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杀猪,明天还要去
帮兄弟杀猪,今天要早睡,明天要早起,明天晚上会补。
非常抱歉
非常抱歉,去吃杀猪饭现在才回来,太晚了就不更了,明天一起写,我会尽量多写点。
就是这样
第一百七十五章:太初光芒重现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梦中。
赫拉将金苹果树移栽了,就栽在大地的极西处,在擎天巨人阿特拉斯的脚边。
那里现在成了一片果园,金苹果树就在果园的中央。
神祇的果园当然有看守。
“怪物”瑅丰和雌蛇艾奇德娜的勐兽“子嗣”们已渐渐融于神祇之中。
也许是因为火。
百首的巨龙拉冬被收入天后的麾下。
它有一百个龙头,就看守这片果园。
这件事就发生在火神赫菲斯托斯的梦中。
他半梦半醒,昏沉间却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醒醒,他长大了。”编织命运的女神提着灯,来叫醒这位已睡了许多年的古神。
这是一个约定。
于是,司掌火焰的神祇睁开了他的眼睛。
他眼中迷蒙的光芒落下人间,落在一个海中的岛屿上。
而后他的目光偏移,穿越大地的外衣去往地底。那里是怪物的家园,怪物们围坐在篝火旁安睡。
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能比地底更能给这些怪物安全感了,令他们能够酣睡。
因为地底有火,代表接纳的火。
虽然如今的怪物们在地上也有了一席之地,但在地底,他们依旧脆弱。因为他们本就是脆弱的,无论在何时何地,而唯有地底,在篝火旁,才会容许他们展露自身的脆弱。
正如一个人生来没有过错也会承接上一辈的恩怨一样,有些人会选择憎恨,有些人会选择原谅。
而接纳是可贵的。
“……”
“她们还好吗?”
“融入正统神祇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她们的相貌和本质也注定了这一点。”
“她们作何选择?”
司掌火焰的神祇突然问出了这番话。
提灯的女神知道这位古神是在询问何种。
瑅丰和艾奇德娜,她们是怪物,也是被离弃的神祇。她们想要融入这个世界着实是一件艰难的事情。
她在利姆诺斯岛望了人间十几年,见云海涌动,日升月落,如果不是身为天后的赫拉接纳了百首的巨龙,在大地上给了他一个位置,他怪物同伴们的处境至今也不会有定数。
但这些都与她无关,无法令她的面上升起波澜。
她平静道:“她们很好。”
“瑅丰和艾奇德娜也能接受这样不完美的结果。”
“这些年,她们都很安分,几乎不出走地上。”
“在她们看来,眼前的处境已经很好了,还会一点点变得更好。”
“嗯哼!”赫菲斯托斯笑了笑。“怕是要让她们失望了,这场争斗她们要参与的,不管她们愿不愿意。”
“大地女神要这样想,造物只能这样做。”
“那事情不就难办了吗?”克洛托皱眉道。“现在的神祇自诩正统排斥她们,但她们的子嗣可是一股很大的力量。”
“大到足以搅乱现有的秩序。”
“秩序一乱,就会死很多人。”
“如果盖亚女神控制瑅丰参战,那他的子嗣们是不会罢休的,秩序一定会乱。”
“嗯哼,那有什么办法呢?”赫菲斯托斯笑了笑。“要不你拿着岁月史书悄悄去找艾奇德娜,让她在变故来临那一天约束自己的子嗣?”
赫菲斯托斯在笑,克洛托提着灯却没有笑。
她的眉皱的更深了:“你是认真的?”
“你能救下瑅丰吗?你要救他?”
赫菲斯托斯笑着摇头:“如果你愿意那的确可以尝试和艾奇德娜接触,但我未必会出手,也未必会救。”
“因为我没有把握,即使想也未必能做到。”
克洛托想了想,将手中的提灯交还赫菲斯托斯。
她悠悠道:“既然未必不救,那我还是走一趟吧。”
“你也最好走一趟,珀尔修斯在他继父的晚宴上,他们父子似有矛盾。”
“别让他死了,宙斯还需要他整顿人间,聚拢信仰以备登临伟大。”
“我明白。”赫菲斯托斯说着拥抱克洛托。
他拥抱另一个神祇,是他相互扶持的爱人。
……
人间,一个拥有国度的海岛上。
这个国度拥有国王,名叫波吕得克忒斯,他是当年在海岸上救下珀尔修斯的两个渔民之一,如今是珀尔修斯的继父。
关于继父的说法也许并不准确,但也未必完全是错误的。
因为再没有比“继父”这个称谓更能体现国王波吕得克忒斯的处境了。
他爱上一个女人,珀尔修斯美丽的母亲达那厄。他在达那厄那儿留下数不尽的财富,也间接养育了珀尔修斯,达那厄甚至能随意出入他的宫廷,也确实正这样做着。
可惜他并没能得到达那厄的爱恋,连手都没有碰到过。
但在他的民众眼里,他是珀尔修斯的继父。
因为达那厄享受了一个王妃该享有的一切权力,甚至是最显赫的那一种。民众并不能得知一件事情的全貌,也就理所当然的以为珀尔修斯是尊贵不凡的王室一员。
珀尔修斯和他的“继父”确有矛盾,但这矛盾未必激烈。
矛盾是这样的——“继父”波吕得克忒斯爱上了珀尔修斯的母亲达那厄,他虽养育珀尔修斯,却日常挤兑,因为珀尔修斯并不承认他,在他和达那厄之间常常加以阻挠。矛盾的另一方珀尔修斯,在他的小时候,他的母亲达那厄曾告诉过他,他是神王宙斯在凡间的神子,他注定能成为英雄。于是神子又岂会自贱于凡尘?
