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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居易     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txt下载     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换药不换汤的新地主制

    就在李志高正在捉摸怎么用钱招纳人才,并且招纳什么人才的时候,敲门声再次响起来了。

    “谁啊?”李志高高声问。

    “老爷,是我,孙顺。”

    “哦,孙顺啊,进来吧。”

    这个孙顺就是李志高当初招纳的家丁之一,因为看他挺机灵,就带在身边当跟班小厮,毕竟刘润生现在的事情很多,也不方便再当自己的下人随便使唤。

    很快,那个孙顺就开门进来,又小心的关上门,这才弯腰小跑着走到李志高的大班桌前站好。

    看见他这么点头哈腰奴才相十足的样子,完全不配给他穿的那身现代西服,对此,李志高虽然不是十分满意,但目前也只能先凑合了。毕竟这家伙是清朝人,还是过惯了苦日子的,要想立刻就改变作风挺起脊梁骨,搞的跟英国管家那样有范儿,还真是难为他了。好在,他办事儿挺牢靠,所以这点形象问题也就无所谓了。

    想到这里,李志高对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什么事儿?”

    “老爷。”孙顺双手贴着大腿弯了下腰,这才小声道,“庄子里的佃户头目周大强过来了,正在外面等着您的召见。”

    “周大强?哦,知道了。”李志高点点头,“让他等一下,我这就过去跟他谈。”

    这个周大强,就是陈家庄的村长,也是租用自己土地那些佃户的首脑,还会武功,耍的一手好大枪,武力值貌似挺高,当初跟自己签协议的佃户代表就是他。

    这一次他过来,是李志高主动约的他,为的是谈土地新租约的事儿,毕竟李志高从现代社会弄来那么多高产杂交稻的秧苗得赶快下地不是?要下地就得有人种植,而如果还是按照原先那套土地租赁方式,肯定不适合。毕竟原先的佃户,都是自己出生产资料,也就是佃户想种什么种什么,地主管不了,地主只是提供了地皮这一种生产资料而已。

    李志高虽然觉得自己的新方案肯定对佃户更好,但新方式要让他们接受,肯定没那么容易,但李志高可没空跟他们来感化,强拆,不对,是背靠军队强制推行才是他喜欢干的,那样省时间不是。

    换了一身西服,李志高这才出了房间,来到营地的集合处,在那里,早已经列队站了五十个穿着迷彩服训练装的持枪士兵,看样子,他们已经等了自己很久了。

    这些士兵的头目,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正是曾经拿枪指过自己的王二彪。

    李志高目前的团练武装中,因为人数还少,士兵中文盲太多,又严重缺乏基层军官,加上枪支数目的限制,所以实行的是前苏联那套大基数的简化版五五编制法。

    简单的说,这个团练中,十个人一个班,五个班一个排五十人,五个排组成一个连队共二百五十人,五百人正好组建两个连队。

    除了正兵外,副兵或者说后勤兵也是按照这个编制,因此一千人总共是四个连队。

    这个编制的好处是简单易记,而且大编制也能提供更强的火力密度,缺点是指挥不灵活,但以目前的情况,指挥灵活什么的基本不需要,你就是弄个三三制,一样难指挥,甚至比五五制度更难指挥。

    李志高现在对这个队伍要求不高,只要求他们能有点组织性,面对敌人的时候能列队打几次排枪就够了。

    目前,整个团练共有一千人,其中自己是团练督办,是队伍的老总,刘润生跟马文是会办,理论上各自可以掌管五百人,但马文还有自己的生意要忙,根本不在军中,只是挂个名,刘润生呢,不擅长带兵,他实际上只是在当一个后勤处长兼政委兼宪兵队长的职务,所以说,实际主持军队训练跟各项安排的,就是斯科特跟爱德华了。

    斯科特跟爱德华虽然不擅长规划,但凭着原先在军中服役的经验,倒也做的还成,勉强合格。

    这俩人除了是军事教官外,也分别担当了一个连队长的职务,每个人指挥二百五十人。换句话说,斯科特跟爱德华,就是五百个正兵的实际指挥官。

    至于另外五百后勤兵,因为要求低,暂时不设连队长,最高只设排长,统统由刘润生跟李志高直接指挥,以后根据情况再任命连队长。

    总之,在这支队伍里,连队长一级是要李志高直接任命的,但下面的班长、排长这种基层军官的选拔,因为彼此都不熟悉的缘故,暂时是按照士兵们自己竞争上岗加推选的原则。

    刚开始,想当官的自己竞争上岗,三个月之后再重新进行内部选举,这个方式,就跟新学生刚入学,老师让学生自己竞争当班干部,然后干一段时间再让同学重新选举班干部是一个道理。

    不过,毕竟这些人的文化水平低,年纪又轻,竞争上岗的方式一出,都想着当官,最后竟然成了打擂台,也就是用比武的手段来定长官。

    虽然方式有些野蛮,不过好在结果还成,起码经过这么一番武斗之后,新的长官至少能让下面的人听话,毕竟对与文盲兵来说,说的再多,也不如拳头管用。

    这个王二彪就是靠着这种武斗式竞争上岗的方式脱颖而出,靠着力压群雄的武功,一举拿下了第一排排长的职务,统领着手下五十个人,而且,这段时间的训练中,他这个第一排貌似也是训练效果最好,最让教官斯科特满意的一个排。

    李志高也看出来了,这个王二彪有相当扎实的武术底子,还识不少字,应该是有来历的,但他不说自己的过去,自己也就不问了,反正只要肯听话,一切就都不是问题,而至少到现在为止,他一直都表现的很听话。

    这一次,因为要威慑,自然就把王二彪的第一排拎出来,先吓唬吓唬那个周大强。

    李志高这是记恨呢,上次他来庄子跟这个周大强谈判,那周大强带了十几个人跟自己谈,跟自己面对面坐着谈的时候,他后面站着一排手持大枪的青壮,搞的跟黑社会谈判一样,似乎是吃定了自己。

    等谈好了,似乎感觉挺满意,他又笑哈哈的当着自己的面耍了一阵大枪,最后他那排青壮中有人忽然扔了一块木板到自己跟前,紧接着,那周大强立刻出枪,噗的一下就在自己面前把那两三寸厚的木板给当空扎穿,明摆着是给自己示威!

    那时候自己实力不足,也不想多生事端,就连说好身手,现在么,自己有兵有枪,规矩得改一改了。

    当然,也是怕这周大强恼羞成怒用大枪扎自己,李志高才带了那么多兵护身,最起码,不能让他再带那么多人跟武器来见自己了,就算李志高爆发力增强了,可单独面对一个武功高手还是有点发毛。

    很快,李志高带人来到专门当会客室的移动板房里,这里有一个长条的会议桌,然后他让这五十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三十人在屋子外面守卫,阻拦周大强带来的人,另外二十人则在屋子里面分成两排,分别站在长条桌的一边,一边十个人,李志高自己则坐在长条桌的首脑位子上。

    然后,他右后边站着一身迷彩服,背着恩菲尔德步枪的王二彪,他自己却穿着一套西服,整个一混搭。

    但还别说,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当周大强空着手被外面的士兵单独放进来的时候,还真是被这阵势给吓住了,哆哆嗦嗦的站在李志高的对面,面如土色,再也不复当初面对李志高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东,东家好。”这个年龄大概四十五六岁,正当壮年的周大强先拱手施礼,然后低头哈腰,小声对才二十出头,看起来比他儿子还小的李志高道,“您,您老叫我来,是,是有什么吩咐么?”

    “哦,老周啊,别客气,来,过来坐。”李志高笑眯眯的指了指自己右手边,“过来坐下,咱们坐下说。”

    “不,不敢。”周大强小心赔笑。

    “我说让你坐,你就坐。”李志高笑眯眯的道,“怎么,不给面子啊?”

    配合李志高这番话,后面的王二彪冷冷一哼,其他的士兵也跟着举枪指着周大强,立刻就把周大强吓了个半死,连忙跑到李志高的右手边所指的地方坐下,但屁股却只是轻轻挨着椅子的小半边,与其说是坐,不如说是半蹲,一看就知道难受的很。

    挥了挥手,让士兵收起枪,李志高这才笑眯眯的对周大强道:“老周啊,地翻的怎么样了?快插秧了吧?”

    “还,还好。”周大强小心看了看周围,这才回答道,“插秧就这几天了。”

    “嗯嗯。”李志高点点头,接着就道,“都是自己人,我也就有话直说了,坦白说,我觉得你们目前种的水稻产量太低,我想种点别的高产水稻,所以说,关于原来的土地协议,我想改一改。”

    一听李志高这话,周大强心里就惨笑了一下,心想终于来了。

    其实李志高刚带兵过来,周大强就收到信了,也早就派人刺探过,但在听到对方有一千多人,而且还有五百条英国快枪,又整天乒乒乓乓的操练之后,他就断了反抗的心。

    怎么反?自己这边总共只有三百来户,人口也不到一千五百人,单看人数倒是比人家多,可那都是乌合之众,还算上老弱妇孺的,只说男丁的话,总共只有七百个男丁,再除去老弱,只有四百多壮丁,武器更是只有锄头镰刀跟一些大刀长矛,根本没啥火器。

    这点实力,怎么跟人家比?真打起来,根本不够给人家杀的!也不用杀,人家只要派两百人过来,打一顿排枪恐吓一下,自己这边的人估计就得立刻屈服。

    好在李志高这段日子一直闷头练兵,没搭理他们,这也让周大强存了个万一,以为对方并不在意自己这些苦哈哈,谁知道最后还是来了。

    “您,您是东家。”周大强干涩的道,“土地都是您的,自然都是您做主,只求,只求东家行行好,给我们一口饭吃就行。”

    “别这么一副表情,其实我的提议对你们来说,是有好处的,大大的好处。”

    紧接着,李志高就把自己的计划给说了出来。

    李志高的计划并不复杂,很容易理解,那就是改变原来佃户自己耕种粮食的方式,改为一种自己给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同时也全程收购农户产品的统供统收的方式。

    简单说,以后在属于李志高所有的土地上,不管你当初承包了多少土地耕种,都不能在这片承包的土地上自己选择耕种的作物,而只能种植李志高提供的作物,当然,后院自留地种的蔬菜之类的东西除外。

    具体点说,就是佃户们跟李志高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佃户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准种别的,只能种李志高指定的作物,而李志高在这期间提供作物种子、化肥、农药、种植方法还有农业机械,全部免费给佃户去用,到时候有收成了,农作物还按照原来的四六分成,也就是佃户留四成,另外六成给李志高交租。换句话说,那四成收成就是给农户的报酬。

    另外,因为必须种李志高指定的作物,对佃户来说有一定风险,如果最后收庄稼的时候收成不好或者颗粒无收,那么李志高会设置一个最低收成值,最低值的数目,就按照往年正常年景的数目算,这都有账目可查,保证不让大家饿肚子。

    定好了最低收成值,那么一旦农户当年的收入低于这个最低值,李志高负责自己掏腰包补偿佃户的损失,保证让佃户当年可以获得最低收成,起码不让佃户们都饿肚子。

    说白了,李志高弄的这套,就是个换药不换汤的地主制。

    表面看来,这制度跟过去一样,都是把地皮租给农民,然后收地租,压榨农民的剩余价值,只不过跟过去的区别就是,生产资料完全由他这个地主负责,佃户只需要付出劳动力,不再需要自己提供生产资料,然后呢,由李志高这个农场主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地租其实就等于是佃户的劳务费,另外又多了个最低收入保证金罢了。

    这样一来,就大大减轻了佃户的经济负担,而且因为使用高产作物以及农药化肥农用机械什么的,实行按比例交租分成的方式,也能让佃户的收入大大增加,一样能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虽然从本质说,这种生产关系还是一种万恶的,陈旧的,落后的,应该被人深恶痛绝的,打倒在地再踩上一脚丫的剥削制度,但因为有高产作物农药化肥农用机械这些东西在里面,也就是把生产资料这个药给换了,被剥削者的得到的好处要远远大于同时代的其他农民,大大提高了生产力。

    当然,给佃户四成的收成,还给最低收入保障,以这个时代的眼光看,根本不合算,毕竟李志高要提供种子化肥农用机械等高价的生产资料,但实际上李志高的赚头却不少,利润也挺高。

    这是因为李志高是在两个世界倒腾,技术的进步会带来巨大的单位面积产量,这种粮食价格在1910年的世界可是很高的,跟后世的低价粮根本不同,两厢一对比,再加上金银汇率差额、通货膨胀等因素,所以李志高哪怕只收六成,除去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用机械等费用,也是有不少利润的。

    其实换个角度一对比就知道,李志高这个四六地租分成模式真要是拿去现代社会,指定干不成,绝对找不到人手给他干活,因为后世的农民劳务费是很高的,但粮食的价格却不高,只拿出土地收成的四成粮食就想给那些劳务工当作劳务费?门都别想!

    所以说,李志高这套之所以能赚钱,纯粹是因为能两个世界来回倒腾的作弊,别人根本就学不来,但也正因为如此,李志高的这个机械化农业暂时并不具备推广性,只能小范围搞,毕竟他搞的是机械化集约型农业,除非他以后不干别的,整天倒腾农业方面的生产资料了,否则以目前的大清朝来说,根本不可能大范围推广,倒是高产作物的种子以及农药化肥什么的可以考虑。

    虽然李志高这套地主制分成的方式也能赚钱,但严格从经济角度说,李志高这种地主制并不经济,还养着这么多佃户,生产效率也低了点,真不如雇佣少量产业农民,用机械化搞美国式的农场主制度好,不过那样一来变动太大,需要开掉很多人,对人心的收拢方面就不好了,那些佃户可未必懂什么生产效率,也不管什么性价比,他们只知道日子好过不好过。

    所以,李志高这么做不是为了赚钱,要赚钱他有太多更好的方式了,他这样做,除了要推广新型农业,提高粮食产量外,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收买广大农民的人心。只要这些农民尝到杂交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农业机械等新产品的好处,他们就会产生依赖感,以后要继续过好日子,就只能完全依靠自己这个唯一能提供这些东西的人,等于把他们的幸福都绑架在李志高的身上。

    只要这个试点成功了,别人看到这种方式的好处,自然就会抢着投靠自己,得到好处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一定要全心拥护并且保卫李志高,那时候人心所向,有人有粮又有钱,何愁大事不成。

第三十二章 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您说的这个,听起来倒是不错。”周大强一听就知道李志高的方式还成,起码那个最低保证金政策,能让大家不用担心年景不好饿肚子的情况了,“可怎么保证这个什么最低值的补偿款按时发放呢?”

    “很简单,我会在你们耕种之前,提前把这笔钱掏出来。”李志高微微一笑,“这笔钱我会提前拿出来给你们,就当作保险基金。至于这笔钱么,你们自己找个地方存放,自己推举人去看管。不过,我每个月都会派人去清查一遍数量,然后当众向村民公布,如果数目不对,看管这笔钱的人就要负责,这样如何?”

    “这还成!”周大强点点头,“如果真这样,我就代表乡亲们应了。”

    “先别急。”李志高笑了笑,“要享受我的这个新举措,你们就得每家出一个人过来,男女不限,但一定要十六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别担心,我这倒不是为别的,主要是让你们过来进行培训学习,学习的内容除了要学会认字外,还要学会如何耕地,如何种地,如何施肥,如何打农药以及如何操作机器。”

    “这个就不用了吧?”一听这个,周大强本能的戒备起来,“我们都是田间地头几十年的庄稼汉了,还能不会种地?只要您提供的种子不是被煮过的,没什么大问题,我们都能种出好庄稼来。”

    “先别那么自信。”李志高笑了笑,“这样吧,正好现在天气也不错,时间也还早,你跟我来,我给你看点东西。”

    之后,李志高带着周大强以及王二彪,一起来到了另外一栋板房里。等进去之后就发现,原来这里是一个秧苗库,里面除了有两台负责保温的空调外,就是一层层的箱子,里面都摆放着新鲜的水稻秧苗。

    “这,这……”周大强是识货的,看着这一箱箱嫩绿粗壮的秧苗,他立刻就知道这都是好苗子,比他以前种过的秧苗要好太多了。

    “这些苗子怎么样?”李志高笑眯眯的问。

    “好苗子,难得的好苗子啊。”周大强叹了口气。

    “那可不。”李志高嘴角笑了笑,这些可是后世专门从育种站里专门培育的秧苗,还是最适合安徽地区种植,高产抗旱抗虫抗倒伏的新型超级杂交水稻y两优900,这可是曾经亩产突破1000公斤的大杀器,而且这东西不但产量高,口感好,还耐高温低温,抗各种虫害、倒伏……总之据说是各种抗,各种好养活,特别适合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以南地区种植。

    李志高买这个的时候,国家正在大力推广这个品种的水稻,价格很低不说,还有各种优惠,虽然据说已经研制出产量更高,抗性更强的水稻品种,不过那都是试验型,而且据说有转基因成分,不如y两优900久经考验,毕竟这个品种不是转基因。

    “不过,虽然苗子好,但在咱这养不活啊。”周大强摇摇头道。

    “哦?为什么?”李志高问。

    “您这秧苗一看就是水稻。”周大强道,“咱们这不靠溪来不靠河,缺水,所以种的都是旱稻或者小麦,这水稻可不行。”

    “我当什么呢,这个不用担心。”李志高笑着摇摇手,“你继续跟我来!”

    接着,李志高又带着周大强来到另外一个更大一些的板房,这里是李志高的一个仓库。

    打开门之后,就看见里面摆满了各种工程车辆跟农用机械,让众人看的是目瞪口呆。

    李志高选了个自走打井机,对众人招招手,当大家都站上去之后,李志高这才发动车子,把打井机开了出去。

    之后,就成了李志高个人的机械表演秀了。

    只见李志高把打井机开到庄子后院的平地里,先在一处早就选好的地址停下,然后就操纵全自动化打井机,开始了打井作业。

    李志高选的这个地方,离开庄子原来就有的那口井并不算太远,而且正好在一个洼地,按照李志高以前在农村学到的经验,这地方十有**是有水的,就算不行,以这个时代的地下水资源,恐怕打不了多少就能出水。

    果不其然,李志高的打井机才打了不到半个小时,不过打下去地下不到二十米,也就是十七米左右,下面就出水了,等李志高停了打井机,又把打井机开走后,发现那处水井已经充满了水,虽然因为刚打好,水还很浑浊,并不是清水,但大家都看出来了,这又是一口好井!

    “这个,这东西打井倒是真快。”周大强咽了口唾沫,接着道,“可是您这,您不会是打算用井水浇地吧?”

    “不行么?”

    “也不是不行,但用井水可浇不了多少地。”周大强摇摇头,“除非您在田间地头到处都打井,但那浇小麦或者旱稻还成,水稻可不成。水稻可不是别的,那得是淤田,也就是用水把地皮给漫了,需要的水不是一点半点,通常都得靠河水灌的。”

    “这你不用担心。嗯,这口井太混,水暂时不能用,这样,你继续跟我来!”李志高说完,又开着自走钻井机来到了庄子原来就有的井边,指着那个不停抽水的柴油机水泵对看呆了的周大强道,“看到没,我这有水泵,只要有井有水,我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把水抽出来。哼哼,知道么,在这之前,我这里就一口井,但不但能支持我一千多号人的饮水不说,还能让他们每天洗澡,洗衣服,总之用水方面一点不缺。为什么能水源充足?就是靠我这水泵!我还告诉你,我这水泵还没二十四小时开呢,要二十四小时不停开,别说用饮用水了,就是去浇地,也绰绰有余!”

