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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博红颜笑     随风飘txt下载     随风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18:十三家将之三大将

    118:十三家将之三大将

    今夕心中一凛,这才知晓这个矮冬瓜虽然其貌不扬,却是当世东部大6有名的几大神射手之一,以气驭箭,霸力四射。暗杀之箭,确可索人性命于瞬间,这杀仁能够名扬天下,的确是名不虚传,有真正慑人的绝活。

    “杀仁?你的确是我的敌人。”今夕缓缓说道。

    他的左手拉住竹绳,依然一点一点地向对岸移动,而右手放在腰间的刀柄上,一刻都没有松懈。

    “站住,不要动!”杀仁大呼一声,双手一动,手中竟然多出了一把精致的鹿筋弓,六支寒光凛凛的箭矢同在弦上,使得空气为之一紧,笼罩在一片肃杀之中。

    今夕浑然不惧,犹如未闻,依然我行我素,步步进逼。他不能停在舟面上,必须人到对岸,否则难以摆脱背腹受敌的险境。

    杀仁似乎为今夕的无畏感到心惊,虽然他知道对方已受心脉之伤,但是今夕脸上那漫不经心的气质与毫无恐惧的神态依然让他感到了一种强势的压迫,就像是一潭平静的深水,宁静而悠远,永远无法揣度它的深度。

    他不再等待。

    杀仁的手紧拉弦心,弓成满月之势,却久悬空中,仿如定格一般。虽然他的杀气够猛,杀机够烈,可是他却感到了一种无助的虚弱,似是面对着一座横亘眼前的山梁,无法找到一个最佳的攻击时机。事实上,今夕的每一个动作都非常合理,守中有攻,随时都可能在对手出手的刹那出最为残酷而狂野的反击。是以,杀仁不敢妄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今夕逼近。

    杀仁不动,并非表示他就坐以待毙,他之所以不动,其实也是一种等待。

    他在等待水狼步云的出手,事实上今夕的直觉错了,另一道杀气并非在他的背后,而是存在于他脚下的水底。只是今夕绝对想不到有人竟然会像鱼儿一般在水里呼吸、生活,甚至长时间可以不浮出水面换气。

    别人不能,但步云一定能。据说他还可以沉在水底睡上一觉,然后才在别人下河洗澡的时候在其背上捅上一刀。他不仅水性极好,而且忍耐力与对任何事物的敏锐都如饿狼一般,所以他才会成为水狼。

    杀仁相信步云,步云如果没有出手,那就说明现在还不是出手的时机。到了步云出手的时候,那绝对是石破天惊的一击。

    所以他只有等,眼睁睁地看着今夕步步紧逼……

    “噗……”一圈小小的水泡突然翻滚于水面,声音虽细虽微,却引起了今夕的注意。

    他几乎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蹑足提气,向空中窜去,同时右手一扬,手中的飞刀如电芒般疾射向杀仁。

    他必须先制人,抢在杀仁之前出手,只有这样,他才能赢得一点时间,让他看清自己的脚下究竟生了什么事情。

    “哗……”水流突旋,溅出一团晶莹的水花,卷向舟,就在水花最盛处,突然暴射出串串水箭,恰恰从今夕的脚下擦过。

    这一着险之又险,若非今夕反应奇快,的确能让步云得手。但这却不是步云惟一的杀招,水浪冲开处,一条人影标射而来,剑锋凛凛,在虚空中划过一道诡异的弧迹。

    今夕心中大骇,飞刀在手,却没有时间出,因为步云的剑实在突然,实在太快,就仿佛从水中射向空中,根本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面对如此惊人的一击,今夕冷静异常,知道自己此刻的每个选择,都关系到了自己的生死。

    他幸好手中还有刀,一把锋长七寸的飞刀,飞刀并非总是在空中飞行,只要运用得当,它在手上也是一种厉害的兵器。

    他大喝一声,劲力蓦然在掌心中爆,带动刀刃向剑锋迎去。

    “当……”步云的剑身一震,他的手腕一阵麻,只觉得从剑身传来一道巨力,如电流般窜向自己的体内,与此同时,他听到了杀仁的暗杀七箭脱弦疾飞的慑人之响。

    暗杀七箭,此时却只有六箭在空中标射,这六道慑人的箭气,几乎封锁了今夕在空中的每一个角度。

    今夕与步云刀剑相交的刹那,身形一晃,感觉到气血翻涌,十分难受,他强提一口真气,又往空中升去,人到至高处转为下落之势时,他看到了漫射虚空的六道箭芒。

    这一连串的惊变简直让人目不暇接,如行云流水般的攻击在两大高手的配合下是如此地完美,如此地让人心悸,若非今夕的直觉敏锐,只怕此刻已是孤野亡魂了。

    不过今夕并没有脱离险境,单是这六道劲箭已让他穷于应付,何况水下还有水狼步云的那一柄夺命之剑?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今夕这一次似乎真的是无计可施了。

    事实上,今夕之所以能够迅步入高手的行列,是因为他能够用脑子来想问题,同样是一件事情,别人看到的是表面,他却能透过表面去深究实质的东西。

    当杀仁六箭上弦之时,今夕便断定其中必有破绽。因为杀仁既称它是暗杀七箭,必定是七箭齐,才有追魂索命的威力,如果突然少了一箭,那么这一箭在空中的破绽自然而然就会出现。这就像一个惯使鬼头大刀的人,有一天突然让他去舞动一把阔板厚背刀,虽然同是大刀,但是他却有一种极不顺手的感觉,连平时练得极熟的刀法也会出现破绽一般。

    这与杀仁的轻敌不无关系,他听说自己要对付的只是一个心脉受损的年轻人,自然会觉得只用六箭已经足够致人死命。等到他现今夕并非是他想象中的容易对付时,那第一箭早已被他射出去吓人了,哪里还能收回?

    不过这六箭齐,仍是十分惊人,分呈各种角度出击,的确让人防不胜防。

    今夕却没有慌乱,在箭出的同时,他已经看到了欠缺的那一箭在这个箭阵中所留下的一点微不可察的破绽,虽然只有一点点,但在他的眼中,无疑是一线生机。

    他的脚尖突然互点,在毫无借力之处的空中,他的身形借着这一点之力,折着一道呈弧形的路线,堪堪从六支箭矢中擦身而过,同时脚踩竹绳,顺势一弹,人已稳稳地落在了巨岩之上。

    “你的这串闪躲的确漂亮,可惜的是,它虽然漂亮,却不能让你的生命继续延续!”杀仁一惊之下,恢复镇定,他虽然手中无箭,却还有弓,坚硬无比的鹿筋弓。

    弓在杀仁手中,等同于一个剑客的手中有剑一般,同样具有惊人的杀伤力。

    今夕微微一笑道:“我不能阻止你说大话,却可以证明你说的一切都是大话。来吧,让事实说话!”

119:十三家将之杀仁

    119:十三家将之杀仁

    他一扬手,飞刀立于虚空,一阵清风吹来,衣袂飘起,他整个人的身影有一种说不出的飘逸与洒脱。

    “难道他并没有受伤?”杀仁在这一刻间竟然心中起疑,他本不该对他尊崇的擎领主有任何怀疑之心的,但是看到今夕神采奕奕的模样,不由得让他产生一种不应有的错觉。

    “不会的,绝不会是这样!”杀仁在心中冲着自己喊道,暗暗给自己鼓劲。他的战意在陡然间提升起来,鹿筋弓无锋无芒,却绽射出惊人的杀气。

    他一步踏出,杀气顿时涌动,鹿筋弓微微振出,突然幻变千百道弓影,向今夕的立身之处层叠袭去。

    今夕微一错步,刀未出手,已经用鬼魅般的身法化去了杀仁这凌厉的一击。

    杀仁心中虽惊,却将弓影幻闪出一团光幕,以更快更刁钻的度与角度攻向今夕,瞬息之间出手了三十六招。

    三十六招的出手,浑似一招攻击,招招之间衔接得天衣无缝,犹如浪潮般前赴后继。今夕只有旋步疾退,身子随着步法变换了三十六个方位,总是在弓到的刹那间,提前一步移动。

    他虽然在守,却似占到了先机,攻者的一方始终处于被动。但他并没有胜券在握的感觉,他必须记住自己的身后还有一个水狼步云。

    水狼步云真的就像一匹捕食猎物的饿狼,无声无息,伺机而动,总是在该出手的时候出手,而且毫无征兆。今夕明知他的存在,却根本不知其确切位置,这让他伤透脑筋。

    “呀……”今夕不敢等待下去,一声暴喝,他终于在守势中攻出了他的七寸飞刀。

    刀出,带着一道凄厉的呼啸,响彻了整个虚空,同时牵引出澎湃如潮的劲力。

    大智若愚般的一刀,也是返璞归真的一刀,看上去平平无奇,却燃烧着无穷的战意,映红了刀身划过虚空的轨迹,迎向了那弓影的中心。

    这看似平常的一刀,却封锁了弓影进击的每一个角度,逼得鹿筋弓必须与刀锋相对。这一刀的确霸烈,但是今夕也许忘了,他每一次妄动真气,都有可能使他断而未断的心脉彻底无救。

    杀仁没有忘,所以在心中暗喜,不退反进,反而催动全身的劲力,企图悍然一拼。

    “叮……”今夕当然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伤势,飞刀准确无比地落在了鹿筋弓上,突然一滑,削向了杀仁持弓的手腕。

    杀仁没有料到今夕会有如此一变,再想收力,已是不及,他惟有撤招闪避,猛提一口真气,硬生生地横移三尺,方才躲过了今夕这七寸飞刀的绝妙攻击。

    杀仁挥弓连挡今夕十来记刀锋,每挡一记,心中便愈没有了必胜的信心,眉间不经意地现出惶惶然的表情。

    所以战不过数十招后,杀仁的脸上已是密布豆大的汗珠,身体不显乏累,但心却累,累得几乎承受不起对手每一刀带出的压力。

    但今夕始终露出淡淡的微笑,似乎不是与人生死相搏,而是晚饭后的闲庭信步。

    他当然惬意而轻松,心态更在张驰之间达到了收自如的意想之境。他自从偶得魅魔异力之后,仿佛悟到了术道真谛,在他看来,术道一脉,原无定规,任意挥洒,如果拘泥于门派套路,反而缚手缚脚,不能渗透攻守玄理,自然落入下乘。只有以平静的心态去感悟身体之外一切的动态,在动静对比间追求术道中至美的极致,方能最终步入天下一流高手的行列。

    正是这自由挥的前提,暗合了他散漫不羁的性格;也正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每一次出手都是天马行空,任意为之,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奇效。

    杀仁再拼几招,几乎感到了一种绝望。这巨岩之上杀气密布,暗流涌动,充满着动感与活力,但杀仁却感受不到这些,他只感到空气是那么地沉闷,那么地静寂,闷寂得让人几欲狂。

    这是一种如死一般沉寂的压力,更是一种巨浪冲击堤坝引起崩溃的前兆。杀仁只感到自己的心仿佛被整座大山压伏,挤压得自己好累好累,累得不想再活下去。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今夕的微笑与他手中的那把七寸飞刀。

    “呼……”一串水瀑突然窜向空中,以闪电之势卷向巨岩,乍暖还寒的水珠足有万千之数,如一张大网般罩向了外在攻击状态的今夕。

    这水网来得突然,更有一道凛烈的杀气隐伏在水网的暗影后,其势汹汹,任何人都不敢无动于衷。

    今夕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早就算计到步云会在这个时候出手,因为他每一次攻向杀仁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后背亮在水面的一方。他虽然不能确定步云的藏身位置,但水狼步云应该就在水中。

    所以步云一动,今夕突然收住了攻向杀仁的飞刀,大手似动未动,飞刀却脱手向后急奔。

    他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他心里清楚,步云的袭击总是喜欢用水幕来作掩饰,这样既可以掩住身形,亦能盖住剑锋破空的声音。但步云似乎忘记了一点,既然他可以这样做,别人当然也能如法炮制,而且对方是将计就计,比他的攻击更具隐蔽性。

    “叮……”等到步云现了今夕的企图时,他的面门仅距飞刀三尺,在这么短的距离内要想闪避一把高直进的飞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惟一能做的,就是用剑格挡。

    “当……”但他绝对没有想到一把飞刀会有如此惊人的力道,他人在空中,又毫无借力之处,只能顺着这股力道向后飞坠,重新落到了水中。

    今夕计谋得逞,又抓出一把飞刀,冷冷地盯住数尺之外的杀仁。他的飞刀出手,既震慑了步云,同时也为他赢得了一点时间,时间不多,却足以让他击杀杀仁。

    杀仁没有想到战局会是像现在这样展,他只能一步一步地后退。

    一步、两步、三步……

    听着今夕踏出的步伐如此有力,杀仁仿佛听到了沙场决战时那激励士气的鼓声,又仿佛听到的是一沉沦生命的哀曲,他的神经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今夕安详平和的微笑里竟然闪过了一丝痛苦之色。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疑这是自己心态失衡之后的错觉,当他再一次看去的时候,此刻的今夕,双眉紧皱,微笑已在其脸上消失。

    今夕所受的心脉之伤终于在这一刻作了。

    “哈哈哈……”杀仁终于又笑了。

120:致命一击

    12o:致命一击

    “你完了,这一次你真的完了。”他缓缓地抬起了自己的鹿筋弓,以一种非常缓慢的步伐逼迫过去,他也想让今夕尝一尝那种等待死亡的滋味。

    今夕的脸痛得已然变成了铁青色,嘴唇紧咬,已有一丝血红的液体滑出。心脉之伤如斯霸烈,痛得他只觉得自己置身于一个冰寒彻骨的真空中,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只有那“咚咚咚……”的心跳声,如惊雷般回荡在他的意识之中。

    “逃!只有逃亡,才有可能躲过这灾难性的一劫!”今夕只有一个念头。

    他不想死,一股求生的yu望使他迅作出了决定。他必须在心脉之伤达到极限之时逃离此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作无谓的挣扎,只是将目光锁定在自己手中的那把刀上。这是他能拼尽余力出的最后一刀,也是绝境反击的一刀,生死全系于这一刀之上,他不得不慎之又慎。

    随着杀仁步步跟进,今夕几乎退到了巨岩的边缘。他已不能再退,只是冷冷地横扫了杀仁一眼,道:“如果不是我心脉之伤作,你本来是杀不了我的,是不是?”

