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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魔法时代全文阅读

作者:海逸小猪     我的魔法时代txt下载     我的魔法时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我的魔法时代全文阅读

一月小结

    写了一个月了,应该是写不太好吧。没什么人气,还好冬天工作不算忙,可以疯狂的攒稿,我在大纲里计划20-30章搞定卷一的计划破产了,60了还没有把想写的写出来,只能继续拖沓。15年末结束吧!我之所以想写着上面,就是想每次自己看到的时候提醒一下自己。另外感谢各位书友,居然还能有人喜欢看我的书。尽管只有几个,这样的话也很好了,另外我不要打赏,要推荐,写到这里,3q。记得,赶紧结束卷一吧。

    2015—12—10年底前再次整理了一下童年旅途故事的大纲,最近烂事儿太多,刚刚写到荒原狩猎的场景,我想讲各种人物矛盾冲突交代清楚,可能还要20章左右,之后再有20章左右古鲁丁城镇里的故事,才能将童年旅途写完整了,原本想这个年末结束这卷故事,接到卷二的校园魔法,看来做不到了!之所以提前写这个,是今天早上的时候72章和73章贴稿子的时候,弄错了,将73章的内容贴在72章里面了,刚刚改过来了。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书友,我们一起加油赶紧结束卷一吧,你太墨迹了。

上传不了没办法更新

烦!

1.新生活

    商队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一直向东走了17个月,向东眺望,远处的再也看不到连绵起伏的黑色山峦。据勒依帕斯讲,再往前翻过那座大山我们商队就彻底走出矮人王国的势力版图进入帕伊高原,我们商队向矮人族七大君王之一的斯坦王申请的通商凭证就会变得没有任何作用,跟普通的魔法羊皮纸没有任何的区别。听说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千个兽人部落,这些古老的部族传承着祖先们的力量,这些天以来,商队里的笑话明显的少了很多,看得出大家都有些担心前方等待我们的兽人部落和那些灰矮人强盗们。

    每只雷霆犀如山丘一样的庞大身躯上拖着数千斤的精铁锭,一名驭者跨坐在雷霆犀后脑处的软座上,两名副手则是坐在脊背顶端,负责管理这个犀牛身上庞大的货物,以及简单的瞭望警戒,这些都是勒依帕斯负责管理的财产,七十只雷霆犀组成的庞大商队延绵出两公里。部落里的矮人们天生都是优秀的铁匠,只不过他们打造的盔甲和武器风格和人类喜好有很大不同,由于矮人族天生蛮力,那些厚重的铠甲和门板一样巨大的精美盾牌,在人族这边并不是非常受追捧,它们太重了,因此精良的金属材料才是硬通货。

    商队最前端还有20多匹最耐寒的博来古马开路,那是两伙冒险团,他们当中有战士,剑师,弓箭手以及神秘的魔法师,他们跟随我们翻越新西亚奇斯山脉,听说他们在山脉边缘魔兽森林里猎杀魔兽,获取一些魔法材料运回人类世界贩卖。总之库兹偷偷的告诉过我,那是一群危险的人,千万别惹他们。他们享受着商队的运力,一些属于他们的货物勒依帕斯答应免费为他们运到帝都,而这些冒险团则是有责任护卫整个商队的安全。

    雷霆犀货队的后面还有13辆巨大黑铁铸造的马车,每辆马车就像是一间小房子,这些做工精良的马车车轴上篆刻着复杂的风系魔法阵,就算这样每辆车也需要由四头具有蛮牛血统的野牛拉载。这种野牛每只可以轻易地拉动五千斤的货物。

    不要以为车里面是某些大贵族,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来至于人族格林帝国首都的一支歌舞团,3年前被矮人王邀请到矮人族王都参加纪念庆典,这是在参加过庆典后返回的路上。一支庞大足有300多人歌舞团里,光是舞娘们就有180人,其余还有厨娘,裁缝,乐师,侍者,魔术艺人等等,听说这样的歌舞团都不是格林帝都最大的歌舞团,我的天!我从来都没想过会有人愿意花费5.6年的时间在旅途上,只为了参见某个国度的庆典。

    后来听勒依帕斯讲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被称为魔法飞船的交通工具,勒依帕斯描述它的外形更像是飞艇,只不过是一种庞大得可以运载几百人的大家伙。从斯坦城到格林皇城早就开辟了航线,只不过这一次舞团走陆路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向东走,去帕伊高原采风,去学习兽人部落的祭祀战舞。也许有一些亲近人类的部落会和她们交流吧。

    9月,无尽之海送来温暖的的季风带来了大量的雨水,让这片罗兰大陆西侧矮人族土地充满了勃勃生机,冰雪融化,万物滋长。温暖的风像是母亲的手从我的脸颊轻轻拂过,我兴奋地脱掉穿了一冬天已经有了咸鱼味的羊皮大袄,学库兹光着膀子跳下7米多高雷霆犀的脊背,在嫩绿如油的青草地里翻滚了几个跟头,就如同一条白鲢鱼般跃入湖水中。清冽的湖水包裹着我的身体,我凭借鱼跃的力量在湖水里潜行几米后,双脚交替拨动湖水将身体推得更远。

    燥热的身体浸在冰凉的湖水里,身体每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吸取水分。我吐出最后一口气后,终于钻出水面。身边几米远有块儿圆桌大小的浮冰,库兹这小子正撑着浮冰的边缘,猛的往上一窜,浑身湿漉漉的坐在浮冰上,呲牙咧嘴地向我傻笑。

    并且向我招手,并用不算流利地帝国语大喊:“吉嘉,快点爬上来,这块冰很有趣!”

    看到湖水里的浮冰,就知道这初春的冰水湖有多冷。我不禁赞叹这位来至于兽人部落的小子身强体壮,让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而我敢于跳进这还有浮冰的湖水里,则是因我血液里面蕴含的火毒,每天都在不断灼烧我的身体,我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那炽热的火将我身上的血肉迅速碳化,但是血液里又同时有着奇妙的再生力量修复整个身体,不断地碳化,不断地再生,最初的时候我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人,而是一块有思想的煎肉。只有浸在这样冰冷的湖水里,才会让我身体里感觉带一丝冰爽。

    我想我一定是上辈子烧烤撸串吃多了,这辈子就是要受这份罪的,而且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折磨我,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火毒无时无刻不在吞噬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它们变成灰烬后顺着汗液流出体外,而身体每一颗细胞崩坏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会瞬间分裂出新的,有时候我在猜想,也许我有兽族狼人血统?队伍里唯一的药师是位年迈的老兽人,老库鲁总是向我吹嘘他年轻地时候身体有多么多么强壮,库兹那小子还不及他的十分之一,而现在他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力量,甚至有时候连药罐子都懒得拿,总是将我呼来唤去。

    好吧,没错!我是整个商队最小的杂工,可以做任何事,跑腿,传话,清理马粪,清洗皮鞋,烧热水,挖野菜,只要我能干的动的,那些人又能想得到的,我就必须干,如果我还想拿到每晚的半块黑面包。

    记得老库鲁对我说过,我是在矮人王都以西很远的之外的燃尽山脉边缘被他捡到的。他猜测我是吃多了燃尽果树上的果子,才会这样连血液里都有浓厚的火元素,那时我已经被烧得昏迷不醒,本来是没想救我,凭经验来说从没有过任何一位人类.兽人或者矮人再吃了燃尽果之后还能活下来。这种果实又叫做净化之果,是给死人吃的,将要死的人在吃完燃尽果之后死去,整个身体将会被化成灰烬,听说燃尽果果核里甚至会生长出可以烧灭灵魂的心灵净火,将灵魂净化,升入神国。

    对对于老库鲁所言我深信,因为我就是在原宿主灵魂被净化掉之后,进入到这个身体里。不过原宿主的灵魂有没有升入神国我不知道,我想更有可能灰飞烟灭。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记得在我昏迷之前,原本是一名大酒店里的厨师,擅长冷拼以及雕萝卜花,休假回家的路上遇见抢劫,被车匪一刀捅在心口不幸身亡,我记得一只无形的大手将我的灵魂扯出了那个身体,我看到自己那张惊恐愤怒苍白的脸上的不甘,我甚至直到自己原本的那个躯壳在逐渐的冷掉,我以为我死了。

    没想到醒来之后,竟然发现自己变成浑身着火的5岁孩子,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肉,骨头都在炽热中吱吱作响,就像一块儿煎牛肉,在那种可以把人疼昏过去,又从昏迷中疼醒的过程里,一位老兽人将他那支干瘪的胳膊放到我头的上方,用一把乌黑的小弯刀割开手腕,黑紫色的血流了我一身,大多数被灌进了我的嘴里。后来奇迹般的我活了下来。那个老兽人就是库鲁,老库鲁说我可能是某个旅行团里的旅行者的孩子,临死之前按照传统吞下了燃尽果等待身体化成灰烬,灵魂升入天国,只不过吃掉了那个燃尽果之后,火元素的力量激发了我身体內家族血脉的力量,我竟然血脉觉醒了,并且有了真名:蓝焰。这样燃尽果的火焰之力虽然让我痛不欲生,但却不足以烧死我。至于灵魂为什么没被心灵之火净化掉,也许那颗燃尽果还没有彻底成熟吧。

    我的名字叫吉嘉.蓝焰。如果将来还有真名觉醒的话,还要一次往后叠加。我的真名血脉力量觉醒后还是很微弱,也根本抵抗不了燃尽果的火焰之力,是老库鲁用他兽人族本命精血救了我,那血拥有兽人狼族强大恢复再生能力,老库鲁当时发现我觉醒了血脉力量才抱着试一试的目的救我,他那样毫不在意轻松的对我说,我只不过是运气好,是被兽神王眷顾的孩子,不然不会活下来,还吸收了他鲜血中再生恢复的自愈能力。只不过每天那种被火烧的滋味,真的生不如死。

    那段时间,如果我有能力将自己杀死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弄死自己,因为我想就算地狱无外乎就如此吧。足足的在雷霆犀的背上躺了4个多月,每天老库鲁都会找来各种草药汁液灌到我的身体里。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血脉之力又多了一个名称“自愈”,这几乎让老库鲁惊掉了下巴,要知道这几乎是兽人狼族战士们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血脉中觉醒“自愈”能力的狼人才算是真正的兽人狼族的战士。

    身体毁坏后再生,反复几百次几千次,我弱小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得可以承受那些火焰的灼烧,这说明我天生拥有了火抗,逐渐的那种灼热的痛在缓慢减轻,我发现我腹部总是有一团火,这些火会顺着我的血液流向全身,源源不断地摧毁我身体,那些旺盛的火焰之力又会从我的四肢百骸散发掉。

    来到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近两年的时间,勒依帕斯每天都会抽时间教我一些帝国语,但是进展并不算快。老库鲁甚至有时会和勒依帕斯说我其实应该是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族孩子,因为我的兽人语要更加的流利。按照这世界里人类年龄计算,我才仅仅7岁了。我逐渐的开始融入进这个商队里。勒依帕斯算是我们这个商队的大首领,实际上他也是这个联合商会大管家,他的信条是绝不养闲人,每个存在于商队里的人必须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也是如此,绝对不会因为我是个孩子就会有任何的优待。

    湖边上汇聚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雷霆犀,驭者们将一只只温顺的雷霆犀及有顺序赶到湖边的草地上,喝令犀牛们一只只趴下,将沉重的货卸下,整齐堆放在一侧。雷霆犀们则会先被安排饮水,然后由最优秀的牧者赶到草场吃草。我觉得这些长着肉乎乎长尾犀牛更像是我原来那个世界里的恐龙中的剑龙。这时候骑在雷霆犀身上的副手弗雷德向我大喊:“吉嘉,不要玩了,小心勒依帕斯老爷的鞭子,赶快把这些皮鞍子刷干净,趁着天好晾干。”

    我在湖里连忙挥了挥手,将头探出水面说:“知道了,弗雷德。”这原本是他的活儿,有时候他会让我干。库兹坐在浮冰上狠狠瞪了弗雷德一眼,用兽族语小声地对我说:“弗雷德这家伙一定是又要去找他的小舞娘鬼混,吉嘉,你不要帮他。”

    “没事,也不是太费劲儿活,兽人俚语里不是说:吃亏是福吗?”我边游边回了一句兽人语,这刷皮鞍子嚼子的活其实也不算白干,晚上的时候我应该会得到弗雷德那份肉汤的,这冰湖还是有些太冷,我在这湖水里浸这么一小会儿,身上就有些发冷了。还不如上岸去刷洗鞍子。

    看一眼几乎一脚就能将我踩成肉饼的大家伙,我暗自鼓口气,奋力地游向岸边,我的工作开始了。

2.我来了.真好

    这个世界生活资源很富足,只要肯干活的人都很吃饱饭,只不过食物方面不是那么讲究,尤其是这样的商队里,通常我们吃的食物有两种,一种是由黑色麦子磨成粉烤出来黑面包,掺一点点的盐,吃起来非常的粗糙,但是细细咀嚼会发现麦粒很是香甜,每个黑面包会做成脸盆那么大。这样的面包制作出来后可以存放几个月都不会坏掉。另一种是使用大麦磨成粉,摊在烧热的石板上烙成的大饼,很硬,这样的饼必须用铁锤杂碎,放到一个大碗里,在上面浇上一大勺浓浓的牛肉干野菜汤。可以让我吃的很饱。商团通常就是带这些面包,麦饼以及一些腌制过的风干牛肉,偶尔我们也会迟到冒险团狩猎回来的新鲜野兽的肉,但那很难得,这样一个六百多人的大商队,狩猎回来一两只山羊或者白鹿还不够十几个人分的。

    库兹这会儿也游回来,帮我接住弗雷德从雷霆犀身上卸下的皮鞍子,一边兴高采烈地说:“吉嘉,这儿离帕伊草原我的家乡很近了,那边的大草地里应该有很多好吃的,初春的季节应该是豚鼠最美味,它们在地洞里呆了一冬天,只吃草籽和树根,肠肚里干净,肉味最鲜美,等会儿咱们捉几只回来炖山药。”

    年轻的兽人族通常对人类戒备心很强,几乎所有的兽族人都会认为人类是一群狡猾卑鄙的家伙,所以即使再这样的和平年代,能够获得一个兽人的信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能和库兹成为朋友,有很大原因是老库鲁的关系,库兹是老库鲁的亲孙子,老库鲁对我很亲近。其二则是因为我是孩子,这对于只有12岁的库兹来说,我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他可以没有顾忌的接近我。问我各种问题满足他的好奇心。老库鲁为了方便交流,教会了我兽人语,只有我和库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兽人语交谈。其三就是我还会做一些美味的汤。这事儿其实谈起来就有点远了。

    老库鲁是位很有经验的药师,也是勒依帕斯的老朋友,这次斯坦王国的贸易之旅,勒依帕斯花费了大人情才把库鲁请来作为商队的药师,而没有聘请其他的人族药师,是因为这次旅行要穿过帕伊高原和新西亚奇斯山脉,这里的草药植被很多对于人类药师来说都是陌生的,只有老库鲁这经验丰富兽族药师才熟知这些药草的习性,于是这个商队里就有个一位略显神秘的兽人药师。对于老库鲁,商队所有人给与了他足够的尊敬,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被救下来,便被商队收留的重要因素。

    我伤好之后的某一天,老库鲁有一次发现我在他熬药的时候,居然能够清晰的记住整个流程,每道工序放什么样的草药,放多少,熬到什么样的火候将药汁倒出来。不得不说这对于厨师出身的我没有任何难度啊,这不就是烹饪吗?那时候我身体虽然是和未满5岁的孩子,但我心理年龄很成熟。那时候,我就要经常的帮老库鲁熬药,商队里的人会经常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每次老库鲁都会就地取材采摘一些当地的药草熬制药汁,而我就是小帮工。

    逐渐的老库鲁发现我的理解领悟学习能力比其他人优秀很多,又因为熬药的时候,最起码要了解这些药草的特性。接下来的10个月里我就在老库鲁的督促下,一面学习兽人语,一面在他采摘回来的草药堆里面埋头苦学草药学,兽人们对草药有很多不同于人类的理解,定义这些草药的名称时候,老库鲁很难准确的音译成帝国语,我的兽人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学会的。那时候,我可以用兽人语流利的背出几百种草药的名称,但是确连一句“你好”这样的问候语用兽人语都说不连贯。

    学习某一种语言,最好的方式就是多用这种语言交流。这样我逐渐的开始与库兹熟悉起来。库兹是一位血统更亲近与人类的狼人孩子,他除了有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强壮的胸脯上生满浓密的毛发之外,其他与人几乎没有不同。但是他愤怒的时候还是会呲牙,露出自己的犬齿显示他的愤怒,我总会想起宿舍楼楼上老板养的那只白色哈斯奇犬。库兹喜欢运动,这孩子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漫山遍野不停的奔跑,只为追一只山鸡。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有一种白底灰斑点的野鸡最常见,这种通常比鸽子大不许多的山鸡只能在山谷里短距离的滑行,但是很机灵,一旦发现有危险就会远远的飞走。但这种山鸡肉质却十分鲜嫩可口。

    有一次库兹抓回来几只亚奇斯山鸡,竟然直接找根铁钎子将它们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烧。篝火很快将鸡毛烧着,然后整个鸡都变成黑漆漆的颜色,营地里到处都是烧鸟毛的味道,说实话那种味道很难闻。鸡肉烤熟后,还要将鸟毛结成的黑痂连皮去除,并不是很大的山鸡就剩的更小,吃起来还有一股烧鸟毛的味道,有些发苦。兽人们的淳朴与善良是天生的,烧好山鸡之后,就算连库兹自己还不够吃,他也会现将烤山鸡先给老库鲁,然后竟然也分给了我一只。说实话,这东西我闻到那种糊糊的怪味,就不是很喜欢。但是车队里几乎5天才会提供一次干牛肉熬成的肉汤,其余的时间里都是干菜及野菜汤配麦饼或者是黑面包。这时候能有一直烤糊了的鸡吃,也是很难得的。我再次确认这个是给我的?

    库兹憨笑着点点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狠狠地撕咬着铁钎上剩余的山鸡,烫得他呲牙咧嘴地吹气儿。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也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这样的一个陌生世界里,能够获得这样一份纯洁白纸般的友谊,是种难得的幸福,就连我身上的火毒炙烤的疼痛都没那么疼了。

    我坐在库兹的身边,肩膀靠着他的肩膀,手里拿着那个热乎乎的烤鸡对他说:“下次你在抓到这种鸡的话,我帮你烹饪,我发现还有更好吃的做法儿。”

    “恩!”库兹含含糊糊地答应,依旧聚精会神的兑付那两只烤鸡。

    没想到第二天晌午,我们商队在山坳里休息,我正躺在驼载库鲁草药及其他生活物资的雷霆犀脊背上睡午觉,迷迷糊糊间就被拉醒,我一眼看到库兹得意的举着手中的铁钎,上面串着7.8只山鸡,然后用笨拙的帝国语说:“我们一起吃!”

