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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屋头有饭     原始崛起txt下载     原始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豹纹

    所有人都对这柄斧头眼热,可惜只有一柄,哪怕是苏阳暂时也无法复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出发!”

    二十五人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毕,帕布冲在最前面,迫不及待想展现盘古斧的威力。

    苏阳最终没有跟着去猎杀那头豹子,只因他太弱了,稍有不慎就可能丢命。即便他爬到树上、跳进河里都无法阻挡豹子,若是坚持要去,就需要分出战士专门保护,这太过浪费战斗力,索性就留在乱部落等消息。

    没过多久他就隐隐听到了兽吼声,还有战士们的呼喝,他只恨年小了几岁,现在无法亲自到现场去给战士们压阵。

    约莫半个小时后,队伍回来了,老远就听见欢呼声,看来是成了。

    苏阳看见帕布走在最前面,半边身子都是血,但应该没受伤,不然早就倒下来,而在后面,众人抬着鲜血淋漓的花豹,果然是成了。

    他连忙清点了一下人数,一个都没少,只要没死人,便已经算是大丰收。

    “苏阳,是我用盘古斧杀了花豹。”帕布邀功似的大声说道,也有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意思,这是人类的本能,说的含蓄一点,这叫上进心。

    “很好,大家都以你为荣。”苏阳出声夸赞,学会赞美别人,自己也会变得快乐。

    花豹被抬进了乱部落,已经彻底挂掉了,但是余威还在,这是一头公豹,足有两米多长,当然尾巴就占了六十厘米左右,个头与华南虎差不多,看着就极端恐怖。

    帕布砍了花豹两斧头,一斧劈中了脑门,一斧砍中了脖子,此外在脖子上还有其他人造成的伤口,其余地方的皮毛都很完整,这是一张上好的皮子,他看中了。

    接着他掰开豹子的血盆大口,仔细观察了一番,一双手也把豹子给捏了个遍,然后才让人动手剐皮子。

    他其实也是剐皮的高手,不过都是针对小动物,一般来说,如果要保证皮子的完整性,会从头部开始剐,但有可能撕不开。那么可以选择割开一条后腿的皮毛,倒着剐也成。

    但现在的方法采用的是割开腹部的皮毛,这样速度最快。因为豹子皮很大,他也就没有瞎指挥了。

    几个男人上前,帕布又秀了一把斧头,没用多少时间就把豹子皮给剥了下来,这场面看起来其实有点反胃,但这就是原始。

    不仅剐了皮,还把豹子的爪子、尖牙给敲了下来,这是战利品,同时也是对于一个战士的肯定。

    按照常理,帕布有资格把豹牙或是爪子挂在身上,以证明他杀过花豹,其余人只要见了,未战就会先怯了三分。但这次,帕布却把牙与爪献给了苏阳,这不算是私自分配物资。

    “不用了,你留着吧,这是你该得的。”苏阳展现出了高尚的品德,让帕布无比感动,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他看不上豹子的爪牙,如果换了剑齿虎的牙,谁若敢争夺,他保证不会打死谁。

    这时豹子皮铺开了,犹如一张毛毯,真的很大啊,上面的纹路犹如金钱,喜庆有没有。

    原始人其实已经会处理皮毛了,千万别小看古人的智慧,或者说是本能。就犹如看动物世界时,很多时候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正常人从不回头看爆炸,但是野兽会。

    原始人会用草木灰去搓揉皮子背面,也就是含有脂肪,滑溜的那一面。另外还会用到一些砂石,以及几种特别的植物,如果有条件的话,还会加入一点点的盐,这种方法,从科学上来说,可以抑制细菌增长,相当于防腐剂。

    如果换了苏阳来处理,他会用大量的盐来搓揉,这就太浪费了,现在的盐比金贵,能衡量人口。

    此外,一些部落会直接把新鲜的皮子贴在山洞的内壁上,不用特别去涂抹什么,新鲜皮子有一点粘性。等到皮子自然阴干后,相对来说,能储存比较长的时间了。

    不过以上两种方法,都会造成皮子比较硬,但原始人会用石头反复的砸皮子,砸了又揉,这样暴力加工后,就会比较柔和一些了。

    在现代二十世纪末期,农村有些地方也是用阴干的办法来保存皮子,宰杀了带皮毛的家畜后,就把皮贴在墙上,等待收皮子的贩子上门。

    此刻,等皮子处理得差不多时,他已经与姜黎谈妥了归属权,等宣布了之后,战士们非但没意见,反而都欢呼了起来。

    这让苏阳觉得,眼前这些才是最可爱,最无私的人。想想战士们拼着性命去猎杀了花豹,转眼皮子就归他了,这根本说不过去啊。

    或许是因为苏阳没有参与猎杀,不知道刚才其实非常凶险,如果不是帕布一斧头劈中了花豹,那结果绝对是要死人的。也别看帕布此时生龙活虎的,之前战斗那会可是倒飞出去摔在地上,好一阵都没爬起来。

    大家开始处理豹子肉,当然会先砍下豹子头进行祭祀,之前乱部落不兴这个,现在姜黎成了长老,又把这一套给重新竖立了起来,作为必要的流程来走。

    商女也急急忙忙的跑去刮油脂了,其余人一边磨着猕猴醉果子,一边等待着大吃豹子肉。

    而苏阳正在设计他的第一套豹纹装,男人其实也可以性感,奈何他脑海中有无数山寨名牌的款式,偏偏都无法缝纫出来,最后干脆选择了小李子获封影帝的同款熊装。

    简单来说,就是从兽皮的中间开一个洞,刚好能把头给套进去,样式上与蓑衣差不多,但用的是皮子,能抵御严寒,看起来也足够野兽。

    想到蓑衣,苏阳又动了心思,之前他处理了那么多竹笋壳,结果因为时间关系,一直都没利用起来。

    笋子壳这种廉价而遍地都是的大自然恩赐,其实作用非常大,因为可以作为斗笠的填充物,也就是用竹子编出斗笠,里面夹着竹笋壳,这样就能遮风避雨,防风雪。

    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原理,编出锅盖等生活用具。如果在冬天来临后,能戴上斗笠,穿上蓑衣,那么其实也可以外出的啊!

    苏阳脑海中展现了一幅独钓寒江雪的唯美画面,但突然钓鱼客回头了,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深沉的说了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好吧,这画面太美不敢想了,还是吃肉要紧,他还从来没吃过豹子肉呢。

    ps:今天有事回来晚了,欠一章,明天争取三更!另外再说一句,本书虽然目前点击不到一万,收藏也只有几百个,但是书友们的评论与打赏都很给力,有饭在这里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四十七章 地广人稀

    苏阳大口吃着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赞,没有牛肉那么板扎的嚼劲,也没有羊肉那么种的腥味,又不如猪肉那么腻。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借用一句天上龙肉,地上豹肉。

    他算是爱狗人士,但穿越前作为兽医,所有凡是与家畜相关的肉食,基本都品尝过,狗肉也吃过。此时吃的豹子肉,还要远远超过狗肉。

    可惜没有各种香料,不然还会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脏庙,仿佛全身都受到了洗礼,这肉能让人吃上瘾。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意,希望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强悍的身手。

    好吧,其实是他嘴馋想吃罢了,随意找了个借口。这是乱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猎物的头颅。

    当即就让帕布用斧头把豹子头斩开,这个要用巧劲,当斧头斩进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点点的给破成两半。

    弄开之后,先把里面的两团脑花扣了出来,直接放进陶罐里用清水煮,没有血丝后就能吃,口感与豆腐脑差不多,也非常赞!

    再有,其中有两团瘦肉,一直连到双目,这种肉一般称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壳,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单纯的瘦肉,有点似嚼劲没那么足的牛肉,售价一般是耳朵肉的两倍,用以形补形的说法,吃了补脑。

    然后就是舌头肉,喜欢吃的会觉得美味,不喜欢的都无法下筷子,战胜不了内心。

    最后就是头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头骨的肉,如果是猪的皮肉会有点肥,但是不腻。豹子的头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后啃着吃就可以。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头脑出来混,一语双关!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无比满足,也幸好现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后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种做法就是亵渎。早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所以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人们会把猎物的头颅砍下来,连带内脏一起送回丛林,祈祷还能继续猎杀到更多的猎物。

    发展到现在,人们同样用猎物头颅祭祀,赞美天神,丢弃内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吃头颅,祭祀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商女、帕布,还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头,从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来看,或许以后会改变乱部落处理猎物头颅的方式。

    吃饱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务了。也就是确定明天捕捞鱼的河流,这个要分地段,苏阳必须要亲自勘察过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级钓鱼术,在现在发挥不出来。

    虽然之前可以溶一点陨铁制作钓鱼钩,可是鱼线搞不定啊,而且钓鱼太慢,不符合现在快节奏的危险生活。好比在钓鱼时,可能遭遇野兽忽然袭击,那就成用生命去钓鱼了。

    在猎杀豹子时,有七个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好在都不严重,而这会只有十人出去,今天也不会再狩猎,所以没有影响。

    乱部落战士熟悉地形,直接把他往河流方向带过去,其实春也是乱部落区域常客,奈何跟玛祖出去了。

    没过多久,他就见到了河流,结果不行,因为水太深,也太宽阔了点。到是他觉得可以利用河流抵达更远的地方,那或许是多年以后了。得造船,也需要训练战士们的水性。

    穿越前,苏阳的水性很是一般,仅限于游泳池水平,面对这种大河,他还真不敢就这么下去畅游,万一遇到腿抽筋什么的,岂不是挂得太冤枉。

    “这里不行,你们找窄一点的地方。”他描述着自己的要求,实在没有比较窄小的河流,也要找水流不急,比较浅的地段。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地方,可为什么这里又接近野人区了?难不成野人占了一块宝地,里面的资源更丰富?

    一头野生猛虎,大概需要一个现代小镇的地域才能生存下来。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公里的范围,这样才能保证猛虎有足够的肉食猎杀,而这么宽广的区域,依靠种植与养殖少说也能养活几千人口,放到现代,养活两三万人都不是问题。

    以苏阳的估计,乱部落的区域应该有五十多平方公里,而岩石部落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这附近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加起来的范围,大概在两千平方公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两个县的区域,说是半个市的地域范围也不为过。

    这么宽的范围,养活一百多万人都没问题,而现在的情况只有几千人,并且苏阳推测,随着人口逐渐提高,猎物就无法满足所需了,到时候会有人饿死,即便现在到了冬天,饿死人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或许部落之间的战争,就是因为人口增加后,食物不够而发生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部落的传统就是抢夺别人的食物。

    而野人占据着超过一百平方公里的范围,这当然也只是他的判断,这么宽的范围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况且野人占据那一片地方,肯定是有道理的,没准里面啥都有呢。

    苏阳的脑海中,有他去过那些地方的大概地图描绘,如果他把岩石、乱、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地区联系起来,这就是超过两百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中有宽阔的河流、丰富的黏土、充足的竹子、不算少的猎物,以及盐矿。土地资源也不错,有不少水塘,方便灌溉。

    至于说气候,这附近都差不多,他也习惯了。

    这么一想,貌似把部落迁移到野人区,好像也行得通啊,这样就能把盐泉囊括进去,大力开采那里更多的盐。这个计划稍稍大了一些,也只是他的臆想罢了。

    具体如何,还要等他去了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区,实地看过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此时他观看完明天要捕鱼的地方,天色也渐晚了,便连忙去取了今天积蓄出来的盐泉,快速返回了乱部落,今晚他就住在这里。

    苏阳犹记得他刚进畜牧局时,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一本《淡水捕捞》,书很厚重,他很多次拿起翻阅,但最后都败退了。现在想起来就悔恨无比,书里面的技术知识他都没学到啊!

