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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驸马全文阅读

作者:天青地白     唐朝好驸马txt下载     唐朝好驸马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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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坑爹的认祖归宗

    2013年,长孙冲二十四岁了,一句“我爸是长孙无忌”横行当地,虽然很人聪明,但就是不学好,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再说说长孙冲的暴发户老爸长孙无忌,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当时的孤儿院院长非常喜欢听评书《隋唐英雄传》,并且给那些没有名字的孩子取了非常拉风的名字,比如李世民啊,房玄龄啊,杜如晦,魏征,轮到老爸,那就用了“长孙无忌”这个名字。

    他是老爸的儿子,他老爸虽然读书不多,但从小就听过《隋唐英雄传》评书,也知道长孙无忌的儿子叫长孙冲,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美其名曰“传承”。

    长孙老爸混混出身,但非常有经营头脑,抓住机遇,看重了房地产这块大蛋糕,到了五十岁的时候,是华夏国数一数二的地产商,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

    长孙老爸小时候吃苦很多,所以对儿子很溺爱,自儿子十八岁成年之后,约法三章:一不准吸毒,二不准杀人,三不准泡妞不戴套。前两个是保命的,一定要这么遵守,只要不闹出人命,都好解决;后一个是必须的,这样才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啊!

    长孙冲就这样浑浑噩噩活到了二十四岁,玩也玩够了,闹也闹完了,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家里有这金山银山,不做出一番大业,的确不像个带把的,于是自己弄了一家高科技的公司,主营大型游戏,生意如火如荼啊!

    长孙无忌和长孙冲父子二人堪称虎父无犬子的典范啊!

    长孙老妈虽然是大学国文教授,但喜欢看娱乐新闻,作为一个家里唯一的女性,同时被两个男人爱着敬着,在家里地位超然,一家人看电视,遥控器的控制权自然是长孙老妈手里。

    一天,一家三口,吃着从国外空运过来的水果,看娱乐新闻,放到有关成龙的一篇花边新闻,成龙接受采访,说他是唐朝房玄龄的后人,新闻上面还展示了成龙和其儿子房祖名认祖归宗的过程,晒出的族谱上,也有他们的两个的名字。

    “看到没?一看成龙就有一股大家之气,原来人家是名相之后啊!怪不得这么帅,连那大蒜头的鼻子也比别人耐看。”长孙老妈是成龙的忠实粉丝,两只眼睛里冒着心心,恨不得要成为成龙背后的女人似得。

    长孙老爸咳嗽几声,撇撇嘴说道:“什么名相之后,纯属扯淡,人出名了,就想往脸上贴金,不就是个戏子嘛!”

    长孙老妈鄙视地看了长孙老爸一眼,说道:“戏子怎么了?你看人家不仅是名相之后,长得又帅,又有钱!就算你叫长孙无忌,那也是沾光了《隋唐英雄传》的光,你看你肥头肥脑地,哪点比得上人家。你这么说,就是典型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

    长孙老爸这人又高又壮,年轻的时候,出来混得,身体素质很棒,就是上了年纪,少了动弹,啤酒肚,双下巴出来了。

    长孙老妈为了丈夫好,一有机会就打击长孙老爸,希望长孙老爸能够幡然悔悟,减肥成功,立地成佛!

    对于长孙老爸,长孙老妈两人一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早已经习以为常,装聋作哑,两不相帮。有时候长孙冲都有点羡慕父母之间感情很好,他爸是混混出身,当年是怎么追上书香门第出身的老妈?他外公可是华夏国有名的现代大儒,二十五年前,门不当户不对,怎么会看上小学文化,整天舞刀弄枪的老爸?两人性格都很暴躁,甚至有时候动手,不过都是个子娇小的长孙老妈拿着鸡毛掸子四处追打人高马大,四处躲避的长孙老爸!

    曾经长孙冲问过被打的长孙老爸,结果被长孙老爸一顿好打,甚至叫嚣:“你不是打我嘛!我就打你儿子!”

    长孙老妈那是把儿子当成眼珠子疼的,见老公大儿子,毫不犹豫,再一次拿起鸡毛掸子捍卫她独一无二的女主人地位。

    长孙冲对老爸长孙无忌,彻底无语,太没节操了,虽然那个人是他妈,但长孙老爸说什么在外面也是威风八面的老虎,在长孙老妈面前,那就是个纸老虎;在看看长孙老妈,长得眉清目秀,小家碧玉,作为国文教授,在外面端庄大方,任谁都联想不到家里回事鸡毛掸子不离手的泼妇。

    长孙冲想不明白,长大之后,隐隐明白这就是他爸妈之间特殊的爱情吧!甚至也可以理解成他们夫妻之间的特殊情趣吧!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名相之后嘛!我长孙无忌还是唐朝长孙家的后人呢,除了李世民,就是我了,那房玄龄虽说是一代名相,但也在我长孙无忌之下!”长孙老爸被长孙老妈鄙视地小宇宙爆发,要不是因为他是光头,那一定须发皆张,怒发冲冠了。

    长孙老妈这次根本就假装没听见,继续看娱乐新闻。

    长孙老爸被鄙视地很彻底,暴躁出了家门,长孙老妈和长孙冲都没把这事情当回事儿!

    从此以后,早出晚归,三日后,长孙老爸大放厥词:“走,咱们认祖归宗去!”

    长孙老妈是国文教授,自然知道长孙姓氏的宗祠在哪里!

    “就你?你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哪来的宗祠啊,真是笑话!”长孙老妈优雅地端着茶杯,袅袅的热气带着浓浓地茶香。

    “不是有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长孙无忌凭什么就不能是历史牛人长孙无忌的子孙。”长孙无忌整日在妻子和岳父的熏陶之下,不是没有进步,连“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都知道了。

    长孙老妈讶然,笑着说道:“那按你这么说,姓李的全部是你李世民的后代了?说你文盲,你还不服,我们在华东,长孙姓氏的的宗祠是在陕西,一东一西,八竿子打不着了,你就别硬往人家长孙后人靠啊,也不嫌丢人。”

    长孙老爸暴怒,一巴掌拍在桌上,说道:“成龙在香港都能跑到安徽认祖归宗,我怎么就不能去陇西去认祖归宗?哥伦比亚还能绕圈了地球好几圈到了北美洲呢,我们长孙家只不过迁徙了一两千公里,算得了什么。不信,你看!”

    长孙老妈见老公难得一次说出这么有深度的话,给个面子,拿起一封类似于请柬的东西,打开来一看,上面写着第四十八代传人长孙无忌,四十九代传人长孙冲。

    这下换成长孙老妈惊呆了,问道:“你不会是几块钱买来的呀?还有啊,你们这重了祖宗的名,难道不算忌讳?”

    “我闲得蛋疼买这玩意儿,走,收拾一下,我们去认祖归宗!管他重名不重名的,人家国外人命,不是要加上爸爸的名字,爷爷的名字,甚至是不知道多少代祖父的名字,我这只是重名,算不得什么,顶多说成长孙无忌二世,长孙冲二世!”长孙老爸雄赳赳,气昂昂,非常神气,门面功夫还是很有作用的。

    三日后,到了陕西长孙宗祠,不仅长孙家的族老出来迎接,甚至当地的市委书记也来了,长孙老妈很吃惊,后来才知道,长孙老爸认祖归宗这一出,是捐了两亿用于长孙宗祠建设仿李唐时期建筑的旅游城。

    长孙冲也不得不承认,长孙老爸比他还会败家,两个亿就买了把一家三口的名字写在了长孙家的族谱上。

    长孙老妈在拧了长孙老爸耳朵好几圈之后,意识到钱已经要不回来了,为了不名利双失,只好继续进行认祖归宗。

    长孙冲进了祠堂,无数的排位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挨着一个,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严阵肃穆。拜完祖宗之后,长孙冲不小心被人挤了一下,撞到了拜访在前面的牌位,只见这些牌位一个接一个倒了。

    长孙冲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儿呢,倒了无数牌位之后,终于老天有眼,在一个比较花哨一点的牌位面前停住了,原来是长孙冲的牌位。

    举头三尺有神明,祖宗都在头上看着他们的,所有长孙后人,纷纷跪在地上,给祖先磕头。

    长孙冲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他爸都老实跪下了,他这个做儿子,难道还能站着,接受他爸爸的跪拜啊!

    就在长孙冲跪在地上,虔诚地磕头,心里祈求这些祖先们,保佑他们家平安健康,生意兴隆的时候,从长孙冲的牌位上面涌出一道光芒,笼罩在长孙冲的身上。

    众人对祖宗尊重,但看到这样的景象,还以为是拍电影呢,直到长孙冲在光圈的笼罩之下,身影逐渐变得透明,消失不见。

    长孙老爸看儿子变得透明,和长孙老妈赶紧去抓儿子,哭喊道:“儿子,儿子······”

    众人愕然,原来是真的啊,刚刚站起来的人们,又再次跪下,无比虔诚地磕头。

    长孙老爸和长孙老妈接受不了儿子当众变不见的事实,报警搜查,闹得天翻地覆,也没有找到长孙冲。

    长孙冲在众人面前,离奇失踪,让很多人费解。长孙老爸,长孙老妈找了无数权威人士,帮忙找寻,大仍然一无所获!

    长孙老妈整日以泪洗面,长孙老爸懊悔不已,花了两个亿,认了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没见面的祖宗,失去了儿子,真的是太坑爹了!

第二章 来自于末世空间的交易

    长孙冲迷迷糊糊,觉得自己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里面有很多现代都没有先进东西陈设在店铺里买卖。里面的人自称是末世之人,耳朵尖尖的,其他的地方和人差不多。

    长孙冲抬头看看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街道,不知道何去何从!

    就在长孙冲面露迷茫的时候,这些店铺的掌柜,像是看外星人一样围着长孙冲。

    一个身材矮小,面容猥琐的中年大叔,指着前面的招牌,说道:“年轻人都喜欢的,无毒不伤身,可以增加男女之间情趣,各种道具保证您爱不释手,水**融,保证您夜夜洞房,天天做新郎,乐不思蜀!”

    长孙冲一看,中年大叔指的招牌,差点没吐血,上面招牌上面,画着男女拥抱缠绵在一起的画面,旁边写着“一夜七次郎超级成人用品店”。

    “谢谢大叔,暂时不需要!”长孙冲尴尬笑笑,虽然他已经早不是个雏儿,但也不是随便乱搞之人。

    “下流张,赶紧滚开,你那东西才不稀罕呢!去我家店里看看,就是前面的超级药房,只要肯出钱,什么药都可以买到。”一个中年大妈拉着长孙冲胳膊,往自家店铺里面拽。

    “周寡妇,凭什么要先去你们家店铺看看?难得这么长时间才有人进来,大家公平起见,让这个男娃子决定。”一个壮硕的中年汉子汉子大声说道。

    “是啊,是啊,得公平一些。”

    “不能只去你家······”

    长孙冲被吵得脑仁疼,大声问道:“你们能告诉我是什么地方?”

    “孩子,从你一进来,我们就知道你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而我们是三十一世纪的人类,只不过地球已经消失快要两百年,我们所在的地方是集合全人类所有的智慧做成的末世空间,这里的两百三十二个人类,是地球仅有的生物了。”一个白胡子老人,看不出年岁,低声说道,沧桑的声音,瞬间让周围的人安静下来。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帮助你,我只是想出去!”长孙冲为难说道,他觉得在里面已经很长时间了,他记得当时和老爸正在祭祖,然后他不相信把祖宗牌位给推倒了,然后他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来到这里了。

    老头睁大浑浊的眼睛,说道:“孩子,你出去可以,但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了!因为你的肉身已经消失了。”

    长孙冲心里凉了半截,说道:“那我能回到那儿去啊?”

    老头微笑说道:“我们查了你的情况,你叫长孙冲,你爹是长孙无忌,我们给你找了一个最合适的人家!”

    长孙冲心说不好,他是和唐朝历史上有人重名,不过他也不想去古代啊!

    “不会是唐朝吧?”长孙冲凉凉地问道。

    白胡子老头点点头说道:“恩,就是唐朝,如果你不去唐朝也行,就在我们这里吧!”

    长孙冲看看这些和长得不一样的人类,对着这么多奇形怪状的人,真怕自己做噩梦,咽了口水说道:“我是一个现代人,到了唐朝,怎么活啊?”

    白胡子老头心里暗喜,再加一把火,就能成功了。

    “我们这里有你想要的任何资料和东西,我们可以帮助你!”白胡子老头摸摸胡子,神情高傲的样子。

    长孙冲见这些人像是看猎物一样看着他,知道想得到他们空中的东西,绝对要付出代价的。

    “那我要付出什么?”长孙冲问道。

    “呵呵,只要那一些古董或者这些店掌柜喜爱的东西来交换就行!”白胡子老者笑眯眯说道。

    到了唐朝,古董还不多得是,应该不是难事儿。

    不过长孙冲放不下现代的父母,问道:“老爸老妈就我一个儿子,我不见了,他们一定很伤心,不如你把我送到现代,我照样可以给你搜集古董和你们交易。”

    “别说了,你们那个年代的古董,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的,对我们来说根本没用。”白胡子老者还没说的,就被旁边的一个黑衣汉子抢先了。

    长孙冲赧然,的确是这样啊,他老爸花了好几千万,买了一屋子的古董,接过找人鉴定,只有几枚清朝道光年间的铜钱是真的,其他的全部是假的。

    “你们既然有办法把我弄来,你就有办法把我亲人弄来!我知道你们现在需要我出去给你们找古董,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就不出去。没有了亲人,在哪儿都一样。”长孙冲往边上的椅子上一坐,不理他们。

    长孙冲才不傻子,从他们每次说道古董的时候,那种重视的感觉,他知道古董对她们来说,真的非常重要。

    白胡子老者被气得胡子翘翘,瞪着长孙冲,好一会儿,才叹息说道:“你在小子还蛮聪明的,居然被你发现了。你既然来到这里,也算是我们这里的人了,实不相瞒,我们这个末世空间,已经存在快要两百年了,我们时光能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必须添置更多的古董,从这些古董上面获得更多的时光能源,越是久远的东西,时光能源就越多,要不然等这里时光能源用完了,这个空间就消失了。”

    “那我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能源不足,空间出现漏洞,你正好进来了。”白胡子老头回答说道,“你说想把你父母接过来,也不是没有办法,但是现在时光能源不足,不能再进来人了。”

    “那你答应我,等时光能源够了,一定要把我父母,外公一起接过来!”长孙冲坚持说道。

    白胡子老头点点头说道:“恩,我答应你。”

    “临去唐朝之前,我想见见我的父母!”

    “不行,时光能源不足了!不过我们可以用造梦机器告诉你们的父母。”白胡子老者讨价还价,他不能拿整个空间开玩笑。

    “给我送一封信,总行了吧?”长孙冲给自己争取最后一点好处。

    “恩,这是最后的条件了。”白胡子老者咬牙切齿,不希望长孙冲再提其他的条件了。

    “成交!”长孙冲找了纸笔,写了一封信,说明了原委,希望父母,外公保重身体,以后还有家人见面的时候。

    长孙冲闭上眼睛,说道:“好了,你们把我送走吧!”

