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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扑街     掌控异界txt下载     掌控异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6章 胜之不武的胜利

    电击器的金属两级,瞬间冒出噼里啪啦的电火花。

    同时,和电火花亲密接触的狐狼人不由自主抽搐起来,可以看出来,狐狼人意识还在,但它的身体却根本由不得自己做主,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不受控制的抽搐。

    几十秒后,狐狼人倒在地上。

    虽然宋世移动电击器要耗费精神力,但为了自己的安全,宋世还是花大力气又把电击器移动到狐狼人身上,一直到狐狼人口吐白沫为止。

    宋世不敢犹豫,立即指挥异能收缩回去,散布在身体各处的异能如万流归宗般回到脑中,包括眼中的异能。

    而宋世立即被那个空间排斥,被硬生生排挤出那个空间。

    回到正常空间后,宋世顾不得体会身体状态,在地上站稳后就立即抽出狐狼人携带的骨制匕首,先前在异空间里的宋世就看中了这把匕首,然后,宋世毫不犹豫地在狐狼人脖子上抹了一刀。

    刹时,狐狼人的脖子喷出的血液足有半米多高。

    宋世顾不得会沾上血液,生怕狐狼人恢复行动力后会对自己不利,宋世又把匕首狠狠****狐狼人的眼眶中,见匕首碰到头骨后插不下去,宋世咬了咬牙,称他病要他命,又跳起来狠狠踩在匕首把柄上。

    一下,两下……

    咬牙切齿的宋世是如此的狰狞。

    终于,骨制匕首突破了障碍,一下子没入其中,只剩下把柄留在眼眶外。

    见狐狼人抽搐了两下就彻底不动,另一只凶残的眼珠也渐渐失去神采,宋世神经质地哈哈大笑,向正在死去的狐狼人大喊道:“哈哈!你不是想杀我吗?现在来杀啊?来啊!你有本事再起来啊!”一边喊着,宋世一边还狠狠踢着狐狼人的尸体。

    如果狐狼人地下有灵,肯定也会委屈的大喊一声:“有种你和我单挑,我让你一个胳膊一条腿,都能把你虐成渣。”但即使狐狼人身为外星生物,也不能违反生物的基本规则,所以只能憋屈地走在通往阎王殿的黄泉路上,如果异星球上也有阴曹地府的话。

    虽然现在正在虐尸的宋世有些不人道,但宋世认为,在生死存亡面前,用什么手段都不为过,难道他还要以己之短攻其之长,傻乎乎地去和狐狼人肉搏?

    “嗷!~”

    宋世一直绷紧的神经,随着一下下的踢打松懈下来,然后踩在匕首上的宋世,向电影里的金刚一样,捶着胸膛咆哮了一声,发泄着死里逃生的兴奋。

    兴奋完了之后,宋世突然像失去了浑身力气般,一下子瘫倒在地,只剩下喘气的份。

    等情绪稳定后,宋世仔细观察了周围一番,肯定视线之内再没第二个狐狼人时,才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除了胸口上的瘀伤外,就只有手臂上的伤最为严重,宋世怀疑有轻微骨裂的现象,但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这伤虽然让他手臂稍微有些不便,但并不会影响他的整体行动。

    除此之外,身上就只有一些擦伤、碰伤,和一些软组织挫伤。

    算了一下时间,宋世苦恼起来,山下车子现在应该已经修好了,如果再不下去的话,可能他们就要派人上来请了。

    宋世两腿无力的走到山顶边上,果然下面的人看见他后,立即向他挥手,示意他赶快下去。

    宋世有气无力地招了招手。

    然后宋世就看着狼藉一片的山顶苦笑了一声,开始收拾起来,先把自己的东西归拢起来,当拾起那还在工作的dv机时,宋世心里一动,连忙围着狐狼人的尸体转了一圈,把狐狼人的惨状拍了进去。

    之后,宋世又把自己收拾了一下后,就看着狐狼人的尸体发起愁来。

    因为怎么处理狐狼人的尸体,对他来说绝对是个难题。

    宋世当然知道狐狼人的头颅值十来个金币,还能在官府那换取军功,如果直接放弃的话实在可惜,但让身为地球二十一世纪的四好青年,去割一个类人生物的头颅,也实在太难为宋世了。

    所以宋世围着狐狼人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知该如何下手。

    然后宋世看着身上的乞丐装苦笑了一声,如果就这样下去的话肯定无法解释,但拎着一个狐狼人的头颅就完全不同了,不但能把车队的人都狠狠震撼一下,还能刷尊敬值,怎么算怎么划算。

    之后,宋世强忍着恶心,先把自己的战利品收拢起来,包括狐狼人脖子上挂着的一条骨制项链,还有那把立了大功的骨制匕首,最后就是狐狼人挂在腰上的一个皮袋子。

    最后想了想,宋世又把狐狼人使用的长矛和那几杆标枪收集起来,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战胜狐狼人的战利品,错过了以后再后悔就来不急了。

    再然后,宋世又闭着气忍着异味把狐狼人那件皮甲也剥了下来,就连围在腰上遮羞的真皮围裙都没放过,宋世打算把它们弄干净后做个架子展示起来,以后当传家之宝传给后代。

    看着被自己洗劫一空的狐狼人,宋世心情舒畅之极。

    然后宋世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接下来的工作有些恶心,应该说如果不是心理素质过硬的话,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几天睡不着觉。

    虽然dv机已经被宋世收回包裹中,但宋世别在防刺服里面的偷拍装置还在工作,宋世相信,当地球上的媒体播放这个画面时,肯定会打上马赛克。

    一鼓作气,宋世咬牙切齿地用砍刀把狐狼人的头颅砍了下来,血淋淋的画面让宋世难以忍受,如果不是这个狐狼人差点杀了自己,宋世肯定坚持不下来。

    等狐狼人的头颅从脖子上滚下来后,宋世立即拿长矛挑着,至于先前拎着狐狼人头颅的威武想法,早就被宋世选择性的遗忘了。

    宋世知道使用异能眼后,自己眼睛肯定有些发蓝,为了不被人归纳为异类,宋世从包裹中翻出墨镜架在鼻梁上,这是宋世听说边城前就是毫无遮拦的矿石沙源,为了不被太阳光刺伤眼睛,所以才带上的。

    虽然手臂略微有些不便,但宋世还是拎着十几公斤重的战利品向山坡走去,而原先只敢在灌木丛中探头探脑的几只小型外星生物,立即争先恐后奔到狐狼人尸体上,你争我夺地啃食起来。

    宋世怀疑,也许过不了明天,这狐狼人就会只剩下一副骨架。

    虽然宋世也有一些兔死狐悲的心情,但更多的还很庆幸,如果不是自己的异能突然很给力,说不定成为骨架的就是自己了,虽然山下的人上来查探后,肯定会收拾自己的遗体。

    但宋世可不敢保证,他们一定会把自己的无头尸体带走,最有可能的是就地掩埋,然后再根据深浅看是不是会被别的生物刨出来。

    一步一步走向山坡的宋世,和上来时已完全不同了,不只是衣服变成了乞丐装和身上沾满了血迹,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有些不同了,多了一些杀戮果断气势的同时,更多的却是多了很多的自信。

    那是一股没什么能阻挡他前进的自信……

    山下的官道上。

    在几个车夫的共同努力下,车轴已被换好,又在十来个伙计的帮助下,把卸下来的军用物资重新装上了车,等所有人都收拾妥当后就等宋世了。

    见先前招过手的宋世还是迟迟不归,那副队长骂道:“搞什么鬼,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下来?难道碰到狐狼人了?”

    这句话说的人齐齐一颤,车队的领队不满地说道:“说什么不好,非要诅咒宋小哥碰上狐狼人,难道你愿意独自一人的时候,后面同伴还诅咒你碰上狐狼人啊?”

    副队长也知道说错了话,不敢多说什么,因为再说下去肯定会引发众怒。

    和宋世坐在同一辆科多兽车上的伙计强自笑了一下,连忙说道:“怎么会呢!这条路上已经近两年没人碰到狐狼人了,再说宋大哥看起来怎么也不像短命之人。”顿了一下,伙计又为宋世找了一个借口,说道:“宋大哥肯定是被什么事耽误了,也许是碰到什么珍贵的药材也说不定。”

    “哼!”

    那副队长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

    领队眼睛一转,立即笑眯眯地对那伙计说道:“小顾啊!既然你和宋小哥的关系这么好,那你就上去催催,让他快些下来,毕竟车队也不能只等他一人不是。”

    叫小顾的伙计顿时噎住,见周围人都好笑地望着他,只得叹了一口气,满脸不情愿地爬下科多兽车,然后向山上攀去。

    才爬了没几步,就听一个相熟的同伴向他喊道:“小顾,不要爬了,那姓宋的已经下来了,咦?他手上拿着什么东西?”后面一句却是那人自己的惊疑。

    小顾顿时停住,抬头朝山上看去。

    不只是那人和小顾,车队里的其它人都看向山顶,因为和上山时比起来,现在宋世的脚步沉重了许多,不但如此,宋世手上还拎着一大捆看起来很沉重的东西,肩膀上也多了一捆长杆一样的东西,最长的长杆上,还挑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

    等宋世走到半山腰时,车队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起来。

    突然,正队长最先反应过来,连忙向车队里其它人喊道:“所有人注意,已经有狐狼人绕到这里了,所有人都把武器准备好,带了神臂弩和脚踏弩的,立即把弩箭给我装上。”

    刹时,车队慌乱起来。

第137章 狐狼人的埋伏

    半山腰的宋世看到这一幕后,有些无语。

    原先还以为车队里的人见到他这副模样后,会被他立即震住,哪知道只是整个车队警戒起来。

    “不愧是和狐狼人抗争千年的人族,全员素质果然不是地球上生活在和平年代里的人所能比喻的。”宋世由衷地在心里赞道。

    见宋世不但脚步跄踉,手臂好像还受了点伤,那叫小顾的伙计立即前来接过宋世手上的东西。

    “谢谢!”宋世感谢道。

    走到近前后,小顾才看到宋世不但满脸尘土,衣服也破破烂烂,里面露出一件从没见过的厚实背心上也满是血迹,看样子经历了一番生死搏杀,不禁满脸佩服地说道:“宋大哥,你竟能单独杀死一个狐狼人,真是太了不起了。”

    见小顾如此敬佩他,宋世脸皮再厚也有些讪讪,连忙谦虚道:“哪里!那里!如果不是这狐狼人太大意的话,最后落败的肯定是我。”

    接下来,小顾就盯着宋世脸上的墨镜好奇不已,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好奇地问道:“宋大哥,你眼睛上的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如此奇怪?”

    宋世立即说了一个先前想好的理由。

    “这是我在都城特别找人定做的护目镜,除了能让太阳光不刺伤眼睛外,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吸引小娘子的目光的,你想,那些小娘子见到我这副打扮后,还不春心荡漾,然后倒贴上来。”廉不知耻地说完后,宋世露出一口白牙,展现出一个自认为很酷的笑容。

    小顾听完后,差点笑岔了气。

    等两人走下来后,两个队长立即迎了上来,见宋世肩上的长矛上果然挑着一个狐狼人的头颅,两个队长都是一脸佩服,甚至先前一直和宋世不对付的副队长,也转变了态度。

    两人问了一些情况,当从宋世处得知了上面只有一个狐狼人时,两人也丝毫不敢大意,既然这个狐狼人能穿过两层防线来到这里,那肯定也会有别的狐狼人能穿过防线。

    接着两个队长对望了一眼,表情都有些沉重,杀死的狐狼人脸上纹身表明,这只是一个未成年的狐狼人,这表明什么!这表明狐狼人的成年礼已提前举行了,而大多增援的队伍却还走在路上,他们运送的物资也没运到边成,那边城那边的情况绝不容乐观。

    接着,队长向宋世点了点头后就去整顿队伍。

    而副队长却破天荒向宋世露出一个微笑,要知道,先前他可是一直对宋世扳着一张脸来的。

    在副队长看来,如果先前的宋世还有理由让他嘲笑,那现在能单独杀死一个狐狼人的宋世,就是一个需要他仰望的人物,因为副队长肯定,如果他单独和狐狼人面对面,最后死的一定是他。

    至于宋世脸上的墨镜,两个队长虽然都觉得有些奇怪,但也只是多看了几眼,确定这是一个人造物品后就不再多看,最多只在心里赞叹一下,能造出这东西的工匠,手艺确实精湛。

    见没人问自己为什么要戴这个墨镜后,宋世松了一口气。

    至于那好奇之极的小顾同志,当从宋世口中得知墨镜价值上百个金钱时,立即绝了向宋世借戴的心思,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把墨镜弄坏了,那以后要做几十年白工,才能有钱偿还这个债务。

    接下来车队重新启程。

    换上一件备用的劲服后,宋世注意到,如果说先前大家一路还上说说笑笑,有些悠哉悠哉的话,那现在完全可是说是草木皆兵,不但正副队长骑着马在车前车后的探路,就是车顶上的人也一刻不敢松懈,生怕哪边突然冒出几个狐狼人。

    但宋世也一点也不担心,刚才他在山顶上就估算了,后固镇就在前面视线所及的地方,最多再走三四个小时就能到了。

    哪知道意外还是发生了。

    “狐狼人!”

    在车队绕过一个比较大的丘陵时,在车队前探路的队长突然狂吼一声。

    这声嘶吼也拉开了四个狐狼人就敢袭击二十几个人类车队的战幕。

    当队长发现灌木后躲着的狐狼人时,不但给了后面一声警告,该立即拔转了马头,同时也趴在马背上,尽量躲避狐狼人投出的第一轮标枪。

    果然,那四个狐狼人见被发现后,立即从灌木丛后跳了出来,齐齐向正在抽马狂奔的队长投出第一轮标枪。

    当宋世听到队长的警告声后就知道不妙,心里一动,顺手打开了偷拍装置。

    因为前面有车子挡住了视线,宋世爬上车顶,和小顾一起向前方看去。

    也许考虑宋世是客人的原因,所以领队把宋世安排在第三辆车上,而他自己则坐在第二辆车上。

    所以爬到车顶的宋世,能清楚地看到前面正在发生的一切。

    队长骑的那匹马,被几把标枪同时扎中。

    而能当上队长的人果然也不同凡响,就在马匹将要摔倒的瞬间,他竟能反应迅速地跳下马背,直接在地上摔得晕头转向。

    但他的好运到此为止。

    只见四个狐狼人齐齐狼嚎了一声,好像是发起冲锋的号角,然后就从路两边的灌木丛后向车队冲了出来,而队长就挡在狐狼人的路线上。

    其中两个狐狼人的目标并不是他,只见它们反手抽出两根标枪后,立即在半路上向车队投了过来,其中一个狐狼人瞄准的是第一辆车顶上的人,另一人瞄准的应该是车夫的位置。

    至于后面两个狐狼人,却把目标放在正爬起来的队长。

    刚刚爬起来的队长大骇,情急之下竟想到了一个对他最为正确的办法,抽出腰刀向其中一个狐狼人奔去,特意绕了一个半弧。

    被他绕过去的狐狼人脚步顿了一下,微一犹豫就放弃了队长向车队奔来,看样子它一定认为同伴能独自杀掉那个人类。

    看着惊心动魄的一幕,宋世脸色有些发白,心想是不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竟然能碰上两次狐狼人,不是说自后固镇后就很安全的吗?

    但他也没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他现在想的是,要不要再次启动异能,让自己躲进那个谁也碰不到谁的空间?