    对于我来说,这是在这个世界做的第一顿饭,意义非凡。其实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料理这些鸡,原本这里就没有任何更多的调料与配料,我了解到就算是勒依帕斯管家也没有吃过油炸鸡翅,因为这个魔法世界上烹饪手段非常简单,一种是煮汤,要不就是煎烤。这里的人们喜欢将动物的油脂炖成浓汤,汤太肥的话就会尽可能多的放入麦饼,吃起来油腻腻暖乎乎的,但是很少向食物里放调味料及香料,充其量只有一些盐巴。本来我以为这个新的世界里没有花椒,麻椒,八角,辣椒这些调料品,经过一年以来跟随老库鲁学习草药学之后,我才发现这些东西都有存在,同时这些调料也属于常见的药草,并不稀奇。可能老库鲁也不会想到,我能够如此勤奋学习草药学基于我有一颗厨师的心,原本让我学习草药学,是为了我能帮他煎药,逐渐的我也能背上小药箱跟在他的他的身后,去一些营地周边安全的地方采药,而我学习草药学的第一个作用却是在一直在研究这些植物和我那个世界植物的共通性,去努力发现那些记忆中的味道。

    “好啊,这几只鸡交给我处理,你再去找些板栗。库兹,你真是个好猎手!”我接过山鸡,称赞了库兹。这个魔法世界也有板栗,兽人语里“板栗”被称为“树米”。板栗一直是被当作粮食来吃的,整个新西亚奇斯山的南侧山坡上,漫山遍野都是这种树,也有很多苹果树和秋子梨树,矮人们和兽人们并不喜欢吃苹果,苹果一直是被矮人们拿出来酿酒的,兽人喜欢等到第一次大雪封山后,去捡山上的被冻得邦邦硬的秋子梨,老库鲁和库兹就非常喜欢硬邦邦带冰渣秋梨,老库鲁对我说在冬天的时候只吃麦饼和肉汤就会慢慢生病,只有吃这些结冰的果子才会得到兽神王的祝福,他护佑着帕伊高原。

    这一年多躺在雷霆犀脊背上跟随商队一直穿越新西亚奇斯山脉,身体却逐渐强壮。虽然每天都要被体内的火毒炙烤,痛不欲生。但是这种症状正在慢慢的减轻,我发现自己可以轻松地在四米多高雷霆犀脊背上上蹿下跳,虽然动作笨拙经常被库兹嘲笑,但是我知道同样年龄下我原来世界的小孩子这时候只能在喝着酸奶,骑着儿童车在院子里玩耍。而6岁的我却已经被勒依帕斯管家要求每天都要帮老库鲁熬草药,并要给商队里的病号送去,叮嘱如何服用等等的杂务。

    我虽然身体瘦小处理这几只山鸡并不难,将山鸡丢进装满热水的陶罐里涮几下立刻就要拎出来,热水将羽毛浸湿后如果浸得时间太久,羽毛就会连着皮肉一起被烫熟脱落,所以这个时间要拿捏的准。拎着鸡爪子飞快地将鸡毛退掉,一只只油黄油黄的肥鸡就摆在木桌上。看着我纯熟的动作,就算是不远处煎药的老库鲁也不是看过来几眼,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鸡烫一下在拔毛,直接烧掉不是更好吗?用一把小刀子将山鸡剖开,取出内脏丢进一个木桶中。对于兽人来说这些内脏更加的美味,是万万不能丢弃的。将斩成块的鸡肉丢进汤锅里,再撒一把准备好的调料和盐巴,就等库兹取回板栗来。

    库兹背着半袋子板栗弯腰撩开皮帘子钻进来就说:“吉嘉,这汤好香。”

    “等会有你吃的,现在跟我一起剥板栗。”

    帐篷里,烟气滚滚地瓦罐旁边一个半大兽人族孩子和一个人族小孩就这样有说有笑地一边聊天,一边剥板栗。兽人语和帝国语里没有炖菜这个词语,他们统统将这种瓦罐里煮出来的食物叫做汤。煮熟都板栗炖鸡散发出来浓郁的香气,库兹尽管馋的口水横流,喉结不住的吞咽,但依旧是在等待我宣布可以吃才肯动手,并且我们将第一碗肉献给了老库鲁。

    老库鲁尝过之后,那干涩黯淡无光的眼睛注视我很久,才淡淡对我说:“我知道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这汤很美味。就凭这道美味的汤,将来你也可以在人类城市里生活的很好。不过我依然希望你和库兹的友情能够继续下去,在将来的道路上相互帮助。”

    “我会的,爷爷!”

    “我会的,老师!”我和库兹恭敬地说。

    是的,这就是能够和库兹成为朋友的第三点,因为我会做一些美味的汤。八只肥美的山鸡和半袋板栗整整炖满了一大瓦罐儿,库兹手里拿着一块比他头还要大一圈的黑面包,另一只手里拿着大汤勺,稀溜溜的大吃,也不怕烫,甚至连骨头也吞进了肚子。

    能烹饪出美味的人一定是最懂吃的,至少我就这么觉得。很多厨师都是胖子,因为他们是天生吃货,是想做出美味并对此有浓厚兴趣的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越是美味越是要细作。我觉得自己这方面够执着,这一世的第一件事竟没想过要去了解这个世界其他神秘的东西,而是最先想到了吃。为此,当老库鲁教授我草药学的时候我会欣然接受,就是为了让自己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能吃。为了能弄懂草药基础那写卷轴里生涩的词语,甚至不惜花大量时间学习兽人语,估计老库鲁要是知道我这么努力学草药学的原本目的只是为了流浪的时候不至于被饿死,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会不会太沮丧?

    慢慢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的发现了草药学对于我有多么的重要。而老库鲁这位我的兽人族启蒙老师开始传授一门新的学科,那就是药剂学。库兹听说我要跟着老库鲁学习药剂学,显得很兴奋,那晚上我们俩就坐在雷霆犀的脊背上聊天,库兹说起他有个当猎人的梦想,要不是意外的救到了我,恐怕现在跟着老库鲁背那些草药名称的就是他了。库兹对我说:有你来了,真好!

3.山鸡炖板栗

    弗雷德大叔将雷霆犀身上的皮鞍套洗下来,叮嘱我要重点洗刷的地方后,就哼着家乡的不知名小调摇摇晃晃地走了。走之前还对我说:如果豚鼠肉汤有剩下的话,给他留点儿。脚下皮靴子踩在草地上,带起湿润肥沃的黑土,嫩草的碎屑带着独有的芬芳别风吹出老远。

    每只雷霆犀会被安排三人,一名驭手和两名副手。弗雷德是负责拉载老库鲁,库兹和我的雷霆犀上的副手,平时负责瞭望警戒,以及给雷霆犀饮水.清洗皮鞍套等工作。另外一名副手负责给雷霆犀喂食。驭者只需要在队伍的行进过程中驾驭雷霆犀,平时关注一下雷霆犀的健康就好。弗雷德大叔很热心,我躺在雷霆犀脊背上不能动的那段时间里,一直都是他帮着老库鲁帮我打水,有时候还会偷偷地塞给我一块并不很大的牛肉干。他总会保持着乐观的心情,但是有个爱喝酒的坏毛病,自从商队里来了舞娘团之后,弗雷德还总要去魔法马车那边找点小乐子,库兹偷偷跟我说:“这一次跑商,弗雷德估计一个铜子都剩不下。但凡有一个铜板这家伙都会塞进那个小舞娘鼓鼓胸脯里。你怎么总是要帮他干活?”

    我光着脊梁,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皮裤衩站在浅水里,手里握一把小号棕毛刷子,埋头奋力地刷布满污渍的皮鞍套,还没说话,老库鲁坐在湖岸边的草地上,忽然笑眯眯地对我俩说:“帕伊高原特产什么?”

    “灰矮人强盗团!”库兹的回答让老库鲁连连咳嗽,用那根烂木杖狠狠地在库兹头上敲了一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是草药吗,老师?”我猜测。

    “也算一种,不过帕伊高原上可没有什么高阶草药,只有一些银叶草,荆棘草,魔皇花这样低阶药草。这些药草大陆上哪里都有,并不稀奇。真正我们帕伊高原上都有的特产,是魔羚羊。这里的高原气候最适合魔羚羊生长,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魔羚羊最喜欢的牧草鹿青苔,温凉的高原气候让夏季很短暂,这里没有成群的鬣狗。”老库鲁将眼光散布到远处的大草原上,目光中透漏着浓浓地眷恋。

    “魔羚羊啊!”我和库兹张大了嘴巴,我们商队驻扎在湖的西边,隔湖相望就能看见成群结队的魔羚羊在湖的东边儿喝水,根本就不怕人。“这些羚羊能做什么,要被做成皮大衣和靴子吗?还是晒成肉干来卖?”

    “魔羚羊皮是可以承载魔法阵的最低阶材料,很多魔法师都需要用他们制作初级魔法卷轴,技艺精湛的铭文师也会用这些魔羚羊皮制作初级铭文构装。很多冒险团,猎魔者都很喜欢到这儿来狩猎魔羚羊,每年都有超过八十万张魔羚羊皮从高原运到大陆各地,它们整个帕伊高原带来了巨大财富。”

    老库鲁从怀里摸出一个羊皮纸卷,淡黄色泽的纸卷散发着魔法的光晕,我甚至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卷轴上蕴藏的浓郁火元素,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实际那些魔法元素上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我就是能够很清晰的感受到它们的存在,而且能够感觉到那些魔法元素附着在轻薄的羊皮纸上,遵循某种规则在缓缓流动,只不过那刻画的法阵不是很完美,有微量的火元素在消散。

    “这就是魔法卷轴?”我惊奇地张大眼睛看那张纸卷问。这个奇妙的世界里真的有魔法哎,记得前几天我问库兹这片大陆上是否有龙,库兹很认真地回答我说有,并且想成为兽族人的勇者称号,在此之前就需要有屠龙者的称号。

    “呵呵,都说魔法师们很富有。话说回来,只要是能够觉醒魔法池的初级魔法师,制作魔法卷轴是必修课,也是最方便的赚钱手段。这张初级魔法卷轴里面含有三颗火球,威力虽然不怎么样。不过来北方的旅行者们都会随身携带一些,这可是好东西。谁也不想在寒冷的冬季里旅行,被暴风雪一夜之间吹成冰雕。哈哈!”

    老库鲁难得开一次玩笑,笑话有一点冷。库兹望着远处的草地,目光在寻找豚鼠的踪迹,明显的有些心不在焉。不过我却很感兴趣,魔法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未知而又新奇神秘的存在。一想到哈利波特甚至可以骑着掃把在天上飞,光是想想就很酷。我忽然明白老库鲁的意思,马上说:“您是说大量的魔羚羊皮会被制作成魔法卷轴吗?这是帕伊高原上独有的财富?那会不会太多人猎杀魔羚羊,会让它们灭绝?”

    我又想到之前那世界被大量猎杀而导致濒危灭绝的动物们,说出了我的担心。老库鲁停顿了半晌,听完我的话想了很久之后,才抬起头说:“这些魔羚羊在帕伊高原上天敌很少,它们是天生的运动健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野马还要快上一倍。就算是迅猛的草原狮也不喜欢猎杀它们,而且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每两年产三次崽。它们的数量太多了,就算这样的捕杀,魔羚羊种群的数量还是不断的增加,它们和我们兽人争抢草场。我们需要大片的草场牧牛,所以绝大数的兽人部落还是很欢迎外来的冒险团进入到帕伊高原捕猎魔羚羊。初级的魔法卷轴所用的纸张,魔法羊皮纸占到了将近三分之一,另外还有大量的来至永夜森林那边的叶序草制成的夜光纸和大荒沼泽里生长的一种芦苇制成的初级魔法纸,让魔法羊皮纸的利润很薄,只有最初级的冒险团队才回来帕伊高原猎杀魔羚羊,毕竟这活儿挣不到大钱。”

    老库鲁话题一转,又接着对我说:“但是要伴随着一支商队,就不一样了。商队有很强的运力,甚至可以直接收购一些皮革。所以我们才会有两支冒险团跟随我们。弗雷德那家伙虽然捕猎技术差一点儿,但制皮技术很有一套。吉嘉啊,我让你帮他刷皮鞍套,也是想你能跟这家伙学习制皮,可惜库兹没耐性。”

    看到老库鲁看着库兹时候眼中的溺爱,我忽然有些明白老库鲁为什么会这么倾尽全力救我,让我和库兹一起成长,大概是我们之间能够互补的地方很多,库兹很讨厌学习,甚至有些厌恶,他更喜欢那把骨质猎刀。老库鲁仿佛能看透我的心,淡淡地对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类孩子,很聪明,拥有很好的魔法天赋,天生的火元素亲和者,没有经过魔法觉醒仪式就觉醒了自己血脉天赋的真名,你的人生注定了不平凡。但这些都不是我挑选你的主要原因,我更加看重你的心。”

    “您能看到我的心?”我有些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老库鲁接下来一定会告诉我。

    “是的,因为我是兽族萨满,我的全字是库鲁.萨满.风之庇佑.大地行者.灵魂行者……尼曼德。”

    这兽人老头的名字太tm长了,里面竟然有萨满,他竟然是兽人族某个部落中最神秘少见的精神领袖萨满。我震惊地看了一眼老库鲁,险些将手里的皮鞍套扔到湖里,我这些日子以来我学到了很多这个世界的知识,无论是人类或者兽人矮人精灵恶魔强者,都会有很长的全名,因为名字里会有他们觉醒血脉的真名,兽人族里的强者有很多称谓,食人战魔.暴君.霸主.但萨满最神秘,他们掌握着兽人族古老的先祖灵魂力量的传承。这更像是人族中的大主教,精灵世界里能和世界树沟通的德鲁伊,是有着超然地位和强大能力的强者。

    我有些茫然,看着这位自称隐藏了身份的兽人族强者,但我感觉不到他身上有丝毫的力量,怎么看也不觉得他这样的老兽人能是位叱咤风云的大萨满巫医。心想也许是老库鲁年轻时候的梦想,这老家伙总是喜欢吹嘘他那些冒险的经历,我觉得老库鲁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兽人巫医。但现在老库鲁说他是萨满,我又觉得没理由不相信了。于是问:“您是萨满?”

    “是的,你的心很纯洁。你睁开眼睛看我的那一刻我就感受得到,你的心里不存在种族之间的歧视,你没有以另一种眼光看待身边的兽人或矮人,也许只有你这种出生在北域的人类孩子才会这样,你也许会成为库兹这一生的挚友。而我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将我这一生领悟到的,教给你和库兹。库兹更喜欢战斗与狩猎,但这只不过是每个兽人孩子的本能,也许他将来会成为大地守护者或是兽王猎人,既然你能叫我一声老师,而我们两个能在燃尽森林边缘相遇,这是兽神王赐予我们的缘分,我会将我所知的慢慢告诉你,但毕竟兽人眼中的魔法与人族有很大不同,我们不称它们为魔法,而是称它们图腾之力,我期待能看到你成长起来的模样。”老库鲁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能很清晰的传进我的耳朵,但是我发现我身边的其他人仿佛一点感觉也没有,就像是根本没有老库鲁这个人坐在草地上跟我说话一样,这是他惯用的小把戏,被称为‘心灵呢喃’的魔法,我认为是魔法,老库鲁一直强调这是灵魂行者的能力。湖边的那些商队负责给雷霆犀洗刷鞍具的副手们依然在有说有笑地刷洗皮鞍套,他们就像是将老库鲁当空气一样,有人带着善意嬉笑着问我:嗨,小吉嘉,是不是刷不动了,用不用我帮你?看你在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是不是有些累了?

    我微笑着拒绝,并表示谢意。

    “孩子,你很有魔法天赋,这块儿大陆就算人类国度里,拥有魔法天赋的孩子也并不多。几百万人的大城市也许仅仅有不足千人能够觉醒并修练魔法。这甚至包括了一些血脉强大的家族以及王族。如果你将来某一天可以成为魔法者,那么你就能明白,现在所学的东西会是很大一笔财富。”

    我听得有些头晕,心想:“这兽人老神棍究竟想要说什么。”

    “很多魔法师更在意草药学和药剂学,这些可能在人类黑魔法学院里已经变成常规课程,我曾经去过一些魔法学院,见识过人类世界更全面详细的阐述药草的价值及功用。但是很少有魔法师会兼修制皮术,我曾经在藏书最全的著名史洛伊特象牙塔魔法学院想查找《动物皮肤纹理与魔法阵间的关系》,很遗憾没能找到。制皮术是……”

    老库鲁说了很多,只有那句“孩子,你很有魔法天赋”这句在我耳边萦绕,我的天!或许将来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位神秘的魔法师?这事儿说起来就很霸气啊!想一想当我手里拿着一把水晶魔杖,闪现进入怪群中,大喊一声:破!破!破!就会有一道冰环将身边所有的魔兽冻成冰渣,这该有多炫啊!这要比我蹲在大酒店里切土豆丝雕萝卜花有前途啊。

    我决定按照老库鲁说的,先去跟费雷德大数学制皮术,这东西技多不压身啊。刷洗完皮鞍套,我又将我的皮袄里里外外彻彻底底的洗刷一遍,挂在帐篷外固定木桩的麻绳上,只要晾干之后在皮袄外面涂一层羊脂,这大衣就会像新的一样。既保暖又隔潮。然后又把包裹里我辛苦收集回来的调料包取出来,将那些类似花椒,干辣椒,八角,孜然等调味料摆在帐篷上晾晒。

    我忙东忙西整理晚上住的帐篷,为库兹将要捕猎回来的豚鼠准备好炊具及调味料,开始点燃干牛粪为商队病患熬煮汤药的时候,老库鲁和勒依帕斯管家站在土坡上,坐在一块被风化碎裂成几块儿的石灰岩上谈论我。

    “这孩子总能发现一些我们所忽略的东西,那些人类帝国皇家药剂师恐怕也想不到这些低等的草药能够如此神奇的把食物变得更鲜美。有时候我必须承认你们人类的创造力。”

    “呵呵,老伙计,这小子我也是越来越喜欢。勤劳,谦逊,诚实,勇敢,这些好品德在一个仅仅七岁的孩子身上出现,我真的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个古老家族能在五岁之前就将这些教给孩子,并且烙印在他们的心里,就像与生俱来。”勒依帕斯管家眯着鹰隼一样的眼睛,一只手轻轻地捻动黑细的胡须。

    “勒依,你说他会不会是来至传承着火系魔法天赋的家族?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能够让他们舍弃这样血脉觉醒者?你派回去的人查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老库鲁深深吸了一口气。

    “这很难,老伙计。要知道那个地区可是燃尽森林,以东是属于斯坦王的领土,以西便是死亡沙漠,以北又靠着蛮荒冰川苔原,方圆三千里之内就没有任何领地属于人族领主。没有线索说明他的来历。”

    “不过我觉得他将来需要接受正规魔法学院的教育,一个出色的魔法师扎实的魔法基础知识会让他走的更远。你毕竟是位萨满巫师,虽然魔法元素有很多相通性,但那是兽族的魔法,它们更适合兽人。吉嘉必须去人族的魔法学院上学。”勒依帕斯手在摩挲光滑的古铜剑柄,精美的细鱼鳞纹线包裹着整个罗马剑,看的出这是只有矮人大匠师才能做出来精致武器。

    “我不知道大陆上有哪家魔法学院会收留一个没有任何身份的流浪者,或者我给我的老友写封推荐信?这次回部落里,也许没什么机会再和你满世界的闲逛,我必须在我还能动的时候,培养一些兽人的孩子,要知道想从兽人孩子里找到几个有魔法天分的,太难了。”

    “不用这么麻烦,这个我来安排……我会带他找个合适的城市,只要有份正式的工作并且住满3年,就会得到城市居民身份,就会被允许参加城市初级魔法学校组织的魔法觉醒仪式。”勒依帕斯管家如此说,老库鲁脸上的皱纹似乎舒展了一点。

    “这样也好。”

4.捉豚鼠

    9月的初春,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最东端与帕伊高原西北交汇处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延绵起伏的新西亚奇斯山脉至此为止。大量来至新西亚奇斯山雪山冰川融化的水由几条支流汇聚到此处,在这片并不算大的草原上汇聚成大大小小几十个湖泊。夏季来临之前,会有百万匹北迁徙到冰川苔原繁衍生息的独角野牛从此处经过,会将这里践踏成为不毛之地。只有在此之前的初春的这段日子里,商队们才会选择走这条商路。而现在这里也是各种小动物们的天堂。

    我安静的趴在草棵里一动不动,甚至呼吸都调节得很轻。我的身边有一条宽大布袋支撑在一处拳头大小洞穴口,整个布袋口用青草略微的伪装,两尺见方的布袋口越是往里就会越窄,只要有豚鼠钻进这个袋子,就休想爬出来。

    库兹负责用铁锹将其余的洞口填平,这活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才能胜任,少堵一个洞口也休想抓住一只豚鼠。填平附近大大小小的鼠洞,库兹在一处特意留下的鼠洞洞口点燃准备好的牛粪,火苗越烧越旺,看时候差不多,库兹将一堆白色碎渣倒进火堆中,顷刻之间大量黑色浓烟滚滚升起,混合了刺鼻辛辣草药的狼粪燃烧起来。

    看到狼粪已经全部充分燃烧,库兹提一条用水浸湿的麻布毯子将火堆和鼠洞一起盖住。眉开眼笑地对着我轻声低喊:“吉嘉,扶好口袋,千万别歪了!”

    “好咧!”我也兴奋地低声回答,尽管身体里的灵魂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当我幼小的身体趴在青草丛中,我仍然会变得很兴奋,甚至有些紧张,担心那些如野兔一般大的豚鼠猛扑出来,我会扶不住布袋。

    浓烟倒灌进鼠洞中,就看这片草地四处都有丝丝浓烟升起来。

    根本来不及多想,就听“嗖”的一声响,鼠洞口的青草猛地被一只土黄色小兽压倒,那黄影甚至来不及变向,一头钻进了布袋里。紧接着又是两只连续窜出来。我紧紧用双手把持布袋口,丝毫不敢分心。足有兔子般大小的豚鼠在袋子里左突右冲,幸好库兹担心我这边出乱子,早就用木楔将布袋牢牢固定在地上。我拿着木棒将不老实并依然努力寻找出口的豚鼠狠揍一顿,把它们打老实了。

    蹲在布袋陷阱旁边,想到自己究竟只有七岁,这个年纪放在以前正是哭哭喊喊地拉着妈妈的衣角,怎么也不肯上学的幸福时候,而现在我却要为了一口吃的费心思,又要忍着身上灼烧的痛苦,要努力的干活用最认真的生活态度来融入这个团队,来了解这个神秘的魔法世界。我想我终究还是怕死,所以一直努小心翼翼的努力活着,这期间我遇到了一些好人,库鲁老师.库兹.弗雷德.勒依帕斯管家,还有商队里其他的人,他们都非常友善。老库鲁不仅救了我,还告诉了我未来要走的路,他的那些话让我充满了希望和勇气。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一时间也很难说清。

    库兹呼喊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将我从思绪中拉回来。

    “吉嘉,有豚鼠跑啦!”

