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武侠修真超品地师TXT下载超品地师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超品地师全文阅读

作者:厉家大叔     超品地师txt下载     超品地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10章、秦弩后面是床弩

    桑教授的观点只代表他自己,并不是桑教授说的不对,而是他们不能接受桑教授关于灵气的观点。

    准确来说,这个不能与常规意义上的不能不同。这个不能,并不是接受不能,而是社会大环境上的不能。

    硬度的表示法,金属的硬度一般有三种表示法,布氏硬度(hb),洛氏硬度(hr),维氏硬度(hv)。这几种硬度表示法之间的换算关系,大致是:当hb<450时,hb约等于hv,这是教科书上的原话。

    用现代科技和工艺制造的工业用铸造锡青铜,其硬度一般只有60-80hb。超不过100hb,也就是100hv。

    这个硬度,按科学是非常脆的,砍木头都崩口,而且崩了口还没办法打磨,因为硬度越高,抗磨损能力越高。

    这样的知识,每一个教授都知道。不过他们却没有一人站出来辩解。毕竟这关系自己小命,又不是做学术研究,研究不出,说一句这是个未解的科学之谜,就可以对付过去。

    这万一他们开了口,影响了林枫他们的判断,死的可就是自己了。

    比起其他人,林枫自然知道七百五十米并不安全,所以他想了一下,立即动了。

    只见他以禹步告天,大声道:“今有人族众人,遇旱魃以告天,望人皇助之。”

    “代天佑人!”

    林枫这也算是豁出去了。

    旱魃是什么?她可是黄帝女儿。

    黄帝战蚩尤时,蚩尤经过长期准备,制造了大量兵器,纠集众多精灵,向黄帝发起攻击。黄帝派应龙到冀州之野去抗击他。应龙是长着翅膀的飞龙,发动滔天洪水围困蚩尤。蚩尤请来风伯、雨师。应龙的军队迷失在漫天风雨之中。黄帝听说雷泽里有雷神,长着人头龙身,雷神的座骑夔牛,经常拍打自己的肚子,能发出惊天动地的雷声,就杀了无辜的夔牛。用他的皮做成大鼓敲打起来,震破蚩尤的凄风苦雨。

    黄帝有一女,长相丑陋,不为黄帝所喜,却深爱应龙。听说蚩尤以水迷失应龙大军,她焦急之下,以秘法把自己转化为旱魃,阻止了大雨。

    不过旱魃却也因此感染了这股污秽浊气,从而只能做旱魃了。应龙知道后。也不愿返回天宫,陪伴在她身边。

    林枫这也是没办法了,他必须以最少的力量把自己的意思传达到上界,既要简单,还要受上界重视。

    以传承之者的身份,送入上界。最后谁可以收到,又有没有人回复他,林枫也没有把握。

    没有办法。谁让林枫是神农传承呢?

    修真的传承,一般来说。师父会给徒弟留下联络自己的方法。就像现代人大家互留手机号一样。

    然而神农虽然升为人皇,进入了火云洞,但是老实说,三位人皇说是软禁在火云洞也不为过。

    不仅屏蔽了外界所有的信号,就是你亲自去找,没有足够的修为。想找到火云洞都不容易。

    林枫现在的修为,他连飞升都做不到,就更不用说亲自去找。

    不过现代人吗?胆子都很大,他不是联络不上吗?他干脆明码播报,他以神农传承的身份。拼命向上界播报旱魃出世。

    他就不信,上界的神仙全都不管。

    首先,他身份够,神农传人,这本身便有关注度了;其次,他说的是什么?那可是旱魃喂。旱魃一出,赤地千里。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有这两点,林枫的回复真的是非常快-大概还没到南天门,便让打回来了。

    一道紫色闪电,从天而降。

    林枫躲都来不及,便被劈中了。

    咦?怎么劈他?不是应该劈秦尸吗?

    当然要劈他了,谁让他胡言乱语来着,如果不是林枫是神农传人的身份,那道雷便足以劈死他了。真以为欺天是那么容易的?这等睁眼瞎话,没有劈死他,已经是看在人皇的面子上,手下留情了。

    “噗-”

    林枫吐了血,整个人更是有如黑铁蛋一样。

    “枫,你怎么了?”赵雅赶紧跑过去。

    “我没事,这是上天返回的信息,只不过这力量强大了一些。”林枫笑着,避重就轻道。

    随着那道雷落下,轩辕镜的范围,急剧扩张着,一直扩张到了一千米。

    这是那道雷的力量,是它加强了林枫“代天佑人”的力量。

    不知是哪位巡天的神仙,虽然惩罚了林枫,却也没有袖手旁观,反手便增强了林枫代天佑人的力量。现在他的“代天佑人”直接可以增加一倍的“人力”。

    增加了一倍的人力,轩辕镜扩大到一千米,他们总算是安全了。

    林枫对田士说:“田大哥,帮我护下法。”

    “没有。只不过我还接收到了上界的信息。”林枫摇头道。

    “好!”田士不仅答应,还非常羡慕林枫。

    像他田士,也有传承,但是你让他联系上天试试?

    联系上天,你不仅要有联系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你要有可联系的神仙。不然,鬼才会理你。

    田士羡慕林枫,武公子何尝不也是。他们都没有联系上天成功过,会回应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是鬼物小妖,根本没有卵用。

    他们联系上天,是为了修行,可不是为了鬼物黄鼠狼这样的小妖。这样的存在,即便开口指点他们修行,他们也不敢信啊不是?

    当然他们这也就是不知道林枫干了什么。如果知道林枫是四处明码广而告之,看看上天是降雷辟死你,还是帮助你。

    他们就一点儿也不羡慕了。

    这赌的是运气,更是命啊。

    林枫不管他们怎么想,全心全力地接收信息。这信息一接收,林枫便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武公子与田士问道,布大师与其他人也伸耳偷听。

    “没什么。”林枫摇了摇头,直接传音说道,“是一些警告。”

    “什么警告?”武公子与田士也传音道。

    这可是上天的警告,林枫还传音的警告,大事,一定发生大事了。他们二人全都面色严肃了起来,认真听林枫的解释。

    林枫皱着眉,一边回忆一边说:“上天说,人间与上天本是一体,因大战破碎各界。下界修士须知,天地本一体,主世界发生之事,各界同样会发生。只是会以各界的标准去发生。世界承受的了,会直接发生,承受不了,会化为想象。下界之物,不过是下界承受不了,所形成的半成品罢了,并不是旱魃,勿需担心。”

    这些话,说白了,就是洪荒虽然破碎,却依然是一体的。发生了什么,其他分开的碎片同样会发生。

    只不过受限于碎片的力量,并不能完全一致罢了。

    就像是青铜剑,秦朝制它,由于空气中多了一味灵气,可以制的非常锋利,可是到了近现代,同样的工艺就制作不出来了,从而成为了千古之谜。

    这样的信息,对林枫他们根本没用,因为他们早就知道了。

    修真修的是道,而古今的差异同样也是道,如果这都不知道,那还修的什么道。

    听到只是这样的信息,武公子与田士都不出声了,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他们绝对是在心中骂娘。

    这上天的信息也太落后了,这我们都知道。

    “好了,我们继续前进!”

    这一切说着很慢,但是前后也不过才一两分钟。甚至后面的人看到落雷,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等到队伍继续前进,后知后觉的人才说:“我靠!秦弩手啊!也不知道有没有床弩,那玩意儿可是有着1200米的射程。”

    然后……队伍又停下,所有人都怒视这个乌鸦嘴,因为秦军的床弩出现了。

    前面的人全都不好了,他们拿眼看林枫,希望林枫还可以联系一下上天。

    林枫的嘴巴动了动,他没有联系,他也不能联系。

    虽然不知道是哪个神仙劈的他,但是人家已经说了:“念在林枫初犯,不知者不怪。若是林枫还敢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上界恐慌的话,下一道雷便不会再给人皇面子了。”

    这份威胁,是在信息的最后,所以林枫可以理解的。

    因为他早说了,各界事件是共通的。那么这时代的朝廷在努力创建安稳和谐的社会,想必上界也是了。

    这一点,是两个世界都有能力承担。

    林枫的明码播报,就像是林枫在现在的世界用广播四处广播“大家快跑啊!原子弹要爆炸了”一样。

    惊慌!绝对的惊慌!而且赤地千里,可比原子弹的杀伤范围大多了。

    虽然现在世界最多抓自己坐牢,而不会打靶,但是上天不可能抓林枫去坐牢。抓上天是坐牢,这到底算是惩罚了?还是奖励呢?

    如果这样惩罚,想必下界不少修士都愿意。

    就是林枫,如果劈一下雷,就可以提升一下“代天佑人”,他绝对不会介意多被劈几下的。

    “代天佑人”一提升,林枫发觉自己的地师传承,一下子便升到地师一品巅峰,随时都有可能触摸到二品了。

    但是人家神仙丑话都说到前面了,林枫自然不可能去找死了。

    “武公子,快!咱们向前二百米,堵住他们!”林枫大声道。

    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当他们不可能再增加轩辕镜的威力范围,那么把床弩堵在祖庙里面,拉开与其他人的距离,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感谢“pl小民”打赏,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未完待续。)

第211章、讲故事的人

    “不!不要!你们离开了,我们会被僵尸杀死的。”

    听到林枫他们的计划,其他人慌了。

    不要忘了,他们四周还跟着几十具学生变的僵尸。

    轩辕镜上前堵门,就不可能再转动,而不能转动,那几十个杀不死的僵尸怎么办?轩辕镜并不是球,它是镶在龙珠上,与龙珠粘成一体,但是有效的,一直都是光亮如镜的那一面。

    “我们也是中国人,难道就不可以跟他们谈谈,告诉他们,我们是还他们东西,不是要跟他们开战?”有人建议。

    “好吧!我试一下。”林枫想了想说。

    不仅仅是他们的话很有道理,更重要的是床弩是从祖庙对面的“社”出来的。

    所谓“社”,是在宫殿右前方设社稷坛,社为土地,稷为粮食,社稷坛是帝王祭祀土地神、粮食神的地方。

    那地方很大,去仅摆的开床弩,林枫还隐隐约约看到了战车与骑兵。

    而那支千人队的秦弩手,他们却退向了祖庙,那个在宫殿左前方的建筑。

    没有了灵魂,战斗的本能却留了下来。这简直就是兵书上说的“独城不守”吗?

    再加上后方几十具的僵尸,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受到三面夹击。

    如果他们不在攻击范围,有那么几百米的缓冲,一张轩辕镜是可以顾的过来的。看哪边近了,射过去,便是了。

    可是床弩这大杀器出来了,他们直接射就可以了,这轩辕镜只是避邪用的,可没有阻挡实物的能力。

    林枫一闪,向前冲去,秦弩手立即发射。

    面对可以连续射击的秦弩手。林枫只能退回来。

    “不行!我一靠近他们,他们就射击。他们不相信我。”林枫摇头道。

    “那怎么办?你们不是修士吗?你们不能和他们通话?”李永问道。

    “不可能的,他们全都失去了灵魂,不是他们的同类,他们都会攻击。”武公子说。

    “那怎么办?”

    听着秦尸上床弩的声音,不少人都吓哭了。

    林枫看着床弩所在,并没有告诉他们,还有其他的危机。

    一开始动的只是秦步军,然后是秦弩手,接着是床弩。再接着会是什么?骑兵?还是战车?

    林枫抿了抿嘴,却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说这些,除了让场面更混乱,没有其他的可能。

    这时候,肖强站出来问道:“如果是他们的同类,就可以靠近他们了吗?”

    武公子点了点头,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肖强说:“那么让我做他们的同类好了。”

    “你说什么?你会死的?”秦齐惊讶道。

    “不一定。按照无限世界的设定,这应该是一种血统。”肖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装上了那乌黑发臭的血。

    “你不要中二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无限世界?我可以再试一下。”

    林枫说着便向前冲。“横扫千军。”

    他不断拨挡着秦弩箭,步步前进。林枫的力量已经发挥到极限,力量充满双眼。看到了。看到弩箭的轨迹。

    长春诀运起,增加双臂的力量与速度。

    三枝、五枝、六枝、七枝……

    足够的速度让长戟化为一面青铜盾牌,他挡下的弩箭不在是枝,而是面。凡他身前120度的面。水泼不进,针插不进。

    两种传承一起运出,林枫随身冒出光华。那是能量的粒子。照的林枫有如一尊勇往直前的战神。

    似乎真的可行!

    其他人又有了希望。

    然而这时候,在林枫的背后,突然传出“呜”的声音,那是祭坛的床弩开火了。

    处于枪法战枝中的林枫,身体自然做出反应,反身挑去,就像是使用高家枪的猛将一样,直接挑飞射来的床弩,返身又挡下秦弩,继续前进。

    床弩这样的兵器,不仅发射慢,还很难瞄准,这无疑帮了林枫一把。林枫只要挑下身后偶尔射来的床弩便可以了,这让他可以继续前进。

    然而,一根、两根、三根……

    随着开火的床弩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弩枪射击,渐渐的影响了林枫的发挥,阻止了他的前进。

    “混蛋啊!这分明是他们准确度不够,用数量弥补啊!”

    在看到这一幕,所有人不仅在心中骂道,更是仿佛明白了在两千多年前,山东六国的无奈。

    这哪儿是在打仗,分明是秦军在用两千多年后的枪雨战术,在欺负两千多年的古人。

    不要说两千多年前,那短兵相接的战斗方式了,就是在场的那些大兵,一个个手持冲锋枪,你问问他们,他们打的过吗?

    即便是当年可以打死的秦兵也不行啊!因为你可以打死他们,他们同样可以打死你。

    漫天飞舞的弩箭,根本不是现代科技挡的住的。就算身穿防弹衣,其强大的冲击力,也足以取人性命。

    面对这漫天箭雨,林枫很快便坚持不下来了。

    灵气的大量消耗,使得长春诀越来越难运转。

    小咫尺天涯。

    估算自己挡不了几击,他只能退走。

    不断闪现,连回枪挑拨都没有办法,只为了拥有可以回去的灵气。

    “呼-灵气消耗太厉害了,我补充一下,我想我有办法对付他们了。”林枫开心说道。

    对阵箭雨是很危险,但是林枫的进步也大,只要再挡下他们几次的箭雨,便可以耗光他们的箭,到那时候……

    没有那时候了。林枫昏倒了。

    在他的后背,还插着三只箭。这是三只漏网之鱼。第一次出手,只中三箭,他已经很幸运了。只不过如果不是长春诀的作用,这三只箭即便要不了他的命,也会让他的身体不再灵活,从而中上更多的箭。

    “看来,只有用我的办法了。”肖强说道。

    其他人都没有出声,每一个人的表情却都很不好。

    肖强喝下黑血后说:“你们不要这样。我说过这是无限世界,这只不过是一种血统罢了。”

    “没错!”宿舍老大,壮硕似熊的胡力伟抹了下眼泪说:“这儿就是无限世界!”

    “好了!把牌子给我吧!”

    田士把牌子交给他,他接过牌子说:“看你们拿的那么轻松,没想到这牌子还挺重的。”

    肖强笑着拿着牌子,向前走去……

    王旭王朝立即过来,他们撕开林枫的衣服,用刀子准备取下弩箭。

    赵雅挡住他们说:“你们干什么?这儿环境这么差,他会死的!”

    看到林枫负伤,赵雅比任何人都要伤心。她甚至觉她是林家的罪人。如果不是她的阻拦,林枫与他的女朋友孙蕾,恐怕这时候都已经怀孕了吧!

    哪儿像她,水田已经没有了地力,再播撒多少的种子,都长不出孩子来。

    王旭他们说:“董事长,现在他被箭射中了,这箭头总是要拔出来的。”

    这道理赵雅当然懂,但是她更担心卫生,发炎怎么办,她说:“这趟下来,咱们都没有带药,万一感染了。”

    “董事长,你放心,咱们有药。”王旭取出林枫给他的水,他没有舍得喝光,他说,“董事长,这是林先生给我的药,你看,我的伤口已经好了。”

    说着他掀开自己的包扎,给赵雅看他已经好了的伤。

    有药便好。

    有了药,赵雅自然不会再阻止他们。这两千多年的青铜箭,还不知道有多少的病毒。

    要感谢现在的科学昌明,使得一些医疗急救术,已经传入了军队。王旭与王朝手脚利落的处理好了林枫的伤口,更重要的是他们把水倒入林枫口中,水中的能量加快了林枫的苏醒。

    就像林枫昏迷前说的那样,他并不是身上中箭昏的,主要是他的消耗太大了。

    灵魂不断计算着弩箭的轨迹,身体发挥着枪法百分之二百的力量。

    这样的消耗如果在灵气充沛的时代还成,在现代,三分钟。林枫估算了一下自己火力全开的时间。

    时间再多下去,他就承受不了了。身体的昏厥感,林枫并不是一次两次经历过了,这点他熟。

    喝了水,很快林枫便醒了过来,看到赵雅焦急的脸,与担心的陶桃他们说:“没事的,我只是累了一点而已。”

    “什么累,你被射中了都!”赵雅埋怨他道。

    林枫笑了笑。

    陶桃问道:“叔叔,你疼吗?”

