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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凤凰     重生之幸福日常txt下载     重生之幸福日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6章 票据

    闻言,三位老人纷纷变了脸色,二伯娘周凤琴阴沉着脸怒道:“去你娘的下人奴才!谁家娶媳妇不要礼金的?难道都把闺女卖给婆家做下人了?三千块钱怎么了,我侄女那么好的品貌,连首都大学都轻而易举考上了,难道不值三千块钱的聘礼?”

    “我给你三千块,你考个大学生给我看看?”

    这话其实有些牵强,但周凤琴的脸色实在吓人,仿佛谁敢反驳就砍谁一刀,周围人愣是没敢出声。

    林小乖低下头吸了吸鼻子,心里既有感动又有讽刺,她的伯父伯娘以及堂兄都来了,那几个亲哥却不见人影。

    沈敏成抽着烟,一言不发地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慢吞吞道:“你们今天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林年强了冷笑一声,猛地伸手将沈小宝的脸捏得变了形,“我把这小畜生丢到粪坑里,你再来问我为了什么可好?”

    说着,他目光在四周转了一圈,很快就盯准了院外菜地旁的粪池。

    那架势,沈敏成要是说句不中听的话,他肯定说到做到。

    沈小宝完全傻了,原本还敢挣扎,这下动都不敢动了。

    沈敏成手一抖,零星带着红光的烟灰从烟斗中撒出来,他也顾不上,好声好气道:“有话好好说,无冤无仇的……”

    “无冤无仇?”周凤琴猛地将王招娣的脸摁进泥地里,音量拔高道:“你跟我说无冤无仇?谁家闺女差点被害得流产能说是无冤无仇?你沈家大方,我林家的姑娘可不吃这种哑巴亏!”

    她指着沈小宝骂道:“这小兔崽子才几岁,就敢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长大了还不得杀人放火?”

    周凤琴的话虽有耸人听闻的嫌疑,但并不是没有道理,周围那些原本就看不惯沈家这般宠孩子的袁家庄村民窃窃私语起来。

    沈敏成面色涨红,有些支吾道:“小宝怎么会像你说的这样,他只是太皮实,一不小心撞了迟娃媳妇,迟娃媳妇身子骨原就不壮实……”

    “我呸!”这回说话的是大伯娘李芳妹,她面带薄怒,“你说谁身子骨不壮实?”她看向周围的村民,“各位乡亲父老,你们可以去打听打听,我侄女虽是老来女,却是足月出生的,胎里也没带什么毛病,她爹妈又疼她,吃穿都紧着她,营养不良贫血这些其他人有的毛病她一样没有,怎么嫁过来不到两个月就身子骨不壮实了?”

    她冷冷盯着沈敏成,“自己做的孽,别想给别人泼脏水。”

    “说什么孩子皮实。”周凤琴凉凉道:“当我们没打听不成?皮实的孩子我见过不少,但就没见过三冬腊月将其他孩子推进河里差点丢了命的,也没见过一言不合把鞭炮往别家孩子脸上丢的,更没见过被教训几句就拿大石块砸破族里长辈的脑袋的!”

    “还有不少呢,还要不要我继续说?”

    还别说,因为王招娣的纵容护短,沈小宝没少作孽。就说那个被推进河里的孩子,原本不说壮实但也绝对健康,自那之后却落下了病根,一到冬天就要喝药,偏偏他父母是老实的,对上王招娣那样的泼妇,不要说赔偿,反而被奚落了一通。

    那个脸上被丢鞭炮的孩子也没好到哪儿去,虽然没毁容,但一只眼睛却伤到了,虽然没瞎,却有上千度的近视。只是那女孩只有一个寡母,想讨公道也没地方去。

    剩下那个被砸破脑袋的族里长辈更是倒霉,六十多的老人了,颜面扫地不说,还在床上躺了小半年。这家也是唯一得到点赔偿的,只是一麻袋红薯,还不够人家十天的药钱。

    而此时,刚好有两个当事人家里有人在场。其他人一看到他们,心里就有些嘀咕,说起来,这孩子好像的确有些顽劣……

    更有一些“同病相怜”之人声讨了起来。

    “上个月我家里的鸡少了一只,那天只有小宝来找我家牛牛玩进了院子,隔天就在敏成家院外闻到了鸡肉香,我还特地数了下她家的鸡,一只都没少。”

    “我家更倒霉,我卖了鸡蛋的钱放在桌布下打算买油盐的,不想在厨房剥了斤毛豆出来就没了。那会只有小宝在院子里玩累了进来找我要水喝。”

    “我小儿媳没奶,就托了亲戚弄了点城里的奶粉,我家**妞就靠着那点奶粉过活,小宝却总是趁我们不注意抢了**妞的奶瓶,害得**妞晚上饿得直哭。不是我小气,那奶粉实在不便宜。”

    ……

    “那你们怎么不上门去讨说法?”

    “讨说法?怎么讨说法?王招娣是会讲道理的人吗?别被倒打一耙就好了。”

    那些人声音越来越大,沈敏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反倒是王招娣,不仅没有羞愧,反而一脸愤恨。

    “够了,别说了!”沈敏成看向李芳妹,“是我们沈家对不住,亲家伯娘说吧,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我们都不会推脱。”他算看出来了,做主的是这位老太太,要是不让她满意,今天他们家就别想安生。

    林小乖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这位公公,似乎并不像她以为的那样……没用。

    不过也是,王招娣再厉害也只是个女人,还是个带着拖油瓶二嫁的女人,要不是沈敏成的心偏了,她在沈家也不能如今的猖狂。

    “分家!”李芳妹掷地有声道。

    现场一静,不等众人哗然,就有一个身形瘦小的小媳妇站了出来,“各位父老乡亲,不是我们林家咄咄逼人,实在是……”她叹了口气,一脸苦笑道:“这次我们小妹出事,沈小宝就不说了,再如何顽劣都只是孩子,只是这些大人……我们小妹喊肚子痛的时候没人理会,一个大活人在房里流了那么多的血,却愣是没个人注意到。要不是沈迟刚好回来,说不好就要一尸两命。我们实在是怕了,再跟这样的长辈住在一起,我们小妹有十条命也不够啊。”

    说着,她目光含泪道:“沈家的情形不用我说你们也比我清楚,要是亲婆母,我们再多苦都只能往肚里吞,没有分割人亲骨肉的道理。但她只是继母,我们便是心宽,也不能把自家闺女给人糟践。”

    记忆太久远,林小乖废了不少力气才想起来,这小媳妇是她孝喜哥的老婆,看着娇娇弱弱,却是个利落直爽的,最得她大伯娘的喜欢。

    按理,林小乖应该叫她堂嫂,但他们三家人亲近,二伯总说叫堂嫂生分了,她自己又有亲嫂子,都叫嫂子容易混,后来还是二伯娘拍板,说婉婉还小,不用正经叫嫂子,叫姐姐就好。

    这位闺名叫汤含芳,初中毕业,在这会绝对算得上是文化人,林小乖一直是叫她含芳姐姐的。

    “有些事我是不吐不快。”汤含芳擦着一脸一脸气苦道:“大伙儿都知道沈迟娶我们小妹的时候出了三千礼金,把家底都掏出来了,其实却不然。”

    周围的乡民面面相觑,这话是什么意思?

    汤含芳红着眼睛道:“不怕大家笑话,当初小两口定亲时,我阿娘是开口要了三转一响六十四条腿的,沈迟也是毫不犹豫应下的。只是真到结婚时,什么个情形大家都清楚。”

    “这我知道,沈迟是问沈淑要过这个钱,但沈叔的钱都用在了沈柱结婚和给小宝身上,根本拿不出。”袁家庄一个爱看热闹的媳妇开口道。

    “要真这么说我们也没话说,”顿了顿,“哪怕沈柱只是个继子。”

    汤含芳打开身上挎着的布包,从里面拿出一沓纸,递给乡亲们看。

    “这是什么?我不识字啊。”

    “有些眼熟啊。”

    “财发,给你老子说说这是什么。”

    “这是票据!”

    “什么票据?”

    “寄钱的票据!”

    “什么!?”

    乡亲们如同炸开了锅,一个个都放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到手上的票据上。

    沈敏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神色大变。

    “我这是五十二块。”

    “我这是二十六块。”

    “我这是一百十块。”

    “我这是九十七块。”

    ……

    “一百九十块。”

    “五百八十块。”

    “二百块。”

    “二百六十块。”

    “四百五十块。”

    “八百块。”

    “一千块。”

    “一千一百块。”

    随着报出来的数字越来越大,周围的抽气声越来越大。

    汤含芳一脸气愤道:“如同大家所想,这些是沈迟将钱寄回家留下的票据,甚至,这些还不是全部,一些早年的已经丢了。”

    “沈迟的确向沈老头要过钱置办聘礼,但他要的是自己的钱!”

    “天哪,这里可有近万块钱!”有人粗粗算了下,吃惊地喊了起来。

    “这些都是我阿娘还在时哥哥寄回来的,哥哥一点都没有保留。尤其是还没入伍前,哥哥靠倒货发家,还差点因为投机倒把罪被红卫军抓去批斗,可以说这些都是他拿命赚回来的。后来阿娘去世,哥哥知道爹爹的德行,就不再寄钱回来了,只探亲假时留下点家用钱。”沈秀凑在林小乖耳边小声说道。

第17章 分家

    那是一万块,不是一千块也不是一百块。

    在大家普遍一个月只能赚二三十块的时候,一万块是什么概念?

    乡民们一阵轰动,看向沈敏成的目光既有惊讶嫉妒又有鄙夷。

    拿亲儿子赚的钱去补贴拖油瓶儿子,却对亲儿子不闻不问,这该说狠心还是傻?

    “沈老六,你脑子被驴踢了吧?没见哪个爹这么寒碜自己儿子的。”因为在族中排行六,

    因此沈家族中一般都叫沈敏成沈六或者沈老六。

    “为着个女人作践自己的孩子,沈六你该清醒清醒了。”

    “离得再近也是旁人的儿子,亲儿子离得再远也比外来路的儿子强。要不是如此,你这些年舒坦日子哪来的?”

    “拿亲儿子赚的钱养别人一大家子,沈六你可别亲者痛仇者快。”

    众人的话虽带着嘲讽,但也不乏劝解,但听在沈敏成耳力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这人虽然没本事,但却是个要面子的,哪能受得了这般的冷嘲热讽,顿时气得面色通红。

    “够了,这是我家的家务事!”他怒喝一声,看向李芳妹等人道:“我敬你们是亲家,但你们不该私自将我们家的事往外传。”

    “然后让我侄女和侄女婿吃闷亏?”李芳妹飞快地接了一句。

    沈敏成被噎住,想反驳却找不到话。良久,他才吭哧道:“我儿子孝敬给我的钱,我想怎么用是我自己的事。”

    “胡说!”沈秀站了出来,一脸气愤道:“这些钱是哥哥寄回来让阿娘存着给他娶媳妇的!”

    因为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沈秀羞得面色通红,目光却非常坚定。

    看到沈秀,沈敏成神色一顿,目光有些复杂,嘴巴动了动,良久才道:“秀儿别闹!”

    “我才不是和你闹呢。”沈秀擦着眼泪道:“哥哥寄回来的那些钱都是给阿娘的,阿娘的钱没道理用到沈柱和沈小宝身上。”

    王招娣那一家子吃用花的都是哥哥的钱,爹爹只会一味地和稀泥,安慰她时只有一句“等秀儿嫁人爹爹一定会给你置办一份丰厚的嫁妆”。

    她知道爹爹的意思,但她不稀罕!本来就是哥哥的钱,她是他妹子,那嫁妆本来就是她该得的,王招娣是哪根葱?

    这下子,乡亲们看向沈敏成的目光越加讽刺了。

    这时候,汤含芳再次开口了:“说这些并不是要逼着沈伯父把钱还出来,只是想让大伙清楚,不是沈迟和我们小妹不愿意孝顺长辈,实在是这样的长辈孝顺不起。”

    “我们也问过了,沈家这屋当初就是在亲家母的手中建起来的,按理该由沈迟住。”

    顿了顿,汤含芳道:“只是沈伯父,前事不究,却没有继续受委屈的道理。沈迟分出去,那些钱还有房子我们不追究,以后他们小两口的事儿你们也管不着。当然,该孝敬的一样也不会少了你的,只是这孝敬的人却不包括王招娣。”

    此言一出,乡亲们都有些吃惊,要知道那可是近万块钱,不过随即就心生敬佩。觉得这沈迟媳妇到底是文化人,娘家来的人也厚道,之前手段那般粗暴,想来也是气急了。

    不过也是,谁家闺女被王招娣那样磋磨会不气啊。

    “成,明天我就把阿迟和他媳妇的户口迁出去。”沈敏成咬牙答应道。

    “这样好,还请乡亲们给做个见证。”李芳妹爽快道。

    “没问题,沈老六的话我们可是亲耳听到的,谁要是有二话,我们肯定站出来。”有热心的乡亲们回答道。

    “那就多谢各位了。”李芳妹对着儿子使了个眼色,林孝喜摸出一包烟开始发给大家。

    “这么晚累得大家出来,小小心意,可别嫌弃。”林小乖记忆中,孝喜哥一直都是个很会来事的人。

    “不嫌弃不嫌弃。”

    “哪能啊。”

    乡亲们也客气道。

    沈敏成看得气苦,今天他家虽看着没什么损失,但他清楚,家里的名声是毁了。

    沈章明和罗玉芳一直没开口,这会见儿子这副样子,也知道他怕是没心情招待他们,因此也不多话,拉了孙女和孙媳妇就走了。

    门口,乡亲们已经散了,林家两房人正候着他们。

    李芳妹已经八十多岁了,头发稀疏斑白,脸上满是操劳的沟壑,背脊却挺得直直的,一点也没有佝偻,看到林小乖,浑浊的目光透出融融的暖意,她抓起林小乖的手,连连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她抓得很紧,枯瘦的手臂隐隐还有些颤抖。

    林小乖低头,她恍然记起年幼时,她去大伯家帮大伯娘剥花生,将将一小捧花生,剥完大伯娘炒熟了一颗颗喂给她和小哥吃,眼看着自己吃一颗花生的功夫小哥能吃两颗,她急得不行,大伯在旁边看得笑,小哥得意不已,吃得更欢快。完后,大伯偷塞给她一个小芋头,大伯娘则在她口袋里放了一个鸟蛋,她就重新开心起来了。

    后来几年她阿娘身体不好,二伯娘又做不了细致活,她那会的毛衣棉衣都是大伯娘给做的,一直做到她自己学会了。

    她抬起头一个个叫道:“大伯娘、二伯、二伯娘、孝喜哥、含芳姐姐、孝平哥、孝安哥、小哥。”

    “好、好。”林孝喜有些激动道。

    真说起来,所有兄弟姐妹中,林小乖和林孝喜关系最好,便是四个亲哥哥都不及,看称呼就知道了。他们两个都是老来子,虽然也相差五岁,但和其他兄姐相比就不算什么了。

    别看都是老来子,两人却都没有被娇惯,林小乖是她爹对她的学业抓得非常紧,她本人也是体贴懂事的,而林孝喜才是真正地被严加管教。

    不是大伯和大伯娘不疼他,死了两个儿子又生了四个闺女,不惜倾家荡产才得来的儿子又怎么会不疼。只是大伯和大伯娘都想着以后,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两人年纪也都上去了,儿子要再宠着,等他们去后怎么过?

    因此,林孝喜从小就什么苦都吃,看着爱闹爱笑,却很能顶事。

    三岁之前林小乖是阿婆带的,小哥也是阿婆带的,或许因为如此,两人虽然玩不到一起,但感情却一向好。

    上辈子小哥做生意路过魔都的时候总会来看她,只是那会她对着这边的亲人都有芥蒂,小哥看出来了,便也不提旧事,只说说他儿女的事。记得那会小哥还提议把大孙子给她养,她虽然心动,却不想导致他人母子分离,到底还是拒绝了。

    “亲家伯娘,难得来一趟,本来该招待你们的,但我们要回县城,又是这么晚了,你们……”罗玉芳有些为难。

    “亲家阿婆可别这么客气,都这么晚了,我们哪能打扰。”汤含芳笑道。

    “这……”罗玉芳还是觉得犹豫,“要不各位跟我们到县城坐坐?”孙媳妇娘家那边的人第一次来,哪能让人就这么回去?

