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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咸鱼夫妻在逃荒txt下载     咸鱼夫妻在逃荒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大集会(下)

    船商们苦着脸,向忠勤伯求教:“伯爷,您今日可换到金子了吗?”

    “换到了呀,你们没换到?”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金子土著们真有的。

    “啊!没有啊,求您支支招”能怎么办,说好话求呗,他们还能和金子过不去?宗室代表都说了不少的软话。

    狡猾,大大的狡猾!

    听到忠勤伯的骚操作,船商们心里都想骂他十八代祖宗了,这是在看他们的笑话呢。

    最后,他们还不得不用纯纯的金元宝,换了忠勤伯一些同等重量的金疙瘩,用来给愚蠢的土著们做样品。

    感觉又是血亏的一天!

    卢少亭、韩匡远、苗叔建、裴介孙这四人队伍,今日也收获不浅,上好的皮子换回了一堆。

    苗叔建、裴介孙还找到了,两个有金疙瘩和宝石的部落,带了盐巴和食物随着这些部落的酋长家去了。

    除了船商们不忿,湖盐部落也觉得很奇怪,今日来他们部落换盐的人不多啊?这可是今年大集会以来,他们生意最差的一日。

    湖盐部落的酋长不以为然:“哪个部落离得开我们的盐巴?只要我们有盐巴一天,他们就得求着我们换!”

    他们不知道的是,有新的竞争者来了,而且还是无本买卖,啥都能换!

    部落与部落之间也是有些交情的,一传十,十传百

    第二日,除了船商们,还打算自己亲自出去交换,忠勤伯他们都不用出营地了。

    天才刚亮,就有心急的土著来打听消息。

    阿曼林的小舌头都磨出泡来了,这娃这么卖力,就是因为朋友的阿父许诺。

    等这次大集会后,会再送他一柄短刀,很锋利很锋利的那种。

    阿父的短刀和长刀都跟宝贝似的,平日都不准他们用,他也想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刀。

    从清晨一直忙碌到晌午,整个大集会就他们这块最热闹。

    盐巴迅速被换了一个精光,要不是黑娃想广撒网,就得被头几波土著给包圆了。

    玉米、甘薯和马铃薯,除了留了他们的食粮,也全都换了出去。

    有样品试吃这个招数,没人能扛住这些食物的诱惑。

    衣裳居然还成了最后的滞销品,看的人多换的人少。

    主要,大多数男土著们,能围个下半身就算很文明了。

    这个夏季,最热的时候,得有三十多度,他们觉得穿衣裳才费事呢。

    成衣都不是那么好换,更别提丝绸布匹了,真是把船商们气到暴走。

    还有陆陆续续,前来要求换盐巴的土著们,站在帐篷前和阿曼林拉扯。

    “你们不要着急,想要更多盐巴的,可以去我们丛林部落。我们朋友家里还有很多很多的盐巴,可以让你们换上十次大集会的量!”

    “这,这是真的吗?可以去你们丛林部落换?”几十年没有出现过这样能轻易换到盐巴的局面,土著们一遍遍的确认。

    “对,我们朋友不要猎物,不要草籽!只要黄疙瘩和这种头,石头越大换得越多!”阿曼林自个儿做传话还不算,阿木酋长也被他拉出来做担保。

    “有多少要多少吗?黄疙瘩可不难挖到哦!”有盐巴也就算了,他们概念里的等价交换打破了平衡,黄疙瘩和石头算什么好物?!

    “说话算话,只要你们有就换!这些好吃又饱肚的根茎也能换,还能教你们种呢!”当好人的感觉真好啊,阿曼林觉得能理解朋友们的感受了。

    “走走走,咱们赶快带着这个好消息回部落,让族人们都找这些黄疙瘩和石头去。”第一大部落酋长的担保,土著们还是相信的。

    “我们部落也走,该死的黑心肠子的盐湖部落,年年让我们把最肥美的猎物送来,我们部落的娃娃,都要被饿死了!”

    “我们这回换个够,以后再也不被湖盐部落欺负了!”

    土著的思维简单,对我好的才是朋友,欺负我们,让我们没有办法对应的就是仇人!

    后知后觉的湖盐部落,终于发现大大的不对劲了。

    今日,可没一个部落到来他们部落换盐的,派了人出去看了一会。

    回来的时候,他们都义愤填膺:“酋长,来了一帮外人,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他们手里有很多盐巴,听说比我们的盐巴还好,其他部落都去他们哪儿了!”

    “这是不把我们盐湖部落放在眼里啊!酋长,要给那些家伙们一个教训,居然来抢我们的货物!”其他部落的最好的货物,本就应该属于他们,几十年来的老规矩!

    已经收摊了的黑娃等人,这日傍晚就被上千个土著包围起来了,气势汹汹,手里拿什么家伙的都有,来者不善啊!

    青二挡在忠勤伯的跟前,手里的拎着一把长长的砍刀,阿曼林负责交涉:

    “你们要干什么?”狐假虎威说的就是这家伙,气势全开,跩得很。

    “小孩,你给我滚开,这哪里来的怪家伙,穿的这又是什么兽皮?你们敢破坏我们的交易,我们要和你们决斗!”

    见识过黑娃他们厉害的阿曼林一点不害怕,小孩得意洋洋:

    “你们肯定打不过,雄狮部落和疣猪部落都打不过他们的,要是打输了,你们可别哭哟”

    这娃也太拉仇恨了,还没等他说完,盐湖部落最能打的十个壮汉就扑了过来。可他们部落最壮的汉子,还不到青二的咯吱窝。

    一眨眼,脚步一移,就迎上了前来的土著,青二他甚至都没有用刀。

    只用了脚,准确的是用了他的腿,就那么几下,“啪!啪!啪!”就把十几个土著给踹飞了出去。

    抛物线一般的,又精准的,一个叠一个,落到了,离他们几十步远的一个大沙坑里。

    黑娃他们用来丢垃圾的沙坑,可以想象这气味有多难闻。掉进沙坑里的这些家伙,不停的叫唤。

    青二他这大内高手,寂寞如雪啊。自打他们跟了忠勤伯,还没怎么打过架。

    他和青一,在皇宫大内侍卫的功夫里,能排前二十。可见夏洪棣这位皇帝,对他的爱卿是真的下了血本的。

    内家功夫高手与十位土著壮汉第一回合,完胜!

    阿曼林和他几个哥哥星星眼,鼓掌,哇!高手,这就是高手,用朋友们的话来说就是:大夏功夫!

    湖盐部落的酋长,眼睁睁的看见自己的族人被踹飞后,爬都爬不起来,惊恐得瑟瑟发抖。

    土著们往前冲的脚步顿住了,赶紧的往后倒退。他们甚至都不敢去,把垃圾坑的族人,扒拉出来。

    如果部落里最强悍的勇士,都打不过人家一个,那湖盐部落酋长本人,就更不用说了。

    弱鸡一只,他这酋长职位也是他阿父传给他的,平时只会制盐而已。

    阿曼林小手交叉,抱着自己的胳膊,这是他从水军的**那儿学来的,觉得这姿势牛逼哄哄:

    “还要不要决斗?我的朋友们可个个都是高手!这个还不是最厉害的,还有一个大首领,他手里的家伙,嘭一声,可以杀死大象的!”

    “不打了,不打了,我们认输,我们走!”能杀死大象,这个他们土著至今也征服不了的大家伙,那他们还决斗个啥啊,赶紧溜走保命要紧。

    从湖盐部落来找茬到他们溜走,前后不到半个时辰,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其他部落都觉得还没看过瘾呢。

    青二一战成名,据那日见过这场决斗的土著们讲:

    这群外来人,可能是神灵化身的,力大无穷。能一脚踹飞十个大汉,而他还不是最厉害的一个,这些人,人人都有功夫,轻易不要招惹他们,他们一般还是很好说话的。

    土著们慕强的心态也是明显的,有比湖盐部落更厉害的存在,又比湖盐部落换盐巴的条件宽泛,纷纷倒戈。

    盐巴换光了?没事!他们可以先给猎物,回头再去丛林部落取盐巴就是了。反正带出来的猎物,他们是不想再带回部落的。

    光活着的大鸵鸟都换了十几只,鸵鸟蛋有好几百个,为了防止鸵鸟们逃跑,土著们把鸵鸟的翅膀给折断了,还捆住了它们的脚。

    只要是黑娃他们有兴趣的物品,全一股脑的给塞了过来。一不小心,还有人就把两个光溜溜一两岁大的娃,塞到了黑娃怀里。

    黑娃郁闷坏了,赵雷霆他们乐得不行不行的,土著们居然想让外人帮着养娃,这是心狠还是心大?

    阿曼林好说歹说,才劝退那些想塞孩子过来的家伙,他的朋友们真不要孩子,他们早晚要离开的。

    勇士青二也备受瞩目,被一群一群的土著围观。还有好多女土著上赶着要给他当媳妇儿的,青二万年不变的脸上都出现了龟裂。

    本来还有十来天才结束的这场大集会,就这么闹哄哄、草草的落下了帷幕。

    主要是这些部落的土著们心急啊,他们急着赶回去,给这群外来者挖黄疙瘩和找石头。

    那些撒出去的换金子和宝石的人,一时半会也回不来,黑娃他们只得提前回大本营。

    只要忽略船商们哀怨的眼神,他们的心情还是很爽的。

第二百一十二 远不止如此

    负重前来,又满载而归。

    他们承包了今年大集会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货品(一半是猎物肉类)。

    黑娃在这么多,五花八门的商品里,挑了有趣的藏了不少。还给他媳妇,留了一只鸵鸟大腿,两个鸵鸟蛋。

    最过分的是,还偷渡了两只活生生的小鸵鸟,一门心思,想让她媳妇稀罕稀罕南非特产。

    黄尚书听到这次大集会的盛况,嘴巴张了又张。土著们现有的货物不但都给换空了,还能预定?

    要是这么多土著被发动起来挖黄金和宝石,他们的船能否载得了?看来新船还要接着造呢。

    忠勤伯,他可太会做这无本买卖了,大夏朝第一财神爷无疑!

    盐几乎能做货币了,那煮盐就不能停,交易远不止如此。

    不到一个月,撒出去的士兵和少年们回来了。金疙瘩,大背篼用来背金子!

    真不怕把他们给压得,直不起腰哟!——某位船商的心声。

    妒忌让人嘴脸丑陋!尤其是部分空手而归的船商,以往虚假的面容都掩饰不住了。

    黄尚书他铁面无私,各类的兽皮、象牙、犀牛角、鸵鸟蛋壳,甚至连他一脸嫌弃,有伤风化的乌木木雕,都被登记了下来。

    金子、宝石通通造册入库,放在一号海船的大木箱里,还派了重兵把守。

    晚上,袁文武跑去找黑娃:“爹,您瞧,这是土著们送儿子的!”

    这些在晚上发着淡青色磷光的钻石,让见过世面的黑娃,都忍不住想要据为己有。

    没有一颗比鸽子蛋小,他二儿子,一出手,就三十多颗啊!

    这些钻石不但个头大,形状还比较圆,加工打磨的话损耗不大,极品中的极品。

    “爹给你存起来,回去孝敬你娘,你娘可稀罕这玩意了!”借花谢佛,黑娃这会就想看到他媳妇儿留口水的样子,那得高兴成啥样!

    “那都给娘吧,嘿嘿!我可是我娘最孝顺的好儿子!”他们娘平日连他们的私房银子都不爱管的。

    想要给娘惊喜不是那么容易的,就是不知道他们娘看在这些宝石的份上,回去后能不能少吃一顿竹笋炒肉?

    “不要太张扬了,这么多大人在呢,低调,低调!”儿子又没有作弊神器,往家里巴拉点宝贝都没他方便哟,啧啧。

    袁文武这晚赖在他爹的大通铺上,和他讲述了这次去换宝石的经历:

    “爹,那个部落实在是太穷了,所有人都住在一个大山洞里。

    没有床也没有炕,就把干草铺在洞里面睡的,留在洞里的娃饿了只能喝水。

    他们部落的男人个子好矮,力气也不大,打猎也没有占到好猎场,吃不饱也吃不好。

    你不晓得,这次大集会,他们原本打算用孩子换食物来着,就是怕其余的族人养不活.”

    哪怕大夏朝也有卖儿卖女的,可比起土著们这么不把孩子当一回事,袁文武还是说不出的憋屈。

    养不活你生这么多干啥?几百人的小部落,五岁以下的娃娃竟然都有一百多!

    “他们会吃掉你给的那些甘薯吗?能等得及把这些种出来?”黑娃一眼就看穿了儿子的心思,赶紧转移者话题。

    “我给他们说了,可以再来找我们换甘薯,只要有宝石,这些都好说!他们住的那片山脉,树都不长的,也不知道种甘薯能不能活.”

    “甘薯又不挑地方,比玉米和马铃薯好种多了,你不是把种植图册都送给他们了么?都帮到这份上了,他们要支棱不起来,迟早得被别的部落给吞并了。”

    “.”他愁的不就是这个嘛,哎!

    再远的部落这会儿,也都回了自己的大本营。应该说,通过这次的大集会,黑娃他们这帮外来者,正式在这片大陆亮相了。

    每个换过盐巴和甘薯的部落,都把这群人吹得神乎其神,寻找黄疙瘩和石头,几乎是举族而动。

    盐巴换回来,放多久都不会坏,那些稀奇的植物根茎部,落的酋长和长老们吃过的,都点头同意大量的换。

    能学到种植这些植物根茎的手艺就更好了!丛林部落酋长的儿子可说过,他们部落都已经种出来了。只要他们挖的黄疙瘩和找到的石头够多,外来客人未必就不愿意教他们种植。

    与此同时,黑娃他们也算是,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科伊桑人部落,都认了一个遍。

    这些部落的名字稀奇古怪,大多是以,自家地盘上特有的动物或者植物命名的。

    人数多且实力强的部落,基本占据的地理位置都不错,狩猎场是他们部落之间争夺的主要资源。

    粗略估计,现在的南非应该至少有,二十到三十万科伊桑人。

    他们最大部落也不过万余人,最小的几百人,可没有一个部落,有能力统治所有人。

    所以百年后才那般惨烈,不但被从北边南下占地盘的班图土著驱赶屠杀,还被欧洲殖民者贩卖。

    狩猎与采集是他们传承了,上千年的生活方式,离海近一些的部落,也只会用树皮做船,近海捕捞。

    他们手里拿的家伙,不是石器就是木器,连青铜器的影子都没见到。

    黑娃的思绪翻飞:不怪西方那群殖民者,来到这片大陆后那么的肆无忌惮。科伊桑人真的是手无寸铁啊!不行,想到这里他实在忍不了,铁器?这里又不缺铁矿!

    “什么?伯爷,咱们不是挖金矿来的么?怎么还要挖铁矿呢?”黄尚书摸不着头脑,铁,大夏又不缺。

    “黄尚书,这地咱们以后可能还会再来的,这群土著实力不行啊,万一有其他国家的人来抢他们呢?东倭人的那些恶行您忘啦?咱们可不能看着他们束手就擒啊,大夏可是他们的好朋友,总不能看着朋友吃亏吧?”

    有理有据,合情合理,黄尚书无法拒绝。

    想到就要做,才折腾完大集会的忠勤伯,又带人进山了。

    不得不说,南非这地真是个宝藏地,才勘察了几日,黑娃他们就找到了铁矿和煤矿。

    这儿的铁矿石多属于赤铁矿,品质高,杂质少,还原性好,热强度一般。

    炼铁也少不得高温炉,其原理就是用,1100到1200度炉温,把铁矿石融化,然后反复锻打,除去碳硫磷等杂质。

    建高温炉又是黑娃的拿手好戏,煤炭比木材耐烧且温高,是炼铁最佳的燃料。最让人高兴的是,这里的煤层埋藏较浅,厚度较大且稳定。

    几万人里,挑出几百个,有点打铁经验的士兵一点都不难。

    天时地利与人和全齐乎!

    忠勤伯要求水军们,最先锤炼出来的,就是可以用于狩猎用的标枪。

    这种隔空投掷的武器,和他媳妇儿当年用的红缨枪,有异曲同工之处。

    镖头用铁制成,黑娃选的是锥形枪头,套装在枪杆上,枪杆通常用硬木上。

    整体长约1.2-1.5米,中间粗,两头细,重4-5公斤,射程有20一60米远。

    只要练好准头,对付一般的猎物,甚至是人,只要掷出去的力道和准头够的,都能一击毙命。

    除了标枪,刀具也少不了:长砍刀可以用来砍树砍柴火,斧头能轻易砍断猎物最坚硬的骨头,菜刀切肉块切各种根茎顺手得很。

    没有战斗的时候,刀具就当工具用,一旦遇上外族侵袭,这些多少能当凶器用。

    从采集变成农耕,肯定还少不得锄头和铲子、镰刀这些。

    当然,有了这些工具,土著们还能挖出更多的金疙瘩。

    忠勤伯的原则就是:共赢才是赢!

    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用处,铸大铁锅。一次可以煮几十人肉的大铁锅,值得拥有。

    营地里除了煮盐,就开始叮叮当当作响,煅烧高温炉就没有歇息的时候。

    丛林部落作为他们换盐的中转站,有资格成为这些铁器的第一批使用者。

    阿木酋长,收到了黑娃的邀约,他现在也被阿曼林影响了,成了大夏铁粉。

    大夏出品,都是精品。

    水军们正在练习投掷标枪,这对他们来说,又新鲜又实用,人手一枪,多多益善。

    为了让阿木酋长,更近距离的了解标枪的霸道,黑娃还组织了一场围猎。

    目标是野牛和羚羊群,水军们上百只标枪分批,先后的投掷了出去,猎物们直接倒了一大片。

    阿木酋长:我是谁?我在哪儿?这是造的什么孽,原来我们的朋友原来还能更厉害!