但波吕得克忒斯的恩情是事实,珀尔修斯一直想要了断,然后带着母亲远走高飞。
他觉得今天的晚宴就是一个机会。
晚宴上,众人在喧闹,他的母亲达那厄坐在“继父”波吕得克忒斯一旁,两人在闲聊,达那厄时不时轻掩嘴唇窃笑。
在这样喜庆的一刻,珀尔修斯起身打断了欢乐。他高举着右手示意所有人看向他,所有人的目光也就汇聚在了他的身上。
与此,宴会上的灯火在轻轻摇曳。
可惜无人会理会这一幕,即使席间并没有风。他们的目光都被吸引在了珀尔修斯身上,也就不知道司掌火焰的神祇走在灯火的光芒上,走入了凡尘。
赫菲斯托斯望着他们。
他向左去看,因为左边吹来寒气。那里是宴会的角落,有迷雾笼罩,迷雾中有一道门户能看到死国的光景,能看到死国的主宰坐在他的王座上。
他又往右看去。在宴会厅堂上方的门楣上有一尊小小的塑像,那塑像是如今天上的神王——宙斯。
在门楣旁侍立了一位女神,一位活生生的女神,她是雅典娜。见赫菲斯托斯望来,她回以稍显僵硬的笑容,眼神躲闪很快就低下头去。
席间还有一位神祇,他混在宴会的人群中,和他们坐在一起吃酒,却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因为周遭的凡人都看不见他。
他是前代神王克洛诺斯。他背后有山脉的气息,却被他宽大的肩膀全部掩藏了,也就找不到躲藏在他身后的古老山神乌瑞亚。赫菲斯托斯望向他,他并没有抬头,而是举起酒杯遥遥示意。
“真热闹。”赫菲斯托斯大声向他打着招呼。
他找了一个位置,在一个凡人身边坐了下来,吃他的酒,又拿起葡萄大方塞进嘴中。
然后变故陡生。
伟大的气息自远方疯狂蔓延,还有一束最初的光芒射来!
的确是最初的光芒,是世界开辟之初的第一束光芒,它应该早已消逝,埋葬在黑暗的大地里去才对。
传说这光芒来自第一位太阳神许珀里翁,他如今被关押在无底的深渊塔尔塔洛斯,可即使是他,在他最初的时候,他仍旧没有抓住那一道最初的光芒。
因为那光芒太快了,神祇能看见却不能抓住它,将它握在手心。就像凡人不能抓住流水一样,捧起的双手只要一散开,水滴就从指缝间流逝。
可是,这道光芒又出现了……
前代神王在席间勐地抬起头来。门户之中,死国的君主也握紧了他的股叉,一道同样归属于伟大的气息在死国地下若隐若现,像是随时会从坟墓里爬起的恶魂!
然后“她”来了,光芒的主人来了,紧闭着双眼,若有若无虚幻漂浮的形体如在光中,如在梦中。
她的存在似乎也印证了一切都是她的一场梦,是她梦到了这里,而不是她来到了梦中。
她携一束最初的光芒,轻飘飘落在宴会中的人群里,落在一个凡人身旁的位置上。
然后她举起酒杯,遥敬在场的诸位,实质如琥珀的酒液就落入他虚幻的身体里。
死国的君主又坐下了,前代神王也坐下了,只是笼罩死国君主的迷雾更深邃了,前代神王的肩膀也愈发宽厚了,虽然低着头饮酒,他的腰板却比刚才还要笔直,像是即将出鞘的利剑。
她们都看清了来人是谁。
是后知后觉者,是痴愚者埃庇米修斯!
他是伟大,后来的伟大……
在他身上,找不见权柄的存在,又好像权柄正充斥着他虚幻身体的每一处,它们交融着,孕育着,仿佛在念叨,又好像是在孕育。它们在寻找一个可能,一个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无限可能,好让它们能在这位神祇虚幻的身体涌出来。
它们发出的声音就是世界的声音。是风声,是雷声,是雨声,也有熔岩涌动迸发撕裂大地的声音。
一切的声音都涌入了这位后来伟大者虚幻的形体里,又好似这些声音本就来源于他,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撕裂他的躯体,好成为真实存在的事物。
赫菲斯托斯坐在席间,意志又站在历史的王座上,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老友的死期。当世界终亡,他沉眠于混沌之中,那些沉睡在他躯体里的声音会在无穷岁月以后将他撕碎,它们涌出来,涌入混沌,成为风,成为雷,成为天和地,成为云和雨,然后组成一个世界在混沌中漂浮游荡。
但赫菲斯托斯仿佛又看到了老友的新生。当世界终亡,他自醒来,于是一切都消散了,成为他的一场梦。他在混沌中舒展手脚,在——对他笑!
