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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全文阅读

作者:小笔如来     都市之无敌神医txt下载     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都市之无敌神医全文阅读

第一章 你是谁呀

    滨海市,滨海花园小区。

    菊子刚从卡宴下来,挽着步仁的手准备离开小区停车场,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狂喊:

    “菊子,菊子……”

    她回头一看,一个乞丐一边呼喊,一边冲自己追来,她还没搞明白是什么回事,乞丐已经到了跟前。

    “菊子,我终于找到你了。”乞丐信手推开步仁,裂开大嘴,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

    菊子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了一步,乞丐身上那股溲臭味熏死人不偿命。她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挥着小手扇空气:

    “哎呀,你是谁呀?臭死了。”

    “菊子,我是马义呀!我是你未婚夫马义!”

    马义手忙脚乱地整理自己的仪容,可惜他落泊时间太久,仓促间要想恢复原貌,难度太大。

    “你胡说什么呀?我哪来什么未婚夫?仁哥才是我老公。”菊子紧张地望一眼步仁,生怕他动怒。

    其实她已经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自己未婚夫马义,可是她早就决定与他一刀两断,勇敢投奔新生活了。

    仁哥年纪虽然赶得上自己的父亲,可是架不住人家有钱、有房、有车、有保镖,可以给自己想要的一切。马义是年轻、还有点小帅,可是他没出息,没钱、没房、没车、给不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新生代的女性,哪个不是宁愿抱着土豪大叔的腿卖萌,也不愿坐在贫穷的帅哥怀里发嗲!

    差距明摆着,菊子的选择精明绝决。

    “菊子?!”

    马义惊呆了,她的话就象一把锋利的尖刀“噗”一声扎进自己心脏,他顿时心痛至极。可怜他苦苦寻找她一个多月,其间历经千辛万苦,几乎沦为乞丐,谁曾想到,最后居然会是这种结果!

    “操你麻逼,不想活了是吧?滚!”

    步仁的俩保镖扑上来,气势凶凶地推搡马义,他一趔趄,双手本能地乱抓,刚好拽到菊子挎包的带子,细细的带子一拽就断了,包掉到地上,“哗啦”一下里面的东西全掉了出来,有口红、小镜子、唇膏、避孕套……

    还有一包花花绿绿的药丸,一包白色粉末!

    步仁脸色顿时一变,保镖立即挟持住马义,菊子则慌忙将散落的东西捡起来,塞回挎包里。

    “菊子,你……你贩毒?”

    “别乱说话,否则老子宰了你!”一把锋利的匕首顶住马义腰眼。

    马义立即闭嘴。

    毒贩最没人性了,杀人就象宰鸡,没有任何压力。况且他们人多势众,手里还有凶器,无论是群殴还是单挑,马义自知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要想保命,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听话。

    保镖的手没有松开,锋利的匕首始终顶在他腰间。一行人坐电梯直上1011房,刚进门,马义就被保镖一记手刀削晕。

    “阿虎、阿豹,你们赶紧将他处理掉,我不想再见到他。”仁哥一挥手,吩咐两个马仔。

    “是,仁哥。”阿虎、阿豹应道。

    阿豹将马义塞进一个拉杆皮箱,拉上拉链,两人拉着皮箱,若无其事走出房间,来到车库,将皮箱放进汽车尾箱,开车离开小区。

    ……

    滨海市北荒郊,这里还未开发,杂草从生,人迹罕至,是毁尸灭迹的最佳地址。

    阿虎、阿豹下车,从尾箱抬出皮箱,几步远的地方已经挖好了一个坑,坑边站着四个神情冷漠的民工。还停着一辆带翻斗的拖拉机,车斗里有拌好的水泥浆。

    阿豹打开皮箱,与阿豹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马义丢进坑里。

    一个民工麻利地跳上拖拉机,升起车斗,将车斗里的水泥浆悉数倒进坑里,另外三个民工利索地在水泥表面填上泥土。然后,他们迅速离开。

    …………

    一道源于外太空的白光,穿过重重雾霾,在马义的坟头一闪而没。

    接着,坟坑下传来“卡嚓、卡嚓”的声响,那声音沉闷,诡异,时断时续,如果有人恰好路过,肯定以为是在闹鬼。

    坟坑表面上的泥土开始一点一点往上拱,然后,是成块成块的水泥块,大约过了几分钟,被水泥封住的马义,象刚孵出的小鸡,一边吃力地推开蛋壳,一边艰难地往外爬。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终于爬出水泥坑,愣愣地站着。因为大脑长时间缺氧,他有点发懵。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晃了半天,马义也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懵懵懂懂地离开荒郊,徒步返回城市。

    刚走到城市边缘,城市的繁华就扑面而来,与荒郊的荒芜形成鲜明的对比,马义似有从洪荒骤然迈入现代文明之感。

    “啊!”

    迎面走来的两个女生突然捂脸尖叫,马义吓了一大跳,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紧张地四处张望,结果什么都没发现。

    两女生从他面前匆匆而过,其中一个比较胆大,她盯着他的脸,鄙夷地骂道:

    “变态!”

    “呃……”

    马义谔然,彼此只是路上偶遇,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她们,看着她们惊慌远去的背影,马义本能地搓衣角,结果……衣角没搓着,他竟然捏到了自己的肚皮,低头一看,眼珠子“叭”一声掉地上。

    麻逼造的,自己居然身无寸缕?!马义顿时惊慌失措,迅速逃入路边的草丛里躲起来。

    他的心怦怦狂跳,终于明白了那两个女生为什么见到自己会尖叫,还骂自己变态,原来自己在“裸走”!

    可是,自己明明是穿着衣服的呀!衣服到底哪去了?自己只是迷迷糊糊睡了一觉,衣服咋滴就不翼而飞了呢?就算是做春梦,也不至于脱精光吧?

    难道今天是愚人节?

    马义一阵茫然。

    他小心翼翼地从草丛中走出来,顺手捡起地上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子套在腰间,挡住自己的**,他是正常人,裸奔不是他的嗜好。

    因为自己这副尊容已经不适合城市,马义只好掉头往没有人的地方走。在路边的垃圾堆里,他捡到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旧工衣。

    他不顾衣服上的怪味,直接穿到身上。穿上衣服他才感觉自己又回归了文明社会。接着,他在垃圾堆里找到了两件宝:一个液体打火机,一支完好的香烟。

    马义将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香烟,香烟头随着马义的吸吐一明一暗,尼古丁也迅速渗入他的神经中枢,大大增加了他神经递质的量,神经元分泌的多巴胺分量开始增加,让他产生飘飘然的幸福和轻松感。

    他一路信马由缰走下去,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竟然走到了路的尽头,让他惊喜的是,路的尽头处居然是一个面积宽广的水库。

    马义立即将身上的衣服脱了,洗干净。这里远离人群,人迹罕至,他大胆裸身,将洗好的衣服挂上树梢上风干。

    挂好衣服,他跳入水中清洗身上的污垢。水库水面积宽广,月光下,水面波光粼粼,优美宁静,马义象一条硕大的人鱼,在水库里游弋。

    迎面一群鲢鱼游来,它们见到马义立即如临大敌,迅速掉头逃跑,马义两腿一蹬,鲨鱼一般冲向鱼群,出乎意料,他居然轻而易举地追上鱼群,再顺手一捞,又不可思议地轻松抓到了一条大约有两三斤重的鲢鱼。

    回到岸边,马义用一片竹片划开鱼肚,掏净内脏,然后再用竹签将它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鱼烤熟了,虽然缺盐少油,但是对于饥肠辘辘的马义,烤鱼依然香味扑鼻。他迫不及待地吹干净鱼身上的灰,开始大快朵颐。

    吃完鱼,他意犹未尽地拍拍肚子,一低头,他惊讶地发现,原本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居然嵌在他心脏之上,兽牙上的麻点变成一行行繁体字,他仔细研读:“无妄,天之命也,能育万物,天下雷行,物与无妄……”

    拷,兽牙竟然是一部名为《无妄真经》的修真密诀!

