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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厉家大叔     超品地师txt下载     超品地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75章、好人卡

    林枫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不过是卖出药水,弄俩钱花花,却没想到竟然把女鬼给喷出来了。

    当然,这样的巧合,林枫仅仅是想一想,便知道这肯定是有人在搞鬼。

    怎么说他也是一个突破二品的存在,属于超凡的存在。

    一旦进入到了超凡境,林枫与一般人的人生便几乎是两条平行线了。

    换句话说,除非林枫愿意,主动与他们交集,否则他们一辈子都不可能遇上林枫。

    这才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修真的主因。

    不是修真们在躲避普通人,而是修真在踏出那一步后,便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如果把世界比作一个肥皂泡,所有人都生活在肥皂泡中,那么修真便是第一批冲出肥皂泡的人。

    你在肥皂泡里,他在肥皂泡外,又何来的交集?除非是大气运大机缘,普通人很难认识修真。

    所以林枫看向女鬼,在女鬼身上,他没有看到大气运大机缘,反而让他察觉了一丝法则的味道。

    说是味道,是因为它很模糊,如果不是林枫恰好接触到了法则,很可能便忽略了过去。

    而看到了法则,是谁在出手,便一目了然了。

    有这实力,以及有这本事,还要加上有这胆量的,不用问了,肯定是国运金龙干的好事。

    “这是要把我当打手的打算啊!”林枫喃喃自语道。

    “法师,你在说什么?”女鬼问道。

    “林先生,你就帮帮她吧!警察问我,我什么都没说。”于老师也帮腔道。

    “你是在危胁我吗?”林枫问道。

    “不,不!”她连连摆手说,“不是的。我知道你们不想让公众知道。所以我什么都没说。我想这用你们的话说,这应该是因果吧。”

    她说错了,不是修真不想让公众知道,而是公众们很难知道。社会的大环境,国运金龙……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两个世界成形。

    当然,这也有修真们本身的原因。毕竟所谓的平行。只不过是普通人难以找到修真,不等于修真们也找不到他们。

    可是不要忘了,这世界可是修真们的“末法”时代。不要说与普通人有交集了。用一句相声的名言说:全都盼着死同行。

    “你想使用这份因果?”林枫问道。

    “是的。如果你可以帮她。”于老师很干脆道。

    好人!绝对的好人!以德报怨的好人。

    林枫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想怎么帮她?”

    “怎么帮?还有好几种方法吗?”于老师问道。

    “当然。”林枫点点头说。

    “你想怎么做?”于老师点点头,问她道。

    “我?我可以选吗?”女鬼吃惊问道。

    于老师以德报怨的帮她,她就已经够惊讶的了,却没想到她竟然还可以选。

    “可以。你可以选择轮回转世。虽然代价有点儿大,但是我可以找李维,让他支付。”林枫点点头说。

    于老师与林枫那点儿关系,还不足以让林枫全力出手。不过还有李维不是吗?他自己惹的麻烦。当然可以向他讨要代价。

    “不!我要回去,我要与他呆在一起。”女鬼说。

    她显然不愿意轮回。

    “你……”这让林枫皱起了眉头。

    于老师这样以德报怨,这样帮她,都无法化解她的怨气吗?

    林枫不是对她的报复不满,他是对她舍弃于老师的好意不满。

    真以为轮回是件轻松的活儿。

    在这个死后化灵子的时代,轮回转世的消耗可是不小。如果换一个修士,都不会这样干。

    林枫愿意送她去轮回,已经是看在于老师的面子上了。

    面对别人的好意。她却一点儿感恩之心也没有,林枫当然不满。

    “对!就回他身边。缠着他。这样的坏男人,就不应该放过他!”这时候,于老师突然说道。

    呃?

    于老师啊,于老师。你不是应该是圣母来的吗?怎么一转身就黑化了?

    林枫看向于老师。

    于老师却生气道:“看什么看?难道只许你们男人伤害我们女人,就不许我们女人报复了?就去。缠着他。让他每天都要吃两个人的饭,天天背着你。”

    呃?

    这货到底是黑化。还是卖萌来了?

    她的这报复手段,真心让林枫无语。

    “谢谢你!”

    然而,女鬼却感动的不行,对她连连道谢。甚至比知道于老师要帮她,还要感动。

    “可以吗?”于老师问林枫道。

    “随便你。反正是你的人情。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好了。”林枫说。

    他已经不愿意再去想了。

    因为这时候,仿佛耳边传来了歌声: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谢谢你。”女鬼与于老师都向林枫道谢道。

    林枫没有管她们,只见他把玉佩一捏,迸出光华。女鬼脱身而出。

    本就不太完整,所以玉佩本身不需要林枫做什么,林枫做的,只不过是投入力量,助她脱困罢了。

    当然,这也就是林枫,他拥有补充灵力的来源。否则换一个修士,都不会这么好说话。比起外物来,自身的法力,它实在是不好补充啊!

    “谢谢你。”女鬼脱身,再度道谢。

    “不用谢了。赶紧回去吧!”林枫挥挥手说。

    这时候,于老师又问道:“我们要不要为她烧个桥什么的?”

    “烧它干什么?”林枫好奇道。

    “不是说烧了金桥银桥,好回家吗?”于老师说。

    “那是城隍土地到处都在的时代。通过阴司的力量,才可以化桥归去。那玩意儿就像是快递单,如果快递公司都没有了。单单有单据,又有什么用?”林枫说。

    “那过河呢?”于老师又问。

    “自己飞,坐火车……随便她。”

    女鬼离开了。她选择了飞。

    “希望他们幸福。”目送她离开,于老师真诚祝福。

    林枫看向她。

    她解释说:“她依然是爱他的,所以才不愿意离开他的身边。”

    是这样吗?

    或许吧!谁又知道呢?

    “于老师,你们谁爱谁啊?”

    折腾了一宿,天空绽放光明,陶桃睡醒了。看不到人,自己走了出来,正好听到最后一句。

    “没有谁爱谁?陶桃,老师帮你换衣服。”

    孩子还小,于老师当然不会为她去讲什么人鬼情未了。带着陶桃去卧室换衣服,林枫去买早点。

    “老师,林叔叔是妈妈的男人,你可不许打他的主意。”

    不过陶桃多人小鬼大啊!

    她不管自己老师说的是哪个,她先替自己妈妈捍卫了主权再说。

    “你这孩子。什么男人、女人的。胡说什么。”于老师一边帮她换衣服,一边说。

    “唉!竟拿我当小孩。”陶桃无奈道。

    “你不是小孩,你又是什么?”于老师反问她。

    对于自己是小孩的事实,陶桃无话可说。

    不过在吃饭的时候,陶桃却直接分开林枫与她老师,让他们坐对面吃,

    对此,林枫没有反对。倒是让于老师尴尬不小,与一陌生男子面对面地吃东西。简直就像是情侣餐。

    吃完饭,陶桃突然又问道:“林叔叔,下午来接我放学好吗?”

    “这个恐怕不行,我要回去了。”

    林枫急急赶来魔都,仅仅是因为担心陶桃。现在陶桃没事,他也自然要回去了。毕竟还有一条大蛇。要去解决呢?

    炼化了神血,林枫现在面对大蛇,才真正地有一战之力。拥有法则,与没有法则,绝对是两个层次的交锋。

    炼化了法则。才让林枫勉强与大蛇站在了同一层次。

    “陶桃,叔叔还有工作,你就不要生气了。”

    去往学校的车上,于老师劝着陶桃。

    “嘻!谁说我生气了。”

    陶桃不仅没有生气,还乐个不停。只见她一双眼睛眯着看自己的老师,心中乐翻天道:哈!他走了。不能在一起了吧!

    对他们的分开,小丫头显得分外开心。

    送陶桃他们出了门,林枫便接到了一通电话。

    “喂!田大哥,我这就回去了。”

    “你快点吧!现在这儿可是热闹的很,不少老怪物都出山了。”

    田士打电话,主要就是说这件事。

    大蛇的消息可以瞒过一般人,可是对于修士们来说,想瞒过去,又哪儿是那么简单的事。

    “嗯,我知道了,我这就回去。”林枫答应着,挂上电话,却又有人上门了。

    “林大哥,这是要到哪儿去啊!”

    胖子江小猪带着两名女子,一个看上去大一点儿,一个是佳美惠。两个人都是大美女。

    不过林枫却没有多看她们任何一眼,林枫对江小猪说:“你有什么事吗?如果没有事,我有事,需要出去一趟。”

    “你不会是在躲我吧?”江小猪见林枫这么说,开心地调笑道。

    “你到底有什么事?没事我真走了。”林枫皱皱眉道。

    他真的是没有时间,田士都打电话来了,说许多老怪物都出山了。他可不想到时候大蛇没有自己的份了。

    至于科学家那边,说什么保护大蛇。他们以为以他们的力量,真的可以阻止一帮子修士们吗?

    不可能,连一丝的可能性都没有。

    不要说国安那边还想要报仇,就是没有国安的参与,以林枫已经知道的,这大蛇体内拥有法则的存在,就更不可能保的住了。

    面对法则,科学真的是太脆弱了。并没有发展到可以抵消法则的程度。(未完待续。)

第376章、一波又一波

    既然科学本身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力量,想阻止他们,绝对是痴人说梦,就是朝廷出面也不行。

    偏偏在这个时候,不仅不断地出状况,江小猪还跑来东拉西扯的,林枫当然不可能给他什么好脸色了。

    “林大哥,你就不请我们进去坐坐?”

    “大哥?”“谁是他大哥?”

    江小猪厚皮脸,他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林枫的不满似的。反而自来熟地叫声大哥,扭着身子,便向里面挤。

    “对不起,打扰了。”

    年长的女子还会表示一下他们的打扰。至于佳美惠,简直像是江小猪的跟屁虫一样。她看到江小猪向里面挤,立即双目放光地一起向里面挤。

    门本来就是坏的,林枫就是想把门锁上,都办不到。

    随着他们全都进了屋。林枫说:“说吧!有什么事,赶紧的,我这还有事呢?”

    “对不起,林先生。”依然是年长的道歉,她说,“小女被我娇惯坏了。”

    小女?她们是母女?

    看她们的样子,林枫还以为是姐妹。不过母女就母女,有的人不显老,被称为“魔女”,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

    “可以说了吧!”林枫说。

    “我们要找小雪。”佳美惠开口道。

    “美惠,对大人,要客气一些。”她年轻的妈妈教训女儿道。

    “妈,客气什么?反正又还不是要扣任务积分。”对训斥的不满,佳美惠发泄在林枫身上道,“说吧!多少积分才可以让你出手,帮我们找小雪。”

    “积分?什么积分?”林枫问道。

    “这个是这样的。组织上不是有任务积分吗?用这积分便可以请组织高层出手……”

    江小猪赶紧为林枫解释他们找来的原因。

    说白了,佳美惠他们家一直都是组织的人。这一代传一代,所以组织积分便很高,已经是高级(外围)成员了。

    佳美惠有一个好朋友叫小雪的女孩,她也加入了柴田男的行动。

    嗯,说加入不正确,毕竟柴田小雪是柴田家真正的公主。也就是说。她其实才是这次任务的领队人。

    可是,柴田他们出来了,向家族发出了求援信息,但是却没有柴田小雪。

    警察们已经把所有尸体都搬出来了,却没有一个女性。

    有,警察还好办。可这没有的东西,警察也无能为力。甚至由于所有人都死了,他们连柴田小雪到底出来了没有,他们都不知道。

    这时候。也就是江小猪,他表现的机会来了。他说他认识一大哥(也就是林枫),组织高层来的。有他帮助,绝对是没问题。

    当然了,在美丽的女孩面前,还是一个竟然会喜欢自己这不下三百斤肉的大胖子。胖子他当然要好好表现一番。

    而他这么一表现,自然会抬高自己,贬低一下林枫了。

    特别是林枫爱财上。那可真的是“有钱好谈,没钱没关系莫来”了(江小猪语)。

    他贬低林枫。只是一种凸显自己的手段。真的,他真的不是要抹黑林枫。

    很可惜,拿他当偶像,当横纲的佳美惠可没想这么多。

    她是真的把林枫当成一个,哪怕是至交好友,也必须给钱的一个人了。

    这态度还能好?

    于是。胖子老实了。赶紧为林枫解释,唯恐激怒了林枫。

    他与林枫的交情,真的是没有到那种他可以踩着上位的交情。

    所以林枫直接告诉他们。“既然你们知道积分,也应该知道我同样可以选择拒绝。”

    这一下,江小猪的脸上直接急出了汗来了。

    虽然他说过。林枫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但是江小猪也就是那么一说罢了。

    不要忘了,江小猪可是见过林枫拒绝组织任务的。

    组织的任务不仅有大笔的金钱,还有任务积分,林枫都可以拒绝。那么自己这一次,有没有这么大的面子?

    江小猪不由地在心中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想到这个问号,他的头上便不断地冒出汗水来。

    这时候,大门打开,探进一个头来。

    “嘿嘿,有客人啊!”冯自学干笑道。

    “你还有什么事吗?”林枫问道。

    “这不是把你的门弄坏了吗?我这是来给你修门来了。”

    冯自学背着一个工具箱便走了进来。

    在他身后,孙蕾也走了进来。

    “咦?你怎么来了?”林枫问道。

    “还不是他。非要我来帮着说情不可。”孙蕾不满道,应该是被冯自学硬拉来的。

    “帮个忙啊!上次他砸人车子,我也是帮忙了的。”

    冯自学本不是这样的人,可是他也没办法啊!

    本来他以为一扇木门罢了,能值几个钱啊!他也在某宝宝上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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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门,他真的负担的起。怎么说他也是魔都的刑警队长,这点儿钱,他还是拿的出来的。

    当然,这是他以为的。

    然而,当他真的去取钱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卡只剩五百块了。更坑的是,他的信用卡竟然也到期了。

    怎么会这样呢?

    仔细地想一想,他才想起来,随份子。朋友的,亲戚的,这个开销可不小。

    一来二去。得,没钱了。

    等开工资吗?

    不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是这工资也还要还房贷、车险。

    他从来没有计算过自己工资竟然还有不够用的一天。

    上八千的工资,他头一次这么认真计算过。

    得!工资不够花的,竟然抽不出这几千大元了都。

    怎么办?

    他想了又想。最后想到了砸车案,想到了找他帮忙的王大力,然后又联系上了孙蕾。

    这个人情,他必须用,否则这个钱,他还真拿不出来。

    于是便有了现在一幕。

    说完人情,他又说:“林先生,你们过的这日子,没的说。可以随便点播节目,简直跟把电视台搬到自己家一样。”

    说着,他还翘起了大拇指。

    这马屁拍的,那个认真。就好像他不是在拍马屁,而是在说他的真心话似的。

    “你打算怎么修?”

    不说他请出了孙蕾,就是没有孙蕾,单单那砸车案,林枫便会给他这个面子。

    “修?好!你放心吧!我这有祖传的手艺,我家世世代代都是木匠。”

    听到林枫答应让他修,开心的他,直接亮了自己的家世。

    “不用这么麻烦,就掉了几颗钉,再钉上就好了。”林枫随口说。

    “不麻烦,不麻烦,这是应该的。你放心我绝对会把门加固好,让别人再也踹不开。哦,有客人,你们聊,你们聊,我去修门。”

    冯自学在那边修门,虽然他说让林枫他们自己聊,可是他们还聊的下去吗?

    “既然你有客人,我那还有工作,我先走了。”

    倒是孙蕾看出了不方便,提前告辞。

    又一个大美女啊!

    江小猪死盯着看,心想:最近这到底是什么运道。怎么这么多美女,全在这几天见到了。

    孙蕾的告辞,除了不方便外,江小猪那赤果果的眼神,也是原因之一。

    “胖哥。”佳美惠拉了拉走神的江小猪。

    “哦!”江小猪愣了一下,立即醒悟过来他们这儿还有正事呢。他说:“林大哥,看在我的面子上,帮帮忙吧!”

    他的汗也不流了,人也不紧张了,而且说起“面子”来,那个昂首挺胸,简直像是一只骄傲的大公鸡。

    只不过,这货这是“面子”?不,这是“色胆”。

    看来这货的胆量是跟美女的数量成正比的。

    “你们要找的人,有照片吗?”

