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滩边,一对情侣就这样相互偎依着,时光就是言语,光景便是爱情,见证的是天下。
“这个戒指一定很贵吧!呆子,你拿存买房子的钱去买这个戒指和这套裙子了?”卢雪衣脸红扑扑的问道。难怪昨晚某人心不在焉,一提到买房子。
“噗。香一个。”叶书愁趁着卢雪衣思考之际,便偷袭得逞。
“你个登徒子,我要咬你,自己乖乖过来领奖,你看看你吻我的脸那么久,都有一个痕印了。明天我怎么见人呢,”
说着又是一记断子绝孙脚过来。
“不,不是的,听我说。我是为了报答你,特别锦上添花,以身相许哈哈。”
叶书愁一下子抓住了卢雪衣的小脚丫,顺势抱起一个暧昧的姿势。
浓重的呼吸声清晰可闻,不过两个人还是以礼相待,并没有越雷池一步的做法。
“看着我,”叶书愁沉声道。“你的唇吻干涸在了我的嘴上,却带走了我最好的时光。假如,这是一场既定的缘份,那么我想说我喜欢你。假如非要找一个烂得不着边际理由,我想说我害怕孤单,想找个人一起过一辈子。倘若相见是恨晚的开始,我会用后半生陪你看尽花开花落昔年同,潮起潮落弄箫声,不知道爱情会给你我带去怎么样的故事,也许像风像雾也像雨,但是我想我一辈子都会保持着这一份对你的态度,就算我找不出最美的赞誉,反正你就是无可代替。”
“男人都是喜欢先接吻再表白的么?好像我爷爷当年追我奶奶也是这样,奶奶总说爷爷当年恋爱的时候也特别无耻。”小丫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串进了叶书愁的怀里,不过能感觉到的是,脸色一片酡红甚至发热。
“有你这样说长辈的呀,给你讲讲我家吧,希望你不后悔过门。”
慢慢的,两人走到了礁石林,白日依山,远处依稀可见的仙峰成群,那些散不开的雾气好像是解不开的思念,仿佛用泪水滴出来的,好像一位痴情的女子正凝望。峰底下,一条蜿蜒的小路像灵蛇一样,巧妙的杰作无处不显示出上天的艺术手腕那般得力。
群峰翠浓,正值春高,一对小情侣偎依着,女孩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很多为什么?还有一连串问号,似乎要挖掘了少年郎的所有秘密。
叶书愁轻轻着揉捏着女子仿佛瓷器娃娃一般姣好可爱的面庞,偶尔还刮了刮精致的小琼鼻子,将散乱在漂亮的大眼睛前面的散乱的发丝一缕缕掰向耳际。这是叶书愁这么多年来这般入情的回忆。
“曾经有一种东西叫做手机。许多年前,有个男孩子他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手机,只能存贮200条短信,就像现在我们的书信的内容,里面装的是满满的回忆。每当存满了,男孩子都要精挑细选的删除掉其他的内容,留住她的。当时他一直在等科技的进步,想要一个能存500条短信的手机,而如今,无限量的存储短信的手机已经随处可见,却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能和他聊200条短信的她。而那一年之后,我哥哥也失踪了,我唯一的哥哥,我找了他3年了。”
“我想哥哥了,雪衣,如今只有你陪在我身边。”
“人的缘份深浅真的很难测,有时候幸福就像一张纸的距离。那个时候很多人在走钢丝一样的生活,有的人家很穷,就算一家子的晚餐或者当天的食物只有几个番薯,即使天气再怎么的冷,都愿意聚集在篝火边,就为了把几个珍贵的番薯烤熟,番薯不贵的,而在不一样的年代,番薯却是无法割舍的财富,它给人们带去过希望和回忆,至少在沧桑的年月和一起共过患难的人。记得书上是这么写的,一户人家只有4口人,哥哥那年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回来后的第一年暑假,骨瘦如柴,压根没有吃饱,那时候实在忍不住饥饿的情况下才借了同学50块钱,在一个高消费的大学里吃尽了廉价的干粮,整整挣扎了3个星期,没有见过一个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会在课余出去采野果和番薯,因为那是天生土养的,没有人记恨和做作的粮食。那时候弟弟和家里面好傻,弟弟居然还让哥哥颇费的来信,想知道大学里的生活如何的多姿多彩,想知道自己的哥哥如何的好,更一直坚信着这个骄傲和信仰。因为他一直背着他,走了一段段泥泞的求学之路。他相信哥哥是懂得最多的,什么都一样湮灭不了那份信任,因为他选择相信。一封信几分钱的信封,加上8毛钱的邮票,那是多么的苛刻的无理取闹的要求,后来哥哥那年回家,弟弟曾经看见哥哥摇晃的身躯。很多年后,弟弟什么都极力维护哥哥,人家说他哥哥不好,他就会扑上去打他。记得那个暑假,那户人家一起端坐在后院的篝火边上,一袋红薯成了那个暑假里最完美的可口的食物,每一次那个红薯熟了,哥哥总说红薯好吃有营养,多给弟弟吃,其实,上学的男孩子谁都不会经常吃红薯过日子,没有油盐的身子会跨的,哥哥憨笑着说哥哥吃腻了,的确啊,拮据的生活令人身不由己。后来红薯吃完了,弟弟央求着哥哥送他一只钢笔,弟弟上高中了,看见哥哥那只好的钢笔不禁一阵艳羡,哥哥其实不是不舍得换钢笔,实在是百日如初,那时候学费的昂贵,剩余的自理的东西想想多么使人为难。”
“很多年后,弟弟明白了一件事,有的缘份是一生的,因为当年你真心的哭泣了,你心里受伤的刹那,何尝不是你灵魂深处最深刻的呐喊,那种喜悦的眼泪或者悲戚的眼泪,何尝不是值得你一生为之劳碌甚至不求回报的人世情劫。”
叶书愁讲了很多很多,不过想想慢慢的释然了,不过怀里的小丫头早已把他的衣服哭的湿润了。
“嗤”的一下子,一个满是口水的吻印了上去。
“不要去问是否会有永远的明天,因为此刻我们就在彼此的身边。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回家吧。
如若梦,不曾醒来,纵使沉沦一回又何妨?世人总是追求来生的缘份,其实欢歌场合换份心情,那个当时的自己哪里那么容易重合,人可以重复一个动作,却无法复合一段人生,何况当时所爱的人和事呢?听,青鸟敲醒大地的歌谣,还来不及回味,它们的背影模糊。岁末的垄尘没有什么可唱颂的,哀叹一声,一如既往地落在那里。依旧是那摇曳的风,顽皮地在空隙里追忆…
叶书愁看着怀里的人儿沉沉的睡去,舍不得挪动一下身子,就怕惊醒了沉睡的可人儿,他珍惜的已经不是一份情,而是一个男人承诺之后的一份责任和担当。因为这样的重量需要不间断的去承受,去习惯,就像一个人习惯了生活中的自己,衣食住行无所不缺,而爱人,既然托负了,那还有什么伟大的事业比这个更加值得去珍惜的呢?
世人总说:情不知所以,总是一往而深。诚然,我们可以编织无数的谎言来说服另一个虚荣的自己,却无法在真正一无所有或者凋零的夜晚真正无悔的含笑而去。
我们常常看到的风景是,一个人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