    “不用不用。”李芳妹开口道:“不用您招呼,我们明天会过来看婉婉的。”

    “那行,明天过来吃饭,你们可得给老婆子面子。”罗玉芳高兴道。

    “好。”李芳妹爽快道。

    她安慰地拍了拍林小乖的手,没有多说,两方人就分道扬镳了。

    “撕撸开了也好。”一路上都没人说话,等到到了家,拖拉机离开,四人刚进院子,沈章明就突然道:“敏成稀里糊涂这么久,也该醒醒脑子了。”

    对着亲生儿子,他怎么会不心疼?真说起来,别说沈迟不是亲孙子,就是亲孙子,对上亲儿子也得让一线。只是像沈敏成那样不靠谱的,便是有再多感情也得被耗掉。

    “谁说不好了?”罗玉芳叹气道:“搁十年前他要是这么闹腾我铁定得管,但现在……我管不了也不想管了。迟娃不是刻薄的人,敏成再折腾,老了也不会让他冷着饿着。”这点她是有足够的信心的,这个抱养来的孙子或许不是好人,从强娶孙媳妇的事上就能看出了,但绝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

    至少,儿媳妇在的时候,敏成还是疼迟娃的。

    另一边,正走着夜路的林家众人也在说着这次的事。

    “到底是那么多钱,阿娘,伯娘,我们这样帮小妹决定她会不会不高兴?”林孝乐说的是那些沈迟陆续寄回来的钱。

    “放心,你妹脑子可比你灵光。”周凤琴敲了他一记,“婉婉脑子那么好,即便这次没法去上大学,来年孩子生下来重新考一次就是了,还怕考不上?到时候,多少钱赚不到?”

    她虽然脾气直,但可不笨,自家侄女又不是靠关系考上大学的,那一省状元的名号可是真才实学考上的。

    闻言,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她家婉婉(小妹)从小会念书,还真不怕考不上。

    “那被逼婚的事呢,小妹心里会没点怨?”

    林孝喜的话一出,众人都静默了下来。

    “这事是我们对不住她。”良久,李芳妹叹气道:“当初想着老三都不在了,我们也出不起上大学的钱,那沈迟虽然做事不厚道,但也是一片真心,条件又不差,婉婉嫁过去也能过上好日子。因此虽然气孝康那几个,我还是拦着你们没让你们插手,哪想到……”

第18章 分歧

    哪想到大学竟是不要学费,哪想到沈迟会有那样一个继母。

    这时候的信息可不像后世那般流通,事实上,在这之前,不是没有人说过现在上大学不要钱,但听到的人基本都半信半疑。没办法,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不是三言两语能够动摇的,除非有事实依据。

    但事实是,高考恢复以来,这里之前不是没有考上大学的人,但却没一个是本地人,而是寥寥几个下乡插队的知情。那些人通常一考上大学就紧赶慢赶地收拾包袱回城了,哪里有功夫帮淳朴的乡亲们验证大学要不要交学费啊。

    留下的知情倒是有,但他们都忙着为回城奔波,有些从家人那边寄来的信中得知大学不要学费的消息,只是说出来也有有人信。即便有人信了,也多以为那是个别情况。

    农民普遍的想法是,越是好的大学学费肯定贵,就像城市里的东西比乡下贵一样。

    这种想法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改变的。

    事实上,沈迟没有上门提亲前,林孝喜为了妹妹特意搭着村里送茶叶的车走了一趟城里,各方打听后得知了大学是真的不收学费。

    只是欢天喜地地赶回来,林小乖和沈迟的亲事却已经被定下了,剩下不到几天就是婚期。

    在乡下,定亲可不是能够轻易返回的,男方还好,对女方的名声却是大损伤,一辈子抬不起头不说,搞不好就找不到好婆家了了。

    李芳妹和周凤琴合计了一番,咬了咬牙到底还是让他们把婚给结了。

    王招娣的存在她们不是没有打听到,只是人无完人,加上也没听说过王招娣虐待沈迟和沈秀,偏心自己儿子就偏心吧,反正等婚后婉婉还能继续上大学,毕业工作后完全可以跟着随军,到底离得远也影响不到什么。再说继母本就不好当,想来对方再泼辣也不好伸手管继子的事。

    她们考虑了那么多,却不想计划赶不上变化。

    “我早就说你们唧唧歪歪费事了,这下好,害得婉婉吃了这么多的苦。”林年强老大不高兴道:“当初就该依我说的,把孝康那四个狼心狗肺的和沈迟那个懒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痛打一顿。”

    林年强这辈子就服自家小弟一个,当初他的脑袋都被镇上的红卫军摁在砍柴刀下了,要不是小弟一个**把他们吓跑,他坟头上的草早不知长到几寸高了。

    大哥是个被红卫军逼得什么事都只想着忍让的软蛋,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冲动干不了大事,要不是小弟明里暗里软硬兼施地把红卫军逼退了,别说三个儿子,他能否留个后都是难题。

    不止如此,想到当初小弟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目将那个用麻袋把孝乐和孝寿装着打算贩卖到山旮旯里的红卫兵掐死,又将尸体脑袋挨着轮子藏在拖拉机下的场景,林年强就一阵气血沸腾。

    这事他连大哥和媳妇都没告诉,自己却不敢忘。

    他们这三家都是小弟一个人支撑起来的,偏偏他刚走,他最疼的婉婉就受了这种苦。

    “你少说两句!”见大嫂的脸色有些不好,周凤琴拎起自家男人的耳朵道:“就你能!我们难道不想婉婉好?”

    “可你们好心办了坏事!”林年强不依不饶道:“我早说了那沈迟看着不是好东西,长得妖里妖气的,初中都没念完,上尉怎么了?部队里工资是高,但我们婉婉首都大学毕业了能差到哪去?再说当兵的什么时候上战场都不知道,他沈迟之前运气好,谁知道之后运气会不会好?就是这些都不说,沈迟他大男人一个,看上的媳妇不会自己追,只会用钱算计,算怎么回事?”

    林年强对沈迟是一万个看不上眼,在他心里,男人就要像小弟那样稳重可靠的,话少点没事,关健是能顶事有主意,要不然像他这样有话直说,敢作敢当的也行,就是大哥那样憨厚老实过头的也比那沈迟强啊。

    一肚子坏心思的家伙。

    “老二!”李芳妹加重语气,“你不懂就不要乱说,沈迟没有你说的那样不堪。我并不觉得沈迟那样不好,只要他能对婉婉好,他那样反而更能护住婉婉。”

    林年强不以为然的撇撇嘴,大嫂讲道理总是一套一套的,他争不过,却也不认同。

    周凤琴其实也不太懂大嫂的想法,自家侄女大学生一个,便是悔婚了又如何,到了城里完全可以再找一个更好的。但就如同林年强服林国强,周凤琴这么些年也只服大嫂一个。

    林孝喜在旁边听得皱眉,“阿娘,二叔,你们的心都是好的,但我却不赞同。这是小妹的事,你们便是为她好,也该问一问她的想法。”

    打小一处长大,他比其他人更了解这个妹妹,或许单纯或许清高,她却绝不是看不清情势的人。

    林孝喜的话并没有得到李芳妹和林年强的赞同,在李芳妹看来,侄女还小,虽然聪明,但在这种终生大事上,又哪是聪明就够的,而林年强则认为,沈迟那人一看就是会花言巧语的,又长了一张好皮相,三言两语就能将侄女哄过去,他哪能不把关。

    “要我说,最可恶的就是孝寿他们了。”林孝乐开口道:“当初瑞瑞高烧转成肺炎,医药费还是小妹没日没夜做鞋底做出来的,这才几年,他们就忘了。”

    他小时候和孝寿一起被拐子拐过,因此感情很好,虽然各自成家后不像以前那样亲密,但对方做出这样的事,他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哪里只止孝寿?”一旁的林孝安没好气道:“小妹心好,孝康哥家的超超,孝福哥家的小鸟、小猫和小鱼,孝禄家的小云和磊磊,孝寿家的瑞瑞和明明,我家阿虎,大哥家的小博和小弟家的小草和诚诚,除了孝喜家的小雪因为年纪小,那家的孩子没有让小妹教过功课?小叔给小妹的零花钱和她自己做鞋底赚的,你们见过她买什么零嘴自己吃了?还不是到了那些小崽子嘴里?瑞瑞和我家阿虎脑子笨,讲了总是忘,小妹当初何曾有过不耐烦?如今阿虎都当上小组长了,你们我不知道,但我打心底感激小妹。”

    出自那样的家庭,又身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他们比谁都知道想要出头就只有读书,儿子读书不开窍,他和媳妇急得都心烧,那时小妹吃过饭就把阿虎领去教功课,便是没效果他也感激,更何况效果这么好?

    “也不能全怪孝康他们,主意还不是他们婆娘拿的。”性子较为软的林孝平弱弱辩解道。

    “要是他们有心,能被娘们捏在手心?别给我提那些头发长见识短的!”林孝喜怒道。

    汤含芳叹气,小妹当初对那几个哪一个差了,结果就得了这样的回报。

    这也是被这世道逼得啊。

    孝康哥家还好,第一胎就生了超超这个儿子,只是超超读书好,虽然不及小妹,但也总是班级前几名,大堂嫂总要为儿子多考虑一些;孝福哥家生了三个女儿,因为超生已经家徒四壁,却还念着生儿子,可拿不出罚款;孝禄哥家生了姐弟两个运气也不差,只是四堂嫂生了磊磊后身体就落了病根,不仅不能下地,还要花钱买药吃;孝寿哥家生了两个儿子,同样属于超生,家里同样不宽裕。

    只是汤含芳一点也不同情他们,当初小妹怎么帮衬他们她是看在眼里的,人不能恩将仇报。

    “别提这些不开心的了,明天要去袁家庄把分家的事给办了,还有我们作为婉婉的娘家人,第一次上门,总不能空手,你们说要买什么?”李芳妹开口问道。

    完了,不等人回答她就道:“我那有一篮子鸡蛋,我们再买上两斤肉。”

    “我听人说胡家港那边有人卖刀鱼,明天我赶早去买两条。”林年强抽着烟说道。

    “那成。”汤含芳点头道:“我娘家嫂子给我带了两斤红糖,明天也拿去吧。”

    李芳妹没有跟儿媳妇客气,周凤琴紧跟着道:“我那儿还有一块青布,明天也拿过去。”

    感觉这礼拿得出手了,几人才放下心来。

    “孝喜,你们几个明天有空吧?”周凤琴问道。娘家兄弟可是重中之重,要是他们不去,别人铁定以为婉婉没有娘家兄弟撑腰。

    “没空也要挤出时间。”兄弟几个对视一眼开口道。

    “那个,到时要不要叫上孝康他们?”

    “你哪壶不开提哪壶!”林年强暴怒地一巴掌拍向林孝平。

    林孝平摸着吃痛的脑袋,咕哝道:“可他们是小妹的亲哥……”

    “你看他们干的是亲哥做的事吗?”林年强暴喝道。

    周凤琴瞪了一眼林孝平,“你别瞎掺和,婉婉如今到底怎样还不清楚,只听说差点流产,她心气一向高,那几个要是去了,别给气出个好歹。”

    她以前对这大儿子的性子还很满意,温和懂得照顾家人,对着外人也不乏精明。只是这会就让人郁闷了,对亲人心软不是坏事,但也要看看那几个做了什么缺德事啊。

第19章 原来

    丰源村,东头靠后临着山脚的一片都住着林氏的族人,一间土培房内,男主人闷声喝着酒,女主人正补着衣服。

    “当家的,我听人说大伯娘和二伯他们去袁家庄了。”良久,陈红开口说道。

    林孝康动作一顿,碗里的酒溅出了一些,他含糊应了一声,表情愈加苦闷。

    “别给我做出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陈红有些火大道:“这都多久了,当初你不也默认了吗?难道我就想把小妹这样嫁出去不成?家里的房子要再不修,东西要再不置办,超超将来怎么娶媳妇?”

    说着,她的眼中含泪,这段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做梦都觉得心口生疼。

    要说四个妯娌中,她心里最不好受,当初她嫁过来的时候,家里阿婆刚过世,婆母身子不好,公公又要去队里算账,小妹大半时间都是她带的。

    那会她去生产队做工分,小妹被她用粗布绑在背上,小孩子皮肤嫩,半天下来那孩子身上总会被勒出红痕,那孩子却很乖,也不闹,疼狠了才跟小猫似的小声抽噎。她心疼地要命,一到休息的时间就赶紧把她放下来,那孩子就开心得跟什么似的,她因为左手不灵便被其他媳妇奚落时,小妹总会闹出点动静,让她能避开那些尴尬,机灵得不得了。

    后来大了点,小小点人儿就会帮她喂鸡喂猪了,她下地插秧,那孩子出去玩的时候见太阳大总会记得给她送水。别家孩子皮得很,一天玩下来就跟泥地里滚过一般,就她干干净净的,还总能给拔点野菜,摘点蘑菇回来,那可人疼就别说了。

    后来陆续有弟妹嫁进来,才开始妯娌几个轮流照顾小妹,一直到她上学。

    有了儿子后,她渐渐便将心思都放到了儿子身上,等到儿子展现出读书的天分后,她甚至对小妹有了怨。

    她总想着,要是没有更会读书的小妹,超超一定能得到老爷子的另眼相看,对他们也能有更多补贴,不用再像如今这般苦巴巴过日子。

    所以后来,老二家的媳妇找她来说那事的时候,她没有多犹豫就答应了,那可是三千块,便是他们四家平分,每家也能够得七百左右,他们两口子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积攒上那么多钱。

    只是事成后,她心里却开始不安稳了。那些原以为已经淡忘的回忆开始出现在梦里,原以为对小妹已经变淡的疼爱渐渐重现,令她每日都活在愧疚和煎熬中。

    听到袁家庄那边传来消息说小妹一身血地被沈迟送去县城医院,她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就是七百块钱到手,她也没觉得开心,原本规划着造新房的兴致也没了。

    “都这样了你就少说几句吧。”林孝康有些颓丧地将碗里的酒一口气喝完,摇摇晃晃地进了里屋闷头倒下了。

    陈红叹气,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想着就这样吧,事都做下了,说再多都显得假。

    如今只能顾着儿子,等去了阴曹地府,她再去给公公婆婆磕头赔罪。

    夫妇俩都没有发现,虚掩着的门后小小的少年面色是多么难看。

    天一亮,罗玉芳就将家里人都叫了起来。

    “户口的事早办好早让人安心,老头子你注意护着点婉婉,别被人给抻着了。”因为要招待林小乖的娘家人,迁户口又要本人在场,因此一家人便打算罗玉芳和沈秀在家买菜收拾,沈章明和林小乖去镇上。

    ——沈迟的户口是随着部队走的,因此其实只有林小乖的户口在沈家老宅。

    户口迁出去并不是件难事,当事人在场,老宅只来了沈敏成一人,王招娣据说被周凤琴收拾得还躺在床上哼哼,林家这边仍旧是原班人马。

    不到半个钟头,事情就办完了,林小乖拿着热腾腾出炉的户口本,沈敏成含糊地招呼了声自家爹,对其他人理都不理就转身走了。

    沈章明暗叹了口气,这儿子,怕是一辈子都变不好了。

    回了县城,罗玉芳和沈秀已经把买的菜都收拾好了,正在门口候着。

    双方寒暄客气了一阵就进了屋,面对这么多不熟的人,沈秀有些羞涩,但到底还是忍着紧张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茶叶给大家泡了茶,沈章明也拿了烟发给几个男人。

    不同于昨天在老宅的争锋相对,这会的林家几人都表现得非常和气。

    林小乖陪着坐了会,正要去厨房帮忙,却被林孝喜给拉了出去。

    “小哥?”林小乖疑惑地看向他,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林孝喜手伸到口袋里想要摸烟,但想道小妹这会正怀孕又放弃了,他摸了摸鼻子,“你……过得好吗?”

