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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两只狗熊”

作者:云下初见     人间神在txt下载     人间神在全文阅读
    还能是谁,难不成是熊?

    亭云反问孟百川道:“你是觉得,这怪物不止一个?”

    孟百川说:“你说,你若是猛然开窍,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陌生之地,当下第一件事情会做什么?”

    亭云指了指自己:“你说我把自己比作那怪物?”

    孟百川说:“不必如此比较,单轮是人,或者,别的生灵。独自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处陌生之地,当下会做什么?”

    当下会做什么?亭云想了想,一下子想出来了好几个答案,不过他也不是太确定那是不是孟百川心中中意的答案,只能试探道:“嗯.......找吃的?如果醒来后独自很饿,我应该会先去寻找水源吧?只要有了水源,活下来的可能性就增加了一大半。”

    孟百川听了之后,也没说这是中肯的回答,倒也没直接否定,而是又问他:“找到水源和食物之后呢?”

    亭云一下子听出来了:这会接着问,也就是代表了他刚刚的回答不是孟百川想要的,而现在孟百川的举动就是在对他循循善诱,诱导他去找到孟百川想要的那个回答去。

    亭云知道,心知肚明,然后也格外听话的顺着孟百川的引导继续推:“之后啊......之后就先四周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危险啊之类的,若是天色已晚了,就要先给自己找个地方睡一觉。算是做个临时的庇护所吧!”

    孟百川好像要翻一个白眼:“睡一觉之后呢?破晓之后,你吃饱了喝足之后?”

    亭云已经快要忍不住笑意了,他回答道:“那自然是要寻找出路,或者说,是去寻找人烟,看看有没有人,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出去这个陌生的地方,首要的,就是寻到自人,寻到自己能够沟通的同类。”

    三言两语的诱导下,亭云已经明白孟百川的意思了。

    这个怪物,生来就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东西,它出现在这里,本能就是会去寻找同类的,若是一个东西的独来独往,早晚只会落得个孤独消失的命运。

    这种消失,对不起生灵的求生和延续的本能。

    蝼蚁尚且偷生呢,那么点子大的东西,脑子可能都没有针尖蘸的墨点儿多,人家都知道要成为蚁群,要筑巢要聚拢要一代一代的繁衍。这种体型和人差不多,身手矫健,现在还知道了有力大无穷这个能耐的东西,自然也会希望找到同类然后生存繁衍下去。

    ——事情到这里,都很好理解。

    可是,这东西好好的,不老老实实躲在密林中互相取暖生存,却跑来人来人往的城中暴露踪迹,是为什么呢?

    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些怪物冒险呢?

    而且,好像目标非常的明确,就是冲着孟百川来的,亭云自己非常清醒,他就是个顺带,因为当时那个怪物破开屋顶冲下来的时候,是直接冲着孟百川去的,是他,死活缠斗这东西,就是不肯让那东西顺利带走孟百川。

    最后那东西急了,连带着亭云一起掳走了。

    ——这也是赵南星的意思。

    当时包括孟百川在内的三人都昏迷不醒,自然不知道那一场营救带来了多少无法预计的后果,且糟糕不已。

    尤其是搜索的士兵报告了在周围相隔甚远的密林中发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那脚印很像是人的脚,大,长,且有力,看得出来没有足弓,但是有脚指头,脚指甲,不过,那足迹中还能确定,那足迹的主人,左边的脚,只有四个指头。

    赵南星心里咯噔一下,没来由的。

    于是下令全面搜索,很快第二个足迹,第三个,第四个都出现了。是否是同一个不确定,但是左边的脚都只有四个指头。根据方向,那足迹是通往密林深处的。

    那密林,只是普通密林罢了,一半属于青果城,一般属于临县,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入冬时候,有非常有趣的“一半盈翠一半雪”的奇景。

