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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全文阅读

作者:知秋     历史的尘埃txt下载     历史的尘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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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 (1)

    刀锋在颈中勒过,手中的躯体猛地绷紧抽搐,发出和细小的体积不相称的颤动,似乎要把其中蕴涵的点滴生命全部迸发出来。随着温热腥臭的液体逐渐滴落口中,指间的颤动也逐渐衰竭,最后消散了。阿萨竭力压榨着山鼠,毫不在意胃容物也一起被挤了出来。直到最后一滴体液缓慢地滴下,阿萨才丢下已捏得扭曲变形了的山鼠,伸出舌头将嘴边的血舔入口中。

    我不想死。

    血腥味从胃中蒸腾起来。喉咙自做主张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沉闷暧mei悠远深长,并不像发自一个器官,而是出自灵魂中的某个褶皱。

    这种声音他记得,三岁时候他躲在树上,看村中的几个猎人围捕一条受伤了的狼。他被狼发出的低沉吼叫所震颤,不是恐惧,而是感觉灵魂中最深处的一根弦与之发出了共鸣。此后他一段时间都痴迷于去了解动物的语言。

    他现在明白那声音原本毫无意义,只是生命在死亡威胁前的嘶叫,是强烈的求生欲和几近疯狂的兽性在心中漫溢后的发放。

    三天的茹毛饮血和极度紧张,还有体力的临界。尾随身后的死亡威胁和自身强烈的求生欲,两者的煎熬把他几乎变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野兽。但是幸好,理智仍然是主导着一切行动的。

    阿萨很清楚自己和追猎者在能力上的差距。他记得很清楚,三分队那两个步兵的头如何在一照面间就像西瓜一样地被打得稀烂。现在唯一所能依仗的,就只有洞察了对方意图的优势。

    追猎者并没有全力地追赶他。这不是追杀,追猎者并不想尽快追上他,然后冒着受伤的危险和一个绝境中的野兽互相撕咬。这是在捕猎,一直追赶猎物,让猎物在恐惧和亡命逃跑中渐渐衰弱,等到有十二分把握的时候再走过来,像捏死一只老鼠一样把他杀掉,割下他的头来。不管是身体因素,还是在这沼泽密林中生存的技能,他都不可能摆脱追猎。这点追逃两者都很清楚。

    这三天中,阿萨装出追猎者希望看到的亡命逃跑的样子。体能也如同真的亡命逃跑那样迅速地下降着。不能够生火,也就没有了充足的食物,在蜥蜴沼泽中生食任何动物的肉都是找死,对人类的身体而言里面的寄生虫足以致命,反倒是只能寻找有些无毒的昆虫生吃。虽然动物的生血是安全的,可以作些微补充,但并不足以应付大量运动丧失的汗水和体力。盐份与食物的匮乏已经几乎到达承受的极限了,必须将这三天中所布的真实的假象用一个不能有丝毫失误的行动来终结掉。

    非常好的运气,很快地就从周围的草和灌木上找到了三只无毒的蠕虫。足有指头大小,活力充沛地在手上左右翻腾。用手指捏住头部,然后慢慢地勒下,绿色的粪便就被挤了出来。用力不能过重把虫身挤破,令有营养的汁液飞溅,又要尽量把可能有毒的粪便排出,这是项极为考究的手艺,经过这几天的使用,阿萨已经很熟练了。

    柔嫩的虫肉在齿间很快地就成了浓稠的糊状,滑腻的苦涩味如同这沼泽的空气粘在皮肤上一样在贴在味蕾上回旋着。阿萨仔细地用牙齿研磨,用舌头在肉糊中仔细搜索有没有漏掉的较大的肉块,保证全部的虫体都能够化成尽可能最小的单位以容易消化。每一滴营养都是宝贵的,都是接下来的动力,活下去的希望。

    用刀在地面上挖出一个大约一尺的坑,将山鼠的尸体掩埋下去。这三天里每杀一只动物,他都会不吝宝贵的体力将尸体埋起来。

    将刀负在背上,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把每一个衣物的突起都尽量拉平,像小心的哨兵迈上狭小的岗台一样,谨慎地踩上刚刚掩埋好山鼠的土堆,然后缓慢地蹲下,趴倒,像只巨大变形的蠕虫,慢慢地向旁边的一滩污水挪去。

    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丑陋的动作上,小心地控制着身上的每一处肌肉,让身体尽可能舒展地贴在地面上,不在松软的泥地上留下任何一处显眼的痕迹。任何一个动作的失控和不协调,都会让三天的心机完全白费。

    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慢慢地滑落进齐胸的污水中,没让污水有丝毫的溅起。刀的重量恰好让他不至于浮起来,划动着水底的淤泥朝着记忆中的方向移去。这潭污水通向一条因雨季而形成的临时小河,他是特意走到这里来的,也是特意选定了这个地形来掩埋尸体,一切都在计划中。

    身上有几处地方微微一痛,水蛭负在身上了。阿萨没有去理会,吸足了血它们会自己松口,勉强去扯反到会让吸盘遗留在皮肤里引起感染,现在最重要的是在下一次换气之前潜出尽可能远的距离。

    脑海中把刚才的每一个细节重新审视了一遍。毫无破绽,将要得出生天的巨大喜悦油然而生。现在唯一的问题就只是山鼠的尸体,它必须在追猎者来到之前腐烂到足够的程度,足够发出一定气味的程度。

    我现在只需要一个腐烂的运气。

    在腐烂物沉积而成的淤泥上,像只食腐蜥蜴一样划动四肢的阿萨狠狠地祈祷。

    下午,蜥蜴沼泽中难得一见的太阳露了一下脸。

    阳光被树枝切割得零零碎碎的落了下来。潮湿的地面把太阳的尸体变成一层在树的枝叶和地面间回旋不散的幕障。在这片闷热潮湿的幕障中一切沼泽生命都快生快长再飞快地为其他生命生长而死亡,连飞速的腐败都显得生意盎然。

    追猎者静静地看着一大群食腐蜥蜴兴高采烈地拼抢一只山鼠尸体。他很讨厌这些丑陋的食腐动物身上的黏液味,那对他灵敏的嗅觉来说太过强烈。一只较大的蜥蜴胜利地抢到了尸体转身逃走,其他的立刻蜂拥尾随消失在林间,只留下一个刨出的土坑和满地的痕迹。

    以人类来说,这个猎物是相当不错的,速度,敏捷,力量都很好。追猎者很有兴趣,也有相当的把握在正面战斗中杀死他。

    不过只有相当的把握是不够的。这不是战场,而是捕猎,要利用相当的把握逐渐演化成足够的把握。从昨天开始,足迹已经开始逐渐的无力,虚浮了。

    现在,追猎者感觉自己有足够的把握了。

    但这也是个奇怪的猎物。虽然确实在被追赶着,足迹上却没有显示被追杀猎物所应有的凌乱和慌不择路。无力的步伐中透露出一种奇怪的坚定,那不是一昧的逃命,而是还有着其他什么东西隐藏其中。

    这三天中的掩饰行踪作得都不错,但是却一直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将喝完了血的动物尸体掩埋起来。这完全适得其反,蜥蜴会寻着腐烂的味道将尸体掘起吃掉。追猎者几乎只要顺着大群蜥蜴的臭味追下去就行了。

    不可理解的心态,愚蠢的错误,两者间似乎有若有若无的联系,这种感觉让追猎者觉得有点奇怪。不过也只是仅仅限于奇怪而已,在追上,杀掉,把头割下来之后,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没有任何动物可以在这个沼泽密林中摆脱自己的追踪。这一点追猎者有绝对的自信。绝对的。

    但是追猎者立刻就惊奇地发现所有的痕迹只到这里为止,并没有向任何方向延伸。

    空气中只留下沼泽蜥蜴特有的浓烈臭味。追猎者俯下身,仔细地审视着地面的任何一个蛛丝马迹。虽然蜥蜴爬动和争抢食物把周围地面弄得一团糟,但是对于追猎者超强的观察力和经验来说,这个猎物的痕迹仍然是可见的,花上一段时间就可以把周围所有的踪迹勘察得清清楚楚。

    有些虚浮但不慌乱的步伐,并没有倒踩着自己的脚印退回来路的痕迹,只是在四周的灌木中转了几圈,大约是寻找食物。追猎者甚至能够判断出他所找到的第一个食物是从两株羊角蕨下面找到的,大概是只虫子。那里的两个脚印的前半部略深些,显示出弯腰动作的重心前移。但是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发现了。脚印只到那个原本埋着尸体的土坑前便嘎然而止。

    这完全超出了追猎者的部落多年传承积累下来的经验范畴。逃跑,掩饰,逐渐下降的体能......追猎者只有依靠自己的头脑来联系这些,希望从中能得出经验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是缺乏逻辑思维能力的头脑难以完成这个任务。当发觉自己正如这个逃亡者期望的那样,一步一步地陷进一个奇怪的陷阱的时候,一股不可抑制的暴怒疯狂地占据了他的所有思维。

    一只蜥蜴摇头晃脑地爬了回来,在土坑旁边嗅着,期望还能发现些好处。但是它立刻就成为了旁边的狂怒者发泄的对象。硕大的身躯在狂暴地一击下高高飞起,然后落入污水潭中,激起冲天的污水和淤泥四处飞溅。随着泥水落上岸的还有几只水蛭,笨拙地蠕动着饱食后涨得浑圆的身体想要回到水中。追猎者发觉到了,拣起一只仔细看了看,啪地一声捏破,尝了尝从中流出的液体。然后脸上浮现出其他种族所无法理解的狰狞表情。

    贴着地面,整个大陆上最灵敏的嗅觉终于从蜥蜴身上的黏液所发出的臭味的刺激和泥土的腐味中分辨出了一丝他所希望找到的味道。这味道延伸向污水洼。

    要趁活的时候把心掏出来,把那个热呼呼还在搏动的东西在牙齿中撕烂,和含在里面的最新鲜的血液一起经过喉咙咽到身体里面,把里面包含着的狡诈化作自己的力量。

    头颅不能有损伤。从眼眶中慢慢挖出脑髓吃掉,把皮肉剥去,请最好的工匠来研磨头骨。这个完美的战利品可以放在祖先陵墓上。作为祭品,这是部族引以为傲的捕猎技能更进一步的见证。

    你是我的好猎物。

    一种久违的亢奋充斥到奔跑着的追猎者全身,那是只有在他刚刚成熟时,追逐部族中的那个最美丽的雌性的时候在身体中激荡过的感觉。

追捕(2)

    到底是好运还是歹运呢?阿萨喝着肉汤想。

    肉是好肉。用上等的牛肉风干,锤成紧密的肉松,一只牛的肉只用一小口袋就可以装完。食用时用水煮涨,就还原成美味的牛肉。这是贵族武士们远征时惯用的干粮。

    汤是好汤。即便是蜥蜴沼泽中的河水,在净化符的作用下也和最纯净的山泉一样清澄甜美,用来煮上一锅牛肉汤,再加上盐,即便是城里的大厨们也挑不出什么毛病。让人感觉这种净化符也确实值上一枚银币。

    吃着这样的好肉,喝着这样的好汤,即便是再奄奄一息的人也会精神一振。阿萨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很清楚,再好好休息一晚,他就可以空手放倒一只牛。

    篝火是用很多大木头叠起来的,叠得很好,质料坚实细密的干木和湿木混合,可以保证燃到第二天。篝火的热度会把人的体温盖过,双足飞龙不能察觉,不用再在阴冷的树洞和地洞中躲避,而其他的野兽和毒虫也不敢靠近。在这样的篝火旁边充足安稳地睡上一觉,体力绝对会完全恢复。

    即便能空手放倒五头牛,阿萨还是没把握和追猎者正面搏斗。

    体力再如何恢复,也不足以让自己在速度上甩掉追猎者。篝火很温暖,很安全,也很亮,足够让沼泽中的任何生物看得清清楚楚。

    “你真的很厉害。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只带一把武器就敢在蜥蜴沼泽里穿行。”自称是药剂师的女子露出佩服的神情。

    阿萨丝毫不觉得自己值得佩服。他竟然完全没注意到水蛭脱落后的皮肤依然在出血,只是几滴血,就差点把整个沼泽水域中的食肉鱼都吸引过来了。于是他不得不在岸边去把一株被蛮牛拱倒的枯木推入河中,站在上面顺水漂下,以躲避下面无数只盼望着他下水的嘴。但是当几只大鳄鱼加入这个行列之后,他就不得不狼狈地上岸了。时间已经是黄昏,他正准备找地方躲藏的时候看到了火光,然后他就遇见了这个完全没想过能遇到的同类。

    女子大概和阿萨差不多年纪,虽然一身探险者的打扮,背着个大包裹,身上都还裹着一块脏兮兮的毯子,但是白净细腻的皮肤显示出并不是平民的身份。随身携带着那种高效率的干粮,而一张净水符的价格足够一家平民舒舒服服地过上一个月了,这女子大概是贵族。

    “本来我以为我独自一人能在沼泽地里探索采药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这里地势和气候独特,很多植物只生长在这里面,所以虽然父亲向来都不赞同,但是我还是自己偷偷进来了。”女子像毫无心机的小孩,随心所欲地说着话。大概是很久没有见到过同类,而且是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所以女子对他丝毫没有戒心。

    她腰间那把剑是安卡细剑,细而长,坚硬而有韧性,轻便灵巧,以刺杀为主。阿萨认得出,那在父亲的店里永远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以供客人对着剑和下面的标价发出啧啧声。

    剑在她腰间的角度很好,也很精确,可以使她能以最快的速度抽出来。剑柄用细麻绳很紧密地缠着,那是经验老到的士兵才用的缠法,使剑柄被血浸湿后仍然可以不滑手。虽然麻绳的颜色还是没被血浸泡过的本色,但是从上面无数次紧握挥击留下的握痕看,这把剑绝不会只是供人发出啧啧声用的。

    但就算加上她,也不足以对付追猎者的吧。生死搏杀中最重要的不是技巧功夫,而是精神和斗志。即便是从小再训练有素,没听过斧头劈进人骨头里发出的破裂声,没听过被齐腰砍成两截,却还一时间没死透的人的哀号,没感觉过敌人的武器在自己肌体间纵横驰骋,撕筋裂肉的那种尖锐的痛,那终究只是个半调子。当面对死亡的威胁时,感觉到那种立刻就可以把神智淹没的痛楚时,都会恐惧,畏缩,进而丧失战斗力。

    如果再有个魔法师或者牧师就好了,即便只是最基本的祝福,几个最简单的火球......

    阿萨发现自己好象被这突然到来的肉汤和篝火舒适得有些忘乎所以了。能够在这方圆几百里密林沼泽中遇到人类,而且舒舒服服地喝着肉汤围着篝火补充体力,这已经是几乎不敢相信的运气了。

    嚼下一块女子给的冒险者饼干,用肉汤送下肚,感受着这运气的篝火所散发的暖意,阿萨满足又无奈地叹了口气。

    追猎者此时应该在一处树洞里窥视着这里的火光。即使是他,在双足飞龙还在夜空呼号觅食的时候也只得躲起来。但是只要当曙光出现在东方,双足飞龙回巢之后,他就会不遗余力地以惊人的速度跟着这运气的指示朝这里飞奔过来。

    不管是好运还是歹运,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必须,也只有,尽量地去把事情朝希望发展的地方发展下去。

    “这里离多诺河还有多远?”阿萨问。

    多诺河刚开始经过蜥蜴沼泽的水段湍急得连鱼也没办法回游,阿萨就是在那里被逼得上岸进了蜥蜴沼泽。但河水在绕过蜥蜴沼泽之后就温柔起来,只要顺水飘流一天就会到帝国的西部小镇布拉卡达。

    “不是很清楚,不过不远,大概走上一两天吧。”

    全力奔跑下半天可以到达吧。不行,虽然比预想的距离要近得多,但没有确切的距离也就没有确切的把握。对于追猎者可以在半天之内把他追上这一点上他倒是有确切的把握。直接逃脱的机会太小。

    还是把实情告诉女子,请她和自己一起对付追猎者。虽然取胜的机会不大,但是以逸待劳之下,总比其他方法好得多。阿萨心里思量着如何措辞。

    “冒昧地问一下,你可以陪我一下吗?我明天打算到沼泽深处去找找新的草药,我还是第一次进沼泽这么深的。”女子突然问,“当然,我会付钱给你。”她用手拂了拂飘泻下来的几缕黑发,黑发贴在她单薄的嘴唇上,嘴唇抿起一道微微局促的弧度。她的双脚后跟轻轻地互相搓动着。这是双对女子来说颇有些大的脚,和阿萨差不多,而且穿着一双和阿萨一样的冒险者常用的皮鞋。

    阿萨突然发觉到了一个逃脱的方法。这是个很有效率,很有机会的方法。并不需要再去设什么圈套,也不要布置什么假象,不需消耗体力,更不需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就趁现在,这篝火旁边的一小会儿,就可以让追猎者浪费掉相当的时间和体力。

    这个发现让他的心跳猛然剧烈了起来。

    “行吗?”女子眨了眨眼睛,她的眼睛不大,睫毛很长,眼角有些下吊,大概即便是生起气来也会有种朦胧的笑意在里面流转。

    篝火很亮,眸子很黑,火光从里面映出来显得柔和温暖,但是阿萨不敢直视。他移开眼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调自然点。“对不起,不行,我有很重要很紧急的事情。”

    “哦,是吗?”女子毫不懂得如何掩饰语气和表情中的失望。

    “从这里向西走上大概半天的地方,生长有几种这个沼泽特有的草药,大概有独特的治疗作用。”阿萨觉得自己面部扭曲,声音走样,话的意思也含糊不清。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很友善的人说一个极度恶意的谎言。而且是对一个女子。

    “大概?什么意思?”