    林小乖一愣,随即微微笑道:“我很好。”

    她的笑容清浅,带着以往没有的恬淡。

    林孝喜却看得心酸,他低头掩饰眼中的泪光,故作高兴道:“那就好。”

    他的妹妹长大了,但他想到的却是这样的成长是用怎样的痛苦换来的。

    如果她对着他满是怨气,他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

    “沈迟……对你好吗?”

    “很好。”林小乖依旧笑。

    林孝喜像小时候一样摸着她的头,声音哽咽道:“这次是小哥没用,以后……小妹你信我,我不会再让你任人宰割了。”所有人中,怕是只有他明白林小乖心中的不甘了。

    信,怎么不信?小哥上辈子就已经证明给她看了,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人,硬是丢下学了一半的木匠手艺下海经商,从贩卖茶叶做起,最后发家致富,成为市里的首富。

    【小妹,小哥现在有钱了,我给你存了信托基金,将来即便我先合眼,你也不用怕没人养老了。】

    想到那会已经不那么年轻的小哥对她说的话,林小乖眼睛一阵酸涩。

    她发现,上辈子的自己其实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可怜”。

    ——大概,潜意识里,她是觉得自己可怜的吧。哪怕面上表现得多么豁达,心里却没有真正释然,

    她自以为自己是尽情享受自己的人生,却原来,有那么多美好的风景被她忽略了。

    “小哥不要担心我。”林小乖轻轻笑道:“我会过得很好很好。”

    她的语气很认真,仿佛在说着一个誓言,林孝喜不由笑了。

    他一直觉得,自家小妹好是好,但太过单纯了,空有文人的清高,内心却太过柔软,处处为他人着想,这样不好。但现在不同了,现在的小妹学会了爱,不是爱别人,而是爱自己。

    为了招待亲家,罗玉芳不可谓不尽心,桌上的菜虽然不像后世那样盘子叠盘子,但有近十个,而且大半是肉菜。

    不管是招待的菜,还是送的礼,都显示了双方的重视,如此下来,自然是宾主尽欢。

    知道林家人肯定想要单独和孙媳妇聊聊,因此,吃完饭没多久,罗玉芳就拉着沈章明去散步了,沈秀则去了学校,将空间留给了他们。

    李芳妹一下又一下抚着林小乖的头发,高兴得直点头,“孩子没事就好。”

    之前虽说也知道孩子保住了,但心中不是没有疑虑,毕竟袁家庄那边的人都说了,侄女当初是大出血的,孩子暂时没事,谁知道能不能一直没事?

    “别说些丧气话。”林年强有些不耐烦,他拉着林小乖道:“婉婉快说说,姓沈的那小子有没有欺负你?”

    “没有。”林小乖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这个二伯还真是数十年如一日。

    林年强有些不信,见侄女脸上没有勉强,才不甘不愿地放弃这个话题。

    “对了,有件事得跟你说。”李芳妹突然想到般道:“昨儿个我们上门,其实是沈迟让来的。”

    林小乖闻言一怔,“什么意思?”

    林年强撇了撇嘴,周凤琴乐呵道:“之前我们去袁家庄扑了个空,王招娣那婆娘嘴巴忒臭,我和大嫂被她挤兑得不知成什么样了,大嫂回去还病了一场。等大嫂病好了,我们正打算叫上你孝平哥他们一块来,侄女婿就拎着两瓶酒上门了。他把那些票据给了我们,把当初他回来时你差点流产的过程和我们说了一下,请我们帮他把你们分出去。要不然,我们哪会到现在才来啊。”

    “不过钱的事他说了让我们看你的意见,你若想要回来就要回来,不想要回来就不要回来。”

    林小乖开始有些愣,后来就明白了沈迟为什么要这么做。那钱虽说是他的,他拿回来天经地义,但他若是在场,乡亲们当时不会多想,时间久了或是有什么引子,别人就可能把这件事拿出来讲,觉得他不讲情面,用孝道制裁他。

    而由媳妇的娘家人来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就不同了。

    她微微苦笑,原来这么早的时候沈迟就有这般算计了。不过也是,他都能用钱诱得她的兄嫂将她卖了,这点事又算什么。是她太天真了。

    见她这样,李芳妹以为她舍不得那些钱,顿时有些尴尬。她突然有些反省,虽说是为了婉婉好,但那钱是沈迟的,也可以说是婉婉的,自己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帮她做了决定,大方地给送给了别人,这是不是……有些不好?

    尤其婉婉都已经结婚,算得上是个大人了。

    老太太一辈子强硬,尤其是对着小辈,这还是第一次觉得理亏。

第20章 百淬果

    “要不,我去把钱要回来?”不止是李芳妹,其他人也误会了,林年强摸着脑袋不确定地问道。

    同时,他心中还有些埋怨,大嫂就是太在乎情面了,他就说了,管别人说什么,拿到手的才是实惠。

    “不用。”林小乖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二伯的意思,摇头道:“钱不钱的我并不在乎,能够用这些钱避免一些麻烦,我求之不得。”事实上,大伯娘能够明白占据道德制高点的重要性让她觉得很惊喜。

    她说得坦然,其他人也放下了心,李芳妹道:“婉婉想得对,钱可以再赚,你和沈迟都是好样的,不用这样眼皮子浅。”

    虽然大半辈子困苦,对钱这东西,李芳妹却一直很看得开,有当然好,没有的话也就那样,只要不饿死就好。关键是不论什么钱都要来路正,要不然用着也不安心。

    因此,为了日后过得省心,她才会做主让林小乖放弃那笔钱。

    当然,这也是因为两口子一个是部队军官,一个是未来的大学生,未来铁定不愁赚不到钱,她才会这般干脆。

    “大伯娘,我有个事拜托你。”林小乖说出上辈子懊恼了一生的事:“我想请你把我阿娘的棺木迁出来和我爹爹合葬,顺便立个碑。”

    因为一些外在原因,阿娘和爹爹的墓离得有些远。这就算了,上辈子后来有人在山上用**采石,害得阿娘的墓地遇上山体崩塌,后来连棺木都没找到。爹爹那边也没好到哪儿去,她有几年特别忙,清明没能赶回去,几个哥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到千禧年的时候还没有给爹爹立碑,有其他村的村民把人也葬在了爹爹附近,几家混着都没立碑,弄到后来居然分不清哪是哪家了,只能一起祭拜。

    “怎么突然想到这事?”大家都有些讶异。

    “我想着这事早晚得办,拖下去总不是回事,我以后几年肯定没什么时间回去,我哥他们……”林小乖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他人却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那几个虽然不是不孝的,但有那么几个厉害的媳妇拿捏着,还真不会考虑到这种事。毕竟真说起来,这墓并不是一定要迁的,碑也不是一定要立的。

    林小乖拿出五块钱给大伯娘,李芳妹也没有拒绝,毕竟家里也确实不宽裕,儿子又突然闹着想要去做生意。

    林家人离去后,林小乖的日子又归于了平静。因为沈秀也开始回到学校上课了,她倒是有些寂寞了。

    阿婆不是不好,但到底是长辈,有些话她不能对她说。更何况两老轮流摆摊,她也尽量不去打扰他们休息,只将饭做好,将家里的清扫工作做好。

    开始,两老还不放心,总要把她放在眼皮底子下,等到三个月胎稳后,才算稍稍安下心来。

    昨日刚下了一场雨,只是因为是夏日,今天的天气并没有丝毫凉爽之意,反而更显闷热,林小乖热得有些难受,家里不要说空调,连个电扇都没有,她只好将毛巾打湿,一遍又一遍擦着脸上的汗。

    她以前不这样的,在周围人中,她属于比较耐热的人,这会会这样绝对是因为怀孕。

    林小乖拿着一份报纸在看,这些是阿公从供销社那边弄回来的过期报纸,看了半天,她有些沮丧地捏了捏眉心。

    前世在成为自由撰稿人之前,她是在魔都一家刚刚开创的杂志社工作的,因为算是元老,幸运地进去没多久就能够当编辑审稿,当初由她一手负责的杂志《清风》发展非常好。哪怕到了后世,也没有落伍,是一款受众面非常广的刊物,到她死之前还在发行。

    后来之所以从杂志社离开,一来是《清风》的发展势头已经稳定,能够接她班的主编也已经培养出来了,其他刊物则她都只是参与者之一,不像《清风》那样对她有着特殊意义,加之发现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种朝九晚五的循规蹈矩生活,便辞职了。

    那时候她手中有杂志社的股份,虽然不多,但分红足够她一个人舒适生活了,加上作为一名发表过众多受欢迎文章的撰稿人以及出版过数十本畅销书的名作家,她根本不需要留恋那点工资和奖金。

    虽然如此,但并不代表她就在家里混吃等死了,可以说,上辈子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写作,只是多少的差别。

    原本,她是打算重操旧业,往报社投稿的,但看了这些报纸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这时候特殊时期结束没多久,很多人还心有余悸,对任何新事物都有着一种渴望却害怕不敢轻易接触的心态。

    林小乖上辈子基本什么题材的文章的尝试过,临老还凑趣地在网上写了一本玄幻题材的小说,成绩很是让她的虚荣心满足了一把。不过真要说,她最擅长也最喜欢写的其实是散文和游记,她出的书有一半是散文集和游记,也曾做过旅游栏目的专栏作家。

    但林小乖放眼看去,报纸上那些文章很少有散文和游记,便是有,也无不透着一股浓浓的革命感,不要说写的人,就是看得人都觉得累。

    看来,想要回归老本行暂时是不行了,最少也要过几年。

    家里只有林小乖和罗玉芳两人,罗玉芳刚吃过饭睡了,林小乖则因为早上睡得太多这会一点也不困。

    想着阿婆平日都要到做晚饭前才会醒过来去帮阿公收摊,而且因为这段时间自己嗜睡得厉害,两老都尽量不来打扰她,因此林小乖想了想将房门锁上进了空间。

    适宜的空气一下子将林小乖包围,她舒了口气,还是空间好,至少没有太冷或太热的疑虑。

    习惯性地去灵泉边喝了点灵水,这灵水虽然神奇,但其实并不像小说中写得那样夸张,祛病解毒的效果还立竿见影,洗髓伐筋的效果若是不喝上一年两年,是绝对不会发现身体上的变化的,体内毒素通过汗腺排出更是无稽之谈,不过是否是通过五谷轮回排出她就不敢肯定了。

    林小乖借着清澈的水面看了下自己的气色,比刚重生那会已经好多了,不过要达到前世那样的气色红润,大概还要个两年。

    这样想着,她打开兑换商店页面,翻到了前世自己每次看到都会快速翻过的母婴用品页面。

    这一类的商品很多,奶粉尿片什么的就不用说了,保质保量,绝对远超现实中买到的那些,一些其他星球独有的母婴用品能够给人带来更大的惊喜。

    翻了十来页,林小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

    百淬果:每颗售价100金币,能够小幅度优化婴幼儿的基因,只在胎儿还在母体中时有效,一日一颗,建议服食一百颗即止,否则后果自负。

    宝宝体重计:每个售价2000金币,妈妈佩戴可以每时每刻获知宝宝的体重,并且还能就维持宝宝体重方面对妈妈的餐饮做出合理建议,宝宝出生后也能够使用,只需佩戴在宝宝身上。

    暂时,她还只需要这两个。

    林小乖没有犹豫,选购好了数量,然后点击购买。一百颗百淬果和一个宝宝体重计就出现在了仓库空间中。

    林小乖拿出一个百淬果看了看,乒乓球大小的白色果子,捏起来还有些软软的,弹性非常好。她咬了一口,没什么味道,但入口即化,一个百淬果三两口就吃完了,连个果核都没有。

    果核……

    林小乖突然想到一件事,她快速打开种苗页面,翻了没几页,果然在里面看到了百淬果树的树苗,售价500金币,再看了下介绍,百淬果树苗两年能够结果,以空间如今的能量,用不了半个月就能结果。

    自己还真是……

    不过最后,林小乖还是买了棵百淬果树的树苗种在了空间中。

    她其实并不差金币,和小说中所说的通过完成任务或者将种出的果实卖给系统获得金币不同,林小乖的这个生活职业系统并不能发布任务,系统也不回收空间中种出的作物。

    林小乖获得金币的主要来源是生活职业系统发放的津贴——系统将生活职业分为五个等级,d(实习)、c(初级)、b(中级)、a(高级)、s(大师级),d级每年能拿到1000金币,c级每个月能够拿到1000金币,b级每天能够拿到1000金币,a级每小时能够拿到1000金币,s级每分钟能够拿到1000金币。

    林小乖虽然没有哪一个生活职业达到大师级,但其他林林总总的生活职业学了不少,加起来年收入就有上亿金币。再有除了这种“职业津贴”,还可以通过一些被系统认可的作品创意获得专利分成,那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比之职业津贴也只多不少。

    光是上辈子积存下来的那些金币,她要用完就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到的。

    她曾经也疑惑过这金币是不是太容易得了,但001告诉她,她之所以这么觉得是因为她的兑换商店中没有出现天价商品——据说兑换商店会受到所在位面法则影响,也只会出现宿主能够使用的商品,所以其实不是兑换商店没有那些逆天宝物,而是位面法则不允许其出现,或者她用不了。

第21章 空间中的发现

    还有一点,001曾告诉林小乖,外星文明的人是极其缺乏创意的种族,所以她的那些作品创意才能够卖出好价钱。开始她还不明白,在意识空间接受到越来越多的外星名师教导后,她才知道001的意思。

    外星人的智慧不可谓不强大,系统中种种神乎其神的技巧就可以作为证明,但他们缺乏创意,不对,或许不该说是创意,应该说是类似“感想”的东西。就如同理科生写书法画画一般,他们能够将技巧钻研到极致,格局绝对完美,但风骨、意境什么的,根本就没有!

    所谓技近乎道绝对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

    如此,林小乖那些充满感情和意境的作品就抢手了。

    关掉兑换商店页面,林小乖的注意力放到了那片新出现的空间上。

    前段时间,她一直忍着好奇没有来探索新空间,就是担心出现什么意外——作为空间的主人,她并不担心空间对她不利,不过一些小意外就不可避免了,影响到孩子,直到如今满三个月胎稳。

    相比起原来那个农家小院般的小空间,新出现的空间不论是从相对上还是绝对上讲都是巨无霸。

    不过林小乖并不担心,当了十数年空间的主人,她对空间有着足够的了解,在空间中,她完全能做到心随意动,想去哪就去哪,只要一个念头就能瞬息千里——这和精神力无关,只是作为空间主人的特权。

    林小乖觉得,眼前这些与其说是一个空间,还不如说是一个小世界,山岚、湖泊、溪流、平原,甚至她还发现了将所有陆地包围的海域。仿佛没有边际一般,只隐隐能在海的尽头看到代表空间界限的迷雾。

    她最好奇的终究是那个最显眼的宫殿群,因此没有犹豫,她一个眨眼就出现在了殿门前。

    原本以为要用不少力气,但她只是轻轻一推,殿门就如同有所感应般对着她打开了。

    下一刻,看清宫殿中的情景,林小乖忍不住目瞪口呆——

    放眼望去都是直达梁宇的“书墙”,一排排看不到尽头,壮观极了。厚重的红木材质令那些书柜透着浓浓的古朴大气,淡淡的墨香在鼻尖萦绕不愿离去,令人心醉神迷。

    每个书柜上都有着详细的书目标签,只要她一个念头,她所需要的书就会自己落到她手里,林小乖粗粗看了下,这里的书类型齐全,大部分都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孤本,但却没有一本是现代书籍,历史最近的都是民国时期的。

    一个猜测在林小乖脑中浮现,压下心中的激动,她将所有宫殿走了一遍,果然,所有宫殿中都是满满的书籍孤本。

    等到走完所有宫殿,林小乖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这个宫殿群里有着所有历史中曾经出现过的古老技艺!