赫菲斯托斯抬眼去看,老友的确也在笑。
他藏于光中看不清面容,只是在笑。
赫菲斯托斯自回以一笑。
他的老友又偏过头去,对着宴会门户下发抖的雅典娜招呼:“上前来坐吧,这场宴会本就是在为你父亲庆贺,有你一个位置。”
雅典娜不敢反对,神色恍忽在席间坐下了。
这事本应到此为止。
但前代神王克洛诺斯突然抬起头来,他举起酒杯,自饮了一口酒,然后澹然说道,又好似下令:“喝酒。”
雅典娜同样不敢反对,只得端起桌上凡人的酒杯,饮凡人的酒液。她往常绝不触碰这些凡人的事物,本应不会有交集,但事物的自然发展总是如此无常,如今她不得不将杯中的酒液饮尽。
赫菲斯托斯没有理会她,他大部分时候都不愿意理会某些人。这是他的能力。
直到老友埃庇米修斯到来,这一切的发生都很短,时间在这场晚宴上就好像被人为停滞了。
这很寻常,因为时间的主宰就在此处,他坐在席间吃酒,吃凡人的酒。
只要他愿意,他大可以将这场宴会结束的时间推迟到十天以后。
好在这里不止有时间,还有历史。
火焰、铸造和历史的君王亦在此处。
赫菲斯托斯扔出手中的酒杯,酒杯触碰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时间又回到了正轨,呆立许久的珀尔修斯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他迎着众人的目光却毫无惧色,始终直视主位上的波吕得克忒斯,他的“继父”。他说:“为了回报国王的恩情,我愿意送国王一件极珍贵的礼物。”
“因为不久后我将要带着母亲一起远行。”
“届时国王的恩情我恐怕就难以报答了,那会令我惶恐不安。”
“还请问国王需要我为您取回什么?”
时间流逝,又好像没有,似乎是方才赫菲斯托斯那一酒杯并没有完全砸碎被滞留的时间。
因为晚宴上太安静了。
在场的众人并不愚笨,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不该说话。
而珀尔修斯说话的时候,就是他们决不能开口的时候。他有一个好母亲。
国王波吕得克忒斯和他继子珀尔修斯,他们之间的暗事可算不上隐秘。
他们留意着,用眼角的余光悄悄打量宛若一尊凋塑一般的国王波吕得克忒斯。
波吕得克忒斯安静了片刻,他的酒杯还握在手中,悬在空中。稍后他终于动了,放下酒杯笑了起来。
“好孩子,这恩情你确实应该报答。”
“我要妖魔美杜莎的头颅,你能为我取来吗?”
宴会上某些人的身子不自觉颤了颤。
往常这个时候,波吕得克忒斯总会在最后加上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做不到,也无妨。”
但这一次,没有。
他的耐心终于被消耗殆尽了吗?要展示一个君王强硬的一面?
妖魔美杜莎是人身蛇尾蛇发的怪物,也是神祇。她的父亲是海之愤怒福耳库斯,大地女神盖亚和原初海神蓬托斯的子嗣。
在人间,福耳库斯也被称为百怪之父,“怪物”瑅丰的妻子,雌蛇艾奇德娜就是他的手笔。
妖魔美杜莎继承了他的力量,任何被美杜莎注视的凡人都会成为石头,变成一尊石质的塑像。
叫一个凡人去割下她的头颅,无疑是去送死。
珀尔修斯也知道这一点。
他始终注视着“继父”波吕得克忒斯,那双青年眸子中第一次有了不同寻常的意味,仿佛是有火苗被点燃了。
但他是谁?他是神王宙斯在凡间的子嗣,是行走在大地上的神子。
他,绝不会退却。他只是冷然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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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两天抱歉,今天休息终于补回来了。
万分抱歉。
第一百七十六章:命运在轮转
从珀尔修斯允诺的那一刻起,在场的诸神就知道了一件事——命运的丝线开始编织了。
他们大都是一些伟大的神祇,或多或少都有涉猎命运与无常未来这两个谜题。
虽然他们自己也不信任这些东西,但是并不妨碍他们运用这两种力量,观摩它们,就像是旅者对照地图索骥,然后选择了一条未曾在地图上标注的崎区小路。
他们此行主要还是为了提防,他们要求一场战争,想确保这战争一定会到来。
仍有一点,命运一旦开始轮转,无论过程是怎样的,它的结果趋于不变。
所以他们放心退却了,死亡关闭了门户,时间顺着山脉延伸流逝向远方,就连晚宴门户上方精致小巧的神王塑像也失去了神采。
晚宴上的凡人勋贵也觉的兴致寥寥,他们回返了,怀揣着不安。
只有珀尔修斯是最放心的,他回他的住处整理行装,然后安然睡下。
前方如何,未来又是怎样的,失败又是什么,这些他从未担心过。他是行走在凡间的神子,命运总是卷顾他的,关于这一点他深信不疑。
雅典娜踌躇着上前来,她向赫菲斯托斯行礼表达崇拜和敬意,但赫菲斯托斯看的出来,她并不崇敬,心里更多的还是畏惧。
赫菲斯托斯挥挥手示意她去了,然后她就去了。
她入了珀尔修斯的梦中,这个和她同父所生的年轻人睡的很踏实。雅典娜见到他酣睡的模样竟升起一种羡慕。有时候无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人越是智慧懂的越多,反而就越是畏惧,做什么样的事情都会束手束脚,思虑的也太多。只有年时无知时,才会憧憬和渴望,并愿意为之付出无限辛勤和汗水,也才会无惧。
而事物往往是这样的,当你心生畏惧,即使你懂的再多也办不成它,而当你无惧之时,即使你并不了解这件事物,往往也能得到好的结果。
雅典娜是司掌智慧的女神,她拥有凡人智慧的总和。所以她常常会感到可笑,凡人追求智慧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世界,成就理想,然而无论他们懂的有多少,他们内心的勇决不会增加半分。
似乎智慧和一个人内心的力量本就是区分的,是泾渭分明的两种事物。
一个人拥有智慧并不代表他同时拥有能决断的魄力。
她在梦中向外张望,赫菲斯托斯站在晚宴的中央,宴会已经散去,人已经散去,他好像很孤独,却挺拔的像一杆青铜铸造的笔直的矛。
这柄长矛的尖头究竟会扎向谁?他又会扎向谁?
