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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屋头有饭     原始崛起txt下载     原始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6章 小生命

    看见了,应该是一群斑嘴鸭,这是一种常见的野鸭子,根据季节不同,会有迁徙的习惯,但也有一些会长期留在一个地方生活。

    斑嘴鸭个头最大的也难以超过三斤,一般都在两斤左右,飞得不高也不快,可以驯养为家畜,羽毛的价值也比较高,没准可以加工一套身轻如燕的鸭绒服,再不济鸭毛的也行。

    赶紧回神,若是抓不到,想再多也没用,因为鸭子要迁徙,所以完全得靠运气,今天的机会实在难得。

    当野人们潜伏过去时,其余战士们也无法藏匿下去了,成与不成就在这一把。

    苏阳没有跑上前去,他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但真的很难扑到鸭子,还不如找机会捡漏,当即取下了弓箭,下一刻箭矢已经搭在弦上,像野鸭子这么大的目标,起飞又不快,应该能射到吧,也可以勉强完成弯弓射大鸭的仪式。

    牵一发而动全身,野人与战士们纷纷冲了出去,鸭群立时惊慌扑腾起来,就是这个时候,有野人成功扑到一只,也有战士用背篓、簸箕盖到鸭子,但更多的还是飞了起来。

    “咻!”苏阳手中的箭矢飞了出去,一次命中,或许是他的弓箭已经很厉害,也可能是运气来了,反正是射中了。

    “咻咻!”有两个弓箭手也出手了,纷纷偏了出去。

    苏阳此时反倒冷静无比,又快速射出一箭,偏了,连忙略微调整了一下,第三支箭矢再发,中了。

    骨箭旋转着飞出,一头射中了半空中的野鸭子,而战士们也终于射下了一只,其余已经飞高飞远了。

    “过来清点一下收获。”他的心情很不错,这次终于亲自狩猎成功了,可他明明有一颗近战士的心脏,但拥有的却是远距离射击天赋,实在有够坑人的。

    总共收获十只,射到了三只鸭子,抓到了六只活的,又不小心按死了一只,其中野人就抓到了三只。这六只中有四只母鸭子,这下赚到了,只是想要驯化,还有些困难,剪羽毛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没有剪刀啊。还好就这么几只鸭子,总有办法喂养。

    “回部落!”

    他今天真的是很高兴,如果能有蜂蜜就好了,可以弄烤鸭。不过人要知足,有鸭肉吃,就已经很幸福了。

    正确的拔毛方式,依旧是用开水浸泡,不过鸭与鸡不一样,鸡宰杀过后就可以拔毛,鸭子最好是等体温冷了之后,不然鸭皮容易发红。

    等把鸭毛一拔,顿时又瘦了一圈,接着把鸭子过了一下明火,烧掉细小的绒毛。

    该去内脏了,鸭子翻过来,屁股下面割上一刀,去掉脏东西。在下腹的位置开一个口子,伸手进去把内脏都给掏了出来,想了想,直接扔进了小红狼。虽然让红狼吃生肉,可能会激发出兽性,但总不至于把内脏煮过来喂养吧,以后只有靠他的驯化手段了,希望可以养出听话的猎狗。

    七只红狼争抢着内脏,立时咬得血肉模糊,传说在七这个数字对于狼狗来说,就相当于人类的九,都是数的极限。一胎生出七只红狼,其中很可能会出一头七星狼王,会是族群中战斗力最强悍的存在。

    他暂时没看出七只中哪一头更厉害,或许这就是个美丽的传说故事。

    摇了摇头,内脏真是浪费了,鸭肠与菌肝他都爱吃,现在只是懒得去处理,也没有调料去烹饪,明年应该想办法丰富一下了。

    四只鸭子,炖了两只,烤了两只,虽然没有蜂蜜可刷,但是果木还是能找到的,经过他的特殊手法按摩之后,开烤了,很是考验火候。当然鸭子可以卤过之后熏制成板鸭,能长时间储存,也是送礼的好东西。

    “你们看见了吗,要这样旋转着慢慢烤。”他打了个支架,把鸭子穿在上面,就跟烤爆米花似的旋转,没有植物油可刷,索性弄了点动物油脂化开抹在上面,以及带甜味的果汁,任性烤。

    鸭肉是否好吃,全靠外面这一层,他的口味比较大众,酸甜苦辣咸都可以吃,反过来如果长时间只吃一种口味,又会受不了。

    很快,鸭肉的香味开始散发出来,混合着果木的清香,杀伤力非常大,如今苏阳已经引领了部落中的潮流,吃的穿的用的,但凡是他出品,还没上市就已经引得大家追捧。

    “苏阳,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抓鸭子。”融抽动着鼻子,就是个吃货。但偏偏是这一代孩童中战斗力最强的,搞不好会成为第一勇士。

    “抓个毛啊,只能碰运气。”

    专心烤鸭,那边两个炖鸭子的陶罐中都放了点地精,估计就是人参,那股香味更是无敌。

    等鸭子烤好之后,他放在空陶罐中,叫了两个皮糙肉厚不怕烫的战士过来把烤鸭撕烂,争取每个人都能尝上一点,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扯下两个小翅,连中翅都不好贪墨。

    自己也就吃了小指头细的一根肉丝,已经很享受了,两个小翅让商女与小夏啃了,结果两女连带骨头一起咬碎吞下了肚,让苏阳心痛无比,有朝一日,他一定要过上啃全翅还能吐骨头的生活。

    “好吃,苏,多养点鸭子。”一个长老咀嚼着鸭屁股,被肥腻感击中了味蕾。

    玛祖吃了一块鸭脯肉,其实相当于吃了肥牛,甚至是羊肉,因为鸭脯肉能化腐朽为神奇,在现代已经被玩坏了。

    汤好了,他不要肉,给自己盛了大半竹筒的汤,又不露痕迹的把鸭腿舀给了玛母,他可不是有媳妇就忘了娘的人。之前就时常给偷偷母亲带食物,只是为了避嫌,所以在人前反而刻意没有特殊照顾。

    “好喝,还要。”小夏吧唧着嘴,似还没断奶的孩子,着实可爱。

    小夏的年龄其实与苏阳差不了多少,估计最多小个一岁,只是因为没有直立行走,又长得粉雕玉琢的,所以显得很小。

    还有就是他最近长个了,好吧,他其实真的没有太过在意身高这事,但这话谁信啊!

    族人们正吃得高兴,忽然一个大肚子的孕妇叫了起来,喊肚子不舒服,有下坠鼓胀感,原始人称为“起健了”,这是分娩前的征兆之一,恐怕就要生了。

    “快,把人抬到上面准备好的山洞去。”苏阳大声叫喊,但实际上他帮不了忙,长老们已经有条不紊的在指挥了,她们这些老人都生过很多孩子,经验丰富,知道该怎么处理,何况这个孕妇也不是头一胎。

    苏阳目送一行人离去,喃喃说道:“或者之前的占卜吉兆,指的是部落有小生命诞生吧!”

第107章 狗头金

    他虽然此刻插不上手,但已经提前做了准备,专门打扫了一个山洞出来,洞口磊上了石头,通风口比较小,里面铺了棕垫与芦苇,也准备了兽皮、火盆,陶罐等,还有清水。

    还好,一个多小时后,婴儿顺产了,皮肤黑不溜秋的,与现代婴儿那种红中带紫的肤色稍稍有些不同,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吧。

    在没有奶粉的时期,如果缺少母|乳,用米汤也能吊住婴儿的命。

    部落现在有超过百斤的谷种,加上箬笠那边,总共有两百多斤,每亩播个三斤种子就行了,反正地广人稀,这些谷种也只能播个七八十亩,产量估计会很低,毕竟这不是杂|交种子,且还是旱种。

    但如果现在婴儿有需要,他不介意浪费点稻谷去壳熬粥,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除了稻谷,此外还有葫芦种子、萝卜种子,以及野人们常吃的那种块茎。物产还是不够丰富啊,甚至可以说很贫瘠,这时期应该有燕麦、稷、栗、大豆等粮食,但限于地域环境,可能在这周边范围没有生长,好比稻谷就是箬笠他们从神龙氏带过来的。

    或许明年他真的需要出去一趟,去大部落看看,顺带在外面寻找合适的农作物。

    “苏,你可以给这孩子赐名吗?”一个战士找到他,也是昨天出生那男婴的父亲。

    既然别人如此给面子,他也就不推辞了,连润笔费都不要,爽快的回道:“就叫鸭蛋,昨天吃了鸭肉,以后我们岩石部落还会收获很多鸭蛋。”

    “鸭蛋,好名。”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说到鸭蛋,他马上去了鸭笼,六只野鸭子被一个大竹罩给关住了,这个竹罩就如放大版的南瓜,直径有两米多,上面开个一个脸盆大的洞,编织时留了很大的缝隙,能防止鸭子钻出来就可以了。

    因为鸭子数量少,暂时就先这么养着,很快他把四只母鸭分别抓到手中,进行摸蛋,如果近期鸭子会生蛋,靠手感就可以摸出来。虽说鸭子在冬天几乎不会下蛋,不过野鸭子就说不准了。

    “咦,还真有。”虽然只摸出了一只鸭子,可这完全是意外之喜了,当即在鸭腿处栓上麻线,往后特殊照顾。

    鸭子是不需要阉割的,因为生长速度已经够快了。这让他空有一身阉割本领,愣是找不到机会发挥。

    用过吃食后,昨天的原班人马再次出发了,之前帕布他们一共挖了五处陷阱,也该去看看了。

    其实有一种有伤天和的陷阱,但他考虑了很多次,最终还是没用出来。这个陷阱就是看似简单的大网,在飞鸟经过的路线上拉起大网,只要有飞禽经过就会中招,属于灭绝式的抓捕。

    如果只是一个部落小范围使用倒也没关系,可如果传播出去,那问题就严重了,所以他一直都没说出来,也不打算用了。

    “往乱部落的方向走!”他这话就定下了基调,今儿怕是赶不回来了。

    当然,之前挖的陷阱都要去查看,约莫半个小时后,到了第一处大坑,运气不好,这坑塌倒是塌了,却是被积雪压垮了,抓紧时间修复之后,继续赶路。

    林子里依旧有飞鸟在扑腾,只是个头太小,射杀了也没一口肉,索性就不管了。

    他仔细查看那些保持生长的植物,以及树上的果子,暂时没有收获,也急不来。

    可随着第二、三个陷阱也没有收获,他真的有些急了,陷阱首秀总不能颗粒无收吧。总结了一下失败的原因,第二个陷阱太结识了,第三个陷阱的诱导肉块被小动物或是飞禽给啄了去。

    但第四个陷阱又是怎么回事?战士们居然在砂土层挖掘陷阱,这肯定得塌啊,地方没选对。这一片靠近河流,富含河沙,连石头都是淡黄色的泡砂石,硬度比较小,很容易在上面留下痕迹。

    不远处的河流边上,常年都有黄色的细河沙,是被河水冲刷出来的,当然也有灰黑色稍微粗一些河沙,这个就在水底了。

    “走吧,只有去看最后一个陷阱了。”他算是体会到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感受了。

    “苏,石头,石头。”小夏忽然叫了起来,趴在地上扒开积雪,然后拿出一个婴儿脑袋大,黄灿灿坑坑洼洼的石块。

    苏阳立时眼睛都直了,小夏拿的难不成是传说中的狗头金?

    “快,给我看看。”

    一入手,这石头够沉的,他赶紧把上面的积雪与砂石给擦干净,虽说比刚才小了一圈,但颜色更纯正了,手感、形状、重量完全符合,多半就是狗头金。虽说他穿越那会,黄金的价格一跪再跪,但是耐不住黄金的价值高,普通人买条不到十克的项链都得斟酌很久。

    而他自己买了条千足金的手链,花掉半个月工资,悲剧的是到最后都没送出去。

    现在直接就入手一块如此大的狗头金,发了,大发了,天降祥瑞啊。

    “苏,这个烂石头有什么用吗?我们那天挖出来的。”帕布瓮声瓮气的问道。

    我靠,苏阳直接爆了粗口,这居然是挖出来的,那还等什么,赶紧的继续挖啊。当然,这想法冲动了,且不说现在是冬天,即便是春天来了,这附近多半也很难挖到狗头金了,完全是靠运气。

    “苏,夏有很多石头,石头好看。”小夏忽然指着狗头金说道。

    吞了吞口水,他难以置信的问道:“小夏,你是说有很多这种金灿灿的石头,颜色,要这种颜色的懂吗?”