    “不疼,这点儿伤算什么?只要我吃饱了,分分钟便复原了。”林枫起身,表示他没事。

    “林先生,你的伤口我们已经用你给我的药冲洗过了。”王旭说。

    林枫呆了一下,心想:我带药了吗?我给你什么药了吗?

    当他看到王旭手中的空矿泉水瓶,他明白了,对他笑道:“谢谢你啊!”

    “不,林先生这是我应该的。”王旭立即说。

    而林枫却在侧着耳朵,有一个人在讲故事。

    “……在历史上这支强大的秦弩军消失了。有人说他们没有参加秦亡之战,一直在守护大秦的边疆,对胡人作战。

    然而汉朝建立后,没有听说过他们,甚至他们使用的秦弩,也没有出现。

    要知道这么这世上哪儿会有帝王不关心这么一支强大的军团呢?

    这一回,我一定要好好问问他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到底是怎么消失的,他们到底是哪儿了?会不会全到地宫来了?”(未完待续。)

第212章、落泪

    看到讲故事的人的后脑勺,林枫乐了。中二大学生肖强啊!

    林枫觉得自己有点儿喜欢他了。

    现在说什么不重要,重要是林枫必须补充灵气了。他对熊大招招手,熊大以为有什么好事,立即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看熊大过来,向自己卖着萌,林枫笑了一下,直接伸手抓进熊大肚兜的口袋。里面的糖块,是用林枫留在花室中的蜂蜜制成,正好用来弥补林枫的消耗。

    熊大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屁颠屁颠跑来,卖了萌了都,不仅什么好处都没有,却连自己的零嘴都要失去吗?

    熊大当然不干了,只见它双手捂住自己的小肚兜,怎么也不让林枫拿。

    林枫指了指秦尸说:“你不给我吃,我没有力气,可是挡不住他们的哦!”

    他知道熊大很聪明,听的懂自己的话,林枫与它商量着。

    “不用了!”肖强注意到了这边,转身说道。

    他一转身,林枫才看到他的样子,一张脸全是黑的,那有如墨汁涂黑了的脸,怎么看,怎么像是中了什么剧毒。

    “你这是怎么了?中毒了,我带你去毒。”林枫一口吞了从熊大那掏出的糖,立即向肖强走去。

    “不必了。”肖强笑道,“我这是在转换血脉了。”

    “什么转换血脉?又中二了。”林枫抓起他的手,准备逼出他体内的有害物质。

    肖强却甩开了林枫的手,他说:“不必了,我已经与秦尸谈好了,当我变成他们的族人,会由我来亲自送回祖龙。他们已经同意了。”

    肖强伸手指向秦尸,他的手已经没有了血色,干干的。黑黑的,有如不知多少年的鸡爪子一样。

    但是一切就像他说的,秦尸真的不再进攻了。

    肖强又说:“僵尸有四种血统。后卿、嬴勾、旱魃、将臣一同诞生于人类未现,洪荒妖兽时期,直到中古才消失不见。在我们这个世界,四名僵尸始祖的说法中的“后卿、旱魃”都是黄帝与蚩尤大战时出现,后卿是在大战之中死后才变为僵尸为害。

    将臣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中的人物。他是僵尸之祖,被他咬过的人会跟他一样变成僵尸。不过他的真实身份却是盘古族人,被派遣到人间管理人间。将臣这个名字是女娲创世之前给他取的名字。

    剧中的扮演将臣的是著名香港影星任达华,他所扮演的这个角色深入人心。让这只老僵尸变的既潇洒又帅。

    作为僵尸之王,对于他本身来说,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奇怪的,自其降生在人间以来,他一直浑浑噩噩,心地单纯,并未拥有人的感情,只是一直守护着女娲。直到在抗日期间咬了况天佑况复生后,将两人变成僵尸。看到况天佑那么痛苦,方才产生了思考,想要了解人类的感情。在大学里学习知识的时候,遇到马家传人马丁当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方才知道自己一直爱着女娲。当女娲重返人间要进行灭世时,他的心非常矛盾,一方面不想人世就如此灭亡,努力地去改变。但另一方面却因为如果不灭世女娲就得死而忧烦。在这样的矛盾中,他惟有希望被他咬成僵尸的况天佑能成长起来,与他一战。是生是死由天诀择。故此在与况天佑的交往中,一直都是亦敌亦友。对于他将人咬成僵尸,也是因为他看到人有那么一股强大的求生意识,而他有将人咬成不老不死的僵尸的能力而成全人的。故此,他虽为僵尸之王,但被他咬过的寥寥无几,也就秦朝的徐福,乌鸦,况天佑,况复生,山本一夫(司徒奋仁)几人而已。

    以前我看这剧,我就非常想成为僵尸。”

    肖强顿了一下,再开口声音变的非常干涩,就好像他的喉咙声带已经干枯了一样,发出了刺耳的声音说道:“真是没有想到,这本是电视剧中的内容,没想到现实中竟然真的也有。

    传承说将臣最为可怕,相传其有不死之身,活了几万年,为僵尸的最高始祖。

    几千年来,蚩尤,也就是被黄帝打败的那个魔君蚩尤,他是一个;还有一个,就是《三国演义》中描述的‘乌戈国’国君兀突骨。《三国》中,兀突骨和他率领的藤甲兵被诸葛亮封山火烧而全军覆没;据史书记载,东汉末年云南边陲深山密林之中,确有‘乌戈国’这个邦落,国主兀突骨身高丈二,要知道吕布身高也不过九尺,兀突骨比吕布还高出三尺多,此人‘身长丈二,眼有光芒,浑身鳞甲,刀枪不入、以生蛇猛兽为饭’。华夏历史和传说对蚩尤的记载与兀突骨极为相似,‘铜头铁臂、刀枪不入、身长丈余,眼射光芒,食猛兽沙石’。”

    “你,得了传承?”听他传承,林枫问道。

    “是啊!”他点头。

    林枫问他,说:“那你得的是将臣的传承?”

    从他的样子上看,怎么也不像是将臣,除了僵尸牙,将臣应该是四大血脉传承中最像人的。

    “我啊!我应该是赢勾。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记载,可惜的是,这部传奇著作,因一些历史原因,发生了重大灾难,原稿遗失殆尽,纪昀凭借自己的记忆,重新来过,虽成《阅微草堂笔记》,但终有大量疏漏。关于“赢勾”的详细记载并没有被查找到,因此“赢勾”这个名字并不为人所熟知。”

    介绍着自己的传承,肖强一幅很开心的样子。其他人听他介绍,竟然……很羡慕。

    如果不是他们还想看看肖强变化后的结果,恐怕他们现在就去找那血喝了。

    “嗯,我变的差不多了。资深者大哥,我现在去还祖龙魂牌。”肖强笑着去还牌子。并且从林枫手中拿过林枫的青铜长戟,还给了那空手的秦尸。

    其他人艳羡地看他过去,看着秦尸接过长戟,看着秦尸没有攻击他,他而分开队列,让出通道,没有阻拦。

    他一步步走进去,秦尸随后也走了回去。

    “他放回去了吗?如果他不放回去,他会不会命令秦尸?”李永忍不住问道。

    在别人羡慕肖强时,他想的更多。那就是秦尸没有灵魂,所以他们一直都是本能行动,但是肖强有灵魂,他有灵魂,而秦尸也接受了他,那他是不是可以……

    只是想到可以指挥这成千上万的秦尸,李永便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林枫看了他一眼,厌恶道:“他放回去了。”

    “你怎么知道?”李永问道,“我是说,我们只看到他们走进去。”

    林枫一指祭坛的兵马说:“那些战车、骑兵,已经不动了。如果你还不相信,你可以过去看看。不过如果你这次再惊醒秦尸,我想是没有会再救你的。”

    李永撇了撇嘴,他一点儿也不相信林枫说的。

    他是谁?他是李永,李大少。

    从他有记忆起,便一直有人保护着他。虽然当兵的来了不知多少批,也走了多少批,但是自己一直都是他们的少爷。他们宠着自己,给自己买好吃的,大了,给自己挡枪眼。

    不救自己?真心是不可能。真当自己是草民啊!

    林枫无心关注他的表现,他一直看着祖庙,等肖强出来。

    一分钟,两分钟……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很长,又好像很短。

    肖强走了出来,这时候的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干尸,这时候,只见他张着嘴巴,用腹腔中最后的力与气说:“我……成功……了。”

    随着这力与气的震动,肖强走完了他最后的人生,身体被震成一点点的粉末,化为了粉,飘散在空中。

    林枫、田士、秦齐忍不住地落泪,就是武公子与布大师也忍不住双目通红,因为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这是怎么回事?”

    其他人,他们不明白,也不理解,不是四大僵尸传承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便成了粉?

    同宿舍的胡力伟他们向林枫他们求证。

    然而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的林枫他们,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特别是林枫,他觉得是自己的贪心害了他,如果自己不是那么想要灵石,来了之后,立即带他们上去,就不会有断龙石落下,他们现在早回到了上面了。

    林枫说不出话来,布大师却说:“你们也听他说了,赢勾本是天神,受了女魃的僵尸血,成为了僵尸。

    换句话说,就是神也受不了僵尸血的力量。他不是神,自然粉身碎骨了。”

    什么?怎么是这样?

    所有人都不淡定了,他们没想过会有这么大的代价,他们以为就是变僵尸,就像电视中演的那样。

    “你骗人!他们不好好的!”齐贝贝突然尖声道。他一指变为行尸的其他同学,反驳道。

    布大师说:“他们可没有受僵尸血,他们付出的是灵魂。”

    看了一眼那些行尸走肉,布大师瞳孔一缩。这些可以吸走灵魂的所在,绝对是他这个养鬼大师的克星。他不能不忌怠。

    “怎么?怎么会?呜呜……”齐贝贝伤心的双手捧面哭了。

    他哭的很伤心,因为在肖强讲故事的时候,他是非常开心兴奋。他甚至对肖强说,羡慕他的好运。

    然而,这是什么好运啊!

    随着他的哭,其他同学也纷纷落泪……

    -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感谢“pl小民”连续打赏,感谢“pl小民”投了1张月票,(未完待续。)

第213章、白素贞喂

    “你可以救他的,你可以救他的是吗?”

    许浒突然跑到林枫身前,大声渴望着,哀求着。

    “我……救不了他!”

    林枫不想打击他,可是那是连神体都对抗不了的僵尸血,林枫真的是无能为力啊!

    所有人都沉默着,哭泣着。

    只是,伤心未久,前面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是什么?又有什么来了?

    张友嘉大声说:“不好!大家快退回宫殿,秦尸退去,天狗群又杀了来了。”

    众人顾不上伤心同学的死去,立即纷纷退回去,而这个时候,第一只天狗,已经露出了头来。

    看到天狗,众人退的更快。

    而天狗在撞上了行尸,它们立即发动了攻击,行尸不是秦尸,他们的血肉依然是软的,可以食用的。

    这要命的行尸一挡,众人轻松地退了下来。

    只不过看到被天狗咬住,分尸的同学尸身,同学们又忍不住地呜呜哭了起来。

    那是他们的同学,先有一个同学为了他们,慷概赴死,现在死了的,他们当成敌人的同学的尸体,却出乎意料地救了他们。

    听着哭声,林枫对田士说:“田大哥,咱们一起出手。”

    “好!”田士点点头。

    “不!你不要去!反正他们已经死了!”

    赵雅拦住他,这儿实在是太危险了,至少不要这么快,在肖强的死,还没有从心中消褪前,她不愿意林枫出去。因为她担心林枫出去,就回不来了。

    “不行。我们必须除了天狗。地上的血,你也看到了。万一天狗们吃了,变成僵尸狗。想对付它们,就更难了。”林枫努力笑着,用笑安慰着他。

    赵雅不是普通女子,她知道林枫说的很对,他的做法也是对的,于是她放手了。

    “小心!”这是她对他的祝福。

    林枫与田士合作分工,两人一个负责捉,一个负责杀。

    而林枫不断消耗着熊大的糖,只为了可以尽快捕杀光这些天狗。

    不知道杀了多久,也不知道连续杀了几天。只知道附近没有了天狗。他们才停下。

    林枫上了屋顶,他是在观察,也是在逃避。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一首诗。一首张爱嘉吐出来,却是女鬼在念的诗。

    林枫上了屋顶,她也上来,并且念了这首诗。念过诗她说:“郎君。你不必在为难自己。这事本身又不是你的错。是他们,非要下来,非要去动那牌子。就是我。上了他们一个人的身,也并没有成功阻止他们。”

    这些天,她一直看着林枫,她很担心林枫的精神状态。

    特别是肖强之死,不少女生主动奉献了她们的身体,只为了庇护,只为了活下去。林枫为了躲开这搔扰,生生地逼上了屋顶。

    女鬼就喜欢林枫,也更担心林枫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林枫问道。

    “你愿意和我说话了?”她惊喜道。

    林枫点点头道:“我希望你可以救我们,我想你出去应该不难的吧!”

    林枫承认了,只要可以尽快出去,承认了又如何。一切都以出去为先。

    因为这几天,林枫除了杀天狗,还想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这儿并不像他知道的那样。

    首先,为了杀死修士,这里被改造了一次;其次,为了坑死秦始皇与他的秦军,这儿显然又改变了一次。

    至于还有没有更多的改变,林枫不知道,他也不愿意去冒险,至少不能带着这么多的普通人一起冒险。

    现在她们为了活下去,已经在出卖**了,虽然很隐秘,但是林枫的耳朵还是听到了。

    他们还可以撑多久,没有人可以保证。

    (抱歉!这章许多内容写了又删。老厉已经封掉三本书了,只能省略了,见谅!)

    “这……你们这儿的雷锋塔倒了没有?”她想了想问道。

    林枫皱眉,想了想道:“你问这个干什么?应该倒过吧!”

    “那有没有重建?”女鬼又问。

    “重建了。”林枫点头。雷峰塔实在是太有名了,即便是两耳不问窗外事的林枫,也知道西子湖畔,雷峰塔的存在。

    “那我恐怕出不去,因为那雷峰塔本身便是一处封印。”女鬼说。

    “封印?雷峰塔不倒,你就出不去?”林枫问道,却觉得怎么那么怪异。

    “嗯-差不多吧!”女鬼笑了。

    “雷峰塔?你不要告诉我,你是白素贞?”林枫的嘴抽了一下。

    “呀!你也知道白素贞?”她惊讶,轻掩小口。

    “你真是白素贞?”林枫更惊了,翻身坐了起来。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女鬼笑了。

    “你什么意思?”林枫问道。

    女鬼没有回答,反而问林枫:“你们这界白素贞的故事是怎样?”

    林枫想了想说:“具体我没看,只是大体上是,在宋朝时。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前世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遇到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识,并嫁与他。婚后金山寺和尚法海对许仙讲白素贞乃蛇妖,许仙将信将疑。后来许仙按法海的办法在端午节让白素贞喝下带有雄黄的酒,白素贞不得不显出原形,却将许仙吓死。白素贞上天庭盗取仙草灵芝将许仙救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因此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因为触犯天条,在生下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内,镇压于雷峰塔下。后白素贞的儿子许仕林长大得中状元,到塔前祭母,将母亲救出,全家团聚。还有可爱的小青也找到了相公。”

    “大体倒是不差,只不过白素贞可不是一个哦。”女鬼笑道。

    “什么意思?”

    林枫刚开口问,女鬼便吻了上来。

    立即,林枫看到了一群白素贞,是女鬼的回忆。

    白,是她们的姓。素贞,是她们的官名。表示她们的贞?操。

    没错!就像是貂蝉一样。

    貂蝉,其人本姓霍,无名,山西忻州人,与名将关羽为同乡。自幼人才出众,聪敏过人,因而被选入汉宫,任管理宫中头饰、冠冕的女官,故称‘貂蝉’(官名)。

    而白素贞便是这么一个天宫的女官。

    虽说是天宫的女官,却有点儿像是天竺的佛母一样的女官,也就是陪伴大能的女官。

    修士,追求大道,可以灭绝性情,也可以男女双?修。

    无论是中国的神话,还是国外的神话,其初始版本,神界都是很那啥的。这才是洪荒祖大陆传递来真实的信息。然后才有人的删改,从而让神变的更像人。

    真实情况是白素贞就是天宫的空行佛母。

    一代代的空行佛母伺候着大能,然后她们不愿意了,她们想像人一样,可以找到一个爱她们的人。

    于是乎,她们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下凡了。她们可以是圣母神女,她们可以是七仙女,当然,她们也可以是白素贞。

    这便是林枫从她记忆中,从她灵魂中看到的,这不可能是假的。

    林枫忍不住地问道:“那你又是哪个?”

