了五贯一壶。只有明显高过三勒浆的价格,才能打响天下楼美酒的名号。

    而且三勒浆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长安很多、洛阳也只有不到长安的一半,周老头居住在南方,是怎么喝到三勒浆的?又怎么喝得起三勒浆?

    冯盎接下来的话替冷锋解惑了:

    “想必您老人家出海的时候没少喝过三勒浆,现在困局山野,自然不知道三勒浆在长安已经算不得什么好酒了。”

    出海?想必这老头以前是海商船队的一员吧!

    周老头吃了亏,再喝酒就只敢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听见冯盎说出了自己的过往也不惊讶,而是感慨道:“出海,出海,每年被金钱诱惑出海的商人船队有多少?出去了又有几个回来的?老汉最后一次出海,就遇上了海上飓风,一个船队几百人,就老汉一个抱着木板活下来了,唉!蹉跎奢华了半生,又挣了多少铜子儿,还不如缩在小山村,打打渔,晒晒网,就是船翻了,也不会死人。”

    冯盎只能尴尬的笑笑。

    周老头喝光了酒,把酒壶还给冯盎后说:“老汉还要去看看其他船栓的牢不牢靠,客人早点歇息。”

    说完,周老头就迈着醉步离开了火堆。

    眼见周老头走了,冷锋戳了戳冯盎问:“牛啊你,你是怎么看出来这老头是出过海的?”

    冯盎指着不远处周老头的那条船说:“你只看到了船上破破烂烂,但是你没有看到船底,别的船船底都是这一年新换的船板,可是这老头的船船底却长满了绿苔,这说明了什么?”

    冷锋摇了摇头,他一个轮船都没坐过几次的人,怎么知道船底长绿苔是什么意思。

    “渔家最重要的就是船和网,每年下水前,都要看一看船底是不是有漏洞,是不是有破损,哪怕只是一道深一点的划痕,那里的木板也会被换掉。这老头的船三两年内肯定没换过底板,足以说明他的操舟技巧特别高明,从没有搁浅或者撞到水底的石头。”

    冷锋忍不住打断冯盎的话说:“可是就是这样,也不能说明他出过海呀!”

    冯盎点了点头:“还有另一点,他船上虽然乱一点,船帆虽然破旧,可是无论那里的绳索都是井井有条的,而且……”冯盎双手比划了一下系绳索的动作:“他系的绳子,是只有出海的人才会的手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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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介绍:
新书:《玄幻:进化为龙》,原《九转化龙:从蛇开始》连载进行中。
完结老书《孤才不要做太子》,新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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