    他的语气中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存在,逼得杀仁不得不答:“是的,我杀不了你,也许还会被你所杀,但就算你逃得了我们这一关,也依然改变不了你自己的命运!”

    “我不信!”今夕心中一惊,根本没有想到擎宇为了置己于死地,不仅派出了杀仁、步云这两大强手,而且还有高手潜伏于后,伺机而动。他既然决定逃亡,自然与这些不知名的高手极有见面的机会,所谓知己知彼,他当然想从杀仁的口中得到更多的情况。

    到了这个时候,杀仁已经觉得擎宇的安排有些多余了,也就不介意把他所知道的事情告诉给一个即将殒命的死人听。他相信,今夕就是知道这些也是无用,所以他不怕泄密。

    “你可以不信,但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你侥幸闯过了我与步云的这一关,半天之后,你就会遇上擎文、擎武,这两人不仅同属擎府十三家将,更是擎氏一宗的远房亲戚,其一身术艺曾经得到少主的点拨,排名亦在我与步云之前。”

    杀仁说到这两人时,神情明显有所收敛,似乎对这两人心有忌惮。

    “这么说来,他们的实力应在你们之上了?”今夕的目光紧锁在杀仁的脸上,只要他稍有浮躁与闪失,就会立马出手。

    “是的,这是事实,所以你即使逃过了我们这一关,也很难有活命的机率!”杀仁不自然地笑了笑,谁也不想承认自己的实力比别人差,即使是事实,也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

    “如此说来,我只有认命了。”今夕微微一笑,仿佛又回得了先前的自信。

    杀仁眉头一跳。

    今夕突然脸色一变,眼芒望向杀仁身后,暴喝一声道:“步云,还不动手!”

    这一喝几乎让杀仁三魂已去其二,出于本能地回头望去。他不得不看,因为在他们之间,为了权势尔虞我诈,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谁,正是抱着这种将信将疑的心态,他所以回头。

    “嗖……”一道刀破虚空的惊响蓦然生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炸响在整个虚空,飞刀如奔马踏云,杀气凛凛,奔向了杀仁脑颈间的大动脉处。

    这一刀的出手无疑是一例经典,它几乎费尽了今夕的整个心血,无论是出手的时机,还是角度、度,都是经过了精心测算的,更有今夕先谋后动的心理战。整个动作除了在力道上尚有欠缺之外,几乎是无可挑剔。

    杀仁更是大骇,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大当,他毫不犹豫地错步反滑,企图向左移动数尺,但是一切都已太迟,没有人可以在这么短的距离内闪躲过这惊人的绝杀,杀仁当然也不例外!

    “呀……”一声惨呼惊起,划破了黄昏的宁静,它是那么地凄寒而短促,就像杀仁本身的生命。

    步云在水中看到了这一切经过,心中骇然之下,根本就来不及出声示警。这一切就如梦幻惊醒,戛然而止,快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人力所为。

    他被今夕浑身散出的杀气所慑,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反而更往水底潜下几分。他似乎忘了,今夕受心脉之伤所累,此刻正是没有反击之力的时候了,他这个偷袭好手,却竟然放弃了刺杀对方的大好机会。

    也正因为如此,今夕强提一口真气,从容不迫地消失于暗黑的山林之中。

    这时的今夕真是到了绝境,前有擎文、擎武伺机设伏,后有水狼步云衔尾紧追,比之先前的逃亡,更增凶险无数。

    他的心脉之伤似有愈加剧之势,那种莫名的绞痛感滞留在体内的时间越来越长,其痛难耐,生不如死。虽然玮祺断言还有三月时限,但今夕每一次妄动真气,都使自己更向死亡走近了一步。

    他咬牙走出了十里许路,此时天色全黑,无星无月,今夕惟有凭着感觉乱闯一气,等到他辨明地势时,忽然现自己竟然置身于一个绝谷之中。

    望着三面黝黑的峭壁断崖,今夕的心中好生绝望,再想回身,已是周身乏力,只有倒卧在一块大石上,听着耳边的豹鸣狼嗥,昏昏睡去。

    等到他一觉醒来时,天已大亮,他这才知道自己这一睡足足花去了十几个小时的时间。他心中蓦然一动:“无论是步云还是擎文、擎武,他们都必然断定我会拼命逃亡,向前疾奔,而绝对料不到我会在他们身后,也许天意让我藏身绝谷,逃过此劫亦是未定。”

    他心情大好起来,打量起眼前的地势,只见绝谷三面俱是断崖险壁,孤树斜长,藤蔓环绕,壁直一线,便是猿候亦难攀爬而上。而自己来路却是一大片莽莽森林,一眼望去,终不到头,真不知自己昨夜是如何闯入的。

    绝谷之中风景犹好,山涧深溪,飞瀑流泉,滋润着一方茂盛草木。此时正是春天,野花四处,野蜂嗡嗡,阵阵松涛之中夹杂着鸟鸣兽叫,无不尽现大自然的原始美态。

    “如果有听蓉呵呵妹妹以及慕青相伴,结庐隐居,终此一生,人生该是何等的惬意。”今夕遐思qing动,不免想入非非。

121:野狼

    121:野狼

    他采摘了一些野果充饥,然后步到水涧边,饮水洗脸,看到水中影像,自己竟然憔悴了几分,不由轻轻一叹。

    “呜……”就在这时,相距数十丈外突然响起一阵凄厉的狼嗥之声,低沉哀婉,闻之生怖,似有哀情相诉。

    今夕心中一动:“狼嗥如此,必是老迈或是带伤,才会显得这般惨烈,看来我与此狼同属一命,且去看看。”

    今夕翻过一堆乱石,便见数丈外一头猛狼卧伏于长草之中,身形庞大,状如猎豹,两眼如鹅蛋般大小,充血生红,目光中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与自卫的敌意。一见今夕的身影,便要窜起扑来,突然一声哀嗥,重新又跌倒在地。

    今夕一眼便看出了这头野狼的腿骨已折,伤势极重,不知是因何遭此大罪。见它虽然伤重,却凶性不改,今夕心生厌恶,倒也懒得理它。

    待他扭头走得几步,狼嗥又起,显是野狼不负剧痛,哀鸣起来。纪空手不由心生怜意:“它好歹也是一条性命,遇上了我,岂能不救?这也算是我在人世中做过的最后一件善事吧。”

    他回到水涧边,捕杀了几只斤重的大鱼,折转回去,站到野狼身前道:“狼兄,你我相见总算有缘,我想救你,却又怕你伤及我,所以你若把我当作朋友,你就点点头。”

    野狼似乎极通灵性,瞪足双眼盯紧今夕看了良久,轻“呜”一声,竟然点了点头。

    今夕没想到自己无心之言,竟然得到反应,心中大喜道:“原来你还能听得懂我的话,这可真是奇怪。”当即抛下鱼肉,撕裂成条,喂到狼嘴边。

    看着野狼吞嚼不迭,自是多日未食,饥饿难耐,当下又回到涧边,又捕杀了几条大鱼喂之,然后细细地察看野狼的腿伤。

    这野狼的四腿骨尽折,显然是一时失足,从高处坠下所致。野狼性情孤僻,一向独来独往,一旦有伤,它有天生的自疗手段,自然无碍,只是像这头野狼的伤势,爬行犹难,又怎能采药自救?

    今夕从小生活在银月城,虽然没有见过野狼,却常常遇狗,狼与狗大致同类,他便按照以往所见采来几味草药,剁碎替其敷上,撕下衣巾,替它包扎好。

    这一番折腾下来,花费了四五个小时。野狼通灵,感到今夕为己忙碌,也就尽去敌意,偶尔伸出舌头轻舔今夕的脸颊,虽然腥臭,但今夕并不在意。

    他原想折路而返,刚走数步,又听得野狼召唤自己。他的目光扫去,正与狼眼相对,却见那狼眼之中已无凶光,多了一层感激与哀求之意。

    “这可奇了,它何以也会有如此丰富的感情,竟然对我如此亲近?莫非它不是一般的野狼,而是一头通晓人性的灵异之狼?”今夕暗暗称奇,转念一想,又留在谷中。

    他却不知,这头野狼存世十年,天生凶悍性残,孤身生存在大森林中,不知经历了多少生死搏杀,终于成为了这森林之王。它深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所以它总是独来独往,恃强凌弱,在它的意识中,永远不会有“朋友”二字,只有敌人。

    它之所以对今夕表示驯服之心,却是出自真心。因为今夕的身上积存着魅魔的异力,它生于天地之间,吸收灵异禽兽之气,自然而然会对百兽千禽有镇服之力,这头野狼纵然桀骜不驯,但面对这股奇异的魔力,面对比自己更强的强者,它惟有驯服。

    这也是它何以能听懂今夕言语的原因。

    一人一狼相处四五日,难得有狼会如此听话,今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倒也乐于与它嬉玩。狼与人之间感情愈深,竟如好朋友一般。

    眼看野狼伤势愈合极,今夕明知分离在即,心中生出恋恋不舍之感。只是想到自己若是与它相伴,一出人世,必然惊世骇俗,只得打消了带它同行的念头。

    这一日今夕替野狼拆去裹布,看着它支撑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几步,不由大喜道:“狼兄,你伤势无碍,又可在森林中自由跳跃了。”

    狼兄勉力过来,依偎在他的脚下,轻呜数声,很是感激的样子。今夕俯下腰去,轻拍它的腰身道:“你伤好了,就该到我们分手的时候了,如果我侥幸不死,必定会回来看你。”

    狼兄轻咬他的衫角,紧紧不放,似乎感到分离在即,眼中露出一丝哀婉的眼神。

    今夕拍拍手道:“你舍不得我,我又何尝舍得你呀?”他站将起来,突然感到心口爆涨欲裂,无数道绞痛如魔鬼般紧缠不放,瞬间淹没了他的整个意识。

    “难道这一次真的是心脉之伤作了吗?”今夕心中狂喊道,顿时晕厥过去……

    当他悠悠醒来时,已不知是几天之后。

    今夕听到一股熟悉的呼吸声在耳边响起,那如暴雨般的绞痛已不知所踪,消失在了他的意识之外。他想起了狼兄,睁眼一看,却见狼兄忠实地守候在他的身旁。

    狼兄见得今夕睁开了眼,蓦然惊喜欢叫起来,伸出长舌轻舔着今夕的脸颊,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依附之情。

    今夕微微一笑,嘴唇一动,正想说话,只觉得自己的口舌异常苦,舌尖中还有不少残渣遗留。

    他蓦然心惊,问道:“狼兄,你喂了我什么东西?”