    “这,这……”很明显,周大强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今天天儿真不错。”李志高看看日头,才九点多的样子,干脆道,“正好,让你见识见识!”

    说完,李志高又开着自走打井机,带人回了仓库,之后,李志高开出来一辆联合耕作机,然后在一众目瞪口呆的人群中,开始了一个人的耕地作业。

    这台联合耕作机,是耕田方面用的是耕田速度最快的旋耕机,虽然翻地尺寸只有十五公分,但这尺寸种水稻足够了,再深也没必要。此外,因为是联合耕作机,因此在翻地之后,后面接着就是深松耕、耙地、耢地、镇压、平地、耖田、起垄、作畦等作业,简单说就是一次性把耕地以及整地等多种田间作业给全部做好,简化作业过程,提高作业效率。

    用这台机器,在平地开,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的话,理论上可以整出二百多亩土地,平均下来,也就是一小时能整出八亩多。

    李志高显然不是开这个的能手,所以速度有所降低,但也达到了惊人的一小时开辟近六亩土地的速度,这速度,可把众人给吓坏了,以至于慢慢的大家连军事训练都不干了,都跟着围过来看西洋景。

    看到这种情况,斯科特跟爱德华这两个教官也是很无奈,毕竟军心散了,就不好带了,而且,实际上他们也对这台机器感到很好奇,自己都跟着去看,也就更没法要求别人了。

    开了一个小时联合耕作机,弄出六亩多地后,李志高看到围着看的人越来越多,一点也不想想这些人是不是训练期间跑来溜号,反而人来疯的心情越来越兴奋,因此停下来后也不顾劳累,随手指了一个排的工程兵,让他们跟着自己去帮忙。

    接下来,李志高让人把原来的水泵另外接上长长的大水管,一直延伸到自己刚开辟出的田地里,然后就开始打开水泵,沿着早就整出来的沟渠呼隆隆的抽水浇地。

    看到水泵功率全开之后,从皮管中喷出的那一道白色粗大水龙,所有人都只是静静的看着,已经是出离惊讶了,毕竟之前一系列机械的演示已经给了他们太大的冲击。

    不过浇地可就没有耕地那么快了,特别还是浇水稻田,如果只靠一口井一个水泵的话,又是浇干地,起码得两个多小时一亩地。

    为此,李志高也不管新打的井是不是水还浑浊了了,反正是浇地,于是又指挥人安装了一台抽水泵,接上水管到田里,又开了一个出水口。

    两台大功率水泵,两口井,这样的话,就能缩短时间到一小时一亩地。

    在等着浇地的同时,李志高又开出了自动插秧机,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秧苗都摆放进自动插秧机的载秧箱。

    由于这是双行式水稻插秧施肥机,因此放好秧苗后,李志高还在另外一个施肥箱里放好了专门给水稻使用的水稻专用的有机复合肥,这样的话,就可以在插秧的同时,进行深耕施肥。

    其实,农药化肥才是农作物增产的真正大杀器,要没有农药化肥,只靠新型育种,产量也高不到哪儿去,所以李志高买高产秧苗的时候,也买好了专用的高效有机复合肥以及有机农药。不过后来李志高又想过了,有机复合肥就罢了,但农药嘛,哪怕是有机的,除非遇到真正的虫灾,那么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只要把这些农民培训好,让他们手工除虫除草就行。虽然这样产量可能比打农药的少点,但却少了农药毒害。至于产量么,因为有好的稻种以及高效复合肥,再加上灌溉跟上,产量或许跟现代社会或许没法比,但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世界第一,而这已经足够了,以这个世界的情况,盲目追求单位面积高产,实际上根本没必要。

    很快,等李志高在一边跟周大强以及马文等人讲解了半天这些机器的用法,又喝了杯咖啡,吃了点点心的空,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这个时间内,水泵也浇了一亩多地。

    看到这个情况,李志高带上周大强跟马文,一起上了插秧机,然后开着插秧机以让人再次惊讶的速度,开始了机械化插秧。

    只用了半小时,一亩地就全部插好了秧,整整齐齐十分好看,这还是李志高第一次用这台机器,放慢了速度所致,因为按照说明,这台乘座式插秧机理论最大速度,可以一小时插秧五亩地的。

    至此,至少一亩地的耕地、整地、浇地、插秧、施肥等工作,就全部完成了,要是让人工来做,以此时当地农民的效率,每天不停的干,要做完这些,最快也得七天!

    人工干得七天,用机器只要三四个小时,这是什么概念?什么效率?而且,真的大面积耕作,效率还会更高!

    “如何?这点小玩意儿可还入的法眼?”从插秧机下来的李志高一边在士兵端来的水盆中洗手,一边对旁边目瞪口呆的周大强道,“这就是科学的力量!你服不服?”

    “哎,服了,彻底服了!”说完,周大强失魂落魄的一下跪倒在地,也不顾地上的泥泞。

    周大强不是浑人,更不是傻子,之前他还存了个念想,觉得新东家也需要自己这些人给他种地,毕竟重新招人耕种未必有他们做的好,但现在看了人家这些机器,他却忽然明白了,对方其实根本不需要自己这些人。就凭他那些军队跟机器,他完全可以直接用武力把自己这些人驱逐出去,然后用少量的人,操作这些神奇的机器去耕作,成本更低,效果更好,根本不用要自己这些人的拖累,至少换了自己,自己肯定会这么做。

    想到这里,周大强再次盯着看了这一幕好一会儿,这才转过身对李志高郑重的磕了个三个头:“东家,我算明白了,您是有大能耐的人,也是真心为我们好,从今以后,我们什么都听你的,你说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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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倍增教学法

    李志高的现场示范十分有效,那种机器带来的震撼场面,不但让周大强以及跟他一起来的本地佃户村民心服口服,也同时让团练中的士兵们对李志高起了一份敬畏之心,这倒是有点意外之喜。

    本地村民先不说,那些因为钱才过来当兵的人,原本只是为了能吃口饱饭,但本身未必很愿意当兵,可李志高给他们好吃好喝,好穿好住,薪水发的足足,这让他们慢慢的开始接受李志高,有了那么些爱戴之情,但也仅此而已。

    然而,这一番机器的演示就不同了,这些当兵的很多之前也是破产的佃户,不得已才去城里找出路,他们自然很清楚这些机器的出现意味着什么,而这一切都是出自李志高之手,这就让他们在敬畏这些机器的同时,也连带对李志高产生了敬畏之感。

    毕竟,面对神秘的东西,人类总是本能的感到敬畏,就比如敬畏天地鬼神,面对没见过的机器,他们也是一样。

    也就是从李志高亲自演示这些农用机械的一刻,李志高的形象开始真正的深入进这些士兵的心中,不管他们之前有什么这样那样的想法,但此时他们都真正接受并认可了李志高,虽然还没有到唯李志高马首是瞻的程度,但也比过去那种只是单纯拿钱干活的心思要深厚的多。

    总之,不管什么原因吧,至少李志高能明显的感觉出来,从那以后,这些人看自己的眼光不同了,他的命令执行的更彻底,训练过程中偷懒耍滑而被惩罚的情况也越来越少。

    情况,似乎越来越好了。

    除了士兵更听话外,那些佃户就更不用提了,在李志高的恩威并施之下,除了一些少数的顽固分子外,佃户中的大多数都接受了李志高的新条件,跟李志高签了新协议不说,还每家都送来一个人过来学习新知识。

    对于顽固分子,李志高从来不强求,依然还是按照原来的合同办事儿,不会给一点扶持,而对于同意签署新合同的,李志高则大力扶持。反正时间跟事实可以解决一切,相信最后当杂交水稻跟化肥机械的威力一出来,两厢一对比,比什么语言都有效。

    同意签署新合同的佃户,他们派来学习新农业技术的人全部都是壮丁,没有一个女人小孩儿跟老人,他们来的目的其实很简单,除了跟李志高学习新东西外,也是周大强给出的一个善意。

    因为周大强知道,既然对抗不过,那还不如真心投靠,再三心二意可就不好了。何况人家已经提前把那么一大笔钱,也就是农户的最低保证金交给自己了,自己再不知道好歹,人家是有兵的,下次可就不是给钱,而是派兵来了,所以说,周大强不但派出各家各户的青壮,连自己都大儿子周虎成也派过来学习了。

    对于来学习,这些年轻人都挺高兴,毕竟是接触新鲜事情,都有个好奇心不是。

    而且李志高那个新东家可是说了,这些秧苗都是高产的新型水稻,亩产比他们过去种的至少高一两倍,真这样那就太好了,而就算是颗粒无收,也有个所谓的保险基金,他们不会太糟糕。

    东家还说了,用这些神奇的机器打井、耕地、插秧、浇地什么的都是免费的,这可省事儿太多了。

    不过,人家又说了,虽然是给免费用,但因为机器太少,所以给谁先用是有讲究的,基本上,谁先学会开,开的最好,最先通过各种机械操作的综合考试,就先给谁家用。

    这样一来,年轻人谁也不乐意落后,都想着早点学会用这些机器,好早一点开着机器给自家耕地,先不说省事儿,关键是威风啊!

    开机器种地,你以前见过么?没有吧,我家就是了,怎么样,佩服吧!那小翠你还不跟我……

    对于来学习的人太多,足足有三百多人,老师却只有李志高一个。

    如果李志高一起教这三百多人,也不是不行,但效率就大打折扣,而且还浪费李志高的时间,李志高可是很忙的,不可能整天给这帮人教导如何用农用机械。

    为此,李志高用了另外一个办法,那就是倍增教学法。

    简单说,就是李志高没有全部一起教,而是先选了三个年龄只有十七岁,识字也最多的年轻人当做自己的第一批学徒。

    这个年龄段的人接受新事物更快,而人数少,自己教导的效率也更高,能够提高学习速度。

    这就跟李志高当年学车一样,你要是普通班,那就等排队吧,十几个人一辆车轮着练习,简直就是受罪。可你要是肯多交钱上vip班,那就是两个人一辆车,如果更高级的,那就是一个人一辆车配一个教练,几天功夫就能出成绩,快的话,一两天就能学会基本的科目。

    同理也是一样,李志高只教三个人,让他们迅速学会后再迅速上车实际操作,教导的速度也能最快。

    李志高早想好了,他可没空整天在这呆着教徒弟,他还有一堆事儿呢,而且现在正是插秧的时候,不能耽误了农时,所以李志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教会这三个学徒,之后,让这三个徒弟复制自己的方法,各自再教三个,如此倍增,绝对比一个人教一大群要教的快,教的好。

    也就是说,倍增教学法,跟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是很相似的,这些人接受起来也更容易些。

    这种教学法很简单,就是师傅教导固定数目的徒弟,教会徒弟后,徒弟又变成老师,继续去教导固定数目的徒弟,依次倍增下去,好处是教导全面,传播速度快,徒弟转眼就是老师,也增加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学习效率,毕竟好为人师的心思谁都有。嗯,其实说白了,这东西跟传销的忽悠**差不多,只不过是用在传播技术上。

    当然,坏处也不少,那就是这种教学法不够深入,过于粗疏,学不了深东西,理论的东西很难掌握好,不过想到反正只是学会最基本的操作机器,又不是多高深的事儿,一次不行就两次,只要会基本操作,以后就是多练习。

    这边没啥交警,他又提前运来大量燃油跟众多农用机械,足够他们折腾的了。

    至于学习机械操作的过程中是否有人会发生危险,这个么,反正注意事项都说明白了,再出事儿,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儿了,李志高可没空管这些,他现在需要的是时间,可没空跟你讲安全。

    用这种方法,只花了三天时间,李志高就教会了三个学徒如何操纵这一系列的农用机器,并且在教导的过程中,顺势把庄子里大多数跟自己签署新协议的人家的地皮,都给耕了一遍并插上秧,让大家实实在在的看到机器的力量。

    再之后,就是让这三个人当老师,分别教导其他人,以此来不停扩散,当然,他们以后做的,就不是给自家耕地了,而是开拓新荒地,反正周围这些地皮,包括马鞍山都已经全是李志高的了,随便耕就是。

    又花了一天在旁边监督,等发现这三个人教的还不错,其他人的学习热情也很高之后,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学习热情能不高么?先不说这些机器的稀罕,就说那能耐,可是实实在在能省时省力的好物件啊!

    东家如今好心,不但给自家都耕了地,种上秧苗,还给了他们一个学习用这些机器的机会,再不好好学,不说对不对得起东家跟自己家里的人,就说这么多人在这,彼此都认识,万一别人学会了自己学不会,那多丢人啊,以后还怎么在村里跟人打招呼?

    必须得学,必须得学会!

    就是在这种热情下,这些青壮的学习进度十分的快,几乎教导几句就能明白个大概,然后实际上手操作几次就能开的差不离。

    这也让李志高暗自点头,觉得文盲也未必就学不会用机器,文盲可能只是学文字慢点,但如果用实际操作的教学法,一样有效。

    就比如后世学开车,除了交通法规什么的需要文化知识,真的上车练车阶段,就不需要多少文化了,只要上手多了,会开就行。

    另外,这些人也不能说是完全的文盲,因为李志高发现他们大多数都认字,只不过认字不多罢了。

    这也跟当地的环境有关,这边毕竟是安徽,又靠近南京,自古以来就是文学昌盛的地方,就算是村民,也基本都会被家人或者村民自办的学校开蒙,高深学问不敢说,但十七八岁以上的话,初识点字,会点简单算术还是可以的,这还是农民,要是城里人,识字率就更高了。

    在这一点上,李志高那批文盲军队是个特例,他一开始招收的毕竟是难民,这年头好点的难民的选择有很多,比如可以去工厂当工人,或者去商铺当学徒等等。

    能选择卖身当兵吃断头饭的,除了一些特别的人外,大都是真过不下去的社会最底层,这些人大多数是从小就穷,穷的家里没条件供他们学习文化知识的人,而李志高当初要的就是这批人,如此一来,文化水平低的离谱,甚至已经低到过分的情况,也就在情理之中。

    换句话说,这时期的中国老百姓的确识字率是很低,但还不至于低到李志高那支团练兵那么离谱的地步,实在是李志高一开始招兵没设置好条件,选的都是真正最底层的缘故。

    你看人家北洋军选兵,对身高要求就不高,但却对识字率有一定要求,要的是初步识字,加上有朝廷名义,必要时候还可以抓丁,跟李志高的情况是没法比的。

    相比而言,陈家村的农民就不同了,他们好歹是有地可耕的佃户,虽然也很穷,但一来毕竟有经济基础,二来又是抱团群居,互相帮助下,让自家人认个字还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李志高就听说,在陈家村的隔壁金家村,那里就有个以前得过秀才的大才开了个学馆,专门给孩子开蒙讲课,陈家村的孩子以前也送去那边读书,所以才有这么多识字青年。

    在看到这几个徒弟干的还不错之后,李志高这才交代了刘润生、斯科特以及爱德华几句,说要出去几天办点事儿,让他们不要担心,安心训练,好好看住部队跟基地,然后就悄然来到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启动戒指回到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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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去南非买公司(二更求推荐)

    回来之后,李志高第一时间就去了办理移民的公司,而面对李志高这个有钱的大客户,对方也不敢怠慢,看到李志高上门后,立刻是第一时间派出精干员工负责招待。

    “哎呀,李先生,您这几天都去哪儿了?可把我们好找。”看到李志高笑眯眯的坐在沙发上喝茶,负责接待的美女客户经理,一位年纪大概二十五六岁,长相挺秀气,打扮的很时尚,一身白骨精范儿的林美华女士埋怨道,“我们给你打了好多个电话,邮件也发了不少,可一直都联系不到。”

    “最近有点事儿,耽误了几天。”李志高微笑着轻轻放下茶杯,他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喜欢这种在人前慢悠悠的喝茶,然后慢悠悠的装逼感觉了。

    听到李志高这么说,看到他放下茶杯,林美华只能陪着干笑了几下,然后利索的给重新倒上热水:“那么李先生,现在您有功夫么?还,还办么?先说好,您如果不办的话,定金是不退的!毕竟当初您的要求是最快速度,那我们的花费也大,所以这些定金都是无法退的。”

    “我又没说不办,不办的话,我还来找你们干嘛。”李志高淡淡的一笑,“赶紧的吧,需要我做什么?我赶时间,想用最快的速度早点把移民跟买公司的事儿谈下来。”

    “啊,这个啊,绝对不敢耽误您。”听到李志高这么说,林美华这才展颜一笑,“南非那边都联系好了,您的相关证件也都准备好了,要是赶时间,我们可以立刻订机票,先以旅游的名义赶去南非,然后去南非移民局填申请表,嗯,这就是走个过程,毕竟都打好招呼了。”

    “嗯。”李志高点点头。

    “见过移民官之后,您的资料会被正式提交南非政府,等待政府的审批,这个时间大概六到九个月……”

    “等等!”李志高打断她的话,“还要6到9个月?当初不是说了可以免去这个等待时间的么?”

    “先别急,听我说完。”林美华笑着道,“按照正常程序,提交移民申请后,就得等6到9个月的审批时间,审批过了,您还得第二次入境南非,办理南非绿卡,而且,正常来说,投资移民南非的永久居留权拥有者,您三年之内是不能在南非做生意的。”

    “什么,三年内不能做生意?”李志高大吃一惊,“你坑爹啊!”

    “别急别急。”林美华依然微笑,“当初的接待人员没跟你说这条么?”

    “靠,那家伙当时嘚啵嘚啵说了那么多,嘴巴那么快,我哪有空详细听!”李志高愤怒道。

    “原来如此。”面对李志高的愤怒,林美华还是保持微笑,“您别激动,我说的是正常,正常情况下,都是拥有绿卡后三年之内不能做生意,但是,注意了,但是呢,那是对一般的移民者而言,像您这样有钱的大客户,完全可以走另外的途径,可以避开这一条的。”

    “有话直说!”李志高皱眉。

    “好好好。”林美华继续笑道,“程序呢,是没法变的,但是实际操作可以有变化。比如说最简单的一个办法,那就是在您获得绿卡之前,您可以提前在南非购买一家在南非本地注册,拥有良好口碑,并且长期在当地缴税的公司。

    在南非,买卖公司是不受国籍身份制约的,您一旦买了一个公司,那么就算您还没有获得绿卡,依然可以当作外资公司老板,用工作签证在南非生活跟经营。而一旦您获得了绿卡,有这家本土注册的公司,也不会妨碍您做生意,毕竟,您只是这间公司的董事长,股权所有人,可以不直接管理公司做生意不是?管理公司的都是您的手下,理论上,您只是在吃公司的分红,所以,这跟三年内不得做生意的政策不冲突啊。”

    “……这样也行?”