    这种奇景不单单包括目之所及的景色,还包括那密林中井水不犯河水的生物,那密林中有熊,老老实实的待在会下雪的林中,而密林中也有大象,十分自在的在临县辖内的密林中。

    但是前两日青果城的知府收到了一个急件,来自于临县的“以下犯上”:隔壁的县令,言词急切的给青果城的知府发消息,字里行间指责青果城的知府是干什么吃的,竟然会让青果城那边的熊跑来他们那边的密林,惊吓到了他们那里乖巧懂事的大象,受惊的大象为了保护刚刚出生的小象,结果和那越界的狗熊打了一架,双方都损失惨重。大象头领的耳朵和鼻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但是因为大象“人多势众”,那狗熊即便是凶猛,也被打的差点熊掌给断掉。

    狗熊的牙都被打飞,一只爪子被踩的稀碎,还瞎了一只眼睛,整个熊狂躁的继续冲入了林子,但是不管临县的村民和差役如何驱赶如何大声吆喝,那只熊就是不肯回去原本的一亩三分地。

    已经好几日了,都在那大象的地盘上哀嚎。

    大象感受到了狗熊的痛苦和恨意,也跟着不安,甚至已经开始准备放弃那片密林,准备带着象群迁徙寻找新的家园。

    临县的县令气急败坏的附上了一份他们当地特意请来饲养大象的村民的说法,说大象若是迁徙,一路上会不停的骚扰农庄,才烂果树村庄,且那些沿路的屋舍根本没法起到任何遮挡的作用只会被直接毁掉,而且根据经验,大象一般不会北上,只会南下。

    南下是什么地方?是前朝南燕的国土。南燕的臣民看到宋国的大象过来,会给好脸色看吗?

    何况那象群是当时藩国进贡的东西,那大象在藩国是神物,是圣洁的象征,而临县不过就是“奉旨饲养”而已。原因是宋国的都城太过于寒冷,没有那么多可以给象群的新鲜食物。多年过去了,南燕都没了,当初的藩国也换了好几任的主君,但是但是进贡来的那两只小象却在宋国安家落户,并且发展成了一支规模不小的象群。

    临县本来就没有什么发家致富的天然东西,多少年了,都是靠着奉旨饲养象群得到了朝廷俸禄,如今因为那只青果城越界的倒霉的狗熊,象群要迁徙,不光是他们整个县城会跟着凋零失去收入,光是迁徙的一路上的各个县城的索赔都足可以让他们倾家荡产。

    临县的县令只知道如何饲养大象和孔雀,对于那如野蛮人一样的狗熊一无所知,于是自然过来兴师问罪。并且表示,他的以下犯上自会于日后请罪,不必陈知府秋后算账。

    最后,县令还说,谁能活的过秋后还不知道呢。

    也不知道算是临县运气好还是差,这一封以下犯上的书信落到了赵南星手上,赵南星想起来,临县那个县令,好像以前是藩国的一个商人,做水果生意的,很是会把藩国的酸果做成蜜饯来出售。之后跟随藩国一同护送大象和孔雀入宋国,一开始只是暂时留下来教当地人如何饲养大象,后来得到了先帝的赏识,直接封了他一个县令。

    其实那个县说是县,其实全县都是为了宋城养育奇珍的地方,因为奇珍够多,地方够大,于是就成了一个县,住在那个县城的人,都是能工巧匠,而本事代代相传,每年都会到宋城去进献奇珍。

    赵南星若有所思:“我想起来,他好像就叫木真果?”

    陈知府道:“回禀君侯,木真果是他的父亲,他已经是第二任白县的县令了,他叫木花童。”

    赵南星说:“原来是第二任了。”

    果然不是个正经的县城,县令还能父传子的。

    赵南星说道:“你麻烦大了。”

    经过这些日子,陈知府已经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了。陈知府道:“下官会派人,去绞杀那只狗熊,然后好好安抚群象——下官想,那木县令还能有心事写信过来而不是亲自过来当面辱骂,事情应该还有转换的余地。”

    “事情是要这样办的,但是不能够只这样办,”赵南星说,“你有没有想过,为何那狗熊会跑过界限,且被群象如此暴打也不敢越回来?”