    知道他是什么人,林枫开口道。

    他的色胆已经升上来了,林枫决定给他这个面子。

    “照片?啊!有有。”

    江小猪在拿出照片前,先看了看修门的冯自学。

    冯自学笑了笑,一点儿也没有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一是房子的设计,隔音。

    二是冯自学没有这么好的耳力,他虽然是魔都的文明标兵,却既不是修士,也不是什么超人,他的五感跟正常人一样。而在这么个设计隔有正常人音量的房子,他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听到。

    “这加固门需要的木头,与造门的木头不同……”

    他笑了一下,介绍起木头来。以表明他说的是真话,是真的有这门家学手艺。

    看他一副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江小猪这才拿出一个粉红的手机,那显然是个女孩的手机。

    手机中的照片便是佳美惠与一个女孩的自拍照。

    那个女孩身穿一件短裙小背心之后,整个人看上去是那样的健康,活力四射。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头,飞扬的长发,配上一张樱桃小口,显得青春可爱。

    洁白的脖颈,丰满的身材,配上白色的小背心。再加上纤细的腰肢,蓝色的短裙,以及从短裙下伸出的滚圆的**,令人又觉得性感十足。

    不过这个女孩只让林枫的目光扫了一下,便立即为照片边上,一个身着西装,英姿飒爽的女子吸引了注意力。

    “这个人是谁?”林枫指着她问道。(未完待续。)

第377章、冯自学接手

    林枫指的那个女人,在照片上的面积很小,大约只有十分之一左右。

    不过这个女人却与死在卧室中的女人一模一样。

    虽然照片中的女人一副非常警戒的样子,看上去是一个精英好手,与林枫遇到的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两个人一样,但是林枫还是知道她们应该就是同一个人。

    当然,也有很小的机率,她们是双胞胎什么的,但是这样的机率实在是太小。

    “她?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知道她似乎是柴田家派出保护雪的保镖。听说她来自里高野。”

    佳美惠的母亲见自己女儿只顾着围着江小猪打转,只能由她代为回答。这让她这个母亲真的很无奈。因为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女儿竟然会疯狂地喜欢上一个胖子。

    当妈妈的可不像女儿那么好骗。相扑与胖子,从来都是两码事。

    如果是日本国,胖子是有可能是相扑的。可这儿它是日本国吗?

    不,它不是,这儿是华夏。

    是,华夏也有相扑,但那是一两千年前。

    华夏的相扑,古称素舞,由两名大力士裸露上身,互相角力。一种类似摔跤的体育活动,秦汉时期叫角抵,南北朝到南宋时期叫相扑。

    不说华夏已经没有了相扑,就是有,也与日本国的不是一码字。

    日本的相扑最早出现于公元前23年,此时只是一种类似草原民族的摔跤方式,还没有正式名字。南北朝时期日本引进汉字时,将日式摔跤称为“相扑”。

    日本有关相扑比较确切的文字记载,是八世纪初编纂成的《日本书纪》,书内记述第三十五代天皇(六四一~六四五年)为了接待古代朝鲜百济国使者。召集了宫廷卫士举行相扑竞赛。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是明治四十二年日本已经将相扑定位在“国技”这个地位上的。

    她真的不想让女儿这么势利,但是她必须明白,胖子与相扑并不是一回事。

    江小猪一点儿也不知道,由于佳美惠对他的迷恋,弄的人家母亲非常不满。

    林枫说:“里高野?”

    “是的。就是那个里高野。”女儿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正事才重要。

    任务是她的,本来女儿接了,如果完成了,还没什么事。现在没有完成,还出了这么大的事,林枫问什么,她便回答什么。只要可以把人救回来。

    日本密教的两大重镇,一在京都东北方的比叡山延历寺,一在和歌山县高野山金刚峰寺。

    比叡山延历寺是天台宗的总本山,与当时的首都奈良并称南都北岭两大重镇,由此可知叡山佛教的重要性。原本天台宗并不属于密教的一支,不过因为延历寺的开山祖师:传教大师最澄(《孔雀王》里面有个飚车少年,他的和尚老爸就把他取成这个名字,希望日后能继承衣钵)。曾经随遣唐使入唐求法,兼修天台宗与密宗两家佛学。回到日本后。因为密教在朝廷中极受重视,结果延历寺的密宗色彩就越来越浓厚。然而最澄是主修天台、辅系密教,自认对密宗的佛法并不是完全通晓,还经常向孔雀的祖师爷,算是最澄的晚辈弘法大师空海借书、请益。总之日后延历寺两宗并修的传统就一直传了下来。

    “哦。她出生在里高野?”林枫问道。

    “是的。你问这个干什么?”佳美惠突然插口道。

    林枫笑说:“里高野是很好。不过我记得现在,整个高野山已经是个完整的宗教都市。除了寺院之外,从幼儿园到大学各级学校、商店街、公园、医院、警察局、消防署、市内公车等生活机能一应俱全。”

    “对啊!你去过我们国家?”佳美惠回答,好奇地回答。

    她的母亲却只剩下了无奈。

    她母亲为什么提里高野,还不是为了用里高野的名号,好让林枫出力。

    可是她女儿这一回答。“里高野”三个字还有什么用啊!

    里高野市除了信众多一些,与其他城市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所谓本质区别就是现世与里世界的区别。

    “这个人失踪了吗?”

    冯自学走了过来,看到了手机上的照片。他保证道:“放心好了,我们警方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找到人的。现在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她在哪失踪的,又是怎么失踪的?”

    看到与案子有联系的人出现,冯自学直接坐了下来,开始进入本职工作。

    “大叔,你不去修理门了?”佳美惠讥讽他道。

    “门已经修好了。而且这才是我的本职工作。”他为了怕他们不信,他亮出了他的证件。

    但是如果警察有用,佳美惠他们也不会来找林枫了。

    不过冯自学毕竟是警察,而且是一位喜欢破案的警察。在他这儿,国际友人也好,本国公民也罢。他既不会给其超国民待遇,也不会做人民公仆。

    在他这儿,案子就是案子,不掺有其他任何杂质的案子。

    所以佳美惠他们悲剧了。因为他们不要冯自学查案都不行。

    至于林枫,他当然不在意看看热闹了。

    在冯自学给他们做笔录的时候。从日本飞向魔都的飞机已经降落了。

    在这个飞机上,有着三个奇怪的乘客。一个年轻人,身着僧袍,却留着短寸头。一个年轻人,一身皂白的神道服。以及一个大光头,三十岁左右,没有头发,却穿着一身战斗服。

    有头发的穿僧袍,没头发的反而不穿,这绝对是有够怪的。

    好在他们不仅提前登机,而且还是坐的头等舱,一路上并没有人骚扰他们。

    “哇!这就是华夏。”下了飞机,年轻的和尚激动不已,一口地道的中国话,说的非常顺溜。

    整个人,激动欢呼。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年轻的神道师自从飞机进入华夏领域,眉头便没有舒展过。

    他可以感受到,在这片土地,对他的压制非常厉害。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力量受到压制,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力量可以压制别人。

    “不要这么说吗?这可是个美食的国度。走,我请客,带你好好地搓一顿儿。”和尚对年轻人道。

    “哼!你这个酒肉和尚。我们国家的美食,那才叫美味。吃一块生鱼片,来上一杯清酒……”

    他正怀念着自己国家的味道,却看到和尚的口水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

    再一看四周下飞机与等飞机的乘客,对他们指指点点着。

    他的脸一黑,直接快速向外面走去。

    “喂!你等一等我。你打算什么时候请我吃生鱼片,喝清酒。”和尚见他跑了,立即边追边问道。

    “我什么时候说请你了?”和尚的话让他很生气。

    “你刚才说的。你明明说的。”

    和尚在耍赖。分明是他说要请别人,可是一转身,就变成了别人要请他了。

    这和尚,厉害啊!

    至于那个三十多岁的光头,一点儿参与进去的心思也没有,他只是取了三个箱子的行李,默默地跟在后面,就像是个保镖一样。

    佳美惠的妈妈本来只是想点出里高野,希望林枫可以卖个面子,却没有想到黑暗世界的人,还真的来了。

    “嗯。你们说的,我已经明白了。现在请你们随我到局里,登记一下。这样,我们就可以立案了。”

    从他们那儿已经了解到了足够的情况,冯自学说。

    “什么?还要去警局?”

    他们显然不是那么想去。

    “你们还想不想找回你们的朋友。在找人这事上,我相信我们警方要以你们私人找人帮忙,要有利的多!”

    他们的表情分明是不信任自己,这让冯自学不是那么高兴。对他们置疑自己的工作能力不高兴。

    “好吧!我跟你们去。”

    看到警察不高兴了,他们只能妥协。

    不过直到上了车,佳美惠依然不高兴道:“凶什么凶?也没见你对他凶?”

    她说的当然是对林枫。

    冯自学出场的方式不是太好。又是托朋友说情,又是修门的,一点儿公家人的形象都没有了。

    可是他却对他们这么凶,更是破坏了他们的求助,佳美惠当然不高兴了。

    不过她不高兴归不高兴,林枫却很高兴。

    首先这门修好了,林枫可以好好地锁上了门。

    其次,他们离开,去了警局,也就意味着林枫可以回去了。

    可以继续去寻找大蛇了。

    不过在此之前,关于门坏了,又修好的事,林枫还是要通知赵雅一声的。

    电话响起,接电话的却不是赵雅,而是她的秘书。

    “喂!林先生,对不起,董事长不在,她去接机从日本来的重要的客人去了。”秘书说。

    “哦,没什么事。就是门被人撞坏了。不过那人已经把门修好了,你记得通知一下你们董事长就行了。”

    掌管一个跨国公司,非常忙碌,林枫可以理解。

    不要说她了,就是林枫养的那点儿鱼,如果不是他早早地让徐民帮自己,他也不用想可以这么清闲地到处跑了。

    一个鱼塘都这样,就更不用说一间跨国大公司了。

    通知了赵雅的秘书,林枫重新锁好门,在小区外叫了一辆车,便直奔火车站赶去。

    在那儿,他会购买高铁,尽快地赶回淮北市。(未完待续。)

第378章、麻烦鬼遇麻烦

    “你是要当逃兵吗?”

    然而,林枫刚刚才下了出租车,便同样有一辆车截住了他。

    开车的是江小猪,这个叛徒。

    为了女朋友,他可是真的够拼的。根本就是一副完全不在乎得罪自己的样子。

    当然,更不在乎的还是佳美惠。

    在她眼中,江小猪(横纲)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横纲大人找你帮忙,那是看的起你,你怎么能跑呢?

    对于这个恋爱中的脑残女,你真的是一句话都说不出。

    “还有什么事吗?不是有警察帮你们了吗?”林枫对她母亲说。

    那两个人已经脑残了,所以林枫没有理他们,直接对他们母亲说。

    “林先生,我们是真心求助的。您应该明白,在这事上,现世的警察是帮不上忙的。”

    “嘟-嘟-”

    “喂!你们怎么回事?要聊天,不会到自己家去聊啊!在这儿挡什么路?”

    他们站在公路中间,影响了其他人的出入,这让他们很不满。

    江小猪只能把车子移开。显然他虽然因热恋而脑残,却也明白自己这堵路行为,绝对是犯众怒的。

    “砰-”

    “哎哟!”

    也不知道是他驾驶不过关,还是车子太多。反正他一倒车,便撞上了。

    不仅撞上了一辆宝马7系,更是随着“哎哟”一声,一个人倒在了地上。

    “哎哟!救命啊!撞死个人了!”

    随着那人大声呼救,弄的原本气冲冲宝马7系的主人,连下车都轻手轻脚不少。

    他也顾不上找江小猪麻烦了,赶紧澄清道:“这不是我撞的,真的不是我撞的?”

    他的声音惊惶失措,似乎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上这事了。

    “是你,就是你!”

    被撞的人。看上去是个老人,却身体健康,中气十足道:“来人哪!救命啊!赶紧找警察啊!”

    “大爷,别,别啊!”宝马车驾驶员都急哭了,他说,“不要看我开宝马,可这车不是我的。”

    这边正说着,旁边闪出三个大汉,一下子抓住那个驾驶员。一个翻他身上,一个翻他车上。

    “不是你的?这购车合同还在哪。”一个大汉从车上翻出了购车合同,扬了起来。

    抓着他的大汉,接过合同,边抽他边说:“不是你?你们这些人,为富不仁。购车买房有钱了,撞了人,赔偿医药费,没钱了?”

    “大家都看一看。评评这个理。什么叫为富不仁啊!”

    三个汉子不断吆喝着,似乎是在为老人讨还公道,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发表评论。

    不是人心不古。而是这种事吧!你双眼看到的,它并不一定是真的。

    “要不。先送医院看看?”一个女孩见他们只顾着要赔偿,没人去扶老人,见老人就这么趴在地上直哼哼,心中不忍。下车走了过去。

    “不要过去。”然而她的男伴却一把拉住了她,阻止了她。

    宝马车司机刚才被抽蒙了,这时候清醒了一点。他立即哭诉道:“大哥,这车是我刚买的。可自从我买了这车,这已经连着仨了。这车,我早已经转给别人了。呜呜呜……”

    说着,他忍不住地哭了起来。

    他委屈啊!

    这也太倒霉了!

    买好车,他是有点儿钱,可有钱,也受不了这样折腾啊!

    刚买的车,转手就要卖给别人。他本想最后再开一次,好好地记下这好车的回忆。可这刚开出门,就又出事了。

    他要不要这么倒霉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缘未到伤心处。

    “大哥,他也不是有意的。要不是我倒车,撞了他的车一下……”

    江小猪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忍不住地站了出来,决心一起承担这责任。

    看到站出来的自己的男人,佳美惠双眼放光,就差直接说:“胖哥,你太棒了,你真是我的偶像。”

    不过她虽然没说,却也让江小猪充满了干劲。

    如果不是那老人真不是他撞的,他都有全部承担了的打算。

    倒是那老人打断了江小猪,问道:“小伙子,你这车多少钱买的?”

    “这车啊!不是买的,是租的,不过这车,通用雪佛兰新赛欧1.4手动优逸版,最高配置价格才在6.88万左右。非常的合适……”

    看的出江小猪很喜欢这车。介绍起这车子来,各种数据资料,那是脱口而出。

    不过他的资料,真心让老人与大汉腻歪到不行。

    “去去去。这没有你的责任,你硬凑个什么劲。”大汉打断他,一点儿也没有找他赔偿的打算,他们只盯住宝马7系了。

    看到这,傻子也明白了。

    有的车主甚至忍不住都乐了。

    “六万八?这哥们真逗。你六万八的车,还是向公司租的。你要跟百万起步的宝马7系比。你确定你没逗?”

    林枫已经摸出了手机,准备报警了。

    “谁?谁在打电话?不准打,关了,全关了!”

    抓住司机的汉子生气地瞪了一眼自己多嘴多舌的同伴,大声道。

    “为什么不能报警?”突然一个女声道。

    “这是哪个……”

    大汉恼羞成怒地转头,没有骂出来。

    “孙,孙所长,是您啊!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来的是孙蕾。很明显劫机的大功已经下来了,她成为了一名所长。

    她看了林枫一眼,便先处理公事道:“我怎么来了?你们四处打听好车的价格,是要偷车吗?已经有人报案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什么?不,不,我们不是偷车。我们只是在认车牌,这样才知道碰什么车,才可以要到钱。”

    那个先前去找购车合同的汉子说。

    他们只是碰瓷,可不是想偷车。

    碰瓷即便被抓了。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可是偷车就不一样。这他们懂。

    “哦?原来是这样啊!”孙蕾笑了。

    这时候,他也发现自己说错话了,不由低下头去。

    “爹,咱们走吧!”抓着司机的汉子只能松下司机,去叫他爹走。

    “谢谢,谢谢警察同志,我一定会给你们送锦旗的。”

    从地狱又回到天堂,司机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幸福感。

    “好了,你也要注意。以后开车不要贴的这么近,也不要这么急躁……”

    当然这不等于司机就没有过错了。比如他车子离的太近。再比如他的急躁,拼命按嗽叭……

    这都不是什么好习惯。

    毕竟这种时候,你不可能保证开车的都是老司机。你的催促,只会让对方手忙脚乱,如果是个新手,在催促下,把油门当成刹车踩,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车子一旦化为凶器,不出事。车子还是你的,但是只要出了什么事……

    “爸,起来了,不要躺着了。”

    警察在教育他们。大汉去扶他爹。

    “哎哟!不要动,不要动,我的腰,我的腰!我起不来了!”

    然而。老人却面色惨白,说出了一个不幸的消息。

    “爸!别演了,已经穿帮了。”大汉说。

    “我演什么演?我是真的起不来了。快叫救护车啊!”

    老人见儿子还在发呆。大声吼了一嗓子。

    这一吼,疼的他,眼泪都流出来了。

    看见老父哭了,大汉再顾不上其他,赶紧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打了电话。

    这儿是车站,救护车飞速赶来。

    大夫只检查了一下就说:“脊梁骨断裂。是车祸吗?准备办住院手续。必须尽快手术,否则一旦神经坏死,很可能以后就站不起来了。”

    大夫只看了一眼这儿的场面,便直接开口说。

    “什么?站不起来?”

