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传说中的孽缘?
“就这?”
沈暮在等着美女富婆答应,哪知她来了这么两个字。
嗯?
这是什么情况,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有答应呢,这回轮到沈暮纳闷了。
他只得又问:“你答应了?”
柳轻璃给了他个给白眼:“没有!”
正当沈暮在心里分析原因,怎么惹得美女富婆不开心时,只听她又道:“你去了京都什么地方都要记好,下次有空也得带我去转转。”
原来是这个啊,害得我白担心了半天。
沈暮很想说一句“就这”,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完全没问题!”
“第二个假呢?”
“呃……第二个假还没到时间,我到时候再找你请吧。”
“哼,睡了!”
柳轻璃踩着她的大号卡通拖鞋,“蹬蹬蹬”跑上楼去。
沈暮又纳闷了,反应这么大?
其实他是想说国庆回老家那件事,想了想离国庆还早,才暂时忍耐下来,惹美女富婆生气了吗?
他赶紧冲着楼上喊道:“我看了天气,后面几天可能会下雨,你开车要慢一点,最好让公司的司机送你回来。”
“知道了,啰嗦!”楼上传来一个天籁之音。
哪怕是生气的声音也那么好听!
柳轻璃进了房间后,俏脸唰地下变得通红,方才逃也似的离开,是因为羞的:我为什么要让他下次带我去转转?
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和他一起去旅游呢?
我什么时候对他有了依赖的感觉?
还是因为习惯使然?
这一夜,柳轻璃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直到沈暮早上送她上班时,还感到睡眼惺忪。
……
9月23日,礼拜四。
这一天是秋分时节,在古时的还有祭月的习俗,农民伯伯还得放假、吃汤圆。
然而一大早,沈暮与梁绍齐就从红乔机场出发,乘上了前往京都的飞机。
飞机起飞时,魔都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两个半小时后,二人抵达京都机场,他们都只带了一个随身行李包,出来得最早,却在大厅门口停了下来。
京都的雨比魔都大得多,地铁机场线还没开建,等出租车的地方人太多,排队估计都得一个小时。
暂时是走不了啦。
“沈总,周雨欣说会来接我们,她会不会去租一辆车来?”
梁绍齐抬头望天,这个雨一时半刻是不会停的,只能期盼着奇迹出现。
“想什么呢,她才到京都两天时间,能租到住的房子就算不错了。”
沈暮第一次发现这位技术总监不着调,又问:“对了,谁让她来接咱们的?”
梁绍齐笑了笑:“纪总啊,她让周雨欣给你做一天助理,咱们去亿龙网交流时,总得有个人做会议纪要吧。”
沈暮听得无语。
那位副总的确想得周到,不过这个安排完全没有必要。
他转头看了一眼半空,收回目光的时候……嗯?
前方有一个打着伞的窈窕倩影正朝这边走过来,脸蛋长得如何看不到,都被伞给遮住了,可那身材,那双笔直修长的大腿,啧啧。
反倒是倩影后方七八米处,有一对中年男女,因为伞举得较高反倒看得清楚。
这两人打着一把伞,一路说笑,不时将目光往窈窕倩影这边看了看,偶尔低语一两句。
他们应该是一对家境不错的夫妻,男人身着一套裁剪得体的西服,气质不凡,女人也是雍容大方。
沈暮没有关注陌生中年男女的嗜好。
他仅仅瞟了一眼,目光不由自主就移回了近处的窈窕倩影身上。
终于,她来到了大厅台阶处,收伞。
顿时,一张精致的面孔呈现在沈暮眼前,若隐若现的梨涡,扎着马尾辫,颜值很高的哈。
嗯……怎么这么熟?
女孩把伞上的雨滴抖了抖,不经意间转头。
嗯……这个人好帅,看起来好熟悉?
下一刹那,女孩儿秀眸圆睁:“沈暮!”
“卧槽……”
沈暮吓了一跳,特么的,避个雨都能碰到夏玉岚!
更可怕的是,我现在是在远离魔都千里之外的地方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孽缘?
梁绍齐也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他可从来没见过老板发疯呢,印象中无论遇到什么事情,老板不是都很冷静吗?
扭头一看,原来是个漂亮女孩啊。
哦……梁总监明白了!
“你怎么来了京都?”
沈暮与夏玉岚几乎同时出口,旋即都怔了一怔。
“昨天我外婆生日,我和爸妈一起过来祝寿,今天中午的飞机回去。”
还是夏玉岚先解释,脸上渐渐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沈暮,好巧呢!”
毕业聚会之后,这是他们第二次相遇,上一次是在隽程公司楼下,不过那时候因为刘云峰有客户在等,没办法多聊。
如今,总算有机会好好说话了。
“你吃午饭了吗?”
沈暮来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没有,怎么了?”夏玉岚近乎本能地答道。
“我也没吃午饭啊,是不是也好巧?”
沈暮打了个哈哈:“其实咱们说不上巧不巧的,我刚到京都,而你却是要离开京都,完全不同路嘛。”
从对方的眼神中,沈暮察觉到了一种情愫在滋生,他连忙冷静下来说出这番话。
记得那次同学聚会吃完饭后,在去KTV途中,自己已经告诉过她,我马上就要结婚了,为什么还老念着我不放呢?
我有啥好的,除了长得帅一点外,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夏玉岚听着怎么都感觉不对劲,沈暮说的笑话一点儿不好笑,可她却咬了咬牙,似乎下了什么决心,来了一句:“那我留下来等你一起回魔都!”
沈暮心里咯噔一下,这个丫头彻底钻到牛角尖里面去了。
她能放过她自己吗,能不能别在我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
梁绍齐听得吃味,赶紧往旁边迈出一步,准备走开,突然被一直大手拉住。
沈暮转头,冲他笑道:“大舅子,你要去干嘛?”
梁绍齐:“……”
夏玉岚:“???”
沈暮回头,语重心长道:“夏同学,我这趟到京都是去丈母娘家,你留下来不大合适……别那样看着我,我又没骗你,不是给你说过我结婚的事吗?”
说完把梁绍齐拉倒跟前,往前推了一步:“给你介绍一下,他就是我的大舅子,柳绍齐!”
这一过程中,梁总监整个人都是懵的。
他觉得自己被动演了一场戏,似乎还是喜剧片……不对,应该是悲情片。
因为,他看到夏玉岚娇躯轻颤,仿佛有股强烈的情绪想要宣泄。
第九十一章 我又不是白娘子
沈暮见夏玉岚眼眶都快红了,连忙拉着梁绍齐冲进雨幕中,回头招手:“那个,先走了哈,回头见!”
他都猜到那对中年男女是夏玉岚的父母,本来还准备过去打个招呼的。
哪知夏玉岚的表现让他感到害怕,要是当面把人家女儿气哭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被老夏给砍死?
此刻,老夏与夏夫人早已到了大厅台阶处,只是他们站得很远,特意没有过去打扰女儿。
“老夏,和玉岚说话那个小伙子是谁,好俊呢?”
“戴着个眼镜,都快30岁了吧,哪里俊了,根本不能与20年前的我相提并论!”
“什么眼神,我说的是另一个,应该和玉岚同龄。”
“咦,还有一个啊,被玉岚挡住了大半个身子,差点没看到……嗯,看起来还不错,不知是不是老刘说到那个小子?”
“老刘……他说啥了?”
“他说玉岚有个同学很混蛋……不是,说很厉害!”
“还有呢?”
“还有什么我也不知道啊,怎么问老刘都不肯说。”
“那算了,待会儿问问玉岚吧!”
“嗯,夫人高见!”
两人还没说几句话,就看到那个年轻人跑了,连个伞都不打,直接冲进了雨幕中。
“爸、妈,我们进去吧。”
夏玉岚收拾了情绪,回过头来对父母喊了一声。
“好的,玉岚,刚才那小伙子……玉岚你怎么了?”
夏母快步来到女儿身边,正想打听什么,忽然发现女儿情绪不对,好像刚刚哭过一般,霎时大惊。
她把女儿从小养到大,夏玉岚虽然极力掩饰,可哪能瞒得过母亲的眼睛?
“没什么,我们走吧。”
夏玉岚倔强摇头,大步迈进候机大厅。
她现在感觉很难受、很迷茫、很委屈,种种情绪不一而足,他……他真的结婚了吗?
可就算是结婚了,你就不能和我多说几句话吗,也好让我了解对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还有,我都没来得及把伞给你!
“我们女儿受委屈了。”后方,夏母用胳膊肘怼了怼夏父,低语道。
“哼,别让我知道那混蛋是谁!”夏父怒哼一声。
……
另一边,沈暮和梁绍齐跑了好几百米,总算找到个躲雨的地方,头发上的水滴不断往下淌。
“沈总,跑那么快干嘛,既然是熟人,应该先把伞借过来啊。”
梁绍齐很无语,这特么的真是倒霉催的,整成个落汤鸡,下午还怎么去见客户?
“借伞过来干嘛,我又不是白娘子?”
沈暮反问一句。
“白娘子?”梁总监又开始懵了。
“白娘子下雨借伞,故意不还,然后等主人来取,找机会……唉,我给你说这些干嘛。”沈暮无语。
梁绍齐总算懂了,可他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沈总,我看那个女孩子不错,对你很有情意的。”
沈暮大义凛然道:“有情意怎么了,像我这么帅的人,对我有情意的人海里去了,是不是我都要接受?更何况,我都结过婚了啊,不能祸害人家姑娘,尤其是好女孩!”
梁绍齐憋住笑:“沈总就别和我别开玩笑了,你这么年轻又有才,怎么可能那么早把自己送进坟墓?”
他打死都不信老板结婚了,真结了婚,何必把自己推出来做挡箭牌,还介绍说:大舅子!
沈暮不乐意了,直接板着脸:“老板的事情也是你打听的。”
梁绍齐直接转过头去,捂着嘴偷偷笑。
憋又憋不住,又不敢笑出声,真特么的难受!
大约过了20分钟时间,周雨欣总算到了,让沈暮意外的是,这个姑娘还真租来了一辆车。
然而,等三人见面的时候,分公司负责人的周同志比他们两个更意外。
“沈总、梁总,你们怎么躲在这个位置?”
周雨欣大惊:“还有,你们衣服都湿得差不多了,快上车!”
二人都没有说话,纷纷钻进车里。
沈暮是不想说话,梁绍齐是不敢说,刚才经历的那些东西,哪能让别的员工知道,他这位唯一的知情者,都怕被老板给灭口呢。
这是一辆GL8,最主流也是最大众的商务车。
说不上多好,但后排空间足够大,躺着睡觉都没多大问题,遮风挡雨还是很不错的。
汽车发动后,梁总监终于找到了宣泄对象:“亿龙公司一点诚意都没有,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问,我们到了什么地方,要不要派车来接。”
沈暮懒得理他,问周雨欣:“来这边还习惯吗?”
“沈总放心,我本身也算半个北方人,都习惯!”
“住处租到没有?”
“我暂时住旅社,这两天都在找办公场地。”
“不要那么急,得先把自己安顿好才行。”
“我知道了!”
“另外,赶紧去买车,京都地方大,没车真不方便。”
“好的,谢谢沈总!”
沈暮和梁绍齐衣服都湿的,目的地没得选,只能先去酒店。
他们在美术学院附近入住,两人第一时间洗澡,然后把外套交给酒店服务员烘干。
经过这么一耽搁,中午饭也没法出去吃了,周雨欣去外面打包回来。
这个姑娘心细,她知道老板是巴蜀人,专程去找了一家川菜,让沈暮大感满意;至于梁总监的味口……
没办法,不能为了照顾他而委屈老板。
有句话说得不错,魔都的湘都菜做得地道,川菜找不出几家正宗的;京都则恰好相反,湘都菜口味不大对,但川菜做得非常好。
三人吃完饭还有时间稍稍休息片刻。
下午14:15出门,周雨欣充当司机,带着两位公司高层前往亿龙公司。
离得并不远,哪怕晃晃悠悠开过去,也仅需要十分钟,这也是他们把住宿订在美术学院附近的原因。
14:30,三人准时抵达亿龙公司。
接待他们的是陈老板,亿龙网的创始人之一。
陈老板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企业家,非常健谈,与沈暮交流越来越投入,不知不觉中过了两个小时,直到所有事情都已经谈完,还舍不得结束。
他们聊到下班时间,陈老板要做东,请三人去吃晚饭。
沈暮婉绝,说答应了在京都工作的同学吃晚餐,并表示歉意,邀请陈老板下次到魔都时回请。
陈老板爽快答应下来,最后握手告别。
还说感谢沈暮提供的创意,以及开发维护支持,亿龙网将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加大与暮宿网的合作。
又夸梁绍齐找到一个好东家!
