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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徒     盛唐烟云txt下载     盛唐烟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章 早寒 (一 上)

    第三章早寒(一上)

    当第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来的时候,杨玉瑶正站在门口恭迎自己的客人。她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袍,从肩膀一直拖曳到脚。乌黑的长不加任何錧系顺着耳后滑落下来,就像一道流瀑般滑过脊背。纤腰,丰臀,修腿,玉颈,薄施粉黛的脸上写满了愉悦,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顾盼生波,宛若一朵幽莲,静静地绽放于秋水之侧。让前几天刚刚见识了她如何风情万种的雷万春忍不住楞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顷刻之间忘了个一干二净。

    “怎么了,雷大侠这么快就不认识妾身了么?”早就预料到雷万春见到自己后脸上会出现这种表情,杨玉瑶促狭地笑了笑,抿着嘴问道。

    “这个”雷万春挠了挠后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尴尬。“的确与前天的感觉不太一样。夫人,夫人今天的打扮,看,看起来,就像,就像”

    “就像”了半天,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仿佛世间的一切言辞在美人面前都黯然失色,反倒是不用任何语言来啰唣方才恰当。

    杨玉瑶又笑了笑,信手接过雷万春递过来的礼物,轻轻抱在怀里,“雷大侠客气了。今天只是安排一顿便饭,答谢你当日的救命之恩而已。又何必带什么礼物!里边请,外边风大,请雷大侠先入内饮茶。”

    “这个,呵呵。我老雷拿出来的物件,当然入不了夫人法眼。可空着手上门,又过于失礼了些。一点小玩意而已,夫人如果看着还顺眼就把玩两天。如果不顺眼的话,随便赏赐下人就好了!”

    说着话,宾主二人隔着三寸左右距离,并排走向今晚会客的正堂。甬道两边的灯笼里蜜蜡跳动,将一双影子忽然推进,忽然拉开。只是那股甜甜的花香味道却愈的浓了,将亭台院落和院子里的人都包裹起来,就像步入了一个甜甜的梦境。

    杨玉瑶抱着雷万春给的礼物走入正堂,心情突然变得像一个小女孩般迫不及待。把客人引入座位,亲手奉上一盏茶,她笑着说道:“不知里边装的是什么宝贝。恩公介意妾身现在就将盒子打开么?”

    “别叫我恩公!”雷万春一口热茶差点儿没喷出来,“我只是路过那里,举手之劳而已。你再叫我两声恩公,我就不知道自己多少斤了。盒子随便开,我都说过了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夫人可能不知道,我老雷目前只是个兵曹”

    没等他把自谦的话说完,杨玉瑶已经将装礼物盒子轻轻打开。里边是一件越州白瓷,对于普通百姓家来说,价值已经不菲。对于拿了蜜蜡当松木火炬点的虢国夫人府,则显得过于寒酸了。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件白瓷被烧成了匹骏马形状,无鞍无络,四蹄腾空。

    “好一匹奔霄!妾身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儿!”见惯了各种珍宝,把金子当土坷垃使的杨玉瑶偏偏对一匹瓷马感了兴趣,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又看。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屋子里的多宝阁中,然后又用手扶了扶,唯恐放置不稳将其跌成碎片。(注1)

    “朋友帮忙选的。没想到还能入得了夫人的眼!”见对方如此珍重自己送的礼物,雷万春心情大好,笑着补充了一句。

    “是秦家那哥俩儿么?”杨玉瑶将目光从骏马上收回来,款款走到雷万春对面坐好。因为只是两个人的小宴,所以她选了一张方桌,而不是寻常大型宴会选用的那种小几。只是这样的话,两个就变成了对面跪坐,微微抬头,便将彼此眼睛里的光芒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此时,雷万春才觉座位的异常。尴尬于自己的反应迟钝,他赶紧坐直了身子,笑着回答:“不是,国模,国桢兄弟两个最近家里边事情多,没时间陪着我这闲人乱逛。是我的顶头上司张大人帮忙选的。他读书比较多,心思也比较细腻些!”

    “恩公的”信口追问,猛然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雷万春的忌讳,杨玉瑶赶紧用春葱般的手指去掩朱唇,“看我这记性。又叫你恩公。可如果不叫恩公的话,该叫你什么才好呢?”

    “嗨,你就叫我老雷,壮士。或者直接喊我名字都行。我是个粗人,没那么多讲究!”雷万春大咧咧的一挥手,示意对方随便,同时也尽力让自己变得放松一些。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儿的初哥,临来赴宴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向张巡和王洵两个吹嘘过,自己行得正,走得直,绝对不会因为美色当前就乱了心神。但所有诺言在一看到虢国夫人的瞬间就开始失效,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有好几百只手在抓挠。

    “那你也别叫我夫人!”杨玉瑶撅了撅嘴巴,像个小女孩般跟雷万春讨价还价。“我叫杨玉瑶,小字佩儿。雷大哥喊我玉瑶,佩儿均可!”

    “谨遵夫人之命!”雷万春郑重点头,嘴巴张了张,却不出那几个对方期待的音节。晃了晃脑袋,笑着道:“我不习惯叫人的小名。干脆,咱们就简单些,你,我相称。反正今晚估计也没第三个人了!”

    “也好!”杨玉瑶心里涌过一阵淡淡的失望,很快,脸上又绽放出了笑容,“雷大哥喜欢吃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雷万春倒不再客气,笑着反问,“客随主便。有酒有肉就行。千万别弄什么天南地北的珍馐。你给我吃,我也吃不出好来。并且未必能填得饱肚子!”

    杨玉瑶又楞了楞,没想到雷万春的要求如此简单。为了这顿酒宴,她事先可是费了好大心思。这年头非但皇家饮宴讲究一个奢华,即便长安城内普通大户人家请客,只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日子了,什么燕窝、鱼翅、鹿唇、熊掌、驼蹄之类便一样都不能少。

    谁料雷万春的要求却如此简单。不愿品尝那些珍馐,只求一个醉饱。对于虢国夫人府里的厨子而言,这个要求就太笼统了些。但这也难不住杨玉瑶,只见她做沉吟,心里边有了主意,拍了拍手,冲着身边伺候酒宴的婢女命令道:“让厨房准备一头刚刚宰杀的小鹿,剥了皮,直接抬到这边来。再准备炭盆,石板和烤架。今天下雪,咱们刚好吃个热乎!”

    这下,倒有些令雷万春喜出望外了。笑了笑,瞪眼了眼睛问道:“你也肯吃烤肉?乖乖,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人才好这一口呢!”

    “炙么,当然是现烤现吃为好。”杨玉瑶笑着回应,双目中灵光闪动。

    须臾之后,一头刚剥了皮的小鹿送到。杨玉瑶挥手命前来伺候的女仆退下,自己挽了袖子,从鹿背上割下一条带着点淡黄色脂块的肉,用铁钎子穿了,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咪咪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都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

    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注1:奔霄,又名白义,即穆王八骏之一。

第三章 早寒 (一 下)

    第三章早寒(一下)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第三章 早寒 (二 上)

    第三章早寒(二上)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的冰冷。吹进行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霄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得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那个女人的身份与地位,应该跟他话不投机才对?可事实上,两个人今晚说了很多话,说得很热闹。她似乎明白哪些话会让他听了顺耳,那些话是他的忌讳。从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逆鳞,如同温泉一般抚慰着他干涸已久的胸口。

    还是不想了吧!努力摇了摇头,雷万春将杨玉瑶那迷离的眼神从自己的心中赶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今晚的狂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她肯定明白。雷万春自己心里也明白。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为自己彻夜不归寻个恰当的借口,别让张巡那个书呆子看了笑话。

    一辆头前挑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从身边经过,雪水从车轮旁溅起老高。雷万春拨了拨坐骑,尽量离得对方远一些。大半夜还敢挑着灯笼高疾驰的马车里边,坐得肯定是位权贵,除了其中极少数几个之外,雷万春对这类人整体上都没好感。

    但是马车的主人却很不识趣。从雷万春身边匆匆而过后,很快又掉头追了回来。头前的车夫扯开嗓子,低声喊道:“前头可是雷大侠,能否稍停一停,我家主人想跟你说几句话!”

    “我好像不认识你家主人!”雷万春回头,皱着眉应了一句。

    车夫尴尬地笑了笑,却不生气。赶着马车快追上前,然后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着中年人面孔,身材却像十三四岁少年高度的男人出现在车门口,冲着雷万春拱了拱手,自我介绍,“在下贾昌,久仰雷大侠之名。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上!”

    “我已经不做大侠很多年了!”雷万春的声音依旧冰冰冷冷,试图拒对方于千里之外。贾昌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内几乎家喻户晓。此人十三岁时,便因为擅长摆弄斗鸡,而受到了皇帝陛下的赏识。后来又凭此被授予官职,随同皇帝一道巡游泰山。他父亲只是个宫廷侍卫,病故于巡游途中,皇帝陛下居然停下车驾,先为贾父丧,然后再继续泰山封禅大业。恩宠之隆,连宰相李林甫都嫉妒不已。以至于斗鸡业迅在大唐境内成为一种风潮,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自己儿子不读书,不种田,只要能变成第二个贾昌,就可以光耀门楣。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张巡对掀起这股斗鸡风潮的始做甬者深恶痛绝,认为皇帝陛下无心朝政,与贾昌、雷海青等弄臣的引诱有极大的干系。受到张巡的影响,雷万春对贾昌等人也没什么好感。此刻只是不想给张巡树敌,才不得不强忍着心头的烦恶与对方寒暄。

    “雷大人说话真风趣!”敏感地觉察到雷万春的冷淡,贾昌依旧笑容满面。“贾某拦下雷大侠,并非故意惹大侠生厌。而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跟大侠核对一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大侠多多见谅。”

    “什么事情?”看到贾昌始终彬彬有礼,雷万春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从马背上跳下来,还了对方一个笑脸。

    “我的一个朋友!”贾昌也从马车上跳下,身手却是与外貌极不相称的矫健,“最近被万年县给抓了进去。他叫宇文至,雷大侠应该认识这个人。”

    “没错。”雷万春轻轻点头,后退半步,戒备地按住了腰间刀柄。

    “我没有恶意!”贾昌笑着举起双手,“即便有恶意,也不是您的对手。我的确跟他是朋友,不是互相利用那种朋友。只是别人都当我是个矬子,所以我也不常跟朋友一道露面,免得他们觉得尴尬。”

    “你只是少年时没有完全长开而已。”雷万春觉得有些尴尬,放开刀柄,笑着表示歉意。“我握刀已经握习惯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做出防备。此刻又是半夜”

    “呵呵。的确是我莽撞了。”贾昌磊落地大笑,“个子像我这么矮小的人,要么是刺客,要么是弄臣,要么是乞丐。的确不该靠得人这么近。”“在雷某眼里,此刻你只是贾昌!”雷万春笑了笑,友善地回应。

    对于冷淡和友善,贾昌几乎同样的敏感。也笑了笑,带着几分愉悦说道:“在贾某眼里,你始终都是那个急公好义的雷大侠。不废话了,否则雷大侠肯定又嫌我啰嗦。我今天傍晚去了万年县衙一趟,见过了宇文至。他的处境相当不妙。我知道雷大侠和王小侯爷也曾探望过他,所以找你们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本打算明天一早到崇仁坊先堵住王小侯爷,没想到半夜时在路上遇到你!”

    “什么情况?狗官又对他用刑了么?”雷万春心中登时一紧,沉声问道。

    “用了一次刑。但伤得比前两次轻了许多!”感觉到了雷万春话语中的恼怒,贾昌低声安慰。“应该是王小侯爷留下的钱起了作用。但我不知道王小侯爷的面子能管多久”

    “你可有更好的办法?”初次相遇,雷万春不敢说自己已经在想方设法逼杨国忠出手,只好先咨询贾昌的解决方案。

    “没有。”贾昌轻轻摇头,“那张县令本来跟我相熟,但这次,我无论许下什么好处,他都不肯放子达一马。想必是京兆尹王鉷那边盯得紧,一定得从子达身上寻找突破口。如此,子达就等于无形中夹在了李相和杨相两大势力之间,随时都可以被其中一方灭口!”

    “这狗官!”雷万春的拳头再次握紧,心中却猛然涌过一丝无力感。如果头上没有张巡这个顾忌,他现在完全可以潜入万年县令家中,用刀子威胁此人一番,逼他不要欺人太甚。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雷万春是张巡的心腹,惹了祸,非但自己有麻烦,连带着张巡都得受拖累。

    “所以,我想请雷大侠帮个忙!”贾昌咧了咧嘴,脸上浮现一丝苦笑,“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到处托人,但无法保证子达不被人弄死在大牢当中。衙门里边,喝水,吃粥,睡觉,甚至随便笑一笑,都可能要命。他们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子达无声无息地死去,尸体上却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出来。”

    这点,前几天刚刚去县衙大牢里走过一遭的雷万春心里非常清楚。因此也不再多想,点点头,低声答应:“说吧,只要雷某能做得到。”

    “万年县令是个进士,不可能亲自到大牢里边下手杀人。所以,无论哪方准备把子达弄死,都得通过以下几位。”贾昌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解释,“牢头李老实,狱霸张三孬,还有县尉薛荣光。其中头两个人不过拿钱办事,背后没有什么太硬的后台。而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却是京兆尹王鉷的家奴出身,完全听京兆尹的命令行事。”

    “嗯!”雷万春轻轻点头。秦氏兄弟昨天给了王洵一张“护官符”,里边很详细地描述了京师中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及主要人物。薛荣光的名字在其中最不起眼的角落,着墨不多,但他现在依稀还有印象。

    贾昌又向前靠了半步,将声音压得更低,“所以,如果雷大侠能让薛县尉不知不觉病上十天半个月,恐怕子达在大牢里就会更安全一点儿。有这十天半个月功夫,贾某即便不能让子达脱离险地,至少也能想出办法让别人不敢轻易害死他!”

    这回,雷万春没有防备他。甚至对他产生了几分敬意。李林甫和杨国忠过招,京师中与双方势力不相干的官员人人避之不及。连胡国公府上都决定袖手旁观了。而贾昌只是一个弄臣,这个时候却能为了朋友挺身而出。光凭这份仗义,就比那些所谓的世家显贵可敬得多。

    “怎么样,雷大侠能帮我这个忙么?”见雷万春沉吟不语,贾昌扬起脸,急切地追问。

    “雷某当尽力而为!”雷万春拱了拱手,郑重承诺。

    “那就拜托了。此事过了之后,雷大侠如果有空,请到我府上喝一杯水酒。就在曲江池边上,每年秋末,可以看到很多南返路过的水鸟。非常热闹。”

    “雷某一定去!”雷万春不想拒绝,笑着答应。

    “那贾某就随时恭候雷兄的大驾!”贾昌抱了抱拳,转身走向马车。明亮的灯光下,他的背影就像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般,高大笔挺。

第三章 早寒 (二 下)

    第三章早寒(二下)

    目送着贾昌的马车去远,雷万春笑了笑,飞身跃上了坐骑。他终于有了一个足够地借口向朋友们解释自己为何夜不归宿。让书呆子张巡和小娃娃王洵两个见鬼去吧,还有他们那满脸的坏笑。老子今晚就去重操旧业,痛快地做一回大侠,哈哈!

