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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嬉戏的游魂     重生之全能天才txt下载     重生之全能天才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闵枫的“初恋”

    对于秦大主任,闵枫既没有什么好感,也谈不上什么恶感,因此还是表现出了一个学生对老师应有的尊敬和礼貌,颇为恭谦地答道:“老师好,我叫闵枫,是初一新生,但现在还不知道我具体分在哪个班。”

    然而,闵枫恭谦礼貌的姿态似乎不起什么作用,反而让秦大主任怒气更盛了,不由分说地就怒斥道:“胡说,现在居然还敢说谎!各个班级的学生名单早就在前两天报名的时候公布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分在哪个班?最好现在就给我老实交代,你到底是哪个班的,否则别怪我处分你!开学典礼姗姗来迟,不好好认错也就罢了,还敢胡说八道想糊弄过去,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你!”

    天呐,嫉恶如仇也得有个度不是,秦大主任看来是已经给他盖上万恶不赦的不良学生印章了,连实话实说都不相信。闵枫对此甚为无奈,只得耐着性子继续解释道:“秦主任,我真没说谎。是陈校长叫我开学这天来报道,然后班级随我挑的。”

    什么?陈校长,还班级随他挑?秦大主任顿时一阵愕然失神,刚才那副非严惩闵枫不可的模样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是陈校长叫你开学来报道,而且亲口答应你的班级随你自己挑?难道你是陈校长的亲戚?”

    得,居然还自以为招惹到了皇亲国戚,怪不得刚才还凶神恶煞的秦大主任现在却是一副摸了老虎屁股后的忐忑模样。闵枫只是心里暗笑了几下,接着解释道:“秦主任,我并不是陈校长的亲戚。不过,的确是陈校长叫我今天来找他报道入学,所有的手续他都会帮忙办妥的。”

    “等等,你刚才说你叫闵枫,是那个以全县第一名考上县一中,却没有去读的闵枫同学吗?”秦大主任总算是醒悟起来了。

    闵枫点点头,答道:“嗯,没错!”

    “原来是闵枫同学呀,怪不得,怪不得!”秦大主任立马换了一个态度,笑容可掬地看着闵枫,哪里还有半分前一刻那副杀神的样子,整一个和蔼可亲、爱护学生的体贴老师,“你要找陈校长是吧?这样,你先到那边的树下坐着休息一会,等陈校长的发言结束了,我再带你过去吧。”

    还亲自带过去?这前后的待遇差别也太大了吧!闵枫心中不免嘀咕了两句,当然面上也只能礼貌和感激地应道:“那就麻烦秦主任了,谢谢!”

    秦大主任笑容不减:“不麻烦,不麻烦!”

    原本一场主任严惩迟到学生的好戏,如今却变成了师生知心交谈,其乐融融的场面,着实让许多伸长脖子等着看好戏的学生们大跌眼镜。

    “怎么回事,秦秃头不像是要处分那个学生的样子,难道在酝酿更变态更恐怖的惩罚?”

    “我的天啊,秦秃头笑了,居然冲着那个家伙笑了!我想是我眼花看错了,对,肯定是我眼花看错了!”

    “秦秃头居然放那个家伙离开了,这不可能啊,难道秦秃头今天吃错药还是神经错乱了?”

    ……

    一校之长在开学典礼上的发言无疑是又长又沉闷的,等了半个多小时,在闵枫就要打瞌睡进入梦乡的时候,总算是结束了。

    在秦大主任的热心带路下,闵枫并没有遭到哪个老师的拦堵,很快便顺利地见到了陈校长。

    见到闵枫如约前来一中报道,陈校长也很是高兴,笑道:“闵枫同学,我代表一中欢迎你入学就读。怎么样,想去哪个班,有没有哪个相熟的同学在哪个班?或者我先让秦主任去把各班的学生名单都拿来给你看看,然后再决定?”

    选择,还用得着选择吗?前世的初一7班理所当然就是他的不二选择,闵枫朝陈校长微微躬身,谢道:“谢谢校长,不过不用了。我已经想好了,就去7班!”

    “这么快想好了?那好吧。”陈校长笑了笑,又转头向秦鸿发吩咐道,“秦主任,去把庞老师叫过来一下。”

    闵枫很清楚,这个庞老师应该就是初一7班的班主任庞淞元,一个三十岁左右,没什么特点的男老师,他对这个初一的班主任印象并不深刻。

    果然,很快和记忆中模样依稀有些像庞淞元的男老师就随着秦鸿发来到了闵枫的面前。

    “庞老师,这个学生叫闵枫,以后就跟你的班了。”陈校长指了指闵枫,用命令的口气说道。

    庞淞元第一反应自然是认为闵枫多半是一个成绩很烂的关系户,脸上微微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情,心中对校长往他的班级塞垃圾的做法有点情绪,可却又不敢发作。

    似乎是知道庞淞元的想法一样,一旁秦鸿发在陈校长吩咐后,立即补充道:“庞老师,闵枫同学可是以全县第一名考上县一中的尖子生,你今后可得多多照顾啊。”

    几乎是一瞬间,庞淞元心中的那一丝不满立即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则是一阵狂喜,忙不迭地猛拍胸脯保证道:“陈校长、秦主任请放心,我一定会给闵枫同学营造最好的学习环境的!”

    捡到宝了,真是捡到宝了!领着闵枫回到自己班级队列前,庞淞元犹自高兴不已。全县第一名竟然安排到他的班级,这不是给他送成绩,送奖金吗?自己和陈校长的关系可并不怎么凑近,只是普普通通,看来以后得更加积极点向组织靠拢了。对,中午就买上一条好烟,送到陈校长家去,表示表示感谢!

    闵枫当然不知道也没那个闲心想知道庞淞元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此刻的他正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广场上初一7班队列的同班同学们。尽管人很多,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死党李向鹰和唐文,还有那个曾经让他那青春期少男之心为之萌动的叶娇娇。

    没错,叶娇娇就是闵枫的初恋。

    不过,这只是简略版的表述,完整点说的话,叶娇娇是闵枫的初次暗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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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叶娇娇

    叶娇娇依旧是那么的青春靓丽,那么的可爱动人!细柳般的黛眉,秋水般的大眼睛,细密微翘的睫毛时不时上下眨动着,还有那宛如经过精雕玉琢一般的粉鼻和湿湿柔柔的红唇,给人一种画中美人的梦幻感觉,但却又更真实、更灵动。

    饶是心理上已经算得上大叔级别的闵枫,再次见到靓丽可爱的叶娇娇,仍不免心神为之一窒。

    单从外貌上来看的话,叶娇娇就像是一个乖巧、可爱、惹人怜惜呵护的邻家妹妹。不过,如果你真的认为她是这种文文静静、柔柔弱弱的小家碧玉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她虽然还不至于像一个疯丫头似的每天风风火火,但也是活泼得很。

    尤其是对闵枫,初中三年里,叶娇娇每天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和闵枫较劲。无论是平时测验,还是期中、期末考试,甚至是平时的作业和习题,她总是憋着股劲和成绩一向名列前茅的闵枫一较高低。到后来,两人就成了每天不大眼瞪小眼,互损几句就不舒坦的冤家。

    不得不说,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心理是非常奇妙的。闵枫不仅没有因为叶娇娇事事和他较劲而讨厌她,相反越来越喜欢和她斗嘴的感觉,慢慢地就演变为对异性的好感。初中三年,闵枫一直都没能鼓起勇气表白,高中以后两人不在同一个学校,也就渐渐疏于联系了。

    如果大学毕业后和他在一起的不是高洁而是叶娇娇,她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恍惚间,闵枫不由自主地想着。可这么一想,他的心又是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绞痛。

    也许在没有能力给予幸福之前,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去爱,也不值得别人爱吧……

    满心苦涩伤痛的闵枫微微摇了摇头,缓缓跟上因为开学典礼结束而返回教室的初一7班队伍。

    开学第一天一般都是没有课的,各个班级无非就是对教室进行大扫除,然后安排座位,发课本等等。初一7班自然也不例外,师生五十多人热火朝天地展开了对未来自己将待上长达一年的教室的大清洁。尽管只是扫扫地,擦擦窗户的小事,但闵枫还是干得蛮有兴致的。

    座位的编排没有出乎闵枫的意料,和记忆中一样,庞淞元依旧是把他安排在了二组第四排这个人人都望眼欲穿的位置。教室中间略微考前的座位,既可以看清黑板,方便听老师讲课,又不用吃粉笔灰。而且他现在身高已经接近1米7了,坐这个位置对后面的同学是有一定影响的,可见庞淞元对他这块宝还是挺照顾的。

    闵枫刚一走进座位坐下,他的同桌陈华就一脸好奇地向他问道:“喂,你是不是学校领导的亲戚来着?开学典礼的时候,我看见你在台上和校长还有许多老师说话,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闵枫和陈华的关系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一般同学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可对他的印象却是非常深刻。这是因为,有一次上音乐课,他的这位好同桌陈华竟然在课桌里面磨西瓜刀,一边磨还一边拽拽地朝他炫耀着。换了谁遇见这种事,想不印象深刻都难!

    陈华可以说是非常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开学不久后,就和几个同村或邻村相熟的好友纠集在一起,经常逃课,到处惹是生非。看谁不爽,就拽拽地骂几句,碰着敢骂回来的,就几个人围上去一顿海扁,如果打不过,就抽出怀里的西瓜刀,恶狠狠地一阵吓唬和威胁,这就是他这类青春期男生极力想吸引别人尤其是异性目光的行为举止。

    闵枫看了看有点痞气的陈华,善意地笑了笑:“不是,我倒是想有个什么当一中学校领导的亲戚,可惜没有。开学典礼那会,我就是和校长说说入学手续的事情。”

    说话间,一个无比熟悉的倩影出现在了闵枫的眼前。果然,叶娇娇还是和记忆中一样,就坐在他的前面。

    似乎是听到闵枫和陈华所说的话,叶娇娇的同桌戴晓月有点惊讶和意外地看了闵枫几眼,然后又有点兴奋的样子拉着叶娇娇就叽叽喳喳地咬起耳朵来。

    过了一会,叶娇娇竟然就转过身,反坐在椅子上,模样可爱地撑着下巴,然后用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闵枫。

    旋即,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全部聚焦到闵枫的身上,同时七嘴八舌地八卦起来,什么非礼、暗恋、表白、女追男等等,各种各样版本的猜测纷纷冒了出来。

    汗,真是成吉思汗都没有这么汗!没想到叶娇娇这小妮子依旧是这性子,做事情不经大脑,想到一出是一出,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这种情况下,闵枫还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闵枫还没有组织好语言开口,叶娇娇就说道:“你就是那个考了全县第一的闵枫?你也没有三头六臂啊,真的是你考了全县第一?”

    说不定这小妮子刚才还真就是在看他到底有没有三头六臂,闵枫不由得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点点头道:“嗯,是我!”

    这话一出,整个初一7班的学生全都一阵哗然,纷纷议论了起来。

    “第一名?升学考试考第一名,那又怎么样,也不见得能上县一中!”

    “切,你懂什么,人家说的是全县第一,当然不会是咱们镇升学考试第一名了!”

    “我看清楚了,他真的是我们二小的闵枫,他可是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县一中的,厉害着呢!”

    “真的假的,以全县第一名考上县一中,还会来咱们镇一中读书?”

    ……

    班里大多数人都闹哄哄地议论着闵枫,这时叶娇娇却突然又问道:“听说你考了接近满分的191分,是历年来最高的,而且从来都没有人的分数能高过170分。喂,你是不是作弊了?”那双美丽灵动的大眼睛里满是怀疑,显然心中早已给闵枫盖上考试作弊的印章。

    对此,闵枫还真是苦笑不得!不过,现在他总算是知道叶娇娇为什么总爱和他较劲了。虽然他前世没有考了全县第一,但也是突然插进初一7班的特殊存在,也是青柳镇经过重重选拔出来去参加县一中升学考试的尖子生。

第十八章 程晓君

    关于枫闵是否在县一中升学考试上作弊的问题,叶娇娇并没有得到闵枫的回答,因为这时庞淞元和几个去搬教科书的学生回来了。

    摸着刚刚发下来,还散发着油墨香的崭新课本,闵枫心中不免又是一阵感慨,他的初中生涯算是又一次开始了。

    翻开那崭新,没有丝毫褶皱的书本封面,拿出蓝色圆珠笔刷刷几笔签下自己的班级和姓名之后,闵枫不禁又想起一件绝大多数中小学生在拿到刚发下来的新课本都会做的事情——包书皮。

    包括闵枫在内,绝大多数中小学生都喜欢给自己新课本的封面包裹上一层皮,所用的材料也是五花八门,或是用报纸,或是用从小卖部和校外小摊购买有专门设计图案的彩纸,或是更加贵些的塑料书皮。

    包书皮其实充分地体现了学生们对自己书本的爱护,从中反映出学生们认真的学习态度,并且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因此,老师们不仅没有反对学生们这种行为,相反或是默许,或是暗中提倡。

    现在的闵枫,当然不会再像一个中学生一样兴致勃勃地包书皮,只不过此时想起当年那股子认真劲,仍不免会心一笑。

    发完课本之后,庞淞元便开始任命班干部了。原本在开学典礼结束之后,庞淞元就向闵枫表示让他当班长,只不过对此毫无兴趣的闵枫以要抓紧时间学习为理由拒绝担任任何的班干部职务。结果庞淞元又是在心中一番惊叹:这么心无旁骛地抓紧时间学习,怪不得成绩如此优秀!

    班长是谁,团支书是谁,闵枫并没有印象也不在意,唯一清楚刻在他记忆中的,就是他的死党之一唐文担任了体育委员。唐文和李向鹰,以及闵枫,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篮球。因为篮球而相识相知,因为篮球而成为脾气相投的死党好友!前世里他们三个可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铁三角,几乎打遍青柳镇无敌手!