    和自己的小命相比,暴露异能者的身份,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

    但宋世还是决定,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暴露自己异能者的身份,毕竟一旦暴露身份,随之而来的麻烦绝对能让头痛欲裂。

    虽然做了这个决定,但宋世却一点不敢松懈,脑中的异能随时待命,准备一有不对就立即开启。

    这些都是宋世在一瞬间考虑的问题,此时他已科多兽车上爬了下来。

    在车上看到的最后一眼就是,第一辆车上的伙计已跌下了科多兽车,宋世清楚地看到,那杆标枪几乎插着他身体飞过,但从那么高的车上跳下来,再加上还有两个狐狼人向这边冲来,宋世认为,那伙计还是凶多吉少的份。

    再说整个车队,自从探路的队长喊出“有狐狼人时”时,车队就乱了起来,在混乱之中,有人冷静地举着弓弩瞄准狐狼人,也有人惊慌失措之下乱作一团。

    就比如说车顶上的小顾。

    虽然车顶上也放着一把伸臂弩,但小顾不但脸色熬白,手还哆哆嗦嗦的举不起来,和之前与宋世谈笑风生的模样仿若两人。

    而驾座上沉默寡言的老李,竟然在第一时间就一骨碌钻到车底下。

    宋世哭笑不得的同时,也不得不怀疑领队把他分在这一辆车上,是不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宋世已顾不得其它了,他现在又把背上装军用弩的布带解了下来,装上弩箭后就指着车前,心里一动,为了不被两面夹攻,宋世连忙从右边跳下了车。

    这下,车队右边的情形立即印入他的眼睛。

    只见四个护卫中的一个正在和一个狐狼人做着生死搏杀,险之又险地避开了狐狼人的扎刺后,就被狐狼人一抓挤在肩上,但他狂吼一声后,也在狐狼人身上留下一个尺许长的刀伤。

    这时“嗖”的一声,后面不知哪辆车上射出一支弩箭,直接射在那狐狼人的手臂上,这让那狐狼人痛的嘶吼一声,同时刺向那护卫的刺枪也刺歪了,让那护卫又躲过一劫。

    就在宋世举着军用弩向狐狼人瞄准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车那边穿出,宋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就见那和宋世不对路的副队长像个西方骑士一样,平举着一支长矛向前面冲去。

    因为视线的原因,宋世并不知道他取没取得战果,但从那边传来马的嘶鸣可以判断,情形很不容乐观。

    但现在根本不是关心别人的时候,宋世抛开一切杂念,举着军用弩向那狐狼人瞄准。

    军用弩上自带一个瞄准仪,虽然宋世实在怀疑它的准确性,因为买来练习的时候,可是十箭九不中,但现在宋世只能选择再相信它一次。

    乘那狐狼人一脚把护卫踢出老远的时候,宋世扣动了扳机。

    “嗖”的一声,弩箭向狐狼人射去。

    而原本瞄向狐狼人身体的弩箭,竟奔着狐狼人的脑袋一去不复返,拉都拉不回来,让宋世看得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徒呼奈何。

第138章 麒麟军现

    但让宋世不敢相信的是,那和目标相去甚远的弩箭,竟出乎意料立了大功,就在狐狼人察觉不妙转头看向宋世的时候,那弩箭直接****狐狼人的眼眶中。

    狐狼人被弩箭击中后,脑袋被冲击力撞得向头一仰,手上长矛脱手飞出,整个身体也仰面跌倒在地,溅起一阵灰尘。

    后面立即传来几声欢呼。

    宋世也是心里一喜,但还没来得及表彰自己一下,就见那狐狼人竟又摇摇晃晃坐了起来,晃了晃脑袋后望了一圈,立即找到了罪魁祸首,剩下那只眼睛立即恶狠狠盯着宋世。

    欢呼声顿住停止,如同被掐断了喉咙般。

    宋世嘴里有些发苦,小心肝也是拔凉拔凉的,思道:“这位狐狼人老兄,你能不能先躺下去啊!你这不是不给我面子吗!”

    那狐狼人认定宋世后,就对不远处跌跌撞撞爬起来的护卫视而不见,朝宋世嘶吼了一声后,四肢着地趴了下来,做好了冲刺的准备。

    宋世苦笑一声,已经考虑起是不是要立即启动异能,身后竟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宋世不禁感到奇怪,思道:“那两匹马不是已经到了前面了吗?怎么后面还有?”

    但现在根本容不得他多想,因为那狐狼人已经向他冲了过来。

    宋世不再犹豫,立即启动异能。

    就在这时,身后的马蹄声突然加速,在宋世还来不及有所反应的时候,瞬间就从身旁窜出一道高大的黑影,那道黑影窜过去带起来的风声,直接把宋世的衣服吹得猎猎作响,就像从后面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

    同时,宋世的视网膜中也出现了一连串模糊的画面。

    那狐狼人冲出一半的身体立即刹住,脸上也转变为惊慌之色,但它还来不及做出闪避的动作,就被黑影旁延伸出来的一片薄薄影子,给削成了两截。

    宋世这才看清,那黑影原来是一个人伏在一匹高大的马上,那道薄薄的影子竟然是一把伸出来的长刀。

    见已经来了强援,宋世立即把异能收了回去,幸亏现在正慌乱一片,没人注意到他的异样。

    即使有人还有空闲,注意力也全被那麒麟军吸引住了。

    这时,身后才传来一阵欢呼。

    “麒麟军来了!”

    “麒麟军来了!”

    但宋世根本没心思听他们喊什么,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那匹马上。

    就在这时,车队的那一边也传来一阵马蹄声,同样有道黑影一闪而过,宋世还来不及看清,就消失在前面的科多兽车后,快得让宋世差点以为只是自己的错觉。

    而从他身边冲出去的那个麒麟军,早已掠过了狐狼人埋伏的地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掉头,看样子准备再做一次冲锋。

    宋世心里一动,手脚俐落地爬上了车顶,向前面看去。

    站在这么高的位置,宋世立即看清了前面的情景。

    只见从他身边冲过去的麒麟军已经拔转了马头,而冲到他身边不远的另一麒麟军正在减速,这也让宋世看清了他们骑的马匹是什么样子。

    “难怪这里的人要称他们为麒麟军,真是太贴切了。”宋世惊叹道。

    因为那两人骑的马不但比普通的马要大上好几圈,肌肉看起来也比普通的马强健了几倍,身体各个重要的部位还长着像鳞片一样的东西。

    而袭击车队的四个狐狼人,已经有三个已经了无声息,剩下那个和护送队长肉搏的狐狼人,正四肢着地地向一个小土坡逃去。

    即使这种情况下狐狼人也没乱了方寸,狡猾之极地选择了一个小山坡,看样子认为在斜坡上,麒麟军的行动会有所不便。

    但它没能跑出多远。

    在宋世看来,手脚并用的狐狼人已经够迅速了,哪知道奔跑起来的麒麟马比它还快,不但对那起起伏伏的地形如履平地,在碰到一人多高的灌木丛时,还直接跃起将近两米多高,落下时举止优雅的像在舞台上表演。

    在那狐狼人甚甚逃到那小山坡顶时,麒麟马就追上了它。

    那狐狼人也知道已不能幸免,立即嘶吼了一声,手脚灵活地横移了几步,让出了麒麟马的冲击方向,并做好了扑击的准备。

    就在宋世以为那麒麟骑士还要和狐狼人周旋一番的时候,就见那麒麟马用不输于狐狼人的灵活转变了一个方向,地上明显之极地被踏起几块草皮。

    这个动作也出乎狐狼人的意外,那狐狼人刚准备再次闪躲,已然有些迟了,只见马上的骑士也没什么动作,只不过压紧了手中的长刀,凸出麒麟马身侧的刀片立即把狐狼人划成了两片。

    宋世注意到,那麒麟马在接近狐狼人的时候,不但稍微让了一下躲过了狐狼人的临死反击,还特意歪了一下身子,让身体侧边的刀片刚好能划过狐狼人的身体。

    等把狐狼人削成两半之后,那麒麟马立即减速,灵活之极地兜转了回来,还非常人性化地蹦跳了几下,仰起脖子嘶鸣了一声,看起来非常的兴奋,让宋世如土包子般看得目瞪口呆。

    这时,骑在麒麟马上的人才抬起身子,看了看旁边不远的战果后,立即拍拍麒麟马的脖子加以赞赏,让那麒麟马更是高兴,竟摇头摆尾做了一个庆祝动作。

    “咕咚”一声,宋世喉咙里吞咽了一口口水,只觉得有一种叫作羡慕嫉妒恨的东西在心里生根发芽。

    宋世打定主意,以后公布身份后,一定要向这里的皇室讨要一匹,不对,至少讨要一对,也不能让麒麟马太孤单了不是?“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握着拳头的宋世发誓道。

    他刚才当然看得出来,这一连串的动作全是由那麒麟马独自完成,马上的骑士只是压紧了长刀,应该说在那么快的速度下,骑在马上的人根本不敢抬起身子,因为迎面吹来的劲风绝对会让他睁不开眼睛。

    也可以这么说,骑在马上人的作用,紧紧只是让麒麟马多了一个非常有效的攻击手段。

    虽然离得比较远,但宋世也能看出来,那麒麟马头上既没长角,四肢也只是蹄子状态,应该和普通马一样,除了冲撞和牙齿外,就只有抬起前肢的踏踩或后腿的蹬踢是它的攻击手段。

    这时,身后又响起一阵马蹄声,宋世转身一看,只见另一个麒麟军正在周围绕着圈子,看样子正在查探车队周围还有没有狐狼人了。

    等两个麒麟军在周围绕了一圈后,宋世早已恋恋不舍地爬下了车顶。

    爬下车顶的时候,宋世见那小顾还趴在车顶上瑟瑟发抖,不禁踢了他一脚,没好气地说道:“还不起来,狐狼人已经被杀死了。”

    那小顾还有些不相信,抬起惨白一片的脸,哆嗦地问道:“你没骗我?它们怎么死……死的。”说到最后,牙齿还打了一个架。

    宋世翻了翻白眼,难道你就没听见后面的人喊“麒麟军来了”吗?但看着一路上他为自己解了不少闷的份子上,还是向他解释道:“有两个麒麟军的人刚好路过,把四个狐狼人都给杀死了。”

    那小顾听后立即来了精神,一骨碌爬了起来,说话也不哆嗦了,兴奋地问道:“在哪呢!在哪呢!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加入麒麟军!”

    宋世彻底无语,思道:“就凭你这贪生怕死的性格,麒麟军肯收你才怪。”

    但宋世也没多说什么,毕竟世上的人形形色色,也许你没有血气之勇,但你能是个非常好的科学家也说不定。

    所以他下了车顶后,就收拾起自己东西来,先前为了视线清楚,收起来的墨镜必须戴上,还有那被扔在地上的军用弩,也要重新用布抱起来。

    让宋世意外的是,他下了车顶后,那沉默寡言的李老三不知何时已钻了出来,此时见到宋世后也有些不好意思,立即走到前面帮忙去了。

    收拾妥当后,宋世也到前面看了一下损失。

    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狐狼人造成了两死五伤的惨剧,准确地应该说是一死五伤,因为第一辆车上的车夫被一根标枪贯穿胸腔,此时正在车上痛呼哀嚎,求周围人给他一个痛快。

    在宋世看来,这么严重的贯穿伤,即使在地球上,除了正躺在手术室里,而旁边还站着几位顶尖的外科专家,说不定还有几分之一的把握救活,但在这荒郊野外,除了一个在药店做过两年学徒的伙计外,在没有任何医疗人员的在场下,这个车夫已百分百地在阎王那登记了。

    而那伙计正手足无措地看着他,其它人都是一脸的不忍心。

    另一个死亡的人是车队里的一个护卫,就是和领队坐在第二辆车上的人,他和一个狐狼人第一时间肉搏在一起,不但被狐狼人扎了好几矛,倒在地上后还被狐狼人一脚踩在脖子上,死状惨不忍睹。

    至于那领队虽然也受伤了,但伤势并不严重,只是被狐狼人抓了一下,虽然身上的衣服还算厚实,但也在肩膀上留下了好几道伤口。

    至于其它受伤的人。

    其中就有骑着马向西方骑士一样冲向狐狼人的副队长。

第139章 会错意的麒麟军偏将

    让宋世意外的是,副队长伤的甚至还没他马伤的重,至少马躺在地上半死不活,身上全是狐狼人抓出来的血淋淋伤口,而那狐狼人则被压在马下,副队长刺出的那根矛同样贯穿了狐狼人的胸部。

    而当时的副队长却被跌到的马摔出老远,此时正满头大汗地抱着自己脱臼的胳膊。

    但让宋世感到意外的是。

    护送队的正队长却幸运的躲过了一劫,竟然在和狐狼人周旋的几分钟里没受什么重伤,虽然身上布满伤口,看起来触目心惊,但毕竟还能跑能跳。

    至于剩下两个受伤的人。

    一个就是那如幸运女神附体般的护卫,虽然被狐狼人打得连滚带爬,但身上除了两个不算严重的伤口外,就只剩下软组织挫伤了。

    最后一个受伤的就是先前跌下车顶的伙计。

    从那么高的地方跌下来后,那伙计直接晕了过去,但也让他躲过了狐狼人的杀戮,被同伴弄醒后还有些神志不清。

    在宋世看来,完全是重度脑震荡的症状。

    宋世看了看衣襟上的偷拍装置,发现它还在正常的工作,立即松了一口气,不禁在心里想起如果地球上的同胞们看见这一幕后,会是什么反应。

    不是宋世冷血不想上去帮忙,虽然他也记得地球上的一些急救方式,但那些受伤的人周围都围着机个人,看他们熟练地包扎伤口,宋世怕自己过去只会起到反作用,除了能把包裹里那罐云南白药喷雾剂拿出来。

    但他敢拿出来吗?

    然后宋世就在战场周围转了一圈,虽然这只是连狐狼人加进来也只有十多人参与的战斗,但残酷程度一点不逊色于电影里的那些战争场景,现场的血腥度更是那些电影所不能形容的。

    所以宋世打算把所有一切拍摄下来。

    当走到被弩箭射入眼眶的狐狼人时,宋世停了下来,虽然场面满是血腥,让宋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但宋世想知道为什么已经射中狐狼人的眼睛,那狐狼人竟还能向他发起冲锋。

    宋世避开血污蹲了下来后,见那一尺来长的弩箭确确实实射入狐狼人的眼窝,并还射进去将近一半。

    “不应该啊!难道狐狼人的眼睛后不是大脑?”宋世郁闷地思道,

    宋世拔了拔弩箭,发现弩箭已紧紧卡在狐狼人的眼窝中,不禁一咬牙,直接踩住狐狼人的头颅,“噗”的一声把弩箭拔了出来。

    “年轻人,你的弩射的很准,就是运气不怎么好,有没有兴趣加入麒麟军的候选军,我可以给你一份推荐信。”

    这时,在宋世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人说道。

    宋世转头一看,只见先前追杀狐狼人的两个麒麟军已兜转了回来,虽然和他说话的人大概四十岁左右,但宋世知道,这里的人普遍显小,眼前之人说不定已经有五六十岁了。

    而另一个稍微年轻一些的麒麟军,正跟在他的身后。

    宋世一愣,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就见周围射来好几道充满妒忌的目光,其中包括正副队长在内的三个护卫,甚至还有一些听到这话的伙计,也一副恨不得取而代之的样子。

    宋世心想:“自己这只弩箭完全是歪打正着,虽然我也想试一试骑麒麟马的滋味,但我背后牵扯到的利益太大了,怎么也不能因为想骑麒麟马,就本末倒置忘了初衷吧,如果我公布了身份后,真把地球上的一些科技移植过来,向皇室讨要几匹麒麟马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想到这里,宋世咳嗽了一声,对那中年人拱手说道:“谢谢这位将军厚爱了,我自己有几分斤两还是知道的,虽然我也很想加入麒麟军,但刚才那只弩完全是我歪打正着,我怕加入候选军后会丢了您的面子。”

    当宋世说完这句话后,不但中年人和后面的年轻人大感意外,就是周围其它人都是一脸的不敢相信,宋世竟拒绝了中年人的招揽,要知道,看跟在后面的年轻人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就知道这中年人在麒麟军中的地位觉不会低。

    然后,车队里的所有人都一副看傻瓜的样子看着宋世,猜测是不是宋世的脑袋被刚才的狐狼人吓坏了,才会拒绝麒麟军的招揽。

    那中年人也有些意外,但也没多说什么,倒是对宋世能拒绝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感到佩服,要知道,现在不但麒麟军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就是当作麒麟军后备队的候选军,都让人打破了头想挤进去。

    见宋世拒绝他后,中年人反而更起了爱才之心,刚才看宋世面对狐狼人的冲锋毫不惊慌,扔掉那小巧的弓弩后,立即能拔刀面对狐狼人,看样子肯定还有对付狐狼人的后手。

    但这都不重要了,现在中年人只关心一件事,就是宋世脸上的墨镜,刚才看宋世回头时还有些一愣,但见那东西并不影响宋世的视线后立即心里一动,想到了麒麟军一直头疼的问题,如何在麒麟马快速的奔跑下睁开眼睛,如果真能证明眼前年轻人脸上的东西能阻挡劲风而不影响视线,绝对会让麒麟军的战力提高三成。

    想到这里,中年人立即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又看了看宋世脸上的墨镜,对宋世说道:“这位小兄弟,你能不能把脸上戴的东西给我看看。”

    宋世一愣,心念一转,立即想起他们趴在麒麟马上不敢抬头的一幕,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墨镜绝对是他们的不二选择。

    但宋世心有顾虑,因为他想起赵婉和他说的一些话。

    当时赵婉把名刺交给他的时候,还大概说了麒麟军的构成,除了赵家外,杨家在麒麟军中的势力更大,为了麒麟军这一珍贵军种不掺入权利的内斗中,一些中立的势力都有意无意偏向了赵家,才让两家在麒麟军中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如果眼前之人是杨家的怎么办?”宋世忧虑地思道。

    为了以后能和赵家搞好关系,宋世决定先试探一下眼前的中年人,于是抱拳问道:“敢问这位将军贵姓,又和赵垣将军是什么关系?”

    见中年人有些不解,宋世连忙跑到包裹旁那把名刺翻了出来,递到中年人眼前,等中年人看清了上面的字迹后,立即又收了起来,里面赵婉撒娇的话可不能给旁人看到。

    中年人有些无语,婉桦郡主他当然知道是谁,要知道这辈赵家嫡系的三兄弟中,就老二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女的,三人都快把她宠上了天了,听说前几年三兄弟还因赵婉的婚事闹了两年别扭,最后决定让赵婉自己择婿,但赵婉这丫头几乎对都城里所有的年轻人都看不上眼,至今还嘻嘻哈哈在都城里转悠。

    想到这里,中年人稍微有些尴尬,因为他的小儿子也没被赵婉看上,至今自己都没为他定下亲事,就想他儿子万一撞了大运,和赵婉结为亲事后那简直就是一步登天,看着眼前年轻人手里拿着赵婉写的名刺,中年人不由冒出来一个念头:“难道这年轻人得了赵婉的青睐?”

    打量了宋世一番后中年人立即笑着摇了摇头,这年轻人看起来比他结了婚的大儿子还大,赵婉再怎么也不会看上年纪这么大的年轻人啊!