    “随便你。巫山神女也好,白素贞也好,随你喜欢。”她笑着说道,“不过我觉得你还是把我当白素贞的好。”

    “为什么?”林枫说。

    她说:“你应该知道,洪荒主大陆发生的一切都会在各界重演。”

    “嗯!这我知道。”

    “所以我才要是白素贞啊!是圣母,需要辟华山,而七仙女是银河。只有白素贞最简单,让咱们儿子长大得中状元,到塔前祭母,将母亲救出,就可以全家团聚了。”

    “嘻!没有想到你们这个世界的白素贞的故事,竟然演化到这一步了。每个世界都有每个世界的衍化标准。这个标准,便是每个世界破封的标准。这个世界的标准,我喜欢。”

    她喜欢就喜欢去吧!

    林枫拍了拍屁股,顺着柱子,从屋顶上爬了下来。

    “郎君!你怎么了?”这位白素贞……还是叫女鬼好了,开心之余,见林枫下去了,立即问道。

    还问怎么了?当然是她这办法不靠谱了。

    林枫与她说话,是为了可以尽快出去。她倒好,要当白素贞,还要生子考状元救母。

    先不说这生子考状元要花多少年,就是这生的子要怎么出去?如果真有出去的办法。林枫早就出去了,他才不会等着与她成婚,然后生子,然后考状元呢?

    林枫下了屋顶,一股子男女体味直入口鼻,呛人的厉害。

    林枫没有管这事,他也管不了。

    他想了想对桑教授说:“附近已经没有天狗了,我想咱们可以再做电解质溶液了。”

    比起女鬼那一、二十年,这么不靠谱的方法,林枫更愿意再操持一下自己的老本行。

    桑教授说:“这实验我们已经做了无数遍了,没有一次成功的。”

    林枫说:“正因为不成功,我们所以才要做。而且,这一次一定会成功!”林枫保证道。(未完待续。)

第214章、撕破脸

    李永突然问道:“为什么不前进,你不是说有其他出口吗?”

    林枫看了他一眼,以及他身边的左拥右抱的布大师说:“前面太危险,我低估了这里的危险。我们是没什么,可以对付过去,但是你们会死!”

    林枫直接明说了道:“单是冢中燎入化秦尸,便这么难对付了。接下来‘池上焮随迁莽坐。彼皆势极就烟埃……’,

    一个与水有关,一个与烟有关。你们觉得你们还可以度过几关?”

    李永不出声了,他知道林枫说的是事实。就像那天狗、秦尸,林枫、田士、武公子都有出手,而他们也是开了枪的,可惜却一点儿用都没有。接下来什么水,什么烟,他实在是不敢想象。

    李永其实并不知道林枫的担心,毕竟如果只看水与烟,林枫是有能力驱除它们的毒性的。

    林枫担心的是“迁莽坐”。

    王莽为西汉外戚王氏家族的重要成员,其人谦恭俭让,礼贤下士,在朝野素有威名。西汉末年,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王莽被朝野视为能挽危局的不二人选,被看作是“周公再世”。然后,这家伙谋朝篡位了。公元8年12月,王莽代汉建新,建元“始建国”,宣布推行新政,史称“王莽改制”。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说的便是他。

    而据武公子的这首诗来看,恐怕后人是知道有人坑了这儿的主人一把的。

    一开始,林枫也没有在意,毕竟这么多年了,说不定早死了。连骨头都没有了吧!

    可是当秦尸出现,林枫不敢肯定了。秦皇的军队都可以化为秦尸守护秦始皇,那么更早以前的人,就一定会死了吗?

    林枫不敢肯定了。

    两千多年前的汉墓女尸。可以在两千多年后,出了墓几个小时,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公子小白的条件,可以他们都要好的多的多。这宫殿的人就真的死的一干二净了吗?如果他们没有死呢?

    林枫摇摇头,不再去想这想,他只是全心全意地弄电解溶液,然后给手机充电,说什么林枫都要先把他们弄出去。

    “有电了?有电了?真的有电了,可以打电话了!”

    没有了天狗的影响,林枫他们成功了。

    “砰砰砰。”

    然而这时。李永开枪了,三枪便打烂了装电解溶液的容器。这除了说明他的枪法很好外,同样也说明他拿定了主意。

    “你要什么?”林枫质问他。

    “干什么?”他用枪指着赵雅说,“我说了,向里面走!”

    “你这是疯了。外面都这么危险,你觉得里面会安全?”林枫说,准备出手。

    对这混蛋已经不能忍了。

    李永却说:“咱们都没进去过,你怎么知道。我是七联,奉朝廷命令开发这里。朝廷早知道世界不简单。为了朝廷。我只能这么做。”

    他这话是对其他人说,也是对自己的手下,他只能用朝廷压他们,否则没人会听他的。毕竟没人想找死。

    然而,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大兵们面面相觑。不过大兵们还是选择相信了他,相信了朝廷。一致枪口对外。

    “你不要动!”李永抱起陶桃,挡在身前,他说。“我知道你很厉害!你可能能制住我。”

    “但是,那又怎么样?你如果带我上去了,以我家的实力,除非你不在国内呆了,否则我一定会报复你与你的家人。相信我,我有这实力。”

    听了他的话,林枫不由地露出了杀气。

    “怎么?想杀我?好啊!不过我是七联。我的干太爷是开国九长老之一。这一次我下来,抱持的便是不成功,便成仁。除非你把所有人都杀了,不让朝廷知道,否则你觉得杀了我,可以没事的话,你就杀好了!”

    这混蛋耍起了无赖的性子,林枫还真的一下被他将住了。

    杀光这里所有人,不说杀不杀的光,就是真的可以杀光,林枫也下不了手。

    特别是武公子、田士他们,过去他们虽然不和,可也不至于杀人啊!

    可是就像李永说的一样,如果不把人杀光,赵雅、陶桃也许会为他保密,但是其他人呢?谁敢保证?在面对国家机器,他们不会一五一十全都说出来吗?

    这个险,林枫不敢冒,他也冒不起。林枫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走到底。”李永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你这是在找死,前面有多危险,你知道吗?”林枫问道。

    李永说:“所以你要保护好我!我要是一死,死的人可就多了。君王一怒,伏尸百万。你不会认为现代文明社会,就没有株连了吧!”

    这真的是很混蛋!

    林枫想了想说:“就算要前进,咱们也可以等外面打通了通道,有了补给、后援再前进啊!”

    断龙石也许从里面不容易打开,但是在外面,以机器的力量,哪怕重有万斤,也分分钟便打开了。

    所以,林枫的建议很合理。

    “不行!”然而李永却断然拒绝,他说:“就咱们。先进去,其他的以后再说。”

    李永很固执,双目赤红,他必须进去,而且还不能让朝廷知道,这是他的死穴,也是他固执的源泉。

    “好了,好了,进去就进去好了。都到了这里了,前面想必也没有什么危险了。”布大师笑着,站出来打圆场道。

    “哼!”林枫说,“接下来不危险?你怎么知道?”

    布大师得意道:“本大师法力高深,自然知道。”

    “武公子,田大哥,你们怎么说?”林枫需要盟友的帮助。

    不想武公子却点头道:“是应该进去。”

    咦?

    他们这一个个,似乎都别有目的。

    武公子站到对方那边,打击到了林枫,却也让林枫惊醒了。

    他的心态渐渐平静下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李永大笑道:“看!连武公子都同意了。果然,这样的事,英雄所见略同。”

    武公子笑了笑,高高在上,非常的贵族。

    林枫也笑了笑。这笑,不是认同,更不是妥协。这是不以为喜,不以己悲的修真之笑。

    浊浊红尘,静观庭前花开花落。闲看天宫云卷云舒……

    当然,这是文艺一点的说法。说白了就是:“老子不管了!老子只护住自己人,其他的,看你怎么死!”

    李永不知道,他还很开心道:“好!咱们达成共识了。咱们准备一下,出发。小朋友真乖!”

    为了缓解关系,李永主动放开了陶桃。

    陶桃不吵也不闹,乖乖的回来,乖乖地爬上了熊大的身体。不再离开。

    林枫传音给她们:“陶桃、雅,你们都在我身边来,我好保护你们。”

    二人听话的过来,赵雅停了一停。又转身对章远棋挥手道:“远棋,来,这边。”

    章远棋愣了一下,然后开心地小跑过来。

    章远棋一过来。秦齐、眼镜王也过来了。

    林枫看了一眼,什么都没有说。只有他心中才明白,赵雅与陶桃是他主要保护的人。其他的人,如果太危险,他是顾不上了。

    毕竟赵雅有吊坠保护,陶桃有熊大,不需要林枫怎么费心。其他人就不同了,已经做好划水打算的林枫,真的是顾不上了。

    队伍再度出发,林枫却已经沉默不语。

    李永派出学生打头阵,学生们向林枫他们投去求救的目光。林枫与武公子他们一样,全是一张面不改色的修真脸。

    林枫不再主动出手了。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到前面去?他去,不是比我们安全的多吗?”

    没走两步,一个男学生突然道。

    李永听了,看向林枫,问道:“林先生,你怎么看?”

    林枫笑了笑说:“好啊!”说着便走到了前面。

    赵雅他们见了,立即跟上。

    李永却让大兵拦住他们说:“你们去前面很危险,林先生一个人,反而更安全。”

    李永一幅“我很为林先生着想,你们就不要去添乱”的样子。

    “是啊!”林枫回答说,“雅,陶桃,你们在后面更安全。我一个人,如果有什么事,可以直接闪现走的。”

    林枫的话非常平静,平静的有如他一点儿也不怕危险一样。

    这与林枫一开始的表现是一致的,没有人可以看出有什么区别。

    但是,所有人却都有一种怪异的感觉,总觉得哪儿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林枫安慰了赵雅,让他们留在队伍中,看了李永一眼,便继续前进。

    林枫按照自己在宫殿群中的记忆,向着走着。他走的都是安全的道路,只不过从治朝到燕朝的走法,可与前面不同。

    看到林枫不走中间,专挑两侧走,李永想了想问道:“林先生,你怎么专挑两侧走?这是有什么说道吗?”

    如果不是他曾经便是吃亏在两侧上,招惹了秦尸,他根本不会开这个口。

    与他而言,只要进去了,其他的都不重要,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这秦尸回去,可还没有十年那。他看着林枫专挑边边角角的走,李永的心是怎么也安不下来。

    走了一段路,林枫每一次落脚,那脚步声,都有如落在他的心脏上一样。心脏猛的一纠,仿佛林枫每一次落脚之后,都会踩动什么机关,都会有什么跳出来似的。

    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这才开口问道。

    -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未完待续。)

第215章、“致命”水银河

    “你想走中间?中间是天子的专用通道。”林枫笑了笑。

    “天子?那又怎么样?”李永问。

    有些人得了优势便得瑟,显然李永也是其中的一员。

    林枫说:“不怎么样。”

    “不怎么样,那还不走?”李永抬步走去,眼角余光却看到林枫并没有动,他立即缩回了抬起的脚。

    “林先生,你什么意思?”李永问道。

    “没什么,我是在想那些死去的古代修士,他们也是在这上面走过的吧!”林枫说。

    “什么?这上面有机关?”李永吓了一跳。

    “这上面……”林枫想了一下说,“应该没有吧!就是有,也是用来对付修士的。”

    看林枫很老实,什么都说了,与开始的时候真的是不一样。

    李永看着林枫,不知道在想什么。他有心派人上去试一试上面的机关,看林枫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

    但是那毕竟是修士的机关,这机关拥有多大的杀伤,杀伤范围又有多少,都是未知。关键是,自己站在这儿安全吗?

    李永没有愿意冒险,反而向边上靠了靠。他怕死,如果可以活着,他一点儿也不想死。

    林枫看看那中间皇帝专用的通道,用巨大的石料雕刻着海浪、流云和翻腾的巨龙,十分壮观。

    实在是想不到在两千多年前,有人会在那上面下药。

    当然这药不是下给天子的,而是下给走在上面修士的。这正好可以解释了影像中他们为什么没有反抗。

    可想而知,他们是万万没有想到,昨为王上客,今为阶下囚。

    这上面的药是下给修士的,几千年过去了,这药还有没有用?林枫可不想试一试。

    有用,李永便多了个威胁他们的手段。没用。凭白冒了险。怎么算,都不合算不是吗?

    李永没有要求走上去,这更好。

    走不几百米,众人耳中听到了水流的声音。林枫说:“前面不远就是内城河。能不能过去,谁也不敢保证。”

    “一定可以过去。”李永坚持道。

    林枫看看他,对这个人,林枫是越来越不明白他的目的了。不过,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林枫都不奉陪了。

    向前走去,水汽迷漫。水汽前面就是护城河。

    “大家小心!”林枫突然道。

    只见水汽中跑出一个影子,猛然扑向林枫。

    小咫尺天涯。

    林枫一闪,闪出十米。只不过奇怪的是他没有向外闪,而是闪入了水雾中。

    “啊!我操!这怎么还有一只!”里面传来了林枫的努吼声,以及击打声。然后“扑通”一声,似乎有什么落水了。

    “枫!枫!是你吗?”水汽中影影绰绰走出来的影子,到了他们身前五百米,不动了,趴在地上。

    “枫。枫!”赵雅瞬间便明白刚才落水的是谁了,疯了一样向前奔去。

    她爱他,是的,她爱那个男人!虽然他们没有正式谈过恋爱。但是爱情并不仅仅是那一种。

    一个女人,不仅要照顾企业,还要带着孩子,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相反。她还要担心所有靠近自己的人,他们是不是奔着自己的钱来的。

    这时候,林枫出现了。他签下了那份婚前协议。

    一开始她帮林枫,只是希望他们的关系可以围系下去。可是渐渐地,她在林枫这儿得到了不一样的生活。

    她不用考虑企业,也不用担心安全,甚至就连女儿,他都照顾的很好。

    这样的家庭,正是她想要的。她也是女人,她也有她的需要。这样一个男人,她又怎么会不爱呢?

    没有孩子怕什么?借腹生子好了。就算她(生母)最后舍不得孩子,住在一起,多一个人,多一碗饭,她又不是养不起……

    赵雅的脑子很乱,各种各样的想法不断冒出来。

    “不要过去,这不是水,这是水银。”武公子一把拉住她。

    “什么?水银?那他,那他……”赵雅不敢想象。

    武公子点了点头。面对水银没人掉进去,还可以活,哪怕你是修真。

    赵雅的神色大变。

    “他怎么会?怎么会死!”

    怎么会这样?赵雅真的不敢相信。

    我想给你幸福,却走不进你的世界 。我想用我的全世界来换取一张通往你的世界的入场券,不过,那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我的世界,你不在乎;你的世界,我进入不了。我真的喜欢你,闭上眼,以为我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

    想着林枫,又想到自己的先生,这反而让她更痛。

    有些伤痕,划在手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那怕划得很轻,也会留驻于心;有些人,近在咫尺,却是一生无缘。生命中,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有些遗憾,注定了要背负一辈子;生命中,总有一些精美的情感瓷器在我们身边跌碎,然而那裂痕却留在了岁暮回首时的刹那。

    自己身边的男人为什么都会死?莫非这世界真的有什么克夫吗?

    这一刹那,赵雅的心都窒息了。

    但是,林枫真的死了吗?

    这怎么可能。

    掉进水银,一般人是死定了,可是林枫根本不是一般人。

    水银也就是汞。汞在自然界中分布量极小,被认为是稀有金属,但是人们很早就发现了水银。天然的硫化汞又称为朱砂,由于具有鲜红的色泽,因而很早就被人们用作红色颜料。根据殷虚出土的甲骨文上涂有丹砂,可以证明中国在有史以前就使用了天然的硫化汞。

    根据中国古文献记载:在秦始皇死以前,一些王侯在墓葬中也早已使用了灌输水银,例如齐桓公葬在今山东临淄县,其墓中倾水银为池。这就是说,中国在公元前7世纪或更早已经取得大量汞。

    中国古代还把汞作为外科用药。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的《五十二药方》,抄写年代在秦汉之际,是现已发掘的中国最古医方,可能处于战国时代。其中就有四个药方就应用了水银。例如用水银、雄黄混合,治疗疥疮等。

    看到了吧!一个是自然界有,一个是更早。而神农可是咱们的药祖。

    换句话说,神农尝百草时,他就尝过自然界的水银。这在林枫的传承中都有。

    林枫为什么选择这儿?他就是奔着水银来的。

    李永可以用他身边的人来威胁他,而林枫既不可以制住他,又不可以正大光明的杀了他。一般情况下,恐怕就没有办法了,但是林枫却想到了,如果他不在了,如果他假死脱身,是不是更有利?