    “恩...哎.....我看见一只蛮牛,不对,是两只蛮牛.....就是蛮牛在互相打架,有一只的后腿受了伤,哎....不,好象是前脚.....不...好象是....反正总之被咬伤了,很严重的伤。趴在地上要死了。然后它就去吃几种草,敷在自己受伤的地方,然后过一会儿就好了。”情急之下,阿萨把幼时从老冒险者那里听来的一个狗打架的故事照搬了过来,意思不怎么通,话倒还越说越流利。

    “哦?真的?你说说是什么样的草?”女子睁大了眼,目光让阿萨觉得仿佛又看见了五天前晚上那只激射而来的弩箭,差点作出低头弯腰前翻的躲闪动作。女子很麻利地从背包中翻出来纸笔。

    “就是淡黄的花.......”阿萨把几种野草药的特征混合搅乱了胡说一通。女子认认真真地记了下来。

    “如果你要再进沼泽深处,就一定要把水薄荷和除虫菊这两种草磨碎了涂在衣服和皮肤上。即使是你有驱虫油也一定要涂,因为里面有几种毒虫只怕这两种草的味道。”阿萨用很郑重的声音对女子地说。

    “就这两种草?到处都有的,这不是?”女子随便的就从篝火周围找到了。

    当然,这两种药草确实是有驱虫的效果的,自从进入沼泽之后阿萨身上也一直涂着,只是这两种草药绝没有冒险者公会特制的驱虫油那么有效果。这三天中,在树洞中的黎明时分阿萨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尽量轻微的动作把腋下和裤档里有时候还在头发里的蜈蚣之类的毒虫拣出来。

    当然,沼泽的更深处也没什么只害怕这两种药草的毒虫。

    看来无论什么技巧都是锻炼出来的。即使再难,再违背人本性的东西只要一多练习,就会习惯,然后熟练,甚至沉浸其中。有了之前的演练机会,阿萨说出这个极度恶意的谎言中最恶毒的部分的时候语句已经很流畅,声音也很平稳了,只是一直不敢看那双发亮的眼睛。他用树枝挑篝火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视线。

    “真的谢谢你啊。如果我再找到这几种药草,弄明白药性,就足够让药剂所那几个老家伙难堪的了。”女子有些兴奋,大概还觉得两人已经算是有交情的了,不只是随心所欲,还很亲切地和他说起来。“我早就知道天地这么大,肯定会有还没被发现的药物。可那几个老家伙总是知道啃前人的书本。”

    没什么好内疚的。即便是不告诉她,自己很有男子气概地独自一人去送死,对她也没什么好结果。追猎者一旦在沼泽中发现了任何其他人类的踪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即使是两人一起战斗,还是多半送死罢了,而且说不定她还会碍手碍脚,甚至根本不会帮忙。这种方法只是让她的死更有意义而已,可以让自己得到更多逃生的机会。阿萨在脑海里搜索一切理由来让自己的阴险圈套义正言明。

    “一旦我的成果得到了认同,别说药剂所了,连魔法学院也会重视我,说不定主教大人还亲自向我了解这几种新药草的情况呢。”因为激动,女子圆圆的脸上泛起两朵红云。指着旁边的一颗树木说:“你看,就是这种树,这也是我的发现之一。书上从来就没有什么记载,但是我通过对很多退役冒险者打听,知道沼泽里面很常见。而且我还发现它的汁液有着很强的刺激性和毒性,要是人或者动物的眼睛被溅到了......”

    你的生命其实是以其他无数个其他生命的死亡换来的,所以千万不要放弃每一丝活命的希望。

    树木主干上有很多小根缠绕,很直很细,很像村后那个老冒险者用的笔。由此阿萨突然想起他曾经说过的一句听起来很有深沉意味话来,这句话无疑把刚才的阴谋提升到了一个哲学的深度。阿萨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心安理得了。但是突然一股厌恶感蜂拥而来,令他觉得万分疲劳。

追捕(3)

    双足飞龙从树顶呼啸而过,掠起的气流在树洞中也能感觉得到。这些巨大的飞行动物占据着沼泽之夜的绝对统治权,把一切发出体温的动物都列入自己的食谱,即便是体形和它们差不多的蛮牛也在其中。

    气流中传来一阵和蜥蜴很类似的味道,这令追猎者感到很反感。他对这两种生物间有无联系毫不关心,只是觉得讨厌。如果不是这些每晚都出没的东西让自己不得不和猎物同等的在树洞中等待黎明,他只需要一天一夜就可以让猎物在不眠不休中崩溃。如果不是那些令嗅觉几乎要失灵的臭味,自己也不会被那个几乎瞒过自己的诡计拖延时间,不会在这里看着远处的火光迷惑。

    燃起篝火做什么?吃东西补充体力吗?知道我已经看穿了你的圈套吗?还是这又是一个圈套?

    你在挑衅我吗?追猎者狂怒着思索。你在告诉我:你就在那里,快过来,让我把你的心掏出来吗?

    但是追猎者马上又告戒自己,不能够失去冷静。面对这样一个狡诈的猎物,失去冷静就是让自己陷入陷阱。毫无疑问的,这绝对是一个圈套,或者就是白天那个圈套的一个后续。

    河已经不远了,明天清晨就要用全力奔跑追踪,然后用一个很过瘾的方法结束掉这场追猎。追猎者打了个兴奋的响鼻,握了握手中那把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上面沾着的脑浆和血结成了一层薄壳,凝成了这武器的一部分。

    不能太激动,不能太激动,保持冷静,保持冷静。追猎者再度告戒自己。明天所见到的一切踪迹都要仔细观察,仔细考虑,不能再被任何假象所迷惑了。记住要注意假象,要小心假象。

    你以为我很容易就可以糊弄过去吗?你还以那即将被我拧下来慢慢品尝的头脑而骄傲吗?

    追猎者为自己冷静的想法高兴起来,又打了一个响鼻。

    刀锋割开皮肤划破肌肉切断喉管再把动脉切断肌肉划破皮肤割开从颈项的另一边脱颖而出,这感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从手指间到手腕到手肘到手臂最后直接震颤到心里,层次分明感受深刻得就像一首美妙绝伦的诗歌。然后鲜红的血就热情奔放兴高采烈地从女子的身体里流出来,让阿萨尽情地吮吸着。

    几缕黑发紧贴在单薄的嘴唇上,嘴唇抿起一道微微局促的弧度,下吊的眼睛眯着,长长的睫毛里面包涵着朦胧的笑意。贴近了才发现这真是个极美丽的女子。

    阿萨突然觉得很害怕。害怕那眯着的眼睛蕴涵着的温柔,薄薄的嘴唇抿起的倔强。女子依旧是那表情,但是阿萨完全陷入了这突然发现的温柔美丽所形成的恐惧中。

    然后他发现刚才划破的不只是女子的咽喉,还有自己的。***着自己颈项中那道伤口,胸中回荡着割开这口子时那清晰分明的感觉,想用这感觉把伤口回填,却无能为力,阿萨无比痛苦地呻吟起来。

    看着女子美丽温柔的脸和颈中那道凄厉的伤口,用手感觉着自己的伤口。悲戚哀伤恐惧痛苦像周围的黑暗一样把阿萨紧紧地包围起来,阿萨猛地惊醒。

    清晨的鱼肚白已经浮现在东方了,双足飞龙的号叫正逐渐远去。这些生物是从沼泽边缘开始盘旋着飞回沼泽深处的巢穴的。追猎者的位置更靠近沼泽深处,所以这可以使阿萨有比较早出发的优势。

    但是阿萨并没有对这宝贵的时间显示出太大的兴趣,而是在将熄的篝火旁蹲着,木然地看着女子把水薄荷和除虫菊用石头碾碎后涂抹在衣服和皮肤上。直到现在,噩梦留下的感觉仍然在思维中回荡,像是把粘呼呼的鼻涕想甩也甩不掉,脑筋还是迷迷糊糊的。不过幸好,他也能真切地感觉到体力几乎已经完全地恢复了。

    女子却好象睡得不错,涂抹完后开始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同时还不忘和他闲聊:“你昨天晚上发噩梦发得很厉害啊,把我都吵醒了。我本来还说叫醒你的。”

    阿萨怔怔地看着女子神情自若容光焕发的脸。那双美丽朦胧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细细地白颈在衣服中若隐若现。阿萨突然产生那里正在凄惨地流血的错觉,猛地打了个寒战。

    女子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和他告别:“再见了,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来王都的姆拉克公爵府找我。”绽开一个让清晨的雾气都被感染得柔情似水的笑容。“我叫小懿。”

    没机会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阿萨完全不敢面对这个笑容,盯着地下恩了一声。

    看着女子的背影消失在清晨的雾蔼中后,阿萨顺着河流的方向跑起来。

    他并没有跳进河中隐藏自己的气味,也毫不介意在松软的泥地上留下一个个连视力最差的老鼠都能看清的脚印。他也跑得并不快,这个速度是能够最有效率的利用体力的。他清楚得很,什么样的掩饰在追猎者的眼光下都是欲盖弥彰,这样摆明了的踪迹反而会迷惑他。

    当然,追猎者还是有跟着这一条真正的足迹的可能,但是通过了上一个陷阱之后他一定会有顾虑,这个可能性应该比较小。阿萨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在期盼追猎者的脚步在自己身后响起。

    但是迷惑也是没用。这确实是一条最有效率的办法,追猎者一旦在追逐女子的路上耗费了体力和时间,自己逃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即便是他杀掉女子之后再重新追踪自己,自己体力占了上风,取胜的可能性也提高了。阿萨甩甩头,尽量把精力都放在一步一步地奔跑上。

    但是只跑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一条大河横在眼前。他竟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每个人甚至包括追猎者的估计都错了。大概是雨季的原因,河水竟然从沼泽低洼的地方分流,直接穿过了沼泽地。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若有若无的惨叫从沼泽深处响起。

    经过如此远的距离,声音已经很微弱了,但却像把硕大的铁锤敲在阿萨心坎上。眼前立刻浮现出昨夜的梦境,女子喉咙间那一道凄厉的伤口无比清晰。他楞在原地,动弹不得。

追捕(4)

    又一声呼号传来。阿萨知道,追猎者在折磨女子。这是那个种族在猎杀人类时候特用的方法。

    如果他转身跑去救人,就正中这个愚蠢的圈套,而结果则是他两人的头颅一起成为某个兽人部落的装饰品。

    多诺河的河水快速温柔地向东一泻千里,微微泛起的浪花像是在对他招手。

    来吧,来吧,跳进来就安全了,虽然会伤心,会内疚,但是至少你会活着。过了几年,也许你就会把这段事情淡漠了,还会在酒桌间和朋友将这用作闲谈的材料,几年忘不了,那么几十年一定能忘记掉。

    也许你也可以以这个悲伤作为动力,几年后成为一位将军,领率一只军队,浩浩荡荡地把大陆上所有的兽人一扫而光,为这个女子报仇,......

    第三声惨叫传来,已经微弱得仿佛只是担心而产生的幻觉而已。

    阿萨大声骂了一句他所知道的最恶毒的诅咒,转身朝来路狂奔而去,同时竭尽所能地发出一声吼叫,告诉追猎者他那愚蠢的圈套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发挥出了十分有效的作用。

    然后不到十分钟,狂奔后的阿萨就看到了追猎者,以及被他抓在手中的女子。

    齐颈黑发从斗篷中散落下来,凌乱地将她痛苦的表情遮掩得模糊不清。她的右手血肉模糊地以枯树藤的姿态扭曲着,骨骼已经没有一寸是完好的。那不是一次的伤害能造成的,是折断了一处后再在另一处折断,直到再也没有地方可以下手为止。

    阿萨略安了安心,除了这只手,暂时还看不出她哪里受了致命的伤害。她只是像只待宰杀的小鸡一样被追猎者提在半空,微弱的呻吟从嘴中传出,声音断断续续的,似乎随时可能被捏在她颈中的爪子掐断。

    顺着那只长满了毛的巨爪,阿萨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下,以如此近的距离正面看到了这个追杀了他三天的兽人。

    足足比他高一尺,宽一半的巨大体形,棕色的毛覆盖着全身,高耸的双耳,黄色的瞳孔,狭长的嘴,一个狗一样的头,这是只狼人。它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大概和人类相仿,但从肌肉和骨骼的完美曲线也看得出这躯体中蕴涵的力量和敏捷是人类难以企及的。

    狼人身上穿着一件特制的皮甲,地上那只曾经击碎过阿萨十几个同僚头颅的流星锤显然也是特制的,人类和矮人无法使用如此巨大的武器。这可怕的武装和他的身体相得益彰,足够让他独自对付一整队的士兵。

    但是这只狼人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威风和危险,甚至可以说有点狼狈。左手臂的毛已被血凝成了一团,上面的伤口还在缓慢地出血。安卡细剑并不因为不能用来砍劈而减小它的杀伤力,独特的剑刃在刺进肌体后一但旋转就会把周围的血管和组织全部扯烂,细长的剑身是用矮人的上好合金锻造的,甚至可以刺穿骨骼。

    左爪背上有焦黑的一团,能看得见被烧焦后炸裂的筋肉,周围的皮毛已被烧掉了,这是火球术的痕迹。看他头上毛皮的些微焦迹可以知道这原本是射向他脸部的一记火球,被他在来不及躲避的情况下用手挡了下来。这一记火球的时机想必拿捏得非常好。

    如果和女子一起对付追猎者,胜算其实是很大的......阿萨感到无比的悔恨。现在只能是全力一博了,应该还是有希望的,毕竟追猎者的左臂已经......

    追猎者发出一声咕噜声,列开嘴,露出锋利的牙,动了动肩。阿萨并不理解这个表情的含义,但是他清楚地看见抓住女子的那只爪上的肌肉鼓了起来。

    猎物已经来了,目的已经达到了,饵自然也没用了。

    “住手!”阿萨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叫喊,冲向追猎者。

    “咯勒”,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阿萨无法分辨是来自女子的颈间还是自己体内。奔跑过度的双腿在全力冲过来的中间已没有力量再进行闪躲,阿萨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追猎者很准确地一脚撑在自己的胸口上,使他像一只稻草人一样飞出去,重重地撞在一棵树。手上的刀也插进了树中。

    阿萨像只虾子一样缩成了一团,血和着唾沫从口鼻中溢了出来。肋骨断了好几根,所幸还没有插进内脏。胸腔中仿佛有无数头蛮牛左冲右突,把除了痛楚的其他感觉都挤出体外,连呼一口气都无法做到。

    这真是不过瘾的结束。看着这个这三天中让他费了如此多心思的猎物却是这样的不堪一击,追猎者失望地想。本来他还期盼用一场精彩的格杀来结束的。

    今晨在篝火旁边发现了明显的足迹和气味的时候,他很肯定地认为这是个圈套。这个狡猾的猎物怎么可能将自己的行踪似乎是特意显示给自己看?一定是一个什么花招。于是他追逐另外一行似乎不怎么像的足迹。当发现自己的判断居然又错了,又被这个猎物的花招蒙骗过去时,惊讶和恼羞成怒完全令他失常。

    而这另外一个人类的战斗力更是出乎意料之外,自己差点就被一记火球炸中了脸。好在这个人类也很脆弱,被自己折断了手之后立刻就因为剧痛而失去了战斗力。

    结果终究是自己的胜利了。很成功地把那个逃跑的猎物引诱了过来,现在就可以走过去,很轻松地把头拧下来。

    不,没必要这么快。仔细品味其中的一丝一毫过程,看看这个人类在知道自己生命快要终结时还会作些什么,也不失为一个有趣的结尾余兴。

    最后玩上一个花招?还是挣扎一下?或者是缩成一团,涕泪纵横地发出些不知所谓的哀号?最好别来这个,已经看得厌了。

    阿萨好不容易才呼过一口起来,胸口的肋骨间像插满了刀,还随着呼吸在不停地上下抽动。他勉强抬头看了看插在树身上的刀,树身分泌出的白色浆汁已经淌满了刀身。

    他认得这棵树,上面细直的根曾经让他想起一句几乎是无耻的话。现在他又想起了,看了看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了呻吟的女子,一种悲愤的力量支撑他站了起来,把刀从树干上拔出。用尽身体中所有的力气把刀举起向前冲去。

    追猎者几乎是以一种可怜的心态看着迎面冲来的猎物。这像乌龟般缓慢并轨迹明显的动作就是你最后的挣扎?甚至看得到你每一处肌肉的搏动和因为疼痛导致动作的扭曲,看得出刀在什么时候用多大的力气在什么地方落下。

    追猎者举起手中流星锤的柄,毫无偏差地挡住了刀,一声金属相交的巨响。如预想中一样,刀和手一起被反弹开,连同身体一起被震得后退,胸腹间空门大开,只要将爪子从下面直掏进去,就可以将那颗热呼呼的心脏扯出来了。

    只是追猎者没有预料到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刀上粘着的树汁在强烈的震动之下化成无数小滴,飞溅到了追猎者的眼中,还有湿润的鼻子上。

    那不是树汁,是千百把淬上厉毒长满倒刺还被烧得通红的小刀。追猎者发出一声连自己都没听到过的凄厉无比的长叫。

    整个世界全被这痛苦取代了。视觉先是一片殷红便彻底地黑了下去,鼻子已经不在了,那里除了痛没有任何东西,连耳朵里也只听得见自己的惨叫。然后仅存的身体感觉立刻发现有一个冰凉的东西从小腹塞进了体内,一直到达了胸口,不怎么费力,但是很坚决地从原本排列得很整齐的内脏中间挤出了自己的位置。

    一种甚至能够掩饰痛楚的恐惧蜂拥而来,追猎者下意识地握住了小腹下的一个东西,把所有的气力和恐惧都用了上去。然后他就听到了与自己的惨叫相比毫不逊色的另外一声惨叫。

    阿萨同样听不见自己的腕骨碎成一片一片的声音,只能够感觉无数骨片在肌肉血管中间恣意横行还从皮肤上异军突起。他不是用力,他早就没有丝毫的力气了,他是用这巨大的刺痛屈起膝盖狂顶向刀柄。心脏肌肉富有弹性的破裂感从刀柄上传来。

    追猎者突然停止了呼号,用力捂住胸口,用力得以至于锋利的爪尖都透过皮甲插入了自己的毛皮之中,仿佛想要把里面破裂了的那个东西捂回原形。但是晃悠了几步,便轰然倒下。

    阿萨捂着自己的左手跪在地上哀号着喘息了好一会,才能够勉力站起来。

    全部都结束了。

    不,还没有。不能够在这里过多停留,追猎者的尸体一旦发出气味就会引来一大堆蜥蜴。自己已经衰弱得可以任那些丑陋的食腐动物鱼肉了,希望女子的行囊中有些比较有用的治疗药吧,或者像那张净水符一样的高档货。

    阿萨摇摇晃晃地走过去。看着女子那张苍白的脸,那曾经被笑意衬托得那么美丽,而再过半天,也就即将和那边狼人的尸体一样成为那些丑陋动物的口中食物了。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阿萨痛苦地跪在她面前。突然他看见那嘴唇似乎动了动,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随即马上听到了一声呻吟,比自己的还有力些。

第一章 无妄之灾

    听阿萨讲述完了他所在的部队如何在山头被全灭之后,骑士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低着头陷入沉思。

    阿萨坐在天鹅绒的软椅上,手指搓捏着柔软光滑的绒面。这种东西他以前只看见过而已。村里的那个老学究用来放置圣书的盒子里面就有那样薄薄的一层的。三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大年纪的小孩只是用手捏了一下,然后那只手就被打得三天都拿不住勺子。

    这样一个高贵,神秘且危险的存在,现在居然被坐在屁股下面,让他感觉有点奇怪,又有点过瘾

    姆拉克公爵去皇城参加军事会议去了,一位自称是公爵助手的年轻骑士接见了他。

    骑士的那身铠甲和配剑都是最高档的货色,上面神圣骑士团的徽章阿萨在他队长身上同样看见过。年轻,英俊,威武,气宇不凡,还有高贵的身份,以及与之搭配得天衣无缝的气质,好象是小时候在吟游诗人嘴里经常听到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这样一位人物居然和自己平起平坐,还沉浸在自己所报告的事情中沉思,仍然是有点奇怪又过瘾的感觉,和那椅子一样,不过放大了若干倍。

    “那么只有你自己一人突围而出,然后被追杀,在蜥蜴沼泽里和追兵搏斗........”骑士重复着阿萨的讲述。吐字清晰缓慢,有条不紊。仿佛生怕别人听不清或听错了他的话。

    阿萨点头:“就是那样。”一路的奔波让他很口渴,他拿起桌上的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发现里面的是奶茶。

    “你确定只有你一个人逃出来吗?”骑士皱起眉头,用很深邃优雅的目光很认真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缓慢的问。仿佛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虽然早就肯定了,但阿萨还是仔细回忆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是。只有我一个人。”这奶茶味道很好,杯子却嫌太小,阿萨不停地喝了又倒倒了又喝。其实他本来想就着壶嘴喝的,但是公爵府的华丽和对面骑士的注视让他不怎么好意思。

    骑士稍微舒展了一下眉头,随即又更用力的皱起眉头,更认真地问:“那么你和谁说过这件事情没有?”