    就在这时,就见宋世小心翼翼地向他问道:“这位将军,你该不会是姓杨吧?”

    中年人立即皱起了眉头,心道:“怎么现在到处都有赵杨之争?”

    心里却为宋世手上名刺想好了理由,一定是赵婉看宋世脸上的墨镜对麒麟军非常重要,所以才把宋世推荐给她小叔,这样,不但能让眼前年轻人有了献宝之功,直接进了高层视线,也能让她小叔在麒麟军中拔得头筹。

    “如果这方法由赵垣那小子在麒麟军中推广开来,绝对会让赵垣在麒麟军中的威望大升,不管哪个势力都会念着赵垣的好。”

    “至于这年轻人为什么会拒绝于我,应该是因为赵垣不但本身是麒麟军的一路将官,还是整个麒麟军的副统帅,可比自己这个偏将的地位高多了,由赵垣推举加入麒麟军的话,完全可以有一个更高的起点,说不定还会因献宝之功直接顶掉一个位置。”

    既然中年人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那一切不合理都被中年人自己补全了。

    认定宋世以后会是他的同僚后,中年人脸上更是和蔼,笑着说道:“我可不姓杨,我本家姓顾,可不想搀和进两家之争,既然你被人引荐到赵垣将军旗下,那我也不好夺人之好,这样吧……”说着,顾姓中年人看了看四周,摇了摇头对宋世说道:“看样子这车队已没了什么武力,我就护送你们一程。”

    领队听后大喜,不顾肩膀上的伤口还在渗血,连忙起身相谢。

    接下来,顾姓中年人和年轻人跳下麒麟马查探了一番,见车夫还一时不死,在那痛哭哀求,求周围人给他一个痛快,而那些认识他的人都一脸的不忍心,对他的请求避而不见。

    顾姓中年人看到了他的伤口后,立即摇了摇头,同时对年轻人使了一个眼色。

    年轻人微微皱了一下眉,看样子对这个任务有些不喜,但顾姓中年人不但是他的长辈,还是他的上司,只得拔出一把匕首走上前去,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这即不是他第一次帮人补刀,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包括宋世在内的所有人都默默看着。

    那车夫见后,哭着道谢道:“谢谢小哥送我上路!谢谢小哥送我上路!”

    十秒钟后,车夫的声音戛然而止,车队一时皆沉默了下来。

第140章 叫作翠喜儿的麒麟马

    沉默了一会后,车队在领队的指挥下又有了秩序。

    几个伙计把遗体收拾一下后,又把狐狼人身上值钱的东西扒了下来,递给两个麒麟军,由年轻人代为收下。

    至于那个被副队长杀死的狐狼人,战利品理所当然地归副队长所有,这让被接好胳膊的副队长脸色顿时好看了许多。

    值得一提的是,狐狼人头颅也被割了下来,交给了杀死它们的人。

    至于山坡上那个狐狼人的头颅,先前就被中年人带了回来,除此之外,顾姓中年人和年轻人的马鞍旁,之前就挂了几个狐狼人的头颅。

    这让准备就近观察麒麟马的宋世多有不便。

    毕竟,如果不是久经沙场,一般人绝不可能对狐狼人的头颅视而不见,特别是这些头颅还像一串葫芦般挂在马鞍旁时。

    但宋世为了能拍摄麒麟马的画面,也只能强忍着刺鼻的血腥气,小心翼翼靠近了麒麟马。

    在顾姓中年人和年轻人跳下马背后,两匹麒麟马立即凑在一起。

    让宋世意外的是,当他靠近时,其中一匹麒麟马立即凑了进来。

    宋世一阵欣喜,还以为得了马缘,哪知那匹麒麟马凑过来后在宋世身上嗅了嗅,张开嘴在他衣服上咬了一下,宋世莫名其妙,等那麒麟马又在那地方咬了一下后宋世才反应过来,自己怀里应该有什么东西引起了这麒麟马的注意。

    宋世伸手在怀里一摸,不禁一脸古怪。

    见麒麟马有些不耐烦后,宋世才把那东西掏了出来。

    这是一条肉干,是昨天车队分给他当午餐的,因为味道还不错,宋世就留下来当零食,没事撕下一条放在嘴上嚼嚼,打发了不少时间。

    先前就在山顶上掉下来一次,但因为宋世套上了塑料袋,并没弄脏,所以又捡了回来。

    没想到却被麒麟马闻了出来。

    “晕了,麒麟马该不会是吃肉的吧?”宋世一脸古怪地思道。

    宋世把肉干拿出来后,麒麟马果然大点其头,然后就眼巴巴地看着那条肉干,眼里的渴望显而易见!

    宋世当然不会小气,而且如此人性化的麒麟马也让他更为喜爱,甚至连马鞍旁的血腥气都没那么难闻了。

    出乎宋世意外的是,当宋世把肉干放入麒麟马的口中后,那麒麟马舔了舔宋世的手心表示感谢,然后又在宋世身上嗅了嗅后,意识到宋世身上再没它需要的东西后,立即把马头一甩,回到另一匹麒麟马旁。

    这让宋世差点石化。

    见这匹麒麟马骗了自己的肉干后立即不甩自己了,宋世是相当的无语,但也对麒麟马的智商有了更深的了解,暗自思道:“看样子麒麟马拥有绝不低于五六岁小孩的智商。”

    宋世还想往前时,那麒麟马立即拿屁股对向宋世,表明一副不欢迎的态度,让宋世哭笑不得。

    宋世心里一动,立即跑过去准备向领队购买一些肉干,见已经包扎了伤口的领队正坐在车上休息,脸色苍白,一副虚弱之极的模样。

    见领队如此模样,宋世也不好意思开口。

    最后还是领队不耐烦了,问明了宋世的来意后,立即慷慨地拿出一小包肉干,当然也不是白给,宋世也付出一个金钱的代价。

    等宋世带回肉干后,那匹麒麟马立即凑了过来,摇着尾巴一脸讨好的样子。

    宋世注意到,另一匹麒麟马不知是自持身份还是看不上宋世手上的肉干,至始至终都没过来,还看着那麒麟马一直摇头,一副看不下去的模样。

    借此机会,宋世也把麒麟马看个仔细。

    这麒麟马除了身上的鳞片和强壮的肌肉外,本身还是马匹的样子,要说还有什么和普通马不一样的地方,最大的区别还是智力的不同,不但能对宋世的各种动作做出反应,不知是不是和人类相处多了的原因,马脸上不时还会露出非常人性化的表情。

    就比如说,当宋世把那包肉干拿过来时,那匹麒麟马不但摇头摆尾地跑了过来,见宋世拿着肉干望着另一匹麒麟马犹豫时,还立即把整个身子横在宋世和另一匹麒麟马之间,做出一个龇牙咧嘴的动作,应该是在学人类发笑。

    而另一匹麒麟马见此情形后,非常人性化地瞪着这匹麒麟马,把这匹麒麟马瞪得不自然地挪动了几下身子,然后才调转了马头来个眼不见为净。

    除此之外,宋世还把麒麟马身上的装备看个清清楚楚。

    除了马缰马鞍之外,马鞍后还绑着好几个不小的包裹,里面应该是放了一些主人的杂物,至于武器,除了包裹上固定着一把脚踏弩外,两边顺手的地方还各挂了一把手弩。

    最让宋世侧目的就是,马鞍右侧还挂了一捆圈好的绳索,绳索上固定着一个带着倒钩的铁器,上面暗红色的血迹让人不寒而栗,可以相想象当被主人甩到目标身上后,借着麒麟马风驰电掣的速度,对目标来说绝对是一种地狱般的经历。

    打量完之后,宋世就烦恼起来,因为这麒麟马吃肉干的速度,完全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不知是不是知道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麒麟马简直就在生吞活咽,噎得直翻马眼也在所不辞。

    等年轻人回来后,就看到这么一个情景,不禁哭笑不得。

    见麒麟马吃的香甜,年轻人也有些不好意思,尴尬地对宋世说道:“是不是你不给它吃的,它就不给你摸它?”

    宋世立即无辜地点了点头。

    年轻人更是不好意思,讪讪地向宋世解释道:“它就这个性格,只要闻到别人身上有好吃的,还不难相处的样子,总要想方设法地骗过来,骗来后就给人甩一个马尾巴,让人无可奈何!”

    宋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自己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问道:“是不是所有的麒麟马都有各自的性格?”

    那年轻人点了点头,指着另一匹麒麟马说道:“顾将军的马就很稳重,性格还非常谨慎,像你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拿着肉干喂它,它也不会吃的,除了和你混熟了,就像我这样,它才可能吃你喂的东西。”

    年轻人摸了摸麒麟马的脖子,让麒麟马打了个响鼻,又接着说道:“我这匹麒麟马,因为编进麒麟军还没两年,还保留着在马场上时无拘无束的性格,等再过几年后,它的性格才会稳重下来。”

    也许知道年轻人正在编排它,这麒麟马又打了个响鼻,在年轻人身上摩擦了几下后,竟然挤进两人中间隔开了两人,又把年轻人拱退了几步,让年轻人和宋世都有些哭笑不得。

    宋世低头一看,才发现就这么一会功夫,麒麟马竟已把肉干全吃完了,一点不剩,还非常有公德心地把无意掉到地上的肉干也吃了。

    宋世无语,心里一动,向那年轻人问道:“这麒麟马有没有名字?”

    “当然,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作翠喜儿。”那年轻一脸温柔地说道。

    听年轻人喊它的名字,这叫翠喜儿得麒麟马立即拿脑袋拱了拱年轻人。

    而宋世却瞬间打了个哆嗦,只觉得天雷滚滚,浑身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心里吐槽道:“你这是起的什么破名字,简直就是土得掉渣。”不禁对年轻人起名字的能力鄙视不已。

    接着,宋世就想起这名字透露出来的信息,连忙问道:“难道它是匹母马?”

    年轻人点了点头,整理了一番后翻身上了马背。

    宋世转头一看,发现车队已经收拾妥当,正准备启程。

    宋世连忙回到科多兽车上,也许是车队听了顾姓偏将的话后,认为宋世以后会进麒麟军,不但小顾一脸讨好的笑容,就是沉默寡言的车夫也恭敬了许多,又往边上挪了挪,让出了大半位置,让宋世无可奈何。

    等顾姓偏将也上了麒麟马后,就和年轻人在前面探路,代替了先前正副队长的职责。

    宋世注意到,正队长的马早已死亡,被几人合力抬到一辆科多兽车上,至于副队长的马虽然也受了伤,但还能站起来,于是副队长把马鞍之类的东西卸了下来,尽量减少马的负担,然后就让马跟在科多兽车后,看样子准备到后固镇再医治。

    又过了三个小时,后固镇终于在望。

    在离后固镇还有几公里的地方,从道路两旁又冲出两个麒麟军。

    那两个麒麟军和顾姓偏将说了一些话后,顾姓偏将立即和领队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向宋世点了点头,带着三个麒麟军绝驰而去,竟然过镇不入。

    宋世注意到,那两个麒麟军的马鞍旁也挂着狐狼人的头颅。

    车队的人都叹息了一声,但顾姓偏将已把车队快送到了镇门口,已经仁至义尽,也没人埋怨什么。

    接下来的路程顺顺利利,光天化日之下,并没有狐狼人敢在人类的聚集区外生事,又或者后固镇的周围已被人类刷了一遍,所以车队平平安安进入了后固镇。

    早在看见后固镇的时候,宋世就爬上了车顶。

    这后固镇与其说是个镇子,还不如说是个军用堡垒,不但镇子周围的镇墙又高又厚,镇墙里还耸立着好几座高高的瞭望塔。

    在穿过镇门时,宋世就察觉镇里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

第141章 狐狼人空骑兵袭城

    当车队穿过镇门的时候,一些镇民议论纷纷。

    “唉,又一个被狐狼人袭击的车队。”

    “他们也有人受伤了,看他们沉默的样子,肯定有人失了性命!”

    “唉!镇里的伤者越来越多,你说那几个医馆忙得过来嘛?”

    “你看那匹马的伤口,肯定是被狐狼人抓的,能带着这么恐怖的伤口走到镇里,真是一匹好马。”

    “你看车上狐狼人的头颅,好像还不止一个。”……

    闲言杂语中,一个官员带着几个兵丁迎了上来,见车队有好几个伤员时,原来阴沉的脸色更是难看。

    领队应该和这个官员认识,立即挥手让车队停了下来,拖着受伤的身体迎了上去,见过礼后,不用官员问话,领队就把事情的经过仔细说了一遍。

    因为亲身经历,所以宋世也没兴趣听他们说话,反倒路边两个镇民的谈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就听其中一个镇民说道:“没想到矿石沙源上的狐狼人成年礼提前举行后,竟会有这么多狐狼人穿过边城的巡逻来到附近。”

    “他们还算好的,昨天傍晚时来的那个车队才叫惨,因为跟本没有预料会有狐狼人袭击,车队一点准备也没有,直接死了将近一半人手,要不是刚好有个校尉带着新征的兵丁路过,把狐狼人直接给吓走了,说不定他们要全军覆灭。”另一个镇民回道。

    “往年举行成年礼的时候,狐狼人不都是单独行动吗?怎么现在全是好几个狐狼人一起行动的?”

    “我听边城那边的人说了,好像砂石矿源上又徒迁来好几个大型的部落,这次应该是那些新部落的年轻狐狼人干的,它们的行事风格完全和之前的狐狼人不同,看来边城又要多事了!”

    “如果照这样下去的话,看样子边城又要扩建了。”

    “怕什么,听说八百年前我们祖先过来的时候只有几百人,还不是把狐狼人逼的直往后退,现在光边城就有一万人出头,哪怕狐狼人再增加一倍,也休想攻破边城。”

    “现在的人能和过去一样吗,以前那是没办法,不拼命不行,现在又有几个人肯和狐狼人玩命?”

    “那倒不一定,听说官府准备把这次增加的悬赏金额永久固定下来,那可是一个狐狼人的头颅就值十五个金大钱啊!只要你杀了一个狐狼人,即使你拖家带口,省着点花也够你一年家用的了。”

    “真的吗?你和我说说……”

    这时,宋世早已把墨镜收了起来,倒也不怕引起别人注意。

    在临近边城的时候,宋世趁人不注意,用墨镜的镜片当作镜子,发现自己的眼睛已不那么惹人注目后,立即把墨镜收了起来。

    此时见从两个路人口中再也听不出新鲜东西后,宋世立即打量起这座后固镇来。

    宋世发现,后固镇来往的几乎都是行色匆匆的武人,穿着长衫或华丽衣服的人少之又少,而且每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一些武器。

    镇里唯一的主干道两旁,不是粗陋的大客栈就是一些占地不小的货栈,要不就是一些武器铺子,里面“叮叮当当”的敲打声老远就能听到。

    “这镇子最大的作用,恐怕还是作为边城的物资集散中心,同时也作为人类的第二防线存在。”宋世思道。

    看了街上一些行人的装扮后,宋世打算,过会就为自己买一把脚踏弩,免得需要的时候,自己不好把那把军用弩拿出来。

    就在这时,领队已和官员交涉完毕,此时正向他望来。

    宋世顿时明白,自己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于是向领队告了一声别,又向几个相熟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后,背起包裹,拎着从狐狼人身上扒下的战利品,告辞而去。

    离开车队后,宋世立即找了一个比较顺眼的客栈住了进去,占据了客栈里位置最好的一间单人客房。

    然后,宋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狐狼人的脑袋处理掉,向伙计问明了处理这事的官府机构所在后,立即带着狐狼人的头颅找了过去。

    在官府里办事人员诧异的目光中,宋世把未经处理的狐狼人头颅交给了清点功勋的办事人员,换回了十五枚金钱和一张猎杀狐狼人的证明。

    对宋世来说,十五枚金钱不值一提,但那张证明却大有用处。

    因为宋世可以凭着那张证明抵消一次劳役或一次兵役,当然,如果你肯捐一部分钱币给官府的话,也可以免除劳役或兵役,这些都是宋世在都城里和坊主闲聊时听到的,看当时坊主说话时的语气,应该是特意说给宋世听的。

    除了抵消劳役或兵役外,这张证明还有其它诸多的用处。

    “恐怕这就是即使有失去生命的危险,也有很多人心甘情愿地去猎杀狐狼人的原因。”宋世听完办事人员列行公事的叙说后,这样思道。

    处理完狐狼人的头颅后,宋世找一家售卖各种弩的店铺。

    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宋世挑选了一把方便携带的脚踏弩,据店老板所说,一般的脚踏弩装好后有一米多宽,而这个脚踏弩却是他们店里制弩师傅特意改良的精品,缩小弩臂的同时绝不会减少弩箭射出的力道。

    当然,价钱也比一般的弩稍微贵上一点点。

    于是,那十五枚金钱宋世还没捂热,大部分就进了店老板的口袋。

    把那把滞销很久的弩推销出去后,店老板的心情很是愉快,这可以从他不但送了宋世一个背弩的背带,还把弩箭连同箭囊打了八折买给宋世就看出来。

    出了门后,宋世已和街上的行人没什么两样了。

    回到了客栈后,宋世关起门来把异能重新疏导了一遍,发现除了保留了可以看清虚空裂缝的异能眼外,还多了那个可以让他躲进和物质空间平行的另一个空间里面,宋世称那空间为空间夹层。