    小夏猛点头,其它几个野人也叽里呱啦的说着话。苏阳已经能听懂很多野人语了,当即确认无误,野人世代收集狗头金,堆放起来,用于祭祀,如今已经能装满两个背篓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苏阳感觉直接被击中了,虽然他清楚黄金在原始社会就是鸡肋,因为黄金太软了,也太重了,不合适制成武器,更不可能当作货币用来交易,但他的观念实在难以扭转过来,黄金当然是多多益善。

    同时他大胆猜测,这附近很可能有金矿啊,不然何以能捡到这么多狗头金?

    ps:感谢五月份打赏最多的书友(道缘尘),投票最多的(雷锋大爷),以及各位打赏、投推荐票的书友们。我都有看,真心感谢每一位喜欢本书的亲。

第108章 游说兼并

    只要找到黄金矿脉,就能找到其它金属,但苏阳对冶炼这方面着实没什么研究,只能逐步整理记忆中的见闻,到时候来慢慢实践。

    这块狗头金被他私人收藏了,回头再考虑用来做什么,至少野人部落那边的存货,还得从长计议,需要找一个好点的借口才行。

    “帕布,以后你们见到这种石头,一定要带回部落。好了,我们去下一个陷阱。”紧了紧身上的豹皮,虽然穿着鞋子,但差不多已经在积雪中泡湿了,得赶紧烤烤火。

    天冷,大家就跑起来,等抵达最后一个陷阱,也是最后挖掘,熟练度最高的一个,终于有了收获,有点像是獐子,虽然还没挂,但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小是小了点,但好歹是新鲜肉食,只是这种兽类一看就知道肉的膻味比较重,还好他已经适应了,这种天气炖上一锅,绝顶享受。

    “弄上来,先放血。”这头獐子都快挂了,现在不放血,等到真的死了,肉就没那么好吃了。

    看着大家抢着喝獐子血,他唯有摇头,表示不会再喝生血了,受不了那味。

    随后,等他们快到乱部落时,都没遇到危险,也没见到凶猛的野兽,可能没到野兽猎食的高峰时间段,但反过来,他们想在这种天气狩猎,也就难上加难了。

    实在太冷了,赶紧跑到乱部落,立即有手拿长矛的战士出现在洞口,见是苏阳他们,又连忙热情的叫道:“快进来,你们怎么来了?”

    “等会再说,你们这边呢,没出什么事吧。”苏阳把斗笠取了下来,上面全是积雪。虽说这会外面没有下雪,但树上会掉雪下来。

    “有熊跑来这里,被我们赶跑了,大家都没事。”

    这几个战士在外洞职守,是轮换的,苏阳又说了几句,正要翻过石墙到里面去,却见姜黎已经带人出来了,许是听见了说话声。

    “苏,你来是有什么好事吗?”姜黎也很是热情,等她看见野人后直接惊呆了,这时刚才那几个战士也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也野人混在其中。

    “这是怎么回事?”姜黎难以置信,明明入冬前最后一次狩猎,都没有与野人有交集,当时那会都已经开始下雪了。怎么现在岩石的人都已经与野人组成队伍了呢。

    苏阳开口道:“这事说来话长,先进去吧,这天实在怪冷的。”

    等进去后,才发现乱部落的人基本都拥挤在中断,也就是高度不会超过一米四的洞穴中,因为暖和,在地上铺满了芦苇,还有一些棕皮、干草等,且又是人挤人的情况,完全属于熬时间,熬过冬天就好。乱部落尚且如此,天狼部落,以及这一片大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恐怕也是这般吧。

    “姜黎,还是到里面去吧,这儿人太多了。”这人呐,虽说是群居动物,可有时候也需要私人空间,再说在洞里煮东西吃,空气也不好。

    等到了里面的小山谷,总算是好多了,自有人清理地面,抱出柴火来点上,这里面那两个帐篷似的小屋也还能用,但肯定不如山洞里暖和,所以到了冬天就空着了。

    商女是地主,这时候接过了张罗的活,带着大家处理獐子,煮肉吃。当然一头獐子肯定不够,那就把乱部落储存的食物也拿出来,到时候所有人一起进食。

    而苏阳从背篓里拿出一个蒲团,大马金刀坐在上面,讲究啊,硬是玩出了得道高僧的派头,主要是为了屁股不冷,外面到处是积雪,都找不到地儿入座歇息。

    “苏,她们几个野人是怎么回事?”姜黎实在是想不通。

    苏阳也没有拐弯抹角,拉过小夏同坐一个蒲团,简单的把情况说明了一下,大意就是野人们需要他教一些东西,所以冬天小夏她们暂时住在岩石部落,也算是自己人了,只要能交流,总能有办法达成结盟,野人现在人数是不多,但绝对能与岩石部落联盟形成互补,就跟抱团取暖是一个道理。

    “你们呢,一直就在山洞,没有出去过吗?”

    姜黎摇了摇头,“乱部落成人少,今年有腊肉、咸鱼,还有盐,足够我们熬过去了。”

    不得不说,这是普遍的想法,也只有苏阳才会躺不住想出来走走,或许是不想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这不出来就捡到狗头金了。

    姜黎也问了些岩石的情况,两人愉快的闲聊着,就犹如两个酋长在会晤,他不太喜欢用酋长这个称呼,因为第一印象就会想到皮肤黝黑的印第安人,不是一个种族的。

    “今天来,一是顺道过来看看你们的情况;二呢是想问一下,你们迁徙后的房屋划分有什么要求没有?”当初这事一直说得比较含糊,包括分配权等等,都推迟到开春后再谈。

    但现在苏阳觉得还是提前通通气为好,他也方便提前模拟一下,整出设计图,到时候直接就可以开工,争取早点入住新居所,这样才不会耽误播种赶墟等。

    除了部落的建设,当然还有墟市,会牵扯出一大堆的事,可以预见,明年或许就不会那么太平了,这附近所有的部落,都被他视为了自己的东西,只有拿下后组成大联盟,才有资格与九黎、牛头等超大部落平等的对话。

    想这些或许有些太远了,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慢慢来吧。

    “房屋的事,安全最重要。”这就是姜黎的要求,也是最核心的。

    苏阳点头,肯定会保证安全,不然他自己也不敢住啊,原始人们都敢于拼命,对于死亡也没有那么恐惧,偏生是他这个现代人灵魂,估计是族人中最为惜命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向天再借五百年。

    “我有个想法,你们干脆并入岩石得了,你成为岩石第六位长老,有权利从乱部落族人中挑选继承者。以后你们就是九黎氏的身份,只要你点头,制陶、煮盐、养殖等等,这都不是事,往后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伐木累。”

    小部落兼并成大部落,这一步迟早是要走的,与其到时候住在一起闹矛盾,不如现在就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能说服姜黎,然后去说服箬笠,那岩石可就碉堡了,即有九黎的人,又有神龙氏的人,简直不要太叼啊!

第109章 捡熊

    苏阳一直都想开这个口,却又一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因为兼并之后就会融合,最终只剩下一个部落。

    可这一步也是必然的,乱与芒部落的人口基数太小了,实在无法形成部落联盟的规格,反而会造成很多麻烦。

    “并入岩石?”姜黎陷入了沉思,她是乱部落唯一的长老,而她的决定将影响乱部落的未来。

    苏阳想了想,又说道:“也不算是并入了岩石,我们现在是部落联盟,乱与岩石都不存在了,以后将是一个新的部落,也会重新起一个称呼。”

    “不叫岩石了?”姜黎眼神一亮。

    “对,不叫岩石,具体叫什么,到时候由长老们商量着来,你就是第六位长老。”他用了心里暗示的方法,就当姜黎已经同意兼并了。

    姜黎问道:“并入后,食物分配呢?”

    “一视同仁,也就是乱与岩石都一样。现在岩石的分配权在我的手中,你总该可以信任我吧。”所谓人的名树的影,他在外面的印象分那是极高。

    现在等若是把部落倒退拆分成氏族,然后再合并成部落,好处就是能在短时间内壮大,坏处就是在融合过程中会产生矛盾,不过他相信可以处理好。

    姜黎点点头,“我个人同意合并,还要问一下族人们。”

    “那就没问题了。”苏阳开始大谈特谈岩石现在的情况,养了兔子、鸭子,盐就不用多说,仅是制陶就足以让姜黎心动,还有大量的编织物,并且开春后就会开始种植稻谷、开墟市,可以预见明年将会迎来飞快发展。

    他涂抹纷飞的对姜黎进行了洗脑式的演说,然后饱吃了一顿,晚上就住这儿了。

    “商女,你说以后部落叫什么名儿好呢?”他与商女睡在其中一个木棒屋子中,另外一间睡着几个野人。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想回九黎去。”商女始终没有忘记回自己的部落。

    对于这点,苏阳也很无奈,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女会淡了回去的心思吧。

    关于新的部落名字,他也没想好,但必须要想几个作为参考,让长老们选中他喜欢的称呼,可是应该叫什么好呢,太拗口了不行,太难理解了不行,难听也不行……

    “有饭氏!”这名好像不错,玩笑了,外面的原始人不知道饭是什么意思。还有时间慢慢想,睡觉了。

    翌日醒来后,就招呼姜黎准备食物,典型的破坏规矩,但他留下了两个战士教导乱部落挖掘陷阱,就在里面的小山谷先实践,学会后就可以出去挖了。

    为了防止相互之间中招,严禁在陷阱下面插尖刺,也不能在经常行走的道路附近挖掘。这样一来,就算谁掉下去了,同行的战士也可以帮忙拉上来,最多就是摔伤罢了。

    “苏阳,你们还要去哪里?”

    “野人的夏部落。”他这是临时起意,天公作美,今儿暂时没有下雪,那么完全可以到野人部落去看看,他并不满足只谈下一个乱部落,如果可以,至少要把野人们拉进来结盟。

    结盟也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融合起来太困难了,绝非一朝一夕能做到,何况野人们培养小夏,这么多年来也一直独立,一时半会适应不了与其他部落共同居住的生活。

    “咻咻!”出来后他开弓七次,颗粒无收,不是偏了,就是慢了那么半拍。不过他也没有泄气,因为飞禽本来就不好射杀,这不是固定靶。

    终于遇到了大型一些食草动物,可远远的就跑开了,他们也追不上,积雪严重影响了速度,同时他们想要潜伏到猎物近前,也非常困难。

    一直沿着野人部落的方向出发,已经与小夏他们说好了,苏阳这边带了十四个人,算是控制在了野人们能接受的程度。

    “如果有机会,活捉一些小野猪回去。”这是他最为看重的家畜,也能让他的阉割手艺有发挥的地方。反倒是野鸡,他暂时不打算养,鸡不如鸭啊!

    养猪有一个很简单的窍门,只要给猪喂煮过的食物,就可以大大降低猪生病的概率,同样的,人也是如此。

    谁知猪没等来,却意外的遇到了一头正在冬眠的熊,这下反倒尴尬了。

    刚才是商女发现了树上的痕迹,判断可能是熊留下的,熊这种动物的领域意识也非常强,会在树上留下痕迹,以此警告同类踏进活动的领地,这点跟原始人的做法类似。

    熊在冬天会躲在树洞、岩石缝隙,或是大石头下面冬眠,并且熊很聪明,会把头朝向洞外,还会弄乱洞外留下痕迹,所选的地方少风向阳,很是隐蔽。

    但如果以为能在冬天去捡熊尸,那就大错特错了,熊的嗅觉与视力都非常好,如果察觉到危险,随时都可能醒来。

    “有熊!”华容嗅着鼻子,靠近后她也闻到味儿了。

    目测就在前面的某一块大石头下面,所以苏阳才会觉得尴尬,如果上前去猎杀吧,不一定打得过,若是就这么走了,又显得太怂了,好不容易遇到可以猎杀的目标,难道就这么一走了之?

