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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唱华年     文娱抗日上海滩txt下载     文娱抗日上海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六章 猪之歌(第一更)

    不过,后世还有一首很是好听并普适的歌曲,非常切题。并且,非常适合童声歌唱,毕竟最喜欢动画片的不是大人,而是孩童。

    余生便找来三十六个孩童中,唱歌最好听的阿花,把后世那首笑翻许多人也温暖了很多人的《猪之歌》一句一句的教给她。

    “猪,你的鼻子有两个孔,感冒时的你还挂着鼻涕牛牛!

    猪,你有着黑漆漆的眼,望呀望呀望也看不到边!

    猪,你的耳朵是那么大,呼扇呼扇也听不到我在骂你傻!

    猪,你的尾巴是卷又卷,原来跑跑跳跳还离不开它!

    哦,猪头猪脑猪身猪尾巴,从来不挑食的乖娃娃!每天睡到日晒三杆后,从不刷牙,从不打架!”

    “猪,你的肚子是那么鼓,一看就知道受不了生活的苦!

    猪,你的皮肤是那么白,上辈子一定投在了富贵人家……

    哦,传说你的祖先有八钉耙,算命先生说他命中犯桃花!见到漂亮姑娘就嘻嘻哈哈,不会脸红不会害怕!”

    “猪头猪脑猪身猪尾巴,从来不挑食的乖娃娃,每天睡到日晒三杆后,从不刷牙,从不打架!

    哦,传说你的祖先有八钉耙,算命先生说他命中犯桃花!见到漂亮姑娘就嘻嘻哈哈,不会脸红不会害怕!你很像她……”

    不得不说,阿花的天赋确实很高,在学了两遍之后,便能准确的把握住调子记住歌词。而且,自从阿花住进余生的别墅后,起居饮食都有了规律。脸也逐渐长开了,不再是初遇余生时,那种干枯瘦吧,只有一双大眼睛的样子了。

    如今的阿花,在上学后已经学会了干净整洁,青小艺也很喜欢这个有灵性的小姑娘,所以,把阿花打扮的白净漂亮。与以前判若两人,只有一双大眼睛和铃铛般的嗓音还能让余生认出这是当年的那个眼泪包子阿花。

    余生教会了阿花《猪之歌》,便把阿花带到万氏四兄弟和张善琨面前,把《猪之歌》唱了一遍。唱得张善琨和万氏四兄弟爱心大发,差点就被这个一本正经的唱着《猪之歌》的大眼睛小姑娘给萌化了。

    几个人一致同意,这部《高老庄》的主题歌,便是阿花唱的这首《猪之歌》了!毕竟,这个黑暗的世道中,不仅需要辛苦的坚持,还需要一些有温度的色彩和暖意。让人能在辛苦坚持的同时,感觉到一丝希望和美好。

    并且,余生把后世设计的各种卡通猪形象,都给了万氏四兄弟。让他们把猪八戒画得可爱一些,余生在后世,看过万氏四兄弟的《铁扇公主》,其中猪八戒的形象并不突出,真的和猪差不多。太过写实,一点都不可爱。

    当然,《高老庄》的制作,不需要如《大闹天宫》一般,用时将近一年。因为各种素材都已经准备好,而人手也齐全并熟练。所以,只需要大约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制作完成。

    ****************

    就在余生和众人欢萌的时候,在新华公司拍戏的陈天,告诉余生,陈默今天中午,会在原来和余生见过两次面的茶棚等他。陈天虽然不过和陈默合作过一次,但彼此的感官不错。如今已经算得上是朋友。虽然大多时候是陈默刻意结交,私下里却也有了接触。

    余生有些诧异,并不知道陈默找他何事。毕竟最近他可没什么动作。

    到茶棚的时候,只有陈默一人等在原来他们常坐的位置上喝茶。在余生问起究竟有何要事时,对余生道:“余老弟,按理说,我是不该来的。毕竟军统没有什么任务是需要余老弟协作的。不过呢,这件事情对余老弟很重要。陈某必须来提醒余老弟一句!”

    “哦?地球要爆炸了?”余生笑道。

    “余老弟莫开玩笑。据陈某收到的消息,最近,一手把七十六号搭建起来日本王牌女特工南造云子,正在调查当年黄道会覆灭一案。特别是新亚饭店的爆炸案,百货店爆炸案和黄道会副会长周柳五的死因。这几个案子太大,余老弟和陈某谁都逃脱不了干系。”

    余生眼神一缩,感觉到暗中潜藏的危机。南造云子此人,可是在后世的抗日神剧中没少出现。并且,此人的来历和去向,乃至于各种身份都隐秘诡异无比。在后世,竟然没有此人的一张照片,甚至连此人真实存在过的物证都没有!有些史学家因此推测此人其实并不存在。

    但,有很多史实中,可见此人身影。其为日本人立下的功绩,甚至可与川岛芳子相提并论!

    出动此人,对黄道会覆灭一案进行调查,可知日本人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那么,陈兄可知,这个南造云子调查的结果如何?”

    “不知道!南造云子进行对黄道会覆灭一案的调查,应该是她回到上海的目的之一。所以,我们的情报内线会传出这个情报和大体的进行趋向。但是,具体的调查结果与进度并无人晓得。”

    “但是,这个南造云子实在太过诡异,虽然我知道此人是一个年轻女子,但是,至今我们军统连一张此人的真实照片都没有。这简直就是个奇迹!所以,余老弟必须小心谨慎,毕竟我们是同一条线上的蚂蚱。一旦被这个女人抓住把柄,谁也跑不了!”

    “知道了!谢谢陈兄!除此之外,还有何事?”

    “日本人现在的走狗已经从黄道会变成了七十六号。而且,这个走狗很疯狂。前几天重庆派在上海的中统联络员金华亭,在去文华舞厅吃饭的时候,被七十六号暗杀了!”

    “为了前几天突袭《中美日报》失败的事情的报复行动?”

    “没错,这只走狗很疯!所以,陈某建议余老弟,闲来无事千万不要招惹他们!否则会很麻烦!如果把南造云子的目光引过来,就更麻烦了!现在的上海滩已经是日本人的天下了,我们甚至连还手的机会都不会有!”

    “余某明白,谢谢陈兄提醒!那你们报复起来岂不是会很麻烦?”

    陈默哑然失笑:“中统那帮人,我管他死了几个!”

第六十七章 双胞胎(第二更)

    就在余生与陈默开始警惕的时候,上海滩另一处不为人所知的幽暗所在,也有两个女子在暗影中谋划着。

    她们相对而坐的桌案上摆放着如小山一般高的资料。而且,很明显,这两个女子已经把这些资料都看完了。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每一页纸都有她们阅读时留下的标记。

    她们相对而坐,静默思考。房间外是成队的日本兵,纪律严明,没有一丝一毫的声息。将这间屋子所有可能受到袭击的地方,都保护的水泄不通。

    但如果有人走进这间屋子,就会发现,相对而坐的这两个女子竟然有相似至几乎等同的容貌。其中的一个,手脚上居然戴着冰凉的手铐和脚镣。举手投足间,发出清脆的响声,如同玉质铮鸣。而这个女子面无异色,仿佛这手铐和脚镣,不过是一种装饰而已。

    那个行动如常的女子道:“从这些资料统计出来的数据计算,黄道会在覆灭之前,一共做了三千多起案子,其中有泄露行迹或者干脆明火执仗有两千多起。其中有一千五百余起案子是杀人灭口的。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已经死了的人不会有亲朋。他们都有复仇的动机。”

    “剩下的五百余起案子是失败了的。这些目标不是运气很好,就是能力出众,可以提前察觉或正面交锋的。这五百多个目标,是重点的怀疑对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虽然黄道会没有得罪过,但是出于对大日本帝国和为大日本帝国工作的中国人的厌恶,还是有可能动手的。这一部分嫌疑人,暂时无法统计。”

    “而所有这些人中,按照情报部送来的情报,有直接证据证明不是其所为的目标,有三百八十余起。所以,最可能对黄道会出手的一共有一百二十余人!”

    “但是,根据情报部门送来的情报显示。直接对常玉清动手,是军统上海站的站长陈恭澍!以军统在上海的实力,还是能够做到将黄道会连根拔起的。”带着镣铐的女子道。

    “亲爱的姐姐,军统不是重点。我们接到的任务是查找那个对黄道会暗中出手的人。情报部门已经查明,新亚饭店爆炸并不是欧洲人动的手。那几个逃亡的帮工也已经查明下落,他们虽然是跟随美国人的船离开的。但是全部在香港下了船。”

    “而黄道会派到余生家里投毒的七个人却全部莫名其妙的消失了。连接应他们的人也消失了。而余生家里面,并没有人中毒的迹象。第二天仍旧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情报部门至今不清楚,这七个人在哪一个环节消失的。甚至不知道余生几个人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上海中学的投弹案,黄道会几个人做的似乎是无比愚蠢。自己把自己给炸死了。但是,上海中学中,也有和余生亲近的几个少年在。”

    “至于周柳五的死,则可以确定是一个迷踪拳高手所为。你别忘了,当年黄道会为新亚饭店爆炸的一事泄愤,曾经惹到过一个不知名的迷踪拳高手!”

    “这几件案子看似简单,但若要做出来,不但要有深厚的物理化学知识,还要有宗师级的中国功夫,并且,还要头脑清楚,懂得掩盖踪迹!所以,这个对手,极其难缠!而军统中并没有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破坏力太强,若是任其逍遥自在,以后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那妹妹的意思是,做这个案子的人,一定会和余生有关!”

    “对!虽然,我并不确定这些案子是一个人做的,还是两个人做的,但其中必有关联!否则,怎会围着这一个人打转?”

    带着镣铐的女子在写着密密麻麻名字的纸上,画了两个圆圈。圆圈中,一个名字是余生,另一个名字是陈天。而这张纸上,画着的名字,不过有七八个而已。

    *************

    余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日本情报机关列为重点观察对象。他和陈默分开后,便回到别墅中,打算自己一个人静静。思量一下如何对付日本人。却不料,家中竟有一个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老头子在等他。正是阿尔伯特华纳!

    自从《万里长城永不倒》在欧美地区大卖后,这股风潮便逐渐扩散至世界各地。甚至包括南美和非洲。张善琨的拷贝卖出去无数。

    历经数个月热映后,这股热度才逐渐降了下来。华纳公司在尘埃落定后粗略估算,这部投资百万美元引进的电影,竟然给他们带来了将近一千六百万美元的毛利润。即使去掉各种运营成本,纯利润也超过了一千万美元!利润率居然是百分之一千!

    有句话说的好,当利润达到百分之十的时候,便会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时候,便会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百分之百的时候,他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的时候,他们甚至连上绞刑架都不会有丝毫的畏惧!

    所以,在华纳兄弟计算出最终的赢利后,不由得疯狂起来。当年余生和阿尔伯特华纳谈论剧情和影片时,可是说过,《万里长城永不倒》并不是一部影片在战斗,会有后续的!所以,华纳兄弟在仔细合计后,便让与余生比较熟悉的阿尔伯特华纳再次来到中国。并要尽一切可能拿下《万里长城永不倒》的续集。

    不要奇怪华纳兄弟的疯狂,毕竟和余生谈判比上绞刑架的利润高多了,并且风险也小的可怜!

