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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笔如来     都市之无敌神医txt下载     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灰飞烟灭

    枪声停顿,躲在台下的辉爷以为得手了,他意气风发,从办公桌后站起来,眼前的景象却差点将他吓死。

    一地尸体,全是自己手下。

    出于本能,辉爷想掏枪,他手未动,一支冷冰冰的枪口已经对准他的太阳穴。

    “不想死就别动。”路云的口气如同枪一样冰冷。

    局势戏剧性逆转,自己亲手设计的死局被对方轻易击破,自己反而落入对方手中。辉爷自知败局已定,顿时面如死灰。

    “咱们谈谈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只求你不杀我。”辉爷也是道上成名多年的人物,不料今天阴沟里翻船,栽在一个小娘们手里,他心里不服。

    然而不服归不服,时势比人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性的是人家,他只能放下架子,委屈求全。

    “呯!”一声枪响代替了路云的回答。辉爷浑身一震,跌坐回老板椅上,一股鲜血从他大腿汩汩往外冒,他脸色腊黄,汗如雨下,瞪着一双狼眼,狠狠地瞪着路云。

    路云将他五花大绑捆在椅子上。

    ………

    马义大腿和胸口各中了一枪,腿伤还好,没有伤及筋骨和大动脉,胸口的伤却差点要了他的命。

    也许他命不该绝,打中胸口的子弹并不是铜皮铅心的真子弹,而是汽动手枪打出的钢珠,杀伤力有限。若被真子弹击中,子弹贯穿心脏,估计碧海老祖亲临,马义照样得挂。

    钢珠击断一根肋骨,冲击波伤及心脏,其实内伤不轻,马义不敢乱动,立即调集体内真元护住心脉。

    “傻瓜,你怎么不躲枪?”路云扶住摇摇欲坠的马义,嗔怪道,心一阵疼痛。

    “我不会躲枪。”马义傻笑。

    “……”路云无语。今天如果不是马义,她已经死了两回。区区一支牙签,在他的驾驭下能成为杀人利器,杀人于电光火石之间。如此逆天高手,居然不懂起码的战术动作,她能说什么呢?说他笨?说他任性?

    由路云扶着,马义坐到墙边的沙发上。他用银针封住穴位止血止痛,驱动丹田内的元气经由经脉流至伤口,帮助疗伤。路云帮忙取出子弹,趁她不注意,马义从储物空间里拿出治伤草药,放进嘴里嚼烂了,再敷伤口上。

    路云关心马义的伤势,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经过一番急救,马义的伤已经无大碍,脸上已经恢复血色。路云放下了心。

    她从身上的凶兆里掏出一个鹌鹑蛋大小的圆球,塞进辉爷嘴里。一阵处女的奶香入口,激起辉爷无限yy,不料路云的一句话却将他吓尿了:

    “辉爷,这是米国最新研制的高爆破烈性炸药,别看它大小就如一个鹌鹑蛋,但是将这座楼炸平不成问题。”

    辉爷听罢着急想将它吐出来,路云没有给他机会,她迅速用胶带封住他的嘴。然后从脑后头发下拿出一个小小的摇控器,笑谑道:

    “辉爷,支帮主教你不少吧?可惜你学不全,结果害了自己性命。”

    辉爷嘴被封住,有话不能说,他鼓着眼,晃着脑袋,冷汗淋漓,嘴里发出“唔唔”声。路云不为所动,手捏遥控器,转身扶着马义下楼。

    马义趁机用天眼扫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刚才他因为紧张,只偷看了她下半身,来不及看上半身,没想到她居然将炸弹藏在凶兆里。

    这个点子太有创意了。

    好的创意,往往是事业成功的一半。

    不过这次马义没有扫到炸弹,倒是扫到了两颗粉嫩的红枣,马义赶紧收回天眼,怕遭天遣。

    两个人下了楼,路云将马义扶上车,自己坐上驾驶室,将车开出安全距离后,拿出遥控器往红色按键上一按,身后瞬间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一朵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路云张开双臂,湿兴大发,行驶中的牧马人突然失去操纵,就象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差点掉沟里了,吓得马义差点张口骂人。

    牧马人驶入昆余镇,按路云的意思,她想把马义送回到城里。但是马义惦记着修真,修真需要灵气,城里最缺乏的就是天地灵气,所以他坚决不同意。

    路云拗不过他,只好听他的。他们进入昆余镇,路云将牧马人开进一个墙上爬满青藤的大棚,然后将门口的痕迹清理干净,再领着马义徒步走了几分钟,到了一个破旧的房屋,屋里摆放着一辆七成新的摩托车。

    路云载上马义,沿着小路一路上山,小路越来越难走,幸好路云车技过人,一路有惊无险,马义也不是寻常人,否则象他重伤之人,就算路云车技再好,那么差的路况,也会颠出毛病来。

    到了路的尽头,有一间小石屋,里面生活用具用品一应俱全。路云想扶马义下车,不料他自己从车跳下来,健步如飞。路云愣了愣,想起他有神奇的医术,也就不惊讶了。

    “你以后就在这里住吧。想住多久就多久。”路云对马义说。

    “我住不了多久,伤痊愈了我就走,我有急事。”马义躺在床上,刚才流的血有点多,身体有点虚弱。

    “好吧,随你。给我你的银行帐号,我转钱给你,100万够不够?”

    “不是说好50万吗?怎么变成了100万?”马义奇道。

    路云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全世界的员工,只有抱怨工资少,骂老板黑心的,没有抱怨工资高,福利好的,否则他就是傻b。马义不仅是这种傻b,还是傻b中的战斗机。路云想了想,说道:

    “行,就50万,那些图纸你留着,说不定有用。”

    马义根本不知道那些破纸是神马东东,但是路云说有用就有用呗,她不要了自己就留着。

    “转40万吧,给我10万现金,我连累了白雪家人,不能不闻不问。”

    路云没有异议,按马义的意思办。转完帐,路云合上笔计本电脑,拨下无线网卡。

    “我要到泰国去躲一段时间,等风声过了再回来,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马义摇摇头,“不去,我真的有急事。”

    一抹失望掠过双眼,路云又迅速恢复常态,转身去厨房做饭。

    马义趁这功夫借路云电话,给家里打电话,出乎他意料,他刚叫了一声“爸”,还没来得及再说话,他爸就劈头盖脸一阵痛骂,说他侮没祖宗,让他在乡亲面前丢尽了脸面。

    马义一脸错愕,,还以为是老爸喝多了,说酒话呢“你凶什么凶?让孩子说话行不行?”电话里传来妈妈的哭泣,她被儿子的丑闻伤得最深,但是儿子是她的心头肉,她本能的护着自己的儿子。

    “慈母多败儿,儿子就是被你惯坏了,他才会干出这种丑事,你和他说。”爸爸烦燥地将将电话递给妈妈,蹲在门槛上生闷气。

    “马义,你到底在外面干些什么?为什么有人说你在外面挣不干净的钱,你让我和你爸的脸往哪搁?”妈妈边哭边说。

    “妈,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马义还是莫名其妙。

    “菊子她妈现在到处说你在外面被富婆包养,你寄回家的钱都不干净。”妈妈说。

    “妈,你别听她胡说,你又不是不了解她的为人,她的话我们不能信。我的钱都是干净的,是我凭自己本事挣的。”马义解释。

    “你是我儿子,我儿子有多少能耐我怎能不知道?你说,你为什么能挣那多钱。10万块呢,你和你爸辛苦八辈子都挣不到那么多钱。”

    妈妈不相信。10万rmb对她冲击太大,她不相信自己的儿子能挣到那么多钱。马义一阵苦恼,他又不能将自己用几根银针救活长孙冶的事告诉妈妈。他们家世代都是农民,从来不懂医药,他也没有学过半天医,如果他说出来了,只会越描越黑。

    “妈,钱是我和朋友做生意赚的。”马义徒劳地解释。

    “马义,你能不能和妈说真话?”电话那端妈妈有些生气了,马义没办法,只好对妈妈说:

    “妈,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不信,我可以让我的朋友和你说。”然后马义把电话递给路云,简要说明情况,希望路云帮他洗脱嫌疑,路云二话不说,接过电话,对妈妈说道:

    “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在背后说马义的坏话,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马义给您的钱是他凭自己本事挣的,绝对干净。”

    电话那头,妈妈沉默了。不是因为她相信马义的钱是做生意挣的,而是她听出了路云很年轻,不是别人谣传的是50出头的老太太。

    “闺女,你真是马义的朋友?”妈妈仍然半信半疑。

    “是,严格来讲,我是他老板,您儿子很能干,我们刚刚又做成一笔生意,让我赚了不少,马义是个孝子,他已经把他赚的工钱给您寄回去了,有40万呢。”

    “40万?”妈妈血压飙升,站在一旁的马义都能听到妈妈的哆嗦。

    “是的,婶,我们赚大钱了。”路云说道。

    “闺女,你没骗你婶吧?”妈妈扶着门框强打精神。

    “呵呵,我骗谁也不能骗您啊,否则马义还不吃了我。”路云笑呵呵呵地说道,可怜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的一句信口搪塞话,已经让妈妈产生天大误会,她急忙让路云将电话交给马义。

    路云神经大条,以为自己已经完成了使命,也没多想,将电话给了马义,回厨房继续做饭。

    “妈……”马义接过电话,他的话马上被妈妈打断:

    “马义,刚才那个闺女真是你的朋友?”

    “是的。”

    “她多大了?”

    “应该有二十五吧。”马义瞎猜,糊弄乡下老太太。

    “她二十五了,你才二十二呢……,不过也好,女大三抱金砖,孩子啊,你可不能辜负人家呀!”妈妈自说自话,马义哭笑不得,老妈这是哪跟哪啊?正不知道如何解释,妈妈又说话了:

    “马义,你能不能让妈看看女娃的相片?”

第三十二章 美女师傅

    马义一脑门汗。

    老妈的要求大到没边,他深感无能为力。若是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又不能释怀。各种纠结间,耳边突然响起路云爽快的声音:

    “行,婶,我马上发给你。”

    马义愕然回首,他都不知道路云是什么时候站在身后偷听他娘俩谈话的。

    “你怎么偷听我们说话呢?”

    “什么偷听?我是光明正大地听。你别忘了这里是我的地盘。”路云理直气壮反驳,马义顿时哑火。

    路云趁机夺过手机,挽上马义的手臂,偎依着他肩膀,手抬高成45度角,“咔嚓咔嚓”几声,连续自拍几张他们的合影。接着手指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组她与马义甜蜜又暧昧的合影照,通过电磁波几乎同步传到妈妈电话上的信息箱。

    路云潇洒地收起手机,继续做饭去,马义一个人在客厅发愣。

    无庸置疑,路云一组合照发过去,自己被富婆包养的谣言必将不攻自破,却也正好趁了老妈抱金砖的念想。马义心里怪怪的,他隐隐觉得自己貌似刚刚从一个是非漩涡里脱身,紧接着又陷入一个温柔陷阱。

    得了,自己修真的事还不知道怎么向父母解释呢,现在又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金砖牌路云!

    唉,男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桃花运,那绝对是人生一大悲剧,然而桃花运若过于泛滥,何尝不是一件让人苦恼的事呢?反正马义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马义,吃饭了。”路云腰间挂着围裙,婷婷而立,一点都不象叱咤风云的江湖儿女,倒象一个十足的居家师奶。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又经过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马义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他不客气,放下心事,抓起碗筷,狼吞虎咽。

    “我烧的菜味道怎么样?”路云看着马义的吃相,就知道他已经饿坏了,心头一阵柔软,细声软语似在询问自家男人。

    “嗯?”马义抬头,嘴里塞满饭菜。刚才吃得太急,他没有品出饭菜的味道,路云一阵幽怨,说道:

    “你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道味道。”

    马义反应快,马上囫囵咽下口中的饭菜,然后边拱嘴,边学猪叫:嗷哦、嗷哦……

    路云莞尔,饭桌上的气氛重回温馨。

    吃过饭,路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马义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不会玩枪,更不会躲子弹。

    他在电影里看过,用枪高手是可以躲避敌方射来的子弹的。现在他正被地下世界的人马追杀,他们手里都有枪,而以自己现在的修真水准,枪还是他的致命克星。他最好学一些用枪和躲子弹的本事,否则一旦遇上他们,他除了逃别无选择,而他已经不想再逃了。

    或者,别人根本不让他逃。

    “要不你再多留一天,教我用枪?”路云也在逃难之中,马义有些犹豫。他不敢确定路云会不会为了他而留下,毕竟多留一天,她就会多一分危险,而他确实又很需要她的帮助。

    “好!”

    路云爽快地答应了。这是马义心中最想得到的答案,但是当他听到路云回答的时候,他还是恍惚了一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再次确认路云愿意为他留下时,马义对路云的好感陡增,帮她铲除南荣帮,一劳永逸地解除危险的念头更加坚决。

    “你确定一天就能学会用枪?”

    路云的意思是学会开枪也就是一分钟的事,但是枪要用得精,成为真正的用枪高手不是可以一促而就的,不仅枪手需要历经千锤百炼,更需要有好的老师在一边诲人不倦。

    一天时间,只是学会开枪,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枪手,那么还不如不学。

    “一天足够了,我保证能成为你最好的学生。”

    马义自信满满,在路云眼里却是牛b轰轰。唯有马义知道自己不是吹牛,他已经元气二重,就象武侠小说里拥有九阳神功的张无忌,早已经伐骨洗髓,打通了任督二脉,任何高深的武功他一学就会。

    路云没有反驳,她没有说话,并不代表她会相信马义的话,她又不是不知道好枪手不仅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她倒想借此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狂妄的家伙。

    路云拿出她最爱用的伯莱塔92f型手枪,大致讲解一下枪的产地,结构和性能,接着双手突然加速,只听“嘁哩咔嚓”一阵响,原本好好的一支枪,被路云瞬间拆成一堆零配件,然后再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将桌上的一堆零配件组合成一支枪,桌上一个零配件都不剩。

    前前后后,路云用时不超过30秒钟。

    路云将组装好的枪往马义眼前一丢,示意他照着她的样子做一遍。她知道马义不可能做到,她这么做,只是想打击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做人,时刻要惦记着保持低调。

    马义不理睬路云的挑衅,拿起枪仔细打量了一下,然后双手挥动,路云只觉得眼前一花,手枪已经被马义肢解完毕,桌上只剩一堆零配件。

    “叭嗒”路云的美眸跌落地上,她刚才虽然没有打秒表,但是她大致能看出马义拆枪时间用不到两秒。就在她一愣神的功夫,马义又操起桌上的零配件,两手交相配合,晃出一道道残影,又一阵“咔嗒咔嗒”响声后,一支完整的枪摆在路云面前。

    沉默、惊讶、惊呆,路云仿佛看着一个怪物似地盯着马义,快速拆枪装枪看似简单,但拆枪不到三秒,装枪不用五秒,这样的高手,路云莫说自愧不如,她就是见都从没有见过,今天算是开眼了,而让她大开眼界的人居然从来没有摸过枪,说出来谁信?