    到这一刻,老人只觉得整个天空都塌了。

    “爸!”大汉也傻了。

    “我让你不学好,让你不学好。让你找份工作,你却尽弄这些旁门左道……”

    老人既痛苦又恨,他用手拼命的打他儿子。

    “老人家,不要打了。你现在乱动,只会加重你的伤势。以后也许真就站不起来了。”大夫说。

    “哦!好,好!我不动,我不动。大夫,你一定要让我站起来啊!哪怕花再多的钱。”老人说。

    “嗯。我们会尽快为你安排手术的。”

    一边安慰着老人,大夫又向车主们看了看说:“肇事司机还在吗?”

    “你还杵着这干什么,还不把他带上,不然这医药费,你出啊!”老人又打向他儿子。

    “哦,哦。”大汉连连点头,向宝马司机跑去。

    “警官,我,我去吗?”

    从地狱到天堂,又从天堂要掉进地狱。宝马司机不想去。

    “你说呢?”孙蕾说。

    不管是碰瓷,还是真的车祸,只要没有伤到人,警察都可以居中调解。

    可是当这碰瓷变成了真车祸,已经撞的人脊梁骨断裂,这就不是调解可以解决的了。这需要走法律程序。

    宝马车主也明白,这一旦撞伤了人,他的麻烦就大了,毕竟已经“仨”了。经验,他已经有了。

    “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到所里去。”

    孙蕾带来的人,两个跟去了医院,办好手续后,会再带肇事者返回派出所,问口供。

    同样,江小猪他们也跑不了。毕竟是他们的车子撞了宝马车,才引发这一切的。

    造成老人脊梁骨断裂,江小猪的那一撞,功不可没。

    现在不是江小猪有心分担责任了,而是他不承担都不行了。

    唯一的好处,大概也就是让林枫可以躲开这帮麻烦鬼了。

    -感谢“十九平方”赞,感谢“入夜的夜晚”赞(未完待续。)

第379章、天皇加持

    “你这是要回去了吗?”

    在孙蕾回去前,她问林枫道。

    “是啊!”林枫点头。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你……没有见到她?我是说你女朋友赵女士。”孙蕾问道。

    “没有,她工作很忙。”林枫说。

    “是啊!很忙。”孙蕾似乎知道什么,却没有多说,而是说道,“那你可真是够辛苦的。”

    “所长。”她的手下在催她。

    “好吧!祝你旅途愉快。”孙蕾跟林枫告别。

    “你有什么事吗?”林枫问道。

    刚刚炼化了一丝法则残片,林枫已经不再去感应他人。平时,他会尽可能让自己像个正常人一样,以保证其心神获得最大的休息,从而更好地用来感悟法则。

    对这个世界来说,林枫的力量已经非常强大,就是每天开着感应,他的消耗也不大。

    可是在接触法则后,林枫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弱小。

    太多的看不清,太多的分析不了,而由此带来的心神消耗,简直像是用他以前工作的386破电脑运算暗物质一样。

    不是吃力,而是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反应。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感应到了他与孙蕾的关系远了。

    这不是他主动感应的,而是被动,是姻缘。是林枫神识中的姻缘法则感应到他们的姻缘淡了。

    不过由于林枫并没有领悟任何的姻缘法则,所以在感觉上就像是关系远了,不再那么亲密无间一样。

    “没什么。你快上车吧!有什么事我难道还会不告诉你吗?大富豪!”孙蕾笑道。

    “好吧!再见!”林枫选择相信她,除了休息之外,很明显林枫并不打算去感应她的内心。

    孙蕾还是没有离开,她是亲自送林枫上车,而且是买了一大堆的吃喝上车。

    特别是林枫喜欢的桔子罐头,整整送了一箱。

    林枫过去是很喜欢吃罐头。不过现在吗……他还是收下了。虽然以他现在的财力,就是买下十家罐头厂,天天吃罐头,都办的到,但是他还是收下了。

    目送林枫的火车发了车,她才转身离开。

    “所长,你们的关系竟然这么好,为什么不告诉他?”上了车,她的手下问道。

    “因为他们是男女朋友。我调查赵女士是公事,又不是为了他。”孙蕾接管过车子又对他说。“王较,你先回去,我有事出去一趟。”

    “好吧!”

    王较乖乖地下了车,已经很多次了,他知道孙蕾是去调查赵雅去了。

    虽然那不是他们的管区,他们只是派出所,但是所长自己要调查,他一个手下人,又怎么拦的了呢?

    “哦!敏。查的怎么样了?”她一边开车,一边与在京师的妹妹联络。

    “姐!找到了,那些档案已经封存,也没有入电脑。”孙敏的声音非常低沉。

    孙蕾深吸了一口气说:“说!”

    “姐。你确定要参与。你不如告诉他好了,他现在与过去不一样了。”拿着“绝密”档案袋,孙敏一点儿也不想告诉姐姐。

    她明白姐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明白姐姐会怎么做。所以她才不愿意,才这么担心。

    “说!”孙蕾确定道。

    孙蕾与林枫的关系,孙蕾不觉得有人懂。孙蕾喜欢的。是那个在学校中围着自己打转,需要自己帮助与保护的林枫。

    现在的林枫,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们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不再那么亲密无间。

    那么是林枫变了吗?

    没有。他们处在一起,孙蕾可以感觉到,他也许有钱,也许有势,但是他依然是他,依然是那个有说有笑,随叫随到的林枫。

    既然他没有变,可是这隔断感又是从哪儿来的?他又在隐瞒什么?他的身边有了什么变化?

    赵雅。

    一点点的抽丝剥茧,她分析到了赵雅身上。

    对此她妹妹孙敏说她这是妒忌,不过她自己不这样想,她非要说是一个警察的直觉。

    “好吧!你听好了,咱们国家改革开放,不是先富起了一批人吗……现在,这些人没有了,但是他们的财富,朝廷也没有找到。”

    “小敏,你是说赵雅其实是一个黑寡妇,专挑有钱人下手。”孙蕾停了车,惊讶道。

    “姐,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说他们死了,钱没有了。”孙敏强调。

    “对了,对了,一定是这样。他现在也是个有钱人了。”孙蕾喃喃自语,已经听不进孙敏说的什么了。

    “姐,姐。我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姐?姐!这该死的孙蕾。”

    孙敏再骂也没有用,她姐已经挂上了电话。

    “要不要告诉林枫,阻止她?”孙敏找出林枫的电话,心说:算了,还是不要火上浇油了。当年的事,有几个是那么合法的,朝廷都不追究了,让她碰碰壁也好。妒忌就妒忌是了,又没人笑话她。非要证明人家是坏人,到底累不累啊!

    孙敏不管了。改革开放初期,那个混乱的时期,一会儿对,一会儿错的。没有人可以分辨的清楚。所以她姐想证明对方是坏人,绝对不容易,为此甚至受到上级的申斥,都很有可能。

    不过这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反正有劫机英雄的名号在,最多也就是申斥一下罢了。

    再有林枫这关系在,以后再说如好了,总比老这么疑神疑鬼的强。

    这不是孙敏在瞎说。孙蕾会成为火车站派出所的所长,便是她主动要求去魔都的。用她的话,只要留在魔都,就是做个小员警,她也愿意。

    另一边,赵雅亲自接了三个日本人。

    一个和尚,自称破相。神道师自称安培。以及那个大光头,介绍自己叫荻野真。

    三个人一起坐上了赵雅特别准备的加长车。就是这样,也还是嫌的挤了。

    “其实你应该派辆大巴车。荻野真个头比较大。”破相和尚说。

    和尚说的是实情,荻野真看上去也不是十分高大,但是他一坐下去,整个人便一下子显得大了起来。

    原本可以坐四个人的后座,和尚直接挤的贴了车门。

    “是,不好意思,我会注意的。”赵雅恭敬道。

    虽然赵雅是董事长,女强人,但那是在国内。

    职场上,女性地位普遍偏低。这同样是日本的陋习。

    如果身为女性,在职场上对日本人很强势,基本上这生意便做不下去了。

    除非你拥有日本人迫切想要,而又只有你才可以供应的东西。

    不过这样的东西,赵雅不仅没有,她甚至因为日本人在她地头上死掉,而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

    这种种的条件聚到了一起,赵雅不仅亲自去接机,更是把自己的地位摆的很低。

    “大巴车不急。我们还是先做正事吧!”神道师安培说。

    “好的。我这就带你们去事发地点。由于发生了这样的事。那里已经戒严了。”赵雅介绍说。

    “不可以去吗?”破相和尚问。

    “戒严那是对普通人,这儿,我还是有点儿力量的。”赵雅说。

    不过她恐怕不知道的是,正因为她这点儿人脉力量才让孙蕾盯上了她。

    动用人脉。而且去的还是一个刚刚死掉人,被警察戒严的地方。

    只要是有心人,都可以发现她的小动作。就更不用说,孙蕾一直在关注她了。

    破相和尚他们已经发现了有人跟踪。但是他们什么都没说。

    到了地方,果然是看到了警察的封条。

    那只是对普通人有用的封条,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三人毁掉封条。直接走了进去。

    赵雅也想跟进去,却被和尚拦了一下,说:“赵女士,接下来就让我们去处理好了。您就不必进去了。”

    接下来他们是要招魂,从而得知神血的下落。这自然不希望有人听到。

    赵雅没有坚持。其实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愿意到这儿来。

    赵雅没有坚持,他们三人在毁掉的值班室中快速地布置,以及进行招魂仪式。

    “怎么会这样?他们的灵魂哪去了?”

    可是他们努力了半天,却一个灵魂也没有招来。

    “会不会是这儿不许我们招魂?”和尚问道。

    “不可能,即便不许我有天皇加持,也不可能会招不来魂。”

    神道师安培说的天皇加持是指从明治元年正月,明治天皇下诏宣布太政复古。不断地对神道教的扶持。

    明治元年十月十七日,明治天皇亲祭冰川神社并下诏宣布祭政一致:

    诏崇神社重祭祀皇国之大典政教基本。然中世以降,政道渐率,祀典不举,遂驯致纲纪不振。朕慨之方今更始只秋,新置东京亲临视政,将先兴祀典张纲纪,以复祭政一致之道也。

    第一次加持。

    明治二年12月,宫内建成新神殿,供奉八神、天神地祇和历代皇灵。1870年1月3日,在新神殿中举行天皇亲祭,并发布《镇祭诏》:

    朕恭惟大祖创业,崇敬神明,爱抚苍生,祭政一致,所由来远矣。朕以寡弱夙承圣绪,日夜怵慯惧天职之或亏,乃祗镇祭天神地祇八神曁列皇神灵于神祇官,以申孝敬庶几,使亿兆有所矜式。

    第二次加持。

    明治3年1月3日(1870年2月3日),明治天皇作大教宣布诏书: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継之述之。祭政一致,亿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风俗美于下。而中世以降,时有污隆,道有顕晦,治教之不洽也久矣。今也,天运循环,百度维新,宜明治教,以宣扬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斯旨。

    随后神道成为国家的宗教,兴起“废佛毁释运动”,以致许多佛寺遭毁。虽明治政府承认信教的自由,但崇拜神道成为日本国民的义务,成为统治国民的手段。当时在日语中称为“国家神道”。明治维新执行王政复古、祭政一致,再次确立王朝时代以来的神社制度,展开神祇官复兴运动。明治五年三月创立教部省,确立********,在国家层面设大教院,主祭造化三神和天照大神。在地方上设立中教院、小教院。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创设全国神职会。

    三次加持,以完三才之数。(未完待续。)

第380章、急转直下

    这样的不断加持,可不是开玩笑。而且那个时期日本的国力与世界地位也是在蒸蒸日上,其加持所带来的力量也是无与此伦比的。

    即便后来日本战败,天皇退位,可加持并没有消除。日本文化厅统计在日本国内约有1亿2百万支持者,占日本人口比例近85%。

    即便后来有日本五大新闻之一的《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指出很多日本人不过是进去寺庙里面求神许愿罢了,并不是真正信仰,与中国大陆类似。

    但是类似不等于一样。日本发展科学,却从未禁止神学,再加上一亿多人的信仰,这股力量足以他施法了。

    “虽然你有加持,可是华夏拥有十四亿人口。”破相和尚提醒道。

    “十四亿?那又怎么样?没有加持,他们有多少人真的相信这个世界是纯物质,是没有神的?”神道师安培问道。

    地球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但是完全不信这世界上有鬼神的,要比信的要少的多。

    特别是日本,不看它科学昌明,但是信仰依然不断。

    日本人一般在出生30至100天内,都会被父母带领参拜神社,在3、5、7岁的11月15日所谓七五三节要参拜神社,升学、结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时求签,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礼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个神社门前有一个叫做“鸟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门楣上挂一铃铛,悬一粗绳,参拜者先要拉动粗绳,再大声鼓掌以惊动神灵(源自周礼中的振动,日本称为御魂),然后双手合一默默祈祷。一般不用下跪,但进入殿内须脱鞋。

    不仅仅是小孩子。每年高考时,都有大批学生到神社祈祷。

    虽然有人说这是因为日本大学升学竞争相当激烈所致,但是求神拜佛,与算命真的不一样。

    算命,那是一种交易。而求神拜佛,给出的却是自己的信仰力量。

    仙神是离开了这方世界,但是不等于就不可以使用与他们类似的力量了。

    洪荒没有破碎时,这方世界也是拥有神之法则的。那东西就像是河道一样。河中没水,它不是河。可是一旦注入了水,它又会变成河。发挥作用。

    当然纯粹以信徒的信仰,就想激活神之法则,这很难。

    毕竟这是一个修士们常说的,法则隐匿不出的时代。

    不过毕竟有这么一个“河道”在,除了激活神之法则很难以外,对其他力量的运用也是有好处的。

    比如帝王的加持,比如神道教的施法。

    和尚知道安培的意思,任何一个国家,只要他的人民没有完全禁绝神学。那么作为一个受过一国之运加持过的教派,就没理由施不了法。

    一国的气运,可不会那么听话,上面说什么。国运便禁绝什么。没有那么一回事。而国运或许会加持保护那么几个人,但是它毕竟是全民意志的集合体。体现的是众人的意念。

    “那么难道是他们轮回了?”和尚又道。

    安培瞪了他一眼,已经无心跟他解释了。

    和尚抓抓头,尴尬地笑了。他已经想到了。

    柴田他们是日本人。又没有入中国籍,又怎么会直接轮回了呢?

    “难道是有人毁了他们的灵魂?”不是施不了法,也不是轮回。和尚问道。

    “把她叫进来。”安培想了想说。

    “好!我去叫她。”和尚出去,很快把赵雅叫了进来。

    “赵女士,请不要紧张,我们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安培双目闪着光芒,看向赵雅。

    看到他的双眼,赵雅只觉身体一阵恍惚。

    突然,一道光幕凭空出现,隔绝了他们。

    “这是?”和尚不再笑了,因为麻烦大了。

    如果只是赵雅拥有一件护主法器,那么还好办。怕就怕这法器背后的人啊!

    而且这是个什么时代?这是末法时代,他们才不信赵雅的运气会这么好,不仅找到了一件无主法器,还开启了法器认主护主的功能。

    “怎么办?”和尚问道。

    拥有这样法器的人,肯定是华夏的修士们。而从他们给赵雅护主法器来看,显然给她的人很重视她。

    这可真是曰了狗了!

    柴田他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没有告诉他们,这赵雅身后有修士在?