    还好他现在能写出诸如《论母猪的产后护理》,《牛犊子的穿绳与驯养》,也不算武功全废。

第四十八章 淡水捕捞

    晚上接着吃豹子肉,以秋天的气候,鲜肉储存个两三天不是问题,有这时间,豹子肉就给吃完了。

    他睡在商女的小木屋里,感觉是在野外露营睡帐篷,如果一觉醒来,太阳照常升起,他还躺在自家沙发上,满地的酒瓶,领导打电话来问他为什么没去上班,上面突击检查,小心下课,那乐子可就大了。

    可惜没有如果,不用睁眼就能感觉到商女枕在他的腰间,他轻轻一动,商女就醒了。

    天已经蒙蒙亮,往常不用起这么早,但今天得赶时间去捕鱼,而且他还要在赶墟之前回岩石部落熏腊肉。

    再次出动了二十个人,有几个人提着研磨好的猕猴醉果子,快速穿梭在森林中,路上即便看到猎物也视而不见,大家都听苏阳的指挥,并愿意相信他。

    “昨天就是这里了。”

    他们来到了河边,立即开始洒果粉,这个步骤很简单,只需要把果粉尽量均匀的洒进这一段河中就行了,不用太长的范围,有个几百米的一段河流就足够了。

    猕猴醉果子很多,一次当然用不完,而且今天只是尝试,所以没带多少出来,想来也差不多了。

    果粉撒完后,他也把带出来的装备发了出去,每人一个竹子的漏勺,本来是煮盐时舀豆花的,现在用来舀鱼也正合适。以及每组一个陶罐,用来临时装鱼。

    此外,队伍分成了五个小组,每四人之间用藤条给栓起来,避免被水冲走了,虽然这河面上看起来水位不深也不急,可就怕水下面暗潮涌动,安全第一。

    苏阳到时候也会下水,他一个人留在岸上不安全,也乘此机会好好洗个澡,而且他还是孩童,不怕坦诚相见。

    “你们先过来,把这里的水给关上。”他招手示意,选了河边一个浅水湾,也就一间屋子那么大,水位只到小腿,只有一个缺口能让水流进来。

    这个地方很重要,因为果粉能让鱼眩晕,而且之前有人吃过这种果子导致生病,所以过会抓到鱼后,需要用干净的清水养一养,让鱼清醒恢复过来,那么人吃了鱼,就不会有后遗症了。

    细节决定成败,他觉得各方面都给考虑到了,等大家动手关水的时候,河流水面上渐渐有了水花,有小鱼浮出水面了,就跟鱼儿缺氧时的状况差不多。

    “成了,应该有效果。”苏阳终于松了口气,倘若果子没作用,那可就闹笑话了。

    “鱼,快看,有鱼。”

    大家激动起来,队伍中不止商女一个女性,虽然姜黎今天没来,但另外还有四个女人,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现在把鱼称为鲍,岩石部落以前就抓过鱼吃,捕鱼并不是他独创。不过目前还没有比较精致的网,简陋的藤条网还是有的,也还没运用到捕鱼上面。这可能与地域有关系,大家更愿意在森林里讨生活。

    倘若居住地只有河流,或是在大河边上,或许就只能依靠捕鱼来维持生活了,那种地方肯定有,只是不在这附近罢了。

    苏阳带着大家站在河边,继续等着,大概要半个小时左右鱼儿才会中标,而这个时间会持续长达五个小时左右,这会时间,他目测了一下太阳的高度,大概在上午九点半,那么他们要一直忙到下午三点左右,到时收工回乱部落,完全来得及。

    “差不多了,四个人一组分散开,捞到鱼就装陶罐里,装不下了就过来倒进水湾。”

    他交代了一番,让另外四组去稍微远点的河中,他与商女、帕布、以及另外两个女战士一组。队伍中五个最高的他分散了开来,以保证可以进入水深的位置。

    他脱掉了兽皮,其余人却没有,都是一件兽皮闯天下,度过春夏秋冬,水里来火里去,就跟后世一件袄子穿十几年差不多。

    水面上有中指长的鱼儿在打转了,是偏着鱼身转圈,明显是晕了。

    “抓到了,苏阳我抓到了。”商女大呼小叫的,别看她来自九黎,今儿却是人生第一次抓鱼,很是兴奋。

    苏阳也有了收获,手中漏勺伸出去就捞到一条小鱼,就跟白捡的差不多。今天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鱼浮出水面,因为他用的果粉不多,主要是积累经验,让大伙适应一下。再有下次出来捞鱼,就会出动更多的人手了,一次用足了量,估计六七斤的鱼也会中标。再大也不太现实了,人也不能太过贪心。

    “快装起来!”一个拿着陶罐的女人叫喊着。

    很快,他与商女捞到的鱼都进了陶罐,这个鱼的品种有点似缩小版的带鱼模样,不过这是淡水鱼,没有鱼鳞,或者说鱼鳞太细了,忽略不计。

    他暂时不准备自己养鱼,主要是条件不具备,若没有充足的鱼饲料,养了也是白养,甚至可能越来越瘦,冬天鱼也容易被冻伤,鱼尾部位发白,直至死掉、烂掉。

    先破坏,在治理!后世都是这么干的,现在靠水吃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会有心理负担。

    “苏阳快看,我又抓看了。”商女开心的像个孩子。其实她就是个女孩,还不到十三岁,说是小学六年级也不为过。正是好奇宝宝的年龄,所以她不光抓鱼,眼神偶尔还大胆的看着苏阳的小丁丁。

    “哗啦!”

    苏阳嫩脸一红,扑进了水里,身体已经适应了有些冷冰的水温,岸边也早已准备了柴火,上岸就能取暖。况且,冬天游泳未必就会感冒,反而能增强体质。

    可是明明是扑进水里游泳,谁知就真的扑倒了,有那么瞬间的紧张,然后就坏菜了,任他四肢如何用力,结果还是往下沉。

    商女见状,连忙跑过来一把抓起了他,叫道:“站稳了啊,姜黎说脑袋掉水里会死的。”

    “咳咳!”苏阳还真的呛了几口水,莫非这就是常言说的学会游泳必经过程。

    “别担心,我是在学动物划水呢,你想啊,连豹子都能在水里游,我们人应该也可以的啊,只要找到了方法就行。”正好他找到这么一个借口,不然天生就懂游泳,这也未免太假了,说不过去啊!

    商女惊讶回道:“你是怎么想到的,那鸟儿飞到天上,你怎么不学着飞啊。”她的话当然不可能说得这么逻辑分明,但也表达清楚了意思,摆明了不相信。

    而苏阳竟然无言以对,他很想回一句,这就带你装|逼带你飞,可他真的飞不起来啊!

    ps:还有一章,写出来了就发,没搞定就明儿上午更!

第四十九章 划水

    “快捞鱼吧,我在边上自己先练会,放心好了,这里水浅没关系的。”

    他决定用成果来证明人可以在水里游,当然也总结了为毛忽然就成了旱鸭子,这应该与身体不同有关系。就如一个会游泳的正常人,在胖了几十斤有了啤酒肚后,初次下水,铁定会沉啊。

    而他从成年人穿越成了小孩,在陆地上还没什么,下了水肯定会有适应期。不过他对此很有信心,因为他在游泳馆里见过很多牛|逼的小学生,滑溜得就跟泥鳅似的,各种游泳姿势都会,妥妥的花钱去专门学习了。

    “呼!”

    他先猛吸了口气,站着把头埋进水里,当然事先与商女做足了功课,避免被她打断了。读秒开始了,憋了大概一分钟,实在受不了才抬起头来,这情况他已经很满意了,因为破掉了他以前三十多秒的记录,当然水中憋气是可以慢慢训练提高的,这与肺活量有关系。

    就在他反复在水里扑腾的时候,抓到的鱼也越来越多,每个小组都大有收获,鱼的种类也很丰富,当然其中肯定有无法吃的鱼,到时再慢慢排除。

    没过多久,苏阳已经能上下摇摆着双腿在水中游走了,如果他的双手没支撑在水底那就完美了。

    “能先来个游泳圈,在好好玩耍吗!”

    直他搅浑一塘秋水,总算是找到感觉了,达到了浅水区水准,身体肌肉有了记忆,往后只要多练习几次,应该就能在河里畅游了。

    “苏阳,你真的能游啊!”商女他们已经惊呆了,完全被颠覆了认知,在他们的思想中从来没想过人也能在水中游动。

    苏阳停了下来,双脚踩到底,水面刚好在他脖子处,好吧,这水位也就是一米深左右,属于游泳池中的儿童区,实在惭愧。

    休息一会先,他也加入了捞鱼队伍,到了这个时间点,稍微大点鱼也差不多该浮出水面了。

    情况与他猜测得差不多,陆续有巴掌大,半斤左右的鱼儿中标了,秋天也正是收获的季节,河里鱼真的很多。当然他也清楚,此时的做法并不对,因为不可能每次都用果粉捕鱼。

    其实他更想用矛,直接在水中插鱼,但貌似太困难了,那么就只能走老办法,用网捕捞了。不过现在没时间,就先用果粉了。

    又抓了一阵,他呼喊所有人上岸,忙活这么久,大家都还没吃早饭。鱼当然可以生吃,但首先得解决刺的问题,越小的鱼,刺越密集,没法生扯下肉来。

    “收获真的不小啊!”

    看着水湾里抓到的鱼,真是充满了成就感。

    “商女,上油脂!”苏阳兴奋的搓着手,作为一个钓鱼客,他也酷爱吃鱼,主要是吃了不发胖。

    说话间,拿起陶罐开始选鱼,全都选不超过三指宽的小鱼,个头小,就能连鱼刺一起给吃了。至于说烤鱼,其实没那么想象中那么美味,不仅容易烤糊,也不容易进盐。若是提前用盐腌制后,又会有一股咸鱼味。

    所以吃新鲜的淡水鱼,最好还是要用锅,若是吃小鱼,用油煎完全腻发!

    火堆点燃,陶罐先烧热蒸发水分,这时商女叫喊着吃油,舀了点油脂在陶罐里,香味瞬间弥漫开来,用小火就行了,慢慢融化油脂。

    苏阳捻起一尾小鱼,根本就没有去鳞片去内脏,等煎好后整个都能吃,这不算原始的吃法,现代也是如此,很多景区都有卖油炸小鱼。

    但若要好吃,最好还是用动物油脂来慢慢煎鱼,只需要放点盐,若是有胡椒花椒粉,也可以适当洒一点。

    想到花椒、辣椒、葱蒜姜什么的调料,他到目前为止都没发现,也是醉了。等到开春后,无论如何都要给食物增加点调味品了。

    “吃油,吃油!”商女捋了捋湿漉漉的长发,等待着美味。

    苏阳一听到吃油这个发音就觉得头皮发麻,虽然他臆想过日后能吞并九黎部落,但还真没想过要成为蚩尤,因为这尊远古战神的下场很悲剧。

    如果现在蚩尤已经存在,又无可避免的会遇到,那么苏阳其实最想对蚩尤说六个字,“拜见岳父大人!”

    这当然是玩笑话了,他觉得连盘古都没有出现,或许蚩尤什么的人物,也只是传说罢了。

    “可以吃了吗?”

    商女的话让他回过神来,赶紧用竹筷翻了翻鱼,香味全出来了,鱼是快菜,很容易熟,可以开吃。

    “唔,就是这个味。”他一口咬掉半条鱼,鱼刺已经煎酥了,可以吞下肚。

    “你也吃。”

    剩下半条鱼喂给了商女吃,瞬间就征服了她的味蕾,咀嚼了几下就给吃了。

    “还要,快教我怎么煎鱼。”商女表现得很激动,或许因为这是用油脂煎出来的,正是她喜欢的味道。

    苏阳一笑,把另外几口陶罐也架上,详细教大家煎鱼肉,因为油脂不多,所以每次只能放一点点油,这感觉又像是铁板烧啊。

    这顿鱼肉,足足吃了近一个小时,所有人都敞开了吃,无限开火权。这也成了默认的规矩,但凡跟着他苏阳出来,都能占到便宜,至少能大吃一餐。

    “好了,继续捞鱼。”

    没人有怨言,现在的人都太老实了,若是有偷奸耍滑的,也进不了战士队伍,会被安排打杂的活,那么分配的吃食就会更差。甚至有被赶出部落的风险,严重的在一些部落已经有处死的惩罚。

    “商女,我来教你划水。”苏阳思量了很久,最后还是说出了这句。

    商女根本就没犹豫,连忙从水中跑了过来,问他要怎么才能学会划水,她对河流并不陌生,也时常在水里清洗,但都在河边上,对于之前苏阳那般划水,好奇无比,也非常想学会。

    “很简单的,我保证你能学会。”

    苏阳打着包票,他到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主要是考虑到教会商女游泳与急救,日后他来游泳时就有了保障,万一他不幸溺水,商女也可以救他了。

    可当他双手扶上商女的小蛮腰时,却出现了片刻间的失神……

第五十章 苎麻

    “苏阳,好了没有啊。”商女催促道。

    这让他连忙回过神来,摒除杂念专心教学,何况他现在就算有心,也力不足啊!