第九十二章 买东西靠闻
送沈暮三人出来的,是亿龙网的一位女高管!
女高管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干练女子,非常热情,不断找机会和梁绍齐说话,这种情况看上去非常合理,毕竟二人以前是同事。
可沈暮却敏锐地发现了什么,他让周雨欣赶紧离开,给梁总监留点时间和空间。
“沈总,我们不等梁总了?”
“车上去等,那样今晚就能多吃点好东西。”
“为什么?”
“我可不想被狗粮喂饱了!”
周雨欣瞬间明白过来,啧啧称奇的同时,又有点后悔,刚才怎么就没仔细打量那位女高管呢。
两人在车里等了梁绍齐半个多小时,这家伙才出现。
“抱歉沈总,让你们久等了!”梁总监上车就道歉。
“刚刚那个女人是负责什么的?”
沈暮问道,因为与陈老板见面过程中,作陪的几位高层里面,并没有那个女高管,只是听梁绍齐称对方“商主任”。
“她叫商静!”
“我问你她是负责什么的?”
“哦,主要负责投资方面的业务。”
“咦……你帮我把她挖过来!”
“好……什么?沈总你别开玩笑,根本不可能的事,商静一毕业就在亿龙网工作,更不会离开京都。”
“别人开口肯定不行,但你去邀请的话,我觉得希望很大!”
“为什么?”
“梁总,别装糊涂了,你千万别告诉我说,不知道人家对你有意思吧?”
“这……沈总,你的风格从不会把工作和私事放在一起的。”
“没事没事,这件事可以破例……老梁,试试呗,就当为了公司?”
“沈总,你不能这样,我很难做啊。”
“老梁,可以这样的!”
“我……”
前面开车的周雨欣听到后面两人的谈话,双瞳瞪得大大的,还不时出声撺掇,让梁总监打电话给商静,约出来一起吃晚饭。
梁绍齐最终也没打这个电话,三人去了簋街吃大排档。
簋街这个地方可是真的热闹,那些商家能营业到天亮,无论哪个点去宵夜都行。
唯一要吐槽的就是收费太贵了,这还是2004年,要是在后世的时候,随便三五个人,1000块钱花下去,最后肚子都能没填饱。
好在暮宿公司虽然还没能壮大,但吃饭的钱还是有的。
三人边吃边聊,从开办京都分公司聊到这边的景点、美食,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
周雨欣把沈暮和梁绍齐送回酒店的时候,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多。
赶了一天的路,又见了个大客户,大家都很累,直接洗澡休息。
沈暮没有与梁总监住一个房间,不是因为有钱不怕浪费,而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感,总不能什么隐私都让员工知道。
他刚靠在床上不久,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是美女富婆发来的。
柳轻璃提醒:京都也下雨了,并且温度比魔都低得多,让他注意不要受凉。
这让沈暮感受到了满满的温馨,直接和美女富婆聊了十分钟。
其实有的时候,发短信比打电话更有意思,沈暮记得前世刚工作的时候,还专门办理了【动感地带】套餐。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
沈暮给梁绍齐安排任务,说给他一个上午的时间,让他去陪商静!
“沈总,这怎么行,人家要工作呢,你让我去打扰她?”
“我不管,反正你自己想办法,无论你去陪她工作也好,陪她狂街看电影也行,我都没有意见。放心,所有花费都报销!”
“沈总,我记得咱们11点的机票吧?”
“我改签了,下午三点!”
“……”
沈暮扔下梁绍齐就跑了,找了个标志性的建筑停下,打电话让周雨欣开车来接他。
“沈总,咱们去哪里?”
周雨欣很快就出现,等老板上车后问道。
“哪里的烤鸭最正宗?”沈暮回道。
花了一个小时,两人考察了好几个地方,最后买了四份烤鸭,其中一份给了周雨欣,另一份准备给梁绍齐。
最后两份,当然是他给柳轻璃带回去的。
然后,沈暮又让周雨欣带他去商场,买化妆品和香水。
见老板要买这些东西,周雨欣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猜测不断。
最让她惊奇的是,沈暮挑选香水的时候,不看不摸不讲价,而是用来一种非常奇葩的挑选方式:闻气味!
没办法,他没关注过柳轻璃使用什么品牌的香水,只记得气味如何。
花了足足一个多小时,辗转了大半个商场,沈暮总算找到了要选的香水。
就这样,整个上午时间就过去了,两人联系梁绍齐一起吃午饭,饭后,周雨欣把他们送到了京都机场。
临行前,沈暮叮嘱这位分公司负责人,让她先把住处找好、买车,再去找办公场地。
另外就是一些勉励的话语。
“梁总,今天有什么成果?”
候机的时间里,沈暮问梁绍齐,话中的意思,自然是指挖亿龙网商静那件事情。
“沈总,我……我都没机会问出口啊。”
梁绍齐面色尴尬。
“你不会只顾着泡妞了吧?”沈暮瞪眼。
“怎么可能,那个商静一个上午都在办公室,我去了亿龙公司后,一大群老同事来找我聊天,也没机会和商静说上几句话。”梁总监气势全无。
“唉!”
沈暮以手扶额,拍了拍梁绍齐肩膀:“别灰心,再接再厉!”
下午三点,飞机准时起飞。
抵达魔都红乔机场时,已经到了五点半,公司自然是不用去了,直接回家。
魔都还在下雨,等出租车的人一大堆,排队时间不比京都短,等沈暮回到一品花园,发现柳轻璃早已到家。
“回来了?”
柳轻璃瞳孔深处泛着喜色,招手道:“你运气不错,正好赶上吃饭时间。”
“先等一等!”
沈暮赶紧把带回来的烤鸭交给陈阿姨,让她用微波炉加热。
“你带了什么?”
柳轻璃看见那包东西裹得严严实实,完全猜不出是什么。
“好吃的,一会儿可不能浪费,我可是做了一次专职快递员,跨越1000多公里给你送过来的。”
沈暮故意说得神秘兮兮的。
无论美女富婆怎么问,他都不告诉到底带了啥,弄得前者好几次忍不住想跑到厨房去看。
十分钟不到。
餐厅响起了惊呼声:“哇,这个是京都烤鸭?”
“嗯,我也没尝过,不知道好不好吃。”
“你不是人都去了吗,没吃?”
“我买到之后一直忍着,打算回来和你一块儿吃。”
“……谢谢!”
第九十三章 需要好好孝敬父母
让柳轻璃没想到的是,等晚饭之后,沈暮如同变戏法似的,从行李包里拿出了一套化妆品和她最喜欢的香水。
这让她一时间百感交集。
原来面前这个家伙虽然看起来不怎么着调,却一直关注着她的生活细节,连自己所用的香水牌子都清楚。
柳轻璃又哪里知道,这货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他是用“闻”的绝招买来的。
这一夜,她睡得异常香甜,睡前还特意考虑了一下,两人以后的关系,以及如何相处等问题。
伴随着她的美好心情,让沈暮在这个周末过得同样开心。
……
9月27日,礼拜一。
这是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周工作时间,魔都的雨也停了,气温宜人,只有23℃。
“纪总,同呈网那边谈得如何?”
刚到公司,沈暮就找到纪曼询问情况,她是上周五去的姑苏与同呈网高层碰面。
“沈总放心,比计划中还要顺利。”
纪曼满脸笑容,还说了很多同呈网负责人如何如何热情什么的。
“那行,亿龙网那边也谈妥了,签订合同的细节你来处理。”
“好的沈总!”
纪曼转头就开始了忙碌,且沈暮还发现,现在的暮宿公司,每个员工的热情都高涨了一大截,或许上周分配股份的事起了激励作用。
每个部门都忙得一片火热,反倒是他这个总经理,暂时闲了下来。
进入自己的办公室后,沈暮又在考虑一件事情。
马上就是国庆长假,到底要不要把美女富婆给骗回老家去?
沉吟良久,他终于做出了决定:现在并不是时候,即便要一起回去,也得等柳轻璃把琉璃集团的问题解决之后。
准确地说,是把姜雅扳倒之后。
可是,如今都过去了快三个月时间,他对琉璃集团的事还是一无所知。
“看来,我有必要从侧面去了解一些情况。”
沈暮琢磨着,这件事直接问美女富婆并不好,如果她愿意说,应该早就主动告诉自己了;或许她是想凭一己之力,夺回父亲柳元山留给她的遗产。
那么能找谁去了解呢?
沈暮暂时能想到的,就只有美女富婆身边的人。
估计曲岑雪知晓一些,但以柳轻璃的性子来说,辣妹子也未必知道得有多详尽。
“对了,还有俞璇!”沈暮眼前一亮。
这位给他介绍软饭工作的大姐,自从他和柳轻璃认识以后,似乎就刻意疏远了联系,而美女富婆也从不曾主动提起。
她们俩不是好友加同事的关系吗?
如果二人关系一般,柳轻璃绝不会请俞璇和小囡囡吃晚饭,自然也不会相信后者帮她介绍的相亲对象。
可是,就沈暮这段时间的发现,好像那两人之间也不常联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几乎每天接送柳轻璃上下班,居然一次都没有碰到过俞璇。
这里面一定有大问题!
沈暮越来越觉得,他之前想到过的那种猜测,很可能就是实情。
“罢了,马上就是国庆长假,等放假回来,就找个机会去见见俞璇。”
理清思路后,他也不再烦恼,开启电脑准备抢两把地主。
然而还没进入游戏界面呢,有电话打了进来。
咦,竟然是耿舔狗!
“沈暮,现在忙不忙,说话方便吗?”
“还好,正在去见客户的路上,你说。”
“干洗店已基本装修完成,我这几天在购买设备,计划10月1号中午12点开业,你不过来看看?”
“你小子动作真快,恭喜恭喜……不过,我应该去不了。”
“怎么,兄弟第一家店铺开张你也不来捧场?别忘了还是你投资的呢,就不怕我做砸了让你的钱打水漂?”
“我国庆要回一趟老家,已经订好票!”
“我晕,这个理由我真没法阻止,那行,等你回魔都后再过来吧。”
“一定一定,你开张那天就叫赵然去给你坐镇,他一个人能顶俩。”
“哈哈哈,放心,赵然肯定跑不了!”
结束通话后,沈暮也有些感慨,三贱客中的两人都开始了自己的事业,现在就差赵然了,不行,得赶紧问问那家伙上次的事确定下来没有。
他立即拨打赵然的电话,对方居然在通话中。
几分钟后再拨,总算通了。
沈暮开口就骂:“你个狗东西,在和哪个西洋妹子煲电话粥呢?”
赵然阴阳怪气道:“如果耿舔狗是个女装大佬的话,我不反对你说的。”
“刚刚是舔狗在和你通话?”
“唉,他说你国庆要回去,本来还计划趁着放假,咱哥仨好好聚一聚呢。”
“以后有的是机会,像个娘们儿似的,叹什么气呢,我有正事找你。”
“啥事儿兄弟,你说?”
“上次你提到开摄影店的事,现在是什么想法?”
“哦,你说这事我还真有想法,就算你不给我打电话,也会找你……”
赵然告知,他最近对摄影行业做了进一步考察,然而在考察的过程中,已经从感兴趣发展到喜欢,又由喜欢到痴迷。
用他的话讲:感觉自己天生适合做这个!