雅典娜希望他不会成功,因为他只有决断的勇力,没有周旋的智慧,是个莽夫。她天然就排斥莽夫,因为她注定做不成随意决断自身前路的人,她永远不会是一个莽夫。
可偏偏……
雅典娜叹了一声,开始启示珀尔修斯。
——寻找百怪之父福耳库斯的三个女儿,她们居留在海中的岛屿,你一路顺风将会见到她们。她们三人共用一只眼睛,一颗牙齿。
——当你战胜她们,逼迫她们,她们就会指引你找到林中的仙女。林中仙女有几样宝物,会帮助你战胜妖魔美杜莎。
当雅典娜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赫菲斯托斯回头望了一眼。
并不是望雅典娜,而是望梦中懵懂的珀尔修斯。
这个年轻人无所畏惧,因为他知道的太少。真正的勇气并非源于无知,而是知晓一切还要勇往直前。
赫菲斯托斯心思很快就不在珀尔修斯身上,这个年轻人到眼下为止,还难以让他多加留意。
他其实在想另外一件事。
宙斯的做法不是最好的,但也许是对的。
他虽然可以用他神王的权力令珀尔修斯在瞬间登上凡间声望的顶峰,但如此一来,珀尔修斯这个人也就没有了说服力,他在凡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的一切荣光都来源宙斯的权力。
而宙斯的目的,是要用珀尔修斯扩张荣光,而不是彰显神王的权威。
赫菲斯托斯,他想——也许人们也的确愿意看到这一幕,英雄经历千难万险成就伟业,人们总是会喜欢这一类故事,并自发去拥护这个成就的英雄。即使人们一无所有,即使这个英雄并不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改变,他们也不会在这个英雄身上求取些什么,但他们还是会去拥护,将英雄捧上神坛。
可英雄到底是怎样的?是众望所归才成就了英雄吗?还是英雄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斗争,孤独的赴死,然后无人问津?
想到这里,赫菲斯托斯更显澹漠。
此刻,他并不想去嘲笑谁,一个人存在着,还是理智一些的好。
远方,老友埃庇米修斯也没有退去。他望着天上的月亮,指节轻敲不知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他低下头问赫菲斯托斯:“你说他以后会得知吗?他的道路并非如他所想一般光辉无限,他只是一个傀儡,有人为他牺牲,有人为他流血。”
“不过是大家的一场交换,都是蝇营狗苟。”
“然而那些为他牺牲的人和事其实也是傀儡,她们不愿意,也不知道这一切,却没有人去询问他们的意愿。”
赫菲斯托斯没有思考,或是他早已想明白了。他轻声道:“他一定会知晓。”
“终有一天,他会升上高天成为我们,这是我们为他安排的道路,他如今被隐瞒,也就乐此不疲的走下去。”
“但他不会后悔,因为那时,当他得知一切时,他也就成了我们。”
“一个人所处的位置确乎能决断他的思想。”
“人总是会从自身出发,为自己的利益说话。”
“昨天成了过去,明天还未到来,所以一个人曾经的模样只能缅怀回忆,一个人以后的模样无从得知。”
“所以人们只会思考现在,将过去和未来都抛却。”
埃庇米修斯沉默着听完这番话,他虚幻的形体藏在最初的光中,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想的,也就没有人知道他是认同或是不认同。对他来说,也许一切都是一场梦,梦醒之时,无论是怎样的荣光都成了虚妄,连万物都成了虚妄。
只有自身,永恒不灭!
他沉默了片刻才突然说道:“陪我走一趟吧。”
“我父亲造物时创造了蛇类,从前我能做到,但那时我没有资格。”
“刚好美杜莎要死了,用她的死来弥补这造物最后一片空缺,全当是她做的,也能给大家一个过得去的说法。”
赫菲斯托斯点头应允。
“也好,刚好我也要走一趟。”
“她无缘无故死了,虽然不是我做的,却是因为我。”
“我会给她在历史中留一个锚点,剩下的,看她自己有没有那个命了。”
埃庇米修斯悠悠道:“那就一起走吧。”
“福耳库斯还是狠心的,从前的雌蛇艾奇德娜,现在的美杜莎,他把自己的子嗣造成了怪物,只为了自己的欲望。”
“做他的子嗣,生来就是悲剧。”
赫菲斯托斯耸了耸肩:“谁说不是呢?”