    而当阿尔伯特华纳来到中国后,才发现,如今的上海滩已经不再流行《万里长城永不倒》了!取而代之的是余生导演的动画片大闹天宫!

    这个时代的美国人,还在以迪斯尼为骄傲。并不太瞧得起艺术风格不同的外国动画片。所以,很少有外国人会对中国人制作的动画片感兴趣。

    而阿尔伯特满怀好奇心看过《大闹天宫》后,对这部动画片,已经由好奇变成了震惊!话说,这可是一部完全不逊于迪斯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巨作啊!

第六十八章 胜过迪斯尼(第一更)

    如果能把《大闹天宫》引入美国市场的话,那么这个利润几乎巨大到可以让阿尔伯特华纳窒息!

    要知道,当迪斯尼推出《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后,票房的所产生的利润让迪斯尼一下子便并购了三个原本与迪斯尼起名的动画制作公司。公司规模从不入流的四档,一跃而成为好莱坞首屈一指的动画制作公司!

    这样的利润,当年让华纳几个兄弟也眼馋不已。如今机会却已摆在了面前。所以,阿尔伯特这次着急忙慌的来别墅找余生,为的便是《万里长城永不倒》的续集和《大闹天宫》两部电影!

    所以,当阿尔伯特华纳等到再次见到余生的时候,也不再如上次一般略显疏离和严肃,而是摆出一副“我们是老朋友”的样子。二话不说,就给了余生一个熊抱。大笑道:“亲爱的余,我终于等到你了!”

    余生被阿尔伯特的熊抱吓了一跳,大翻白眼,心道这个死基佬!

    “哦,亲爱的阿尔伯特先生,我听说我和张先生廉价卖给你的《万里长城永不倒》被你们华纳在欧美卖出了天价。这两天,我正心疼钱呢,所以,过的一点也不好!”

    青小艺在旁边,听到余生如此说,差点没笑出来,话说,余生刚挣到一百万美元的时候,可是激动地睡不着觉来着。此刻却如此说。青小艺忍住笑意,给余生和阿尔伯特送上茶水,便退了出去。

    阿尔伯特开门见山的对余生道:“哦,亲爱的余!我当然知道《万里长城永不倒》这部电影为我们华纳赚了许多!我的几个兄弟也非常欣赏余先生的才华!所以,我这次来,是想和余先生进行进一步的合作。我记得,上一次你对我提过,《万里长城永不倒》是有续集的!”

    “阿尔伯特,我当然知道你们合作的诚意,而且,我们是老朋友,华纳也是我合作的第一选择。但是,我需要先纠正你的一个观点,《万里长城永不倒》并不是有续集!而是有一个系列!它是一部系列片!”

    “系列片?”这个从后世而来的概念,余生只对张善琨和卜万苍提过,阿尔伯特还并不理解。

    “没错,系列片!现在大家都已经认可了《万里长城永不倒》,那么,在推出《万里长城永不倒》第二部的时候,大家都知道第一部好看,所以大家心里就已经有了期待!这种期待,是很难得的、观众的忠诚度!只要观众忠诚于这部电影,不仅可以简省宣传费用,而且,比开新作的风险小得多!”

    “这,就是系列片的真谛!是品牌,是忠诚!而不是什么狗尾续貂的续集!”

    阿尔伯特华纳和其他兄弟几个白手起家,建立起如此庞大的一个影视帝国,自然对商业模式极为敏感。余生的几句话,对他来说,便如同醍醐灌顶,顿时醒悟过来:“没错!以《万里长城永不倒》的火热程度,就是应该做系列片!”

    “不过,亲爱的阿尔伯特,这一次我希望自己可以赚的多一些!”

    “哦,亲爱的余,我们华纳这一次是很有诚意的。我们对《万里长城永不倒》续集,哦不,是系列片第二部的报价是二百万美元!”

    余生摇摇头:“这并不是我的心理价位!”

    “哦,亲爱的余!你要知道,这个价格已经可以在好莱坞拍一部不错的影片了!难道你的心理价位是四百万么?”

    余生摇摇头,阿尔伯特用很夸张的声音大叫一声:“哦,mygod!亲爱的余,你不是想要五百五美元吧!”

    余生摇头笑道:“亲爱的阿尔伯特,我、一、分、钱、都、不、要!我想要的是票房分成!我要三成的纯利润!”

    阿尔伯特并没有想到余生会要利润分成,毕竟,在这个华尔街巨头控制好莱坞的年代里。明星也只不过是一件高级的商品而已,导演之类的更不过是电影产业线上的工人。一个不行,直接就换下一个了。有哪一个胆敢对华纳兄弟提出票房分成!更遑论余生其实不过是个副导演而已!

    不过,阿尔伯特暗自计算了一下。通常来讲,续集的票房都比不过第一部的,很少例外。所以,在临行前,华纳兄弟几个大体计算过《万里长城永不倒》第二部的纯利润,大约在七百万到八百万美元左右!余生要三成,不过是二百一十万美元而已!

    这样的价格,大体相等!在阿尔伯特的心理底线之内!所以,阿尔伯特只是略一思索,便同意了余生的条件。

    “当然可以。不过,在到达上海之后,我发现还有另外一件事情需要和余先生洽谈!我希望,余先生导演的那一部《大闹天宫》也可以登陆美国!”

    “可以!《大闹天宫》当然可以登陆美国,不过,我不要买断,我要分成!五成!”

    “哦!亲爱的余,你这是疯了么?据我所知,《大闹天宫》的票房虽然不低,但是和《万里长城永不倒》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你有什么理由要五成?”

    “因为,这部长篇动画,是你们华纳战胜迪斯尼的唯一希望啊!”余生笑道。

    在后世,《大闹天宫》是在六十年代在中国广泛放映,并在二十年后登陆美国的。按理说,以中国的技术,已经算是落后一个时代了。可是仍旧在美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美联社曾经报道说:“美国最感兴趣的是《大闹天宫》,因为这部影片惟妙惟肖,有点像《幻想曲》,但比迪士尼的作品更精彩。美国绝不可能拍出这样的动画片。”

    不过仔细分析也并不奇怪,《大闹天宫》不但有玄奇的东方神话色彩,而且,孙悟空的个人英雄主义,也非常契合美国文化的内核!和《蝙蝠侠》《蜘蛛侠》之类的差别并不大!

    而在《大闹天宫》刚刚登陆美国的那短暂的一段时间,确确实实是压了迪斯尼一头的!所以,余生对这部动画片在美国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

第六十九章 舌尖上的中国(第二更)

    而好莱坞几个巨头之间,虽然大部分时间是藕断丝连的,但竞争仍然存在。如果华纳能引进一部胜过迪斯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长篇动画片,那么,无论是从赚钱的角度,还是从声誉的角度,都是十分有利的!

    对于阿尔伯特而言,余生提出的分成方案其实是最好的方法!因为,他并没有在做决定之前对《大闹天宫》做过市场评估!所以,无论怎么出价,都是有风险的。只有分成这种方式,他不需要掏一分钱!

    唯一值得担忧的就是,如果这部动画片大火。华纳可能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不过,如果这部动画片大火,华纳终归还是会赚钱的。怎么都不算赔。

    所以,阿尔伯特再试探几次,发现五成的比例已经是余生的底价后,便应允了下来。

    签完合约。余生还未说什么,阿尔伯特却先说道:“哦!亲爱的余!上一次我来中国,你和张先生请我吃的那种炸鸡排是在是太好吃了!我可以再吃一次么?”

    余生满头黑线。

    “阿尔伯特,我不得不再纠正你一个观点!作为一个有五千年历史、地大物博的国家,怎么可能只有炸鸡排这一种美食呢?我希望你放开眼界,炸鸡排要吃,宫保鸡丁也是要吃的!”

    仍旧是按照中国人的习俗,谈完生意后,作为东主的一方要请客人吃饭。可是余生这一次并没有带阿尔伯特去下管子,而是在家里面开火。让青小艺下厨做了几个家常菜。

    并叮嘱青小艺道:“要小份的,我怕上菜多了把这个老头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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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女性而言,会做一手好菜,是持家的基本技能。所以,在这个时代,会做一手好菜的女子还是很多的,并不如后世一般凤毛麟角。而这众多会做菜的女子中,便难免会有那么一两个特别出挑的。

    而青小艺便算其中之一,几个家常菜并不在话下,味道不见得比馆子下馆子差。余生根据后世的江湖传闻,知道外国人喜欢的菜肴类型,便让青小艺做了一道糖醋里脊——当然还是用鸡胸肉代替猪肉,或许叫做糖醋鸡柳更加合适的些。一道酸辣土豆丝,一道宫保鸡丁和一道油焖冬笋。

    另外,余生还打发小三子去四川北路的广茂香买了一只烤鸭回来。

    虽然在后世,全中国最有名的烤鸭是北京全聚德的。但是,当余生穿越到这个时代后,才发现其实烤鸭做的好吃的远不止北京全聚德一家。有的美味,由于中国人对秘方“传子不传媳、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保守习俗,后世根本没有人继承下来。以至于全聚德烤鸭一家独大,独霸后世。

    此时上海滩最著名的烤鸭店,便是燕云楼的京帮烤鸭。但论味道,余生还是最爱四川北路的那家广茂香。广茂香家做的烤鸭偏肥厚,但是入口时却是肥而不腻。鸭皮油光水滑并酥脆无比,鸭肉新鲜细嫩。需要配上葱酱和面饼同吃。

    这家广茂香自一九二三年便在上海滩做烤鸭了,至今也有十余年的时间。其工艺逐渐琢磨精熟,有广帮的味道,也有海派的特色。从宰杀、打气、开刀、水泡、上色、灌腔、进炉到放卤,统共有八道程序。且辅料的秘方独特,并不用葱姜,所以味道也出众。

    上海所有的烤鸭店的鸭子,基本上都是从和县送来的绿头麻鸭。据说,这些鸭子是长在温泉边上的,所以肉质格外的肥厚鲜嫩。由于广茂香的位置距离大舞台、天蟾舞台、共舞台戏院、大世界游乐场较近,所以,有许多唱戏的名角和电影明星愿意在下班后来此买一只鸭子犒劳自己。包括梅兰芳和赵丹等人。余生初尝广茂香,便是由新华公司的众人请客。

    所以,自开业以来,广茂香每日能卖出上百只烤鸭。即使在如今这个混乱世道,由于上海滩租界内的人口暴增,生意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反而好了许多。若不是熟人,还真就不一定能买到。

    小三子买来烤鸭时,青小艺正巧把饭做好。余生便请阿尔伯特入席开吃。阿尔伯特但闻到中国人的菜肴居然味道如此不同,已然食指大动。

    可是入席之后却傻了眼。上一次阿尔伯特来中国,张善琨请吃饭,却是照顾了西洋人的用餐习惯,无论是炸鸡排还是鲤鱼豆腐汤,都是可以用勺子或者叉子吃的。没有一样用到筷子。所以,阿尔伯特吃的很是畅快。

    虽然,余生也考虑了这一点,他这次嘱咐青小艺做的菜,糖醋鸡柳、油门冬笋和叫来的烤鸭都适合用叉子吃。宫保鸡丁可以用勺子吃,和美国的沙拉其实差不多。

    而酸辣土豆丝却只适合用筷子吃。这是余生特地凑数的一道菜,摆上桌子只是为了好看。他知道阿尔伯特不会用筷子。为了避免阿尔伯特不管不顾的把盘子一扫而空,撑出毛病来。这种能看不能吃的菜就显得很是重要。

    然而,所有的吃货都是伟大的!