    狼兄待他支起身子,这才缓缓来到他身前的一块平石之上,今夕只见那上面至少有十七八种药草一一摆放,空气中隐隐传来一丝药香。

    今夕大是感动,心中暗道:“这定是在我昏厥之后狼兄替我采摘回来的,如此盛情,可见狼心未必不如人心。”他感慨之余,倒是疑惑这些药草对自己的伤情是否有用。

    狼兄叼了几株药草,含进嘴中,一阵咀嚼,然后凑到他的嘴前,便要喂服,今夕大吃一惊,又好气又好笑地道:“莫非你这些天来都是这般喂我吃药的?”

    狼兄见他如此,倒也欢喜,摇摇尾巴,非要将药草喂服到今夕的嘴中。今夕虽感狼兄盛情,但这份盛情太过腥臭,不要也罢。

    今夕缓缓站将起来,看看天色已晚,心想此时若走,只怕又要迷失山林。

    他看了看狼兄,见它伤势已是大好,心里也着实替它高兴。拾起地上的药草,端详半晌,也不识得,只好放下道:“狼兄,这些药草莫非都是你采来的么?”

    狼兄却不理会他,站在一方高处,突然昂头嗥叫一声,它的声音苍凉而悠长,带着一股威严的气势,俨然是在向子民号施令。蓦然间,从山涧边、藤蔓中跳出十几只猴子,肃然坐在狼兄的前面。

    今夕哪里见过这等有趣的场面?不由大乐,可是还没等他看清是怎么回事,狼兄一声低嗥,那些猴子纷纷跳开,向峭壁攀爬而上。

    今夕这才知道采摘药草的是这些猴子,而狼兄不过是号施令者。他心下暗暗叫奇:“这些猴子竟然能够听从狼兄的指令,倒也是闻所未闻,看来畜生野兽的世界,也并非如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一会儿,那些猴子纷纷回来,手上都拿着药草,放在那块平台上,等待狼兄的检阅。狼兄看了一下,突然向其中的一只猴子龇牙低嗥,吓得那只猴子伏地而坐。

122:神秘山洞

    122:神秘山洞

    今夕不知狼兄何以会陡然怒,上前一看,大吃一惊,只见那堆药草中赫然放了一颗赤红之珠,在夕阳照射下,红光闪闪,眩人眼目。

    他俯身拾来一看,入手寒意蚀骨,转动珠子,现珠身刻有一个“范”字,显然是此珠主人的姓氏。

    他心中的惊奇,已经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自他误入绝谷以来,从狼兄到猴子,从猴子到这颗红珠,无不给他巨大的震动,他心中隐隐觉得,也许他并不是进入这道峡谷的第一人,在他之前,应该还有人来过这里。

    “狼兄,狼兄,这颗红珠是从何而来?你帮我问一问,好吗?”今夕看了一下狼兄,很是兴奋地叫道。

    狼兄会意,冲着那只吓得瘫坐一团的猴子低吼了一声,便见这猴子跳将起来,顺着一道飞瀑的边缘,抓住几根藤蔓向上升跃,爬行不过十丈左右,那猴子尖叫数声,突然消失在藤蔓之中。

    今夕一直关注着这只猴子的动静,终于明白,在那片峭壁之上,一定存在着一个山洞,这红珠显然是来自于那里。

    “如此隐密的山洞,定然隐藏着什么东西,只是看那洞口藤蔓横生,显然是很长时间无人进出了。我倒要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宝贝?”今夕好奇心起,摸摸口袋中的火石煤纸,微一提气,人已凌虚升空,抓住长垂的一根藤蔓纵身而上。

    他人到猴子消失的地方,分开藤蔓,一个只容一人钻进的洞口赫然入目。洞中漆黑一片,除了猴子在里面吱吱乱叫外,再无其它动静。

    “银月城今夕拜会范老前辈。”今夕不知洞中深浅,惟有运气于声,遥传而入。

    谁知连呼三声,洞中毫无反应,今夕只得道声“得罪”,翻身入洞,打燃火石,借着微弱的光线一步一步向里走去。

    这山洞入口狭窄,行不多远,今夕便感到自己的脚踩到了一级石梯上,他缓缓地运起魅魔之气,顿时使自己的耳目灵敏数倍,视物范围已可远及数丈开外。

    今夕进入洞中陡觉眼前一亮,只见从置身处起竟是一个长五十丈、宽五十丈的正方形殿堂,四周俱是坚岩石壁,隐隐有人工斧削的痕迹。在这座殿堂的堂顶中央,镶嵌了一只形如玉盘的光源体,整个殿堂微弱的照明光正是由此提供。

    “这山洞原属天然,经过后人现之后,花费了不少心力凿成现在这等规模,可见洞中主人绝非寻常之人。”今夕仔细打量着这洞殿的摆设,无论茶几桌椅,屏风大床,俱是用红珠同样质地的石料打造,就连日常所用的盆碗瓢盘亦是如此,不由得让今夕心生诧异。

    这红色石料绝非取自于绝谷之中,当时的主人花如此巨大的心血将之运入洞中,却只是用于日常事物,这不得不让今夕感到费解。

    他抛开心中的疑团,一步一步拾级而上,来到了洞殿正中央。当他看到正面的石壁上有刀刻的数个大字时,心中一震,只觉得自己的体内涌出一股灵异之力,几欲喷,似乎暗合这字义寓意的精神力。

    “术道,心道也;惟心存天地,天地方能尽收一心。”

    这的确是术道的至理。

    能够书写此字者,当然是真正领悟了武道极致的绝顶聪明之人,惟有如此,他才会有如斯魄力,如斯心境。

    今夕只感眼眶一热,泪水缓缓流过脸际,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一见此字便想哭泣流泪,但他感到了有一种感动自己的精神力注入了灵魂之中,让自己越了这段时间与空间,进入了一个玄乎其玄的全新天地。

    他初识术道以来,从来都是在悟性中徘徊,然后一步一步向术道玄理迈进。他也许曾经窥到了术道至极的境界,但一闪即逝,从来不像现在这般有切肤的感受。当他与这十八个大字遥遥相对时,才豁然明白,其实追求术道的过程,亦是改造心境的过程,惟有心道修成,术道才能存于一心。

    可惜的是,这心脉之伤的大限留给今夕的时间已经无多,他是生是死,犹成悬疑,谁又能料到他的将来?

    今夕心神震动之下,不自觉地跪了下来,随着自己身位的降低,入目的竟是一堆白骨,这白骨形似盘膝而坐,血肉化尽,骨架不倒,依稀可辨此人生前的赫赫威势。

    “这人莫非就是那位姓范的洞中主人?”今夕心道,虽然他面对的是一堆白骨,心中却油然生出一股崇敬拜服之意,思及此人生前傲视天下的王者气度,不禁嗟叹。

    他恭恭敬敬地向这堆白骨叩了三个响头,低声念道:“在下乃银月城今夕,一时心奇,进洞一观,不想打扰了洞中主人的亡灵,你若在天有知,还请恕今夕无知之罪。”

    他缓缓站起,游目四顾,再也没有看到洞殿中还有其它物事。想来洞中主人堪破生死,无求无欲,对身外之物概不眷恋,真正做到了“来无一物,去无一物”的原始心态,返璞归真,大彻大悟。今夕体会着当时主人的心境,良久方叹道:“做人做到了如此份上,夫复何求?”

    他看到那只猴子坐在红石椅上,辗转反侧,坐立不安,吱吱叽叽地叫个不停,不由微微一笑道:“猴兄,我们去吧!无意闯入洞来已是不该,若再打扰主人的亡灵清修,我们便是罪过了。”

    他走得几步,伸手便去搂抱猴子,谁知无意间手指触着椅背,一股惊人的寒气陡然从手指而入,直贯经脉之中,他骇然一惊,甩手不迭,心中奇道:“这些石物看上去毫不起眼,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

    他这才知道那只猴子坐立不安的原因,谁的屁股下坐着一块如寒冰般的东西,要想清静下来殊属不易,何况是这只本无坐性的猴子?

    他有了先前的经验,暗一运力,将魅魔之气透入手掌,这才缓缓地按在那红石椅上,体会着这道寒气的来缘。

    这道寒气似有若无,丝丝缕缕,来自于石质的深处。它的寒气比冰雪犹胜三分,却清纯无比,仿佛不掺任何杂质。当今夕的手掌与之相触的刹那,寒气便自然而然地吸附于他的掌心,随着气血的运行,一点一点地向他全身经脉渗透而去。

    今夕心中一凛,不敢大意,提聚魅魔之气护住心脉,任由这道寒气在经脉中窜行,运行一个周天后,今夕浑身一震,只觉得在这道寒气的冲击下,自己的心脉之伤似有作的迹象。

123:一人一狼

    123:一人一狼

    他心惊之下,正要撤手,突然感到有一种无限畅美的感觉由心而生,沿着神经的走向,进入到自己的意识之中。这种感觉既像是久渴之下的一滴甘露,又似重尝交欢滋味的深闺怨妇,让人欲罢不能。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静下心来,默默体会着这种快感,整个人进入到了有欲无求的境界。

    当这道寒气转到第九个周天之时,今夕感到自己体内的魅魔元素与这道寒气交融般浑为一体,不分彼此,爆出一股莫大无匹的生机,一点一点地愈合着自己的心脉之伤,虽然只是一丝一缕地接续合成,但已足见成效。

    今夕心中大喜,寻思道:“原来这红色石质竟然有如此神奇的功效,不仅能增加我本身的实力,而且还有疗伤的作用。看来这洞中主人花费心思将它移放于此,绝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大有用意,有备无患。”

    他既有了这惊人的现,自然也就不急于出洞赶路,而是静下心来,将这些红色石质的物事一一把玩,吸收其中寒气。他虽然不知这些寒气最终是否能痊愈自己的心脉之伤,但吸收交融的畅美之感令他乐此不疲,不知不觉间在洞殿之中度过了七日光阴。

    七日之中,他不分白昼黑夜,尽情地遨游于阴阳双气互生互容的气理玄境中,毫无倦意,肚子饿了自有那只猴子采来鲜美果实,让他大块朵颐。直到他体内再也不能包容这种由红石透出来的寒气时,这才收摄心神,回复到清明的意识。

    他缓缓地站将起来,试着积聚体内的元素,谁知他意念一动,真气便随之而动,几乎达到了收自如、全在一心的境界。这一惊令他心中狂喜不已,知道自己身体内元素已达到生生不息之境,相生相容,共有一个天地,再也分不出何为阴何为阳,使得魅魔异力终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内异之差永远不存。

    今夕陡然出一声长啸,啸声悠长而及远,充满着一股概莫能敌的王者霸气!至此,他对术道禅心境界的领悟,更是精进一层。

    洞外依稀传来一声狼嗥,其声应和,苍凉中亦多了一丝欢喜。这狼嗥声自是来自狼兄,它显然是从今夕的啸声中听出了什么,是以慷慨昂头相和,一人一狼,啸声不断,此起彼伏,回荡于绝谷上空。

    今夕出得洞来,整个人精神焕,眉目之间凭添一股傲视天下的王者霸气,便是野狼兄见他,亦生畏惧之心,直到他呼唤数声之后,才敢近前相偎相亲。

    “狼兄,这一次我们可真要别过了。”今夕的神情中自然流露出一丝莫名的惆怅,虽然一人一狼相处的时日无多,但彼此间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狼兄摇头摆尾,大是不舍,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寸步不离。

    “我绝非无情,只是此次远行,路途遥远,一路凶险无常,生死难料,我自己尚且难保其身,又怎能照顾得了你?”今夕蹲下身子,搂紧狼头,动情地道。

    狼兄强力挣脱开去,“呜”地一声,蹿上一方高处,对着天上斜照的红日狂嗥三声,毛尽皆竖立,极有威势,尽显强者风范。

    “好,你既有心出山,那么我便带你出去,游逛一下,如碰到敌人,以你我的组合,定能将他杀个片甲不留。”今夕蓦生豪气,哈哈笑道,言语中自有一股说不出的豪迈。

    当下一人一狼出了绝谷,沿着森林随山势而行,直奔上庸。行得数日,山势渐渐平缓,来到了前往上庸城的必经之路——忘情湖。

    这忘情湖占地万亩之阔,草木繁茂,鸟兽成群,风拂碧水,林木争艳,偶有渔舟数点,宛如一幅山水墨画。游人置身其中,的确流连忘返,留情于山水之间。

    今夕人在高处,俯瞰全景,虽然陶醉于湖光山色中,但他的心灵却突然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应,令他莫名心悸。

    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在湖滨的那片森林里,有一股强大的杀气与力量渗透于空气中,这股力量至强至大,显示着对方拥有不可小视的实力。

    “以擎文、擎武、步云三人的实力,还不足以形成这么强大的威胁,这只能说明在次刺杀无果的情况下,敌人已有强援到了。”今夕微微一笑,蓦然现自己所在的对面山峰处升起一缕玄黑滚滚的狼烟。

    “敌人已经算计到了此处乃是通往上庸的必经之路,所以设下重兵埋伏。看他们井井有条、调度有方的样子,必是欲在此将我一战即灭。擎宇啊擎宇,你也太霸道了吧?”他因自己儿子深爱的女人而遭来嫉妒,面临杀身之祸,可是在他的心中,却无怨无悔,即使再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他也会毅然决定为自己心中的至爱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呜……”狼兄也在这一刻嚎叫起来,狼类特有的敏锐使它意识到了危机的存在,所以出声示警。

    今夕轻抚着它的头道:“狼兄,你怕不怕?”