    纷纷乱乱地回想着前世在初中里的快乐时光,百无聊赖的闵枫终于听见下课铃声响了。

    急促而有规律的铃声撩拨着已经饥肠辘辘,归心似箭的学生们,眼见大部分人的心思都已经不在教室里的庞淞元不得不宣布下课放学。

    闵枫啪啦地就将新课本和那一书包的“课外书”一股脑塞进抽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锁扣上,然后便跟随着学生洪流一起出了教室。

    走出教室的闵枫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依照父母的叮嘱,到楼上的初二4班会同三哥闵飞一道回家。

    来到初二4班教室外的闵枫,没有见到依约在门口等他的闵飞,却是看见了在走廊正和同学谈笑风生的老姐程晓君。那一刻,他如遭雷击,整个人懵懵地定格在那,目不转睛地盯着曾经无数次带给他温暖和关怀,比之亲姐姐还要亲的老姐。

    她还是那么美丽动人,她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暖!秀长的睫毛,宛如清澈湖水庞密集的草丛灌木。睫毛下那双闪亮的眼睛如浩瀚繁星,闪耀着聪敏、惠巧、活泼和自信坚强的光芒。乌黑的长发,既柔软又纤细,随风在脑后微微飘拂着,那是一种飘逸出尘的味道。一条设计简单且没有什么杂乱图案的黑色紧身长裤,搭配着没有一丝污点和洁白衬衫,给人一种难以言语的亲和力和信任感。

    “闵枫你真有意思,学习成绩那么好,篮球也这么厉害,还懂得关心人,我要是有你这么个弟弟该多好呀!”

    “老弟啊,我都快闷得睡着了,唱首歌来帮老姐我提提神呗!”

    “老弟,加油!刚才的三分球真的是帅呆了!”

    “老弟呀,你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先带来给我瞧瞧,老姐帮你把把关。不过,你可别有了女朋友,就抛弃老姐啊!”

    “不要难过,也不要灰心气馁,无论什么时候老姐都无条件支持你!老姐始终相信,你是最好的,一定能够走出一条属于你自己的路!”

    ……

    一直以来,老姐程晓君都是闵枫的心灵避风港,总是在他受伤、难过和痛苦的时候抚慰、勉励他。尤其是毕业后的那段时间,工作和生活都极其不顺的他,如果没有老姐的支持和鼓励,恐怕早在进入社会的第一年崩溃了。

    再次见到无比熟悉的程晓君,也不知怎么的,闵枫总有种想哭的冲动。

    竭力控制住自己如山洪爆发般涌动的感情,闵枫缓缓走到程晓君面前,满心颤然地问道:“学……学姐,请……请问闵飞去哪了,他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程晓君上下打量了闵枫几眼,微微笑道:“你是闵飞的弟弟闵枫吧?闵飞他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说些事情了,你在这等会吧,他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这时,刚才一直和程晓君说话的女同学却蹭蹭地凑过来,一脸八卦状地盯着闵枫,迫不及待地问道:“他就是那个我们青柳镇大吹特吹,以全县第一名考上县一中的大才子闵枫?不能够啊,帅倒是有点帅,不过我瞧着他也不像是个大才子的样子嘛!”

    大姐,当事人还在你的面前呢!闵枫实在有点无语,难道说是蝴蝶效应让青柳一中的女生都变得这么稀奇古怪?

    “说什么呢,不要总是疯言疯语的。”程晓军连忙制止了八卦女生对闵枫肆无忌惮地品头论足,然后冲着闵枫歉然一笑,“对不起啊,学弟,她这人就这样,比较喜欢开玩笑,你别当真!”

    老姐依旧是那么顾及别人的感受,永远都是那么为别人着想,闵枫此刻只觉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一片暖洋洋,舒心一笑,道:“没有关系,我明白学姐只是心直口快,率直和纯真是永远都不应该被怪罪的!”

    程晓君微微一愣,显然是没有料到闵枫会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默念“率直和纯真是永远都不应该被怪罪的”,体会着其中的意味,一阵失神。

    不过,闵枫却没有机会再和重逢的老姐继续深谈,因为这时闵飞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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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虐菜鸟(一)

    上学的日子很难熬,非常难熬!对于这一点,才刚刚重新做了一天认真听课三好学生的闵枫就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亲身体会。

    语文课,翻来覆去、无比乏味地朗读几遍课文,一段一段地总结主要意思和归纳中心思想,然后又无聊至极地找出各段和整篇课文的什么关键词、关键字,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神神叨叨一节课,这简直比摇头晃脑地背八股文更加磨人!一节课下来,被深大文学院众多师生称赞的大才子闵枫已经忍不住在心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狂喊:“老天呐,麻烦你还是把我劈回去吧,这重生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数学课,数学老师极其繁琐地将课本上的例题分拆讲解,这就磨了半节课。然后又出几道和例题差不多的习题,抽点学生解答继而讲解一遍,又磨完后半节课。整节课,闵枫只感觉一只,噢不,是一群乌鸦在眼前飘过来飘过去!讲台上数学老师沉闷得如一潭死水的言语充分展现了其强大的催眠功力,致使闵枫恍惚间产生生幻觉,幻觉中周公那如天仙般美丽的女儿冲着他妩媚一笑,幽幽地呼唤着:“闵郎,你来嘛!”

    英语课,英语老师用他那雷死人不偿命,严重中国化的口语一遍又一遍地带着全班同学朗读单词,而且竟然还提倡记不住单词发音的学生以近音汉字标注。于是呼,“Goodmorning”变成“鬼摸你”,“Nicetomeetyou”变成“耐死吐米球”,My——God!上帝他老人家若是见着这一幕,非得气得活过来再死回去不可!

    政治课、化学课、物理题,除了定义还是定义,整节课就是读定义、背定义、默写定义。差点被充斥满耳的一大堆定义弄得神经错乱的闵枫很想问问,素质教育喊了这么多年,难道这就是众人摇着鲜红大旗、拉起一个又一个横幅、仰着脖子、扯着嗓门大肆鼓噪吹嘘的素质教育吗?

    原本还打算重温一下学生时代感觉的闵枫最终一次又一次被打败趴到在课桌上,不得不在心里写了个大大的“服”字。然后,他干脆翻出一大堆书堆在课桌上遮挡住讲台上老师的目光,埋首于他带到学校的那些“课外书”。

    好不容易熬到了开学以来的第一节体育课,在周公那漂亮女儿的频频媚惑之下,已经昏昏欲睡的闵枫总算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由于是第一节课,体育老师也就是点了一次名,留下几个篮球、排球和几副兵乓球拍、羽毛球拍,宣布自由活动,便在众人的欢呼中跑回办公室吹着空调,拉着青柳镇一中硕果仅存的两位美女老师谈谈人生、聊聊理想!

    青柳镇一中由于占地面积过小,根本就没有地方铺草坪建足球场,因此三大球之中,以篮球最为受一中学生的喜爱。对此,闵枫虽然有所预料,但还是远远的估计不足。体育老师前脚刚走,班里的男生后脚便一拥而上将仅有的四个篮球瓜分没了。

    看来也只能和这些摸篮球没几天的初一新生共用一个篮球,随便投投篮就算了,好歹也能提提神啊!闵枫稍微郁闷了一会,最终还是向篮球场上的男生群走过去。

    然而,包括闵枫在内想进场一起玩的几名男生却被场上拿着篮球的赵国栋明言拒绝了。

    “就你们这些垃圾,也配上场玩篮球,赶紧滚开,别搅了我练球的兴致!”赵国栋满脸不屑地看着闵枫等人,一副“我是万能的神,你们都是蝼蚁”的样子。

    青春期男生正是自尊心最强的时候,哪里受得了这般带有严重侮辱性的话,当即就跳脚大骂了起来。

    “妈的,赵国栋,你算什么鸟,也敢说这话!”

    “去你妈的,球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只让你一个人霸着,赶紧滚一边去!”

    “拽得跟个二百五似的,你以为你是谁啊?把篮球留下,人有多远滚多远,否则别怪哥我对你不客气!”

    ……

    面对群情汹涌,赵国栋却是没有一丝惧色,仍一脸轻蔑地说道:“想动粗?我劝你们还是考虑清楚点好!告诉你们,我二叔就是咱们学校保卫科的科长,想背处分,想进保卫科蹲一晚上的尽管动手!”

    这群人之中可没有陈华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一听说赵国栋有个保卫科科长的叔叔,顿时都蔫了,不过依旧围在球场上不肯散去。

    这时,身为体育委员的唐文闻讯赶了过来,问清楚事情缘由之后,有些不满地看着赵国栋,劝说道:“赵国栋,大家都是同班同学,一起玩也好彼此认识认识。而且篮球本来就不多,只有四个,总不能让你一个人霸占着一个吧,我看你们就一起分组打比赛好了。”

    “和他们一起分组打比赛?切,他们配吗?他们摸过几天篮球,会运球吗,会带球过人吗,会投篮吗,会上篮吗?我可不想和一群只会追着球乱跑的白痴玩过家家,浪费时间!”赵国栋依旧是鼻孔朝天,十分欠扁的模样。

    唐文脸一沉,不悦道:“赵国栋,也许你比他们懂得多一点,但谁不是从零开始的。我相信只要多打几场,大家的篮球水平会慢慢上去的。”

    赵国栋看着唐文,面露讥讽地说道:“听你这么说,好像你篮球打得不错的样子咯?”

    “没什么,就是早玩了几天,会一点。”唐文答道。

    赵国栋拍拍篮球,嚣张地笑了笑:“也别说我不给你这个体育委员面子,这样,咱们来一场单挑,五球为限,谁赢谁说了算!”

    唐文稍微考虑了一会,便点点头答应了。

    这种一对一单挑,尤其是有新任体育委员唐文牵扯其中的劲爆事情,自然引起了初一7班所有闲得发慌的男生女生们的关注,纷纷蜂拥而至围在球场四周观战。

    虽然赵国栋人很嚣张,嘴也很臭,但他的篮球基础看起来还是很扎实的,技术动作也挺像一回事,在初中生中来说算是不错的了。而唐文虽然看起来也早就接触过篮球的样子,但明显没有专门练过基础技术动作,比之赵国栋还是有所差距的。最终,赵国栋以5:2赢得了这场单挑的胜利。

    赢了的赵国栋越发嚣张得意了,如果他有尾巴的话,此时恐怕已然翘上天。

    “我都说了你们就是一群不会打球的白痴还不信,傻呵呵地跑来要和我一起打篮球,你们配吗?回家再练上个十年八年,也许够资格给我捡捡球!”赵国栋指着先前那些男生十分嚣张地笑着,而且竟然还指到了一直冷眼旁观的闵枫。

    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没素质,刚学会走路就敢嚣张地大喊自己天下无敌,看来叔叔还是得教教你“菜鸟”两字怎么念才行了,对赵国栋甚是无语的闵枫缓缓走进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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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虐菜鸟(二)

    “我陪你玩会,只要你能投进一个球,就算我输了!”走进场的闵枫有些戏谑地看着赵国栋说道。

    什么?

    这一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或者干脆以为自己听错了。

    赵国栋微楞了一下,旋即很是理所当然地质问道:“你是说只要你能投进一个球,就算你赢?这种条件未免太过份了吧,万一你走狗屎运随随便便就丢进去一个呢?”

    现在的孩子,臆想症真严重!闵枫微微笑了笑,摇摇头,看着赵国栋一字一句道:“我是说,只要你赵国栋能投进一个球,就算是你赢了!”

    这下,周围的每一个人算是清清楚楚地听到闵枫所说的话了,众人顿时一片哗然。刚才赵国栋和唐文单挑时的表现他们都看在眼里,尽管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并不知道如何评判一个人的篮球技术水准,但也都不得不承认赵国栋的球技在青柳镇一中绝对算得上很厉害了。现在闵枫竟然要和赵国栋一对一,而且还说只要赵国栋能投进一个球就算他赢。在他们看来,闵枫要么是还没睡醒在说梦话,就是突发高烧烧坏了脑袋在说糊话。

    因为输了球而犹自一脸黯然地唐文此时也劝说闵枫道:“闵枫,我知道你对赵国栋一个人霸占篮球的行为很气愤,但是他的球技确实很厉害,肯定是专门练过的,你不要一时冲动,以至于……”

    闵枫嘴角微扬,一脸戏谑地说道:“哦,一时冲动?我不觉得啊!对付像他这种才摸了两天篮球,压根不入流的货色,如果还能让他投进一个球的话,那我干脆买块豆腐拍死我自个得了。”

    挑衅,这绝对是赤裸裸的挑衅!

    前一刻还得意洋洋地摆着胜利者姿态的赵国栋哪里忍受得了闵枫这样赤裸裸的蔑视和挑衅,顿时气得五窍生烟,脸色阴沉地怒声道:“就你这种连篮球都没摸过的垃圾,也配说这种话!除了能在嘴上胡说八道两句之外,你这种垃圾还能干什么?”

    闵枫依旧是满心不在乎地耸耸肩,摸了摸鼻子,笑道:“我能干什么,玩一局不就知道了,你何必在这里大呼小叫的。”

    “好,这是你自己要找死!”赵国栋气急而笑,把手中的篮球丢向闵枫,“也别说我欺负你,让你先进攻!”

    闵枫借助赵国栋丢过来的篮球,手腕轻轻一甩,又丢了回去,道:“还是让你先进攻,免得你连拿球的机会都没有,输得不服气。”

    场边围观的众人又是一阵哗然,若说赵国栋之前的言行举止是嚣张的话,那此时的闵枫就是极度的目中无人了!

    尽管围观的众人,尤其是先前被赵国栋指着鼻子骂垃圾的男生看到闵枫如此蔑视赵国栋都大感解气,但同时又没有一个人看好闵枫,都认为闵枫这纯粹是找虐。

    双眼都快喷火的赵国栋借住篮球,咬牙切齿地说道:“闵枫你个欠收拾的垃圾,我今天要是不打你个5:0,我就不姓赵!”

    虽然已经快被闵枫气昏头了,但是赵国栋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他带着球走出三分线外,并没有立即发疯似的带球进攻,而是凝视闵枫,认真地考虑着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进攻手段!

    反观闵枫,依旧是那满心不在乎的模样,慵慵懒懒地站在罚球线的位置上,既不准备上前逼抢,也没有摆出准备防守的动作。若非他双眼还是睁着的,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他已经睡着了。

    过了一会,赵国栋终于动了,带着球就加速度往前冲。他的意图非常明显,没有选择中远投,而是准备带球突破上篮,这无疑是最保险稳妥的打法。

    赵国栋冲进三分线内了!

    闵枫依旧一动也没有动,彷佛他就没有看见带球冲过来的赵国栋一样!

    赵国栋带球从闵枫的身旁突过去了!

    闵枫依旧像钉子一样稳稳地钉在罚球线上,没有挪动一步!

    赵国栋跨步上篮了!