    我连忙将手中的木棒丢掉,将歪了的布袋扶正。这时已经有十来只豚鼠跑进了口袋里,也有几只漏网之鱼冲布袋口另一侧的缝隙里钻出去,撒欢儿在草地上猛跑。它们一跃就有三四米远,只是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茫茫草原里。

    看来库兹找到的鼠洞属于一个豚鼠大家族。依然源源不断的有豚鼠顺着呛人烟雾钻出洞穴,后面的豚鼠有些如同喝醉酒了一般,摇摇晃晃的从洞里爬出来就倒在洞口,毛茸茸的身体像是被拉直了一样,后腿无力的向后踢两下,身体开始抽搐,这些豚鼠是被呛死的,也许洞穴里还有,我估计它们是不可能再活着爬出来了。

    库兹拿着一根铁钎跑来,将铁钎头掰弯。用铁钎伸进洞里将呛死在洞里的豚鼠也勾出来。他毛茸茸的脸上被烟熏得像黑炭一样,只有一双眼睛很明亮,得意一笑的时候露出狼族兽人特有的两颗锋利的犬牙。

    我们这次捕猎大获成功,抓了27只豚鼠,每一只都足有野兔那么大。我们将布袋绑在一根长木棍上,两个人一前一后抬向宿营地。回来的路上,我和库兹商量请营地里的人吃炖肉,库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原本我打算油炸豚鼠的,但是我没想到一下子抓了这么多,原本准备的油就不够了。只好临时更改菜单,还是一锅炖了更简单。现在初春的季节不比冬天,吃不了的肉还可以冻起来。这个季节鲜肉只要放上三两天,弄不好就会变质,还不如请大家一起吃。

    远远地就能看见老库鲁蹲坐在营地旁边的土坡上,那张充满了皱纹的脸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只是静静地那么坐着,嘴里叼着一支粗糙的旱烟叶儿卷成的烟卷儿。只不过这次旅行很漫长,老库鲁的存货并不多,这种据说这种略带酸涩如沙棘果味道的烟叶儿只有帕伊高原上才能生长,想必是临到家门,那些一直舍不得抽烟叶也没有什么保存的必要了。库鲁见我们平安回来,这才慢悠悠的走下土岗,看到布袋里的猎物倒是惊讶地说:“逮了这么多,运气不错嘛,你们两个小子!”

    “阿爷,晚饭我和吉嘉想请商队所有的人吃顿好的,我们想请他们尝尝吉嘉的拿手菜,您看行么?”库兹在老库鲁的跟前就想小鹌鹑一样乖,小心翼翼地问。兽人部落的规矩与人族有很多不一样,库兹虽然在这个商队已经生活了足足有3个年头,但是骨子里依然会有部落兽人们对人类那样的警惕,那是骨子里留下烙印的东西,不会轻易改变过来。

    老库鲁倒是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我,眼中有些欣慰。一直以来老库鲁躲在努力的让库兹融入人类社会,我知道老库鲁一直想让年轻的库兹去大陆最中心的人族大城市游历一番,但是如果库兹总是有排斥的心理,那么这个时间会无限被延长。每个想成为部落首领的兽人都需要有前瞻性,但是这东西需要的是经验与阅历。不过老库鲁还是有些犹豫,沉默片刻才抬头问库兹:“既然你想请商队所有人吃炖肉,那么你知道商队有多少人,你们今天的收获够大家所有人吃吗?你们准备做多少食物都有考虑吗?”

    “啊!是啊!吉嘉,人好多。我们的豚鼠才这么点好像不够哇!”库兹傻眼了,一道数学题对于年仅12岁的小兽人来说实在有点难。

    跟随老库鲁学习草药学的这些日子,我早就已经把商队里有多少人摸得清清楚楚,其实这么偌大一个商队,实际上是三支独立队伍,人数最少的自然是2支冒险团,这两支冒险团仅仅有二十七人,而他们总是走在商队的前方,只有在补给的时候才会回归大部队里。勒依帕斯管家带领的雷霆犀驼队才算真正的商队,全体队员一共有203位,另外还有70头巨大的雷霆犀。商队后面紧紧跟随着13辆魔纹铁皮马车,格林帝国舞团只是和我们商队一路同行,并且舞团的人数远远多于我们,不过他们有自己的厨娘,吃的也比我们好很多,我曾远远见过一位穿白衣服的小娘坐在马车边上,逛荡两条细长白嫩的小腿,手里拿着一块白面包逗弄马车旁边随行的小牛,那银铃般的笑声传得很远。

    我站出来说:“我们队伍一共200多人。晚餐的话也许需要200个黑面包,这不需要我和库兹操心,我们只要能做出够200人吃的炖肉就好啦,我们今天的收获只有二十七只豚鼠,这还不太够。昨天库兹还套了七只山鸡,还藏在我们帐篷里。我们还掏了五十多个山鸡蛋,另外炖肉里我还想加些粉条和肉排……”

    “粉条……?就是你头些日子用地薯熬制的硬麻绳?”库兹显然有点不太认同我制作的那些粉条,因为他很讨厌那些地薯,因为地薯这种植物就算在兽人部落里也是只有最低等的奴隶才吃。显然库兹很担心我让他吃那些地薯制成的粉条,于是连忙说:“也许我们加力一些树米更好吃啊,我还可以向勒依帕斯老爷去要一袋子树米。或者野地里已经长出来很多活根草,放在锅里煮着吃也很好吃。”

    为了吃一顿伪猪肉炖粉条,我连忙搂着库兹低声说:“兽哥儿,你这是不信我?”我由于身材矮小,踮着脚也只能搂住含胸收腹还高出我一头的库兹。库兹有点为难地眨眨眼,对我说:“那盛肉的时候,你可一定要给我多些肉。”

    “放心,到时候你就敞开了吃,管够!”我拍拍小胸脯保证道。

    营地里最东侧挨着湖边的地方有一排用大石块儿码得大灶,上面一共放有十口大铁锅,每支大铁锅直径两米开外,六口锅属于舞团那边,四口锅属于商队这边。舞团里做饭的厨娘都得站在灶沿儿上拿着铁锹一样的铲子才能翻炒。相比之下,商队里的伙夫要轻松很多,每天吃食都是黑面包,只需要将锅里煮上水,将一些干菜和盐倒进去,有时候也加些肉干,这种食物大家叫做干菜汤。那时候我觉得这东西更像是加了盐的中药汤剂,很难喝,除非饿急了,否则我情愿吃黑面包喝白开水。库兹从不挑食,就算那样的菜汤也能津津有味的喝上一大碗,后来老库鲁看我吃不下干菜汤,才带着库兹偶尔的出去打猎,为我弄些鲜肉吃。

    勒依帕斯管家听到我和库兹的要求,倒是没说别的,直接带我们去炉灶那里伸手拿过一把比我还高的锅铲,问我:“吉嘉,你说你想给大家做顿吃的,那么你如果能拿得动这把锅铲,并且保证不会掉进锅里,那么我答应你的要求。”

    近距离看那把巨大的锅铲,才发现被油脂浸透而变得锃亮的木柄居然差不多有我手臂那么粗,我瞪圆了眼睛,双手握紧锅铲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也没能抱起这把厚重的锅铲。

    除了舞团的厨娘和商队的伙夫之外,炉灶的旁边聚集了很多无聊的闲人。商队早早扎营,就是为了在湖边有水的地方充分的休息一下,为进入帕伊高原做准备。这是午后时光,商队里的人三三两两在这温暖的初春里,趁着难得好天气都在帐篷外晒太阳。看到有人聚在湖边,就有人凑过来。

    “哈哈,原来是吉嘉小子,小心锅铲砸伤你的脚指头.”

    “哎,我说那孩子是谁家的啊,这小毛头还在吃奶么?勒依老爷怎么可以让他拿那么重的锅铲。”

    人群里的人议论纷纷,见我最终也没拿动锅铲,就一起哄笑起来。不过私下里有知情人开始解释说是商队的药师老库鲁带着两个小孩子想给大家吃顿好的。然后人群里就乱哄哄的开始讨论今天晚上到底是吃什么呢?

    我有点难堪,实在没想到锅铲能有这么大,非常重,我想应该超过30公斤,就算是前世正当壮年的我想拿起这么大的锅铲翻炒也并不容易。

    “也许我可以……”

    我犹豫是不是请人帮忙,这时候身边的库兹直接伸出一只手握住木柄,就想拿苍蝇拍一样举起锅铲,憨憨地问我:“吉嘉,这铲子很重吗?”

    “啊!阿兹,你真有劲儿。”我有点傻眼,目瞪口呆。一直以来,库兹都没有展现他异于常人的力量,我有时候会有些孩子气,与库兹在犀牛背上打闹,我也会压在他的身上让他讨饶,库兹每次都会笑得很大声地认输。那时候没什么感觉,觉得他的力气就算比我大,也不会大很多,顶多就是很能跑,耐力很足,还会爬树,跳的也比我高。就算是今天我们狩猎豚鼠回来,我依然会觉得是我们两个人的努力抬回来的,可现在回想起来的话,我又将自己的思维带人到原来的模式下,将自己想得很强,我想就算那些豚鼠数量的零头我也是拿不动的吧。看来当时一定是库兹承担了大部分的重量,我走在前面居然粗心到没有发现。

    我连忙对勒依帕斯管家说:“勒依老爹,那么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工了?也许我可以干些别的活,洗肉抬水之类的,库兹可是一位烹饪好手。”

    勒依帕斯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看了看我和库兹,转头向旁边的一位胖乎乎满身油渍的伙夫胖子安路吩咐:“今天晚餐炖肉就交给这两个小家伙负责,我有一个要求,胖子,你听好了,我需要你保证它们的安全。任何一个出了事,那么你就会收到我的怒火。另外我保证你在余下的旅途中,将不会享受到任何医治。你懂了么?”

    胖子伙夫安路肉乎乎的大圆脸上堆满了褶皱,苦着脸用一块儿看不清颜色的手绢擦拭脸上的油汗,从人群里钻出来努力的将锅一样的肚腩收回去,对勒依帕斯管家苦着脸着说:“管家老爷,您请放心,我一定会好看住这两个小伙子。”

    见到库兹一直想说话,我紧紧的拽住库兹的袖子。勒依帕斯管家走后,人群也跟着散去,只剩下我和拿着铲子的库兹,我才跟库兹说:“一切主意由我来,但我劲儿小,你也要出点力气,毕竟我们是给200多人做晚餐,就算只有一个菜我也干不动。”

    库兹听我这么一说,充满紧张的毛脸放松下来,长出一口气说:“让我炖肉我可不会,可俺有的是力气,只要是出力气的活,吉嘉你尽管说。”

5.味道

    勒依帕斯管家还派人送过来一扇野猪的猪排肉,这让我很高兴。本来嘛!我本打算用野山鸡和豚鼠肉代替猪肉的,可是有这么一扇猪排就定会让这道炖菜增色几分。至于为什么会有粉条,那是因为前些日子的时候,库兹从外面捡回一筐地薯,这东西淀粉含量超多,放置一段时间会有些甜。虽然这东西通常是给奴隶们吃的粗粮,但是很多兽人部落也会在大灾年储备这种产量丰富的食物用来代替粮食,库兹很喜欢生吃,既顶饿又解渴,生吃起来很脆,后来我发现这东西有点像红薯,只不过地薯这东西有非常厚实的皮,需要拿砍刀破开坚硬的厚皮,才能吃到里面的脆嫩根茎。

    看到这些类似红薯的地薯,让我又想起了以前小时候的一些往事,那时候家里很穷,就算过年家里包饺子也很难买得起许多肉,家里人又多,秋天的时候,母亲就会准备好一口大缸,将捣碎的地瓜放进去,填满水后不停地搅动,然后在将地瓜渣滓滤干净后,慢慢的等待缸里的水沉淀下来,将清水撇干后缸底就会剩下最纯粹的地瓜淀粉。湿乎乎的淀粉放入一个扎满了小圆眼的小漏锅中,淀粉糊顺着圆眼流入烧开的热水中,就会变成粉条,将这些粉条放在蒸提上晾干,可以一直放到第二年的夏天也不会坏掉,等到了冬天过年的时候,就算没有肉,只是用萝卜丝,粉条头,再加上少许的虾皮和馅,玉米面和小麦粉三七开制成皮儿,就能美美的吃一顿菜包儿。倘若是过年时的年夜饭,包的饺子里如果肉少,也会放一些粉条,也是一样的好吃。长大之后,也许是小时候挨过饿,长大后我变成了一个厨子。可是从此以后,就没有任何一道菜会有小时候那样的味道。

    在这个新世界里,我一直以来的所有努力,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一件事:我还活着!我是依然是原来那个我,只不过是没人能够了解我心里的那份孤独,我怀念那些人和事,我怕我终将会慢慢忘记的,我想努力的记住它们,所以我才会在看到库兹吃地薯的时候,忍不住做了一些粉条儿,就是想证明给自己看。于是我和库兹就做了这么一袋子粉条,库兹对于粉条这东西很新奇,但是因为是用地薯做出来的,通常时候给商队里人吃地薯是一种骂人的方式,那是在讽刺他是一名奴隶.囚犯.贱民又或者穷困潦倒的流浪者,所以当我决定这一餐要用肉煮这么一堆粉条的时候,就有些担心。

    “吉嘉啊,你说我们真的可以吗?”

    “恩,库兹,你去将那些豚鼠处理一下,这次我们不要那些内脏,豚鼠太多了,我们处理不过来。”

    “知道了,吉嘉,你说那些人要知道我们给他们吃的是……”

    “是粉条!粉条,库兹,你要记住了这是我们辛辛苦苦从一些植物提炼出来的淀粉精华,非常的好吃并且有营养。”我连忙对库兹洗脑,若是让商队里那些人知道我请他们吃地薯,我就不会有好日子过。地薯这东西在人类社会里,是给奴隶吃的,这东西只有在灾荒年代才会拿出来充当食物用。

    “好吧!粉条儿,这东西真的可以吃?”

    “库兹!”我拉长音。

    “好吧!是美味,美味!一定是的。吉嘉,要不就弄一锅肉汤?你看我们这么多肉,想熬一锅汤已经绰绰有余了,其实我觉得应该加一点树米,那东西棒极了。”库兹口水挂在下巴上,手拿着薄皮小刀模样猥琐的剥豚鼠皮,试图说服我换菜谱。这事儿肯定不能答应啊,小爷我想吃这口已经等很久了,如今有这么个机会,怎么样都不可能放弃的,再者说,质疑一位厨师菜肴是否美味,这绝对是对我的侮辱,我不能接受啊。

    伙夫胖子安陆大叔就蹲在灶台的边沿,瞪着铃铛一眼大的眼睛看着我和库兹,我们说的话他也会一字不漏的听到耳朵里,我担心他在我们两个身边待久了,库兹嘴不严会说漏,就想要将伙夫胖子安陆大叔支开一会儿,这才说:”哦,亲爱的安陆大叔,您看这口铁锅太脏了,您能帮我打桶水帮我们刷刷锅吗?”我故扮可爱请求伙夫安陆。

    胖子伙夫安陆一听这话,开始有些不情愿,但是一双巨大的蛤蟆眼儿转了一转立刻就答应下来。笑眯眯地对我说:“非常荣幸为您效劳,只要你们两个小家伙儿答应我不随便的爬上灶台就行,勒依帕斯大人给我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们两。”

    “安陆大叔,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也会盯住库兹,好好照顾他的。”我拍着小胸口保证,看起来胖子安陆有点将信将疑,但是并没有拒绝。腆着痴肥圆滚滚的肚子,手里拎着两支巨大木桶嘴里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慢腾腾地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

    单手拎着豚鼠的两只圆滚滚的耳朵,在豚鼠的后脑上轻轻一敲就会将它打死,只不过这样的话,血会放不出来,肉质会显得有些暗红。将死去豚鼠的门牙挂在细绳上,库兹手里拿着割肉的小刀飞快的将毛皮剥下来,库兹干这个很熟练,我甚至还没看清他的动作,他就已经将完整的鼠皮剥下来晾在一边,并对我说:“吉嘉,这皮子我们做褥子吧,防潮又暖和。”

    豚鼠肉需要浸在冷水里放置一段时间去除土腥味,我手里这把精致的斩骨刀是弗雷德送给我的刀具三件套之一,类外还有一把弯如牛角状的剥皮小刀和如同**一样锋利的刺刀,刺刀是用来杀大体型动物的,例如羚羊,只要将刺刀沿着锁骨的间隙插进胸腔的心脏上,就算我也能解决一只绑在树上的羊。这三把刀躺在一只小牛皮的刀夹里,一直被我保存的很好。

    鲜红的豚鼠肉被我斩成拳头大小的方块儿,肉块堆在铜盆里逐渐形成一座小小的肉山。我还有7只野山鸡,原本我是想有机会可以用火熏烤一下,只做一点腊味让库兹尝尝,现在不得不改变主意,贡献出来。在豚鼠肉里添些鸡肉味道会格外鲜美。

    这时候,舞团里的那些厨娘们抬着巨大的木桶,抱着木盆从湖边陆续的回来,一直以来舞团的伙食要比商团精美很多,种类丰富也更好吃。很多商团里有些身家的驭者们偶尔也会拿出一些铜板来跟舞团里的厨娘们换食物,弗雷德有一次就请我吃过一盒香甜的粳米饭。她们大木盆里放满了水嫩的毛荠菜,被洗的干干净净,菜叶上还挂着水珠。另外还有一大盆羊肉,厨娘们的年纪并不算很大,但是每一位都足够强壮,至少提两木桶水不会太吃力,她们有说有笑地走到灶台这边,看见只有我和库兹在料理食材,领头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脸上有几颗雀斑年纪大概有三十多的女人用她碧蓝的眼睛盯着我问:“安陆那个胖子怎么不在?谁让你们来这玩的,小家伙们?”

    “安陆大叔去湖边打水了。我们在这里准备晚餐的食物,是勒依帕斯老爷许可的,我和我的伙伴库兹准备请商团里的所有人吃一顿炖肉,您看,这是我们捉回来的豚鼠,非常的肥嫩。”我直起腰,单手拎着一只血淋淋的豚鼠后腿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女人,尽管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你胆子很大?你是库鲁巫医的徒弟?”女人的话不知道是问话还是赞扬,说完不置可否的走到另外的大锅前,将手中的木桶放到地上。

    我只能对着空气点点头,看起来她只是需要知道我和库兹不是在这里捣乱的就行,根本没想和我多交谈,这可能算是厨娘的骄傲吧!

    “他就是商队里那个老兽人捡回来的孩子?”

    “不是说很小吗?”

    “长得还不错啊!”

    女人们议论纷纷的从我面前经过,还有人时不时的打量我几眼,看起来她们知道我的存在。也许是因为女人们对商队派两个孩子做饭的做法多少感到奇怪,她们对我和库兹非常好奇。甚至有一位浑身散发葱花味儿的连刀脸儿女人跑到我的身边直勾勾的盯着我看,让我有些发毛。后来被强壮女人一个狠狠的眼神看过来,才悻悻地挪回那边去。

    舞团的晚餐非常丰富,也是因为今天宿营很早的缘故,因为接下来就要走漫长的盘山路,进入帕伊高原。在此之前,会在这水草丰茂的湖边休养两天。我看见一位身材微微发福的白净女人将从湖边打来的水倒进大锅里,挽起袖子露出白皙滚圆的胳膊将大木盆里洗干净的羊肉一整块一整块的码垛到大锅中,还有人在下面生火,有人在向汤锅中撒一些嫩绿的野葱。

    旅团中的女人们更加懂得珍惜燃料,走走出群山之后,草原上很难获得充足的枯木或是干草,于是一些烘干的犀牛粪也是上等的燃料,只不过这些东西也很稀缺,需要尽可能不浪费一丁点的热力。所以大家忙碌起来动作非常的麻利。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配合的很好。看到她们脸上充满欢乐的笑容,就会知道舞团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很快乐,我心想:这个世界任何的角落也许都不缺乏快乐,主要在于能否发现它。

    库兹就很快乐,他依然是盯着将皮毛剥得干净的豚鼠,铜盆里那些猪排和山鸡肉块流口水,见到我看过来忙不迭收回目光,开始安分的熟皮子,库兹对我说豚鼠皮算不上名贵的皮毛,但是非常适合制作睡袋,既暖喝又防水,卷起来的时候又不占地方。旅行的时候,很多人类都喜欢用豚鼠皮缝制睡袋。

    我问:“那兽人喜欢什么样子的睡袋?”

    “狼族的兽人喜欢睡在牛皮上,这些暖和的豚鼠皮大多会卖给人族旅者和商人,一个睡袋可以换100个白面包。”库兹得意地跟我说,然后抖着手里血淋淋豚鼠皮,搭在一边儿的木杆上。“我阿爷说,这些豚鼠皮足够给你做个睡袋了,吉嘉!”

    “我需要睡袋?”我有些惊奇,就算在矮人国度新西亚奇斯山脉的严冬里,我都不需要穿额外的皮袄,体内的火毒让我更喜欢冷一些的地方。最近温润潮湿的东南信风让我的身体一直不舒服,我从没想过晚上我会需要一床保暖的睡袋。

    库兹想了想,也不明白从不怕冷的我为什么会需要一支睡袋,但是依然倔强地表示:“阿爷说给你用的,肯定不会有错!”

