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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年龙王l     篡秦txt下载     篡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九章 太阳里来的军队

    “云侯,二位将军带出去不过八百人。能行么?万一中了贼人的埋伏……”邹衍一脸的担忧,齐国远的能耐他是见过的。可云家武士他还不了解,按照他的想法战场之上总是人多些才好。最好多出对方一倍,然后自动配对为二比一。群殴,从来都是打架的不二选择。

    “八百人!这八百人都是云家的百战精英,身负坚实铠甲手握犀利刀锋。敖沧海也是跟随本侯多年的将军,派齐国远去就是感受一下云家的战术特点。

    对方最多也就一千多人,长平一战几乎打空了赵国的青壮男子。一个狗屁公子的封地,能够调动多少甲士。看着吧,他们一定会带着敌人的人头回来。这事儿不算完,现在云某带着大队不好和他计较。待回到平凉,定然派人来讨还血债。”云玥气得咬牙切齿,最恨这些背后下刀子的人。虽然自己也没少干……

    “云侯所言甚是!长平一战赵国损失了数十万精壮男子,武灵王胡服骑射得来的百战精锐丧失殆尽。平阴在赵国算不得上等封地,能有一千骑士已经算是不错了。依韩非看,怕是连一千人都没有。除非他们倾巢出动,不然总要留些人看家吧。”

    “韩非说的对,若是有五千人。他们就会趁夜劫营,只敢对咱们的斥候下手。证明敌人的数量并不多。”来战国今年,云玥好像总是在打仗。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战术专家,军事素养不是提高了一星半点儿。

    “只是云侯!将骑士们都派了出去,咱们队伍的安危要如何保护?好像队伍里的步卒不过七八百人。老弱妇孺却有近两千之众。敖将军此去。没有两天时间回不来。王翦将军坠在后面断后。若是这两天里,有人劫营那可如何是好?”

    “无妨!看见前面河边那处高地没有。咱们去那里,背对着河水。即便有人来攻,守上一两天还是没问题的。王翦将军的大队就在后面一天的路程,只要等上一天就能汇合。”云玥抬手指了一下远处的一个小土丘。

    草原上没有山,但土丘这玩意还是有的。不过普遍都不高,河边这个十几米高的已经算是特例。估计是河水转弯,泥沙淤积出来的这么个土丘。

    “牛车赶到前面。将那土包围起来。后面是马车,妇孺都集中在最里面。弩箭都发下去,没有弩箭的就发给长戟。马夫驭手厨子都不例外!”云玥下达着命令,郑彬便上窜下跳的开始传达命令。

    将骑兵都派出去,云玥也觉得有些后悔。现在队伍的防卫实力似乎太弱了一些,从燕国出来王翦便一直在断后。云玥很怕赵军从长城里面杀出来,有王翦带着一千多铁鹰锐士断后,自然放心多了。

    只要坚持一天王翦到达。应该就没问题,云玥给自己宽心。希望自己的担心,是一种被迫害妄想症的具体体现。

    骑兵都派了出去。队伍自然不能行军。忙忙活活一个下午,防御工事总算有了点儿雏形。数百辆牛车围着高地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第二圈儿便是高大的马车。童男童女们在斜阳下挖坑,那种专门对付骑兵冲击的陷马坑。虽然现在是夏季,土质松软达不到别折马腿的功效。但马匹若是马失前蹄,也足以将骑士从马背上颠簸下来。云家的强弩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射击固定靶机会。

    中间还夹杂着金属的反光,云玥在前面洒了大量的三角钉。现在这玩意已经成为了云家对付骑兵的标配。

    太阳西斜,整个草原被金光笼罩。土坡上飘起了饭菜的香味儿,外出挖坑的孩子们一个个小脸脏兮兮的跑了回来。孩子们很卖力,草原好像被土拨鼠肆虐过一样。到处都是一坨一坨新挖出来的泥土,有些缺德的孩子还在木头上钉一根钉子,尖朝上的放在坑里。如果有马蹄子踩进去,一定会让那匹马********。

    “借山川河流之力为己所用,云侯堪称一代帅才。光看看这一下午的布置就知道,云侯以前的战绩无可置疑。大秦名将,可谓实至名归。”韩非与邹衍并肩而行,看着草原上的一幕对视一笑。刚刚升起的那一丝不安全感,现在基本上已经平复。

    与这二位相反,云玥心中的不安更加浓烈起来。心好像在半空中悬着,火红的太阳似乎很抗拒下山。赖在地平线上方不走,将橘红色的光毫不吝啬的奉献给大地。

    云玥瞳孔一缩,迎着晚霞橘红色的草原出现了一条黑线。黑线很长,也很广。草原上没遮没拦,云玥看得清晰无比,怕是不下有四五千骑兵。这些骑兵好像从太阳里面走出来,逆着光快速的冲向自己的军阵。

    阴谋的味道瞬间扩大,袭击斥候是为了调开自己的骑兵。如果不是自己机警,说不定现在已经慌乱成一团。慌乱之中,最有可能的便是骑上最快的马逃走。而被自己抛弃的老弱妇孺,还有那些步卒则成为了任凭杀戮的对象。

    好算计,真是好算计。云玥倒是要看看,能够如此谋划自己的到底是什么人。左右不过一晚而已,只要抗过了今天晚上。王翦的大队便会追上来,到时候就看看这些人是不是大秦锐士的对手。

    雄浑的号角声响了起来,整个队伍没有丝毫的混乱。都是些跟随云玥多年的老卒,白鹿原那样的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家伙,会在这个时候慌乱?

    那些下午还在抱怨云玥神经过敏的家伙,现在对自家侯爷钦佩无比。如果没有一下午构筑的工事,他们现在连对敌的勇气都没有。草原上骑兵是狼,步兵只能是羊。可有了工事的步兵就不一样了,狼和羊的角色有时候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那些骑兵行进的速度并不快,显然他们时间卡得相当好。现在云家骑兵距离已经足够的远,现在想回援也是来不及。夏日里天色变长,落日之后一两个时辰天色仍然光明。趁着这个机会,以五千骑兵压向之有数百人防守的秦军。可谓泰山压顶之势,什么样的步兵能扛得住这样的冲击。

    如此算无遗策,可谓军事大家。云玥的好奇心更加的重了,到底是谁要自己的脑袋?吕不韦?他手下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人才了?

    耳边全是“咯吱吱”给弩箭上弦的声音,即便是妇人也知道。若是被草原野人掠了去,到底是个什么下场。妇人们纷纷帮忙搬运箭矢,海盗寨子里的妇人还操起长戟,混在马夫与驭手的队伍里,随时准备冲上去,刺杀突进来的骑兵。

    近了,更近了。望远镜中,云玥甚至可以看到袭击者们的脸。头发颜色各异,身上穿着类似匈奴人的皮袍子。胯下战马膘肥体壮,四蹄翻飞之下大片的草皮被带到半空。

    “匈奴人?”站在云玥身旁的韩非失声叫了出来。

    “不是匈奴人,是东胡人。匈奴人虽然也有黑头发,但大多是白种人。而这些人虽然也有黄头发的,但都是黄种人。”云玥看得很明白,这些人都是高颧骨,大圆脸。甚至可以看到眼角标志性的蒙古褶,这些都是东胡人标志。(蒙古人,也是东胡人的一支。)

    “白种人,黄种人……!”显然韩非还不明白云玥对于人种的分类。不过那些闪亮的刀剑,还有扭曲的脸孔告诉他。这些人不是来联欢的。

    轰鸣的马蹄声踏破了,傍晚的宁静。草丛里的野鸡兔子四处奔驰飞走,那些东胡人的战马开始提速。由小跑开始全力冲刺,开始还如打鼓似的马蹄声,现在居然有如雷鸣。

    拿着长戟的马夫驭手们双股颤栗,女人们更是浑身哆嗦成一团。孩子们挤在一起,不敢出发一点声音。韩非与邹衍的心,都快跳出胸膛。

    “嗷”“嗷”“嗷”“嗷”……

    东胡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兵器。风一般向着云玥刮过来,云玥甚至已经能够闻到他们身上的腥膻味儿。

    “呜……!”三弓床弩发出怒吼,带着三棱箭头的标枪在冲锋的阵型中开出了一条血肉胡同。当第四名东胡骑兵被串在上面的时候,标枪失去了动能,带着四个不断挣扎的家伙掉落在地上。

    战马失去了主人的控制,开始胡乱的跑了起来。进攻的队形稍有混乱,便再度集聚起来。而迎接他们的,是铺天盖地的弩箭。

    不过显然,这些东胡人也是有备而来。他们的手里都拿着厚木制成的圆盾,护在胸前居然没有多少人落马。许多弩箭射在了战马身上,锋利的箭头立刻便被紧绷的肌肉包裹住。疯狂奔驰的战马更加疯狂,冲向云玥的速度一下子提高了许多。

    “啊……”一声尖叫,一名马夫扔下长戟没命似的王后逃。可没跑出两步,一道剑光闪过。好大一颗人头飚飞而起,鲜血在血红的斜阳中如绸缎一般划过天空。

    ps:今天晚上同学聚会,晚上就一更。明天龙王会补上,感谢一直以来对龙王的支持。(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奋战

    郑彬手里的剑刚刚拽出一半儿,铁塔手中的箭还没来得及射出去。谕吉站在队伍的最末尾,手中一柄金光闪闪的青铜宝剑在夕阳的余晖中熠熠生光。

    老家伙一脑袋花白头发披散在肩头,脸上迸溅上几滴鲜血。笑起来好像地狱来爬出来的恶鬼,刚刚有些崩溃迹象的阵型立刻就坚定了。谁也不敢向后跑,生怕成为下一个剑下之鬼。

    很显然东胡人比匈奴人要难对付,这些蒙古人的祖先狼一样的狡猾。他们居然知道释放烟雾,前方的东胡人拿着一团好像干草的东西,飞驰的马匹后面拖着一道长长的烟迹。

    一两个还不算事儿,可成百上千的这种原始烟雾弹扔在地上的时候。云玥就有些头痛了,滚滚浓烟根本看不见目标。云家弓弩的威力大减,近距离对骑兵有巨大杀伤力的连弩,只发射了一轮。便不得不停止射击,浓烟实在是太大了,根本看不清楚目标。凭着感觉盲射,只能是浪费箭矢。

    “侯爷,怎么办?”步军校尉一下子便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贯管用的作战方式,居然失灵。现在他有些不知所措,云家一向仰仗弓弩犀利。现在优势荡然无存,校尉们似乎一下子不会打仗了。

    回答他的是一阵沉默,事实上云玥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弓弩不能发挥威力,五千多人冲进来。这仗也就不用打了,相信坚持不到天黑。这里的人便会被全部杀光,明天王翦到来的时候只能看到满地。被狼啃噬之后的尸体。

    就在云玥沉默的时候。铺天盖地的火箭射了进来。这些箭矢隔着烟障抛射进来。虽然没有射到人。但最前端的牛车有上被射了许多火箭,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多一会儿,那些牛车便会被点燃。云玥非常怀念后世的消防车,可现在自己哪去弄消防水龙头。

    “对着箭矢飞来的方向盲射!”云玥咬牙下达着命令,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能射死一个人也是好的,很快那些牛车便会燃起大火。到了那个时候,敌军骑兵便可以迫近到更近的距离,到时候就是双方凭着感觉盲射了。

    东胡人的优势是人多。数千人一次覆盖性的抛射对秦军杀伤力巨大。秦军的优势是事先构筑了掩体,或许可以躲避箭矢。但较少的人数形不成覆盖性射击,对东胡人根本够不成太大威胁。

    但时间在东胡人一边,这些牛车虽然木料结实。但绝对不会烧上一个晚上,现在东胡人要的便是擦亮刀剑,等待天黑之后对车队进行一次冲击。到了那时,神仙也救不了这支车队。

    云玥痛苦的看着一片又是一片抛射进来的火箭,有些射到马车上的被人扑灭。可射到牛车上的,根本没办法扑灭。现在离开高大的马车掩护,那就是找死。

    几名秦军士卒举着盾牌想去灭火。结果没扑灭几处火头。盾牌便燃烧起来,为了减轻盾牌的重量。用的都是木头。

    一片又一片的火箭射了近来,秦军虽然隔着烟障进行反击。但看起来收效不大,火箭还是不停的射近来。

    东胡人的努力终于收到回报,牛车开始零星的起火。没用多久,火势便开始连片。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纯实木的牛车燃起熊熊篝火。巨大的烟柱在最后一丝天光下直冲云啸,云玥摇了摇牙。看起来最后的时刻快要来了。他娘的,要死要活也拼他娘的一场。

    天色完全黯淡下来,东胡人开始冲锋了。他们似乎很了解云家的战法,队伍的最前面是举着木盾家伙。身后跟着清道夫一样的奴隶,这些人手里拿着铲子。见到陷坑便几铲子填平,见到三角钉便捡起来放进背后的筐子里。

    牛车渐渐焚烧殆尽,冲天的大火变成一道道暗红色的灰烬。风一吹过,黑漆漆的木头上便有点点火星迸现。

    栓柱射出一枝弩箭,正中一个捡拾三角钉的奴隶。东胡人越向前推进,付出的伤亡便越发的大起来。他们好像根本不在乎伤亡,这些都是掠夺来的华夏奴隶,即便是射死了,只要再去掠夺一些就好。

    一支支箭矢越过余温未尽的牛车残骸飞向黑暗中的人们,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前进的路上铺满了尸体,那些奴隶还是不紧不慢的前进着。似乎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麻木,看着同伴中箭倒地惨叫,好像看不见一般。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而是一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解脱。

    当三角钉和陷马坑大部分被填平的时候,雷鸣一眼的轰鸣声再度响起。一个个彪悍的骑兵飞马跨过火焰的灰烬,冲向秦军阵营。

    高大的马车作为屏障,可以有些阻挡骑兵的冲击。可马车与马车之间的空隙就需要用人来填。

    郑彬扬起手中弩箭便射翻了一个东胡骑兵,然后就冲上了马车。接过栓柱抛上来的一杆长戟,对着另外一个东胡骑兵便是一下。

    长戟刺中那东胡骑兵的胸口,尖利的锋刃顺着肋骨空隙便捅了进去。那东胡骑兵倒也彪悍,临死居然还紧紧抓着长戟不放手。郑彬向后猛得一拉,半个手掌便掉在地上。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惨厉至极的叫声。

    郑彬气都没喘一口,便竖起盾牌。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盾牌好像被一个大汉重拳轰击。几乎一瞬间便插满了箭矢,逼得郑彬不得不跳下马车,躲避如蝗虫一般的箭矢。

    旁边的石头就没那么走运,盾牌竖起来的晚了一点儿。鸭蛋大的乌朵便带着破风的哨音飞了过来,一颗打中面颊一颗打中脑门儿。脑浆子当时就被打出来了,人掉在地上的时候已经只能无意识的抽动几下。叫什么不好,偏偏叫石头。终于死在了石头之下!