    一头熊的肉食可是非常多的,那张熊皮的价值也非常高,再说现在不解决,以后还是可能在林子里遇到这头熊。

    “我先去看看。”春出声说道。

    苏阳也想碰碰运气,万一是大熊猫呢?又或是黑熊,那么完全可以过去捡熊了。

    春随后小心的潜伏了过来,没敢靠太近,以免突然把熊惊醒。没过多久回来后直摇头,指着苏阳的豹皮说:“是这种皮毛的大熊。”

    “难道是棕熊?”苏阳打了个寒颤,马上举起手示意大家撤退,拿不下啊。棕熊相当恐怖,雄性的体重能过千斤,又肥又壮又高大,一对爪子强劲有力,而且棕熊还能跑得起来。

    他们这十几个人,如果与棕熊发生冲突,很可能第一时间就会被冲散,会要人命的。

    “这地方先记下来,回头等集结了人手再来收拾它。”这不是场面话,只是不打没有把握的丈,对付正在冬眠的棕熊,或许可以利用陷阱,这事得从长计议了。

    长出了一口气,熊没捡到,差点把他吓到了,随后加快点速度,到了他不想再去的那个野人遗迹山洞。那地方确实是野人们早期的居住地,后来成了祭祀场所,再到后面就封住不用了。但这事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了,久到野人们无法用语言表达出年限。

第110章 花果山

    “走吧小夏,那里不用去,石刻我都已经记下了。”他是坚决不会在爬进再了,里面太吓人了。

    最终小夏并没有进去,因为除了她与苏阳,其余人只能在外面等着,这天气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

    已经进入野人们的领地范围,见到了被积雪所掩盖的盐泉,冬天是指望不上了,但明年还得开采盐矿,算一算其实人手是不够用的,除了想办法用物资换人口,此外就只有改良生产工具了。

    天真的太冷了,在经过一处崖壁的时候,赶紧去躲躲,同时也烧点柴火暖暖身子,带着一些木炭可用。

    “小夏,到你们那里还有多远?”他搓着双手,哈出雾气,已经有些扛不住了,果然是自讨苦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么远。”小夏双手比划着,说了等于白说。

    苏阳自己认路的本领还算不错,只是这白雪茫茫,瞬间没了方向感,只知道走啊走啊,过了一座座山,枯燥冰冷,想回去来不及,往前走又不知还有多久才到,这时候真的需要望梅止渴。

    “到了。”一个野人高兴的叫唤。

    “谁,快扶我一把。”苏阳差点扑倒,这是累的,毕竟身体还小。

    然后商女就背着他上路了,羡煞旁人,或许童养媳这个概念就此展开,连后世的帝王也屡屡中招。

    当走过一片密林之后,野人的居住地豁然出现在眼前,这竟然是一座有瀑布的山,怪石嶙峋,果木奇多,鸟语花香,这时节都开着一种小碗大的白色花朵,散发着阵阵茶花的香味。

    当得知野人居住山顶瀑布后面的山洞中时,苏阳实在忍不住爆了粗口,“我靠,怎么感觉像是到了花果山水帘洞啊!”

    众人脚下未停,跟着几个野人往上攀爬,苏阳那是四处张望,正在寻找传说中的灵石,也就是孕育出了孙大圣的那块补天石边角料,结果自然是没有发现,这世上有瀑布的地方多了去了,哪里有那么巧合,何况根本就没有孙大圣好不好。

    本来是找石头,结果发现了桃子树与梨子树,当然现在还不敢确定,因为叶子掉光了,仅凭树干也只能是猜测。但如果是真的呢,那么等到明年夏秋时,他就能上演一出“苏阳让梨”的好戏了,让族人们传唱出去,以后就没孔融什么事了。回头再忍痛砸一次缸,称一下猛犸象的重量……好吧,做人还是应该阳光一点,好歹给后人留点成名的机会不是。

    “呜呜呜!”野人嚎叫起来,提醒族人们有人来了。

    这种呜呜的音节能表达出好几种不同的情绪,苏阳已经能分辨出来,现在这种是表示友好。

    他们顺着往上走,中间有一条小溪流,水源是从上面瀑布流下来的,现在也还没有断流,只是水变得很小了。

    转眼到了山上,已经聚集了很多野人,其中领头的那个最为壮实,战斗力也很恐怖,上次这位大野人来岩石时就已经显露出来了,但大野人不是首领,仅仅只是狩猎时的带头人,在野人部落地位最高的只有小野人,小夏也是唯一脸庞上没有伤疤的野人。

    “呜啦呜啦!”苏阳先声夺人,然后用野人语说道:“作为岩石部落的我,今天没有恶意的到来,是为了尽快搞清楚石刻,帮助这样迷途中的你们和她,小夏。”好吧,这野人的语法着实怪异,不过适应过后,也说得蛮爽的,证明他颇有语言天赋,若早知如此,当初读书时英语又何必那么烂呢。

    结果他说了这么多,大野人只是一声咆哮就表达了可以到来,不欢迎也不排斥。

    但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了,苏阳连忙叫队伍跟着野人,他们绕过了水流很小的瀑布,这个瀑布不算高,下面的水塘也不大,绕过之后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洞穴,本以为会很潮湿,其实不然。

    瀑布的水流也很奇怪,仿佛是从山腹中涌到了山顶冒出来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水源,冬天都没断流。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冲刷出那么多的狗头金吧,他才不会说是为了黄金而来,这只是顺带。

    野人不出所料,过的是群居生活,甚至之前还是真正的茹毛饮血,而现在多了三个陶,洞里也点燃了火堆,这还得归功于苏阳,是他间接点燃了野人的文明之火。

    甚至他在这里见到了芦苇,很有可能也是模仿他们采集的,除此之外,物资方面,有很多果子,但其中一些已经发霉了;有块茎,混合着泥土堆放在一起,其中一些也开始腐烂甚至发芽。再有,他看见了两头死去的野兽,就这么放在石台上,同样散发着变质的腐烂味道,这生活条件,真的太过艰苦。

    但是野人确实有两大背篓的狗头金,就堆放在一个石台上面,还有很多奇奇怪怪天然的石料,打磨过的石器也不少,在这里他还见到了很多的骨器,用野兽的骨头打造,比外面部落的要更精良,品种也更多。

    还有一具明显是剑齿虎的骨架也保存完好,或许是一种象征吧!

    揭开了神秘面纱后,野人的文明与生活状况,几乎完全暴露在了他眼前,以及人口数量,比他猜测的要多好多,粗略数了数,已经有近百人了,多出来的四十多人,大部分是孩童与孕妇,以及几个老人。

    也就是说,有五十多个成年野人可以在外面活动,真算起来,比岩石部落的战士还要多。

    这个山洞的峭壁上也有很多石刻,他见到了一种特殊占卜之物,竟然是一种中指长的黑豆角,靠手扔出来,然后根据豆角的正反面来判断吉凶,这有点类似于周易占卜六爻雏形了,也可以说周易六十四卦源于八卦,而八卦只有三个爻。

    当然,占卜最开始应该是分阴阳,周易好像是用的梅花易数什么的,苏阳也是被动了解到一些皮毛,这还是因为经常被杀猪匠拉去喝酒,在酒桌上听到的皮毛信息。

    不过他现在记忆力强悍,如果找时间详细整理一下脑海中关于河图洛书、八卦、天干地支、堪舆什么的资料,没准能弄出一个残缺版的占卜算命脉络。

    也可以说占卜这些就是迷信,但起源确实是从原始部落开始,原始人寻找的这些居住地,每一个都能算是藏风聚气之地,符合风水堪舆理论。

    摇了摇头,再想下去就真的要迷信了,但其实可以用在新部落的建设上面,醉了,要醉了,赶紧打住。

    可突然,小夏抓起三个黑豆角的壳,已经破成两半,算是半个豆角那种,然后小夏嘴里念着奇特的话语,把豆角往石台上一扔,三个豆角都是正面朝上,挺巧的。

    “大吉!”小夏嘴里冒出了部落语,这是跟玛祖学到的占卜发音。

    苏阳心说,别搞得这么神秘好不好,扔个豆角,烧烧兽骨,他分分钟就可以学会,至于说是吉是凶,还不是占卜者随便说。

    但如果占卜出来是大吉,也不妨信一信,他这是典型的信好不信坏。占卜到吉祥,他就是天命所归,本该如此;占卜到凶兆,他就自己洗脑认为是迷信,别当真。

    “呜呜呜!”至少这时野人们信了,认为苏阳他们到来是大吉之兆,马上改变态度,热情了起来。

第111章 皂角

    “巫!”小夏指着豆角,又指了指竹筒。

    苏阳理解为巫会占卜,这个是正常的,至于说占卜结果的公正性以及准确度,那就难以分清楚了,信则灵,不信则无。

    反倒是这个黑豆角,等等,怎么看着像是皂角呢?

    我靠,不会这么灵验吧?这才刚占卜出大吉,转眼他就找到皂角了,不科学啊!

    “小夏,这种豆角还有吗?”简单的交流已经不是问题了,即便双方有时候听不懂,连蒙带猜也能理解个大概。

    “有,还有呢。”小夏说着就转身跑角落里抓出了一大把。

    苏阳顿时激动了,是不是皂角,试过就知道了,他之前虽然没有见过实物,可是早年洗头甚至是洗衣服就是用的这个东东,对那股子气味很熟悉。

    而且对于怎么处理豆子,倒是有经验,无论是大豆、雪豆、红豆、绿豆等等,若是想用来煮着吃或是用来烧肉吃,都需要经过提前浸泡。

    此时,他就用把豆角放进了陶罐中,从瀑布那里接上水,不泡不行,这豆角很硬,已经晾干了。

    但也不能这么干等着,“帕布,给我砸烂。”

    当即帕布老实执行了他的命令,用斧背敲扁了几个豆角,最终又用尖石头戳,弄了个稀烂。

    还没等苏阳上前去闻,华容就已经叫道:“好闻,我闻着舒服,这个豆角是可以吃的吗?”

    “这个,好像不能吧!”他实在无法把洗发水与吃食联系到一起,但是吃一点应该没关系吧,就当洗个胃,玩笑了,皂角好像也算是中药,具体他不清楚,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吃了。

    这个味已经可以确定,发了真的发了,终于可以洗个头了,还可以把皂角洗发水拿到墟市上去贩卖,顺便抢注个商标,就叫苏菲,你值得拥有。

    他实在迫不及待,把刚刚泡在陶罐里的豆角又捞了出来,连带剩余的几捧豆角一起给砸了,野人他不好指挥,但是带领的战士们却没问题。

    一时间,他们这群人便砰砰砰地砸起皂角来,他反复嘱咐吃不得只能闻,最终还是发现华容有偷尝,这应该不会闹肚子吧。

    野人们不解的看着,倒也没有干涉,这大冷天的,都卷缩着取暖,但也有一小撮野人被香味所吸引。一起过来的,除了小夏之外的那四个野人也是全程都跟着,甚至还帮忙砸,这算是苏阳的功劳了,短时间内做到了初步同化。但这完全归功于他的个人魅力,无法大范围复制。

    等砸好之后,他把这些皂角纤维全刮进了陶罐中,捣鼓均匀,跟着拿出一个筲箕,形状有点似龟壳,是用细竹条编织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沥米,也就是把煮过的米饭过滤出来留在筲箕中,米汤自然就漏下去了。

    现在用来过滤皂角正好合适,至少可以把里面的纤维留下,但在过滤前,他忽然又改变了想法,直接把陶罐加热开煮,等到皂角水开始冒气泡后就停了下来,水差不多快沸腾了。

    慢慢等到冷却后在来过滤,反正冬天冷得快,最后就得到了琥珀色的皂角水,闻起来就是那个味,这是用来洗头,所以无需有顾虑。

    “苏阳,你弄这个到底干什么的?”商女蹲在一边,心想不能吃,煮来干嘛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大家用陶罐烧水,记得要清水。”

    他卖了个关子,主要是说破了之后怕被嘘,他这是要直播怎么洗头啊,溜溜溜!

    戴着的斗笠早就取下了,但头上还戴着一个类似光头强的那种地主狗皮帽,摘掉之后,一头乱发不忍直视,若非天气冷,早就痒的不行了。

    “大家看好了,我要开始了。”

    豹子皮先脱下,主要是手伸不出来,弄湿了也不好。换了身短衣短袖,用了三个陶,等水温兑好之后,开洗了,先把头发弄湿,然后先抹上一点煮好的皂角水,顿时清香味继续弥漫看来,至于说泡沫乱飞的场面,这个真没有,可能浓度不够吧,也可能头发太乱了,都抹不开。

    苏阳不停地抓挠着头皮,爽翻了,跟着把头发清洗了一下,水挤一挤,再次舀了皂角水抹在头上,这一次就有泡沫了。

    就这样他直播单独洗头的正确方式,可完了后头上倒是清爽了,却冷得不行,没有热吹风啊,这么关键的事都给忘了,赶紧披上豹皮去烤火。

    “大家都明白了吧,这个是用来洗头的,还可以用来洗澡,洗任何东西。”

    他能预估皂角水肯定会流行起来,这是人类的天性,即便也野兽都知道梳理自己的皮毛。事实也是如此,当即商女就要求洗头,小夏也是蠢蠢欲动,咕咕的着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

    苏阳一笑,再次用陶罐煮热水,然后指导两女怎么洗头,本来是可以用仰躺着洗头的方式,可那个太高级了,还是等他往后先体验一下再说吧,没准可以培养出几个洗头妹,这也算是一门手艺了。

    “好好好。”商女坐在火堆旁,一边用手指梳理着洗过的长发,润顺飘逸清爽,让人心情愉悦。

    小夏甩着头,飞溅出小水珠,故意把头发浓发,然后又用手抓一抓就好了,自己玩着头发呢。

    这让苏阳觉得可以打磨梳子了,以前不用,是因为头发根本就梳不动,现在这不是有了皂角吗,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往后部落走出去的都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档次立马就不同了。

    实打实的效果出来了,大家都坐不住了,有不怕死的,直接用冷水就开洗,因为水温太低,皂角都抹不开,结果当白洗了,冻得直哆嗦,倒把苏阳给吓到了,别洗出了安全事故,影响他创立部落国际洗发水品牌啊!