    余生和青小艺眼见得阿尔伯特在艰难的用两根筷子夹起一根酸辣土豆丝放进嘴里后,在短短十分钟的时间内,学会了如何使用筷子。虽然每次只能夹起几根,并且弄得到处都是,但毕竟是学会了。

    所以,这盘酸辣土豆丝也不免被阿尔伯特一扫而光!

    这四道菜吃完了之后,阿尔伯特才开始慢条斯理的用面饼卷起葱丝、面酱,品尝片好的烤鸭。边吃边对余生说:“亲爱的余,你的未婚妻做的饭实在是太好吃了!虽然许多英国和法国的贵族都号称法国菜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菜,但是,我觉得中国的菜远比法国菜强许多!”

    “而且,更令人惊奇的是,我发现中国菜的菜品,数量远比其他国家的菜品多!我到中国的这两趟居然并没有吃过一次重复的菜品!并且,每一样菜品的味道都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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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满汉全席(第一更)

    按理说,以阿尔伯特在美国的地位,什么样的美食都见过才对。但是,当年华纳四兄弟创业可是步步艰辛,省吃俭用。虽然是名副其实的富一代,生活习惯却是极为节俭的。所以,每天吃的也简单。不过是三明治或汉堡之类。

    而此时在美国的华工,几乎没有丝毫地位。中国人的菜肴在美国人看来自然也不登大雅之堂。若不是阿尔伯特到了中国,被余生和张善琨请客吃了两顿纯正的中餐,绝对不会有此感慨。

    余生一笑道:“亲爱的阿尔伯特,我知道美国有著名的黄祸论,也有让中国人很反感的排华法案。但是,无论别人怎么说,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却并不是无用的!你觉得这几道菜好吃,可其实都不过是家常菜而已。”

    “中国菜远不止于你吃的这几道菜和上次你吃过的炸鸡排,中国菜不但有八大菜系,而且有满汉全席。厨师做菜之妙存乎一心,而千变万化。中国菜到底有多少不同的菜品,到如今也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具体的数据。”

    阿尔伯特眼冒馋光,问余生道:“八大菜系?满汉全席?亲爱的余,你会做么?”

    “没错,八大菜系,即鲁菜、川菜、粤菜、淮扬菜、闽菜、浙菜、湘菜、徽菜。具体有多少菜品没法统计,光基本的烹饪技法就有炒、爆、熘、炸、烹、煎、贴、烧、焖、炖、蒸、氽、煮、烩、炝、腌、拌、烤、卤、冻、拔丝、蜜汁、熏、卷等数十种。并且中国地大物博,各种食材的种类也无以计数,并且,有的菜肴需要多种烹饪技法的并用!如此计算,按照数学统计公式计算,该有多少种菜品?”

    阿尔伯特听得心驰神往。

    “至于满汉全席,则是前清流传下来的宫廷盛宴。集中华菜品滋味之大成。有南菜五十四道——三十道江浙菜,十二道闽菜,十二道粤菜;北菜五十四道——十二道满族菜,即东北菜,十二道北京菜,三十道鲁菜。共计一百零八道菜品,需要分三天吃完。”

    “除此之外,入席前,先上二对香,茶水和手碟;台面上有四鲜果、四干果、四看果和四蜜饯;入席后先上冷盘然后热炒菜、大菜,甜菜依次上桌。全席计有冷荤热肴一百九十六品,点心茶食一百二十四品,计肴馔三百二十品。合用全套粉彩万寿餐具,配以银器,富贵华丽,古雅庄重。席间专请名师奏古乐伴宴,沿典雅遗风,承传统美德。实属中华文化纸精粹所在。”

    阿尔伯特听得直咽口水,硕大一只烤鸭,被他就着口水吃完。却听余生一盆冷水泼过来:“不过,亲爱的阿尔伯特,根据你们犹太教的教义,这满汉全席你却是吃不得的。就别想了。”

    *************

    阿尔伯特在余生的别墅中饱餐一顿,在发现自己有些吃撑之后,遗憾的和余生告别。马不停蹄的赶回美国去了。余生把阿尔伯特送走,又让青小艺简单做了一个菜。话说,刚才他其实并没有吃饱……

    饭后,青小艺并没有如往常般去看书或带着小细犬和孩童们玩闹,而是给余生拿来一个本子。仍旧是青小艺自己用粗糙的宣纸装订起来的厚厚的本子。

    青小艺对余生道:“这是我在最近几个月里面收集到的一些资料。我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哦?如何不对劲?”青小艺处理各种资料的速度和本事让余生也叹为观止。青小艺说有些不对劲,必然是发现了什么。

    余生结果本子,翻开后却见一张张画的极为详尽的地图!全部都是上海各街道里弄的分布图。地图清晰,比例适中。旁边还有许多娟秀的蝇头小楷,记载着地图上重要的位置和变化。

    “说有些不对劲,我也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觉得有些地方可能会有危险。”青小艺翻看本子,指画着地图对余生道:“一般而言,你平常起床的时间大概都在早晨八点左右,然后花半个小时左右洗漱吃饭,八点半离开家。”

    “并且,你一般是步行去新华公司的。自从刘湛恩校长在公交车站被黄道会的人狙杀后,你就很少再坐公交车了。除非车非常空。所以,我就让小三子和阿花他们把你从家里出发到公司的这一段路上的所有马路和弄堂以及建筑物都摸了个底。”

    “然后,我就发现,有几处地方不太对劲!”青小艺边说边翻本子。

    这一本本子看着不算太厚,却也有百十页之多。余生随着青小艺的翻动,看着上海滩的马路与弄堂从眼前一闪而过。

    “你每日离家,必然会经过中山东二路。在太古码头处,拐向金陵东路。此处经过法国领事馆,法租界的巡捕有一半以上的数量是在这个地方巡逻。所以,这个地方日本人和汉奸较少,即便是真有什么谋划也不会在这个地方动手,毕竟变数太多。”

    “而一旦过了金陵东路和四川南路交叉口的元丰参行,就会危险许多。四川路极长,又分南北。四川北路有一段是被日本人占去的。以前,黄道会偷入租界,为非作歹,大部分就是通过四川南路进入租界的。”

    “而我说的不对头,就是过了这个交叉口以后!”

    “元丰参行的对面,是孟亨登西菜社,然后沿金陵东路一线,便是恒兴祥钟表行、永利号、福和祥庄、江万昌药行、大公银行、合众药行,一直到交通旅行社。虽然这几家店面看起来都没什么变动。可是前几日,咱们的这些孩子们有人看见在交通旅行社外有日本人出入!”

    “后来才发现,这一家的老板居然换成了日本人!虽然经理和职员一个都没少,门头和装修也没变,但是,老板却已经变成了日本人。虽然法国人和英国人乃至于美国人,都对日本人进驻上海没什么好感。但是日本人面子上还是摆出一副遵守国际公约的嘴脸的。所以,日本人在租界区做正常生意,却是谁也阻拦不得。”

第七十一章 花开堪折(第二更)

    “最重要的是,这个日本老板带来一个新的日本员工!每天的工作只是坐在窗边上的办公桌监督员工干活而已。”

    “如果你每天从金陵东路走,那么,就逃不过这个日本人的眼睛!”

    “另外,金陵东路与溪口路交叉口的安乐也理发所,金陵东路与江西南路交叉口的泰昌绒线号,都已经被日本人收购了。虽然表面上进行的隐秘,但是咱们的孩子们都曾在无意中看到过有口音古怪满脸日本像的人在其中进出。而且,偶尔偷听到的、这些店面伙计或职员的闲聊,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不过,过了江西南路,再往前过了紫金路,在河南南路和山东南路之间,便是警察局。此处也是戒备森严。所以,日本人大概也不会在此动手。”

    余生听着青小艺一句一句将他每天必经之路上,所经过的店面的异动都说的一清二楚。有些东西,即使以余生的敏锐感官,也未曾察觉。青小艺却能从这些街头巷尾的消息中去芜存菁,直指真相。

    其中,除了天资辉煌夺目外,所用的心思之多,也让余生心中一动。此时,他才注意到,青小艺所说的话中,对此身所在之处的称谓是——家!

    虽然这个世界原本的余生已死,从后世穿越而来的余生在那个“炮火连天”的年代中久经洗礼。可是穿越到此,却从未有过肆意放纵的念头。或许是这一世的叶轻语之死太过震撼,在后世,他从不敢想会有一人可以为自己不顾性命。所以,每当回忆起这一世余生和叶轻语的生活点滴,直至最后死亡时。除了撕心裂肺的痛楚,便觉得无尽孤单。

    此人在处便是家,此人不在,家也就没了。这一世的余生曾用情至深。

    所以,当余生听见青小艺与叶轻语极其相似的嗓音后,会失态到当着满大街人的面大唱情歌。而与青小艺接触的时间日久,越发现青小艺与叶轻语的相似处——有相同的嗓音,有相似的美丽,有中国传统女子对家的执念和眷恋,以及小家碧玉特有的那一股书卷气。

    如果说,当时接青小艺进别墅还有那么一点算计和歉疚。那么,到了此时,余生却是真的心动了!青小艺与记忆中叶轻语的形象逐渐重合,不可割舍。

    而青小艺现在又是余生名义上的未婚妻,所以……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余生一声长叹,伸出手,轻轻按住青小艺的肩头,把正在和余生详细说着情报的的青小艺轻轻按坐到另一张椅子上。自青小艺和余生相识以来,除了余生在醉酒后曾被青小艺抬回家,这便算是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了。

    青小艺毫无防备,满脸羞红!

    余生道:“小艺,你坐下!你的用心我都知道,这些情报我会慢慢去看,慢慢听你说。现在你听我讲两个故事!”