    所有食材准备完毕,我开始将收集回来的一种被叫做大脑嘣的野生葱和紫皮鬼姜切段儿,库兹将我行囊里那边的两个陶罐儿抱过来,这两只陶罐曾经是弗雷德大叔的酒坛,只不过酒干后就被我要过来装东西,一罐儿是白花花的动物油脂,另一罐则是半坛蜂蜜。打开陶罐的时候,库兹有些发愣的看着我:“你怎么还有蜂蜜?那些给你喝药时候吃的蜂蜜你都没吃?”

    “我又不怕苦,自然留着。这东西稀缺得很。看吧,我告诉你一个小小的秘密,在炖肉的时候,往锅里滴几滴蜂蜜,只要几滴就行,那肉的味道鲜美的不得了!”我洋洋得意的将我的秘密分享给库兹,这家伙当初为了这罐蜂蜜,不惜孤身去山脉深处熊洞里寻找,回来的时候后背上还被沉睡中的大地暴熊结结实实的拍了一爪子,那天看着库兹抱着几块蜂蜡浑身是血的爬上雷霆犀,我整个人都吓傻了,这家伙居然还没心没肺的想我做了个鬼脸。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情谊无价。

    雷霆犀的牛粪燃烧起来有一股淡淡地青草芳香,整罐乳白色的猪油在锅中逐渐的化开,油温渐热后,就开始大量的冒油烟。库兹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烹饪方式,站在大锅边上伸长脖子往锅里看,并且想我急切的大喊:“吉嘉,锅里都冒烟儿了,要糊了吧!”库兹着急的时候就会说兽人语。

    我招呼库兹两人将整盆整盆的肉块倒进大铁锅中,鲜肉顺着锅沿滑进锅底,被滚烫的热油一炸,发出滋滋的响声。之后,库兹开始按照我的吩咐站在锅台上,挥动手里的铁锹翻炒肉块,而我端着各色的小盆儿,将大脑嘣碎末和野鬼姜段还有一些类似野花椒味道的香草也纷纷投进锅中,最后往锅中到了一些蜜糖,见到库兹有些心疼的眼神,我才决定收手。

    舞团那边的厨娘们注意到我们这边已经开始做菜的时候,我和库兹已经将肉断生,去腥,各种调料也一股脑的丢进去。再将旁边两大桶清水倒进锅中。我让库兹烧火,而我去处理粉条。

    安陆大叔已经将水打回来,看见我们干得有声有色,也就乐得清闲,往呆在一旁看热闹的舞团厨娘那边凑合,贴着那张又低贱龌龊的老脸跟两个年轻的厨娘套近乎。显然那边厨娘跟胖子安陆是熟悉的,只不过并没给胖子安陆大叔好脸色,那个眼睛有些像铃铛长着连刀脸的年轻女人甚至挖苦安陆大叔说:“怎么着,肥安,是不是伙夫这活儿也干不下去了,勒依帕斯老爷情愿用两个孩子做菜也不用你,是不是嫌你做的汤太难吃!喂,我听说你以前是在乡下养豚猪的,这事儿是真的吗?”

    “啊呸!哪个损嘴在背后埋汰老子的?我做的饭火有什么难吃的,商队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做饭的,肉干野菜汤配黑面包就这个味儿啊!”安陆回头还往我这边看一眼,见到我专心的在洗粉条,才将语气压低两度说道:“库兹那小子和吉嘉可是商队巫医老爹的人,这两个孩子平时勤快着呢!平时熬煮汤药的事他们也没少做,都是好孩子,这不是人家在那片草场里逮到一袋子豚鼠,就提出来给咱们商队炖一锅肉,嘿嘿,打打牙祭!哎,我也有帮忙的啊,刚才我就是帮他们打水去了,他们身板小,拎不动啊!”

    午后的阳光让整个营地变得暖洋洋,离灶台不远的地方堆着小山一样的粮袋,这时候有很多人就倚在粮袋上晒太阳。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聊天,厨娘们一边看着火,一边逐渐的凑到一起开始天南地北的说起来,胖子安陆大叔非常的健谈,人虽有些猥琐,但很能说,有时候不经意的会下流的丢出一个小黄段子,女人们也并不会太在意,嘻嘻哈哈的就是一阵的笑骂。

    舞团大锅中开始飘出羊肉的香味,也许用不了多久羊肉就快要熟了。羊汤已经开始泛白,油花在水中翻滚,另外一边儿石板上已经开始在烙薄薄的面饼,白净细腻的面粉在炙热的石板上慢慢的变得焦黄,散发出麦粉特有的香气。白面这样奢侈的食物商队里可没有,只有舞团那群舞娘们才吃得起。

    库兹撅着屁股,手里拿着烧黑的木棍在努力的让牛粪充分燃烧,我们的豚鼠肉的汤锅也开始散发出另类的香气,那是一种我记忆中的味道,我不知道已经有多久没有闻到,而现在飘荡在空气中,让我的骨节都有一种麻麻的快感。库兹显然也闻到了这种可以飘出很远的香味,烧火就格外的卖力。

    我就在库兹哀怨的眼神下,将整捆的粉条投进锅中。我仿佛这时候看到了库兹的心底:吉嘉,咱能不能不放那东西……

    红烧肉炖粉条啊!

6.粉条换美酒

    新西亚奇斯山脉最东端的尽头接连着一片数百平方公里的肥沃草原,沿着草原的的边缘向东南走70公里之后,就会抵达帕伊高原北麓群山脚下。9月初春的夜晚有东南信风吹来,让这片大草原格外的冷。营地里点起几堆篝火,商队里大多数的人们围着篝火团坐在一起,这是难得的轻松时刻。

    运气好的话,会看到舞团里年轻的的舞娘们跑出来将她们新编的舞蹈表演出来,到处都会传出喝彩声,哪怕你这是简单的跳几步或者是简单地唱两句,都没关系,这里不会有人挖苦,讽刺,因为那样的人都会被勒依帕斯老爷赶出营地去,篝火未燃尽就绝对不准再回来。

    很多驭者还穿着冬天厚实的羊皮袄,只不过漫长的冬季和漫长的旅行让商队里的男人们看上去就像是一群臭哄哄的乞丐,这群臭男人们会围坐成两堆,帕伊勒斯老爷这时候也会加入进来闲谈,他总是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即使有再好笑的事也没见过他开怀大笑,他就是这样一位极有尺度分寸的人。他也不会嫌弃你,哪怕你在这一年多从未洗过澡,皮袄的领口和袖口胸襟上被磨得黝黑崭亮,他也不会皱半个眉头,依然会和你亲切交谈。

    舞团的女人们这时候也会单独围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吃晚餐。她们很少会和男人们混坐一起,就算在这个寂寞的旅途中,有某位舞娘找了姘头,这时候也绝不敢光明正大的坐一起,舞团的大娘对这种事向来很严厉,而且在这个舞团里向来说一不二。规矩永远就是一种简单的束缚。也只有再这样黄昏夜晚的时候,舞团中极有地位有名气的那些舞者才会从篷车里走出来,据说这么一个三百多人的舞团里,被称为舞师的小娘们就有三十多位。弗雷德大叔见过一位叫做秀秀的大舞师,据说浑身上下无一不美,皮肤就像羊脂白玉一样嫩滑,眼睛就像清澈的湖水,眉毛就像是远处淡成一线的帕伊高原北麓群山,这些美丽的女人只在晚上出来透气,我一直想找机会溜进舞团中去见识一下这世界里的美人们,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也不太敢,怕被抓到。在商团里犯错误的后果,有时候自己真的会无法承受,我很珍惜我现在的一切。

    女人们的晚餐是羊肉汤和凉拌野菜,每人一张焦黄的麦饼。肉汤的香味与膻味传出很远,还有那些诱人的麦饼。在平时,会不断的有商团的人忍受不了食物的诱惑,去用身上的铜板换一些舞团剩余的食物。对此,舞团最高领袖团长是不太管,女人们用节省下来的食物换一些帝国铜板,并不过分。

    今晚绝对是一个例外,原本舞团得到了一些新鲜的羚羊肉,是佣兵团里的猎者们白天的收货,被某人送给了舞团。也许是只为了博得某位舞师展颜一笑罢了。这样的旅途中,并不是每天都能吃到鲜肉的,就算地位崇高如帕伊勒斯老爷或者那些地位很高的舞师们。每次这样的晚宴,都会有商团里的男人们用可怜的铜板换取一碗碗滚热鲜美的肉汤,或者香气逼人的麦饼。

    可今晚不一样,整个商团的男人们都在津津有味啃食手里粗糙的黑面包,每人面前的铜盆里都盛满了炖肉,那些被炖的酥烂的肉和透明晶亮的粉条混在一起,那种与香料混合在一起的甜咸的香味几乎征服了所有人。半个脸盆大小的黑面包就着一小盆儿红烧肉炖粉条吃下去,几乎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撑得动不了,只能半躺在篝火堆旁慢慢回味那柔软顺滑的美味。当主菜和面包将胃撑满之后,每人手里还有一碗散发淡淡清香的野菜汤,商团的男人们大口的喝下热汤,额头上沁出汗珠来,这美好的夜晚似乎也不在显得那么寒冷。今晚男人营地里的话题很统一:美味的晚餐。

    库鲁老兽人会安静地坐在自己营帐外,那里会点起一个小煤炉,老头就搬着石墩坐在边上,石炉上永远会有一壶草药汤剂,此时炉上温热着一盆红烧肉炖粉条,我早已经撑得肚里塞不下哪怕只是一粒米,库兹更是躺在硬牛皮褥子上撑得直哼哼,老库鲁就像是风化了的一块石头,坐在煤炉前面,一直沉默不语。许久抬头看着我,浑浊暗黄的眼底有一丝波动,然后用兽人语问我:“这是你想出来的吗?”

    我老实地摇摇头,看着煤炉上冒着热气的美味说:“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这仿佛是我记忆中的味道,有一双无形的手一直指引着我,我甚至不用费力的去想,就知道如何将它做出来,很美味,不是吗?”我不得不将之归为神的指引,我真是无法解释,有些为难。

    “我捡到你的时候,你只有那么大。”老库鲁将手展成半米左右,然后略带回忆地说:“那时候你甚至连话都不会说,无论是帝国语还是兽人语,矮人语。我知道你都听不懂。那时候你的骨龄告诉我你已经快到5岁,我本以为你不太聪明没学会任何语言,我甚至怀疑这也是你被遗弃的原因之一。”

    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张张嘴话语卡在喉咙里,终究没出声。

    “后来我发现,无论是你的血脉天赋,还是你的领悟与学习能力都是我见过最棒的,没有之一。”老库鲁眼中毫不掩饰的赞赏让我有些惭愧,我作弊了啊!

    “吉嘉,你把这东西带给我们,你知道对我以及兽人族的意义吗?”老库鲁的目光注视着泥炉上散发着油光的红烧肉炖粉条,显得有些激动。

    他说的是红烧肉还是粉条啊,或者是这道菜吗?我完全懵了,这是哪跟哪儿啊?一盘菜再怎么好跟兽人族会有什么牵扯啊。倒是最近老库鲁一直在提及我的天赋,让我有些小兴奋,血脉这东西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这说明我天生就比别人起点高啊,这就像是开挂打怪,别人做不到,哥能做到,经验也多,装备也多,那升级还不蹭蹭蹭的涨,好流比的样子哦~

    “老师!我其实没做什么。”我实话实说,显然我不认为我任何出色的地方,继续说:“其实库兹也帮了我很大的忙,我们很高兴大家对我们的认可。”

    库兹虽然撑得动都不能动,但是依然在一边儿猛点头,想得到老库鲁的认可,忙说:“爷,我也出很多力的。不过话说回来,这粉条真是很好吃。吉嘉,你说这地薯……”

    “嘿!”这小子终究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啊!

    空气瞬间凝固,我有一种时间都要停止了的强烈眩晕感,胸口闷得无法呼吸,心跳在这一霎那也停了。库兹的嘴巴张得老大,但是却发不出来任何的声音,我和他诡异的就像一张照片,在这一秒完完全全的定格。

    老库鲁的则安静的坐在泥炉前面,双手飞快结着各种奇妙的手印,淡蓝色的幽暗光芒从指间划出,在他的面前形成一副诡异复杂的图画,他口中不停的呢喃着古老的兽人古语,我能清晰地分辨他的发音,却完全不知道他说的内容,就像是在祈祷。

    哦,那是法阵么?我猛然间觉得老库鲁身前那些幽蓝色的光线形成的图案就像是某些复杂的图形阵列,那幽蓝色的光芒在里面缓缓的流淌。那是像倒扣小碗儿一样圆形的罩儿,将我们这个小小的营地护在里面,那片幽蓝色的光阵只不过在形成的的时候出现了片刻,随后就消失了,而我和库兹在光阵消失之后就恢复过来。库兹毫无异样的张着嘴继续没说完的话:“怎么就能做得那么好吃呢?”

    库兹还想继续说下去,但是被老库鲁严厉的眼神打断并说:“库兹,以后不能再说这些话,即使我们用兽人语交流也不行,商团中并不是只有我们会兽人语。我当然知道那些美味的粉条是吉嘉用地薯做出来的,制作方法关系到草药学上面的一些运用。用很简单的方法将地薯精华提取出来,变成另外一种食物,这并不是我们这些掌握药剂学的巫医学者们做不到,而是我们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做。一直以来,无论人类国度,矮人王国或是精灵王朝这些主流社会都不接受低等植物作为食物,地薯这种植物大量的生长在帕伊高原与罗兰大陆每一寸荒芜的土地上,用它们特有的顽强生命力侵占任何可以侵占的地方。高傲的白精灵族蔑视一切地底生物,人类和矮人世界也追随着精灵族的脚步,将地薯,幽灵菇列为只有奴隶才会吃的食物。哎,如果商队里的那些人知道这些粉条是用地薯提炼出来的,你们两个小子会被送绞刑架的。那些人可不会管我的想法,你们两已经触及了人类国度的法律。我的孩子!”

    我不知道还会有这样的说法,惊讶的瞪圆眼睛看着老库鲁。

    “人类国度神庙里的僧侣们认为地薯这种植物会亵渎人的灵魂,让人不洁与堕落。呵呵,可笑的是我们帕伊高原最穷的一些兽人部落依然会依赖地薯这种植物度过漫长的寒冬。所以这些地薯除了贫穷的兽人之外,只有奴隶才吃。除非到了最饥寒交迫生命攸关,否则吃地薯是一种罪。”老库鲁说的话让我后背有些冷,我真不知道商队里是否有人知道这些粉条是我用地薯做出来的。

    库兹也有点害怕,随后有些不太明白的问老库鲁:“阿爷,我们平时冬天的时候不也要吃些吗,这东西虽然口味差一点,但是又顶饿又解渴,不是挺好么。”

    我这时候才想到库兹毕竟是兽人部落里长大的孩子,有很多事情原来他也不懂。然后我对老库鲁眨眨眼睛:“其实我们并没有吃地薯!”

    这时候,老库鲁脸上才有了微笑:“我们确实没有!那些粉条其实是兽神赐予我们最独特的东西,他们其实是一种粮食,我们兽人特有的。”

    “对,然后我和库兹将这些兽人族特产的粉条送给商队里的人,吃了一顿最美味的晚餐。但是这些粉条并不太多……”我明白了老库鲁的意思,他在那一刻里用最快的速度撑起了魔法罩,告诉我们有关地薯的事以及粉条对于兽人族的意义。

    老库鲁接下来巴拉巴拉说了一堆。

    兽人们的帕伊高原很大,大多数兽人过着半牧半猎的游牧生活,但是这种看老天爷脸色生活的日子很不稳定,如果可以遇见大型的羊群或牛群,并跟随在其身后的兽人部落显然会过得很好,他们不会为食物发愁,每个兽人都是天生的猎手。但是如果一些部落跟丢了野羊群,只靠吃自己部落里的牛羊过活,显然食物是不够的,漫长的冬季会让整个部落都面临饥荒,所以一直以来,这种随地而生的地薯就成了兽人族的度过饥荒救命的食物。从不会有任何的兽人觉得吃地薯有什么不好。

    兽人们占据的帕伊高原盛产的东西并不多,但依旧能够自给自足。只不过随着人类商队不断地进入帕伊高原,带来了棉,麻,各种精致的铁器日用品,味如甘泉的美酒,精细的面粉还有那些收到兽人贵族们追捧的附魔武器装备,这些东西换走了帕伊高原上兽人族几百年来积累的各种稀有金属以及金银原矿,换走大量的魔羚羊皮和低等药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库鲁发现兽人部落里的贵族们的生活越来越奢侈,而普通的兽人族逐渐的变得贫穷,大量的资源换回来的奢侈品对于兽人部落没有任何的帮助,很多兽人开始挨饿,贫富不均变的越来越严重,对于兽人来说这是灾难,是战争。

    萨满们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是在20多年之前,老库鲁一直努力的研究一个问题:怎么样对等的交换资源,而不是被人类矮人以及精灵族以和平的方式资源掠夺。商业是一个大课题,几乎令老库鲁绝望的是除了稀有金属金银矿石,皮革及草药兽人奴隶之外,外界对帕伊高原上的产出没有任何兴趣。这也是老库鲁在这些年中为什么会跟在人类商队里,甘愿做一位兽人巫医,他是在为整个兽人世界寻找出路。

    听到这里我逐渐明白了。

    老库鲁浑浊的眼睛里也有了一些希望的微光。看着泥炉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炖粉条说了一句:“这种道菜很美味!”他像是在问我,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老库鲁抬头看看外面围坐在篝火边上欢快的人群,又转头看我:“这味道他们都很喜欢。”

    我知道了老库鲁在想什么,然后笑嘻嘻地说:“也许我们可以用粉条换他们的美酒还有其他的!”

    库兹用不解的眼神盯着我和老库鲁,半晌才对我可怜巴巴地说:“吉嘉,我还想再喝一碗野菜汤!”

7.魔力感知

    终于知道老库鲁所谓粉条对于兽人族的意义是怎么回事,也许会稍稍改变一些贫苦兽人部落的生活。当然,老库鲁还想到了很多其他的能够改善兽人们生活的办法,就比如可以采集皇血草做为主料研磨而成的止血粉,又或者疾风魔狼肋骨制成的骨刀,这些帕伊高原上特有的东西以前很少有人注意,虽然这些是兽人们千百年来一直延续的传承,但几乎没有兽人想过这些东西除了自己用之外,还可以卖给那些外来的人,可以换精美的玉石梳子或者玻璃镜子。

    这些年来,老库鲁找到很多的方法,但是无论是草药或者魔兽这些东西本身就是非常有价值,就算是不稀有但是数量也是有限的,远不如漫山遍野里的地薯能有那么多。

    地薯这东西就算白送给人类商团也不会有人要,这东西在人类国度也是给奴隶吃或者沤粪用,可是如果变成粉条,并且提供出如何能制作出美味菜肴的方法来,也许这就是一条出路。

    夜里下了冰冷的雨,结成冰晶的水滴落在牛皮帐篷上沙沙的轻响。外面营地上的几处篝火都熄灭了,商团里的人们散去都准备休息,我听着老库鲁说起有关于兽人的那些事来,不知不觉就已经是深夜。

    库兹躺在暖和的牛皮褥子上,睡得很死,也许白天真的有点累,居然打鼾。老库鲁见到时间不早,就收了魔法罩,在魔法罩消失的那一瞬间,我的身体又怪异的感觉到幽蓝色的神秘线条浮现在出来,时间静止,那些幽蓝色的线化成点点星光像夜空中散去,我知道那是魔法的力量。

    老库鲁见到我异常的表情,才有些关心地问:“怎么了,孩子?你感觉到了什么?”

    “就像之前,我看到了一些蓝色的线在您身前凝结成奇怪而复杂的图案,刚才我又看见那些线条消散,很难以形容。”我努力想表达清楚,但不知道怎么表达,兽人语本身词组就不是很丰富,遇到这样难以描述的状况我就有点结巴。

    老库鲁浑浊的眼睛仿佛一下子变的很明亮,他的眼神也变得很凌厉,在黑夜里就像是两盏灯在我身上来回扫视,并用急迫而显得沙哑地音调说:“你能看得见那些魔法符号?”