然后,便是他对摄影市场的简单分析,以及开店成本的预估等等。
总的来说,这个生意能做,但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更缺少起步资金!
“赵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干吧,你顾虑的那两点我都能想到办法。”
“兄弟神人啊,什么生意都有点子,快讲!”
“这个事三言两语可说不清,等国庆回来后咱们碰头详谈吧。”
“好嘞,那我就等你电话!”
“行!”
暮宿网已经大概理顺,沈暮的工作时间非常轻松,喝喝茶、上上网,偶尔查查资料,寻找新的赚钱思路。
下午吃过饭,他跑去客服部转了一圈,各类数据都在稳步提升,如今暮宿公司一天的盈利已经超过了80000,直逼90000元。
想到过几天就要回家看望二老,沈暮没有心情做其他事情,现在都有些兴奋和紧张,仿佛是丑媳妇儿即将面见公婆的心态。
重生回来后,他还没见过父母,说不激动是不可能的。
用了两天时间,沈暮列了一张长长的清单出来。
上面都是他计划要带回家的东西,想到上一世时,哪怕自己事业成功以后,都没好好孝敬过父母,沈暮心中就百般难受。
而今晚,他就准备向柳轻璃请长假!
第九十四章 我就是个混蛋!
一品花园,大厅内的两人靠在沙发上看电视。
没错,沈暮又在陪着美女富婆看宫斗剧,他心里腻歪加吐槽,这部剧都放了大半个月还没完,简直是又长又臭。
21:50分,终于结束了。
柳轻璃心满意足起身,优雅地伸了个懒腰:“晚安!”
“等等,有个事和你说。”沈暮赶紧叫住她。
“你陪我看了这么久,非要等到现在才说。”柳轻璃佯怒。
“我见你看得那么沉浸,不忍心打扰啊。”沈暮两手一摊,一脸无辜的样子。
“好了好了,快说吧。”对于他的回答,柳轻璃心里还是非常开心的。
“还记得我上次给你说要请两个假吗?”
“两个假?哦……还有一个假是吧,你说!”
“我打算国庆回家一趟,看看父母。”
“这还要请假啊,随便说一声就行了,我很羡慕。”
柳轻璃有些感触,沈暮都比她小几岁,如今父母健在,哪怕没有在身边,挂念也是一种幸福,可是自己……
谁说挣到很多钱就会过得开心?
至少她是真切地体会到,唯有一个和睦温馨的家,才是世间最幸福的事。
她转身,突然觉得自己很孤单:“早点睡吧。”
“你也是!”
沈暮没有多说,他知道美女富婆想到了亡故的双亲,这种事情他没办法安慰,真走不出阴影的人,开导也没用。
何况他明白,柳轻璃经过那么多,早已过了伤痛的年龄,如今只是感伤罢了。
翌日,沈暮准备去大采购,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他总不能带着那么多东西乘飞机吧?
即便能够托运,一个人又能扛多少上路呢。
一念及此,立即掏出手机,给雾都分公司的郑逸拨了过去。
“沈总您好!”
“郑逸,分公司那边的车买了没有?”
“已经买了好几天,就是牌照还没办好,现在挂着个临牌,沈总有事尽管吩咐!”
“1号上午你把车开到雾都机场,我用几天。”
“沈总放心,我天一亮就去机场等你。”
“不用那么早,回头我把航班号发给你。”
“好的沈总!”
通完电话,沈暮放下心来,清单里的东西暂时不用买,到了雾都后再大肆采购就行。
晃荡着回公司路上,他发现很多地方都挂着【欢度国庆】的横幅,灯笼、旗帜更是随处可见。
等晚上回家,一品花园更是热闹,抬头望去,入目尽是一片红色的海洋。
喜庆的气氛中,10月1日终于来临。
天刚刚蒙亮,沈暮已经起床,他脚步很轻,担心打扰到美女富婆睡美容觉。
“你怎么在这里,不会一宿没睡吧?”
等他下楼,却见美女富婆正坐在大厅等着。
“我也是刚刚起来!”
柳轻璃莞尔一笑,从沙发上拎起两个大礼盒:“带回去给叔叔阿姨补补身体,还有,你回去之后不要到处跑,多陪陪他们!”
沈暮一看,居然是燕窝和人参,且都是精品中的珍品,果然不愧是美女富婆,她一出手就没有便宜货。
“谢谢!”
他郑重点头,又道:“不好意思,国庆让你一个人在家,我……我回头补上。”
沈暮差点说成“我能不能邀请你一同上路”,可在最后关头还是没敢说出口。
他心中感慨不已,美女富婆多好的姑娘啊,年轻、漂亮又多金,性格也好,还会关心长辈,要是把这样的媳妇儿带回去,老爹老妈一定会高兴得合不拢嘴。
可惜,她并不是我真正的媳妇儿啊。
“快走吧,别误了时间!”
柳轻璃脸上保持着笑容,催促道。
“嗯,那……再见!”
“再见!”
看着沈暮提着礼盒出门走远,柳轻璃脸上的笑容霎时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浓浓的委屈感。
你为何不开口叫上我一起?
从听说你要回去那天起,我等了足足三天啊!
在大厅门口站了好长一段时间,她才转身上楼,脚步低沉、背影萧瑟。
沈暮并不知道这些,他在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抵达机场后趁着候机的时间吃早餐,7:00登机。
又在飞机上好好睡了一觉,抵达雾都机场时,时间已是上午10:00。
排队走出机场后,明显感觉到这边比魔都气温稍低,至少相差了三五度。
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沈暮顿觉神清气爽。
他掏出手机开机。
“滴滴、滴滴、滴滴……”
好家伙,未接来电整整9个,一看还是曲岑雪打来的。
“辣妹子没事给我打什么电话?”
沈暮疑惑不已,最近暮宿公司也没有什么案件要她办理啊,何况现在还是放假期间,就算有案件也不用这么急吧。
再看未接来电的时间,几乎是一刻钟打一次,这得是多执着。
他顺手回拨过去。
“沈暮,你是不是把轻璃一个人扔在家里,自己跑了?”
电话刚刚接通,曲岑雪的声音化作了狮子吼,震得沈暮耳朵嗡嗡作响。
他赶紧把手机远离耳朵:“辣妹子你发什么神经,给我打那么多电话,就是问我这点小事儿?”
“小事吗,你个死没良心的,轻璃对你多好,你把她一个人丢在家,就没感到愧疚?”
“我说大姐,你是不是没弄清楚情况,我回老家怎么带着她?”
“回老家怎么了,回老家就不能带上她吗,就当出去旅游散心不行?”
“嗯……这是轻璃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
“你别管谁的意思,反正你就是个混蛋……嘟嘟嘟!”
沈暮愣了半响,忽然醒悟过来。
曲岑雪能知道这件事,必然与美女富婆通过电话,而她话中的意思,难道说?
……柳轻璃愿意跟我回来?
如今没有带着她,还有点小意见,找闺蜜辣妹子倾诉去了?
“哎呀,我真是蠢笨如猪啊,干嘛不先旁敲侧击,探探她的口风呢。”
沈暮觉得,这次曲岑雪没有骂错,自己就是个混蛋!
美女富婆都帮他准备好了礼品,天还没亮就起床在楼下等着他,很显然有这方面的意思。
他暗骂自己平时那么聪明,今天怎么就愚钝了呢?
沈暮自然想过带上柳轻璃回来见父母,哪怕临走前还有那么一些念头,之所以没有开口,也是担心遭到对方拒绝。
毕竟,他们只是一对假夫妻!
可惜现在双方相隔1500多公里,悔之晚矣啊。
沈暮在自责的情绪中走出机场,连郑逸在出口位置挥手也没注意到。
第九十五章 连猪都有车
“沈总,沈总!”
郑逸追了老板好长一段路才追上,停下来后不断喘气。
“你已经来了?”沈暮明显还没回过神来。
“沈总,停车场在那边。”
郑逸指了个方向,赶紧接过老板手上的礼盒,心里也在纳闷,我在出口挥手动作那么大你都没看到?
“好,走吧!”
两人上车,郑逸自然是充当司机,在老板的指引下开往市区。
这是一辆黑色的大众帕萨特,不贵也不算便宜,用来代步跑客户也不算掉份,总价花了20多万元。
这就是雾都的好处,牌照不用花钱,就几十块钱的手续费。
让郑逸没想到的是,老板带着他出入各种商场、超市,烟、酒、糖果、营养品买了一大堆,几乎把后备箱塞满。
当然,中年男女的衣服也不会少,春夏秋冬的都有买。
更过分的是,老板还买了两床冬天用的蚕丝被,后备箱装不下,直接扔在了后排。
和郑逸一起吃了顿午饭,沈暮就把车给开走了。
临行前,他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郑逸,国庆长假有7天,你如果没什么要紧事,不妨回家看看。至于旅游什么的,机会很多!”
沈暮的老家离雾都市中心并不远,车程还不到200公里。
然而,这片地带山路多,特不好走,仅有一段高速通到县城,剩下的路就得绕山跨桥。
等沈暮把车开回老家所在的镇上,耗去了三个多小时。
然后,他又遇到了问题。
这个年头,并不是村村通公路,即便有的那些,绝大多数也是泥路。他家到镇上赶集,还得走上半个小时。
说起来很近,要是在大都市,几公里十分钟就能赶到。
沈暮探了半天路,最后只能选择把车开到邻村去,那是轿车能抵达离家最近的地方。
一刻钟后,一辆黑色的轿车开进李家大湾地坝(地坝:巴蜀人的叫法,外面多叫场坝),有不少小孩在追逐玩闹,跳绳、丢沙包的都有。
更有几个从地里劳作回来的大妈大伯在歇脚,谈起今年的收成如何如何,要么就是一些八卦。
当然,最多的还是老爷子老太太凑在一起闲聊。
他们谈的内容就健康多了,比如谁家的小孩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考年级前十;谁家的娃儿进了皮鞋厂待遇不错,挣两年钱就能回家娶媳妇儿了。
偏远农村大多这样,好在沈暮生活的这一带,没有麻将习俗。
“快看,车!”
“嘿,还不是一般的车呐,我只在电视里才看到过。”
这是小孩子的声音,大多数惊讶、好奇。
而大人们的关注点就不同了。
“啷个会有车开到我们这种地方来?”
“会不会是县城下来的领导?”
像他们这种穷乡僻壤,连镇上都看不到小轿车,最多的反倒是手扶拖拉机和货车,剩下就只有跑短途的中巴车。
公交?
不要想了,那是城里才有的稀罕玩意儿!
沈暮看到一群小孩往这边跑,地坝各处的大人虽然没有跑过来,却全都停下来交谈,拉长脖子往这边望。
他赶紧减速,慢慢悠悠开到一家小卖部门前。
这家小卖部的主人他认识,以前还经常跑过来买点酱油、盐什么的。
突然看到一辆轿车往这边开,反倒吓了店铺主人一跳,赶紧快步走出,生怕是上面来检查不规范经营的。
“砰!”
沈暮熄火下车,关上车门后,望着那位年近70的老大爷大声叫道:“李大爷,啷个是你在守摊呢?”
大爷耳朵有点背,声音小了可不行。
“大壮两口子带着娃儿走亲戚去了。”
李大爷下意识地答了一句,忽然眼睛一瞪,指着沈暮道:“你……你,你是顺河堰沈忠顺家放牛的那个娃儿,叫那个啥子……”
他想了半天也没能想起来,而他口中的顺河堰,就是沈暮家所在的村庄。
其实连村都算不上,在这片丘陵地带,不适合大规模的人群居,基本上一个村都分成很多组,而一个组的村民,还分散在各个庄里。
譬如顺河堰,实际上加起来还不到20户人家。
李家大湾聚集的人算多的,也不到40户。
“是的李大爷,沈忠顺就是我爸,我叫沈暮!”沈暮热情答道。
“哦……对对对,你就是沈暮,好几年不见喽,我都不敢认了啊,听说你上大学去了,毕业了没,现在哪里打工?”