    “大吉!”小夏甜甜的念道。

    “树上的皂角还有多少?”他搞不清皂角成熟的季节,绝对不是冬天,但这才刚入冬不是很久,树上肯定留下了不少。

    “很多很多。”小夏伸手指着一个方向,在那里有一片皂角树。

    苏阳双眼放光,念叨着要发,这下有了皂角之后,之前采摘的山茶籽就可以全部用来榨油了,只需要拿出一点混合进皂角水中就行,洗头效果应该会更好。另外还有煮皂角水的火候温度,也要多试几次,争取达到最佳效果。

    “给大家一个任务,明天去把树上的皂角全部采摘回来。”他兴奋地搓着手,然后让小夏再占卜一次,算算明日的运势如何。好吧,接连几次立竿见影的大吉大利,让他都变得有些迷信起来了。

第112章 拒马

    再次占卜,然而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只得出一个中等卦象,倒也能勉强接受,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才是王道。

    天色暗淡下来,野人有三个陶,他带了十个陶过来,他与十四个战士以及商女的标配就是八个陶,四个野人两个陶,小夏随他吃。

    幸好来之前有先见之明,在乱部落借了些盐、腊肉还有咸鱼,不然就这边的腐食,他真的无福消受。

    食物还要煮上好一会,他又忍不住把玩那块狗头金,越看越喜欢。黄金的密度是水的十九倍还多,一瓶矿泉水的重量粗略算一斤重,也就是说同体积矿泉水瓶大的一块黄金,重达十九斤多,所以黄金真的太重了,如果打造一柄纯金的双刃战斧,狼牙棒什么的,只能当摆设。况且黄金太软了,很容易折断变形。而铜的密度不到水的九倍,相比黄金来说,轻便了不止一倍。

    “野人大哥,你叫什么?”苏阳递了个陶罐过去,里面炖了腊肉。眼前这位大野人很是恐怖,不会弱于任何人。

    “布,夏布。”大野人有些惜字如金,其实是有些口吃,连野人自己的语言都说不好。

    “我叫苏阳,你可以叫我苏。等我走的时候会把这些陶留下,礼尚往来,你送我与猪,我赠你与陶。”他一阵瞎侃,好生秀了一把野人语,没准他能成为远古时期的语言大师。

    不得不说他很有交际能力,很快就摸准了大野人夏布的脾性,关系渐渐熟络了起来。他是有前科的,想妈祖她老人家一直想收服帕布而不可得,结果现在帕布成他的心腹。

    并且当野人们发现苏阳也能四肢着地奔跑时,明显能感觉到所有野人都变得热情了,甚至有野人主动与他说话交流。

    这就是行为上的同化,好比现在社会,大家都在撸啊撸,你却在闷头玩扫雷,肯定玩不到一块。

    “吼!”夏布一声大吼,竟然亲自教导苏阳正确的发力方式,还没别说,让他有一种茅厕顿开的感觉,扑起来时爆发力更强了,他学习野人本来就是为了增强战斗力,走的是奇招。

    “厉害!”苏阳翘起了大拇指夸赞,让夏布很是高兴。

    夏布因为天生口吃,虽然战力破表,但与族人们有些疏远,平时的交流很少,现在遇到苏阳这个话痨,又能感受到苏阳发自内心的夸赞,顿时觉得苏阳这人很不错,难怪能头戴角饰,指挥成年战士。

    天黑了,夏布喜欢上了腊肉,相当于吃了盐之后,身体更有力量。

    苏阳没有乘机谈联盟的事,一回生二回熟,机会总会来的。翌日大家一起出动,前去采摘皂角,收获大大的,整整装满了五大背篓,跑了三趟才运回山洞,若非错过了季节,还能采摘更多。

    “这下洗头发不用发愁了。”

    他只带走一半,剩下的送给野人们了,也没好意思谈狗头金的事,好在小夏懂他,做主送了他几块,超过百斤了。

    “夏布,不如我们联合去猎熊。”他把发现有棕熊冬眠的事说了,也表明外面这一片,除了野人,都属于岩石联盟,这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大家就是朋友了,理应相互帮忙。

    “猎熊?”夏布没有马上点头。

    苏阳立即一阵神吹,只要这次野人答应一起猎熊,等到开春,他便赠送野人们食盐,趁机灌输交易的概念,这本来就是文明的进步,通过交易来促进部落之间的发展。

    “我再召集二十人,你们出四十人,合计八十人前去猎熊。”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底气十足,人多力量大啊。

    好说歹说,终于让野人们答应了,同时还有意外之喜,野人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群,要求他这边出人一起去猎杀。

    “完全没问题。”苏阳正想要野猪呢,就算野人不提,他也会找机会去抓。

    只是现在还不能马上出发,他不想任何一个人战死,并且还要尽量降低受伤的概率,所以需要准备点东西。

    苏阳想到了“拒马”,是一种木制的可以移动的障碍物,用来阻止和迟滞敌人军马的行动,并可杀伤敌人。形状就是人字架,往外面的方向插上了长矛,位置刚好抵在要害处。也可以把人字性木棒削尖,反正就是敌人高速撞上来就得怒跪。

    这东西利用了三角原理,取材方便,直接用木头就可以,捆绑用绳索,制作简单,作用极大。

    他之前考虑修建部落时,就已经想到过拒马,虽然不太可能用拒马把部落整个包围了,但用在道路上完全可行,能够有效的阻止敌人发起冲锋,无论是人或是野兽来,面对拒马都只能放慢脚步。

    而现在用来对付棕熊,也是一种尝试,不过阻止棕熊不是目的,是手段。最终他是想把棕熊引入陷阱之中,只要掉进坑里,那还不就是任人宰割了。

    他是个行动派,当即就把帕布他们的投矛拿了过来,对于这些投掷的木矛,用的时间长了,淘汰下来还可以作为栈子来用,比如种植葫芦,可以在苗子旁边插一根木棒,让藤条蔓延上去,更好的进行光合作用,同时葫芦挂在空中生长,也可以防止在生长过程中坏掉。

    现在可以用来制作拒马的模型,他这个模型是人与入字的合体,两边都有矛头,中间用一根木头连接,底部也用木棒给绑成了三角形,简直完美。

    “看见这个东西了吗,叫拒熊,是我观日月星辰,四季变化,飞禽走兽,苦思冥想了几个月才琢磨出来的。”好吧,其实又是一次成功的高仿山寨货,其实他也想要原创,可是无论想到什么,但凡能做的,都可以找到借鉴物,穿越者的悲哀啊。

    当即大家一起动手,有着帕布手中的盘古斧,砍树就变得容易了,没多长时间就弄出了一个长十几米,高两米四左右的据熊,很是沉重,看起来颇为狰狞,加上利用了三角原理,即便是几头棕熊来了,也无法掀翻。

    “苏阳,你是怎么想到的,如果九黎有了这种拒熊,就会更安全了。”商女双眼放光,看出了这东西的好处。

    这让他一愣,可不能资敌啊,九黎部落对于他来说,其实是假象的敌人,“等等,我改变主意了,这东西不叫拒熊,改为拒马了。”

    “为什么啊。”商女表示不解。

    “因为我想把岩石联盟,改为叫有熊氏。如果这东西叫拒熊,这不是自己抗拒自己吗,不好,所以叫拒马。”苏阳认真纠正道。他之前纠结于部落的新名字,现在倒是想通了,按照原始人的习惯,即便是人名都可以有很多个,他现在改成叫有熊氏,以后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称呼。

第113章 惊险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熊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句话大意是说,山寨了就相当于学习了,不能与旁人说起呼!某天,有熊从远方来,看似危险,但其实应该高兴啊,有肉吃了。别人不知道他的创意是高仿山寨,不就把他当成君子了吗?

    “拒马,马是什么?”商女表示不解。

    这话还真把他给问住了,不敢说其它地方,至少在这一片还没有马这个概念,他也至今没有见过野马,只好回道:“马就是指能快速奔跑的人或是野兽,嗯,女人。”

    商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觉得她自己也算是马,她背着苏阳都可以跑得很快。

    称呼就先这么定下了,至于说为什么叫有熊氏,他也是纠结了好久,但现在部落里养着一头熊,战士们外出还看到了两头疑似大熊猫的熊,这次出门又碰到一头正在冬眠的熊,合该他与熊有缘啊。

    继续打造拒马,一个显然是不够的,这东西以后也能用得着,当然是多多益善。

    又过了一天,苏阳已经把猎熊方案想好了,分为三步走,至于是否能成功,真的就只有看老天是否赏口饭吃了。

    乱部落的人已经来了,被他从温暖的山洞叫出来,要说大家还兴致勃勃,那就是扯淡了。但必须要用到这些人去提前挖陷阱,这事昨天就交给春去负责了。

    他预计八十人去猎熊,其实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却又因为需要,所以就任性了。

    等到春他们把陷阱挖好,又赶来了野人部落,这边已经做好了七个拒马,能拉出百米防线,每五个战士抬一个拒马,这才缓缓往既定的地方而去,也由此可见拒马真的有些沉重。

    天公不作美,队伍出发后,天降白雪,给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今日他势要杀熊。

    “把拒马放在这里,用藤条绑起来。”

    距离棕熊冬眠五百米之外的林子里,苏阳带领大家摆下了百多米长的拒马,而拒马之间又用绳索藤条给绑了起来,唯独留了一个仅能让棕熊通过的缝隙,如果棕熊从这里跑出来,直接就会掉在事先挖好的陷阱中。

    这个办法应该没问题,可现在问题来了,如何去把棕熊引到陷阱里来,这事非野人们莫属了,倒不是说春他们跑得不够快,而是未必能从熊爪下逃生,野人们很灵活,更适合这种游击战术。

    或许苏阳是不想看到自己部落有人员伤亡吧,但这也是权衡利弊的结果,让大家做适合做的事情。

    “夏布,过会你带几个人就这样,这样,有问题吗?”如果野人们不同意,他也不可能强迫。

    “吼!”夏布回应了一声低吼,然后就带着野人出发了,只是没想到,春竟然也跟着一起去了,面对这个情况,苏阳表示很无奈,不过他相信夏布与春的能力。

    “其余人准备。”他明明有些恐惧,但却没有离开,毅然与战士们站在一起,力量本就源于恐惧,只要他战胜了内心,他就会变得很强大。

    却说春与夏布他们出发后,快速来到了前方大石头处,春之前就来过,直接找到棕熊冬眠的地方,取下背后的弓便是一箭,不巧射歪了,擦着棕熊而过,就当春准备补上一箭时,棕熊已经警觉醒来了。

    “昂!”熊吼声传出,下一刻只见棕色皮毛的大熊跑了出来,与之前春所说的颜色一致,庞大的熊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斤重,凶猛的冲了出来。

    “吼!”夏布不甘示弱,扬身怒吼,可是相比棕熊的身躯,他就不够看了。

    “快跑!”春长得瘦小精干,虽然现在吃食改善,但依旧没怎么长肉,根本就无法单挑棕熊,当即拔腿就跑,其他几个野人也跟着一起跑了。

    夏布紧握打磨好的石刺,另一只手中握着剑齿虎的长牙,他或许很想一战,却又在衡量之后,最终还是撤了。

    只是夏布已经慢了半拍,棕熊冲着他来了,而为了之前不打草惊蛇,陷阱被设在五百米之外,如今又是茫茫雪地,或许会有危险。

    “快啊!”春出声催促。

    棕熊距离夏布只差十几米远,前面穿着兽皮的夏布就如同一头半大的熊在奔跑,后面的棕熊穷追不舍,那阵仗很是吓人,要知道这时期的棕熊发起狂来,能轻松跑出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堪比汽车了,百米速度只需要几秒钟,一分钟就跑出上千米距离。并且棕熊的耐力极好,能把食草动物给跑死。