    事实是马义确实从来没有摸过枪,他一不当兵,二不是杀手,连最起码的混混都不是,他就是一个来自大山的农民工而已,以华夏的法律制度,象他这种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碰到枪,顶多是摸过鸟铳。然而,他交的第一份作业,就连老师都自愧不如。

    “我学得怎么样?”马义虚心问道。路云脸一红,确认马义没有消遣自己的意思,于是矜持地点点头:

    “还可以吧,咱们到室外去试枪。”

    门外,五十米开外的一块石头上摆上几个玻璃瓶子。

    路云教马义填弹,举枪,瞄准……

    这些动作比较危险,一不小心容易擦枪走火,伤及人身安全,所以路云讲得比较细心,她的左手搭在马义的肩上,右手托着他的右手,教他瞄准,三点成一线,平心静气,人枪合一。

    马义倒也想平心静气,做到人枪合一,可是路云在自己耳边呵气如兰,胸前的温柔若即若离,摩蹭着他背侧,马义的天眼受不住诱惑,居然挣脱他的控制,轰然打开,路云仿佛赤身**与他腻在一起,他顿时血脉贲张。

    路云感觉到了马义的变化,他的手在抖,气喘变粗,路云虽然不知道马义能透视自己,但是也能明白他对自己起了邪念,她皱起眉头,却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是怒、是羞、还是喜?她略一沉吟,突然握住马义握枪的手,食指压住他的食指,逼迫马义扣动扳机。

    “呯、呯”

    两枪,一枪脱靶,一枪打中玻璃瓶,玻璃瓶应声粉碎。猝不及防的枪声将马义的邪念打压下去,他赶紧收回天眼,心想以后要加强对天眼的管制,不能够动不动就往美女身上溜,否则,说不定真会遭天遣。

    “自己练去。”路云面罩寒霜,心如撞鹿,松开手,离开马义半米之遥。

    马义不小心猥亵了路云,心中惭愧,但是他又不能道歉,因为道歉等于将自己猥亵她的心思和行为**裸地告诉她,让她更加难堪。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糊涂,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举枪,瞄准,击发,马义依着路云教的要领操作,扣动扳机……

    “呯、呯、呯……”

    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瓶子应声而碎,着弹点一致。一旁的路云,樱桃小嘴张成了o形,她这个徒弟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天生就是玩枪的料,仿佛他在娘胎里就学会了打枪,来到人世第一次打枪就打出了满环!如果让那些靠苦练出来的神枪手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有马义这种玩枪怪胎,估计都得买块豆腐将自己撞死。

    其实路云她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可惜身边没有豆腐,石头倒是有,问题是石头太硬,撞起来头会痛,所以路云只好作罢。

    马义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天份,他仍然虚心地向路云请教。不久,路云的一身本领已经顷囊相授,马义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马义,你就是一个怪胎。”

    路云丢下一句话,然后骑上摩托车匆匆走了。

    马义还是一个妖孽,如果她再不趁早抽身走人,她担心不用马义再起邪念,她自己将会节操不保,虽然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她不能这么做。

    女孩嘛,脸皮本来就嫩。

第三十三章 三十年河东河西

    马婶这几天就象战胜了老鹰的母鸡,挺着干瘪的胸脯穿村过寨,逢人就拿出手机给他看马义和路云的合影。

    “你知道么?马义不是被富婆包养,那女娃是他相好的,能干着呢,是个大老板,她还在教马义做生意呢,咱是农民,只懂耕田种地,哪懂生意上的事。

    那女娃就知道哄我这个老婆子开心,当我面夸马义能干,她忘记了马义是我儿子,他有多少斤两当妈的能不知道?

    哎呀,多好的姑娘呀!真不知道马义是用几辈子修来的福份。不象某些人,逢人就说自家女儿钓到金龟婿,可是八字有一撇了吗?”

    好事之人拿过手机一看,果然是马义和一个美女的合影,那美女美得亮瞎了他们双眼,他们一辈子没有出过几回大山,几十年来,见到的女人,个个不是蓬头垢面,就是面黄肌瘦,人人不是皮肤粗糙,就是水桶腰。

    路云就象电视里的仙女,馋得他们涎水横流。马婶心里又是骄傲,又是鄙视。骄傲是因为未来儿媳长得漂亮,招人眼球;鄙视是鄙视村里的癞蛤蟆们看到天鹅肉就想吃的洋相。

    “老三,看你的德性。”马婶从老三手中抢回手机,不让他看了。

    “柱子,你的眼珠子掉地上了。”马婶不客气地提醒。

    “朱光棍,你的指头刚抠过鼻子,别碰我家儿媳妇的相片。”马婶对猥琐的朱光棍更是一点都不客气。

    有明白人看出了破绽:“婶,你不是说马义在滨海市吗?为什么来电显示是南云省的号码?”马婶低头一看,果然来电归属地是南云省,好在她反应快,说道:

    “他俩做生意呢,做生意还不得到处跑啊?你见过生意人不出门,在自家屋里做生意的么?”

    旁人还是将信将疑,马婶急了,当即拨通电话,还按了免提。

    “婶,有什么事吗?”马婶还没有开口呢,电话里已经传来清脆悦耳的声音,马婶得意洋洋地环视一圈周围的群众,意思不言而喻。

    “孩子,婶没事,就是想问问你们在哪呢。”马婶笑呵呵地说道。

    “婶,我们在南云,现在准备去泰国,马上就要上飞机了。”路云的话音刚落,电话里就传来飞机的轰鸣,似在帮助路云证明她没有撒谎。

    “泰国?泰国在华夏哪里?”

    “婶,泰国是另外一个国家,不属于咱们华夏管。”路云说道。

    “哎呀,你们都到外国去了?去干啥呢?”马婶大惊小怪,故意放大嗓门,然后环视一眼身边的听众,骄傲得象一只还能开屏的老孔雀。

    “当然是做生意啦,对了,婶,我们可能要在国外呆很长一段时间呢,短则半年,长则一年不止,看来您要很长时间见不到马义了。”

    “没事,马义交给你我放心,对了,马义没见过世面,你可要帮我好好管教管教他,千万不能由着他的性子,不然会坏了你的大事!”

    “好的,婶,我们要登机了,先挂电话了,好吗?”路云怕话说多了,谎话不好圆,就以要登机为由结束通话。

    她出国的目的,不是旅游,更不是做生意,而是避难,本来不能随便暴露行踪。马婶这么一问,她灵机一动,撒谎马义也去泰国,或许可以蒙骗他的仇家,马义也许就可以得解脱了。南荣帮在华夏是第一大帮,但是在泰国那边却毫无势力,即使他们知道她到了泰国,也鞭长莫及。

    路云听马义说过,在他老家并不缺三金帮的眼线,所以三金帮将很快就能收到马义在泰国的消息。

    马婶挂了电话,夸张地拍拍胸口,天呀,她已经年近五十了,县城都没有去几回呢,儿子都带着媳妇出国做生意了,儿子出息了,马家祖坟冒青烟了。

    菊子的谎言被路云的一组相片,一个电话轻松粉碎,可害苦了菊子妈,这位乡村女强人总感觉背后有人戳她脊梁骨,吓得她这些天都不敢出门。

    她意识到自己被菊子出卖了,马义根本不是被老富婆包养,而是相上了年轻女大老板,现在他们混得风生水起,生意都做到外国去了。

    初春的时候,菊子曾夸过海口,接他们全家到滨海市享福。在她这个超级无敌大喇叭的鼓噪下,村里除了马义一家,谁人不知,哪家不晓?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田地早就荒废了,原来长禾苗的水田,满满都是绿葱葱的稗草,可是菊子似乎忘记了这一茬。

    她和马婶一样,这辈子县城都没有去过几回,泰国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菊子,泰国在哪里?”她躲在家里打菊子电话。

    “妈,你没事问泰国干嘛?”

    菊子刚溜完冰,阿虎又很卖力为她泄冰,正浑身通泰,绵软舒畅,对老妈突然关心起泰国心生警惕。她担心这个好显摆的老太婆一时心血来潮,让她带她到泰国旅游。

    菊子已经今非昔比,当初步仁财大气粗,她又正得宠,手里有花不完的钱。阿虎只是三金帮一名打手,财力有限,仅是供自己吸粉溜冰都很吃力,他就算想给自己钱花,要有才行,何况他未必想给。

    菊子心里非常清楚,他们两人在一起,目的简单明了,阿虎需要她的**,菊子需要他手里的钞票,双方各取所需,互不相欠,而且他口袋里的钞票薄弱得很,经不起她一个小小的折腾。

    “就问问而已。”女强人说道,神情有些落寞。女儿已经很久不提去滨海市的事了,她虽然是村妇,但是也有女人的第六感。

    第六感告诉她,举家移民滨海的好事可能要黄了。刚刚就问一下泰国在哪里而已,菊子就紧张而且不耐烦,显然在害怕自己提出什么要求。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初自己最瞧不起的马义,现在咸鱼翻身,风光无限,成了村里的名人,连带着他一家鸡犬升天。

    “菊子,你不是说马义让一个50出头的富婆给包养了吗?”女强人迟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向女儿了解清楚情况。

    “当然是。”菊子这回干脆,没有半点犹豫。

    “可是和他在一起女人是富婆不假,不过很年轻的,才二十五岁,是他的女朋友。”

    “笑话,妈你听谁说的?”菊子一点都相信,就马义的穷酸相,能讨到老婆就算他祖坟冒烟了,如果他能找到富家女作女朋友,火星都能住人了。

    “菊子,你还别不信,我是亲眼所见的,他们的相片就在他妈的手机里存着,他妈还当着大家面与他的女朋友通过电话,村里大人小孩哪个不知晓,而且,他又寄了40万回家呢!”

    说到钱,乡村女强人口水都流了。

    “你说的是真的?”

    菊子非常震惊,自己亲妈虽然长着一双势利眼,但是说话还是蛮靠谱的。

    “妈还能骗你,他们俩现在就在泰国做生意。”菊子妈妈说得斩钉截铁。

    菊子心里一阵翻腾,五味杂陈。她从没有想过马义会有出息,她早已认定他这辈子只能当农民或农民工,她天生丽质,她不想为他白白浪费造物主的厚爱。

    她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但是她有漂亮的脸蛋,傲人的身材,她希望通过自身的硬件改写自己的命运,所以当初她毫不犹豫地一脚踹了马义,委身于步仁。

    可是她没料到她的恶梦才刚刚开始,步仁并不是真心地与她相好,而是喜欢她的**,他引诱她吸毒、贩毒,成为他最好的搭裆。菊子后来想通了,也无所谓了,反而喜欢上这种在刺激中醉生梦死的生活。

    她最后悔的是让马义找到自己,阿虎、阿豹办事不利,居然让马义死里逃生,才使得步仁死在马义手里,让她失去依靠,彻底改变了她命运的轨迹,让她不得不委身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阿虎。

    她现在是落水凤凰不如鸡。

    “你说马义现在在泰国?”菊子突然激动,现在所有的人都在找马义,怪不得找不到,原来他逃到了泰国。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妈你想办法要到马义的电话,相片也必须弄到。”

    “嗯……这……”菊子妈有点为难,两家的关系已经形同水火,现在去找马家人要电话号码,她实在拉不下这张脸。

    “妈,你必须去,而且越快越好,我等你的消息。”菊子说罢就挂了电话,不给她讨价还价的机会。

第三十四章 乐极生悲

    菊子太了解自己亲妈了,她果断挂了电话,不仅让她没有机会与自己讨价还价,而且还能给她造成心理压力,最后她不得不屈从于压力,最终愿意放下她那半毛钱不值的脸面,完成自己交给她的使命。

    果然不出菊子所料,她很快得愿以偿,看到相片上的路云不知道比自己漂亮多少倍,她与路云相比,简直就是草鸡与凤凰,没有可比性,让向来对自己相貌充满自信的菊子黯然失色,她骄傲的心灵受到不小的打击。

    “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菊子恨恨地骂道。

    原本在她的远景展望图里,马义未来的老婆应该是一个满脸雀斑,水桶腰,大象腿,说话粗俗,目光短浅的打工妹,或者村姑。

    **丝成功逆袭,纯粹是网文小白们的yy而已。

    事实却是,马义的菜居然是金质白富美,**丝成功完成了逆袭!

    菊子竭力让自己相信这不是真的,但是她心里清楚,其实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都很幼稚,甚至搞笑,纯粹是自欺欺人。

    她心理无法平衡!

    ………

    步高这些天被步仁的妈搞得寝食难安,她天天哭着喊着要步高交出杀害步仁的凶手,偏偏步高对这位老太太有出于本能的敬畏。

    她不仅是自己的长辈,也是他的江湖前辈,他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她的谆谆教诲和引路,步高是喝水不忘挖井人的人,他必须找到马义,然后当着她和众玄堂弟子的面,将他挖心剖腹,给步仁一个交待。

    然而马义就象一滴晨露,突然人间蒸发,复仇行动严重受阻,他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时,心腹阿亮匆匆求见,附在他耳边一阵耳语。步高脸色骤然大变,“嚯”一下站起来,逼视着阿亮:

    “你确定?”

    “确定!”阿亮郑重地点点头。

    步高脸色阴晴不定,心中的一些疑惑似乎得到解释。

    马义本来是步仁手里亡魂,怎么可能在不到一月的时间里,就由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农民工,变成一个武艺高强,设计计划周详的杀手?跟踪、杀人、潜逃、目标明确,计划严谨,步骤紧凑,环环相扣,天衣无缝。这是他区区一个农民工所能做到的么?

    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步仁跆拳道、散打的造诣不俗,平常三两个人轻易近不了身,如果没有内鬼,他凭什么能轻松杀了步仁?

    关键是步仁尸骨未寒,阿虎就和他的女人搞在一起,可见他不仅狗胆包天,显然对她垂涏已久,甚至两人早已经勾搭成奸。阿虎绝对有因色起意,杀步仁取而代之的重大嫌疑。

    整个事件,完全有可能是他幕后操纵,利用马义,杀死步仁,然后占有步仁的女人!

    一切谜团貌似已经能得到合理解释,真相即将揭晓,元凶即将露出水面,步高脸色铁青,目露凶光。

    “这事你处理,必须干净!”步高语气森冷。

    “是,老大。”

    亮仔领命而去。

    阿虎没有菊子“多愁善感”,这些日子他过得很恰意。步仁死了,自己终于抱得美人归,刚刚又从菊子口中获知马义的藏身地,这是他立功表现的绝好机会,所以他立即驱车赶往艳天堂,他要当面向堂主步高报告。

    他心中得意,又刚溜完冰,冰毒刺激他大脑和神经中枢,让他精神极度亢奋,肾上腺素激增,途中他按奈不住,一脚踩死刹车,将车停在路边,然后拽着菊子头发,将她拖到后排车厢。车厢的沙发椅放平,就是一张炮床。

    “你想干什么?”

    菊子头皮疼痛难忍,挥舞着双手拼死反抗。

    “咣!”

    阿虎赏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将她彻底打懵了。

    “老子能干什么?当然是干你啦!嘿嘿……”

    阿虎狞笑着,边粗暴地撕扯她的衣服,边捏开她的嘴巴,将一根黑黢黢的家伙塞进去……(此处省略八百字)车内激战正酣,谁都没有注意到,一辆严重超载的失控泥头车,屁股后冒着黑烟,象一头疯牛,冲他们撞来。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

    紧接着“咣当”一声巨响,两车撞击剧烈,别克被泥头车撞到路边的绿化树上,泥头车与绿化树前后夹击,别克成了夹心饼,车头和车尾严重变形,惨不忍睹,车内激战嘎然而止。

    泥头车司机从驾驶室下来,车门都不关,怆惶而逃。

    “事情办得怎么样?”

    逃跑途中,他接到一个电话。

    “妥了!”

    司机回答,然后抠出手机sim卡,随手丢进路边的水沟里……

    短短几天之内,接连发生两起超载泥头车引起的恶**通事故,受害方车毁人亡,肇事司机逃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

    滨海市交管部门的领导拍案而起,下令对全市泥头车展开号称史上严厉的治理整顿行动,凡超载车辆有一辆扣一辆,到了报废年限的车辆,坚决予于强制报废;动员一切力量,对肇事逃匿司机重金悬赏,一旦抓获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领导一声令下,滨海市交警顷巢出动,24小时全天候巡查,在各个路口、路段设卡检查所有可疑车辆。

    这次检查重点是泥头车,但是其他违章社会车辆也不放过,一时间,醉驾、无证驾驶、超载、套牌、超速、闯红灯……等等违章车辆纷纷落网,违章司机叫苦连天,滨海市交通状况空前好转,唯一的遗憾是肇事泥头车司机仍未归案。

    肇事车辆早就超过报废年限,经过n手转让,套牌,根本就查不到车主是谁,事故路段要么没有安装监控,要么监控恰好出现故障,没能录下有用线索。

    滨海市交管部门毕竟警力有限,领导不可能永远将有限的警力投放在一两个案件上,最后不得不暂时放下泥头车肇事案,分流警力处理其他案件,这两起案子要想侦破,恐怕还得等些时日。

    阿虎和菊子比孙艳艳幸运,他们没有被撞死,当泥头车撞过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平放的车后座妄行“周公之礼”,与撞击面隔着驾驶座,中间有一定的缓冲距离,缓冲了撞击力。

    阿虎的伤势比较严重,他被变形的车身挤压,两腿被夹,脚筋被锐器切断,虽然不致命,但是对于吃江湖饭的他来说,他这辈子也算完了。

    菊子比较幸运,没有重伤,只是被玻璃划破了脸,皮肉开绽,鲜血淋漓,她要想将脸蛋恢复如初,恐怕日后还得花一笔不菲的美容费用,韩国的美容界又多了一位潜在的客户。

    尴尬的是,车祸发生的时候,正是他们**迭起之时,他们不仅身无寸缕,两人身上还沾满味道怪异的蛋白质粘稠物,这让救援的年轻消防战士非常尴尬,幸好他们政治素质好,觉悟高,尴尬归尴尬,但是他们没有忘记使命,坚持施救,只到将伤员安全交到120医护人员手中。

    医护人员也很贴心,在将他们抬下车之前,先给他们盖上白床单,这里虽然路段比较偏僻,但是现场还是聚集了几个看热闹的热心群众,有几个年轻人,抬着手,手机的摄像头正对准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的110赶都赶不走。

    阿虎大难不死。熟悉的制造事故手段,车上有他前主子的女人,而他正和这个女人干着苟且之事,他不傻,立即就想明白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

    谁是肇事司机他不知道,但谁是幕后主谋他心里明镜似的,可是他不敢说,现在他已经是废人,能拣回一条命已经是祖上积德。

    就算自己没有残废,自己的小命一样捏在人家手里,在他眼里,自己也许不过是一只狗。狗偷吃竟然偷到主人头上,主人能让你安生?