    带着三分酒兴,他又风驰电掣般跑过了两个街道口。在纵贯长安城南北的朱雀大街上,一队看似比较认真的巡夜士卒拦住了他。带队小校一看雷万春递过来的银牌,立刻楞了楞,后退半步,抱拳施礼。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银牌交还,带着士卒们急匆匆地跑远。

    这种见了官差横着走的感觉,令雷万春心里非常舒坦。他霍然现权力带来的好处不亚于武功,甚至还远远在于其上。以前凭借武功恣意纵横,他总是要担心被官差以夜半扰民的罪名抓获。而如今,凭着一块来历不明的银牌,他就可以把长安城不准夜间在外行走的规矩,安安心心地踏于脚下。

    哼哼,怪不得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不停地想往上爬。收起了银牌,雷万春偷偷地腹诽了好朋友一句。在他面前,张巡从没掩饰过个人对权力的**,总是说必须到达一定位置,才能实现兼济天下的抱负。而今晚,雷万春却现,权力不但能实现个人的抱负,更大的好处是你到了一定位置,就可以无视这世界上很多规则,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桌子底下那些见不到光的规则,向来是约束普通人,对于到达了一定高度的上位者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

    他知道自己今晚肯定是喝醉了。否则心里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头。但这种微醉的感觉令人很舒服,仿佛已经掌控了身边的一切,又仿佛对身边一切东西都不在乎。“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当年李白醉卧长安街头的时候,估计也是同样的而感觉。只是他醉得时间太短,醒来后还得规规矩矩入宫去给皇帝陛下赔礼。

    酒醉后的思绪就像一头脱缰野马,让他不受控制地想起很多事情。想到自己刚刚学艺有成,立志提三尺剑扫尽世间不平的少年狂妄。想到自己名满中州,无论走到哪里都被江湖豪杰敬仰的荣耀。想到自己突然厌倦了四海浪迹的生活,断然决定金盆洗手时朋友们的惋惜。然后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杨玉瑶,这个此生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偏偏又给他留下了难忘记忆的女人。

    也许在十年前两人相遇,说不定他们真的能走到一起。那时她眼中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沧桑,而他心中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顾忌。你在想什么啊,这傻瓜!他突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那上面烫烫的,仿佛还坐在炭盆边,一边吃酒,一边看她的一颦一笑。

    正胡思乱想着,猛然抬头,今夜的目的地,大通坊已经近在咫尺了。京城里的坊市规划相当整齐,由于皇宫位于正北方,东西居中的位置,所以以皇宫为核心,城北的东西两侧住的全是达官显贵。以朱雀门和东西向的春明街为界,往南则住的是低级官员和普通百姓。越往南走,距离皇宫越远,居住者的身份也就越趋于普通。唯独东南角曲江坊是个例外,因为靠着曲江池的缘故,那附近的宅子多是显贵们的别院,住户的身份反而愈尊贵些。至于雷万春现在所在的位置,大通、归义、显行、大安等西南角的数坊,则是标准的下风下水,除了那些家境非常贫寒的平头百姓和想住大宅子,又买不起城北地皮的爆户外,基本没有多少人居住。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的宅院就在大通坊的最里端,大小规模足足是这个坊子里其他宅院的十几倍,因此非常容易找到。雷万春先牵着坐骑,装作迷路的样子,围着大通坊前后左右的街道走了几圈,摸清了薛宅的具体位置。然后将坐骑隐藏在一处人迹罕至的高墙下,脱了外套,扯下袍子一角猛了脸,双手扒住大通坊的外墙上的砖缝微微一用力,整个人立刻如猿猴般沿着外墙攀了上去,瞬间消失在高墙的另外一边。(注1)

    已经很久没高来高去过了,突然重操旧业,他身体里瞬间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少年时所有豪情壮志刹那间又回到了血脉里,仿佛整个人转眼就年青了十几岁。也许那些豪情壮志一直就藏在他血脉深处,只是被他刻意掩盖起来了而已。今晚被几个突然事件连续触,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雷万春现自己对这种高高再上的感觉十分迷恋。站在高高屋脊之上,整个大通坊一览无余。尽管夜色漆黑如墨,但他眼底却再没有秘密。包括那些在黑暗中才能进行的交易,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家居然还亮着灯,这让雷万春感觉很惊诧。已经是后半夜了,不抱着家里那七八个小妾之一睡觉,姓薛的这是在干什么?很快,他的好奇心便得到了满足,两个全副武装的差役打着哈欠从房檐下经过,一边走,一边喃喃地骂道:“他***,有完没完。一天到晚商议来商议去,什么时候才能商议出个结果来!”

    “行了,老刘,少说两句。一旦被薛头听见,仔细你的屁股!”另外一个差役四下看了看,低声喝止。

    “我怕他?”被称作老刘的家伙撇嘴冷笑。“他以为自己做的很机密么?若是把老子给惹急了,就到上面去出。这么多事情,随便抖出一桩来,都能让他抄家”

    “你作死啊!”另外一名差役吓得赶紧用手捂住了老刘的嘴,“作死自己去死,别拉着我。上个月顾小个子怎么死的,你忘了么?人都在臭水沟里泡软了,妻儿还背了一身的官司!”

    听到从前同僚的下场,姓刘的差役猛然惊醒。“我只是”四下看了看,他低声表白,“我只是痛快一下嘴。老王,这话你千万别说出去!”

    “我是那人么?”另外一名王姓差役瞪了他一眼,低声撇嘴。“但你这张嘴巴,最近可得小心点儿。念在咱俩多年的交情上我才劝你,不该说的别乱说。非常时期,能当哑巴最好。”

    “那是,那是!”刘姓差役连连点头。提着明晃晃地灯笼,打着哈欠走远。

    待他们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了,雷万春才从房瓦上重新把身体拱了起来。尚未被夜风吹干的雪水浸透了他的衣衫,让他胸口处仿佛抱了一块冰。同时,他的头脑也因为受到冰水的刺激而变得异常清醒。

    这个宅院里还隐藏着其他秘密!一瞬间,雷万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更大的阴谋当中。万年县县尉薛荣光跑到长安城西南角的下风下水之处起了这么大一座豪宅,为的不是过一过大户人家的瘾,而是另有图谋。实际上,这个宅院还是万年县衙门的一个暗中据点所在,一旦哪天长安城中生异变,聚集在薛宅里的差役,帮闲们冲出去,便可成为一支奇兵!

    可京师西侧,偏偏又是长安县的管辖范围。万年县不在自己的地盘里设立据点,把爪子深到长安县里来干什么?按照那张“护官符”,这两个县的县令,可都是京兆尹王鉷的嫡系,照理说,绝不该互相朝对方捅刀子!

    正闷闷想着,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脚下的回廊上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个小厮提着灯笼跑来,一边跑,一边低声喊道,“老刘,老王,死哪去了你们两个。大人有令,让你们两个赶紧过去!”

    “唉,在呢,在呢!”方才说话那两个差役又颠着屁股跑过来,冲着小厮满脸赔笑,“我们不是一道去解个手么?人有三急”

    身为薛家的奴仆,小厮地位仿佛比衙门里的官差还要高一些,把眼睛一瞪,厉声喝道,“这话跟大人说去。我看你们是懒驴上磨!再磨磨蹭蹭的,仔细你们两个的皮!”

    “唉,唉,我们哪敢啊。六爷,你走先!”两个官差敢怒不敢言,拱手哈腰,请薛家的小厮走在了前头。

    “狗仗人势!”雷万春在肚子里暗骂了一句,身体贴着屋脊,狸猫一般蹑手蹑脚地缀在了回廊中三个人身后。深更半夜,没人愿意往房上看。即便看,在这彤云万里的深夜,不用铜镜子聚光,也未必能现他。

    那个秘密就在眼前了。他兴奋得全身战栗,慢慢伏低身子,屏住呼吸。

    注1:按照唐代长安城的格局,整个城被街道划分程一百多个坊。每个坊都可以单独封闭起来,住户的家门皆朝坊里,夜晚时关上坊门,则外人无法进入。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化管理小区。

第三章 早寒 (三 上)

    第三章早寒(三上)

    不对,眼看就要在屋脊上跟着头前的几个人接近正堂,雷万春心头忽然一凛,立刻把脚步停了下来。

    太奇怪了。这处院落太奇怪了。贴伏在冰冷的屋瓦上,雷万春手握刀柄,举目四望。周围的房屋都黑沉沉的,只有前方不远处灯火通明。只要他不踩失了足,身处亮处的那些家伙肯定现不了他的身影。可内心深处的危险感觉却越来越浓,仿佛已经被一头猛兽盯上了般,令他浑身上下的肌肉的猛然绷紧。

    仔细观察了好几遍,他终于明白令自己警觉的源头在哪了。今晚的路太顺了,自己居然翻过了后墙,一直沿着屋脊来回绕,脚不沾地就靠近了宅院的核心!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凭借当年做游侠时的经验,雷万春很快就觉了脚下这个院落的异常。在那段劫富济贫的日子里,富贵人家的院子他没少进。但无论是一方巨富,还是家里只有百十亩地的土财主,建院子都讲究个风水格局。正堂、厢房、跨院、花园,哪几间屋子该什么位置就是什么位置,决不能像收容灾民的的窝棚般随便乱搭。而脚下这个院落,又不能简单地以“混乱”二字来形容。虽然正房、厢房互相紧挨着,供下人们居住的前厅和饲养牲口的马棚也角对着角,但站在高处仔细观看,却霍然现,所有建筑搭配起来,竟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回”字型。尽管内外两重院落之间有长廊相连,可若是临时将长廊的立柱放倒,内外两重院落,数息之内就可以变成彼此隔绝的内外两层。只要弓箭手占据了边角处一个个看似突兀不堪的小楼,便能将大门,二门死死封住。而即便院墙和第一重院落被敌人出其不意攻破,凭着第二重院落,此间主人也能坚守待援,挣扎上数个时辰。

    很显然,脚下的这个宅院,不只是一个据点那么简单。想明白了这一层,雷万春愈按捺不住继续一探究竟的念头。弯着身子,沿着屋脊轻轻移动,借助薛家宅院各个建筑彼此距离过近的便利,很快就来到了院子的核心所在。

    与此间主人居住的正堂还有三、四丈距离,脚下的屋脊却突然又到了头。那间正堂居然与第二重院落并不相连,成了个相对相对独立的大房子。里边明晃晃点着二十几只牛油大蜡,将每个人身上的服饰都照得清清楚楚。因为牛油大蜡的烟气太重,所以房间正面的窗户不得不敞开着,方便屋子里的人透气。雷万春沿着屋檐,找了个正对窗口的位置藏好,举目向里边一看,登时心里又是“突”地一下打了个哆嗦。

    此刻端坐在主人位置上的,哪里是什么不入流的万年县捕头。看服色,分明是一个正五品的高官。而站在主位两侧排成恭恭敬敬两排的,也不止是长安、万年两县的捕头、捕快和帮闲。几个数年前曾经跟雷万春有过一面之缘的长安本地“豪杰”,此刻也恭恭敬敬地站在队伍的末尾。

    刚才那两位借尿路出来透气的差役明显在挨训,半躬着身子,就像两只煮熟的河虾。坐在主位上的高官脾气甚大,呵斥了几句后,就猛然用力一拍桌案,信手抽出个竹签子来丢在地上。那两名差役见状,立刻趴伏于地,叩头如捣蒜。那名高官却理都不理,挥挥手,命人将他们拖出门外。

    距离有点远,雷万春听不太清楚屋子里边的人说些什么。凭着夜风里传来的只言片语以及里边每个人的动作、表情,约略推断出那名高官在整肃纪律。而倒霉的刘、王两位差役因为刚才的行为,则恰恰被对方当做了以儆效尤的对象。刘、王两位哀告不得,被几个彪形大汉倒拖着往屋外走。眼看就要拖出门口,那姓王的差役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饶命,大人饶命。小的有要事禀告!”

    这句话,雷万春完完整整地听清楚了。紧跟着,他就看见彪形大汉们将刘、王两位差役一并又拖了回去。刘姓差役继续叩乞怜,王姓差役却扬起头来,大声说了几句话。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随即,刘姓差役就跳起来欲跟他拼命,却被两旁的壮汉死死按住。王姓差役则向旁边躲开数步,手指对方,脸上露出了一幅大义凛然的表情。

    登时,五品高官站了起来,冲着刘姓差役大声喝问。那刘姓差役推脱不得,只好趴在地上,苦苦哀求。高官好像是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摆手。有两个彪形大汉们立刻反扣住了刘姓差役的双臂,另外一名大汉则小跑着取来一个脸盆,将数块润湿的厚布,一片片扣在了刘姓差役的脸上。

    那刘姓差役拼命挣扎,挣扎,终于两腿一伸,再也不动。五品高官笑咪咪地转过头来,好像夸赞了王姓差役几句。猛然间脸色又是一变,命人扣住了他的胳膊。王姓差役显然不服,扯着嗓子大喊大叫。但没有人理睬他,又是数片湿布贴上了他的口鼻,将他在众人面前活活闷死。

    整个过程,左右差役和豪杰们都眼睁睁看着。谁也不敢上前说情,甚至连怜悯的表情都不敢有。那名五品高官好像还不满足,又从队伍中点出两个人,拍案呵斥。呵斥完了,则拖到院子内,噼里啪啦一顿板子打下去,眼见着挨打差役嘴里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伏身在屋脊上的雷万春浑身冰冷,脊背上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他年青之时也杀过人,但都是手起刀落的事情,从没像高官这般,故意让对方死得惨不忍睹。更甭说一边笑着,一边取走对方性命,就像碾死了一只蚂蚁般轻松了。

    转眼间杀了两个人,又将另外两人打了个半死不活,五品高官终于心满意足。又来回踱着步,大声宣讲了几句。随后,命人抬出了一个箱子。当场用脚踢开,里边居然堆满了黄的,白的,明晃晃照得人眼花。把赏钱分完毕,方才还低迷的军心立刻大振。他笑了笑,信手从衣袋里取出一张纸,当众念了起来。周围人等一个个伸直了耳朵恭听,脸上表情无比的兴奋。

    雷万春听不清对方读的是什么内容,但凭借直觉,他判断出那可能是一个近期行动方案。为了将秘密查个水落石出,他慢慢动了动,然后贴着房脊往侧面转。侧面有棵大槐树,顺着槐树的枝干爬过去,也许能听清楚屋子里的声音。

    谁料人刚走出没多远,他就现事情不妙了。屋子里有一名弓手打扮的家伙突然把耳朵竖了起来,然后大声喊了一句。紧跟着,那名高官立刻收起了正在朗读的纸张。随后,所有人都拔出了兵器,冲到院子之内。

    “谁在那?在下薛荣光,请道上的朋友进屋来说话。”看不清屋脊上的情况,一名捕头打扮的人大声叫嚷。

    “阴沟翻船!”雷万春心中暗暗叫苦。先前光想着天色够黑,可以很好地掩饰自己的行迹。却没料到屋子里边还有个顺风耳在内。眼下院子里提着兵器的人就有五六十位,其余分散在各间屋子里睡觉的小杂鱼更是不知多少。以自己的本事,硬碰硬肯定属于找死行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想办法先脱身再说了。

    想到这儿,他迅调整了一下姿势,趁着别人还没现自己的时候,从靴子腿里抽出一把三寸多长飞镖来。掂了掂分量,倒扣在掌心,然后双眼盯着薛县尉,一眨不眨。

    “道上的朋友请现身,薛某向来喜欢结交英雄豪杰,断然不会难为你。下来喝一碗酒,咱们凡事好商量!”见屋顶上静悄悄地的没有任何回音,薛荣光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同时,他背后的几个差役已经取来数面铜镜,团团靠成一个扇面,举起火把,就要王扇面中心放。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雷万春将手中的飞镖打了出去。随后看都不看,迈开双腿夺路狂奔。只听院子里边“啊!”地一声,万年县捕头薛荣光仰面栽倒,脖颈之上插了根黑黝黝的飞镖,血顺着飞镖的边缘的凹槽喷溅而出。

    “薛头!”几名差役抱住薛荣光,大声喊叫。那身穿五品服色的高官却冲将过来,劈手夺过一把横刀,高高举起,“号什么丧!赶紧去追,抓不到他,大伙全都得死!”

    闻听此言,院子里的捕快,帮闲和江湖豪杰们才如梦方醒。再顾不上薛荣光的死活,搬梯子上房的上房,贴墙根绕路的绕路,缀着房顶上的脚步声,奋力直追。只有先前凭借过人耳力觉了雷万春动静的那名弓手,皱了皱眉,拔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之上。

    “射死他,射死他!”从外围宅院冲进来的巡逻者立刻受到了启,一边叫嚷着,一边弯弓搭箭。雷万春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情况,眼见着最外侧的高墙就在近前,也不管能不能跳得了那么远了,长身跃起,身子如如同大雁般向墙外落去。

    几支蓄力不足的雕翎从他头顶匆匆掠过,眼看着就要逃离生天。突然间,雷万春将手中宝剑向后急挥,然后身子猛然一滞,半截箭头从肩窝前端透了出来。

    “嗯!”他出一声闷哼,整个人瞬间落入黑暗之中。

第三章 早寒 (三 下)

    第三章早寒(三下)

    这一觉睡得好沉。

    待眼前又出现了亮光,雷万春挣扎着扭头四望,却现自己躺在一个非常奢华的大床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但极其暖和的锦被。床脚边,有一名衣衫雪白的妇人将胳膊垫在额头底下,正在酣睡,漆黑的头从肩膀一直披散到跪坐的脚踵,宛若一道流瀑。

    “我怎么会睡在这里?”他大吃一惊,翻身便欲坐起。肩窝处却猛然传来一阵剧痛,浑身上下的力气立刻被抽了个干干净净。

    “你醒了?”沉睡中的杨玉瑶被床榻的剧烈摇动惊醒,抬起脸来,疲惫的双眼中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欢喜。“别乱动,肩膀上的那支箭喂了毒药,疯和尚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伤口清理干净!”