    于是他想到了水银内河。

    水银是在常温、常压下唯一以液态存在的金属。熔点-38.87c,沸点356.6c,密度13.59克/立方厘米。内聚力很强,在空气中稳定,常温下蒸发出汞蒸气,蒸气有剧毒。

    只要掉进去,那人就死定了。这是“常识”,所有人的常识。网上流传各种因为摔碎、咬碎而导致中毒甚至致死的事件,在相关文章中,最恐怖的,就是类似不小心吃下去,或者被人灌水银下肚,然后中毒死亡的故事。但是实际上,直接液态汞直接进入消化道其实是所有汞危害场景中,对人体伤害最小的一种。实际上水银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一般动物植物中都含有微量的汞,因此我们的食物中,都有微量的汞存在,可以通过排泄、毛发等代谢。

    就算是用注射剂直接将水银注射进身体来害人或者自杀,也是效率很差的一种模式:虽然水银作为液体金属会阻断血管、伤害器官,但是不会造成急性汞中毒。

    比起液态水银对人体的伤害,林枫更担心这水银会在常温下,挥发成为气体。当然他同样不担心自己会中毒,虽说汞蒸气则是更容易造成单体汞中毒的原因。汞蒸气在较低浓度(0.7-42微克/立方米)的情况下,就可以对人体造成慢性汞中毒的影响。长期在工作或生活中误接触汞蒸气的人,会出现慢性汞中毒:比如相关行业的工人,实验室人员,医生等等。不过慢性汞中毒没致死或致癌那么直接,更多体现在失眠、头晕、健忘、脱发、身体震颤等方面。

    是否慢性中毒,更重要的是暴露时间,短时间暴露在这种低浓度下,是不会影响到人体健康的。但是如果是在1-44毫克/立方米较高浓度下,短时间的暴露(4-8小时)就会造成急性汞中毒。急性汞中毒则会出现口腔中有金属味道、头疼、呕吐、腹痛、发烧,严重的会出现器官损伤的情况。

    看看,快的也要4-8小时,慢的更会要几天时间。也就是说水银最多让林枫不舒服一下,根本要不了他的命,因为有这个时间,林枫早把毒排了出来。

    而在林枫的传承中,也证明了这点,其中便有神农尝百草,惹到了一群洪荒马蜂异种,跳进水银湖中闭气,以躲避远古时代大马蜂攻击的往事。

    比起汞中毒的危害,反倒是那些洪荒异种更可怕一些。

    就像是林枫现在,比起汞中毒,他更担心液态汞全挥发成了汞蒸汽。这样一来,他就不能利用这个机关,掉进水银池中,假死脱身了。

    (以上皆为理论,万勿尝试,毕竟你不是修真,更没有神农传承。切切!)(未完待续。)

第216章、国战状态

    几千年过去了,内河中还有液态水银,这已经出乎林枫的预料了。赵雅表现的这么伤心,同样不在林枫的预料之中。

    这不是说他们没有感情,但是赵雅是女强人,至少在林枫的印象中是这样。

    这么一个女强人,她会伤心,林枫可以预料到,只是她直接冲向水银河,却把林枫吓了一跳。

    如果不是武公子拉住了她,林枫只能自己出来,去救她了。

    “赵姐,姐夫他已经死了。”

    秦齐过来,赶紧抓住她,以防她又做什么傻事。

    林枫见她这样,自己也不好受,但是他只能这样做。比起一起行动,可能遇到的危险,林枫“死”掉,逼他们回去,显然危险性更低。

    至于李永……

    他大爷的!

    只要他们可以安全出去,水小的李永,林枫他一个修真,玩不死他。

    别的不说,现在全国不到处都是霾吗?

    无论是让他生病,还是取其性命,都很简单。

    不要以为修真就不会害人。

    他大爷的!

    至于现在吗?

    林枫想了一下,传音给陶桃说:“陶桃,我没有事。不过我希望其他人当我死了,这样你们就可以出去了。”

    没法子,林枫想来想去,他们这边,演技过人的,也就只有陶桃了。

    不要看他们这边,导演、演员都有,还有一位天后在。

    但是知根知底,而且对其演技很有信心的,还是只有陶桃。

    陶桃听到林枫的传音,她是一点儿惊讶都没有,就好像她一早便知道林枫没死似的。

    陶桃听了林枫的传音,从熊大身上下来,走向自己妈妈。“妈咪!你怎么了?”

    “陶桃。你叔叔他……”赵雅的心很痛,痛的有如刀扎,痛的她说不出话来。

    章远棋说:“雅。我知道。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

    章远棋松了口气。真的。

    这群人在干什么?女生们在不断地出卖着她们的**。在娱乐圈混的章远棋,她又怎么会不懂?会不明白?

    然而正因为懂,正因为明白,她差一点儿便要抢夺自己好友的男人了。而且借口还是那么的天经地义-为了“活”!

    现在林枫掉进水银池死了。这对她与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陶桃!”赵雅抱住女儿大哭。

    哭出来便好了,哭出来便好了。

    林枫松了一口气。在水银中走去,走向另一边,然后爬上去。

    如果是其他人掉进去,绝对死定了。不过不是被毒死的,而是被水银液压死,挤死的。

    都知道满清十大酷刑-剥皮吧!

    水银剥皮——人埋土里,只留头在外面,头部划十字,把水银灌入皮肤与肌肉组织之间,人就活生生蹦出来,皮留土里。

    水银密度大,会从皮肤和肌肉之间像刀子一样切下去,一路切到底,从而达到剥皮的效果

    在水银中,即便你没有受伤,你可以保证自己身上没有孔洞吗?

    只要你有孔洞,水银便会向里面挤。

    普通人由于身体不够壮,水银还没挤进去,人便挤成肉饼,死了。没有什么痛苦。

    然而修真吗?

    咳咳-

    反正林枫爬了上来,没有顾得上队伍,先找了个地方养伤去了。

    这时候,赵雅已经振作起来了。

    章远棋出声指责李永道:“现在,你还要前进吗?”

    林枫死了,她是松了一口气。不过她毕竟有抢好友男人的念头,这总归让她很不舒服,所以她出声,为了好朋友,她已经不在乎得罪李永了。

    “走!我们回去!”章远棋大声说。

    “站住!”李永阴沉着脸。

    “你还想怎么样?”章远棋问道。

    “你们都是大学教授,你们看一下,这到底是不是水银?”李永对大学教授们说。

    李永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林枫其实并没有死。这就像看英雄电影,哪部电影的英雄也不会一开始便死的。

    教授们无奈,只能去鉴别。

    “李经理,那确实是水银。”

    “真的是水银?”李永不敢相信。

    “是真的,水银的鉴别其实很简单。加硫粉,也就是硫单质,hg+s=hgs,形成硫化汞沉淀。咱们这没有硫单质,不过目测也可以,这也是最简单的方法。水银是唯一呈液态的金属。他的液滴呈球状。液面呈凸起型。它比重很大,放东西上去,很难沉下去……”

    教授们用水打湿衣服,蒙住口鼻,快速地弄出一些水银在不锈钢茶杯中,又飞快逃回来。一边与李永讲解,一边做实验给他看。

    “那他呢?”李永突然问道。

    “谁?”教授们面面相觑。

    “林枫,他在哪?水银面上有没有他?”李永问道。

    “这……”

    “这可不好找。不说这水银河上的汞蒸汽,就是人从那么高掉下去,摔也摔死了。”教授们说。

    李永沉吟着,他还是不相信林枫死了。

    “这不应该啊!电影中……”他忍不住自言自语。

    “电影是电影,现实是现实。他已经死了!”在他身边的张友嘉突然说。

    咦?难道她不知道林枫其实并没有死?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她肯定林枫死了,现在她根本不会再控制张友嘉,而是收了林枫的灵魂,双宿双飞去了。

    “可是……”李永还在怀疑。

    “不要可是了。快打电话求救吧!”张友嘉说。

    “不行!绝对不行!你是得救了,我呢?”他质问张友嘉。

    女鬼一边搜索张友嘉的记忆,一边说:“也许那漏洞不小,但是总有办法的。”

    “没有!已经没有办法了!我已经动过退休金了,我爷爷可以延长他们五年退休。可是他不可能再廷长五年。”

    他说的很对,也许小富即安的人愿意早退休,愿意给年轻人腾位子,但是李永爷爷辈的,长老、部长的,一个个全都愿意再掌权五年。

    然而这个事,有个度。你们这帮老人推迟五年退休,面对权威,下面的人再忍五年也就忍了。但是你又要再延长五年,也就是说十年。

    你以为人人都是赵陀的儿子。不会造反啊!

    赵佗(约公元前240年-公元前137年 ),恒山郡真定县(今中国河北正定县)人,原为秦朝将领,与任嚣南下攻打百越。秦末大乱时,赵佗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

    赵佗是南越国第一代王和皇帝,公元前203年至前137年在位,号称“南越武王”或“南越武帝” 。

    这人非常长寿,整整活了一百多岁。他的太子,他的儿子们,全都被他熬死了。

    太子赵始当了一辈子太子,也没有登上帝位。

    现代不比古代。现代的领导人也不是第一代的长老了,想再掌权十年,绝对是不可能的。不要说老百姓,老百姓只是个装饰。有用拿出来用用,没用……呵呵呵了。

    问题是大长老们手下的长老们,特别是那些有机会做九大的。

    什么?再延长十年?我们还能活到那会吗?

    位子有数。时间到了,你不让位。凭什么?你又可以付出什么?

    这些李永都懂,所以他才知道不可能。如果有一丁点儿的希望,别说十年了,他绝对希望他家老爷子一直坐在那个位子上。他也不用这么担心了。

    张友嘉想了想说:“即便没有补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你家的家庭,上面也不可能为这么一点儿钱就为难你的。”

    “不!老爷子已经退了。现在上台的家伙……他大爷的!”

    李永咒骂着,但是他的眼中却是满满的恐惧。

    我大天朝的政治从来都没有变过。人在台上,那怎么都好,但是人一旦下来了。

    呵呵……真以为“人走茶凉”是无中生有?

    这笔钱如果是老爷子动的,也许会看在老领导,老干部的份上,不会怎么样的。可是那钱是他动的。

    真以为人家会念旧情,不整他啊!

    那旧情也是有条件的-你不能太混了,要让大家都过的去。

    然而他过的去吗?他过不去啊!

    越是想,李永心中越是恐怖。

    “不许走!谁都不许走!想办法,想办法进去!”李永怒吼着,“左队长,我命令你们打开保险,谁敢走,开枪打死他们。”

    “你疯了!”张友嘉说,“不要听他的,你们全听我的。咱们退回去,充上电,让上面救咱们……”

    “住口!”李永大吼一声,“你这前朝余孽是要抢班夺权吗?告诉你,即便老爷子退了,我也是七联。我代表的也是朝廷,你们必须听命令。令下,377令。”

    377密令,取的是卢沟桥事变的意思。

    1937年7月7日夜,日军在北平西南卢沟桥附近演习时,借口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第29军严辞拒绝。日军遂向中国守军开枪射击,又炮轰宛平城。第29军奋起抗战。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华民族进行全面抗战的起点。

    此令一下,代表着事态进入了国战状态。

    -感谢“尘星微光”打赏,感谢“pl小民”打赏,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感谢“pl小民”投了 2张月票(未完待续。)

第217章、地下城

    “是。”

    这令一下,所有的军人面色都变了。因为这个命令代表的是全面无条件服从,就像是当年的东北军一样,即便是不放一枪一弹,也要服从东北军的命令。

    “你疯了?你怎么就敢?”张友嘉失声道。

    “我是疯了,但是在这儿我就是最高长官,就要听我的!”

    他们这边争吵地这么激烈,黄大发咽了下口水小声说:“布大师,这不好吧!闹的这么严重。”

    “我怎么知道会这样?”布大师也很郁闷。

    他自从去了李永那边,他便不断对李永施术,企图控制他。

    布大师是玩鬼的,所以他的术法都有那么一点儿不是缺点的缺点,那就是这人越害怕,他的法术效果要好。

    哪怕是国家的长老,只要他们怕了,他都可以在其心中种下信任他的种子。

    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李永竟然连国战都玩出来了。

    这国战令一发出,自有国运附上,不仅直接砸碎了布大师所有的手段,甚至差一点儿都坏了布大师的鬼。

    如果布大师是个歌手,他这时候最想唱的,恐怕就是:“好受伤,好受伤!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这边国战发出,立即环境就变了。

    汞蒸汽仿佛停滞了,等候着,等待着风,但是风没有来,却传来了乐声。

    在汞蒸汽的深处自有一股乐声传来。

    先是琴声,汞蒸汽中,耳边一阵微风忽起伏。远远传来缕缕琴声,悠悠扬扬,一种情韵却令人回肠荡气。虽琴声如诉,所有最静好的时光,最灿烂的风霜,而或最初的模样。都缓缓流淌起来。而琴声如诉,是在过尽千帆之后,看岁月把心迹澄清,是在身隔沧海之时,沉淀所有的波澜壮阔。在懂得之后,每一个音符下,都埋藏一颗平静而柔韧的心灵。

    接着是萧,是笛,是埙。

    每一个都让让他们忧伤,让他们快乐;让他们忘我。让他们心醉。有一种美妙的乐声始终诱使我去倾听,无法回避,那就是人类创造的音乐。它像黑夜里的烛光,像朗空中的明月;像清晨的露珠,像黄昏的余晖;像亲切的问候,像甜蜜的微笑;像春天里的微风,像冬日里的火炉;像初恋者的心扉。像母亲的抚摩,像久别重逢者的狂热拥抱,像依依惜别时的绵绵回望……

    “我去!静心咒乐。代天佑人!”

    静心咒乐。林枫听说过,这是一种可以让人心情平静的音乐。它对人不仅无害,反而会让人的心静下来。静到有人当你的面割你的肉,你也不会生气。

    所以这乐本身虽然对人无害。不过却同样禁止传授,从而失传了。

    如果不是神农传承,林枫也不可能认出它来。

    不要忘了,天皇伏羲与地皇神农感情很好。是伏羲选的神农为地皇,所以在音乐上,虽然是伏羲创出的伏羲琴。把琴乐推广的却是神农,所以有的典籍上也称神农为制琴的第一人。

    于是琴乐本身也是神农的一项传承。好的与坏的,教不教先不说,总是要让传承者知道。什么都不知道,这传承也就算不上传承了。

    所谓的传承,可以由于各种各样主观与客观因素下,你可以学不会,但是它就在那儿,你可以知道,可以去观想。这是不禁止的。甚至如果你再牛一点,你可以打破先人的禁制,直接想学什么就学什么,而不用按部就班的来。

    不过后一种情况,就不用想了。人皇的禁制,如果你都破的了话,那么你根本就不用学了,可以洗洗睡了,因为你都比人皇厉害了呀。

    不过,与林枫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正疗伤的林枫赶紧给自己罩上一个“代天佑人”,张眼开去。

    一队来自古代的迎宾队伍从燕朝走出,向着水银河上桥走去。

    一个个古装女子,每一个都是容貌秀丽,她们人人着白袍,简直像西方的神职人员,珍珠般粉白的双颊,玫瑰般鲜艳的漂亮嘴唇,碧蓝色的瞳孔有如天空般深邃清澈,飘逸的橙色长发天鹅绒般光泽,飘飘洒洒直垂至盈盈一握的纤腰,束发的简单荆环自然而清新。高雅气质的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虚渺,既清且艳,慑人心魄的清丽!

    她们或玉手横笛,或怀抱琴瑟,又或白袖捧玉钟……向前行走着,走上桥,迈过桥。

    白衣,弄乐,行走轻风带起衣袂飘飞……美!美的惊人!

    不说这乐,单单是这画面便是一幅绝美的画卷。

    她们来到桥边,整齐停下,对李永他们说:“外世之人,吾王邀请你们入内相见。”

    声音干净的有如山泉,不带一点儿的杂质。

    所有人似乎醒了,一个个争先看向她们,看着她们的美貌,她们的赤着。

    那一双双粉嫩嫩的小脚丫子无不赤着,没有一双的鞋,一排排白过去,白如惊人,白的耀目。那十颗嫩葱一般的小趾头,在荧光棒的衬托下,更加令人垂涎不已。即使这儿没有恋脚癖者,看着她那双小脚,众人竟也不由自主生出一种想将其捧在怀里,仔细抚摸一番的念头。

    “仙子,你的脚冷不冷啊!要不穿我的鞋可好!”

    我去!还真有人这么干的呀!

    只见一个男生脱掉自己的鞋子,便要送给他的仙子穿。

    可是,拜托!哥们,你一个大汗脚,自己知道就行了,咱能不害人不?

    好家伙!不说他从来这儿考古,到底换没换过鞋,单单是在这地下,他们都被困几天了?

    人们常说,这汗脚臭的像咸鱼一样。

    你就得了吧!你就不要向自己脸上贴金了。就你那臭味,直接可以熏死狗了。

    “哇-”

    当场,许多人便吐了。

    “穿上!赶紧穿上!”更多的人当场便怒了。

    他要是再不穿上,真心会死人的。

    最后,那位同学当然是穿上了。

    同时。其他人也用更快的速度上了桥,走了过去。

    为什么?