    安培也紧张起来,虽然修士就是弑神者的传说,人世间已经没有了,但是这不等于修士弑神的力量便是假的了。

    一边是靠着神明的信仰,拥有施法的力量。一边却是直接弑神留下的传承。

    虽然有着种种遗失,但是修士们的难缠,是人所共知的。

    “不管那么多了。我们已经来了,也对她施了法,就算是错,也已经犯了。还是完成我们的任务要紧。”

    安培咬了咬牙,做出了选择。

    “好吧!你都不怕。我自然也没什么好怕的。”破相和尚说。

    破相和尚倒是会说风凉话,施法的不是他,他当然不怕了。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和尚就会袖手旁观,相反,他也做好了警戒。

    一个是他们里高野与神道教的关系并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样差。

    如果说神道教是捉鬼用鬼的行家里手,那么里高野就是他们的下家。

    而真正的里高野指的就是“奥之院”,种满了参天巨木,大白天的也是“不见天日”,而在这些百年古杉之间,全部都是坟墓!一座座斑驳的石塔,许多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在这边都看得到: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上杉谦信、武田信玄、明智光秀、陆奥宗光......还有上次我们说到,所有“有名的和尚”都出身于比叡,这些和尚圆寂后,却都供奉在高野。

    在里高野奥之院的最深处,就是空海大师的御庙,承和2年(835),空海大师62岁,二月从京都回到高野山后,就开始不用饮食,手结大日如来定印,口唱真言,于3月21日圆寂,永远镇守在此处。

    这可是只有各教的狂信徒们才做的出了。

    换个一般人,哪怕是深信者都做不到这一点。

    所以说,里高野的存在,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说……”

    “你们是什么人?举起手来。”

    安培正要施法,孙蕾却闯了进来。

    她本来确实是跟踪调查赵雅来着,但是当她看到那个皂白道士袍(不戴神官帽的神道服,与道袍很像)的年轻人对着赵雅做了什么,然后赵雅便不动了,而她的身上更是凭空出现了一个光罩。

    好奇,加上不对劲的感觉,让她冲了进来。

    “赵女士,你还好吧?”她一边用枪指着他们,一边问赵雅道。

    “进来只小虫子。”安培用日语道。

    “放心吧!这个交给我了。”和尚同样同日语回答。

    然后他用中文对孙蕾说:“人民公仆,我们是来参观的外国友人,我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光幕便凭空出现了。”

    和尚的表情不是那么严肃,却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

    “不要过来!”

    但是他的表现没有用,一点儿也没有。

    由于她长期与林枫呆在一起,破相的那点儿亲和力,真心没什么作用。

    也就是说,对亲和力这块,除非高过林枫,否则她可以说免疫了。

    而林枫的亲和力是什么?来自神农传承,来自自然,来自“吃”。

    正所谓吃穿住用行,一个人可以没有其他的,却绝对不能不吃饭。

    虽说神农氏很厉害,获得几乎所有“吃”的功德,但是亲和力,代天佑人,他有留下。

    面对这样的亲和力,和尚那点儿手段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还是我来吧!”

    安培不想浪费时间,他更加不想被人用枪指着。

    阴阳神道师,与其他所有的神职者一样,比起他可以调动的力量,他的肉身却无疑是非常脆弱。被枪打中,他会受伤,打中要害,他同样会死亡。

    所以他在出声的时候,就已经施术了,连给孙蕾反应时间都没有。

    但是……

    “嗡。”

    又是一道光幕罩下,孙蕾双目迷离,但是却呆在了光幕中。

    “混蛋!怎么又是法器?这儿还到底是不是华夏了?”

    安培简直不敢相信他看到的。出现一个光幕,以赵雅的身份,他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在一个警察身上也有光幕出现。

    “安培。”和尚说。

    “干什么?”安培没好气地回答。

    施术失败,可以解释说是这个国家摒弃了鬼神。可是这光幕显然不这么想。

    法术失败?

    那这光幕是个什么鬼?

    这是不是可以说赠出光幕的存在,远比他要强大?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不是好消息,他当然不开心,会生气。

    和尚却说:“看她一直跟踪的样子。你说送她们法器的人,到底是同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安培转过脸来,双目圆瞪,看向和尚道:“八个亚路……”

    他真不是有心想骂人,而是这消息太刺激他了。

    对方只有一个,已经比他强大了,现在却很有可能变成两个。

    这简直是在刺激他的心脏好吧!

    “你们先离开,趁他们还没有赶来,我来收尾。”

    大光头总算是开口了,这一路上,他一直沉默寡言,几乎没有开过口。如果不是事情急转直下,估计他还是不会开口。(未完待续。)

第381章、出手

    “你打算怎么做?”破相和尚开口问道,他的表情严肃,显然是猜到对方要做什么。

    “自然是吞噬她们,直接问她们的记忆。”大光头荻野真说。

    “什么?吞噬?你是僵尸?”安培大惊失色道,他显然是现在才知道荻野真的身份。

    破相和尚拍了拍头,一副我很无语的样子。

    安培看向破相说:“我知道你们宗门有僵尸秘法,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精通。”

    里高野的僵尸与其他流派不同。

    其他流派多数是注重僵尸的质,也就是他们的战斗力,而少有人会在意他们的外貌。

    里高野的光言宗却不一样。他们的僵尸同样注重于人的外貌。甚至像这大汉一样,你都看不出他不是个人。

    “别别,你可不要乱说。我虽名为破相,但是我还是非常重视外貌的。如果是我的僵尸,我绝对会选美貌绝伦的尸姬。我的性取向,一直都是非常正常的。”

    尸姬就不是僵尸了?这就叫性取向正常了?

    安培听的真的很想打开这和尚的脑袋看一看,他到底是怎么个性取向正常法。

    “不管这僵尸是谁的?你真的让他吃人?”安培问道。

    “这我可管不了。”破相无奈道。

    “你们的实力有这么强?”安培问道。

    “什么?”

    “你们就一点儿也不担心杀了她们,她们背后的人杀上你们里高野。要知道中华的修士,全是以逆天改命为本心的疯子。”安培说。

    “怎么?你怕?”破相问。

    “我当然怕。宁愿与十个正常人交手,我也不想招惹疯子。这些疯子,简直一点儿眼力劲也没有。越是他们惹不起的,他们越是拼命。”

    这是神道与修真理念上的不同。

    一般来说,只要背后有神,不管是真神假神。神道派都不会发动不死不休的死战。除非他们的神说话了。

    也就是说神道派比较讲规矩,虽然只是神的规矩,却依然是规矩。

    至于修真吗?

    呵呵呵。他们可真说不好了。完全在其个人。

    规矩他们也讲,不过要看他们自己愿意不愿意了。这里面的变数可就大了去了。

    破相和尚纠结着,他显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他没见过修士,不过修士的传说,他也听了不少,这是一群越处于弱势,越是不要命的群体。

    没有人,或者说没有势力愿意招惹他们。因为一点儿乐趣也没有。永远赢不了,还有什么乐趣。

    “不用担心。如果只是一个,我不会吞噬她们。现在,这儿有两个。只要我们处理的好,让她们自己杀死自己,也不是什么难事。要知道中华人最喜欢内斗了。”大光头荻野真说。

    安培与破相互相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显然是认可了荻野真的建议。

    “快一点决定吧!趁他们还没有赶来。”荻野真说。

    不过林枫真的没有赶来吗?

    是的,林枫的人是没有来。他的人还在火车上呢?不过林枫的神魂却已经到了。

    当他们触动赵雅身上的守护的时候,林枫的神魂便快速赶来了。

    他在这儿迟迟没有出手。是因为对方的职业。

    神道师,光言宗的和尚,以及那个僵尸,他们每一个都对林枫的神魂有着巨大的危害。

    所以林枫想了一下。便把自己的神魂投入地下。

    在这片土地的地下,还有着林枫埋藏的两具秦尸。

    如果可以,林枫并不想把他们放出来。

    不是林枫制不住他们,而是这秦尸已经在地下呆了太久太久了。久到他们已经很难适应地面上的环境。

    即使把他们弄了上来。林枫也无法保证他们可以战斗多久。

    一个月?一天?还是一小时?

    都有可能。阴气的消散,肉身的腐朽……也许这一刻出来,下一刻便直接灰灰了。

    不过那僵尸竟然打算让赵雅与孙蕾自相残杀。这却是林枫不能忍的。

    他的神魂找到土地中的两具秦尸,沟通土地,直接把他们从土地中弄了出来。

    “什么?”

    原本什么都没有的废墟,突然出现了两具身穿盔甲的僵尸,直接把他们吓了一跳。

    “吼!”

    两具秦尸重见天日,没有土地的限制,他们又可以行动自如,忍不住开心地仰天大吼。

    “砰!”

    在他们吼叫的时候,荻野真出手了,重重的一击,打在了秦尸身上。

    都说反派的失败是因为他们的话太多,显然荻野真吸取了这个教训。秦尸一出现,他便立即攻击。

    然而他那强大的足有千斤之力,面对任何对手都足以击退敌人的力量,在这一刻失效了。

    那强大足以击退任何对手的力量,只不过是让秦尸停下了兴奋的吼叫。

    他呆了一下,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不过秦尸却反应过来了。而他的攻击更是直接引发了秦尸的军队特性。

    攻我战友,如同攻我。

    两具秦尸立即向荻野真反击回去。

    他们,一个是秘法炼制,力大无穷;一个是阴灵之气滋养,玄妙无比。

    但是再力大无穷,一个面对两个,荻野真也陷入了苦战。

    特别是两具秦尸,一出手便是互相合作的军攻之术。打的荻野真不断后退。

    “还不快帮忙。”安培叫了一声,立即出手,以术法搔扰秦尸的攻击。

    然而这样做的效果并不好。

    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得不承认术法是在以一种不断衰退的趋势,艰难存续着。

    比起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安培的术法实在是太过弱小了。

    秦尸连躲都不用躲,硬抗着直接追着荻野真打。

    不过作为出手者,安培也同样得罪了秦军。对秦军出手者,他们自然不会客气。

    若非他们手中的长矛被林枫夺去用了,害的他们战力大减,他们早就分兵击杀安培了。

    战力大减的他们,这是打算先击杀威胁大的,再找安培他们算账啊!

    见安培出手,还制不住秦尸,没办法,和尚只能出手了。他手持金刚杵杀了上去。

    “混蛋!用法术,用法术。”就像安培也没有来的及拦下他。

    “还在看?还不快走!”

    在这时候,林枫已经解开了赵雅与孙蕾中的咒。

    她们在被解开了咒之后,不仅没有离开,却在那儿看他们撕杀,弄的林枫不得不出声提醒她们。

    神魂有两种状态,一为显化,也就是普通人可以看到的状态;一为魂化,这是哪怕修士,也不容易看到的状态。

    可是林枫一出声,安培他们就知道这儿还有其他人了,立即戒备起来道:“前辈,我们只是为我们的同胞招魂而来,无意与前辈为敌。”

    林枫没有出声,也没有理他们,只是看护着赵雅与孙蕾离开。

    当然,他也没有显化。

    “前辈莫非是要偷袭我们吗?”

    “我们知道,真正的炎黄强者,是忠孝仁义勇……”

    他们在用道德激林枫。

    他们这么做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

    林枫,偷袭习惯了。咳……

    如果只是他自己还无所谓,可是他们把这上升到炎黄子孙的层面上,弄的林枫一时间倒不好出手了。

    不是林枫不会出手,而是忍不住地愣了一下。

    而林枫的沉默不出声,在他们看来,就是默认了。

    “和尚。”安培说。

    破相明白他的意思,一脸肉痛,大吼一声,金刚杵上发出一道佛光,直接击到墙面上,在他们身后开了一个通道。

    偷袭,日本人太有经验了。正因为有经验,所以在面对一个偷袭者时,他们才没有从门出去,而是又开了一条路。

    “啊!我的降魔杵,我的降魔杵!”开出了通道,看着自己的金刚降魔杵光华暗淡了不少,破相心疼的直落泪。

    没有办法,时代决定了这一类的法器是用一点儿,就少一点儿。

    虽然是为了逃命,却依然足够他心疼的了。

    “快走。”

    安培招呼他们一声,率先从打开的通道离开。

    破相心疼地抱着他的金刚杵随后离开,最后离开的是荻野真。

    这间屋子中,剩下的也就只有两具秦尸与林枫的神魂了。

    神魂,有点儿超出秦尸的理解。他们分不清这是人死后的灵魂,还是修炼出的神魂。所以哪怕林枫是夺他们兵器的仇人,他们也是视而不见,直接向安培他们追去。

    “轰-”

    荻野真在他离开的时候,突然大力撞向墙面,整个墙面一下子倒下,压住了去追的秦尸。

    “呃-这就压住了?还是我帮帮你们吧!”

    林枫自言自语着,把脚向地面一点,立即抽来此处阴气,疯狂地涌向二尸。

    得了阴气的补充,他们恢复了几分地下的风彩。

    “砰,砰。”

    阻挡他们的墙面直接粉碎了,他们再度起身,向着安培他们追去。

    “该死!他们怎么又追来了?”

    破相和尚都没有来的及悼念一下他的金刚杵,便看到秦尸追来。更坑的是,他们是坐赵雅的车子来的,当赵雅她们逃走,这儿并没有载他们的车子。也就是说他们得甩起自己的双腿跑了。

    “他们的阴气更浓了。不好!这儿是坟地,有足够的阴气。快,往人多的地方跑!”安培发现了什么,大声说着,带头向山下跑去。(未完待续。)

第382章、忽悠神

    这儿是坟地,是尸、鬼之类存在的主场。

    如果荻野真可以压制住秦尸,在这儿战斗很好,有主场优势。

    然而现在很明显,一对二之下,主场优势在对方那边。

    于是安培带头向山下冲去。

    这个选择不能说不对,但是林枫一直都在值班室的大门,他可以轻易地拦下他们。如果林枫的身前没有来人的话。

    顾不上这边,林枫的神魂立即回窍。

    “厉害!现在就已经领悟到法则了。”

    来找林枫的不是别人,正是上次与林枫在值班室打对照面的神。

    这时候的他,收敛了一身的力量,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怪不得国运金龙,没有反应。

    “为什么这么说。也许我本来就和你一样。”

    不过他虽然敛了力量,林枫还是可以感应到他体内那股强大的力量。

    林枫不知道他想干什么,更不愿意把自己的小命交在他开不开心上,所以他决定赌上一把,扯虎皮做大旗。

    “和我一样?你?”他笑了。不是在嘲讽,只是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就像是有一天蚂蚁突然对大象说,“我比你更有力气”的乐子一样。他笑的很开心。

    “不信吗?”林枫没有在意他的笑,而是继续严肃认真道,“也许你已经沉睡太久远了,已经忘记了这人间界一直都是上界仙佛们历练身心的所在。封印自身力量,到浊浊红尘里滚一滚,圆满自己的心神。”

    “力量太过强大,无论什么事,力量都可以做了。心神反倒是脆弱了起来。不是吗?”

    林枫反问他,表现的很平静。就好像是在说他自己一样。但是,只要他不明确说出这就是他自己,他说的就不是假话。

    因为红尘历练。本来便是仙佛的手段与爱好。

    一方世界凭什么受到仙佛的喜爱。必然是这方世界有仙佛所需。

    力量的封印,**的大绽放……这样的世界,只要是一个愿意自己心神固满的存在,都会喜爱这样的世界。

    “哼!那又怎么样?这不等于我不可以显露神迹,建立神国。”

    他当然明白林枫说的是什么,但是这不等于他便要放弃自己的理念。

    “这当然可以。”林枫让步了。

    虽然他放的嘴炮很猛,但是他自己可不是什么仙神下凡。他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好了。林枫是一点儿参与的心思都没有。

    正因为他没有这个心思,所以当他说:“你这是答应了?”

    林枫说:“答应什么?我什么也没答应。”

    林枫的回答,差一点儿把对方气死。他想立神国。一个“吃”字就免不了。不可能一个世界就他一个吧。

    如果不是林枫种地的能力,他真的会打杀他。

    林枫知道自己那干脆利落的拒绝,伤了他了。立即赶紧补救道:“一个世界又不只三维、四维,它有五维、六维,甚至更多。每一个维度,都有着分歧点。这些分歧点可以把这世界分为偏向科学的世界,也可以偏向神学。这时候这些世界都是同时存在的。所以说我做什么,与不做什么,其实都是一样的。并不可能作用于所有世界。”

    “你。已经获取了空间法则?”他的眼神阴晴不定。

    时间与空间是两大逆天法则。林枫当然也想拥有,但是他却不能撒谎啊!一旦撒了谎,引起他的警觉,林枫刚才所说的那些。都会完全露底。

    “我可没有。这是这世界人研究的结果。”

    林枫拿出手机,搜索出时间与空间的维度研究给他看。

    “如果时间是一棵树,那么这棵树上便可以结出无数的果子……果子便是世界。”

    这是一种树状的理论,与平行世界不同。

    平行世界是类似。却不同根同源。而树状世界,是起始于一个奇点,然后不断分叉。

    举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我们现在的世界是我们赢了二战,但是同样,在树上,也有可能有一个世界希特勒赢了。

    当然,这是研究理论,林枫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世界。

    不过这毕竟是科学研究,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等于它们就不存在。所以在这一点上,对方是听不出林枫有任何撒谎的。

    “想不到这些凡人已经研究这么深了。连空间法则都接触到了。”他说。

    “或许这就是人为天地主角的原因吧!再恶劣的条件,都可以走出一条路来。”林枫说。

    他看着林枫,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或许我应该听古地白的,到混沌去开辟神国。”

    然后他闭口不言,只盯着林枫看,看的林枫都心中发毛,心说:他这是在等我的意见吗?

    想了想,林枫直接说:“这很好啊!”