李大爷一下子来了精神,穷苦山村能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有机会和大学生交流倍感荣幸。
“李大爷记性真好,我今年刚毕业,如今在魔都。”
和老家的长辈聊天,沈暮一直保持着笑容,妥妥的乖孩子形象。
“啊……魔都啊!”
李大爷吃了一惊:“听说那里遍地是钱,城市比咱们县城都大,新闻联播好像提到过。”
没办法,这年头农村没有闭路电视(实际上,作者菌老家至今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网络电视了,就连打个手机电话,也要爬到房顶才有稳定信号,哪能了解外面多少。
见老爷子扯远了,沈暮赶紧打住:“李大爷,是这样的,我这车没办法开进顺河堰,想在你这边放几天,我给你100块钱,你帮我看管一下行不?”
李大爷赶紧摇头:“都是乡里乡亲的,又不是不认得,提啥子钱喽,你爸爸前几天路过这边时,还买了两包烟回去。
“你刚刚说哪样,这个车是你的?是买的吗?”
沈暮笑道:“我才刚上班不久呢,哪能买车啊,是租的。”
李大爷感慨不已:“魔都就是不一样啊,连猪都有车!”
沈暮:“……”
他也不好解释,这是很多老家人的通病,平舌翘舌很难分清。
直接掏出100块钱塞给李大爷,可他怎么都不要,沈暮无奈,从后备箱拎了一瓶酒出来。
“这就对了嘛,老头子现在也没别的爱好,你给我钱肯定不妥,酒还要得。”李大爷总算收下。
沈暮又找他借了一辆用来进货的人力三轮车。
将后备箱的东西搬下来,把三轮车挤得满满当当,也才装了一小半。
他和李大爷打了个招呼告别,踩着三轮往顺河堰赶。
等沈暮走后,一堆成年人总算围了过来,找李大爷问东问西。
忽然,一个中年壮汉看到李大爷手里的酒:“李叔,这个高档货哪里来的?”
“沈忠顺家娃儿送我的啊,有多高档?”
“精品茅台,最低800块一瓶。”
“啊……”
“李叔慢点,别摔碎了!”
第九十六章 妈,我爸呢?
沈暮骑上了三轮车,拉着一车货物往顺河堰赶,看着沿途一幕幕熟悉的场景,都是满满的回忆啊。
前世30好几回来时,这边已经大变样,印象最深的就是,家门口那条小河道都干涸了,再也没有机会抓螃蟹。
当然,变好的地方也有。
比如,村村通了水泥路,小轿车在路上也能随处可见了。
这段路并不远,一公里多一丢丢而已,问题是路不好走,弄得他耗费近20分钟才赶到。
顺河堰比李家大湾小得多,但农村嘛,只要忙完了农活就是闲着,老远就能看到熟人。
“表叔、表叔公!”
沈暮打招呼,并下车拆了一包烟,分别给二人发了一支。
在他们这个地方,并非是亲戚关系才这么叫,只要是熟人长辈,哪怕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嘴上的称呼听起来都很亲切。
“哟,这不是沈暮吗,你啷个回来了?”
“你拖的一车都是啥东西,咦……还有保健品,你现在做这个生意?”
再走两步,又碰到了熟人:“兰婶,来吃糖……再来点,往口袋装,给小桃他们带回去。”
紧接着,一群人直接围上来了。
“七叔公、梅婆……哟,娟姐也在?”
沈暮一路发糖散烟,最后这短短两百米路,拖了十分钟还没走完。
很快,附近的娃儿妹儿都听说有打工的回来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大群。
沈暮改了策略,直接拆开三包两斤装的大白兔奶糖,让这群娃自己去分。
等他离开后,一群人立马热闹起来。
“幸亏我没像忠顺两口子那样,辛辛苦苦供娃上大学!”
“咋了?”
“你看忠顺家的沈暮,还是个大学生,结果回家还得骑个三轮,混得惨兮兮的。”
“也是哦,我那侄儿去了沿海毛织厂,当了两年学徒后出师,今年工资都涨到快800块了,说起来比沈暮都小一岁。”
“是啊,这样算的话,不止省了几年学费,还多了好几年挣钱的时间,一来一去差距可就大了。”
“诶,你们凭啥子断定人家沈暮就混得惨?”
“还用问吗,你见哪个打工的骑个三轮车回来?”
“我看你们都是放屁,瞧瞧手上的烟,晓得是啥牌子吗?”
“不都是烟味,还能有啥子区别?”
“嘿……区别海里去了,这叫华子,一根烟就得两块钱,就你那侄儿抽得起?你没看到沈暮车上的还有两条吗?
“还有你,啥叫幸亏没送娃上大学,就你家那货色,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高中都考不上,还大学!”
……
终于,沈暮到了家门口。
前方,是一栋仅有一层半的平房,右边还连着小了一半的土墙老房子。
之所以说一层半,因为楼上的前半截是光秃秃的大平台,后半截砌了一间单房出来。
每逢收割水稻、玉米和小麦的时候,大平台就是晾晒粮食最好的地方。
至于右边的土墙老房,沈暮小时候就在那边长大的,直到十六岁时,家里才盖了眼前这幢平房。
后来,老房子就变成存放干柴的地方。
说起来,平方的占地面积不算小,有120平米,一家三口住着绰绰有余。
他记得老沈还唠叨过不止一回,说如果不是因为要供他上大学,就把土墙老房翻修,把家里变成一个大院。
“妈,我回来了!”
矗立半响,沈暮突然开口大喊。
其实,他身上还带着老家的一把钥匙,大门也没关严,想进去很容易,可就是想这样喊一声。
几年前上高中住校,每逢周末回家都是这样喊,不知为何,那种记忆一直潜藏在脑海深处。
仿佛只有这么大吼一声,才能让心里的某种情绪得到释放!
“哪个?”
很快,从屋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紧接着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吱嘎!”
大门完全打开,一个系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映入眼帘。
她穿着一件单薄的上衣,有些泛黄的短发上蒙着一块蓝色方头巾,额头处有着水波痕一般的皱纹,一双结实的手粗糙得像经历多年风霜的老树枝,指甲缝里还有泥。
这就是沈暮到母亲——程玉珍。
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纯朴、谦虚且善良。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听错了呢?”
见到儿子,程玉珍脸上绽放出笑容,眼睛里闪烁着和蔼亲切的光:“你只说要回来,也没说具体哪天到家,还有很多好吃的我都没准备好呢。”
沈暮摇头,声音有些梗塞:“妈!”
他本有千言万语想说,但最后却只吐出一个字。
母亲只有四十多岁,可繁重而劳苦的农活,让她看上去比实际年轻大了近十岁。
然而,沈暮也有庆幸,回家之前,他记忆中父母最后的样子,都是上辈子十多年之后的形象,与之相比,如今的母亲还算年轻。
没事,我都已经重生了,很多事情都来得及!
“咋啦,是不是在外面受委屈了,还是工作太累?”
程玉珍见儿子情绪有些不对,赶紧跑过来,伸手摸了摸沈暮额头,又左右看了一圈,目光中带着急色。
“妈,我没事,等我先把东西搬回家。”
沈暮迅速收拾好情绪,转身把三轮车上的物品往地上放。
“这些都是啥,你哪里弄来的?”
程玉珍这才发现,旁边那么大一辆三轮车,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
“吃得、穿的,还有用的,都是儿子买来孝敬你们的!”
沈暮说话的同时,手上很有劲,哐当一声把一箱酒搬了下来。这些话他上辈子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可今天却一点没有觉得别扭。
“人回来就行,你还买东西,那得浪费多少钱?”
程玉珍嘴上在埋怨,心里却如同吃了过年的米糕般香甜。
“花不了几个钱的……妈你到旁边歇着,让我来搬。”
“妈,这个烟你先收着,别一下子给老沈太多,记得监督他。”
“妈,这个是专门买给你补身体的。”
“妈,这是羽绒服,天冷了就穿它,至少顶两件毛衣。”
“妈……”
“妈,我爸呢?”
看着儿子在忙碌,程玉珍一边帮忙一边笑,似乎有好长时间都没这么开心过,突然听到沈暮一问,才记起来什么。
“你爸也快下班了,等我回屋打个电话,让他今天早点回来。”
说完顺手带着一包东西跑进屋。
第九十七章 我童子功还没破!
等沈暮把所有东西搬进屋后,累得够呛,坐在一旁缓气。
程玉珍很长时间才出来:“工头的手机真难打通,半天才让你爸接上电话。”
农村人几乎没有手机,一般都是打到某个地方喊人,路边的座机接电话都要钱,按分钟收费。
如果工头不在工地,想找个人就只得亲自上门。
“老沈怎么说?”
“你爸说马上回来,20来分钟就能到。”
“那行,妈你先歇着,我出去一趟。”
“刚回来就出去?”
“东西还没拉完。”
“你都买了啥子东西,省着花钱,刚才这一堆都不便宜吧?”
“不贵不贵,妈你放心好了,贵也没关系,都是给你和老沈用的。”
本来准备出门,程玉珍说要一起去搬,沈暮不想让母亲辛苦,只得说等老沈回来再去,于是乎,母子两人就坐在门口聊家常。
“叮叮叮……”
还不到20分钟,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从远处驶来,速度飞快。
不用看人,沈暮就知道骑车的是老爹,因为那辆自行车太显眼了,以前他也经常骑。
还记得十来岁的时候,老沈弄了辆二手自行车,当然也是这种大杠,沈暮想学,但个子太矮,只能从三角架中间穿过去一条腿,踩半圈。
说起来都是泪啊,骑了两三年,总算能够把屁股放到座垫上。
“老沈,你骑那么快做啥子,满头都是汗!”
程玉珍老远就在大叫。
她这个称呼还是跟儿子学的,或者说是被儿子带歪了。
弄得沈暮一直都很好奇,在他没喊“老沈”之前,老妈是如何称呼老爹的?
“哈哈哈,不是听说小兔崽子到了吗,我立马回来收拾他。”
沈忠顺爽朗大笑:“他不在这几年,我手痒的时候都不知道折腾啥东西好。”
说笑之间,二八大杠自行车已在门口停下。
老沈也没那么多讲究,直接抬起手臂用袖子擦汗。
“爸!”
沈暮望着那张因常年风吹日晒变得灰暗的脸庞,还有那双明明很兴奋却泛着血丝的眼睛,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心底蔓延。
“你不是被妹儿甩了吧,专程回家找老子哭的?”
沈忠顺怔了怔,好多年没听到儿子叫“爸”,突然有点不习惯。
“老沈,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你儿子在外面可是抢手货,谁敢甩我?”
见老爹高兴,沈暮立即收敛情绪,换成平常那般嘻嘻哈哈的模样。
“不错不错,随老子,甩了我儿子可是她们的损失!”
沈忠顺大喜,不忘夸赞自己一番。
“咳……”
程玉珍却不高兴了,咳嗽的同时面色微沉。
“那个,我先进屋洗把脸。”
沈忠顺见势不妙,下意识就要开溜。
“站住,不准进屋!”
程玉珍轻喝一声,眼见儿子在场,改口道:“儿子还有些东西放在李家大湾,你先过去搬回来。”
沈忠顺眨了眨眼:“啥东西?”
程玉珍懒得理他:“反正没你的份!”
沈忠顺当即熄火,转身去推三轮车,沈暮则从门后取出一根扁担,又找了两条绳子追了上去。
路上,少不得又遇到左邻右舍。
老沈在前面打招呼,沈暮在后面散烟。
等离开顺河堰后,沈忠顺立即摆起了家长的威风:“年纪轻轻不学好,学什么抽烟,抽烟的没一个好东西。”
话未说完,直接把沈暮手上的香烟抢了过去:“我帮你保管。”
很麻溜地装进口袋,嘴上还在唠叨:“恁个好的烟农村人谁抽得来,回头我拿两根给工头。”
沈暮憋着笑,又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一包:“其实这些烟都是给你准备的,我不抽烟。”
老沈转手就夺了过去:“嗯,没白养你这个儿子……还有没得?”
