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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恭     极品仙农txt下载     极品仙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章 该恨还是该爱

    如果要用最简洁话语来形容“嵘谷战役”,可以概括为“三年的努力,一秒的精彩”。

    首先是整体部局。以周围山体蕴含大量的灵石矿脉作壳,以数量庞大的“孔明灯”承载“助燃粉”作压缩剂,以两层二十余道禁制作隔离层,以按照“豆腐渣工程”的标准建设的军团营地建筑为芯,最后以“幕天仙尊”赐下的金色“仙血”为引,如果单从制作炸弹角度来看,李良的大手笔完全超过拉登同志的“人体炸弹”,堪称恐怖主义强劲新生代。

    其次是精细化设计。如果将爆炸过程精细到千分之一秒,甚至是万分之一秒的程度,整个爆炸即可划分为四步。

    第一步,由李良超负荷运转法力,将体内的金色的“仙血”与“锢灵瓶”内的金色“仙血”压迫而出,然后施加火焰属性的性质变化,就像施展“火球术”一样,使混合了巨大高香释放出的易然气体,已经弥漫整个山谷天空的空气快速燃烧,从而形成爆炸。

    当然,由此种“仙血”引发的火焰,并不像长年打坐修炼凝聚的灵力法力引发的火焰,其本身就具有超强的毁灭力,再加上李良动用全部法力的加持,或者说是对火焰温度的控制,黑色“灭世火焰”便会在两种力量的叠加下膨胀迸发,甚至是产生更加恐怖的异变,就算在场众人的修为再高,而对如此威力的火焰,也只能是干坐着等死。

    而且,经过推断和证实。在场众人除了李良与十八位由同一个细胞分裂出来的克隆分身属于实体。其他人员则是纯粹的能量信息体。否则不可能寄存于“仙祖鞭”、“鬼帝刀”等神兵之中,更不可能存活这么长时间。在强烈爆炸的催化作用下,实体或许还有逃脱的可能,但能量体却只会增加爆炸的威力,除非他们蕴含的能量比他们的师尊还要强大。

    第二步,利用光传播的速度快的原理,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场众人会因为爆炸产生的强光而出现盲点,而实际上爆炸过程仅是刚刚开始。并没有疯狂的扩散,再利用重力作用,快速躲入藏在脚下的“龙牙木”大箱子中,偷天换日的大魔术便完成了。

    只不过,要做到这点还要一个必要的因素要解决,就是修炼者的神识。被类似于雷达的东西盯上,可不像蒙蔽眼线、听力、嗅觉那么简单,需要有特殊的装备、特殊的手段、特殊的方法。所以,李良还酿制了“忘魂酒”,一种可以抹去源代码的变态毒酒。

    所谓源代码。就是记录人体固有特征的原始信息,包括容貌、血型、头发的颜色、脏器的位置、指纹的形状等等。所以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着明显的变化,人与人之间才会不同,例如有的人心脏在右胸腔内,有的人会有六指,有的人是络腮胡,而有的人则是黄头发蓝眼睛。这些特殊性的代码信息统统记录在人体的基因当中,也就是dna的染色体中,无法改变。

    而修炼者通过吸纳天地灵气,所改变的仅是不含源代码那部分dna染色体。包括增加染色体的数量来延长寿命,改变染色体的承受力刺激脏器与细胞的活性,从而达到增加力量、速度的效果,调整染色体的影响作用,改变大脑的利用率,使感觉更加敏锐,精神更加充沛等等。

    正是基于此种改变,所以修炼者每到跨越瓶颈,提升到更高层阶的时候都会伴有相应的风险。一方面,要吸纳大量的天地灵气,补充能量来促成改变;另一方面,要承担染色体数量增加、脏器和细胞的承受力、大脑深度开发等不适从而产生的幻象、错乱和迷惑影响。

    如果再有一些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进步的高级修炼者从中作梗,增加一些精神上和**上的难度,例如“仙祖”莫宝生同志的五行逆转阵法,增加了一些类似于斗法、斗神通、斗凶狠的场景,趁你生病,要你小命儿,能量收走,进阶没戏,那么所谓的“天劫”便产生了。

    “忘魂酒”的酿制原理很简单,即是在酒中增加了一些错乱的源代码,比如王八许山的兽性源代码、人参楚天行的植物性源代码、冯保等的人性源代码,通过酒精入体直接进入血液的特性,与血红细胞融合,破坏众位什么祖、什么尊、什么皇、什么王的原始信息,改变了不可改变的dna染色体。

    另外,酒精具有较强的挥发性,特别是浓度超过50%的酒精,在一定的空间内都会弥漫着酒气,如果在酒中增加一些微量金属元素,便会很好地吸纳周围的天地灵气。巨大香烛燃烧吸纳,酒精挥发又吸纳,强烈爆炸还要吸纳,一来二去众位高人面前的天地灵气也就没剩下多少了,想利用天地灵气传导精神信号会变得非常艰难,所以想用神识锁定李良也成了奢望。

    第三步是逃命的关键环节,能不能活下来就看这一步是不是做得好、做到位了,因此李良格外的上心,更是进行了七个月的准备。

    说实话,别看准备的时间挺长,实际上在那场爆炸中仅表现为两个动作,即盖上盖子和在箱壁实加一个推力,也就是“王八放屁”那招,用时总计不过十分之一秒,甚至是百分之一秒。之所以要准备那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可以让箱子在受力之后快速运动,从而达到逃脱升天的目的。

    换句话说,李良在这七个月里都在忙活挖地道。一条笔直平坦且有小幅度慢坡的隧道,高度和宽度要比“龙牙木”箱子略大一圈,长度为从北山脚下直达山谷中心,作用就是在爆炸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改变受到冲击力的方向。把垂直向下的力变为侧向下的力。根据力学原理。向下的力会与地面的反作用力抵消,而向侧面的力则会把箱子像炮弹一样沿着隧道发射出去。

    在威力极强的爆炸冲击力作用下,这股冲力可是相当恐怖的,李良乘坐的大木箱子,一口气飞到了相临的洲内,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傻傻地呆在爆炸的正下方,全指望着“龙牙木”箱子去支撑。生的机会肯定没多大,估计会被碾压成肉饼,只有此种方法才有一线生机。

    第四步,利用爆炸的传导性原理,保护许山、楚天行、冯保,以及数十万“铁熊军”将士。

    仔细观察整场大爆炸,可以清晰地发现它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色“仙血”发生爆炸,产生强大的冲击力,接着产生高温火焰;第二阶段是冲击力迅速向山谷扩散,高温火焰与混合了易燃气体的天地灵气结合。发生更大规范的爆炸。

    第三阶段是冲击力因“死阵”禁制受阻,进一步增加了山谷内的压力。加之高温火焰的灼烧,引爆山谷外围蕴含大量灵石矿脉的连绵群山,使爆炸的威力再增加数倍;第四阶段是在一连串的超强压力和激烈灼烧后,整个“嵘谷”就像一颗超大号的炸弹,强行破开禁制,绽放冲击力与灼热。

    让众人事先躲藏在土沟里,在第三阶段冲击力受阻时,力量交错引发地震,将附近的一切弹到天空,而随后来到的第四阶段的冲击力会把众人吹散,虽然这股冲击力很猛,但在“蝙蝠装”的保护下,不会被凌乱的气流绞碎,再加上铠甲内衬装的“简易降落伞”,估计死不了太多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算在场众人都是修炼界的大能高手,估计也不会有哪位在这种时候去注意飞散到各处的大火球子,最多会认为它们是未完全燃烧的房屋、树木、大石头等等,断不会相信还有活人伪装成冒烟的火球逃遁而走,毕竟对于血肉之躯来说,压力太大了,温度太高了,穿件布袄绝对顶不住的。

    再次是李良的言语攻势。如果说整个布局是一盘必胜的棋局,那李良在爆炸之前说的那些话就是巩固胜利的烟雾弹。揭破“仙道”的奥秘,理清团团谜题,丢出超时代名词儿,说些含含糊糊的抒情话儿,就算心性如铁的修炼者,恐怕也会被大大地擂倒,哪还有功夫去思考李良是怎么布的局,怎么安排的逃跑路线。

    综上所述,李良的成功已成定局,李良的逃脱已成定局,众位大仙、大尊、大帝在李良这只小白鼠面前摔了一个大跟头,不仅被耍的团团转,还很不幸地让其逃跑了,或许使使劲还能把他找出来,但面子是丢了,神仙高高在上的威严不在,可谓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所以,李良有资格潇洒,有资格开心,更有资格享受短暂的自由与快乐。在有摆布、有阴谋、有算计的异度世界生活中,他终于找到了几许欣慰。

    至于“蛤蟆仙人”,正如李良自己所说,计划再完美的阴谋也是属于人算范畴,与伟大的天算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龙牙木”的大箱子很耐烧,密度很拙实,因此黑色的“灭世火焰”没能在短时间内将其化成灰烬,但超高的温度破坏了降落装置,让其来了个自由落体运动,如不是李良事先在箱子里储备了大量的干粮,还有他的皮够厚,恐怕极有可能给自己摆个大乌龙。

    “蛤蟆谷”的众位蛤蟆妖修,发现天上掉下了个大火球子,里面还有一位被熏的黑漆漆的活人,当然是被吓得够呛了!立刻就招呼几个洞几个府的老哥们、老姐们开会,共同商讨对策。

    便巧有这么一位“二当家”,也就是修为排在第二位的妖修,通晓一种秘术,可以检测出修炼者血脉的性质,即可以检查出是人、是妖,还是灵类。众位蛤蟆妖修在商量一阵后,就委派“二当家”对李良的血脉测上一测,最起码知道李良是个啥,也好知道该从哪儿下手呀。

    结果这一测不要紧,测出来一个人不人、妖不妖、灵不灵的怪物性质出来,三者兼而有之,而且。其妖的部分还跟蛤蟆有近亲关系。就算有差别也不算太大。最多一个是下蛋的,一个是产卵的。

    这下可把众位蛤蟆妖修吓得够呛,孰不知老天降下这么个怪物近亲到底是何意,是给他们降下一位指明方向的伟大领袖,还是可以毁灭一切的恐怖恶魔,是以后别吃苍蝇了改吃斋,还是以后可以改善伙食添点儿肉。

    于是乎,众位蛤蟆妖修又是一顿商议。最终决定先把李良先救过来,等他清醒了再好好地审上一审,在此之前千万不能让他死掉,否则天的旨意就断流了。

    试问,李良何许人也,伟大地“忽悠砖家”,特别是经过了数百年来刻苦磨练,早已练就了狂喷乱侃的超强本领,月余醒来之后一顿乱侃深聊,想知道的事儿便知道了七七八八。随后再来几次热烈地酒宴,附带着送些小药儿、小酒儿。弄些超时代、跨时空的学术名词儿,没过三月便成了“蛤蟆谷”里响当当的“蛤蟆仙人”。

    “踏天脊”上,绝美女子呆呆地注视着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尤兰,久久无语。

    她的名字叫兰馨阳,幕天大陆莲河洲道意门“仙圣”韩冬的亲传弟子。六百万年前,听从师尊旨意降临此界,掌管“虚天大陆”天道刑罚,镇压反抗者,同时磨砺心性,感悟世间生死轮回和红尘因果,参悟天机。

    谁知道,降临此界没过多久便遇到了一个难啃的硬骨头,即“古道”,打压了数万年之久,硬是没把他消灭,还让其在战斗中一次次地突破瓶颈,一次次地增进修为,直至达到了与降临此界师兄弟修为相当的水准,成为无法平灭的“牛皮癣”。

    或许是因为他们太轻敌,或许是因为他们太不把蝼蚁当回事儿,在一次次的失败之后,降临此界的师兄弟们内心出现了扭曲,随后又因为她的三师兄,自认为完整地继承了师尊意念的“仙祖”莫宝生作祟,可怕的内斗爆发。短短几万年间,“虚天大陆”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他们几个师兄弟也因损耗过大,无法再操控师尊为他们量身定制的不灭法身,而寄魂于仙宝之中。

    岁月流淌,时光匆匆,转眼间数百万年的时间付之而去,就在他们感到绝望、感到无助、感到生无可恋,靠着毁灭那些试图突破修为瓶颈,引动了天地灵气发生聚变的人们来维持生机所消耗能量的时候,伟大的师尊又降下法旨,让他们全力保护一只小白鼠,一只很特别的小白鼠。

    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二千年前。他被安排在了一个富庶之家,衣食无忧,生活不愁,还有成堆的美女相伴,众多的丫鬟仆人伺候,可谓幸福之极。

    那个时候对他的印象挺好,觉得他模样憨厚,谈吐质朴,虽然看上去傻傻的,呆呆的,有种缺心眼的感觉,但不会让人厌恶,不会让人憎恨,偶尔见其大出洋相还会开怀地笑上一笑。

    不过,他接下来做的事情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了。见到漂亮女人就流口水,想方设法要得到人家,人家不从就拿钱砸、安排狗腿子恐吓、串通权贵打压,种种手段让同为女人的她无法接受,一怒之下便想了个计谋将其全家灭杀。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便不再过问此人了,任由三师兄摆布。反正师尊交代下来的是让他们一起保护这只小白鼠,在“虚天大陆”地界,多她一个不见得会有什么显著作用,少她一个也未必会受到什么威胁,只要不是来自外界的侵袭,内部没人可以打败他们师兄弟几人中的任何一个,“古道”也没戏。

    未过多久,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们的师尊接二连三地布下同样的小白鼠,一直布到了仙界没地儿布了,再布就该发生两只同样的小白鼠相遇的情况,例如第十八只小白鼠的远距离传送,就是三师兄偷偷地踹了他一脚,让他传送到了别的地方,而他们的师尊到此还没有停下,又在她所统御的魔道布下了一只。

    这让她又产生了好奇,并鬼使神差地与哥哥一起,炼化了两具化身陪伴在他的身旁。现在想想,这便是所谓的缘分吧。

    两百年,短短两百年,相比漫长的六百万年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却让她对他产生了好感,产生了爱慕,特别是看到他与分身嬉闹,他为了分身坚守,还有在临死之前将铠甲护在她的身上,并在内衬里留书,让她善待分身,种种作为让她认定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在残酷的修炼界,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了。

    一般来讲,修炼界里追求的是与天地同寿,有没有伴侣无关紧要,不过人非草木,不可能一点感情也没有,特别是对细腻的女性来说,有一个可靠的伴侣可以让枯燥的修炼生涯平添一些色彩,哪怕伴侣意外死亡,让平和的心境产生波澜,也要比傻呆呆地一个人坐在山洞里苦熬要强,这也正是双修之道在修炼界盛行的原因之一。

    “禁锢在你身上的封印已经全部放开了,是去是留你自己决定吧……”寒风吹过,让兰馨阳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你喜欢他,是吗?”尤兰犹豫了好一会,有些沙哑地问道。

    “或许有一点吧。”兰馨阳轻轻地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尤兰继续追问道。

    “不知道。说实话,对于他那样的蝼蚁,原本我看都懒得看一眼的,可是……”兰馨阳举目看向天空,瑟瑟地说道。

    “如果他没有死呢?”尤兰眨了眨漂亮地大眼睛,想了一会儿又问道。

    “师尊修为已达道尊之境,他老人家赐下的仙魂之血别说一个只有结丹期的低阶修仙者了,就是强大的意尊修士也会彻底毁灭。那场爆炸如不是师尊出手,恐怕已经没有虚天了。”兰馨阳闻言先是一愣,随后又连连摇头道:“何况,在过去的三百年中,我已用神识对整个魔道,乃至更远的地方都进行了探查……”

    “如果我告诉你,他肯定没有死呢?”尤兰仔细回想了一会儿,然后很是坚定地对她说道。

    “嗯?”兰馨阳直视尤兰流光转动的双目,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了。

    “呵呵,我终于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是我能为他做的唯一事情吧!他答应过我,哪怕我变成一段记忆,他也会回来娶我的,替我好好爱他……”尤兰见她神色变幻莫定,目光中充满了矛盾,隐隐地还有一丝嫉妒,爽朗地笑了起来。

    那笑声中包涵了解脱、不舍、寄望,还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但更多地则是一种生离死别的嘱托。

    随后,她运转功法将心魂之力全部祭出,化成了一小团淡蓝色的光团,静静地漂浮在兰馨阳面前。

    “你,你做什么?你怎么……”兰馨阳见此大骇,急忙上前出言制止道。

    “我不想他再因我而难过,百年孤独已经够了。我是你的分身,只要放弃这个身体我便是你,这样当他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因为有两个我而苦恼了……”蓝色光团徐徐向兰馨阳飘过,清脆畅快的声音随着蓝色光团响彻空中。

    “那我是该恨他,还是该爱他?”兰馨阳完全没想到尤兰会毫不犹豫地放弃由师尊亲手为其炼制的新身体,更没有想到她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心甘情愿地抹去神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脑中仅有一句酸酸的话语不断重复,就像一把锋利的锉刀,在心上来回掠过。

    (本卷完)

    小恭衷心祝愿大家中秋节快乐!!(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青蒿

    青蒿,别名草蒿,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株高40-150厘米以上,全生育期120天左右。喜湿润、忌干旱,怕渍水,光照要求充足。青蒿的药用价值很高,青蒿素的衍生物可生产很多系列药品。青蒿素主治疟疾、结核病潮热,治中暑、皮肤瘙痒、荨麻疹、脂溢性皮炎和灭蚊等。

    ——

    三百年,对于普通凡人来说,三百年的时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正常情况下能活个五六十年就已经很不错了,能活到七八十岁则要敲锣打鼓吹喇叭,要是活到九十岁,甚至一百岁那就会被冠以老寿星的名号,还极有可能被记入典籍,流传后世,如果一不小心真活够了三百年,要么会被称之为神仙,要么则会被称之为妖怪,反正大家是不会把他当人看的。

    对于修炼者来说,三百年则是弹指一挥,特别是修为高深,几乎可以与天地同寿的大修士,三百年就像眨眼一样短暂。

    或许一次感悟,或许一次冥想,或许一次炼器、炼丹、制符等等,都可能比三百年要长很多。就拿李良来说,修为到了“结丹期”,寿元可达八百年以上,如果再好好地保养一番,达到王八水平完全不是问题。

    这里先不说李良,先说说伟大地阴谋家、基因科学家、木偶剧作家兼导演、“幕天大陆”莲河洲道意门的当家祖师、 “瑶池八子”之一,“莲河九圣”之首的“仙圣”韩冬。

    也不知道老家伙是怎么想的,出手抵挡住李良捣鼓出来的毁灭性爆炸。使其威力没有扩散。仅限于方圆万里的范围之内。然后便悄无声息地重新加固了“虚天大陆”的根基,也就是“鼎、剑、戒指”组合的“万生轮回大阵”。

    同时,将“六仙宝”,也就是“仙祖鞭”、“神皇戟”等六神器炼化成为一把“开天斧”和一把“霄云枪”,并赐下仙宝“震魂鼓”、“逸仙玉”和“万灵珠”,与李良炼化出来的“锢灵瓶”一起,布成“三阳开泰轮回天阵”,把“虚天大陆”的天地灵气总可容量足足提升了八十一倍。

    要知道。“三阳开泰轮回天阵”可是仿效“幕天大陆”的“九阳开泰轮回天阵”最成功典范,是道尊级别大能修士实力的象征,只有修为达到“道尊巅峰期”的大能修士才有能力去布这个阵,而且还不一定能成功,概率仅在十分之一左右。

    如果很顺利地一次布阵成功,只会说明两件事。一是此大能修士在阵法之道上已达至境,另一则是此大能修士距离突破瓶颈,成为真神仙只差一小步,或者可以说是已踏进神仙队伍半只脚的人物,只要再修炼个千八百万年。得点儿小机缘,弄点儿小补药。保持呼吸别断气儿,坚持打坐别偷懒,便可以堂而皇之地飞升成仙。

    而“三阳开泰轮回天阵”最具典型的特点,就是所滋养衍生大陆天空中的太阳和月亮,会由“万生轮回大阵”的一个变成三个,白天和黑夜的长度也增加为原来的三倍,即一天会有三十六个时辰。

    当然,此种变化对于“虚天大陆”来说,无异于抽髓换骨、摘心变头。虽然老家伙都是悄无声息地在做,例如捣鼓来若干大陆拼凑在“虚天大陆”上,使其面积扩大了近两万倍、引进了许多新物种、破除了神魔妖仙的界域限制等,但一些不良反应还是让大陆上的亿万生灵吃足了苦头,特别是脆弱的人类,更是成片成片的死亡。

    不过,在此种自然力量变换之后仍然活下来的生物,其生存能力会得到恐怖加强,就像具有了抗药性的病毒一样,野火没烧尽,重生更夸张。

    百多年的适应期一过,劫后重生的众生灵便焕发出勃勃生机,很快又进入到高速的发展和进化历程。又过百多年,所有的一切又重新回到正轨,瞅着不顺眼的三太阳、三月亮也顺眼了,延长的白天和黑夜也不那么让人烦躁了,新生的物种能吃不能吃也被尝试过了。

    至于修炼者,在沧桑巨变中也死去了许多。比如蛤蟆谷的妖修们,李良刚来的时候有数十位之多,三百年过去仅剩下毒蛙“二当家”和另一位癞蛤蟆妖修两个,死亡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五,但活下的二位却是进步神速,三百年便从七级妖修提升至九级妖修,连续跨越两大瓶颈,足让他们自己也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依照李良的推测,老家伙之所以会重塑“虚天大陆”的原因无外乎两条。第一条是洗涤凌乱的众生,让虚天建立新的秩序,这样他的修炼之路便会平坦许多;第二条是调高了修炼者的等级,使他的修炼之路可以走的更远。

    李良可不会相信因为一次恐怖袭击阴谋家就会放弃他这只小白鼠,最多不再安排木偶剧,不再创作那些蹩脚的作品,不再导演那些没新意、没悬念、没情节、没屁股的悲喜剧,不再给他安排什么变态的机缘、逆天的气运,只作为一名观众,看着自己蹦跶,看着自己喜怒哀乐。

    与重塑“虚天大陆”的大手笔相比,老家伙在“幕天大陆”干的事儿更绝,手笔更大更夸张。

    解散传承数千万年的“道意门”,驱逐众弟子离山,卷走仙门内所有的宝物、宝典、仙草仙药、仙石仙矿,以及金银财产,偷偷摸摸跑到没人的山沟里躲了起来。

    而对曾立下大功的那几位徒弟,除了还有利用价值的兰馨阳和尤兰,帮助她们重塑了法身,并赐给兰馨阳一些丹药和几种功法神通,其他人则是一句轻飘飘地“各自散去吧”,便打发掉了,实是铁公鸡中的战斗鸡。半毛都不拔。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当家的卷铺盖跑了。打杂的不可能再围着没营养的枯木转悠。

    大徒弟韩举,也就是“虚天大陆”的原“天帝”,领着心爱的七师妹白雅静及丫鬟樊宁远遁而去,据听说是去了“牧远洲”,还在那里创建了一个小小仙门,招收了一些资质不错的弟子。

    二徒弟兰震皓,也就是“虚天大陆”的原“鬼帝”,李良结拜大哥尤皓的本体。投入“丰遥洲”的“月落谷”门下,成为其宗门祖师的关门弟子,长年驻扎在“月落湖”底,苦修参法,闭关不出。

    三徒弟莫宝生,也就是“虚天大陆”的原“仙祖”,在得知老家伙有意要解散“道意门”的时候,伤心地大哭了一通,引得全体仙门弟子跟着一起哭,后被感动了的某位师叔当面劝阻这才罢了。

    当然。哭可不是白哭,哭完了是会有好处的。五瓶师叔亲自炼制的丹药。三件威力强大的法宝,还有一套秘传功法,实让他得到了颇丰的实惠。不过,据听说在老家伙下达解散令的时候,这哥们儿是第一个撂挑子走人的,没过多久就转投了与“仙圣”齐名的“文圣”门下。

    四徒弟秋胜,六徒弟殷蓉,也就是“虚天大陆”的原“神皇”和“妖王”,返回“幕天大陆”之后曾与老家伙秘谈了许久,随后便携手外出远行去了。去了哪里不知道,要去多长时间也不知道,仓促而走,未染一丝尘土。

    五徒弟兰馨阳,也就是“虚天大陆”的原“魔尊”,因种种问题、种种缘由、种种秘密,毅然选择留在了“虚天大陆”,并将“幕天大陆”的法身毁去,彻底断了回返的念头。

    八徒弟祝云,拐带了七师姐白雅静的丫鬟南宫雨,也就是秋雨凝的本体,回返“幕天大陆”便翩然而去,从此没了音讯。

    按道理来讲,解散仙门这种大事儿怎么得也要蹦出几个不怕死的,哭一哭、谏一谏吧?毕竟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拍拍屁股就可以走的。

    可实际上,除了莫宝生同志假么假事儿地哭了几声,整个仙门未有一人出言反驳,未有一人站出来说句话,也不知道是害怕老伙家会动怒灭了他们,还是跟仙门根本就没啥感情,反正都灰溜溜地散去了。

    品字型的三个太阳缓缓向西山落下,慢长的黑夜即将开始。李良神色凝重,背着双手站在自己的洞府外,静静地看着不远处那十余株百年青蒿。

    整个“蛤蟆谷”只有两个地方生长着此种植物,一是在山谷的谷口处,另一就是李良这里了。原因就是青蒿有着很好的驱蚊虫功效,但“蛤蟆谷”里的众多蛤蟆都是以蚊虫为食的,所以修炼有成的蛤蟆妖修会主动清除谷内青蒿,使谷内蚊虫充沛,从而保证子孙后代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最起码不能缺吃的。

    “贾德大哥,为何闷闷不乐呀?”一阵寒邪的妖风吹过,身穿五彩道袍的“二当家”翩然落下,诧异地看了看不为所动的李良便询问道。贾德是李良的化名,取义假的。

    “你看这几株青蒿,它们的茎叶粗了许多,驱蚊虫的效力也增大了不少。”李良没有回头,只是抬手指向青蒿,淡淡地说道。

    “是啊!两百年前的天地巨变,让所有生灵都改变了许多。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你本是一介妖修,为何会惧怕蚊虫?”“二当家”点了点头,很是感慨地说了两句,随后话锋一转,又回到重复了三百年的老问题上。

    “呵呵,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是人类与妖兽的杂交品种,具有了人类的某些特性。怕蚊虫就是遗传自人类,也就是我爹那头儿。”李良轻轻地笑道。

    “话虽这么说,但我总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二当家”眨了眨眼睛,搓着下巴嘀咕道。

    “行了,别想了,过些天我就要出谷去寻我父亲了,有什么事儿就赶紧说吧。”李良转过了头来,露出一张长满脓疮的丑脸,悠悠说道。

    在过去的三百年里,李良没有停止修炼,也没有停止对“微观仙道学”的研究,特别是掌握了天地灵气改变人体dna构成的原理,更让他对此种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哇!贾,贾德大哥,你,你这是怎么弄的?”“二当家”看清楚李良的脸,吓得一个踉跄,结结巴巴地说道。

    “哎,别提了。前几日我尝试炼制一种新丹药,结果丹药虽成,但里面的毒性太重,无奈之下我只好把它们逼到脸上了……”李良深深地叹了口气,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悲凉地说道。

    “啊?逼,逼到脸上?我说贾德大哥呀,我没听错吧?”“二当家”闻言有点发懵,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虽知道李良是个炼丹、酿酒的疯子,动不动就开发新品种,有些行为比较过激,例如尝丹药中毒昏迷、炼丹药被炸伤、尝新酒睡好几个月等等,但再怎么发飙也不能跟脸过不去呀!