    “怎么不行?”林美华笑道,“很多人就是这样买公司移民南非的,要不然,移民南非却三年不准做生意,那得耽误多少事儿啊。南非的政策有很多漏洞,不钻白不钻。另外,就算不用这些招数,南非自从黑人当政以后,这几年的**指数一直挺高的,如果您在当地肯花点钱贿赂一下本地相关官员,那很多政策都可以当废纸,只要别太过分,别太招摇,基本在当地都能过的相当不错。”

    “哦。”

    “那么您是打算……”

    “买公司!”李志高点点头,“你这有什么好选择么?”

    “good,明智的选择!”林美华笑的更开心了,打了个响指,拿过一个平板,这就开始给李志高介绍起来,看样子是早就准备好了

    平板上都是一些南非公司的介绍,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从工厂,杂货铺,诊所,商铺地产到贸易公司,可以说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价格也是高中低分不同档次,里面都有公司的简介以及详细说明。

    李志高本身移民南非是为了掩护自己来回倒卖,目的性很明确,之前也在网上做过一些功课,所以他直接就选贸易公司以及珠宝公司,选了又选,最后决定在德班港买一个私人的贸易公司。

    德班港是南非最大的港口,德班市也是南非管理最好的城市之一,治安非常好,是南非治安最好的几个城市之一,被称为非洲最佳管理城市。

    德班市属于亚热带草原气候,全年气温多在摄氏14—23度之间,冬季气温很少有低于摄氏18度的时候,空气清新,十分适宜居住。除了气候不错,治安良好,公共设施完善等因素,那里还有南非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也是非洲最大最繁忙的港口,进出口贸易十分兴盛,只是这一个港口城市,带来的生产总值就占南非的百分之八,所以,那是一个很不错的港口城市,非常适合自己去发展。

    当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李志高听说,德班港是南非为数不多的,被政府默认的可以进行军火交易的港口,在那里,有很多正式跟非正式的军火贸易点,军火交易量已经超过了也门的津吉巴尔,是世界著名的军火贸易港之一。远了不说,据说中国跟非洲的军火贸易途径,主要就是先运去德班,再从德班转运非洲各地。

    除了军火贸易很昌盛外,那里也有很多著名或者非著名的私人保安公司,所以不管是买军火还是找雇佣兵,去德班市就对了。

    而且,还有一点奇葩的就是,别看德班市是国际著名的军火交易跟雇佣兵交易地,但当地的治安反而出奇的好,大家都非常守规矩,几乎没有背信弃义这一说,而这,也是许多人乐意来这边交易军火跟雇佣兵的原因之一。

    虽然这些信息只是李志高在网上的道听途说,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大家都那么说,去那里的话,找人买军火应该不太困难吧。

    再具体到李志高选的贸易公司项目,这家名叫“南星珠宝”的公司其实是一家南非籍华裔在当地开的珠宝公司,没有上市,是一家股权完全归私人所有的中小型公司,业务主要是从南非当地采购黄金、铂金、白银、钻石、刚玉等贵重原料,直接在当地加工成珠宝首饰以及工艺品,再大批量的卖去世界各地,目前主要是卖去内陆跟香港,因为货量大,由此可以看出这家公司走的是中低端市场。而除了做传统的首饰加工,这家公司也做一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转手贸易。

    这家公司的员工有一百二十人左右,七成人都是华裔,一成白人,两成黑人,而公司发展至今已经八年,长期奉公守法,在当地积累了不小的名气跟十分稳定的客户源,是一家比较成熟的珠宝公司。

    像这样一家公司之所以要拿来出售,据说是因为公司的开创者年事已高,前段日子又忽然中风,长期卧病在床,无法继续经营,就把公司股权让给他的儿子,然而他的儿子却无心经营贸易公司,这才把公司拿来出售。

    因为公司规模不大,办公大楼,工厂,仓库等设施都是租的,真正值钱的就是公司信誉、客户渠道、经验老道的技工师傅以及一批数量已经不多的库存货,所以要价不高,只要一千三百万美元,也就是不到八千万人民币便可以搞定。

    而且,因为公司经营良好,不良资产率低,在当地有不错的口碑,买下这家公司后,也不需要再进行大量投资进去填窟窿,只要你别乱折腾,哪怕什么都不管,光靠公司现有的管理团队跟运行体制,也可以经营良好,让你稳稳的每月收钱,从某种方式来说,是一个很靠谱的投资项目。

    当然,这些都不是李志高最看重的,最看重的地方在于,这个公司是个完全归私人所有,不需要对外公布公司经营状况的私人贸易公司。同时,这公司还掌握许多贵金属的贸易许可证,有很多熟悉贸易的人员,主要交易对象又是中国,买下他,可以很方便的搞他的“进出口生意”。

    “您真有眼光!”看见李志高选好了,林美华照样是称赞一番,“这家公司运营良好,您买下来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很快回本的。”

    “废话就别多说了。”李志高摆摆手,“什么时候能办好?我真的赶时间!”

    “没问题。”林美华道,“因为您要求急,我们公司跟南非的移民官关系都不错,只要肯多花钱,简单说就是提前贿赂他们,那么您只要人去走个过场,移民官就可以把你的申请资料直接修改一下申请时间,当成早就提交过申请,这样能够以最低三个月的时间拿到绿卡,时间再低就不行了,那会出事儿的。不过我建议还是等六个月的正常流程,这样不但花钱少,而且也更安全,除非您真的很急很急,急的必须马上出国。”

    “那就六个月吧。”李志高淡淡道。

    “好的,在六个月等待申请批复期间,我们可以负责给您办好长期的工作签证,也就是说,就算您在等待签证审批的过程中,也可以长期在南非生活跟做生意,并自由的来回南非跟中国。”

    “好。”李志高点点头,“那还等什么,这就走吧。”

    “这就走?不行。”林美华摇摇头,“最快一班去南非的飞机,也得后天,您还是先回去准备准备,我们给您办理机票,到时候通知您,再跟您直接去机场。”

    “后天?太麻烦。”李志高摇头,“还有别的最快的方法么?我就要一个快!我最近很忙,赶时间!”

    “还要快啊,那最快的话,就只有包机了。”林美华依旧是满脸笑容,“您要是肯包机,那今天就可以去南非。嗯,如果时间快,今天就能办完跟移民官见面、递交申请表以及购买公司的一切流程,但这会多花很多钱。”

    “那还等什么!”李志高面无表情的道,“立刻给我去安排吧!钱不是问题,我只要速度!”

第三十五章 不简单的新老板(上)

    要不说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有钱好办事儿的商品社会,在李志高拿钱开路下,那家移民公司很快就安排了私人包机,又派出林美华等几个专业客户服务人员全程陪着李志高直飞南非开普敦,办理一切相关流程。

    到了南非开普敦的移民局后,在林美华一众助手的安排下,李志高以最快速度办好移民申请的一切手续,紧接着,就是再次包机起飞,直接飞去德班。

    到了德班,南星珠宝公司的代表早已经准备好了,因为对方好像也很急着卖,所以双方很快就见了面,简单的谈一谈,签了转让协议,这边把钱打过去,很快就完成了公司股权的转移手续,至此,李志高就成为南星珠宝公司的新一任老板。

    接下来,暂时没林美华那些人什么事儿,于是就被李志高安排去休息了,至于李志高,这头刚获得了公司的全部股权,那头就立刻跟南星公司的高层代表见面,听他们说一下南星公司的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

    听完了公司目前的情况以及他们的发展计划,李志高装模作样的点点头,然后就让别人都先出去,只留下那个已经五十多岁的公司总经理白景山单独跟自己谈。

    “老板。”看到房间里就自己跟李志高两个人,白景山小心的问道,“不知道您单独见我,有什么事情吗?”

    “别紧张,我单独找你,不是什么坏事儿。”坐在大班椅上的李志高拿起一支钢笔转了一下,对他笑了笑,“或者说,我并不打算对公司搞什么大的改变或者玩裁员那套,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

    “那您是……”

    李志高淡淡一笑:“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是台湾人,二十年前就来了南非,可以说对这个地方相当熟悉吧?”

    “还好。”白景山点点头,“不过毕竟来的早,本地的情况吗,多少还知道点。”

    “我也不跟你废话。”李志高一下放下钢笔,“实话说,我手头有一笔黄金、古董、玉器珠宝还有名贵药材,我想在这里脱手,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卖个好价钱?东西绝对好,买家最好是华人。”

    “黄金?古董?玉器珠宝,还有名贵药材?”一听李志高这么说,白景山立刻就恍然大悟,感情这个新老板是个走私贩子啊,我说买公司怎么这么急呢,凭白让那个败家子少爷把这公司多卖了不少钱。

    当初听到这个事儿,加上听说李志高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白景山还以为李志高也是个有钱乱花的败家子富二代,可现在看来,事情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个新老板可不简单啊。

    “怎么,有困难?”李志高眯了眯眼。

    “没有,绝对没有!”白景山立刻摇头,然后想了想,这才道,“其实南非这个地方很开放,管理也很松。嗯,如果您想出手黄金、古董玉器珠宝,我们公司倒是完全没问题,毕竟在这个地方,黄金珠宝的进货渠道一向都不太正规。至于名贵药材的话,我们就不太擅长了,不过我倒是认识个老朋友,他就是专门做名贵中药材这行的,您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联系。”

    “那就尽快。”李志高点头微笑,“现在就打电话联系,记住,我要最可靠,嘴巴最严的!”

    深深看了李志高一眼,白景山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接着就开始当面掏出电话拨打起来。

    南非这个地方,华人之间一般关系都不错,特别是商场上,因此白景山一打电话,那边很快就有回信,仅仅过了一个小时,就过来了一个同样四五十岁的胖男人。

    当然,除了他之外,在场还有两个南星公司的华裔员工,年龄也都是五十来岁,分别是一名资深珠宝鉴定师以及一名资深贵金属分析师。

    经过一番简单的介绍,李志高知道面前这个年龄在四十五到五十岁之间的人叫曾伟华,在本地经营一家药店,除了传统的西药外,也经营名贵中草药,客户自然主要都是针对当地华人。

    “曾老板。”李志高笑着对这个跟自己父母差不多年龄,同样可以当他叔叔大爷的人点点头,“我已经成了这家公司的新老板,这次叫你过来,是我手头有一批名贵药材,想找你出手。”

    “名贵药材?”

    “是的。”李志高点点头,接着直接站起身,“这样吧,我这个人喜欢痛快,多余的话我不多说,你们先跟我来!”

    看到李志高向后面的房间走去,其他几个人彼此看了一眼,又看了看白景山,这才一起跟着李志高向那个原来属于老板休息室的地方走去。

    等跟着李志高进去后,他们这才发现,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几个箱子。

    发现这几个人看到了箱子,李志高微微一笑,先让白景山关上门,这才一一把箱子打开。

    瞬间,黄金跟玉器珠宝的耀眼光芒就让众人深吸了一口气!

    “诸位!”看到四个人都看呆了,李志高这才微笑着一挥手,“在你们面前的,是八万两清末时期出产的古董金条,同样清末时期出品,价值暂时无法估算的玉器珠宝,以及许多包括八十年野山参在内的名贵药材。现在,我请你们来,就是要详细的给这批东西估个价。当然,因为某些原因,所以你们这次的估价,只能在这里秘密进行,不能让外界知道,我的意思,你们能明白么?”

    听了李志高的话,两个南新公司的老师傅以及做药材生意的曾伟华彼此面面相觑了一番,这才点点头。之后,他们居然都掏出了手套跟专业的放大镜等设备,沉稳的投入到了验货估价的行动中。

    看见他们这么沉稳,李志高也很满意,心想干这行的果然还得找老人才行。

    不过,李志高可没兴趣陪着看他们在这耗时间,于是就干脆离开这间房,再次回到外面办公室,坐在大班椅上,继续慢腾腾的喝着自己的菊花茶。

    李志高不怕他们捣鬼,毕竟房间里都有摄像头,此时那三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桌子上的显示器里显示着,当然,李志高也不相信他们会捣鬼,毕竟他们不是贼。

    就在李志高坐在大班椅上喝茶等对方做出最终估价的时候,白景山终于忍不住,也走了出来小声问:“老板,这些东西是……”

    “嗯?”李志高看了他一眼,“坐下说吧。”

    等白景山也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之后,李志高才继续道:“是不是很惊讶?”

    “有点。”白景山点点头,“老板,这批货的来源我也不问了,不过恕我直言,您买下我们这间公司,是不是就是为了专门做这项生意的?”

    “不全是。”李志高摇摇头,“这些东西吧,只是我的一个方面,其实我还要做其他的生意,比如其他方面的进出口生意。”

    “其他方面的进出口生意?”白景山皱眉,“能稍微具体点吗?”

    “具体点啊。”李志高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比如,我以后还要做农产品进口,各种农业机械,采矿机械等重型机械的进口,还有炼钢炼铁等冶炼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等重工业设备,其他服装鞋帽,小商品也要涉及,当然,还有一样特别的,那也是南非本地的特色产业之一,军火贸易!”

    “军火贸易?”果然,这个词有独特的魅力,白景山一听这个,就自动把前面的东西都过滤了,单单剩下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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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感谢“hflood”以及“脸上长痘痘”的打赏

第三十六章 不简单的新老板(中)

    “没错,就是要做军火生意。”李志高笑道,“怎么样,有没有门路?”

    “这个……做军火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白景山再次紧皱眉头,“就算在南非……我们华人基本不做这个,就算有做这个的华人,也多是有大背景的。”

    “我只问你有没有门路,又没说非得是华人,其他黑人白人都行。”李志高摇摇手指头,“嗯,再简单说,我想购买一批军火,也不用多先进,就是买一批ak47,rpg7还有63式107毫米牵引式火箭炮这几样便宜货,数量暂时也不用太多,就先来五百挺ak,一百具rpg7,五十辆63式火箭炮。嗯,怎么样,能不能搞到?”

    “这,这……”白景山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摇摇头,“老板,以前我从来没做过这个,也不认识这方面的人啊。”

    “不认识,那你可以去找啊。”李志高皱眉道,“南非不是可以自由买卖军火的地方吗?这地方不也有很多军火商跟军火贩子么?再说这是现代社会,你不认识,可以找朋友,或者找咨询公司啊!总之,给我最快时间内找到靠谱的卖家,买齐我要的东西!”

    “这个,老板。”白景山想了想道,“事情我可以帮您去办,但我要提醒你的是,南非这边虽然军火贸易挺出名,但多是国家级的正规军火贸易,像私人购买那种军火走私,还是控制的比较严格的。一般来说,这边人买军火都是小规模的买,买的也都是手枪步枪之类的用来防身,像您这么大批买,而且还买火箭炮的,肯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另外,您在这边买货倒是不难,可要是运出去的话,就难了,这边无论是走海路陆路还是空中,对武器的检查都是相当严格的,加上官方最近对军火走私的打击力度也很强,除了一些咱们不能接触的门路外,一般情况下根本逃不过检查,换句话说,您就算买到东西,也运不出去。”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李志高笑道,“咱们只管买,运输方面有别人去操心,就算出事儿也是别人的事儿,绝对没咱们什么事儿。”

    “这个,我明白了。”白景山叹了口气,“看您的样子,也是很急吧?要不要我现在就去联系?”

    “当然。”李志高连忙点头,笑眯眯的道,“我是个急性子嘛,你应该看得出来。”

    “嗯。”白景山点点头,“那我出去办事儿了。这边么,嗯,老周跟老陈都是公司多年的元老,为人老成,嘴巴也一向严实;至于老曾,他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绝对可靠,您要是有什么要求,跟他直接谈就行,不会坑你的。其他的,等我回来咱们再说,可以么?”

    “好,那你就去忙吧。”李志高点头,“记住,卖家要靠谱,价格也要便宜才行!”

    再次点了点头,白景山就走出了办公室,看他紧皱着眉头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在担心这件事会不会有麻烦,不过这些并不在李志高的关心范围之内。

    李志高买这些军火,自然是要带去另外一个时空,用来武装他的部队。之所以要买ak、rpg7以及63式牵引火箭炮,主要是因为这些军火名气大,连李志高这个军火小白来也久闻大名。据说这三种武器的特点就是价格便宜量又足,实用性也非常不错,虽然在目前是落后武器,但好歹也是现代化武器,要是拿去1910年,武装个几百人的话,别的不敢说,自保应该没问题吧。

    之所以这么急就买军火,也跟李志高最近顾虑越来越多有关。

    俗话说的好,钱越多,胆越小,李志高现在越来越有钱了,而且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已经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团练武装,但实际管理过这支部队的他很明白,那支文盲军队的战斗力只能用渣渣来形容。那支队伍也就只能靠500条恩菲尔德对付一下没有火器的普通老百姓,但要是对上其他军队,比如巡防营,哪怕太平府的巡防营据说总共只有六百多人,战斗力也很低,可他的一千人要是对上了,那绝对是给人虐杀的菜菜。

    虽然李志高一直没说,但他心里明白,知府王永霓猜的应该没错,上次自己那个精品百货被抢劫,十有**是巡防营的人自己搞的,否则一群黑帮分子,哪来的胆量抢他那个有深厚背景并且还有巡防营警察站岗巡逻的洋行?又怎么可能玩出那么多花活?怎么可能行动那迅速,一进去就直奔仓库,并且事后悠哉游哉的把货物都搬走才轻松撤离?更不用说那几个站岗的警察临时被下毒导致拉肚子一说了。

    很显然,对方的行动干脆利落,情报的获取也很透彻,肯定是个组织严密的大集团有计划的行为,绝对不是乌合之众的城市黑帮分子能做得出来的!而能在城里做出这些,并了解精品百货大概收入的,也只有巡防营!

    毕竟,只有长期接触精品百货的人才知道,精品百货收钱只要黄金,并且也没有大量外运的,按照一般情况分析,收了那么多黄金,却没有大批量外运,那钱财肯定就是在宅子里了,这样的大肥羊,谁能不动心?

    远的不说,就说南非,为啥南非华人容易遭到抢劫,还不是因为华人喜欢收现金,不走银行账户,因为这样可以避税。再加上华人一向喜欢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华国对海外华人的支持力度也一直很低,软弱的很,所以当地黑帮分子最喜欢抢劫华人了。

    回过头来说,既然巡防营的官兵抢过自己一次,尝到了甜头,那么自然就能抢第二次。

    要知道,自己可是把大量资金提前转移走了,那些人抢也抢不了多少东西,但就是那些东西,价值也得好几十万大洋了,要说不刺激到他们那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自己之后很快就率兵出城,然后又放出风声说损失惨重,甚至连店面也关闭了,不再开业经营,加上对方刚抢了东西,还得有段时间消化,看看风声,避避风头,这才暂时不来找自己的麻烦。

    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自己还在那个地方呆着,对方早晚还会止不住贪欲,早晚会再次派兵来抢自己的,看看有什么油水。

    上次他们可以假扮城里的黑帮,这次在城外,一样可以假扮土匪,反正他们一看就是干习惯了的。

    所以说,李志高别看最近风生水起,但其实一直有一种不安全感,这才这么急迫的从这边买武器!