    黑娃让秦柯给好好翻译:“狩猎需要这样的武器,你们部落不是有很厉害的毛毛虫毒液嘛,要是涂抹在这个枪头上,能杀死很多大型的猎物。”

    阿曼林比阿木酋长淡定,在阿曼林眼里,那种能冒烟,一枪能轰掉一个头的家伙才是鼎鼎厉害的。眼下这些标枪嘛,给他们狩猎用刚刚好。

    “我们用什么能换到这个武器呢?”阿木酋长最关心的是这个,万人部落的大酋长,没点野心是不可能的,他的心中已经转了无数个念头。

    “锄头和铁锅能先给你们一些.”事先画好的图册递给了阿曼林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一坑更比一坑深

    仲春就是春播季节,大梨村袁府的庄子里一片繁忙。如今加上山林间陆续开垦出来的,后续买的,袁府约有土地五千多亩。

    听上去挺多,不过和其他勋贵高门比起来,差得不是点把点。

    小麦、辣椒、蚕豆、魔芋仍旧是庄子里的主打产品。如今的豆瓣酱作坊,修得比挂面坊还大。钱阿兰现在成了豆瓣酱坊的管事,手底下管着一百多个媳妇子。

    翠花带着孩子们在大梨村参加春耕,还把今年两个作坊的任务做了些调整,忙得不可开交。

    加上女子烹饪学院,这个月也是第二次招生,翠花这个山长亲力亲为。

    继续从京城的其他善堂选的女学生,这次招了两百名。

    同样还给了高皇后,两百名家仆的名额,加上夫子们手里的推荐名额,一共有新生四百五十名。

    五进的四合院,顿时装得满满当当,感觉明年必须得扩张地盘了。

    除了招生,翠花和夫子们还需要将两批学生的课程,做区分和调整。

    她前前后后忙了有一个多月,也是因为知道她男人还在挖金矿,一时半会儿不会走,她也就不积极进空间了。

    再次进空间,翠花被吓了一跳,她家四合院的客厅里一片狼藉。

    还有不明生物,拉了几堆屎到了沙发上,她可是把那些家禽都养在山上的!

    可这粪便的大小和色泽,她觉得也不像那些鸡鸭鹅啊?!

    等她跟着出了四合院,就看到离四合院最近的麦地里面,站着的两只大鸟,嗯?怎么那么像鸵鸟?

    当然是鸵鸟本鸟了,就是偷渡大神黑娃,给翠花进来的那两只。

    人家这小两只,在空间里长了二十来日,就比刚进来之前长大了一倍,活得可太逍遥了。

    鸵鸟:这里是什么神仙地方?各种植物的根茎、果实都有,还有好些爬行动物,水也好喝,还没两脚兽捉它们。

    翠花麻爪:这玩意,它能长两米高的吧?她怎么看着就那么发憷呢!

    小时候被大鹅叼过的人,对大型禽类心里都有阴影。

    到了书房,她更无语了,原来除了幼鸟,还收到了两个巨大的鸵鸟蛋,真是两个巨无霸。

    哈哈哈,有大丁丁的木雕,看着这比例怎么就这么搞笑呢?见过世面的老阿姨乐不可支,土著们太可爱了。

    牙雕嘛,珍贵是珍贵,翠花的欣赏水平也就那样了。

    拿起信件一看,她继续乐了,储藏室还给她留了一只巨无霸鸵鸟腿儿呢。

    她男人说了,这鸵鸟肉啊,口感鲜嫩、无肉渣及肉腥味,好吃得很!想给娃们一起尝尝这好吃的鸵鸟肉,可说是什么肉才能有这味道呢?

    一整个的大蜂巢,给她放进了一个大铁盆里,她把里面的蜂蜜给取了出来,装了一大罐,用手一颠,得有二十来斤。

    虽然这野生的比不上她家空间蜂蜜香,好歹这是不远万里,她男人带给她的土特产不是?喝着比蜂蜜本蜜还甜。

    她男人还空手套白狼了,唉哟,这回送她的钻石有点多啊。

    其中还有一荷包钻石,是她的好儿子送给她的呢,她一点都不怕麻烦,数了又数,这些加起来,整整二百一十五颗。

    最大的有鸡蛋大,最小的也超过了鸽子蛋,那谁女王王冠上的钻石也没这些好。

    透明、淡蓝、粉色、黄色、浅绿,深红,她都能集全所有的彩钻,召唤神龙了!

    神龙能不能召唤出来不知道,反正船商们,已经不想再被忠勤伯召唤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他们也没能换来一块金疙瘩。他们在大集会上发力的时间太短了,回了大本营后,也没见着其他部落的人来找他们。

    皮子和象牙都不能让他们满足,隔几日就能看着一号海船和二号海船,有大筐运金子运上去。

    船商的眼里心里满是伤痛,进了宝地,几乎是空手而归!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他们也不敢同水军们抢煮盐或打铁的手艺,毕竟,还要回程还要指望他们护航呢。

    江浙的船商,盐铁他们还真是不陌生的,只能咬牙,恨恨的念叨:看他们下回要如何如何

    高怀瑜这次进山待的时间有点长,都过了一个多月了,还不见忠勤伯进山来换班。以为大集会出了什么变故,索性自个儿带着亲兵跑了回来。

    一进大本营,他马上就发现了不同,好像又多了几个高温炉,还有打铁的声音。

    他的下属们,又有了标枪这种新的家伙什,作为上位者,他一眼就能看出此等利器的长处。

    再看到他的手下打出来的那些铁器,他都不好意思让忠勤伯进山看守金矿了。

    人家这本事太大,看守这么简单的活儿,有点大材小用了。

    “嘿嘿,伯爷,您是这个!”再次表示了他的敬佩,要和他做亲家的念头一日比一日强烈。

    “将军,您瞧瞧,这标枪可还顺手?这要到了战场,咱们来一波标枪投掷,啧啧,也能杀敌几百呀!”狩猎好用,御敌也行,再不济在海里用来杀鱼也中呀。

    高怀瑜对这点毫不怀疑,水军们上次偷袭事件后状态有些低迷,哪怕恢复战时状态,有些新武器练习也能在乏味中,多出一些新鲜感的。

    黄尚书巴巴的把忠勤伯与丛林部落的合作,给他说了一遍,高怀瑜有些担忧:“这些杀伤性这么大的铁器,给那些土著使用的话,要是闹起冲突来,也够咱们喝一壶的啊?”

    “嘿嘿,将军说到关键点了,我们打算先给他们锄头、铲子、大铁锅这些。标枪、刀具、斧头这些嘛,等咱们要离开的时候,再给他们吧。”

    黑娃当然要做万全的准备,这要他们这帮人,走在路上,丛林里的土著们冷不丁给你来一标枪,冤不冤啊?

    不是还得罪了三个土著部落么?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的小命有且只有一条,珍惜着呢。

    所以这些铁器大多都成了样品摆设,放到了丛林部落做展示用的。

    哪怕是样品,也能让约好来丛林部落,换盐巴的其他部落土著们,掉入这等铁质神器的深渊。

    为了提高大伙的积极性,黑娃让丛林部落给来换盐的部落,每个部落提前换到五十把锄头,五十把铁铲。

    等他们挖了黄疙瘩和宝石再送来清账,大铁锅成为了可以在第二梯队兑换的商品。

    刀和标枪,需要的黄疙瘩和石头更多了,而且做得慢,可以带着挖到的东西前来排队,做好再兑换给他们。

    锄头和铁铲?土著们见过丛林部落的使用方式,一上脚,真好用啊!

    这些土著行动起来,让黄金和钻石的增加速度,已经超过了悬崖底下的士兵们。

    丛林部落还负责给他们送货上门。

    黑娃当然不会少了丛林部落的好处,给阿木酋长规定了,送多少筐黄疙瘩和多少个宝石可以兑换一只标枪。

    丛林部落的人,现在都有三分之一的族人,每日都在他们挖黄金和宝石。他们部落的锄头可是有五百多把了。

    铁锅也有二十多口,阿木酋长的夫人们都高兴得不行,最先送给阿曼林的那口大铁锅,她们用得可带劲儿了。

    陶锅用了一段时日后,她们发现陶锅没有铁锅容量大,也没有铁锅扛造。

    但凡有其他部落的人问到黑娃他们,酋长夫人们都花样吹嘘这群朋友够大方。

    “这些客人要的东西一点都不费劲,不要你们的猎物也不要你们的植物根茎。黄疙瘩多挖几下就能找到,我给你们说哟,这个大铁锅煮肉汤,咕噜咕噜的,一口锅煮出来够几十个人吃。你们部落一定要换一个回去。”

    光说还不过瘾,干脆在空地上支起了石头灶,直接让来的亲眼看到铁锅能多久就煮熟肉汤。

    男土著们对标枪和刀还是很识货的,阿曼林的哥哥们争着表演,用斧头劈木材、剁鸡头、砍野兽骨头等。

    羡慕得围观者流口水,确认了又确认他们相中的刀具,要多少黄疙瘩能换到后,扛着赊来的锄头和盐巴就跑回部落了。

    除了黄疙瘩,还有其他不认识的疙瘩,他们也不怕费事,都给黑娃搬了来,万一有用呢?

    这不嘛,萤石、铜、煤炭、铁,都被土著们给找来了。

    萤石,又称“软水晶、七彩宝石、彩虹宝石”。因其像水晶但硬度比水晶低故而又有称“软绿水晶”。在紫外线或阴极射线照射下会发出荧光。

    虽然它的质地比一般宝石软,易碎。但是它们的色彩比宝石更艳丽,块头也大得多,土著们搬来的最大一块萤石,估计有七八十斤重。

    这些要是运回大夏,找上手艺好的大师,雕琢出来,妥妥的上乘工艺品。

    他们挑了颜色最美的,块头大的收。这让丛林部落又发了一笔小财,阿木酋长致力于给全部落的人,人手配置一只标枪。

    吃到了做中间商的甜头,大本营的人,现在连挖煤矿和铁矿的时间都省了,直接让丛林部落送来。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上古神兽?

    大夏朝的水军已经整整一年多未归了,夏洪棣的心情阴多晴少。

    官员们私底下怎么说的不知道,反正翠花参加了几次春宴,被那些勋贵夫人们同情的眼神给腻味到了。

    她们也再不发酸,忠勤伯对其夫人的忠贞了,这要人都没了,忠贞有个屁用啊?!

    百姓们对此说什么的都有,在农忙之余,还忍不住替这群人担忧。

    忠勤镇的百姓们听不得这些,他们都快把忠勤伯全身铜像的底座给摸秃了。

    他们坚信:伯爷他,吉人自有天佑。

    什么?大海上波涛汹涌,生死未知?

    忠勤伯又不是傻子,还不能躲到岛上去避风险哟?

    为何这么久还未归?

    那肯定是跑得太远了呗!

    你要是太闲了,去工地上搬砖呀,这城里的力气活儿这么多,费点力气,就没心思八卦了。

    胡老爹和张氏前后有小半年,住到了京城胡二牛家,他们隔个三五日,就会进袁府看看闺女和两个外孙。

    练了一年多内家功夫的小五,现在力气更大了,他还在努力练习中。他们娘说的,只要能举起一百斤的来,他们爹就会回来了。

    小五的性格要内敛些,不像弟弟小六奔放,说起爹来就眼泪汪汪,偶尔还会嚎啕大哭。

    翠花这一年是虽然即当娘又当爹,还有一份山长的工作要干,可她也没觉得日子难熬。

    这真是多亏了,牟先生和武师傅对两个孩子的悉心教导。还有娃儿们的堂哥、表哥、表弟们,天天一起玩耍,能分走孩子们大部分的注意力。

    她经常乐观的想:出入有仆妇、丫头和小厮,不愁吃喝,这已经算是顶级豪门生活了。她这样的都抱怨生活不易,还不得被喷死啊。

    再次感谢空间,她和黑娃还能经常偷着见个面。至少她能确定她男人活得好好的,再多的流言蜚语,她也不会自乱阵脚。

    老袁头过完年后,去大梨村当监工的兴致都不算高,村里人议论他家的也多。他都装作听不到,但经常大半夜的还睡不着,儿行千里爹也忧啊。

    袁老二他们几人,做事更加谨慎,御窑的瓷器走的是精益求精的路线。他们没有一点不耐烦,说了不合格,要重新烧的,那是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干。

    翠花也会事无巨细的,把家里的情况写给黑娃看,好叫他在外也安心。

    进入大夏的蚕月后,黑娃这边,白日的温度有所下降,他们这里秋天刚刚开始。

    秋季,山林里的果子正是成熟的时候,他们这里有一种:个头小,红得很鲜艳,皮有点厚的野苹果,味道酸酸甜甜很是好吃。

    还有野葡萄,漫山遍野的,个头不大,熟透的味道却很甜。

    香蕉、芒果、水瓜(西瓜)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他们都吃了不少。

    甚至他们还让土著们挖来一些小树苗,尤其是苹果树的树苗,全都给种到了一个大陶瓷盆里,想要带回去。

    其他水果和它们的种子,大本营这里都要,而这里俨然已经成了,这片土地上固定的大集会了。

    土著们已经摸索出来,大本营这些外来人的需求和规律了,除了日常挖黄疙瘩和石头,还会翻山越岭给这群人找稀奇物去。

    这日,大本营收到了几个,长相奇特的、活着的,他们从未见过的猎物。

    一群人围观得那一个起劲儿,严夫子、黄尚书,还有那些走南闯北的船商。

    大家也都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可他们对着这几个猎物看了半天,也不敢下结论。

    “鹿身、牛尾、独角,尚书大人,这是上古祥瑞,麒麟啊!”严夫子越说越兴奋,这玩意儿它只存在传说里啊。

    “像,实在是像!”众人对上号了,点头默认。

    黑娃快笑死了,他就稀罕他们这没见识的样,忍了半天才说:

    “这鹿的头上哪里才一个角,这有三个的吧?这一看就是一种鹿,长脖子鹿,以后就叫长颈鹿吧,二位忘啦?独角的,那湖里还有犀牛呢!”

    严夫子尴尬了,虽然他想硬扯出祥瑞来,奈何忠勤伯不配合啊,只得作罢。

    “哎,也是哈,这里的这些猎物长相可真古怪,马身上都还有白色条纹,羊的双角又长又厉,还有那鸵鸟,可真是了不得啊。”

    说到鸵鸟,黑娃又想笑了,黄尚书被他都给带偏了,每日除了入账看账本,但凡发现一点好东西,就想扒拉回大夏。

    大集会换回来的,那十来只小鸵鸟,他每日要看上几遍,小家伙们长得很快,他们修的鸟圈里都快搁不下这十多只了。

    鸵鸟算是杂食鸟类,什么都吃,到了他们这儿,一个月就长大了好几圈,它们从幼鸟到成年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对鸵鸟肉的美味,念念不忘的黄尚书,这会心里还在想:

    这要能和养鸡养鸭一般的大量养殖就好了!一颗鸵鸟蛋的蛋液能炒一大盆菜,一只成年鸵鸟的肉有两来斤,都能顶几头羊了,划算!

    除了蛋和肉好吃,鸵鸟皮:皮质柔软、拉力大、透气性好,用途广泛。

    鸵鸟蛋的蛋壳,那些土著在上面雕刻出来的图案很别致,做摆设很好看。

    真是越想越好,这鸵鸟它全身都是宝啊!

    “伯爷,这些野物,咱们都想办法运回大夏去吧,大的不好带,咱们带些小的也行,尤其是鸵鸟,多多益善啊!”

    好吧,什么都阻挡不了黄尚书带货的决心。

    收下长颈鹿后,大本营又陆续收到了很多的鸵鸟蛋,小鸵鸟、小野牛、小羚羊、小斑马,甚至连兔子都没放过。

    反正他们这些人,只要是活的基本都要,小崽好抓啊!

    羊驼们又迎来了新的兄弟姐妹,士兵们给搭了一长溜的饲养圈,里面有牲口槽,顶上还给搭了草棚,每日给铲屎搞卫生。

    秦柯的小豹子真和大猫一样,现在给秦柯撸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带着自己宠物,看着营地里日益增多的动物,笑呵呵的对黑娃提建议:

    “伯伯,这些咱们看习惯了还不觉得,要能带回去,找一个院子给养起来,想进去看的,收观赏银子,啧啧,生意肯定好得很啊!”

    “秦柯,伯伯发现,你不但是个大可爱,还是个大聪明呢!”

    “嘿嘿,一般一般!”

    亏这娃想得出来,热带动物能给带去下雪的京城吗?它们能不能活到大夏都还是个问号呢。

    只要黑娃有时间,每日都给小家伙们喝上一大桶空间水,希望给它们把底子得打得壮壮的。

    既然高怀瑜让赵雷霆代替他去金矿轮值,他也就不管了,花生地里,这杂草比花生都长得多啊,农民可不是那么好做滴。

    那批老甘薯藤,真是老当益壮,重新插纤后,焕发了新生,到了新的荒地上,照样长得很好。

    玉米在打了底肥的熟地里,长得也不弱,这回,他掺进去的空间高产玉米种更多了,产量肯定会再次让黄尚书吃惊。

    “总兵大人,第三艘海船已经完工,请您与伯爷一起上船验收!”船匠的大师傅,给高怀瑜汇报起工作来,昂首挺胸。

    他们不但完成了船商的订单,还为朝廷的水军打造了三艘大海船,如果时间充足,他们再造一艘也是没问题的。

    多一艘船,他们就能载多一船的宝贝啊,现在只怕宝贝太多运不完,那才闹心呢。

    “崔大师,您的手艺,我们信得过,接下来,恐怕还得麻烦您接着造,咱们再等两个月,这批粮食收了后才好启航。”

    “没问题,虽然时间不宽裕,但是赶赶工期还是可以的!”