    铁塔好像一个机器人,躲在马车后面摘弓搭箭射个不停。每发出一箭,月光下便会多一具尸体。他就好像一个狙击手,用手中箭矢不断收割东胡人的性命。整条防线的三分之一都是他在硬撑,不然早被东胡人攻破。当然,他也成为了羽箭吸引器。若不是依仗盔甲犀利,早就被射成了刺猬。

    “云侯,这样下去咱们坚持不到天亮的。”邹衍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皓月,心中慨叹。自己观星占卜了一辈子,怎么就没给自己占上一卜。今天这把老骨头,恐怕是要丢在这荒凉的草原上。

    “说这些没有用,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才是正经。老子的命也不是那么好要的,想要得拿命来填!”云玥咬了咬牙,操起一杆长戟便走到前面。人这辈子豁出去的时候并不多,现在或许就是应该豁出去的时候。

    战斗从一开始便进入了白热化,这时候什么战略战术都他娘的没用。讲究的就是白刀进红刀子出,拼的是谁够恨谁更能玩命。

    迎面上来的是一群凶猛无比的壮汉,这些家伙身体很强壮。光着的大秃脑袋在月光下异常明显,他们的脖子很粗。锋利的云家马刀都不能将人头一刀斩下,反而可能卡住刀锋。一个身手不错的秦军悍卒便是这么死的,就那么停顿了一下。便被砸过来的狼牙棒砸中了胳膊,骨头碴子立刻就从铠甲里龇了出来。还没等惨叫声收歇,狼牙棒便如雨点一般砸了头上身上。被兄弟们抢下来的时候,脑壳已经碎得不成样子。

    对付这样的家伙最好是用投枪,一尺长的标枪带着唿哨钉进前胸。东胡人穷得根本没有铠甲这一说,一下便来个透心凉。三弓床弩的弩矢,就是很好的投枪。只是有这样臂力的军卒人数不多。

    眼看一处防线即将被突破,秦军士卒根本就不是这些壮汉的对手。“闪开”云玥一声暴喝,秦军士卒好像潮水一样退了回来。那些东胡壮汉也不追赶,而是奋力的开始推动马车,只要拆毁马车,骑兵便能够轻易冲进来。

    “啪啪啪啪啪……!”这些家伙还真是健忘,这么快就忘记了云家还有连弩车这东西。这玩意虽然笨重,而且射程很近。但对付这些身材壮硕的巨汉倒是很有效果。

    三尺长的短矛比指头都粗,云玥集中了五门连弩在这个缺口处。一瞬间便发射出去五十枚弩箭,那些壮硕的汉子立刻便成为了豪猪。浑身插满箭矢,扑倒在地上。

    马车下面密密麻麻挤了许多的东胡军士,他们双手抵着马车。想将马车掀翻,却不料兜头便被浇下一罐子烈酒。当火把丢在他们身上的后世,那声音就不是人能喊出来的。

    五六个火人嚎叫着四散奔逃,自己族人好像躲避瘟疫一样的躲避他们。几个似乎是长老一类的家伙,实在不忍心他们遭这份罪。一人一剑杀了,也算是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ps:作为一名东北汉子,龙王还是能喝二两的。昨天喝了三两,醒来之际发现已经是华灯初上。带着醉意给大家码一章,更新晚了!抱歉!抱歉!(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转机

    一名东胡军士爬上马车,一跃而下正落在云玥身后。手持长剑正要捅向云玥,一道白色的身影带着咆哮将他扑了个正着。锋利的獠牙一口便叼住了他的咽喉,小白本能的左右摇晃着脑袋。一双豹爪还在那人身上不断抓挠,只几下锋利的爪子便将那人的肚皮划开。仍旧不断乱刨的爪子,将那东胡军卒的肠子搅成一团乱麻。

    另一个家伙刚刚蹦下来,便被一枝弩箭射穿了脑袋。云玥惊得一回头,原来是章佳公主正端着弩箭。旁边两名侍女,正合力给另外一具弩箭上弦。

    抬头一看,原来站在马车上守卫的秦军士卒不见了。马车晃动不堪,显然有许多人正在拼命晃动,企图将马车掀翻。

    “杀出去,将这些杂碎干掉。”云玥一挥手,抽出战刀刚要冲杀出去。却被少司命一把拽住,“你去没用。”少司命的话虽然伤云玥自尊心,但现实情况却是少司命比云玥有用多了。

    谕吉也拎着他那柄金光闪闪的青铜剑跟着冲了出去,他的身法轻灵似鬼。一柄长剑不断在东胡人的颈项间划过。在火光的映照下,喷溅的鲜血四处飚飞。

    少司命也不甘示弱,一柄战刀横劈竖砍。好像一团光球在东胡人中间碾过,残肢断臂合着血水一起飞舞,“叮叮当当”兵刃被削断的声音不断传来,看起来要比谕吉的手笔壮观十倍。

    冲上来围攻马车的三十余名东胡军卒,被两大高手碾轧之下。伤亡惨重,没被杀死的也跑得好像兔子。草原上,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猛人。

    见退敌人,二人也不敢耽搁。在刀盾手的掩护下,迅速撤了回来。只一会儿工夫。那些盾牌上便横七竖八插了不少箭矢。

    一声惨叫传赖,原来是另外一辆马车上,一名秦军士卒被绳子套中。还没来得及斩断绳索,便被十几条大汉一齐发力给扯下了马车,身体刚刚接触到地面。刀剑便劈砍在身上,几乎是在一瞬间便被剁成了肉酱。云玥看到这一幕看得头皮发麻。东胡人以游牧为生。常年在草原上混,套马这一手玩的溜熟。照这样下去,自己这几百人都不够填在马车上的。

    “都下来,将马车让出来。准备弓弩!”云玥急忙大声下达命令。只不过是说话的工夫,又有十几名秦军士卒被拽下去砍死。

    虽然吃惊于云玥的命令,但秦军士卒还是跳下马车。将整条战线让给了东胡人,那些东胡人刚刚爬上马车。便被一阵箭雨射了下去,东胡人也不含糊操起弓箭与秦军对射。

    弓箭虽然比弩箭射速高,但毕竟弓箭的威力要比弩箭小。秦军又有坚韧云家铠甲护身。对射之下东胡人吃了不小的亏。

    阵前的马车不断晃动,“轰隆”第一辆马车被掀翻在地。接着另外一辆马车也被掀翻在地,几乎就在马车落地的同时。一排排弩箭射向正在欢庆的东胡人,密集的弩弦声音响成一片。东胡人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倒下一大片。

    一坛坛云家烈酒被砸碎在马车上,醇香的酒香喝着刺鼻的血腥味儿充斥着鼻腔。一枝枝火箭射在上面,顿时那些马车就成为了燃烧的火炬。

    这是砸锅卖铁不过了的架势,到了这个时候云玥也豁出去了。马车普遍高大。能烧很长时间。现在拖延一会儿便是一会儿,军卒们经过激战已经疲累不堪。秦军虽然杀伤了许多东胡人。却也是伤亡惨重。白刃格斗这样的事,从来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外面黑影绰绰,东胡人的眼睛反射着火光,黑暗中望去好像一只只饿狼,随时准备冲进来,将秦军撕成碎片。

    大火阻隔了短兵相接。却阻隔不了双方的对射。没了马车掩护的秦军,只能将盾牌背在身后,背身给弩箭上弦然后转身射击。

    云玥匆匆查点了一下人数,只不过半个时辰的战斗。秦军便伤亡过半,现在能拿起武器作战的。已经不足半数。高坡顶上,女人与孩子的哭声和牛马不安的吼叫声响成一片。显然,这里发生的事情那边都看得见。

    不可以想象那些马车着完之后的场景,三百秦军根本不够人家一个冲锋的。这么多人涌上来,踩也能将秦军踩死。

    东胡人与秦军停止了对射,因为大火产生的浓烟根本看不清对面的目标。疲累不堪的秦军,终于可以休息一下。许多人都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更多的人开始抽泣起来,今天很可能是他们人生最后一个夜晚。这里的许多人,将看不到明天初升的太阳。

    不行啊!士气这样低落,这仗就没个打了。虽然云玥知道抵抗是徒劳,但总不能束手就擒吧。

    “侯爷,我们扎了木排。您上筏子都吧!”走到云玥身旁,悄声说道。

    云玥瞪大了眼睛看着郑彬,没想到这小子还这么有心眼儿。什么时候做的,云玥都不知道。好奇的向下望去,果然河边有一架木排。是用车牛的木料扎成,正随着河水一荡一荡。

    怪不得只让云玥一个人上木排,这木排比一张桌子大不了多少。云玥估计自己也得趴在上面,才能勉强涉水。

    “你的意思是本侯一个人逃走,留下你们在这里被东胡人屠杀殆尽?”云玥看着郑彬的眼睛说道。

    “侯爷,仗已经打成这个样子。东胡人冲上来,便是咱们的末日。小人死不足惜,可数万平凉百姓都要靠着您照应。只要您活着,自然有一天会为小人等报仇雪恨。侯爷,趁着没人注意您还是走吧。”郑彬很着急,别看那些马车燃着正旺。过不了多久,便会熄灭变成一堆黑漆漆的焦炭。

    “你是让我丢弃你们,成为一个临阵脱逃,将部属,老人,孩子留给异族屠杀的懦夫?若是我这样做了,今后将如何带兵,如何立于人世之间。午夜梦回,我将如何面对地下嚎哭的亡灵。”

    “侯爷……!”

    “不要说了,今天我云玥生与大家生在一起。死,大家也要抱团死在一起。东胡人就算是再有本事,想杀老子就得付出代价才行。今天杀两个咱们赚一个,杀一个也算是够本儿!”云玥拍了拍郑彬的肩膀。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西有大秦,如日方生,百年国恨,沧海难平。天下纷扰,何得康甯,秦有锐士,谁与争雄。”云玥忽然大声的吟唱起来。

    秦军士卒开始还在聆听,待听过一遍之后。也开始跟着吟唱起来,开始只是几个人小声的吟唱。后来逐渐发展成为雄浑壮丽的乐章,这些秦军都是三秦悍卒。老秦人的血脉此刻在他们体内燃烧,秦人多苦难。与戎狄作战没有怕过,与匈奴人作战也没有怕过。跟东方六国作战仍然没有怕过,今天虽然敌人是自己的数倍。但老秦人岂有贪生怕死之辈。

    士卒们开始整备铠甲兵刃,给弩箭换上新的弩弦,准备做最后的殊死一战。即便战死沙场,也不能让祖先的荣耀蒙羞。

    马车车厢的大火逐渐减弱,对面的东胡人再度鼓噪起来。月亮已经爬上中天,这个夜晚已经过去一半。干掉这些秦军的时间越晚,留给自己抢劫的时间便越少。

    云玥带着秦军士卒们也站立起来,结成军阵准备抵抗最后的冲击。

    “侯爷你听……!”郑彬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竖起耳朵仔细的听起来,东胡人那里很是喧哗。似乎不像是要进攻的样子,倒像是自己人闹了起来。黑暗中,不管传来听不懂的东胡语。询问了一下乌孙季长,这货也整不明白。

    “侯爷!似乎他们自己乱了起来!”郑彬指着黑暗中影影绰绰的人群,月光算不得皎洁。但仍旧能借着月光,看清楚远处的情形。一支黑甲骑兵冲进东胡人的军阵之中,由后至前往来冲杀。挥舞的马刀横劈竖砍,即便是最彪悍的东胡人,也很少有人是一战之和。

    “是敖将军,是敖将军回来了。”不知道哪个军卒眼尖,一下子便认出来这是自家骑兵。刚刚还准备英勇就义的秦军士卒欢腾不已,只不过短短一个时辰。他们真正是在生死关口,走了一遭。

    敖沧海心中暗叫好险,幸亏自己派出来传令的斥候发现那大股的浓烟。不然,自己傻傻的满草原寻找赵人的晦气。老窝却被人给端了!

    紧赶慢赶赶了回来,一见到云玥被困在土包上。心里就是一惊,敖沧海与齐国远略一商议。带着胡刀骑士们便杀进了东胡人的军阵里,那些东胡人根本想不到身后居然有人会冲杀过来。一时间被劈砍得人仰马翻,惊叫声惨嚎声响成一片。

    待想反击的时候,发觉那些骑兵已经透阵而出。直扑向,那些准备攻打云玥的东胡人身后。(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小杂鱼

    正准备进攻的东胡人只看见了一群黑色的影子,还有面甲后面那一道道冰冷的目光。

    “轰……!”强健的黑甲骑兵一下便撞进了土坡下面的队伍。由于云玥选择了土坡,东胡人都选择了下马步战,现在的他们与步兵无异。

    齐国远手中长矛刺穿了一个东胡壮汉的身体,来不及拔出骑枪索性一松手。战马腾空跨越了牛车残骸,锋利的马刀已经劈断了东胡人的剑,顺手还削掉了那人半个头。

    齐国远要爱死云家的兵刃铠甲,还有更加便于操控的马镫。有了马镫自己好像长在马身上,当年为了学会骑马,他可是吃足了苦头。一双罗圈腿就是当年艰苦的见证,早知道有这样的法子,也不至于受那份儿罪,现在想想浑身便有些麻痒。

    最顺手的还是马刀,再也不用担心手中长剑会被砍断。实际上,骑兵的佩剑通常都比步兵的要短,剑脊要厚实许多。可即便是这样,高强度的骑兵对抗当中,仍然有数量惊人的青铜剑折断。这也是骑兵为何都要备一柄剑的原因,其实齐国远认为狼牙棒也是骑兵的好装备。只是齐王认为那东西太过丑陋,不予装备而已。

    东胡人一下子便乱了阵脚,那些步行的家伙好像绵羊一样被屠杀。借着月光云玥看得清楚,闪亮马刀每挥舞一下。便有一捧鲜血在草原上飚起,远处有饿狼在嚎叫。它们已经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儿,最迟明天就回有大餐吃。草原混战,从来都是管杀不管埋。每次战斗过后。这里都会是食腐动物的饕餮盛宴。

    东胡人只坚持了一会儿便崩溃了。草原部族不习惯步战。更加不喜欢和骑马的家伙步战。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这样戏耍华夏步卒。没想到今天,攻守异形他们也要尝尝被戏耍的滋味儿。

    胡刀骑士们开始兜网式的追杀,每追杀一条漏网之鱼,便有雪亮刀锋在黑暗中闪过。惨叫声连成了片,也分不清个点数。只知道惨叫声很凄厉,有些只喊了半声便戛然而止,杀才们喜欢人头,不喜欢俘虏。

    远处观战的那些东胡贵族们的心在滴血。这是一桩好买卖。听说队伍里有无数珍宝美女,单单是那个侯爷的头就值十万贯。秦国来的人还告诉了如何对付秦军的法子,他们引开了秦军骑兵,据说这些骑兵很可怕。有些东胡贵族嗤之以鼻,可现在见到部众被追杀,才知道引开他们的必要性。

    一队队骑兵飞驰出去,援助那些被追杀的同伴。可后果就是将更多的人送进了刀锋下面,迎战骑兵胡刀骑士们挂好马刀摘下弓箭。东胡人射在他们身上的箭矢都被铠甲弹开,可秦人的三棱箭簇却可以轻易撕开他们的皮袍子。

    场面简直能用屠杀来形容,距离太近的时候那些黑甲骑兵甚至可能会逃走。高兴追击的东胡人刚追出没多远。便陷入了绝望之中。那些黑甲骑兵居然会转身射箭,射出来的箭矢又刁又狠。似乎他们每个人都是射雕手。箭矢都长了眼睛似的往东胡人身体里钻。

    一千骑兵面对八百人,好像大把的铜钱扔进水里。只冒了几个泡,掀起几片涟漪便不见了踪迹。

    没有想象中的往复冲杀,没有发生残酷的骑兵对砍。甚至东胡人没有见到一名黑甲骑兵落马,整个战斗甚至都没动用兵刃。这完全是弓箭之间的对决,东胡人震惊于秦军弓矢的穿透力与射成。有些弓箭甚至可以将人射穿,这可以连弩箭都很难办到的事情。

    即便有人逃出很远,可还是会被远远射来的弓箭射杀。他们怎么可以射得这么远?月光下的东胡贵族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命。不然,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眼见贵族们纷纷逃走,那些溃散的东胡人更加绝望。现在他们是步兵,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这是真理。他们只能在绝望中,面对胡刀骑士们的劈砍与射杀。

    追杀持续了整个夜晚,当天光照亮天空,太阳还在赖床的时候。围绕着河边的土包十里之内,僵尸遍地。大群的乌鸦在天空飞舞。大群饿狼狐狸围绕着尸体乱啃,甚至一群群的老实也钻出洞来,参加这一次饕餮盛宴。它们很和谐没有打架。因为尸体实在太多,多到撑死它们都不成问题的地步。有这样新鲜的食材,谁还费力的去捕捉食物。草原上吃饱不饿是正经,这时候打架?别逗了!

