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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凭空想象     骑士悲歌txt下载     骑士悲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章 神医凡明

    凡明的恐吓是成功的,只见雅米拉吓得双手合十,眼中已经有了泪花。

    “是我父亲已经没救了吗?”雅米拉带着一点哭腔说。

    “奥!救是可以救的...只是吧...”凡明卖起关子。

    “求求你,救救我父亲!不管怎么样!你要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能救救我父亲!”雅米拉终于忍不住,哇哇的哭起来...看到美女真的哭了,凡明怎么还会忍心...“奥!不不...小姐!您别误会,您的父亲的病并不是很严重,现在救还来得及!”凡明怕雅米拉的大堤继续决堤,急忙说。

    “那?您说的是什么难处吗?只要能救好我的父亲,什么难处我们都会想办法的!”雅米拉一听到自己的父亲有救,便激动的问着。

    “啊,是这样的小姐,您父亲的病很简单,但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调理,而我只是这山林的一个猎户,打猎养家本想打一只猎鹰又要用,可是刚打下一只,便不知去向,所以我得抓紧时间寻找,所以得赶紧寻回来否则误事的!”凡明故意装出紧张的样子,还用眼偷偷瞄着雅米拉。

    这时,凡明不被人注意的像一边的莱姆偷偷使了个眼神,狡猾的莱姆立刻就会意,急忙走上前去对雅米拉说“奥!小姐,我听说亚斯今天好像在树林里捡到一只猎鹰,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尊敬的医生的!”

    莱姆的话明显将矛头指向了亚斯,这个时候。为了要治好库伦的病,不用说惩罚亚斯偷走凡明猎鹰的罪过,就是把亚斯五马分尸。雅米拉也回头都不抬一下的!

    “给我吧亚斯找来!不,让他带着那只猎鹰迅速给我滚过来!”雅米拉生气的说道,似乎是为了装给凡明看的,但这里面夹杂了太多的急切,便就听着那么的真切了!

    不一会,只见外面走进一个猴头猴脑的中年人,手里提着一只被五花大绑的鹰。他小眼睛不停地在凡明身上打量着,用惊讶的眼光看着凡明,似乎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得罪这个奇怪长相的外乡人了。让小姐发那么大的火。

    虽然雅米拉只是库伦一伙的头领之女,但在认为头领病重不能下床甚至快要死的情况下,雅米拉便被大家默认为库伦一伙的新首领,所以对雅米拉是言听计从!

    “小姐。您找我啊!哈哈...我正要来给您送这只鹰王呢!这可是我费劲千辛万苦才给头猎来的来的!”亚斯来到雅米拉身边讨好的说。

    “哈...这是你猎的?可我怎么听说。亚斯你平时连弓都拉不开!就你这跟黄瓜似的身板也能猎鹰?”莱姆听到亚斯的狡辩,取笑着说。

    凡明也在这时注意了一下亚斯的身板,好嘛,说瘦的跟黄瓜似的简直都是贬低黄瓜,这就是根牙签啊!所以这瘦可见一斑。

    “哼!那都是平时那些人嫉妒我的能力,雅米拉小姐!要知道我才是对您和头儿最衷心的人啊!您看这只鹰王就是最好的证据!”亚斯继续狡辩着。他的五官因为谄媚的笑,挤到了一起,手还在不停地比划着。那样子让人看了就想抽他。

    “都别说了!凡。你看这是你猎到的那只吗?”雅米拉阻止了争吵说道。

    对于鹰王,雅米拉是有所耳闻的。据说那是生活在最高的山峰中的猎鹰佼佼者,是鹰中最凶猛强悍的,他一般不会出来,只有在初春时才会在很高的天空中翱翔舒展,所以看到凡明这瘦小的身材,对于他能猎到这只鹰王很是疑惑,但为了给他的父亲治病,也只能默认了。

    这时凡明才仔细地看了这只鹰王,只见他双翅健壮,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头上长着一根白色的羽毛,全身灰色的羽毛因为这根白色的羽毛,显得格外华贵。头高昂的抬着,即使是束缚着,也没有低头。

    凡明看到这只鹰王,特别是它高昂着的头颅,让凡明赞叹,这不愧是鹰王!

    “奥!没错的小姐,正是这只鹰王!正是我射下的那只,只不过被这位先生捡到了,可为什么要说是你射的呢?”凡明冲着亚斯质问道。

    亚斯一看是失主找上门来了,吓得一头冷汗...心想‘这下怎么圆自己的谎’“什...什么..这是你打的?放..放屁!这明明是我的猎物!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你的!”圆滑的亚斯突然想到并没有什么能证明那是凡明猎的,便狡辩道。

    “奥!哈哈...这位先生,您还真是不死心啊!我当然有证据了!”说着凡明不慌不忙的亚斯。

    他将鹰王翻了个身,将鹰王正面,也就是箭矢射中的一面朝向自己,并指着它的肚子说,“小姐您请看,这只鹰王确实是我射下来的,这就是有力的证据!”

    “啊?不就肚皮上有个印嘛!说不定生下来时留的胎记呢!能证明什么!”亚斯不服的说着。

    “哈哈...当然!因为我要将这只鹰王饲养,所以我怕伤着它,便用去掉箭头的箭矢,而这个印记,就是射中时留下来的!再看这个..”说着,凡明将在鹰王掉落地找到的箭矢拿出来,“这就是那支箭矢!”

    “哈哈!可怜的亚斯,看你还能说什么!”莱姆看到亚斯就要完蛋了,于是幸灾乐祸的说。

    “啊...这...这..”亚斯看到事实胜于雄辩,已经无法挽回了,便跪在亚米拉的脚下,抱着亚米拉的腿大声地嚎啕起来,“小姐啊...我也是为了头儿啊!我是太心急,所以才...小姐,您看在我跟头儿这么多年的份上就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要是以前,像亚斯犯的这点小错一定会饶恕的,可是这次因为有凡明在...不得已..只能...“把亚斯给我赶出城堡,再也别回到索伦山来!”说着雅米拉一挥手,早就等在一边的莱姆立刻会意,抓着亚斯的小身板就提到了外面。

    “那..现在,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我父亲的病了吧。”

    “奥!当然当然”说着凡明一本正经的正了正身子。

    在前世,凡明的爷爷是祖传的中医,所以无后的老人家想要将手艺都传给凡明,也因此,凡明懂的许多中医的理论!

    “其实,您父亲的病并不是什么大病,只是我们那里常见的杂症之一,叫做褥疮!”

    “褥疮?奥?那是什么病?要怎么治?”

    “褥疮又叫压疮,是身体局部组织长期受压,血液循环障碍,组织营养缺乏,而引起的组织破损和坏死。褥疮常发生于骨突出部位,如骶尾部、足跟、枕外隆凸部等。多见于长期卧床的病人,像您父亲这种病正是因为养箭伤,卧床时间太长导致的!”

    凡明说着,又抿抿嘴装作一副沉思的样子“这个只需要将鸡蛋煮熟,用煮熟的鸡蛋上的一层薄皮,贴在伤口上.不用往下揭,时间久了自然就能结疤”

    “啊!这么简单!你们!快去照办!”听完凡明的偏方,不敢相信的雅米拉立刻叫在左右的侍女去办。但眼中又尽是疑惑。

    这不能怪雅米拉,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对于医学方面的知识,知道的微乎其微,最普遍的治疗方法便是放血,可放血除了能治治病毒性的发热外对于其他症状只能是越治越糟。

    凡明看出雅米拉眼中的疑惑便解释道:“哈哈,小姐请相信我,这是我家乡的秘方!包治包灵!您就放一百个心吧!”

    这时的雅米拉也没有其他办法,现在只有这个奇怪的猎户能就他的父亲了,也只能这样了。

    “凡,感谢你的治疗,如果我父亲真如你所说的能好起来,我会补偿你的!但是如果....”雅米拉抬头看看凡明说“你是聪明人...应该不用我说透吧...所以,为了方便,还请您在城堡里多呆几天。”

    “啊...这...”凡明一听要在城堡里带着,虽然有美女相伴,他也相信他的方法一定能够治好库伦的褥疮,但一想到还要回村中迎娶自己的安雨馨,便要推辞,但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了卫兵的喊声。

    “小姐!你快出来看看吧,城堡下面来了个疯子...”

    凡明听到守卫的话,忽然感觉到,有一种不安感慢慢升起,他跟随雅米拉一行人来到城墙边,这次他的意料完全正确,也让他哭笑不得....只见,索塔手拿随身的匕首,抵着一个中年人的脖子上,并不断的大声喊“快点把尊敬的圣子交回来!那可是圣子!你们伤害他的话,会得到圣主的惩罚的!”一边说着一边又紧紧勒了匕首一下,“这是你们的人!要是你们再不交出圣子,那他就是第一个接受上帝惩罚的人!”

    此时凡明已经彻底傻眼了,他没想到索塔会搞这么一出,但也彻底的喜欢上了这个办事有点鲁莽的老男孩。

    而此时的‘人质’已经吓得腿肚子哆嗦,两眼直泛白,“雅米拉小姐,是我啊!您忠实的仆人亚斯,快救救我吧!我会感激您一辈子的!”

    此时,正当众人还纳闷着索塔绑架的是谁是,一声是那么熟悉,又那么让人讨厌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纠结的看着城堡下面的亚斯。(未完待续。。)

第九章 暗涌

    “哈!这家伙怎么这么倒霉!真是圣主的惩罚啊!”守卫莱姆首先发话,“嗨!我说,我们这里没你想找的圣子,你快走吧,还有啊,你手里的已经不是我们的人了,识相的快点离开这,否则,我就直接让你去找圣子他爹”说着,莱姆拉开背着的弓箭来恐吓索塔,因为在莱姆看来,索塔顶多是一个老糊涂的老人,怎么可能会把它,跟当年的神箭手、罗多克公爵卫队长相挂钩。

    索塔听到这话,心中顿时恼怒不止,一个小小的守卫都敢这么看不起他,那还了得!“小子,去死吧!!”

    只见索塔一脚把亚斯踹到一边,又迅速回收拿下身后背的弓箭,这是索塔比较自豪的一把弓箭,自从上一把让凡明轻而易举的掰断后,索塔就不用兽筋兽骨作材料,而是听从凡明的建议改使用,用水煮过的桃木,而弓弦则用多种动物的筋粘合而成,再用鹿角套在弓的两边做加固,所以即坚固力道又大。

    索塔搭箭朝城头的莱姆射去,只见箭速极快,眨眼间已经来到莱姆的面前,而此时的莱姆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甚至脸上一直就是刚才奚落索塔时候的笑。

    就在这危急的关头,只见一上手突然出现在莱姆的面前,一把抓住了射向莱姆的箭。

    “啊...这是..怎么个情况..”莱姆被这惊心动魄的一场劫难吓得昏死了过去。

    而这时,索塔看到自己射出的箭竟然被人抓住。正要补一支,这时凡明冲他喊起来“嗨索塔!是我!凡!我没事的!放心吧!我这就出来!”

    索塔这才看出那是凡明,呼喊“奥!我的孩子!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这是反明也让守卫打开了城门跑了出来。“哈哈...索塔!你怎么来了!我都说过了我不会有事的让你在那等我的吗!”

    索塔,只自顾自的傻笑,原来凡明跟着那两个山贼走后,便总觉得有些不安,纵使凡明剑术高超,力量惊人,但是这入匪窝救人还是太惊险。万一一个治不好,那就是万丈深渊啊!

    相处这么久,索塔早已将凡明当自己的孩子看。怎能忍心凡明出现情况呢!便开始焦急的想对策。

    就在这时,远处来了一个穿着土黄麻衣的“牙签”,不用问,那根牙签。便是亚斯了!

    此时索塔灵机一动“何不用他去换回凡明!对就这么办!”

    于是乎。便有了现在的一幕!

    看到凡明完好无损索塔的担心也消失一空“嘿嘿...我这不是担心你吗!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索塔欣慰地说。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事件,但却深深地感动了凡明的心。对于索塔对自己的关心就像是祖孙二人之间的情义,让凡明早已将索塔内定为家人一列。

    于是,凡明将索塔带进了城堡,雅米拉和一干山贼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宴会表示对凡明的感谢。

    宴会中,索塔一边大口灌酒,一边添油加醋的吹嘘着凡明在鲁迪村的事记!什么圣子降临。什么天生神力,要不是凡明适当阻止。恐怕连力量血石都被他说出来!

    此时,山贼们对凡明已经是敬佩有加,就连一项大大咧咧的雅米拉也开始对他有赞赏的意思。

    凡明看着雅米拉眼中流露的赞意,偷偷挪到她身边“嗨,我的小姐!千万别爱上我哟!”

    即使雅米拉再大大咧咧也是个女孩,在中世纪听到这样说要是别人,早就被她大卸八块扔到林子里去喂野狗了。于是她不屑的说“我.....不喜欢排骨”

    凡明当场石化,要是在前世,痩可是被羡慕的!但在这中世纪的乱世,男人瘦就是没用...凡明好胜心强,对于她这么贬低自己,气的差点就骂娘!

    凡明心想一定要露一手给你们瞧瞧!于是四下寻找看到桌子上的苹果大声笑道“哼,今天就给你们露一手!”

    他拿起苹果对雅米拉说“小姐,有胆子替我顶一下这个苹果吗!”他心想这等的攸关性命之事,一定会不敢接,正好让他出出丑,博会自己丢的颜面!

    “这有什么的!来吧!”说着,雅米拉夺过苹果走到墙边,顶在头上,脸上丝毫没有惧意。

    “真乃虎豹之女啊!”凡明看到雅米拉的痛快,其他心思已全无,只剩下对他的敬佩。

    于是,他拿过随身的弓箭,拉弓上箭射出,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甚至连瞄准的时间都没有,流水线般的完成这套动作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对于凡明这样似乎是随便射出的一箭,抱着惊讶的态度!他们都在想,这家伙疯了吗!

    只见利箭穿破空气,带着呜呜的悲鸣,射穿苹果,更令人惊讶的是,箭矢由于射出力量大,所以速度极快,瞬间射穿苹果,深深的射入墙中,但苹果却还在雅米拉头上纹丝不动。

    所有人由前面的疑惑到不可思议再到现在的惊讶,现在,个个都是痴呆状,就连雅米拉,也折服了。

    酒足饭饱之后,凡明也将告别。

    “奥,凡,你是要离开吗?”这时雅米拉也下到城墙下来送行。

    “奥!是的小姐,我这就要回去了!我的家中,我的未婚妻还在等我回去结婚呢!哈哈...”凡明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有未婚妻?”雅米拉似乎是有点失望。

    “啊,哈哈..当然,我们帅气的圣子当然是会有很多女人追了!有个老婆这不是很正常的嘛!怎么着?你有意愿没?多你一个没事的!我看你屁股不小,应该挺能生的!将来多生几个小圣子来玩玩!啊!哈哈哈...”索塔看出雅米拉的心思,便大大咧咧的说。

    “索塔!你不要说了!”凡明冲索塔吼了一声然后又冲雅米拉说道“哈哈小姐,这是我的一个同乡,也是我的长辈,没什么文化!别见怪哈!”凡明解释着。

    “哼,我是怕你走了我父亲的病再好不了!说个地方,要是我父亲一周之内好不了,我去哪找你啊!”雅米拉狡辩着。

    “哈哈哈,好吧我的小姐,我们都是鲁迪村的猎人,上山来打猎的,若是有什么问题,就来鲁迪村找我,你一问便知道我在那,我知名度还是很高的!

    “哼!那你最好是回家祈求主的保佑吧!要是我父亲病一直不见好,或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看我不去找到你,把你的头从你脖子上扭下来!”说完她朝后大声说道”我们走!”说着一行小弟纷纷向凡明告别,他们现在已经成了凡明这强悍武力的忠实粉丝。

    简短的告别后,凡明便提着装有鹰王的笼子与索塔走上下山的路。

    此时,站在城堡的眺望台上,远远注视着凡明他们远去的背影,手中拿着中心射穿的苹果“凡明!还会再见吗?”

    似乎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哈啊..也许大家都忽略了一个角色,对!正是亚斯,可怜儿又倒霉的亚斯,在经过两次提心吊胆的‘历险’之后,便在大家都不注意的情况下跑掉了。

    此时的亚斯正在沿着下山的小路,像维鲁加地区走去,那里还有一个在城堡当守卫的远房亲戚,他现在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了!只能去投靠他,就在这时就,一个黑影突然一闪而过,亚斯吓了一跳,便回头看去,可是后面依旧是空空是也,正当亚斯要回头准备走人的时候,正中一个胸膛上!

    “你...你们是什么人?!”他抬头看去,只见树丛中全是身穿灰熊士兵服饰,手拿钉锤的兵丁。

    这时走出一个身穿黑衣的人,看上去似乎是他们的头儿“哈哈...就是亚斯!今天的事我都看到了!我真是替你不值啊!你忠心的跟了库伦家这么多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哈哈..我看啊!他们根本就不把你放在眼里!你在他们眼中就是一条臭虫!没人会收留你这条臭虫的!”

    “这...管你们什么事!”

    “哈哈...”黑衣男子笑着将一个钱袋交给亚斯,“跟着我吧!你会有得不完的财富!怎么样?”

    亚斯掂量了一下钱袋,足足有五十个第纳尔。

    “哈哈..那您需要我做什么?”亚斯明显是动心了。

    “很简单,我要你回去!.....”