    没有金银财宝,没有灵丹妙药,没有武功秘籍,林小乖却异常满足。

    她始终认为,知识才是最大的财富。

    有来自先进外星文明的生活职业系统,如今又有无数先辈的经验,她相信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成为一名大师。

    出去前,她精心挑了几本自己感兴趣的书带了出去,这下再不用担心无聊了。

    ——是的,感兴趣,虽然意外的重生让她有了对达到大师级别的野心,但那不代表她会改变初衷。

    对于自己的实力,她从来没有怀疑过。

    林小乖并不喜欢夏天,尤其她如今这般畏热,夏天的蔬菜又只有豇豆、丝瓜、茄子翻来覆去的那么几样,虽然她能够躲到空间里打牙祭,但一个人吃独食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

    因此等到一入秋,林小乖算是松了一口气。

    “阿公阿婆,夜里雨下得那么大,今天就别出摊了。”一大早,看阿公阿婆打算出门,林小乖连忙劝道。

    罗玉芳有些犹豫,“可这雨都下了好几天了,好不容易才见个晴天。”

    “可路面还湿着呢,搬着那么多衣服,我又帮不上忙,你和阿公要是摔着了怎么办?”林小乖皱眉,如今的路可不比后世都是柏油水泥,只有主干道才是柏油水泥铺的,他们院门口这条路就只是砖头铺的,有些地方还长出了青苔,别说阿红阿婆搬着那么多重物,就是她也不敢随意走。

    “听孙媳妇的。”沈章明发话道:“看这太阳,估计吃过饭路面就干了,到时我们再去。”

    罗玉芳想了想也没有坚持,主要是孙子进的那些货快要卖完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婉婉,今儿怎么多了条鲢鱼?”罗玉芳去厨房洗手,却发现脸盆里除了往常会有的鲫鱼还多了一条鲢鱼。

    ——孙媳妇怀孕倒不馋肉,那鱼虾却是怎么都吃不腻,好在那些东西也不用钱买。

    “我特意让袁林大哥给我留的,秀儿住在学校,食堂里的饭菜都没什么油水,我想做点酒糟鱼给她送去。”林小乖将一碟子油爆好的咸菜放到桌上,解下身上的围裙说道。

    “成,要我帮忙吗?”罗玉芳有些担忧地看了眼孙媳妇已经显怀的肚子。

    连亲妈都没有这般周全,林小乖能这般对沈秀,罗玉芳别提多高兴了。

    要说一开始对孙媳妇好,一来是因为孙子做的事心怀愧疚,二来是孙媳妇怀着他们的曾孙,三来就是他们本就不是什么坏人了。但这几个月相处下来,看着孙媳妇对他们知冷知热,家务都尽量做了,对孙女也当妹妹一般宠着,他们对孙媳妇的好就更多是出于真心了。

    自家孙女自家知道,秀儿啥都好,就是有些嘴馋,在外人面前还知道忍着,在自家面前就原形毕露了。可别以为这是小事,这年代吃食占着不小的花用,女孩子家若是嘴馋,是要被嫌弃的,搞不好连婆家都找不到。

    在以前,不管是儿媳妇还在的时候,还是她自个儿,对孙女这个毛病都是下力气整治的,如今孙媳妇一来,就维持不下去了。

    用孙媳妇的话说——有我和她哥在,难不成到时还会给秀儿找个吃不起饭的婆家?

    罗玉芳也是真疼孙女,哪里愿意孙女受委屈啊?便半推半就地应了。

    林小乖却是真的不以为意,后世多少人以吃货为荣?小姑子不过就是遇上好吃地就挪不开眼,既没胡搅蛮缠也没强抢,这点小毛病在她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反而还觉得可爱,她也乐意宠着惯着。

    “不用,阿婆你歇着,我很快就能弄好。”

    早早地将鲢鱼收拾清理了切成段,然后用盐、糖、味精、生姜、酒等调味料腌渍起来——当然,林小乖是背着阿婆完成这些的,要不然被她看到肯定会觉得浪费,毕竟这时候的油盐酱醋都是要省着用的,更不用说家里根本没有味精。一般只要情况允许,林小乖都会用从兑换商店购买的调料,不仅因为那些调料做出来的菜更美味,更因为那些调料更天然健康,绝对不会含添加剂。

    倒是这时候的蔬菜和肉类,还是很令林小乖放心的,要是几年后就不一定了。

    “呀,酒糟不多了。”林小乖打开罐头一看,有些吃惊地道。

    她明明记得昨天还有大半罐的。

    “让我看看。”罗玉芳闻言立刻凑了过来,等见到那只有拳头大小的一坨酒糟,立刻怒道:“沈章明,看你干的好事!”

    “呃……”平常一向淡定的沈章明有些尴尬地缩了缩脖子,“你又不在家,街坊邻居的,又都是些娘们,我哪好意思不给?”

    “你去年也这样说的!”罗玉芳气道:“总共才多少酒糟?我本来还打算留些迟娃回来吃的,那几个娘们什么德行你难道不知道?”

    林小乖开始还一头雾水,后来就明白过来什么意思了。这一片的街坊邻居关系都不差,但总有那么几个不和谐的存在。阿婆说的是几个爱贪小便宜的婆娘,只要谁家有了点东西都要想办法沾点,不至于多过分,但却让人膈应。

    上次她借口街上买的,从空间中拿出了几个小南瓜,做了一盘南瓜饼,那几个就闻到味儿上门了,扯东扯西地就是不肯走,阿婆没办法招呼了一句让她们尝尝,她们一人揣了一个回家了。看着好像拿得不多,但她本来也就做了十来个,一下就被她们拿走了三分之一。

    她原来是喜欢开着院子门的,凉快不说,邻里之间走动还方便,毕竟这时候人都比较淳朴,小偷更是少见,自那之后,她就有了不论何时都把院门关上的习惯。

    她好不容易像仓鼠一样一点一点将空间里的东西偷渡出来,可不愿意便宜了外人。

    “阿公,以后那几个上门的话你就装作不在家别应门。”虽是埋怨,但林小乖的语调却软软的一点也没有怒气。

    沈章明叹气,“哪是我应的门,我刚要出去给你阿婆送饭,那几个婆娘也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

    “那你以后就让她们来找我!”罗玉芳难得凶巴巴道。

    她实在是气啊,那几个总是见缝插针地占自家便宜,一次虽不多,但积少成多,她算一次肉疼一次。

    林小乖见状暗叹了口气,找阿婆有什么用,两老都是软和人,不是豁得出面子的人,要不那几个怎么就盯准了他们家。

    不过,就是她碰上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怕是也没辙。

第22章 变异白枣

    林小乖将做好的酒糟鱼从锅里盛出一半到铝制的饭盒中,用皮筋扎好,再用一个网兜装起来,就打算去学校了。

    “阿婆,酒糟鱼我剩了一半在锅里,饭锅里蒸了鸡蛋,青菜我已经洗好切好了,你看着炒一下,我很快就回来。”她一边往外走一边对正拌着鸡食的罗玉芳说道。

    “慢点慢点!”罗玉芳赶紧站起来,擦了把手问道:“要不还是我陪你去吧?”

    “不用,我会自己小心的。”

    “那早点回来吃饭啊。”

    “知道了。”

    县城的学校离家里并不远,走路十分钟就能到了,要不是学校规定了要住宿,沈秀肯定能够走读。

    林小乖还没有走进校门,一阵急促的打铃声就从学校响了起来,她微微一笑,时间没有算错。

    沈秀随着人群从教室走出来,前面突然有人叫她。

    “沈秀,你看那是不是你嫂子?”

    这几个月,林小乖隔三差五地给沈秀送好吃的,那香味勾得同班同学连功课都没心思写,对她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

    再加上林小乖这么个美人的存在感也不弱,有人那么快认出她来便不稀奇了。

    沈秀愣了下抬头看去,对面走来的果然是自己嫂子,她赶紧挤开人群开心地迎了上去。

    “嫂子,今天是什么好吃的?”沈秀扶着林小乖,眼睛亮亮地看向她手中的饭盒。

    “我给你做了酒糟鱼。”林小乖浅笑着将饭盒递给她。

    “那太好了!酒糟鱼能多放两天,也不怕凉了,我还可以放着明天配稀饭吃。”沈秀笑得很开心,他们学校的食堂虽然也管饱,却没什么油水,平常连点肉味都没有。

    余光撇过那些学生们时不时看过来的羡慕目光,林小乖暗叹了口气,她不是没对秀儿说过和大家一起吃,不说秀儿舍不舍得,那些学生却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

    这时代的人就是这样,至少在学生中,会毫无顾忌占这种便宜的还是不多见的。

    林小乖并没有多留,只交代了沈秀让她得空把饭盒送回来就离开了。

    沈秀看着嫂子的身影在街角消失,才转身向食堂走去。

    “沈秀,你嫂子今天给你送了什么?”突然有人靠近她问道。

    沈秀看了对方一眼,不客气道:“你问这个干嘛?”

    虽然偶尔会表现出倔强的一面,但沈秀大部分时间还是一个腼腆善良的女孩,只是眼前的人却绝对是例外。

    “你什么态度?”江有亮皱着眉头不太高兴地哼了一声,扬了扬下巴走了。

    沈秀翻了个白眼,德性,不就是年级第一吗,我嫂子可是省状元,以为什么人都是你能够肖想的?

    自打林小乖第一次给沈秀送吃的被他看到,江有亮又从沈小花那个大嘴巴那知道她的事,就开始时不时地跑来和沈秀搭话,想要将林小乖从“火坑”里“拯救”出来。

    沈秀开始还好声好气地解释,到后来见他根本听不进人话,就不爱搭理了。

    当谁不知道你打的主意不成?

    说起江有亮家里,原来还是很风光的,

    江有亮的几个姐姐都嫁得很好,到了他就难了,

    江有亮哪里甘心,他因为读书好,即便是家里情况变差也仍旧一如既往地心高气傲,但他也清楚现实,不管是镇上还是县城,好人家的女儿都不会愿意嫁给他。

    原本他还觉得前途灰暗,但见到林小乖又听说了她的情况,他心里就激动了。

    再没有比这更适合做他媳妇的人选了!

    林小乖不仅长得漂亮,还是准大学生,唯一的缺点就是嫁过人还怀了,孩子。

    要问江有亮的想法沈秀是怎么知道的?

    只是基于这家人以往实在是劣迹斑斑,其他人也怕他们家在暗地里憋坏主意,便指使了那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去听墙角,回去再学舌给家长听。

    其实,江有亮家的屋子造的时候用料好,窗户都是玻璃的,孩子们应该听不到什么,但架不住那些窗户都被一些调皮孩子“不小心”打破了。

    因此,只要躲在墙角下,孩子们听得零零散散,回去再七拼八凑地说给大人听,江有亮打什么主意就明朗了。

    那些人本就不愿看到江有亮家好,加上江有亮想做的也不是好事,自然没有压力地告诉了自家的娃,让他们去通风报信了。

    沈秀原来还不信,后来见江有亮好几次想要跟自家嫂子搭讪被班里的同学阻拦,有两次回家甚至想要跟踪她,周日和嫂子一起逛街或散步的时候也看到他鬼鬼祟祟地跟着,就不得不信了。

    好在有同学帮忙,江有亮至今也没能突破防线出现在林小乖面前。

    林小乖并不知道学校里的风波,她沿着原路回到家,顺手将门口邮箱中的信件取出,然后才开门进去。

    “迟娃又写信回来了?”罗玉芳正端着菜出来,见到她手中的信问道。

    林小乖点了点头,“我等会去些回信,还要麻烦阿公帮我丢到邮筒里。”

    “路面干得差不多了,出摊的时候你把写好的信给我。”沈章明点了点头道。

    吃过饭,林小乖帮阿婆收拾好碗筷,就回房看信了。

    信件要四到五天才能到,但沈迟自回归队,信件基本就没有断。

    林小乖拆开信封,将内容看过一遍,不出意外都是些家常,以及惯例的对一家大小的问候,没有任何缠绵之词。

    当然,这是林小乖以后世的目光去看的,她知道以如今的保守风气,像“XXX在训练结束的时候看着他对象的照片傻乐,等下次探亲假,我们也到照相馆照张照片吧”,“今天陆队请我们下馆子,不过我吃着还不如婉婉你做的好”、“昨天半夜的时候下了暴雨,训练设施有不少损坏了,连早操也没办法出,一闲下来我就忍不住开始想你了”……这些其实能够得上情话的标准。

    沈迟念的书不多,刚毕业就出去打工了,但他的字却写得不错,起码端正有力。

    林小乖斟酌了一番摊开信纸开始写回信,她完全是按着沈迟的格式来,先是将家里发生的大小事概述一番,然后回应他的问候,最后再例行地写上几句关心之语。

    将回信交给沈章明,林小乖就回房午睡了——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

    一觉醒来,她打了个哈欠进入空间,喝了点灵水又吃下一颗百淬果,然后才用精神力将空间田里成熟的作物收进仓库。

    事实上,若不是现在怀着孕,便是新空间那儿一望无垠的田野她都有将之种满的冲动。

    “咦——”林小乖突然神色一顿,目光惊奇地看着手中刚采下来的两个奇怪的白枣。

    拇指大的果子明显比寻常白枣小了很多,形状倒是没有不同,只不再是白色带着些许红色,而是淡淡的黄玉色。

    【001,检测一下。】林小乖开口道。

    001很快将检测结果汇报了出来:【变异白枣,无毒可食用,营养价值是普通白枣的十倍左右。】

    【味道呢?】

    【……无法检测。】

    林小乖无趣地撇了撇嘴,尝试地咬了一口,顿时眼睛亮了,【好好吃!】

    她本来就喜欢吃白枣,但这种变异白枣的味道居然更胜于前者。

    在水果方面,她是个非常挑的人,不喜欢酸的,但太过甜腻的也不喜欢,最好是那种清甜爽口的,也不喜欢多汁的,但干巴巴的也不喜欢,在口感方面也有诸多要求。

    而这个变异白枣的味道就如同踩着她心里那条线长的,简直完美。

    【对了001,这白枣怎么会变异?】吃完仅有的两个变异白枣,林小乖才突然想到般问道。

    要知道以前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之前就说了,原有空间被新空间同化后会出现未知变化,这变异白枣应该就是因此出现的。】

    【你的意思是以后其他作物也会出现变异?】林小乖一脸兴奋,要是变异方向都和白枣一样,她举双手欢迎。

    【是,但是变异几率未知,建议宿主将变异的作物留种。】

    林小乖更加惊喜了,原以为想要吃到这么好吃的白枣只能看运气了,没想到居然还可以这样!