    敖沧海头发已经打绺,汗水顺着铠甲不断向下滑。丝绸的内衬粘在身上,跟皮肤好像胶结在一起,要多难受便有多难受。放下面甲,摘下头盔。大大的呼了一口新鲜空气,尽管空气中充斥着血腥味儿。但他的鼻子早已经闻不出来,一夜的酣战已经让鼻子自动忽略了这种气味儿。

    艰难的来到云玥面前,打颤的双腿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人几乎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好在地上是厚厚的青草,总算是没有摔坏。

    “侯爷……!”见到熏得像个小鬼似的云玥,敖沧海连滚带爬的站起来施礼。

    “这个时候了还讲什么虚礼,起来都起来。”云玥伸出手去搀扶,看着满目的疮痍,无奈的叹了口气。

    一夜酣战云玥手下步卒所剩无几,那些没受过训练的驭手与马夫伤亡更加惨重。早餐是章佳带着那些美人们煮的,好在云家有罐头与面条。也不用如何烹制,弄上一锅水烧开,牛肉罐头倒进去就成。

    牛肉面是好东西,东奔西杀了一夜的胡刀骑士,吃上一大碗浑身觉得舒服。拍拍胸脯抹抹嘴,对着那些美人秀一下大板牙,就算再让他们砍死三五十人都没问题。

    “你怎么想着星夜回援?”云玥一直纳闷儿,敖沧海是怎么想到半夜回援的。若不是他回援,现在估计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本来属下带着大队一路追踪,已经跑出去数十里。可天快黑的时候,看见了营地方向腾起的浓烟。属下这就知道,一定是营地被人袭击。咱们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所以属下便带着人急忙回援。幸好,侯爷您没事。若是您有个好歹,我敖沧海还有啥脸面再回平凉。”

    原来是看见了浓烟,怪不得。最后一丝天光里,那浓烟滚滚遮天蔽日的场景在云玥心中历历在目。真险啊!若不是最后关头焚烧马车阻敌半个时辰,说不定自己就没了。这一次真的是命悬一线,似乎比起在秦楚边境那一次还要惊险。

    “派人去把那些俘虏押过来,季长你审问一下。他奶奶的,打了一个晚上死了这么多人。老子总觉得这里有些奇怪,什么时候野人也这样狡猾了。这草原以后还让不让人混了!”队伍里只有乌孙季长惯走北地,对各族语言都有些了解。别人都听不懂,只能靠他。

    细细想了一下,云玥对昨天的事情疑惑更深。草原蛮族一向靠蛮力取胜,从匈奴人到东胡人月氏人羌人都是如此。现在居然跟自己玩起了战略战术,这不应该是他们的打法才对。难道这帮孙子也玩起了与时俱进?这不科学,这些家伙应该还用石头和绳子数羊才对。

    “好嘞!我也觉得东胡人不应该这么聪明才对,他们要是这么狡猾。我的骨头都能敲鼓了,那鼓面还是我自己的皮蒙的。”乌孙季长站起身来,带着两个残存的侍卫走了。

    昨夜乌孙季长带着侍卫死守十余丈长的一段,东胡人在那里进攻最为猛烈。他的手下伤亡也最为惨重,关键时刻连亲卫都填进去了。乌孙季长被乌朵打中了头盔,脑袋上肿了鸭蛋大的一个包。若不是头盔结实,云玥这会儿说不定在发疯。

    没过一会儿,俘虏群里便传出一阵阵惨叫声。乌孙老大是个正经八百的粗人,不讲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了要打,他娘的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貌似说实话的也要打,没有理由就是想打你,怎么着吧……!

    至于敢于抗拒的家伙,用屁股想想就知道。乌孙老大一定积极开发想象力,用最富创意的刑罚对付他们。死亡是奢望,活下去才是浩劫。相信,乌孙老大一定会做到。

    又一个东胡人挺刑不过,惨叫着嚎出最后一嗓子驾鹤西去。俘虏群里一阵涌动,人人都拼命王后钻。生怕被拽出来,成为下一个娃样子。杀鸡儆猴这种套路,乌孙大爷玩的溜熟。

    “说,不说就把他身上的刑罚在你身上来一遍。”乌孙季长赤膊着胸膛,脑袋上好大一个包,有些像西游记里面的独角鬼王。

    不过审问的结果有些让乌孙季长无奈,这些都是部族里的小杂鱼。连个头人也没一个,除了知道袭击自己的东胡人白羊部之外,没有一点儿有价值的东西。

    “兄弟就问出这么多。都是些杂鱼,实在问不出个啥来。”乌孙季长一边蹲在地上吸溜面条,一边说道。(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大笑的老狗

    老狗骑着马,追杀三名东胡骑士。他看准了,那个扎着小辫的家伙一定是个头人。这家伙不但有一件丝绸的衣服,马鞍上也镶着金饰。不是头人,谁他娘的能在马鞍子上镶得起金子。

    伙伴们不是战死,就是在混乱中跑散了。单人独骑追一个东胡贵族不算什么,经过一夜混战,东胡人的箭矢都射完了。没了骑射功夫,狗爷会怕他们?

    天色渐渐亮起来,布库伦发觉他的身后只有一个人在追赶。脸上有些发烧,堂堂白羊部头人的儿子。居然被一个华夏人追了一宿,而自己这边有三个人。他感觉很羞愧,觉得对不起勇武的祖先。虽然昨天晚上失败了,可也不能三个人被一个人像兔子一样的追赶。

    勒住缰绳,布库伦对着那可儿喊了两句。三个人一起调转马头,向着老狗驰了过去。不管怎样,先干掉这个华夏人再说。抢了他的马和兵器,华夏人的兵器很好。昨天交战的时候,劈砍东胡人的剑好像在砍树枝。可以轻易将人和剑一起砍成两截!布库伦看得清楚,面前这家伙拿的便是这种奇怪的兵器。

    经过一夜亡命奔跑,马匹已经非常疲惫。双方其实都完不成所谓的冲锋,只不过是四匹马对向小跑而已。

    没有了马匹的冲力,臂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当四匹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老狗的马刀当先便劈了出去。一阵金属在一起搅动摩擦的难听声音,一阵阵的钻进耳膜弄得人脑仁都疼。老狗一只手的盾牌挡开刺来的利剑,手中马刀已经闪电一般划过另外一人的咽喉。

    鲜血好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大腿上一麻接着便是钻心的疼痛。布库伦的剑趁机划在老狗的大腿上。他没有云家铠甲的保护。大腿被轻易划开一道大口子。鲜血呼的一下涌出来,几乎瞬间便浸湿了袍子。

    老狗疼得一个激灵,大喝一声不退反进。手中马刀抡起来,便向那可儿的头上劈了下去。

    “咔嚓!”青铜剑从中折断,马刀好像劈西瓜似的劈开了那可儿的头颅。红的白的洒了一地,失去主人的骏马焦躁的打着璇儿。

    见到不过两招儿,自己的两个那可儿就挂掉。布库伦心中立刻慌乱起来,想跑可看见老狗鲜血染红的裤腿有些不舍。华夏人的兵刃太好了。他很想拥有一把这样的兵刃。

    战场上机会稍纵即逝,老狗一记大力劈砍。布库伦闪身躲过,可人躲过去了,马却没能躲过去。这一刀势大力沉,硬生生将马脖子割出来一个深深的伤口。

    手臂上再次一疼,拿着盾牌的手疼得送了开来。布库伦胯下战马疯狂的奔驰起来,剧烈的疼痛使得这马快要疯掉。大滴的鲜血滴进草丛,和清晨的露水混合在一起流进泥土里,成为草原最营养的肥料。

    老狗想追,胯下战马却怎么也提不起速度来。经过一夜奔跑。战马已经耗尽体力。马鼻子里已经喷出白沫,只跑了几步前腿便跪了下来。将老狗狠狠摔在草地上。幸亏青草好像一块浓密的草毯,这才让老狗不至于摔死。

    大腿上的伤口撕扯得更加大了,手臂上的伤口还在冒着血。手指有一种酸酸麻麻的感觉,试着活动了一下。有三根手指已经不能动弹,看起来是手筋被砍断了。

    布库伦已经跑出很远,看起来是追不上了。幸亏还有两匹东胡骏马,总算不用走着回去。

    老狗有些气馁,本来想着抓一个贵族回去。给侯爷当做见面礼,在云家也算是可以站住脚跟。却没想到,在最后时刻功亏一篑。看着跑远的肥羊,老狗只能望洋兴叹。

    一瘸一拐的来到战马旁边,拉过缰绳跳了两次才算是爬上马背。骑惯了有马镫的马,现在回到原始状态有些不习惯。幸亏有多年骑乘的底子,不然连马背都爬不上去。

    东胡马有些不听话,老狗废了一些力气才算是将马制服。口很渴,嗓子又干又涩。头还有些晕,初升的朝阳好像那么炽热。可身体却觉得一阵一阵的冰冷,甚至开始打哆嗦。

    打开东胡人的水囊,水又酸又臭。喝起来想吐,仔细一想前几个月自己还是用这样的皮水囊喝水。现在为何会觉得恶心,胃一个劲儿的抽搐。他娘的老子什么时候这么爱干净,挑食了?

    都是云家害的,生水不烧开不喝。饭食好吃的堪比王宫,不对,王宫里的饭食似乎也没有云家好吃,就那碗牛肉面条王宫里的厨子绝对做不出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云家的面条那样耐储存。大热的天也不会坏,一根一根的往水里一下便成了。一顿好的吃食做出来就是那么简单,还有那玻璃瓶子里的牛肉。如此贵重的东西,就装那些牛肉。知道不知道,一个玻璃瓶子在燕国换上一头牛绝对没有问题。到了齐国,恐怕能换上两头。

    脑子里胡思乱想,可水还是得喝。老狗受过无数次伤,他有这方面的经验。如果不补充大量的水,过不了多长时间人便会晕倒。在这草原上晕倒,命也差不多就算是交代了。牵着另外一匹马的缰绳,老狗踏上了归途。总算俘获了两匹马,也算是一点战绩。总好过双手空空,还受了伤回去。

    布库伦急得要哭出来,这该死的战马急不择路。一路狂奔下去,居然是昨夜自己出逃的方向。眼看着战马跑得越快,自己便距离敌人越近。想驳马缰绳,可已经疯狂的战马已经不听主人的指挥。只会依照本能在奔跑,跑过的草地上留下一路的鲜血。

    老狗一边包扎伤口,一边架着马小跑着往回赶。不敢任意驰骋,马已经很疲累。自己的伤口也经不起这样的驰骋。他可不想自己流血而死!

    刚刚驰出去三五里,远远便见到了远方的草地上有一匹正在挣扎的战马。更远的地方有一个正在草地上奔跑的家伙。

    老狗笑了,一双黄板牙龇出来,笑得非常开心。

    ps:祝老李头生日快乐!(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老狗的功劳

    当拿着剑的手掉在地上的时候,布库伦居然感觉不到疼。在草原马上的人总是能够轻易戏耍徒步的家伙,不管这人究竟是东胡人,匈奴人,还是华夏人。很不幸今天被戏耍的就是他,白羊部大头人的儿子布库伦。

    鲜血向外不停的喷射,当那种巨大痛楚通过视觉提醒汹涌而来的时候,布库伦当场便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在马背上一颠一颠。想动却使不出力气,现在不但断手很疼,甚至连另外一条手臂和脚也开始疼起来。布库伦一下子就懵了,身子想挣扎却发觉自己根本没办法活动四肢。

    “被挣扎了,没用的。老子挑了你的脚筋,现在你就是一根面条。面条是知道是什么么?算了,你会知道的。不过有没有口福吃上一口,就看爷高兴不高兴。你砍断了爷的手筋,不挑了你手筋脚筋,老子还出来混个屁啊!”老狗悠悠然的说道,在布库伦清醒的第一时间,老狗就已经知道他活了。

    这天杀的挑了自己的脚筋!

    布库伦的眼睛几乎要瞪出来,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现在真想在这个家伙身上穿百十个窟窿。

    挑断脚筋的后果他知道,他自己就曾经挑断了几个人的脚筋。即便是养好了,也是废人一个。那几个人活活冻饿而死的时候,整条大腿就是一层皮包着骨头。扔在外面的雪地了,狼都懒得啃。一想到自己的下场,布库伦就更加的愤怒。

    “你这只华夏猪。猪猡!有本事给爷爷一个痛快。你是条狗。最赖皮的豺狗。你生个儿子没屁眼,生个闺女长******……”布库伦很想用最肮脏恶毒的话骂这个家伙,但碍于懂得的华夏话有限,翻来覆去骂的就是那几句。现在他才知道,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多么重要,

    前面出现了骑兵,不是云家的黑甲骑兵而是穿着皮甲的秦军。要不是老狗远远喊出了华夏话,说不准弩箭现在已经飞过来。

    铁鹰锐士好像老鹰看着猎物一样盯着老狗。有几个家伙直勾勾的盯着老狗脖子在看。似乎在找下刀的位置,十几步远的地方五六名骑士平端着劲弩,这个距离上老狗就算是成了神仙也躲不过去。

    营地里狼藉一片,黑炭一样的木头还冒着袅袅青烟。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马车边上的尸体已经被烧焦。七扭八歪的纠缠在一起,乌鸦都不往边上落。不时能看到一条胳膊,或者是一条腿。不远处总有他们的主人,或者被砍死或者身上插满箭矢。有许多都是秦军士卒,但更多的是东胡人。作为进攻方,他们付出了更为惨重的伤亡。

    整个营地里弥漫着烧烤之后的味道。杀才们还在大口大口的吞咽面条。一处角落里总是有惨叫传出来,就连最小的孩童和那些美女。听到惨叫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她们会殷勤的给伤兵喂水喂饭,用烈酒擦干净身上一层厚厚的血污。见到要断气的会哭,见到断了腿的会将胸脯凑过去。任凭那些苦大兵,揉捏胸前的两团柔软,用来分散精力减缓痛苦。医官总是趁着这个时候,飞针走线快速将伤口缝合,然后包上厚厚的干净麻布。

    老狗梦游似的行走在营地里,怎么也想想不到昨夜的战时居然惨烈到这种程度。终于看到了侯爷,在后果旁和王翦将军敖沧海将军在说话。老狗牵着马,驮着布库伦走了过去。

    王翦见到云玥的模样要吓死了,跟着云玥作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即便的楚魏边境受到突然袭击,也不至于狼狈到这副德行。不但烧毁了绝大部分牛车,就连马车也焚烧得差不多。这还是云玥预先有准备的情况下,若是没有准备,还不知道事情会怎样。最大的可能是,现在自己对着云玥的无头尸咬牙切齿。

    “兄弟,怎么搞的。居然伤亡这么大,我看步卒里面没几个囫囵个。听敖沧海说,他若是不及时回援。说不定你性命不保?”

    “别的都不要说,你就告诉我。咱们身后是不是一直吊着一队赵军,我想你这么长时间不与我汇合就是因为他们吧。”栓柱倒了茶,给二人一人端了一碗。

    “你怎么知道,老子身后是一直吊着一队赵军。他娘的跟在后面讨厌死了,若不是他们吊着老子早就来与你汇合,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王翦有些惊异于云玥的未卜先知。

    “果然是赵人搞的鬼,这些东胡人怕也是赵人找来的。他奶奶的,居然这样害老子。”从疑似赵人骑兵干掉了斥候开始,一张巨大的阴谋之网便笼罩了整支队伍。一步一步进行的天衣无缝,只是没有料到敖沧海看到烟火,会星夜驰援而已。这才导致了功亏一篑!

    他们对云家作战样式了如指掌,甚至有针对性的想出了办法来。居然知道用烟雾遮断来干扰射击,现代军队也是一战之后才有了烟雾弹这玩意。还有那些大盾,对待三角钉和陷马坑的从容不迫,一看就是为云家量身打造。这些人已经注意自己很久了!究竟是谁有这个脑袋瓜,不但熟悉云家的作战样式,还有针对性的开发出对策出来?