    李志高想过了,自己那一千人再不中用,总好过这边的黑非洲童子军吧?那些非洲童子军连训练都没有,给一把ak就能上战场杀人,那么给那些受过基础队列训练的人用,效果应该更加不错。

    战斗力是一个综合的东西,除了士兵的素质外,武器装备也很重要,甚至是武器装备的因素比士兵素质还重要。

    以1910年那个时代的武器装备情况,自己给手下装备ak,rpg7外加63牵引式火箭炮,别的不敢说,自保应该没问题吧?又不是对付死战不退的精锐日本鬼子,用自动武器打点贪财的,普遍装备老套筒的巡防营官兵肯定还是可以的。

    “哎,容易么我。”想到这里的李志高叹了口气,对着戒指道,“你看看人家,金手指都是来个基地什么的,一上来就爆兵爆武器的大杀四方,你可倒好,就只能来回穿越,还有那么多限制,搞得我得兢兢业业小心经营,到现在搞的这么憋屈,你说说你,是不是应该惭愧一下,顺便反省反省,完后给我来点更实质的好处?”

第三十七章 不简单的新老板(下)

    面对李志高的抱怨,戒指并没有因此给李志高什么新的好处,连点文字说明都没有。不过,李志高也就是发发牢骚罢了,发完了也就不在意,开始用电脑玩了起了cs,等他玩了一个半小时,玩的自己都腻歪的时候,休息室里的三个人终于结束了估价工作,满脸惊叹的走了出来。

    首先是黄金玉器珠宝,对这些东西,两个南星公司的员工给的估价是,那批黄金中大都是老黄金,其中十两重的大黄鱼金条,有2242根,一两小黄鱼最多,有38632根,这两者加起来就有61052两,剩下的都是碎金块儿,加起来总共八万旧制两。

    清朝旧制,一两是37.8到36克之间,但因为这批货的重量不怎么精确,有一些微小出入,所以这批黄金实际的总重是公斤,也就是三吨多!这么多黄金,虽然只是含金量略低于990的足金,但不算其他,单看黄金价格,最少也值一亿两千万美元以上!

    至于那批玉器珠宝,其中的确是以翡翠跟羊脂玉为主,也有一些玛瑙饰品以及少量的蓝宝石饰品,多以项链、戒指、吊坠、佛珠等小物件为主。

    这批玉器工艺水平一般,肯定跟现代没法比,但品相都不错,如果不算古董价值,单纯以材质看,这批玉器珠宝的价值应该在五千万美元以上。只不过这是个粗略估计,是按照材质估的价,并没有算制作工艺,毕竟材质跟饰品成品的价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更何况还没算上古董的价值。

    按照那个姓陈的珠宝鉴定师所说,这批珠宝如果由市场去定夺,就算不以古董的名义卖,只算现代仿古的工艺饰品价格走市场,最起码会增加三成,如果按照古董去卖,价格最少翻番,某些精品完全可以拿去拍卖,那价格就真不好说了。

    总之不管是黄金还是珠宝,都是十分值钱,毫无疑问是一笔会让人发疯的巨款!也就是这几个人都是年龄大了,见惯了风浪,这才这么镇定。

    除了这些外,那个姓曾的药店老板也给李志高带来的名贵药材估了价。按照曾老板说,李志高那批药材,主要是长白山的野山参,其中有七成都是超过五十年的,一成八十年以上,两成低于五十年,但也超过三十年。除了野山人参,还有一些天然麝香,以及一些上品鹿茸跟燕窝,所有这些都是十分珍贵的材料,全部加起来,他的估价是两千万兰特,约合一百八十六万美元左右。

    总之,听他们的意思,这批货,如果操作好了,换个三亿美元不成问题。

    因为曾伟华是外人,因此李志高先跟他谈了生意,就按照他出的价格,不还价,以一百八十六万美元的价格把那批药材卖出去。

    等跟曾伟华交易完成,人离开之后,李志高这才跟那个陈师傅以及周师傅商量起如何处理这批东西,尽可能在最短时间获取最大利润。

    要不说买个珠宝公司就是好呢,起码处理起这批来源不明的黄金珠宝来,不但没压力不说,还能把利益最大化。

    先是黄金,按照那个贵金属分析师出身的周师傅说,这批黄金中品相好的,比如那些十两一个的大金条,因为市场存货少,可以按照古董金条拿去拍卖;至于一两一个的小黄鱼金条,市场存量比较多,可以直接当老金条走市场卖,光一个香港就能完全消化掉。至于其他碎金块儿,最好还是重新提纯成千足金,然后加工成珠宝首饰,这样一来价格就比单纯卖黄金要值钱的多。

    不过这些方法来钱速度有点慢,要快点换钱的话,那就直接提纯成千足金,弄成千足金的金条,因为国际金价就是按照千足金的价格来算的,所以最好脱手,在南非,千足金还可以直接当货币用。

    至于珠宝玉器,陈师傅的说法跟当初金盛典当行的做法如出一辙,那就是挑出高档精品走拍卖行,中档低档直接走市场,以南星公司的名义,可以很容易把这批货出口去香港澳门或者大陆,以那片市场的规模来看,吃掉这批货根本连个小水花都翻不起来。要是急着要钱,只要降低点价格,很快就能出手。

    对这些提议,李志高想了想,玉器珠宝什么的,可以按照陈师傅的说法慢慢来,至于黄金么,他觉得还是稳妥点,也别玩什么古董拍卖了,全部提纯成千足金,直接当金条卖!

    虽然这样搞,那批黄金的价值可能不能按照古董价格去卖,但古董这东西么,少了就是古董,要是他大批量出货,肯定会出问题,那还不如直接换成能在市场上交易的千足金,直接当硬通货来的好。

    把黄金变成千足金,留下部分做成首饰拿出去卖,神不知鬼不觉,根本查不到他的问题,另外一部分则直接用来在南非买军火以及其他敏感设备,一手交金一手交货,一样是神不知鬼不觉,多好的事儿啊!

    李志高是老板,也是这批货的拥有者,所以他既然做了决定,两个师傅虽然觉得把这些古董黄金融了有些可惜,但还是照做。

    南星珠宝既然是珠宝公司,自然就有相关的设备,熔炼跟提纯黄金的设备都是现成的,而且还是自动化程度很高的那种,出于保险,都是周师傅亲自动手,开始熔炼这三千公斤,也就是三吨多的黄金。

    不过,黄金要完全熔炼提纯出来可不简单,需要一系列的设备跟反应,目前大批量提纯黄金,一般都是把用一定比例的黄金跟白银一起熔化成液体,再加一定比例的王水,经过催化分解等工序,然后再加入亚硫酸钠等化学原料还原,最终得到品质更纯的纯金与白银,整个过程十分繁琐,哪怕有自动化设备,也不是一个容易的事儿。

    所以说,哪怕李志高再急,设备再先进,用了一下午时间,直到晚上的时候,也只提纯出了五百公斤的黄金。

    而就在李志高开心的抚摸那些成品千足金条的时候,白景山忽然回来了,他带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他找到了一名可以满足李志高需求的军火贩子!

第三十八章 初购军火(上)

    军火走私这个领域,一向是卖方市场,也就是说,除了一些特殊情况,通常都是买家去求卖家,而不太可能让卖家求着买家,除非是国家级的军火交易,不过那也就说不上是军火走私了,只能说是军火采购。

    李志高现在的情况也是这样,李志高想买,那他自然就得去军火商那登门拜访,而不太可能随便让军火商上他这来推销。

    跟着白景山,李志高坐车来到了德班郊外一处三层楼高的砖混大楼,据说这里就是那个军火商的公司所在地。

    会面是在三楼一处挂着总裁办公室牌子的房间,此时整个房间只有三个人,李志高,白景山,以及他要见的那名军火贩子,或者说是军火商人。

    这个军火贩子是个白人,名叫哈里森,年龄四十多岁,身高足有一米八五,体格十分健壮,一看就是当过兵的。

    事实上,这家伙还真当过兵,以前在南非陆军服役过,退役后长期在南非eo公司工作,eo公司解散后,他干脆自己开了一家名叫白色黎明的安保公司,公司主要业务,除了给人提供保镖服务外,也做军火交易,总之是个标准的雇佣兵头子兼军火贩子。

    当然,受限于财力跟背景,加上南非政府目前打压白人的大政治环境,他的公司规模并不算大,跟mpri那些公司压根没可比性,目前他的实力,在这边也就是中等规模的水平。不过,像军火交易这种东西,规模大小无所谓,有渠道就成,反正他也只是个中间人,不是真正生产军火的公司。至于为什么找他,是因为这家伙的公司过去经常给德班当地的华人提供保安服务,一些华人有钱人跟他多有业务往来,据说信用挺不错,所以当白景山找朋友寻找军火商的时候,他的朋友才第一时间推荐的这个哈里森。

    哈里森的性格看起来很直截了当,看到李志高他们进来后也不废话,直接就问李志高想要什么,并且还拿了一本图册给李志高看,里面都是各种武器的图片、说明还有价格,这些东西都是他公司有的。

    当李志高提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他都给了相关说明,按照他的说法,ak47这种老货这边早就不生产了,不但价格高,而且性能也不好,这边一般说的ak,都是akm突击步枪,akm不但比ak47性能更好,技术更先进,而且由于生产工艺的改进,价格比ak47也贵不了哪儿去,所以后来无论是引进还是自己产,基本都是akm这种枪。

    俄罗斯出产的akm如今的到货价要520美元,有点高,所以他推荐南非产的akm。这种南非产的价格是430美元一把,买全新的枪附送六十发子弹,这价格据说是市场价,当然这是全新的,如果不介意旧货,八成新要380美元,六成新的只要250美元,当然,非全新的就不附送子弹了。

    不过,如果李志高还想更便宜,那他推荐南非本地产的中国56式冲锋枪,这种枪全新的市场价格只有320美元,八成新的才260美元,每把枪附送三棱刺刀跟六十发子弹,大批量买还有优惠,当然,56步枪虽然便宜,但性能比akm就差了一筹,不但精度低,寿命也低,也就是比较可靠而已,价格又没有低太多,总体性价比不如akm。

    至于rpg7火箭筒,听到李志高主要是买来做火力压制武器,针对的是无防护的步兵,并不是要打工事跟坦克,他建议不如买南非产的mgl-140枪榴弹发射器。

    根据哈里森介绍,rpg7火箭筒虽然出名,不过这东西因为移动不便,装填费事儿,弹药量少,精度差的要命,也就是发射距离还不错,价格又便宜,因此通常是针对装甲目标以及固定建筑物,却无法胜任持久火力支援这个角色,正规的军队中基本没用这个的了。

    恐怖分子之所以喜欢rpg7,主要是用这个可以在远距离不管不顾打了就跑,根本不在乎精度,毕竟恐怖分子通常是不敢直接跟正规军面对面作战的。换句话说,rpg7根本不适合当火力压制武器,在火力方面跟mgl-140枪榴弹发射器没法比,毕竟mgl140的弹容量是六发,能在三秒钟发射完六发榴弹,装填也容易,携带还方便,比rpg7好太多。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rpg7本身价格便宜,但火箭弹可不便宜,三五枚火箭弹就几乎顶一具rpg火箭发射器的价格了,所以从成本来说也不适合对步兵进行持续火力压制,而mgl-140枪榴弹发射器虽然价格比较贵,一支mgl140能买三具rpg7发射器,但mgl140的弹药却便宜啊,而且弹药种类繁多,可以适合多种需求。

    总之,mgl-140榴弹发射器精度好,火力猛,重量轻,携带方便,性价比高,有近距离“步兵炮”的称号,发射的榴弹种类也很多,可以是爆破弹,也可以是破甲弹,因此一支mgl-140的火力输出强度,就相当于整个步兵排装备的枪挂式榴弹发射器,可说是相当恐怖,虽然发射距离不如rpg7火箭筒,对付装甲跟建筑物也略有不如,但要是对付大量步兵,还是这个最合适。

    被哈里森一阵忽悠,李志高也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儿,rpg7火箭筒那么长个大家伙,虽然发射距离是比较远,但如果士兵没经过专业培训,发**度基本不靠谱,就跟小日本的掷弹筒差不多道理,得靠士兵自己悟,所以真心不如mgl-140榴弹发射器。

    虽然南非mgl-140榴弹发射器一支就要680美元,不过弹药还算便宜,至少比rpg7火箭弹便宜太多,所以最终李志高订购一批。

    至于63式107毫米牵引多管火箭炮,中国原装进口的12管火箭炮如今要五万美元一门,如果不介意质量,同样可以选择南非本地产的山寨版107火箭炮,射程近了点,不过一门只要一万五千美元,买一门炮,附送12枚火箭弹。

    听到这里,李志高愣了愣,忽然道:“怎么是又是南非产,南非还大规模生产山寨武器?”

    “那当然。”哈里森微微一笑,“山寨这个词我懂,我要说的是,山寨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其实像我说的这些武器,我们本地都有生产,很多小工厂就能生产,这也是为什么这几种武器如此泛滥的原因之一。像我刚才说的akm,都是南非的大厂生产的,质量虽然不敢说比原厂的好,但也不会差太多。你要是不求质量,那还能更便宜,比如外界流传的一百美元一把的ak47,那基本都是小作坊出来的山寨货。不过我有个忠告,最好不要买质量太差的武器,原因吗,呵呵,我不说你也懂的,除非你根本不在意士兵安全,否则还是买点质量好的东西吧。”

    “这样啊。”李志高点点头,又看了看画册,“好吧,就按照这个来,我要500,不,1500支南非产全新akm,三十万发子弹。再来100具mgl-140榴弹发射器,普通高爆弹1000发,高爆钢珠榴弹1000发。还有63式107毫米12管火箭炮,我要10门,外加4800发普通高爆火箭弹。”

    “没问题。”听到李志高这么说,哈里森点点头。

    “咦?这个!”李志高忽然指了指画册上的一款武器,“这是不是93式60迫击炮?”

    哈里森瞥了一眼,接着就点点头:“没错,那正是93式60迫击炮,不过这图片上也是我们南非本地产的,虽然不如中国原产的射程远,但最大射程也有5000米,一样360度射界无死角,最高射速18发每分,全炮重24公斤,可发射多种弹药,光普通高爆弹的杀伤半径就达到17米,非常适合当火力支援武器。”

    “这个,价格呢?”

    “价格超级便宜。”哈里森笑了笑,“一门炮才5000美元,一发高爆炮弹才20美元。”

    “靠!”听到这个价格,李志高立刻就道,“那我还买什么多管火箭炮啊,买这个多划算?”

    “不一样。”哈里森摇摇头,“107火箭炮的威力要比60迫击炮大的多,射程也远的多。比如60迫击炮只有五千米,而107火箭炮的射程有八千五百多公里。除了距离不一样,威力跟射速嘛,更是没法比。比如对付大量步兵集群的话,你一下十二发火箭弹过去,对方不注意隐蔽的话,一个营估计就得立刻完蛋,迫击炮可没这么大的威力,再快也得一发一发的发射。硬要比的话,107应该是营团级支援武器,93式60迫击炮么,如今最多就是到连一级。”

    “说的也对。”李志高点头,“那就来一百门这种迫击炮,炮弹么,普通高爆弹2000发,高爆钢珠弹1000发,燃烧弹500发。嗯,你算算总账,多少钱。”

    “没问题。”刚说到这,哈里森就掏出一块计算器,啪啪啪一按,然后就给李志高看,“1500支akm加三十万发弹药,mgl-140榴弹发射器100具外加弹药,20门63式107毫米火箭炮加弹药,100门93式60迫击炮加弹药……好了,所有这些,总共一百八十八万美元,嗯,其实你要的价格比这个还多,不过咱第一次做生意嘛,我就给了你个大优惠,还给你个吉祥数字,一百八十八,多吉利啊。”

    “嘶。”听到要一百八十八万,饶是李志高有所准备,还是觉得有些肉疼,要不说军火是暴利啊,他寻思这一百八十八万美元的军火,光生产成本的话,能有五分之一就不错了。

    “嗯,还是得想办法自己生产了,以后战争规模变大的话,自己生产才合算,并且在1910年玩战争,也不用非得自动武器,半自动步枪就挺好。”李志高立刻想。

    “怎么样,要不要?”看见李志高在那皱眉寻思,哈里森再次催促。

    “要了!”李志高点头,“不过,不能光听你一面之词,我能先去验验货么?”

    “没问题,咱们现在就可以去看。”哈里森笑的更灿烂,“我这地下室就有武器库跟靶场,可以带你亲自试一试性能,试好了,咱们再说别的,保证让你满意。”

    接下来,哈里森就带李志高以及白景山到了地下二层的武器库,打开一个房门后,就看见里面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武器,其中就有李志高想买的akm以及枪榴弹发射器,至于63式107火箭炮,因为属于重武器,在另外一个仓库里。

    火箭炮跟枪榴弹什么的,暂时没法在这里试验,动静太大,都得去野外试,不过在这里,却可以试一试akm。

    在哈里森的亲手教导下,李志高玩akm连续打了三个弹夹才收手,也得亏他的力量莫名其妙的大增,这把枪在他手中控制的还不错,不过准头依然是惨不忍睹,连射的时候,都不知道打哪儿去了,也就只有单发射击以及点射还勉强凑合,至少能上靶。

    根据哈里森说,这枪后坐力是大点,准头自然差点,一开始得适应一段时间才行,要是适应了,那就相当不错。以李志高的初学者身份,他现在做的已经相当不错了。这种枪的特点不是射击精准,而是操作简单,维护方便以及上手很快,单发射击跟点射的命中精度也不错,最适合菜鸟学习。

    果然,在听哈里森解说了几个要点,适应了一下后坐力之后,又李志高接下来又打了三个弹夹,这下就比之前的成绩好太多,让哈里森都有些惊讶,几乎不信李志高是初次接触枪械。

    当然,也不能算没接触过,李志高以前大学军训的时候接触过56半自动,但那种枪跟akm不太一样,也就是点射的时候有点相似罢了。再加上李志高如今的体质比过去强太多,又有经验丰富的老师在旁边指导要点,这才能成绩这么好。

    感觉还不错,李志高又要求去试验枪榴弹跟火箭炮,虽然此时已经是晚上,不过面对李志高这个大客户,哈里森也不介意这点小问题了,又带着他去其他仓库看了看mgl-140榴弹发射器跟107毫米火箭炮,手把手的教导李志高如何操作这些。

    也知道为什么,李志高对这些武器的学习能力跟领悟能力都很快,哈里森解说了一遍,他就记住了要领,加上他那恐怖的爆发力,之后他无论是自己操作mgl-140榴弹发射器,还是自己操作火箭炮,都玩的像模像样,让哈里森再次惊讶起来。

    要知道,能打akm不算什么,mgl-140榴弹发射器也看不出啥来,但能一个人操纵火箭炮,那才是真本事。这倒不是说63式火箭炮操作多复杂,纯粹是这跟力量有关。107毫米火箭弹是很重的,没有力量,很难那么灵活的搬运火箭弹的,哪怕发射的是教练弹。

    最后,又玩了一下迫击炮,也把迫击炮的各方面要领都掌握后,李志高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些都不错,就是我想要的。不过,想必你也猜出来了,我买这批货的对象都是文化水平很差的非洲人,由于某种原因,我又不能请人一一教导他们使用,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快速学会使用这些装备么?”