    青小艺点点头。余生便从这一世的小时候说开去。他与叶轻语家,本是邻居。叶轻语的父母也是少年结发的夫妻。在南京,余生家的旁边,经营一家类似于后世超市的小百货行。虽然并不算大富大贵,也算得上是衣食无忧。

    余生父母只得一子,叶轻语父母只得一女。两家既是街坊,平日里也相互知道彼此两家的为人处世,都是温和良善之家。叶轻语和余生算是正宗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一同长大间,自然情愫渐生。

    余生自幼练武,会为叶轻语赶跑街头巷尾的无赖。叶轻语则经常在余生练功偷懒,被父亲责罚时,给余生送些吃喝。外加一个甜美笑脸。

    这样的一男一女,年纪渐长。两家都还彼此满意,便定下亲事来。这个年代的人,寿命普遍不长。不过几年,两家的老人便相继离世。而叶轻语也嫁给了余生。陪着余生一起打理武馆和小百货行。

    如此幸福满满,日子过得轻如流水。直到日本人进攻南京,余生带着叶轻语横渡大江。在即将成功时,被日本人的一颗子弹击得粉碎!余生在冰冷的江水中漂流十几个小时,直到上海滩!

    青小艺虽然知道余生必有过往,却从不知道,竟是这般惊心动魄的过往!一时静默,却听得余生又讲起另一个故事来。却是从《西游记》中第五十三回《禅主吞餐怀鬼孕,黄婆运水解邪胎》和第五十四回《法性西来逢女国,心猿定计脱烟花》中化来。

    青小艺读破万卷书,自然不会没看过《西游记》。而此时,听余生讲这一段却与原著并不相同。却是别有韵味。

    “却道孙悟空与唐三藏师徒几人,这一日到了女儿国。却不料,误饮子母河的河水,猪八戒和唐僧腹痛难忍,已然有了胎气。经过女儿国国师的指点,孙悟空从如意真仙处抢来落胎水,给唐僧和猪八戒服下。方才好转。”

    “话说,这西凉女国从无男子,唐僧又是金蝉子十世转世,样貌英俊非凡。女王一见之下,竟是动了情思。便让国师去说亲,三番两次,各种招数用尽,总想让唐僧留下来。”

    “却不料,在女儿国中潜伏已久的琵琶精也对唐僧感兴趣,竟然将唐僧抢走。虽然孙悟空与昴日星君联手将蝎子精拿下。但是,有此一事,唐僧与女王间似有若无的情愫却是没有机会发展了。”

    “最后,唐僧告别而去,蓦然回首间,只听得女王叫了一声御弟哥哥。”

    这一段化用八六版《西游记》的《趣经女儿国》。青小艺身为女子,自然能体会出女王肝肠寸断的意味来。听余生讲完,幽幽一叹,问道:“如果,唐三藏与女儿国国王数十年后再重逢,青丝成白发。女儿国国王会说什么呢?”

    “自女儿国一别,二十年不见,御弟哥哥别来无恙?”余生想了一下,如此回答。虽然在后世,外人并不知晓朱琳与徐少华究竟有何干系,只是这一句话中的万千滋味,却是真实无比的。

    所谓戏如人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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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爱新觉罗

    青小艺听得余生如此说,轻叹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余生接续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道无花空折枝。小艺,无论重逢这件事情再怎么美好,也不如坚持下去,并不放手。也不如情缘所至,不负盛情。所以,小艺,咱们定个日子完婚吧!”

    自余生当街对着青小艺大唱情歌时,这个女子便对余生情根深种。此刻听余生如此说。又怎会拒绝!粉嫩面颊如同被火焰炙烤一般,倏忽间便红得通透。在余生注视的目光中轻轻点头,轻声道了一句:“好!”

    余生大喜。却听得青小艺在说了这一声好后,又道:“不过,余大哥,有一件事我兄妹一直有所隐瞒。既然我们要完婚,我必须要告诉你才是!”

    “哦?什么事情?”

    “想来,余大哥也注意到了,我和哥哥的名字并不相同,连姓也并不一样!这并不是说,我们不是亲兄妹。只不过,无论是姓夜,还是姓青,都不是我们的本姓。既然余大哥要娶我,我总该告诉余大哥我的来历和本姓才是。”

    “我和哥哥其实都是满人,家父和家母都是正黄旗出身。家父原本姓爱新觉罗,家母原本姓赫舍里!后来,大清覆灭,民国建立。家父家母为了求生,才不得不改了姓。而家父家母在因日本人而故去后,我们兄妹二人觉得人的姓名终究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于是,便各自依心意取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

    “家兄因感慨世事暗淡有如黑夜无光,故名夜无光。而家母名中有一个青字,所以,我给自己取名为青小艺!”

    余生虽然对夜无光和青小艺兄妹的来历早有猜测,此刻心中仍然觉得惊骇!话说,爱新觉罗、赫舍里,这曾经是两个多么辉煌的姓氏!

    赫舍里,又译为纥石烈!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可以上溯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文字记载的,可以上溯至金朝。有金朝右丞相金源郡王纥石烈志宁,宰相金源郡王纥石烈良弼,钦宪皇后纥石烈氏等。

    当年唐朝立国,如今东北地区,便有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国。其中便有纥石烈氏的影子。而到了唐末,纥石烈一姓更成为唐末女真“通用三十姓”之一。这一姓氏传承已久,成为满族的名门望族之一。

    到了清朝,纥石烈氏更多的被译为赫舍里氏。据说康熙大帝的初恋便是赫舍里氏。而这个赫舍里氏,是辅政大臣索尼的孙女。天资聪颖,容貌俊美,深得康熙宠爱。

    然而,那个时代的女子结婚太早,生儿育女更是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而生下的后代也并不健壮,极易夭折。赫舍里虽然贵为皇后,但也逃脱不了这个命运。

    赫舍里生下的第一个孩子,承祜四岁的时候夭折。让赫舍里悲痛欲绝。身体每况愈下。而在康熙十三年的五月初二,赫舍里氏皇后第二次临盆,但是由于气血两虚导致难产,生下孩子后,年仅二十二岁的赫舍里便撒手人寰。康熙大帝为了纪念这位贤良淑德的皇后,将赫舍里生下的孩子胤礽立为太子。

    所以,当年九王夺嫡,胤礽被废太子位后。康熙曾念及赫舍里氏的旧情恢复胤礽的太子之位。

    而索尼之子,赫舍里氏的兄长索额图,在康熙一朝更是权倾朝野。除了明珠能对抗一二外,再无敌手。所依仗者,不过是赫舍里氏与康熙的旧情,以及有赫舍里氏血脉的太子!

    只是赫舍里氏后来为夺帝位,做的太过。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在赫舍里势败后。康熙大帝将索额图下狱,冻饿而死。索额图的的两个儿子也被杀。赫舍里氏才就此一蹶不振。

    只是,绵延千年的家族哪有那么容易断绝。虽然势败,却终究延续了下来。

    而爱新觉罗氏,更是满洲皇族的姓氏,清朝的国姓。自清朝开国以来,这一姓氏的众人便过着衣食无忧,只知繁衍的日子。

    自**哈赤建立后金开始算起起,到末代皇帝溥仪清朝灭亡止,后金和清朝一共存在二百九十六年,经历了十一代十二位皇帝。而在这将近三百年中,每一朝的皇帝都拥有众多的王妃皇后。

    并且其子孙虽然未必都有实权,但也拥有远超过常人妻室与妃妾,加上中国崇尚多子多孙的古老传统习俗,因而爱新觉罗家族子孙繁衍十分迅速。

    到了一九三六年,爱新觉罗一系的后人曾出版过一本《爱新觉罗宗谱》,其中爱新系宗室后裔,有八万余人,觉罗系后裔有六万余人。合计竟然有十四万人之多!

    而青小艺的父亲,虽然姓爱新觉罗,却也并不大富大贵。只是数代人都衣食无忧,诗礼传家而已。

    满族入关后,便开枝散叶,人口增长迅速。正所谓林子大了之啥鸟都有,有的满人争气成才,有的却依仗祖上余荫,玩鹰斗狗,无所不为。所以有一个词,叫做八旗子弟。这样的八旗子弟越混越差便也是理所当然,到了清末,满人的待遇已经大不如前。贩夫走卒,若是问起来,也可能是满人。

    而在清朝覆灭后,满人的待遇更是堪忧。而且满族自皇族而下,都以学习汉文化为基础。数百年以降,大部分满族文化被汉化掉了。甚至连大部分满人都已经不再会满族的语言和文字。以至于,到了后世,满语竟然到了快要失传的地步。

    所以,这些已经被汉族文明同化掉的满人,为了生存,便不得以之下,改了姓氏。例如爱新觉罗氏,便大多改姓为艾、依、金,赫舍里氏便大多改姓为高、赫、张、康。

    凡此种种,不可计数。而且,由于原本是满语音译的姓氏,所以,有的姓很是奇怪。比如说,叶赫那拉氏,改姓为那。鄂齐卓他氏,改姓为鄂。萨察氏,改姓为槐。莽乌特氏,改姓为莽……

    以此看来,青小艺和夜无光这两个名字便也算不得有什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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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工笔仕女(一)(第一更)

    青小艺之所以要和余生讲清楚自己的身份来历,并暗含担心,便是怕余生对自己的身世心有芥蒂。毕竟,虽然自孙中山建立民国时,便讲五族共和。满人也基本上汉化。

    而自溥仪与日本人勾结,在东北建立伪满洲国后,便难免有人对前朝的遗少遗老有些芥蒂,而余生又是对日本人如此痛恨……

    不过青小艺的担心在余生这里,却全不成问题,余生后世上学时,也有不少同学是满族人。基本上都把八旗凑起来了,平日里开玩笑也是阿哥、格格的乱叫。后世自《戏说乾隆》起,到《还珠格格》,再到《甄嬛传》。清宫戏每每大火,除了高考有加分之外,后世众人也早也没有了区别心。

    所以,余生一笑道:“都说五族共和了,这点小事我又有什么可介意的!只是,这件事情除了你,我还要和你哥哥商量一下。毕竟,按照传统习俗,女子出嫁总要听父兄的意见才是。”

    在这个年代,自由恋爱已成风气。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因为与男子私定终身而私奔的并不在少数。甚至有纠妄过正之嫌。所以,余生和青小艺的婚事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夜无光与青小艺兄妹二人相互扶持直到今日,夜无光听到这个消息大喜过望,一声长笑:“余大哥和小艺也算得上是有情有义,两情相悦!我自然没什么意见!不过……”

    “不过什么?”余生和青小艺同时问道。

    “不过一想到从此以后就可以管余兄叫妹夫了!心情很是舒畅啊!哈哈哈哈……”

    余生满头黑线,青小艺红着脸轻啐一声。没想到这个温文尔雅的夜无光也有这么不正经的时候。

    而一旦亲事确定,便也没有青小艺这个当事人什么事了。她只需要去准备嫁衣即可。夜无光和青小艺两个住在余生家里,吃喝用度大部分都是余生挣来的。夜无光虽然也挣钱,但挣来的钱却是被青小艺管着,严禁花用,要留着以后给夜无光当娶老婆的本钱。兄妹二人吃余生的,喝余生的,嫁妆和彩礼之类的自然也不用提了。

    不过,这样的喜事若不庆祝一番,实在是有些浪费。并且当年接青小艺住进别墅,也着实低调了些。连个订婚仪式都没有。日后想起来未免是个遗憾。所以,余生便让夜无光去筹备订婚仪式。

    而结婚的时间,被余生定在八个月之后。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后世人,余生实在不能忍受这个年代婚礼纠妄过正的简洁和严肃,不办的浪漫一些,实在是对不住时空管理局的这一番失误。

    *************

    商定此事后,余生便去了新华公司,找到正在主持制作《西游记》动画片第二集《高老庄》的万氏四兄弟。

    余生对万籁鸣道:“我现在需要从你这里抽调五十个顶尖的画工,需要会画工笔仕女图的那种!”

