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神农鼎
陶桃很小,小孩子说什么,做什么,没人会计较。
“好了,现在这事与我们无关,我们走了。”
武公子没有与陶桃计较,当然,他也不会好心的帮忙。告诉林枫一声,武公子便上车回去了。
与他而言,他能来一趟,已经是给面子,其他的与他无关。
“林枫。”陶桃看向林枫。
“不用担心,我们自己找。”林枫笑着拍拍狗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都吃过生命能的,七叔家的狗与熊大一直相处的还不错。既然不是武公子偷的,接下来便要看狗的了。
不说林枫他们让狗带他们去找熊大,另一边……
“等一下。”武公子叫停了车。
“怎么?要去帮忙吗?”田士说。
“不,帮什么忙。咱们也去找那畜生。”武公子说。
田士笑了,心想:这还不叫帮忙?
武公子心说:这可不是帮忙,有人既然可以把那畜生偷出来,又怎么能不算我一份?
这是武公子最真实的想法,他还是想吃了熊大。
这本来便是他,有仇必报。至于其他人怎么想,他才不管呢。
两波人都在寻找熊大,不过最先找到熊大的还是武公子他们。
“哈!还说不是你们,被我们抓到了吧!”
林枫与陶桃赶到时,正看到武公子他们的车停在一边,武公子与田士二人正围着一辆车,而从车后厢打开的车门去看,里面正睡着熊大。
“哼!”林枫与陶桃的出现,武公子冷哼一声,一点儿也没有解释的打算。
还是田士解释道:“不是我们,是日本人。”
“什么日本人?人哪?”陶桃鄙视他们道。
正说着,突然一个黑衣人从林枫他们身后窜出。“?……”
他似乎打算挟持人质,但是他的速度却远远低于受生命能充分生长的狗。
“哈吃”一口,直接咬上黑衣人的手腕。
“吧嗒”一声,一把手枪直接掉在了地上。
看到枪,林枫瞳孔一缩,右手抓土,直接洒向了正挣扎的黑衣人。
土洒在黑衣人嘴巴中,伤口上,黑衣人当场软倒在了地上。
这完全是林枫看到枪后的下意识行为,根本想都没有想,便直接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
看到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死在自己眼前,林枫没有害怕,也没有惊讶,甚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与此同时,武公子与田士也各干掉一个。
直接下的死手,毫不留情。他们甚至比林枫还要平静,就好像他们杀的不是人,而是一种低等动物似的。
田士杀掉自己的对手,便立即向林枫赶过来。他看了地上的死人一眼,诧异地看了眼林枫。
田士与武公子都没有少杀过人,所以一眼他们便看出林枫身边的是个死人。
田士看了看武公子,武公子说:“咱们走!”
他是要吃掉熊大,以报其打脸之仇,但是他是武公子。
如果熊大被人抓了,他偷偷地劫走,这没有问题,然而当着林枫的面,他就需要注意一下了,怎么说他们刚刚才完成一笔交易。
田士知道武公子的性子,所以武公子说走,田士立即说:“等一下,这尸体总要处理一下。”
武公子坐进车子,静静等着。田士苦笑着,摇了下头,从车子后备厢取出铁锹,挖起坑来。挖出一个人大坑,他又一个人一手抓起一个,直接丢进坑中,填平了,这才上了车。
“好了?可以走了吧!”武公子道。
“林枫,这车子你不要动,只把它带走。”田士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提醒林枫道,“我们不怕朝廷,你要小心。”
武公子说:“好了,快走!如果他因贪心被抓,是他自己活该倒霉。”
车子急驶而去。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以为你们是官二代啊!还不怕朝廷!”对他们的宣称,陶桃是愤愤不平。
林枫对陶桃道:“陶桃,今天啊,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好了,林枫,我又不是小孩子。我知道怎么说的。”陶桃拍拍林枫的身子,一副我是大人的样子。
陶桃绝对不是大人,但是她说她知道怎么说,也还是可信的。
带上陶桃,林枫向车子走去。
熊大没事,只不过是中了迷药,迷劲一过,它便会醒过来。
“林枫你看。”陶桃指着车厢里面说。
林枫早看见了,一个不算大的木箱子,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林枫心想:车子不能开回去,这木箱的东西,打开看看,应该没问题吧!
这样想着,林枫打开木箱,一个黑色的,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制成了器皿出现在木箱子中。
“这什么东西,又黑又丑的。”陶桃看了一眼,便对其失去了兴趣,蹲在熊大身边,用小手抚着熊大的毛,等待熊大醒来。
陶桃不明白这是什么,但是林枫却知道,准确地说是林枫的传承有记载。
这东西叫“造世鼎”,这个名字知道的人不多,但是它的另一个名字,却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神农鼎”,这便是它的名字。
神农传承,并不仅仅是摆弄土地,还有着炼丹术,而神农鼎便是其炼丹的器具。
可惜的是在这个鼎上,林枫并没有接收到任何的传承,也就是说这个鼎并不是真正的神农鼎,而是后人仿制的。
如果是真的神农鼎,林枫做梦都能笑醒。
神农鼎古称造世鼎,上古时代神农氏为苍生遍尝百草,也为后世奠定医学基础。神农昔日炼制百药之古鼎,正因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据说能炼出天界诸神亦无法轻得之旷世神药,并隐藏其它神秘之力量。
如果这玩意儿是真货,林枫就什么都不用干了,可以直接成仙了。
没有灵气的末法时代又如何?只要抽出鼎中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单单是炼药,也足以堆出个天仙来,运气好的话,金仙也不是没可能。
面对这么个东西,即便林枫已经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林枫也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鼎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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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先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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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神农鼎,里面什么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灵气了。
“咦?”正当林枫失望地要盖上时,突然鼎底闪了一下。
林枫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到,不过林枫发誓他肯定看到了。
“林枫,熊大醒了。”陶桃说。
“醒了,好。来,抬走。”林枫把木箱盖上,直接让熊大抱走。
“林枫,偷东西不好哦!”陶桃笑着,故意道。
“怎么叫偷?这是物归原主。”
这鼎,林枫要定了。
直接把鼎运回家,赵雅等在家中。吃过饭,他们就进了屋。
“枫,你要干什么?”赵雅惊问。
干什么?当然是绑她了。
只见林枫用曾经绑过自己的绳子绑住她,然后从容地脱衣叠好。
不绑上她,这一件衣服十几万,再被她撕了,林枫绝对会心疼的。
“呵呵,原来你喜欢重口。”看到林枫脱衣服,赵雅开心道。
“什么重口,我是牵手。”说着林枫便牵上手了。
……
“枫,饶命!你今天太强了,饶……”
在他们夫妻俩牵手的同时,“局长,你干什么放他走!”
孙蕾与王大力立大功了,他们不仅找到被盗猎的大量野生动物,更是发现了一批生坑的文物,是被人盗出来的。
有着这样的证据,那帮日本人不把牢底坐穿,不要想离开。
然而,就这么十拿九稳的铁案,局长大人还是放柴田回国了。
“不放怎么办?他的手下都认罪了!”
一身笔挺警服的郝局长,他也很无奈。
“可是局长,他绝对是主使,是幕后黑手!”孙蕾说,“我们已经跟他半年多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可是你们有证据吗?他的手下已经把一切都背下来了,说是他们自己干的,与柴田无关。你们让我怎么办?”
郝局长也很无奈,当时抓人的时候,柴田男并没有在赃物现场。事后那帮日本人又都认了罪,全背下了。郝局长就算是警局的头,也不可能抓着柴田男不放。
“局长,只要我们好好审……”
“好了,与其有这功夫,还不如去找找剩下的国宝们。”郝局长打断她道。
那可是日本人,既然他们已经主动背下全部的罪过,再想让他们开口,想都不要想。
被赶出来的孙蕾愤愤不平道:“局长真是太不给力了。只要再加把劲,他们肯定会招的。”
“你真的那么肯定?那可是日本人。”王大力看着愤愤不平的孙蕾道。
“呃-”孙蕾也不出声了,因为她肯定不了。
“走吧!还是去找他们货单上,却没有被我们找到的文物吧!”王大力知道她肯定不了,直接说。
孙蕾说:“那至少也要让我们审问一下他们把东西藏哪了吧?”
“会有人问的。咱们只要沿着他们去过的地方找,总会找到的。”王大力说。
审问一直在进行,只不过他们除了认罪外,什么都不说。郝局长既然把任务给了他们,王大力他们自然只能去找了。
赵雅到了利国村,似乎是与林枫牵手牵上瘾了,来了便没打算回去,甚至还在林枫这儿办起了公来。
林枫找来挖掘机,河道已经开挖了,她却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弄的林枫想好好研究一下那个“鼎”,都没有时间与空间。
有点儿时间与空间,都让赵雅要去了。
“老头子,看来咱儿子是马上要结婚了。”
这样的男女关系,看在眼中,看的林母直乐。
“怎么?你不人老了?”林老汉奇怪道。
赵雅即便年龄不大,但她脸上皱纹,总会误判她的年龄,特别是与林枫相比。
林枫的传承是神农地师传承,虽然神农氏当年干的太过,没有留下任何可以“代天佑人”的机会给他的传承者,但是有一件事,神农是干不完的,传承的力量。
神农为地皇,皇者分属九五,即哪怕是凡人,地皇也有九千五百寿。
地皇九品,初入九品,增寿五百,每升一品增寿一千,直至脱凡为仙。
林枫已经入了九品,所以林枫现在的寿数应为五百。
寿命的增加,直接表现在了细胞皮肤上,林枫的皮肤几可比拟婴儿。
与林枫的皮肤一比,赵雅肯定是老的。
“老什么老?女大三,抱金砖。大不了多抱块金砖是了。”林母回答。
林老汉一听,就更奇怪了。“咦?你不是喜欢孙蕾的吗?”
“我喜欢哪个不重要,关键是哪个可以先让我抱上孙子。”
林母白了林老汉一眼,一幅你什么都不懂,不和你说了,扭身回屋去了。
就这样,平淡的日子没过了两天,孙蕾便一下子想了起来。“是了,他是去了利国村,装多了河豚,没有地方装了。”
“所以说东西在利国村。”王大力也道。
他们找了两天,基本上柴田一行去过的所有地方,所有下塌的旅馆、饭店,他们都找了,都查了,一无所获,这才想起利国村。
不久之后,他们再度来到了利国村,这时候林枫的黄河古道已经挖出来了,正向里面注水呢。
一边注火,一边由林枫进入土地中不断地清理污染,以及一切的有毒物质。很快,水库中的鱼便可以转移过去了。
而且比起水库来,黄河古道显然更宽敞,更游的开。
毕竟是动用了十台挖掘机,并排开挖,这样宽的河道现在可是不常见。
所以孙蕾再度来,就看到这村子大变样。一条弯弯的河道,包裹住大半个村子。
敏捷的小孩在盖满了赤脚印迹的干了的路上奔跑,可以听见在池旁洗衣的农妇们的快活的闲谈和农民们在院子里修理犁耙的斧声。
“嗨!枫子!”