    因为臭啊!那臭味可不是鞋穿上,便会直接消失的。

    没人愿意在这边呆,只想远离它。

    什么汞蒸汽中毒,全都忘了。

    好在这汞中毒不是那么容易,否则林枫只能出来救人了。

    赵雅有灵气保护,过汞蒸汽直接激发出来,一点儿事都没有。

    前面弄乐引路的女子发现了,忍不住地艳羡地看了她一眼。她们显然明白赵雅拥有的是什么。隐约间,她们对赵雅更加恭敬了。

    不过其他人就不行了。包括陶桃,她都没有保护。

    林枫只能传音让她去吃熊大的糖。

    陶桃太小了,即便是不容易中毒,林枫也要以防万一。

    迎接的女队都是普通人。呃-或者说是普通生命体,反正她们是没有一个发现林枫的。

    陶桃抓熊大的糖吃,熊大很是不乐意。

    “妈咪,棋阿姨,你们也吃。”

    当聪明的陶桃向着自己亲人散发时,熊大翻脸了。不给了。

    陶桃指着熊大,林枫明白她是想让自己命令熊大。

    林枫传音过去,却失效了,他的传音被挡在城门外。

    城门?

    燕朝竟然不是一处宫殿。而是一处城池。

    林枫想了想,趁人不注意,穿进队伍中,跟着一起走了进去。

    然而。这一进去,他呆了,所有人都呆了。

    这里面光明大作。如果说外面是深夜,没有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这里面就是白天。

    更奇怪的是,没有找到到底是哪儿在发光,四周高大的建筑物遮挡了视线。

    只是建筑也便罢了,但是更离谱的是这儿有人,而且很多很多的人。

    粗粗一看,人头攒动,杂乱无章;细细一瞧,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各种活动。

    进入城门,便是一座虹形大桥和桥头大街的街面。大桥西侧有一些摊贩和许多游客。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许多游客凭着桥侧的栏杆,或指指点点,或在观看河中往来的船只。大桥中间的人行道上,是一条熙熙攘攘的人流;有坐轿的,有骑马的,有挑担的,有赶毛驴运货的,有推独轮车的……

    “这……这怎么可能?地下有一座城市?”教授们惊了,呆了。学生们呆了,傻了。就是大兵,也有着瞬间的失神。

    林枫趁着这个机会开溜了。

    没有法子,这儿太亮了,如果他不趁机溜走,所有人都知道他没死了。

    林枫借机逃走,只有女鬼看到了。

    女鬼想了一下,便从张友嘉的身体中退了出来,然后追着林枫而去。

    林枫脱离队伍,却没有远离,只是躲在了建筑物中。

    看到女鬼跟来,他皱眉问道:“你跟来干什么?”

    女鬼开心道:“你愿意跟我说话了?”

    林枫忍着没翻白眼,一开始不跟她说话,是希望她不知道自己可以看到她,听到她。现在她已经知道了。

    而且她们这帮素贞官脾气可不好,虽然不杀人放火,吃人食魂的,但是她们水漫金山啊!

    这样的性子,林枫惹的起吗?

    是,现在她是很好说话,但是那是当自己“郎君”的缘故。

    《新白娘子传奇》,林枫是没看过,但是《青蛇》他却看过,工作后,一次相亲,在电影院看的。

    当时他的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许仙被一剑刺死了。

    他到现在都记得相亲的女友问他的话。

    “如果你是许仙,你愿不愿意被我刺死?”

    原话,当时林枫太怕,忘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

    林枫当时只看了她一眼,然后温柔地送她回家,她要什么就买什么,然后……然后果断地不联系了。

    仔细想一想,林枫后来不相亲,不找女朋友,应该是从这落的病根。

    “刺你妹啊!整个神经病!如果女朋友都这样,鬼才敢找!宁愿打光棍,不怕睡着了,挨上一剑啊!这世界有神经病用硫酸试试熊皮的抗酸性,也有问婆婆与自己掉河,先救哪个的。谁又敢保证你的爱人是说着玩,还是真的想试试?你能保证吗?你的女朋友又真的敢保证她不会真的想刺你一剑,试试你们爱情的含金量?”(未完待续。)

第218章、茶多一横才是“荼”

    总之,看到了素贞们的来龙去脉,林枫是不觉得白素贞有多美好了。当然,对于一个只看过《青蛇》的人,这样的感觉本就很正常。所以对着女鬼跟着他,他才要问。

    女鬼不知道林枫在想什么,她只知道林枫跟他说话了,这就足够了。

    其实女鬼应该感谢林枫是一个双耳不闻窗外事的研究猿,因为原始版本的《白蛇传》,可不像《新白》那样感人。

    原版的白蛇传的故事很令人震惊。

    “我这是在……”

    女鬼离开了张友嘉,张友嘉恢复了神智,却一下子惊呆了。因为她的眼前竟然是座古代城市。

    越罗衫袂迎春风,玉刻麒麟腰带红。楼头曲宴仙人语,

    帐底吹笙香雾浓。人间酒暖春茫茫,花枝入帘白日长。

    飞窗复道传筹饮,十夜铜盘腻烛黄。秃衿小袖调鹦鹉,

    紫绣麻踏哮虎。斫桂烧金待晓筵,白鹿青苏夜半煮。

    桐英永巷骑新马,内屋深屏生色画。开门烂用水衡钱。

    这样的着装,这样的景象。

    “我这是在电影城?我怎么到电影城?”张友嘉不由冒出这样的怀疑。

    女鬼见了,对林枫说:“郎君,你等一下,奴去去就来。”

    说着又上了张友嘉的身,威胁她去了。

    大桥南面和大街相连。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林枫呆的地方,正好有一家裁缝铺子。

    铺子的老板人称金剪刀,本来他只是出来看看热闹,看看又有

    外面的人进入了这地下古城,他们也是人。当然很好奇了。

    看到了那么多的人,不下一二百口子,然而他们身上的衣服款式,却让金剪子很是看不上眼。

    “啧啧,也不知是个什么朝代?这衣服也真是够丑的。”

    在金剪刀的话中,衣服丑美不重要,重要的是朝代二字。他们不知道外面吗?

    林枫听了,想了一下,故意问他道:“这衣服丑吗?”

    金剪刀看了林枫一眼,说:“这还不够丑的啊!咱华夏。其华服之美,在飘飘欲仙,这才称得上美。”

    林枫正想着怎么套他话,金剪刀笑道:“这位哥儿,你的衣服破损的厉害,要不要来上一件儿,说不定你便可以选上仙宫。”

    “仙宫?”林枫一惊,又赶紧说,“我哪儿有那本事。”说的好像他知道仙宫是什么似的。

    “不不不。看小哥眉清目秀,根骨清奇,如果再配上我金剪刀的衣服,嘿。不定真就可以。”

    林枫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这才发现这又是雷电,又是水银的,早没有了衣服的样子。怪不得老板没有觉得自己奇装异服,把自己当成外面的人,拼命向自己推销衣服。

    林枫想了一下说:“可是我不一定买的起衣服。”

    他没有说自己没有钱。毕竟这个所在用不用钱,都不好说,如果说“钱”,人家却不用“钱”,林枫可就露馅。

    “买不起?哥儿莫开玩笑。这衣服还有用不起的。只要一分灵石就可以了。”老板笑的更开心,仿佛已经做成了还买卖。

    果然用的不是“钱”,而是灵石。

    虽然林枫早有预料这儿用的不会是外面的“钱”,但是使用灵石……我的乖乖,你要不要这么狠哪。

    如果是金银,林枫还可以通过陶桃在队伍中收集一下,毕竟队伍中是有带首饰的,但是灵石,我去,这果然不是地上。

    林枫正打算离开,突然他想起自己收集的天狗神念石,这玩意儿也是能量,应该可以算是灵石吧!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林枫想了一下,取出其中一颗,问老板道:“老板,你看这个行吗?”

    一颗指甲大小的珠子出现在林枫手中,那东西并不是完美的球形,相反它很不规则,只是切的小了,乍一看像个球罢了。

    更因为为了便于携带,林枫让田士切的很小,这不仅使得它像个球子,正由于能量的浓缩,微微散发着光芒。

    一看这珠子,金剪刀当场便吓跪了。“小民金鑫拜见修士大人。”

    “好了,起来吧!”

    林枫平静的说。没有什么惊慌,反而高高在上的模样。

    修士都是这样,金剪刀没有觉得奇怪,起身躬身请林枫道:“大人,里面请。”

    其他出来看热闹的店家,见金剪刀迎来了一位修士大人,全都羡慕坏了。

    而金剪刀,进了铺子,便让伙计把店门关了。

    林枫心中一惊,因为这大白天关门,真的会让人心惊胆战,很有几分进了黑店的感觉。而且林枫并不是此间人。“难道他发现了?”

    心中不安地想着,林枫却一点儿表现也没有,只是平静地说:“大白日的,为何要关门?”

    老板说:“修士大人驾临,怎可让外人打扰。大人稍待,我这就为您沏壶好荼。”

    说着转入内室。

    原来是这样,林枫点了点头。

    不大会儿功夫,老板捧着茶托,上面有一个茶壶、一只茶杯,一一放于林枫面前的小案,虚手一引道:“大人请。”

    在陌生的环境,老板又关上了门,一般来说,是不应该大意,他给的吃的,喝的,都不要吃,不要喝。

    不过林枫不是一般人,他现在不仅需要演下去,他神农尝百草的传承,同时也支持他演下去。

    端起案上的茶杯,林枫想了一下,一饮而尽,说:“好茶!”

    “大人说笑,这是荼,可不是茶,小的又岂敢用茶这等凡俗之物招待大人。小的曾听说,荼者,茶中灵饮。仙宫特产,殊为难得。修士饮了,可悟道,可修法,心神宁静不为外邪所侵。只有大人到了,小的才献出来。”

    他说对的,一杯茶入口,林枫只觉得一切都变了,感觉身心被净化,滤去浮躁,沉淀下的是深思。茶是一种情调,一种欲语还休的沉默;一种热闹后的落寞……

    然后丝丝灵气冒出来,化为茶叶,在自己心中翩跹起舞,如同一个个灵魂在水中游走。欣赏着茶的舞姿,那舞姿却画出一个个古“药”字。

    古字以形演胜,一个个“药”字,便是一味味药材……

    轰-林枫突破了。《神农药典》传承而出,各味药材不断投入,又投入,其后火起,化为一个“炼”,草木炼药。

    “药”字又变,化为一个“丹”字。

    这是炼丹术。

    可惜一杯茶,不是以林枫再次突破,“丹”字最终没有成形,便破碎开去。

    林枫再顾不上老板,直接为自己倒入第二杯。

    第二杯茶入口,同样是灵气丝丝,然而却没有了那种“济入茶水行方便,悟道庵门洗俗尘”的感觉。

    林枫明白,仙“荼”,正好是“茶”字加“一”,现在已经“一”饮,再饮,这就是茶罢了。

    “开门,开门!”突然外面传来了叫门声。

    老板过去开门,告解道:“芷姬,小老儿这有贵客。”

    “什么贵客!让开!”

    刁蛮的声音,闯进来一个女子。

    公孙芷一身淡粉红色纱裙,金黄的裙襟上映着一支支翩翩起舞的凤凰,敞开的裙襟中露出她那被挺的浑圆的金黄中融了粉红的胸巾。半透明的鹅黄色裙巾外坠在上身肩肘间,裙带的褶皱中簇拥出也不知是牡丹还是芙蓉的朵朵金花。粉色的裙带在腰间系成心状后顺着裙间下垂的波浪坠到脚踝,宛如流水中的金鳞,带动了一裙柔水。裙角半露云履,云履上镶了两朵银色闪着光芒的绣剑。

    这可不是这女子放荡,而是在清之前,中国妇女同样很有地位,可以展示她们的美好。比如河东狮吼,比如明朝一秀才见一美妇在裸睡,做的打油诗。(具体内容只能百度了,违禁了。)

    林枫看了她一眼,没有理睬,却用水在茶壶上一弹,只见热气绕碗边转了一圈,然后自碗中心升起,约莫二尺来高时,又在空中转一圆圈,变成一朵白色的芙蓉花,少顷,白芙蓉又慢慢上升化成一团云雾,最后散成一缕热气飘荡开来。顿时,幽雅清香充满铺子。

    芷姬嗅了嗅,不由非常生气道:“好呀,金老头。你不是说你没有仙荼了吗?那是什么?你不与本姬吃,却与一乞丐?”

    说着她气呼呼地走上前,一把抢过林枫的杯子,自斟自饮,连饮三杯,这才开心道:“好!这才是真正的好荼!”说着又恶狠狠地瞪了金剪刀一眼。

    好家伙!真是个刁蛮的人!

    林枫都看的呆了。

    “你看什么看?臭乞丐!”见林枫看她,她又骂道。

    这才林枫皱了下眉,伸手一指茶杯道:“这是我用的杯子。”

    现在林枫的身份是一位修士,他不可以唯唯诺诺,又不想把事情闹大,还必须压这刁蛮女的气势。

    “你的又怎么样?本姬可不是贱民,本姬用了,那是给你面子。”

    林枫点出那是他的杯子,不仅没有压下公孙芷的气势,使她为用了他人的东西,而心生愧疚,反而更加气焰嚣张起来。

    这一下可是激起了林枫的好胜心。这些天,林枫可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林枫心想:算你倒霉了!

    当然,林枫不可能破口大骂,这太品。同样,他也不可能对其大打出手。

    他不仅要压下她的嚣张气焰,还不能闹出太大的动静来。

    林枫想了一下,笑了……

    -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未完待续。)

第219章、芷姬公主

    林枫笑了之后说:“姬?什么姬?西周天子姓姬,所以西周天子女儿一般

    称呼姬“姬”。

    到了后来,周天子权威下降,姬字地位也在下降。姬字便成了有地位的女性

    称呼。地方领主、豪族、将军之女都可被称作姬,一些社会地位高的女性也被

    称作姬。甚至发展成在交际中作为对女性的褒美式称呼。”

    林枫不等她反应,又说:“姬,美女的代称:于是庄王弃其秦姬越女,罢钟

    鼓之乐。——《吴越春秋》

    帝王的妾:宠姬郑袖。——《史记 屈原贾生列传》

    汉代宫中的女官:毋曰薄姬。——《汉书 文帝纪》”

    “你,你……我要杀了你!”公孙芷气疯了。

    古代美女其实还是很在乎自己名节的。

    咦?作者菌,你这不是自打嘴巴吗?你前面还说人家很开放,看了**也没

    事,还让咱们度娘来着。怎么一转身又在乎起名节起来了。你当我们傻的,随

    你忽悠。

    诸君这就不知了,这女人心海底针。

    就像那有的美女,穿的花枝招展,露胳膊露大腿的,不知道多想人看她,可

    是你若真盯着看了,信不信人家骂你流氓?

    当然,如果你不看一眼,她们也会骂,在心中骂。那样,你反正听不见,就

    不用计较了。

    而林枫也是够孙子的了。

    姬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周之外,北宋徽宗时,曾改“公主”为“帝姬”。政

    和三年(1113)因蔡京建议,宋廷仿照周代的“王姬”称号,宣布一律称“公

    主”为“帝姬”。这一制度直到南宋初才恢复旧制。

    可是林枫偏偏不说。他就咬死了宫里,就只说周之后。

    只说宫中,林枫的话便是在骂人了,虽然没有一个脏字。

    这儿可是公孙小白建的。公孙小白是什么人?那可是春秋五霸之首。

    虽说中国史官多用春秋笔法,以避上者讳,但是公孙小白绝对不是个东西。

    一个会向自己手下要求供献儿子,吃人儿子的家伙,会是个什么好东西?一个

    “霸”字,又岂能概括?

    要知道“霸”在古代可没有霸道专横,蛮横不讲理的意思。

    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白虎通》

    “霸”在古代是指诸侯之长。假借为伯。指古代诸侯联盟的盟主。

    古代的“霸”与我们现在理解的“霸”,意思并不一样。

    再举个例子。《史记?项羽本纪》:“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

    。”“西楚霸王”在《项羽本纪》中就出现过这么一次,此后不再出现“霸王

    ”,而是称项羽为“项王”。项羽最后在东城被围,自己说:“吾起兵至今八

    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最后太

    史公的赞说:“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

    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

    ,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

    有意思的是《汉书?陈胜项籍传》中,虽然几乎是同样的语言,却没有用“西

    楚霸王”,《汉书?陈胜项籍传》是:“羽自立为西楚伯王,王梁、楚地九郡,

    都彭城。”“然羽非有尺寸,乘势拔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兵灭秦,

    分裂天下而威海内,封立王侯,政繇羽出,号为‘伯王’,位虽不终,近古以

    来未尝有也。”“霸“变成了“伯”。

    朱东润《史记考索?〈史记〉纪表书世家传说例》说:“项羽自为西楚霸王,

    霸者,‘伯’之借字。伯,长也,犹言诸王之长也。羽既为诸侯长矣,故《本

    纪赞》曰:‘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

    可见,“西楚霸王”实为“西楚伯王”,意思就是诸侯之长。“霸“在古代

    不是贬义,都有“领导”的意思,也就是“伯”。

    但是公孙小白与项羽都是“霸”,他们就是一样的人吗?