    狼兄以一声有力悠长的狼嗥回应。

    今夕只觉心神一振,一股勃的战意猛然飙升,充斥于全身每一道经络,整个人变得无畏无惧,长啸一声道:“好,我们走!”

    他大步向前,一步一步向森林的区域迈进,丝毫没有犹豫。

    一曲故楚小调随着一阵清风遥遥传来,声音温婉,和着西下的夕阳,构成了一幅渔舟晚归的和谐图画。但是今夕充耳不闻,在他的身上,惟有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随着他那铿锵有力的步伐透出来,具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力。

    他知道自己只要一踏入这片古树林中,就将会有生死大战等待着自己。他原可以绕道而走,无非是多费几日行程,但当他看到那浓浓的狼烟如魔鬼般升腾于空时,他便决定不再躲避,无论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他也要勇于面对。

    他的心里全无半点惊惧,亦无丝毫紧张,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赶赴山寨举行的野火会,轻松惬意,根本就不像是步入代表死亡的境地。

    这是一种自信的心态,有了自信,这种心境便自然而然生成,而非是人为的行为。

    然后他便看到了一对孪生兄弟各持快刀,挡在了自己的前路上。

    这一对孪生兄弟长得实在太像,无论是相貌、体型,还是衣束、气质,都浑如一人,他们惟一的不同,便是手中的兵器。同是一把刀,却是一公一母,正是杀人无数的“阴阳分界刀”。

    刀锋一出,阴阳分界,如此充满霸杀之气的刀,当然是擎氏兄弟才能拥有。

124:擎文、擎武

    124:擎文、擎武

    “擎文、擎武!”今夕的心里跳出了两个人的名字,只有将这两个人的名字套在这两个人的身上,你才会现这名字是取得如此可笑,因为他们所学绝非文武之道,而是搏杀之道,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冷冷的目光中看出。

    杀气横溢,如雾般笼罩着这片密林,一种似有若无的压力存在于他们对峙的空间,沉重得让人几乎窒息。

    “你们的耐心实在不错,等了这么多天,终于还是让你们等到了我。”今夕似乎并没有感受到这气流中的压力,淡淡一笑道。

    擎文、擎武的眼中同时流出一种诧异之色,似乎想不到今夕遭心脉之伤的折磨,气色不减反增,愈显得神采照人。不过这诧异只是一闪即逝,取而代之的依然是那冷冷的杀意。

    “无论你怎么逃亡,最终都不可能改变你必死的命运。”擎文道。

    “因为我们领主下的霸王帖,至今还没有人能够受帖不死的记录。”擎武接上一句,两人说起话来也如同一人,话与话之间衔接之妙,显得配合默契。

    今夕微微一笑,觉得这对兄弟的说话很有趣:“我没有接到这帖子,可是你们却要杀我!”

    “所谓的霸王帖,是我们擎府的一句行话,领主的一句话,其实就是帖子。”擎文一怔,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番。

    “所以他要你死,我们就绝对不会让你再活下去。”擎武也觉得自己应该补充一下。

    今夕轻哼一声道:“如果我不死呢?”

    这句话显然出乎擎氏兄弟的意料之外,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有这种现象出现,所以微微一怔,想了一想才道:“那就我们死,不过迄今为止,我们似乎还没有失手的记录。”

    “那就请!”今夕冷冷地道。

    “为什么?”擎氏兄弟异口同声地道。

    “请动手!”今夕话一说完,手已按住了腰间的飞刀。

    拔刀是一个过程,一个直接给对手施压的过程,所以今夕按刀的手快,拔刀的时候却是一寸一寸地向外移动。随着刀锋一寸一寸地暴露空中,那凛凛的寒意随着耀眼的刀光悍然标出。

    整个空间为之一窒,风静云止,冷寂一片,除了呼吸声外,就惟有那暗涌空中的杀气。

    擎文与擎武对视一眼,这才真正感到了对手的强大,不由在心中暗暗骂着步云。因为在步云的描述中,今夕虽然杀了杀仁,但是受心脉之伤的拖累,已是难以对人构成威胁。正是因为他们相信了步云的话,所以才在长老凌云的面前一力请战,争邀头功。

    但是他们虽然惊诧,却绝不畏惧,因为他们算定今夕必死无疑。这倒不是说他们对自己的实力极有信心,而是他们相信凌云。

    凌云是血色领土三大长老之一,名列血色领土之下,却在万人之上,纵是擎宇本人亦不敢怠慢于他。

    擎宇考虑到今夕与魅魔有染,怕有变数生,所以请他亲来压阵。他此时人在林中,随时都可能出现,这给了擎氏兄弟莫大的鼓舞。

    擎氏兄弟同时拔刀,度极快,横亘于空中,犹如两道山梁,他们的动作一致,只是刀锋一正一反,优势互补,形同一人。

    风没起,却有暗流涌动……

    “锵……”地一声,擎氏兄弟双刀互碰,出一道刺耳的声音。今夕心神一惊之下,蓦见两缕雪白的光影向他袭来。

    他感到自己有些轻敌了,事实上擎氏兄弟表面上有些像是头脑短路之人,其实心智却是一等一的聪明,他们利用自己的说话和一些举止来使对手产生错觉,造成轻敌思想,两人便可趁机偷袭,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今夕心惊之下,身子倒翻而出,但是他似乎忽略了双刀并进的度。

    今夕根本就无法看清对方的刀路,手中的七寸飞刀也是宜攻不宜守,“蹬蹬……”一连退了数步,气机一动,顿时脚踏几步,窜游于双刀杀势的缝隙之间。

    他的步法快灵活,旋步移身,连换十来个方位,但擎氏兄弟的双刀似有灵性一般,紧追不舍,始终不让今夕逃出刀势范围。

    “呀……”今夕瞅准对方一个破绽,一声暴喝,劲力在掌心中蓦然爆。

    刀漫虚空,带出一声清越的龙吟之声,也带出了疯涨不息的战意。

    飞刀虽然只有七寸,却如七丈大刀,横破空中,刀锋在虚空中幻出一道亮丽而奇诡的弧迹,毫不犹豫地点在了最先迫近的阴刀之上。

    “叮……”飞刀击在阴刀的中心点上,以一种非常巧妙的力道一吸一引,略带回旋之力,将阴刀引向了随之而来的阳刀上。

    “当……”双刀迸击,出一阵闷响,擎氏兄弟同时现手中的力道与刀锋的方向不对,无奈刀太快,根本来不及避让。幸得两人收力及时,所以双刀一触即让,没有互伤到对方。

    “兄弟有仇,也用不着兵刃相向吧?”今夕嘴上调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让,飞刀在手,振出无数道刀芒,刺向了身形微晃的擎氏兄弟。

    他改守为攻,占尽先机,出手毫不留情。飞刀虽短,但刀势却无比霸烈,刀锋所向之处,数尺内足可伤人,杀气如飞溢的瀑布,冲泻而下,大有势不可挡之势。

    虽然双方的变化只在一瞬,但场面上却大不相同。今夕抓住时机,拥有十足自信,向擎氏兄弟展开了如水银泻地般的攻击,擎文、擎武纵是心有灵犀,配合默契,但依然惟有在这种强攻之下节节败退。

    五尺、一丈、两丈……随着今夕的步步紧逼,擎氏兄弟苦苦支撑,向森林深处退去。今夕愈战愈勇,心动意动,渐渐挥出了这些日子来他在洞殿内领悟到的术道玄理,同时灵台一片清明,捕捉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经历了刚才轻敌带来的被动之后,今夕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高手对决中,你永远不要小视对手,而是要以尊重的态度相对。只有这样,你才能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生命。

    所以他在占尽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然不敢放松自己,让自己的身体始终处于一种高度灵敏与快反应的状态之中。也正因为如此,他在每一次攻击的同时,心中都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似乎预感到了潜在的危险。

    “呜……”狼兄突然狂嗥起来,它伏在今夕身后的那一片草丛中,在没有得到今夕的指令前,它是不敢妄动的,但它在这个时候突然嗥叫,是否意识到了一种危机的存在?

    “轰……”就在今夕追赶擎氏兄弟欲自一棵大树旁经过时,那棵大树的厚重树皮突然迸裂开来,碎裂成无数木片,似箭雨般爆射开来。

    如雨般的木片劲气逼人,更有一道惊人的杀气随之而来。

    “水狼步云!”今夕心里虽然早有防备,但是步云的这一招依然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呼……呼……”与此同时,擎氏兄弟反身挥刀,趁机展开了绝地反攻,令今夕顿时陷入了绝境之中。

    在这一瞬间,今夕的心豁然变得宁静,静得不起一丝微波。

    但在今夕的心中,却感觉不到这肃杀之气,感觉不到阴阳分界刀的存在,甚至于步云那把藏在无数木片中的剑,他也浑如未觉。此刻他所感觉到的,惟有这风。

    “惟心存天地,天地方能尽收一心。”此时的今夕,跳跃的思维中闪现出这一行字来,仿佛他又回到了洞殿之中。

    他的心静如止水,不起半丝波澜,真气随意而动,随着三万六千毛孔透射出去,捕捉着每一寸空间的异动。

    在这刹那之间,这段空间仿佛变成了三维世界,无论时间、度、力量,都全然失效,不管是疾射的木片,还是飞射的剑锋;不管是擎文的阴刀,还是擎武的阳刀,在今夕的眼中,它们都成了一个个悬凝不动的静物。

125:奔雷级高手凌云

    125:奔雷级高手凌云

    飞刀漫空,虽只七寸,却似飞奔的烈马,出了一连串快逾闪电的动作。

    “呼……”飞刀旋动,拨开了如雨般的木片,正好点在步云刺来的剑锋上,然后借着一荡之力,疾刺擎文、擎武握刀的手腕,虽有先后之分,却如同至,就似三把飞刀齐出一般。

    “呀……”三人同时出了一声惨呼,然后刀剑砰然落地,脸上均露出一种迷茫的表情,似乎根本不相信刚才的一切竟然是人力所为。

    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难怪他们目瞪口呆,其实就连今夕自己,也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竟然是自己所为。

    他这惊人的一刀,的确越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在瞬息间爆出了他体内的全部潜能。正因为他这一刀太快,所以相对来说擎氏兄弟的刀简直就如蜗牛爬行;正因为他这一刀力量巨大,才显得步云的那一剑软弱无力。其实这一刀,已经让今夕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术道的巅峰。

    擎氏兄弟只有逃,步云也惟有逃,面对这一刀,他们都失去了再战的勇气。

    当他们逃出数丈之后,这才听到“哗……”地一声,枝叶如雨般纷纷坠落,今夕的这一刀刀气霸烈,竟将刀势数丈范围内的枝叶尽折。

    今夕缓缓地看着这一切,丝毫不动,然后缓缓地闭上眼睛,似乎想追寻这一刀迸出来时的刹那心境。

    他没有寻到,一无所获,他知道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刹那,却也并不惋惜。

    这只因为——他曾经拥有这惊世的刹那!