一进入村子,便有一股强大的生命力,令人忍不住地欢欣愉悦起来。走路,说话,都让人忍不住地开心,就好像是重回了生命的海洋一般。
“是你。孙蕾,你这么不务正业,四处乱跑,也不怕被中航开了?我可听说现在的航空公司更喜欢小姑娘的。”林枫收回自己的灵魂,恢复了人的神彩,对着孙蕾开玩笑道。
第108章、哥们
没有灵魂的林枫是恐怖,他仿若天,仿若地,仿若亘古而来的天神。
打着招呼,孙蕾却呆的不敢认他,直到林枫一笑,她才有一种这才是林枫的感觉。
“那又有什么办法?谁让我人老珠黄了呢?”
或许刚才只是我的错觉。孙蕾笑道。
“你哪儿有……”
林枫刚想告诉她,她没有人老珠黄,依然是天生丽质,可是一道目光却刺痛了他,是赵雅。
赵雅自从来到林家,林枫一直是用生命能供养她。鱼、河豚、蜂蜜……
这些东西对人的生命,特别是年轻化有奇效。不见林老汉与林母都年轻了十岁吗?
然而对赵雅却无效。
不,也不是没效,林枫以符眼看过,他发现赵雅服食的生命能,还没有她消耗的快。特别是赵雅在工作时,那哪儿是在工作,她分明是在透支她的生命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她消耗的生命力,一天没有补充回来,她脸上的皱纹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
赵雅是自己老婆,她还面临着快速变老的问题。为此,林枫是想尽了办法,然而越是为她增加生命力,她在生命力充沛后,只会以更专注的精力投入在工作中。
除了每天的牵手时间,其他时间林枫根本劝不动她。
“说真的,你不上班吗?”夸人的话又咽回肚子里,林枫说,“每天飞来飞去,应该很忙吧!”
“我已经说了,我不飞了。你**我好不好?”孙蕾开玩笑道。
这么好的环境,她心情正好,却被林枫吓到,她不报复回来,又怎么干休。
她是真的被林枫吓到了,林枫那无魂状态,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让孙蕾有如坠入地狱的渺小感。
“咳咳,咱们不要开玩笑。”林枫以前很爱与孙蕾开玩笑,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已经是有妇之夫了,他怎么能再与孙蕾闹着玩,特别是他身后还有一双眼睛在。
“我可没有开玩笑,我说真的。”
林枫越是躲闪,越是不安,孙蕾越有欺负的快感。眨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谁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毕竟她可是学过表演的。
“我已经有老婆了。”林枫说。
“谁?什么时候?怎么我不知道。”
当林枫说他有“老婆”的瞬间,孙蕾只觉得心头一酸,难过不已。
“我!”
赵雅来到林枫身边,宣示她的主权。
“你们……什么时候结的婚?为什么我不知道。”
赵雅的出现,让孙蕾充满了斗志。
“我们还没有正式结婚。”林枫说。
“没有正式结婚,也就是说我还有机会了。”孙蕾说。
“你什么意思?这是我的男人。”赵雅气愤道。
“别说你们没有结婚,你们就是结了,他也可以**我。”孙蕾咄咄逼人道。
“你什么意思?”赵雅质问她。
“好了,孙蕾,不要闹了。赵雅,孙蕾是我同学,她就爱开玩笑。”林枫打圆场道。
“我没有闹,我只是实话实说。”孙蕾说。
“老伴,怎么办?劝劝?”
孙蕾到来,林老汉本来还很开心,可她们这一吵,林老汉傻眼了。
“怎么劝?劝哪边?”林母问道。
这事儿,他们没经过啊!
二女争夫,电视上,很好,很强大。
可是真在现实中出现了,还发生在自己儿子头上,老俩口全傻眼了。
孙蕾,是林枫二伯打过电话,老俩口也看好的,如果没有赵雅,这妥妥的儿媳妇。
可是赵雅出现了,更关键的是自己儿子已经把人闺女牵手了。不认帐,可不是农村人的作风。
“这熊孩子,老子非打他不可!”
这没老婆愁,这老婆多了,更愁。
林老汉想不出办法,他只能打孩子。
“死老头,你干什么去?”林母拉住他。
“我打死这花心大萝卜。”林老汉说。
“你参与个什么,回屋。”林母拉走他。
“唉!娃都是被你惯坏的。”
林老汉并不是真的要打孩子,他是真的没办法啊!现在林母拉他回屋,其实也是一个没办法的办法。
“你!我看你是不想干了。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便让你失业。”赵雅威胁道。
林枫,她是绝对不会让的。
不说林枫是女儿看上的爸爸,就是没有女儿的因素,她也对林枫很满意。
特别是这些天,她自从来了林枫身边,头也不疼了,工作也更顺利了。甚至容貌都更艳丽,更年轻不少。
她的秘书告诉她,这是爱情的滋润,她深以为然。
这么和自己的要求,这么与自己配套的男人,赵雅又怎么会随便放弃?
这可是她自己的男人,她的另一半。
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
好男人如果好找,也就不会有这么句话了。
所以,赵雅不惜威胁孙蕾,为了一个男人。
“你还别威胁我。”孙蕾二话不说,直接拿出了自己警官证,一亮道,“我是警察,你让我失个业试试?”
“孙蕾!”王大力大急,只不过他的速度没孙蕾快,没阻止上。
“没事,我们正好出任务。”只见孙蕾对林枫说,“枫子,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找个地方,咱们聊聊吧!”
“你?警察又怎么样?他犯了什么罪?等我律师来。”赵雅说着,便给庞律师打电话。
孙蕾说:“他没有犯罪。你也不必给律师打电话,这是国内,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工作。枫子,走吧!”
孙蕾根本不给赵雅反应时间,便直接把林枫带上车子。
“孙蕾,过分了啊!我们只是来找东西,不是抓人的。再说就是抓人,也不应该抓他。”王大力对孙蕾小声说,“你就不怕人家投诉你?”
孙蕾笑道:“没事儿,他是我哥们,找他帮忙,他不会不帮的。当年,我还在学表演那会儿,我需要控制食量,保持身材。
可是打饭的那大叔,每次都多给我。当时我那个愁啊!
这时候,还要看我哥们,他不仅帮我吃光,还一个劲的感谢我,非要报答我。
我们就是这么铁的关系!”
第109章、二去魔都
“听你这么说,他倒是个好孩子。那你就更不能坑人家了。”王大力听了后说。
“我怎么会坑他,我是在帮他。”孙蕾说,“那女人是哪个?赵雅。她的犯罪记录,咱们警局已经有一柜子了。这个女人,为了钱,什么都敢干,不是她有保护伞,我早抓她了。就是她老公的死,也是疑点颇多,我甚至怀疑,她老公就是被她干掉的。”
“你胡说什么?”王大力阻止她道,“你有证据吗?”
“我要是有证据,早抓她了。”孙蕾说,“但是这不等于让我哥们深陷火坑。”
“你就乱来吧!到时候就不知道是谁深陷火坑了。”王大力说。
“这有什么。本姑娘可以从演员跨行做警察,警察要是干不下去了,我还可以去考公务员。”
孙蕾潇洒的一甩头,进了车子。王大力无奈地摇摇头。孙蕾就这性格,只要她认定的,专注下去,那么没什么可以阻止她,她都会克服万难进行下去。
孙蕾坐进车子,林枫苦笑了一下,耳朵太灵,即便他们关上车门,林枫也全听到了。
“谢谢你,孙蕾。不过我的事,我会处理的。”孙蕾一上车,林枫便说道。
他与赵雅,只是想简单的结合,简单的过日子,一切的复杂都与他无关。
“你处理什么?说说吧!小日本在你这藏了什么东西?”孙蕾上车道。
哈?这人不照剧本来的。刚才还在外面说着哥们意义,这怎么一上车,便成女探长了。
“他什么也没给我,只是按照一百五一斤,收购了我的河豚。”林枫说。
“一百五一斤,十吨的话。哟!枫子,你发财了,十五万哪!请客,一定得请客!”
孙蕾也是属猫的,刚才还一幅我是警探,公事公办的样子。没说上两句,就又成铁哥们了。
而且孙蕾的数学真的是体育老师教的。1吨=1000千克,1千克=2斤。一百五十元一斤,十吨,她是怎么算出的十五万。
“一定,一定!”
只是却苦了林枫,刚刚才听了她那掏心窝子的话,林枫又怎么好指责她的数学,除了苦笑着点头,他还能说什么。
“好了,请客一会儿再说,咱们再说说小日本,除了货款,他们就没留下什么来?”孙蕾问道。
“能留下什么?你们不是全程陪着的吗?”林枫反问。
“这倒也是。”
孙蕾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从柴田与林枫接触开始,有他们全程监视跟踪,如果他交出了什么,孙蕾他们绝对不可能一无所知。
“对了,你们到底在找什么东西?”
林枫想到自己从小日本车上带回来,藏到自己山上的神农鼎,忍不住问道。
“我们在找……”
“孙蕾。”孙蕾正顺口说出,王大力打断她道。
“咦?小枫子,敢套我的话,不想好了。”
一个索拿,孙蕾直接用胳膊把林枫的头死死的夹住,贴在自己胸上。
看的赵雅直瞪眼,孙蕾先挑衅地看了眼赵雅,直到感觉到林枫异乎寻常的呼吸。她才脸红脖子粗的收了手。
显然是后知后觉干了糗事。
“小枫子,为寻找小日本偷取的国宝文物,从今天起,我们就常驻你们家了。吃喝你全包了!”
不给林枫反对,孙蕾反自说自话地住进了林枫家。
王大力只是尴尬一笑,什么也不说。
与此同时,柴田男已经回到了日本,见到他的家主。
“你说的可是真的?”
不过询问他的却并不是那个家主,而是一个脸上涂白-粉,白牙漆黑齿,一身阴阳服打扮的一个男人。
“是的,大人。”柴田男恭敬道,“那张地图是我从摸金校尉那买来的,绝对无误,是汉帝为长生所建。从已经偷出的文物来看,也应该是真的。”
“好,很好。唔-”
男人开心地难以表达,发出了日本特有的啸声。
开心过后,他才说道:“柴田干的好!你立即带上人,到中国去,无论如何要把里面的东西带回来。天皇陛下的命,就看你们的了。”
“嗨!”