    听林枫这样说,他笑了,说:“你愿意协助我吗?”

    协助他?到混沌开神国?

    虽然林枫知道现在世界的混沌,与洪荒时的不同。

    洪荒时的混沌,就是指天地未开,各种时间空间都还是能量的存在。

    当盘古开天辟地,混沌就已经变了。

    到了现在,林枫他们所处世界的混沌,它连个伪混沌都称不上。没有任何法则。

    这个“没有”,与洪荒时各种法则纠结一起,看不出,得不到法则不同不同。洪荒的混沌是有法则的,只是没有成形罢了。

    而到了这方世界,那混沌不过是灵气与浊气等各种力量的聚合体,虽然依然叫混沌,但是却已经与那种只有圣人才可以开辟道场的“混沌”不可同日而语。

    只不过是梳理一下混乱的能量,没有法则的干扰,就算是个神,也可以开辟了。

    当然,这个忙,林枫同样是一点儿也不想帮。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林枫是什么?上古修真传承。

    虽然现在用不着他跟神(妖)族玩命了,但是他又为什么要帮忙?有什么好处吗?

    没有吧!

    不仅没有。还会为自己制造一个危险出来--拥有神国的神灵,与没有神国的神灵同样是差别很大的。

    林枫不知道这差别有多大,但是他也不愿意亲手制造出这差距来。

    他本就是修真,不杀神,已经是好的了。再反手帮助神更加强大,他的脑子得有多抽,才会协助这样的事。

    “不要忙着拒绝,你也是有好处的。”他似乎看出林枫要拒绝,立即说道。

    “我有好处?我怎么没看出来?”林枫愣了。

    一个神灵强大了。然后一个弑神者有好处。

    这好处是什么?

    难道是杀掉了强大的神灵,还会有什么意外之喜吗?

    林枫忍不住地打量着他。然后发现。他真心没看出来。

    林枫的眼神,让他的心中忍不住发毛。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在古地白身上,他有过类似的感应,不过古地白是魔鬼,魔与神之间,这样的感应不正常吗?

    可是林枫身上,又是为什么?

    他不明白,也由此再一次打翻了他对林枫的判断。

    想了一下,他说:“你不是在找大蛇吗?”

    “你要把大蛇给我?”林枫惊喜道。

    大蛇啊!有神血。有法则,这任一样,可都是好东西,甚至就是它的肉。它的皮,都绝对称的上天材地宝。

    得到它,不仅会让林枫的生命法则更加完善,同样的。也会进一步加深他对能量在体内留存的理解。

    怎么样,会让细胞活性更大。怎么样可以让肉身更进一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大蛇的血肉。绝对可以推进林枫对自己传承的理解。不要忘了,神农的道,其本身便是在这样强大的生物上,一点点地领悟出的。

    “不!这不可能!”他突然尖叫起来,就好像有人要杀他似的。

    “你怎么了?”林枫奇怪问道。

    “不,没什么事。我只会告诉你它在哪儿,但是我却不会出手。”他努力平静心境好。

    作为神,只要成为神,在某一方面总是会有那么一点儿全知全能的威能。

    对大蛇,他有一种惹不起的感觉。或许是大蛇本身很强,又或许是大蛇的背景很强。

    但是不管哪一种,他都没有验证一下自己想法的打算。

    当然,如果有其他人愿意代替他去做一下验证,他也不会拒绝。相反,他只会推波助澜,帮上一把,也说不定。

    “你想要什么?”林枫问道。

    “食物,充满灵气的食物。”不等林枫问他,他便直接解释说,“开辟神国是消耗非常大的,我需要补充。没有信仰,我只能从别的地方获取能量。”

    说到没有信仰,他的双目是伤感的,就好像他为人抛弃了一样。

    这让林枫对他有了一丝探索的心,小心问道:“方不方便告诉我,你是什么神吗?”

    林枫的问题,让他双眼精光一闪,他说:“我不问你的师承来历,你也不要问我的。我看的出,你现在才刚入门吧!”

    林枫没有撒谎,他也没有听出林枫撒了谎,但是在全知的威能下,他很轻易便感应出林枫并不是什么仙佛下凡,他的身上没有那种气息。

    毕竟到了仙佛的高度,即便是做了封印,他们的气息也很独特。他见过这样的仙佛,而林枫身上却没有这气息。

    不过林枫刚才给他那种心中发毛的感觉,他还记得。在他的分析中,不是林枫的强大,就是他的师门强大了。

    而不管是哪一种,他都不想得罪。

    否则,问他的根脚,就已经足以开战了。(未完待续。)

第383章、追杀

    “不过……”

    他需要补充灵气,以开辟神国。这本是他这次来的目的。

    但是,当听了林枫的忽悠后,他显得迟疑了起来。

    “如果没有钱的话,不用担心,你可以赊账。”林枫说。

    “哈哈……”林枫的话让他忍不住大笑起来。

    他说:“在过去,无数人祭祀我。他们拿出他们最好的东西,甚至是生命。”

    他说的显然是他的信徒们。

    一个信徒对他们的神,就是把自己活刮了,林枫都信。

    不过,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哪怕他是神明,林枫都不会干白送的事。

    “你说的是真的?”当他笑过之后,又问道,很严肃的表情。

    “真的。你真的可以赊账。”林枫点头道,他也很严肃认真。

    “我问的不是这件事。”他有一种林枫的智商突然下降的很厉害的感觉,只能直接说道,“我问的是那一个世界。他们真的还在信仰我吗?”

    “这是当然。您现在还在这儿不就是明证吗?”林枫点头说道。

    “是啊!我还在这儿,就是最好的证据。”他自言自语道。

    突然又对林枫说:“你愿不愿意做我的选民?”

    呃?他倒是很先进,这么快就理解选民了。

    不过,林枫会答应吗?

    “不。”

    他当然不会答应了。

    “这样啊!”他想了想说,“我想你需要这个。”

    他手指一弹,一道光华弹向林枫。

    林枫本想拒绝,可是当那光华弹中了林枫,林枫就拒绝不了,或者说是不愿意拒绝。

    那光华是战斗方面的能力。林枫看到了勇气、噬血、组织等的法则痕迹。

    接触了那法则,林枫便多少猜到对方是什么了。

    “这是谢礼。”他离开了。

    感悟着光华,林枫知道他是什么样的存在。

    他是信仰成的神。不是先天神族。

    先天神族,包括却不限于妖族。

    先天神族,握有法则,多数是一种,两三种最多了。他们不会贪多,只会选一两种,更多是一种走下去。

    而拥有大量法则,却又不深入的只有一种神,信仰成神。

    在妖族天庭灭亡之后,许多人又开始信仰起神来。

    一开始是信仰保护他们的修真。也就是祖先灵。

    可是渐渐的他们不再满足于祖先灵,他们需要更强大的神灵。

    在一年复一年的祭祀信仰中,这样的神灵出现了。比如和合二仙,比如流传到现在的灶神。

    他们都是这样的存在,他们都是在先天神族灭亡后,由人族信仰复活,却又不同于先天神族的存在。

    比如灶神,先天神是火神祝融,也称为十二祖巫。后来是炎帝。炎帝之后是黄帝,当三皇一立。

    灶神便成了东厨司命九灵元王定福神君,俗称灶君,或称灶君公、司命真君、九天东厨烟主、护宅天尊或灶王。北方称他为灶王爷,鸾门尊奉为三恩主之一,也就是一家之主,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归他管。灶神左右随侍两神。一捧善罐、一捧恶罐,随时将一家人的行为记录保存于罐中,年终时总计之后再向玉皇大帝报告。十二月廿四日就是灶神离开人间。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一家人这一年来所做所为的日子,初四就下天,七月二十四是他的生日。灶君位一般是点在西墙。有的是在大灶上,现在新的楼房灶君位一般都是在炉和蓄水池上,表储财丁旺的意思。

    这时候的灶神便成了信仰上的存在,他拥有了各种法则,监察、记录、赏善罚恶等等。

    这是信仰神的局限性,他们可以走多远,便在于信仰他的人可以走多远,可以赋予他什么样的法则。

    所以当对方弹给林枫他的法则的时候,林枫便知道他的底了。

    他应该是中华历史上,一个与战争有关的神。

    不过他的神名同样不好找。

    因为这儿是华夏。除了战神刑天,还有什么战神吗?

    就是有,历朝历代也没有留下神名。每一个朝代不仅在遮掩本朝的战神,更是会废弃前朝的战神,似乎这样一来,这世上就没有了战争似的。

    所以他具体是哪个朝代的战神,林枫真的猜不出。

    而且现在已经是近百年新朝了,怎么还会有古代的战神?是谁在信仰他?难道无限世界是真的存在的?

    知道了他的底细,反而给林枫带来了更多的疑问,以至于林枫都忘了秦尸那边了。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接到有观众举报,我们快速来到了现场。就像大家举报的一样,确实有人在cos。两个身着盔甲的人,似乎在追一个道士,一个留有短发的和尚……”

    上新闻了。这样的新闻,虽然算不上什么大新闻,但是cos玩成这样,在街道上,又跑又追的,也勉强是个新闻了。

    而且从她能把阴阳神道服看成道袍,也可以看出他们对这新闻的不重视。

    “好!大家看,警察已经来了。cos虽然是大家的自由,但是跑到街道、公路上……”

    一个很小很小的玩闹,cos玩疯了点,跑到街道上。主持人只要劝说一番,便可以完美收宫了。

    可是摄影师是怎么回事?他到底在拍哪儿?

    看到摄影师吃惊地张着嘴巴,连摄影机镜头歪到一边都没有顾上,这无疑让主持人生气。

    然而主持人还没有来的及发火,摄影师却手一指她身后说:“看!快看!”

    看什么?几个cos罢了,又能出什么花样?

    不过主持人还是转过身去。

    当她一转身……

    “我了个去!这是在拍武侠片吗?”

    惊了,真心是惊了!

    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两个僵尸cos的人,一用力,直接掀翻了赶来的警车。

    吓的警察们立即躲避。

    显然,警察们也跟主持人他们一样,本以为是玩嗨了的cos,也没怎么在意。

    是万万没有料到,这小白兔竟然一下子变成了大灰狼,两个人便掀翻了一辆警车。

    这警车到底是不是真的?

    新闻记者们只觉得自己发现了大新闻,“嗡”的一下,全都跑向警车。

    他们的新闻敏感度,警察们就是拦都拦不住。

    “不要过去,会爆炸的。”只有一少部分珍爱生命的,依然不愿意过去,反过来劝自己的搭档也不要过去。

    “爆炸?哪儿?”

    “在大场景动作片中,会常见到这样的场面:火苗向事故车的发动机舱内窜去,只需一会儿功夫,随着一声巨大的爆裂声,整辆汽车就陷入了火海中。”

    电影大片中的场景总是在不经意地左右人的思维,特别是这种约定俗成的,一大片,汽车便爆炸的场景,会左右着他们的大脑,所以他们不敢接近汽车。

    当然,这也怪不得他们,电影大片中的这种错误的画面描述,汽车公司一直在澄清,说其妨碍了潜在的第一现场救援人员可能会采取的救援行为,伤员将因此失去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获救的机会。

    但是依然没有用。三人成虎啊!

    “放心。汽车着火后并不会引起爆炸,除非车上放有炸药。大多时候,火势的蔓延速度是很慢的,从开始着火到汽车完全陷入火海中,会持续大约8分钟。所以,咱们有充足的时间检查汽车的真假。”

    比起害怕不敢接近汽车的人,胆大冲过去的同样不少。

    不要说这汽车不容易爆炸,就是真的炸了,也难说不会有冲过去的记者。

    “真的?好重!是真车!”

    警车当然是真的,看它响着警笛,拉着警察过来,便知道过是一辆真车。

    他们是太震惊了,才忽视了这点了。不过当证实之后,他们又开心地向自己的车子跑去。

    “快,快!”

    每一个新闻记者都希望追上去。

    身为记者,他们当然要追上去,采访一下两个“cos”,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办到的,那可是汽车,真正的汽车。

    警察这时候也回过神来,立即拨通呼叫器,寻求增援。

    “总部,总部,呼叫增援,有人破坏公物。”

    “他们破坏了什么?”

    “他们毁坏了我们的警车。”

    “特征?”

    “两个cos。两个打扮成穿着古代盔甲的僵尸,在追一个道士,一个短发和尚。”

    得,警察也把他们当cos了,一点儿也没有去想,他们也许真的是僵尸。

    当然,也不会有人这样想。

    于是警察们出动了,去抓两个cos。

    可是警察们怎么也没有想到……

    “什么?他们向??区派出所去了?”

    “该死啊!他们这知道怕了?”

    弄坏了警车的罪就不说了,出动后,却发现他们直往公墓派出所去。

    不少警察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了。他们觉得玩cos的人这是怕了,主动去投案自首去了。

    不过这当然不是他们要投案自首了,他们是安培引来的。

    “这样真的有用吗?”路上,破相和尚不安地问道。

    安培说:“咱们是日本人,中华的前辈们不给咱们面子,他们自己朝廷的面子。”

    “好吧!听你的。”和尚想了想,无奈道,“只是有点儿丢人。”

    “丢人总比丢命好。”

    “警,警官,救,救命啊!”(未完待续。)

第384章、天意

    他们不是来投案自首,他们是求救来了。

    他们觉得两个僵尸是受人控制的,是因为他们得罪了中华的修士,所以在路上看到警察们,他们便跑来派出所,求帮助。

    中华的前辈们不给他们面子,追杀个没完没了,总不会也不给他们朝廷面子吧!

    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见到派出所便钻了进去。

    公墓派出所一早便得了通知,所以对他们跑来,一点儿也不吃惊,甚至连手铐都准备好了。

    “你们这是开什么?我们是游客,外国游客!”

    看见手铐,他们当然不答应了。

    “外国游客怎么了?那也不能扰乱我国治安。还cos?你们这是玩疯了吧!”一个警察说。

    “玩?我们没有玩。是他们在追杀我们。”

    “追杀?不要胡说。什么人会在大街上追杀你们。”

    警察还是不信。他们依然以为他们是在玩。

    “是真的。我们没有骗你们。你们看,他们来了。”

    两具僵尸是来了,但是他们只来到派出所门外,就停了下来,并没有进去。

    这一下警察们看向安培,安培他们简直是郁闷地直吐血。

    他们猜到中华的前辈会给中华朝廷面子,但是他们想不到竟然会这么给面子。

    如果知道他们这么给面子,他们又何必一路上不断施展法术,拼命的逃跑。他们应该跑慢一点儿,让警察们看到他们追杀自己才好。

    现在,自己不成同谋了吗?

    不行!

    破相和尚心中想着,一下子冲出派出所,挑衅两具秦尸道:“你们不是不给面子吗?来呀!你们再来呀!”

    面子什么的,秦尸是真心不懂。

    他们之所以不进来,根本与“面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而是他们感觉到了。这个与国运相连的地方,给他们带来的压制。

    这让他们迟疑不决。

    偏偏这个时候,破相和尚还出来挑衅他们。这一下子激起了他们军人的自豪感。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大秦的军歌响起。

    虽然后人有说《秦风·无衣》是《诗经》中最为著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

    但在秦人诵来,这就是他们缺衣少甲。互相呼应的一种手段。

    而由秦尸诵出,却又有所不同,每一字每一言,似乎都有言咒的趋势。

    第一遍,白云遮日;第二遍,风起云涌……

    “好像严重了?”

    破相和尚看向安培。

    安培早顾不上埋怨他了,他已经全神贯注,戒备了起来。

    “吾,听到了。”

    一股强大的威压。一下子降了下来,瞬间天地便由白转黑。

    两具秦尸,只是瞬间便感应到了他们先祖的到来。

    当然,这个先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某一个人。而是由信仰所化的神。

    “不可能?怎么会?”

    和尚显然没有想到他不过是挑衅两个僵尸罢了,怎么会惹出这么一个大神来。

    “是她吗?”和尚问安培。

    “《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

    安培点了点头。

    身为一名神职者,他不仅需要知道自己一方神灵的威名与神职。其他的人。他也必须知道。特别是这一位。

    女修:也作”女脩“。颛顼帝之女(误传为“孙女”),秦国君主和赵国君主共同的祖先。

    来头实在是大的惊人。

    虽然她不可能是女修本人,只是由信仰所形成的女修,但是也足够他们害怕的了。

    身为日本的神职人员,他们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知道人的信念集合起来的强大。不然,也不会有他们天皇的三次加封了。

    更坑的是,由于是信仰而成。女修的能力与真正的女修已经不一样了,她的能力,甚至形象都是随着信仰的变化而变化,就算是出现了什么莫名其妙的能力,也一点儿也不奇怪。比如长生不死。

    “秦不是二世而亡吗?”破相和尚问道,“难道始皇帝的长生不老药,被她吃了?”