    凡明与索塔一路来到山下,天色已经渐晚,于是两人决定先住一晚,明日再回鲁迪村,吃过饭后,索塔去搭他们的简易帐篷,而凡明也闲下来,便去训练他的鹰王。

    鹰的训练起源于草原人,他们为了寻找猎物,便运用了鹰敏锐地视察能力,但训练鹰又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

    因为新捕到的野鹰,性极凶暴不安,见人后恐惧冲撞,或可主动向人攻击,驯养的第一步是先驯服它的野性(熬鹰),首先用皮革制成的头罩戴在头上,遮盖双眼,使之失去视力。并以细绳或皮条拴其足部,使之立于架上或手臂之上,此时每天喂1次食,以新鲜肉类浸水后用手送至其嘴边,仅喂其原食量的1/2,使其处于饥饿状态。尽量多使其听到各种声音,也可将其架在手臂上或栖架上带到繁华街巷,随着驯养者的行动和手臂的晃动,以手抚摸鹰体各部位,包括其头和嘴壳等处,通过上述方法,促使猎鹰与驯养人接近。并在其饥饿和精疲力尽的状态下,加快接近驯养人。夜间可使其立于架上。

    而这熬鹰又是一个非常磨难鹰的一步。(未完待续。。)

第十章 野狼突袭

    这样持续几天后,等猎鹰的羽毛不再那么光泽,头颅不再那么高昂,眼中的光芒不再锐利,便是这只猎鹰被驯服的时候,虽然非常的残忍,但却是唯一的办法。

    凡明也是看到一篇报道才学到的,所以他打算用这种方法训练这只鹰王,最少先要驯服这只鹰王。

    “嗨,我的孩子,你这是在干什么?你在折么它吗?”索塔看到凡明正在给鹰王带上头罩,并把它的脚拴在木杆上,于是好奇地问。

    “哈哈..索塔你不懂得,我在驯服它!等过两天你就懂了!”

    “恩恩....好吧,我们的小圣子总办些常人不理解的事!也难怪谁让你不是人呢!我还是喝我的大麦酒吧,啊...真好喝。”索塔看到凡明并无意与他交谈便乖乖地喝着大麦酒走开了。

    凡明在把鹰王绑好又在它面前放上一块鲜牛肉,但鹰王却理都不理,只是高高的抬着头颅,透过头罩里露出的两个孔死死的盯着凡明,似乎要腾空灼瞎她的眼睛,而凡明做完一切后就走到了帐篷里跟老所他喝酒。

    “嗨,我说,你是怎么想到这些古怪的办法的?奥!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训练鹰的,而且还是鹰王,这...真是难以令人想象啊!不过你要是能把它驯服了,我就能戒酒了!”索塔喝着大麦酒,用打量珍奇动物的眼神打量着凡明。

    “呵呵,你要能戒酒。我现在就戒饭!”凡明自不屑说。

    “恩恩...真不知道你们那的人都是怎么想的!啊...天知道我们的主会不会跟你们是同乡呢,否则你们怎么会有圣主一样的智慧!”索塔认真的说着。手中拿着一件破旧的皮衣,正在缝补着。

    “呵呵。没想到啊!张飞会绣花啊!”凡明看着索塔惊奇的打着比方,因为平时索塔大大咧咧,现在竟然干起女人的活让他惊讶!

    “啊?你说什么?”索塔没听明白眼中露出尽是疑惑。

    “奥奥...没什么,我说你这个大老粗还会缝衣服啊!来我看看来!这不是...”凡明走近,却发现索塔缝的正是他穿烂的一件兽皮衣。他顿时心中一热眼圈一红...“哈...没办法,谁像你似的还有个小相好的给你缝衣服,我这一生都拿来奉献给上面那个男人了。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喜不喜欢男的...”索塔似乎有点幽怨的说着,“你说你小子怎么穿衣服的,浑身上下没有不破洞的。就跟个....”索塔还没有说完,却见凡明已是泪流满面。顿时让他不知所措。心想“神一样的人物,难道都以一颗软的跟抹布一样的心?怎么这么不经说...”

    正想着,却见凡明已经扑到了他的怀中“要是老头像我的爷爷一般。那您就是我的哥哥...在这里你们给我的是最无价的亲情。谢谢你..索塔..”此时的凡明已经完全融入到这个在另一个世界带给他相同温暖的家中。他只想着尽快回到鲁迪村,重新开始他虽然累,但却美好的生活。

    是的,家给人带来温暖,而不是凄凉与悲痛,家中的成员亦是非常重要,没有他们就像是杯子里没有了水,树枝上没有了树叶一般。所以,对于凡明来说。老头,索塔,安雨馨还有那善良的鲁迪村村民们,就是对他最重要的家人!

    “傻孩子,我老索塔也一直把你当成我唯一的家人!睡去吧”说着,他拿起皮衣裹在凡明的身上。

    “呵呵,这孩子,有颗主一样的心!可为什么老杰克就能是爷爷,而我就非得跟凡一样做他的孙子呢?”索塔看着凡明睡下,微笑地摇摇头便熄灭了篝火也睡了起来。

    不敢去刻意追求什么,只是希望所有美好的开端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一如这春夜长长远远。

    夜晚营地的四周一片漆黑,这漆黑的夜配上四周那寂静的物,让人不经感到一丝丝的肃杀,就在这寂静的肃杀中,危险却慢慢的*近。

    这危险来自夜幕掩护下的一群野狼,他们利用脚掌厚厚的绒毛,在这春天松软的草地上踱步而来,一点声音都没有,因为有一身黑色的皮毛所以趁着夜色的黑,变成他们最好的掩护,而唯一可以发现他们的,便是他们那一双双贪婪而又冰冷的眼睛,透着若有若无的冰冷光芒,似这夜幕中的一盏盏死亡指示灯。

    而此时的凡明与索塔,却是毫不知晓,虽然预先索塔凭借他猎人的经验,在营地周边布下了许许多多的木签陷阱,可是这完全不是狡猾的狼群的对手,他们纷纷跳过木签向凡明一行人袭来。

    就在这危险的时刻,鹰王察觉到了危险的临近突然睁开了眼睛,当他看到狼群*近时,本能的想展翅腾飞,但却忘了脚上的绳子,绳子一下坠起木杆,发出沙沙的响声。

    而预先并没有发现这只鹰王存在的狼群,看到鹰王腾起,并发出了巨大的响声,便知道一定会惊扰他们的猎物,便都露出他们尖利的狼牙,变偷袭为强取。

    此时凡明和索塔也被这沙沙声扰了起来,他们起来后第一个动作便是把早已预备在身边的匕首拿起来,当看到正在*近的狼群后索塔开始惊讶,为什么自己的陷阱没有起效。

    “奥!是该死的狼群!他们怎么越过陷阱的!”

    “索塔,别想了你赶紧去拿弓箭,我来拖住他们!”说着凡明一个箭步躲开了向他扑来的一只野狼,野狼没有扑到并不着急,而是转到了凡明的身后,而正当凡明分心观察身后的野狼时,又一只野狼趁着他分神向他扑来,凡明急忙用匕首向前突刺,那巨大的力量直接将野狼的身体刺穿,野狼嚎叫一声便倒在了血泊里,鲜血溅了凡明一身。

    但是狼群并没有被这血腥的一幕所吓倒,就在凡明刺穿野狼的同时,有两只野狼同时向凡明扑来,而凡明身后那只野狼也趁机扑上来。

    三打一,凡明心想‘完了,这次要败给这些该死的狼的人海战术了’心里想着,但凡明也没有放弃最后一搏,他横过匕首变作短刀用,向正面两只划过。

    现在凡明已经豁出去了,大不了让后面那只要一口,又咬不了什么重要部位,以后改娶老婆娶老婆,该生孩子生孩子,可要是让这些畜生从前面咬一口的话,他就要改写中世纪没有太监的历史了...凡明虽然主要是跟着索塔练习弓箭,但身为当年的卫队长,又是有十多年打猎经验的猎人,索塔还是有许许多多对近程兵器的使用经验的,所以凡明在进修弓箭的时候也选修了一下近战技巧,再配合他强大的力量血石的威力,一套凡氏刀法就此诞生。

    凡明轻松地利用锋利的匕首将正面袭来的两只野狼劈成两半,然后正在他等待身后的那只咬来时咬,只见远处射来了一支箭矢,如电光火石般的正中身后野狼的头,巨大的力道将他射在树上,脑中的红白之物流了一地....“啊...我的孩子!你没事吧!哈哈,不愧是我老索塔的学徒,这么轻松就干掉了这几只野狼,不过要记住,你的命可比这些狼的命值钱,在危急时候不要选择拼命,要适当的退缩,懂吗我的孩子!”索塔用教导的口吻对凡明说着。

    “适当的退缩,我懂了!...”

    就在他们以为袭击已结束时,却没注意,就在拴着鹰王的地方仍然藏着一只野狼,这是一开始野狼们发现鹰王后,脱离群队专门来袭击鹰王的一只,可是却被范明他们忽略了。

    那只野狼猛地跳起扑向鹰王,要是在平时没有束搏的时候,鹰王对付这只野狼简直轻而易举,只要抓着从高空扔下来就解决战斗了,但现在被束搏着,只能认命...凡明发现情况,心中暗紧,忙掷出匕首,却因为事发突然没有准备而投偏。

    野狼嚎叫着奔向鹰王,而鹰王受到惊吓胡乱的扑腾着,凡明这才察觉到,慌忙中丢出匕首想射杀鹰王,但却被躲开,而这时索塔正在剥死去的野狼的皮准备拿去卖钱现在喊索塔用弓箭射杀已经来不及了,野狼被凡明激怒,它张开了嘴露出里面尖利的獠牙,扑向鹰王。

    眼看就要咬向鹰王,就在这关键时刻,凡明冲到野狼身前,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野狼的攻击,尖利的狼牙深深的咬在了凡明的手臂上,凡明疼的大叫一声,然后用另一只手抓住野狼的尾巴,用力一甩,将野狼连带着手臂上的一块肉一起甩向旁边的石壁。

    野狼瞬间头脑开花,血浆溅了一地......

    凡明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野狼的攻击,而凡明的手臂已经是血肉模糊,疼的他嚎叫不止。

    这一切,似乎都被鹰王看懂,它停止扑腾,用耐人寻味的眼神歪头看着凡明,似乎是不明白凡明为什么会做这一切,看着凡明痛苦的嚎叫,它歪头叫了一声,便把高昂的头卢低下。(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收服鹰王

    凡明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野狼的攻击,而凡明的手臂已经是血肉模糊,疼的他嚎叫不止。

    这一切,似乎都被鹰王看懂,它停止扑腾,用耐人寻味的眼神歪头看着凡明,似乎是不明白凡明为什么会做这一切,看着凡明痛苦的嚎叫,它歪头叫了一声,便把高昂的头卢低下。

    “嗨!凡,我的天这是怎么了?”正在剥狼皮的索塔听到了凡明的嚎叫,急忙背弓跑来,当他看到凡明那血肉模糊的手臂心中作痛 “奥!上帝啊!这该死的畜生!我去拿麻布止血!”

    说着索塔迅速跑去帐篷拿出包中的白色亚麻布要为凡明包扎。

    “奥!不索塔!这些布没有消炎,会让伤口感染的!”凡明拿过亚麻布将它丟到锅中煮开的热水送“将这些布煮一下再包扎”

    “奥?好吧好吧,听你的,可是现在怎么止血?再这样下去你会流太多的血死掉的!”索塔看着凡明痛苦的样子焦急的说着。

    凡明看到索塔着急的样子心中又是一阵温暖。

    他指导着索塔威亚麻布消毒,并且将自己手臂上粘贴在伤口处的衣物除去,并将血污擦净。

    看着索塔依旧是眉头紧锁,眼中似乎有一圈圈的泪珠,不禁感叹像索塔这样的大老粗也会哭。

    “哈哈……索塔……我没事的,不用担心,这点小伤还死不了!”凡明艰难的说着想要安慰索塔。

    “索塔,去把那些野狼的皮下的油用刀子刮些来”

    “啊?要那东西干嘛?奥……好吧好吧都听你的。”

    索塔按照凡明的吩咐从野狼的皮毛下刮下些许油脂。其实这些油脂就是我们俗称的皮下脂肪!对于伤口的止血与保护是很有效的,作为中医世家的凡明当然也懂得这些。

    这时白色的亚麻布在热水中被煮的翻滚冒泡,凡明看到亚麻布煮的差不多了。便把它从水中捞出,然后将脂肪油涂抹在亚麻布上,最后将涂抹脂肪油的一面亚麻布贴在伤口处。

    脂肪油的杀菌效应让凡明一阵钻心的疼痛,但接着便有一种舒心的感觉,“啊……好多了”过了一会凡明才从这声嘶力竭的疼痛中缓过来。

    “奥……凡,你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你是怎么懂得这么多的!啊!我再一次确信你一定是主的族人!也只有主才有这样的智慧了!”索塔敬佩的看着凡明,眼神里有七分关切两分敬佩还有一分心底里的赞许!

    “呵呵…这都是我家乡的医疗手段!他们可以消去这些亚麻布上的细菌。防止再次感染!对于伤员…..”凡明刚要说下去可是看到索塔满然的眼神,心想还是算了吧!免得再让所他以为他是个怪人。

    “总之啊,就是这样就好得快就行了!”

    “奥!你早这么说不就行了吗!拽那么多道理干嘛!”索塔站起了身。

    “咦?这只鹰王难道是……”索塔正要去剥狼皮。却看到鹰王正在享用凡明早先丢给它的鲜肉,惊讶的说。

    “恩?什么”凡明听到索塔的话便朝鹰王那边看去。

    “哈哈!索塔!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驯服了鹰王!这是真的!奥……”凡明看到鹰王正在低头吃着留给它的食物,这就代表着凡明已经成为它的主人,喜悦冲昏了凡明的脑子。甚至于忘却了伤痛。在剧烈的挥动手臂表达兴奋时,却牵扯到了伤口,疼的凡明一阵唏嘘……

    “奥,凡,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但是,我已经对你心服口服了!”索塔一摆双手表示已经服了。

    凡明走到鹰王的身边,轻轻的抚摸着它的头颅。这时鹰王便乖巧的俯下头。

    “奥…真不可思议啊!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有一套!嗯…非人类啊!!!”索塔暗暗想着。

    凡明将没有挂彩的一只手臂伸向鹰王。鹰王毕竟还没有经过系统化的训练,只是站着不动。

    凡明似乎想到了,将肉拿起放在手臂处,果然鹰王跳到了凡明的手臂上,啄其肉来。

    凡明沉浸在对鹰王的喜悦中!甚至这喜悦已经盖过了疼痛感。

    其实凡明只知鹰王被他驯服,可并不知道,鹰是一种灵性很高的动物,鹰也是能体会到感情的!它不像人只能看到表面,它甚至可以看穿人的内心,所以说鹰的眼睛是尖锐的!

    对他好自然感受得到,对他不好也会加以报复!更何况是鹰中之王!

    在刚才凡明伸出手替鹰王挡住那一记狼咬时,鹰王早已被他的真诚所感动!在它看来,凡明的内心是清澈的。

    “有了它,以后还愁找不到猎物!也许以后我都不用再出门打猎了!直接交给它就好,哈哈!就这样!”

    现在的凡明,因为感受到家的温暖,便一心只想安安静静的过着他的生活,不愿去想些烦恼,只要温饱,只要家人陪着 他就好!所以想到鹰王,也就只想到了打猎谋生这些用途。

    可他却没想到…一场大变正在等着他,一次迫使他成长的变化…..

    经过一夜的忙碌,凡明和索塔也都疲惫到了极点,他们相依靠着睡下,一睡便是第二天上午。

    “啊~~索塔,醒醒了!我们该赶路了...”凡明首先醒来,看着耀眼的太阳便知已经快正午了,于是叫起索塔,带着鹰王继续赶路。

    一路上两人加一鹰,有说有笑,直到走到了一条河边。

    初春的河水已经解冻,河面上不时跳跃起一条条小鱼,看到这春意盎然情形,凡明心情大好。

    “嗨,索塔。前面再不远就到鲁迪村了!只要沿着这条河一直向下,我们就能回家了!”

    “奥奥...我看得出来!只是这肚子,饿得咕咕叫的。粮食都被你小子昨晚吃完了,你的饭量简直比猪还大!”

    其实,这也不能怪凡明,因为每日坚持练习弓箭和索塔教他的简单剑术,能量消耗的很快,所以饭量大是自然的!

    “对了!叫你那只鸟去捉条鱼烤了当午餐呗!”索塔看着在凡明肩上的鹰王,突发奇想。

    “额...这...好吧。就试试!”凡明对自己的鹰王很没有信心,不是因为鹰王不行,而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训练过他。要知道一只好鹰,是要经过主人与鹰的密切配合和训练才能达成主人的任务!

    凡明摸了摸鹰王的头,有指了指河水,将肩膀轻轻一抬。鹰王便会意的飞出。

    直到现在。凡明对鹰王的表现还是很认可的,至少他能听懂自己的意思!

    只见鹰王在河水上空盘旋着,似乎在寻找猎物,转了一会突然发现一条跃出水面的鱼,鹰王见到鱼,如射出的箭一般,猛地扎向水面,轻松地叼起那条鱼。然后优雅的落在河对岸的石头上。

    “哈哈!看到了没!我的鹰还是很勇猛的!”

    “是吗?可是...你看它现在在干嘛!”索塔无奈的看这鹰王。

    鹰王叼着鱼到对岸后,便自己独自的享用起来。完全把凡明他们当成是空气!凡明看到这一幕,眼中尽是无奈。

    “哎...但愿这不是一只傻鸟....”

    凡明拿过背上的弓箭,走到河边,他现在已经完全不想靠那只傻鸟来做顿午饭了,看来万事还得靠自己!

    他静气凝神,弓已经拉满,眼深深的注视着河面,整个人如同一座雕像,静静的立着。突然手一松,箭便如空中突闪的一道闪电,顷刻间穿起一条跃起水面的鱼,扎在了对岸的泥土中,凡明点点头似乎对自己的箭术颇为满意。

    索塔也拿起短剑正准备到河中插鱼,就在这时,想用完全鱼大宴的鹰王鹰王飞了回来,嘴中还叼着一个古怪的东西。

    鹰王落在凡明的身旁,将口中的东西向凡明推了推,似乎是在会意凡明吃。

    凡明无奈的看这鹰王,不只是该笑还是该哭,因为鹰王叼来的是一只鞋子。

    “看来,我真养了只傻鸟....”他拿起鞋正准备丢回河中,却突然发现鞋子上满是血迹,已经凝固在鞋上,河水都冲刷不去。

    正在凡明纳闷的时候,却突然听见索塔的呼喊“凡!快看河中央!”