不说柴田男再度带人返回中国。
在利国村,孙蕾与武公子却早已开始了搜索,他们还呛上了。
“不管你们在干什么?你们都必须停止,这地下的东西都是国家的!”孙蕾在撞上似乎在搜索什么的武公子后,立即警告道。
然而,武公子会听她的?根本不可能。直接回了一句:“白痴。”
当时孙蕾那个生气,差点儿没打起来。
“老头子,我看让咱儿子出去躲一躲吧!孙蕾这孩子看上去脾气不太好。”
林老汉与林母既不明白孙蕾在找国宝,也不知道武公子寻找的是洞天福地的灵气源。
他们只看到随着一天天的毫无收获,孙蕾的脾气越来越暴躁。
“嗯,儿子再留下,太危险了,得让他走。”林老汉也同意道。
“去哪?”林母问。
“去魔都,他二伯家。”林老汉说。
“也好,这次让他多住几天。”林母点头同意。
老俩口同意了,便给林枫说这事。
老实说,林枫也想出去躲躲了。
孙蕾这么契而不舍的搜索,可把林枫折腾的不轻。
那个鼎,林枫不得不不断换地方,才没有被她发现,否则早充公了。
可是这样闹腾也不是个办法,不断地换地方,弄的熊大都学会敲诈林枫了。搬一次鼎,要给一次好吃的,否则它就不干活。
所以,林枫不仅要尽快把鼎转移出村子,更重要的是,他要给这鼎弄一个“合法”的身份。
而这合法的身份,在村子中可弄不出。
林枫带上大量的河豚、蜂蜜,把家交给徐民,踏上了去魔都的路。
“林枫叔叔,你为什么不和我们坐一起。”
既然林枫要去魔都了,赵雅与陶桃自然不会留下。
当然,陶桃还想留下,与熊大一起玩。这些天熊大背着她过山涉水的,她都玩成一个疯丫头了。赵雅自然不会让她一个人留在这。
她也找过林枫求情。
不过这丫头,人前叫“叔叔”,人后叫“林枫”,林枫能帮这忙,才活见鬼了。
第110章、分开
“叔叔有这么多的东西,当然要跟车了。”
这一次,林枫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带死的去,而是租了一辆水产车。上次的河豚拥有大量的生命能,所以即便是死的,口感也很好,这次不同,其本身便没有多少的生命能,如果再是死的,拉到魔都,只能扔了。
“好的,叔叔。”陶桃乖巧的点头答应,眼珠子一转又道,“叔叔,这车子上还有空位,空着多浪费啊!要不让熊大做吧!”
“哎哟!”
赵雅轻轻地打了她一下,说:“不行。你难道还要带它给小朋友们炫耀吗?”
陶桃先是被看破小心思的傻笑,转过头来,便翻了个白眼,小声道:“我有这么无聊吗?”
“呵呵呵。”现在,轮到林枫呵呵呵了。
林枫离开了利国村,剩下孙蕾与武公子斗法。
不过很可惜,面对强大的修真,孙蕾一开始便被压了一头。
在孙蕾他们拼命寻找文物的时候,田士与武公子却先了他们一步。
“找到了。”田士偷偷对武公子说。
“找到了?你确定?”武公子问道,“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感应到。”
“准确来说,我发现了一个墓。”田士说。
“墓啊!我们又不是朝廷的人,这与我们无关。”武公子说。
田士却说:“如果你知道这是谁的墓,就不会这么说了。”
“谁的?莫非是古代的某位大修士不成?”武公子问道。
“差不多。”田士点了点头。
“好!”这一下武公子来兴趣了。
他们本就是修真,如果是其他的古墓,他也许不会感兴趣,但是修士的墓不同。
身为修士,他的身边总是会有好东西的,即便没有,他们迭的地方也会灵力充沛,即便到了末法时代,也会有剩余。
这绝对可以解释林枫拥有好鱼的原因。
“走,我们去调查一下。”
既然有灵气,武公子当然不愿意放过,立即让田士带他去。
二人立即便出发了。
“我就说,他们有问题吧!”
当武公子与田士一起离开,孙蕾与王大力便出现了,站在武公子他们曾经呆的地方。
“队长,你看我向局里申请监控,多有先见之明。”
为了这批摄像头,孙蕾是花了极大的功夫,才从警局要来的。
这刚用上,便建功了,孙蕾当然要得瑟了。
“这不应该啊!”王大力自言自语道,“他们与日本人可没有任何的关系。”
像走私古董,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除了买卖双方,根本不可能会让第三者知道。这也是为什么孙蕾要监控武公子他们,王大力不同意的原因。
“谁说他们没有关系?”孙蕾说。
“他们有什么关系?”王大力问道,下意识地去想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什么。
孙蕾骄傲的宣称:“他们当然有关系了,他们都是有钱人。”
王大力无奈道:“孙蕾,你不能见个有钱人,便说是坏人。”
孙蕾没有回答,她直接行动起来,跟踪武公子他们的行动方向,追了上去。
“我去除了他们。”武公子说。
只是摄像头,武公子还发现不了,毕竟这时代已经是一个摄像头的时代了,摄像头已经司空见惯。
而孙蕾他们一跟踪,这就不一样了,直接被武公子他们发现了。
“不,甩掉他们就行了。”田士赶紧劝道。
灵气对修士,那就是命,谁敢动他们的命,他们绝对不介意杀人。
在田士的安抚下,孙蕾他们可谓是捡回了一条命。
“哎呀!熊大留下,会很危险的,姓武们可不是好人。”
已经出发去魔都了,陶桃却依然不忘熊大,找个机会便给林枫发短信,希望可以说服他带熊大来。
看到短信,林枫笑了笑,回道:我可是看到了,你威胁武公子,如果熊大出什么事,拿他是问。
“哼!不理你了!”得不到支持,陶桃生起了闷气。
林枫只是笑了笑。
对熊大,林枫自然是有安排的,不仅是熊大,七叔家的狗,以及花室中的蜜蜂,林枫全安排好了。
让它们聚在一起,有什么事互相照应。
蜜蜂、狗、熊大,当它们三方结成互助同盟,林枫相信就算是他,也绝难讨的了好去。
当然,这不可以告诉陶桃,不然她肯定会要求林枫让蜜蜂听她的话。
陶桃的这个要求,林枫根本做不到。他勉强可以让熊大它们听自己的,与人友善,然而蜜蜂,它们的脑容量太小了,它们只拥有几天的记忆力,根本不可能让陶桃带着玩。
“枫,我带陶桃先回去了,给二伯送去河豚,尽早回家。爱你的雅”
这是赵雅发来的短信。
爱过后,林枫立即回道:“好的,老婆大人。在家洗白白,回家的牵手……”
“妈咪,叔叔还没和你牵过手吗?”
没有说服林枫,百无聊赖的陶桃,看到了林枫回的短信道。
“没。”赵雅被女儿看到了短信,吓的直接关了机。
陶桃太小,有些事还不应该让她知道。呃-即便她长大了,有些事也不能让她知道。这是男女之间的小秘密。
“妈咪,这可不行。你要赶紧行动,为陶桃赢个爸爸回来……”
妈咪的终身大事,立即让她忘记了熊大,转移了过来。
进入魔都外环,林枫便与赵雅她们分开了,一个要去二伯的饭馆,一个要回家送女儿去幼儿园。
“二伯,二伯。”到了饭店,林枫找到二伯便问,“二伯,鱼池准备好了吗?”
“好了,好了,你看。”
二伯带林枫进后屋,整整三间屋,全都改造的有如老澡台一样,宽大的水泥池,还散发着未干的水泥味道。
“二伯,这池子恐怕不够。”林枫皱眉道。
三间屋的占地面积,在魔都这儿确实不算小了,然而与林枫带来的河豚一起,这儿可就装不下了。
买来时只是二三斤一条的河豚,得了生命能,直接长成五斤、九斤,这一下子便长了两倍。柴田买走一部分,还剩一大半呢。
第111章、转手
“呀!枫子,这一次你带这么多的河豚?”
见到水产车上装的满当当的河豚,林二伯知道自己这是装不下了。
“你等一下,我立即打电话,找二伯的朋友接货。”
说完,林二伯便打起了电话。
大约半个钟头,一个挺着啤酒肚的男人便出现了。
“老林,有什么事,叫我叫的这么急?又缺货了?”
刚一下车,便嚷嚷开了。
“不是缺货,是好东西,好东西来的。”林二伯开心地上前,挽着他的手,直奔后院而去。
“好东西?好东西你会想着我。就说你上次的河豚,我说分我两条,你倒好,是一条都不给啊!”来人忍不住地埋怨。
“你这人,小气劲儿!”林二伯说。
“你不小气,那你给我啊!”
“给给给。”
“真的给?”来人愣了一下。
“那还有假?你看。”林二伯带他去看已经卸到池子中的河豚。
“嘶-你哪来这么多的河豚?”看到池子中满满地全是河豚,正生灵活现地拍打着水面,来人也是惊了。
“好!好货!”
看到生命力这么旺盛,这么肥美的河豚,来人连连叫好。
“那是当然,不是好货,我能叫你友哥来吗?”林二伯得意地宝称。
“好!说吧!多少钱一斤,这么些河豚我都要了。”友哥财大气粗道。
“友哥,这可不成,你总等给我留些吧!”林二伯不愿意道。
“你?你要它干什么,你又没有厨子。”友哥说。
“谁说没有。我大侄子林枫,是练的一手好河豚厨艺,就是日本人也叫好。”林二伯拉过林枫道,“枫子,叫友叔。”
“友叔。”林枫道。
“原来是你小子!好,好!”友哥夸赞道,“能让日本人叫好,你了不得。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干,一个月三万。”
“友哥,我这侄子可有自己的买卖,我都没戏,你就别想了。”林二伯说完,便介绍道,“枫子,这位大友哥可是魔都五星级大酒店的购物经理。”
“五星级,真了不起!”林枫赞叹道。
“见笑,见笑,我就一买菜的。比不上你二伯,《和平饭店》的大老板。”友哥夸赞林二伯道。
“哪儿啊!我这和平饭店那儿能与您比啊!我这儿就一山寨。”林二伯说。
“别说山寨。说山寨,它就没一个真的。”友哥说完,又道,“咱们还是说你河豚吧!你可以给我多少?”
“友叔能要多少?”林枫问。
“看你这鱼这么有活力,味道肯定很好。我全想要。”友哥说。
“好!友哥大气!”林二伯翘了下大拇指,说,“既然友哥这么大气,我也不多要,给我留十条,成不?”