    当然不是,比如项羽爱虞姬,可公子小白这烂人,直接是“好色”。

    这一点,齐桓公自己便说出来了。

    在桓公刚刚将国政委任给管仲的时候,桓公单刀直入,直接对管仲说:“寡

    人有三个大毛病,会对治国不利吗?”

    管仲不动声色的说:“臣没听说过。”

    桓公说:“寡人喜欢打猎,经常一去很多天都不回来,常常耽误了国事。”

    管仲淡淡的说:“这确实不好,但没什么了不起的。”

    桓公接着说:“寡人还喜欢饮酒,经常喝的酩酊大醉,大臣们和外国的使节

    常因此而见不到我。”

    管仲还是说:“这确实是坏毛病,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最后桓公很不好意思的说道:“寡人还有一个最不好的毛病——好色,看到

    漂亮的女人就走不动,即便是公室里的阿姑和姐妹们,也有很多被我占有了,

    而无法嫁人!”

    可是这么一个烂人,管仲却微微一笑道:“这真是太糟糕的毛病了,但也无

    所谓!”

    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周礼还没有礼崩乐坏。

    管仲这样回答,真的不要紧吗?

    要知道上任齐国公,也就是他的兄长齐襄公就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大淫棍”

    ,这家伙连自己的妹妹都不放过,而说起襄公的两个妹妹(当然也是桓公的姐

    妹)文姜和宣姜那更是春秋时代臭名昭著的**荡妇。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

    齐桓公自小耳濡目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按周礼。国君只能有一个正妻,没错,中国很早便一夫一妻制了,即便你是

    国君,也不得违法。可桓公的后宫相当于正妻的女人有六人之多,至于其他的

    宫娥彩女更是数不胜数。另外跟他哥哥一样,他也从不放过跟他有血缘关系的

    姐妹姑侄女们。

    有着这样的家族传统,林枫不仅不避讳,还偏偏逮住宫中狠说,他是个什么

    意思?

    难道不知道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吗?

    “噌”的一下,公孙芷的宝剑便拔出来,嚷着要杀人。

    金剪刀老板可吓坏了,赶紧跪下哀求道:“不能啊!芷姬,他可是位修士。”

    公孙芷呆了,她不敢动手了。

    也许公孙小白可以这么吊,不把修士放在心上,说杀就杀了。可是他的后代不行。修士的地位就是那么高高在上,特别是这个城市之所以生存下来。全赖修士之力。

    “你,你……”公孙芷拿着剑,向前递也不是,不递又拉不下脸来。

    怎么说。她是一位王姬。虽然她的家族是真的很淫?乱,但是她毕竟是家族的一员,又怎么能允许外人抵毁呢?就算是修士,也不行。

    这时候。林枫给她台阶下道:“这事,我也有错。这样吧!我没有主家,愿意为王族效力。”

    这也是林枫早准备好的台阶。公孙家的人有一个传承,那就是你只要愿意为他们效力,你怎么骂他们都行。

    这大概也是春秋时期的特色了。那个年代,你不要说骂国君了,你就是杀国君,把国君赶下台,只要你愿意为国君工作,国君们都可以继往不纠。

    身为一名现代人,林枫是真的没有经历过,他也就忍不住地试一试了。

    再者说,不这样,他也没有把握进入这城的内城啊!

    女鬼在林枫进店,便回来了,她不仅告诉林枫,其他人去内城,也就是传说的仙宫了,她甚至还看了林枫怎么欺负公孙芷姬的。她还笑说林枫对“姬”这么了解情况。

    那言词简直把林枫当色鬼了。

    但是这与色不色的真心没有关系。也许修真不是什么博学人士,但是每一个修真都是古语言学家。想成为修真,却连古语古字的意思都不知道,那得是多坑啊!

    比如“荼”这个字,现代的解释就是指古书上说的一种苦菜和茅草的白花。

    然而在修真界,这个字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古书上说的那种白花,其实就是当年害神农中毒的花。而解这种花毒的茶叶,也被称为“荼”。取其相生相克的意思。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比如黄泉花,长在岸上的,与长在黄泉中的,都叫黄泉花,但是它们能一样吗?绝对不一样,岸上的黄泉花,那就是花;黄泉中的那可是接引使者。

    后来灵气消失,这“荼”没了灵气,便成了“茶”。

    这既是传承,也是知识。

    取了白花的“荼”,那不叫解毒,那叫找死。

    取了没有灵气的“荼”,同样也是没多大用处。

    如果连这样的变化知识都没有,趁早不要做修真的好。因为你连人家的传承都没有搞明白,你还修的哪门子“真”?不敢把自己害死害残,就算你命大了。

    “修士,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公孙芷小声咕嘟着,却还是收回了宝剑。

    显然她也不想闹的太僵。万一真是修士呢?

    更重要的是,她还是偷跑出来的。听说有外界人到了他们古城,公孙芷便偷跑了出来。

    正好在金剪刀这闻到了仙“荼”的问题,这才走了进来,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只可惜那公孙芷姬虽然是王族,但是同样看不见女鬼。不然,她就不会用剑指向林枫了。身有灵鬼的,白痴也知道不是一般人,又怎么会骂人乞丐呢?(未完待续。)

第220章、王孙贵揍

    林枫知道她不可能一下子便相信自己,所以他就露了一手。只见他提起壶,倒荼水入茶杯,又是用手一弹。

    只见本已经没什么热气的荼水,又沸腾了起来。

    而那荼叶更是慢慢地舒展,一点点分开,慢慢地舒展成片片蝴蝶的翅膀,这轻轻巧巧的蝶翼在透明的杯水里缓缓舞动,就有淡淡的微微的清香从杯口中心升起,约莫二尺来高时,又在空中转一圆圈,变成一朵白色的芙蓉花,少顷,白芙蓉又慢慢上升化成一团云雾,洇溢着甘冽的气息,袅袅地散发在空中。

    同样的手段,却让林枫再度加深了对“药”知识的传承。

    他观赏着这一切,开口说:“ 人间有仙品,荼为草木珍,美誉入杯樽,荼之荣也;浓荼解烈酒,淡荼养精神,花荼和肠胃,清荼滤心尘,荼之德也;乌龙大红袍,黄山素毛峰,南生铁观音,北长齐山云,东有龙井绿,西多黄镶林,荼之生也;茗品呈六色,甘味任千评,牛饮可解燥,慢品能娱情,荼之趣也。”

    “切!年纪轻轻,却七老八十一样。”公孙芷只是嘴硬,这一次她是见到林枫完整手段的。

    林枫把水倒入杯中,她也是看的真真,并不是荼香弄清影,就是林枫的手段。

    她已经信了林枫是修士了。

    女鬼却笑道:“听到了没,她说你七老八十喱!”说着掩口而笑。

    女鬼坐于一边,闻着荼香,大有我看热闹的架式。

    如果手上再有个葵花子,再用贝齿一磕,巧舌一卷。磕累了,口干了。再饮一口荼,那就更完美了。

    可惜她以前也许可以,现在,她就是一只鬼。既磕不了瓜子,也喝不了荼。看戏,倒还可以。也只剩下这么个乐子了。

    林枫看了女鬼一眼,捧起茶杯,又说:“人生如茶,第一杯温茶,在父母的温室下茁壮成长;第二杯是苦茶;为自己为人生而奋斗,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第三杯五味茶,历经千万事,只求人间道,各种经历都会尝试。第四杯香茶。福分皆自知,人生无所求,一切都很美好。第五杯下午茶,一切都看似风中云轻,闲谈人生。第六杯回忆茶,回忆酸甜苦辣。”

    他现在是什么?是修士,是高人名士!

    换句话说,就是装逼。

    只有这逼装好了。这逼格上去了,他才可以入宫。才能拥有与其平等对话的资格。

    不要看林枫是神农传承,忽悠君王什么的,他也懂。其最重要的便是逼格要高,只要你的逼格高了,那你说什么,他就会信什么。

    真以为林枫看武公子的资料是白看的?他只不过是一直没有实验的机会罢了。

    林枫装着逼。

    这样的话。在现代社会说,别人只会当你13点,可是在这地下,在这个封闭独立的世界。忽悠不死你大爷的。

    听了林枫的话,公孙芷脸红了。

    林枫满意地软了这杯中的荼水。这一杯是林枫对药进一步的领悟。逼出荼中所有的药性的完美一弹。

    荼水一入口,立即化气直入腹中,那气入腹,一会儿化为云,一会儿又化为水,更是化成了字。

    “丹”,隐隐绰绰,似现非现。然后猛然钻入林枫的经脉,推动长春诀。

    “丹”字未成,长春诀却接连打通两脉,

    那股气起于足跟内侧,随足少阴等经上行,至目内眦与踵阳跷 脉会合。

    这是阴跷脉。

    又有一气起于足跟外侧,伴足 太阳等经上行,至目内眦与阴跷脉会合,沿足太阳经上额,于项后会合足少阳经。

    这是阳跷脉。

    一个是眼,一个是足。都是林枫常用的能力。

    虽然仅是二品,没有获取三品的炼丹术,但是这时候突破这两个经脉,同样非常有用。

    比如双足,在经脉通了之后,林枫可以咫尺天涯更远,更快。这绝对是逃命的好能力。

    再说眼。这儿除了这城,其他地方完全都是漆黑一片,自然是眼神越好越妙了。

    不要忘了,林枫的小咫尺天涯,可是需要先看到地方,才能过去的。

    看到林枫喝了荼水,公主芷的双脸一下子红成了红苹果,整个人也扭捏起来,发出蚊子叫的声音,说:“那杯子是我用过的。”

    也就是林枫,换一个人还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林枫笑道:“这杯子先是我用的,你也用过了。”

    林枫现在的身份是什么?他是修士,不是物喜,不以己悲的修士。

    用装逼的话说,他已经见山不是是山,见水不是水了。

    再直白一点儿。“色即空”的境界。

    再粗俗一点,那就是:“你们古人不刷牙,我不嫌你口臭,嘴巴脏。”

    公孙芷张嘴时,林枫瞄到了,黑齿啊!那牙全是黑的有木有?真的是很恶心。

    可是,林枫在装13,装高人,怎么能嫌脏呢?对不对?

    于是他在看到杯口的三个黑印子,明智地用另一边喝。

    他为什么要弹那么一下?真当他装13啊!装13,弹一下就够了。一下,那叫高人。弹的多了,那叫变魔术的。

    但是林枫没有办法啊!

    林枫开眼望去,他们倒真的是人,可是谁能告诉他,这什么人的嘴巴喝口水,都会在杯子上留下黑印?

    她确实是人?

    林枫指的是年轻女人。

    如果像汉墓出土几个小时后,才死掉的汉朝女人,你确定她的嘴巴没有剧毒?

    你确定这样一个女人喝过水的杯子,你敢用?

    但是林枫就用了,他是修士,是高人吗?又怎么可以怕?

    所以他才多弹了这么一指,用神农传承,杀菌消毒。他也确实杀掉了许多的细菌与毒物。

    你看看。我这多厉害?我这才是高人风范。一杯丫丫的水,都不敢喝,你还高人个蛋蛋!

    咱不仅要喝,喝了还嘛事没有。那毒死的,都不是高人。

    所以,这么伟大的事。林枫才必须指出来。

    丫丫个蛋蛋的!老子都这么大的牺牲了,还不许我炫耀一下吗?

    不让他们知道,我这牺牲不就白做了吗?

    然而一切却并没有像林枫预想的那样发展。只见公孙芷红透了脸,金剪刀更是指着林枫,又记起身份,失声道:“大人,芷姬喝了你的水,你也喝了芷姬的水?”

    林枫没有出声。虽然他很想直接对他们说:“怎么样?咱爷们是真的修士吧!那毒对咱一点儿用也没有。”

    他是非常想告诉他们,自己多么棒。是真的修士,你们王还不把我当贵宾接待?

    不过林枫现在演的是一位高人,所谓的“高人”,就是我拼命的装逼,但是我就是不告诉你们,我想要什么。你们去猜,拼命使劲地猜,猜对了。我就点头了。

    “芷姬,这可是好事。恭喜你了。这要通知王上。”

    金剪刀很配合林枫,一下子便说到他所想的上了。

    只不过金剪刀却没有告诉他,林枫与公孙芷那样的喝法,在他们这儿,还有一个称呼-合欢荼。

    所谓的合欢荼,其实与外面婚礼上的交杯酒的意思差不多。

    喝交杯酒还是婚礼中的保留节目之一。新郎和新娘各取一斟满酒的酒杯,将手臂相互交错,同时饮尽杯中酒,整个婚礼便随之沸腾起来。

    喝交杯酒在古代可就不同了。

    交杯古时称“合卺”,始于周代。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后先各饮半杯。然后交换一齐饮干,谓之饮交杯酒。

    卺是一种瓠瓜,据说其味苦不可食,所以俗称苦葫芦。合卺即是将一只卺剖为两半,而又以线连柄,新郎新娘各饮一卺,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

    据说卺中装的酒异常苦涩 ,但新婚本是甜蜜的事,为什么要饮苦酒呢?

    据说有好几重含义。

    其一,夫妻二人喝了卺中苦酒,象征着两人今后要同甘共苦,患难于共。

    其二,意味着夫妻二人今后要像一只卺一样,紧紧拴在一起,合二为一。

    其三,因为卺是古代乐器之一,所以“合卺”又意味着新郎新娘婚后会琴瑟个合,和睦永远。

    这又是古代与现代不同的地方,在现代谁会喝苦酒啊。

    不过知道这个风俗也没用,这儿是地下,所有的光都非常珍贵的地下,又怎么会拿来种卺,这种一辈子只用一次的植物。

    于是这儿的风俗便改了,改成喝苦荼。反正都一样的苦,而且还对身体有好处,显然更符合婚礼的气氛。

    至于公孙芷先喝,林枫后喝的问题。这就是公孙小白这个坑了。不要忘了进入城前的影像。他一口气坑死了那么多的修士,哪个不怕啊!

    所以与他们王族结婚,便有了王族先喝,然后对方再喝的礼节了。这意味着王族不是在坑对方。如果是“坑”,也是他们先死。

    上到储君,下到姬,也就是公主,全这习俗。

    可是林枫不知道啊!即便他不断补充古代知识,他也不可能知道这地下古城的风俗。

    见金剪刀说报知王上,他连连点头。

    他这一点头,可就更坏了。如果他这时候指出自己是外面来的人,不懂你们这的风俗,也不是不可以挽回。可是一旦报知了王上,这事儿便板上钉钉,改不了了。

    金口御言,旧时用以指的这便是帮王孙贵揍之言。就是既“孙”,又要“揍”。谁让这帮不是人的玩意以说出的话,不能改变的。

    这样的“孙子”当然要狠“揍”了。

    -感谢“pl小民”3连击打赏(未完待续。)

第221章、灵石

    林枫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这地下的风俗。而有可能知道的女鬼,却也什么都没有说。

    她在纠结着。告诉林枫,林枫恐怕更不会留在这了。不告诉林枫,他反而会留下来。

    因为这地下的人根本就出不去啊!地下生活多久了,身体总会不知不觉中起了什么变化,比如他们的眼睛,便是这变化的证据。而这变化会让他们很难再离开这方世界。

    金剪刀见林枫似乎同意了自己的提议,立即开心道:“大人,您要面见吾王,是不是备上一份礼物。”

    这是很正常的,求亲吗,你见哪个空手上门的?古人就更重视这礼节了。

    “礼物啊!也是应该。”林枫点了点头,心想:面见一位王,带点儿礼物,也是应该,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吗。

    见林枫答应,金剪刀立即又说:“大人,请跟小的来。在那儿,可以把大人的神石换为灵石。”

    金剪刀表现地很殷勤,先为林枫更了衣,然后又领着他去换灵石,这可是修士大人。照顾好了,结个善缘,没人不愿意。

    换了衣的林枫,气质更加的好了。本来么,短袖短褂的,根本不适合中国人的气质,穿上了这古装,气质无形便涨三分。如果不是林枫的一头短发,这气质还要增加。

    哪个姐儿都爱俏,林枫是修士,公孙芷便千百般的愿意了,现在又见哥儿俏,满意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金剪刀见林枫应下,熟门熟路,直接带着林枫他们向效外走。

    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汴河景色的。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座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

    交通运载工具更是奇特:有轿子、有人力车,最奇怪的是林枫见到不少辆由木牛木马在拉的车。无人驱使,自己行走。

    从金剪刀的口中得知这是墨家的技艺,而这就是传说诸葛孔明的木牛流马,只是做的更加精致,更加像活物。

    路很长。为了避免林枫无聊,金剪刀的嘴巴一直没有停下。

    而在林枫有意无意地询问下,也让林枫知道了不少的事情。

    比如这城是沉于一夜黄河改道,城中先人,自那夜起,便生活在这地下,没有人出去,也出不去,因为城外有怪兽守着。

    倒是有人进来过,比如秦军,一部分死了,化为秦尸,守护祖龙。更多的人,则是被他们的王救下,留在了地下古城生活。

    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项羽灭秦时,秦王朝连囚徒、矿工都用上了,却一直没有动用秦弩手的原因。

    这些都是神魔鼎上所没有记载的,毕竟这些都发生在神魔鼎之后。

    林枫还想知道更多,却已经到了地方。

    “老鬼,老鬼,看看我与你带生意来了。”

    “谁啊!瞎叫唤什么?”