    练了也没多久,商女就渐渐找到了感觉,估计再有几次就能赶上他,上演一场原始版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他们也不能光顾着划水,还得继续抓鱼,过时不候。到了半下午时,捞到的鱼已经堆满了小水湾,不好判断到底有多少斤,但绝对不少。

    “可以收拾一下准备回去了。”苏阳开始招呼大家上岸了,鱼是抓不完的,何况现在又不是私有制,哪怕抓再多,回去后也要所有人共享,所以差不多就成了,偶尔打个尖,细水长流。

    而到了这个时间,果粉所造成的眩晕开始消退了,最先清醒过来的自然是更大的鱼,所以继续抓下来,也只有抓小鱼,没必要赶尽杀绝。

    等队伍上岸后,便进行装鱼了,有颜色的鱼需要被挑出来,指的是有几种颜色的那种,就跟选蘑菇差不多,越是鲜艳的越不能吃。

    而后把最小的那些鱼装进陶罐,最大的鱼用藤条串起来,这个简单,从鱼的腮帮穿过去就行了,拿回了部落在慢慢处理。要大不小的鱼就用兽皮包裹起来,他们也带了一个背篓可以装下很多。

    今天的收获应该有好几百斤,其实还不如一个小鱼塘一年的产出,算起来也不如一场狩猎来得划算。可是捕鱼也有好处,基本上没有危险,而且能丰富食物种类。

    鱼这个东西,属于食肉品中的主流之一,不能被忽略了。

    之前想到鱼线时,他联想到了“麻”这种植物。早期的渔网就是用麻绳编织的,俗语中那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虽然能解释出很多高大上的内涵意思,其实根源在于麻经过泡水后需要晒干,不然就容易腐烂,经常晒网这不是偷懒,而是为了延长渔网的寿命。

    在后世渔网已经不仅仅只是捕捞工具,还可以制成袜子,网住大长腿,以及男人们的目光。

    苏阳也是窥一袜而知全貌,觉得应该能编织出上等的渔网,当然前提是需要找到麻,确实说是找到“苎麻”,这种植物可以得到麻纤维,用来制网、加工布匹、衣服等等,当然也用于祭祀,例如披麻戴孝。

    他在穿越前亲眼见过种植在土地里的苎麻,因为当时好奇,所以专门扯了几根苎麻来仔细看过,当时万万没想到,麻纤维就是取麻的茎皮,从麻杆上剥下来的茎皮,只要在水中搓揉,洗掉汁液晒干后就能得到白色的麻纤维了,忒简单。

    而且苎麻属于是懒人作物,栽种之后是可以传代的,简单来说,苎麻的根部能存活至少十年以上,甚至超过百年都很常见,一年能收获至少三次麻纤维,这是什么概念?或许也只有麻这种无私奉献,又好养活的纤维植物,才能普及出衣服来。

    不过苎麻的茎干比较脆弱,一根竹竿扫过去就能倒下大片,到了冬天也会冻死,当然根部安然无恙。

    所以在冬天他不可能找到苎麻,初春也够呛。现在是秋季,正好合适,他把这事记在心上了,等赶墟回来就去寻找。即便找到不是苎麻,而是别的麻品种,他也能辨别出来,很简单,一竹竿过去,麻的茎干会折断,可是茎皮却不会,就跟藕断丝连一个道理。

    利用这个特性,他或许也可以在赶墟时找各个部落的人打听一下,只要能找到哪怕一株,他就可以繁殖出一大片来,盖因苎麻可以用插枝干的办法进行繁殖,这简直是宝贝植物啊。

    种满几个森林,他就能引领时尚潮流了。擦了擦口水,赶紧停止幻想,找到苎麻只是第一步,他压根不知道织布机是怎么做出来的,虽然多次看见过织布机,也亲眼在一些文化馆里看到了古代织布机。可是看见不等于能复制,他是兽医好不好,不是木匠。

    此刻,抓到的鱼已经打包得差不多了,虽然大家还想趁着有时间下河继续捞鱼,但他坚决反对,只想回去好好休息了。这种天气在水里泡了一天,他的小丁丁都变了颜色,惨白惨白的,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一想到这个问题,苏阳忽然有些担心他的基因,如果他这身体属性只能生女儿怎么办?到时候打下江山,难道又要回归母系氏族?

    好吧,这问题太遥远,等他先想办法搞定这附近四十多个小部落再在慢慢臆想吧!

    “苏阳,我喜欢吃鱼。”商女双眼放光的抱着陶罐,里面全是她喜欢吃的一种鱼,看来刚才装鱼的时候没少花心思。

    “也喜欢吃油。”她又补充了一句。

    苏阳笑了笑,没有搭话,他正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准运气好就发现了苎麻呢,到时候鸟枪换炮,先用麻编织出一条内酷先。

    可商女接下来的话却差点让他栽倒在地,着实被吓到了。

    只听商女出声说道:“等我有了孩子,也叫他吃油。”

    “什么,你是想说让你的孩子吃油,还是给他取名叫吃油?”苏阳的心在怦怦跳,莫非蚩尤不是他的岳父,而是他的崽子。

    商女想了想才说:“叫他吃油,也叫吃油。”

    苏阳吞了吞口水,双股有些打颤,希望这真的只是巧合吧,同音不同字,所表达的含义也不一样。虽然他当初见到商女时,是考虑过以后要与她生猴子,可如果这个猴子叫蚩尤的话,到底是生还是不生呢,或是到时候改名叫苏傲天什么的,也更高大上吧。

    打住,打住,赶紧打住了!

    “商女,咱们别提吃油了,就只说吃鱼吧。还有,明天你跟我去岩石部落,我教你熏腊肉,那是比肉干要好吃很多的肉,可以储存很久,放到下一个冬天都能吃,到时候哪怕没有狩猎成功,也随时可以吃到肉了。”苏阳在偏离着话题。

    谁知商女认真的说道:“你说过,油里面放了盐,也可以储存到下一个冬天的,我不要腊肉,我就爱吃油。”

    “快看天上,有灰机!”苏阳表情丰富的抬头望天,果然商女上当受骗,乘此机会他一溜烟地跑到队伍前面去了,咱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第五十一章 熏肉

    回到乱部落时天还没黑,正好抓紧时间把鱼处理了,也就是去鳞去腮去内脏,然后抹盐腌制,差不多三天就可以拿出来晾晒了,无需烟熏。

    当然只是处理相对大一些的鱼,其余的小鱼会在近一两日吃掉,乱部落吃不完,这不是还有岩石部落吗。

    鳞片也指甲扣掉,也可以用竹片刮,弄起来速度很快,就是鱼相对太多了点。

    晚餐时没有多余的油脂拿来煎鱼,但可以烤来吃,也可以熬鱼汤,营养价值高,也不用担心吃到鱼刺,肉全部煮烂融化进汤里了。有道是肉管三天,汤管七日,喝汤更容易把命吊住。

    苏阳喝了个饱,等教会大家怎么腌鱼之后,他就先去睡下了。

    第二日醒来,感觉天气又冷了一些,他的豹子皮还需晾干才能穿,现在只能凑合了。而上次赶墟换回来的皮子,他连半张都没落下,只能想办法自救啊。

    豹子肉还剩了点,他打包带走,商女也跟着一起去岩石部落。之前她不去,是因为觉得迟早会回到九黎,而现在乱与岩石联盟了,她就不存在另投了其它部落,属于思想过硬那种。

    大后天就该出发去赶墟,时间过得还真快。

    回到岩石部落,长老们再次举行了祭祀活动,来个年年有鱼。而苏阳赶紧去查看腌制的肉,第一批差不多两百斤,把肉从陶罐中拿出来后,里面有一点血水,混合着盐。

    因为要把肉洗一洗,索性就把这洗肉的水混合着血水再次进行熬煮,又能得到不少盐,自己不吃,拿出去折价换给其它部落完全可行。

    洗过的肉全都挂了起来,晾个一天日就可以熏了。

    “商女,看懂了吗?”他询问道,因为等商女回到乱部落,那边也会腌制腊肉。

    商女点头,昨晚上她腌过鱼,今天也洗过肉,步骤都已经明白了。

    随后他便带着商女在部落里参观,就连制陶也没有避讳,如果没有人讲解,仅靠看是很难山寨的。因为现在的人没有那么多的知识积累,见识也不多,不可能一看就会。

    还有烧陶的事情已经交给容氏了,苏阳不用在自己亲自在场指挥,整个制陶的过程也都无需他来管了。兔子也有人养,煮盐有专门的队伍,基本上他处在清闲的状态。

    不过熏肉是个技术活,估计他要教导多次才能当甩手掌柜。

    翌日,战士们再次出去狩猎了,而这次之后,一半的战士会跟他去赶墟,另一半留在部落,就算是休息。所以除了帕布之外,他会带之前留在部落的几个战士外出。

    今日他没出部落,专门在搭建熏肉的架子,以后肯定会多次熏肉,索性一次弄好,简单省事。

    熏肉的架子其实很简单,有个一米来高就行了,两边要有支撑,中间可以用竹棒木棒,差不多有一张饭桌的面积就可以一次性熏两百斤肉。

    除了这个架子,就是准备熏肉的柴火,这个算是关键,用料不同,肉的味道有很大的差别,所含的有害物质也相差甚大。这事他早就在留意了,已经选好,今天只是带人收集回来,顺便让他的两个婶子学会熏肉方法。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挂晒的肉,干脆直接就熏肉了。也不多,先熏个一百斤,剩下的一半让两个婶子过两天再熏。反正都要吃肉,到时即便熏得不好,就先吃掉就行了,部落里这么多人,除了苏阳自己,其余人都不挑食。

    如果有一个铁皮桶子什么的,熏肉就更方便了,现在用这个简陋的架子也可以。

    其实苏阳自己也是第一次熏肉,但是理论知识丰富,应该出不了差错。

    “点火!”他大手一挥,然后就让开了位置,有一个长老上前祈祷之后,亲自钻木取火。

    原始人对于火其实是有畏惧之心的,也认为火是神圣之物,火不仅能取暖烤肉,还可以驱赶野兽。

    腌制过的肉已经码在了架子上,不能重叠,肉与肉之间也要有一点缝隙,不然烟雾升不上来,就无法熏到肉的上面部分。同时为了让烟雾多停留片刻,所以在肉的上面盖上了刚采摘的大叶子。

    腊肉若想味道好,前前后后要熏上四五个小时,几乎是片刻都离不开人照料,因为烟雾不能断了,无人照料,柴火很容易就会熊熊燃烧,到时候肉就成了焦炭。

    这时火引燃之后,苏阳连忙抓来一根上午砍回来的枝桠,有点类似于杉树,算是四季常青,这种树枝只要被火一烧,马上就会冒出大量的烟雾来,同时这烟雾没什么怪味。如果换了松树什么的,可就不行了,树枝味道太浓,只要一熏肉,就变成松子味了,严重破坏肉原本的香味。

    其实熏肉最好还是用柏树,烟雾更大,其中的有害物质相对很少,气味也很好闻,有股淡淡的清香。奈何他暂时没发现有这种树,不过杉树什么的,也是柏树的近亲,效果相差不大。

    其余就要用到杂草了,大量的杂草,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干燥的,一扔进火堆马上就是浓烟,只是要注意随时要灭掉明火。

    可以说熏肉就是一个反复燃火,又反复灭火的过程。

    其实肉用盐腌制过后,不熏也是可以的,只是味道会差很多,储存不了多久就会发霉。而熏过的肉,倘若也出现了发霉的情况,只要用热水洗一洗,晒一晒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口感上也吃不出来发霉的味道。

    “苏阳,着火了。”商女大叫道。

    可不是吗,他这稍微一走神,火势就上来了。连忙招呼大家用新鲜的枝桠灭火,同时他也翻动了一下上面的肉。如果要达到最佳口感,最好是把肉熏到介于油快要滴出来的程度,这个火候非常难掌控,除非是熏了很多次,才能摸索出技巧。

    而肉的颜色要熏得好看,有点黄灿灿的感觉,与卤肉看起来差不多,那是用木头的粉末,外加花生的壳熏出来的,目前的条件不允许。

    天快黑时,架子上的百斤肉终于达到了理想的水准,之所以用这么长时间,是为了第一次就熏到求超越的程度,继续增强他在部落的声望。

    “好了,把这两块肉洗干净,用陶罐煮了。”苏阳吞了吞口水,在这个没有调料的时期,熏肉已经能算是美味,今晚他准备暴饮暴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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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苟富贵,勿相忘

    熏肉一般都有点咸,在煮的时候可以多换一次水,相当于稀释,这样煮好后就符合大众口味了。

    要问苏阳为什么这么懂熏肉,盖因农村养的猪经常因为熏肉生病,简单来说,就是老农舍不得把煮熏肉的汤倒掉,便拿去喂猪。结果有八成的概率猪会拉肚子,这时候只要注射两支兽用青霉素,半支牛子西林一般就能治好,药物成本价大概五元,他收费十三元左右。

    严重时要复诊两次,过程中他会谈下生猪保险业务,大约能从一头猪身上赚到七八十元,这是纯外快。

    所以说要吃熏肉,最好要事先用清水煮熟。然后无论是炒着吃,烧着吃,或是蒸着吃都没问题了。

    不过也可以用熏肉的汤煮蔬菜,比如萝卜、菜青头、土豆等,只吃菜不喝汤,或是少喝一点,人体还是能消化的,不会出现不良反应。

    这时候,两块熏肉已经快熟了,也叫腊肉,因为一般是在农历十二月熏肉,所以称为腊肉。两块肉约莫十二斤重,分成了四块分别煮在陶罐中,水开后,最多半个小时就能熟。

    一股浓浓的香味弥漫开来,让人食欲大振,但分配权在长老们手中,只能等了。

    又等了会,他用一根竹签插进肉中,若能不怎么费力的刺进去,就证明熟了。

    “可以吃了!”

