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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抉望     大唐龙牙txt下载     大唐龙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75章 你,那啥,不行?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嘴里念叨着圣人格言,冷锋还不忘记把那个虎延残喘的家伙弄死,这大虫都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了,还张嘴妄图咬他,真是该死。

    阿史那阿伊松开胸前的衣料,看了一眼,还好,伤到的位置并不在重要地方,划痕虽然出了血,但是伤口并不深,应该不会留下疤痕吧。

    虽说她是草原女子,但也在乎身上会不会留下伤疤。

    捡起冷锋扔给她的绷带白药,她先拔开瓶口闻了一下,看样子是上好的伤药,绷带她不会用,只能用它随便蹭了点白药,糊到胸口。

    “把你的外套脱下来给我!”

    “啊?”

    冷锋差点转过身,只能略歪着头问:“你要我外套干什么?”

    “别问了,脱不脱?大不了到时候我还你两件新的!”

    声调有点高。

    冷锋只能投降,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向后扔给她。

    阿史那阿伊穿上冷锋的外袍,才站了起来,刚才的刹那惊险到底让她有些失魂,此时身上竟然没有一点力气。

    走到老虎的尸体边,她戳了戳侧腹部的大伤口:“这虎皮算是废了呀。”

    冷锋无奈道:“废就废了吧,秦岭里这东西多的是,没准儿明天就又出来一个,比这个还好。”

    说起来,这只老虎算是体型比较大的了,充足的营养给了它光鲜亮丽的皮毛,这张虎皮废了,真的很可惜。

    可是,吃不到的葡萄,大概就是酸的吧。

    “哦。”

    阿史那阿伊又戳了戳虎皮:“你先走吧,去叫人抬它,我先把这张皮扒下来,虽然不值钱了,但是做一些小东西还是用得上的。”

    山风一吹,冷锋呼出一口白气,只能先走,外袍给了她,他怎么也得去换一件才是。

    回到营地,中央的火堆边可谓是伤兵满营,一只狗熊,就伤了二十几个突厥士兵,大多是骨折,由于他们的皮甲对狗熊没什么防御效果,有那么两个还伤到了。

    阿史那贺鲁看到冷锋一个人回来,上前抓住他的里衣衣领就问:“我姐姐呢?我姐姐去哪了?”

    冷锋一巴掌把他推到一边:“你姐姐没啥事,在后面剥虎皮呢,你不信带人去看看,顺便帮你姐把老虎扛回来。”

    带着孙思邈一起来可是正好,他正在给几个突厥人接骨。这个时候骨折了可没有钢钉钢板可打,只能是医生凭着感觉对骨,如果是骨另一侧有碎骨,可没法取出来,只能就那么带着。

    所以这个时候好多的骨折患者都会落下旧患,走路一瘸一拐。

    冷锋给孙思邈的那本书里就记着他对“手术”的看法,可在孙思邈看来,这是古时华佗扁鹊才会的医术,轻易不敢尝试。

    “怎么样?”

    孙思邈没有回头,手仍在摸索一个突厥士兵的胳膊。

    这一位是个汉子,哪怕疼得满身是汗,也没有惨叫出声,连颤抖都在尽量克制。

    “弄死一只老虎,阿史那公主受了点伤,不过看起来并不严重。”

    咔嚓!

    老孙下手快准狠,几乎在一瞬间完成了接骨,那个草原汉子只是哼了一声。

    “夹好木棍,最近不要乱动。”

    说完,孙思邈才想起这人听不懂自己的话,只能晃了晃他自己的胳膊,然后摇了摇头。

    医生在哪里都是会受到尊敬的,那个汉子点了点头,用完整的另一只手抚胸,虽然没有低头,可这也是很高的礼仪了。

    拿沾了白酒的布擦了擦手,自从知道酒精可以消毒以后,他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有老虎送上门来是好事,老道也可以给这些人弄些虎骨配置的膏药,这刚进秦岭,就遇到了虎熊,真是晦气,咱们在秦岭住的时候可没这么不走运呀。”

    冷锋微微一笑:“咱们住秦岭的时候,秦岭山里有好多流民,他们定期会组织人敲锣打鼓放火驱赶野兽,虎熊都被赶到远处,自然就少见。

    可是如今,流民都出山入户籍了,这些原本被驱赶的野兽自然要回来重新占地盘,这时如果咱们的茅草屋是一只老虎的窝,我都不意外。”

    “有道理。”

    就在孙思邈和冷锋说话期间,阿史那贺鲁带着人扛回了血淋淋的没皮老虎。

    阿史那阿伊穿着她自己粗制虎皮马甲,一下一下的把阿史那贺鲁扒拉到一边,冷锋的外袍不知道被她塞到了哪里。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所有人都看到她披着冷锋外袍的样子,很容易联想到一些不太好的桥段。

    “姐,这虎皮还没晾干,你穿着多不舒服。”

    “姐,你这个虎皮后面有一个大口子,不好看呀,弟弟哪天帮你打一只老虎,保证皮毛是完整的。”

    “姐………”

    阿史那阿伊踢了阿史那贺鲁一脚!

    这才让他闭嘴。

    冷锋很想告诉阿史那贺鲁,你姐姐要是脱了虎皮,里面可就暴露了。可是不能,因为阿史那阿伊正摆弄着鞭子,用危险的目光看着他,他要是张嘴了,估计就会挨一鞭子。

    惹不起,惹不起。

    躲!

    冷锋拽着孙思邈到了老虎边,帮他剔虎骨。

    很巧,这居然是一只雄性老虎。…

    切到后腿根部的时候,冷锋忍不住问孙思邈:“老孙,虎鞭真的能壮阳吗?”

    孙思邈正把老虎的后腿骨放在白布上,听到冷锋这话差点把虎骨掉到地上。

    “少信那些吃啥补啥的无稽之谈,正统医学就是被那些歪门邪说败坏了。”

    说完,孙思邈见附近没有别人,小心地戳了戳冷锋:“那个,那啥,冷锋,你是不是那啥不行?”

    冷锋转过头疑惑道:“啥不行?”

    孙思邈咳嗽了一下:“你都问我虎鞭的效果了,你说啥不行?”

    “我………草!”

    冷锋的匕首险而又险的没有割到手指!

    天地奇冤呀!

    他问问虎鞭壮阳就是好奇呀!

    孙思邈又轻咳一声说:“你要是真的不行,老道还是可以帮你的,淫羊藿、菟丝子、肉苁蓉,这些药材才有壮………那啥的功效,老道医学院里面还有一些存货,改天都给你。”

第276章 冲突

    看着瞎殷勤的老孙,冷锋很想拽着他的胡子往他嘴里塞一块虎头!

    让不让人活了!

    让不让人活了!

    男人,怎么能不行?

    你这是污蔑,是诽谤!

    不过,冷锋到底没有塞他一嘴虎肉,交情还是要的呀。

    “老孙,不是我不行,是我有点好奇,才问问你的,我不行怎么还能让淑雯怀上?”

    看着一脸真诚表情的冷锋,孙思邈叹了一口气:“咱俩谁跟谁,你就不要见外了,那几种药材不是记住名字就能乱吃的,得控制药量,还要注意………”

    得,越描越黑!

    “老道曾看过一本医书,上面记载……干啥?”

    孙思邈看向冷锋抓住他胳膊的手,难道他回心转意了?这就对嘛,人不能病急讳医嘛!

    冷锋憋红了脸,想了很久才拽着他说:“老孙,要不然,一会儿咱俩快马回长安,到刘弘基的青楼里叫两个姑娘,我让你见识见识,看看我是不是真的不行!都跟你说了我是好奇才问的,你怎么就不信呢!”

    “额~”

    听到冷锋要拽他去青楼自证清白,孙思邈才相信了他的话:“行行行,老道信了,老道信了还不行嘛,快松手,快松手,你手上还有血呢!”

    直到孙思邈说信了,冷锋才松手。

    阿史那贺鲁很生气,堂堂草原勇士,居然对付不了一个狗熊,这让他很没面子!

    可是他哪里知道,松林里的狗熊,和野猪一样总是喜欢在松树上蹭,本来就皮糙肉厚,再加上松脂“铠甲”,寻常刀剑还真的对付不了它。

    就是李二牛他们,也是仗着铠甲坚固,才敢六十个一起上,生生把它耗个半死,没了力气,才拿箭戳中它的眼睛要害。

    刚到就遇到一只狗熊一只老虎,惹得孙志坚和蔺如何对前路充满了恐惧。

    蔺是古姓,最出名的就是“蔺相如”,这家伙的老爹也读了几本书,就给他起了“蔺如何”这个名字,希望他像蔺相如一般坚韧不拔,又像萧何一般足智多谋。

    只是凭空和某个自带疑问性的词语弄成了一样的,那就有点意思了。

    看着没有一丝生气的蔺如何和孙志坚,王玄策问道:“你俩这是咋了?怎么低头丧气的?”

    蔺如何郁闷道:“原本我就是觉得生物学好玩,才要参加的,可是谁能想到先生居然把咱们带到了这个地方,又是狼又是虎的,没准什么时候就被吃了。”

    孙志坚也点头:“要不咱们跟先生说回去吧。”

    王玄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看向俩人:“瞅瞅你们这怂样儿,哪有一点男子汉的样子。连个突厥娘们儿都不怕,你俩倒怂了!”

    房遗爱拿药锄轻轻砸了王玄策一下:“闭嘴,小心祸从口出,什么突厥娘们儿,那是公主。惹恼了她,哪怕我是宰相之子,都要担官司,到了你就更惨了。

    不过,我得承认,你前面的话说的有道理,咱们这有几百人,你们怕什么,你没见那熊是被老师手下祸害死的?看见那几个强壮的军士没?遇到危险往他们身后躲就行!”

    最后一句话虽然很弱,可是道理确实是对的。

    看着给狗熊剥皮的李二牛等人,蔺如何和孙志坚没缘由的有了底气。

    熊皮还没全被剥下来,孙思邈就走到了狗熊前面,闭目为狗熊念了一段经文以后,拿出了一把轻薄锋利的小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冷锋那些奇异的医术对他的诱惑特别大,他不敢直接在人身上实验,只能退而求其次,在狗熊身上试试手。

    阿史那阿伊进屋换了一身衣服,走出来后没有继续吃东西,而是拿起弓箭,叫了十个手下要出营地。

    李承乾不敢同意,而是朝冷锋请示。

    冷锋手上的血都没擦,就拦到阿史那阿伊身前:“你要干嘛去?这里多危险你又不是不知道。”

    阿史那阿伊白了他一眼:“走开,我要出去方便,也要向你汇报吗?”

    “额~你要是想方便确实不用向我汇报。”

    冷锋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可是营地里有茅厕,你为什么还要出去?”

    阿史那贺鲁见到姐姐被阻拦,带着人走过来插话说:“我姐姐要去哪里,用不到你管,滚开!”

    冷锋弹弹手指上的血滴,认真的说:“你们来的时候就说过,统一听我指挥,这个世界上有无令而动的军队吗?”

    阿史那阿伊还没说话,阿史那贺鲁却拔出了弯刀:“你个小白脸别拿着鸡毛当令箭!我………”

    没等他说完,一根狼牙棒就飞到了他旁边,在地上砸出一个大坑。

    “你说谁拿着鸡毛?信不信老子砸烂你的脑袋?”