    “没关系。”哈里森微微一笑,“你说的这种情况,在这边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还可以奉送教学光盘,里面都是视频教学,是我亲自示范的武器操作现场演示,简单易懂,还可以根据需求打字幕,而就算不识字,光看视频也能学会操作,顶多多看几遍就好。”

    “很人性化,这我就放心了。”李志高笑着点点头,“对了,你们负责送货么?”

    “只负责送到你在德班这边的仓库。”哈里森咧嘴一笑,“要送出境,或者要送出德班市的话,我们就不负责了。当然,你非要让我们送出境也可以,但运费得另外算,不便宜哦。”

    “那就算了,你直接把货运来我公司的仓库就好,运输方面我自己想办法。”李志高摇摇头,忽然想起什么,“还有,再问个事儿,不用美元,改用黄金支付可以么?”

第三十九章 初购军火(下)

    跟李志高预想的差不多,在南非这个地方,黄金的确是可以当作货币来用的,甚至比美元还要好用的多。因此,在李志高付出等价的黄金后,哈里森连夜就让人把武器运到了李志高公司的仓库。

    因为这次是大生意,加上看到李志高很喜欢玩枪,力量也很强,哈里森还私人送了李志高一把黄金版沙漠之鹰手枪以及一把svd狙击步枪。

    这两样礼物的分量可不轻,svd狙击步枪的南非市场价要1800美元,镀金的黄金版沙漠之鹰则要1500美元,而且这两把枪都是原装进口的新枪,可不是南非本地产,性能都是一等一的。

    当然,哈里森送礼物肯定是不亏的,赚钱的同时,给大客户送点小礼物,那也是应有之义,毕竟李志高这个客户给钱痛快,还是直接用黄金支付,又不用他送货,再加上李志高还提出以后还会再买,所以他才这么看种李志高这个大客户。

    要知道,在南非这个地方,军火商有的是,他只是一个中小型的军火贩子,也就是个做转手贸易的二道贩子,像李志高这样痛快又省心的大客户平时也不是容易找到的,必须得维持好关系才是。

    果然,哈里森这招很有效,看到哈里森这么友好,李志高又跟他买了100把俄罗斯产svd步枪外加500把南非产的点45口径的m1911手枪,加上足够的子弹,总共要价三十五万美元。

    除了多买了这些枪,李志高还买了51套带龙鳞甲防弹衣的美式acu通用作战服,这东西价格可就贵了,一套要8000美元,其中主要贵在龙鳞甲防弹衣跟凯夫拉头盔上,这样一来,51套就是408000美元,毫无疑问,这价格比美军的同样装备要贵多了。

    虽然价格很贵,但这东西是能保命的,再贵李志高也得掏钱买。不过实话说,要不是哈里森送他礼物的时候让李志高在那个仓库里看到这种作战服,他暂时也想不起来要买这个。

    至于为什么买五十一套,一套自然是他自己穿,另外五十套,他是打算组建一个精英小队,或者说警卫排,平时负责当他的保镖,必要时候当尖刀突击,而且,acu作战服这东西,一个人穿太扎眼,人多了也就没啥问题了,反正李志高自己是这么想的。

    买了这些作战服,李志高好像忽然开窍了,觉得不能光买枪,所以又买了100具最高10倍的中倍率军用望远镜,50具最高可达40倍率的变倍高清望远镜,这些望远镜都配备了微光增益设备,随时可以变成夜视望远镜。

    不过,微光夜视增益仪会受天气影响,比如下雨天大雾天就会不清楚,所以保险起见,又多买了10具热成像变倍夜视望远镜,这东西可以连在电脑显示器中,具备一定的智能提醒功能,在晚上可是真正的大杀器,绝对不会被偷袭了。

    各种望远镜是为了增强侦查能力的,但部队作战最重要的还是通信指挥能力,因此,李志高还买了五百台南非国防军用的充电式小型三防军用无线步话机、二十台大功率中继台以及一组大功率车载指挥电台组成的战场通讯系统。

    小型军用对讲机配备给每一个作战士兵,指挥官可以准确的指挥每一个士兵,士兵也可以把自己的情况反馈给指挥官,实现即时通讯功能,增强作战的协作性。这种8w的军用手持步话机最大通话距离达到15公里,实际有效通信距离8公里,如果是无障碍的野外,站在高处据说通信距离能到50公里,对于局部战斗来说,足够了。

    大功率变频中继台是一种类似放大器一类的东西,可以把手持步话机的通信范围极大的扩展增强,这种军用的中继台能够把通信范围扩大到80公里到1000公里,也就是说实际有效距离是80公里,最大距离1000公里,这是因为信号传播距离除了本身功率外,还跟周围环境有关,比如如果在高处,周围没什么大障碍,没多少电磁干扰的话,那自然传播的就远。

    这种中继台不大,也就是一个背包大小,加上电池什么的,重量也只有十五公斤重,一个人很容易就背走,主要是用作给排级作战单元增加通信范围,有了这种中继台,再加上手持步话机,指挥作战半径最少有八十公里,一场局部战役都足够了。

    大型车载指挥站用电台,其实是一种车载的信息指挥系统,原本是装载在装甲通信车上的一套数字化车载电台,跟步话机以及中继台相比,这种军用车载电台除了本身功率更大,传播距离更远之外,数字化程度也更高,容纳的频道以及数据组更多,能自由变换短波、超短波、中波、长波等多种无线电通信方式,而且加密功能也相当不错,什么变频加密数字加密都有。

    不过对那些新功能,李志高并没看在眼里,1910年玩什么复杂的加密根本没必要,变频加密就是无解的,李志高主要看中这东西的通信距离。这套车载电台的有效通信距离是三百公里,最大通信距离可达一万多公里,可以方便的跟中继台以及其他指挥电台联系,甚至可以直接发送命令给士兵的步话机。

    这种军用的指挥站型车载电台由于功率大,所以比较笨重,单兵是无法快速移动的,但可以当固定的指挥部电台用,需要移动的话,也可以装载在移动车辆上当移动指挥平台,任何一辆越野车上都可以改装,甚至皮卡车上都行,比如李志高之前买的枭龙越野车,后备箱稍微一改装就可以装上这东西,完全没压力。

    当然最好还是用装甲车当载具,毕竟这东西本来就是装载在装甲车上的,只不过装甲车太扎眼,也太贵,李志高才不要装甲车,只要系统本身,因为他可以改装在自己的枭龙越野车上。

    总之,这套指挥站用电台装载在移动车辆上之后,就增加了移动能力跟生存能力,可以很方便的指挥下面的作战单元,达到完全掌控战场形势。

    有了这些东西,虽然跟真正的数字化作战平台没法比,只有基本的通话能力,但也能组成一套完整的简易版指挥系统,指挥官可以通过这套系统把命令直接发送给每一个士兵,实现扁平化指挥。

    当然,这样的简易版指挥系统虽然相互之间也有一定的变频加密能力,但毕竟简陋,在现代战争中还是容易泄密跟受干扰,不过在1910年,谁会玩电子干扰?谁能破解变频加密?而且这东西因为都是精密的集成电路板跟微处理器核心,一旦损坏就不能再用,只能换电路板跟微处理器核心,以1910年的水平,根本就无法进行破解跟研究,就算送给他们也搞不明白啥原理,技术代沟太大,完全是无解的大杀器啊!

    可以这么说,这套简化版的通信系统虽然不直接杀伤敌人,但却能大大提高指挥官对下属的指挥领导能力,变相的增强了部队战斗力。

    这些东西价格很贵,全买下来,足足多花了五十多万美元,主要是热成像仪以及那组没有车辆承载的数字化指挥站用车载电台贵,不过比起这些东西能起到的作用,李志高觉得还是很值的。

    不管怎么样,这次交易双方都很满意,李志高也对哈里森承诺,如果用的好,他还会再跟他买货。

    交易完成,为了安全起见,李志高也不让这批货过夜,在所有人都走后,他赶紧把一仓库的军火都收进了空间,又在这边一个隐蔽的地方设置了空间坐标点,当做自己的c点备用坐标,这才回公司休息。

    第二天醒来,得知又多了五百多公斤的千足金,于是李志高先去瑞士联合银行在德班的分行开了个高级帐户,又直接把五百公斤的新鲜黄金存进这家瑞士银行分行,剩下的黄金,就留在公司当原料用,以获取更大的价值。

    有收黄金这种好事儿,还一次收五百公斤这么多,瑞银的人自然是乐的不行,问都不问,直接就一路畅通的给了李志高个vip客户待遇。而得益于最近的黄金价格上涨,这笔黄金直接就变成两千二百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一亿三千多万。当然,以李志高现在的心态,他也不把这点钱看在眼里了,要不是在这个世界上黄金已经非货币化,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用美元等纸币支付,不能直接用黄金,他恨不得什么都用黄金支付,那才稳妥。

    别看瑞银整天说什么自己多清白,审查多么严格,只是给客户保密比较好而已,但实际上,瑞银对客户资金的来源从来都不太较真,不管你是贩毒还是走私军火,只要去瑞银存钱,他们都接。

    根据瑞银的接待人员说,目前除非确认李志高是恐怖分子,而且对美国搞恐怖活动,犯了众怒,要不然谁也没法去查他在瑞银的底,也没办法去冻结他的账户。在这方面,美国政府不行,南非政府不行,中国政府就更不行。

    其实还有最大的私人管理银行巴克莱也不错,不过巴克莱是英国银行,受美国跟英国影响比较大,因此在**方面,还是不如瑞银,要不然,世界上说起秘密资金,也不会第一时间想到瑞银。当然,不管什么银行,肯定不如现金交易好用,但这世界毕竟无法什么都用黄金跟现金交易,有些情况必须得用到银行,比如给外界做做样子,所以李志高才找了瑞银。

    办完这些,李志高又买了一批钢筋混凝土以及相关的设备,统统运去南星公司那个空空如也,但已经被他封锁起来当成禁地的仓库。

    因为他的空间基本都放满了军火,因此这些东西无法全部收进空间,干脆先堆放起来存着,以后再来搬。至于买这些东西的目的么,很简单,那就是用来修工事,把他那个庄园修弄成固若金汤。

    这也是李志高的特点,就跟他玩游戏一样,总是习惯先做好防守,然后想办法让对方来攻击,等对方疲乏了,才玩反击进攻。在李志高看来,游戏这么玩是乐趣,至于现实么,他那些兵的素质太差,哪怕有了好的武器,恐怕也未必能有多好的威力,还是先玩下防守,熟悉下作战氛围,再做其他。

    买了混凝土以及相关的工程机械后,李志高又买了一批燃油跟粮食。燃油不用说,不管是各种车辆机械,还是柴油发电机,可都是油老虎,不储存足够的油料是不行的,好在南非的燃油价格比国内要便宜,这倒是个惊喜,看来以后买燃油还得来这边买才是。

    粮食嘛,都是面粉为主,虽然价格有点高,不过面粉做成馒头跟面包,比米饭更容易携带,热能值也更高,而且在南非这个地方,面粉价格比大米还便宜,没办法,谁让南非主要是认面粉呢,大米进口的少了,自然就贵。

    想了想,武器买了,钢筋混凝土买了,燃料买了,粮食也买了,之前存的药品因为市场没打开,还存有不少,暂时不缺,加上李志高可以频繁来回穿,于是决定暂时不买,这样看一看,好像都买差不多了,可以回另外一个世界了。

    回了南星公司,跟白景山做了一番嘱咐,无非是让他好好看好自己那批“货”,早点处理好,之后,他就借口有事需要离开一段时间,期间不要跟他联系,让他好好照看公司,到时候他会来白景山的。

    对此,白景山心照不宣的点点头,其实自从他知道仓库里的东西一夜之间不见了,而李志高又说没关系之后,他就知道李志高要去把这批货出手了。

    军火贩子么,都是神出鬼没的,正常。

    把事情都交代的差不多,李志高重新来到公司那个放满了钢筋水泥以及大批粮食的仓库,悄然的穿越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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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特种作战连(上)

    费了这么大劲儿,花了这么多钱买武器,李志高是真心想要大干一场的,至于打击对象么,自然就是敢抢他东西的太平府驻军巡防营!

    虽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初抢劫精品百货的就是这支巡防营,有的只是怀疑跟猜测,不过想一下附近只有他们有这个能力,因此李志高也不想找什么证据了,就算不是他们干的,也算做他们干的。

    毕竟,他们有能力威胁到李志高,让李志高无法安心发展玩种田,这本身就是原罪!更不用说他们还抢了自己的东西!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就凭他买的这批现代武器,稍微让人训练一下,灭巡防营应该没问题,事后有知府大人他们帮衬,总能找个借口糊弄过去。

    至于失败,这几率太低了,毕竟武器代差太大,就算万一失败了也没关系,大不了李志高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是。

    原本李志高是想把这批武器武装五百个正兵的,不过看到那两个美国教官之后,李志高就改变了主意。

    这些清朝的团练兵或许好糊弄,反正没多少见识,你给他ak跟给他恩菲尔德,也不会有太大惊讶,但美国人可不好糊弄,东西好不好,一下就能分辨出来。因为武器不是其他轻工业的东西,有一定敏感性,太早暴露这么多先进武器给外国人,此时自己力量还不足,让列强这么快知道自己有这些好东西,指定不是好事儿,因此李志高买的这批武器太先进,不适合此时大规模列装。

    可买了武器不用,那就真成了笑话,所以想来想去,李志高决定先成立一个特种作战部队,算作自己的核心作战力量,这个特种作战部队以后就走神秘化,只使用现代武器,现在么,人数不宜过多,一个特种作战连足矣。

    想到这里,李志高让斯科特跟爱德华先停止正常的军事训练,改为举行一次全军的摸底考试。

    所谓的摸底考试,此时也没什么复杂的,无非就是看看谁的枪法准,谁的队列好罢了。

    因为训练时间还短,所以大家水平其实都差不太多,或者说都很烂,但再烂也还是有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体现在射击方面,毕竟射击这项目的确是有天赋一说的,李志高这也算是优中选优了。

    最后,李志高选了成绩最好的两个三个排共一百五十人,这就是他心目中特种作战连的编制了。毕竟他打算给特种作战连装备现代装备,因此就改成正常的一连三排制,方便自己指挥。

    三个排之中,第一名是第五排,排长叫郑云;第三名是第八排,排长叫林三喜,第三名则是第一排,排长王二彪。

    挑出这三个排之后,李志高先单独见了三个人,嘘寒问暖了一番,又查问了一番身世。

    首先是郑云。郑云是一个身材很瘦,脸色白皙,不爱说话,有点阴沉的人,自称是河南人,居然还是个秀才,是这支队伍里难得的读书人。

    一个秀才竟然能来这里当团练兵,自然是有故事的。

    果然,他说他是浙江杭州人,家境原本不错,可后来当地一恶霸想要霸占自家产业,自己去找人理论,三两句没说对,对方就过来动手打他。

    这郑云文武兼备,不但读书不错,更是学了一身的武艺,师从武当,学了一身的武当功夫,尤其擅长玄武拳,结果对方一动手,自己随便使了个震劲,就把对方给推了出去,然而好巧不巧,对方跌倒之后,倒地的时候后脑勺正好磕在一块石头上,也巧了,正好打在要害,就此一命呜呼。

    发现杀了人,为了不连累家人,他就开始逃亡,也不知道具体往哪儿跑,反正逃啊逃,就一直逃到这里。到了这里后,盘缠用尽,又不敢抛头露面做正当行业,正好李志高招兵,他就过来了。

    他倒是挺厉害,连逃亡都不知道改个名换个姓,能一路跑到这里都不被抓也是运气,或者说托了这大清**的福气。

    虽然会功夫,不过他在这支队伍里不是靠玩拳头竞争当的排长,而是被人推选的,是这支部队唯一一个被推选出来的排长,原因么,不是他在别人面前露过功夫,而是因为他是个秀才,是这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人,所以才被人推选当了一个排长,换句话说,他当排长是因为没人跟他争,真正的众望所归。

    当了排长之后,他倒是显示出另外一面,训练的时候,他不刻意要求别人如何,就只会以身作则,学习所有的技术要领都是一丝不苟,从来不偷懒,手底下人看他一个读书人都这么认真这么吃苦,都不好意思偷懒耍滑,也跟着努力训练,这才能在训练中获得第一名。

    总之,这个郑云是个貌似挺厉害的家伙,如果他说的这些经历都是真的,还真让李志高觉得有捡到宝的感觉。

    其次是林三喜。这是一个身材敦实,长相也很憨厚的家伙,他自称是四川人,码头苦力出身,早期还是哥老会成员,后来进了重庆的巡防营当了个大头兵,只因为后来给人出头的时候误伤了一个军官,怕被报复,就偷偷跑了出来,一直跑到这里,经历倒是简单多了。

    他当排长,跟大多数人一样,那是真正靠拳头硬打出来的,据说他原本想去南京应聘当新军,不过看到这边待遇好,就来了这边。因为他毕竟当过兵,熟悉一些军事技能,所以他带的兵训练的也不错,之所以排名第二,主要是他的兵队列方面稍微差了一筹,但射击却比郑云的排略强。

    最后是王二彪,这个人李志高也算早就认识了,也早就看好他,果然这次也是不负众望,虽然没有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也是很不错的,毕竟这次的考试成绩相差都不大。他的说辞跟上次差不多,他自称是山东济宁人,因为逃荒才来这边投奔亲戚,最后亲戚找不到了,身上也没盘缠了,发现这边招兵,就过来了。至于他的功夫,他说是学的杂家,什么都学了一点,认字则是从小在私塾里学的。

    虽然感觉王二彪说的有些太简略,不过他坚持这么说,李志高也就不再强求了。

    大概问清楚他们三个的底细后,李志高就让他们退下,带着士兵先休息休息,等下另有安排。

    其实,按照刚才的问话,这三个人中无疑郑云是水平最高的,能文能武,按说当警卫排是最好的,不过他的文化水平最高,玩炮兵似乎更合适,毕竟炮兵才是技术要求最高的,至于武功嘛,这东西李志高从来不是真的很在乎。

    郑云玩炮兵了,警卫排按说应该给第二名,可惜林三喜文化太差了,虽然不能说不识字,但水平也很有限,远远不如郑云,也不如王二彪,而且他的做事风格有一股匪气,对部下的管教也是老一套的威压式管束,不适合当警卫排。

    相反,王二彪的排虽然综合能力都不如前两人,但王二彪最重要的特点是听话,李志高观察了他很久,这个人从来不是很突出,但对上面的命令执行的却是最彻底。

    这么一想,李志高也就有了最后的决定,那就是让郑云去管炮兵排,让林三喜当普通排,警卫排则给王二彪。

    不过警卫排毕竟是亲卫,所以李志高不放心,又把王二彪招来问了一番话。

    “怎么样,王二彪。”单独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李志高又是先一番笑容的道,“在这里过的如何?”

    “回大人,一切都好。”王二彪抱拳行礼道。

    “哦?怎么个好法?能说说我听么?”