    高怀瑜再次道谢:“崔大师,您放心,我们不会亏待师傅们的,你们船师劳苦功高,回到国内,我也会在陛下面前,为你们请功。”

    “呵呵呵,总兵大人,您太客气了,这都是应当的,应当的。”

    悬崖底下的山洞都已经放不下那些金子了,高怀瑜索性就安排了士兵们给运了回来。

    船商:原来伯爷他们还能更不做人!说好的共同富裕呢?

    连宗室都忍不住跑来抱怨:“我说伯爷啊,你们可真不地道,挖了这么久的金矿,也不让我们喝口汤啊。”

    黑娃满脸严肃:“不管是肉还是汤,这可都是属于国库的,我等没有权利替陛下做主,为大伙分肉分汤,您要是有意见,等回了大夏,亲自同陛下说去!”

    “哼,你也别说的那么大气凛然,我可不信,你们一点私藏都无!”

    “我忠勤伯敢对天发誓,这些黄金我要昧下半两,天地不容!”

    “你”古人对誓言看得很重,能在这会发下这么重的誓言,宗室连半句都挤兑不下去了。

    他不信,青一和青二还有高怀瑜和黄尚书信啊,黄金这些,大本营有黄尚书做账房,金矿那边有高怀瑜和他的水军把守。

    忠勤伯出门还有大内侍卫跟随呢,他在这么多人的眼皮下,如何昧下那些金子和宝石?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发现金矿还是后来的这些钻石,都是他们或用盐、铁器、粮食与土著们兑换的,哪一样不是出自忠勤伯之手?

第二百一十五章 慷慨

    船商们和宗室认清现实后,已经躺平了,随便,爱咋咋地。

    这里秋季的气温,平均也有二十度左右,粮食的生长比夏季要晚熟半个多月,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的产量照样足够吓人啊。

    玉米,亩产一千五百斤;

    马铃薯,亩产两千多斤;

    甘薯,亩产近四千多斤。

    花生:亩产四百多斤。

    黄尚书可是两轮种植,从头到跟到尾,作了完整记录的,没掺一点水分的记录。

    第一次了解到花生,原来不仅可以当下酒菜,还能用来榨油!

    选了河水最湍急的地方,流水磨坊必须安排上。

    无论是新鲜掰下来的玉米粒,还是干透了的玉米面,都需要石磨。

    为了庆贺他们再次丰收,也为了即将来临的离别,黑娃特意邀请了阿木酋长和大树部落的女酋长,来参加他们的秋收宴会。

    海船上所有的桌子椅子都被搬了下来,摆了一条街的长度,每张桌子上都摆满了用陶盆装的食物。

    番茄和马铃薯炖煮的野牛肉、刷了辣椒酱的炭烤野羊排、红烧野兔、清蒸鱼、各种水煮的带壳的海鲜。

    素菜有:凉拌黄豆芽、清炒番薯尖儿、虎皮尖椒、水煮菜豆。

    主食才是今天的主角:用香蕉叶包起来,大蒸笼蒸出来的嫩玉米粑粑,干玉米面儿熬煮的面糊糊,两面煎得焦黄的玉米饼子。

    还有,煮熟的番薯、马铃薯和嫩花生。

    两位酋长已经习惯了用陶碗,但是他们也没见过这等规模的用餐,和这等规模的餐标啊!看到满桌色香味俱全的食物,都不停的咽口水。

    阿曼林可是从头到尾,围观了这些食物是如何做出来的,看见自己阿父这般无措。

    这娃表现欲很强,主动给他阿父和女酋长介绍,这是用什么做的,这又是如何如何做的。

    虽然黑娃送酋长们的那些植物根茎,他们都吃过的,可他们哪里有这么多的花样啊?从第一口开始,就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阿木酋长边吃边想,他们部落种的甘薯也快成熟了,不知道能收获多少呢?真是太好种了,他们除了要忧心食草的猎物啃了甘薯藤,人家自己长得好好的。

    玉米和马铃薯他们也是要种的,朋友们用这两样做出来的食物可真好吃。

    大树部落的女酋长与阿木酋长想到一块儿去了,大树部落的种植天赋更强些,她打算再换些玉米和马铃薯回去做种。

    招待两位酋长的任务,大伙儿交给了忠勤伯和几位少年。哪怕他们在南非呆的时候是最长的,遗憾的是科伊桑人的语言少年们至今还没学会。

    高怀瑜和自己的把总们大快朵颐去了,他们也好些时日没吃到这么丰盛的大餐了。

    黄尚书去了船商那儿,船商们现在不待见忠勤伯和高总兵,只得他上呐。

    两位酋长这一开吃就没顾得上其他,直到把桌上的饭菜吃了一大半,肚子已经发胀才停了下来。

    当两位酋长从阿曼林小翻译那儿得知,朋友们不久后就要离开,都面露不舍。

    他们打算回去再让部落的人,把所有他们能挖出来的黄疙瘩和石头再挖出来,作为给朋友们的送别礼物。

    礼仪之邦来的忠勤伯,肯定比两位酋长更懂礼仪,他让阿曼林翻译:

    玉米、马铃薯、南瓜还有其它蔬菜的种子,给他们两个部落留了不少。

    等我们离开以后,悬崖对面矮山半腰的房子,和这里营地房子的房子,分别送给大树部落和丛林部落。

    还有他们开出来的荒地和水流磨坊,通通送给他们,至于如何分配,让两位酋长商议决定。

    其他部落用黄疙瘩和石头换的铁锅、刀具和标枪,他们也完成了订单,希望丛林部落帮忙兑换。

    煮盐、铁器的制作方式,他们也愿意教给两个部落,还附带了详细的制作图册。

    只希望这两个部落能和大夏保持友好往来,发现黄疙瘩,石头什么的,可以帮他们留意着,以后他们还会再来。

    阿木酋长都呆住了,反复询问儿子,这是真的吗?没有理解错误?

    阿曼林举起手里的画册,上面可是袁文杰他们亲自绘的图册,彩色的,每种制作方法的步骤走画得明明白白。

    大树部落的女酋长,在听到阿木酋长的再三确认后,感激得眼泪旺旺,这些图册是何等宝贵。

    有了高产美味的植物根茎、取之不尽的盐巴、还能自己打造铁器,狩猎或者御敌都有了利器。

    她们大树部落的发展壮大,指日可待啊!

    她会和部落的人,还有子子孙孙传颂友人们的慷慨

    边和下属喝酒,边注意这边动静的高怀瑜,见到两位土著的感恩的模样,啧啧称奇。

    “咱们伯爷真是位奇人,你们说,谁会同咱们这般,对这些不开化的土著这么好的?虽然这些技术不算啥,但是这些土著要自个琢磨,估计得琢磨几百年!”

    “将军,就因为伯爷赤子之心,咱们这趟的收获才能这般丰厚啊!”

    “说的也是,不过,你们悠着点啊,明儿起,给你们放半个月的假,只要看守船上金子的人不出差错,爷就不问你们干啥去!只要你们不打得头破血流,爷啥都不知道!”

    高怀瑜低着嗓子,悄悄的嘱咐下属们,这船商们的耳朵可尖了。

    “嘿嘿,将军,兄弟们记住了,您放心,咱们肯定有商有量,绝对不打架!”

    下属也同样悄咪咪的回答,嘴巴都咧到耳边了,金矿那么大,他们估计一半都没挖到,半月时间发动七八千兄弟,走的时候,他们一人至少得分个几斤吧?

    高怀瑜就再不提这个话题,这也是三位大佬商量出来的,挖了这么多的金子,总不能让士兵和船匠们干看着不是?!当然,这些也会告知皇帝陛下的。

    翌日,他们就开始做收尾工作:收回来的粮食,玉米要晾晒干后脱粒(主要为了节省空间)。

    一半留着回大夏做种,一半给磨成了玉米面粉,作为他们的口粮。

    甘薯,忠勤伯让大伙把甘薯洗干净后削掉外皮,放入蒸锅中,蒸熟后放在太阳下暴晒。

    三蒸三晒后的甘薯干,颜色鲜亮不发黑,吃起来又甜又软,还不粘牙。

    尝到甘薯干美味的士兵们甩开膀子的做,这比他们在绿宝石岛上做的芋头干儿好吃太多了。

    吃的时候还不用再加工,保存得好,应该能吃上大半年。

    马铃薯,只需要把上面的泥土抹去,装入粮船就行,航行路上餐餐拿它当主食吃。

    除了忙这些,他们还要带着从轮部落和大树部落的土著们,把盐铁这些工艺走上几遭,教就要教彻底。

    阿木酋长和女酋长商议后,打算丛林部落重点学习打铁,大树部落侧重学习煮盐。

    男人多的丛林部落,不管是挖煤和铁矿石还是锤炼铁器,都比女人多的大树部落有力气优势。女土著们心细,锅灶上的手艺,也比男人强一些。

    黑娃他们没有意见,懂得分工又合作,这两个部落未来的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该准备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该交代的也都交代完了,黑娃最后看着一长溜的小动物们发呆,不知不觉间他们居然收了这么多。

    两对小长颈鹿、五十多只小鸵鸟、八匹小斑马、十只小羚羊、两只比锅盖还大的乌龟、一对小狮子、上百只野兔

    加上羊驼和他们的那一百多匹马儿,真的是抓脑壳啊抓脑壳。尤其是长颈鹿,人家再小脖子也不短的,多半得养在甲板上才得行哟!

    离别前这几日,阿曼林索性不回部落了,每日都粘着袁文杰他们,他这大半年的时候,终于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组。

    “谢谢,你们再来!”

    “哎,朋友,有你这个老朋友在,今后我们一定争取再来!”

    丛林部落和大树部落最后十几日,举两族之力,送了他们近千斤的黄金。

    阿曼林还给八位小伙伴,一人送了一个,巴掌大的鸵鸟皮袋,里面装的是钻石。

    给他最喜欢的三个朋友(袁文杰、袁文武、秦柯),装的钻石最大最好看。

    “呜呜呜,伯伯,我不想哭的,可是我的眼泪,它不听我的话!”秦柯抱着宠物小花豹,自己哭成了狗。

    “秦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黑娃本想打趣这娃几句的,可他这话一出口,惹哭了一片少年。

    他们的海船驶入大海之后,站在甲板上,能看见海岸上密密麻麻全是土著,得有几千人,前来为他们送行。

    黄尚书都被感动了,他们留了一块两人多高的石碑在大本营,上面记录了,他们这行大夏朝来客,来到此处的经历,还有与土著们结下的深厚情谊。

    第一个发现南非大陆,并给南非大陆带去了高产粮,以及让他们从石器时代跑步进入铁器时代的朋友—大夏王朝。

    再次启航后,他们的船队在离着海岸线一百多海里的距离,向东北方向而去。

第二百一十六章 懂事的孩子要给更多的爱

    “娘,娘,我可以举起一百斤的石头啦,爹是不是明儿就回来了?”

    “啊!小五,你都这么厉害了吗?可是你们爹他昨晚在梦里告诉娘,他可能回来得没这么快哟,因为他到了一处好地方,那里可多宝贝了,他得把宝贝带回家,乖儿子,咱们还得等等呐。”

    小五的眼神很受伤,他娘居然说话不算话,呜呜,他也要哭了:

    “哇哇哇我要我爹”人说,懂事的孩纸伤心起来,让人更心疼。

    小五哭得那一个惊天动地,眼睛一闭,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腿还不停的跺地,这架势,翠花都手足无措了。

    她最后只好抱起小五,让他的脑袋搭在她的脖子里,像抱个小娃娃一样,轻轻的拍着他的后背,哄着他。

    “娘的小五是真想爹了,娘知道,平时你可都让着弟弟的,咱们小五轻易不哭的,这会是真伤心了。

    娘也没想到呀,咱们小五的力气长得这么快,这么能干!

    哭吧哭吧,咱们今儿好好哭一场,娘陪着小五。”

    哭了一盏茶的工夫,小家伙还不肯把小脑袋抬起来,抽抽噎噎的说:“娘,爹还活着,对不对?”

    翠花一愣,“小五是听谁说了什么吗?”

    “嗯嗯,上次去爷爷那儿,有个堂爷爷说,大侄子,就是爹,说他出海出得太久了,他们要去给祖宗上香,让祖宗保佑爹爹。”

    “这样啊,那是堂爷爷他们心善,求着咱们祖宗保佑你爹呢,你爹厉害得很。青一叔叔和青二叔叔的武功那么好,你武师傅都打不过,你不记得啦?”

    “真的吗?娘,你可不能骗小孩。”

    “不骗不骗,不信,等你爹回来后,你亲自问他。”

    “哇!娘!哥哥都是大娃娃了,你居然还背着我抱哥哥!”

    小六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这一进屋,就看见他娘居然还抱着他哥哥在哄。

    这下小六炸毛了,他那流血不流泪的哥哥,居然还和他争宠,在娘亲怀里哭着撒娇的只能是他呀。

    小五这下被弟弟的话,羞得抬不起头来,挣扎着要下地。翠花不放他下来,抱着他坐到了椅子上。

    “哥哥今天想爹了,小六,以前你想爹哭的时候,娘也哄你来着,今天轮到哥哥啦。”

    小六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围着翠花转了一圈,看见还没抬起头来的哥哥,惊讶的问:“原来哥哥想爹也会哭啊?”

    翠花哭笑不得,搂过他,放在另一条腿上:“哥哥平日都让着你呢,你都哭了,哥哥不好意思跟着哭啊。还要哄着你呢,今天,你要不要帮娘哄哄哥哥呀?”

    被委以重任,小六兴奋得很,他学着翠花的口气:“小五,小五,乖宝宝,不哭不哭,娘疼你!”

    翠花:这是哪里来的宝气!这绝壁不是我生的!

    小五炸毛:他弟的说话怎么这么怪声怪气!

    翠花为了哄小五开心,在他们的休息日,单独带小五出门散心。

    母子俩最先去看望她家小儿媳,还不到一岁的虎妞。

    这闺女,不但生下来的时候胖,如今手臂跟藕节一样,一节一节儿的,脸如满月般圆润。

    人家早已经不是当初的红娃娃,皮肤白里透红,好奇的看着翠花,不时还咧嘴直乐。

    向氏得意洋洋的炫耀:“我家虎妞,生下来长这么大,可就没有过不痛快的时候,真是好养得很,真是便宜你家这小子了。”

    翠花都给气笑了:“小五,来,这个胖妹妹,以后就是咱家的了,咱们今天就抱回家去。”

    “娘,真,真的可以吗?”小五见他娘在笑,但是娘说出来的话,伯娘也没有反对,他只得转脸看着麒麟。

    他知道,这是麒麟哥哥的亲妹妹,他虽然也想要妹妹,可是他娘不给他们生呐。

    “不行,自己的妹妹自己养,我们家不缺奶娘。”麒麟才不乐意呢,他看婶婶的面色应该是说笑的,不过,还是有点小紧张。

    “麒麟啊,妹妹大了就会嫁人的,虎妞可是婶婶家定下来的呢,以后要嫁给小五的做媳妇儿的。”翠花看热闹不怕事大。

    “娘,为啥啊?妹妹还是小娃娃呢,我不要妹妹嫁人,我不同意。”

    麒麟见婶婶说得认真,他娘还在旁边点头,直接给气哭了:

    “爹!你赶紧回来,娘要把妹妹嫁出去啦,呜呜,爹.”

    虎妞就是个没心没肺的,看见哥哥哭得伤心,她还咯咯笑出了声。这一笑,圆圆的脸上,都找不着她的眼睛了。

    小五也瞪大了眼睛:什么?他都要娶媳妇儿了?他这么快就长大了?就要养家,养娃了吗?

    “娘,小五不娶媳妇儿,小五还没学好本事呢!”看着胖妹妹,小五终于忍不住抗议,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一般。

    两个无良的娘亲,不顾儿子的哭嚎和纠结,自顾自的哈哈大笑,翠花让小五抱抱他未来的小媳妇。

    “不怕,儿子,等你学好了本事咱们再来娶,小媳妇儿咱们先预定了。好姑娘咱们先盖个章,晚了,小媳妇儿就是去别人家咯。”

    小五松了一口气,不是现在让他娶媳妇儿就成。

    他的力气抱个娃娃稳得很,看着抱在怀里的小媳妇儿,想了想,旋即又问:“为啥只有我一个有媳妇儿呢?哥哥们和弟弟都没有哩?”

    向氏肚子都笑疼了,她索性搂过假哭了几声,有点不好意思的儿子,语气很是诚恳:

    “因为小五是个乖孩子!伯娘怕小五被其他人抢回家做女婿了,小五要不要做伯娘家的小女婿呀?”

    小五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看着翠花的表情,见他娘点头,他也就爽快的应了,还问:“那我也叫伯娘是娘吗?”

    向氏差点就要点头同意了,看着翠花一脸不善的模样,强行压住心里的兴奋:

    “嗯,等小五娶了虎妞以后再改口吧,你看,现在虎妞都还不会说话呢,也不会叫婆婆呀,你娘多吃亏啊!”