    “没有。”这个阿萨倒很肯定。从沼泽地出来之后他就一直马不停蹄。甚至现在他的左手腕上还缠着绷带。

    多亏了行囊中的几张治疗符文和药水,他们才能够走出河边找了棵枯树顺水漂到布拉卡达。地方官知道受伤的是姆拉克公爵的女儿后,立刻把方圆五十里的牧师和医生都找来了。阿萨胸口的几根肋骨已经接上了,在治疗术的作用下也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脆弱。左腕则因为碎得太厉害,足足花了一整天时间,还找来几个屠夫和仵作来找混在肉里的骨骼碎片。把阿萨痛晕过去三次,好不容易才大概拼回了原状,用上数量惊人的治疗术和药物,疼痛是消除了,但是也很有残疾的嫌疑。现在阿萨把希望都寄托在姆拉克公爵的有钱有势和王都牧师的水平上了。

    “那你为什么不到你部队所属的长官那里去汇报这个事情呢?”骑士仍然是很耐心很仔细地问,想要把丝毫细节都洞烛于心。他专注的神情很像一个小孩子,细心地凝视中带点小心的味道,好象害怕面前的事物突然就飞走了一样。

    “因为我不怎么清楚我的部队属于谁管。我只是在布拉卡达看见在招募临时士兵,就去参加了。”阿萨本来还想问他那十几天的工资,十多个铜子应该找谁拿,但看了看手中的杯子,那是银的,也不好意思说出口了。“我问过小懿....小姐应该找谁汇报这事,她说公爵大人是帝国军事大臣。我就想直接来报告更快点。”

    “哦,原来是这样。好,好,太好了。”骑士的眉头豁然开朗,如释重负的轻松起来,显得很高兴。他的笑容和那一头的金发一样显得很耀眼,很能够感染人。大多数女孩子心目中的梦中情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骑士像是突然才想到了,问:“那么小懿小姐她.....”

    “没事,布拉卡达的镇长用了一个车队来护送她,大概还有二十几天左右就可以到王都了。”小懿的颈椎骨在狼人的紧握下裂开了,在走出沼泽的过程中因为移动身体的原因,伤势恶化,骨头有些微微地变形。布拉卡达的牧师们不敢动手,只得用治疗术稍微处理了一下,再用夹板固定住,用马车慢慢地送回王都。

    “恩。”骑士点了点头。“我代表公爵大人,对你英勇救下小懿小姐的事表示感谢。”顿了一顿,双眼直视着阿萨,用他很缓慢清晰的声音说道:“而且,你能够直接把这件事情报告到公爵府上来,真是非常正确的选择。我想姆拉克公爵大人知道了一定也会很高兴的。”他碧蓝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喜不自胜的表情。“你的运气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这几个字说得尤其用力,好象真的为阿萨的运气庆幸。

    不知道为什么,阿萨从骑士发亮的眼神中觉得有些不安,这好象并不是善意的表示,其中有一种恶意的窃喜在里面闪动。阿萨问:“你到底是.....?”

    “克劳维斯.埃尔尼男爵,神圣骑士团二分队队长,姆拉克公爵大人的助手。”骑士的眼光收回,语音平稳和润,和这些高贵的头衔丝丝入扣。“小懿小姐的未婚夫。”

    “啊?”阿萨对骑士的最后一个身份有些意外。

    骑士站了起来,剑眉微挺,眼中露出刀锋一样的光芒。脸上一丝笑意也没有,甚至威武得仿佛这个面容从来都不曾被笑容软化过。厉声大喝道:“来人啊。拿下。”

    十多个全副武装的侍卫像从地下冒出来一样出现在大厅门口,冲进来把阿萨团团围住。

    阿萨还没从上一个惊讶从清醒,立刻陷入另一个更大的中。站起来说道:“是不是搞错了,我说.....”

    骑士的手刀没让阿萨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准确地切在他的颈上的大动脉上。阿萨立刻就像一只抽空了的口袋般软倒在地。

    “带进牢里,吩咐好好看守,这是个重要的奸细。”骑士的声音比他的目光还有威慑力,侍卫们忙不迭地把阿萨架了出去。“备马。备令牌。我有紧急军情要去皇宫见公爵大人。”

    对公爵大人来说,这是个很危险的好运气。当然也是自己的。骑士端起桌上的杯子,想喝上一口茶,却发现拿到了阿萨刚才用过的杯子。拿起壶,却发现已经是空的了。

    ‘当啷’骑士丢下杯子,指着阿萨刚刚坐过的天鹅绒椅子吩咐:“这杯子,壶,还有那只椅子,全扔掉。”迈出大门的时候补充了一句。“别让我回来的时候再看见。”

    公爵府不只下人办事效率高,备的马也很快。只用了十多分钟,骑士就通过重重守卫来到了军事会议厅,见到了姆拉克公爵大人。

    公爵大人听了骑士简短的耳语后,很温和地笑了笑,再用很温和的语气对着满桌的大臣们说道:“对不起,请大家允许我离开一下。是小女的事,她在外面胡闹,受了点伤。”

    大厅外的花园中,骑士向公爵详细复述了阿萨对他陈述过的一字一句。

    公爵眯着眼睛仔细听。他的眼睛不大,一眯起来就仿佛在笑,修得很整齐的八字胡,衬着他微微发福的身体,圆圆的脸颊,感觉像个很慈祥的相信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的普通中年商人。

    “公爵大人,这件事情实在是很危险,幸好这个士兵落在我们手上了。您看这是不是说明他们那边出了问题?我们应该.....”骑士询问。

    公爵脸上的笑意丝毫不减,反问骑士:“我记得你见过他们。”

    “是。”

    “你觉得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骑士深深吸了一口气,微微流露出一种和他极不匹配的神情,不服气却又掩饰不住畏惧的神色,像一个想起曾经让他惊骇过的猛兽的倔强少年。骑士皱眉坚持自己的看法说:“但是这确实出现了纰漏.....”

    “没有人是不会失误和犯错的,更没有人能够把握一切。只要通过了足够理智的分析,就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头脑,即便是出了差错,也用不着后悔和犹豫。”公爵像个在对学生上课的老师,仔细地对年轻的骑士讲解着。“我们既然相信他们对于解决这类事比我们在行,也远比我们有效率,所以我们就只用心做好我们自己这边的事情。出了纰漏,也许是有什么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运气,那我们也没办法。至少,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对吗?”

    “是。”骑士很认真地听着公爵的话。跟着这样的一个上司,最大的收获就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学习。

    公爵眼中泛起一丝忧虑,问:“小懿的伤势怎么样?”

    “大概没什么事。地方官派了一个车队护送小姐,正在回来的途中。”

    公爵有些责怪地看了骑士一眼,轻轻叹了口气。再问:“那个士兵你怎么处置了?”

    “押在城中的牢里,等侯您发落。”

    公爵问:“你觉得我会怎么样发落他?”

    “杀掉。”

    公爵再问:“你觉得这个士兵的危险之处在哪里?”

    “向别人泄露出他经历过的情况。”

    公爵一步一步地对骑士循善诱导:“他活着和别人接触一分钟,对我们的危险性就大了一分。而你既然知道应该怎么样处置他,就应该尽量减少他活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

    “我是想等您来下决定,这事毕竟很重要。”

    “不要太拘泥于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存在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以自己的判断和理智分析为先。”公爵看着骑士,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更重要的是,要有相信自己判断力的自信。”

    “是。”骑士低着头,很用力的回答。

    当姆拉克公爵满脸笑容地回到会议厅,大臣们都纷纷询问公爵小姐的伤势。公爵感谢大家的关心后,建议会议继续刚才的话题:“就刚才讨论的将军要求增加对他西方军队的财政拨款,用以清扫各兽人部落的议题,我是表示十二分的赞同的。毕竟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是首要,为此在其他方面减缩一下,也是应该的。”

第二章 脱狱

    阿萨揉着脖子转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堆发出霉臭的谷草上面。一只老鼠飞快地从他的脚上跳起,钻入墙角的缝隙中。

    抬头可看见三面的墙都是大块的青石砌的,仅从墙上两个比拳头略大点的通气孔漏入一些昏暗光线。其他一边则是手臂粗的木栅栏,木栅栏外面又有几处木栅栏,这里是个阴冷的地牢。

    刚才还置身富丽堂皇的公爵府,现在却躺在一间地牢的牢房里。重大的反差让阿萨还发晕的脑袋一时不知怎么回事。他摇了摇头,仔细回想了一下,却更迷糊了。

    难道是那个骑士怀疑自己和他未婚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了?还是以为他听出来了未婚妻的伤势是自己害的?阿萨仔细把自己报告的话在心中细细地过滤了一遍,确实是没有漏洞。他在来王都的路上就把关于沼泽中的故事处理好了。是那个骑士自己擅作的主张吗?那么就只有当面和公爵大人说了。

    阿萨突然听见旁边一间牢房里的奇怪声音。

    没等他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地牢的门被碰的一声踢开了。一个狱卒打扮的瘦子冲了进来,直冲到有声音发出的牢间门口踢着上面的木栅栏吼着:“滚出来!”

    没多久,里面一个较胖的狱卒慢腾腾的走了出来。

    瘦狱卒高声叫道:“你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我先来的吗?”

    胖狱卒还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慢理斯条地回答:“谁叫你这么迟才来,过了换班时间你还没来,我等得心焦了。”

    瘦狱卒还在高叫:“去你妈的,平时间没看你这么用心等过,老子迟来几分钟你都要发半天牢骚,现在你倒不着急要回去了,在这里给老子瞎享受。凭什么要老子来帮你涮锅?”

    胖子还是不慌不忙地说:“算了嘛,既然我都已经没等你了,再说也没什么用了,随便你....要不你等她放出去了再去......”

    瘦子越发暴跳如雷:“去你妈的......

    阿萨走近木栅栏对着外面两个狱卒说:“我要见姆拉克公.....”心里思量着怎么和公爵说明这件事情。

    “见你妈的!”瘦子猛地扭过身来飞起一脚,正中完全没防备的阿萨的胸口。

    骨头断裂的声音在安静的地牢间显得异常清晰。仍然还很脆弱的胸前几根肋骨被这一下又踢断了,胸前一闷,阿萨向后一倒,后脑正撞在稻草下一块突起的石头上,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两个狱卒听见了那声清脆的声音,也看到了这个犯人倒地后就一动不动。胖子慌忙打开栅栏,过来看了看阿萨,探了探鼻息,惊叫:“糟了,没气了!”又摸了摸胸口。“肋骨断了好几根。好象连心跳也没了。”

    瘦子也对这一脚的威力暗暗吃惊,但强装着镇定吼道:“慌个屁!死个犯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早和你说过老子的功夫过硬得很了,当兵的时候就出了名的。你去问问当年......”

    胖子惊恐地看着瘦子,声音筛糠般地说:“这个犯人是公爵府刚刚送过来的奸细,说叫好好看守的,是克劳维斯男爵亲手抓住的,他可能还会来提审。”

    瘦子还沉醉在那一脚踢死人的神勇中,眼睛一瞪:“怕个鸟。”仿佛即便是男爵亲自来了,大不了也一脚踢死。但是稍微缓一口气,心中也在打鼓,毕竟最近异教徒和奸细的事情闹得很凶,杀死一个奸细,搞不好有被怀疑同是奸细而去杀人灭口的嫌疑,而男爵的严厉更是出了名的。瘦子的声音小了一号:“等老子好好考虑一下.....”

    不久之后,当两个狱卒刚刚布置完毕,克劳维斯骑士就赶来了。

    “逃走了?”骑士的脸色比墙上青石的颜色还青。

    两个狱卒捂着头颈,瘦子用生命垂危的声音回答:“他说他受了很重的伤,让我们给他找医生。这是您抓住的重要犯人,我们怕他真的死了,就进去看看他,哪里知道他突然打晕了我们,跑了。”为证明自己尽忠职守,指着其他牢间说:“您问其他犯人,他们都亲眼看见的。”整个地牢响起一片半死不活的证明声。

    克劳维斯眼中爆出一阵几乎是能直接用以杀人戮命的光芒,盯着两个狱卒丢下一句:“你们在这里不准动,等我回来。”转身飞奔出地牢。

    直到脚步声消失好一会,瘦子才缓过一口气来,用很不屑的口气表示不满:“摆什么臭架子,不就是凭着出生好点,老子如果也生在埃尔尼家族,他这个年纪就当将军了。”看着胖子仍在簌簌发抖,还恐惧在刚才骑士的眼神中,心中的英勇之气又复活了。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如何?你还说要自己动手处理尸体,这又费时间又容易被发现,直接把那东西送给山德鲁老头不就行了?他帮我们解决问题就快得多了,要是你动手,刚才就赶不及了。”

    胖子还在发抖,连声音都不怎么清楚了:“他的眼神好怕人哦。”

    瘦子口沫横飞地说:“早给你说过了他这些公子哥就是喜欢摆架子,只是仗着家里的势力,就是架子吓人。如果是个平头老百姓,老子只要一脚就踢死了......”胖子魂不守舍地随声附和。

    不管是说得起劲还是听得专心的,两人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

    并没有太久,甚至两人的腿还没如何酸痛,克劳维斯就已经把王都近卫军的搜捕行动安排妥当后返回监狱了。

    “犯人在这里和谁交谈过没有?”

    “好象没有.....”瘦子不敢正视克劳维斯的目光,看着他背后的墙壁回答。胖子只盯着地面哆嗦。

    “好——象?”克劳维斯的声音像是在询问,又像是自言自语。两个狱卒不敢回答。

    “恩。”克劳维斯好象是想通了什么问题,决定了主意,自己缓缓点了点头。

    “没有人不会犯错误,就算一旦犯了错误,尽量去弥补就行了,后悔责怪也是没用的。你们说是不是?”两个狱卒发现骑士脸色没有那么难看了,不再是那种可怖的青色,甚至眼睛中还有了点暖意,对他们说的话仿佛也是在宽恕安慰他们。这使他们如释重负,瘦子连忙回答:“是啊,是啊,我们一定尽量弥补。”

    “好,好,你们这样说才对。”克劳维斯把双手搭上了两个狱卒的肩膀,这让两人完全受宠若惊。胖子完全不害怕了,觉得这个英俊可亲的年轻贵族简直比教堂中的神像还值得崇敬。瘦子也从心底承认这个富家子弟大概确实要比自己高上一点点。

    ‘乓’。一声闷响回荡在地牢的空气间。

    一胖一瘦两个躯体偎依着倒下,仿佛交情很好似的,再也分不出彼此。距离比较近,看得清这里情况的几个栅栏里面传出惊呼声。

    克劳维斯骑士很威严地皱起眉毛,用他那缓慢平稳的语调,像训斥小孩子的大人,对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呵斥道:“吵什么?他们不过是承担自己的责任罢了。你们也有责任的。”

    回到公爵府,姆拉克公爵知道了犯人逃走,也并没有什么大的表情变化,只是很平静地吩咐把犯人的随身物品带来给他看。

    克劳维斯骑士在旁看着公爵平静如水的神情感到由衷的钦佩。这是个从来不让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人,而那双眯起来带点笑意的眼睛却好象能看穿任何人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这是克劳维斯想尽力去学习的。

    手中拿着刀仔细端详,公爵的眼睛眯得更细了。他用手指沿着刀锋抚摸徘徊,看了半晌,突然问克劳维斯:“你看这是把什么样的刀。”

    克劳维斯仔细看了看,回答:“不是正规兵器工厂生产的士兵用武器,是一般的私人铁匠铺锻造的,”再仔细看了看。“是个很好的铁匠。”

    “没错,是个很好的铁匠做的。刀刃的倾斜度,长度,厚度的变化都掌握得很好。你又能看出这个铁匠和这把刀的使用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吗?”