    而当宋世再一次进入空间夹层后,还找到了一个移动方法。

    当他试着让部分身体再回到物质位面时,一次偶然的失败,竟让他在空间夹层里借到了一股力,那股力施加在他身上后,立即让他和太空中的宇航员一样,顺着那股力一直做着水平方向的移动,即使手舞足蹈也不能停下来。

    当他心惊胆颤地顺着那股力穿过卧室的墙壁来到隔壁的房间后,宋世立即知道自己从此发达了。

    幸亏隔壁客房还处在空置的状态,才没让客栈发生有客人大白天见鬼的闹剧。

    等最初的慌乱过后,反应过来的宋世立即用同种方法向反方向借了一股力,又飘回了自己的房间。

    然后,回到正常空间的宋世兴奋不已。

    宋世当然知道,如果他进入空间夹层后,真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他的话,他就有了一个绝佳保命的技能,即使碰见危险被迫躲进空间夹层后,也有了能逃出生天的方法,而不是傻乎乎地被人堵在原地。

    有了这个能力后,他以前所惧怕的事情都将不会发生,一切难题迎刃而解,即使在地球上暴露了身份后,他也有了和各国政府讨价还价的底气,在这星球上公布身份也是如此。

    但因为客栈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好多实验都不方便做,所以宋世打算,等以后有了一个单独的私密空间后,再把自己心中的想法一一去试验一下,如果真如自己期待的那样,那自己就将成为一个独特之极的人物。

    所以人对自己投鼠忌器的同时,也将拿自己毫无办法。

    毕竟,一个对人类进程至关重要但没自保能力的异能者,和一个同样对人类至关重要但拥有自保能力的异能者,完全是两码事。

    除此之外,宋世还得到了一个意外之喜。

    就是当他把所有异能收回脑中的时候,偶然发现,自己异能眼中残留的异能也一点不剩,这让宋世每次用过异能后,再也不用被迫带着墨镜装酷了。

    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晕了的宋世,决定好好犒劳自己一下,最新的打算是在后固镇里找一家最豪华的饭馆,进去大吃一顿。

    和所有得到新玩具的人一样,宋世同样对那把弩爱不释手,所以他和后固镇里大部分人一样,背着弩,挎着刀,全副武装地出门了。

    原以为只是入乡随俗,哪知道意外还是发生了。

    就在宋世问了几个路人,准备去后固镇唯一一家酒楼吃饭的时候,突然一座瞭望塔里响起一阵急促的钟声,接着,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同样的钟声,没多久,各街坊就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锣声。

    原来还秩序有然的大街上立即混乱起来,所有人都在向最近的建筑物跑去,一时搞不清状况的宋世也被一个老人顺手拉进了一个铁匠铺里。

    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整个大街空无一人。

    挤得满满当当的铁匠铺里,几个大胆的人不时探头朝远方看去,宋世终于明白了过来,这应该就是狐狼人的空骑兵袭城了。

    宋世低头一看,不禁暗骂一声,自己竟忘了把偷拍装置打开了,知错就改的宋世立即亡羊补牢,至于先前没拍上去的一幕,宋世只能对地球的同胞们说声抱歉了。

    “小哥,你怎么还不给你的弩上箭?”刚才拉了宋世一把的老头说道。

    宋世转头一看,只见身后路人里只要有带着弩的,所以人都在给弩上箭,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另类,宋世也给新买的脚踏弩上好了箭。

    接下来,宋世和旁人一样,对远方的天空探头探脑,希望第一时间就能看到狐狼人的空骑兵是什么样的,如果能拍下来最好。

    “在那边!在那边!”突然,边上有人叫道。

    宋世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长城山脉方向的天空中,飞来好几个黑点,宋世立马调整好身体的角度,好让偷拍装置把这一幕拍下来……

第142章 空袭下的母爱

    如果有镜头能接近那几个小黑点的话,就可以看出来,那几个小黑点原来是四个非常瘦弱的狐狼人,各自骑在一头长着翅膀的外星生物上面。

    这头外星生物拥有非常流线型的体形,修长的脖子上套着缰绳,占据身体三分之一的尾巴灵活之极,充当着水平翼和尾舵的功效,两支中空的骨翅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肉膜。

    这四头外星生物中,最大的一头不但身长达到了十米,翼展也有将近七八米的宽度。

    而且它还拥有一个看起来非常狰狞的头颅,短耳,不时张开呼吸的嘴巴里露出了两排寒光闪闪的牙齿,表明它并不是吃素。

    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平伸在身后的后肢强健有力,后肢上拥有四根镰刀一样的爪趾,可以想象当它抓取猎物时,那猎物挣扎时的场景。

    总的看来,这像是一头西方神话里的飞龙,而且这四头龙的翅膀上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铜钱大小的孔洞,表明它们久经战争的考验。

    此时,骑在龙背上的四个狐狼人对望了一眼后,突得分开,从四个方向向前方的后固镇俯冲而去。

    等它们在后固镇上盘旋的时候,宋世也把它们看个清楚,心里激动地思道:“这就是狐狼人的空骑兵?我怎么有一种身在西方神话里的味道?”

    就在一头龙掠过这片街道上空的时候,街道对面屋檐下的一个年轻人忍耐不住,直接探出身向那飞龙射了一箭,因为估错了飞龙的速度,这一箭不出意外的落空了,有几个看到的人都叹息了一声。

    年轻人身后一个长者却气愤之极,差点伸出手揍他,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怎么不长记性,它飞得那么高,你怎么可能射得中它,你看周围又有几人把箭射出去的?如果你再这样做事不经过脑子,我看你最好还是回家,免得在这里枉送了性命。”

    那年轻人羞得满脸通红,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把弩又张了开来。

    等周围人劝了几句后,那长者才停止了训斥。

    突然,有人惊呼道:“看,那边狐狼人俯冲了!”

    宋世连忙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几百米外的街道上空,一头飞龙俯冲了下来,不但这里看到的人都惊呼出声,那片街道周围更是惊呼声四起,甚至还夹杂着一些女人和小孩的哭喊声。

    让宋世松了一口气的是,那飞龙只是在离地面十米的地方掠过,并没向什么人发起攻击,那向飞龙射出去的箭也大都落了空。

    但没过几秒钟,身后就传来一人的怒骂声:“这狐狼人真是狡猾,竟然还声东击西。”同时,身后不远的地方也传来一阵吵杂,并还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宋世连忙回头一看,只见相反方向的街道上,一家不知经营什么店铺的雨棚已被掀开,一头飞龙正用力煽动着翅膀离开,虽然放下来的脚爪上并没有抓到什么人,但那店铺前的地面上,却有一个人在地上翻滚着。

    看样子他就是那个不走运的家伙。

    不幸中的大幸,从那人中气十足的惨呼声可以听出来,他并没有受什么伤害。

    见只是虚惊一场,宋世和周围人都松了一口气。

    原来,乘着这条街上的人都在望着另一头飞龙的时候,一个狐狼人突然指挥着飞龙从另一个方向俯冲下来,对一个躲在雨棚下张望的人发起了攻击,幸亏有雨棚阻挡了一下,让那人有了反应时间,躲过了一劫,但他也被飞龙翅膀扇出的风刮倒在地,手上的弩也脱手飞出。

    等另外两人冲出店铺把那人拽进屋内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狐狼人不愧身为智慧种族,还不止这一种战术,宋世还看到一次当飞龙俯冲下来的时候,地面上所有人都把箭射完了,后面竟又俯冲下来一头飞龙,这一次没那么好运,虽然还是没人被飞龙抓走,但却有一人却被坐在飞龙上的狐狼人投出的标枪给刺中了,临死前的惨叫声老远都能听到。

    宋世因为正处在铁匠铺最外围的地方,见到这种情形后冷汗津津,心里不住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危险的时候宁愿暴露异能也不能送了性命,如果我死在这里,那人类的损失可就大了。”

    其实,街道上各间店铺的外围,几乎都是一些拿着弩的成年人,那些老弱妇幼或没带弩的人几乎都躲在屋里。

    这一点值得称赞,并没有如一些灾难片所讲述的那样,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躲避,一点也不管别人的安危。

    就这样,狐狼人控制着飞龙一次次向地面俯冲,虽然大多时并没有什么战果,但每隔几次总有一两个不走运的人,或是被狐狼人投出的标枪射中,或是被飞龙伤到,加起来也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宋世甚至还看到有人直接被飞龙抓到半空,那人的惨呼声隐隐从空中传来,引起了所有看到人的叹息。

    大家都知道,那人的命运在被飞龙抓上天的一刻就已注定了。

    果然,那人被抓到半空后,不但被飞龙弯着脖子撕咬了一下,还惨遭分尸,直接被飞龙两个爪子撕成了两半,鲜血撒了一空。

    还不只如此,最后狐狼人还挑衅似的把两片尸体扔在一处空阔的街道上。

    所有人都看得目眦欲裂,恨不得把那狐狼人剁成碎片。

    宋世也看得咬牙切齿,但他心里却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在后固镇的制高点,装上几架高射机枪或高射炮,这些情形还会发生吗?”

    结果当然不言而明,不管是高射机枪还高射炮,都是对付这些狐狼人空骑兵的绝佳武器。

    高射机枪不用说了,凭宋世目测飞龙的飞行速度,只要那些飞龙进入高射机枪的射击范围,绝对会被打成刷子。

    至于高射炮那就更不用说了吗,完全是大材小用,当高射炮射出的高爆弹在空中炸开的时候,想起来就让人恐怖,那些弹片连铁制的飞机都能打下来,更何况这些血肉之躯,完全是单方面的虐杀。

    宋世刚才就看清了,人类并无多少对付飞龙的手段,虽然不少人装备着各种各样弩制品,但以飞龙的速度和它皮肤的厚度,那些弩箭并没用对它产生多少伤害,如果不是驾驭飞龙的狐狼人太羸弱的话,这些飞龙完全可以单方面对人类进行一场屠杀。

    先前有一头飞龙掠过铁匠铺正上方时,宋世就看得清清楚楚,飞龙腹部虽然插着十来根弩箭,但也只是射进了皮肤表皮,根本没对它产生什么严重的伤害。

    柔软的腹部都是如此,就更不要说背部和别的地方了。

    当然,这里人类也装备着更大型的弩,就比如说床弩,但床弩不宜移动的特性,注定它只能固定在一个地方。

    前不久就有一根三米多长的弩箭,不知从哪个床弩上被射出来,竟然“嘟”的一下,插在对面货栈门前的一根木柱子上,把柱子两边的人吓得脸色发白,半天都没说出任何的话来。

    而铁匠铺这边的人也看得冷汗津津,都下意识地朝那方向不时看上一眼,生怕到时候没死在狐狼人的手里,却死在人类的兵器下,那就太冤枉了。

    时间就在狐狼人的一次次俯冲中过去了半个小时,就在宋世对那些飞龙的体力感到吃惊的时候,铁匠铺的附近终于发生了一个意外。

    铁匠铺隔壁也是一个货栈,不知哪家大人一时失察,竟然让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绕过几个成年人的大腿,直接跑到了大街上。

    而这时所有人都紧张地望着天空,因为正有一个狐狼人骑着飞龙向这边俯冲。

    所以当人们听到街中心竟有小孩的喊声时,已经有些迟了,因为那狐狼人也看到了这一幕,立即调转了方向向小孩俯冲过去。

    那小孩一边张着双手向对面的货栈跑去,一边嘴里喊着“娘!娘!”

    即使几个靠得最近的人也犹豫起来,因为短短几个呼吸内,飞龙就能完成这次俯冲,如果这时冲出去,势必要和飞龙短兵相接,在飞龙灵活的爪子下,几乎是个十死无生的局面。

    但也有人完全忽视了这个因素,就在惨剧将要发生的时候,应该是小孩母亲的女子听到喊声后,惨呼了一声“我的儿啊!”

    然后就爆发出一股让人难以想象的力气,竟然把前面几个壮汉推得东倒西歪,直接从货栈里冲了出来。

    但这时即使她速度再快,也来不急去救小孩了,因为飞龙已经俯冲到了不足十米的地方。

    而小孩见到她母亲后,立即欢呼一声,张开双手跌跌撞撞向她跑来,一点也没意识将要发生的事情。

    那年轻母亲见到这种情形后,竟想也不想地向俯冲的飞龙迎去。

    结果不言而喻,那飞龙见一个只够它塞牙缝的小不点突然变成了一顿美味大餐,立即转移了目标,把爪子伸向了那主动送上来的年轻母亲。

    这时,先前小孩跑出来的地方有个男子悲呼一声“不!”,然后也分开人群冲了出来,扑向那俯冲下来的飞龙。

    但一切都太迟了,一个呼吸的时间,那飞龙就调整好了角度,像一只在水面上捕鱼的鱼鹰般,蜻蜓点水地在地上一点,就把那个年轻母亲抓在爪子中。

    宋世看得清清楚楚,当那飞龙用爪子扣住年轻母亲的时候,在地面上微一使劲,又重新借力飞上了半空。

    而那年轻母亲的骨折声老远就能听到,惨呼声更是让人不忍耳闻。

    等飞龙重新飞上半空时,地上的人才想起要向那飞龙射箭。

    宋世也同样如此,为了稳定手中的弩,他半跪在地上,估算了一下角度,向那飞龙射出了他在这场空袭中唯一射出的一只箭。

    “嗖”的一声,这只箭向飞龙飞去……

第143章 警报解除

    “嗖”“嗖”“嗖”……

    不知是不是义愤填胸的原因,几乎所有持弩的人都向飞龙射出了弩中的箭。

    而那些射出去的箭,也化作一阵稀疏的箭雨扑向了飞龙。

    让宋世失望的是,除了三分之一的箭簇落了空外,虽然也有十几支箭射中了飞龙,但不知是不是因为飞龙表皮太厚的原因,只有五六支箭钉在它身上没掉下来,至于其它的箭,不是被滑开就是被弹开,让宋世目瞪口呆。

    经过这一轮箭簇的洗礼后,宋世也对飞龙的防御能力有了更深的印象。

    至于他射出去的那只弩箭,虽然因为速度的原因没能看清,但宋世只凭感觉,就知道那只箭在落空的三分之一里面,让他失望不已。

    虽然说了这么多,但这些都发生在短短几个呼吸里。

    在脱离了弩的有效杀伤范围后,那狐狼人立即得意起来,不但在这建筑上空盘旋不止,还不时做着挑衅的动作。

    “啊!”

    而被飞龙抓到半空的年轻母亲,濒死前的惨叫让所有人都听得目眦欲裂。

    最后冲出去的大汉应该是小孩的老子,此时正跳脚大骂:“你们这些混账的狐狼人,有总冲着我来啊!抓毫无反抗的妇人算什么本事?……”

    至于那导致这一切的幼小孩童,此时已被吓得哇哇大哭。

    立时有一个人冲到街上把小孩抱了起来,还准备把男子给拉回来,却被男子甩开了胳膊。

    那人看一时劝之不住,也不敢长时间停留在大街上,抱着小孩立即躲回了安全的客栈。

    天上的狐狼人又在寻找合适的俯冲角度,甚至街中心的男子还把另一个狐狼人引了过来。

    众人见状大骇,连忙抢上几人把男子架了回来。

    天上年轻母亲的惨叫声越来越弱,渐渐微不可闻,那狐狼人可能也心满意足了,立即拍了拍飞龙的脖子。

    飞龙会意,两爪用力一撕,竟也把年轻女人撕成两半。

    也许是那只飞龙知道女人的肉比较好吃,不但立即撕咬了一口吞进口中,还没舍得把年轻母亲的尸体扔下。

    霎时,宋世只觉得一股热血涌了上来,再也忍耐不住,直接跳到街上跳脚大骂:“我艹你m的,有种你tm下来单挑,看老子不把你打的连你妈都认不识……”

    同时,也有几人控制不住,向天上的狐狼人大声喝骂。

    还没等是宋世骂上两句,就被冲出来的几人架回了铁匠铺,而这时的宋世却没理会别人的好心,而是继续挣扎地喝骂道:“别看你现在嚣张,等老子以后把枪弄过来后,不把你们这些狐狼人赶尽杀绝老子跟你姓,至于那长着翅膀的蜥蜴,老子以后肯定把你剁成碎片,每份碎片弄个吃法,老子直接弄一个蜥蜴全席出来……”

    此时,宋世早已忘了只说闽南话,夹杂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脱口而出,让周围人听的面面相觑。

    宋世却没管这一切,而是继续破口大骂:“你们不是也有居住地吗?等老子以后带几个核弹过来,直接核弹洗地,看你们往哪儿躲?”

    “还有,你这长着翅膀的蜥蜴不是会飞吗?等老子以后弄个飞机过来,看你这个龟孙子飞的快还是老子的飞机飞的快……”

    旁边一个老者见宋世怒骂不止,而且还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不禁苦笑一声,对周围被宋世滔滔不绝骂出来的话弄愣住的人说道:“看样子这位小哥已经被气糊涂了,说话都说不清楚了!”