    老婆婆.翠花:她今天就不该来这趟,她的儿子太好拐了!

    看过了小媳妇儿,在卫国公府吃过了晌午饭。翠花又带着小五去了趟娘家,让独宠小五一人的胡老爹,再宠宠娃。

    张氏往车厢里看了半天,没看到小六下来,问:“怎么今儿只带小五一个回来呢?”

    翠花给她娘使眼色,等胡老爹带着小五玩去了,才把最近小五想爹,情绪大变的事儿,给她娘学了一遍,叹气:

    “小六想爹,那是说哭就哭,我将就他多一些。小五吧,我还哄他说,等他能举起一百斤的石头,他们爹就回来了。这孩子前不久终于能举起一百斤的石头了,可爹还没回来呢!前几日大哭了一场,今儿我特意陪他出来耍的,哪儿还能再带小六啊?”

    张氏也心疼外孙,她表示理解:“今日让你爹带着好好耍耍。”

    胡老爹,带大了三个儿子,又带大了两个孙子,带娃还是很有一套的。

    他先带着小五去骑了两刻钟的马,逗得小五在马背上哈哈大笑。

    他的黑黑现在长得很高,平时都是武师傅带着他们骑,府里也没村里这般宽敞,可以跑马。

    骑马回来后,胡老爹给外孙洗脸,换了干净的衣裳,吃了一个大梨。

    又带着小五,从家里的地龙池里,捞了一桶地龙让外孙拎着。

    他自己抄起一张渔网,和小五去他的鱼塘里,下饵捞鱼了。

    鱼塘里的鱼,习惯了地龙投喂,一点戒心都没,轻轻松松让祖孙俩捞了十多条肥鱼上来。

    “家公,家公,这个鱼真笨,哈哈哈,好好耍!”

    “小五,这鱼你想怎么吃?家公给你做!”

    “嗯,烤着吃?烤的焦黄焦黄的,香喷喷!”

    人家两祖孙捞回来的鱼,真没给来福家的做,打算自己动手。

    胡老爹亲手杀鱼、去鳞破腹后,拿起木棍穿起来,架在炭火上,烤着吃。

    小五自个负责烤一条,他的小脸上都沾上了木炭灰,鱼也烤得乌漆嘛黑,可他笑容怎么都藏不住。

    吃完自个亲自烤的烤鱼,胡老爹还和他去了袁府。

    老袁头让乖孙帮忙,给拼图的木块上色,小五给忙乎得衣裳上,都沾了不少颜料。

    晚饭,翠花亲自下厨:糖醋鲤鱼、糖醋排骨、糖醋里脊、鱼香茄子、烤羊肉包子、手抓羊排等。

    大多都是糖醋味儿(小五的口味),直把老袁头和胡老爹吃得酸掉牙。

    可孙子还一个劲的吃得香,还给他们夹了不少,孙子满满的爱啊,只能是吃掉了。

    母子二人,天擦黑才回到忠勤伯府,他们以为小六不知道。可当晚双胞胎睡觉前,小六对哥哥说:“哥哥,你别难受了,爹和哥哥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你要再哭,娘也要哭了。”

    小五被独宠了一日,很是满足,这会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我不哭了,弟弟,你以后也不哭!”

    兄弟俩拉钩,以后想爹和哥哥都在心里偷偷的想,再也不能想得哭啦。

    唉哟,他们可是大孩子了,哭出来,太丢脸啦。

第二十一十七章 救蓝鲸

    懂事的孩子连闹腾,都是短时间且小范围的。

    翠花暗暗告诉自己,她家不能是爱哭的孩子有糖吃。

    不仅自己要注意,还给黑娃洋洋洒洒写了一封长信,把自己的育儿心得,详尽的告知了男人。

    可惜黑娃没有心电感应到,媳妇儿和儿子对他的思念。

    航行的日子又和儿子们住一个房间,进出空间也就不那么方便了。

    媳妇儿写给他的信件,他都是隔几日利用蹲茅房的时间快速浏览的。

    海航实在太无聊了,他们这些人只得自个给自个找乐子了。

    甘薯干儿当零嘴吃实在是太美味了,自己的吃完了,就惦记着别人口袋里的。

    也不知道谁提出来的,在标枪的枪身上缠了长长的麻绳,对着偶尔跳出海面的海鱼练习投掷准头。

    用准头来打赌,用甘薯干儿做赌注。

    好好的海鱼,囫囵个打捞起来的它不香,非得用如此血腥残暴的法子。

    甲板上,一群水军正在围观,时不时,人群里或是唏嘘声,或是赞美声。

    “哎,差点,就差一点就中了,疯子,你能不能把稳一些!我都输掉八根儿了!”

    “好耶!大胖,你真牛,你这准头没得说!咱们今晚的宵夜就靠你了!”

    “嘿嘿,那是,咱们水军里,要论这个准头,我大胖也是排得上号的!赢来的甘薯干儿我可要占大头的。”

    “将军,您瞧见了吧,这小子,一点都不谦虚啊!咱找个人来治治他!”

    “伯爷,伯爷,您也来露一手呀?”

    “就是,就是,伯爷,咱们还见过您的工夫呢?怎么说,这标枪也是您打造出来的呀,没道理,您用不习惯它吧?还是您怕咱们赢光您的甘薯儿呀!”

    “伯爷,上,给这没眼力见的家伙,瞧瞧您的手艺!”

    黑娃运气,他有屁的手艺和准头,要是他婆娘在此就好了,不给这群家伙一个好看才怪!

    “你们这些臭小子,我可不和你们比蛮力,哼,我让我们秦柯小将出马,秦柯,给这些兵哥哥一个好看!”

    秦柯巴不得呢,这可太好玩儿了,他还笑嘻嘻的问:“哥哥们,甘薯干吃多了要放屁,可有其他的彩头呀?”

    “哟呵,小孩,你还挺自信哈,将军,您就说吧,出啥彩头!”

    这群兵油子,连彩头都舍不得出,高怀瑜笑骂:“你们要是连半大小孩儿都比不过,爷就把你们踹下海当彩头!”

    “哈哈哈哈哈哈.”

    “我看这个彩头不错,秦柯,给你伯伯我争口气!”

    “伯伯,您瞧好咯!”

    秦柯甩甩手臂,走到了甲板上,举起了手里的标枪,眼睛在海面上巡视着,过了一刻钟未动。

    突然,他往右腿往后退了一步,手里的标枪飞了出去。

    随着标枪和长长的麻绳,眼睛厉害的,已经看见了被标枪射中的海鱼。

    “哇喔,这小孩,这力气不得了啊,这么大一条鱼,居然给穿透了!”

    “不得了不得了,这准头也没谁了!”

    秦柯确认得手后,迅速拉回了标枪,带起了一头十多斤的海鱼,海鱼的尾巴还在垂死挣扎着。

    秦柯得意得就差翘尾巴了,他的准头可是一枪一枪给喂出来的,挑衅的看着对面二号海船。

    一群兵油子对他树起了大拇指:“牛!”

    佩服是佩服,轻易不想认输的!刚才那个准头不错的大胖,被这群人推了出来,接连飞了三枪,却都是放了空。

    兵油子们哭丧着脸,高怀瑜斜眼觑着他们。

    脸疼也得脱了上衣,主动跳进了海里,游了一刻钟,才湿漉漉的上了船。

    这脸已经丢大了,被个连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给比下去了。

    铁血高总兵,借题发挥,又恢复了船上训练日常,他的口头禅:一日不操练,你们就皮痒得慌!

    船商们看着这些动静,碎碎念:护航费总算没白花,至少这些人,不算是花架子,关键时刻,还得靠他们呀。

    对于北方的铁骑而言,标枪几乎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南方的水军在没有全员配置火铳的条件下,标枪算得上是比弓箭杀伤性还大的武器了。

    三万水军现在人手配置了一柄,高总兵要求每人每日要练习投,掷标枪一个时辰。

    黎明时分的西南印度洋,昨夜的月亮都还未完全隐去,万顷波涛淹没在无边的静寂中。

    “注意,注意,前方有鲸潮!”

    《尔雅.翼》中就有这么一段描述:“鲸,海中大鱼也。其大横海吞舟,穴处海底。出穴则水溢,谓之鲸潮,或曰出则潮上,入则潮下;其出入有节,故鲸潮有时。”

    行驶在最前方的观察船开始示警,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遇到鲸潮了,可是这般大个头的鲸,数量如此多的鲸,也确实少见。

    值夜的,索性还点了灯,视野所及之处,隐隐约约能看出有三只鲸向船队游来。大的两只约有三十来米长,小的约莫七八米,还是一家三口的模样。

    船队这会的行驶速度本就不快,因为观察船的示警,缓得更厉害了。

    鲸,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船只的,但是鲸群太大带来的浪潮也很凶猛。

    最好的办法是缓下来,静等它们游过去。

    可今晨,向来温顺的鲸居然慌不择路般,朝着海船的方向奔来,所有船上能点的灯都点亮了。

    没人心大到这会还能睡得着,急急忙忙出了船舱,想要一探究竟。

    “将军,好像有一群更小的鲸在追赶它们!啊!它们来了!”

    “啥子?小的吃大的?”

    令所有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密密麻麻一群约莫七八十头,个头仅有前面这两头大鲸四分之一大的鲸群,居然在围捕这一家三口。

    “啊!都咬出血啦!会不会引来鲨鱼啊!该死的!”

    有经验的水军都慌了神,这海里可还是有大杀器--鲨鱼的!

    而鲨鱼是一种对血液感知力很强的攻击性鱼类,这么大面积的流血,引来鲨鱼就是早晚的事了。

    “标枪,快,标枪!”高怀瑜高声下令,又让旗兵给船长们打着旗语。

    船长们得了命令后,迅速的调整了海船的方向,逐渐形成了一个合围之势。

    他们要把这一家三口先放进来,再把后面的捕猎者,绞杀在包围圈里。

    秦柯气愤不已,跳上跳下:“以多欺少,不要脸,看小爷的!”

    三头大鲸中,落在最后的一头,已经开始流血了,前面两头已经顺利进入了船只的安全区域。

    原来人家不是慌不择路,而是来寻求帮助的,好聪明的哺乳动物。

    “射,给我射!”高总兵浑厚的嗓门一开,数千只标枪从四周奔入海里。

    “噗嗤”——这是射入捕杀者身体里的声音;

    “噗通”——这属于空枪,或者力气不够从捕杀者身体上滑落下来的声音。

    犹如奔跑的人突然遇阻,来不及刹车,这几十头有着锋利牙齿的捕猎者们,成为了人类的猎物。

    食物链就是这般不讲理,能大吃小,也能多欺少。

    “中枪了,中枪了!看你们还怎么嚣张,他娘的!”大清早的秦柯少爷,雄姿勃发,一枪又一枪,投掷得全神贯注。

    卢少亭他们急啊,无奈准头没有秦柯好,在一般壮声势也很带劲:“秦柯,好样的!就这么干!来一对,咱们杀他一双!”

    幸好他们的标枪上有缠了麻绳,还能反复使用。

    中枪的鲸鱼就惨了,伤口不断的被撕裂,若一个口子造不成致命伤害,那几十、上百个口子,再粗的神经也能痛个半死的。

    打抱不平的愣头青何其多,惨剧继续上演。

    过了小半个时辰,天已经大亮了,海面都给染成了一片鲜红。

    冲锋在前的捕猎者们,受伤也是最严重的,有七八头因为中了数百枪,已经奄奄一息了。

    后头的追赶者,见势不妙,调头跑了一小半。

    一家三口,似乎还没缓过劲儿来,老老实实的挤在一块。

    “爹,这只小鲸鱼好乖哟,它还在蹭那只流血的大鲸鱼呢,也不晓得是它爹还是它娘!”袁文武同情心爆棚,他眼巴巴的看着小鲸鱼,恨不得去摸上一摸。

    “万物皆有灵啊!不知道这大鲸鱼伤得重不重?我看它的腹部流的血也不少!”黑娃就只差说,这头蓝鲸估计也活不久了,好在还救下了俩。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这片战场,最终留下了十三头,长着锋利牙齿的鲸鱼,个个肚子都翻了起来。

    大伙儿仿佛打了一场大胜仗,欢欣鼓舞,吆喝着:

    “咱们哥几个真牛啊,这么多牙尖嘴利的家伙都给咱们收拾住了!”

    “哈哈哈,万箭齐发哪有万枪齐出带劲儿啊,啧啧!”

    “我只想问,这么大家伙能不能吃啊?忙乎了一早上,我的肚子早就饿扁了!”

    “吃吃吃!赶紧撤吧,真想引来大鲨鱼啊,那家伙才是真厉害!”

    “大家伙们,你们快走吧,可别让人又撵上了!”

    仿佛能听懂人类的呐喊,两大一小,缓缓的潜入了海底,游到远处,喷出了两道高高的水柱。

    “哇喔,太壮观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 富在京城有远亲

    巧月,京城,炽热。

    刚被诊断出怀有身孕的范璟菁,她的妊娠反应激烈,喝水都犯恶心,才一个月多,已经被闹腾得瘦了十斤。

    一个烹饪学院的夫子,想吃什么口味的饭食吃不上?可就是吃不下啊!

    范璟菁年近三十,算是妥妥的高龄产妇,张氏和胡二牛都很紧张。张氏索性就搬进京城,在胡二牛家常住。

    翠花也在烹饪学院里,给范璟菁调整了课程,还帮她承担了怀孕后期的部分课程。庄子里新鲜的蔬菜、养的家禽没少了往胡二牛家送。

    胡二牛跟着瘦了一大圈,还请了大夫每十日去胡家诊脉一次,恨不得把丈母娘从成都府接来一同照顾媳妇儿。

    小川这几年,回京城家中去看妹妹们,基本都是当天去当天回。对范璟菁这个后娘,他观察了这些年,觉得人家还真是不错。

    对他这个已经是半大小子的继子,既不过分关心,也不冷待。

    家里四季都会给他做新衣,月例银子也不会短了他,感觉对他就如家中子侄一般,他觉得这种相处方式挺合适。

    两个妹妹被教养得很好,他爹就更不用说了,他以往都没发现,原来他爹也不是那么笨嘴拙舌,还能在家开怀大笑。

    看见二嫂这状况,娘家几个侄女还有大姑姐家的乐乐,也已经先后满了四周岁,要吃五岁饭了,翠花就让他们都把侄女们送来忠勤伯府。

    姑娘们也该识文断字,学规矩啦!

    这几年,小草、小花和囡囡,被几位嬷嬷教养得,不但礼仪风范很是拿得出手,琴棋书画也选了自己的特长进行深入学习。

    春嬷嬷有一套适合小姑娘练的拳法,教给了三人,她们每日早晨还要锻炼身体。

    如今侄女们都是身材匀称,气色红润,细胳膊细腿还挺有力量。

    虽然,以后她们未必会每日下厨,对于饭菜的做法、搭配和品鉴,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还能做出花样繁多的小点心来。

    今年开始,翠花还在教她们三人管家,把家里的作坊和庄子的收支都分别交给了她们仨。

    用翠花的话来说:仙女也是要吃饭的,管家可是门学问,账要算不明白,下人都会瞧不起你们。

    而且,袁府的账目是用表格的形式,以月为单位,收支一目了然,她们学得不算费劲,还很是新鲜。

    胡家哪怕如今已经算是高收入家庭,可再努力也不会有忠勤伯府这么优厚的条件。在教养孩子这块,他们家只能厚颜沾妹妹的光了。

    丁甲和袁大妹再舍不得女儿也只能同意,宠女儿的丁甲,恨不得同媳妇儿一起住进大舅子家。

    小薇和乐乐换了新环境,父母都不在身旁,哄了半天还在抽泣。

    双胞胎姑娘这一年来袁府的时候不少,还能甜甜的叫着姑姑,一点不带害怕的。

    小侄女们的到来,需要翠花费些心思安排,可不是交给嬷嬷们,就能做甩手掌柜的。她还得和嬷嬷们商量一下,合适四岁小姑娘学的课程。

    翠花希望她们府上养出来的姑娘:三观正、知礼仪,懂进退,但是又不拘泥于礼教。在任何环境里,都能自信、自在,鲜活。

    樊青荷对范青菊感叹:“我家大姐儿真是个好命的,出生在蜜罐子里的,三四岁开始就能得宫里嬷嬷教养,满京城真没几家有这等福分了。”

    樊青荷噘着嘴:“姐,我也想生个闺女,可怎么都怀不上啊!我家相公可稀罕大姐儿了。”

    “你说咱家以前在镇上算得上中等以上的人家了吧?可咱俩过的是什么日子?如今孩子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可真不敢想啊!妹啊,你说哥嫂他们若是知道咱们如今的日子,会不会想吃后悔药?”

    “哼!人家是有了后爹就有后娘,咱们是爹娘不在,哥嫂都是外人,你提这没良心的两口子做甚?”

    樊家姐妹一顿的忆苦思甜,她们不知道的是,被他们念叨的无良哥嫂,也在惦记着她们。

    姐妹俩被哥嫂伤透了心,这些年日子如此富贵,都没给娘家捎过信息。

    与她们情况不同的是,同是桃花镇出来的,还有一位孝女钱阿兰。

    钱阿兰对自己那个穷娘家还是很有感情的,当年生生把自己熬到22岁才嫁给了二婚头的胡三牛。

    这两年,钱阿兰都会给自己娘家亲爹捎带一些年礼,家里姻亲是走镖的,方便得很。

    不过她分寸拿捏还是很到位的,而且都会和自家男人商量。胡三牛不是那小气的,力所能及的孝敬一些老丈人,没二话。

    钱父如今都在杨柳村置办上了二十多亩良田,村里人谁不羡慕?就当年那帮要饭的,谁想到会有如今的造化?伯爷岳丈家!