    “嗯?余先生要制作其他动画么?”

    “没错!这部动画片也是《西游记》的系列动画之一,我已经构思很长时间了!我现在要把他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西游记》系列?是哪一部?余先生是有什么变故么?要提前制作?”

    “是女儿国的故事!我要结婚了,想把这部动画片当做结婚礼物。另外,这部动画片,我亲自监制!”

    万氏四兄弟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年代的人结婚时,能有一套房子,一套首饰和整齐的家具,便算得上是富裕人家。自古至今,没听说过有人结婚的时候赠送动画片的!而且是以一个和尚和一只猴子作为主角的动画片!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有钱,就是任性啊!

    不过,既然余生是投资动画片的大老板,万氏兄弟便自然要听从老板的指挥。毕竟,老板有钱可以任性,他们还都任性不得。万氏四兄弟很快便从二百余个制作《高老庄》的画工中选出五十个会画工笔画的,又让四兄弟中的万古蟾协助余生去制作新的动画。

    余生对万古蟾道:“这部动画片,名为《女儿情》。计划的长度在四十分钟左右。所有的人物都用工笔人物,务必要做的典雅精致才行!”

    “那工笔人物中,人物的容貌画成什么样子?是不是需要请模特?毕竟,工笔人物画制作的动画片,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都绝无仅有,和《大闹天宫》与《高老庄》中的卡通人物形象会有不小的出入。”

    余生一笑:“其他的人物我不管,请不请模特都没有关系。即便是把沙僧画成你的样子也无所谓,但是,我需要把女儿国国王画成青小艺的样子,把唐三藏画成我的样子!”

    “啊?”万古蟾吓了一跳,你们城里人也太会玩了吧!结婚礼物而已,至于么?

    其实,余生虽然自决定投资《西游记》这一系列的动画片开始,便有了对《女儿情》的规划。只不过,把这部动画当做结婚礼物却是临时起意。另外,在后世虽然也有五十二集的《西游记》动画片,其中也有对女儿国的表现,但是,和余生心目中的女儿国实在相差太大。

    在余生看来,女儿国一劫,算是《西游记》中,左右人情味的一劫。蝎子精之类的东东不过是渣渣,唐僧有主角光环在,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事的。真正的“劫难”,是唐三藏对女儿国国王的柔情无法视而不见,是心中的凡心初动。

    而蝎子精出现的时机却正到好处,与其说是害了唐僧,还不如说是在唐僧在佛心与凡心无法抉择时,对唐僧佛心的拯救。当然,也可能是当年吴承恩发现故事编不下去了故意的虐主。

    而这柔情初动十世修行的金蝉子说出“若有来生”的一刻,和离别时女儿国国王的那一句“御弟哥哥”,以及唐三藏与女儿国国王初见的一刻,应该都是极有意境的时候。

第七十三章 工笔仕女(二)(第二更)

    而这样的触觉,除了在八六版的电视剧中有所体现外,在动画片中却成为与其他劫难并不不同的卡通化处理。小时候看看还不觉得什么,当余生懂得些情事后,便觉得大为不妥。

    所以,这一世,余生当然不可能任由这女儿国一节成为后世的那种卡通画作品。当年在后世心生遗憾时,便觉得中国传统的工笔人物画中,那种素淡眉目,朱唇凤眼,衣袂飘举,如云发髻,种种古雅柔和的细节。其实更适合女儿国国王和唐三藏之间的那种似有若无的柔婉之情。

    虽然,工笔人物并不容易画,并且以工笔人物画制作的动画片成本极高。恐怕都抵得上《大闹天宫》的成本了。但是对于余生这个百万富翁而言,偶尔任性一次,也是可以的。毕竟,人总不能老是为了钱活着。

    因为余生觉得八六版的电视剧与心中的女儿国一节最相近,所以,大部分剧情仍旧化用八六版电视剧《趣经女儿国》一节。余生对万古蟾一点一点的说出构思,万古蟾心领神会。

    毕竟万古蟾年纪比余生大许多,也是经历过情事的人,余生又构思的极为妥当,此时点滴细节连串起来。万古蟾便可想见这部《女儿情》中的风韵滋味。不由得一叹道:“余先生这部动画简直就是尽善尽美!与汉乐府中的《古相思曲》竟有相同的意韵,着实难得!不如,便用《古相思曲》作为配乐如何?”

    “《古相思曲》作为配乐?”余生一愣。他在后世所知的《古相思曲》只是汉乐府中的一个篇章,也并无配乐。

    “余先生没听过《古相思曲》?不过也对,这首曲子流传久远却不广,曲调如今也不受人喜欢了。不如我弹给余先生听?”

    余生大感兴趣。后世记载中可没说万古蟾居然会弹在后世已经失传了的古琴曲。万古蟾爱好古琴已久,办公室中便有一具古琴。取来后,洗手焚香,静默片刻,便拨动琴弦。

    琴声响起,一听便知是中国古典的流传已久的那种曲调,还是以老子的**作为音乐的标准。节奏并不快,有大段想象上的留白,让人自己去领悟一段情缘。

    这样轻淡的曲调,确该是汉朝才会有的,万古蟾在琴声中轻声吟诵道:“君似明月我似雾,雾随月隐空留露。君善抚琴我善舞,曲终人离心若堵。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魂随君去终不悔,绵绵相思为君苦。相思苦,凭谁诉?遥遥不知君何处。扶门切思君之嘱,登高望断天涯路。十三与君初相识,王侯宅里弄丝竹。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再见君时妾十五,且为君作霓裳舞。可叹年华如朝露,何时衔泥巢君屋?”

    如此三遍,方才止歇。余生一叹,话说中华文明在数千年的传承中,究竟丢了多少好东西!万古蟾的弹奏技艺并不高明,《古相思曲》却仍旧好听。丝毫不比后世的各种《西游记》影视作品的配乐差到哪里去。

    听完后,余生便拍板,《女儿情》的配乐便是这《古相思曲》了!

    万古蟾却道:“虽然这《古相思曲》能当配乐,可是主题曲却还要余先生构思一下!毕竟,这古琴曲太清淡了些,恐怕不合观众口味。”

    余生也不推辞,既然故事架构都是借用八六年电视剧的,那么主题曲便也当借用一下才是。清清嗓子,便把《女儿情》和《相见难别亦难》唱了一遍。

    “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常相随。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常相随,愿今生常相随,常相随……”

    “相见难,别亦难,怎诉这胸中语万千。我柔情万种,他去志更坚,只怨今生无缘。道不尽声声珍重,默默地祝福平安。人间事常难遂人愿,且看明月又有几回圆。远去矣,远去矣,从今后梦萦魂牵。道不尽声声珍重,默默地祝福平安。人间事常难遂人愿,且看明月又有几回圆。远去矣,远去矣,从今后梦萦魂牵。从今后梦萦魂牵。梦萦魂牵……”

    《女儿情》和《相见难别亦难》两首歌,本是同曲异词。只是风格有些不同。《相见难别亦难》略显激昂悲切,而《女儿情》却是纯然一副柔情万种。

    这两首歌唱的万古蟾心生敬佩,虽然余生唱的是男声,但万古蟾完全可以想象,若是这首歌由女声来唱,该是如何的动人心弦。而这两首歌在后世,也传唱数十年,而仍旧经典依然。即便提早问世数十年,也契合这个年代男女对于一段情缘的构想。

    ***********

    订婚仪式筹办的极快。夜无光为了自己的亲妹子,也算是拿出了十二分的精力打点。他知道自己的妹子和余生都不是喜欢麻烦和繁文缛节的人。虽然遵照传统,也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和青小艺一个尊重的态度而已。

    所以,夜无光既没有按照中国传统的婚俗,去做纳采、问名之类的六礼。也没有按照简单到毫无意趣的西式婚俗,去设置交换戒指或彼此宣誓之类的环节。毕竟,誓言并不可靠,还是彼此舒适并努力维护的真心要紧些。

    当年余生接青小艺住进别墅,并没有太多的人知道。所以是个缺憾。夜无光便请来所有与自己、余生和青小艺相熟的人。余生的交际面广,又是名人,自不待言。夜无光如今也算是小小的影星一枚。而青小艺,简直就是沪江大学众男生心中的女神。

    所以,当夜无光广撒请帖的时候,发现请帖居然不够用。

第七十四章 美国(一)(第一更)

    有太多的人主动问他要请帖,于是又发了一轮。到订婚这一日,来者竟不下千人!有诚心恭贺的、有来此准备和名人混个脸熟的、还有暗自伤心名花有主的……不一而足。

    而唯有一个相同点,便是这些人都做好了起哄的准备。在酒过三巡后,余生才和青小艺一起登台致谢。于是众人哄闹不休,非要余生和青小艺喝一个交杯酒,表演一个节目才放余生下台。

    交杯酒余生自然不能和青小艺当众喝,要不时空管理局一定会把河蟹跨时空送上门。而表演节目,却不是什么难事。

    余生抬抬手,把众人的喧哗压住,然后对着麦克风开口,却是念出一首现代诗来。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

    在那样古老的岁月里

    也曾有过同样的故事

    那弹箜篌的女子也是十六岁吗

    还是说今夜的我

    就是那个女子

    就是几千年来弹着箜篌等待着的

    那一个温柔谦卑的灵魂

    就是在莺花烂漫时蹉跎着哭泣的

    那同一个人

    那么就算我流泪了也别笑我软弱

    多少个朝代的女子唱着同样的歌

    在开满了玉兰的树下曾有过

    多少次的别离

    而在这温暖的春夜里啊

    有多少美丽的声音曾唱过古相思曲

    这本是后世席慕蓉的一首《古相思曲》,借用汉乐府的遗韵,收在诗集《七里香》中。在后世也属于文青的必读书目。

    台下虽然并不都是文学素养很深的人,却也有一半人听懂了,便安静了下来。况且,这首诗其实是余生念给青小艺听的。一个女子的诗,极容易被另外一个女子理解。特别是关于情缘的话题。

    青小艺听余生一句句念来,但觉得字字句句都是心声。她的心防就此破裂,张开臂膀抱住余生,眼泪滑下,再也不理外界喧扰。

    诗念完后,夜无光看着在台上失态的妹妹,急中生智,喊了一声:“好!”