    良久之后,他才轻叹一声,一人一狼重新上路。他的步伐依然铿锵有力,一步一步向前直进,因为他知道,决战只是开始,真正的战斗还在前方。

    行不多远,他来到了三棵古树相互环抱的地方。这种景观的确少见,三树同抱而生,任何人都会停下脚步来看上一眼。

    今夕当然也不例外,所以他停下了脚步,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看上一眼,便听到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你不像是在赶路,而像是行军打仗,脚步有力却不快,让老夫等得都有些不耐烦了。”

    这个声音似乎就在耳边响起,差点让今夕吓了一跳,但幸好他一直都有心理准备,所以从外表上看他还是显得镇定自如,只不过他的手心紧了一紧,握住了腰间的飞刀。

    然后他便看到从暗黑的树影中走出一个人来,踱步而出,不疾不徐,风度绝佳。

    今夕看不到来人的五官,也看不到来人的衣着,但是这些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感到来人往自己的身前一站,就像是一道伟岸的山梁,气势之强,让人有种无法攀越之感。

    他不害怕,而且无畏,他也喜欢高手的挑战,甚至追寻生死悬于一线间的刺激。但面对此人,他的心中却泛起一丝莫名的寒意。

    “不过,你还是来了,这说明你很有勇气,而且你能从擎文、擎武与步云设下的圈套中脱身而出,证明你很富心计,文武双全,大智大勇,的确值得老夫为你出手。”来人依然是冷傲的声音,不过又多了一丝欣赏之意,显然他知道擎氏兄弟与步云共同设下的杀局。在他认为,这个杀局很有水平,少有人可以逃出生天,所以他才会让这三人去自行安排。

    “你是什么人?说来听听,看看你是不是也值得我为你出手!”今夕看不惯对方如此倚老卖老,索性顶撞一句,尽管他也知道,眼前之人将是他在这里遇到的最可怕的对手。

    “哈哈哈……”来人狂笑三声,笑中自有三分怒意:“你小子够狂,很合老夫的脾胃。告诉你吧,老夫乃血色领土凌云,希望你不要弄错,免得日后你的鬼魂寻仇寻错了人。”

    今夕心头极为震撼,这才知道自己面对的竟然是东部大6有数的几十个奔雷级高手之一——凌云。他与幽听蓉相处之时,曾经听过听蓉点评天下高手,说到凌云时,听蓉评道:“此人擅长追杀,为人凶恶,冷血无情,执画天鞭,乃奔雷级高手中最不要脸之人!”

    听蓉的点评,当然是来自于其父幽魂先生,凭幽魂先生的见识,自然不会有错评误评,说到“最不要脸”,是指凌云杀人不择手段,只求目的,不管其余的处事作风。也正是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人物。

    “原来是你,擎宇连你都派了出来,可见他是必杀我才甘心。”今夕收摄心神,冷静以对。谁遇上凌云这样的敌人,都必须小心翼翼。

    “你现在才知,只怕太迟了。需知情场如战场,情敌便是生死大敌!你之所以不幸,是因为你爱上了一个你不该爱的女子,而你最大的不幸,却是我们少主也正好爱上了这个女子。”凌云眼露不屑之色,有些同情今夕。在他看来,天下的女人千千万万,又何必只恋一根草?虽然这是一根灵芝草,但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这是我的事情,幸与不幸,只有我自己才知。我想知道的是,听蓉现在怎么样了?”今夕掩饰不了自己的思念之情,不由关切地问道。

    “她很好,离血色领土时,还为你的不辞而别而伤心,但这在我们领主看来,更加坚定了必杀你的决心,所以才让老夫出手!”凌云极为自负地道。

126:天鞭

    126:天鞭

    今夕闻言心神一荡,思及幽听蓉不见自己时的那种伤心失态,心中不由生疼生怜,“最难消受美人恩”,他此时正是这种心态。

    “多谢!”今夕拱手谢道。

    “多谢老夫亲手杀你吗?”凌云不知其意,还以为他是为了能死在自己的手上而感到无比荣幸。

    的确,他凌云的那双手,从来就不杀无名之人。

    “你错了。我之所以谢你,是因为你告诉了我有一个女人在为我伤心,为了不让这个女人再次为我伤心,所以我决定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活下去!”今夕精神蓦然一振,生机勃,战意熊熊,整个人仿如一头俯瞰大地的苍狼,充满了无限动力与杀意。

    凌云微微一怔,显然没有料到今夕的气势亦同样咄咄逼人。他不敢大意,缓缓地取出了他最拿手的杀人武器——天鞭。

    然后他便看到了今夕的飞刀,一把只有七寸长的飞刀。他想笑,但是当飞刀悬凝空中不动时,他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那是一把沉稳有力的飞刀,就好像它天生便横亘在那里,经历千百年而纹丝不动。不动还不可怕,可怕的是刀虽不动,却封锁了自己每一条攻击的路线,自己一旦攻击,就会遭到这把飞刀的无情封杀。

    “有趣,真的有趣!”凌云喃喃自语道,同时鞭锋一扬,终于出手了。

    他不进反退,竟然沿着三棵大树绕了一圈,才悍然攻出。这一手甫出,顿令今夕脸上失色。

    原来在两人对话时,今夕就已经从两人相峙的空间中看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只要自己从这里出刀,进可攻,退可守,进退自如,占据主动。但凌云显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换位移形,从另一角度杀出,顿时破去了今夕精心设置的防御。

    “轰……”今夕惟有撤刀闪避,幸而这里大树不少,他一个错步,已闪至大树之后,凌云的天鞭击在树身上,顿时枝叶尽落,树干频摇,声势端的惊人。

    今夕为之骇然,不过他早有准备,一计不成,另施一计,借着此地树林密布的特点,从容穿行闪避。对于高手来说,一寸短,一寸险,兵器的长短有时候能取到决定性的因素,但在空间狭窄之处,长兵器反不如短兵器更能挥作用。

    由于受到空间的限制,凌云的天鞭虽然威势惊人,但施展的空间不大,致使精妙之着难以尽情挥,倒是今夕的七寸飞刀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两人一前一后,绕树而行,今夕身形狼狈,却不失为对付凌云的最佳对策。

    “轰轰……”之声不断,凌云的鞭法威猛刚劲,全被今夕以快步闪躲开来,鞭击树干,出惊天闷响,树动枝摇,犹如裂岸惊涛。

    今夕的每一步踏出,似乎都占到了先机,这才能躲过凌云这一连串的攻击。否则的话,以凌云的度与力量,已臻一流,即使两人同时启动,今夕也要略慢半拍。

    他之所以只守不攻,并非胆怯,而是采取了“避其锋而击其钝”的战略战术,根本不与凌云强大的气势正面抗衡,所谓“两强相遇勇者胜”,这固然是一句至理名言,但是没有智慧,不用头脑,那就是愚夫之勇,不足以构成威胁。

    凌云似乎看穿了今夕的心思,所以并非一味强攻,而是突然收势,凝立不动。他用改变节奏的方式企图打乱今夕的步法,从而形成有效的攻击,可是今夕绝非他想象中的弱手,同样在感悟到他的气机的同时,刹住了身形。

    两人相对而立,相距最多一丈,却根本不能见到对方,只能从对方的气机中来感受各自的动静。因为在他们之间,正好有一棵盘根粗大的古树隔亘中间。

    “你很聪明,但是却失去了年轻人应有的勇气,这令老夫很失望!”凌云经过了这一番强攻,依然气不喘色不变,显示着他的元素力量悠长,异常雄浑。

    “那你就只有失望了,匹夫之勇,恕我不为。”今夕淡淡一笑,他无赖的心性根本不受这套激将法。

    “如果你认为自己这样只守不攻的策略可以对付老夫的话,那你就错了。”凌云冷冷地道。

    “也许我是错了,但却是我惟一的选择。遇上你这样的高手,我必须慎之又慎!”今夕笑道:“本来你是可以把握整个战局的,但是却犯了一个高手通常爱犯的毛病,就是过于自负,如果现在擎氏兄弟与步云在侧,自然可以对我构成威胁,但你是凌云,是血色领土长老级的人物,当然不屑于与人联手来对付我这么一个初出东部大6的毛头小子。”

    “即使没有他们,老夫依然把握了整个战局,难道这不是事实吗?”凌云轻哼一声,自是被今夕说中了心事。

    “你拿我毫无办法,这似乎也是事实!”今夕嘻嘻一笑道。

    “是么?那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鞭法!”凌云话音一落,鞭势一改,天鞭如同一道游蛇般蓦然绕过古树,向今夕奔袭而至。

    今夕没想到凌云的应变能力如此之强,说变就变,竟然以气驭鞭,平空旋来,他心中的惊骇确实无与伦比。对他来说,以气驭剑、飞花伤人只是神奇的传说,从未亲见,所以认为这是被人夸大的事实,但凌云演绎出的以气驭鞭,却是活生生地展现在眼前的事实,这由不得他不信。

127:看破

    127:看破

    “当……”今夕不得不出刀,面对天鞭在空中飘忽不定、诡异非常的攻击,他几乎不能躲闪。刀鞭相击,爆出轰然声响,今夕身形微微一晃,却见那鞭悠然直退,一碰树干,竟借反弹之力弹射回来,度更快更猛。

    今夕的心神反而镇定了不少。

    虽然凌云的以气驭鞭诡异精妙,度奇快,但是凡事有一利必有其弊,它在攻击的力量上和气势上定会有所削弱。毕竟真气流窜空中,遇阻力而消耗,加之既是以气驭鞭,必须用一部分真气来控制鞭的方向走位,如此一折一扣,威力自是大减,所以反让今夕松了一口气。

    “呼……”刀鞭再迎,杀气标泻,这一次今夕人虽退了一步,却一刀将天鞭撞上了半空。

    树后传来凌云的一声冷哼,今夕蓦感不妙,抬头一看,却见天鞭由上自下俯冲而来,竟然幻化千万道鞭影,如一张大网般扑罩下来。

    天鞭竟能借势生力,这一着令今夕大出意料之外,暗叫一声:“好!”整个人倒窜出去,企图闪过这铺天盖地的一击。

    他身形闪的极快,天鞭的反应亦是不慢,竟似长了眼睛的幽灵一般,陡然折射追来,今夕听得身后杀气迫近,心中大骇,根本不相信这世上会有如此神奇的武功,会有如此灵异的兵器。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随心所想,临时而动,下一步的动作连他自己也未必可知。但天鞭却似通灵一般,总是料定自己的下一着棋,阴魂不散地紧迫不放,这世上难道真的有鬼?

    今夕从来不相信鬼神一说,所以他认定事情虽然诡异,但必有其因。

    他挥刀挡击,与天鞭交击了十几招,虽然被动,却并未完全落于下风。在他的心里,对任何事情都从来没有绝望过,遇强越强,更能激他的斗志与自信,这似乎也暗合魅魔异力的秉性。惟有强大的压力,才能将潜能自由地、尽情地、淋漓尽致地挥出来。

    他的心随之而静,对天鞭的每一个动作与变化都留意观察,同时将飞刀插入天鞭的每一个破入点,其刀法看似随心所欲,毫无章法,但每每出击,却能挥出意想不到的威力。

    “呼……”天鞭绕树击来,眼看快到今夕面门处时,陡然一滞,今夕迎刀架了个空,诧异之下,突然哑然失笑。

    面临生死之境,他竟然笑得出来,这的确有些稀奇。

    但是他不能不笑,因为他现了凌云所谓的以气驭鞭的秘密。

    他自从在洞殿彻悟术学玄境之后,就已经认定了以气驭剑这种至高无上的气驭术实际上是不存于世的,在想象中的气驭术,必定需要有强大雄浑的真气来操纵兵刃,达到收自如、随心所欲之境。但如果一个人若是真的拥有了这般强大的元素力量,他的一个举手、一个投足都能给人莫大的威胁,又何必去简从繁,以气驭剑?这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真正的高手,永远是去繁从简,返璞归真,绝不会因为好看花巧而步入诡道。凌云是个高手,他又怎会不知道这种简单的道理呢?