明天早上写吧,出去接人,冻僵了
我会尽量写多一点
第一百七十七章:巨人和飞马
两位神祇就此静待时机。
太阳不消片刻就升了起来,当第一束光芒印在珀尔修斯脸上,他立即就醒了过来。
他野心勃勃,整装待发。
昨日的梦就是英雄伟业最好的证明,天上的神祇不曾离弃他,他的父也始终在注视他。
他去到港口,张起船帆,顺风而行。
巧合的是,今天的风也格外大,更巧的是,在珀尔修斯升起船帆以前,海上还是风平浪静。
这是大自然在忙碌,是天上的神祇在忙碌。
风雨女神迈亚在天上一刻也不曾停歇。何时有风,风往哪吹,何时又该有雨,这雨应多大,既要珀尔修斯遭受苦难,又不至于叫他的船只倾覆。
所有来到此处的神祇都有她们的职责,除了两个“闲人”。
赫菲斯托斯和埃庇米修斯在海上闲庭漫步,他们扫视路过的每一个神祇,点评她们的过往,探究她们的力量,讨论她们的前路。
他们聊珀尔修斯,聊英雄,探讨世界和神祇间的关系,凡人和世界的联系,也聊一些家常,聊潘多拉和克洛托。
在这样的闲聊中,珀尔修斯很快就到达了他的目的地。
他经历风雨、海怪,一路千难万险,想来无愧英雄之名。
在他面前有一个颇大的海岛,根据梦中的启示,他要找的人就在这里。
他站在船只的甲板上眺望,每一个人凡人体内都拥有的野兽本能在示警,于是他有那么一瞬间产生了征兆
——并不是自己找到了这座岛屿,而是岛屿来到了他的面前,像游荡的野兽尾随猎物而来。
珀尔修斯立刻驱散了这种错觉,因为英雄是不会犹疑的,他也不会。
他大踏步登上了岛屿,翻过礁石,深入树林。
树林里,三位女神也在等他,或者说,是三个女性“怪物”。她们的父亲是百怪之父福耳库斯,她们生来就只有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三人要轮流使用它们。
毫无疑问,她们是百怪之父福耳库斯失败的作品之一,行动迟缓,先天残疾。
然而,神祇终究是神祇,即使先天残疾,也不是凡人可以挑衅的。在珀尔修斯靠近时,她们就已经知晓。
但她们不为所动,取下的眼睛和牙齿就放在一旁。
珀尔修斯找到她们时,也被她们的模样吓了一跳。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眼前的怪物看不见。
他的眼珠转动着,观察四周,又极幸运发现了摆放在不远处的眼睛和牙齿。就像杀人者找到了刀剑,他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刀剑。
赫菲斯托斯和埃庇米修斯则站在树林深处,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赫菲斯托斯悠悠道:“凡人自以为能隐瞒神祇,殊不知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神祇眼前。”
“这一幕叫人发笑。”
“可是作为主角之一的三个女孩却笑不出来,她们已经麻木了。”
埃庇米修斯回道:“交易就是这样,作为筹码都会开心不起来。”
“即使她们不是被牺牲的那个筹码,也会随时面临这样的厄运。”
……
珀尔修斯以抢来的眼睛和牙齿作威胁,三位神祇为他指明了树林深处的道路。
他也是自此对神祇和魔怪产生了轻视。他想,也许那些被放置在庙宇里的神祇都是有理由的,那些流落在外的魔怪小神,她们的弱点何其明显,像他这样果决的凡人只要掌握了方法,对付她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三个怪物就是证明,即使眼睛还了回去,只有一只眼睛的她们看清自己手中的刀剑也会畏惧,她们只有一只眼睛,不过是个残疾的人。
他在进入树林深处以前回望了三个怪物,嘴角流露轻蔑的笑,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
在深处,美丽的智慧女神雅典娜在等他,要奖励他的勇武。
雅典娜给了他三件宝物,分别是一个神袋,一双飞鞋,一顶能隐身的狗皮盔。
这时候,商神赫尔墨斯也来了,他给予珀尔修斯一个青铜制的盾牌,盾牌的表面极光滑,像是一面镜子。
雅典娜告诉珀尔修斯。
——不要直视美杜莎的双眼,否则会被化作石像。
——趁她酣睡用这面盾牌倒影她,然后割下她的头颅。
于是珀尔修斯兴致盎然地出发了。
他回到属于他的大船,一路顺风而行,找到了另外一个岛屿。
岛屿上,他一番探寻,如愿找到此行的目标——美杜莎。
如女神所说,她正在酣睡。
他心里不免更加轻视了。
然而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他所畏惧的,供奉在凡人庙宇的神祇百怪之父福耳库斯就站在他眼前。
从他的身上,无情的力量压在半人半蛇的美杜莎身上,叫她不能清醒。
无形的、源于灵魂的哀嚎正响彻这片岛屿。
那女孩在求饶。
“父亲,为什么?!!”
“饶恕我吧,波塞冬已经来亲近我,我一定能完成我的使命!”