    克劳维斯仔细看,却看不出。只得回答:“看不出。”

    “这把刀很实用,每一处有用的地方都是制作得很恰当,但是却没有装饰的痕迹,即使是最起码的装饰也没有。也就是说,这把刀不是货物,甚至不是朋友间的赠品。好象是给自己使用的一样。”公爵问:“你说那个士兵多大年纪?”

    “大概二十左右。”

    “如果这把刀是他自己做的,那么他在娘胎里就得开始练习铁匠手艺。做这把刀的应该是他长辈,可能就是他父亲。”公爵的推论让克劳维斯五体投地。“这把刀所用的铁也是上好的精矿,一个会去当临时雇佣士兵的人,一个普通铁匠家怎么会有这么多上好的精矿?除非是在......”

    “除非他家就是在有精矿出产的矿山附近。”克劳维斯接着说完。“属下这就派人去卡伦多去调查。”

    “不用了,反正才不到一个小时,人肯定还在城里,用心地找就是了。”公爵把刀放下。“那个士兵坐过的椅子,用过的杯子在哪里?”

    “恩....这个....我命令扔掉了。”

    “扔掉了?”公爵大人的眼中难得出现一下惊奇的神色。“为什么?”

    “.....我觉得那种人用过的东西留在府里完全是一种亵渎。”

    公爵盯着克劳维斯看了好一会。虽然知道公爵大人并没有生气和责怪的意思,克劳维斯的背脊还是有些发毛。

    “你还太年轻。”公爵收回目光,用有些无奈的语气下了个结论。然后下达命令:“告诉王都近卫军的长官们,这个奸细极度危险,找到了就地处决,不许和他交谈。”

    “是。”克劳维斯领命退下。他很相信王都近卫军的效率,说不定那个士兵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怎么还是活的?”

    阿萨转醒过来,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一句埋怨。这种口气经常出现在菜市场上。当一位老太婆买到了不如意的,或者是以次充好的蔬菜肉类的时候,就会立刻出现。

第三章 通缉犯

    一间充满了各种尸体的房间里,一个正在搞腾尸体的老头扭过头来看着阿萨,发出追悔莫及的埋怨:“我早就奇怪,今天那瘦皮猴怎么会突然想起送货上门来了,还居然不讲价。早知道便宜无好货。”

    阿萨想支起身来,手刚刚在地上一撑,胸口一阵锥心的刺痛,发出一声痛苦地哀叫,又瘫到在地上,重新断掉的肋骨互相交错,痛得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老头没理会他,一边摆弄着尸体一边自言自语地发牢骚。

    喘息了几口气,阿萨吃力地摆动脑袋环顾四周。这是座很大的房间,或者说是座很大的房子,结构很简单,很高的屋顶,很宽大的空间,很阔的门,四面墙壁高处有几扇很大的玻璃窗,让这房间很显得明亮。里面的每一具尸体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说尸体并不是很准确,因为除了十几具完整的尸体以外,还有几十具残缺的尸体,以及无数泡在玻璃瓶子里各种器官,分别摆在高低不等的架子和台面上。这房子完全就是一个人体陈列馆。阿萨就躺在一具男裸尸和几支手和脚的包围中,老头则在把一具女尸开膛破肚。

    一阵脚步声过后,那扇很阔的木门被敲响,有声音在外面喊:“山德鲁老头在不在?开门。”老头回喊:“在,要进来自己开。”门推开,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走了进来。其中有几个一看见里面的摆设立刻发出低声惊呼。

    一个小队长模样的问老头:“你这里有没有其他人?”

    “人?”叫山德鲁的老头点了点头,“这里摆放的全部都是人,要什么样的人自己去找。”

    “我是问,有没有看见以前没见过的可疑的活人。”

    “这个我没见过,那个我也没见过。”山德鲁老头指着几个士兵说。那几个士兵看着指向自己的手指面部扭曲了一下,那是刚从女尸的肚里抽出来的,上面满是血迹和其他什么液体。

    “这老头.....是这样的,今天有个犯人从城里的大牢里跑了,是个很凶恶狡猾的奸细,还把牢里的人都杀完了,包括那个常卖尸体给你的胖子和瘦子那两个。犯人现在还躲藏在城里,我们奉命搜查。”小队长说。

    “奸细没见过,这里也没藏什么人,你们要搜就搜吧。”山德鲁老头重新埋头摆弄尸体

    “大家到处仔细搜搜。记住,是个二十岁左右的男的,个子略高,黑发黑眼睛,左手有伤。还要记住了,一旦发现不要和他说话,立刻就地格杀。这是姆拉克公爵大人的命令,想来这家伙可能还会点邪术,大家提点神。”队长威风地下命令,士兵们慢吞吞地散开搜查,有几个还楞在原地,全神贯注地忍着想吐的感觉。

    姆拉克公爵大人的命令?阿萨发不出声,但是听得很清楚。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在伤成这个样子的情况下把监狱里的人全部杀掉然后再逃跑到这里。但是刚才那‘立刻格杀,不要说话’他也听得很清楚。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闭上眼睛继续装死,等把眼前这危机渡过再说。但是运气不好的是,这房间的光线很足,样子被看得很清楚,包括他手上的绷带。

    “喂,你们来看。”山德鲁老头从女尸的腹腔内掏出一个东西,得意洋洋地像抓住了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一样举在手里展示“我敢打赌,这个女的没生育过,但是堕过胎。王城里居然有人做这种事。”

    ‘哇——’‘呕——’队长旁边的两个士兵终于忍不住,呕吐起来。声音像是有传染性,其他几个士兵也此起彼伏地呕吐起来。

    “操——,谁他妈的把新兵带来的?”队长的靴子淋着了呕吐物,跳起脚来。看看其他士兵陆续开始呕吐,自己再看了一眼山德鲁老头手里握着的东西,上面还有几条筋连在女尸体内。一阵恶心,叫道:“收队收队,快点走快点走。”士兵们立刻像逃难一样跑了出去。

    “喂,给我打扫了再走。”山德鲁老头追了几步,骂了几句,回来关上门,然后骂骂咧咧地走到阿萨跟前来,很奇怪地盯着他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被瘦皮猴当成尸体拖到这里来之后,还能回去把他杀掉。”

    阿萨这才看清楚,这是个身材颇为高大的老头,套着一身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修士长袍。因为满脸灰白的胡须头发和长袍的丝线纠缠在一起,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看到他的五官。唯一看得清楚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没有任何他这个年纪应有的呆滞痕迹。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既然知道他们是找我,为什么不把我交给他们?”阿萨有气无力地问。每说一个字胸口的断骨都在发出哀鸣。

    山德鲁老头瞪起眼睛,用理所当然的口气反问:“为什么要把你交给他们?”用力举起五根指头抖了抖。“你可值我五个铜子。五个哎。”

    “如果有机会逃出去,我以后还你。”阿萨对眼前的情况完全不知所措。身上带着这么重的伤,还莫名其妙地成了通缉犯,而且那个‘不要说话,立刻就地格杀’的指令让他连辩解的机会也没有了。

    “不用,看样子你是没机会出城了。我这里也能搜过来,大概连城里的女厕所都已经搜完了吧。你到底做了什么?”老头问。

    “只是从沼泽地里救下了公爵的女儿。”

    “然后顺便和她上了床?生下小孩?或者卖进妓院?送给奴隶贩子?”老头的联想力很丰富。

    “一路护送到布拉卡达。”

    “那公爵的感谢方式倒真是特别。”山德鲁老头摇了摇头,“不过其中有什么原因我没兴趣。这里正好缺人手,你来工作抵债吧。反正你也跑不了。这么大阵仗,没捉到你之前不会放松警戒的。”

    阿萨发了好一会呆,很无力地回答说:“好象只有这样了。只是要请你先想办法去找医生牧师来。”因为巨痛,他的声音已经开始模糊不清了。

    山德鲁老头看了看,伸手在阿萨胸口摸了摸,两手突然抓住两边的肋骨一拖一拉。阿萨大叫一声,感觉胸口里面被塞进了几把刀子绞了一下,几乎又昏了过去。等他缓过一口气,清醒一点后才发现,断掉的骨头又丝毫不差地接上,而且连痛楚也几乎没有了。布拉卡达十几个牧师忙了一上午才完成的治疗,这老头居然好象变戏法一样,只是随手一弄就好了。阿萨虽然对魔法不怎么清楚,但也大概猜得出这是极高等级的治疗法术。

    “三个月。”山德鲁老头说。

    “什么?”阿萨不知道老头的意思。

    “给你治好了这个,你得在我这里做三个月。”

    阿萨连忙举起那只被狼人捏烂过的左腕,问:“那这个呢?”

    山德鲁老头解开绷带仔细看了看,发出一声在路边拣到钱的叹息:“起码三年。”

    公爵府,姆拉克公爵大人的书房中,公爵大人少有地皱起眉头,听着王都近卫军毫无收获的报告。

    克劳维斯骑士在旁边站得笔直。即使是在这种盛怒的心情下他也没有丝毫失态,依然是那么威武不凡举止有度,将‘骑士’这个概念表达恰倒好处。

    但是他低着头看着地板的眼光中却不时流露出怒气难抑的神色。

    公爵大人并没有责怪他,公爵大人永远不会责怪任何人,也不会对任何人发脾气。只是克劳维斯不能原谅自己居然犯下这大的一个失误,这个失误有可能会导致整个计划的功败垂成,甚至危急公爵和他自己的安全。

    公爵突然发问:“为什么要把监狱里的人全都杀了?”

    克劳维斯回答:“我怕那个士兵在里面泄露了什么。”

    “当一个人被莫名其妙的关起来的时候,怎么还会有和人聊天的心情和闲暇呢?”姆拉克公爵放慢了速度,加重了语调说:“最重要的是,你根本没问清楚情况就动手了。那个士兵是怎么样把狱卒引进去的?怎么样打晕?怎么样跑出去的?每个细节都清楚知道的话,一定可以发现有意义的东西。”公爵再次下结论。“你太年轻,太冲动。要有耐心,从尽量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才会发现更多的解决办法。”

    “是。我会尽一切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抓住这个士兵。”

    “用多一点的角度来想问题。”公爵不厌其烦地重复。“不能够太着痕迹了,也许有人会好奇。这件事情交给近卫军做就好了。”公爵思考了一下,“出现问题的机会并不大,那个士兵大概不会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追捕,也不敢再去其他地方报告。我们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了。你现在回去吧,记得在其他人面前一定不要露出你和这个逃犯有任何关联的痕迹。”

    “是。”

    看着克劳维斯的背影,公爵眉头依然皱着。这是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很能干,很努力,也很有狠劲,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副手,很好的下属,更是一枚好用的棋子。但是却不太会是一个能够成就大事的人。

    yu望太强,就会遮闭理智。太注意一些东西,就不能够去感觉把握事情的全貌和其中的细微变化。被一片树叶吸引,就无法看见整个森林。

    野心太大,做事太狠,就没有转折的余地。过犹不及。

    这个年轻人背后也有一个庞大家族。埃尔尼家族是累世豪门,在朝多有高官,在野不乏巨贾,他正是其中当家人的长子,绝对是一个完美的联姻对象。但却绝对不是一个好丈夫。

    和名利得失看得过重的人一起生活是很辛苦的。这种人眼睛里永远只有自己。

    在只有自己的书房里叹了口气,姆拉克公爵突然觉得有点累。

第四章 平淡生活

    已经一个月了,搜捕那个恐怖犯人的行动仍然如火如荼。街上随时可见一队一队的近卫军到处搜查。街头巷尾已经贴上了画像,人们更是对上面那个犯人议论纷纷。有人说是敌国派来的奸细,有人说是一只新种类的兽人,还有人说是死灵公会的邪教士。

    阿萨跟着山德鲁老头和几个菜贩一起围在肉铺前,听老板口沫横飞讲那邪教士如何手中画符,大喊一声,监狱里的人顿时全部身首异处,血流成河。几个菜贩交头接耳,约定一起去教堂求圣水护身。

    “圣水一定要撒在贴身的地方,内裤上最有效。”山德鲁老头对几个菜贩说。

    一队巡逻的近卫军和阿萨擦身而过,其中有几个还好奇地瞥了他一眼。

    也只是一眼而已。连阿萨在看见镜子的时候也不大敢多瞧自己。他现在的脸就像是一张蜡制的丑脸被火烤化到一半的时候再重新凝固起来,坑坑洼洼布满油光可鉴的肉瘤,五官变形扭曲成一团,连双眼都被扯歪了。即使是一只半兽人或者大耳怪也比他英俊上十辈。

    当然这只是面具而已。做得很好的一个面具,居然还看得见毛孔,瘤子上的血管若隐若现,摸上去也和真的皮肤一样有弹性。山德鲁老头的手艺很好,戴起来也没感觉有什么不适,只是阿萨不太敢问他到底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

    弯起腰,背起个垫子,走路的时候再跛一下,穿上一个全身都罩在里面的破旧长袍,完全是很适合相貌的打扮。跟着山德鲁在街上晃上两天,几个街道上的人就都熟悉他了,都知道他是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

    山德鲁老头居然算是魔法学院的人,而那栋满是尸体的大屋也是属于魔法学院的,这多少让阿萨有点意外。即便是在他卡伦多的乡下,那些沉迷于劣酒和妓女的矿工和铁匠间一提起魔法学院,也得面露尊重的神色。那是教会最重要的机构,在很多人心目中那几乎等同教会的中心,是研究魔法,培养牧师和魔法师的地方。对下层平民提起皇家或者其他什么军国大事,感觉只是虚无飘渺的概念,远不如街头传闻来得实在有趣。但是一旦受了伤,或者作了亏心事,有什么不安内疚,却是出自魔法学院的牧师们来给予帮助。因此在一般人心目中,那是个神圣高贵的所在。

    但是就像看起来再圣洁的女人也只是人,是人就会上厕所一样。魔法学院既然要研究治疗魔法,就得研究人的身体,也就要有一个专门存放尸体的地方。

    当然考虑到教会的神圣性,这种研究只是在很必要的时候尽量不声张地进行,这样的地方也不能够在魔法学院里面。大屋建在城西边上的偏僻角落,里面唯一的活物就是阿萨和山德鲁老头两人。

    山德鲁老头的工作其实只是保管和分类各种器官和肢体,平时间很闲,有时候还会去逛逛市集。但是一般时候总喜欢搞腾尸体,比如说把几个人的不同部位重新拼成一个人形,用些莫名其妙的魔法在尸体上,把一个器官切成几十小块,分别泡在几十种不同的药里等等之类。这是个很耗费尸体的兴趣爱好,因此山德鲁和城里狱卒和守卫有不错的关系,只要一有无关紧要或是无人认领的尸体,立刻就会以几个铜币卖给他。阿萨的工作就是搬运,协助分割尸体,切碎器官,去市场购买日常用品,解决两人的饮食。

    大屋平常根本没人接近。但除了附近的三只野猫外,每隔两三天也都会有一个客人。也是个老头,穿着一身黑袍,脸颊瘦削得像是这辈子都没吃过一顿饱饭,眼眶下有着一圈黑圈,仿佛永远都没睡好一样,每次都是晚上来找山德鲁。每当这时候山德鲁都会让阿萨进里面小屋去自己看书。两个老头在满是尸体和器官的大屋里点上蜡烛,聊天直到半夜。

    两个月之前,从西边荒野的山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在的部队全军覆没,然后被兽人的追杀,在蜥蜴沼泽中亡命,差点被拧下了头.....然后来到王都,莫名其妙地成了整个王都最令人闻之色变的逃犯....现在则在一个充满尸体的大屋中,陪一个古怪老头摆弄尸体。想起这段时间的遭遇,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理说完全可以趁山德鲁老头不注意悄悄溜走的,凭这个面具和他现在在城中的知名度绝对可以通行无阻。但他却一直没有这么做。

    不逃走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说学习魔法是他从小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愿望。山德鲁的屋里有不少关于魔法的书籍。而他也在这里等着布拉卡达的车队把小懿送回来。这似乎已经是现在这个困境中的唯一转机了。公爵的‘当场处死’的命令让他连为自己澄清的机会也没有,更何况他还完全不清楚其中的缘由。唯一的希望就只有等待她回来,看是否能够澄清其中的误会了。

    阿萨一直都认为公爵会这样的通缉他是因为对他和小懿间有什么误会。现在的情况下他也只能这样猜测了。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一直没有逃跑,是因为阿萨并不觉得目前这种奇怪的生活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大概是两个月前那一夜经历的血腥和残忍太多,现在生活在尸体与器官的包围中也不觉得反感了。

    大概是在蜥蜴沼泽里无数次和死亡接近得几乎就真的死了,现在看着满大街的搜查部队也丝毫不觉得紧张。甚至有时候看见一队一队的年轻士兵为自己而奔波得如此辛苦,还会对他们生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想过去拉住他们,请他们坐在街边小摊上吃点东西,苦口婆心地奉劝他们不要再浪费力气了。

    大概是山德鲁老头和尸体接触惯了,所以把人当作尸体,没有丝毫戒心,相处起非常方便。他从来不过问阿萨的事,甚至没问过阿萨的名字,反正大屋里也就两个活人,对方一开口,就知道是在和自己说话。相反山德鲁却给经常来大屋里找东西吃的三只野猫取了名字。两人仿佛是早已把相互间的好奇心都消磨矣尽的多年老朋友。

    更重要的是每天的魔法学习和冥想吸引了他的全部精力。每一天都能够感觉自己在进步。从最简单的止血,到真正意义上的恢复术,从最基本的用两个手指头去撮燃一只蜡烛,直到能够空手烤熟一条鱼。

    他还从山德鲁老头的书架背后发现了一本满是灰尘的书。书页是一种皮质制成的,非常古旧却没有丝毫损坏。这是本很奇怪的书,从上面的目录看里面记载着数量惊人的魔法以及和魔法有关的各种技能,逸事。但是除了目录和其中的开篇一章关于冥想的方法以外,都是用一种阿萨不认识的文字写成的。阿萨也没去问山德鲁,自己就只依照着他能够看得懂的第一篇上所写的方法每天练习冥想。

    每天就是这样的学习,练习,冥想。完全沉浸在自己不断进步的这种生活他从五岁就开始了,对他来说这种生活方式最恬静,最安详。一切都如此自然而然,没有丝毫的紧张和刻意。阿萨就在这充满了尸体和追捕的平淡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度过了一个月。