“你!你啊你呀!”友哥笑了。
这一趟可谓是皆大欢喜。
“你们谈,我接个电话。”收到手机震动,林二伯去了一边。
“小伙子,开价吧!”友哥道。
“一百五。”林枫说。
“这太贵了。河豚哪儿有那么贵的。一尾河豚才五六十,超市中。”
“友叔,五六十的河豚是什么样,您也知道。我这可是野生的,而且你看看这个儿。”说着,林枫抓出一条大的,差不多有九斤左右。
“我也注意到了。小伙子,你这河豚是不是大了点儿。”友哥说。
“友叔,我这河豚绝对是野生的上等货。日本的川口进出口株式会社刚买过,一百五十元斤。”林枫说。
“这个,我得检一下,如果是真的,我全要了,就一百五。”友哥说。
“好的,这是当然。”林枫同意了。
友哥打电话找人帮忙检测河豚,随着一尾尾的河豚获得了上等的评价,友哥的脸都笑开了花。
作为五星级酒店,不怕东西卖的贵,就怕没有好东西。
这帮食材上,九斤的河豚,见过么?在五斤称王的时代,九斤都可以称妖精了。一份河豚收您一万,您还别嫌贵,卖的就是这么个稀罕货。
“小伙子,咱们这生意也做成了,要不咱庆祝庆祝,也弄两尾尝尝?”友哥建议道。
这好的食材,友哥是见过不少,但是真的弄一份过万的河豚尝尝,他是绝对不舍得的。
“行,我来下厨。”林枫挑了两尾,进了厨房。
“好,好!赶紧的,尝尝你的手艺。”友哥开心地催促林枫道。
他做这采购经理,估计最开心的便是这时候了。
林枫收拾河豚就是利落,不大会儿功夫,河豚便片成雪白的肉片,上桌了。
“好!我相信老林说的了。我那的厨子,收拾个河豚最快也要半小时,大侄子这十分钟收拾了俩。”
友哥夸赞着,动起了筷子。
一片河豚入口……那根本就停不下来。
香,甜,还有一股特殊的爽口。
眨眼功夫,友哥一人便干掉了大半。
“哈!太好吃了!可惜的是我怎么也吃不下了。”抱着他自己大了一圈的啤酒肚,友哥只剩下哼哼了。
肚子实在是装不下了,友哥叭叽的嘴巴,回味着口中的香甜。
“大侄子,以后还有这样的好货,一定要通知我,我全要了。”
如果只是质检,打消了友哥对这些河豚品质的忧虑的话,那么当他亲自品尝了味道后,他是真的放心下来了。
食材的好不好,是可以通过后期加工改变。而林枫给他准备的河豚片,让他亲身感受到了什么叫食材的好味。
直接吃,都有这么好的味道,就更不用说再加工了。日本人也许喜欢吃生的,中国人还是更喜欢熟的,有口味的。
这样的食材一到手,他都已经可以想象自己会受到总部的夸赞与奖励了。
“友叔,您也知道这样的野生河豚不是那么好捉的,具体什么时候有货,还真保不齐。”林枫说道。
卖鱼什么的,并不是大头,真正的大头还要看武公子。
当然了,林枫也不想把人坑的太厉害,至少你得停一停,不能你刚把水库卖给人家,那水库便不出灵气了,而你自己的水塘又呼呼地直冒灵气。
这也太扎眼了,或者说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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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买车
可不是“缺德”吗?
地在你手里,什么都好。转手一变,什么都没了。
这当然是坑人,当然是缺德。
如果过一段时间,你又发现了块好地。这没什么说的,别人也不会想太多。
然而,人家那边地才刚到手,瞎了不说,你这边马上又喷灵气了。
武公子也绝对会“喷”,“喷血”!
“这倒是,这样好吃的鱼儿真要多了,也说不过去。”
友哥微微沉思道:“这样吧,你每天能够给我提供多少鱼?”
“友哥不要急,先卖看看。这一次,我可是拉来了一吨。看看卖的好,咱们再说其他。”林枫没有保证什么,而是推托道。
这一批的河豚,是林枫特地拉来给二伯的,是二伯转了出去,他才没有说什么。老实说,他并不想在河豚上吊死。特别是最近,林枫更没有可能大量出货。
“好,听大侄子的。不过大侄子,我跟你说,你这河豚绝了。难怪小日本会买。小鬼子真是猴精猴精的,咱们国内有什么好东西,他们的鼻子比狗都灵。”
友哥与林枫聊了起来,大侃特侃,间或故意往日本人身上扯。是人都看的出他在打什么主意。
很明显,友哥怀疑林枫更愿意与日本人做生意,所以才这么推托。只是他又怎么知道,林枫的情况并不适合一般的商业行为。
一直到河豚装车运走,林枫都没有答应他。
“二伯,发生什么事了。你从刚才就一句话不说。”
林枫一边与友哥聊着河豚,说着日本人,一边却依然注意着自己二伯。
他发现,自打他二伯接了那通电话后,其神色一直都不好。
现在外人走了,林枫终于可以问了。
“也没什么事?唉!”自己说没什么,但是他的那张脸就更苦了。
“二伯,咱们可是自己人,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林枫说。
“不是这样。是这事还没有落实,等我问清了,咱们再说。”林二伯道。
“好!二伯,既然是这样,有什么难处,你一定要告诉我。咱们一起想办法。”林枫说。
“当然,当然。”林二伯连连点头。
林枫想了一下,说:“二伯,我的东西先放你这儿,回头我再来取。”
“好,好。”有着心事的林二伯,已经顾不上好奇林枫木箱子中有什么了。
在木箱子中装的便是神农鼎,是林枫借着拉鱼的机会,一起带出来的。
这东西可是个定时大炸弹,如果不带出来,谁知道什么时候便炸了。
而且这个鼎看上去不算大,但是也有一人高了。以林枫现在的力气,是可以抱起它,不过他却不可能抱着它到处跑。
“看来,是应该买辆车了。”走出二伯的店,林枫自言自语道。
现在,林枫少说也是个好几百万的富翁了,如果他想,随时都可以迈入千万的行列。
以前林枫自己一个人还不觉得,现在要带着个鼎到处跑,没有车子,实在是不方便的厉害。
林枫本想让二伯帮他挑选一下车子,不过看他现在的样子,显然没有这个心情。
一个人到了大街上,随便打听了一个4s店,林枫便出发了。
他买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好拉东西,所以他并没有挑选一些高档店,反倒是中低档更符合他的选择。
不过魔都就是魔都,即便是主打中低档的车子,其店面装修的也一点儿也不比高档店差。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店子才更亲民,也不会发生打脸的狗血剧情。毕竟这店本身做的就是中低档,你就是一身的地摊货,营业员也会对你笑脸相迎。
来买中低档车子的人,其经济能力根本支撑不起他们在衣服上的花费,毕竟一身几十万豪服的人,也不会来这样的店买车不是?
呃-这似乎也不全对,因为今天林枫就来了。
林枫一进来,服务员们便注意到他了。
那一身手工缝制的衣服,一看便高大上。
唯一让服务台的小姐们犯嘀咕的,也就是林枫衣服上没有牌子。
“呀!他那是什么牌子的衣服,看上去好高档呀!”一个虎牙姑娘说。
“就是,真奇怪!怎么会没牌子。”
姑娘们在这工作久了,也不是没见过好衣服。
不过拥有一件好衣服,却来这儿买车的人,每一个都不会拆掉衣服上的铭牌。
说的更直白一点儿,他们就是亮牌子才来的。如果没了牌子,谁会知道他们一件衣服,几千上万。
毕竟某些衣服,除了牌子响亮一点外,外人还真的很难分辨出地摊货,还是牌子货。
不,以我大天朝的山寨能力,即便是内行人也可能走眼。
比如某知名服装界达人,便在中国买过他自己公司的山寨产品,他愣是没看出来,还很恼怒自己公司的中国区经理为什么把产品卖这么低。
然而,林枫的衣服却不同,它属于那种一看便是高档货。
面对这样的高档货杨菊立即迎了上来,笑容可掬道:“先生,买车。”
林枫看了她一眼,这是一个打扮时髦的女郎,不过林枫却没有看她第二眼。只“嗯”了一声。
他是来买车的,又不是泡妞。再说杨菊打扮的虽然时髦,但是在林枫眼中,她却是满脸满身的化学毒气,这显然无法吸引林枫聊天的兴致。
“先生想买什么车?”杨菊热情问道。
“我-先随便看看。”林枫愣了一下。
林枫是打算买车的,但是他却没有想好买辆什么样的车。
杨菊没有不耐烦,而是一辆辆地为林枫介绍着他们店中的好车,全是中档车,几十万一辆,低档的一辆也没有。
所有车子全都介绍了一遍,杨菊便与林枫攀谈了起来。“先生这衣服很面生,手工缝制的?”
“嗯。”林枫点头。
“这面料真好,哪儿产的?”杨菊一边问道,一边偷偷用手机扫描了一下。
“我也不清楚。”一心选车子的林枫,没有在意她的小动作,随口说道。
而这时候,杨菊却已经发出了询问的短信,并很快收到了回复:“这应该是欧洲那边的面料,不过关键不是面料,是针角……”
第113章、买两辆
“看到上面的‘l’了吗?那是着名马兰大设计师……”
看到这里就足够了,知道他有钱就行了。
干她们这一行,考究的就是个眼力劲。有钱人带到低档车区,没钱的带到中档区,对做成生意,都没有任何的帮忙,相反,副作用还不少。
这就要求她们有一双敏锐的眼睛。没有敏锐的眼睛,就需要认识一个识货的朋友,否则你是干不长久的。
“先生,你看我们这款车,店里什么都给办好,才要七十万。”杨菊的介绍更是热情了。什么25万,30万的车,她提都不提了。
“什么都办好?驾驶证呢?”林枫问道。
“这个,魔都的驾驶证……”杨菊有些为难,魔都这些年的驾驶证可不好办。
“不必是魔都,哪儿都行。”林枫直接道。
“那就没有问题,保证可以。”杨菊笑道。
眼看着一笔七十万的买卖要卖出去了,她起码可以提几万,她当然开心了。
然而这时候。“林枫?林枫!果然是你!”
一个大熟人快步走了过来。
“秦齐。”林枫回头,看到了一位没想到的人。
“你什么在这?”林枫问道。
“这是我的店,我当然在这。”
秦齐除了在做明星梦外,他同时还是这家店的老板之一。他向林枫介绍自己身边的年轻人道:“林枫,这位是我的合作伙伴。”
“你好,我是这家店的经理桑昆。”在秦齐身边,是一位身着西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你好。”林枫说。
双方打完招呼,桑昆对秦齐说:“秦哥,真的不行。您再这么抽掉资金下去,这家店可就干不下去了。”
“三十万,就三十万。有了这三十万,你秦哥我便是男主角了,到时候我一出名,这店我免费代言。到那时候,咱们可就发大财了。”秦齐忽悠道。
在他的介绍下,未来是光明的,是可以预见的。什么影帝、国际巨星,全都在等待着他一样。
换一个人绝对会被忽悠瘸了,然而桑昆已经不只让忽悠一次了。“不行!秦哥,你若再这样,这买卖就真干不下去了。”
“你,你这人真没劲。”
秦齐可不敢惹急他,自从他偷卖了自己老爸的座车,他就只剩下这么一家店了。明星路还没有成功,再没这家店,他就要喝西北风了。
秦齐见实在从自己这合作伙伴掏不出钱来,他眼珠子一转。“林枫,你这是发大财了。”
秦齐看着林枫看中的车子,大呼小叫道:“哇呜-七十万的好车,林枫你这是真的发大财了!部长级了都。”
有这么比的吗?
是,部长是有坐几十万轿车的,但是人家那是只坐几十万轿车吗?
“没有。”林枫直接拒绝道。
他不用开口,林枫便知道他想干什么。
“林枫,不多,才三百万。有了三百万,我就是男主角了。”秦齐再顾不上夸车,赶紧道。
“咦?你刚才不是说三十万吗?怎么一转身便涨了十倍。”林枫说。
售车小车杨菊一听,心想:我这还是小瞧了人。这竟然是位三百万都借的出的主。我应该安排他看九十九万的车。
不说杨菊打的小算盘,秦齐听林枫报出他先前说的钱数,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这么灵的耳朵。我都说那么小声了,他也听到?”