    周围人点头称是,一脸同情地看着宋世。

    等宋世骂的口干舌燥后,旁边有人立即端了一碗井水过来,宋世说了声感谢后,接过来一饮而尽。

    冰凉的井水顿时让宋世冷静下来,立即知道不妥,但看周围人都一脸同情地看着他,并没有因为他说了听不懂的语言就另眼相看,看样子这里人在这世界生活得太久了,已经彻底忘了祖先是另一个星球人的事实。

    冷静下来后,宋世向那几位把自己架回来的人道了一声谢,然后重新给新买的弩上好了箭,准备当再有一次机会出现在面前时,一定要好好掌握。

    可惜的是,狐狼人又徘徊了一阵后,看样子对战果已经满意,立即又结伴向长城山脉的方向飞去。

    等几个骑着飞龙的狐狼人变成几个小黑点时,面向长城山脉一面的瞭望塔终于响起了解除警报的钟声,铁匠铺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三三两两走了出去,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看样子对这些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但第一次经历这事情的宋世,心里却一点也不平静,望着远处的天空久久不语。

    宋世估算了一下,这次狐狼人空骑兵的袭击,至少造成了两位数的死伤,就他亲眼看到的,就有三个人死在狐狼人和飞龙的配合下,至于看不见的地方,肯定也不在少数。

    宋世看到,那失去妻子的男子抱着小孩跪在地上,对着长城山脉的方向大哭不止,他身旁围了一圈行人,所有人都在默默看着。

    有一个妇人抹着眼泪说道:“这娃这么小就失去了娘亲,真是可怜!”

    旁边人都附和称是,同时唏嘘不止。

    宋世不忍目睹,立即转身回到了客栈,至于先前准备到酒楼犒劳自己的想法,早已经不翼而飞。

    见客栈里也在讨论着刚才的袭击,宋世把自己关进了客房,思道:“虽然这里的人都见怪不怪的样子,但我总觉得有一种责任感压在我心头。”

    宋世又想道:“看样子应该尽快拍摄完的狐狼人联军的画面,然后直接回地球,和各国谈好条件后,就集中各国的精英对这里的人类社会进行一次产业革命,至少要先把步枪的生产技术弄过来再说,哪怕只是地球上早以淘汰的滑膛枪技术也是好的。”

    但宋世很快又皱起了眉头,要完成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转换,至少还需要好几个步骤,第一就是要和虫洞两端的人类高层达成一份共识,最次也要在这星球上公布自己的身份后,取得这里人类的信任,才能集合这里人类的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一系列对炼钢技术的改革,至少要造出合格的枪管,然后还要研发出实用的火药。

    这么长时间里,宋世当然能看出来,这里压根就没有火药的影子,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遍后,这里人连听都没听过。

    据宋世所知,最原始的火药战国时就出现了,不知这里怎么就失传了,应该是当时过来时,没一个人知道火药的制法,才会让这个人类的大杀器没在这里出现。

    至于如何取得这里人的信任,把自己的利益和这里皇室的利益绑在一起,是其中最便捷的一个选择,凭着自己和赵婉的亲密关系,身为赵婉大伯的皇帝,怎么也不好意思直接把自己关起来吧!

    据宋世所了解的情况,赵家正面对杨家的步步紧逼,急需一个方法来遏制杨家逐渐升起的野心。

    而宋世的出现,对赵家来说绝对是一个天赐良机。

    宋世能猜到,当自己曝光了身份后,对这里社会秩序的影响,简直不亚于连续引爆好几个原子弹。

    也许到了那时,不管是赵家还是杨家,都没功夫再去争权夺利,因为千年来地球上发展出来的科学技术,绝对会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退一万步讲,即使最后谈判破裂,宋世也有把握凭着异能让自己脱身。

    那时,宋世就将面对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在这里已无立足之地的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将会成为一个自己所不耻的带路党,带着由地球上各国组成的精锐部队,用武力让这里的人接受地球上的一切。

    当然,不到万不得已时才,宋世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方法。

    宋世估计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宋世最理想的状态是,当他和赵婉的大伯沟通时,她大伯就像找到了组织般,拉着宋世的手大哭不止,然后当宋世把地球上的一些科技成果用笔记本给他看时,再说一段美好的未来,赵婉大伯立即心服口服,感激不已,然后对自己言听计从。

    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甚至比谈判破裂的几率还小。

    宋世打算,等自己拍摄完狐狼人联军的画面后,立即回到都城,然后在虫洞所在的那座山上,随便弄一些矿物和动植物样本,穿过虫洞回到地球,最好在想方设法把那些样本在众目睽睽的情况下,交到联合国的手中。

    这样才不会被一些不甘寂寞的势力黑了。

    宋世相信,等那些研究机构证明那些样本确实属于另一个星球时,自己将成为一个比大熊猫还珍惜万倍的人物,应该说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人物,不但所有国家都将对自己投鼠忌器,自己以后提的每一个要求,都会让他们谨慎面对。

    特别是证明自己确实身为异能者的时候。

    这时,从窗外隐隐传来了一声悲伤之极的哭泣声。

    宋世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他又想起狐狼人空骑兵那嚣张之极的样子,特别是那年轻母亲为保护自己儿子,在他眼前被撕为两半的一幕,怎么也在脑中挥之不去。

    “妈的,等以后这里全部装备上枪支的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嚣张!”宋世又咒骂了一声。

第144章 边城到

    宋世不禁在脑中浮现出一幅画面,当几个狐狼人又一次骑着飞龙对人类城镇进行突袭,就在狐狼人准备俯冲的时候,下面万枪齐发,只需要一阵弹雨,那飞龙立即满身枪孔,只来得及悲鸣一声,就惨不忍睹地摔到地上,如果人类运气不怎么好的话,还会被砸坏个屋顶什么的。

    而飞龙背上的狐狼人即使不死,摔到地上也是重伤,然后就被人类乱刀分尸了。

    如果人类武器再先进一点,当飞龙俯冲下来的时候,立即有几挺机枪“突突突”的喷着火舌,如果飞龙幸运的话,还可能在空中支撑几秒,最终还是会被机枪扫中,然后一边惨叫着,一边翻滚着掉到地上。

    如果有高射炮就更好了,在飞龙还没接近城镇的时候,就调整好射击角度开火,只要有一发高爆弹在飞龙的周围炸开,即使飞龙能侥幸不死,上面的狐狼人也别想活了。

    当然,现在宋世还只是想想罢了。

    但可以预见的是,只要事情按宋世所想的步骤发展下去,终有一天,这里人类会像宋世所想的那样,用武装到牙齿的现代化武器,把狐狼人赶尽杀绝,让幸存的狐狼人只要一想到人类,就会不寒而栗,有多远就会躲多远。

    晚上到了吃饭的时候,宋世在客栈里就解决了。

    宋世还向伙计打听了一下,得知明天后固镇就会派人清剿周围的狐狼人,听说麒麟军的人也会加入这次清剿,而一些急需送往边城的物资,后固镇也将会专门组织一个护送的队伍。

    宋世听后,立即放心了下来,准备明天就去加入那个队伍。

    于是,这天余下的时间里,宋世回房休息不提。

    第二天,宋世早早就爬了起来,把从狐狼人身上扒下来的全套战利品寄存在这个客栈中,并让客栈帮自己清洗一下,在金元攻势下,客栈的掌柜立即点头答应,并还信誓旦旦地向宋世保证,等宋世从边城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把东西收拾的妥妥当当。

    所以,宋世轻装上阵,准备加入那前往边城的队伍。

    在镇里打听了一下,得知好几个猎杀狐狼人的民间队伍都逗留在了后固镇,看样子狐狼人突然改变的行事作风,也让他们谨慎起来。

    让宋世欣喜的事,需要护送的车队里竟然还有一个车马行。

    “还有这等好事?”宋世毫不犹豫,立即找到了车马行,付了一些费用加入了其中。

    得知车队中午过后才会出发,宋世立即在镇里闲逛起来。

    镇子里已恢复了往日的热闹,除了几户门前挂着白幡的人家外,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才被狐狼人袭击过。

    当宋世走到一户挂着白幡人家的门口时,从邻居口中得知,这户人家就是昨日为救儿子献出了生命的年轻女子家。

    听到里面隐隐传出的哭泣声,宋世心里一动,准备进去祭奠一下,不为别的,就为了危机关头,那年轻母亲展现出来的伟大母爱。

    把偷拍装置打开后,宋世整理了一下衣服,神色萧然地走了进去。

    看见有人正在收取礼金,宋世毫不犹豫取出了一张百金金票,当递给那人的时候,那人不能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手都哆嗦起来,还是旁边一位老者看不过去,挤开那人向宋世抱拳问道:“敢问这位小哥,又和主家有什么关系?”

    见是位老者,宋世连忙回了一礼,恭敬地说道:“和主家并无关系,只是昨日我就在现场,见那娘子的所作所为实在称得上伟大,不为其它,就为天下的母爱,我也要进来拜祭一番。”

    见老者还有些不解,宋世又说道:“我看那小孩陡然失去了娘亲,看着实在可怜,我想他娘亲即使在天上看着,也希望他以后能平平安安,而我现在身有结余,就代他娘亲出一份力,希望小孩以后能有所作为,不枉他娘亲为他送了性命。”

    那老者听后,连忙表示感谢。

    宋世说完后,见前面一人在灵堂前跪拜,而穿着白服的父子二人在旁回礼。

    等那人离开后,宋世毫不犹豫走上前去,恭恭敬敬整理了一下衣物,然后也跪拜了下去。

    对于这次跪拜,宋世无一点抗拒,要知道,除了在父母墓前孤孤零零的跪拜外,宋世还真没什么跪拜的经历,但这次跪拜他却心甘情愿,拜下去的时候,宋世心里想道:“几成何时,跪拜还只是作为一个礼仪的存在,哪知道最后却演变成一个卑躬屈膝的象征。”

    礼毕后,见那男子神情悲伤,而那小孩却还浑然不知,只是跟着父亲对他行礼,不禁摇头叹息了一声。

    对父子二人说了句“节哀顺变”后,宋世起身离去。

    那老者追了上来,连声对宋世说道:“小哥不吃一顿便饭再走,也好让主家感谢一番?”

    宋世摇了摇头,指着身后的行囊说道:“不麻烦主家了,我还身有要事,可耽误不得!”

    在老者的连声感谢中,宋世出门而去。

    走到远处时,宋世又回头看了一下那户人家,摇了摇头,见时间已然不早,就向那车马行走了过去。

    在一包子铺随便吃了一些东西,宋世在车马行等了起来。

    等车马行的人吃过午饭后,宋世就被带到了一辆大车上,上去一看,除了他之外,还有好几个零散的客人。

    没过一会,这辆科多兽拉的客车就加入一个车队,宋世从窗户边看到,一溜三十几辆的科多兽车排成一排,让宋世意外的是,来时的那个车队也在其中,只不过领队不知去向,而那几个受伤的人也不在。

    宋世连忙下车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全副盔甲打扮的军官,各带了上百个征召的兵丁,和几个民间的猎杀队,竟组成了将近三百人的大队伍。

    宋世心里一松,知道这么多人,除了天上飞的狐狼人空骑兵外,肯定没什么狐狼人敢来袭击了,况且车队不远处还站着四个麒麟军。

    宋世辨认了一下,发现昨天并没见过。

    而昨晚宋世就向客栈伙计打听过了,这狐狼人的空骑兵并不是天天袭击,最频繁的时候也就三四天袭击一次,那还是快要入冬时,狐狼人为冬季消耗人口才会有的举动,平常的时候,一个月也不一定能碰到一回。

    宋世一想也是,如果狐狼人天天来袭击的话,恐怕后固镇除了士兵外,也没什么人敢住这里了。

    然后宋世就唉声叹气了一番,对自己的运气也没话说了。

    此时,那四个麒麟军是所有人都注目的所在,特别是那四个骑在麒麟马上的人,更是引起了所有人的羡慕,其中也包括宋世。

    车队启程后,一出了镇门,那四个麒麟军就分散在周围,为车队探起路来。

    因为那些征集的兵丁全是步行,所以车队行进的速度很慢,耐不住寂寞的宋世,下车坐上之前的那辆科多兽车上,一问小顾得知,因为局势紧张的原因,原先准备打道回府的他们,就被镇上临时征召了。

    就这样,宋世一边和小顾聊着天,一边把车队行进的画面拍了下来。

    因为人多势众,那些零零散散参透进来的狐狼人果然不敢前来袭击,况且车队周围还有四个左右巡查的麒麟军。

    而当前方的长城山脉逐渐靠近时,宋世的心情也越来越激动。

    终于,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车队爬上了一个坡度不大,但距离很长的山坡。

    据小顾所说,只要爬上这个山坡,就能看到远处的边城了。

    而且这个山坡在民间还非常有名,老百姓都亲切地称它为“望城坡”,不管你来过边城几次,只要你爬上这个山坡看到边城时,心情都会激动不已,甚至还有好些人会落下眼泪。

    反之,当你离开边城走到这里的时候,那种失落的情绪难以形容,总感觉有一种东西离自己而去,会不由自主地回头频频向边城望去。

    果然如小顾所说,当前面的人爬上坡顶后,立即传来一阵欢呼,还有人大喊:“终于又到边城了!”

    同时,那些兵丁的队伍也开始骚动起来,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准备挤到前面。

    两个军官见队伍乱了,懊恼地对望一眼,一副果然又是如此的样子,然后就弹压起来,大声喝道:“挤什么挤,又不是没看过,马上就轮到你了,都给我好好列队,不然我就要让你们好看。”

    虽然两个军官这样说的,同时也把手上的马鞭挥得“啪啪”作响,但他们自己不时望向坡顶的样子,也比那些兵丁好不到哪去。

    宋世心里想道:“这些人应该都不止被征召一回了吧,但看他们激动的样子,好像才第一次看到,难道真如小顾所说,不管是谁,只要爬上这个山坡,就会激动不已?”

    宋世心里有些不屑,认为这些人没见过世面,但对于自己心里的紧张和兴奋,宋世找到了一个理由,认为自己是第一次来边城,而且对这座对人类至关重要的名城早已向往已久,才会如此期待。

    所以为了能看清楚,宋世立即爬上了车顶。

    同时,小顾也站了起来,和宋世一样对着坡顶翘目已盼。

    其它科多兽车的车顶上,也站着一些人,甚至连驾驭科多兽的车夫,都不由挥了几鞭,加快了科多兽车的行进速度。

    在前方一阵接一阵的欢呼下,终于轮到了宋世乘坐的这一辆。

    在离坡顶没多远的时候,一座城池慢慢进入宋世的视线中,宋世不由自主地赞叹了一声,同时也忘了合上了嘴巴。

    这时,落日的晚霞洒在那座城池上,为城池增添了一丝异样的色彩。

第145章 边城防御体系

    上了山坡后,一座雄伟的城池出现在宋世眼前,虽然这座城池的占地面积并不算很大,也没有地球上鳞次栉比的混凝土丛林来得壮观,但给宋世带来的震撼感觉,却不亚于观众第一次见到电影里潘多拉星球上人类营地时的情景。

    在宋世看来,坐落在长城山脉豁口处稍后一点的边城,就像一个守护人类文明的守护者,默默坚守在长城山脉的豁口处。

    当然,长城山脉的豁口至少有几十公里宽,凭一座要塞般的城池肯本不可能堵住豁口,但边城占据的这处小型平原的两端,不是不宜行走的茂密丛林,就是地形复杂的丘陵地带,只有豁口正面这十几公里宽的平原,才是大规模行军必不可少的地形。

    而边城就像一块拦路石,挡在了这条道路上。

    以宋世在地球上所学的地理知识来看,这条十几公里宽的平原应该是由大水冲积而成。

    宋世瞭望了一下豁口外的广阔地貌,又比了比两边的地形差距,思道:“不出意外的话,豁口外的砂石矿源,很久以前肯定是一片汪洋大海,应该是周围的地形突变,才会让海水突然消失,最后形成了所谓的砂石矿源。”

    也许是边城对人类的作用太大,无形中升华了它的形象,所以宋世从看到边城后,眼睛就一眨不眨,当然也没忘了把这些拍摄下来。

    不止宋世看得心醉神迷,就连车队里其它人看到卡在豁口处的边城后,都由衷地升起了一股自豪之心,就是这座边城,让整个人类从全民皆兵的生存战争年代,转变为欣欣向荣和平年代。

    人类也因这座边城得到了修生养息的机会,开垦农田后带来的就是人口激增,文明也渐渐回到人类身上,良性循环后,最终数量引起质变,以后只要人类内部不发生太大的变化,又或者遭受了一场大的自然灾害,狐狼人永远都不可能再从人类手中抢回这片富饶的地方。

    宋世感叹了一会,发现车队并没有因为见到边城而停下前行的车轮。

    站在车顶上的宋世因视线良好,竟发现左边目光所及之处,好像还有一座小型的人类建筑,不禁感到奇怪,于是指着那建筑问身后的小顾,问道:“顾哥儿,那边是不是还有一座城池?”

    小顾抬头看了一眼,随口说道:“你说那边啊!那是护卫边城侧面一座军塞,还不止这一座,其它地方还有好几座,不然光凭边城根本不可能抵挡住狐狼人,那几座军塞和边城互为犄角,才形成了一个防御圈,让狐狼人再也没成功突破过防线。”

    宋世松了一口气,小顾的话也解答了他心里一直存在的一个疑惑,那就是长城山脉的豁口那么大,光凭一座万余人的要塞,怎么也不可能守得住那么大的面积。

    现在看来,人类应该在几百年里,在豁口处建立了一个以边城为中心的防御体系,才会牢牢挡住狐狼人,让后面的人类社会能发展起来。

    随着科多兽不紧不慢的脚步,边城也越来越近,宋世也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座居功甚伟的人类城池。

    以宋世看来,边城大概有五公里宽,占据了冲积平原正中心的位置,城池外围是一圈高达四五丈的城墙,靠近宋世的这面城墙上,还有着十来座箭塔,上面应该固定着床弩之类的大型器械,而且从这里还可以看到,城池另一边的城墙上,箭塔的数量才叫密集,至少是这面城墙的好几倍。

    看样子,人类防守的重点还是在边城的正面。

    等靠近城门后,宋世竟意外地在城门外看到了几排鹿角,鹿角上黑色的污渍表明,这绝不是做样子的装饰品,不禁有些奇怪,连忙向小顾问道:“顾哥儿,狐狼人进攻的时候应该是在正面吧!怎么后门也像经历过战火的样子?”