    好在,原始人的体质也非常强悍,天天在外面跑,百米进十秒,那都不是事。

    夏布又是其中的佼佼者,五百米的距离,哪怕受到雪天的影响,也不会超过一分钟就可以跑完。

    “吼!”一边跑,夏布还在不停的嘶吼挑衅,棕熊刚从冬眠中醒来,多少受到了一点影响,但已经是狂怒了,领域意识让它死命追赶夏布。

    时间一闪即逝,春已经与几个野人跑过了拒马缝隙,沿着搭在陷阱上两根木棒冲了过来,更前方一些,七十多号人分成了三组隐藏了起来,为了是不惊走棕熊。

    “快,夏布,再快一点。”苏阳在一棵大树后面探出头观看,见到夏布随时都可能被追上,让他也紧张得不行,只要夏布脚下稍稍这么一滑,就可能中招。

    也不知道是不是中了乌鸦嘴,又或是出行时占卜结果并非大吉,他心里刚这么一想,怎料夏布就真的脚滑了一下,顺势滚到了一边,溅起一片雪花。

    “糟糕了!”苏阳大惊,现在就算想救援也已经来不及,百多米长的拒马也成了他们的障碍,要么从那个缝隙跑过去,一次只能过去一人,要么就只有从边上绕过去,但是这么一绕,说不定夏布已经挂掉了。

    千钧一发之际,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双臂一抬,拉开了长弓,相隔六七十米远,他真的没有把握能射中移动中的棕熊,即便射到了,怕也无法造成多大的伤害,只希望能给夏布争取点时间。

    “咻!”箭矢带着他的祈祷飞速射了出去。

第114章 追下去

    “没射中!”苏阳略微调整又射了一箭,感觉好像中了,但又不敢肯定。

    夏布顺势一滚又跑了起来,几乎没受什么影响,只是方向出现了偏差,带着棕熊跑了个曲线,最后径直往计划好的地方来了。

    本该有惊无险,可还是出了意外,苏阳刚才射箭仿佛就是讯号,隐藏的战士们纷纷进入了战斗状态,让棕熊仿佛察觉到了什么,又或是不和谐的拒马太过狰狞,结果造成夏布倒是跑过来了,棕熊却停了下来。

    “现在该怎么办,没经验啊!”他有些犯难了,难不成绕了个大圈,最后还是得刺刀见红?

    “吼!”夏布扬身咆哮,抓起一个石头就扔了过去,继续挑衅。

    帕布也实在忍不住了,手一挥,带着十个战士走了出来,一个助跑就投掷出了木矛,相隔几十米,这准头只能靠运气,但一次性十杆矛,还是差点伤到身躯庞大的棕熊。

    “剩下的人先别动。”苏阳连忙出声阻止其余人,他也用野人语说了一遍,让大家都能听懂。

    “昂!”棕熊直立起来,就像是坐在那里嘶鸣,宣告领地的归属权,见到木矛投掷过来,棕熊就挪动一下闪开,这情况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苏阳自己干脆大大方方的走了出去,也不开弓,只是叫道:“小夏,上猎物。”

    他的三步走计划,完成了第一步,结果第二步失手了,没有把棕熊引过来,只好上道具试试。

    这个道具就是野人们剩下的半头多野猪,肉食已经变质了,闻起来有腐烂味,但其实还能吃的,只要有香料就能压住臭味,若是制成酱肉、腊肉,或是卤肉,也可以蒙混过去。

    但是健康是自己的,明知是坏的肉,最好还是别吃了,或是少吃吧。

    这头野猪被抬了出来,跟着上来十个野人直接开吃。苏阳叫帕布带着投矛手离开,与棕熊拉开更远的距离。

    “昂!”棕熊变得更加狂暴了,腐食对于人类来说是臭味,可对于很多野兽来说,这味是香的,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尤其棕熊的嗅觉发达,见到有人在它的领地里进食,渐渐有些按捺不住了。

    棕熊之所以冬眠,就是因为冬季食物不足,如果能找到吃食,它根本没必要睡大觉,消耗脂肪。

    野人们可不是假装,是真的在大口进食。这时候苏阳有耐心了,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让大家一拥而上,或是放弃猎熊,反正还可以去猎猪。

    “轰!”棕熊跑动起来去撞拒马,它很聪明,知道低下身躯去撞,就躲开了削成铅笔头的木尖。

    连接起来的拒马很稳固,根本就撞不动,苏阳选的这个地方也非常好,左边拒马延伸出去是一个往下的山坡,棕熊一旦下去要想冲上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而右边方向他在雪地里插了尖刺,棕熊无论怎么选,都会被限制住冲击性。

    但他依旧没有小看棕熊,这是能与剑齿虎搏斗一番的猛兽,能赶走狼群,跑死食草动物,在没有倒下之前,谁都不能小瞧了棕熊的战斗力。

    “吼吼吼。”夏布嘶吼着跑上了搭在陷阱上的两根树干,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树干左右两边就是积雪了,掩盖住了陷阱,这或许有些画蛇添足,但想要引诱棕熊上当,就得逼真。

    昂呜!棕熊终于又跑了起来,直接冲过了拒马之间的缝隙,对夏布发起了冲锋。

    “准备,夏布退后。”苏阳一声大吼,左边两边猛然间各窜出十个人,这是乱部落支援过的战士,几乎把成年人给掏空了。

    这些人纷纷扑到了前方地上,从雪地里抓出一根绳索,连接到了陷阱上面的两根树干。

    就在这时,棕熊已经跑到了树干上面,聪明的没有去踩积雪,它本来就会爬树,顺着树干跑过来完全没问题,就在时候,左边两边战士猛地拉起了绳索,瞬间两根树干就叉开了,棕熊慌忙之下只来得及抓住一根树干,爪子乱蹬把陷阱弄塌了。

    好家伙,这个陷阱超级大,长宽都超过了十米,也足够深,棕熊一旦掉下去,又被这么多人围攻,下场只有被杀。

    可是棕熊硬是抓住了树干,没有掉下去,看情形在给点时间,就可以顺着树干爬过来,简直让苏阳目瞪口呆,熊这种看起来笨拙的动物,居然这么难搞定。

    “战!”帕布不知道何时已经带着战士们冲了上来,野人们也蜂拥而出,几十人号围拢了过来,有用长矛捅的,有抱起石头砸的,就是不给棕熊爬到边上的机会。

    苏阳很冷静,叫喊着乱部落的人赶紧去拆拒马,很快就抬了一个拒马过来,这下更稳妥了,到最后用四个拒马把棕熊拦在了陷阱上方的树干上,而这时候棕熊已经是伤痕累累,但始终没有掉下陷阱。

    “大势已定!”苏阳总算是放心了,几乎没人受伤,自己摔倒的不算,他带出来这些人可以说完好无损的把棕熊给困住了,且随时可以把棕熊给弄死。

    但这时候苏阳发现这竟然是一头雌性棕熊,并且有可能怀有崽子,这是出于兽医的判断,也可能失误,但是这么近距离,雌雄他还是能分出来的。

    没想到仅仅只是一头雌熊就如此恐怖了,丛林真的太危险,他想回部落去,还是住山洞安全啊!

    “杀还是不杀?”答案其实已经注定,近八十号人冒着生命危险,在风雪中好不容易把熊困住了,岂能有放熊归洞的道理。

    可就在这时候夏布忽然大吼一声,伸手指向另一个方向叫道:“有熊!”

    “卧槽,不是吧!”苏阳有些蒙圈了,难道这片林子里还有熊?

    “是那两头熊。”帕布跟着叫道。

    苏阳连忙让战士把他举起,顺着所指的方向,只来得及看见有一个庞大的身躯一闪而过,应该是熊的模样,但无法分清是不是大熊猫。

    “分出五个满节的人随我追下去,剩下的搞定这头棕熊,可以喝血,不可以剥皮。”

    他当机立断,带着五十人便追了下去,或许是不想见到杀掉这头棕熊的场面吧。但这是原始时期,人不吃野兽,野兽便会吃人,他那点出于保护动物的后现代化理念,还是随风而散吧!

第115章 吃土的熊猫

    “如果真是大熊猫,还猎杀吗?”苏阳发现自己又开始纠结了,这是现代与原始理念的冲突。在现代时熊猫是国宝,全世界都没多少只了,已经成了一种文化。

    而现在大熊猫对于原始人来说,仅仅只是可以猎杀的野兽,意味着危险与肉食。

    罢了,后人不是已经给出答案了吗,等到快灭绝了再来想办法保护吧,主要他没能力,也无法违背现在的生存法则。

    “先看看大熊猫是否有攻击性再说吧!”

    他跑得很快,就跟疯跑似的,主要是天冷啊,跑着比站着舒服,大家的情况也都差不多。

    速度快的,如夏布他们已经到前面去了,但突然夏布又折回了回来,说着听不懂的音节,在经过小夏间接翻译之后,苏阳总算理解了,是说要去猎杀野猪也是往那边走,这还是真是巧了。

    “苏,前面。”华容嗅到了气味,这天赋每每让苏阳感叹错给了人,不过嗅觉过于发达未必是好事,他是记忆力强大,已经很占便宜了,所以就不去嫉妒别人。

    有了华容咬定气味,雪地上也有痕迹,没过多久,他们还真的追上了,隔着有些距离,苏阳也至于看清,绝壁就是大熊猫没错,只是皮毛并非黑白两色,而是黑与淡黄色,除此之外,同样长得胖嘟嘟的,有黑眼圈,走起来也是内八字的方式。

    另外还有一点,他看见的熊猫要大一些,差不多与成年黑熊相当,正常的熊猫要小上一号。可能与生存的环境不同吧,现在也不叫大熊猫,之前有神龙氏的人说那边称为土熊,可能是因为颜色的关系吧。

    “大家都别冲动,先等等。”

    前面有一片竹林,这更加附合大熊猫的特征,只是按常理来说,熊猫现在应该是杂食性动物啊,跟其余的熊科没什么区别,怎么就吃上竹子了呢。莫非是因为大熊猫没有冬眠的习惯,冬天找不到东西吃,所以就渐渐养成了吃竹子的胃口?

    可是也不太对劲,前面大概是一片楠竹林,是大竹子,熊猫就算胃口好,也很难咬得动吧,爪子即便锋利也破不开啊。

    然而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他看见熊猫根本就没有吃竹子,而是在扒雪,等把积雪扒开后,又继续刨下面的土,还不时抓起来一块土往嘴里送。

    “不是吧,难道是我眼花了,原始时期的熊猫是吃土的?”苏阳揉了揉双眼,怎么都不敢相信,这是在是颠覆认识,莫非认错了,这不是大熊猫,而是近亲?

    就在这时,小夏忽然说道:“野猪,吃,吃。”

    “野猪吃熊猫,不会吧。”苏阳再次震惊,今儿是怎么了,难道没有睡醒,还是冻着了,脑袋不清醒?