    台下便响起一片叫好声,掌声如同雷声轰鸣。

    然而订婚不过是订婚而已,订婚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喜闻乐见的和谐事情。青小艺所受的教育极为传统保守。讲究发乎情止乎礼,自然不会在婚前做被传统道德认为是出格的事情。

    只是两情相悦,并不只在于被和谐的事情。平日相处中,青小艺与余生不再有客气的疏离与隔阂,神态举止变为自然而然的亲切。偶尔也会娇嗔轻怒,等着余生来哄。只是对别人,却仍是温和有礼的。

    自家中变故陡生,青小艺与夜无光流离失所,沦为难民后。青小艺便强装出一股成熟姿态,温和有礼,运筹帷幄。而心中终究是冰冷。直到此时,其少女的娇憨天性才毫无压抑的释放出来。

    然后,余生才知道,无论人类的科技如何发达,进化到哪个时代,女人这种生物的天性都是一样的。

    ************

    在余生与青小艺订婚的时候,阿尔伯特华纳已经回到了好莱坞。刚回到好莱坞,阿尔伯特便迫不及待的将几个兄弟召集起来。把《大闹天宫》放映了一遍。

    华纳兄弟白手起家,眼光自然独到。《大闹天宫》有极强的戏剧性和细节上连续不断的动作冲突。并且孙悟空的个人英雄主义也很契合美国人的文化内核。再加上《万里长城永不倒》的余威和东方神话的噱头,票房大卖已经可以想见。

    所以,华纳兄弟这一次给《大闹天宫》安排了最好的宣传和最佳的院线上映时间。而这一次《大闹天宫》并不同于当年《万里长城永不倒》刚上映时的惨淡情景。第一天上映,上座率便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虽然大多数观众是因为看了《万里长城永不倒》才对《大闹天宫》有兴趣的。不过,这部长篇动画丝毫没有让观众失望。

    动画片开始,便是一块巨石在东海波涛中炸裂,一道金光预示一个惊天动地的生命就此诞生。从猴王出世开始,东方神话的绚丽神奇便让人惊心动魄。

    然后,猴王进入人世求取长生。历尽艰难险阻。这个时代,正是美国人的淘金热和西进运动基本结束的时候,其中的艰辛尚存在于老一辈的记忆中。而大量的青年人怀揣着一夜暴富的美国梦,又开始了无尽的寻找。他们基本上踏遍了每一个可能出产油田的地方,一旦命中,便是命运就此改变。

    而在此时的美国人看来,孙悟空对长生的追求寻找,与自己对财富的追寻竟然是如此相似。而《敢问路在何方》一曲又沧桑洗练,不由得便有了共鸣!

    而当孙悟空学成归来,无论是东海龙宫还是阎罗宝殿,甚至是三十三重天上玉帝所在的凌霄宝殿都不能让其畏惧。在美国人看来,这便已经是成功了。

    而细想来,这些戳中美国人的点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与美国大片的卖点其实并无不同。毕竟,每个人都期望自己有不被束缚笑傲风云的一日。这种情结在漫长的时间中,酝酿成经典。

    所以,《大闹天宫》上映后,不但美国的孩子们喜欢看,连大人也喜欢看!有的铁杆粉丝看了一遍不过瘾,便去电影院刷了一遍又一遍票房!而《敢问路在何方》的歌曲,也在美国传唱开来。并被改编成英文版。

    在街头巷陌和酒吧中的传唱率竟然和《redrivervalley》不相上下!这个年代,美国经济危机的余韵还未过去,露宿街头并不罕见。所以,很多躺在街头卖艺的人,弹着吉他唱的歌曲居然也变成了英文版的《敢问路在何方》。

    而这些人的传唱便成为《大闹天宫》的最佳宣传。一传十十传百,八卦的力量是伟大的,不过十天时间,《大闹天宫》的名字便在美国家喻户晓。所以,《大闹天宫》的票房更是滚雪球一般的飞速上涨!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便已经超过了《万里长城永不倒》在美国和欧洲的票房总和!毕竟,《万里长城永不倒》虽然精彩,但是受众总是有限。不像动画片这般,可以跨越国界和文明,轻而易举的得到理解。

第七十四章 美国(二)(第二更)

    而《大闹天宫》只不过是《西游记》系列动画的开篇而已,当美国人对这部电影有了浓厚的兴趣后,便难免会对原著也感兴趣。特别是原著中孙悟空大闹天宫后续的情节。一时间,《西游记》的各种英译本在美国的各大书店瞬间售罄。

    其实,《西游记》这本书在国外早有译著。最早英译本是一九一三年出版的,书名《圣僧天国之行》,翻译者是蒂莫西·理查德,书的内封题为“一部伟大的中国讽喻史诗”。这是根据邱长春的《西游证道书》翻译的。而在英译本之前,早在一八三一年就有《西游记》的日文译本《通俗西游记》,其后英、捷、波、俄、西班牙等国译本才相继问世。

    而余生的这部《大闹天宫》一出,《西游记》便立刻成为英文译著者的目标。西方公认翻译水平最高的译作《猴》就此动笔。到了一九四二年,阿瑟韦理终于译著完成,并在纽约出版。

    阿瑟韦理在为此译本所作的序言中说:“《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神话小说,我的选译文大幅度缩减了它的长度,省略了原著插进的许多诗词,这些诗词是十分难译的。书中主角‘猴’是无可匹敌的,它是荒诞与美的结合,猴所打乱的天宫世界,反映的是人间封建官僚的统治,这一点在中国是一种公认的看法。”

    有评论称赞韦理的译文能传达原文的风格,所以这一译本曾在后世多次再版。

    而在书籍和影视的双重攻势下,美国人对华人的排斥在微不可查的消退,见到华人后,除了说一句“中国功夫”,便会说“哦,你们有一个孙悟空”!

    而与《大闹天宫》的火热相伴的,便是华纳兄弟的心痛和动画巨头迪斯尼的失意。华纳兄弟即为了凭空赚到手的大把钞票而高兴,但与此同时却不得不把这大把钞票分一半给余生。想到此处,阿尔伯特华纳几人便心疼的无以复加。

    谁能想到一部中国人拍的动画片会创造这么恐怖的利润啊!

    而迪斯尼虽然拍出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赚取了大把的利润,但华特迪士尼却也因此有些得意忘形。接连收购了三家与原本迪士尼同等规模的公司后,将迪士尼从《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上赚到的利润挥霍一空,还欠下了一些债务。

    所以,从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零年这一段时间内,都并没有什么作品产出。所以,《大闹天宫》一出,华纳竟然成了新的动画片代名词。迪士尼这个名字,都快被美国人给忘了。不过,华特迪士尼虽然有些失意,却并不急切,因为这个动画天才正在制作另一部名闻后世的动画巨作——《木偶奇遇记》。

    而《大闹天宫》在美国的热映除了让国内的市场又火爆了一下外,还带动了另一个行业的发展!这便是在后世八十年代,漫画没有兴起时,盛极一时的连环画业!

    此时的上海滩,除了一小部分由宣纸工笔描绘的连环画外,最盛行的连环画其实还是各种影视改编而成的。而出版连环画的出版商,不但可以省掉画工费用,而且连环画印出来之后,因为有前期影视的宣传,宣传的费用也可以省掉。并且,销路并不会太差。

    而贫苦人家的孩子,花一两分钱,租几本连环画,便可以将自己因买不起电影票而错过的电影一一看过。虽然并没有电影本身那么有冲击力和享受的感觉,但好歹也算是看过了。

    而《大闹天宫》的连环画授权一卖出,不过两三天时间,上海滩的连环画出租店中,便尽是《大闹天宫》。余生和万氏四兄弟的名字随着这连环画册,被人熟知。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

    而银幕的光影流转闪烁间,这个上海滩并不平静。丁默邨自从上次办砸了《中美日报》的差事后,心有怒火,一口气制造了数十起血案。每一件都是连日本太君们也不愿意沾手的脏活。

    这数十起血案一出,日本太君们觉得丁默邨此人十分有用,丁默邨的地位便高了起来。这一日,南造云子又接到日本军部的命令。让她协助丁默邨扫清上海滩上反对日本人,反对大东亚共荣圈的宣传喉舌。

    而这一次,丁默邨聪明了许多,不再碰有中统和军统背景的报社。于是便挑了纯粹由美国人办起来,影响力却不小的《大美晚报》,作为下手对象。

    《大美晚报》于一九二九年四月十六日创刊,由美国报纸公司发行,美国人撒克里任主编。以英文版为主,但同时也有中文版。以旅沪美国侨民为主要市场。

    所以,报道的内容大多是美国和其他西方侨民在中国的活动。而海外华人在美国或者其他欧美国家的重要活动也会报道。而余生的《万里长城永不倒》在欧美的轰动,以及《大闹天宫》在美国创造的惊人票房等消息,便是有这份《大美晚报》报道的。

    《大美晚报》每日下午出版,大概发行十四页左右。报馆设于爱多亚路21号,位于法租界境内,面对公共租界。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一日,因为中国的时局变化,又增刊中文版《大美晚报晨刊》,大量报道日本人的动向和中国人的苦难,以及中国人的抗日宣传等文章。

    天长日久,自然成为日本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必除之而后快!

    一九三九年夏末,《大美晚报》的编辑们正在边喝下午茶,便校对稿件。报社中突然闯进一人,用宽沿的帽子遮面,对众编辑道:“二十分钟后,七十六号的人会到报社里闹事,大家赶快离开!”

    说完,不待众编辑反应过来,便冲出后门,消失不见。几个编辑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人说的是真是假。不过,他们也知道七十六号的凶名。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都躲了起来。反正不过是二十分钟而已。平日上班随便偷偷懒也比二十分钟长些。

第七十五章 生死炎黄(一)(第一更)

    二十分钟后,七十六号第六行动队队长潘公亚带着二十几个人,乘车来到《大美晚报》报社。这二十几个人,每个人都全副武装,不但带着手枪匕首,而且配备了手榴弹和机关枪!

    这样的武装,别说是砸报馆,砸老蒋总统府都够了。也是丁默邨一片小心,怕再出现上次武装不足的失误。

    却不料,当潘公亚带着二十几个武装到头发丝的暴徒冲进报馆后,所有的编辑都溜光了。这样的感觉,便如憋足了劲的一拳,打在了空气之中。让潘公亚觉得甚是不爽!

    于是这二十几个人的工作性质便由杀人变成了砸场子。一通乱砸后,把编辑部和编辑部旁边的排字房砸的稀烂。

    而就在潘公亚带着这二十几个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人堵在了编辑部内!

    原来,丁默邨要对《大美晚报》动手的事情,早在一个小时前,便被军统的陈恭澍得知。二十分钟前,通知一众编辑及时离开的,也是陈恭澍的手下。

    只是,陈恭澍知道这二十几个人带着手榴弹和机关枪,而且还开着车。若是硬碰硬,恐怕自己的手下也会有不少损失。

    所以,不如来个瓮中捉鳖!

    当潘公亚带着这二十几个人想往外走的时候,陈恭澍的手下早已经把《大美晚报》围了个水泄不通。两声枪响,便放倒了打头出来的两个人!而其中一个便是潘公亚!