    想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面对警察询问,阿虎是一问三不知,菊子更是提供不出任何有价值线索,警察只能将案件定性为一般交通事故记录在案。

    亮仔拘促不安的站在步高面前,事情他没有办漂亮,那一对狗男女还活着,他正等着步高的处罚。

    “怎么回事?”步高阴沉着脸,一边擦拭着手中的廓尔喀弯刀。

    “当时他们……他们不在驾驶座上,所以……。”亮子双腿发抖,蛋疼。

    “他们伤势怎么样?”步高依然脸色阴沉。

    “阿虎的两条腿废了,菊子脸被划伤,破相了。”亮子如实回答。

    “也好,就让他们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吧,告诉弟兄们,以后多照顾他们,不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还有,也不能让他们逃出滨海市,他们只能在我眼皮底下苟延残喘。”步高沉吟半晌,说道。

    即然老天不让他们轻易去死,那么就让他们受虐吧!

第三十五章 铲除乡霸

    马义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去了泰国。

    收到消息的江湖人马,纷纷退出追杀马义的行动,偃旗息鼓。

    因为他们有自知之明,在华夏,他们可以很牛逼,但是他们还没有能力与胆量搞跨国追杀。说到底,他们只是一帮窝里横的土鳖,敢在自己家人面前充大爷,出了家门,他们就是一坨狗屎。

    50万的花红就这样悬停,没有人再为它想入非非,步高的怒火也消了,步仁老不死的妈也消停了,不再整天嚷嚷要给儿子报仇。

    似乎所有的恩恩怨怨,因为马义的“出国”而一笔勾销了。

    出国果然真好。出了国,可以让你身价倍增,可以让曾经把你视作蝼蚁的人对你肃然起敬,可以让你的仇人放下恩怨,可以让你逍遥一生。

    难怪有那多人,到外国的布莱登大学打了几年魔兽,喝了几杯外国乡下人酿的劣质红酒,捡了几根洋妞的卷毛夹在笔计本里,就敢贴着“海龟”的标签,在国内人五人六;

    难怪有那么多贪官,在国内捞到了钱就移民国外;

    难怪有那么多“明”星,成天在台上高喊着爱国,努力搏取观众的眼球,拼命榨取着华夏粉丝的血汗钱,却偷偷摸摸地加入外国国籍。

    三金帮虽然损失了一个香主,但是帮主东方鑫重情重义,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事迹在地下世界一时传为美谈,他的江湖地位急飓飙升。许多混混开始削尖脑袋,将加入三金帮作为人生目标,其中还不乏能打敢拼的江湖异士。

    从此三鑫帮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东方鑫成了步仁被杀事件最大的赢家。

    马义懵然不知“出国”给他带来的福利,他仍然按照原来的经验生活,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地下世界的人,惦记着修真,盼着白雪家乡的天地灵气能给他带来好运。

    第二天,他离开昆余的小石屋,准备重返大余。他不敢走大路,专拣山间小道,不惧翻山越岭。

    回到大余乡,他惦记着白雪家人的安危,在再次进山之前,他决定先回家看看,回到白雪家,眼前的景象吓了他一大跳。

    白雪家三间瓦房,瓦片被砸得七零八落,满地狼籍;门窗都被泼了汽油,油渍清晰可见,油味隐约可闻。

    白雪家出事了!

    他急忙找人打听,才知道白雪爸妈和白霜在歹徒找上门的前一天就离家避难去了,白雪家人都安全。

    马义松了口气。

    “爷爷,你知道是什么人上门闹事吗?”马义问道。他口中的爷爷已经七十出头,是白雪的亲爷爷,他跟白雪的叔叔生活,他没有出门避祸。

    “是街上的大耳环、秃瓢他们,还有几个城里人,是大耳环的爸爸范毛焦带的头,凶着呢,狗仗人势的东西!”爷爷恨恨地说。

    “若在早几年,村里的壮小伙都在家,街上那几个恶霸还不敢上板栗村来闹事。他们是欺负我们一帮老家伙不中用,哼,我们是老了,但是咱村十几支鸟铳、弓弩也不是吃素的。”

    爷爷一脸的自信与自豪。

    马义却冷汗涔涔,迅速脑补当日的情形:

    一帮画虎雕龙的混混,在本地恶霸的带领下,气势凶凶扑到板栗村,因为找不到自己,他们迁怒白雪家人,将她家的屋顶捅得稀巴烂,他们还不解气,就往白雪家的门窗上泼汽油,准备放火烧房子。

    这时,一帮六七十岁的老大爷们出现了,一人一杆鸟铳或弓弩,威风凛凛的与这帮年富力强,却丧尽天良的混混们对峙……

    好在范毛焦忌惮当地民风彪悍,不敢欺这帮老人年老体衰,只好悻悻而去。

    如果不是因为范毛焦了解当地民风,不敢随便动手伤人,若是任由那帮混混瞎搞,万一与村里老人发生冲突,后果不堪设想。

    “你们报警了吗?”马义问道。

    “唉,报警有什么用?范毛焦就是大余乡的恶霸,我们这里山高皇帝远,就乡派出所那三瓜两枣,根本镇不住他。”爷爷说道。

    听着爷爷的叙述,马义心里有了新的主张,大耳环他认识,范毛焦他没见过,他让爷爷详细地描述一下范毛焦的相貌。

    “神医,听说这帮人是冲你来的,你见着他们要绕开走,这帮人恶霸惯了,你一个外乡人,落到他们手里肯定落不到好。”

    “爷爷,我明白。”马义说道,又取出100000块钱交给爷爷,让他帮忙请人将白雪家的屋顶重新盖上新瓦,余下的就当作其他损失的补偿。

    告别爷爷,马义重返大余乡街。他没有直扑范毛焦家,而是在街上转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临近傍晚,他看到吊着纱带的大耳环迎面而来。

    大耳环也看到了马义,他顿时就象见到鬼一样转声就跑。马义找的就是他,哪里肯轻易放过,一个百米冲刺,眨眼就追上大耳环。马义掐着他脖子,将他带到僻静的地方。

    “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么?”

    马义冷冷地盯着大耳环,杀气外泄。大耳环心惊胆战,下意识地缩起脖子,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是你爸带人到板栗村闹事的?”

    “是又怎么样?你伤了我的手,我们砸了你女人的家,天经地仪。”

    大耳环毕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虽然对马义还心有余悸,但是想到大余乡街是自己的地盘,爸爸更是大余乡霸主,他瞬间胆气就壮了不少,梗着脖子,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谁说的?”马义怒极而笑。

    “我爸。”大耳大声回答,心中充满无上骄傲。

    老爸是大余乡第一霸,威震天下,派出所的所长都要给他几分面子。提起老爸,大耳环更加信心爆棚,范毛焦是他心中的偶像,在他的心目中,爸爸无所不能,是比凹凸慢还要牛叉的人物。

    “打电话,让你爸出来。”

    马义没心情与他闲扯蛋,直接让他把范毛焦找出来,他要杀杀大余乡第一霸的威风。

    大耳环先入为主,一直以为自己的老爸天下第一,他是伤巴没好完全就忘了疼。昨天爸爸带人上门寻仇,可惜晚了一步,仇人已经逃了,若不是板栗村的一众老头拼死拦着,他们早就将白雪家的房子给点了。

    大耳环刚落入马义手里,他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这个傻b竟然让自己打电话搬救兵,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大耳环立即给范毛焦打电话。

    范毛焦一听说打伤自己儿子的仇人出现了,立即召集几个兄弟,气势凶凶而来。

    范毛焦,人矮、体壮、皮黑、头大,符合白雪爷爷描述的形象,看来错不了,就是他了。

    “外地佬,前些天是你打伤我儿子的?”范毛焦恶狠狠地指着马义问道。

    “你就是范毛焦?”马义不答反问。

    他打量了一下范毛焦和他的几个手下,他们除了有一身蛮力,半点功夫都不会。他们能在大余乡称霸,想必不过是仗着一股不要命的气势吓唬人而已。

    村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求一生平稳,对于范毛焦这种人,他们通常是退避三舍,甚至忍气吞声,久而久之,就成就了范毛焦在大余乡乡霸地位。

    俗语说上得山多必遇虎,范毛焦抖威风多了,今年流年不利,让他遇上了马义。

    “我就是你家范大爷!麻逼造的外地佬,竟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打伤我儿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皇爷是几只眼的。”

    多年来,范毛焦在乡民面前横习惯了,以为马义同样好欺负,根本没有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是一只他根本惹不起的猛虎。

    “子不教,父之过。你没有教育好自己儿子,我只是帮你教育他怎么好好做人的道理,怎么能说我打伤了他呢?棍棒之下出孝子你懂不懂?”马义不急不燥,居然给范毛焦讲起了大道理,范毛焦气得暴跳如雷。

    “兄弟们,给我揍这个外地佬,死了算我的。”

    范毛焦勃然大怒,挥舞着又短又粗的手臂,第一个冲向马义,一把明晃晃的砍刀冲马义辟头砍下。

    马义站如松,直到刀锋距脑门只有半公分的距离,他突然身形如风,闪身避过锋芒,接着反手一操,右手三只手指稳稳捏住刀背,稍用劲一折,“嘣”一声砍刀断成两截。

    一截仍在范毛焦手中,另一截则落到了马义手里。

    不容范毛焦反应,马义手中的半截砍刀,闪着寒光,在范毛焦双腿膝盖部位一闪而过。

    “卡嚓!咔嚓!”

    旁边的人都听到了骨刀砍猪骨头的脆响。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打斗中的范毛焦没有听到异响,他握着半截砍刀,再次恶狠狠地砍向马义,可是他很快发觉不对劲,他的双腿已经不听他使唤了。他牛脾气发作,直接扭动身体向前扑,才发现自己双腿自膝盖以下已经与身体分离。

    纵使他平时打架都是一付不要命的架势,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独自兀立一旁的脚时,他还是吓得魂飞魄散。

    “嗷……”

    范毛焦抱着自己的残腿,发出惨绝人寰的哀号,大耳环看到偶像鲜血淋漓的断腿,两眼一黑,吓晕了。

    马义冷冷地对着其他几个已经噤若寒蝉的人一字一句地说:

    “以后有谁胆敢到板栗村搞事,我剁他双腿。”

    然后,甩下手中半截断刀,披着晚霞,潇洒而去……

    “咕……”

    那几个人艰难地咽着口水,两腿象钉在原地,不能动弹,眼睁睁看着马义消失在殷红如血的晚霞里。

    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家伙,板栗村有马义这个猛人,别说他们不敢再到板栗村搞事,就是遇上板栗村的人,他们也只会将他们当大爷供着,绝对不敢找他们的麻烦。

    办完了事,马义离开大余乡街,选了一条捷径,进山寻找他修真必须的天地灵气和灵物。

第三十六章 吸星大法

    马义在原始森林里转悠了半个月,可惜除了找到一些可以入药的草药,暂时一无所获。

    原始森林里的灵气确实比白雪家周围的灵气要浓厚一些,不过很遗憾,仍未达到马义修真的要求,它甚至还不如黄屋村出租屋里的那一股灵气,最起码那里的灵气助他晋升到了元气二重。

    这里的天地灵气对马义修真没有任何助力,只是让人感觉舒爽些罢了。

    但他并不气馁,反正暂时也没有地方可去,他索性在野地里支起药炉练药。马义采集的草药,其中不乏名贵药材,又绝对新鲜,药性十足,再加上马义独特的配方,他炼出来的每一颗药丸都将极其珍贵。

    新鲜草药炼成药丸,既可以保鲜,又便于携带,使用更方便。

    草药即将成丸的时候,马义又渡入自己的真元之气,这些药丸更加弥足珍贵。

    七天过去了,马义采集的草药炼完了,马义看着自己的成果,七粒黑不溜秋的药丸子,心里沾沾自喜,他不敢吹牛他的药丸有起死回生的神效,但是他敢保证这是当今天下第一圣药。

    他小心翼翼地将药丸一一装进瓷瓶里,再将瓷瓶放入自己的储物空间。

    一切收拾妥当,马义准备离开,突然身后传来炒豆般的枪声。马义吓了一跳,这里虽然是原始森林,但是离国境线很近,难道华夏与邺南又发生了战争?

    “老乡,有敌人,快跑,危险!”

    马义正迷茫,他蓦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身穿华夏军装的战士,一边踉踉跄跄奔跑,一边挥手催促马义快走。他手中没枪,只有一把还在滴血的刺刀,他已经筋疲力尽,只是凭借着一股信念在奔跑。

    出乎战士意料之处,这里居然出现老乡。身后是穷凶恶极的敌人,身前是手无寸铁的百姓,年轻战士一咬牙,驻足,转身,面对敌人,伸手取下最后一颗步兵手雷,一手紧握刺刀。

    他是军人,是国之卫士,是人民的守护神,关键时刻,自己的血肉之躯,将是守护祖国与人民的钢铁长城!

    “队长,对不起了,我不能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了,我不能看着邺南猴子屠杀我们的乡亲啊,战友们,我先走一步了。”战士心里默念着,正想转身再催老乡快走,不料马义已经来到他身边,而且二话不说,一把抢过他的手雷,然后将他塞进草丛里。

    “哎,老乡,你不能缴我的手雷,我是军人。”战士大急。

    “我知道。咱们军人可以保护老百姓,咱老百姓也能保护军人,你别紧张,等着看好戏吧。”马义把玩着手雷,却不知道怎么用。

    不一会儿,森林里先后钻出三个全副武装的敌军,其中两个又黑又矮,一看就知道是邺南猴子兵,最后一个高大威猛,眼蓝鼻子高,居然是欧美人种。

    华夏战士从草丛里再站起来。

    “难道这森林不是我们华夏的地盘么?”马义有些疑惑,他不是本地人,又在原始森林转悠了半个月,他搞不清楚自己的方位。

    战士肯定地点点头,他手上没枪,只有一把刺刀,唯一一颗手雷在马义手里,面对装备精良的邺南和米国特种部队,他感到力不从心,但是在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于敌人。

    他强忍着伤痛,挺直身体,手握刺刀,怒视敌人,随时准备拼死一搏。

    “那他们就是在侵略我们国家?”马义再问。

    “是的!”战士咬牙切齿。

    “你是什么人,快滚!”一个邺南猴子兵操着半生不熟的华夏语冲马义喊话。

    “我是华夏人。这里是华夏的地盘,该滚的是你们!”马义嘴里叼着一支牙签,义正辞严反驳。

    “这里没你的事,快滚!”另一个邺南猴子兵端着枪指着马义,让他马上滚蛋,跟在后面的米国佬却叽哩呱啦地冲邺南猴兵乱吼一气,马义听不懂,华夏战士能听懂,他立即将马义拉到身后,说道:

    “老乡你快跑,他们要杀人灭口。”

    杀人灭口!?麻逼造的,听起来怎么象地下世界的作派?这是堂堂职业军人该干的事?

    这仨王八仗着枪多人多,侵犯我华夏领土,追杀我华夏军人,马义已经很不爽,没想到这个米国佬因为害怕自己泄露他们入侵我国的事实,更要杀人灭口,心肠也忒他妈狠毒了吧?

    马义火大了,这些日子不停地被人追杀,自己都快成被杀专业户了。他是一忍再忍,谁料连番鬼佬都想要自己的命!我拷,难道老子的命就那么不值钱?谁想要就能要的么?