    四位长老这次竟询问苏阳该如何分配,看来他的地位与日俱增,值得庆祝。

    “我看就按队伍分配,煮盐队与养兔队一块肉、制陶队一块肉,战士们一块,孩童们一块。长老们另外再煮一块肉。虽然我们现在储存的肉并不多,不过我们可以用陶、用盐去换到更多的猎物回来。

    等玛祖换了人口回来,在联合乱部落,到时候可以凑出五十人的狩猎队伍,在入冬前进行围猎。”苏阳信心十足的说道。

    长老们赞同提议,接下来就简单了,苏阳让帕布分配战士们的肉,这点深得长老之心,帕布是她们的人。

    他让玛母与大姑分配制陶与煮盐队,至于孩子队由他亲自负责。一坨坨的腊肉被割了出来,平均下来,每个人也就一两肉左右,当然,大人们会多一点,主要是让每个人尝尝鲜。今日狩猎队可是有收获的,拿出一点新鲜肉食来吃,其余的肉再次腌制起来,等到时候熏成腊肉,保存到冬季在享用。

    “好吃,太好吃了。”融嘴里含着腊肉,根本就不咬,就跟吃糖似的一直津,味道久到离谱,根本停不下来。

    苏阳低声笑道:“快吃吧,过会我偷偷给你几块肉。”

    融一听这话,顿时大口咀嚼起来,三两下就把肉给吃了,然后冒出一串古怪的发音,翻译出来,大概是在说:“苟富贵,勿相忘!”

    “赶墟的时候可不可以带上我!”融有些兴奋的问道,他早就想出去看看了。

    苏阳想了想,豪爽说:“当然可以,我们是兄弟对吗。”

    他这是有自己的考虑,融这小子虽然有些反应迟钝,愣头青,但长得很强壮,与他同岁,却高出了一个头,是部落十岁以下孩子中武力值最高的,以后帮他管理孩子们,完全可以啊。

    在说,他与大丫还有融的关系最亲近,多照顾一下也是无可厚非。

    想到大丫,他才反应过来,因为玛祖这次走得匆忙,他都还没来及询问牛头部落的情况。

    第二锅肉煮好了,是一块带着排骨的肉块,他提出自己与商女吃排骨,长老们吃带着肥肉的部分,再次获得了尊敬长辈的印象。

    长老们拿着肉回山洞享用了,他撕下一根排骨递给商女,当然融也拿到一根,三人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香,真的太香了。有满口冒油的感觉,吃剩下的肉骨头拿去喂了小熊,带回来的小鱼也喂了一些。至于他养的小狐狸,竟然有时候会跑出部落,但又会自己跑回来,已经在山洞里固定了小窝,不用他专门喂食。

    其实他更想养一条跑山狗,以后应该能有机会的。现在这头小熊,如果驯养得好,到时候战力也会很恐怖。

    此刻族人们已经在用肉汤煮菜吃了,野菜在汤里一滚,就有了油盐味,很受欢迎,人类天生就无法抗拒吃盐。

    可他万万没想到,最后大家竟然连汤也喝了,这可是容易拉肚子的啊。结果第二天没一个人生病,这真是强悍的消化能力,适者生存。

    清点了一下陶罐,已经陆续报废了九个陶,煮盐的投入当真不小。其余有四十个陶已经使用过了,不能拿出去交换,部落里也需要这些陶。

    还好因为又投入了一些人制陶,目前每天的出产量平均有十二个了,能拿出去交换的成品有一百四十个,今天还可以烧三十个左右。这个数量刚好只够还账,若没有多余的陶,哪怕他长袖善舞,去赶墟也发挥不来啊。

    部落里的盐剩余也不算多,因为要腌制腊肉,又要用盐换取人口,所以暂时不能动用拿去赶墟。

    只能用老办法了,他算了算五天的时间至少可以烧六十个陶,那就算五十个,他留下七十个陶,凑出一百二十个,到时叫有盐氏自行来取。这样他就有五十个陶可以进行交易了。

    “这样,苏阳你要这样才行。”

    商女正在教导他怎么战斗,这是因为苏阳潘然醒悟,决定花一些心思来提高战斗力,主要还是因为闲下来了,冬季正好练出一身好本领。

    所以他对商女发出了挑战,提前说好不准打脸,可商女还是三两下把他打出了熊猫眼,就跟画了烟熏妆似的,都可以走乡村音乐路线了。

    眼看打不过,索性就不耻下问的跟着练一些猎杀技巧,他依旧选择了用长矛,只因矛这种武器可以演变成长枪、战戈、战戟,想想吕布不就是靠着一杆方天画戟无敌天下吗。

    “噗哧!”

    他正举矛刺着一个草人,这是他紧急制作出来的模拟敌人,商女在一旁纠正着他的姿势。

    “商女有没有发现我很有天资?如果在九黎部落,你们那些长老、巫师,肯定哭喊着求我加入图腾战士。”

    苏阳一手举着矛,矛头正中稻草人的脖子,完美的一击必杀。不敢说已经臻至化境,但怎么说也算是炉火纯青了吧,他才练了不到半个小时,这等天赋着实罕见。

    当然,若是之前没有失败九十九次就更完美了!

    “继续练!”商女神情严肃,一旦进入战斗状态,瞬间就变得高冷了。

    好吧,他连忙双手撤矛,摆好姿势后,利用腰部发力传达到手臂,猛地就是一刺,结果再次偏了,擦着稻草人的脖子而过。这让他觉得应该把兵器换成战戟,有了戈锋,刚才这一下就可以把稻草人的脖子割掉了。

    摇了摇头,不能继续自恋找借口了,不行就是不行。他想起现代时的一句名言,无论做什么事,只要能全身心的投入一万个小时,那就肯定能成功。

    “商女,等你成了图腾战士,千万别忘了我啊!”苏阳开着玩笑,手中动作不停,又练了半个小时,已经是满头大汗,这才停下来歇息会先。

    明日一早就该出发赶墟了,今年最后一次部落之间的交易,希望能有收获!

第五十三章 豺狗与牛

    听说斩白蛇、编草鞋、放牛……这些事与是否能称王,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所以苏阳决定尝试一下,此刻机会就来了,清晨队伍出发后,他们遇到了狼,这可不是好兆头,狼群在森林中非常可怕。因为狮虎豹这些猛兽,狩猎时经常失败,所以一般不会穷追不舍。但是狼群却不同,有时为了吃口肉,追踪几十个小时都正常。

    不过这次他们遇到的是小号狼,与豺狗差不多大,也只有两只,这简直就是送菜啊。

    而且苏阳一点都不怕狗,作为兽医,打狗针是必备技能,虽然现在没有夹具,但他真的不怕狗,或许还会成为杀狼高手。

    “卧!”商女打着手势,队伍连忙弓身,小心翼翼的前进。

    苏阳有着身高优势,站直了走向前都不是问题,很快就看清了状况,竟然有一头大野牛在前方,野牛的旁边有一头小牛犊趴在那里,而在十几米开外,有两头豺狗在等着。

    一目了然,他都能推敲发生了什么,商女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吼!”帕布一声怒吼,提着盘古斧瞬间冲锋了出去。

    “坏了!”苏阳暗道不好,这种情形应该悄悄上前,出其不意的暴起,才有可能一网打尽。现在帕布这么一搞,没准会两头空,牛与豺狗都跑掉了。

    正当他打算跟着冲锋时,却被旁边的融给拉住了,苏阳顿时无语,就要忍不住教育一下融,这胆子忒小子吧,以后怎么成为合格的战士?还怎么为了他的大业而奋斗终生?

    可马上他就发觉不对劲了,因为只有帕布一人冲锋,其他人迅速散开,呈包围圈一般慢慢往前推进。

    “嘶!”两头豺狗崩牙咧嘴进行着恐吓。

    但是帕布根本就不管,几个箭步上前,斧头已经挥了出去,瞬间把一头豺狗劈翻在地。

    “战啊!”

    商女发出了低沉的咆哮,猛地冲了出去,其余战士如箭矢一般冲出,小半人直奔豺狗,剩下的快速围住了野牛,这是一头母牛,头上是长角的,母羊也一样。

    不过片刻工夫,那边的两头豺狗已经被砍死了,虽然肉不多,但是皮毛价值高。当然因为皮子小,无法与豹子皮相比,可也能制出一件围裙了。

    解决掉豺狗后,队伍一共十五个战士全都围住了野牛。苏阳也总算是反应了过来,好吧,原谅他的狩猎经验不足,帕布之前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若当时所有人都冲出去,恐怕就吓跑了豺狗,而帕布单独一人,豺狗觉得可以一战,才会折损在这里。

    他与融跑了过去,看见已经奄奄一息的小牛犊,身上有伤口,地上已经被血染红。应该是豺狗咬伤了牛犊,但是搞不定母牛,所以豺狗就在这里等着,只要牛犊死了,母牛哪怕再愤怒也只有离开,到时豺狗就能获得牛犊肉食了。

    而现在被他们给捡到了便宜,这不算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大家先等等!”苏阳出声叫道。他不是慈悲之心泛滥了,这时期狩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可能因为母牛守护牛犊的伟大行为而放弃到嘴的肉食,况且一头牛的价值可不低啊。

    “谁去拿一个背篓过来,想办法盖在牛的头上,它看不见,就好猎杀了。”

    这方法不是他独创,而是当兽医那会,给牛马打针之前,就会让家畜的主人用布盖住牛马的眼睛,然后他在上前三秒钟解决打针,一般是把针药注射进脖子里,这个角度站位,兽医的安全有保障,若是打屁|股,很容易被牛马的后腿蹬伤。

    遮眼猎马牛,打蛇打七寸、武松骑虎杀,都是一个道理,抓住了动物的弱点。

    很快,背篓就来了,商女亲自动手,很是灵活地跑动着,等靠近时跳起来躲过了牛角,单手把背篓反扣到了牛头上,这一番动作极有观赏性,有街头花式扣篮的错觉。

    战士们反应很快,抓住刹那时机,纷纷举起武器猛攻,给大野牛造成了伤害。

    “退!”帕布大吼一声,所有人纷纷后撤。

    受伤的野牛发狂了,凶猛地甩着头颅,眼看就要把背篓甩出去,就是这个时候,帕布发起了攻击,一个箭步跑到母牛侧面,双手紧握斧柄,用了一式力劈,悍然斩中了牛脖子,顿时牛血喷洒了出来。

    “上啊!”商女一把抽出腰间的竹管,其余战士也是如此,就连融也蠢蠢欲动。

    下一刻,所有战士从一个方向扑了过去,十几个人硬是把野牛给按翻了,几个强壮的战士死死地按住牛角,其他人已经把竹管插进牛身,猛力吸食了起来,这是在喝牛血。

    “苏阳快来!”“快来啊,血不多了。”

    我靠,他真的有点突破不了心理障碍,只因穿越前被坑过一次,那次是喝鸽子血,传闻特补身体,但那个血的味道简直太腥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蛇啊。

    可是连融都已经跑去喝血了,唯独他不去,这就不是什么品德高尚,而是特立独行了。

    “罢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苏阳跑了过去,他也自备着竹管,心想装装样子,到时候在嘴唇边抹点血就成了。可谁知道,大伙太照顾,给他让出了黄金位置,也就是牛脖子哪里,他直接就可以吸食伤口处流出的热血。

    “没人懂我,寂寞如血,呕!”