    “嗯?二当家,你我修为已到这种境界了,还需要靠脸混饭吃吗?”李良拧起眉头,有些不解地反问道。

    “这个,当然不需要靠脸混饭吃了,不过把毒全逼到脸上,是不是有点儿……”“二当家”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沉默了片刻,感觉有些不太服气,便继续争辩道。

    “兄弟呀,你瞅我脸上的这些毒疮,又红又肿还有水泡,不碰都痒的要命,要是再被藏在衣衫里磨来磨去的,那还不得要了我的命啊!脸就不同了,不需要被衣衫包裹,也就免了磨来磨去的痛苦,而且也没啥太大用途,顶多把妹的时候关上灯,让她瞅不见,不至办事的时候呕吐就行了。”李良轻轻地挥了挥手,很是随意地解释道。

    “这样也行啊?”“二当家”彻底傻眼了。

    “咋不行呢?算了,不聊这个了,还是说说你有啥事儿吧。”李良挺着脖子说了一句,随手搂过他的肩膀,半拽半推地扶着他往洞府里面走去。

    “哎,我算是服了你了……”

    “我靠,你不是早就已经服过了吗?怎么又服一回?算了,不提这个了。那什么,我求你找的那个代步工具,找的咋样了?”

    “呃,哎,跟你直说吧,驴肯定是没有,这山谷之内别说是野驴了,就是四条腿的动物也比以前少了九成以上,目前为止就只有‘黑鬃魔猪’……”

    “啊?就只有猪呀!兄弟,哥们儿此次出谷的主要目的虽是为了寻父,但也想效仿父辈,找个漂亮的人类媳妇,生两窝杂种儿,你别吱声,听我说!哥们儿本身已经够挫的了,要身高没身高,要财富没财富,要长相又他娘的不小心弄成了这样,好不容易想借着坐骑提升一下形象,你却只找了头猪来,你觉得我现在的模样再骑上头黑猪,那还能娶到媳妇吗?”

    “呃,肯定没戏。”

    “那不得了!”

    “可,可咱这山谷里真没有驴呀!”

    “笨了不是,弄点品种相近的也可以嘛!比如说马、鹿、牛,实在找不到大象也凑合了。”

    “我说贾德大哥呀,你咋就不要老虎、豹子这些猛兽呢?咱山谷里这些动物可是不少的。”

    “驴是吃啥的?老虎又是吃啥的?你知道养一只老虎需要多少肉吗?这乱糟糟的世道,我他娘的上哪儿找肉喂它们?”

    “呃,这个我倒是没想到……”

    “我猜你就没想到,不然不会总给我出这种主意。那什么,你还没说你今天找我有啥事儿呢!”

    “呃,我忘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苦蓢

    苦蓢,别名水胡满、缸瓦林、路边清。直立灌木,生于潮汐能至的河边、小溪旁,或基围上。性大寒、味道苦、气微臭、有微毒,不可滥服过量,主要功效为散瘀消肿、杀菌、止痕、去毒。

    ——

    雨过天晴,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地潮湿,与花草树木散发出的清香混杂,让人感觉十分的舒畅。

    李良还是骑着黑猪离开的“蛤蟆谷”。没办法,现在山谷里除了“黑鬃魔猪”是有蹄子的动物,其他那些基本上都是两栖类,例如蜥蜴、乌龟、蛇,以及数量庞大的蛤蟆等,或许还有几种不算挑食儿的猫科,但大多是变异品种,暴虐、残忍、狡猾,抓住它们都不太容易,更别说饲养它们了。

    李良骑的这只“黑鬃魔猪”也发生了变异,不过问题不是很严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只要伺候好了,平常多刷刷毛儿、喂点儿食儿,还是比较乖巧的。

    相反,要是伺候不好,或者动了杀心,想宰之吃肉,那就别怪猪哥们儿发飙了,不来个鱼死网破的挣扎绝不罢休,它身上遍布的伤痕就是最好证明。

    和煦的阳光照射大地,李良优哉游哉地坐在猪背上,深吸着清新的空气,默默闭上双目感受自然的唯美,仔细品味着来之不易的自由。离开“蛤蟆谷”十多天了,差不多走了有两万里的路程,估计已经脱离了蛤蟆妖修掌控的范围。

    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跑出这么远,完全是得益于骑的这只“黑鬃魔猪”了。别看它又黑又丑又挫,还浑身是伤。但跑起来却一点也不比马差。速度能达到一个时辰一百多里地。而且跑的非常稳,脊背也宽,半躺在上面睡觉都没问题。

    “站住!再不站住老子放箭了!”

    “别跑了,老子只是劫道,不他娘的杀人!”

    “王八羔子儿媳妇的,老不死的这么大岁数了,咋他娘的还能跑这么快?是不是吃春药了?”

    ……

    远处一阵急促的呼喊声,打断了李良幸福地品味。同时也让他勾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所以原本稳当的骑乘也变得有些不太利索了。

    “猪哥们儿,别跑了,别跑了!先攒点劲儿,万一有啥不太妙的情况,我让你跑你就使劲跑,不用给我留面了哈!”李良见状,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伸手轻轻拍了拍“黑鬃魔猪”的脖子,用一种近似于商量的语气说道。

    出现此种劫道的突发事件。李良并不是惧怕,毕竟他还是一名修仙者。而且是具有“结丹后期”修为的小高手,凭借“古道宝典”的变态功法,以及长久以来的踏实修炼,如果全力一战,“元婴后期”的大修士未见得会讨到什么便宜,这也正是众位“蛤蟆妖修”认可他的原因之一。

    可是,不惧怕不代表可以肆无忌惮的出手,他身上独有的仙家气息,也就是阴谋家“仙圣”克隆他时所添加的特殊基因,例如“逆灵根”、“不灭法体”等,经过三百年的努力都没能改变什么,仅是通过增加染色体个数,使其达到一种新的平衡,如果不是修为极其高深的大能修士探查基因和体细胞,只会认为他是一个普通人。

    但出手使用法术神通就麻烦了,他身上独有的仙家气息会随着天地灵气的自然扩散传递出去,但凡有点儿本事的主儿,都可以轻易地通过神识或秘术扑捉到他的踪迹,历尽艰辛搏到的自由只能到此终结,继续回到舞台上作一只被人耍的傻猴儿。

    当然,在过去的三百年中,李良也曾大着胆子试了几次法术神通,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在天地巨变前夕挑战“二当家”,“王八吸气”、“火球术”、“王八放屁”,三式神通将“二当家”烧得半熟,由此确立了“蛤蟆仙人”的绝对地位。

    可惜,试完神通没多久,数十位大修士便如鬼子进村般,用神识疯狂地扫荡了整个山谷,幸好在此之前炼制了整整一瓶“龟息参精丹”,吞服之下把经络又给堵上了,重新变成毫无灵力波动的修炼“伤残人士”,算是躲过了一劫,否则早就被五花大绑地送予“导演”了。

    从那以后,李良便开始着手研究如何隐藏自己的气息,甚至还在自己的染色体中增加了一些动物基因,例如蛤蟆,但收效甚微,打坐吸纳天地灵气还凑合,在功法的催动下天地灵气只在体内循环,施展法术神通就完蛋操了,记载了基因信息的天地灵气会快速扩散,想捞回来都没机会。

    至于炼丹、炼法器和酿酒,一方面释放出的灵力比较柔和稳定,没有法术神通那样肆虐迅猛,总量相对少了很多,另一方面不受时间限制,可以事先布置下“蔽灵阵法”,然后在里面慢悠悠地操作,完事儿之后继续在阵法里头打坐个把月,释放的灵力也就吸纳回来了。

    满身伤痕的“黑鬃魔猪”开启了一些灵智,否则也不会在动荡的天地巨变中生存下来,听到李良的话语很快便减速停下,并瞪圆了血红的眼睛,紧盯着奔来的众人。

    只见,一位身穿灰麻短袄长裤的白头发白胡子老者跑在最前面,身后紧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丫头,大约十四五岁模样,再后面不太远的地方有十余个袒胸露背的男子,手拿刀剑努力地狂追。

    受沈干爹不规范解释的影响,李良对于使用神识探查这项修炼者专有技能非常地反感,无特殊情况绝不使用,仅凭五感去认知,除非是感悟和观察微观状态下细胞的变化,还有拼命斗法、炼制弹药、法宝及制作符箓,否则就跟正常人一样。

    所以在距离较远的时候,李良只能瞅个大概。具体是模样就看不清了。假如来人是修为实力与之相当或者略高一些的修炼者。对方认准了他直接冲过来,不备之下很有可能将其秒杀。

    不过,李良修炼的“古道宝典”有比较明显的增强五感效能,一般情况下会比正常人看得远数倍,只要不是速度奇快的选手,仓促招架还是可以化险为夷的。至于后面的战斗,有“杂交版太极拳”压箱底儿,就算胜不了。想输也是很难的。

    “我靠,这老家伙什么来路?嘴里叼着东西还能跑这么快!哎?这小丫头更牛逼嗨,还能边跑边吃东西,她是咋练出来的?”李良紧皱着眉头直直地盯着奔来的众人,忽然诧异万分地撇嘴说道。

    他一说话不要紧,身下高度紧张的“黑鬃魔猪”,不明所以地立刻作出了反应。后蹄儿一踹,再用脖子一顶,然后保持这两个动作绕着一个点转上几圈,可怜的李良就像炒锅里的蹦豆一样。几个起落便以一个极其标准的“狗啃屎”,完美落地。

    在这个过程中。一老一小连带着十余位劫道的大哥快速奔了过来。老的想拐弯,但怕嘴里的东西掉落,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小的似乎跟老的有点关系,紧随其后,十余位劫道大哥是穷追不舍。

    狂奔之中突然发现前方有交通事故,按道理来讲只要转个弯,绕过去也就是了。但奇怪的是,领队老者却没有这么做,反倒是一股脑地冲了过来,直接躲在了猪背后面,并利用猪身掩护,在短暂的时间里伸手向怀里摸索了什么。

    领队停车了,尾随的也跟着停下了脚步。小丫头跑到了不住哼哼的李良背后,借助身体掩护快速将食物吃完,众位强盗哥得了李良和闹脾气“黑鬃魔猪”的济,抢过几步便将三人一猪围在了中间。

    “大哥,有只大野猪哎!”短暂的喘息过后,一位长着一对老鼠眼的青年男子对一位脸上有刀疤的魁梧汉子,谄媚地说道。

    “呸,老子瞅见了!王八羔子儿媳妇的,劫道遇野猪,没白跑一趟。老家伙,赶紧交出玉石和麒麟肉,老子只要东西不杀人!”刀疤脸汉子恶狠狠地吐了口浓痰,挥舞着手中的钢刀,粗声大气地说道。

    “众位壮士,玉石可以给你,但这肉确实不是麒麟肉哇!”老者捧着刚才紧咬的一大块精肉,可怜兮兮地说道。

    “不是麒麟肉?不是麒麟肉你他娘的跑啥?再说了,刚才在城里叫卖的时候,可是你自己说的,千年神兽麒麟肉,吃一口可延寿百年!怎么这么一会就他娘的不是麒麟肉了?你丫的糊弄谁呢?”老鼠眼见老者耍赖,立刻叫嚣地冲上前来,在老者身前丈余地方骂道。

    “那是小老儿为了赚些盘缠,瞎,瞎掰的……”老者低头瞅了瞅那块精肉,很是不舍地说道。

    “瞎掰?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儿不成?不是麒麟肉你丫的还死抱着不放?不是麒麟肉你个老不死的能跑这么快?”老鼠眼单手提刀,指着老者说了几句。随后一转脸,对刀疤脸汉子说道:“大哥,别听老不死的瞎忽悠,他的力气可大了,刚才我跟老四抢肉的时候,几下子就把我们哥俩儿给抡倒了,他抱着那个肯定是麒麟肉!”

    “哼!”刀疤脸汉子闻言冷哼了一声,又仔细打量了老者一番,然后很直接地说出了一句坏人经常说的话。“兄弟们,给老子揍他!”

    老者见歹徒要动手,后撤了一步,摆出一个诡异的姿势,似要与歹徒拼斗到底,但余光撇见蹲在身旁的小丫头,眨着一双美丽地大眼睛盯着自己,便叹了口气,把手中的肉抛向了刀疤脸汉子。随后从腰间处又摸出了一个小布袋,也丢了过去。

    刀疤脸汉子接住了两样东西,缓缓举起了左手,示意停止攻击,但就在这个时候,老者背后的两个青年汉子突然冲了上来,一个将一包粉末撒开,另一个则一手捂嘴,一手抡起手中的木棍,狠狠地砸向了老者。

    “**香!”

    老者反应很快,迅速转身并跳开,不过这伙歹徒配合的非常默契。那两个人刚一出手。其余人也跟着动了起来。眨眼功夫数丈内便被粉末包裹了个严实。紧接着十余人在混乱中一阵拳打脚踢,连同小丫头和晕头转向的李良,浑身都遭受到高密度打击。

    “哎呦,老人家,这是哪儿呀?”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良悠悠醒来,发现已到了晚上,自己则躺在一处篝火旁边。一个鼻青脸肿的老头在不远处慢吞吞地添着柴火,还有一个脸如自己一般,长满了脓疮的小丫头在自己旁边熟睡。

    “哪儿?哼,你的地头儿你还不知道吗?”老者见李良醒来,并开口向自己询问,便将怀中抱着的几根柴火重重一摔,愤慨地说道。

    “我,我的地头儿?”李良根本不明白他的意思,拖着疼痛的身躯,走到老者跟前说道。

    “你一个猎户。敢在这里猎取野猪,却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啧啧……,小伙子,老夫劝你以后还是别打猎了。”老者本想痛骂李良一顿,但发现李良的相貌虽丑可是双眸清澈,不像在说谎,隐隐中还有一种憨劲,便摇了摇头叹息道。

    “呃,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外出打猎,以前这活儿都是我爹干的……”李良闻言愣了好一会,才咽了咽口水说道。他感觉到老者的心地并不坏,而且也没有识破自己修仙者的身份,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缺心眼的傻子猎人。

    “你爹过世了吧?”老者从怀中摸出半块干巴巴的大饼递给李良,轻声说道。

    “呃,您咋知道的?”李良眨了眨眼睛,装作有些吃惊地问道。

    “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呐!”老者叹了口气,又递给李良一个装满水的葫芦。

    “咋,咋个意思?”李良这回不只是吃惊了,还装出了迷茫、眩晕、脑瓜子乱套的神情。

    “呵呵,真不知道你爹娘生下你,到底是对还是错。嘶……”老者转过脸来又瞅了瞅李良,然后苦涩地笑了笑,轻声嘀咕道。不过,也许是太随意了,扭动之间碰触到周身瘀伤,使得他一阵阵地倒吸凉气。

    “对了,我有治伤的药!嘶……”李良见他龇牙咧嘴,很是难过的样子,猛然想到自己身上藏有疗伤的药,便急急忙忙的去撕扯裤腰带,不想动作太大,也疼得一阵倒吸凉气。

    老者见李良是一副热心肠,轻轻地笑了笑,没再理会他的瞎忙活,反倒是继续慢吞吞地丢起了柴火。

    “找到了,就是它!”过了一会儿,李良终于从裤子内腰缝合处找出一个压扁了的小麻布包,便兴冲冲交给老者,并说道:“我爹说这药必须用温水化开,外敷可退淤,内服可治伤!”

    “这药是你爹制的?”老者接过了小麻布包,原本并没有太在意,但强烈的药性随着小布包逐渐打开飘散到空气中,让他轻咦了一声,然后仔细打量起了药粉。

    “呃,应该是吧……”李良见他对药粉十分重视,心中便有了计较,索性继续装傻道。

    刚才在笨手笨脚找药的时候,他又仔细地回味了一下昏迷前后发生的事情,对于老者的身份也进行了推测,所以才会设下此种试探。不想,老者对他似乎完全没有戒心,就好像他对老者根本构不成威胁一般,很轻易地就上当了。

    “灵性不失,药性温和,确是疗伤奇药!”老者辨别了一会,发现淡黄色药粉虽然制作的比较粗糙,但里面的灵性和药性完全锁定,不由得感叹道:“想必你爹也是修道之人吧?”

    “修道儿?修什么道儿?我们家住的地方是山洞,出门就得爬山,修了也白修。”李良傻傻地打岔道,不过心里头却是乐开花了。

    心说,哥们儿自打上辈子起就他娘的是穷**丝,好不容易穿越成功了,又变成任人宰割的小白鼠,历尽千辛万苦,遭受种种磨难,延续着苦逼的**丝命,现在猛然变身装**丝的高富帅,此种感觉果然不是一般两般的舒爽。

    “哎,算了,跟你说了也是白说。对了,你爹在世的时候有没有给你留下什么典籍,就是书、兽皮、绢布,或者玉牌什么的?”老者张着嘴愣了一会,随后叹息地说了两句。转念似又想到了什么,便继续问道。

    “兽皮倒是有一块,不过我爹说什么我不太合适,就给烧了。咋地,那是宝贝不成?”李良挠了挠脑袋,装作仔细回想什么似的。

    “哎,说得也是。老夫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估计也会这么做吧……”老者感慨万千地摇了摇头,又取出一个葫芦,将药粉全都倒入其中,慢慢地摇晃起来。

    “老人家,我记得我爹曾说过,这个药粉是用苦蓢制成,一次取少量即可,用太多了是可以毒死人的!您这,您这全倒里头,是不是太多了?”李良咽了咽口水,善意地提醒道。

    别人不知道这药有多利害,但他可是太清楚了。“蛤蟆谷”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原生苦蓢根茎为主药,配加多种千年百年灵药灵草,经过数道繁琐程序加工,不夸张的说,就这一小包药粉绝对不会比一两瓶上品疗伤丹药差。如果一次性用完,后果咋样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哦?苦蓢,那是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此药该用多少剂量?”老者停止了晃动葫芦,诧异地看向李良道。

    “苦蓢好像是一种树吧?我记得我爹曾经告诉过我一次,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至于用量,那布上没写吗?我爹总是这样给我包药的。”李良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然后指了指被老者丢到一边的小布片说道。

    “写在布上了?呵呵,没想到你爹还是个心思细腻之人,可惜呀……”老者放下手中的葫芦,捡起小布块,同时口中则是感慨地叹息道。

    “‘苦灵散’,咦,这,这难道是丹方不成?”老者摊开小布块,借助篝火之光仔细地看了起来。但仅看了片刻便惊呼一声,“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这也难怪,想李良现在的炼丹造诣,不敢说是登峰造极,但大师级别绝对是有的。自打来到这个玄幻的世界,自打学会了炼制丹药,他便没有停止过对这门儿手艺的专研,特别是近三百年,仗着家底儿丰厚,“蛤蟆谷”原生态下药草资源充足,吃饱了没事儿干,不研究炼丹、酿酒啥的,干嘛去呀!

    所以,他捣鼓出来的丹药之方那就是极品中的极品,老者得此丹方仅是站起来,没蹦起来已是定力很足的主儿了,换了别人指不定会乐成啥样呢!(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芙蓉

    芙蓉,又名木芙蓉,芙蓉花,拒霜花,木莲。深根性植物,根粗壮稍具肉质,喜温暖湿润、阳光充足的环境,亦耐旱,略耐阴。对土壤要求不高,瘠薄土地亦可生长。花、叶均可入药,有清热解毒,消肿排脓,凉血止血之效。

    ——

    “苦灵散”的配方绝对是好东西,这是毋庸置疑的。仅用普通药草炼制的丹药磨成粉末就可以治疗各种内外瘀肿,如果换上具有一定年份的灵性药草,再精心的炼制一番,对于修炼者,特别是以近战为主的“修神者”和“修魔者”,也会有相当不错的效力。

    就拿老者来说,比较低端的“修神者”,实力修为仅达到与“修仙者”的“筑基初期”相当水准,在李良的诱导下从葫芦中取出数滴“苦灵散”混合液,然后勾兑到先前给予李良的葫芦中。三小口内服,半小碗外敷,未到一个时辰淤伤尽去,且在修为上还略有增加。

    这让老者是欣喜若狂,拿着小布块是左蹦右跳手舞足蹈,就差扯起大红绸子扭几出大秧歌了。同时,强烈的占有欲急速飙升,直到无法控制的边缘,再升高那么一点点便会发生杀人夺宝的残忍戏码。

    不过,这位老者也挺邪门的,明明是一个残忍的刽子手,却对修炼界里你争我抢,动不动就杀人夺宝的行为很是不耻,总是想通过言语沟通的方式来获取不义之财,也就是所谓的骗。

    这让李良在小心戒备的同时,对他也产生了浓重的好奇感。所以就开始变着法儿的套词儿。想打听打听他的师承何处。老爹是干啥的,祖上八代有没有行骗经历,强烈的行骗基因到底是来自遗传,还是后天努力的结果。

    于是乎,老者和李良一个见财起意,想从傻子手里骗走丹药之方,一个另有算计,想从愚人口中骗取相关信息。唇枪舌剑,哭笑怒骂,你说我侃,狂吹胡编,智力、口才和演技的较量便悄然开始了。

    过程不容分说,那可是相当的精彩。十六个时辰的漫漫长夜,他们二人聊了十四个半时辰,相当于以前的一天一夜还拐弯,为了达到各自目的不停顿的说话、表演、算计,不间断地甩词儿、编瞎话儿、哭天抹泪拍大腿。说是不精彩谁会信呀!

    何况,就算不知道老者的胡侃实力有多深。但李良的能力还是在那儿摆着的。想当初,曾侃的数位大能修士找不到北,侃的数十万“铁熊军”养成站着睡觉的生活习惯,敢与之对敌十四个半时辰,足见其强悍程度有多深厚了。

    三轮旭阳依次越过地平线,将笼罩天空的墨蓝色驱逐殆尽。大地上的花草树木挨过了阴冷夜晚,重新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

    晨风轻柔吹过,带走了对抗阴冷的疲惫,唤醒了勃勃生机,只有依然附着在叶子上的露水还在拼命的挣扎,似不愿意接受此种更替,但大势所趋,不管怎样的挣扎都是徒劳,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在灼热的阳光中蒸发。

    经过了一夜的激烈对抗,老者和李良都得到了彼此相要的。其中,老者对此结果似乎更为满意一些,毕竟他所得到的丹药之方不是一张,而是三张。另外两张是他费尽唇舌从李良手里“骗”出来的。

    据他估计,李良的老爹不会只给傻儿子留下一种药,如果用抢的,很有可能会遗漏藏在某处的宝贝丹药之方。而实践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十余个时辰的苦磨下,李良果然从鞋底和内裤靠近脚踝的缝合处拿出了另外两份丹药之方。

    李良也没白给他,该知道的,想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不想知道的听了一大堆,另外还饶了一本神道水属性基础功法“断波掌”,一块水属性低阶灵石,半块生的“麒麟肉”,其实就是一种犀牛的肉,以及一个身材苗条,但脸生脓疮的“小媳妇”。

    说起这个“小媳妇”,李良曾反复地问过老者,她到底是何许人也,为什么会跟老者一起跑路,得到的答案却是一个多月以前老者发现小丫头晕倒在路边,出于善心,老者救了她一命,并分给了她一些吃食,结果就被粘上了,走哪儿跟哪儿,甩都甩不掉。

    而且,小丫头似有一种特殊天赋,具体是啥天赋老者也不知道,只知道每次当他想招儿摆脱她的时候,小丫头就会抓住他的衣襟。未真动手呢,人家就感应到了,还能咋办?没办法,只好带着个累赘四处逛游。

    至于杀人,据听说在一百多年以前,修炼界冒出个实力超强的大修士,修为高的没边儿,自称是“玉树临风赛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极品仙农玉面飞龙夫人”,以一已之力平灭“神、魔、仙、妖、鬼”五界,统御了“虚天大陆”的修炼界。随后,于原魔道“踏天脊”之颠立“农祖天规”石碑,上刻“生命神圣不可侵犯”。

    新老大立下了新规矩,为了拍好拍美拍舒坦这位新老大,归顺旗下的狗腿子们便开始“高举大旗,清除异己”,然后向下一等阶层层传递,没过多少时间,新规矩就传到凡人世俗中就变成了“杀人遭天谴”,但凡杀人之人必受天罚的硬性规定。

    而遍布“虚天大陆”的低阶修炼者,一没有什么仇家对头,二没有依附于哪派势力,根本不需要利用这个大好时机宰杀什么人,最多为了获取一些资源增进修为想杀人夺宝,可能会有那么点儿杀人动机,但一不小心泄露出去又会被灭九族,无奈之下便当起了“城市猎人”,借此来拍一拍上头的大人物,混点儿小小施舍。

    当然,此种硬性规定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众人所接受、所认同,说明它的存在确实具有一定价值。

    所有缘由都来自“虚天大陆”巨变。虽然“仙圣”做的很隐蔽、很低调。没有排山倒海。没有天崩地裂,但当三个太阳突然挂到天空中,一天的时间一下子延长了三倍,对于生活在“虚天大陆”的亿万生灵,特别是人类,还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方面,环境的变化让人的精神产生了错乱。

    混吃等死的糊涂蛋还好说,由一天吃三顿改为一天吃九餐。白天有更充足的时间找食物,午睡时间延长,晚上跟媳妇、小妾多嘿咻一会儿,再多编排点娱乐节目,日子也能凑合过。可对于有辨别能力,精神和思维正常人的来说,此种变化无疑是世界末日。

    因此,在过去的两多百年里,出现最多的便是鼓吹种种迷幻的邪教,让人们不断进贡。不断地祭祀,不断地宰杀动物。甚至是活人,以此来换取天的谅解,从而恢复到从前。

    对于有大智慧的人,此种行为是可笑、可怜、可悲的,不过对于普通人,面对如此不可理喻的沧桑巨变往往会选择盲从,以至真心的认同,到了最后极有可能还会为了邪教学说而奉献生命。

    所以,别看两百多年的时间比较短暂,但却让生活在“虚天大陆”上的无数人类,遭受到无以伦比的精神打击,仅是邪教鼓吹的“种族生存论”,就让原本比较祥和的大陆,出现了超大规模、超长时间的战争。

    而“农祖天规”和“城市猎人”的出现,让恶劣的态势得到了改善,人们开始慢慢地接受变化,适应变化。

    另一方面,环境的变化让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异。

    心、肝、脾、肺、肾等脏器,肌肉组织,神经系统,新陈代谢,血液循环等,为了适应人的劳动和作息习惯改变,与之相应地也在慢慢地异变。例如心脏,为了保障人能够承受超长时间的劳动,跳动变得更加有力,频率也有了一定的增强。

    相应的,为了适应心脏的变化,血管逐渐变粗,血细胞中的含氧量增加,新陈代谢速度加快,所需要摄入的能量增大,对于食物的需求量增多,胃、肠的消化功能增强等等,反正身体里的一切零部件都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

    不过,千变万变都是由大脑来总调控的,其他零部件发生变化了,与之匹配的控制信号也要发生变化,所以脑细胞必须得跟着一起变。可此种变化的时间毕竟太短,不是说变就能变明白的,整不好就会变的更糊涂。

    因此,在过去的两多百年里,人类种群出现了大规模的弱化,也就是傻蛋、蠢货、弱智等衍生泛滥,占到了新生孩童的四成以上。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老者见到李良假装的傻子一点儿也不奇怪,甚至有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这些人在优胜劣汰的自然循环中,会逐渐地被抛弃和遗忘,而那些能够很好适应环境改变的人,才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不过,进化这种事儿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锤子买卖,需要慢慢来,或许几千年,或许几万年,再或许更长的时间,两百多年的时间肯定不够用,结果就是人类基数的大幅度减少,如果不能及时制止杀戮,绝种儿的可能性都有。

    而“农祖天规”和“城市猎人”的出现,恰似一场及时雨,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了人类这个种族的延续,又怎么可能不被认同呢?