    凡明寻声看去,只见一具尸体从上游飘下,凡明看到尸体的脚上只穿了一只鞋,心想这鞋子一定是这尸体的。

    这时,索塔已经将尸体抬到了岸上,对与索塔这蛮货抬着具尸体还是小菜一碟的。

    凡明与索塔仔细的观察着一具尸体,只见他全身已经被水浸泡的泛了白,本来就不瘦的身体越发的肥胖。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眼中有恐惧也有无助,浑身都是血污,脖子上有一道血印,看来这是致命的一下。

    “咦!这不是村里的铁匠奥托吗!”索塔看着看这张脸冥想片刻后突然说道。

    凡明也仔细查看,果然是铁匠奥托,他的短剑和箭头都是由奥托打的,所以认得他,并且对他大方直爽的性格很是有好感。“不知是谁这么狠,竟然下这么狠的手。”

    奥!我的天啊!快看....索塔指着小河,眼中全是惊悚。

    凡明闻声回头看去,只见河中漂流者无数的尸体,黑压压的几乎都盖住了河面,整个河面都被鲜血染红。

    凡明满脸的惊恐,几乎是爬向河岸,看着满河的尸体脑中一片空白。

    突然,一道灵光闪过脑子,“奥!不!是村子里的人!出事了!索塔,快回村子!”

    凡明现在脑子里想的尽是村子、老头还有安雨馨,心中不断地祈求着圣主保佑他们没事。

    就这样,他跌跌撞撞的跑向村子,似乎离开村子前的不安感现在愈发的强烈起来........(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愤怒之火

    待凡明来到村子的时候,村子已经是一片狼藉,烧的只剩一点的房屋,遍地都是尸体,还有趴在尸体上啄食的乌鸦,到处的断壁残垣,空气里遍布的血腥,还有空中盘旋着发出低鸣的乌鸦,似乎是来自地狱的死神正收割着这片土地,诅咒着这片死亡之地。

    凡明此时脑中一片空白,看到眼中的一切,再回忆起不久前朴实的村民们还活生生的在他面前,可现在....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时,他忽的想起老头和自己的未婚妻,心中由难以置信转为惊恐,这是他唯一的家人了,在他心中没有了他们自己就是在一次的毁灭...“雨馨!老头!”凡明叫喊着冲进了修道院。

    “奥..不..他妈的,不!”此时他看到的一幕让他的心都要碎裂...他无力的跪在地上,一点一点的爬到老头身边,手颤抖的伸向他,在接触到老头皮肤的那一刻,传来的不再是那温馨的暖流,没有那温暖的体温,取而代之的是冰冷,可以将人冻结的冰冷,那冰冷顺着手指传向心脏,那一刻心脏似乎也被冻结。

    老头被死死的钉在教堂中心的十字架上,头无力地垂在一旁,心脏处插着一柄匕首。整个身体显得十分凝重。

    凡明将老头从十字架上放下,颤抖的双手不知道该怎么放置,此刻,他心中说不出的悲愤,却又是那么的无奈,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老头冰冷的身体哭泣。

    “奥!不,雨馨,还有雨馨..”他发疯似的冲出修道院。四处的寻找。

    现在,雨馨是他唯一的希望,可是,不行还是来临...在修道院外的一口井边,安雨馨静静的躺在长满野花的井壁旁,手中是那把临别时凡明送给她的匕首,此刻。却深深插在自己的心口。

    凡明无力的跪在她的身旁,双手捧起她,将他拥在怀里。那毫无温度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冻结着他的心。

    “亲爱的,我回来了,亲爱的。看看啊!是我。我是凡明...那个陪你看星星..给你取名字的凡明啊!你睁开眼睛看看啊!...我们不是要结婚的吗!我会向你父亲提婚的,我这就去,亲爱的!求求你..睁开眼睛啊..告诉我你没有事..告诉我啊..”凡明泣不成声,脸紧贴着她冰冷的脸,温热的眼泪滑过她的面,掉落在他青丝上...凡明的呼唤她已经听不到,只是双眼还在睁着,眼中没有了那动人的妩媚。却是浑浊的灰..似乎是在盼望着..盼望着自己爱人的回归,似乎在那死亡来临的一刻。他还在思念着她的爱人...而这一刻..他归来了..而她.却再也看不到了..空气中已弥漫了冰冷,雨水慢慢地在这冰冷中挥洒,打在凡明的身上,却疼在他的心里。当你真正去做些什么的时候,往往也是很多事都无法回头的时候。

    凡明与赶到的索塔一起将老头与雨馨的尸体埋葬在一棵高大的梧桐下,凡明呆呆的看着,这里,曾经是与她一起看星星的地方,这里曾经是她离别他的地方,这里他曾经答应她会让她成为最美的新娘,而现在,这里,他似乎能看到倔强的老头为守教而死,深爱自己的未婚妻为不受侮辱而自杀,这里成了将他的心灵毁灭的地方。

    过去的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闪过,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刻骨,与老头的,与雨馨的,都变成了一幅幅的图画,深刻的记在脑海..凡明眼中的泪水此刻却早已干涸,脸上的悲痛也变成了决绝。

    “不管是谁干的!我要杀了他,今天他给我的,我要十倍的还,百倍的还!从今天起我凡明要让这个世上欠我的人都去死!!”

    随着一声凄厉的叫喊,凡明眼中已尽是怒火,身体里凝聚的血石的霸道之气浑然而出,变成了一个气场,环绕在他身上,此刻他爆发出了他恐怖的力量。

    ‘哇哦~哇哦~’远处,原本一直在上空盘旋的鹰王,此刻却冲着一树林里不断的叫着,凡明知道,鹰王在此刻报警,一定是有敌情。

    愤怒已经冲昏了头脑,他已经不再多想,不顾索塔的叫喊,冲向树林,在他看来,这也许就是那个让他失去爱情我亲情的祸首。

    来到密林里,只见密林外的小道上有一队骑兵,打头的骑士手中拿着一杆画着黑熊的旗帜,而在骑兵最后的马车上,却放着许多财务,明显是劫掠而来,其中最扎眼的,便是一个黄金的十字架,那上面独有的红宝石镶刻凡明一眼便可认出,那是老头的,是他唯一值钱贵的宝贝。

    凡明看到这,已经十分确定这些便是那些强盗,他的愤怒已经充满全身,气场逐渐变大,甚至发出火红的光,他现在如一头愤怒的狮子般的,冲向了队伍。

    而此时,骑兵队还没事似的互相谈笑着,当凡明冲到第一的骑士马前,将他连人带马一起撕碎的时候,那个骑士还在打着瞌睡,甚至都没有发出一丝的喊叫。

    但马的悲鸣却惊动了众人,他们看到恶魔般的凡明时,都被吓了一跳,以为遇到了魔鬼。

    凡明继续冲杀着骑兵队,碎在他手上的骑兵已经数不胜数,他所到之处无不是碎肉一地,顿时队伍开始慌乱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板甲的骑士高声的呼喝,似乎在指挥者队伍,果然,这些训练有素的骑兵迅速的变得整齐,虽然面对近乎疯狂的凡明,仍是惧怕不已,但骑士的信念仍督促着他们勇敢的作战。

    凡明也发现了那个高声指挥的骑士,顿时血脉喷张。向他扑去。

    沿路不断的骑兵向他冲来,都被他连人带马砸进泥土里,有的甚至整个头对碎成了渣。终于,他杀干净了所有的骑兵,只剩下那个黑色骑士,和他的几个扈从。

    骑士看到凡明那恐怖的力量早已吓得腿软,已经准备策马逃跑,凡明暴喝一声冲向他,可是被忠心的扈从挡住。

    凡明高高跃起。伸出双手分别从马上把他们拽下,然后重重的撞在一起,当即。两身钢铁盔甲顿时变成了两堆变形的废铁,两个扈从也顿时丧命。

    黑色骑士看势不妙早已逃跑,凡明正欲追赶,可是由于刚才爆发的力量过猛。此时身体里的能量已经尽数消耗完。

    凡明摇摇晃晃的追了几步。可是身体早已不支,“不!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报仇!不!我要报仇”呼喊声渐渐变弱,凡明再也吃不住,倒在了血泊,眼中闪烁着惋恨。

    迷离之际,只听见索塔的呼喊,和一声熟悉的呼唤,凡明便不省人事....那声音的主人。便是雅米拉,此刻她正领着一班小弟还有索塔一起赶来。为什么他们会在一起呢?镜头回放..此时正是凡明一行刚离开城堡,在城堡内堡的主厅里..“小姐,真是太感谢您了!我亚斯就算是舍了这条命也要报的您的恩德的!”

    “好了好了,这不是什么大事,以后别再做这些蠢事了,下去吧!”雅米拉并没多想的收留了亚斯。

    而此刻,雅思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亚斯离开主厅,并没有去自己的岗位,而是来到了主堡后的卧室。

    此刻,库伦正迷迷糊糊的睡在床上,“头儿、头儿、亚斯呼唤着库伦,见他没有醒,便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打开后里面是黑色的粉末,他将这些粉末一点不剩的都倒进了桌上的杯子里,走向库伦的床边。”

    “头儿!醒醒,该吃药了!”亚斯一脸的奸笑,趴在库伦的耳边呼唤着。

    “我听得见!我还没死呢!”库伦被亚斯吵醒心中一阵懊恼。

    “是是...头儿健壮的很呢!”亚斯谄媚着“快,把药喝了吧!”亚斯端起水杯,送到库伦的嘴边。

    而库伦也并没有犹豫,平时喝药惯了,所以今天跟本没有一丝警觉,再加上已是膏肓之体,他已经不抱什么生的希望。

    药入口,不一会就全喝光了,亚斯看到这心里又是害怕,又是激动,‘是你们先对我不公的别怪我了!’库伦喝完药后安静的‘睡下’这药本是用几种毒草提炼而来,是斯瓦迪亚王国的巫师所炼,喝下后没有一丝痛苦,犹如睡着般安静。

    入夜,城堡上只剩三两的守卫,因为这里隐蔽之极,根本不会有人找到,所以过惯安静生活的山贼们已经对守卫相当放松,甚至在城堡上打起瞌睡。

    “嗨!你们几个醒醒,都精神点!”说话的是莱姆,由于为头儿找到医生,所以为了嘉奖,提拔他为城堡守卫队长,虽然是新提拔的,但是山贼们对他还是很尊敬的,因为在他们当中莱姆无疑是最能打得了。

    “是..可是..队长,这里几年都不会有个人来,我们这么紧张干吗!”守卫们有些报怨的说。

    “懂什么你们!现在头儿病重!小姐还年轻不能独当一面!所以指不定就会有人趁我们群龙无首的时候来偷袭!那些卑劣的领主们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莱姆提到领主,眼神中露出一丝愤怒..跟守卫简单的交谈后,莱姆继续巡查着城堡,他来到城门旁的小树边准备撒个尿“这季节真好,不冷不热的,嗯~哼哼~~”

    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四处闲看,正当他抬头看向城墙的一角时,却发现一个身影正在晃悠,手里还举着一个火把,他突然感觉事情不妙,刚要冲出去,可心里又想‘不如看看他想干什么!’只见那身影晃了一会,又四处打探一会,见没人发现他,便偷偷地溜到城门边。(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这是,莱姆也看清了那人影的样子,正是重新被收留的亚斯,他正在费力的掰着吊桥的升降杆,可是瘦成牙签的的他,怎么可能掰动那要有两百多斤力气才动的吊桥升降杆。

    “嗨!这不是亚斯吗!在干嘛呀?这么晚了,来锻炼身体吗?”莱姆大声的嚷嚷着,声音故意很大,惊动了周围的守卫,都聚集到这边来。

    “啊!..我...我..”亚斯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队长!有敌人!从树林那边过来了!”这时,城楼上的守卫大声地发出警报。

    “什么?有多少人?谁的队伍?”莱姆迅速跑上城楼,守卫们也是一片慌乱,只见远处密密麻麻的全是火把,看样子有百十号人,由于天太黑并不能看清旗帜。

    “哈姆!快去叫小姐!告诉他有敌情,还有把亚斯关起来,一定是他把他们引来的!剩下的人快点就位,敲响警钟召集人手,守卫城堡!”莱姆有条不紊的指挥者,这一刻他似乎又感觉到了,那好久都没有过的激动,一种渴望战争的激动!

    远处的队伍中,“王子,我们的人手够吗?看样子这是一个挺坚固的城堡呢!”扈从在黑盔骑士的身边说“放心好了!那个亚斯会让我们满意的!我相信,钱对他这种人还是有一定的诱惑力的!”黑盔骑士不屑的说,似乎他对攻下这座城堡很有信心。

    一堆人缓缓的来到城下这是一骑骑兵奔来“王子殿下,城门并没有开。而且城上戒备森严灯火通明!”

    “什么!怎么可能!可恶的亚斯,他背叛了我们!这些劣等的罗多克矮子!”被称为王子的黑盔骑士,抬头看了看城堡。眼中的自信已经消失,最后只能失望的说一句撤退,领着队伍离开。

    “小姐!他们走了!你看那旗帜!好像是斯瓦迪亚人的...”由于队伍离近,被灯光照亮的旗帜清晰可变,正是斯瓦迪亚王国的黑熊旗帜。

    “还真是的!看那身盔甲,父亲说过,在斯瓦迪亚只有皇室贵族才有钱资格穿全套板甲。!”

    “那小姐。那是皇室的人吗!他们来这里干什么?你看!他们好像走了!肯定是发现城门没开走了!”

    “啊...他们能来到这里,看来新一波的战争又要开始了...”

    “小姐!你看,他们队伍里有好多财宝!一定是抢劫附近村子的。现在又想来占我们的城堡!这些可恶的贵族们...”

    “嗯...啊!不对!鲁迪村!糟了!集合队伍,去鲁迪村!”雅米拉看着他们走远,突然想到凡明。

    于是,一路跟踪着他们。就到了鲁迪村。看到村子一片狼藉,雅米拉不由得担心起来,正在这时,他们听到索塔的喊叫,便于索塔一同奔向树林...

    等他们来到树林,看到的却是满地碎尸,这情形让他们不寒而栗....

    醒来后的凡明已经身在索伦山的城堡中,四周空无一人。似乎还是在夜晚。

    他想起身,却感觉浑身无力。那次过度的爆发,使他的身体能量消耗殆尽,无力的靠在床头,眼睛呆呆的看着屋顶。

    他发觉自己是做了一个梦,一个很模糊但却又无比真实的梦,从来到这里,到遇到老头和艾丽尔再到他与艾丽尔的爱情,最后是这一切的失去,原本,自己应该有个幸福的家,有爱他的妻子,有老头的谆谆教导,有大大咧咧的索塔,可现在....一切都毁了。

    他无数次的后悔过,如果能早回来一天,如果能连夜赶路,如果...可现在一切都为时已晚...一次次的悔恨,最终,让他把这一切都归于这个乱世,都归于把他毁灭的乱世,他紧紧地咬着嘴唇,甚至都流出了血,他默默下决心,他要征服这乱世,他要改变它,他要让让他失去一切的人百倍的偿还...“你醒了,吃点东西吧”雅米拉走进来,把手里的面包和热汤放到一旁,发现凡明仍旧是呆呆的看着屋顶,似乎根本就没听到他说什么。

    “我都听索塔说过了,你的事,我很抱歉,希望你能想开点!要是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尽管说!”

    “知道是谁干的吗?”凡明仍旧看着屋顶,冷冷的说着。

    “是..是斯瓦迪亚人,看穿着应该是皇室的人!”随后,他把自己看到的和知道的向凡明说了一遍。

    “斯瓦迪亚、皇室、黑盔骑士,哈哈...我要让整个斯瓦迪亚流血!”凡明仰天大笑,冷冷的说道。

    雅米拉看着凡明,似乎这一刻,她已经完全不认识他了,他的脸上不再是清新、活力,取而代之的是冷酷、决绝、冰冷,似乎是一头嗜血的魔兽,让人悚然。

    “带我出去走走吧,我想看看,这世界最后的宁静...”

    “嗯?奥,好吧..”雅米拉不解的看着凡明,似乎听不懂凡明所说的,更不会察觉到,整个卡迪亚大陆将在这句话的带动下,走向动荡。

    走出门外,耀眼的阳光刺痛着凡明的眼睛,但他却还无感觉“会不会刺眼啊!回屋吧。”雅米拉看着这耀眼的光,担心的说。

    “呵...最痛的事都经历过了,这点痛还算什么。”凡明不屑的说,那一脸的决绝让人心寒。

    “我睡了多久了?雨这么快就停了吗?”凡明看着早已干燥的地面询问者。

    “你都睡了两天了,从索塔把你背回来那天开始,奥!对了!”说着她从花布裙的口袋中拿出一个小酒囊,那是索塔的,他从不离身。

    凡明惊讶的看着这个酒囊。眼神尽是疑惑,“奥!别担心,索塔他说要去走走。他说不习惯这里憋屈的生活,他还让我把这个酒囊给你,说,既然你能驯服鹰王,那他按照约定就戒酒...”雅米拉向索塔说着。眼中也流露出些许的无奈。

    凡明接过酒囊,看着这最后一个亲人留给他的,他明白。他是不想让人们看到他伤心,老头是索塔唯一的朋友,几十年的老伙计。对于老头的死,索塔也受了很大的打击。但既然他要走,即便自己留,也是留不住的。

    “还有一件事...请你能答应我...”雅米拉看看凡明。眼中却婉转着些许泪水。

    凡明看着这个一向都很坚强的女孩。眼中竟然会有泪水,不禁好奇是什么样的事能攻破这坚强的心呢?于是问道“什么事?你帮过我,对于你的事,我会尽全力!”