    绝对不是东胡人,也不大可能是匈奴人。他们有这个脑袋瓜,早就去抢富庶的平凉。甚至北部的几个诸侯国都已经成为他们的牧场。

    “侯爷!拿了个活的,这小子会说咱们华夏话。”老狗牵着马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推开一名企图拦下他的医官,对着云玥喊道。

    有活口,那太好了,还是一个会说华夏语的活口。云玥高兴得差一点蹦起来,带着一群杀才三并作两步跑了过来。

    “不错,不错!这是个贵族,行啊老狗。”循声声跑过来乌孙季长一看便知道,这位面条一样趴在马背上的家伙不简单。

    “嘿嘿!追了一宿,总算弄着了。怕他耍花样,挑了手筋脚筋!”(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云玥逼供

    布库伦眼睛呆呆望着天空,他的下巴被卸下来。现在就是想嚼舌头也不成,而且……嚼舌头也死不了。这是当初他折磨华夏奴隶琢磨出的真理,那些可怜的华夏奴隶都想用嚼舌头这一招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奈何最后总是失败,家里有好几个没了舌头的家伙。他们不能说话,只能用手比划非常的讨厌。

    “我是这里的侯爷,换句话说这里我最大。现在我要问问你,究竟为什么来袭击我。你可以保持沉默,一句话也不说也是个办法。不过,相信我的兄弟会让你开头。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很后悔在我面前没有说出实情。因为昨天晚上他死了好多下属,那些人里面有好多都跟着他出生入死。现在他非常烦躁,只能用折磨人来发泄自己的不满。你瞧,一上午的时间他已经杀了好多人。”

    云玥指了指乌孙季长,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俘虏营地。那里残肢断臂几乎铺满地面,没人愿意走过去。因为粘稠的鲜血会蘸脚,弄在靴子上非常难看。

    布库伦的眼睛叽里咕噜的乱转,他想扭动脖子。试了几次,只能无奈的放弃。

    云玥说完给敖沧海打了个眼色,敖沧海走上前去。手在下巴上一拖,便将挂钩挂了上去。手法简单粗暴,疼得布库伦眼睛差一点儿瞪出来。鼻涕眼泪流了满脸,敖沧海回头见云玥看着恶心。抓了一把草胡乱哗啦两下,这下布库伦的脸更要不得了,跟小花猫没什么区别。

    “我已经是废人一个。有什么好说的。就算说出来。也不能让我的手筋脚筋再接上。”布库伦的眼神灰败。居然带出了一股死亡的味道。

    “是啊!你是废人,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不过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你将我想知道的告诉我们。我会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如果你不说一样会死。不过死法不同罢了,看见那个蚂蚁窝了没有。我会让人在你身上抹了一层蜂蜜,然后放在那里。

    蚂蚁会分泌一种酸液,当你的两条腿被啃得精光时,我敢保证你还活着。然后那些蚂蚁会钻进你的内脏,肯光你的手脚。想象一下。千万只蚂蚁钻进你的肚子里。疯狂啃噬你的肠子,你的肝上也爬满蚂蚁。还有你的肺你的心,蚂蚁不怎么挑食。只要是肉,它们都很喜欢。

    当你要死的时候,眼睛上也会爬满蚂蚁。几天之后你就会成为一具骷髅,我会让人仔细将你的骨头捡起来。拿回平凉,我要在那里成立一所医学院。你的骨头会被放在大厅里作为人体模型展示,也算是发挥一下你的余热。

    献祭给伟大的长生天,你就不要想了。你的灵魂将随着你的骨骸,跟我去平凉受尽千百万种折磨。看见那个人没有。他就是个中高手。华夏人里面,这方面他最精通。”云玥调皮的指了指邹衍。

    布库伦恐惧极了。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想出这么恶毒的办法。他曾经自认为十分残忍的折磨华夏人奴隶,可今天看来自己认为残忍的方法都算是仁慈。面前这个家伙不是人,是恶魔。怪不得他的头值十万贯钱,阿爹说那些钱可以让白羊部吃用五年以上。

    “当然,东胡人。抱歉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不过这不重要。你说出我要的东西,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你们的信仰里不是说,只要死后不流血灵魂便会与长生天在一起。

    我可以给你找一张牛皮,将你捂死。保证一滴血都不留,你死后可以无憾的去见你们的长生天。如何?两种死法你二选一,这是我唯一能够给予你的。”

    说了这么多云玥有些口渴,喝了口栓柱递过来的茶水。笑眯眯的看着布库伦,那样子不是像在讨论生死。而是在讨论,今天晚饭应该吃点儿什么?

    我国百花齐放花样翻新的刑讯艺术,最终的目的不过是击垮人的内心防线。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东西而已。云玥旁听过心理学的教程,当然知道如何摧毁一个人的心理。反正自己现在是猫,这小子就是被抓住的老鼠。云玥想怎么玩,那就怎么玩不,用考虑他的意见。

    “我说出来,你给我一个体面的死法?”布库伦嘴唇哆嗦着。别说内心防线,裤裆的防线也已经失守。下体传来一阵阵骚臭味儿,显然是被吓得屎尿齐流。

    “我说过,这里我最大说话绝对算数。说吧!”云玥亲切和蔼的像个圣诞老人。

    “你想问什么就问吧,知道的我会如实告诉你。只希望你遵守承诺!”布库伦闭上眼睛,对于一个死亡都成为奢望的人,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呢?

    “你的态度我很满意,你死之前会有一餐饱饭吃。我们华夏人非常和善,从不给别人找麻烦。无论是长生天,还是我们的阎王。

    第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来攻击我。好像我们没什么仇怨!”

    “前几天,从赵地来了几个人。他们见到阿爹,说是有一桩买卖。有人出十万贯买一个叫做云玥的人头。还说你的队伍里,有无数的珍宝还有许许多多的美女。阿爹觉得事情可行,就带着部落里的勇士们来截杀你们。”

    “赵地来的人?”

    “是,他们是赵人。听阿爹说其中一个还很有学问,他知道你们作战的特点。专门告诉我们克制你的方法,还出主意如何调出你们的骑兵。他说你们的骑兵很厉害,赵人也派出人马尾随你们的后卫,让他们不能赶过来与你们汇合。”

    云玥的猜测一一被证实,这是一个阴谋。一个借刀杀人的阴谋,外界只会知道自己是死在东胡人的手上。至于幕后主谋,最后只有天知道。

    “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他的名字叫什么?”

    “不知道,只知道大家都称呼那人叫做老爷子。那些人里面,以他为首。阿爹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我也不知道阿爹为什么信他们。那个老爷子和阿爹在帐篷里密晤了半个时辰,阿爹就出来让我集合部落里面的勇士,准备打仗。”

    “老爷子……!”云玥不断咀嚼这三个字,这条信息只能告诉自己。坑自己的王八蛋是个老家伙,至于老到什么程度。云玥衷心希望,这老家伙不至于老到明天就死的地步。

    云玥现在知道了很多东西,攻击自己的白羊部。那是一个东胡人的中等部族,居然有控弦之士上万人。族长是一个叫做速把亥的老家伙,他的大儿子现在在自己的面前,等待一顿饱饭之后,用生牛皮活生生捂死。

    这货能不能见到长生天云玥不知道,在他看来捂死跟被砍脑袋实际上差不了多少。作为对他实话实说的回报,他说捂死那就捂死好了。最多就是废点力气而已。

    可那个躲在幕后的老家伙是谁呢?云玥想在半天,这才发觉自己的仇人真是够多。赵人是嫌疑人,魏人也是嫌疑人。还有韩国人,甚至是南方的楚人,东方的齐人。当然,西边也不都是朋友。强大的吕不韦现在还是大秦相邦,他绝对有能力鼓动一个草原小部落来杀自己。

    既然事情是白羊部干的,那云玥就打算带着人去问问他们的大头人。顺便,将他儿子的尸体送还给他。这年头,也要讲究一个售后服务。

    “给他一顿饱饭,然后弄张牛皮闷死。”云玥拍拍手站起来。

    “兄弟,哥哥这就去找赵人的麻烦。一定是那个公子旷,他娘的老子带人踏平他的平阴。”乌孙季长猛得站起身来,不过有了上次的教训,没有烦躁的上马。

    “赵人的麻烦咱们要找,可在找赵人麻烦之前。先要灭了白羊部,赵人是幕后黑手。白羊部却是黑手里面的刀子,手要打但刀子要先他娘的折断。再说,那老爷子是谁。不是还要抓住白羊部的族长再说不是?”

    “对,不管怎样咱们先去端了白羊部。他娘的,一个草原上孙子都算不上的部族,居然敢袭击咱们还杀了这么多人。”王翦坚决拥护云玥的主张,事实上他也不愿意开罪赵人。干掉一个白羊部简单,反正是他们袭击自己在先。

    可去赵国境内捣乱,那还是风险巨大。先不说李牧带着的近十万赵军,就算是地方武装,也能轻易将这几千人的使团围困住。秦军自认为天下无敌,但遇到赵军从来都得打起精神。若不是长平之战中,赵国数十万精锐毁于一旦。恐怕现在赵国也有与秦国争夺天下的实力。

    “侯爷,属下觉得。赵人是幕后主谋可以放一放,白羊部却是非铲除不可。昨夜咱们杀伤他们族人近两千,俘虏也有近一千。一个草原部族受到这样大的创伤,一定会土崩瓦解。在白羊部找到靠山之前,将他们消灭这很重要。东胡人是草原上一支强大势力,咱们这些人若是真与东胡全族对战实力还不够。”(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声东击西

    速把亥被人像兔子一样撵了一个晚上,多年积攒下来的家底被这一仗打成了残废。五千多条龙精虎猛的东胡战士,收拢和逃散回来的只有不到一半儿。速把亥的三个儿子,一下子就丢了俩。母老虎似的老婆拿着刀子要砍死这个见钱眼开的老头子。发誓如果儿子不回来,一定阉了这只乱叫的老狗。

    部落里哀嚎一片,女人找不到丈夫母亲找不到儿子。男人都能囫囵个的回来,就算是幸福家庭。对草原人来说,失去了男人就好比天塌了。

    “大头人,怎么会这样。”大长老胡子已经全白了,白羊部在速把亥他爹的年代,他便是部族中的长老。现在年纪大的都死了,他自然成为长老。有时候升官最佳的途径不是别的,就是活的比别人长就足够了。

    “就要成功了,那些赵人教的法子很有用。虽然受到了强烈的抵抗,但是我们很快就要攻破最后的防线。谁知道这个时候忽然杀出一队黑甲骑兵,这些人很厉害。弓矢射在身上,根本射不进去。锋利的剑砍在身上也好像没事儿一般,他们拿着无比坚硬锋利的武器。咱们的战士连同宝剑一起被劈成两半,他们的弓矢好像长了眼睛。即便跑出去数百步,仍然可以射中溃败中的骑兵。”速把亥惊恐的述说着昨夜发生的一切。现在他已经成为了惊弓之鸟,很后悔为何会答应那人的主意,去撩拨这样一支强悍军队。

    “我们损失了这么多战士,那么他们也损失了很多的人手吧。”大长老忽然问了起来。速把亥一惊。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自己去袭击人家。现在跑回家来。如果对方损失人手多还成。若是带着被俘的家伙找来,那可怎么办?

    “他们损失的人手很有限,而且损失的大多是部族。骑兵根本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什么?大头人,咱们得赶快迁徙。去嘎斯河边的林子里,不然咱们很快会被敌人报复。”大长老立刻提议,为首领提建议是大长老的责任之一。

    “事到如今也只有这样,先躲过这一劫难再说。哎!不该贪那些财货,都是金子蒙了眼。”速把亥后悔的一拍脑袋。站起身来便出去布置迁移的事情去了。

    “长生天啊!保佑你的子民,躲过这场浩劫吧!”大长老双手交叉胸前,做着最虔诚的祷告。

    理论上说,草原上一切大规模的迁徙都会有痕迹。甚至老练的追踪者,可以追踪单人独骑的独行侠。但理论上的东西只能够存在于理论上,嘎斯河边的森林是一个理论上的盲区。

    嘎斯河并不宽阔,甚至也不深。涨水的时候,这只不过一人多高。现在这个季节虽然水量充沛,可与涨水季节还是没办法比。况且,靠近森林的地方还有一段浅滩。大部族迁徙的所有痕迹。都会被河水冲刷得一干二净。过了嘎斯河,便是一望无际的林子。到了那里。即便是最老练的追踪者也无可奈何。因为这里实在太适合伏击,即便是百万大军,到了林子里也无可奈何。

    云玥站在嘎斯河边,这一次他亲自带着八百骑士来复仇。对方却好像狐狸一样躲进了洞里,死活不肯出来。

    “侯爷,不能往林子里钻。咱们是骑兵,进了林子境况堪忧啊!”齐国远有些担忧的提醒云玥,他很怕这位年青的侯爷一时冲动。命令骑兵进入林地里面追杀,草原上无敌悍勇的骑兵进了林地从来就讨不到好去。

    敖沧海笑笑不说话,他当了十几年的骑兵,自然知道这些。他不说话是因为,云玥曾经严令骑兵不得进入林地作战。齐国远这个新来的,还不了解这位侯爷的伟大。

    “把那个什么什么的尸体丢在这里,任他们的族人处置。这次放过他们一马,现在咱们去找赵国人的麻烦。”云玥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有马车还有巨量的牛车,云玥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如此众多的物资带着走。现在队伍里有海量的黄金,光装黄金怕就得不下十辆牛车。更不要说装其他东西,还有那些女人和孩子都得有车乘坐才行。

    这件事情无论如何也跟赵人脱不了干系,现在正是找他们麻烦的时候。不过在这之前,云玥要去见一个人。

    “哦!云侯,我的朋友,是什么风把你吹了过来。你可是草原上的雄鹰,没有猎物绝对不会踏足我这里。快说,老夫已经等不及了。去年和你做的那笔生意就很好,那些月氏奴隶非常会放牧,比起华夏奴隶来好用多了。”

    左大都尉给了云玥一个大大的拥抱,浑身羊膻味儿差点将云玥熏晕过去。这老家伙见到云玥很高兴,除了第一次吃了亏。以后每一次见面,都有大笔的好处可拿。尤其是去年那一次袭击月氏人,让左大都尉赚得盆满钵满。要知道,月氏人原本也是游牧民族。他们天生就会放牧,这和总琢磨种点什么在土地里的华夏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现在华夏奴隶开始偷偷的种菜,开始还有主家管管。可当他们吃到了新鲜可口的蔬菜之后,便放弃了。每当看到牧场迁徙之后,留下那一块块小菜地。左大都尉就觉得头疼,月氏人就好多了。他们每天都在努力放牧,而且也不用教如何放牧。

    冬天的时候,大单于特地组织了一次对月氏人的抢劫。除了财货之外,最重要的是掠夺人口。现在,谁也不想着去华夏境内找华夏人的晦气。当然,若是遇到了灾荒。他们还是会想着去抢一把,善于种地的华夏人那里总有吃不完的粮食。

    “哈哈哈,我的老友。这一次是找你发财来的,而且你只要装装样子就好。不用真刀真枪的去拼,这次掠夺金银归你。人口归我,如何?”都是千年的狐狸,谁也别忽悠谁。讲聊斋已经符合时代潮流,云玥上来便开门见山。

    “哦,有这样的好事?精明的云侯,你要做什么?老夫总有些不祥的预感,感觉你不会这样好说话才对。”

    云玥鼻子差点儿没气歪了,老子在你眼里就是一奸商?不过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似乎真的是一个奸商。

    十瓶水果罐头就能换一头牛,一座屁用没有玻璃巨狼就换了一百头牛还要加上一百只羊。更不用说云家产出的烈酒,匈奴贵族历年抢劫攒下来的家底,有都姓云的趋势。云玥都很想去美洲找找,有没有烟叶啥的弄回来种。鉴于横渡太平洋的艰辛,云玥放弃了这一想法。

    “我要向你借一万兵!”云玥伸出一个手指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左大都尉的眼睛看。

    “一万人,不行不行。五千人最多了,动用一万人要大单于的命令。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权利。”左大都尉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在没明白云玥要做什么之前,他被云玥需要的人数吓了一大跳。

    “老朋友你这可不是做事情的态度,你若是不肯,我只能另外再找合伙人。右谷蠡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他出五千人你出五千人。不过,对等的便是银钱你们要对半分。”云玥立刻提出增加股东的动议。

    “那怎么行?”左大都尉立刻跳了起来,在他看来并不存在的那些钱已经是他的了。

    “这么说左大都尉是准备自己吞下这笔钱喽?”云玥笑嘻嘻的看着左大都尉,财帛动人心。纵横草原的左大都尉也不能免俗。

    “先说说你要怎么办,老夫考虑之后才能回答你。”左大都尉明显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

    “我要您带着一万人,前往赵国边境。做出有五万人的样子,不必和赵人作战,牵制住李牧就行。”云玥拿出一张地图,对着地图一阵指指戳戳。当左大都尉顺势要将地图拿过去的时候,云玥赶忙小心的揣进怀里。

    地图这东西看看就行了,匈奴人都是土生土长。对这一片地方比自己了解多了,可不敢将这样详细的地图给这帮抢劫犯。虽然,自己也是抢劫犯。

    左大都尉收回羡慕的目光,有这样一份详细的地图,今后出去抢劫可就方便多了。

    “不就是晚上多点一些火,白天将马屁股上绑着树枝跑。这些东西好办,别说五万人,十万人也弄得出来。你说说下一步。”左大都尉早就学会了疑兵之计,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嘿嘿,下一步就是在这。”云玥指了之地图上的平阴。“我带上我的人,你带上你的人。咱们联手攻破平阴,财货归你。其他的都归我,你看怎样?”