    在一片雕梁画柱的宫殿楼阁掩映之间,青石铺就的宫中路径上,一个不算小的建筑中,却走出了一具白骨。

    脸是骷髅,没有一丁点儿的皮肉,这具白骨不仅可以动,他的身上还穿着一件袍子,使人根本看不到他的真身。不过走起路来,发出“卡卡”的骨骼撞击声,说明他里面也是没有血肉的。

    “开眼。”

    在林枫开眼看去,他确实不是人,而是一具白骨精。

    如果一般人见到这么具会动,会说话的白骨,非惊呼出声不可。不过林枫即便是知道了他的身份,也没有惊讶的表现。

    不是因为他在这里见的多了,而是他的传承中什么都有。不要说白骨为精了,就是更奇特的,比如雷泽中生出雷公雷神,他的传承中都有。

    一片雷泽都可以孕育雷神的洪荒世界,林枫的这个世界,实在是称不上奇怪。他自然也就不会惊讶了。

    “原来是金剪刀啊!你有什么事?我没有要制衣啊!”

    “老鬼,你看这是什么?”金剪刀没有在意白骨的态度,反而献宝似的,拿出了林枫给的神石。

    “神石?”

    白骨再不是一幅毫不在乎的样子,相反,他表现出了极高的灵敏度,三两下,便出了屋,出现在金剪刀面前,一把抢了过去,大声道:“天狗神石?金剪刀,这是哪个不要命的又出去了?”

    白骨显然比金剪刀有见识。珠子一到手,他便知道这珠子是出在外面的天狗。

    “哪儿是什么人出去?是这位修士大人的。”金剪刀尴尬看着被抢去的神石,无奈只能把林枫推了出来。

    “修士大人?”白骨上下打量着林枫,想了想,用白骨手指敲了敲他那空荡荡,没有一丝脑浆的白骨脑壳说,“你是哪家的娃?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林枫笑了笑道:“哪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珠子,怎么换?”

    林枫当然不会告诉他自己来自哪里。

    本来他诈死离开,只是想算计李永,却万万没有想到在这地下竟然还有这么一座古城。而这古城中,还有还么一个可以兑换灵石的坊市。

    有了灵石,炼气便成为了可能,一些以往因为没有灵气,不能或不舍得使用的法术,在拥有了灵气之后,都可以使用起来。

    在这样的时候,林枫更加不可能说出自己来自于外面了。先把灵石换到手再说。

    “嘎嘎嘎……”白骨笑了,笑的比鸭子还难听。“好小子,如此目无尊长。今天我就教一教你,什么是修真界?”

    白骨说着,把手一挥,他的铺子中便跑出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白骨说:“首先,那就是在没有谈妥前,千万不要把……”

    砰,砰。

    林枫直接出手了,神农二品,单臂之力不下千斤的林枫,即便手中没有枪,打倒两个二三百斤的汉子,也没有什么问题。

    林枫果断地出手了。

    两个汉子刚刚才摆出架式,便被林枫击倒了。白骨的话也便卡在肯头中,怎么也“把”不出来了。

    “你,你!”白骨生气地指着林枫,大声道,“你也太目无尊长了。”

    白骨很生气,怎么说他也是修真前辈,虽然一时间修差了路子,把自己弄成这个鬼样子,把自己弄的修为、血肉全无,但他毕竟是位修真前辈啊!可林枫竟然这么不尊老。

    林枫笑道:“前辈,你不是打算教我‘此物与我有缘’吗?”

    在洪荒世界,并不是只有佛门中人才会说:“此物与我有缘。”在林枫的传承中,洪荒世界只要是个会修道的,都会来上这么一句。

    洪荒世界,就是个拳头大,什么都与你有缘,连世界都要围着你转的世界。这就是洪荒世界的潜规则。

    面对这样的潜规则,林枫的传承只有一句话:吃!把能找到的一切都吃进肚子,这样就没事了。

    当然,这法子遇到一个敢吃人的魔头,也是没用的。不过在神农的时代,妖族都还没有大规模吃人,有哪个敢正大光明,大规模吃人的?

    就像是现在,白骨当场便傻了,指着林枫说:“你,你修的是古法?”

    所谓古法,指的就是人之前,先天一族建立的规矩。

    比如什么要讲道德,要尊老爱幼……这都是人族自己订下的规矩。

    而先天一族,也就是太一、燃灯他们,人家根本不讲这些,人家只修道,讲的是物竞天择,也就是拳头。

    后来人族建立了道德教育,不过还是有一帮人不受教育,什么都像先天一族学,这样的修士,便被称为修古法的修士。

    这样的修士是不讲道理的,人家信奉的只有一样,拳头。

    面对这样的修士,人家哪儿管你前辈不前辈的。与人族,大上几岁,甚至几个月,便是前辈了。可是对修士来说,即便有什么前辈,也是达者为先的。

    白骨见林枫这么年轻,公子哥似的,本以为是个受道德教育的,还想用前辈的身份唬唬人,没想到林枫却是个狠人,人家直接便是修古法的。惹不起,真的是惹不起啊。

    惹不起便服软,这是修真界的规矩,也是白骨奉为金玉良科的准则,只看他人都变了白骨,却一点儿也不愿意去死,便可见一斑。

    “这位哥儿,有话好说。这样吧!看在同类的份上,这一份神石,我兑你五百一十二枚灵石,再好好打个折,兑你六百枚好了。”

    中国的诸子百家尽皆起源于《易》,而《易》,里面有二进制与八进制、十六进制,所以中国古代一斤=十六两,用的便是十六进制,而不是十进制。这儿传承古代,没有受外界影响,所以用的进制依然没变。(未完待续。)

第222章、卑鄙通行

    “可以。”

    林枫没有讨价还价,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价,怎么还?再者说,六百块灵石真的不少了。如果不换,让林枫去找,他还真的找不到六百块灵石。

    见林枫同意,白骨立即急急忙忙进了铺子,双手抱着一大包布袋子。

    那口袋之大,让林枫不由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帮自己父母往晒谷场上运的装麦子的口袋了。

    那口袋就一个字-“大”。

    就是一个成年人,也可以很轻易地装进去。

    虽然林枫常就听人说过,没有发明纸币前,用钱买东西有多么多么不方便,但是林枫一直都没有直观的感觉,然而这一回,他是真感受到了。

    “你就没有其他付给我的方法吗?比如储物袋,或是空间戒指什么的。”林枫皱眉说。

    “没有,真的没有!”白骨有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跳了起来。双手作出防御姿态,护住双胸。

    古修是什么?

    那就是一帮没有道德观念的混蛋!

    狗屁的此物与我有缘!

    抢劫就是抢劫。说的再好听,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白骨既然知道林枫“本质”,他哪儿敢说他有什么空间装备,他不怕被人抢啊!

    林枫看看他,知道他有,也不会说实话。林枫没有逼他,而是又拿出几颗天狗珠说:“这些我也卖了。”

    白骨见了,恨不能给自己一耳光。

    你说说,五百一十二枚,这本身已经亏到姥姥家了,自己充什么大头,还送什么送?这下好了,送出祸来了。

    白骨苦着脸……呃-他已经没有脸了,全是骨头。想苦,也苦不出来。

    不过,他是绝对不会再跟林枫换了的。

    这里面的能量虽然强上不少,但是毕竟只是天狗石。

    与他们这地下城而言,地面已经上不去了,他们唯一与外界的交流便是唤神了。

    召唤来上界的神物,从而获取生存下去的资源。可是天狗这东西,可谓是上界最没用的神物了。

    首先它们不会说话,其次它们的功法,人类要了也没用。人族修不了。唯一有用的,便是召唤它们出来,有个动物罢了。

    地下没有动物,更养不了宠物。天狗不用吃,也不用喝,算是一种好宠物了。

    但是这东西毕竟是天狗,一般人别说做宠物了,不吃了你,就不错了。

    自以为有身份便可以养天狗的人都死了。不然你以为外面哪儿来的那么多的天狗。

    这天狗,除了修士,普通人根本不会听话。就是一时驯服,那也只是一时。说不定什么时候便反噬了。

    有着这样的经验教训,养天狗的自然就不多。

    如果只是一个,白骨还可以处理出去,可这一多。却不是那么好处理的了。

    而天狗石中的能量越多,越不好销售,因为能量的多寡。意味着天狗存世的时间长短。这能量越多,存世越长;存世越长,这天狗不消失,谁会买新的?

    白骨连连摇手道:“收不得,收不得。我这小店,哪儿收的下这么多的灵石?”

    林枫一听,眉头便锁了起来。

    本以为可以换来不少灵石,可是白骨的话却显然打破了他的幻想。

    见林枫皱眉,白骨赶紧说:“要不过几日。过几日便有一次坊市,由小店主持,什么客人都有。看看是否有客人愿意换。”

    说完,他很小心地看着林枫,唯恐林枫不答应似的。

    “好吧!过几日,我再来。”林枫答应了。

    他是得了古法传承,可那是神农的传承,他是不可能抢的。

    当然,重要的是林枫也抢不了什么。因为他是个外来人,根本不了解这古城,古城中有什么都不知道,你抢什么?

    见林枫答应,白骨无疑是松了口气,欢天喜地地送林枫他们离开。

    至于林枫打人了。

    混蛋!这是古法修士,说抢你就抢你的古法修士,打昏两个伙计算什么。赶紧把人送走才是正理。

    有了灵石,付了金剪刀衣服钱,他们便采购了起来。

    布匹是要的,地下,植物不好生长,所以这布便特别贵。好在林枫刚换了灵石,否则还真买不起。

    虽然这布花了林枫三分之一的灵石,但是林枫不得不花。他已经打听过了,由于燕朝与后宫发展成了城市,这就使得距离林枫他们最近的出口,只能穿过后宫。

    后宫,君王女眷所在,想穿过它。你说,这礼能少送吗?

    这绝对是不能的。

    买好了布,然后再买鹿,一头鹿三百灵石。

    买,同样得买。

    用鹿驮着布。

    一捆捆的布驮在鹿背上。林枫觉得自己再来身红衣服,直接可以当圣诞老人了。

    带着鹿与布,林枫可以登门了。

    金剪刀带着林枫穿过热闹的街道,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们。

    “咦?这是谁家要说亲?”

    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徜徉着,脚下一片轻盈(他在装13)。绚烂的光芒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总是有人会提前揭开谜底。

    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个知识与修真无关,林枫自然没有钻研,也就更不可能知道,《诗经.召南.野有死麋》中说:“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写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

    以及象《卫风.氓》中所说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是以布为聘礼的例子。他就更没可能知道了。

    倒是现代婚礼制度,他还知道一个大致的步骤:一说亲,二定亲,三迎亲,四成亲--个别婚姻还会有第五个步骤,即退亲。

    一个愿意签约结婚的男人,能知道这个就不错了。

    当听到有人嚷嚷什么娶亲,林枫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什么圣诞老人,而是求亲的男人。

    这个发现,当然吓了林枫一跳,不过他看了看娇羞的公孙芷,到了嘴巴的话,他又咽了回去。不是他看上公孙芷了,虽然公孙芷长的是不错,但是这个时候也不是说这事的时候啊!

    至于第五个选项退亲,林枫更是不可能说的出口,至少在他们没有出去前,他是不会说的。

    他又不“二”,自己人还在人家地盘上的时候,就说要退亲,你就不怕人家逆袭打脸啊!

    更何况,林枫认真想了想,如果说一个陌生男人想进出一位君王的后宫,要么他们有基情,要么做他女婿。哪个更简单容易?

    想到这,林枫不仅没有反驳,反而不断讨好公孙芷,与她说着话,问她要不要吃什么,殷勤的不得了。

    正想着以什么借口进出后宫,这瞌睡来了,枕头便送了进来。林枫又怎么会拒绝呢?

    在林枫的刻意奉诚下,公孙芷也渐渐笑出声来。

    女孩子很好骗,呆在地下,与世隔绝的女孩子就更好骗了。

    反正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公孙芷一点儿也没有看出林枫的打算。

    林枫的打算是卑鄙的。正因为卑鄙,他对公孙芷就更好了。或许这就是林枫给出的补偿。一路上,林枫花灵石花的非常豪爽,一点儿也没有心疼自己的灵石。

    燕朝这儿成了城,王宫则耸立在后宫所在。

    林枫他们由于耽搁了时间,等他们进宫,其他人已经先进去了。

    公孙芷与林枫说会儿话,就连进去了。

    不大会儿功夫,有宫人告知林枫,说是:“王上正在宴请外国使节,让林枫稍候片刻。”

    这儿有什么外国使节?一听便是李永他们在坑人。

    不过李永这话倒是提醒了林枫,林枫自己也需要一个身份。

    他挥手让宫人退下,从传承中寻找自己的身份。

    首先,这身份要够强大,正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

    他不敢保证这地下城的君王就一定是恶的,但是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一个强大的身份,自然可以多一份保证。就算是对方要打什么邪念,也会顾虑一二。

    其次,这身份也不能太高大上了,比如神农的弟子,这就没什么威慑力量。神农不仅人太圣母了一点,更是高居火云洞,手根本伸不到人间,有等于无。

    林枫想了一下,最终选定了东华帝君。

    东华帝君号东华紫府少阳君。为全真道始祖,为“北五祖”之一,来历或与古代东木公有关。东木公又称东王公,号元阳父扶桑大帝,与西王母相对。

    也就是道祖封过的男仙之首。洪荒男仙一律归他管,所以林枫报他的号,说是其座下修士,他是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就算这位公孙王手下有修士在,也绝对听不出林枫在撒谎。因为这本就是事实。

    至于不直接说东王公座下。

    拜托,那可是男仙之首,只要你的性别不是女的,都可以这么说。这与说你性别是男一样,都是废话。

    这样的话,拿去回答警察还行,因为这是人家的工作。可要是忽悠修真就不行了,是肯定会问你三千大道,到底是何传承?

    就像道祖传道天下,天下修士都可以自称道祖弟子,但是别人会不会认可?

    天下的修士人家只会认可那几尊圣人,至于你……呵呵呵。

    “你的传承到底是谁?”(未完待续。)

第223章、见王

    而林枫之所以选东华帝君座下,除了因为这样说,容易骗人外,还因为东华帝君传承清楚。

    东王公死于太一之手,转世化为东华帝君,东华帝君师承老君弟子尹喜与西王母,传承清楚明了。

    这儿建于春秋,正好应该听说过东华帝君。

    至于其他的神仙,不管是成道的时间,还是成道后的地位,想盖过他的,真心没有。

    更可怕的是,这还是一个时不时显圣的神仙。

    比如他成道后,授道钟离权,钟离权授道吕洞宾,吕洞宾授道刘海蟾,刘海蟾授道王重阳,一直到了宋朝,将东华帝君与全真列祖一同供奉的是七真之一王处一。王处一自称7岁时,遇东华帝君在空中警唤,认作启蒙神师,后来他再拜王重阳为师。

    至于八仙吕洞宾他们就不用说了。

    什么是威慑?这就是威慑。时不时地到下界转个弯什么的,这样的神仙才有威慑力量。

    就像那核弹头为什么那么威慑力十足,还不是被发射过?如果没人用过,鬼知道它是个什么玩意儿?

    说的再怎么好听,也不如亲自下来转一圈更有威慑力。

    这些说来很多,但是对林枫却是一瞬间便定下来的。

    既不能说假话,至少不能让修士一听便是假话,还要兼顾威慑力量,林枫的选择实在不多。

    很快便有宫人引林枫进去。

    “大人快进去吧!想必芷姬一定报与了大王。”金剪刀热情催促,与林枫告别。

    大王见的是林枫,可不是他金剪刀。没有王命,哪边金剪刀跟宫里很熟,宫中的衣服多是他做的,那也不行。

    林枫跟在宫人后面。一路畅通无阻,处处浩大的建筑,已经遮不住万丈光明。一团光明飘于宫上。

    云霞日华。

    太上道经有云:日华流晶,月华流光。元黄列真,凝结云霞。

    当时林枫看了,还以为是夸张,怎么可能把太阳光凝炼成晶体?还什么化为云,重新放出光芒。

    这可是玩太阳。一个小太阳了喂!辐射呢?热度呢?