    “我想...让你接受这个城堡,和整个索伦山的子民。”雅米拉真诚的说。

    “奥?为什么?”凡明对于雅米拉的要求很是惊讶,对于索伦山的库伦一伙,很可以说是一支实力强进的武装,再加上这并不是普通的强盗团伙。这里还有两百多户人家提供的税,还有过往的商人所交的税。只是这些便可以让两三百人的军队衣食无忧,更不用说这里还有用着设施完备的铁匠作坊,磨房,布料作坊等等。凡明此时正需要这样的一个根基,来发展壮大自己。

    “我父亲死了...呜呜...现在没人可以带领他们,我只是表面对他们凶,可我根本撑不起这么大的家业...所以..你一定得帮我!我相信你!你是唯一有能力管好这里的人!”雅米拉一提起他的父亲,便忍不住的哭起来,泪水打湿了她的黄发。

    凡明看到美人啜泣的这一幕,顿时感觉不舍,又想起了她的雨馨,没有我在也许她也曾这么无助的哭过吧。

    他轻轻地将她的头放到肩膀上,女生在无助时也许最需要的,也许只是这么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好吧,但你也要答应我,既然你把这些给了我,那就属于我,我将会把这里变成一个坚固的堡垒,这也将是我征服之路的起点!所以,我做的是你都不许阻拦,这样我便愿意接受这!”凡明认真的说着。

    而雅米拉抬起头,眼中尽是委屈,连想也不想的便答应了。

    “呵呵...走,跟我来!”雅米拉看到凡明答应了,脸上洋溢出小女孩般的欢笑。

    两人来到城堡的中央,这里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广场,雅米拉敲响广场上的钟,听到钟声的山贼和平民相继赶来,把广场围的水泻不通。

    看着广场上站立的两人,人群中开始猜测,是什么事聚集他们,也有更多的人在讨论着这个没见过的怪异长相男子跟他们小姐的关系。

    对于凡明,大多数的山贼和守卫还都是见过的,再加上那天在宴会上他精准的箭术,还有传的已经神乎其神的以一战一百的壮举,更是让他们尊敬加崇拜!

    “大家安静!我!代表我的家族,尊贵的葛瑞福国王忠实的封臣马特阿斯公爵所册封的自由骑士,库伦家族,现在我以我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者的身份,将我已逝父亲的骑士称号赐予勇敢而尊敬的被誉为圣子的凡明。”

    “现在,凡明,你愿意接受我的骑士称号与册封吗?”

    “我愿意!”

    “那,请你跪下!”说着,她抽出骑士剑,用剑尖指着凡明的背。

    “从今天起,你便是凡明骑士,我要你发誓仅以圣主的名义发誓,在我的骑士生涯中,我必将宽厚仁慈,怜悯和善待弱者,绝不施威于手无寸铁的人群,善良的妇人和儿童均为我的保护对象,凡落难之人有求于我,定当竭尽全力,在战斗中,我必将勇敢地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捍卫我之所爱,至死不渝,谦卑、正直、牺牲、公正、荣誉、英勇、怜悯将成为我们永恒的精神!你做的到吗?”

    “我可以!”

    “好了!凡明骑士!请起来吧!以后你就是这索伦堡的主人!这些便是你的子民!请你善待他们!”说着雅米拉走到广场下面,并示意凡明说些什么。(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一章 斯瓦迪亚的入侵

    索伦山中。

    在凡明的鼓励下,人们开始积极的备战,军人刻苦训练,农民辛勤农耕,虽然比平时要辛苦很多,但人们都没有怨言,这都得益于凡明的战争宣传。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国家观念,更没有自由之说,但凡明给他们过早的灌输了这些来自后世的先进思想,使他们有了比他人更团结的观念,让他们懂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和后代。

    凡明也没有闲着,他将索伦山的统治体系进行了整合与改革,他让一些猎户搬到山脚下,这样就能够作为他的眼睛,只要有人进入,他都会第一时间知道。

    他又将军队做了整合,把军人分为职业军人和役期军人,顾名思义,职业军人就是终身服役的,而役期军人便是有一定的服役期,期满便可以回家或是选择继续参军或转为职业军人。这种新式的服兵役体系,直到后来的大帝国成立一直延续。

    将原有的一百名雇佣兵出身的山贼全部编入重甲兵,将整个城堡中最好的盔甲都给了他们,并且每人配有大剑和轻斧,刚好做到了人人武装到牙齿。这样的兵种,远可以用锋利吓人的大剑挥砍,直接将人劈成数段,要是贴身战,也可以弃大剑用轻斧劈砍。这样的兵种就是步兵中的王者,几乎是移动的碉堡,坚不可摧。这一队由他亲在带。平日里也有他教他们由索塔教他的剑术。

    而剩余后来的农民出身的山贼,又从农民中招募了一百人。总共凑够了两百人,将他们编入长枪队,人手一根六米左右的长枪。枪身木质,枪头便是拆用了原有长矛的矛头,因为没有了盔甲,便将城堡中剩余的几百套皮甲给了他们,看起来也算整齐,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长枪兵是克制骑兵的最好利器。若果说穿着全身铁甲的骑兵是坦克的话,那这些长枪兵就是坦克的的克星,而且长枪兵不需要太多的技巧。最重要的是要勇敢、纪律和队形!能保持任何时候临阵不乱。

    但长枪兵非常受地形的限制,特别是起伏的地形,对于队形影响极大!所以,凡明又给他们装备了短剑。这样一旦受制。便可以拔出短剑近身格斗,虽然失去了优势,但也可自保。长枪兵便交给了莱姆,他似乎在山贼中很受欢迎,有一定的威望能保持长枪兵的纪律。所以他们的训练项目就是队形与团队协同作战。勇气暂时没办法练,只能靠战场上实践!

    同时,凡明又找了五十名又瘦又矮的农民,让他们人手一把镰刀。专门在长枪兵阻挡住骑兵的时候,钻到枪兵的第一排。用镰刀收割马腿,马腿也是骑兵最薄弱的地方,就像是坦克的履带一样。这活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会割麦子的就会割马腿,这一队便跟随在队伍后面,随时听令。他们的训练项目便是钻洞,和快速的收割东西。

    又以自由凡明的名义,征召山里的猎户,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仅仅几天就来了一百多的猎户,凡明挑选其中最善射的一百人,将他们组成弓箭手队,统一使用传统的长弓,这种弓不仅力大,还轻,极易携带,记得在前世某两国的战争中,就是这长弓兵大败数倍于己的骑兵队!

    这支部队有一个十分有威望猎户带领,他叫格林,三十岁左右在这索伦山打了十几年的猎,对于索伦山的一草一木了如指掌,他们的训练任务便是每天穿梭于林中打猎,一来训练他们的野战能力,二来打来的毛皮能增加点收入,肉食可以改善伙食!

    然后,他将截获的斯瓦迪亚的财货变卖,得来的钱全从杰尔喀拉买了生铁等的战争资源,又让铁匠招募相当数量的学徒,让仅有的五名铁匠,一人带十个,十人为一队,这样就是五队五十人,让这五队每队负责打造中的一道流程,然后做熟练后在互换师傅,这样不久就会带出精通打造的五十名铁匠,而且还不耽误制造兵器!

    为何凡明要如此重视铁匠的培养呢!那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还是以骑兵为霸主的,在这多山的罗多克也许是步战的天堂,但要是到了平原,或是出了罗多克,那这些步兵的境遇将不得而知,所以为了对付骑兵,凡明想到了赫赫有名的陌刀!

    陌刀,是唐刀的一种,身长而利,肖铁如泥,但却身重四十余斤,前世有名的陌刀将李嗣业带领的陌刀兵,就是吐蕃骑兵的噩梦。

    所以凡明要大量采购生铁,并且大肆培养铁匠,在技术方面凡明要感谢前世的化学老师,幸亏他课上拓展的各种武器及火器制作,外加凡明又有这方面的爱好,所以对于猝火等等的工序他了如指掌,便将方法跟注意事项都告诉了铁匠师傅。

    乐观的是,铁匠们打造的第一把陌刀与他想象的一样,甚至超出了他的想象,但不乐观的是,由于工艺复杂,即使分工明确也只能保证每月20把的产量,更何况平时还要打造军中常备的箭头等等...所以要想全部装备重甲兵,还要等七八个月。

    再来看看生产方面,由于他的演讲让巡游诗人和商人们对他大肆美化,凡明被誉为平民的保护着,自由的领导者等等一大堆头衔!

    这样便吸引了许许多多周边贵族领地的农奴,来到他的领地,正好城堡周边有大量的土地,这里有罗多克王国中最难得一见的平原地,便给耕种带来了便利!

    所以凡明下令,凡是来到这里的农民,都可以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为了公平起见,土地都要抽签,来看自己得到的是哪一块。得到土地的农民,只要与凡明签订一份土地协议,只要每个收获季。向他交纳十分之一的税,便可拥有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这个协议,无疑让那些逃离来这里的农奴们将凡明誉为心中的神!那地位绝不亚于他们的圣主。

    而为了鼓励参军,所以对于家中有家人在军中服役的,每个收获季家中只缴纳二十分之一的税,并且每个播种季节,还可以从凡明这里免费领到一些种子。

    对于薪酬也是整个大陆最高的!为每月3个第纳尔。队长每月6个第纳尔,要知道在卡迪亚,平民家中就算每月不吃不喝。也就能省下一个第纳尔。

    还不止这些凡明更是自创了一套完整的军人福利体系,凡是从军伤残不能劳作的,家中每月可领取5个第纳尔,不幸战死的。每月可领取10第纳尔。并且不管战死还是伤残,家中每月的粮食用度皆由凡明供给。

    这样的从军体系,在整个大陆中是前所未有的,在大陆,士兵们被当做狗一样对待,并且草视士兵的生命,薪金也是时有时无的,更不用说什么福利和待遇了。

    所以对于凡明优厚的从军待遇。和对军属的保障,无不是争相报名。甘愿为凡明效死命!这也成就了日后大陆最强军的威名。

    对于商业,凡明也是大力的鼓舞,商人在这个年代被看做最低等的职业!教会认为商人为了逐利,而不择手段,所以看作是卑劣的!所以对商人有很多的禁令!比如商人不得用肉食,不能骑马,甚至在一些地方商人的财产不受合法保护。并且商人还要承受繁重的税务。

    但对于凡明,他是深知商业对于经济好处,所以他命令,取消过往索伦地区商人的一切过路费,并且在城堡的一侧腾出一块地方建立商人会所,只要凭借由凡明办理的商人许可证,便可以免费在这吃住做买卖,但唯一的条件便是,商品必须要比其他地方便宜。

    对于凡明的这项决议,也许与多人看不明白,但雅米拉深深地明白,看似是少了也多的过路费的收入,但却吸引了更多的商人来到这里做买卖,能将这里的经济迅速繁荣,并且可以选择几个专用商人,授权将索伦的特产推广到他地,大大增加收入。顺便还可以收集到各地最新的情报!

    由于各项工作量太大,所以凡明将商业农业等的杂物交给了雅米拉,而自己专管军事,别说,雅米拉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做起这些来却展现了惊人的天分。于是,凡明也放心的将后勤交给了她。

    正在凡明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各方面的改革时,索伦山以外的的世界却早已乱成了一团。

    斯瓦迪亚的哈劳斯国王,一直想恢复曼尔斯大帝时的版图,于是穷兵黩武,开始了对各国的侵略,首当其冲的便是最弱小的罗多克王国。

    后来的史学家们将这一年命名为公历元年!

    公历元年一月,在哈劳斯国王与其弟弟哈伦哥斯公爵的带领下,克莱斯伯爵,戴格兰那伯爵,米乔德伯爵,拉法齐伯爵,迪斯平伯爵。兵分五路,共计十万雄兵向罗多克扑来。

    公历元年三月,克莱斯伯爵与戴格兰那伯爵合围库尔玛堡,库尔玛堡领主拉鲁肯伯爵向马拉斯堡领主贝兰兹伯爵求助,但赶到时,库尔玛堡已经攻破,拉鲁肯伯爵兵败被乱箭射杀,贝兰兹伯爵也在返程的路上,中了埋伏,被俘。随即马拉斯堡沦陷。

    公立元年五月,迪斯平伯爵在阿哥尔隆堡外的平原与加鲁德伯爵和塔尔巴伯爵的联军大战,最终迪斯平伯爵以平原骑兵的优势,三万人大破联军五万人,缴获辎重无数,加鲁德伯爵战死,塔尔巴伯爵下落不明。随后阿哥尔隆堡与格鲁恩沃德堡相继沦陷。

    公立元年六月,五路大军包围维鲁加,斯瓦迪亚军连续攻城不破,双方死伤惨重,围困维鲁加整整一月,城下横尸遍野,血流成河,维鲁加也变成一座死城。渐渐不支的维鲁加领主格特拉斯公爵向葛瑞福国王与马格阿斯公爵求助。

    公立七月初,葛瑞福国王正式征集六万大军征讨斯瓦迪亚侵略军,并征召所有罗多克境内的自由骑士与领主加入征讨大军....(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二章 凡明的阴谋

    索伦山。

    “手要这样,这样手上的力量才能集中,射出的箭也有力量!”

    “是,队长”

    格林正在指导着弓箭队,对于他这个打了十几年猎的猎户,对待弓箭早已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莱姆,这个格林果然有两下子,看得出他的箭术不在我之下,若是不是我在力量上强于他,恐怕,他早就超越我了。”凡明在城堡上看着广场上正在训练的弓箭队,不由感慨道。

    “头儿,您的箭术那哪是他们能比的!那简直是天下无敌啊!”莱姆极力的奉承着。

    “呵呵,你除了马屁拍得响还有什么狗响!”凡明揽着他的肩膀说。

    “呵呵,头儿,我放屁也够响的”莱姆嘻哈着。

    对于“头儿”这个称呼,凡明还是比较喜欢的,所以便默许了,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有名头’就在这时,一个守卫进来禀报道“头儿,夜莺送来的情报!”

    在索伦山,虽然是山里,但经过凡明半年的发展已经逐渐繁荣,甚至繁荣度不亚于中等城市,这要归功与对待商人的政策,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消息传递不灵通的时代里,这些商人便是最好的消息传递工具!他们也源源不断的给凡明带来了外面最新的情报。所以对于斯瓦迪亚的入侵,凡明早已知道!所以密切关注着。

    凡明接过守卫送来的战报,这些守卫是凡明精心挑选出来的。专门负责信息采集和刺探情报,由他亲自掌握。赐名夜莺,包括外围夜莺(多在大城市内以各种职业掩护负责收集和传递最新信息)。内围夜莺(专门接受过良好训练的士兵中的精英,负责打入各个军队和政要,获取情报,必要时可以直接接受凡明的狙杀、鼓动、和其他特殊任务)这些夜莺都受过凡明自由思想的洗脑,家人也受到很好的待遇,所以对凡明誓死效忠,是一群恐怖的死士!直到后来。大陆的人们都谈莺色变。

    “嗯!哈哈,贵族们的军队还真是不一般的白痴,竟然短短几个月就败的跟抹布一样了。哈哈”凡明不屑的说着。

    “奥?头儿,那上面写的什么?”莱姆看着凡明嘲笑的表情,好奇的问着。

    “自己看吧!”说着凡明将战报交给莱姆。

    莱姆小时候曾经做过神父学徒认识些文字,于是接过战报读起来“两周前前。国王接道战报。斯瓦迪亚联军联军七万将维鲁加包围,守军血战,数次击退斯瓦迪亚军,虽城镇未陷,但伤亡极大,现已穷途末路希望国王迅速支援,国王震怒,着急王室所属的五千名骑士。一万多士兵外加一万五千多农夫,组成三万人的王室军向维鲁加奔去。并且征召所有自由领地和下属的各个领主爵爷都带着自己的队伍加入,现在共计六万人正在菲德讷集结,准备赶往维鲁加救援,马特阿斯公爵也在三日前带领自己领地的三千名骑士和七千多民兵由杰尔喀拉出发,准备会和王室军,在维鲁加城外一起给敌人以痛击!”

    读完战报,莱姆首先是振奋,接着又是激动。“奥!头儿!我们也加入吧!这可真是壮观的一战!双方加起来有十四万人啊!真是可以载入史册的一战!我这就去准备!”莱姆激动得过了头,由于凡明的鼓动,索伦堡的人变得异常的好战,对他而言能参加这样一场浩大的战争是荣誉!

    “奥!不!莱姆!不要心急,我可没说要加入啊!”

    “啊?您是说...不加入!”莱姆惊讶的问,因为在他心中,凡明时时刻刻都在备战,所以现在战势来临,竟然不战,让莱姆十分惊讶。

    凡明看着莱姆惊讶的表情,明白莱姆所想的,便解释道“我们为什么要加入这场必败的战斗呢!”

    “必败?这....”莱姆更是木不着头脑了。

    “哈哈!领主就是领主!眼光就是高!”这时一直站在门口的青年人发话,只见他身材瘦小,穿一身白色亚麻袍,乍一看绝对是一个神父,但却有没有神父标志性的十字架。

    这便是听说凡明的演讲后,来投奔他的班达斯,过去曾是一个神父,有着许多新思想,但这却触犯了教廷法规被逐出,凡明见他由于思想灵活,不像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那么死板,又足智多谋,便把他留下,在自己身边做参谋,但这厮脸皮极厚,不仅在凡明面前没有上下之分,而且特能喝酒,且怎么喝都不醉,酒窖的酒被他喝了个底朝天,这厮脸上却没一丝愧疚!可见脸皮之厚。

    但凡明却不在意,他觉得但凡有能耐的人都有点“小爱好”所以对他放任不管,并且,将财务税收都交与他管,班达斯也看出凡明对自己的重视和大度,也对凡明怀有深深的尊敬和信任。对于工作也是尽心尽力,仅仅几天,便把索伦堡的村子管理的仅仅有条,财务也是分文计数。

    “哈哈...我的神棍军师!偷听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凡明叫着班达斯的外号开玩笑的说。

    “奥!我可没有偷听!只是有时想找您,看您在忙便没有打扰而已!”班达斯狡猾的辩解着。

    然后将一张羊皮纸展开,对着凡明说道:“我的领主大人,你看!这是刚刚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他做了三十几年的商人,走遍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于是便画下了这这张图,准备给后代经商时提供准确的路线,但我看到这个的时候,却发现其中大大不同的用处!我想大人明白的!”班达斯看着凡明,发出一阵阵的笑声。

    “哈哈!不错!正是时候!”凡明如获至宝的抚摸着地图,眼睛不放过地图的每一个细小之处!只有他明白。地图对于战争是多么的重要!甚至可以是战争的决胜因素!