第二章 胖揍市霸

    马义如获至宝,匆匆读完前文简介他才搞明白,自己小时候捡到的兽牙竟然来自于天银大陆,是玄冥神兽的兽牙。天银大陆无妄谷的碧海老祖将《无妄真经》刻在其中,然后将它抛入人间寻找有缘人,光大本门。

    可惜马义愚昧,居然不懂其中因缘,白白浪费十几年光阴,只到他被人活埋,眼看就命丧黄泉,碧海老祖紧急派出女弟子绿儿万里驰援,将真经强行度入他心里,并直接助他拥有元气一重,帮他逃过生死劫……

    最让马义**的是,他拥有了天眼。天眼受意识控制,能透视。透视?想想满大街的美女,呵……呵……马义顿时双眼狼光四射,口角的涎水长得象挂面……

    第二天一早,马义看看四周没人,再次脱光衣服,光溜溜钻进水里,象一条赤条条长着五条腿的美人鱼,在水里来去自如。

    水面上没有发现鱼群,可能它们都睡懒觉没起床,还躲在水库底下呢。马义深吸一口气,头下脚上钻进水里,他不知道水库到底有多深,他只感觉到水底光线比较黑暗,水温也低了很多。

    如果马义知道自己现在的潜水位置在20米左右的深度,身体不仅没有任何不适感,甚至比鱼还灵活,他肯定会疯掉。

    刚潜到水底,他就迎头遇到了一条鲇鱼,这条鲇鱼大约有2米多长,上百斤重。鲇鱼张着大嘴,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位不速之客,直到马义即将游到它跟前,它才想到要逃跑。

    可惜为时已晚,它刚刚掉转头,马义已经游上来,与它并排而行。鲇鱼一甩尾巴想甩掉他,马义却迅速伸手扣住它的鱼腮,人也贴着鱼身,与它共游。

    鲇鱼又惊又怒,它想用自己的鳍刺杀马义,可是马义附在它的鱼身之上,刺不着。它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往水里钻,人类与鱼类不一样,他们不能长时间潜在水下,否则就会被水淹死,所以,鲇鱼直往深水处钻,想把马义淹死了。

    然而半小时过去了,鲇鱼惊恐地发现,马义居然还死死地扣着自己的腮,非但没有被淹死,反而越来越有精神,这人还是人吗?潜在水里半个小时竟然都没有被淹死!

    人类中怎么会有这么牛叉的异种?

    逆天了,公鱼下蛋了!小虾米登基当龙王了……

    鲇鱼神经错乱了……

    半小时多的豕突狼奔,让鲇鱼体力消耗殆尽,大脑严重缺氧,再不露头自己都得一命呜乎。于是它拼尽最后的一丝力气,驮着马义浮出水面,张开大嘴,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

    它已经筋疲力尽,只能任由马义宰割了。它不甘心地摇摆着尾巴,到死都不会相信,在水中,它竟然被用肺呼吸、赤手空拳的人类打败。

    马义不知道鲇鱼的心情,挟持着它游回岸边,再给它脑袋一个重重的栗凿,鲇鱼顿时晕菜了,马义随即将它抱上岸。

    穿上衣服,马义抱着鱼往菜市场跑。他想趁着新鲜能卖到好价钱。

    马义的鱼马上引来了市民的围观,大家啧啧称奇,滨海市并不靠海,平时见不到这么大的鱼,而且还是淡水鱼。可是大家仅仅是围观而已,都没有买鱼的**。

    鱼太大,马义又不懂行,整条鱼囫囵着卖,谁买得起?

    买得起也吃不完呀!

    “老板,你这鱼太大,难卖。这样吧,我给你二百块收了,怎么样?”一个满身鱼腥味的鱼贩子凑上来。

    “不行,太便宜了。”马义想都不想一口拒绝了。

    “不便宜了。你没有鱼箱,鱼马上就要死了,死了的鱼没价。看你不是养鱼的,也不是渔民,这鱼你捡的吧?二百块值了。”鱼贩点燃一支烟,叨嘴里。

    稍顿,见马义不为所动,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又神密兮兮地说道:

    “你这鱼是国家保护动物,得赶快出手,不然被渔业局的人逮到,是要坐牢的,依你现在的情况,至少判五年。哥不骗你,骗你就是婊子养的。”

    “这是鲇鱼,它除了个头大,没有特别之处,不受国家《野生动物法》保护。”马义低头说道。

    鱼贩子吃瘪,讪讪地退到一边,大口大口吸烟。

    马义不时给鱼浇水,防止它脱水而死。

    “喂,新来的?”蓦然一声粗野的吆喝传来。

    马义抬头,一个粗壮大汉,满脸络腮胡子,手臂上的毛又粗又黑,超过二百斤重的身躯象一座肉山横在他面前。

    他一翻眼皮,答道:“是的。”

    鱼贩子掐灭手中的烟,上前,冲粗汉谄笑:“葵哥,这小子的鱼来路不明……”

    “滚!”葵哥推开鱼贩子,鱼贩子自讨没趣,再讪讪地退到一边。葵哥向马义一摊手:

    “交钱!”

    “……”马义不明所以。

    “小子,你不懂了吧?这菜市场归葵哥管,凡是来这里做生意的,都要给他交管理费,这是行规。”鱼贩子幸灾乐祸。

    马义明白了,葵哥就是传说中专门吸商贩鲜血的市霸。

    “对不起,我没钱,再说我也不欠你的钱。”

    城里人太蛮霸,自己的女人被他们占了,自己没地说理;好不容易弄条鱼来卖,赚点伙食费吧,还要交保护费!

    麻逼造的,乡下人是那么好欺负的么?马义心里有气,所以说话也不客气了。

    “哟嗬,挺横的!”

    葵哥摸摸项上光头,突然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抡过来。他身高有一米九,五大三粗,张开的巴掌象一把蒲扇。马义只有一米七几,身形单薄,葵哥居高临下,巴掌夹着掌风呼啸而至……

    马义一甩头,轻松避开葵哥雷霆一击,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刁住葵哥的手腕,掐上他的虎口穴,再反手一扭,葵哥顿时痛得五官扭曲。

    马义意犹未尽,脚下微移,扬脚踢向葵哥小腿迎面骨,手上同时一拉一带,葵哥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啊……”葵哥再想充硬汉也不行了,张开大嘴哀嚎,眼泪不要本钱似地狂飙。

    马义欺身再上,双脚交叉如剪,绞住葵哥脖子,只要脚一发力,葵哥的脖子立即就会被他绞断。

    “哥,饶命!饶命!我知道错了……”葵哥急忙求饶。

    “错哪了?”马义不松手。

    “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大哥,大哥大人有大量,把兄弟当屁一样放了吧。”

    马义沉吟一会,松开手脚。葵哥从地上爬起来,浑身脏兮兮的,狼狈不堪。他一瘸一拐正想离开,马义冲他招手:

    “别急着走嘛!”

    葵哥身形一顿,原本已经垂头丧气的脸再扭成了苦瓜脸,流氓地痞秒变苦大仇深的贫雇农。

    “哥还有啥吩咐?”他低声下气地问道。

    “这鱼卖给你,二千块。”马义指指鲇鱼,再向葵哥伸出两个手指头。两千块不贵,可是葵哥是来找碴的,身上没带钱。马义眼睛不经意似地瞄向鱼贩子,葵哥心领神会,一指鱼贩子:

    “给钱!”

    鱼贩子麻利地交钱。他计算过,这鱼两千块买下他稳赚不亏。可是他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他交了钱,鱼却被葵哥拖走了。

    马义不想管闲事,拿了钱,来得菜市场边上,吃了一碗重庆酸辣米粉。

    吃完早餐,他看到有人在这里开早市卖衣服,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行头,都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货,连民工都不如,就一流浪汉的标配。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自己必须置换一下行头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马义花了三百元买了两件t恤,两条牛仔裤,两条底裤,一双拖鞋,一条毛巾,他将这些东西塞进一个大黑色塑料袋里,提着回到水库边,他潜入水库再将自己上上下下搓洗干净,换上新衣裳。

    穿上新衣服,马义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没有之前的狼狈和颓废。

    打扮完毕马义决定再去理发,头发上结了许多水泥疙瘩,不清除掉不清爽,小头上的水泥疙瘩他决定买一把剪刀自己搞掂,那里毕竟是个人**,不好让人瞻仰。

    忙完了,马义再下水捉了一条鲢鱼当晚餐,吃饱喝足,马义钻进水库边的涵洞倒头就睡。

第三章 磨刀霍霍

    第二天,他在城乡结合部的黄村租了一个只有十平米的平房单间,房间很小,而且是低矮的平房。

    其实马义租下这个房间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偶然发现,这间房中隐隐有一股灵气存在。这是一股地灵气,对他修练《无妄真经》很有帮助。

    房子是一栋简约版的客家殿堂式围屋,大约只有几十年的历史,墙也是砖墙,不是传统的以土作墙,其实它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客家围屋,只是房子主人在建房时参考了客家殿堂式围屋的模式,加入了围屋的元素而已。

    马义租的单间是围屋中的一个房间。

    整个围屋大约七八个房间,却只有两家租户,一家是一对三十出头的夫妇吕贺和谷花,还有他们活泼可爱的女儿--两岁的可可。他们不仅是免费居住,每个月房东还会给他们一笔薪酬,因为他们还负责整个房屋的管理清洁工作。