第23章 西瓜

    变异白枣的果核有些奇怪,如同一根细针两端非常尖锐,林小乖满怀期待地将两个果核小心种下,又浇了点灵泉水。

    ——事实上,因为能量的作用,空间里的作物并不需要灌溉、施肥这些操作,只是灵泉水多少对植物有一些益处,她此时自然不会吝啬。

    剩下的空地林小乖挑了几样能够找机会拿出去的作物如桃子、香瓜、葡萄等种了下去。

    之后,她站在了新出现的果林旁边,这里的果树种类非常齐全,枝头挂着沉甸甸的果实。林小乖曾经摘下来尝过,惊异地发现了这些水果的奇特之处。可以说这些水果的功效可以和灵泉水相媲美,只是灵泉水的效用在于身体,这些水果的效用却在于精神力,普通人吃了能缓解疲劳,像她这样精神力超常的效果就更加显著了。按照001的说法,这些水果含有少量的空间能量,推测新空间的物种应该都有这种效果,这一点灵泉那边的几亩地倒是没有被同化。

    而在果林边角处,有一处不大的空地,约莫半亩大小,林小乖打算一半挖个池塘养鱼,一半围了栅栏养些鸡鸭鹅。

    那边的湖泊、溪流和海洋中虽然有数之不尽的水产,但其中多是鲥鱼、刀鱼、桂鱼、河豚等,普通如鲫鱼、鲤鱼、草鱼之类不是没有,只是以她如今的精神力想要在众多活物中精确抓住其中一种还是有些费力的,更不要说那儿的鱼都对精神力有益,时间长了阿公阿婆也会发现端倪。那些海鲜就更不用说了,z省虽然临海,但他们县城却离海不近,这时候交通根本不发达,唯一难得会出现在餐桌上的“海鲜”只有带鱼,但那其实也不是海里的带鱼,而是长江带鱼。

    本来林小乖是打算在灵泉旁边挖的,但得知如今那儿的地能够令植物变异优化,她自然是舍不得了。

    而且,果林边角也相当与新空间和原有空间的交界处,那儿的物种受到的影响要小一些,养出的鱼所含能量要低很多,对精神力的效果低微到令人察觉不到。

    1/4亩大的池塘在外面最少要挖个三五天,林小乖用精神力却只要三五分钟能够解决。挖好后,她引了灵泉水将池塘灌到八分满,然后便在兑换商店兑换了一些常见的鱼苗、虾苗和蟹苗放了进去。

    本地物种在兑换商店中非常便宜,这么多东西买下来,她连十个金币都没有花满。

    至于围栏,那个比较麻烦,她还打算在果林里散养一些猪牛羊,因此围栏一定要围好,要不然鸡鸭鹅的幼崽会被猪牛羊踩死。另外,鸭和鹅都是要游水的,看来池塘周围也要围一圈栅栏。

    其实养牲畜这种事离她已经有些久远了,便是还在家里时,这种脏活累活她都干得不多,最多拌一下饲料,其他的爹爹都不许她沾手,只让她好好念书。

    不过她现在一点也不担心,空间本就有净化功能,土壤也能够自动吸收养分,像动物粪便、枯草、枯茎之类的都会被土壤快速吸收,根本不用清理。至于饲料,空间中的植物生长极快,但据001所说动物却不属于这个范畴,或许会比现实中生长得更快,但绝不会像植物那么夸张。

    如此一来,她只要在围栏中多种一些牧草,水里也撒些鸭鹅和鱼爱吃的水草的种子,饲料方面就不用担心了。

    猪牛羊更不用担心,果林那么大,她随便洒点牧草种子就够它们吃了。

    从空间出来,已经到做晚饭的时间了,林小乖将地瓜粥煮上,将土豆削好切成细丝,做了个简单的醋溜土豆丝,又将鲫鱼从水中捞出收拾干净做了个鲫鱼汤。

    这样的饭菜在这时候已经是非常好的了,白米饭在这时候还是奢侈品,地瓜才是主食,能够做成粥而不是干啃已经很不错了,尤其还不是白心地瓜而是黄心地瓜。

    两道菜倒是寻常,土豆是自己种的,不过像林小乖这样舍得油炒菜的也是少见,至于鲫鱼汤,这会正是汛期多的时期,想要吃鱼只要去乡下抓,只要不是技术太差,通常都不会空手而归。

    饭桌上,沈章明和罗玉芳和以前一样,喝好几口地瓜粥才会夹一小筷土豆丝,鲫鱼汤是碰都不碰的。

    林小乖看得无奈,手快地给两老各夹了一块鱼肚肉,又拿出一旁准备好的小碗给两老各盛了一碗汤。

    “我们不爱吃鱼,你自己吃就好。”沈章明想要把鱼夹到了林小乖碗里。

    林小乖赶紧将碗口挡住,“阿公,我的饭量你知道,这么大一条鱼哪吃得了啊。你不吃的话剩下的我可倒掉了?”

    沈章明动作一顿,有些犹豫道:“那这鱼肚肉你吃,我和你阿婆吃鱼背就好了。”

    这孙媳妇哪都好,就是不太会当家,有些娇气,一个不注意炒菜时就放了好几勺油,烧肉放的盐也不多,总是不能多吃几顿,什么都喜欢吃新鲜的。

    不过再多的不好,只她有什么都能想到他们两个老家伙,就比什么都让人心里烫贴。

    “不用,鱼背更鲜,你们二老就让让我呗。”林小乖俏皮地笑道。

    沈章明和罗玉芳对视一眼,哪不知道婉婉这是因为鱼背刺多体贴他们,他们表情无奈,心里却热乎乎的。

    “对了阿公阿婆,沈迟信里说他下个月初二有一周的探亲假,让我告诉你们,他就不特意写信说了。”沈迟给她的信和给家里的信从来都是分开的,因此才有这么一说。

    “真的?”罗玉芳乐了,算了算道:“今天是二十九号,初二的话没几天就会回来了。”

    “迟娃还有说其他吗?”沈章明问道。

    林小乖想了想道:“他说他回来时会顺便去一趟二姑那,再给家里进些货来。”

    闻言,沈章明和罗玉芳脸上的笑意却淡了下来。

    “怎么了?”林小乖有些不明所以。

    罗玉芳嗫嚅地开口道:“婉婉啊,买衣服那事,我们是不是别做了?”

    “为什么?不是赚了不少吗?”她虽然没有过问,但看阿公阿婆那些日子的兴奋,就能够猜到一二。

    “可这心里总是不踏实。”罗玉芳有些惴惴道:“虽然说是改革开放了,但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一回?我们两个老不死是不怕,但要是头上被带了走资派的帽子,连累子子孙孙可怎么着啊?”

    沈章明点头,“依我看也收手吧,反正那些钱去省城医院已经够了,到时候若再来一回革命,我们就把这院子卖了,躲到乡下去。”他们村里的人要买东西一般都去镇上,不会进县城,到时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卖过衣服。

    难怪那会阿公阿婆不让她和秀儿去看摊子。

    林小乖有些哭笑不得,“阿公阿婆你们多虑了,这事是沈迟提出来的,他哪会没有成算?再说国家大事哪会那么反复无常,说革命就革命说改革就改革,岂不是儿戏?”

    “可……”沈章明仍旧有些迟疑,对经历过特殊时期时期的他们来说,那段记忆太过深刻压抑了。

    “要不等沈迟回来你们再和他说?”林小乖没有强求,凡事都需要循序渐进,她现在说再多都没用。

    也只能这样了,二老有些不安地点了点头。

    周六沈秀放假回来的时候,林小乖也把沈迟放探亲假的消息告诉了她。

    “那太好了。”沈秀笑得开心,她想着等哥哥回来,一定要把江有亮的事告诉他。

    林小乖只当她是高兴兄长能回来,哪知道还有内情,轻笑着道:“后院我用井水湃了个西瓜,你要吃的话自己去切。”

    “真的?哪来的?”沈秀顿时欢喜地问道。

    “有人在弄堂里买,我赶上了就买了一个。”其实是空间里拿出来的。

    “多少钱一斤?”

    “五分钱一斤。”

    “这么贵?”沈秀有些肉痛道:“我听说供销社才四分钱一斤,嫂子你买贵了。”

    县城的供销社偶尔也有些稀罕东西,但要赶不上也是白搭,尤其是像他们这样没有认识的人在供销社的,等听说了赶过去也早都卖完了。

    “那哪能一样,我买的肯定比供销社的甜。”林小乖万分有信心道。

    她哪知道供销社的西瓜多少钱一斤,随便说了个价还好没太离谱。

    “我去看看。”沈秀也不穿鞋,光着脚就往后院跑了。

    没多久沈秀兴奋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嫂子,这西瓜好大,你怎么抱回来的?”沈秀吃力地抱着一个滚圆的西瓜走回来。

    林小乖愣了下才道:“那大娘挺好心的,帮我送到了院门口,我也没花什么力气。”空间里拿的,哪需要花什么力气,不过她却不能那么说。

    “即便这样嫂子你也太不小心了,这西瓜有十几斤吧,从院门口搬到后院也不轻松。”沈秀一边抱怨着一边开心着。

    他们这倒不是种不了西瓜,但西瓜通常都是大片种,自留地里只会种些香瓜。

    “嫂子你等着,我去切开。”说完,乐颠颠跑去了厨房。

第24章 归来

    西瓜切开来,沈秀顿时乐了,“这瓜瓤真红,籽也黑亮,味道肯定差不到拿去。”

    她将一半用湿毛巾盖着放回井水中,另一半则切出来。

    “嫂子,给。”沈秀挑了一块大的递给林小乖,自己又拿了一块,才将剩下的的西瓜放起来等着阿公阿婆回来吃。

    林小乖其实对西瓜这种吃起来需要万分小心,否则就要汁水淋漓的水果不太喜欢,就是吃也要切成两三口一块的小块,不过面对沈秀的好意,她自然不会拒绝。

    其实她空间里原先种的都是无籽西瓜,这种有籽的还是新种出来的,没办法,谁让这时候可还没出现无籽西瓜。

    好不容易将一大块西瓜啃完,林小乖洗了手擦了嘴,正要倒水,沈章明和罗玉芳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了。

    听着那颇带恼怒的语气,她心中一紧,赶紧走了出去,就听到罗玉芳又怒又恨的一句:“我怎么生了那么个东西?”

    “这是怎么了?”林小乖有些怯怯地问道。

    “还不是秀娃他们爹?手里拿着上万元的巨款,却还想要贪我给你买的这点排骨和核桃。”罗玉芳气得说话都打颤。

    “东西被要走了?”林小乖瞥了眼阿婆提在手里的菜篮。

    “哪能啊?”罗玉芳瞪了眼沈章明,“老头子差点就给他们了,还是我手快抢了回来。”

    “哪里是我要给,沈小宝上来抢的时候,我不是没反应过来吗?”沈章明有些闷闷道。

    对于沈小宝这个名义上的曾孙子,他们是一点也喜欢不起来,更不要说是祖孙情了。

    既然东西保住了,就没必要生气了,免得伤身。

    “这时候怎么会有核桃?”林小乖转移话题道。

    “是山上的野核桃,散户出来卖的,三分钱一斤,听人说这东西补,我就给你称了两斤。”罗玉芳回答道。

    她在别的事上省着,对给孙媳妇补养上却一点也不含糊。

    林小乖接过来看了下,“这好像是山核桃。”

    “山核桃怎么了?”罗玉芳有些紧张,这东西可不便宜,她以前也没见过,别是被人骗了吧?

    “山核桃不是不好,只是壳硬,吃起来不太容易。”

    罗玉芳松了口气,“没事,到时可以借个榔头敲开。”

    “今天的排骨很好吗?”林小乖点了点头又问道。

    “可不?”罗玉芳高兴地把纸包解开给她看,“你不是说喜欢吃那什么小排吗,你看这不就是你说的,刚从屠宰场运过来的,可新鲜了。”

    这时候的排骨可没有五花肉贵,因此林小乖喜欢吃排骨她是一点意见也没有。

    “还有你说的大骨头,今天没有,不过我和人家说好了,明天给咱们留着,不算钱的。”孙媳妇说那个熬汤不仅好喝还很补,介于对她的学问和厨艺的信任,罗玉芳毫不犹豫就去打听了。

    见阿婆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林小乖心下一松,笑着和她说起其他话题。

    沈迟回来那天,沈秀陪沈章明去车站接人,林小乖和罗玉芳则留在家里。

    “婉婉,这海带怎么做?”如今的沈家,厨房的话语权已经完全被林小乖占据了,罗玉芳和沈秀通常都是打打下手。

    “凉拌吧。”林小乖看了看厨房的食材说,她倒是想做个海带豆腐汤,但这会的豆腐不太好买,供销社没得卖,私人的也都偷偷摸摸卖,反倒在乡下的时候记得有人家卖,不过对外说起来也是做了自家吃的。她空间里虽然有很多黄豆,只要在加工坊操作下就能有豆腐,但却不好解释。

    “那你来。”他们这儿做菜都只有炒和煮,凉拌菜还是林小乖嫁进来才吃到的。

    罗玉芳洗着海带忍不住道:“这海带真新鲜,跟刚从海里捞出来一样,婉婉你的运气真好,每次出去都能遇上卖这些稀罕货的小贩。”她是真心觉得这孙媳妇气运旺,出去没几次,像西瓜、海带这样一年也遇不上一次的稀罕货也能碰上。

    她说得真心实意,林小乖听得心里发虚,手上快速将锅里的粉蒸肉端出来。

    “真香!”罗玉芳问到味儿直赞道:“比我做的可强多了。迟娃从小爱吃这道菜,他一会肯定高兴。”

    林小乖抿唇笑了笑,从橱柜里取出今年新收的一捧黄豆,这是要炒了给两个爷们做下酒菜的,他们这儿喝酒的男人都好这一口。

    凉拌海带丝、粉蒸肉、炒黄豆、炒青菜、盐水白米虾和水煮鱼,沈迟一进院就被满满的香气包围了,他眉眼一挑,不由就露出了一丝浅笑。

    “我回来了。”看着围着围裙腹部微微凸起的小妻子从厨房走出来,沈迟语气温柔低沉道。

    林小乖神色顿了顿,“……欢迎回来。”

    沈迟没带什么行李,就拎了一个小包,他进了屋就将包放下,坐到了饭桌上。

    在军队的时候还不觉得,坐在这里的时候才有了觉悟,自己原来一直都惦念着这个家,惦念着他的小妻子。

    林小乖端了脸盆让他洗了脸擦了手,正要端出去把水倒掉,沈迟就拦住道:“你坐着,我来。”

    刚才是一时感慨,这会他哪还能自己坐着让媳妇干活。

    林小乖将脸盆给她,自己进厨房拿碗筷了。

    “迟娃,你尝尝这个粉蒸肉,婉婉做的可比我和你阿娘还好吃。”饭桌上,罗玉芳夹了一大筷粉蒸肉到沈迟碗里。

    沈迟吃了一口顿时乐了,这味道真是绝了。自家媳妇这手艺要是上城里做买卖,绝对能赚得盆满钵满。

    粉蒸肉做得偏甜,配着辛辣的烧酒刚刚好,倒是沈章明一贯都只喝米酒,比起粉蒸肉更爱麻辣鲜美的水煮鱼。

    “对了,哥哥,你不是说要去进货的吗?怎么空手回来了?”吃饱喝足后,沈秀奇怪地问道。

    “二姑那边瑕疵品都处理掉了,合格品进回来的话回本太慢了,又费时又费力,我这回给捣腾了点钱,暂时就不卖衣服了。”他这次去黎城其实还询问了一下其他买卖,但那些不是成本太高就是他阿公阿婆做不来,要么就是在县城行不通。

    其实自家媳妇那手艺倒是能做些小本生意,但他可舍不得她去受那种苦。

    沈迟一向是个有能耐的,沈章明和罗玉芳也习惯了对他放手,从不多过问他的事,因此即便听他说捣腾了点钱,也没有追根究底。

    沈迟乘了一天一夜的车,这会其实已经有些累了,说了会话就回屋睡了。

    推门走进房间,沈迟就愣了下,才几个月的时间,屋里就有了不小的变化,东西还是那些,但又多了些原来没有的。

    写字台上多了一个粉白色的细颈花瓶,里面插着两支不知名的白色花卉,旁边是放得整整齐齐的课本书籍以及钢笔和墨水,桌面铺了一层白色**桌布,上面还压着整块的透明玻璃。

    房间角落的矮柜上放了一个柳条编的小簸箕,里面放着几个毛线球和一件半成品的婴儿小衣。

    红色的大衣柜被擦得油光可鉴,旁边靠墙的地方放着几双鞋子,有他的也有林小乖的,每一双都洗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排列着。

    房间的改变并不大,沈迟却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明明该是最普通的农家屋子,却突然变得……温馨了一些,对,就是这个词。

    他换上拖鞋正想把衣服给换了,林小乖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你泡下脚再睡吧。”

    沈迟有些意外,以至于愣了下才将盆接了过来。

    “你陪我坐会。”他将林小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目光不由瞄了瞄她的肚子。

    在林小乖看不到的地方,他蠢蠢欲动地曲了曲手指。

    林小乖其实不太想和他单独相处,总觉得别扭地不行,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

    沈迟看出来了却当做不知道,语气温和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宝宝有闹你吗?”