    桃花镇又不大,樊秀才的大儿子樊炳生今年过年的时候,终于听到了两个妹妹夫家的情况。

    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赶去京城认亲?不好意思?那是不存在的!

    原因是樊家大嫂,今年仲春才生下了他家老二,过年得消息的那会儿肚子老大了,怎敢出远门?

    眼看孩子五个多月了,两口子着急忙慌的,要去京城看两位妹子。

    “我说当家的,你可以是樊家唯一的男丁,妹妹们还能不指望你给她们撑腰吗?没有娘家的儿媳日子能好过到哪里去?说不定两个妹夫家里小妾一堆呢!钱家那个老头子不是说了嘛,伯府!妹妹们嫁的是伯爷的亲弟弟!”

    “咱还对付得了贵人?”樊炳生还没去就有些发憷了,拿捏家里人容易,外人谁听他的?

    “哼!要是对咱们两个妹妹不好,当家的,你瞧好了吧,我这个大嫂可不是吃素的!”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为了小姑子们她能豁得出去。

    一家四口等不及,就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出了门,也不怕四岁多的大女儿和五个月的儿子中暑

    “你说谁来了?”樊青荷皱着眉头看向传话的婆子。

    “二夫人,门房小厮问了三遍,确实是亲家舅爷一家。”袁府的下人不但规矩好,眼力见也是到位的。

    樊青荷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站起来又坐下,被这突如其来的亲戚上门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那就按照府里的规矩来吧,女眷请到待客厅来,舅爷就让他去前院等着吧!”能摸上她婆家大门,招呼都不先打一个,还是一如既往的不把她们放在眼里啊。

    使了丫头去叫妹妹来,樊青荷稳稳的端起了茶,大姐儿正在旁边吃香瓜,小家伙最爱香瓜的甜香味。吃得腮帮鼓鼓的,摇头晃脑,头发上的小金铃铛晃个不停。

    “姐,姐,真的假的?大哥和大嫂来咱家了?”樊青菊抱着七头,跑得气喘吁吁。

    “快把小七放下来,你慌什么慌?来就来呗!你当这是哪里!”

    “嘿嘿,我这不是被惊了一跳嘛,他们是咋找到咱家的?”

    “又不是只有咱们姐妹俩嫁来了京城!”

    “胡家三嫂?我给忘了,她好像也是咱们那个镇上的。”

    姐妹俩才没说上几句,婆子就领了樊家大嫂和她们的侄女、侄儿进来了。

    樊家大嫂眼中的忠勤伯府,堪比神仙窟宅,她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守门的婆子瞧着都比她穿得还贵气。

    心中忐忑着,把小儿子抱得紧紧的,走得她晕头转向,不知道到底进了多少个院子,多少个门。

    终于跨进了二房的宴客厅,刚一进门,就看到了两位她似熟非熟的贵妇。

    嫁进樊家几年,两位小姑子的模样她怎不记得?可当年那清汤寡水的小豆芽模样,如今她都不敢相认。

    两位妹子那穿的,戴的,通身的气派,让她跪下磕头她都不怨呐。

    “大嫂,这是不认得我们了?”

    “大妹!二妹!呜呜,我们可终于见着面了,雯雯快叫姑姑啊!”樊家大嫂终于从恍惚中醒过神来,赶紧让闺女叫人。

    小姑娘在陌生的地方,见着陌生的人,吓得躲到了她娘的背后,扯着樊家大嫂的裙角不敢吱声。

    大人之间的怨恨总不能牵扯到孩子,樊家姐妹对视,然后一个拉了大侄女,一个接过了小侄子。

    半岁不到的孩子蔫蔫的,樊青菊面色不佳:“这么小的孩子,就不能等天凉了再来京城吗?几个月都等不得?”

    “这,这不是心急让他见见姑姑们吗?你们樊家总算是有后了!”

    “呵呵,我们这被卖了六十两银的姑姑,还在乎啥娘家有没后啊,嫂子你可真会说笑,这回来京城为的是啥呀?”

    “唉哟,还不是穷闹的,你们别怪哥嫂当年狠心,要不是如此,你们姐妹俩也不能嫁到如此富贵人家不是?”

    “照大嫂这么说,是还要我们姐妹俩,感谢你当年的卖身之恩咯!”

    “嘤嘤嘤,妹妹啊,嫂子真的知道错了,要怪就怪我这嫂子眼皮子浅,你们大人不计我这小人过?看着我给樊家生了两个孩子的份上,能不能原谅嫂子这一回啊,嘤嘤嘤”

第二百一十九章 出孝

    要是樊家大嫂一上来就撒泼,樊氏姐妹肯定早让婆子给她轰出门了。

    谁料到当年她们俩如何都抗争不过的恶嫂,如今忏悔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就差跪地求饶了。

    一个特意的伏低做小,一个想要扬眉吐气,处得居然出人意料的和谐

    这个月末,主动为上圣皇太后,守孝满三年的淑妃娘娘徐婉儿,终于出现在了宫妃们的面前。

    刚入夏洪棣后宫的徐婉儿,也不过才十五岁的年纪。

    懵懂的少女经历了:政治联姻的短暂甜蜜期、莫名其妙的小产、长时间的皇帝冷遇。

    失了上圣皇太后的支持,最后姑祖母崩,还不得不避让,茹素守孝了三年。

    比起刚入宫时的青涩,二十出头,应该才是女子最好的年纪,从花骨朵到了怒放之季。

    高皇后看着眼前这位:身着一袭浅蓝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更衬得胸脯丰挺。

    给她行礼时的神情一如既往的恭敬,甚至因为刚出孝的关系,脸上都没带半点妆容。黑压压的发髻上,只别了一根半木半青花瓷的簪子。

    脸还是那张脸,但是五官显然长开了不少,可什么时候她的眼角居然有一颗泪痣了?没由来的,让高皇后心中警铃大作。

    按照惯例,淑妃给皇后娘娘请过安后,就算是正式复出,加入了侍寝的行列里。

    后宫这几年还是那么毫无新意,人都还是那些旧人。

    也不知道夏洪棣这个皇帝,是精力不济还是怎样,在五皇子夏季恩出生后,后宫就再无所出。

    他大多时候进后宫,也是宿在高皇后的坤宁宫。惠妃和安嫔因为有生养,偶而也去这两宫坐坐,但多半是为了给儿女体面。

    因为大夏水军至今还是消息全无,夏洪棣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有时候刻薄的话,能把高皇后都堵得气血上涌。

    从大选里选出的几位贵人,见着他比以往更战战兢兢。

    时间一长,他连这些人都懒得召见,估计连她们长什么样都没印象了。

    可今日的淑妃娘娘,不仅让高皇后有了危机感,其余妃嫔都被镇住了。

    容貌在皇宫里真不算第一重要的,能进宫来的,就没有长得丑的,可气质,真不是谁都能有的。

    淑妃现在这种,清雅中不失娇媚的气质,别说男人看了会目不转睛,女人也会。

    这个女人这三年是吃了仙丹妙药吗?众妃嫔一致的心声。做咸鱼的心里暗搓搓的想看好戏,三两个月能见着帝王一面的,嫉妒得面容都扭曲了。

    “又是无影,又是无影!真是一帮子蠢货,就只能在盾鱼岛坐着等消息吗?就不能坐着海船往更远处巡视巡视?!.”

    御书房,夏洪棣又发了一阵邪火,一成不变的奏报,看它何用?

    他的太监总管成伯充,因为茶水不热,吃了挂落,都被骂得抬不起头来了。

    成总管在接受怒火的同时,思绪发散:陛下最近的肝火实在太旺,还是后宫去的少,阴阳不调啊,要长此以往,他这把老骨头都要吃不消了哟。

    看着发完火,脸色没有半分缓解的主子,成总管冒死开腔:“陛下,老奴今儿可听说了一件新鲜事呢。”

    “嗯?”

    “老奴听闻,出了孝的淑妃娘娘今日前去坤宁宫,给皇后娘娘请安了。见过淑妃娘娘的,都说,都说”

    “都说什么?”

    “说淑妃娘娘宛恍若仙女,都把各位主子娘娘看呆了。”

    “哼,你个狗奴才,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主意给朕打住,朕看你是闲得慌!你是想去盾鱼岛煮盐,还是想去大山岭挖铁矿?”

    这老东西肯定又收了人家好处,一天到晚给他拉皮条。

    “唉哟,陛下,您就绕了老奴这一回吧,老奴可离不开您是呀”

    为了证明自己心无旁骛,夏洪棣干脆在自个儿的寝宫住了小半月。

    想要着看戏的:什么情况?如此绝色,帝王都不动心?搞风搞雨,你给本宫浪起来啊!

    夏洪棣再进后宫,已经是仲秋了,初一、十五他是雷打不动歇坤宁宫的。

    这夜,夏洪棣刚上了凤床,就被一贯被动且矜持的高皇后,堵上了嘴。

    人家手有没闲着,一个用力,居然把他按翻在下,在他瞠目结舌的档口欺身上前。

    素手动作敏捷的解开了明黄色的寝衣,突然其来的热情,让夏洪棣都无法思考。

    他只知道,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朕的皇后可真不愧是将门之女,省力啊

    一场双向奔赴的大战,更能勾起彼此的胜负欲。

    直至子时,凤床才终于消停了下来,叫了水,换了被褥。高皇后主动缩到了夏洪棣的怀里,把脸埋在他的胸口。

    隔着明黄的寝衣,胸口传来震动,震动最初不明显,几息之间,振幅逐渐加大,直把埋在胸口的人儿,羞得挣扎着想要离开。

    “嫦娥,你这会害臊是不是晚了点啊?”话刚出口,腰上就一阵痛感。

    闷闷的,恼羞成怒声在胸口处响起:“你再笑!”

    “哈哈哈,朕不笑了,不笑了,哈哈哈.”毫无诚意的保证,笑得越发肆无忌惮。

    怀里人挣扎着要起身,却被搂得死死的,人家最后手脚并用,直接把矮了自己一大截的人禁锢住。

    本是愉悦至极的时刻,胸膛的寝衣却传来了湿意。

    “怎么了?同朕说说。”心有些紧,怎么还哭上了?这不是说笑几句的吗?

    怀里的脑袋摇着,不应,最后还是被搂抱到旁边的枕上,被迫和某人来了一个:脸对脸,眼对眼。

    发丝已乱,面若桃花,眼里还泛着水光,唇上是被啃咬后的些微红肿。

    看着这样的皇后,夏洪棣的心跳加速,他好不容易才稳住心神,嗓子发涩:“真没话对朕说?嗯?”

    大大的凤眼里满是倔强,眼泪半落不落,红唇也被贝齿咬住,玉手不听使唤抓着他的手,攥得紧紧的。

    终是舍不得逼急了她,夏洪棣最先败下阵来,给皇后擦掉眼泪,叹了口气:

    “哎,你这性子到底像谁?岳父可是有名的能屈能伸!”

    “哼,不是近墨者黑么?”显然脾气还能相互传染,不止于娘家。

    这把夏洪棣给气笑了:“真是个没良心的,朕哪回同你争执,不是让着你的?”

    “那把臣妾气得说不话来的,不也是您么?”来吧,夫妻就是用来相互伤害的,趁着你今晚好说话,虎须也敢撩一撩。

    “哼,你气朕的时候也不少,什么都不说,光让朕猜,朕又不是你,怎能知道你在想甚?”一天天的,朕有多少大事烦心?还非得让朕在后宫费思量!

    “呵呵,说了有什么用?”

    “不说更无用!”

    高皇后:狗性难改!

    说是心知肚明也好,说是心有灵犀也罢,这夜后,二人再没提过此话题。有些情绪这几年在这对夫妻之间,若隐若现,无法明说也无法明诺。

    过了几日,复出后的淑妃主动拜见了皇帝,为夏洪棣献上了一份大礼。

    看着桌上放着的,传说中的连弩设计图,夏洪棣又看了看跪在地上的女子。

    就人家这:眉目灼灼,容颜清丽脱俗,一身浅紫衣绫罗,脖颈纤细,手腕如雪,整个人说不出的温婉如水,难怪连皇后都能失了方寸。

    “你想要什么?”不紧不慢,仿若是在谈一桩正经的买卖,无关风月。

    徐婉儿抬起头:“陛下,臣妾什么也不求。”

    “朕知道了,退下吧。”

    令人窒息的对话,让徐婉儿紧了紧拳头,调整了呼吸,再拜:“陛下,臣妾确有所求。”

    翻看图册的人,漫不经心的问:“所求为何?”

    “臣妾求您赐一碗绝子药!”

    “啪嗒!”手里的图册被扔到了书桌上,夏洪棣面色如常:“为何?”

    徐婉儿仿佛豁出去一般,娓娓道来:“臣妾知道,姑祖母她错了,大错特错。徐家既入了行伍,本就应该为国尽忠,纵然满门忠烈,也不应该妄图掺和进储位的争夺来。绝子药,就是臣妾对您的忠心。”

    “呵呵,看来,这三年,你也没有白过,还能想明白一些事。”不怒不喜,夏洪棣把玩着小儿子今早塞给他的玉核桃,这不还是他私库里的么?啥时候被这小子扒拉去了?

    还没等徐婉儿露出笑容,他又接着说:“不过,费那个劲喝绝子药作甚,朕还有绝无后患的法子!”

    徐婉儿心中暗叫不好,还没等她开口,就听见头上传来不可置信的话语:

    “只要淑妃你,永不侍寝,何来子嗣?”

    再多的准备,再多的谋划,在这一刻,被这晴天霹雳,惊得无影无踪。

    徐婉儿浑身发抖,语无伦次:“陛,陛下,臣妾,臣妾做错了什么?”

    “朕这不是成全你么?看在徐家连弩设计图纸的份上,朕给你一个在皇宫里生存的诀窍:无宠无子才能平安到老!”

    徐婉儿瘫倒在地

第二百二十章 马岛

    “将军、伯爷!这个岛上居然有人会说汉话!”憨包儿拉着一个人冲进了高怀瑜的大帐。

    三日前,他们上了这个比他们以往遇到过的,任何海岛都还要大上数十倍的海岛。

    这个岛上生活的人,除了他们熟悉的科伊桑人土著,还有黄皮肤、黑皮肤等十多个不同族群的人。

    他们最先被黄皮肤的人的给吸引了,这些人同大夏岭南有些地方的人,长相和肤色都十分接近。

    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大夏人呢,这招呼一打,才发现语言的不同,黄尚书一口断定对方说的是爪哇语。

    可今儿,居然能给扒来一个会说汉话的爪哇人,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这被带来的,是个看着有七十多岁的老头,他开口说的汉话还带着些江南地区的方言,但是听他们讲大夏话倒是完全能懂。

    问这人的名字说了一长串,把他们都听糊涂了,被高怀瑜强行截取了两个音节“普拖”。

    勉强能听他说个大概:“吾家先辈,是在黄巢之乱那会儿,从江南逃亡至了爪哇。后又因得罪了爪哇权贵,在我七岁的时候,跟随父母到马岛来的。”

    原来人家普拖家中,以前至少是个江浙大商贾之家呀,不过就怎生丢了祖宗姓氏呢?

    “现在这个马岛是谁在当家做主?”高怀瑜最关心这个问题,他对普拖的家世过往,没有半分探究的兴趣。

    普拖听得倒是明白,苦笑,摇头说:“没人当家,科伊桑人是最先来这里的土著。我们爪哇人是在他们之后才来的,大食商人来得比我们还晚。他们不仅是自己来,还运来了那些黑皮肤的班图奴隶,为他们种稻子和甘蔗”

    人不但改名换姓,现在都改国籍了,爪哇土著也。

    既然如此,高怀瑜他们也就没有告知普拖,如今早已改朝换代的事,只问到了他们想问的就打发走了他。

    三巨头,在马岛首次召开会议。

    “这地方,既然有大食人往来做生意,应该有利可图。商人与商人应该更能找到合作的商机。黄尚书,您老同船商们聊聊呗。”

    “没问题,伯爷,这地儿还有金矿和宝石么?”

    黄尚书对挖金矿着迷了,估计他觉得有土著的地方,就应该有金子。

    “尚书大人,爪哇人和大食商人可是知晓金银用处的,他们来了这么久,要真有这些矿产,也轮不上咱们呀!”

    黑娃对这个岛的能源没有太深的印象,只知道在后世也算不上发达国家。

    “现在不好偷摸挖金矿咯,就那些船商都恨不得十二个时辰盯着咱们!”

    高怀瑜坏笑,就愿意人家恨得他们牙痒,还得求着他们的模样。

    三人商议后,没打算长留此地,部落文明和外来者混居之地,也就没有建交这么一说。

    还没等黄尚书做船商们的动员工作,人家大食商人自个儿找上门来了。

    一位名叫费萨尔的大食商人,还把普拖找来做翻译:“欢迎来自东方的朋友,请问你们是,唐王陛下派来的使者吗?”