    李二牛甩着满是血的手,带着手下跑了过来,二狗子也领着手下出现在冷锋身后,悄无声息。

    “滚回去!”

    “够了!”

    冷锋和阿史那阿伊同时一声大喝,李二牛和二狗子见老大发火只能领着兵,灰溜溜的退回去,阿史那贺鲁也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阿史那阿伊看向冷锋,目光中满是倔强:“我就要出去一趟,你要阻拦吗?”

    “你可以出去。”

    冷锋朝二狗子招了招手,再笔出六的手势,二狗子就招呼全部六十个兄弟一起走了过来。

    等二狗子他们都过来,冷锋才说:“不过你必须带上二狗子他们,他们带着惊雷,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护你。”

    “好吧。”

    阿史那阿伊拍拍阿史那贺鲁的头,让他回去,看了一眼二狗子,带着人往外走。

    冷锋摇了摇头,继续帮孙思邈分解虎骨,分解虎骨的过程也是了解老虎的一个过程,下一次冷锋再遇到老虎,就不会因为找不到下手的时机而被动,为了留一张虎皮,还差点害死队友。

    李泰是个十足的吃货,他把自己屋子收拾妥当以后,就凑到了冷锋身边。

    对着被肢解的老虎还能流口水的,天底下大概只有这一位了。

    “师父呀,这老虎肉您会什么做法?山中之王的味道,肯定和猪肉那种贱肉不一样………”

第277章 贺鲁不服

    冷锋拍了他一下:“整天叫猪肉是贱肉,也没见你少吃,就连你老子,三天不吃肉丸子都浑身难受。”

    李泰嘿嘿的笑了笑,追问道:“师父,你说老虎肉烤起来吃怎么样?”

    冷锋摇了摇头:“你师父我也没有吃过老虎肉,不过味道应该不怎么滴吧。”

    在后世只听说过虎鞭泡酒,没听说过有几个追捧老虎肉的,倒是熊掌成了地下交易的富贵菜。

    李泰叹了一口气,师父说味道可能不咋滴,那这虎肉其实是多半不咋滴,这让他直接没了兴趣。

    还不如跟着李恪去学药方呢!

    对于孙思邈的虎骨膏药秘方,李恪可是兴趣十足,一直追在他后面帮忙,一点没有“自知之明”。

    不过孙思邈倒也不避讳他,反而对李恪要学习很满意,不厌其烦地跟李恪讲解药性,怎么控制药量。

    李恪学药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给自己未来的士兵谋求一份福利。战场之上刀伤剑伤固然普遍,骨折的也有不少,可是偏偏会接骨军医数量的很少。学会了这些,伤员们或许就不用等到部队撤退回朝才能找到良医。

    王玄策几人是尖子生,一些药材孙思邈只要讲一遍他们就能记住,这让孙思邈心怀大畅,他之前招了几个农家孩子传授知识,可是他们干活儿下得去力气,记忆药材就不行了。

    看来冷锋让他在文院选择弟子的行为是正确的。

    一字排开的小砂锅里都熬着腥臭的药汁,也不知道孙思邈的配方是怎么回事,药材放进去之前味道都是正常的,可是加了水再熬一会儿,就腥臭无比,气味还有点辣眼睛。

    李二牛等人无事可干,就在外面画了场子和突厥壮汉摔跤,赌注就是四个熊掌。

    对于李二牛等人,突厥士兵是敬佩的,刚刚狗熊袭来,他们可是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狗熊摔得七荤八素。

    可是论起摔跤,那可是突厥人的老本行,这要是掉链子,可就丢人丢到国外了。所以在他们的全力抗争下,就是猛队也没能赢得四场比赛,而是两胜两负。

    冷锋有点后悔没带着刘淑雯出来了,如今所有人都有乐子,他分解完老虎后,就无事可做了,真是无聊。

    阿史那贺鲁见冷锋晃荡来晃荡去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说实话,他真的看不起这个小白脸,要肌肉没肌肉的,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大将军,可是唐国皇帝看重这个人,就连他的姐姐,今天也为了这个人拍了他好几下,还嚷他。

    要知道在草原时他姐姐从来没有那么严厉的嚷过他!

    都是因为这个男人!

    捡起两根木棍,阿史那贺鲁走向冷锋~

    冷锋也注意到了阿史那贺鲁,说实话,现在的贺鲁还是一个孩子,就已经流露出让他厌恶的感觉了,无关于史书上记载的事迹,实在是因为这就是一个熊孩子!

    “国公大人,本王子见你无事可做,特来向你讨要几招,希望你不要推辞。”

    “额~”冷锋无奈地纠正他说:“那叫讨教,不是讨要。”

    “都无所谓。”

    阿史那贺鲁扔给冷锋一根木棍,没等冷锋抓得得劲就冲了过来。

    讨教什么的都是借口,其实他就想揍这个人一顿!

    冷锋见阿史那贺鲁冲过来,也不管手是抓在木棍三分之一的地方,直接应战,一棍挡住阿史那贺鲁的下劈,右脚随之就踹了出去!

    阿史那贺鲁没想到冷锋会用腿,被踹了一个后仰倒,脑袋磕在自己右手拿着的木棍上,耳朵也嗡嗡作响。

    一瞬落败!

    晃晃脑袋,阿史那贺鲁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大喊:“你为什么出脚?”

    冷锋耸耸肩:“必要的时候,我还会张嘴咬人!战场上你死我活的,什么招数都得使出来,你以为这是西洋击剑游戏啊?”

    他说的是事实,在一次近身搏斗中,他真的咬过敌人的咽喉,生死搏杀时,只要是杀人的手段,就得用出来,哪怕你一个屁能崩死敌人,你也得把屁股对准人。

    虽说那次过后冷锋吐的稀里哗啦,可是如果再遇到这样的场景,冷锋还会选择咬。

    面皮和生命比起来,还是生命重要!

    阿史那贺鲁无言以对,只能再次站起来,盯紧冷锋的动作,随时准备进攻。

    刺秘鲁和李二牛肩靠着肩一起在远处看着这一场战斗。

    李二牛有一个很奇特的能力,那就是不论是谁,只要块头够大,那么李二牛就能很快的和他打成一片。

    “嘿,你觉得你家王子能抗住我家老大几次收拾?”

    刺秘鲁伸出三根手指:“三次,三次过后我们王子就会放弃,虽然这么说很丢脸,可是我家王子真的是个没有耐心的,也是很容易受挫的人。”

    刺秘鲁话音刚落,阿史那贺鲁就又倒在了地上。

    这一次冷锋没有踹他,只是用木棍绊了他一下,下盘不稳的阿史那贺鲁就趴了。

    “呸!”

    吐掉嘴唇上粘上的土,阿史那贺鲁又站了起来。

    他很难接受这个结果,他是草原上的小金狼,居然被一个小白脸打倒了两次!

    再次吐口唾沫,阿史那贺鲁红着眼睛冲向了冷锋!

    “唉~”

    你理智的时候都打不过我,这会儿开了暴走就能了?

    闪身避开阿史那贺鲁的一棍,冷锋用木棍戳中了他的髋部环跳穴。

    噗通!

    阿史那贺鲁下半身失去了直觉,第三次摔倒在地!

    这一次摔倒,他再怎么想站起来,也站不起来了,环跳穴被击中,就是沿着经脉按摩缓解,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很不巧,阿史那贺鲁正在扮演毛毛虫一拱一拱的时候,阿史那阿伊拎着一个大包袱正好回来。

    很奇怪,阿史那阿伊虽然是草原女子,可是她身上并没有腥味,此时走过来,冷锋却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因为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

    出去转悠一圈,她干啥了

    看着爬不起来的弟弟,她很奇异的没有发飙,只是问冷锋:“他主动要和你打的?”

    冷锋果断点头。

    “哦。”

    阿史那阿伊挥挥手,她的手下就过来抬起阿史那贺鲁,她拎着包袱,头也不回的进了自己房间,还把房门紧闭。

第278章 第二张虎皮

    冷锋朝二狗子招招手,二狗子就走过来:“老大。”

    “她带你们出去干什么了?”

    二狗子挠了挠头:“也没干什么,就是逛了一圈。”

    他在撒谎!

    作为李二牛和二狗子的老大,冷锋可以说特别了解这两个家伙的习惯,李二牛撒谎的时候会捏裤子,而二狗子撒谎的时候就会挠头。

    不过~

    对于二狗子,冷锋还是愿意给他信任的,他不可能串联阿史那阿伊干出什么缺德事儿,所以只是哦了一声就不再询问。

    忙活了一天,整个营地才算是彻底整理完毕,茅草屋只有冷锋这些人够资格睡,余下的士兵们只能挤在帐篷里过夜。

    高山上很冷,可是有了棉被,那点冷也就不算什么。高昌的库存棉花都被李靖搬空,兵部把它们变成了大量的军用棉被,预备冬季出兵所用。

    至于棉服,裁缝还不会制作棉服,所以有不少棉花被冷锋要来给龙牙军也弄了一套睡袋。

    睡袋才是最节省棉花的用法,像蚕蛹一样密不透风,最多就是冻脸而已,由于有剩余,文院的各个老先生也得到了第一批的棉被。

    韩崇文很喜欢棉花,还特意拆开棉被,弄出一些棉花给自己做了一个垫子,走到哪儿都带着。

    趁着房间里点着油灯,几个学生被冷锋叫到一起,给他们讲植物标本的保存手段,孙思邈偶尔补充一下。

    第二天一早,众人就在“豪华护卫团”的护卫下出了营地,如今万物正欲扶苏,很多药材、植物还没有露出绿芽。

    用弯刀砍碎拦路的枯蒿,阿史那阿伊抱怨道:“出来半天,也没看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我都怀疑你是不是选错时间了,分明等夏天再来更好一点。”

    冷锋笑了笑:“生物学有一个宗旨:天生万物皆有用处,比如你刚刚拿弯刀砍碎的蒿子,用它煎水,涂抹在士兵的受伤部位,可以有效的降低发炎的危险,这可是天然的金疮药呀。

    而据我所知,青蒿还能有效的治疗疟疾,实在是良药啊!”

    “蒿子能治疗疟疾?”孙思邈快走几步抓住冷锋的胳膊:“你说的可是真的?”

    冷锋点了点头,随即疑惑道:“你不知道?”

    孙思邈摇了摇头:“不知道,现在好多近水地方都会爆发疟疾,病人只能硬抗着跟老天挣命,你知道这个怎么不早点告诉老道!”

    冷锋苦笑说:“我还以为你知道呢,现在知道也不算晚,等盛夏蚊虫起来的时候,你可以找一两个病人试试嘛。”

    孙思邈松开冷锋的胳膊:“你没有药方?”

    冷锋摇头,笑话,关于中医,他只知道板蓝根金银花好像治感冒,桔梗好像治咳嗽,青蒿素能治疟疾………这些常见的用法。

    余下的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药材配伍,那可不是他一个杀手需要知道的东西了。

    “你呀!当初知道这个知识的时候为什么不深究一下,浪费!暴殄天物!”

    孙思邈对冷锋最不满意的就是这一点,什么都知道一点,但是成果却需要他自己研究。

    青霉制成的消炎剂,他刚刚才觉得完成了,结果冷锋又丢给他一个青蒿治疗疟疾的研究方向。

    真是………

    真是过瘾呀!