“不。没有意义了。”她的父亲,福耳库斯这样回应她。
“现在你死了,我能得到更多。”
珀尔修斯也在这时走了上去
他用青铜盾光滑如镜的一面倒影美杜莎酣睡的模样,好叫自己不正视她的眼睛,也就不会变成石头。
他提起手中的宝剑,深吸一口气然后勐地噼下。
隐藏的福耳库斯也在这时噼下他的手掌,随着他手掌落下,珀尔修斯手中的宝剑也变得更快更迅勐,还有一股奇特的力量纠缠在剑上。
美杜莎就此死了,她的头颅掉了下来。
从她的尸骸里跳出一匹长有双翼的飞马,又爬出一位迎风就长的巨人。
她们都是神祇,也是赫菲斯托斯在等待的锚点。
他在历史中将美杜莎留了下来,无穷岁月以后,当巨人与飞马相合一,就是美杜莎在历史中出走时。
那一天太漫长,也许巨人和飞马也不愿意叫她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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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本小说越写味道越是不对,既偏离了我的期望,也不是一本合格的能被读者阅读的小说。
不过还好,我已经习惯了,硬着头皮写下去也没什么大不了,实在绷不住了再戛然而止。
不定时更新,慢慢来。也许还能再开一本,两本一起慢慢来。
说明
过年期间不更新,正在跟着兄弟伙四处串门
更新最快要23号
第一百七十八章:大地极西的金苹果园
巨人似乎生来就拥有不凡的智慧。
他大睁着双眼凝望珀尔修斯,面色沉静如水。
这令刚刚得胜的珀尔修斯心里升起一种没来由的恐惧。眼前的巨人太安静了,又太强大了,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巨人,那双大手能拔起山岳。
是的,这就是巨人。巨人不同于魔怪,他们没有弱点,即使不如神祇也一定比人类更加完美。
他们体型巨大又拥有智慧——是人类不可能战胜的对手!
珀尔修斯甚至有一瞬间在心里闪过这样的考量——凡人不过是巨人的替代品!
然后,巨人动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好像巨石砸在珀尔修斯的心脏,令心脏不安狂跳。
他伸出比支撑神殿的立柱还要粗大的手指指向飞马,声音从他的巨口中涌出,宏大如风雷在激荡,还掀起狂风,在海上拨起巨浪。
“她是——珀加索斯!”
巨人如是说,像是为飞马取了一个名字。
然后他转身奔赴大海,巨大的身躯一点一点沉入海中,竟没有再看珀尔修斯哪怕是一眼,好像这个神王宙斯的子嗣,也不过如此而已。
他的沉没令海洋混乱,浪潮变得急促,一波接一波不停息拍打礁石,往往上一波浪潮还未退却,下一波浪潮就接踵而至,竟让小岛周围的海平面上升了些许,将礁石全部淹没。
待他走后,狂风止息,浪潮退却,海面又平静下来。
珀尔修斯这才得以从宏大身躯带来的震撼中解脱。
他望向飞马,眼里出现莫名的屈辱和怒火——他刚刚竟然不敢动弹,也不敢言语!
“你是谁!”他的声音在颤抖,有强自压抑的情感。
少许,他终于平复这种情感,走向跳出巨人和飞马的女性怪物尸骸。
人死的场景并不好看,特别是尸体不完整的时候。但怪物就无所谓了,尤其是一个不会说话没有智慧的“怪物”。
珀尔修斯捡起美杜莎掉落的头颅,脖颈的切口处还在往外渍血。
他的第一眼是留意那满头的蛇发,这是一种不曾见过的动物,传闻中只出现在天界,归属于诸神,是诸神中的“一员”。
如传闻一样,并不美丽,令人升起害怕这种情感。
第二眼他看的更仔细,注意到美杜莎的面庞。
“真美!”他心里自主升起这样的赞叹。
可惜已经死了。
所以惋惜的同时也感受到荣耀,这令人振奋。
珀尔修斯在女神手中得到过一个神袋,他现在知道了这神袋的用法。他将美杜莎的头颅装在神袋中,又望向一旁的飞马。
他尝试去驯服,却轻易就办到了这一点。
于是他骑乘飞马飞上高天。
飞马的速度很快,比女神恩赐的飞靴还要快的多。
而极快的速度能让人忘却烦恼,珀尔修斯就忘却了烦恼,忘却了巨人带给他的震撼。
他系在腰间的神袋在滴血,血液从天空向着大地洒下。
曾造物的古神埃庇米修斯预见了这一幕,也在等待这一幕。
一旁的赫菲斯托斯同样预见了,他在岁月史书上作画,画中是英雄骑乘飞马在天空翱翔,他腰间的神袋在淌血,血滴落大地,化作扭曲的“蛇”。
这就是埃庇米修斯要做的。
在这个世上,最初的造物者创造了蛇,作为继任者,埃庇米修斯却遗忘了它。
现在一位神祇的血液从天空滴落,那就是最好的“蛇”。
跟随造物的权能,那些滴落的血液五彩斑斓,它们落到地上,扭动着爬行,极快就汇入大地,汇入万物之中,成了万物的一份子。
造物的空缺补完了,造物的世界完整了。
……
珀尔修斯并不知晓这些。他飞在高高的天空,看不到大地上的变迁。
高天之上的寒风吹拂,他一路向西,飞的很远。
他在天上见识了宏大世界的壮美和震撼。真实的世界还要胜过传说,大海、荒原、高山还有林中的女仙。
他甚至窥见了凡人永不能窥见的终极隐秘之一。
在大地的极西处,他见到了支撑天地的巨人阿特拉斯!