    “疯和尚?”雷万春眉头紧锁,不记得自己曾经认识这么一个人。肩膀上的伤口处在剧痛之后便传来一阵刺痒,令他相信杨玉瑶没有欺骗自己。可自己怎么又跑回了虢国夫人的家里?那些追兵到底现了自己的身份没有?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乱纷纷根本理不出任何头绪。

    “慈恩寺的念痴大师精通岐黄之术,常常免费为人诊病。昨夜你受了伤,我府上又没有擅长处理伤口的郎中,就派人到慈恩寺把念痴大师给请了来。因为他住的离我这儿很近,平素又总喜欢说些不找边际的话到我这里来骗钱,所以大伙都叫他疯癫和尚。”见雷万春满眼迷惑,杨玉瑶笑了笑,低声解释。“不过他人虽然疯疯癫癫的,治病的手段着实了得。我家郎中束手无策的毒药,他三下两下就处理干净了。”

    一笑之间,她疲惫的脸上登时平添三分妩媚。雷万春看到她满眼血丝,猜测出她后半夜肯定没合眼。咧了咧嘴,非常抱歉地说道:“这下,真,真给你添麻烦了。唉,俺老雷别的不会,添乱的本事却”

    “说什么呢,雷大哥!”杨玉瑶轻轻瞪了他一眼,伸手掩上了他的嘴唇,“大哥曾经救了我一次,我这回再救大哥一次,不就扯平了么?有什么好麻烦的?况且昨晚如果你不是在我家喝过了量,估计也不会半路遭到别人的暗算!”

    “当日惊了你车驾的人,都是我朋友。我当时伸手制住惊马,本属应该!”雷万春摇了摇头,低声打断。他想告诉对方自己昨夜并非在路上遭到了人的截杀,而是夜探薛宅,不小心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所以才被万年县的差役们用毒箭射伤。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犹豫之下,舌头越笨拙起来。

    杨玉瑶如同一个知冷知暖的妻子般,笑着站了起来,“如果大哥觉得过意不去,日后找再找机会救我一次好了!反正你一时半会儿未必能离开京城。你饿了吧,我命人去端碗鸡汤来!”

    “等等!”眼看着杨玉瑶的身影就要走到屋门口,雷万春惶急地叫道,“你听我把话说完。我昨夜不小心惹上了一个大麻烦。不是故意往你这里跑的,只是当时昏昏沉沉。”

    “没事儿!”杨玉瑶停住脚步,微笑着转身,“麻烦事情我见得多了。黑灯瞎火的,谁能看见你往我家跑了?况且,敢到我家来上门抓人的,京师里恐怕也没几个!”

    她越是这样说,雷万春心里越是觉得不安。他记得自己昨夜跳下高墙后,便察觉出箭头上抹了毒。所以挣扎着翻上了坐骑,把银牌抓在手里就跑。当时只想着对方势力太大,不能把灾难引到张巡身上,也不能让小屁孩儿王洵再掺和进来。却不料才逃到半路,就昏昏沉沉失去了知觉。

    剩下的事情,他全记不得了。但既然曾经想过不给张巡和王洵二人添麻烦,恐怕京师之大,能跟那伙追杀自己的人硬扛的,只有虢国夫人。即便自己不是诚心将祸水引到虢国夫人府邸,恐怕当时心里也动了类似念头。否则,与主人心意相通的乌骓马不会偏偏往杨玉瑶府上跑。

    想到这儿,他心里愈惭愧。挣扎着支起半个身子,苦笑着说道:“你还是听我把话说完吧!我也不知道这回惹下的麻烦有多大。我有个熟人,就是那天惊了你马车的那小家伙。叫宇文子达的那个。他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稀里糊涂地被抓进了万能县大牢。然后又因为答话不符合万年县令的意思,被打得很惨。我昨夜在回去的路上,想着万能县的捕头薛荣光可能知道些隐情,便临时起意准备到他家拜访他一下。谁料他的宅院中有一伙人正在聚会,好像密谋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一时好奇,就忍不住趴在房顶上多听了几耳朵。结果还没等把话听清楚,就被对方现了!”

    “然后他们就拿毒箭射你?”杨玉瑶也是经历过一些风浪的人,才把话听了一半儿,就缓缓走了回来,跪坐于雷万春的身边。“怪不得今天一大早,万能县的衙役们就像丢了祖宗般把整个长安城搅了鸡飞狗跳,却不肯明说在找什么。原来根子在这里!你可曾看清楚了,宅院里都是些什么人?”

    雷万春想了想,低声回忆,完全没注意到杨玉瑶此刻躯壳里就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有五六十个衙役,还有很多帮闲,混混。主事的不是薛荣光,而是个正五品官员,长脸,颏下蓄着一把短须,看上去四十岁出头。”

    “正五品,那至少应该是个郎中!长脸短须,大概多高?长得胖不胖?”杨玉瑶继续低声追问,手指屈伸,被窗口透过来日光一照,指甲显得格外修长尖锐。

    “微胖,中等个头,七尺三寸左右,眼角有点下垂。”雷万春楞了一下,望着杨玉瑶的尖利的手指,低声回应。

    他现,对方又变回那个虢国夫人了。风情万种,灵魂深处却隐隐透着一股子狠辣。这种感觉令他极不舒服,但又无可奈何。梦终是要醒的,不管睡得有多沉,梦中有多温馨。

    觉雷万春在看着自己,虢国夫人的脸不自然地红了起来。笑了笑,柔声解释,“大哥如果不想告诉我,可以不说。小妹绝不会强逼你!”

    “恐怕越早让你知道情况越好!”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补充,“那个五品管员下手非常狠辣,前后不到半柱香功夫,我就看到他命人将两名做事懒散的衙役用桑皮纸活活闷死了。紧接着,又把另外两个打得半死不活!”

    “那个五品官儿应该是王銲,他是京兆尹王鉷的弟弟。他们兄弟两人都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很显然,虢国夫人对用桑树皮浸水闷死人的手段并不觉得好奇,笑了笑,低声分析,“薛荣光是王鉷的心腹,你看到的那些衙役和帮闲,估计全是王家养的走狗。好在你昨天跑到了我家,否则,别的地方还真藏不住你!”

    “我,我不是故意想往这里跑!”就像撒谎被人当面戳穿了般,雷万春登时红了脸。

    “大哥在危急关头能想到小妹,小妹开心还来不及呢!”虢国夫人显然误解了雷万春的话,笑了笑,柔声安慰。“你放心在我家养伤好了,昨天我派人偷偷查访过,附近应该没人看见你逃入了我家。即便现了,也不怕。他们密谋的东西肯定见不得光。所以无论听到了多少,此刻都已经把他们吓得六神无主了。”

    “哼哼,敢伤我的人!”她咬着牙,眉头轻锁,“他们真是活得腻了。大哥正愁抓不到他们的把柄。这回,他们不是自己送上门来了么?”

    ‘是啊,我几乎忘记了你是杨国忠的妹妹。’雷万春笑了笑,心中默默地想。自己从来就不是个擅长谋略的人,可昨夜稀里糊涂一逃,却逃得恰是地方。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人斗得势均力敌。而京兆尹王鉷恰恰又是李林甫的心腹。自己无意间偷听了王鉷之弟王銲的密谋,然后又逃入虢国夫人的家,等同于把王氏兄弟的把柄,直接送到了杨国忠手上。

    所以,昨夜自己听到多少,听到了什么,都不重要了。甚至自己是谁,是死是活,也无关大局。杨国忠只要暗示一下,说昨夜潜入薛宅的人是他指派,便足以逼得王氏兄弟不敢轻举妄动。王氏兄弟一退缩,就等于断掉了李林甫的一条胳膊。无论先前斗得是输是赢,摆下这几颗妙子后,京师的局面就已经彻底向杨国忠倾斜。

    只是,成为一粒棋子,绝非自己所愿。京师中这场恶斗本来与自己无关,杨国忠也好,李林甫也罢,在自己眼里都是一丘之貉。可自己一不小心就搅了进来,并且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所有一切都无法掌控。

    想到这儿,雷万春艰难地从床上坐起,顾不得肩膀处一阵阵令人眩晕的疼痛,笑着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一夜未归,此刻,张大人肯定在担心我的安危。我得赶紧回去见他,免得他到处找我!”

    说罢,一只手提起靴子,弯腰就试图往脚上套。虢国夫人楞了楞,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如果大哥不喜欢,我可以不告诉不把你今天的话我哥哥!”如果祈求般,她蹲下来,伸手按住雷万春的手背。

    雷万春的手臂立刻颤抖了一下,然后僵硬地任她按住,“你还是尽早通知杨大人吧。姓王的心狠手辣,白天不敢闯你的府邸,夜晚偷偷派人摸进来,你也防不胜防。我不是怪你,我真的得回去了!”

    虢国夫人叹了口气,想再解释几句,却终于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站起来,退出门外,叫进几个小婢女,服侍雷万春更衣,穿靴。

    身上的衣服全是新换过的,包括贴身里衣。雷万春即便反应再迟钝,也现衣服的质地与自己原来穿的大不相同了。是京师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天竺棉布,比起葛布和麻布来都细了很多,也绵软了很多,亦不带丝绸那种特有的冰凉。光是这套贴身衣物,就够他花光全年的所得。当然,重操旧业去劫富济贫除外。

    婢女们的手脚很慢,期间还停下好几次偷看虢国夫人的脸色。但是,再慢,衣服也有穿完的时刻。虢国夫人不肯多说话,她们也只能帮雷万春披上最外边的大氅,将随身佩戴的宝剑拿过来,系在腰间。

    “这个!”雷万春单手抓住佩剑,慢慢解下来,笑着递给虢国夫人,“送给你吧。也算名家打造的,非常锋利。日后若是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无论我在哪,你叫人拿着宝剑过来,我肯定会拍马赶到!”

    “嗯!”虢国夫人接过宝剑,死死地抓在手中。因为用力过大,五根手指顿时都失去了血色。有点疼,很多年没这么疼过了。可她知道,自己留不住。昨夜的痴迷与疯狂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日子还得继续。他是雷万春,自己是虢国夫人。

    看到对方那默然不语的模样,雷万春心里也一直麻麻的。他想说几句话来安慰,或者告诉杨玉瑶,在自己眼中,她是个非常不错的女人。却又现,所有的话要么太苍白,要么又太容易引起误会。

    还是不多说了吧,雷万春点点头,笑着向主人告辞,然大步朝外走。走过铺满枫叶的甬道,走过曲曲折折的回廊,走过二门,走过照壁。杨玉瑶默默地跟在他身后,默默相送,默默地看着他艰难地翻上马背,松开缰绳。

    “小心些!”终于,她张了张嘴,出了极其低微的声音。不知不觉间,泪已经流了满脸。

    “你也小心些!”雷万春居然听见了,在马背上转过头来,背后霎那间全是阳光。“如果有事情,就派人拿着剑去找我。任何事,都行。”

    说罢,他磕了磕马肚子,顺着洒满枫叶的街道,疾驰而去。

    秋风卷起落叶,纷纷扬扬,遮断人的视线。梦一般美丽的长安,梦里梦外,谁人醒着?

    注1:棉花在唐代之前,一直非中国主流衣物。而印度棉花因为绒长,细软,所以纺织出来的布在当时被视为奢侈品。

第四章 霜降 (一 上)

    第四章霜降(一上)

    “你这一下,无异于在火上浇了一桶油!”听完了雷万春对昨夜情况的描述,张巡皱起眉头,来回踱步。

    这下,不用再逼着杨国忠出马了。京兆尹王鉷借助民宅蓄养死士的把柄都落在了他手里,不信他不主动出击。只是这样一来,争斗双方就都被逼入了死角,原本只是在外围零敲碎打,如今却变成了生死相搏。

    “那贾昌怎么突然了善心,肯主动透漏消息给你?!”而王洵所关注的,却和张巡截然不同。杨国忠和李林甫谁死谁活,谁来做下一任宰相,在他看来,跟自己都没太的关系。他好奇的是贾昌的举止,怎么看怎么像故意把雷万春往圈套里引,“他那个人,可是有名的只长心眼不长个子。自打我记事儿时候起,就没听说过他肯白帮人忙!”

    “仗义每多屠狗辈。我倒觉得他这人挺实诚!”雷万春皱了皱眉,低声回应。他没敢跟张、王两人说起自己中了毒箭的情况,所以现在只能强忍着肩膀处的痛痒。而那支毒箭的药性偏偏又很强,害得他眼前总是一阵阵黑。

    “他若是仗义实诚,全天下就没阴险之人了!”王洵摇了摇头,对雷万春的判断非常不赞同。“我倒是觉得,他已经现了那个窝点是王鉷私蓄死士之处,自己又不愿意出面将其揭开,以免卷入杨、林两党之争,所以才假借了雷大哥之手!”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张巡停住脚步,低声附和,“但现在已经没必要追究贾昌的动机。王鉷的把柄已经牢牢被杨国忠攥在手里了,私蓄死士,无论哪朝哪代都是个抄家灭族的罪名。接下来,就要看杨国忠如何动作”

    “你们两个老说这些没边际的东西作甚?”伤口处不舒服,雷万春的心情也跟着变得非常烦躁,“被人现后,我趁乱给了姓薛的一镖,虽然不至于要了他的命,至少也能让他在床上躺半个月。杨国忠爱怎么对付李林甫让他对付去,咱们现在需要的,却是尽早把宇文子达弄出来,尽早离开这这非之地!”

    从没见他这么大的火气,张巡和王洵两个都楞住了。雷万春也迅现了自己的失态,咧了咧嘴,低声道:“我的意思是说,人家怎么斗,咱们都管不了,也没必要管。还是先救宇文小子要紧。咱们当初**来,不就是为了救宇文小子出狱么?”

    “那倒是!”张巡叹了口气,幽幽地回应,“只是,此终非国家之福。他们这样斗下去,消耗的却是国家之”咧了咧嘴,他不想继续说下去了,王洵阅历太浅,在京师里长这么大,平日见的都是大唐如何威震四夷,恐怕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在繁荣的表面下,已经隐藏了无数危机。而雷万春,他心里,恐怕连谁来做皇帝都不是很在乎吧,跟他说起国家之事,简直是对牛弹琴。

    “没这么严重吧!”正如张巡所料,王洵心里果然没有什么危机意识,笑了笑,大声反驳道:“李林甫弄权误国,这话不也是你说的么?”

    “李林甫弄权误国,但他毕竟还有宰相之才。若是换了杨国忠,恐怕正应了贺老那句评价,既无宰相之才,又无宰相肚量!”张巡摇了摇头,满脸苦笑。“算了,不提这些了。老雷说得对,眼下咱们即便想管也管不了。老雷,你脸上怎么这么多汗?”

    后半句话,他几乎是喊出来的。王洵仔细一看,也雷万春脸色白得有些不对劲儿,赶紧上前一步,用手摸向对方额头,“受风了?我这就去请郎中!”

    “别!”雷万春单手拉住他的衣袖,另外一只手始终垂在身侧,“被人现后,我受了点儿小伤。在虢国夫人府里躲了半宿,才把追兵甩开。你如果去请郎中”

    “伤得重不重!你怎么不早说!”闻听此言,张巡大急,冲上来便欲查雷万春伤在了哪里。

    “已经处理过了!”雷万春再也装不下去,身子一歪,软软地躺倒了床脚,“慈恩寺的念痴大师给用了药,据说效果还不错!”

    “疯和尚?”王洵显然对念痴这个人很熟悉,先楞了一下,然后脸上的表情立刻轻松了起来,“虢国夫人居然能请动他?真是不容易。那个老秃驴虽然又贪又色,一身医术,在京师里边倒是找不出可以相提并论的人来。”

    听到又贪又色四个字,雷万春心里猛然一阵抽搐。自己这回欠杨玉瑶太多了。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还得清?其实离开虢国夫人府没多远,他就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可人已经出来了,实在拉不下脸来再回头。只要就这样闷头继续往前走,不去想每一步的对错。

    张巡为人远比王洵仔细,扶着雷万春躺好,又出门吩咐小厮给他弄来一碗肉粥。然后坐到床榻边,一边看着小厮喂雷万春进餐,一边笑着说道:“我听说高僧在红尘中修行,追求的是一个悟字。一边呵佛骂祖,一边割肉饲鹰者大有人在。不羁的只是外表,心中多为纤尘不染。你不用担心,虢国夫人既然能请得动他半夜出马,自然彼此之间早就熟识了”(注1)

    “有什么好担心的!”雷万春微微苦笑,“只要她哥哥杨国忠一天不倒,估计也没人动得了她。我倒担心的是咱们几个。无意间卷入这么大一场漩涡中,千万别再有什么闪失!”