    “这……”王二彪顿了顿,继续道,“回大人的话,在这里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饷银发的足,大人待我们也很好,所以一切都好。”

    王二彪这倒没说错,李志高这边待遇就不说了,薪水方面绝对可以跟新军对抗,至于实际待遇就高出新军一大截了。

    在吃上面,除了米饭管饱外,副食也基本做到每顿饭有一菜一汤一咸菜,早饭还多加一个鸡蛋。菜是隔几天变一个花样,汤基本都是肉汤,虽然不是顿顿吃肉,但光从吃上面看,全中国再也找不出一个地方能有这待遇了。

    穿就更不提了,李志高带来的那批学生迷彩训练服,轻便耐磨,比棉布衣服耐穿多了,而且也好看,一旦破损了,小地方自己缝一下就行,要是破的大,也不用担心,直接找军需官,也就是刘润生换一套新的就行。

    住也是不错,这边住的都是那种奇怪的铁房子,但看起来挺结实,保温也不错,加上人多,天气也不太冷,大家一起进来后,就算不生炉子,也是一点也不冷,更不用提还有厚厚的棉被了。

    总之,按照王二彪的标准看,在这个军营里的生活,那是比很多小地主都强了,也正因为珍惜这份优越的生活,他们才那么听话。

    “不错,你很实在。”李志高笑了笑,“王二彪,对你的过去,既然你不想多说,那我也就不再多问,你放心就是了。在这里我只想问你,如果有人要害我,你肯不肯替我出头,肯不肯替我卖力?”

    “回大人!”王二彪再次一抱拳,单膝跪地,仰着头底气十足的道,“大人收留了我,给我好吃好喝,没强迫过我什么,也从没看不起我过,可说是待我恩重如山,我王二彪不是个不识抬举的,谁要敢害大人,就得先迈过我的尸体!”

    “如果是朝廷的人呢?”李志高盯着王二彪的眼睛,“如果是官兵有人要害我,你还肯为我卖命冲锋么?”

    “朝廷?”王二彪撇撇嘴,“莫说是朝廷,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怵!谁要害大人,我就跟他拼命!”

    “好,我没看错你!”李志高一拍桌子,接着就站起身,扶起王二彪,“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接下来,我打算把你的排当作我的警卫排,也就是亲兵的意思,你意下如何?”

    “蒙大人信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王二彪再次抱拳。

    没错,李志高最终还是决定让王二彪的排当警卫排,之所以这样多问一下,无非是玩一下用人不疑推心置腹那套,所作所为,也都是跟电视剧上学的,本来就是一场秀。因为他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毕竟戒指只能来回穿越,又不能给他生产出一堆忠心耿耿的生化兵,只能用这边的人。

    虽然李志高也觉得这个办法并不保险,无法保证绝对的忠心,不过没办法,李志高这个团练成立时间不长,彼此之间磨合的还不够,能有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不错了,所以李志高也只能多给好处多施恩,用他们朴素的那套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观念来收拢人心。

    李志高一直相信,这世上白眼狼毕竟是少数,只要他给这些人一个充足的物质保证跟足够的上进渠道,再加上装备先进武器,那这支部队的战斗力肯定不会太差。

    当然了,长远来看,还是要成立一个政党,把各方面的人都忽悠进来,为自己所用,不过这不是现在能做的,或者说目前成立政党的时机还不成熟。

    不管怎么样,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接下来,李志高决定给这三个排正式换装了。

第四十一章 特种作战连(下)

    王二彪的排既然要当做警卫排来处理,装备自然是最好的,都是一身的acu作战服,这套衣服包括龙鳞甲防弹衣,凯夫拉头盔,太阳眼镜,皮靴,手套等,是美军标准的步兵作战服装,防护力一流,以这个时代的步枪来看,根本打不穿防弹衣。

    编制上,一个连是三个排,但在排方面还是老样子,一个排分为五个班,这样做的好处是容易让人接受,不然一下子都改成三三制,反而不好指挥,好在有现代通信系统,大编制的班也没问题。

    具体编制方面,根据武器的不同,一个连分为警卫排,普通突击排以及火力支援排。

    警卫排跟普通突击排编制一样,都是一个排分为四个突击班,一个火力支援班。

    在警卫排的突击班中,有7个普通突击队员,都配备一把akm以及一把m1911手枪;一个狙击手,配备一把svd狙击步枪以及一把m1911手枪,两个班级火力支援兵,都配备mgl-140枪榴弹发射器外加m1911手枪。

    火力支援班,顾名思义就是远程火力支援,因此这个班有迫击炮兵八人,配备四具93式60迫击炮,一门炮两人操作。这八人除了迫击炮外,还配一把akm以及一把n1911。除了这八个迫击炮兵,火力支援班还会配备一名指挥观察兵,通常是排长兼任,也可以让别人负责,这个人的武器是akm,只不过加了一具热成像仪高倍望远镜;还有一名通信兵,背负一台大功率中继台,负责扩展这个排的通信范围,好方便跟指挥部联系。

    实际作战中,火力支援班通常是排长直接指挥,也是排指挥部所在,用来负责进行中程火力支援,突击班则负责冲锋陷阵,由此可以看出,李志高是那种不主张军官带头冲锋的人,反而是喜欢火力至上。

    所有警卫排的人除了武器外,都配备小型步话机,所有士兵都会配备一具微光夜视仪的增益装置,班长会有一具带微光夜视增益仪的中倍率望远镜,王二彪这个排长则是一具带热成像仪增益装置的变倍高清望远镜,狙击手也会配备一具热成像仪装置。也就是说,光这一个排,就用去了5具热成像仪。

    装备了这么多高科技设备,这个排无论侦查能力、指挥能力还是突击能力,绝对是这个世界的no.1。

    看到这些科幻的装备,又听了解说后,王二彪立刻就意识到这些东西的好处,尽管对这些科幻感十足的东西感到十分好奇,不过想到自己的身份,也就干脆不问,反正只要学会怎么用就行。

    当然了,这么科幻的部队,李志高肯定不能动不动大摇大摆的放出去,这些作战服以及各种夜视仪平时不给装备,只有在必要时候才穿上,一旦装备上了,就一定要赢,否则在自己实力还不足的时候,被其他列强国家发现这些装备,那就指不定还会出什么事儿。

    基于不能曝光这一点,李志高对这个警卫排定的外号就是“吸血鬼特种突击排”,顾名思义就是不能见光,只能在暗中行动,相信面对这支普遍配备了夜视仪跟步话机的部队,只要不是实力差距太大,普通军队谁也打不过他们,只要能一直赢,秘密自然就能一直保住。

    除了这个警卫排外,林三喜的排在武器配置方面跟王二彪的排一样,所不同的是,他的排没有acu作战服,没有龙鳞甲防弹衣,只有普通的迷彩服加m35钢盔罢了。

    林三喜的这个排有也有一台中继台增加通信范围,但在步话机方面,并不是人手一具,而是只有班长排长才有,微光夜视仪夜视只有班长排长以及狙击手才有,说白了,林三喜的部队就是略低一个层次的普通突击排,可以适当见光让人看。

    实际战斗的时候,林三喜这个排可以跟王二彪的排联合作战,属于高低搭配。

    因为可以适当见光的进行突击作战,加上林三喜带着点匪气跟野性,而且要配合吸血鬼作战,所以这个排李志高也给了一个外号,那就是狼人突击排,毕竟吸血鬼怎么能没有狼人作伴呢?

    嗯,不可否认,这的确是李志高有点偷懒兼恶搞的意味。

    至于郑云,李志高给他们的定义是纯粹的火力支援排,所以整个排配备63式107毫米火箭炮十六门。

    其中,火箭炮兵是三个人伺候一门炮,十六门炮总共四十八人,再加上一个通信兵以及兼做观察兵的排长,加起来正好五十个人。所有炮兵也配备akm以及m1911各一把,但平时放在一边,只在应急的时候用。

    炮兵的服装只有普通迷彩服跟绿色贝雷帽,连钢盔也没有,但在通信方式上,步话机却人手一具,也有一台中继台,至于这个排的外号,那就是地狱火支援排。

    不可否认,李志高的这个编制有一定的缺陷,不适合当作正规部队的编制,比如炮兵班就有点多此一举,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普通班里加一个迫击炮兵或者火箭筒兵,增加普通班的火力延伸,但那样对士兵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毕竟这涉及到班级的步炮协同,所以还不如搞大编制班,专门弄一个炮兵班,搞排级步炮协同,可以更专业点。

    也就是说,这个编制,是李志高目前能做出的最好安排,考虑了种种因素,至于实际战斗力如何,也只能通过实战来检测了。

    这些人以后要用新武器,那么他们原本使用的恩菲尔德步枪就空闲出来,也不能浪费,可以给那些后勤兵用。

    枪再烂,只要能发射子弹,能杀人,那就是好东西,增加点火力密度也是好的。

    出于隐秘的需要,李志高挑出的这三个排,并没有立刻就投入实战训练,而是先在两个封闭的板房内看投影仪播放的视频,听李志高讲课,学习新武器的用法以及理论知识,并在室内进行不实弹的模拟操作演练。

    什么?视频教学是不是太先进了?靠,都出来夜视仪了,还怕毛啊,只要牢牢把握这支部队,搞好保密措施,以后再编个漏洞少的故事忽悠一顿,应该就没事儿了。

    室内课学的差不多,李志高就让三个特种作战排进行实战训练,同样是出于隐秘,这些部队都是另外开辟一个军营单独训练,训练之前,会专门派出部队清场,保证训练场地周围没有外人,而在训练期间,也会在关键点设置明哨跟暗哨,负责监视周围,保证不让外人闯进来。

    总之,这个单独的训练场只能李志高跟特种作战连的人进去,其他任何人不得靠近,就连斯科特跟爱德华也不准进去一探究竟。

    至于特种作战人员的训练计划,都是李志高早早让那个军火贩子哈里森给制定的,制定的时候本来就是针对文盲率很高的黑非洲军阀部队,讲究的是简单直接化,拿过来用在清朝这批人身上,倒也是相当不错。

    除了按照训练计划来训练,李志高还专门给特战部队加强了伙食,也就是顿顿有肉,每人每顿饭还都有两个鸡蛋,蔬菜更是天天换花样,主食则是馒头管够,总之是要提高食物热量,维持他们的高强度训练。

    为了让部队尽快形成战斗力,加上培养跟他们的关系,李志高也以一个教官的身份全程参与训练,跟士兵们一起摸爬滚打的训练,一点也不马虎。

    也就是说,李志高现在把全副精神都扑在训练特种作战连上,其他一切事情都是次要的。

    如此这般深入基层起早贪黑的练了半个月,整个特种作战连虽然战术动作还很生涩,但至少已经基本掌握了新装备的用法,战斗力还不好说,但至少不会抓瞎,有了一定头绪。

    剩下的,就是继续加强磨合训练,把武器用好,把战术动作练熟,以求打的更准,行动更快,不过这就需要时间去耗,以及拿子弹炮弹去喂了,急不来。

    实际训练过程中,李志高发现当初买的装备还是缺了一个环节,那就是近距离班级火力支援不足,为了弥补这种火力空缺,训练期间李志高又回了几次现代社会,除了找哈里森买了一部分训练弹回去做训练用外,还多买了五千枚训练用手榴弹以及一千枚高爆手榴弹。

    没错,李志高就是要把手榴弹也配上,这些手榴弹专门配给两个突击作战排,玩炮的火力支援排不用。

    不过手榴弹毕竟有一定危险,所以平时都用训练手榴弹去训练,真正战斗的时候再根据情况需要发真正的高爆手榴弹,要不然一下子就用真家伙训练,以这些人的水平来看只能是悲剧不断。

    虽然手榴弹有危险,但这毕竟是近距离最好的火力支援武器,所以是必须配备的,绝对不能少。李志高的计划是,作战的时候,两个排一百人,每人发五枚手榴弹,这样就可以实现近距离的火力支援。

    这样一来,三十米之内用手榴弹,三十米到有四百米之间有mgl-140枪榴弹发射器,至于四百米之外,五千米之内是迫击炮,五千米到八千米范围内则是用63式107毫米火箭炮,从而就形成一个由远到近的连续火力输出,当然,在三百米开外,各种火力是可以根据需要重叠的,以求增加火力密度。

    这样的火力,再加上普遍装备的akm跟m1911手枪,班排连级的火力方面,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有些过剩了。

    不过,过剩总好过不足,这些士兵是李志高好亲自不容易训练出来的,每一个都很宝贵,而且训练过程中也有了一些感情,他可舍不得轻易耗费掉。

    当然,身为这里的最高指挥官,李志高还有太多事情要忙,不可能把一天所有的时间都耗费在训练士兵上,因此实际上他跟士兵一起训练一起摸爬滚打的时间,只有半天,也就是一上午。就是这半天,他也主要是以老师跟教官的身份在讲解与训话,实际下场操练的情况并不多。

    至于下午么,他就照例让他们自习,不对,是把训练任务交给三个排长,让他们各自进行训练,李志高则要去偷个懒,不对,是有其他重要事情要处理。

    这个其他重要事情倒也挺多,比如他要抽时间继续在两个世界来货倒腾物资,抽时间视察其他士兵的训练情况,抽时间看看钢筋水泥的工事建设的如何等等,抽时间过问一下庄子里的佃户用机器耕种的情况如何,抽时间跟太平府的知府大人重新建立稳定而隐秘的联系渠道,抽时间给已经搬过来住的刘润生老娘看看病情恢复的如何,抽时间让感恩戴德的刘润生赶紧找到肯过来教导士兵文化课的老师夫子等等等等……

    总之,整个基地跟训练营的方方面面都要他过问,都要他亲力亲为,一点也不省心,让他深刻的体会到了创业维艰这个词的含义,更加意识到手下缺人的紧迫。

    就在这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训练中,一件事打断了李志高原本的计划,那就是长期失踪不见的马文居然回来了,而且还给李志高带来了一个小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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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马文的野望?

    马文这次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大票人跟一大批物资,至于这些人跟物资的性质嘛……

    “哦,我的朋友,真高兴你还是这么开朗健康!”依然是神采飞扬的马文跟李志高拥抱过后,就笑着道,“请原谅我这么长时间没跟你联系,不过这都是有原因的……啊,不多说了,快来看,看看我带来了什么!”

    说完,马文就指了指门外一辆辆马车以及马车上不断下来的白人中青年:“看到了么,那些人,都是我从各地租界给你找来的军事人员,他们很多都参军当过兵,有一半人都是佛吉尼亚军事学院毕业的,都是军事技能过硬的军事人员!有了这些人当咱们这支部队的基层军官,部队作战力立刻就能大大增强!而除此之外,我还购买了一大批的军火,包括五千支我们美国产的0.30口径m1903式步枪,六挺马克沁机枪,还有四门法国1897式75毫米速射炮,子弹炮弹也有不少,足够一场小规模战役了,怎么样,够可以吧?”

    “这,这……”看到那些不断从马车上卸下军事物资的白人青年,李志高愣了愣,好一会儿才道,“马文,你去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弄这些?”

    “那当然。”马文点点头,“武器还好说,找找人就能买到,之所以花时间,主要是那些会说点中国话的退役军事人员不好找。而且,其他人我不放心,所以只找的美国人。你看,我找的这批人,都有过硬的军事技术,而且在中国多年,说一些简单中国话没问题,有他们的加入,绝对可以组建出一个真正的加强步兵团,有了他们,对付本地巡防营,那绝对是轻松自在。”

    “嗯,马文,真难为你了。”看着兴高采烈的马文,李志高摇摇头,“不过,你买这么多武器回来干嘛?这得花多少钱?咱们只有一千人,可用不了这么许多!而且那么多美**官过来,我这也盛不下他们啊。”

    “呵呵。”马文眨眨眼,笑了笑,“李,我的朋友,你骗不了我,我早就看出来你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你绝对不会只甘心当一个商人,所以这批军火跟军事人员一定是你想要的,你肯定会都买下来,对吗?”

    “是我们。”李志高也跟着笑了笑,“别忘了,你也是精品百货公司的股东,养这支部队你也有一份。”

    “对对,是我们!”马文更加的眉开眼笑,“总之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就可以继续招兵买马,然后想个办法把那个竟敢抢我们东西的巡防营给消灭了,从此以后,这地方就是我们的底盘,往后咱们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别的,都不会再有人敢找麻烦了!哦,想一想那时候的情况,我们不但拥有了一支自己的军队,还变相的拥有了一个中国的城市,那何止是发财,说不定,以后我们还能混个将军或者总督当当呢,你说是不是,我亲爱的李。”

    听到马文这么说,李志高倒是另眼相看了,没想到这个马文还有这种野心,难道他也想跟当年那个华尔一样,搞个洋枪队,进入中**队里么?

    “怎么这样看着我?”马文笑眯眯的看向李志高,“怎么,你以为我在乱说么?不不不,李,我身为一个白人,虽然是不奢望当你们的总督,但你可以啊!”

    “我可以?”

    “当然!”马文张开双手,深情的道,“李,相信我,我有预感,你们这个国家此刻正坐在火药桶上,马上就要被点燃,你们即将进入一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而我们只要抓准时机,一定会在这个大时代中有一番大作为的,到时候以你的能力,什么总督将军的,也未尝不是没机会。”

    听到这,李志高隐约有点明白了,这个马文看来心思不简单,他这是在下投资,找自己当代理人啊!就不知道他背后有没有美国官方的影子,至少美国在华领事方面肯定给了他一定帮助。

    嗯,这不是没可能,要知道马文离开的时间太长了,一回来就弄来这么多武器外加那些会中国话的军事人员,中间肯定有什么变故。

    武器就罢了,虽然里面有不少美国货,比如那个别号春田步枪的m1903,但这些东西有钱就行,还不算什么,可会中国话的退役军事人员是那么好找的?还有一半人是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毕业的?好吧,就算是美国目前还没有多强大的陆军,用不了那许多军事院校人才,就算佛吉尼亚军事学院其实目前也上不了多大台面,可也不至于这么不值钱吧?随随便便就过来当一个民团的教官?你以为这是二十一世纪烂大街的洋外教呢?

    不过不管马文怎么弄到的这些人跟东西,他的目的又是什么,至少现在彼此的目标一致,而且马文也的确对自己很有帮助,所以,暂时就先这样吧。

    至于以后会如何,那就只能走着瞧了,李志高相信,以目前这种情况看,马文就算再有什么别的心思,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大伤害,而马文无论怎么做,也不可能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毕竟,这里是中国!这支军队的主体,是中国人!