    “小伙子,聊了这么久,该说的,不该说的,老夫都已经说出来了,可以放老夫走了吧?”连续喝下几口水,侧目瞅瞅绚烂的霞光,老者沙哑地对李良说道。

    “老神仙,您这话是啥意思?什么叫放你走吧,您可是神仙呀!我一个小猎户咋可能管得了您呢……”李良痛苦地舔了舔干涩嘴唇,同样沙哑地回道。

    “呵呵,小伙子,老夫的修为虽然不高,但一些江湖阅历却是有的,你表现出来的虽然有些呆傻,但言谈中有理有节,环环相扣,滴水不漏,试问一个真正的呆傻之人又怎么可能有如此思绪?”老者轻轻地笑了笑,缓缓站起身来,向着东方走出了十余步。

    在那里有一片木芙蓉。枝叶茂盛茁壮。绽放花朵妖艳。在初阳的照耀下显格外灿烂。很明显,沧桑巨变让它也发生了变异,较之以前不知粗大了几分,但它活下来了,所以它有资格炫耀美丽,炫耀生命的伟大。

    “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故乡的花了,真是怀念啊!”老者站在花丛前深吸了几口气,又低头仔细地瞅了瞅朵朵鲜花。然后很是感慨地说道。

    “老神仙,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您姓啥叫啥,家住哪里呢!我琢磨着有空的话,上您家去串个门倒是挺不错的,好歹咱也多了一位神仙亲戚不是,嘿嘿……”见被老者识破,李良索性将计就计,神情一转露出一副奸诈小人的模样,贼兮兮地说道。

    老者闻言脸皮不受控制地一阵抽搐,心里头更是对自己昨天晚上的英明决策大感庆幸。否则真要是跟这个“傻小子”动起手来,还不一定会有咋样的结果呢!天地变换。新生孩童会变傻蛋,但也可能变成人精儿,而且几率明显还要更大一些。

    “呵呵,小伙子,你与老夫萍水相逢,虽然聊的畅快无比,但老夫乃是方外之人,且受资质所限,过不了多长时间恐怕也该坐化了,所以嘛,你还是不必知道老夫的名号为好哇!”老者眼珠子转了几圈,编出一个牵强的借口道。

    李良心里这个乐呀!如此笨拙的借口都搬出来,看来老家伙真的是黔驴技穷了,不过也不能便宜了他,混不上长久饭票,怎么地也得卡点油出来。

    于是,李良又换上了一副紧张且略显悲伤的神情,很是不舍地说道:“老神仙啊,不知道您的命号,您住在哪儿,万一我要是被人欺负了咋办?我爹常对我说,年轻容易冲动,会得罪人的,所以见到叔叔大爷什么的,要嘴甜一点儿,勤快一点,这样他们就会保护我了。您说,我刚出山就遇到了您这么一位老神仙,这可是天赐的福份呀!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要跟着您混的,可,呜呜……”

    说着说着,李良还假么假事儿的哭了起来,这让老者刚有些平静的脸皮又是一阵急促的抽动,心里头则是大骂“你爹让你装傻子忽悠人,可你他娘的不能逮着一个不撒口呀!骗了整整一个晚上,身上的东西都让你个小王八蛋骗去了,还他娘的没完没了,是不是想把老子的底裤也骗去?”

    不过,心里头骂归骂,脸上可不能露出任何马脚,小王八蛋既然还敢装蒜就说明他心里有底,干起架来不惧怕,所以万万不能惹怒了这位小祖宗。“呃,这样吧,老夫这里还有一套祖传的功法,名为‘大力诀’,修习之后可以力大无穷。”

    说完之后,老者伸手从后腰处使劲向下扣了扣,摸出了一本典籍递给李良。

    不过,瞅见李良眉头紧锁,丑陋的脸庞很是凝重,便又咽了咽口水,又从后腰处摸出一本典籍递了过去,并说道:“另外,老夫还有一套祖传的膳食烹饪之法,也一并赠予你吧。”

    然后,老者快速转过身去,向着东方大步迈进,其速度比小跑儿还要快上几分,就跟后面有恶狗似的。

    “哎,老神仙,老神仙,您要去哪儿呀?”李良瞅见他的举动,有些好笑的高声大喊道。

    “游离四方,寻块风水宝地坐化!”老者不仅没有回头,反倒是加快了脚步。

    “不要哇,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向您老请教呐!”李良继续含笑喊道。

    “你为人聪慧,老夫无法教导于你,还是另寻名师吧!咱们后会无期……”这回老者完全是用跑的了,那速度一点儿也不比被强盗追的时候慢。

    李良没有再高声呼喊,也没有再注视老者远去的背影,而是转目看向了那一片芙蓉。动荡之后它绽放出绚丽的花朵,以高傲的丰姿走入新时代,自己这个饱经沧桑之人又尝不可如它一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藿香

    藿香,别名排香草、大叶薄荷、兜娄婆香、猫尾巴香、山茴香、水蔴叶,为唇形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喜温旺湿润,阳光充足环境,宜疏松肥沃和排水良好的沙壤土。

    全草入药有止呕吐,治霍乱腹痛,驱逐肠胃充气,清暑等效;果可作香料;叶及茎均富含挥发性芳香油,有浓郁的香味,为芳香油原料。

    藿香亦可作为烹饪佐料,或者烹饪材料,某些比较生僻的菜肴和民间小吃中利用其丰富口味,增加营养价值。

    ——

    李良盯着芙蓉花静静地坐了好一会,才轻轻地摇了摇头,苦笑着走向那位睡了整整一夜的小丫头。

    他跟小丫头之所以会晕倒,完全是那头“黑鬃魔猪”造成的。李良随口一句感慨,挑动了它那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激发了它那强悍而又无畏的斗志,就像拉响的警报一样,猪哥儿立刻进入到不管不顾的战斗状态,十八般武艺,三十六路腿法,在敌人还没有到来之前便招呼上了。

    不过,它毕竟也是身经百战,于混乱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佼佼者,发现攻击开始早了,目标选错了,真正的敌人已经包围上来了,天性中成熟稳健的一面立刻占据主导,迅速选了个不错的地方观察敌情,准备发现第二轮攻击。老者正是借着这个时机,跑到了它的背后,完成了隐蔽的藏匿宝物工作。

    随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歹徒大哥们手拿没有开刃的刀剑棍棒,配合默契地又撒迷药儿又揍人,然后想着捎带手把强壮的猪哥们儿也给办了。高高兴兴地回土匪窝分脏、炖肉、嗨皮嗨皮。

    老者不敢还手是因为他正被仇家追赶。虽然不致于送命。但被逮到不见得会比死舒坦多少,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挨顿揍可以得换来继续的逍遥自在。小丫头就甭提了,老者干啥她干啥,那动作学的叫一个像。

    李良就比较惨了,猪哥们儿首轮攻击的唯一对象,而且还是那种毫无准备、毫无防备、超近距离的闪电攻击。从老者等人跑过来,一直到进入昏迷状态。眼前晃悠的就只有猪头、猪腚、猪蹄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歹徒大哥们实施打砸抢计划的第一阶段非常顺利,面对只有招架叫嚷的李良、老者和小丫头,打的很爽很舒坦,不过进入计划第二阶段,面对感觉能力超强的猪哥们儿,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不仅付出了相当惨痛代价,而且还让猪跑了。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顽强抗争的猪哥们儿。发挥出近似不败战神的超强实力,连踢带踹地将十余名恶汉打倒在地。并狠狠地给他们的脸上来了几蹄子,这其中就包括一直在哼哼的李良和学老者的小丫头,随后便扬长而去。

    歹徒大哥们猪没抓到还受了一身的伤,气恼之下便把老者又给揍了一顿。至于李良和小丫头,一方面是长的太丑,实不愿意沾染上脓疮,另一方面是他们俩个躺地下不动了,死没死还说不准,谁敢往前凑?万一死了,他们岂不是要遭受天的惩罚。现在这样就挺好,猪踹死的让天找猪算账去。

    老者虽是“修神者”,但修为较低,且连续两次遭受惨无人道地毒打,以及恶猪的“三十六路连环腿”、“七十二路猪头功”、“一百零八路肥腚功”,还有“**香”的毒气攻击,最终也只能在心中默默哭泣和埋怨。“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拉开架式跟他们干一仗呢!”

    可惜呀,天下间什么药儿都有得卖,就是没有卖后悔药儿的。无缘无故被人揍了两顿不说,还被一只野猪踢中了尾椎骨和膝盖,力道大小倒还是次要,关键是踢的非常精准,直接命中要害,搞得他走起路来很费劲,没办法只能就地休息,先养养伤再说了。

    李良走到小丫头身旁,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发现她的脸庞虽然丑陋不堪,但身材却是妙曼的可以。该突的地方突,该翘的地方翘,该瘦的地方瘦,该圆的地方圆,特别是胸口部位,小小年纪居然有海碗那么大!也不知道是发育太好了,还是玩假的,里面垫东西了。

    “小伙子,小伙子!”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突然响起老者声嘶力竭的呼喊,让李良一下子愣住了。他不明白,老家伙刚刚说完后会无期,怎么这么快又跑回来了?

    “那个,嘎嘎,实在不好意思啊,老夫,老夫落下东西了,取过之后马上就走,嘎嘎……”老者奔回的速度非常快,李良听到呼喊声没过多一会,他人便冲到了跟前,随口应承两句紧接着低头脑袋找寻了起来。

    李良眨巴着眼睛没有吱声,心里头则是不停的嘀咕。“不会是又有哪路大神儿在他娘的玩老子吧?怎么又遇到了一个顾头不顾腚的糊涂蛋。这他娘的到底是巧合,还是新戏开锣呀?”

    “找到了,找到了,果然在这里,哇哈哈……”在李良犯嘀咕的时候,老者以迅雷不及掩耳,掩耳不及盗铃之势,快速地将他昨晚坐的地方、刚才站的地方全都找了一遍,并从扣“大力诀”和烹饪典籍的地方,拾起一个银灿灿的手镯。

    “储物镯?老王八蛋刚才就是为了藏这个东西呀!好,老王八蛋自已送上了门儿,那就别怪老子他娘的心黑了!”李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银手镯是什么东西,因为在他身上的私秘处藏着两个同样的手镯。

    掉入“蛤蟆谷”的时候,李良身上有三只储物袋,但那种东西个头儿大,不好携带,放怀里鼓鼓囊囊,挂腰间很容易让人惦记,一般只有低阶修炼者弄一两个装东西,高阶修炼者都用储物镯、储物戒指、储物腰带等专属的储物类法宝。

    李良原有一件牛逼的“乾坤之戒”。但在大爆炸的前一刻。他连同身上穿的“蝙蝠装”一并交给了兰馨阳。要知道。那种东西可是镇守此界的仙宝器灵所化,带着它就等于带着个发射器,走到哪儿都能被定位,那还有个屁自由呀!

    所以,李良干脆统统交公,你们爱咋处理就咋处理,老子是半点儿不沾的。至于“乾坤之戒”里面的人,全部都是复制品。正主儿早就已经在与天劫的对抗中死去了,念念不忘又有何用?

    何况,两界相隔,虽有心相助一二,但力所不及,他的魂念化形过去喝个酒凑合,别的啥忙也帮不上,倒不如把这烫手的山芋丢出去,任由幕后大黑手处置来的省心。大不了等咱本事涨起了,修为达到一定程度了。从老王八蛋手里抢回便是。

    而李良私秘处藏的那两个储物镯,都是送丹药。送美酒,拉关系,搭人情,拜托“蛤蟆谷”的妖修们搞到的,后经反复炼制深加工,数次大强度、长时间炼化而成,不敢说是极品中的极品,但也绝非平庸之物。

    “老神仙,这是什么呀?好漂亮哎!”李良眨了眨光芒四射的眼睛,兴奋地说道。

    “呃,此乃老夫祖上留下的遗物。”老者脸皮一阵乱抽,很是紧张地胡诌道。

    “哇,那不是有很多年头了吗!应该值不少银子吧?”李良紧盯银镯,咽着口水说道。

    “年头是比较长,但并不值钱的!那个,老夫还有事儿,就不在此耽搁了,咱们后会无期吧!”老者拨开李良伸过来的手,迅速将手镯放入怀中,然后双手抱拳一拱,转身就要跑。

    “别走哇,让我再看看嘛!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好东西呢!”李良死拽着老者的衣襟,赖皮赖脸地说道。

    “哎,别拽,别拽!好吧,好吧,老夫再送你一件宝贝总可以了吧?”在“苦灵散”的调理下,老者伤势几近痊愈,照他估计,在不商和气的情况下,转身就跑应该没啥太大问题,毕竟他可是以修体为主的“修神者”,力量之大绝难想象。

    但他的判断明显错了,在力量的对比上,他与已将“大力诀”修炼至基础十层的李良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刚转过身来就让李良给拽住了,动都动不了,再使点劲估计就该衣衫尽碎,清洁溜溜了,无奈之下只有忍痛割爱,准备再一次地献血。

    李良有“大力诀”功法的记忆,得益于“仙圣”这位基因学大师。将前一个分身的源代码完整复制到他身上,相关记忆也就在复制过程中铭刻在了李良的脑海。

    不过,此“大力诀”只是神境“大力诀”的翻译和改良版,效力虽然还有一部,但却差了许多,这就好比书生练的花拳秀腿一般,招式挺像样,力道差的没边,如果遇到悍匪,只要叫救命的份,所以一直以来李良都没有修炼它。

    但巧落“蛤蟆谷”以后,李良因为担心被人找到,不敢使用法术神通,只能躲在山洞里打坐修炼功法,无聊之下便开始重温此术,后经二百余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将其修炼到基础十层。

    在他看来,假扮凡人行走江湖光凭这副身子骨硬撑,那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学会几招保命的,而“大力诀”仅是利用天地灵气加强肌肉组织的爆发力和韧性,使人力大无穷却不需要天地灵气的释放,正是上上之选。

    虽然,此“大力诀”只是个花架子,不咋实用,但瘦死的骆驼比马肥,与高手过招用不上,与跑龙套的对打总可以吧?何况,他打算走的是群众路线,也就是混在凡人堆里慢慢发展壮大,待到有一定资历和实力的时候再隆重出山,所以必须要学好学实学明白。

    果不其然,刚刚出谷就遇到了这位糊涂蛋老者,正好可以展示一下两百余年的修炼成果。这不,实践证明他当初的决策是英明地、果断地、有远见地,不然这么傻的肥羊逮不住,多冤呀!

    “此物乃是老夫早年游历天下时,在一个偏远山寨中所得,名为排香草。因其气芳香,叶与茎富含油质,所以山寨中人都用它来烹饪食物。老夫这里正好有一坛香酒,另有一些种子,就赠与你吧!”老者扭不过李良的死拽活拖,只好委屈万分地从“储物镯”中取出一个大坛子和一个小布口袋,递给了李良。

    “藿香?”鼻子轻轻地嗅了几下,李良惊诧地叫道。

    “怎,怎么,你认得此物?”这回轮到老者傻眼了。李良仅凭气味便认出了此物,那说明什么?说明他在丹药之术上具有绝对的实力,小王八蛋隐藏的很深啊!整不好没有没那个爹还两说呢。

    “认得,我爹曾栽种过一些,不过没种好,都死了。”李良重重地点了下头,很是惋惜地说道。

    “都,都死了?不会吧?老夫曾听那位老寨主说过,此物挺好养活的呀!”老者闻言撇了撇嘴,用一种不信任的口吻说道。

    “老神仙,我骗谁也不能骗您呀!您可是神仙,通晓一切的神仙,那是我一个傻小子说骗就能骗的吗?我说死了就绝对是死了,放心吧。那什么,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啥宝贝?”李良脸色一沉,严肃地对老者说道。

    “哼!”老者冷冷地哼了一声,心里头把李良从头到脚地臭骂了一通。“小王八蛋,你说的倒是冠冕堂皇,可他娘的背地里却把老子当傻子耍,骗了那么多东西还他娘的嫌少。哎,弱肉强食,弱肉强食啊!打发了这个小王八蛋赶紧找个地方闭关苦修吧,必须尽快提升修为,不然还得他娘的受气。”

    一番讨价还价,一阵唇枪舌战,一场演技对决,两个时辰以后,老者饱含着悲愤地泪水离开了,李良则与睡醒了的小丫头一起,挥舞着恋恋不舍的手臂温情相送。最终,李良以七份丹药之方换取了老者多半个储物镯的东西,孰优孰劣尽数可知。

    老者现在可以肯定,李良说的那个爹绝对不存在,其实就是李良本人,否则不可能将他收集整整两百年的药草,一样不差地叫出名字来,更不可能用近似于强盗的口吻跟他要东西。

    多半个储物镯呀!那得多少东西?全让这个狡猾的小王八蛋骗去了。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坏人隐藏的都是很深地!(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薄荷

    薄荷,又名水薄荷、鱼香菜、狗肉香、水益母、接骨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芳香植物的代表,品种很多,每种都有清凉的香味。花色有白、粉、淡紫等,低调而不张扬,组成唇形科特有的花茎。茎和叶子可以入药,或用于食品,具有疏散风热,清利头目,利咽透疹,疏肝行气的功效。

    ——

    “哎,你吃东西不能慢点儿吗?不怕噎着啊!”树林中,李良一手端着热汤碗,一手拿着小半块干巴大饼,张大了嘴巴直直勾勾地盯着小丫头狼吞虎咽。

    “不怕!”小丫头咽下了一大口干巴大饼,拍打了几下涨得生疼的喉咙,轻飘飘地说出两字,然后继续跟手中的一大块干巴大饼较劲。

    “那你能不能一边喝汤,一边吃大饼呀?就这么硬磕我实在怕你会噎死。”李良咽了咽口水,好心地劝慰道。

    “不能!大饼顶饿,喝汤不顶饿!”小丫头很直接地回道。

    “我靠,你丫的岁数不大,这小账算得倒是挺明白。吃吧,吃吧,给我当了小媳妇,别的或许不能管够儿,但大饼子还是没啥问题的。那,再给你两张,我就不信,你他娘的都能吃喽!”李良撇了撇嘴,将小半块干巴大饼塞入口中,伸手在屁股上轻轻一拍,就像变戏法儿似的取出两张尺许大,半寸厚的干巴大饼。

    “谢谢相公,谢谢相公!”小丫头接过两张干巴大饼,激动地给李良连连鞠躬。并小声小调地不停念叨道。

    “行了。行了。赶紧吃吧!咱家不兴这个。”李良挥了挥手,示意小丫头继续吃,然后将碗中的热汤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又对小丫头说道:“哎,那半锅汤也别糟蹋了啊!”

    “唔,好的相公!”小丫头吃的正美,忽闻李良又有了新指示,急忙咽下没有嚼碎的干巴大饼。脆声声地答道。

    与老者分别已有三日,李良与身边的小丫头逐渐熟悉,说起话来也变得简单直爽。

    那一日,小丫头醒来以后发现老者正与李良唇枪舌战大秀演技,便揉了揉眼睛,乖乖地站到了老者身旁。老者一见那可是大喜过望,二话不说便将其作为了自己的筹码。

    什么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什么胸大屁股肥,能生孩子能养猪,什么萝莉之美在于观其发育。什么年景不好灾祸多,养个媳妇好送钟等等。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吹得李良都有点招架不住了。

    小丫头也不含糊,稀里糊涂地听到老者说跟了李良以后大饼管够天天吃肉,立刻张口就叫相公,整得李良差点没急眼!心里头一个劲地臭骂这一老一小。“为老不尊,自己当了婊子却还要立贞洁牌坊;为小无知,人家说啥你信啥,跟了老子就可以天天吃肉,那你他娘的跟着他的时候难道天天吃屎不成?”

    不过,气归气,骂娘的话儿可不能往外说。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特殊情况限制,真要是动起手来很容易暴露行踪,另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努力了那么久,费了那么多口水,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掉链子,动手打人,没面子不说也对不起自己搭进去的时间和精力呀!

    所以,李良便来了个顺水推舟借力而为,直接应承了老者提出的婚事,并信誓旦旦地跟老者要嫁妆,还扒拉着手指头数都要啥东西。什么一担金子两担米,三匹绸布四头驴,五斗小豆六床被,七头母猪八只鸡……

    老者一听李良张口闭口漫天要价,自知此计又被识破了,便再一次无奈地献血上贡,只至把两百余年游历各处所得到的药草都捐了出来,李良才悻悻地放过他。

    要说起来,这位老者挺穷的,真没啥值钱的玩意,就有点奇花异草的种子和根茎,其他东西全是垃圾货,倒贴钱给李良都不要。但老家伙倒霉呀!遇到谁不好,偏偏遇到了李良这位极品仙农,瞅见灵药灵草种子就走动道儿的主儿,不把他那点家底骗光能放他走吗?

    再说了,老者拿出来的奇花异草种子和根茎,都是相当不错的东西,有一些是李良收集到的那套“上古丹书”上记载的,可以炼制绝品丹药的主材料,年份或许差了点儿,可李良怎么会轻易将其错过?没自己动手上他的“储物镯”里翻腾就已经很的不错了。

    而老者之所以会收集这些奇花异草的种子和根茎,其实就是因为一次偶然。在很小的时候误食了某种神果,以致修为一路高歌猛进,很快便成为了他们村儿的顶尖高手,后来又成了他们县、他们郡的顶尖高手。

    但好景不长,走出大山步入修炼界,他的成就只能用狗屎来形容,顶尖一词再与他无任何瓜葛。要钱没钱,要靠山没靠山,回到自己的家乡又觉得没面子,无奈之下只有重归山林,妄图寻找到可以继续作回顶尖高手的灵药神果。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两百多年过去了,幸运金块没有再砸到他的身上,可以作回顶尖高手的神果始终没有找到,不过奇花异草却找到了一大堆。本打算找个地方好好地载种一番,弄不到太神奇的,弄点儿大陆货也凑合了,没想到又遇到了李良。

    “哎,你确定你叫葫芦吗?我还是觉得这个名字不太对劲,好端端的一个小姑娘,叫啥不好非叫葫芦?”李良撇着嘴巴,斜着眼睛,看着小丫头凶悍地吃着干巴大饼好一会功夫,才又问道。

    “嗯!”小丫头仅是重重地点了下头,算是回答了李良的问题,便继续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娘的,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遇到个老王八蛋就会装蒜,捡了个小媳妇就知道吃。这也太背兴了吧?难道出门儿那天的运程不好。又赶上一个忌出行的日子?看来还是得买本老黄历。不然总他娘的遇到这种倒霉事儿。哎,对了,现在有黄历卖吗?”李良呆呆地看了小丫头一会,然后狠狠一拍大腿,很是感慨地嘀咕起来。

    这也难怪,自打有了“虚天大陆”的相关记忆以来,李良的每一次出行都不怎么顺利。比如在小李村的时候,进山采药迷了路。误入山洞饿晕头;在云泉镇的时候,闲暇之余进个城,看戏惹了一腚骚;在凤凰山的时候,小小访市亮个相,年龄超标人都要。

    还有百草门的时候,回家探亲死老娘,在玄宗谷的时候,首个任务便遇险等等,不夸张的说,只要李良出行肯定会与倒霉相伴。也不知道是命运如此,还就是出门儿没看老黄历。反正总能赶上悲催的事件。

    不过,相比较而言,这次出行还算不错的了。遇到个比自己更倒霉、更悲催的老者,骗了一大堆奇花异草的种子和根茎,还有不少好东西,白捡了一个岁数小、身材好的嫩媳妇,虽然胸部那两个大海碗还没有证实是不是真品,但她叫官人叫的那么甜、那么美,估计不久之后便可好好地检查检查了。

    至于说倒霉,老王八蛋是不是某位大神儿安排的不知道,自己的行踪是不是暴露了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又卷入纷争还不知道,现在看是没啥事儿,可是如此雷同的情节,怎敢保证自己不是登上了新的舞台。还有小丫头,一顿能吃三张干巴大饼,养个媳妇比养头猪还费粮,说幸运谁会信?

    “嗯?老伯伯是姓王吗?”已经消灭了三张干巴大饼的小丫头,狂吃的劲头缓和下来,估计是差不多了。所以听到李良的嘀咕,便诧异地接话儿道。

    “哎,你不知道老王八蛋姓啥呀?”李良愣住了,小丫头跟着老者有段日子了,咋还不知道老者姓啥呢?

    “不知道呀!只是知道他给我起了名字叫葫芦。”小丫头甜甜地说了一句,然后开始向第四张干巴大饼发起攻击。

    “我靠,葫芦这个破名儿是那老王八蛋起的呀?”李良闻言,立刻瞪大了眼睛说道。

    “嗯!如果加上姓的话,我的名字就是王葫芦了,嘻嘻。”小丫头点了点头,很是幸福的说道。

    “王,王葫芦?那什么,你咋知道他姓王的?”

    “相公你刚刚说的呀!”

    “我?我说什么了?”

    “你说他是老王八蛋,那他不姓王姓啥?”

    “呃,那你还是别跟他姓了,改跟我姓吧……”

    “对了,对了,我还不知道相公叫什么名字呢!相公,你叫什么名字呀?”

    “呃,其实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来,你家相公是个雄伟地男人,你猜一猜!”

    “雄伟?哦,我知道了!相公,你是叫公鸡吗?”

    “你丫的才叫公鸡呢!不对,你丫的是母鸡,小母鸡!”

    “不是呀!那我就想不出来了。”

    “我就不明白了,我他娘的这么雄伟一纯爷们儿,咋到了你这儿就变公鸡了呢?你明白雄伟是啥意思不?”

    “明白呀!我记得有一次在一个有钱人家门口要饭,那个管家就是这么说他们家公鸡的。”

    “啊?那,那他是咋说的?”

    “他说他们公鸡都比我雄伟一百倍。”

    “靠!那什么,不跟你瞎扯淡了。记好了,你家相公叫关羽!”

    “官迷?相公,你很喜欢当官吗?那我是不是要改口叫你官人呀?”

    “不是官迷,是关羽!关是一关两关的,两点加一个天,羽是羽毛的羽,你不会不识字儿吧?”

    “我是不识字呀!”

    “呃,当我啥也没说,你就记好我叫关羽就行了。哼,老子这回用个响当当的假名儿,就不相还他娘的镇不住妖邪的霉气!哎,不对呀,关羽死的也挺惨的,下葬的时候脑袋和身体还在两地分居,这名儿能行吗?那什么,我不叫关羽了啊,我叫吕布!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个够帅吧?”

    “衣服?相公,你要给我买新衣服吗?好呀。好呀。谢谢相公。谢谢相公!”

    “我靠!关羽听成了官迷,吕布听成了衣服,你他娘的什么耳朵呀!”

    “以前要饭的时候经常挨打,所以听东西不是很清楚,对不起呀相公……”

    “哎,苦命的孩子。行了,以后跟着相公,保证不会让你再挨打。”

    “谢谢相公!”

    “客气啥呀。都叫相公了还整这么生分,多伤感情呀!”

    “嗯,我知道了!对了,相公你到底叫啥呀?”

    “呃,叫就干姜吧,呵呵……”

    “哦,那我的名字应该就是干葫芦,或者干氏葫芦了吧?”

    “我擦的,你丫的怎么还想叫葫芦啊?”

    “嗯?不叫葫芦叫什么呀?”

    “我亲爱的小媳妇,葫芦是那老王八蛋忽悠你。随便给你起的瞎名儿,你咋还认准了不撒嘴了呢?”

    “可我长这么大一直都没有名字呀!好不容易才有一个名字的……”

    “呃。算了,还是我给你想一个吧。”

    “好呀,好呀!”

    “我叫干姜,你就叫薄荷吧。”

    “薄荷,薄荷,真好听!谢谢相公,谢谢相公!”

    “行了,行了,又来这一套,不是告诉过你咱家不兴这一套嘛!赶紧吃吧,吃完咱们好上路。”

    “嗯!”

    “哎,你不问问我要带你去哪儿吗?”

    “为什么要问?”

    “那什么,你就不怕我把你卖到窑子去吗?”

    “窑子?那是什么?”

    “就是,就是强迫未成年少女干那种事儿的地方。”

    “什么事儿呀?”

    “呃,算了,告诉你也不知道。估计把卖进窑子也不一定会有人要,离老远就想吐了,离近了不得尿裤子呀!也只有我,那什么,在黑灯的时候或许可以接受……”

    “哦,我知道相公说的是什么地方了,那种地方我去过。”

    “不会吧?”

    “不久之前老伯伯曾带我去过的。”

    “这个人渣,怎么可以拐带良家少女去那种地方!那什么,你,你没怎么地吧?”

    “嗯。老伯伯要把我送给一位白白胖胖,脸上不停掉面粉的婶婶,这样我就可以天天都有饱饭吃了。不过,那位胖婶婶跟老伯伯要五两银子的费用,说我太脏了,要洗干净才能见人。”

    “呃,呵,呵呵,老王八蛋拐卖人口还得倒贴钱,呵呵,乐大了……”

    “嗯。老伯伯听到要五两银子的时候可不高兴了,跟那位胖婶婶都吵起来了!”

    “废话,换我也得吵呀!这哪是卖人呀,这分明是请人收拾破烂嘛!”

    “哦。”

    “那后来呢?”