    孙思邈对冷锋固然有些不满,可是能学到这些神奇的医术手段,却也让他向往不已。

    王玄策几人拿着炭笔,在小本子上仔细记冷锋和孙思邈对话,记笔记是他们在文院就养成的习惯。

    众人继续前行,孙思邈用药锄扒拉了一下草从,露出里面一颗纤细分节的草药。

    “这是柴胡,是味良药呀。”

    冷锋记得小时候他爷爷带着他挖过这种草药,问孙思邈:“我记得这玩意好像是治嗓子疼的吧。”

    孙思邈冷哼一声:“一看你就是个外门汉,柴胡也叫地熏、山菜、菇草、柴草,医书记载它性味苦、微寒,归肝、胆经。有和解表里,疏肝升阳之功效。

    用于伤寒、寒热往来、肝郁气滞、胸肋胀痛,怎么还和嗓子疼扯到一起去了。”

    冷锋疑惑道:“我记得这玩意儿可以造成复方草珊瑚………草珊瑚呀!不是柴胡。”

    孙思邈微微一笑:“你说的草珊瑚,是满山香吧,满山香口含确实能治疗嗓子疼。”

    说完,孙思邈还特有气派地对王玄策他们说:“看看国公,这就是记错药的下场,也幸好这两种都是无毒草药,要是涉及到断肠草什么的,记错药可就要吃死人了。”

    房遗爱等人都捂住了嘴,他们怎么说也是晚辈,嗤笑长者是很不好的行为。倒是阿史那阿伊斜着眼看着冷锋,眼光中满是鄙夷的神色。

    如今天干物燥,在野外生火明显是不智之举,所以冷锋他们只是转悠到巳时三刻就回了营地。

    居住在秦岭,总不可能一直吃烤肉,所以冷锋还带上了一个天下楼的厨子,跟李孝恭要了一个“炊事班”。韩崇文老先生的牙口不太好,所以厨子特意给他熬了一大碗粥。

    喝着浓粥,韩崇文老先生感慨说:“真是不枉此行啊,我们这些士子文人自号风流,对着青山绿水吟咏诗词,有个屁用。还不如换掉长袍,跟着孙神医学学医,省的将来一事无成,病了没钱看大夫,就自生自灭了。”

    冷锋也点点头:“咱们文院可不能教死书,以后毕业的弟子必须有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

    这话对房遗爱没什么用,他是官+富二代,从他老爹当上宰相时起,只要他家不犯事,他就能躺在功劳簿上混吃等死了。可是蔺如何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父母不能给他们留下太多的东西,一切还得他们自己争取才行。

    阿史那阿伊吃饭时一直没有说话,直到众人都散去午休了,她才叫住冷锋:“你等等。”

    冷锋本来想出去溜达溜达,活动一下身体,听到她开口,就转向她,露出疑惑的目光。

    阿史那阿伊扔给他一个包袱:“收好了,你救我一命的事儿,两清了!”

    冷锋打开包袱,只见里面是一张干燥了很多的虎皮,已经被人缝制成了马鞍套的样子。

第279章 草丛里蹦哒的东西

    “虎皮?”

    冷锋接过马鞍套,上下看了看,很完整的虎皮,除了必要的剪裁以外,并没有伤痕血迹,这不是那块残破的虎皮!

    阿史那阿伊把虎皮马鞍套给了冷锋以后,就往外走,并不想多跟他说什么。

    冷锋仔细看了看虎皮马鞍套,完整的虎皮,虽然没有硝制,可是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虎皮居然没有留下腥臭味,难道她用了香水?

    凑上去闻闻,果然有一股麝香味,这是香獐香囊泡水稀释后最基础的味道。

    作为一名杀手,冷锋对香水也有一点研究。

    是的,你没有看错。

    冷锋的师父掌握一种迷香的配方,气味不刺鼻,很像普通的香水味,可是直接闻到这种香气的人,无一例外会趴在地上睡上个一天一夜。

    冷锋作为他唯一的弟子,自然学得了这个配方,在正式制作前,他就是制造香水练手的。

    暴殄天物呀~

    对于麝香的珍贵,冷锋实在是太熟悉了,阿史那阿伊昨天回来时,身上的腥臭味就是麝香最原本的味道,这女人居然就是用它泡水稀释就用了!

    要知道麝香可是最好的天然定香剂,直接作为香水用太浪费了!

    虽然对她浪费麝香的行为无奈,可是冷锋还是觉得挺感动的,虎皮不是那一张,说明她昨天出去是打老虎去了,就在那不太长的时间里,她还猎杀了一只香獐。

    拿着虎皮马鞍套走到踏雪那里,冷锋把它套在了马鞍上,很合适,可以收起来等它完全干燥,这样一来,冬天就不再害怕马鞍冰屁-股了。

    心满意足的冷锋摇摆着往里走,路过二狗子身边的时候还踹了他一脚。

    秦岭巨大,植物动物的物种都很丰富,孙思邈之前选择这里定居,就是因为这里的草药数量很多,几乎三步之间就有一种。

    冷锋和孙思邈当老师,遇到一种草药就讲解一种,遇到一种生物,冷锋就给他们讲解这种动物的生活习性。

    蔺如何和孙志坚本来还担心安全,可是上了两天课以后,就迷上了生物学,白天听讲,晚上回到住所就整理白天遇到的植物动物,根据它们的不同差异,给它们分类。遇到有异议的地方,四个小伙子常常争吵到半夜。

    阿史那阿伊本来就是带着失望的感觉加入这个学科,可是多了孙思邈以后,这学科的含金量就高了!

    突厥人虽然也有医生,可是他们的医术实在是不能和中原的医生比,更不要说和中原医道泰斗孙思邈比了。

    这样有趣的日子过得总是飞快的,不知不觉之中,二狗子的家里就传来了小二狗诞生的消息,二狗子只是请假回家狂乐了三天就回来继续执勤,只是时不时乐起来的样子实在是吓人。

    刘氏的肚子争气,第一胎就给二狗子生了一个带把的,而二狗子则风-骚的给儿子冠上了“苟不且”的大名,惹得韩崇文老先生大笑。

    在欢声笑语的氛围中,一切都很顺心,当然,除了地上跳来跳去的那些小虫子。

    冷锋他们在山里待了三个月之久,只有偶尔回长安休息几天,带上补给以后就继续钻进山里做记录。

    在这个时间段里,大地悄悄回转成了绿色,新生的小草生机勃勃,新抽的柳芽绿得喜人。

    可是,没有春雨。

    这一年,杏花雨没有光顾关中,一滴都没有。

    今年,注定是大旱的一年。

    大旱之年,会让粮食减产,也会让一些容易被真菌杀死的虫卵活下来比如蝗虫卵。

    王玄策他们在草丛里嬉笑追逐的时候,冷锋和李承乾三兄弟却愁眉不展。

    蔺如何他们跑过一片草地,那片草地上就会跳起很多的小虫子,那是若虫。蝗虫是不完全变态昆虫,包括卵、若虫、成虫三个阶段,这个时候的若虫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翅膀也没有发育完全。

    可是当它们长大、长出翅膀,进食量增加的时候,就会演变成蝗灾,呼呀呀一片飞起,呼呀呀落到一个地方,吃光一切带着绿色的东西后,再呼呀呀的飞向下一个地方。

    在这期间,雌雄蝗虫还会交配,产下蝗虫卵,夏季的蝗虫卵只需要十几天就会孵化,于是,又是一大片新生的若虫。

    若虫蹦哒一阵儿后,就能追随着父母的飞行轨迹,扑向下一个充满绿色的地方。

    这,就是蝗灾!

    人力有时尽,后世的科技可谓发达,可是非洲闹蝗灾的时候,人们也只能望而兴叹。

    太多了!杀不过来呀!

    农药什么的确实可以杀死蝗虫,可是,大面积喷洒农药,你让人类和其它动物怎么办?

    所以说,有的时候数量多,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后世尚且拿它没办法,更不要说一千多年前的大唐了,所以冷锋这些时间做的准备,都是为了灾区的百姓能够果腹,在这大旱之年不至于饿死。抓捕蝗虫,也只是不想浪费它们的蛋白质。

    至于抓光蝗虫,想想就行了,真的,铺天盖地级的蝗虫,也只能趁着它们落地时抓捕,等它们飞起来,那就完全没办法了。

    李承乾忍不住拽了拽冷锋的衣袖:“师父,咱们,真的能抗过这次灾难吗?”

    李恪和李泰也面露难色,他俩学过简单的统计,看到草丛里蹦哒来蹦哒去、一被惊就成片跳起的若虫,自然就能联想到整个关中会有多少这东西。

    只能用“可怕”来形容蝗灾时蝗虫的数量!

    冷锋一脚踩死几只若虫,叹息一声说:“尽力而为吧,咱们能做的准备都做了,你爹房玄龄他们也有备案。这样总比一无所知的迎接蝗灾要好得多了!”

    阿史那阿伊这段时间玩的很开心,秦岭里多种多样的动植物可比一望无际的草原有趣的多,学会晾晒处理药材后,她还特意发动手下全力收集治疗外伤的药材,要带回草原。

    看到冷锋师徒四人在一起说悄悄话,她很没有眼色地凑了过去:“你们师徒在这里嘀咕什么呢?”

第280章 我师承昊天

    冷锋头也不回地回答说:“我们在盘算你这次交易赚了多少。”

    提起这个阿史那阿伊就开心,她家是突厥血脉最正统的“阿史那家族”,占据着草原上最茂盛的草原和数量最多的牧民。

    特别是,她麾下的部落离得唐国比较近,这样就能第一个“消化”天下楼的货物。

    挂着天下楼名号的商队,就是边军也不会阻拦查看货物,冷锋和她之间的交易,给了她麾下-部落很大的帮助,直到这些部落没有了多少成年牛羊,才轮到别的势力。

    而且,天下楼的掌柜貌似不怎么会做生意,换东西时比别的商队便宜了一大截。

    三个月内,天下楼的商队,用几千车茶叶食盐等货物,换走了无数牛羊,甚至到了后来,急眼到连马也要,贪婪的样子看的草原人心惊胆战。

    这些中原人没见过牛羊还是怎么着?

    “这是交易,终究还是你自己提出的,难道国公这个时候打算反悔?”

    冷锋装作苦笑的样子说:“这个时候反悔,还能把东西换回来?”

    “不能。”

    阿史那阿伊微微一笑,她最喜欢看冷锋吃瘪的样子。

    遥遥的有一匹枣红色的战马飞奔而来,手里似乎还拿着一张圣旨。

    是龙影!

    龙影骑马一直跑到冷锋身边才勒住马缰绳,也不下马就说:“老大,不对,国公冷锋,陛下有旨,召您火速入宫,参加朝会,不得迁徙。”

    “啊?”

    冷锋有点傻眼,李世民从没对他下过死命令,今天这是怎么了?抽风了?

    “发生了什么事?”

    如今李世民如此抽风,肯定是朝中发生了什么大事!