    待过了好久,凡明才不舍的将注意从地图上收回,对着班达斯说“说说吧。你是怎么想的!对这次罗多克和斯瓦迪亚的战斗。”

    “还能怎么看!那些愚蠢的贵族们...额..当然这不包括您!他们竟然异想天开的要在平原上与斯瓦迪亚人作战!那简直就是自杀!”班达斯坐在桌子上,拿起果盘中的苹果边啃边说“啊?为什么?罗多克军又不比他们人少!再说他们还经过那么久的战斗,勘定很疲惫了!为什么又会是自杀呢!”莱姆不解的问着。

    “哈哈...莱姆,你还是嫩点啊!来,看看。”凡明将莱姆领到地图边,指着地图上标着维鲁加的地方说道“这里是维鲁加,你看。这四周全是平原,最擅长骑兵冲锋,而斯瓦迪亚人的骑兵不用我说了吧!再观我们这一边。几乎全是步兵,只有少数的骑士和贵族骑马,像这样一边倒的地理条件,怎么打!又怎么赢!”

    “奥!头儿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这还怎么打啊!那些贵族们都是白痴嘛!”莱姆恍然大悟地说着。

    在这个时代。西方人作战全靠蛮力。对他们而说,使用计谋就是被*的手段,脑子确实普遍不灵光,所以一场战争,打到最后,谁还站着谁就胜,不像聪明的东方民族,战争打的就是计谋!

    “那头儿。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被战吗?还是...”莱姆看着凡明,等待他决意。

    凡明思索片刻。便叫来一个近卫对他道:“你立刻让夜莺们打探战况,并且随时报告!一旦有战败的迹象,立刻传回来!”

    待近卫遵命离开又对莱姆说道:“你去告诉弟兄们,让他们抓紧训练,我们马上就有事可做了!”

    莱姆虽然有点朦胧感,但还是遵照凡明的意思去办“哈哈,我尊贵的大人!你可真坏!”班达斯,似乎早已看穿了凡明心中所想“奥!哈哈,真是什么事你都能看穿!”

    两人相视而笑...***********************斯瓦迪亚的围城营地“父王,我请求您能给我一支军队,我想您应该清楚,能干掉我们一百多皇家近卫骑兵的怪物有多可怕!还有那个可恶的山中城堡!现在他在我们的背后像一把恶毒的匕首,正准备在我们与罗多克老鼠战斗时,给我们一刀!那是多么危险啊!所以,只要您能再给我一支军队!我一定把他们的脑袋给您带回来当装饰!您知道的!我是多想洗血我的耻辱!”身穿黑色盔甲的王子跪在哈劳斯国王的身边诉求。

    不错这正是那个从凡明手中逃脱的黑色骑士,他是哈劳斯国王的长子,斯瓦迪亚王国合法继承人斯达玛王子,对于凡明,他恨之入骨,从上一次得知被凡明一人干掉了最精锐的王室近卫骑兵一百多人后,整个斯瓦迪亚都在嘲笑他,从小娇身惯养的他,怎能忍受这样的侮辱,便时时刻刻想着杀掉凡明,洗雪前耻,即使他有那让人恐怖的力量。

    “哈哈!我的孩子!你继承了我们家族的勇敢,好吧!那我就给你一千名士兵和两百名精锐的斯瓦迪亚骑士!去吧,洗雪你的前耻!”此人,便是斯瓦迪亚王国的国王哈劳斯,威猛无比的超强弱智,人称“哈老四”(话说他哈老四像经常疯狂的和他国开战,当不了老大,才得此称号)。斯瓦迪亚王国也被人们称为:丝袜国。

    他对于自己儿子所说怪物一样的凡明,只是把它当做是战败搪塞的借口,并没当真,但又看到儿子如此‘勇猛’便准了他的要求,他相信这些部队,对付一个小小的山贼领主,还是易如反掌的。

    王子听到哈老四准许了自己的请求,大为的高兴“多谢父王!我一定让会把索伦山夷为平地!”

    带着满满的信心,斯达玛王子出发了,他却不知道,这将是他走向死亡的一战.....(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三章 自由军团

    索伦堡的夜晚格外的安静,晚风吹动着树叶,月光拉长着一对对恋人的身影。罗浮的夜色,自然也少不了他们精心的点缀。这该是个静寂而又热闹,冷清而又浪漫的夜吧!

    这样的夜晚,也撩起了相思之人的心荡。

    窗边,凡明手中捧着葡萄酒,若有所思的望着这撩人的夜空,红色的液体在杯中摇晃着,如同是鲜血般,暖人的夏风拂过他的面颊,却不能解冻他冰冷的表情。

    他似乎又看到了雨馨,那个红发少女,那个差一点便成为他妻子的人。他想到了他们一起在这样的夜空下互相暖味着,他想到临别时那深情的吻,他想到了他们一起时的所有...他轻轻地抚摸着一件羊毛披肩,很是普通,但却是凡明再珍贵不过的东西,那里面暗含着的是金钱买不到的爱,是一对恋人最真诚的爱,泪水滴落在了披肩上,这泪水中,满是悔恨、伤心与思念,更加充斥着仇恨....吱~吱,随着一声尖锐的开门声,雅米拉披端着些食物进来“我亲手做的!尝尝吧!”

    他走到凡明的身旁,那动人的黄色长发披在肩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她舀起一勺汤准备喂给凡明,不想,却看到了他冰冷的脸颊,和那偷偷拭去去泪水的眼睛。

    放下食物,在背后深深的打量着这个男人,这个让他迷醉而又不属于她的男人。

    “她真的很幸福,即使死去了。也会被他的爱人深深地爱着、怀念着,好想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呢!”雅米拉脸上尽是羡慕。眼中却微微的泛红。

    “你不会懂得,这只有我们之间才会真正的了解彼此,深爱对方,可是....”说着,凡明将披肩放到鼻尖,深深的嗅了一下,就好像嗅到了她的味道。那淡淡的,让人难忘的鲜花的芬芳。

    “那...我呢?”雅米拉低声的问着,两行银珠。已经顺着脸颊流下。

    凡明回头看到哭得跟泪人似的雅米拉,有些不忍,刚要劝说,便听到阵阵的敲门声。

    凡明轻轻地拭去雅米拉的泪水“傻瓜。你有你的幸福!知道吗!”。随后变叫进了敲门的近卫。

    雅米拉走出房间,看着已关上的房门忧郁的说:“我在你心里,又是什么样的?”

    屋内近卫向凡明禀报道:“大人,据山下的猎户禀报,今天傍晚,有大约一千多人的部队沿着山道向山上进发,其中还有两百多的骑士,太阳落山时他们在离山谷还有几小时路程的地方驻扎。看样子准备在明天一早越过山谷,进攻城堡。而且他们似乎对进入索伦堡的路十分熟悉!”

    听到对方十分的熟悉进入城堡的路,凡明心跳顿时加速,抓过近卫来激动地问:“他们是什么旗帜?由谁带领?”

    近卫被凡明的举动吓了一跳,愣了一下接着说道;“据猎户说是斯瓦迪亚的黑熊旗,领队的是一个身穿黑色盔甲的骑士,看样子好像是个贵族!”

    ‘砰’凡明手中的陶杯在凡明巨大的爆发力下,应声而碎,“哈哈哈....真的是他!真的是他!”凡明近乎疯狂的大笑,这让近卫以为凡明被恶魔附身。

    “快去!我的好朋友!召集军队!让他们到广场来!我们有贵客要来了!”凡明激动地嘱咐着近卫。

    待近卫离开后,凡明看着窗外的繁星激动地说:“亲爱的!看看我怎么为你报仇吧!我要让他们为你付出代价,百倍的代价!”随后凡明穿起那件羊毛披肩,又套上一件银白色的盔甲,这身盔甲曾经是老库伦的,凡明看着拉风便收入囊下。

    来到广场上,这里已经被士兵们所包围。凡明站在广场的讲台上,看这这支军队,这支由他亲手训练出的军队,对于他们,凡明不仅仅给了他们优厚的待遇和对家人的保障,更加给了他们尊重!他们已将凡明做为内心崇敬的对象,整个军队的灵魂!是他们辛苦训练的心灵支柱!

    所以他们比别的军队付出百倍的努力加紧训练,使得他们不仅勇猛、威武、忠诚,而且他们有纪律,是一只真正的虎狼之师甚至整个大陆上来说,都是屈指可数。

    凡明看着这只虎狼之师满意的点点头,心想,自己的付出算是值得了。

    “兄弟们,我的朋友们!看到你们的精锐,你们的纪律让我非常的兴奋!这是在告诉我,你们没有辜负索伦堡的人民对你们的期望!你们没有让我们的先辈们失望!”

    凡明顿了顿接着说:“兄弟们!刚才,就在刚才,我得到了禀报,我们的仇敌,那劫掠我们的财富,烧杀我们的亲朋,贪婪而又可恨的斯瓦迪亚人又来了,他们又要像上一次一样,将我们当成是猪狗一样屠杀!烧毁我们的家园!侮辱我们的妻女!然后再将这一切夷为平地!你们愿意卑微的看着这一切发生吗?你们甘愿做他们的奴隶吗?大声地告诉我!”

    “不愿意!不愿意!不愿意!”

    “好!那就来吧朋友们!让我们拿起手中的武器,去打爆他们的头!挖掉他们的心脏!为我们死去的同胞报仇!让我们告诉这些斯瓦迪亚狗熊,我们不是被人奴役的民族!我们是自由的罗多克人!来吧!让我们在天上的祖先看看,他们的子孙是多么的英勇!也告诉我们的子孙,他们的祖先都是为自由而战的战士!

    让我们去告诉那些卑鄙的斯瓦迪亚人,每一个罗多克人都会为了自由而战!”

    “自由罗多克万岁!凡明万岁!”“为了自由!”凡明的动员得到了无数士兵士兵们的赞扬和欢呼。听他们高呼着自己的心灵偶像,他们为了自由而战!

    “现在!我给与你们自由军团的称号!从今天起。你们要记住,每一个自由军团的人都是高贵的!比那些高高在上的卑鄙领主尊贵百倍!因为你们是自由军团!因为你们为了自由而战!”

    凡明来到人群中高呼:“自由!自由!自由!”

    紧接着士兵们一齐高呼着,喊声震天。随着凡明大喊出发,自由军团的士兵们在索伦山独特的号角声中出发了。

    “雅米拉小姐!怎么看这次战斗!一场四百对一千的战斗?”班达斯对站在身边的雅米拉问到。

    雅米拉听到人数的比例也是犹豫一下,但最后还是坚定的说道:“肯定会赢得!我相信凡明!说罢便转身跑到城墙上,看着凡明离去的身影,独自发呆。

    “哈哈,我的大人,看来我这一生都要为你而服务了!”班达斯神色悠然的哼着小曲。回到城堡中去,在他看来,凡明想赢得这一战。太容易了!因为他明白,没有地形优势的敌人即使在强大,也斗不过这地头蛇!

    *******************索伦山中,王子的营地此时的王子正信心满满的坐在大帐中跟手下商讨着明日攻陷城堡后战利品的分配。还有回到怎么斯瓦迪亚。要怎么称赞自己的功绩。

    “王子阁下,明日一早,我们便可以占领城堡,到时候,就不会再有人拿什么把柄来诋毁您了!”

    “对对!到时候王子殿下只要将那些山贼们的头都挂在维鲁加的城门上,让那些胆小的罗多克人好好看看!跟我们伟大的斯瓦迪亚人作对是什么样的后果!”

    骑士们不断的谄媚着,对于他们来说,用骑士来消灭强盗。简直就是大材小用!所以根本就没把凡明他们放在眼中。

    “哈哈,你们放心。只要攻进城堡,那里的财富你们随便拿,我只要亲自砍下那个长相怪异,跟怪物一样的头!并且,会让父王好好的赏赐你们的!”

    “那,一切就感谢王子殿下了!”众人高兴地答应着,对于能巴结上王子,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以后飞黄腾达的阶梯!

    大帐里是欢声笑语、酒色声欢的宴会,而帐外,那些由平民组成的农民军团,却连饭都不能吃饱。这些都是来自陷落的库尔玛堡、马拉斯堡还有维鲁加周边的村庄中。

    因为连续的大战,斯瓦迪亚军也减员严重,不得不从刚占领的村庄中强行征募民夫,这些民夫从被征募来就没有被领主们当人看,一天只有一顿饭,而且还都是一些稀得都能照出人影的稀粥。

    “哼!这些可恶的领主,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在那里大吃大喝!让我们在这里吃这些东西!该死的”听到领主们的欢笑声,农兵们抱怨着。

    “就是!让我们为他们打仗,自己却在那里享受,这算什么!”这时越来越多的农兵聚集在一起抱怨领主们的恶行。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年轻的农兵,浑身破破烂烂“就是啊!你们看!这是一些什么!这是吃的吗!我们拼着性命给他们打仗,他们呢,什么时候又把我们当人看过!打仗的时候让我们冲在最前边给他们当炮灰,抢战利品的时候却把我们甩在大后面!这他妈的算是什么!”

    “哼!这些狗东西!”

    “哎...又有什么办法呢..”

    年轻农兵看着自己的语言成功的闪动起这些朴实的农民,便感觉时机已到。于是便开始了他真正的目的。

    “嗨!不过你们知道吗!这次我们要进攻的是谁吗!”年轻农兵故意卖着关子。

    看着其他人都一阵摇头,便说:“这次听说我们要进攻的就是那个自由领导者,平民的保护者,圣凡明”此时凡明的名号已被传的神话,甚至用上了’圣‘字“什么!就是那个领到罗多克人为自由而战的圣凡明!奥!天哪!我可不想跟他打仗!他可会是个好人!”“对啊对啊!那可是圣凡明啊!”

    看着自己的鼓动很有成效,便继续说道“再告诉你们个秘密,刚才啊,就在我们上山的时候,我在那边碰到了一个猎户,他看我们都是罗多克人,便告诉我,其实圣凡明早就知道我们来了!他早已埋伏好了数千人!就等着我们进他的埋伏了!”

    “啊!那我们不是死定了!对啊!那可怎么办啊!我可不想死啊...”

    越来越多的农兵聚集在一起,他们一听到自己会死,都不由得害怕起来。甚至有的都抽泣起来。

    哎!看在我们都是罗多克人的份上,我也不瞒你们了!“我有个姐夫在圣凡明的军中,本来打算今晚上偷偷跑去投奔他的!现在看你们也不容易,不如我们一起去投奔圣凡明!他对农民很好的!去了还会分土地,分房屋!当兵也有钱拿!还能受到尊重呢!”

    “对!我也这么听说的!圣凡明的领地农民生活的可滋润啦!”“可是,我们这么多人怎么投奔他啊?”“哎...是啊!我们人太多了”

    “这个不用担心!我有个计划!你们都凑过来!”年轻农兵像他们说这自己的计划,人们一阵点头,表示计划可行。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我这就去一趟圣凡明的军中!等着我回来,按计划行事!你们也赶紧去通知大家!记得!千万别让那些领主们知道!”

    农兵们商议妥后,便各自去通知伙伴,而那个年轻的农兵,趁着天黑翻过了军营的栅栏,消失在夜幕的森林中....(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四章 山谷之战

    凡明带领着四百五十人的自由军团和二十人的近卫急行军敢到了山谷(全步行,因为没马),一到山谷中,士兵们便累的张口气喘,毕竟从来都没有带着这么多东西跑这么远,所以对于急行军,那简直是折么他们。

    凡明看着已经累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心想,回去后一定要让他们练练负重跑!

    “莱姆,格林,你们过来”

    听到凡明的呼唤,莱姆和格林赶紧跑过来,看他们的样子,格林倒没事,毕竟是整日在这山中跑得,但莱姆就不行了,每天都在跟长枪兵训练队形和短刀搏斗,跟本就受不了这样的急行军,此时也气喘吁吁的。

    “莱姆,你把长枪兵分成两队,一队埋伏在在山谷的入口处的森林中,另一队埋伏在山谷出口处,记住!不要让敌人发现!埋伏好后休息待命!”莱姆听到休息,顿时开朗,立即领命下去安排。

    接着,凡明又对格林说道:“你带着弓箭队,到山谷两侧的峭壁上,将原先埋伏在那的巨石都推到峭壁边,准备好!记住听到命令后再推下去,否则不准妄动!办完后便埋伏在那休息待命”

    格林点头遵命,随后凡明将重甲兵藏在山谷边的树林,这支坦克部队,已经配备了铁匠们用七个月赶制出来的陌刀,精锐无比。凡明让他们随时待命,最后只留五十个身穿亚麻衫的镰刀兵和保护凡明安全的近卫在左右,他看看远处依稀的灯火自言自语道“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近卫上前禀报到:“大人,雷萨里特回来了。”

    近卫所说的雷萨里特便是那个鼓动农兵反叛的年轻农兵,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内围夜莺。在选拔夜莺的时候,凡明便看中了他优秀的口才和顶尖的战斗能力!便让他到自己最大的仇人斯瓦迪亚人那里去投军,并且找到那个黑盔骑士,刺探情报。

    可没想到,走到一半,便被入侵罗多克的斯瓦迪亚军抓了去当农兵,本想准备逃跑的他。却意外地被分到了王子的麾下进攻索伦堡,而更巧的是,那个王子就是黑盔骑士!

    这让雷萨里特大喜。便把情报偷偷留给了索伦山的猎人并告知了他的计划,猎人又把情报带给了正在赶往山谷的凡明,于是乎,便有了雷萨里特鼓动农兵一说。

    凡明亲自去见了雷萨里特“大人!事情进展的很顺利!那些农兵们被成功的鼓动了!就等着计划实施了!”看到凡明。雷萨里特禀报道。

    “恩恩!你做的很好!记得!一定不要让敌人发现!要不然事情就全毁了!”凡明叮嘱着。

    雷萨里特再三的点头答应“大人。你的话我都谨记了!我得赶紧回去了!不能让斯瓦迪亚人发现我不在!”

    “嗯!那就回去吧!”

    “是!大人”雷萨里特鞠一躬后便准备离开。

    就在雷萨里特转头将走时,凡明又嘱咐道“小心点!若是发现不对计划也可以取消,安全第一!”

    雷萨里特听到凡明的关心,甚至将他的命看做比战斗的成败更重要,雷萨里特不由感动起来,他心想‘大人这么看重他!就算是死也要完成大人的计划!’深深一点头后,含着感动的泪水跑向王子的军营。

    凡明看着朦胧的夜空,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不一会。雷萨里特便回到了军营中,农兵们看到他回来。都聚到他身边来,“怎么样?他们说什么?”