    几分钟后,苏阳一脸是血,但其实脸色无比苍白的坐在地上,说好的喝了兽血可以增加力量呢?说好的“炮维儿”呢?感觉不会爱了,挥霍了崇拜!

    一小会后,队伍上路了,需要转移地点在来处理肉食,苏阳是真的出现了身体不适,但绝对不是晕血反应。

    最后是商女背着他上路的,这实在是有损形象,更郁闷的是他居然还睡着了。

    醒来后,依旧没感觉到力量增强,可却隐隐觉得多了一股子野性,以往他在森林中,始终有畏惧感,担心时刻会丢掉小命。但现在感觉没什么可怕了,野兽吃人,他同样可以狂饮野兽鲜血,勇者胜。

    这或许就是新兵蛋子在渐渐过渡到合适的战士了。

    “吼!”苏阳一个翻身爬起,仰天咆哮。

    战士们满脸含笑的看着他,或许他们当初也经历了这个过程。

    等冷静下,他惊愕的发现那头小牛犊还没死,等查看了伤势之后,苏阳觉得其实还可以抢救一下。牛犊子只是失血过多,伤口并不是很严重,说不定可以熬过来。

    此外,那两头豺狗,是一公一母,母的豺狗还在哺|乳期,根据他的推断,豺狗的崽子应该两个月左右大,如果断了喂养,绝对会死。

    当即他连忙询问关于豺狗的习性,这东西只是长得像豺狗,并非后世那种豺狗。

    得到的答案是群居,不过有时只有一两头,多的时候几十头也正常。他们猎杀的这两头,应该没有其它群体了。

    苏阳思索了片刻,随即就对牛犊抢救了一下,因为没有药物,所以他只能简单包扎伤口,想办法消炎,然后给牛犊喂食,至于能否熬下来,只有听天由命了。

    “商女、帕布,你们有没有办法找到这两头豺狗的窝?”最终他还是问出了这话,如果可以,他想找到豺狼崽子,进行驯养。

    他不信佛,却又觉得很多事都有因果,豺狗为了哺育后代而猎杀牛犊,而母牛为了保护崽子不忍离去,结果双双被他们干掉吃肉。如果他能拯救牛犊,养活豺狗崽子,说不定往后就会拥有耕牛与猎狗,同时也偿还了今日之果。因果循环,天理如此!

    当然,如果牛犊活下来,且养大后,无法作为部落中的劳动力,他也会毫不留情的斩杀吃肉。倘若找到了豺狗崽子,却又无法驯养,他或许也会亲手终结。

    “可以试着找,但是苏阳,狗崽子没什么肉,皮子一撕就烂不能用,没必要啊。”战士们纷纷出声劝说道。

第五十四章 奇葩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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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养!”苏阳解释了一番,可听懂的没几个。

    不过大家还是执行了他的要求,十几个战士纷纷想着办法追踪。这需要回到之前的猎杀地点,好在这里离乱部落并不远,他们又吃不完牛肉,小牛犊也无法带去赶墟。

    索性抽出七个不善追踪的战士,带着半头牛肉,两头豺狗还有牛犊回乱部落,然后再回来与他们汇合。

    而他们剩下的人带着陶罐与肉食去了狩猎地,花了点工夫,商女与帕布终于争论出了寻找方向,无论是否成功,都只找这么一次。

    苏阳也是抱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心态,没想真的找到了豺狗崽子,那是一处岩石夹缝中,距离狩猎地很近,不超过一公里。商女与帕布他们都清楚,豺狗的窝要么是在岩石缝、山洞,要么就是树丛中,前面两个地方居多。考虑到只有两只大豺狗,不太可能占据山洞,所以就找岩石缝隙,没想就这么找着了。

    足有七只小狗崽,全都是棕色萌萌哒,约莫两个月大小,肉乎乎的挤在一起,被他们一窝给端了。

    “全都带上!”

    苏阳兴奋的搓着手,随后摸了摸腰间的阉割四件套,其实狗也可以阉割,眼前小狗崽的月龄正好合适,只要一刀切断是非根,那就真的好驯养了。但养出来也就成了宠物,毫无意义。

    小狗崽三公四母,全都装进了背篓里,他要带着去赶墟,往后也会亲自驯养,但七只太多了。这可是吃肉的豺狗,或许会进行淘汰吧,或是让狗崽们改变饮食习惯。

    等汇合其他战士,又大吃了一顿之后,已经是下午,今儿到不了墟市,索性就不急着赶时间了。

    他在逗弄着小狗崽,最开始喂生牛肉,结果小狗不吃,他有些担心小狗要吃反刍的东西,那就不好办了。还好,他把肉烤到半生不熟,撕烂之后,小狗就抢着吃了。

    一头猛虎每天至少要喂五斤肉才能把命吊住,动物园里一般喂十斤肉左右。而一头大狗的食量,与成年人没什么区别,小狗很快就会长大的。

    他尝试着喂肉汤,小狗也会舔食,但对于块茎,哪怕是煮熟烤熟的都不吃,这就比较坑了,难不成要一直喂肉?他没有分配权啊!

    “苏阳,你喂红狼干什么?”商女一直没有搞明白。

    他心说,原来原始人把豺狗叫红狼,难道这是红太狼的原型?灰太狼又在何方了?

    “羊村,呼叫羊村,这里是苏羊羊发现了红太狼!”

    笑了笑,他回答道:“我养红狼用来示警,以后你会明白的。对了,你上次说你们部落的图腾是一种飞禽,那么你会猎杀那种飞禽吗?也就是还会猎杀自己部落的图腾吗?”

    商女摇头,“当然不会猎杀了。”

    他又尝试询问更多关于图腾的事,却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看来只有等回去问玛祖,或是等明年去牛头部落亲自看看了。

    夜晚,他们运气比较好,找到一处山洞,在洞口点上火堆,相对来说算是安全了。

    这种长途跋涉赶墟的日子其实并不好受,等到开春,苏阳就要着手兴建新的墟市,为此冬季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帕布、商女,我打算赶墟回来后就去野人区,你们觉得如何?”他询问着两人的意见,商女掌管乱部落战士,帕布带领岩石部落战士,一个丛林经验丰富,一个战力彪悍,若是在加上春,那就完美了。

    如果春在这里,估计会猜测他想与野人交易。而此刻,商女觉得他想找什么东西,帕布却无所谓,指拿打拿。

    商女叫来乱部落的九个战士询问,没人知道野人有到底有多少,但都说数量不多,而他们对野人的印象都是跑得很快,会主动攻击进入野人区的外人,很是麻烦。

    “我觉得可以去野人区,带多点人去。”商女给出了回答。

    谁知苏阳忽然思维跳脱的问道:“你说,我能不能学野人那样用四肢奔跑?”

    那天晚上小野人的速度他可是见识过了,事后也询问了商女抓到小野人的过程,有运气的成分,也是多人围捕的结果。同时商女也承认,一对一的情况下,她很难抓到小野人,可要知道小野人才多大,绝对比他小很多。

    而他对上商女,分分钟就被打成了熊猫眼,无路可逃。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好吧,有些入戏太深。但是快也是一种优势,斩白蛇那位跑得快,最后得了天下。编草鞋那位也是跑路高手,最后也三分了天下。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你要学野人!”战士们震惊了,融也有些发晕,这想法未免太过奇葩了吧。

    苏阳点点头,认真道:“不错,我现在还小,没准能学会呢。到时战斗的时候,就会多出很多变化来……”他本来想说“象形拳”这个概念,也就是模仿动物的形态创出的拳法招式,好比什么五形拳、形意十二门、五禽戏等等。

    他估计没有开宗立派的资质,也不怎么相信后世有所谓的武林高手,但是多学一种四肢行走的身法,说不定就能出其不意的打败对手呢。

    商女刚想让他用四肢爬一个试试看,忽然想到之前划水的事,莫名的觉得苏阳说不定能成功呢。

    “好,我到时候给你抓几个野人回来。”商女鼓励道。

    光说不练假把式,当即苏阳还真的就试着把双手按在地上,可别说是奔跑了,就连爬行都很累人,而且速度太慢了,若对战时他忽然往地上一趴,这不是找跪就是找死了。

    都说投入一万个小时就能成功,距离他成年的时间还长,没准能学会呢。

    在地上爬了一阵,根本就没找到感觉,索性就继续练长矛,由商女教导他。别看商女还没到十三岁,但却能击败两个围攻她的战士,走的是灵活路线,专攻要害。

    苏阳心想着,他会找时间好好跟玛祖学武,如果有机会还会去拜访有盐氏的大长老娅,以及各个部落的第一高手,最后超越这些人!

    可他马上就被打击了,自问已经略有小成,就找融单挑了一把,可融竟然轻松把他击倒了。

    “一定是打开的方式不对!”苏阳躺在地上,分析各种战败的理由,好一会才收拾好心情,赶紧把融打发到帕布那里,这两人才是一路的,根本就不懂得变通。

    就如刚才,他明明试探性的打出一拳,这时候融应该象征性的双手招架一下,然后各退一步,这场面上也会好看很多了。可偏偏融直接全力一击,得势不饶人,让他学的那些招数都没用出来,稀里糊涂就被打倒了,这还怎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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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出发,野人区

    金榜题名时,重名;洞房花烛夜,隔壁;久旱逢甘露,一滴;他乡遇故知,债主!

    人生四大悲事,苏阳已经中了一标,这还没到墟市,就遇到了好几拨债主,陶罐快速缩水中。

    要问他的债主能有几多愁,不多,总共二十一个部落。等抵达后,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说是夹道迎接都不为过,然后他就成了散财童子,六十多个陶瞬间就没了。

    并且还有其他部落想要换陶,冬季就要来了,若没有陶,想喝口水都难。而且大家也意识到热汤的重要性,好比同一块肉,吃了就吃了,一顿都不管饱,但若是煮成肉汤,能顶一天。

    苏阳当然叫嚷着:“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只要九九八,陶罐带回家!”

    到了傍晚,他手里只剩十几个陶了,赚了个盆满钵满,也与有盐氏谈妥了交易时间。

    同时他也听到了玛祖的消息,老人已经带队出去有几天了,与几个部落交换到了人口,估计玛祖到时会直接回岩石部落。

    接下来,苏阳在墟市待了三天,探知到了这附近所有部落的信息,也换到了不少好东西,但却没有他个人特别钟爱之物,这算是美中不足吧。

    他打听了“麻”这种植物,倒也得到了几个地点,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就在苏阳回去的路上,这才刚离开墟市没多远,没想到玛祖居然来了,仿佛算准了时间专门来与他汇合一般。

    “见过玛祖!”他连忙迎了上去,身正不怕影子斜,何况他还是亲孙子。

    “好,这次收获怎么样。”玛祖询问了一下情况之后,就为他介绍后面的人,原本八个人的队伍,如今已有了三四十号人,看来已经交换完人口了。

    之前苏阳给老人准备了八十斤盐,相当于八十张兽皮,或是一百六十个陶,女性价值三至六张皮子,男性价值一至三张皮子,当然这一般用于衡量婚嫁,并不是绝对的价值定性。

    那就不谈什么风尚版、精英版,直接就上豪华顶配。女六男三,而岩石部落单身以及寡居的女性有十一个,男性八个,他给的盐完全足够了。

    玛祖换了二十六人回来,男的十二个,女的十四个,盐用光,还欠了十八斤盐,想他在墟市九九八,没想玛祖也来了个九八,花的比赚的还多。

    换到的这些人大概从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等,男的基本能参加狩猎,女的也有会狩猎的,且都还能生养,这就是关键了。

    他见到春挑中的媳妇,完全可以用高大壮来形容,果然真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

    此时他们的队伍一下膨胀到了五十几人,放到现代,还没一个班级的人多,但在现在却不容小觑了。

    “玛祖,我们换个地儿说话,让大家都先休息会吃东西。”苏阳提议道,现在的时间已经快中午了,他原本就没打算一天就赶回部落。因为中途无论如何都会到乱部落中转,所以计划就是第二天能回去就行了。现在遇到了玛祖,那就更不用急了,如果可以趁着现在人多,直接前往野人区一探究竟,那就更好了。

    “前面有个安全的地儿。”玛祖其实也有不少话要找苏阳单独谈,之前她回部落又马上离开,祖孙两人算起来,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单独聊过了。

    不多时,队伍暂且安顿了下来,火堆点燃,开始弄吃的。

    苏阳与玛祖的旁边没有人,可以方便说话了,苏阳当先开口道:“玛祖,你准备怎么安排这些人?”