    他当然不会去练所谓的气驭术,其天鞭之所以凌空而御,攻守有术,其实是在他的手与天鞭之间,系了一根肉眼难察的冰血蚕丝,以线驭鞭,然后用手操纵蚕丝,看上去就好像是传说中的气驭术。

    今夕能够现这个秘密,自然是迎刀架空之后,看到蚕丝受树干一绕,长度不够,致使天鞭一出即回。但饶是如此,凌云能够凭借一根蚕丝将天鞭使得如此出神入化,的确是一个不可小视的人物。

    今夕识破玄机之后,灵机一动,迅即绕树穿行,在树与树之间疾步飞掠腾挪。凌云一见,哪里还能不明白他的心思?当下回手收鞭,整个人提气上纵,跃上树顶。

    他人一上高处,今夕顿时无处藏迹,也不敢奔逃,只能脚步一错,原地静候。凌云借地势之利,随时可以乘势追击,所以今夕不动无疑是明智之举。

    但即使不动,一个在高处,一个在低处,两人相峙,今夕在气势上已是有亏无赢,换作别人,只怕惟有俯认命。

    但今夕就是今夕,越是有巨大的压力,就愈能激他心中的战意,面对凌云居高临下的强压,他昂头以对,丝毫不惧。

    凌云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对他的剽悍与野性不得不刮目相看,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年轻人斗志旺盛,绝不简单。也许他可以一千次一万次地将今夕击倒在地,但只要今夕还有一息尚存,就会一千次一万次地重新站到他的面前,对于这一点,凌云勿庸置疑,这也正是他认为今夕最可怕的地方。

    静,可怕的静,整个森林都寂然无声,甚至没有一丝活的气息。

    凌云的手紧了紧天鞭,几次都欲跃下攻击,但最终都还是放弃了。他必须等,等到今夕在自己气势强压下露出破绽,那才是他出手的最佳时机。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

    倏然间,一道耀眼的闪电裂空而过,霎时将暗黑的世界照得一片通明,亮光划过今夕的脸,那是一张刚毅剽悍的脸,脸上露出不屈的神情。

128:雷霆之威

    ps:今天将放5更,大家把票子都拿出来。

    第一更】

    凌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今夕竟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站姿,仿如雕像般一动不动,这份毅力与从容的气度,实在让凌云感到心惊。

    他这才感到这是一个无趣的等待,他不想再耗下去,准备出手。

    闪电过后,轰轰雷声由远及近,突然在森林的上空炸响。

    “啪啦……”突然一声暴喝,就在雷声炸响的刹那,凌云终于出手了。

    他的身形之快,犹如电芒掠动,整个空间生起一种强烈的呼啸声,带动着无数气旋席卷向今夕。

    这无疑是近乎完美的攻击。

    他借树冠的高势,借雷霆之威,将自己全身的潜能在瞬间爆,全系在这一鞭之上。

    天沉、地陷、林动、风狂……

    天象骤变,一切俱在毁灭。

    凌云出手的刹那,甚至带有一丝惋惜,惋惜一个生命最终被自己毁灭。

    “啪啦……”又一道闪电裂空劈来,不可思议的事情生了,今夕纵身跃起,竟达数丈,七寸飞刀漫向虚空,吸引着一道电火缠绕其身,高压耀眼的电流,将整把飞刀闪击得光芒四射,接着这光芒向四周扩散,将今夕笼罩其中。

    在暗黑的夜空,这一幕犹如电神忽至,便是凌云亦是目瞪口呆,心悸之中,刀鞭在瞬间交击了十三下。

    “轰轰轰轰……”十三记闷响,带出了十三道无匹的劲浪,炸出了十三个数丈方圆的大坑,掀翻了十三棵大树,这毁灭性的十三击,真可谓地动山摇,惊天动地。

    “哇……呀……”两人同时惊呼,一触即分,同时向后跌飞,血箭如注,狂喷一气。就在今夕坠地的刹那,暗黑中一对蓝光飞奔而至,伏地一抄,竟将今夕驮在身上悄然隐去。

    凌云身受重创,勉力站起,只觉握鞭的手臂一阵麻,口舌中亦满是血腥味。他心生悸意,回想刚才那惊人的一幕,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夕绝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我必须找到他,然后由我来结束他的生命!”他强提一口真气,摇晃几步,踏过乱石断枝。

    电弧又起,划过长空。

    借着这刹那间的光线,凌云大吃一惊,因为他一眼望去,哪里还有今夕的踪影?

    与此同时,今夕此刻正伏在狼兄的身上,越过这片森林,向暴风城的方向前进。

    他的内伤虽重,但凭藉着自身魅魔之气的自疗功效,很快扼制了伤势的加重,渐渐恢复紊乱不堪的气血向正规运行,从而诱生机,愈合伤处。

    数日之后,他的身体已无大碍,带着狼兄翻过一道山岭,终于现了一条官道。一路上遇到一拨数十人结伴同行的商旅,问明正是通往暴风城的去路,不由大喜。

    为免惊世骇俗,他寻到有人家的市集时,租了一辆车,一人一狼坐将进去,随着车身的晃动,人狼相对,今夕伸手抱过巨狼,说道:“狼兄,前方人口密集,为了你我的安全,我们就在此分手,将来若有机会,我定回狭谷找你。”两双眼睛霎时彼此凝望对方片刻,随着一声悲嗥,一道影子自车中射出,消失于阳光之下。

    黄昏时分,今夕终于到了暴风城。

    缴纳了入城关税后,寻得路人相问,才知“百草堂”并非自己想象中的出名,问及百草先生,也是无人得知,不由得令今夕暗暗叫奇。

    “玮祺老师既让我来暴风城,绝非无的放矢,说明这百草先生对疗治心脉之伤肯定有独特的手段,我倒要用心找找。”他知心急无用,当下寻了家旅店住下。

    其实自洞殿出来之后,今夕的心脉之伤便再也没有复,即使是与凌云一战,也丝毫不损,想来已康复痊愈。但他不懂医理,不明心脉之伤究竟是否得到大治,是以心中依旧惶惶,想到三月之限,时日无多,惟有尽快找到百草先生解除心惑,方才放心。

    谁想一连数日,都是一无所获。今夕几乎寻遍暴风城各家药店药铺,都说自家百草氏的牌位肯定供了,只是“百草先生”却闻所未闻。他心灰意冷之下,坐到一条小巷口的酒店里,叫了数碟冷盘,一壶温酒,自斟自饮起来。

    这家小酒店铺面极小,也就三五张桌面,虽然过了吃饭时间,但铺子里还是人满为患。今夕刚一坐下,一个鼠头鼠脑的中年汉子便挤来坐下道:“借光一坐。”

    今夕一看此人模样,便知他是一个老资格的混混儿了。他是银月城有名的‘小无赖’,见到这一类人多了,心中自然亲近几分。

    这中年汉子大呼小叫地点起菜来,今夕看他一眼,知道此人大有古怪,倒也不去理他。果然不出所料,这汉子菜一点完,站起身来道:“老子先上一趟茅房。”

    今夕大手一拍,将他按在座上,嘻嘻一笑道:“茅房不上也罢,还是先坐下来喝杯酒再说。”

    那人刚想叫喊,今夕伸手一亮,原来被对方偷去的钱袋又回到了他的手上:“你的手法不错,只是比起老子来,还是差了一点。”

    那人见得今夕露出这一手,立时被镇住,陪着笑脸道:“原来阁下也是同道中人,请恕马五有眼无珠,饶恕则个。”

    “我不仅可以饶了你,还请你喝酒,不过有言在先,你必须回答我几个问题。”今夕灵机一动,想到盗行中人识人无数,或许知道百草先生的消息亦未为可知。

    马五眼珠滴溜溜地一转,嘻嘻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当下大马金刀地坐下,在自己点好的酒菜一齐上桌后,这才动筷。

    谁知今夕的竹筷伸出,夹住他的筷子不动,问道:“你可识得百草堂?”

    “不识。”马五回答得非常干脆,急着抽筷,却半天不动分毫。

    “你可识得百草先生?”今夕又问道。

    “也不认识。”马五急得汗都出来了。

    今夕心中蓦生惆怅,想到像马五这等人都不知百草先生的下落,自己一个外乡人自然更难寻觅,微微一叹,也不为难马五,问了一个他并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那么你是否知道这家店铺的生意何以会这么好吗?”

    马五暗松了一口气,道:“这我倒知道,这家店铺名为胡记老店,三年前请来一个大厨,做得一手好菜,就是架子大了点,言明每月只逢初一、十五两天开工做菜,而且一日只做一餐,今日正逢十五,所以食客闻风赶来,生怕错过了这顿口福。”

    今夕不由奇道:“做厨子做到这份上,倒也稀奇,只是他手艺这么好,何以不寻一家大酒楼,却要在这小巷陋店中谋生?”

    “这就叫艺高人胆大,厨子的手艺,大多是因店扬名,店大招牌硬,食客自然多,但真正的厨中高手却不屑为之,非得是店铺因他扬名,这才显示出他的真本事。”马五喝了口酒,整个人浑身来劲,唾沫横飞道:“这位大厨所做的每一道菜,据说都是家常风味,从来不用山珍海味,名贵佐料,所用主料配料都是街头小巷常见的东西。可是经他的手这么一弄,其味鲜美,据说连那些吃过银月城大菜的人也赞不绝口。”

129:百草堂之百草先生

    ps:先放二更,今天还有三更,红颜多谢大家投票和打赏,更需要大家收藏~~~

    129:百草堂之百草先生【二更】

    马五的这一番话顿时勾起了今夕的心思:“难得遇见这等美味,总要大块朵颐一番才甘心,否则三月大限一到,自己到了阴间地府也得后悔。”他拿定主意,有心想见识一下这位大厨的手艺。

    “怎么不见这位大厨的人影呢?”今夕环顾四周,只见几张桌上挤满了食客,大多衣着华丽,一看便知是豪富人家。而店铺铺面与后堂相连,以一道门帘相隔,除了跑堂的伙计进出之外,门帘上写着四个大字:“闲人免入。”

    马五边吃边谈道:“这你就不知道了,他老人家的手艺既是一绝,那谱摆得可就大了。先不说其它,单是那厨房,豪华得简直让你想都想不到。”

    今夕看了看这破烂门面,脸上不信的神色顿时让马五看了出来,压低嗓门道:“你别看这外面,那厨房至少比这堂口大了两倍有余,据说他老人家站灶炒菜,替他打杂的下手少说也有十几位,那排场,啧啧……”

    “你怎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今夕看看“闲人免入”四个大字,努了努嘴道。

    “我是干哪一行的?”马五笑道。

    今夕哑然失笑,想来这马五肚子饿时,也曾到这厨房去过,只是非应主人之请,乃是不请自入而已。

    两人又闲谈半晌,酒菜尽光,眼看到了晚饭时间,才听到一名跑堂伙计出来道:“大先生来了,各位客官若要点菜,尽请赶早。”

    马五站起身来道:“今公子慢慢享用,我就不打扰了,改日有缘再见,我们就算是朋友了。”

    今夕正要留他,却见他拍拍自己的褴褛衣衫,又指指周围的人,意指自己不适合呆在此地,今夕只得任其去了。

    他随手在菜谱上点了几道小菜,看到众人眼中诧异,指指点点,也不在意,倒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跑堂伙计上菜,以求尝尝大厨手艺。

    菜肴上齐,果然是“色、香、味”样样上佳,虽未入口,却香气扑鼻,勾起肚腹中馋虫无数。今夕缓缓地下筷一尝,品味良久,只觉通体透爽,无酒亦醉,方知吃饭也是一门精深博大的艺术。

    几盘菜下肚,他缓缓站起,这才留意到其它桌前七八人围坐一席,只摆一盘菜肴,细嚼慢品,满脸知足。他心中暗道:“看来此地人崇尚节俭,尽管只是几盘素菜,看来我倒显得大手大脚了。”

    一个伙计迎上来道:“客官吃好了,敝店自开张以来,客官算得上是头一位大主顾了。难得有人像你这般舍得吃,不愧是吃食中的行家。”他满脸堆笑,一番话说得今夕心惊肉跳,暗自寻思道:“我口袋里银钱不多,若是菜价太贵,只怕我出得了此门,进不了房间门了。”

    不过他想此菜满打满算,也不过十元罢了,而自己口袋中少说也有几十元,绝不会现场出丑,当即挥挥手道:“结账吧!”

    伙计正等他这句话,忙道:“好嘞!账已算好,一共是一百八十三元,您老是大主顾,老板话,三两免收,请您老付一百八十元吧!”

    今夕大惊道:“我没听错吧?几个小菜要我一百八十元?杀猪呀!”

    那伙计冷笑一声道:“本店明码标价,世人皆知,收你一百八十元,绝对公道。你知这一盘炒豆芽的用料吗?若是没有十五只陈年母鸡,三十六只初鸣雏鹅休想做出,算上十几个人工,大先生的心血,收你五十七元不算贵吧?”