    破相和尚实在是太惊慌了,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以及该说什么了。

    这可是神喂!

    为什么会有神出现?又怎么可能有神出现?

    没有当场吓趴下,已经是因为对方不是他们自己的神。

    这便是神职者的缺陷,他们太信仰神了,以至于面对神灵,简直可以说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也难怪他这么惊慌了。

    “混蛋!你的历史是怎么学的,秦国与秦朝不是一回事。

    秦国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诸侯国。秦人是华夏族西迁的一支。其国君嬴姓(少昊氏之后),传说周孝王因秦的祖先善养马,因此将他们分封在秦,作为周朝的附庸。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占领原周朝在陕西的领地。从前677年起,秦国在雍建都近300年。雍城有宫殿区、居住区、士大夫与国人墓葬区和秦公陵园。

    秦最初的领地在今天陕西省西部,在当时属于中国的边缘部分。一直到战国初期秦一直是一个比较弱的国家,也许正因为它地处偏僻,因此它一直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重视。在春秋时代早期它是一个不显眼的国家,直到秦穆公时代方参与中原争霸,成为仅次于晋国、楚国、齐国的二等强国。就科学技术、文化等等而言,秦在战国初期也比较落后。这个形势一直到前361年商鞅变法才开始改变。从此秦国开始不断强大。前325年秦惠文王称王。前316年秦灭蜀,从此秦正式成为一个大国。前246年嬴政登基。前238年掌权,开始了他对六国的征服。从前230年秦灭韩国起,到前221年秦灭齐国,统一中国。”

    “秦国的历史要是真算起来,比商周一样长。”安培说。

    “你这样说,我就更害怕了。”破相和尚说。

    本来,秦国二世而亡,已经够恐怖的了,现在竟然不是二世,而是更多。破相能不害怕吗?

    “混蛋!你以为如果秦只二世。我们当年有必要害怕徐福那混蛋吗?”安培说。

    徐福当年到日本,带有六千童男童女。为什么日本人不对他出手?为什么日本神界不对他出手?

    要知道那个时代可还没有绝什么天地龙脉,上界的存在是可以降临的。

    但是他们没有。

    便是因为秦国的背景啊!你们上面有人,秦国同样也有,而且还是直奔着五帝去的。

    直到后来绝了天地龙脉,上面的仙神下不来了,日本才敢动中华动手。

    可是不是说好没神的吗?这是个什么鬼?这又是从哪儿跑出来的神?

    “大家好!现在天气不太好,但是我们依然看到这两位武林高手,正与对方在派出所对峙了起来……”

    然而在他们怕的时候。记者们来了。

    这帮记者没节操啊!

    他们连调查都没有做,便直接“武林高手”,“武林高手”的叫上了。也不怕叫错了。

    如果是以往,派出所的员警早出来新闻管制了。

    然而。当秦国的祖神出现,在神名的威压下,臣妾真心做不到啊!他们连动都困难,就更不用说进行新闻管制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更坑的是,两具秦尸又大声唱了起来。虽然没人听的明白他们在唱什么,(主要是古秦腔与现代发音的差异。再加上他们是尸体,肌肉干涩,发出的音,自然更难懂了),但是先前他们唱了一会儿,他们(警察们)便动不了了。现在又唱,他们自然不会认为是什么好事。

    警察是凡人,而且是国运金龙所保护的凡人,所以女修从头到尾都没有对他们表露身份。

    他们能理解是他们的事,他们理解不了也是他们的事。

    他会来这儿,只是因为他感应到了自己信徒的呼唤,所以他才跑了来。

    当然,主要还是林枫对他的忽悠。

    过去的他,实在是太伤心了。为了秦始皇一统六国,他不惜化为男身与其他国的信仰神、祖灵开战。

    可惜最后的结局呢?

    却是秦始皇一知道他的存在,便舍弃了他,封印了他。

    焚书坑儒,同文同字,每一样都删去了他的存在。

    能在末法时代醒来,他自己是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想干什么。

    或许恢复神的荣光?

    然而他自己也不肯定。背叛了一次,又如何不会被背叛第二次。

    他可是秦的祖先啊!至少也是大多数人意念上的祖先。就是这样都遭受了背叛,人,还能相信吗?

    然而林枫的一句话,却打开了他的思路。

    有一个世界,有一批人,依然在信仰着他。

    现在,他似乎遇上了这批人。他又如何会不开心?

    什么?他们已经不是人了?

    这不是不可以接受的。相反,似乎这样才好。毕竟他自己也只是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他们的祖先。

    一个是意念所化,一个只留下肉身,这难道不是天意吗?(未完待续。)

第385章、武家老祖

    “混蛋!又来了。”

    女修苦了下脸,他是来帮助自己的信仰者,可不是来找国运金龙打架的。

    心中想了一下,他隐在空中的身形一指,只见派出所中飞出两件长矛,穿透水泥墙面,落入秦尸手中。

    这两根长矛是林枫夺取,战了刘伯他们,留在现在,被警察们发现,带回派出所。这两根长矛会飞,绝对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这……这是……”

    赶来的记者傻了。

    “这是擒龙手?”

    不要看他们一开始便说什么武林高手的,但那仅仅是因为他们是记者,所以才这么说。

    可是当两根长矛穿出派出所飞来,他们觉得自己似乎低咕了他们的力量。这好像已经不是武林高手可以定义的了。

    “吼!”

    长矛在手,两具秦尸发出仰天怒吼。

    长矛在手,他们战力大增,本应该打进派出所,击杀挑衅大秦军威的三人,但是女修却招他们回去。

    好容易遇到自己两个信仰者,女修当然不愿意他们白白死在这儿。

    不是说国运金龙会直接打杀了秦尸,而是国运金龙的法则太恶心了。

    首先是压制,对一切非人力量的压制。

    在这样的压制下,即便有他帮手,也最多十成力使的出一分力来。

    他是神明不假。可他又不是太一、帝俊。而国运金龙却是三皇留下,五帝镇压的法则。

    与三皇五帝比起来,女修真的不是对手。

    更不用说国运金龙还有“呼朋唤友”的法则。

    文艺一点儿的说法,叫作时势造英雄。

    也就是说它完全可以招来可以灭杀秦尸的修炼者。

    为了不损了自己的两个信仰,女修召唤他们撤退了。

    秦尸本不想退,然而他们却不是秦始皇,面对秦国祖母的召唤,他们也只能退走。

    “走了。走了,终于走了!”

    “为什么中华会有神?”

    随着秦尸退走,安培他们没有形象地瘫在了地上。心中忍不住地骂起了八个亚路。

    “啊嚏!啊嚏!”

    与此同时,林枫接连打了两个喷嚏,自言自语道:“出了什么事了吗?”

    他没有感冒,这时候打喷嚏,只有可能是出事了。

    不过他感应了一下,没有发现对自己的恶感,他也就不再去想了。

    “你总算是回来了。”

    进了淮北市,田士便立即跟林枫汇合。

    “太坑了!”田士直嚷嚷。“也不知哪儿来的那么多的山沟沟,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老怪物!他们一来,连大蛇都吓的不出来了。”

    田士从来都没有见到这么多的前辈。

    好家伙!出个门都可以见到三、五个。

    难道灵气又恢复了?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修士?

    想他当年,为了给自己找个师父。踏遍千山万水,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他哪一个没去?

    然而,他连一个修士都没见到。骗子倒是见了不少。

    可现在这又是个什么鬼?又从哪儿冒出的这么多的修士来。

    “好了,咱们回去再说。”

    田士来接自己。林枫很高兴,但是跟着田士一起来的,可不仅仅是田士。一道道神识灵念,全都扫了过来。

    只这一下。他们便知道了林枫的到来。

    “行。”

    田士接林枫上了车,车子还没有发动,便被人拦了下来。

    拦住他们的是三个年轻人,他们一个个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他们的样子无论哪儿,都绝对是非常惹人注目的小鲜肉。

    然而在这人来人往的车站,却没有一个人在注意他们,就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似的。

    “三位道友,有什么事吗?”田士行了个古礼,严肃道。

    三人只看了田士一眼,根本没有理他,而是看向林枫说:“就是你吗?修习木道的人。”

    “如果你们要买东西,那么就是我了。”林枫微笑说道。

    “你很好,我们是……”

    对方正要自报家门,林枫的手机铃声却已经响起。

    林枫接了电话,是徐民打来的。

    “林大哥,不好了,鱼塘的鱼全都没有了。”

    “好!我知道了。没事,是被我卖了。”林枫说。

    他与女修有一笔交易,虽然没想到他不打交呼便取了,但是这重要吗?给钱不就好了。

    “卖了?”徐民挂上电话,白自言自语,“什么时候?我怎么没见人来拉?”

    上次日本人来买时,来了多少车。这一次,他一辆都没见到。

    不过老板都说卖了,他自然就不会再追究了。

    “你!”

    可是林枫的回答却让对方非常生气,就好像林枫卖掉的不是林枫自己的鱼,而是他们的一样。

    “走!”带队的人,没有再跟林枫多说一句,转身便走。

    看着三人生气离开,田士开心地一挑大拇指道:“好样的!就该这样,气死他们!”

    林枫说:“我的鱼是真的卖了。”

    “明白,明白。他们这些人仗着自己的身份,从来看不起咱们散修,你不想太过得罪他们,懂。”

    田士在胡说八道什么啊!林枫并没有撒谎,徐民的电话也不是他安排打的,家中确实没有鱼了。

    可是田士显然不相信,林枫试着解释,却听田士说:“对他们就应该这样。以为有传承师门了不起啊!就应该这样,他们也有求咱们的时候……”

    前仇新恨啊!

    田士的怨气,听上去便不少。

    得,林枫什么也不说了,随他发泄好了。

    也许是前面的三人碰了钉子,其他人直接收了灵识神念,也没有再出现在林枫他们面前。

    田士开着车,没有去任何一家旅店,而是向郊外开去。

    “这方向不对吧!”林枫说道。

    田士神秘一笑道:“对的。告诉你,武家老祖也来了,人家可住不惯大旅店,所以武公子只能搬了。”

    原来是这样。

    林枫点了点头。可是田士脸上那神秘无比的笑容是什么啊?

    车子驶向郊外,一处仿古的建筑,飞檐走壁,绝对的古中华风。

    进了宅子,里面还弄了个三进三出。

    从外围两层还没有干透的瓷砖上看,这显然是赶工赶出来的,与里面的大宅子并不是一起起的房子。

    “怎么样?主宅高宏,布局舒朗,主从分明,整个住宅分出三个院落。一院最低,三院最高,二院花香喷溢,环境最美。

    我已经决定,我也要弄一处这样的房子住。”

    田士显然很喜欢这样的房子。林枫却没有附和他,因为林枫的心神已经全落在了里面来人身上。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一头如墨的黑发散在身后,紫色的蕾丝线将一束小发悬在耳侧,红色的衬衣外是一件方格的蕾丝小礼服,白皙的手腕上悬满了漂亮的镯子,小指上还戴了一个没有任何修饰的银戒,一切的装扮都是那样奢华精致,却让人感觉不出半点多余和累赘,仿佛她本来就应该穿成这样。就好像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一样。

    看到她,林枫的心神全都落了过去,就好像她是自己的初恋,就好像她是自己的知音一样,什么话都想对她说,什么话都想告诉她一样。

    老怪物!

    林枫的双眼升起一道生命法则,这才让他的双眼离开她,看向别处。

    少女的身后还站着三个大约在20以上的年轻男子,均是面容娇美,体态修长。

    “咦?”

    林枫移开了双眼,这让她很是惊讶,深深地看了林枫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了下武公子,然后她便离开了。

    “武公子,你家老祖这是怎么了?”

    与林枫的挣开不同,田士已经陷进去了。看到少女离开,他表现的非常不舍。

    这样看来,他对这房子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喜欢,应该说是“爱屋及乌”吗?

    武公子说:“老祖年龄大了,这次的大蛇是她的希望。我希望你们可以帮她。”

    “放心吧!我老田豁出命不要,也会帮忙的。”田士脸红脖子粗,拍胸脯保证。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了吗?自己不在的时候。

    林枫看着这一切,简直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是利益太大,武公子又故态复萌了吗?

    林枫正想着,武公子已经对着田士点头示意,看向林枫。

    对田士的点头,让田士开心的更是兴奋。

    这绝对不是田士,这是被坑了的节奏。

    “好啊!我也会帮忙。”林枫笑着说,一副我也很乐意的样子。

    这时候,原本站在少女身后的三个年轻男子中的一个,又从他们走入的屋中出来,再出来时,他的手中已经捧出了一把长枪。

    那枪长丈二,浑身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面有丝丝的寒气冒出。

    “这是我家老祖,特意为你炼的,加入了玄铁的长枪。”武公子接过长枪,手捧着,交给林枫,介绍着。

    这是术法没有起效果,开始利诱了吗?(未完待续。)

第386章、装逼的家伙

    “你放心,我会帮忙的。”

    对于为什么又有玄铁了,林枫问都没问,只说了他会帮忙。

    林枫是个简单的人,别人给了他的,他都会记住,然后还回去。

    文艺点的说法,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可惜武家却从来都不是个简单的家族。能够爬上权力顶峰的家族,它就从来没有一个简单的。

    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他们想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不管是用人情,还是其他的手段。

    “对不起啊!”武公子解释说,“家祖寿限将至,已经控制不好自己的力量,总免不了有一丝的泄漏。”

    即使他现在说了实情,也让人不爽。

    “我是想告诉你来的,不过说了又有什么用。这力量,你抵抗住了,你就不会有事。如果没抵抗住,就是我说了,你还是会中招。”武公子继续解释。

    “这一次的大蛇把不少金丹期的老怪物都吸引出山了。与其到时候打起来,家祖出手,乱了你们的心神,不如一开始便拜见一下好了。”

    他的解释合情合理,但也就是合情合理罢了。

    好在林枫与他的关系更多的只是交易,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影响。

    林枫点了点头,似乎接受了他的解释,接过长枪,感受着枪身上的坚固,不由又点了点头。好枪啊!

    对现在的林枫来说,一把枪锋利与否,已经增加不了他多少的实力了。反倒是一把坚固的枪,更适合他用。

    而加入了玄铁的枪,自然是可以更好的发挥他的力量。

    当然,也只是力量。如果再加上法则,玄铁便有点儿不够看了。

    没办法,他的实力增长太快。一把兵器才规划好。就已经不趁手。

    这也是林枫为什么没有留下秦尸长矛的原因。

    秦尸长矛,不仅是阴属性与他不搭,更重要的是青铜长矛的坚固上不行。

    每挥出一击,都要停下,释放长矛承受的力。这样的兵器当然只能丢弃了。

    不然,打一下,便要停下中场休息。这还是兵器?不!它就是个坑。

    “哈哈哈,我龙sir又回来了。想我了没有,亲!”

    这时候,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来可。龙sir。

    半机械的身体就这点好,只要没有直接打死,换上毁掉的零件,又可以满血复活了。

    而与他一起来的,还有江小猪。

    “你们是来帮我们的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少女又重新出现在了座位上。

    就是林枫也没有察觉到她是怎么出现的,就好像她根本没有离开过似的。可是林枫非常清楚记得她离开了。

    “不!我们不是来帮忙的。我们是听说这儿有超凡生物出现。”

    林枫还没有弄明白她是怎么出现的,是怎么瞒过自己神识的,林枫便让龙sir的发言惊到了。

    怎么回事?他也抗拒住了吗?

    林枫是用了法则的力量。才抵抗住的。虽然他没有领悟,拥有的也仅仅是一点儿法则残片,但是法则就是法则。

    他又是用了什么力量,抵挡的呢?

    林枫好奇地看向龙sir。

    却听龙sir说:“我是天地主角。世界围绕我而存在。当我吞食了超凡生命,我一定会成为这世界最强大的人!”

    呃-想不到中二也这么威力无穷,可以代替法则来用。

    认真想一想,也并非不可能。人的潜力无限。特别是灵魂上的力量。

    执念可以让灵魂化鬼,怨气可以冲天,中二对抗武家的诅咒。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我愿意帮助你们。”比起龙sir强天无匹的傲天病,江小猪便差多了,直接便低了头。

    他说:“是组织上派我过来调查情报的。不过您大可放心,只要您不让我说,我是绝对不会通风报信的。”

    这个胖子,直接叛变了。

    林枫不知道武公子这位老祖修的是哪一类诅咒,不过拥有逆改别人心神的力量,可见这诅咒的强大。

    “谢谢你了!”少女微笑回应,加固了他心灵中的认知。

    “美丽的小姐你放心,像你这么美丽的人儿,就应该永远绽放。为了你的美丽,我在获得了超凡生物后,也会分你一些的。”龙sir也说。

    龙sir这样说,绝对不是少女的力量突破了他的心防。

    这世界最强大的力量便是心灵的力量了,只要龙sir的中二病不失,诅咒就很难奏效。

    所以龙sir这不是中招的心理,这分明是一个色?狼心理。

    难道他的那种功能还保留着吗?