    平淡生活总是令人心情放松,时间一久了,人的感觉似乎就彻底地融化进这种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去,不再想有什么波动和改变了。但是他又知道这是不行的,毕竟有些事情不能这样就结束,自己不能莫名其妙地当一辈子的逃犯,不能够一辈子都生活在阴影里。虽然现在来看没什么危险,但是他最不能够忍受的就是有东西限制着自己。

    而且更不能让那么多的人白白地死在西边荒野的山头上。出于一种奇怪的直觉,阿萨模模糊糊地感觉他在公爵府中报告的情况并没有真正到达应该到达的地方。

    “喂,走了,发什么楞?”山德鲁老头把一包买来的东西塞给他。阿萨接过东西,埋着头一跛一跛地跟着走了。

    当夜,阿萨冥想之后被窗外透进的光亮吸引,走出大屋,见到了他毕生以来所看的第二次那么明亮的满月。

    距上一次看见刚好两个月前,在西边荒野中的那个山头。同样是柔和却又亮得耀眼的月亮,没有任何一颗星星敢在天空掠美。这月光把阿萨的记忆扯回了那个时候,重历杀戮一夜。

第五章 追忆似水年华

    月光无微不至地把自己银白的温柔撒向地面,光怪陆离的岩石地在这眷顾下也不再显得那么棱角分明。阿萨靠在篝火旁的石头上,看着月亮舍不得闭上眼睛。

    月光美丽柔和得让裸露在外的皮肤仿佛都能够感觉到这倾泄而来的***。这样的月色在卡伦多是绝对见不到的。终年笼罩在盆地上空的云层和煤烟让所有妄图达到天空的视线绝望。

    已经从卡伦多出来一个多月了。但只要回忆,那铁汁和煤炭的味道立刻就在鼻子里复苏,铁锤在镔铁上敲击的声音好象才隐去不到一分钟而已。出走前的那一晚,父亲挥起铁锤的样子在脑海中烙下的影象如此深刻,几乎取代了在卡伦多生活了二十年的所有感觉。

    磐石般坚毅木讷的脸庞在炉火辉映下像是一座神龛。肌肉如同树根盘结在胳臂上面,铁锤一下一下地敲击,每一次的震动都切切实实地通过刀传递到阿萨手上,这是来自父亲的震撼,这种触动使他第一次觉得和父亲有了一种与旁人不同的联系。

    刀的形状逐渐明朗,父亲把刀从手里接过自己翻动,阿萨失去了这种和父亲共鸣的搏动,而他明白和父亲的联系也将随着这把刀的铸就而消散。随之油然而生的是一种激动的心情,这把刀也象征着他全新的生活的开始,是他真正的人生的开始。这种期待也随着那一次次的相撞的铿锵声敲进刀里。

    这将是把即便是父亲的店里也没有的好刀,用阿萨五年来偷偷积累下来的精铁矿铸造的。

    他是卡伦多盆地里上万个孩子中最叛逆的。他并不是在小时候调皮捣蛋,少年时也没有和其他人一样轻狂放荡过,所以他也不会和其他人一样在叛逆得疲倦后重新回归进生活。他不是在生活里叛逆,而是从开始就要反叛整个生活。

    卡伦多盆地有着数百年的冶金铸造历史。盆地四周的高山上矿藏丰富得似乎取之不尽,穴居其中的矮人也习惯和人类交往甚至出来和人混居,这使得这里的冶金水平居大陆之最。人们也习惯了这种传统,世代以冶金铸造为业。这里的人极少有外出的,盆地把脚步限制的同时仿佛也把心凝固在里面了。从小就生活在采矿,冶炼,锻造的环境中,长大了也只有继承着成为这环境的一部分。

    多年的习惯使盆地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男子一到二十岁就必须继承父辈的手艺,或是农夫,或是商人,更多是矿工和铁匠。这个规定虽不知道从何时从什么人的手上流传下来的,但却一直被很严格地遵守着,成为这个文化贫瘠的盆地里不多的一个精神标志。

    阿萨在五岁之前和其他的小孩也没什么不同,也成长在炉火和敲打声中。在五岁的时候,他开始痴迷于村后的那个老冒险者所讲述的盆地外面的世界。可轻易将一头牛抓上天空去吃掉的巨大飞龙,用歌声来迷惑水手的美丽人鱼,自己会活动的尸体,泥人,各种各样的亚人类,信仰自然元素的国家,希奇古怪的习俗,还有那飘着丝丝白云的无限青空,神秘莫测无边无际的大海,策马奔驰三天三夜也到不了尽头的大草原。

    和其他孩子只是乐于听和幻想这些故事不一样。阿萨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生活,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天地,所以他就开始向老冒险者学习一切外面世界的知识。如何在沼泽和荒漠中生存,如何识别各种植物,各种亚人类的各种习性,如何搏斗,如何设置陷阱。他的足迹遍布盆地中每一个最荒凉最没有人烟的地方,在里面一呆就是上月,幻想那就是外面的神奇天地,在里面练习自己的生存能力。为了让自己有强健的体魄,足以在兽人面前也不逊色的战力,他每天锻炼自己身体,和比自己大得多的人打架,十四岁的时候全盆地的流氓和强盗已不敢再去他所在的村子。当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去精铁矿井,一找到上好的矿石就想办法偷偷地带出来。

    父亲沉默寡言,是一个小武器店的老板,母亲早就病逝了。在阿萨的印象中,家只是个休息的地方,父亲也只是个一起生活的长辈而已。他一直都生活在遥望自己的梦想中,每天都在锻炼,偷偷地累积矿石中沉醉于离梦想一步一步地接近。

    当他二十岁生日的前一个星期,他把所有的偷偷藏起来的矿石交给父亲,请求父亲给他打造一把刀,并告诉父亲他要离开这里。

    父亲并没有阻止他,也没有问他要去哪里。只是在沉默了很久后,帮他把矿石送到冶炼厂,把炼出的精铁打造成一把刀。然后,阿萨就带着刀随着一只外地人来采购的商队离开了卡伦多。

    手指轻轻地在刀锋上滑过,这把刀就是他二十年生活的全部。屈指一弹,发出‘嗡’的一声低吟,像某首诗歌里面的一声哀叹,又像是歌颂。

    “好刀。”像是两把钝刀刀锋互相摩擦切砍的难听声音。篝火旁的老兵醒了过来,睁着一只独眼看着阿萨,火光映着他那张不太像脸的脸。

    那张脸的半边脸颊凹了进去,筋肉和碎了的骨头混和了,成了一洼凹凸不平的肉,那是锤类武器留下的痕迹。另半张脸则被从额头到嘴的一道又深又长的刀疤串了起来,间中还有几道小点浅点的刀疤左右纵横着,五官都被刀疤扯得有些离了原位。这是张被伤痕弄得很奇怪的脸,但更奇怪的是这个人受了这么多伤居然还能活着。

    阿萨对老兵报以一个友善的微笑。这是个在战场上打了几十年滚却始终没滚死的老兵,据说全身上下大小伤上百处。因为老是死不了,所以部队里有不少人称他为‘老不死’。

    “之前在哪儿做过?”看那把刀并不是正规部队的标准装备,老兵以为阿萨是单身的雇佣兵。

    阿萨摇了摇头,他是在布拉卡达看到有部队招募雇佣军才加入的。当他从卡伦多出来之后才发现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生活也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吃饭,冒险的物品都需要钱。几乎就要考虑去找山贼入伙或去帮流氓打架的时候,看见一支侦察部队正在招募临时士兵,立刻就报名参加了。

    这个百把人的部队有一半都是临时在布拉卡达附近招募的。有农民,有流浪者,似乎还有几个逃犯混杂在里面,不成规矩,倒也热闹。而这个看起来最古怪的老兵居然还是个正规的士兵。

    老兵大概是睡不着,和阿萨搭讪:“小伙子看来身手不错,怎么想起来当兵?”

    “因为没其他事情做,其实我正想去当强盗。”阿萨说老实话。

    老兵卡卡地发出一声类似把锅打烂了的笑声,阿萨注意到他的喉咙上有一道伤痕,大概把声带也弄伤了。“小伙子有意思。其实有些时候当强盗也比当兵好,至少没当兵的危险。强盗打得过的就抢,打不过的就逃。当了兵,明明应该逃的时候长官说不定还叫你冲。”

    “那你不冲就是了,该逃就逃啊。”

    “违反军令,长官可会砍你脑袋。”

    “那就只有先把长官的脑袋砍了,然后再逃。”阿萨自己想当然尔的回答。

    老兵卡拉卡拉地又笑上一阵:“哪有这样的兵。”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被别人指挥,哪有这样的人?”阿萨觉得不理解。“当然是要想办法活下来了。叫我去送死,他怎么不先上去死给我看看?”

    老兵摇了摇头,仅存的独眼露出茫然的眼神,扭曲的五官抽动了一下,成为一个旁人人无法理解的扭曲表情,喃喃说:“当了兵,就是这样了。”

    传来卡啷卡啷的声音,阿萨知道是队长桑德斯来了,只有他才会现在还穿着钢甲巡逻。

    “怎么还不睡觉?明天可还有任务。”桑德斯队长依然是装备齐全。一身钢甲,头带钢盔,左腰配剑右腰挂盾,这些东西仿佛长在他身上一样,从不见他脱下来过。盔甲和盾上面都有一个圣十字的凹纹,阿萨听说那是圣骑士团的标志,而圣骑士团连在他故乡那个呆板沉闷的地方也是无人不晓的,那是帝国最强的一只部队。

    “我们正在交换当兵的心得体会。”阿萨还是说老实话。

    “队长您怎么还不睡?我们马上就睡觉了。”老兵怕阿萨胡说起来,连忙接过话题。

    桑德斯点点头,很和善地说:“我巡视一下。”他的语气和表情很随和,甚至连长相都让人觉得有点莫名的亲切。这个年轻队长在正规士兵中威望很高,和阿萨一起被雇佣来的其他人则有点不以为然。

    低下层的平民通常对贵族都没什么好感,没有讨厌已证明这个年轻人很有亲和力了。不过阿萨倒是对他颇有几分敬畏的,虽然没见过他动过手,但是看得出这个队长比自己厉害得多。

    桑德斯看了看阿萨,问:“你是那个在征召的时候打倒过四个步兵的新兵吗?”征召士兵的时候要和几个步兵较量,看是否有足够的体力和战斗力。阿萨很轻松地就把几个比他块头大得多的士兵放倒了。

    “是。”阿萨回答。桑德斯点点头,用赞许的口吻说:“你的身手很不错,好好干,一定可以做好的。”

    虽然阿萨在和老兵交谈后就对当兵这个职业有了很大的疑问,但也情不自禁很卖力地点了点头。

    看来并不是所有贵族都那么傲慢讨厌的。听到夸奖总是会让人觉得很高兴,何况阿萨已经忘记上一次被人夸奖是什么时候了。

    营地外面的警戒哨声突然响起,尖锐的声调把荒野夜色的寂静撕成两半。

第六章 追忆杀戮时光(1)

    阿萨紧跟队长桑德斯跑出营地。桑德斯虽然一身的钢甲,但居然比一身轻装的他动作还快。被哨音惊醒的其他士兵也急忙拿起武器跟着跑了过来。

    明朗的月光下一切都看得很清楚。营地外的路口上几个高矮不等的几个身影静静地站着,柔和的月光也没法缓和他们手里的武器所散发出的不祥气息。

    其中最高大的一个是只食人魔。即便是在同族类中,那个身躯也是非常巨大的,足有一般人的两倍高,五倍粗壮。从头到脚都包裹在特别打造的铁甲中,手双各提着一大一小两把与他身体相配的狼牙锤。月色在他的那身铠甲和武器上反射成尖锐的寒光。

    旁边的是两只狼人。为了不防碍他们高度的敏捷和速度,只穿着一套护住要害的硬皮甲,手里拿着的流星锤虽然没有食人魔手中的武器那么巨大恐怖,但是仍然足以粉碎任何护甲。还有三只蜥蜴人,他们的护甲和狼人一样,双手握着的是足有一人长的大刀。最边上的两只半兽人手中则各提着一只特大号的机弩。

    在这群杀气腾腾的兽人中间,有一个相比之下很单薄渺小的身影,既没有护甲,也没有武器,只是披着一张斗篷,把种族和面容隐藏其中。

    桑德斯的脸色在月光下比白纸还要白。他完全没想到形势会是这样的恶劣。

    一个多月前,他从圣骑士团团长那里接到一个命令,让他秘密地带领一队士兵到西边荒地侦察兽人部族的异常举动。十几年来,西方部队不断地对各个种族的兽人大肆清剿,几乎所有西部荒地上的兽人部族都被赶尽杀绝得差不多了。所以虽然上头特意叫他小心行事,但他也只是以为会遭遇些零星的袭击而已。

    兽人们是不懂冶炼锻造的。不管是生产工具还是武器,大多都是些简单的石器。所以即便是体能和战斗力远比人类优胜,也在装备精良的军队面前不堪一击。

    各个兽人种族间也从不互相往来。这些原始蒙昧的亚人类甚至根本就拒绝和任何其他的文明接触,只是单纯地固守自己世代流传的独特生活方式和信仰。一个部族一个部族地静静等着被人类军队的铁蹄夷为平地。

    现在这些常识已被眼前的事实击得粉碎,而且还将是一个带着浓烈血腥味的粉碎。面前这只武装精良的兽人混合部队绝不会只是来让他们看看而已的。

    这里是一座荒山的山头,周围是悬崖,桑德斯选择这里驻扎是因为视野很好,易守难攻。即便是兽人们如果想要晚上来偷袭,也能很好的防御,这里只有一个单独的路口,好好守住就可以不让任何兽人上得来。

    当然,只要站住这个路口,也同样没任何一个人能够逃出去。

    兽人中间那个披着斗篷的身影突然动了动,似乎是点了点头,轻轻地恩了一声。

    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人类发音,很轻松很随意,像在太阳下喝着茶,听朋友的闲聊时发出的一个表示赞同的音符。

    旁边那只食人魔却像被这个柔和的声音开动了身体中的某个阀门,又像是一只被拴着头颈的猛兽,现在那个束缚突然被轻轻一触而松开了,立刻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向着人群冲了过来。庞大的身躯和一身的重铠甲,每一个踏步都在令地面微微颤抖,将会把前面所有的生命都碾得稀烂的威势,所有的士兵都露出惊惧的神色。

    刚才一看到那几个兽人的时候,阿萨就想着要如何逃跑了。他很清楚形势,这些兽人既然能够冷静到悄悄地摸上山来守住路口,就绝对有把握把他们这一百多人屠戮殆尽。而且他更清楚一只全身重装甲,挥舞着那种重武器的食人魔意味着什么。一般来说只是一只普通食人魔就足够二十来个武装完备的士兵对付了。

    悬崖很高,即便下面就是多诺河,那种高度也足以让人在水底的岩石上撞成肉饼。但是阿萨知道后面的悬崖中间有一棵树,他小便的时候还试过用尿去浇上面的枝头。树在悬崖上的位置和树枝粗细他都清楚,足够把下落的冲力减缓到安全的地步。

    看见食人魔一向这边冲过来,他正要掉头就跑,发现身边的一个身影突然闪出。是桑德斯提剑持盾自己一个人朝食人魔迎面冲去。

    军心已沮,他要用一己之力对付食人魔以重振士气。

    人影交错,似乎是这座山自己发出的巨响和抖震,食人魔那足可把十头牛打得稀烂的一记锤击只打中了地面。桑德斯和食人魔的接触快得让士兵们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一声金属撞击的声音后,食人魔轰的一声仰面倒下,桑德斯向后高高飞起,凌空一个漂亮地后空翻,稳稳当当地落回阵前,一挥手中的长剑,口中吟颂咒文,长剑缓缓发出一阵蓝白色的荧光,威武得像是从史诗神话里跳出来的武士。上百士兵从惊恐中苏醒过来,齐声发出一阵兴奋的叫喊,震耳欲聋。

    阿萨没有叫,只有他看得清楚,食人魔是自己倒下的。

    两人交错的一瞬间,桑德斯以惊人的敏捷动作避开了那一下锤击,跳上食人魔的肩膀,提剑向头盔中间眼睛的缝隙插去。而同时,食人魔就自己顺势仰面倒下,另一手的小锤挥了上去。桑德斯左手钢盾挡住了锤击,借力向后飞出,但是剑尖却一直只差上少许才刺进食人魔双眼。

    ‘当啷’一声响,桑德斯丢下了左手的小钢盾。精钢打造厚达一寸的盾已经完全变形,即便是专为了抗拒锤斧类重武器而设计的弧型盾面在那种力量和那种武器之下也毫无作用。

    借着月光,阿萨看见桑德斯的刚才持盾的左手几个手指已经完全变形了,实在看不出那曾经还是手指。

    桑德斯把剑插进地面,右手握住已扭曲的手指,一只一只地扳回原形,手里发出恢复魔法的光芒。手指间传出噼啪声,豆大的冷汗在额角浸出,他的表情没丝毫波动,如炬的目光一直冷冷盯着前方爬起来的食人魔。

    看着桑德斯冷静得像雕塑的面容,一股炙热的斗志从身体里的某个地方迅速蔓延开,阿萨握紧了手上的刀。他突然不想逃了。

    桑德斯除下身上钢甲。防具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敏捷和速度才是唯一取胜的办法。双手握紧已经贯注上了精神之刃的长剑,只要找准机会,不必挑铠甲的薄弱地方他也有能将其贯穿的自信,回头喊道:“给我祝福。”两个夹在人群中的牧师开始吟唱咒文,一阵蒙蒙地白光在他们和桑德斯身上共鸣着浮现。

    两个半兽人突然跳上旁边狼人的肩膀,对着目标明确的两个牧师扣动了手上的十字弩。

    一个牧师的头颅立刻像鸡蛋一样爆开,血和着脑浆飞溅四周。他身后的士兵哼都没哼一声就仰天栽倒,血泉水般从胸口上那个拳头大的洞往外直冒。

    另一个牧师旁边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适时的举起手中的木盾为牧师挡了一下,结果碎掉的手和木盾碎片一起随着那个布满尖刺的铁球嵌进了牧师的脸。战士发出一声哀号,用奇怪的姿势挽着牧师一起倒下。