    “后来呀,后来胖婶婶又跟老伯伯要什么化妆费、营养费、水粉费,好多费呢!老伯伯就领着我跑了……”

    “哈哈……”

    “相公呀,你笑什么?”

    “没,没事。对了,那个时候你一直没吱声吧?”

    “嗯。”

    “我猜也是,否则老鸨子也不会就这么放过你的。”

    “老鸨子?相公呀,你是说那位胖婶婶叫老鸨子吗?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还有,她为什么不放过我呀?”

    “呃,这个问题比较深了,咱们以后慢慢说吧。你吃饱了没?吃饱了咱就赶路吧。”

    “吃饱了!”

    “呵,呵呵,四张大饼啊,五两银子我倒是觉得可以出手……”

    轻风拂面,和煦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星星点点地散射在林间小路上。偶有几声鸟鸣兽啼打乱潺潺溪水流淌的不变音调,却也使得整个旋律相映成辉。

    李良与小丫头轻快地走着,不时还会交谈几句,甚至是追逐嬉闹,让和谐的美景更平添一些轻爽。就像沁人心脾的薄荷一样,从毛孔渗进肌肤,使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感到通透,在动荡的巨变过后,给人以一丝安慰与鼓舞。(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干姜

    干姜是生姜的干品。生姜根茎采收后处理干净,切片晒干或低温烘干即为干姜。生姜系多年生宿根草本,开有黄绿色花并有刺激性香味的根茎。根茎肉质,肥厚,扁平,鲜品或干品可以作为调味品。

    生姜原产于热带多雨的森林地区,要求阴湿而温暖的环境,不耐寒,也不耐热,对土壤湿度的要求严格,抗旱力不强,如长期干旱则茎叶枯萎,姜块不能膨大,但若雨水过多,田间排水不良,会引起徒长和姜块腐烂。

    生姜主治脾胃虚寒,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或痰饮呕吐,胃气不和的呕吐;风寒或寒痰咳嗽;感冒风寒,恶风发热,鼻塞头痛。干姜性味辛热,能温里散寒,温肺化痰,主要用于脘腹冷痛,呕吐腹泻;肺寒久咳气喘,痰多清稀。

    ——

    薄荷身上有很秘密,这是李良没有想到的。例如,她不仅脸上全是脓疮,手臂、脚裸、脖颈,凡是李良能看到的部位,也都是又红又肿的脓疮,很明显应该是巨毒所致,但她的身体状况却是异常的好,一些有毒的蘑菇、野药草、小动物,她可以生吞生食而毫发无损。

    要知道,李良身具的“不灭法体”乃是“仙圣”道尊精心炼制的宝贝玩偶,不敢说是“车中法拉利,人中最臭屁”,也绝对不是什么便宜的大陆货。他吃那些毒蘑菇、野药草什么的还要拉两天稀呢,薄荷吃完了咋地没咋地,说她没秘密。可能吗?

    还有她那一对儿“大海碗”。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就算如何发育也不可能变态到这种程度吧?难道她天天吃雌激素。喝木瓜汤?不然咋会弄两只“兔子”揣着?给她买了件衣服,居然可以直接撑爆,还跑出来臭显摆,如果不是瞅见缝隙当中有脓疮,李良恐怕当场流鼻血三斤半!。

    还有她的耳聋问题。如果只是被揍造成的,经“苦灵散”的治疗应该好转才对,可实际上却是越治越差,不给用药还能听八成。用了药反到是只听两成不到,打的哪些花花儿岔,李良有名的好脾气都差点把鼻子气歪了,换了别人还不一定会怎么着呢!

    当然,在生气地同时李良也对那位老者产生了钦佩之感。“年景不好灾祸多,养个媳妇好送钟”,说的多精辟呀!一顿四张大饼外加多半锅蘑菇汤,再好年景也变不好了;浑身都是毒,谁敢跟她嘿咻?不嘿咻哪有下一代?加之总打花花儿岔,用不了几年肯定得死翘翘。可不是得由她送钟嘛!

    还有她的记忆,只记得近五年的事情。再往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还有她的身事,右臂上有一块凤凰胎记,非常非常的清晰,就像画上去似的;还有她的声音,那叫一个脆,那叫一个甜,实在不敢想象如果她的脸上没有脓疮,那将会是多么招人喜欢的佳人呀!想想都会流口水……

    “相公,你想啥想的直流口水呀?昨天不是刚刚吃过肥猪肉吗?”集市边缘处,薄荷瞅见蹲在自己身旁的李良两眼发直一个劲的流口水,便轻声地问道。

    “啊?呃,昨天跟你抢肉吃的时候把舌头闪着了……,那什么,我不是跟你说不让你开口说话吗?怎么这么会儿就忘了?”李良从美好的幻想中被薄荷唤醒,急忙随口胡诌了个理由,然后把脸色一沉,凶恶地说道。

    “哦……”薄荷嘟起小嘴委屈地应承了一声,便低头脑袋不言语了。

    “哼,又他娘的跟老子玩这出!你说你,训你几句就装哑巴,好几天都蹦不出一个屁,不训你就上房揭瓦,老子说的话都敢不听,娘个球的,再这样跟老子斗心眼,把你卖菲律宾当老妈子去!”李良见她闷声闷气地不言语了,心中很是恼火,便粗鲁地骂道。

    “薄荷知道错了,相公别生气好不好?”薄荷见李良脸红脖子粗,两眼瞪得滚圆,一副要吃人的模样,便可怜兮兮地说道。

    “哼!怕了是吗?怕了就乖乖地给老子听话!呃,如果表现好的话,晚上咱们可以再搞点儿肉吃。”李良见她服软,便把脖子一挺,很是狂傲地说了两句,但看到小丫头实在可怜,心中又是一软,善良的本性又重掌主权。

    “真的?薄荷听话,薄荷保证乖乖听话!”薄荷一听晚上又有肉吃,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立刻放射出万道的金光,吓的李良直哆嗦,差点没载到在地。

    说起吃肉,小丫头可是太利害了。一顿能吃一整条猪腿,外加一些心、肝、肺、腰子、肥肠等杂货,四五个大老爷们儿勉强可以消灭的分量,她一个人全办,而且还要饶上大半锅的肥油汤,其恐怖度不输于波音飞机撞击世贸大楼,可是让李良这位大厨是即感慨又感叹呀!

    “那,那什么,先,先看表现,看表现……”李良擦了擦额头渗出的冷汗,紧张地说道。

    “嗯,薄荷知道了!相公放心,不让薄荷说话,就是打死薄荷也不会说的!”小丫头重重地点了下头,满脸坚定与肃穆地说道。

    “好,好,打死也不说,呵呵,打死也不说……”李良呆若木鸡地随口应承道。

    说实话,他拿自己这位小媳妇实在没什么太好的办法,说深了怕伤害到她,毕竟小丫头之前遭了不少罪,挺可怜的,说轻了又总是淘气,他的那些实验装备都已经被打碎若干了,其中就包括一些装了东西的试管,很是让李良心疼。真正能制住她的就只有一招,即是给她做吃的。

    换句话说,李良确是白捡了一个身材婀娜岁数小,胸部丰满屁股翘的媳妇,但却让自己变成了一名专职厨子,除了修炼赶路之外。还总得想招儿满足她的胃。实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呀!

    “当家的。这两个倒是挺活分的,你瞅瞅咋样?”就在李良与薄荷交谈之时,一对衣装简朴中年夫妇慢慢走了过来。

    男人长相很不起眼,皮肤黑黑的,个头不算高,走路的时候还总是弓着腰,很明显是长期在田间劳作养成的习惯。女人略微有点胖、有点黑,模样倒是还可以。不过说话的时候嗓门有点大,离得挺远就能听到。

    “瘦了点,得搭上不少粮食呢!”二人随口说着,却在李良与薄荷身前不远处停下了脚步。

    “哎呀,这倒霉的年景儿,能有几个壮实的?我瞅这两个就挺不错的了!嗯,岁数小,精神足,有股子活分劲,这要是下地干活呀。保证不用你催!”女人很不赞同男人的说法,嗔怒的说了一句。然后盯着李良和薄荷上下打量来。那犀利的眼神,总让李良有一种洗白白躺在案板上等别人宰割的感觉。

    “怂球!你这婆娘咋就知道算小账哩?也不瞅瞅这两个瘦猴,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买回去能干嘛吗!”男人闻言发火了,毫不留情地数落女人道。

    “俺,俺只是觉得他们两个应该好砍价嘛……”别看女人刚才挺凶悍,但见到男人真动怒了,反倒是像只小猫似的,委屈说道。

    “怂球!好不好砍价能让你一个婆娘看出来,那还得了!”男人见女人死不服软,眼珠子瞪得更圆了,嗓门也提高了数分。

    “那,那总比那些蔫巴的强吧……”女人表面上显得很温顺,但骨子里的拗劲却让她继续小声地争辩道。

    “哎,就你这臭脾气,早晚得把那点家底败光喽!”男人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实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狠狠地跺了下脚,不甘地说道。

    可以看得出来,男人是很疼爱女人的,也很了解女人的性格,瞅见女人委屈的都快掉眼泪了,心中有些不忍,可又觉得买下李良和薄荷很吃亏,无奈之下只有退而求其次,吃点小亏换回女人的笑容。

    “当家的,你同意了?那俺这就去跟他们说说去……”女人见男人为了自己改变主意,心中很是高兴,脸上的委屈也随风而去,重新换上了幸福的欢颜。

    “不中,俺得跟你一块去,要是他们要价太高,那咱还是回去买驴吧……”

    “驴,驴,驴,就知道驴!咱来之前不是说好的嘛,给二娃子和妞妞买个伴儿回去的,你弄个不会说话的牲口回去咋跟孩子交待?还想让他们跟大娃子一样,十好几了都不会说话吗?”

    “能种地就中了呗,能说会道有啥用?慈母多败儿,慈母多败儿呀!”

    “这件事说啥也不能听你的!”

    “哎……”

    李良傻呆呆地瞅着男人和女人,只到他们要过来跟自己说话了,这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咋个意思呀?哥们儿很像人口贩子吗?而且听那意思,好像哥们儿把自己也给卖了。就算哥们儿穿的不怎么地,衣服上尽是大补丁,造型有点土,头发脸有两月没洗过了,但也不至于卖自己吧?难道是小丫头的形象太差,稍带手把我也给饶上了?”

    李良低头脑袋仔细打量了自己身上一番,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又转过脸去瞅了瞅薄荷,突然发现她头上插着一根草标。“哎呦,坏了!早上跟小丫头在树林里打闹的时候,头上插的草没弄下来!插标卖首,那两口子不会真得以为我们是卖身的吧?恐怕很像……”

    辞别老者已有月余,李良与薄荷风餐露宿一路向北行进,终于在今天上午抵达了出“蛤蟆谷”以来首个世俗小镇“馥郁镇”。

    薄荷对城镇有一种惧怕感,因为在记忆中城镇总是会有危险,总是会有痛苦,也总是会被欺负。李良则不同,他在山沟子里呆的时间太长了,天天与蛤蟆、蚊子一起生活,早都向往繁华的都市生活了,好不容易进了城了,不逛够了咋可能离开?何况,李良进城也是有需求的,那就是盐巴和调味料。

    想当初,他设计逃离“仙圣”掌控,曾给自己备足了跑路物资。足足装满了三个储物袋。但时过三百年。而且还是加长版的三百年,那点家底儿早就清洁溜溜了,不补充一些怎么行?这可是关系到李良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大事,薄荷都被肥美的佳肴深深地打动了,别人还有谁能阻止李良进城的脚步。

    “大兄弟,你卖多少钱呐?”女人气鼓鼓地先走到了李良面前,微微缓和了一下情绪,然后笑眯眯地询问道。

    李良的猜测果然中了。但猜中是猜中,人家问卖多少钱他总得回答呀!说不卖?不卖你脑袋瓜子上插什么草呀,逗人玩呢?说卖,他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卖身的,就算要卖也得挑个大地方卖呀,咋可能在这种只有三条半街的小镇上出手?

    “呃,这个嘛,我们,那个……。要不您先给个价?”李良支支吾吾了半天,突然脑中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想法油然而生。“对了,哥们儿不是要走群众路线吗,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倾听群众疾苦,咋能白白错过呢?”

    “哎?这卖货的不定价,咋还让买货的定上价了?呵呵,也好,那就一两银子咋样?”女人闻言一愣,有些诧异地嘀咕了两句,随后眼珠一转,伸出根手指头说道。

    听到女人的话,李良差点没一头载到,心里头更是怨声载道的数落女人。“大婶呐,您骂咱是货这事儿就算了,不予追究,谁叫咱脑瓜子上有草呢,误会就误会了,但您报的这个价实在有点太过分了吧?一两银子就想买两大活人,半堆黄瓜还要一两三呐!”

    “大姐呀,您,您这价,是不是有点太低了?”李良压下心中的怒气,沉着脸,撇着嘴说道。

    “大兄弟,管吃管住每年还有一两的例钱,可是不低喽!”侃价的时候女人脸皮很厚,她身边的男人都有些挂不住了,她依然我行我素,毫无廉耻。

    “大姐呀,您说的一两,不是按月发的呀?”李良的脸色更黑了,怒火也在腹中熊熊燃烧。

    “大兄弟,现在年景不好灾祸多,能管顿饱饭就不错啦!再说了,咱家出的例钱可能是少了点,但你这拖家带口的也不容易,还要管着个小的生活,一般主家都不愿意要的!倒不如跟我们回去,你说是吧?闺女……”女人对李良的愤怒视若不见,继续自顾自地说道。

    “你是说,遇到你们是我捡便宜了是吗?还有,你管我叫大兄弟,却管她叫闺女,啥意思?难道你没看出来她是我的小媳妇吗?”李良开始磨牙,愤怒的火焰透过双目直刺向女人。

    “啥?你,你媳妇?哎呦呦,没想到你,你这模样的还能老牛吃嫩草……”女人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又很是惋惜地说道。

    “看来这女人的心思不只是买人那么简单,弄不好还想给她的傻儿子找个媳妇。该撤就撤吧,别他娘的跟她瞎扯淡了……”李良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再一次将怒火压下,并在心里想道。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拽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从集市中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并边路边高声喊道:“东家,东家!俺愿意,俺愿意呀!”

    魁梧大汉和小丫头都是穷苦人装扮,且不仅全身上下的衣服破破烂烂,大补丁套小补丁,脚上更是连鞋子都没有,黑着两只臭脚丫子就“吧嗒”、“吧嗒”往这边跑。

    男人见到魁梧大汉和小丫头跑了来,那可是吓坏了,急忙抢到女人前头,拼命摆着双手说道:“你愿意俺可不愿意,真不愿意呀!”

    魁梧大汉的长相并不算太凶恶,只是黑的利害,就跟煤球似的,胡子也比较有特点,根根直立且又密又厚。小丫头则与薄荷相似,身材婀娜满脸脓疮。他们奔跑的速度很快,几步之间就跑到了跟前。

    “东家,俺不要例钱的,只要管饱饭就中!”魁梧大汉拉着小丫头跑到之后,没有喘息,没有停顿,也没有左顾右盼,直接来到男人面前,诚恳地说道。反倒是那个小丫头,一边呼哧呼哧大喘,一边仔细地打量着李良与薄荷。

    “你别插嘴!俺知道你不要例钱,可。可管你饱饭比养头猪还费粮食。俺真养不起呀!”男人按下要插嘴的女人。很是坚决地对魁梧大汉说道。

    “可,可俺能干活呀!俺的力气老大了!”魁梧大汉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有些不服气地撇了李良一眼,又继续说道。

    “你有力气俺知道,可你的饭量还大呐!一个人就能吃三个人的份儿,别说不要钱了,就是你倒贴钱,俺还得琢磨琢磨呢……”男人咽了咽口水。语重心长地说道。

    李良见此心里乐了。“呦嗬,有意思哎!哥们儿嫌钱儿少不愿意干,他是不给钱还上赶着,这么说来哥们儿的价值还是挺高的嘛!”

    “当家的,要不……”女人瞅了瞅薄荷,又瞅了瞅魁梧大汉身旁的小丫头,犹豫了片刻,随后又鼓起勇气说道。

    “要不啥?大娃子的媳妇重要,还是咱这一家的命重要?咱家就那么点儿地,就能打那么多粮食。养活了他们就得饿死咱!你要是再瞎折腾,老子连驴都不买了!”男人见女人到了这个时候还不死心。怒气终于压不住了,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大声训斥道。

    “俺,俺不也是为这个家着想嘛!呜呜……”女人被男人臭骂,心里头很不服气,且又感十分委屈,便双目一红,哭泣了起来。

    “哎,地是死的人是活的,地少可以再开垦出来一些嘛!犯得着这么紧张吗?”李良这辈子最见不得的就是女人哭,老太太和婴儿还凑合,稍微有点风姿的半成年、成年女性几乎无法阻挡,只要一哭肯定心软。所以,见到女人哭了,便想都不想地说道。

    “大兄弟呀,你是不知道!俺家住的那个地方比较特殊,能种的土地非常少,如果能开垦新田,俺早就开了!也不至于骂娃他娘了,哎……”男人并不想女人哭,只是一时冲动说了几句过头的话,可话已出口,女人已哭,他的心里也软了下来。

    “不会吧?天大地大,咋就不能开新田了?那什么,要不你带我去你家瞧瞧,我倒想看看啥样的地方不能开。”李良闻言来兴趣了,天下之大怎么还会有不能开的土地?沙漠里都能长仙人掌,还有啥地方不能开垦。

    “嗯?这,这么说你是答应了?”男人闻言一愣,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

    “啊?我靠,坏了。那什么,我,我答应是答应了,但我答应的是临时的,意思就是干几天就走那种,呃,不对,是干几年,一年,呵呵,一年……”李良真想抽自己两个大耳刮子,明明是看热闹的,结果又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啥,啥意思?”男人傻了,女人不哭了,魁梧汉子也瞪起牛眼了。插标卖身,却只干临时工,吃饱了撑的耍人玩呐?就这素质,咋活到现在的?难道是传说中的大骗子不成?那要不要报官呐!

    “好吧,好吧,我答应了……”李良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无奈之下只有答应。不过,在心里头却是狠狠地埋怨自己,“闲得蛋疼非要走什么群众路线,现在好了吧!以年薪一两银子的超低价格把自己卖给群众了,这真他娘的要为群众做牛做马了……,不知道现在反悔会有啥反应,不会进猪笼吧?”。

    “不过嘛,我还有两个条件!”就在李良感到无助的时候,突然又一道灵光闪过,奇妙的点子又冒了出来。

    “哦,呵呵,只要不是加工钱,你尽管说就是了。”男人见李良答应下来了,好像也并不是什么骗子,便摸了摸下巴上稀疏的胡子,轻笑着说道。在他看来,自己多少算是满足了媳妇的一些愿望。

    “第一,我跟我媳妇不能跟你们一起住,要有自己的小院!第二,嘿嘿,我的工钱不要了,但你们也得把他们两个买下来!”李良缓缓站起身来,贼兮兮地瞅了瞅魁梧大汉和小丫头说道。

    “这个,这个嘛……”男人犹豫了。

    “哎,我说东家呀,我去可是帮你开垦新田的,就我这身子骨,你觉得靠谱吗?你再瞅瞅这位老兄,瞧这胸肌肉,瞧这大腿,绝对顶两头驴呀!把他买下来不赔的!大不了,我的伙食让他们一半。”李良伸手搂住男人肩膀,押着他走到魁梧大汉身边,指指点点地说道。

    “一半?”

    “那就七成!”

    “七成?”

    “我靠,不给工钱就算了,你还想不给口粮啊!”

    “那倒不是,只是,只是俺家能分出来口粮有限,这一下子进来四口人,实在是……”

    “就这事儿呀?没关系,我们这些粗人搞点野菜就能活!那什么,第一年我们先帮你开新田,你只管把能分给我们的分出来就行,不够我们自己想办法。明年等余粮充足了你再补发全额,这就叫分期付货,明白不?”

    “办法倒是不错,但这能行吗?俺总觉得不太靠谱呀!”

    “相信我吧,没错的!”

    “可,可俺只是第一次见你呀,实在觉得你不太可信……”

    “呃,关键是咱们缺少沟通,多聊聊就熟了嘛!嘎嘎,那什么,还未请教东家怎么称呼呀?”

    “俺叫陆大宝。大兄弟你叫啥呀?”

    “干姜。”

    “干姜?你不会是厨子吧?不然咋起个菜名儿啊!”

    “不是厨子,绝对不是厨子!我一个男人大老爷们,咋能干女人干的事儿呢?我最讨厌做饭了!”

    “那你是种药的?”

    “啊?不是种药的,我根本不会种药,我不仅不会种药,而且连地也不会种!其实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是一名铁匠。想当初,人称神兵宗师,冶铁之王,万中无一的铁匠界奇才‘欧冶子’就是我。”

    “你?铁匠?还万中无一的奇才欧什么子?”

    “怎么着,不信是吗?”

    “那倒不是,只是,只是,只是……”

    “只是啥呀?”

    “只是俺想找个能种地的呀!”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茉莉

    茉莉,又名抹历、三白山榴花、岩花、玉麝,常绿小灌木或藤本状灌木,高可达一米。性喜温暖湿润,在通风良好、半阴的环境生长最好。茉莉花、叶和根都可药用,一般秋后挖根,切片晒干备用;夏秋采花,晒干备用。具有辛、甘、凉、清热解毒、利湿作用,主治下痢腹痛,目赤肿痛,疮疡肿毒等病症。

    ——

    一个时代造就一茬人。现代社会里,撒个谎,整几句虚话忽悠忽悠,甚至是鬼话连篇满嘴跑火车,前面答应了人家某件事,后面拍拍屁股走人了,没有人会追究,也没有人太在意,毕竟大家都这样,社会就这样。

    就像折子工程,折了十几年,年年春天吹,岁岁最早推,可到了年底一经统计,还是原来啥样还啥样,下水道照样堵,排水沟照样臭,好不容易建个立交桥,不是塌方就是质量不合格,好不容易可以交工使用了,又因为排水系统不好淹死人。

    但在古代社会里,承诺的事件不照办,那可是要比掉脑袋还严重的事情!它关系到的不单单是信义,还有人品、德行、家教、族氏的声誉等等,如果有人胆敢逾越,等待他的不仅是社会舆论的抨击,还可能会有姓氏族群的追杀,以及殃及子孙的祸事。

    李良与薄荷头插草标蹲在集市,路过之人便会认为他们是因为家境贫寒,无以为继,所以才靠出卖自己来换取别人的可怜,从而得到生的机会。谈价钱谈不拢。那没什么好说的。毕竟这是卖身之人最后一次获取属于自己的财富。不是因为逼到份上,谁会走这一步?

    可如果答应对方的价码却反悔,那问题就严重了,这明显就是拿别人的同情当狗屁呀!试问,如果有一位可怜的乞丐哭天抹泪的跟你要五块钱,然后随手又还给你,说跟你闹着玩的,就是想试试这招好不好使。能不能骗到人,你会咋办?

    估计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两个大耳刮子,先揍他王八蛋满地找牙。回家以后还得逢人便讲,在哪个地方,一个长得什么样的人,千万别信丫的!那孙子拿咱的怜悯当狗屁,欺骗咱的感情,生个儿子没有屁眼等等。

    李良并不惧怕这些,也不太相信有人胆敢揍他。即使有人真的出手了,以他的身手。就算不动用任何法力神通,只凭借基础十层“大力诀”和“杂交版太极拳”,应付个百十人不是什么难度。但不惧怕不代表可以不在乎,不代表就可以这么做。

    只要动起手来,十里八乡的李良可就混不下去了,万一还有两个修炼者的亲戚、手下什么的,行踪恐怕也得暴露,而依照古代人把暴力事件当故事、当消遣、当主要的娱乐生活这一特性,估计他跟薄荷要连续钻上几年的山沟儿,或许可以到达一个传言未到的地方重新开始,在此期间,悬。

    陆大宝两口子人很好,买下李良等四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请他们吃了顿馒头,管够的那种,这可把傻牛儿给乐坏了,也就是那位魁梧大汉,不管不顾地吃了十七个,让陆大宝两口子直咧嘴,一个劲的在边上嘀咕,卖下他们四个到底是错还是对。

    傻牛儿这个人很实在,没啥心眼,属于那种管我饱饭,让我登梯子上天都会干的主儿。在他心里只有一块极乐净土,那就是妹妹。为了妹妹,他可是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哪怕是杀人放火,落草为寇,亦会毫不犹豫。

    据他所说,他曾经当过山贼,劫过粮车,挖过苦窑,还有被拉壮丁,打过几年仗,在此期间他都与妹妹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虽然有的地方不让带女娃子,例如军营,但他却想尽了办法,付出比常人多十倍的努力,换回了特例,这也正是他魁梧强壮的原因。

    傻牛儿拽的那个小丫头名叫茉莉,是他的亲妹妹,今年十四岁。早年要饭的时候,在路上饿急眼了,吃了一堆有毒的蘑菇,结果生了场大病,差点把小命给交代了。不过老天怜悯,在重病之时遇到了一位采药的郎中,算是捡了一条小命儿,但脸上和身上却长满了毒脓疮。

    可是李良总觉得这小丫头有点怪怪的,每次看向自己的时候,目光很复杂,似相识以久的老友,似久别重逢的恋人,又似有着深仇大恨的生死对头,反正很不正常。

    茉莉与薄荷一样,声音非常的甜美,不管开口说什么话,哪怕是骂人,也都如天籁之音一样。不过,她的性格与薄荷的天真无邪相比,其中又多了几许阴沉与睿智,比如每当傻牛儿做错了事的时候,她总会站到哥哥背后,小声地训斥他。傻牛儿很享受这样的训斥,挠着脑袋一个劲的傻乐。

    “东家,咱这饭了吃过了,该按的手印也按完了,是不是可以回你家,呃,是回家主家瞧瞧去了?”李良将手中的半个馒头递给薄荷,然后瞅了瞅天,大致估算了一下时辰,对陆大宝说道。

    “不慌,不慌,俺寻思着再等等……”陆大宝不紧不慢地取出一个大葫芦,喝了几口凉水,咽下干得直掉渣的馒头,苦着脸说道。

    “还等等?东家,您这到底是等啥呢?从头午都等到下午啦!”李良眉头紧锁,有些诧异地问道。

    “哎,原本可以不等的,但,但现在是不等不行啊!”陆大宝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叹息道。

    “呃,我说东家呀,你有难处我们知道,但我刚才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嘛,只要精诚团结,任何困难都是纸老虎,根本不足为惧地。再说了,你招了我们四个,别瞅样儿不济,但实际上都是相当有能力地。不是我吹。一个顶个一两千不是啥难事儿。真的!”李良闻言微微愣了一会,随后贼兮兮地走到他的身旁,口沫横飞地又做起了思想工作。

    可以看得出来,这位陆大东家不小心招了四个民工,心理负担是想当大的,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开心中的疙瘩,恐怕老小子会提前进入“痿男”期,严重影响正常地生活。

    “老干呐。其实俺是明白这个理儿的,可,可就你们四个,精诚了又能咋样?还一个顶一两千呢,俺瞅吃馒头的时候倒是能顶一两圈猪!”陆大宝被李良说的眼皮直跳,脸色黑中泛紫,好半天才憋屈地说道。

    李良刚才与他攀谈的时候,已经互相告知了年纪。李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老牛吃嫩草,所以在通报年龄的时候小报了不少,说什么今年二十刚有八。男人中的一支花。可没想到陆大宝才今年二十六,他媳妇比他小四岁。傻牛儿今年二十二,就这样还是当上了“老大哥”!