    林小乖摇了摇头,“没有,他很乖。”

    “我……能摸摸吗?”沈迟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说了出来。

    他其实对做父亲这件事并没有心理准备,但那不代表他心里不想,男人总是想着成家立业,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自然也希望对方能给自己生个孩子。

    上次回来林小乖的情况不好,肚子又还没有显怀,因此感觉才不那么深刻,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正在他喜欢的女人的肚子里孕育,那时的满足感几乎将他淹没了。

    “什么?”林小乖呆了下,随即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面色发红,想拒绝却觉得有些不近人情,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最后呐呐道:“你摸吧。”身体已经不自觉紧绷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然也有不少异性朋友,玩闹的时候也不少,但她到底出生在这个保守年代,不像年轻人那么放得开,总是守着心里的道德底线。

    即便上次沈迟在家时对她也有过一些“强迫性”的亲密动作,但她还是无法适应。

    看出她的紧张,沈迟却没打算见好就收,他伸手轻轻地贴在她凸起的腹部,一瞬间觉得心在止不住地发烫。

第25章 售货员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尿憋醒,刚想进入空间解决,旁边一只手伸了过来,带着睡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睡?”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腐败”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

第26章 海鱼

    林小乖闷笑,她就知道,沈迟这人坏起来能把活人气死。

    “你胡说!”售货员跳起来反驳,却被徐经理拦住了。

    还没丢够人吗?

    他瞪了那售货员一眼,然后亲自帮他们拿了一双三十六码的皮鞋,亲自道谢道:“对不住,是我管教无方。”这事他不是第一次干了,因此轻车熟路。

    他态度诚恳,沈迟这才顺了气。

    他在林小乖脚边蹲了下来,将她的一条腿抬了起来,林小乖吓了一跳,下意识伸手扶在他的肩膀上,任由他将皮鞋换了上去。

    “刚刚好,婉婉你觉得怎么样?”回过神来的时候,沈迟已经将她的脚放了下去,抬头问道。

    “……还好。”林小乖有些懵。

    皮鞋是圆头的黑皮鞋,款式简单但却很精致。

    “那就买下。”沈迟帮她换回自己的鞋,转头对着徐经理道:“我记得这双鞋是二十九块对吧?”

    “没错。”这位徐经理显然是个实诚人,他帮他们将皮鞋装好,口中道:“这皮鞋虽然贵,但是外国货,牛皮的,穿着舒服质量也好。”

    沈迟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数了三张大团结递出去。

    那个原本一脸气愤的售货员顿时呆了下,随即面色愈加涨红,不过这次是尴尬的。

    自家叔叔不止一次要求她不要因为客人穿的寒酸就给人脸色看,但她一直都不以为意,反正那些穷鬼又不买东西,给他们好脸色看做什么,要是人家蹬鼻子上脸赖着不走怎么办?

    因此她一直我行我素,有几次还借机羞辱了那些满身泥巴味儿的乡下人。

    每次看到叔叔对那些人好声好气地道歉,她面上不说,心里却觉得自家叔叔是在犯贱。

    看到那男人从口袋里拿出的一叠钱,她心里就一个咯噔,又气又羞又不敢置信。

    这种事她可是头一回遇到。

    她心里忍不住埋怨,既然有钱干嘛穿得一身寒酸!

    沈迟和林小乖可不知道她的想法,拎着皮鞋拿了找回来的一块钱两人就离开了。

    “你有什么想买的吗?”沈迟问道。

    林小乖刚想摇头,突然想到一件事,改口道:“我毛线快要织完了,我们买点毛线吧。另外,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要入冬了,还要买点棉花做小棉袄。”

    其实这时候的婴儿哪来的棉袄穿,冬天的时候往被子里一塞就好了,但林小乖的观念已经与这个时代脱轨了,沈迟则对这种事根本没概念。

    听她这么说,沈迟也觉得这钱必须花,带着她去买棉花了,顺便还买了几尺好布。

    到了街上,林小乖又买了些沈秀爱吃的饼干和糖,沈迟以为是她要吃的,还特意称了两斤乡下人挑进城卖的桑葚。

    路过电影院,沈迟硬是拉着她买了票。

    黑乎乎的电影院,大频幕上放着电影《小花》,林小乖逛了半天已经有些累了,上方的电影剧情对早看过的她来说又实在没有吸引力,没多久就开始昏昏欲睡了。

    等沈迟发觉的时候,肩上已经多了一份重量,林小乖睡得一脸恬静。

    直到电影放完,看电影的人都离去,沈迟才不得不叫醒她。

    “婉婉,醒醒,电影已经放完了。”沈迟轻摇着她的肩膀叫道。

    林小乖迷糊地睁开了眼睛,目光扫过四周空荡的座位,打了个哈欠道:“我肚子饿了。”

    眼角的泪滴令她的眼眸一片湿润,沈迟紧了紧喉咙,弯腰扶着她站了起来,声音温柔道:“那我们去吃饭。”

    沈迟原本是想带林小乖去饭店吃的,但林小乖却突然想吃面,对上她澄澈水润的目光,他没坚持几秒就妥协了。

    到了面馆,林小乖要了一碗鸡汤面,沈迟要了一碗牛肉面、一碟炒鸡蛋一碟雪菜肉丝。

    面上来后,沈迟二话不说将自己碗里的牛肉夹了大半到林小乖碗里,又夹了一半的炒鸡蛋,将剩下的炒鸡蛋和雪菜肉丝倒进了自己面里。

    “我吃不了这么多。”林小乖有些无奈,虽然她只要了个小碗的面,但这时候的小碗基本就相当于后世的大碗了,沈迟夹过来的牛肉和炒鸡蛋份量更是不小。

    “把鸡蛋和牛肉吃掉,面剩下了给我吃。”沈迟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别人的剩饭,但此时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后悔说出这样的话。

    沈迟的目光带着林小乖熟悉的执着,她不想和他争,沉默了两秒,到底还是选择了退让。

    最终,林小乖吃完了牛肉和鸡蛋,面只消灭了二分之一,沈迟则吃完了自己那份和林小乖剩下的面,后来还叫了一份小碗的红烧肉面。

    从面馆出来,已经在电影院睡了一个多小时的林小乖又开始犯起困来。沈迟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才睡过吗?”

    林小乖揉了揉眼睛,“可是已经到了午睡时间了啊。”

    没有办法,原本还有计划的沈迟只能陪她回家。

    家里并没有人,沈章明和罗玉芳去遛弯了,沈秀则和同学出去玩了,沈迟将林小乖送回房,想了想便又出去了。

    林小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她懒懒地靠在床上不愿起来,随手从空间中取了本书看了起来。

    翻开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拿了一本写陶艺的书,反正也是打发时间,她也就继续看下去了。

    上辈子,自有了灵泉水,她的身体就一直很健康。但空间灵泉水能消除身体的病痛,延缓肉体的衰老,却总有一些是无法改变的。

    失去了那个孩子又被宣布失去生育能力之后,她就有了神经痛的毛病,开始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腹部痛,后来演变成心里存点事身体上就有所反应,有时候是手脚关节痛,有时候是胸口痛,有时候是头疼。那会明明身体上的残缺已经被灵泉水治愈了,痛经的毛病却一直没有好转,估计也是因为这个。

    也不知是不是常年受到神经痛折磨的关系,林小乖明明看着比同龄人年轻很多,但手脚的灵敏度却是和同龄人相差无几。

    也因此后来因为感兴趣去学陶艺,她却没有坚持多久就放弃了,因为她的手不够稳,这一点对陶艺制作是非常致命的。

    想到这会自己已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神经痛的毛病也不药而愈,林小乖的兴趣又上来了,捧着手上的书看得很是入迷。

    院子里传来动静,林小乖将书放好走了出去。

    “这是什么?”她对着正搬着个大木箱的沈迟问道。

    “嫂子好。”同样抱着个大木箱跟在后面走进来的袁林乐呵呵地打招呼道。

    林小乖对着袁林点了点头,赶忙把路让开,跟着他们将东西搬进厨房。

    林小乖给两人倒了水,沈迟一口气喝干,蹲下身将木箱的盖子打开,那里面竟然是一整箱和被冰块混在一起的黄鱼。

    “那一箱是带鱼,我还买了冰箱,等会就送过来。”沈迟擦着脸上的汗道。

    袁林眯着眼睛揭底道:“为了这两箱东西,尺子可是把九湾山那的几个渔村跑了个遍。”

    “这些是九湾山收过来的?”不怪林小乖惊讶,别看九湾山也属于镇里,距离县城也不算远,但到那边根本没有路,不论是拖拉机还是牛车驴车都走不过去,必须用脚走。

    更何况那两箱带着冰块的海鱼份量可不轻。

    而且九湾山和外面来往少,连特殊时期那会知情插队都没有考虑那边,那边虽然地荒,面积却不小,外人要找到村子可不容易。

    见两人喘着粗气瘫坐在椅子上喊饿,林小乖手脚麻利地热了油锅开始煎馒头片。

    一大盆子馒头片,两人不到十分钟就解决了,袁林没力气说话,却一个劲地对林小乖竖大拇指,以示对她厨艺的肯定。

    这时候冰箱又送过来了,两人又没得空。等到都忙完了,两人已经累得像狗了。

    沈迟喝着媳妇倒的凉开水道:“那两箱海鱼先放着别吃,等到河里的鱼抓不到了再吃。”

    他听阿婆说了,自家媳妇对肉可有可无,倒是爱吃鱼虾河鲜,如今还好办,等到天气冷下去,汛期过了,鱼虾就不好抓了,他索性就想法子弄了两箱海鱼。

    林小乖有些感动,嗫嚅了下却不知道说什么。

    上辈子的时候,沈迟不是没对他这样体贴过。但那时候自己提出了离婚,他死活不答应。他对她好,她也只会觉得抵触。

    加上他那会逮着机会就明示暗示自己离开她下场会很坏,那些体贴在她眼里也变成了别有用心。觉得他对她就像对猫狗宠物,高兴了就逗两下安抚一下,不耐烦了就用手段威胁,别说是感动,她只觉得痛恨和屈辱。

    她心里微微叹了口气,同样的事,同样的人做,因为情况不同,竟然有这么大的差别。

    但林小乖却没有想要压制内心感情的变化,沈迟是个多么偏执霸道的人,她比谁清楚。

    上辈子她都已经做好同归于尽的准备了,他会突然放她走在她眼里根本就是奇迹。

    奇迹可能发生第一次,却绝不可能发生第二次。

    她会努力去爱上他,去回应他的感情。

    这好像并不难不是吗?

第27章 江小美

    罗玉芳回来看到厨房的冰箱,问了问价钱,一个劲地嘟囔浪费钱,看那架势,要不是有那两箱海鱼,她铁定要退回去。

    “嫂子,你快来看我给你弄了什么!”林小乖正在炒菜,罗玉芳正坐着小板凳洗菜,沈迟则在生火,沈秀兴奋的声音突然从外面传来。

    林小乖手上动作不变,转头就看到沈秀兴冲冲地跑了进来,拉开衣兜给她看。

    “鹌鹑蛋?!哪来的?”林小乖有些惊讶,他们这可没有人养鹌鹑。

    “捡的。”沈秀将鹌鹑蛋放进盆子里,“我今天去乡下和春妞他们玩了,这些是在山上找到的,都在这了,我用糖跟她们换的。”

    “阿婆,我记得上次吃完豆腐乳剩下的腐乳汁还有不少对不对?”林小乖将锅里的韭菜盛起来问道。

    “有呢,你要吃吗?”罗玉芳点了点头。

    林小乖摇头,“我想做个腐乳虎皮鹌鹑蛋。”她其实更想吃糖醋虎皮鹌鹑蛋或茶叶鹌鹑蛋,但不管是番茄酱还是茶叶、茴香、桂皮这些都不是这时候能买到的东西,她也没办法从空间偷渡出来。

    罗玉芳没听过鹌鹑蛋还有这种做法,但她对孙媳妇的厨艺有信心,因此一点异意都没有,其他人更不会有了。

    炒韭菜、红烧鳊鱼、虎皮鹌鹑蛋加上一个蛋花汤,他们一家吃了饱饱的一餐。

    “再这么吃下去,我回到部队就要食不下咽了。”完了,沈迟感叹道,自家媳妇的手艺真是没话说。

    “要不我们买个电视吧。”晚上,林小乖靠在床上看书,沈迟冷不丁说道。

    林小乖莫名,“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沈迟有些不是滋味地瞥了眼她手中的书,淡淡道:“你在家不无聊吗?”

    “不啊,我可以看书。”林小乖晃了晃手中的书。

    沈迟在生活中并不是细心的人,因此她看那些孤本的时候并不避讳他,反倒是在沈秀面前,她需要遮掩一番。

    沈迟有些气闷,媳妇太有文化也不是好事,有了书连自家男人都不在眼里了,算怎么回事?

    林小乖没在意他的情绪,心神继续投入到书中的世界中,这已经是她看的第二本陶艺书了,她有些手痒,打算等沈迟走后就进空间试试手。

    趁着在家,沈迟将家里的一些力气活都干了,空闲时便拉了林小乖出去给她买东西,短短几天,她的个人物品数量就翻了个倍。

    “小乖?”

    这天,林小乖正在院里摘茄子,突然听到有人叫她,她抬头看去,就见一个黑胖高壮的姑娘探着头对她笑。

    林小乖有些愣神地看着那张挤到一起看不清五官的面孔,突然间想哭。

    “小美……”

    上辈子,她的朋友不少,但真正的挚友,被她承认的却眼前这一个。

    江小美长得不好看,又黑又胖,但林小乖每次看到人们说“心灵美”,总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她。

    这个胖姑娘总是被人嘲笑,被人欺负不敢还手也不会告状,却从来不哭,总是笑得没心没肺。上学时经常因为同情别人用自己的饭盒换别人的干粮,笨笨的却永远有着最善良的心。

    上辈子自己流产失去生育能力自顾不暇,突然有一天听人说她喝农药自杀了,起因是她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夫骗了她家所有的钱一走了之,她父母被气死了。

    江小美笑得更开心了,跨着粗壮的腿噔噔噔跑了进来,拉着她的手道:“小乖,你别生气,我不是故意不来看你的。”

    林小乖拉着江小美进了屋,正在缝扣子的罗玉芳抬头看到她们,愣了下问道:“婉婉,这是你小姐妹?”

    她有些意外,这姑娘的形象实在太夸张了,和孙媳妇在一起,根本就是两个极端。

    林小乖点了点头,随即道:“阿婆,我带她去房间说会话。”

    “去吧去吧。”罗玉芳点了点头,又问道:“要在这吃饭吗?”