    剩下的手下一看不好,立即开火!并派人去找出路。而陈恭澍并没有想把潘公亚这一帮人一网打尽。丁默邨这一次下足了本钱,机枪手榴弹都配置全了。就凭这些火力,七十六号的人便可突围而去。

    既然如此,陈恭澍便选了围三缺一的方法。毕竟,当人发现自己身处险境的时候,第一反应往往不是拼命,而是逃跑。而且,只要有一线生机能逃得掉,便不会死拼。

    而七十六号的这些人,虽然凶恶,但单兵素质并不太高。更不会有拼命的想法。在找到了陈恭澍故意给他们留下的后门后,便带着机枪手榴弹一溜烟的跑了。丢下受伤的潘公亚和要害部位中枪、已经完蛋的同伴,连开来的汽车都不要了。

    陈恭澍大喜过望!话说,丁默邨原本便是出身中统,而潘公亚算是其心腹之一,知道的事情不少。拿下了潘公亚,便会知道不少中统中的隐秘。并顺便将汉奸打击一遍。

    而潘公亚被陈恭澍带走后,便以被引渡到国民党留在租界内的“特区法院”判刑为由,一连审问羁押了两年!因此探知了许多情报,陈恭澍也得了戴笠不少表扬!

    *****************

    至此,丁默邨与军统和中统各交手一次,均以失败告终。日本太君虽然念在丁默邨和七十六号以往的功绩上没说什么,丁默邨心中却仍旧不爽至极。总想着要杀一儆百,报复回来。

    不过《大美晚报》的职员大部分都是美国人,丁默邨并不敢动手,虽然有几个是中国人,但立场态度都不算激烈。纵然杀了,也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反而树敌太多。

    而只有一个人,是坚定且鲜明的抗日分子,被日本太君们深恶痛绝。杀起来极为合适。此人便是在余生的《万里长城永不倒》首映式上揭日本人烟土政策老底的朱惺公!

    此人虽然把日本人的老底揭了一遍,但由于与美国人相熟,日本人一时摸不清底细,便没有立即动手。到后来,诸事繁杂,朱惺公也没再发表什么抗日言论,便把这个人忘到脑后了。

    可是,自日本人组建七十六号后,七十六号在上海动作频频。并且丁默邨和李士群颇有野心,不但充当日本太君的打手和清道夫,而且还协助日本人执行烟土政策。在沪西一带,开设赌场,坑蒙拐骗偷,敲诈勒索,无所不为。为的就是筹集经费,壮大实力。而日本太君们因为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所以,对此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管理。

    一时间,沪西乱象丛生。朱惺公便在报纸上将其称为“沪西歹土”。此称谓一时间传遍上海滩,各大报刊杂志纷纷沿用。丁默邨和李士群顿时臭名远扬,焉能不恨?

    而真正让日本太君们下定杀心的,却是朱惺公在报纸上对汪精卫组建伪政府的冷嘲热讽。

    他曾在副刊上将汪精卫在狱中写下的“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一诗改成了“当时慷慨歌燕市,曾羡从容作楚囚。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狠狠的戳了汪精卫的腰眼一下。

    随即,汪精卫便让七十六号给朱惺公发出警告,威胁说:“如再恶意漫骂,将被国法宣判死刑。”

    孰料朱惺公悍不畏死,时隔五天,便在《大美晚报》的副刊《夜光》上登出一篇《将被国法宣判死刑者之自供》。

    其供曰——“余对于死,乃绝无所畏。二年来之寄生孤岛,早如待死之囚,所以不死者,乃刑之尚未遍及无辜。余乃叨天之幸,直至今日,仍得以不死之身,借文字与孤岛人士相见,今贵部将判余死刑矣!此诚余之宠幸也!盖以如此死法,死为烈士矣。”

    “烈士,死之最光荣者也,余一介寒士,庸懦无能,安足当此!余自信不能为烈士,余友皆谓余未必能为烈士,今贵部乃欲以此嘉名宠赐于余,是则安得不令余自抚昂藏,频摸头颅,亦如汪精卫当年‘慷慨歌燕市,不负少年头’所发之豪语。”

    “余之头颅能得为无情之枪弹所贯,头颅乃不得谓为无价,头颅有价,死何憾乎!虽然,死则死耳,死必死得清白,而不作糊涂之鬼。兹当贵部尚在容忍之日,余不能无一词以辩,是以在将死未死之前,披肝沥胆而自为之供,所以答贵部者,亦即所以告社会人士知余死之而不冤也。”

第七十五章 生死炎黄(二)(第二更)

    随即,朱惺公又将余生拍的《精忠报国》拿出来点评了一番。以秦桧比拟汪精卫,骂道:“秦桧,误国之大奸也,究无通敌作伥之史证。而今日之汪精卫则不然,居然将欲欣膺伪命,袍笏登场矣。是则汪精卫已由秦桧而进一步作刘豫受金主齐王之封矣。”

    “以奸恶如刘豫者,而欲国人不反对,是则除非将中国人皆杀尽,方可安享其永久之禄位。否则,中国如尚有一人,必将誓死以反对。余固中国之一人耳,贵部即能杀余一人,其如中国尚有四万五千万人何!”

    最后留下遗言道:“嗟夫!余今既不能逃避,又不能屈服,惟有作待死之囚矣!余知余如果因此而死,余兄在远闻耗,必曰:‘佳哉吾弟!复何怨?朱子之死得其所也。’余妻亦必忍泪强笑而告诫余之幼子曰:‘汝父因不愿作亡国奴死,汝如长大,必当复此不共戴天之仇!’余子虽幼,将亦雀跃而舍余妻曰:‘阿父虽死,犹是中国鬼也!中国不亡,魂其歆格,尚飨。’”

    “至是余之英灵,必将彪炳于云霄之上,而与日月争光,照遍全中国任何黑暗阴霾之面,而追寻文文山,李若水之魂,相与共话亡国之痛矣!言尽于此,即此可代遗嘱,如天道不灭,正气犹存,彼苍者天,其必佑我!”

    朱惺公作为新闻界人士,又是一贯的抗日,名声不错。此文一出,便形成一股舆论导向,上海滩孤岛内对汪精卫破口大骂,打脸、揭老底的文章络绎不绝。对日本人以华制华的政策实行相当不利。而这股舆论风潮的始作俑者,便是朱惺公。

    所以,日本人决心杀鸡儆猴!而丁默邨恰逢被军统和中统挫败,心中不爽,便把这刺杀提前了一段时间。即为了完成日本太君的任务,也为了给《大美晚报》和军统点颜色看看。

    一九三九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朱惺公并无戒备,经过每天必须走的天后宫桥时,突然从斜刺里窜出三人。这三人便是丁默邨所派。而丁默邨和李士群原本是想先把朱惺公绑架至七十六号,按照程序审讯宣判一番,再“合法”处死的。

    结果,朱惺公见势不妙,高声大叫:“汉奸抓人了!汉奸抓人了!”

    这一叫,便引得众人注目不已。汉奸二字,无论如何都算不得是个好听的字眼。周围人虽然不知道详情,但眼见得几个急性子的人便要出手相助。丁默邨派来的三个人见势不妙,便掏出手枪,对着朱惺公开了几枪。

    趁着周围的人听见枪响四下奔逃的空当,混入人群,消失不见。朱惺公就此殒命。此时是,一九三九年八月三十日下午的四点二十分。

    第二日,《大美晚报》的副刊《夜光》发出讣告,刊载出朱惺公生前的照片,并告知——朱惺公遗体定明日下午大殓,地点在胶州路万国殡仪馆,本报组织治丧委员会。

    上海滩新闻界一时间兔死狐悲。

    *************

    朱惺公虽死,但对于军统而言,却并非损失。毕竟朱惺公和他们的关系不大。此时的戴笠,正在策划着一件大事——刺杀季云卿!

    而此时的上海滩,军统也并不完全是铁板一块。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有陈恭澍和陈默这样的抗日者,便也会有万里浪这样的叛徒。

    万里浪此人乃是湖北枝江人士,从国民党军统金华训练班毕业,被分派到上海,在陈恭澍就任军统上海站站长前,便是行动队第四队的副队长。然而因为与正队长刘时雍不和,而陈恭澍因为刚接任,并不了解情况,也未曾调解。心中一时不爽,便被李士群趁虚而入。许以高官厚禄,收买过去。

    一九三九年九月,汪精卫在上海成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特工总部”,此即七十六号的正式挂牌运营。万里浪出卖军统行动队,导致四名军统特工被七十六号枪杀,算是给七十六号的投名状。进入七十六号后,万里浪先后任特工总部第一处处长和调查统计部第三厅厅长。形成自己的势力。算得上是青云直上。

    而在戴笠眼中,无论真实情况如何。陈恭澍没有处理好万里浪一事,便代表陈恭澍无能。而上海军统站他是不敢再动用了。只能跨级指挥,动用一些他早已埋在上海军统站内部的人。这些人都是他千里挑一选出来的,个人能力出众至极。

    这一次,戴笠挑中的人,便是詹森!

    詹森,本名尹懋萱。二十余岁年纪,不但身手出众,头脑清晰,有文化有知识,而且一手枪法百发百中。乃是军统上海站抗日锄奸团中少有的高手。以往的任务从无一次差错,深得戴笠器重。

    而上海军统虽然不被戴笠亲自指挥,但是每日仍然会按照常例上交情报。更有一些人,是直接听从戴笠指挥的,不经过陈恭澍,而直接将情报传给戴笠。所以,戴笠对上海的情况便极为了解。

    而季云卿此人,戴笠关注已久了。这次启用詹森,戴笠也只是启用詹森一人,与旁人绝无关系。所以,也绝对保密。而行动计划,与季云卿的详细资料,戴笠也只传给了詹森一人,并任其根据行动计划自由发挥!

    季云卿此人,出生于一八六八年,是无锡人。早年间学做银匠,后来开过茶馆和戏院,都因为经营不善而外债累累,只能转让给他人。不过此人的心思狠毒,发现在这个世道里,生意难做,挣钱最快的还是无本买卖。

    于是便在上海滩拜了青帮大字辈的头目曹劝珊为“老头子”,成为青帮通字辈的弟子。从此加入流氓的行列。

    不过,季云卿此人能力并不出众,文化程度低,目光也短浅,混了十几年也不过是个小头目而已。比起杜月笙和张啸林差得远。直到后来和黄金荣拜了把子,才借助黄金荣之势,地位青云直上。

第七十六章 季云卿之死(一)(第一更)

    而无论季云卿如何得势,其眼界还是不高,最终所求,还是在钱财上。得势后的季云卿在上海和老家无锡两地大开香堂,广收门徒。而且饥不择食,无论门徒的品行地位,文化程度,只要交上拜师礼,对季云卿尊称一句老头子,便都可以算是季云卿的门下。

    所以,季云卿的门下政客、党棍、劣绅、兵痞、流氓及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其中便有奉军旅长毕庶澄,无锡四一四事件的发动者邹广恒。当年李士群在失意的时候,也曾拜在季云卿门下。

    而季云卿依靠这些门徒,在上海和无锡两地绑票勒索、偷盗抢劫、开设赌台、包揽讼事,做尽一切缺德冒尖的事情。一九二七年,季云卿出任江浙两省的禁烟检查处处长,仅敲诈勒索一项,便让其在半年内挣到了六十万大洋!