他这一生只见过两个巨人,前一个已经令他震撼到恐惧不能言语,而这一个,又何止是前一个能够比拟的!
她的胸膛已经深入云端,看不到尽头的高度。
她绝对是巨人中的王者!
这叫珀尔修斯想要探究,见识过巨人的威势,在他心里,巨人和那些被供奉在庙宇里的神祇是同一种存在。
于是他驾着飞马盘旋飞向云端,要探究这巨人的秘密。
可珀尔修斯也是第一次知道,凡人的高度有着极限,飞马的高度有着极限,他冲出云层之上,无论如何驾驭飞马,都不能更上一层了。
他只能尽力往上仰望,却看不清巨人的尽头到底在哪里。
他回望东方,太阳比他更高一点,却高的有限,里面有一个人影。
云层之上,这一天的震撼比珀尔修斯前面半生所有的震撼都要来的多——他望见了世界的真实,神祇!
一瞬之间,珀尔修斯就已经知道,凡间的王位再也不能局限他了。
他怀着震撼和某种莫名向上的愿望缓缓降落,却落在一片果园里。
这果园里奇花异草数不胜数,却都没有果园中央那一株果树显眼,那是一株苹果树,树上结的果实好像是灿灿发光的金子。
树下有巨龙在酣睡,她拥有一百个头颅,每一个头颅都有着长长的颈子,像是立起的“蛇”。
珀尔修斯到来的那一刻,她就已经苏醒。
“凡人,离开这里。”
“金苹果园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可以交流!
珀尔修斯莫名兴奋起来。
他大声说道:“我并非凡人,我是天上神王宙斯的子嗣,是他行走在凡间的神子!”
巨龙却冷冷道:“所以只让你离开,这是天后的果园,你还不配。”
这激将了珀尔修斯,他多少显得有些恼怒:“难道我尊崇的身份还不配享用果园中的金果?你是否明白,我是神王宙斯的子嗣!”
巨龙却用翅膀掀起狂风,言语显得轻蔑:“那又如何?你以为你是火神冕下吗?”
这是珀尔修斯在狂风中听到的话,风虽大,那种轻蔑他却听得清楚。
然后他就被狂风裹挟带离了果园。
这狂风并没有伤害他,他安然落地了。
眼前,高大的巨人依旧静静立在天地之间,看不清形貌。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蝼蚁,连被注视的资格都没有。
他感到屈辱。他突然觉悟,能对抗“怪物”的事物,绝只有怪物本身。
他,打开了腰间的神袋……
第一百七十九章:石头巨人的微笑
神袋中,盛装滴血的头颅。
作为女性的头颅即使没有凡人一般柔顺的长发,也美艳极了。
一条条毒蛇从头颅上长出,因为主人死去,只能软绵绵垂下来,搭在蛇女美艳的脸颊上。
此时此刻,珀尔修斯心里同时昌盛屈辱和怒火。他见过巨人的风姿,崇尚她们,也正因为如此,他不能接受无视。
他是神王宙斯行走在凡间的神子,而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他,一定有别于凡人!
此时此刻,珀尔修斯,他那望向云端的眸中满溢出可怕的情感,不加掩饰流露出来,像是利箭冲向云端,要将云层穿破,好直视眼前通天彻底的巨人头颅,好直视她的双眼。
无人可以忤逆神王之子,哪怕是巨人中的王!
想到这里,珀尔修斯蹲了下来,系飞鞋的扣。一旁的飞马珀加索斯不安地践踏土地,喷出粗重的气,发出一个又一个响鼻。
珀尔修斯却没有理会它。
他意识到这匹飞马是有局限所在,那局限就是对生命的渴望。好比自然界中的猎食者,当进入更强者的领地时,会立刻意识到对方是比自己更强的猎食者,从而主动退避。
所以畜生终究是畜生,即使拥有了部分神祇的特质,也还是畜生。
但人不会。人有智慧。
即使前方就意味着死亡,人也未必会退却,终有那么一小撮人会发起冲锋,迎接上去。
珀尔修斯就是这样一类人,虽然他的理由并不崇高,但他就是这样一类人。
曾指引他的女神给了他三样宝物,飞鞋是其中之一。飞鞋的速度要比飞马慢的多,但在珀尔修斯心里,飞鞋永远要比飞马好用的多。
因为飞马会脱缰,而飞鞋不会,飞马会畏惧,而飞鞋不会。只有踩在飞鞋上,他才是真正掌握了天空,能随心所欲堕落或是飞升。
一切只取决于他的心意。
所以这一次,珀尔修斯仍选择信任自己。
他一手掐蛇发带起美杜莎的头颅,另一手紧握宝剑,驾驭飞鞋飞上天空。
他的肌肉始终紧绷着,硬的像块石头,他眼里有火光,象征嫉妒、复仇还有屈辱的火光。
他就是怀着这样强烈的不甘缓缓飞上云端,钻入云层之上。
奇怪的是,下方没有追来百首的巨龙。珀尔修斯本已经做好“迎接”她的准备了。
但没来肯定最好……
云层之上依旧望不清巨人的模样,只能看到一个无比巨大的头颅轮廓。
珀尔修斯向上飞去,他一边飞翔一边高声呐喊着:
“杂种,看这儿!”