    “放心好了!事情进展顺利!圣凡明已经答应接纳我们了!”雷萨里特假装激动的向农兵们说道。

    “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解放了!哈哈!我都已经看到了我的土地和地里绿悠悠的麦田了!

    “哈哈...待会!只要大家按照计划,听我的安排,就没问题!”接着又补充道“千万要保密!打家都去准备一下吧!”

    已经是深夜,营地里已经是一片黑暗,只剩下篝火中的零星的火星,还有着一点点的光亮,四周只能听到微风吹拂树叶发出沙沙声,还有....这沙沙声中隐藏的脚步声。

    来人有五十多个,个个手中拿着破布缠绕起来的布包,这些东西极易点燃,每人还带有一对火石。

    “大人,现在就点吗?”一个士兵问道。

    “废话!现在不点难道留着三十晚上放花啊!”

    “啊?...三十...晚..晚上?”士兵没听懂凡明的话。

    “他娘的少给我废话!现在就给老子点,烧光他丫的!”凡明首先用火石点燃布包,然后丢到帐篷上,瞬间,油布帐篷便被点着。

    “士兵们也学着凡明点燃布包扔向帐篷,顿时五十多个着火的布包飞向帐篷堆,瞬间便点燃了这些帐篷。

    借着风势,再加上帐篷之间离得很近,火势瞬间蔓延,等到那些贵族们发现,自已早已经在火海中,甚至有的骑士还在做着梦呢自己就变成烤乳猪了!还是烤全乳猪。

    营地顿时大乱,呼喊声,求救声满天,营地顿时变成了火葬场。

    王子冲出帐篷,看到混论的场面并没有跟着慌乱,而是跳到一个高出,大声的指挥者士兵们,不要慌乱。

    别说,这王子还就是有威望,不一会营地里便不在慌乱,凡明躲在树林中看着营地里迅速变得有序起来,不得不佩服这支军队的精锐,竟然这样的境地都能整合起来!

    虽然放火失败,但反名也并没有指望靠防火来取胜,这还远远不是他的真正目的!

    ”大家跟着我,便往山谷里跑边大声的辱骂他们!我到要看看他们的熊皮有多厚!“说着。凡明带着五十号人冲出树林,朝山谷跑去,嘴中还不住的骂着斯瓦迪亚人是胆小鬼。是笨狗熊,懦夫,败类等等的,凡明已经下令怎么恶毒怎么骂,怎么恶心怎么骂,要的就是激怒他们!让他们出战。

    “王子,你看是那些可恶的山贼。是他们放的火!还在不住的叫骂!现在朝那边跑了!”王子的扈从禀报道。

    “妈的,老子听得见!今天就要把他们的头都割下来喂秃鹰!”王子恶狠狠地说,显然己经被激怒了!随后又下令道:“勇士们!我勇敢的骑士们!亮出你们的利刃!去教训教训那些该死的山贼!随我冲!”

    就在王子准备策马冲锋时。却被身边的扈从拦住“王子殿下!会不会是敌人的阴谋!”

    “什么阴谋不阴谋的!我们勇敢的骑士难道还怕山贼们小小的阴谋吗!”王子不屑的说。

    “不管有没有阴谋,何不让那些卑贱的罗多克农兵先去探探路呢!”扈从露出了阴谋的笑、“嗯!好吧!就让那些贱民先上!让我的勇士们随时待命”接到命令的罗多克农兵们并没有赶到悲愤,反而露出了高兴之色,“大家都装作烦恨一点!别让他们察觉到!一切听我的命令!”雷萨里特指挥着。

    因为农兵们没有帐篷。有提前得知消息。所以都在离的帐篷很远的地方,待火势烧起时,并没有伤亡。

    雷萨里特走在最前边带领一千农兵,向着山谷进发。

    “头儿,他们来了!怎么办?”莱姆询问者,刚放火回来的凡明。

    凡明再三确认只有农兵过来时,便放下了心“哈哈...果然中计了!放他们过去!告诉格林他们,这是自己人。放他们过去!”

    近卫领命跑向峭壁,而这时。雷萨里特领着一千农兵们已经冲到了山谷里,此时格林已经接到命令,并没有动手,放他们过去了。

    直到看着农兵们通过山谷凡明才向莱姆下令道:“让兄弟们开始喊!”

    随后,莱姆朝埋伏在树林里的士兵做了个手势,士兵们立马会意大声的喊起来“啊...不行了!顶不住了!快撤啊!快回到城堡了!”并且还不断地敲击着兵器,装出战斗时兵器碰撞声。

    果然,听到喊叫的斯达玛王子大喜“没想到那些山贼们这么不堪!勇士们!拔出你们的宝剑,随我冲啊!”

    “为了荣誉!”“与荣耀共存”

    骑士们各自喊着家族的口号,随着王子冲向山谷,战马奔腾,不一会便冲到了山谷里。

    看到骑兵都冲进了山谷,凡明大笑一声“哈哈!就是现在兄弟们!动手吧!”凡明大叫一声,第一个冲出树林,弯弓搭箭,还没看他瞄准,便有一个骑士死在了他的箭下。

    紧接着山谷的进出口立刻被隐藏着的长枪兵封死,峭壁上的格林看到下面已经动手,便下令将巨石一起推下去。

    顿时冲到山谷中的骑士们被落下的巨石砸成了人饼,鲜血碎肉横飞,一时惨叫连连。

    “糟糕!这些可恶的山贼!我们上当了!快撤,骑士们向着出口,冲出去!”有幸没有被巨石砸中的骑士们在听到王子的呼喊便开始向出口处冲去,妄想冲开枪阵。

    可是那些长枪兵们可不是吃素的!只听莱姆大声命令道:“放下长枪,稳住!好好教育教育这些狗熊!”

    枪兵们整齐的站成五排,将手中的长枪放平,首先冲来的骑士们突然发现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道枪墙,密密麻麻的枪头让人毛骨悚然,泛着寒光的铁器,在月光的反射下更加的寒气*人。

    此时骑士们已经无法选择,若是停下他们便会会死在后面的骑士的枪上,于是他们‘毫不留情’的撞在了长枪上,后面的想要刹住,可是已经为时已晚,惯性的作用让他们纷纷撞在了长枪上,被锋利的枪头穿过马颈,纷纷掉落下马,或是被后来的骑士踩踏致死,瞬间鲜血染红了山谷,由于骑士们身穿龙虾似的重甲,所以一旦从马上摔下来,那重重的一下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落马的骑士都嚎叫着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但也因为有这坚固的盔甲,让他们不至于被长枪杀死,所以只有小部分被刺中要害死亡,大多数的骑士都被打落在地上。

    就算没什么重伤的,也躺在地上,对于他们这些有骑士头衔的贵族,在战败后只要投降,便可以受到优厚的待遇,并且只要交够赎金后就能回到家中,即使现在被这些山贼打败相当丢脸,但也自以为是安全的。但他们错了,别人也许会用他们换赎金,但凡明绝对不会。

    “这些胆小的贵族们,以为这是在游戏吗!长枪兵向前推进,将躺在地上的敌人全部杀死!”凡明看着在地上装死人的贵族们大声说道。

    莱姆随声命令道“稳步推进!”(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五章 忠义的骑士

    长枪兵们踏着整齐的步子向最后的骑士们推去,经过有骑士在地上的地方时,便掏出短刀,割开他们没有防护的脖子,不敢相信的骑士们大声的辱骂着,或是重申着自己的贵族身份,但凡明却不吃这一套。

    从山谷两侧推进的长枪兵,将剩余的不到五十名骑士*到角落里,此时王子斯达玛在骑士的保护中,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

    这时王子的一个扈从看到这必败的战况,骑士的荣誉让他想起了现在应尽的职责,他大声地命令道:“该是我们向王国尽忠的时候了!大家都下马!保护王子骑马冲出去!”

    这不愧是一个好办法!但这也意味着,下马的人,将不会再生还。

    但骑士的荣誉让他们义无反顾,除王子以外的骑士们毫不犹豫的下马而战,他们将王子团团围在中间,在密密麻麻的枪阵中向着出口处冲去。

    果然,长枪对骑士们身上的盔甲几乎没有作用,反而骑士们手中的长剑,不断地削断长枪,砍杀枪兵,顿时,竟然杀出了一道血路。

    长枪兵们已经拦不住他们,并且渐渐的不支,凡明看的这一幕,心中一急,立刻下令长枪兵退后,亲自带着重甲兵支援。

    一场中世纪战场上的‘坦克’在这狭小的山谷中上上演.....

    随着重甲队的赶到,已经冲到山口的骑士们再一次受阻,双方盔甲对盔甲。陌刀对骑士剑,就像两队发疯的野兽,互相猛砸对方的盔甲。坚固的盔甲开始被砸得变形,撕裂,双方不断有人被砍杀,周围的士兵却帮不上任何忙,这是真正的强强交锋,比的就是技术和勇敢。

    双方经过十几回合的厮杀,但骑士终究是骑士。从小便受过正统化的剑术训练,干的都是杀人的活,而凡明手下的重甲队虽然前身是佣兵。也是干杀人买卖的,可毕竟不是从小接受过训练的,即使人数上占着绝对的优势,但时间一久。便呈现出弱势。渐渐地开始不支。

    凡明冲在最前面。他一刀将一个准备偷袭他的骑士劈成两半,盔甲根本挡不住他那令人惊恐的力量,更何况还有他手中锋利的陌刀。

    看到渐渐呈现劣势的重甲兵们,凡明开始感到骑士的恐怖,那战斗力,绝不是盖得!他百感交集,若是在这么下去,即使干掉这些人。自己也要损失惨重。

    要知道,这些重甲兵是凡明的精锐。也是他唯一的家底。

    就在这时,‘呯’的一声,一个重甲兵手中的陌刀,在于一个骑士手中的骑士剑碰撞时,骑士剑竟然因为挥砍的太久,被坚固的陌刀砍成两半,而陌刀竟然毫发无损。

    凡明大喜!陌刀的优势终于在这个时候体现出来,“兄弟们!砍他们的剑!”

    一声令下,重甲兵们纷纷会意,不在向骑士身上劈砍,反而朝他们的剑上砍去。

    于是乎,越来越多的剑被砍断,没有了剑,又没有速度,骑士们只能是任人宰割,战事也逐渐一边倒,由刚才的岌岌可危,变成了现在的单方面屠杀。

    一把把陌刀将骑士们的盔甲撕开,然后像恶魔的爪子一样,掏出他们的心脏,夺取他们的生命。

    “怎么会这样!这些魔鬼!”刚才领头冲锋的扈从骑士被这场面惊住,他没想到今天会死在这里!死在一群山贼手中,回头看看已经被吓得瘫痪在马上的王子,心中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感。

    “斯瓦迪亚的勇士们,现在已经别无选择,让我们用生命来回报国王给我们的荣誉吧!”骑士思想让他的勇敢和忠诚迸发,在这必死时刻,还能想着自己的国王,可谓忠义。

    已经失去兵刃的骑士们相互靠在一起,将王子围了起来“王子!我们护着你冲出去!”

    在骑士们的保护下,王子骑着马逐渐向外围突出,重甲兵们挥动着陌刀劈砍着骑士,他们撕开骑士们的盔甲,甚至砍掉骑士们的胳膊,一刀刀的剁在骑士们没有了盔甲的身上,鲜血喷涌。

    但骑士们却依旧不为所动,不管受了多少伤,只要还没死,还有一口气,都继续挡在王子的身边,护送着他冲出。

    整个战场已被血腥弥漫,银白色的盔甲被染成了深红色,重甲兵们挥动陌刀的手都已经麻木,就连锋利的陌刀,也因为长时间劈砍开始出现卷刃,不断地有骑士因为身受多刀而倒下,每一个倒下的人无不是已经被砍的血肉模糊,但剩余骑士们仍旧紧紧地护在王子身边,不能近其身,他们喷涌着血向山口艰难的移动。

    终于,在最后还有十几个骑士的护送下,他们来到了山口处,领头的扈从骑士艰难的露出一个微笑“成功了!王子快走!”他狠狠的拍了一下王子的马尾,马受惊而起。

    凡明看势不对,迅速一跃,一刀麾下,三个带着头盔的脑袋便落地,然后迅速回刀,劈向准备逃走的马。

    眼看就要劈中马尾,然而就在这时,扈从骑士身体向前一跃,正好挡在了前面,陌刀没入他的身体,喷涌出的鲜血溅了凡明一身,也就在这一瞬,马儿也扬蹄而去,枪兵们的长枪尽数已断,凭着短刀根本无法阻挡。而弓箭队怕误伤也没能放箭。

    看着马儿越过枪兵远去,凡明心中一凉,眼身由火热变成凶恨,他拔出没入扈从骑士身体的陌刀,然后发疯的挥向剩余的骑士。

    “他妈的!都他们的去死!”他一边怒吼着一边劈砍着剩余的几个骑士,那些可怜的骑士成了凡明发泄的对象,被他一刀刀的劈砍,渐渐劈成了肉末。重甲兵看到发疯似的凡明,都不敢靠近,站在一旁看着这血腥的一幕。

    直到凡明无力的将陌刀插入血泊,换身是血的跪在地上“主啊,你他妈的是玩我吗!”

    索伦堡。

    大战过后,空气中的血腥渐渐散去,尸体也被掩埋,血迹也会被雨水与泥土洗刷,而那记忆,却深深地触动着活下来的人,那血腥的场面正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中,告诉他们这才是真正的战争,带给这支军队的不是那伤亡的数字,和战利品的数目,而是成长!是向着最强大军队的成长!

    回到城堡时已经是黎明,城堡周围的村民已经聚在一起议论着,对他们而言,这场战争关乎的是自己的生命,但他们相信自己的领主,他们相信,主会保佑他们的圣凡明!

    就在这时,远处响起了悠扬的号角声,村民们纷纷朝那看去。

    远处,像森林般的长枪(已断)举枪移动着的长枪兵踏着整齐的步伐,随后是精锐的重甲兵,最后便是弓箭兵与那些农兵。

    整支军队庄严肃穆,没有任何杂音,统一而又不显娇贵,高傲但又充满杀气。

    就在凡明带着军队走近城堡的一刻,不知是谁第一个带的头,随后掌声轰鸣,村民们激动地看着这支军队,这支保护着他们的军队!人们口中不断地喊着英雄、好样的!而士兵们也骄傲的挺起胸,阔步走向自己的家园。。

    在经过人们自发组织的欢迎仪式后,凡明便解散军队,带着满脸的疲惫与忧郁回到城堡的卧室中。

    雅米拉蹦跳着走来,看起来很是高兴“凡!我们赢了!我就知道,你会胜利的!”

    “我累了,你回去吧”凡明拖着疲惫的声音“奥?你..为什么不高兴?我们不是打赢了嘛!”

    雅米拉看着凡明脸上的失落,不解的问着。

    她虽然知道凡明的事,但却并不知道凡明这次遇到的,就是那个黑盔骑士,那个恨之入骨的仇人。所以就更不理解凡明为何落寞。

    凡明并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地站着,看着窗外渐渐明亮的天空。过了好一会,才听到他沙哑的声音“是他!那个该死的斯瓦迪亚贵族!他们喊他王子,这次,竟然又让他逃了...就差那么一点,就一点而已...”

    看着凡明想小孩子一样的哭泣,雅米拉有些动容,她知道,对于凡明来说,是多么的渴望复仇,但看着机会在手中一次次的溜走,怎么能够不落寞。

    她抱住凡明的背,将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听着他的抽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么静静的抱着,直到太阳已经升起。生命从休眠中重新振作。

    “雅米拉,我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但是...请你等我,等我手刃那个该死的杂种后,我会给你一个说法的!好吗?”其实凡明早已明白了雅米拉的心思,这么久以来雅米拉对他的照顾,也让他为之感动,不论他怎样的故意疏远,怎样的冷落她,他都没有任何的怨言,现在凡明的心终于被融化,他知道该发生的是逃不掉的,该爱就爱该恨就恨,这才是一个男人的作风!“雅米拉看着这张英俊的东方人的脸,不由为之倾心“会的!只要能看到你,就算我只是个女仆我也心甘情愿!”(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六章 复仇与嫁祸

    看着雅米拉开心的泪水,凡明突然感觉自己一直以来只想着复仇,却从来都没关心过这个照顾她的人,不由感到自己对她是如何的不公。“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将雅米拉拥入怀中,轻轻的吻上唇间,慢慢的屋中弥漫起曲曲春意,凡明将她抱到床上,两块饥渴的心田顿时洪水泛滥,相互奉献出对方的纯洁....几番风雨后已经是正午,凡明来到了班达斯处询问这次战斗的情况,由于人手有限,所以没有都身兼很多职务,例如班达斯,此时还有负责战况统计。

    “奥,大人,现在有一个好消息还一个坏消息,您要先听那一个!”班达斯故弄着玄虚。

    “好的吧,我喜欢好消息!”

    “奥!那好吧!好消息就是,我们这次共歼灭了两百斯瓦迪亚骑士!没有一个活口!除了跑掉的那个!共缴获了一百二十套还能用的盔甲,剩下的都已经被砸烂,不能使用,便回炉当原料造新的了!还缴获了三十几匹战马,但没人会骑马。还有我们在敌人的营地中发现了一个装有一千第纳尔的箱子!已经抬回来了!”

    “哈哈!这么多!这下可发了!”凡明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对于这个刚起步的小骑士来说,可是一笔大钱。“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就是,这次我么一共战死五十人,重伤不可再战七十人,他们的抚恤问题。还有兵器损毁严重,要重新修补的费用,还有刚刚到达这里的一千多农夫的安排问题。这些共计要花去一千八百五十第纳尔”

    “什么!伤亡竟然会这么大...看来骑士的力量真的不能小觑啊,那就把那缴获的一千第纳尔付出去,剩下的再从钱库里提,哎...可惜了,这钱还没捂热乎呢!”

    “额...大人...不得不提醒您,现在钱库里最值钱的,就剩下蜘蛛网和老鼠了...”班达斯无奈的看着凡明。

    对于金钱。凡明从来都不敏感,他大力的建设索伦山,将库伦这几十年攒下的家底都用光了。可他却什么都不知。

    看着凡明为难的样子,班达斯小声的说“要不,您看,士兵的抚恤。是不是先....”