    老人早已经想过了,“我想让勇他们三兄弟留在部落,加上蛮,再选五人,让他们一起守卫部落的安全。我们岩石部落现在富足了,就该如大部落一样让战士留守。”

    苏阳点头,这点无可厚非,就算玛祖不说,他也会提这事。好处很明显,但坏处就是消弱了战士的实力,等若瞬间失去了八个狩猎的战士。

    他算了一下,外出狩猎的战士现在有二十二人了,可真要说起来,比之前部落十六个战士的实力强不了多少,因为里面有新兵蛋子,也有刚刚换回来的男性,不可能马上就形成默契,也无法保证这些人的真实水准,毕竟如果是战斗力很强,其他部落也不会为了盐而送人。还有,外出狩猎战斗,这可是容易死人的,谁也无法预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看来人口的事,任重而道远啊!

    玛祖又说:“换回来这些女人们,就都留在部落吧,采集、煮盐、制陶都可以,争取下个冬天来之前,都能生孩子。”

    苏阳擦了擦额头,刚想着继续增加人口,就来了这么一出,可到时候有这么多孕妇,是好事也是坏事。

    随后老人又说了一些安排,当然,这些事还要回去与其余四个长老商议之后才能决定下来,想来问题不大。

    老人也详细问了一些煮盐、制陶,与乱部落的情况等等,苏阳都一一做了解答。

    然后他就趁机说道:“玛祖,我想让岩石部落也开一个墟市。”

    “什么,开墟市?”老人被他的大胆想法震撼到了,要知道附近部落赶墟的习惯已经有很多年了,这个墟也一直存在这里,大家都没想过要换地方,而现在苏阳忽然提出要开墟市。饶是老人相比其他原始人的阅历更丰富,也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嗯,就是开墟市,我们现在有盐、有陶、有腊肉。腊肉就是用盐腌制的,可以储存很久,比肉干好多了,回去你吃过就知道了。还有咸鱼等,以后我们还会有更多自己的东西。完全可以开墟市,就开在我们自己的地域中,让其他部落都到我们的地方来换东西……”苏阳描述中大好的未来,那场面可就热烈了。

    可马上,老人用一句话就击中了他,却是说:“开墟市,不简单吧,要用很多的人力,很多的东西。那我们能得到什么呢?”

    醉了,苏阳真的醉了,他这等于是在不毛之地的乡村建立市集,好处简直显而易见啊,是个现代人都能明白,可他要让玛祖明白其中的要害,这还真的要好好思索一下语言了。

    “好处就是我们不用再去赶墟了,还可以大力开采盐矿,得到更多的盐。我准备到盐泉那里去看看,也要去野人区,探查一下那里面是否有更多的盐。”他这话完全是诱导式,抓住了老人的要害,盐!

    ps:明天开始恢复两更,欠更好像有点多,有时间就补!

第五十六章 图腾

    “盐矿是要保护起来,我们岩石就会是下一个有盐氏!”玛祖认真的说道。

    苏阳跟着又说:“但是现在盐矿处在乱部落与野人区的交界处。我们岩石部落的地方太小了,没有河流,没有盐矿,也没有地精,价值高的东西都太少了。”

    玛祖回了一句:“岩石部落安全!”

    好吧,苏阳觉得还是先去野人区,至于建立墟市的事情,容他在好好琢磨一下“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话的意思,若能有孟子的一成功力,这天下何人不能说服。

    “玛祖,牛头部落是什么样的?”他话锋一转,问起了个人最关心的事。

    玛祖沉吟了片刻才开口回道:“牛头部落的图腾就是牛,他们有很多很多的人,有巫师,有图腾战士,很强大。”

    “什么是图腾战士,我以后可以成为图腾战士吗?”苏阳直奔主题,他又不晕血,当然想有机会能成为强大的战士了。

    “我家苏阳当然可以成为图腾战士,等大丫、冬冬,她们只要能学成回来一人,我们岩石部落有了巫,就可以血祭图腾,到时候你便可以从图腾中获得力量,成为图腾战士。”玛祖郑重的说道。

    可苏阳却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之前不是说喝了兽血可以获得力量吗?但经过他亲自论证之后,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估计是因为动物血液中含有盐,所以吃了盐有力气,这才是事情的真相。

    入坑需谨慎啊,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还是继续练他的四肢奔跑吧,这个更靠谱。

    正好,食物可以吃了,他便结束了谈话,等到时真的见识过图腾战士再考虑。

    吃饭时他也与乱部落的人商量了一下,再次征得玛祖同意之后,便定下了回去的路线,穿过野人区在到乱部落,最后在回岩石部落。

    现在队伍有五十一人,各个都带着武器,帕布、商女、春,还有玛祖都很厉害,尤其是老人玛祖,在年轻时比有盐氏的娅还要强悍,即便现在老了,仅靠气势就能压住队伍。

    加之上次走了一次路线,春记得路,即刻就出发了。这次赶墟过后,至少要等三个月才会开启交易,同时也是各个部落最难熬的时期。

    傍晚时,苏阳再一次到了遇见小野人的地方,石头还是那块石头,却半点不见野人的踪迹。

    “砰砰砰!”帕布开始砍树,要把这里围起来,大家今晚就要在这里露宿过夜了。

    盘古斧再次发威,砍起树来木屑纷飞,一个人就能搞定,速度贼快。而以往要两个战士配合,用藤条栓石块,一起发力要忙活很久才能砍倒一颗大树。

    “帕布用的是什么?”玛祖惊讶无比,她走的时候盘古斧还没搞定,此刻是第一次见到。

    苏阳连忙解释了一下,然后斧头就到了老人手中,还好最后还是还给了帕布。

    “你说的那种打造斧头的陨铁能找到吗?”玛祖显然动心了。

    苏阳摇头,陨铁这东西可遇不可求,他之前在墟市还问过来着,附近所有部落都没有,再说做人不能太贪心了。

    “帕布能听你的,这点很好。”

    这话什么意思?苏阳觉得玛祖不是再说反话,想想也对,老人不可能看出他有反骨,好吧也不能叫反,他只是想有朝一日成为首领罢了。

    老人不知道他的内心想法,而他现在拉拢帕布几人,这就间接增强了老人在部落中的话语权,自然应该夸赞他了。

    这到是个机会,往后父亲勇与两个伯父,都会留在部落。而在外面狩猎的战士中,现在看来帕布的威望与日俱增,还有春的威望也不低,恰好帕布与春都可以说是他的人,这是好事啊。

    “苏阳,你快过来看看。”商女有些急促的叫道。

    莫非出什么事了,他连忙小跑了过去,却见在巨石后面有生火的痕迹,这很正常啊,总不能不让其他人在这里过夜吧!

    “你好好看看,这是野人留下的。”商女脸色凝重。

    春这时候也过来了,点头道:“是野人,还用了陶。”

    “我靠,该不会是小野人吧。”苏阳大胆猜测,距离上次他来这里,已经有二十多天,没准还真的是小野人。

    没一会,老人玛祖也来看了看,虽没有肯定是野人,但从留下的痕迹来判断,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初学者留下的。

    苏阳搓着手,如果真是小野人,那么证明野人的智力没有问题,只不过一直延续着茹毛饮血,四肢行走的习惯,也形成了自己的语言。这只能说野人的文明比外面的部落慢半拍,这种文化上的差距,哪怕到了现代也依旧存在,不然又何来的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

    若他此刻所在的世界,就是地球的远古时期,那么谁也无法说清楚哪一个族群才是现代人类的祖先。

    大家一起动手,把砍伐的树木围在外面,形成一道防御,也点燃了七八个火堆,会安排人轮番守夜。这种安全上的事,不用他来瞎指挥,只管安心吃喝睡觉就是了。

    是夜,苏阳裹着兽皮躺在巨石上,心想这次小野人还会再出现吗?怕是不可能出现了吧,这么多人在这里可不是闹着玩的。

    早晨醒来时,他着实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商女也裹进兽皮了,这样真的好吗?

    “出发!”

    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大家醒来后,清点了一下人数就出发了,这让苏阳觉得,他前几次疑似晕血的情况,极有可能是因为血糖过低。

    春与商女带了些人走在前面,帕布紧跟其后,玛祖坐镇队伍。至于苏阳当然是跟在老人旁边,大树底下好乘凉。

    “小心点,野人可能有图腾!”玛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咳咳,苏阳一愣,愕然问道:“您是说野人有图腾,这怎么可能,附近四十多个部落,就连有盐氏也没有图腾,野人怎么可能会有?”对于图腾这事,他其实一直没搞明白,作为现代人,都说自己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真要说起来,龙就是现代人的图腾。

    按他的理解,原始人应该想祭拜什么都可以啊,就拿牛头部落来说,图腾是牛,那么岩石部落也可以用老虎、狮子什么的作为图腾啊,何必搞得那么麻烦,还需要巫。

    现在他只有催眠自己,认为图腾能带来某种神秘的力量,也只有如此才能解释得通。

    可现在,玛祖忽然说野人也有图腾,这未免太过颠覆认知了吧!是文明在演变的过程中反而退步了?

    “野人很厉害,这么多部落,没有谁真的去猎杀野人,抢夺地盘。野人中可能有野巫,也可能有图腾战士!”

    这或许才是老人的顾虑,不过现在已经进入野人区,且先看看再作打算。

第五十七章 黑猩猩

    苏阳仔细打量着四周,希望能看见好东西,用来说服他自己,才能去说服别人。

    “野人在这里来过。”有人高声叫道。

    不过只是发现了痕迹,并不是这么快就遇到野人了,但是大家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这是陌生的环境,尤其还是与外面没有交流的野人区域。

    “等等!”苏阳忽然叫停,因为他见到了一些被拔起来的植物,应该有好些天了,茎干叶子都已经快彻底干枯。

    “你们谁见过这东西?”

    他把一米来高的植物拿在手中,也没看出过所以然来,而植物的根部明显是被扭了下来,很可能这种块茎很吃。这不算什么稀罕事,可如果这种块茎的价值很高呢,他以后还打算种植,所以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细节决定成败。

    没人认识这东西,好像也没谁见过,而这附近也没有,苏阳只好带在身上,看到后面能否找到。他忽然很想到野人居住的地方看看,了解这个族群的文明,生活方式,或许能给他很多启发,同时他个人也非常好奇。

    野人的区域很大,不仅是他的推测,也从其他人口中得到了确定,玛祖换回来的二十六个人,分别来自九个部落,加上乱与岩石,这里以及算是集中了十一个部落的人,信息互通起来显得更方便了。

    而且苏阳因为是墟市红人,昨晚上就与这二十六人有过交流,没了生分感,对他是有问必答。

    他的方向感很强,主要还是根据太阳的方向,当然其余人也不差,所以他们所走的路不会错,可都已经进来快一个小时了,愣是没看到一个野人,这未免与想象中的差距过大了。

    “大家散开一些,留意四周。”玛祖高声说道,既然已经来了,就不怕遇到野人。

    苏阳也趁机让大家留意山坡与山谷,也就是没有大量树木的地方,因为麻这种植物喜阳不喜阴,不太多可能生长在林子里。到这会他还惦记着麻,这关系到渔网,缝制兽皮的线,以及布匹衣服。只是没有弄出织布机前,麻无法制成布匹。

    “玛祖,能想办法找到野人的住处吗?我们或许可以与野人进行交易。”队伍可是带着不少物资,是他从墟市上换来的,盐也带了一些,陶罐也留了十来个,有资本交易。

    谁知老人却摇头道:“我听春说起过娅与希夷人的事,我们如果要让野人交易,首先要打败他们,你懂了吗?”