    “老干,老干,我他娘的干什么了?不辞辛苦地拍老丈母娘,结果漂亮媳妇是一化身,还挂了,在另一个世界。就他娘的有过一回逛窑子经历,还是属于前一个哥们儿的记忆。至于什么白雅静、韩颖,估计没死的那几位仁兄该娶的娶了,该泡的泡了,混到现在仍是清白之身,我倒是想干来着,刚进城不就他娘的让你给逮着了嘛!”李良听他称呼自己老干,心里头这个气呀,瞅自己取得这个败兴假名。

    “东家,你说这话就太伤感情了啊!啥叫能顶一两圈猪呀,这人能和猪比吗?”咽了咽口水,李良有些恼怒地说道。

    “哎,要是能比就好了,杀猪俺不用偿命,冬天还能吃上几顿肉,可杀人俺可是要受天罚的!”随着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陆大宝的气也逐渐变大,原本客客气气的态度慢慢变得暴躁起来。

    “别吵了!当家的,你要是不愿意,刚才在按手印的时候,你可不按嘛,既然按了就别后悔。还有你,只是一个卖身的奴仆,哪来那么多废话,主家让你干啥就干啥呗!”陆大宝的媳妇见二人争吵了起来,母老虎的威风一下子放出,双手掐腰,凶巴巴地吼道。

    “哎,俺不是心疼嘛!一顿饭吃了咱们七天的干粮,要是等不到‘仙粮大会’可咋弄啊!”陆大宝瞅了瞅身边的李良,又瞅了瞅发飙的媳妇,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

    “东家母说的对,你一个掌权的东家,连我一个奴仆都管不好,还能管啥?要是后悔了,大可以把我们辞了呀!”李良闻言乐了,心说这么好招儿早我咋没想到呢?反悔不干了肯定是不行,但你们要是把咱给辞了,那就不怪咱了,所得继续浇油。

    “你闭嘴!这多半日就听你唠叨了!”陆大宝的媳妇怒冲冲的吼了李良一嗓子,随后转过脸来,温和地对陆大宝说道:“当家的,咱们虽说有那么一件传家宝,但来参加‘仙粮大会’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怀揣重宝?这仙家粮种最后落于谁手尚未可知,你又何必钻牛角呢?俺倒是觉得老干说的对,回去试一试,不行打不了把他们辞了嘛!”

    “可,可这一来一回要糟蹋多少粮食呀!”陆大宝沉吟了片刻,但还是觉得亏损太大,便苦恼地抱怨道。

    “‘仙粮大会’?那是什么玩意?”李良听着二人说话,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就算某位大佬出手把“虚天大陆”的修炼界整合了,可这才几年的光景?好端端魔道地盘,咋会弄出个“仙粮大会”来的?

    “哦,这‘仙粮大会’俺倒是听说过。听说它源自三百多年以前,那个时候天上还没有三个太阳,一天也只有十二个时辰。某天,晴朗的天空中突然降下一阵粮食雨,将附近的山川大地都覆盖在内,后来这些粮食落地生根,变成了凡间之物。”

    “不过,仙家的东西就是仙家的东西,虽然落入凡间,变成了凡间之物,但那些粮食的神奇之力却是保留了下来。听说,凡是吃了那些粮食的人,男人可以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女人可以青春永驻,貌美如花。”傻牛儿没啥心计,见有人问起,便把知道的事情一股恼地说了出来。

    “可我也听说,这里原来是魔道的地盘吧?咋还弄出个‘仙粮大会’呢?”李良知道,现在以陆大宝与自己的对立关系,问他也是白问,丫的肯定不会说。他媳妇跟他是穿一条裤子的,也没多大戏。倒是没想到傻牛儿会知道,肯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喽!

    “哦,这个俺也听说了。据老辈儿人讲,天上下过粮食雨以后,咱们地界来了两位大仙人,自称是什么‘极品仙农’的第一和第二仆人。他们说这是‘极品仙农’大人怜悯百姓疾苦,让百姓从今往后都能吃上饱饭,所以才挥撒仙家粮种于世间的。听说,他们还在附近的山上哭了好久才走呢!”傻牛儿知道的还挺全面,但讲出来的故事却让李良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两王八蛋真够可以的,叫他们把‘血牙米’都放到储物镯里,他们偏偏学老子装在一个独立的储物袋里,说什么要紧跟领导步伐,这回美了吧?大爆炸把丫的储物袋崩漏了,丫的骗了几年的‘血牙米’全共产了,不哭才怪呢!”李良使劲板着脸,压制想要大笑的冲动,但在心里却已经笑的不行了。

    “哎,咱这地界也在仙粮雨覆盖范围之内,所以慢慢地便有人拿些粮种来售卖,‘仙粮大会’也就由此而来。不过,咱这个镇子太小,‘仙粮大会’大会上能拿出的仙家粮种有限,不像大城里的大会那么多,所以俺能不能得到就不一定了……”李良可没想到陆大宝会接口说话,更没想到话语里还有一丝歉意。

    “呃,东家,那什么,刚才是我不对,你别往心里去。”李良秉性非恶,见到坏的或许更坏,但见到老实之人却怎么也提不起坏心思,所以未等陆大宝再开口说些什么,便抢先一步说道。

    “哎,天可怜见。世道这么乱,俺家要是有多余的粮食,断不会亏待你们的,可,可,哎……”陆大宝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苦恼而又真诚地说道。

    “‘仙粮大会’还要等几天?东家,你剩下的干粮还有多少?”别人玩真的,咱也不能搞虚假,见到陆大宝苦恼不堪,李良立刻承担起了统领指挥的职责。

    “还要等七天。干粮嘛,没了,一个都没了……”陆大宝瞅了瞅干瘪的包袱,眼泪都快下来了。

    “没关系,附近野菜挺多的,东家你再破点财,买上一些干粮,顶一顶应该没啥问题。”李良伸手轻轻拍了拍陆大宝的肩膀,朗声说道。

    “对!当家的,老干说的对,顶一顶过去了嘛!”陆大宝的媳妇见郁闷的气氛有缓,急忙顺承说道。

    “相公,你不是说晚上要搞点儿肉吃吗?”薄荷一听这话可不干了,肉和野菜差得太远,早知如此刚才就不留肚子了……

    “嗯?”

    “你们,你们还吃肉?”

    “老干,你们哪儿搞的肉呀?”

    薄荷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内容太具震撼力了。这年头能吃上肉的主儿,咋可能会插标卖身呢?

    “呃,对呀!那什么,搞点肉吃挺好的呀!嘎嘎,其实你们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还是一名兼职猎人……”李良快哭了,见过拆台的愚昧亲属,真没见过拆台拆的这么彻底的败家媳妇。想吃肉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呀!你家相公私房货你丫的又不是没见过,在这么多人面前瞎嚷嚷啥?结果好吧,害得老子又要编瞎话。(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天麻

    天麻,又名赤箭芝、独摇芝、离母、合离草、神草、鬼督邮、木浦、明天麻、定风草、白龙皮,赤箭。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其干燥块茎亦称天麻,是一味常用而较名贵的中药,临床多用于头痛眩晕、肢体麻木、小儿惊风、癫痫、抽搐、破伤风等症。

    ——

    “当家的,咱这次招的这几个人,俺咋觉得有点怪怪哩?”大通铺的角落里,陆大宝媳妇小声地对身旁躺着的陆大宝说道。

    “还不都怨你!给大娃子说了媳妇,还想着给二娃子说一个,给妞妞也说一个,你说妞妞才哪么大一点儿的娃子,着什么急说婆家呀!哎……”陆大宝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的气,听到败家娘们儿还敢厚着脸皮念叨,滚滚怨言便翻腾而出。

    “你个死老头子,咋又说上俺了?俺不也是为几个娃子着想嘛!再说了,要不是因为你们陆家香火不继,俺一个妇道人家,咋会管这些破事儿?”陆大宝媳妇伸手在他腰间扭了一把,嗔怒地说道。

    “俺知道你是为几个娃子好,可也得掂量掂量咱家称几斤几两呀!前个弄了两个白吃饭的也就罢了,至少还有两个能干活儿的,今个收的这两个小娃子,俺实在是想不通。你说小丫头模样俊,白养就白养了,那男娃子跟瘦猴似的,你要他干啥?”陆大宝吧唧吧唧嘴,还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便继续数落她道。

    “人家是兄妹哎,你说分开就分开?”陆大宝媳妇又扭了他一下。轻声嘟囔道。她对于自己丈夫的抠门并没太大意见。毕竟是穷苦人家。勤俭方为长久之计,但对于他不分轻重,啥事儿都抠门却不完全认同。

    “哼,兄妹咋地啦?谁说兄妹就不能分开的?你这个婆娘心肠好,不怕浪费粮食收养了他们,但别人可不会这么认为,只会说你不会过日子,败家!”陆大宝冷哼了一声。语含讥讽地说道。

    “败家就败家了,反正谁得了便宜谁知道,过不了几年就有他们哭的时候。”陆大宝媳妇很坚信自己的远见卓识,把身子一转,留给陆大宝一个脊背。

    “还谁得了便宜谁知道,俺现在就没瞅见咱家得了啥便宜,倒是省吃俭用存下的那点家底没剩几个了。哎,也不知道咱家的宝贝到底能不能换到仙家粮种……”见媳妇不搭理他了,陆大宝也不好再些什么,可想到这几天付出的代价。又觉得很是郁闷,便苦恼地叹息道。

    “对了。当家的,你说那老干,不会是个深藏不露的歹人吧?俺总觉得他不太对劲,这才几天功夫呀,他的职业就冒出来好几个,一会儿是打铁的,一会儿是打猎的,一会是伴读书童的发小,一会又是大厨的表亲,也不知道他咋会那么多东西的。”因被丈夫打岔,险些误了正事儿的陆大宝媳妇,转过身没过多会儿,便又转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道。

    “歹人吗,俺瞅着倒不太像,不过肯定有点猫腻!这事儿俺也琢磨过的,所以他说要住店,俺并没有拦着,只要小心一点,别万得罪了他,估摸着不会有啥祸事。要是实在不行,就让他们走呗。”陆大宝沉吟了片刻,然后同样小心翼翼地说道。

    “哎呦呦,请神容易送神难!你说让他走,他就会走吗?咱这几天一直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买干粮的钱也都是跟人家借的,还有你,人家拿出酒来你就死皮懒脸的跟着喝,可是知道那酒得值多少钱呐!俺瞅着一点儿也不比大饭庄差的。”陆大宝心里头一个哆嗦,急忙又说道。

    “哎呀,你这婆娘真是的!人家老干说不当事儿,你就别吱声不就得了嘛!想那么多干啥?既然敢买下他们,就得替他们挡事儿,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咱要是不知道,那挡啥?人家说酒不值钱,你就算品出味来了,知道那是琼浆玉液,只要不吱声,他也不能拿咱当枪使!”别瞅陆大宝为人挺憨厚,这心眼一点也不比别人少。

    “话虽这么说,但,但俺还是觉得心里头慌……”陆大宝媳妇当然知道自家丈夫有多少干货,所以没有过多的争辩,只是用一种近似于劝慰自己,提醒他的语气,轻声嘀咕道。

    “现在心里慌了?那买人的时候咋那么大胆子哩!早让你买头驴,可你偏偏要买人,这乱糟糟的年景,哪有几个好人会卖自己?哎……”陆大宝埋怨道。

    “不跟你说了!”陆大宝媳妇见丈夫旧话重提,再一次转过身去,留给他一个大脊背。

    李良这几天很忙活,也很累。没办法,最不擅长的编瞎话,这几天编了一大堆,最不擅长的扯谎,这几天扯了一大堆。想吃好的,自己口袋里也有好的,但身为一名穷困到卖身地步的奴仆,动不动就拿出大鱼大肉来吃,不编瞎话咋办?不扯谎咋办?

    陆大宝真的不富裕,满打满算进趟城才带了八两半银子,光买馒头也仅够维持众人两天之用,何况今天陆大宝媳妇又瞅上了一对儿兄妹,说什么岁数小,模样好,够机灵,吃的少,实际上估计是给二儿子和小闺女储备婚嫁对象。

    这婆娘在此种事情上倒是挺有远见的,知道年景不好,时势动荡,娶儿媳妇嫁闺女弄不好会毁了娃子们的一生,只有从小培养,从娃娃抓起,才会有长久幸福。但想养人你得有货才行啊!远得不说,就说现在,八两半银子就想让众人顶七天,这不是胡闹嘛!

    另外,李良身边还有一位小姑奶奶薄荷,离了肉活不了,只要一天没吃上肉,保证嘴撅的超过鼻子尖,完全不管李良的处境,也不分什么场合。恨的李良牙根直咬。一个劲的骂自己“败家娘们不舍得打。给点阳光就上房揭房”。

    于是乎,李良的身份就开始多起来了。比如弄肉吃,李良称自己是兼职猎人,打猎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别人帮忙,一个人就可以搞定。这谎的编没啥问题,形势不好进山打点儿野货乃是常见的事,不新鲜,但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猎人天天都能打着大野猪的。就算有,那还卖什么身呐?

    还有,兼职猎人这事儿勉强可以对付,毕竟就算别人都不太相信,但又拿不出什么证据,或许就像李良说的那样,老小子运气超好,跟野猪比较有缘,但早上出去打猎,中午就能弄头烤熟的野猪回来。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捡柴火也需要功夫才对,何况还要烤呢!

    另外。烤野猪肉烤的那叫一个有水平,外焦里嫩,油光锃亮,大饭庄的特级厨子也未必能搞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他一个卖身为奴的人,具有如此好的手艺又怎么可能?随便到哪家酒楼报个名,一个月的例钱都比陆大宝的身家富裕。且那些盐巴调料又是哪儿来的?

    “相公,你不睡觉又琢磨什么呐?”大通铺的另一边角落里,薄荷瞅见李良瞪着眼睛不睡觉,便娇声问道。她现在虽是总跟李良闹脾气,但那是为了混口肉吃,实际上却已经把他当成了至亲之人,恨不得天天在一起才好。

    “相公琢磨着昨天该上哪儿逮猪去……”李良白了薄荷一眼,气鼓鼓地说道。

    “啊?相公,你那个袋子里不是还有好多吗?怎么还要逮呀?”薄荷迷糊了,明明家底很厚很足,为什么还要费心费力的到处逮呢?

    “你还好意思说!娘个球的,要不是因为你天天吵着要吃肉,老子用得着没完没了的编瞎话儿吗?不编瞎话儿,咋糊弄东家那些人?”李良这个气呀,心说要不是为了保障你的正常发育,老子犯得着跟个国际大骗子似的,天天编那些没营养的瞎话儿吗?

    “相公呀,这两天你的脾气好大哟,总是骂薄荷……”薄荷很委屈,要是李良没货她肯定不会闹,就算货很少也不至于,但实际上是他货多的要命,顿顿吃估计一两年不是问题,现在却总是藏着掖着,还骂人,不委屈才怪!

    “哎,早知道有此一劫,就不在你面前显摆了……”李良心知肚明,当初为了糊弄小丫头,调动她的积极性,所以才显露了一下自己鼓鼓的腰包,结果好了,搬起了石头砸脚面,脸是露了,小丫头也积极了,但麻烦事儿就随之而来了。

    “相公呀,你要是不舍得,明天我跟茉莉他们说,让他们别吃,就咱俩吃,咋样?”薄荷想了一会儿,觉得李良可能是太好面子,明明不舍得却又不好意思说,所以便鼓起勇气说道。

    “我的姑奶奶,你消停一会吧……”李良蛋疼直想哭,啥话儿能说,这话儿也能说吗?

    “要不,明天你去打猎的时候,我跟你一起去。咱俩吃饱了再回来,野猪就说没打着,咋样?”薄荷很不甘心,继续为李良分忧道。

    “媳妇呀,你长大了,懂事儿了,知道不败家了,相公很欣慰,真的很欣慰!”李良哭笑不得地说道,但心里头则是大骂“你丫的要是早这么聪明,老子至于搭进去五头猪嘛!”

    “真的?薄荷明白了,薄荷会继续努力的!不过先要想想明天该怎么跟茉莉和芙蓉说,她们实在太粘人了……”薄荷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眼神中也充满了活跃的星光。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李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夸她,所以她很高兴,很兴奋,由衷的感觉,自己与相公更加紧密了。

    “你,你不会真这么做吧?那什么,薄荷呀,相公刚才是跟你闹着玩的,明天跟她们几个在一起原来啥样还啥样,不要搞特殊化,也不要跟相公一起去打猎,听到没?你放心,相公会有招儿解决这些烂屁股事儿的。”李良吓了一跳,急忙紧张地劝慰道。

    “啊?那,那你刚才说薄荷长大了,懂事儿了,也是闹着玩吗?”薄荷伤心了,泪眼婆娑地说道。

    “怎么会呢?那是真的。比真金白银还真。不信你瞅瞅你自己的胸脯。呃,不对,是个头,个头,又长高了半寸不是?”李良挺喜欢这个声音甜甜的小丫头,也确是打算将其发展为嘿咻对象的,只不过现在还不行,脸上那些脓疮瞅着太恐怖。怕关键的时候会吐呀!

    “哦,不过芙蓉的胸脯比薄荷的还大呢……”薄荷对于当李良嘿咻对象这件事儿也挺急切,但岁数太小,不太明白该怎么下手,所以总是问东问西。不过一些基本概念还是有的,例如胸大屁股肥,生儿子概率高等等。

    “她那一脸麻子没法儿治,你的脓疮可以治,你怕啥?等相公将你的脸治好,咱就风风光光地办场婚事。嘿嘿……”李良撇了撇嘴,很是不屑地说道。

    “嗯。嗯!”薄荷很激动,也很开心。

    “不过,你还是要小心一点,别啥话都往外说!我总瞅着茉莉,还有芙蓉兄妹不太对劲,特别是芙蓉他哥,那个叫天麻的小子,一双贼眼叽里咕噜转个不停,长相也是尖嘴猴腮的倒霉相,一瞅就不是啥好玩意!”见安抚工作进行的很顺利,李良又赶紧将安全防卫工作交待一下。

    “嗯,薄荷知道了,薄荷会像防贼一样的防着他们!”小丫头认真地说道。

    “行了,赶紧睡吧,明天还有好多事儿呢……”李良轻轻拍了拍薄荷的背,慢慢闭上了眼睛。

    在大通铺的中间部位,一对衣衫褴褛少年兄妹相对而眠。他们便是陆大宝夫妇今天买下的新仆人,男的叫天麻,十四岁,女的叫芙蓉,十三岁。

    “没想到,为了接近主人,你会把脸糟蹋成这副奶奶样,呵呵,要是让大壮哥他们知道了,还不知道会笑成啥样呢!”天麻虽然紧闭着双眼,但并未睡着。听闻满屋的呼噜声又达到一个新**,便小声地说道。

    “切,你又比我强多少?”芙蓉亦如兄长一样,眼睛虽闭但却未眠,故听到讥讽马上反击道。

    “嘿嘿,我的脸丑不丑不重要,平时脸都不怎么洗的主儿,再丑点儿又有何妨?不过嘛,你就不同喽!妖域第一大美女,传说中的九尾狐王,却把脸搞成这副模样,呵呵,也不知道那些一直在追缠你的那些大妖王知道了会咋样?”天麻贼兮兮地笑道。

    “你闭嘴!再废话当心把你困在幻境中,让你永远也出不来!”天麻的话深深地刺痛了芙蓉,原本紧闭的突然睁开,露出一双赤红的眼睛。

    “我好怕怕哟……”天麻也睁开了双眼,露出一双超大号黑眼球的眼睛。

    “哼,懒得跟你磨牙!明天大壮哥和小白妹妹就该来了,到时候有人会治你的!”芙蓉缓缓闭上了眼睛,懒洋洋地说道。

    “死狐狸,就知道拿牛老大压人……”天麻好像很惧怕他们口中的大壮哥,见她放出这么一句话,脸色终于变化了。

    “怕了是吗?咯咯,看来这些年大壮哥对你的管束,还是很有效的嘛,咯咯……”芙蓉偷偷眼睛睁开一个小逢,瞧见天麻吃瘪的模样,不禁抖动着弱小的肩膀,轻声笑道。

    “哎,要是在主人身边就好了,我肯定不会被欺负的这么惨!”天麻深深地叹了口气道。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主人与韩姐姐的大限将至,过不了多久也就该陨落了……”芙蓉听他提起主人,悲凉与伤感立刻涌现了出来,瑟瑟地说道。

    “主人不愿在残酷的修炼界继续苦熬,韩姐姐虽再世为人,却也不愿踏入修炼之途,相约百年重欢聚,携手同入渡轮回,试问又有几人能做到?”天麻也很是感慨地说道。

    “至少他们会永生永世的在一起。”芙蓉对天麻的看问题角度很不赞同,明明是感人至深的爱情,怎么叫他一说就变成敢于面对生死的抉择了呢?

    “切,轮回这种事儿,你说永远在一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吗?”

    “知道什么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吗?知道什么叫‘永远相伴,天地为鉴’吗?你就是一只没有进化完全的臭猴子,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爱情,懒得理你!”芙蓉真动气了,精巧的鼻子一阵乱颤,怒冲冲地说道。

    “嘿嘿,知道我为啥叫天麻吗?意思就是天天麻木,随你怎么说,我就是这样,你能耐我何?”天麻又恢复了顽劣的神情,贼头贼脑地笑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百合

    百合,又名强瞿、番韭、山丹、倒仙。多年生球根草本花卉,性喜湿润、光照,易种植于肥沃、富含腐殖质、土层深厚、排水性极为良好的砂质土壤。味甘微苦,性平,入心、肺经,有润肺止咳、清心安神之功,可用于热病后余热未消、虚烦惊悸、神志恍惚和肺痨久咳、咯血、肺脓疡等症。

    ——

    陆大宝彻底愤怒了,其咆哮的身影像一头黑熊,像一头雄狮,又或是像一头六亲不认的公狼。可怜而又可气的陆大宝媳妇则像一只鹌鹑,搓着小手乖乖地拧麻花,拧得衣服前后不分了,还继续较劲。

    明天将召开“仙粮大会”,照几天来形成的惯例,仍由能说会道的李良同志乞讨买馒头的钱,兼职猎取野猪,其他几人到城外去采蘑菇野菜,傻牛儿和天麻捡柴火,陆大宝在集市边上看摊儿,捎带着卖些背来的农副产品,也就是一些野药草什么的。

    可没想到,这个败家娘们儿捡个蘑菇居然捡回来两个大活人!还说什么瞅着模样挺可怜的,如果不帮把手很有可能饿死等等。

    前几次收人已经把陆大宝整得很郁闷了,得点儿空闲就跟败家媳妇念叨,跟得了老年痴呆差不多。可谁成想,丫的给脸不要脸,把爷们儿的痴心当公猪发情,一而再而三的往回收人,根本不考虑自己有多大能水,那还不批丫的也就别叫大老爷们儿了。

    李良也感觉到不太对劲。如果说是巧合,这也太巧了一点,四对男女。全都是一个爷们儿领着个十三四岁的女娃子。爷们儿或许有差别。像他这样已近中年的,傻牛儿那样的魁梧大汉,还有天麻那样的半大娃子,但女娃子则是一个模样,身材婀娜声音美,胸脯高耸满脸疮。

    女娃们的名字也很怪。薄荷是他给取的,这没啥好说。傻牛儿的妹妹叫茉莉,说她娘生她的时候。正赶上茉莉花开,所以取名为茉莉。天麻的妹子叫芙蓉,说她娘生她的时候,正赶上芙蓉花开,所以取名为芙蓉。这回又来了一个百合,她娘生她的时候,不会又那么寸赶上了百合开花吧?如果是的话,她们姐仨要不要烧黄纸结义亲呐?

    如果说有什么计谋,又给自己设下什么套儿,却怎么瞅都不太像。远的不说。就说自己的地位,除了东家母偶尔整两句牛逼哄哄的话。像模像样的管一管他,别人则是有多远就躲他多远,生怕沾染上什么,最多离的老偷窥几眼,还得悄悄的,生怕自己发现,完全是一人之下,数人之上的“二当家”。

    再说了,他愿意在陆大宝这里继续胡闹,没人可以管,不愿意玩了,拍屁股走人,估计也没人会拦,如此宽松的环境,会有啥计谋呢?又能设下什么套儿呢?老子啥时候跑路自己都不知道,就算你们挖好坑儿了,又有啥用?老子会往里跳吗?

    可如果说没有计谋,整这么些女二号、女三号、男四号、男五号的跑龙套上场干啥?怕老子自己一个人唱独角戏太寂寞,太孤独,非要插上几朵绿叶衬托一下老子这朵红花?那吃饱了撑的搞这么多凡人干啥,直接招呼有能耐的仙祖、魔尊、妖王、神皇什么的上场多好,那多显老子的水平高哇!

    “东家呀,不能再招人了,搞底不能再招人了,城外的野猪都快让我打绝了,再打就该打野猪精了,我干不过它们呀!”一个时辰后,见到陆大宝的痛骂打歇,李良抹了抹脸,努力装出一副委屈万分的模样,跑到他的跟前,语带哭腔的说道。

    “哎,老干呐,辛苦你了。都是这败家娘们儿干的好事!你说你……”陆大宝叹了口气,感激地拍了拍李良的肩膀,随后转过脸来继续骂媳妇。

    “东家呀,要饭这事儿我也干不下去了,街东头那几户见着我都开始放狗了……”半个时辰后,陆大宝的骂声渐小,李良又装出委屈的模样,跑到他跟前告状道。

    “哎,老干呐,东家感激你呀!就是这个败家娘们儿,胆子大的没边了……”陆大宝很是同情地握了握李良的手,随后又转过脸来大骂媳妇。

    “东家呀,今天的住店钱我没要着,恐怕咱们晚上要露宿街头了……”又过半个时辰,陆大宝再一次停下了骂媳妇工作,李良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添恶心道。

    “哎,老干呐,俺先喝口水吧,嗓子冒烟了……”陆大宝看出来了,李良是故意的,不然也不会没完没了的告状。不过,故意是故意,咱现在理亏呀,吃喝全指着人家,还总是干没屁股的事,换谁都得出出气呀!

    “哦,那咱先吃饭吧,吃完了你再继续哈!”李良眨了眨眼,装傻道。

    “中,俺听你的,俺都听你的!”陆大宝听明白了,这哥们儿是要夺权呐!回头得跟媳妇好好议一议,把值钱的东西藏好了,千万别让他瞅见,目前还是应承下来为好。

    “东家,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对你那可是一片赤胆忠心呀!”李良使劲挤了挤眼睛,却怎么都不出眼泪来,无奈之下只有苦着脸,装出快哭模样,颤声说道。

    “俺看出来了,真看出来了!”

    “是吗?这么快就看出来了。哎,我这人就是坦诚,没招儿哇!爹娘给的性子,改不了喽……”

    “嗯,你爹娘挺伟大的。”

    “是吧,我也这么认为的,所以咱不能对不起爹娘,东家你说是不是?”

    “那可不是!孝道乃是为人之首呀!”

    “哎呀!东家高义,老干我佩服佩服。”

    “呵呵,俺没啥的,没啥的……”

    “不过嘛。我现在有一件大事至今没有完成。愧对爹娘的养育之恩。愧对列祖列宗啊!”

    “老干呐,别着急,别上火,有啥事儿说出来,东家给你做主!”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

    “不过俺的能力有限,这你是知道的,太大的忙俺也帮不上啥的……”

    “没多大,真没多大。放心吧,你保证能帮得了!那什么,不是跟你要钱,也不是跟你要地,只是嘛……”

    “不,不要钱也不要地?那你想要啥?”

    “实不相瞒,我乃干家九代单传,爹娘早就盼着我能娶妻生子了,所以才给我定下了娃娃亲,也就是那个小丫头薄荷。不过可惜呀。头些年家里遭了瘟疫,全村人都死绝了。就活了我跟薄荷,还都染上重病,哎……东家,其实我得的病比较轻,我那小媳妇病的才重呐,你瞅那胸肿的!”

    “哎,真可怜……”

    “谁说不是!不仅如此,还有一件事儿我得跟你说,我那可怜的小媳妇恐怕已无生育能力了,小小年纪就无法再为人母,此悲此痛何其深呐!”

    “啊?不会吧?”

    “咋不会呢?你瞅那屁股伤的,走路直拧,直线都走不好!”

    “哎呀,怪不得哩!啧啧啧,可惜了,可惜了……”

    “是挺可惜的,不过我更可惜呀!呃,不对,那什么是可怜,更可怜呐!年近中旬却无子嗣,天下之悲非此莫数哇!”

    “嗯,俺还有三娃呢……”

    “对嘛!所以呢,我想请东家作个主儿,你看把那几个小丫头嫁我为妾,咋样?”