    桑德斯陡然发力冲向食人魔,他知道必须在尽快的情况下把这个最有杀伤力的庞然大物干掉,至少得在两个半兽人重新装好那两架机弩之前。

    斗篷下的身影说了几句,除了两个半兽人以外的全部兽人立刻冲向人群。其中的一只狼人则迎向了正冲向食人魔的桑德斯。

    足足几十米的距离在蜥蜴人惊人的爆发力之下好象只是触手可及。几乎士兵们刚刚开始发觉兽人们的动作,三只蜥蜴人就已经冲到了他们面前。

    最前面的士兵在蜥蜴人的长刀下像稻草一样脆弱,只一刀就倒下了四五个。蜥蜴人匍匐的攻击姿势正砍在腹部上,一人长的刀身一挥,就有几个人的血和内脏一起涌了出来。接着跟上的狼人每一次攻击至少让两个士兵飞起,被巨大的流星锤砸得血肉横飞。

    阿萨独自接下了一只蜥蜴人的攻击。他迎着刀锋冲上去,这样长的武器杀伤范围太大,躲不如进攻。蜥蜴人的力量比人类只是略胜而已。

    武器一长,重量就重,挥动轨迹就会很明显。阿萨第一刀就架在对方难以发力的刀柄附近,火花四溅。第二刀拼着两败俱伤的危险逼得蜥蜴人自己回刀抵挡,等到第四刀的时候蜥蜴人就不得不丢下大刀抽出腰间的小斧头招架,同时向后急跳开。

    阿萨回刀一横,斗志勃发,豪气顿生,大喊:“跟两个人过来。能赢的。”

    回应他的只是争先恐后的惨叫声。

第七章 追忆杀戮时光(2)

    当桑德斯看见那只迎面而来的狼人丢下了手里的武器的时候,就知道这已经不再是一场战斗,而将成为单方面的杀戮了。所以他竭尽所能的大声命令:“全体撤退,能够逃的尽量逃,回去把这里的情况报告.....”接下来的话他已经忙得没有空暇说出来了。狼人丢下武器的原因很简单,那种东西原本就只是对付铠甲和盾牌的,现在这个对手已经自己放弃了防御,没有任何武器比自己的爪子更灵活,更能够纠缠住对手,让其穷于应付的了。

    食人魔避免了桑德斯的拦截,顺利地冲进了人群,开始了一场挥洒血肉的狂欢盛宴。

    两把硕大的狼牙锤并没有任何的花巧变动,甚至没有固定的目标,只求能够挨上尽量多的人体。任何的防具都和纸糊的玩具没有区别,不能对这两把恐怖武器的威力有丝毫防碍。在这个血肉和内脏四处飞溅的中心地带,竟然几乎没有一声惨呼。一旦接触到那挥舞着的狼牙锤,上一瞬间还是活生生的人立刻就成为了一团武器护甲骨骼肌肉混合成一坨的死物

    食人魔疯狂地挥动武器,前进,向人多的地方冲击,践踏,再冲向另一个人多的方向,如同一台由地狱恶魔开动着的杀戮机器,不断地把能够所有能够接触到的血肉之躯碾得稀烂,粉碎。

    桑德斯的命令已经无关紧要。当食人魔冲入人群的时候,士兵心里就只有歇斯底里的恐怖。士兵们向山路口狂涌而去,绝大多数都被食人魔在中间拦截,屠杀,变做一团模糊的血肉,狼人和蜥蜴人则以高超的敏捷狙杀能够逃过去的。而守在路口的两个兽人则拿出了两只较小的弩箭,对着偶尔能够冲近路口的人发射,箭无虚发,全都从脑门上直透而过。有的士兵在极端的恐惧中从悬崖上跳下,拉出一条很长的惨叫后嘎然而止。

    还在山头上的人则连惨叫也发不出。

    当人面临死亡的恐惧而逃跑,却又知道最终仍然还是化成一滩血肉,恐惧和绝望会将所有的力气和神志都蚕食得涓滴不剩,仅余的是一种哭喊般的哀号。那是种没听过的人永远无法靠臆想感受的声音。

    哀号声蔓延的海洋,骨骼碎裂肌体变形的奇怪声音,武器撕破空气和肉的音调互相交错起伏,合成一曲人一但听过就永生不忘的协奏曲。一个刚才明明就还和自己一样的同类,突然就能够看得见白生生的骨头翻出,内脏还在搏动却已经被拉出体外了,血和肉廉价得比垃圾还垃圾。阿萨突然明白了‘地狱’这个词的准确涵义。

    半截士兵的尸体飞过来落在正杀得难解难分的阿萨和蜥蜴人旁边。尸体腹部以下被巨力拉成了两截,内脏撒着一路延伸到远在十多米的下半shen处。

    阿萨记得这个士兵,在征兵检查的时候和自己动过手,那原本很有力的,曾经和自己纠缠在一起的臂膀像烂泥一样被压扁,和手中的铁盾一起镶嵌进胸口中。

    混合了悲伤的恐惧蜂拥而来立刻掩盖了他的所有斗志。不要命的几刀攻击,终于把蜥蜴人在迫得向后跳出,阿萨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机会转身飞奔进营地。

    桑德斯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和阿萨采取了同一动作。几剑急攻后,额头上一块头皮随着狼人后退而被抓了下来。他所站的位置更接近前方的路口,食人魔和蜥蜴人都在他身后,所以他奔向只剩下两只兽人和那个披着斗篷的身影占据着的路口。

    背后一阵巨大的风声,一只狼牙锤从他头顶掠过,带着可把他变成一滩烂泥的威势飞向山下。

    桑德斯回头瞥了一眼,唯一的一个还幸存的士兵搂住了食人魔的头,使他扔出的锤略高了些。

    “队长,跑....”士兵用尽仅存的力气狂喊。沾满了血的脸有些狰狞,那是张被无数伤痕扭曲了的脸,一半的脸曾经被锤类武器打碎后凹进去了。这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大概他倒地装死,趁不注意才搂住了食人魔的头。

    就在这一瞥中他也看见了那只狼人拣起了地上的一把斧头抛来。斧头在空中急速旋转着拉成一条直线追向他的后背。

    他已经不能左右躲闪。现在已是在全力的奔跑,一旦左右移动就只能是就地翻滚,而后面的狼人立刻就会追上来把他重新缠住。

    传来一声食人魔的咆哮,然后是半声惨叫和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好象是把很多枯枝放进湿的毛巾用力扭动,密密麻麻的断裂声和液体渗出的声音混合起来。

    桑德斯没有再向后看的空暇,他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了右腿上向前猛的跳出,同时把长剑向背上一负,护住脊椎,凝聚魔法准备好一个治疗法术。

    一声闷响。桑德斯在空中滑出一段距离落地,几步踉跄,喷出一口鲜血,然后重新冲向路口。

    运气非常好,斧头刚好抛在了贴身的护心镜边缘上,三根肋骨断开,还伤着了肺。预先就预备好了的治疗法术立刻止血镇痛,短时间之内不会对行动有影响。

    离路口只剩十米左右的距离,两个半兽人嘴角的獠牙和脸上略有些惊慌的神色都清晰可见了。中间那披着斗篷的身影依然没有丝毫反应。

    只要冲下山去,跳入多诺河中,就有逃生的机会。桑德斯把所有剩余的魔法力都凝聚在了握剑的双手中。

    悬崖就在眼前,树的位置阿萨记得很清楚,他飞身跳起。

    幸好他在半空扭转了身体看了一眼,蜥蜴人从身后摸出了一把小弩朝他射来。他凌空低头弯腰前翻,感觉着弩箭擦着自己的皮肤掠过,然后身体完全飞出了悬崖,直落而下。紧跟而来的蜥蜴人眼睁睁地在悬崖边上看着他在半空踩断一根树枝,用刀再插入另一枝树枝,完全的缓解掉了下落之势后安全入水。

    最后回望山头的一眼时,阿萨看见一道白光把整个山头照耀得如同白昼。

    桑德斯手中的剑发出媲美太阳的厉芒。所有的魔法力都已注入剑身。

    额头流下的血已经在左眼里把一切看到的都变作血红,桑德斯完全没有感觉,他所有的精神意志都在这即将挥出的一剑中。

    两个半兽人在强烈的光芒下捂着眼睛向旁边闪躲,中间那个披着斗篷的身影依然没有动。在长剑发出的强烈光芒下,斗篷下面的那张脸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张人类的脸。略为瘦削,苍白,雕塑般棱骨分明,也如雕塑般沉静默然。长长的睫毛下,乌黑的眸子像停留了一千年的无底深潭,兴不起任何波动,只静静地反射着迎面而来的耀眼剑光。

    还有十步的距离,那个人依然没有丝毫避开的意思,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丝毫的变化,全身上下也没有任何的动弹。仿佛是一尊从世界开初就伫立在那里的石像,还会一直在那里纹丝不动到下一次世界开初。

    还有八步,七步,六步,五步四步三步桑德斯前冲踏步三百六十度转身出剑。足尖在地面的反作用力通过小腿大腿腰部到胸口再上肩膀传到手腕直达剑身。身体的每一处肌肉都把力量无所保留地一路叠加传到了这一剑的挥舞中。

    这不是人在挥剑,而是剑在操纵人。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是为了把自己的锋锐和其中一触即发的魔法力按照最完美的轨道不留丝毫地倾泄而出。所有兽人都停止了动作,完全被这一剑所震撼,吸引。

    剑的光芒在旋转中化成一片光幕,带着可把整个夜色都划开的威势向前急速延伸。并没有丝毫声音,但是所有兽人都感觉即将听到这座山被一分为二的崩裂声。

    所有的速度,力量,魔法,意志,精神,生命中的任何一点微小的存在都在这一剑中全部融合为一再绽放飞溅出前所未有的火花。桑德斯心中已没有了恐惧,愤怒,甚至连逃生的yu望也失去了。就像一位放情纵歌的歌者唱到了整首咏叹调的最高潮,只是沉醉于把自己的灵魂溶化,迸发。他即将以最高昂的音符把眼前那具血肉之体像分割一个虚构的想象般一分为二.......

    那道辉煌无比,仿佛能延续到世界尽头发出开天辟地巨响的光幕骤然消失,被一只手还原成了一把静止不动的剑。

    这是只很干净,很修长的手。手指很长,每一个骨节都很匀称,突起得很好看,使人一看到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起一切优雅的词汇和动作。

    这只优雅的手以一个与之相配的优雅的手势,像拈住一只空中飞舞着的蝴蝶一样捏住了剑锋。

    所有一气呵成淋漓尽致的感觉都突然随之停顿。桑德斯首先感到的是失落,歌者最美妙的音符即将赞叹出来的时候突然被割断了喉咙的那种失落。然后随之而来的才是痛楚和恐惧。

    想必也同样优雅的另一只手他看不见,只感觉得到。那已经整个没入了他的胸膛中,他甚至也感觉得到从背部突出的四只手指同样是那么修长,骨节匀称。

    桑德斯张了张嘴,还想发出声呻吟,却发现所有的声音都在喉咙里被血淹没了。似乎全身的血液都被扯到了喉咙,从气管,食道向外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胸膛里的手抽出,血液有了更好的宣泄处,立刻欢快舒畅地从喉咙里退出改道而行。

    桑德斯清晰地感觉自己的力量,意志,精神,刚才还在体内汹涌澎湃的所有东西都和鲜血一起随着那只手的抽出从身体里向外一泻千里。那些原本那么实在,充沛,构成了自己生命全部的东西就这样从胸口的大洞中流出,流出,不管他如何地不愿也连一丝挽回的余地也没有。终于连支撑双脚站立的力量都在躯体中消散,他颓然倒下。

    长剑的光芒急速消退,然后啪的一声轻响碎作无数细小的薄片,散落在主人的尸体上。

    一阵风吹过,人类男子的斗篷在山风的拂动下变成一缕缕破烂的布条落下,见证刚才无匹的剑气。

    男子抬起那只捏住了长剑的手,迎着月光看了看。一道若有若无的血痕横在手掌中央,如同一条刚刚新生的掌纹。男子的脸仍然像座雕塑般没有丝毫波动。

    狼人和蜥蜴人在尸体堆中仔细翻看,即便是比较完整的尸体都要再补上几下,直到成为不可能还有任何生机的一团血肉才放过。和阿萨交手的那只蜥蜴人走过来,用辅音占大多数的蜥蜴人语言汇报了情况。

    男子对一只狼人指了一下山下的河,挥了挥手,狼人立刻向山下奔去,消失在夜色中。

    一只猫头鹰停在营地旁边的枯枝上,瞪着两只大眼睛茫然地看着满地血肉,发出很合时宜的咕咕声。

    男子突然一脚踢飞一块小石头,扑的一声,树枝上的猫头鹰像是堆腐败的棉花般被石头打得粉碎飞散。猫头鹰的残骸落下,从中浸出黑色的液体,一股强烈的臭味压过了满山的血腥。半兽人和狼人发出一阵怪叫,忙不迭地捂住了鼻子。男子看着地上那些发出臭味的黑色碎块,皱了一下眉,石像般的脸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微露出担忧的神色。

    昏暗的斗室内,红衣法师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影像陡然熄灭的水晶球,叹了口气:“这么多新鲜的尸体,山德鲁看见一定很心疼。”

第八章 找死

    街两旁的行人驻足而观,对白马上的骑士发出啧啧的赞叹。少女们更是交头接耳,眼里的神采是男人最希望女人在看自己时所流露的那种,即崇拜又迷醉,还有渴望。

    马是千里挑一的好马,马上的人更是万中无一。银光闪闪的骑士铠甲好象并不是件需要穿着的外物,而是本人气质流露于外的自然体现,如此威风凛凛,只是因为穿在他身上。一头让人有耀眼错觉的金发,仿佛是太阳的光辉负着于身,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一部分。剑眉,挺直的鼻梁,俊朗却丝毫不失男子威猛气概的脸部轮廓。阳光洒在铠甲和金发上,折返出的光线令旁观者错以为是他本人的光辉。

    当然,这样的人也必定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份。路人中有几个知晓的人窃窃私语,这位就是埃尔尼大公的长子,皇家圣骑士团的队长,姆拉克公爵的女婿,埃尔尼.克劳维斯骑士。听者中有少女立刻幻想自己的母亲曾经和姆拉克爵士有过暧mei。

    克劳维斯对周围围观赞叹的人群毫不在意。在他眼中,这些蠢笨的平民和蝼蚁没什么区别,惊讶于自己的高大伟岸天经地义,用不着放在心上。

    而且他现在很烦,或者说这一个多月他一直都很烦,而现在还居然不得不在这里慢腾腾地浪费时间。如果可以,他立刻就会拔剑把街边所有让车队不得不慢慢前行的贱民杀个精光。

    那个士兵居然能够从王都里逃脱,甚至有可能一直都潜伏在王都内的某个地方。这件事让他这一个月来都没睡好过一天。一旦他想起那个低贱的杂种可能正躲在一个阴暗的地洞中偷笑,为他能够从一个骑士的手里逃脱而得意洋洋,为这个骑士的担心头疼而高兴,他就会陷入极端的暴怒中。他发誓当抓住这个士兵的时候,要像修指甲一样,细心地慢慢地把他身上每一处最敏感的地方都一点一点剔下来,让他像只狗一样在血泊中嚎叫上三天三夜,用舌头死命地舔自己的鞋底,哀号着求自己快杀了他。

    唯一的好消息是至少现在那个士兵还没有把消息透露出去。有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消息的真正意义,把这件事情和自己一起永远埋进阴影。西边兽人们的进展也出乎意料的好,大概只要再有半年的时间就没问题了。但是那个士兵仍然像一颗情况不明的炸弹,有可能已经受潮失效,也有可能不知道哪一天从某个地方突然彰显自己的存在,把整个事情微妙的布局弄得不可收拾。

    今天他受伤的未婚妻终于被送回来了,他也不得不放下手头的事情去城外接着护送回公爵府。他很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他极端讨厌浪费时间。时间是很宝贵的,每一分钟都应该过得很有效率,都应该有所收获,都应该对自己获得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地位有所帮助才是。人活着就应该上进上进再上进,这是他的信条,他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信条而骄傲,以之藐视那些如同虫蚁般活一天算一天的贱民们。因此他对触犯自己这个骄傲的信条的所有事情抱以极度的讨厌。

    而且他也知道她同样地不愿意见到自己。她对他不是那种很外露的那种讨厌,而是一种反感的漠视。这种态度令克劳维斯非常地讨厌,甚至愤怒。他习惯于别人崇拜他,敬仰他,惧怕他,甚至允许别人憎恨他,讨厌他,那至少说明在别人心目中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是很有力量的证明。但是却绝不允许别人漠视他,不允许别人看他的时候有如看一只在墙角一滑而过的蟑螂。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那样看他。如果是别人,他一定要不择手段地告诉那个人胆敢藐视他的人,他可以把任何小看他的人撕碎。但是偏偏这个人就是他的未婚妻,一个即将带着那种目光陪伴他一辈子的人。而现在他还要浪费许多时间来保护她。

    这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讨厌的事情,如果可以,他绝对不会这样做。

    但是没办法,有些时候旁观者的印象才是关键,才是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姆拉克公爵的女儿受了伤,以公爵大人和埃尔尼家族的关系,埃尔尼大公的长子又是公爵小姐的未婚夫,那么就一定会飞奔去城外,接着他的未婚妻,小心翼翼地一路护送回公爵府。既然人们那么以为,事情也只有这样去演示。

    人已经接到了,两个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间没看上一眼,也没说过一句话。反而刚一见面,她就用虚弱的声音急不可待地问她妹妹,一个月前那个来公爵府报告的年轻人在哪里。在她心目中,那个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这令克劳维斯更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都只是一种道具而已,只是她的这种态度说明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不如那个士兵。

    哪一种角度他不想去计较,他只是不允许一个低贱的乡下佬在任何一个方面有超过他的嫌疑。我是最强,最完美,最厉害,最顶尖的人。这个概念在他脑筋里早就生了根,而且也是他的骄傲。他实在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也很容易烦,很容易生气。