    “要的要的。”林小乖也不问江小美,直接道:“阿婆麻烦你去买点五花肉,中午我做红烧肉。”

    看她样子就知道很重视这个小姐妹,罗玉芳点头,“成,我这就去买。”

    关上门,林小乖有些激动地抱住江小美,“小美……”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小乖别哭,是我错了,这么晚才来看你。”江小美手足无措地拍着她的背安慰道。

    林小乖吸了吸鼻子,收敛了情绪拉着她在床边坐下。

    江小美从兜里掏出一叠大团结塞到林小乖手中,“这个你拿着,我本来想给你买点好吃的的,但我去的晚,供销社的东西只剩下一些剩下的,我知道你喜欢新鲜的就没买。”

    “给我钱做什么,你自己留着好了。”林小乖想推回去,那一叠最少有两百块,但她的力气可比不上江小美。

    “拿着呗,要不然我要不高兴了。”江小美按着她的手将钱塞进她兜里。

    江小美家在村里算得上是富户,不过她也只对林小乖这么大方。

    林小乖无奈,只好将钱手下。

    “你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找我?”她知道江小美家里肯定出了事,可能还和那位未婚夫有关,却不能直接问。

    “还不是爱党,吵着要去做买卖,我爹爹和阿娘不肯,他在家里闹到现在了。我爹爹都气病了,阿娘身体也不好,爱党又整天不见人影,回来了也只会跟人吵,我要在家里照顾,想走也走不了。”江小美也有些烦。

    江小美和林小乖一样也是老来女,不过她上面没有哥哥,她父母结婚多年才得了她一个宝贝疙瘩,即便是女孩也宠爱万分。

    江小美的未婚夫叫罗爱党,父母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去世了,因为和江小美有娃娃亲,江伯父和江伯母就将他接回去当儿子养。

    江伯父和江伯母都是厚道人,对罗爱党视如亲子,只是乡下总有人喜欢说闲话,说他是童养夫什么的,久而久之,罗爱党的性格变得阴郁沉默起来,一声不吭的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林小乖也见过罗爱党,但对他印象并不好,那次小美被人嘲笑,他目不斜视地从旁边走过了。穿着罗家的钱买的衣裳,背着江伯母缝的书包。

    不过据她所知,罗爱党固然是个白眼狼,但并不是心思多活络的人,上辈子能够将罗家的钱都骗走,绝对有人在旁边出谋划策。

    想到当时另一个传闻,她心里有了猜测对象。

    “他问你爹娘要钱了?”林小乖挑眉。

    江小美点了点头。

    “多少?”

    “两千。”江小美沮丧道:“这两年我阿娘和爹爹都生着病,没办法赚工分,还要花药钱,哪拿得出这么多钱啊。”

    这个傻妞……

    林小乖心中叹气,江伯父和江伯母哪里是拿不出,根本是不想拿吧。

    “小美,你喜欢罗爱党吗?”林小乖突然问道。

    江小美脸色黑红,“突、突然之间说什么喜欢不喜欢……”

    对上林小乖的目光,江小美意识到小乖并不是在笑话她,而是很认真的询问。

    她仔细想了想道:“应该说不上是喜欢吧。”她犹豫了下道:“他有时候其实蛮讨厌的,虽然他不欺负我,但我被欺负的时候,他从来都不管,还不如大猛哥呢。”她是笨,但不是蠢,虽然将罗爱党当做家人,但谁对她好还是看得清的。

    江小美说的大猛哥是她的堂哥,虽然也嫌弃她丑,但每次别人欺负她都会站出来保护她。

    林小乖依稀记得,那小伙子似乎还是自己的爱慕者呢。

    “那就是说其实你并不是多想嫁给他了?”林小乖又问道。

    “我也不知道。”江小美抓了抓脑袋,“但是爹爹和阿娘都希望我嫁给爱党,他们肯定是为我好,而且……”

    她有些自卑道:“我长得这么难看,应该没有其他人愿意娶我。”

    林小乖心中摇头,江伯父和江伯母现在应该动摇了吧。江小美看不出罗爱党打的什么注意,那两位眼睛可不瞎。

    “小美,我下午去你家玩好吗?”林小乖决定了,她必须和江伯父和江伯母谈一次。

    那两位肯定只以为罗爱党只是想多抓点钱在手里,不会想到对方是要恩将仇报。小美性子单纯,她的话她虽不会不信,但她却太过优柔,说不准就直接跑到了罗爱党面前摊牌,意图劝说对方。

    “啊!?”江小美闻言有些呆,“怎么突然要到我家去玩?”

    “你不欢迎吗?”林小乖故作不高兴道。

    江小美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当然欢迎你,但你现在……”她看了看她的肚子。

    “没事,都五个月了,胎已经稳了。再说我们可以先坐车到镇上,然后再走路到你家,反正也没有几步路。”林小乖并不担心肚子里的孩子,就像她说的,从镇上走到小美家没几步路,她平时出去散步也不止走那点路。

    江小美闻言放心下来,“那就好,我家的桃子已经熟了,我都忘了摘点过来,到时你多摘点带回来。”

    “对了,罗爱党在家吗?”以防万一,林小乖问道。

    江小美摇头,“他现在白天都不见人影,也不去学校上课,不知在哪儿晃悠。”

第28章 拜访江家

    江小美虽然神经大条,但有时候却特别敏感,像现在,她东拉西扯说了一堆好玩有趣的事,对林小乖之前差点流产的事却一个字都没提。

    午饭的时候,沈迟也回来了,听到林小乖说要到江小美家里去玩,便想要陪她去,不过被林小乖拦住了,只把江小美家的地址告诉她,让他晚饭前来接她。

    “小乖,我都不知道你做的菜这么好吃,比我爹爹都强。”下了客车,江小美挽着林小乖的手臂说道。

    江小美的爹爹年轻时是在县城的饭店当大厨的,直到特殊时期才不得不为了避风头回乡,手艺自是不差,村里谁家有了红白喜事都愿意请他。

    “你喜欢的话以后多来,我一定给你做。”林小乖微微笑道。

    “不用了。”江小美摇了摇头,“你现在上面有太婆婆和太公公,我经常去的话你会难做的。”

    她一向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

    从镇里到大江村并不多远,她们两人说说笑笑,没多久就到了。

    江伯母正在喂鸡,打眼就看到自家闺女和林小乖从小路边回来,顿时笑道:“回来啦。”

    又对着林小乖道:“小乖也很久没来玩了。”

    江伯母和江小美一样非常胖,只是比她白很多,笑起来像个弥陀佛,非常和蔼可亲,江小美的性子多半遗传了她。

    “江伯母好,听小美说江伯父生病了,我来看看他。”林小乖将手中拎着的一条大黄鱼递过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伯母可别嫌弃。”

    “人来了就好,买什么东西?”江妈妈有些犹豫,这黄鱼可是金贵东西。

    “哎呀阿娘,小乖给了你就拿呗。”江小美看不过眼道。

    江妈妈拍了她一记,“你个臭丫头!”

    “本来就是,我和小乖可是十几年的交情。”江小美不开心道。

    好说歹说,江妈妈到底还是把东西收下了。

    “小乖坐,我去给你摘桃子。”江妈妈带着两人进了屋。

    “小乖来了啊。”正要坐下,江爸爸拿着一把蒲扇从房间里踱了出来。

    “江伯父好。”林小乖打量了一下对方,仍旧是人高马大一身肥膘,黑黑壮壮的像个黑社会,小美的容貌就是像他,不过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出他的气色有些不太好,额头隐隐还冒着虚汗。

    “你怎么出来了?快坐下休息。”江妈妈连忙把江爸爸推到椅子上坐下。

    “不是听到你们的说话声出来看看么,房间里太闷,我憋得慌。”江爸爸一边扇着蒲扇一边说,声音没有林小乖印象中的洪亮,显然身体状况并不佳。

    “伯父是得了什么病?”林小乖关心地问道。

    “老毛病了,头疼恶心还睡不着觉,吃两幅药就没事了。”江爸爸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

    农村就这样,能不吃药就不吃药,能不上医院就不上医院,能不花钱就不花钱,即便江家是村里的富户也没有例外。

    林小乖微微蹙了蹙眉,一般胖的人都容易得高血压和心脏病,江伯父所说的症状似乎和高血压很像。

    因此她建议道:“我看伯父这情况有些像高血压,还是到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好。”

    江家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直白坦率,因此她也没有绕弯子。

    “没事,反正高血压也不要人命。”江爸爸不在意道。

    “江伯父可别不上心,要知道很多脑溢血、中风情况都是高血压导致道。”林小乖声音温和道:“伯父即便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小美想想,她可还没有结婚生子呢。”

    “真有这事?”江爸爸还没有开口,江妈妈就紧张地问道。

    她心里其实有七八分相信了,小乖可是考上首都大学的,说出来的话肯定没有假的。

    林小乖点头,“医院里量个血压也用不了多少钱,要是确诊了,按照医嘱吃药总比吃那些不对症的偏方药强。”她可是听小美说过,她爹爹一直都是吃的偏方郎中的药。

    “那成,就去一趟医院。”江爸爸却是被林小乖的话说动了,想到这两天家里的糟心事,他就觉得气血翻腾。

    “小乖,我要去摘桃子,你要一起吗?”江小美问道。

    “不了,你去吧,我有些累。”林小乖回道。

    江小美有些失望,但还是依依不舍地去了。

    直到江小美离开,林小乖看向江爸爸和江妈妈,犹豫了下道:“伯父伯母,罗爱党的事小美和我说了,有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们。”

    江爸爸和江妈妈对视一眼,就说小乖怀着身孕之前又差点掉了孩子怎么会特地跑来玩,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想到她特意支开小美和他们说,两人心里都有些不好的预感。

    “伯父伯母,我接下来说的你可能会难以接受,但请你们一定不要被气到。你们要是出了事,就没人会像你们这般为小美的未来打算了。”林小乖先给二人打了预防针。

    夫妻俩听了这话都有些不安,却还是将林小乖的话听了进去,做好了心理准备。

    林小乖看了他们一眼,缓缓道:“我前几天在县城看到了罗爱党,他和一个女人牵着手去电影院看电影。”她说的并不是谎话,那天她确实看到了,只是她对罗爱党一向没什么深刻的记忆,时隔那么多年,自然无法一眼认出来。要不是今天小美提到他,她又想到上辈子他骗了江家的钱一走了之的时候,刚好有个村子的姑娘失踪了。

    之所以将两者联系到一起,是因为她曾经听了这么一耳朵——那姑娘说不准是被罗爱党拐带走了,我有好几次看到他们两个一前一后从县城的客车中下来。

    “你是说……”江爸爸胸口剧烈起伏,江妈妈顾不上惊骇愤怒,赶忙上前给她顺气。

    江爸爸将她推开,死死盯着林小乖说道:“小乖你说的都是真的?”

    林小乖郑重其事地点头,“千真万确。”

    “为什么不告诉小美却告诉我们?”良久,江爸爸似乎缓过气来,轻声问道。

    “小美总是不愿意把人往坏处想,我怕她直接去找罗爱党。”林小乖实话实说。

    “你说得对。”江爸爸捂着嘴喃喃道:“傻闺女哟,可该怎么办……”

    “当然是把罗爱党做的事揭露出来,解除他和小美的婚约了。”听出江伯父话里竟然有息事宁人的打算,林小乖大惊道。

    岁月虽然改变了她很多,但林小乖本质里的东西却还在,她依旧有着文人的清高,骨子里流淌着敢爱敢恨的血液。

    “虽说过错在爱党,但好女不二嫁……”江妈妈一脸为难。

    林小乖有些不敢置信,江伯母就算了,江伯父为人一向果决,怎么会这般裹足不前?

    “小美一向没什么心眼,罗爱党那样的白眼狼,伯父伯母你们在的时候还好,钱都捏在你们手里,他不敢欺负小美,等到你们不在了,小美抓得住钱吗?到时候不仅会被谋了财,还可能被害了命!”

    “我知道小美长得不好看,但她性子那样好,相处久了没有人会真的讨厌她,这世上男人这么多,总有一个能慧眼识珠的。便是没有这样的男人出现,大不了不结婚,也不能跳进这样的火坑。小美不是复读了吗?我可以辅导她功课,让她考大学,一年不成就复读两年,两年不成读三年,只要不超过二十五岁就能考,我们有很多时间。到时候,不用靠男人她也能养活自己。”

    江爸爸有些狼狈地避开了林小乖的目光,心里满是苦涩。

    他能怎么办,他虽然疼闺女,但也知道年轻小伙都不会喜欢自家闺女这样的。当初他打算得好,罗家家境贫寒,罗家夫妇都是厚道人,和他的交情也好,应该会对闺女好。说句自私的话,当初罗家夫妇意外过世,他心里其实是有些窃喜的。他想着自己把爱党带回家当儿子养,也不要他当什么上门女婿,等到爱党长大成人,便是看在养育之恩的份上,也会对闺女好,哪想到……

    早年他不是没发现爱党的性子有些歪了,只要他们夫妻一表现出对闺女的偏爱,那孩子嘴上不说,却能看得出不高兴。小美有了东西都不会忘了他,他却总是做出一副被侮辱的样子。

    那孩子只记得他们的偏心,却看不到他们对他的好。

    江妈妈听了她的话却是动容了,他们夫妻之所以一直那么喜欢林小乖,长得好学习好这些都是其次,真正却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因为闺女长得不好看不起她,还打心眼里觉得闺女是个好姑娘。

    刚才辅导功课的事不管林小乖是不是嘴上说说,她心里都感激。

    “小乖,你一向和小美关系好,如今又是已婚妇人了,伯母也不瞒你,我们小美的问题不仅是容貌。”江妈妈痛哭失声道:“我们夫妻的生育能力都有问题,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年纪才生了小美,医生说了,我们这种情况是会遗传的。小美身材像我们,毛发还旺盛,怕是……”

    “我不是没想过让小美瘦下来,但就是光喝水她都会胖,我实在是没辙了。”

第29章 小美的袒露

    林小乖愕然,她想起来了,多囊卵巢综合症的症状之二就是肥胖、多毛,另外她曾经看过一篇报道,上面有写男性过于肥胖的话是会影响到生育能力的。

    这样一想,江伯父和江伯母的情况还真的非常符合。

    记得那会自己所在的老城区就有一家娶了有这种毛病的媳妇,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那家的媳妇是在生了一个女儿之后才检查出来这种毛病的。

    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的人虽然不易受孕,但并不是不能怀孕,至于江伯父江伯母那样的,林小乖怀疑是那年代的人吃得差,营养不良的关系,更何况这两位的问题可不仅仅在江伯母身上。

    而且没有记错的话后世是有一些有效治疗手段的,她琢磨着回去查一下资料,反正001是有自动收集资料功能的。

    “伯父伯母,我还是不同意将小美和罗爱党凑在一起。你们说的毛病我在书上看到过,叫多囊卵巢综合症,并不是每一对夫妇都和你们一样这么晚才有孩子的。而且据说外国对这种毛病是有治疗手段的,我们国内一些好的老中医开出的药对这种毛病也有效。这是关系到小美一生的问题,你们不能因噎废食。罗爱党那样的山中狼,哪怕找个身有残疾、或者貌丑无盐的,只要心性憨厚,就比他强百倍。”林小乖苦心劝道。

    “我同意小乖说的。”江小美的声音突然在屋中响起。

    屋中三人一愣,有些呆呆地看向门口,那里,江小美捧着一个盆站在那,泪流满面。

    屋中三人谈得投入,竟没有发现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听多久了?”江妈妈有些迟疑地问道。

    江小美看向林小乖,“我回来问问小乖想吃生一点的还是熟透的桃子。”

    也就是说从头听到尾了。

    江爸爸叹了口气,招手把女儿叫到身边,“小美也大了,有些事也该知道了。”

    其实,听了林小乖说的那些话,他们夫妻已经有了放弃罗爱党的打算,但心中总有些犹疑。

    罗爱党到底是个男人,他们要是腿一蹬去了,家里有个男人总能顶事。

    他大半辈子赚的钱,女儿注定保不住,与其便宜外人,还不如便宜爱党。

    那孩子再怎么令他失望,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作假的。

    人一旦涉及自身和身边的人,就容易关心则乱,江爸爸如今也是如此失了平常心,没有了往常的决断力。

    “爸,爱党靠不住的。”江小美擦了擦眼泪,下定决心般道:“我没有和你们说,我九岁那年生病发高烧,爱党根本没有听你们的话按时给我吃药,他把药都扔了,还把我盖的被子给掀漏了风。”

    “他以为我睡迷糊了不知道,但其实我一直记得。”

    “这种事你怎么到现在才说!?”江爸爸又惊又怒。

    江妈妈也是一脸不敢置信,她没想到,那个他们视作亲子的孩子不仅不和他们一条心,居然还对他们的宝贝女儿起过歹念。

    “我不敢呜呜呜……”江小美哭得伤心,“不止是那次,刚上初中那年秋天,我被人推进沟渠里,腿陷在泥里爬不上来,等了好久才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接近,结果那些人却被叫走了,我听出了那是爱党的声音。”

    那一次,要不是小乖到她家找她,正在队里做工分的爹爹阿娘根本不会知道她还没回家,更不会沿路来找她,把她从沟渠里拉上来。

    就是那样,她又惊又怕的也生了一场病。

    林小乖叹气,自己知道的不是吗,小美总是在涉及自身的时候胆子很小,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敢反抗。

    “你个傻孩子,这种事你当时就该告诉我们。”江妈妈心疼得不行。

    她竟不知道,在他们夫妇的保护下,女儿竟被那样对待过。

    她也知道女儿的性子,事情肯定不止这么一两件,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罗爱党指不定怎么虐待闺女的呢。

    原本对于罗爱党,哪怕知道他背着他们找上了其他女人,她也依旧有着不舍,但这会她对他却只有恨!