    马文的到来,特别是那些武器装备,无疑是给整个部队打了一支兴奋剂,至少表面看来是这样。

    所有的部队,除了李志高挑选出的那三个排,所有人,包括那些后勤兵也全都换上了恩菲尔德步枪,排级的基层军官也全换上了马文带来的那些美国人,原先的华人排长自动成为副排长,充当他们的副手。

    另外,马文还让剩下的美国人组建了重机枪组跟火炮组,也就是说,使用马克沁机枪跟1897速射炮的主要都是美国人。

    这倒不是马文有偏见跟私心,实在是马克沁机枪跟1897速射炮的技术含量比较高,没受过专业训练的还真不好操纵这两种武器,比用迫击炮跟火箭炮都难,所以主要的操纵者暂时只能用那些有技术的美国人。不过华人士兵也可以跟着在旁边学,但这些学习机枪跟火炮射击的华人,也要充当搬运子弹炮弹的后勤辎重兵角色。

    按照马文的意思,等这些华人士兵学会了操纵机枪跟火炮,手头也宽裕了之后,还要再继续买进这种武器。

    从这里看得出来,马文对先进武器的敏感度很高,毕竟1897速射炮就算了,各国都很重视,可马克沁机枪这种东西就不同了。如今世界上除了德国的军队,都没有普遍装备这种机枪的,原因就是因为价格太贵,射速太快,各**队都觉得不划算,哪怕马克沁机枪早就证明了他的优越性,只有到了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才能真正意识到机枪的重要性。

    对此,李志高表面上都是全部答应,一副放权给马文的样子,但暗地里,他却把队伍原先的班排长都找个时间挨个谈了话,无非就是告诉他们,队伍还是咱们的,让他们看好自己的人,至于这些洋人,毕竟还得用着他们,先暂时让他们当头就是了。

    对李志高这一番秘密交心,所有人都很满意,毕竟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好吃好喝好住的休养生息,所有人都对这个新团体感到满意,也逐渐产生了一种归属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对这个团体的核心,或者说主人李志高有一种由衷的感激。

    这种感激除了李志高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李志高是个跟他们一样的华人!

    别小看这一点,华人这个身份是很重要的,是一种基本的认同感,如果换了个洋人对他们这么好吃好喝的供奉着,他们可能连感激都没有,反而会觉得洋人是无事献殷勤,想从他们身上拿什么好处。

    总之,种族的差异以及长期以来被洋人欺辱的历史,让他们从心底里惧怕洋人的同时,也根本不信洋人,但反而对那些留过洋的华人倍感崇敬,觉得他们才是希望所在,倒是很奇怪但也很正常的一种心思。

    不管怎么样,在马文带来大量武器跟军事教导人员后,整个部队的装备立刻就上了一个档次,随之而来的就是部队自信心的提高以及安全感的提升。

    以目前这种情况,就算李志高没提前买那些现代军火,靠这些马文带来的武器跟美国教官,要灭一个巡防营应该也不难吧?至少李志高是这么想的,马文估计也是这么想。

    但是李志高并不后悔他花大价钱从现代买军火,毕竟之前他并不知道马文会买军火这件事,而且不管是否有这些近代军火,弄一批现代武器装备的特殊作战部队当个杀手锏,多一层保险也总不会有坏处。

    事实上,后来李志高就很庆幸自己买了这批现代军火,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不过那就是后话了。

第四十三章 部队新风

    马文的归来,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但很快又有一个更好的消息,那就是刘润生从城里重金招募的老师也很快过来了。

    这批老师一共是十个人,年龄都比较年轻,年龄最小的才二十四岁,年龄最大的也不过四十一岁,都是家境贫寒的那种。

    想一下也是,也只有这个年龄段,并且家境贫寒的人,此时才肯为每月二十个大洋的薪水来这边教导私人民团里的大头兵。

    十个老师过来后,并没有立刻给士兵们上课,而是先当起了学生,教导他们的老师则是李志高,学习的内容么,则是号称汉语学习的大杀器——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威力就不多说了,有了这个东西,汉字的学习速度不但能迅速提高,而且对于英语的学习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是非常好的一门基础拼音,至少李志高是这么认为的,反正他就是汉语拼音的忠实拥护者,因为这个他最熟悉。

    对于汉语拼音,早就熟透的李志高教导起来还是没什么压力的,再加上还有他从现代社会弄来的一批经过处理过的,特别是经过繁体化的汉语拼音学习教材,让这些年轻的,早已经有大量汉语词汇量功底的年轻老师学习汉语拼音,那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不过五天,十名老师就已经全部出徒,完全掌握了汉语拼音的用法,紧接着,他们就开始学以致用,把这些东西回过头来教导给部队中的士兵们。

    士兵的文化课学习,按照规定是强制学习,所有人都必须参加,不参加就赶走!

    给士兵的课本教材,同样都是经过处理过的后世小学生教材,其他黑板粉笔还有作业本、铅笔、铅笔刀、橡皮擦什么的,也都是李志高从现代社会弄来的,学习工具十分充足。教室就更好办了,弄几个板房当教室,再合适不过,反正李志高当初那批板房材料是足够容纳五千人的,现在只有一千多人,多几个教室绰绰有余。

    不说别的,光这些学习教材跟学习工具,就让那十个年轻的老师惊叹不已,直说太奢侈,说这些东西很多连城里的学校也没有。

    虽然要强制学习文化知识,但毕竟这些人是士兵,白天要学习作战技能跟进行军事训练,因此学习时间都是定在晚上,为此,李志高还特意弄了一大批仿灯泡外形的节能led灯泡过来,专门为晚上照明使用。

    就因为弄了这批灯泡,又让那些老师跟士兵惊叹了一顿,甚至就连马文等美国人也十分惊讶,只不过那些美国人惊讶的是灯泡的精致,并且那些灯泡居然能发白光!

    没办法,别说led灯,就连冷光源节能灯也还没发明呢,结果让发出仿日光的节能灯刺激到美国人了,还真是不好意思了。好在,这批led节能灯的外表都是灯泡模样,使用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所以并没造成什么大震动。

    从此以后,这些士兵白天照常训练,但到了晚上,却没有了自由活动时间,改为集体学习文化知识。

    为了让他们提高学习积极性,顺便提高自己在士兵心目中的威望,李志高也每天晚上去教室当老师给士兵讲课,不过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他都是在其他老师讲完文化课之后,再讲最后一节课。

    为了提高自己的讲课效率,李志高的课跟其他老师讲课不同,他是搞大课堂。

    具体说,就是在房子外面弄一个讲台,四周布满节能灯充当照明,其他士兵以及老师还有来挺新鲜的美国人对着讲台席地而坐,然后李志高在讲台上用扩音器给大家讲课。

    李志高讲的这种课,可不是讲文化课基础,而是讲一些国内外的历史故事跟见闻,国内的历史故事无非是一些我国古代汉唐时期的威风啊,那些汉族民族英雄的历史啊等等,提高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国外的历史无非就是讲那些著名人物的生平,他们怎么成功的,怎么带领自己的国家崛起等等,总而言之都是照着后世专门教育小学生的资料,深入检出的讲,争取能让所有人都能明白他讲的是什么意思。

    别说,李志高这种通篇用白话讲的通俗课,就连文化不高的士兵也听明白了,听了李志高的课,至少他们知道强秦大汉跟盛唐这些朝代是怎么个兴盛跟强大的,中国汉人在古代是如何长期领先世界,而世界其他国家后来是如何赶超中国的等等等等,大都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经过这些忽悠,加上他们根据自身遭遇一印证,他们很多人都隐约觉得,自己如今过的这么惨,国家这么弱,都是满人不对,是清国阻碍了华夏的进步,是大大的坏蛋!

    虽然李志高自己知道,实际上并不完全是那么一会儿事儿,毕竟明朝时候就落后西方了,不过至少这些士兵没多少文化,倒是信了李志高那番满人误国误华夏的话了。

    李志高公开讲的这些,特别是那些说讽刺满清的故事,士兵们都无所谓,反而听的很过瘾很兴奋,美国人更无所谓,当看热闹了,反正大多数也听不懂,毕竟都是中文故事,但那十个老师可不同了。国外的事儿也就罢了,那些老师也同样不怎么明白,但说本朝的事儿,他们是略懂的,最起码知道讽刺本朝是不对的,要出事儿的。可惜,他们中间要么是怨天怨地怨政府的愤青之辈,要么是不敢明着反驳的保守之徒,所以这样的课,依旧继续这样讲下去。

    李志高除了讲国内外的历史故事跟人物点评,还用一台隐藏在几个木头箱子里的音响放音乐当伴奏,亲自教士兵们唱歌。

    这些歌曲的内容都是爱国歌曲、励志歌曲以及军歌,比如《大中国》,《男儿当自强》,《真的汉子》,《万里长城永不倒》、《大号是中华》、,《打靶归来》,《好男儿就是要当兵》,修改版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等等等。

    别说,自从教导大家唱这些歌之后,士兵的学习积极性立刻就爆棚的不行,每次唱的时候都泪流满面,不用李志高再煽情推动,他们就开始自发的开始了互相诉苦,跟以前总是藏着掖着,不对外人说自家事儿的情况完全不同。

    能来这里当兵的,要么是生活所迫,要么是走投无路,哪个不是有一堆血泪史,这么一开口子,再一阻挡不住了,倒是把十个老师吓了不少,立刻就走了四个,都是年龄比较大,顾虑比较多的,剩下的六个都是年龄不超过三十五的年轻老师,他们也十分兴奋,似乎也被部队的气氛感染了。

    经过这么几天的讲课,通过讲历史,说人物,外加教唱歌,过规律的群体生活,士兵的学习积极性算是彻底调动起来了,很多时候都不用督促,他们自己就如饥似渴的看书学文化。

    比如如今士兵都已经全部随身带着课本、铅笔跟作业本,一旦白天的训练科目结束,就立刻利用休息的空档,凑在一起努力的学习文化知识。

    看到这个情况,李志高不禁感叹,多淳朴的人啊,要是让后世的人看到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还不得羞愧死?不说别人,就是自己也得惭愧的不行。

    这些士兵学习积极性的确很高,高的有些离谱,但仔细一想也容易理解,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那个文化爆炸的时代,各种娱乐项目都相当贫乏,而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对这些人来说,其实也可以算是一种娱乐了,更不用说开阔眼界这一说了。

    就算不听李志高的讲课,光看课本上的课文,对这些士兵也是很有吸引力的,毕竟小学课本上的课文,都是一些简单的小故事,学这些故事,不但能认字,还能学到许多他们不知道的新东西,这种好奇感跟新鲜感,才是他们努力学习的主要动力。

    想一想,貌似幼儿园的小朋友刚开学的时候,也是各种兴奋,各种好学,只不过后来学的越来越多,反而就越来越懈怠了。

    另外,李志高当初教大家唱歌,只是想提高下积极性,但却没想到这些歌曲的威力居然这么大,很多士兵唱歌的时候情绪很大,经常会随着歌曲的旋律内容的变化而变化。

    比如他们唱《大中国》,就总是高兴雀跃,唱《男儿当自强》会吼的满脸通红,亢奋的不行,唱《万里长城永不倒》以及《大号是中华》的时候,更是唱的泪流满面,几乎无一例外。

    就这样,通过一番扫盲讲课加教唱励志爱国歌曲,外加他们自发的相互诉苦,军队里的风气面貌迅速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过去,这支队伍训练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死气沉沉,但也只是你说什么他们做什么,非常死板,他们每天最希望的,就是赶紧结束会操跟训练,然后去食堂吃饭,因为食堂里的伙食很好。

    也就是说,吃饭才是那个时候的他们最渴望的事情。

    然而现在,经过一番初步的扫盲教育,讲一些中国历史上的丰功伟绩以及外国的崛起历史,再唱一些现代的励志歌曲,他们却立刻就变了!

    每天早晨,他们不再等宪兵吹哨子叫人起床集合,而是自己提前早早的就起来,然后自发的组成班排,先一边跑步,一边吼歌,通常都是吼修改版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当跑完步,满脸通红的他们就会自发的凑在一起学习课文,经常会互相提问,学习积极性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这种情况已经不止是士兵了,就连那几个留下的年轻老师也是跟着一起,甚至他们都会在士兵训练的间隙过去,给他们继续讲课扫盲,可以说到了这个时候,李志高估计让这些老师离开,他们也不会走了,甚至就算降低薪水他们估计也乐意。

    等士兵们真正训练的时候,他们更是变了个样子,无论会操,射击,每一个过程都是一板一眼实打实的用心练习,一点也不偷懒,而且训练完了之后,他们还会自发的凑在一起彼此讨论训练心得。

    总之,一片热火朝天就对了。

    如果说这些东西都只是看在眼的风貌变化,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另外一个变化就更出乎李志高的预料,那就是这支部队对李志高已经开始玩崇拜了!

    过去,这些人对李志高都是有些感激,可见了面也就是点头哈腰行礼而已,彼此的关系就是正常的老板跟雇工关系,李志高养他们,他们给老板办事儿。

    可是,自从李志高开始找人给他们扫盲,亲自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讲国内外历史故事,讲国家大事,讲人物点评,甚至教导他们唱爱国歌曲以及励志歌曲后,李志高发现这些人再见到他的时候,眼光已经充满了一种热诚,见面后叫的那声“大人”更是格外响亮,甚至有次自己笑眯眯的跟两个十六七岁的士兵主动打了个招呼后,他们居然脸红脖子粗的立刻立正敬礼,激动的差点掉眼泪!

    这种场面李志高太熟悉了,当年红小兵见伟人,好像就这模样,还有那些脑残粉见他们的欧巴大长腿偶像,也是这么疯狂,传销组织里那些被忽悠的传销人员见到传销讲师,似乎也是这样。

    一开始,李志高还不太理解,不就是教他们认字,讲点历史故事,教唱一些励志歌么,至于么,哥们当年的学校整天玩这些,也不见我有啥激动的,甚至还特讨厌。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他自己跟这些人不同,不能拿自己的情况跟这些人比对。

    这是一个悲哀与压抑的时代,这些人则是悲哀与压抑的可怜人。

    而且,这些士兵因为自己当初的招兵资格问题,都是低于二十五岁,身高在一米六五以上的,身体状况比较好的年轻人,哪怕他们的文化水平偏低,但年轻身体带来的天生冲动并没有完全抹杀。

    同时,这批年轻人由于贫穷等因素过早接触这个**黑暗的社会,被压抑了太久,也麻木了太久,且长期缺乏娱乐,内心干枯的要命,但内心依旧有自己的渴望。

    如今,这批年轻人一旦过上了一种衣食无忧的群体性新生活,又接触了现代社会那些蛊惑能力十足的教导方式,很快就给他们自己找了个主心骨或者偶像,而这个人,毫无疑问就只有创造了这一切的李志高一个人!

    说白了,他们的生活很贫苦,世界很简单,内心也比较单纯,又都还是非常容易激动跟冲动的年龄,过去也没有真正的信仰,一旦日子好过一点,再被输入一些思想跟娱乐,滋润下他们那极度干渴的心灵,很容易就点燃内心的那种激情火焰,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方向跟偶像,根本不用李志高刻意推动。

    要不说年轻人从来都是变革的前锋呢,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精力的衰退以及阅历的增加,他们的这种激情才会越来越少。

    简而言之,李志高发现,这些人已经开始自发的搞起了个人崇拜风潮,是一种李志高没有刻意推行,但却自然而然形成的思潮,自己这个给他们创造了这一切的大人跟先生,已经成了这些人的心理寄托跟主心骨。

    当然,那些美国人不会受多大影响,不过他们也感觉到军队里的气氛变了,觉得这些人的学习积极性忽然变的很高,他们训练的时候也轻松许多,这让他们感到很惊讶,连说就连西方人也没这么积极的。

    看到这种变化,李志高才暗自感叹,早知如此,就该早点玩扫盲,这样的话,自己也不用一开始搞的那么累了。

    而且,音乐的力量居然这么大,这也是李志高没预料到的,看来,以后还得继续弄点煽情歌曲过来了。

    不管怎么说吧,这种变化是李志高所希望看到的,此时此刻的他,已经真正掌握了这支部队,而这支部队的作战能力此时也基本形成,复仇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

第四十四章 初战开始

    已经进入五月,天气是越来越暖和了,春天的气息让人陶醉,但太平府知府王永霓最近的心情却越来越焦躁。

    在自家书房走了十几个来回,王永霓终于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重新坐到椅子上,喝了口茶润润嗓子,这才对旁边一直束手站着的年轻人道:“孙顺啊,你说说,这次你们家老爷搞的那个什么计划,能搞定巡防营么?不会出什么差错吧?”

    “回大人,我家老爷算无遗策,这次包准能灭了巡防营!而且,计划既然已经开始实施,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大人您急也没用,不如在这安心等消息。”

    “可是,这万一……”

    “没有万一!”孙顺低头笑了笑,“我们可是有一千多人,全部装备了英国快抢,还有机枪跟洋炮,又是假扮革命党预先设伏,有心算无心,那些巡防营的人进了套,怎么可能逃得出去?就算万一出差错,放跑了一个半个的巡防营兵丁,他们也怀疑不到大人您的头上不是?”

    没错,就在两天前,李志高派了他的长随孙顺进了王永霓的家,孙顺除了带来李志高消灭巡防营的计划外,还带了一台手摇发电,可以直接跟李志高通话的电台,如此一来,李志高跟王永霓之间就建立了直接联系,能通过电台直接对话,彼此取得直接的沟通后,消灭巡防营的计划这才正式开始。

    李志高的计划总体来说就是引蛇出洞,把巡防营的主力吸引出城,然后预先设伏,把引出来的巡防营主力歼灭,这样做的好处是事后可以找其他办法遮掩过去,不过分刺激朝廷。

    具体的计划么,也不复杂,算是学习借鉴了部分当初巡防营抢劫他精品百货的招数。

    首先,李志高让一部分士兵假扮村民,故意在巡防营在城外官道上一处收税厘卡上,与设卡收税的巡防营官兵斗嘴,进而演变成武斗,顺势把这个厘卡给攻破,抢走税金,打杀几个厘卡上的巡防营兵丁,但又故意放走几个人回去报信。

    紧接着,接到这个消息的巡防营军官肯定会暴怒,但根据此时的制度,巡防营统领虽然有领兵权,却不能私自调兵,要调兵就必须去请示知府王永霓,私自调兵形同谋反。然后嘛,听到这个消息的王大人就可以也跟着佯装大怒,下令派出所有的巡防营官兵过去镇压。

    得到知府大人的命令,巡防营的统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带兵下乡,一来是进行镇压,二来也是顺便捞点好处。

    要知道,这时期的所谓镇压,实际上都是相当残酷的,说好听是镇压,说不好听那就是明火执仗的杀人放火兼抢劫,是捞油水的好时机。不过,这种事儿毕竟不好听,必须有个担责任的,而担责任的人就是下命令的人,这人不用说也是王永霓了。就因为这样的制度,所以通常情况下,此时的知府知县等主管是不会轻易派兵出城的。

    之后么,出城的巡防营官兵走到半路的时候,就会被李志高预先埋伏的,换上普通衣服,装作革命党的人马袭击,争取来个全歼,最差也得让巡防营一蹶不振。

    等灭了巡防营的主力,李志高的人马就会立刻换上团练的服装,然后借口野外拉练偶遇造反事件,为了防止贼人攻城,造成更大破坏,就顺势开进太平府协防。

    有知府跟知县等人的配合,这绝对是名正言顺合情合理。

    现在,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巡防营的兵马除了少数必须守卫知府衙门以及府城大门口的警察外,大部队已经在王永霓的命令下全部开出城外,就等着设伏的部队传来好消息了。

    “哎,但愿如此吧。”王永霓再次叹了口气,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其实,王永霓现在有点后悔,不过,事已至此,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跟李志高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不灭了巡防营,万一别人把他们密谋收拾巡防营的事儿捅出去,他也不会好受。虽然李志高的身份也有点可疑,但再可疑,起码能给他分不少的好处,这就足够了。

    就在王永霓在自家书房忐忑不安的时候,太平府城外十五里外的一处小山坡上,王二彪正披着一身伪装网,趴在地上用高倍望远镜仔细的盯着下面的官道看,他找的,自然就是那支据说已经开出城外的巡防营官兵。

    “头儿。”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好像树叶堆一样的东西动了动,紧接着露出一个人头,对王永霓笑了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那些兔崽子来了没?”