    另一家住户据谷花说是一位护士,美女骆蓉,上夜班,黑白颠倒,真苦了她。

    “你放心住吧,房东是个好人,但是,你绝对不能在这里干一些乌七八糟的事,坏了这里的风水。”谷花只收下马义这个月的50元房租,连押金都不用收。

    房子是老房东年轻时建的,风水先生说这里风水极好,整座房屋坐落在龙脊之上,大有坐龙飞天之势。

    果然,他的儿子长大后做了大官。

    老房东不敢忘记风水先生的叮嘱,他搬走之后请人帮忙看守老屋,守住风水。为了保持屋里有足够的人气,房东再腾出两个房间外租,租金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否则,这房子虽然是平房,但是50元的租金到哪都租不到。

    听着吕贺嗑嗑巴巴的介绍,马义似乎明白了房里会有一丝灵气存在的原因,他不懂风水学,不知道风水先生是否看出了这里的灵气,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从此可以借助这里的地灵气进行修真,他要尽快地将元气练至二重,或更高的层次。

    晚饭的时候,马义终于见到了骆蓉,刚刚起床,准备吃饭上夜班。

    骆蓉身高有168cm,身材还可以,起码该凸的凸了,该翘的也翘了,脸形也不错,下巴丰满,人中清晰深长,耳垂厚大,是典型的旺夫相,不知道她日后花落谁家,便宜了哪个男人。

    可惜因为常上夜班的缘故,她脸上长满猩红的青春豆,使她远看一枝花,近看烂茶渣。

    骆蓉没有菊子漂亮,可是菊子的心肠太过歹毒,骆蓉轻声曼语,笑脸相迎,温柔可人,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谷花是个农村妇女,初中文化都不到,论相貌,连骆蓉都不如,可是她心肠好,因为骆蓉要上夜班,每天她都帮骆蓉做饭,让她起床就能吃到热饭。

    其实天底下好女人多了,偏偏自己倒霉催的,遇上了一个蛇蝎女人。马义和她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心里悄悄地感慨。

    吃完饭,骆蓉上班去了,谷花要哄可可睡觉,马义和吕贺闲聊了一会就走进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里,坐到床上开始修练无妄真经。

    马义正襟危坐,手印朝天,轻呼慢吸,将房中的地灵气缓缓地吸入灵台。地灵气很弱,但是贵在它能源源不断地向马义提供灵气。

    地灵气与灵台原始元气融为一体,在体内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再运行了一个大周天,虽然仍没有突破元气一重,晋级二重,但是马义已经明显感觉到体内的元气比原来厚实多了,隐隐有突破的迹象,身体似乎比以前轻盈,精神也饱满多了,浑身似有使不完的力气。

    马义非常高兴,收功,正想睡觉,却隐隐听到另一个房间里吕贺的叹息声和谷花压抑的哭声。两房之间虽然有些距离,又关着房门,但是马义已经拥有元气一重,听力自然非凡,能听得清清楚楚。

    他不禁摇头莞尔,其实在闲聊的时候,他的天眼就看出了吕贺有隐疾。因为自己道行还浅,他不敢确定,更加不敢冒然给他医治,所以他没有吱声。

    谷花的夜半哭声证实了自己的判断,马义不由有点沾沾自喜。

    白天,房里的地灵气更弱,但是对于只有元气一重的马义来说还免强可行,他不想中断修练,积少成多,坚持就是胜利。他若能早点冲破一重,晋级元气二重,他就能早点解决吕贺的难言之隐。

    他还要找步仁算清楚他们之间的帐。步仁不仅抢了自己的老婆,还想要自己的小命,他简直没把自己当人看呐!

    自己的性命在人家眼里都一文不值,尊严更被人家踩在脚下当屎碾,他现在终于明白要想别人尊重自己,要想别人顾及自己面子,绝对不是向他们摇尾乞怜。

    因为软弱只能适得其反,只会让他们更看不起自己。当我们的真诚与忍让换不回他应给的尊重,我们就必须用自己的实力与他进行对话,马义目前缺乏的正是实力。

    如果咱们华夏有实力把米国的f22、f35战斗机、尼米兹级航母战群等等战争利器,当作是小学生航模展上的作品的时候,山姆大叔保证不敢再唆使小菲在南海兴风作浪,小菲更加不敢随意扣押咱华夏渔民了。

    按背进三还敢妄言**岛是他家的?

    显然,咱们目前还缺乏这种实力。

    国事家事个人之事,有时候道理是相通的。

    经过半个月不懈的努力,马义终于突破元气一重,晋级元气二重了。

    “吕贺,你是不是有那个病?”

    马义实力大增,他开始蠢蠢欲动了。无妄真经除了修真练气的口诀图解,还是一本百科全书,这些天,马义一边练气一边熟读医书,医术已经有所长进。但是这一切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属于纸上谈兵性质,他很想通过实际案例加以印证,顺便证明一下自己修真后的整体实力。

    他不是莽撞之人,他不会蠢到直接去挑战阿虎和阿豹,他们的实力远超市霸葵哥,葵哥只是一坨仅有几分蛮力的滚刀肉,而他们却是正儿八经的打手。万一理论与实际脱节,他就会马上由一名挑战者沦为受虐者,还会有再次被活埋的风险。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做缩头乌龟可耻,但是人生在世必要的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必须有的。精明的马义却没有想到另一个问题,万一他将吕贺医死了,作为一名三无黑医,哪怕吕贺是自愿给他当小白鼠,貌似法律也不会轻饶了他。

    呵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马义只是一个落泊的农民工,他现在迫切需要证明自己,他唯一选择,就是忽悠农民工兄弟吕贺了,至于后果,就交给老天处理吧。

    趁着酒酣耳热之际,马义故意神秘兮兮地问吕贺。

    “哪个病?”吕贺莫名其妙。

    “就是阳痿。”你丫的,哥本来念及你的面子,故意说得隐诲一点,可是你小子偏听不懂人话,就别怪哥说话直接了。

    吕贺顿时老脸燥红,惊讶地瞪着马义:“你是咋知道的?”

    自己身患隐疾可是他夫妻俩的一级机密,连双方的父母都不知道他们的**,而马义刚搬来没几天就知道自己身上的毛病,莫非……

    吕贺顿时想入非非,布满血丝的双眼,掠过一组自己头上戴着绿绒绒的帽子在寒风中徘徊的残影。

    “我是神医,故无所不知。”

    马义得意地捋捋虚拟存在的山羊胡子,他急切需要吕贺这只小白鼠检验他修练的元气是否如无妄真经说得那么玄乎,所以不得不给自己杜撰一个神医的光环,让吕贺这只小白鼠乖乖地为自己所用。

    “神医!”吕贺激动地叫起来。

    吕贺平时不爱看新闻,不知道当今世道神医满天飞,市价贱如街边的小白菜,更不懂神医的另一层意思,他是真的以为自己遇上了游戏风尘的神医了。

    这个神医穷得和自己一样,租一个月50元房租的房子,而不是住别墅开豪车,包**攀高官,他不象江湖骗子。这让劳苦大众出身的吕贺倍感亲切,对马义自然就深信不疑。

    “您能治我的病?”神医从天而降,吕贺有狗屎堆里捡到金子般的兴奋,一脸崇敬,连称呼都变了。

    “手到病除。”马义大言不惭。

    “可是……可是……我没……没有多少……钱。”

    吕贺有些为难。这些年为了治病,他早已经花光了积蓄,还借着外债,本来按他的意思,他是想放弃的,孩子已经有了,他就满足了。可是谷花不愿守活寡,又不想离婚,他左右为难。他四处求医问药,可惜钱花不了少,病情却没有丝毫起色。

    “免费。”马义轻飘飘吐出俩字,却足够把吕贺雷得找不着北。

    “免……免……”吕贺激动得口不能言,脸憋得更红。

    你激动个毛线,哥不过是把你当作小白鼠用用而已,又不真是悬壶济世,开粮仓设粥棚,马义满心鄙夷地腹诽,脸上却一脸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慈悲为怀的慈祥,就差左手握净瓶,右手捏莲花诀,口中念阿弥陀佛了。

    “神……神医,啥时候治?”

    “立即马上!”

    “叭嗒!”幸福来得太凶猛,吕贺一时没有hlop住,人从椅子上滑落,酒洒、椅翻、人倒地。

    “怎么啦?”谷花从房间里探出脑袋。

    “没事,老吕喝多了。”马义一边扶起吕贺,一边对谷花说道。

    “少喝点酒,现在假酒多。”谷花收回脑袋。

第四章 医院的保安

    马义的房间里,吕贺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

    马义低着头,天眼侵入吕贺的身体,将他的五脏六腑奇经八脉瞧得清清楚楚,它们基本都健康,只有会阴穴受损。会阴与百会成一直线,是人体精气神的通道,百会为阳接天气,会阴为阴纳地气,两者遥相呼应,统摄着人体元气在任督二脉上正常运作,维持体内阴阳平衡。

    吕贺会阴穴受损,导致肾精运行受堵,阴阳失调,气血失衡才造成他阳痿。找到了病因,马义就可以对症下药了。他拿出一把早已经准备好的银针,凝神运气,取一支挥针插入会阴穴,然后缓缓度入自己的元气。

    “轰!”