    林枫表示怀疑。再一次见到龙sir,林枫分明感应到他的机械化程度更高了。双手,腰以下,都进行了改造。不仅仅再是双手。

    好吧!就算是在那儿装上了机器的,他本人还会有快感吗?

    诅咒都没有改变他的心神,他自己却因为他的色?狼心跳了进来?

    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那能力了,这色?狼心竟然还在。

    i服了u!

    真的是不佩服都不行了。

    龙sir太过旺盛的色?狼心显然让武家老祖很火大,特别是对方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还有这心思。

    这儿不要强调什么只要有人性,可以独立思考,就是人了。

    没有那个必要。

    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起了心思,有一个算一个。你看看对方是关心龙sir是人,还是男人呢?

    侮辱!绝对的侮辱!

    到了武家老祖这儿,就更严重了。因为在她的眼中,龙sir已经算不上一个人了。

    一身的金属小零件,又怎么可能让她看的上。

    “谢谢这位先生了。”

    正当林枫以为她要发火出手的时候,她却忍了下来,和颜悦色感谢了对方。

    只是林枫却怎么觉得她的感谢中,充满了秋后算账的杀气似的。

    “我有些不舒服,先休息去了。”

    她再度起了身。回了房。

    江小猪、田士全以爱的目光目送她。

    龙sir大声道:“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抓到大蛇的。”

    少女不置可否,微微侧身点头消失了。

    她的点头,让色?狼们非常振奋人心。

    “林boy,听说你的鱼不算。让你的人送来。你只要做好后勤,什么超凡生物都不是我的对手。”

    他现在就开始踢人了,大有提前减少竞争者的味道。

    “boy,这是一百万的卡,花光它。”

    不等林枫说话,他便摸出了自己的卡。一副“老子傲天不差钱,随便花”的样子。

    “一百万?呵呵呵。”江小猪笑了。

    “怎么?江boy,被一百万吓到了?”龙sir骄傲的一甩头发,装逼道,“想我龙sir大小任务数十起,钱我有的是,就是一千万,我都不皱一下眉头。”

    “你不认识他?”田士也问道。

    武公子皱了下眉,却什么都没有说。

    这儿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除去江小猪,是一个比一个有钱。特别是武公子。在他面前甩出一百万装逼。

    真心是马不知脸长哟!

    “他?知道。林boy。我的记忆力很好,见过一次。便记住了。”龙sir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头,一副我比你们都聪明的样子道。

    我了个去!

    这是哪儿找的这么个二货!

    所有人都在心中吐槽。

    特别是田士,他已经不愿意说了。只见他不断给林枫传音道:赚!死劲赚他的钱!

    龙sir这是犯了众怒啊!

    林枫看了看,接过卡说:“好吧!我去准备一下。”

    很简单!有人白送钱花。他为什么不干。

    只要到鱼市上转上一圈,就可以有几十万的收入,顺手而为的事。他白痴才不会干。

    淮北作为一个近海城市,不仅有淡水鱼出售,同样有海鱼出售。

    如果真的拿一百万去买鱼,林枫都可以把整个鱼市包圆了。

    就算他的鱼由于有灵气,比一般的鱼贵。可是由于一开始他的鱼价就不高,所以同样会买太多的鱼。

    这绝对是太费事,也不符合林枫现在利益的。

    他需要那种单位价格贵,好赚的。这才叫顺手而为。

    否则,买了一大堆的鱼,还得找车拉就不说了,这动静也太大了点儿。

    龙sir是中二了一点,但是他也不蠢。如果明知道林枫是在鱼市左手买,右手卖他,这生意还可以长久吗?

    也许武公子不在乎他的一千万,但是一千万真心不少了。

    “老板,你这儿有什么好鱼吗?”林枫一边走马看花,一边询问。

    毕竟只是淮北的鱼市,林枫并没有看上可以过的去的鱼。

    老板们介绍的鱼,什么大黄鱼、小黄鱼、石斑,它就没有一尾超过千元的。

    更可惜的是,他们还没有多少货。

    这样的鱼,一家多的有三、五尾,少的一尾也没有,可以为林枫定。

    这哪儿够?

    就这么三、五尾鱼,就是翻上十倍好了,三、五十条的几百元的鱼,便想赚走一百万?

    这得是什么样的人傻钱多,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啊!

    怎么办呢?不行,真的把鱼市包了?

    包下鱼市,一百万的鱼绝对够数。甚至一百万都不够,包不下都不一定。

    可这样干,还是那个问题,声势太大了。必须得是多么人傻钱多,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啊!

    甚至一个弄不好,真的有可能砸了林枫的招牌。

    毕竟这世界上真的可以品味出好与坏的人,其实并不多。大家只会看你的食材从哪儿来,便直接下了论断。(未完待续。)

第387章、买鱼得线索

    转了一圈下来,林枫愣是没有找到可以花销一百万的鱼。

    鱼是不少,但是多数是家常淡水鱼,有一块多的小章鱼,也有几块的黑鱼、鲤鱼。

    寻思着试试海鱼吧!

    同样,没什么贵的。

    起价不贵,也就意味着没有附加值,哪怕林枫给了灵气,这鱼价也涨不了多少。

    这显然不符合林枫的利益。

    “兄弟,买鱼?”

    林枫的寻找,失望的表情,很快地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林枫看向与自己说话的人,那是一个一头红发的青年。红,是那种微红的头发。

    人看上去还不错,林枫点了点头说:“是啊!我想买一点儿好鱼,可是这好鱼难找啊!”

    “好鱼!你走运了。来来来。”

    青年一副你遇到我,算遇到贵人的样子。

    “跟我来。我那儿有好鱼。”说着话,前面带起路来。

    他的样子很兴奋,兴奋的他都忘了去看林枫有没有跟上来。

    林枫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

    走出鱼市,他们便走向码头。

    那是一个很小的码头,应该是私人自己建的码头。

    人还没有走进去,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味。

    “别介意啊!咱们这儿是腥臭了一点儿,但是咱们这儿绝对有好鱼。”红发年轻人说。

    他说的是真的,林枫已经看到了,金枪鱼。

    林枫在这儿竟然看到了金枪鱼,所以他立即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金枪鱼(tuna)是一种大型远洋性重要商品食用鱼。见于世界暖水海域,与鲭、鲐、马鲛等近缘,通常同隶鲭科。科内和种间都有相当大变异。分类也很不相同,权威对此意见不一。

    金枪鱼又叫鲔鱼,香港称吞拿鱼,澳门以葡萄牙语旧译为亚冬鱼,大部分皆属于金枪鱼属。金枪鱼的肉色为红色,这是因为金枪鱼的肌肉中含有了大量的肌红蛋白所致。

    金枪鱼游泳速度快。瞬时时速可达160千米,平均时速约60-80千米。金枪鱼分布在印度洋、太平洋中部与大西洋中部、属于热带-亚热带大洋性鱼。金枪鱼的游程很远,过去曾经在日本近海发现过从美国加州游过去的金枪鱼。

    然而在淮北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捕到过金枪鱼。如果有的话,林枫绝对不会不知道。

    要知道金枪鱼的价格相对于一般鱼类来说是比较贵的,根据部位的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不同,每公斤在400至1200元不等,即金枪鱼每斤价格在200至600元左右。

    如果淮北有金枪鱼,林枫绝对会搞来卖给日本人。卖这玩意儿,利可比河豚厚多了。

    金枪鱼的身体基本可分成大腹、中腹、赤身和腮帮子肉几部分。大腹部位的鱼肉油脂丰厚。呈粉红色,价格最贵;中腹肉口味次之,颜色稍深,价格比大腹部位的肉便宜;背部的肉呈鲜红色,肉质同样鲜美细腻,名叫赤身,油脂较少,价格最便宜。

    冰鲜的蓝鳍金枪鱼大腹肉甚至可以卖到2500元一公斤。但殊不知。蓝鳍金枪鱼有两块腮帮子肉才是至珍至贵的,每一两的市场价格为2800元。在日本,日料店的老板都舍不得拿出来卖,只用它招待最尊贵和重要的朋友。

    之所以是蓝鳍金枪鱼,是因为林枫看到五条金枪鱼中,竟然真的有一尾蓝鳍金枪鱼在。

    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看上去也应该有两百斤的样子。

    围着五条金枪鱼。有一家三口围着抽烟,一副愁云惨雾的样子。

    “哥,大叔。我找到买鱼的人了。”红发青年人还没有靠近,便大声嚷嚷着。

    “什么?找到了?在哪?”

    听到有人买鱼,一家三口忙站了起来。四处张望着。

    “那,这不是。这便是要买咱们鱼的兄弟。”红发青年立即把林枫让了出来。

    “是你要买俺们的鱼?”

    看到林枫,他们还有点儿不信。

    这几日,来这儿看大鱼的倒是不少,但是却没有一个买的。

    “是的。这鱼怎么卖?”林枫点头说。

    “二百一斤。”年轻的儿子忙抢着说。

    林枫看了下鱼,只是摇了摇头。

    儿子生气道:“你们不要欺负人,我上网查过了,这鱼就二百一斤。”

    “二百一斤,你为什么没有卖掉。”林枫摇头笑道。

    “这,这……”

    他们不想说,也不愿说。

    “你们没有杀吧?”林枫突然说。

    “对对,我们没杀,用水养着喱。”

    他们这也是实话实说,在这一带,捉了淡水鱼,都会用水养起来。杀死的鱼,可没有活鱼值钱。可是这是什么鱼?这是金枪鱼。

    金枪鱼体呈纺锤形,具有鱼雷体形,其横断面略呈圆形。强劲的肌肉及新月形尾鳍,鳞已退化为小圆鳞,适于快速游泳,一般时速为每小时30-50千米,最高速可达每小时160千米,比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还要快。

    金枪鱼若停止游泳就会窒息,原因是金枪鱼游泳时总是开着口,使水流经过鳃部而吸氧呼吸,所以在一生中它只能不停地持续高速游泳,即使在夜间也不休息,只是减缓了游速,降低了代谢(这种张口使水流直接经过鳃部吸氧呼吸的呼吸方式叫撞击式呼吸,金枪鱼属于撞击式呼吸。)。金枪鱼腹部的颜色比背部的要浅,这样,从海里面向上看它的时候,它浅谈的体色跟海面的颜色差不多;金枪鱼的旅行范围可以远达数千公里,能作跨洋环游,被称为“没有国界的鱼类”。根据科学家研究,金枪鱼是唯一能够长距离快速游泳的大型鱼类,实验显示,金枪鱼每天游程可以达到230千米。

    金枪鱼的习性十分有趣,它是游动速度最快的海洋动物之一,只有极为凶残的鲨鱼和大海豚方能与它匹敌。金枪鱼全速游动时,速度每小时可达55海里。

    为了补充不停游动及旺盛的新陈代谢所消耗的能量,金枪鱼必须不断地进食。一磅重的金枪鱼一餐就要吃掉相当于其体重18%的食物,相当于一个体重150磅的男人一餐吃掉带骨的两只大公鸡。

    金枪鱼的鳃肌已退化,因此必须不停地游动,使新鲜水流流过鳃部以获取氧气。金枪鱼若停止游动,则会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这家人倒好,捉了金枪鱼不杀,反而用水养着,你养的活吗你。

    如果这鱼这么好养,它也不会卖的那么贵了。

    “这么说,你们也没有给鱼放血了?”林枫问道。

    “放血?为什么要放血?这血才珍贵。”老人说。

    也不知从何时起,淮北这一片儿开始流行一种说法--血是珍贵的,营养价值高的,食材中的血不应该放掉,而是应该保存在体内,一起吃掉。

    “这是金枪鱼,为了保证新鲜,捕捞后在渔船上马上放血处理后急速冷藏约为-4~0度,在回运、入库、配送及终端储藏各个环节都保持零下低温,使鱼体处于冷藏状态,在僵硬期前保持鱼的弹性,使鱼体还原到鲜活状态,其肉质的营养、形态和颜色与活鱼一样。从捕捞出海运到北京只花了15个小时,最大限度的保存了金枪鱼的新鲜度。”

    “如果不放血处理,死去的鱼血很快便会毁掉鱼们肉质。由价格高昂的玫瑰红色,变为没人要的暗红,肉质也会变的苦涩。”

    “啊!儿子快快,快把这些鱼装冰箱里去。”

    这位一家之主,也是够后知后觉的。这时候再往冰箱中放,还有什么用。鱼质已经毁了。

    就像是7月13日,在英国康沃尔海岸上五名大学女生捡到一条蓝鳍金枪鱼。这迅速成为一条世界级的新闻

    “这是一条巨型蓝鳍金枪鱼,媒体说法估计约为65万英镑,也就是700万人民币。”

    不过也不知道是新闻忘了说了,还是用了春秋笔法。

    金枪鱼,一旦被捕获,标准的流程是,获得订单后渔民用专业吊绳钩钓到蓝鳍金枪鱼,之后迅速对鱼放血,目的是让鱼体不会变得僵硬,血是从骨髓中抽出,所以鱼体内会保持干净。通关出口后,到达接收地,比如亚洲某城市,会更换冰水,以保证鱼体温度维持在0摄氏度。

    而那条金枪鱼看上去就知道死了许久,已经变色了。

    不然,就算是五个大学生不知人生疾苦,把鱼送去了研究所,也有的是商人、酒馆高价求售。

    而以欧美国家,大量的大学费用,都需要本人负担的现实来看,就算他们生活在象牙塔里,也绝难拒绝得了金钱的诱惑,如果她们的金枪鱼不是变质,根本卖不出去了的话。

    就像他们的这五条金枪鱼一样,抓了不赶紧杀掉放血冷冻起来,反而想像淡水鱼一样,把它们用水养起来,以求高价,只能是说他们被经验害惨了。

    “爸!咱家没有这么大的冰箱。”

    儿子转身想把鱼冷冻起来,可进了屋,才发现他们家没有这么大的冰箱。

    捕捉金枪鱼,不仅不知道必须立即杀掉放血,甚至连冷冻用的冰柜都没有。

    这让林枫奇怪道:“大爷,你们不是捕金枪鱼的?”

    毕竟这一家人的表现实在是太奇怪了,如果他们捕捉金枪鱼,就没可能一点儿也不懂。

    什么都懂的捕金枪鱼还有破产的。这什么都不懂,还敢去海捕金枪鱼。这是觉得三桶油油价偏低,他们帮忙升营业额去的吗?(未完待续。)

第388章、不见了的大蛇

    “捕鱼?捕!当然捕。什么大头鱼,黄河鲤,草鱼……”

    说起捕鱼,老人显得非常有干劲。

    捕鱼已经不仅仅是他的工作,更是他的爱好,更是他生存的人生。

    这样就很好。听以说起捕鱼来,他才会这么的兴致勃勃。

    不过,这可不是林枫想打听的。

    “大爷,这大鱼不是你打的吗?”

    “这大鱼?这是它们自己跳船里的。”

    说起大鱼,老人家又来了兴致。

    “当时,你是不知道。也是龙王爷保佑。那么多船都停了,说是给什么海豚让路。那些个有钱人也真是会玩。不管人,却一心去管什么动物……”

    说到封闸不让船过,他显然愤愤不平。

    “爸,海豚是人类的朋友。您不是也教过我吗?海豚是渔民的好朋友。”他儿子劝道。

    “什么朋友?它们害的我五条大鱼全死了。”

    说到这个“害”,他当然是以他自己的立场了。

    “本来,我这船出了海……只见海下有一条黑影。是龙,肯定是龙。当时我便上了香。你猜怎么着,五尾大鱼直接从海中飞出,就落在了我的船上。当时我虽然不认识那鱼,却也非常开心,我甚至发了誓,回去便把龙王爷供起来……可谁知道回去的路上,这船不让过。害的我的大鱼在船舱直接闷死了。”

    淮北这边的渔船多数还是古典作业船,即船舱下设水舱,捕了鱼,直接便养在水舱中,以保证鱼的新鲜。

    这样的捕鱼法显然不适合金枪鱼。

    当然,人家本就不是去捕金枪鱼的。海中的鱼种太多太多,就是老渔民有不认识的也不奇怪。毕竟他所去的地方不过是黄河入海口,也不是金枪鱼的活动范围。

    这天降的大鱼。还没有卖,便死了,他当然不开心了。

    “你说说,这多好的大鱼,它虽然死了,可也是好鱼不是。怎么就没人要呢?”