    此时,闵枫蓦然启动,如离膛的子弹般弹射了出去,几乎是一瞬间就逼近赵国栋身后,旋即腾跃而起,右手猛然一扇,将刚刚从赵国栋手中飞离,以抛物线轨迹滑向篮筐的篮球狠狠地扇飞出场外!

    嘭——嘭——

    全场一片寂静,落针可闻,唯一的声响就是那被扇飞出场外弹在水泥地上的声音。

    这就是盖帽,就是传说中的火锅?

    如此干脆利落,如此震撼,从来只能在电视上篮球比赛看到的盖帽,在场所有人对自己所看到的这一幕都有点难以置信。

    当事人赵国栋也像是丢了魂似的,呆呆地愣在那,满脸不能相信地看着被扇飞出场外的篮球。

    “漂亮,盖得漂亮!”不知道谁兴奋地喊了一句。

    这一喊顿时点燃了现场,所有人噼里啪啦地奋力鼓起掌来,同时高声喝彩叫好。

    “这帽盖得真是太漂亮了!”

    “帅,简直就是帅呆了!”

    “闵枫,干得好,就这样,盖死赵国栋这丫的!”

    ……

    “得意个什么劲,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下一次就没这么好运气了!”赵国栋恶狠狠地丢下这么一句话,接过场边同学捡回来的篮球,再一次开球进攻。

    有了刚才的被盖,尽管闵枫依旧是站在罚球线的位置上一动不动,但这次赵国栋并不敢带球直接突破,而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然而,无论是身体素质、技术水平,还是攻防意识和比赛经验,赵国栋这个初中生哪里能够和打球多年,曾经叱咤大学生篮球联赛的闵枫相提并论。接下来的两次尝试进攻,无论是左路还是右路突破,赵国栋都毫不例外地吃到闵枫恰到好处送上的火锅。

    连续上篮被盖,郁闷至极点的赵国栋干脆放弃了突破上篮,刚带球冲进三分线就抬手准备投篮。

    不过,闵枫哪里可能让赵国栋有投篮的机会,刚一瞥见他双膝往下屈,就冲上前封盖了过去。面对连假动作都不会做的赵国栋,闵枫的封盖自然是无一落空。

    看到闵枫如此凶猛的封盖,场边众人现在才算是明白闵枫为什么敢说出只要赵国栋能投进一球就算他赢的话了,纷纷兴奋地大声叫好,为闵枫加油!

    “娇娇,闵枫真帅!想不到他成绩这么好,打篮球也这么帅!”戴晓月兴奋地扯着叶娇娇的胳膊叫道。

    叶娇娇极力摆出不屑一顾的模样,撇撇嘴道:“有什么呀,不就是长得高点,跳得高点,帅什么帅,哼!”

    又接连被封盖了三次投篮,憋气之极的赵国栋将手里的篮球狠狠地往地上一砸,冲着闵枫喊道:“你也就是防守厉害点,有种换你攻,我来防守!”

    料到你不会这么容易服气了,闵枫从容一笑,道:“这样啊,那就再陪你玩玩吧。”

    拿着球站在三分线外的闵枫依旧是那副慵慵懒懒的模样,是人都看得出来他完全没有把张开双臂,防守在他身前的赵国栋放在眼里。

    赵国栋死死地盯着闵枫,不断猜想着闵枫到底会从那一边突破。刚才他已经丢尽了脸面,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闵枫投进一个球。

    然而,闵枫忽然毫无征兆地起跳,两臂向前上方伸出,两手腕同时外翻,篮球脱手而出。旋转地篮球在空中滑过一个漂亮的弧线,飞向篮筐。

    唰!

    篮网翻飞,漂亮的空心入网!

    这些初一新生何曾亲眼见过如此精准的三分远投,顿时再一次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阵阵兴奋的喝彩声。

    “再来!”一脸不甘的赵国栋依旧不断地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闵枫走了狗屎运,侥幸投中的罢了。

    菜鸟自己找虐,闵枫当然不会拒绝。

    转身跳投、后仰跳投、急停跳投、变向急停跳投,闵枫刷刷地又是四记无比精准的三分远投,狠狠地蹂躏了赵国栋一番!

    5:0,闵枫干脆利落地屠了赵国栋一个鸭蛋!

    投进第五个球之后,闵枫倒也没有出言讥讽,只是一脸微笑地看着赵国栋。

    哪知被虐成这样,赵国栋还是不甘心,犹自涨红着脸强辩道:“你也就是投篮准一点,你会突破,会上篮吗?有种你就用突破上篮!”

    闵枫只是笑了笑,也不没有废话,带着球突然加速向前冲,顷刻间就冲到赵国栋身前,旋即一个漂亮至极的带球转身,轻松华丽地过掉赵国栋,然后跨步跃起,顺着惯性手腕微微用力,篮球脱手离去。

    唰!

    篮球擦板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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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球场兄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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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枫如此动作华丽的突破上篮,赵国栋便是再怎么厚颜无耻,再怎么不甘心,也是没有办法勉强扯出什么理由挽回颜面了。

    被尽情地蹂躏了一番,丢尽脸面的赵国栋满心不甘地狠狠瞪了闵枫一眼,狠狠地一脚踹飞篮球,稍稍发泄满肚子的憋屈气,然后便在众人的哄笑中转身离开了球场。

    至于闵枫,当然是享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对赵国栋先前嚣张行事看不过眼的同学全都围着他欢呼庆祝,对他的球技毫不吝啬溢美之词。那热烈的场面,若是不知情的人见着了,多半会以为一群追星族在围堵某个大明星。

    “闵枫,没想到你篮球打得这么好,你可一定要教我两招啊!”唐文有些激动地说道,刚才闵枫所展现的篮球技术水平已经彻底折服他了。

    这时,同是篮球爱好者的李向鹰也凑了过来,兴奋地嚷嚷道:“我也要学,我也要学!闵枫,就冲着你这么厉害的球技,让我拜你为师都成!”那架势,简直就要当场下跪行拜师礼了。

    闵枫本来就是想通过篮球和两位前世的死党重新成为知交好友,当然不会拒绝他们的请求,当即爽朗一笑,道:“也别说什么教不教的,有空大家常在一起打球就是了。如果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一定尽力而为!”

    见闵枫爽快地答应,李向鹰高兴地一拍闵枫的肩膀,说道:“那可说好了啊,只要能让我有你十分之一那么厉害,我就心满意足了!”

    闵枫笑道:“你们俩的身体素质都不错,我相信只要好好练上一段时日,你们的球技一定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至少要比赵国栋那家伙强得多!”

    “那就好,我就是看不惯赵国栋那嚣张劲,以为自己早学几天篮球就很了不起了。等我把篮球练好了,看我怎么虐他!”李向鹰贼贼地笑着,彷佛他明天就能够成为绝世高手,狠狠地蹂躏赵国栋一番。

    唐文此时却是没有和李向鹰一样臆想着自己成为篮球高手,而是皱着眉头,有些郁闷地说道:“可惜一个星期就两节体育课,而且上课前黄老师就和我说,下节体育课就要开始教新广播体操了,留给我们自由活动的时间恐怕不会超过半节课。”

    一听这话,李向鹰也是没有之前的兴奋劲了,垮着张苦瓜脸说道:“不是吧,要学新广播体操?那还有个毛时间打篮球啊!”

    “体育课没有时间,那你们不会在放学后和周六、周日练篮球啊?”闵枫建议道。

    这当然是个好提议,绝大多数中学生打篮球的时间并非在体育课,而是课余时间和周末。

    然而,听了闵枫的建议,李向鹰依旧是那副苦瓜脸:“放学后和周六、周日倒是有很多时间,可……可我们没有篮球啊!”旋即又突然一喜,打了个响指,说道:“对了,唐文你是体育委员,要不和黄老师说说,从学校借一个篮球出来,怎样?”

    唐文想都没想就打破了李向鹰的幻想,摇摇头道:“这不可能,先不说我和黄老师还不熟,而且外借学校体育器材这事,恐怕黄老师也做不了主。”

    “干嘛要外借学校的篮球?我有篮球啊,而且比学校这些便宜货要好得多!”闵枫插话道。

    什么,闵枫有篮球?李向鹰当即高兴得跳了起来,抓着闵枫的肩膀,说道:“什么!你是说你自己买了个篮球,真的吗?那就太好了,这下我们可就天天有篮球打咯!明天,噢不,今天晚自修你就把篮球带来学校,怎么样?”那迫不及待的模样,简直就是一刻也等不了了。

    也不怪李向鹰会这么激动的,现在这年月,在这种乡镇中学里,可不是随随便便哪个学生都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篮球的。唐文和李向鹰家里并不富裕,拥有自己的篮球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十分奢侈的事情,哪怕是十分便宜的抵挡篮球。在前世的时候,也是到了初二下学期,闵枫和他们将各自多年积攒的零花钱凑起来,才瞒着家里人偷偷买了个七十几块的篮球。

    看着激动兴奋的李向鹰,闵枫彷佛又回到了前世与他和唐文三人在篮球场上尽情挥洒汗水的快乐时光。那时的他们,

    炎炎夏日之下,依然可以篮球场上不知疲倦地四处飞奔,释放激情;

    相互默契配合投进每一个球,赢下每一场分组比赛,总是兴奋地击掌共庆,大声欢呼着;

    打完球回家的路上,大口大口猛灌着冰冻汽水,享受全身汗水的舒畅感觉,一路肆意放声高歌;

    ……

    “这我可办不到,球我放在二中一个同学那呢。我一般是周六、周日早上七、八点的时候到二中练球,要不,你们到时一起去?”闵枫说道。

    李向鹰忙不迭地叫道:“去,当然去!谁要是不让我去,我跟谁急!”

    唐文也点点头道:“那好,这个周六早上七点半,我们在二中篮球场见。”

    约定好周末去二中练球之后,李向鹰显然有些兴奋过头了,以至于体育课下课,回到教室之后,还不停地念叨着,时不时就跑过来提醒闵枫不要忘记了,弄得闵枫真是有点哭笑不得。

    周五下午放学的时候,李向鹰还特地又叮嘱了闵枫一遍:“闵枫,记住明天早上去二中打球啊!要是明天见不到你,星期来来学校我可是要找你算账的!”

    闵枫甚是无奈地连连应道:“行,行,除非刮十二级台风,或者八级地震,否则我一定准时到,成了吧!”

    李向鹰得到闵枫的保证,这才一路哼着歌,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了。

    李向鹰对篮球这痴迷劲,还真是让闵枫佩服,怪不得前世的时候,每次考完试或者放假,总是他首先提议一起去打篮球。看来今后练球的时候,是不会寂寞和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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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少女的心思

    周六清晨,早早起床的闵枫如同暑假里的每一天一样,独自一人慢跑前往青柳镇二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最先出现在青柳镇二中篮球场的人既不是他,也不是对练篮球一直表现得万分热切的李向鹰或者唐文,而是陈嫣那个小丫头。

    灰蒙微亮的天色之下,空荡荡的偌大球场,陈嫣孤零零一个人抱着篮球,静静地坐在篮球架下面。清晨有些微凉的风轻轻拂过,带来一丝萧索之意,让她那孤单的身影更添孤寂之感。

    闵枫不自觉地皱了皱眉,走到陈嫣身前,略有些责怪地说道:“小丫头,你怎么这么早就在这等着了,暑假里不都是快八点的时候我再去你家叫你吗?你一个小女孩,这么早自己一个人跑出来,你爸妈不得担心死啊。”

    听到异常熟悉的声音,陈嫣抬头一看,见是闵枫,当即蹭的一下跳了起来,满脸欣喜地说道:“啊枫,你来了啊!”

    看着眼前这洋溢着笑容的可爱脸蛋儿,闵枫就知道小丫头并没有把他刚才所说的话听进去,于是又故意板起脸来教训道:“小丫头,这么大清早一个人待在篮球场上,万一要是碰到什么坏人对你企图不轨,那可怎么办?老实告诉我,今天是不是瞒着你爸爸妈妈,自己一个人偷偷溜出来的?”

    陈嫣小丫头可爱地吐了吐舌头,低垂着小脑袋不敢看闵枫,整一个犯错被抓了现行的乖乖女。

    还真是这样的!闵枫一阵头疼,这要是被陈嫣父母知道了,他恐怕就成了诱带未成年乖乖女滑向堕落深渊的罪魁祸首,以后这青柳镇二中的大门永远也别想进了。

    闵枫伸手轻轻一敲陈嫣小丫头的脑袋,轻责道:“你还真敢呐!以后可不许这样了!”

    “疼!啊枫你不许敲我的头!”陈嫣伸手揉了揉被闵枫敲的地方,嘟着小嘴道,“我是怕你今天不来,才跑出来等你的嘛。”

    闵枫笑了笑:“真是傻丫头一个,如果我今天真的有事来不了,难道你跑出来等,就能把我等来了吗?以后绝对不许这么早就溜出来,要是让你爸妈知道了,我和你都得遭殃!”

    对于闵枫的警告,陈嫣却是一点也没有担心,笑嘻嘻地说道:“没事,开学后,我平时早上都是很早就出来背书的,我爸妈都知道。”

    “噢,看不出来嘛,刚开学就这么努力学习呀!”闵枫笑道。

    被闵枫这么一打趣,陈嫣洁白娇嫩的脸蛋儿顿时飘起一片绯红,说道:“我妈说,必须多读多背,才可以学好英语,所以我早上就起来读英语课文和背一下单词。”

    瞄了一眼放在陈嫣身边的初一英语课本,闵枫说道:“那好吧,你就在这读读英语,我先去热身了。”说罢便走到球场边上做热身运动了。

    然而,陈嫣却始终没有拿起那触手可摸的初一英语课本,仍旧一个人抱着篮球,坐在篮球架下,呆呆地看着不远处正在热身的闵枫,嘴角时不时扬起羞涩和甜蜜的笑容。

    过了约有半个小时的样子,李向鹰和唐文才相继来到了青柳镇二中篮球场。

    第一眼看到抱着篮球,坐在篮球架下的陈嫣,本来还迫不及待地要开始跟闵枫学篮球技术的李向鹰先是惊讶地楞了一会,然后贼贼一笑,凑到闵枫身边,一脸八卦状地问道:“啊枫,你说把篮球放在二中一个同学那了,是不是坐在篮球架下的那个女生啊?这么漂亮的女生,老实交代,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闵枫瞪了李向鹰一眼,没好气地说道:“瞎猜什么,她是我小学同学,就住在二中教职工宿舍里,把篮球放她那是为了方便。”

    “怕什么,我又不会跟庞老师打小报告。说说,怎么追上这么漂亮的女生的,就当是教教我怎么样?”李向鹰依旧贼贼地笑着,压根就不相信闵枫的解释。

    现在的初中生真是早熟!闵枫在心里甚是无奈地感叹了一番,见解释不通,干脆就不解释了。

    本来李向鹰还想秉承着狗仔精神追问到底的,却是被闵枫一句“你还要不要练篮球了?”给堵住,将所有的好奇心和八卦全都吞回肚子里去了。

    说是一起练篮球,其实倒不如说是闵枫在教唐文和李向鹰两人如何打篮球。尽管只是一些运球、投篮的基础技术动作,但闵枫依旧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示范和指点着。

    至于陈嫣,则仍是和暑假里的每一天一样,静静地坐在场边,目光随着闵枫身影的移动而移动。

    又过了约有半个小时的样子,二中校园里也渐渐多了一些人,篮球场上也多了一些分组打比赛的学生,喧闹的感觉逐渐明显了起来。

    “陈嫣,这么巧,你也在这啊。你是不是要去背英语,一起吗?”一个满是惊喜的陌生声音突然在陈嫣耳边响起。

    陈嫣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她所在班级的班长赵子文,没有多想便摇摇头答道:“不了,班长,我在等人。”

    赵子文凑近前,十分热切关心地问道:“等谁,我们班的同学吗?”