“有,而且是两条!”
“在哪儿,快掏出来?”
“你看我这身衣服,能藏两条烟吗?”
“兔崽子,能不能一句话说完。”
“我给老妈了,你要抽就找她要去。”
“混账东西……算了,幸好跟你一起出来,不然这两包让你妈看到,估计还得收过去。”
“老沈,你少抽点!”
“我晓得。”
两人来到李家大湾时,沈忠顺嘴上已经叼着一根华子,吞云吐雾间还在感慨:“比我抽的红梅贵得多,味道也强不了多少啊?”
片刻后,李大爷的小卖部到了。
“不知是哪户人家走路踩了狗屎,连轿车都开上啦,这可是稀罕玩意。”
老沈一眼就看到停在店门口的帕萨特。
沈暮:“……”
李大爷迎了出来:“忠顺来了啊,我听你家娃儿说,这辆车是猪的。”
沈暮:“……”
“猪……租的?”老沈豁然转头瞪着儿子,“你弄的?”
沈暮木然点头。
“败家东西,看老子回去不收拾你!”老沈大怒。
“那个,我在车里还放了一条华子……”
“嗯?好小子,老子真没白疼你,哈哈哈!”
李大爷进屋转了一圈,把茅台酒抱了出来:“忠顺,把这个拿回去,太贵了,咱乡里乡亲的要不得。”
老沈纳闷,等沈暮解释一遍后总算弄明白情况。
他虽然心疼价值800元的茅台酒,但儿子送都送了,绝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何况让老人家帮忙看车,不给报酬说不过去。
父子俩好说歹说,总算让李大爷安心收下。
等他们搬货的时候,老沈再次被惊呆,实在太多了,都是些贵重东西,他还发现了燕窝和人参。
这种东西他虽然没吃过也没买过,不清楚价格,却很清楚,肯定逃不脱一个“贵”字。
老沈也不说话,闷着头把后备箱的东西全部搬到三轮车上。
而沈暮则用绳子系上两床蚕丝被,放到肩上挑着。
父子二人回去的路上,老沈总算开口了:“你租车就为了带这些东西回来?”
沈暮如实答道:“其实,那辆车是我买的。”
“什么?”
老沈面皮抖了两下,忽然道:“兔崽子,你老实给我说,是不是被哪个老太婆给骗了?”
沈暮心里咯噔一下,心道老爹也太敏感了吧,难道我天生的聪明劲,是从他那里得到遗传的?
猜得真准!
呸,哪里准了,轻璃明明是比仙子还漂亮的天仙,怎么能是老太婆呢?
再说了,这辆车也好,还有带回来的烟酒也罢,的确是他自己挣钱买的……即便是用假媳妇的钱起步。
沈暮心念电转,可脸上的神色毫无波动,振振有词道:“老沈放心,绝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童子功还没破呢!”
沈忠顺闻言喜笑颜开,紧接着又黑脸:“没用的东西,白给了你一张俊脸,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沈暮:“……”
第九十八章 兔崽子,你在练什么功?
和老沈走了一路,沈暮总算明白了,绝不能和领导讲道理。
就比如眼前这个家长吧,一旦展露官.威,无论他怎么辩解都没用,反正总能被老沈找到理由数落。
沈忠顺追问儿子,哪来那么多钱买车。
沈暮到回答是:等回去再说,否则还得跟老妈多解释一遍。
回去的路上,老沈连着抽了两根烟,理由是回家后就得控制数量,否则别想睡好觉。
沈暮劝阻无效,只得威胁:如果再无节制,就把最后一条烟的事告诉老妈。
再次回到家,天色差不多黑了。
而程玉珍趁着他们往返的40多分钟时间里,不但把晚饭烧好,连热水都准备着。
“回来啦,快洗脸吃饭……啷个还有恁多东西?”
沈母准备过来帮忙,被父子俩赶到了一边,不让她干活。
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两床蚕丝被上面,好东西啊。她前几年就在电视上看到过,一直没舍得买。
想不到这个愿望,今年让儿子帮她实现了!
几分钟后,三轮车上的东西搬完,他们也没准备今天就把车送过去还,明儿个再说,两父子洗脸洗手后很快坐到饭桌上。
“今天只有这几个菜,先将就着,明天让你爸杀两只鸡炖汤。”
程玉珍手上的筷子没停,把回锅肉不断往沈暮碗里夹,还问他有什么想吃的?
“妈,你也吃!”
沈暮分别给父母夹菜:“其实我就是回来看看你们,不是想给你们添乱,真要问我想吃什么的话,在魔都时,最想念的就是老妈做的泡菜。”
这是实话,外面几乎各个地方的菜系都能吃到,偏偏泡菜还真不好找。
超市里面卖的腌菜,明显和老家的味道不同,做法也不一样。
沈暮还听说过一句话,检验农村女人做菜是否合格的其中一个依据,就是看泡菜做得如何?
“难得回来一趟,干嘛老念着没营养的泡菜?”
程玉珍嘴上在埋怨,人已经从长条板凳上站起,去厨房准备泡菜了。
这顿饭,一家人吃得其乐融融,沈暮就和二老聊些家常,沈母还提到他的三叔。
沈忠顺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一个姐姐,也就是沈暮的姑姑,嫁得比较远,一年也未必能见上一面。
还有一个三叔,原本就住在顺河堰,现在儿子开上了货车挣了点钱,一家人搬到了镇上去住,听说买了个6万块钱的大房子。
提起这个三叔,沈暮就很有意见。
在他6、7岁时奶奶已经过世,中学时爷爷也走了,按理说三叔和老爹更应该团结起来互帮互助才对。
可是,三叔家一直看不起他们。
究其原因,嫌弃他们穷,就怕沈忠顺找他借钱什么的。
沈暮记得一件事,刚考上大学时,一下子需要缴纳7000多元,的确钱不够,找过三叔家,然而对方一口回绝,连借口都懒得找。
最后,还是老爹找工头预支了两个月工钱,这样凑齐的学费。
此乃人之常情,沈暮也不会计较太多,真正让他意见大的,则是上一世十多年后,三叔家又搬回来了。
那时候沈暮事业有成,已经把家里修成了小洋房,三叔家整天到这边来窜门。
今天看到这个好东西,借一下;明天看到那个东西不错,再借一下。
当然,借了肯定没有下文。
这些事儿也不大,以沈暮当时几千万的身家,哪有空计较。
可是后来,长期捞不到实质性好处的三叔一家,对沈忠顺夫妇敌意很大,总找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吵架。
两口子骂架觉得不过瘾,喊上儿子儿媳,四个人堵在沈暮家门口,那个声浪之大,整个顺河堰的人都能听到。
种种记忆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沈暮轻叹一声:
算了,重活一世不容易,就当看在老爹的面子上,如果三叔家不来继续找麻烦,他也不想去恨谁。
不过,要是对方还如上一世那般贪得无厌,就别怪他冷血无情了!
“好了,兔崽子说说你的车是啷个来的吧?”
总算把饭吃完,沈忠顺憋了好久,迫不及待问道。
“车,啥子车?”
程玉珍完全不清楚这件事,等老沈告知后,她的反应更大:“沈暮,我们家是苦日子过来得,不怕穷,不怕苦,但你在外面千万别走歪道,挣钱必须脚踏实地!”
沈暮见二老的神情,真有种三堂会审的架势。
他苦笑道:“我说老妈,你别乱想,你儿子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挣钱,绝不会干歪门邪道的事情。
“那辆车,的确是我自己挣钱买的,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干洗店……”
沈暮挖空脑洞不断忽悠,每一个细节都讲得合情合理,天衣无缝。
其实也不全是忽悠,原本耿舔狗开干洗店这事儿,就是他的点子,自然能将每个环节说得头头是道。
老沈的眼睛亮了:“洗几件衣服都这么挣钱?”
沈母则是满脸难以置信之色:“不用水也能洗衣服?”
沈暮无奈,又给二老讲解经营技巧和干洗原理。
沈忠顺、程玉珍夫妇这次越听越迷糊,干脆不听了,收拾碗筷洗澡休息。
晚上九点,皓月当空!
偏远农村没有经受过工业污染,空气质量和城里完全是两个级别;就是那天上的星星,看起来也很低,仿佛攀上一座山就能摘取一般。
此际,沈暮来到了平房楼顶,继续架着木梯子往上爬,尽量让自己占领制高点。
他要找最好的位置,获取最稳定的网络信号,给美女富婆发短信。
毕竟没有带她回来这件事,估计会惹得人家不高兴了。
沈暮当然不会直来直去,更不会提到曲岑雪,假装完全不清楚此事,短信内容就是常规的问候、提醒添衣等。
又给美女富婆分享一路上的见闻,还告诉她,明天就去地里摘大辣椒,估计比菜场的辣椒还要大。
果然,柳轻璃很快来了兴致,让沈暮把辣椒拍下来,发彩信给她。
沈暮欣然答应。
两人聊了十多分钟,沈暮见把美女富婆哄开心了,才从木梯子上下来。
“老沈?”
刚下来就看到个人影,沈暮差点惊呼起来:“你没声没响的在这里干嘛,大晚上怪吓人的!”
沈忠顺瞪着他:“小兔崽子,我观察你很久了,赶紧招了吧,你在上面练什么功?”
沈暮:“……”
老沈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着调啊!
第九十九章 猪崽好可爱
10月2日,礼拜几完全不重要,反正是放假。
沈暮起得很早,昨晚虽然睡得较晚,但睡眠质量相当不错,精神饱满。
吃过早饭,老沈已经外出了,要把人力三轮车送到李家大湾还给李大爷,顺便去工地干半天,然后请假陪儿子。
现在确定儿子有出息了,老沈也想得开,不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累。
必须得保证身体硬朗,那样等孙子出生之后,才有力气抱得动!
沈暮在家里帮助母亲喂猪、喂鸡、喂鸭,顺便用诺基亚7610拍照,即便只有100万像素,没法与后世动辄几千万像素的手机相比。
他也无所谓,又不需要追求高清。
“咔嚓!”
猪崽抢食照搞定。
“咔嚓咔嚓!”
公鸡打鸣照、群鸭果泳照都拍了好几张。
随后去了菜地,他专门挑最大的辣椒,嗯,不错,和一卷纸差不多大,又拍了七、八张;最后还摘了几个牛角辣椒。
牛角辣椒和雾都的朝天椒都很出名,辣,非常辣!
沈暮摘回来的牛角椒,差不多有筷子那么长,他特地和大圆椒放在一起,摆拍!
中午时分,太阳很大,他直接把鞋袜脱掉,赤脚上路,这一次的目的地,当然是家门口不到200米远的小河沟。
沈暮准备去抓螃蟹。
再不抓,过几年这条河就消失了。
而在他的记忆中,差不多有20年没干这事,现在体验一回童趣,还是非常有意思的。
今天河沟的水不浅,螃蟹比较难找,沈暮花了近一个小时,才抓到三两只。
螃蟹很小,和大闸蟹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肯定不好吃,他抓螃蟹是为了找回儿时那种感觉,另外就是拍照。
掏出手机拍了几张后,河蟹放生。
沈暮坐到一块石头上,把今天拍的照片给美女富婆发彩信过去。
空旷的地方比家里信号好,即便花了不少时间,总算把这些照片发送成功。
很快,美女富婆的短信回过来了:
“你回家的生活这么丰富啊,我好想去体验。”
又来一条:“刚刚那条打错字了,我是说很羡慕。”
沈暮偷笑,如果是后世用威信聊天的话,美女富婆肯定会撤回那条消息,不过真有威信了,他俩估计现在会直接视频。
“滴滴!”
第三条短信也到了:“猪崽好可爱,公鸡也很漂亮,城里很难看到。”
沈暮:“我一会回去捡鸡蛋,老妈说一天差不多能捡十来个。”
柳轻璃:“还有鸡蛋捡啊,有没有鸭蛋?”