    “哼,又是你赵勇,赶紧趴下,被人发现了我可饶不了你!”

    “嘿嘿,这么远,您老的望远镜都看不清楚,他们怎么可能看到我。”赵勇笑了笑,但还是重新爬回去,“头儿,咱们等在这都三个多小时了,那群兔崽子怎么还不来?消息是不是有误啊?我……”

    “嘘!”忽然,王二彪做了个收声的姿势,紧接着,他就调整了一下望远镜的角度,果然,在望远镜里看到了一股散乱的烟尘。

    看到烟尘后,王二彪眼睛一眯,紧接着调节了下望远镜的倍率,果然,随着倍率的调整,景象越来越清楚,那股烟尘之中有不少人影,正是巡防营的人无疑!

    “来了!”王二彪压抑着兴奋,低声道,“赵勇,赶紧通知李大人,就说,耗子进套了!”

    “是!”

    “好!”听到发现巡防营的大队人马之后,正在枭龙越野车改装成的指挥车内的李志高只觉得浑身一震,然后就立刻拿起步话机回话道,“吸血鬼听令!要求你们按计划行事,千万不要急着暴露目标,要把他们全放进来,等听到前面的人开打了之后,你们再从后往前打!一定要不放过一个!”

    “吸血鬼明白,把人全放过去,前面开打之后,再从后往前打,绝对不放过一个!”王二彪回答。

    “很好!”放下报话机之后,李志高笑了笑,“有通信优势就是好啊,虽然我在大后方,但却全面掌控了战场形势,跟巡防营首先信息就不对称,又是有心算无心,这次还失败,那真是没天理了。”

    的确,在制定了引蛇出洞的大战略之后,具体的埋伏战术方面,李志高也费了很大的心思。

    这场战斗,李志高是要求全歼的,所以他事先把手中最强的王牌,也就是王二彪的吸血鬼突击排以及林三喜的飞虎突击排全都放了出去,事先安排在巡防营必经之路不远的一处山坡上做好隐蔽。等他们发现敌情后,先不出手,放巡防营的人过去,之后,等李志高这边打狙击的人一开火,他们就从后往前打,来个前后夹击,争取把巡防营的那六百人全部留下。

    虽然王二彪跟林三喜的人并不多,加起来只有一百人,但他们的火力却绝对强大,加上有完善的通信系统,相信绝对不会出问题

    至于自己这边,有郑云的地狱火支援排当保镖,还有其他所有的普通官兵,提前挖好工事打阻击,应该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不说地狱火支援排的火力了,就算只靠那些手拿恩菲尔德步枪的普通士兵,加上六挺马克沁机枪还有四门克虏伯75毫米野战炮,又是提前弄好工事打埋伏,面对没有防备的,普遍装备了老套筒的巡防营官兵,基本没有失败的道理。

    想到这里,李志高拿起报话机,重新换了个频道,大声吼道:“郑云,你给我通知各部,就说敌人已经开始进入伏击圈范围,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做好战斗准备,这次是你们的初战,一定要给我打个漂亮的!”

第四十五章 有惊无险的胜利(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志高终于在望远镜里看到敌人的身影了,这意味着对方已经进入自己的伏击圈,接下来,就是按照计划打伏击了。

    不过,李志高并没有立刻下令开火,因为距离还是有点远,李志高想放近一点再打。

    然而,李志高想的是挺好,但事情却并不总按照他的意志行事,就在李志高等啊等,想等对方再靠近些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自己这边不知道谁控制不住的走火了。

    随着这一声枪响,本来就没多少实战经验,精神高度紧张的己方阵地立刻枪炮声大作,那些年轻的士兵拼命的开枪,拉枪栓,再开枪,再拉枪栓,而那些美国人也受到了影响,机枪组虽然硬憋着没开火,知道开火也没用,但由美国人主导的75毫米野战炮的炮兵却也跟着开炮了。

    看到这种情况,李志高差点吐血,气的破口大骂:“是哪个王八蛋不听指挥乱开枪?这么远开火有个屁用!”

    的确,敌人距离自己这边还有五百多米,不管是恩菲尔德步枪还是春田步枪,在这么远的距离开枪,能有多大准头?又能有多大作用?

    至于那些美国人操纵的克虏伯75毫米火炮,距离倒是够的着了,准头也不错,一开始的几发校射弹都打在对方的阵营附近,可你这么早就开炮,这不明摆着告诉对方自己有大炮,而且还是洋炮吗?这是要生生吓跑人家的节奏啊,人家这次出来可是没带炮的。

    的确,跟李志高预想的不错,对方在忽然遭受袭击后,先是立刻分散卧倒,然后跟着乒乒乓乓的往这边开枪,这时候他们表现的倒是挺不错,慌而不乱,有那么点训练有素的样子,但在李志高这边开始开炮,那些巡防营的士兵在遭受了一顿火炮袭击后,情况就立刻不同了。

    李志高通过望远镜可以看到,对方在遭受炮击后,几乎都停止了射击,直接开始往后撤退,这是要打算开溜了。

    “只是遭受一顿火炮啊,还没多大伤亡呢,就想着开溜?这点士气……哎,大清朝不亡没天理啊!”

    看到对方只是遭受一次炮击就要撤退逃跑,李志高也有些无奈,自己吐槽了一番后,只好拿起报话机下令道:“王二彪与林三喜排听令,敌人已经撤退,你们立刻准备拦截攻击,立刻准备拦截攻击!一定要拦住他们,不能放跑一个!”

    对那边下完准备阻击的命令后,李志高再次对旁边站着的郑云道:“你们也准备准备,等下先来次阻拦炮击吧,数目不用太多,打个十发火箭弹就好。”

    听了李志高的话,郑云点点头,接着就用仪器测对方的距离跟方位,寻找伪装参照物,准备把自己测的数据告诉其他人。

    这些炮兵刚训出来不久,各方面都很生涩,为了尽快让炮兵形成战斗力,所以采用了一些新仪器以及新方法。

    所谓新仪器,就是从现代购买的glps火炮定位定向系统。

    早期火炮的定位定向,主要是靠经纬仪、测距仪等设备,因此炮兵部队必须配备专门的大地测量车或相关装置,比如观测气球等等,而且使用这样简陋的设备对炮兵的素质要求很高,因为他们必须靠设备自己手动算出准确的方位方向。

    但是现代的火炮定位定向系统就不同了,这种系统集成化很高,而且体积小,重量轻,移动灵活。这种定向定位系统仪器由陀螺仪、激光测距机和计算机信息处理器组成,可直接测出打击目标所在位置的地理坐标等参数,并自动算出自身火炮要打击到对方所需要的距离跟夹角等参数,士兵只要按照这个自动算出的参数设置火炮就可以,从而大大简化了炮击的步骤。

    不过只是这样,对这些菜鸟来说也稍微复杂了点,所以又增加了一种速成射击法,那就是预定网格对照法。

    所谓的预定网格对照法,起源于早期美军在二战时期发展出来的同时弹着点技术,叫time-on-target,也就是tot同时弹着战术,简单说就是多点火炮,多发炮弹,突然打在同一个点上。这种方法不用校射弹,不追求准确的精度,只靠大面积火力覆盖以及突然袭击一个点,从而造成突然性的大范围杀伤。

    要用这种方法,就要把要打击的目标提前划分成一个个的网格,各个炮组根据不同网格自己提前制定好射击诸元,到时候同时发炮,同时射击,同时击中一个地方,好处是简化了炮兵的观测瞄准时间。

    李志高的方法当然没那么复杂,但方法却十分相似,也是让炮兵提前把要打击的地区划分成一个个网格,然后己方的火炮也提前设置好炮兵阵地,所有火炮都按照前方网格对应的参数,提前设置好自己最适合的炮击诸元。

    这样一来,等到作战的时候,看到敌人进入某个网格,然后各个炮组就按照提前设置好的炮击参数,对要打击的网格进行集火射击。

    考虑到士兵素质差,还给每个网格放上伪装的参照物跟标号,这样战斗时候就能尽快找到对应的网格。

    毫无疑问,这种方法能够简化炮击程序,每个炮组在实际战斗中都不用再去麻烦的侧角度测距离,只要看到敌人进了哪个网格,按照网格所对应的角度跟方位参数,直接设置火炮开火就可以了,提高了射击速度。

    不过,这种方法的炮击准确率却不高,毕竟敌人是自由活动的,不可能正好把所有人都进入一个网格内,所以这个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不求精准的大面积覆盖射击法,但却最适合自己的63式107毫米火箭炮,毕竟这种火箭炮精准度不太好,只能靠增加火力密度,好在16门12管火箭炮的火力密度对付一个巡防营应该足够了,因此就用了这个方法。

    由于是预先埋伏,所以郑云等人有足够的时间把预设炮击地域一点一点做好网格规划,又一点一点让每一个炮组都根据不同网格设定好自己的炮击诸元。

    不过要是进攻的话,这方法就不合适了,还得用老办法,用仪器一点一点的测距离跟角度方位,再设置火炮射击诸元,甚至以这些人的水平,就算有先进仪器,估计也还要先发射个校射弹,根据校射弹的情况进行微调。

    因此,网格化必须提前在射击地域做好参照物,然后一点一点校射。有现代化的火炮定位定向仪当辅助,这群菜鸟慢悠悠的进行比较准确的网格化校准是可以的,但要在激烈战斗中,不靠提前设置的参照物迅速找准敌人的准确方位,再计算好自己的火炮诸元,哪怕有现代的火炮定位定向仪,对他们来说也比较难,至少速度绝对快不起来。

    然而,就在郑云还在忙着用望远镜观察敌人的距离跟方位,寻找伪装的参照物,然后找到对应区域网格,进而进行阻拦炮击的时候,又一个变故出现了,那就是自己这边的阵地上,忽然出现了一声刺耳的哨子音。

    随着那声刺耳的哨子音,整个阵地也跟着响起了一片的哨子声。

    李志高一听这个就知道,这是全体冲锋的命令!

    没办法,由于来了很多美国人,为了保密,李志高把三个特种作战排,也就是特种作战连当作自己的私人护卫队来用,这个私人护卫队的所有训练都区别开普通部队,就连训练场跟营地也是另外开的。自然了,所有的先进武器,包括现代的通信系统,都只给特种作战连,普通部队根本没有这些高科技装备。

    既然普通士兵没有配备先进的通信系统,因此普通士兵的作战方式,还是按照那些美**人带来的方法。

    根据这时期的西方军队特色,向各部下达作战命令的方式,通常就是挥舞小旗,发射信号弹以及吹哨子这三种。

    李志高倒是想过弄司号员,吹冲锋号,那会更激励人心,场面估计会更壮观,可惜时间太短,士兵的素质也不行,短期内还培养不出合格的司号员,李志高倒是可以用高音喇叭放冲锋号声,但那样的技术同样太先进,更扎眼,在目前这个状况还是藏拙的好,因此综合算来,只能用那些美**官带过来的命令方法。

    进攻跟撤退,通常就是吹哨子或者发射信号弹这两种方式,不过信号弹的方式,一般是在大部队作战或者场面激烈的时候才用,而像目前这种小规模战斗,吹哨子就足够了,或者说,吹哨子,是班排级的命令方式,通常都是班排长来吹。

    因为这些士兵毕竟文化水平还很低,因此除去特种作战连,普通士兵战斗的时候其实就只有三个命令,坚守,进攻,撤退,简单直接,绝对不会搞错。

    在这场战斗中,狂吹哨子就是下令进攻的意思,发射黄色信号弹则是撤退,除了这两个命令之外的,就是坚守。

    果不其然,在哨子声响起后,阵地上的普通士兵几乎同时一跃而起,一边嗷嗷叫的高声怒吼,一边快步的向前冲去!

    看他们那兴奋劲,那简直就是猛虎下山,一点怕死的意思都没有,用句形容词,那就是士气如虹,所向披靡!

    这个场面的确很激动人心,李志高一开始也挺高兴,挺兴奋,觉得士气可用,不过很快他就又皱眉了,因为他看见这些冲锋的士兵冲的好像有些过快过猛!

    敌人现在距离自己可是有五百多米近六百米,虽然在撤退,还击力度不强,可这么远的距离,就算冲锋,也得先小步跑,等到了二百米范围内再加速冲锋才是,现在就这么猛冲,很快就会消耗完体力,到时候没力气了,还怎么打?

    想到这里,李志高的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千算万算,居然没算到这些普通士兵的素质了。

    先是提前开火,接着就是提前冲锋,冲锋还一下子就冲的这么急……得,照这样发展下去,那些巡防营要是经验老道点,只要缓缓撤退,不,不用撤退,只需要静静等着,等自己那些士兵气喘吁吁的跑到他们跟前,以逸待劳的他们只需要一个反冲锋,来一次肉搏战,那局面可就真不好说了,要是没有后手,十有**是要失败的!

    “开炮,开炮!快开炮!”想到这里的李志高立刻对正在拿望远镜观察的郑云怒吼,“郑云,看什么看还?赶紧给我开炮,齐射,都给我以最快的速度开炮,把所有火箭弹都打出去!也别管精度不精度了,打差不多就行,哪怕打不到对方,先吓唬对方一下也行。”

    “可是我们的士兵已经冲锋了,万一误伤了……”

    “误伤个屁!”李志高气急了,一把抓住郑云的衣领,“现在都他妈要败了,还管什么误伤?你没看见咱们的兵冲的太猛么?”

    “可……”

    咔嚓,李志高掏出自己的沙漠之鹰,直接顶在郑云的脑袋上:“军人就是服从命令!快点开炮!再啰嗦,我毙了你!”

    李志高这是真急了,要不是他对火箭炮的网格坐标参数不太清楚,他真想自己就越过这个郑云自己下命令开炮。

    “这,是!”也不知道是李志高的威胁起作用了,还是话起作用了,总之郑云在稍微一犹豫后,终于拿起报话机,开始给下面各个炮组下命令。

    就在郑云用步话机给各炮组说射击参数的时候,李志高又迅速接通了王二彪跟林三喜,也让他们立刻开炮,并且加快进攻速度,早点下山,从后面发起进攻,进攻的时候还要把声势造大,让对方知道后路被断了。

    做完这些后,李志高就继续拿起望远镜看起来,观察起局势的新发展。

    其实,李志高要郑云立刻开炮,也是受之前己方的克虏伯75毫米炮一打,对方就准备撤退的启发,所以打算先让自己的炮兵火力全开,哪怕打不准呢,吓唬对方一下也好,起码告诉对方自己有这么多大炮,就算吓不住,拖延下时间也是好的。

    炮火打得准最好,打不准也没关系,猛烈的炮火会告诉对方自己的力量,到时候他们十有**会认为打不准是在恐吓他们,不会想到是因为自己这边的炮兵水平差。

    至于会不会误伤,李志高已经不在乎了,他现在进入这个世界时间还不长,还没有完全代入,所以对那些普通士兵的感情也只是一般。平时还好说,真到了关键时候,李志高肯定是先紧着自己,没空管别的。

    反正在这个年代,人命不值钱,更何况误伤的话,死伤的人还少,要是真败了,那死伤就更多了。

    在这一点上,身为一个医生出身的他,在关键时候可以说是相当的冷静跟冷酷,什么国家民族,什么同胞之类,在他看来都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

    果然,逼迫郑云下令开炮之后,李志高觉得不保险,又坐进了枭龙越野车,把发动机给发动起来,让车子随时可以启动跑路。

    他这是为了防止万一的,到时候就算失败了,情况坏的不行的时候,他还有越野车,谁也追不上自己,这也是因为穿越时间还没到,要不然他才不在乎呢。

    当然,跑路是最后的手段,至于现在么,虽然情况有些不妙,但冷静下来的他拿望远镜仔细看了看后,却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大惊小怪了,目前的情况虽然有危险,但离失败似乎还比较远。

    毕竟就算那些普通士兵失败了,可自己这边还有郑云的一个排,这么远的距离,足够郑云至少打两轮火箭炮了。

    打完了火箭炮,对方要不是傻子,不可能再来冲自己阵地了,要真是碰到傻子了,两轮火箭炮覆盖射击还那么神勇的敢逼近过来,也不怕,郑云的排还有akm,他们随时可以从炮兵变步兵,那么多自动武器用来打阻击,绝对够了,再加上王二彪跟林三喜从后面一冲,这场仗他赢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就算郑云挡不住,王二彪跟林三喜的部队也没及时跟来,还是不怕,因为当初为了牵引火箭炮,增强机动性,所以购买了不少农用四轮车当火箭炮的牵引车跟弹药车,真到了关键时刻,让郑云的排把火箭炮一扔,大家开上四轮农用车一起跑路就是,一边跑还可以一边用akm向后射击,相信对方也不可能追的上,等对方追累了,自己回过头来再打,还是能赢,不过这个放风筝的反击方法估计一般是用不上的。

    至于郑云的炮击或者阻拦射击会不会误伤那些兵败后逃的普通兵,李志高这会儿可管不了那么多,到时候用高音喇叭喊话,让他们别冲自己阵地,要还是傻乎乎的朝着自己这边冲,那没办法了,敢冲自己阵地的,不管敌我,全部格杀勿论!

    实际上李志高已经在想,要是没有这些普通兵的拖累,只是让这些特种作战连来打,哪儿有那么多惊险啊,就算人数不如巡防营的人多,也保证灭的轻轻松松。毕竟他的命令可以通畅的贯彻到几乎每一个士兵,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就算有了意外,也可以及时通过方便的步话机通信系统让他们冷静下来,及时改正错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普通士兵的大部队一冲锋,就好比泼出去的水,自己根本就没辙。

    要不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话放在自己身上也是一样。

    看来,以后得注意抓一下普通部队的训练了,不能光管自己那个小班子,普通兵也是自己的兵不是,以后打天下,还得靠普通兵,而不能靠那些不怎么敢见光的特种部队。

    另外,不得不残念一下,这时代的美国佬就是靠不住啊,个人技术还成,组织性太差,指挥能力更烂,以后有条件了,还是得找些靠谱点的教官才是,比如德国人听说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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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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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介绍:
本质上,我就是个倒腾货的倒爷,所不同的是,我是在两个世界来回倒腾罢了。一开始,我只是想发点小财,有个房子老婆跟车子就很满足了,谁知道后来越搞越大,终于倒腾出一个强国来,而且,他们还逼着我当一把手扛把子,要不然就要死要活。哎,众意难违,只能勉为其难了。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