    我怔住了,下意识的点头。我知道我这个样子傻得就像一只呆鸡,但是老库鲁失态的样子吓到我了。他有些急促的在身前空中又画了个六角形法阵,这一刻怪异的感觉有接踵而至,我感觉到这一刻的时光流速变得缓慢,我的身体被禁锢在这一刻,而我却可以清晰的看到老库鲁右手食指尖上流淌出来的红色魔法线条,在六角星的符号中心继续画出一连串儿的神秘符号,当这个魔法阵最终完成的时候,一股灼热的火浪从老库鲁的身前凝结而成,径直奔向夜色里。那暗红色的火浪在空气中发出滋滋的爆裂声,这个初春的夜晚原本是非常的冷,但是这火浪扑到远处夜色里,那种感觉就像是冬天穿着羽绒服坐飞机到三亚,刚从飞机上走下来那一刻的感受,热浪包裹住我的身体。

    体内的燃尽果带来的火毒也一下子爆发了,我就像是浑身都被烧伤的病人。浑身上下每一处有血肉的地方都有那种炙烤的疼痛感,钻心刻骨的疼。我就像是一只被烤的通红的虾子,“呵!”那痛感让我发出沉闷的吼声。

    “竟然有这么明锐的感知力,嗨!”老库鲁也吓坏了,连忙再一次画出淡蓝色的法阵,那蓝色光点瞬间就围绕着我,发出细微的风铃声,那铃声优美而急促,连成了一线。我的身体一下子就变得清凉起来,立刻缓解我身上灼热炙烤的疼痛。

    片刻后,我坐在皮褥子上努力平复我的呼吸,身边的库兹依然睡得像一只死狗,也许是因为营帐里变暖和了,他酣睡着的脸上有一种安逸的神色。我开始认真的听老库鲁说他吃惊的原因。

    每个魔法的组成是由体内的法力,绘制的法阵和颂出的咒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才能释放出来的。身体内存在魔法力量的人并不都是魔法师,这只是能成为魔法师的必要因素之一。每个魔法技能所绘制的魔法阵都不同,越复杂的魔法阵形成的魔法威力就越强大。

    目前世界上所有主流魔法,都是2000年前奥古拉都陛下创立的《魔法与时间相对论》,正是有了这位旷古烁今的天才大魔法师,才使得原本极为神秘的魔法发扬光大,之后无数魔法师都在延用这套理论。其实魔法与时间相对论是说:每个魔法师在释放魔法之前,其实可以对自己作用了一个时间停止的技能,而这个技能持续多久取决于魔法师本身的等级。这个时间停止不会影响到其他周边的人,他只是作用于魔法师自身。在释放魔法技能的那一刻,首先体内的魔法能量是在体内沿着身体的经络画出基本法阵,这个法阵大多数都是被千锤百炼之后精简精练到了极致的时光法阵,这个法阵可以让这一刻时光相对于魔法师自己是停止的,而在这个时间停止的状态下,魔法师需要快速的使用魔力绘制出各种不同的魔法阵,配合咒语形成不同类型的魔法技能。这样在0秒内绘制的法阵和发出的咒语让魔法释放的成功率提高到了80%以上。如果简单的低等魔法,甚至可以达到瞬发。

    在这套理论问世之前,魔法师们都会为《法阵与咒语契合度》这一问题大费脑筋,很多魔法师终其一生也只能熟练的使用几个魔法技能,会的越多意味着练习的时间越少,而一旦在一段时间内绘制的魔法阵与颂出的咒语契合度太低,那么这个魔法就会失败。一直到了后来人皇奥古拉都发现魔法与时间的关联后,所有人类魔法师人生中第一个需要学习的魔法就是基础版“时光停滞”,这个魔法技能只能让魔法师自己在时间停止的状态下维持1-9秒,当然法师的等级越高维持的时间越长。在这个时间停止的状态下完成的法阵和颂出的咒语是100%契合的。天才的魔法师们不在为魔法释放失败烦恼之后,开始研究“时光停滞”这个魔法技能,后来更有人借用身体的经络引导法力流向,形成“时光停滞”这魔法特定的法阵结构。

    老库鲁在晚上的时候释放魔法罩,也是对自己加持了2秒的“时光停滞”,按道理来说老库鲁在身前划魔法阵的情景,任何人都应该是看不到的,我也一样。其实我不是看到老库鲁在绘制魔法阵,而是我感知到了周围魔法元素在变化,感知到了魔法阵的形成而已。

    “我想应该是‘魔力感知’!”老库鲁肯定的说。“每个魔法师在魔法觉醒的时候,都有机会觉醒本身天赋技能,比如魔法精准,魔力感知,法力隐匿,法力回复,魔力回流,快速施法,各种元素亲和等等,这个天赋会带来很多好处,最直观的就是会比普通的魔法师更强大。我想,你如果参加觉醒仪式,那么‘魔力感知’这一天赋出现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因为你现在就能准确的感受到身体周围魔法元素的动荡,可惜兽人族的觉醒仪式并不太适合你,你只有回到人类世界,参加你们自己的觉醒仪式才行。在此之前,我能帮你的只有将基础打牢。吉嘉,你也许天生就是魔法师。”

    我翻翻白眼儿,这句话我听得耳朵快起糨子了。老库鲁看我有些不耐缓缓地摇摇头说:“我最近看了很多关于‘魔抗术’的书籍,人族也有类似的技能‘魔法防御术’,说起来,兽人的魔法核心被称为魔核,形成于脑。我们兽人魔法师修行的时候,是由四肢百骸产生魔法力量汇集于脑内的魔核。精灵族的魔法核心在胸口,它们魔力是随着心脏的跳动而产生的魔法潮汐,魔法潮汐以心脏为中心散发到身体各处,魔力遍布于全身。人类魔法师魔法核心在小腹,每个人类魔法师觉醒之后,都会在小腹形成一个魔池,全身四肢百骸产生魔力后汇集于魔池中,再由魔池散发到全身各处为一个循环。人类的聚集魔力的方式有些类似于兽人,又有些类似于精灵。所以我想你或许可以学一下我们兽人的魔法……”

    “可是老师,我甚至还没有参加魔法仪式,没有觉醒,我就连最基本的法力都没有,怎么样学魔法技能,而且还是兽人的?”我对于老库鲁异想天开有一点点的吐槽,尽管他是在为我解决难题,但是我连最基本的都没有,何谈以后?

    “额,其实呢,怎么说呢!让我好好想想。”老库鲁也有无法解释的时候,于是他默默地想了很久,努力的组织了一下语言才对我说:“如果你是普通的人类孩子,那么你只有在觉醒之后才能体会魔力在你体内循环,只不过之前发生了一些小意外,你意外的吃掉燃尽果之后,其实那些火毒就是火属性的魔力,它们在你身体的四肢百骸形成,但是你体内恰好没有魔核或魔池,魔力无法汇聚在一起,只能停留在你的体内。那么久而久之积累下来的魔力就开始灼烧你的身体。”

    “那么您是说只要我参加觉醒仪式成功的话,就可以摆脱这该死的火毒?”我终于有了一点希望,或者说是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追求,也许成为魔法师才是当务之急啊。

    “没错!”老库鲁淡定地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也为你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你的四肢百骸可以产生魔力,却无法汇聚到魔池,那么就说明在你觉醒形成魔池之前,你有几率学会我们兽人族的魔法。虽然你产生的魔法力很微弱,但是抗魔术却不是什么强的**术,也许你可以学会最低级的抗魔术,那样就能大体上摆脱火毒的困扰。其实我还是不太建议你过早的学习抗魔术,你保持现在这样的状态会增强于你自身耐火性,耐性这东西并不是靠修炼才能得来的,它需要机缘。这对于你以后发展后有很大帮助……”

    老库鲁巴拉巴拉说了一堆,最后我听明白了,学习抗魔术可以制火毒,而且我的体质特殊,可以学。那还等什么?该死的火毒早晚有一天会把我变成油焖大虾。

    我忽然想到白天库兹对我说的话,老库鲁想用那些豚鼠皮给我缝一个暖和防水的睡袋,我说我不需要,他却说我一定用得到。

    “孩子,你帮我找到了对兽人族都有重大意义的食物。也许不太久的将来我可以将它们买给那些外来的商人们,或许帕伊勒斯也会有性趣买一些回去,哈哈,这个主意太美妙了。我希望这个秘密仅仅是属于我你和库兹三个人之间的,你能明白?”老库鲁终于说到了我做的粉条,以及对于粉条这事的处理办法。我想,你就是想要我四处宣扬,我又哪里敢啊。我可是给整个商队200多人一人吃一大碗,他们现在绝对做梦都在笑着回味今天的美味,但是如果知道粉条是那些该死的地薯做的,非得把我剁成肉块丢到湖里不可。

    “老师,我是肯定不会说的!我明白。”我必须让自己表现的成熟一些。

    老库鲁满意地点点头说:“兽人们的信条讲究有恩必报,作为我的回报,我想一想。我们可以在费雷德那里学会制皮术与剥皮术。”

    我原以为能给我几个金币,可惜他没提。不过为了能学到弗雷德大叔的那些家传本事,我可是帮他刷了不知道多少个皮鞍套。

    “冒险团那边有个盾战士塞恩欠我一个人情,也许你能从他哪里学点什么,最好是能够保命的本领。哦,我记得我还帮过一位游侠治好他的腿伤,对于一位精灵族的游侠,野外生存会是他天生的本领,我希望你能学到。”

    老库鲁说完仰望南方的帕伊高原,在夜幕下,群山都隐藏起来。他长叹一口气说:“这一次旅行将会是我最后一次走出兽人部落,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挑选一些兽人孩子,希望在他们之中发现有潜质的。所以这次旅行帕伊高原将是我的终点,而你,我的孩子,那将会是我们分别的时候,你要随着商队回归人类国度,你要试着融入他们的社会,你要在一个小城里生存下来,知道你可以参加魔法觉醒仪式,成为魔法师学徒,你会有个新的生活。”

    “啊,老师,你不要丢下我啊!”我忽然感觉有点害怕,对于未来的路我有些畏惧,毕竟我是这样的年幼。

    “我会拜托帕伊勒斯照顾你的,你留在兽人族部落对你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我们的战斗技巧和魔法技能不适合人类孩子,所以你要去寻找你新的生活,在此之前,我会努力的让你学习一些生存能力,你也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在参加觉醒仪式之前,千万不要向外人展示你独特的能力,那会让你陷入危险之中。在一些邪恶的魔法师眼中,你会是一个不错的炉鼎。”老库鲁的告诫在我耳边反复回荡。

8.草原上的学习

    昨晚上开始,老库鲁将抗魔术完整地传授给我,并告诉我能不能行他也不知道,这毕竟一位人类学习兽人族的魔法。虽然我不是第一个,但之前从没有人成功过,而我却是最有机会成功的那个。

    我坐在帐篷里足足想了半个晚上,有时候觉得老库鲁和我的对话早已经超越了和一个7岁多孩子对话的范畴。普通兽人的寿命通常只有不到60年,因此兽人们都很早熟,一般兽人族12岁的孩子就会参加成人礼,相当于人类18岁。我不知道为什么老库鲁总喜欢和我说那些总是让我很难理解的话,难道他就不明白按照人类7岁孩子,只是刚刚度过牙牙学语,还是对世界处于懵懂的认知?

    老库鲁始终相信是兽神的指引,是我们相遇,我望着帐篷外突如其来的春雨,感触良多。帐篷角落里是那位佝偻着身体安详入睡的老人,他脸上的皱纹堆叠如黄土高原上纵横交错的沟壑,看得出他曾经身材高大而健美,而年老后流逝的时光抽尽了他身体的血肉,瘦得皮包着骨头,可是这么多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心中的信仰,那颗为兽族繁荣富强而奋斗的心。

    抗魔术这技能是一种持续消耗性魔法技能,这是一种简单到甚至不需要任何吟唱就可以施法的初级魔法技能,但是对我来说很难,因为我并不会“时间停滞”,也没办法将体内的魔力沿着我身体的经络随意的运转,这些我根本没法控制,没有魔法觉醒的我甚至连魔法学徒都算不上,又怎么可能在体内铭刻法阵?

    按照老库鲁的理论,当人族觉醒之后的魔法师学徒体内就会初步的形成魔法池,在学会冥想之后,就可以引导体内的魔法力量沿着身体的经络运转,最终形成初步的循环,生生不息的魔力就会不断成长,慢慢蓄积在魔法池中。但只要人族魔法师一旦形成这样的魔法循环,就再也没机会学习兽人的魔法,因为所创造出来的兽人魔法都违背这个魔法循环,他们的魔法方式是从身体四肢百骸汇集魔力到魔核中,然后不断的积累突破。也只有我这种身体还没形成魔力池,却已经有了火元素法力的怪胎,似乎还有那么一丝的可能学会兽人的魔法吧。

    我想老库鲁絮絮叨叨说了大半个晚上,可能没想过我能将他的话听懂个七七八八,最后那些告诫我的话,老库鲁却是又念叨无数遍,那就是觉醒仪式之前,有魔法体质的我在一些邪恶魔法师的眼中就是一块儿甜美的奶酪,隐藏自己的天赋血脉,让自己变得更普通才会是最好的保护色。

    我第一步要学会的就是怎么引导魔法汇聚在手指尖上,用手画出魔法阵。依据老库鲁告诉我的哪些方法和画在羊皮纸上的法阵图案,我努力的集中精神让体内的灼烧着我的火元素向手指汇聚,感觉到身体的灼热感得到一点缓解,手指尖上骤然发热,橘红色的微弱光线时亮时暗,显得极为不稳定。画在空中的橘色法阵甚至维持不到1秒就消散在空气里。

    没办法,体内随时出现暴躁的带着火属性的魔力会将我已经聚集好的法力变得极不稳定,我现在就连将魔力维持在指尖上也会很难。看着黎明来到,夜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下来,东方地平线上亮起一条白色的光带,随后那轮骄阳就像是忽然跃起,完整的土里地平线。

    我暗叹一口气,看来只有明天晚上才能再继续研习这抗魔术了。

    我从帐篷外的编织袋里翻出块足球大小的木炭,随手拿起旁边的铁锤将其敲成拳头大小的碎块儿,我蹲在地上把碎木炭丢进泥炉中,你炉里的炭火几乎已经燃尽,只有微弱的火星被我的扇子扇得四下飞溅,只是片刻后泥炉里的炭火就又燃烧起来。将那只黑漆漆的铁壶灌满水,放置在泥炉上。这是我每天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昨夜我整夜没睡竟然也没觉得有丝毫的困倦,于是决定倒不必再睡,掀起布帘走出帐篷呼吸着雨后新鲜的空气。

    昨夜的雨将草地弄得湿漉漉的,到处是低洼的水坑。只要在营地里走上一圈,沾满雨水的青草就会将裤管弄得湿漉漉的,这时候只有穿上干巴巴的皮裤,才会好受些。

    费雷德大叔晃悠悠的从舞团营地那边走来,看起来精神头还不错,在商队中,能在舞团里找到姘头的并不多,弗雷德大叔也算有些本事的,我从没见过他姘头究竟长得什么样,但是听弗雷德大叔吹嘘说是年轻而且粉嫩的小娘,而且还是某位舞团大咖手下很有地位的女仆。

    “呵,早,吉嘉!”

    “弗雷德大叔,早安!”我尽量的让自己显得乖巧些,因为那是每个孩子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谁都不会讨厌乖巧的小孩,不是么?

    弗雷德掩饰了一下尴尬,毕竟被发现与舞团的小娘私混,是不被商队老爷和舞团大娘所允许的,所以弗雷德才会黎明前夕悄然返回商队营地。弗雷德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想到了什么,忽然按住我的肩膀俯下身体对我说:“吉嘉,商队这几天都要在繁星湖休整,白天没什么事的话,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草场里碰碰运气,也许能碰到几只魔羚羊。”

    “您要带着我出去打猎?”我有点激动地说。

    弗雷德鄙夷的目光看了看我,才慢吞吞哼了一声:“想什么呢,你会骑马还是能拉动铁木弓?我们只不过是去给冒险团看堆,看堆懂不懂?算了,跟你小孩子说也不懂,早点收拾收拾,带好我给你准备的剥皮刀,我一会去和冒险团那边的团长说一下。”

    “好的!弗雷德大叔,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我答应道,又将铁锅剩下坨成一坨的炖肉加些水,放到泥炉上,顺手将黑面包切成三角形的整齐的码在锅沿上,扣上沉重而被烧个窟窿的木锅盖。

    弗雷德摸了摸肚子,脸带喜悦地瞄了一眼铁锅嘿嘿笑了笑,问我:“昨天剩的?”

    “恩!”

    “听说昨天你和库兹两个小子做了什么捞仔的炖肉,把商队那帮犊子撑得差点起不来炕?什么好东西那么香?大叔我到现在一块肉也没捞到呢,还是你小子有心,知道给大叔我留点剩的。”费雷德大叔搓搓手,满嘴的的帝国俚语让我听的头昏脑涨,靠过来的身上还有股子淡淡香草的味道,甜丝丝的那种,我想一定是那个女人的。

    很快铁锅里的水开始变热,开始融化锅中炖肉凝结白霜般的油脂,香味也慢慢散发出来。锅里的粉条已经被库兹挑得所剩无几,只不过这个世界并没有叉子和筷子等工具,大家吃饭都是一律用勺子,而且最小的勺子差不多都要有鸡蛋大,拿起来沉甸甸的。逐渐变热的锅沿儿将切的整齐的黑面包烤的微微发焦,被火炙烤出来淡淡麦香将帐篷里的库兹也引诱出来,虽然他还是睡得迷迷糊糊,但是那可爱的大鼻子微微耸动,引导着如梦游般的库兹,那样子有点可笑。

    三个人就围坐在泥炉旁,也不怕烫,就那么手拿着被烤得焦黄的黑面包,另一只手上紧紧握着一把大大汤勺,你舀一勺我来一勺风卷残云般的将汤锅里的炖肉瓜分掉。

    虔诚的兽人萨满每天早上都只是喝一杯热水吃两三片干冷的肉干,老库鲁不会在早晨吃太油腻的东西,自然也没有加入到我的的行列。只是在一旁叮嘱我和库兹,不要跟随冒险团去狩猎,尤其是让我盯住库兹这小子,他一直想去操场里狩猎一只魔羚羊,只不过就算那只是一只食草的羚羊,但是那也是最最低等的魔兽,它暴怒之后甚至能用锋利的长角将犀兽的皮刺穿。

    不久之后,伴随着生气的朝阳,我跟着弗雷德大叔和商队里的一些制皮的好手们,乘坐着几辆牛车跟在冒险团的后面,向操场深处进发。牛是两支冒险团的团长共同向舞团大娘借的,一共5辆牛车跟在20多匹马的后面,我这时候才有机会坐在牛车上细细打量那些神秘的冒险团成员。

    我和库兹被挤在牛车的中间,大人们担心我们会被颠簸的牛车甩下去,格外的有待身体瘦弱的人。所有人的喜气洋洋,这是旅途中为数不多可以挣外快的机会。冒险团的那些猎人们会狩猎回来草原上的那些值钱的魔兽,然后由牛车上这些熟练地薄皮师傅们将其迅速的肢解,所有值钱的东西会得到很好地处理。这批草原中的魔兽并不单单只有魔羚羊,只不过它们更多一些。其实还有其他更具有攻击性的魔兽,比如草原风狼,火蜥蜴和飞鼠等等。

    这两支冒险团人数其实不是那么的对等,其中一支是由六人组成的小队,他们的队长是一位猎魔弓手,他的身上穿着绘制精美魔纹的软皮甲,只不过皮甲的外面还裹着一件破烂麻布斗篷,让我很难看清皮甲的全貌。一支一人高的巨型长弓被白布条包裹得跟木乃伊一样,只有腰间的硬皮镶着金边儿的吉安壶看起来异常精美,每一支箭的箭羽露在外面,整齐的火红色。库兹告诉我那是烈火鹰的尾羽,很珍贵,会让箭矢附加一些火焰伤害。看到库兹那流口水的眼神,我想这位团长大人应该不愿意知道有位毛没长齐的兽人小子一直在惦记着他的那一壶羽箭吧!