    吕贺感觉体内一股激流如炽热的岩浆从某处喷涌而出,马义眼明手快,不停地用银针刺入吕贺的穴位,引导着这股激流,沿任脉,过督脉,一路奔腾,经过半个时辰,终于完成了一个小周天,最后,马义将这股激流引至吕贺的小鸟。

    吕贺惊喜地发现,一直病殃殃的小鸟已经昂然而立,雄纠纠气昂昂,跨江过海,打老美杀倭兵都不成问题。

    “兄弟……神医……”

    吕贺睁大眼看看自己的小鸟,又看看马义,满脸的不可思义,激动得热泪盈眶。

    “成功了,赶快去一展雄风吧,千万不要给咱男人丢脸!”实验完毕,大功告成,马义长舒一口气,边收银针边对吕贺说道。

    “真成了?”

    吕贺也看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但是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一切来得太容易,太快了,他仿佛是在做梦,他真害怕梦醒之后,又回到让他抬不起头做人的残酷现实。

    以前的医生都说他的病是先天性的,治愈的机率几乎为零,就在他自己都几乎绝望的时候,神医马义仅凭几根银针,扎几下就治好了自己的顽疾!

    神医果然牛逼啊!

    “切,还磨蹭啥?难道你想留下来爆我菊花?”马义揶揄道,吕贺如梦初醒,翻身起床,衣服也不穿了,只穿上底裤就匆匆走了。

    刚刚30秒,隔辟房间就传来饿狼扑食的嗷叫声和羔羊无助的哀嚎声,“啪啪”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耶!”马义神功附体,兴奋地一手叉腰一手冲天花板打出土到掉渣的剪刀手。

    ……

    马义的兴奋没能持续多久。

    水库管理员似乎觉察到水库里的鱼被人偷捕,已经加强了防范,禁止捕捞,马义的财路就这样被生生斩断了。

    失去了生财之道,马义只能另谋出路。虽然以他目前的医术,也许华夏最顶级的专家都未必如他,可是他既没有相关祖业的传承,也没有上过一天医学院校,要想让别人相信他是医生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毕竟世上没有几个象吕贺那么好忽悠的傻冒。他没有行医执照,如果他胆敢冒然行医,相关部门立马就会把他当作江湖游医给和谐了。

    所以,目前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找一份工作。

    最后还是骆蓉利用自己的关系给他找了一份医院保安的工作。马义初中未毕业,身无所长,又不是退伍兵,标准的农民工一枚,本来也不在招募之列,幸好骆蓉已经在仁河医院上班多年,在医院有熟人。骆蓉把熟人请到饭馆小酌了几杯后,事儿就成了。

    穿着崭新的制服,马义顿觉神清气爽。

    “马义,你来帮忙一下。”骆蓉丢给马义一双白手套和一付口罩。

    马义接过手套和口罩,跟在骆蓉身后走进急救室,急救室的手术台上,躺着一位双目紧闭的老者,一位护士正用白色的床单盖上他的脸。

    老者是刚被家属送来的病患,突发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主治医生已经宣布他死亡,尸体正准备送去太平间。因为是午夜,医院搬运人手不足,就另外请人帮忙。这份临时工作是有额外补助的,所以骆蓉第一个就想到了马义。

    马义的天眼无意中侵入老者的身体,他惊讶地发现病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死亡,而是处于假死状态。只是假死太逼真,老者的生命迹象似乎是被什么神秘药物控制住了,连经验丰富的主治医生都被蒙蔽了,马义正想提出自己的发现,其他人已经七手八脚地推着老者走出急救室。

    急救室门刚一打开,家属就蜂涌上来,围着老者哭得悲天怆地。骆蓉悄声告诉马义,老者是滨海市第一大家族长孙家族的家主长孙冶。

    其中有一对中年夫妇哭得虚情假意,光听到哭声不见流泪,他们是长孙冶的二儿子长孙望,儿媳妇叶郡;哭得最伤心的是一位穿着相对比较低调的女孩,女孩年龄大约十**岁,她是老者的孙女长孙绛英。她几乎要哭瘫了,完全没有了淑女形象.

    一位同样穿着比较低调的中年妇女和一位十三四岁的少年使劲地扶着她,他俩分别是长孙绛英的母亲庞红,弟弟长孙小谦。

    “好了,好了,大家别哭了,其实病人还活着呢。”马义拍拍手,冲哭得一塌糊涂的家属们说道,因为环境吵杂,他还故意加大了噪门。

    “啊……”

    “呃……”

    “废话……”

    “真的……”

    家属们骤然停止哀嚎,目光齐刷刷投向马义,医生和护士们都一脸惊谔地望着这个新来的保安。骆蓉虽然听谷花说过马义会治病,但是,眼前的病人连仁河医院医术最高明的主治医生都宣布他死亡了,马义却说他还活着,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义就是神经病。

    骆蓉甚至后悔自己找他来帮忙。

    她本想着大家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自己能帮一点是一点,让他挣一点外快,却万万没想到他竟然给自己惹祸,现在医患关系那么紧张,这位老者又是当地举足轻重的人物,马义这一嗓子喊出去,不知道会惹下多大的祸事。

    “你胡说八道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样是对逝者的不尊重。”

    果然,一直在假哭的长孙望率先发难,他一把揪住马义的衣领,恶狠狠地说道。

    “是呀,年纪轻轻的信口胡言,不怕遭雷避吗?”叶郡也扯着尖嗓子干吼,说话的时候还不忘在没有半滴眼泪的眼睛上擦一擦,接着又开始呼天呛地地干嚎。

    “哼,不怕遭雷避的恐怕是你们吧?”

    马义轻轻推开长孙望的手,冷笑道,他的天眼,早已经将长孙望龌龊的内心读得一清二楚,虽然他对豪门恩怨不感兴趣,但是,作为一位有超能力的“医者”,他不能容忍让一个原本有救的病人无故死亡。

    “你!……”

    长孙望气急败坏指着马义,欲言又止,脑门上虚汗暴发。

    “医生,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爷爷还有救对吗?你可以救我爷爷是吗?”长孙绛英就象溺水者突然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她死死抓住马义的手。

    长孙望粗暴地推开长孙绛英,吼道:

    “你瞎了吗?他只是看门的小保安,不是医生。医生的话你不信,竟然信一个保安的胡言乱语,你是不是疯了,小添,给精神病院打电话,就说咱家有人疯了,需要入院治疗。”

    长孙望大声吩咐他的儿子长孙小添,长孙小添正低头在爱疯上玩dota,没听到他老子的命令。

    “他……他……二叔,你别欺人……太甚了。”

    庞红气得浑身颤抖,她的丈夫五年前就因车祸去世了,剩下她们孤儿寡母孤立无援,老二一家早就看她们不顺眼,如今身为一家之主的长孙冶逝世了,她们家的末日也应该到了。

    其他的家属默默地保持中立,没有人出来为长孙绛英一家主持公道。

    马义冷眼旁观,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他刚才告诉大家长孙冶没死,原本只是出于一位“医者”的本能,但是,当他看清长孙望丧尽天良的无耻嘴脸,看到楚楚可怜被逼到绝境的长孙绛英一家,马义隐埋于心底的侠义之心喷薄而起。

    “如果我将病人救活了呢?”马义目光炯炯地逼视着长孙望。

    “你……你……”在马义的逼视下,长孙望有些心虚,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他又不能怯场,于是咬牙道:

    “如果你将老爷子救活了,我私人给你一百万。”

    “成交!”

    马义立即答应,他不想给长孙望反悔的机会,现在他什么都不缺就缺钱,这么好赚的钱他不赚,除非他是傻子,原本他还没想到要以如此方式挣钱的,没想到长孙望钱多到烧手,硬将钱塞给自己。

    “如果救不活呢?”长孙望狠毒地问道。

    “我给他陪葬。”马义喜笑盈盈地回答。

    “咳咳……”

    刚才宣布病人已经死亡的医生咳嗽了两声,他本想出声制止这场无聊的赌博,作为生者,让死者安息才是人道。

    他相信自己的医术,也相信科学,刚才他亲眼看得清清楚楚生命体征监测仪上,病人的一切生命体征都已经消失,他还亲自己仔细检查过病人的心率、脉搏、血压、呼吸、瞳孔和角膜反射的改变,每一项指标都表明病人已经死亡,如果让他复活,除非时光能够倒流。

    可是长孙望不是寻常人,他既然要赌,他也不敢多嘴多舌。

    “马义,你疯了吧?”