    老虎不发威,谁都敢把老虎当病猫啊!

    马义越想火气越大,杀机也越重,站在旁边的战士感应到了马义身上的杀气,他比马义高大,他正低头迷惑地看着马义,似乎看不懂马义是什么人。

    “如果我杀了他们,算不算犯法?”马义很认真地咨询战士,战士摇摇头,说道:

    “不仅不犯法,还要立功!”

    “好咧!”

    战士刚听到一个“好”字,就觉眼前人影一闪,马义已经冲了出去,跟着他一起出去的还有他嘴里的牙签。战士肉眼看不到,它比马义还快。

    “咻……”

    用枪指着马义的邺南猴兵手腕一麻,手中的枪就落了地,不等他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头顶上寒光一闪,马义手中的药锄夹裹着凌利的劲风,从他的天灵盖锄下,马义再一扒拉,他半面脑袋瞬间被锄掉,红的白的喷了一地,也溅了马义满头满脸,那玩艺又稠、又腥、又暖,感觉怪怪的。

    “卡嗒”

    马义听到了拉枪栓的声音,他迅速旋转重心,再一抡手,手中的药锄呼啸着锄向另一个邺南猴兵,邺南猴兵见势不妙,本能地往后仰,以期避过马义的攻击,可是凭他那几下子哪能逃脱马义的凌利攻势,他刚刚一仰头,药锄已到,一锄下去,锄尖从他的鼻尖切入,削掉整个下巴,直插咽喉。

    邺南猴兵应声而倒,血水从喉咙的豁口涌出,瞬间他就成了一个血葫芦,挣扎了几下就死翘翘了。

    刚刚还想杀马义灭口的米国佬彻底懵了。他是个职业军人,身经百战,在非洲丛林剿过**武装;在中东沙漠杀过宗教极端分子,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妖孽的杀人方式。

    他嘴里哆哆嗦嗦地念叨着,忽然将枪一丢,转身就逃,马义看都不看,随手一甩,手中的药锄就象长了眼睛呼啸而去,“扑”地一声,药锄稳稳当当地锄进米国佬后心。

    一缕冤魂从此流落异国他乡。

    我们在此祈祷他们万能的上帝能跨越千山万水,将他的灵魂带回他们的家乡吧。

    危险已经解除,战士精神顿时松懈,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马义眼明手快,伸手扶住他。

    “老乡你好!我叫解军山,非常感谢你救了我一命。”解军山裂嘴一笑,不小心牵动了伤口,痛得他直吸冷气。马义扶他坐在地上。

    “我叫马义,客气话我们都不说了吧,你我是同胞,救你理所当然,况且在我们华夏的土地上,哪能容这几个跳梁小丑嚣张。”

    解军山受伤严重,腿部中了一枪,是贯穿伤,肩部也中了一枪,虽然不是要害,但是子弹还嵌在肉里,伤口没有处理,血流不少。

    解军山把手中的刺刀递给马义。

    “老乡,麻烦你帮我将肩上的子弹取出来。”

    马义接过刺刀,却将它放在一边,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给解军山施针炙。

    “前辈,你原来还是一名针炙高手。”马义一针下去,血立即止住,解军山又惊又喜,心里除了感激就是崇拜,马义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他马上连称呼都改了。

    “神马前辈,我年龄比你还小好不好?”马义郁闷。

    “英雄无岁,江湖无辈。我虽然比你年长,但是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而且武艺和医术超群,叫你一声前辈我心甘情愿。”

    解军山一脸真诚,马义却没好气:“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前辈!鸡皮疙瘩都被你叫起了,老解,你再这么叫我,我就走了。”

    “那我就叫你小马哥吧,《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很威风的!”

    解军山一本正经地摆着小马哥的威水poss,马义相当无语地望着眼前这个小马哥附体的战士,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敢相信这个神经兮兮的家伙,竟然是凭一把刺刀就敢和全付武装的敌人拼命的华夏军人。

    “坐好了,别乱动,我帮你将子弹取出来。”

    解军山立即坐正身子,岿然不动,想到取子弹会疼痛,就捡了一根树枝准备放嘴里咬着。可是没等他将树枝咬上,马义已经张开右手,对准解军山伤口,约五寸距离,然后凌空一抓,“噗”一声,嵌在肉里的子弹夹带着血丝飞蹦而出。

    “拷,吸星**!”

    解军山惊奇地瞪大双眼,然后眼一闭,头一歪,晕菜了。马义不慌不忙,将解军山平放地上,然后取出小瓷瓶,从中取出一粒刚刚炼好的药丸,喂进解军山嘴里。

    “小子,你走狗屎运了,竟然成了第一个免费使用老子仙丹之人。”

    给解军山喂完药,马义再运动真元之气,助他疗伤。

第三十七章 搬兵驰援

    “你是星宿派的?”

    刚从昏迷中醒来,解军山没有忘记昏迷前的发现,身为武侠迷的他对天下武功知之甚多,吸星**似乎出自星宿派。

    “我是华山派的,令狐冲第66代嫡传弟子。”马义信口胡诌。

    他对这个既勇敢又萌的战士相当无语,多大的人啦?战场上都死了几回的人,咋就还活在网游世界里,军队里怎么会吸收这种思想幼稚到几乎弱智的人当兵?

    “你是后门兵吧?”马义心念及此,话就脱冲口而出。话刚出口,他才发现不妥,两人萍水相逢,自己的话又太犀利,忒伤人,更是是对一位优秀军人的亵渎。

    “嘿嘿,你是怎么知道的?”秘密被救命恩人揭穿,解军山顿时老脸通红。

    “……”马义彻底无语了,自己居然一语成谶,还好解军山大人有大量,没有与自己翻脸,否则事情还真不好收场。

    “其实这已经是公开的密秘。”解军山看到马义尴尬,急忙解释。

    “我老爸是当大官的,老妈是开公司的,家里有权又有钱,外人看来挺风光,其实那没啥意思,一年三百六十日,一家人鲜有团聚在一起的。我寂寞无聊,随着年龄增长,性格也越来越叛逆,在外面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打架、酗酒、泡妞,甚至还吸过k粉。

    我老爸老妈害怕了,就将我塞给在野战军当军官的舅舅,我老爸在临行之前警告我:要么在军队里脱胎换骨,要么在军队里光荣。就这样,我来到了部队。如果不是我老舅,我政审一关可能就过不了,所以,我也算是走后门进来的。”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马义非常不好意思。不管人家是怎么进到部队的,但他今天的表现就是一名优秀战士,是英雄,英雄不问出处,而自己却揭了人家的短,貌似很不道德哦。

    “小马哥,你别不好意思,其实这些年我没给咱部队丢脸,十公里负重越野,射击,搏斗,单兵作战能力我在我们师里都能排前十,这可是真枪实弹打拼出来的,不含半点水份,要不我也进不了军区特种大队。”解军山自豪地说道。

    “了不起,浪子回头金不换!”马义不得不再一次重新审视这位呆萌特种兵。

    “过奖,过奖,我的战友都这么说。”解军山有些腼腆。说起战友,解军山从地上一跃而起:

    “坏了,我不能和你再瞎吹牛了,我还得赶快回去搬救兵。”说罢他匆匆告别马义,马义却拉住他,问道:

    “发生了什么事?”

    “我和我的队友执行完任务,不料在归队途中遭遇邺南猴与米国佬的伏击,通讯器材被炸毁,我们被围困。因为我善跑,队长就让我冲出包围,回去搬救兵。

    敌人狡滑,识破了我们的计划,他们派了六七个人追我,我与他们周旋了半天,结果他们被我灭了四个,自己也中了两枪,子弹也打光了,如果不是遇上你,我真的就光荣了。”

    “1:7,你还能灭他们四个?”这萌家伙不错呀,真是又萌又牛的特种兵啊!

    “必须的,如果不是子弹打光了,哼,就凭他们几个,还不是我的菜。”解军山说到自己的辉煌战绩,小小地骄傲了一把。

    “好了,我们就此别过了,有缘日后再聊,我还得回去搬救兵。”

    “你还要去哪里搬呢?我不就是救兵吗?”马义说道。虽然他不是军人,但也是热血青年,自家兄弟在自家地盘上被人埋伏,他还袖手旁观,就太对不起列祖列宗了。

    “就我们两个去救人?我知道你能打,可是我不行了,两处枪伤,流血过多,别说去救人,去了我只会成为兄弟们的累赘。”解军山犹豫。

    “你受伤了吗?看你现不是生龙活虎的吗!”马义善意提醒。

    解军山恍然大悟,是呀,他受伤了吗?他刚才一跃而起,没有感到任何疼痛,再看自己的伤口,伤口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疤,仿佛是几年前留下的伤痕,他现在浑身精力充沛,战斗力旺盛。

    他惊疑地望着马义:“小马哥,你是神仙吗?”

    “我是如来佛祖。”马义又没好气了,他觉得与解军山对话,必须将智商拉低到六岁前。

    为了不让解军山再一惊一乍,马义悄悄拨掉钉在邺南猴手兵手腕上的牙签,不让他发现。马义没学过打长枪,就取下米国佬身上的伯莱塔92f手枪和9毫米巴拉贝鲁姆弹,解军山则拿了两枝长枪和所有的子弹、手雷。救人如救火,他们不再耽搁,两人一前一后向小分队被伏击地点急行军。

    半个小时后,马义和解军山就能听到枪响,枪声稀稀落落,有一枪没一枪的,解军山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队长他们还活着。”

    解军山加快了脚步,可是没走多远他就停了下来。

    “怎么了?”马义也停下脚步。解军山指着远处的一堆草丛说道:

    “那里有他们的一个观察哨,刚才差点发现我们了。”

    马义随着解军山的手指望去,他也发现了异常,草丛里果真趴着一个邺南猴兵,如果不是解军山指给他看,他肯定发现不了。

    麻逼造的,这个看似幼稚的特种兵还蛮靠谱嘛!

    他向解军山坚起起大拇指。

    “再看看还没有没?”马义对解军山说道。他的修真才到元气二重,天眼只能“看”到五米范围之内,他只能凭借解军山的经验侦察敌情。

    解军山仔细观察了一遍,小声说:“没有了,可是他离我们距离有点远,不好下手。我们必须悄悄除掉他,否则让他发现我们,没等我们靠近队长,他们的人就首先把我们给灭了,他们人多,硬闯就是死路一条,我们只能采用偷袭战术。”

    “你确定只有一个观察哨?”马义边问边估算着自己与观察哨的距离,他在等待时机。

    “没有了。”解军山确定。

    就在这时,马义发现观察哨把目光转向另一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就在观察哨目光移动的一瞬间,马义突然一跃而起。

    “呼……”

    解军山仿佛感到一阵山风声刮过,接着眼前人影一闪,马义已经扑了上去,简直比豹子还要迅速与敏捷,解军山刚揉了一下眼睛,就看到马义在远处向自己招手。

    草丛里的观察哨被马义一药锄锄掉了脑袋,劲部断口处正“嗵嗵”地往外冒血,滚在一边的头颅还戴着头盔,脸色苍白,双眼无神,却死不瞑目。

    “现在怎么办?”马义没有战斗经验,他得请教解军山下一步行动计划,现在解军山是指挥员,他就是大头兵。

    “我们绕到邺南猴兵的背后,出其不意干掉他们,队长听到枪声,也会从藏身地往外冲杀,配合我们战斗。”解军山边小心翼翼向前推进,边回答。

    “可能你们队长已经无力冲锋了,你听那枪声,恐怕他们弹药已经差不多用光了,现在仅仅只能自保,冲锋杀敌可能有困难。”马义说道。

    解军山眉头紧蹙,马义是老百姓都能听出队长他们已经失去了还手之力,他作为职业军人,哪里有不懂之理?他这么说只是给马义壮胆而已。

    “别怕,他们大约只剩十多个人了,凭他们那点能耐,我们两个足够了,一个突袭冲锋就能搞掂他们。”解军山继续给马义打气。

    “不用两个人一起上,我一个人就足够了,你在一旁给我掠阵,提防那些打黑枪的。”马义与邺南猴兵、米国兵两次交手,全占上风,不由信心倍增。就凭这帮龟孙子那两下子,,他一个人对付他们十多个也绰绰有余。

    “别骄傲,骄兵必败。”解军山毫不客气地批评马义。

    “战争不是过家家,容不得半点闪失,任何错误都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他们小心翼翼地绕到伏兵身后,眼前的形势一目了然,队长和队友们据守在高地上的一个山洞里,凭着有利地形在苦守待援。

    洞口外是相对开阔地带,邺南兵与米兵在离洞口五百米左右的地方呈弧形包围洞口,双方呈胶着状态,我出不去你也上不来。敌人凭着人多势众,似乎不急于攻破山洞的防守,有几个邺南猴兵居然悠闲地蹲在掩体后抽烟,只是隔三差五往山洞里放几枪,引诱山洞里的守兵反击,消耗他们的子弹。

    “记住了,给我掠阵。”马义回头嘱咐解军山,也不管他同不同意,扬手就一枪。

    “呯!”

    距离洞口最近的一个邺南猴兵正举枪准备往洞里射击,突然感觉后脑勺疾风劲起,他暗道不妙,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作任何反应,一颗9毫米巴拉贝鲁姆弹,裹夹着强劲的冲击力和破坏力,直接将他的后脑勺敲碎。

    邺南猴兵与米国兵都是训练有素特种兵,马义还没有来得及开第二枪,所有的人都反应过来了,他们纷纷放开洞里的对手,转身将枪口对准马义。

第三十八章 飞花摘叶皆可伤人

    马义要的就是他们转身,这样他手中的牙签就能派上用场了,人的要害部位都在人的正面,牙签太轻,彼此的距离又远,他们都穿着厚厚的作战服,如果用牙签攻击他们的背部显然作用不大,他们转身正中马义下怀。

    马义凌空飞跃,身体在半空中旋转如风车,根本不给敌人瞄准自己的机会,接着他手一扬,手中牙签疾射而出。

    “咻咻……”

    牙签撕裂空气的响声刺耳。

    “呯呯……”同时急促的枪响一声连着一声。

    伯莱塔92f手枪在马义手中大显神威,世界十大名手枪排行榜no.1的神枪的优异性能与霸气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那些在牙签杀伤力范围外的敌人,全被一枪爆头,无一幸免。

    “队长,有情况。”负责观察和阻击的小方对正在闭目养神的队长喊道。

    他们现在弹药已经不多,幸好邺南猴兵在被他们打退了几次冲锋之后,再也没有胆量组织进攻,只是死死困住他们,逐渐消耗他们的弹药,如果他们再来一次冲锋,小分队就几乎没有反抗能力了。

    这得感谢对手的指挥官,如果不是他胆小怕死,判断失误,才让他们能侥幸活到现在。只是援兵迟迟未到,队长为了节省弹药和大家的体力,只安排一个人在洞口负责警戒和还击敌人的挑衅,其他人休息。

    为了迷惑对手,队长将所有枪枝摆在洞口,轮流射击,让敌人误以为是所有队员与他们对抗。

    队长听到小方的呼喊,立即走向洞口。洞外枪声本来就一直没消停过,伯莱塔92f手枪是外军制式武器,自己部队不配备这种武器,开枪的不可能是自己的援兵,所以他根本没在意。

    “小方,什么情况?”

    “队长,我们的援兵到了。”小方兴奋地说道。

    “别瞎说,听枪声是伯莱塔92f手枪,我们的部队什么时候装备了这种枪?”队长小声喝斥小方,小方深惹感委屈,一撅嘴:

    “队长,是真的,我刚才明明看到有人向洞口外面的敌人开枪……咦,枪声怎么停了?”小方小心翼翼地往外眺望,他突然远远看到解军山正向洞口疾跑而来,和他一起还有一个老百姓装束的人。

    “队长,我们真的有救了,解军山回来了。”小方鹊跃。

    小方才十九岁,第一次上战场就遇到了生死决择的时刻,和敌人拼命的时候他没有感到害怕,在苦守待援时,凭借着队友们的激励,他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战斗意志,现在援兵来了,他们终于得救了,他再也不需要硬撑了,所以他话音刚落,居然“呜呜”地哭了。

    队长正想安慰小方,却听到洞外有人在说话:

    “咦,军人怎么会哭鼻子呢?”