    那匹马停下来后,就全身筛糠,冷锋刚说完这句话,它就趴到在地,龙影险而又险的没有被摔到。

    这里是秦岭,虽然龙牙军集训时把路简单修整了一下,也不是驱马狂奔的地方,再加上是上坡路,这匹马没有被累死已经是马冢冒紫烟了。

    龙影喘着粗气,边把马缰绳交给李二牛边说:“老大,咱俩边走边说,事情紧急,你最好别骑踏雪,咱俩一路透支马力疾驰吧。”

    龙影这话让冷锋内心更加捉鸡,只能跟龙影一人挑了一匹好马,驱赶着它们缓跑,这是下山,马速不宜太快。

    “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总不能是天塌下来了吧。”

    龙影苦笑:“跟天塌下来也差不了多少了,昨日早朝,陛下公布蝗灾的消息,提出对关中发布停耕令,今年关中以内不种地,满朝皆惊。”

    “这事儿做的对呀,反正也要发生蝗灾,种了庄稼也会被蝗虫吃掉,还不如不种呢。”

    这事儿搁三岁小孩儿也会想到,朝臣难道不理解?

    “可是,今日五姓七望隐退的老家主却齐齐叩阙,他们是泰斗级人物,陛下不好不召见。

    结果他们上朝后,抓着蝗灾将起的事儿大做文章,之后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我听不太明白,反正把陛下气的够呛,他本来就有风疾,那时候眼睛都是血红的。

    皇后娘娘得讯,焦急万分,可是她是皇后,是不能随便出现在朝堂的,只能就暗中叫人给陛下建议叫您救场。”

    “然后皇帝就让你来叫我了?”

    龙影点点头:“老大,那些老头不让发布停耕令,反而逼迫陛下下什么罪己诏,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祭礼什么的我听不懂。赵国公郑国公他们全力以赴的抗争,可是却被骂的狗血淋头,根本招架不住。”

    冷锋笑了笑:“在这个年纪辈分就是道理的年代,他们有用才怪了。”

    两个人讨论问题,如果是同辈,就可以尽情的对攻,可要是一方年纪大,小的那一边就有理也说不出了。这样的事儿放到后世,大概就是和“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是一样的。

    二人骑马缓速下山后就一路疾驰,骑马也是一个体力活儿,所以二人到达皇宫门口的时候,就连冷锋也是一背汗水。

    无名就等候在皇宫门口,见到冷锋二人骑马而来,远远的就大喊:“陛下有命,国公可骑马入宫!”

    “看来朝堂之上的口水战很激烈呀!”冷锋对龙影说了一句话,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二人一直骑马到太极宫议政殿前,不等太监通报,就进了朝堂。

    文武官之间的过道上七把椅子一字排开,其上坐着六个老头,闭目养神的样子。

    “古语云:上之所为,既普天下,又动苍天,其若有不当,天即示警也………”

    此时一个没坐着闭目养神的白胡子老头,正对着魏征大讲特讲,就连魏征也没什么反驳的机会,对方引经据典的时候,别人最好不要打岔,否则就是对往代先贤的不敬。

    冷锋看到了牙齿恨得咬在一起的魏征,忍不住打断了老头背诵文章:“老魏,今天我又迟到了,怎么着?要不要处罚我?”

    那老头见冷锋出来打岔,不满道:“你是谁?为何迟至朝堂还有颜面打扰到老夫说话?”

    冷锋瞥了老头一眼:“我是开国国公、云麾将军冷锋,你是谁?”

    老头冷哼一声:“老夫是太原王氏王普松,字毅然,你这军队莽夫,不知道与人报名也要报字的吗?没教养!”

    冷锋哈哈大笑:“我叫冷锋,字锋,所以不管你叫我名还是姓字,都是冷锋,我是看你年纪大了,让你的耳朵休息休息,才没报字,没想到你个老贼不但不领情,还说我没教养,真是不知所谓!”

    “你………”

    王普松大怒:“你敢说老夫是老贼?你师承何人?老夫要问问你老师是怎么教你的!”

    冷锋哈哈大笑,少顷,一手指天:“我师承昊天,你要和它理论一下吗?”

    “放肆!”

    ………

    “放肆!”

    七望的七个老头齐齐发出大喝,这声音换作一个青壮小伙子可都发不出来!

    “你这狂徒,居然敢号称师承昊天?你不怕天打雷劈吗?”

    冷锋无所谓道:“你看,我说实话你们还不信~”

第281章 我算到你要挨揍

    “竖子!胆敢巧言令色、信口雌黄!”

    另一个老头拍椅而起,戟指冷锋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冷锋无所谓地拉拉衣襟,傲然道:“你们也不打听打听我冷锋,就说我在信口雌黄?”

    冷锋走到房玄龄面前:“房相,你是宰相,你来告诉他,我说师承昊天,是不是在说谎。”

    房玄龄微微一笑,对冷锋拱手弯腰,毕恭毕敬的样子:“国公聪明绝顶,别的暂且不论,对为官、政务上的见解,往往能给老夫很多启示,这些可都是前人没有的,说是师承昊天,并不为过。恐怕也只有昊天可以有这么全面的见解。”

    冷锋还了一礼,又走到长孙无忌面前:“赵国公,我且问你,你觉得我说师承昊天,是不是在吹牛?”

    长孙无忌自然摇头:“国公学究天人,别的暂且不论,在数算一道上,就是把五姓七望的族人全加在一起,也不及国公的万一。

    小儿在文院学习,每次回家,都跳脚哀叹时间不够,不能多学一些,在文院,还望国公对小儿不吝赐教。”

    冷锋点点头,又走到李靖身前,不等冷锋开口,李靖就冷哼一声:“别的不说,惊雷这一项,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雷击树木,尚留生机,惊雷所至,寸草不生。

    如果说雷电是天罚,那惊雷就是超越天罚的力量,国公有此神术,足矣证明师承昊天!”

    从文到武,冷锋逛了一个圈,最后站到王普松面前时,疑惑地问:“这么多人都相信我的话,为什么你就不相信呢?”

    王普松气的胡子发抖:“一派胡言!一派胡言!难以理喻!难以理喻!”

    冷锋面不改色地说:“王家主莫不是喝多了,众人皆醒你独醉吧,我老师就在你头顶,有本事你跟我师父理论去呀!”

    王普松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气倒,好不容易才喘匀了气,想起自家一个在边境任县令的族人发来的信,阴笑道:“国公冷锋是吧,老夫记得你还是天下楼的楼主。”

    冷锋点点头:“你说的没错。”

    这老头儿提起这个干嘛?

    王普松上前几步,忽然深鞠一躬,对御座上闭目养神的李世民说:“陛下,半月前老夫家中一族人,泗律县令王康,给老夫送了一封信。

    信中所言,天下楼商队,向西突厥大量运输食盐茶叶等物。其中的青盐,河北道全年所产,都不够京畿道所用,天下楼此举,无异于资敌!老夫请求陛下治他的罪!”

    “青盐啊~”

    闭目养神的李世民捏了捏眉心,说起来有点好笑,从龙影带着圣旨出去后,他就睡着了,如果不是那几个老头齐齐的大喝,他都要打呼噜了。

    说起青盐,刚刚睡一觉好多了的李世民又头疼起来,当初可是他刷不要脸才弄来了青盐的制造方法。

    食盐,自古以来就是好东西,人不吃盐,就容易手脚发软,就不要说打仗什么的了。

    青盐是最顶级的食盐,原本都是河北道的盐场生产,量不大,供给京畿道都稍费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盐帮走私的盐,清一色变成了青盐。

    百骑司查探后,才发现暗中给盐帮提供青盐的,并不是河北道的盐场,而是天下楼!深入探查后,李世民才知晓,是冷锋发明了一种把粗盐提制成青盐的方法。

    说到底天底下做盐生意最大的还是皇家,李世民不想被盐帮影响自己的生意,就只能张嘴跟冷锋讨要,用的理由还很可笑:你出兵岭南一次,战没还没交!

    在冷锋看来这就纯属耍不要脸了!要知道,岭南那些僚人,全身上下值钱的就一个脑袋,砍了它可以换功劳,功劳就是钱。

    除此以外,去哪“没”?总不能把他们的兽皮、树皮衣服扒下来卖掉吧。

    于是冷锋只能把溶解过滤的法子给了李世民,李世民有天底下最大的人力资源,没多久就建立了巨大的工坊,出货量难以想象。

    天下楼要大量青盐去草原换牛羊,其中最大的供应商其实就是李世民!

    有青盐“入股”,李世民这个皇帝也加入了“破财”的败家子行列,别家最多分发灾民粮食,李世民最狠,直接发肉!

    这傻老头还以为是冷锋一个人在和突厥做生意,殊不知这生意可是四个人合伙的:李世民提供盐、长孙无忌提供铁锅等铁器、冷锋提供人力、最后的丝绸茶叶,则是褚遂良提供的。

    他们四个可是大唐合伙人,捅冷锋一个,可就相当于捅他们四个!

    李世民轻咳一声:“国公与草原交易的事儿,朕早就知道了,草原牛羊众多,换来后,蝗灾起可以作灾民食粮,这样做,与民有益无害。”

    “陛下!”王普松大喊一声:“陛下还不自悟吗?蝗灾?谁能证明今年会有蝗灾?凭什么能证明?”

    李世民指了指冷锋:“就凭国公断言今年会有蝗灾,朕就相信?”

    王普松转过头,恶狠狠地对冷锋说:“国公,你凭什么敢断定今年有蝗灾?难道是你死去的父母祖宗托梦给你了?”

    冷锋冷笑,伸出五根手指,大拇指在其余四根手指上一顿乱点:“就凭我会算卦呀,我算出来的,你不信?你不信我给你算一卦呀!”

    说完,冷锋掐指算了算,嘴里还念念有词,少顷,对王普松说:“我算到,接下来你要挨揍。”

    王普松哈哈大笑:“无稽之谈!谁敢揍老夫?老夫如此高龄,他要是动手~”

    咚!

    一条腿踹在他胸口,王普松犹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那个属于他的椅子上,把椅子砸的粉碎!

    惊!

    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还是七望之六望老家主,都极度、极度震惊的看向出腿的人。

    就连李世民也惊讶的站了起来,起来的太仓促,差点把龙案上的一摞奏折碰倒。

    谁也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敢在朝堂上动手!

第282章 军方联保

    红色,出现在地面上,出现在白色的外袍上,像绽放的玫瑰花一般,扩散到王普松胸口外袍的每一处。

    红色,本该是喜庆的颜色,可是出现在这里,出现在朝堂上,却令人感受到了从涌泉穴窜到百会穴的极致寒意。

    大唐立国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敢在朝堂之上动手。

    遍翻史书,也没有几人敢在朝堂上杀人。

    没错,杀人。

    王普松胸口的那朵血玫瑰,构成它的花蕊的,就是椅子腿的一个碎片,就算没有那个椅子腿儿,他也不可能活下来。

    冷锋的全力一脚,连人的大腿骨都能踹断,更不要说一个骨质疏松的老头的胸骨了,此时撕开王普松的前襟,就能看到他胸口上塌陷下去的脚印。

    没错,出脚的就是冷锋。

    冷锋拿手帕拍了拍鞋,很是无奈的说:“确实没人对你动手,可是我可以动脚呀。”

    魏征离得最近,此时刚好从震惊中缓过来,哆嗦着手、哆嗦着嘴唇对冷锋说:“冷………国公,你………你怎么能………”

    “哦,我为什么踹他呀。”冷锋走到死不瞑目的王普松旁边,把自己擦鞋的手帕扔到他脸上,盖住了他滚圆的眼睛,环视四周,吓得李世民外所有人都后退一步甚至向后倾身

    蹲在王普松旁边冷锋喃喃自语:“我这个人呢,很好说话的,前提是你别提起我父母呀,特别是别骂我父母呀,这样我很容易控制不住我自己的,我一控制不住我自己就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比如轻轻踢你一脚。”

    冷锋平淡的话语,却如同寒冬风雪灌进了大殿,就连李世民也觉得胸口有点发闷,这一脚,还叫轻轻踢一脚?