    骆蓉心惊胆战听着他们下赌注,她已经确定后悔给马义介绍这份工作了,她倒不是怕被马义连累丢了工作,而是怕马义万一吹牛吹过了头小命不保。

    眼前这一拨人,个个都是得罪不起的主,长孙家族在滨海市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不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能够招惹得起的,长孙望更是行事乖张,在滨海,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伪君子。

    这场赌,马义羸了,未必能拿到钱,如果他输了,必须真得给死者陪葬。

    她还相信主治医生,他的医术在仁河医院是数一数二的,仁河医院的仪器设备也是最先进的。她是护士,生命体征监测仪上的数据她读得懂,连接在死者身上的输氧管都是她亲手拨的。除非马义是神仙,度几口仙气给死者让他返阳,否则根本不可能让死人复活。

第五章 逢赌必赢

    “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哥我逢赌必赢,你就准备着帮忙数钱得了!”马义信心满满地对骆蓉说道。

    “好,年轻人,有魄力。”长孙望的三角眼闪过一道寒光,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善男信女,他的人生信条就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虽然他相信眼前的小保安没有能力阻挡自己的道路,可是,他着实让人讨厌。

    他活着就象一只苍蝇,不吸你的血也吃不你的肉,却在你耳边“嗡嗡”地叫,让你心烦,于是他心里就有要弄死马义的心思,当然,他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马义的命。

    在滨海市,他要除掉一个人就象平常人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他决定明天就找人悄悄把马义给做了,然后装进麻袋,沉入水库,神不知道鬼不觉。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种活了,轻车熟路,温故而知新。

    长孙望满以为没有人知道他的如意算盘,却不料已经被马义的天眼睢得一清二楚,马义不动声色,他想看看长孙望接下来的表演。

    “空口无凭,我们立字为据。”长孙望为了向众人显示他不是包子,还煞有介事地提出要订立字据。

    长孙望当然不是包子,他心思慎密到都不漏气的程度,他知道在华夏,任何私订的生死状都是违法的,他再牛叉也不敢光明正大的要了马义的命,为了一个穷不啦叽的农民工,他犯不着赔上他那么金贵的命,他有一百种让马义在这个世界消失的方法,还都连累不到自己。

    他立字据不是为了要马义的命,而是要给他身边的人看看,他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多么在乎老爷子的命,为了老爷子,他宁愿付出一切。

    “马义……”骆蓉焦急地扯扯马义的衣襟,示意他主动退出这场毫无胜算的赌博,马义却顾若罔闻,拍手道:

    “好,咱们不仅要立字为据,还要请场所有的人作公正人。”

    马义已经将长孙望看透,他是个人品烂到土里的渣,要想赖掉自己赢到的赌金不是没有可能,为防万一,他不仅要立下字据,还要邀请在场的人作公正人,让他想赖都赖不掉。

    反正马义马上就是一个死人了,所以长孙望没有反对意见,同意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做公正人,他以少有的高效率写下了一份生死状,然后龙飞凤舞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后递给马义,马义也不含糊,立即签上自己的姓名,按上手印。

    所有在场人摄于长孙望的淫威,尽管有的人显得不太情愿,但是还是在公证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姓名。

    一场另类的赌博在仁河医院的走廊上开始,现场的人敛声静气,默默地看着这场别开生面的大赌。

    长孙望和叶郡一脸不屑盯着马义,他们坚决不相信眼前的农民工会有回天的本事。

    长孙小添也从爱疯手机中抬起头,睢着眼前的热闹,对于他而言,这只是一场闹剧而已,谁赢谁输关他叉事,爷爷的死活也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死了,烧柱香磕个头;活了,顶多是每天多叫一声爷爷而已。

    长孙绛英一家三口紧张地看着马义,她们迫切地希望马义能为她们创造奇迹,长孙绛英甚至想如果马义真的能让爷爷死而复生,她将心甘情愿地以身相许。

    其他的家属保持着一贯的沉默,虽然他们也是家属,但毕竟是旁支的,现在还不到他们表忠心的时候。

    骆蓉感觉头昏眼花脚发软,她的脑海里浮现了一百种马义惨不忍睹的死相,其他的医生、护士、护工都默默地站着不敢吭声,因为他们突然发现,走廊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站了里外三层的保镖。

    这些保镖是长孙家族的,个个牛高马大,黑西服,花领带,大晚上戴着爆隆墨镜,挂着无色耳麦,双手交叉摆在跨部,很专业,气场充足,胆小的护士已经感到现场气氛的压抑和恐怖。

    马义掀开盖着长孙冶的白床单,解开他病号服的扣子,露出他的胸部。

    刚才他已经用天眼扫瞄过,确认长孙冶的心脉是被一种名叫噬休的矿物石控制。这种矿物石在天银大陆随外可见,常被用作麻醉药,但是用到一定的剂量,就会让人出现心肌梗塞的症状,再稍加一点剂量,人就会进入假死状态。

    这种药无色无味,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人体一旦摄入,任你再先进的仪器,也检验不到它的存在。

    马义不明白天银大陆的矿物怎么会进入地球,莫非地球上也有噬休?对于马义而言这可是一件好事,因为噬休与其他几味药物合用,就是极好的助修神药。

    马义拿出三根银针,以飞快的速度插在长孙冶的膻中,紫宫,璇玑三个穴位上,他的速度很快,快到没有人看到他如何出针,他们只看到马义的手的在长孙冶的胸口上方一挥而过,接着,他们就看到有三支白晃晃的银针插在他胸部的穴位上。

    “哗……”所有人眼珠子都快掉地了。

    骆蓉更是惊讶地瞪着马义,虽然她听谷花说马义会治病,但是她一直只当他是略懂得几个药方的乡下郎中,在乡下,这种人随处可见,可以说是见怪不怪。

    可是,就凭他刚才施针的手法,仁河医院针炙科的医生没有一个人能做到。仁河医院设有专门的针炙科,骆蓉对针炙并不陌生,当她看到马义拿出银针,她就知道他准备给病人针炙,所以她特意盯着看,想看看他到底是凭什么敢口出狂言,敢与人以命相赌。

    但是她也只看到了马义的手一挥而过的残影,然后,就看到三根银针已经插在长孙冶的穴位上。

    针炙是一门古老的医术,发明于伏羲,最早记载于《黄帝内经》,是汉文化的宝贵遗产,时下会针炙的人很多,但是象马义这种施针速度的人,别说见过,就是听都从未有听说过。

    马义没有理睬观众的惊讶,他屏声敛气,手轻轻捻转银针,同时悄悄输入自己的元气,元气沿着银针进入长孙冶的体内,就象一位有着魔法力的清道夫,清除着长孙冶心脉上的噬休矿物质。

    假死中的长孙冶正感觉自己仿佛被埋在沙漠底下,正在怆惶无助之时他突然发现埋住自己的黄沙开始渐渐地流失,他能够慢慢地透过气来,这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

    人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双手加快拨开黄沙的速度,他拨啊拨,终于,脸露出来了,他呼吸到新鲜空气,看到了白晃晃的阳光,他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也在恢复流通。

    长孙冶的脉博开始跳动,马义大受鼓舞,收起银针,张开手掌放在他的胸口,暗运元气,往上推拿,然后迅速扳转他的头,让他脸朝下。

    “咳咳……”长孙冶突然咳嗽,嘴里吐出一团是痰非痰的白色絮状物,双眼聚然睁开。

    “噢,真的活过来了……”

    “天啊,这是真的吗……”

    “奇迹,真是奇迹……”

    “爷爷,您得救了,太好了,呜呜……”

    长孙绛英扑过去,紧紧抓住爷爷的手再次哭成了泪人,爷爷突然“病逝”,已经十九岁的她当然知道对于她家将意味着什么,这些年,爷爷就是她和妈妈,弟弟最后的保护神,如果这尊保护神轰然倒塌了,她和她的妈妈弟弟将会失去曾经拥有的一切。

    爷爷死而复生,她仿佛自己也在人间地狱走了一个来回。

    “美女,别光顾着哭,把病人推入病房休息吧,大病初愈,虚着呢。”

    马义拍拍长孙绛英的肩膀,长孙冶狐疑地望着眼前的小保安,不知道他凭什么敢当着他面那么随意地拍自己孙女的肩膀,更让他意外的是,长孙绛英居然点点头,破涕为笑,然后拉着马义的手说道:

    “爷爷,您的病就是这位神医治好的!”

    “神医?”长孙冶抬眼看看眼前年轻还有点帅气的小保安,又看看自己梨花带雨的乖孙女,最后把目光落到他俩握在一起的手上,长孙绛英脸一红,赶紧松开手。

    “爸,绛英说得没错,真的是这位神医治好了您,外面凉,您先回房吧。”庞红上前说道,接着就让护士推着长孙冶回病房。公公又活过来了,对于她来说是一个福音,她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其他家属也相跟着进入病房,一家之主死而复生,让他们骤然免去站队之苦,心情顿感轻松,出生世家,嫁入豪门,虽然在外人眼里光鲜荣耀,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但是,也只有他们清楚其中的纷纷挠挠。

    “庸医,王八蛋,你不是宣布病人已经死亡了吗?为什么又被一个保安给治活了?”