    队长一激灵,他的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和戒备状态,不知道来人是敌是友,他立即卧倒,拨枪,子弹上膛,枪口对准洞口。

    “别乱说,你听到谁哭了。”

    是另一个人的声音,队长听出来正是他派出去寻找援兵的解军山。其实他当时派解军山去搬兵的真正目的不是求援,只不过是不想小分队全军覆没,给这支小分队留一颗种子。

    外面是茫茫原始森林,毒蛇猛兽不少,救兵却不会有,等到解军山回到基地搬来救兵,他们恐怕早就化作山脉了。出乎意料,解军山真的给他找来了援兵,解了围。他真是小分队的福将啊。

    “队长,我是解军山,你们还好吗?”解军山在洞外呼叫,队长从掩体里一跃而起,激动地说道:“解军山,你真的回来了,大家都好着呢?”然后转头招手:

    “小方,吕国材,鲍晓东,你们都出来吧,解军山回来了。”

    不一会,吕国材和鲍晓东从洞里出来了,却迟迟不见小方。

    “小方呢?”解军山离队时间长,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迟迟不见小方出来,他还以为小方光荣了呢,心里不由忐忑不安。

    “他呀,正躲在洞里哭鼻子呢!”吕国材说道。

    “吕国材你滚蛋,你什么时候见到我哭了。”

    小方从山洞里走出来,气得满脸通红,眼角残留的泪痕却将他出卖了。在众人目光之下,小方低下头,神态有点扭捏,他喉部平滑,身材单薄,马义心念一动,天眼悄然启动,迅速扫过小方,心里一惊,顿时尴尬万分。

    他急忙收回天眼,连连告戒自己: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队长,我给你介绍,这是我们的大救星小马哥,马义。小马哥,他是我们队长柯建华,他是队友吕国材,他是鲍晓东,他是我们队里的通讯兵小方,也是我们的开心果,更是我们队里的奇才,唱歌、跳舞、射击、格斗、战场抢救、无线通信样样玩得转。”

    解军山的介绍让小方脸更加红了,他有点小骄傲,又有点不知所措。柯队长握住马义的手,郑重地说道:

    “马义先生,大恩不言谢,日后有用得着我柯建华的地方,知会一声。”说罢,和吕国材,鲍晓东一起拥抱马义,唯有小方站在一边,显得有些拘谨。他无意间发现马义正看向自己,而且那目光明显与队友们不一样,他一紧张,急忙走开,率先去打扫战场。

    “解军山,你负伤了?”柯队长看到解军山浑身血迹,衣服上还残留有枪眼。

    “是的,那帮混蛋发现了我,派了七个人追杀我,我干掉了四个,子弹打光,腿和肩部负伤,伤虽然不算很重,但这些兔崽子紧追不放,没机会包扎,血流过多,差点就挂了。

    好在半道遇上小马哥,是他出手将我救了。队长,当时你没看到,场面那个精彩绝伦,胜过好莱坞大片。小马哥仅凭一把药锄,三下五去二就干掉了2个邺南猴兵一个米国兵,武功之高,那些个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只配给小马哥提鞋,医术更是……”

    “咳咳……”柯队长咳了两声,他知道解军山是个网迷,大脑里装了很多不着调的东西,他怕解军山越扯越离谱,让马义看了笑话,于是忙以咳嗽制止。解军山明白队长的意思,他以为自己是在吹牛,但是他又不知道如何解释,当即脸都憋红。

    “哎呀!”正在找扫战场的小方突然惊叫。

    “怎么了?”其他人立即端起枪,拉开保险,紧张戒备。

    “队长,你快来看,他们不是枪伤,是被牙签射杀的。”小方边向队长招手,边大惊小怪地喊道。

    原来是一场虚惊,柯队长收起枪,三步两步来到小方身边,顺着小方手指的方向看去。

    “咦,这是怎么回事?”他问小方,小方摇摇头,鲍晓东和吕国材也走上来,看着没入敌人眉心三分之二有余的牙签,面面相觑。

    “飞花摘叶皆可伤人,李寻欢再世啊!”鲍晓东赞叹。

    “那是杨过,李寻欢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有点文化好不好?”解军山嗤之以鼻。

    “解军山,这是你那个小马哥干的?”小方拉住解军山的手,悄悄指一指远远站着的马义。

    解军山挠挠头,他也搞不清楚状况,当时他正紧张对敌,马义的的动作又快又炫,他完全没有看清楚。但是当时洞外就他们两人,如果不是马义干的还能有谁?他自己又不能灵魂出窍,自己干了什么事自己都不知道,更不可能是这些混蛋突然不想食人间烟火,用牙签插死自己。

    解军山“嘶”吸了一口气,他只以为小马哥的药锄功利害,没想到他暗器功夫更是出神入化。同时他心里更加疑惑,小马哥到底是华山弟子还是古墓派传人啊?

    “解军山,你把遇到马义的情况仔细说一遍?”柯队长心头骇浪起伏,他粗略点了一下,被牙签击毙的敌人不少于十人,而被枪杀的,个个是一枪爆头。

    而且从杀人手法观察,这杰作显然是出自一个人之手,解军山可是全军闻名的军事人才,他居然成了打酱油的,柯建华想不相信,可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

    先不说用牙签杀人这种逆天到邪乎的本事,就是这枪枪爆头的本领,也足以让人胆寒。邺南猴兵和米国兵都是训练有素的高手,他们十几个联手居然都不是马义的菜,如果不是他们故意放水,就是马义太妖孽了。

    他们当然不会故意放水,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解军山将当时的情况仔仔细细讲了一遍,他说得眉飞色舞,都不用添油加醋,就是原汁原味,也足以让队友们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队长,你看我的伤,腿上是贯穿伤,肩上的伤深及骨头,再加上血流过多,我都以为自己活不成了,正准备与敌人同归于尽。这时候小马哥从天而降,一把药锄,眨眼功夫就将敌人杀了,我根本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我刚一眨眼,当我再睁眼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

    还有,你们看我的伤,取子弹不用手术钳,直接用吸星**吸出子弹,我只昏迷了一会,醒来时伤口已经痊愈,精力充沛,根本不象重伤初愈,逆天吧?”解军山比划着自己身上淡淡的伤痕,唾沫横飞。

    解军山为让战友相信自己没有吹牛,这次没有引用他擅长的网游知识。当他回忆起马义血人似的站在自己眼前的样子,他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幸好他是友非敌,否则自己的脑袋也该被他扒拉掉了,血腥、恐怖!

第三十九章 小方的本真

    柯队长再次检查解军山身上的伤,伤口只留下淡淡的伤疤,衣服上的弹孔却清晰可见,还有衣服上的血迹,都能说明解军山确实受了伤。他身经百战,受伤无数,知道解军山的伤如果能及时止血不会致命,但是就算有再好的军医,用再好的药,他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痊愈,而事实是,他的伤确实已经痊愈了。

    他是无神论者,不相信神仙救世之说,但是以他所了解的现代医学知识,解释不了他心中上的疑惑。别说是他,就是医学界最顶级的医学专家,也未必能说清楚其中的缘由。

    “解军山,你和他相处的时间较长,你认为能不能说服他加入我们?”马义真是个百年难遇的奇才与怪才,柯队长爱才之心爆棚。

    柯队长是一位正直、爱国的热血军人。他不管马义是神仙还是小马哥,如果任他流落民间,将是国家巨大的损失,而他发现了马义不举荐,则是对国家的失职,甚至犯罪。

    “有可能。因为我能感觉到他对祖国的热爱,对侵略者的仇恨。”解军山听说队长想让马义入伍,早高兴得合不拢嘴。小马哥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自己的偶像,与偶像成为战友,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

    马义现在所处位置虽然与解军山他们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他听力超群,他们的谈话,他一字不落。

    当年,马义也曾经响应祖国的号召,报名参军,可惜体检不合格,被涮了下来,对他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遗憾。现在柯队长想举荐自己入伍,正是实现自己军人梦的绝佳机会。

    问题是,现在他的头等大事是修真,到了军队,他就不可能象现在一样能自由自在地满山乱跑,将严重影响到他修真。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先不说是选鱼还是选熊掌,他现在连哪个是鱼哪个是熊掌都还分不清楚,让他怎么作出决择?

    人的命运就是那么奇怪,倒霉的时候,所有的好事都躲着你走,时来运转了,它又一股脑向你涌来,让你难以取舍。

    “小马哥,你愿意加入我们吗?”马义正举棋不定,小方已经一蹦一跳地来到他跟前,躬着身,双手倒背在背上,没有了刚才的羞涩和慌张,双眼里满满的崇拜和期盼。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哦!”

    小方摇晃着马义的胳膊,那神态哪象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战士,分明就是一个向哥哥讨糖吃的小可爱,马义一阵恍惚,他差点也忘了这里是硝烟弥漫的战场,忘了小方是一名战士。

    “哦,不,小方,其实我也想加入你们的队伍,可是……可是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我不能加入你们。”马义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现在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了,修真成了他人生的追求,为了理想,他只能放弃从军的愿望。

    “小马哥,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你有一身本领却不参军太可惜了,保家卫国,比你行侠江湖有意义多了。”解军山也上来劝道。

    “我明白,可是我也有我的难处,你知道的,我主要是一名医生,如果我参军了,不就要放弃我的专业了么?救死扶伤也得有人去做,是吧?”

    马义不能说自己是为了修真不能参军,于是就推出医生的身份为幌子。柯队长是军人,军人做事向来干脆利落,看到马义不想参军入伍,心中虽然有遗憾,但是他也不强求,人各有志,就随他去吧。

    “小马哥,很遗憾我们不能成为战友,但是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如果你有时间,随时可以来找我们,包括你有什么困难,记住了,我们兄弟五人不论你走到哪里,我们都将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柯队长不知不觉也随解军山改了口,虽然他比马义年长了十岁,但称呼马义为小马哥一点都没有违和感。

    “小马哥,你还可以做我们的编外教官,将你的本事教一点给我们也行。”解军山想起马义的本事,就不由心痒痒想学。

    “这个可以有,只要你们不嫌弃。”马义说道。

    “好兄弟!南云省军区特种大队飞豹小分队随时恭迎大驾。”柯队长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似乎担心马义反悔,立即伸出大手握住马义的手。

    马义被队长的热情感动,差点就改口要参军了,不过最后他还是坚持以修真为重,至于编外教官,因为不受时间和军队纪律的约束,只要他有时间,不防可以客串一下,与军队有了关系,三金帮也许就不敢拿自己怎么样了,这是双赢的好事,马义没有理由不答应。

    “要不我送你们出原始森林吧,这一路上,我们还可以切磋一下。”马义说道。

    “好!大家赶快打扫战场,然后撤离。”柯队长和队员们一起手脚麻利地打扫战场,马义心里却想着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小方,刚才他一时好奇,天眼对小方惊鸿一瞥,让他发现了小方的惊天密秘。

    小方的隐疾,对于传统医学可能是疑难杂症,但是对于他而言,他有把握药到病除,现在最主要的是如何向他开口,再是如何让他相信自己。

    马义天人交战,思量着到底如何说出来,因为这是一件让人尴尬的事。

    “小马哥,你在想什么?”

    小方是队里的开心果,年纪最小,身体最单薄,一般的粗活大家都不用他干,所以他有时间陪马义。马义看了他一眼,挠挠头,忽然有了主意,于是对小方说:

    “小方,你相信我是医生不?”

    “当然相信了,而且还是神医,我们军医院没有一个医生比得上你。”小方说。

    “相信我就好,把你的手伸出来,我给你把把脉吧。”

    马义就探出自己的手作把脉状。其实他根本不懂把脉,摆出的手势是临时模仿村里的老中医的。小方自己虽然感觉自己没病,但是还是很配合马义的要求,二话不说,伸出自己的手,捋起衣袖。

    马义的手搭住小方的手腕,装模作样地把脉,过了一会,他凑近小方的耳朵,神密兮兮地说道:

    “小方,你是女孩子,我说得没错吧?”

    小方急忙抽回自己的手,“嚯”站起来,他惊慌又惊奇地望着马义,羞得满脸通红。他不相信马义通过把脉能分辨出自己的性别,他肯定是什么时候偷看自己了。

    委屈的眼泪在小方的眼眶里打滚。

    “小方,相信我,我是医生,病人在医生眼里没有性别,没有歧视,他只是病人。”马义小声安慰小方。小方的反应在马义的意料之中,这是他的**,也是他多年的心病,自己现在是在揭他的伤疤。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小方的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我是医生啊,开始我看你的脸色就觉得你身体有毛病,但是不知道你是女儿身,只到把了你的脉才发现你的不同之处。”马义信口胡诌。

    “而且,我有把握让你回归本真,成为真正的、美丽的的女孩。”这话马义不是胡说八道,是真话。

    “你说的是真的?”小方擦一把眼泪,眼巴巴地望着马义。

    小方已经十九岁了,但是她的胸部基本就没有发育,几乎与男生一模一样,这是她最大的心病。这些年,她没少看医生,中医西医看了不少,中药西药吃了几箩筐,胸部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这让她极度自卑、甚至绝望,但是她又不想往自己身体里塞硅胶。后来,她索性将自己当作男生参军,与一群大老爷混在一起,她才渐渐地找回自信。

    她第一次执行任务就遇上了危险,她还想着如果牺牲了也好,不仅能成为烈士,也可以得到彻底解脱了。没想到关键时刻,杀出了一个马义,不仅救下自己的命,还能治好自己的病!小方顿时忘记了羞涩,她眼巴巴地望着马义,生怕他反悔。

    “放心吧,我绝对不骗你,你先别激动,让我好好给你把脉。”马义好戏演到底。

    小方安静下来,乖乖地让马义给她把脉。

    马义趁机启动天眼,侵入小方体内。果然,他发现小方的乳腺经脉淤堵,气场混乱,她身体其他地方也有经脉淤堵现象,这些都是阻止小方身体发育的元凶。

    摸清了病因,对于他来说,这只是小病,只需给小方下几次针炙,为她疏通经脉,再辅以药物治疗,她肯定能成为一位正常的姑娘。只是因为病拖得太久,已经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期,小方想要达到c杯以上的规模不太可能,但是b杯的规模不成问题,而且不会影响日后的哺育。

    “小方,我完全有把握帮你。”马义信心满满,小方看到了幸福的曙光,她喜极而泣。

    “小方,你好好地哭啥?怎么象个女孩子,成天哭哭啼啼的?”

    打扫完战场,解军山正想通知马义撤退,不料却看到小方哭哭啼啼。小方的反常让他很意外,在他印象里,这个小家伙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乐天派,训练时累到站都站不稳了都没吭过一声,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连哭了两场?他再一看,马义正在帮她把脉,他顿时明白,当即心里大惊:

    “小方,你不会是得了绝症,连小马哥也治不了吧?”

    “解军山,你乌鸦嘴!”小方恼羞成怒,抓起身边的石头砸向解军山,解军山顿时落荒而逃。

第四十章 柯队长的隐忧

    趁着太阳还没有下山,小分队背着战利品迅速撤离战场,原始森林原本就遮天蔽日,天黑得快,他们刚撤离战场不到十公里,这里已经光线暗淡。

    原始森林毒蛇猛兽多,夜里行军不安全,于是柯队长下令就地宿营,刚搭好帐蓬,解军山就过来向马义讨教。他已经被马义的功夫折服,心里早就痒痒了。

    马义也不矫情,从无妄真经里挑了一套心法传授给解军山和他的队友们,这套心法虽然不能让他们修练成元气,但是坚持练习也能提高他们动作的灵敏性、抗击打能力,让他们身体更加轻盈,攀爬,跳跃的能力更强。

    敌我之间的搏斗是生死之搏,讲究一招制敌,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所以,马义经过深思熟虑,又从无妄真经中挑出一招简便易学,杀伤力强的招式传给他们。

    解军山和柯队长他们学得很努力,但是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上没有异能,要想学有所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持之以恒,假以时日才能见到成效。

    练完了一个周天,马义就让他们休息了。然后他示意小方进入帐蓬,他把柯队长拉到一边,说:

    “柯队长,小方身上人一种隐疾,我要帮他治疗,在我治疗期间,麻烦你派人在门口守着,不让人进来打挠我好不好?”