    听到对方提到唐王,黑娃忍不住腹诽:大夏之前的历史与后世,宋朝之前完全一致。不同之处在于,唐末的五代十国里,杀出了一个大夏朝的开国皇帝。

    所以,黑娃和翠花来了大夏朝后,一度以为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

    但是,大夏之前的历史摆在哪儿呢,让这夫妻俩凌乱了很久。

    最后黑娃拍板,就当是到了宋朝吧,同一片天空,同一片土地。

    古代的海上贸易由来已久,最早能追诉到秦汉之前。而隋唐期间,海外贸易空前繁荣,唐朝海商的商船,远航已由天竺延伸至法尔斯海(波斯湾)。

    但是唐后期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和频繁的朝代更迭,很多珍贵的历史商贸文献,重要航海路线图都被毁之一炬。

    大夏朝建国的时候,远洋海贸都已经停滞近百年了。

    前几任君主都忙着统一周边和巩固政权,政策往后越来越严格,有闭关锁国的趋势。

    这些大食商人可是听着东方盛唐故事长大的,至今,他们的国家还有唐朝商人的传说。

    只看了一面,就发现这群人与传说中的大唐人长相类似,思虑了几日,决定主动前来打招呼。

    在黑娃胡思乱想腹诽的期间,黄尚书已经与费萨尔客套上了。

    经过黄尚书的解释,费萨尔才明白,原来唐王的天下已经易主了,现在是大夏王朝。

    翻译普拖眼睛也瞪得溜圆,他们家祖辈虽然在黄贼那会儿受到了欺压,也没想到过唐王天下如此不堪一击啊!这么容易就被改朝易代了?

    令费萨尔惊喜的是,这个大夏王朝似乎更加强大,他们的海船比他们见过的,所有海船都高大。

    而且,他们居然出动了几万人出来,看着还不是普通的商人呢。

    要知道,在大食人心中的唐朝,可是非常富庶的。这个国家的文化和政治,以及贸易让他们感到了震惊和肃然起敬。

    丝绸、瓷器、茶叶,这些在他们国家,已经都断代上百年了。除了王室还有些瓷器的保存,茶叶和丝绸缺得紧。

    “贵国这次是否要去我们大食帝国呢?我们的国王陛下,可是非常喜欢你们东方文化的。我们真诚的邀请你们去大食帝国贸易。不管是丝绸、瓷器还是茶叶,在我们国家,都非常受欢迎。”

    黄尚书心中高兴,这是一个有合作基础,且仰慕东方文化的友好国度呢。

    “大食帝国嘛,我们肯定是要去的,不知这位朋友可否为我们领路呀?我们也不过是打算在马岛做些补给,不会长时间停留。”

    “当然可以,这是费萨尔的荣幸!”能请去这么多的东方大国商人,费萨尔可以想象到,等他回到国内会引发多大的震撼。

    不但非常愉快的承担了向导的职责,听到他们想在马岛上换些粮食,费萨尔直接把他们带去了自己家的庄园。

    他的家族在马岛上,有二十几万亩的庄子,全都用来种稻子和甘蔗。

    聪明如他,甚至还提出了,不用金银,只想要用大夏的商品交易粮食。

    大米他们是真没多少了,一年多时间,不光大米,灰面也不多。难得到了种水稻的地方,多少要换一些的。

    海商们被告知,已经同大食商人建立联系,不久他们就能同大食国贸易了,这才从前头被科伊桑人的打击中缓过劲儿来。

    大食国,他们听说过!曾经与东方往来最多,最富裕的国家,听说大食商人,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宝石。

    心中火急火燎,恨不得马上就出发。

    和他们同样心急的忠勤伯,还蹭住了费萨尔的大庄园一夜。

    至少有一个月没见到媳妇儿了,甚是想念。

    可翠花居然爽约了,这个点没进空间来。

    黑娃不可置信,特意看了闹钟,如今已经是大夏晚上七点半了。

    翠花在干嘛?她这会儿遇到尴尬事了。

    今日老袁头从大梨村作坊回府后,做东在正房招待了樊家大哥一家四口。

    翠花还得给老袁头面子,带着几个儿子去吃待客饭。

    没料饭吃到大半,樊家大嫂居然提出,想让她家女儿和三头亲上加亲,欲留女儿在袁府和未来夫婿一起长大。

    马氏当场脸就黑了,看向二儿媳妇,樊青荷哪里看不出婆婆的不痛快。

    可想想大嫂的话,硬着头皮开口:“娘,亲上加亲也挺好的,打小一块长大脾气秉性也能知道。”

    “啪!”筷子被重重的丢下。

    “亲上加亲?你要当袁府的家?做袁府的主?”马氏毫不掩饰自己的怒意。

    “看亲家婶子这话说的,三头和大姐儿可是从我二妹肚子里爬出来的,当娘的如何做不得孩子的主。不是我吹,我.”

    “你给老娘闭嘴,来人!去把二老爷和三老爷叫回来,就说他们媳妇儿要做袁府的主了!”

    马氏再没看两个儿媳一眼,稳稳的坐着,管事婆子办事利索着呢。

    “娘,我没有”樊青荷急了,可婆母无视她的眼神也让她颜面大失。

    大嫂这段时间确实给她说了不少小话,其中最打动她的就是:三头的前程自然不差,那将来娶了高门大户的媳妇儿,能把你这婆母放在眼里吗?儿媳妇你要拿捏不明白,儿子还能同你一条心?

    话说到她心坎上了,如今和袁府交好的勋贵人家,有几人识得她这袁府二夫人?

    “亲家叔,您看,这事闹得,是我婆娘不会说话,你们可别动气,别动气。”

    樊大哥看到老袁头也不复刚才的客气,想把话给圆回来,一面说一面给樊大嫂使眼色。

    樊大嫂不服气啊,看着一直沉默着喝汤,没有说话的翠花,她有了主意:“亲家大嫂,我可听说咱们袁府都是您拿主意的,您来评评理,这当娘的能不能作儿女婚事的主?”

    “噢!我一介妇人可当不得忠勤伯府的主,不然,卖妹为钱的哥嫂,可是进不得我们府大门的。”

    话题终结者.翠花:不要脸之人,不能给脸。

第二百二十一章 奇植异兽

    翌日清晨,城门刚开没多久,袁老二和袁老三就回了伯府。

    袁老二是木讷又不是傻,他怎会乐意给自己儿子,找这么一个童养媳回来?

    他只问了樊青荷一句:“你要不要和你大哥他们一起回娘家?”

    樊青荷当时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被她大嫂吹捧了小半月的傲娇,又被袁府的人无情的打击了一个透心凉。

    混不吝的袁老三,把自己媳妇儿拉回房,关起门来痛骂了一顿:

    “你是不是蠢?三头和四头好容易才能沾上他们大伯的光,勉强算个是勋贵旁支。

    娶了你大哥家的闺女,是能得十里红妆?还是能得岳家提携啊?

    你们姐俩莫不是,过不惯这伯府富贵的日子?

    那要不?咱们把丫头婆子都留在府上,你同我回大梨村过活吧!

    咱家在村里好歹有个青砖大院子,在村里怎么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了!”

    樊青菊扯着袁老三的袖子,吓得哇哇大哭:“过得惯,过得惯,我再也不听大嫂瞎白话了,呜呜,孩儿他爹,你别撵我回村嘛”

    完全没给自己媳妇半点面子,两兄弟发力,隔天就让大舅哥一家滚蛋了。

    樊家大嫂本还打算在忠勤伯府门口大闹一场的。

    马氏告诉她,如果她不连最后的脸面都不要了,他们府不介意,派人去桃花镇把他们一家子的德行再宣扬宣扬。

    来了一趟京城,一家四口从头到脚都换了几身,儿女也得了姑姑们的见面礼。若把这层关系在老家挑明了,谁还能高看她家一眼?

    夫妻俩无手足之情又贪财,脑子还算在线,不敢再闹腾,灰溜溜的回了老家。

    袁府的事,黑娃听完翠花的八卦后,啧啧了几句:“古人就喜欢近亲结婚,真应该把那些近亲生的傻子给拉出来,让大家清醒清醒。”

    “傻子毕竟还是少数的,正常的居多,这些病例是无法改变这个现状滴。说的是亲上加亲,还不就是为了利益捆绑更牢固嘛。”

    “媳妇儿,你总是这般一针见血,人间清醒!”

    夫妻俩再不提这个话题,黑娃开始给翠花讲他们在马岛的见闻。

    在他们修整补给的期间,袁文杰他们被普拖翻译带着,逛得起相当带劲儿。

    刚上马岛的头一天,他们就看到了许多棵,据说在岛上生长了数千年,被当地土著称之为猢狲木的树。

    普拖把他们带去围观了,全岛最粗壮的几棵猢狲木。

    长得不过二十来米高,可树身胖得,得二三十人才能合围起来。

    “哇喔,这可能是我们这辈子见过这大的树了!”少年们惊呼出声,围着最大的一棵树啧啧称奇。

    “各位贵人,别看这些猢狲木如此强壮,但树干里头很是疏松,大多还都是空心的。岛上遇上降雨量少,缺水的时候,只要在这树上凿个洞,就能接到树干里面干净的水喝。就这一棵树存的水,都能够我们全族的人喝上十几日的!”

    “好树,好树!”小伙伴们齐齐鼓掌,缺水的时候,这样的树绝对是救命树了。

    “咦?这猢狲木的花怎么一股子腐肉的气味啊?”不怪他们嗅觉好,是这味道确实很大。

    众人抬头一望,花朵硕大洁白,分外耀眼,还有大量悬垂的雄蕊,好看不好闻。

    “嘿嘿,我们闻习惯了倒是不觉得臭,一年之中,除了最干旱的季节,它能开三次花,结三次果的。”

    “果子结得这么多,能不能吃啊?”眼巴巴的瞧着树上的果子,大伙儿开始幻想着它的味道。

    “能吃,不仅果肉能吃,长得鲜嫩一些的树叶,既能当菜吃也能晒干磨碎后当调料用。”普拖是个行动派,不但说,还让几个土著小孩爬上了一棵,稍微矮些的猢狲木,要给贵人们摘果子吃。

    被丢下树的果子,长椭圆形,灰白色,有鸵鸟蛋那么大颗。

    掰开后,果肉是白色的,果肉里包裹着黑色的种子。

    “可以就这么生吃,烤熟了吃也行,我们爪哇人喜欢把这些果肉研磨成粉,加些蜂蜜当果汁饮用。”普拖边说边带头吃了起来。

    “这个果子水分不多啊,还有点酸味,吃着一般般。”袁文武吃了几口,表示不爱这味道。

    “贵人们别看它滋味一般,猴子可爱吃这玩意儿了,粮食不够的时候,人也能管饱。果实的浆液可以用来退热、治疟疾,可以说它全身都是宝了!”

    上官太医听说此树后,沉迷在收集它们的浆液中,想要提取出精华来。

    岛上除此奇树还有:能分泌香味,引诱昆虫的瓶装草;长着排细针叶,总是指向南方的罗盘树;长得和树一般高,结蓝色火焰般的种子的草等等。

    水果,可谓集世界水果之大成。

    除了常见的香蕉、菠萝以外,还有:吃起像枣子一样的“乌梅”,长得像生蚝一样的“牡蛎瓜”,小指头一样大的“枣子”,形状像人屁股的“海椰子”等等。

    论尝鲜的勇气,谁能比得过这些少年?只要无毒的,都敢往口里塞。

    马岛丛林里面的动物,也是能让人大开眼界的:脖子是身体两倍长的长颈象鼻虫;小至指甲盖大,却可以变出七种颜色的变色龙;全身都是深蓝色的鸟儿;鼻子长得又长又尖的蛇

    最常见的是一群群:长着圆圆的大眼睛,像狐狸又像狗的一种猴子。光这个狐猴竟然都还有四五十种。

    秦柯怂恿着双胞胎:“五弟、六弟,咱们都带些回去呗,太子殿下还没瞧过这些稀奇物呢,独乐乐不如众乐!”

    “嘿!四哥,咱们想到一块儿去了,反正都带那么多野物回去了,也不差这些个!”袁文武稀罕狐猴,圆溜溜的大眼睛,要不是它们怕人,他都想rua一哈。

    袁文杰也点头,压低着嗓子小声的说:“我瞧着,这里野生的兰花品类很多啊!四哥,这些野兰的姿容和香气,要能带回去,不会比宝石便宜的!”

    大夏朝的文人骚客最喜好附庸风雅,兰花,花中君子,谁不喜爱?

    秦柯精光大亮:“走走走,咱们和伯伯商量商量,就不同那些船商们抢宝石去了,咱们就只挖点草回去,嘿嘿!”

    有了好事也不能忘了,同他们交好的卢少亭几人,严夫子表示他可以帮忙把把关,选兰花他在行。

    黑娃当然不会耽搁儿子们赚点小钱,他建议少年们可以挑多一些兰花的品类,最好是连土带草一起装走。

    大不了,他多浇几次空间水呗。

    有了严夫子的帮忙,赵雷霆几人往深山里跑了三日,挖到了一百多种优质兰草。

    老根新苗得了上千棵,宝贝一般的养在陶器土钵里,特意在钵子底下钻了孔透气。

    小动物们被忠勤伯挑挑拣拣,最后只带了八对不同种类的狐猴、八只变色龙,其余都被拒绝了,鸟类蛇类敬谢不敏!

    时间再短,他们也前后在马岛逗留了半月,费萨尔也还需要把自己庄园里的伙计安排明白,拉走今年收获的稻子。

    普拖因为懂大食语与大夏官话,被费萨尔高薪聘请,成为了此行的翻译。

    袁文杰他们八人组,主动与费萨尔学起了大食语。

    用他们爹的话来说,或许,大食帝国以后将成为大夏朝重要的贸易伙伴。学好大食语,他们就有了核心竞争力。

    再次出发,有了费萨尔这个带路党,真是一路通畅。

    越往北行船气温越热,他们除了偶尔的淡水补给,都不再靠岸逗留。

    一个半月后

    “到了,到了,大食帝国欢迎你们!”费萨尔比任何时候回到家乡都激动。

    他们一行人受到了,哈里发(国王)阿合马的国宴欢迎。

    黄尚书,终于有了大国理藩院尚书该有的待遇。

    在普拖的翻译下,大夏朝与大食帝国在宴会开始前,交换了两国国书。

    黄尚书代表大夏朝,送出了:

    两幅宫廷刺绣,猛虎下山图、四大美人图。

    一套《吉祥三宝》粉彩瓷、一套《六鹤同春》的青花瓷、云锦蜀锦各八匹、

    贡茶八斤。

    普拖为大夏翻译:“陛下,《猛虎下山图》与《四大美人图》是数十位大夏宫廷刺绣大师用了三年时间,绣制而成。

    粉彩瓷与青花瓷也属于大夏皇家御窑出品,每套瓷器的图案都是独一无二的。”

    年过五旬的哈里发阿合马,在众多礼物里,只盯着四大美人图,目不转睛。

    美人们绣得如同真人般大小,栩栩如生得仿佛是活人在跟前一般。

    没人什么比这个礼物,更合他的心意了!

    费萨尔也不是普通的商人,家族有一位妹妹嫁到了皇室,算得上大食帝国的红顶子商人了。

    等忠勤伯他们离开后,他把此行的见闻又重头到尾汇报了一遍。

    哈里发阿合马,喝了一口香醇的茶汤,缓缓的问:“这么说来,这个大夏朝比唐朝要富裕许多?”

    “陛下,确实如此,而且带领大夏朝这次出行的,除了外交大臣和一位二等伯爵,那位将军看着也很是不凡!”

    “嗯,这次贸易,就交给你来办吧。”

第二百二十二章 如火如荼

    船商们终于找到了,海贸的正确打开方式,这里可真是贸易商的天堂。

    珠宝有:各色宝石、珍珠、珊瑚树、黄蜡石、玛瑙、车磲等;

    香料有:乳香、龙涎香、木香、丁香、蔷薇水、肉豆蔻、安息香等;

    稀有的药材:阿魏、腽肭脐、没食子、血碣等;

    还有:象牙、犀牛角,比大夏琉璃透彻数倍的玻璃制品。

    大夏出品必为精品,就单说船商们带来的丝绸(这里是指所有的丝织品的统称)。

    图案以自然生动的折枝花、大量花鸟纹为主。

    颜色以:茶色、褐色、棕色、藕色等间色或复色为基调,配上白色,极为淡雅。

    大夏朝丝绸还有最优秀的一个特质:轻薄透气。

    大食帝国的地理位置,注定是个炎热干旱的国家,轻薄透气的丝织品无异于降暑神器。

    朝廷想要出售的货品,直接被大食帝国的皇室给包圆了,一样都没流去民间。

    船商们也吃上了肥肉,不同于印加帝国的官方贸易方式,他们能直接与大食帝国的商户们直接洽谈。

    普拖一人哪里忙得过来?

    袁文杰几人,学的不到一个月的大食语,除了日常简单对话,离深入的商务谈判,还差一些。

    就这样的翻译水准,也是被船商们哄抢着,上赶着。

    实践出真知,边学边用吧!

    黄尚书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笑眯眯的对黑娃说:“伯爷,你们家两位小公子,等科举后,可以来我们理藩院啊。不但是学习新语言快速,脑瓜子也转的快。”

    “大人,您太抬举他们了,现在连童生都还不是呢,等考中进士来你们理藩院,还不知要多少年呢!”

    “哎,伯爷,你可不要妄自菲薄!我看公子们文武皆不弱,国子监最厉害的大儒们教出来的,区区一个进士,不在话下!”

    “借您吉言,他们若有这能力和意愿,我也不会阻拦呐。”

    时间充裕、贸易方式灵活,船商们个个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抖擞了起来。

    赵雷霆看着别人忙乎,自己也急了。

    作为忠勤伯府的大管家,他们府除了十多个厨子,可是没有携带任何商品的。

    “姨父,咱们府的生意是不是也要张罗起来了?”早开张早赚钱,还等个啥?