    小顾一脸鄙视,但想到宋世从没来过边城的话,又释然了,但还是用一副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宋世,鄙视地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每年快要入冬的时候,狐狼人的进攻才叫猛烈,那些在矿石沙源上被别的部落洗劫一空的狐狼人部落,不分男女老幼,全族上阵,就想冲过防线进入我们人类的地方。”

    说到这里,小顾露出思索的神情,说道:“我第一次跟着车队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被边城官员征召了,他们让我给城上的床弩搬送弩箭,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我探出城墙看了一眼,那一眼也让我终身难忘。”

    说着,小顾指着城墙上的一处地方,说道:“呐!就是那里,当时我看到那些老得都快走不动的狐狼人,都在城门口堵着,不让人类把城门打开。”说到这里,小顾砸了砸嘴,好像又回到那时的战场上。

    宋世有些不解,奇怪地问道:“我们人类是守城,要打开城门干什么?难道还想冲出去和狐狼人肉搏不成?”

    小顾嘿嘿一笑,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当狐狼人满山篇野地冲过来时,那些没希望熬过冬天的,就死死赌在城门口,因为那些狐狼人想让部落里能生养的青壮狐狼人冲过防线,好留下部落的种子,所以才会堵住城门不让麒麟军冲出去。”

    宋世还是有些疑惑,又问了一个问题:“难道麒麟军就不能先布置到城外吗?为什么非要等到狐狼人把城围起来后,再冲出去?”

    小顾一副看傻瓜的表情看着宋世,说道:“狐狼人一般都是夜里冲击防线的,如果麒麟军也在夜里出动的话,损失太大,兵部也损失不起,所以只能等天放亮的时候,麒麟军才会冲出去追杀那些狐狼人。”

    宋世释然,但既然已经被人当傻瓜了,也不介意再多问一个问题,于是又问道:“好像后固镇离边城并不远吧!以狐狼人的速度,一夜的时间肯定够它们冲过后固镇了啊!”

    小顾没好气地说道:“你当官府是吃闲饭的啊!他们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到了秋天时,边城后面就会在关键地点建起一些小型营塞,而那些狐狼人见了人类的建筑后,就会远远地绕开,就这样,等那些狐狼人绕了几次后,就离人类居住的地方越来越远了。”

    宋世心中的疑惑反而越来越多,干脆又问道:“你不是说满山篇野全是狐狼人吗,以狐狼人的战斗力,人类即使建再多的小型营塞,也很容易被狐狼人攻破啊?”

    小顾顿时噎住,然后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摸了摸脑袋,说道:“我说的满山篇野也只是说说而已,近百年来狐狼人冲过边城最多的一次,连那些老弱加起来,好像也只有不到一千个狐狼人。”

    宋世彻底无语,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小顾见状,更是不好意思,连忙转移话题,说道:“我参与的那场攻防战,堵在后门的狐狼人加起来,也不过几十个,被两边的床弩一射,基本就要死去三成,等麒麟军的好汉们冲出来后,更是如切菜砍瓜般,就把那些狐狼人全给杀了。”

    “既然狐狼人见到我们就跑,那我们还建边城做什么?”宋世又想到一个不合理的地方,又问道。

    小顾一脸不解地看着宋世,但难得有人肯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没认真想下去,见宋世如此问起,立即用惊讶地语气反问道:“难道就没人和你说过这些吗?”

    宋世讪讪笑了一下,把早就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说道:“我以前对这个不感兴趣,即使听过了也是听后便忘,这不是第一次到边城来吗!看到边城后,这些问题立即从脑中冒了出来,如果不问清楚的话,我可能会睡不着觉。”

    这个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于是那小顾听后,不再多问,又兴致勃勃地说了下去,解释道:“我刚才说的那些狐狼人,都是被灭了部落的,它们都是那些胜利的部落抓获的俘虏,是被那些部落驱赶着来攻城的,大多数的狐狼人甚至连武器都没有,又能有多少和我们拼命的心思?”

    “你想,这些狐狼人退后是死,因为那些战胜的狐狼人部落绝对不会允许它们再回到矿原上,但如果从边城这里冲了过去,反而会有一些存活的希望,毕竟,我们这里不像白雪掩盖的砂石矿源,即使到了冬天,也能在丛林中找到些吃的。”

    说到这里,小顾抓起身旁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又说了下去:“我先前也没说清楚,难怪你会有疑惑,我现在告诉你,即使麒麟军的好汉们要去追杀逃跑的狐狼人,也不会出动多少人手,大部分的麒麟军还要防备那些建制完好的狐狼人部落,那才叫大场面,如果被狐狼人的空骑兵侦查到边城里人手空虚的话,那些狐狼人部落绝不介意把边城从地图上抹去。”

    然后,小顾把听别人讲的事情,也口沫喷飞地说了出来,说道:“我听到过前面城头的人讲了,那些狐狼人的部落在离边城不远的地方扎下兽皮帐篷,连绵不绝,一眼望去全是它们的帐篷,如果真被他们找到了破绽,只要一声号角,那些狐狼人就全会杀过来,边城人手少的话,根本就守不住城。”

    见心中的疑惑被解释清楚后,宋世立即向小顾表示感谢,又问了最后一句:“顾哥儿,你说的那些狐狼人联军,现在就应该堵在边城前边吧?”

    小顾点了点头,说道:“应该是的,往年狐狼人都是在四月底的时候才会举行成年礼,今年不知怎么的竟然提前了整整一个月,对我们来说,绝不是什么好消息。”

    这时,车队早已排成了一字长蛇阵,陆续进了城,很快就要轮到他们了,两人也不再说话,安静地等着进城。

    不多时,驾车的老李挥了一下鞭杆,科多兽车立即跟在前一辆车后面,驶入了三丈多宽的城门。

第146章 巨人韩弃儿

    进入城门后,宋世稍微观察了一下,发现城里不但离城墙十米内没有任何建筑,就是靠近城墙的地方,也大都是一些和战争相关的建筑,像是营房、校场和各种各样的仓库什么的。

    最令宋世注意的是,城里目光所及之内,竟然有好几座十几米高的砖木高台,远远地看去,高台上固定着一种装在c型木架上的床弩,看那圆形底座,床弩朝着四面八方的样子,应该能灵活转动。

    “防空床弩?”

    这是宋世第一眼冒出来的念头,如此精巧的设计,让宋世不由想起都城里的那座‘朱氏器巧阁’,心里思道:“不出意外的话,这些专门防备狐狼人空骑兵的床弩,应该就是那些富有创造力的匠人们设计的。”

    “这还只是遇敌不多的后城门,那对着砂石矿源的那一面城墙,又将是怎样一幅情景?”宋世惊叹道。

    但宋世也没多少时间感叹,因为进入城门后,他也没了继续赖在科多兽车上的理由,于是宋世向小顾和车夫老李告了一声别,乘前面路有些堵的时候,跳下这辆坐了好几天的科多兽车,又向几个相熟的人打了一声招呼,背着行礼,跨着那把脚踏弩,告辞而去。

    让宋世欣喜的是,边城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实行军管,而是和其它地方一样,客栈、大车店、饭馆等各种民生建筑一应俱全,宋世甚至还在离城门不远的地方,看见一座二层高的酒楼。

    只不过和其它地方相比,边城里多了一些萧杀的气氛。

    还有的就是,在边城的街道上,女子和小孩很少,即使有,大多数也是急匆匆的穿街而过,不作无谓的停留。

    站在街道上,宋世见城中心的建筑更为繁华,于是立即放弃了在城门口随便找个客栈住进去的想法,而是一直走到快接近城中心的时候,发现前面有个不小的广场时,才进入街道旁一家看起来设施很好的客栈,向掌柜要了一间上房。

    让宋世意外的是,这间客栈的上房竟然还配套着一个专门的洗澡间,里面摆着一个椭圆形的大木桶。

    宋世大喜,立即让小二给他备水。

    十几分钟后,店里几个伙计给他拎来了七八桶热水,宋世等那几个伙计离开后,立即关上房门,迫不及待地脱光衣服跳了进去,舒服地差点呻吟出声。

    让宋世意外的是,还没几分钟,房门外竟有人拍门,接着就有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响起,那女子说的是:“里面的客官,需不需要小女子进来服侍?”

    宋世满脸黑线,这星球上竟然和地球上一样,住了客栈就有风尘女子过来揽客,然后宋世就纠结起来,自己这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

    想了半天,宋世还是用大毅力婉拒了门外的女子,倒不是宋世准备为赵婉守身如玉,而是宋世担心,这些风尘女子身上会带有什么疾病,宋世有次在地球上看过一本关于艾滋病的书,里面讲述的案例可让他不寒而栗。

    虽然宋世还没听说这里有什么性病,但他接触面也太窄了,万一这里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性病流传,那他可就悲剧了,于是,宋世在浴桶里一边泡着,一边小声地嘀咕道:“我现在身价不菲,犯不着招惹这些风尘女子,万一中标的话,我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当桶里的水差不多冷了的时候,宋世终于不情愿地走了出来,等换了一身干净里衣后,宋世只觉得神清气爽,旅途的劳累都好像一扫而空。

    穿好了衣服后,宋世推开了二楼卧房的窗子。

    见异星的太阳虽然已经下山,但城里的路灯也被人点了起来,整个城市不但没实行宵禁,街道上甚至比太阳落山前还热闹了几分。

    宋世甚是不解,思道:“这城外不是有着狐狼人吗?晚上视线不好的时候,不应该是狐狼人攻城的最好时候吗?怎么这里人一点不急,反而全出来了?”

    但既然这里的人这样做,肯定有着他的理由,于是宋世也只得把这疑问放在心里,准备去饭堂填饱肚子。

    于是,宋世锁上房门走了出去。

    来到客栈的饭堂后,宋世客栈外的街道上人流如织,立即打消了在客栈里吃饭的念头,很干脆地走出了客栈。

    顺着人流,宋世在太阳落山的边城里逛了起来。

    当走到一处巷口的时候,宋世被巷子里飘出的香味吸引住了,吞了吞口水,又看了看前面一间占地不小的三层酒楼,宋世犹豫起来。

    最终还是那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香味占据了上风,宋世毫不犹豫拐进了巷子。

    在离巷子口不远的地方有着一间饭馆,虽然位置有些不好,但不知是不是香气扑鼻的原因,饭馆里甚是热闹,一点也不逊色那酒楼的人气。

    看店门口架着的一口大锅,大锅里翻滚着一些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肉食,勾引人馋虫的香味,就是由这些肉食散发出来的。

    宋世又吞了一口口水,向店里的伙计说道:“小二,给我来一大碗那种肉。”然后坐到了一张空桌子上。

    小二立即应了一声,殷勤地说道:“好嘞!客官你先坐好,马上有人给你乘上来。”说完,还帮宋世抹了抹桌子。

    宋世又嗅了嗅鼻子,拉住准备离开的店小二问道:“小二哥,你给我说说,这是什么动物的肉,怎么闻起来这么香?”

    小二笑着说道:“客官你是第一次来边城吧?这是边城才有的一种肉食,是那些狩猎队在矿石沙源上猎来的一种叫‘蹬羊’的动物。”

    说到这里,伙计摇了摇头,又接着说道:“可惜的是,现在有狐狼人堵路,让那些猎杀队没法出去,蹬羊也没了供应,现在是杀一只少一只了,价格也涨的飞快,不然在这个时候,我们店里肯定会被挤得满满当当,你要和别人搭桌子才能吃上。”

    说的时候,伙计还指了指饭馆对面。

    定睛一看,宋世这才发现对面墙壁凹进去一块,固定着好几排笼子,里面关着一种四肢匀称、身形修长、但脑袋却像山羊一样的动物。

    宋世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就捂起了鼻子,然后又疑惑地嗅了嗅,发现那种动物并没有如地球上的羊类动物般,散发着那种难闻的膻味。

    而那伙计又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说道:“现在蹬羊肉还不是最好吃的时候,如果客官你在快要入冬的时候过来,那蹬羊肉的味道才叫鲜美,让你吃了一次后就绝不会忘掉。”

    旁边桌上一位客人冷哼一声,打断了店小二的话说道:“快要入冬的时候?那时也是狐狼人最疯狂的时候,你可知道那些狩猎队出去狩猎一次的话,又要冒着多么大的危险?”

    小二连忙赔笑道:“那时收购的价格不也是涨了许多了吗!”

    那人哼了一声后不再说话,小二见状,连忙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等另外一个伙计端上来一大碗肉后,宋世吃了一口,顿时泪流满面,心里叫道:“这真是太好吃了,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边赞着,一边筷子也没停,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宋世就狼吞虎咽地就把这碗肉吃了下去。

    吃完后,宋世大手一挥,又喊道:“小二,再给我上一碗。”

    那小二走过来后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对宋世说道:“客官,你吃了一大碗,难道肚子不饱吗?”

    宋世这才发现,自己吃的肉足有二斤,肚子早已被装满,但那让人口齿生香的味道还在脑中徘徊不去,味蕾也不停命令自己再吃一口,于是宋世逞强地向小二说道:“我吃不掉带回去吃不行啊?”

    小二无法,只得又给宋世送上一碗。

    又吃了几口后,宋世终于明白过来,凭自己的肚子,怎么也不可能把这些肉吃进去了,叹了一口气,考虑起是不是要向小二要个东西打包。

    这时,门外突然有个巨人走了过来。

    确实是巨人,饭店两米高的铺门竟然只到他胸口的位置。

    一开始的时候,宋世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边城被什么巨人种族攻破了呢,但见那巨人身上穿着是人类的衣服,同样是两手两脚,而饭馆里的伙计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宋世也释然了,心里思道:“虽然这人有两米多高的样子!但既然地球上能延生两米多高的人类,那在这星球上为什么就不可以?”

    然后宋世又想到地球上有一种叫作巨人症的病状,说不定眼前这人就得了那种病的人。

    想到这两个理由后,宋世松了一口气,然后兴致勃勃地观察起这个巨人来。

    只见这个巨人走到店铺门口后,慢慢转过身蹲了下来,熟悉地望着一个角落,那角落里坐着店里的掌柜。

    而且宋世发现,那巨人的脸型非常正常,并不像地球上那些巨人都长着一张有些奇怪的脸,如果摒弃掉大小后,甚至还给人一种刚毅有加的感觉,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整个脸稍微有些偏瘦。

    当然,蹲下来后整个身子也显得有些偏瘦。

    而原本坐在狭小柜台后面的掌柜见到他后,叹了一口气,对那巨人说道:“韩弃儿,你是不是又准备赊一些蹬羊肉?”

第147章 宋世请客

    那韩弃儿立即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先是咳嗽了一声,然后又刻意压低了嗓门,笑嘻嘻地说道:“果然不用我说什么,掌柜就明白我的来意了。”

    当韩弃儿咳嗽的时候,宋世觉得有一辆长途汽车在门口按响了喇叭,即使后来韩弃儿压低了声音,宋世也觉得有一个低音炮被插上了电源。

    店里大都数人应该都不是第一次看到韩弃儿,对他的嗓门很是熟悉,在韩弃儿开口说话的时候,大家脸上就做好了接受高分贝的准备,甚至角落里桌上坐的两个年轻女子,还特意捂起了耳朵,但等韩弃儿说完话后,这两个年轻女子立即恢复成一副笑嘻嘻的笑脸,看着韩弃儿。

    当然,也有两个客人和宋世一样,应该是第一次见到韩弃儿,不但从韩弃儿走来后就一直没合拢嘴巴,等韩弃儿开口说话的时候,立即在脸上露出一副饱受摧残的样子,让那两个女子掩嘴而笑。

    那掌柜听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韩弃儿,我说你老这样赊账也不是一个事啊!虽然你等狐狼人撤走后会慢慢把钱还上,但你这样一赊就是一两个月,万一哪天你在砂石矿源上出了意外,我这不是一大笔钱收不回来了吗?”

    摇了摇头,掌柜又皱着眉头说道:“韩弃儿,也不是我说你,你每次的收入也不少,为什么就不能吃些别的东西呢?每次都是无肉不欢,即使每次收入再多也全被你吃掉了,你看这么些年下来,你还是每日奔波,也没个安生地儿,难道你就想这样过一辈子?”

    那韩弃儿听后,立即愁眉苦脸地捂着肚子,无奈地说道:“我也不想啊!但我要是有一顿不吃肉,浑身就没什么劲儿,如果一天没吃肉的话,连追上猎物的劲都没有,如果真要三日没见到肉味,我肯定连站都站不稳。”

    掌柜明显不相信,气道:“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种情况,你除了个子大一点儿,还不是和我们一样?别人都能几天甚至十几天吃一顿肉,到了你这儿就不管用了,那那些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吃上一顿肉的人,干脆就别活了。”

    然后,掌柜又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看,还是你嘴馋,要不怎么不去吃那些便宜的多毛猪肉,非要到我这来吃这贵得多的蹬羊肉?”