    还没来得及想,就被一团光束笼罩,带离这个奇怪的地方。

第三章 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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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章开始现代长孙冲已经和古代长孙冲合二为一,以后呢,长孙现代的爸妈一致称呼为长孙老爸,长孙老妈;唐朝的父母,会被成为以长孙无忌,长孙老爹,娘亲,窦氏出现。

    弱弱神爪吆喝,新人新书,如果您看了本书,恳请给个推进,收藏,大白感激不尽,拜谢。

    ******

    长孙冲已经醒来半个小时,想到刚才还想还在末世空间,还以为是做梦,没想到看来真被送入了另外一个朝代,看到屋里的人古装打扮和家具陈设,十分确定这绝对不是拍电影,而是在做梦,狠狠掐了大腿,用力过度,以至于疼得面容狰狞,这可下坏了端药过来的小丫鬟。

    那么疼,而且疼得这么真切,绝对不是做梦啊!

    白胡子老头居然说的是真的,把他送到了古代,至于是不是唐朝,有待考证,看看不远处多宝阁上面,很多花瓶等古董,这些应该换不少时光能源吧!

    “少爷,少爷,你脸怎么了?”小丫鬟赶紧放下手里的药碗,双手摸摸长孙冲的脸,柔软的小手轻重合宜地按着长孙冲的面部。

    小丫鬟稚嫩的脸,红彤彤的,圆润润的,带着婴儿肥,竖着双丫髻,头发上带了几个小花,大大的眼睛里透漏出关切,噙着泪水,欲掉不掉,水光潋滟,看得长孙冲的心一软,还好,老子现在还是有人伺候的,不经意闻到一股幽香,低头一看,哎呀,福利大大的好啊,开的很大的领口,沿着白皙细长的脖子,两团形状姣好的馒头亭亭玉立,上面像是用红豆沙点了两下的馒头上面,更加引人垂涎欲滴,口舌生津!

    长孙冲赶紧闭上眼睛,深呼吸,压抑下面已经抬头觉醒的趋势,他是很色,但绝不是无下限的色胚,绝不会特没人性对未成年的女孩下手。

    “你叫什么名字?成年没?”长孙冲闭上眼睛,只要她说成年了,今天找个时间把她办了,要不然下面兄弟不老实。

    小丫鬟一听,少爷昏迷了三天,居然不记得她了,吓得呜呜哭泣,豆粒大的眼泪,不停往下流。

    “少爷,你怎么能忘了小馒头?小馒头五岁就跟着少爷了,现在都八年了,奴婢比大少爷小一岁。”小馒头不给长孙冲按摩了,捂住自己的脸,大哭,两只圆润的小胳膊捂脸的动作,把刚才就很圆润饱满的两个馒头挤得更加坚挺,随着哭泣一颤一颤,波浪滚滚。

    呀?小馒头?名不副实啊,应该把前面的“小”去掉,其他的真和馒头一样!

    五岁就伺候他,现在八年了,那不就才十三?杀千刀的佛祖,这才十三岁,就发育得这么好了!现在没有激素奶粉和食物,十三岁发育的这么好,乖乖!那也算是天赋异禀了!

    比他小一岁,那他现在才不到十四岁,正是初中生的年纪,没想到他身材虽然是胖,但发育得也不错,怪不得看到美女很容易冲动。

    长孙冲下面兄弟不听话,又开始抬头捣乱!对着还是个初中生大小的女娃子,他不能化身狼人,大逞兽欲,赶紧拉过边上的被子,盖住下半身,

    “呃······小馒头,你别哭,少爷我的头很疼,一时没有想起来,等少爷我好了,给你买首饰!”长孙冲干巴巴地安慰哭得快要抽搐的小馒头,声音都有点哑了。

    小馒头放下手,两眼红彤彤的的,伸出小巧的手指头抠抠脸上痒痒的左边脸颊,边哭边问道:“真的吗?”

    “真的,比真金还真!”长孙冲赶紧保证,见小馒头的哭声越来越小,才缓口气。

    “那你只能给我,不能给小包子!”小馒头见少爷精神好了很多,眼泪还没干呢,就恢复了小女孩的娇俏。

    长孙冲恶寒,他以前绝对很无耻,居然给贴身侍女娶得名字都这么令人遐想!

    “行,只给你!”长孙冲终于把小馒头哄好了,摸摸额头,“小馒头,你知道的,我头疼,连你都忘了,其他人更加记不起了,你能给我讲讲家里的情况不?比如我爹,我娘,我的兄弟姐妹。”

    一听少爷又说记不起往事了,小馒头的两眼瞬间又充满了泪水。

    “停!停!”长孙冲受不了女人的眼泪,虽然眼前这个还算不上女人,但那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再哭,我就给小包子买首饰!”

    小馒头一听,这还得了,要是少爷给小包子买了首饰,不是爬到了她的头上?

    一眨眼的功夫,收起眼泪,拉着少爷的手说道:“小馒头,这就说,这就说嘛!”

    哎呦,这声音,撒娇的功夫很到位啊!听得长孙冲心身荡漾,可是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得知现在是什么情况,赶紧收起猪哥脸。

    “少爷,你叫长孙冲······”

    哎呦,不错哦,名字没变,不过和他重名重姓的,只有唐朝的那个“长孙冲”吧!难道之前在梦境中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个白胡子老头,把他送入了唐朝?

    “我到底是不是唐朝的哪个长孙冲了呢?”

    小馒头看到长孙冲满脸疑问,觉得少爷现在好可怜,真的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不是故意和她闹着玩儿!

    “老爷是长孙无忌,少爷是老爷的嫡长子,自然是长孙冲了。”小馒头小声说道。

    长孙无忌?历史牛人啊,现在成了他爹?长孙冲长大了嘴巴,吃惊地合不拢嘴!

    长孙冲失踪的事情,被传得神乎其神,可是这一切都与长孙冲没有关系了,因为他现在已经成了唐朝时期长孙无忌的嫡长子。

    长孙冲虽然想念父母,可是现在已经成了事实,只好以后想办法回去或者托梦给父母,让他们不要担心,他在异世过得很好。

    “那我姑姑是不是当今皇后娘娘?”长孙冲不确定问道,如果这个问题确定了,那他可以肯定来到了唐朝贞观初年。

    小馒头连连点点头,说道:“是的,长孙皇后是一代贤后,是天下女子的楷模,更是我们长孙家的骄傲。”小馒头的深情非常自豪,与有荣焉。

    “对了,小馒头,我是怎么受伤的?”长孙冲摸摸后脑勺上面一个鼓鼓的大包,估计是被重物所大或者撞到硬物上面了。

第四章 是个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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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很脆弱,大大们,多多给大白一些支持,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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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馒头连连点点头,说道:“是的,长孙皇后是一代贤后,是天下女子的楷模,更是我们长孙家的骄傲。”小馒头的深情非常自豪,与有荣焉。

    “对了,小馒头,我是怎么受伤的?”长孙冲摸摸后脑勺上面一个鼓鼓的大包,估计是被重物所大或者撞到硬物上面了。

    小馒头一听,气愤骂道:“都是程咬金的几个败家儿子,他们吟诗作对比不过少爷,就动粗,他们五个打你一个,少爷文质彬彬,当然打不过了。”

    “就因为这个?”长孙冲觉得有点小题大作了,就因为这个打架,也太没水准了,怎么说大家都是纨绔,就算是争女人,也是一个彩头啊,不会被人说成闲得蛋疼打架。

    刚才还义愤填膺的小馒头听见长孙冲的问话,赶紧低下头,说道:“你们是为了争万花楼云曦姑娘的初夜······”

    未成亲的女子说到这个,就算再大方,也会觉得羞涩。

    还真是为了女人啊,长孙冲摸摸脑袋,五个打一个,输了也不算丢面子。

    “那后来呢?”长孙冲摸摸下巴。

    “后来少爷就被打晕了送回家,程家的几个不成器的儿子,被他爹程咬金提溜回家了,最后云曦姑娘,跟了带你们一起去的柴令武。”

    顶你个肺,弄了半天,便宜了别人,晦气,白忙活了。

    正要说话,一个身材婀娜的美丽夫人,穿着粗布衣服,头上只有两根银簪子插在发髻中间,疾步走过来。

    “冲儿啊,你终于醒了,吓死为娘了。”中年美妇抱着长孙冲嚎嚎大哭,“程咬金那个杀才,以为送了点东西过来,我们就不计较了嘛,我今天就进宫,让最疼你的姑母,给你做主,狠狠地打程家那几个龟儿子。不就是显摆他儿子多嘛,我们家儿子也不少,前两天你十二弟出生了,等长大了,十二个打五个,我就不相信打不过!”

    长孙冲自从中年美妇进来,就处于极度震惊之中,因为这个妇人和长孙老妈长得一模一样,连说话的语气神情也像。

    长孙冲紧紧搂住长孙老妈,说道:“老妈,你也穿了?”

    刚才还嚎嚎大哭的窦氏听到长孙冲的话,哭声戛然而止,摸摸儿子的头,骂道:“杀千刀的,把我儿子打傻了,娘这就进宫!”

    长孙冲听明白了,这位美妇只是长得和长孙老妈一样,但并不是长孙老妈,但窦氏给长孙冲的感觉非常熟悉,以至于认错了。

    不管怎样,这都是缘分,长孙冲赶紧拉着窦氏,说道:“娘,千万别进宫啊,儿子是因为和别人争女人被打的,这种丑事找姑母,小题大做了。再说了,程家那几个龟儿子,毕竟和我一起长大的,也算是发小,打打闹闹,实属正常,使我们小辈闹着玩的,过两天就和好了,要是闹到皇宫去,那就是大事儿!”

    “那你不是被白打了?”窦氏摸摸儿子红肿的地方,很是心疼。

    “娘,你放心好了,我还没吃过这样的亏呢,等我好了,我一定想办法找回场子。你也说了,拼兄弟,咱们长孙家也不怕他。”长孙冲已经自动把自己当成唐朝的“长孙冲”了。

    窦氏见儿子说,冷静下来,说道:“冲儿现在懂事多了,以前经常去你姑母那里告状的,你姑母疼你,总是帮你教训别人。”

    长孙冲在心里翻翻白眼,以前的他原来是个告状精啊!这可不是一个好的优点,男人嘛,有种就上,没种就缩着老实点,不能打肿脸充胖子,每次借助“伟哥”,爽过了,以后不用就不行。他以后可不能这样,为了一口气,让别人笑话。

    要知道现在唐朝除了李家,那就他们长孙家牛掰,丢啥不能丢份儿,丢不起那人!

    “娘,我饿了,给我弄点吃的。”据小馒头说他昏迷了三天,肚子现在空空的,咕噜噜得响。

    “小馒头,小包子,你们是怎么伺候少爷的?拉出去掌嘴二十!”窦氏一听,儿子肚子饿了,她已经吃过早饭了,儿子居然还是饿肚子,真是不像话。

    这个娘怎么就这么厉害呢,长孙冲赶紧阻止:“娘,我刚醒你就来了,小包子和小馒头还没来及准备呢!”

    小馒头和小包子一听,转身就跑说道:“我给少爷端吃的去!”

    “就你一直护着这两个丫头,我还能真打她们啊!”窦氏点点长孙冲的脑袋,一副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的表情。

    不要啊,老娘哎,那可是才十三岁的**啊,貌似他今年才十四岁,就算他下面兄弟不老实,但他还真下不去牙口。

    很快端来一桶大米粥和几样咸菜,肚子饿了,吃什么都香,长孙冲把小菜全部倒进小桶里面,搅和几圈,用木勺舀出来就喝。

    窦氏见儿子饿坏了,心里又把程家那几个龟儿子骂了一顿。

    “冲儿,你吃饱了,就好好歇息,为娘还要去看账本,午饭的时候,我会让人给你多准备几个菜!”窦氏是一家主母,自然有很多事情要做,并不是闲着一点事儿没有。

    长孙冲擦擦嘴巴,说道:“娘,您有事,就去忙吧,我这里还有小馒头,小包子!”

    “你们两个给我好好照顾少爷,要是再犯错,直接赶到乡下庄子里!”窦氏厉声说道,当家主母的的架子拿出来,其他人连大气不敢出,连连称是。

    吃饱喝足,在自家院子里,遛弯儿,长孙冲看看自家院子,虽然谈不上简陋,但绝对和雕梁画栋不沾边。要知道长孙无忌可是相当于后世国家总理啊,家里虽然不需要弄成富丽堂皇,但最起码也得清雅秀质啊!难道就他家这样,其他人家不是这样?

    长孙冲在外面转了一圈,出了一身汗,让小馒头弄了热水,洗洗澡,躺了三天,身上都有点酸臭了,这酸爽,能腌老坛酸菜了。

    长孙冲站在大木桶,低头一看水里的倒影,额的个娘了,差点一头栽进去,这肥头大耳,油满肥肠的家伙是谁啊?

    杀千刀的佛祖,刚才他觉得自己胖,但也没意识到胖得这么狠,怪不得刚才他喝了一桶白粥,没人感到惊讶,这体格那一小桶白粥,正常。

    这张脸已经被肥肉挤得变形了,肚子也很大,甚至到了不弯腰看不到下面小兄弟的程度,真是够衰的,和他前世风流倜傥,长得像金城武的相貌,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长成这个样子,怎么泡妞啊!

    长孙冲对大木桶洗澡盆子,一会儿皱眉,一会儿苦着脸,让小馒头和小包子很是担心。

    “少爷,你没事儿吧?”小馒头,小包子显然不是第一次伺候长孙冲这头亲手洗澡了。

    长孙冲跳进大木桶里,把自己闷在水里,希望一口气闷死,他就能回到现代就好了,他的六块腹肌,他的媲美模特的身材,他英俊的相貌,都没了!

    小馒头,小包子见少爷闷在水里,以为少爷寻短见,赶紧跑过来拉长孙冲。

    长孙冲块头大,身上有水,,小包子和小馒头两人栽进了木桶里面,趴在长孙冲的怀里。

    长孙冲从水里冒出头,就看到两个**小人儿在他怀里,被水打湿的衣衫黏在身上,发育姣好的身材,毕现无疑。

    长孙冲看了,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赶紧收起猪哥脸,闭上眼睛,说道:“我没事,就是在里面练习憋气!”

    两个小丫鬟见少爷不是自杀,放下心来,这时才意识到趴在少爷的怀里,赶紧慌忙从木桶里面爬出来。

    长孙冲觉得怀里空了,很是失落,来到唐朝的福利现在还不能享用,不过在他眼神看到自己高昂的小兄弟的时候,失落的心,终于有了一点补偿,用手测量一下,乖乖哩咯咚咚,尺寸惊人,硬度惊人,非常雄伟啊!