    苏阳愣了一下,然后就悟了,在这个时期,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尤其当两个陌生的群体接触时。这有点似后世的镖局,当在外行镖的时候,能震慑住劫匪,那才有的谈,最后还得给点买路钱。如果相互不知道虚实,就会各自耍一套功夫,甚至是打过一场。

    这不算不打不相识,而是一种实力的展示。

    “那我们就打败野人。”他这话有些想当然了,毕竟现在连野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不说野人了,就是乱部落,他们这点人去攻,也拿不下,复杂的地形决定了战局。

    没想玛祖竟然点头道:“可以试试!”

    这一刻他有些拿不住老人的想法了,是保守还是激进,又或是考虑得更加长远。

    “有情况,大家小心!”春忽然高声叫道,下一刻他人已经飞快爬上了一棵大树,并非所有战士都是爬树高手,这个需要天分的,要看身体的协调性。

    “拿起你们的武器!”玛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瞬间让大家找到了主心骨,所有人都没慌乱,各自站好位置,紧握着武器。

    而苏阳再次慢了半拍,这是因为还没形成条件反射,反观融这小子,已经渐渐有了战士的那股子气势,思维上的差别。

    忽然,有沙沙声传来,右手边方向的树木颤动了起来,树叶簌簌直落,动静很大,一片片的宛如狂风波浪。

    苏阳立时大叫,“小心,野人来了。”

    可瞬息间传来的叫声却不对劲啊,那是咕咕咕、呜呜呜的声响,感觉像是某种动物在叫,他觉得很熟悉,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不好,是黑大头来了,所有人退到一起,快。”玛祖显得有些焦急。

    春也飞快从树上滑了下来,商女几个箭步来到苏阳身旁,说道:“是黑大头在猎食,它们跟我们差不多大,很强壮,可以在树上跑,吃的东西跟我们差不多。”

    “还有这种玩意?”苏阳有些懵圈,以前不知道啊。

    很快,他见到了一群小猴子,大概十几只,正从树上快速摇摆,眨眼间就从一棵树晃到另一棵树,灵活性太强悍了,可这猴子未免太小,比金丝猴大不了多少,他一拳过去,估计就能干翻,这有什么好可怕的?

    见到猴子他反而很高兴,说不定能找到传说中的猴儿酒呢,他能醉晕了穿越,表示是一个喜酒之人,只要是不开车的时候,都会找机会喝上一点,这也是体制内无法避免的文化。

    “什么,后面还有。”树上的情形立马让他回过神来,他竟然见到了一群黑压压的东西,各个强壮无比,居然是黑猩猩,我靠,难道这个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黑大头?

    他就这样看着黑猩猩霸道的攻占一棵棵大树,好几个猩猩合力把猴子围堵在树上,然后凶残的一幕发生了,当猴子被猩猩抓到后,竟然片刻间就被撕裂了,黑猩猩大叫着啃食猴子肉,鲜血淋漓,带着毛一起啃,场面太过骇人。

    “不是吧,猩猩真的这么恐怖,难道这是电影重现,猩球崛起,凯撒大帝也穿到了远古时期!对所有人说不?”

    十几只猴子并没有全都被猩猩猎杀,但瞬间少了一半,这些猩猩手抓猴子肉,迅速聚集到了他们对面的树上,甚至有些猩猩已经落到了地面上,用一对雄壮的胳膊杵在地上,眼神凶残地打量着他们,发出嘶吼。

    苏阳吞了吞口水,他怎么感觉这些黑猩猩能一对一的与战士们单挑呢。

    “玛祖,现在怎么办?”关键时刻还得依赖老人坐镇,他在这方面确实还有欠缺,狩猎经验太少了。这可不是在动物园观赏,如今遇到这些动物,可都是能要人命的。

第五十八章 穿针引线

    苏阳粗略数了数黑猩猩的数量,大概有五十六只,黑压压的一片,全都是成年猩猩,想来这还不是猩猩族群的全部,因为没见到小猩猩。

    “吼!”一头最为雄壮,看起来比帕布还高大的猩猩在嘶吼,极有可能是首领。猩猩是灵长类的动物,与人相似,属杂食性,偶尔也会吃肉。

    玛祖虽惊却不慌乱,她年轻时天天在外狩猎,经验丰富,遭遇过狼群,手撕过豹子,自然也遇到过黑猩猩。

    “举起武器,上前!”老人晃动着一头白发,紧握着石矛,一步步走向前去。

    “战!”所有人吼叫着往前走,凝聚出一股无形的气势。

    苏阳受到感染,也随着人群前行,他领会了玛祖的话,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输了气势,不然终会一败涂地,反之将迎来胜利。

    猩猩暴动了,纷纷呜呜大叫,但当他们继续前进时,猩猩竟然在往后退,虽然只是慢慢挪动,但确实是退了。

    “乘胜追击的时候到了,这些猩猩原来是欺软怕硬啊。”

    苏阳觉得已经看明白了形势,反攻的时候到了。谁知下一刻玛祖却叫所有人从另一边走去,就这样与猩猩擦肩而过,根本就没有发生战斗。

    “是野人留下了猩猩!”春开口说道。

    可苏阳还是不怎么明白,现在没发生战斗当然是好事,可往后若要攻占这里,就少不了见血。看来还要继续想办法增加人口,可却没有那么容易。

    商女这时候神色凝重,出声道:“猩猩不会留在一个地方,我问过了,只有野人区有这么多猩猩。”

    玛祖出声了,“野人不杀猩猩。”

    “为什么不杀,难道……”

    苏阳忽然有一个荒唐的想法,从野人四肢着地奔跑的方式来看,与猩猩根本无法共处在同一片地域,就如岩石部落,不会允许其他两条腿直立行走的族群进入领地长久生活。难不成野人的图腾就是猩猩,这是假设野人有图腾的前提下,才有那么点可能成立。

    没过多久,野人终于出现了,不多,只有几个野人冒头,打了个照面跟着就飞快跑走。

    “玛祖,追上去。”苏阳急促说道。

    老人点头,队伍启动,循着野人跑走的方向追了下去,可一小会后就失去了野人的踪迹,哪怕是商女与春,也无法确定野人去了哪个方向。

    “肯定是我们人太多了,野人不敢出现。”苏阳犯愁了,这人来少了不安全,来多了却找不到野人,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不管了,先看看这里面有没有好东西,到中午时,他终于再次看见了那种植物,挖到了蛋黄色的根茎,约莫婴儿手臂粗,有十几厘米长,这么一株挖出了三个根茎。

    “啪嗒!”他把根茎掰成了两段,里面直冒汁,闻了闻没什么味道,但却不敢直接吃,万一有毒可就悲剧了。

    “把这些都挖出来,小心别弄破了皮。”

    多收集一些有备无患,等回去后用兔子试试,如果可以吃,或许可以考虑种植。他是一直没找到适合大面积种植的农作物,所以只能慢慢试了。

    队伍走走停停,沿着大概的方向,不一定非要今天赶回去,苏阳可以安排时间,这是玛祖对他的信任。

    可是,虽然野人区的物产相对是要丰富,有不少外面没有见过的植物,可真正能让他利用起来的,暂时还没发现。

    “那边有个山谷,过去看看。”他坐在帕布的肩膀上,站得高看得远,心想其它东西到也罢了,怎么也要找到麻才行,有了这东西,冬天就可以缝制不漏风的兽皮,立竿见影的效果。

    也不知道是不是时来运转,刚一过去,他就瞧见了一大片,非常有可能是麻。这种植物的叶子比较特别,有点似佛手瓜的叶子,摸起来有绒绒的感觉,但不刺手。

    催促着大家赶快跑过去,他落地后手中长矛一扫,瞬间就折断了十几珠,跟着上前查看,茎皮真的扯不断,虽然与他印象中的苎麻不太一样,叶子没有那么尖,茎皮也没有发红而是青色的,可这效果完全附合。

    他连忙扯了些茎皮下来,茎干有多长,茎皮就有多长,用水搓揉了一下,就变成白色的,不过不是纯白,是有一点偏黄的麻色,没错,这就是麻,绝对是正品,必须给好评啊!

    苎麻有很多变种,这可能是其中一种,也可能是最早形态的苎麻或是其它品种的麻,这个就不用去多考证了。

    这个山谷的苎麻能有好几亩,更难得是没怎么被破坏,收获简直太大了。而且他现在收割了,只要不是连根拔起,那么明年还能来。

    “大家一起动手,把这些全部收割了。”苏阳真的很兴奋,结果忽略了他这行为很反常。

    玛祖就不解的问道:“你要这个干什么?”

    坏了,他有些得意忘形了,之前挖出的块茎植物还好解释,现在这个麻,就仿佛他在专门寻找一样。还好他颇有急智,张口就道:“这个叫麻,我赶墟时听别人说起过,麻的皮扯不断,又很细,我就想着用来穿兽皮,还有捕鱼。玛祖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就这么糊弄了过去,或许这不是什么大事,玛祖也没多问了。

    现在已经有骨针了,不过是比较粗大的那一种,有些野兽的骨头本来就有孔,或是很容易钻出孔来。现在他穿的兽皮,就是用藤条穿起来,但这种藤条太大了,也太硬。若非身体已经习惯,绝对是遭罪。

    穿孔这应该算是原始人的模仿或是本能,他们会想办法在身上挂东西,一些植物的果实自带孔,只要有一人穿孔成功,那么就容易传播开来了。

    不过在苏阳的印象中,早期的骨针什么的,好像是用鱼骨头吧,具体他也不清楚。

    但他马上就可以找到替代物,在大家收割苎麻时,他拿了一些洗好的麻线,带上十来个人,飞快返回之前经过的地方,只因他之前看到了一棵带刺的树,就跟那种橘子树的刺一样,能有小指长,很尖锐,完全可以临时作为针来使用。

    “就是这个了。”苏阳兴奋的扯下几根树上的长刺,直接用刺头去戳另一根刺的尾部,这是个细心活,换了别人搞不定。而他没花多少工夫就钻出一个孔来。

    接着把麻线一搓,穿针引线,这下可以缝制兽皮了,要问他为什么会针线活,只因每年都过双十一,是条单身狗!

    他的针线手艺没到纳鞋底的程度,但衬衣扣子掉了什么的,还是能缝补完好,现在就缺一个织女下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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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原始乐器

    苏阳当然希望天上能掉下个仙女妞,可惜他不想当牛郎,所以这只是臆想罢了。

    针线搞定,不过暂时不能用,麻线还需要晒干,此时只是作为演示,让玛祖以及大家明白麻的重要性,顺便再次刷威望,让新加入部落的二十六人信服。

    他想到过养蚕,可这东西难以普及,就如现代农村早期就流行种植桑树养蚕,但没几年桑树叶子都割来喂家畜了,偶有孩童采摘桑果。再到最后,有了更优良的桑果,以前那些桑树完全失去了价值。

    “小心!”商女忽然挡在他身前。

    苏阳心说又来了,每次这种时候他都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所有人都发现了异常情况,唯独他毫无所觉,这算是反差版的众人皆醉我独醒吗?