    “没事,我估计从今天起,谁也顾不上咱们这些小鱼小虾了。子达那边,待会儿我跟明允再去找一找他那个姓孙的表哥。”

    “你们两个小心些!”雷万春想了想,笑着叮嘱。“那姓孙的,恐怕眼里只有钱!”

    “没事!”张巡也笑,“他叫孔有方,我叫周郭,呵呵,我们两个,几千年来出入衙门,向来都是无往不利的,呵呵,呵呵!”(注2)

    注1:割肉饲鹰。佛经上的一个传闻。在此指内心虔诚,不流于表面。

    注2:秦代之后,铜钱皆为外圆内方。所以孔有方,周郭,都是钱的代称。

第四章 霜降 (一 下)

    第四章霜降(一下)

    安排雷万春睡下静养,又派人将南霁云请来,托他做几天临时保镖,免得有人急红了眼作出疯狂之举,张巡和王洵两个这才松了口气,策马奔向万年县衙门。

    重新走上了街道,二人霍然现今天街上的人很少。已经临近正午了,马路两旁很多店铺却门可罗雀。即便偶尔有几个出来购物的,也是丢下钱,买了东西就走。不愿在街道上多做片刻停留。

    王洵心里头感觉很不踏实,这跟他记忆里的长安完全不一样。遣了小厮王祥四下打听生了什么事情。半响之后,王祥喘着粗气跑了回来,低声汇报道:“昨天后半夜万年县衙门说要捉拿江湖大盗,把几个经常有留宿外地人的坊子给抄了个底朝天。可今天上午辰时三刻左右,突然又蔫了吧唧的撤了。大伙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就都加起了小心……”

    王洵和张巡相视苦笑,心里头都明白这场风波为何噶然而止。想必是杨国忠已经从虢国夫人那里得到了消息,断然出手。才令长安、万年两县衙门不得不偃旗息鼓。

    神仙们终于亲自上阵了。二人一边苦笑,一边摇头,心中既是无奈,又有几分失落。几天前,大伙谁也没想到事态会展到如此地步。而这几天的经历,却使包括王洵在内的所有人,对大唐的权贵们的认识又增加了不止一层。

    迤逦来到万年县衙门,交上门包,当值的差役进去禀报。不一会,捕头孙仁宇就颠着屁股跑了出来,远远地看到王洵,立刻当着众人的面儿大声嚷嚷道,“哎呀,我说表弟啊。你好好生意不做,老往我这儿跑干什么?不知道这两天衙门里事情多么?有什么话不能回家去说!”

    一边嚷嚷,一边不断地给王洵使眼神。通过前面几次交道,王洵早就摸透了此人的秉性,立刻笑了笑,拱手赔罪,“表哥,我哪知道您这么忙啊。我是中午路过这儿,心想表哥可能会有点空一起喝杯茶,所以就冒冒失失转了过来!要不您先忙着,我晚上再到家去找你?”

    “既然来了,就别拖到晚上了。你啊,以后别这么冒失!”捕头孙仁宇越给面子越来劲,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转过头,他又向门口的当值差役赔了副笑脸儿,“诸位兄弟,我这表弟娇生惯养,不太懂事儿…….”

    “孙头尽管去忙。反正大人此刻也不在。回头若有人问起来,我们就说您上茅房了!”门口当值差役刚刚收了“孔有方”的好处,岂能不给“周廓”几分面子。笑了笑,轻轻摆手。

    “那我就偷一会儿懒!”孙捕头冲着大伙做了个揖,然后又将头转向王洵,“走吧,不远处有个茶馆,咱们先去垫点儿东西。你嫂子是个乡下女人,做的菜死咸死咸的.....”

    王洵会心一笑,拉着张巡跟在了孙仁宇身后。离开县衙大门没多远,转了个弯儿,就来到一座非常安静的小茶楼。既然把茶楼开在了衙门附近,过往的宾客肯定都不是为了喝茶而来。因此茶楼掌柜也非常体谅客人们的心思,在二楼辟了很多雅间儿,每间屋子都用双层木板夹了稻草做墙,房间内的客人说话声音即便不小心稍高了些,也不担心隔墙有耳。

    孙仁宇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带着王洵,三拐两拐来到二楼最里边的一间。吩咐伙计上了茶水,然后把门关紧,压低的嗓子向王洵解释,“刚才的话,小侯爷就当我在放屁,千万别往心里去。我也是不得已,最近风声有点紧,衙门里头老是疑神疑鬼的......“

    “表哥你就别客气了!”王洵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在外人面前,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心里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就是。”

    “到底是侯爷,比我们这些跑腿的明白事理!”孙仁宇又笑着拱了拱手,算是为刚才的行为赔罪。“不瞒您说,几天即便您不亲自来,我晚上也肯定会去府上找您。您那朋友的事情,麻烦大了!”

    “怎么了?难道还有表哥摆不平的麻烦么?”王洵笑着坐好,信手把一个小银锭子笼在了手指底下。

    “不是摆平摆不平的问题,小侯爷有所不知.......”看见手指缝隙里露出来的白亮成颜色,孙仁宇两眼登时放光,“这事儿,牵扯有点广。我这么跟您说吧,到昨天为止还好好的呢。老爷虽然问了一回案,但我拿着您赏下的钱,把该打点的弟兄们都打点儿到了。所以宇文兄弟虽然又挨了四十板子,身上却没添半点儿新伤。可今天上午,杨太仆府的管家居然拿着名帖来找我家大人,命令我家大人将宇文兄弟当场释放。我家大人稍作犹豫,那位管家就当着众位弟兄们的面儿放了狠话,让我家大人掂量着办。您瞅瞅,这不是骑在人脖子上拉屎么?我家大人再不济,好歹也是天下第二县的县太老爷啊。他杨太仆府上的区区管家,凭什么向万年县衙门号施令?”

    “你家大人难为宇文子达了?”王洵吃了一惊,关切地追问。他先前只考虑到逼迫杨国忠出手之后,可以让宇文至所承受的压力减小些。却没料到杨国忠会玩出这么一招,明着是向万年县衙门要人,实际上却是借刀之计,逼着万年县衙把宇文至往死里整。

    “还没。”孙仁宇看了看王洵手指下的银锭,轻轻咽下一口吐沫,“我家大人原本是想立刻找你那位朋友麻烦的,结果昨夜本县第一捕头薛荣光那厮得了急病,今天没来应卯。我家大人担心那厮的身体,所以在接到他家人的报告后,就暂且把惩治你那位朋友的心思放到了一边。急匆匆地往薛家去了!”

    “你可知薛头儿得的是什么病?病情如何?”王洵松开手指,将银锭子推了过去。

    “不知道!”孙仁宇看到了银子,立刻把什么都忘了,双手扑上来,将银子快按住,“我真的不知道,报信的人快中午了才来,神神秘秘的,估计这场病轻不了!”

    “急什么,谁也抢不了你的!”对于这种人,王洵知道已经学会了如何去对付,“不过我把丑话说到前头,如果宇文子达在你那里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给你的钱,我会加十倍利息讨回来。不信你可以试试!”

    “我,我哪敢啊!小侯爷,您这不是要我的命么?”孙仁宇嘴巴一咧,声音里面立刻带上哭腔。他半生潦倒,几乎花光了全部积蓄才买通上司调到长安来做捕头。目前手中所有余财,几乎劝是从王洵手里拿到的,并且每次都得分出好大一部分去打点上司和同僚,很快就十去其五。日后王洵甭说加十倍利息偿还,就是一文不加,也足够逼得他卖儿卖女了。

    “我不想要任何人的命,我只想保住朋友的命。放他出来的事情,我会继续托人。但如果他死在了牢里,你也知道,我另外几位朋友的脾气......“王洵笑了笑,手指在桌面上慢慢叩打。

    “我知道,我知道!”孙仁宇迫不及待地表态,“我尽力,我已经尽力了。可是,小侯爷,我是新来的啊。衙门里很多事情,我根本插不上手!我家老爷,最信任的还是原来那几个。”

    “薛捕头不是病了么?”一直坐在旁边没说话的张巡突然插了一句。

    “是啊?”孙仁宇楞了楞,顺嘴回应。

    “你家老爷的心腹,除了薛捕头还有谁?比如说,他要干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通常都经过谁人之手?”看着孙仁宇的眼睛,张巡继续追问。

    “这个儿!”孙仁宇打了个哆嗦,不敢与张巡对视,低下头,一边冥思苦想,一边慢慢回应,“排在第一的,肯定是薛捕头。第二,估计就是主簿大人。不过他不太管衙门里的事情。还有牢头老李,不过老李那个家伙属于有奶就是娘型。其他的,就不好说了。反正大伙干这差事,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寻常小事儿,县太老爷个话,大伙也愿意跑腿。若是县太老爷做得太出格,大伙也不想为了他几句褒奖,就丢了头上吃饭的家伙。”

    “你也知道会丢掉吃饭的家伙?那张县令准备将宇文子达弄死在狱中,对不对,”张巡笑了笑,眼神越来越冷。

    “我不知道!”孙仁宇向旁边一闪,本能地狡辩。却被张巡刀一样的目光盯得无处可逃,咬了咬牙,低声道,“我真的不太清楚。我是新来的,他们有事儿都瞒着我。这衙门里,上上下下几乎都是我家老爷和薛捕头的人。我若管得多了,恐怕早晚得把自己搭进去!”

    “那你不想想,这件事,你家大人到底兜得住兜不住?他一个读书人,总不能自己动手吧!你们帮了他这个忙,就不怕事之后,他把罪责全推到你等头上?”张巡手扶桌案,就像审讯犯人一般,连声质问。

    “我只是个跑腿的,不敢想那么多。”孙仁宇依旧低着头,声音里边充满了委屈。“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我不多问,也不多掺和!”

    “我劝薛兄弟还是多想想!”张巡摇摇头,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这案子,你心里清楚,已经牵扯了京兆尹鉷,牵扯了太仆卿杨国忠,你家大人恐怕于其中也就是个跑腿的份儿。如果最后闹大了,他可未必能一手遮天。一旦他翻了船,你即便什么都没做,会有好果子吃么?”

    “其实,其实大伙心里也都不太踏实。但没办法,他毕竟是我们的顶头上司。”孙仁宇叹了口气,有些沮丧地说道。

    “所以薛捕头就稀里糊涂的病了。”不骗人则已,一旦说起谎话来,张巡总能说得头头是道,“昨天下午,估计他还好好的吧!一晚上就病得怕不起床,难道是坏事做多了,突然遭了瘟么?杨国忠府上的管家为什么如此嚣张,没有把握之时,人家不知道以退为进,暂避锋芒么?你好好想想,再劝熟悉的人也想想。你家大人为了升官可以拼了性命,你等又是为了什么?言尽于此,你等好自为之!”

    说罢,站起身来就往外走。孙仁宇激灵灵又打了个冷战,赶紧追上去,死死拉住张巡的袖口,“周兄,周兄,你别生气。我一定,我一定想办法保全宇文兄弟。哪怕拼上自家的前程不要了,也会让他平平安安躲过这场劫难。”

    “不需要拖的时间太长,我只希望你保住子达七天之内的安全。也许用不了七天,你就会亲眼看到此事结果!”用力甩开对方的手,猛然间,张巡身上的气势凌厉无比。

    “啊!”孙捕头又楞了一下,后退半步,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这个周廓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一开始根本没在意。可今天看来,此人非但对衙门里那些猫腻一清二楚,并且官威十足,恐怕其真实身份,还远远在王小侯爷之上。

    能让王家小侯爷当跟班儿的人,会是什么级别?孙仁宇不敢再想下去了。联系到有关薛捕头在自己家中被刺客打成重伤的传闻,他突然现,这京师里的水,实在太深了。实在不是他这个外地来的小小捕头能趟得起的。也许稍不小心,就一脚踩进漩涡里,尸骨无存。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扒门盗洞底往京师里调?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么?他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心中突然好生后悔。

    酒徒注:明天要陪着老婆去做产前检查,所以明天(周二)就只能一更了。在这里提前说声抱歉。

第四章 霜降 (二 上)

    第四章霜降(二上)

    不单是孙捕头被突然变得霸气十足的张巡给唬住了。王洵一时也难以适应。只是他这两天见到的稀奇古怪事情实在太多,倒也不差这一件。因此一直忍到了孙捕头佝偻着腰走下茶楼,才看了张巡一眼,皱着眉头问道:“张大哥怎么确定子达在七天之内能够出狱?若是七天之后,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人还分不出胜负来”

    “我不能确定!”张巡长长叹了口气,身上的霸气转眼间被落寞所取代,“但你不能指望一个小小的捕头能有什么担当。只好先拿大话稳住他,拖一时算一时。能让他帮忙拖过了头七天,就有机会再让他帮忙拖过下一个七天。杨国忠已经亲自出马了,我想,既然神仙们已经交了手,如宇文子达这种小烂虾,估计很快就没人在乎了!”

    “也好!”王洵听得直咧嘴。万万没想到素来持身以正的小张探花居然也会撒谎骗人“多几天时间总比少几天要好。我再想办法托托关系,说不定能找到一个肯替子达出头的!”

    “关键要看贾昌。希望他昨夜不只是想利用老雷!”张巡摇了摇头,继续叹气。“其他人”想了想,他主动闭上了嘴巴。满朝文武个个缩头,能给无辜者主持公道的,反而需要指望斗鸡走狗之辈。这大唐到底是怎么了?再这样下去,几代明君持续努力儿开创的盛世基业,终归有被耗完的那一天。难道朝中诸公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么?

    “贾昌恐怕指望不上。他生着一颗七孔玲珑心,估计连昨夜是否见过老雷都不会承认。你也别太担心了。我继续想办法托人就是。”到了此时,年龄小的王洵反而比年长了他近一倍的张巡显得淡定,笑了笑,慢慢站起身。

    张巡知道对方跟自己担心的压根儿不是同一件事情,也不强求,点点头,低声叮嘱,“如果京兆尹的注意力已经被昨夜的事情转移了过去,子达的口供就变得无关紧要了。上面压力小了,万年县令也没必要非跟子达较真儿不可。想办法贿赂贿赂他,也许比四处托人还管用!”

    “这个我醒的。昨天下午,已经捎信让秦家哥俩打听张县令的嗜好!现在缺的只是一个能跟他搭上话的中间人!不过这也不难,无非是费点时间而已。我想、那张县令虽然唯京兆尹马是瞻,在不惹怒上司的情况下让他笔小财,想必他不会拒绝。”说起如何请客送礼,托关系寻门路,王洵立刻精明起来。转眼之间,将其中窍要分析得头头是道。

    “你也小心些!”张巡想了想,再度轻轻点头,“别光为了救人,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如果能找个棵大树下躲躲,也别故作清高。非常时期,一切都可以从权!”

    能让以清廉刚正而闻名的小张探花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自己这个朋友在其心中的份量。王洵笑了笑,向朋友投过感激的一瞥,“这个我自然晓得!你跟老雷也多加小心,实在不行,就先到城外去避避风头。反正朝中最近一片大乱,估计吏部也没功夫想起你述职的事情来!”。

    双方又笑了笑,便在此处拱手作别。心中都憋了一肚子愤懑,却都找不到可以泄的地方。堪堪走到了自己家门口,王洵忽然现前方变得拥挤起来,忍不住沉下了脸,低声喝道:“小祥子,给我看看谁把路给挡了。长安城这么大,非到崇仁坊来摆什么当大爷的谱!”

    “唉!”小厮王祥吓了一跳,赶紧下了马,分开人群,撒腿向前跑去。不一会儿,又气喘吁吁跑了回来,拉住王洵的马缰绳,低声汇报,“小侯爷,不是别人,是咱们家把道给挡了。好像来了一个贵客,仪仗整整摆了半条街!”

    “咱们家,咱们家几时认识过这么有身份的客人!”最近做事屡屡受挫,王洵也变得有些玩世不恭,“那我可得抓紧看看去,别让贵客等急了!”

    说着话,也跳下了坐骑。把缰绳交给小厮,自己分开看热闹的人群往里挤。“各位借光,借光,我家就在前面。”

    “是小侯爷!”几个邻居家的仆人回过头来,看见王洵,立刻大声咋咋呼呼地叫嚷。“王小侯爷,您回来了!大伙赶紧让让,王家的少主人回来了!”