    “!国!公!你!”

    侧坐在朝臣一边的王羡才接受眼前的事实,大喊一声,撸起袖子就扑向冷锋。冷锋站起身,看向王羡,只是一眼,就吓得王羡差点栽倒在地。

    那一眼太可怕了,王羡敢发誓他这辈子从没有看过那样可怕的目光,就像一只猎豹看向一只即将被它踩死的蚂蚁。

    无情,冷酷,或者还有不屑!

    他毫不怀疑,他凑过去的时候,冷锋会再踹出一脚,让他步上他老爹的后尘!

    这时的国公冷锋,分明就是一个禽兽!没有感情的禽兽!保持着撸袖子的动作,王羡发现自己很难再动哪怕一样。

    死一般的寂静!

    偌大的朝堂上,此时只剩下各个快速跳动的心跳声,地上要是落针,那声音都清晰可辨。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还是李世民第一个打破僵局。

    “国公,你这是?”

    冷锋转过身,对李世民微微一笑:“没什么,不管谁侮辱我父母,我就弄死他,没别的话说。”

    幼年时期那场车祸,是冷锋心里最大的伤疤,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来到唐朝,本就孤寂,而王普松还是第一个张嘴侮辱他父母的,所以就是冷锋的心理素质,也忍不住当场暴怒!

    “谁侮辱我父母,我就弄死他”,这话一出,程咬金和尉迟恭、刘弘基等人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他们平时粗俗惯了,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入娘到老子的一通胡咧咧,现在看来,得管管自己的嘴了!

    李世民舒出一口气,重新坐回御座,他找冷锋来,是打算让冷锋重复上一次的场景,把七望怼回去,可是没想到,冷锋居然一脚踹死了王普松。

    此时李世民很想扇自己一个嘴巴,看看是不是自己还在做梦,根本不想张口说话,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是唐朝第二任皇帝李世民,如今和他关系很好的的世外高人冷锋踹死了太原王氏的老家主,他该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

    既然李世民闭了嘴,文武百官都闭上了嘴,没有官员敢说话,可是,一直处于震撼之中的荥阳郑氏老家主郑如墨,跪倒在地开口了,还是哭腔:

    “陛下,老夫想问问您,这里还是朝堂吗?为何有如此凶徒当朝行凶?您天子的威严何在?这天地正义何在啊!”

    说完,其它五个个老头也纷纷随着他跪倒在地,六个苍老的头颅就磕了下去!

    他们都是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者,按理说,在皇帝面前,他们是不需要跪拜的,甚至都不用行礼,可是此刻太原王氏王普松惨死,他们身为王普松的老友,是怎么也要给他讨一个公道的!

    魏征离冷锋最近,他忍不住拽了拽冷锋的衣袖:“你闯大祸啦!当朝杀人,古往今来为之的无不是大恶!就算你今天逃过去了,你也不想想史书会怎么编排你!”

    冷锋此时已经没了怒火,听到魏征的话,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附在魏征的耳边说:“………”

    李世民此时心烦意乱,六个老头一出马,朝中但凡和七望有关系的官员都纷纷站出来,随着老头们跪倒,虽然没说话,可是意义很明显,就是要他治冷锋的罪!

    头疼啊!冷锋干出这样的事儿,他完全始料未及!

    虽然冷锋那一脚也让他看着很爽,但血溅金銮殿,可不是小事儿,砍头都是轻的!

    李孝恭见文官那边站出那么多七望派系的官员,当下站了起来:“陛下,我大唐以孝义立国,《孝经》所书:‘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这是孝的根本,就是陛下也当遵守。依臣看,王普松辱骂国公父母在先,国公为父母出手在后,国公虽有罪,可是理应从轻发落!”

    冷锋是军方的宝贝疙瘩,如今冷锋犯了事儿,他们怎么也要出面保他!

    或许五姓七望的族人在文官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可是他们毕竟是传统文人,军方,是他们永远伸不过来的地方!

    李靖、程咬金、尉迟恭等人纷纷离座而起,这就相当于整个武将群体横移了位置:

    “河间郡王说的在理。”

    “臣等附议!”

    “就是这么个理儿嘛!”

第283章 以你之道还施你身

    武将们都齐齐动身,一起保一个人,这样的情景可谓是盛况了。

    李世民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李孝恭找到了保冷锋的理由,他该松口气才是,可是此时他在意的,是武将们对冷锋的态度。

    什么时候冷锋成了军方的人了呀!

    有些话,李世民没有跟外人提过,冷锋这个人,他本来是打算塞到宰相的位子上的,而如今的宰相房玄龄,关于自己接-班人的建议里,也有“冷锋”这一个名字。

    想想看,一个不管什么事情都有算卦一般先见之明、遇事踱步三四圈就能想出主意的人,做宰相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没事儿带着兵上战场厮杀,哪赶得上做宰相有用武之地,敢拼命的将军多的是,将军的候补人多的是,一个宰相的人选去当兵,实在是浪费。

    郑如墨最不怕的就是别人和他论经,说句毫不吹牛的话,钻故纸堆他比朝堂上所有官员钻的都深,毕竟他可是把一辈子的时间用在“钻”上了!

    河间郡王李孝恭,文武双全叫着好听,可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识字的武夫罢了!

    郑如墨站起身,掸掸袖子:“河间郡王要论孝吗?那老夫就陪你论一论!

    《孝经》所书天子之孝,要求陛下: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国公朝堂之上公然行凶,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么陛下就要问罪降刑,只有这样,才是孝。

    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我大唐没有诸侯,可是国公之位下,就已经相当于诸侯了。国公冷锋平日里骄奢淫逸,天下楼一项产业,敛财无数仍不自满,还要教唆陛下与西突厥交易,可见国公冷锋根本无孝!

    卿大夫、士子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国公冷锋朝堂之上行凶,河间郡王等人还要为他洗罪开脱,敢问诸位将军,你们做到孝了吗?”

    郑如墨的一番话宛如演讲一般言辞激昂,而且每一段话前面必定是引经据典,显得无懈可击。

    没办法,孝经就是这么规定的,人家可以直接拿来用,而且威力绝对超过唐律,毕竟,唐律才诞生十一年,孝经却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见朝中无人能反驳,郑如墨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看向冷锋。

    他很失望,因为他没有看到冷锋的失望。

    冷锋如今正蹲在地上掐指算着东西,完全没有理会朝堂上的事儿。

    李孝恭和李靖的脸色都很难看,军方能说上话的国公里,就他们两个是“文化人”,可是,就是他们两个,加在一起也不是这老头的对手。

    他俩和郑如墨谈论孝经,就像一个庄稼汉和律师讨论宪法,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

    王羡刚刚被冷锋吓住了,半天不敢动弹,如今有人替自家说话,当即跪倒在地,膝行到五个老头身后,对着皇帝连连磕头:“陛下!家父遭此横祸,还望陛下为他老人家做主呀!否则老父九泉之下不能瞑目,臣这个做儿子的,又谈何有孝?”

    李靖李孝恭很想学冷锋的样子一脚把王羡踹死!

    卑鄙小人!无耻懦夫!

    刚刚就是他冲上去跟冷锋拼命,他俩都会高看他一眼,可是这犊子一开始反而怂了,如今眼看胜利的天平偏向五姓七家,又来对冷锋落井下石。

    这世间怎么有这样的人!

    眼见李靖李孝恭欲言又止的样子,郑如墨以为他俩实在是对不过自己,更得意了,他看向冷锋:“国公还有什么要狡辩的吗?”

    冷锋此时正好算完,大致记好一个数字,才回答道:“有啊!”

    “没话说的话………嗯?”

    郑如墨很诧异,这都这样了他还有什么话说?就连其它五个老头也看向冷锋,这人有这么胡搅蛮缠嘛?

    冷锋举起手,想想觉得不太对,就拱手对李世民说:“陛下,臣冤枉呀,臣这是为国除害,或者说替陛下处决逆贼,怎么能处罚我呢?怎么也该给臣发点奖金吧。”

    陇右李氏老家主李思敏也站起来,快步走到冷锋身前说:“老夫倒要看看你这个人是何方妖孽!脸皮有多厚,才能在这里颠倒是非!”

    就连李世民也露出了错愕的表情,分明是你控几不几你寄几,把人踹死了,怎么又扯到什么为国除害上了?

    魏征上前一步拦在李思敏面前,对着李世民拱手说:“陛下,国公所言,并非颠倒黑白!按照我朝章程,凡举报在朝官员贵族谋反的同朝官员,需要上表陛下,并将证据递交大理寺。

    可是泗律县令,太原王氏族人王康,没有上表,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国公谋反,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么大的事儿,他没有上表,却写在家信里。

    这就让臣疑惑了,难道王康觉得,与其上表陛下尽忠职守,还不如告诉他们的家主?其中深意,耐人寻味呀!所以~”

    魏征大声说道:“臣弹劾太原王氏,无凭无据,陷害忠良!

    臣弹劾泗律县令王康,遇事不奏,玩忽职守!

    臣弹劾太原王氏,妄图取代陛下统猎四海、查阅百官之权,图谋不轨!”

    魏征的一番话,慷慨激昂,振振有词!

    王羡只觉得眼前有无数的金星四散纷飞!

    完了!对于扳倒王傅的冷锋,王家一直都有防备。

    他曾经告诉过父亲,皇帝现在尤其反感为官者与家族勾结通气,王康信中所提,万不可以当成对付国公冷锋的筹码。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父亲气急之下,居然把这个说出来了,而魏征也抓住了这个“细枝末节”,从他们告冷锋谋反,变成了魏征告他们谋反。

    完全逆转了!

    看着前方呆滞的王羡,冷锋微微一笑。

    跟我一个后世人斗,最好别露出任何言语破绽,一旦露出来,我就能给你豁开一个大洞!

    在后世,连一句“停车坐爱枫林晚”的名句都能歪曲出其它邪恶的意思,你们不走规章制度自家传信,这么大的漏洞,我不利用一下以你之道还施你身怎么行?

第284章 君权学授

    其实冷锋对魏征说的就是“以其之道,还施其身”。

    之前王傅被扳倒过后,有一封针对李道宗的无名奏折,再联想到王傅收受王羡的贿赂,那个奏折很有可能就是王家放出来的。

    王傅被绞,李世民却没有追究王羡的责任,那不是他忘记了,而是他想看看王家究竟还能怎么折腾。

    奏折事件,本就让李世民恼火万分,如今又闹出这件事,李世民的恼火已经超过了他内心承受的极限。

    “大理寺寺卿戴胄何在!”

    黑脸的戴胄从文官群中站起身,走了出来:“臣在!”

    李世民冷哼一声说:“朕觉得,泗律县令王康,根本没把朕和朝廷的规章制度放在眼里,他,朕就交给你问罪了,至于太原王家~”

    李世民看了一眼大殿中央那一摊鲜血:“主犯已死,不再追究,来人,把他弄出去,朕不说话你们不知道自己动吗!”