林枫笑了笑,不再理他。不要说他们不过相距十米,以林枫现在的耳力,百米之内,一只蚊子叫,他都听的一清二楚,除非他自己不愿意听。
“林枫,林哥,你听我说呀!”秦齐见林枫不理他,赶紧解释说,“这三十万的男主角与三百万的男主角可不一样。”
“这有什么不一样的?”林枫好奇道,“不都是男主角吗?”
秦齐说:“三十万的,拍的是九十九个男的与一只鬼,我是男主角之一。三百万的是九十九个女仔与一只鬼,我是那只男鬼。”
林枫听了,上下打量下他,直接转身了。
“哎哎哎,你怎么又不理人了。”秦齐见林枫转身,只能自己跑他前面去。
“没钱,不转身干什么。”林枫更加明白的拒绝道。
就秦齐找的这两部戏,先不说戏名,就这内容绝对没事。
先说三十万,九十九个男主角的那部。九十九个男的,那还是男主角吗?反正林枫是不相信他可以成为“男主角”的。
再说三百万那部,就算是他成了唯一的男主角-“鬼”,但是别忘了,这儿是天朝。在天朝演鬼片,还想成为影帝,不被骂就不错了。
你以为你是聂小倩啊!就算是聂小倩,人家也是女鬼,不是男鬼,好吧。
“别别别。林哥,你这都买的起七十万的车了。要不你买辆四十万的?”秦齐建议道。
杨菊都呆了,心想:这是什么老板啊!还有让客人在自己店少花钱的?
如果不是知道秦齐是自己的老板之一,她非破口大骂不可。
林枫却说:“谁说我要买七十万的,我看上的是这辆七万的皮卡。”
说着林枫用手一指旁边那辆淡红色的皮卡。
前面是可以坐三个人的车头,后面是敞开的车厢。
这是林枫一开始看中的车子,又能载人,又能运货,很合适。
他本想买两辆,一满皮卡用来运货,一辆自己开。现在是不可能了,因为被秦齐这讨债鬼盯上了。
“桑经理,这也能办驾证吧!”林枫说。
“可以,当然可以。”桑昆没有拒绝,他甚至没有丝毫的不高兴,反而露出林枫买车的笑容。
倒是杨菊,那张脸都快哭了,撮在一起,难看的能吓死人。
本来是几万块的提成,一转身,成了几百。她要是不心痛,都有鬼了。
看他们这样,林枫又有点儿不忍心,心想:资我是不投的,车子还是在他这买吧!反正都要买的,买生不如买熟。
这样想着,林枫小声对杨菊说:“小姐,这辆我也要了。”
“啊!”杨菊大惊。
“嘘,小声点,不要让他听到。”林枫立即阻止她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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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拿鼎
林枫的阻止,她立即明白的点点头。
林枫不仅买车了,还一买两辆,她都快乐疯了。现在再看秦齐,她已经不再那么气了,反倒是觉得有点儿可爱。
林枫让她刷卡,办手续,甚至直接先开走皮卡。她都办的妥妥的,秦齐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林枫买了两辆车。
“喂!老桑,你这请的人,是不是这儿有问题?”
看杨菊先苦后笑,还老冲着自己笑,弄的秦齐毛骨悚然的,忍不住地指指自己的脑袋,向桑昆打听杨菊那儿有没有病。
“你也知道你那儿有病啊!有病得治。”桑昆看看他说。
“对,有病……你说谁呢?”秦齐反应过来。
不过他却没有与桑昆计较的时间,因为林枫已经坐上了皮卡,他再不上车,就没机会了。
“下回再找你算账。”留下场面话,他立即上了车。
另一边,桑昆安慰杨菊道:“算了,不要生气。他是有点不靠谱,不过他有时也会带人来买车的。这次不成,下次喽!”
“咯咯,经理,你看。”杨菊不仅没有一点儿灰心丧气,反而拿出单子给桑昆看。
“我看什么?”
桑昆一开始还不在意,接过单子一看,傻了。
全额付款喂!两辆都是!
“这,这……”
买车的人很多,但是全额当场支付的却不多。
这使得他们的资金压力很大。
林枫的这泡生意,他已经有了被秦齐搅和黄了的心理准备。然而实际上却不仅没有黄了,相反,还多成了一泡。
更重要的是,他事先根本都没有想到。
“经理,这可是位豪客啊!”杨菊说。
桑昆点头。现在天朝人有钱,不过有钱归有钱,现在的天朝人已经学会分期付款了。像林枫这样一次付清的,当然是豪客。
“经理,这么好的顾客,咱们是不是得抓住?”杨菊又说。
桑昆又点了点头。
“经理,人没有别的要求,只是想上个魔都车牌,你看……”
这是杨菊替林枫提的条件,她打算给林枫个惊喜,从而拉住林枫这个豪客。
“好!我会帮他上魔都牌的。”
桑昆只想了一下,便下了决定。
不仅认识秦齐,还这么有钱,桑昆也愿意与林枫交个好。
“你怎么不开车?”
上了林枫的车,却发现林枫不开了,秦齐问道。
“我没有驾证。”林枫说。
是他不想开吗?不,他想。
但是面对门外面的交警,林枫一下子想起来,自己没驾证的事了。
一个连人都杀过的人,却偏偏怕一个交警,说出去都没人信。不过这估计也是每一个没证驾驶司机的通病了。
“没有驾证,那你还买车?”秦齐问道。
“正因为没驾证,我才买的车。”林枫说。
秦齐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会儿,秦齐惊道:“你没驾证,让老桑帮你办驾证?”
“你来开。”林枫让开了驾驶座。
秦齐被林枫的想法惊到了,浑浑噩噩地坐在了驾驶座,发动了车子。
“这驾证还可以这样来吗?”秦齐问道。
“好好开车,前面有交警。”林枫说。
外面的交警看了他们一眼,却没有过来。
“你这是去哪儿?”秦齐又问。
“去我二伯的《和平饭店》。”林枫说。
“什么?《和平饭店》是你二伯的?”秦齐大惊。
“去了你就知道了。”林枫笑道。
魔都南京东路口的两幢大楼都称为和平饭店。和平饭店北楼建于1929年,原名华懋饭店,属芝加哥学派哥特式建筑,楼高77米,共十二层。饭店位于魔都的南京东路和外滩的交叉口。1929年,犹太商人victorsassoon构思并创建了名为“华懋饭店(cathayhotel)”的酒店,这就是后来的和平饭店。
当时由芝加哥学派哥特式设计风格的建筑师palmer&turner设计,以一个海拔77米的绿色铜护套屋顶为最大特色。外墙采用花岗岩石块砌成,由旋转厅门而入,大堂地面用乳白色意大利大理石铺成,顶端古铜镂花吊灯,豪华典雅,有“远东第一楼”的美誉。
和平饭店南楼,原为汇中饭店,正门设在南京东路23号,靠外滩的19号属边门。1908年建成,文艺复兴建筑风格。
这些都不重要,对秦齐重要的是,2005年和平饭店的营业额就达到1.88亿元。
这可是一家饭店喂,一家啊!
“好咧!您坐好了!”
秦齐喜出望外。他相信林枫有这么一个有钱的二伯,肯定是愿意投资影视艺术的。
有这么个大款在,什么林枫,他已经不稀罕了。
“你确定这条路没错?”
为了获得投资,秦齐一路上非常听林枫的,他说怎么开,就怎么开,一点儿错也没有,但是秦齐却怎么看,这儿也不像是《和平饭店》。
秦齐还记得,2010年7月28日,历经三年修缮,耗资5亿港元,已有百年历史的魔都滩标志性建筑、曾有“远东第一楼”之称的和平饭店正式恢复营业。翻新后的饭店虽然中文名称保留了“和平饭店”,但英文名称却更改为“fairmontpeacehotel”(费尔蒙和平饭店)。
可到了地方,秦齐却没有看到一点儿豪华的样子。
“没错,你看和平饭店,没错。”林枫指着招牌道。
秦齐抬头一看,可不,上面确实写着《和平饭店》。
“你这也算《和平饭店》?”秦齐也是醉了。
“怎么不是,朝廷正规执照的《和平饭店》。”林枫带他进去,一指正面大厅的营业执照道。
看着这写有《和平饭店》的营业执照,秦齐是醉的更加厉害,他问道:“你确定这是真的?”
“不信,你可以打电话问问。”林枫说。
“问就问,你还以为我不敢怎么的。”秦齐不给林枫面子,他拿出手机便打。
反正他今天已经没面子了,有没有礼貌,丢不丢脸,他已经顾不上了。
林枫没有管他,林枫还忙着呢,他需要把神农鼎搬到车上,然后找人鉴定,开证明呢?
再说,二伯那营业证,林枫当年看过周大神的《和平饭店》,便打去问过了,那证是真的。
第115章、又撞车
在把神农鼎搬上车之前,林枫用手机先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才重新封装带出来。
经过大厅,便见秦齐傻了一样地对林枫说:“高!我是明白你买车带驾证是从哪来的灵感了,敢情这还是你们家的优良传统啊!”
“客气,客气。”林枫正与秦齐笑谈着。
“砰”的一声,外面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所有向外看去,一辆红色的跑车直直撞向林枫刚买的皮卡。
林枫赶紧出去,却发现皮卡已经没救了,整个车头都凹进去一块。
刚买的车,这就报废了,放谁身上,谁也不会开心。
这时候开车的人走了下来,又是一个熟人招商局的金华。
只见他有条不紊道:“林枫,这是你买的车?你说你好歹也是个大老板了,怎么能买这么次的车。不过你放心,我的车有保险,会赔你的。”
“啧啧啧,怎么买了这么个垃圾车。”从车上下来的女郎,对着林枫的车啧啧出声,全是不屑。
爽啊!金华只觉自己爽暴了。他早想撞辆车看看了,这是林枫的车,他就更要撞了。
上一次他可没忘记林枫让他失了面子。
“你怎么说话呢?”秦齐站出来生气道。
“哟,秦公子,我说了,这车我会照赔的。”
金华经历上次的挫败,他是调查过林枫的,这一调查他发现,原来林枫还与秦家的败家子是好朋友。
秦齐在系统中的名声可不好,再加上秦齐的老爹又不是魔都的官。金华一点儿也不怕他,甚至还有点儿瞧不起的意思。
这样一来,便简单了。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林枫与秦齐是好朋友,显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于是乎,在金华的脑补中,他自己的身份一下子高大上起来,他已经不再仅仅是孙蕾的追求者,还是她的解救者。
为了逆袭,这不他还弄来辆好车,加装的保险杠非常给力,撞凹了皮卡一大块,也只不过是保险杠弯曲一点,车子一点儿事也没有。
当然了,这也就是林枫开的是皮卡,七万的皮卡,如果换个七百万的,你让他再试试?他就是有保险,他也不一定敢撞了。
没有人喜欢以“钱”视人,然而这世界偏偏任哪儿都离不开钱。
人类的社会永远是这么矛盾。
“你!”秦齐对金华的态度,分外不满。
“算了。”林枫拦下了他,说,“是我考虑不周了。看来买车还应该把质量,坚固度考虑进去。”
“是呀!林枫,你在魔都买这么差的车,你这不是丢我姑、姑父的脸吗?”