    而当日本人进占上海,南造云子找来李士群和丁默邨搭建起七十六号的骨架后。李士群便想起了自己的这个便宜师傅。此时的季云卿,在青帮中,论资格不逊于黄金荣,论地位与张啸林平起平坐。抗日战争爆发后,黄金荣闭门不出拒绝为日本人做事,杜月笙逃亡香港,季云卿实际上已成为上海滩第一帮派大佬。

    于是,李士群游说再三,终于把季云卿拉下水。成为七十六号在上海横行霸道的虎皮。而季云卿每个月都会从汪精卫和日本人处得到一笔支持其从事所谓“和平运动”的专项资金,数目惊人。

    而季云卿如此作为,丢尽了青帮的脸。同为青帮大佬的杜月笙和黄金荣已然看他不顺眼,而季云卿的手下数次破坏戴笠策划的锄奸运动,更是让戴笠对其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

    戴笠除了是个军统头子以外,还是一个狂热的手枪爱好者。他收藏的名枪不计其数。其中便有一款特制的精巧手枪,体积极小,而威力不减。专门为了特工战设计。戴笠平日爱如珍宝,而为了詹森的这次行动。便也拿了出来。

    詹森收到了戴笠的指令,行动计划,资料以及手枪后,便一个人潜伏下来。按照资料上调查出的,季云卿平日的活动习惯,在季云卿经常出现的地方伺机而动。

    而季云卿坏事做尽,自然知道自己会遭人报复,想得个好死怕是很难。所以,平日深居简出,并且每次出行,都会有大批手下跟随,前呼后拥,护卫极严。而且,此时的季云卿已经有七十一岁,对于女人的要求也基本上没有了。平日里,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喜欢泡澡。

    詹森知道他出手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惊动季云卿,让其有了防备,再想行刺便难如登天。所以,平日里看见季云卿进进出出都并不动手。只待一个完美时机。

    这一日,季云卿出门,去福运澡堂泡澡。身边只带了五个保镖,虽然人数并不少,但也是历次出门带保镖数量最少的一次。五个保镖簇拥着季云卿进了福运澡堂,詹森便在福运澡堂外静静等待。

    他知道,人在舒适的时候,会放松对外界的警惕。而泡澡,算是季云卿觉得最舒服的一件事。而为了季云卿的安全,五个保镖中,至少会有两个贴身保护,进澡堂泡澡。这两个人也会放松警惕!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季云卿泡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后,神清气爽的和五个保镖离开澡堂。正当季云卿觉得日光温热,岁月静好时,旁边装作逛街的詹森举枪便射。淹没于人声鼎沸中的一声轻响,季云卿便就此归天。

    因为戴笠送给詹森的手枪是特制的,不过手掌大小,所以,詹森根本就没有掏枪的动作。射击完后,詹森装作恐惧状,随着混乱的人群离开。小巧的手枪不需要多余的动作,在举手投足间,便滑进事先特别缝制的袖筒中,消失不见。由于枪声极小,被周围人声淹没。所以五个保镖根本就无从判断凶手从何而来。便也无从追寻!

    **********

    季云卿一死,李士群大惊!毕竟,季云卿是与七十六号有着最深切联系的上海滩本土势力头目。虽然季云卿死了,七十六号也倒不了。但是,这种城狐社鼠的作用不可替代,季云卿这一死,七十六号很多事情办起来就会麻烦许多。

    而南造云子和日本宪兵队队长楠木实隆大怒,季云卿是其花费无数钱财,好不容易拉拢过来的。季云卿这一死,让鸡怎么看?鸭子怎么看?大鹅怎么看?跟它好过的小母鸡怎么看?以后他们在家禽界还怎么混?以后日本皇军信誓旦旦的说确保某个投诚人的安全,还会不会有人信?

    詹森这一枪,不仅是杀了一个汉奸。最重要的是动摇了日本皇军的品牌效应,若是以后没有汉奸投诚皇军了,那以华制华的政策如何实行?

    于是,七十六号和日本宪兵队,加起来一千多人,日夜不休,出动所有的机动车辆和人员,大街小巷逐一排查疑点。可疑人员抓了无数,却根本没有什么头绪!

    ************

    季云卿遇刺后,上海滩乱成一团,日本宪兵队和七十六号的大规模搜查让正常运营的公司和商店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些影响。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有些公司或商店便干脆放假休息。而余生也让万氏兄弟和二百余画工休息两日,他便也闲在家中。

    这一早起床,余生在看每天的报纸,而青小艺在收拾房间。其实房间没什么可收拾的,青小艺主要关注点,还在于那张被相框框起来的订婚证书上。证书挂在余生的屋中,覆盖着证书的玻璃被青小艺擦的一尘不染。

    余生也是穿越而来以后,才知道民国不但有结婚证书,而且居然还有订婚证书!虽然这个年代广大的落后中国仍旧遵守着传统的礼仪,遵循着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根本没什么订婚证书一说。但是,有些主要的城市,自由恋爱与婚姻自由的观念已经成为主流。而这订婚证书,就是为了维护这些已经有如此思想的年轻人的。

第七十六章 季云卿之死(二)(第二更)

    所以,订婚证书领不领全在个人意愿。而夜无光觉得还是领了比较放心,于是便让余生和青小艺去领了一张订婚证书。

    这订婚证书是大红纸烫金印制,折装,四周印制着鲜花图案,最上端正中印有中华民国国旗。用工整的楷书,写着订婚人的姓名,出生时间,介绍人、主婚人的姓名以及订婚时间。

    证书的左侧,印着烫金楷体字的《改正礼俗婚礼要义》,上写五条律法。

    一、结婚应力除迷信,采合乎中国文化之礼节。务需简而不陋,繁而不俗;废除买卖式婚姻,限制女家索要财礼。

    二、自订婚以至结婚,男女双方在礼节上绝对平等;实行法定结婚年龄。

    三、未达婚龄,男女应限制不准结婚。介绍人、主婚人均负其责。

    四、孀妇愿嫁与否,应绝对尊重其自由。再嫁礼节与初嫁同;订婚仍采取“媒介”制,并须得双方父母同情与赞助。

    五、礼节告成,以取得“媒介”人与主婚人之同意签字为必要条件;凡配偶非一夫一妻制,绝对不许使用正式婚礼,以期社会鄙视“约要”;童养媳于法不合,极宜纠正。未达婚年童养媳,准以养女看待,不得认为有婚姻关系。

    大段的烫金楷体字下,是余生和青小艺的签字画押,有青小艺的簪花小楷和秀气的指纹,也有余生怎么练都像是狗爬的毛笔字和硕大的手印。

    只不过,青小艺并不在乎余生写的一笔烂字。余生发现青小艺在擦拭订婚证书的那个相框时,神色格外的轻松舒适。仿佛是被遗弃的小狗,终于找到一个温暖的窝后的那种表情。

    而正当青小艺看着相框,余生看着青小艺的温馨时候,陈天非常破坏气氛的推门而入。陈天告诉余生,陈默找他,有急事!现在已经等在茶棚中了。要余生赶快去。

    余生非常好奇,这个陈默向来是稳如泰山的一个人,今日居然这么急?反正今日闲来无事,去看一眼便是。

    余生到茶棚时,陈默正等得不耐烦,见余生来了,便如见到救星。亲自拉开椅子,让余生坐下,又给余生倒上茶水。看得余生一愣,平常这些事情都是茶棚的茶博士做的。除非是下级迎接上级,或者有事相求,否则谁也不至于摆出这样一幅姿态来。

    “陈兄这是干什么?莫非这茶水中掺了五步断肠散不成?”

    “五步断肠散是什么?”陈默满头黑线。

    “咳咳,这不是重点……话说,陈兄这么急着找我,可是有什么急事?”

    “没错!我想请余先生救我一个兄弟!”

    “哦?杀人和救人从来都是军统的本行,陈兄为何来求我?”

    “这件事情,我也不瞒余老弟!要救的这个人,便是前几天刺杀季云卿的壮士!”

    “哦?陈兄,你们军统太不专业了吧?做完案子之后,应该立刻离开上海才对!只要离开了上海,日本宪兵队和七十六号就是本事再大也找不着人!”

    “唉……余兄有所不知,原本按照计划,我这位兄弟刺杀季云卿后,却是应该离开上海的。我们连撤退的线路和新的身份都安排好了。”

    “可是,我这个兄弟也是个情种!在上海的舞场中认识了一个舞女,两个人你侬我侬,打得火热!我那个兄弟在刺杀季云卿成功后,觉得自己并没有任何暴露身份的可能。而离开上海后,数年之内,他便再也见不到他喜欢的这个舞女了,于是便留了下来。一直躲在这个舞女的家里!我们也是在发现他并没有按照原计划撤离后,才知道此事的!”

    “……”余生无言以对。不过,却也理解这个不肯走的人。若是换做他和叶轻语,想必他也是不肯走的!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人家鲁迅可以娶个年纪比他小十七岁的。你这个兄弟喜欢个舞女又算得上是什么大事,只能说是个性情中人!不知你这个兄弟叫什么名字?”

    陈默听余生如此问,并无不快。余生既然想知道此人的名字和各种隐秘,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余生要管了。

    “我这个兄弟,名叫詹森,原名尹懋萱!他喜欢的那个舞女叫卢文英!据我们得到的资料看,这个卢文英,对我这个兄弟倒是真心实意。几天来,并没有对别人说过一个字。只不过,她毕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特工训练,如今已经引起了别人的怀疑。”

    “一般枪法较好的人,都有擦枪的习惯。一来是保养武器,而来在擦枪的时候熟悉枪械的构造,以及自己的枪的细微特征,以求用起来得心应手。即便自己不做,也会让自己亲近的人代为保养。詹森和卢文英相交已有两年的时间,彼此之间已经极为熟悉。也教过卢文英擦枪。”

    “前几日,詹森刺杀季云卿成功,便一直躲在卢文英的住所。卢文英也会偶尔把詹森的枪擦一擦。而卢文英所在的这家舞厅,背后的大老板却是青帮的张德钦。而卢文英的住所,便是舞厅后台附属的一处鸽子笼。张德钦在卢文英擦枪的时候,无意间撞见。便对卢文英手中的枪有了好奇!”

    “这把枪乃是戴老板为了保证詹森行刺成功,特意送给詹森的!乃是英国人为特工战特制的,还没有手掌大。张德钦在上海滩这个整天厮杀不绝的地方,自然会用枪,也懂枪。见卢文英手中枪形制特异,便要来观瞧一番。”

    “而卢文英自然不敢对大老板不敬。便把枪给了张德钦。却不料张德钦这一看,却看出了疑点。这把枪,太符合保护季云卿的几个保镖所描述了。而张德钦又和日本人早有来往,于是便不动声色的将此事报告给了日本宪兵队。”

    “幸亏日本宪兵队里,有我们事先安插的人手。把消息压了下来。毕竟,这不是直接证据。但是,压的时间也只有三个小时而已。三个小时后,我们的线人便要按例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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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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