    他们小队唯一的游侠和我却很熟,就在七个月前我们商队经过新西亚奇斯山脉的时候,这只冒险团在山脉深处找到一只大地暴熊,那只熊曾经差一点就要了库兹的小命,而库兹也是在那头熊眼皮底下给我偷来一罐儿蜂蜜,那支冒险团就是根据这条线索找上了那只刚进阶成2阶魔兽的大地暴熊,猎杀的经过我没听他们谈起,但是据老库鲁说几乎人人都受了伤,最重的是队伍中的游侠提亚,这个年轻人被熊爪子拍断了一条腿。提亚的那条腿伤得非常重,不但大腿骨被折断,很多肌腱都造成撕裂和断裂性质的创伤,但对于草药学专家的老库鲁来说,却并不算什么大事儿。当时我反倒是吓得不知道怎么的眼泪哗哗的流,其实当时我并不是很想哭,就是自己怎么也没忍住,一想到在这个蛮荒世界生活,将来自己也难免会受伤,心底就会害怕得很。提亚是这个小队的唯一擅长斥候和隐匿行踪这些野外技能,对小孩子也算和善,我经常和他聊天,所以对这个团队也了解一二,剩下的四个队员则是战士强巴赫,剑士多伦列,水系魔法师果果,战士岳伦。别看这支小队人少一些,但是全都是在公会注册成功的高手,远比另外那支有一大半学徒级队员的冒险团精锐的多。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谈一下这个世界冒险团职业的等阶。职业最初划分为魔法系与战士系,而战士系又细分盾战士,剑士,弓手,刺客,游侠等等种类繁多系列。就拿弓手一职来说,最初进入战争学校系统学习过弓箭系的战士被称为弓手学徒,当各项指标都达到弓手公会要求之后,经过考试可以向工会申请弓手证书,这个证书并不是说经过努力后,在战争学院顺利毕业的都可以拿到。每种战争职业都有很严苛的等阶制度,而对于弓手每个等级都有硬性的指标。弓手的每个等级在攻击距离,箭速,准确度都有很明确的标准,考试很严苛,能拿到证书的战士才有资格组建冒险团小队。

    提亚骑着一匹健壮的古博来马远远地跑过来,对我举了举手里的短弓示意,我也向他点点头。他骑得很急,想旋风一样超过了我们的马车,追上队伍前面的冒险团首领,看起来一定是有了好消息。果然,一刻钟之后,大部队就被命令停下来,两支冒险团的人马则有一大半儿的人手都纵马跑出了队伍,向提亚来时的方向赶过去,只留下四位冒险团成员护卫着大部队原地待命。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弗雷德大叔很有经验地对我和库兹说:“我们的运气真不错,刚走出来就碰见大家伙,能让两个冒险团倾巢出动,怕是猎物不会太小,呵呵,待会吉嘉和库兹你们两个就给我打下手吧。”

    “剥个皮子,有什么难的?”库兹在一旁瓮声瓮气地说。

    “嘿嘿,小子,你平时接触到的都是一些野兽,普通野兽怎么能和魔兽比,就算是最初级的魔兽,要想割开它们的皮革也很费劲儿,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弗雷德哈哈大笑,对库兹说的不以为意。然后悄悄对我两说:“兽人们天生就有力气,就算刀子不快也能割开坚韧的皮子,吉嘉,你可要多跟我学学,我在制皮这方面,其他方面不敢说有什么优越的地方,但是对于认知纹理却有些经验的,前些日子老库鲁忽然想让我教教你们两个小子,我答应了。咱们商队谁不欠着老库鲁的人情?不过能领悟多少,就看你们两个小子用不用心了。”

9.看堆儿

    前方传过来的消息说冒险团找到了一处草原风狼的巢穴,而我们被吩咐赶着牛车去前面不远处地势高一点的土坡上待命。剩下来一共有十多人,其中有三位冒险团的成员,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

    和库兹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弗雷德大叔坐在一旁吹嘘他当年曾剥过一只剑齿虎兽的毛皮,所得报酬竟是一块儿虎骨,后来请人配制成伤药,那药效果出奇的好,只不过很遗憾药粉不多,到现在也没剩下哪怕一包。弗雷德大叔感叹:那可是救命的东西啊。其他车上的老师傅们也开始聚在一起聊天,每个商队里总不会缺故事,而且大多数的男人们聚在一块儿,很容易就聊起女人。而我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就算心理再成熟,也没有任何兴趣跟他们聊这些。于是拉着库兹爬到另一辆牛车上,两个人肩并肩躺着看天空中的云。

    留下来护卫我们的三位冒险团成员两男一女,我也有点分不清他们的职业,就知道两名穿着皮甲的年轻男子肯定是战士,但是他们没有弓箭,只在右侧屁股上挂着一柄厚重的罗马剑,甚至连个像样的盾牌也没有。身材算不上高大,但是看得出身手很矫健,衣服也算得上干净整洁,而且皮甲里面都有一身棉布衬衣,脖子上还系着红色围巾,两个人试图在寻找一些有趣的话题取悦一旁的女法师,那名拥有栗色头发十六七岁年纪的女孩子却始终板着脸,也不苟言笑。

    漫长无聊的等待,竟让我躺在牛车上慢慢睡着了。或许是昨晚上一夜没睡的缘故吧,我时睡时醒,睡得很不踏实。忽然听到吵杂的声音越来越大,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才看到弗雷德大叔和商队里那些人围着我,弗雷德大叔将我推醒然后问:“吉嘉,这帮伙计说昨天炖肉里还有像面条一样东西,我怎么没吃到?”

    “啊?”我刚被摇醒,还有点摸不清状况。

    “呵呵,弗雷德大叔。那些粉条昨晚上就被我吃了,就剩一些肉……”库兹在一旁嘿嘿傻笑。

    “粉条是什么东西?”弗雷德很直接的问库兹。

    库兹想了半天,也没组织好语言只说:“粉条就是吃的,很好吃不是么?”既然已经说到这个问题,我当然要按照与老库鲁昨天商定的那些话来解释,于是我拉了拉一旁解释不清的库兹,接着他的话说:“那是库鲁老师找回来的食物,他说兽人们都称它为‘粉条’,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树上长出来的,但这东西一直是兽人们的粮食。”

    对于我的话,弗雷德眼珠转了转,显然是不太信的。库兹对于我说那么些地薯是库鲁老头找回来的,很不满意。明明都是他找到的嘛!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见他要说话,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疼得他嗷嗷大叫。

    “库兹,你们经常吃这个……额……粉条?”弗雷德有些狐疑的问,几年来也没见过老库鲁啥时候吃过这东西啊!

    “额,是啊!我在部落里常吃的,只不过我们都是用水煮着吃,不像吉嘉做起来这么费劲儿,你们好像是从来不吃这个粉条。”库兹的帝国语说的不是很好,这一段话就让他吭哧瘪肚地想了半天。库兹这话说的忒合我心意了,虽然是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那通常都是水煮地薯,剥开来直接吃。你们不是特别反感吃吗?地薯的帝国语很绕口,于是库兹直接说了音译的‘粉条’,这解释真是神来之笔啊。

    相对于兽人孩子的话,商队里的大叔们更相信一些。因为在他们少年时代里,至少分不清什么叫真话假话,只要一个兽人孩子嘴里吐出来的话,多半是可以相信的。而且看起来我也是这么小,商队里的人就会心想:说不定昨天的那顿饭就是老库鲁的注意,这老兽人想在抵达帕伊高原之前,请大伙吃顿美味正宗的兽人族大餐,这两个小家伙只不过是被吩咐做事的人。

    五岁的孩子你能指望他做什么,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憨傻兽人小子做的饭真是非常美味。大家都这么一想,可不是嘛!那个叫吉嘉的小孩子只是一直被吩咐去端各种菜蔬调料之类的,一直都是兽人小子在做主厨,原来贫穷落后的兽人部落居然还有这样美味的食物。于是又开始有人在私下里交流,有想法的人很多,毕竟这是个商团,而且下一站就是帕伊高原。

    弗雷德则拉着库兹的手不放开,紧接着问:“小子,你爷那还有这个存货没有,大叔我还没有尝到啥滋味,你怎么也得给大叔我再做一锅啊。”

    “那可没有了,一到春天那些东西就都烂掉,要过了整个夏天才会长出来。我们就那么一袋子,昨天都煮着吃咧!”库兹连连摇头。

    快中午的时候,坐在马车旁聊天的一群大叔们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大家都坐在南坡的草地上晒太阳,大家说话的语速慢了很多。正在讲述以前经历的是位叫安的中年大叔,他的家乡是在格林大陆最北端的史洛伊特省,是属于帕伊高原南麓山脉最边缘,白象河与奔马河在那里交汇在一起,共同向东流出700多里后注入无尽之海,那里也是格林帝国最北的边陲小镇。帝国最著名的北风军团就沿河驻扎南岸,这里也是帝**团抵御兽人帝国,矮人帝国,冰原蛮荒野人的第一道防线。

    说到这里,安歉意的看了一眼库兹,然后语气略微缓和的说:“现在的北风军团那些兵蛋子们,怕是已经有几十年没见到过真正的兽族狼骑了,只从兽人进入帕伊高原休养生息以来,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矮人们也离得更远,要攀越新西亚奇斯山脉毕竟不是件简单的事,就是最近一段日子里,冰原上的野蛮人有些不太安分,时常进入咱们的国境掠夺奴隶。”

    我听老库鲁讲过,冰雪苔原面积非常辽阔,那里终年积雪覆盖,却有另类的物种在这片冰原上顽强生长,那里的植物多数都是极耐寒的,很多草药都对治愈火毒有极好的疗效,只不过那里属于蛮荒野人族的领地,那些成年后平均身高超过3米,力大无穷,奔跑快如骏马的荒原巨人会撕碎一切。老库鲁时常念叨的就是希望遇见一支商队,能给我换回来几片苦寒荆草的叶子,就能炼出几瓶火抗魔药来,所以我对冰原蛮人以及他们居住的冰雪苔原任何信息都很关心。

    第一次听到掠夺奴隶的事,我很好奇。于是问安大叔:“那些野蛮人也需要奴隶,他们不怕咱们的军队?”

    “防线太长了,沿奔马河向西情况还好些,有兽族帕伊高原作为天然屏障,白象与奔马河为格林帝国创造了富饶的北部平原,但是哪里也没什么天险,每年冬天奔马河被冰封住,至东700里就没有任何天险可以阻挡蛮荒野人,北风军团八十万驻军想将所有野蛮人挡下来,根本就没可能。”安大叔经历风霜的脸上有道伤疤,那是一道沿着左侧太阳穴向右下延伸至下颚,整个左侧的脸颊和嘴唇都被利刃划开,虽然已经愈合,但是留下粉色的伤疤狰狞的告诉所有人那一刀就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劈成两半,我平时都不太敢看。

    “他们抢女人和孩子吗?”我好奇地问。

    “哈哈,他们要女人做什么,你指望着身高超过三米,在冬天都要光着膀子的野蛮人会搂着人类娘们睡觉?哈哈哈哈,那只有贵族老爷才会干的事儿,野蛮人布罗利只信奉强者,他们只掠夺成年男子,有时候年景不好的时候快要成年的年轻人他们也抓,抓去就丢进黑山的矿洞里挖矿,一直到死。”安说这些的时候有些黯然,情绪也不太稳定,后来补了一句:“跑商之前,我两个弟弟都被抓了,他们以为把我劈死了,可我活下来了。”

    “他们会把女人和孩子杀死?”我又问。

    弗雷德大叔睁开眼瞧了我一眼,踢我屁股一脚说:“小小年纪瞎想什么!那些肮脏的野蛮人从来都是把我们看成牛羊一样,他们还指望女人们活下去继续给他们生小羊,野蛮人从来会乱杀人的,他们只会抢走粮食和牲畜还有强壮的男人,抢女人孩子那些事都是奴隶贩子干的。”

    “他们吃人么?”

    “如果没有任何其他食物,饿了也会吃,只不过就像我们会吃马吗,会吃那些野牛或雷霆犀吗?”人群里有人讪笑。

    看起来这个世界里,我们并不是食物链最顶端的种群。

    负责警戒的两个年轻战士被女魔法师拒绝之后,就和我们这群人混在一起聊天,而那个冷如冰山一路上都惜字如金的女魔法师一直在山坡最高处瞭望,这时候对我们发出了信号。

    男人们全都紧张的站起来,在一旁吃草的牛也被套到牛车上。只有我和库兹在慌乱的人群里如呆鹅一样傻站着,直到弗雷德大叔将我两抱到牛车上,这时候我才能看到草场深处跑来一群骑马的人,太远看不清是敌是友,只好全员戒备。

    也就是半支烟的功夫,人群开始低呼:“是咱们的冒险团,是咱们的人!”

    “没错,我能看到他们带猎物回来了!”

    “呜呜~~”

    胜利归来的勇士们会获得所有人的欢呼,等待的人们也会紧盯着马背上拖回来的猎物,冒险团的人骑着高大的古博来马跃上山坡,娴熟的马技只是微微扯了一下缰绳,马背上驮着的整只风狼就被甩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草原风狼,我从没想过狼会比非洲狮子的块头还大,那头狼身形有三米多长,一身银灰色的鬃毛非常的光滑,这只狼的头部眼窝处有明显的箭伤,箭矢已被拔出去,风狼的眼珠破裂后,只留下小指粗细的小洞四周焦糊,白色的脑浆和猩红的血还在不断的渗出,只不过落到狼皮上就会变成小血珠瞬间滚落下去。我狠狠的吸一口气,心想这皮毛定是值很多钱的。一旁的库兹这时候也看我一眼,我们都很眼馋地看着那头皮毛完好的死风狼。

    而这时候弗雷德大叔就给我安排了工作,我的任务就是看堆儿。

    至从跟着老库鲁学习草药学之后,我就开始慢慢学习兽人族语言和帝国语言,帝国语言平实是帕伊勒斯老爷亲自教授给我和库兹,他不仅仅要求我们会说,而且要求我们识字。库兹学的不太好,但我可是连高考都参加过的,对于现在这点学习强度岂能看在眼里。认字的好处毋庸置疑,于是在弗雷德大叔的介绍下,我被冒险团聘用,成为年龄最小的书记官,俗称看堆儿。

    我的任务看似很简单,但是相当的繁琐。我需要在羊皮纸上记录下每只风狼的肢解前的情况,然后冒险团的负责人会将风狼分给商队里的剥皮师傅,他们开始将风狼浑身所有有价值的部分留下来,剩下的狼骨和内脏直接丢弃掉,因为这场狩猎仅仅是刚刚开始,接下来会会有大量的猎物被送回来,这些最低等的魔兽就算是在帝国境内也不怎么太值钱,唯有数量才能让钱包丰满一点。

    比如我面前这只风狼我就记录:

    毛皮光亮,无破损,瞎眼成年公狼一只。隶属于:追风者冒险团。

    毛皮光亮,左肋下有七公分剑伤,右后腿骨碎,皮毛破损严重,成年公狼一只。隶属于繁星冒险团。

    我终于知道这两支冒险团及负责人的名称,负责剥皮分配任务的是那位并不多言的女法师,走近我才看清她皮肤很白,白净的脸上还有淡粉色的雀斑,哎,似乎这里很多白皮肤的女人都会有淡淡地雀斑,鼻梁笔直,嘴唇很薄,下巴尖尖的有点瓜子脸,脖颈也很长,就像一只高傲的天鹅,说话很轻,字也很少,但说出来却不容抗拒。商队里的大叔们似乎都不太愿意跟她多说话,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身份的问题,魔法师这职业在格林帝国很受尊敬,就算最初的魔法师学徒,只要参加觉醒仪式后有资格进入魔法学校学习,就会自动晋升为贵族三等男爵的爵位。

    弗雷德大叔教我怎么样写记录会做的很漂亮,既不会得罪冒险团那边,也不会得罪剥皮师傅。除此之外,还需要我盯着剥皮师们给风狼开颅,这是最最重要的事儿。这就像在赌石一样。谁也不知道那只风狼体内会有魔核,但是只要出一颗,就相当于百头普通风狼的价值。

10.制皮术

    午后的阳光就像是母亲的手,摸在我的脸颊上很容易让我想起妈妈,草原上的风很大,就算昨夜里刚刚下过一场不小的雨,在这个晴朗的午后,来至于无尽之海的东南信风就想要吹化星湖草原每一处冰雪。我迎风而立,凉爽的风吹过我敞开皮袄的胸膛,站在山坡上迎着远处嫩绿的世界大声的呼喊。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说:你好,我来了!

    每张羊皮纸上都清晰而工整的记录下冒险家们的收获,风狼身上有价值的东西并不多,虽然狼骨也是坚硬如铁,做一些骨器很不错,但是这里不是格林帝国,这里是星湖草原,想要千里迢迢的运回格林帝国,路费的成本远远大于狼骨本身,所以对于冒险家们来说,风狼最有价值的就是那身如缎面光滑保暖的狼皮,每个剥皮师傅都会熟皮子,这里的人谁什么没有芒硝?但是完美的剥皮,不伤到狼皮上任何的纹理,却有很大学问。风浪算是最初级的魔兽,但凡魔兽的皮就能承载魔法力,绘制魔纹。所以风狼皮制作的皮甲会被初级的魔法铭文师篆刻魔法文,变成魔法装备。在皮革上篆刻魔纹是件很难的事,失败的因素很多,所以魔法师们对于魔兽皮革的有非常严苛的要求,几乎每张皮都会被鉴定等级,从一到十等不同,价钱也相差很多。所以一位手艺精湛的剥皮师傅也是会很吃香的,弗雷德大叔就是此中佼佼者。另外风狼身上还有4颗锋利的犬齿,这是制作刻刀最初等材料,就算百炼钢也没有它坚硬,携带又不费事,这也算是风狼身上为数不多的有价值的东西。

    这次冒险团一共带回来十一只风狼,据说是端掉一处狼窝儿。每个狼群都有一位母狼首领,这群狼也不例外,那只长度足有四米多的成年母狼就铺在木板车上,弗雷德大叔亲自动手剥皮。

    我有些不理解库兹的感受,此时他正津津有味的看弗雷德大叔行云流水的刀法,弗雷德大叔手里的剥皮小刀就像是自己的手的眼神,在母狼的筋膜与皮下脂肪间飞快的游走,那动作灵巧得就像是在剥自己婆娘的衣服,顺手轻轻一扯,那华丽的衣装就被脱了下来。

    我抱着一卷羊皮纸,嘴里叼着支魔法刀笔用手肘轻轻顶了一下库兹的左肋,然后趴在他耳朵边问他:“库兹,你不就是兽人狼族的战士,看到这场面不会感觉有点血腥?”

    库兹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在我身边对我说:“我们是狼族兽人,狼族兽人和狼不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部落里的孩子也会捕杀一些狼群,他们吃我们的牲口,有时候还会和我们抢野羊群。”

    整个冒险团在中午吃过午餐之后,就跟随探路的游侠去追魔羚羊群去了,据说我们这支负责剥皮的车队随后也要跟上去拉魔羚羊。上午那两位负责警戒保护我们的年轻战士被带走了,留下来另外两个受些轻伤的战士,他们在马上颠簸一上午,这时候吃过午饭,在午后阳光沐浴下,躺在一处被风的向阳山坡上浅睡。依旧是那个年轻的女魔法师留下来,她有了新的任务就是负责分配剥狼皮,她看得很认真,偶尔会插嘴指出一些剥皮师傅的失误,上午轻松地气氛一下子没有了,商队里的大叔们开始战战兢兢的工作。

    我和库兹就是看客,这时候弗雷德大叔所在的牛车上,乖乖的看大叔剥皮子。女魔法师慢慢地踱到我的身边,停了片刻,忽然插在衣兜里的手伸出来,递给我一把黄橙橙的豆子,难得一笑,她笑起来真还有那么一点点青春的味道,很不错,不然我都要把她列为老巫婆了。这时候她对我说:“给你。”

    “这是什么?”

    “豆。”

    “熟的。”

    “恩,请你吃的!”

    短暂的交流,可能她看我太小才会对我格外关照一下。这忽然之间的获得的炒豆子,让我觉得她就像是位邻家的姐姐。我很礼貌地站起来表示谢意,她对于我说的谢谢显得有点惊讶。帝国常用语中并不包含谢谢这样的敬语,可能是没想到我这样身份只是流浪者的小孩子,也会用帝国语的敬语,有点诧异吧!