    这个身材,相貌不堪入目,不过这小兄弟挺争气的,总算心里舒服一些了,为了以后能够左拥右抱,泡尽天下美女,从今天开始减肥。

第五章 胖弟弟,胖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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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长孙冲想去和家人一起吃饭,顺便认识一下家里人,让小馒头和小包子把饭菜端到饭厅里面。

    当长孙冲看到端坐在桌子正中,那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就知道他是长孙无忌,因为长孙冲的相貌就是长孙无忌的少年版,长得可真像。长孙冲知道他的容貌是来自于他爹长孙无忌满脸胖肉遗传,要是遗传他老娘的相貌,做到情场浪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饭厅里面有三张桌子,三个姨娘和六个妹妹坐在一桌;窦氏和长孙无忌带着三个嫡出的儿子坐在一桌;另外一桌是庶出的六个儿子,最小的两个儿子吃奶,所以没有过来。

    长孙冲看看一麻溜胖弟弟,胖妹妹,无比佩服长孙无忌这家伙的遗传基因的强大,窦氏和三个小妾身材苗条纤细,没一个胖子,可是生出来的孩子,居然都是胖子,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是肉肉的圆脸。

    刚才还无比愤慨自己的相貌,看到这么多胖弟弟,胖妹妹,心里舒服很多,毕竟家里不是他一个人是胖子。

    “冲儿,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自己屋里吃的嘛!”窦氏急忙站起来,让长孙冲坐在她边上的空位上。

    长孙冲憨厚笑笑,对和李妈长得一样的窦氏,充满濡沐之情,说道:“娘,我已经好了,之前是我混账,让爹和娘担心了,还给下面的弟弟做了坏榜样。孩儿决定以后洗心革面,再也不胡来了。”

    窦氏一听,红着眼睛,拿出帕子擦擦,说道:“娘的冲儿懂事了。”

    “咳咳!”坐在正中的白胖中年人见被人无视了,很是不爽,难道不应该对他这个做父亲的忏悔嘛!

    “冲儿,你爹虽然对你很严厉,其实他对你还是非常在意的,今天还在朝堂和程老妖精掐了一架!”窦氏知道儿子一向不听话,平时被老爷打的不轻,父子二人之间很冷漠。

    长孙冲看看一身胖肉的长孙无忌,再想想被誉为混世魔王的程咬金,实在是不相信作为文官的长孙老爹,能打得过三板斧的程咬金。

    “爹和程老妖精在朝廷上动手了?”

    长孙无忌没想到长孙冲会这么问,被嘴里米饭呛到了,这个儿子真是太无知了,朝堂上怎么能动手呢!顶多打打嘴仗,骂架!

    窦氏脸一红,嗔道:“不是打架,是争论,程老妖精说了,明日带着家里的几个龟儿子来赔罪!”

    长孙冲这才知道自己问的话多么白痴,讪讪说道:“呵呵,都过去了,我都忘了!”端起碗往嘴里塞米饭,当什么事没发生一样。

    “大哥!我想吃鸡腿!”身边一个小孩弱弱地发表意见。

    长孙冲这才抬起头,注意到大家桌上,居然只有三一荤,那个荤菜好像只有几个鸡肉块,三桌都是这样,就属他面前的饭菜丰盛,鲫鱼汤,鸡腿,还有一碟羊肉,两个素菜。

    窦氏抬手打了不知名的小胖子一把说道:“七郎啊,你哥受伤了,这是给你哥哥补身体的!等明天,娘让厨房多烧鸡腿啊!”

    长孙冲知道家里朴素,连窦氏,这个相当于后世的总理夫人都穿着粗布,几个姨娘也是,家里的一群胖弟弟,胖妹妹也是;吃得饭菜,相当于后世食堂里面的快餐水平,少油无盐的,没有味道。

    这是长孙家真的很穷,还是在作秀啊?

    “七郎,你不是想吃鸡腿嘛?大哥给你夹一个!”长孙冲受不了小胖子垂涎欲滴的眼神,不就一个鸡腿嘛!

    刚才还猛咽口水的胖子长孙七郎,喜笑颜开,端着碗接住大哥夹过来的鸡腿,吃的津津有味,囫囵吞枣似得,模模糊糊说道:“谢谢大哥!”

    “大哥,我也要!”对面不知道排行第几的胖子端着碗凑过来。

    “好,也给你一个!”长孙冲看着非常有爱的弟弟,夹了一个放在胖小弟的碗里。

    “大哥,我也要!”

    “大哥,我还要吃!”

    呼啦啦,胖弟弟,胖妹妹们都端着碗,跑到长孙冲的面前。

    长孙冲真的是无语望苍天啊,不就是一点荤菜嘛,至于像是一年半载不占荤腥似得,要知道这长孙无忌可现在可是“国家总理”,他的胖仔子们,怎么一点不矜持啊!

    不过看这些胖弟弟,胖妹们,胖嘟嘟的,怎么也不像是日子过得不好啊!难道他爹长孙无忌得罪了李二,所以才要韬光养晦,吃不好,穿不好?

    “好,好,从低到高排队哈,大哥给你们分!”那么多殷切盼肉的眼神看着他,长孙冲还真吃不下了。

    “哦!”胖小子,胖丫头们欢呼一声,开始排队,不过大多是十岁以下的胖弟弟,胖妹妹。

    “这个给你,这个他,都有哈!”长孙冲把鸡腿夹给一个大约三岁的小胖子,暂时还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另一只鸡腿送给了不知排行老几的胖妹妹。

    长孙冲把自己的饭菜分给了胖弟弟,胖妹妹,到了最后,分完了,一个大约六岁的胖丫头没有份了。

    胖丫头憋红了脸,看到其他人吃得很香甜,眼圈马上要红了。

    长孙冲看不下去了,怎么说占了人家的身体,自然也要履行义务啊,要对这具身体的主人尽义务,一把抱起小胖丫,放在腿上,说道:“哥哥,今天没有鸡腿了,哥哥喂你鱼肉好吗?”

    小胖丫两手抹抹眼睛,脸上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两个可爱的小酒窝,若隐若现,白白嫩嫩的皮肤,像是能掐出水来似的,笑眯眯说道:“谢谢大哥,三娘最喜欢吃鱼肉了。”

    长孙冲前世是独生子女,没有弟弟妹妹,从来没有享受过被弟弟妹妹崇拜地仰视,心里冰山一角被胖丫头温暖的笑容融化了。

    长孙冲一手抱着胖丫头妹妹,另一只手拿着筷子专心致志地挑鱼刺,直到半条鱼里的刺全部挑完了,把细嫩的鱼肉放到这个叫三娘的胖丫头碗里。

    长孙无忌一直观察这个不学无术,小小年纪,吃喝嫖赌,打架斗殴,样样精通,家里的戒尺都打断了好几把,仍然死不悔改!在这里家里,这个儿子,除了不敢在他和妻子窦氏面前造次,从来就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这个儿子是他的嫡长子,是他第一个孩子,将来他的一切都是要被这个儿子继承的,对他的期望很大,谁知管教越严厉,居然越叛逆。

    这次被程老妖精家的孩子打晕了,没想到居然通人事了,从儿子的眼神里看不到以前那种玩世不恭,无礼的神色,反而对爹娘尊敬,弟弟妹妹友爱!早知道被程老妖精家的孩子打了,会有这样的转变,早就送到程家,狠狠揍这个不孝子。

    哎呀,儿子变好了,那程老妖精的儿子,不是冲儿的仇人,而是恩人啊!真是对不住程老妖精啊!今天不仅在朝堂上骂了他,殿下还罚了他半年俸禄,让程家五个儿子闭门思过。

    窦氏擦擦眼睛,儿子以前从来不理会家里的弟弟妹妹,就算说话,也是不假辞色,没有耐心。

    “三娘,你哥哥已经给你弄好鱼肉了,你到自己位子上吃饭,好不好?你大哥,还没吃饭呢!”窦氏很是欣慰,想到儿子身体还没好,不希望三娘累着儿子。

    三娘很懂事地从长孙冲的腿上下来,说道:“谢谢大哥!”

    “好好吃饭,等哥哥赚了大钱,一定让你们吃鸡腿吃到吐!”长孙冲笑嘻嘻,很喜欢这个胖嘟嘟的妹妹。

    “哼!”长孙无忌一听这话,这孩子死性不改,败家!

    窦氏拍拍长孙无忌的手,示意他不要说了,儿子昏迷了这么长时间,好不容易醒了!

    长孙冲不知道这胖老爹怎么了,闷头吃饭,不过鱼汤已经冷掉了,有股腥味,长孙冲不想喝了,说道:“我吃饱了!大家慢慢吃!”

    一直观察长孙冲的长孙无忌忍不住了,一巴掌拍在长孙冲的脑袋上骂道:“你这个败家玩意!好好的鱼汤你不喝,还剩饭!”

    长孙冲被长孙无忌一巴掌拍进了面前的碗里,要拍你往米饭碗里拍啊,你往鱼汤的碗里拍干嘛啊!不仅被鱼汤呛到了鼻子嘴巴里,甚至脸上还扎了几根鱼刺,要破相了!

    疼不要紧,难受不要紧,可是当着弟弟妹妹被打成这样,太没面子了。

    不能被弟弟妹妹看到他囧囧的样子,一甩袖子,遮住了脸,凭着本能往外走,“嘭”撞到柱子上,眼冒金星,缓过神来,赶紧出去,边走边拔掉脸上的鱼刺。

    “老爷!”窦氏见父子二人闹成这样,红了眼圈,唉声叹气,赶紧追了上去。

第六章 “认错书”

    回去之后,小馒头赶紧端了水,给大少爷洗脸,重新梳洗头发。

    窦氏进来之后,摆摆手,让小馒头,小包子下去,亲自给长孙冲梳头。

    “冲儿,还生气吗?”窦氏轻声问道,最近家里日子不好过,饭食的确差了很多,不过比起外面饿肚子,饿死的人,好多了,最起码有得吃。

    长孙冲刚才还很生气,不过想到家里吃穿用度这么节俭,他刚才浪费了大半碗米饭,还有一碗鱼汤鱼肉,的确有点败家。

    想到前世吃什么有什么,现在居然因为浪费一点粮食被打,悲催的穿越啊!老天啊,你就算不让我做高富帅,但你也不能狠心地让我来到异世变成矮穷挫啊!

    “娘,我没生气!”长孙冲对于和前世老妈长相一样的窦氏,气不起来!

    窦氏给长孙冲边洗边说,说道:“冲儿,其实这些你都知道,只不过你不在意罢了,今日为娘在这里再给你讲一遍。去年,自你姑丈登基不久,突厥攻至距首都长安仅40里的泾阳(今陕西咸阳泾阳县),趁虚而入,京师震动。虽然我朝尉迟敬德出征取得小胜,但国力不强,政局不稳,不得不许以颉利金帛财务,换来现在一时的安定,这就是耻辱的渭水之盟。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连日大旱,又遭了蝗虫,关中百姓颗粒无收,灾民流民四处逃窜,国库已经把所有的粮食拿出去赈灾。”

    现在的长孙冲虽然很顽劣,但绝对不是心狠之人,听到窦氏这么说,心里非常惭愧,他刚才的剩饭很可能救活一个挨饿的灾民。

    前世长孙老爸,虽然是暴发户,赚了很多钱,但小时候日子过得不好,是个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在有了钱之后,家乡汶川地震,他爹一把就捐了一个亿,还有很多紧俏的物品,一车车往灾区送。

    长孙老爸带着他在灾区,看看灾民对生命的渴望,长孙冲了解生命的另一层含义,才逐渐学好,做出成就!

    “娘,我错了!”长孙冲低着头,男子汉,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认个错,没什么大不了的。

    窦氏欣慰一笑,儿子长大了,这是他第一次认错。

    “现在皇上和你爹爹,以及满朝文武大臣,愁容满面,不知道怎么办?现在国库没有粮食了,不知道下一步的赈灾怎么进行。你爹只不过是心情不好,才对你发火的,你别生气了,你没看你爹都瘦了!”窦氏劝解,希望丈夫和儿子能和睦相处。

    挺严肃的气愤,被窦氏这句“你爹都瘦了”破坏了。

    这长孙无忌没有两百斤,也得有一百八十斤,这样叫瘦,那就没有胖子了。

    “爹爹他瘦点好!”长孙冲干咽口水,小声嘀咕。

    窦氏一听,拍了长孙冲后脑勺,说道:“你这孩子,还拿你爹爹开涮!你爹吃不好,睡不好!你们还小,要是你爹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这大大小小,几十口子,就没指望了。”

    长孙冲听听也是,他来到唐朝,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现在有了长孙无忌做靠山,自然要抱紧他的粗大腿。

    “娘,是我错了,我给爹道歉去!”等窦氏给长孙冲擦干了头发,并且扎好,他终于下了决定。

    窦氏一把抱着儿子,拍拍儿子的后背,说道:“好,好,我儿懂事了!你爹现在一定在书房,你收拾一下,赶紧过去!”

    交代完,窦氏便离开了,走得时候,精神好了很多。

    长孙冲觉得干巴巴地去认错,并不能打动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得使点手段,有了,今天是因为浪费粮食才被打的,那他就抄袭一首《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拿起书桌上的毛笔,摊开纸张,长孙冲发自肺腑地感谢前世老古板的外公,不希望他沾染他老爹的“匪气”,押着他写宋体毛笔字,不写好,不给饭吃;背诗背不出,没收玩具。他小时候曾不止一次反抗,但在这件事请上,疼爱他的老爸,站在了外公和老妈一边,让他多次对他老爸埋怨。

    其实不是他老爸不心疼,是因为在老爸向外公求亲的时候,被迫答应的,未来的孩子要让岳丈启蒙教育,他这个“混混”出身的老爸,不能插手。

    长孙冲非常工整地写下了《悯农》这首诗,等墨迹干了,捧着“认错书”,去承认错误。

    “笃笃笃”敲门,长孙无忌早就知道来人是他的不孝子,刚才妻子过来说了,儿子待会过来认错,千万别再闹僵了。其实要是在以前,剩点饭菜算不得什么,可是关中大旱大灾,不珍惜粮食,不仅对不起自己良心,也会给那些御史留下话柄。

    “进来!”长孙无忌没有抬头,假装继续看公文。

    长孙冲见长孙无忌不抬头,知道胖老爹现在还是生气,上前跪下捧着一张纸,说道:“爹,我错了,这是我认错书!”

    长孙无忌这才抬起头,以前就算打的半死,这个纨绔儿子都不会认错,今天真是奇了!

    让身边的贴身侍从长孙连把长孙冲那张所谓的“认错书”接过来,放在面前。

    入目不禁讶然,这个字体字形方正,笔画横平竖直,横细竖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整齐均匀,有极强的笔画规律性,从而使人在阅读时有一种舒适醒目的感觉。

    再看看诗句,长孙无忌肃然起敬,念了出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长孙无忌看完之后,盯着跪着的长孙冲,问道:“从哪抄的?”