    绕了好大一个弯,李良终于说出自己的要求。他已经想好了,是不是阴谋很好试,只要问问女演员让不让嘿咻就可以判断出来。依据深藏在脑中的记忆,凡是让嘿咻的肯定是不是托儿,光动嘴不来实际的,没跑,肯定是托儿!哥们儿只要把她们丫的全娶了,挨个试试让不让嘿咻,答案不就有了嘛!

    “不中!你也不撒泡尿照照,就你这模样的,娶一个媳妇就算了,还想娶妾?”陆大宝的媳妇不干了,顶着这么大压力,左也挑,右也选,好不容易找了几个儿媳妇人选,怎么能拱手送人,白白便宜了李良呢?

    “你闭嘴!败家娘们儿,要不是因为你,咱们能混成这样吗?”陆大宝的雄姿犹在,双目一瞪,怒吼一声,直接把她给镇了下去。

    随后,他转过脸来,用商量的语气对李良说道:“老干呐,俺家婆娘那点儿心思,俺想你应该早都看出来了,还不都是为了那几个不成器的娃子,离远了舍不得,嫁出去又怕受气,所以才在你们身上用了点儿歪心思。俺知道你有能耐,有本事,要不是因为遭了灾,也不至于干这骡马活计,可你……”

    “东家,咱们既然把话说开了,我也不再藏着掖着,你直率,我不跟你来虚的。之所以会卖身为奴,就是因为有仇家追杀我。早年的时候,为了给我和小媳妇治病,我曾抢了一个地主老财的宝贝,一支千年人参!所以不敢露头,体面工作不敢做,只能干这种下等活儿。”

    “这几天跟东家相处,我能看得出来,东家是个实在人、本分人,你要是因为这事儿不要我了,我马上领着薄荷走人,绝不会把你们牵连进来。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大不了领着媳妇继续钻山沟,没啥的。你要是觉得我老干还凑合,那我就寄于东家屋下躲几年,你当不知道我的身世,我踏实的给你出力。”

    “至于东家母说找儿媳妇的事儿,兄弟我还是有一些私房钱的,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必定涌泉相报,娶儿媳妇的彩礼钱,兄弟我全包了!城里的漂亮姑娘你们随便挑,拿不出钱来就算我老干没本事,往后也他娘的别出来见人了。”李良见陆大宝把话说开,索性拍了拍胸脯,很是豪迈地说道。

    “真的?”李良的话刚一说完,一直在边听聆听的陆大宝媳妇马上来了精神,睁大了眼睛激动地说道。

    “败家娘们儿,你参合个啥?滚一边去!”陆大宝可不像他的傻媳妇,为了能给儿女解决好终身大事,智力下降到负数。在关键场合、关键时刻还是能够掌握住大方向的。所以。见到媳妇又伸着脑袋往前凑。便恶狠狠地骂道。

    然后,换上一副虔诚的老实相,温柔地对李良说道:“老干呐,这些天你每天都能讨到十好几两银子,俺就已经知道你的身世不简单了,在这屁大一点儿的小镇上,莫说几两银子了,就是几钱银子也不是一般人可以讨到的。但俺一直没说出来。俺是知道的,你老干要不是有难处,也不会到俺这穷苦人家当奴仆。”

    “今年你跟俺掏心窝子说话,俺老陆感激,不过这彩礼的事儿嘛,俺瞅着还是算了吧。这几天总是跟你借,总是吃你的,喝你的,俺这心里就挺过意不去的了,还厚着脸皮跟你要彩礼钱。俺可张不开那嘴呀!你说你要娶那几个丫头当妾的事儿,俺可以答应你。但俺的先问问她们愿意不愿意,用强的就好不了,你说是不是?”

    “当家的,你,你这是要干啥呀?”伸了耳朵的陆大宝媳妇闻言不干了。好不容易挑的儿媳妇人选,让李良全包圆了,李良主动出彩礼的事儿,陆大宝又不同意,敢情自己忙活了好几天,屁都没捞着,整个一个瞎忙活,这要是再沉得住气真见鬼了!

    “干啥?你还好意思问俺干啥?还不都是你个败家娘们儿惹出来祸?”陆大宝这个气呀!到了这个时候还不死心,不知道现在面前正站着个抢劫犯吗?大野猪都能一天猎一头,万一人家起了歹意,就他俩那点能量,保证被抢的清洁溜溜。

    “东家,你要是这么搞,兄弟我就得说你几句儿了。你替我背黑锅,我给你干活出力,这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我娶你招来的几个丫头,给你儿子出彩礼钱,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买卖,现在你又替我背黑锅,还不让我出彩礼钱,岂不是显得兄弟很王八蛋?你这不是埋汰人嘛!”李良不乐意了。你老小子胆小怕事儿,却把哥们儿推出来当王八蛋,那有这么干的?

    “呃,老干兄弟你先消消气儿,消消气……”陆大宝见李良翻脸了,吓得脸色惨白直冒冷汗,赶紧颤声劝道:“要不你看这样好不好,俺先问问她们愿意不愿意,要是愿意呢,俺给你撮合撮合,要是不愿意呢,你也别动怒。你给俺儿子娶媳妇出彩礼的事儿,你看你能出多少就出多少吧……”

    “好,就这么定了!下午你让东家母到镇上转转,打听一下哪家有漂亮闺女,要多少彩礼,回头跟我说一声,我给你们出钱!”

    “等,等一下,老干呐,我还有一事不太明白……”

    “啊?还有事儿?还有啥事儿呀?”

    “老干兄弟呀,俺总得问问你为啥,为啥要都娶了哇!”

    “呃,就这事儿呀?哎,说出来挺不好意思的,不是兄弟我口味重,实是有难言之隐呐!”

    “难,难言之隐?不会闹出人命吧?老干兄弟呀,天罚之事虽是谣传,但老哥还是劝你,莫做为好哇!”

    “呃,东家你误会了,我说的难言之隐其实与我得的病有关。你瞅我现在的模样,再瞅我小媳妇的模样,发现什么没?对,都是长疮的,满脸满身长疮,足见我们所得之病有多重了!所以正常之人根本无法承受,唯有同样满脸满身长疮的才可,这就叫以毒攻毒哇!”

    “噢!怪不得哩。俺明白了,俺明白了,俺下午就跟她们说去,你就放心吧!”

    “哎呀,那真是太好了!兄弟先谢过东家了。那什么,我这儿还有点私房钱,东家你先用着。别说不要啊!大家都这么熟了,再整那些虚的可就没劲了。”

    “好,好吧……哎?这咋那沉呢?这是多少哇?”

    “不多,就五十两黄金。”

    “多,多少?五十两!还黄金!俺地那个娘哟……”

    “哎?东家,东家!快来人呐,东家晕过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茯苓

    茯苓,俗称云苓、松苓、茯灵,为寄生在松树根上的菌类植物,形状像甘薯,外皮黑褐色,里面白色或粉红色。古人称茯苓为“四时神药”,因为它功效非常广泛,将它与各种药物配伍,不管寒、温、风、湿诸疾,都能发挥其独特功效。茯苓味甘、淡,性平,入药具有利水渗湿、益脾和胃、宁心安神之功用。

    ——

    何谓败家娘们儿?即是爷们儿弄到钱以后,娘们儿便开始疯狂购物,甭管是有用的,还是根本就用不上的,统统打包带走,把卖货的掌柜都能吓出心脏病来,仅用半天儿时间就能把几辈子可以用的钱全花光,那她便获得败家娘们儿的初级职称了。

    至于爷们儿咋弄来的钱,这些钱有没有问题,花了会不会有麻烦等等问题,那是爷们儿该考虑的事儿,跟她无关,就算有关也没啥,大不了继续装鹌鹑呗,怕啥?何况咱家爷们儿这会儿功夫正在昏迷当中,醒了以后的事儿再说,反正现在是挺痛快的。

    “东家呀,算我求你了行不?别哭了,真别哭了,我袖子上全是你的鼻涕了……”三轮皓月当空,满天星斗璀璨,“裕隆客栈”后院内,李良席地而坐苦着脸对陆大宝说道。他身旁的陆大宝则紧抓着他的手,不时低头在他袖子蹭蹭流出来的鼻涕眼泪。

    “老干呐,俺真想休了她呀!”陆大宝悲痛万分地说道。

    “嗯,知道了,要不是你答应你爹好好待她。铁定把她休了……”李良轻轻点了下头。跟念经似的嘀咕道。

    “呜呜。老干呐,你说俺的命咋那苦呢?”陆大宝蹭了蹭鼻涕,憋着嘴说道。

    “哎呀我的东家呀,算我求你了,别蹭了,真洗不出来了呀!这可是上好的麻布呀!”李良心里这个郁闷呐!你们家有个败家的老娘们儿,你他娘的跟我袖子较什么劲呀,它又没招你没惹你。

    “老干呐。你说这个败家娘们儿胆子多大吧!居然敢把五十黄金都给花了,那可是五十两啊!黄金呀!省着点儿用传五代都够使了,她,她,呜呜……”陆大宝好像根本听不见李良说话一般,入了魔似的不停念叨道。

    “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正所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人没事儿不挺好的嘛!”翻了翻白眼,李良不知道这是第几百次重复此句经典的劝慰话了。

    “谁说没事儿的?那十几个媒婆儿把俺的脸都挠出血了!哎,谁成想这看似软软的老娘们儿。凶悍起来那个真叫一个吓人,俺到现在这心里还哆嗦呢……”陆大宝突然又能听到李良说的话了。怒瞪着眼睛跟他说道。

    “哎呦我的东家呀,咱别提这段儿了行不?我的耳朵都已经起茧子了……”李良都快哭了,努力将手往回抽了抽,但刚抽回来少许,又被陆大宝给拽了回去。

    “还好,俺答应你的事儿办成了,你说这要是办不成可咋办?她咋就不用脑子想一想呢?五十两黄金那得还几辈子能还上?”陆大宝似又恢复了“呆傻症”,继续神叨叨地说道。

    “哎,又来了……”

    “老干呐,你说那些定下来的亲事还能退不?少扣些彩礼当赔偿不行吗?俺们只要回来九成,那总可以吧?八成也是可以商量的……”

    “东家,那些媒婆拉着你手按手印时不都已经跟你说过了嘛,闺女你爱要不要,彩礼铁定不会退的……”

    “呜呜,家里一下子进来这老些人,往后可咋办呐?”

    “哎,凉办吧……”

    “凉办?凉办是咋办?”

    “就是爱咋办就咋办!行了,行了,你要是哭够了咱就赶紧进屋睡觉吧,明天还有事儿呢!再说了,咱们好不容易能住上一回高标的大套间,你总是坐这儿哭,不进屋休息,不是白浪费钱了嘛……”

    “呜呜,杀千刀的败家娘们儿,住大通铺有啥不好的,非要装啥子有钱人,充面子,现在好了,面子是有了,可钱全没了!”

    “哎呦我的东家呀,你咋又绕回来了……”

    “不是啊,老干呐,五十两黄金就换回来五头牛和五头驴,还有一大堆破烂货,俺这心里难过呀!”

    “东家呀,她不是还给你买了五头牛和五头驴嘛!再说了,那堆东西也都是生活的必须品,平常用得着的!只不过略微贵了点儿罢了……”

    “呜呜……”

    “我擦的,瞧我这张破嘴,吃饱了撑的提什么贵呀!那什么,东家,东家呀,你听我说,东家母买的那些东西不贵,一点儿都不贵,可便宜了,跟白捡似的,真的!”

    “啊?不会吧?老干呐,你可不能糊弄俺呀!十两黄金才买了三十来匹布,可不便宜的!平常俺买那布,一两银子就能扯两尺多呐!”

    “东家呀,这两种布完全不一样的!你买的那是麻布,最差劲的那种,平常干活儿劲使大了都能把裤裆撕了,而东家母买的那叫绸,懂不?绫罗绸缎的绸。哎,没文化真可怕……”

    “还绫罗绸缎哩!俺就一个庄稼把式,穿上绸能怎么着?还能变成地主了不成?”

    “靠,你怎么又绕回来了?你不是地主雇什么人呐?只要你雇人了,你就是地主,明白不?这跟你有多少地,穿不穿绸无关。”

    “俺没想雇人来着,只是想给大娃子说个媳妇……”

    “要说儿媳妇你去找媒婆,下聘礼明媒正娶呀!镇子里那么多待嫁闺女呢!就下午来的那十几个媒婆,哪个手里都有三个好人家的闺女,加起来有五六十个人选择呢,随便挑一家下点聘礼就能办了。为啥要用买的?只要你买了。雇佣关系便确立了。你也就成地主了,懂不?”

    “俺到是那么想的来着,可那会儿不是没钱嘛……”

    “还不是的!”

    “可俺不想穿绸下地呀!”

    “没人让你穿绸下地呀!你下地的时候不会还穿回麻布衣服嘛!”

    “那买这些绸干啥?不是糟蹋钱吗……”

    “可已经买了不是吗?”

    “呜呜,老干呐,俺真想休了她呀!”

    “靠!……”

    翌日一早,李良顶着一对超大号熊猫眼,怒气冲冲地领着陆大宝参加“仙粮大会”去了。没办法,现在的夜晚时间太长。这要是熬个通宵可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是精神、意志和体能的三重考验,如果再加上一个车轱辘话来回绕,哭天抹泪抓着别人袖子不撒手的傻老爷们不停念经,搁谁都得熊猫眼。

    不过,与李良的怒发冲冠相比,陆大宝虽然也顶着一对超大号熊猫眼,但却是满脸喜欢走路直跳,就跟得了糖果的小孩子似的,屁颠屁颠地跟在李良身后。完全不像一名心智健全的人士。

    当然,造成此种强烈反差的主要原因。就是李良成功地解开了陆大宝的心结,也就是他那败家娘们儿把五十两金子全花光的事儿。

    方法很简单,编个瞎话儿,说抢劫地主老财千年人参的时候,捎带手抢走了他准备进贡给某位官员干坏事儿的二百两黄金,现在东家既然愿意收留他,那就分出一部分送予东家,算是保密费了。

    陆大宝一听这话那可是又惊又喜。惊是因为李良惹的祸事够大,拿二百两黄金和一支千年人参去行贿,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位地主老财所图之事必定小不了,结果却让李良给劫了,那要是能善罢干休才怪!所以,李良浑身本事却宁愿卖人为奴,倒可以解释的通。

    可要是自己收留了李良,也就等于跳进了这滩混水,不管花没花李良抢来的钱,都要替李良顶这个王八盖子,二者之间或许有点区别,也就是花了李良的钱算共犯,没花李良的钱算从犯,判刑的时候共犯杀头,从犯流放,如果有人找上门儿来,他们全家就等着被人收拾吧。

    喜的是李良很大方,一共才抢了二百两黄金,居然给了自己一百五十两!之前没说详细这钱是咋回事儿,败家媳妇就已经花了五十两,现在终于把原委听明白了,又给了一百两,可见李良这个人并不是爱财之人,如果不是因为想救自己和小媳妇一命,估计也不会干出这种事儿的,所以得出的结论就是李良可交。

    李良心里可没有陆大宝这么多弯弯绕,他想的事儿很简单,赶紧把傻爷们儿糊弄过去好睡觉,实在是顶不住了!至于黄金,他的“储物镯”里还有好几个亿呢,取出来可以堆成山,二百两当零花钱都只能算是一个零头,和睡觉比起来屁都不如!

    “他没有认出我……”百合站在“裕隆客栈”后院门口,注视着李良远去的背影,喃喃地说道。

    “他也没有认出我……”她的哥哥南生见妹妹痴痴地望着,便走了过来,轻声说道。可以看得出来,南生很疼爱这个妹妹。

    南生的模样很普通,个头也不高,皮肤黝黑泛青,眼睛挺大,鼻梁挺高,笑起来的时候会出露雪白的牙齿,但身材却是很强壮,几乎与那位饱受苦难的傻牛儿相似了。如果二人站在一起,就像是史泰龙与施瓦辛格站在一起一样,个头略有差距,宽度相差无几,浑身的肌肉疙瘩全都是突突的。

    “别感慨了,就咱们现在的模样,他一时半刻是认不出来的。”芙蓉也靠了过来,瞅了瞅李良消失的背影,轻叹了口气悠悠说道。

    “主人曾说,他就是他的延续,大限之后我们应该守护在他的身旁,可我实在想不通,主人只是一具分身,为什么会有自主神识?又为什么一定要坐化?作一名与天地齐寿的神仙有什么不好,非要堕入红尘受那轮回之苦呢?”天麻紧跟着芙蓉而来,见三人唏嘘感慨,沉吟了片刻道。

    “原本我也不知道的,但‘仙圣’大人在炼制新神器之时。将我的灵智与‘仙祖鞭’分离。并为我炼化了一具新法身。在那个时候他告诉了我许多关于真仙界的事情。”百合咬了咬嘴唇,淡淡地说道。

    “真仙界的事情?”其余三人闻言,不禁全都一惊,异口同声地说道。

    “嗯。”百合只是轻轻点了下头,却没往下再说什么。

    “不能告诉我们是吗?”南生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芙蓉和天麻,凝重地想了片刻道。

    “未到时候,所以不能说。”百合又点了点头道。

    “那要到什么时候才算到时候呢?”天麻性急。抢先问道。

    “哼,你这个只死猴子就是性急,贞儿妹妹说是未到时候就说明现在还不能说,你问那么多干啥?是不是又欠扁了?”南生见此不乐意了,把脸一沉,冷冷地说道。

    “呃,没,没,那个,牛哥你别生气。我就是问着玩的,不用理我。嘎嘎……”天麻闻言冷汗“唰”的一下就流下来了,脸色也变得惨白。

    “哥哥在咱们临走的时候曾嘱咐过,凡事只可用情感化,切勿以势压人,否则他断不会接受咱们的,所以还希望大家处处忍让,莫要触怒于他。”百合想了一会,打破了南生与天麻的冷场,郑重地说道。

    “贞儿姐姐,我还有一事相问,不知当讲不当讲。”芙蓉一直在边上思考着什么,眼见百合重托出口,便说道。

    “牛哥,臭狐狸也要问,你咋不管她哩?”天麻在南生的威逼下都快招架不住了,突见芙蓉开口问话,马上转移话题道。

    “哼,小美只是问贞儿妹妹当问不当问,那向你张口就问的?”南生给了天麻一拳,将他打退出四五步,才冷冷地哼一声,说道。

    “咱们既然已经结为异性兄弟姐妹,那便是一家人,有什么当问不当问的,只要能说我自会说明一切。不过,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再叫以前的名字了,以免不经意间让他过早发觉。”百合拉起芙蓉的手,微笑着说道。

    “这个我们晓得!”南生等三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姐姐,我想问的是,十八王尊皆有自主神识,随便选哪一个不行,为什么主人一定要让我们跟随他?”芙蓉上前半步,压低了声音说道。

    “哎,哥哥等十八王尊皆有自主神识不假,也确是逆天的修炼资质,但无法走到最后那一步的……”百合闻言叹了口气,松开握住芙蓉的手,向着门外处张望了片刻道:“他与哥哥等十八王尊一样,皆是‘仙圣’大人所创之身,故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天资,修炼起来较常人会快上千万倍不止,不过他们之间的本源之力却是不同。”

    “‘仙圣’大人创他所用本源乃是取自某处上古真仙的遗迹,是不属于任何界面的神奇本源,而哥哥等十八王尊乃是‘仙圣’大人用此界本源复制于他所创,其中哥哥的本源复制最是相近,几乎与他完全一致,所以他们才会有如此相同的性格。”

    “不过,随着修为的不断提升,他们最终都将会面对飞升天劫,一种来自于灵气更加充沛,本源之力更加精纯界面的破界考验,而受本源性质所限,此界本源无法对抗上一界天劫,只有陨落,但那神奇本源却可破茧而出。”

    “所以‘仙圣’大人才以‘三阳开泰轮回天阵’加持此界轮回天道,从而改变天地灵气浓密度,提升修炼者的修为层阶,让哥哥等十八王尊可以达到更高境界,那么寿元也会相应增加,活的也就可以更久远一些,算是对他们的一些补偿吧……”

    “至于为什么是他,太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是知道与真仙界的大战有关。你们还记得我曾跟你们说过的,关于带领我们打败天外恶魔的农仙传说吗?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就是那位仙人,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有成长起来罢了,所以才要我们去保护他。”

    “贞儿妹妹,保护他是没啥问题的,毕竟我们也曾答应了主人,但这小子缺心眼缺得有点儿狠,总感觉让他成仙的难度很大呀!再说了,就凭他那心智,就算咱费心费力地辅佐他成为了真仙,他又怎么带领咱们打败天外恶魔?不会跟主人一样,直接举白旗吧?”天麻闻言撇了撇嘴,有些不屑地说道。

    “呵呵,悟空哥哥你可真看走眼了,他呀,可是位福星喽!就像哥哥跟曾我讲的一种药草,叫茯苓,独立使用具有神奇的效力,如果与其他药草混在一起,那效力便更强了,所以才会冠以极品之名。”百合轻笑着说道。

    “人称玉树临风赛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的极品仙农玉面飞龙是吗?”

    “然也!呵呵……”(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水稻

    水稻,一年生禾本科植物,高约1.2米,叶长而扁,圆锥花序由许多小穗组成,所结子实即稻谷,去壳后称大米或米。水稻喜高温、多湿、短日照,对土壤要求不严。水稻除可食用外,还可以酿酒、制糖作为工业原料,稻壳、稻秆也有很多用处。

    ——

    常言说“一个败家的娘们儿背后总会站着一个抠门的爷们儿”,但在李良看来,这种说法纯属于忽悠,超级大忽悠,谁信谁倒霉!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的门”,娘们儿守不住财,爷们儿就一定能守住吗?如果守住了为啥还会过苦逼的日子?百年人生虽短,但也总会让人挣到那么几次钱的,可挣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又有几人可以乘势而上成就辉煌呢?就算有,那到底是借助天赐机缘飞黄腾达的人多,还是又过回苦日子的人多?其间的原因是什么?

    纵观那些得了外财却不幸失败的人,有多少是因为气运不济导致未能走上发家致富光明大道的?有多少是热血上头被欢喜蒙蔽眼睛,从此荒淫度日不务正业的?又有多少是性格所致,前脚得财后脚花光,压根就成就不了富人的?当然,还会有很多种不确定且奇异的可能性,这里就不再列举了。

    不过仔细想想,恐怕在这其中比例最高的还是性格原因,否则当人们平静下来痛定思痛,稳健投资,严格自律,避免了多种可以避免的不幸发生。那岂不是人人都要变成大富翁?试问。又会有谁去种田?会有谁去当低贱的杂役仆从?唯有性格一项最难改变。也最容易让人做出傻事,所以他们永远也成不了富人。

    “呵呵,东家呀,我算服了你了,呵呵……”陆家车队尾端的牛车上,李良叼着一根稻草坐在敦实的麻袋上,贼笑着对陆大宝说道。

    “啊?老,老干呐。你这是啥意思?俺,俺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可是问过你的!你不是同意了嘛……”陆大宝闻言一个哆嗦,很是紧张地说道。

    他现在很惧怕李良,确切的说应该是怕得要死,没办法,把人家刚刚交到他手里的钱,转过脸去就花了个精光,万一人家翻脸了,咋办?别忘了李良同志现在可是抢劫巨财歹徒的明牌身份。地主老财都敢招呼,他一个啥本事没的农户。算鸟儿呀!

    “没,没事,就是觉得挺好玩的,呵呵……”李良轻轻地挥了挥手,继续贼笑道。

    “好,好玩?老,老干呐,你不是因为俺把那些钱都花光了作下了什么病吧?”陆大宝闻言有点慌了,说起话来也结巴了起。

    在他看来,李良受的刺激肯定非常大,否则也不会说出这么扯淡的话来。还挺好玩的,十辈子的钱,半天花光了,这要是能好玩的了才怪!所以嘛,必须得小心地伺候,如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没,你想多了,呵呵……”李良看了看坐在前面牛车上的陆大宝媳妇,摇了摇头道。

    “老,老干呐,你,你真没事吗?”陆大宝见他还瞅瞅自己的媳妇,心中的不安立刻又扩大数倍,全身不受控制地抖动了起来。

    “骗你干啥?当然没事了!”李良伸手取过手边的一个葫芦,美美地喝上了两口,淡淡地说道。

    “那,那你能不乐了吗?俺,俺这心里没底呀……”陆大宝只感觉手脚冰凉,浑身无力,比连续下地干一个月的农活儿还累。

    “啊?你心里没底?不会吧?刚才买东西的时候,你那谱不是挺大的吗,怎么现在这会儿又没底了呢?”李良闻言愣了,眨了眨眼睛问道。

    “哎,老干呐,刚才,刚才俺不是那个,那个有点高兴大发劲了嘛……”陆大宝心说完了,这家伙终于开始兴师问罪了。不过也好,早点被审判早点超生,省得像现在这样,裤裆里的老鸟儿总想不受控制地偷偷放水。

    “哈哈,我觉得挺好的,真的!对了,那段儿是咋说的来着?想起来了,你说‘掌柜的,把四条腿的都给俺拴车上去,只要能喘气的俺都要!’,然后掌柜的说‘客官莫急,我这就命人给你逮去,保证连耗子都一只不落的给你拴上!’哈哈……”李良模仿着陆大宝的声调,比比划划地学了一段,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老,老干呐,千错万错都是俺的错,你,你要是想报仇就冲俺来,千万可别伤害娃他娘,还有俺的那三个娃子呀!呜呜,大不了俺下辈子给你做牛做马,还你这份恩情还不行吗,呜呜……”陆大宝见他笑的如此淫荡,委屈地哭了起来。

    “哎?你,你咋哭了?”李良愣住了,完全不明白这老小子又玩的是哪一出。

    “俺,俺是伤心呐!行了,别废话了,来吧,要杀要剐赶紧的!”陆大宝也想明白了,横竖都躲不过,倒不如脱光等死来得省心。

    “哈哈……”李良见此,笑的更大声了。“东家呀,你就别哭了,我事先就已经跟你说过了,重金相赠只求安身之所。你既然收留了我,还帮我定下三门儿亲事,那些黄金就是你的了,你愿意买啥就买啥,跟我无关点关系的。”

    “我之所以说好玩,是因为你前天晚上刚骂完媳妇败家,花五十两黄金买了些没用的东西,第二天轮到你自己的时候,居然比她还狠,把一百两黄金都花光了,我就在想,到底是你败家呢,还是她败家?这可真是有啥样儿的爷们,就有啥样的媳妇呀!”

    “你,你当真就为这事儿发笑?”

    “那你以为是因为啥?”

    “俺,俺还以为你想反悔呢……”

    “东家,你觉得我老干是那样的人吗?”

    “不是。绝对不是。俺十成十的相信你!不对。是十成二十!”

    “呵呵,行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慢慢你就会了解我的为人的。”

    “嗯,好,好,呵呵。呵呵……那啥,你刚才说的那个路遥啥的是个啥意思呀?”

    “呃,你不识字是吗?”

    “嗯,哎,说来惭愧呀……”

    “这有啥惭愧的,没关系,往后有时间我教你。那什么,你那三个娃子不会也不识字吧?你媳妇呢?她识字吗?”

    “呵,呵呵,俺。俺家就没有识字的人……”

    “哎?不对呀!你们家既然没有识字的人,那昨天的‘仙粮大会’上。你怎么会跟那个姓吴的官宦子弟那么熟呢?瞅他的穿戴可不是什么平常货色,怕不是什么小官儿子弟吧?”

    “啊!这,这你都看出来了?”

    “我靠,你啥意思?”