沈暮:“鸡蛋都有了,鸭蛋还会缺席吗?据砖家说,刚下的鸡蛋最有营养,还能美容。”
柳轻璃:“别说了,我想吃……”
沈暮:“我看看能不能带点回去。”
柳轻璃:“好带吗,易碎的。”
唉!
沈暮叹了几口大气,我真特么的混蛋啊,把美女富婆带回来多好,既养眼又能闻香味,还能让爸妈开心,当真是一举多得,其乐无穷!
本准备继续聊一会的,程玉珍已经在喊了,让他回家吃午饭。
沈暮简短给柳轻璃发了两条信息,匆匆赶回。
到家一看,老爹也到了,正在杀鸡,还奚落他:“生了个没用的儿子,连鸡都不会杀,非要等我回来。”
沈暮嘿嘿干笑,到厨房拿碗筷摆到餐桌上。
想了想,他开了一瓶茅台,倒满一小杯,大约有二两。
得让老沈喝点,一会儿有些事才好说,喝得晕乎乎的最好,估计都不用忽悠,老爹就会答应。
当然,他知道以老沈的酒量,二两可不会醉,真喝醉也不是他的本意。
没一会,沈忠顺杀完鸡洗过手来到餐厅:“你把酒开了?”
“是啊,特地给你买回来的。”
“败家、浪费!我还准备找时间拿去卖了,然后去打5块一斤的高粱酒回来喝的。”
“老沈你别那样整,不是糟蹋我的心意吗,放心喝,喝完还有!”
“开都开了,懒得说你。”
老沈上桌,喝了一口后眉头一掀,赞道:“好酒就是好酒,比高粱白酒强多了!”
少顷,程玉珍也来了:“鸡肉已经炖上,晚上就能吃。”
一家人开始吃午饭,等老沈酒过三巡,沈暮终于开口了:“老沈,和你商量个事?”
沈忠顺瞥了儿子一眼:“有屁快放,我看你那个眼神,就晓得你没憋好屁。”
程玉珍用筷子敲碗:“在吃饭呢,说话恁个难听?”
“咳……”
老沈装模作样咳嗽一声,看着儿子:“那你放……你说吧。”
沈暮无语至极,你要不是我老子,肯定跟你急:“那个,你不是想把咱家翻修吗?”
“嗯……啥子意思?”
“啥时候修?”
“钱都供你上大学了,还修个屁?”
“老沈,我给钱!”
“咦……我考虑一下。”
沈忠顺微怔,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好片刻后,他摇头道:“你做生意好不容易赚点钱,哪能恁个花,买车都用了不少吧,剩下的钱留着周转。”
沈暮听得感动不已,老爹老妈为自己辛苦了一辈子,如今自己挣了钱,想给家里做点什么,他们还要推辞,仍旧在为自己操心。
可他既然提出来了,自然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爸、妈,周转的钱你们别担心,况且干洗店不需要啥周转资金,主要就是靠勤劳,还有啊,我除了干洗店,另有正经的工作上班呢。”
没办法,他只能利用二老对干洗店不懂来做文章,若是城里的父母,绝不相信小小的干洗店,两三个月就能赚一辆车。
“不行!”
这次是程玉珍开口:“就算你还有余钱也要存起来,娶媳妇儿的时候用。”
沈暮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动用他杀手锏:“就算要娶媳妇儿,也得先把房子修好啊,要是我带个漂亮媳妇儿回来,人家看到咱家这么破,转头就把我甩了呢?”
“嗯?”
夫妻二人这一次沉默了,觉得儿子说得似乎有点道理。
沈暮趁热打铁:“这样老沈,只要你们把房子翻修好了,我就带女朋友回来!”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长这么大,啥时候骗过你们?”
“你放屁,小时候考了38分,自己改成88分那事儿忘了吗?”
“咳……那不是小时候嘛?老沈你也好意思说,那次把我打得多惨,好几天都不能坐,还是老妈去帮我买药回来擦。”
“还有一次……”
“那次你下手更狠……”
父子俩扯了半天皮,最后在程玉珍的劝解中才停下来。
让沈暮欣慰的是,老爹老妈答应了重修房子!
第一百章 你太残忍了
忽悠起到了成效,不对,是劝解起到了成效!
沈忠顺和程玉珍答应重修房子,条件是沈暮下次回家把女朋友带回来。
这桩大买卖谈成,老沈很兴奋:“我明天就开始做准备,你小子能掏多少钱出来?”
“20万!”
沈暮见二老脸色不对,连忙改口:“我现在最多能拿出10万,月底的时候再给你们汇10万回来。”
老沈摆了摆手:“就修那点老破房,用不了恁个多,4、5万就够喽!”
沈暮不肯罢休:“既然要开工,干嘛不把咱们这套平房一起推倒重修,搞成个小洋房那样,你们住着也舒服不是?”
老沈又犹豫了。
沈暮赶紧找老妈说好话,经过长达40分钟的思想工作,彻底达成“合作协议”。
期间,老俩口让儿子保证:花了20万后,不会影响他干洗店的运营;最重要的是,春节必须带儿媳妇回家!
然后,一家三口换衣服出门。
他们要去一趟县城,取钱!
偏僻的小镇只有一个邮政储蓄,且不支持跨行存取款,其他银行一家都没有,这就是落后带来的不方便。
沈暮记得,哪怕是十多年后,这个小镇也只添了一家农业银行。
县城很远,必须得开车。
这一点二老倒没有反对,还显得有些兴奋,今天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乘坐小轿车。
老沈在副驾驶上磨蹭半天,这里摸一摸,那里弄一下,感叹不断:“想不到我也有坐上高档玩意的一天!”
可等到开车时,他却跑到后排去了。
沈暮问他:既然喜欢副驾驶,为何要换地方?
老沈义正言辞地道:“我哪能把你妈一个人丢在后面!”
沈暮又心塞了,好像老爹这句话是在说他,他就把柳轻璃丢在了魔都啊。
……
假期过得很快。
几天来,沈暮听从美女富婆的劝告,没有外出,整天都在家里陪着二老。
老沈这几天一直处在兴奋和忙碌的状态中,家里准备重修房子,他要跑的地方可不少,上报审批、预订材料等。
10月6日。
沈暮一早就到爷爷奶奶坟头拜祭,赶回家后开始收东西。
其实他也没啥可收拾的,问题是老妈准备了太多,非要他带。
全是吃的,其中大多是本地的特产,什么豆豉(dòuchǐ)、红豆腐啥的,连南瓜都拎出来两个,蔬菜更是不少。
沈暮好说歹说,才卸下了一大半东西。
先不提他没法把车开到魔都去,就是从家里搬到李家大湾,也会累得够呛。
他用胶桶装了几十个鸡蛋、鸭蛋,然后用米糠填满,最后密封,另带了少许特产上路。
沈忠顺、程玉珍把儿子送到李家大湾,看着帕萨特驶离很远,还在后面挥手。
沈暮从后视镜看到这一幕后,生出一股停车的冲动。
“下次把轻璃骗回来,在家多待几天吧。”
他这么想着,脚下猛踩油门,黑色的帕萨特扬起一蓬烟尘远去。
还在路上,沈暮就和郑逸通电话,约好了汇合地点。紧接着就是跑山路、上高速,抵达雾都时,差不多到了中午。
“沈总,咱们先去哪里?”
两人碰头后,郑逸充当了司机。
“先找个邮政特快,我发点东西。”
沈暮靠在后排座位上,正在琢磨还有没有别的方式带货到魔都。
生鸡蛋没法上飞机,被归类为液态物品,发快递他也不放心,即便塞满了米糠,抵达魔都后也不知会坏掉多少。
要不要改乘火车?
这一念头刚刚升起,就被沈暮掐灭了。
动车时代尚未到来的现在,雾都到魔都的特快火车,也得用上42小时,就算让他睡卧铺,也憋不了那么长时间。
半个小时后,两人到邮政快递把东西发走。
郑逸看得傻眼,老板发的那些东西,任何一样都是邮费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
中午吃完饭,郑逸把沈暮送到机场时,郑重道:“沈总,我前几天回过家,感触很深,谢谢你的劝解,我以后会常回去!”
沈暮拍着他的肩膀:“能这么想,才说明你开始成熟了。”
本来是下午三点半的飞机,今天来了个晚点,16:20才起飞。
沈暮抵达魔都红乔机场时,都晚上19:30了,再排队打车回去,时间接近九点。
美女富婆没有睡觉,明显在一楼客厅等他。
“快吃饭,我让陈阿姨把菜温着的。”
柳轻璃说完后又抱怨:“你干嘛不告诉我几点的飞机,那样我就能去机场接你,省得排队等车。”
沈暮顿觉充满了温馨,笑道:“抱歉,这次是疏忽,下次不会了。”
柳轻璃怔了怔,还有下次吗?
下次他也准备一个人回去?
经过前几天的事,沈暮面对美女富婆时,神经敏感得多,立即捕捉到了异样,补充道:“下次咱们一起!”
柳轻璃秀眸轻颤,微不可查地点头:“嗯!”
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怦怦直跳,两只粉嫩的耳朵瞬间泛红:他这是正式对我邀请了吗?
沈暮放下行李包后进卫生间洗手,出来时发现,美女富婆已把热气腾腾的菜端出,摆在了餐桌上。
这个场景让他开始了胡思乱想:美女富婆变了,有种向家庭主妇转变的趋势。
吃饭时,柳轻璃也不看电视,就坐在他对面,不时盯着他看。
沈暮有点慌,就算我很帅,你这样看也会让人不好意思的啊。
他总算想起来什么:“本来我带了鸡蛋和一些土特产回来……”
柳轻璃不动声色,可微微侧身的动作出卖了她的想法,分明是在用心倾听,耳朵都快竖起来了。
沈暮暗自好笑,故意皱眉,只说半句:“可到了雾都机场才发现,生鸡蛋无法带上飞机!”
果然,美女富婆晶莹的瞳孔中闪过一抹失望之色。
沈暮见调戏得差不多了,总算揭晓答案:“最后我办了邮政特快,现在只能奢求,邮过来后少破几个吧。”
柳轻璃黛眉舒展:“没事没事,只要有一个没破就行。”
沈暮轻叹一声,美女富婆这么容易满足,完全不像富家小姐该有的脾气。
“其实除了鸡蛋,我还邮寄了别的。”
“都有什么好东西?”
“豆豉啊,还有红豆腐什么的?”
“红豆腐是不是腐乳?”
“大类差不多,可实际上区别很大,味道完全不一样。”
“什么时候能到?”
“这个问题,你得去问邮政;还是离家太远了,否则开辆车回家,我都能带几只活鸡过来。”
“嗯,带鸡过来不错,到时候孵出鸡仔,就放在咱们花园里面养着,让李阿姨看管。”
“等等,你的想法有问题,我带鸡过来是给你吃的,养着干嘛?”
“你太残忍了,连鸡都杀!”
“……”
第一百零一章 惊现伏地魔
10月8日,周五,节后上班的第一天。
沈暮到了公司后,发现所有员工都很亢奋,显然还没从长假的生活节奏中缓解过来。
他啥也没多说,对于在后世享受过996福报的他来说,表示完全理解。
在员工一路“沈总好”的问候声中,沈暮来到了办公室。
照例看了一下各部门的报表,他发现暮宿网在国庆期间的订单量提升显著,日盈利都快突破10万大关了。
“沈总!”梁绍齐敲门进入。
“有啥好消息?”
沈暮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位总监。
梁绍齐明白,老板是问他挖亿龙网的商静那件事,他却装着不理解:“沈总,隽程网的【门票预订】板块在国庆期间上线了。”
“哦?”沈暮诧异。
然而稍稍一琢磨,也不觉得意外,隽程网这个板块都开发了一个多月,放在国庆长假上线很合理。
他倒是很想知道,这个板块上线后的情况:“你觉得他们的效果怎样?”