    陈嫣微微皱了皱秀眉,往后挪了挪,答道:“不是。”

    就在陈嫣不知道该如何摆脱对她明显过于热情的赵子文之际,满身是汗的闵枫走了过来,有些气喘吁吁地向陈嫣问道:“小丫头,你们学校附近哪有卖矿泉水的吗?”

    陈嫣还没有答话,赵子文打量了闵枫几眼,就满是不屑地说道:“陈嫣,他不会就是你要等的人吧?周六不利用时间好好学习,就知道打篮球到处玩,一看就是不知道学习的差生。陈嫣你还是不要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的好,免得影响学习成绩。”

    赵子文是以镇升学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被青柳镇二中录取的,所以他向来以尖子生和优秀学生自居,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哪怕是同班同学也是不屑一顾。而像陈嫣这么漂亮,学习成绩又十分优秀的学生,他自然是十分有好感的。而且,他从来都认为,只有像他这样优秀的尖子生,才配和陈嫣在一起。因此,第一眼见到闵枫,尤其是听到闵枫亲热地喊陈嫣“小丫头”时,他就打从心眼里厌恶和蔑视。

    此时闵枫却是有点发懵,看了看带着黑框眼镜,手里捧着一堆书,满脸不屑的赵子文,心里有些莫名其妙:“好像不认识啊,哪冒出来这么一个如此蛋白质的家伙?”

    陈嫣哪里听得别人这么说闵枫,当即十分不满地哼了一声,为闵枫辩驳道:“胡说,啊枫才不是差生呢!”

    赵子文伸手扶了扶眼镜,依旧满是不屑地说道:“不是差生?不是差生周六会不利用时间好好学习,却打篮球瞎玩吗?你倒是说说,他是哪一个班的,升学考试考了多少分啊?你可别告诉我,他这样的差生,考全县第一名,可笑!”

    “啊枫本来就是考了全县第一名!”陈嫣大声争辩道。

    两人对闵枫是不是差生这个问题如此纠结,闵枫对此却半分兴趣都没有,有些无奈地对陈嫣苦笑道:“这有什么好争的,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你还是赶紧带我去买矿泉水吧,否则我就渴死了,这才是性命攸关的大事!”说罢不由分说地就把陈嫣拉走。

    被完全无视的赵子文看着渐渐远去的闵枫,目光中满是怨毒。

    一直到买了矿泉水往回走的时候,闵枫似乎才反应过来,一拍额头,说道:“我说,小丫头,刚才那个男生该不会是喜欢你吧,怪不得怎么看我都不顺眼。”

    一听这话,陈嫣马上就急了:“才不是呢,他是我们班的班长,就会胡说八道!”

    “你急什么啊,有人喜欢,证明小丫头长大了,有魅力了,是好事嘛!”闵枫笑呵呵地说道。

    陈嫣急得眼睛都红了:“反正不是那么回事,我……我不跟你说了!”说罢气呼呼地跑回了二中。

    不就是逗逗你嘛,用得着这么大反应吗?闵枫看着气跑的陈嫣,心里很是无辜的嘀咕着。

    ……

    经过一早上的练习,尽管只是粗略懂得了一点篮球基础,但李向鹰和唐文还是彻底地爱上了这项运动。以至于要离开二中的时候,他们向闵枫提出把篮球借给他们带回学校,这样课余时间也可以练球了。

    别说只是借去学校,就是送都没有问题!闵枫自然没有拒绝两位死党的请求,当场就答应了。

    然而,陈嫣对此却异常坚决地反对:“不行,篮球一定要放在我家,不能拿走!”

    闵枫一脸尴尬地看了看十分愕然的唐文和李向鹰,然后拉着陈嫣到球场边上,劝说道:“小丫头,你这是干什么?他们两可是我很好的朋友,把球借给他们没事的。再说,放你那你也用不着啊,你又不会打篮球。”

    “不行,就是不能借!”陈嫣前所未有地坚决,抱着篮球,侧开脸故意不看闵枫。

    “为什么不能借啊?你就别任性了,小丫头。”闵枫有种快要抓狂的感觉,他实在想不明白陈嫣为什么不肯把篮球借出去,这又不是抱抱熊,晚上她可以抱着睡觉。若不是怕惹哭这小丫头,他就动手硬抢了。

    偷瞥了烦躁的闵枫几眼,陈嫣低着头,低声嘟囔道:“篮球如果不在我这,你以后就不来二中打球了。”

    原来这小丫头是怕以后没机会见到我了。闵枫着实有些感动,连忙说道:“不会,谁说我篮球不放在你那,我以后就不来二中打球了?我保证,保证以后每个周六、周日都来,成不?”

    “真的?”

    “真的!”

    “不骗人?”

    “不骗人!”

    好说歹说,只差没有指天发毒誓,闵枫才说服陈嫣小丫头把篮球交了出来。

第二十三章 教育产业化

    打完球,身心舒爽的闵枫回到家,正想痛快淋漓地洗个澡的时候,却发现家里的气氛似乎有点不大对劲,而且他竟然还看见了此时此刻本应该在县城的二哥闵杰。父亲坐在书桌前心不在焉地批改着作业,眉头几乎拧成“川”字,显然是有什么烦心忧愁的事情。二哥坐在柳木长椅上,胡乱翻看着一本不知道什么书,眉宇之间那浓浓的愁绪清晰可见。三哥正在淘米准备午饭,动作一点也没有往日的自然和麻利,似乎也在想着些什么。

    看来家里是遇到了什么难事,而且多半……是和钱有关,否则不会这般愁云密布。

    “三哥,家里出什么事了吗?才开学一个星期,二哥怎么回来了?”闵枫凑到闵飞身边低声问道,通常来说,无论在县城读书的闵冲还是闵杰,都是一个月回家取一次生活费。

    闵飞看了看依旧在胡乱翻看那本不知道什么书的闵杰,神情有些黯然地答道:“没钱了,二哥是回来要钱的。”

    “怎么可能,二哥不是才从家里拿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吗?而且考虑到他高三复习准备高考比较辛苦,用钱的地方也多,妈还特别多给了一百块呢!”闵枫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要换了好面子爱乱花钱的大哥闵冲还有可能,他怎么也不相信平时生活节俭,从不愿给家里增添负担的二哥会在开学仅仅一个星期就把这个月的生活费给花完了。

    闵飞摇了摇头,答道:“倒不是二哥把这个月的钱给花完了,而是县一中要收许多杂费。单是三次高考模拟试卷的费用,就要一百多块钱,还有月考试卷费和学校规定必须购买的各科高考复习资料也要差不多三百块。”

    原来是这么回事,闵枫听了心里冷笑连连,曾经参加过高考的他对学校这种收费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闵杰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是两百块而已,这个月多拿了一百块也不过区区三百块,而学校这一次收费就要收四百多块钱,他除了回家要钱之外别无选择。

    这是开学以来,县一中对高三学生的第一次收费,但绝不是最后一次!

    高考对于众多莘莘学子来说是神圣的人生考验,也是至关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但对于某些一门心思想要往自己口袋里捞钱的人来说,却是一年一度的绝世良机。精明的商人看准商机,利用合法手段赚取利润自然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偏偏总有某些人利用手中那点微末的权力,编造各种花样繁多的名目向学生强行收费,大捞特捞。

    三次模拟考试的试卷工本费就要一百多块钱,真的很让人怀疑等价交换是不是已经让这个社会给淘汰了。一百多块钱看起来似乎并不多,但这并不是某个学校的特例,而是具有普遍性的。三次模拟考试的试卷是全市或全省统一的,全国各省的情况也都差不多。1997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将近三百万之数,而这个人数在2007年将突破一千万,也就是说仅仅是三次高考模拟考试所收取的试卷工本费,就高达令人咂舌的三亿乃至十几亿元。而且,这不过是明面上的部分收费,相对于各个学校暗里对学生的各种收费不过是九牛一毛。

    然而,更加荒唐到无以复加的是,再过一两年,也就是1999年前后,某些头上挂满各种博士、教授和知名学者头衔的人就会提出“教育产业化”的论调,堂而皇之地给那些想从学生身上刮油水的渣滓制造合法途径,致使全国各学校乱收费的情况一年比一年严重。

    “教育产业化”其实是在98年亚洲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某些教育、文化、经济和金融界的所谓专家以拉动内需缓解金融危机压力为目的所提出来的。这些人丝毫不顾及中国的具体国情,疯狂地摇旗狂呼:“要把教育当作产业来办,要把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当作新的经济增长点来看待!”

    “教育产业化”的理念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将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办,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低成本、高效地扩大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听起来似乎很不错,也能够从中看到一幅美轮美奂的未来蓝图。然而,这个美妙无比、极度诱人的未来蓝图不过是某些空想家不切实际的设想罢了,付诸实践后所能收获的只能是失望和后悔。

    事实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受“教育产业化”的误导,不少优质公办小学、初中或高中,以种种借口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把政府应该负担的部分教育经费,转嫁给了社会和学生家庭。各种名目繁多的试卷费、资料费和补习费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催生了出来,那些站在特定位置,脑满肥肠的家伙开始明目张胆地扛着“教育产业化”的大旗,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从学生身上刮油水。这样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大大增加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本,甚至部分贫困学生因此被剥夺了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粗略计算一下,中国人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所需要的费用,最少也要十几万,这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无疑是一笔天大的巨款。最能代表中国低收入阶层的无疑是人数高达九亿多的农村居民,他们在2001年的人均纯收入为2366元。也就是说,以这个数据为参照来计算的话,中国农民一个人必须不吃不喝攒上三、四十年才能够支付得起培养一个大学生的费用。一个村所有村民将自己手头的余钱全都凑出来,勉强供起一个村里娃读大学的事情,绝不仅仅存在于的纯属虚构的小说故事和电视剧本。

    闵枫读大学时的情况就十分艰难,那时他大哥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家庭需要顾及,二哥刚刚毕业参加工作,脚跟都没站稳,都没办法给家里提供多少经济上的帮助。他和三哥两人读大学的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而家里的积蓄早就在二哥读大学的四年里花光了,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去借。想起父母每年四处找亲戚朋友借钱所遭受的白眼和难堪,想起大学头两年里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他利用课余时间拼命做兼职的艰辛,他心里就一阵阵地泛酸。

    在这样的中国国情下,那些白痴居然还要狂喊什么“教育产业化”,闵枫真的很想当面赏那些猪头几十巴掌,然后一脚把他们踹飞,贴到耻辱柱上,指着他们痛快淋漓地大骂:“教育产业化,产你妈的产啊!”

    前世是自己没有能力,才会让父母因为钱而每天愁容满面。上天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这一世岂能无所作为?

    暗下决心的闵枫立即从书包的隐秘夹层里摸出一叠东西塞进口袋里,然后走到闵杰身边,压低声音说道:“二哥,跟我出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说罢也不待闵杰回答便走了出去。

    闵杰疑惑地看了看转身走出去的闵枫,稍一考虑就放下手中的书,跟了上去。

    来到二小校园里的一棵大树下,闵枫环顾四周,见没有什么人,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东西塞到闵杰手里,说道:“二哥,这个你拿着!”

    那是……钱!十几张,全是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

    看着手里这一小叠崭新闪亮,还散发着油墨清香的百元大钞,闵杰先是惊讶地楞了楞,旋即一脸怒容地指着闵枫斥骂道:“小枫,你……你竟然敢偷家里的钱!”

    闵枫连忙解释道:“想哪去了,二哥,这钱不是我偷家里的。”

    闵杰哪里相信闵枫的解释,仍旧十分生气的喝骂道:“不是偷家里的,那这么多钱是哪里来的?小枫,你……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知道家里本来就很难吗,居然还偷家里的钱,你……你真是……”

    早料到你会有这种反应了,闵枫心里嘀咕了一句,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汇款取款单递给闵杰。

    “汇款取款单?”闵杰接过汇款取款单一看,当场就愣住了,无比惊讶地看着闵枫,难以置信地问道,“《科幻世界》?这……这是《科幻世界》给你汇稿费的汇款取款单?”

    闵枫点了点头,答道:“嗯,暑假里我写了三篇短篇科幻小说投稿,被《科幻世界》刊登了,这些钱就是《科幻世界》支付给我的稿费。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买这两个月的《科幻世界》,我的笔名叫蓝枫。”

    闵杰拿着汇款取款单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你现在才读初一,文笔就这么厉害,能写小说了?还拿了一千多块钱的稿费,这是真的吗,你不会是骗我吧?”

    闵枫无奈地苦笑道:“二哥,我要想骗你也得有那造假的本事啊,你自己辨认一下这邮戳,不就知道了。”

    闵杰想了想,这倒也是,这汇款取款单的地址和邮戳都是十分有力的证明,总算是放下心,笑了起来:“好呀,小枫,能写小说赚稿费了,厉害嘛!这下可好了,那些试卷和资料费有钱交了,爸妈也不用那么愁了!我这就和爸说去,保准狠狠地夸你一通!”

    “别啊!”闵枫连忙拉住要去和闵海报喜的闵杰,“这事你可别告诉爸妈啊,否则我可就惨了!”