    王洵只是个落了势的子爵,在崇仁坊这片儿地,名望和地位都压根儿派不上号。左邻右舍的仆人们以往见了他,当面通常喊一声,“二郎”,背地里则以“王大虫”呼之。从来没像今天这般客套过。王洵听在耳朵里,心中愈感到好奇,从众人让开的缝隙中快走了几步,抬头张望,刚好看到三十几名全身甲胄的武士,威风凛凛地肃立在自家门口。

    “谁他娘的这么大排场!居然拿此等精锐做亲卫!”见到此景,王洵心里头不由得暗暗赞了一句。也算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这些亲卫,与京师里边招摇过市的那种银样蜡枪头截然不同。京师里边的禁军,无论是太子殿下直属的东宫六率,还是皇帝陛下直属的飞龙禁卫,无论再怎么收拾,身上都带着股子萎靡之气。而自家门前者三十几名甲士,则个个都是身高八尺之上的陇西大汉,直溜溜地往那一站,不用拔刀,锋芒就从骨头里冒了出来。

    正赞叹间,一直在门口四下张望的王吉已经看见了他,冲上前,一把拉住,“小侯爷,您可回来了。云姨娘已经催了好几次了。您再不回来,大伙就要满街去找了!”

    “谁来了,还非我露面接待不可?”王洵笑了笑,故意装出很不在乎的表情。

    “您没看到那一整套仪仗么?”王吉看了他一眼,有些不可思议,“那边”

    王洵的目光这才从武士们身上收回来,转而投向停在家门口的车驾、仪仗。只见距离自己最近处,有两面猩红色的大旗迎风招展,一面上龙飞凤舞写着两个大字“安西”,另一面上,斗大的字却只有一个,“封”!

    前几天刚在锦华楼内,曾经亲眼看见安西军的将士奉旨沿街夸功,王洵如何能猜不出这几个字里边包含的意义,微微一愣,询问的话脱口而出,“封大将军!他怎么到咱们家里来了?咱们家几时跟他攀上了交情?”

    “小的也不知道!”王吉扯住王洵的衣袖,三步并作两步从侧门往里走。“今天刚过了正午,封大将军的车驾就到了。左邻右舍那帮家伙,平素跟我人五人六。今天看到封大将军的车驾径直奔咱家而来,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

    也许是故意,他说话时中气十足。附近看热闹的人也不反驳,一个劲儿地嘿嘿傻笑。那些安西军护卫显然也听见了,却依旧将身子站得笔挺,目光斜都不向这边斜一下,仿佛外边喧嚣跟自己没半点儿关系。

    看到此景,王洵心里越感慨。被王吉拉着紧赶慢赶来到自己的房间,换了平素会见贵客穿的衣服,小心翼翼走向正堂。距离门口还有十几步,就听见里边有阵爽朗的笑声传了出来,“云嫂子,你说这些话做什么?当年若不是子稚公仗义,我说不定已经变成路边饿殍了!你放心,王家的事情,就是封某的事情。无论谁想带小侯爷走,都得先问问封某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

    “有封兄弟这句话,妾身可就放心多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的心都悬在了嗓子眼儿里!”云姨依旧慢声细语,但话里话外,已经将封长清这棵大树完全把住。仿佛离了对方照料,王家立刻会被人欺负上门一般。

    “您尽管放心!万岁命我在城西大营帮骠骑大将军整训禁卫。一时半会儿,我不会再回安西去。小侯爷的事情,我管定了。如果嫂子您心里还觉得不踏实,就让他先跟我去禁军历练历练。一则避一避京师里最近的妖风。二来,也好为他谋个晋身之阶!”

    “那敢情是好。让封叔叔费心了!”云姨站起身,肃然下拜。一个身材矮小,但锋芒毕露的锦袍将军抢前半步,相对施礼,“嫂子,您可千万别再跟客气。否则,封某就惭愧死了!”

    见屋子里的人说话有趣,王洵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慢慢迈过门槛,“姨娘,我听说有贵客来”

    “赶紧,等你好久了!”云姨娘利落地打断他的问候,上前扯住他的手腕,将他拉向矮个将军,“这是你父亲生前结识的好友封大将军,你赶紧上前拜见封四叔!”

    “四叔!”王洵心领神会,上前躬身施礼。

    矮个将军瞪圆了双眼看着他,目光里透出一股淡淡的感伤,仿佛在追忆非常遥远的事情。直到王洵把礼施全了,才上前半步,双手扯住了他的胳膊,“起来,起来,让四叔看看。看看子稚公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到底是个什么种!小子,比起你阿爷来,你可是差得太多了!”

第四章 霜降 (二 下)

    第四章霜降(二下)

    虽然言语里边不无长辈对小辈的关心,但上来就一句子不如父,这话未免太刺耳了些。王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正琢磨着该不该反唇相讥,却又听见那矮个子封将军继续数落道,“怎么,小子,你不服气不是?想当年你阿爷虽然也未曾出仕,但知交故旧满长安。甭说一个小小的捕头,就是京兆尹本人也没胆子上门来撒野!你看你,做得都是什么事儿!”

    “四叔苛责明允了,他今年不过才十七岁。还是个半大孩子!”云姨在一旁也听不下去,主动站起来替王洵说话。

    “孩子,嫂子,不是我多嘴。就因为你一直拿他当孩子,他才始终长不大。”矮个将军封常清回头看了云姨一眼,沉声反驳,“只要是个男人,肩膀上的担子便是与生俱来的。外人哪会管他是不是个孩子,只要他撑不住,毁得就是整个老王家!”

    见封常清说得郑重,云姨也只好点点头,叹息着闭上了嘴巴。王洵被羞得面红耳赤,却不能不承认对方说得都在理儿,只好又做了一揖,低声谢道:“四叔教训的极是。侄儿不争气,给王家抹黑了!”

    “抹黑?那倒也不至于!”封常清摇了摇头,把说话的语调慢慢放缓,“好歹你在遇到麻烦时,没丢下你姨娘,自己一个人去跑路。就凭这一点,也还算个男人!最近的事情,你姨娘刚才都跟我说了,正巧我最近奉命整顿飞龙禁卫。从明天起,你跟我到军营里住几天吧!”

    王洵是个懒散惯了的性子,最讨厌受人约束。听了封常清的话,本能地就想拒绝。但猛然间耳畔又飘过张巡今日临别前对自己的叮嘱,犹豫了一下,低声回应,“但凭四叔安排。小侄给四叔添麻烦了!”

    “倒也算不得什么麻烦。朝廷刚刚升我为节度副使,手底下正好出现了几个空缺。你跟我去,先做个六品参军,将来到塞上后再积攒些功劳,我也好拔你出头!”封常清用力拍了拍王洵的肩膀,笑呵呵地许诺。

    一入伍就是六品参军,这番厚待又出乎了王洵预料。想想自己不能欠太多人情,他沉吟了一下,低声客气,“会不会太给四叔添麻烦了,小侄略通些武艺,可以从马前卒做起!”

    “是啊。你刚刚做了节度副使,立刻大举提拔私人。难免会被那些眼红的家伙抓做把柄。洵儿平素武艺练得好不错,就让他先给你做个亲兵吧!”云姨再度站起来,设身处地的替双方考虑。

    以王洵的年龄和声望,一入伍就当了六品参军,肯定会令很多人不服。而他的阅历又不足以让他能摆平各种关系,还不如先跟在封常清身边当个亲兵。一则日后提拔的机会多,二来也不用亲自上阵,能避免许多意外的风险。

    封常清就是从高仙芝的亲兵做起,一步步爬到副节度使高位的。此时云姨肚子里边这点小算盘,他岂能猜测不到?但是扭头看了看王洵,他却笑着表示了拒绝,“嫂子有所不知,他这样子,做个参军容易,做个小兵反而会让我为难!”

    怎么会这样?王洵和云姨两个的目光一下子被吸引了过来,盯着封常清,满脸迷惑。

    看着二人欲言又止的模样,封常清继续笑着摇头,“我安西军中的士卒,要求‘刀山敢前,火海不退。每战争先,死不旋踵。’明允他也许会点儿武艺,但凭着这两下子想做我的马前卒,恐怕还差了些火候!”

    “你”王洵一听就急了眼,再不顾双方的辈分差别,大声顶撞。“我以前的确做事有欠考虑的地方,四叔今天骂也就骂了。可你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辱我。甭说你那安西军的什么破参军,我未必看得上眼。就算是我先前主动求着你想去的,此刻我改主意了,还不行么?四叔请便,侄儿今天在外边刚喝过酒,有点累了!”

    “哟喝,年龄不高,脾气还挺大!”突然挨了一顿顶撞,封常情不怒反笑,“行,有脾气就好。男人不怕有脾气,就怕三棍子敲不出个屁来!心里不服是吧?不服咱们就伸伸手。十三,帮我教训教训这小子!”

    “是,主上!”墙角边突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紧跟着,一个身材比封常清还矮小,长得像几辈子没吃过饱饭一般的家伙猛然跳了出来。

    “啊!”猝不及防之下,王洵不由得后退了数步。再定睛细看,只见那个几辈子没吃过饱饭的侍卫双手握住刀柄,在自己面前恭恭敬敬地施礼致意,“小侯爷,十三向您讨教!”

    “四叔!”怕王洵有闪失,云姨赶紧出言阻拦。

    “没事儿,嫂子,我陪他玩儿一会!”封常清促狭地眨眨眼睛,让云姨稍安勿躁。然后笑了笑,低声叮嘱,“十三,别在屋子里边打。这屋子里边随便一件都是上了年份的古董,把你卖了都赔不起。出去,我记得这个家中有个练武场。你去那跟小侯爷比划比划。只准使三分力气,千万别伤了他!”

    “是,主上!”被唤作十三的饿死鬼立刻收了刀,站在封常清身边,深深俯。

    自从进门时起,就一直被封常清以长辈的身份教训来教训去,王洵心中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此刻听对方提到演武场,不觉正中下怀,也不再多废话,做了个请的手势,,拔腿就往外走。

    封常清手捋短须,微微而笑。紧接着又冲着云姨点点头,拔腿跟在了王洵身后。正是求人之际,即便对方有多少失礼之处,云姨也没法计较。只好笑了笑,命令下人把矮几和茶水、点心都摆到演武场旁。

    不一会儿,王洵收拾好了一身短打,在演武场中直身站稳。名叫十三的饿死鬼也迈动两条罗圈腿,跟在王家仆人们的身后跑了进来。为了比武方便,他也脱去盔甲,换了一身短衣,捡了把包了葛布的木刀,冲着王洵再次施礼。

    “请!”见对方如此礼貌,王洵也不好上来就动手,将包了葛布的木刀向上举了举,笑着说道。

    “呀!’话音未落,饿死鬼十三已经凌空跳了起来,半空当中,人与木刀合二为一,呼啸着冲王洵头顶砸下。

    “啊!”没想到此人说动手就动手,王洵赶紧举刀招架。这一下却无论如何使不上全力,刀刃与对方的兵器一碰,身子立刻被冲得摇摇晃晃。那饿死鬼却借着双方兵器碰撞的反作用,在半空调整了身体,猛然踹出一脚,正中王洵肩膀。

    一股大力传来,蹬,蹬,蹬,王洵倒退数步,结结实实坐了个大屁股墩。那饿死鬼从半空中飘然落下,于王洵面前三尺处站稳,双手再度搭住了刀柄,“小侯爷,十三承让了!”

    “你——”王洵这个气啊。心道真是有什么样的家主,就有什么样的仆人。这封常清就是个为老不尊的无赖,底下的随从也是个地痞,根本不讲比武的规矩。

    仿佛听到了他心里想说的话,封常清哈哈大笑,“两军交手,谁跟你讲那么多规矩。一刀下去,输的死,赢的活,就这么简单。不服,是吧?十三,再跟他比试一次,这回,准许你使五分力!”“是,主上!”饿死鬼十三先冲着封常清一躬身,然后退开数步,冲着王洵再度拱手致敬。

    这回,王洵不肯上他的当了。从地上跳起来,挥刀便劈。饿死鬼十三向旁边轻轻一闪身,随即将兵器贴着地面横扫。“啪!”刀头正敲在王洵的脚踝上,疼得他向前一个踉跄,再度跌倒。

    “如何?”封常清得理不饶人,压根不管王洵的面孔已经涨成了紫茄子,笑着追问。

    “他这是耍诈!”王洵从嗓子里出一声怒吼。仿佛平生所受到的委屈,独以今天为最。

    “那就再来。十三,五局三胜。输了就罚你去清理马圈!”为老不尊的封常清笑了笑,伸手从矮几上抓起茶盏,自斟自饮。

    “是,主上!”饿死鬼十三大声回应,“十三肯定能赢,十三不需要去清理马圈!”

    “打死你这饿死鬼投胎的家伙!”趁着对方自吹自擂的功夫,王洵跳起来,挥刀扑上。仗着自己手长脚长,大开大合,将身材矮小的十三逼得无法靠近。那十三虽然长得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身子远比常人灵活。只见他围着王洵猴子般蹦来跳去,突然用鞋子往地上狠狠一挫,一股浓烟夹着沙子跳起,直奔王洵面孔。

    “啊!”王洵眼前立刻什么都看不见了,眼泪被沙土刺激得滚滚而下。还没等他觉自己上当,脖颈后猛然传来一下轻轻的敲击。紧跟着听见十三在自己耳边喊道,“五局三胜,主上,十三幸不辱命!”

第四章 霜降 (三 上)

    第四章霜降(三上)

    毕竟只有十七岁的年纪,王洵在心智上还远远到达不到一个成年人应有的标准。连番受挫之下,多日来积累的怨气彻底爆,也不管什么封四叔,封五叔在不在场了,揉掉眼睛里的尘土,抡起木刀,兜头朝饿死鬼便剁,“我杀了你,杀了你这缺德家伙,杀了你,杀了你”

    饿死鬼十三不敢跟他硬碰,只是一味地躲闪避让。封常清见到此景,又抿了口茶,笑着命令,“十三,出全力跟他打吧。别管几局为胜了,打得他心服口服再说!”

    “是,主上!”饿死鬼闻言大喜,轮着木刀与王洵对劈起来。这回,双方不再点到为止,而是以一方彻底弃械投降为目的。王洵的腿上,肩上很快就挨了十几下,好在木刀外都缠了葛布,所以倒也没伤筋动骨。每次跌倒,则迅爬起来,呼喝邀战。

    那饿死鬼十三也杀出了狠性子,出手再不留情。招招都透着阴险毒辣。王洵是街头打架打出来的混混头儿,别的本领不论,韧劲儿却是十足十。因此无论吃了多少次亏,也绝不讨饶。只管抖擞精神继续缠斗。

    云姨看得心疼,站在场外,眼泪直在眶子里打转。封常清笑了笑,趁人不注意时低声安慰:“你别害怕。如果真想伤他,十三在五合之内,就能叫他再也爬不起来。由着他们闹去,折一折他这浮躁性子,顺便也把他肚子里的火气也泄掉一些。否则,从没受过挫折的人初次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难免会憋出毛病来!”

    云姨听后觉得有道理,只好站展颜做笑,冲着封常清微微点头。封常清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摇头,无意之间,目光中居然露出了一丝眷恋。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自己,也就如王洵现在这般年纪。与王子稚偶然相遇,结为知交。完全忘记了了彼此之间的身份差距。直到有一天,遇到眼前这个女子。

    那时她也一样的年青。心中根本不看重谁是伯爵之子,谁是守门老军之子。可自己吃着王子稚的,用着王子稚的,又怎么鼓得气勇气与王子稚相争。于是,在某一天,告别好朋友,只身回到西域。

    功名但在马上取。这么多年来,自己从一个无名侍卫,一步步当了判官,将军,朝散大夫,节度留后,节度副使,每每走到人生的辉煌处,心中却总有一缕遗憾挥之不去。这么多年来,自己身边有过高句丽女人,大食女人,铁勒女人,楼兰女人,却没有一个女人,能掩盖住她留下的影子。

    功名但在马上取。后辈们富贵到手的轻松,不会明白前辈们的艰辛。而前背们有时辛辛苦苦一生,只是不想后代身上,重演自己年青时的遗憾而已。

    一代又一代,这便是人生。

    “四郎,你说得真对。洵儿看上去真的轻松了不少!”突然一句四郎,令封常清心头一颤,思绪立刻从不知名的地方飞了回来。将目光转向比武场,只见王洵身上黑一块,白一块,不知道挨了多少下。但双目之中愤懑之色尽去,代之是一种无法抹杀的年青与张扬。

    “快出结果了!”封常清笑了笑,低声说道。目光不敢再与云姨相接,只是紧紧盯住场中二人的一举一动。

    “你就不知道个累啊!”王洵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将饿死鬼十三劈过来的招数化解掉。打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慢慢熟悉了对方路数。虽然时不时依旧要挨上几下,但偶尔已经能还上一两招。

    “习惯了!”饿死鬼飘然退开,令王洵的反击走空,然后又一刀劈将过来。“一千下,每天一千下劈砍,从八岁起,十三,没中断过!”