    柯队长一惊,他从没有想过一向活泼的小方会有隐疾,他非常关心和担心,问:“小马哥,小方的病重不重,请你千万要治好他,拜托了。”

    “放心吧队长,小方的病我能治好。”马义说。

    “谢谢你,小马哥。你放心去吧,我亲自在门口守着,不会让任何人打挠你们。”柯队长握着马义的手,神情庄重。马义也不客气,道了声谢,进入帐蓬,小方正紧张地站着,脸羞得通红。

    “小方你别紧张,你记住了我是医生,你是病人,你要放松,你需要做的就是配合医生的治疗。”

    马义安慰小方,小方扭捏了一会,后来似乎想通了,重重地点点头,躺在简易的行军床上,双手捏着衣服扣子,却迟迟不好意思解开。

    虽然马义一再强调自己是医生,但是要她在男生面前宽衣解带,小方还是没有勇气解开自己的扣子。她沉默良久,松开手,用军帽盖住自己的脸,声音颤抖着说:

    “小马哥,你帮我脱吧。”说罢,她咬紧牙关,呼吸急促,心跳声马义都能听到。

    小方的紧张让马义很尴尬,其实他也不是专业的医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与一位芳齡少女独处一室,他已经费了很大劲说服自己放松,现在她让自己为她脱衣服,他哪里能从容淡定?双手悬在小芳胸前,马义解也不是,不解也不是,天人交战,各种纠结。

    “小马哥,你怎么了?”小芳也感受到了马义的紧张,她更害羞了,心如撞鹿。

    马义擦了一把汗,说:“我没事,小芳,你别紧张哈,我是医生,你是病人,我们是在做治疗……”

    “嗯。”小芳声音小如蚊鸣。

    “呼……”马义深呼吸,平息心中的紧张。自己不是专业医生,但头上还顶着神医的光环,而且他医治过白霜,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女生的**,他必须放下任何杂念,做到心无旁骛。

    终于,马义稳住心神,轻轻解开小方衣服扣子。小方的胸部果然完全没有发育,除了乳晕颜色较深,**有花生粒大小外,胸部平坦与男生无异。

    马义取出九支银针,稍凝神静气,接着手挥出一道残影,九支银针瞬间插入小方的穴位。然后,马义逐一捻动银针,同时让自身的元气沿着银针注入穴位,再经由经脉流向瘀堵点,马义的天眼可以“看”到自己的元气一点一点地疏通小方经脉上的瘀积。

    可惜小方的病积疴已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见效的,俗语说病去如抽丝,急是急不来的,所以大约针炙了半个小时,马义收起银针,第一次治疗宣告结束。

    “小方,你现在觉得怎么样?”马义问。

    “麻麻痒痒的。”小方依然盖着军帽,脸红到了耳根,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急忙问马义:

    “小马哥,你没有将我的病告诉队长他们吧?”

    “没有,我只是和队长说你身上有隐疾,我需要帮你治疗,让队长在门外守着呢。今天的治疗就到此结束吧,我明天再给你治疗,你先休息,我走了。”说罢马义走出帐蓬外。

    队长迎上来,忧心忡忡地问马义:

    “小马哥,小方的病怎么样?这是怎么回事呢?好好的一小伙子,怎么就会有隐疾呢?不会影响他的军旅生涯吧?”部队对军人的身体要求很高,如果让上级察觉小方身体有病,他的军人生涯将就此结束。

    如果小方因病被迫退伍,对他的打击太残酷了。

    “放心,有我在,小方绝对不会有事,也许当我们走出这片原始森林时,她已经基本痊愈了。”马义说。

    “谢谢你小马哥,你真是我们小分队的福星。”柯队长紧紧握着马义的手,铁血汉子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使劲地握着马义的手,好在有元气二重护体,否则马义的手非给他捏碎不可。

    “柯队长言重了,相逢即是缘份,你们为祖国流血流汗,与之相比,我为小方治病不值一提。”马义谦虚道。

    “相逢即是缘份。”柯队长重复了一遍,他问马义:

    “小马哥,我可以进去看一下小方吗?”

    “不必了,我刚给她针炙完,她现在需要休息。”马义说。

    “哦,那好,让他休息吧,我们去那边坐坐如何?”柯队长邀请马义。

    “好吧。”马义应道。

    火堆旁,马义向柯队长借来军刀,边与柯队长聊天,边将一根紫心树根截成九小段。紫心树不是什么高级灵树,甚至低等灵树都算不上,但是它很适合做初级法器。以马义现在的修为,他也只能做出初级法器,他决定给小方做一串手链。

    “小马哥,你在干什么?”柯队长疑惑不解。

    “我想做一串手链给小方,这手链对她身体有好处。”

    紫心树根木质坚硬,纹理细密,颜色深紫,很适合用来做手链珠子。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小方在病好后,恢复了女儿身,她在部队可能也呆不下去了,她最终会选择复员。离开了部队,没有战友们的协作和保护,马义担心她一个人在社会上会遭遇危险。

    这串手链做成后,再度入一些法力,既可以助她治病,也可以防身。

    柯队长一听说手链对小方的病有用处,他当即动手帮忙,还把没有警戒任务的解军山、鲍晓东也喊过来帮忙。他们不会做珠子,但是他们可以帮忙削掉紫心树根周边多余的木料,作出一个大概的模样,然后由马义进行精加工,这样就大大减少了马义的工作量。

    “你们在干嘛呢?”大家正忙得热火朝天,小方辗转反侧,睡不着,就走出帐蓬。她看到大家都在忙忙碌碌的,不由好奇地问道。

    “为你做手链子呗。”解军山头都不抬,说道。

    “我说小方你真幸福,小马哥都亲手给你做手链,幸好大家都知道你是男人,否则我们都以为你是小马哥的菜呢。”

    “解军山,你想死啦!”小方顿时脸面通红,折一根树枝就要抽解军山,解军山再次落荒而逃,柯队长望着追赶解军山的小方,仿佛若有所思。

    “小马哥,小方的病是不是很重?”柯队长问马义。

    “没事的,相信我。”马义回答。

    柯队长摇摇头,说道:“小马哥,你在给小方治病的时候要多开导他,我总觉得他今天不太对劲。”

    “哦,队长你是不是有什么发现?”马义问。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觉得小方今天性情有点古怪,也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病,心情不好的原因吧。”

    “不会的。小方年纪还小,今天刚经历了生死考验,心情受影响是理所当然的。”马义当然不能告诉柯队长,小方其实是女生,解军山的胡说八道确实惹怒了小方。

    柯队长点点头,表示同意马义的看法。

    “是啊,这回是他第一次出任务,没想到就遭遇敌人伏击,还差点就光荣了,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等回到驻地,必须给他找一个好的心理医生给他做心理辅导。”

    “呵呵,柯队长真是爱兵如子啊。”马义赞叹。

    “过奖了,我们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这不算什么。我比他们年长,关心他们理所应当。而且这次被敌人伏击,我作为队长难辞其咎。”

    马义和柯队长正聊着,小方和解军山打闹完了回来,大家继续做手链珠子,小方靠在马义身旁,柯队长无意中发现小方有点小鸟依人的模样,而马义不知道是因为正心无旁骛地做珠子没有发现,还是……

    小方的表现让他隐隐感到不安。

    解军山神经大条,他取笑小方纯粹是兄弟间的玩笑,根本没有看出小方的异样,他只知道手珠子对小方的病有帮助,所以干得非常卖力,根本没有把刚才被小方追着打当回事。

    马义做的是最后一道工序,成形打磨是一个细活,需要他仔细认真,心无旁骛,他没有注意到小方的失态和柯队长的担忧。

第四十一章 月下谈心

    紫心树珠子在众人合力之下很快就做成,每一颗都圆溜,光滑,紫光隐隐,珠子共有九颗,似乎暗合佛家九九归一的禅意。

    可是对于马义来说这只是一个巧合,他之所以刚好做九颗珠子,只是因为他采集的紫心树根刚好能做九颗珠子而已。

    马义是修真者,不是佛教徒,他对佛家教义一巧不通,修真的目的也与佛家宗旨风牛马不相及。佛家的宗旨是众生通过修行解脱烦恼,脱离轮回,是出世;修真则是借助天地灵气强大自我,让自我超越一切,万物皆为我所用,是入世。

    一个淡薄名利,一个追求功利。

    马义将紫树根珠子中间镂空,用一根红绳串起来,做成一条手链。虽然他现在只是元气二重,灵气不足,法器的法力有限,但是俗世中的一般高手想要伤害到小方,绝对做不到。

    这条手链也是马义自修真以来的做的第一件法器,其意义甚至超过了它的实用价值。

    小方受过高等教育,当马义给她说明手链的功效时,她只选择相信了一条,就是它对自己的病有辅助治疗的作用,至于它能保护自己,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喜欢这个手链,因为它是小马哥亲手为她做的礼物,意义重大。

    “小马哥,你怎么想到给我做手链呀?”小方爱不释手地抚着手腕上的紫珠手链,眼神尽显女儿妩媚之态。

    马义感受到了小方的柔情,他有些心虚。

    “刚才不是和你说了么?主要是辅助治疗,再有就是……”

    “小马哥,你真古板!”小方翘起小嘴儿,声音都含嗲带嗔,她是在抱怨马义不解风情。

    一旁的柯队长看在眼里,事实再次印证了自己的担心并不是杞人忧天,他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小方心有七巧,顿时醒悟自己还是以男生面目示人的现状,而自己刚才的娇嗔之态,已经让队长产生误会。小方心里一阵凌乱,匆匆逃回自己的帐蓬。

    小方走了,柯队长觉得有必要借此机会与马义进行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于是他找了个借口把解军山和鲍晓东也支开。

    “小马哥,你觉得小方这人怎么?”他若有所思地问马义,然后不等马义回答他就接着说:

    “小方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战士,除了因为他身体比较单薄,在搏击方面比较弱外,其他的都非常优秀,射击、伪装、侦察,犹其是战地救护和通讯方面,他甚称专家。在部队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喜欢他,都希望他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

    马义岂能不明白队长的意思,他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怎么向队长解释,这是小方的**,他不能自作主张地将它公之于众,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地听着柯队长象个碎嘴婆婆一样在自己耳边唠叨……

    “小马哥,以你现在的本事,你应该有女朋友吧?”终于,柯队长觉得大道理讲得差不多了,就转而关心马义的终身大事,其实也是想从侧面了解马义的心理是不是出现了偏差。

    “我曾经有未婚妻。”马义回答。

    “哦。”柯队长松了口气,小马哥的心理是正常的。

    “但是因为她嫌贫爱富,最终抛弃了我,跟一个老板跑了。”马义接着说道。

    “格登!”柯队长刚放下的心又堵回嗓眼,他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一个人在情感上受的创伤,是他改变自己性取向的一个重要诱因。

    柯队长喝了一口水,润润喉,又准备开始他并不擅长的思想工作。

    “队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请你放心吧。如你所说,小方是一名优秀战士,我作为一名医生,我可负责任地告诉你,小方除了身体有隐疾,她的心灵是健康的,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男人。”马义知道自己再不表态,柯队长可能会与自己碎碎念念到天亮。

    “呃……”

    柯队长没想马义会这么直截了当,当即被噎得无话可说,老脸通红,坐在那里不知所措。

    “你们……那个……”柯队长晃晃脑袋,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明明看到小方对马义流露出爱慕之情,这种情感可是情侣之间才会有的,两个大男人之间暧昧,不会是有基情?

    难道是因为刚刚从战场上撤出来,神经骤紧骤松,自己产生了错觉?

    “队长,你是一个好领导,对战士关爱有加。放心吧,在不久的将来,小方将会给你带来一个巨大的惊喜。”

    马义拍拍柯队长的肩膀。柯队长没有听明白马义的意思,以为只是马义为小方治好隐疾,小方不用面临被迫退伍的悲剧,于是他由衷地对马义说道:

    “小马哥,你真是我们小分队的福星。我是一名粗人,不懂得该如何向你表示感谢,我给你行个军礼吧?”说罢,起立,立正,面向马义,抬手敬礼。

    柯队长一个标准的军礼,让马义受宠若惊。

    这些日子以来,马义经历了太多,爱情遭到了背叛、受到了饥饿与死亡的威胁,曾经象一条丧家犬一样逃亡……

    曾经给过他帮助的人,是和他一样是身份卑微的人,曾经尊重他的人,也是和他一样是弱势的人,他们只是相互守望,相互取暖。柯队长是堂堂华夏特种部队的军官,他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尊重,其中的份量简直铿镪厚重,马义似乎感到前所未有的激动与自豪,心中的喜悦都是沉甸甸的。

    ……

    “你说什么?马义并没有去泰国,仍然在大余乡?”孟天熊对付天尚的话半信半疑,马义逃到了泰国是步高放出的消息,他与马义有血海深仇,以他的性格,如果马义还在华夏境内,绝对不可能放弃对马义的追杀。

    “孟哥,千真万确,小东在大余乡的亲戚范毛焦,昨天被马义一刀砍断了双腿,现在范毛焦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付天尚说道。

    “他怎么招惹上了马义?”范毛焦这个人孟天熊听说过,不过是大余乡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土鳖混而已,仗着几分蛮力称霸乡邻。没想到马义会砍了他双腿,这也足以说明马义多么心狠手辣。

    “他本来是想到板栗村找马义算帐,为自己儿子讨还公道的,可是当时马义已经离开,白雪的家人似乎也收到风声躲了起来,范毛焦一犯浑,差点就将他们房子点了。第二天,马义重返白家,查到是范毛焦带人上门搞事,他找上范毛焦,直接斩了范毛焦的双腿。”付天尚解释。

    想想范毛焦的惨状,付天尚心里直打鼓,因为那天他也去了板栗村,还和村民发生了冲突,自从范毛焦出事他就一直惴惴不安,生怕马义找上门来。马义心太狠,手段毒辣,令人为之胆寒。

    混混不是革命英雄,其实他们最贪生怕死,平时靠咋呼唬人,一旦遇上狠辣角色,他们就会怂。

    “这小子可是够狠的,有仇必报,出手无情,是个人物,可惜他已经与我们三金帮结仇。麻逼造的,这次整个三金帮都被步高这老小子忽悠上贼船了。”孟天熊一阵自言自语。

    “孟哥,要不要将情况上报给东方帮主?”付天尚现在就盼着马义早点死,马义多活一天,他就多一天死亡威胁。

    “不。难道我们天堂几百号兄弟搞不掂马义?我不相信他有三头六臂。步高这老小子不是说马义逃到泰国去了吗?老子非要将马义的人头摆在他的面前,我气不死这个老小子。”

    孟天熊沉吟片刻,否决了付天尚的建议。他得意地微仰起头,双目微闭,憧憬着自己拎着马义的人头,出现在步高面前时的**一刻,他仿佛看到步高在自己面前吃瘪的狼狈,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哼,和我斗?小样!”孟天熊用鼻子哼哼。

    这些年,他一直与步高不对付,步高的玄堂地处富庶省份,堂口富得流油,孟天熊的堂口虽然名字**,其实南云省是华夏最贫穷省份之一,天堂的油水很少,孟天熊早就想挪位了,可是步高一直在东方帮主面前进馋言,让他的愿望一再落空。

    这次是个好机会,如果马义落在自己手里,不仅能好好地羞辱步高一番,同时也可以借机赢得东方鑫的赏识,最后如他所愿,派他到如滨海一样发达的城市坐镇。最好是与步高互换,他不是一直嘲笑自己一条裤子穿几年,戴个劳力士都是山寨的么?那就让他来尝尝不能将钱当纸花的贫困日子是什么滋味。

    “孟哥,你真打算这么干?”付天尚还心有余悸,明显底气不足。

    “怂货!”看到自己的手下畏畏缩缩的,孟天熊气不打一处来。

    “舍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马义不是神不是鬼,也不是皇帝,他再能打,能打得过我们几百号兄弟?拷,牛b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不用兄弟们动手,咱们几百号人一人一口唾沫就能将他淹死!