    左大都尉看了看地图,又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认可的点了点头“你是想让我把李牧缠住,你带着人偷袭平阴。这个办法不错,平阴虽然不小。但是那里的封主公子旷不善于经营,麾下不过两千多骑的样子。老夫出兵一千,加上你的无敌铁骑必然可以获胜。”(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袭破平阴

    李牧听说匈奴人进攻的消息大觉意外,匈奴人一般都是在冬天进攻。那时候牛羊都进了冬窝子里,牧人也不需要放牧。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抢劫便成为匈奴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活动。

    今年也没听说草原上遭灾,为何会在夏季便出动大军企图破关抢劫?

    站在长城上,向草原上望去。之间烟尘滚滚,不断有骑兵往来奔驰,似乎是在做大规模的集结。再看远处,帐篷铺天盖地似乎一直能够排到天边去。李牧觉得头皮发麻,这是这些年来匈奴人最为大规模的入侵。这种事情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赶忙派出信使飞马报告给了赵惠文王。

    “上将军,你看匈奴人的营火!”校尉一指远处的营火,刚刚巡哨回来的李牧更加心惊。远远看去,漫山遍野都是一堆堆的篝火。营中不断有举着火把的人来回走动,远处还有两条蜿蜒的火龙汇合进来,看那规模,每一队便有三四千人规模的样子。

    “派个使节过去,问问匈奴人要干什么?”对面的匈奴人的地盘,理论上讲无论对方在做什么,李牧都管不着。可对面屯着数万匈奴大军,似乎还有后援源源不断的样子,任谁也是睡不着觉。

    使者早晨出去,中午便折返回来。看起来匈奴人相当的抠,连顿午饭也没给准备。

    “匈奴人那里情形如何?”李牧沉着脸问道。使臣不光是去出使,更是去侦察。

    “回上将军的话,卑职见到了匈奴左大都尉。据他说是大单于正在操练兵马。不会进犯我大赵边境。”

    李牧鼻子差点儿气歪了。数万大军就囤积在对面。说只是操练兵马。不是来侵扰边境,猪才会信。

    “我问的是匈奴人的军容怎样?”李牧手指尖儿都要戳到使者的脸上。

    “匈奴人兵马鼎盛,左大都尉部大概万余人的样子。远处似乎还有兵马在往这里进发,卑职观察匈奴军至少有五六万的样子,人数似乎还在增加。”

    “立刻八百里加急,禀告大王。”李牧知道,若是真有五六万匈奴军。自己手下这十万人是扛不住的。更何况对方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喏!”立刻便有军校应了一声飞奔出去。

    轰走了浑身是汗的使臣,李牧与将校们对着地图开始研究。匈奴人会在哪里突破。目的又是什么。讨论了一个晚上,却一无所获。

    惠文王接到李牧的警讯,也是吓得魂飞魄散。匈奴人居然集结了大军在边境,若是被这些野蛮人杀进来。那还混个屁啊!他立刻下达命令,调遣赵军前往赵匈边境移动,同时命令李牧严防死守,一定不能让匈奴人跨过边境一步。

    老狗躺在牛车上,身上胡乱的盖了块席子,小仇和郑彬赶着牛车前行。身后跟着十几条麻衣大汉,护着牛车进了平阴城。

    “哎!你们几个站住?干什么的?”一名守城哨长见到这么一群大汉进城。立刻拦下询问。

    “回官爷的话,我叔出去打猎。结果碰见匈奴人。被砍了两刀。匈奴人派了人来要钱,五袋子粮食才将人换回来。这不,进城找医馆看看,最好能不落下残疾。这些都是乡亲,不放心跟着来看看。我叔身上有伤,您看通融通融?”郑彬说着,不着痕迹的塞给这哨长一串铜钱。他一口赵地口音,倒是没引起这哨长的怀疑。

    掀开芦席,那哨长看了看。果然是一条大汉,胳膊上腿上都有伤。已经敷了些草药,但见肉皮翻翻着露出里面深红色的肌肉。这绝对是刀伤假不了,可怜如此一条壮汉,现在奄奄一息成了瘟鸡模样。

    “都是些不容易的,算了!就不折腾伤患。哎……!这世道。听说匈奴人正在与李牧大将军对峙,看起来又要有仗打了。幸好,离咱们平阴远着呢。放行,放行!”哨长嘟囔了几句,对着军卒们挥了挥手。便让郑彬他们过去。

    牛车骨碌骨碌的近了平凉城,就连云玥都没有想到事情会在这样顺利。数十名胡刀骑士,扮作各种各样的人混进平凉城。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没有携带武器。最多的,也就是有一副扁担两筐菜而已。

    因为没有携带武器,又是一副灰头土脸农人的打扮。城门官也懒得理会这些穷汉,收了人丁税便放任过去。

    午夜时分,在城墙的角落里。奄奄一息的老狗现在精神得像一头狼,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油油的光。胡刀骑士们汇集在一起,纷纷从老狗身下那辆牛车上取下马刀,甚至还有几张弓和几斛箭矢。

    黑暗中没人说话,只是对了一下眼神儿。便贴着城墙根往城门处摸去,按照约定云玥已经带着一千匈奴人和云家骑兵悄悄摸到平阴城外。

    五名赵军士卒巡逻到一处街角,黑暗中忽然钻出一群黑衣大汉。那些大汉很专业,一手捂嘴一手拿着匕首在脖子上来一下。都是杀人老手,一刀便割断了喉咙。接下来便是沿着肋下一刀,第三个根肋骨斜上插进心脏。那些赵军没机会喊叫一声,便命丧黄泉。

    几个家伙迅速换上赵军服饰,拿起赵军武器。向着城门巡逻而去,当这样的巡逻对增加到三支的时候。郑彬已经到了城门洞中,“大夏天的,这晚上还挺凉。”

    “是啊!北地就这……!”那军卒发现这人自己不认识的时候已经晚了,锋利的马刀准确划过喉咙。城门洞里面多了几个在地上不断抽搐的濒死之人,郑彬他们开始搬动那几根粗大的城门栓。

    与此同时,城楼上面也发生着相似的一幕。老狗穿着一身不太合身的赵军号衣,一瘸一拐的走在最后面。动手的信号刚一发出,身旁的赵军士卒脑袋便飞了起来。

    那士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手在腔子上胡乱哗啦两下。只是被喷了一手的鲜血,却没摸到脑袋。向前走了两步,才“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老狗单腿跳着冲向吊桥,另外一名侍卫对视一眼。便开始转动绞盘,锁链“咯吱吱”直响,很快吊桥便放下一半。

    有人点燃火把对着旷野中不断的摇着圈,却听见城楼上传出惊叫声:“谁在放吊桥,来人啊!有人袭城!”

    黑夜寂静,这一嗓子无异于惊天霹雳。城楼里冲出数十名赵军士卒,老狗见对方人多势众。干脆拎着马刀对着那锁链猛砍起来,一刀两刀三刀。那青铜锁链被砍得火花直冒,锋利的马刀深深嵌在锁链上。

    “喀拉”锁链不堪重负被斩成两端。另外一边的侍卫臂力不如老狗来得猛,一连砍了十几刀也没砍断。却被身后一枝箭矢射中,尖锐的箭头透胸而过,那侍卫口吐鲜血歪斜的倒在地上。

    老狗连窜带蹦,此时也顾不得伤口崩裂。抡起马刀,“咔嚓”“咔嚓”几刀便砍断了吊桥。

    城门洞里,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咣当”平凉城的大门轰然洞开,黑夜中燃起无数支火把。一群黑甲骑兵和匈奴人好像风一样刮进了平阴城。

    见到侯爷进了城,老狗狞笑一声向着拎着马刀走向那些扑过来的赵军士卒。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乱哄哄了一夜的平凉逐渐安定下来。老狗坐在城墙上,后背靠着垛口。使劲儿用马刀拄着地,硬撑着不倒。身旁围了一圈儿赵军士卒的尸体,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也不知道是他的,还是那些赵军的。

    一轮红日从地平线上升起,新的一天来到可平阴城已经换了主人。公子旷还在燕国出使没有回来,云玥毫不客气的走进了城主府的大门。整个城主府一片狼藉,两具裸露妇人的尸体躺在地上。头离身子足有三尺远,红红白白的看着很是醒目。

    “告诉阿木,再乱杀一人,我就砍了他。”云玥对敖沧海吩咐一句,便大踏步的向里走去。

    匈奴军卒们抢疯了,到处都是金银珠宝。破城太过仓猝,许多人直到公子府的大门被撞开,还在睡梦之中。

    这不同于以往的破城,总是有大批的财货被埋到地下。或者是想办法藏起来,这一次可谓收获甚丰。左大都尉的千夫长阿木非常欣喜,这一次只损失了十几个人。与收获想比,根本不值得一提。一个公子府已经如此富庶,外面那些民宅里面还不知道能搜刮出多少浮财。

    只是可惜了,那些娇滴滴的美人儿侯爷不让动。临走时左大都尉也吩咐,这一路要听云侯安排。阿木咽了口口水,忍住要拉一个女人过来泄泄火的冲动。

    一个管事模样的家伙跪在地上,脑袋好像磕头虫一样的上下摆动。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的只是一个管事,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叫做云玥,是你家公子旷的仇人。既然他不在家,我也不难为你们这些下人。去找这里的城守出来,我有话跟他说。你告诉他,这关系到平阴父老的生死。”(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云玥的三光政策

    “什么平阴城破了?”李牧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地图。一瞬间他就明白过来,这是声东击西之计。这一手玩儿的真漂亮,什么时候匈奴人也知道兵法了。跟自己在这对峙了十天,却悄无声息的拿下了公子旷的平阴。想必现在匈奴人一定捞得盆满钵满,公子旷的封地虽然不算富庶。但在赵国也算得上中等,想必现在平阴已经被抢得底朝天。

    “是的,上将军,匈奴人破了平阴城。现在正驻扎在城里,收集浮财。”斥候大声回报。

    “匈奴人有多少人?”李牧眯着眼睛问道。

    “回上将军的话,只见城外约有千余匈奴军驻扎。城内……匈奴人关闭城门,城内有多少匈奴人无法探明!”

    “上将军!那平阴城虽算不得坚城。但能够一夜破城,匈奴军至少也需要万人才能达次功效。若是我军出击,在野战条件想留住这些匈奴人。恐怕至少得三万人才行。”中军校尉跟随李牧多年,见到李牧问话便猜到李牧要做些什么。

    “三万人,就算是带一千人。老夫也要兵发平阴,绝对不能让匈奴人在我大赵境内肆虐。”李牧猛得一拍帅案,上面的虎符令箭噼里啪啦的直跳。

    “上将军,老奴也认为应该平定这股胆大包天的匈奴人。可大王的旨意是要上将军守卫长城,若是上将军驰援平阴有个闪失。那可怎么办,焉知这一次不是匈奴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嗓音非常的怪异。让人一听就不舒服那种。

    说话的监军王焕。他是惠文王的心腹内侍。也只有这样的人。惠文王才会放心让他来做监军。赵****律,没有监军的同意,主帅是不能随意调动军队的。调兵所用的符节,其中的节就掌握在监军手中。

    李牧烦死这个阴测测的家伙,却拿他没有办法。眼见匈奴人在平阴城里肆虐,他的心里早已经是怒火中烧。

    “不知道监军大人有何高见?”李牧压着胸中火气问道。

    “老奴的意见是,八百里加急奏报给大王知道。一切听从大王的旨意办理即可!”王焕说出了一个最为稳妥的方案。反正赵国土地都是赵王的,一切事情交给你就好。作为奴才的。没事儿替主子做主那是作死的行为。

    “监军大人,这一来一往邯郸最少要三天时间。加上平阴距离我军更加遥远,请示大王再出兵战机早已失去……”中军校尉见到李牧脸色不善,赶忙站出来解释。他可不想李牧与王焕闹翻,那可是大王的近臣,得罪了他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

    “校尉大人谬矣,我们作为臣子自然应该听从大王的。大王的旨意是怎样的,咱们就应该怎样去做。老奴只知道大王的命令是守卫长城,并没有说要去援救平阴。”

    “你……!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战机稍纵即逝。管不了那么多了。”李牧操起虎符,却愣住。因为他看到节钺还在王焕的手里。没了节钺调兵便算是违制。他不同意,自己堂堂上将军居然调动不了一兵一卒。

    李牧在和王焕扯皮,云玥却在平阴大肆搜刮。阿木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原来高手搜刮是这个样子的。根本就不用苦大兵挨家挨户上门抢劫,这种费时费力效率不高的抢劫手段非常落后。

    城守跪在地上,倒也还算是镇定。

    “拿出十万贯,本侯便饶了你。你家公子给本侯的人头开出的就是这个价格,很公平。”云玥开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公平的价格。

    “这位侯爷,平阴地寡民贫即便是搜刮地皮也拿不出十万贯钱来。希望侯爷……!”剩下的话他不用说了,阿木已经剁掉了他的头。

    “你……!弄出十万贯钱来,就饶过你性命!”云玥指着城守身边的一个家伙,这货被喷了一身血居然还挺立着跪在那里,倒也算是一条汉子。

    “多出来的钱怎么办?”这家伙一张嘴将云玥问愣了。头一次见到这么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跟绑匪要提成?人才啊!

    “你叫什么名字?”云玥端详了半天这家伙,一脸的血污看不出眉眼来。不过身板挺直,肩宽背厚,一看就是武将的坯子。

    “小人庞援!”庞援跪在地上直挺挺说道。

    哦,原来是战国著名武将。据说赵国李牧廉颇之后,就数这家伙最牛。原来是这么个德行,不错!不错!就跟着老子混好了。

    “多出来的钱都是你的,你的家眷可以随着本侯去平凉。自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去匈奴人那里。阿木,带着你的兵。他说怎么抢就怎么抢。学着点儿,别老是杀人。”说完,云玥就背着手走了。有这么一个家伙存在,不相信还有富户可以逃脱饥渴的匈奴人。

    “喏!”身后传来庞援大大的喊声,谁也没注意到云玥嘴角那狐狸一般的微笑。

    带着阿木庞援也不擦脸上的血,挨个富户家里拜访。的确是拜访,除了礼物是刀子之外,一切都合乎礼仪。态度和蔼面目血腥,庞援见到人家家主便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匈奴人的凶残。将城守大人比作坚贞不屈的爱国主义先驱,他也是无奈,为了避免平阴城被屠戮一空,只能坏了良心苟活于世。

    “葛老!不是庞援想独活,实在是为了平阴父老。待匈奴离开之时,庞援必定以死谢罪。”庞援说着跪在地上痛苦的乞求老者原谅。

    “庞将军说得哪里话来,既然您都这么说了。一万贯老夫任捐,为了平阴也为了自己。老夫捐了!”面前这个穿着绣满刀币长衫的老家伙也是哭得涕泪横流,伸出干枯的手颤颤巍巍的将庞援搀扶起来。

    走出葛府的庞援抹了一把眼泪,喝了一口水:“下一家去鹿家!”