    长孙冲真想抽原身二货,看来以前没少干炒别人作业的事情。

    “爹,那是我写的,你要是不相信,你拿去问问别人,有没有见过。”长孙冲梗着脖子,这次一定要再接再厉,改变他在长孙无忌的印象,“我知道以前我很混,可是这次在床上昏迷了三天之后,迷迷糊糊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儿子今天浪费粮食该打!”

    长孙无忌见儿子改变很多,这是他倾注很多心血培养的儿子,他比谁都迫切希望儿子能学好,所以他选择相信长孙冲一次。

    “你起来吧!”

    长孙冲站起来,下面是硬硬地平滑石板铺成的,跪一会儿,膝盖真疼。

    “你既然懂事了,以后就要好好读书,不要出去惹事是,给你弟弟妹妹做个好榜样,这样为父就放心了。你们这些孩子要是不学好,我这把老骨头拼死拼活,又有什么用啊!”长孙无忌惆怅说道,自幼丧父,带着寡母和妹妹投奔舅舅,跟随当今圣上,整日担惊受怕,处心积虑,以命相博,才有今天的地位,可是后继无人啊!

    长孙冲听了,这是一个做父亲的心声啊!

    “是,爹爹,我知道了!”长孙冲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想到娘亲说到现在正是蝗虫灾,与其吃那些树皮野菜,观音土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吃蝗虫的,怎么说都是高蛋白啊!

    不过蝗虫自古被认为是上天对人间帝王和百姓的惩罚,那东西看着恶心,不知道那些灾民会不会吃啊?

    蝗虫他吃过,多亏前世老爸是个吃货,什么好吃吃什么,炸蚂蚁,炸蝗虫,甚至还有一种长在大豆叶子上的大豆虫,每次吃这些东西的时候,老爸都不会说的,等他吃下去了才会说,想吐又吐不出来,反而觉得味道不错。

    还是先不说了,先做几盘,给大家尝尝,先说了,估计没人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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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带头吃蝗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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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冲回去之后,让小馒头,小包子给他捉蝗虫,两个小丫头吓得花容失色,誓死不从。

    “少爷,蝗虫老爷是不能得罪的。要是你抓蝗虫,会遭到报复的,到时候那些蝗虫全部飞到我们家来了。”小馒头摇摇头脑袋,阻止少爷犯糊涂。

    一看这两人吓成这样,就知道她们办不成事情了,穿好衣服,带着贴身侍卫大柱,二柱亲自出城,找了个紧实的麻袋,准备去到城外捉蝗虫。

    长安城里还好,只是有少许蝗虫飞过来,可是出了城门没多远,就发觉蝗虫越来越多。原本已经绿油油的,郁郁葱葱的庄稼,现在被蝗虫吃的只剩下杆子,叶子被啃得差不多了。

    “大柱,二柱,给我抓呀!”长孙冲拿出帕子,蒙在脸上,身先士卒,走进路边的田里开始捉蝗虫。

    路边很多人看他们三人怪异的举动,漫天的蝗虫,怎么可能抓得了啊!很多农人看到地里的庄稼被吃了,心痛不已,虽然朝廷减免税费,可是颗粒无收,也会饿死的。

    这些农人绝望地看着蝗虫肆意妄为,恨不得捏死这些祸害,可是祸害这么多,捉不玩啊!

    蝗虫太多,加上大柱,二柱两人身手了得,不一会儿就抓了大半口袋!

    长孙冲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见路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灵机一动,与其说服他们吃蝗虫,不如让他们自己乐意吃蝗虫。

    百姓是最好的推销者,一传十,十传百,就不相信,所有人都开始捉蝗虫,这些蝗虫还能这么多!

    “大柱,附近有没有水源啊?”长孙冲今天准备现场说法,教会他们怎么吃这些蝗虫。

    大柱抬头四下看看,不是很清楚。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翁拄着拐杖,走了过来,说道:“那边有个小溪!不过老朽想问问,你们捉蝗虫干嘛呀?”

    大柱,二柱两人也不知道,一致看向长孙冲!

    长孙冲“咳咳”两声,清清嗓子,说道:“这些蝗虫吃了庄稼,我们就吃这些蝗虫!怎么说也是荤菜!”

    白发老翁“噗通”一声,倒在地上,长孙冲赶紧上前扶起来,说道:“大爷,你没事吧?”

    等白发老翁缓过起来,哀求说道:“蝗虫神仙,是上天给对我们惩罚,只要让这些神仙吃饱了,喝足了,他们就走了。”

    长孙冲面部肌肉僵硬,蝗虫现在居然成了神仙了,今天他有必要给这些愚昧不开化的百姓进行一番科学认识蝗虫的课程。

    “大爷,这蝗虫不是什么神仙,更不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天下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虽然有一些作奸犯科之人,但朝廷已经代替上天惩罚他们了。至于这些蝗虫,只不过是去年的蝗虫产仔,去年大旱,今天冬天没下雪,比以前暖和,没有把土里的蝗虫冻死,所以现在才会有这么多蝗虫的。”长孙冲解释说道,希望今天能够出师不利,说服这些人。

    周围的人听了,觉得长孙冲说的不错。

    “其实我也觉得蝗虫不是什么神仙,记得以前我也把蝗虫穿在一个铁丝上,放在火上烤,还蛮香的。”一个年轻一些的小伙子,想起儿时的事情。

    “我也吃过,味道还不错,也是肉,就是油水不多!”

    “嗯嗯,味道是不错!”

    长孙冲一听,觉得说服他们并不是难事儿,说道:“我也是以前听一个老道说的,上天有好生之德,现在百姓没有粮食吃,要饿死了,自然可以吃蝗虫!你们要是不敢吃,我们就到前面的小溪旁边的空地上,我先吃,如果蝗虫是神仙,就把我当场劈死!反正我们家没有粮食了,都快饿死了。”

    众人的眼神在长孙冲的身上转了一圈,纷纷露出不相信的神色,谁叫长孙冲这家伙,除了穿一身粗布衣服,但长得白白胖胖,怎么看都不像挨饿的!倒像是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大少爷!

    大柱,二柱,对长孙冲睁眼说瞎话,非常不好意思,纷纷扭头看别处。

    长孙冲讪讪笑笑,说些话挽回场子:“我这是饿的浮肿,虚胖!”

    不理会身后鄙夷的神色,长孙冲快走在前面,到了小溪边上,准备清洗袋子里的蝗虫,奈何肚子上的肉太多,蹲不下去。

    “还说虚胖,骗谁啊!”

    “是啊,脸上红彤彤的的,血气足着呢!”

    众人对着长孙冲指指点点。

    大柱,二柱虽然觉得少爷现在的举动很怪异,还要吃蝗虫,非常不解,但也不容许别人对自家少爷指指点点。

    “少爷,我来!”大柱拿过去。

    “不用了,不洗了,大柱,你去捡柴,二柱,你去生火。”不洗了,反正经过火烧,细菌也被烧死了,吃不死人。

    大柱,二柱分头行动,不一会儿架起了火堆。长孙冲把明火弄到另一堆,留下没了火苗的文火,拿了一些蝗虫,埋在火里,埋了好几堆。不一会儿,火堆里就飘出肉香。

    这些人家里虽然没有断粮,但每天都喝照人影的稀饭,都不记得上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了,闻到肉味,纷纷吸吸鼻子,不管是什么肉,但都是肉啊!

    长孙冲从火堆里扒出烧得外焦里嫩的蝗虫,肉味,香味更加浓郁,围观的人纷纷咽口水。

    等冷了一些,长孙冲捡了几个拿在手里拍拍,吹掉上面的火灰,刚想往自己放,被大柱拦住了。

    “少爷,我先吃,没事了,你再吃!”少爷要乱吃东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兄弟二人也别想有好下场,他们是长孙家的家生子,世代奴仆,和长孙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大柱,二柱不容分说,捡起地上的蝗虫,就往嘴里塞,强忍住恶心呕吐,硬着头皮吃下去。

    两个侍卫很忠心,他是知道蝗虫吃了没事,可是这两兄弟不知道啊,从他们视死如归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们是真的豁出命。就凭今天两人的表现,这样的两个人值得他长孙冲重用。

    周围的人准备看天降旱雷,劈死这几个胆大妄为的人之时,大柱,二柱,长孙冲吃得有滋有味,表情由原来的恶心,变为吃的津津有味。

    等到第一波烧好的蝗虫被吃完了,这三个人除了嘴巴上面有黑乎乎的草灰,没有其他状况。

    “大哥,这蝗虫还蛮好吃的,我都半个月没吃肉了!”二柱已经知道这东西没有毒,而且味道还不错,便笑呵呵说道,“待会多捉一些回去,做给爹娘吃!”

    大柱点点头,这些日子以来,主人都难得吃点肉,更别说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了。

    众人见长孙冲等三人吃的津津有味,有不信邪的人,被香味吸引,纷纷捉了蝗虫,准备试试,就算被上天惩罚,他们也要吃,总比饿死好!

    白发老翁从二柱手里拿几个烧好的蝗虫,放在只剩下上下各一颗门牙干瘪的嘴巴里,细细咀嚼。

    “恩,味道不错!”白发老翁吃了几个,自己动手弄了几个扔在火堆里,觉得他已经六七十岁,活够本了,先吃饱了再说。

    其他人也在不断吞咽口水,和饥饿比起来,神仙的惩罚,暂时扔在了脑后。

    “老大爷,您牙口不好,可以把这些蝗虫放在水里清洗干净,然后晒干,放在石墨上面磨成粉,做成饼子或者配上野菜做成才团子,就适合您老吃了。如果家里要是有油的话,炸一下,哎呦,不下于山珍美味啊!”长孙冲见老人吃东西,嘴巴不停蠕动,于心不忍。

    “好,好!”老人家里四世同堂,儿子孙子玄孙一大堆,家里的粮食早就吃完了,家里已经好几天没米下锅了,只能四处找野菜,看到小孩子围在他身边说饿,他受不了,所以一个人准备在外面饿死算了,不回去了,给家里省点菜,留给小孩子吃。他这把老骨头,也活够了。

第八章 被抓顶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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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人也纷纷点火,捉蝗虫,准备先吃了再说!要是吃不死,待会回家捉一些回去给家人吃,总比饿死人好。

    吃过的人,纷纷认为味道很不错,有肉味。

    “爷爷,终于找到你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拨开人群,一把抱着长孙冲身边的白发老人。

    白发老人吃得正欢喜呢,见孙子回来了,递了一个给孙子,说道:“很好吃的!你尝尝!”

    “爷爷,这可是蝗虫啊,不能吃的。你从家里出来两天了,所有人都在找您,家里没有粮,但是有野菜,孙子就算饿死,也会把自己的那份给爷爷吃。”一个七尺男儿,因为没有能力养活家人,嚎嚎大哭,眼圈通红,他知道爷爷是为了省点口粮,才离家出走的。

    长孙冲听了,心里泛酸,这就像是大自然里的动物一样,到了冬天或者灾年,那些年老的动物,为了不拖累群体,都会自己悄悄离开。

    想想前世,他没吃过苦,经历的最大的灾难就是当时汶川地震的时候,他在那个地方游玩,深入险地,和两个哥们孤立无援,为了最后一块面包,让来让去,最后还是一分为三,从那之后,知道粮食的可贵。

    当时身在灾区,无法个外接联络,他们三个见到很多生离死别,碰触了他心底最为柔软的地方。

    “这位大哥,你别急,你看大家不是都在吃嘛!”长孙冲劝解说道,看他一脸菜色,送了一大把过来。

    年轻汉子见大家吃的津津有味,没有吃死人,半信半疑,吃了几个。

    “爷爷,这个真好吃。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捉蝗虫,我们多烤一些,用衣服包回去,给家里人吃。”年轻汉子胆大,经过初步的检验,吃了一点事儿没有,味道很香,就想到了分享给家人。

    众人深以为然,吃饱了,纷纷去捉蝗虫,一伙人在烧蝗虫,分工明确;还有人急急忙忙回家那口袋,叫家里人出来,到自家田里捉蝗虫,说不定还能救田里的庄稼。

    二柱有去抓了大半口袋,三人准备回家。

    此时河边已经有几十个流民聚在一起生火,烧蝗虫,引起了路过的骑马官兵的注意。

    “你们都是在干什么!”几个风尘仆仆的骑马官兵,大声问道。

    不过大家都在忙着烧蝗虫,没人理会他们。几人下马,大踏步走了过来,见众人在烧蝗虫,面色一变。

    “通通给我抓起来,这些人胆大妄为,居然吃蝗虫天神,怪不得今年蝗虫这么厉害,就是因为你们这帮人有违天和,滥杀无辜,得罪天神!”其中一个官兵满嘴胡说,弄死几个蝗虫,居然说滥杀无辜,他妈是蝗虫,他爸是蝗虫,还是他全家都是蝗虫?

    这些人出来转了一圈,想找解决蝗虫的办法,但蝗虫实在太多,正想着无法回去交差,很幸运碰到这帮倒霉蛋,不找他们顶缸找谁啊!

    周围的灾民听这些官兵这么说,惊恐地瞪大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办!

    长孙冲见这几个官差准备抓人,尤其是看到刚才说话的那些人满脸不屑的面容,居然隐约看到笑容,便猜到**分。吃蝗虫,是他长孙冲告诉他们的,再说了,他的身份,就算被抓去,只要他爹知道了,很快就能出来,但是这些普通的平民百姓,可就完了进了监牢,不死也脱层皮,他不愿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遭罪。

    “是我告诉这些人蝗虫可以吃的,你要抓就抓我吧!”长孙冲搓搓手,擦擦嘴巴,准备一人顶罪。

    “不是我家少爷!是我!”主人有事,当然下人背,反正这种背黑锅的事情,以前也做了不少,这次他心甘情愿替少爷背,因为少爷这次很有担当,是为了保住其他无辜的人。

    “是我说出去的!”二柱站到前面,他不能让少爷和哥哥有事儿。

    大柱趴在二柱耳朵边上,轻声说道:“你脚程快,赶紧去告诉老爷,少爷被官兵抓住了,看这些官兵的服侍,估计会被送到左金吾卫,少爷身边有我!”

    二柱想想,也是,不能全部等在这里,得有人去报信。

    “少爷,二柱去通知老爷!”说完,冲出人群,几个起落,找到马匹,往长安城里面赶。

    “你们两个给我追!”带头人下令身后两人去追,“既然他们两个承认了,就把他们两个绑了!”

    长孙冲觉得无所谓,大白天的,还能一刀捅死他啊!

    大柱眼红,护着长孙冲,说道:“我们家里老爷是长孙无忌,这是我们少爷长孙冲!你们这么大胆,是不是不想活了?”