    “这事好事啊,爸妈指定高兴,夸你还来不及呢,有什么惨不惨的?”闵杰不解地问道。

    闵枫解释道:“你想啊,要是让爸妈知道我写小说投稿,首先就要骂我不专心学习,还有就是肯定会没收我所有的稿费。”

    “小枫,你这么想可不行,你自己要留着那么多钱干什么,交给爸妈也算是帮帮家里啊。”闵杰略有些责怪地说道,在他看来,闵枫在镇里读初中,平时是不需要怎么花钱的。而且,几百块乃至上千块稿费那么多钱,当然应该交给家里使用妥当。

    闵枫自然不会就这么被说服,稿费可是他目前积累一系列计划启动资金的唯一途径,是他改变人生,改变家里窘困状况十分重要的第一环。如果上交了家里,虽然能有一定的帮助,但绝对不能起到根本转变的作用。

    “二哥,这写小说投稿可不是次次都能被编辑看中刊登的,我也不知道哪次能拿到稿费。而且,我也想自己存点钱买个篮球,一双新运动鞋,还有衣服和裤子。”闵枫一边劝说着,一边大打同情牌。

    闵家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弟弟穿的永远都是哥哥淘汰下来不合身的鞋、衣服和裤子,还有书包等等,尤其是闵枫这个最小的弟弟,更是从小到大都得穿几个哥哥淘汰下来的旧鞋子和衣服等物。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闵家的经济情况从年头到年尾一直都非常窘迫。

    听到闵枫想自己存钱买鞋和衣服,闵杰此时显然也是想起闵枫从小到大很难拥有自己的新鞋和衣服,不由得有些心酸,口气顿时大为缓和:“小枫,你想用稿费给自己买点东西,这我不反对。不过,如果像这次这样有一千多块稿费这么多的话,还是要交给爸妈的,知道吗?”

    还真是固执啊,看来还是得敷衍一下才行,反正他也没办法知道自己到底拿了多少稿费。闵枫略微想了想,点头应道:“嗯,我知道了,如果稿费多的话我会交给爸妈的。二哥,以后你如果缺钱用的话就先写信告诉我吧,如果我有攒到稿费的话,就给你送过去。能不和家里说就不和家里说,免得让爸妈烦心又犯难,你觉得呢?”

    “好,这样就最好!”闵杰欣然一笑,在这一刻,他心里很强烈地感觉到:他这个最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懂事了!

    PS:“教育产业化”至今依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尽管由其引发的各种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并且遭到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鄙弃和抗拒,但这个理念依然在全国各地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原因无它,因为这个理念依旧大有市场,想通过它捞钱的依旧大有人在。似乎说得有点尖锐,希望不会被河蟹吧,阿尼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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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晚自修砍人事件

    在新书榜的最后一个星期,希望能在首页多待一会,求推荐,求收藏,谢谢!

    ——————————————

    将暑假里积攒下来的稿费全部贡献给二哥闵杰之后,才勉强有几张钞票压钱包的闵枫算是彻底破产了,这意味着累积启动资金的计划刚刚开展两个月,却又不得不宣告重新开始。

    钱啊钱,看来资金积累的速度还得再加快些才行!闵枫已经无法满足一个月几百块的稿费收入了,因为照这样的自己积累速度,他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攒够第一笔启动资金,抓住机会改变他的人生!

    只是就目前来说,闵枫除了投稿之外也没有什么其它来钱的办法,只能加大投稿的量,以更多的字数和小说换取更多的稿费。因此,他当即就根据前世的记忆,抄袭一部好莱坞电影,动笔写一部名为《虚拟》的中篇科幻小说。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科研团队经过不懈的努力,开发出一个和现实世界一样逼真的虚拟世界,里面的虚拟人物有着自己的情感、思想和人生。现实世界的人们可以通过仪器将自己的意识下载到虚拟世界,一定时间内占据虚拟人物的身体,从而享受各种各样的人生。不料,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异变,一个虚拟人物从虚拟世界里跑了出来,并占据一个科研团队成员的身体,与故事主角发生一系列冲突。最后,主角虽然成功杀死了意图报复人类的虚拟人物,可却万分悲哀的发现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事实上也是一个由别人制造出来的虚拟世界,自己也只不过是一段在别人操纵之下的虚拟数据。

    这个故事可不算短,将近十万字,饶是闵枫对绝大部分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也花了整整五天的时间才堪堪完成。然后又花了将近一天的时间,进行润色和仔细的校正修改。一直到了星期四晚自修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才算是大功告成。

    习惯性地吹了吹满是字迹的信纸,收拾好稿件,闵枫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准备利用这短暂的课间时间到走廊去透透气。

    这时,教室外突然传来一阵阵嘈杂的喧哗声,旋即两个人一追一逃,急匆匆地跑进了初一七班的教室。这两个冲进教室的人引起了初一七班学生的阵阵惊叫和慌乱,不仅因为他们是班里的同学蔡志明和陈华,更主要的是因为追在蔡志明身后的陈华手里正握着一把明晃晃、闪亮亮的西瓜刀。

    “干你妈的!蔡志明,你刚才不是很拽吗,现在知道装孙子跑了?”陈华异常嚣张地高声喊道,同时挥舞着手里的西瓜刀,一副不将蔡志明砍成十八块誓不罢休的样子。

    蔡志明一句话都不敢答,生怕被陈华追上砍伤的他头也不回地绕着各组课桌间的过道夺命狂奔,顿时导致整个初一七班鸡飞狗跳,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虽然课间时间有部分学生去洗手间或者到走廊透透气,但留在教室里的初一七班学生还是很多的,不少相熟的学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或是聊天吹水,或是讨论问题,因此此时过道上是聚集着不少学生的。

    蔡志明挤开聚集在过道上的同学冲过去,除了身体碰撞一下之外倒没有什么事。可问题是,追在他身后的陈华手里可是握着一把长达三、四十厘米,十分锋利的西瓜刀,而过道上既狭窄又拥挤,一个不小心就会划伤来不及躲避的同学。

    这个担忧的念头刚刚从闵枫的脑海里冒出来,就听到阵阵痛呼声和乱糟糟的尖叫声。转头看过去,好几个同学捂着被西瓜刀意外划出的伤口,表情痛苦地倒坐在身边的座位上,旁边的女生们看到那不断往外狂涌的艳红鲜血,惊恐地连连尖叫不止。

    初一七班里乱成一团,所有学生都被吓得面无血色,除了几个稍微镇定点的班干部一溜烟地冲出教室找老师去,其余的学生都是万分惊慌地拼命往座位里面一点挤。

    面对这样的情况,闵枫再无法无动于衷了,冲着陈华大声喝道:“陈华,**的在干什么,要打架,要砍人,到教室外面好好砍去!”

    闵枫这么一喊,原本已经打算跑出教室的蔡志明却是停了下来,站在教室后门附近十分警惕地看着站定在讲台上的陈华。他跑回来初一七班的教室,本来就是打着让老师或者同学制止陈华疯狂行为的主意,现在见闵枫出面干涉,他自然也就暂时不急着继续跑路了。

    闵枫倒是想干涉,制止陈华追砍蔡志明的疯狂行为,可和他才做了一个多星期同桌的陈华却并不买他的面子。

    “叫你妈的叫啊,别以为你是老子的同桌就怎么了,再他妈的叫,老子连你一块砍了!”陈华恶狠狠地瞪着闵枫,十分嚣张地威胁着。

    看着持刀缓缓走过来,一脸拽拽的陈华,闵枫其实心里也是有点发怵的,因为他很清楚陈华说不定真的会连他一块砍的。初中生的心理和思想都还不够成熟,做事容易冲动,不考虑后果,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的气愤、义气或者耍威风,就可以持刀重伤他人。

    虽然心里十分担忧,但闵枫可不是容易被自身情绪所控制的初中生,面上依然无比镇定地看着陈华,说道:“陈华,我不知道你和蔡志明之间有什么矛盾,要闹到动刀子。不过,我劝你一句,最好不要把事情继续闹大,这里是学校。”

    走到闵枫面前的陈华用西瓜刀指着闵枫,不屑地笑了笑:“学校又怎么了,老子今晚就是要在学校收拾蔡志明那孙子,了不起明天就退学!你最好别多管闲事,否则老子先砍了你,再去收拾蔡志明那孙子!”

    带着些许腥红血迹,闪着凌厉寒光的西瓜刀在面前晃来晃去,要说从小到大连架都没打过的闵枫不紧张害怕那是假的。不过,他终究是思想成熟的成年人,自然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将自己的负面情绪表现出来,毫不退让地直视陈华,冷冷地说道:“你已经伤了班里好几个同学,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这学你是退定了!如果你再继续闹下去,那可就不仅仅是退学了事这么简单,恐怕得去派出所蹲上些日子了!”

    听到可能会惹来派出所,陈华脸色一变,顿时也犹豫了起来,他本来就不想读书了,对退不退学根本不在乎,可他对于进派出所和遣送劳教所还是心有顾忌的。

    眼看陈华就要放弃继续把事情闹大了,然而,这时在教室后门附近一直不出声的蔡志明这个白痴却不知好歹地讥笑了起来:“陈华,**的不是要砍死老子吗,怎么一听到派出所就怂了?刚才不是拽得很嘛,哈哈,**的就一孙子!”

    妈的,蔡志明你就是一白痴,这不是在撩拨陈华,激他继续追砍你吗?闵枫心中暗骂不止,再一看满脸怒容,双眼都快喷火的陈华,他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然而,面目狰狞的陈华不是冲过去继续追看蔡志明,而是挥刀朝着闵枫砍了下去,同时咬牙切齿地骂道:“干你妈的,闵枫,你和蔡志明那孙子就是一伙的,老子他妈的先废了你!”

    看到陈华目露凶光的时候,闵枫就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深知稍有迟疑必然会被陈华一刀砍中,不重伤也得丢半条命,要是砍中要害更是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第一时间就抄起桌面上的书本扔向陈华,然后抓起身后的椅子猛力向陈华持刀的右手砸过去。

    哐当——

    猝不及防之下,陈华持刀的右手被砸中,吃痛之下再也握不住西瓜刀了,任由这锋利的凶器掉落在地上。

    既然冲突了起来,闵枫就不打算留手,否则反应过来的陈华绝对会对他下狠手的,因此没有多想便冲上去和陈华扭打起来。

    虽然经常锻炼的闵枫身体比陈华更壮,但他毕竟没有丝毫打架的经验,也不够狠,很快就在扭打中落了下风,被陈华一肘子一膝盖地招呼,没一会就鼻青脸肿了。

    好在老师和学校保卫科的校卫及时赶到,制服了已经打红眼的陈华,这场足以惊动整个学校的冲突才算暂告一段落。

    PS:本章并非宣扬暴力,只是写写初中生青春期的叛逆和冲动。而且,这是在下的亲身经历,尽管十多年过去了,但依然彷佛是发生在昨天一样,所以在这里写了出来。对此能够有一丝共鸣的书友还请赏几张推荐票,不以为意的书友尽可一笑置之,谢谢!

第二十五章 齐天大圣的痛苦

    陈华在晚自修公然持刀伤人无疑是青柳镇一中最近几年以来所发生的最严重的违纪,甚至可以说是违法事件,此事传开来以后,引起青柳镇师生一片哗然,议论纷纷。学生家长们尤其是那几个被伤学生的家长们知道了之后更是十分担忧和不安,这次他们的孩子在冲突中侥幸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可谁又能保证下一次依然能够这么幸运呢?

    在多方紧密关注,层层重压之下,向来办事慢吞吞,极易被各种人情牌和金钱牌所左右的青柳镇一中教导处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效和强硬,仅仅第二天下午就出了一个勒令陈华退学的通知。

    本来为了还被伤学生一个公道,青柳镇一中还有意让青柳镇派出所介入此事的。只是陈华的父母闻讯赶到学校向学校领导不住地哀求,更是当中向被伤学生家长们下跪赔罪,其情甚是可怜可叹。众人无不心生同情,又考虑到陈华也是年少不更事,不能就这么毁了他的一生,于是经过协商一致决定放弃让青柳镇派出所介入此事。

    对于陈华的退学,早就料到的闵枫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让他感到分外惊讶的是李向鹰竟然成了他的新同桌。

    “啊枫,你可真够厉害的!那种情况下,你也敢和陈华对着干,难道你不怕真被他砍到?听说那西瓜刀可是渗人得很,足足有半米长呢!那场面是不是很火爆?可惜昨晚我不在场,没看到。”李向鹰再次发挥他的八卦精神,孜孜不倦地追问着闵枫。昨晚晚自修课间的时候,他和一个相熟的同学到学校小卖部嗑瓜子胡侃去了,回来教室听到发生这么大事情之后懊悔得不行,一个劲地说悔不该为了几两瓜子就错过这样惊人的重戏。

    虽然当了次拯救全班同学的孤胆英雄颇受同学们的吹捧,虚荣心也小小地满足了一把,但此时闵枫脸上的淤青都还没完全散去,伤处还火辣辣地疼,又得无时无刻忍受擦在脸上那刺鼻的药酒味,心情哪里可能会好。心情不好的他自然没兴趣说什么火爆场面之类的,没好气地瞪了李向鹰一眼,说道:“厉害你个头!你要是那么喜欢看砍人,我送你把西瓜刀,出去随便逮着个人砍好了。”

    李向鹰却丝毫不以为意,嘻嘻一笑:“别啊,我就是说着玩玩的,哪里真有那胆碰刀子啊。不过,说真的,昨天晚上陈华拿的那把西瓜刀,到底有没有半米那么长啊?听说陈华划伤了我们班几个同学,那时刀上还带着血呢,是不是啊?”

    此时此刻,头大如斗的闵枫脑海里马上就浮现了大话西游里的那个经典场景:

    (悟空一把抓住唐僧手中的月光宝盒)

    唐僧:干什么?

    悟空:放手!

    唐僧:你想要啊?悟空,你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真的想要吗?那你就拿去吧!你不是真的想要吧?难道你真的想要吗?......

    悟空:我Kao!

    (悟空一拳将唐僧打倒。)

    观音:啊?孙悟空!

    悟空:大家看到啦?这个家伙没事就长篇大论婆婆妈妈叽叽歪歪,就好象整天有一只苍蝇,嗡......对不起,不是一只,是一堆苍蝇围着你呀,嗡......嗡...嗡...飞到你的耳朵里面。救命啊!救命啊!