    也许那个该死的士兵会借这个机会来接近她呢。那就可以当着她的面,把那家伙的手脚一只一只地割下来,让她好好看看到底是谁更不容忽视。克劳维斯这样想,试图赋予这个让他心情糟糕的无聊行动些许意义。但他也知道,这也只是自我安慰性质想一下而已,无论如何,那个士兵没有蠢到这个地步的。

    “姐夫,你注意到那些女孩看你的眼神没有?”克莉斯正用她所形容的眼神看着克劳维斯,兴奋地举报同行。

    “恩。”克劳维斯专心在自己的思考当中。

    “不要总是那么酷嘛。”克莉斯的眼神更深入了一层。这个女孩是他未婚妻的妹妹。十七岁,有着和她姐姐相似的容貌,而且更漂亮,是王都内屈指可数的美人,性格则是典型贵族女孩特有的轻浮和不知所谓。

    像所有家庭里的小女儿一样,她很得父亲的宠爱。而且当她出生之后,公爵也就没有太多的时间花在教育子女上了。和其他贵胄子弟没什么两样的成长环境,也就成就了没什么两样的性格。前段时间她自己居然要求去魔法学院学习研究古籍,不过看样子只是为给自己增加些高尚意味的光环而已,并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克劳维斯有时候很奇怪公爵大人为什么不把这个女儿嫁给他。这样幼稚肤浅的女孩很容易把握,他对付起来轻车熟路,而且无论对公爵大人还是对自己也都方便得多。

    后面的车队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个人想去爬小姐马车,被我们抓了下来。”一个卫兵过来报告。

    这个报告让克劳维斯的突然想起刚才还只是臆想的一件事,一种巨大运气的预感涌上心头,他策马过去。

    几个士兵正扯住了一个全身都罩在一件斗篷中的人。这是个驼背,好象还是个瘸子,穿着一件像有几百年没洗过的斗篷,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这是个在阴暗的地下室里从事些古怪工作的人。

    克劳维斯仔细地看着,他突然发现这件斗篷穿得其实是很好的,刚好可以把这个人所有的身体部位都隐藏在下面,即使站在对面,你也很难看到里面的脸,甚至连体形也在斗篷的作用下模模糊糊。

    克劳维斯下马,眼睛盯着那张淹没在斗篷阴影中的脸,好象要把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用目光刺得稀烂。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这人的前面。每一步都很慢,很稳重,仿佛面前的是个好不容易才从时间缝隙里出现的鬼魂,稍有些不慎就会又烟消云散到空气中去。

    他手缓缓握住了腰间剑柄,一个字一个字地命令:“把他头上的东西拉开。”在这个距离,他有把握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再逃掉。

    斗篷拉开,先有反应的是拉斗篷的士兵,立刻被吓得向后跳了一步。

    这只张很不适合出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面孔。五官像被一锅开水融化后胡乱用手捏着重新凝结起来的,又像是一个劣拙的泥塑师不满意自己的作品,随手在原本就丑陋的脸上再按了一把。还有一片一片紫红的肉瘤油光可鉴,涨得好象立刻就会爆开,飞出热呼呼的脓血。“是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卫兵里面立刻有人认了出来。

    克劳维斯仔细地把这张脸从上到下的扫了两遍,找不到一丝与预想中那个面容重合的要素,只感觉一阵恶心。转向刚才发话的卫兵,眼中的恼怒和反感连一只最蠢笨的牛都能够感觉得到,他问:“你认识?”

    卫兵战战兢兢地为自己澄清:“不是我认识,是很多人都知道,这家伙是城西那个专弄尸体的山德鲁老头的助手。”旁边不少路人出声附和。其中还有人喊:“驼子,你以为那是拉尸体的马车哦?快磕个头认错。”

    真的只是其他人而已?只是巧合?不过即使错杀,好象也没什么关系,不能够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可能性。克劳维斯握剑的手背上有几根青筋浮了浮。

    但是他看了一眼那张实在不能再仔细看的脸,终于还是松开了剑柄。如此丑陋,从事那么肮脏事情的人,血恐怕也如同阴沟底的水般又脏又臭,万一沾上了自己的衣服和身体上怎么办?万一溅到自己的脸上呢?这个假设让他有种想吐的感觉。他转身上马,命令:“把他赶走。”

    “滚。”卫兵害怕脏了鞋,不敢真的踢过去,只抬脚虚晃了一下,发出赶狗的嘘声。旁观的众人发出一阵轰笑。

    “刚才那个人的样子好恐怖哦。”看着那个人重新披上斗篷,一瘸一拐地驮着背消失在人群中,克莉斯挽着克劳维斯的胳臂作害怕状。

    “刚才的是谁啊?”一个虚弱的女声从车厢里传出来。克莉斯回答:“没什么,只是一个疯子。”

    黄昏,大屋里,山德鲁正在把两具尸体的肝取出来互相比较,然后分切成小块泡进液体里,阿萨在旁边帮忙递各种工具。

    一只野猫从窗户跳进来,盯着山德鲁叫唤。山德鲁随手切下一块手上的东西扔给野猫。

    “如果颈椎那里的骨头裂开了怎么办?”阿萨问。

    “扔掉。”山德鲁头也不抬。

    阿萨很努力地调整措辞:“不是死人,我是说如果活人的颈椎如果受伤裂开了应该怎么治疗?”

    山德鲁举起桌上的小铁锤,波的一声闷响,把一具尸体的颈椎敲烂一节,说:“自己试试拼回去。”然后像突然想起似的,盯着阿萨说:“你还欠我三年两个月的工作。”

    “我知道。”阿萨回答。

    “那就请你为我的那三年两个月的工作着想。”山德鲁把‘我的’那几个字特别用重音强调。“不要去送死。我听说今天你很英勇。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的瘸子真的装得不像。”

    “那怎么才能装得像呢?”阿萨虚心请教。下一次他一定要和她说上话才行。

    山德鲁拿起刚才的小铁锤。“脚抬上来。”

    同一时间,公爵府内,姆拉克公爵正坐在女儿的床边,给女儿讲着一个编造出来的故事。这种事情他已经有十多年没做过了,现在重操旧业,依然轻车熟路。

    “他就这样走了?”小懿的眼睛里面全是失望。

    姆拉克公爵的眼神里也全是失望,说:“是啊。这样优秀的一个年轻人,我也很想把他留下来的。但是他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

    在旁边的克莉斯想象着刚才她姐姐的故事,悠然神往,感叹:“一个人独自在全大陆最危险的沼泽里穿行,还和一只兽人作战,救下了一个女孩子.....这真是和吟游诗人嘴里的故事一样。他一定是很英俊,有一头遮住半边眼睛的长发......对了,说不定还是哪一个小国家的王子呢。”说得自己都好象有点莫名地兴奋了,。

    “他说了什么吗?”小懿问,眼神里全是失望后的期盼。

    姆拉克公爵的眼中全是一个慈父所应该有的温柔,包容和理解,回答:“他叫你好好养伤,以后最好不要再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了。以后有机会他会回来看你的。”

    “这个年轻人报告的情况非常有用。但是这是一件军事机密,不能够对其他人透露,否则就会让他的辛苦白费。所以你一定不能对其他人泄露他给你说的每一句话,也不要对别人说你在沼泽里遇见的事情。”公爵加重了语气,放慢了声音,比语重心长还心长语重。“你一定要记住,不能够让他的心血白费,知道吗?”

第九章 找到了

    十天前,魔法学院开始研究一项治疗法术,每天都要用不少的人体器官。这种有渎于死者的研究不怎么好放在白天,容易被大多数的学员知晓,所以都在晚上进行。于是每天入夜时分阿萨都会拉上一车尸体和器官,从城西送进王都中央的魔法学院。

    这几天晚上的行程也让他很开了眼界。身处王都两个月了,他从来就没在晚上出去过。他以为每个地方的夜晚都和故乡一样,寂静无声,偶尔几声鸡鸣狗吠。如果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外出就一定要带上火把灯笼,以防一脚踩进水田粪坑,或者是摔个鼻青脸肿爬不起来,等到第二天白天才被人抬回去。

    照亮王都夜晚的不是天上的月亮,而是无数的街边的灯火。酒馆的灯火和喧闹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穿着耀眼的女子站在路边热情地招呼过往行人,醉鬼歪歪扭扭地走过,不时冲进小巷一阵呕吐。豪华的马车疾驰,停在豪宅前,走下或者接上几个贵族男女。

    这里夜晚的人仿佛全都有用不完的精力,花不完的金钱。歌舞,酒,美食,宴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刺激,高兴,好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不惜把所有的生命都在今晚换取一丁点疯狂的快意。阿萨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

    不过他也不想去探究。即便是每天都在这同样的街道上行走,他也感觉和这里完全格格不入,好象踏进一个由未知的生物所统治的奇怪世界。这里的人也尽量忽视他的存在,即便偶尔有醉鬼拦住他,想找点麻烦,一旦看见他的那张脸,也立刻连滚带爬的跑开。

    每天他从魔法学院回去得都很迟。他要等着研究结束,记下第二天要用的器官和肢体。

    公爵府的位置就在离魔法学院不远的地方。每天晚上他都会经过那里。

    小懿回来已经半个月了。但是通缉仍然在通缉,王都护卫队的搜捕已经成为了一件例行公事。

    是她没有向父亲解释吗?还是她也觉得我该死?她知道她的伤其实是我害她的?难道我就这样一辈子做个通缉犯?这段时间阿萨过得很郁闷。

    昨天晚上的研究进行得很久,直到凌晨时分才完毕。阿萨拿上清单,拖着空车,走在空荡荡的街上。整个王都只有魔法学院周围的地段是安静的。那些人再怎么疯,也不敢疯到教会头上来。

    离公爵府还有段距离的地方,他看见两辆豪华的马车,穿着华丽的五男一女站在马车外面,传来吵闹声。

    这本是王都夜晚的常见景象,阿萨也全没在意,继续在黑暗中自己走着。直到接近了,借着马车的火光,他才认出了那个女子。

    那是在护送小懿的车队里见过的,在克劳维斯旁边,同样是笑意盈盈的眼睛,轻而薄的嘴唇,和小懿差不多的相貌,大概是她妹妹。

    现在她妹妹穿着一套华贵得有些夸张的衣服,头发挽的花样比衣服更夸张,正和几个看衣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年轻男子争辩。说着说着,她似乎就要往公爵府走,小辫子拉住了她的手,好象在求她,她转身继续大声说了几句,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了小辫子的脸上。小辫子被激怒了,两人对打起来。

    这也是王都夜晚的常见的场景,贵族的青年男女都总爱莫名其妙地打起来,大概是精力无处发泄。这也算他们生活中一个惯有的特征。阿萨仍然是自顾自的走在街边的阴影中。

    小辫子似乎很恼怒,下手颇重,她也全不像她姐姐,竟然被几拳打在头上就倒了下去。旁边几个男子把她扶住,小辫子似乎是这几个男子里面的首领,命令他们把她抬上车去,几个男子有些犹豫,小辫子大声呵斥起来。

    阿萨已经走到了他们的街对面,听得很清楚,小辫子说:“怕什么?我现在把她上了,难道公爵还能把我吃了?闹出去他也没脸,最后还不是只有把这贱货嫁给我?”

    不管这是不是常见的场景,也不能不管了。阿萨突然大声喊:“你们把她放下,我去公爵府叫人了。”一般来说,这种人是做贼心虚,吓吓他们就会逃之夭夭了。

    但是这几个很明显并不是可以一般来说的人,而且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做贼,心自然不虚。小辫子怒气冲冲正义凛然地吼了一声:“是谁?”车上的马夫用火把晃了一下,说:“好象是城西那个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阿萨现在已经是名人了,不管是哪个身份。

    小辫子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向阿萨招着手说:“你不要怕,过来,我给你说......”走得近了,阿萨刚闻到一股酒气,小辫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向他胸口猛刺过来,吼道:“我叫你去叫人。”

    刀刺到一半,小辫子就感觉到手腕一紧,一扭,手似乎就没有了。一股毕生没有经历过的尖锐的痛把一声惨叫从心底一下顶到了喉咙口,但是喉结上适时的一下闷痛又把这惨叫撞了回去。最终他只能从鼻子间发出一声类似于猪被憋死前的哼哼,然后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第一下扭断手腕纯粹是条件反射,第二下用掌沿切在喉咙上却是不得已的了。相比这几个家伙,他还更心虚,更怕被公爵府的人发觉。

    其他几个男子见状就要想过来帮忙,却被两辆马车上的车夫喝住了:“你们不是对手,别过去。”两个车夫从腰间抽出长剑,一起冲了过来。

    阿萨一看两个车夫抽剑持剑的姿势,就知道不会只是普通的车夫而已。躲上两剑,瘸子就不能装了,背也不敢驼了,全力的腾挪闪避。这两个居然是相当厉害的剑士,大概是小辫子的保镖之类。

    终于找了个机会,阿萨连滚带爬地险险从两人的包围中突出,扯下身上的斗篷朝近的一个剑士扔去。

    剑士顺手一剑就把斗篷削成两片。果然是很有经验的战士,没有躲闪退让。这种占了优势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紧逼对手,不让其有喘息调整的机会。

    切开斗篷之后,剑士就看到了眼前的一团红光。他还没明白这是什么东西,火球就在他的鼻梁上爆开了。

    这只是初学者的小火球,威力并不大,只是大约相当于几只特大号的爆竹绑在一起,绝不会把头炸破,最多只是把鼻梁骨炸得稀烂而已。

    碰的一声。剑士脸上爆起的一蓬火花在黑暗里看起来非常的漂亮,剑士也一个漂亮的后仰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阿萨拣起地上的半片斗篷朝另一个剑士劈头扔了过去。同时手一扬,一挥,口中用咒语的声调大声吟念。实际上那是一句他故乡矮人们骂娘的土话。以他的水平根本无法连续使用魔法。

    剑士急忙低头,矮身,向后一个干净利落的翻滚。刚一起来,就发现那半片斗篷已经跟着飞到了自己面前,其中的一处突然飞快地凸了起来,撞上在自己的下巴上。然后他很清楚地听到那里传来清脆的骨头碎裂声,一声惨叫,倒地。

    居然这样就把两个剑士放倒了,阿萨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么久没有活动筋骨,身手没有丝毫的迟钝。

    他朝马车走了过去,当火光能够照清他的脸时,几个青年大叫一声:“妖怪啊。”四散逃去。

    “哇呀。”一声尖叫,女孩突然从马车里跳了出来,逃向公爵府。原来她并没有被打晕,一直在看着。

    怕有人听见声音过来,阿萨慌忙拣起地上的斗篷,拉起空车,逃进黑暗中。

    第二天清晨,公爵府。

    克莉斯完全一反往日睡到午后的习惯,居然早早地就起来了,和父亲一起在餐厅吃早饭。

    她几乎没睡得着,整个晚上都在回忆那一段离奇经历中翻来覆去,那经历比酒精更刺激。

    尽管那只被打的眼睛还是淤青的,却还是完全不能影响她高涨激动的情绪,眉飞色舞地向父亲讲述昨晚的离奇经历:“爸爸你是知道的,那两个保镖可是身手一流的,可是在那个人的手下就像小孩子一样。那个人手一挥,居然还是魔法啊,他还会用魔法哎,一下就把人都炸飞了。”她身体一挺,夸张地模仿出那个剑士倒下的姿势。

    姆拉克公爵微皱着眉头。他一直都很反感女儿和那一帮纨绔子弟在一起,无所事事胡作非为不说,这次还差点弄出事情来。只是他现在也不可能分出身来自己教育女儿,只有偶尔有机会就苦口婆心地说教一下,但是女儿这个年纪,特别是这个性格,很明显不是用道理能够说通的。

    克莉斯手舞足蹈地比划着:“然后那个人上去只一拳,另外一个家伙就躺下了。只一拳啊,上次那家伙帮我们去揍人的时候挨了好几刀,也都还没什么事呢。”

    “可是等那个人一走过来,我们看清楚他的脸,其他几个人马上就吓跑了,我也吓了一跳,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自己跑回来了。因为那个人实在是太丑了,好丑哦。”克莉斯的情绪随着说出这几个‘丑’字落进低谷,失望的摇头。很遗憾是这个很丑的人把她救下来,而不是一个穿着金甲,有一头长发的俊逸小生。

    姆拉克公爵吞下一块面包,端起一杯牛奶。还是必须让女儿出去锻炼一番,见一见外面的世界,尝一尝人生的酸甜苦辣才行。毕竟只有去体验了,人才会真正的长大。

    “这个很丑的人真的是很奇怪呢。姐姐刚回来的时候就是他趴在姐姐车上想探头去看姐姐,那时候他还是个瘸子,背也驼着。昨天晚上突然就不瘸了,挺直了背人也还挺高的,可惜就是太丑了。”

    ‘卡’的一声,杯子在姆拉克公爵手中粉碎。

    公爵缓缓转过来盯着克莉斯,问:“你说什么?那个人在你姐姐回来的时候怎么?”

    克莉斯从父亲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神色,突然觉得害怕起来。小声说:“那个人去爬姐姐的马车,姐夫还差点杀了他。”

    “他当时为什么没动手?”公爵的声音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知道。听很多人说,那个丑八怪是城西一个叫山德鲁老头的助手。昨天晚上我也听他们那样说。”

    姆拉克公爵起身,说:“去陪着你姐姐,我出去一会。”

    克莉斯很小心地问:“等一下姐姐的医生就要来了,您还去哪儿?”

    姆拉克公爵抹了抹嘴,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餐厅,丢下一句:“我要亲自去感谢一下这位救下我女儿的英雄。”

第十章 没死

    山德鲁推开女尸,从下面抽出一张垫尸体的大布,抖了几下上面的灰尘丢给阿萨,说:“这件衣服怎么也值你再干半年吧。”

    接过手一看,这是一件很旧的斗篷。“半年?你不去当强盗实在是全大陆强盗界的损失。”阿萨摇摇头。看看这张又厚,又臭,又重,还全是灰尘的布。上面全是凝固了不知有多久,已经和布的质料融为一体的血迹和其他什么液体的痕迹。

    山德鲁眼睛一鼓,说:“这可是我年轻时收集的宝贝,很有纪念意义的。”

    大屋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很有节奏的三下敲门声,显示出敲门者的修养和气度。不轻不重的音调,刚好能够让里面的人听到,又丝毫没有惊扰的味道。是即使是再敏感,心情再不好的主人,也绝对不会对这样的拜访觉得唐突。

    能走到这里来,就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而对着满屋的尸体,还有一个摆弄尸体的老头和一个帮着摆弄尸体的残废,谁会像拜访一位高雅的隐士般,彬彬有礼地用这么有风度的方式敲门?