    “哇哈哈······”带头人不禁捧腹大笑,“你是长安第一纨绔,真是笑死人,看他那寒颤样,打肿脸充胖子啊!快点,给我绑了!”

    大柱要是自己逃跑绝对没问题,可是少爷就不行了。

    身边的灾民和农人想求情,可是一想想,这个官差不是善茬啊,不死也会脱层皮,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不敢出声。

    带头人把长孙冲和大柱绑了,往马上一放,让长孙冲和大柱趴在马背上,往长安城疾驰。

    这可苦了一身肥肉的长孙冲了,趴在马背上,差点把场子吐出来,头晕目眩,眼冒金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终于听下来,长孙冲被扔在了地上。

    “少爷,你没事吧?”大柱摇摇晃晃站起来,可是手背绑了,不能服气长孙冲。

    长孙冲非常难受,一身胖肉,躺在地上装死狗!

    大柱连滚带爬跑到长孙冲面前,哭喊着说道:“少爷,你醒醒啊!都是小的没用,让少爷受委屈!”

    长孙冲觉得嗓子眼冒火,听到大柱的声音,觉得自己这副油满肥肠的身体素质真是差劲,不减肥不行了。

    “我······我没事!”长孙冲气愤,早知道这样,他就把蝗虫弄回家吃了。

    “死不了!”带头人鄙视说道,“把他们给我关进大牢,我这就禀告程将军!”

    “韩大人,这两个人犯了什么事儿?”迎出来的小吏,低头哈腰,笑着问道,显然这姓韩的官位不低啊!

    韩强拱手,得意洋洋说道:“捉到了导致今年蝗虫灾害的罪魁祸首了!”

    哐哐哐,闷重的脚步声快速靠近,正准备吹牛的韩强被人掐住肩膀,七尺高的壮实身板,瞬间矮了一些。

    “好你个韩强小崽子,浑说什么!”说话的是一个身材壮硕,腰圆背阔,皮肤黝黑,满脸大胡子,大约四十岁左右的男子。

    刚才还非常臭屁的韩强,顿时城里被烫过的野鸡,夹着尾巴,苦着脸恭敬说道:“程大将军,下官今天出去视察民情,看到有人吃蝗虫天神,觉得今天蝗虫这么多,一定是蝗虫天神动怒了。”

    程咬金犹如毛毛虫似的两根粗粗的眉毛不断扭动,面容狰狞,骂道:“全是放屁,当年老子在瓦岗寨的时候,没有吃的,吃过不少蝗虫,也没见当时有蝗虫灾害,老子到现在活得好好的,也不是没有被天神劈死!人没有吃的,当然想办法找吃的了,吃蝗虫,那也是饿极了!”

    长孙冲泪奔,英雄所见雷同!

    韩强见程大将军这么说了,连连伏低做小,说道:“程大将军说的是,我这就把人放了!”

    “少爷,那个大汉就是程咬金!”大柱咬牙说道,想到少爷被程咬金的儿子打得半死,看向程咬金的眼神不善。

    程咬金?那可是熟人啊,长孙冲虚弱说道:“程伯父的手下真是勇猛啊!”语带讽刺!

    程咬金讶然,一转身,看到犹如死狗一样被绑在地上的长孙冲。

    程咬金一惊,这胖子不是长孙无忌的龟儿子嘛!抬起大脚,狠狠踹在韩强的屁股上,骂道:“混账,还不赶紧给长孙少爷松绑!”

    韩强头上的冷汗,呼呼往下流,真的是长孙少爷啊!连忙跪在地上,给长孙冲磕头,说道:“小的有眼无珠,还请少爷多多海涵!”

    “还不给我松绑!”长孙冲咬牙说道,现在肚子里面还不舒服呢,仿佛心肝脾肺肾换了位置似的。

    韩强赶紧给长孙冲松绑,大柱上来就要打韩强。

    程咬金正在琢磨着这么打发长孙家的小王八蛋,长孙家的老王八蛋可是个护犊子的主儿,前几天自家几个不成器的儿子打了长孙冲,现在他的手下又绑了长孙冲,难道今年他程咬金和长孙无忌犯冲啊!

    “贤侄,你为何在外城吃蝗虫啊?”程咬金不想让手下受惩罚,便开始转移话题。

    长孙冲心里翻翻白眼,想转移话题,没门,说道:“大柱,给我揍韩强一顿,不是因为我,而是为城外的百姓揍他,今天幸亏是捉了少爷我,要是抓了那些手无寸铁的灾民,进了大牢,性命堪忧!少爷我要替天行道!”

第九章 田蛾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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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柱得令,走到韩强面前,狠狠揍了韩强几拳。

    “韩强,你可知错?”长孙冲不理程咬金,厉声问道。

    韩强咬牙,说道:“小的知道了,以后一定奉公守法,绝不会再扰乱百姓。”

    长孙冲点点头,这点小事,稍作处罚,不会继续放在心上,说道:“今天你错抓了我,我也让人打了你,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恩怨一笔勾销,程伯父在此作证!”

    “哈哈哈!”程咬金走过来,一把拍在长孙冲的肩膀上,“好贤侄,居然懂人事了!”

    程咬金还以为这长孙冲还像以前那样,把人家打个半死,正想着怎么求情呢!没想到这次长孙冲的做派令人眼前一亮啊!

    “呵呵呵!”外面传来爽朗笑声,长孙冲一听,倍感亲切,热泪盈眶,亲爹来了,有爹的孩子像块宝。

    长孙老爹胖胖的身影出现了,要不是人多,长孙冲早就去抱他爹的大腿,嚎嚎大哭了。

    “程兄,不知又把吾儿抓来左金吾卫作甚?难道还想把吾儿打得不省人事?是不是当我长孙无忌死了?”长孙无忌和程咬金十几年的交情,但两人十分不对盘,经常吵架。

    长孙冲见长孙老爹气场全开,虽然是文官,但那一身肥肉,非常有气势。

    程老妖精一点儿也不在意长孙无忌的语气,今天的事儿的确是错在他的手下,就服个软,大手一伸,揽着长孙无忌,哈哈大笑说道:“辅机贤弟哪里话啊!之前那都是孩子们之间斗嘴,今天这事只是个误会,我的手下到城外办差,看到贤侄吃蝗虫,担心他有事儿,所以才把他带过来的,是不是啊,贤侄?”

    刚才已经对韩强处罚了,现在没必要说了,长孙冲说道:“爹,的确是这样,我昨天做梦,梦到一个老道,说蝗虫根本不是天神,而是和鸡鸭鹅一样,都是人间的一种动物,它们吃了大家伙的庄稼,大家伙自然也可以吃它们的肉,就和鸡鸭吃谷物,我们吃鸡鸭一个道理,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说了,这种东西用油炸,火烧之后堪称美味啊!大柱和我都尝过!”

    “此话当真?”程老妖精觉得此事大有可为,“韩强,出去给我捉蝗虫!越快越好,越多越好!”

    “将军,这里有半口袋蝗虫呢!”韩强把原本要当做证物的口袋拿出来,正是大柱,二柱两人捉的蝗虫。

    “此话可不能拿来浑说!”长孙无忌一听到蝗虫,脑仁就疼,为了抗灾,他一直没有好的办法。现在用的都是几大粮仓里面的陈粮,灾情越来越严重,就怕撑不过去啊!

    “爹,你要是不相信,让人洗了,放锅里炸了!弄点酒,就是很好的下酒菜!”长孙冲笑嘻嘻说道,“刚才我们在城外,只不过用火烧的,非常香!”

    “是的,老爷,小的刚才也吃过,没有毒,肉很香!”大柱附和说道。

    “赶紧拿到后厨,给我炸了!”程咬金大声说道,“辅机贤弟,今日就在我这里吃顿便饭可好?”

    长孙无忌也想知道儿子壶里卖的什么药,再说了,儿子被抓过来,要是灰溜溜地走了,岂不是非常没有面子。

    “那就叨扰程兄了。”长孙无忌拱手,算是应下了。

    “辅机贤弟客气了,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谁跟谁啊!”程老妖精挤挤眼睛,“走,我们到饭厅等着!”

    长孙冲像是个小媳妇似的,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不一会儿,油炸好了的蝗虫端了上来,远远就问道一股香味,程老妖精“噌”地一声站起来,率先跑过去,从小厮手里抢了装满炸的油晃晃的蝗虫,拿了一个放在嘴巴里。

    “嗯,嗯,果真美味,当年老夫怎么就没想起来用油炸呢!”程咬金砸吧嘴,满脸遗憾说道。

    长孙无忌从程咬金的盘子里拿了几个放在嘴巴里,这是老神仙托梦给我儿子的,说道:“程兄,要是这蝗虫真的能吃,那可是大功一件啊!”

    “可是灾民连粮食都没有,哪来的油炸啊!”程咬金表面上像是个大老粗,但心里的弯弯道道多着呢,“贤侄,还有什么吃法没?”

    “那自然是有的,把用火烧着吃,或者用水煮了晒干,磨成粉,混上面粉或者野菜,即好吃,又顶饿!”长孙冲把刚才和老农说的话又说了一边。

    长孙无忌和程老妖精相视一看,看到对方眼里的惊喜,长孙无忌先反应过来,抢了程咬金手里的盘子,转身就走,说道:“此等美味,应当拿去给皇上和皇后娘娘尝尝!”

    程老妖精暗暗咬牙,这文人的脑袋就是转的快,他只不过遥想一下当年丰功伟绩,就被这老家伙抢了先。

    “辅机贤弟,说得甚是,正好为兄有事启奏皇上,不如同路?”程老妖精也不傻,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跟在长孙无忌屁股后面,颠颠地跟了上去。

    倒是长孙冲这个当事人,却被落下,没人管,没人问。

    韩强知道今天得罪了长孙冲,小心翼翼过来问道:“长孙公子,这还有一大盘子,您还想要吗?”

    “既然准备好了,那就在这里吃吧!对了,我请你吃田蛾肉!”长孙冲指指另一盘蝗虫。

    韩强刚才见大将军和长孙大人都吃了,也不扭捏,抓了一把:“恩,挺香的,都是小的没有见识,让长孙公子受罪了。”

    长孙冲摆摆手,说道:“我已经让人打了你,我们两清不了,不要再说了。待会吃好饭,要是有空,去给我抓一些蝗虫送到我府上!”

    “是是,小的马上去做。”韩强吃了一把蝗虫,带着手下去捉蝗虫。

    长孙冲则和大柱,悠闲自在回家。

    到家没多久,就听到下人来报,韩强已经捉了整整一麻袋。

    且说长孙无忌和程老妖精去了皇宫,李世民正在长孙皇后那里吃晚饭,这个时间,没有大事,大臣们是不会进宫的。

    “两位爱卿,何事不能等到明天再说啊?”李世民吃好,喝了一杯茶水问道。

    李世民长得比较帅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不像以前那样南征北战,所以有点发福,不过跟长孙无忌比起来,算是瘦多了。

    长孙无忌跪在地上,说道:“恭喜皇上皇后,微臣已经找到了可以减少蝗虫灾害的方法了。”

    李世民现在被蝗虫灾害,搅得心烦意乱,食不知味,风疾头痛折磨地好几天没睡好觉了。玄武门事变他杀死了兄弟,并且迫使父皇退位,他终于做了皇帝。

    可是好像上天愤怒似的,去年大旱,已经让百姓减产,今年又赶上蝗虫灾害,难道上天真得要惩罚他吗?李世民最担心的就是天下人说他的皇位来的名不正,言不顺。

    李世民赶紧站起来,亲手扶起跪在地上的长孙无忌,说道:“辅机,赶紧说,到底有什么法子?早一日解决蝗虫灾害,百姓就少受一天罪!少饿死一些人啊!”

    长孙皇后是知道这段时间,上至皇帝,下至文武百官都在想办法,可是钱粮渐少,但好的法子迟迟没有,皇上一直愁眉不展。

    “哥哥,你赶紧说啊!不管行不行,总比想不出法子好啊!”长孙皇后走到哥哥面前,给长孙无忌行礼。

    长孙无忌拿出一个食盒,里面放了刚才他端走的油炸蝗虫,自己拿了一个放在嘴里说道:“这是油炸的蝗虫,味道不错!”

    李世民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不用想,都能猜到这长孙无忌说的方法,是指吃了这些蝗虫!

    “这·····这能吃吗?”长孙皇后用帕子捂住嘴巴,刚吃下去的饭菜,几乎要吐出来。

    程咬金知道现在是他说话的时候了,于公,事关天下受灾百姓;于私,儿子打了长孙冲,今天手下又误会了他。

    “启禀皇上,皇后,这个当然可以吃了,老臣都吃了好几把了!我记得以前老陈也吃过,那时候打仗,没有粮草,见什么吃什么,蝗虫就是其中的一种。”程咬金说完,又拿了几个放在嘴里,吃得津津有味,不过大煞风景抱怨,“就是个头小,还不够我塞牙缝的,一次要吃一把才过瘾。”

第十章 田蛾肉(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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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都知道,长孙无忌,程咬金是绝对不会害他们的,所以对这盘吃食很放心。

    长孙皇后见大哥和程咬金都吃了,也拿了一个,放在嘴里轻轻咀嚼,好像想起什么事,说道:“皇上,以前我们经常去田间劳作,臣妾看到田里的鸡就吃蝗虫,也没见哪只鸡因为吃蝗虫,而被毒死的,反而因为吃蝗虫,下得蛋大,蛋黄大。”

    李世民听了深以为然,他不是一个不闻庶务的皇帝,反而经常微服私访,和老农一起聊天,懂得很多有关民生之事!

    “辅机,这不是你想到的吧?”李世民神色恢复平静问道。

    “是辅机贤弟家的好儿子长孙冲,臣的手下正好今日在城外见到冲贤侄和百姓灾民一起烧蝗虫吃。”程咬金连忙把长孙冲说出来,要是能减轻蝗虫灾害,那可是大功一件。

    长孙无忌感激地看向程咬金点点头,虽然古人有人说举贤不避亲,但如果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不是显得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做的事情更有可信度。

    “小儿夜里做梦,说有一个白胡子老道夜里托梦给他,说蝗虫根本不是天神,它们祸害庄稼,百姓没有粮食,自然可以食其肉,解决温饱。小儿还给这蝗虫肉取了一个雅名田蛾肉!”长孙无忌把刚才长孙冲的说辞重新说了一遍,不管信不信,反正只要确定了蝗虫能吃,饿不死人,那就行了,至于惩罚,以后再说吧!

    长孙皇后非常惊讶,这个侄子小时候聪明伶俐,反倒是长大了不服管教,经常打架斗殴,让大哥,嫂嫂非常头疼,没想到这次居然也开始关心国计民生了。

    李世民听了点点头,拿起一个吃了,味道的确不错,说道:“好一个田蛾肉!我是大唐天子,只要不让我的子民饿死,如果上天要震怒,就惩罚我一个人。程爱卿,你现在让人出去多给我找一些蝗虫,连夜弄给死囚吃,如果真的没有事,明日我们请文物大臣吃这田蛾肉!”