    不等他说完。凡明便大声的打断道:“不行!士兵的钱一分都不许少!他们为我战斗,都是好样的!我怎么能扣去他们用命换来的钱!这个不要再提了!”

    “钱的事,我在想办法,放心,会凑够的!”说罢,凡明便转身离去。

    看着凡明离去的身影,班达斯眼中露出了深深地赞叹“主啊!感谢你你赐给了我们一个仁德的君主!”

    这时,与班达斯一样感动的。还有门外的卫兵,他们听到凡明大话。不由得眼眶都红了,在那么多领主手下做过佣兵,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尊严...凡明回到了卧室,心中不断盘算,是不是该像那些小说中的大大们一样,弄出点什么来换钱?可是弄什么呢?自己除了化学还过得去,别的什么都不会啊...这时凡明的目光瞄过桌子上的大麦酒,突然灵光一闪,“对啊!就弄酒!

    这世道,都是一些发酵酒,度数低,只要自己蒸馏出一些高度数的白酒,卖给那些嗜酒的贵族们,那不是发了嘛!哈哈哈!天才啊!”凡明为自己的想法而激动,的确,在这个人人嗜酒的年代,若是能造出蒸馏酒,那将是滚滚的财运就在这时,屋外突然想起了近卫的脚步声“大人,有个猎户带着抓着一个敌人的贵族,那贵族穿着一身黑甲,还说是什么王子。”........

    听到近卫的禀报,凡明愣住了,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你说什么!谁!再给我说一遍!”凡明激动地抓过仅为说。

    “额...大人,我说一个猎户抓到一个穿黑色盔甲的贵族,他自称是什么王子,我们已经将他带到了城堡外!”近卫再一次禀报着。

    “圣主啊!您是在跟我玩吗!如果真是他的话,我以后一定年年给您老上香,求您保佑啊!”凡明一边说着一边拉着近卫向门外奔去。

    来到城堡外,这里已经被农民和士兵围得里三圈外三圈,并且还在议论着什么,有些士兵甚至在朝圈子中央唾弃着,近卫将人群拨开一条道让凡明进入。此时,人群中央站着一个黑盔骑士,头盔丢在一旁,一副落魄的表情,黑色的盔甲泛着幽幽的光,显得很是威武,可这威武,却被穿甲的人的落魄气质糟蹋了。

    凡明看着那身黑色的盔甲,他是怎么都不会忘记得,那个两次在他手中逃脱的血仇,现在,他就在凡明的面前,他已经掩盖不住内心的激动,可还没等凡明说话,那人先开口“嗨!我说小山贼!你是这的头儿吗!好吧我可是斯瓦迪亚王国的王子,尊敬的哈劳斯国王的长子,伟大的威廉家族的继承人威廉.斯达玛王子!识相的赶紧好好招待我,我会让我父王给足你们赎金的,可你让你们在这穷僻的小乡下,苟且的活上一阵了!”

    听着斯达玛狂得不能再狂的口气,凡明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可笑。

    但村民们听到他的话,都露出一丝惊讶,因为他们知道,斯达玛的狂傲是有理由的,在这个年代,贵族和平民是不同的,贵族享有战败后的优厚待遇,甚至若是高等的贵族,被低等的贵族俘虏,那个俘虏着还要低声下气的伺候被俘者,直到赎金到来,所以,他们在想,自己心目中的领袖,会不会也会像那些虚伪的领主一样。

    “哈哈哈...真是可笑”凡明大声地耻笑着这个不知好歹的王子。

    “你笑什么!”王子看着狂笑不止的凡明问道。

    “哈...我在笑一个将死的人,哪来的这么多事!”凡明不屑的说着。

    “奥?你说什么!你敢杀我!哈哈...真是可笑。你要用什么身份来杀我?要知道我....啊!!!”

    王子正在猥琐的嘲笑着凡明,而还没有说完,凡明已经从近卫的腰间抽出了陌刀。一刀劈下了王子的左臂。

    顿时鲜血喷涌!王子毫无准备,他跟不相信会有人这么对他,疼的他在地上打着滚嚎叫。

    凡明蹲到王子身边,一把将他拎了起来,凑到他跟前说:“好好看看我,还认得我吗!还记不记得山下的鲁迪村?还记不记的教堂里的老牧师,还记不得井边的女孩!啊!今天。我要让做下这一切的人,痛苦百倍!”

    “啊...是你..你..什么...鲁迪村..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好痛啊..”

    凡明将他扔在地上,然后举起刀“忘记了吗?那我就帮你好好想想!”

    “啊......你这..个..魔鬼...啊..救命!救救我!我是王子..”

    凡明一刀将他的双腿砍去。看着他用仅有的右臂向众人求救着,心中顿时有一种快感!那是杀人的快感,是复仇的快感!

    人群中也爆发出阵阵的欢呼,他们早就看不惯贵族的行径。对于这个王子也只有刚才听到他名号的惊讶而已。所以看着这有些残忍的一幕,反而会为自己崇拜的人不为强权而欢呼,可他们却并没有听到凡明在王子耳边所说的话,更不知道其中的隐情。

    “你不是问我以什么身份杀你么?好!那我就告诉你!我以自由的罗多克人的身份!但...我不杀你!我还要留着你,让你亲眼看到斯瓦迪亚的毁灭!”

    话音刚落,凡明又是一刀,将他仅剩的一只手臂砍了下来。此时,凡明已经造就了一个人棍。是真真正正的人棍!

    “给他止住血!然后将他和那些骑士的尸体都放到山下,这次。我们要给斯瓦迪亚人一个惊喜!哈哈哈哈”凡明在向近卫安排完后,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昏迷的王子,便狂笑着离开。

    此时,他的心中以尽是报仇后的痛快,心中一直积压的情绪也一释而空,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大人!难道..你不怕斯瓦迪亚人报复吗?”这时,班达斯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跟在凡明身后说道。

    “报复?他们敢嘛?他们难道想在这山中用骑兵跟我决斗!更别忘了,还有七万罗多克军在盯着他们呢!他们敢来,除非他们是弱智!”凡明不以为然的解释着。

    “奥!您说得对,可是,您别忘了,他们的国王就是一个只会战斗的弱智....”班达斯连带笑意的说道。

    “这....我倒没想到..”凡明突然感到有点为难,但看到班达斯一脸的诡笑,便问他:“神棍!你是不是有什么注意了?别他娘的装神弄鬼的!”

    “哈哈,什么都逃不过大人,我还真有个办法....就是这样...然后..这样..”班达斯向凡明透露着他的计划。

    凡明看看班达斯那张猥琐的脸“哈哈...这样反而可以推进我们的计划!真不错!就按照你说的安排!”凡明大笑着赞同了班达斯的计划。随后又对他说道:“班达斯!你可真卑鄙那!”

    班达斯也笑着说:“都是领主教育的好...”

    凡明一阵无语..回到城堡,凡明突然想起什么,便问随行的近卫到:“那个抓到王子的猎户呢?我得好好奖赏他!”

    “奥,他把人交给我们后,便走了”近卫如实的报告。

    “那知不知道他住哪?”

    “这就不清楚了”

    “啊...好吧,没你事了,下去休息吧!”

    凡明想到,一个手无寸铁的猎户既然能将这个骑着马,还穿盔带剑的王子生擒,自己又安然无恙,可见一定不是一般人所为!也是一个人才,所以想好好地人用他!却不成想,人家压根就没打算见他,不用一阵失望,但想到大仇已报,心中又是一阵欢腾!(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七章血战维鲁加

    房间中,凡明摸着那件羊毛披肩,“雨馨,我给你的誓言完成了!我让他们承受了百倍于我的痛苦!现在,你也该安息了!”

    随后,他将披肩放入柜子底,永久的尘封起来....这不是打算消逝回忆,而是要给未来留一点空间.....夜晚,斯瓦迪亚军营中“国王殿下,不用担心的!王子殿下一定没事的,有那么多骑士保护着殿下,还有一千农兵呢!就算那一千农兵全跑掉不还有两百骑士嘛!就算两百骑士都死了,不还有王子的那匹宝马嘛!就算....”还没等大臣说完,国王已经一剑刺穿了他的喉咙。

    “就算我的儿子回来了,你也得死...”国王拔出剑,在大臣尸体上擦拭着血迹,说道。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很不会说话的大臣,被杀也不冤枉。

    “国王殿下,侦察兵回来了!”这时扈从进来说道。

    “快!快把他叫进来!”

    国王担心王子的安危,所以派出了大量的侦察兵,四处打探王子的消息。听到有侦察兵归来,那一定是有消息了,所以国王急切的说着。

    随后,侦察兵跪下禀报道:“国王殿下!没有在山上发现什么,但是我们在齐扎附近找到了王子,可是...他...您还是自己去看吧!”

    国王听到自己儿子回来了,也没多想,便由侦察兵领着来到了营地外,但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所有人都差点没吐出来。

    此时的王子没有了手脚,而且眼睛、耳朵、舌头也被人割了去,伤口还流着浓。四周还有些腐烂,脓水正顺着脸滴下来,他套在一口大陶罐中,昏迷不醒。而一旁的车上,还堆积着数不胜数的尸体,更确切地说是尸块,因为这些尸体早已在双方大战时被剁的呈块状。

    国王看到自己的儿子成了这样。差点昏过去。

    “我的儿子啊!是谁让你变成这个样子的!难道是那些山贼吗!奥...不..我可怜的儿子!”国王抱着罐子嚎啕大哭,待哭了一会后,有愤怒的掏出剑。对着侦察兵问道,“是谁!谁干的!我不相信小小的山贼敢挑战我哈劳斯国王的怒火”

    “啊..我..我们也不清楚,只是在现场发现了这个”说着,侦察兵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上面刻有罗多克醒目的弩箭的标志,代表这时罗多克士兵所有。

    “可恶!果然是这些胆小的罗多克军干的!他们在战场上干不过我们,就用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勇士们!明天就让我们跟那些胆小鬼干一架!为我的王儿报仇!”国王激愤地说。

    “为王子报仇!干掉那些罗多克老鼠!”这时看到被砍杀成这样的斯瓦迪亚骑士,好战的斯瓦迪亚军感到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变群情激奋的喊叫着为王子报仇。

    其实,这便是班达斯想到的计策,把斯达玛王子的耳朵舌头眼睛全割掉,这样就变成了废人。而又故意将这些尸体和王子放到齐扎附近,因为那里靠近罗多克军的大营。又故意留下了罗多克士兵专用的匕首,这就完全将责任推脱到了罗多克军身上!不仅报了血仇又推脱了麻烦,更加速了凡明早先制定的计划,不可不谓一箭三雕,卑鄙至极啊....

    其实这个计谋并不算高明,只要稍有头脑的人一看便能看出其中的端倪,但是,用凡明的话说就是‘对付弱智,就要用弱智的办法’。

    只可怜那王子...从此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两样的....

    公历元年七月,中旬齐扎村,刚搭建好营寨不久,正准备商讨进攻计划的罗多克大军,突然遭受到了斯瓦迪亚军的夜袭,双方展开大战。

    但由于齐扎位于山地,不利于骑兵的作战,而斯瓦迪亚军出动的大部分都是骑兵,因此,在山地中便成为骑兵的噩梦,由于骑兵在马上不上不易挥砍,而又是山地无法奔驰,这一没了速度,二没了战斗力,便只能等着被屠杀。

    于是,双方经过一夜的大战,以斯瓦迪亚军损失一万多骑兵三千多步兵告败。

    而罗多克也在夜袭的初期损失了两千多人,随后的作战凭借地形和步兵优势只损失了三千多人,共计损失为五千六百多人,可谓是大获全胜。

    第二天天一亮,赖齐斯伯爵便建议葛瑞福国王,趁着刚刚大胜士气高昂,与斯瓦迪亚大军展开决战,以尽快解救维鲁加。

    罗多克国王葛瑞福欣然接受,于是在卡迪亚,有史以来声势最浩大、最有戏剧化、最让人不敢恭维的一战在维鲁加城外的平原上展开。

    维鲁加,罗多克最富裕而且盛产皮毛的大型城镇,也是整个卡迪亚商贸最繁荣的城镇,所以,斯瓦迪亚人早就对他垂涎已久,所以他们此行的最大目标,便是维鲁加,甚至动用了几乎全国的重骑兵,而之前在库尔堡和马拉斯堡所做的,不过是想切断罗多克人对维鲁加的援助,将维鲁加变成一座孤城。

    而现在,在斯瓦迪亚军十几次的攻城损失近三万人的代价下,维鲁加已经岌岌可危,只要能将罗多克人的大军打退,便可一举夺下维鲁加,此次南征也将完胜。

    维鲁加城外的平原上,战事竟然会如此的戏剧化,斯瓦迪亚人刚因山地骑兵作战吃亏,可罗多克人却没长记性,又要在平原与斯瓦迪亚人决战,可见在这些决策者们身上,毫无智商二字可谈!

    斯瓦迪亚军的阵营,由八千名斯瓦迪亚骑士,两万五千名斯瓦迪亚重骑兵。两万斯瓦迪亚钉锤民兵,还有七千名强征的罗多克农兵组成,其中。斯瓦迪亚骑兵和斯瓦迪亚重步兵是斯瓦迪亚人的王牌。由于斯瓦迪亚倡导人人尚武,所以那两万钉锤民兵也有一战之力,至于那些罗多克农兵,就不必说了吧!

    罗多克军阵,由一万名罗多克步行骑士,一万罗多克军士,两万名罗多克弩兵。三万罗多克长矛民兵组成,其中最赞的便是罗多克弩手,备有罗多克专用军弩。力量巨大,可以穿甲,但速度极慢,一分钟才能射两箭。除此外。剩余的那三万长矛民兵。与其说是民兵,不如说是民夫,所谓的长矛也只不过是肖尖的木棍,战斗力可忽略不计。此站,罗多克也是倾全国之力而战。

    所以,看似战场比例是6:7其实真实实力,是5.3:3,而且还是平原!要么说是罗多克的贵族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要么就是罗多克的贵族们确实智商有限。

    罗多克方,“马特阿斯公爵由你指挥步行骑士。挡住他们的骑兵冲锋,在两轮弩箭后向他们发起冲锋”。

    “赖齐斯伯爵,由你指挥着罗多克军士,分成两翼在马特阿斯公爵挡住他们的骑兵后,从两翼进攻,干掉他们的骑兵。”

    “塔奇亚斯伯爵,你指挥弩兵”

    “杰茂哈尔伯爵,你带着长矛民兵支援马特阿斯公爵!”

    “现在作战计划都明确了,大家都去准备吧,我在这等着大家的好消息!哈哈...去吧去吧!”葛瑞福国王显然已经被前一夜的胜利冲昏头脑,再加上本来就没脑子...竟以为胜利是绝对属于他的。

    终于随着斯瓦迪亚军的战鼓声,大战开始了。

    首先动的是斯瓦迪亚钉锤民兵,和农兵,朝着罗多克的正面冲来。

    看到重来的不是骑兵,马特阿斯公爵看像葛瑞福国王,询问怎么办,而葛瑞福国王却不以为然的一挥手,意思是不用管它,照冲不误,对于信心满满的他来说怎么样都会赢。

    于是,马特阿斯带领一万步行骑士与杰茂哈尔的三万长矛民兵,与两万钉锤民兵相撞,刚一碰到,钉锤民兵便凶狠的挥舞着手中的钉锤砸像步行骑士,对于步行骑士的盔甲,钉锤是相当有效的武器,看来斯瓦迪亚人早有准备。

    步行骑士也不是这么好对付的,他们从小接受剑术训练,所以对于杀人已经是手到擒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所以两军一对阵,刚开始,钉锤民兵还能仰仗着手中霸道的钉锤阻挡一下这些‘坦克’们的冲锋,可是经过几个回合,便渐渐不支,步行骑士们依靠熟练地剑术技巧,坚固的盔甲,收割着只有皮甲的钉锤民兵的生命。

    平原上,六万步兵黑压压的展开,钉锤、长矛、骑士剑在人们头顶上横飞,碰撞,疯狂的掠夺者对方的生命。

    就在这时,弩兵也填装完毕,向敌阵发射,弩兵阵地在一处稍稍突起的平台上,所以居高临死啊,便于发射。

    瞬间,两万只弩箭便冲着钉锤民兵们奔来,密密麻麻的弩箭遮住了阳光,巨大的箭力穿透民兵们的身体,有的甚至将他们固定在地上,就这一轮便夺去了几千条钉锤兵和农兵的生命。

    而骑士们也奋力的厮杀,战场上到处都是断肢残臂,鲜血已经染红了他们的盔甲,而跟在后面的长矛兵,虽然也是紧跟不舍,但基本没他们什么事,只是跟着跑跑场了。

    明显的此时战局已经是一边倒,葛瑞福国王看到此时,几经彻底兴奋了!他已经开始做起梦来,他被无数的罗多克人民尊敬,成为像曼尔斯大帝一样尊贵的卡地亚统治者!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得到胜利了!于是,他命令剩下的一万罗多克军士和两万弩兵也一并加入了战斗,在他看来,这场战争已经是赢定了。

    但是,他却忘记了些什么,那就是骑兵。(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八章 俺叫布什

    哈劳斯国王看到罗多克人已经全部投入战场,甚至他最怕的弩兵也进入,让他大喜!大声下令,“哈哈!时机来了!让骑兵全部出动,绕道直接进攻后面没有防护的弩兵和军士”

    不得不说虽然哈老四脑子不行,但是对于战场指挥部队作战那还是有一套的!他早就看准了罗多克国王的意图,便先用民兵和农兵挡住精锐步兵的冲锋,待他们推进到足够的距离时,再将骑兵放出,从后方绕道直取没有防护的弩兵,最后再从后方与钉锤兵夹击罗多克步兵。

    而对于罗多克军士,这种手拿鹤嘴锄,近战攻城搏斗无敌,而对人和马都防护有重盔的重骑兵,简直是摆设,还没有民夫的长矛来得实在。

    但却没想到,根本不懂的战争的葛瑞福国王,竟然把弩兵和军士都排向战场,这便让他省事许多。

    于是乎,三万多骑士和重骑兵组成的重型‘坦克军团’扬起长长的沙尘,左右挺近弩兵和军士、农夫组成的步兵方阵。

    数以万计的马蹄嘈杂着踏着大地飞奔,声音震耳欲聋,大地都在跟着颤动。

    骑兵呈三角阵,左右同时穿插进步兵中,顿时入一台绞肉机,所过之处,无不是扬起一片片血花,骑兵们手握的长枪,在冲锋惯性的作用下,一口气能穿过三四具尸体,肠子内脏流了一地。

    “快!长矛兵组成矛阵,阻挡住骑兵冲锋。”杰茂哈尔领主声嘶力竭的喊着。矛兵们迅速靠拢,将长矛端平,霎时间形成了一堵矛墙。重骑兵来不及停止。撞在矛墙上,瞬间血肉模糊。

    这与山谷之战不同,山谷之战由于骑兵冲锋距离短,所以没有冲力,撞在长枪上也不会对盔甲造成什么伤害,在这里,骑兵们正高速冲锋。再加上重装骑兵穿的是链甲,防护性大不如链甲套板甲的骑士,所以撞在长矛上顿时血肉模糊。

    开始时没有来得及停止的重骑兵吃了点亏。但优秀的骑兵统帅戴格兰那迅速调整战术,让另一队骑兵从后方冲破矛阵。

    果然,另一对骑兵如一根尖刺,刺进长矛兵的后背。长矛兵阵立马分崩离析。杰哈茂尔还坚持着组织三三两两的矛兵组织小型矛兵阵,但这却根本不能阻止骑兵们的冲杀。

    杰哈茂尔见情况不妙,拉着塔奇亚斯和赖齐斯伯爵就跑,虽然穿着盔甲,打那速度却快的吓人,直让后面追击的重骑兵感叹:“骑兵界我们称雄,逃跑界你们无敌!”