女郎就是胡苗苗,对林枫自己这个曾经的相亲对象,她可一点儿也不喜欢,自然不会介意踩上几脚。
不过对胡苗苗,林枫理都没理,反倒是秦齐看不过去。
“喂,老桑,我问你,咱们有没有什么坚固的好车?”
秦齐很生气,直接给桑昆打了电话。
“有是有,美军的军用悍马。秦哥,你要干吗?你可不要乱来啊!”
说出自己有好车,桑昆便后悔了。
秦齐是个什么人?他可是为了拍戏,连自己老爹的车都敢偷了卖的狠人。如果他知道自己这有好车,万一他发狠偷了怎么办?
桑昆立即警告秦齐。
林枫接过电话道:“桑哥,那车我要了。把我的车换成那车。”
“你要那车?”桑昆呆了一下。
他还正想着怎么把林枫发展成他的长期客户,没想到这转身的功夫,人家就要买二、三百万的车了。
幸福来的太快,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桑昆,那车你马上派人送来。有个小崽子撞烂了咱刚卖出去的车,还大言不惭,说咱们的车质量不好。”秦齐拿过电话,继续说。
“什么?你等着,我马上就到。”桑昆急急道。
别的他可以忍,说他车质量不好,他绝对不能忍,这不是砸他饭碗吗?
“放心吧!好车马上就送到,妥妥的。”
秦齐与桑昆是合作伙伴,他当然知道自己合作伙伴的弱点。所以,他挂上电话后,显得非常有自信。
“你,你们要干什么?”
听到秦齐打的电话,金华慌了。
身为朝廷魔都的人,他当然可以看不起其他地方的人,哪怕他有个当大官的爹,也是一样。
然而,看不起归看不起,当这些官家的二代玩主们,一旦与他较了真,他可就慌了。
秦齐的体积量摆在那儿了,而他呢,只不过是小小的公务员,是真心撞不过啊!
“干什么?不干什么。只是把我们的车叫来,撞一下你的破车。放心,我们也有保险的。”秦齐说着,露出残忍的微笑,四颗露出的白牙全是宝剑式的寒芒。
“不要啊!”
金华慌了,他这车买的可不容易啊!
为了买车,他连房子都抵押给了银行。
他算的很清楚,只要他把孙蕾追到手,那么房贷与车贷,就都不用愁了。娶个老婆少奋斗三十年,这可不是说说的,而根本就是他的计划。
然而一旦他没了这车,一切就都完了。
没了车,他就很难把孙蕾追到手。
而追女友一旦慢上一步,后面就会层层慢下去。
更重要的是,金华根本没有时间慢,因为一旦慢了,房贷、车贷都会要命似的一起涌过来。
这一切的起点,便是这么辆车了,这车就是他的死穴。
看到刚才还趾高气扬的金华,倾刻间,便有如一只臭死狗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倒把林枫与秦齐都吓了一跳。
林枫与秦齐互相看了看,一点儿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吱-
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两位美女,一位是孙蕾,另一位圆脸姑娘是她的同事。
看到她们到来,金华立即有如京剧变脸一样,鼻涕眼泪全都收了起来。并瞬间恢复了一个成功人士,只是双眼的红肿,一时间还没办法遮掩。
“林枫,这儿发生什么事了?”
下了车,孙蕾没有管金华,而是直奔林枫而来,先关心他有没有事。
第116章、太怂
“没事,车子停在门外,被他撞了。”林枫指了下金华道。
“你没事吧?”孙蕾立即检查林枫道,“要不要到医院看看?”
“我没事,刚才撞车时,我在店里。”林枫摇摇头道。
“哦!那他这是?”这时候,孙蕾才顾的上金华。
这便是孙蕾,她就是这么个人,做事“专注”,一个完了,才会注意到另一个。
“喂,林枫这位姑娘是?”秦齐小声问林枫道。
孙蕾的个性非常容易被人误会。
“怎么这么向着你,该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孙蕾的表现,让秦齐忍不住地向那方面去想。
“别闹,我已经结婚了。”
林枫这么一说,秦齐似乎惊了。
林枫没有对他多解释什么,随便他惊着。
另一边,孙蕾在得知林枫没事后,却很惊讶金华的样子,因为他怎么看,都像是哭过的样子。
无论是曾经的演员身份,还是现在的警察,她都有这样的眼力。
那个圆脸女警在与金华说着什么,孙蕾也走了过去。
今天虽说是圆脸女警请客,但是金华她也认识不是。关心过林枫,她总要过去的。
不大会儿功夫,一辆美军越野车出现在了和平饭店外面。看到那宽大的车身,金华当场便软了。
“孙蕾,帮帮忙,让你朋友不要撞我的车,我赔,我赔还不行吗?”
金华已经没什么可炫耀的了,他只能去求孙蕾。因为他知道孙蕾与林枫是好朋友,他实在是不能让这车被撞,一旦撞了,他就真的完了。
“什么?他们要撞你的车,无法无天了还。”圆脸女警生气道。
她直接转身面向林枫,伸手便掏出了自己的警证,一亮道:“我是警察,你们哪个要撞车?”
身为一名警察,她就有这样的底气,再凶残的罪犯,也绝对不敢在警察面前行凶。
然而,秦齐却一把接过她的警证,看了一下,说:“哟!你一个民警,竟然还管起了交警的工作。”
警察,大家都叫警察,但是警察也有着自己的分工,交警是交警的工作,其他警种也有自己的工作范围,一般是没有跨行的,特别是民警与交警之间。
“哟!知道的还很清楚,看来是常客啊!”圆脸女警对林枫他们的感觉本就不好,现在她更是直接把秦齐当成了常进常出的劳教人员了。
“你说什么呢?”
这一说,秦齐可就不高兴了。他老爹那边就不说了,单说他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未来的大明星。劳改人员?这不是骂人吗?
“秦齐,算了,人一小姑娘,你和人家较什么真啊!”林枫拦下了他。
“好,林枫,我给你面子。要不是你的面子,我非撞了他的车,让他也尝尝赔偿的滋味。”
秦齐不断在林枫耳边说着“看你面子”,真的是很让人郁闷,简直是唯恐不知道他卖了林枫一个天大的人情似的。
“谢谢,谢谢!”金华说。
“咦?你小子倒是会顺竿爬。”
秦齐刚才得意卖了林枫一个人情,离投资更近一步了,转头金华顺竿爬,腻歪了秦齐一把。
“来来来,听乔乔说你最近心情不好,这家的河豚很是地道。”
一解决了撞车,金华立即便围着孙蕾转了起来,毕竟孙蕾才是他的主要目标。只要拿下孙蕾,他的人生便光彩起来,什么秦齐、林枫,到时候又算的了什么。
而每早一分钟追到孙蕾,他的高富帅人生,便早一天到来。当然要争分夺秒了。
金华的表现,真的是让人又多理解了一把人。
“乔乔!”
对自己这同事加室友,孙蕾不满道。
做事专注的孙蕾,不仅做事专注,她也非常讨厌有人讨论自己的工作,打扰她的专注,哪怕是室友也不例外。
“蕾蕾,我可什么都没说。我只是说你这几天心情不好,老是念叨河豚。”
身为室友,元乔当然知道孙蕾的忌讳,她也很好的遵守着。所以孙蕾一说,她便立即表明自己的无辜。
“人金华偶然听说了这事,这才邀请咱们吃河豚。”
确实是偶然。
孙蕾被上级从利国村叫回来,是偶然。元乔去招商局也是偶然。她在与人谈论河豚,金华听到更是偶然。
“蕾蕾,我告诉你。这家店的河豚可是真正的纯天然野生河豚,就是日本人都是夸赞不已,必来之地。”元乔对着孙蕾夸赞着这家饭店。
“你怎么知道的?”
孙蕾怀疑是自己说的,但是她知道自己从不与人说起她任何工作的事。
一个是习惯,一个是她工作性质也不适合对人说。
别的不说,如果警察系统都知道她是卧底,那她还可能接近目标吗?
所以对自己身边的事,她也很警惕。
元乔说:“当然是金华哥说的了。我悄悄告诉你,金华哥与捕鱼的可是铁哥们。不然,他也不认识野生与养殖的。”
元乔的解释让孙蕾松口气之余,看着林枫,吃吃的笑了。
别人不知道这鱼是谁的,但是孙蕾可知道。
从日本人到这吃河豚,到她牵线搭桥,到去买。孙蕾可谓全程参与。
“喂!铁哥们,要不要一起?”孙蕾故意问林枫。
“不,不必了。”林枫摸摸鼻子,把木箱装上车,尴尬地走了。
“咦?又不是我吹牛,我尴尬个什么?”
上了车,林枫忍不住自言自语。
“昆哥,麻烦你了。”
桑昆亲自开车来,虽然没有玩上撞车,他的到来,林枫还是感谢他道。
“没事,应该的。说咱的车质量不好,就该削他。”
店里面的桑昆与车上的桑昆绝对不一样,想不到那么彬彬有礼的一个人,还有这样一面。
“对了,咱们接下来去哪?”桑昆问道。
“不麻烦吗?”林枫问。
“没事,我今天正好想开车。这几百万的好车,就是我也难得开几次。”桑昆说。
“那好,咱们去古董文物街。”林枫见他要开车,没有客气道。
车子向外开出,扬起淡淡的尘土,自始自终,林枫没有与胡苗苗说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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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找人鉴定
军车,几百万的军车,当那车一到,胡苗苗便傻了眼。
在天朝开军车,可不是什么都可以的。
而这车不仅开来了,还有车牌。
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胡苗苗不由地有点儿后悔起来。
为了不让后悔袭上心头,她不得不催眠自己道:“没事,再怎么说他也是个乡下人,在魔都就是买房子,也不容易的很。哪儿像金华,朝廷的人,有住房公积金,到哪儿,总是个官儿。”
当然,这只是她的自我安慰,谁好谁差,她自己心中有杆秤。如果金华真的让她说的那样,她也就不会一直不开口,有如隐形人一样了。
自从天朝经济复苏以来,天朝各地的古董店、古董街,也便有如雨后春笋一样,一夜之间纷纷复苏了。
林枫没有逛过古董街,甚至他都没有玩过古董。如果非要说是与古董有关的东西,也就是林枫上学那会儿,有一年,分币突然热了起来。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收某某年分币的小贩。
那也是林枫最接近古董的一次。
除此之外,他与古董便是两个平行线,再没什么交集了。
不过,那是过去。现在林枫发现他与古董已经有了交集,至少这神农鼎便是。
“你到底要买什么?”秦齐好奇道。
到了地方,林枫不下车,就这么坐在车上看。这能看个什么古董。
“我先看看。”林枫说。
“你这能看个什么。”秦齐抱怨一下,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该不是要捡漏吧?”
林枫笑了。
“我猜对了?”