    “皇上圣明!”程咬金,长孙无忌纷纷跪下。

    程咬金出了宫门,拿着皇上的令牌,连夜出城,抓蝗虫,连夜弄给天牢里的死囚吃,果真一点事儿没有。

    其实蝗虫这东西,大家经常见到,蝗虫灾也只不过是比平时多一些罢了。人能吃鸡,吃鸭子,吃蛇,为什么就不能吃蝗虫呢!

    李二处理完整式,回到长孙皇后的寝宫,看到长孙皇后正在照顾出生不久的李治,这是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的第三个儿子。

    “观音婢,你说让天下人吃蝗虫,是不是我这个捉皇帝的没有用啊?”李世民只有在爱妻长孙皇后身边的时候,才会卸下坚硬的伪装,没有人比长孙皇后更加了解这个雄才大略的男人。

    长孙皇后让宫女把小儿子李治一抱了出去,才缓缓走过来,揉着李二的太阳穴。

    “皇上,您是多想了,这天下间的东西,哪个不是留给我们人用的!我们能吃粮食,吃鸡鸭鱼肉,为什么就不能吃蝗虫呢!再说了,冲儿这孩子,居然给这东西取了一个雅致的名字,田蛾肉!”长孙皇后笑笑,他们都吃了蝗虫肉,都没有事儿,证明这事情有谱。

    李二本就是雄才大略,不信鬼神,只相信自己,笑着说道:“恩,田蛾肉和天鹅肉同音,民间有句俗语,癞蛤蟆吃天鹅肉,癞蛤蟆的确是吃蝗虫田蛾的,以此得来的谐音俚语啊!”

    “这个臣妾不知,不过要是这田蛾肉能救了受灾群众,那它们也不是一无是处。”长孙皇后笑眯眯说道,这次哥哥和侄儿要立大功,心里非常高兴。

    李二揽着长孙皇后,笑呵呵说道:“观音婢说的是,明日就见分晓。”

    不一会儿,李二在长孙皇后这里睡了受灾之后第一个安稳觉!

    且说长孙冲回到府里不久,韩强就送来一口袋蝗虫。长孙冲怕吓着家里人,让人直接送到长孙冲的院子里,正好有个小厨房。

    “小馒头,小包子,赶紧给少爷我烧水,弄好吃的给你们吃!”长孙冲让小馒头,小包子两人赶紧动手,正好作为夜宵。

    长孙冲把这些蝗虫用热水过了一遍,吓得小馒头小包子两人直往长孙冲的背后躲。长孙冲只好让她们出去,自己动手,用油炸了一遍,撒上盐沫,味道香浓,引得小馒头,小包子两人一人一边,在门口伸头探脑,不断抽抽鼻子,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见长孙冲吃得这么欢快,小馒头大着胆子,磨磨蹭蹭到了长孙冲的面前,拿了一个油炸过的蝗虫,放在嘴巴里尝尝,顿时露出满足的笑容。主人都很少吃肉,更别说他们这些做下人的。

    小包子见小馒头吃了,也拿着吃,觉得好吃,直接抢了长孙冲手里的盘子,娇声说道:“少爷,真好吃,多弄一些嘛!”

    长孙冲看到这些半大的女孩子,摇摇头,这哪是伺候他的呀!

    长孙冲炸了好多,等小包子,小馒头吃得差不多了,说道:“拿去给我娘,姨娘,还有那些弟弟妹妹们,当夜宵吃,就说这是我特地准备的田蛾肉!”

    小包子,小馒头拿了食盒,装了好多,挨个送去。

    窦氏听说送来田蛾肉,也没在意,所以吃了几口,觉得油腻,便赏给下面的丫鬟了。

    两个姨娘怕胖,吃了几个,也不吃了。

    不过那些胖弟弟,胖妹妹,爱吃肉,听说有“天鹅肉”,又香又甜,纷纷甘愿做“癞蛤蟆”吃得盘子见底,还不忘舔舔手上的油渍!

    第二天一早,早饭厅吃早饭的时候,胖弟弟,胖妹妹们,一看到长孙冲过来,呼啦啦跑过来,围着长孙冲。

    “哥哥,我要吃天鹅肉!”

    “我也要吃!”

    ·······

    长孙冲蹲下,伸手一捞,一边抱着胖弟弟,一边抱着最小的胖妹妹,说道:“好,哥哥答应你们,中午让你们吃田蛾肉哈!家里没有了,哥哥要去抓!”

    “大哥,天鹅肉很好吃,小十喜欢吃,小十帮哥哥一起抓!”胖弟弟长孙十郎,流着哈濑子,崇拜地看着哥哥。

    “大哥,六娘也帮你捉!”小丫头拍拍肥肥胖胖的手,不甘人后。

    “好好,都是大哥的好弟弟,好妹妹,我们自己家里也有,就是花园里的飞来飞去的蝗虫啊!”长孙冲笑呵呵说道,“我们赶紧吃早饭,大哥带你们一起捉!”

    李姨娘和刘姨娘一听说是蝗虫炸的,顿时觉得恶心,跑到外面吐,窦氏的脸色也不好,嗔道:“你这孩子,怎么可以胡闹!那东西怎么能吃!”

    “怎么不能吃!大家说田蛾肉好吃吗?”长孙冲振臂一呼,引起下面的众多小崇拜者附和。

    “好吃,我要吃!”

    “我也要吃!”

    胖丫头,胖弟弟们非常听话吃了早饭,拉着大哥长孙冲就去花园,还让丫鬟小厮一起抓蝗虫。

    小孩子的观念里,反倒觉得蝗虫和其他的小动物一样,没什么可怕的,在美食面前,其他的都不算什么。

    中午的时候,胖弟弟,胖妹妹们吃得很幸福。

    长孙无忌,程咬金两人牵头,着手办理蝗虫作为饭食的事情,众大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田蛾肉,就算想吐,也得憋在肚子里。

    下发告示,呼吁百姓一起捉蝗虫,吃蝗虫!

    面临饿肚子的灾民,在知道蝗虫可以吃之后,一传十,十传百,开始捉蝗虫,吃不完,就煮熟了晒干磨成粉,好好保存起来,这也算是粮食。

    自从吃了蝗虫,就很少有人被饿死了,抗灾取得阶段性的成功。

第十一章 兑换超级稻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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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临饿肚子的灾民,在知道蝗虫可以吃之后,一传十,十传百,开始捉蝗虫,吃不完,就煮熟了晒干磨成粉,好好保存起来,这也算是粮食。

    自从吃了蝗虫,就很少有人被饿死了,抗灾取得阶段性的成功。

    长孙冲利用几天熟悉了唐朝的生活习惯,也了解现在这个家里的情况。这几天长孙无忌因为有了解决蝗虫的法子,比之前更加忙碌,根本没有时间管他。

    窦氏忙着计算家里的损失,日子越发不好过了。

    长孙冲几次想去末世空间,但不知道怎么进去,想想那些人非常喜欢古董,那就从他房间里拿几个,看看那白胡子老头说得是不是真的?

    哇哈哈,长孙冲看看房间里贵重的古董,摸摸这个,摸摸那个,按照这些东西的年份计算,到了末世空间里面,就已经有了两五百多年的历史!

    长孙冲等小馒头,小包子离开之后,拿下多宝阁上面的铜胎掐丝珐琅三足象鼻香炉,累丝镶红石熏炉两个东西,抱在怀里。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仍不见动静,长孙冲几乎认为那真的是梦境了。

    迷迷糊糊睡着了,一团光芒笼罩在长孙冲的身上。

    还是上次那个猥亵瘦小的大叔第一个冲上来,见长孙冲怀里抱着两个香炉,咧嘴大笑说道:“小兄弟,人不风流枉少年,走,去我家店里吧,保证让你天天洞房,夜夜做新郎!”

    长孙冲记得这个威胁大叔,说道:“这位大叔,我现在虚岁才十四岁,你就想让我夜夜笙歌,是不是想让我早点精尽人亡啊?”

    猥亵大叔还想说话,被身边的大汉推开了,说道:“下流张,长老要见他,还不滚一边儿去!”

    猥亵大叔顿时像是霜打的茄子似的,夹着尾巴,只能十分羡慕地看着长孙冲跟着大汉去了长老的家里。

    白胡子老头和上次见的一模一样,看到长孙冲两只手里的景泰蓝三足象鼻香炉,累丝镶红石熏炉,顿时两眼放光,说道:“小兄弟,你来了!这是你父母给你的信,我冒着末世空间停止的危险给你拿回来了,好在你小子没有忘记我们!”

    长孙冲一听说,还有父母的回信,赶紧抢过来看看,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老妈写的,字迹娟秀;另一封是老爸写的,除了最后龙飞凤舞的签名之外,其他的字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似的。不过老爸就是小学文化,可以理解。

    看完两封信,长孙冲泪流满面,暗下决心,一定多偷古董,早日把父母,外公接过来,一家团圆。

    长孙冲擦擦眼泪,说道:“这可怪不到我,上次出去的时候,你们没告诉我怎么进来,还是我聪明,自己摸索出来的,抱着俩古董等你们。”

    “呵呵,小伙子,那我们现在来交易,你这两个香炉,准备换取什么?”白胡子老头,心痒难耐说道,恨不得把两个香炉赶紧抢过来,给末世空间补充时间能源。

    长孙冲想了想,说道:“现在是贞观二年,去年大旱,今年又来蝗虫灾,我已经告诉长孙无忌,蝗虫可以吃,李二也接受了这个建议。以后我想在唐朝混出人样,你说我下一步准备怎么办?”

    “华五,打开大屏幕!”白胡子老头吩咐说道。

    前面不远处的墙壁直接出现一个非常大的屏幕,点到贞观二年,上面出现一些史料。

    “这些历史我也知道一些,我想问问现在到底怎么能让百姓少受点苦!李二和下面的大臣,还是比较务实的,初到国内,我一时不知道从哪里着手。”长孙冲自己不清楚,这里那么多人,不能让他们闲着,一起想办法。

    白胡子老头,想了想,说道:“现在外面的虫灾估计再过半个月就没了,现在最缺少的就是粮食,不如你就换一些超级种子,回去种?”

    长孙冲想想也是啊,想起长孙无忌因为他浪费一点粮食,把他一巴掌打趴在碗里,脸上还扎了几根鱼刺。

    要是有粮食了,百姓日子过好了,他也算是尽了一份力,争取得到各位大佬们的注意,掏弄好东西的机会更多一些。

    “那你那超级种子到底有多超级啊?”长孙冲好奇问道。

    叫做华五的汉子,抓了一把稻子,说道:“就是这个!”

    长孙冲捏了几个放在手里看看,摇摇头,说道:“我说大爷,您这水稻很一般啊,和二十一世纪的水稻长得差不多,凭什么叫超级水稻?”

    “小伙子,这水稻一次亩产最少一千公斤!”老头得意洋洋。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袁隆平搞出的杂交水稻,不比这少!”

    “这个水稻一年两茬!”

    “不稀奇,热得地方一年三茬多得是!”

    “我是指这些水稻在长安附近的种植,不挑水田,旱田,就算土地贫瘠,也照样可以一年两茬,第一次收割亩产一千公斤,不用继续种子,在原来的稻茬上面会长出第二茬水稻,不怕虫害,一年两茬就可以收两千公斤,这还不算超级水稻啊!”白胡子老头被长孙冲反驳地生气了,吹胡子瞪眼睛,全空间只剩下这半口袋这么珍贵的东西,在这家伙眼里居然什么都不是。

    长孙冲听了,怎么听这老头的说法,典型的傻瓜种田啊!

    长孙冲喜欢吃大米饭,觉得这水稻不错,说道:“好,我就换你这超级水稻了。我今天拿了两个香炉,换了你这水稻!”

    华五从口袋里抓出一把水稻,称量之后,又拿下一半,把剩下的半把超级稻种包起来,递给长孙冲。

    长孙冲面部肌肉抽搐,坑爹啊,他拿了两个好东西,居然只能换半把超级水稻种子。

    “你们这是霸王交易,我这两个好东西,就换了一把超级水稻种,你们欺人太甚!”长孙冲抱着两个香炉,准备不换了。家里少了这两个东西,明天还不知道怎么交代呢!

    要是找不到好的理由,说不定还会被长孙老爹,窦氏认为拿出去还钱喝花酒,少不得一顿胖揍!

    “哎哎,小伙子,你别走!”白胡子老头,拄着拐杖就追出起来。

    “干嘛,你们不是成心做生意,那就拉倒!”长孙冲得理不饶人。

    “小伙子,你误会了,你带来的东西,根据我们衡量,只能换一把水稻。要是你不相信,我再多给你几粒,分开装,到了外面自动灰飞烟灭,什么也没有。”白胡子老头叹息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长孙冲不解,见这老头这么说,不像是假话。

    “华五,我们去测量你刚才抓的超级水稻和两个香炉之间的能量兑换比例是不是正确的?”白胡子老头把香炉,放在一个类似于微波炉大小的玻璃盒子里,上面显示5800点的能量值。

    然后把香炉拿出来,放进去水稻,也是5800点。

    长孙冲百思不得其解,疑惑地看向白胡子老头,说道:“这是根据四维能量守恒定律制定的时光能量分析仪!我们这个末世空间,必须要珍贵的古董才能换时光能量,把里面不能再提供能量的东西换出去,必须要相等值的能量进来,才能真正转化成末世空间锁需要的时光能源。”

    “好吧,我暂且信你一回。”长孙冲拿着装了稻种的纸包,和几粒稻种,出了空间,果真手里的那几粒稻种以眼见的速度逐渐化成灰烬。

第十二章 兑换超级稻种(二)

    看到多宝阁上面少了两个香炉,很容易被发现,反正偷一次也是头,偷两次也是偷,不全偷了,多换点稻种。长孙冲一不做,二不休,把多宝阁上面的东西全部放到床上,躺在这些古董中间,很容易就进了空间。

    白胡子老头这次早就等在这边了,拿着一个小小紫砂壶,正在悠闲自在喝茶呢!

    再次进来,长孙冲觉得这里面比上次来感觉舒服一些。

    “小伙子,你来了,多亏了你送来的宝贝,及时补充了时光能量,我们这里的空气也变好了。”白胡子老头见长孙冲疑惑,笑呵呵说道。

    “不多说了,老大爷,赶紧看看,我带来的东西,能换多少超级水稻种子,外面可等着救人呢!”长孙冲想起已经四更天了,没有多少时间浪费!

    华五带着长孙冲去换水稻,把里面的水稻种子全部换了,还有一些时光能量点剩下了。

    “你们这还有什么好种子嘛?”长孙冲不想拿出去了。

    华五也舍不得已经进来的东西,再拿出去,连忙赔笑说道:“当年地球消失的时候,我们只来得及带这点稻种,还有一小包超级玉米!”