    (悟空倒地翻滚,异常痛苦。)

    ……

    好在闵枫并没有像齐天大圣那么惨,因为上课铃及时拯救了他,得以从被李向鹰这个八卦先生喋喋不休追问的苦海中脱离出来。在这一刻,已经快眼冒金星的闵枫同学无比地想念那个上课只知道趴在桌子上睡觉的陈华。

    这一节课是庞淞元的物理课,不过却被他拿来当成班会课上了。几乎整整一节课,他都在强调学校纪律,整肃学风学纪。当然,期间也没有忘记对昨晚勇敢制止暴力冲突的闵枫好好表扬了一番。

    闵枫心知陈华砍人事件闹得有点大,肯定不仅仅是在初一七班里整顿纪律,恐怕还会召开全校大会整顿校风校纪的,尽管那只能是做做样子,并不能起多大的作用。

    闵枫倒不在乎庞淞元上不上课,问题是他刚刚摆脱李向鹰的密集式追问轰炸,现在又得忍受庞淞元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强调什么学校纪律,宣扬什么人生大道理,着实不好受。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放学,如释重负的闵枫长长舒了口气,收拾东西就要逃离教室。

    然而,这时叶娇娇却叫住了闵枫:“闵枫,你不能走!”

    “你找我有事?有事今天晚自修再说吧,我都快饿死了,先回家了!”闵枫甩下这句话,转身就要跑路。

    哪知,叶娇娇却一把拉住闵枫,气呼呼地说道:“不许走,今天到我们四个人值日,难道你不知道吗?你要是敢走,我马上去告诉庞老师!”

    值日?初一七班值日安排的方式是以一组两排桌子,也就是四个学生值日一天,按座位顺序轮换。

    数数日子,好像还真是轮到他值日了,闵枫只得无奈地答应道:“不就是值日嘛,我留下还不成吗?”

    “不是吧,我在一组才值日过的,调过来坐又要值日一次,真是没天理!”李向鹰苦着张脸抱怨道。

    其实值日也没有多少事,就是将教室打扫一遍,然后倒倒垃圾,将课桌排列整齐就完事了。

    闵枫对留下来打扫教室倒没什么介意,不过李向鹰却不是个安分的主。尤其是但叶娇娇和戴晓月两个女生出去洗手后,李向鹰兴致勃勃地抓起张椅子摆POSS,还不忘向闵枫问道:“啊枫,听说你昨晚是用椅子把陈华的西瓜刀给砸掉了,是不是这样砸的,还是这样砸的?”

    我滴天啊,我滴神以及上帝啊,谁来救救这孩子吧!

    闵枫从来不知道李向鹰可以这么搞怪的,难道这也是蝴蝶效应?

    如果李向鹰以后一直都这么八卦加神经质,那以后可就有得头疼了,闵枫在心中无奈地苦笑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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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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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二,音乐课,闵枫百无聊赖地趴在课桌上看着音乐老师在黑板上抄写着一首民歌歌词,而班里的同学正在各种无比精美的硬皮本上奋力抄写着歌词。小理

    青柳镇一中的音乐课可不是像电视荧幕上那样,在专门的音乐教室里,音乐老师在一旁优雅地用钢琴伴奏,带着全班学生十分专业地练美声,练唱功,也不会出现大小提琴、电吉他、木吉他这类对于青柳镇一中学生来说十分奢侈的乐器。至于五线谱什么的,音乐老师连提都不会提,更不用说教了。

    一般来说,青柳镇一中,甚至青柳镇所有学校的音乐老师都不是专业的音乐老师,大多都是由教其它科目的老师兼任。因此,音乐课的上课内容必然是,也只能是由音乐老师选一两首民歌或者经典流行歌曲,一句一句地带着学生唱。下课铃一响,完事!

    这在青柳镇一中初一七班同样不例外,他们的音乐老师是一个姓陈的年轻女教师,声音很是甜美,不过她是师范院校外语系毕业的,和音乐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啊枫,你的抄歌本呢,怎么还不拿出来?你该不会是嫌抄黑板上的歌词太麻烦,想等我抄完了,再借我的抄吧?借你是没什么问题啦,不过可得先说好了,下次等换你抄黑板的,要不多不公平啊。”李向鹰看见闵枫无所事事地趴在课桌上,不由分说就是噼里啪啦地一通话。

    闵枫略有些感慨地笑了笑,前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他对于抄歌词这事也是热衷得很,用了好几本各科竞赛获奖所得的精美硬皮本作为抄歌本,而且专心致志地去刻画描绘每一个字,力求工整美观。

    “就你那鬼画符一样的字,我可看不懂,我还是自己抄吧。”闵枫笑着敷衍了一句,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平时用的草稿本。

    当然,闵枫拿出草稿本可不是真的要抄歌词,而是要着手写部长篇连载刊登了,按千字100元左右的稿费来计算,也不过是将近一万的样子,离他的既定目标还远着呢。天道酬勤,他想要在短时间内积累起足够的资金,就只能付出更多的努力,创作出甚至是剽窃出更多的作品。

    至于剽窃什么类型的小说,闵枫一早就想好了。一个新人作者想要快速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那就需要一个让读者耳目一新、印象深刻的亮点。想要在文笔方面出彩就不用指望了,这倒不是说他的文笔不堪入目,而是因为中国文学造诣高深的牛人多不胜数。想要在群山环绕之中凸显自己,说是难比登天也丝毫不为过。因此,他只能选择在创意和题材方面多下功夫,而最好的题材无疑是穿越题材。

    现在可是1997年,别说网络文学未兴,就是黄易大师的《寻秦记》也不过刚刚写完,在内地还没有全面上市。穿越题材的小说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新颖的,而历史又已经证明了这类小说是非常有市场的。

    选定穿越题材之后,闵枫没有多想便决定厚颜无耻一回,将《神话》的电影和电视版本通通一起搬下荧幕,到时候影视版权也能捞一大笔,果然是人不要脸则无敌啊!

    仔细将剧情对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闵枫便埋首开始刷刷地奋笔疾书。

    当人们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不自觉间,下课铃已然响起,一节音乐课,噢不,应该是唱歌课结束了。

    “啊枫,你听到陈老师刚才说的了吗,下个月学校要办元旦晚会呢!”李向鹰有些兴奋和激动的声音在正埋首奋笔疾书的闵枫耳边响起。

    被李向鹰这么一叫,闵枫这才发觉已经下课了,于是收起稿件,趁机休息一下。

    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闵枫瞥了一眼正在表达自己对元旦晚会期盼之情的李向鹰,随口就应道:“不就是个元旦晚会嘛,关我们什么事。真要喜欢,到时候去看不就得了,用得着这么咋咋呼呼的吗?”

    李向鹰马上就反驳道:“谁说不关我们的事了,我们班也必须出一个表演节目的。陈老师说了,这次元旦晚会,我们初一每一个班都必须出一个表演节目。我们班的节目多半是大合唱,到时我们都可以上台,多帅啊!”说话间,这货已经开始在臆想晚会那天上台刚穿什么衣服,摆什么po才够帅,才够引人注目了。

    这么一说,闵枫倒是想起来了,青柳镇一中的确有每年举办元旦晚会的惯例。而且,这个元旦晚会年年都是由初一每一个班出一个节目,然后再搭配高年级精选出来的几个精品节目。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举办元旦晚会的主要目的并非庆祝元旦,而是希望通过这个元旦晚会增进新生之间的协作交流和感情,同时加强他们的班级荣誉感。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个非常高明且有效的教育方式。

    “大合唱?那多没意思啊!如果初一八个班全都表演大合唱,我想我会在元旦晚会那天晚上睡着的。”闵枫对这种没有什么看头的元旦晚会自然没什么兴趣。

    “应该不会全都表演大合唱吧,刚才陈老师在课堂上也问了,如果有谁会古筝、二胡或者吉他这些乐器的可以找她报名,代表我们班表演节目。就算我们班没人会,其他班总有一两个会吧。要是我会弹吉他就好了,一个人上台表演,那真才叫帅!”李向鹰说着说着又忍不住自个在那yy了起来,多半是在幻想着自己在舞台的聚光灯之下,如何用自己的舞步、歌喉和神乎其技的吉他造诣风靡整个青柳镇一中,让全校的女生为他疯狂尖叫!

    看到李向鹰yy的淫荡样,闵枫也不禁乐了,有心要逗逗他,于是说道:“你想一个人上台表演弹吉他啊,这也不难,只要你拜我为师,我就教你弹吉他。小理”

    闵枫说他会弹吉他倒也不假,虽然水平不咋滴,但只要稍稍装腔作势一下,也足以让李向鹰这种初中生仰望膜拜了。他之所以会弹吉他,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前世大学的时候,被高洁强迫性拉进学校音乐社,陪着高洁学了三年多,也算是勉强告别音乐盲一族。

    李向鹰一听说闵枫能教他吉他,马上就兴奋了起来,激动地抓着闵枫的胳膊,问道:“真的,啊枫你真的会弹吉他?不就是拜师嘛,当然没问题啊!你赶紧教我啊,要是能在元旦晚会前学会,就可以上台表演了呢!”

    无语,这货想出风头耍帅想疯了,真当他自己是神童啊,想学马上就能够精通的样子!闵枫在心里深深地鄙视李向鹰这货一番,耸耸肩,摊了摊双手,说道:“拜托,就算我愿意教,那也得有吉他才行啊,你家有吉他,还是你有钱买得起?”

    李向鹰一想,说得也是,吉他这玩意他虽然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价钱,但可以肯定绝对便宜不了。连吉他都没有一把,那还学什么啊。

    就在李向鹰郁闷,闵枫窃笑之际,前排座位的戴晓月却是转过头来,看着闵枫说道:“闵枫,你真的会弹吉他?要是真的会,娇娇家有吉他啊,让她借你就成了。”

    “晓月!”叶娇娇略带责怪地白了戴晓月一眼。

    戴晓月却是没有没有在意叶娇娇似乎不大乐意的态度,笑嘻嘻地说道:“娇娇,你可是和我说过,你姐姐在家给你弹过吉他的。你就把吉他拿来学校,让闵枫试一试,看看他弹得怎么样再说嘛!”

    叶娇娇偷瞥了闵枫一眼,撇撇嘴,说道:“晓月,你别听他们胡说八道。这些男生就喜欢胡扯,连吉他都没有,他怎么可能会弹。他们一准是在吹牛,不用理他们!”

    李向鹰听到戴晓月说叶娇娇家有吉他本来心头一喜,可又看到叶娇娇不怎么乐意借出来,马上就急了:“叶娇娇同学,啊枫他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他说会弹吉他就是肯定会,绝对不是吹牛的。而且,你把吉他借来,让啊枫试一试,不就知道他是不是吹牛了啊。如果啊枫会弹吉他,不也是为班里的元旦晚会表演节目出力嘛!”

    “就是啊,娇娇,你可是学习委员,班干部哦,这种关系我们班集体荣誉的事,你应该以身作则,想尽办法为班里出力做贡献!”戴晓月继续鼓动着,更是把借吉他这事升华到位班级荣誉出力做贡献的层次,也算是上纲上线了。

    三个人争得热火朝天,而当事人闵枫却是一点也没有把什么为班级出力做贡献放在心上,笑了笑,说道:“就不用麻烦叶娇娇同学了,就算有吉他,我也不准备上台表演,没什么意思。”

    叶娇娇听到这话,哼了一声,嘀嘀咕咕地说道:“什么不想上台表演,分明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弹吉他,怕被拆穿不敢上台。”

    虽然是低声嘀咕,但闵枫、李向鹰和戴晓月都听得很清楚。

    叶娇娇这么和他抬杠,回想起前世和叶娇娇斗嘴情景的闵枫倒是来兴致了,故意说道:“小丫头片子,不知道这么诋毁同学是很没礼貌地吗?还不敢大声说出来,要压低声音在那嘀嘀咕咕。”

    叶娇娇本来就不是那种斯斯文文的乖女生,哪里受得了闵枫这样的言语相激,于是转头头来,气呼呼地瞪着闵枫,说道:“谁嘀咕了,我说——你根本就不会弹吉他,刚才就是在吹牛!”

    闵枫嘿嘿一笑,反问道:“既然你认定我不会,那为什么不把吉他借出来,让我试一试?如果我真的不会,看我出洋相,不也是挺好的吗?”

    “借就借,要是你不会,那你就必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承认错误,说自己不应该吹牛出风头、胡说八道!”叶娇娇早就对闵枫借着全县第一的成绩和高超的篮球技术吸引全班同学目光,到处出风头的行为不满了,因为在她看来这是哗众取宠。

    这种有赢无输的打赌,闵枫当然很干脆地答应:“没问题,不过,如果我真的会弹吉他,那你又怎么说?”

    “哼,你就是胡说八道,不可能会的!”叶娇娇像只高傲的小天鹅,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看法有错的可能。

    闵枫想了想,微微一笑,说道:“这样吧,如果我真的会弹吉他,我也不怎么为难你,只要你在元旦晚会那天上台给我献花就成了。”

    上台献花,那岂不是要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他献花,别人会怎么看他们两的关系?叶娇娇的脸蛋上立时就飘起一抹羞红,艳如牡丹!

    “怎么,不敢?”闵枫又出言相激道。

    “谁……谁说我不敢了,不就是献个花嘛,有什么呀!”叶娇娇气呼呼地撇过脸,不再和闵枫继续争执。

    本来闵枫并没有什么兴趣参加元旦晚会,不过,现在看来嘛,似乎有点值得期待的东西咯!

    p:关于更新时间问题,既然有书友建议了,那就定于每天早上八点左右一更,晚上八点左右一更,中午两点左右为爆发时间。明天开始实行,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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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音符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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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叶娇娇是重视自己的承诺,还是存心和闵枫抬杠,想要看他的笑话,当天下午她就把吉他背到学校来了。

    吉他对于初一七班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个新鲜稀罕玩意,看到几乎与叶娇娇那娇小身躯一般大小的琴盒,顿时纷纷围聚在叶娇娇周围,探头探脑地打量着那把被叶娇娇背在身后的吉他,相互之间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叶娇娇丝毫不在意同学们聚焦的目光,背着吉他走到闵枫面前,说道:“吉他我带来了,你要是现在承认自己根本就不会弹,只是为了出风头才吹牛的,还来得及!”

    闵枫也没有反驳,只是笑了笑,伸出右手,说道:“怎么,连试一试的机会,你都不敢给我?”