林枫摸摸鼻子,他确实在捡漏,不过他捡的不是古董的漏,而是法器。
既然唐朝时还有地师,那么他留下的东西,绝对是林枫需要的。
“你拉倒吧!你个学天文物理的,还想捡漏?”
“要说古董市场。不是说什么样子的情况下都是有捡漏这个传说的,不然捡漏就不是传说了。”
桑昆也劝道:“是啊!林兄弟,这魔都虽然繁华,但是却没有多么悠久的历史。说这儿是古董文化街,其实多是急悠外人的。魔都人太精明了,有什么古董他们早拍卖了,哪儿会在这。”
“就是。枫子,如果你想,下回我带你去金陵,北边,那些文化古城,不要说捡漏,掏古宅子都成。”秦齐说。
“掏古宅子?”
“你看你,这都不知道。”秦齐说,“这掏古宅子才有好东西。多少年下来的古宅,祖上的珍藏,可以说是里面的东西,就没有一件不是古董的。”
说着这话,秦齐显然也是个二把刀。现在的老宅子可不是都是古董,甚至有不少老宅子就没有古董,都是工艺品,骗的就是秦齐这样的二把刀。
林枫感应了一下,在这儿他没有感应到任何灵气,就不用说地师的物件了。
“不!我不是买,我是来鉴定东西的。”
对林枫来说,既然来了古董街,他当然要感应一下,有,自然最好,没有,他也没什么损失,毕竟这不是他的主要目的。
“鉴定?鉴定你来这儿?”秦齐惊讶道,“你找他们鉴定,他们都能坑死你。真的说假的,假的说真的。你真以为像小说中写的那样。那叫艺术加工懂不?”
林枫皱眉道:“那怎么办?”
林枫除了想为神农鼎弄一个合法的身份外,也想知道这鼎的年份。毕竟从这个鼎身上,林枫什么都没有看出来。他也是需要一点儿专家的指点。
然而指点归指点,你这专家也要靠谱不是。如果专家本身都不靠谱,林枫还不如自己收着呢。
“怎么办?当然是求……他了!”秦齐拉着长音,一指桑昆道。
“桑哥,你也懂古董?”林枫问道。这他还真没看出来。
“他当然不懂,但是他老爸可是魔都顶尖大学的考古教授主人,那水平,不用说了都。”秦齐说。
“桑哥,你看,可不可以帮我引荐一下?”
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个鉴定人员,竟然就在自己身边的说。
“说什么引荐,都是朋友。”桑昆车子一转身,便奔他老爷子那去。
“你要鉴定什么古董?”秦齐问道,“这大箱子中装的,不会就是吧!”
“嗯。”林枫点了点头。
“能不能过过眼?”秦齐问道。
“好啊!”林枫痛快应了。
桑昆大惊,这可是古董,我这边正开着车,你那要看古董,这是闹什么妖蛾子。不知道这古董易碎吗?万一在车上打破了,到底算谁的错?是你们没拿好,还是我这车子开晃了?
如果桑昆不是认识他们,估计都会以为自己这是碰上碰瓷的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介于秦齐不好的风评,他还是把车停了下来。他可不想秦齐借口自己弄坏了古董,要他投资补偿。
车子停下,林枫摸出手机,打开他拍的图,给秦齐看。
秦齐接过手机,说道:“阿昆,你怎么停车了?”
桑昆见是看手机的图,不是上手古董,笑了一下,又把车子开了起来。
秦齐说完,又低头看手机的图,两根手指一刮一刮的,说:“枫子,你这手机不你用,怎么不会放大。”
“我这是功能手机,想放大得按这个键。”林枫教他用自己的手机道。
“你这人,也太扣巴了。大老板一个,还用还破手机!”秦齐吐槽道。
“用习惯,也用顺手了。”林枫说。
秦齐只是吐槽一下,他并没有逼着林枫换手机的意思。比起林枫的手机,他更好奇林枫这拍的什么。
乍看上去,那黑色的鼎很像是个炉子,但是这个炉子的炉盖,左右两边各有一只耳朵,很长很长的耳朵,也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耳朵。
把图片放大,炉身上是镂空式的云纹花纹,在云纹花纹下才是炉身。更奇怪的是,这云纹花纹一旦盯住看,会有一种自行运转移动的感觉。看的多了,人会眼酸流泪。
“你这到底是什么啊?”
秦齐想看出这是什么,盯的时间长了,所以他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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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桑教授
看的时间一久,秦齐的眼睛是酸的直落泪,看的是凄凄惨惨。
“好了,你别看了,看个图,都能看哭了。”林枫收回手机。
不是林枫故意害他,而是林枫一时间也没有想到这鼎身竟然还有这样的怪异处。
林枫不仅入了品,身上还没断过生命能,有生命能在,不适还没有出现,便被生命能抚平了。
这是好事,却也会让林枫忽视一些对他人的害处。
就这样,秦齐哭了一路子,到了大学城,他的眼睛才好些。弄的桑昆忍无可忍从后视镜中不断偷看他。
进了大学城,桑昆直奔家属区。
魔都大学就是魔都大学,出手就是大方,一栋栋的教授住宅区,全是独栋独院。
在如今这盛产房奴的大天朝,这手笔真的是非常了不起。
到了第三排,第五处,便是桑教授的家了。
用钥匙打开门,桑昆带他们进去。“看来我爸还没回来,我去打电话,你们喝什么。”
“啤酒。”“水。”
秦齐与林枫异口同声说。
听到秦齐要酒,林枫看着他。这不晌不晚的,就要酒喝,林枫还真不知道秦齐竟是个酒鬼。
“那我也要酒好了!”被林枫看的不好意思,秦齐也改了口。
“好!你们等着。”
桑昆去倒水,秦齐对林枫说:“枫子,我这可是为了你。”
“为了我?怎么说?”林枫问道。
秦齐说:“你看你没有驾证吧,如果我喝了酒,谁开车送你啊!”
对秦齐这抓住机会便示恩,林枫也是醉了。
难道他们的关系是电脑游戏吗?说个话,好感+5;拜访一次,好感+10;送个礼物,直接死忠了吗?
“水,喝水。我爸一会儿就过来。”桑昆倒来水道。
“这么快?伯父不上课吗?”端着水,秦齐问道。
林枫与桑昆一起看向他,心说:这货没上过大学?
“怎么了?我说错了什么吗?”秦齐问道。
桑昆解释说:“大学教授是比较自由,没有自己的课,是可以临时离开的。”
秦齐喝了口水说:“哦!想不到大学教授这么轻松。比人家朝九晚五都要轻松。”
这货肯定没上过大学,就是上了,也绝对是浑浑噩噩混日子的。
桑昆与林枫同时心想,又同时端起杯中的水喝。
倒是弄的秦齐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
有心问为什么吧,可刚才他丝毫没觉察自己说错了什么。
好在桑教授来的很快,钥匙声之后,打开门,便看到了桑教授。
桑教授与林枫他们想象的不同,不太像是他们想象中的白发苍苍的老教授,而是头发乌亮,皮肤也有知做了拉皮一样的紧绷。
“小昆,小齐,你们来了。这是?”桑教授问道。
屋内三个人,自己儿子与秦齐,他自然都认识,只有林枫是陌生人。
“桑教授你好,我是林枫。”林枫从沙发上起身,介绍自己道。
“爸,这位是林枫,就是他有东西请爸鉴定。”桑昆介绍说。
“哦,东西呢?”桑教授问道。
“在车上,我这就去取。”
林枫与桑昆一起出去。
“我来吧!”打开车门,桑昆便去抱木箱。
然而那木箱他哪儿抱的动,在古代,可以抱起这鼎的,都有一个专门称呼,“千斤力士”。
这个鼎,林枫称过,整整五百一十四斤,余零点1斤。
“还是我来吧!”林枫说。
这五百多斤的东西,在现代,也就是举重运动员可以试试搬了,其他人都不行。
“你还真没用,这点木头箱子都搬不动。”
秦齐没有来帮忙,却不等于他不可以说风凉话。
“有本事,你搬。”桑昆激他道。
秦齐没有搬,而是摇头道:“身虚就不要怨社会。你虚了!”
对他们的斗嘴,桑教授只笑了笑。“把它搬二楼我书房去。”
虽然世界进入了无纸化时代,但是像桑教授这样的人,还是保持着他们的书房。
书房不仅有书,同时也还是他们工作的地方。
“爸,就在楼下鉴定吧!”
桑昆知道林枫带来的东西有多重,他赶紧拦了。
开玩笑,这好几百斤的东西,搬上楼,一会儿再搬下来,这是累灰孙子呢?
不说林枫与秦齐的关系,单单林枫是他的顾客,他也不能这么玩人。
反正这东西要是让他搬,他能累死在这,你信不信?
“可是我的工具都在二楼书房。”桑教授皱眉道。
“爸,那玩意儿分量可不轻,搬上搬下,真的会累死人的。”桑昆赶紧解释道,“爸要什么,我去拿下来。”
“也好。”桑教授点了点头,告诉儿子去拿什么,然后见林枫还抱着,赶紧说:“不要再抱着了,赶紧放下。”
“可是这地。”
林枫看了看这木头地板,有些迟疑。
“没事,只要你带的是好东西,我还巴不得压坏地面呢?”桑教授大方道。
他都这样说,林枫便放下木箱子,很轻。
看的桑教授很奇怪,因为自己儿子明明说很重,但是他看林枫放下的样子,也不重啊!就和他买袋水果,往地上一放,也差不多。
“爸,你要的东西。”
桑昆很快送来了桑教授的工具。
“你打开。”桑教授一边对林枫说,一边转身从工具箱中取出手套戴上。
这是鉴定古董的必须程序,特别是字画一类,很容易受手汗手油破坏的文物,更要如此。
这时候,只见林枫用手指拔铁钉。钉在木箱上的铁钉,好像钉的不是木头,而是黄油似的,轻轻松松便拔了出来。
弄的带来拔钉锤的桑昆都不好意思过去了。
因为用拔钉锤拔钉,也做不到林枫这样轻松写意。
唯一知道一点儿内情的秦齐,那个羡慕嫉妒恨啊!
这便是修真,这便是修真的本事。如果我继续下去,我能不能也做到。
秦齐想象着自己替换林枫,用自己的手指拔铁钉,那么轻松写意,那么得瑟,在自己的一群好朋友面前表演得瑟。
做着白日梦,他笑了。
只不过白日梦终究是梦,它是会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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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鉴定
随着木箱打开,所有人的目光都为神农鼎所吸引。
这个鼎简直有着莫名的魔力,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在其他人眼中,这个鼎的云纹是不断运动的,就像是一个个齿轮一样。
“这个是?”
鼎一出现,桑教授的脸便呆了。
“不认识。”
看雕饰的纹路,看那修长的造型,应该是春秋时期的物件,毕竟那个时候的东西才会造的又长又苗条,动物们都有着长长的,有如兔子耳朵的长耳朵。
到了后面的朝代,中国的器皿都变的更加浑重敦实。
然而,鼎身上那会动的云纹是个什么鬼。这种有如齿轮一样运动的玩意儿,你确定它不是工业革命的产物?