    门外,长孙望揪住主治医生的衣领,瞪着三角眼咆哮。医生认识长孙望,知道长孙家族在滨海市的能量,此时他早已经吓傻了,战战兢兢的差点都要尿裤子。

    “不怪医生,只怪下手的人手段太高明了,对吧?”马义上前拉开长孙望,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

    “你……”

    长孙望目露凶光,若在半个月前,他的目光足以吓得马义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但是现在,哼哼,马义直接就将它忽略了,长孙望终于心虚地闭上嘴。

    “你是说……”医生两眼一亮,两束亮晶晶的光芒射向眼前的这位小保安。现在的马义,就是他心中的救命神仙,医学大拿。

    马义将左手食指放在嘴唇边前左右摇摆几下说道:

    “医生,我可什么都没说,您先去休息吧,我要和这位老板算算我们之间的赌帐。”

第六章 躺在钱堆上睡觉

    “怎么样,老板,愿赌服输吧?”

    马义的手看似挺随意地搭在长孙望的肩膀上,可是长孙望感觉马义的手就象安装了吸盘,紧紧吸附在他的肩膀上,他连挣了几次都没有挣开。

    长孙望不由恼羞成怒,放眼整个滨海市,谁敢对他这么放肆?别说马义是一个小小的保安,就连滨海市的市长见到他都毕恭毕敬。

    “混蛋,放开你的狗爪子!”长孙望沉声斥道。

    “如果我不放呢?”马义笑眯眯的盯着长孙望。

    他知道长孙望想赖帐了。一百万对于长孙望来说压根不算什么,可是要他就这样扒拉一百万给一个农民工,他觉得没面子。

    象他们这种档次的人,讲究的就是面子。

    刚才他爽快地与马义签下赌约,是因为他认为马义根本救不活老爷子,连医术一流的主治医生都措手无策,他一个小保安能顶个屁事。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老爷子居然被他给救活了。赌约上的白纸黑字,本来是他在家人面前彰显自己孝心的资本,不料却成了他欠债还钱的证据。

    当然,他还不至于对一个农民工的要挟措手无策。要对付这种毫无背景的货色,长孙望有的是办法,他向身边的保镖暗使眼色,保镖就蠢蠢欲动。

    可惜马义不等保镖动手,他悄悄一使暗劲,搂着长孙望肩膀退进病房。长孙望心里纵有千般不愿意,可是他已经完全被马义控制住,毫无反抗能力,只好任由马义摆布。

    保镖们不敢进到病房找马义的麻烦,他们一脸无奈地站在病房门口。

    “各位叔叔婶婶大哥大姐,刚才你们可是我们赌约的公正人,现在我赢了,可得帮我作证哦。”

    进入病房,马义边挥舞着手中的赌约边说道。

    长孙冶纳闷地盯着马义,总觉得这个年轻人有点阴魂不散的意思,刚刚很随意地拍自己孙女的肩膀,现在又与自己的儿子勾肩搭背,简直成何体统?

    “爸,是这样的,刚才这位神医说可以治好您的病,但是二叔不相信,于是就和神医签了这份赌约。”

    长孙冶已经死而复生,庞红有了主心骨,心里也不再有害怕末日来临的惊慌,看到长孙冶疑惑,立即给他解释,长孙绛英则乖巧地拿过马义手中的赌约给爷爷看。

    长孙冶接过赌约,不由心头大怒,若不是他修养好,恐怕早就跳起来操长孙望老娘一百次了。

    长孙冶毕竟是长孙家族的家主,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世间之事再无常,他也能坦然处之,最起码表面上是如此。当下他不动声色,将赌约还给长孙望,说道:

    “老二,男子汉大丈夫要愿赌服输。”

    “是呀,二叔咱不能省这钱,先不说拿爸爸的命打赌对不对,就凭他能救活爸爸,咱们给他一百万也是应该的。”庞红说道。

    “大嫂,你话说得轻巧,一百万咧,又不是一百块,凭什么就我们一家掏呀?”叶郡阴阳怪气地说道。庞红脸一红,说道:

    “他二婶,我明白其中的道理,这一百万算上我家一份就是了,公公的病能治好比什么都重要,这钱我是应该出的。”

    “老二,难道你不知道你大婶家的境况?”长孙冶沉声喝道。

    “我……我……”叶郡一时语塞,长孙望赶紧将她拉到一边,对长孙冶说道:

    “爸,女人家心眼小,您不要与她计较,这一百万我出,咱大老爷们愿赌服输,我们可不能为了区区一百万辱没了长孙家族的名声不是?”

    长孙望拿出支票本,开出一百万的支票,“刷刷”签上自己的姓名,再撕下来给马义,虚情假意地说道:

    “神医,谢谢你救活我爸爸,我代表我们整个长孙家族向你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马义不客气地接过支票,揣入口袋,转身走了。

    整个病房都是他们长孙家族的人,他早就看明白了其中的勾心斗角,自己只是一位靠自己本事吃饭的农民工而已,对豪门内的恩怨不感兴趣,钱已经到手,他还不闪人就说明他笨到家了。

    “哎,神医……”长孙绛英追到门口。

    “什么事?”马义回头,刚才长孙绛英哭得泪人似的,没看清她的模样,现在回眸一瞧,马义顿时傻眼,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美女,眼前的长孙绛英就是真正的美女,明眸皓齿,粉面含春,长长的柔发黑而柔顺,杨柳腰、细长腿,皮肤白皙,还隐隐透着嫩红……

    “我叫长孙绛英,在滨海市医学院读大三,你……你……我……我……”长孙绛英突然卡壳了,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一抬头,刚好看到马义正傻不愣登地盯着自己,长孙绛英顿时耳根发热,一低头,心慌慌地踅逃回病房。

    马义揉揉眼睛,病房门口空无一人,豪门千金不是自己的菜,他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

    早上八点夜班下班,骆蓉推着自行车刚出医院车棚,意外看到马义正在门口向她招手。昨晚马义轻松赚了一百万之后,她就整晚没有看到他人,骆蓉以为他早就开溜了呢。

    虽然骆蓉不是小鸡肚肠之人,但是彼此同在一屋檐下生活了大半个月,医院的这份工作是自己给他介绍的,为了这份工作,她还花了二百块钱请人吃饭呢!

    她理解马义赚到后钱看不上保安这份工作,,可是他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就走了,骆蓉多少有些生气,他最少也得和自己打声招呼吧?

    她觉得马义为人忒不厚道。

    “你怎么还在这?”骆蓉看到马义向自己招手,又惊又喜,心中的种种不满风消云散。

    “我一直都在上班没走呀,我这不是在等你一起下班吗?”

    “骗鬼吧你?”骆蓉脸一寒,她不喜欢睁眼说瞎话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已经跨步奔向高富帅。

    “嘿嘿……”马义挠挠后脑勺。

    “昨晚其实是和队长在他办公室里喝酒去了,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就睡着了,骆蓉你可千万别说出去,万一让医院领导知道我第一天上班就睡觉,搞不好就会把我给辞了。”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呀,都是百万富翁了,难道还稀罕保安这份工作?”

    骆蓉对马义的工作热情相当无语,脸上微微发烫,一半是因为自己以小女人之心度马义坦坦荡荡的的君子之腹,一半是为马义的傻憨激动。

    “这是意外之财,保安才是正经工作。”马义一本正经地说,顺手接过骆蓉的自行车,他当司机,让骆蓉坐后座。

    骆蓉最终被马义的冷静和理性打败,象这种贫穷又能视钱财如粪土的极品**丝也许全世界就剩马义一人了。为了这个唯一,骆蓉决定理解万岁,她坐上后座,却发现马义走错了方向。

    “喂,马义,走错方向了。”

    “没错,咱们先去银行取钱然后再回家。”

    ………

    “马义,有什么急事需要帮忙的?”

    马义和骆蓉刚到出租屋门口,吕贺和谷花就从屋里出来,刚才吕贺正想去上班,马义打电话给他说有事,让他在家里等着,吕贺不知道马义发生了什么事,就向公司请了假在家里等。

    “吕贺,帮忙把东西提回屋里。”马义指着骆蓉抱着的一个布袋说道,吕贺二话不说,接过袋子,袋子有点沉,他也不问是什么东西,直接拎回屋。

    马义停放好自行车,回到屋里,解开袋口的绳子,然后倒提袋子往下一抖,“哗”一阵火红差点亮瞎了吕贺的双眼。

    “咕噜……”吕贺很老土地咽着口水,小眼睛都瞪成了牛牯眼。

    “天呀!……”谷花也被这堆红彤彤的钞票吓懵了。

    “马义,这……这钱,是偷的……还是……是捡的?”