    “你他娘的砍柴的啊!”王洵用力斜磕,将饿死鬼十三的刀刃磕偏,然后又一招还了过去,“一千下,你就不怕把胳膊砍肿了。”

    “肿着肿着就习惯了。小侯爷!”十三一边招架,一边用非常生硬的唐言回应,“不瞒小侯爷,十三本来就是砍柴的樵夫。后来承蒙下道朝臣大人提携,十三才做了他的侍从!”(注1)

    一听下道朝臣这几个字,王洵就明白对方不是中原人。心中更不愿主动向对方示弱,向地上吐了口吐沫,继续用话语分饿死鬼的神,“那你怎么又跟了封四叔?就是你家将军大人!”

    “下道朝臣大人把我送给了将军大人!”饿死鬼不知道王洵的用意,一边劈砍,一边大声回答。

    “你又不是东西,怎么能随便被送来送去的?!”王洵居心叵测,突然问了一个非常失礼的问题。

    谁料这么明显的挑拨离间招数,对饿死鬼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对方只是稍微想了想,便理直气壮的回答,“下道朝臣大人是十三的主人。十三的一切都是主人的。主人愿意把十三送给谁就送给谁!”

    “那你现在的主人是封四叔。封将军?”王洵一计不成,心中立刻又生一计。不断问,缓解兵器上的压力。

    “是的!”饿死鬼干脆地回答了两个字。

    “我是封四叔的侄子,也是你的主人,对不对?你是仆从,怎么能跟主人动手?”

    “不对。小侯爷,您姓王,不姓封!”十三想都没想,顺口回应。

    “那你姓什么?”王洵现自己的招数很管用,变本加厉地将其功效挥到最大。

    “回小侯爷,十三没姓。十三是樵夫。樵夫是贱民,没姓!”

    这回,轮到王洵暗暗纳罕了。几乎出自本能,顺口问道,“那你为什么又叫十三?”

    “下道朝臣大人征集同船的侍从,十三是第十三个,所以叫十三!”对方的回答认认真真,却荒诞得令人喷饭。

    王洵忍不住笑了起来,稍一分神,肩膀上立刻重重挨了一记。“不打了,不打了!”他捂着伤处大叫,迅与好笑的饿死鬼拉开距离,“你这人根本不知道累,我不跟你打了!”

    “主人有令,必须打到一人心服口服为止!”饿死鬼十三好像是直肠子般,拎着木刀紧追不舍。

    “我服你了,服你了还不成么?”王洵被他纠缠得筋疲力竭,一边绕着比武场兜圈子,一边大声叫嚷。

    “小侯爷这是口服,不是心服!”十三不肯罢休,继续追在身后不离不弃。

    “什么叫心服,你还没完了你?你先告诉我,心服是什么样子?”一不小心,王洵脊背上又挨了五、六下,呲牙咧嘴地质问。

    “这样,我先做,你跟着学!”饿死鬼不知道是计,停止追杀。将木刀举过头顶,恭恭敬敬地跪倒,以头抢地,“我输了,心服口服,请您收下我的兵器!”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王洵上前一把夺过对方的兵器,然后飞起一脚,将对方踢了个跟头。“这个个笨蛋,可想到还有这么一招!”

    围观的仆人早就猜到自家小侯爷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看了此景,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中,饿死鬼十三翻身从比武场中爬了起来,手指王洵,怒不可遏,“你,你这不是上邦风范。大唐天朝的人,不应该使诈骗人!”

    这下子,倒把王洵给说楞了。站在那里,好不尴尬。上邦天朝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他心里也没此概念。长安城中的各国使节、商贩以及跟着使节和商队来大唐讨生活的人多了去,平素大伙见怪不怪,早已忘记了彼此之间的分别。

    “好了,十三,小侯爷跟你闹着玩呢!”好在封常清及时插言,化解这场尴尬。“你退下吧,回头去军需官那里领两吊铜钱。”

    “谢主上恩典!”听到封常清的话,饿死鬼回过头来,躬身施礼,话语里带着难以掩饰的委屈,“十三没脸要您的赏赐。十三今天不小心,被他给骗了。”

    “你做得很好。他已经输了!”封常清摆摆手,笑着夸赞。“他年龄还小,按照我们大唐的习俗,年纪大的,不跟年纪小的一般见识!”

    “是,十三年纪大,不跟年纪小的一般见识!”饿死鬼又躬了下身,大声重复。

    “如何?”封常清扫了王洵一眼,笑呵呵地问道:“今日如果是在两军阵前,你可算过你已经死了多少次?”

    “多谢四叔指点!”王洵擦了把脸上的汗,郑重致谢。一场恶战打下来,他心中郁结之气尽散,心胸也跟着开阔了不少。“但我依旧愿意从马前卒开始干起,四叔既然奉旨整训飞龙禁卫,我也可以跟他们一道接受训练。”

    这个答案,倒是有些出乎封常清预料了。望着对方那稚气未脱,但充满坚毅的面孔,他忍不住轻轻点头。

    王子稚,算老封这辈子欠你的。当年受了你那么多恩惠,这回帮你教导一个争气的儿子出来。

    注1:下道朝臣,即吉备真备,日本遣唐使之一,日本望族。归国后根据大唐留学所得创造了律法,历法,片假名,并为当时的日本培养了大量人才。

第四章 霜降 (三 下)

    第四章霜降(三下)

    在如此风云变幻时刻,能给王家搭上封常清这样一个大靠山,云姨心里非常高兴。能找个大树底下躲躲风头,让云姨和紫萝等人不再日日为自己担惊受怕,王洵心里头也很高兴。能照顾一下朋友的儿子,以酬当年相待之情,封常清心里自然也非常舒坦。因此当晚的家宴吃得极为酣畅,直到坊子外响起了宵禁的邦子声,宾主双方才尽欢而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宇文至的事情依旧没有着落。席间王洵转弯抹角地想请封常清帮忙,却被对方用很含混的语言敷衍了过去。“老狐狸!”他暗中腹诽,却也不敢过分强逼,只好把此事先放一放,待宴会结束后再慢慢想辄。

    自家夫主有了正事做,侍妾紫萝最为兴奋。王洵才回到房间里,她就把封常清留下来的武将常服抓起来,一一在对方肩头比量。陪着客人喝了整整半夜的酒,王洵早就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了,轻轻在紫萝的手背上拍了一记,低声抗议道:“大半夜的,瞎折腾些什么。三天后才去军营报道呢,明天有的是时间让你收拾!”

    “妾身喜欢看郎军穿戎装的模样!”紫萝抿着嘴,眉眼含笑。“精神,利索,透着股子飒爽劲儿!”

    “照你这么说,我以前就不精神,不利索了?”王洵戳了紫萝一指头,笑着反问。话虽然这么说,他还是除掉了外套,任由紫萝带着几个小丫头,把戎装一一套在了身上。

    虽然说好去做马前卒,封常清却不能真的让他从一个普通小兵干起。因此留下是一套正八品宣节副尉常服,大红色披风,赭石色抱肚,青黑色缺胯。上衫以蜀锦为面,鲁缎为里,前胸口用暗红色丝线绣着头长着翅膀的野狼,肘部和袖口皆用硝软了的乳牛皮拼垫加厚。腰间系一条四指宽的板带,斜侧挂着汉白玉做的剑钩。脚下则是一双长勒乌皮靴子,尖头高翘,恰似两艘快船,只要架上帆,就可以乘风破浪了。(注1)

    这样的衣服,光各色丝袢就有二十几个,平素甭说穿,看上一眼就浑身别扭。强忍着身上的不适,王洵任由紫萝带着两个小丫鬟将自己摆布整齐。对着铜镜子照了照,低声说道:“这哪里是打仗穿的衣服,站在茶馆里给人说平话,还差不多。真的穿着上阵,恐怕那些西域蛮夷一看到,一个个就争先恐后的冲上来了!”

    “冲上来干什么,冲上来送死么?”小丫头雪烟追随王洵较晚,不像紫萝那样能猜到他的心思,楞了楞,低声追问。

    “扒我的衣服啊。”王洵哈哈大笑,“这身行头,市面上至少能卖两三千钱。那些蛮夷放上一辈子的牛,也未必挣得到这个数。所以,两军一交手,立刻士气大振。一个个喊着‘恭喜财”,就奋不顾身地冲过来了!“

    说着话,他摆了幅凶神恶煞的模样,嘴里吱吱哇哇乱叫。把几个小丫头们笑得花枝乱颤。“可不能乱说。郎君现在是八品副尉,军官就要有军官的威严!”紫萝一记大白眼,把几个小丫头的笑声全给瞪回了肚子里去,“你们几个别傻站着,赶紧帮忙看看哪里不合适。等一会儿爷脱下来,咱们连夜给改改!”

    “哪用那么着急,还两三天呢!”王洵受不了紫萝这急吼吼的模样,笑着伸手去解腰间束带,“这就脱了吧,别扭!”

    “郎君别动!”紫萝立刻扑上来,死死按住他的胳膊,“别动,马上就好了。还有横刀和腰牌没挂上呢!”

    说着话,利落地给王洵挂上横刀。然后又把一面描金腰牌挂在了刀鞘旁。“得,这回成收废铜烂铁的了,走路时不愁人听不见动静!”王洵笑着打趣,目光在铜镜上扫过的瞬间,却被腰牌上的花纹吸引了过去。

    流云纹,里边隐隐探出一只蛟爪。他微微一愣,伸手便去解腰牌。紫萝以为他嫌挂着累赘,立刻软语相劝,“马上就好了,马上就好了,郎君别乱动!”王洵轻轻推了她一下,低声命令,“你别胡闹。马上把腰牌解下来给我看看!”

    “嗯”这回,紫萝终于现出一丝不对劲儿了,赶紧把腰牌解下来,双手托到了王洵眼前。“把灯往这边挪挪!”王洵点点头,低声命令。目光盯着腰牌上的花纹一动不动。

    的确是流云纹,蛟龙探爪印记。这不是安西军的腰牌,而是飞龙禁卫的标记。飞龙禁卫,龙之爪牙。不知道封老爷子是疏忽了,还是刻意,把直属于皇帝陛下的飞龙禁卫腰牌,当成安西军的腰牌留给了王家!有了这块腰牌,非但万年县衙门想动王洵需要掂量掂量。即便是京兆尹衙门的捕头亲自出马,事先也得仔细考虑清楚,为了讨好上司而直接跟飞龙禁卫起冲突,这场麻烦到底由谁来承担?

    想明白其中关窍,王洵心里头不觉涌过一丝温暖。封常清这老狐狸,肯定料到自己在去军营之前的这几天,不会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所以才故意让人把一面飞龙禁卫的腰牌当做安西军的腰牌留了下来。有了这面腰牌,就等于自己手中多了一个护身符。再为宇文至的案子东奔西走,便不必担心中途被人随便栽一个罪名给抓了去。”二郎,有问题么?”见王洵痴痴盯着腰牌不说话,紫萝望着他的眼睛,忐忑不安地追问。

    “没事。”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这块腰牌上的金色花纹不知道是镀上去的,还是嵌进去的,咱们明天找个金匠看看,若是嵌纹,问他能不能把金子给扣出来!”

    注1:安史之乱前,由于中原连续数十年没经历大战,军队的衣服一直向奢华方面展。京师中的禁军尤其为最。直到战争爆后,才又回归于初唐时的那种简洁实用。

第四章 霜降 (四 上)

    第四章霜降(四上)

    第二天一早,王洵便揣着飞龙禁卫的腰牌出了门,将自己平素交往过的那些勋贵子弟拜访了个遍。非常令人郁闷的是,除了个别人冒着被父辈责骂的风险给他提供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之外,大多数昔日的“好友”,此刻要么“出门在外”,要么“卧病在床”,谁也不愿因为插手宇文至的案子冒上半点儿风险。

    堪堪时间已经到了正午,他知道自己今天可能又白跑了。无可奈何地骂了几句脏话,骑着马垂头丧气往张巡居住的馆驿方向走。才走过隆政坊,前面的街道便被一大堆官差给堵了个水泻不通。只好骂骂咧咧地跳下坐骑,拉着马缰绳从隆政坊后边的街道绕行。堪堪行了十几步,却又看到又几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哭哭啼啼地从颁政坊方向跑了过来。

    “这是怎么了,乱七八糟的!”王洵看得眉头直皱,信手拉过一个店小二模样的看客,低声问道。

    那名店小二被他扯了一个趔趄,瞪圆了眼睛刚要作。看看对方身上的服饰,立刻又换了一幅笑脸,“公子爷,你没听说啊,隆政坊那边出了大热闹了。永安郡主家被抄了,据说是与李左相当年的案子有牵连。后边随州刺史家二女儿刚刚跟永安郡主家的小侯爷定了亲,说好了下个月过门。此刻男方家遭了灾,女方家闻讯便闹着要退婚。但那个女儿不肯,家人一不留神,她便偷跑了过来,说是要跟未婚夫婿福祸与共。坐牢还有媳妇陪着,这等好事儿天底下哪找去?官差冲她呵斥几句,结果她就一脑袋撞在了石头狮子上。啧啧,花骨朵一样的一个小娘子,啧啧,可惜了儿的了!”

    “李左相?”王洵对这个生在天宝六年的案子约略还有点印象,“那不是过去四五年了么?怎么到现在还没完了!”

    “是啊。谁知道呢?”店小二模样的人咧着嘴苦笑。半是为死去的那个小娘子惋惜,半时为京城里的风云变幻而感到无奈。抄一个郡主家不要紧,可街市上至少又要冷清小半个月。自己就靠在酒馆里给客人伺候汤水赚点儿房租钱,这下好了,眼看着全家人就得睡大街了。

    “嗯。”王洵点点头,顺手将十几个铜钱塞进了店小二手里。正在唉声叹气的店小二吃了一惊,赶紧躬身作揖,“使不得,使不得。几句话,哪能让公子您赏这么多!”

    “我家小侯爷赏你的,你就拿着吧!”自己家主人当了军官,小厮王祥也觉得底气壮,看了店小二一眼,大声说道。

    “谢,谢侯爷,谢谢侯爷!”得知自己真的遇上了贵人,店小二更是作揖不止。

    王洵瞪了王祥一眼,拉着缰绳默默走出看热闹的人群。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左相李适之素来有老好人之名,在位数年,终日喝酒买醉,从来不敢跟李林甫起冲突。可即便这样,四年前他依旧被李林甫给逼得仰药而死。并且人死后家族也受到了牵连,唯一的一个儿子在替父亲奔丧的路上,也被李林甫的爪牙活活打死。

    正感慨间,背后突然有一辆装饰得极为俗气的马车慢慢快跟了过来。听到吱吱咯咯的车轮声,王洵本能地闪到路边。车轮声却在他面前嘎然而止,车厢门迅被推开,一个侏儒笑着冲他拱手,“小侯爷,真巧,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你!”

    “原来是贾前辈啊,今天真巧!”王洵眉头轻轻一挑,然后抱拳还礼。

    “不敢,不敢!”侏儒笑嘻嘻的摆手,“贾某不过是入道比较早而已,当不得二郎的前辈。能上车来一叙么,你的马太高,我跟你并辔而行,得一直仰着脖子!”

    前天夜里,雷万春就是上了这个小人的当,趁着醉意去夜探薛宅,才中了对方的毒箭。想起此事,王洵就恨不能将对方从车厢里拽出来,按在地上痛打一顿。但转念想到贾昌既然能挑拨雷万春去夜探薛家,肯定也能猜到薛荣光遇刺的案子与雷万春有关,现在无论如何都不能跟他起了冲突,只好点点头,低声答允,“也好,我正骑马骑累了呢。到你的车上歇歇,也能缓一口气儿!”

    说罢,将马缰绳往背后一丢,纵身跳上了贾昌的马车。

    不得不承认,姓贾这家伙人虽然长得龌龊了些,却是非常懂得享受。这辆双轮马车被他将车厢加宽了一半,里边摆了一大张胡床,还能余出很大空间。胡床前,又专门安装了一个矮几,一个书架,一个洗手的脸盆架,一个放衣服的壁橱。两名十三四岁的新罗婢女跪在矮几前,将矮几上的葡萄剥了皮,一粒粒摆在银盘子上。

    车厢门一关,里边外边就被隔离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边那个世界哭声凄凄惨惨,时断时续。里边这个世界却纸醉金迷,香艳无边。伸脚向其中一个新罗婢女腿上踢了踢,贾昌低声命令,“去,到那边给小侯爷揉揉脚。如果伺候好了,今晚我就把你送给他暖床!”