    黑娃都差点忘记这茬了,赶紧让赵雷霆他们先到处走走,看看这里的人都有哪些食用习惯和忌讳,再作安排。

    想起一些关于大食人的传说,黑娃又对几个少年说:

    “我以前听说,大食国的商人,喜欢先和陌生人做朋友,有了交情后再谈买卖。而且,他们喜欢与人讨价还价,你们要是换东西太干脆了,指不定他们觉得你们不会做买卖,内心还会瞧不起你们呢。”

    “爹,他们又不是那些土著,我们怎会不讨价还价?您也太小看我们了!”袁文武表示自己很会做买卖,对半砍价是他奶惯用的伎俩,他可以借鉴。

    “嘿嘿,伯伯的意思就是,让咱们尽管漫天要价,怕咱们胆子不够大呀!”

    还别说,袁文杰他们带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连环画和拼图玩具,在大食帝国还是很有市场的,刚出手不到半日就售罄了。

    大儒们手写的四书五经,销量龟速,卖不动的他们继续带走。

    三人商议后,打算用卖来的金银,换成最上乘的猫眼石,逻辑全是,贵重且便于携带。

    赵雷霆带着几个厨子考察了几日,来给黑娃汇报:

    “姨父,大食人忌吃猪肉,喜食新鲜的牛羊和骆驼肉,禽类里喜欢鸡肉。而且带壳的海鲜他们也不吃,喜欢吃甜的,主食的话喜欢手抓饭和面饼。”

    “你们有什么想法?”

    “嘿嘿,姨父,这里的人还没有见过玉米、甘薯和马铃薯呢,咱们可以做的食物太多啦!”

    黑娃得意呀:他比欧洲人提前了几百年到达南美洲,而这些主食,将由大夏朝人在全球传播。

    厨子们忙碌了起来,各种采购,牛羊都买的是鲜活的,大餐当日再宰杀。

    准备就绪后,忠勤伯用私人的名义,向费萨尔发出了邀约。

    还让他带上与大夏朝贸易的其他商人,来他们下榻的客栈做客,他们要做大夏美食招待朋友们。

    这几天正是大夏热潮呢,上流人士都快抢疯了。

    谁家没有门路买到大夏丝绸,女眷们都不敢去参加,亲朋好友家举办的聚会。

    而且女眷们的聚会上,大夏的瓷器和茶叶也成了贵族们议论的焦点。

    正宗的东方美食,这让一向饮食比较粗狂的大食人来了兴致。

    忠勤伯给了费萨尔五十人的邀约名单,可宴会头一天,费萨尔很不好意思的找来。

    他表示想来见识大夏美食的人暴增到了一百多,他实在推脱不掉,只能前来说明情况。恳请大方的忠勤伯,能让大食帝国更多的勋贵们长长见识。

    “哈哈哈,欢迎,欢迎,我们都是朋友嘛!”

    磨刀霍霍的朋友.忠勤伯:来的越多越好啊,五十人的饭菜做得,一百多人的也行呀!

    宴请这日,赵雷霆他们一夜未睡,通宵的杀羊宰牛,再是分解,切割,腌制。

    夫人当年在南州,用了十颗彩珠换到的烧鸡秘制法。

    他们在府上,学了半年,都快把鸡肉吃吐了,才学到主子手艺的七成。

    必须给大食国的朋友们安排上呀,中药卤料包,他们都带了一路了,终于重见天日。

    马铃薯炖牛肉:没有新鲜的番茄,只能用他们大本营熬制的番茄酱代替。

    加了很多蜂蜜的番茄酱味道偏甜,而这种微酸偏甜的番茄酱,更合重糖的大食人的口味。

    牛肉炖到烂软香鲜而红亮,马铃薯粉粉糯糯吸满了肉汁。

    酱香羊蝎子:选的是半岁左右的羔羊蝎子为原料,经过泡、挑、烧煨、小火慢焖一个半时辰才能出锅。

    这会儿的羊蝎子,不腥不膻,充满了只有新鲜羊肉才有的甜香味,牙齿碰到羊肉,只需一抿就能脱骨,吃完肉再吸羊髓,美!

    卤牛肉、香酥鸭、烧鹅、爆炒嫩牛肉、番茄鱼、盐焗虾、醋溜马铃薯丝

    主食是:甘薯饼、玉米饼、烤羊肉大包。

    饮品是:奶茶,砖茶与牛奶的结合,再放入大量的蜂蜜。

    当费萨尔带着一百多位,大食国有名有姓的勋贵和商人,刚走进这家客栈的大门,就被这些浓郁的香味给馋到了。

    肉仿佛还是他们熟悉的那些肉味,但是,包裹这些肉香的,还有各种他们没有体验过的香气。

    大伙儿对望彼此:来对了,来对了,不愧是东方大国啊!

    黑娃带着八位少年,在门口迎接了这些大食帝国的朋友,并在开餐前致词:

    “欢迎各位朋友光临,很荣幸为大伙做上一餐,我们大夏的特色美食。希望今日前来的朋友们都吃好、喝美,祝大家用餐愉快,祝大夏与大食帝国友谊长存!”

    大伙都举起了手里的奶茶杯,嗯,熟悉的奶味,刚熟悉的茶香,喝上一口:妙啊!

    八位少年也分散着坐到了宴会的各处,大食人没有餐桌,他们席地而坐,在地毯中间摆放食物,用右手抓食。

    袁文杰他们在这些人群里,还要帮忙解说每道菜品的名字和特色。

    大食人除了对菜肴美味的赞许,他们很快就发现了马铃薯、玉米这些新奇的根茎植物。

    袁文武正努力的做着翻译:“这些是我们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度,用昂贵的商品换来的食物。它们不仅美味,可做主食也可做菜肴,关键是种植容易,产量颇高,比稻子和小麦要高数倍。”

    这消息一出,大食人都顾不上吃肉了,费萨尔被委以重任,赶忙问道:“这个如何容易种植?你们已经种过了吗?”

    “当然,我们已经种植过两季了,这些食物一点都不挑地方,沙土里都能种活,我们都已经总结出经验了,还制作了种植图册呢。”

    费萨尔兴奋得,差点就要在用餐时与袁文武谈生意了。

    不过,想到他应该不能做主,按下激动的心情,专注品尝起眼前的美味。

    这场宴会,让本来饮食以七分饱为好的大食人,都忍不住吃到了十分饱,无法抵挡大夏美食的诱惑。

    而且餐后,忠勤伯府的管家,居然告诉他们,这些菜品都是忠勤伯府大厨们的手艺。

    他们愿意出售这些手艺,想要学的,可以派家里的厨子前来学习。

    费萨尔拉着忠勤伯,谈这些主食的交易去了。

    其他勋贵和商人只得与忠勤伯的管家,和府上的两位公子攀谈起来,幸好他们还会说一些大食语。

    “阁下应该知道这些主食的重要性吧?”

    “尊敬的忠勤伯,我代表我们哈里发向您表达诚挚的谢意。

    您不但为我们带来了东方文明,还让我们见识到了这些高产粮食。

    只要贵国愿意留一些粮食种子给我们,无论您对我们哪类商品有兴趣,请您只管提!”

    “好说,好说,大食帝国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第二百二十二章 熟悉的配方

    本来赚得盆满钵满的船商们,这些日子可谓是,风生水起,大杀四方。

    要不是听闻从大食国这里,回大夏已经不算太远,还要经历好些个国家,他们就差点在这把商品全部交易完了。

    可他们辛辛苦苦,经历几轮海浪,才保住的这些商品,居然比不得人家忠勤伯府的厨子们利润高。

    做菜,卖个技术,又是空手套白狼啊。

    熟悉的套路,熟悉的配方,他们真是学到了!

    而且,这些大食人,居然捧着金子宝石,上赶着来学啊,连个烤羊肉包子都能换成钱!

    “伯爷,您到底瞧上了这大食人的什么呀?”黄尚书与高怀瑜好奇着呢。

    他们想不出,忠勤伯想要用这些主食的种子,和种植方式与大食帝国换些什么商品。

    大食帝国皇宫内,

    “什么?”哈里发阿合马,听到费萨尔的话,不由得大怒。

    “这些大夏朝人,未免也太贪心了!医术、医典和玻璃术,这哪一样不是我们大食多代智者研究出来的?就几种食物的种子和种植就能换去?!”

    一石激起千层浪,偌大的宫廷传来哈里发阿合马的咆哮声,和大臣们的窃窃私语。

    玉米、马铃薯、甘薯,三种主食就摆在众人面前。

    留了食物本身的样品,还或蒸或煮或炸,做成了七八种食物,任由大臣们们品尝。

    一开始赞同哈里发阿合马的人,品尝完食物后,都改了主意。

    “哈里发,一旦有了这些高产的种子,您的百姓和士兵将不再有饥荒。我们大食帝国的足迹,就能踏上更远的地方了啊。”忠诚且有远见的大臣不少,话一出口就能挠到国王的痒痒处。

    “哈里发,大夏这次来的动静这么大,咱们要是不愿意换。说不定,罗马帝国那些人很快就能得到消息了,而咱们会的这些,他们可都会的。”

    说话的大臣也是个不要脸的,玻璃术还不是他们从欧洲人那儿偷学来的!

    “是啊,是啊,哈里发,这些粮食味道还真不错!”

    “优秀的商人,怎么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呢?”

    哈里发阿合马心知肚明,但还是忍不住的要谈起条件来。

    费萨尔肩负谈判的重担,他艰难的对黄尚书他们几人开口:

    “贵使见谅,玻璃术我们愿意交换,可医术是需要在医学院少则三五年多则七八年才能学出来的,医典可是我国宝贵的财富。”

    说得再委婉,拒绝的意思也毫不含糊。

    不怪大食人对医术如此吝啬,他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曾经说过:

    世界上只有两种学问:关于真主的学问和关于人的学问。

    这里关于真主的学问是指神学,关于人的学问说的就是医药学。

    因此,大食人非常重视医学,他们不但把西方的医学著作,全都翻译成了大食文,连天竺医学都没放过。

    数百年来深度研究解剖学,外科手术甚为出色,为此还发明了多种手术器械。

    几百年前,大食帝国就命令禁止私人行医,规定行医者须通过考试,获取国家授权的资格证。最后还需要在医院实习一定的时间,才有行医资格。

    除了医学生,帝国药剂师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资格证。

    大食帝国也是全世界,最早建立医学专科学校的国家。

    准确的说,还系统化了药剂学。

    糖浆、软膏、搽剂、油剂、乳剂或脂等剂型,是大食人首创的。

    大食数代的医者,编写的医术著作更是高达数百部,其中最有名的医圣编著的《医典》。

    几百年的传承,不是这么轻易就被交易出去的。

    针对这次交易的每一种变故,忠勤伯与黄尚书三人都是商议过对策的。

    大食帝国的这个反应,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阁下,大食帝国的医术我们确实有所耳闻,对帝国的外科医术也很是敬仰。不过,在下冒昧问上一句,贵国是否有预防天花的良方啊?”忠勤伯不疾不徐,心态稳如狗。

    普拖在翻译这段话之前,再三确认了几遍:“贵人,真的是预防而不是治疗天花吗?”

    黄尚书就差拍胸口保证了:“我们这回所有出行的人,都是接种过天花痘苗的,大夏朝如今已经完全消灭了天花这等恶疾!”

    费萨尔听完普拖的翻译,都被这消息惊傻了,他都听见了啥消息?!

    大食商人从古埃及带回来的恶疾,天花!目前是国内以及欧洲列国,传染性与死亡率最高的一种疾病。

    他们帝国如此先进的医术水平,至今只能说是在治疗天花上有些经验,可传染后的死亡率仍旧居高不下。

    “预防天花的痘苗?能彻底消灭天花换,换,我们换!”费萨尔脱口而出,丝毫不犹豫,激动得转圈圈。

    医学上的大事,当然需要医者参与,上官太医稍后也被请了来。

    当他得知,忠勤伯居然用一个天花痘苗的法子,给大夏换了几百部医典。

    惊喜得连连搓手,一到大食帝国,他就打听了不少人家的医学成就,对人家外科医学水平,都垂涎三尺了。

    “伯爷、总兵大人,尚书大人!不管什么医典,能带的咱们都带上,最重要的是咱们得带几个大食医者回大夏啊。”

    看人家上官太医,举一反三的能力强着呢,不但医典照单全收,医者也不放过。

    直勾勾的眼神,就这么盯着黑娃,黑娃能怎么办?

    “阁下,古人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而我大夏朝医学也是传承数千年的,不知大食帝国的医者,是否有兴趣前往大夏学习呢?”

    有了天花疫苗这个诱饵,黑娃就不信拐不回去一帮外科大夫,中医哪能是那么好学的?嘿嘿!

    费萨尔本是来谈判的,却被黑娃抛出来的一个个惊喜给惊懵了。

    深一脚浅一脚的出了客栈,刻不容缓跑进了皇宫。

    可以想象,大夏朝天花痘苗的重磅炸弹,给大食帝国的皇权和医界,带来了多大的震撼。

    “尊敬的哈里发,这些东方大夏朝的医术,竟然如此先进,我们想要前往大夏朝一探究竟。”四十岁的宫廷御医谢里夫,激动的对哈里发提出了要求。

    在他眼里医术是没有国界,东方医术在他们的研究范围内还有很多盲区。

    这让孜孜不倦研究此道的人,怎能甘心呢?

    “必须要把天花痘苗的研制方法学到!”皇室成员也发声了,皇室哪年没有因感染天花病故的孩童?

    “医典可以给,等他们研究透彻得几十上百年了,眼下还是预防天花要紧!”

    没有任何悬念,困扰了大食帝国上千年的疑难杂症,眼下有希望根除,没人会反对。

    在御医谢里夫的带头下,几十名帝国优秀的医者都强烈要求,要跟去大夏朝交流学习。

    与大夏的师徒传授制不同,通过学校培养出来医生的大食帝国,每年获取医生资格的能有几百上千人。

    去个三年五载,交换学习大夏朝医术,哈里发阿合马是不会拒绝的。家人都在大食帝国呢,还怕他们不回来不成?

    一拍即合,此次科技与种植术的互换,还载入了两国的历史

    上官太医和他的军医官们,在盾鱼岛种了三万多次天花痘苗。

    没想到,还能有出国教授此法的一天,算得上大夏医学界的高光时刻了。

    找不到出痘的牛也不打紧,出海时,痘苗可是带着的。

    现种现制,沿用至今,这些痘苗的毒性已经,轻得不能再轻了。

    帝国上百个医师和药剂师,全程跟着上官太医学习,十二个时辰不落的盯着被种了痘苗的水牛

    大食帝国半岛的沙漠面积大,所以他们的农耕地,主要集中在南部沿海。

    如此少量的耕地面积,就导致大食人不得不往外扩张。很早就懂得贩卖黑奴为他们在海外种植小麦、水稻等作物了。

    赵雷霆带着十几个水军兄弟,手把手教着大食帝国的农官们,把马铃薯还能切成块状,裹上一层草木灰后,埋入地里。

    而甘薯,除了催芽,还教他们将长出的藤蔓切割下来,扦插种植。

    玉米的种植,简单粗暴,只强调最关键的两个:底肥足够,且植株间离要有一尺二。

    大夏朝如此慷慨,所有种植的流程不但亲自做了示范,还赠送了图文并茂的种植图册。

    大食帝国当然要礼尚往来了。

    学习玻璃术,可以从水军的里挑选人才。

    这回国就能去京城工作了,报名的水军士兵可不要太积极了哟。

    欧洲现在的玻璃技术已经日趋稳定,从有色的琉璃变成透明的玻璃。

    而搬运工大食人,也很快就学到了这门技术。

    “爹,这些大食人用来做算筹的符号也很有意思,爹,你看,这就是一,这是二”

    袁文杰兴冲冲的找他爹,他们这大食语,学了一个囫囵个儿,现在已经接触到大食文字了。

    黑娃:劳资用阿拉伯数字学数学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呢,论阿拉伯数字,你爹我,只能比你学得更溜!

第二百二十三章 帝国医术与医者

    亲眼看着痘痂从黑牛身上揭下来,御医谢里夫和其麾下,一百多个大食帝国医生们,热泪盈眶。

    他们看着上官太医的眼神充满了敬佩,东方大夏朝,医术不可小觑。

    想去大夏朝探究医术的医生队伍,又增加了不少人。

    “这些痘苗已经被大夏朝使用了多年,毒性很弱。3岁-14岁的小儿接种,效果最佳。”普拖咽了咽口水,如此重要的时刻,不能翻错半分。

    “不不不,孩童感染天花后的死亡率是最高的,我们不能用孩童做实验。”

    御医谢里夫,头摇得和拨浪鼓一般。

    痘苗虽然顺利的制作出来了,可没亲眼见证种植成功,他们如何能相信呢?

    医学必须用事实说话,力求严谨。

    “只有接种者才能更清楚,痘苗在身体里发生了什么变化。”探索人体结构的人,怎能放过自己?医生们这会上头得很。

    谁也不甘示弱,最后经过商议,一致要求所有医生都接种。

    死囚或者平民都没用上,其身先士卒的风格,也让上官太医他们心服口服。

    所幸,痘苗一如既往的稳定,大部分医生只发了一日的低热。年轻力壮的,甚至一点反应都无。

    顺利得不像话,上官太医给他们检查后,宣布了种痘成功。

    “这就成功了?我们都没出痘啊!”

    “感谢真主,我就胳膊上接种的地方,红肿了几日,发热、头痛的症状全无!”

    “不可思议,不是亲眼见证,谁敢相信?”