    直到这时,无名招呼着几个太监把王普松抬了出去,还有几个太监拿干布湿布把地面清理干净,直到没有一丝血迹。

    在这个过程里,所有人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今天的朝堂,有点给人梦幻的感觉,每个人都想扇自己一个嘴巴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李世民找回了自己的主场,看向阶下的六个老头:“王普松擅专朝权,与边境县令家官勾结,死不足惜,此事不必再议!国公冷锋!”

    冷锋看向李世民,怎么又提到他了?

    李世民思考了一下后说:“卿忠心爱国之心,朕知晓了,可是,卿在朝堂上杀人,古往今来这么干的没有全身而退的,朕罚你十年俸禄,廷杖三百!”

    “廷杖三百?”

    魏征等人心里咯噔一下,廷杖那玩意儿的威力可不亚于军棍,特别是宫里行刑的太监,可是行家里手,特殊制造的廷杖,用起来跟刀子没什么区别,这要是打下去,还是一百………

    李孝恭当即单膝跪地:“陛下,一百廷杖太多了!会死人的!”

    廷杖一般是由栗木制成,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有倒勾,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身上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来。

    如果行刑人不手下留情,不用说六十下,就是三十下,受刑人的皮肉连击连抓,就会被撕得一片稀烂。不少受刑官员,就死在廷杖之下。即便不死,十之八九的人,也会落下终身残废。

    廷杖最高的数目是一百,但这根本没什么意义,打到七八十下,人已死了。廷杖八十,意味着双脚已迈进了阎王爷的门槛。廷杖一百的人,自东汉时期到现在,极少有存活的记录。

    (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周宣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著名,所以不要错误的以为是明朝才有的。)

    李世民二话不说就提到一百,这是要打死冷锋呀!虽然冷锋号称“世外高人”,可是李孝恭他们也不觉得他能抗下这一百廷杖。

    李世民面无表情的说:“朕说了一百就是一百,金口玉言,怎可朝令夕改?再劝者,同一百廷杖!”

    听到李世民这么说,李孝恭等人只能闭上了嘴,倒是王羡把自己的头低的更低了些,他怕别人看到他嘴角露出来的笑容。

    冷锋一直在盘算事情,他没想到李世民还真的要打自己,一时间有点愣,就差脱口而出:“你不是在逗我吧!”

    可是,当负责押他出去的太监出现时,冷锋还是把嘴闭上了,乖乖的被架了出去。

    李世民冷哼一声:“你们都挤到中间干什么,回你们自己的位置去!”

    有了冷锋的前车之鉴,不管是附议几个老头要搞冷锋的五姓派系官员,还是替冷锋求情的武将们,都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位置,就连那六个老头,也灰溜溜的回了自己座位。

    一百廷杖啊!没人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李世民清了清嗓子:“蝗灾之事,据司农寺大规模查探,已无可避免,故朕要颁布停耕令,免得百姓辛苦一遭,却颗粒无收。至于赈灾,朕早已有了预案,就不再多言,谁还有异议吗?”

    有!

    郑如墨有异议!

    他又一次站起身:“陛下,蝗灾将起,陛下缘何不下罪己诏?”

    李世民抓紧了袖子………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如今大唐政权稳固,皇权稳固,君臣尊卑有别,这样的话一、三谈不上,不过蝗灾确实是很大的灾难,按理说皇帝应该下罪己诏。

    可是此时由郑如墨提出来,李世民再采纳他的建议,下罪己诏,却别有一番滋味儿了!

    很明显,他们是想通过“劝”皇帝下罪己诏,来卖弄自己传承下来的知识,借皇权加固他们学说的地位。

    说实话,李世民并不讨厌“君权天授”,作为统治者,他和汉武帝一样,需要它来巩固自己的皇权。

    可是,李世民很讨厌被人利用!特别是被人胁迫着做什么事情。

    天下庄园有一个极西之地的胡人,名叫威廉。

    李世民很喜欢一些奇闻怪谈,也很好奇极西之地的文明,有一次闲暇,他就微服去了养鸡场,跟威廉半说话半打手势的聊了很久。

    当聊到极西之地一些国王的王权需要教皇认同才可以的时候,李世民气的摔了杯子。作为大唐的帝王,这种事情放他身上,他绝对不会容忍!

    “君权天授”和“君权神授”,只是差一个字,意义却完全不一样,一个是借“天”的名头,权力还在自己手里,一个是纯纯粹粹的借教皇的名头。

    可是他怎么看,怎么觉得五姓有一种把“君权天授”变成“君权学授”的意思~

第285章 以本伤人

    如果非要形容这种“意思”,大概就是:

    文人士子认同的皇权,才是皇权。

    任你王朝更替交换,我们家族要遗传万年!

    这是天性自傲的李世民绝对不能容忍的!

    “罪己诏,朕要不要下达,到时候自有主张,用不着你们在这里提醒朕,几位年纪也大了,就不要在朝堂上苦熬了,来人,抬步辇送几位老先生出宫。”

    郑如墨没想到皇帝这就下了逐客令,刚想说什么,他旁边的博陵崔氏老家主崔文杰偷偷扯了扯他的衣袖。

    今天的皇帝明显已经找回了自己的主场,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还不如暂时撤退,大家聚在一起重新商议对策。

    郑如墨明白了崔文杰的意思,就不再开口,安静的随着几个太监离开了大殿。

    途径午门时,他们忍不住看向朝臣受廷杖的地方,步辇很高,还方便他们看得清楚些。

    很晦气,国公冷锋的屁-股居然是对着他们的,看不清楚脸,只能听到杀猪一样的嚎叫声。再想起他被架出去时无所谓的表情,还以为这一位也是个汉子,结果到底是个怂包。

    ps:那是廷杖没打到他们身上~

    看廷杖下那已经血肉模糊的屁-股,想来这个国公就是不死,也要半身不遂了吧。

    场面太血腥,几位老家主不敢多看,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注意到那个嚎叫的声音是尖锐如女子一般的,也没有注意到正在行刑的人穿的并不是某个人特异独行的装束,而是………太监服。

    而冷锋,此时正躺在躺椅上接受一个宫女的按-摩。

    无名和龙影站在冷锋身后,一个捧茶,一个戳着当人头,一句话都不说。

    一百廷杖,对朝臣来说,那可是几乎必死的刑罚,李世民怎么可能打死冷锋?所以架冷锋出去的是无名和龙影。

    看到龙影,冷锋就知道自己肯定是没事的,最多配合李世民演演戏罢了,否则当朝踹死人,这样的事件,却不重罚,你让李世民怎么下台?

    一口喝光茶水,冷锋扭了扭脖子,他很认同大唐律法对高龄老者的尊敬,可是如果这老头非要找死,那他也不会忍,尊敬老者是孝,可是被老者欺负到头上、侮辱了爹妈还要忍,那就是怂了。

    见冷锋杯子里的茶喝光了,无名赶紧给冷锋续杯,冷锋嫌麻烦,直接把茶壶抢过来,对着壶嘴喝,嘬了一口后拿壶嘴指着正在挨揍的太监问:“这家伙犯了什么罪,居然要被打死?”

    死也分很多种,而眼下这种被活活打死的死法,却是最残忍的一种。

    无名对着那边吐了一口唾沫:“国公,按理说这是宫里的事情,不能对外人说,但您既然发问了,杂家就告诉您。

    昔年陛下发现宫内好多采办太监、宫女都有借皇宫威势在外面给自己敛财的,于是下了命令,今后这种行为一经发现,绝对打死勿论。

    可是这家伙老实了一年多,又旧态萌发,前前后后贪了不下五十贯,今日杂家在他屋里发现了赃物,人赃并获,再加上您………呵呵,所以就把他带到这里行刑了。”

    “哦,原来是这样。”

    看看那个已经无力哀嚎,只能挨一棍抽搐一下、气若游丝的太监,冷锋吐出一个茶叶碎片,对龙影说:“打了这么久,也够了,你给他一个痛快吧,我在这看着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秦岭继续玩乐呢。”

    龙影点点头,走过去抢过一根廷杖,一棍子砸在那个太监的后脑上,栗木棍子本就沉重,再加上它一头包裹着铁皮倒刺,更加势大力沉,只是一棍子,就结束了那个太监漫长的刑罚。

    无名过去试探了一下他的鼻息,确定他已经死掉了,就对着两个行刑的老宦官挥挥手,示意他们把他架走,扔到乱葬岗。

    而他则找了一块毛巾擦了擦地上的血迹,走到冷锋面前:“国公,这戏还是要做全套的,奴婢给您安排了光板车,您怎么也要趴在上面出城,让一些有心人看到才行。”

    “好吧。”

    冷锋站起来,任由无名往自己的白袍上涂抹血迹,给自己的衣服上洒水。

    打扮妥当了,冷锋才皱起眉头,做出很痛苦的表情。本来“挨揍”就很丢人了,他怎么也不可能叫出来的!

    马车从玄武门驶出,到天下楼接上老元,然后才一路驶向城外。

    出了城,冷锋就让板车停下,把染血的白袍脱下来,扔到了马车下。

    老元离得最近,早就看出来东家是在假装,可是还是忍不住好奇道:“东家,你这是在皇宫………”

    冷锋点了点头,然后问老元:“你知道太原王氏都是做什么生意的吗?”

    高官文人虽然都号称两袖清风,从不操持商贾贱业,可是真正做到了的,冷锋只看到了魏征等少数几个人。想想也是,一个大家族,如果没有自己的产业,怎么能在朝堂上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老元当即回答道:“太原那一带,盛产煤炭,本来只有当地铁匠用的多,销量一般。要是把煤炭运到外地,那就是赔本生意。可是自从您发明了炉子暖气等物,王公大臣家煤炭的用量突然上升,可是长安周边还没有发现煤炭的地方,于是王家就开始向长安运输煤炭,定价很高,大赚了一把。”

    “还有这事儿?”冷锋忽然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老元问道:“东家问这个干什么?”

    冷锋指着马车下的血衣:“你东家我今天在朝堂上把王家的老家主踹死了,这可是大梁子,王家以后要是不对付我才是怪事。”

    老元瞪大了眼睛,东家在朝堂上把王家老家主踹死了?这………他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说“东家威武”?

    冷锋叹了一口气:“老元,你听说过‘以本伤人’嘛?”

    老元点点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自然是知道的,老奴之前开设酒楼,旁边有一家竞争对手,最后老奴就是用这个方法把他排挤出了长安城。”

第286章 老元认家主

    只要是经商的,就会遇到很多龌龊事,老元自认不是什么好人,锱铢必较才是他的本性,如果他没有用出这个办法,那么被排挤出长安的,就是他老元。

    可是说到“以本伤人”,老元似乎想明白了什么,震惊地看向冷锋。

    难道?

    冷锋见老元的神色,就知道他想明白了,微微一笑:“老元,你觉得,咱们弄得过他们吗?”

    老元正色道:“咱们天下楼去年盈利足够,到今年为止还没有太大的支出,可要是以本伤人,就看您伤得起不。”

    能搞得动就行!

    冷锋点点头:“虽然我不太明白里面的门道,可是根据字面意思,以本伤人就是双方赔本,消费者,哦,也就是买东西的人得利,既然如此,咱们也不至于太心疼。

    造吧!可劲造!天下楼账簿上没入库的那些,你拿着搞,如果不够,你就找老李要!”

    “都………都给老奴?”

    老元大吃一惊!