    阿木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就这么来一出。这家人就在一个极为隐秘的场所挖出巨量的铜钱来,真的是巨量够活埋十几个人都没问题那种。原来抢劫可以这样进行,眼泪也是一种武器。深受教育的阿木决定好好跟这位高人,学习兵不血刃的抢劫技巧。回到左大都尉那里,一定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在阿木极度崇拜的眼神中,庞援周游了平阴城一圈儿。其结果就是城守府里面多了山一般的金钱,晚上庞援找来美女与美酒,高兴的和阿木谈论你一堆我一堆的问题。

    阿木的抢劫非常顺利,不顺利的是云玥。按照约定,所有钱财归阿木所有。云玥要的可不是钱,抢劫一点浮财罢了,富户们都可以忍。可牵百姓的牛就不成了,牛是农人的命啊。往往是军卒们刚一动牛车,便有拿着木叉棍棒的大汉出来拼命。

    结果就是牛车没有了,命也没有了。杀才们办事,只知道完成命令,在楚国怎么干现在就怎么干。老子家在平凉,再也不是赵国人。

    平阴城里会点木匠手艺的,都被云玥集中起来。大栓二栓是师傅,手把手的教这些混蛋如何打造牛车。一人只负责加工一个部件,组合起来就是一辆上好的牛车。当然,马车也不例外。草原上的王翦,整天啃着馒头等着自己弄车回去。野地里住时间长了,也不是一个事儿。

    什么?没有木料?把公子府拆了,幸亏那帮王八蛋匈奴人没放火。公子旷府邸的木料不是一般的好,柱子居然两个人合抱不过来。好东西,房子推倒,柱子锯了做木料,大门都不准给他留。他娘娘,这王八蛋要老子的命,就不行老子祸害他的家?鬼子兵怎么干,云玥就打算怎么办。

    别说这家伙府库里好东西还真不少,丝绸,黄金,白银,还有……还有云家的玻璃器皿。一整套的玻璃盘子被放在一个檀木打制的架子上,重中之重的保管起来。云玥觉得,这两样儿东西似乎放反了。

    就连公子旷那些没胸没屁股的侍妾他也不打算放过,统统打包带走。谁家还不需要个丫鬟端个茶倒个水,家里好多匈奴姑娘。个个粗手笨脚的,用起来不方便。这些想必就好用多了。

    看着这些鹌鹑一样发抖的小姑娘,云玥就更加厌恶公子旷。一个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没胸没屁股。脱光了,估计男女都分不清楚。那身材,深刻印证了一个成语,那就是板上钉钉。

    李牧坐在帅帐中,心里好像长了草。眼睛里几乎冒出火,帅案上放了一封锦绢。这是惠文王最新的旨意,不准李牧前去救援平阴。对付眼前的匈奴大军要紧,绝对不能让匈奴大军破关进入赵国腹地骚扰。

    小小的平阴城惠文王才不会在乎,况且那里是公子旷的封地。自己又收不到钱粮,富庶的云中与渔阳才是他要操心的地方。

    “明明的声东击西之计,为何……哎……!”李牧掀翻了帅案无助的呆坐在椅子上。(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归程

    七天,整整七天云玥都待在平阴城。公子府里面整天“叮当”声不绝于耳,而城主府中则是歌舞升平。云玥才知道,这位所谓的战国名将庞援十分会来事儿。

    不过两千兵马被庞援这位东道主照顾得妥妥当当,在送给阿木两个歌姬之后。阿木千夫长的笑脸就没停过,酒肉肥羊车车的往城外的匈奴人营地里拉。这些匈奴骑兵进不了城里快活,但有无尽的酒肉也管不了许多。喝多了就唱歌儿,摔跤总营地里面怎么闹腾都行。就是不准抢掠乡民,这让匈奴人多少有些郁闷。

    可一人一贯钱发下来之后,郁闷立刻就烟消云散。草原上过活,钱也是很重要的。平凉来的商贾就认这种黄白之物,对牛羊的兴趣已经大不如前。有了钱财,可以买烈酒女奴。平凉产的烈酒真是好东西,冬天里喝上一口全身暖洋洋,真是放牧的无上至宝。

    平凉的女奴也不错,有羌人也有月氏人。很便宜,一头牛就能换一个。换到家里来,白天洗衣做饭侍候家里的婆娘,晚上侍候老子。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敢不侍候好老子,揍她丫挺的。

    “咱们在这里十天了,云侯目无法纪。总不能置百姓的生死于不顾吧,你看看满大街都是军卒。再这样下去百姓们怎么活!”韩非出去转了一圈儿,回来一屁股坐在地席上,有些气恼的说道。按照他的想法,这个世界最重要的就是秩序。现在云玥破坏了这种秩序就是犯罪。

    “说你一根筋,你还不承认。平阴城里到处都是军卒,你看看可有作奸犯科之辈?抢牛也是无奈之举,咱们损失了那么多牛车。你看看谁家没给赔偿,几个莽夫拦着不让拉牛车。这就是跟大军对着干。镇压刁民不用刀子难道你让苦大兵用嘴?

    就连城外的匈奴人,都被酒肉老老实实的圈在营地里。除了富户,你看看谁家遭到抢劫,还是大兵坏了谁家闺女。你要的秩序根本就没有被破坏,战争之中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殊为难得。那个庞援的确是个人才,你以为比猴都精的侯爷什么人都要?”邹衍对韩非的牢骚嗤之以鼻。这段时间邹衍闲的无所事事。除了和谕吉下棋,就是和韩非吵架。一把年纪的老家伙,经常将韩非挤兑得想上吊。

    “那他在这平阴待这么长时间做什么?整日里歌舞饮宴,不想想王翦将军还在草原上苦等。虽然有匈奴人照应,可总住帐篷也不是个事儿啊!”韩非知道在这上说不过老家伙,决定另辟蹊径。

    “哈哈哈!云侯是在等李牧,他在等李牧犯错误。那李牧一向爱民如子,听说平阴被匈奴人攻克必定来援。你当左大都尉真的是在那里牧马?若是李牧动了,他会亲自带着匈奴骑兵杀过去。

    一个小小的平阴算什么。若是向赵国腹地挺进。你可知道,那会是多大的一笔财富?恐怕,整个匈奴部族吃用上一年都没问题。只是不知道李牧是看穿了,还是什么别的原因。这次做了缩头乌龟,居然没上当。可惜了云侯的好盘算,不然赵人这个亏可就吃大喽!”

    邹衍神在在的喝了一口茶,现在他对云家的茶叶十分中意。每天都拎着一个巨大的玻璃瓶子。里面装了半瓶子茶叶,不时拧开木螺丝旋盖。大大的喝上一口。谕吉也有一个,两个老家伙经常下着棋。就喝下去一罐子。

    听说云家茶叶新鲜的更加好喝,两个老家伙都想着快些上路。心情,比整天叫嚷的韩非急迫多了。

    “那云侯还抢掠了公子旷的家眷!”韩非实在没什么说的,无奈中反驳道。

    事实上这一条根本站不住脚,这年月女人跟猫狗没什么区别。攻破城池掳掠女人,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哪国也没拿这一条说事儿。因为哪个国家的国君都干过这样的事。只有一些自诩道德君子的家伙,胡乱叫几声谴责一下,大多数还是意思意思,表示自己道德高洁,敢于挑战权贵。

    “哈哈哈!你以为。云侯若是一走了之,这些女人还能活?公子旷那么小心眼儿的人,对待侍奉过敌人的女人会手软?怕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这些女人斩尽杀绝。一是撒气,二是掩盖自己的耻辱。反正,这些女人活不了。

    云侯这是给她们一条活路,都是二八年华的好女子。没得留在这里被糟蹋了,这是善举,哪里的暴行!”

    ……!韩非被老家伙挤兑得差点儿噎死,他绝对不再和这老家伙说话。不然早晚会被气死!

    生生在平阴停留在时日,云玥见李牧没有任何动静。牛车与马车也打造了许多,虽然数量还有些不足,到时候找左大都尉弄一些就是。牛车而已,又不是金贵物件儿。

    来时轻骑奔袭,走的时候浩浩荡荡。庞援带着娇妻幼子,年迈父母和几个亲信弟兄,回头最后望了一眼平银城。如果不出意外,他们这辈子再也回不来了。至于自杀谢罪的屁话,连他自己都不信,还能骗得过那些心眼比狐狸都多的奸商?

    一路上碰见了数股赵军,居然全部都远远避开。胡刀骑士们不爱惹事,反而是精力过剩的匈奴人撵出去老远。

    “老狗叔,这次你斩首十余级。没有你奋力拼杀,那吊桥能放下来么?侯爷怎么没有赏赐,真是偏心。”小仇到底是孩子,见云玥只是叫人记录在案。心里有些不满!

    老狗一把捂住这小子的嘴,好在是行军途中。牛车边上没什么人,赶车的也是老仇头的手下,不可能会将这话传出去。不然老狗说不定会灭口。

    “你个傻小子,这话是你该说的么?”老狗抽了小仇一巴掌,可能抻着了伤口疼得一咧嘴。

    “记录在案就表示侯爷没有忘记,到了平凉自然会论功行赏。你急个蛋蛋你急,咱们武人功勋都是伤疤挣来的。没见现在敖爷见到老夫都点头打招呼?这就是云家认可在咱们,给了你脸面就得兜着。记得,今后不管到哪里。都不准再说云侯一个不字,身边的耳朵多着呢。传到侯爷耳朵里,你还想不想好了。”老狗说着说着,觉得不解气,又给了小仇一巴掌。这次,是拿好手打的。

    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碍,顺利得云玥都难以想象。出了华夏族地界,来到草原云玥终于大大的送了一口气。

    王翦在草原上都要急死了,本想着和云玥去找赵人的麻烦。总不能让云玥孤军奋战,可庞大的车队还得看着。到处是老弱妇孺,没了马车牛车根本走不了。郁闷的王翦只能在草原上看家,匈奴人送来许多的牛羊。王大将军化郁闷为食欲,现在一天都能吃一只肥羊。

    队伍根本不用云玥去管,都是常年征战的老兵。齐国远也渐渐进入了角色,每天晚上都找校尉们喝酒。军中不讲别的,饭没吃过酒没喝过。你就想着打仗时候跟你拼命?凭什么?都是带兵的老人,知道怎么攀交情。效果很显著,至少人头熟了许多。

    探马斥候早早放出去十里,两翼也有游骑哨探,完全是一副标准的行军姿态,对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没有任何难度。

    云玥躺在大栓二栓精心打制的马车里一觉一觉的往草原上挨。大热天都能让人起痱子,两名十五六岁的侍婢打着扇子,可吹过来的也他娘的是热风。这两个夯货,以为是在平凉大夏天的也能弄到冰。

    现在能热死狗的天气里,窗户居然打成那么小。烦躁的云侯钻出马车,找到大栓二栓一人来一脚,表示心中的不满。两个夯货居然咧着嘴笑,还说谢侯爷踹。就他娘的贱皮子,一激动又踹了两脚。

    远远的有号角声传来,还没等云玥问。郑彬带着人将云玥围了一个水泄不通,马车几乎眨眼就来到云玥面前。刚刚还在挨踹的两个夯货,架着云玥便上了马车。

    两翼的骑兵呈锋矢阵包抄过去,十里的距离他们的弓箭可以让敌军损失惨重。不过很快,又有两声号角响起。这是警报解除的讯号,对方来的是自己人。

    云玥再度亮起大脚板,踹开两个家伙站到马车上。难道老子就那么像熊猫?需要人保护?

    不一会儿前方斥候快马回来禀报,“骑兵侯爷,是王翦将军来迎接我们。”

    草原上待了快一个月,王翦也一定是待得要疯了。云玥笑着走下马车,站在草地里看着远方腾起的烟尘。

    王翦的马跑得飞快,远远见到云玥就从马上飞了下来。一个漂亮的前滚卸去了力道,一把抱住云玥放声大笑。看到云玥没事,身后又有长长的车队。一把搂住云玥,大拳头捶沙包一样捶着云玥的背。

    “兄弟,可想死你了。”两人分开,对视了一眼之后再次拥抱在一起。(未完待续。)

第一章 大秦锐士与鸡肋

    前方的雪原上出现了一个个隆起的小包,远远的看上去就好像一个个坟包,耀眼的阳光下反射着苍白的光芒。

    伊沃紧跑几步走上前来,站在云啸的马前非常狗腿的说道:“城主大人,前面就是战斗矮人的村落。你看他们出来了。”

    云啸放眼望去,几十个络腮胡子的矮壮汉子集结在矮人村落的前方。他们都穿着墨绿色的小花袄,头顶带着一顶毡帽,手中拿着一柄巨大的锤子。三一群五一伙的聚集在村口,根本没有什么队形可言。他们身材都十分的矮小,最高的也就一米左右,大部分看起来都不到一米的样子。如果不是伊沃提醒,云啸险些将眼前的场景理解成为幼儿园放学。

    看着自己身后队列整齐的队伍,云啸觉得自己的队伍才配叫做军队。做了老大自然要摆摆老大的威风,这是现实的世界里面是不可能的,如果在现实中带着这么一大票小弟出去pk,那绝对就是作死的节奏。

    随意的挥了挥手,索姆拉催马走到云啸的身边道:“大人,一会儿这里就会变成战场,我看这些战斗矮人十分彪悍的样子,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到那边的高地看着就好。”

    云啸想了想,觉得索姆拉说的十分有道理。在英雄无敌中,如果被pk致死,那么军队便会逃散,虽然这里有索姆拉在,不过自己现在还是零级的小白丁。如果出现什么意外,那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想到这里,云啸从善如流的走上了高地。看着眼下正要发生的战斗,中世纪的拼杀在现实中同样不可能看见。

    索姆拉看着云啸走上了山坡,催马到了阵前大喝道:“前边的矮人听着,这里是白云城主的管辖范围。现在城主大人命令你们赶快投降,并且将家园归还给地精灵,还有你们窃取的海神项链也得还给地精灵。”

    一个拿着手杖的矮人越众而出,大笑道:“我们生活在这里已经上百年了,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什么白云城。你这个蓝色的布娃娃还是滚回家,给你的城主抱吧。哈哈哈……”

    索姆拉一张蓝色的大脸差点气成黑色。双手高举口中念念有词,忽然索姆拉一声暴喝:“连锁闪电。”

    九天之中忽然出现了一片的惊雷,一道道闪电向导弹一样的砸向地面。蓝色的电弧带着紫色的光芒在战斗矮人的身上击打。数十名战斗矮人瞬间变失去了战斗力,许多战斗矮人被劈成了漆黑的焦炭,幸存的也都是奄奄一息。

    “侮辱城主大人,这就是你们的下场,大妖精进攻。”索姆拉十分满意的看着战场效果,对身后的大妖精命令道。

    身后的大妖精排着整齐的队列,一阵前冲跑到三百米的射程之内。抡起手中的链球便向幸存的战斗矮人扔了过去。

    幸存的战斗矮人被这一轮链子锤砸得东倒西歪。一些幸运的被砸中胳膊腿,一些不幸的被砸中头胸,立时****迸裂筋断骨折。只一轮的投射,战斗矮人便死伤了一大半。

    石像怪嚎叫着从天空扑了下来,他们手中没有任何的武器,因为尖牙和利爪就是他们最好的武器。他们用那比石头还要坚硬的尖牙和利爪,将剩余的战斗矮人几下便撕成了碎片。

    云啸看着眼前的一些,兴奋的直跳脚。

    忽然叮的一声。系统提示。

    玩家千年龙王恭喜你完成了任务任务伊沃的委托。

    系统奖励金币一万枚,各项资源二十个单位。地精灵族将臣服于白云城。每天缴纳五百金币的税金。

    由于作战是npc英雄指挥,npc英雄索姆拉攻击加一,防御加一,智慧加一,力量加一。领会初级气系魔法。

    玩家千年龙王无经验奖励。

    提示的前半段,云啸看得欢欣鼓舞。可最后一句让云啸差一点没气得跳起来。

    “纳尼。老子的经验奖励居然木有。”云啸狂吼道。

    一个悦耳的女声说道:“玩家有不满,可以向系统申述。”

    “我要申述,为什么没有我的经验奖励。”云啸怒道。

    “玩家千年龙王申述无效。”

    “我再申述。”

    “继续无效。”

    我了个靠,云霄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当着主谋告从犯。你向系统申述系统,有效就奇怪了。

    “娘的。”云啸骂了一句。狠狠的将一颗小石子踢下了山谷。

    小石子划着弧线落下了山谷,完美的诠释了万有引力定律。

    当的一声,石子砸在了一个洁白的大理石门楣上。经过了重力加速度的作用,小石子在门楣上砸出了一个小凹痕。

    “嗷。”一声震天动地的怒吼从山谷中响了起来。

    云啸心虚的看向山谷,不晓得惊动了什么怪物。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白色翅膀,接着一个头戴金箍,身披重甲手持宝剑的男性大天使出现在了云啸的眼前。

    “你是?”云啸望着天空中足足有三米多高的大天使,疑惑的问道。

    那名大天使显然十分的愤怒,伸手指着云啸怒吼道:“是你砸坏了天堂之门?”