    山德鲁也想看看这有礼貌的是什么人,自己去开门。阿萨连忙把面具戴上。

    门开了,一位很有气度的中年绅士站在门外。

    一个生活美满的中年人所特有的微微发福的体形,腰间插着一把很华丽很好看,似乎更像是一把装饰品的剑,一套很适合他穿的礼服,一顶礼帽,修得很整齐的胡子,眯起来的眼睛,温和有礼的笑容。这确实是一个无论在什么样的门前都会很有礼貌地敲门的绅士。

    这位绅士欠了欠身,很有风度地对山德鲁行了一个礼,问:“请问您是山德鲁老先生吗?”

    “是。我就是。”山德鲁好象怕突然会有人冒出来和他争这个称谓一样,急忙回答。

    “我是姆拉克公爵。”这个胖呼呼的可亲的绅士自我介绍。“您可以让我进去吗?我是来找一个人的。”

    “可以可以,请进请进。”山德鲁像一个好客的主人,很热情,很大度地作出一个请进的手势把公爵请进了大屋,然后指着满屋的尸体和器官。“这里有很多人,不知道公爵大人想找哪位?”

    “我找他。”公爵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从进门起就一直落在了刚好把垫尸布盖在身上的阿萨上。负着手慢慢地走向阿萨。

    阿萨退了一步。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退一步。这个很有礼貌很有风度的绅士很有吸引人的魅力,而且他听说他就公爵大人的时候,更生出想上去解释询问一下的冲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公爵朝他走来,他就不自觉的退了一步。

    但是也只退了一步就不动了。公爵慢慢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他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公爵,才发现自己没有装驼背,也没有装瘸子。

    他应该是装了的,这两个月他已经养成了一旦在人前就会自动弯腰瘸腿的习惯了。只是从他和公爵的目光交会的时候,他的所有注意力就被吸引过去,完全忘记了保持身体的姿势。

    不对。阿萨马上感觉到,他不是忘记了保持身体的姿势,而是身体自己不知不觉地转化成了一种全神戒备的姿势。他像是一只闻到了危险气息的野兽,全身肌肉都进入了一种一触即发的高度敏感的状态。

    他的精神也进入了这两个月里练习冥想时候的那个空旷状态。身体肌肉的每一个最细微的搏动都在自己的掌握中,皮肤周围每一丝空气的流动都能够感觉得到。他甚至能够感觉得出魔法力和精神都在体内不断的凝结,流转,随时都可以爆发出来。

    刚才他只退了一步,并不是他觉得没必要退,而是退不动了。

    再退就是界限。猛兽追击猎物的界限。

    只要他再略为一动,这位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公爵就会以豹子的迅疾和狮子的厉猛立即将他格杀。

    公爵的的眼神像是刺进了阿萨的眼睛然后直达他全身的每一处细节,把他所有的一切都尽览无余。

    公爵嘴角拉起一个笑容。有几分嘉许,几分惋惜,几分嘲弄。很从容的说:“这个年轻人昨天晚上将我小女儿从几个坏人手中救下。我知道他还在两个月前救了我的大女儿,我实在是很想感谢他。但是.....”公爵的右手从背后拿了出来。好象只是很随意一个动作,手放在了腰带上,旁边就是那把华丽得近于庸俗的剑。

    阿萨根本听不到公爵在说些什么。他所有的精神都在公爵的右手和旁边的那把剑上。

    没有任何的根据,但是他确实知道,即使那华丽的剑壳中只是一根木炭,在旁边那只手把它抽出来的一瞬间也可以把自己像根脆萝卜一样一挥两段。

    阿萨的体力和魔法力已经全部汇聚,集中,混合着精神和斗志成为一个立刻就要爆发的点。即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在自己的头飞起之前把全部的力量爆发出来。

    他生出仿佛还在蜥蜴沼泽里被追杀的错觉,而且这个追杀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无路可走。那种野兽般的斗志和疯狂在心中完全复苏。

    阿萨没动,他的心情甚至很平和,完全沉浸在冥想的空旷境界中去,但是他自己能够感觉得到灵魂最深处的那匹狼正在露出锋利的犬齿狂啸。

    你要来杀我吗?你来啊,来啊,试试看我好不好杀。

    公爵嘴角的笑拉得更深长了,在赞许中嘲弄的意味更足了。那只白净的,修剪得很整齐的手已经滑上了剑柄。

    “哦?英雄救美,好英勇暧。”山德鲁突然怪声怪气地在旁边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到了公爵的背后,手里还把玩着几颗死人的牙齿。这是他的老习惯,没事的时候手里总要拿几个死人的东西捏来捏去的。

    阿萨看见公爵的那只手突然绷紧,上面的几根青筋也面目狰狞起来,但是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杀意,而是紧张。公爵的呼吸的节奏突然乱了,一直紧锁着自己的眼光也涣散了,那种紧迫感也随之消失了。阿萨甚至看得出公爵眼里面居然有惊恐的味道。好象一个已经全神预备好要刺杀一只猛兽的猎人,在即将起身动作的时候突然被人在裤裆里塞进一大块冰。

    几颗牙齿在山德鲁的手中发出卡拉卡拉的声音。山德鲁的手很苍老。很多皱纹,也很白,白得甚至看不见一根血管和汗毛的痕迹,一种比死人的脸色还惨白的白。连这几颗牙齿在他手中互相撞击的的声音都有这种不祥的苍白。

    公爵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是那已经不是笑容,甚至不是一个表情,只是上一刻的脸部凝固下来了而已。脸部的肌肉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情绪,像是给人参考什么是‘笑脸’的一个机械示范。

    公爵的眼睛的焦距仍然是在阿萨脸上。但是阿萨感觉得到,他没有看自己,而是在看站在身后其实他根本看不见的山德鲁。全神贯注地看。就像自己刚才看公爵一样。

    现在不只是可以退上一步,即便是跳上一支舞,公爵也不会有丝毫的反应。阿萨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旁观者。

    阿萨没动,公爵也没动,山德鲁除了手上继续拨弄着牙齿,也像具石刻一样。整个大厅好象全部凝固了,连时间都不能够继续流逝,只有几颗牙齿在互相撞击,发出一听就知道已经死了的声音。

    好象有一个世纪之久,公爵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恢复了生机,温和的笑容也重新浮现在脸上。

    卡拉卡拉的声音也消失了,山德鲁把弄牙齿的手停了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公爵的前面。

    公爵的目光重新又回到了阿萨的脸上,里面已没有了任何让人不适的感觉,问:“这位年轻人是老先生的什么人呢?”

    “是我的助手。”山德鲁把手中的牙齿丢在了石桌上。

    “只是助手?”公爵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脸上的笑意丝毫不改。“可是....我怀疑您的这位助手和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有很大的关联,想把他带回去....”

    “不行。”山德鲁很严正地拒绝了。“他走了我谁来帮我?那些尸体可重得很啊。”

    公爵叹了口气,露出一个不无遗憾的笑容,说:“那么对不起,我打搅了。”向山德鲁欠了欠身,转身走出大屋,还不忘记把门重新关上。

    阿萨的目光扫过桌子,发现上面那几颗山德鲁刚刚放下的死人牙齿起了一种奇怪的变化。那绝不是牙齿所应该有的变化。牙齿不是冰,不是铁,更不是泥巴,当然不会变软,更不会溶化。但是这几颗刚才还卡拉作响的小东西却偏偏就正在慢慢地,像嚼在口中的麦芽糖般逐渐变软,被自己的重量拉变形,逐渐融化成一小摊奇怪的液体。然后这些液体也迅速地消失了,只在花岗岩的桌面上腐蚀下几个足有拳头大小的洞。

    阿萨像看一只刚刚吃掉了人的鸡蛋一样重新把面前这个老头从头到脚看了看,点了点头说:“谢谢你救我。”

    “当然要救你。”山德鲁好象很奇怪他会问这个理所当然的问题。“你还欠我四年的工作。”

    走出大屋的姆拉克公爵摘下头上的礼帽,掏出手巾,把额头上的汗擦干。飞马赶回公爵府。

    克劳维斯正在书房里等他,他已经从克莉斯口中知道了公爵去了哪里,也大概猜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他正要开口询问,公爵先对他说:“回圣骑士团,把你那一小队人全部带来,装备要齐全。”

    “啊?”克劳维斯听清楚了,却不明白。圣骑士团是全帝国军队中精英中的精英。他那一小队四十多个人,曾经把一个计划占据一个城市的近千人异教徒组织杀得一干二净。

    公爵没有解释,而是进一步地命令:“记住,别张扬。还有动作要快。”

    大屋里,阿萨穿好山德鲁刚拿给他的斗篷,又恢复成那个驼背的瘸子。他要尽快地溜出城去,离开王都。

    刚才公爵说过了,知道是他救下了自己女儿,那么公爵要杀他的原因就绝对不会是因为什么误会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阿萨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一个公爵要千方百计地致自己于死地,那么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拼命地逃。而且他也不希望连累任何人。他看得出山德鲁其实很厉害,但是他也知道再厉害的人也有一个限度。公爵可以调动几百王都近卫军来这里抓他,如果几百不行就几千,甚至出动圣骑士团。

    他对山德鲁鞠了一躬:“谢谢你这两个月来让我躲在这里。”

    山德鲁盯着他说:“你不会是想跑吧?你还欠我四年工作。”

    阿萨耸耸肩膀,无奈地说:“等我以后发了财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现在我留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

    山德鲁摇摇头说:“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还会留点给我。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

    阿萨苦笑了一下,走向门口。如果不跑,那他以后想再有麻烦都不行了。正要去开门,突然听见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

    阿萨面色一变,转身就向窗边扑去,山德鲁却举手摆了摆,说:“不要慌,解决麻烦的人来了。”

第十一章 死不了

    克劳维斯的手已经被汗浸得湿透。他开始担心自己会连剑也握不牢。

    他从来没有如此的紧张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紧张的时候手心会这样出汗。

    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姆拉克公爵位高权重,精明能干,深谙处世之道,只是个很值得尊敬的政治家,大臣而已。但是他知道,即便是驰骋沙场,身先士卒,公爵也绝不会逊色于帝国的任何一个将军。若论身手,公爵更绝对有资格位列帝国前五位之内。

    公爵刚才给他和他部下了一个这样的指令——不去管那个他们真正要抓的人,看着公爵本人一动手,全部人立刻集中攻击那个公爵所攻击的人。

    他并没有问公爵那个需要这样大场面对付的到底是什么人。他绝对相信公爵的判断力,那绝对是一个超乎想象的对手。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面对一个巨大的,未知的,而且更可能超乎想象的危险事物,完全超出了他从出生以来就一直平稳坦荡,光辉灿烂的人生经验。所以他紧张。

    托,托,托,三下节奏分明的敲门声。公爵很亲切地向里面喊道:“山德鲁老先生,我又回来了。”

    克劳维斯手握紧了剑柄,平时和手掌那么帖服那么亲密的剑柄好象变成了一条出满了汗的鲇鱼,克劳维斯很害怕它会在攻击的时候突然从自己的手里滑脱。

    公爵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放松点。”

    克劳维斯这才发觉自己的额头上已经满是冷汗了。

    不能紧张。不能紧张。克劳维斯反复地对自己强调,对自己要求。这么多部下的面前,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最优秀的,最强的,最有潜力的,最能干的人,怎么能够紧张呢?只不过是去抓个士兵罢了,没什么好紧张的。在心里反复回述刚才公爵的计划,思考自己应该走的每一个步伐,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姿势,如何镇定自若地说话,再在对手出其不意的情况下猛然出手......

    大木门发出‘嘎吱’的一声叫唤,开门的是一个二十来岁,面色泛出缺乏阳光的苍白的年轻人。

    看着这张面孔,姆拉克公爵有点意外。当门全部打开,看见里面的情况,姆拉克公爵更是感到非常的意外,乃至于吃惊。

    而看着这张让他这两个月里辗转反侧寝食难安,简直比最深情的情人更为之牵挂的脸,克劳维斯的眼睛里犹如要喷出火来。

    这就是他在两个月前见到的那个人,那个得悉他们计划一部分面貌的士兵,在自己的未婚妻眼中比自己更重要上百倍的男人,那个让自己接连失误,犯错的下等贱民。而现在这个贱民更居然敢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他面前,像看着一群意料中的不速之客一样看着他们。

    盛怒之下他拔剑,他要先把这个藐视他的罪魁祸首先就地正法。但是剑刚出鞘,他就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包括公爵在内的其他人都放下了武器,单膝下跪。

    大屋的里面留出了一块空地,一辆马车就停在那里。旁边有两个牧师和一个老人。

    这是个很瘦削的老人,两边脸颊用很平的幅度在下巴上汇合,形成一个很窄的脸,使上面原本不大的眼睛显得很合适。眼睛下面有一层黑黑的眼袋,看起来好象很久没有休息好了。老人身着一套纯白的绸缎法衣,胸前用白金丝绣出一个十字架,头上戴着的一顶头冠上也有一个用宝石镶嵌成的十字。这身装扮散发出的气息下,连满屋的尸体也变得很庄重,肃穆。

    克劳维斯慌忙放下武器,单膝跪下,标标准准地行了一个祝福礼:“神与您同在,罗尼斯主教大人。”

    “神与每一个信仰他的人同在。”罗尼斯主教瘦削的脸露出一个不大的微笑,示意大家起身。

    “公爵大人,你们这是做什么?”罗尼斯主教看着满地的武器问。

    公爵居然还是能够面不改色,看着阿萨说:“我们只是怀疑这个年轻人是一个逃犯,所以准备抓他回去审问一下。”他早看出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就是谁,既然瘸子可以装,驼背可以装,当然脸也能装。

    “哦?”罗尼斯主教看着阿萨,眼神好象幽暗中的一对烛火,问:“年轻人,以神的名义和你自己的名誉发誓,你真的如他所说,是一个逃犯吗?”

    阿萨摇头:“不是。”

    罗尼斯主教点了点头,笑了笑,转过身来对公爵说:“他说他不是。”

    “是。”公爵点头。克劳维斯的额头已经浸出了冷汗。

    “我想你们可能是有什么误会,或者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罗尼斯主教帮公爵下了结论。

    “是,是我们弄错了。”公爵重复着。旁边克劳维斯的冷汗已经顺着额角流下。

    “既然现在误会已经弄清楚了,那么就以后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吧?”罗尼斯主教问。

    “是,不会再有麻烦了。”公爵回答。

    “公爵大人你是知道的,我对军事和政治都没兴趣,也不想去有什么兴趣。”主教大人像是在和老朋友聊天似的,很感慨的语气。“所以我也不希望我身边的人被牵扯进去。你要知道,这里是魔法学院的地方,这里的人也是魔法学院的人。”

    “是,请主教大人放心。我们告退了。”公爵大人像一位只是走错了房间的绅士,很有礼貌很有气度的说。

    退出大屋,遣散部队之后,克劳维斯对公爵说:“主教大人是设计好让我们进去的,他存心袒护那家伙。”

    公爵点点头,罗尼斯主教的马车没停在外面而特意弄进了屋里,就是怕他们见了马车后知道不好动手而暂时退避。只有在他们剑拔弩张要动手的情况下才能把话说死。

    严格来说主教大人是没什么实权的,他既不能够调整税收,也无权调动一兵一卒。但是即便是有权如皇帝陛下,也绝不敢去糊弄他。既然他说了不希望那个士兵再有什么麻烦,那么他还真不能有什么麻烦。

    克劳维斯感觉事情已经山穷水尽了。

    公爵问他:“你说那个士兵会把情况都告诉主教大人吗?”

    克劳维斯摇头:“我不知道,您说呢。”

    公爵也摇头:“我也不知道,看来只有去问他本人了。”

    “怎么问?”克劳维斯不解。

    “就那么问。”公爵淡淡地说。

    克劳维斯还是不怎么明白,但是看着公爵镇定自若的神情,他觉得事情好象还是会柳暗花明的。

    公爵说:“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和你毫无关系的人,那种人你不用关心,也不用去理会。而另一种则是你的敌人,这种人不能够有太多,一旦有了则一定要斩草除根。”他看向克劳维斯。“但是如果有了一个你解决不了的敌人,应该怎么办呢?”

    “用我全部的力量,所有的办法去击败他。”克劳维斯很英勇地皱起眉头,充满了斗志地说。他已经在考虑怎么去事后向主教大人解释了。

    公爵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你应该想办法去把他变成第三种人——朋友。这种人是越多越好的。尤其是你对付不了的人。”

    “朋友?”克劳维斯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当天中午,罗尼斯主教刚走一会,公爵府的下人就给阿萨送来了一封信。

    信是公爵大人亲笔写的,言辞恳切。大意是说其实他非常感谢阿萨先后救下他的两个女儿。但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有了些误会。他现在为之前双方之间的误会感到十分的抱歉,其中也有许多详细的缘由,不方便在信中说明。今晚公爵将会派马车来接他去府上当面道歉。

    阿萨把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始终也决定不下到底去不去。他怕自己刚一落座就突然冲出几十个卫兵把他当场砍成肉酱,或者吃下一块东西,喝下一口水,立刻肠穿肚烂七孔流血。所以他问山德鲁:“你说如果我去会有危险么?”

    “危险。”山德鲁埋头整理尸体。“他会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娶他女儿。”伸出手。“把锯子给我。”

    “如果是那样我一定把你介绍给他。”阿萨把锯子递给他。但是这也是个弄清楚事情真相的机会。到底是什么误会?自己报告的事情怎么样了?小懿现在怎么样了?

    “还是去。”阿萨终于决定。他讨厌有什么事情悬而未绝压在心头的那种感觉。他很喜欢故乡的一个常在他家来走动的矮人老头的口头禅:即便是一驮屎,也要把它吃下去,别让它躺在面前让你烦心。

    “去介绍我?”山德鲁低头卖力地锯着一具尸体的腿,发出咯吱咯吱地声音。

    “是啊。”阿萨把信举起对着阳光弹了弹,希望能从纸缝里掉下一个提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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