    看到自己领主都逃跑了,使其迅速降到了低。步兵们开始四散逃跑。

    而骑兵们此时也有了不轻的伤亡,这伤亡不是对方造成的。而是因为前排的骑兵被砍倒,后方的便只能踩着他过去,而被撞倒的敌人,也在马下成了碎肉,瞬间,战场上罗多克人的、斯瓦迪亚人的、还有战马的的,他们的血肉被这两台呼应着转动的绞肉机割碎,搅拌在一起。整个平原的土地都被披上了血红。

    而钉锤民兵们看到自己的骑兵已经在敌人后方占得主动,迅速鼓舞了他们的士气,开始反扑。

    几次穿插后的骑兵们,也丢掉了断裂的长枪,换上骑士长剑砍杀。

    葛瑞福国王看着战场上瞬间的变化,整个心脏似乎都停止了跳动,他若输了这一战,整个罗多克王国将再也没有骑士能为他作战,国将无兵可用,它也将成为葬送国家的罪人...顿时胸口,便觉一阵翻滚,一口鲜血吐出,倒在地上,亲兵们见势不妙,便带着国王逃走...而此时的战场,因为重骑兵们的几个冲杀,犹如一把镰刀,几乎收割了所有步兵的生命,剩余的步兵逃的逃散的散,已无力再战。

    而那些步行骑士们,准备回军支援,可为时已晚,等他们杀到时,其他的军阵早已溃散,面对骑兵和钉锤兵的包围,只能束手投降。

    而这时,哈劳斯国王大声地说:“让他们拿起武器!概不接受头降!让他们对王子做的一切负出代价!”接着,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以亲身提剑砍下了一个步行骑士的头。

    骑兵们也纷纷会意,举剑杀降,顿时人头满地,血流成河。

    经过双方一整天的大战,整个平原上堆满了尸体,一座座的尸山堆积而起,断肢、残臂、内脏,铺满了整个战场,到处都是用碎肉搅成的泥浆,鲜血汇集在一起,顺着维鲁加河汇入大海。

    斯瓦迪亚人将战死者的人头堆积成一座座山丘,喂食秃鹫,将尸体烧掉,并且国王派出骑兵追缴逃窜的罗多克士兵。一旦发现,格杀勿论。

    此一战,罗多克的一万步行骑士一万罗多克军士几乎覆灭,三万民兵死伤两万三千多人,两万弩兵死伤一半,剩余的罗多克士兵便四处逃窜。

    而斯瓦迪亚这边也损失严重,钉锤民兵只剩三千多,而且还多为带伤,骑兵损失近一半,主要是重骑兵损失严中,超过一万五千人。

    经过这一战,罗多克人几乎是完败,此后全国上下再也没有能够与斯瓦迪亚人一战的军队,听到此消息领主们也是不敢再出城堡,见斯瓦迪亚的黑熊旗便跑。

    但就在这时,斯瓦迪亚人的北方边境并不安静,蓄谋已久的诺德人趁斯瓦迪亚人出兵罗多克,国内空虚,便大举入侵斯瓦迪亚境内。

    哈劳斯国王不得已,只能放弃围攻维鲁加的计划,回援本土,但他并不甘心两手空空的回去。

    于是,公历元年七月,哈劳斯国王以再次开战为威胁,签订了一份《边境条约》,罗多克王国答应割让格鲁恩沃德堡与阿哥尔隆堡,并用十万第纳尔赎回马拉斯堡和库尔玛堡。

    葛瑞福国王无奈,只得签下条约,对于整个罗多克民族而言,这时可耻的一天!

    “殇,回来!”

    凡明大叫一声,一只雄鹰便从天而落,准确无误的落在凡明的手臂上。

    没错,这只名叫殇的鹰,便是那只鹰王,自从来到索伦堡,凡明每天除了看着军队训练就是训练这只殇,现在这只鹰王已经几乎是人鹰合一,形影不离。

    可以说你若看不到他在凡明头顶的天空上,他便在凡明的肩膀上,你若也不到他在凡明的肩膀上,那他就在从天空飞往肩膀的路上。

    “头儿,今天的拉练完事了...啊..啊..”莱姆气喘吁吁的禀报道。

    “奥,不错都回来了吗?”凡明看着莱姆上气不接下气有些好笑。

    “这次还行,回来了一半,另一半在往回爬呢!”

    凡明自从上次山谷战后,便发现了许多军团的缺点,例如长途奔袭不足,近身的搏斗不够强悍,所以回来后凡明便加倍的开始训练,要的就是一支能奔袭,能近战,又能搏斗的顽强的军队。

    新迁来的一千农兵,凡明将其中一百多老弱病残化为农民,剩下的八百多壮劳力编入长枪兵,外加剩余的长枪兵,正好凑够了一千长枪兵军团,又将重甲兵补满,盔甲全换新(不得不说斯瓦迪亚人的全板式盔甲确实比罗多克人的铁板凑成的盔甲好得多)。

    现在整个自由军团已经有一千两百五十人,虽然不多,但是却全是精锐,在凡明看来,兵不在多,而是在精。

    “坚持着,以后他们就会感谢我的训练了!”凡明笑着看看莱姆说道。

    “来吧!跟我去吃早饭吧!回城堡”凡明边逗弄着殇,边对莱姆说。

    来到城堡里,此时雷萨里特和班达斯已经等在这里了。看到凡明来,忙迎上去。

    “大人,夜莺传来的消息,斯瓦迪亚人在维鲁加平原上大败罗多克人,罗多克人几近全军覆没,现正四处逃散,斯瓦迪亚人也损失过半,维鲁加城内余下的三千多守军仍在坚守”雷萨里特先开口说道。

    由于上次雷萨里特卓越的表现,还有他能力的出众,现在己经被凡明委任第一任夜莺首领。

    “奥?维鲁加竟然还在坚守?难道那数万斯瓦迪亚铁骑都是混饭吃的吗?”凡明兴盎然的说道。

    “哈哈,大人,您在看看这个情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说着雷萨里特将第二封情报拿起来。

    这是会所的商人带来的“就在斯瓦迪亚人跟罗多克人作战的时候,北边的诺德人由杰尔博格山道入侵斯瓦迪亚,现在已经包围了瑞泊莱特堡。所以哈劳斯国王不得不回兵本土”并且,将签订的边境条约告知了凡明。

    “怪不得呢!原来是后院着火了,自己回去救火啊。真没想到,胆小的葛瑞福连这种条约都签!哎...”凡明也有一种羞辱感,毕竟他现在也是个罗多克人。

    “哈哈,这下哥特拉斯公爵要好好感谢诺德人了!”班达斯看看凡明,接着又说:“那大人,我们的计划....”

    “嗯!是时候了!”凡明思索一下,坚定的说着:“该是我们发威的时候了!”

    “班达斯,烧酒的事怎么样了?”(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九章 战败了?

    凡明在上次想到蒸馏酒的时候,便用回炉的铁器做了一个蒸馏酒器,造出来的酒度数比现在的大麦酒高得多,像烧酒一样,于是便取名为烧酒,莱姆,格林,班达斯等酒鬼一喝便爱上了它,于是乎,凡明将一部分留下作为士兵训练刻苦的奖励,其余的都让班达斯联系商会的商人卖掉。

    “大人可喜可贺,我们的烧酒效益很好,商人们纷纷都来到我们的城堡,要求能销售我们的烧酒,现在,每个月能收入三千多的第纳尔,养活我们的军队是够了!还能有一点盈余入库”

    “嗯,现在家里已经是稳定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前途一片大好啊!”凡明自信的说道莱姆偷偷地靠到班达斯身边说:“头儿,说抽什么风?”

    班达斯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说:“大人哪里说抽风!大人说的是欠抽!”

    额...........随后凡明吩咐道:“莱姆,你跟格林一起,下山去搜索逃兵,找到了,愿意来的就带回来,记得报我的名字啊!”

    “哈哈,头儿放心吧!”

    “班达斯,你去准备好三天的粮食和军费,随时准备着。”

    “明白,大人!”

    随后,凡明又叫来了雅米拉,询问索伦山的收成情况,雅米拉答道:“今年收成很好,一千户家庭的粮税已经都交齐了”

    “嗯,不错对于农民要好好照顾他们。他们养活着我们,也算我们的衣食父母了!”

    听到凡明所说的,雅米拉一楞。这是他听到的唯一一个关心农民死活的领主,不由一阵感动。

    忽然,城堡外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似乎是有人在争论着什么。

    “什么人在那?”凡明问着近卫。

    “奥,大人我这就去看看”近卫忙答应了,跑去查看。

    不一会,近卫便跑回来了:“大人,城堡外面有一个猎户在跟士兵争论着什么。好像是说他的马被我们偷了。”

    “奥?被我们偷了?有这样的事吗?”凡明有点生气的问,对于他治下的平民,凡明规定要秋毫无犯。凡是有触犯平民的,要重罚。

    “这....前几天却实有一匹马跑到我们城堡里了,我们的人看没人要,就收下了。谁知到...”近卫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这就不怪你们了。把那马还给他就是了,反正留着也没用”凡明不是不喜欢马,而是留着实在没用,上次俘虏的三十几匹因为没人会骑,只能闲在那,白白浪费干草。

    “马已经给他了,可是...他非得...非得说那马瘦了让我们赔他两个第纳尔”近卫有点无奈的说。

    “奥!哈哈!走跟我去看看!”凡明虽然没有养过马,但也知道两三天内不可能会让马消瘦。这不明白着额他嘛!

    来到城堡外,只见一彪形大汉站立在城堡门口。那巨大的块头简直把城门堵了个严严实实的,身边还有一匹马,棕黄色的马身,毛色发亮,四肢健壮,就是在不懂马的人也看得出,不为是一匹好马!

    凡明走近壮汉问道:“就是你要让我陪你的马钱!”

    块头转过身,看到又瘦又高的凡明,开口就骂:“你他娘的是哪来的根黄瓜!找你们领头的来,把我的马饿成这样,一定得赔!”

    “什么!你他娘的说谁是黄瓜!你个参孙!”凡明前世最烦别人把它比喻成黄瓜,说着凡明便怒火中烧,挥拳打去。

    壮汉看到拳头打来,忙用手去接住,可即使再壮的身体,哪能抵挡得住力量血石的神力,一拳朝壮汉的胸上打去,即使壮汉用手挡着,还是飞了出去...倒在地上的壮汉傻傻的看着这个怪异面孔的‘黄瓜’,一时竟露出了惧意,像个绵羊一样老老实实。

    “哈哈!不错嘛!竟然还没死,要是一般人早就见主去了!行了别在我这闹事,给你两个第纳尔走吧!”凡明看着壮汉已经变得呆滞,有点好笑,怒气尽散。

    “额..不不不..我不敢要钱,其实..其实..我是来找马,顺便想参军的!”壮汉看到凡明要走,立刻说道:“我在这,其实就是想见你们大人,要不没人识我这货!”壮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奥!参军!那你说说你是个什么货!”凡明听到壮汉的自夸,更是好笑。

    “俺曾经凭一人抓到过一个贵族!给你们送来过!俺还懂马!什么样的马我都能调教!”

    “奥!你就是那个抓到黑盔骑士的那个猎户!”凡明惊喜的问。

    “是啊!你去问你们领主就知道了!”壮汉自豪的说着。

    凡明看着,真叫一个得来全不费工夫,感谢的话自然不用再说,看来这个参孙只害怕比他强的,能接自己一拳还不吐血的,算有两下,到战场上也是个好手。于是乎见猎心喜。

    “好!不错,那,你为什么非要见领主?”凡明上下打量了壮汉,看他满身的肌肉,赞他一下便问道。

    “嘿嘿..俺听说你们的领主大人人不错,听说给他当近卫比平常士兵拿钱多,所以,就想试试,哎!看你也不错的!你也是个当官的吧!”壮汉摸着光溜溜脑袋说。

    “哈哈...什么当官的!这就是我们的大人!圣凡明骑士!”近卫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说。

    “啊....俺..大人千万别怪俺..俺不是故意在这闹得..俺这就滚蛋..”壮汉一听这个刚刚还被自己冠以黄瓜称呼的人,竟然就是圣凡明骑士,不由一阵后怕,吓得跪在地上说道.“起来起来,好!我就收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近卫队长,你会调教马,那会骑马吗?

    “真的!多谢大人!俺会骑马!还不错呢!”壮汉忙答应道“好!以后你就叫我骑马,哎,你叫什么名字?”凡明突然想到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问。

    “俺叫布什....”

    凡明一阵眩晕....

    公立元年八月逃回杰尔喀拉后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由于急火攻心,医生无能为力,在一个大雨之日撒手西去,马特阿斯公爵与众人商议后,立还没断奶的王子卡蒙.瑞格森为新国王,他是葛瑞福国王唯一的儿子。

    就在新国王登基之日,维鲁加领主哥特拉斯公爵联合一众自由骑士和自立领主,趁罗多克大败,全国上下无兵可用之时,欲反叛罗多克,并领兵三千,直奔亚伦。

    哥特拉斯公爵打着王室无道,不足以统治罗多克的名号,一路浩浩荡荡,煞是狂傲。

    亚伦城内,听到哥特拉斯出兵进攻亚伦,而亚伦城内仅有守卫一千余人,马特阿斯公爵以一句:“王室之兵皆以战死,我欲回城领兵来援”为由,逃出回到杰尔喀拉,再无音讯。

    四周领主也因自己的士兵皆以战死,不愿再出兵勤王。

    王室惊恐,国王的母亲特兰纳女王后已经准备带着小国王瑞格森逃跑,逃出卡迪亚大陆。

    就在这时,凡明已经整合部队,招募被打散的罗多克士兵,将重甲兵扩充至两百人(用的是缴获的重甲)镰刀兵加备皮甲,并且扩至两百人,又招募了最让凡明欣喜地一百弩兵,弩兵的强悍凡明深深地知道。

    他将弩兵的老式弓弩进行改善,速度大为提高,一分钟能射出六箭。

    总共一千五百人,伏于哥特阿斯公爵的必经之地齐扎村,这里就是上一次斯瓦迪亚人夜袭罗多克人的地方,他就准备在这吃掉这三千人,然后直取维鲁加。

    其实,凡明最先的计划,是趁着罗多克大败,在罗多克人对王室失去信心的时候,站出来,以自由罗多克的名号招募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王室,再将斯瓦迪亚人赶出维鲁加。

    可没想到诺德人来得太巧,本以为这正好省去以后对付斯瓦迪亚人,可更没想到的是哥特阿斯公爵的小算盘打得比自己还响,竟然先下手为强。

    于是乎,坏了凡明全盘计划的哥特阿斯公爵,只能无辜的承受凡明的怒火。

    “大人,他们已经出了平原了,再有两个小时就到伏击圈了。”布什在凡明面前说道。

    此时的布什,是凡明身边的近卫队长,而近卫队的全部三十人都在布什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而凡明自然是骑着那匹布什带来的马,这原本是斯达玛王子的坐骑,是匹当之无愧的好马,全身棕黄色,毛发亮丽,并且,比平常的马要高出一头,也要壮上许多!

    凡明从布什手中抢马的理由很简单‘恐怕他的主人已经不愿在骑马了...’“都安排好了嘛?”凡明询问着布什。

    “都照您说的去做了!”

    “嗯”

    随后,他来到山谷之上,看着埋伏着的士兵大声地说:“勇士们!你们知道这里是哪吗?”

    “齐扎啊!”“对啊,我还来过几次呢!”士兵们三三俩俩的说着。

    随后,凡明又说道:“不!勇士们!这里不仅仅是齐扎!这里,是我们的家,整个罗多克,都是我们的家!这里,在这片土地上,曾经有我们的家人,曾经我们的朋友,曾经有芬芳迷人的野花,还有那绿油油让人欣喜地庄稼。”

    凡明的话让士兵们进入遐思。(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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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卡拉迪亚大陆。这里,血与剑上演着一幕幕壮丽的史诗。 你看,那林立的旗帜召唤者人们战斗;你听,那嘹亮的号角激励着人们拼搏! 卡拉迪亚的传奇,正是在一幕幕悲欢离合中不断发展起来的。 千年来,这里勾心斗角,物欲横流;千年来,这里烽火不休,群雄割据;千年来,这里英雄辈出,悲喜交织。 卡拉迪亚的传奇,正在上演;卡拉迪亚的血与剑,仍在继续...... ———————————————————骑士悲歌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骑士悲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骑士悲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