    那韩弃儿讪讪笑了几声,也不争辩,连忙又恳求了几句。

    最后,那掌柜无法,看韩弃儿死皮赖脸地赖在这不走,让远处的几个客人都不敢过来,只得吩咐伙计,给他端了满满一大盘子的蹬羊肉,宋世发现,那盘子里装的蹬羊肉,至少是他吃的三倍。

    就这样,韩弃儿还眼巴巴望着锅里,看样子嫌肉不够多,拼命向盛肉的伙计打着眼色,希望伙计能给他多盛一点。

    那伙计一脸为难之色,偷偷瞄了掌柜一眼,换来掌柜的一声咳嗽。

    这下,那伙计再也不敢徇私,立即把手上的盘子递给了韩弃儿。

    而那掌柜苦口婆心地劝韩弃儿道:“韩弃儿,我也不是不想多给你一点,我让伙计给你盛的这些刚好能凑个整数,以后结账的时候也好算账,就这样,我还没和你算你赊的帐在这些天里产生的利钱呢。”

    韩弃儿不敢多说,见今天肯定赊不到更多的肉了,不禁有些失望。

    但即使是这样,这韩弃儿也没忘了礼数,向掌柜倒了一声谢后,就端了盘子走到一边,驾轻就熟地把旁边一石墩上的一大袋东西提了下来,也不嫌上面脏,一屁股坐了上去,然后接过伙计送过来的一锅肉汤放在边上,稀里哗啦地吃了起来。

    宋世听完他们的对话后,有些好奇,于是向路过身边的伙计小声问道:“小二哥,你能不能和我说说这韩弃儿的事,看你们非常熟悉的样子,难道他经常来你们这而赊账吗?”说着,宋世递过去几枚铜钱的小费。

    那伙计看了一眼掌柜,见掌柜也没理他,又见店里客人也不是很多,于是就和宋世说起了韩弃儿的经历。

    伙计说道:“这韩弃儿啊!可是我们边城里的一个名人,不但身世可怜,经历也有些坎坷,不但在边城的边军里几进几出,还和好几个知名的猎杀队和狩猎队有过纠纷,甚至还有几位富商准备收他为随从,都被他的大胃口给吓怕了。”

    宋世听后,对伙计说的话有些不满,不高兴地说道:“你也别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完了啊!你总要和我说说,他身世是个怎么可怜法?又怎么在边军里几进几出的?和别人又起了什么纠纷?那些富商的事又是怎么回事?这些事你都不和我讲,不是等于没说吗?”

    “就是!就是!”

    那两个第一次见到韩弃儿的客人连忙附和着说道。

    刚才,当伙计开始讲的时候,这两人就竖起了耳朵,此时见伙计也不把话说全,早就心痒难耐,见宋世有些不满意,哪还不表示赞同。

    那伙计无法,又转头偷瞄了正在吃肉的韩弃儿一眼,看样子,他也怕自己在背后嚼着舌根会惹韩弃儿不高兴。

    让几人意外的是,虽然离的比较远,但那韩弃儿竟把伙计的话听得完完全全,此时见伙计正偷瞄他,不禁叹了一口气,朝那伙计说道:“小二哥,你也不用小声说了,反正这也不是你第一次说我了,我的事在边城里住久的人都知道,既然这位客官问起,你也照实说了吧!反正又不会掉我一块肉。”

    话中透露着一些无奈。

    伙计还没什么,宋世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当着别人的面打探别人**,怎么也有些说不过去,于是,宋世向韩弃儿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对那边的掌柜说道:“掌柜的,这位大个子的帐就记在我头上吧,还有,你也别小气,今天我请他吃肉,你就紧着他吃,让他吃饱为止。”

    这下,不但馆子里的客人都望向宋世,就连韩弃儿和掌柜都有些不能相信,掌柜确认了一遍,向宋世问道:“这位客官,你真要请韩弃儿吃肉?他的饭量可不是一般的大。”

    宋世无所谓地说道:“请他吃一顿又有什么打紧,我倒不相信他一顿就能把给我吃穷了。”

    那掌柜嘟嘟哝哝念叨了几句,最后还是把话说了出来,说道:“客官,可别怪我不提醒你,以前也有几位客人请他吃过肉,哪知道到了后来,直接就把那几个客人吃得面无人色,最后竟然要让同伴回去拿钱会帐,甚至还有几人直接跑了。”

    宋世奇道:“还有这种事?”见掌柜的表情有些迟疑,知道掌柜怕他身上带的钱不够,于是从怀里摸出一张二十金的小额金票,对掌柜说道:“掌柜的,我这张金票总归够付账了吧?”

    掌柜接过一看,立即满脸笑容,连声说道:“够了够了,就是在我这吃上十天都足够了。”

    而那韩弃儿自从听宋世要请他吃肉后,就一直看着宋世,此时见宋世掏出了一张金票,怎么也不可能作假后,有些不相信地问道:“这位官人,你真要请我吃肉?”

    宋世笑着说道:“你是我见过最高个的人,如果不请你吃一顿饭的话,我心里会有所不安。”同时在心里思道:“如果能把你拐走那就最好不过了,那些富商全是傻缺,在地球人看来,这韩弃儿简直就是一个难得一见的人才。”

    刚才,宋世见韩弃儿把一连串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做下来的时候,就立即把韩弃儿身患巨人症的想法抛到一边,就凭他刚才手脚麻利、身体协调的样子,比正常人还正常,怎么也不可能是个巨人症患者。

    还有的就是,宋世见韩弃儿坐到石凳上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估错了,地球上有史以来最高的人是谁,好像一篇文章讲的是清朝的一个大高个,那人最后还做了官,但他的个子也应该只有两米五左右。

    而宋世看到韩弃儿坐下来后,按照腿长身高比例算了一下,绝对不止两米五,在宋世看来,可能将近有三米的高度。

    这表明什么,这表明他去打篮球的时候,手都不用抬过头顶,就能把篮球轻轻放入篮筐,防守的时候,只要往篮筐下一站,对他的对手来说,就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简直就是自篮球运动产生以来,最大的一个作弊器

    如果地球上有这么一号人,那些nba的球队,绝对会为他打破头的。

    这绝对是一个巨人,普通人使用的一切东西在他看来,都如袖珍玩具般可爱,就拿那口炖蹬羊肉的大锅来当参照物,在宋世看来,那口大锅委屈点都可以下去洗澡了,但在韩弃儿看来,应该只是普通炒菜锅的标准。

    那韩弃儿又确认了一遍后,连忙向掌柜说道:“掌柜的,你可听到了,又有人请我吃肉了。”

    那掌柜笑着点了点头,看样子,能让韩弃儿吃饱,对他来说绝对是个大生意。

    于是,在掌柜的指挥下,几个伙计立即忙活起来,竟然从柜子里翻出来一个大海碗,然后装了满满一碗蹬羊肉递给了韩弃儿。

    那个碗在宋世看来,当锅都嫌大,也不知以前是做什么用的。

第148章 韩弃儿的身世

    韩弃儿也不客气,也可能是好久没吃饱饭了,抱着机会难得的念头,三下五除二就把先前一盘蹬羊肉吃下了肚,然后生怕宋世反悔一样,接过伙计递过来的那碗肉,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把宋世看得目瞪口呆。

    宋世心里吐槽道:“感情你刚才在细嚼慢咽啊?”

    刚才宋世看韩弃儿吃东西的时候,几乎一口一块羊肉,但吃进一块羊肉后都要嚼个半天,现在看来,原来他是舍不得往肚子里咽啊!

    不只是宋世,就连店里的其它客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难得一见的情景,那么一大碗肉,就被韩弃儿三下五除二吃进肚子里,让所有人看得直咽口水,食欲大增。

    可以预见的是,马上饭馆的生意会好上一些。

    特别是那两个年轻女子,一副双眼放光、不虚此行的模样。

    然后,韩弃儿等一个伙计为他盛肉的时候,对先前那个伙计说道:“小二哥,这位官人不是想听我的故事吗?你就给他说说,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会帮你补全的。”

    “原来你把我请你吃肉当作听故事的交易啊?”翻着白眼的宋世思道。

    那伙计也不时吞着口水,看样子也被韩弃儿狼吞虎咽的吃相勾起了馋虫,等他艰难地转移开目光后,才和宋世又说了下去。、

    那伙计说道:“韩哥儿并不是在本城出生,因为韩哥儿的母亲姓韩,又不知谁人是他的父亲,才会让韩哥儿冠以母姓,听人说……”说到这里,伙计有些迟疑地看了看韩弃儿。

    虽然韩弃儿的神情有些落寞,但还是毫不介意地挥了挥手。

    那伙计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听人说韩弃儿的母亲难产而死,因为当时韩弃儿生下来时竟然有十几斤重,足有普通婴儿两个大,还有一个传言……”

    原来,当时韩弃儿母亲未婚先孕的时候,把韩弃儿的外公差点气得吐血,为了不让韩弃儿出生,他外公还特意找郎中开了几副坠胎的药,但让他外公崩溃的是,不管吃多少坠胎的药,都对肚里的韩弃儿没什么影响。

    等被好事之人传开后,立即广为流传,说是韩弃儿他娘怀了一个妖胎。

    这让韩弃儿外公无脸见人,差点把韩弃儿他娘赶出家门。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另外一件事情。

    韩弃儿他娘之所以会怀孕,完全是因为她在家里熟睡时被掠到了山里,等第二天失魂落魄地回来后,立即对这件事闭口不提,而她父亲为了面子,也把这件事遮掩了下来。

    但等到怀孕的时候,这件事就遮掩不住了,特别是等到无法坠胎的事被广为流传后,闲言杂语立即在十里八乡传了起来。

    而韩弃儿的外公气极,立即把韩弃儿她娘关进屋子足足三天,才让韩弃儿他娘把事情和韩弃儿外公说了出来。

    当时,韩弃儿外公出来后面无人色,直接对这件事绝口不提,特别是韩弃儿他娘难产而死后,韩弃儿外公立即把生下来的韩弃儿弃在田头,由他自身自灭,最后还是一个路过的老年车夫看不下去,把在田头哭了一整天的韩弃儿抱回家收养,用科多兽的奶水把韩弃儿养大。

    那老人也知韩弃儿的来历,于是为韩弃儿起名韩弃,意为韩氏所弃之人。

    但等韩弃儿到了十来岁的时候,就有将近少年人的身高,饭量却比成年人还要大上两倍,让收养韩弃儿的老人苦不堪言,等老人因一次意外离世后,韩弃儿立即被早就看他不顺眼的老人子女赶了出去。

    之后,就是韩弃儿流落在外的血泪史,直到被人当苦力骗到边城后,才迎来的他的一次新生。

    这些事情伙计也只知道个大概,所以对宋世说的时候,也只把他知道的事情告诉了宋世。

    等韩弃儿到了边城后,一位城防军将官看中了他,把他编入守城的部队,哪知道这时,韩弃儿也到了长身体的时候,不但饭量又大了几倍,还渐渐每顿都要吃肉,你想,那些兵丁每天供应的饭菜都是定量的,而韩弃儿吃了四五个人的份量,却干不了四五个人的活计,短时间还好,时间长了后闲言杂语就多了起来,为了平息大多数兵丁的不满,那个将官也只得把韩弃儿开出了兵籍。

    也就是那时候,边城里知道他经历的人都称韩弃为韩弃儿,再然后,韩弃儿就在边城里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等又过了两年后,即使没有几顿能吃饱的,韩弃儿的身体也是见风就长,个子竟然比成年人还高出一头。

    接下来,韩弃儿被人带出去狩过几次猎后,也渐渐学会了狩猎的技能,这时,因为每次狩猎的时候,都会得到充足的肉类,韩弃儿的身体优势渐渐显露了出来,又被另一个将官看中了,又把他编入巡逻队。

    虽然巡逻队也不时能猎一些动物,但没过多久,一个人吃几个人份量的韩弃儿,还是被巡逻队的人排斥,韩弃儿无法,只得主动离开了巡逻队,又回到了跟随别人狩猎的生活,在每年两次狐狼人犯边的时候,还会跟随民间的猎杀队干着猎杀狐狼人的活计。

    因为他个子逐渐长高,渐渐那些猎杀队也不愿带他了,因为以前猎杀队都是把他当诱饵使唤的,但他的个子和狐狼人差不多高时,那些狐狼人见了他就远远躲开了,而他的弓弩技能也并不比别人高明,除了肉搏能力还差强人意外,也没什么优势了。

    但那些猎杀队都是提前布置好陷阱,很少有和狐狼人肉搏的机会,所以韩弃儿就杯具了,失去了赚取赏金的途径。

    什么?你说韩弃儿为什么不自己去猎杀狐狼人?要知道,离开了人类的团队配合后,韩弃儿也和单个狐狼人的战力差不多,甚至还要略低一些,即使提前布置好陷阱,让他单独去猎杀狐狼人,能活着回来也在五五之数,智力并不低的韩弃儿才不会干这事。

    这里就要说说猎杀队是如何猎杀狐狼人了,举行成年礼的狐狼人和入冬时失去部落的狐狼人,进入人类领地后都会四散开来,满山篇野都是,即使猎杀队能提前布置好了陷阱,也有可能在前往陷阱的途中或回往营地的时候碰上狐狼人。

    那时,人多势众的优势就显示了出来,当单个狐狼人碰到几个全副武装的人类时,也要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取胜。

    要知道,这些武装到牙齿的猎杀队员,可不同于生活在后方的人类,因为长久之间的配合,大都数人默契之极,即使偶然遇上狐狼人,在付出一些代价也能取胜,当然,狐狼人也不傻,看到这么多人类后也会躲开。

    但如果单独一人的话,即使壮如韩弃儿,那些狐狼人恐怕也会上前讨教一番,即使不敌,那些狐狼人也能凭速度逃开,然后偷偷跟随你,找机会把你干掉,这时,没人注意背后的劣势就凸显了出来,还得不到充足时间休息,时刻精神紧张。

    所以,对狐狼人习性了如指掌的韩弃儿,是绝不会傻到单独去猎杀狐狼人的。

    至于为什么人类的猎杀队会减员,而且有时还会全军覆灭,那是因为在野外突然碰到了狐狼人,和在陷阱周围埋伏时露出了破绽,被狐狼人反偷袭了,总之情况复杂,想要赚取猎杀狐狼人的赏金,绝对要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那些入冬时只顾逃命的狐狼人还好,生存压力下他们不会和人类死拼,但那些参加成年礼的狐狼人就不同了,因为要拿人类的头颅当作自己成年的证明,所以他们逮到机会,绝对会死缠烂打,让那些急于摆脱他们的猎杀队苦不堪言。

    猎杀队最怕遇见的,就是几个相同部落的狐狼人联合在一起,又或是不同部落的狐狼人形成了默契,因为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半只脚踏进了阎王殿的大门,但让他们送了一口气的是,不但不同部落的狐狼人几乎不死不休,即使相同部落的狐狼人,也很少会联合在一起。

    因为还未举行成年礼的狐狼人,彼此心高气傲,因还没在族中固定好地位,绝对会为了战利品,也就是人类头颅的归属,自己拼个你死我活的。

    所以先前小顾才会和宋世说,当狐狼人改变了战术,几个狐狼人组成一个小队的时候,对人来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的消息。

    也因为如此,消息灵通的猎杀队得到消息后,全都逗留在边城或人类建立的营塞中,至于那些已经提前进入狩猎场或消息不灵通的猎杀队,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当然,这些只是题外话。

    这时,伙计把韩弃儿的经历简单说了后,就说起了韩弃儿差点被富商收为随从的事。

    只见伙计口沫喷飞地说道:“要说那几个富商的事,我可是知之甚详,因为有一件事就在我们店里发生的,也就是去年夏天的时候,一个富商带着几个随从被我们店飘出去的香味吸引,在我们店里点了满满一桌子蹬羊肉,那时,韩哥儿也刚好给我们店送来几只才猎到的蹬羊。”

    故事背景介绍完,主角也悉数登场后,那伙计舔了舔嘴唇,故意停顿了一下,竟然吊起了胃口。

    这下,不但宋世和另外两个急于知道下文的人不满,就连其它已经知道韩弃儿事但也听得全神贯注的客人都有些不满。

    那伙计见惹了众怒,立即熄了转行当演说家的念头,连忙继续说了下去。

第149章 我要巨人随从

    只见那伙计继续说道:“那富商见到了九尺多高的韩哥儿后,惊为天人,立即向我打听韩哥儿的来历,当知道韩弃儿的身世后,立即拍板要收韩哥儿为随从。”

    “因为以前也有过经历,所有韩哥儿只是和富商说了几句话。”说着,伙计学着韩弃儿的语调,压低了声音说道:“这位客人,你想收我为仆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可要先说好了,我的饭量很大,而且每天至少要吃半只蹬羊的肉,不然我浑身都会提不起劲。”

    学完韩弃儿的话后,伙计又转回普通的语调说道:“那富商听后大惊,犹豫起来,但还是有些不相信韩哥儿说的话,于是请韩哥儿吃了一顿,那次,韩哥儿也如今天这般,直接让我们店给他装了满满一大盆肉,吃得那富商脸都绿了。”

    看样子伙计想起了当时的情景,有些好笑地说道:“等韩哥儿吃完后,那富商立即打起了退堂鼓,但富商身边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却不同意,他认定韩哥儿应该是好几顿没吃饭,才会一次吃那么多。”