    “哎,好吧,既然你都看出来了,俺就跟你说实话吧。那个吴公子乃是离此数万里外的‘吴兴国’三皇子,俺们家之所以会到这里来种地,也都是他的祖上安排的。”陆大宝说到这里,深深地叹了口气,有些凝重地说道。

    “嗯?东家,你身上莫非还有什么秘密不成?”李良也来兴趣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位憨厚的庄稼把式,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是这样的,三百多年以前……”陆大宝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并没有什么可疑的情况,随后向李良的坐处爬近了几许,压低了声音讲述起来。

    “馥郁镇”原叫“富裕村”,在三百多年以前原是一个非常闭塞的小山村。那个时候,村中只有十余户人家,五十余口人,且无什么大姓,也就是并不是由某个氏族所控制,而是由若干姓氏组成的自然村落。

    这样的村落在原魔道地界非常少见,不能说绝无仅有,只能说少的可怜,整个魔道三十六洲,这样的村落不会超过百个。毕竟在以氏族掌控的时代,姓氏不纯就意味着没有凝聚力,没有战斗力,只要派兵征讨一下,就会轻易将其平掉,换回来的则是财富和奴隶。

    “富裕村”之所以会在严苛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主要有三项优势。其一是地利。邻近以致命毒物闻名的“蛤蟆谷”,又有两条从“蛤蟆谷”奔流而下的河流穿过,致使村的周围全是蕴含大量“毒水”的沼泽,如要袭击除非用飞的,否则必须涉水,试问有谁敢冒险?

    其二是人杂。“富裕村”里住的人都是一些作奸犯科的潜逃犯,说好听点叫避难所,说不好听点就是土匪窝,如果某个部族看上了此地,派兵少了不顶事,派兵多了不合算,就算知道村里的人都会有些家底儿,但与组织战争比起来,还是后者似乎要更贵一些。

    其三是神佑。相传“富裕村”在上古时期曾出了一位大修士,其法力修为通天,以一已之力对抗过一洲之修,后被“大尊”级别的魔道修士所灭,将其魂魄又镇压回祖籍,也就是“富裕村”,并在村的周围布下若干阵法禁制,擅入者会被困直至死亡,所以此地成为了修炼者的禁地。

    要说起来,“富裕村”一没有富饶的矿藏,二没有肥美的土地,并不算是什么风水宝地,但生活在村里的人们,不受战争的威胁,没有苛捐杂税的困扰,更不受高高在上的神魔统治,只需要种地养家,拾柴烧饭,所以生活安逸,怡然自得,再加上这一带少有自然灾害,几年下来家中便会有余粮,故以“富裕”命名。

    三百年前的某一天,天空突然下起了一场粮食雨,随后天地巨变,再然后两位自称“极品仙农”仆人的大修士出现,这一切彻底改变了“富裕村”的面貌。许许多多的大修士、小修士就跟抢仙丹似的,完全不顾及阵法禁制的威胁,疯狂涌入偏倚小村,使这里成为了魔道的焦点、热点。

    不过,这些大修士、小修士仅是在此地活跃了百年不到的时间,亦如那两位“极品仙农”仆人一样,或悲伤,或感慨。或郁闷。或愤恨地离开了。

    原因就是粮食雨下的太给力了。好端端的粮食绝大部分落到了“毒沼泽”里,仅有少许幸免的,也混在茂密的沼泽草丛中,辨认起来超难不说,还经过几年的繁衍弱化,失去了原有的神奇力量。直到百多年前,有一位名郎中,在采药途中偶然间发现了几株异变的野生“仙粮”。

    郎中发现的异种“仙粮”与原品比较起来已经少了许多神奇效力。对于修炼者不再适用,不过它对于世俗凡人却依然保留了难以抗拒的诱惑。例如,异种“仙粮”对于人的身体有着明显的改善效果,只需将其烹饪成饭食,久服之下可让人的力量增加数倍,寿命延长,容貌持久不衰等。

    当然,此种野生“仙粮”也有着一些特殊性,比如说种植的环境必须是“富裕村”周边,灌溉之水必须取自两条毒河。产量低下,亩产百斤即是大丰等等。反正说白了只有在这附近才能种植,离开了此地,它们很快便会枯萎至死。这也是“仙粮大会”为什么只有这一带才有的原因。

    陆大宝的曾祖父原是“吴兴国”御马监的一名小官儿,也就是玉皇大帝给第一次孙悟空同志安排的那份工作,专职给皇家养马,因为年纪大了,多年工作又没有什么纰漏,所以皇上准许他风风光光地告老还乡,回家抱抱孙子,养个花儿什么的。

    可谁成想,就在他离开京城的前一天晚上,皇帝的十九叔连同当朝宰相和兵马大将军登门拜访,并取出一道皇帝的秘旨,说是让他不用回老家了,改为拖家带口到“馥郁镇”种地,为皇帝他老人家培育出大量可以益寿延年的“仙粮”,且赐“仙粮法典”一部,也就是如何种植“仙粮”的技术书,不过却没有赐下“仙粮”的种子。

    陆大宝的曾祖父是个有心计的人,否则也不会在朝堂那种地方混迹到退休了。他见到皇帝秘旨之后,并没有急于向“馥郁镇”进发,而是以得了急症为由在京城里多呆了半个月,私底下却派出儿子和亲信到处打听,看看还有没有人收到同样的秘旨。

    结果这一打听不要紧,得到的答案却是让他大吃了一惊,敢情秘旨确是真的,不过发的年头儿和数量不对,最早出现是当朝皇帝的爷爷于五十五年前下发给同样离退的户部左侍郎,其后每当有老实憨厚的“能臣”退休便发,已经发下百多份了。

    陆大宝的曾祖父一见如此,马上便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这哪是什么秘旨,分明就是那位十九皇叔等人的叛乱证据呀!

    要知道,安排这么多老臣及家眷去种“仙粮”,如果真得种出来了,够皇帝吃几年的?估计就是一两万个皇帝同时吃,怕也吃不完的,那要是把皇帝换上兵甲,岂不是会造就一支无敌军队?

    所以,老家伙在明白了一切之后,就连同那份“仙粮法典”偷偷地呈给了皇帝,然后领着家眷连夜奔逃出了京城。按理来说故事到了这里应该圆满结局才对,皇帝怒斩叛徒,好人巧妙逃脱,不管咋说都是大团圆,可老天爷偏偏横生枝节,让美好的故事再来了个续集。

    陆大宝的曾祖父因为走的急,认错了方向,迷迷糊糊的跑到了“馥郁镇”。皇帝想要玩一把狠的,借此镇压宵小匡扶正气,可惜速度慢了点儿,让人家来了个狗急跳墙,直接逼宫,只能灰溜溜的退出了政治舞台。

    好事儿是混乱当中陆大宝曾祖父上呈的折子和“仙粮法典”与皇帝他老人家一同葬身火海,坏事儿是玩阴谋的家伙们当家作主成为了新头头儿,所以误打误撞的陆氏高人只能将秘密藏在心底,每到临死前才敢跟儿子念叨,咱现在的主子不是什么好鸟儿,千万要小心呐!

    而陆家人则守在了“馥郁镇”,等候上头的新指示,并反复熟悉“仙粮”的种植之法,以便在获得“仙粮”种子的时候,能够保证将它们种好。至于陆大宝在此之前一直说用家传宝物换“仙粮”的说法,实际上即是用那份秘旨为暗号,与上头联系,看看今年能不能种上“仙粮”,报酬就是收获粮食的一成可以由他支配。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那个“仙粮大会”,绝对不会有真品“仙粮”出现的,就算有也很快会没有,相信不会有哪个大势力会允许此种变态的东西流落民间,那样实在太危险了,弄不好就会让有心之人钻空子,灭国灭族易如反掌,所以皆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

    李良并不关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没必要,他现在是一名初具实力的修炼者,别说吃那些“仙粮”会延长寿命了,就算不吃,他至少还能活个四五百年,如果修为再能升一升,指不定还能活多久呢,管这些烂屁股事儿干啥?

    只不过作为一名合格的仆人,他把陆大宝所讲的秘密当故事听罢了,听完砸吧两下嘴儿,觉得世事难料天意弄人,再多了就啥都说不出来了。

    或许陆大宝会认为这样一来,他跟李良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一百五十两黄金就不用还了,又或者把困难说出来,让李良知难而退,别跟着自己一起趟混水,打枪地不要,悄悄地跑路,这样一百五十两黄金也不用还了,不过李良确实没把这个秘密当回事,仅比一般故事曲折一点而已。

    何况,李良那可是“仙粮”的发明者,种植“血牙米”的老祖宗,与“蛤蟆妖修”共同生活三百年,如果不把这个东西深入地研究一下,那干啥去?也天天蹲在草丛里等着蚊虫飞舞,伸舌头卷之吗?新型号的“血牙米”早就已经被完善到非常恐怖地程度,就算倒贴钱给他那些所谓的“仙粮”,他也不稀罕的。

    “老,老干呐,你,你咋不说话了?是不是被俺的秘密吓到了?要是害怕你就走吧,俺不是那种小气的人……”陆大宝见李良听完了秘密,直着眼睛瞅着天,连原本在口中摇摆的稻草都不摇了,心中不免又打起了小鼓。

    “啊?哦,没事,我不走。”

    “不,不走?那,那你想啥想那么半天?”

    “我在想我那四个小媳妇的模样都够可以的,白天见了还凑合,勉强可以不吐,要是到了晚上就遭了,那些白脓挺吓人的,瞅她们就跟僵死似的,很容易吐哇!”

    “啥?你,你就想这个来着?”

    “是啊!”

    “那俺的那个秘密……”

    “没事,你就当没说,我就当没听着。哎,东家,你说我是一个一个的跟她们嘿咻呢,还是一锅抄了比较好呢?”

    “没,没听着?那俺,那俺不是白说了嘛……”

    “算了,还是一锅抄了吧,要吐就吐一回,轮着来得吐四回呢!”

    “哎,你不是说黑着灯都一样嘛……”

    “那不是还有月亮嘛!你有本事能把月亮也关上吗?”

    “俺没那本事,俺要是有那本事,也不至于说了半天当没说了……”

    “哎?有了,你说要是把门窗都封死,一点光线都看不见,不就不用担心月亮的事儿了吗?”

    “呃,好像是可以。不过,不过俺想知道,一点儿光线都没有,你上哪儿逮人去?娘们儿在嘿咻之前可是很不老实的……”

    “哇!东家,没想到你在这方面还有如此深厚的经验呐,说说,详细说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高粱

    高粱又名蜀黍、木稷、荻粱、乌禾、芦檫,一年生草本,被群众誉为“铁杆庄稼”的高产作物。高粱的茎杆很高,形状像芦苇,但中间是实心的,叶也像芦苇,黍穗像大扫帚,颗粒像花椒般大,成红黑色。高粱性喜温暖,抗旱、耐涝。按性状及用途可分为食用高粱、糖用高粱、帚用高粱等类。

    ——

    李良没有想到,陆大宝他们家住的地方会离“馥郁镇”那么远,坐车居然还要用一个半月,用走的估计就得两个多月,他留下三个最大只有十三岁的孩子,最小只有六岁的孩子,难道就不怕吗?这要是有个猛兽袭击,保证啃得骨头都不剩。

    “老干呐,这是俺家大娃子,叫陆进,今年十三啦。那个是俺家二娃子,叫陆成,今年十岁。还有那个,是俺家的闺女,叫陆香,今年六岁,呵呵……”陆家小院里,陆大宝与李良一起瞅着众人从车队中搬运东西,美滋滋地说道。

    “东家,你让三个这么小的孩子独自在家,不怕吗?”李良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扭不过心中的疑惑,便问道。

    “怕?怕啥?”陆大宝被问愣了,反倒是有些莫名奇妙地向李良反问道。

    “安全呐!才这么大的娃子,就算不用担心坏人,可你就不怕有猛兽袭击吗?”李良跺了跺脚说道。

    “猛,猛兽?俺家这附近没有猛兽哇!”陆大宝见李良起急,立刻又慌了。他现在已经落下了“李良恐惧症”,凡是李良说的事情。问的问题。如果做不到。回答不上来马上就慌,比犯中风还快。

    “那,那你就不怕他们掉井里什么的吗?”李良咽了咽口水,找出一条安全隐患问道。

    “可,可俺家没有井啊!俺家喝的是泉水,直接就往出涌的那种。”陆大宝见李良又瞪眼睛又跺脚的,身体情不自禁的就打起了摆子。

    “那火呢?你就不怕他们烧着自己吗?”李良很不甘心,沉吟片刻又说道。

    “俺。俺家地下有条火脉,不用升火的呀!只要顺着火脉挖些大坑,放上大锅就能做饭呐!”陆大宝都快哆嗦成一团了,心里头一个劲迷糊,这老干一路上都挺好的,咋刚进家门就变了呢?莫非想杀人灭口不成?那他们家这个环境可是太合适了。

    “我靠,不是吧?你们家选的这个地方够牛逼的呀!哎,你曾祖父不会也学过几天风水吧?”李良傻眼了,没想到陆大宝他们家选的地方会如此便利,别说古代了。就算现代,恐怕也没有多少地方比得上。

    “啊?啥意思呀?”陆大宝傻眼了。这算哪门子问题,我哪位曾祖父学没学过风水你去问他呀,把我吓成这样干啥?

    “嘿嘿,哎,我说东家呀,我瞅我那几个小媳妇是越瞅越顺眼,你家的这个环境也是相当的不错,要不咱把那契约改改咋样?”李良贼兮兮地笑了笑,然后搂住陆大宝的肩膀,挑逗着说道。

    “改,改契约?老,老干呐,你到底想啥你就直说了吧,别总弄得神神秘秘的,吓得俺都快尿裤子了……”陆大宝张着嘴巴愣了好一会儿,最后索性把眼睛一闭,很是光棍地说道。

    “啊?这就快尿裤子了?那你下面的阀门儿该修一修了。那什么,东家呀,咱以前签得是三年契约,我觉得有点儿短,咱改五年的行不?我那五十两黄金送你,算违约金,咋样?”李良撇了撇嘴,松开搂住他的手说道。

    “啥?俺没听错吧?”陆大宝这心里都快乱成一锅粥了,完全搞不懂李良又玩的什么新花样。

    “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倒是愿意,不过俺这心里悠的慌,没底呀!”

    “怎么又没底了?”

    “俺真没见过倒贴钱要当奴隶的不是……”

    “呃……”

    “吴兴国”的御书房中,一位身穿五爪金龙皇袍的迟暮老者,背着双手耸立在一幅画像跟前,在他身后恭敬地站立着两个同样年纪的老者,其中一位身穿编制精美的战铠,另一位则是文官打扮。

    “梁卿,你说朕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良久过后,皇袍老者沙哑地说道。

    “皇上,您可还记得我吴兴国因何立国?”文官老者似早有所想,听倒他的问话躬了下身便回答道。

    “仙家奇宝‘血牙米’。”皇袍老者转过头来,直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

    “对,正是那仙家奇宝‘血牙米’。皇上,我们的祖上历经三十余载,大小战事数百场,才在此地开国立业,这其中不免有一些是阴谋战略使用得当,也有一些是将士勇敢尸骨堆积,但如果没有仙家奇宝‘血牙米’,试问我们的祖上如何能打败强大的世家部族?如何能在此地立足?”文官老者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让地说道。

    “哎,可是百余名功臣的遗孀家眷,就这样被悄无声息的抹杀掉了,朕心不忍呐!”皇袍老者叹了口气道。

    “皇上,正所谓成大事者不居小节,牺牲了他们可换来我吴兴国宏伟崛起,子孙后代的福泽安康,孰是孰非您可要三思呀!”身披铠甲的老者见其还是摇摆不定,索性也进言道。

    “老卿,莫非你也同意梁卿的意见?”皇袍老者闻言一愣,有些诧异地反问道。

    “皇上多虑了,老臣虽与梁王的政见多有不同,但关系国之命脉,老臣还是看得清是非黑白的。”身披铠甲的老者双手抱拳,很是凝重地说道。

    “可是,那天罚又当如何呢?”皇袍老者伸手扶了他一下,又瞅了瞅边上的文官老者,眉头紧紧皱起道。

    “呵呵。皇上。您可还记得祖上留下的遗训?仙者。人也!他们既然是人,我们又有何可惧?但凡有敢欺辱者,只要花些财富宝物聘请些神通更高绝的将其灭杀,不就得了嘛!”身披铠甲的老者淡淡一笑,很是豪迈地说道。

    “赵卿说得倒是容易,可他们所需宝物又何尝是我等凡人所能提供?”皇袍老者摇了摇头道。

    “皇上,赵王所说虽是有些过于简单,但道理却是对的。如果他们真的是神仙。又何须与我等凡人共居一片大陆?反过来,他们既然居住在这片大陆上,那这里必定会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以我吴兴国现在的实力,通天的神仙或者满足不了,但一般的嘛,呵呵……”文官老者与身披铠甲的老者对视了一眼,又道。

    “梁卿,你这话虽有道理,但你又如何知道是哪位神仙来我吴兴国降下天罚的?”皇袍老者沉吟了片刻道。

    “皇上。老臣掌管吏部多年,这小官儿糊弄大官儿。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官场做派,老臣可是见得太多了。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既然也是人,估计其中的猫腻也差不了太多,只要咱们出的礼物够分量,还不是想让谁来就让谁来?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咱能拿出千年药草,万年药草,恐怕神仙也得乖乖来推磨。”文官老者贼兮兮的笑道。

    “但愿如此吧!既然两位爱卿联名上奏,那朕就破一回例,准了你们所请。不过,选定之人务必要严加看管,切勿让‘血牙米’留落民间,切记,切记!好了,朕有些累了,你们退下吧。”皇袍老者思考了好一会,最后有些疲惫地说道。

    “老臣遵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两位老者闻言急忙跪倒在地道。随后,他们低头脑袋慢慢退出了御书房。

    “哼!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国之命脉,可实际上还不是想谋取朕的江山?皇祖父啊,您说的果然没错,在这世上最难相信的便是人心!开国难,守国更难呐!”二人走后不久,皇袍老者重重地跺了下脚,愤慨地说道。

    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过得总是特别快,李良等人辗转寄居陆家已经过去了近半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由李良通盘规划并亲自劳作,新的土地被开发,新的房屋被建起,新的粮食已种下,新的生活刚开始。

    李良与陆大宝签订了新契约,为期五年,取代了之前那份为期三年的契约,代价就是五十两黄金。傻牛儿与他妹妹茉莉不甘示弱,也与陆大宝签订了新契约,同样用为期五年取代为期三年,代价就是一颗价值连城夜明珠。还有天麻兄妹以一块玉玲珑成交,南生兄妹以一颗巨型红宝石成交。

    陆大宝原以为只有李良缺心眼,给人家当奴仆还倒贴钱,可没想到招来的这几位爷全是一副德性,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奴仆,还倒贴相当牛逼的宝贝,不要都不行,搞得这位东家跟得了帕金森似的,三天两头的犯哆嗦打摆子病,只要有哪位嗓门大一点儿,老陆同志保证抖得跟过电似的。

    “当家的,你有没有发现那老干不太对劲呐?这些天俺就瞅他有点怪怪的,咋招呼谁都听呢?”夜已深,陆大宝媳妇瞅见丈夫坐在小院里喝闷酒,便悄悄地凑了过去,小声地说道。

    陆大宝一听这话,憋在心里许久的怒火终于压不住了,瞪着大眼睛恶狠狠地骂道:“败家玩意,早他娘的干啥去了?招人,招人,招人!让你买驴非招人,现在美了吧?把他娘的祸事全招家来了!”

    “你嚷啥呀!娃子们都睡觉了……”陆大宝媳妇见状吓了一大跳,急忙怯懦地说道。

    “呸,你少拿娃子说事儿!那几个败家玩意也不是啥省油的灯,人家给点儿好处,连他爹叫啥都不知道了,早知道如此,一生下来俺就该把他们丢河里喂王八!”陆大宝吐了口浓痰,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这咋说话的?他们不是你的种咋的?俺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成人,咋还有罪了不成,呜呜……”陆大宝媳妇闻言不干了,眼圈直接哭了出来。

    “哎,你哭啥呀!俺这不是说的气话嘛!”陆大宝一看把媳妇气哭了。原本满腔的怒火顿时化为了无形。只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还在心里辗转翻腾。

    “当家的。俺知道你心里烦,所以才过来跟你说说话儿的,可,可谁成想你会烦得连俺都骂呀!呜呜……”陆大宝媳妇觉得很委屈,明明是来开导你陆大宝的,可话都不让说,还挨了顿狗屁熊,这叫什么事儿呀!

    “哎。娃他娘,其实俺并不是针对你的,而是这事儿不好整呀!”陆大宝叹了口气说道:“那老干有多大能水,或许别人看不出来,可俺却是看得明明白白。他说他是打猎的,可打回来的野猪盐味都入到骨头里了,你经常炖肉你知道,那不把野猪腌上个把月,怎么可能让盐味进到骨头里?”

    “他还说他是铁匠,可俺就没瞅见过那么笨的铁匠。连个锄头都打不好,还欧什么子。万中无一的铁匠奇才呢!奇倒是挺奇的,才就算不上了。”

    “反倒是这种地的本事,俺曾祖父离开京城的时候,那可是弄了不少种田的典籍,虽然到了俺这一辈儿就不识字儿了,但技艺却是祖上传下来的,绝对一流哇!可与他说的那些一比,简直比狗屎还不如,他说他根本不会种地,可能吗?”

    “另外就是他开垦的那五亩药田,说是种些不值钱的草药,可这药香都飘出去十多里了,不值钱的药能这么香吗?俺这个种了半辈子地的主儿都种不出来,他一个根本不会种地的人又怎么可能种得出来呢?但事实上人家不仅种出来了,而且还种的挺好,这说明啥?说明人家是种地的高人呐!”

    “不过,俺虽然看出来,可俺不能说。那老干的人品不错,要不是为了小媳妇,也不至于混到今天这个地步。他的那个小媳妇薄荷,一瞅就知道是个贵族家庭的孩子,估摸又是哪个国家的皇室后人,许是上一辈儿斗输了,牵连到了她,所以才弄的一身毒。”

    “而老干呢,估摸就是她的贴身侍卫,二人一路逃命,沦落于此,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的金子,应该就是在逃命的时候,从皇宫里带出来的。至于抢什么千年人参,打劫地主老财啥的,或许有,或许没有,那都无关紧要了。”

    “当,当家的,你咋看出来他是侍卫的?”陆大宝媳妇傻眼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己那位蔫头耷脑又抠门的丈夫,居然分析的头头是道儿。

    “嘿,你见过哪个庄稼人,或是铁匠,一大早起来先耍拳的?”陆大宝贼兮兮地撇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

    “对呀,动作虽然慢了点儿,可那是拳法呀!”陆大宝媳妇恍然大悟,满眼星光地盯着陆大宝说道。

    “嘿嘿,至于会种地的事儿嘛,俺估摸应该是有哪位高人曾指点过他,并告诫他,如果宫廷出了事儿就带着薄荷往没人的地方跑,凭着出神入化的种田本领,到哪儿都饿不死!”陆大宝捻了捻下巴上稀疏的胡须,神叨叨地说道。

    “当家的,那他在咱家,咱不会有麻烦吧?”陆大宝媳妇闻言紧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与惶恐集聚滋生。

    “哎,有麻烦能咋办?咱把人家的钱都花了,说不让人家跟咱住,能行吗?”陆大宝又叹了口气,感慨地说道。

    “切,又说俺,俺不过花了五十两,你可是花了一百两的!”陆大宝媳妇把嘴一撅,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哎,傻婆娘,没有你那五十两在前,又怎会有俺那一百两在后?再说了,你觉得五十两和一百五十两又能有多大区别?别忘了,那可是金子,金子呀!别说一百五十两了,就是一两五,你觉得咱家得用多长时间能还上?”陆大宝喝了口酒,苦涩地说道。

    “当,当家的,那你说该咋办呐!”陆大宝媳妇彻底慌神了,说起话来也有些嘴皮子发瓢。

    “咋办,还能咋办,受着呗!五年,五年呐,在这五年里,人家就是东家,咱就是奴才,哎……”陆大宝又喝了口闷酒,神情凄苦地说道:“你没瞅见俺除了种那一亩‘仙粮’,其余的啥事儿都不管吗?就由他们闹腾吧……”

    “这,这能行吗?”陆大宝媳妇还是觉得心里没底,便又问道。

    “呵呵,行,咋不行呢?他说要种高粱,咱就让他种高粱,他说要种稻子,咱就让他种稻子,他说要种水菱,咱就让他种水菱,只要能管咱饱饭,问那么多干啥。行了,早点歇着吧,明天俺还得看看那几头牛,吃了老干弄的那些苜蓿草,也不知道会不会落下啥病,那些牛可是咱家的宝贝呀,千万不能有闪失!”陆大宝淡淡地笑了笑,随后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慢慢地向屋子走去。

    在距离陆家庭院约一里地的地方,新建了四所别致典雅的小院,它们便是李良等人的新家。李良与薄荷在北面,傻牛儿与茉莉在南面,天麻与芙蓉在西面,南生与百合在东面。

    “相公,你为什么非要种高粱呀?那东西很好吃是吗?”同样的夜晚里,李良与没有早早的就去睡觉,而是抱着个酒葫芦坐在屋门口,看着天空三轮明月,静静地喝着酒。不过他的小媳妇薄荷却没打算让他有对月畅饮的机会,一发现李良不在身边,马上从床榻上跳了下来,光着脚丫走到他的身边道。

    “呵呵,嗯,很好吃的。”李良轻柔地笑了笑,简单地回答道。

    虽然嘿咻试验的第一步很成功,众女都爽快地答应了婚嫁之事,但这不代表李良会轻易的相信她们,也不代表她们的身事都很清白,相反,越是这样越让李良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真的吗?”薄荷眼睛亮了,只要听到有好吃的东西,她的眼睛必然亮,非常的亮。

    “嗯,等它们熟了,相公就给你做,呵呵……”李良轻轻地刮了一下她那长满脓疮的鼻子,宠爱地说道。

    “好啊,好啊!”薄荷欢笑的蹦了起来。不过,李良却把目光转向了天空中的月亮,心神飘向了远方。

    高粱,那是他必须种植的一种作物,用来解除体内淤积过多的“血牙米”之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小麦

    小麦又名麸麦、浮麦、浮小麦、空空麦等,一年或二年生草本植物,茎直立,中空,叶子宽条形,子实椭圆形,腹面有沟。子实供制面粉,是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小麦含有淀粉、蛋白质、糖类、脂肪、精氨酸及多种酶类,不但有极高的营养价值,而且小麦苗、麦芽、麦麸、麦籽均可入药。

    ——

    “血牙米”确实非常变态,特别是经过反复改良以后的“溶血异变二百零六型杂交稻米”,不论是强大的效力,蕴含的天地灵气,丰富的活性营养,还是恐怖的产量,绝对称得上“仙米至尊”。

    不过,它却是有毒的,且是很危险的毒。如果仅是少量服食,毒性几乎等于没有,但要是长期食用,特别是修炼者长期服用,毒性便会慢慢显现出来,并会随着修为的提升,逐渐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霾。

    毒的原理很简单。修炼者通过服食“血牙米”来改善体质,包括骨骼、肌肉、脏器、细胞,甚至是新陈代谢系统等,使其更强劲、更有活力,不过它却无法改善大脑和神经系统,这就好比用一台奔腾三八六电脑来操控神州七号火箭飞天一样,运算速度完全跟不上。

    所以修炼者刚开始服食的时候,确实会感到体质明显改善,全身各个零部件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相应的修为也会突飞猛进,不过服食久了就会产生经络和精神上的错乱,往往控制不住体内暴涨的灵力法力,以至于造成经络扭曲。甚至是灵力法力冲破身体而亡。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种可以大幅度改善大脑和神经系统的东西来平衡。使人体重新恢复稳定,而根据李良的研究,最快、最有效、最直接的平衡物品便是酒。

    一方面是酒的麻醉效力可以很好地改善遍布全身的神经系统,另一方面是酒会直接被胃吸收,然后随血液走遍全身,大脑皮层的毛细血管又最密集,借助细胞间的传导,让温润的药性透过毛细血管刺激脑细胞。因此可以很好的起到安神养脑功效。

    可能会有人说,这种方法纯属于扯淡,但实际上仔细回想一下醉酒的过程便会发现,酒的确可以刺激大脑。例如,许多平常不擅谈的人,往往喝完酒以后整个人都变了,车轱辘话来回绕,不敢说的事情讲出花儿来了,牛皮吹的顶顶破天,试问如果酒不能刺激大脑。怎会让人如此?别忘了组织语言可是相当费脑的!