    “不,不是,是吃,吃这。”小夏用手在地上刨了起来。

    这让他顿时理解到了,小夏是在说,野猪也在地里刨食,这个是正常的,可随后当他知道野猪同样在竹子底部刨东西吃时,终于反应过来,这哪里是刨土吃啊,而是在挖冬笋。

    他居然把这事给忘了,冬天也能挖竹笋,但之前都无法确定具体的日期,现在完全可以根据野猪与大熊猫来判断,在冬季任何一点口粮都很珍贵,有竹笋自然要挖。

    “走,去把那两头熊猫吓走。”

    最终他还是决定放它们走,但如果熊猫奋起反抗,那就只有刺刀见红了,他带着五十人,底气十足。

    “吼!”帕布与夏布,双布组合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之前那头棕熊他们打不过,眼前的熊猫就可以放手一搏了。当初野人围杀剑齿虎时,夏布正好在那段时间外出了,没赶上好时候,现在急需一场战斗,来确定在部落中的地位。

    “弓箭手、投矛手,先别冲动。”苏阳还真担心,直接就打出了真火。

    可他马上发现自己错了,他们这才刚冲出去,两个正在吃土,俄,是在挖竹笋的熊猫直接就跑了,跑得贼快,不过目测要比棕熊慢一半,但也能达到三十的时速,但真要跑下来,他们肯定能渐渐追上。

    只是他已经淡了猎杀熊猫的心思,连忙叫大家停住,来到竹林查看,果然他见到了竹笋壳,是黄颜色的,估计是因为没破土的原因,很快他顺着刨出了一个竹笋,长在似鞭子一样的竹根上,只有十几厘米长,圆乎乎的,比现代贩卖的萝卜要大一些,等把壳剥掉后,里面的笋肉还是挺大的,大概有一斤多重。

    野生的冬笋带壳超过三斤一个的都算是比较少见了,卖的时候也是带壳一起,比猪肉还要贵。

    这会挖的是大竹,类似于楠竹,根鞭有拇指粗,比较硬,大的老根甚至有手臂粗,无法当作鞭子来使用,若是换成另外一种只有中指大小的野竹,其根部大概无名指粗,很是发达,也比较软,当作鞭子打人很疼。

    那种野竹大约在三四月份才会长出竹笋,算是春笋了,等开春了再去找来挖。

    “你们看见这个了吗,土熊吃这个,野猪也吃这个,我们当然也可以吃,现在大家一起动手挖,顺着这种竹根刨土。”随后他自己就动手了,指导大家怎么挖竹笋,防止原始人毛手毛脚的,把竹子给挖死了,或是影响到来年的生长。

    同时,他准备挑选一些竹子进行移植,当然不是现在就移栽,但是需要提前断根,也就是切断竹鞭,所谓竹鞭就是竹子下面的茎,遍布在竹林下方,如果竹林长在靠近坡坎、悬崖的地方,竹鞭都能直接冒出来,暴露在空气中生长,青黄两色。

    移栽竹子的方法无非两种,一是截取竹鞭埋到其它地方,二是挖出带着根部的竹子进行栽种,不过要把竹子的上端给砍掉,以减少竹枝对营养的吸收。移栽的季节要么春季竹笋长出来前,要么选在秋季。

    只要土地中的水源充足,或者说不是太干燥,竹子都能移栽存活,最开始是长出一些比较小的新竹,之后长出的竹笋会越来越大,没几年就长成一片竹林了。

    竹子这东西浑身是宝,苏阳个人就极为钟爱竹子,所以准备在明年春季与秋季大规模的沿着河边种植,过上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生活,好吧,再次剽窃了苏家后人的诗句。

    回过神来,现在还是琢磨一下怎么吃笋吧,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116章 丰收

    最终挖了四背篓的竹笋,这还只是这一片,林子里有竹子的地方不少,岩石部落外面就能挖到竹笋。

    即便一时半会吃不完也得挖,错过了就没了,在冬天也方便储存,过了冬天又可以挖春笋吃。

    “咔嚓!”他拿起生竹笋咬了一口,咀嚼了一会又给吐了出来,到不是味道就那么难以下咽,而是怕消化不了。胃不好的人吃竹笋会打嗝,生吃起来有点涩,最好还是弄熟了吃。

    但是他吐了,野人们与战士们却吞得下去,就算商女也说好吃,让他有种大家在吃莲藕的错觉。

    “好吃。”夏布出声夸赞,喜欢上竹笋的味道。

    可是大雪天的生吃竹笋真的好吗?如果肚子痛什么的,可就不好了。

    赶紧地返回猎熊的地方,等他们到了后,发现熊已经被杀死了,留在这里的战士们嘴上身上都有血迹,若非知道是怎么回事,苏阳估计会被吓跑。

    他看了看熊的血盆大口,尖牙不算长,可是爪子就厉害了,如果给人这么来一下,不死也得重伤。

    “先抬走,回去在剥皮。”林子里始终不会安全,今天也特别冷,如果不去猎杀野猪群,那么现在就该分道扬镳了,可是苏阳真的想养一头母猪,没错,就是母猪。

    如果抓到公猪,最多留一头,其余全部宰杀,因为已经错过了阉割的时期,留之无用。

    至于母猪也不是越多越好,因为母猪的食量极大,也并不是那么好养,又没办法散养,只能关到圈里面。他其实想过圈出一个山头专门养猪,固定投食,待到猪长大后就进行收获。只是那样的话,就没办法阉割了,执念啊。

    棕熊抬走,拒马也抬走了,只要限制猪了野猪的机动性,那么就好整了,当然这只是理论,至于说挖陷阱什么的,就拉倒吧,没那么多时间,也没有必要。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快速奔跑,其实很多人都已经快扛不住了,他带出来的十几个人还好,有穿着鞋子,其余人包括野人们可都是光脚的啊,野人甚至还要用双手在雪地里奔跑,基本身上都湿了。

    苏阳也知道大家都在咬牙坚持,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明天说不定还会更冷,他是想今天一次搞定,然后就老死不相往来,好吧,这话太绝了,但恐怕冬天都难以再见了。

    “大家都在坚持一下,猎完野猪我亲自炖肉,敞开了吃,不限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用在现在也合适,他苏阳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名声在外,承诺过的事都办到了。

    半个小时候后,终于到了夏布说的地方,远远的华容就说闻到了翔的气味,商女解释说野猪喜欢把翔堆积在一起,估计因为如此味道就比较大。

    但是苏阳啥都没闻到,除了冷还是冷,他已经在流鼻涕了,额头好像也有点烫,脚步发虚,这是要跪了吗。

    “抬着拒马往前推进!”虽然身体累,但是心却是火热的,他喜欢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就如雄性动物的本能,要么为了配偶干架,要么为了当上首领而拼搏,同时也为了保护族人而洒血大地。

    “呜呜!”有野猪出现了,几个大公猪冲了出来,结果见势不妙,又突然往回跑了。

    “追,放下拒马,小猪不要杀。”计划不如变化,现在只有赤膊上阵了。

    苏阳也帮不上忙,索性自个爬到树上去,也防止出现意外,最终近八十人围杀猪群,还是让不少野猪跑掉了,但是收获也很喜人,抓到了六只小猪,猎杀了六头大猪。不过下次就别想这么好运了,猪群会离开这里,冬季很难追踪。

    野猪真的不好杀,身上那层泥就跟盔甲似的,并且公猪还经常在树干石头上摩擦,更加皮糙肉厚,但只要被捅了脖子,就只能倒下了,野人们倒是杀出了经验。

    六只小猪正好三草三牙,草猪就是母猪,而牙猪自然就是公猪。他只留一头公猪,其余两头尝试阉割,如果能活下来就养着,若是挂了,就吃掉。

    没有阉割的公猪光吃东西不怎么长肉,养着太费事,但又必须从小养上一头,在过程中进行驯养,用来配种。

    所有人都去了野人部落,那边距离要近一些,大家都快坚持不住了,等明早在出发回去。

    飞快赶路,总算在天黑前抵达,时间大约在傍晚六点过,其实还早。

    篝火点燃,大家赶紧烤火取暖,小猪被绑了起来,晚上不打算喂食,饿不死的。

    拒马被扔在林子里不要了,野人们也可以另外找时间去拿来使用,现在开始处理肉食,熊皮慢慢的被剥了下来,价值与之前那一张剑齿虎皮相当,他做主给小夏与商女各缝制一套熊皮衣服,剩下的归岩石,相当于三方瓜分。

    两对熊掌被砍了下来,他埋进雪里,作为私人之物,以前自然不可能吃过熊掌,最多就是来一盘熊掌豆腐,其实就是豆腐。

    琢磨着,可能熊的一对后掌不好吃,前掌才是好东西,等回了岩石在慢慢弄。

    其余熊肉,之前本来谈好了不少,现在还是分了,熊胆被取了出来,用一根绳索吊住,这可是好东西,却之不恭了。

    熊肉被分了三部分,野人要多分一些,苏阳让他们把肉埋在雪里,也好过放在干燥的洞穴,至少在雪中可以延长保质期。可惜没有多的盐,也无酱油,不然就可以腌制,或是熏成肉干。

    这头熊是雌雄,但并没有怀有崽子,让苏阳心中那点负担也没了,可以愉快的吃肉了。

    小猪归他,这个不分配,六只大野猪,一家两只,也没什么好争议的。之前的皂角拿了一些给乱部落,就当作是换盐,没办法他也只带了一点盐出来,反倒是乱部落现在的盐最多,就当是打土豪了。

    二十个陶罐都给煮上了,一百多号人围着等肉吃,两头野猪破开了肚子,取出了排骨与油脂,商女已经是熬油的高手,等到油化开后,帕布这边也把排骨给砍好了,放进陶罐里煮。

    另外,竹笋弄了小半背篓,被切成一坨坨的,用来烧排骨,这是个硬菜,也特别好吃。不过要事先把竹笋在热水中过一下,去掉苦味。

    新鲜的竹笋保存不了几天,可以泡在水里,每天换一次水,但也只能多延长两三天罢了。可以把竹笋破成两半,然后在沸水里面煮一下,埋在雪里冻起来,存放个一年半载都不是问题,当然开春后雪就化了,那时候春笋也快出来了。

    在雪里冷藏过的竹笋会比较偏软,不适合炒来吃了,但是用来炖汤什么的,味道依旧很鲜。

    他把这些办法详细告诉了野人们,同时会把这次乱部落带来的几个陶也一并送给野人,经过这次联合作战之后,双方的关系大有改善,苏阳觉得等开春后在来谈联盟,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第117章 九岁

    除了锅里炖的排骨,另外也弄了很多五花肉用来烤着吃,他既然说了今天晚上肉食管够,那就不能反悔。

    猪的肝脏给弄了个铁板烧,分来吃了,岩石与乱的战士们都已经提高了烹饪水平,现在也无需他亲自动手,只要差不多盯着卫生与火候就行。

    熊肉暂时没动,他估摸着一时半会的炖不好,烤着吃也太浪费,就先留着呢,反正猪肉这么多。

    今天大家都受冻了,野人拿出一种草分给大家咀嚼吃了,估计相当于感冒药,希望生病的人不要太多吧!

    排骨不用煮太烂,只要肉中没有带红就可以吃,所以煮了没多久,他就把竹笋放进了陶里,顿时汤都变得浓白了许多,原本该烧来吃,也就是汤水要差不多煮干,类似于焖肉,但现在有口热汤才是最好的选择。

    竹笋也没煮多久,苏阳就拍手道:“可以舀出来吃了,有勺子,也有竹筒,小心烫着。”

    规则按照岩石的来,采用人盯陶,每几个人分配一个陶,然后在内部自己分配。他先舀了口汤品尝,有一股久违了的清香味,虽然比不上蘑菇汤,可依旧让他能连着喝掉三大碗,胃里暖暖的,舒服。

    煮过的竹笋他也能吃下了,很有料的感觉,比较容易饱。竹笋搭配牛肉才是绝配,用泡菜炒竹笋也好吃,另外还有竹笋腊肉等等,有太多种吃法了,不会腻的。

    “竹子,好吃。”春很难得的对食物进行评价。

    “是竹笋。”苏阳纠正道,看着大家咀嚼竹笋,都说是美味,他这心里也很有满足感,其实不仅是原始时期,现代二十世纪的冬天照样缺乏蔬菜,有些地方顿顿吃大白菜,有些地方整个冬天都在吃同一种青菜,是因为蔬菜种类太少,大棚技术还没普及开来。

    很多人都说野菜好,去农家乐、风景区什么的必吃野菜,但如果天天吃野菜,那肯定也会跪的。

    苏阳不是农业专家,能做的只是用现代见识,多找些能吃的蔬菜,增加食物的同时也满足族人们的味蕾。

    吃了竹笋啃排骨,然后喝着汤吃烤肉,感觉寒气一扫而光,吃饱喝足后裹着兽皮就睡了,如果没记错,他九岁的生日应该就在这几天了,无法精准到哪一天,那么近期就吃好点,全当自己给自己过生日,是九岁,不是九千岁。

    但他的情况,也可以说是逆生长,因为在若干年后的现代时,他也才二十多岁呢。

    翌日醒来后,他拿出一根藤条,用的大概是编织藤椅那种,已经剥掉了皮,里面白色藤茎可以保存很多年不腐朽,让商女帮他打上了第九个节,代表他九岁了,明年冬天再打一个节,这根藤条就不用了,因为十这个数字就是满节,他自己理解为修满了节操,快要难保贞操了。

    他用积雪堆了一个九层的大蛋糕,许下了一个说出来了就不灵验的愿望,随后拿出陶罐,里面是他故意留下的肉汤,已经凝聚成了冻,看起来就跟果冻差不多,反过来扣在一块洗干净的石板上,洒了些萝卜粒,还真别说,看起来像是水果蛋糕了。

    “大家都过来吃蛋糕了,今天与民同乐。”