    超级水稻很牛叉,超级玉米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

    经过测量,能源点数正好,长孙冲扛着小半口袋种子和一小包超级玉米种子,被送出了空间。

    多宝阁上面空荡荡的,再过半个时辰,就天亮了,到时候大家都知道少了东西。偷家里的古董,这种事情只能做一次,下一次不光担心被抓,而且还担心被问到这些古董的去向,他没有好的借口,那就又是大麻烦。

    直接说用古董在末世空间换了稻种?不行,太玄幻了,长孙老爹不相信。

    藏好用一架子宝贝换来的超级水稻种和超级玉米种子,一狠心,长孙冲拿了砚台,往自己头上一碰,玩自残,说是被盗贼打了,抢走了。

    长孙冲眼冒金星,刚才力气大了,不仅出血了,而且还头晕,还没走到床边,就晕倒,趴在了地上。

    小馒头,小包子端热水进来,准备伺候长孙冲起床,推门一看,“啊······”两人的尖叫声,几乎能够穿透云层,两人手里的洗脸铜盆,扔了出去。

    “小包子,赶紧去告诉夫人,家里招贼了,少爷被打得不省人事!”小馒头比小包子大衣点,恢复了语言功能,立即吩咐说道。

    小包子迈着小短腿,一路跑,一路喊:“不好了,家里招贼了,少爷被打了!”

    其他人见小包子这样,不像是假的,也跟着一边跑,一边喊。等到了窦氏的院子,小包子的后面已经跟了几十口子。

    窦氏刚刚洗漱好,就听到外面叽叽咋咋,问道:“梅香,去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梅香出去,听到小包子的话,赶紧过来汇报。

    窦氏一听长孙冲被打晕了,身子一晃,摇摇欲坠,幸亏梅香在边上,扶了窦氏一把,要不然真的要倒地摔伤!

    “夫人,我已经让人去请大夫了。您可要振作一点,家里大大小小,还邀您拿主意呢!”梅香急忙劝解说道,希望窦氏能够振作起来。

    窦氏本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性,经过一开始的惊慌,很快平静下来,快步到了长孙冲的院子。

    窦氏让人把长孙冲扶到床上,用干净的毛巾亲自给长孙冲擦拭伤口。

    长孙冲在窦氏的千呼万唤中醒了过来,迷迷糊糊中,大夫来了,把脉开药,灌了一大碗苦药,迷迷糊糊睡着了。

    到了下午,肚子饿的咕噜噜响,长孙冲终于醒了。

    头上已经包扎好了,窦氏坐在床边上,专注地看着他,不时给他擦擦头上的汗,让长孙冲回到小时候,前世老妈照顾自己的温馨场面。

    “娘,我已经好了,没事了。”长孙冲尴尬说道,毕竟这是他自演自导的事情,让身边的人为他担心,非常不应该。

    窦氏擦擦眼泪,哽咽说道:“儿子,你看到昨天那个盗贼是什么样子吗?你爹已经让人四处追查,杖责了府里的侍卫,你被打了,屋里的东西被偷了,那些没用的东西居然不知道。”

    长孙冲一听,有人因为他的谎言,而被打,觉得过意不去。

    “娘,您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了嘛!那个人蒙着面,我没有看清,只是求财,不是真的要杀我!那个人的轻功很高,偷了那么多东西,大家都没被发现,可见不是一般人能抓住的。”长孙冲劝解说道,不希望闹大,更不希望因为有人因为他而遭殃。

    窦氏一听,骂道:“身手这么好,不学好的,居然当小偷,可惜了。可怜我儿,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长孙冲见窦氏又要哭,赶紧转移话题,问道:“娘,外面的蝗虫灾怎么样了?”

    果真一说到蝗虫,窦氏叹息说道:“现在朝廷发动百姓捉蝗虫,外面的蝗虫已经少了很多,按照你说的法子,百姓暂时有了东西吃,可是田里的庄稼算是毁了,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长孙冲心里一酸,说道:“娘,放心吧,皇上英明,爹爹等诸位大臣公正办公,一定可以度过这次难关的。”

    窦氏见长孙冲说得头头是道,甚感欣慰说道:“我儿懂事了,知道关心国家大事了。”

    “娘,儿子以前胡闹,以后一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会让爹娘蒙羞。”长孙冲一想到上次以为喝花酒和程咬金的几个儿子打架,就为以前的长孙冲感到非常羞愧!

    “好,好!”窦氏一高兴,喜极而泣!

    “娘,我觉得以前过的浑浑噩噩,我现在想明白了,一切从头开始。家里面有很多事要忙,我帮不上,我想到咱们家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静静心!”长孙冲想到家里已经有了超级种子,趁现在刚刚六月,还可以种一茬水稻和玉米。

    他偷了那么多东西换来的东西,已经要尽快发回他的价值。

    窦氏为难,说道:“你这伤没好,到了庄子上,哪有家里舒服啊!”

    “其实我就是想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再说了,您刚才也说了,我懂事了,那娘亲,你给我一个土地肥沃一点的庄子,让我去管理。”

    “你能管什么庄子啊?不如在家里好好读书!要是你爹知道了,又得揍你。”窦氏不松口,之前这个不成器的儿子,花样百出,不得不多想。

    长孙冲见窦氏不松口,眼睛一转,计上心来,说道:“你们都出去,小馒头,小包子,你们两个在门口十布外守着,不准任何人接近。”

    窦氏见儿子煞有其事,以为儿子的头又疼了。

    “冲儿,您怎么可?”

    “娘,我没事!刚才儿子说谎了,儿子马上告诉你昨天晚上的真相。”长孙冲从衣柜里拎小半口袋稻种和玉米,“娘,其实昨天那个人不是白白拿我们东西的,他给我留下这些好的种子,说产量很高,现在正合适种植。”

    窦氏惊疑不定,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稻谷,仔细看了看,说道:“这稻种是比平常的大一些,但也不是很稀奇啊!傻儿子,你一定被骗了,要不然也不会打你了。”

    “其实是我不小心去打那个贼人,反倒砸在自己的头上,那个人如果想对我不利,我早就没命了。还有啊,如果这稻种是假的,那个人为了偷东西,也不可能带着半袋子稻种,多麻烦啊!所以我相信那个人没有骗我,娘,反正我现在受伤,也不能看书,不如你就让我去庄子上试试?就当是让儿子了解农事,锻炼心性了。”长孙冲为了掩饰一个谎言,接着用无数的谎言去弥补。

第十三章 育种很重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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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是我不小心去打那个贼人,反倒砸在自己的头上,那个人如果想对我不利,我早就没命了。还有啊,如果这稻种是假的,那个人为了偷东西,也不可能带着半袋子稻种,多麻烦啊!所以我相信那个人没有骗我,娘,反正我现在受伤,也不能看书,不如你就让我去庄子上试试?就当是让儿子了解农事,锻炼心性了。”长孙冲为了掩饰一个谎言,接着用无数的谎言去弥补。

    窦氏想了想,说道:“我得和你爹商量商量!”

    “娘,千万别,爹爹每天日理万机,我们要是拿这些没影的事情去烦他,爹爹一定不相信,不如等儿子种出来东西,再告诉爹,就算不成功,爹爹也不知道,也不会认为儿子愚笨。”

    窦氏想想也是,如果事先让相公知道了,如果儿子什么都种不出,那儿子的屁股又要遭罪了。

    窦氏点点头说道:“好,这次我就同意了,不过要等到三天后,等你头上的伤好了再说!”

    窦氏之所以答应,是因为儿子第一次这么迫切地做一件好事儿,不是像以前那样花费心思骗钱出去吃喝玩乐,相比较以前的不学无术,她宁愿要一个想种田的儿子。

    “没事的,娘亲,我又不亲自动手,只是看我们庄子上的农户干活,累不着我的,我明天一早就准备去庄子。”长孙冲争取说道。

    “那好吧,大柱,二柱,小包子,小馒头要跟在你后面寸步不离,不管做什么,身边都不能离人。要是我知道你不听话,以后你别想单独出门了。”窦氏拧着长孙冲的儿子,希望儿子这次能多长点记性。

    长孙冲连连点头说道:“娘,我就算去茅坑,也把大柱,二柱带着!”

    窦氏见长孙冲说得这么粗俗嗔道:“尽浑说!”

    晚上的时候,长孙无忌只是问了长孙冲的伤势,知道没事,也没有继续问,累了一天,倒头就睡。

    第二天,长孙冲带着窦氏给他准备的东西,带领众家丁去了离皇城不远的庄子。

    长安城里面灰突突的,而且到处都是官兵,防止灾民哗变,呆在家里没意思,还不如回庄子呢!

    这个庄子不是很大,在长安城的南面,早就有人来通知,说大少爷要到庄子上修养,庄头一大早,天没亮就在村口等着。

    远远看到好几辆马车驶入村头的小路,庄头杨大磨小跑过去,跪在地上,对着长孙冲的马车磕头。

    “小人,杨大磨拜见大少爷!”杨大磨是十几年前迁到这个地方,身无分文,后来成了长孙家的庄户。

    虽然没有卖身给长孙家,但身为长孙家的庄户,算是半个仆人。

    长孙冲下了马车,赶紧上前扶起杨大磨,说道:“杨大叔,您赶紧起来,您都这么大年纪了,我怎么能受你的大礼呢!”

    杨大磨从来没有被贵人这样礼遇过,顿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说道:“当不起大少爷的礼遇,今年受了蝗虫灾,颗粒无收,夫人不收我们的租子,这是救了我们整个庄子的命啊!现在各家各户捉了很多蝗虫,今年的口粮算是有了,饿不死!”

    到了郊外,看到矮矮的草房,贫穷的百姓,到处都灰突突的,没有烟花六月的生机盎然,一片死气灰败。

    “那附近的流民呢?”长孙冲上次出城,还看到成群结队的流民,现在一路,居然没看到几个。

    杨大磨笑着说道:“回大少爷,自从朝廷颁布诏令,可以吃蝗虫,就没有饿死人,大家都回家了,准备多捉蝗虫,加上蝗灾过去之后,地里面还能出产一些野菜,勉强能熬过今年。与其在外面风餐露宿,回到家里还有草房遮顶。”

    长孙冲从来没有看到这么简陋的房子,在庄子里转了一天,说道:“好了,杨大叔,你能不能给我招两个擅长农事的人?我这从外邦找到一些种子,想试种一下。”

    杨大磨面露难色,但还是咬牙应了下来,说道:“就让小人带大儿子,给大少爷干活吧!大家都在忙着捉蝗虫,好过冬,小人不能勉强他们。”

    长孙冲一听,说道:“好的,你能舍己为人,心性不错,这样吧,你们父子给我干活,也不是白干,我给你们工钱。”

    杨大磨见长孙冲夸奖,憨厚笑笑,说道:“不说什么工钱了,我们一家老小,都是靠主家吃饭,出点力算什么!”

    “我现在要育种,必须要肥沃平整的土地,杨大叔,说在哪里比较好呢?”长孙冲不懂农事,虚心请教。

    杨大磨在长孙冲面前很拘谨,但谈到怎么种地,这是他擅长的,顿时底气足了一些,说道:“回大少爷,育种的话,想必需要悉心照料,所以还是离得近一点好。只要不是很多,大少爷院子里就有半亩多的空地,想必就够了。”

    正好两人已经进了长孙家在庄子上的别院,虽然只是一个三进的院子,但在杨大磨等庄户人眼里,那也是可望不可即的住处。

    “嗯,不错,就这个院子吧!你找人帮忙把院子里土翻好,把泥土弄碎!少爷我有大用!”长孙冲脑子里已经把末世空间附送的超级稻种育种方法背了下来。

    “是,少爷!”杨大磨回去叫正在捉蝗虫的大儿子。

    为了能够能到最高产量,一切按照高标准进行。首先翻土,弄成一条条宽一米,长二十米的平地,中间留下供人走过的小沟。

    “小馒头,小包子,找个大盆,把稻种给我浸泡一天,明天要用。”翻地的事情已经交代下去,开始进行第二步,浸泡稻种。

    “是,少爷!”小馒头,小包子两人已经把行礼放好,便到厨房找来大大的木盆,从井里拎出干净的水,倒在木盆里,小心翼翼把稻种也倒进去,搅拌一下,放在阴凉处。

    下面要进行第三步了,准备各种牲畜粪便,搀和泥土里,保证土壤的肥力。

    “大少爷,我们家有牛粪,直接拉来用就好。”杨大磨听到大少爷说要肥料,笑呵呵说道,见长孙冲很和气,杨大磨的胆子也开始大了起来。

    “那就谢谢你了,晚上一并算钱给你,对了,有没有靠近河边的田,能不能给我准备二十亩地?我准备种植这些稻种!”长孙冲虽然知道这些水稻可以在旱地里种植,但产量比在水田里少百分之三十,为了达到最大的震撼效果,肥,水,人力,物力,全部要最好的。

    杨大磨心里盘算一下点点头说道:“我们这里有条河是渭水的支流,河边地势低洼,那里种植小麦,收成不好,因为湿气太重,没人愿意租种,荒在那里。少爷您这是南方的水稻,应该没问题,浇水很方便。”

    唐朝时候的稻米种植分布在南方,像北方这边都是种植小麦,高粱之类的,吃得是面食。大米的价格很贵,毕竟要从南方运到北方,路费不菲。

    “那好,杨大叔,等你们帮我正好院子里的半亩地,你就找庄子上的人,帮我翻地,用泥土在四周筑好堰子,防止水跑出来!”长孙冲吩咐说道,“每人一天三十文钱,不管饭!”

    杨大磨急了,说道:“给主家干一点活,怎么能拿钱呢!以后让我们怎么见人啊?”

    长孙冲摇摇头,不想占这些人的便宜,说道:“如果收成很好,我也不会跟大家客气,

    今年招蝗虫灾害,日子不好过,工钱必须要给的。你们要是不要,那我就到外面招人来干活。”

    杨大磨一听长孙冲的话,内心激动万分,主家这么为他们这些庄户着想,一辈子做长孙家的庄户都愿意。

    杨大磨和杨大磨的儿子杨铁牛连忙跪下,再次给长孙冲磕头。

    “赶紧起来,以后都是一家人了!”长孙冲就是受不了动不动下跪,尤其是见到下层的百姓,这些人是最勤劳的,堂堂正正做人,是国家的基础,地位不应该这么低。

第十四章 育种很重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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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这几天很忙,好在蝗虫已经有了控制,流民也开始陆陆续续开始返乡,六百里加急,让蝗虫可吃的消息穿出去,头顶上的压力少了很多。

    “夫人,今天吃饭,怎么不见冲儿?”长孙无忌还不知道长孙冲已经去了庄子,最近很忙,对于儿子这段时间有点放松。

    窦氏一边给长孙无忌脱衣服,一边笑着说道:“冲儿懂事了,知道在家里帮不上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稻种,准备自己亲自试种,已经去了长安成为的一个小庄子。”

    长孙无忌一愣,真的有点不敢相信,窦氏说得是他的儿子,要知道以前都是他拿着钱,到长安城的酒家,青楼赎人!他早就成了长安城的笑柄了,为了这个一直被其他同僚笑话。

    窦氏见长孙无忌发愣,不相信的样子,笑着说道:“老爷,您还别不信,我觉得冲儿上次被程家的几个小王八蛋打了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对弟弟妹妹和善了,而且还帮老爷想出了对付蝗虫的法子,现在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稻种,为你分忧!不管能不能成,但儿子这份心意,我们不能不领!”