    “是野人!”战士们如临大敌。

    苏阳已经准备随时跑路,因为他只带了乱部落的十个战士过来,不够看啊。

    瞬息之间,二十几个野人呼啦跑了出来,每一个都是四肢着地,灵活无比。可那一张张脸实在太恐怖了,这不是涂抹上去的,而是密密麻麻的疤痕,毁容了。

    “是你,小野人。”苏阳看见了与众不同的小猴子,正是那个萌萌哒的小野人,一张小脸毫无瑕疵,粉雕玉琢的分外可爱。

    突然,旁边一个战士就要大吼,苏阳连忙打断,如果这时候叫来玛祖他们,肯定又会把野人吓跑。

    “我叫苏阳,来自岩石部落,没有恶意,可以谈谈吗?”他说话间取下半竹筒的盐扔了过去,虽然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但这是表达友好的最好方式。

    “嘶!”野人们崩牙咧嘴,宛如在宣告这里是他们的地盘,生人勿进。

    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有个习性,地域性很强烈,就好比在外面见到一条夹着尾巴随便可以欺负的狗狗,但这条狗一旦回到家中,马上就会变得凶猛起来,生人勿进。

    放到此刻,如果这里是岩石部落,那么苏阳即便害怕,也会站出来血战。反之,野人即便打不过他们的队伍,也不允许他们在野人区一直逗留。

    “你们谁能跟野人说话交流。”他这话早就问过了,与野人根本没法交流。

    野人们在慢慢逼近了,手上也有武器,木头上绑着石头,虽然没有外面部落的石器那么精良,可绝对能伤人啊,人数还比他们更多,而且根本就没去捡他扔的盐。得赶紧想想办法了,不然就得撤。

    “墟、赶墟懂吗,以物换物。”

    苏阳拉过商女,让她站在跟前,他拿出腰间的猪牙匕首递给商女,又示意商女随便拿个东西给他,谁知商女取下了戴在脖子上的骨齿项链,然后给他戴上了。

    好吧,这真的不是在交换定情信物,私定终身啥的,他明明是在演示以物易物的过程啊,乱了,凌乱了。

    “咕噜咕噜。”野人忽然停了下来,说着听不懂的话语。

    只见那个特别的小野人跑去捡起了盐,然后扔了个东西过来,苏阳伸手去接,但却被一个战士捷足先登,让他颇为尴尬,个矮不是他的错啊,好歹穿越前他也是穿鞋一米八的高个子。

    “快给我看看。”等他接过东西,顿时惊讶起来,这竟然是一个奇怪的椭圆形石头,比鸡蛋稍稍大一点,石头上有好几个孔,应该是天然形成的,石头也很坚固,可这个石蛋是用来做什么的?

    忽然,小野人握着拳头放在嘴边,发出呜呜的声音。苏阳福至心灵,对着石蛋的孔吹了起来,没想到竟然能吹出声音,而且手指按住不同的孔,发出的声音还不一样,有古老苍凉的感觉。这居然是乐器,开什么玩笑,野人也有乐感?

    等等,他好像见过类似的乐器,大脑飞快运转起来,努力回忆,终于让他想起曾经在一个古镇上见过一种叫“壎”的乐器,那店家宣传说在石器时代就已经有这玩意儿了,莫非指的就是他手中这种天然形成的石蛋?

    我靠,苏阳再次怀疑小野人会不会也是穿越来的,这都玩上原始艺术了。

    “呀呀,咕噜咕噜。”小野人忽然暴躁起来,抓耳挠腮的,很是反常。

    苏阳一愣,跟着就把石蛋扔了回去,他有一把好嗓子,何须乐器。

    只见小野人拿到石蛋后就放在嘴边吹了起来,没想到竟然吹出了好几种鸟类,甚至是动物的叫声,惟妙惟肖,真假难辨。

    “不是吧,好像搞错了。”苏阳才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这石蛋竟然是这么用的。

    商女这时出声道:“野人用那个抓猎物。”

    “怎么抓?”他有些没理解到意思。

    随着小野人吹出鸟类的叫声,忽然间天空中竟然飞来了一些鸟雀落在树上,极有可能是被声音吸引而来。

    “我靠,原来是诱捕工具。”苏阳终于明白了,不由双眼放光,他完全可以用黏土捏制出“壎”,就照着石蛋捏就行了,到时候烧出一大批,大家就多了一个猎手的手段。

    “咕咕咕!”小野人突然又把石蛋扔了过来,这次苏阳亲自接住了,顶级的手速啊,键盘侠有木有。

    “很好,我要与你进行交易,带我去你们的部落,就是住处!”苏阳尽量把话语说得慢一些,可惜野人真的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其中一个年长的野人嚎叫了一声音,然后所有野人纷纷转身离开了,小野人也跟着跑了,但快要消失时却扭头看了苏阳一眼,嘴里发出呜呜声。

    苏阳手握着石蛋壎,挣扎了一下,没有叫大伙追上去,一回生二回熟,刚才的情况让他看到了曙光,让野人明白了以物换物,那么下次再来,完全可以继续换东西,相信次数多了,彼此熟悉后,那么事情就好办了。

    “呜呜呜……”他吹着石壎,努力想找到音准,奈何无法吹出如梅花三弄什么的名曲,只有古老而苍凉的呜呜声,很质朴,也宛如天籁。

    等回过神来,见商女等人都很安静,颇有些陶醉在聆听壎声,这让苏阳忽然觉得自己很有音乐细胞,此地处处是知音,此处也可以有掌声。

    随后见到玛祖,他把刚才的事情一说,老人也试了试石壎,然后微笑着摸了摸苏阳的头,说道:“你做的很好,以后都由你带队进入野人区。”

    顿了下,玛祖又说:“开墟的事情,我会与长老们,还有姜黎一起商量。”

    “那太好了。”苏阳兴奋的把玩着石壎,恨不了马上划出地基,然后就开盘贩卖期房,等收到预付款后,他就火速跑路……呃,这只是想想罢了。

第六十章 大肥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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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过神来,他连忙给玛祖演示了一下针线活,把几片树叶缝到了一起,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采集苎麻。

    等下午时采摘得也差不多了,他只要了茎皮,并没带上苗子回去种植,因为他觉得岩石部落会迁徙,就没必要在那附近开荒。

    趁着还有时间,又觉得这次不适合再与野人打交道,所以就提议去盐泉那里去查探一番,他主要是想找到确定建立墟市的位置。

    队伍前行,没过多久竟然见到一片低洼的湿地,而且还长满了芦苇,他绝对不会认错,这下可以编草席了,冬天也可以用。而且芦苇是很好的草料,牛很喜欢吃,一头牛每天的食量,大概在两背篓的草料,很是麻烦。有了这片芦苇,那就不是问题了。

    今天运气真的是不错了,他连忙让大家割了几大困带上。另外有一种植物与芦苇很相似,不过是长在山坡上,也是牛非常喜欢的食物,但是叶子很薄,收割时稍不注意就容易割伤皮肤。

    芦苇的叶子也算锋利,不过现在是秋季,叶子黄了就没威力了,青色时可以用来包粽子。

    他怎么感觉这地方就不错啊,有现成的苎麻山谷、芦苇湿地,可惜就是离岩石部落稍稍远了点。

    最开始他其实是想找一块平整的地方,但想到四面透风的,大家未必能一下就适应,而现在苏阳觉得可以找一个山坡,这样就有了一个缓冲。无论是敌人还是野兽要攻上来,他们都具有优势。

    当然具体还要根据地形而定,至于说建造房屋,他还是懂一些的,数学几何不是白学的,脑海中有梯形、三角形、长方体,这些概念足矣。他甚至可以烧出瓦片来,修上那么几间小青瓦,就可以讨媳妇生娃了。

    “玛祖,这里就是盐泉。”

    傍晚时他们总算是到了这里,中途没出什么意外,或是因为人数多了,竟然连猎物都没碰到,不过他延续了好运,竟然白捡到半拉蜂巢,估计之前有熊出没,白白便宜了他们。

    苏阳很想来一对奥尔良烤翅,刷点蜂蜜上去,味道贼好,怎奈没有翅膀给他烤啊,这时期的野鸡山鸡什么的都会飞,要抓捕得靠运气,这让他觉得是时候琢磨一下弓箭了,或许可以用麻绳什么的作为弓弦。

    又或是弄一些投掷武器,戴上斗笠,甩着藤条,他也可以当牛仔啊。

    赶紧摇了摇头,一步步的来吧,他一个人分身乏术,事有轻重缓急,先挑重要来搞定。

    出来混,迟早是要饿的,所以就先解决晚餐,今夜就在这里扎营,第一步当然是埋锅造饭了。蜂蜜还没动,这是野蜂巢,蜂蜜不多,得省着点吃。

    他也在等新鲜的肉食,帕布与春已经分别带着一个小队在附近狩猎去了,天黑前会回来,希望能有收获吧。

    这会他做好了防御措施,还是剥开蜂巢,这个巢整体应该是椭圆形,比篮球还大,一般筑在很高的树上,运气当真不错,里面还有幼蜂,同时也偶有一只大蜜蜂跑出来,只是可惜蜂王不在这里。明年或许可以试着养一些蜜蜂,他自己没养过,但见过别人养。

    毕竟他穿越前是畜牧局的,要买蜂蜜,直接到峰农那里当场刮蜂蜜,这样就不会买到假货,领导也喝得舒心,呃,这话暴露了他的人品,大丈夫能屈能伸。

    很快,他剥了一些幼蜂出来,有已经长了翅膀快要飞的,也有黄灿灿的幼虫,营养价值都很高。幼虫可以直接生吃,他见过别人吃,自己却不敢挑战。

    “融,快过来有肉吃了。”苏阳招手示意。

    融很快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见让他吃虫子,竟然一点都没怀疑。这让苏阳很是满意,莫非他领悟到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驭下之术,但仔细想想,好像对这话理解反了。

    反正融真的很给力,乖乖的张嘴吃下了幼虫,还不停的咀嚼,一脸的回味,要不是苏阳早就知道融天生自带浮夸演技,定然会忍不住试试。

    好东西要学会分享,随后他让大家都来尝尝鲜,就连玛祖也吃了,全都给了好评。

    “苏阳,你怎么不给我吃。”商女不乐意了,一只手把玩着猪牙匕首,有些委屈的看着他。

    苏阳打了个寒颤,最近他撩妹的本事精进得太快,还不能收发自如,就先不招惹商女了,连忙解释道:“那个不好吃,我这里还有好东西。”

    说着,赶忙把已经差不多长出形体的幼蜂给火炕了,也就是放在陶罐碎片上,用小火慢慢把陶片烧热,最后把幼蜂给炕得酥脆,营养价值不减,吃起来绝顶美味。

    “好香啊,要不要抹点油,我喜欢吃油。”

    “咱就别提吃油了。”苏阳赶紧的抓出两个幼蜂塞进商女嘴中,算是堵住了。

    他自己也吃,炕熟了吃起来就没压力了,就当作是花生米,要是还能来点小酒,那就是小康生活啊。

    等畅快的吃了一盘幼蜂,帕布的小队回来了,抓到两只兔子,还是活蹦乱跳的,这是之前抓出了经验。既然是活的,也没多少肉,便先放起来,带回部落养着,到了冬天这新鲜的肉食可就难寻了。

    没多久春也回来了,竟然猎杀了一头半大的野猪,也算是走了大运。

    苏阳心说,既然吃不了奥尔良烤翅,那就来一盆大肥扣肉。他是个行动派,马上让帕布用斧头把猪给砍成两半,他把五花肉、肘子、以及猪屁股肉给砍了下来,这三个地方算是猪身上最肥的了,也比较适合做成扣肉。

    现在不能算是扣肉了,因为即没有梅菜,也没有咸菜,无论是广式的梅菜扣肉,还是蜀地的咸味烧白肉,都无法烹饪出来,这两种菜的味道以及做法都差不多。

    苏阳也都吃过,并且很喜欢吃,单身汪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至少烹饪步骤他都很清楚,这时就弄一个改良版。

    他先刮掉大部分的猪毛,然后把斧头在火中烧烫了,直接贴在猪皮上,这样一来就把猪毛给烫没了,等洗干净皮子后就放进锅里煮,肉看起来变了颜色,也稍稍膨胀了一点,有个五六分熟就从锅中捞出来。

    然后他在肉上面抹上盐,以及蜂蜜,趁着肉还是烫的就要涂抹,这样容易入味。搞定后,商女已经把猪油给熬出来了,正好他把涂抹好的肉放进锅里炸了一下,再捞出来时已经变得金黄金黄的了,若是有酱油就好了,好在用蜂蜜也不错。

    肉的表层,最主要的是肉皮已经炸皱了,就不会那么油腻。随后他把肉给稍微切了切就放进了之前换回来的小号陶罐中,正好两个都用上,随即放进大的陶罐里面蒸。

    这两罐肉装完后还剩下不少,索性就烤好吃好了。

    还真别说,经过这么一处理,烤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蜜蜂特有味道、猪油的味道、盐味,肉味全都出来了,好吃到头皮发麻,人人都变得演技浮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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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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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崛起介绍:
现代小兽医苏阳重生到原始部落时期,成了母系氏族中的赔钱货,生活在女人们的阴影之下。但他坚信迟早有一天父系会到来,而他将在远古崛起称帝! 小众的原始部落风格小说,请大家多多支持!原始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原始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原始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