    “想过的,”陈知府说,“必然这边密林中,出现了什么比那熊更加可怕的东西,以至于那熊不敢过来。”

    赵南星点点头。

    “下官还想过,要不要干脆引得群象过来,联合熊一起,把那可怕的东西一起打死完事,但是觉得,这还是想想算了。”

    赵南星挑眉:“为何?这不算是个蠢办法。”

    陈知府说道:“熊是个野熊,死了也就死了,熊掌还能给大人做一顿美餐盛宴,可是那象,是两国和平的象征,当年即便是我朝和南燕交战,先帝也没想过要派出群象来迎战。所以,这十分不妥。而且,那象群的首领年纪很大了,已经快要六十岁,是看着木县令长大的,所以,木县令对那群象感情十分的深厚。”

    据说大象寿数绵长,尤其是白象。当年藩国送来小象,看着很小,其实也算是个青壮年了,毕竟真的幼象也禁不住长途跋涉。也曾经说明过,这白象的祖母,活到了一百一十岁,当初藩国用白象来表示两国和平的诚意,十分的令当年君主满意。当年那个木县令的父亲,第一任白县的县令,为了照顾大象,还舍弃了自己的姓氏。

    那县令原本姓宋,因为冲了国号,于是改成了木。如今只是象群要迁徙,就急的那木县令以下犯上,若是象群真的出个三长两短,木县令只怕要伤心的跟着大象去了。

    而且前面还好说,自从知道了这头领的大象年纪快六十,赵南星也不好意思让一个老妪跑去给他打架。

    “而且.......”陈知府说,“而且,那狗熊既然跑出去了去,想必是这边密林中有个东西,想要抢占此地大王旗。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哪怕是密林中,也能够有两面大王旗。所以,那密林中的东西若是真的被赶走,就会去选了个新的地方,距离密林最近的,就是此城了。”

    陈知府考虑的不是没道理。而且经过了这些日子的奇门怪事的发生,即便是赵南星再如何的划分界限,陈知府也能觉察出来一二的。陈知府虽然面上没什么变化,脑洞却已经放开了许多。一般来说,山上的老虎都不会轻易下山跑去村落中抓捕食物,除非碰上百年不遇的大荒年,山上真的没有吃的,眼看要饿死,山上的猛兽例如老虎野猪之类的才会冒险下山。但是即便是老虎,遇到熊其实大部分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太肯定的胜算。可是那个东西,却能够把狗熊吓得即便是差点被象群踩死也不敢回来,足见恐怖。

    一只熊跑到城里都足够恐怖了,若是比熊更恐怖的会是什么呢?

    ......

    亭云想了想,说:“两只狗熊?”

    孟百川:“......”

    亭云笑笑:“我也不算是胡说八道不是?万一真是两只狗熊呢?人家一公一母的,就要占山为王,然后就把那只可怜兮兮没找到伴的给赶走,那也没办法啊,谁让那只狗熊是孤家寡人呢。”

    孟百川示意他面对现实:“你觉得,狗熊能掳走我们?”

    亭云说:“掳走不是没可能,只是若是狗熊,可能带走的是一块一块的。”

    反正绝对不能是全须全尾的。

    听说狗熊不吃死人,所以说个说法说若水遇到了狗熊,就立刻躺下装死,狗熊若是发现人没呼吸,就没有食欲了。

    鬼扯。

    都是一块肉,就好像在人的面前,一只乱跑的猪和一只被放血的猪,不都是肉?

    不过如今看来,这密林中吓跑狗熊的东西,应该就是这个怪物了。

    而且不止一个怪物。这怪物应该至少有两个,一个守着他们,另外一个,在别处。这怪物每天除了给他们找吃的之外,应该还跑去找那个外头的怪物了。

    那么问题又回到了一开始:这怪物,为什么要专门冒险金城去掳走孟百川呢?

    亭云好奇:“你能看出来吗?这怪物?是男的女的?”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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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神在介绍:
人间界有长生不老药,当然是为了将来某个天纵奇才而造的。
俗话说,慧极必伤,强极则辱,情深不寿。人间界的蓬莱醉使人忘情,阻止了情深不寿。那么长生不老药醉人间,就是慧极必伤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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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皇帝,这应该是就是俗世中最为极致的吸引了吧?如果连君王都体验了,这个红尘还有什么事情是能够让鹤丘再眷恋的呢?
曾寥寥觉得,权谋这个东西,不会比爱情和病理难多少。人间神在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人间神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人间神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