    长孙无忌的确觉得儿子比以前懂事了,出去玩玩也罢,只要不去青楼,不打架闹事,比什么都好,等过段时间再接回来,好好调教,这个嫡长子可是他们长孙家的脸面啊!

    要是庶子荒谬无所谓,但如果嫡长子这样,不仅丢人,被人笑话,整个家族交到他的手里,那不是完蛋了。

    “嗯,你让人送去口信,就说每五天,交一首诗回来,要是放松功课,那就赶紧让他回来。”长孙无忌说道,虽然说是去田庄,但作为嫡子,光会种田是不行的。

    窦氏一听,儿子哪里会作诗啊,着急说道:“你就知道逼儿子,他那么小,哪里会做什么诗句啊!”

    长孙无忌从怀里拿出一张纸,这是长孙冲那天写的《悯农》,这首诗写得好,虽然简单直白,但却生动地描述了农人的辛苦,劝解人们爱惜粮食,不要糟蹋农人们的血汗。

    窦氏拿出来一看,惊讶微微张开嘴巴,问道:“这真的是儿子做得?”窦氏也是颇有才情的女子,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诗句的好坏。

    长孙无忌点点头后说道:“是儿子亲手写的,你看这字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颇有自成一家的气势。”

    窦氏看了看,想到家里名下有个印书局,轻轻问道:“老爷,您看着横平竖直的,镌刻也比其他字体容易很多。”

    长孙无忌是从书法角度考虑,而掌握家里钱财来源的窦氏则是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

    “夫人说的是,等老夫没事了,好好找那小子聊聊!”长孙无忌深以为然,自古以来字体都是以姓氏命名的,比如颜体,柳体,要是自家小子自创一种非常实用美观的字体,那就得叫“长孙体”,可是会被华夏民族,流芳百世的东西啊!

    长孙冲已经被长孙无忌惦记上了,但他对此一无所知,半夜口渴起来,找水喝,顺便点着油灯,去看看隔壁屋子里浸泡的稻种有没有出芽!

    呀?果真和“超级水稻”的名字,名副其实啊,已经开始鼓芽了,下手试试水温,正好,微微放心,回到房间继续睡觉。

    虽然知道长孙无忌和窦氏真心疼爱他,可是和前世生活在一起的长孙老爸和老妈想比,他还是希望和长孙老爸,老妈在一起,所以他要努力,争取找到更多古董,和父母团聚。

    小馒头,小包子,睡在长孙冲房间的另一边,两个半大的女孩子,正是贪睡的年纪,打着小鼾,嘴角还留口水,看了两眼,帮她们盖上毯子。

    第二天一早,长孙冲洗漱好,就到隔壁去看看,已经长出半厘米长的芽子。

    “大柱,二柱,跟我一起去育种!”长孙冲指挥大柱,二柱两人抬着泡着稻种的大木盆的大木盆,到了昨天已经侍弄好的半亩地。

    小馒头,小包子,皱着眉头问道:“少爷,您还没吃早饭呢!”

    “弄好了再吃!你们先吃吧,不要等我了。”长孙冲心里担心那些种子芽子出得太长,撒种的时候,可能会弄断芽子,哪里还有心情吃饭啊!

    长孙冲把大盆里的水倒出来,然后拿着小盆子,装了一些稻种,轻轻往昨天侍弄好的块状田里面,撒了薄薄一层。

    大柱,二柱两人都是练武之人,有模学样,居然撒得比长孙冲撒得均匀。

    长孙冲一看,撒完了一盆,就让大柱,二柱两人撒了,知人善用嘛!

    撒好种子,为了能保护好种子,又从旁边筛出来的细细的土壤,撒在种子之上,到目前为止,基本的育种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坐等种子长出来。

    种植明细上面表明,大约半个月就可以完成育种,再移植到大块的田地里面,分株插秧,每株间隔三十到四十厘米。

    不能多放稻秧,因为超级水稻一株发洋起到八个分支,放太多,会发出更多,不利于生长和管理。

    杨大磨带着儿子过来帮忙,没想到大少爷已经种好了。

    杨大磨便带着儿子回去,找人给长孙冲去河边附近的田地翻土,把上面的杂草铲掉,按照长孙冲的要求,拣出里面的草根,把大块的泥土杂碎。

    长孙冲每天没事儿,就找出窦氏给他准备的书,这是平日上学要学的。要在唐朝混,自然要遵守唐朝的规定,好好学些古文,才是正事。

    长孙冲以前虽然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但是四书五经非常熟悉,看了几遍,基本上可以理解。

    这都是长孙老妈和外公这两个国文教授的功劳了,小时候因为贪玩,没有背诗背古文,经常被打,现在长孙冲无比感激。

    窦氏让身边的贴身丫鬟梅丽过来传话,顺便给长孙冲带了长安城的糕点。

    “梅丽姐姐,您怎么来了?”小包子快人快语,长得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在府里人缘很好。

    梅丽看了看荒凉的庄子,心里不解,少爷怎么会喜欢来这个地方?

    “夫人让我来传话。”梅丽进来,看到小包子,小馒头正在做针线,并没有看到长孙冲,“少爷呢?夫人不是说了嘛,让你们寸步不离少爷的?”

    小包子,小馒头赶紧放下手里的针线,说道:“大柱哥,二柱哥,跟在少爷身边呢!少爷说了,田里面正在上肥料,臭臭的,不让我们过去。”

    梅丽一听,旋即笑了,说道:“哦,原来如此啊!看你们两个这样的水嫩的样子,就知道乡下的水土养人。”

    “梅丽姐姐,你喝茶,我去请少爷!”小包子见梅丽不沉着脸,转移话题。

    梅丽摆摆手,让人把东西放在桌子上,说道:“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我也好长时间没到乡下了。”

    小包子,小馒头带着梅丽去了河边,梅丽见到二三十人在田里面忙碌,并没有看到长孙冲,不由四处找寻。

    “少爷呢?”梅丽问道。

    小包子指着一个穿蓝色粗布麻衣的胖子,说道:“穿蓝色衣服的就是少爷!”

    梅丽惊讶掩住樱桃小口,半天说不出话来,那个头戴这样草帽,手拿头,蓝色的粗布麻衣后背被汗水浸湿了,卷起裤脚,正用头敲打土块的胖子居然是以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

第十五章 《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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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丽惊讶掩住樱桃小口,半天说不出话来,那个头戴这样草帽,手拿头,蓝色的粗布麻衣后背被汗水浸湿了,卷起裤脚,正用头敲打土块的胖子居然是以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

    “那······那······那人是少爷?”梅丽不敢相地颤巍巍伸出食指指着远处的农夫,如果那个人和农夫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估计这个人比一般的农夫胖,农夫能吃饱饭已经不错了,每天都要干活,哪有胖的。

    小馒头点点头说道:“是啊,是啊!”

    “大少爷,还真当农夫了?夫人还以为大少爷随便说说呢!”梅丽欣喜,相比较那个整天出去花天酒地的公子哥,现在这个在田里面挥汗如雨的农夫少爷顺眼多了。

    “刚开始我们也不相信,可是到了庄子上面,大少爷事必躬亲,夫人,老爷要是知道大少爷这么认真做事,一定很高兴。”小馒头轻声说道。

    大柱一向对梅丽有意思,所以梅丽一出现在视线内,就瞄到了,猜到梅丽一定是夫人派过来传话的,用胳膊肘顶顶旁边低头干活的大少爷,说道:“大少爷,夫人身边的梅丽姑娘过来了!”

    “哦?”长孙冲直起腰,抬头,伸手揉揉酸酸的腰身,做农民真不容易啊!

    “大少爷,田里已经弄得差不多了,您去上去吧!”杨大磨劝解说道,他活了四十多岁,还真没有见过下地干活的贵公子。

    长孙冲这些天,每天都跟着这些庄户干活,刚来的时候白白胖胖,晒了几个日头之后,裸露在外面的皮肤被晒得黑黑的,成了黑胖子。

    “好了,今天干好了,明天就可以引水了。”长孙冲拿下草帽,看看前面只有几米的距离就到头了,也不再坚持。

    长孙冲走到地头,拎着两只鞋子,走到河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洗脚。

    “少爷,夫人要是知道你晒黑了,一定很难过。”梅丽就近一看,细皮嫩肉的大少爷,晒成黑炭,心疼不已,连忙拿帕子给长孙冲擦脸。

    长孙冲注意到身边大柱看这梅丽的眼神不一样,尤其是看到梅丽要给他长孙冲擦汗,本着朋友妻不可欺的做人底线,连忙躲开,用自己袖子擦擦,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对了,梅丽,我娘和我爹,弟弟妹妹们还好吧?”

    梅丽笑笑,说道:“夫人,老爷还好,就是小姐和其他少爷们,经常念叨大少爷,说等到休沐的时候,过来看望大少爷呢!”

    “好,他们想来,就让他们来吧!”长孙冲笑呵呵说道,“走吧,我娘和我爹没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夫人要少爷注意身体,好好养养身体;至于老爷说了,让你不好耽误学业,勤于练字,每十天抄录一本书,并且要做一首诗。”梅丽笑眯眯说道,“如果耽误学业,就要少爷回去,不准来乡下了。”

    长孙冲想想,作诗啊,很容易啊,脑子里记得很多,就是这抄书,有点累人。不过为了能在农庄多住一段时间,累就累点吧!

    “好了,我知道了,大柱,你带着梅丽姑娘四处走走,我先回家作诗,捎给我爹看看。”长孙冲说完,便转身离开,伸手从路边折了一个狗尾巴草,咬在嘴巴里,背着手,哼着小曲,慢悠悠地走回家。

    大柱看着大少爷的举动,暗暗心惊:“大少爷仁意啊,知道给我制造机会。”

    有了,他实在农庄学习农事,种稻子,那就抄一首《田家》这首诗吧!

    回到家,就让小馒头磨墨,提笔写道:“南山尝种豆,碎荚落风雨。空手一束萁,无物充煎釜。”

    等墨迹干了,折好,放进信封里,交给小馒头,说道:“明日让梅丽带回去,至于抄书,现在时间短,下次再给她带回去吧!”

    长孙冲吃完晚饭,去了育稻秧的院子,秧苗已经长到六公分左右的,绿油油的,再过五六天,就可以拔稻秧了。果真按照育种说明来做,稻秧长到很好,没有虫病和枯萎。

    大柱带着梅丽在外面转了一圈,逗得梅丽笑得花枝乱颤,晚上回来的时候,大柱手里多了一条梅丽的帕子,看来大柱今天的收获不少!

    第二天,梅丽带着长孙冲写得诗句,回到长安城的家里。

    “梅丽,少爷在庄子上怎么样了?”窦氏见梅丽回来之后,便急忙问道。

    梅丽笑笑,从怀里掏出装有长孙准备的诗句信封,说道:“大少爷在庄上做的很好,就是晒黑了一些,不过人也壮实很多,这是大少爷写得诗句,还请夫人过目。”

    窦氏拿出来,仔细研读:“南山尝种豆······”一字一句,仿佛看到了忙碌了一年的农人,颗粒无收,只收了一些豆萁,却没有收获下锅的粮食,生活困苦,没有希望,只会被饿死的悲惨境地。

    窦氏不自觉地流下眼泪,正好此时长孙无忌到了窦氏的院子,从窗外看到,窦氏正在难过垂泪。

    除了那个不孝子,长孙无忌不知道夫人会因为什么而掉眼泪,说道:“夫人,为何对着窗户,暗自神伤?那个小兔崽子在庄户上是不是又胡来了?”

    窦氏见长孙无忌进来,赶紧擦擦眼泪,破涕为笑,嗔道:“冲儿要是小兔崽子,那你是什么?”

    长孙无忌气闷,自从有了儿子,他这个做丈夫在夫人心里的地位下降了。

    “我这不是气嘛!看我不狠狠教训那个小混蛋!”长孙冲恨铁不成钢,原本儿子学好了,可是······浪子回头,难啊!

    窦氏摇摇头,拍了长孙无忌的胸口一下,嗔道:“妾身不是因为冲儿难过,而是因为看了冲儿写的这首诗!我听梅丽说,儿子跟老农学习怎么耕田,培育稻种事必躬亲,经历了农人生活,写出这么质朴感人的诗句。”

    长孙无忌半信半疑,接过来一看,瞪大眼睛,说道:“好诗,好诗!怪不得夫人会落泪,为夫看了也心酸不已。我们当初追随先皇造反,就是希望天下百姓不再受战乱之苦,过上好日子。可是连年大旱,灾害,朝廷应接不暇,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百姓安居乐业。”

    “老爷,您别急,圣上英明,群臣勤勉,百姓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你看,就连我们不成器的儿子,都开始关心国计民生,我们大唐有望啊。”窦氏欣慰说道。

    长孙无忌顿时受到很大鼓励,他正直英年,自然有大展宏图的愿望,之前跟随圣上东征西讨,他虽然聪慧过人,但不擅长行军打仗。好在一直对当今圣上忠心,加上又是亲戚,所以圣上对他一直很器重。

    行军打仗不行,治国安邦是他的长项,他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对得起圣上的知遇器重之恩。

    “嗯,再过五日,就是休沐,可以休息一天,我再向圣上请一天假,我们夫妻二人一起去看看我儿到底怎么做农夫的,能写出这么好的诗句。”长孙无忌深感欣慰,小心翼翼把诗句放在贴身的口袋里。

    长孙无忌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自然想亲亲眼看看儿子的转变。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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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驸马介绍:
认祖归宗之时,现代长孙冲被吸入末世空间,为了再次见到父母,不得已被送入唐朝,成为唐朝驸马长孙冲! 来到唐朝,人生地不熟,当然要抱最粗的大腿,皇帝最大,嗯,那就李二吧! 李二是个好皇帝,成功的帝王,但不是一个好兄弟,好儿子,好父亲。 为了能够顺利抱上最粗的大腿,长孙冲极力巴结姑丈李二,帮他孝敬太上皇,调教众皇子。 悲催的发现这样还不行,那些个女婿除了他长孙冲,其他也都不是什么好鸟,还得替李二调教女婿。 李二吐沫横飞,指点江山:“只有一个好儿子不行,我要一群好儿子;一个好驸马不够,我要一群好驸马。” 长孙冲举手弱弱说一句:“您确定这是调教皇子,驸马,而不是养猪赶牛放马?”唐朝好驸马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朝好驸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朝好驸马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