    天下楼是冷锋手下产业的“老大”,所有行当的盈利都是汇总到天下楼以后再转交冷锋。因为天下楼要不时往慈善堂投钱、各个行当的工人工资分配都由天下楼负责,所以天下楼在给冷府递交大部分盈利以后,还要留着一部分钱财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年,冷锋扔给老元的是三十万贯,而第二年,冷锋不在长安,老元老李商量过后给天下楼留下了一百万贯!

    一百万贯!这可是连皇帝李世民都要眼馋的数字!

    如今冷锋把这一百万贯教给他老元“挥霍”,还声明不够再找冷府要………

    纵使老元是见识过大场面的,此时也有点麻爪。

    就是麻爪~如同字面意思,他现在手心就发痒,如果把这一百万挥霍光,那他老元绝对可以以“败家”的属性进入史书。

    “怎么了?没信心?”

    听到冷锋在叫他,老元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主家,百万贯呀!您就这么放心交给老奴?”

    冷锋点点头:“你老元我还是信得过的,再说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以本伤人,也只能交给你去办了。”

    老元的耳朵自动忽略了冷锋后半句话,对他而言,“一百万贯拿去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觉得自己“有用”了。

    可是………

    老元跳下板车,对着冷锋拱手说:“东家,我老元生于破落的商贾人家,捉爬滚打半生,才找到了值得依靠的主家。元昌不才,请求主家收我为家臣,自此定当忠心为主,九死不悔,若有反复,定叫我元昌五雷轰顶,子孙死绝!”

    说完,老元用自己的指甲抓破了胳膊,等待着冷锋的答复。

    家臣认主,就是加入一个家族,成为附庸。这比朝臣认君主还要彻底,朝臣还可以“退休”,可是家臣却要为家主奉献到死。

    不过相对而言,有付出也有收获,家臣在一个大家族的地位相当于宗派里的“长老”,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老元现在管理着天下楼和天下楼下属那么多的企业,这就已经是非家臣不可获得的权力了。

    家臣不是主家主动收的,主动收的那叫手下,只有某个人认定自己有价值,认定将要附庸的主家是值得附庸的,才会主动提出做家臣,而主家考虑后觉得可以,才可以收入一个家臣。

    冷锋现在已经有一个家臣了,那就是老李,对于老元,冷锋说不“眼馋”是不可能的,可是规矩在那里,他只能等着老元主动提出来。

    今天,在长安郊外的路上,老元终于决定了认家主,这让冷锋喜出望外!

    毫不犹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破口和老元胳膊上的破口贴合起来。这个仪式叫“溶命”,这表示老元保证自己以后可以随时为冷锋这个主家赴死。

    贴完、仪式完成以后,老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长安混了很多年,他见惯了长安豪门的阴暗面,好多人都喜欢让家臣家将干阴暗的事儿、背黑锅,所以老元不会乱认家主。

    冷锋这个主家,很符合老元的择主标准,以前可以厚着脸皮负责经营天下楼,可如今就要拿着一百万贯替主家打“商战”,老元觉得,还是认了家主比较妥当。

    这样一来,就是商战打输了他也不必落下心理负担,家臣和家主是一家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哪有一家人因为事情办砸了问罪的?

    得偿夙愿的俩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驾着车、一直面无表情的龙影也露出了笑容。

    在皇宫待的久了,他也明白家臣是怎样的存在,一个拥有家臣的家主和没有家臣的家主可是两个地位,拥有家臣的家主,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

    “好好搞吧,家底都交到你手里,要是你败的少,咱们就是大胜,要是把家底败光了,你老元自己去讨饭,我是国公,丢不起这人。”

    老元哈哈大笑:“何须讨饭,家主只要把老奴卖到人市,还是能换取一两顿餐饭钱的。”

    老元成为家臣后,和冷锋说话就不再那么拘谨,但他和老李一个德行,还是喜欢以“老奴”自居,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也该改自称了,可是看样子还是不打算换。

    冷锋反手摸了摸走过来的踏雪,这蠢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偷从秦岭跑了出来,还找到了他这个主人,看样子马这种动物嗅觉是真的灵敏,想必阿史那阿伊那一天就是靠自己白马一路追到了冷府。

    他对龙影说:“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告诉皇帝,开始准备应对蝗灾吧,接下来我要躲在家里当宅男,这也是帮他演戏。”

    龙影点点头,两脚踢断了平板车的车辕,骑着光背的马就离开了。

    老元对冷锋拱拱手:“家主,老奴也回天下楼了,用‘以本伤人’的手段对付王家,就要从煤炭上下手。”

第287章 准备就绪

    专业的事就要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冷锋点点头,这里离长安不算太远,老元只要走上大路就能坐车回长安。

    在岭南,可以刷冯盎的脸“付账”,在长安路上,只要遇到商队,老元就可以刷脸坐车。

    骑上踏雪,冷锋拍了拍它的脖子,它就自己跑向天下庄园,老马识途,踏雪虽然不老,可它往返于长安和天下庄园多次,自己就记住了路。

    五月了,还有一个月左右,皇后就会临产,不出意外,这个孩子就是李治,一个“捡漏”当上皇帝的幸运儿。而还有不到三个月,刘淑雯也要待产,抛弃了她三个月,在秦岭玩乐,只有偶尔回家,冷锋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唐朝初期的小女人,除了房夫人等少数的以外,都不会给丈夫眼色看,冷锋回来时,她正在刺绣,看到丈夫回来,她心中欢喜之下不小心刺到了手指。

    冷锋赶紧快走两步,把她的手指含到嘴里吮吸。

    这个动作让刘淑雯羞红了脸,忍不住抚摸着自己的大肚子,脸上充满了母爱的光辉:“夫君,这几日,这孩子都会踢我了。”

    冷锋微微一笑:“怕不是你的错觉吧,孩子才七个月,哪有这么早就踢你肚皮的,怎么也得再过一个月才差不多。”

    刘淑雯并不在意冷锋的话,把手指从夫君嘴里抽出来,继续绣那个五毒小褂子,此时她绣的东西是一坨绿色,可能,大概,也许是蛤蟆。

    冷锋坐在她身边,看着她刺绣,这个老婆呀,长得漂亮,弹琴一流,做饭的技术也不弱,现在嗓子好了,唱歌也不赖,可是就是弄不来刺绣。比如现在这个蛤蟆,如果不是她用的绿色丝线,冷锋绝对不会把它和蛤蟆联系到一起。

    刘淑雯感受到了冷锋的视线,忍不住说:“夫君你想笑就笑吧,妾身这刺绣是上不了台面了,不过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冷锋摇摇头表示并不在意,四下打量几眼,疑惑道:“淑菡和淑雅呢?”

    刘淑雯回答说:“上课呢,韩崇文老先生当年教的一个弟子,听说老师办了文院,就辞了官回长安陪他老师教书,韩崇文老先生把他安排到了咱们庄子上,开小学堂教小孩子。

    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不识字也不太好,妾身就自作主张把她俩也送进了学堂。”

    现在的社会环境对女子而言是残酷的,在不能抛头露面的情况下,女子想识字,就只能请先生到家教。不过好在天下庄园的教书先生是韩崇文老先生的弟子,这样安排他应该没有异议。

    “这样很好,淑菡虽然很大了,可是现在学识字还不太晚。”

    刘淑雯在冷锋旁边根本没法安心刺绣,索性就把绷子放到一边,对冷锋说:“夫君今日回来是要过夜再走嘛?”

    冷锋摇摇头:“你夫君犯事了,准备在家里憋三个月,你记住有外人问起来,就说我屁-股被廷杖打烂了,正在卧床休养。”

    “啊?”

    刘淑雯很疑惑,夫君这不是好好的嘛?为什么要对外宣称卧床休养?

    冷锋只能把今天的事儿给刘淑雯说了一遍,听到冷锋今天出手,不,出脚踹死了一个老头,刘淑雯担心地说:“夫君你也真是的,怎么就直接把他踹死了呢?妾身这可是怀着孩子呢,你今天杀了人,晚上出去睡。”

    “他侮辱你公婆,当然该死,不过你也不用赶我出门,咱们家的天下楼善行无数,该有的福泽不会少,各路神仙都会保佑咱们家,不用怕一个老头的怨魂。”

    刘淑雯自打怀了孩子以后就特别迷信,或者说天底下的母亲都是这样,遇庙拜庙,遇佛拜佛的,就为了给孩子一份保佑。

    听到冷锋这么说,刘淑雯才放下心来,对他说:“既然要装病,就要做出样子,别整天出去溜达了,孙神医也要请过来,不然还是瞒不了人。”

    到底是女人心细,冷锋笑了笑,就出去告诉老李安排这些。

    接孙思邈回来有点不及时,因为李孝恭他们比老李的速度要快的多,才下朝,就拽着御医来到了冷府。

    在老李的规劝下,李靖李孝恭没带御医和同僚,就两个人进了冷锋的卧房。

    看到活蹦乱跳的冷锋本人,李孝恭才松了一口气:“还以为你要被打个半死,结果你屁事没有,害的老夫担心,今晚你怎么也要设酒赔罪才行。”

    冷锋给他们俩拽来椅子,笑着说:“演戏罢了,你俩我就不瞒着了,不过一会儿你俩出去,在别人面前可别露馅了。”

    李靖坐到椅子上,拍拍旁边的李孝恭说:“我就说冷锋不会有事,你偏偏不信吧。”

    李孝恭对着李靖哼了一声,说起来,他对自己皇帝堂弟的印象,实在是不怎么好,毕竟有息王刺王的前车之鉴在。

    正巧两个人来了,冷锋就询问道:“这三个月我都在秦岭,很少回来,你们购粮怎么样了?”

    李孝恭苦笑说:“只能是尽力而为罢了,这些日子江南往长安的船队、陇右往长安来的骆驼队、河北道往长安来的马车可谓络绎不绝,载的都是粮食。

    从外地买粮,运来费时费力费人工,途中还要耗费不少,这下子每家都伤了元气,我们合力,也不过集齐了两处粮仓而已。”

    冷锋没实地见过粮仓是什么样的,可是从老元老李竭尽全力才集齐一处粮仓来看,武将们这次没有偷懒。

    李靖苦笑道:“府兵都收到了随时集合的通知,渔网等物准备了不少,想不到我李靖有一天还要指挥兵马捉蝗虫。”

    “尽力而为吧!”冷锋苦笑说:“咱们这可是筑好了城墙等着敌人进攻了,但愿城墙够结实,敌人不要太凶猛了!”

    相约晚上偷着过来喝酒以后,李孝恭和李靖才告辞,出门以后面对七嘴八舌的提问,俩人只是一副担忧状,不断叹息。

    只有那个御医特别疑惑,怎么火急火燎的把老夫带来,却没有老夫的事儿了?