    天堂之门?神马玩意?云啸更加的不解,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踢落的一颗石子居然会那么巧砸坏了天堂之门。

    那位大天使可不这么认为,他见云啸一脸不在乎的模样。挥舞着手中的重剑,带这呼啸的风声便向云啸的头砸了下来。速度快得云啸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应。

    一个大大的红色miss,飘扬在云啸的头顶。

    系统提示音响了起来。

    服务器开放未满一周,十三级以上npc禁止攻击玩家。

    那个大天使气得一翻白眼,这是什么狗屁规定。不过系统强制性的规定,身为npc的他还是要无条件遵循的。

    悻悻的收起了手中的重剑,咬牙切齿的对着云啸说道:“小子你冒犯了天堂的尊严,等待着你的将是天堂的怒火。”

    这时索姆拉听见这里的动静,已经带领着军队杀了过来。索姆拉挡在云啸的身前,看着眼前的大天使紧张的说道:“主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云啸莫名其妙的道:“我也不知道啊。”

    大天使看着索姆拉带来的大妖精和石像怪道:“就凭你带来这些虾兵蟹将,还想跟我动手不成,系统不让我击杀玩家,不过玩家的军队可不再此列。”

    泥人也有三分性,云啸见这大天使实在是太狂傲了,便上前说道:“哈,你说杀就杀啊,你当你是谁?”

    “我是天堂之门的守卫者,海因里希.西姆来。有本事就放马过来,你们这些小杂鱼还不够我一勺烩的。”西姆来狂傲的说道。

    这时一直在旁边观看的伊沃悄悄的走到云啸身边道:“城主大人,这西姆来是看守天堂之门的卫士长。是十四级a的大天使实力十分的惊人,我看这冲突能避免就避免好了。”

    西姆来明显是听见了了伊沃的话,蔑视的道:“我一个人就可以对付你们所有,跟地精灵这么龌蹉的种族混在一起的会有什么高明之辈。”

    云啸顿时就怒了,上前一步道:“好啊,今天我就干掉你这个天堂之门的守卫者。索姆拉,准备战斗。”

    “叮”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接到任务挑战天堂之门。击败西姆来你将可以获得在天堂之门招募天使的权利,如果失败将除罚金金币五万枚,是否接受?

    云啸毫不犹豫的点了是,在现实中已经活的够窝囊,在游戏里再活得这么窝囊,那还活个什么劲。

    西姆来哈哈的狂笑一声,展翅飞起手中的重剑瞬间便击碎了两个石像怪的头。事实证明狂傲的西姆来还是有本钱的,之间他手中的重剑大开大合,石像怪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几乎没有石像怪是他的一降之合。

    看着石像怪像下饺子一样的在空中掉落,云啸惊讶的嘴巴都合拢不上了。这不是战斗这是在屠杀,等级的差别是在是太大了。石像怪只不过是四级的生物,可大天使可是实实在在的十四级生物,而且面前的这个还是超过一般十四生物的十四a。

    没用多少时间,一个小队的石像怪便被消灭殆尽。西姆来重剑一扬,便从天空之中俯冲了下来。

    地面上的大妖精只来得及发射一轮链子锤,便被西姆来冲进了本阵。二级的大妖精的防御力还比不上石像怪,看来用不了多久这些大妖精也将步石像怪的后尘。

    索姆拉转身对着云啸道:“主人,你先后退一些我要用连锁闪电了。”

    云啸刚刚已经见识过了连锁闪电的威力,听索姆拉这么一说,连忙向后退去。

    索姆拉看了一眼被屠杀中的大妖精,口中开始吟唱。天空中的乌云开始聚集,紧接着无数道惊雷便劈了下来。紫色的电弧裹挟着蓝色的电火,从空中倾泻下来,看样子比刚才的威力还要强劲一些。

    这是因为刚刚战斗,索姆拉领悟了初级气系魔法。系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将所有雷电系列的魔法都归类在气系魔法之下,学会的初级气系魔法的索姆拉祭出的连锁闪电威力增加了百分之十。(未完待续。)

第二章 出车

    车队横穿义渠,沿着宽敞的大路行进到平凉地界。行驶在平坦的驰道上,比起六国那沟壑纵横的泥土地要舒服多了。小仇蹿上跳下的不断折腾,站在车顶上手搭凉棚。海边长大的孩子,还没有见过西北风光。

    沿途不断出现地里的农人,路过村庄的时候还能看到壮硕的妇人。跑出乱跑的小孩子长得好像小牛犊子,回头再看车队里那些齐国童男童女,那就是阿福汗难民。

    所有人都站在道边,打闹嬉戏的孩子也停止了追逐。所有人见到大军之后就一个统一的动作,那就是鞠躬。向战无不胜的军人,表达自己最崇高的敬意。

    孩子们不时抬起头,艳羡的看着那些黑甲武士。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穿上这样的盔甲,在疆场上纵横杀敌。

    到了平凉地界,便不断有人离开队伍。每当有人离开。录事参军便扔下一个大大的麻布包裹,催促喜笑颜开的混蛋赶紧滚蛋。包裹很沉重,需要家人推着小车前来接应。当包裹中不经意间掉出一个铜盘子的时候,路人无不惊呼。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儿,能将老卒们穿出无数个窟窿。

    这个时候归来的汉子便会哈哈大笑,招呼里正亭长等人来家里喝酒。

    等云玥到了平凉城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三百胡刀骑士。他们还看不上那些周边的土地,这些家伙的地就在平凉城边上。城里还有宅子,自然这些都属于福利分房。跟着云侯混,比在赵国好太他娘的多。

    前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城峦。远远望去青嘘嘘的好像一座拔地而起的山峰。王翦发誓。就算是咸阳城的城墙也比不过平凉城高大。平凉不是毁于战火了么?为何会修筑的这样高大。如此巨量的工程云玥是怎么完成的。

    那些各国的美女杂役,看着高大的城墙嘴都合不拢。她们母国的都城,也没这般高大壮丽。田野里种满了麦子,正是收割的季节。风一吹金黄色的麦穗就好像海浪一般翻滚,更远处是一大片绿色的草场。一群群雪白的羊,好像天上的云朵,在碧绿的草原上飘来飘去。

    牧人民唱着苍劲有力的歌谣,有时候收割累了的农人也会嚎两嗓子。同样苍劲却更多了一丝悲凉。西北汉子耐苦寒。那完全是被逼的,沙漠,戈壁,荒滩,盐碱。这些自然环境恶劣到了极点的地方,西北一样不缺。平凉更是重中之重的重灾区,每到春天刮大风的时候。天上就在下黄土,天地间朦胧一片,太阳似乎都失去了光辉。

    云侯派出了一千羌人奴隶,就在沙漠不远的地方种树。只要种活一棵。就有一袋子粮食。都是泓森槐,霸王树这样的玩意。一年就能长起老大一截。经过几年的生长,现在已经变成三四丈高的一片林地。现在这些羌人,正忙着种草。反正什么耐活就种什么,对于云侯的白痴行为。平凉城早已经疯传开来,都说是云侯吃饱了撑的,直到去年风沙起时似乎小了许多,明白过来的家伙们这才闭嘴。

    “这是平凉?”王翦指着远近郁郁葱葱的平凉城惊奇的道。平凉之所以叫做平凉,是因为这里十分荒凉。早前他来过,城墙是夯土的。因为这里没别的就是土多,作为秦军北路军的物资储备中心。出了城外几座军需大营,就没有一处像样的建筑。跟现在的平凉城,简直是天差地别。

    更不要说远处的树林,在王翦的记忆里。平凉除了半死不活的一些胡杨林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树林。过于严苛的自然环境,连树都适应不了。更别说人,被派到平凉执役那是一种变相的发配。各军中都将自己不喜欢要的人踢到这里,总之平凉就是一个不会让人喜欢的地方。

    “这是平凉,匈奴人将城毁了。城墙也残破不堪,索性我就推倒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修的,一年多点就修成了这个样子。北边靠着沙地的地方,我找人栽树。

    树木可以有效防止沙漠侵袭,也能阻挡风沙。想必今年再刮风的时候,沙暴就会小上许多。哦对了,那边那亮亮的想必就是水渠。从黄河引过来的水,这样平凉就不会有缺水之忧。去年走的时候,刚刚开凿了一里多一点。没想到现在都这么长了,看来李斯那家伙挺能干。”

    云玥十分随意的说着,王翦的下巴都要掉下来。又修城墙又种树,还得开凿水渠。这得多少人力?就平凉那点人口,怕是都填进去了也不够啊,还有时间种地?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劳力?这样大的工程没十万人下不来。”王翦瞪着眼睛问道,手里握着刀把子似乎很想劈砍云玥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抢啊!先是抢劫了羌人,羌人跑远了我追不上。后来又来了一群什么月氏人,我就联合义渠君还有匈奴人抢了一把,开始就分给我五万多人。后来零零碎碎用玻璃烈酒什么的又换了不少,具体有多少我也不知道。这一年多都和你在一起,你知道的。”

    “你掳掠人口?”王翦点了点头,掳掠人口在战国年代属于合理合法。华夏人之间都这么干,别说刀子说了算的草原。

    “不掳掠人口怎么办?朝廷有多抠你不知道?派来的兵一律都是执役多年的老卒,老子心疼他们,想将他们的家眷弄来。都废了老鼻子劲,没办法,只有抢喽!”

    长长的车队过了跃马桥,大军归来自然会有欢迎仪式。李斯也不知道从哪本书简里面找到的仪制,车队刚刚下桥。就看见对面的有百十人载歌载舞的过来,有牵着羊的,有挑着酒的,还有在笸箩里装满瓜果梨桃以及大枣的,这些东西只能看看,吃不得,都是蜡捏的,跳舞的是长袖舞姬,一组一十六人,共三组,这已经是云玥这个封侯能享受的最高标准。

    牵羊的是褚大勇,这货一脚就把羊踹翻。手起刀落真正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刀就干掉了刚才还在咩咩叫的肥羊。

    安平君找了一个铜碗接流出来的血,然后就把手指探进铜碗沾了点羊血,就在云玥的脸上开始涂抹,虽然只是淡淡的两笔,云烨还是闻到了羊的膻气。

    家里的长辈只有老奶奶,可这样的场合一个妇人出来还不合适。就只能由安平君代劳,这老家伙现在常驻平凉。向李斯要了好大一块地,估计也是不想走了。

    跟着云玥的王翦也是这样的待遇,王大将军的威仪就比云侯爷要好得多。脊背好像西北的白杨一般挺拔,铠甲穿在身上要多威武就有多威武。与身边盔歪甲斜的云侯爷形成强烈反差,人们强烈怀疑侯爷就是给归来将士丢人的。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彼旟旐斯,胡不旆旆?忧心悄悄,仆夫况瘁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旂旐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

    昔我往矣,黍稷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途。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歌姬们唱的是《出车》,到底是儒学传人。李斯对礼这东西,还是有着执着的热爱。随他去,反正今天是凯旋的日子。大家伙儿就随他一次,相信这里更多的人都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梁山好汉的坯子,玩什么柴可夫斯基……

    身后一群杀才们根本没听清楚唱什么,两只眼睛就跟着歌姬们白花花的膀子在上下转动。口水早就流了一地,人人都是猪哥样子。跟着侯爷溜达了一年,早已经饥渴难耐。

    李斯出来,念了一大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玩意。反正邹衍,韩非这样的知识分子听得是兴趣盎然。敖沧海差一点就睡着了,被穷奇拍了一下惊得差点儿把刀子。

    两个家伙开始挤眉弄眼儿,看着歌姬的样子也是不怀好意。用屁股想都明白,这两个货肯定不会想好事儿。

    终于等李斯絮絮叨叨的念完,他再不念完安平君会踹他。

    进了城云玥才发现,城墙真他娘的厚。城门洞子足足有十几米深,黑咕隆咚的大白天居然也要点火把。

    庞大牛哭着跪伏在地上迎接家主的归来,云玥看见了奶奶,姑姑婶婶,还有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小丫头们。赵平儿长高了,小丫变胖了。大丫已经有了大姑娘的样子,知道在人前害羞。小春……

    当目光落在夏菊身上时,云玥的心猛得一揪。惨白的小脸好像北欧白人,阳光下泛着青色,似乎能看到根根血管。人也清瘦了许多,站在那里需要丫鬟搀扶。走时健康活泼的一个姑娘,回来时居然有了点儿林黛玉的气质。

    奶奶笑着迎上来,手中的鸡毛掸子不断在云玥身上掸着不存在的尘土。嘴里说些什么,云玥一句都没听进去。(未完待续。)

第三章 权利的感觉

    进了平凉云玥有些想哭,熟悉的板油马路。熟悉的钢筋水泥建筑,路边是一排排的三层小楼,像极了后世的连体别墅。如果再来两辆小汽车那就更完美了,捷达就行!

    “恭请侯爷卸甲!”尉缭躬身施礼,旁边站着永远笑眯眯的渔老。

    婶婶们笑着迎上来,一扣一扣解下束甲丝绦。小丫头们接过沉重的铠甲,小心翼翼的放在一个人形的架子上面。年纪最长的小春奉上一件华丽的蜀锦玄色袍服,黑亮亮的缎子在阳光下闪着光,姑姑亲手侍奉云玥穿上。所有的程序,夏菊都没有插手的余地。只能泪眼婆娑的看着云玥,会说话的大眼睛眨呀眨。

    见云玥卸甲以毕,蔚獠高声喝道:“卸甲!”

    身后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云玥一把拉过讪讪的夏菊。登上马车,在所有人惊讶的眼神中,驶向城主府!