巨人没有理会,于是珀尔修斯飞的更高。越是往高处,他就越是感觉到一股无形又庞大的力量在撕裂他的躯体。
这撕裂让他痛苦万分,如同越过躯壳加诸在人的灵魂上。
他只能呐喊的更加用力,将所有痛苦都嘶吼出来。
可越是嘶吼他就越是绝望——他不能再往上了,云层之上的确是凡人的禁区,每向上一点,加诸于肉体上的诡诈力量就浓厚一分。
珀尔修斯不想放弃,他的怒火还没有平息,肉体上的痛苦不过是加剧他灵魂上的愤怒,他要炸裂,在扭曲的愤怒和屈辱重压下。
于是他在云层之上发出新的怒喝:“宙斯,倘若我真的是你行走于大地的神子,那你就庇护我!”
高天之上,彷若真的有伟大存在听到了他的呐喊,听到了这凡人微不足道的声音。
那股诡诈的力量消失了,向上升的道路尽是坦途。
珀尔修斯,他真的越过了天空的封锁,那是大部分神祇终其一生都不能抵达的所在。
但他不应该来这,他到不了这。
一定有神祇在放肆他、纵容他,会是谁呢?
也许是谁都无所谓了。
结局……已定!
珀尔修斯终于飞上了最高的天空,直视眼前的巨人。那巨人也缓缓垂下头颅,望向他的两颗眸子巨大的像太阳和月亮的总和,其中流露的意味是如此深长,像是躺在病床上即将临终的老人,他正用沙哑的语调讲述一个古老的传说,描摹不清,所以晦涩而难懂,可老人自己是明白的,所以他死去的那一刻嘴角挂一抹诡异的苦笑,如同在嘲笑愚昧的世人。
是的,嘲笑。
珀尔修斯总有一种感觉,眼前的巨人虽然不笑,可她就是在嘲笑自己,又仿佛是在怜悯。
一瞬间,不安就将他笼罩,然后是更加剧烈的愤怒。
“我不需要……”
“居高临下的怜悯!”
珀尔修斯勐地高举起手中的头颅,那是妖魔美杜莎的头颅。
传说之中,妖魔美杜莎的眼睛不可直视,任何对视那双诡异眼睛的人或者物,都会化为顽石。
巨人,也不例外!
她的眼睛是如此巨大,像是两颗挂在天空比肩太阳和月亮的宝石,美丽光滑,倒影世间种种万象,也倒影眼前渺小的神王之子和其手中的妖魔头颅。
石化从上而下,巨人渐渐死去。他成了一座石像,又是一座比现世任何高山都要巍峨的高山。
他那浓密的胡须和头发就像是广阔的森林,只是这森林长在云端之上,是石头凋刻出来的绝景。肩膀、手臂和大腿就像是山嵴,头颅则变成高高的山峰。
云端下传来骇人的咆孝,像是一百头巨龙同时在愤怒。咆孝声越来越近,它就往云端来了!
珀尔修斯难以平复此刻激动的心情,他的血液正在不受控制地沸腾,令心脏狂跳。他望向云层之下——他不能立刻再挑战一个魔怪了。
飞马前来迎接他,他跳上飞马,逃往诸神庇护的列国。
然后是咆孝声的主人,百首的巨龙拉冬钻出了云层,她本该看守天后的果园。
珀尔修斯绝不会想到,百首的巨龙对他没有半分兴趣。
这魔怪在云层之上像是林中的幼兽一般匍匐,将一百个头颅死死按在云层上。他在朝拜,恐惧中夹杂无穷敬意。他朝拜的对象,正是已石化的巨人。
巨人在微笑。
她还能动。
顽石组成的头颅缓缓偏移望向远方,不是珀尔修斯逃窜的方向,而是……
奥林匹斯山!
更新说明
之前说要写新书来着,要两本一起写。
新书写出来了,——古早世界。
有没有读者帮忙看看,尖锐评价一下。
说一声
这本书在笔者眼里已经写的太差了,硬着头皮写笔者会感觉矫情恶心那种差,要大修。
大纲和思路都要重新捋,填充其它的故事。
会写,但读者可以当做我已经太监了。
大修完再掏出来,估计都很久了。
可能读者会失望,我只能说硬着头皮忍着恶心写不下去,虽然硬着头皮水字数吃读者钱也行,但是我一冷静下来就不想在这本书这么搞。
这本书是我的兴趣,我更想把童年那本泛黄的特洛伊之战里的惊鸿一蹩写出来,写出那些对神祇的最开始那种懵懂的感觉。
这样可能会显得假,但这本书确实给了我很多的鼓励,我不能把它写成一本垃圾,但是回头一看,才发现之前写的全是垃圾。就很sb。
因为写到后面一边想着风向一边想着其它事情,两者掺杂在一起就写废了。
我的建议是书友先把这本书删了,改完之后,有缘再见。
不要问我要改多久,我也在学习怎么写,给不了一个确定的时间,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三年。
没了外界影响之后,慢慢写,就像在文字的垃圾堆里面淘金,享受淘金的乐趣。
大概就是这样,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不在这本书瞎搞。
就是这样,莫催,可喷,你们表达你们的想法,我也在习惯接受并认同。
两三年后再相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