    吕贺结结巴巴地问道。虽然他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他知道马义也是一个穷光蛋,现在他突然有这么多钱,难怪他会有这种想法。

    “不是偷不是抢,马义昨晚救活了一个已经被医生宣布死亡的病人,这钱是病人家属给的。”骆蓉骄傲地解释,仿佛亲眼看到马义轻松赚到一百万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

    “扑通”吕贺晕倒在地,奶奶个熊,医生这活儿太好赚了吧,救活一个人就能赚到一百万,依此类推,两个就是二百万,三个就是三百万……医生家得有多大的柜子才能装下这些钱啊?再看自己,辛辛苦苦干完三十天还赚不到3千块!

    果然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你们知道一百万是多少吗?”马义得瑟地问道。

    骆蓉三个人都摇头。他们摇头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一百万是多少,一百万当然就是一百万难道还会是一千万?马义的问题很奇葩。

    但是人家现在是百万富翁,所以他们不好驳他们的脸面,人生经验告诉他们,与有钱人过不去,纯粹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一百万就是一百万张百元大钞,总重11.5公斤,撂起来高度有90cm……”马义滔滔不绝。

    “这给你……”

    “这给你……”

    “这给你……”

    马义从钱堆里拿出15扎,分别给骆蓉,吕贺,谷花一人五扎,每扎有一万元。

    “咱不吃独食,见者有份”他说。

    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马义已经收起剩下的钱,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然后将钱一迭一迭平铺在床上,他直接躺在钱上睡觉。

    噢,卖咖,躺在钱堆上睡觉的感觉倍儿爽。

第七章 用钱砸死你

    马义美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5:00,他刚把房门打开,只听吕贺“哎呀”一声惊叫,整个人象个车轱辘滚进房间。

    “吕贺,你干嘛呢?”马义吓了一跳,看到滚进来的是吕贺,他挺奇怪的,心里说道:你丫的,老子又不是入洞房,有什么好偷看的?吕贺从地上爬起来,有些尴尬地说道:

    “兄弟,我知道你是个大方的人,但是上百万的现金你都敢放在出租屋里,你胆子也忒大了。我和谷花不放心,就帮你守门。”

    原来吕贺担心马义的百万现金招贼,所以就充当临时保安在马义房间门口守着,一天下来,他也困,就靠在房门边上睡着了,马义刚才一开门他猝不及防就滚进来了。

    “你……你已经守了一整天?”马义满脸不可思议,同时心里有一丝丝的感动。

    “这有啥,我两口子都承领了你十万块钱大礼了,兄弟你仗义,我们也会感恩,不要说守门,就是让我们给你做牛做马我们也绝无二话。”

    “吕贺,言重了,既然都是兄弟,就不要客气。对了,谷花和骆蓉她们呢?今天咱们不自己做饭了,到外面吃去,我请客。”

    ……

    华灯初上,滨海市国际酒店。

    吕贺和谷花仿佛走在皇宫一样,战战兢兢地跟在服务员身后,两岁的可可似乎也感受到父母的紧张,乖巧地趴在妈妈的怀里动都不动。

    骆蓉不是第一次进星级的酒店,医院的一位女同事结婚,喜宴也是在星级酒店摆,当时人多,她没有感到紧张。

    后来她还知道星级酒店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同事结婚时的是四星级,现在是五星级,虽然只是一星之差,但是彼此的差距也不是一般的大。

    走在猩红的土耳其地毯上,她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出一幅画面:

    五星级的酒店,高朋满座,脚下是猩红的土耳其地毯,她身穿漂亮的婚纱,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穿过花门,走上礼台……可是她还不知道新郎是谁,新郎是谁?她努力看向礼台,礼台上的新郎身影隐隐约约的,好象是马义……

    马义让他们逐个点他们喜欢的菜式,菜单从骆蓉手上传到谷花,再到吕贺,当看到菜单上的价钱,他们的脸无一例外,都绿了。

    虽然他们知道马义现在不缺钱,但是这里的菜价确实太坑爹了,远远超出了他们心理预期,每点一个菜,他们就感觉有一把钝刀从他们的心尖拉过。

    菜单在他们手中转了一圈,再回到服务员手中,服务员只记录到几个菜式:豉油银芽,鱼香茄子煲,梅菜扣肉,冰镇凉瓜,干煸四季豆。

    “切,就点这几个菜也好意思上五星级酒店,还不如就点个炒河粉?”服务员接过菜单,一脸鄙夷。马义不动声色,从服务员手中拿过菜单,边翻边说道:

    “服务员,我还没有点呢,记好了:日本海虎翅5份;南非蚝油3头鲍;泰国血燕羹5份;极品法国蓝龙虾2斤;红酒2支吧,chateaulafite1998的……”

    “……”服务员停下笔,眼睛滴溜溜地在他们身上转。

    五星酒店的客人,不是财大气粗的老板就是手握权柄的公务员,服务员每天在富豪中迎来送往,眼睛毒辣,一眼就能看出在坐的每一个都不是有钱或有权的主,骆蓉看上去稍好一点,但是她一身看似光鲜的打扮其实都是网上淘的山寨货,她也就一工薪族。

    另外三个大人身上清一色地摊货,显然不是农民工就是正在失业的农民工。

    刚才她是睢不上他们点的菜,现在是担心他们买不起单。

    “有问题吗?”马义疑惑不解。

    “这个……我刚才略算了一下,消费已经超出5万元了。”服务员脸上换上职业的微笑,意思不言而喻。

    话音刚落,吕贺就“嚯”站起来,语惊四座:

    “服务员,你有没有搞错?”

    客厅里响起一阵嘲笑声。

    “我怎么会搞错?”服务员当即拉下脸,加大嗓门。

    “我给你们报一下菜价:日本海虎翅5份,每份360元;南非蚝油3头鲍5888元;泰国血燕羹5份每份380元;极品法国蓝龙虾2斤,每斤688元;红酒2支,每支19999元,总共是50962元,再加上刚才的几个家常菜230元,总共是51192元!”

    “扑嗵”吕贺真晕菜了,重重跌回椅子上,幸好五星级酒店的椅子皮实,经受得起重力冲击,否则非散架不可。

    客厅里再响起一片嘲笑声。

    骆蓉和谷花脸色涨红,她们也被惊天菜金给吓懵了。

    马义挠挠后脑勺。

    “咳……咳……哪个……是有点……贵哈!”

    “贵吗?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五星级酒店!不是街边的大排档?”服务员满脸得瑟,若不是一身工装,别人都以为她是酒店老板。

    “出门,左转,500米,小巷里有一家大排挡,就你们五人,二百块消费足够,管饱!”

    “啪……啪……”有客人幸灾乐祸地鼓掌。

    “咋滴,你担心我们付不起帐吗?”骆蓉不乐意了,当即发飙。她早上承领了马义5万元红包,心中的胆气与她的钱包一样鼓。

    “你以为呢?”服务员反问,她失去了耐心,态度愈发嚣张。

    “哟嗬,什么态度呢?我们要求换服务员。”谷花俨然也不再是那个低眉顺眼的村妇,低调里不失骄傲。

    “我们要求换服务员。”可可奶声奶气地鹦鹉学舌。

    “凭什么?”服务员更生气了。一群土鳖,居然要求换服力员,不是打她脸么?

    “凭这个……”马义从口袋里抽出一迭钱,两扎,二万,他的钱本来是存放在他的储物空间里,但是为了不惊世骇俗,他假装是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为了达到震摄的效果,他没有一次拿够,而是一次两扎,二万。

    “叭”二万;

    “叭”再二万;

    “叭”又二万;

    三次二万,桌上已经摆了六万了,但是马义就是不停手,继续往外掏,服务员看着钱“叭……叭……”一迭迭往桌上撂,她的脸绿了,终于醒悟眼前的客人不是土鳖,而是扮猪吃老虎的土豪。

    “噼哩叭啦……”客厅一阵骚动,刚刚还在看笑话的土豪们,眼珠子掉了一地。

    服务员蓦然发现,自己如果再晚一秒离开,骆蓉和谷花愤怒的目光会在瞬间将她化为灰烬,她只好仓惶撤退。

    “看我的钱砸不死你?”马义嘴里得瑟,心里却莫名地悲哀。

    他不明白服务员的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地球人都知道酒店再牛叉,与她毛关系都没有,如果硬要说有关系,她也只不过是酒店一名朝不保夕的打工妹而已,至于要门缝里看人么?