    农夫与蛇,不外如此。

    江爸爸按着胸口使劲喘气,良久,才语气坚决道:“就听小乖的,罗爱党不能再待在家里了。”

    “伯父,我觉得,比起罗爱党,江大猛其实对小美更好。”犹豫了下,林小乖轻声提醒道。

    她听小美说过,江伯父和他的大哥也就是江大猛的父亲关系不好,具体原因不知道,似乎是和她阿公阿婆的偏心有关。不过两家虽然不来往,但也没听说有什么争吵。

    或许因为此,江伯父才觉得小美除了他们无人可以依靠,才对罗爱党这根最后的烂稻草难以割舍。

    但事实证明,血脉的羁绊是非常神奇的存在。

    从江大猛对小美的态度上,不难看出他父亲对江伯父的态度。

    江爸爸闻言愣了下,然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该说的都说了,该提醒的也都提醒了,林小乖便跟着江小美去摘桃子了。

    “小乖,我是不是有点没用。”两人蹲在桃树下洗桃毛,江小美有些沮丧地道:“明明爱党都已经那么对我了,我还是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小美你的确要改一改,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除了你爹爹、阿娘还有我,不要轻易相信其他人。谁都知道伯父伯母赚了很多钱,他们就只有你一个女儿,肯定会有很多不怀好意的人为此接近你。”林小乖并没有安慰她,而是借机教育道:“你只知道罗爱党要害你,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了抢走爹爹阿娘?”

    “是也不是。”林小乖解释道:“你想想看,要是没有了你,江伯父是不是会收罗爱党为养子?”

    见江小美点头,她继续道:“养子和准女婿可是两回事,尤其没有了你之后,不管是你家的财产还是你爹爹和阿娘就都是他一个人的了。”

    她没有说的是,年幼的罗爱党可能对江家的财产还没有什么想法,会对你出手完全是出于嫉妒。

    小美误会了又怎么样?如今这个情况,她愈加讨厌罗爱党,才是她喜闻乐见的。

    将选好的桃子都洗干净,两人提着桃子悠哉悠哉地踱了回去。

    “回来啦。”江妈妈绞了湿毛巾给她们,“快擦擦脸上的汗,别捂着了。”

    “谢谢伯母。”林小乖接过将脸和手都擦了个遍。

    江妈妈收拾完鸡窝回来,洗了手坐了下来。

    “小乖你这肚子有五六个月了吧,冬天的时候生?”她看了看林小乖的肚子问道。

    林小乖点头,“刚好五个月,孩子的生日应该是在元旦前。”

    “那日子可不好,孩子的尿布不好洗。还是夏天生好,尿布只要水里一搓,太阳下晒个把小时就干了。”江妈妈皱了皱眉道。

    林小乖却不这么想,大夏天坐月子,这时候又没有空调,不是遭罪吗。

    “我可要多养些母鸡了,到时候好给你月子里吃。”江妈妈想了想,对着江爸爸道:“我记得你以前会凿冰钓鱼,到时候去钓点鲫鱼给小乖下奶,你的那些家伙还在吗?”

    “找根结实的线就成了,要什么家伙?”江爸爸扇着蒲扇不以为意道。

    “不用麻烦伯父了,那个沈迟也会,让他去就行。”林小乖其实不知道沈迟会不会,但凿冰钓鱼吃苦受累不说还有危险,江伯父那样的身体,她可放心他去。

    对沈迟她就不心疼了。

    “真的?”江爸爸的关注点却和她不一样,“你家男人还有这本事?不错不错,到时候我们爷俩一起去。”

    林小乖无语,想到到时候沈迟在的话也让人放心一些,便点头应下了。

    “小乖还打算上大学吗?”江爸爸将一个桃子推到她面前问道。

    一直以来只有小乖愿意和自家闺女玩,对方对自家闺女也是真心相待,他们两夫妇自然也跟着对小乖另眼相待,对她不说如另一个女儿一般,比起小美舅舅姨母家的孩子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上的,本来打算重新考,但沈迟帮我办了休学手续,等孩子可以送幼儿园了再继续上。”她记得当初魔都这时候就有一家口碑非常不错的早教幼儿园,好像是回国华侨妇女开的,想来首都也能够找到类似的。

    “也是,你才十六岁,年轻着呢。”江妈妈一脸欣慰。

    袁家庄的沈迟她也是听说过的,优秀自不用说,如今还能够这般为小乖考虑,他之前干的那些事也不那么让人痛恨了。

    老一辈的人都是这样,没什么情情爱爱的念头,只要两方人品都好,门户差距不要太大,日子就能过好。

    无疑,沈迟是符合这个要求的。

    不要说他们,就是林小乖,出生在这个年代,骨血里也被烙上了这样的观念,前世看到一些小年轻为了情爱要死要活地为难父母,心里其实也是很看不过眼的。

    “户口本上改成十八岁了,要不然领不到结婚证。”林小乖有些无奈地开口,平白无故的,愣谁也不愿老上两岁啊。

    只是沈迟这个人,算计起来的时候绝对是滴水不漏,不会给人逃脱的丝毫可能。

第30章 浪漫

    吃完桃子,林小乖有些犯困,江小美便陪着她在房间睡了会。醒来的时候,却发现沈迟坐在床边,她揉了揉眼睛,“你来了,小美呢?”

    “在外面洗脸。”见她醒过来第一时间关心一个外人,沈迟有些不高兴,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

    “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看了看旁边的闹钟上显示才三点,林小乖有些疑惑地问。

    沈迟将她扶起来,“来晚了会赶不上客车。”

    林小乖点了点头,拿起床边的凉开水喝了起来,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有睡醒要喝点什么的习惯,小美果然了解她。

    “小乖,你出来啦。”江小美欢喜地对着林小乖笑,然后有些胆怯地对着沈迟笑了笑。

    她总觉得,这个男人对她不太友好。不过这种敌意她很习惯,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那些同学当面不敢说,背地里却总说她又丑又笨,没有资格和漂亮学习又好的小乖做朋友。

    于是江小美这个粗神经,完全没把沈迟的嫌弃放在眼里。

    林小乖将喝完水的杯子洗干净,洗了把脸,便和江小美坐到一起了。

    “伯父伯母呢?”

    “阿娘去收黄豆了,爹爹去屋顶乘凉了。”

    江小美家的房子是如今的农村少见的平房,屋顶非常凉快。

    “小美你现在不去学校吗?”林小乖问道。

    江小美摇头,有些失落道:“班里的同学都不认识,除了你也没人愿意和我做朋友,去了也没意思。”她没说的是,班里的同学还排挤嘲笑她。

    不过即便她不说,林小乖也能想象到。

    她想了想道:“那你以后也不要去了,学籍挂在那,考试的时候去考一下,平时来我家,我给你辅导功课。”

    她没记错的话,上辈子自己就一直给小美辅导功课,她虽然笨,但基础还是学得很扎实的,加把劲儿,即便考不上大学,也能考上个大专也好。

    “不用不用。”江小美连连摆手,她并不想打扰到好友。

    “听我的,你来了也能多个人陪我说说话。”

    沈迟正要开口,听到这句,就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他不在家的时候,秀儿也要上学,想也知道婉婉和阿公阿婆说不到一起。

    “那我真去啦。”江小美其实也很想去的,见小乖说的认真,一旁的沈迟又没有不高兴,便答应了。

    她心里想着,大不了自己多买点东西去,那小乖的太婆婆就不会不高兴了吧。

    “还有不要忘了把课本带上。”林小乖提醒道。

    林小乖找了江伯父和江伯母道别,便在江小美的目送了离开了。

    “你和这个江小美关系很好?”客车上,沈迟有些奇怪地问道。不等林小乖回答,他就继续说道:“我以为你的朋友会是同类。”

    “我们就是啊。”林小乖一脸坦然。

    当初的林小乖和江小美,都是单纯善良的孩子,她已经被现实改变,小美却还是那个样子。

    她何其羡慕,又何其庆幸。

    沈迟面色有些古怪,林小乖看了,心中没来由地升起一股厌烦。

    “她长得不好看,但却很干净。”她意有所指。

    沈迟神色一变,目光倏地沉了下来,自己在她眼里原来是不干净的吗?

    林小乖刚说完就后悔了,但却不打算道歉。

    从客车上下来,两人都很沉默,沈迟落在林小乖一步之后,两人一言不发地往家走去。

    还有一个转角就要到家了,沈迟却突然把林小乖的手抓住。

    “把刚才的话说清楚。”他的声音很低,但却带着一股无言的危险感。

    林小乖挑眉,有些生气道:“说清楚什么?”

    “说清楚你对我的不满。”沈迟直视着她说道。

    或许是怀孕的关系,林小乖的忍耐力大幅度减弱,导致她直接说出了心里的想法:“我讨厌你没完没了的试探,讨厌你的自以为是,仿佛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连我的感情都在算计着得到的样子……真的非常令我厌恶。”

    说到最后,她的表情已经变得冰冷。

    她的确打算努力去爱上沈迟,但却无法忽略他做什么事都带着算计,带着利弊权衡。十六岁的林小乖或许无法发现沈迟身上的违和,但上辈子二十五岁的林小乖能够发现,如今她的自然也能发现。

    能忍到现在,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沈迟身形一顿,目光近乎震惊地看着林小乖,还带着连自己也不知道的难堪。

    他知道这个女人很聪明,却没想到她聪明到了这种地步。

    “……对不起。”除了这句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甚至他都不能承诺能够改变,时时刻刻用算计的心态去和他人相处,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和本能。

    军队是很单纯的地方,但因为身世的特殊性,他过得比任何人都艰难。

    如果不算计,他就活不到现在。

    林小乖看了他一眼,心中有些失望,但更多的却是怅然。自己其实知道的不是吗?沈迟就是这个样子的。

    她抽出自己的手,独自一人离开了。

    留下沈迟一人站在原地苦笑。

    回到家,林小乖什么也没说就进了厨房。

    沈章明和罗玉芳面面相觑,这是怎么了?他们看向跟着走进来的沈迟。

    “迟娃,你惹婉婉生气了?”

    沈迟不知道该不该点头,这一犹疑,在两老眼中就成了默认。

    “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婉婉怀着孕,你顺着她点怎么了?”罗玉芳瞪了他一眼,然后道:“老头子你说说他,我去探探婉婉的口风。”孙子难得回来,可不能让小两口拧着来。

    目送老伴进了厨房,沈章明拉着沈迟坐下,随后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阿公你说女人太聪明是不是有些不好?”他一向心高气傲,虽然学历不高但一直不觉得自己的脑子比那些上大学的差,只是时不待我,当初会强娶林小乖,也是因为对方脑子聪明。

    若是他当初打探到的林小乖不是常年都考第一名,他不会那么积极地算计她嫁给他。他并不是多超脱的人,内心再俗气不过了。

    却不想,自己竟然也会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时候。

    被林小乖道破自己的本质的时候,一瞬间他是觉得惶恐的,但这会他心里却兴奋了起来。

    这世间有人能透过你光鲜的面目,看破你最不堪的真实,难道不是一种……浪漫吗?

    他想到偶尔到部队来表演的文艺兵口中常说的那个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章明有些皱眉,“女人当然是越聪明越好了,你犯傻的时候她能知道拉住你,生下的娃也会比别家聪明。”

    沈迟扶额,得,他就不该和阿公说这个,两人脑子频道根本不同。

    “婉婉,迟娃是不是给你气受了?你别放在心上,我帮你教训他。”厨房中,罗玉芳一边择着菜一边偷偷地打量林小乖的表情。

    “不用。”林小乖笑了笑,“我没事,只是被太阳晒得有些晕。”她并不想长辈为他们担心。

    罗玉芳哪能相信,但看林小乖不肯说,也没有办法。

    吃过饭,林小乖早早地去睡了,沈迟则送沈秀去学校了,明天礼拜一,她要回学校了。

    发现怎么也睡不着,林小乖就进入了空间。

    打开兑换商店,她翻到了保健商品页面,翻了十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自己要找的。

    维生素果汁:每袋售价2金币,热水冲泡即可服用,味道酸甜可口,一天一杯便能发挥最大效果,长期服用能有效减去体内脂肪,但停止服用后有80%的可能反弹。

    维生素水藻:每件售价100金币,将之熬制后的汁水倒入洗澡水中即可产生减肥效果,一件可使用十天,当身材减至完美便可停止,零反弹零副作用。

    美体丹:每颗售价500金币,健康减肥的最高成就产品,一天一颗,一年便能摆脱肥胖,成就魔鬼身材。集美白嫩肤等各种效果于一身,最大卖点在于此商品还能惠益于使用者的后代,遗传性肥胖不再是噩梦。

    林小乖嘴角抽搐地看着美体丹的介绍,是错觉吗?总觉得相对前面两种中规中矩的商品,美体丹的介绍词散发出浓浓的逗比气息。

    不过出于对兑换商店一贯的信任,她还是买下了一年份量的美体丹,近二十万的金币就这么没有了。

    不过林小乖并不心疼,钱能花在刀口上就值。

    介绍词上敢写健康减肥,就绝对不是虚言。

    在小美家的时候她就打算想办法帮她改变身材了,兑换商店果然没有令她失望。

    心里的一块石头放下,林小乖便将注意力放到了之前挖的池塘和刚养两天的牲畜上。

    不过几天,池塘里那些只有手指长的鱼苗已经长成成鱼了——虽然和植物的生长速度没法比,但也绝对不慢。

    不过林小乖发现,那些牲畜的长势并没有鱼那么快,拳头大的小鸡小鸭小鹅体积长了一倍左右,猪崽、羔羊和小牛的体积虽然也有明显变化,但显然不及前者。

    可以看出,体积越是大的牲畜,生长速度越慢。

    林小乖并不失望,反正她又不打算卖,这些足够他们一家吃了。就这她还担心以后鸡蛋、鸭蛋和鹅蛋太多了怎么办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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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生之幸福日常:
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明明有实力也有运气,却总是离幸福一步之差,而林小乖幸运又不幸地属于其中之一。
——出生在六十年代,作为家里备受宠爱的老来女,林小乖长得好又聪明,却偏偏有四个平庸软弱的哥哥,以及四个厉害的嫂子;原本家庭成分不好前路灰暗,却在恰当的年纪遇上高考恢复,一举考上大学;疼她的爹人逢喜事精神爽,一觉睡下再没有醒来,林小乖悲痛欲绝下病倒,兄嫂却见钱眼开把高烧昏迷的她嫁了出去;幸得遇上个不差的男人,家里却是一窝不省心的,浑浑噩噩中失了做母亲的能力。
心灰意冷下离了婚,远走他乡。一个人在城里闯荡出一番新天地,有钱有闲,过得也算自在逍遥,临老却突然得了个晚出现了几十年的金手指,亏得心宽才没给郁闷死。
祸从天降,原以为要一命呜呼,睁开眼却回到了最初。
林小乖想着,这要再把日子过差了,她得蠢成啥样啊。
重生之幸福日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之幸福日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之幸福日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