梁绍齐显然准备充分,立即答道:“我没有他们内部数据,不过,以我这几年的经验来分析,应该还不错。”
笑了笑又道:“如果【门票预订】没能达到预期效果,恐怕刘云峰早就给沈总打电话吐槽了。”
沈暮颔首,赞成梁总监的说法。
他也希望【门票预订】系统能够成功,让隽程网多赚点钱也是好事,至少能消除刘云峰心中的不满,毕竟在前两次的合作中,暮宿网才是最占便宜的那个。
“商静的事情如何?”
沈暮不再想隽程网的事,开始关心自己的投资顾问什么时候能挖过来。
“不瞒沈总,这次放假我见过她一面。”
梁绍齐见躲不过去,只得回到现实。
“谈得如何?”
沈暮立即来了精神,事关投资大佬,也关系到他什么时候能资产十亿,想不重视都不行。
“我……”
梁总监刚刚开口就叹了口气,然后在老板“威胁”的目光下,大吐苦水。
以他的话说,已经和商静挑明了这件事,后者既没拒绝,也没同意,直接让梁绍齐帮她做决定。
很显然,商静对于到魔都发展兴致不大,对于到暮宿网工作这事,更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她感兴趣的,只有梁绍齐。
换句话说,梁绍齐能接受她,离职来魔都完全不是事儿。
要是不接受,估计很快就会忘记暮宿公司的邀请!
“梁总,挖商静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不会再为难你。”
牵涉到梁总监一生的幸福,沈暮没有理由逼迫他:“不过我要说的是,你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不提暮宿公司,只是单纯的为自己考虑。”
在他看来,难得人家商静痴心一片,愿意为了爱情孤注一掷。
商静如今的行为,与梁绍齐当初辞职来魔都陪女朋友的举动,没有本质的区别。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属于同一类人!
“好的沈总,我明白。”
梁绍齐苦笑,他这两天也被此事弄得有些迷茫,难以做出决定。
“感情的事不要想太多,那样只会越想越糊涂,凭本心行事就好。”
沈暮安慰了一句,在梁总监出门前又道:“要是你最终选择了商静,到时候你们办婚宴的钱我来出!”
梁绍齐不答,出门后面色怪异:老板可能连恋爱都没谈过吧,居然教我如何处理感情,他的话可信?
整个上午时间,沈暮都在批阅各种文件。
每当月初和月末的时候,这种文件最多,如果没有纪副总解决掉一大半,沈暮想要抽点闲暇时间都只能是奢望。
吃过午饭,他琢磨着要不要去耿舔狗的干洗店看看,亦或是和赵然约个时间,讨论开影楼那件事。
还没决定下来呢,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并且,电话的主人出乎沈暮预料:京都分公司负责人,周雨欣!
如果是一般工作上的事情,她找市场部经理就能处理,麻烦点的事可以找纪曼,完全没必要打电话找他。
至于生活上的事,更没有理由打老板的电话才对。
种种念头在脑海闪过,沈暮按下了接听键。
“沈总你好,京都分公司的注册流程已经走完,办公室也装修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能正式营业。”
周雨欣先开口问好,然后提到的还是公事,即便这些事情没必要给老板汇报。
“嗯,辛苦了!”
沈暮肯定且鼓励了一句,假装随意地问道:“过程还顺利吧,有没有碰到什么不好解决的?”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
沈暮也不催促,静静等待。
约莫过了一分钟,周雨欣仿佛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一般,终于鼓起勇气道:“沈总,分公司这边没什么问题,只是……我有点私事,能不能请你帮忙?”
沈暮心道果然,他轻笑道:“你先说说看,能帮的我不会拒绝。”
“谢谢沈总!”
周雨欣先道谢,这才开口:“我想问沈总,您能不能收回我手上的股份,换成现金给我?”
“嗯?”沈暮眉头一凝,“你确定?”
暮宿公司的任何人都清楚,如今的暮宿网正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且随着与亿龙、同呈网的合作开始,还会迎来一个飞跃时期,股份将会越来越值钱。
相信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急着把股份换成现金。
而以周雨欣以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更不会做如此愚蠢的决定,但她还是提了出来,显然是遇到了急需用钱的事情。
“沈总,我确定!”
电话那头,周雨欣明显顿了一顿,最后依然坚持。
“先给我说说详细情况?”
沈暮却没有立即答复,这位可是暮宿公司的第一员大将,除非她的问题真棘手到没有其他办法解决,否则沈暮不会答应。
周雨欣又开始了沉默,好半响才说话:“沈总,我国庆回了趟老家。”
“然后呢?”
“然后我爸妈问我要钱,我把这几个月赞下来的工资全给了,他们说不够。”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去年才大学毕业,如今工作仅有一年多吧,你爸妈就把你当成了摇钱树?”
“不是沈总,他们也有苦衷,并不是为了自己。”
“那为了谁?”
“我弟弟!”
沈暮眼皮一掀,莫非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伏地魔?
第一百零二章 人傻钱多,好骗!
如果说,周雨欣家里重男轻女,沈暮半点都不会觉得意外,这年头农村重男轻女的太多,哪怕再过十多年,同样如此。
通话在继续,沈暮静静听着。
据周雨欣说,她家姐弟两人,从小爸妈都偏爱弟弟。
然而这个弟弟从小就不学好,初中就学电视里面的古.惑.仔混涩会,还整了个杀马特发型,学习成绩不用问了,肯定是一塌糊涂。
初中读完,父母送他去学手艺,结果一天打鱼三天晒网,不到半个月师父就受不了。
之后又尝试了几种职业,尽皆半途而废。
周雨欣的父母见杀马特弟弟年龄还小,只能先让他玩着。
就这样,几乎每天都在网吧打游戏,偶尔出去打架,父母经常是低声下气给别人道歉。
总算混到了十八岁,老两口拿出所有积蓄,让杀马特儿子学习做生意。
生意做了七八种,从开超市到开超人都干过,总之烂泥扶不上墙,干啥啥不成。
最后,老两口也死了心,想着自己多辛苦点,多养儿子几年,等他结了婚,应该就能成熟懂事。
问题是,杀马特的故事周边几个村的人都听说了,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一直拖到了今年,终于有个小姑娘答应和杀马特结婚,但要求是建一套新房!
父母高兴坏了,同时也为建房的钱发愁。
他们借遍了亲戚,没人搭理,只因杀马特名声太坏,谁也不愿帮忙,退一万步说,这钱借了铁定收不回来。
没办法,父母只能把主意打在女儿身上!
周雨欣刚开始好好给父母解释,说自己刚毕业不久,身上没钱,不如让杀马特等上一两年,她应该能想到办法。
可父母不同意,把她的积蓄全部拿过去后,说还差10万。
10万元他们有详细的分配:6万建房,2万用来办酒席,剩下2万留着等孙子出生。
这个钱如果周雨欣不拿出来,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从今以后不准回家!
聪明的杀马特还给姐姐出了个主意,要是实在想不到办法,不如在城里随便找个人嫁了,要10万彩礼就行。
反正城里那些人,都是人傻钱多,好骗!
杀马特的提议,得到了周雨欣父母赞同。
她告诉沈暮,在当天晚上连夜离开了家,回到京都。
另外还提到一些事:
当年父母并不赞成她上大学,还是她靠自己勤工俭学完成的学业;工作之后,每月都要省下一笔钱寄回家里。
沈暮听得相当无语,更有一股火气。
要是杀马特就在面前,他肯定会召集暮宿公司所有员工,男的每个人踹一脚;女员工一人一口唾液,让杀马特继承丐.帮帮.主之位!
他对周雨欣的父母……实在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想想老沈和老妈,再苦再累都要供他上大学,还担心他没有回家的路费;同样是父母,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沈总,帮帮我!”
周雨欣在电话那头,声音有着祈求之意:“弟弟我不在乎,可父母终究养了我那么多年,我……”
沈暮断然道:“不要说了,我拒绝收回股份!”
“沈总?”
周雨欣的语音开始颤抖。
找老板帮忙,已是她穷途末路下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她对父母有怨,甚至有恨,但真要割舍那份亲情,却无法做到。
“别急,我还没说完!”
沈暮的声音响起:“股份你继续持有,我不收回,另外我个人借你10万元,你慢慢还就行,只要你还在暮宿公司,就没有还款期限。
“但我必须提醒你,这10万是我最后一次帮你。
“还有,我劝你不要对家里继续心存念想,否则,以后他们必会压榨你更多。
“你很聪明,有些话不需要我多说!”
周雨欣直接哭了,沙哑着声音道:“沈总,谢谢!谢谢……”
这一刻,她似乎除了谢谢,已经找不到别的词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好了,一会儿把你的银行账号发给我!”
沈暮最听不得女人哭,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为了不受周雨欣的情绪影响,他在电脑桌面上点开【联众世界】斗地主,先赢几把过过瘾。
约莫过了一刻钟时间,周雨欣才发短信过来。
除了银行卡号外,还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这年头的手机,每条短信有字数限制,字数太多会分成好几条。
沈暮没有细看,反正就是一些感激之词。
关掉游戏,打开网银系统,给周雨欣转账10万元后,又发了一短信提醒对方,这件事对他来讲就算结束。
“依然记得……”
刚刚冲了杯咖啡,还没来得及享用呢,电话又响了。
或许是受周雨欣那件事的影响,沈暮今天对电话有点过敏,当作没有听到,先喝完咖啡再说。
这期间,电话又响了一次。
等到咖啡喝完,沈暮打开手机一看,来电的是赵然。
他赶紧回拨,那边的赵然问道:“你是不是还在老家电话没信号?也不对啊,我都能打通。”
沈暮汗颜,随口扯谎:“刚才我在看美女,太投入了,完全没听到电话响。”
赵然的大嗓门立刻开吼:“把我当耿舔狗骗?”
沈暮哪能示弱:“去你大爷的,在看美女这个神圣的事业上,你还不如耿舔狗呢。”
两人日常性的对骂几句,总算说到正事。
“沈暮,你不是说国庆回来和我讨论开摄影店吗,我这几天都做了不少准备?”
“你都做了啥准备?”
“我买了一包烟,分别找6个摄影店老板聊天,基本上都能聊10分钟到1小时,听他们说开店的经过,还有遇到过的困难。”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还有没有?”
“即便兜里没钱,我也去看了几个门面,特么的,越看越心动。”
“你看的都是那种20平到50平米的?”
“废话,这不就是小规模摄影店的标准配置吗?”
“那你暂时不要看了,估计看了也没用。”
“为啥?”
“明天见面说!”
“行,咱们到耿舔狗那边碰头吧,他一直说要请你吃饭。”
“好,就这么定了!”
沈暮觉得自己没有看错,赵然的确比耿宇航有商业天赋,至少这家伙知道去找摄影行业的前辈取经。
不管这种举动有多大成效,至少他学会了自己动脑筋、找方法。
第一百零三章 我认识一个有钱的老板
第二天,按理来说是周六。
可因为国庆调休,还是属于工作日。
沈暮一早就到公司晃了一圈,叮嘱梁绍齐,与隽程网的【旅行社】合作可以上线了;同时,与亿龙网和同呈网合作的板块,也要争取早点上线。
交代完这些事情后,又让纪曼与合作伙伴沟通上线时间。
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沈暮没有开车,在公司楼下拦了辆出租车,前往玉兰园小区。
不到半个小时下车,抬头就看到前面有家新开的干洗店:浣纱干洗店。
赵然早已抵达,搬了一张凳子坐在店门口翘着二郎腿吞云吐雾,偶尔回头与收银台的耿舔狗说上两句。
沈暮不知道他们在聊啥,反正与赚钱和美女肯定脱不了关系。
上班时间,店门前的客人不多,偶尔才会出现一个,洗衣或取衣。
“两位老板,我这件衣服洗的话得多少钱?”
沈暮上前,故意沙哑着声音问道。
“自己看上面的标牌。”赵然正在看一个大长腿,头也没回。
“沈暮!”