    今夕这才知道这些人为何一桌只有一个菜,并非是他们节俭,而是自己过于奢侈了。想起自己点菜时遭人指点议论,自然是因为自己出手过于大方了。

    事已至此,今夕无话可说,只能将自己的钱袋一并奉上,苦笑道:“在下乃异乡人,实在是不知贵店行情,所带钱财在这里,一并奉上,所欠数目只有等到日后再还。”

    那伙计掂掂银两,不敢做主,叫来老板,这胡老板哪里肯依?拉拉扯扯,骂骂咧咧,突然从今夕怀中滚出一件物事来。

    今夕一看,正是玮祺交给自己的竹质令牌,此物乃是自己面见百草先生的信物,岂能有失?当下俯身来拾。

    谁知胡老板以为是什么宝物,一脚踏上道:“钱财不够,以此物作抵。”

    今夕空有一身本事,却不愿与这些市井中人计较,恃强凌弱,是他所不为之事。只有轻叹一声,任胡老板将令牌拾在手中。

    “什么破烂玩意?”胡老板把玩半天,不由呸了一声,作势欲扔。

    “且慢,将那东西让我看看!”一个声音从门帘之后传来,低沉有力,胡老板一闻之下,立时满脸堆笑,快跑几步递了过去。

    帘中之人接过一看,半晌才道:“有请这位公子进来一叙。”

    此言一出,众人无不大吃一惊。须知这门帘之后,除了店中伙计进出之外,还从来没有客人踏入过一步,而且听这声音,似乎正是大厨自己出的邀请,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在胡老板的殷勤招呼下,今夕掀帘而入,走过一条不长的甬道,眼前一亮,便见一座精美的房舍赫然入目,里面锅响勺翻,忙碌一片,正是马五口中的豪华厨房了。

    谁知胡老板并未停步,再往里走了十余步,到了一扇庭院门口,这才止步道:“公子请入。”

    今夕踏进门去,迎面扑鼻而来的是一片花香,林木掩映中,数座雅致精巧的小楼房舍时隐时现,假山瀑布,飞溅而下,奇花异草,花浪轻翻,犹如一幅山水画卷。

    今夕看得油然神往,始知这小巷陋店中,亦是别有洞天。

    一名清秀淡雅的美婢盈盈而来,施礼作揖道:“公子请随我来,先生在百草堂恭候公子大驾。”

    “什么?”今夕心中一阵狂喜,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怎么也没有料到,“百草堂”三字并非是药铺的一个招牌,竟然是庭院之中一所建筑的名称而已,这的确让他有喜出望外的感觉。

    美婢有些诧异地瞟了他一眼,今夕这才现自己有些失态,当下紧随其后,穿过一道回廊,便见一座古亭隐现于花海之中,亭上有匾,匾题“百草堂”。

    一个清瘦矍铄的老者一袭白衣,双手背负,手上拿的正是那块亮黝黝的竹质令牌,他仿佛浑然不觉今夕的到来,抬头观天上星辰,似乎沉浸在悠悠往事之中。

    今夕站在他的身后,不敢相扰,只是默然而立,良久才听得此老轻叹一声道:“你终于来了。”

    今夕应声道:“是,银月城今夕拜见百草先生!”

    百草先生微微一震道:“百草之名,已有十年未听人再叫起过,今日一听,又勾起我往日的诸般回忆。”

    他蓦然回,双目精芒一闪,正与今夕的目光相对,今夕心中暗惊:“此实力非凡,眼芒逼人,深不可测,便是凌云也未必及得上他。看来玮祺老师所言不假,医治心脉之伤,非他莫属。”当下上前行礼,说明来意。

130:底细

    13o:底细【三更】

    百草先生微微一笑道:“我已接到了飞鸽传书,你持令牌而来,我必当尽力,还请不必客气。”

    他示座之后,眼芒紧盯今夕的脸色,半晌才道:“我第一眼看你的时候,心中就好生奇怪,你的伤既然是心脉之伤,算算时辰,此刻已临病危之期,脸色绝不会这般红润。但此刻的你丝毫不见病之兆,莫非另有奇遇?”

    他一语道中,顿让今夕心生佩服之感,当下将自己这一路所遇之事一一告之,听得百草先生摇头晃脑,啧啧称奇。

    百草先生把脉之后,拱手笑道:“恭喜公子,你的心脉之伤已然痊愈,用不着我献丑了。”

    “怎么会这样呢?”今夕心中的一块石头顿时落下,只是心中仍是大惑不解。

    百草先生思虑良久方道:“你在洞殿中所见的红色石质,我虽未亲见,但是据我推断,应该是取自大漠火焰山中的赤日寒铁。它虽出自赤炎之地,却本身性寒,铁质中的寒气不仅能助增功力,亦有续接经脉之效。”

    今夕这才明白过来,想到此间事了,心系妹妹今梦菲安危,便要立时告辞。

    百草先生道:“公子不必性急,你心脉之伤虽然痊愈,但是你此去银月城,凶险异常,我受令牌主人之托,已经为你打点一切,你只须随我习得一门手艺,自然可以暗中回到银月城。”

    今夕正想暗中潜回银月城,再见机出手帮助自己的妹妹今梦菲,此刻听得百草先生这般说话,心中自是大喜。

    “如此便多谢先生了。”今夕肃立行礼道。

    百草先生扶着他道:“公子不必多礼,我曾经欠得令牌主人一份情,十年以来,一直耿耿于怀,不能了却心愿,今日总算是可以报效了。”

    今夕不由大奇:“这令牌乃是玮祺老师送我之物,他们当是令牌主人才对,可是百草先生说到十年前,他们也仅是十来岁的少年,怎会对百草先生有恩呢?”他心中不解,见到百草先生不提及此事,倒也不好相问。

    百草先生最后又说道:“我之所以留你,无非也是让你学习厨艺之道,因为我已接到三代送来的帖子,他的五十寿宴将由我一力承办,你将作为我的门徒一同入城帮灶。”

    今夕微微一惊,心中忽然有一丝不安的感觉,就像自己正步入到一个精心布置的计划之中,一步一步地迈向漩涡的中心。他相信玮祺,不会出卖自己,但自己是不是又被三代所利用呢?

    “也许是我多虑了。”他在心里暗暗地安慰着自己。

    这一日他人在院中的一座精巧小灶上操练厨艺,眼看一盘拿手好菜即将出锅,却见百草先生从院外走来,行色匆匆,脸色略显阴霾。

    “大事不妙,凌云等人已经追到暴风城内,正在四处打听公子的下落。”百草先生眼神之中暗藏不安,缓缓说道。

    今夕一怔之下,始知凌云等人受命于擎宇,必杀自己才肯罢休。他原以为凌云遭创之后,疗伤时间绝不会短,等到伤愈追来,自己或许已离暴风城而去。想不到他复原得如此之快,阴魂不散,终于又缠上了自己。

    “我们应该怎么办?”今夕人在百草堂内,不好擅自作主,只能将目光投在百草先生的脸上。

    “此时距七月初二时间无多,如果在这个时候出乱子,必定会传到擎宇耳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惟一的办法,就只有快刀斩乱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们一网打尽,然后启程银月城!”百草先生眼芒一闪,杀气顿生,显然已有了应对之策。

    问题是凌云的实力强大,凭自己与百草先生的能力,能否将他们一网打尽?

    百草先生看到了今夕眼中的疑惑,微微一笑道:“我已经想好了行动的方案,而且放出风声,将你的行踪暴露给了他们。”

    今夕道:“你是准备在百草堂中动手?”

    百草先生对今夕有如此反应表示欣赏,道:“只有这样,才能杀人于无形,不至于使风声走漏出去。何况我们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有必胜的把握。”

    “但是我们即使事先早有准备,又怎能把握到他们行动的时间呢?”今夕提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们杀你心切,自然等待不及,而且凌云此人,太过自负,即使明知有诈,也会不屑一顾,所以我可以料定,他们今晚必至!”百草先生果断地预测道。

    今夕只觉胸中一热,战意横生道:“那我们有必要好好计划一番,让他们有来无回。”

    两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都被对方的豪气所感染,心中涌出必胜的自信。

    与此同时,距百草堂不远的一座高楼上,凌云携擎氏兄弟、步云以及手下一帮武士登楼远眺,观察着百草堂的整个地形地貌。

    他自林中一战后,已不像先前那般轻敌,而是重新估量起今夕的实力。他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与今夕交击引的内伤,差点让他九死一生,若非有血色领土的独门圣药,他岂能像现在这般神采奕奕地站在此地?

    他的伤势略有好转,立刻带人赶往上庸。对于今夕,他是势在必得,否则他很难向擎宇交差,毕竟霸王帖出,例无活命,他不想让这个规矩坏在自己的手里。

    所幸搜寻数日,终于得到了今夕确切的消息,这使他松了一口大气。只要目标仍在,他就不愁没有下手的机会,身为血色领土有数的几大高手之一,他当然有这个自信。

    “你可打听到,今夕此刻藏身之地是属于何人的产业?他与房屋的主人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凌云的目光望向步云,后者精于隐身暗杀,打探消息亦是一绝,他们一入暴风城,所得消息十有**来源于他,是以凌云有此一问。

    “步云已探听明白,此屋的主人乃胡记老铺的一个大厨,身分虽低,排场却大,住到暴风城已有十年,只在这几年才抛头露面,世人皆不知他的来历底细。据步云推算,想必此人亦是东部大6中人,当年与今夕的师门长辈有些渊源,归隐之后,碍于情面,才暂时将今夕收容藏身。”步云面对凌云咄咄逼人的眼光,心中虽怯,但还是条理清晰地将自己得到的消息讲述出来。

131:离别刀

    131:离别刀【四更】

    凌云陷入沉思之中,细算十年前归隐山林的东部大6好手,没有三十之数,亦有十余人之多,一时之间,哪里去理头绪?不由轻哼一声道:“此人莫非连姓名也没有吗?”

    步云打个寒噤道:“我听到别人都是称呼其‘大先生’,想来不是真名,所以不敢禀告。”

    “大先生?”凌云的眉头紧皱一处,沉声道:“老夫记得十年前东部大6上的确有过一个大先生,此人复姓百草,骁勇善战,剑术一流,与黑石山的黑远航交情不错,如果这房屋的主人是他,那么这将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血色领土一向与黑石山誓不两立,存世百年,虽没有太大的冲突,但小的磨擦始终不断。凌云身为血色领土长老,对血色领土的情况十分关注,所以立时想到在今夕的背后,或许有黑石山的支持。

    他没有料到事情会弄得这么复杂,当初接到擎宇的邀请,他就以为这是擎宇小题大做,区区一个银月城小儿,何必要劳动长老大驾?但时至今日,他才现一切事情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对方真的是百草先生,那就意味着黑石山将对血色领土开始宣战。

    “为了慎重起见,我们是否静观其变,等待援手?”擎文的心思非常缜密,意识到形势有些严峻,不由出言提醒道。

    凌云眼芒一寒,冷冷地盯住擎文的脸道:“你认为有这个必要吗?”他一向自负,在森林中未能击杀今夕,已被他视作这一生的奇耻大辱,此时再向擎宇求援,岂非自掴耳光,颜面何存?

    擎文不敢作声,肃然而立。

    凌云遥望远方的百草堂,脸色数变,喃喃自语道:“由此楼而去,相距百草堂不过百米,而且此楼明显高过于它,但是由外而视,却不能看到其内部动静,这就说明其主人家深谙建筑之道,借山石树林,相映掩护,使其内部自成洞天,外人难探虚实。由此可见,此人即使不是百草先生,想必亦非寻常之人。”

    步云谄笑道:“凌长老眼光独到,自然一目了然,能从一幢建筑上看出破绽,真令步云心生佩服。”

    凌云微微一笑,一摆手道:“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久走东部大6,阅历自然多了。不过这建筑虽然颇多古怪,但要阻挡老夫的脚步,却又差了一点,所以为防夜长梦多,我想今夜子时,应该是我们出手的时候!”

    擎文忍不住劝道:“此刻我们未明对方虚实,贸然动手,未必稳当,何不多等两日,等到摸清了对方的底细再动手亦不算迟。”

    凌云摇头道:“我们虽然不知对方的虚实,但对方又何尝知道我们的底细?以有心算无心,我们的胜算极大,岂能为求稳妥而殆误战机呢?所谓兵贵神,这才是用兵诡道。”

    擎文知他心意已决,劝说无用,只得退一步而求其次道:“长老说得也是,既然主意已定,如何出手,还请示下。”

    凌云淡淡一笑道:“老夫心中早有打算,吃过晚饭后,再容老夫一一安排。只是今晚一战,务必人人争先,将今夕彻底斩杀,否则的话,休怪老夫不留情面!”

    他在心中对今夕已是恨极,话音虽淡,杀气却浓烈无比,众人无不感到心惊。

    他却不知,今夜一战,究竟是哪一方有心,哪一方无心,而且他更是连做梦也没有料到,其一切计划早已在百草先生的妙算之中。

    百草堂,园心亭。

    百草先生与今夕相对而坐,只是亭中石几上,多出了一把刀匣。

    刀匣古朴,静卧几上,今夕的目光停留其上,半晌才带着一丝疑惑望向百草先生。

    “此乃今公子故人之物,我受朋友所托,将之转赠于你,希望你能喜欢。”百草先生微笑道,手一伸,将刀匣推至今夕的面前。

    今夕出战东部大6以来,从来都是以七寸飞刀对敌。飞刀虽然灵活多变,但若棋逢对手,却又不能尽兴,是以心中早已渴望有一件称手的兵器,此时听得百草先生这般说话,顿时大喜,道了声谢,双手轻轻按在了刀匣之上。

    他入手下去,浑身微微一震,只觉得从刀匣中传来一丝淡淡的寒气,正与自己掌心之中的血脉相对。

    寒气入脉,似有若无,却使自己在刹那之间杀气飙升,向四方空中漫涌而去。

    他心中一凛:“此刀如此灵异,虽隔一层刀匣,却犹能与我心生感应,莫非注定了我就是它的主人吗?”