    那新罗小婢一愣,随即眉梢涌起一丝狂喜。快挪动膝盖来到王洵身边,伸手便去脱他的靴子。

    “前辈盛情,小弟心领!但小弟家中已经人满为患了,实在不敢再接受这份厚礼!”王洵见状,赶紧抱拳辞谢。外边刚刚答应纳了白荇芷,家中还有一个紫萝,再弄个新罗小婢暖床,王家的热闹可就大了。虽然前两个人都是温柔性子,在自己面前未必会喝无端飞醋。可哪天自己不在家,新罗小婢女“不小心”掉进池塘淹死了,也不是不可能生的事情。就算积德行善,自己还是敬谢不敏了吧。好歹那也是一条性命,不能当做蝼蚁不是?

    贾昌看了看他,呵呵呵笑了起来,“不是说真才子自风流么?明允怎么跟我客气了起来?!”

    “王某书没读过几本,当不起什么才子!倒是前辈,一身本领着实令人佩服。”王洵摇摇头,笑呵呵地恭维。

    贾昌突然冷了脸,叹了口气,幽幽问道:“省却前辈两字,称我一声贾兄,难道就那么难么?”

    贾昌因为训练斗鸡有方,被赐予了朝请大夫的散职。但自从二人相遇以来,王洵却一直以“前辈”两字呼之,明显是因为跟对方有隔阂。此刻被人家当面点了出来,脸上不禁一热,讪讪笑了笑,低声解释道:“王某素来也喜欢训练斗鸡,所以叫你一声前辈,并非刻意疏远。既然贾兄不喜欢这个称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才对么?否则,我还以为你瞧不起我个子矮呢!”贾昌立刻又笑了起来,低声抱怨。

    “不敢!”王洵立刻出言解释,“王某虽然没什么本事,却也不会以貌取人!”

    “是我多心了!”贾昌笑着承认,“她们两个只能听懂很简单的几句唐言,完全可以当做哑巴。这车厢夹层用了棉花,里边的说话,外边基本听不见!”交代完了,他又快补充道:“前天半夜薛宅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杨国忠跳出来把事情揽了过去,但具体动手的是谁,想必明允心里跟我一样清楚!”

    跟这种身体里装着颗九孔玲珑心的家伙说话,倒也不用绕太多弯子。王洵点点头,低声承认,“的确,是雷大哥做的。他跟我说,是受了贾兄的指点!”

    “指点,倒不敢当!”贾昌用银汤匙从盘子里舀起一颗去了皮和籽的葡萄,一边吃,一边说道,“我也没想到动静会闹得这么大。更没想到杨国忠居然自己会跳出来替雷大侠顶缸。这里边还有什么猫腻,明允可以跟我说说么?”

    “我哪里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情。雷大哥中了一支毒箭,差点没把命搭上。好在杨国忠把事情揽了,否则,估计这会儿我也得到处逃命了!”王洵摇摇头,低声苦笑。

    从他的话中,贾昌明显听出了抱怨意味,皱了皱眉,低声问道:“雷壮士受伤了,伤得重么?薛荣光那两下子,怎么可能伤得了雷大侠?”

    “是毒箭!”王洵再次强调,心中暗骂贾昌虚伪,“薛府好像住着许多人,贾兄难道不清楚么?”

    “我只是从外边路过,觉得那个宅子很大。”贾昌懊悔得连连拍自己脑袋,“莽撞了,莽撞了。姓薛的既然做了别人的打手,家中少不得要养几条狗听使唤。怪我,怪我,雷大侠伤势如何,用不用我帮忙请个郎中?”

    ‘我看你还能装到几时!’王洵心里暗骂,脸上的笑意却越来越浓,“还好。已经治过了伤。雷大哥朋友遍天下,区区毒箭还奈何不了他。如今很多江湖上的朋友都在找那个罪魁祸,如果贾兄有消息,不妨知会我一声。我想,即便他防备的再紧,有几十双眼睛天天盯着他,总有被抓到破绽的那一天。“

第四章 霜降 (四 下)

    第四章霜降(四下)

    “啊?”贾昌的嘴巴瞬间张得老大,差点把里边的葡萄掉出来,“那凶手可得小心点儿,雷大侠素来有‘千里追命’之称,他的朋友岂是好相与的?你放心,既然我给雷大侠指了错路,也不能袖手旁观。只要我打听到谁射的那支毒箭,一定想方设法让你知道!”

    看到贾昌脸上的表情一惊之下,迅又恢复了常态,王洵不得不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佩服。只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敢四处树敌,拱了拱手,笑着说道:“那我就先谢谢贾兄了。以贾兄的手段,在长安城里找个人,想必也不是什么难事!”

    “包在我身上,包在我身上!”贾昌没口子答应,“对了,我今天刚刚为了子达的事情,需要去一个地方。明允若是有空,能否陪我一行?”

    “没问题。我也正为子达的事情挠头呢。听雷大哥说过,只要他让薛荣光生上几天病,你就能把子达从万年县大牢里捞出来!”王洵笑了笑,死死地钉住贾昌的话头。

    贾昌望着他展颜而笑,两只儿童般明澈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跟我走吧,那地方距离这很近。去了你就知道了!”

    目的地的确非常近,说话间,马车已经停了下来。赶车的仆人伸手拉开车厢门,挂上下车的台阶,王洵和贾昌一前一后从车内走出。这个巷子应该是是安福门外,紧挨着皇宫的辅兴坊内,寸土寸金的地方。但以王洵这张吃遍了京师名店的嘴巴,居然不知道此处还隐藏着一家酒楼。看店面规模,也就是十几个房间大小。但店门口的马车却排了整整一长溜,个个都是描金嵌银,一看就知道马车的主人来头不小。

    “这是一个朋友开的!”贾昌冲着头上的匾额扬扬下颏,低声解释,“一般人谁也不常来这个地方。明允尽管跟着我走,到了里边,尽管吃,别多问!”

    见对方说得神秘,王洵只好轻轻点头。跟在贾昌身后迈进了店门,早有几名长相极为清秀的小二迎了上来。跟贾昌的家仆问了几句话,便点点头,笑着将客人迎向了早已定好的雅间。

    雅间很小,只摆了一张方桌。仅仅能供两三个人同桌而食。这样的规格甭说用来宴请官员,就是朋友之间来往,也显得太简陋了些。但墙上的字画,却是出于名家之笔。王洵略微扫了扫,便知道字画的身价,恐怕京师一等一的大酒楼里也摆不起。

    如此,这间酒楼想不令人浮想联翩,也就难了。可王洵搜遍自己的记忆,却着实想不起京师里还有这么一个销金窟所在。新开的?王洵瞪圆了眼睛打量,却又现屋子中的桌椅边缘都磨得亮,显然不是用了一年两年的物件。

    任由他满脸好奇,贾昌也不解释,只是捏了一盏茶水,慢慢品饮。片刻后,一个文文静静的店小二走了进来,先冲着二人一躬身,然后低声问道:“两位客官,是已经定了席面儿,还是现吃现点?”

    “已经订好了席面。是丘道长帮我预定订的。现在就上吧,酒水捡最合口的配!”对着一个店小二,贾昌已经非常客气,点点头,笑着吩咐。

    “好咧,客官稍等!”店小二把毛巾往肩膀上一甩,大声回应了一句,转身出门。

    “你没请其他人?”门刚刚关好,王洵就忍不住追问。太奇怪了,明明说要为了宇文至的案子奔走,对方迟迟不露面,还怎么求他帮忙?

    “在这里吃饭,不用请人!”贾昌回答了一句不找边际的话,满脸高深。“喝点儿茶吧,味道相当不错!”

    王洵得不到答案,只好带着满肚子怀疑端起了茶盏。水刚一沾舌头,他的眉毛立刻又跳了一下,是贡茶,专门进贡和皇家的茶叶!这味道,只是于数月前,在马府尝过一次。事后为了偷偷拿皇家赐下的贡茶四处炫耀,马方还挨了他阿爷一顿板子。没想到,在辅兴坊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贡茶居然能随便拿出来卖。

    很满意他脸上的表情,贾昌微微点头。又过了片刻,雅间门再度被从外边拉开,几名小二,将贾昌定的菜肴一一摆上了桌案。无非是鱼翅、血燕、鹿唇,熊掌之类,却做得十分精致,摆在四寸大小的白瓷盘子里,看得令人垂涎。

    小二们退下之后,贾昌举盏相敬。王洵笑着陪了一盏,然后在对方的示意下拿起筷子。菜肴入口,他立刻又大失所望。凭着一张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嘴巴,他能分辨出菜肴用的都是一等一的好材料,光是那道鹿唇,里边至少就用了二十几种珍稀的东西来佐味。但是,这味道也太杂了些!就像个暴户,将金子,银子,珍珠,宝玉,都穿成串,一股脑套在了脖子上。非但显不出富贵气,反而令人觉得厌烦。

    看到他举着筷子迟迟不想动第二下,贾昌又是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笑过了,指指酒盏,低声建议,“这酒不错,剑南道特供的,外边难得一见。明允若是量大,不妨多喝一些!”

    “的确是好酒!”王洵笑着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桌案上值得一品的,也就剩下茶和酒了。这两样东西无需太复杂的工序,所以没被楼里那个笨蛋厨子糟蹋。

    很显然,贾昌自己也不喜欢菜肴的味道,只是粗粗动了几筷子,便开始以酒果腹。喝着,喝着,宾主就都大笑了起来。笑过后,贾昌擦了擦眼角,低声道:“实在抱歉,我也不知道皇宫里的御厨,居然是如此手艺。否则,肯定不会拉着明允你来。再吃点,再吃点,算给人家一个面子”

    “御厨?”王洵的手一抖,杯中酒差点没泼在衣服上。“你说,这桌酒菜,是宫中御厨掌勺做的?谁这么大胆子,敢把御厨从皇宫里请出来!”

    “嘘!”贾昌将手指按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问。吃饭,喝酒。过两天你自然就明白了!”

    “能明白才怪!”王洵心里暗道。只好抓起酒盏,继续干喝。

    一顿饭很快就宣告结束。请客的主人与被请的客人都空着半个肚子,却丝毫不敢抱怨。临出门,王洵偷偷向身后扫了一眼。只见贾昌的家仆将一个红绸包恭恭敬敬地放在了店掌柜手上。绸包看上去不大,但分量明显很重,那店掌柜显然已经对此司空见惯,看都不看,便将红绸包收进了柜子里。

    “客官走好!有空请下次再来赏光!”面目清秀的店小二追出数步,热情地向客人道别。

    正在登车的贾昌猛然打了个趔趄,晃了晃,一头栽进了车厢里。

    “两位客官里边请,是已经定了席面儿,还是现吃现点?”店小二对此视而不见,一转身,笑呵呵地迎向了另外两位贵客。

    “已,已经订好了席面,是,是张居士帮,帮我订的。”两位新来的客人当中,年龄看上去稍大的一位结结巴巴地说道。仿佛不是来赴宴,而是走向刑场。

    “好咧,客官稍等!”店小二把毛巾一甩,将客人领向了阴暗的酒楼内。

    厨房,掌勺的大师傅手起刀落。寒光耀眼。

    也不怪贾昌心甘情愿在这里挨宰,当天晚上,他在辅兴坊内支付的二十两黄金便转到了酒楼了幕后掌柜,采卖小太监冯存忠手上。冯小太监先将金子入了帐,然后将最近的账本揣好,拎了一篮子潘州小吃,笑呵呵地朝太极宫走去。

    入了宫,却不去皇帝陛下和贵妃娘娘所居的长生殿,而是贴着墙根拐弯抹角,辗转进了与东宫相接的武德殿里。

    武德殿内,骠骑大将军,渤海郡公高力士跪坐在书案旁,提着一支毛笔,不停地在纸上写写算算。已经落过了第一场雪,京师的天气很快就要转冷。皇宫中的该买的香炭铜炉,该更换的门窗桌椅,还有各位年纪尚幼的皇子公主们所需要添置的锦袍貂裘,全都要赶在下一场雪落前筹备好。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高力士就恨不得自己长出三个脑袋、六只手臂来,把所有事情一挥而就。

    当然,以他现在的地位,完全可以做一个甩手的掌柜,把事情都交给手底下的徒子徒孙们去办。但那些孩子毕竟不像他这般经验老到,做事情又未必仔细,所以他宁愿自己累一些,睡得少一些,也不希望出现了难以弥补的纰漏,让皇帝陛下为此分心。

    冯小太监是高力士的义子,跟守门的侍卫很熟。远远地就看见高力士映在窗子上的背影,轻轻摆了摆手,制止了侍卫们的通报。然后像贼一样踮起脚尖,无声无息地溜了进去。

    鼻孔中突然闻到了一股子家乡味道,高力士疲惫的精神登时一振。回过头,冲着冯小太监微微一笑,“小兔崽子,你以为你贴着墙根儿走,咱家就看不见你了么?过来吧,把那点儿小伎俩给我收起来!”

    “到底是阿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冯小太监笑嘻嘻地恭维了一句,拎起竹篮,把里边的吃食一件件摆在了书案角上,“夜深了,阿爷吃点东西吧,刚刚从广州运过来的,孩儿觉得,应该能合您老人家的口味!”

    “我已经闻见了!”高力士笑着点头,目光慢慢从桌案角的盘盘碗碗上扫过,最后落在几片棕黄色的萝卜糕上。

    “阿爷不用动手!”冯小太监机灵,立刻取了银制的筷子,夹了半片萝卜糕,慢慢送进高力士嘴边。

    高力士张嘴咬了一个角,然后伸手将筷子推开,一边品味,一边笑着数落,“你这笨孩子,萝卜糕是热着吃的,放冷了根本不是原来的味道。倒是那莲蓉酥盒,冷热均可。但要配上合适的茶水,像这般胡乱摆上来,反而是糟蹋东西”

    “啊,嘿嘿,嘿嘿,孩儿是北方人么?嘿嘿,其实连名字都叫不全,只是觉得阿爷见了肯定会喜欢”冯小太监吐了吐舌头,讪讪地挠起了后脑勺。

    “还是不上心!”高力士抓起一本账册,轻轻在对方脑门上敲了一记,“伺候我,你怎么马虎我都不会怪你。若是咱家过几天调你去伺候贵妃娘娘,你把该趁热吃的东西冷着上,即便冲着咱家的薄面,你也少不了挨一顿板子!”

    贵妃娘娘生于巴蜀,却同样偏爱广州美食。所以由岭南通往京师的各大驿站,如今承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广州的各色食品以最快度运到长安来。皇帝陛下愿掷千金以搏倾国一笑,所以宫中的太监们也都视伺候贵妃娘娘品尝广州美食为升迁捷径。曾经有个叫李静忠的御膳房杂役,就因为在向长生殿端送汤水时,跑得足够快,而被贵妃娘娘夸赞了一句“做事尽心”。随后没几天便被皇帝陛下亲口下令提拔为六品马厩丞。之后又过了半个月不到,便再次得到越级提拔,一举成为东宫太监领,四品监门将军。(注1)

    那冯小太监却不太愿意接受高力士的安排,缩了缩脖子,低声嘟囔道:“孩儿宁愿一辈子伺候阿爷,才不去长生殿去凑那份热闹呢!贵妃娘娘那边规矩大,哪天稍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孩儿甭说挨顿板子,估计连性命都得交代了!”

    “胡说!贵妃娘娘一向慈悲得很,岂会随便打杀下人?”高力士立刻瞪起眼睛,低声呵斥。“你现在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自己掌嘴十下,免得你不长记性!”

    “阿爷息怒,孩儿知错了!”冯小太监吓了一跳,赶紧放下筷子,伸手抱住高力士的大腿。

    “滚起来!装什么可怜!咱家才不可怜你!”高力士没好气地将对方踢开,却没再提掌嘴的事情。看着冯小太监委委屈屈地从地上爬起,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你是个聪明孩子,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就忘乎所以。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若是嘴巴没个把门的,谁敢将重要事情交给你做!”

    “阿爷教训得是,孩儿一定会改!”冯小太监低头耷拉脑袋,看上去可怜巴巴。“但孩儿真的不想去伺候贵妃娘娘,阿爷这边本来就没几个合适帮手,如果孩儿走了”

    “你在,也帮不上我什么忙。添乱还差不多!”高力士又斥责了一句,脸上却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算了,你自己不知道上进,咱家懒得再为你花费心思。算了吧,就让你继续逍遥几天!”

    “孩儿就知道,阿爷最心疼孩儿了!”冯小太监立刻笑容满面,跪在桌案前再度用筷子捡起一片莲蓉酥,“阿爷尝尝这个,看起来很精致得很呢!”