    不过这小子报复心强,不是什么好鸟,要弄就把他弄死,否则后患无穷。让兄弟们带上枪,不要活的,死的就行。”孟天熊眯着三角眼,一道凶狠的精光一闪而过。

    “是,孟哥。”

    孟天熊的豪言壮语唤起付天尚的暴戾之气,他挺起干瘦的胸膛,领命而去。

第四十二章 少女怀春

    天麻麻亮,天地灵气经过一夜的沉淀,髓洗,更加空灵和清新,很适合给小方治病,马义决定再一次给小方施针。

    小方是军人,本来就有早起的习惯。更因为有病,昨晚队长没有安排她执行警戒任务,她于心有愧,起得比谁都早,此时正伏在营地附近的草丛里,准备猎些野物给队友们改善伙食。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方终于等来了一只野鸡,这只野鸡羽毛华丽,泛着金属光泽,正高昂着头,拽着长长的尾巴,边“咯咯”地鸣叫,边走出藏身的草丛。

    小方一阵窃喜,悄悄举枪瞄准,她正要扣动扳机射击,眼前的野鸡突然惨叫着张翅一跃而起,接着跌落,头沾地,扑腾着翅膀,它的头似乎受到了致命的重创,抬不起来,没扑腾几下就没有动静了,小方正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耳边传来马义的声音:

    “杀鸡焉用宰牛刀,你一枪轰过去,还不得将它轰碎了。”

    “小马哥,原来是你。”小方看到马义出现在她身后,顿时明白野鸡为什么会突然暴毙了,小马哥的牙签能直接杀敌,杀一只小小的野鸡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马义微微一笑,几步上前捡起野鸡,然后对小方说:“野鸡交给解军山处理吧,趁现在空气好,我再给你施一次针。”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磨合和情感沉淀,小方已经不再感到羞涩,她落落大方地跟在马义身后,趁马义将野鸡交给解军山处理,她先进入自己的帐蓬,当马义进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衣服的扣子已经解开,她已经作好了受针的准备。

    马义却没有急于施针,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深色瓶子,从中倒出一粒药丸,放入小方的嘴中。

    “先把这药服了,然后我再给你施针,这样效果会更好。”马义说。

    药丸刚到嘴里就迅速溶化,一股清新的草药味瞬间淹没了小方的味蕾,接着舌尖上生出一股温泉般暖暖的细流,细流再缓缓地由口腔四周的脉络进入小方的经脉,向昨天马义给她下针的穴位汇集。唇边还遗留有奇异的清香。

    “小马哥,你给我吃的是什么药啊?那感觉好奇妙哦。”

    “这是我专门给你配制的药丸,共有六颗,以后每隔六天你就服一颗,服完之后,你的病就会好了。”马义回答,他拿出银针准备给小方施针。

    “小马哥,你什么时候配的药,我怎么不知道?”

    “我配药的时候,你呀早就找周公聊天去了,怎么看得到我在配药?”

    "小马哥,你昨晚为我配药肯定一夜没睡吧?累不累?”小方看到马义正弯下腰准备为自己施针炙,她的心莫名其妙地疼了一下。

    “没事,我正年轻力壮,一夜不睡觉小事一桩。”马义说得轻松,但是小方已是心潮澎湃。昨天,马义为了解救解军山和整个小分队,已经连打了两场恶仗,再加上一路行军,说不累,谁信?而他为了给自己配药,一整夜都没睡觉。

    小方因为她身体有恙,不能正常发育,但是在她的内心,一样有着细腻的少女情怀,绮丽的青春梦想,此时,她的心跳在加速,马义已经深深刻在她心里,这辈子恐怕都难抹去了。

    “队长,你别进来!”

    小方突然冲门口喊道,马义条件反射般转头望向门口,帐蓬的门紧闭,哪有柯队长的身影。他正纳闷,躺在床上的小方突然扬起头,“啵”,在他脸上盖上一个潮湿的唇印。马义回头,小方已经“吃吃”地笑着躺回床上,用军帽盖住自己滚烫的脸。

    “调皮!”马义嘴上说着,心里却荡起了小涟漪,他脸上感受到了柔软和湿润,让他想起了白雪,白雪也是采取偷袭的方式“强”吻了他。马义相当无语,唉,短短一个月内,居然被两位美女偷袭强吻,传出去真让人“颜面无存”啊!

    他不由想起了自己和菊子在一起的日子。马义和菊子相爱4年,虽然那时的菊子也有点小虚荣,但是他们彼此相亲相爱,后来一起外出打工。在外面的日子,他们相互取暖,相互守望,虽然日子依然贫穷,但是他们很快乐,也是在那时候,他收获了菊子的初吻。

    后来马义回乡,菊子继续在外打工。她独自一人来到滨海市,结果不到一年,她就变了,她不仅背叛了他们的爱情,投入别人的怀抱,她还吸毒、贩毒,更可恨的是,她的新男友居然差点活埋了自己!

    每当想起那一幕,他都不敢相信是真的,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他们眼里,难道就那么没有尊严和价值,说活埋就活埋了?

    马义从来没有想过菊子的心肠会那么歹毒,不仅纵容步仁杀害自己,还在背后造谣中伤。如果说当初步仁要活埋自己,作为一位弱女子,她无能为力,这还情有可原。可是,她故意在乡亲们面前中伤自己,让父母受到莫须有的伤害,那么她绝对是其心可诛!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过去的就让它翻篇吧,如果一个人永远活在过去,那将是他一生的悲剧。马义晃晃脑袋,让自己清醒,稳定心神,他现在正在给小方治病,必须让自己心平气静,才能保正下针不会有丝毫的差错。

    针炙搏大精深,不仅要求医者要有渊搏的中医知识,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还要求医者必须胆大心细,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一旦出现任何的偏差,后果都不堪设想。

    “别再动了,我施针了。”小方刚才的举动,让马义意识到小方的性情已经发生改变了,他怕她再调皮乱动,影响他施针。于是开口提醒小方,让她不要乱动,小方没有取下盖在脸上的军帽,小声说:

    “知道了。”然后乖乖地躺着,一动都不动。

    马义不再说话,吸气、呼气、运气,接着右手快速挥动,一道残影闪过,九支银针再次插入小方血气淤堵的穴位,马义再通过天眼观察,经脉上的淤堵在药力和针炙的双重作用下,已经松动了不少,只要再加把劲,成功就在望了。

    他不敢怠慢,凝神静气,调动自己的真元汇聚于指尖,再经由指尖传送到银针上,真元以银针为媒介源源不断地涌向小方的穴位,与药丸的药力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连番撞击小方经脉上的淤堵。

    “轰隆……”有几处淤堵终于不堪银针与药力的合力攻击,轰然畅通,小方体内受堵多年的气血,迫不及待地从中流过,浩浩的气血流动,让小方感觉浑身舒畅无比,两边胸部气场逐渐旺盛,小方感到一种肿胀的感觉。

    “小马哥,我好象有感觉了。”小方又惊又喜又羞,声音小如蚁声。

    “小方恭喜你,咱们成功了。”马义心里也有一些激动。虽然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能治好小方的病,但是他没想到成功会来得那么快。

    小方张臂抱住马义,喜极而泣,门外站岗的柯队长听到小方的哭声,不知道帐蓬里发生了什么事,他赶紧问小方和马义:

    “小方,你怎么了?小马哥,有事吗?”

    “柯队长,小方没事,她的病基本上被我治好了。”小方正高兴,她手忙脚乱地擦眼泪,没时间回答队长的问话,马义就代为回答。

    “哦,太好了,小马哥,我可以进去了吗?”

    小方一听说队长要进来,慌得顾不上擦眼泪,立即扣上衣扣,马义很配合,他等小方整理好衣服才对柯队长说:

    “柯队长,可以进来了。”话音刚落,柯队长一掀门,急匆匆地进来了,直接奔到小方床边,握着她的手关切地问道:

    “小方,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小方脸一红,抽回自己的手。队长的话不好回答呀,而且她现在已经回归本真,不能大大咧咧地将队长当兄弟了,队长的大手虽然很温暖,很有力量,但是她不想这样一直被他握着。

    这虽然很遗憾,但是与自己能做回真正的女人相比,这遗憾就不足挂齿了。和队长他们不能成为兄弟,但是他们仍是战友,战友的情谊将永远存在。与他们生死与共的日子,永远是自己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小方把目光转向马义,马义顿时明白小方的意思,于是说道:“队长你放心吧,别的我不敢说,但是我敢以我人格担保,小方的病基本已经好了,只要她按时服完我给她配的药丸,36天后保证她会给你一个天大的惊喜。”

    柯队长转身握住马义的手,“小马哥,还是那句话,大恩不言谢,日后如果有用得着我柯建华的地方就吱一声,上刀山下火海,我保证不皱一下眉头!”

第四十三章 挺而不久

    “柯队长言重了。”马义汗颜。

    柯队长是一名铁血汉子,重情重义,是值得深交的朋友。马义日后未必需要他为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但是他的态度已经让马义心生敬佩之意。

    “其实我所做的一切,与你们保家卫国相比,简直就是米粒之光相比之于日月之光华,渺小着呢!何况我本来就是一名医生。虽然是游走于江湖的郎中,但是医者父母心,为病人解除痛苦也是我份内之事,不足挂齿的。”

    为小方治病,对于马义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出身低微,曾经饱受欺凌,身为军官的柯建华却一再主动向自己示好,让他很感动。

    柯队长一只手与马义相握,一只手拍着马义的肩膀,动情地说道:“解军山一直说你是世外高人,始初我还不以为然,但是与你相处之后才发现,你的本事,你的胸襟,你的见识,都让人肃然起敬,你简直就是一位世处高人,你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柯建华在有生之年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小方惊喜地看着她今生最佩服的两个男人在彼此惺惺相惜。

    在特种大队基地,除了大队长就数柯队长综合军事素养最高。

    昨天他们飞豹小分队被二十多名敌方特种部队伏击,如果不是柯队长指挥有方,及他名声在外,让敌人有所忌惮,他们也不可能在被占绝对优势的敌人伏击之下全身而退,更支撑不到援兵的到来。

    队长从不持才傲物,但是天之骄子的傲骄让他不轻易夸赞人,小方还是第一次见到队长象今天这样对待一位初次认识的人,如此推心置腹,深情重义,甚至相见恨晚。

    马义一身本事更是无庸质疑,他杀敌似秋风扫落叶,医术之高又宛若华佗再世,不,就算是华佗,也不一定有他这样的本事,最让她敬佩的是,他谦虚低调,虚怀若谷,在浮燥嚣喧的时代里,他宛如一颗璀灿的明珠,独立于红尘之上,是那么难能可贵,那么特立独行又不孤芳自赏。

    队长和马义都是当今的奇男子,可惜队长早已经名草有主,马义却未必心有所属。

    “努力、加油……”小方忘乎所以,捏着拳头为自己鼓劲,当然鼓什么劲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咦,小方,你干嘛呢?”柯队长看到了小方的小动作,不由好奇地问道。

    小方脸一红,随即眼珠滴溜溜一转,说道:“报告队长,我要加油努力向小马哥学习,学习他强悍的杀敌本领,保家卫国,让敌人闻风丧胆;学习他高超的医术,为战友们服务。”

    幸亏小方机灵,一句半真半假的决心表白,让她顺利通过了队长的质询,避免了尴尬。

    “人小志气大,有前途。”柯队长伸出大手正要摸小方的脑袋,小方却一甩头躲开了,柯队长愣了一下,以前他经常摸小方的头,他从不排斥的,今天怎么了?

    看到马义站在一边似笑非笑的,柯队长顿时明白,小方已经不是小孩了,可是自己一直把他当作小鬼,在外人面前摸头,他当然不好意思啦。柯队长刚释然,解军山已经乐滋滋的拎着一只香喷喷的烤野鸡腿进来了。

    “小方,这是鸡腿,给你的。”

    “谢谢你,解军山万岁!”小方高兴地接过鸡腿,放在鼻子下闻一闻,表情夸张:

    “真香啊!”

    解军山喜滋滋地望着小方,心想小家伙大病初愈,应该饿坏了,他等着看小方儿狼吞虎咽,嘴里塞满鸡肉的窘态,然后取笑他一番。

    可是小方的表现让他很郁闷,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矫情得让解军山鸡皮疙瘩暴起,他甚至怀疑,小方还是那个铁血战士方然吗?

    “小方,你今天是怎么了?一小口一小口地咬,象个娘们似的,装什么斯文呢?”解军山忍不住好奇,傻不愣登地问小方。

    小方白了解军山一眼,针锋相对地说道:“解军山,你今天怎么啦?唠唠叨叨的不象个男人,倒象一位八十岁的老奶奶。”

    “哟嗬,我说你小子有没有良心?野鸡刚烤好,哥在第一时间就将最好的鸡腿拿来侍候你,有你这么说哥的么,还有你这眼神,还真的越来越象娘们了,是不是小马哥在给你治病的时候,顺手将你给阉了,来,让哥瞧瞧。”

    解军山说着就伸手摸向小方裤裆,小方大惊失色,尖叫着翻身逃到床角,就象一只被恶狼追赶无处可逃的小羊羔,惊慌失措,连鸡腿都掉到床上。

    柯队长不解地望着严重失态的小方,反倒忘了制止解军山,解军山的玩笑是粗俗了些,但是小方的反应更让柯队长迷惑,在他的理解里,小方的反应应该是反击,而不是惊慌失措。毕竟这是两个大老爷们之间的玩笑,接受你可以反击回去,不接受直接出言警告,然而小方的反应恰恰在两者之外,这不太符合逻辑。

    柯队长迷惑的目光让小方倍感压力山大,她可怜兮兮地望向马义。马义心领神会,他立即揽上柯队长和解军山的肩膀说:

    “柯队长,我们先出去吧,小方刚刚施完针,需要休息。”

    “小马哥,小方究竟得了什么病?我怎么感觉神神密密的?”

    小方一直以来都是好好的,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毛病,可是马义一来就说小方有病,而且连治了两次,貌似还挺严重,小方也很配合,丝毫没有怀疑马义,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一个简单,但是不好回答的问题,如果单是解军山在问,马义可以不理会他,但是柯队长也向他投过来询问的目光,马义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马义正纠结着如何回答,身后小方已经气恨交加,大声嚷道:“解军山,不八卦你会死啊?”

    听到小方如此焦急地想堵住自己的嘴,想到他刚才如此激烈的反应,解军山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作恍然大悟状,然后神经兮兮地问马义:“小马哥,小方的病是不是小广告上那种勃而不坚,挺而不久的病?”

    马义大汗,对解军山奇葩想象力表示心服口服。

    “解军山你要死啊?”马义正不知如何开口,小方已经气急败坏。又羞又怒的她,当即不顾队长在场,抓起身边的头盔狠狠地砸向解军山,“咣”解军山不幸被砸中后背,痛得他呲牙裂齿,可是小方还不解恨,他着急白脸地向队长控诉:

    “队长,解军山他欺负革命战友,我强烈要求对他实施处罚!”

    柯队长惊讶地回头看了看小方,这两天他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小分队的开心果了,小方气呼呼地坐在床上,眼里泪光闪闪,哪象是一位刚接受过战火洗礼的英雄战士,倒象是受尽委屈,向大哥哥顷诉的邻家小妹,柯队长一阵恍惚,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小方对自己的病情讳莫如深,马义也闭口不谈,他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他拍拍马义的后背,似乎在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我懂。马义被柯队长搞得有些莫名其妙,但是还没等马义明白他拍自己后背的意思,柯队长已经虎着脸冲解军山喝道:

    “解军山,你胡说八道什么,尽欺负自己的战友,我罚你五百青蛙跳,立即执行命令!”看到解军山一脸迷茫地望向自己,柯队长立即冲他使眼色。果然是多年的战友,彼此间有异乎寻常的默契,解军山马上就明白了队长的意思,于是装作沮丧地回答:

    “是,队长。”然后“灰溜溜”地出去了。

    解军山走了,柯队长转过身,讨好似地对小方说:“小方,你放心,你的病我保证只有天知地知你知,如果解军山还敢乱嚼舌头,他阉了这小子。你心里也不要留下阴影,毕竟你的病已经好了。”

    显然,他的理解和解军山大同小异。

    噢,卖嘎,马义抚额大汗,小方委屈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柯队长一时不知所措,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一头雾水的他只好也“灰溜溜”地走了。临走之前,他还不忘示意马义留下安慰小方,他是小方的医生,他现在是小方最信任的人。

    “要不我们就如实告诉队长他们吧?”柯队长走后,帐蓬里只剩下马义和小方,马义建议小方将她的身份公开,小方一口拒绝:

    “不行,你看刚才解军山多讨厌,如果让他知道我是女生,他还不笑话死我。”

    “那你准备瞒他们一辈子?你们天天在一起生活训练,迟早露馅。”马义说。

    “我会告诉他们的,但是要等到我成为完美的女人之后,到那时候,我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化最美的妆,然后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让他们惊得眼珠子叭啦叭啦掉地上。”小方憧憬着未来,带着甜密的向往。

    “小马哥,你就象神奇而又伟大的造物主,把我残缺的人生重塑完美。”

    “看你把我说得都不好意思了。”马义面生腼腆。

    “是真的,小马哥,你在我心里真的很伟大、很神奇。虽然我是一个唯物论者,但是我相信你是上天派来救赎我灵魂,赠我新生的使者,遇上你是我今生今世最大的幸福。”

    小方很煽情地说道,不知不觉间,她已经紧紧拥抱住马义,脸贴在马义宽阔的胸膛上,一种前所未有的舒服和安全感油然而生。

第四十四章 哥是屌丝

    从西餐厅出来,长孙绛英向苍境孔提出告别,意外的是苍境孔居然没有流露半分的不悦,更没有任何纠缠,而是非常绅士地送她们到门口,然后殷勤地为长孙绛英开车门,甚至还客串停车场保安,亲自在一边打手式为她指引倒车。

    “英子,你说苍境孔葫芦里卖什么药?”