    这种肉汤冻吃起来味道很不错,就是容易拉肚子,反正拉不死人,没关系的。就当是在场所有人都参加了他的生日趴,见证了他即将崛起之路。

    “为了部落,出发!”这口号他总觉得有些违合,但气势还是有的。

    可是出发后,大家都冻得缩起了身子,就跟做贼似的扛着物资,快速在雪地里奔跑。

    小夏与四个野人也跟着一起走了,在没有解开石刻表达的含义之前,估计都会呆在岩石,再说现在与野人部落的关系也缓和了,那就更不是什么问题。

    实在太冷了,等到了乱部落之后,不得不留下来先休整了片刻,烤火取暖吃了东西后,再次出发,等回到岩石后,带出去的人有一半多都生病了,必须好好调养。

    不过这一趟外出也是值得的,收获比想象中要大很多,其它的先不谈,仅仅只是拒马这个东西,就能起到大作用,虽然因为拒马比较沉重,不方面长途携带,但在新部落建设期间,完全可以有效的抵御野兽以及敌人的袭击。

    只要有了缓冲的时间,相信以如今岩石联盟的人口,已经有底气面对危险。

    “苏阳,你做得很好。”玛祖前来探望,也是关心。

    回到部落后,他也倒下了,属于正常感冒,以他的身体素质,休息两天就好了。这次带了很多竹笋、皂角、熊肉,两头大野猪,六头小野猪……

    别说是冬季,就算是在平时,都可以算是大丰收了,也难怪玛祖会夸赞。

    苏阳自然敢居功至伟,不过做人要谦虚,“玛祖,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希望部落越来越强大。”

    “好,很好!”老人这一生或许做了很多不公平之事,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部落。

    “玛祖,我已经说服乱部落并入岩石……”他当即把之前与姜黎谈的情况说了出来,这已经是大事,合并部落不是他说了算。但在说之前,他就已经猜到了老人的反应。

    果然,玛祖显得很兴奋,“姜黎同意了,好,你做得太好了,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其她长老。”

    “玛祖先别急,姜黎有一个要求,以后岩石就不能叫岩石了,合并后的部落需要一个新的名字,我觉得叫有熊氏比较好。”他连忙一阵神吹,务必要用到有熊氏的称呼。

    “有熊氏?”老人并没有马上答应。

    苏阳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有办法促成,话锋一转,说道:“那六只小野猪我打算养起来,需要抽调一些人手专门负责。”

    “这个没有问题,你走了这几天,已经捡到鸭蛋了。”老人露出了笑容,从当初苏阳提出要养兔子,在到养鸭子,都很成功,给部落带来了好处,虽然只是一个鸭蛋,养的兔子也都还没宰杀,但是这些东西在冬季能保命。

    苏阳也笑了,那就没问题了,等他休息好就动手阉割小野猪,让族人们见识一下八级阉割术。

    ps:今天也是作者君的生日,已经是大叔了,大叔不姓苏,所以主角是大家的主角。祝所有人端午节快乐,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118章 蛋留下

    阉割实际上也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在行刑之前需要焚香沐浴,静坐沉思,让整个人处于空灵的状态,一睁眼似双目如电,一动手如电闪雷鸣,好吧,这些都是虚的,实际上仅需散一支烟,泡一杯茶即可。

    小猪一般在出生后二十多天时阉割,具体看小猪的长势。最迟拖到两个月阉割也是可行的,但拖得越久从养殖成本上来说就不划算了。

    阉割后小猪会进入疯长期,小猪正常六十天出栏贩卖给养殖户,但很多时候都喂养七八十天,因为小猪比生猪的单价更高。

    “把小野猪抓过来。”苏阳大马金刀的坐在石墩上,阉割用的指针刀已经准备好了,事先用沸水煮过,目的是消毒,这种消毒办法普遍用于兽类医疗。

    大猪一般抓耳朵与尾巴,因为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抓到,其余部位都无从下手,而抓小猪就是提后腿了,倒提在空中,让小猪无法动弹。

    帕布按他的要求把一头公猪抓了过来,苏阳熟练的接过手,把小猪平放在地上,一脚踩住猪头,一脚踩住猪腿,这个是有技巧的,类似于摔跤,把小猪前腿与一条后腿给卡住了,使其动弹不得。

    此时小猪的腹部暴露在他的眼前,这个就得靠经验了,下刀一定要精准,也不能被小猪嘶鸣的叫声影响了心境。

    “哧啦!”指针刀先是刺了进去,然后轻轻一拉,划出一个很小的口子,跟着他用手一挤,小猪蛋蛋就露了出来,抓住后割掉连接带,随手一抛,这颗蛋就扔进了陶罐中。接着又在旁边重复,割掉另外一个蛋,手术很成功。

    手起刀落,猪抬走,蛋留下!

    “再抓一头猪过来。”

    苏阳很满意手艺还没废掉,终于有用武之地了,阉割后的小猪不用治疗,自行可以慢慢愈合,从此雄风不再,只要安心长肉,等着出栏就可以了。

    第二头猪的阉割也比较成功,就是想喂养总共六头小猪,可就没那么简单了,首先就是辨识猪草的问题,应该说冬季割猪草是个大麻烦,且如果只是喂一些草料,猪也长不快啊。

    这事只能慢慢来,等到明年可以把谷子壳用来喂猪,另外想办法种植一些块茎吧。

    还有那头牛犊,等冬天过了就穿鼻绳,相比起猪来说,多养些牛恐怕帮助要更大一些,因为可以放牛,却无法放猪。

    小猪蛋蛋又称为“头刀菜”,对男人来说,很是滋补,没什么腥味,吃起来粉嘟嘟的,用米酒煮来吃更是回味无穷,同时可以治疗疝气。

    他自己只吃了一个,剩下三个分给帕布他们了,但凡吃过的都说好。

    两头阉割后的小猪竟然都活了下来,生命力出奇的顽强,当然也变得温顺了,已经打不过剩下的那头小公猪。养的鸭子也是六只,却有七只豺狗,差一点就是六六六了。

    “吱吱吱。”苏阳嘴里发出吱吱声,很快七只豺狗就跑了过来,这是一种条件反射,在给动物喂食或是抚摸的时候,固定发出某种声音,时间长了,就能形成声音发射。

    他不需要把豺狗训练成能握手、打滚的宠物,而是需要猎犬,或是能示警的家犬就足够了,驯化这件事有个过程,等到下一代小狗出声,又会好很多了。

    揉了揉小豺狗的头顶与胸口,同时对其中表现不好的两头进行小小的惩罚,直接打脸,时间一长,潜移默化之下,即便他殴打长大后的豺狗也都不是事儿。

    几天后,气温又下降了一些,差不多已经是最冷的时候,完全不想出去的感觉。

    他的野人语已经说得越来越顺溜了,不知不觉中个头又长了一些,也比之前壮士了好多,看来冬季才适合长膘。

    小夏也进步明显,已经可以直立慢走,说话的逻辑与词汇量,不会比部落同龄孩子差多少,由此可见小夏很聪明,智力不是问题,说不定也吃了什么好东西吧,这是原始时期,谁说的准呢。

    比如现在有剑齿虎,而到了现代早就灭绝了,又比如他见到好多动植物,虽然能对上号,可与现代多少还是有一点区别,进化论,适者生存。就连人类,现在的原始人不也在慢慢进化,书写着文明吗。

    冬季才过了不到一半,岩石这边在附近挖到不少竹笋,加上存有不少肉食,草药也有一些,在这个冬天罕见的没有死人,这在以往根本无法想象,族人们也感觉到了变化,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从苏阳赶墟的时候开始。

    苏阳计算着食物,估摸着省着点,多喝汤,足以熬过去了,所以也没想着外出的事情,但每天都把时间安排得很满,不是锻炼身体,就是学习,他也开始学习辨别草药,整理用法用量。

    这其实是不合规矩的,用药这件事是真的神圣,一般都掌握在各部落长老手中,有的人知道得多,比如玛祖,有些人也只懂寥寥几种草药。他已经问过了,草药属于是巫的范涛的,当然巫懂得很多种草药,且这只是巫的一种手段罢了。

    苏阳觉得他没有尝百草的勇气,但怎么说也是兽医吧,虽然用的是西药,可是这道理是相通的,他学起来应该会很快。

    事实上也是如此,玛祖上次带大家采集回来的十几种草药,他已经搞明白了,又从野人部落那里学到了几种,还从几个神龙氏族人那里听到了些见闻。

    这其中有一种名叫“起阳草”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补肾的。起初他以为是山药,这个在冬天也可以挖的,山药属于多年生植物,到了秋冬,藤条就会枯萎,但在春天又会长出来,累计很多年后,一株山药说不定就能挖出一个簸箕那么多块茎。

    可最后发现起阳草不是山药,这只是一种草,冬天会枯萎,春天会长出来,收割了之后又会长,冬天见不到,所以只好等春天再说了。

    他现在已经能处理受伤了,用的是一种马蹄草,形似马蹄,可以止血,另外一种土蜘蛛的网也可以止血,这种网只比拇指头大一点,多在洞壁上,撕下来蒙在伤口上就可以。还有熊胆可以止血,这东西用起来就比较奢侈了,

    他当兽医的时候最喜欢用青霉素,还经常用在人身上,就是他本人,如果不小心弄出了伤口,直接把兽用青霉素粉末洒在伤口上就行了,马上就可以止血,愈合得也非常快。当然,青霉素过敏是致命的,所以他自己学会了试皮,或许这种方法可以用来试验草药的毒性,只是估计他没胆量尝试,万一失手挂了呢,岂不是死得轻于鸿毛了。

    所以他还是惯用拿来主义吧,用现成的药物,只要系统的归纳一下,没准能凑出一百种草药,以后就没神农氏什么事了。想到神农尝百草,他就想到了炎帝,这位人类祖先不知是否已经出生了?

    按照他的印象,炎帝的年龄应该要比黄帝与蚩尤都要年长,甚至有可能不是一个年代的人,可是远古原始时期的历史,没人可以真的有定论。后人能考古到的历史程度,到了殷墟那里就断掉了,殷墟之前的事情,没有真正的历史考证,也就是没有什么文物资料出土,拿不出铁证来。

    当然,石器时代是存在的,青铜时代也是存在的,中华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历史文化也是事实。

    苏阳现在就是在谱写历史,或许这一段原始时期的历史终会被遗忘,但他相信一定比想象中还要辉煌,为了部落!

    至于说他想做什么,毫无疑问,天神之下,他最大。

    已经整理出二十一种药物,标本也都保存好了,用法用量,也都记载了脑海中,假以时日,也就没有长老们什么事了。

    可惜,他没能去学巫,也不知这算不算是遗憾,如果他去了,何须十年,估计最多一年就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也有可能什么也学不会,主要是他的思维与原始人不在同一条线上,很多东西无法理解。

    比如石刻,小夏每天仿佛都有所启发,他愣是看不出有什么含义。

    返璞归真,他觉得原始人的思维处于这种程度,他已经被污了,看不清本质。

    好比一幅图画,配上一首诗,他看见了,第一时间就会把诗念出来,床前明月光,于是想婆娘,错了,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时候一个三岁的孩童看见了图画与诗,因为孩童不认识字,所以只会看图,看到了床,就念出了“床前明月光”;看到了冰霜,第二句出来了;看到了月亮,第三句诗出来了;看到了图中老人,第四句也出来了。

    孩童只是看图画,照样把完整的一首诗念了出来,一字不差,发音标准。这是幼儿园最多中班的水准,甚至小班的孩子都可以读懂图画,老师也是这么教导的。可是换做成年人,把上面的文字给抹掉,在换成比较难的诗,或是童话故事,又或是一些原创的文章,恐怕就无法看图念出文字了。

    苏阳现在就是这种感觉,与原始人的智力、见识相比,他无疑是巨人,而原始人只是孩童。但在原始环境下,到底谁更厉害,真个还真说不清楚,至少他无法做到全面超越原始人们,穿越者的悲哀啊!