    对付叶娇娇,激将法从来都是最管用的一招。

    果然,闵枫这么稍微一激,叶娇娇也不再废话,马上就把琴盒从背后解下打开,取出吉他,放到闵枫手中,哼了一声,说道:“你自己想要出洋相被人笑话,我才不拦着你呢!”

    闵枫接过吉他,双手轻抚,仔细欣赏着。小理这是一把原木色的木吉他,并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和油漆,看得出来它的所有者并非只是一般的吉他爱好者。共鸣箱和弦枕桥某些部位微微有些退漆发白,说明这吉他应该使用了好些年了,而且应该经常有人弹奏。

    闵枫拨了拨琴弦试音,果然,非常准,根本就不需要再进行调音。于是他将吉他放到大腿上,调整了下姿势,左手手指抵按在指板上,右手开始有规律地拨动琴弦。

    富有旋律,优美动听的音符随着闵枫手指的律动轻轻地飞舞着,以闵枫为中心向四周渐渐扩散,同时渲染着音乐的魔力,令闻者无不沉醉其中而不能自拔。

    刚才还在滔滔不绝胡侃瞎吹的学生不由自主地关上了话匣子,静心聆听着动听的音乐;

    一直伏案奋力解答习题的学生不知不觉间放下了手中的笔,完全沉醉于这美妙的旋律之中;

    走廊外路过初一七班的学生纷纷驻足探头,侧耳倾听,生怕听不清楚;

    ……

    琤——

    最后一个音符响起,闵枫压了压犹自颤动的琴弦,笑眯眯地看着有些失神的叶娇娇,问道:“不知道叶娇娇同学觉得,我弹得怎么样?”

    叶娇娇还没有答话,周围的其它同学就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了,纷纷喝彩叫好。小理

    “好听,弹得真好听!”

    “真厉害,肯定是专门练过的!”

    “弹得真棒,这下我们班可算是有好节目参加元旦晚会了!”

    ……

    能引起初一七班同学们这么大的反响,闵枫也是始料不及的,在心中暗叫了几声惭愧。其实他很清楚自己的水平不过是还不错的业余水准,刚才弹奏的也不过是一首最简单的普通练习曲,之所以会有这样轰动的效果,完全是因为这些初中生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现场听过别人弹奏吉他,太好糊弄的缘故。

    闵枫表现出彩,指望着能跟闵枫学两招好找机会出风头的李向鹰比谁都要来得高兴,猛一拍桌子,大声叫好,然后一脸兴奋地抓着闵枫的胳膊,激动地叫道:“啊枫,我要拜师,我要拜师!你无论如何都一定要教我,否则我就跟你绝交!”

    此时的叶娇娇是满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闵枫,她本来一心以为闵枫最多是乱弹一通,然后百般狡辩的。却不料,闵枫竟然弹得这么好,恐怕和她姐姐都不相上下了。

    “怎么停了,再弹一首啊!”这时突然有个同学高声叫道。

    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于是“再来一个”、“再弹一首”的叫声不绝于耳。

    “到讲台上再弹一首嘛,闵枫被你们这么围着,我们后面的人都听不大清楚!”一个在后排座位的同学又大声抗议道,他周围的同学也纷纷附和了起来。

    闵枫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起哄的同学们推上了讲台。

    事已至此,闵枫倒也不矫情,大大方方地在讲台上坐下,说道:“那好,反正还没上课,就由我伴奏,大家一起唱首歌好了,就唱周华健的‘朋友’吧!”

    上课前用几分钟全班集体唱几首歌提提神,这也是青柳镇一中多年以来的惯例了。

    轻轻拨动琴弦,一个个悦耳动听的音符开始从共鸣箱中飞扬而出,闵枫带头唱了起来:“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初一七班的全体同学随之高声唱了起来:“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

    整齐而洪亮的歌声几乎传遍整栋教学楼,惹得不少老师和学生不禁有些奇怪:“哪个班课前唱歌唱得这么有精神,这大热天的还这么有兴致?”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初一七班的同学越唱是越来劲,所有人都已经融入了这个火热的氛围,洪亮的歌声甚至已经完全掩盖住了闵枫的琴声。

    每一个同学都尽情地大声唱着,享受着歌曲美妙旋律,体会着歌词当中的深刻意境!在这一刻,他们是一个真正的集体,无分彼此!

    一首“朋友”唱完,虽然大多数同学嚷嚷着再来一首,但闵枫看时间差不多要上课了,老师可能一会就到,也就没有继续下去。

    彷佛是刚刚现场听完一场演唱会一般,意犹未尽的初一七班同学们在上课铃响起之后依然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以至于来上课的政治老师对他们的精神面貌惊奇得很:“以前下午的课,这些学生不都是昏昏欲睡、没精打采的吗,怎么今天一个个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神采奕奕的?”

    闵枫刚刚回到座位上,李向鹰就迫不及待地说道:“啊枫,你可是答应过我的,一定要教我弹吉他的啊!”

    闵枫耸耸肩,一副自己并不是问题关键所在的模样,答道:“你可别问我,这事你还得问问叶娇娇同学,因为吉他是她的啊。如果没有她借吉他给我,那我拿什么东西教你?”

    话音刚落,叶娇娇就从闵枫手里一把夺过吉他,放回琴盒里,没有丝毫商量余地地拒绝道:“不行,绝对不行!这吉他我姐姐平时都要用的,不能天天带来学校。”

    李向鹰一听这话,马上就耸拉着张脸,神情郁郁,就只差没有把“郁闷”两字刻在脑门上了。

    旁边的戴晓月这时插话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闵枫怎么参加元旦晚会啊?”

    叶娇娇瞥了闵枫一眼,答道:“等到元旦晚会那天,我再把吉他带过来不就行了。”

    对于这吉他如何安排的问题,闵枫是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是饶有兴致地盯着叶娇娇那可怜的娇嫩脸蛋儿,嘴角微微扬起,笑道:“怎么都好,不过,到了元旦晚会那天,叶娇娇同学可不要忘记了自己答应过的事情哦。”

    答应过的事,还能是什么事,上台献花呗!

    一想到自己要当着全校人的面上台给闵枫献花,叶娇娇只觉得脸颊一阵火烫火烫的,自己的心跳声前所未有的清晰,脑袋里一片乱糟糟的念头,不知如何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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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晚会前

    经过吉他演奏事件之后,本来就非常引人注目的闵枫在初一七班的风头更劲了,迅速成为让班里许多花季女生青春萌动的罪魁祸首。

    尽管还没有收到传说中的情书,但经常感受到班里那些青春靓丽的小女生注视的目光,闵枫也不免有些飘飘然,偶尔在心里小小自恋了一下:“咱还是挺有魅力的嘛!”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叶娇娇就是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外。在闵枫借着吉他演奏又一次大出风头之后,她就对闵枫越发不满了,因为她一直都认定闵枫是在哗众取宠,想尽办法吸引大家的目光。

    指着闵枫上课不专心听讲,总是看些乱七八糟的课外书;轮值日就爱叫闵枫去擦黑板,吃粉笔灰;每一次各科测验试卷甚至只是作业本发下来,都憋着劲和闵枫比较一下谁的分数更高,谁的解题方法更巧妙……叶娇娇可谓是处处找闵枫的麻烦,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较劲。

    闵枫对于叶娇娇处处和他较劲的行为不仅没有丝毫反感,反而乐在其中,十分享受这种感觉。这个小女生生气的可爱模样还是很养眼的,时不时欣赏一下,对于一扫心中的负面情绪是大有帮助的。

    心情一好,连写稿的速度都大大加快了。小理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闵枫就成功将电影版《神话》搬下荧幕,完成了将近五十万字的长篇小说。

    ……

    1997年12月30日,星期二。

    也许是因为明天元旦放一天假,也许是因为元旦晚会会在今天晚上举办,李向鹰这一整天都表现得有些亢奋,一会和闵枫说他从小道消息打听到哪个班今晚表演什么节目,一会又说传闻中高年级的那几个精品节目有多精彩、多好看!

    “啊枫,告诉你一个了不得的大消息,我听说啊,今晚所有参加元旦晚会的表演节目都会由学校的那些领导们一起评分,得分前三名的节目有奖状和奖金发呢!”李向鹰神秘兮兮地说道,一副“我正在泄露天机”的神态。

    这事还真不是李向鹰在胡吹,闵枫就很清楚的记得,得分前三名的节目的确是有一、两百块奖金和一张大红奖状。只不过,这些奖品都是颁发给班集体的,即便代表班级表演节目的只有一个人。

    闵枫并不在意这些事情,微微一笑,说道:“那又怎样,随他们评去吧,我才没有那个闲心琢磨这些事。”

    见闵枫对表演节目评奖的事一点也不在意,李向鹰以为闵枫是不相信他的话,于是连忙又说道:“怎么,你不相信?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啊,好几个初二、初三的人都和我说过前三名是有奖金和奖状发的!啊枫,你相信我,这事绝对假不了!”

    这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机密,说不定有些班主任都已经在自己班里说明了,有必要这么着紧的吗?对于李向鹰这股子执着劲,闵枫还真是没辙,不由得苦笑道:“我信,我相信,谁说我不信了?”

    “相信就好,啊枫,你今晚可得好好表现啊,我一定带着我们班所有同学在下面大声给你加油!要是能拿到第一名,听说有三百块奖金呢。说不定庞老师一高兴,就拿这些钱带我们班全体同学吃烧烤去,多好啊!”李向鹰这货说着说着臆想病又犯了,两只眼珠子里不断地飘过幻想中沾满金黄色蜜汁的烤鸡翅膀、散发着辣香的羊肉串还有油滑香甜的玉米棒,那嘴角的口水都快成“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壮观景象了。

    铃——

    下课铃声响起,闵枫没有再理会犹自在考虑等到去吃烧烤时到底应该先抢着吃鸡翅膀、羊肉串还是玉米棒的李向鹰,收拾下东西就准备回家。

    刚站起身要走人之际,闵枫注意到叶娇娇似乎侧过脸偷瞥了他一眼,但很快就转了回去,也不知道这小丫头在想些什么。

    估计是在想今晚要献花的事情吧,就是不知道这小丫头到底敢不敢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上台给他献花了。想到这,闵枫笑了笑,将要转身走人之际,忽然俯身凑到叶娇娇的面前,笑嘻嘻地说道:“叶娇娇同学,今晚可别忘了把吉他带来啊。当然,最重要的,别忘了买束花!”说完不待叶娇娇有任何反应便一溜烟地闪人了。

    叶娇娇先是一愣,旋即气呼呼地瞪着逃离作案现场的闵枫,小脸蛋憋得通红,满腹的怨念没地方排解。

    一直回到家里,叶娇娇仍是一脸的气闷,把书包往床上一丢,就嘟着小嘴坐在床头生闷气。

    这时,一个人从背后一把抱住叶娇娇,笑道:“怎么了,是谁又惹着咱们可爱的娇娇啦,一个人躲在房里生闷气?”

    这个人是叶娇娇的姐姐叶兰兰,在滨海市一所艺专读书,这次是趁着元旦假期回家的,看见妹妹躲在房间里生闷气,她当然要安慰安慰了。

    “姐,还不是那个闵枫,最可恶了!”叶娇娇抓起床头的抱抱熊又是揉又是捶的,彷佛那抱抱熊就是闵枫来着。

    叶兰兰问道:“闵枫?是你上次说那个吉他弹得很好,还要你在元旦晚会上台给他献花的那个男生?”

    “嗯,就是他,整天就知道到处出风头,还要我给他献花,太气人了!”叶娇娇一想起闵枫那张总是挂着微笑的脸,就恨不得像虐待手中抱抱熊一样,一顿猛揉乱捶。

    “既然你不想上台给他献花,那就不给他献花呗,用不着为了他这么置气!”叶兰兰劝说道。

    叶娇娇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叶兰兰的这个提议:“不行,我可是当着好多同学的面和他打赌的,要是今晚不上台给他献花,他以后指不定会怎么笑话我呢!”

    “那就上台献花呗,也不是多大的事。要是在我们学校的晚会上,献花的多了去了,在台上拥抱表示祝贺都是常见的。”

    “姐,你说什么呢!”叶娇娇俏脸一红,亲热地抱着叶兰兰的胳膊,“不说那个可恶的家伙了,姐,反正你放假,要不你今晚去我们学校看元旦晚会吧,怎么样?”

    叶兰兰摇摇头,甚是无奈地苦笑道:“恐怕不行,我们班的教授让我们写一份电视节目品评心德,假期结束了要上交的,我这都还没半点头绪呢,今晚得好好想想。”

    尽管叶娇娇一再软磨硬泡外加撒娇,可就是没有办法说服叶兰兰晚上陪她一起到一中去看元旦晚会。无奈之下,晚饭之后,她只能自己带着叶兰兰帮她挑的玉兰花到学校去了。

    叶娇娇走了之后,叶兰兰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翻看着四处收罗来的经典的电视节目品评文章,苦思冥想着该选择写哪类电视节目,该如何写自己的品评心德。磨了将近两个小时,却是连五百字都没有磨出来,反而越来越烦闷。

    “算了,这样闷头想也没什么用,还是先放一放,出去透透气,说不定能有灵感。也正好去一中看看,晚点陪娇娇一起回来。”心下有计较的叶兰兰扔下手中的笔,穿好衣服,出门往青柳镇一中的方向走去。此时只是想出门散散步、透透气的她却是不知道,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将改变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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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相约1998

    夜幕悄悄降临,此时原本应该灯火明亮的青柳镇一中教学楼却是漆黑一片,往常总聚集着许多学生纳凉聊天的走廊如今也是空无一人,只是偶尔会有一两个学生进出于各个楼层的男女洗手间。

    与教学楼如幽灵鬼宅般寂静幽暗成鲜明对比的是,此时此刻的大操场上不仅灯火辉煌,而且人声鼎沸,青柳镇一中全校一千五百多名师生几乎齐聚于此。

    或许是因为精神有些亢奋,或许是因为晚会还没开始无所事事,大多数学生都嗑着瓜子、吃着酸梅和相熟的同学胡侃瞎聊着,尽管他们很清楚班主任就在他们班队列后面盯着。

    “啊枫,你就穿这身衣服?你待会要上台表演呢,怎么穿得帅一点?”李向鹰很是不满意地打量了一下闵枫的装扮。

    一双廉价的白色平底运动鞋,一条洗得有些褪色的浅褐色休闲裤,一件领口微微有些发黄的白色短袖衬衫,这就是闵枫现在的衣着装扮。虽然还不至于土得掉渣,但也没有丝毫出彩之处,一点也没有舞台装扮的味道。