    要知道如果没有地球上大气层的保护,地球上什么生命都不会存在。还弄出一个小太阳,停在自己身边。这到底是得有多作死的人,才会创出这样的法术。

    在林枫看来,这至今应该得是圣人层次的法术。可是现在一看,人家不仅搞出来了,还一点儿事也没有。

    林枫甚至可以感受到里面那强大无匹的力量,却一点儿危害也没有。

    “这是怎么做到的?”

    “大人,请前行。莫让王上等的心急。”

    林枫正打算好好研究一下。宫人却提醒他,应该走了。

    林枫只能前进。

    继续前进,上了台阶,便是一处巨大的宫殿。

    这一路上看到的宫殿,如果谁要再说古代生产力不行,非唾他一脸不可。

    这样巨大的宫殿都不行,你还想怎样?

    如果没有了机器的帮助,单纯以人力。以同样的材料建房子,其结果。今人绝对会呵呵呵了。

    看到这个宫殿,便有这样的感觉。

    宫殿前还有甲士站岗。

    有头戴软帽,穿袍着甲,足登方口浅履,手持长铍,似为短兵相接的甲士;有头戴长冠,穿战袍,着长甲,手执无钩的下级指挥官;有头戴鶡冠,身着彩色鱼鳞甲,双手扶剑,气度非凡,应该是位将军了。

    林枫到来,他们每一个都侧目凝神,机警敏锐,似乎林枫只要做出什么来,便立刻会受到他们的攻击一样。

    林枫没有在意。反而微微笑了一下。因为他们就是中国古代的“仕”了。

    仕在古代,特别是在战国,便是指这些手持兵刃,保护君王的武士。

    后来“仕”在中国历史上消失,只有日本还留有一点儿“武士道”什么的。

    还没有进入宫中。林枫便听到了音乐。

    如同珍珠滴落玉盘,急雨敲击窗棂,手指叩击竹节,给平静的现实生活带来阵阵涟漪,让听者心里不由咯噔一声,仿佛看见了另一种生命的盛景,绚烂而美丽。那是彼岸世界的花开花落,是来自血液与灵魂最深处的悸动。

    “代天佑人。”

    林枫走了进去。

    随着林枫的进入,音乐依然是那份音乐,却没有了神奇的效果。

    “这是怎么回事?人被音乐吸引是常情,但我不明白,音乐为何有这么大的魅力!音乐响起,大磬沉沉敲下全篇的底色,凝重里透着残酷与悲凉,充满厚重感的大鼓铺垫出山峦之巍然,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没了惑人心神的力量,让章远棋有了去品,去回味的机会。

    至于怎么回事?这也很简单,李永的谎话被揭穿了,王上震怒,在发泄,在敲打罢了。以至于林枫的死而复生,他们都没有多余的心去猜想是怎么一回事了。

    虽然外面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但是这儿依然是春秋战国的王。你还真以为你对一个王胡说八道,还会像在外面一样,大家哈哈一笑便完了?美不死你。没有直接被护殿甲士杀死,估计还是人公孙王想知道外面的事,这才用了这么个曲子,而不是直接杀人。

    林枫看了一眼,便把众人收入眼底。普通人还沉浸在音乐之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武公子、田士与布大师,可是硬撑下来的,一个个汗流浃背,有如水中捞出一样。林枫来了,他们才可以稍歇一下。否则再过一时三刻,他们的力量耗尽了,就连他们小时候几时尿床都会说出来。

    黄泉路上凄凄凉,望乡台上泪断肠。

    阴间第三站,望乡台。走出了黄泉路便上了望乡台。老话说,一到望乡台,远望家乡回不来。高高一个石台,发出阵阵阴光,坐卧路转之势,上可回头瞻望,书写三个赤红大字望乡台。走到了望乡台,几乎就没有还魂的可能了,阳间的肉身这个时候也差不多都到了黄金入柜装殓的时候了。

    据说,包拯最初是出任的是第一殿阎罗王,因为地狱第一殿是距离阳间最近的地狱建筑,又因进入第一殿时各路鬼魂尚没有饮孟婆汤,鬼魂们对阳间的生活和亲人们还存有眷恋之心,因而常常有鬼魂登上阴间的名山,企图再回望一下阳间的情景,但他们却无法望见。在这种思亲欲见却不得相见的煎熬中,不少的鬼魂都在深夜暗自啼哭,声音悲惨,催人泪下。作为第一殿阎罗天子的包拯心地善良,大慈大悲,听闻此事,动了恻隐之心,命鬼差建筑了望乡台,并将其迁至天子殿旁边,允准阴曹亡魂遥望自己生时的家乡与亲人。因此,望乡台又称“思乡岭”,成为了阴间鬼魂遥望阳间的窗口和活人与死人联络感情的圣地。后来,因为包拯过于慈悲,而且怜悯屈死,执掌第一殿之时,多次放鬼魂还阳伸雪,被降调至第五殿,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地狱,望乡台也随之迁移。

    阴间的传承,林枫不太清楚,但是这首曲子,林枫倒知道,因为它是神农有感女儿精卫之死,为洗去女儿冤死怨气,从而创作的《望乡》。

    结果吗?对精卫没用。精卫依然发誓要填平大海。

    对精卫没用,却不等于对其他人没用。

    不要看林枫对抗的很轻松,还可以照顾其他人似的,但是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这曲子,否则他也要跪,把什么都说了。

    比如什么假求亲啊!其实只不过是找到后宫通道,就要拜拜了你那。

    这要说了出来……呵呵呵。

    林枫立即行礼拜见说道:“东华帝君座下炼气方士,拜见公孙王殿下。”

    称呼上,林枫也很注意。比如修真二字,在这时候就不能用。虽然“修真”一词最早源于《老子》五十四章“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一句。

    但是真正把它们放在一起的却是司马承祯的《修真秘旨》以及《修真秘旨事目历》。

    不说司马承祯是唐代的道士,这地下城知不知道他。就是知道也不行啊。因为司马承祯是茅山的传承。

    真的说修真,那就会自相矛盾了。你一个东华帝君座下的炼气方士,怎么又成了茅山传人?

    如果你解释,说是现代人都这么说,那更是完蛋。

    你,一个东华帝君座下的炼气方士,能是一般人吗?一般人乱说,那是他们没有传承。

    你一个有传承的也敢胡说八道,那你真的要呵呵呵了。

    春秋时代,还没有完全的礼崩乐坏。你这个小修士,连传承都这么不在意?这是什么?这是欺师灭祖!

    公孙王甚至有可能打杀他,去向东华帝君邀功也说不定。

    你还别不服气,说人家抠字眼,谁让人家就这道德观念呢?就像古人还有心甘情愿陪葬的,同样是道德观念的事儿。

    听了林枫的介绍,公孙王不由正了正身子,以王礼道:“想不到竟是东华帝君门下。”

    一个王向一个人行礼,这同样是《周礼》,这应该归于“臣以礼于王,王还礼于臣。”

    而且这个礼是对等的。也就是说,林枫不必对其三拜九叩,只要拱手做礼便好,而公孙王还他的同样是这样的礼。

    虽然公孙王直起身子,跪坐在案后行礼,但是他却不是跪的林枫,而只是春秋战国时期,人家就是跪坐。

    如果这时候有人觉得公孙王跪了,他也扑通一下跪下,那他就演砸了,可实在是没有逼格了。而没有逼格是会死人的,因为古人虽讲礼,但却是对国人、公卿讲的,至于下跪的野人是没有人权的。(未完待续。)

第224章、忽悠上,大家是志同道合

    然而这个世界永远不缺作死的。

    见公孙王跪坐向林枫行礼,扑通一下,李永这货也跪了。

    在李永看来,这是他的机会,也是太不懂我国的政策了。

    我国的对外政策是:出国的公民要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

    这句话甚至是印刷在了所有的出国护照上的。

    就像是现在,如果你到了一个封建帝制国家,那么你就不要再要你现代人的自尊了,妥妥的跪吧!

    二十一世纪不仅有封建帝制国家,还有吃人部落,不要说咱们了,就是老米到了人家部落,也要遵守人家当地的风俗,不然吃了你,还谈什么自尊?

    李永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他说:“王上,我等外人自当遵守王上的礼节。这人与我们无关。”

    他这是要撇开与林枫的关系,以免林枫拖累了他们。

    他这话一出,其他人也跟着跪下了,这让林枫大为皱眉。

    他不在乎李永作死,但是其他人也跪下,这让林枫大为不满。

    按照林枫知道的上古知识,周人武装拓殖的“城”通常有两层城墙,内者曰城,外者曰郭。《孟子.公孙丑下》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周七里的小面积就是古代的“国”。居住在城郭之内的称为“国人”,以别于郊外的“野人”或“鄙人”,即“庶人”。

    如果只是这点区别,林枫还不会不满,但是“国人”和“野人”都是脱胎于原始社会的公社农民,灭商后的周族公社农民与奴隶主贵族一起分别驻守在城邦与都邑,被征服的商族等公社农民则居住在野鄙之中,或隶属于“国”,或隶属于采邑,即“都”或“邑”。西周时期的“国人”和“野人”。由于前者是征服族,后者是彼征服族,因而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一样。

    《尚书.洪范》记载:“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除了这短短的一句,其他都有缺失,很难明确国人的社会地位,但是春秋时代,国人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简直就像英国的上下议员。

    他们或决定国君的废立,或过问外交和战,或参议国都迁徙,大凡中原的中小国家如郑、卫、宋、曹、陈、许或山东半岛的莒、纪等表现得最为明显。《左传》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荀能治之,毁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干訾娄。狄师还。“国人”不是统治阶级。无权染指王位,卫侯让位,只能让给“父兄于弟”,这便规定了他们的权力与限制。但是,凡国之事又要经过全体成员的认可,所以卫侯让位而朝“众”即“国人”,“国人”反对。奴隶主贵族也无可奈何。

    这差不多就是有选举权,却没有被选举权的众议员了。

    此外,春秋时。这样的例子可是很多的。

    然而你这一跪,事情可就麻烦了。

    跪的那是什么人?那是野人,是被征服者,因为国人是不必跪的。

    他们这一跪,无形中便让自己处于被征服者,野人奴才的地位上了。

    我去!这混蛋真的是辫子戏看多了啊!看多了辫子戏,一旦遇到正牌华夏王朝,那就是个坑啊!

    谁跪谁是野人,谁是奴隶,这还不是个坑啊!

    什么?你说你不知道。什么?你还说你跪了,是对方占了大便宜了,怎么还能这样对待自己。

    你说不知道,不知不怪……

    对不起!这是华夏。

    在周朝时,凡遵周礼、守礼义之族人,称为华人、华族、夏人、夏族,通称为诸华、诸夏。

    你不遵守,对不起,你就是蛮夷。谁管你是不是炎黄子孙。不然你以为犬戎与匈奴是怎么来的?

    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姜戎子驹支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语言不达。”根据文献记载,犬戎族就是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属于西羌族,是炎黄族先祖的近亲。

    正因为他不守华夏礼,所以近亲也不行。

    至于匈奴,按《史记》,匈奴人的先祖是夏王朝遗民,西迁过程中融合了月氏、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的人。

    你看连华夏不始的夏王朝都不行。

    就你,还炎黄子孙,有个蛋蛋用。人家看的根本就不是血脉,看的就是一、章服之美是为华;二、遵守礼仪,是为夏。

    你说,你们从身上穿的,到现在干的,哪一条符合华夏的?没有直接赶出去,已经是人家心胸广大了好不好?

    当然,也有可能太闷了,好容易来了外人,所以也不管是不是奴才了。全当你是奴才好了,也想听听外面世界的事。

    不过也不是全跪,武公子便没有跪,他不仅没有跪,还强撑身子行礼道:“山外之人,玉帝座下方士拜见王上。”

    这也是个狡猾狡猾的,玉帝?你怎么不说道祖。

    他这介绍与林枫的介绍都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没说假话,但是也不是真话。玉帝手下的神仙多了去了,而且这也是位常常显圣的神仙。

    大概他是听明白了林枫的自我介绍,所以才这样介绍自己。

    田士见武公子起身,站于林枫身边。他也站了过去,依样行礼道:“庄周传下修士,见过王上。”

    不过人田士倒老实多了,没有扯块帝君的虎皮。

    见他们站在了一起,李永这作死的,又赶紧说:“王上,他们也不是和我们一起的。”

    这混蛋,唯恐别人拖累了自己,但是他却不知道,哪儿是别人拖累了他,根本是他在拖累别人。

    不过他这么三番两次的作死,也好。至少赵雅他们是绝不会与他一起了。

    赵雅他们一一站起,也去了林枫那边。唯三没有过来的只有肖强的三位室友。这一下,除了死去的肖强,林枫的队伍又恢复了原来的成员。赵雅、陶桃、章远棋、秦齐、眼镜王,王旭、王朝两个保镖,桑教授,以及熊大。

    他们过来后,公孙王问道:“咦?这几位是?可骑神兽,想必也是来自非常。”

    林枫没有让他们介绍自己,而是说:“王上,他们是追随贫道的国人,此神兽是贫道的座骑。”

    赵雅他们看看林枫,没有说什么。

    可是教授与学生们就不同了,他们一下子就听明白了。

    国人啊!这就是他们学习,研究的。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跟着跪了呢?

    而且这一跪,可就坏了菜了。就像是小偷看到警察转身就逃,你想蒙混过去,总要说一说你为什么逃。

    没有充分的理由,你是绝没可能站起来的。

    “入华夏为华夏,出华夏为蛮夷”。这可不是儒家瞎编的,而是人家的礼。如果你说你是辫子戏看多了,身不由之的跪了,行不行?

    不行!因为按照人家的礼,你是出华夏了,是蛮夷,比野人还不如。

    他们一个个地瞪着李永,直觉得是让他坑死了。

    李永他们成了野人,公孙王自然也就不再理会他了,而是以更和善的口气问林枫道:“方士有神兽护体,可得长生?”

    方士,方术之士。古代自称能访仙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信仰神仙学说,擅长为周天子祭拜鬼神,炼丹长生,也称法术之士。在周朝被赐予同名官职,兼管刑狱。

    林枫没有像武公子他们自称炼气修士,而是自称的炼气方士,他就等着公孙王问哪。

    其实一开始,林枫是不打算用什么修士身份的,毕竟在看了开头的那个影像,哪个修士对这城都不会有好感。

    甚至在暴露了身份后,林枫都有心杀人灭口。不过当时金剪刀的表现,又让他发现修士在地下城的地位似乎不低,阴差阳错之下,林枫便决定赌一把了。

    所以公孙王一问,是否可得长生。

    林枫立即笑道:“贫道求的是长生,只勉强可延寿。”

    武公子看了林枫一眼,嘴唇抖了抖,心想:这混蛋在忽悠人!

    作为拥有大量传承的武公子,一下子便回过味来,明白林枫介绍自己是方士的原因了。

    这让他忍不住地在心中,破口大骂:混蛋!混蛋!这是在骗王,在欺骗一个华夏王。

    骂过之后,紧接着便是:该死!为什么我没想到忽悠他呢?单那灵云,便知道这位王的好东西不少。我怎么就没有先开口。

    正因为武公子收藏了许许多多的典籍,所以他只能忍着。他知道忽悠君王,最重要的便是花花轿子,人人抬,千万不能互相拆台。

    君王,称孤道寡。本就是多疑,哪个也不相信的孤家寡人一个。一起忽悠,他都要怀疑,就更不用说什么拆台了。

    武公子很是后悔自己没有想到。这可是两千多年前的遗址了,甚至有可能有修士的遗物。

    自己是为什么下来的?怎么见了人之后,就忘了自己的目的呢?

    不过,在后悔之余。武公子立即想好,找个什么机会,与林枫好好商量一下,即便是打下手,林枫也不能把好处全独吞了。非让林枫吐出来一点不可。

    武公子这样想着,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就只是看了林枫一眼,便目不斜视,一幅得道高人的模样。

    想分一杯羹,也是要有“真”本事的。从这一刻起,武公子就要努力提升他的“逼”格了。

    -感谢“pl小民”3连打赏,感谢“入夜的夜晚”打赏,感谢“神级大西瓜”投了 2张月票(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9200/ 第一时间欣赏超品地师最新章节! 作者:厉家大叔所写的《超品地师》为转载作品,超品地师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超品地师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超品地师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超品地师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超品地师介绍:
神农地师传承,九品是为农,超品方称神。 改善地力,吸引了虫子,虫子又召来了山鸡,它们在地师能力的改造下,口味超级棒,还兼有养颜,健身,壮阳等奇效。 花卉引来了蜜蜂,那蜂蜜让狗熊欲罢不能,为了留下,直接给自己刷油漆,装熊猫卖萌。 从此自称:“刷上油漆,我就是国宝!” ----------------- 在“服食长生,炼气次之”的末法时代,林枫一次偶然事故获得神农地师传承,种地,寻找传说的遗种,《白蛇传》的遗腹子,《山海经》中服之可长寿的异兽,为长生,一个个故事由此开始。超品地师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超品地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超品地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