    既然他无法看图识字,那何不一步到位,引到族人们开始创造文字呢?

    ps:端午节回老家了,琐事比较多,其实是酒喝多了,这两天估计只能一更,欠下的更新会在上架前补上,感谢大家的打赏与生日祝福。

第119章 冰钓

    苏阳的钢笔字写得极好,毛笔字也能凑合,现在记忆力又很强,不敢说能背下新华字典,但词汇量绝对没问题。

    可要形成原始文字,反倒没那么容易了,至于说普及,那就更是扯淡。

    还是先暂缓一下吧,等有一个安定的环境,再来追求这种精神层次上的东西。

    读书识字不如喂猪,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野猪洞,里面公猪与母猪是分开养的,记得穿越前那会,小猪卖到了十六元一斤,生猪十元。一般农户自己养的母猪在生下小猪后,两个月六十天时间小猪能长到四十斤到六十斤不等,若按平均五十斤来算,一头小猪能卖八百元了。

    如果农户昧着良心多养十几天才贩卖,平均每头增重超过十斤肉,那么一头六十二斤的小猪能买一千元。反过来,就给购买小猪的农户多增加了两百元成本,按农户把购买的小猪养到两百斤出头贩卖来算,也就卖出两千两百元左右,扣掉一千元小猪成本,三百元饲料成本,五百元粮食成本,以及一百元的保险与医药,所赚不过三百元,这还没算人工成本。

    若是猪肉价格降了,等于白养,所以为了有利润,谁家小猪出生后,购猪的农户就会提前去预定,算准了满六十天,立即去购买小猪。

    至于说为什么不把生猪养到三百多斤才出售,那是因为两百斤以内,才是猪生长最快的时期,超过两百斤多点,长势就变慢了,浪费的粮食多,得不偿失。

    如果是养殖场,一般不到两百斤就出栏了。而对于野猪的养殖,苏阳还是懂一些的,最难的就是小猪的养护,必须要给母猪比较自由的空间才行。

    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等搬迁了部落,他会好好规划一下猪场,争取一炮而红,以后说不定就成了昧着良心的小猪老板,专业交易小猪。

    “叮叮叮!”

    他的弓箭是越来越准了,已经可以射移动靶,甚至在身体倾斜的时候也能开弓,或许等掌权后,可以撒谎说天上原本有九个太阳,被他射掉了八个,妥妥的神话传说。

    哈了口气,全是白雾,外面那个小湖泊已经结冰,里面应该还是有些鱼,现在夜间气温估计在零下二十度左右,好在适应之后,也就能扛住了。

    冬季的时间还长,没准可以去冬钓,他的鱼竿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有用竹子编的笆篓也能发挥作用,择日不如撞日,索性今儿就去试一下。

    苏阳还没在冰雪覆盖的时候钓过鱼,穿越前基本是在水库、湖泊,池塘等需要收费的地方钓,当然因为他的职业,所以基本没给过钱。

    很快,他带着七八个人到了岩石部落前面不远的湖泊,冰面上已经有了积雪,因为熟悉地形,便果断的走上去试了一下,还好人没掉下去。他这是属于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冰钓是要凿穿出一个洞,这样才能钓鱼。

    以前看过一篇国外的文章,一个人类在冰雪覆盖的地方遇到了两头狼,最后这人冰钓出鱼用来喂狼,狼生了五个崽子,刚好凑出了七头,最后做了一个拖车,让七匹狼拉着,结果因为路上食物短缺,两头大狼互相咬死了对方成了食物。结局是人类带着五头狼回到了现代社会,开了一个肉铺,继续生活。

    苏阳也一直认为狼是可以被驯服的,这次冰钓就把小豺狗也就是小红狼给带了出来,就如在冬游一般。

    “咔咔咔。”苏阳试着凿冰,还好没有开裂,不过就算掉进去也没关系,他腰上栓着绳索,见势不妙就跑。

    没一会就出水了,冰层大概就五厘米厚,感觉这个厚度不够啊,脚下有点发虚,不敢动作大了。

    特别小心的凿出一个横向出水口,感觉被坑了,不是应该鱼群蜂拥而来,直接跃出水面,就跟白捡似的吗?结果连鱼苗都没见到,并且凿出的水面渐渐的开始结冰了,现实与想象的差别忒大。

    还好他准备了竹制的漏勺,之前煮盐时用来舀出漂浮物的,这会正好派上用场了,赶紧把刚形成的薄冰给舀出来,这天太冷了,抓紧时间钓鱼。

    至于说春等人,在看了他是怎么凿冰的之后,就选别的地儿去了,也就栓上了绳索,怕掉进了水里。若真掉下去,没有立即拉上来,那可是致命的。

    凿出的洞口不大,所以不能用长钓竿,幸好入冬前就准备了短杆,鱼线用的是搓好的麻绳,钓完后只要晾干晒一晒就好了,鱼钩是用兽爪,兽骨打磨的,他一次绑了三个钩子,就是担心不合适。

    鱼漂用的是鸭毛的杆,本来用鹅毛比较好,但条件不允许,鸭毛的杆比较细,里面是空的,弄成几厘米长的一节,总共穿了七八节,无论鱼饵轻重都可以当作鱼漂来使用。

    至于那种能让鱼饵加速沉下去的铅皮,他直接用黄金代替了,简直太奢侈,心在滴血的感觉。

    鱼饵用的虫子,主要是蚯蚓,这个在部落外面就能挖到,土地比较肥沃湿润的地方有很多蚯蚓,这东西人也应该能吃,可实在太那个了,他无法挑战,除非就快饿死了,或许才会考虑吧。

    很快,他把鱼饵放进了水中,然后提醒大家都别说话,小心吓跑了鱼。虽然不清楚冬钓是否也要静音,但小心一些,总是没错了。

    可他却失手了,在这冰天雪地里等了有十分钟,鸭毛浮漂愣是没动上一下,最后提起来一看,鱼饵少了一个,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鱼给吃了。

    “有没有搞错啊。”

    苏阳觉得太倒霉了,出师不利,可记忆中了解到的信息,冬钓应该很容易啊,基本上扔杆就能拉,妥妥的新手也能有大收获,可他现在却是鸭蛋,连条小鱼都没见到。

    他觉得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有可能凿冰的位置不好,也可能是因为天气不好,或是湖泊里的鱼太少了。

    春他们这时也凿出了一个洞,所有人都冷得快受不了了,见此情形,苏阳只好无奈先收工,回去后再好好琢磨一下,反正冬季时间还长,不找点事情做,实在太无聊了。

    ps:下周首页强推,本书的成绩还不错,自然就会写得比较长篇,请大家放心收藏!

第120章 夯土

    苏阳觉得可能是结冰的时间太短,他也没有先投放诱饵,反正这次冰钓失败了,不过也无所谓,不缺这点鱼开锅。好吧,总得找点借口安慰自己。

    大雪封山,暂时没什么事情可做,索性提前规矩新部落,建立模型,这样也好搞清楚到底差些什么。

    之前他就考虑过房屋的问题,无非三种,木制、土制、石制,各有各的好处,也可以混合制屋。当初是部落联盟,现在是合并部落,所以到头来只有一个大部落,房屋建设就不分彼此了。

    木屋已经有一个粗糙的成品,经受住了考验,在风雪中也没有倒下,只是缝补了一下屋顶罢了。

    至于选何种材料,其实与环境有关系,比如后世的巴蜀一带,就以土墙房屋最多,而到了湘江一带,木质的房屋更多,甚至出现某个小镇全是木头房屋。反而在一些山上,石头的房屋会多一些。当然这只是苏阳自己片面的了解,因为在现代的老房屋已经很少了,修缮的古镇什么的,不能作为考证。

    “咔咔!”他正在打磨木片,用来做夯土的工具,夯这个字上面是大,下面是力,指的是大力才能出奇迹,这当然是胡扯的,不过夯土墙确实需要劲大。

    原理倒也很简单,用两块木板把有黏性的黄土夹住,宽度有一尺左右就行了,木板里面填充泥土,人站在上面用木棒把泥土杵实,相当于把泥土加固,增加密度,使其定型。

    然后层层叠加,最终就筑成了土墙,这种方法也叫版筑,历史可查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用夯土版筑房屋、城墙等建筑物了,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末期。

    苏阳自己没有筑过土墙,但是见过别人怎么弄,想要复制出来并不难。

    土墙的房屋在夏天特别凉快,冬季也强过山洞很多倍,只要把墙壁筑厚一些,甚至能抗住地震,即便是猛兽群跑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冲垮。只要做好防水,也就是别让土墙被雨水淋了,可以用很多年不坏。

    “野子,你带人把木板打磨出来。”

    他是打算现在就修建一个缩小版的土墙房屋,在过程中去发现问题,冬天时间太长,如果不提前做准备,那就太过浪费了。

    给别人安排了事情做,苏阳自己在削陀螺,自然不是用来玩,而是用来吊出房屋的垂直度,选沉重的木料削制打磨,以麻作线,到时候夯土墙的时候就可以用陀螺保证角度正,防止倾斜倒塌。

    同时已经计算出了房屋的大概尺寸,就在部落外面选了快空地,把积雪清理了出来,他用草木灰当作石灰来用,规划出地基的线路;又用扁担来丈量,虽然这个计量单位无法做到与现代对等,但却可以相对标准。比如长宽是五比三,那么长的这边用五个扁担长或是十个,宽的这边用三个或是六个扁担长。

    “扁担宽板凳长,扁担没有板凳宽,板凳没有扁担长,扁担想绑在板凳上,板凳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扁担偏要……”好吧,中国话真难学。

    苏阳叫来帕布他们,沿着撒好的线路挖坑,这可比挖陷阱简单多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提前培养了战士们怎么打基地。

    等坑挖好之后,便把条石埋在里面,到时候泥土要夯在这些条石上面,所以条石的尺寸很重要,厚度与宽度至少要大过一尺,至于长度就随意了。

    当然,因为没有凿石头的金属工具,所以选取的都是天然石料,不可能每一块都差不多,宽度与厚度有区别,这个就要取决于怎么用了,比如厚一些的石头,那么坑就可以挖深一些;又比如侧面不平整的,在拼接两块石料地基时,可以砸一些小石料在缝隙中。至于说石料的正面,就要尽量选稍微平整一些的了。

    他想到了之前的西蒙部落,现今芒部落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一大片石料,河流两边沿途的石料也不少,完全可以利用起来。

    且为了防止河水突然上涨,洪水暴发,虽然这种机率很小,但是安全起见,他决定把原定修建部落的位置后撤,选一个地势较高一点的地方,至于后撤而空出来的地方,也可以用来种植粮食,也作为孩童们的安全活动场所。

    最开始房屋肯定没有那么多,所以会是半群居的状态,然后逐步增加房屋,或许到时候会优先分配给对部落有贡献的一小撮人,这种方式并非私有制,因为所有财产都属于部落所有。

    苏阳并不会站出来提倡什么人人平等,分田到户的傻事,因为一旦私有化,各种矛盾就出来了,人性自私论这个问题争论不出答案,或许每个人出生都是纯净的,只是后天被污了,所以有了自私的一面;但也可能人性中本来就存在自私,环境改变就可能被激发出来。

    让族人们都为了部落而生,为了部落而活,为了部落而亡,才是现阶段应该做的事情。

    此外对于养殖这件事,也该进入冬歇期,他之前提出养这么多兔子过冬,其实是不对的。正常的做法应该在冬天前宰杀家畜,只留下母种,等冬天过了在培育新的一批家畜进行养殖,养到入冬前又宰杀。这样就避开了冬季没有足够的食物、草料养家畜的问题。

    就如棕熊也是这么干的,吃饱后冬眠,然后会在开春时生下熊崽子,才有足够的食物把崽子养大。

    又说到猪,春天时小猪出生,因为猪还小,吃不了多少。等到夏季猪长到半大,族人能采集的草料,粮食渐渐丰富;到了秋天各种丰收,把猪催肥,好好养膘,冬天前宰杀,储备肉食。

    等到部落的青储饲料什么的多了,到那时才可以渐渐挺过冬歇期养殖的问题,这种做法算是比较科学。

    回过神来,继续指导帕布他们打地基,他设计了两种房屋的模型,一种是横向,一种是竖向,各有各的好处,有一个共同点,两种房子都是由五间或以上的房间接连在一起,且只有一个进出口。

    也就是说,他如果住在最里面的房间,就必须从唯一的大门进入,然后经过第二、三、四间房,才可以抵达第五间,出来的时候也一样,并且没有后门可走。

    这样做在消防上面肯定是不过关的,但他在最里面的房屋墙角留下了狗洞,如果真的守不住要逃命了,也可以爬出去。

    当然这只是脑海中的假象,是否合理,还需要事实践之后才能最终确定。

    此外,并非只修建土墙房屋,木头与石头的房屋,也会跟着建模,这或许是原始时期第一批符合科学的建筑群,全由他一人操刀,希望能顶得住风雨侵蚀,屹立不倒!

    ps:恢复正常两更了,欠章会尽快补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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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崛起介绍:
现代小兽医苏阳重生到原始部落时期,成了母系氏族中的赔钱货,生活在女人们的阴影之下。但他坚信迟早有一天父系会到来,而他将在远古崛起称帝! 小众的原始部落风格小说,请大家多多支持!原始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原始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原始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