    整整11张狼皮很快就被剥下来,不远处冒险团那两位受点轻伤的战士被喊起来,其中一人带着四辆牛车出发寻找草原上狩猎魔羚羊的冒险团,而我和库兹还有弗雷德大叔等等几个人被留下来熟皮子,取魔核这件事还是需要等所有冒险团成员都回来在进行,被剥了皮鲜红而血淋淋的狼头就像小牛头一样大,堆在草地上,这会儿头颅上的血已经发干,变成黑紫色。

    其实剩余的活依然很繁重,刀法娴熟的皮匠们留下来处理剥下来狼皮上的血污泥巴脂肪,再将这些毛皮浸在参入明矾的开水中煮过,绷在木架子上晾干,然后在涂抹上芒硝就变成上好的皮革了。这些工序才是最考验皮匠们技术的,因为一旦伤了魔兽皮的纹理,那么整张皮就会降好几个档次,就算是铭文师学徒也不会用最差的魔兽皮练习铭文,品阶差的风狼兽皮只能做些皮甲,利用其本身坚韧耐磨的属性,并不会成为魔法装备。

    和库兹坐在唯一的牛车上,跟着安大叔去不远处的小湖边打水,安大叔赶着牛车时候很认真,也不说话。倒是我和库兹在牛车上打闹,这要是弗雷德大叔在的时候早就踢我们两屁股了,而安大叔则是小心的让牛车更平稳。

    我手里还有几颗香喷喷的豆子,和库兹你一颗我一颗吃的很香甜。昨晚上练习抗魔术虽然没成功,但是消耗掉体内一些魔法力之后,让我发现那些原本躁动的火元素魔力安静下来,只是在漫漫聚集着,我身上始终存在的灼烧感竟然小了一点儿,这让我觉得身体很舒服。有时候,莫名其妙的一点点小原因也会让我很满足,就像我现在。

    到了湖边,安大叔根本不让我和库兹动手,自己一个人就手提两桶水,来回行走在湖与牛车之间,我和库兹其实那种占人便宜的孩子,自然也跳下车,两个人抬一桶水跟在安大叔后面,看得安大叔很欣慰。人总是在这样子和谐相处的情况下增进感情的,就像这次打水后,回来的路上安大叔就打开话匣子,愿意和我们聊一聊:“我家的小么也有你这么大了,要向你这样乖巧的话,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安大叔,你家里还有小孩子?”我以为安大叔的家被野蛮人抢光,就剩安大叔自己老哥儿一个,所以才参加商团的,原来他家里还有亲人在。

    安大叔哈哈一笑说:“什么话,我还有三个老婆和五个孩子要养。”

    “啊!”我张大了嘴巴。

    安大叔说:“我两个弟弟死了去,留下来的弟媳和崽子我是要养着的。我们那里就是这个样子,野蛮人个几年总会来抢男人回去当矿奴,剩下一群没依没靠的女人和孩子。家家如此。我倒是希望她们地方去,可留下来,那我就要养着,以后也就是我的媳妇。临出来前,家里五个孩子老大还没满十岁,小么也还没满月。呵呵,商团这活虽然苦一点,出来一次就要两三年,不过获得报酬也不差,这次回家我想至少能重新翻修一下房子,最好那搬到离史洛伊特城近一些的地方,也许会更安全些。”

    “那么安大叔,你出来跑商,他们在家里怎么生活?”我好奇地问。

    安大叔洒然一笑,说:“乡下人很好活的。吃些黑麦子树米这东西满地满山都是,运气好或许还能在雪坑子里找些野鸡回来。”究竟怎么个活法安大叔最终也没说,我也没问太多怕惹人烦,这个世界物产丰富却是真的。

    库兹虽然笨一点但为人勤快,我虽然人小但是却非常会说话,看堆儿这活儿做的一板一眼,甚至连那堆没收获魔核儿的狼头也分清楚谁是谁的,每只血淋淋的狼脑袋都被我写下签名。所以我们两小在队伍中很受欢迎。弗雷德大叔也很有面子,显然这一次他说服两个冒险团团长才让我们两个小子插进了狩猎团里面来,而我们两个小孩多多少少能做一些事情出些力,让其他人少了闲话,自然让弗雷德大叔很高兴。

    这片草地经过不知多少岁月的沉积,冬夏交替,岁月枯荣,经年累月的青草变成腐叶,将这片草原变得肥沃。我蹲在费雷德大叔的身边,听他讲述他的经验。大叔做制皮师已经有二十几个年头,他当初是在一家鞋店里当学徒,那时候还是跟我差不大的孩子,每天仅仅能得到一块儿白面包作为酬劳,就算现在,在制皮店里的学徒们依然沿袭古老的传统,小学徒是不会获得任何报酬的,每天只有一块白面包。

    每个师傅对自己的徒弟都会用自己的方法传授,因为每个制皮师对于皮这个概念理解都各有不同,在这个年代里,还不存在什么流派,但是手艺高超的制皮师总是有一套自己独特的方法的,弗雷德大叔对皮革的感悟,唯有纹理。

    老库鲁一直非常称赞弗雷德大叔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一点,兽人族的图腾印记有很多就是依据魔兽皮革上的纹理诞生的,老库鲁对此称为魔兽皮革本身就具有天然魔法阵,这些魔法阵就蕴含在纹理之中,而且正因为如此,魔兽皮革才会承载魔法力量,最后被制作成魔法装备。

    弗雷德大叔告诉我,顺应皮革的纹理才会在制皮过程中对皮革产生最小的伤害,才会有更大几率制出更优质的皮。在蹲在一边儿,看弗雷德大叔左手四个手指轻轻托着手里的刀子,就在皮与筋膜之间轻柔地推过,皮子就被扒下来。我笑着对弗雷德大叔说:“大叔,你以后会有自己的制皮店,我以后就去给您当小学徒,您每天到晚上也要送给我一个白面包。”

    “那你小子想得到白面包可不容易,不努力干活可不行。哈哈!”弗雷德大叔大声地笑,我想不管是贵族,平民,奴隶,每人都需要有那么一点点存在于内心世界的小得意,这是他们快乐的源泉,有时候也是活着的意义。弗雷德大叔也有愿望,那就是利用这次跑商赚来钱开一家小门脸儿的制皮店,哪怕是偏僻一点儿也没关系,只要是属于自己的小店就好。

    这个时候恐怕就是弗雷德大叔最得意的时候,拿起剥皮小刀的他就像是位艺术家,有自信,有激情,这就是弗雷德大叔的得意,而我的得意在哪?我一直以血脉里蕴含着不凡的魔法力量而觉得生命有意义,我也时常因此而小得意,老库鲁叮嘱我这个秘密一直要埋在心里,直到我有能力保护自己。

    我让自己的小身板儿靠在装满黑面包的粮袋儿上,找个最舒服的姿势伸个懒腰,商队里的男人们不会因为你只有五岁就有权利不干活,但也不会因为我年纪小偷会懒而不高兴,我能将那些账本上的风狼材料记清楚,就算我完成任务了。库兹还要辛苦的跟随安大叔去湖边儿运水,他今天付出的劳动还不足以换晚餐。我原本也想陪库兹一起去,小兽人并不太喜欢跟陌生人合作,他除了老库鲁之外只信我。可一直负责监督与警戒的那位年轻女魔法师拦着我,对我说:“书记官,一会儿冒险团的车队就要回来了,有大批的魔羚羊需要你登记,不要走远了。”

    女魔法师对我的称呼让我有点傻眼,第一次有人管我叫这样正式的称呼,我有些窘迫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看她眼睛里有些狭促的的笑意,才知道原来和我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我有好感,似乎我的人缘还可以啊!

11.野外宿营的夜晚(上)

    最后一批魔羚羊运到草坡这边的时候,已经是夜幕之下,满天繁星了。草原上的星空远比新西亚奇斯山脉的星空更加广阔无垠,我曾仰望星空,想寻找心中那片记忆中的银河系,或许在这片星空下的某个角落中,有个小小的恒星就叫太阳,那将来也许会对自己的儿女说:看,那就是爸爸的家乡。可是我的目光所及,却没有找到任何似曾相识的感觉。

    每个人都很累,拖着疲倦的身子将每只羚羊分配好,两只冒险团依然在有序的分配战利品,这种制度在沉默中完成,我可以看到年轻团员脸上的喜悦,我抱着羊皮纸卷,再一次甩一甩酸疼的手臂,魔力刀笔越来显得越沉重。我知道是我累了,我累得已经拿不动那支笔。

    我远远的看到库兹和安大叔赶着牛车将水运回来,今天下午这已经是第十七次了,我向库兹以示鼓励并挥挥拳头,他露出雪白的牙齿,两颗犬牙在夜幕下很是闪亮,我想就算我用黑人牙膏,也没能把牙刷的这么亮,这一世我还没刷过牙呢,也没见有牙坏掉。看来远离糖果,远比保护牙齿重要得多啊。

    扯下一条坚韧的羊皮纸,并在上面简单的画了一颗星,直接贴在带着螺旋羊角的魔羚羊头上,示意这只羊归繁星佣兵团所有,那张被煮进锅里的魔羚羊皮同样也有一点细微的记号。用板刀正在挂羊皮上血污与羊油的弗雷德大叔这时候抬起头看看天色,用油乎乎的袖子狠狠地在脸上擦了擦,那张皮子被刮得很干净,这是第37张魔羚羊皮,只不过到现在草地那边依然还有像小山一样高的魔羚羊等着被剥皮。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团长大人回来了!”

    “啊,团长回来了,看来这是最后一批运回来的魔羚羊了,今天的收获真不错啊。”先行押运魔羚羊回来的冒险团战士蹲在一边儿看制皮师们熟练地剥皮,这时候见到冒险团团员回归,也跟着站起来迎了过去。

    “太晚了,怎么还没有安排生火做饭?让商队里的制皮师们先休息一下,这些魔羚羊还需要连夜的剥皮,晚一秒钟就会丧失一些魔力,我们损失不起啊!这样干下去,皮没剥完人全累趴下了,哎,没想到会遇见这么大波的羊群,带的人手不太足啊!”大步走上来的是一位背着鸢尾盾的战士,强壮有力的身躯被一层暗色铁甲包覆,走路的时候铁甲之间尖锐的摩擦声让人牙根都在发酸,甩头跟身后健壮浑身充满爆发力的女人边走边说。

    这位是繁星冒险团团长,是为正式注册的战士,在繁星冒险团里正式注册的战士只有两人,另一位是位背着长矛,身材格外健美的女人,那脸上始终画着油彩,看不清原本的容貌,只不过那双大得出奇的眼睛散发着野性的光芒,脑后竖起细长的马尾一直垂到屁股蛋子上,紧身的皮衣让过分凹凸有致的身体散发魔鬼的魅力。库兹告诉我他感觉到那女人更加危险。

    随着繁星冒险团团长的出现,前方狩猎归来的战士们开始陆续出现在我的眼前,提亚背着弓箭,光着膀子手里提着他身上的皮甲和长剑,累得像死狗一样直接趴到我脚下的牛车上,像一只可怜的小狗可怜巴巴地看着我说:“嘉公子能否给小生一块儿救命的麦芽糖?”

    这无赖总会在合适的时间,正当的理由下尽可能的蹭我的燕麦奶糖。提亚总会叫错糖的名字,这东西我也没做几颗出来,原因是库兹根本不爱吃。库兹对于任何甜食都没有兴趣,就算他给我弄来蜂蜜也只不过是因为老库鲁说那东西是大补,可以让我身上的伤尽快的好。所谓燕麦奶糖这个名称也是我杜撰的,我仅仅是用炒脆了的麦片裹夹到蜂蜜和奶油里,团成一个个饭团一样的东西,用一种香草的叶子包住,这东西热量极高,是补充体力绝佳的食品。我前段时间也是无聊透了,占据着老库鲁的泥炉给自己熬制了各种类似以前记忆中的东西,努力的寻找存在感,那时候我像是有点魔怔了,不断地想出来各种有可能做出的东西,然后一一试验着做出来,燕麦奶糖就是那时候的产物。

    我翻翻白眼儿,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对这赖狗决不能有好脸色,这货就是个顺杆爬的赖皮蛇。库兹这时候也卸下水车,扭头看过来对我说:“吉嘉,不要给他糖!”

    能让库兹耿耿于怀的事不多,提亚恰好办了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这小子有一天带着库兹跑到舞团那边的营地,偷看女人洗澡,这不算什么,悲催的是库兹根本不能理解浑身不穿衣服的人族姑娘到底哪里有吸引人的地方,然后就在简单用牛皮围起来的浴室外面问了提亚一句,话音还没有结束提亚就不见了,然后库兹彻底悲催了。那一次,库兹的屁股直接被铁鞭抽开了花,和我一起躺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星期,我那时候火毒一发作就要在床上躺半个月,被煎肉的滋味几乎让我发疯,库兹比我更加疯。

    库兹这时候也是累惨了,皮袄已经缠在裤腰上,狼族兽人的上身健硕成都令他们个个都像美国健美先生,而且手臂更长,看起来很有美感。浑身的汗水混合着兽皮上的污血让胸前的浓密胸毛黏在一起,库兹走到我身边儿找块空地,连续做了十三种舒展筋骨的基本动作,然后对我说:“我阿爷说过,透支体力后是滋生原力的最好时期,这时候需要将筋骨伸开,身体的力量才会更加均衡。”

    这条我知道,库兹这是说给提亚听的,我没想到库兹的心还居然这么的细腻。

    我直接用小脚踢了提亚一下,从兜里摸出一块儿燕麦奶糖丢在提亚身上,然后说:“提亚哥,你快带着库兹去小湖边儿洗洗,你和他身上都脏透了。一会马上就要吃晚饭,你这样子还能吃下饭去?”

    “怎么就吃不下去,在外面打猎的弟兄哪个不都是这样子的,就你小子最洁癖……”

    我飞快的将丢在他身上的燕麦奶糖拾起来,飞快地跑开继续问:“吃不吃,你吃不吃?”

    提亚对于糖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根本无法抵挡燕麦奶糖的诱惑,当然如果他肯用强,只需要一伸手就能轻易的将我手中的糖抢走,毕竟我才5岁多,和他相差十多岁。他甚至只用一根手指顶住我的额头,就能租住我前进。或者抓我皮袄的衣领就会将我轻松的提起来。但是他更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骑士,他有他的信条,他也从不会欺负弱小,甚至可以平等的对待我们。提亚从不会对我们有什么怜悯的心,但他待人真诚。我年纪虽小,但是心理成熟远超常人,虽然不太敢表现出来,但平时流露和所作所为都表现得有那么一点想追寻平等对待意思。所以提亚最合我脾气,我们开玩笑的时候也比较放得开。

    提亚略带**地从马车上爬起来,搂着库兹的肩膀倒吸冷气“嘶嘶嘶”,一边甩着发酸的手臂向我说:“吃吃吃,你可得给我留着,我这就和兹爷洗澡去。”

    这时候洗个冷水澡也会促进浑身血液流通,对他们都有好处。兽族人对待力量的看法很简单:只有在运动极限之后,力量之源才会滋长。

    虽然聊天,但我手里的笔也没闲着,依然井井有条记录着被分成两份的战利品,这时候我看到总体的统计后才发现,尽管繁星冒险团的人数几乎是追风者冒险团的三倍,但是所的战利品却绝不会比追风者那边多出两成,而且在鉴定皮毛品质的时候,繁星这边的魔羚羊更多是被砸碎了腿骨后用利剑刺进心脏,这样魔羚羊两条前腿间柔软的胸脯上会有一道很明显的细细剑伤,这道剑伤深及心脉。还有的魔羚羊全身像是被冰冻了一样,这个儿血肉都是冻僵的状态,甚至运回的一路上,反过来还有融化的迹象,不过魔羚羊的内腔里却到处都是冰渣,很显然收到了力量很强的寒冰魔法伤害,繁星冒险团里还有的神秘的魔法师?

    “你的字写得很好看,不过看起来很奇怪,每个笔顺也没什么问题,为什么每个字总感觉方方正正的?噢,你看,你这一笔应该更圆滑一些,就这样圈过来,不要生硬的拐直角儿啊,恩,这个还不错……”白天负责看护我们后勤团队的那名年轻的女魔法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突然说句话差点吓得我从牛车上仰下去。她随手拉住我,就蹲在我的身边指着我用刀笔刻在羊皮纸上的文字,告诉我那些不足。

    我终于知道之前为什么帕伊勒斯老爷教我帝国文字的时候,总会有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的字,但他从来没说过我写的字有什么问题,只要写的没错,别不别扭他绝对不会管的。我向她报以感谢的微笑,她亲昵地拍拍我的小脸儿,并且用额头顶了顶我的额头说:“是谁居然舍得把你这么乖巧的小可爱弄丢了,姐姐觉得你很棒!”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有女人这么亲昵的跟我说话,原本我以为这位女魔法师是为冰山美人,虽然她不太符合我心中对美的定义,但不能否定她的美。白天的时候,她还给过我一把豆子,后来又让我喝了一点水,我感觉到她对我的友善。我只能装小乖:“谢谢姐姐。”

    “谢我什么?”帝国语里的谢谢是要有明确所指的,她的夸奖与亲善正常不需要我的道谢,只不过我又将我以前的记忆带到了这个世界里,张嘴下意识的说出来。女魔法师不解的问我。

    我只能用下牙咬咬上嘴唇,翻愣着大眼睛看着她略带天真地对她说:“谢谢姐姐你夸奖我啊!”

    “吓!你说话的方式好有趣,不过矮人族好像也不是这样子说话的哦,你是哪里来的?”年轻女魔法师笑眯眯的蹲在我身边,眼睛就像弯月芽儿。

    我只能认真的说:“我也不知道。”

    一件一件的魔羚羊被记录在案,一旁的女魔法师也一直再没说话,只是蹲在我身边看我用刀笔在羊皮纸上刻着文字,过了好一会儿,几乎快要把魔羚羊记录完的时候,她才认真的跟我说:“你拿笔的手非常稳,看出来你很累,差点握不住那支刀笔,不过你克制力非常强啊,居然坚持下来了。”

    “我想好好工作,多换一点白面包。”我诚实的说,这是弗雷德大叔告诉我的,参加狩猎团的这群人不仅仅会有三银币左右的报酬,还能吃到香甜的白面包。我是没有三银币报酬的,我想能给我一枚银币就很不错了,所以白面包是我最想要的,这些日子一直吃粗糙得几乎能把肠子划伤的黑面饼子,真是难以忍受。

    “呵呵,好低的要求。哦对了,我叫果果,你可以叫我果果姐。如果你想吃白面包可以随时找我来,我这儿好像还有一罐儿埃尔镇特产的金苹果酱,味道还不错哦!”女魔法师轻松地说。

    果果吗?追风者冒险团的水系魔法师?我的天!

    提亚曾多次讲他们冒险团里的事儿,我知道他们团队里有位擅长水系治疗术与辅助魔法的魔法师,原来居然是这位大姐,看起来好年轻啊!我当然不会吝啬地乖巧叫了一声:“果果姐!”

    夜色如染进清水中的浓墨,将黑暗渗透进来。星空变得无比明亮,凉爽的风减弱了许多,但是在这个夜晚,这样的初春,依然是有点冷。另一面山坡上竖着一排排绷紧皮子的木框,每两支对靠在一起,等待皮子晾干后涂抹芒硝,一排排整齐的就像军营的营帐。南坡点起了三堆篝火,就算再这样简单的营地里,每个小团体依然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虽然燃料不算多,但是还是分成三堆火。想来,两个冒险团也没有亲密到同吃同住,况且这时候还是需要在吃饭的时候统计一下白天战利品的情况,大家聚在一起根本不好意思聊嘛!

    商队里的制皮师和我们算是独立的小群体,帝国中等阶制度非常的复杂,地位最高的就是大皇帝陛下—亲王—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在工会注册成功的战士们会有骑士等阶,他们依然会比平民高出一等,然后是平民—贱民—流浪者—奴隶,地位最低的是奴隶,没有一切权力,流浪者是属于没有身份,任何财产,技能的一群人,他们更贴切的可以说成为乞丐,贱民是那群操持低贱行业的人群,列如守夜人,**,小偷等等。而制皮师最多只能算是平民,如果让他们跟有着骑士身份的冒险团员在一起,身份难免低一等,然而事实上这些人又差别不大,落魄的骑士远没有平民过得滋润,谁敢看不起谁啊!

    于是篝火被燃起了三堆,每个团队都自己准备自己的晚餐。不过晚上可以随便吃鲜羊肉,这些被剥了皮的魔羚羊根本带不走,最多带走一些腌好的羊腿,大多数的肉和骨架将会遗弃在这草原的南坡上,等待草原风狼这类的野兽将它们啃食干净。

    凄美的夜,又晚风吹过。

12.野外宿营的夜晚(下)

    提亚与库兹浑身湿漉漉的走回来,两个人赤着上身肩并肩沿着山坡被车辙碾压出来的小径慢悠悠的走着,库兹右手抱着皮甲左手轻拍耳朵里的水,单腿在地上跳,凌乱头发上的水珠甩得四处飞扬。倒是提亚在跟库兹低估一路,只看库兹憨厚的样子就知道这小子又被提亚忽悠了。两个人嘚嘚瑟瑟的凑到火堆前取暖,小兽人库兹今天算是累惨了,靠在火堆边的石头上浑身像散了架与提亚背靠背安静的坐着,我被弗雷德大叔赶过来做今天的晚餐,就算10人份的晚餐也并不是我能做出来的,虽然平日里我总是在做一些熬药,刷洗皮鞍套,跑腿这类的事,但是小身板儿还是搞不定今晚上的晚餐,只好过来拉库兹帮忙。

    我现在虽然年纪小些,但是这个世界七、八岁的孩子身体状况绝对堪比以前地球上十一二岁的孩子,我甚至可以在这么冷的初春毫不犹豫的跳进冰湖里畅游一圈儿,也能够在草场上追逐野兔子,撒欢儿跑大半日都不觉得累,但是晚餐想做的好一点,所谓脍不厌精,食不厌细。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在商团的一些小圈子里,兽人巫医老库鲁拥有味道不同的美食的配方这已经不是秘密。这是我和老库鲁商量过对外的说辞,而对老库鲁的解释就是说我一直在学习草药学,在学习过程中对草药深入理解让我可以总是发现新奇的香料,不同香料搭配后居然会有不同口味的美食,这是非常神奇的事,这是药剂师们的世界,是自然女神对我的眷顾。

    老库鲁说我很有草药学天赋,但在别人眼里我就是掌握了兽人族草药学的人族药剂师,神秘的兽人族草药学嘛!肯定有不同之处的啊!不要问嘛,那些都是兽族人的秘密,想必老库鲁一定会告诫吉嘉保守秘密,问他也不会说,怎么重要的事怎么可能说呢?老库鲁肯定会让吉嘉守口如瓶的,不要去问了嘛!好吧,总会有人想多了,这些想法很美妙,私下里自己人就把自己人说服掉,最后我竟然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鲜羊肉被我和库兹用小刀子片的很薄,我基本上是在示范,而真正干活的是库兹,我的小手儿抓大块儿的羊肉,很费劲儿。提亚在火堆边儿上张着嘴看着我两熟练地料理一整盆的肉片儿,看着一旁石头上烤着两块黑面包有点发傻:“你们商队不会穷得连黑面包也没有了吧?你们怎么就烤这么一点儿黑面包,烤肉就算怎么好吃,吃多了也会觉得油腻……”

    被库兹用一种土狍子的目光扫过无数遍,提亚才意识到问题,然后问我:“这些腌制过的肉片那么好吃?”

    我眼都没抬,在一边装出人畜无害的乖宝宝模样,仿佛听不懂提亚的话,只在一旁安静等着库兹把剩下的羊腿肉切完。心说:哥这秘制羊腿肉岂是你能明白的?