    真金不怕火炼,验证种痘后是否真的免疫,还需要要经历最后一关。

    御医谢里夫直接带着接种后的医生们,去了大食帝国一个正着爆发天花的村庄。

    他们要在疫区,为天花患者治病。

    七日后,御医谢里夫他们,无一人被感染天花。

    “感谢真主,我们真的成功了!天花真的能预防!”一百多名医生见证了这一神奇药方的诞生,心情如何激荡可想而知。

    消息一刻不停的传递回了皇宫,哈里发阿合马和他的群臣欢呼雀跃,为这个伟大的药方发明者致敬。

    “哈里发,傲慢的欧洲人,也要,求着我们赠与他们痘苗了!”

    “不急,不急,等帝国所有适龄接种的人都种上痘苗再说。”

    “远征军应该被最先安排!”

    不提哈里发阿合马如何兴奋,大夏朝的使者被再次宴请了。

    此等宴会的规格,比他们刚来那场宴会好高。

    参会的皇室成员,大臣和勋贵们热情洋溢,即使语言不通,也能判断出他们的溢美之词。

    宴会的另一个主题,还有给大夏朝皇帝陛下的回礼。

    卧驼雕金大盘一对;

    纯金手工打造的《古兰经》一部;

    青金石玉雕壶一对;

    珍珠、蓝宝石、红宝石、祖母绿石、光玉髓和玛瑙等宝石两箱。

    答应过要给大夏朝的医典,也没有半点为难。

    上官太医兴致勃勃的带着,大食文字学得最好的袁文武和秦柯,开始往驿站搬大食帝国的各类医典。

    在教那些医生们制痘苗的期间,他也没闲着,逮着一根筋的谢里夫问到了不少信息。

    帝国本国的医学著作,医圣拉齐的24卷《医学集成》,伊本·西纳的5卷《医典》,宰赫拉维的《医学宝鉴》,伊本·贝塔尔的《药物学集成》与《医方汇编》,是上官太医的主要目标。

    除此以外,历代帝国优秀的翻译家们,还译出了关于:营养学、脉搏、药物、发热、结石病、胃病、癫痫、眼科、外科等医学著作三百余卷。

    上官太医他真的奉行了,有多少搬多少的准则。

    “嘿嘿,上官太医,咱们都快搬得那个,皇家图书馆的馆长吐血了!”袁文武这小子坏得很,眼睛又好使。

    不管人家是绝版还是啥版,带医和药的书,都逃不脱他的魔爪。

    “真主啊,这是帝国图书馆有史以来最大的浩劫啊,浩劫!”秦柯在一旁学着馆长痛心疾首的样子,做怪状。

    “这个时候还讲什么客套?天花痘苗能救他们多少人的性命!搬少了咱们就吃大亏了!”

    上官太医:得亏是他这个外伤大夫跟着来了这一趟,大方脉(内科)大夫他们来了能有这么好使?

    “我就是觉得吧,这些大食文字忒不好学了,您老人家得啥时候才能找人,把这些医书都翻译完呐?”袁文武内心还有最后的一丝侥幸,预感不算太好。

    “以后我就指望你们几个小子了,理藩院的官员们,不及你们年轻人有用啊!”小兔崽子们想得美,他能放过这些免费的劳动力?

    “啊!您可饶了我们吧,不是有几十个医生要跟去咱们大夏朝嘛。您老的绝活儿但凡能拿出一星半点来,就能把他们全都留在大夏朝。长此以往,他们学会汉字后,翻译出来的医典不是更精准嘛!”

    “自己人都想偷懒,还能全指望人家大食人?万一给翻译得稀里糊涂的,祸害的不是咱们大夏的百姓?”也不全是信不过的问题,等大食人学会汉字得多少年去了?能比得上小子们学大食文字快?!

    袁文武和秦柯耷拉着脑袋,人命关天,他们真不敢耍混,可他们也没想以后干翻译的活儿啊!好心帮忙,咋还给自己惹出一堆破事来了呢?

    难兄难弟四眼对望,哭唧唧,他们好像似乎上了一条,没有尽头的贼船。

    贪心的上官太医,不但稀罕大食人的医典。

    但凡外科手术中能所用到的:解剖刀、骨锯、手术钳、精密剪刀、手术缝合线(羊肠线)等都买了数千套。

    大食人的金属冶炼技术高超啊,这些器械,大夏如今的冶炼水平难以达到。

    有了羊肠线这样的缝合线,伤口面积过大的时候,缝合起来能使局部缺血和组织损伤最小化。而羊肠线只要做好消毒措施,能被人体吸收,长到一块去。

    天知道,常年与外伤打交道的上官太医,有多稀罕这个。

    医用酒精,帝国医生最常用到的消毒药品,他们不但买了不少,还学会了整套蒸馏提取法。

    黄尚书一点磕巴都没打,但凡上官太医想采买的,无一不应。

    敢在眼睛和人体上大动干戈的医疗手段,怎能不学?

    他甚至对帝国医学院的学科内容,都想深入了解了解。

    师徒、家族式的医学传承,和医学院比起,又有怎样的优势和弊端?

    自己能到到的总归有局限,黄尚书拉着上官太医和忠勤伯聊了两个通宵。

    比制作天花痘苗还顺利的是种植业。

    玉米、马铃薯生长良好,甘薯藤蔓也开始插纤,一切井然有序。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大夏历法的冬月末,两国商人的贸易也到了尾声。

    大伙儿的心思也放松了下来,开始有闲情逸致到处逛逛。

    哪怕是在如今帝国的首都,也能找到街道狭窄、店铺相连、拥挤喧闹的“苏克”(市场)。

    肉类、种子、干果、杂粮、草药应有尽有,载满货物的骆驼穿梭其中。

    到了每个城市,市井之地才最有烟火气息,黑娃最爱逛的就是这类市场。

    他们买了不少,大食最常见的特色食物:千年枣!(椰枣)。

    大食人有诗歌称赞千年枣是:“穷人的食物,富人的糖果。”和“远行者的干粮!”。

    曾经一杯奶一捧椰枣,就是游牧大食人的一天。

    而且这种甜得发齁的枣干,对长期行船的他们(容易缺维生素),很是需要(对缓解便秘有很好的作用)。

    要不是船只的装载量有限,他们还能买得更多。

    除了千年枣,腌渍橄榄、橄榄油、鹰嘴豆也不能错过。

    还有一类比较有特色的手工艺品:地毯,他们也瞧得上。

    大食人用上等的羊毛,手工编织的这种地毯。

    他们喜欢用玫瑰花、郁金香、波斯菊等花果做地毯的图案。

    而且这些图案的染料,是从天然植物和矿石中提取,染色经久不褪不变。

    商人们会将他们看上的,最有价值的商品带走。

    而职业军人,高总兵,对这些都不感兴趣,他这些日子也没有浪费。

    除了帮大伙儿挑选了不少嘉比亚(匕首),他还瞧上这大食国的良驹了。

    大食马,身材高大,它们既能长途奔袭,又有极强的爆发力。

    同时,在接近敌人的异性马匹时,不会发出嘶鸣,适合发起突然袭击。

    更为难得的是,它极为温顺、镇定。

    在遇到突发的声响时依然保持冷静,不会乱作一团,是值得信赖的战友。

    了解到这些,并且骑行过大食马的高怀瑜怎么都坐不住了,不把这些马儿搞回大夏,他寝食难安啊。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难题有二:

    一是,大食马的买卖在本国,要求极其严格,大量的交易,没有国王的同意是没有商人敢接单的。

    二是,大食商人们告知他,大食马最适合的生长环境,就是他们这种干旱、半沙漠化的环境。这些马儿去了其他地方,很容易水土不服,存活率极低。

第二百二十四章 换马

    黑娃看着,对他一脸谄媚相的高怀瑜,把大食马狠狠的夸耀了一番。

    然后将他遇到的问题抛给了自己,还满脸期待的看着他。

    黑娃很是无奈啊,他又不是叮当猫,什么都能掏出来啊:

    “将军,咱们先假设,有能力搞到这些马,可这水土,它到底为何不服,您可打听明白了呀?”

    “可能还是气候和吃食吧,这个大食马,喜食大麦与大麦秸”

    “所以,咱们要真能带走这些马,还要装几大船的大麦和大麦秸秆?”

    “嘿嘿,伯爷,可这马儿它不一般啊,值得咱们这么干!”

    这事,还真不用怎么商量,连黄尚书都觉得,这比运鸵鸟回大夏有意义多了。

    没瞧见,他们的鸵鸟还活得好好的么?马儿他们也能好好的运回去!

    可眼下,他们的商品,也换得七七八八了,大食马在大食也是珍贵异常。

    如何用最小的成本,换到这些宝贵的马儿,就看忠勤伯的了。

    过了一晚,黑娃夫妻在空间里面见面,他愁得抓脑壳,让翠花帮忙想法子:

    “媳妇儿啊,我都恨不得晚上跑去人家马场里,把那些马儿一股脑的装进咱们空间里,偷走得了!高怀瑜这个狗东西,竟给劳资出难题,还想空手套良驹!”

    你这苦恼中,带着一丝得意是几个意思?

    “那你们用金子和宝石买呗!”翠花没好气的说,她可知道他们到底挖了多少金疙瘩的。

    “这金子它来得也不易呀,还是咱自个儿,辛辛苦苦挖来的,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所以,这不是你给大伙儿惯出来的毛病么?”

    来自最熟悉的亲亲媳妇儿,最直接的插刀。

    黑娃郁闷了,可不是嘛,他这习惯不好,要不得啊!做生意就应当真金白银啊!

    他做的水泥、青花瓷这些,在出海之前,夏洪棣还和他谈过。

    这些技术是否可以进行海外交易,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不行。

    一旦海贸通畅,这些产品可能是未来,大夏朝几十甚至上百年的优势产品,不能杀鸡取卵。

    黑娃会的三板斧早就用完了,所以这会儿才这么打脑壳,哭啥着脸在空间的书房里乱翻。

    “你不能自己在这儿闭门造车呀,得去了解市场才行,总得知道他们有什么,缺什么再使力呗。”

    一时也没个好主意,黑娃只得听劝。

    也是好些日子,没见着自己媳妇儿了,总不好冷落人家。

    连着几天,黑娃带着青一和青二早出晚归,他媳妇儿有时候的瞎主意还是能听一听的。

    大食帝国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刚刚过去。

    现在,早晚微凉,中午最热的时候,气温也会上三十度。

    大食百姓为了降暑,一般会在家中庭院里布置水池。

    房屋周围,还会布置很多拱形回廊,并减少开窗。

    如此炎热的环境里,怪不得大食人对食物,尤其是肉类的新鲜度,要求如此之高,确实很容易变质的。

    联想到他们客栈里头的居住环境,和去皇宫的所见所闻,黑娃猛拍自己的脑袋。

    终于有了眉目,他的三板斧还能延伸一二了。

    忠勤伯府的厨子们接了主子的特制订单,忙乎了几天才勉强做出主子满意的食物来。

    离别还有三天,忠勤伯请同他们,建立了深厚友谊的大食商人们,喝茶吃点心话别。

    是真的喝茶,喝的是冰柠檬茶。

    将红茶、柠檬片、蜂蜜适当的比例调和出来,等到放凉后,再加入冰沙(硝石制冰的缺点就是,就是制造出来的冰非常细碎,很难形成冰块)。

    点心比较特别,蜂蜜、牛奶、加上冰沙搅拌而成的冰激凌,放了花生碎和椰枣碎。

    其他商人在忠勤伯的点头示意下,最先拿起了冰激凌,咬了一大勺进嘴。

    清新凉爽、入口即化、奶香十足、甜滋滋直中人的天灵盖。

    费萨尔见着他的小伙伴们吃得不吭声,自己端起了柠檬茶。

    喝了一大口,仔细的感受和体会了一会,舒爽得直叹气:“阁下,大夏的工匠实在厉害,请问你们是如何做到,在夏日制出冰来的?”

    其余商人窃窃私语,终于从冰激凌的美味中新过神来。

    接着一勺又一勺,吃得津津有味,顾不上费萨尔的白银。

    小翻译袁文杰,边给他爹翻译,边叮嘱下人前去准备。

    忠勤伯高深莫测:“技术不是鼎鼎重要,不过是善假于物也!”

    这就让费萨尔更好奇了,忠勤伯却话题一转:“不知,如若我拿此制冰神器换大食良驹如何?”

    费萨尔这口冰茶,喝出了开水的感觉,烫嘴啊!

    这样的大买卖,他也无法做主啊,尤其是这样大规模的马匹交易。

    他甚至都不敢再询问,用这些马可以换来多少制冰神器。

    但是,忠勤伯不做人啊!

    下人们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开始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动起手来。

    在众位大食商人面前摆了一个大盆,里面倒上水,然后,找个小盆,里面放一些水。将小盆放入大盆中。

    然后,将小一筐巴掌大块的灰色石头,缓缓放入大盆中。还拿了一个木制锅盖,将盆盖了起来。

    “喝茶,喝茶”

    众大食商人摸不着头脑:难道这是什么东方法术?如此简单?

    只不过才两刻钟,小盆里的清水已经开始结冰。

    而且,小翻译们解释说,这些灰白色的石头捞出来,在太阳下晒干后,还能反复使用。

    这让常年高温炎热的大食人,如何能扛得住这种冰饮的诱惑?

    费萨尔带着众位商人离开前,也没给到任何承诺,只告诉忠勤伯,他需要向哈里发阿合马汇报此事。

    “伯爷,您看这事能不能成?”高怀瑜着急啊,眼看他们就要离开了,可是这些良驹,他还一匹都未到手呢。

    “不知啊,就看着他们的哈里发是不是个耐热的?”

    “啊?”

    “你没发现他长得很胖吗?胖子多半怕热啊!”

    “噗嗤!”

    还别说,真让黑娃给猜对了,哈里发阿合马这个胖子,很怕热。

    他的王宫里,随处都可见水池,他喜爱东方的丝织品,也是因为其轻薄透气,是做里衣的好料子。

    “制冰有多快速?这个白石头能用多少次?”

    “.据那位伯爷说,这个石头可以一直用,只要石头不被打碎消失.”

    “他们想用多少石头换马?”

    知道费萨尔没问这个问题后,哈里发阿合马不高兴了。

    他想马上喝上冰茶,想要他的寝殿放上一百盆的冰盆。

    至于大食马,只要他们不要求用纯血的白马来交易,他还是能接受的,养马训马还是他们大食人最厉害。

    况且,就这么一年的航海路程,等他们回了大夏,还不知道,存活的能有多少匹呢!

    离了大食帝国,马儿们可就没那么好养活咯。

    当然,等价交换才能长久,费萨尔被派去打探,这些大夏人,一共带了多少这种白石头,他们全都想要留下。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连续拉扯了两天,在忠勤伯他们打算明日就启航,再也不耽搁后,费萨尔终于松了口。

    “伯,伯爷,我没听错吧?二百匹?成年马?一半,一半的母马?”

    高怀瑜嘴皮都哆嗦了,他没想到,忠勤伯的胃口这么大。

    他以为,能搞回一百匹马,就要烧高香了,甚至,他都有舍了一船黄金买马的准备。

    这他一路都嫌弃占了船位,他们拢共就用过那么几次的硝石,居然能给他换到这么多的宝马!

    这,这比宝石他娘的还值钱啊!

    一整艘货船的硝石,换来了二百匹大食马!

    连夜的安排,为这些大食马安排马船、还有给他们拉大麦和秸秆的货船。

    高怀瑜本人,都想住在装大食马的马船上。

    马船里的船夫被他敲打了又敲打,专门派了几十个机灵的小兵,日夜守着这些马儿。

    为这次交易做了大贡献的忠勤伯,也被费萨尔赠送了一对,半岁的小马。

    他要跟随大夏的船队去大夏朝,这个他们仰慕了上百年的国度,终于有了契机可以踏入。

    “哇,爹,这对小马可真漂亮,这真是黑得发亮啊,比小五的黑黑还黑,这马毛,好丝滑啊!”

    “这小马咱们就养在咱们一号船上吧,爹,他们这么小,放进马船上,那些大马得欺负他们!”

    “是啊,伯伯,就放在一号船上吧,可以和我们住一间屋,嘿嘿!”

    “你们以为他们和你的大猫一样啊,这马吃的多,拉得多,不臭死你们才怪!”

    “我们轮着给他铲屎,爹,马粪又不臭!”

    几人就差没撒泼打滚了,非要把这对黑马留在他们的船上,黑娃装作勉为其难的同意。

    私心里,他也怕这小马半路夭折了,留他这船上,喝点空间水,增加抵抗力啊。

    他家空间里,燕麦还是有种滴,可以偷摸给这俩小家伙加点餐吧。

    短暂的大食国之行结束,两国约定,就此结下海贸的盟约。

    从此以后,东方海上丝绸之路将重新开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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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夫妻在逃荒介绍:
穿越前:翠花黑娃婚后多年,却无子无女,某日醒悟后,一路房车自驾环游世界,白天各种买买买,晚上还要下地种田各种收播藏;
穿越后:翠花被两熊孩子闹得精疲力,天灾人祸还不放过本就不富裕的农家,无奈最后还得带着着一群七大姑八大姨逃荒奔命,不时要打怪,还下地种田;
黑娃,黑娃他腿着,拿着他那不只几手的矛,白天是最低等的大头兵丁,还得下地种田。靠着自己在现代的手艺,在行伍里混出了另外一番天地。咸鱼夫妻在逃荒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咸鱼夫妻在逃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咸鱼夫妻在逃荒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