第288章 干一票大的

    送走李靖和李孝恭,冷锋就一头扎进了书房,继续记录自己对生物学的一些理解,虽然其中一些道理现在的人还不可能明白,但是往后的话,有这些知识在,就可以让后来者少走几步弯路。

    人类从未知到已知的探索历程是艰辛的,我们踩在前人踏出来的康庄大道上,却很少注意到这条路边有多少荆棘,又有多少倒伏的荆棘上沾染了前人脚底板的血液。

    至于《进化论》的知识,冷锋是不敢写出来的,至少现在不敢写出来。女娲娘娘抟(tuan)土造人的神话传说占据了每一个人的心房,你要是站出来嗷嗷喊着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和现在的猴子是近亲,下一刻一定会被唾沫淹死。

    那个时候的达尔文公布《进化论》最多被指责,可是这个时候如果冷锋说这个,下场不会比火刑轻多少。

    孙思邈听到冷锋“半残”的消息大吃一惊,带上常用的东西,就随着老李回了冷府,可是进了冷府后院以后,老李却跟他说冷锋并没事儿,这让老道很不开心。

    此时,孙思邈正在给冷锋和刘淑雯号脉,冷锋拒绝都不行,他居然一脸认真。

    “嗯,肝火有点盛,你今天必定大怒过,不过你身强力壮的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冷锋听到孙思邈的话,差点跪了,这医术,堪称算卦了!后世的一些只靠言语忽悠的江湖郎中,和老孙根本没得比啊!

    孙思邈又给刘淑雯号脉,直接摸脉搏,而不是用红线拴着摸,老孙给皇后号脉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干。

    医术不是道术,拴着一根红线就能号出病症情况来,估计只有电视剧里这么干了。

    好久之后,孙思邈才点了点头:“母子平安,没有什么大问题,没事儿的时候多走走,对顺产有利,比如二狗子他婆娘的生产就比别的新婚孕妇顺利很多。”

    刘淑雯点点头,她最近没少去二狗子家串门,对刘氏抱着的的儿子很向往,忍不住问孙思邈:“孙神医,您能号出这孩子是男是女吗?”

    孙思邈摇摇头:“没学过,不过依老夫看那些号称能够号脉号出胎儿男女的,多半是吹嘘。”

    刘淑雯失望的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肚子实在是不放心,比冷锋还要在意这个孩子是男是女。

    冷锋摸摸刘淑雯的手,夫妻二人相视一笑。

    孙思邈刚刚已经了解了一些事情的始末,他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上了药方给冷锋说:“这个药方是给淑雯补身体、安胎的,不过你对外可以宣称是伤药。”

    冷锋接过纸条,苦笑:“不过踹死一个人而已,就要宅在家里好久,真是的。”

    孙思邈无奈道:“说起来也不全是你的错,只是你这随意杀生的习惯最好改改,好多杀人如麻的大将军都需要心理慰籍,比如尉迟恭好饮酒,程咬金好赌博,刘弘基好色。

    到了你,我还没看出来你有什么宣泄的习惯,小心点,那些找不到宣泄途径的,都很容易性情大变。”

    冷锋被孙思邈的话说的一愣,这家伙难道要转行当心理医生?怎么对这些事儿知道的这么清楚?

    其实冷锋也有宣泄情绪的习惯,就是看书,只不过到了唐朝以后不喜欢看那些古文,把“看书”改成了“写字”罢了。

    比如他今天刚刚杀了人,就忍不住想给生物学写点教学知识。

    “不多和你赘言了,你自己把握尺度,你给老道安排一个屋子,老道也要整理一下你那个什么解剖学。”

    孙思邈开口,冷锋自然遵命,立刻让老李去给孙思邈准备房间。在秦岭的这段时间,孙思邈没少解剖动物,对生物的身体器官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说实话,冷锋很期待着老孙能发展出现代医学。

    在孙思邈给冷锋夫妻二人号脉和谈话的时间段里,房玄龄和魏征都来探访,但是都被门房拦住,告知最好是晚上再来。

    至于其他人,得到的都是“主家伤重,不宜见客”,连阿史那阿伊也是如此。

    看了一眼冷府的牌匾,阿史那阿伊叹了一口气,对阿史那贺鲁说:“收拾收拾,咱们该回草原了。”

    她早就有了回草原的念头,可是跟着冷锋和孙思邈学生物学,确实很有意思,她忍不住一拖再拖,直到现在。

    如今草原即将放牧的旺季,每到这个时候,西突厥的各个势力就会开始明争暗战,作为阿史那家族目前的领头人,她必须回去主持大局。

    因为并不是说她们阿史那家族是金狼王最直系的血脉,就不会有势力对付他们。西突厥的乱局,决定了那是一个以实力说话的猎场。

    如果说草原是突厥人的猎场,那么现在的商场,就是老元的猎场,有冷锋在他背后撑腰,老元以前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充满必胜的把握。

    太原的富商王琰,经营的也是煤炭的生意,他虽然也姓王,却并不是王氏族人。

    去年他也看到了商机,押出全部身家往长安送煤炭,价格要比王氏低很多,因此受到了王氏的威胁,货物卖不出去的话,他绝对要破产。

    在这个局面下,是老元主动收了他的煤炭,救了他,故此王琰特别感激老元。

    今天老元叫他来天下楼,他毫不犹豫的停了活计,一个人骑着快马就赶来了。

    “百………百万贯?!”

    看清老元给他的账簿,王琰差点跪了!

    虽然他知道天下楼赚钱,可是没想到赚钱到了这个地步!连账面上应急的钱款都是这个数字,那真正的盈利该有多少?

    老元呵呵一笑:“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陪我老元干一票大的?”

    王琰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元掌柜,您不用露底,有什么吩咐就直说吧,我王琰绝对陪着你!”

    老元合上账簿,然后把账簿撇到一边:“去年你被王氏威胁,差点破产,这事儿你还记得吧,我要你陪我干的事儿就和王氏有关。”

第289章 十万!

    “如何能忘!”王琰恨得牙齿都痒痒。

    在这个商人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年代,他挨了权贵的威胁,也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因为他哪怕告到官府,判下来也是他的错,没准还有罪!

    商人没理!真理都掌握在权贵手里!

    “元掌柜,你是不是要对付王氏?”

    今日国公在朝堂上一脚踹死了太原王氏老家主王普松的消息不胫而走,王琰听到这个消息时差点直接跪了,狠人呀!

    老元微微一笑:“没错,也不瞒你,我老元已经成了冷家的家臣,家主受辱,家臣怎可无动于衷!

    我老元可忍不了,就是两败俱伤,也要替主家在王氏身上咬一块肉下来!”

    都是商场的老油条,听老元说了“两败俱伤”,再想到老元叫自己来,王琰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不外乎以本伤人罢了。

    只是………伤王家?

    王琰又咽了一口唾沫,期期艾艾地说:“有您撑腰搞王家,在下也不是不敢,可是元掌柜,您可算过,杀敌一千,自损多少?

    对付王氏大族,您这百万贯,可剩不下多少啊!”

    一百万贯,任谁都不可能不心疼,至少王琰觉得自己是舍不得的。

    老元摆摆手:“这一百万贯只是一部分,主家………我老元还是可以调动主家的钱的,这不算什么!”

    王琰点点头,老元的突然停顿,说明这件事老元想用自己的名义进行,到时候哪怕搞大发了,也不会连累主家,他自己就会主动背黑锅。

    虽然老元讨厌背黑锅,可那是成为家臣以前,成为家臣以后,主动“背黑锅”是他的职责之一。

    王琰好不容易才点下了头,但却对老元说:“我还有个条件!”

    老元见他点头,就知道这事儿成了,至于条件,无非是王琰想要点福利罢了。

    “但说无妨!”

    王琰对老元拱拱手:“元掌柜,你也知道我是白手起家,凭自己的手段一步步爬起来的,以前不愿意附庸大家族,是觉得那些贵族都是吸不饱的蚂蝗,只知道吸食咱们商人的血肉。

    可是这两年,我王琰也看明白了,商人没有倚靠,是件很危险的事儿。所以希望您引荐一下国公,我希望加入到天下楼。”

    老元微微一笑:“这事儿用不着劳烦主家,我老元就能答应!”

    王琰是他看好的商人,否则老元当初也不可能对他伸出援手,如今他主动提出加入天下楼,不赶紧答应下来怎么行!

    见老元答应,王琰立刻露出了笑脸,对于加入天下楼,他也是渴望已久,武德九年天下楼初立,如今只是贞观二年,就已经发展成了天下闻名的产业,足矣证明天下楼楼主、国公冷锋的手段是如何惊人。

    加入的话,绝对不亏!

    老元拍拍王琰的肩膀:“以后咱们就是活计了,就不用再那么拘谨,你想想呀,煤炭只有冬季最是畅销,如今距离冬日遥遥无期,咱们何不趁这个时候多堆积点煤炭呢………”

    ~分割线~

    冷锋在家设宴,招待的自然不是一般人,李孝恭、李靖、房玄龄、魏征,还有一个厚颜无耻的李世民。

    别人都是受邀而来,就他一个人是不请自来,还带着三个儿子。

    有李世民在,冷府餐厅的主位就不是冷锋的了,皇帝虽然是微服私访,可那也没有人敢坐他上位。

    独自占了一盘子肉丸后,李世民对冷锋说:“朕怎么说也是天子,不能随便偏袒人,廷杖没打到你屁股上已经不赖了,至于躲这些天,还不是你自找的!”

    冷锋无奈道:“我还以为你有底气对付五姓了,说到底还是忌惮他们。”

    李世民被戳到了痛处,却并不生气,而是说:“你以为五姓和一般人一样啊,朝堂之中五姓的势力错综复杂,郑如墨要弄你,你可是看到有多少朝臣站出来支持的。那些还只是五姓的直系部分,还有外亲没有算在里面呢!”

    听到皇帝这么说,房玄龄忍不住红了脸,他虽然站在皇帝这边,可是也没能免俗,房夫人就是出自五姓,五姓的外亲里面也有他一个。

    “所以,如果想对五姓下手,就要对朝堂进行一次大换血,地方官员也要大换血,这样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

    朕打算扩张科举制度,就是希望慢慢的替换掉那些五姓子弟。”

    “旧枝换新芽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不说这个,我们天下楼准备了一处粮仓,军方总共准备了两处,国库和房相等人都准备了多少?”

    李世民苦笑:“你早些说蝗灾的消息,出征高昌朕绝对不同意,国库现在仅余一半。”

    一半的国库,那已经能顶得上冷锋他们筹粮的总和了,毕竟国库下方是整个大唐,远远不是几家人能比得过的。

    房玄龄无奈道:“我家派出了四个管事,分别往河北道、陇右道、江南道、蜀中道,前三个地方的粮价,已经被军方买的涨了一半有余,只有蜀中还行,但是蜀中人少点,粮商就那么几个。前前后后也就搞了八千担。”

    “八千担,不少了!”

    李靖深知蜀道难行,八千担,房玄龄在运费上的投入绝对远远超过买粮食的费用。

    看到桌子上的鸡腿,魏征拿公筷指着鸡腿说:“冷锋,你养的鸡鸭鹅有多少了?居然能杀了做菜了?”

    冷锋微微一笑,轻轻说了两个字:“十万。”

    “十………咳咳!十万?”

    李世民差点被嘴里的肉丸噎死,不顾形象的把肉沫喷到了桌子上。

    十万只鸡鸭鹅啊,那不是十只!普通农户家里养十几只顶天了,可是冷锋居然养了十万只!

    “养它们本来就是用来吃肉的,养大了,它们吃的东西就多,还不如杀了吃肉,改养小鸡划算。

    这次蝗灾,到处都是鸡鸭的食粮,它们吃蝗虫,就省粮食。过了蝗灾,这些鸡鸭就全部杀掉吃肉,总比把人逼急了直接吃蝗虫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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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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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老书《孤才不要做太子》,新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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