可是也不对啊!
西方的工业革命,他们会造机械表,会造机器齿轮,却没有任何可能造一个中国的鼎。没有那个文化,也没有这个必要。
造这么个东西,就是为了逗后世的中国人玩,这得是多无聊的人才会干的出的事。
那么这应该是件古物了。
桑教授做出判断后,立即拿出放大镜,靠了上去。
“神奇,太神奇了!”
越是看的精细,他越是没有办法判断这个鼎的年代。
难道他这个大教授还要告诉自己的子侄辈们,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便造的出齿轮机械了?
如果他真这么说了,一旦传出去,他非考古界的笑柄不可。
天朝的考古界自有自己的一番规则,他们与西方的同们不同,他们对“自己”更加的“苛刻”。比如他们不承认商朝,认为商朝是个部落,而不是一个王朝;再比如他们不承认鲁班,特别是鲁班的机械鸟。
史书《墨子·鲁问篇》中有这样的记载:“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就是说鲁班制作的木鸟能乘风力飞上高空,三天不降落。木鸟是比风筝还重的人造飞行器,鲁班在2500年前,就把他们送上天空,这是人类征服宇宙空间的初次尝试。
还有一说,鲁班因离开家乡千多里,常常想念妻子,有一次他就乘了这种木鸢返家会妻,而且一日之间就可以来回。
虽然这很可能是人类最早的飞机,不过这个就更不为考古界认可了,认为这是夸大神话了鲁班的发明,是期待有人能为他们制造会飞的鸟儿,带他们飞向远方。
毕竟后世人仿制的机关鸟都没有飞三天不落的。
连有记载的鲁班都不相信,就更不可能相信这有如齿轮的鼎了。
当一个人带着怀疑的目光去看待的时候,这样的鉴定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就像是西方人相信圣经,相信方舟,所以他们找到了一艘又艘的方舟残骸。
同样,桑教授不相信中国在春秋时就有这工艺,所以即便他再以为这可能是春秋的老物件,也不敢下判断。
“桑叔,这个鼎到底怎么样?”秦齐都等急了,忍不住开口道。
“这个……”桑教授迟疑着,他不敢说。
虽然他已经有百分之九十九,这鼎是春秋的老物件,但是就那个“一”,那不断运动的齿轮,让他不敢下判断。
“算了,桑叔,你不要告诉我这个鼎什么朝代,什么王。这我也听不明白。你就告诉这鼎价值多少吧?”
文物什么的,秦齐是不玩的,比起文物的收藏价值来,他更关心这个文物的价格,毕竟林枫越有钱,他才越好拉投资不是?
“怎么,这个,你们要卖?”
桑教授吃惊道:“即便这个鼎不是文物,它也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你们真的要卖?”
这个鼎,林枫是没打算卖的,但是其前题条件是,这个鼎他用的上,如果用不上,即便这是古董,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卖了。他又不玩古董收藏,留着它干吗。
这样一想,林枫也点头道:“是啊!桑教授,您就帮着估估价吧!”
“这个……十万。”
听林枫他们真的要卖,桑教授报一个他可以接受的价格,他自己想买下来,好好他研究一下。
只不过他这价格一报,林枫与秦齐全都没了兴趣。
十万块,如果是过去的林枫,那当然也就卖了,可是现在的林枫,单存款便数百万,十万块实在是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怎么样?你们卖不卖?卖的话,我让我儿子去银行去取。”桑教授直接道。
“爸,您就别添乱了。还记得我一百八十万自国外运来的那车,便是他买了。”桑昆可比他父亲有眼力劲多了,赶紧提醒自己父亲道。
林枫也说:“伯父,我就是想让您帮着鉴定一下,看看这是不是古董。”
说这话,也便是拒绝转让了。
“这,真是太可惜了。”
桑教授一看到这鼎便喜欢,而且这么大件的玩意儿,做工又这么精巧,就是现代工艺品,十万块买了,他也不亏。
现在人家不愿意转让,他真的很失望,想了一下,他说:“这位小兄弟,不是我老桑欺负你,实在是古董这一行,水深的很。有不看九真,不买一疑之说。这古董只要有一处值得怀疑的,其他再真都不重要了。”
他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劝说,让林枫转给他。
然而这时候的林枫哪儿还差这十万块,当然是没有谈拢了,不过桑教授退而求其次,要求多研究几天,林枫也没有拒绝。
出了门,突然莫名起了一道风,那风有如受到鼎吸引似的,直往鼎中钻去。
林枫下意识地回头看去,只见桑教授已经把鼎盖打开,正往里面看呢。
桑昆尴尬道:“林枫,我也叫你枫子好了。别见怪,我爸这人就这点爱好。你放心,到时候证明文件,我肯定让我爸办的妥妥的。”
鼎,人家是留下给你研究了,但是你研究归研究,你就不能等人家走了,非要当人家的面拆啊!
林枫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个,如果这个鼎随便拆两下便坏了,那么这鼎只会是个假货,林枫留着也没用。
“没有关系,既然留给伯父,伯父就随便看。”林枫又感应了一下,除了刚才那道风,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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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装备
林枫对自己说:林枫啊林枫,你可不要太贪心了,哪儿有那么多的好运,捡个鼎,便是神农鼎。比起这个,还不如自己造,来的快。
当然,这只是他的自嘲罢了。造神农鼎可不是那么简单,至少造鼎的主材料,首山之铜,他就不知道上哪去搞。
“黄帝采首山铜,铸鼎荆山下”。
《史记》申公曰:“天下名山八,三在夷狄,五在中国,首山其一也。”
这么一块地方,林枫早调查过,一块铜精也没有了,全被古人采光了。
这也是太有名不好的地方,都知道那儿有好料,你采我也采,当然就被采光了。到了末法时代,连上古时期当空气呼吸的灵气都成了稀罕物,就更不用说这铜之精。
而如果不用铜之精,造出来神农鼎,也是丫样子货。锁不住灵气的药炉,还怎么炼丹。
“这个,我的驾照,你先拿去,等办好了,再一起给你送去。”
自己老爸还在拆人家的古董呢?桑昆可不放心离开。而美军那车,一般的驾证还开不了,他就把自己驾证递了过去。
“那这车款。”林枫说。
桑昆打断道:“到时候再给。”
“爸!你怎么这样,那可是秦公子的朋友。”
送走林枫他们,桑昆很不开心。
你说他容易吗?好容易认识了个秦公子,一起开了家车行,这个秦公子还是个不靠谱的。
一天到晚的抽调资金,去弄他那什么电影,也不管车行的死活。就更不用说注资,扩大规模了。
今天也不知吹的什么风,竟然让他带回来一个豪客。一百八十进的车,他卖三百万,绝对不亏心,地道价。
但是关键是这将意味着他的车行也有好车了。
买豪车的壕就那么多,可卖豪车的却不少,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搞来美国-军车,为的便是一炮打响。
壕们之间的互相联络、炫耀,比他打什么广告都强。
然而这头一炮,便弄的这么不爽利,他当然不开心。
“儿子,拉我出来,快拉我出来。”
只这一会儿功夫,桑教授竟然一下子钻进鼎炉中,出不来了。
“爸,你这是干什么?你别给人家弄坏了。”
桑昆吓了一跳,因为那鼎只有一人大,根本没有装人的空间。
不过当他跑过去,拉他爸上来,那鼎依然好好的。
“这空间……不太对啊!”
鼎内与鼎外的空间有误差,进入鼎中的桑教授有感觉。
“爸,你只是研究,你可不要再钻进去,给人弄坏了。”桑昆却拦住了他,说什么不能让他再钻了。
另一边,林枫拿着驾证,试着开起了车。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得了神农传承,他学什么都很快,就是田士的刀功,他也是看了一遍就会了。
他也想过会不会是功德助他一臂之力,可是“代天佑人”,基本上全被神农干光了,他至今都还没见过什么功德金光呢?
不是功德,便是传承自身的能力了。林枫驾着车,果然发现自己已经学会了。
“是生坑土货?”秦齐看着林枫问道。
“你说什么?”
虽然会开车,但毕竟是第一次,林枫即便说话,双眼依然看着外面,他可不想再发生车祸了。哪怕这一次,他可以妥妥地撞烂别人的车子。
“那是你捡漏了?”秦齐又问道。
林枫想了想,这鼎是他从日本人那捡的,也算是捡漏吧,反正他是一分没花。“算是吧!”林枫点了点头。
“好家伙!我就说你为什么跑古董街,原来是捡漏了。说说,还捡了什么?”秦齐兴趣大增道。
“没有,就这一件。”林枫说。
“一件已经不少了。捡漏可是传说级的。”秦齐眼珠子一转道,“既然连漏都捡了,你想不想再捡个大漏?”
“大漏?什么?”林枫问道。
林枫不是为了捡漏,他是为了地师的道具。
身为一名神农地师,其有两件必备的道具,一为神农鼎,炼丹所用;一为神农鞭,辨药妙用。
神农鼎就不说了,神农鞭百草神农以赭鞭鞭百草,尽知其平毒寒温之性,臭味所主。以播百谷,故天下号神农也。
这两件神农的装备,既然神农鼎都有人仿了,那么神农鞭也未必没人仿。对这两件装备的主意林枫都可以打一打了。
当然,林枫的传承中也有制造这两件装备的传承,特别是看了武公子收集的道藏后,对于制造这两件装备,他就更有把握了。唯一欠缺的,也就是原材料了。
神农鼎,主料为首山铜精,他没有。
神农鞭是葫芦藤。
就是天地初开,先天一葫芦,第一个,紫金色,紫金红葫芦,为老子所得,后给他的分身太上老君盛丹之用第二个,紫红色,九九散魂红葫芦,为红云道人所得,后因为圣位之争,被鲲鹏杀了第三个,紫白色,斩仙葫芦,为东皇太一所得,练成斩仙葫芦,给自己的第十个儿子陆压,后陆压通过这个斩去自己恶尸。第四个,紫青色,招妖葫芦,为女娲所得,制成招妖幡,可招天下一切妖精第五个,紫黄色,水火葫芦,为通天教主所得,有两只水火麒麟第六个,紫绿色,为昊天大帝所得,可孕育天下宝物,使其更上一个台阶。第七个,紫黑色,混沌葫芦,可自成混沌,元始天尊所得。
这就是神农鞭的主料。
这玩意儿,林枫估计了,更加没戏。
正统的没戏,他也就只能打打仿品的主意了。
现在是修真界一片凋零,什么都没有,但是上古时代可是应有尽有。
当年修真界两大造假大师,一为截教多宝,一为阐教玉鼎。
当然,他们实在是太高大上了,即便是仿品,也不可能流传到别人手中。
然而林枫现在需要的也不是这二位造假专业户的出品,修真的历史远长于人类的历史。在这么长的历史中,各种翻制、仿制,层出不穷。
林枫不需要多,他只需要一件可以封闭灵气,不让灵气外泄的鼎炉便足够他用了。
即便一件也没有,也不怕。因为灵气约等于反物质,以现在的科学手段,只要舍得花钱,这样的材料也不是造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