    魔羚羊身上的皮虽然非常结实,就算是锋利的刺刀捅在上面,不使全力也只能捅出个白印子来,但是身上的肉却鲜嫩异常,老库鲁还曾说过刚死去的魔兽,体内力量还没散发干净,对身体有很好处。那些肉片我都是用胡椒粉盐巴和一些香草碎屑反复腌制过的,自然是会有不同的味道。羚羊肉原本的味道虽然也很不错,但吃这么多年也早就吃腻了,我觉得羊肉搭配胡椒粉与孜然才算绝配,可惜没有烤肉酱,要是能添里点儿那就美了。

    一旁的铁锅里放满了洗干净的羊杂儿,整只羚羊的骨架儿都浸在汤锅里熬出奶白色的骨汤,鲜美的味道散布到整个营地之中。提亚直接找上库兹问他:“怎么能把魔羚羊炖的汤搞得那么香的?”

    这厮一直认为我和库兹烹饪的方法来至于古老兽人族的秘方,也许库兹往里面加了一些不知名的神秘昆虫或者恶心的矿石粉末,总之那香浓的肉汤味道就像是魔鬼的诱惑,库兹自然说不出来肉汤为什么这么香,只能说:“一直都这味啊。”

    “库兹,你说这汤是不是有特别的名字?”提亚偷偷把嘴角的口水擦掉。

    我坐在一旁木质板车上,小腿随意的晃荡,双手支撑着向后倾斜的身体,这样可以让身体自由的伸展。我身上小羊皮的皮袄昨天的时候已经刷洗得很干净,散发微弱的膻味,很好闻。随口说:“我觉着咱这汤应该可以有个响亮的名字,咱不如就叫‘魔鬼的口水’。”

    我这话大概正说到提亚的槽点上,就看到提亚笑容一下子凝固了,就像想到了什么恐怖的事儿。库兹倒是大摇其头,很认真的说:“这名字不怎么样,倒不如……倒不如叫……”说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个名字来,反倒把脸憋的通红。

    提亚这人长得有些小帅,脸盘子虽一般般,但身材却非常好,游侠属于战士职业中力量.敏捷.耐力均衡发展,游侠工会要求他们的会员要会射箭,会使用双手剑,还要学会一些侦查手段,在军队中这种人被称为斥候,他们平时的锻炼更注重身体协调能力与生存能力。不胖不瘦就是天生做衣服架子的料,挨在库兹身边,看起来铁了心要蹭这顿饭。

    库兹从牛车底下拿出那块儿又平又薄的石板,用卵石塘起来炉灶,那平板石直接放置到火堆上烧,库兹熟练地将羊油反复擦拭到石板上,另一只手飞快的将盆里的肉片儿铺在滚烫的石板上,顿时石板上响起一片滋滋声,这也算地道的石板煎肉,库兹对这些步骤非常的熟练,向着剥皮木案那边的商队制皮师喊道:“开饭喽!”

    这一嗓子兽人语非常的婉转嘹亮,就算大家听不懂也绝对知道其中的含义。

    我扛着木勺子站在大铁锅边儿上准备盛肉汤,每人一碗,又指着库兹烤肉的石板那边说:“煎肉,各位大叔管够吃,吃不惯羊肉的,另外还准备了两个黑面包。”

    我的后半句话直接被无视,十多个人直接把库兹围住,库兹往石板上不停地放肉,那张半个圆桌大小的灼热石板上的煎羊肉依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就连一旁的提亚也忍不住帮忙铺肉,弗雷德大叔腆着大肚子挤在中间,不由怒骂道:“你们这帮吃货,擦你.奶奶.的,看着点,生的也往嘴里划拉,这辈子没吃过肉啊,去去去,你他猫别吃了,往一边靠靠。”

    “哎哎哎,你妹的挤什么挤,哥这是先替你们尝尝,这带血丝的能不能吃。”

    “我靠,你的签子往哪扎呢!”

    每次吃饭时抢着吃就觉得格外的香,我的饭量并不大,而且我本身对烤肉有些反感,我被自己身体里的火毒反复炙烤两年多,我不就是片烤肉么?草草吃完晚餐就躺在木板车上休息。弗雷德大叔这些制皮师们休息一会儿还要继续的干活,那些魔羚羊放得越久就越不值钱,要尽快的处理,我祈祷今晚不要下雨。

    我看见库兹和商队男人们还围坐在一起大吃,大家都不断夸奖库兹这肉烤的好。我无聊之余就想再次练习魔抗术。心里反复默写几遍简单的魔法阵,又按照老库鲁交给我的那样,摒除杂念,让自己的心安静下来,专注精神让全身的魔力往指尖汇聚,我害怕如果魔力汇聚到手指尖,光亮会惊动别人,小心地将手指缩回袖子里,可是过了半天,耗了我无数精力也没能把魔力会聚在一起,反倒是体内的火元素变得异常躁动,弄得胸腔里闷热难当,呼出的空气都带着咸味儿。

    昨天还能若有若无的凝聚淡黄色的魔法光亮,虽然忽明忽暗没多久就灭了,但是也算成功的施展一半的魔法,怎么今晚上就连最初的步骤‘聚魔’也做不到了呢?这让我很想念老兽人库鲁,有他在的时候没觉得他有多重要,反而会感觉这话唠一样的老头每时每刻都说一些没用的废话,一天到晚没完没了的嘟囔,可是一旦离开他身边儿,就会第一时间想起他。那些滞口难念的兽人语发音,那些我还只背到了一半儿的草药名称,那张我还画的不太熟练的魔法阵图,这讨厌的抗魔术究竟对我有没有用啊,谁能告诉我?

    我的质疑,让自己的思想陷入死结,越是想越是感觉无力,情绪低落的时候我的身体免魔能力就会随之减弱,血肉里的储藏的火系魔力带来的火毒趁机在我浑身血液里沸腾,这种血沸的滋味我大概有两个多月没尝过这滋味了,就像是浑身的血管都要炸开,沸腾的血肆意破坏着我的身体,每当这个时候,心脏里就会另外涌出一股生命力极强的暖流,暖流顺着血管慢慢流遍全身,所过之处就会生出新的血肉,灼烧的炙烤痛感,血沸血管欲炸裂的胀痛,暖流新生血肉的刺痒感觉会聚在一起,我就像一块煎肉。

    “哎呀,你身上好热,你生病了,能不能说话?”

    就在我半睡半醒半昏迷的状态下,身边忽然有女人说话,我有点迷迷糊糊地喃喃喊了一句:“妈妈,我疼!”

    我有时候真的是忍不了,这样的折磨就像是一种诅咒,背负在我身上让我看不到光明,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摆脱,就连兽人族的大萨满都对我的病束手无策,每当这时候,我就想就算有人一刀弄死我,我也要感谢他一下。

    “好孩子!别怕。”

    那声音有点熟悉,有一双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好像是在检查伤口。解开羊皮袄的纽扣,清冷的夜风吹进我的胸膛,一下子痛苦减轻许多。我挣扎着将那件皮袄脱掉,就感觉有人将小小的我抱在怀里,我睁不开眼睛,且能清晰的感觉那个怀抱很柔软。

    一只冰冷的手覆盖在我的额头,我舒服的**了一声,终于是昏了过去。

    ——美丽分割线——

    醒来,眼前一片模糊,有灯光,但看不清楚。

    我努力的眨眨眼睛,视线开始逐渐恢复,这里是一顶精致的小帐篷,顶上有一盏魔法石为核心的水晶挂灯,让整个帐篷昏黄一片。可以看得出这里并不算大。我躺在狼皮褥子上,浑身上下放着装满冰块的皮囊,我确定这一次我还活着,我还能感觉到身体里的炙热胀痛与刺痒,不过这时候的疼痛可以忍受。

    我本想挣扎坐起来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么精致的帐篷绝对不是老库鲁那里,不过我想不出来除了老库鲁还有谁能够救我。帐篷帘子被掀开,立刻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这时候我也看见女魔法师果果从帐篷外面钻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盆清水,看到我醒过来,吃惊地看着我说:“你醒了?感觉哪不舒服?”

    摇摇头,安静的看了看四周,我问:“果果姐,这是哪?”

    我的声音很轻,在这座绝对容不下第三个人的帐篷里,我意外地发现了旁边简易的行李架上挂着一些女人的私物,譬如水粉色的抹胸,白色略带褶皱的布袜,一条柔软的黑裙子搭在最顶上垂下来,就像是一条黑色的瀑布。忽然我感觉原来魔法师也是人,也需要平常的生活,也像我们平常人一样追求美,最求舒适,如果抛开魔法,她绝对是人缘颇好的邻家姐姐,果果洁白的手直接蒙住我的眼睛,那一瞬间我看到她胳膊上甚至有两道淡青色的血管晶莹剔透,从魔法师长袍的袖口里露出的半截手臂白得像雪。

    “别乱看,这当然是我的帐篷,我把你救了还能去哪?”

    “果果姐,你说我会死么?”

    这个问题我问过老库鲁,老库鲁只说:你小子同时具有蓝焰和自愈两股血脉力量,怎么会死呢,乱说话。可我觉得他只说了一半儿,还有一半没说。可能是认为我听不懂,心里徒增压力,也可能是说了也没用。我不止一次觉得我在死亡边缘徘徊,说实话,我并不害怕,也许一觉睡过去也好。

    “别怕,姐姐可是水系魔法师,最擅长的就是治病救人,怎么可能会让你死。”果果姐的话语很温柔,她先将水盆推到一边,弓着身子爬进来,在回身将水盆拖进来,狭小的空间内柔软的身体擦过我的鼻尖儿,女人特有的馨香传进我的鼻腔。

    差点忘了这事,看见她的时候就该首先想到她是一位魔法师,其次才是个女人。

    头湿了的毛巾铺在我的脸上,果果姐让我继续躺着,她蜷着腿坐在我的身边问我:“你这病从小就有?”

    “恩。”

    “那位老巫医怎么说,不是他救得你么,怎么不把你的病治好?”

    “老师他也治不好!”我如实回答。

    “连他都不行?你得的是什么病,发起病来身体烫的吓人。”果果姐这次更加吃惊。

    我伸出食指,心里的念头还没有升起,手指尖就忽然迸出橘黄色的光焰来。

14.果果皮带扣店

    只有人才会了解人,只有自己才更了解自己。

    冒险团的狩猎在第二天的下午就结束了,库兹早上探望我一次,并且安慰我说他还给留了一条儿风干的羊腿,等着我好起来在一起做美食。小兽人最近在商团很被人尊敬,因为他能用各种秘制药粉制作出美味来,库兹很享受别人友好的眼神,兴高采烈的跟我说了一大堆,然后是弗雷德大叔过来探望我,并说幸好没出事,万幸万幸。提亚就在帐篷外面呆着不肯进来,他告诉我说果果如果知道他来过,肯定会把他冻成冰坨。我问他:你打不过果果姐吗?提亚立刻像是一只炸毛的斗鸡,直着脖子对我说:我才不怕他,强巴赫那个肌肉男要不是总在她身后给她撑腰,我会怕区区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魔法菜鸡?

    总之,还是怕吧!

    我有了位魔法师姐姐的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更快的理解魔法到底是什么。人类和兽人身体构造还是有许多差别,对魔法的理解从最基本的源头就南辕北辙,老库鲁给我讲的那些理论在果果的眼里都是异端学说,她总会这样对我说:那都是野蛮的兽人才会干的事,他们一直在蛮干,事实上真理是这样的……云云。

    不过她倒是赞成了老库鲁的最后那个想法,练习抗魔术可以抵消火系魔法元素在我体内造成的伤害,鉴于我具有魔力感知天赋,让老库鲁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提议有了操作性。她总会在晚上的时候偷偷教我魔法,她对我说人类的魔法学校对新入学的魔法师第一堂课就是教会他们怎么样冥想,然后整整半学期的冥想课与基础理论知识,在入学后的前半年魔法新生们是接触不到任何法术技能的,我这样的野路子,在没有觉醒魔法池的情况下,连怎么冥想都不知道,就要学习使用魔法技能,确实有点盲人摸象了。

    冥想这一门学术来至于精灵族,不过却在人族这边被发扬光大,冥想是让魔法师更细致的感触魔法元素,训练魔法感知力和精神力,积累并壮大魔法池的最基本学术。我没法学习冥想术,果果姐却将她的心得讲给我听。她让我试着不去想,不要用心去控制,只是慢慢感觉体内积累的火系魔法力,去细细品味那些魔法力的运动轨迹。

    我原本以为我体内的这些火系魔法力都蕴含在血肉里,是静止不动的。后来才发现这些魔法元素在我体内更像是星图或者星云,它们的运动轨迹看起来并不是很明显,非常慢,但是所有的魔法力都在围绕着特定的轨迹运动,果果姐曾说她很好奇如果我能成为魔法师会有什么样的成就,我笑着说我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哪会那么幸运。果果姐却说有了魔力感知以后,觉醒的机会就能增加至百分之一,我想聊胜于无嘛。

    第一次指尖出现稳定的魔法能量的时候,是在我体内一片空明的状态下,那时候就感觉连凝聚魔力本身这件事都忘记了,只是感受到指尖儿燃耗这的魔法能量,整根手指就像是一根蜡烛,很明亮。果果姐却说普通人是绝对看不见我手指尖的光团的,除非同是魔法师才行。

    想要用这样的魔法笔画出魔法阵,就像另一座大山压过来。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力均布在身体各处,我只能调动就近的魔法力,稍远一些的就控制不住了。果果对说画魔法阵这种事,只有多练多想,到时候自然就水到渠成。

    白天的时候,我会跟弗雷德大叔后面,只要有人找他制皮,我就想小跟班儿一样在后边给他拎着刀具皮夹,可惜在没有外出狩猎这样的好事了,商队里的人忙着为进高原做最后的准备,各种采暖用的毛毯皮制帐篷开始修补,弗雷德大叔整天整晚都在用心修补破损的皮鞍套,我这个小学徒也偶尔可以做些粗活儿,可惜拿不到钱。

    帝国的钱币只有三种,拇指肚大小的铜板儿,一百枚铜板可以换一枚银币,银币略微要比铜板大一圈,一百枚银币可以换一枚格林帝国金币。格林帝国金币我只是曾经在帕伊勒斯老爷那里看见过一次,平时主要流通的钱币多是银币,我眼巴巴的看着弗雷德大叔将两枚银币摇得叮当乱响,随手揣进兜里,心里祈祷:神啊,让它掉出来一枚吧,快掉出来一枚吧!

    商队开始收集大量的肉食煮熟晒干,据说进入帕伊高原盘山道之后,可能有时候几天都吃不上一顿热的,延绵数百里的山路上,除了冰渣碎石之外,几乎什么都找不到。带够炒米,熟肉干,还要带一些可以燃烧的燃料,干木材,干牛粪都会被整齐的码进袋子里,看着整个营地几十座小山一样的物资山,我颇有点为那些在星湖里撒欢儿的雷霆犀们担心。老库鲁开始整天整天的外出采药,他甚至连库兹都不肯带,日落之前回来的时候也看不到药篓里究竟多了些什么,他总是在说慌什么,那是我回家的路。

    低沉的长鸣之后,一头雷霆犀从我身边的湖面上猛地跃出水面,粗短的肉尾卷起一道道巨浪,将它近十米长的身体推出水面。湖水顺着它身上厚重的皮甲缝隙流淌下来,在我的面前就像是一道道瀑布,粗壮的四肢很滑稽的顺着身体并拢,我从没想过雷霆犀竟然还是游泳健将。

    “扑通!”

    这声音就像雨天里的雷声,当雷霆犀再次一头扎进水中,掀起的浪花就像瓢泼大雨,将坐在一旁湖冰上的我淋个通透。所幸我所在的浮冰体积远比想象中的大许多,虽然只能看到漂浮在水面之上的部分只有几米的见方,但是这整块儿浮冰自重绝对超过百吨。雷霆犀短尾拍打的巨浪丝毫影响不到我,倒是如水后的浪花将浮冰向外推出几米远。

    库兹下一秒钟,拎着一柄用魔羚羊角打磨做成枪头的鱼叉钻出水面,上半身趴在我脚下的浮冰上,他只穿一件皮水库,也不怕冷,晃动着鱼叉上两尺多长的青鱼对我说:“嘉,晚上烤鱼!”

    冒险团狩猎之后,制皮师们都得到一小笔银币。其实我也很想要几枚银币,正所谓口袋有钱,心中不慌,没能如愿。

    我和库兹每人只得到一根并不算长的魔羚羊角作为报酬,库兹很喜欢几乎可以刺穿包铁盾牌的魔羚羊角,于是他为自己做了一把鱼叉,杆子使我们用两只秘制熏兔向安大叔换回来的,原本这跟长杆儿是赶雷霆犀的鞭子杆儿,只不过被驭者一不小心弄断了,这样一根紫藤木的长杆儿就没了价值,我们听说之后就直接果断出手,用熏兔换回来了。那根魔羚羊角被库兹打磨的很锋利,羊角的尾端开洞,木杆儿的一头被削的稍细一些,直接砸进羊角尾端的孔洞中,在羚羊角上凿进两根长钉将木杆牢牢固定住,鱼叉就初步做好了。我的那根羚羊角直接被我只留下巴掌长短,磨成了一把锋利的锥子,平时装在皮套子里贴身挂着。羚羊角制作的短锥被打磨得非常锋利,我甚至不用使劲儿就能轻易刺穿生牛皮的帐篷,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将自己的那件皮袄改造一下,我很不适应那件皮袄需要一根绳子一样的东西才能将它紧紧地系上,这样让我看起来就像是一位羊倌,土的掉渣。我只是想制作几颗狼骨纽扣,材料都已经找好了,但是就是找不到工具在其上面开孔,直到拥有了一把属于自己的羊角锥,最后才能将那几颗骨头纽扣制作完成,用坚韧的牛筋绳绑在皮袄衣襟的一侧,另一侧的衣襟被我用羊角锥捅开了一排孔,就这样一件略带异域风情的粗犷皮衣就出具形态,其实我还想在皮衣上缝几个兜,但是没找到合适的皮革。

    我手里拿一件之前穿的皮裤,利用手里现有的制皮小刀与羊角锥这两样工具,想将之改造成更合身一点耐看一点的筒裤。可以说兽人的审美与我有很大差异,他们认为舒适方便结实耐用即可,可我却想着筒裤配上小牛皮的皮带,皮带扣我已经准备好了,是请商队里的铁匠师傅在昨晚上做出来的,看他用一根铁条在篝火上烤红之后,拿出一把小铁锤叮叮当当片刻之后就按照我的说明,帮我打造出精美的皮带扣,铁匠大叔看到我敬佩的目光,很是得意。我总会在空闲的时候,想办法让自己过得更舒适,就像是想办法该散一下伙食。现在跟随弗雷德大叔学习制皮术之后,已经学到一些粗浅的制皮手法,就马上按照自己的想法改造身上的皮装。

    库兹对我如此烧包儿表现得极为不屑一顾,他看到我穿着那条紧箍在腿上可以让我看起来腿更细长的筒裤就表示,这裤子不太适合奔跑,会在奔跑过程中带来一些阻力,但他很喜欢我的皮带,看我将皮带一端插进皮带扣里,只轻轻一拉就将裤子系紧,并对我说这很神奇。商队里的除我之外还没人使用皮带扣,他们更习惯使用背带或绳子。只不过在我制作皮带扣之后的两三天里,铁匠大叔忽然接到了接二连三的请求,有人效仿请他帮忙制作更多的皮带扣,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弗雷德大叔,并在我的抗议之下,用一截魔羚羊皮的边角料给自己烧包的做了条精美的皮带,随后整个商队都沸腾了,越演越烈的挂起了皮带扣风潮。

    后来就连果果姐也私下里找过我,我当即在羊皮纸上画出另外几种装饰样式的皮带扣的图样,被果果当作珍宝一样捧回宿营地,并特地回来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几种皮带扣的样式泄露出去,并许诺我商团到达目的地,她返回比埃尔城甚至可以开一间专卖皮带的小店,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小店一定能很火,到时候就算作咱两合伙开的。

    商队这几天一直在囤积物资,准备攀越帕伊高原北麓群山,沿着盐铁栈道进入帕伊高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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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魔法时代介绍:
这是一个穿越题材的小说玄幻类小说,主人公吉嘉原本是一家酒店的凉菜班厨师,擅长菜案和雕萝卜花,再一次抢劫中的被歹徒杀害,灵魂无意间飘进时空裂缝,载着这一世的记忆重生在另一个魔法世界。 失去了辛辛苦苦耕耘的那一世的一切,是否还要将这一切重来一遍?我曾经想努力的赚钱,让身边的亲人更好的生活。曾经想找到一个肯爱我并且我能深爱一生的妹子,即使她不是那么的漂亮不是那么的温柔。我曾经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事感化和帮助别人,让那个世界的某一个小角落里,一个萤火虫般的我散发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光热,只要对方能感受到一点点温暖,我就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快乐并且有意义。 可现在呢?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居然躺在颠簸的雷霆独角犀的背上,看到延绵几公里长的商队在缓慢前进,那一头头如同三层小洋楼高的雷霆犀喘着粗气,身上驮着小山一样的货物前行,我的心中犹如一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我的魔法时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魔法时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魔法时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