    好好的鱼没人要,老人更是怨念十足。

    “大爷,这是金枪鱼,正规流程杀了才值钱。已经死了,放不了血的。就没人要了。”林枫说。

    “真的?”老人问。

    “爸!是真的。这网上说这金枪鱼死了,没有放血,会损害肉质……”

    他儿子拿了手机,边搜边说。

    “哦。”老人点点头说,“那放了血的价值多少?”

    “我查查看。”他儿子一边搜一边说,“……1864年,意大利法维尼亚纳岛的渔民捕捞蓝鳍金枪鱼的记录是14020条,平均每条重192公斤。二战之后冷冻技术的发展是一个变化。60年代,美国用拖网技术捕获大量的大西洋蓝鳍。当时是用作罐头,导致幼鱼数量迅速减少。而到70年代,日本开始大量从美国加拿大进口。当时一磅只值几个美分。

    此后价格逐渐走高。高脂肪期的蓝鳍味道最好,价格昂贵。大都用于高档生鱼片。今天日式餐厅里如是介绍,来自深海的臻尊美味蓝鳍金枪鱼腹肉。

    在2013年的时候,日本nhk电视台报道,元月5日在东京筑地市场。日本最大的水产品市场,一家寿司店以1.55亿日元购得一条重222公斤的金枪鱼,也就是差不多1000万人民币买的。”

    “多?多少?”

    老人以为自己听差了。他捕了一辈子的鱼。从最早的一厘几分一斤向外卖,到现在几块一斤。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一千万一条的鱼。

    “爸,是一千多万。”他儿子看了一下,核实道。

    “你这孩子,为什么不早查,早查,咱们也不会把鱼养死了吧!”

    突然知道自己的鱼是值一千万的鱼,老人忍不住地打了儿子一下。

    “爸!你打我干什么?在海上,咱们又没有卫星网,想查也查不了。”他儿子说。

    “啥网?”

    “卫星。就是在海上也可以上网。”

    “好!咱就卫星。”

    “爸,你说真的?”他儿子惊喜道。

    海捕,永远都不容易。这需要你花费大量的时间驰往目的地,以及寻鱼找鱼。会有大量的无聊时间。

    老一辈还好,他们已经习惯了,但是对那些从小便与手机、网络打交道的新生代来说。没有网络的生活,真的会闷死人的。

    所以听到他父亲要上卫星,他才会这么开心。

    “咳咳,这个,孩子,听你声音,也是本地人,不远。刚才我娃说的,你也听到了。这鱼呢?没有四百多斤,但是五条,绝对有二百斤了。大爷也不坑你,一百万拿走。”老人突然非常大方地诚心诚意跟林枫说。

    哈?这叫不“坑”?

    大爷,您这是不见熟人不发财吧!

    金枪鱼还有这么计算价格的?

    可以等重的兑换价格的?

    “爸!咱这鱼不值这个价。贵的只有一尾,而且即使是放过鱼的,咱那一尾值个十万,也就顶天了。”他儿子赶紧把老父拉回来,小声道。

    “啥?不是一千万吗?怎么成十万了?”他父亲问。

    “爸。金枪鱼的价格是以它们的种类和质量限度区分的,一般是北方篮鳍最贵,其次是马苏金枪鱼、

    大目金枪鱼,黄鳍金枪鱼。

    北方篮鳍一公斤鱼腹1800元。马苏金枪鱼是800元左右。大目一公斤大概是400元左右。

    黄鳍金枪鱼大概是300元左右。而且这些指超低温的,质量上乘的时候。

    除此之外的金枪鱼,都不值钱,都是100元左右的金枪鱼,大部分是co金枪鱼,不能生吃的。

    而咱们这死掉,还没有放血的金枪鱼,即便放市场上,要是行家的话,白给人家的,也不会要的。”

    “你这孩子,话就不能一次说完吗?为什么白给也不要,你给你爹我,我就要。”老人不爽道。

    一千万没了,然后一百万也没了,现在十万也不行,白给也不要了。

    这要是能爽快,才是不可能的。

    “爸,真的不行,会生病的……”

    可是老人已经不愿意再听儿子说了,他大声对林枫说:“小哥,这鱼送你了,你要不?”

    “这怎么行。如果大爷愿意出售,我愿意十万块买下。”林枫说。

    “爸!”他儿子大急。不想让自己父亲步其后尘。

    他刚才搜索金枪鱼时,已经发现了。

    金枪鱼,如果不处理好是不可以食用的。

    不过这种事,老一辈人并不是那么注意。他们那个年代的人什么没有吃过,不要说是没有处理的鱼,就是变了质的,他们也吃过。

    这么好,这么大的鱼,又没有坏,有什么不能吃的。

    如果林枫不买,他绝难会自己吃给他们看。

    他儿子也是好心,不想把坏鱼卖出去,吃坏了人,他们自家也好不了。

    可是他父亲拿眼一瞪他,他直接就不敢吭声了。

    上了船,他父亲是船长,他要听。下了船,父亲更是一家之长,同样也要听。

    不过他看向林枫的态度可就变了。像林枫这样的,明知道是坏鱼还要买,肯定不是自己吃,而是不法商贩。

    如果是一般人,肯定是这样,比如做成金枪鱼罐头什么的。也就吃不出是新鲜,还是不新鲜的了。

    不过想了一下,他儿子的脸色又和缓下来。

    毕竟比起co金枪鱼,罐头还是要好的多的多。

    co金枪鱼其实就是一氧化碳金枪鱼,就是利用一氧化碳气体对金枪鱼进行保存,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使金枪鱼在不需要超低温的环境中保存,而且金枪鱼的品象,即鱼肉的颜色,看起来是非常的鲜艳,非常诱人。但是这种被co熏过的金枪鱼对身体是有害的,特别是对肾脏是非常不好的。现在许多国家包括日本、台湾等地早在几年前就明令禁止销售了,但在国内市场还是普遍存在,这是因为co金枪鱼的价格要比超低温金枪鱼的价格便宜的多,为图一己之利,往往是不考虑后果的。

    就他自己的了解,目前co金枪鱼占市场份额的70%-80%,所以是非常惊人。问题是现在许多对金枪鱼情有独忠的食客往往是被蒙在鼓里,往往片面的认为只要颜色鲜艳的生鱼片就是好的。这是大错特错的。

    如果林枫是拿去做罐头,虽然也还是奸商,但是也比一氧化碳要好的多。

    虽然口感会差,至少不是有害。

    带血的金枪鱼不可以生吃,煮熟了却没有问题。

    刚才他只顾着生吃,却忘了还可以煮熟了吃。

    想明白了,他自然不再阻拦他父亲。

    不过他没有了问题,林枫却还有。“不过你们要带我去你们捕到金枪鱼的地方。”

    “那儿已经没有金枪鱼了。咱们这儿也不产那玩意儿。”他儿子说。

    “我知道。我只是去看看。放心,油钱算我的。”林枫说。

    当老汉说看到海底的黑影,林枫的目标便不再是鱼了。他想去看一看,证实一下,到底是不是那大蛇。

    自从上次大蛇闹腾了一番后,便没有再露面,也没有听说它袭击了哪儿,更没有人见到它。

    那么它哪儿去了?

    黄河虽然不小,但绝对藏不了它那么大的身形,特别是对修真,哪怕它躲在河床的泥土中,都会被人找出来。

    然而没有,一直没人发现它。

    就好像它突然之间,消失不见了似的。(未完待续。)

第389章、黄毛

    说到出海,这家老人沉默不语了,似乎是在思量林枫想干什么。

    想了半天,他也没有想明白。毕竟就像他儿子说的那样,那儿已经没有金枪鱼了。他们这儿就不产金枪鱼。

    “放心好了,油钱算我的。”林枫见他迟疑,又加了一句。

    “好,出海。”

    那块地方不是什么人的专属渔场,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海产,捕鱼老人当然不会不同意。

    “这个,你看单跑也是跑,能不能让我们顺便打个鱼。”

    不过他还是提出了一个意见,希望可以打打鱼。

    “可以。”林枫同意了。

    这一趟去,到底见不见的到,又到底是不是,林枫也没有底。只不过是知道了线索,去看看罢了。顺手而为的事,他没理由不答应。

    “好小伙子!一看就是俺们淮北人,爷们!”

    对答应自己请求的林枫,老人非常开心,一点儿也不吝啬他的夸赞。

    “我姓许,老板贵姓?”许汗老人介绍自己后,又问道。

    “叫我林枫好了。”林枫介绍了自己,又说,“大爷,我先找个冷库把这鱼冷藏起来。”

    “好好。”老渔夫许汗连连点头,对带林枫来的黄毛吆喝着,“开民,还不快开车,把鱼帮老板送冷库去。”

    带林枫来的黄毛,直接跑向一边的电动三轮,开了过来。

    “兄弟,来,搭把手。”

    车子开过来,他下了车,一个人搬鱼非常地吃力,向林枫求助道。

    “好。”

    林枫笑了一下,直接抓起了鱼。

    以他现在的力气。几百斤的鱼实在是小儿科。

    黄毛也察觉了这点,惊讶道:“大哥,好大的力气。”

    太惊讶了,连“哥”都叫上了。

    “没什么,一点儿力气罢了。”林枫笑笑说。

    “嗯。就和俺叔一样,他也是力气大的不得了,一伸手抓着我,跟个钢箍似的。”

    对林枫的力气大,黄毛没有怀疑,因为他身边便有个力气大的例子在。

    “不过你这力气跟俺叔比起来。还是差了把劲。像这样的鱼,俺叔直接一个人便搬下了船。”

    说着话,他眼巴巴看着林枫,心中指望着什么似的。

    林枫全当没看见,依然是和他一边搬,一边说:“是啊!咱们现在的人是没有他们老一辈有力气了。”

    “对,对!太对了!我爸也这么说,他们那一代人,力气大了去。什么机器都不用,全人来……”

    林枫没有想到黄毛竟然还是个话痨,一打开了嘴巴就停不下来了。

    搬鱼他说。林枫给许汗付了款,他还是在说。

    到了冷库。把鱼存进去,他依然在说。

    看的他口唾齐飞的样子,林枫不得不替他买了水。看他说话,嘴巴都渴啊!

    “谢谢了!老板也是卖鱼的?”

    正所谓吃人的嘴软。黄毛更是明显。

    林枫有力气,他叫大哥。给水喝,这老板都叫上了。

    “差不多。”林枫说。

    “不过老板你如果是想找金枪鱼。我看还是算了。”他又说。

    “为什么?”林枫问。

    “俺叔那是瞎猫捉到死老鼠。他这辈子,从来就没有捕过金枪鱼。”黄毛说。

    他的样子非常得意。就好像是在说,你看看吧!我就知道你是为金枪鱼来的。不为了它,谁会白扔十万块啊!

    在他看来,林枫这十万块就是白扔的。

    他叔家这金枪鱼可不是刚死的,早在船上就死了。

    也正因对这样,所以这鱼才没人要。

    一般来说确实是这样。即便是真正的罐头厂也不会用十万的金枪鱼,他们多是买那些没人要的金枪鱼。

    也不能说是没人要,应该说是鱼小,脂肪不厚,不值得低温处理,卖不上价的金枪鱼。

    毕竟虽然金枪鱼是目前海洋中口味最好、品质最高的深海鱼类之一,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口感,都要优于目前消费者熟悉的三文鱼。但是金枪鱼固然美味,但其处理技术及冷冻保鲜条件却近乎苛刻。据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介绍,由于金枪鱼肉中含有大量脂肪,在常温下保存会出现脂肪自溶现象,因此一旦捕捞上岸必须宰杀并放入零下50摄氏度的超低温冷库中保存,否则极容易变质走味。如此苛刻的处理技术及冷冻保鲜条件使得普通低温冷库无法满足储存和加工金枪鱼的需求。

    也就是说不要说中华的古典渔船,就是现代化渔船,如果没有特殊的冷冻舱都处理不了。

    这就造成了偶有捕获的金枪鱼有很大部分还没有上岸,便腐烂变质了。

    不过人总是有办法对抗自然的,也不知是谁想出的办法,他们将分割后冷冻处理的金枪鱼放入塑料袋内,而后充装一氧化碳,再进行运输销售。专家介绍说,当一氧化碳与金枪鱼的肌红蛋白结合后,可使肉色呈现鲜艳的粉红色,看起来与新鲜金枪鱼差不多,即使金枪鱼已经**变质,颜色也可以和新鲜的一致,但食用后却会对肾脏、肝脏造成损害,严重的可以导致食物中毒。由于普通消费者没法用肉眼辨别金枪鱼质地的好坏,只有品尝时才会感到口味淡且无弹性。

    因此,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金枪鱼生鱼片都经过一氧化碳处理。

    然后在国外出现过多次食用“co金枪鱼”中毒的案例。因此上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首先全面禁售经过一氧化碳保鲜的金枪鱼,欧盟也禁止“co金枪鱼”出口到欧洲。我国是06年开始的。

    该标准明确规定,在加工生食的金枪鱼时,加工车间温度宜保持在10c以下,不应使用一氧化碳保鲜。在该标准列举的生食金枪鱼产品理化指标中,一氧化碳含量也已有了严格限定,每千克生食金枪鱼中一氧化碳含量应不大于200微克。据介绍,凡是用一氧化碳处理过的金枪鱼都不会符合该标准所限定的含量值。此外,该标准还规定,口味淡、无弹性的金枪鱼都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逐出市场。

    不过规定是出了,可是拥有冷库的船只可不便宜,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

    所以依然免不了有大量的鱼坏掉。这些鱼便进入了罐头厂。

    **的鱼经过高温处理依然是可以食用的,而其价格也便宜的多。一斤也就几块左右。

    一边是几块,一边是十万。林枫的举动无疑是可疑的。

    林枫想了想说:“如果我说我不是对金枪鱼感兴趣,而是对海下的黑影呢?”

    黄毛呆了一下,然后他一拍大腿说:“土豪!”

    然后他又道:“我就知道这事一定有人感兴趣的。”

    他看上去,比林枫还要激动。

    “来来,看看。”他掏出自己的手机,一款肾六。

    打开视频说:“怎么样老板,这是我拍到的。”

    “看什么?就一个黑影子罢了。”

    都说肾六好,可是看了他的视频,不仅抖,还非常模糊,一点儿也不像人吹嘘的那么厉害。

    除了一团黑影子,林枫什么都没有看清。“你当时也在船上?”

    林枫实在看不清是什么,问道。

    “那是当然,我也是老渔夫了。”黄毛骄傲道。

    还真的没有看出来。一头的黄发,在林枫的印象中,应该是古惑仔才对的。和着他竟然是一个渔夫。

    “唉!都怪我!没有买正版肾六,买了个水货,镜头分辨率太差。我,我……”他扬了扬手机,想摔,又爱惜地捧在手中说,“不舍得啊!下不去手。”

    “这手机不错了,摔了太可惜了。”林枫安慰说。

    “什么啊!谁说我要摔手机了?”黄毛惊讶道,“我说的是割肾。”

    “嗯?”

    这回换林枫吃惊了。这不是说手机吗?怎么又说上了肾了?

    黄毛说:“我比不上那哥们,割了肾。”

    林枫有听没有懂。

    黄毛说:“你不知道?肾六!”

    他再大嚷嚷,林枫依然敢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林枫真正从象牙塔出来,也就一年时光,哪儿顾的上这些年有什么手机新闻。他又不是一个爱玩手机的人。

    “你这么大的老板竟然还不知道?”他大惊。

    弄的林枫心想是发生什么大事了吗?我不知道。

    “你看看,当时的新闻我留下来了。”黄发翻到他的留存,给林枫看。

    林枫一看才明白,原来是对买手机卖了肾。

    这可真是个“大”新闻了。

    然而至于吗?

    这玩意儿就是个电子产品,而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可是很快的。这一点,林枫作为研究所的临时工天天都有接触。

    比如一些设备花钱买了,还没有用上,便落后了,这实在是太正常了。

    手机也是电子产品,虽然我们可以买到最新款,但是这每一代之间,也就是百分之二十的综合差距,放在每一项上,你根本都没有什么感觉。甚至在打电话接电话上,音质上根本没有变化吧!

    音量就不比了。与山寨机的音量,正版机子完全没有可比性。

    至于吗?为了一台打电话接电话的工具,把自己唯二,可以用上上百年的肾都卖了?

    林枫理解不了,不过在看到黄毛一副心有不甘的样子,林枫说:“和我说说吧。那个黑影的事。如果是真的,我可以送你一台。”(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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