    “而富商听完管家的话后,又迟疑不定起来,最后和管家凑到一边嘀嘀咕咕了一番,最后还是决定把韩弃儿收为随从,我想,当时他们应该是认为只要和韩哥儿签了契约,以后给韩弃儿吃多少还不是他们说了算。”

    “但他们哪里知道,韩哥儿虽然看起来很老实,但其实非常聪明,见到他们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们打的什么注意,于是将计就计,戏耍他们一番,拒绝富商说的回商都再签契约的想法,直接跑到官府把一个文书给‘请’了过来。”

    说到“请”字的时候,伙计还特意加重了语气,说完后还哈哈大笑,看样子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而其它客人也跟着笑了起来,特别是那两个女子,掩嘴而笑的模样让几个少年人看呆了眼。

    “那文书被带来后,就和富商商定起了契约的条款,反驳了富商提的几个要求后,还增加了几条让富商色变的条款,其中一条就是,富商每天至少要为韩哥儿准备二十斤肉,那富商和管家听完后,脸都绿了。”

    “富商还有些不服气,和文书争辩了几句,却被文书全部反驳了回去。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韩哥儿毕竟是我们边城的名人,那文书也和韩哥儿认识,在前几次帮韩哥儿拟定文书的时候,为了不让韩哥儿吃亏,早就事先拟定好了条款。”

    “等文书把契约写好后,那富商就后悔了,但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富商也是骑虎难下,而且文书过来的时候,还跟着两个公差,为了不惹官司,那富商只得咬牙签下了契约。”

    “你们知道最后发生了什么事吗?因为那富商在边城里还有些事没处理,所有在边城里逗留了三天,哪知道三天还没过完,那富商就吃不肖了,在临走的时候,直接就和韩哥儿解除了契约,赔偿了一笔违约金,灰溜溜地离开了边城。”

    “其它几件事也大抵如此,都是几个不信邪的有钱人,看中了韩哥儿的大个子,准备带回去显摆,少则三天,多则半个月,所有人都被韩哥儿惊人的饭量给吓怕了,如果只是普通饭还好,但一天几十斤肉的要求,实在没几人养得起,最后只好乖乖陪了一笔违约金,让韩哥儿着实过了几天好日子。”

    说完后,伙计也是心情舒畅,看样子大庭广众之下,难得有这么多人肯听他说话,着实满足了他不少虚荣心。

    不谈别人,宋世听完后可是好久说不出话来,虽然故事有些狗血,但主角作为一个三米高的巨人时,就多了一些传奇色彩,如果把韩弃儿的影像资料公布到地球,绝对会引起轰动,这么一个打破世界纪录的巨人,再加是一个涤荡起伏的身世,肯定会有人把这个故事搬上银幕,而且观众肯定也少不到哪去。

    而那韩弃儿至始至终都没有插嘴,看样子伙计说的话大都得到了他的认同,即使有些许夸张的地方,也应是一些旁枝末节。

    但他也没闲在那,而是埋头猛吃,先前那盆蹬羊肉早已经被他吃完,现在吃的是另外一盆。

    宋世算了算,咂舌思道:“连手上这盆加起来,韩弃儿岂不是吃了有二十斤的蹬羊肉?难怪没人养得起,就凭他的胃容量,也能在一年之内把一个中等富裕的人家给吃穷了。”

    估算了一下他每日消耗肉类的份量,宋世无语。

    这么多天下来,宋世当然知道这里最便宜的肉类就是那种多毛猪肉,但那种肉每斤也要三十几铜钱的价格,就算他早上不吃肉,光喝一锅稀饭,再加上吃些瓜果蔬菜什么的,那每天消耗的肉类也在三十斤左右,算下来每天至少要花上一个多金钱。

    但你每天也不能光给他吃猪肉吧?总要搭配一些其它的荤食,再加上吃穿用度,那每天两个金钱都不打底,一年算下来,买两个半盼儿都绰绰有余。

    “难怪没人养的起,简直就是个坑爹货!”宋世最后总结。

    但这一切对宋世来说都不是问题。

    毕竟,宋世来钱来的也太容易了,一个十块钱的玻璃水晶都能卖出大几千金币,养个大胃王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以预见的是,他今后的财源会更加的广进,特别是等到公布身份后,随便在地球上移植过来一个科技,以这边逐渐发展起来的繁荣商业来看,到时举行个拍卖会什么的,绝对会让各大家族抢破头的。

    所以,宋世考虑了一番,还是觉得机会难得,等两星球沟通后,这么一个人才迟早被别人发现,此时不收又待何时?

    于是,宋世对那边正拿一根不知什么东西做牙签的韩弃儿说道:“韩哥儿,你有没有兴趣更我走?我能保证你每天的肉类供应不间断。”

    霎时,蹬羊肉馆里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是一副看傻瓜的表情看着宋世,特别是那两个年轻女子,看宋世简直就是在看痴呆儿童,心里思道:“这人傻了吧?听完伙计说的话后,竟然还敢收下韩弃儿,难道就不怕韩弃儿把他给吃穷了?”

    韩弃儿也愣在那儿,不能置信地看着宋世。

    愣了好久,韩弃儿才小心翼翼地对宋世说道:“这位官人,你可是要收我为随从?”

    宋世笑着点了点头,一副就是如此的样子。

    然后,宋世就见到韩弃儿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除了他之外,蹬羊肉馆里其它人也都一脸的怀疑之色,看样子对宋世的经济能力有些不相信。

    确实,一副武人打扮,身上还背着弩的宋世,怎么看都像是来边城寻找机会的武人,即使衣服的料子不错,武器也齐全,但现在哪个武人不为自己买一套装点门面用的好衣裳?至于武器,如果你不装备齐全的话,恐怕也没人肯收留你进队伍!

    即使先前出手大方,也说不定是你打肿脸充胖子的行径。

    难怪蹬羊肉馆里的客人听宋世要收下韩弃儿时,都一脸见鬼的表情。

    宋世无法,只得向一边正愣在那的掌柜说道:“掌柜的,刚才韩哥儿一共吃了你多少蹬羊肉?”

    那掌柜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回过神来后,立即恢复了精明,仔细算了算,说道:“蹬羊肉以前是卖六十几铜一斤,但现在狐狼人堵路,已经涨到七十铜了,韩哥儿一共吃了……”

    说到这里,掌柜把手中的算盘打得劈啪作响,两秒钟后说道:“一金六银多一点,我就算你个整数,算你一金六银好了,再加上你吃的……”又是一阵噼里啪啦,最后说道:“算你一金九银吧!但如果你想把盘中的蹬羊肉退给我们店铺,看你花了这么多钱的份上,我就同意你好了。”

    宋世看着面前盘子里的肉苦笑了一声,摆了摆手,对掌柜说道:“不用了,你就让伙计帮我包好,我带回去吃。”

    接着,宋世也没把那张二十金的金票再拿出来,而是随手摸出两个金钱递给了掌柜。

    接过掌柜找回的零钱后,宋世又给那个伙计几枚铜钱作为小费,然后对韩弃儿说道:“韩哥儿,我说的话还算数,我还要在边城里呆上几天,如果你想改变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可以在这几天里到那边的客栈来找我。”

    说着,宋世站了起来,接过伙计递过来用一种宽大树叶包好的蹬羊肉,准备离开。

    那韩弃儿见宋世起身后,连忙又向宋世确认了一遍,接着欣喜地说道:“这位官人你先别急着走,我可以现在就答应你,但你要和我先签下一份契约,就在边城官府的见证下。”

    宋世听后点了点头,也准备见识一下伙计所说的让富商脸发绿的契约,到底是一份什么样的契约。

    韩弃儿见宋世点头后,转身就跑,看样子准备去找那和他相熟的文书了。

    在几个呼吸间,韩弃儿的身影就在街角处消失不见,那边街上立即穿来几声惊呼,而且惊呼声此起彼伏,顺着街道一路延续到远处,看样子,韩弃儿弄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见一个巨人竟能跑这么快,给宋世的感觉就像一辆重型卡车碾压了过去。

    而店里原本准备结账走人的几个客人,见状后又坐了下来,准备看接下来的一场好戏。

    宋世也不着急,蹬羊肉和肉汤是再也吃不下了,干脆让伙计泡了一壶茶,慢慢喝了起来,对周围的指指点点更是视而不见。

    废话,这么事件经历下来,是个人神经都会变粗。

第150章 艰难的谈判

    就这样等了将近十分钟,突然从街上由远及近又传来一片惊呼。

    宋世知道,那韩弃儿回来了、

    但让宋世惊讶的是,除了韩弃儿那重重的脚步声外,竟然还有一个愤怒的声音由远及近,那愤怒声音喊的是。

    “我说了,那人既然想收留你就不会跑,即使想跑的话,你赶过来也迟了,用不着这么火急火燎把我夹过来。”

    宋世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来,也明白了先前那两个女子为什么要掩口而笑了。

    同时,并没有离去的两个年轻女子,又一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就是店里的其它客人,都忍不住失口而笑。

    你道为何,原来从拐角处跑回来的韩弃儿,腋下竟夹着一个瘦小的长衫之人。

    那瘦小之人和韩弃儿此时的模样,就像一个成年人夹着一只母鸡,反差太大,照成的视觉冲突充满着喜剧效果,也难怪看到的人都笑喷了。

    就这样,这位上了年纪的文书,被韩弃儿一路夹过来后,虽然脸色有些熬白,也不知是被颠的还是被气的,手上还竟还稳稳端着一方墨砚和夹着一支笔,胳膊下也夹着几卷白纸。

    等这人被放下来后,立即指着韩弃儿训斥:“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以后再这样夹着我跑过大街,我就再也不帮你写文书了。”

    虽然这文书在指着韩弃儿鼻子训斥,而韩弃儿也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但文书的声音中却没有多少生气的意思,更多的却是一种对晚辈的无可奈何,甚至还带着一些愧疚。

    听出愧疚的意思后,宋世顿时狗血起来,双眼放光地思道:“难道这老头就是韩弃儿的亲身父亲?”

    但看了看两人巨大的体形差距后,宋世立即把这个想法抛到一边。

    这时,因为韩弃儿一路跑过来的动静太大,竟然吸引了几十号路人,把蹬羊肉馆都围了起来,还对着韩弃儿两人指指点点,不时窃窃私语几声。

    而那上了年纪的文书训斥完后,把笔墨纸张放在桌上,整理身上衣服的时候,还有些气愤难消,不停地说道:“真是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

    这句话又惹来了一阵轻笑。

    那文书板着一张脸就当没听见,眼睛在蹬羊肉馆里转了一圈后就看向了宋世,问道:“就是你准备收韩弃儿为随从的?”

    宋世点了点头。

    文书见后,拉来一张板凳就坐了上去,“啪”的一下把墨砚放在桌上,然后摊开纸张,毛笔沾了沾墨汁后写了下去,头也不抬地说道:“我可先事先说好了,这几年我都是看着韩小子长大的,你别看韩小子孤苦伶仃的好像很好欺负,但我们边城就是他的家,我知道这小子体质特殊,每顿无肉不欢,如果你以后亏待了他,我可饶不了你……”

    文书一边滔滔不绝地说着,一边笔墨不停地写了下去。

    宋世眨了眨眼睛,现在他有些明白那富商脸色为什么会变色了,就是宋世,听了这文书的话后,脸色也有些不好看。

    突然,宋世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这文书的毛笔一直没停,拿着毛笔的手也很稳当,表明他用惯了毛笔,这倒也没什么,但看他写的字,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写一张契约啊!

    宋世凑过去一看,稍微读了几句,就气得差点捶了这老而不尊的文书一拳。

    你道为何,原来这文书在纸上写的第一句话就是:“本人乃边城韩柏安,兼韩氏书院副掌院一职,现为我族流落在外晚辈韩弃书写仆从文书,请各位同僚代为照看,稍稍偏向韩某晚辈,韩某在此感激不尽!”

    这句话中透露着这老头和韩弃儿之间的关系,这也没什么,可是这老头竟公然在契约上写上徇私舞弊的话,这就让宋世不能接受了,等自己签了契约后,今后万一和韩弃儿对契约有了分支,拿了这么一张契约,不谈那些受理的官员会不会偏向韩弃,就是那些官员看了这份契约后,也会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很好糊弄,即使他们秉公处理,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

    所以,宋世看见这段话后,立即吸气,然后大喝一声:“停!”

    这声大喝也让老头的手打了一个哆嗦,直接在白纸上留下一个墨点。

    老头气道:“你吵什么吵?难道没看到我在写文书吗?”

    宋世比他还生气,指着上面一段话问道:“契约就是契约,你非要在上面加上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那老头满脸不可思议,看了看宋世的打扮后,小心问道:“小子你识字?”

    “如果不识字的话,你就能糊弄我啊?”宋世气道。

    周围人都发出一声轻笑。

    有个身穿长衫的人,应该是认识老头,见状也是一声轻笑,对随行的同伴说道:“看样子这次韩老头看走眼了,没想到一个武人竟然也识字,以后等这件事传回官衙的时候,还不知道要被传成啥样!”

    他同伴也是笑着点了点头。

    那老头一脸古怪,最后竟脸色不变,把那张上好的白纸“呼啦”揭过,沾了沾墨汁,又重新写了一张,一边写着,嘴里还一边嘀嘀咕咕,说什么“既然你识字,你怎么不早说一声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识字?害我白白浪费了一张白纸。”

    宋世气极,这老头竟然把事情全怪在他头上了,但也知道这老头早已成精了,脸皮也练了出来,实在不是自己能撼动的,为了不被老头继续忽悠,宋世在老头每写一句话时,都要再三推敲一番。

    在一个问题有了巨大的分支后,老头又浪费了一张白纸,这下,老头也不敢随便落笔了,因为他总共就带来四张纸,现在已经浪费了两张,除了官府要备案的一张外,宋世和韩弃儿只能合用一张了。

    所以老头每写一条条款就要和宋世商议一番,等宋世同意后再写上去。

    这样下来,写得速度奇慢,周围倒也没人散去,所有人都看得兴致勃勃。

    因为宋世不时会和老头争执一番,有时两人还会挽起袖子一副要打架的样子,老头既没有官府中人该有的公正,处处偏向韩弃儿,宋世也一点不尊老爱幼,见自己吃亏后,立即找老头理论,把涂抹喷得老头一脸也在所不辞。

    其它还好,一些有争议的条款总算拟合在一起,可是到了最后,两人因为违约金的问题大起争执。

    原因是老头准备和宋世讨论违约金的时候,作为当事人的韩弃儿,却一直在旁边打酱油,可能无意中听到了‘违约金’三字,于是插了一句嘴,说道:“和上次一样,如果解约的话就要赔我一百金钱。”

    韩弃儿的话才刚说完,就被老头严厉的目光吓住了,吓得再也不敢啃声,把谈判的权利全交给老头,自己蹲一边去画圈圈了。

    而宋世的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因为老头刚才和他说了,违约金一般都是五百金钱,宋世哪肯吃这个亏,虽然他也不在乎那五百金钱的违约金,但和老头争执了一小时下来,对老头的条款他都要反对一番,几乎成条件反射了,况且还明摆着吃了大亏的事。

    “为什么别人解约了只赔一百,我解约就要赔五百,你当我傻子啊!”宋世向老头大吼,丝毫不顾及老头的年龄应该有一百多岁了,做他爷爷的爷爷都嫌大。

    老头也毫不示弱,口沫喷飞地说道:“你在前面占这么多便宜,多赔些违约金又有什么打紧?”

    宋世当然不认同,于是又和老头对违约金的问题争个面红耳赤,最后,看老头死也不肯松口,宋世冷笑着说道:“要我同意五百金钱的违约金也可以,甚至一千金的违约金都没问题,只不过要再加上一个条款想行。”

    老头立马警觉起来,人老成精的他当然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于是谨慎地看着宋世,说道:“我先提前声明,如果是什么不合理要求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宋世狠狠地瞪着老头,不甘心地思道:“你作为官府的公证人员,处处偏袒一方不说,现在都摆明车马当起了一方的谈判人员,你还有没有职业道德?”

    冷哼一声后,宋世把杀手锏拿了出来,说道:“放心好了,这条款韩弃儿听了不但不会生气,相反还肯定非常高兴。”然后,宋世咬牙切齿地说出了了下去:“先前韩弃儿让我每天至少供应他二十斤肉的时候,好像还非常委屈,我想他应该是觉得二十斤肉不够吃吧?”

    话音刚落,那边韩弃儿就拼命点着头。

    宋世也没理他,接着说道:“那我就再大方一点,干脆每天供应他四十斤肉。”见韩弃儿一脸的喜色,宋世说道:“你先别急着高兴,我还没说完,我的条件就是,这四十斤肉必须在当天吃完,如果没吃完的话就算他违约,他就要倒赔我一千金钱。”

    老头吓了一跳,惊呼道:“一千金钱?你怎么不去抢啊?你把他卖了也凑不出一千金钱啊!”

    宋世反言相讥:“五百金的违约金,你还真拿我当凯子啊?”

    刚才宋世看了出来,这韩弃儿应该是几天没吃饱了,才会面不改色地吃完二十斤的蹬羊肉,宋世估计,如果每顿都给他吃二十斤肉的话,即使短时间内能吃的下,长时间内也吃不消。

    “别看他身高三米,胃容量惊人,只要他还属于人类的范围,就绝对消化不了这么多的肉类。”宋世阴险地思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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