    其实青柳镇一中的元旦晚会,出了那一两个舞蹈和小品节目需要特别租用服装和道具之外,其余晚会节目的表演者是不讲究什么舞台服装和化妆的。

    “这身衣服怎么了?我是上台唱歌,又不是舞蹈表演,没什么必要讲究衣服着装。”闵枫对自己现在这身衣服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他也懒得仅仅为了这次元旦晚会,就特意花钱去买一套新衣服,尤其是还不能穿回家。

    坐在闵枫前面一位的唐文却是不大赞同闵枫的这个说法,煞是认真的提醒道:“啊枫,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穿得好看点,起码那些负责评分的学校领导对你的印象也好点,打的分也能高点啊。”

    “就是,今天晚上全校这么多人可都看着呢,不穿帅点怎么行呢!”李向鹰附和道,然后又嘿嘿地笑了笑,“再说了,今晚叶娇娇可是要上台给你献花呢!抱着吉他,潇洒地唱完一首歌,还有漂亮女生上台献花,那多帅啊!”瞧他那模样,简直就恨不得代替闵枫上台表演,帅帅地甩甩头发,优雅地挥一挥衣袖,迷倒台下一片女生。

    “噢,照你这么说的话,我还非得穿得帅点才能上台咯?”闵枫不怀好意地盯着李向鹰笑了笑,“我看你这身衣服就不错嘛,既然你觉得我一定要换身好看点的衣服,那就把你身上这套扒下来给我穿上好了!”说罢就作势要扒掉李向鹰身上的衣服。

    “别,别啊!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吗?”李向鹰马上就紧紧地扯着衣服求饶了,那紧张兮兮的样,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闵枫要对他怎么着了呢。

    本来闵枫也就是开开玩笑,嬉闹了一会也就没有再继续作势要扯李向鹰的衣服了。

    这时,周围的光线突然变暗,却是操场上的照明大灯关闭了,这也是晚会将要开始的信号。

    闵枫背着吉他站了起来,说道:“好了,我就排在第五个节目,现在得到后台准备了。”

    “啊枫,加油!”李向鹰和唐文纷纷替闵枫打气。

    闵枫笑了笑,点头回应,也没再说什么,然后便背着吉他转身没于黑暗中了。

    ……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晚上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走进1998’元旦文艺演出!现在由我来介绍一下今晚出席的学校领导和嘉宾。他们分别是……。大家用热烈的鼓掌欢迎他们的到来!踏着时代的节奏,带着新年的祝福,怀着青春的憧憬,让我们相聚在这美好的时刻,青柳镇一中‘走进1998’元旦文艺演出现在开始!”

    担任主持的男生和女生在一段几乎可以等同于公式的开场白之后,正式宣布晚会开始。

    第一个节目是去年元旦晚会获得第一名的精品节目,由初二五班十二个女生所表演的舞蹈,确实是赏心悦目,从出场到结束,台下学生的掌声此起彼伏,喝彩叫好声不断。

    ……

    “在缤纷的焰火和欢快的乐曲中,新的一年向我们走来。在新的一年,我们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有许许多多的任务要去完成,我们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同学们,让我们一同携手走进1998,下面由初一七班闵枫为您带来《相约1998》!”

    李向鹰一听到主持人的这段介绍节目词,马上就打了个激灵,摇了摇已经有些无精打采地唐文,兴奋地叫道:“啊文,快看,到啊枫上台了!”

    唐文顿时也精神起来了,伸长脖子往台上眺望过去,刚好看见提着吉他从后台走出来的闵枫。

    闵枫走到台前先是对着台下的全校师生恭敬地鞠了一躬,然后走到麦克风前面,微笑着说道:“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下面这首歌送给大家,在过去的一年里,无论大家是开心还是不开心,是有所得还是有所失,希望大家都能够让过去真正成为过去。展望未来,谋划未来,让我们相约1998!”

    稀稀拉拉的礼节性掌声飘起,显然闵枫发自内心的人生感悟并没有引起台下多少学生的认同和共鸣。倒是有几位老师听了之后眼前一亮,细细地琢磨着其中的意味。

    面对意料之外的冷场,闵枫尴尬地愣了愣神,心中也不禁甚是无奈地苦笑:“没有经历,哪来的感悟。也许在这些初中生听来,这不过是也仅仅是一段千篇一律的开场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代沟?”

    闵枫倒也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略微调整了一下情绪,便开始了他的弹奏演唱。

    轻轻拨动琴弦,飘逸而有旋律的琴音飘起,闵枫随之轻声唱到:“打开心灵,剥去春的羞涩,舞步飞旋踏破冬的沉默,融融的暖意带着深情地问候…..”

    轻灵的节奏,让人感觉置身于蓝天白云之下,林间小道深处,片片落叶迎风轻轻飘舞着,宛如风中的小精灵。

    那空灵飘逸的意境渐渐向舞台四周渲染开来,不知不觉之间,台下学生聊天的声音已经自发地小了许多。

    “绵绵细雨淋浴那昨天昨天,昨天激动的时刻,你用温暖的目光迎接我,迎接我从昨天带来的欢乐欢乐——”

    节奏越来越快,宛如由晴空万里、春风微拂转入乌云密布、狂风大作。

    **部分,已经完全沉醉于音乐之中的闵枫激情地舞动了起来,高声唱道:“来吧来吧相约九八,来吧来吧相约九八,相约在银色的月光下,相约在温暖的情意中……”

    “咦,这首歌挺好听的,是谁的歌,好像没听哪个歌星唱过啊?”

    “我也没有听过,可能是新歌吧。的确挺好听的,台上那哥们吉他弹得也不错。”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

    “《相约1998》,这歌名就挺有意思的,改天去找找这首歌!”

    .......

    这首脍炙人口、旋律轻快的歌迅速征服了一中的全体师生,到第二轮**部分的时候,已经有部分学生不自觉地跟着闵枫轻声哼唱了起来:“来吧来吧相约九八,来吧来吧相约一九九八......”

    “心相约心相约,相约一年又一年,无论咫尺天涯——”

    唱完最后一句,闵枫再一次对着台下全体师生鞠了一个躬。

    台下的全体师生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此起彼伏,经久不息,这是他们发自内心地用掌声来表达自己的赞誉之情。

    在满场不息的掌声中,一个俏丽的身影蹭蹭地跑上台,将一束玉兰花塞到闵枫的手中,然后逃命似地转身溜下台。

    看着飞一般跑下台的叶娇娇,又看了看手中的玉兰花,闵枫是心情大佳,退场回到台下班级队列里的一路上都乐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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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叶兰兰

    一首《相约1998》令整个元旦晚会增色不少,也让散步散到一中校园来的叶兰兰眼前一亮。引起叶兰兰注意的当然不是闵枫那不咋滴的唱功和还过得去的吉他弹奏水准,而是《相约1998》这首歌。

    赞赏这首歌之余,叶兰兰感到十分的惊讶和好奇,因为这首挺好听的歌——她从来没有听过。节奏轻快、曲调优美、旋律朗朗上口,这样水准的歌曲她没理由没有半点印象啊。就算她孤陋寡闻没有听过,可她艺专里那些天天关注娱乐界的同学们不可能没听过这么有特色的歌曲。奇怪的是,昨天还在学校的她没有听到过哪怕一个同学提起过这首歌。难道是今天才刚出的新歌?也不对啊,如果是今天刚出的,不可能这么快就传到青柳镇这种乡下小镇的。难道是那个演唱的小男生自己写的?那更加不可能了,他一个初中生,怕是连五线谱都看不懂,更别说写歌了。

    绕来绕去,叶兰兰发现似乎每一条路都是死胡同,根本无法找到她想要的答案。她本来就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心中的这个疑惑如果得不到解答,今晚八成得失眠了。

    现在想要解答她心中疑惑的最好、最快捷的办法无疑是把这首歌的演唱者找过来问一问,刚才娇娇上台去献花了,那就是说在台上演唱这首歌的小男生应该就是娇娇说过的那个闵枫。心中有所计较的叶兰兰于是找到初一七班的队列,让初一七班的同学帮忙把叶娇娇喊了出来。小理

    “姐,你什么时候来的?”叶娇娇一脸惊喜地跑到叶兰兰的面前。被同学告知姐姐找她的时候,她还有点不大相信,在家里的时候她又是软磨硬泡,又是死缠烂打的,都没能把姐姐拉来一块看元旦晚会,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现在见到真的是姐姐,她自然是无比的惊喜。

    叶兰兰笑着打趣道:“我什么时候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你上台献花了哦!”

    “姐——”叶娇娇不满地娇嗔了一句,随即攥紧粉拳,忿忿地说道,“都怪那个可恶的闵枫,害得班里的同学现在都还在说着我上台献花的事呢。”

    “好啦,不要生气了,那个闵枫能收到咱们娇娇献的花,绝对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叶兰兰安慰了一句,又说道:“娇娇,你去把那个闵枫叫过来一下。”

    “现在?”

    “嗯,现在,我有些话要和他说。”

    此时叶娇娇却是微微侧过脸瞄了一眼不远处的几位老师,有些揣揣地说道:“姐,这……这似乎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叶兰兰不解地问道。小理

    “现在把他叫出来,你骂他替我出气的话,可是会被好多同学和老师听到的。”叶娇娇煞是认真的说道,言下之意,是指作案时间和地点都不妥当。

    “哈哈,我的好妹妹啊!你……你真是……”叶兰兰忍不住当场笑了起来,“谁说我要骂他啦,我就是有点事情想问问他罢了。”

    也亏得叶娇娇能有这么极品的想法,现在虽然不是光天化日,但她们绝对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种情况下,专门把闵枫叫出来臭骂一顿,难不成要当着一中全校师生的面上演一场泼妇骂街?

    意识到自己出了洋相的叶娇娇脸一红,然后有些生气地别过脸,以表示对叶兰兰取笑她的不满。

    “生气了?”叶兰兰一把搂着叶娇娇,笑道,“好啦,下次有机会我一定狠狠地臭骂那个闵枫一顿给你出气。不过,现在你先去帮我把他叫出来,我是真有事情要问他。”

    被叶兰兰好一阵安慰和劝说,叶娇娇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去找闵枫。

    刚从台上退场回到初一七班队列的闵枫此时正欲哭无泪地忍受着李向鹰唐僧式的喋喋不休追问,

    “啊枫,唱得太好听了,这首歌是哪个歌星唱的?”

    “这首歌是叫《相约1998》吧,你有录音带吗,借我带回家听听啊,行不?”

    “没有录音带?那你的抄歌本里有没有这首歌的歌词,借我抄一下。还有,等有空的时候,教我唱这首歌,怎么样?”

    ……

    在李向鹰密集式轰炸之下,闵枫濒临崩溃的时候,叶娇娇跑过来说了一句“闵枫,有人找,和我出去一下”。像溺水者抓稻草一样,闵枫此时根本顾不得到底是谁找他,逃也似地跟在叶娇娇后面闪人了。

    “闵枫同学是吗?你好,我叫叶兰兰,是叶娇娇的姐姐。”叶兰兰看到跟在叶娇娇身后的闵枫,率先上前打招呼。

    叶兰兰,叶娇娇的姐姐?闵枫借着舞台方向的模糊光线暗暗打量了一下身材似乎挺惹火的叶兰兰,又看了看撇着脸不愿搭理他的叶娇娇,心中不禁揣测着:“该不会是叶娇娇这小丫头对上台给他献花的事情感到委屈,让她姐姐来找自己麻烦吧?这似乎不像是叶娇娇的行事风格啊?”

    见闵枫半响不说话,叶兰兰又说道:“是这样的,闵枫同学,刚才你唱的那首《相约1998》我挺喜欢的。你能告诉我这首歌的原唱是哪个歌星吗,我回去找起来也方便点。”

    听到这个问题,闵枫就笑了:“《相约1998》的原唱?”

    “对,如果你有这首歌的录音带的话,可不可以借我带回家听一听,一晚就成,明天我就让娇娇还你。”

    “这首歌的录音带我可没有,不过这首歌的原唱嘛——”闵枫笑了笑,然后伸出右手食指,指了指自己。

    叶兰兰十分困惑地问道:“原唱是谁?”

    “我啊!”闵枫微微一笑,再次指了指自己,“我刚才不是说了吗,《相约1998》的原唱就是我本人!”

    “你?”叶兰兰难以置信地看着闵枫,突然想到某种可能,旋即又释然了,“闵枫同学,这首歌是不是你哪个做音乐的长辈或亲戚新写的歌,然后你拿来参加学校的元旦晚会?”

    还做音乐的亲戚或长辈?想象力真够丰富的!闵枫笑着摇了摇头:“我家可没有什么做音乐的长辈和亲戚,这首《相约1998》从作曲到填词,都是我独自完成的。”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的,显然他的脸皮厚度和无耻程度已经提升到了更高的一个层次。

    闻言,叶兰兰的大脑瞬间当机,嘴巴微张着,满脸的惊愕与不敢相信:“你的意思是……是说这首歌是你写的,作曲作词人都是你?”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不可能,一个十几岁,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音乐教育,怎么可能会写歌,还写得这么好?

    “怎么,不相信?骗你我又没有钱。”闵枫摊了摊双手,“算了,随你信不信啦。你要是没有其它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叶兰兰连忙叫住想要离开的闵枫,“闵枫同学,你可不可以把这首歌的曲谱和歌词抄一份给我,我想带回家好好看看,麻烦了。”

    既然是叶娇娇的姐姐,闵枫倒不怀疑她有什么其它的企图,于是说道:“我没有带在身边,而且现在也不大方便给你重新写一份。这样吧,你要是急着想看,就让叶娇娇明天到二小找我拿。”说完便转身回到初一七班的队列里去了。

    叶兰兰愣愣地看着转身离开的闵枫,心中细细地琢磨着闵枫所说是不是真的,难道这个小男生是一个音乐方面的绝世天才?

    p:前两天,编辑找我谈了一次,指出了本书许多不足之处。所以这两天,得花时间修整一下,理一理小说的主线,调整细化一下大纲。因此,关于更新问题,还希望大家包涵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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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天才介绍:
他是风靡天下的畅销小说作者;他是无数人追捧的原创音乐天才;他是篮球场上的绝世剑客;他是目光精准的投资人和商业大亨。
无数人不禁质问满天神佛:人世间怎么可以有如此妖孽的全能天才?
佛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曰:不可说,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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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天才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之全能天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之全能天才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