    苍境孔今天的表现近乎完美,她们事先准备好的台词一句没用上,更没有动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剂,就已经安然脱身。如果不了解他的为人,谁都会轻而举地被他迷惑。

    她们却对他了如指掌。

    苍家祖辈出生于社会最底层,到了他爷爷那一代,借助荒唐年代造就的机遇,搭上了历史的快车,让他完成了家族命运的华丽转身。到了他父亲,更是借力成功的婚姻平步青云,苍李两家强强联手,使苍家一跃而成为滨海新贵。

    苍家是滨海市的新晋土豪,他们的发家史也是流传民间的一个黑色笑话。

    权力和财富的一夜暴发,让苍家早已经数典忘祖,在毫无家教,目空一切,崇拜金钱与权力至上的家庭中长大的苍境孔,缺失最起码的道德教育,他仰仗家族势力嚣张跋扈,在滨海坊间谁不知道他是一个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混蛋?

    十七岁不到,他已经公然和风尘女子鬼混,无耻**,还吸毒,被人拍过视频,若不是苍家有钱有势,将视频封杀了,恐怕全天下人都已经知道。

    最离普的是,他居然迷坚高中班主任,班主任是一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女大学生,事后她虽然选择了报警,可是官司到最后竟然不了了之。就在滨海医学院,被他玩弄过的女生无数,他始乱终弃,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他的无耻下作,比传说中的淀海银枪小霸王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今天突然转性,不仅没有让她们感到欣慰,反倒更加惴惴不安,与狼共舞的危机感不得不让她们心生警惕。

    “哼,黄鼠狼给鸡拜年,小样!”

    长孙绛英嘴上说得轻描淡写,其实心里已经波澜起伏,苍境孔的作做,让她证实了自己的猜想,二叔垂涏苍家生意已久,一直想从中分一杯羹,为了利益,他已经拿她出来作为与苍家交易的筹码,甚至不惜将亲侄女往火坑里推。

    苍境孔是什么人就连坊间平民百姓都一清二楚,长孙望作为长孙家族中的重要成员,不可能不了解苍境孔的人品!

    明明知道前面就是一个火坑,作为亲叔叔,仍狠心亲手将侄女往前推,可见二叔本身的人品实在有待商榷。长孙绛英蓦然想起当初无意中听到马义与医生、二叔关于爷爷病因的对话:“不怪医生,只怪下手的人手段太高明了……”

    马义话中有话,当时自己情绪正处在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之中,又是无意中偷听到的,当时也没有引起注意,现在心烦意乱之际却莫名其妙地回想起来,让长孙绛英更是心乱如麻。

    她不知道爷爷的病是不是与二叔有关系,她更不知道二叔将自己推向苍境孔仅仅是出于家族利益的虑量,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唯一明确的是,她自己已经陷入一场危机之中,她迫切地需要摆脱这场危机,她却不知道要如何去摆脱这场危机!

    自从失去了父亲的保护,她就成了无助的羔羊,虽然爷爷对自己爱护有加,可是他毕竟年事已高,有许多事已经力不从心。二叔经过这几年的钻营,已经把持了家族的许多权力,表面上,爷爷还能制衡他,实际上爷爷的话他也未必真正会听。

    对权势与财富的**,完全可以泯灭一个人的良知和亲情。

    如果爷爷的病当真与他有关,那二叔他已经是一个丧尽天良的魔鬼。如果家族的大权掌握在一个魔鬼手里,家族的未来将让人不寒而栗。

    说实话,长孙绛英并不害怕苍境孔的纠缠,她害怕的是来自家族内部的推力,这股力量将让她无力拒绝,无处可逃,这才是致命的。

    长孙绛英再次想起了马义,这个朴素的保安医生,身上似乎有一种神密的力量,她甚至能感应到那股神密的力量与她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缘,似乎他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她提供庇护。

    呸呸,长孙绛英一顿鄙视自己,刚刚还在操心着爷爷的病和自己的命运,心思却突然跑到已经失踪多日的医生马义身上,情感开小差让她羞愧万分。

    白雪看到长孙绛英脸上阴晴不定,还以为她正为苍境孔的事而烦恼。

    “英子,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我谅他苍境孔不能把你怎么样,现在是法制社会……”

    白雪突然自觉停下了话茬,因为她蓦然想起,想让法律来制止苍境孔的恶行,似乎有点不切实际,这些不可一世的富二代官二代之所以有持无恐,不正是因为法律对他们太过于苍白无力的后果么?自己却用法律给长孙绛英壮胆,白雪都觉得自己是彻头彻尾的虚伪。

    何况她们也没有证据证明苍境孔要对她们犯罪。

    她蓦然想起了玉哥儿,白雪顿时信心倍增。马义告诉过她,玉哥儿是她的宠物,她是玉哥儿的主人,危急时刻玉哥儿会保护自己的主人。

    “英子,以后无论苍境孔约你去哪里你都要记得带上我,我保护你。”

    长孙绛英转头看着比个子自己还要瘦小的白雪没有说话。她知道白雪是一番好意,姐妹情深,但是白雪无论是体力还是心眼,以及社会资源,都比不上滨海恶少苍境孔。

    甚至还不如自己,最起码自己还正儿八经学过几年跆拳道,关键时刻,或许还能保护到自己。而白雪除了几分自小干农活练就的蛮力,其实她一无所有,她拿什么保护自己?

    可是长孙绛英心里还是充满感激,患难见真情,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白雪愿意为自己挺身而出,这份情意本身已经无比金贵。

    回到学校,长孙绛英就开始着手准备搬家,她要搬到黄村去住。

    白雪不再阻拦,她明白长孙绛英是想用这种笨拙的方式靠近马义,可是她没有嘲笑她。在爱情面前,任何人,不论他的行为有多么疯狂,只要是为爱而做,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伟大的,值得尊重的,哪怕他所做的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那么幼稚,那么不靠谱。

    白雪只能默默地支持自己的闺蜜,这个出身名门,娇贵、善良、坚韧,又有几分傻憨的女生,她对爱情一厢情愿又决绝的态度让白雪肃然起敬又满腹心酸,同时又有几分难以言传的无奈。

    长孙绛英对马义的一见钟情,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情同姐妹的闺蜜,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必将注定是一场悲剧,而剧中的男主角行踪还飘忽不定。

    可怜的人儿啊!白雪心里叹息。

    好在马义说过一年之内他会重回滨海,一年的时间不长,不论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白雪都不用担心长孙绛英会化作望“夫”石。

    只是真到了那天,自己又该如何面对才好?

    ………

    千里之外的原始森林里,马义正和飞豹小分队的队员们在艰苦行军。

    “咦,我耳朵为什么热得历害?”他揉着自己发烫的耳朵自言自语。

    “喂,小马哥你在和谁说话叫呢?”小方突然出现在马义身后。现在小方不用针炙了,她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压抑她多年的自卑正象千年冰山渐渐融化,少女情愫也犹如春天的种子悄悄萌芽,少女情怀总是春啊!

    马义是给予她新生的恩人,她对马义充满了感恩,而且马义身上,似乎总有一股神密的力量在吸引着她,让她忍不住想亲近马义,了解他的一切,所以只要有机会,她就粘着马义,让马义压力山大。

    幸好马上就要走出原始森林了,希望回到基地后,繁忙的训练能让她忘记这段旅程。

    “小马哥,人家和你说话呢!”

    看到马义对自己不理不睬,小方脆弱的心灵倍感受伤,眼圈都红了。马义回过神来,看着小方一脸的幽怨,泪珠儿娇艳欲滴,他惶恐了。

    他不是呆瓜,能懂小方的心思。爱情,多么美好的情感,可惜自己今生将与它无缘了,因为他已经是修真者,他迟早要离开这个星球,这里的一切,终将会与自己无关,他将会辜负小方的一片真情。

    “哦,不好意思,我刚才有点走神了。”马义推诿。

    “那你为什么走神呢?”小方抱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问马义,马义现在是她的全部,她对他的一切都好奇,都要关心。

    “我耳朵烫得利害,都不知道是谁在念叨我。”

    “莫非是你的女朋友在想念你?”小方嘴里说得轻松,但是话里话外,浓郁的醋味一公里外都能闻到。

    “别胡闹,哥是**丝,哪来的女朋友?”马义洒脱地说道。爱情固然很美好,但是对于已经拥有修真的马义来说,它已是过眼云烟。

第四十五章 马义的纠结

    “小马哥若是**丝,那也是**丝中的极品……”

    走在前面的解军山扭头插话,然后他发现小方将所有的装备,包括从邺南猴兵那里缴获的战利品,竟然一件不落全挂在马义身上,而他自己身无一物,拄着一根拐杖正悠哉游哉地走着,那象是在行军,根本就是游山玩水嘛。

    当然,这里是无人区,山路崎岖,行军不用踢正步列队形,有些吊儿郎当貌似也无所谓,可是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小方居然把他心中的偶像当作苦力来使唤!他忍不住教训小方:

    “小方,你太不象话了吧?作为堂堂一名有优良革命传统的华夏军人,你居然让小马哥为你背东西,自己吊儿郎当的,小心队长关你禁闭。”

    “要你管?”小方白眼儿一翻。

    “没事,我能背,再说了小方现在是病人,我理应帮她。”马义说。

    “哎呀!”性格耿直的解军山一拍脑门。

    “你看我太粗心大意了,都忘记小方是病号了。来,小马哥,小方的东西我来背吧。”说罢解军山上前来就要解下马义身上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挂,马义连连推辞:

    “不用,我能背得动。”

    “不是担心你背不动,而是因为你是老百姓,我们是军人,军人除了保家卫国,也要关心爱护自己的老百姓。怎么能让你帮我们背装备呢?”解军山是一个粗犷直性的汉子,说话直接真挚,没有任何的矫情与拐弯抹角。

    马义听着耳熟能详的台词,恍惚以为是在拍电影,而解军山是在背台词的演员。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在现实中,一位军人出自肺腑的朴素之言,马义眼眶一热,他被解军山真挚的情感炙了一下。

    华夏的军人,真正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他们胸怀祖国,心系百姓。马义非常庆幸自己能够在关键时刻,将他们从敌人的包围中解救出来,他们是优秀的军人,是优秀的华夏儿女,如果他们不幸牺牲了,将是国家巨大的损失。

    他更庆幸自己答应了他们做他们的临时教官,希望自己教给他们的必杀招式能更好地帮助他们杀敌立功。

    “解军山,谁要你背了?”小方却没不买解军山的帐。

    好心当驴肝肺,热脸贴上了冷屁股,解军山郁闷不已。他神经大条,一直搞不明白小方为什么在马义给他治完病之后就性情大变,不再豪爽、干脆,反倒有点扭捏矫情。

    不会是他真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才导致他性情大变吧?解军山不由想起曾看过的一本书列举的案例,有些人因为承受不了突然患上不治之症的压力而改变性情,甚至轻生的。

    不对呀,小马哥不是说可以治好吗?这小不点儿,到底搞哪样?

    解军山训练、打仗顶呱呱,但是碰上这种伤脑筋的事他只能抓瞎。

    小方丢开拐杖,气急败坏地瞪着解军山,虽然她心里也感激解军山的这份情谊,但是他这个忙帮得不是时候,他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合,帮了一个错误的忙。

    这点装备她又不是背不动,之所以让马义背,还不是想考验一下马义是否在乎自己嘛?倒霉催的解军山一点也不解风情,难怪小方不领情。

    一番推让之后,本应该是小方背的装备仍然挂在马义的背上。柯队长看在眼里,虽然沉默不语,其实已经忧心忡忡。他甚至思考过小方偶遇马义到底是福还是祸。他相信马义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但是小方还年轻,思想不稳定,万一他兀自陷进去不可自拨,后果不堪设想。

    柯建华越想心里越乱。

    “大家原地休息吧,补充一下体能。”柯队长不想再走下去了,于是下令休息。

    “解军山,注意警戒!”

    “是!”解军山答道,领命而去,他独自一人站在高处警戒放哨。马义对环境不熟,不知道这里是否安全,而且他现在天眼能到达的范围有限,他有心用天眼代替解军山放哨,也只好作罢,只是苦了解军山。

    十分钟后,大家休整完毕继续上路,柯队长走在队伍前头负责开路,鲍晓东负责断后,位居正中的解军山才开始边行军边喝水吃饭补充身体能量。

    小方仍然空着双手,但是她已经不敢象跟屁虫一样粘着马义,而是与他保持一段距离。

    刚才的一段小闹剧,队长虽然没有喝斥她,但是他紧锁的眉头和一闪而过的严历目光告诉她,队长已经对她不满了,他之所以隐忍没有发作,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有“恙”在身,或者碍于马义的面子不好发作而已。

    因为带队领导有心事,所以气氛有些沉闷,队伍沿着药农山民用双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行军。头顶上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几缕阳光倔强地穿透树冠,射入树林,一片斑驳;地上铺满枯枝败叶,杂草丛生;偶尔的鸟鸣悠远深遂,整个原始森林显得幽深、神秘。

    他们已经在原始森林里走了两天一夜,这里离大余乡已经很远,大余乡在南云省的东边,但是他们现在是在往北边走,随着离原始森林出口越来越近,马义感觉那股灵气越来越淡,他要想寻找灵物,与柯队长他们分别后,他还得往回走。

    但是他一点也不后悔,柯队长他们是赤胆忠心的军人,与他们在一起,马义都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一次洗礼。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让他知道世人都在纸酒金迷,在城市的某个ktv、夜总会放浪形骸的时候,还有这么一群人,为了国家的安宁,默默地钻在原始森林里,与敌人作着殊死的搏斗,无怨无悔地为祖国奉献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

    他们是新一代最可爱的人。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小方已经不用施针,只需要按时服药就可以了,到了原始森林的出口,也是他们说再见的时候了。

    日落西山,原始森林里光线开始暗淡,经验丰富的柯队长再次下令宿营。

    晚饭过后,大家围着一堆煹火,明天他们就能走出原始森林了,走出原始森林,也意味着他们就要与他们的救命恩人,临时教官马义分别了,大家相处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他们共同经历过生死,彼此的情谊已经远远超越那些放酒桌上的友谊,不,那些友谊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就好象砾石相较于钻石,就象米粒相对于珍珠,就象沟里的泥淖相比与天上的白云。

    正是因为友谊弥足珍贵,所以他们虽然都是铮铮铁骨的汉子,心里还是有隐隐的忧伤。

    “小马哥,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基地吗?”小方想到与马义分别在即,她再也不顾战友们异样的目光,期期艾艾地望着马义,似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对呀,小马哥,你就随我们回基地走走呗,反正采草药也不差那么一天半天。”解军山对马义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身上这身军装,他都想投到马义的门下,做他的药童了,他最舍不得与马义告别。

    “队长,回到基地,你可要向首长大力推荐小马哥,如果能让小马哥成为我们的正式教官,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解军山将目光转向柯建华,一脸满满的对马义加入队伍后的美好憧憬。

    “小马哥……”柯队长欲言又止,他何偿不想马义成为他们的教官,可是人各有志,马义答应做他们的临时教官,教给他们内功心法和必杀绝技,已经给足了他们的面子,他又怎么好意思得寸进尺?

    但是,马义确实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人材,如果就这样让他隐没于民间,他心又有不甘。

    马义为难地挠挠头,虽然他已经明白地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可是他心里多少有些不安。犹其是柯队长充满期盼的目光,让他不忍多看。

    此时,他心情只能两个字形容:纠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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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介绍:
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都市之无敌神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无敌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