    李良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打算以酒入手。借酒安神。当然,李良要搞出来的酒绝不会是普通的酒,而是用来治病解毒的酒,所以添加些名贵药草是在所难免的,不过作为主体成份,再也没有比高粱更合适的了,因此高粱必须要种,而且要种好,种出特色,种出花花样来。

    “相公,薄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该不该问……”薄荷见李良似乎并不愿意搭理自己,心中不免有些失落,故在一旁蹲了下来,双手托腮眨着眼睛看月亮。突然,她心中闪过一丝寂寥与不安,便轻声地问道。

    “嗯?相公的小薄荷啥时候也变腼腆了?说吧,没什么该问不该问的,呵呵……”李良闻言一愣,偏头看了看她,然后笑道。

    “相公啊,你为啥要娶茉莉、芙蓉,还有百合呢?”小丫头咬着嘴唇沉吟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

    “呵呵,这或许就是缘分吧!”李良牵住她的小手,笑眯眯地打量了她一番,随后很是感慨地说道:“人与人的相遇总是很偶然,不管是萍水相逢,还是刻意所为,亿万人中能走到一起的机会可是不多哟!所以,我们得学会珍惜,学会站在别人角度看问题。”

    “就比如说你吧。你身上的秘密一点儿也不比她们少,甚至还要多出许多,就像你身上的毒,你忘却的记忆,你恐怖的食量等等,不管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正常小丫头所能拥有的。这些日子里,咱们与陆家人一起生活,陆进、陆成、陆香他们三个平常是什么样,而你又是什么样呢?呵呵……”

    “不过,这一切对相公来说都没关系,相公相信你的到来就是缘分,就是天赐的姻缘,不管你身上有什么秘密,有什么毒病,你依然是相公可爱的小媳妇,你说是吗?”

    “那,那她们几个呢?”薄荷被李良说的两眼冒金星,比起吃肉的时候还要闪烁,但女人的天性还是让她追问道。

    “呵呵,跟你一样呗!”李良笑了起来。不可否认,女人的直觉确实很准,特别是对动了歪心思的男人,那就更准了。

    “为什么?”小丫头不乐意了,小嘴不禁撅了起来。

    “呵呵,有一感觉叫心灵感应,你知道吗?”李良伸手将她揽入怀中,闻着她身体上飘散出来的复杂气味,淡淡地说道。

    “心灵感应?那是什么?”小丫头很享受被李良抱着的感觉,很自然地将头向李良的胸口靠了靠,娇声说道。

    “是人的一种本能感觉,就比如远在他乡的亲人出事了,你的心里总感觉很忙乱、很慌张,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心思一样。”李良转头看向空中的皓月,有些凝重地说道。

    确切的说,李良之所以要离开“蛤蟆谷”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心中感觉到很慌乱,特别是每当在月下独饮的时候,那种寂寥与彷徨,伴随着一种淡淡的哀愁蔓延在他四周,就像有人在注视着他一样。只不过,这种注视不再是“仙圣”的监视,而是类似于亲人的关切、关怀,还有一点浅浅的妒忌。

    “薄荷明白了,这是不是就是相公常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呀?”小丫头咬着嘴唇想了片刻,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道。

    “是吧。呵呵……”李良轻柔地说道。

    “虽然很不甘心。但这是相公千里来相会的缘分。所以薄荷不再刁难她们了,就合好吧,咯咯……”小丫头轻声嘀咕了一句,随后又重新恢复了活跃。“相公,薄荷要听故事,那个关小羽、张小飞的故事。”

    “啊?不,不是跟你讲过了吗?”

    “可薄荷还想听啊!而且,而且你讲的那个是什么精简版。开头倒是蛮有意思的,后来就变了,直接就说谁什么时候死了,谁杀的,用了什么计谋打败了谁,好没意思哟!”

    “呃,精简版就那样,本来不错的内容全当少儿不宜给咔嚓了,哎……”

    “薄荷已经十四岁半了,四舍五入算十五岁。也就是成人了,所以可以听咔嚓的那些内容了吧?”

    “哇!薄荷。相公发现你最近变得好聪明哟!”

    “是吗?还不都是相公教的好,咯咯……”

    “哎,拍马屁都学会了,看来真得是长大了。好吧,今天相公就给你讲一个成人故事,名叫‘金瓶梅’!”

    “好哎,好哎!”

    “话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书生,他非常喜欢梅花,所以便把梅花画在了一个金色的瓶子上,这便是‘金瓶梅’!行了,天色不早了,明天还要下地干活呢,早点睡吧……”

    “相公你又唬我!”

    “没有呀!我没事干了唬你干啥?”

    “你没唬我故事怎么才这么短?”

    “小祖宗,人家听故事容易睡觉,你听故事可是容易冲动啊!上次讲那个关小羽的故事,你听到他死了咋的来着?半屋子的东西都让你给砸了,我哪还敢给你讲故事呀?”

    “不干,就要听,就要听!”

    “好吧,好吧,那就讲灰太狼和喜羊羊的故事吧……”

    “不行,我要听成人的!”

    “那就加上红太狼和美羊羊!”

    “红太狼是谁呀?还有美羊羊,又是谁呀?”

    “红太狼是灰太狼的媳妇,美羊羊是喜羊羊的妹子。咋样,光听这个应该可以看出这里面的多面乱角复杂情感关系了吧?”

    “嗯,嗯,就听这个,就听这个!”

    “话说在很久以前有一片茂密的大森林,在森林的这头儿住着灰太狼一家,在森林的那头住着喜羊羊一家……”

    “不要听灰太狼,要听成人的,复杂情感的!”

    “急啥,没个铺垫哪来的情感,又咋会成人?你见过哪个故事上来就成人的,那不成小日本的床上动作片儿了嘛!”

    “床上动作片儿?那是什么?”

    “没,洗洗睡吧,天黑了……”

    “陆家庄”,一个方圆占地八十余亩的农庄,由李良统筹规划,历经近半年的修缮建设,包括扩建陆家主宅院,修建四所仆役宅院,增建大牛棚、大马厩、大驴舍、大猪圈、大鸡圈等。没办法,一百两黄金实在太多了,买回来的牛马驴猪鸡,弄小了根本没法养。

    另外,还修建了一所膳食堂,一所学堂,一间育苗房,一栋温室,以及一间铁匠铺。膳食堂是供大家吃饭的地方,除了陆大宝一家五口和李良等八人,另外还有他们娶回来的大娃子、二娃子妻妾十二人,共计二十五口人一同在那里用餐。

    要说起来,陆大宝媳妇对于自己的两个娃子那可是相当的慈爱,光是媳妇就每人娶六个,标准即一正二平三妾,在这一带,别说是小地主了,恐怕就连城镇上那些达官贵人也多有不及,毕竟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年代,养活人的成本可是相当高的。

    不过,这些小东家夫人的年纪就有点不靠谱了。大娃子陆进的六个媳妇都在十岁上下,最大者十一岁,最小者九岁,别说是守妇道了,恐怕连怎么当好一个女人都不太明白,又怎么可能尽快地转变角色呢?

    至于二娃子的陆成的六个媳妇,那就更扯淡了,全都是七岁上下,最大者八岁,最小者六岁,跟小陆香一个年纪。就是一群什么事儿都不懂的孩子。让她们守什么妇道又怎么可能?

    无奈之下李良只给专门为他们修建了一所学堂。平常由茉莉、芙蓉与百合教习他们读书识字,而李良等几个大老爷们,含有些瘦小的天麻,则全心全意投入各项农活儿和杂活儿当中。

    李良的四个小媳妇中也有一个不识字的货,那就是以正妻自居的小薄荷,其余三位全都识字,且还能写出一些李良感觉都朗朗上口的诗词,这让陆大宝一家人是唏嘘感慨了许久。并一个劲的赞叹“人不可貌相,才不只在胸”。

    对于四位小媳妇,李良从未或明或暗的询问过什么,包括她们为什么识字,为什么会朗诵诗词,为什么会有一些特殊技能等等,见到她们表现出来了仅是淡淡一笑,也不问为啥,也不问怎么会的,只当是看一个乐呵。然后该干啥干啥去了。

    所以,她们慢慢地展现出许多能力。例如茉莉精于书法绘画。平常做事极具爆发力;芙蓉精于刺绣纺织,笑容背后总有一股妖艳的妩媚;百合精于几何算术,不管做什么都可以极快地进入专注状态;薄荷精于玩耍嬉戏,力量之大几乎赶上水牛了。

    而李良的那三位小舅子。傻牛儿具有一身不错的武艺,打铁功夫也很不错,那间铁匠铺子实际上就是为他建的。天麻的个头虽小,但动作灵活,爬树上房根本不用梯子。

    还有南生,这位仁兄的力量可是够猛的,当初他们乘坐牛车回返的时候,一个装满粮种的车子陷在了泥坑中,他一个人连车带牛,还有近千的粮食直接扛了起来,吓的陆大宝差点没尿裤子。

    “东家,东家?你,你咋还在这儿呢?赶紧的,那片小麦地已经平整好了,你瞅一瞅就该种下了!”牛棚里,陆大宝慢条斯理的正在为一头水牛刷洗毛皮,不想李良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

    “哎,老干呐,那小麦是啥俺根本都不知道,你让俺去瞅又有啥用啊!你瞅着差不多就中了……”陆大宝叹了口气,将毛刷子重新涮了涮,一边为水牛刷着毛皮,一边淡淡地说道。

    他这辈子就种过水稻,不仅是他,他爹,他爷爷也是如此,最多还会种几样常见的青菜,别的根本没种过,看与不看又有啥用?

    “那怎么行?你可是东家,东家呀!”李良伸手抢过了毛刷子,拽着他的手臂郑重地说道。

    “别,别拽,别拽,俺去,俺去还不行吗?”陆大宝心里这个郁闷呐!口口声声叫东家,可他娘的到底谁才是东家?自己都躲牛棚里了,天天就与牛打交道,那都躲不过去,有这样的东家吗?

    “东家呀,咱陆家庄的自然环境实在太艰苦了,能开出这些地来不容易,所以今天的种田仪式你必须得出场,鼓舞士气呀!最好再整两句词儿啥的,那就更带劲了。”李良可不管那么多,拉着他就往外走。

    不过在心里却是另一番说词。“就你家这破地方,三面环河,周围全是红红绿绿的沼泽地,老子开出一块地容易吗?你丫的躲在这里玩牛儿,老子傻逼呵呵的苦干,到年底你捡现成的吃,哪有那好事儿?怎么地也得难为你一下子!”

    “啊?还,还要整两句?上次俺不是整过了吗?”陆大宝紧张了,他不明白李良怎么总喜欢搞这出。你说整地种庄稼,你直接种不就好了吗,没事非搞什么狗屁仪式呀!还得让咱哆哆嗦嗦地去讲话,这不是坑人嘛!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再说了,这次可是种小麦,小麦知道不?如果种好了,往后咱家的伙食又能提升一个档次了!”

    “老干呐,老干呐,咱商量商量。咱家伙食的标准已经很高了,真的!俺曾祖父在吴兴国当官的时候,吃的菜都没有咱家样数多,所以,所以今天的讲话,就,就算了吧,你看中不?”

    “那怎么行?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如果加上你爷爷、你爹他们那两代,到你这辈儿那必须得吃满汉全席!呃,不对,应该是满桌子的全席!”

    “满,满桌子?就,就咱家膳食堂里那张大桌子?”

    “对呀!”

    “啊?那不得上百道菜呀!”

    “差不多吧。”

    “俺地那个娘哟,那不得比皇上吃的还牛哇?”

    “哎?你又想吃牛了?东家呀,不是我说你,那牛都是有用的,咋能说吃就吃呢?吃光了谁拉犁杖啊!”

    “俺没说吃牛,俺真没说吃牛哇!”

    “你没说吗?那我听谁说的?东家,你可别告诉我东家母又躲在牛棚里偷听啊,刚才我还瞅见她在地头来着呢!不过要说起来,我倒是真挺佩服你的,你说在如此繁忙的关键时候,你咋会又让东家母怀孕了呢?”

    “这,这个……”

    “看来东家你还是不够忙啊!白天的工作量有点少,体力没地方消耗,所以晚上就加起了夜班,东家呀,我对你的敬仰那真是没得说哇!”

    “……”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说家里又要添人了,你打算咋办呢?东家……”

    “呃,俺想好了,种小麦确是一件大事,所以俺必须得讲几句,必须的!”

    “嗯,这才对嘛!嘎嘎……”(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玉米

    玉米学名玉蜀黍,俗称棒子、玉茭、苞米、苞谷,原产于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鲁沿安第斯山麓一带。玉米的植株高大,茎强壮,挺直。叶窄而大,边缘波状,于茎的两侧互生。玉米在砂壤土、粘土上均可生长,但耐盐碱能力差。受潮的玉米会产生的致癌物黄曲霉毒素,不宜食用。

    ——

    “蝎魔洲”,原魔道三十六洲中最为神秘的一个洲,原因就是林地非常广阔,几乎占整个洲域的一半以上,再加上近三成的山脉,以及遍布各地的河流湖泊沼泽等,让整个洲域内少有可种植粮食的耕地。

    “陆家庄”,毗邻“拜月山”和“望月山”。相传在上古时期有一位青年郎中,因进山采药误见月中飞出一位仙子,落入山中清泉边,故以所采草药为礼,拜见月中仙子。后二人相亲相爱终成眷属,从此生活在山中,而“拜月”一名则由此而起。

    不过,神仙与凡人相恋的故事基本上都是悲剧收场,他们的爱情故事亦是如此。

    多年以后,当他们有了爱情结晶,小孩子伴在他们身旁欢笑嬉闹,月中又飞出了数位仙人,并毫不客气地拆散了他们,带走了那位月中仙子。青年郎中为此爬上了对面那座更的高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大声哭泣,由此得“望月”之名。

    相对来讲,这两座山峰距离陆大宝他们家并不算近,两三百里路程总是有的,不过山峰下面所蕴藏的火脉却延伸到了此处。且非常奇怪的潜藏于地表。某些地方甚至裸露在外。肉眼就可看到浓烈灼热的岩浆。

    “陆家庄”的三面环河,仅有一条泥泞的小路通往外界,整个庄子就像湖心岛一样,而且那三面环绕的河流,实际上是一条磅礴大河因地势分流形成。大河的上游穿过“蛤蟆谷”,流经此地分为一大一小,南面河道较窄但继续保持奔腾之势,北面河道很宽但水势平缓。

    至于那条泥泞的小路。则是长年累月的泥沙堆积,让北面河道几乎与衍生出来的沼泽混为了一体,完全分不清哪里是沼泽,哪里是河道,只有极其幸运的人才可抵达中间那一小块净土,其他人除非用飞,否则或许被淹死,或许被困死,再不就是退回去。

    在大河与两山之间,还有一大片茂密的树林。就像一道自然屏障,完全将“陆家庄”掩藏起来。别说外人不知道陆大宝他们家住在哪儿了,就算知道了,想要前来袭击也绝非什么易事,弄不好就会全军覆没,活生生地困死在重重屏障中。

    另外,还有一点要说明,就是可以饮用的淡水。受伸延火脉影响,渗入地下的水源变得很不稳定,形成了若干个自然泉眼,将水喷涌上来,其中绝大多数是不可饮用的,但有两个却是甘甜爽口。

    而据李良的观察,那两个泉眼则是非常罕见的“灵眼之泉”。换句话说,就是陆大宝他们家这个地方之所以会将大河阻断分流,地底下的成分才是关键,弄不好下面就是一块非常巨大的灵石矿。

    所以李良敢肯定,陆大宝的曾祖父确是一位高人,在如此环境中竟然选择了这么一块宝地居住,估计老小子必然学过看风水,不然也不会慧眼识珠,挑哪儿不好非挑中这么个牛逼的地方当根据地了。

    当然,好地方必须要有明白人来打理才能发挥超强的效力,像陆大宝之流只会守着祖业过日子,绝不敢越雷池一步,但李良就不同了,他可是什么都敢干的主儿,突然间发现了这么个好地方,那要是不好好规划建设一番,多糟蹋东西呀!于是乎,“陆家庄”变样了。

    这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田地。陆大家他们家原有十亩稻田,祖上传下来的,还有两亩菜地,同样也是祖上传下来的,其他地方根本没开发,也不敢开发,除了飘着红红绿绿颜色的沼泽,再不就是火脉周边的沙壤土,想开上哪儿开去呀!

    不过,陆家犯难的事儿对于李良来说,就根本不叫事儿!红红绿绿的颜色是因为水中含有大量的矿物质,特别是富含作物非常需要的磷与钾,只需将水引出去,那便是最为肥美的良田,用来种植水稻再合适不过了。

    沙壤土则可以种植多种作物,其中最为高产的便是玉米,而陆大宝在回返之前购买了大量的牲畜,以玉米为原料做成精饲料,从而实现牲畜圈养,想必在这个玄幻的世界,在这个落后的年代,那绝对称得上是一次养殖业的大革命。

    还有就是菜地。从土壤的肥沃程度来看,只用来种菜实在太可惜了,增加一些拉秧的瓜果,例如西瓜等,那绝对可以产出又甜又美的大西瓜。

    而且,随着沼泽水被引走,又增加了许多可以种植的土地,虽然土壤因含有的“毒素”不同,也就是矿物质不同,无法规模化种植庄稼作物,总不能一分地种水稻,半分地种大豆吧?但对蔬菜那就无所谓了,屁大块土地都能种两株豆角。

    所以,规整以后的“陆家庄”共有良田八十六亩,其中水稻田二十五亩,玉米田二十亩,小麦田十五亩,高粱田十五亩,菜地五亩,药园三亩,育苗田两亩,另有一亩是陆大宝的“仙粮”田。

    如果再加上陆家主宅,四所仆役宅,还有杂七杂八的建筑,以及葡萄长廊、葫芦架什么的,“陆家庄”总占地近百亩,这在“馥郁镇”一带算是比较牛气的庄子了。

    “东家,你看咱家这地咋样啊?”时至初秋,转眼又过了半年多的时间,李良引着陆大宝走在平整的田埂上,并微笑地对他说道。

    “好,好。好哇!”陆大宝瞪圆了眼睛。左瞧瞧右看看。口中则是不住地说着。

    “东家,你别光说好啊,整几句明白词儿,这不清不楚的算哪么回事儿嘛!”李良知道他只有说好的份儿,都把地种到这种程度了,完全是现在农庄的种养模式,那要是再不好不是见鬼了嘛!不过,不能让老小子干捡便宜。必须得给他找点麻烦。

    “啊?呃,俺觉得你这规划的很好,美呀!你瞅这左一片金黄,又一片金黄的,瞅着多让人舒心呐!”经过多半年的苦练,陆大宝已经不怎么惧怕讲话了,虽然还达不到文如泉涌,但能憋出几个像样的词儿来。

    “嗯,是呀,规划确实很重要。就像人一样,鼻子眼睛嘴。太大了不美,太小了也不美,唯有不大不小且摆放端正的瞅着才顺眼呐!”李良点了点头,感慨万千地说道。

    “哎?这,这,这稻子的穗那长呢?你瞅瞅,都快当啷到地上了,这一亩得打多少斤呐?”不知不觉间,他们两个来到了水稻田边,陆大宝打眼一瞅,猛然发现稻穗长的可怕,居然有一尺多,不禁走近了几步。

    “差不多有两千斤左右吧,呵呵……”李良伸出三根手指,轻笑着说道。

    “多,多少?两,两千斤?老干呐,你这稻种儿是哪来的?不会又是抢了哪个财主的吧……”陆大宝吓的腿都软了,要不是李良手快,恐怕这会儿已经堆在地上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种了半辈子的水稻,特别是还种了“仙粮”水稻,对于李良报出的这个亩产量,那简直比听见鬼叫他的名字还恐怖。

    亩产两千斤,二十五亩地就是五万斤,这要是搁在以前,够他们一家五口吃五年的了,就是现在吃一年也富富有余,那要是再算上其他作物的产量,他这一年能挣多少钱?就这稻种,怎可能是凡品?

    而且,“仙粮”水稻的产量已经很恐怖了,亩产一千斤多点头,可与眼前的水稻一比,那就是扔的货,无论是稻秧个头、水稻成色、子粒饱满度都差出一大截,作为一名世俗凡人,怎么可能会有如此仙品?除非又是抢来的,那麻烦可就大了,绝对不会比二百两黄金祸事小。

    “呵呵,这是我祖传的稻种,千万别说出去哟!”李良见他脸色惨白,嘴唇子发紫,瞳孔显示外阔,便轻轻地拍打了他两下,轻笑着说道。

    “祖,祖传的?俺不信,打死俺都不信!”陆大宝在李良的拍打下,只感觉背后传来一丝清凉,随后快速游走全身,心中的那份恐惧立刻就化为了无形,但听到他毫无技巧的扯谎,心中不免有些恼怒,便摇着脑袋说道。

    “信不信随你,行了,咱们去那边儿的玉米地看看吧……”李良可不管他信不信,伸手抓住他的腕子,便大步流星的往玉米地方向走去。

    “老干呐,俺瞅那小麦穗也挺长的,不会也是亩产两千斤吧?”

    “东家,你逗我乐呐?小麦怎可能有那么高的产量?有一千两三百斤就不错喽!”

    “哦,还好,还好。那高粱呢?那个穗也挺长的!”

    “跟小麦差不多,也就亩产一千两三百斤左右。”

    “那,那玉米呢?你说的那个棒子可都一尺多呐!”

    “玉米呀,呵呵,今年收成好,差不多有一千五六百斤吧……”

    “啊!那,那这些要是加起来,得,得有多少粮食呀!俺地那个娘哟,庄子上的囤子够使吗?”

    “估计悬乎。”

    “可,可已经没地方了呀!咱这一片地,能开发的你全都给开发了,剩下的地方全是水坑了呀!”

    “没事儿,会有办法的。”

    “对了,东家呀,上次你说你已经想出饲养‘魔傲狼’的方法了,到底是啥呀?”

    “呃,那个呀,俺琢磨着前两代的狼崽子肯定是不行的,野性太重,不好弄啊,动不动就咬人,但到了第三代就强很多了,给它根儿骨头还知道摇摇尾巴,估摸要是再跟狗交合交合,应该差不离。”

    “呵呵,那就再加把劲!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饲养技术的了。你说那么多牲口让你伺候的愣是一个生病的都没有。这得多了不得的本事呀!”

    “老干呐。你这是夸俺,还是骂俺呀?俺咋听着很不得劲呢?”

    “当然是夸你了!农学包含很广泛的,不仅是种地,还有饲养、检疫、工具研发等等,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我种地是行家,你嘛,就是养殖行家喽!呵呵……”

    “嘿嘿。行家算不上,算不上的,只是俺家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比较精湛罢了,嘿嘿……”

    “嘿,行啊,用词儿可够标准呀!说,是不是又跑到学堂偷听我媳妇讲学去了?”

    “啊?呃,俺只是碰巧路过嘛!”

    “可我记得学堂那边除了玉米地,再就没什么可去的地方了呀!”

    “呃,俺。俺是看看玉米长的咋样,有没有遭耗子啥的。哎。老干呐,提起这耗子俺可是一肚子的气哇!那鳖孙玩意动不动就往鸡圈里头跑,不仅偷饲料吃,还偷鸡哇!”

    “嗯,看来得抓紧时间研发‘魔傲狼’的养殖之法了。”

    “老,老干呐,俺还是有点儿不太明白。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估摸那狼也不会去逮耗子的,可你非逼着俺琢磨养狼的办法,这,这是不是有点太不靠谱了呀?”

    “呵呵,东家,小耗子或许对狼来说没啥营养,可咱家的耗子那是小耗子吗?”

    “呃,那到是,咱家的耗子都快成精了,个头全都是一尺多长呐!”

    “呵呵,那不结了。狼这种动物我很了解,它们对肉食不挑剔,不像其他动物,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如果见到肥的屁股都抬不起来的大耗子,保证拉都拉不住的!”

    “真的?可俺还是觉得不太靠谱哇!”

    “相信我吧,呵呵……”

    “好,俺就再信你一回。哎,对了,老干呐,眼瞅着庄稼就该收获了,你那个什么集体婚礼,是不是也该办了?俺家的那个败家婆娘可是天天催呀,听得俺这耳朵都起茧子了。”

    “办,必须得办,但不是今年,而是两年后。我已经跟那几位小媳妇都说好了。”

    “啥?还要等两年?俺地那个娘哟,这,这咋跟败家婆娘交待呀!”

    “呵呵,你要不是不敢说,我去替你说,咋样?”

    “呃,还是算了,俺再找机会吧。你是知道的,俺那个败家婆娘现在身子骨不中啊!这要是跟她说了,吓着大人倒是没啥,可肚子的娃子,那,那不就危险了嘛!”

    “呵呵,真没看出来东家你倒是挺细心的嘛!”

    “嘿嘿,关系到娃子的事儿,不细心可是不中哇!”

    日落西山,留下一片绚丽的殷红挂在天边,就像尖刀刺破胸膛一样,鲜红的血液在一刹那遮挡住双目。茉莉静静地站在葡萄架下,神色凝重地注视着天边红霞。在她身旁,傻牛儿盘坐在地上,紧紧地闭着双眼。

    “夫人,到现在已经有十六人突破‘问鼎’瓶颈,进阶到‘问鼎期’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对咱们很不利呀!”傻牛儿没有说话,但一个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却从他坐的地方飘出,虽然很轻很小,可茉莉依然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百年,短短三百年,真是没想到。”茉莉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道。

    “夫人,他们现在已经结成联盟,说是,说是要共同对付您,您看……”沙哑的声音似乎有些着急。

    “在‘踏天脊’修炼那几年,我因无法忘却尤兰带给我的记忆,所以产生了心魔,根本无法继续,无奈下只好沿着他曾走过的路程,追溯回源,想是追寻他的脚步,看看他的人生到底怎样。可谁成想,我竟然在曦霞山下遇见了他们……”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君若去,妾愿同归,生死相依,共赴轮回。可惜他不愿再涉足修炼界,而她也不愿再想起前世种种,只想携手度余生,共赴轮回……”

    “呵呵,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不过他似乎忘了,他还有一个自己,就算躲的时间再久,老毛病还是改不掉的,呵呵……”茉莉像是根本没有听到那个声音一样,只是自顾自的嘀咕着。

    “夫人,不知道为什么,老奴种在此人身上的‘寄魂咒’出现了松动,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失效了。”沙哑的声音不想打断茉莉,但原本平静盘坐的傻牛儿却突然表现的很痛苦。

    “我知道了,你去吧。”茉莉终于停止了自言自语,缓缓地转过身来,冷冰冰地看着傻牛儿吩咐道:“我会解开他身上的‘寄魂咒’,你以后也不用联系我了,我要全心全意地陪伴在他身旁,寻找属于我的那份爱情。”

    “至于那些突破瓶颈的人,师尊既然提升了此界等阶,他们就可以凭借天资机缘突破进阶,强压阻拦没有意义,就算能管得了一时,也管不了永远,由着他们去吧。不过,他们胆敢联合起来对抗本尊,那就要试试有没有那个斤两了!”

    “小赤魂,在‘踏天脊’顶我的修炼处,有一块万刃试金石,那里储存了一些丹药和法宝,我现在传你一套口诀,你回去后将它们取出。相信以你的资质和修为,用不了多久便可稳固‘问鼎中期’修为,哦,对你来说应该是‘真尊中期’修为。”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我吩咐,想必你也知道,我就不再罗嗦了。不过你要记住,凡是我与夫君出现的地方,所有修炼者必须统统滚蛋,否则别怪我翻脸无情!”茉莉缓步走到傻牛儿的身旁,单手轻轻在他的头顶上按了一下,随后又将手缩了回来,向着住处走去。

    “夫人,那,那天罚该怎么办?”沙哑的声音明显很激动,可以听得出来直打颤,不过条理性却很清楚,这么紧张的时刻依然不忘问关键性问题。

    “修炼之途本就无情无义,就算立下天罚又能镇得了多久?去吧,我累了……”茉莉没有回头,继续缓步向住处走去。

    白泽山向氏族祠的密室内,一头红发的“真魔大尊赤魂子”,慢慢睁开了双眼。“来人呐,转告速去转告‘傲神皇武烈’、‘玄宗仙祖尚延’、‘义鬼帝峥嵘’,还有‘雪域妖王灰机’,他娘的,每次叫这个名字都觉得别扭。就说仙农夫人发话了,天罚可去,反抗必诛!”(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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