    “滚吧,我待会儿再吃!”高力士没有用嘴去接,而是笑着骂道。他自幼入宫做了太监,一直以无儿无女为人生憾事,所以对眼前这个义子宠爱得很,基本不会真的跟对方生气。

    冯小太监笑了笑,快站起,却不立刻走开,而是来到高力士身后轻轻捶打对方肩膀。高力士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摇了摇头,笑着问道:“说吧,你又在外边胡乱答应别人什么事情了?”

    “没,没乱答应。最近青云居的生意非常好,孩儿吧账本拿来了,想请阿爷过目一下!”冯小太监眼睛一亮,笑嘻嘻地从怀中取出账册。“光是这个月,就赚了……”

    “你自己管着吧,我不用看!”高力士不耐烦地推开账本,“赚了钱,也别独吞。宫里边这些人都是无儿无女的,给他们分些,让大伙将来年老时也能有个依靠。钱这东西,生带不来,死带不去。够用就行,别太贪心了!”

    “孩儿知道。阿爷真是菩萨心肠!上次孩儿奉了阿爷的命去看望出宫的公孙姐姐,她还不停地念您老的好呢?”冯小太监捶捶打打,把高力士伺候得极为舒服。

    “嗯”,高力士低声呻吟,“干爹老了,身子骨大不如前。这一变天,就酸疼得不得了。你这孩子,又不求个上进。哪天阿爷罩不住你了,看你怎么办才好?”

    “那孩儿就出宫去买个庄子,跟阿爷一道当土财主去!”对于未来,冯小太监自有一番打算。“咱们爷两个养鸡,养鸭子,养牛,养羊,再挖两个池塘,养一池子莲藕。夏天看荷花,秋天采莲子……”

    “那敢情好!”被冯小太监描绘的田园风光说得怦然心动,高力士闭着眼睛幻想。可能么?自己现在这个位置?要么一直终老于此,要么被人一脚踢开,想要回归田园,恐怕只能在梦里吧!

    “孩儿已经着手去办了,上次碰见贾昌,他说在渭河边上有个三百顷的庄子,原来是……”

    “太大,咱们要不得!”没等冯小太监说完,高力士立刻打断。“那么大的庄子,原主至少是个开国公。人家已经够落魄了,咱们不能趁火打劫!”

    “哦!”冯小太监楞了楞,回应声带着几分沮丧。“那孩儿就让贾昌帮忙再找找,他交游甚广,估计能找到小一些的!”

    “你跟他走动多么?”高力士笑了笑,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

    “还行!”冯小太监一边给义父捏肩膀,一边快回答。

    “答应他事情了?”高力士声音突然转沉,低声追问。

    “没,没,只是最近跟他往来比较多而已!”冯小太监连声否认,语气中却透出了几分心虚的味道。

    “以后尽量不要招惹他。那人,太聪明!”高力士回头瞪了他一眼,沉声吩咐。

    “嗯!”冯小太监的计划再度落空,扁住了嘴巴,满脸无奈。

    “你收他钱了?”高力士猛然惊觉,竖着眉头追问。

    “没,孩儿真的没收他的钱。只是,只是,欠了他一份人情!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阿爷完全可以不管!”

    “你这小兔崽子!”高力士扬起巴掌,做了个准备打的姿势。“老实交代,你欠了他什么人情,又答应他做什么?”

    冯小太监立刻抱住膀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阿爷,我真的没欠他什么大人情!是他主动帮的忙。我上次出宫,看到李白那厮。就偷偷骂了几句。贾昌恰好在旁边听见了,就指使了个人去打了李白一顿!”

    “你这小兔崽子!”高力士劈手就是一记,“咱家拿用你去帮忙出气。那狂生恃才傲物,四处树敌,京师里有的是人给他使绊子。你这一闹,反而成了咱家小肚鸡肠,容不得贤能了!小兔崽子,你就给咱家惹麻烦吧你!”

    冯小太监接连挨了好几巴掌,却连躲都不肯躲,抱着膀子,哽咽着道:“孩儿不是气愤不过么?连太子殿下见了阿爷,都恭恭敬敬叫声大将军,他李白一个书呆子,就会写几狗屁诗,怎么配让阿爷给他脱靴子?!”

    提起李白仗着皇帝陛下有所求时,让自己给他脱靴子的事情,高力士面孔猛地一阵抽搐。因为身体残缺,他自尊心远比一般人强。无端受了李白的折辱,自然会恨之入骨。但恨归恨,高力士却不愿意采用私下报复的方式泄心中的怨毒。只要李白此生除了写诗之外碌碌无为,后人自然会明白谁是目中无人的大胆狂徒,谁有相忍为国的宰相肚量。

    冯小太监私底下的这番作为,却将他的原本计划彻底给弄砸了。今后无论李白如何四处树敌,外人都会把他这个内廷总管视为李白一生仕途坎坷的最大原因。尽管事实上,他压根没向皇帝陛下进半句谗言。

    只是,孩子们毕竟出于一番孝心。高力士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收起巴掌。“然后贾昌借机求你帮忙,你就替咱家答应了?”

    “没有!”冯小太监哭得如梨花带雨,“孩儿昨天出门,本来想请打李白的那个人吃顿饭。结果,结果听贾昌说,他不小心得罪了人,被万年县衙门抓去了!”

    “噢!”高力士点了点头,长声叹气。“他叫什么名字?万年县抓他,是以什么罪名?!”

    “他叫宇文至,罪名好像是纵马伤人,聚众斗殴,冲撞朝廷命官车驾,一大堆呢,但都是硬栽在他头上的!”冯小太监抹了抹眼睛,哽咽着回应。

    “是户部员外郎宇文德的弟弟吧?”高力士眉头紧皱,低声追问,“那他应该是杨国忠的人啊?!怎么他哥哥宇文德不出手帮他?”

    “还说呢!”冯小太监立刻做出一幅愤愤不平的摸样,“他出事儿的当天,他哥哥宇文德就把他逐出了家门。欺负他是庶出,所有财产全霸了去。朱七掌柜本来跟他交好,可见势头不对,也把头缩回壳子里去了!”

    “这厮!”高力士不屑地啐了一口。然后长时间陷入了沉默。从万年县衙门救个人,对他来说乃举手之劳。但是,杨国忠和李林甫之间的冲突,却令人唯恐避之不及。凭心而论,当事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李林甫口蜜腹剑,嫉贤妒能。杨国忠呢,则连做宰相的才能都没有,若是当了政,估计还不如李林甫。

    “阿爷,孩儿是不是给阿爷添麻烦了!”见高力士迟迟不肯表态,冯小太监扬起脸,小心翼翼地问道。“阿爷如果觉得为难,就不必管这事儿。反正孩儿也没跟贾昌把话说死了!”

    “他毕竟曾经给我出过气,虽然咱家没有指使他!”高力士叹了口气,轻轻摇头,“单凭着这一点,咱家也不能看着他被人冤枉!你拿着我的帖子,明早去万年县衙门走一趟。就说姓宇文的是咱家的人,让万年县令高抬贵手!”

    “是!”冯小太监心中涌过一阵狂喜,脸上却依旧带着小心翼翼的表情,“会不会给阿爷添麻烦。如果很麻烦的话…….”

    “杨国忠这人没卵蛋,但咱们不能没有。”高力士笑了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冯小太监的头,“你记住了,咱们虽然是太监,却不能自己不把自己当爷们!”

    注1:李静忠,即后来的权奸李辅国。

第四章 霜降 (五 上)

    第四章霜降(五上)

    安福门外这家不怎么起眼儿的酒楼乃宫中几位极有背景的太监所开,想要进去喝酒需要专人引荐。在赴宴之前,把自己需要求公公们办的事情,写清楚了交给中间人。酒店的东家便会根据事情的难易程度明码标价。因此,你并不需要跟办事的人碰面儿,只要人家肯允许你去摆酒,事情就成功了一半儿。饭后再将“酒席钱”如数交给掌柜,便可以回家听信儿了!所托的事情,半个月之内,必有结果!

    居然会有这种事情!

    王洵自诩在京师里混了十好几年,居然连这样一家酒楼都不清楚!当听贾昌透漏完那顿饭的玄机之后,他惭愧得差点没找个地缝钻进去。因此也顾不上探究这些话的真伪,跟对方告了别,低头耷拉脑袋就回家“听信儿”去了。

    也没让他等太久,第二天刚过了正午,王洵正在卧房里跟侍妾紫萝一道收拾自己去军营时的行装,小厮王祥急匆匆地跑进了后宅,隔着老远,便冲窗子喊道:“小侯爷,小侯爷,大喜事,大喜事,出来了,宇文公子出来了!”

    “谁?”王洵差点没反应过来,推开窗子,冲着外边喊道:“走到近前来说,到底是谁出来了?”

    “宇文公子,宇文至!”小厮王祥看了看站在门口花廊下做针线的两个侍女,轻轻吐了下舌头,“小的不是故意要打扰小侯爷。是宇文公子被从大牢里放出来了。人给折腾得,那叫一个惨啊!刚刚在前面敲门儿,差点被王福他们当叫花子给打出去!”

    “少废话,他现在在哪?”王洵心里登时涌过一阵狂喜,手用力一按,直接从窗口跳了出来,“快,快带我去见他!”

    “王福他们怕他把一身晦气带进门,先拉着他去西跨院洗澡换衣服去了。云姨命人煮了肉粥和红枣汤,一会儿让去前院的会客厅吃!”

    “那我去会客厅见他!你找几件我没穿过的衣服,先给子达送过去。顺便再通知王吉,让他骑着快马出去,给秦家哥俩,小张探花,还有马方那边,一并报个喜!”王洵想了想,觉得云姨的安排也合情合理,推了王祥一把,抬腿走向会客厅。

    “唉,唉!”王祥连声答应着,抬腿又往供贵客歇息的西跨院跑。一边跑,还一边念念不忘地嘟囔道:“这回谁都不用再担心了,万年县既然肯放他出来,就没有,”

    王洵笑了笑,不理睬下人们的多嘴。这些天虽然自己没受到什么波及,但自从孙捕头来过之后,全家上下手里都捏着一把汗。如今终于雨过天晴了,大伙因为高兴稍微张狂些也没必要追究。

    不多时,宇文至梳洗完毕被仆人们领回。一进客厅门,看到王洵,立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咧着嘴巴哭道,“二哥,二哥,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王洵心里边,其实一直为宇文至当初背了自己惹下这么大的事情而郁闷着,本想借着重新见面的机会,狠狠收拾对方一番。听了这句话,心登时一软,抢上前数步,双手拉住宇文至的胳膊,用力扯起,“你,你总算出来了。今后可改了吧?别再让大伙为你担心!”

    “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宇文至拉住王洵的手,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淌,“我也是一时糊涂,才想去抱杨家的粗腿。我以后再也不犯傻了,二哥你千万不要恼我!”

    “这么多年的兄弟了,我怎么会真的恼你!”王洵幽幽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最近这段时间生的事情,可以说让他对自己和身外的世界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不完全是坏事,至少内心深处已经不像先前一般懵懵懂懂。

    “多亏了二哥了。我在大牢里边,一直咬着牙挺。就是相信二哥不会怪我。二哥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救我出来。二哥,您放心,无论花了多少钱,我将来肯定一文不差还你!”宇文至抽回一只手去抹了把鼻涕,断断续续地说道。

    “谁稀罕你的钱!”王洵将对方的另外一只手也丢开,大声说道。“留着那两个臭铜给自己买棺材吧。下次遇到麻烦,千万别再来烦我!”

    “二哥”宇文至愣了一下,瞪着泪眼看向王洵。旋即,他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抬起手,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看我这德行。就知道一个钱。二哥,我不提钱了。你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记在心里!”

    “你别再让挖坑骗我往下跳就行了!”王洵扫了他一眼,哭笑不得。宇文至压根儿就是个无赖,自己根本不能跟他一般见识。“赶紧过来坐吧。先喘口气儿。云姨命人熬了肉粥和红枣汤,马上就能端过来!”

    “谢谢云姨,谢谢二哥!”宇文至讪笑着擦了把脸,拖拖拉拉地走到桌案前。“饿死我了,在里边,天天吃糠窝头,还不管饱。我喂狗的东西都比那强!”

    他身材远比王洵矮,在监狱里又折腾掉了膘,穿着对方的衣服,就像梨园里专门装扮来逗人笑的丑角。王洵替他理了理衣领,笑着说道:“我家没有太小的衣服,这几件你先对付着穿。已经让人出去锦绣轩给你买新的了,估计待会儿就能送过来。”

    “嘿嘿,谢谢二哥!”宇文至咧嘴傻笑。“其实这身挺好的,天竺棉的呢,贴在身上很软乎。我拿回去,找人改改,也就能穿了!”

    王洵笑着摇头,看了看宇文至的脸色,低声问道:“回过家了?你哥让你进门么?”

    “别提那厮!”宇文至沮丧地一甩袖子,倒不见得有多恼怒,“他***,以为我进去了,就好欺负。把宅院,田产全霸占了。可他就没想到,账本和房契、地契,我都找个专门藏了起来。这几天我先缓口气,等有了精神,再慢慢跟他算总账!”

    “能好聚好散,就好聚好散吧!毕竟他是你亲哥哥!”王洵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劝道。

    “问题是,他从来没拿我当兄弟!”宇文至眼中瞬间闪过一丝阴狠,咬着牙说道。“要不是二哥你救我,我死在大牢里,他才开心。不提他,早晚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后悔!”

    王洵自己没兄弟姐妹,所以也体会不到亲生兄弟争夺家产时那种怨恨。见宇文至恨成这个样子,也不好再劝。笑了笑,低声道:“你那两个小妾,都被马方藏在平康里了。你小子,倒是有福。她们两个宁愿流落街头,也不肯背叛你!”

    “真的?”宇文至喜出望外,“没想到还有人会等着我。我还没来得及去平康里呢?从宇文家门口离开,立刻就奔你这来了!马方这小子,他也真会挑地方!”

    “为了你的事情,他被他父亲差点打折了腿!”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

    宇文至的脸色瞬间又变了变,带着点哀伤,又带着几分满足。“让他遭罪了。我这辈子忘不了他。二哥,我这回在监狱里,把很多事情都想明白了。关键时刻,除了有权有势外,你还得有一伙铁杆兄弟。否则”

    王洵又笑了笑,懒得搭腔。宇文至刚刚从大牢里出来,又经历了亲哥哥的背叛,以现在的心态,说出来的话肯定毫无理性可言。还不如由着他去,泄完了,也就忘了。

    兄弟两个随便又闲扯了几句,仆人便将新煮的肉粥端了进来。宇文至闻见肉味,两眼立刻直,也不用筷子和勺子,直接端起碗,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仆人们忍住笑意给他添了一碗,宇文至又是“咕咚咕咚”两大口,将整碗粥喝了个干干净净。不待仆人伺候,伸手便去抢勺子。王洵见状,赶紧一把拉住了他,“肠子饿细了,千万别吃得太急。你先缓缓,喝碗红枣汤,去去晦气再说!”

    “噢!”宇文至傻傻地回过头,手里死死攥着一个空碗。半晌之后,才确信对方不是不肯给自己饭吃。抽了抽鼻子,沙哑着嗓子说道:“二哥,我听你的。你不会害我!”说罢,抢过盛满红枣汤的小碗,咕咚咕咚又喝了个底朝天。

    “你可真是饿急了!”王洵笑了笑,低声叹气。“国用和国祯可能一会儿就赶过来,马方能不能来我不知道。为了你的事情,雷大哥受了伤,如今现在正躺在驿馆里,所以张巡大概来不了了。晚一些时候我带你去登门拜谢他们。这几天你就住在我家,我可以命人把你的两个侍妾也接过来住。等风波平息了,咱们再给你重新去买宅院!”

    “不用,不用!”宇文至放下红枣汤,连连摆手。“我就去平康里的妓院住,挺好。”

    “你”王洵又是为之气沮。为了赚昧心钱,宇文至开妓院也就算了。如今还要亲自住进去,被外人看见,他们宇文家祖宗的脸该往哪搁?

    不用问,宇文至就猜到王洵想说什么。撇了撇嘴,笑着道:“没事,二哥不用担心。丢也是丢我自己的人。宇文家,如今跟我还有任何关系么?”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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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介绍:
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生于斯,长于斯,五色石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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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为酒徒隋唐三部曲的最后一部,这部书酒徒会在历史解读与人物设定上做诸多突破,希望大家会喜欢。另呼吁点击,鲜花,收藏,更新是有保证的!盛唐烟云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烟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烟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