    可以热死狗的天气,夏菊的手却是冰凉冰凉的。好像刚刚从冰窖里面抽出来,脸上没有施脂粉,却白得有些瘆人。一根根青色的血管好像,暗暗隐在几乎透明的皮肤下面。纤细的腰肢更加纤细,柔柔弱弱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心疼。

    “苦了你了!”云玥爱怜的抚摸着那苍白的脸,那一头秀发似乎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

    一句话好像打开了泄洪的闸门,万般委屈化作“哇”的一声大哭。眼泪好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不停的往下掉。女人是水做的,曹先生精辟啊!云玥的脑袋里,立刻冒出了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言。

    夏菊依偎在云玥怀里,好像要将柔弱的身子挤进云玥的身体里去。一句话也不说,身子抖成一团只是哭。哭得云玥百转柔结。心都要碎了。

    平凉城很大,似乎又很小。马车行驶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一点都没有颠簸。时间在这一时刻好像静止下来,当庞大牛在外面恭迎侯爷下车的时候。云玥与夏菊仍然抱在一起,只是胸前衣衫湿了好大一片。

    拉着夏菊的手搀扶夏菊下马车,所有人都寂静无声。太多人忽略了这个女人在云玥心中的地位。奶奶摇了摇头。姑姑婶婶们不知所措,小春面露惶急。几个小的却直撇嘴,心中责怪哥哥为什么不牵着她们的手。

    小白对新家似乎有些畏惧,在大门口徘徊着不进去。云玥在大脑袋上拍了一巴掌,这货立刻活蹦乱跳的窜了进去。

    云玥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年那个破烂的城主府,高大的汉白玉门楼。旁边是两座巨大的石狮子,每一座都有一丈高。雕工细致得吓人,看上去仿佛是两头活的,一副准备随时择人而噬的样子。云玥立刻猜到。这必定又是耿师傅的手笔。

    进了大门便是一面影壁,影壁上镶嵌着一只琉璃的斑斓猛虎。吊额金睛威风凛凛,耿师傅就站了影壁的边上。现在这老家伙跟老虎一样有威势,后面站着一排土地。个个都是独当一面的大匠,其中就有乌孙季长的弟弟乌孙无忌。

    转过影壁,一座辉煌的殿宇出现在云玥面前。虽然有飞峨斗拱,但云玥看着似乎有些不同。仔细一看明白了,殿宇虽然保留在东方传统的飞峨斗拱。但墙壁都是水泥砖墙。

    梁思成先生总结中国古代建筑,只总结了墙倒屋不塌这几个字。几个字便道出了中西建筑的最大不同。东方文明靠支柱。西方文明更喜欢花几百年时间,修建一座石头砌成的古堡。

    通往大殿的道路足足有一里地那么长,两边站着两队手持利刃的军卒。都是二十多岁的棒小伙子,身穿漆黑的铠甲。脸上罩着玄色铭文的面甲,头上插着红色翎羽,随着风摇曳起来煞是威武。

    这李斯也太能整景了。居然弄出了仪仗队。云玥对这家伙折腾的能力,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宫门前站着两队宫娥,个个都穿着咸阳宫里才有的宫装。到底么有老谋子的手段,不知道你家侯爷最喜欢黄金甲那样的。咪咪露出半个,看着就爽歪歪。

    刚刚走到大殿的门口。便有宫娥推开大门。闪现在云玥面前的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地上铺着厚厚的枫木地板。朱漆大门两侧是大块的透明玻璃,夏日的阳光斜射在里面。耀得整座大殿异常明亮,比起整天燃着烛山的咸阳宫要好太多。

    大殿的两侧有数十盏壁灯,廊柱上面也有。清一色的玻璃壁灯,里面燃着烛火。玻璃的折射让烛火的光亮更加明亮,将整个大殿照得没有一处死角。

    正中间是一张檀香木制成的案几,后面是沙发一样宽大的椅子。椅子被漆成了明黄色,云玥差点儿以为耿师傅也是穿越人士。现在这年月,明黄色还不是皇帝的专属颜色。就连皇帝这个称呼,也还没有叫出来。

    现在最大的职称就是王,天下间的土地绝大部分由七个王统治。不过很快,其余六个往就会消失不见。最为伟大的一个王,将要统治这个庞大的帝国,而那个王就会成为第一代皇帝。这个职称将贯彻中国的整个封建历史,直到大清最后一个皇帝退位。

    而那个王,就是当今秦王,曾经是一个小偷的荆二。云玥有些搞不明白,究竟是自己影响了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影响了自己,历史上的秦始皇就身份成谜。有人说他是庄襄王的儿子,太史公说他的吕不韦的儿子。

    自己穿越来了大秦,这货居然谁的儿子也不是。只是一个自己从街上捡回来的小偷,这太匪夷所思了点儿。

    大殿里空无一人,夏菊挣脱了云玥的手,却被云玥又拉了回来。小白探头探脑的向里面张望了一下,觉得没什么意思。摇头晃脑的去了后院儿,那里才是它的天下。它要看看,自己喜欢的那座假山还在不在。

    踏入大殿之中,云玥感觉自己的脚步声好像砸在心里。随着脚步声,心脏的节奏仿佛都发生改变。那声音好像有种魔力,在整座大殿里徘徊并且无限放大。

    大殿很大,云玥走了很久才走到宝座上。黑色的案几和明黄色的座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座椅上铺着竹席坐起来非常舒服。两侧的扶手居然是棉花做的又禤又软,屁股下面的好像也是。坐上去的感觉,跟后世的沙发似乎没什么区别。人不自觉的便向后仰,将身体倚在靠背上。

    夏菊傻傻的站在旁边,局促不安的看着面色迷醉的云玥。

    云玥舒服的将双手放在案几上,这时才发现。大殿的两旁已经站满了人,很明显还分了文武两列。这规矩很熟悉,咸阳宫里面常见。

    左手边的以李斯为首,右手边的以蔚獠为首。敖沧海,褚大勇,耿师傅,渔老,老姜,章邯,穷奇……,一副副熟悉的面孔在眼前闪过。云玥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竟然如此强大,似乎手中的力量可以移山填海。难道说这就是权力的力量?这种感觉就是君临天下的感觉?

    这感觉太他妈好了,难怪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权力打生打死。云玥现在感觉自己爽的几乎要冒泡,谁要敢跟他抢这个位置,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将对面那家伙咬死。

    “恭贺侯爷凯旋!”李斯带头说了一句,所有人便都对着云玥鞠躬致意。声音在殿宇中反复弹射,居然真的有了一种山呼海啸的感觉。难怪不管是哪一朝的皇帝,都会给自己修一座宏达的殿宇。

    “起……起来吧!”尽管已经完全适应了万恶的封建社会,但今天这场面云玥还是有点儿结巴。上辈子最大的场面,就是校运动会上台领奖。就是那一次,云玥遇见了充当礼仪小姐的晓静。

    众人起身的声音,都好像在大殿里刮了一阵风。云玥这才惊奇的发现,大殿很高怕是有十几二十米的样子。高高的藻井将热气都吸了上去,这热死狗的天气里。大殿里居然凉得沁人心脾。不得不说,耿师傅的确是一位建筑学的天才。估计渔老也有参与设计,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墨门的特长。

    “启禀侯爷,大殿刚刚竣工。请侯爷赐名!”李斯这家伙又跳了出来,躬身施礼之后说道。

    “这殿宇十分凉爽,就叫清凉殿吧!”云玥信口回答着。脑子里却觉得什么东西有些不对。

    云玥觉得这家伙的样子很古怪,以前也没这么多破规矩。大家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样子就很好。现在站得这么远,好像中间有了隔阂。刚刚从权利迷雾中走出来的云玥,觉得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猛然间,云玥觉察到了什么。这他娘的就是奏对的形式,刚刚自己坐上这张椅子。这不就是荆二上朝的礼仪么?他娘的这帮家伙这是下套啊,摆明了要坑自己。

    王翦说得似乎有点儿对,自己整天划拉钱,又划拉人。还自己铸造兵器,组织军队。所有造反的要素都有了,知道的云玥这是为了自保。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云玥要造反。(未完待续。)

第四章 游平凉

    李斯安排的酒宴很是盛大,这帮家伙好像是商量好了。马屁如潮般滚滚而来,云侯盛饮的声音就没断过。云玥最后的记忆是,王翦似乎在摸一个侍女的脸。那侍女,长得很像章佳。

    有一点云玥始终没有忘记,那就是不让夏菊离开自己的视线。

    再次清醒的时候,耳边都是鸟雀“叽叽喳喳”的叫声。**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瀑布一样的洒进屋里。身上盖着薄薄的羊毛毯子,贴在肌肤是顺滑无比。云玥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没穿衣服,属于一级睡眠状态。少司命在旁边无聊的打着扇,她就不是干这事的料。眼睁睁的看着她点头哈腰,没几下便趴在云玥身前睡着了。

    屋子里很凉快,云玥不明白为何这种热死狗的季节里面还要盖毯子。看见桌子上的条冰,算是解了疑惑。一个轴插着两把扇子呈十字交叉,正在条冰上不停的转动。将冷气好像空调一样吹过来,这玩意设计的很轻巧。旁边有一个上弦的工具,只要拧紧发条就能转上好久。自己只不过很耿师傅提了一嗓子,画了一个粗糙的示意图。现在居然就有了成品,他娘的还有没有这样的专业人才,再划拉几个也好。

    桌子上有一壶茶,估计是花茶。全家人都知道云玥喜欢花茶,尤其中意茉莉花茶。在温度适宜的房间里,喝一杯茶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清丽的茶香充满整间屋子。温热的茶水湿润了干涸的喉咙,对于一个宿醉刚醒的人来说,还有比这更舒坦的么。

    如今的这些都唾手可得,只要呼唤一声便有俏丽的丫鬟送到自己嘴边,然后红着脸轻声说:“侯爷请用茶。”样子羞涩难当。眼睛不是瞄向自己,恨不得享用香茶之余,将她也享用了。

    可云玥就是不喊,这种憔悴,酸痛,整个身心的疲惫。好久没有尝过这种滋味儿了。想当年只有征服一座山峰,回到京城的家里,才会有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完全放松下来的疲惫,一年多的出使经历。不但要应付各路人马,杀得人头滚滚。而且要应付各国的精英,都是粘上毛比猴都精的家伙。

    身体的累好恢复,这心理的累真的需要安静祥和的气氛来一点点减压。真佩服那些整天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还觉得其乐无穷的家伙。或许这些人天生就是战士,云玥不是。他只是想安安静静趴在家里,混吃等死的享乐主义者。

    昨天那帮王八蛋的心思云玥明白,就是想鼓动自己造反。事实上,历史上绝大多数想造反的家伙其实都不想造反。更多的都是身边人的窜登,比如刘文静,比如姚广孝。

    皇帝这个活不好干,真的不好干。天下的事情都由你操心,看着权利掌握在你手里。实际上。人却成了权利的奴隶。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不管你愿意或者不愿意。

    有时候想想人这一辈子活得也就那么回事。即便你能权倾天下一言定生死,即便你能富可敌国珍珠如粪金如土。可有几人可以长生不老,秦始皇最求过,汉武帝追求过。可最后,都留下了一个千古笑话。

    人这辈子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来不带一块布帛。走不带一块金银。明明两头空空,偏偏要在中间追求什么拥有。要这要那,要了一圈儿才发现。积攒下了偌大家当,想花的时候已经老了。

    曾经在一本叫做《读者》的杂志上见过一篇短文,一位百岁老人对着家人抱怨。小的时候满街都是鸡院。可那时候小,毛都没长起谁会有那个想法。大了懂事儿了,也解放了。一夜之间妓馆全部关闭,妓女也从良成为了新一代劳动人民。

    娶了老婆生了娃,渐渐有了这心思。可偏偏又赶上(文)(革),说错一句话都是要命的事情,只能收了心思好好过日子。改革开放,一夜春风吹满地。街头上悄悄有了小姐,洗浴中心足疗按摩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可……他娘的一句有心无力道尽了这代人的心酸。

    人没有受不了的罪。却有享不了的福,草原,大海,群山自己都经历过。每一次经历,人生的阅历便丰富了一些,想的也就更多。人这辈子除了吃,能真正带走什么?

    大家都穿树叶那会儿,整天就是为了一口饱饭奔波。吃饱了喝足了,围着火堆蹦蹦跳跳就算是娱乐。曾经在远古洞穴中见过这样的岩画,风格粗犷格调简单。一群人就是这样娱乐的,跟后世迪厅慢摇吧里面摇头晃脑的年青人似乎没什么区别。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看过金老先生的天龙八部,记得明教教众追悼会上说的就是这两句。生和死才是人的大魔障,看不破,瞧不透,参不熟也悟不透,一个长生的念头,就让那些希望长生的人匆匆的付出了生命,也不知道他们在临死前,有没有后悔?真正的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李渊说错了李密,这些人才是。

    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风扇摇曳,一粒灰尘从天空落到地面。一切都好像是静止的,可仔细观察一切似乎又都在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云玥真的感觉时空凝固的时候。夏菊端着一个硕大的哈密瓜走了进来,见到云玥的样子惊得叫出声来。

    管不得趴在腿上的少司命,云玥一下子从床上窜起来。鞋子也顾不得穿,光着脚冲进屏风后面,对着净桶便是一泄如注。抖了三抖,一身的轻松。完美诠释了如释重负这个词儿的含义!

    啃了两块哈密瓜润润嗓子,觉得不过瘾。端起茶壶对着嘴,浇花似的猛灌。灌完之后在两个老婆膛目结舌中,迅速钻进毯子里。他娘的老子还光着呢,就不知道给自家相公拿件衣服。难道你们喜欢看光屁股的侯爷,晚上让你们俩看个够本。

    夏菊羞得满面通红,少司命笑得要不成了。趴在床榻你上,打着滚儿的笑。云玥狠狠抽了这婆娘两下屁股,嗯……弹性很好。

    “小个屁,快点给你家大爷找裤子。不然,你家侯爷就出去裸奔找吃的。”昨夜就没吃多少东西,睡了一夜加一个上午肚子里早已经空空如野。再不填饱肚子,云玥就会成为第一个因为懒得下地而饿死的侯爷。(龙王善意提醒各位,懒癌是病得治!)

    夏菊笑着出去吩咐丫鬟准备饭食,少司命从漆木柜子里寻出一套长衫来。侍候着云玥穿衣服,这婆娘到底不会侍候人。大夏天的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这还不给老子捂出痱子来。

    还是夏菊贴心,寻了一件水蓝色的袍子。里面只穿内裤,微风吹过干净清爽。比少司命会侍候人多了,只是下摆开衩比较大,似乎有点儿像后世的旗袍。

    云家的厨子就是贴心,一巨碗羊肉泡馍干的稀的都有了。唏哩呼噜下肚,肚子撑得鼓鼓的,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就算是现在上山去打老虎,估计都没有问题。

    小白是好兄弟,今天没去找章佳玩。趴在门口无聊的甩着尾巴,它钟爱的那座假山还在。可小白已经失去了笑傲假山的兴致,自诩见过世面的小白希望真的笑傲山林,而不是那座小小的假山。

    拍了拍小白的大头,哥俩就准备去看看平凉的风貌。毕竟离开一年多,经过初步的改造,平凉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看看才知道。

    老姜幽灵似的钻了出来,站在云玥身后轻声叫了声侯爷。

    “身子骨都好了?”云玥拍了拍老姜的肩膀,这老家伙似乎胖了点儿。眼角儿更加下垂,成了一副三角眼。这双眸子越发阴冷,白眼仁多黑眼仁少,跟毒蛇有得一拼。

    “谢侯爷惦念,都好了!虽然刮风下雨伤口会酸痛,但身手绝对没问题。”老姜拍着胸脯,大猩猩似的豪迈有些滑稽。

    “出去久了,带我出去走一圈儿。看看咱家这平凉到底咋样!”

    走在大街上,道路宽敞平坦。可就是街上人太少,稀稀落落小鸟几只。他娘的还真没树上的鸟多,云玥有些郁闷。

    “侯爷,咱这平凉啥都好。就是人太少了,李斯先生说羌人与月氏人是贱民。平日里又都在外面做工,所以不能住城里。工地在哪里,就给他们在哪里搭帐篷。反正他们平日里住的也是帐篷。

    匈奴人与义渠人还有西域的那些客商倒是可以住进城里的客栈,可市场都在城外,来来去去贩运的都是牲口,李斯先生嫌脏。客栈都在靠近城门的地方,谁也不愿意将时间耽误在路上。到了那里,人会多些。”老姜知道云玥为什么发愁,赶忙出言解释。

    “原来是这样,那咱就去酒楼那里看看。到底是怎么个热闹法!”听了老姜的解释,云玥心里也了然几分。人畜混居是会出现大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卫生问题,也会引起疾病。李斯这么做,云玥还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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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各位看官的理解与支持!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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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介绍:
云玥跌下了万丈深渊,却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面对两千年前的战国,云玥要怎么做?他很迷茫…… 惠文王是明君,廉颇是小肚鸡肠的大将军。太子丹是如此的懦弱,秦始皇是个彻头彻尾的腹黑男……战国的生存环境太差了,不过云玥还是混得相当不错。 汉雄写了太多的黑暗,篡秦会写许多的阳光。有光明的地方便有阴影,同样有阴影的地方必然也有光明。篡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篡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篡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