    他脸色顿时凝重,肃然站起,双手捧住刀匣,恭恭敬敬地低头俯视,良久方道:“我虽暂时还不识你的庐山真面目,却知你乃世间罕有的神兵,若是你不嫌今夕愚钝无知,从此刻起,你我便相依为命。”

    他话音一落,悠然开匣,但见匣中一道白光亮出,耀眼无比,刀身不动,刀锋却微颤不已,出一阵激昂悠长的龙吟之声,慑人之极。

    “离别刀?!”今夕入目一看,不由大吃一惊,心中自是喜不可言。

    他第一次看到离别刀时,就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总觉得它必然会与自己构成不解之缘。虽然后来他们之间失去了联系,但在他的心中,总是有一股难以割舍的情愫,久久不能忘怀。想不到自己竟能在斯时斯地,再见宝刀,那种感觉,恰如热恋中的情人相逢一处。

    他伸手一握,抓刀在手,轻啸一声,心中充满了无尽的喜悦。

    这当然是玮祺托人相赠自己的,虽然他不知道百草先生与玮祺老师究竟是什么关系,但他真诚地感谢他,因为正是他,才使自己已获得了这把宝刀。

    百草先生拍手叫道:“所谓宝刀赠英雄,当真是一点不假。有此刀在手,今公子果真侠气惊人,豪情勃。”

    今夕微微一笑,突然长啸一声,纵身而起。他的劲力聚集掌心,刀锋闪处,尽是杀气。在今夕精妙的步法配合下,离别刀忽似轻巧,淡若无声,刀迹诡异,宛如天马行空,不着痕迹;忽而沉重,劲力飞泻,化作浑雄的呼啸,犹似裂岸的惊涛,尽显慑人胆寒的威势。

    刀舞之中,今夕心中更生灵异之力,贯注刀身,人与刀浑如一体。心静则刀如止水,心动则刀如狂风,心念意念合乎刀意,心刀如一,终合术道禅意。

    一段刀舞下来,今夕纵回亭中,微微一笑间,一阵清风吹来,满园残花飞舞。原来就在刚才,刀气漫空,已在不经意间从每朵花茎下一一划过,不见一丝痕迹。清风虽然无力,却只须轻轻一拂,残花自然离枝飞舞。

    “心刀合一,挥洒自如,不仅刀好,而且人亦绝佳,堪称一段绝配,真正羡煞我了。”百草先生情不自禁地赞道。

132:进逼

    132:进逼【五更】

    “今夕一时按捺不住,致使这园中百花遭了大罪,实在是不好意思。”今夕收刀回鞘,恭声谢罪。

    “这些花儿算得了什么,能让我见到如此精妙的刀法,你就是将这诸般花儿连根铲尽,亦是千值万值!”百草先生笑呵呵地道。

    “如此说来,我便再也做不成护花使者了。”今夕被百草先生的情绪所感染,说起笑来。

    百草先生豪气迸道:“这护花使者不做也罢,要做,今夜你就做个杀手!”

    今夜有星,有月,只是淡星孤月,使得天地间愈变得朦胧不清。

    静寂的子夜,寂然无声,在星光月芒的俯瞰下,凭添一份凄寒。

    一道清风掠过,一条人影先出现在墙头之上,如鬼魅般探头探脑地张望一番,然后出了一声蝈蝈叫声。

    随着这“蝈蝈”叫声的响起,院子之内四呼五应,这堵高墙上顿时出现了十数条人影,玄衣短靠,暗光闪闪,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浓烈的杀气。

    凌云算得上是一个刺杀的老手,在他的东部大6生涯中,至少经历过四次重大的刺杀行动,而且全部成功,无一失手,这也是幽魂先生评他“最不要脸”的原因之一。因为在幽魂先生这等一流高手的眼中,武道是正大光明的决战,任何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游戏,都是危险的、无理的,也是君子所不为的。

    幸好凌云不是君子,所以他才能凭着一连串精彩的刺杀而名扬东部大6。他之所以决定在今晚行动,是因为他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认为今晚的夜色正是刺杀的最佳时刻,被攻击的目标人往往会因为这朦胧不清的月光而在感觉反应上处于比较迟钝的状态。

    刺杀最关键的一步,是要准确无误地找到目标,否则一切免谈。凌云正在算计着怎样才能找到今夕的时候,他突然现,在这座庭院的中央,竟然有烛光在暗黑的夜里不住地摇曳。

    “时至子夜,怎么这院中还有人不曾入睡?”凌云心中一凛,感觉到有一种不安的情绪升起。对他来说,任何反常的东西都值得他去研究,因为杀机往往就隐藏在反常的现象中。

    他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心中蓦然生出一股惊喜。自那一夜森林之战后,他对今夕的背影已是刻骨铭心,当然不会看错。

    他可以百分之百地断定,亭中那独坐的人影就是今夕,也正是他此次刺杀的目标!

    目标既然出现,就应该考虑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如何接近他。凌云想都没想,就带了擎氏兄弟与步云潜下高墙,自四个不同的方向朝今夕包抄过去。

    从高墙到百草堂,无论从哪个方向逼近,都必须经过一片剪接有度的花草林木。为了不引起花枝林叶的声响,凌云等人都是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向中央进逼。

    当他们几乎就快要接近古亭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凌云的心中突然产生出一丝莫名的悸动。

    “这是怎么回事?”凌云眉心一跳,冷汗顿出,似乎预感到一丝凶兆,同时他的脚步立时停下,屏住呼吸,向四周观望。

    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凌云看到整个庭院中除了慢慢移动的那三条黑影之外,压根儿就见不到还有动态的物体。

    “难道这是自己的错觉?”凌云暗松了一口气,似乎为自己草木皆兵般的神经质感到好笑。当他正要继续前行时,突然听到了一声惊呼,以及十几声**倒地的闷响,在这宁静的夜里,此种情况显得诡异之极。

    闷响来自于身后的高墙上,如此整齐划一,任何人都会明白在那里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这声惊呼却来自凌云的左侧,在那个位置上,正是步云前进的路线。

    “上当了!”凌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如此,惊怒之下,瞬间明白了对方的用心。

    敌人显然是利用了自己杀人心切的心理,以今夕为饵,将自己等人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今夕一人的身上,然后展开了各个击破的战术。这种战略也许并不高明,但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却非常简单有效。

    不过受到最大惊吓的人,还是步云。

    他走得很慢,也十分小心,总是要等一只脚踩实之后才去移动另一只脚。当踏到第三步时,他突然感到自己的脚被什么东西拽住了。

    他好奇地看了一眼,整个人顿时就像掉入到一个冰窖中,寒意彻骨,因为他看到了一只手,一只沉稳而有力的大手。

    “呀……”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可怕的事情,这只手从地下伸出,来得如此突然,就像是来自于阴间地府无常的勾魂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他只想逃,可是又逃不动,仓促之间,他想到了手中的剑,拼尽全力向地面刺去!可是他的剑芒刚亮,忽然感到了一道寒气从自己的肛门处插入,直透心脏。

    但是这一系列的惊变并没有让凌云改变攻击的决心,他暴喝一声,鞭影击出,人如大鹏般直扑亭中。

    与此同时,他看到擎文、擎武也挥刀跃进,只要三人的动作够快,他们仍然有击杀今夕的机会。

    但是无论是擎文,还是擎武,他们人在半途,就已经被人截住。凌云吃惊之余,为这些人的突然出现似乎感到不可思议,他明明注意到整个庭院中除了今夕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可是为何一到自己动手的时候,这些人便及时出现呢?难道他们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不成?

    他没有猜错,这些人的确是从地底跳出来的。

    百草先生知道以凌云的耳目,要想在他的眼皮底下隐匿身形,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不过,他既然决定要向凌云动手,当然会考虑到这些困难,所以他派出自己七名弟子,埋伏土里,以期做到反偷袭之效。

    这种办法绝对有效,凌云虽然老奸巨滑,却也不会想到在自己的脚底还另有玄虚。

    凌云没有想到,擎文当然也没想到,只是在听到步云的惊叫后,他忽然感到有一道惊人的杀气随着一团花影迫来,花散、剑出,生出强大无匹的气势,笼罩着擎文所有可退之路。

    来剑突然而凶猛,便连擎文也心生寒意,他的阴刀在手,惟有全力抗击。

    “当……”刀剑相击,两人身形各退一步,擎文这才看到对手是个肥胖大汉,体重如山,却轻盈灵动,双目炯炯有神,显示着其人有不凡的元素修为。

    “你是谁?”擎文出于本能地问了一句。

    “在下后生无,忝为百草先生座下七弟子之一,恭候擎兄多时了。”后生无冷冷一笑,手下丝毫不停,剑风再起,如旋风般刺出。

    擎文一怔,只觉得“后生无”三字实在陌生得很,但却证明了对手的确是百草先生的人,心惊之下,刀锋一闪,斜劈后生无的剑身。

    两人的出手都是极快,以步法的灵动来弥补气势上的不足,眨眼间已是相互攻守了数十招。擎文明知对手有备而来,而己方偷袭不成,反遭围杀,在心态上已落下风,只想寻找机会,与擎武会合。

    他们所习刀法,讲究二者合璧,优势互补,合攻合守,自有意想不到的奇效。但是后生无显然从今夕口中知道了擎氏兄弟的这点秘密,反而攻势更烈,逼得擎文与擎武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擎文惟有一味闷守,寄希望于擎武能突破重围,来与自己合并。

    可是擎武的形势更显严峻,他面对的竟是两个强手。这两人一个舞锅,一个舞铲,而它们又是以精钢打制,有矛盾之功效。招法怪异,杀势慑人,未出几招,已让擎武有手忙脚乱的感觉。

    这两人也是兄弟,亦是百草先生的弟子,终日为厨,从厨房中悟出一套攻防兼备的武功,经百草先生改良之后,便成拿手绝技。

    这舞锅之人姓公名不一,生性稳重,心思缜密;而使铲者为公不二,天生神力,极富攻击性。

    两人合在一起,比之擎氏兄弟的双刀合璧,似乎也不遑多让。

    擎武此时落单,自非公家兄弟的对手,不过他的阳刀擅攻不擅守,拼命之下,也能挥出几成攻势。

    “砰……”擎武刀走偏锋,一个旋身,刚刚避过公不二的一记飞铲,蓦觉胸口一闷,当胸遭到公不一的锅底重重一击,他连退数步,气血翻涌,五脏欲裂,始知这看似全守的钢锅也能出有效的攻击。

    “叮……”他强提一口真气,勉力格挡住公不二的数道铲锋,每一击之后,都觉自己的嗓子热腥,终忍不住张嘴一喷,一道血箭如电标出。

    擎武一手挥刀挡住公不二的攻势,见得钢锅旋动而来,气势猛烈,惟有横臂格挡。他自信自己的内力不错,充鼓肌肉,绝对可以挡住这破锅的袭击。

    但是这个世上是没有绝对的事情的,待他横臂一出,这才叫糟。

    “呀……”他惨呼一声,断臂飞出,血肉飞溅,痛得整个人立时变形。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这锅儿虽然无锋,但它的锅边却如刀锋般锋利无比,旋动之下,正好绞断了他的一只手臂。

    公不二一见之下,当然不会放过这种绝佳的机会,全身劲力蓦然在掌心爆,飞铲出手,其势无匹,铲锋如箭矢般捣入了擎武的心窝。

    惨呼短促,却慑人心魂,更让擎文心生悲愤,所谓兄弟情深,他的潜能突然提聚,阴刀“刷刷……”数响,逼退后生无,人如电芒般向公家兄弟纵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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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介绍:
【上架之前每日最少一更,上架之后每日最少三更。】
【节假日不休】
今夕,一个体内封有魅魔的失意小人物,受所有人排挤以及同学们戏弄,在他毕业的前几天,一个青春曼妙的女子在他的生命里闪亮登场——宁静慎思的妹妹今梦菲在他生命里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随即他的惊险、精彩生活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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