还是耿舔狗最先发现不对,抬头一看,不正是等了多日的另一个贱客吗。
“卧槽!”
赵然屁股如同触电似的弹了起来:“沈老板气色不错啊。”
“滚一边去!”
沈暮不理他,自顾自进入店内查看。
里面布置得还算合理,请了两个工人,一个是专业洗衣的老师傅,这种干洗设备,一般人还真不会伺候。
另一个是负责打杂的大姐,看上去也是老实厚道那种。
沈暮问耿宇航开业以来的情况,舔狗眉飞色舞的炫耀:“开业那天生意火爆,收来的衣服都快堆成一座山了。
“这两天慢慢趋于稳定,日营业额最低也接近400块!
“走了,哥几个吃饭去,今天我请客,谁也不准和我抢。”
沈暮没有拒绝,舔狗已经开始挣钱,吃他一顿自己也心安理得,如果这个时候还抢着付钱,反倒会让耿宇航不舒服。
很难得的,一向聚会都想办法省钱的三贱客,今天进了家不错的餐馆。
一顿饭吃下来,花了舔狗400多块。
吃完饭后又吹了一会牛,沈暮和赵然告别,他们要去商议开影楼的事情。
“兄弟,咱们要不要找个澡堂,边泡边聊?”
看到耿宇航生意兴隆,赵然也是踌躇满志,连谈事情的地方都想好了。
“澡堂还不如KTV呢!”沈暮满头黑线。
“咦……KVT不错,就是有点吵。”
“你特么的还真想去KTV啊,等你赚了钱再做梦吧。”
20分钟过去,两人找了家咖啡厅,不过没喝咖啡,只叫了一壶茶。
落座后,由赵然先将他的想法阐述一遍,从开店规划、招聘员工、器材购买、店面选址、投资预算等方面说起。
沈暮边喝茶边听,不时点头表示认可。
还别说,认真起来的赵然做事还是蛮靠谱的,分析得头头是道,如果按照他的想法去做,开个摄影店至少也不会亏本,小赚的可能性更大。
“怎么样兄弟,我这些准备工作做得还可以吧?”
长达半个小时的长篇大论后,赵然一脸得瑟地望着坐在对面的兄弟,他对自己非常有信心,因为这些分析,连他姐姐都认同。
“嗯,很不错!”
沈暮微微颔首,实事求是地做了点评。
“哈哈,那就妥了,只要起步资金到位,我就立即开干!”
赵然暗自得意,恨不得马上就搞。
“不,就算有资金也不能这样搞,挣钱速度太慢。”谁知沈暮转头就否定了他的想法。
“兄弟你没搞错吧,刚刚还认可呢,怎么转头就不行呢?”
赵然当即就懵了,还给了理由:“我做过估算,等摄影店开起来以后,应该短期内就能追上耿舔狗干洗店的营业额,三个月内超越也没问题。”
沈暮笑了笑:“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几乎没有超越耿舔狗的可能。”
“为什么?”
“因为耿舔狗的干洗店一旦稳定下来后,他很快就能开分店;分店可以采用不购买设备的方式,直接在总店清洗,投资更少,利润更大!”
“卧槽……我怎么把这一点忽略了呢?”
赵然立即急眼,做生意如果赶不上耿宇航,他会觉得很失败。
倒不是眼红,纯粹是他给自己的定位和期望不同,输给沈暮他也就认了,后者一直比他还滑头;但不如耿舔狗,似乎很难接受啊。
赵然开始焦虑,不小心把半杯茶叶都喝下肚里去,浑然没有发觉。
猛然间,他见沈暮一脸轻松,悠闲地品着茶,好像完全没有任何着急的意思。
“兄弟,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好办法?”
赵然心念一动,试探着问道。
“办法倒是想到了一个,且条件也很成熟,关键看你是否愿意,怎么做选择!”
沈暮说得非常笃定,他的表情会让人深信不疑。
“我又不是傻子,既然有更好的办法,当然选择最优的一个了!”赵然瞪眼。
“好了,我给你揭晓答案。”
沈暮没有卖关子:“自从你说有开摄影店的想法,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资源,国庆前运气好,还真让我碰到了一个。
“我认识一个不缺钱的老板,准备开一家影楼。
“可她自己的事情多,没有时间经营,打算找个有同样想法的人合作,愿意拿出50%的利润做分配。
“也就是说,那个老板只做投资,前期计划投入50到100万,经营方面她不管;赚了,双方利润平分;亏了,也不会让你赔钱。
“我当时就厚着脸皮要了个名额,说有个兄弟很在行,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赵然情不自禁吞了吞口水,听得热血沸腾。
果真是大手笔,一出手就直接开影楼,投资近百万,还仅是前期投资,和他几万、十万起步的想法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要是真能找到这种合作机会,他一分钱都不用投,没有半点风险。
而影楼的利润不用说,只要做起来了,必然超过摄影店十倍乃至数十倍,哪怕只分50%的利润,也比自己开店划算!
赵然并没有被迷得昏头转向,立即发现了问题。
他皱眉问道:“这种无风险利润又高的好机会,你干嘛自己不做,让我去做?”
沈暮早有对策,平静道:“因为我有更好的项目啊,等我的生意铺开后,分分钟超过你和耿舔狗。”
“兄弟,你到底在搞什么好项目,还有那么多资源?”
“这个……暂时保密!”
“你不会真去卖肉吧?”
“滚,龌龊!”
第一百零四章 咯咯咯……鹅鹅鹅!
咖啡店内,沈暮介绍说,那位不缺钱的老板对影楼定位很高,主要业务有:婚纱照、古装照、写真照。
此外,还可以拍摄纪念短片,旅游摄影等。
赵然听得眼冒金光,按这种规划下去,想不赚钱都不行。
沈暮还说,开设影楼的地点也有过考虑,基本上会选在金陵东路步行街。
“金陵东路!每个月的房租都不下于30万吧?”
赵然已经无法淡定,同时感到压力不小,人家老板搞这么大的投入,要是被自己做砸了,该怎么交待?
就算对方有钱,也不愿意投资打了水漂吧。
“所以,你得拿出百分之一万的热情,来做好这个影楼。”沈暮鼓励道。
“不是兄弟,我是担心自己做不好。”赵然忽然有了迟疑。
“那个地段,只要你不瞎搞,就算做得不够成功,也亏不了。”沈暮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赶紧打气,“你要知道,我争取到这个机会很不容易!”
“要不,我少拿点利润分成,30%就够了。”
赵然想了想,的确不能让兄弟白耗精力,干脆豁出去大干一场,但在利润分配上做了让步。
“这个……回头我让她找人和你详谈。”
沈暮觉得,自己作为介绍人,这种问题并不好直接答复,否则容易穿帮,索性改变了策略。
“好,那兄弟你尽快帮我联系,我这两天就去金陵东路考察门面。”
最后,赵然也拿出来气魄,马上就要行动起来。
两人又简单交流了一些细节,一起从咖啡店离开。
沈暮回到了暮宿公司,找来总经办的行政人员,安排了两件事:
第一个:立即注册一家摄影公司,纳入【暮璃资本】旗下,并由【暮璃资本】全权控股;
第二个:找一个机灵的员工,充当“有钱老板”的代理人和赵然碰头。
做完这些,也差不多临近下班时间。
10月10日,是一个短暂的周末。
上午时分,沈暮在二楼书房查阅资料,忽然听到柳轻璃在楼下大喊:“沈暮快下来,你邮寄的特产到了。”
他下楼的时候,看到美女富婆已经把豆豉和红豆腐开盖,小心翼翼地耸动着琼鼻,然后那个表情极为精彩。
“这个豆豉好香,可是红豆腐的味儿有点怪,感觉很香,又像有点……不香!”
见到沈暮,柳轻璃完美无瑕的脸庞上尽是疑惑,她本想说红豆腐有臭味,考虑到是万里迢迢带过来的,实在说不出口。
“我给你讲,这种东西可闻不出来,得尝过之后,你才知道好不好吃。”
沈暮憋着笑,眼前的美女富婆越看越可爱,如果不是他清楚底细,真不敢想象她是一个大集团的掌控者之一。
“是吗?”
柳轻璃转身就跑进厨房取来一双筷子,正准备夹一小块尝一尝,却被沈暮阻止。
“不是要尝才清楚味道吗?”
“现在不行,很咸,可能还有点辣,得和饭菜一起吃。”
“噢!”
沈暮把其他东西检查了一遍,几乎都没有问题,最后把目光落在封装的胶桶上面。
这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里面有他装着的几十枚鸡蛋、鸭蛋,即便塞满了米糠,经过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能不能保留下完整的,还真不好说。
“桶里面就是你带的鸡蛋?”
柳轻璃显然猜到了,因为除了鸡蛋外,其他东西都已经打开。
“嗯!”
沈暮把胶桶搬进厨房,打开后清理一番,既感心痛又觉欣慰。
他封装的20枚鸭蛋,碎掉16枚;而50枚鸡蛋,仅仅碎了4枚;弄得他百思不得其解:莫非是我放鸭蛋的姿势不对?
柳轻璃则是喜出望外:“沈暮,今天中午咱们就吃鸡蛋!”
“你想吃多少?”
“如果是你亲自下厨的话,越多越好!”
“行啊,我会让你忘不了这一顿大餐的,嘿嘿!”
沈暮坏笑,然后把美女富婆赶走,不让她到厨房偷看。
一个小时不到,柳轻璃收到下楼的信号,蹦蹦跳跳跑下来冲到餐桌旁,当即傻眼:“这……这……惊喜还是惊吓?”
只见桌上摆好了十菜一汤。
蒸鸡蛋、煮鸡蛋、葱花鸡蛋饼、荷包蛋、油炸鸡蛋、虾仁炒鸡蛋、蒜泥捣蛋……还有一大碗紫菜蛋汤。
全是鸡蛋!
“咯咯咯……鹅鹅鹅!”
少顷,柳轻璃发出一阵大笑,刚开始还笑得非常淑女,后来直接变成了鹅声,她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太有想法了吧。
“如何,洗手动筷吧?”
“谁怕谁!”
还好的是,即便全是鸡蛋,硬是被沈暮做出了各种花样,味道也不一样。
美女富婆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吃一口夸一句。
“嗯,虾仁炒鸡蛋不错。”
“这个你沾点豆豉。”
“好……咦,当真好吃。”
“这个你配点红豆腐,少添一点,否则又咸又辣。”
“嗯……哇,味道太好了,你咋想出这么多鸡蛋的菜式呢?”
“其实并不多,还有很多我都没做,主要是耗时间。”
“都有什么?”
“比如,茶叶蛋!”
半小时后,美女富婆吃饱喝足,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后又待不住。
她晶莹的睫毛颤了颤:“沈暮,你忙不忙?”
沈暮刚喝了一杯开水,回头问道:“干嘛?”
“陪我去晒太阳吧,好撑!”
“行啊!”
……
新的一周到来。
这个礼拜过得很快,暮宿公司为隽程网开发的【旅游社】板块已上线,效果显著。
多了旅行社游客这部分订单,从该板块自上线这天开始,暮宿网的日盈利彻底突破了10万元大关,且越蹦越高。
两天后,刘云峰来访,沈暮和纪曼一同接待。
“沈总,【旅行社】的创意给隽程网注入了生机,我们老板很满意,特让我向你表示感谢!”
会议室内,刘云峰端着茶杯,似乎还有些感慨,犹记得上一次来这里,双方差点就吵了起来。
“感谢就不必了,你们老板满不满意我倒无所谓,只要刘叔别对我有怨气就好。”
沈暮笑笑,这样说也是因为【旅行社】带给暮宿公司的收益更大。
“沈总哪里话,怎么可能出现那种情况,我对你只有佩服,何来怨气?”
“刘叔要是真这么想,我很欣慰!”
“沈总,有个事儿找你商量一下,我们有意对暮宿网投资,你看可行?”
忽然,刘云峰显得郑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