    他本来只是与自己的朋友们想好好地吃一顿饭,如果不是服务员狗眼看人低,他也不会那么土豪,点那么昂贵的酒菜,还当众晒钱。

    他又不是当年的锅镁镁,他不卖x,更不爱炫富。

    从服务员马义又想到了菊子,菊子也是个拜金女,为了金钱,她可以舍弃爱情,可以视旧爱的生命如草芥。

    如果不是遇上吕贺他们,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拉他一把,让他感受到真情尚在人间,否则,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到什么时候,或者说还能不能走出心灵的创伤和阴影。

    上帝是公平的,他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同时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个人的得与失,是守恒的,在一个地方失去了一些,就一定能在另一个地方找回一些。

    所以,当我们面对失败或失意的时候,也许真没必要那么悲观绝望。

    “马义,你身上怎么会带那么多现金?”

    服务员一走,骆蓉就问马义,桌上已经堆了十万,先不说他身上还有没有,单是这十万,口袋也装不下吧?可是他们一直没发现他带有特大号钱包呀?

    “我们不是第一次上五星酒店嘛,不知道这里的消费水准,为了预防万一,所以就在身上绑了这十万,如果服务员再不走,我就没辙了。”马义解释。

    他可不敢告诉他们自己有一个储物空间,他不想泄露自己的密秘,再说了,就算自己如实说了,他们也未必会信。

    不一会,一名女部长匆匆赶来,她一上来就诚心诚意地给马义他们道谦,责怪自己管理不力,造成客人不开心,深表谦意云云,同时承诺给他们打九折。

    马义他们本来就不是来闹事的,看到人家态度友好,当然不会再有计较。当然让他们最动心的是酒店给打九折,他们一下就能省掉五千多呢!

    犹其是节省惯了的吕贺夫妇,一听说有打折,激动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场风波,在女部长调解下平息了。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电视里正在播报一个新闻。

第八章 钱是用来花的

    马义对千篇一律的和谐新闻不感冒,但是仁河医院的名字引起他的兴趣,仁河医院可是他到滨海市后第一个打工的地方,而且还是他期盼已久的工作,他当然对仁河医院的大名特别敏感。

    骆蓉也注意到了电视里的新闻。

    新闻讲述的是一个穿着病服的小女孩的故事,还同步放着一些有关小女孩的的生活片段。

    “这小女孩叫乐乐,确实很可怜,才七岁呢,就得了白血病,她妈妈跑了,只有他爸爸在照顾她。”骆蓉看着电视里的小女孩,眼圈泛红。

    白血病是一类造血干细胞恶性克隆性疾病,虽然它已经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了,但是病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还是会死人的,干细胞的异体移植目前是各种中高危白血病重要的根治性手段。

    然而,它巨大的医疗费用,对于病患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农民工,本身的收入也只是奔个温饱,如今家里摊上这么一个病人,乐乐的妈妈临阵脱逃,虽然行为可耻,但是也让人同情。

    虎毒不食子,人不到绝望的时候,父母做不出有悖常伦的事。

    “马义,你不是神医吗?就救救她吧。”谷花转头对马义说道,两眼亮光闪闪。

    马义摇摇头,以他现在元气二重的实力,还治不了这么复杂的疾病。

    “马义,你不会因为病人没钱就不愿意施救吧?”

    骆蓉脸上挂着不满。马义有能力救活已经被宣布死亡的长孙冶,对非常有希望治愈的病人却不愿意出手相救,让她不由鄙视马义的人品与医德,骆蓉几乎想拂袖而去了。

    为了帮乐乐筹集医药费用,医院组织员工捐款时,骆蓉都捐出了自己半个月的工资呢,而且为了让她爸爸能够专心筹集医药费用,她们一帮护士姐妹自发组成志愿者护工团,轮流义务照顾乐乐日常生活。

    马义知道骆蓉误会了自己,料想吕贺夫妇也会有这种想法,看到身边的朋友对自己有误解,马义急忙解释:

    “长孙冶其实并没有得病,而是中毒了,恰好我会解这种毒。乐乐得的是大病,我真的还无能为力,请你们相信我,我是不会骗你们的。”

    当然,马义不可能告诉他们,他治不了乐乐的病,只是因为自己目前的修真水平还没有达到包治百病的境界,甚至对长孙冶的治疗目前还只是治标没治本,如果自己一年内没能修炼到元气三重,给他彻底解毒,长孙冶一年后就会旧病复发,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恐怕他凶多吉少。

    其实马义不是刻意隐瞒,有许多事情他无法向他们解释清楚,就算他解释清楚了他们也未必会相信。

    骆蓉沉默半晌,最后选择相信马义说的是真话,她相信马义的人品,相信他不是满身沾满铜臭的人,否则也不会对她们出手那么大方,对于打工族来说,五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是自己的亲人都未必舍得给自己,而他们只是萍水相逢,机缘凑巧暂时同住在一个屋檐之下的异乡人而已。

    他是一个仗义疏财的人。

    “马义,对不起啊,刚才我说话有些过了。”骆蓉真诚地向马义道歉。马义摆摆手说道:

    “没事,你们是我在滨海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在滨海的亲人,你们有想法我能理解。”

    ……

    从滨海国际酒店出来,马义让吕贺他们先打车回去,送走他们,然后他才打车上仁河医院。

    “马义,你不是请假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刚到医院门口,马义就遇到保安队长史良。

    “队长,我有点事,你忙着,有时间咱们再喝酒。”

    与队长客套了几句,马义就来到住院部的301房,房间里,乐乐正躺在床上看漫画书,她听到脚步声,以为是她爸爸回来了:“爸,你回来了?”可是抬头一看不是爸爸,而是一个年轻的大哥哥,乐乐愣了一下。

    “大哥哥,你找谁呀?”

    “我找乐乐。”马义回答。

    “我就是乐乐,大哥哥你坐吧。”乐乐挥着小手示意马义坐床边的椅子。

    “爸爸呢?”

    “爸爸打工挣钱去了。大哥哥,你找我有什么事呀?”

    “我给乐乐表演变魔术来了。”

    “大哥哥,你愿意给我变魔术?太好了,我天天呆在房间里,闷死了,大哥哥,快给我变魔术。”

    乐乐听说马义给自己表演变魔术,开心得两眼亮晶晶,爸爸每天早出晚归,没时间陪自己玩,妈妈已经好久没来了,护士姐姐要等工作做完了才能陪自己,她已经闷死了,现在突然有个大哥哥要给自己变魔术,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来,乐乐看好了,哥哥要变魔术了……”

    马义边说边做一些自己临时编造的花里胡哨的动作,以增强魔术的娱乐性,哄乐乐开心,然后往虚空一抓,接着收回手,他手上赫然就是一迭红彤彤的钞票。

    “哇噻,是钱啊!大哥哥你真利害!”乐乐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苍白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

    “好玩吗?好玩咱们再来……变……”

    马义再次伸手抓向虚空,他的钱全放在储物空间里,孩子一片童真,孩子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充满魔幻的世界,所以马义也不怕她发现自己有储物空间。

    又一迭钞票出现在马义手中,乐乐不懂储物空间,还真的以为眼前的大哥哥会变魔术,她一直笑个不停,小手掌都拍红了,接连变了几次魔术后,乐乐的身边已经堆了一撂钞票。

    “乐乐,咱们数一数有多少扎好不好?”马义看看差不多了,就停下表演,让乐乐数数。

    “好呀?”

    “你会数数吗?”

    “当然会了,老师说我数数厉害着呢!”乐乐骄傲地回答,说完,就低头认真数:“一,二,三……五十九,六十。大哥哥,刚好六十扎,你说对不对?”

    六十扎,就是六十万,应该够乐乐治病了。马义舒口气,拍手说道:

    “乐乐果然厉害,真数对了!”

    “嘻嘻……”乐乐开心地笑了,她开心当然不是因为眼前的钱,她还小,不会知道钱对于她与她的人生有什么意味,她开心是因为眼前这位会变魔术的大哥哥也称赞她数数历害。

    “马义……”身后刚进来的护士看到床上的一片火红,不由也惊呆了,马义是医院的大红人,她认识,她也知道昨晚他刚刚赚了一百万,难道……?

    “你是……?”马义是医院新人,不知道护士的名字很正常,他示意护士不要乱说话,他不想让乐乐知道这钱是给她治病的,他不想她小小年纪就有心理负担。

    “我叫付丝雨,是乐乐的护士,也是她的志愿者护工。”

    “丝雨姐姐,大哥哥好利害,会变魔术的!”乐乐看到护士,立即与她分享这份快乐。

    “是吗?大哥哥利害,咱家乐乐更利害,都不怕吃药了,来,姐姐喂你吃药。”乐乐还在做保守治疗,必须按时服药,服完药,再哄她安睡后,付丝雨指指床上的钱,马义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说道:

    “这钱是给乐乐治病的。”

    付丝雨眼睛一亮,两眼盯着马义,光芒万丈。

    这小伙子长得有点帅,年纪不大,却能仗义疏财,她知道马义其实也生活困难,否则也不会到医院做保安,昨晚他刚赚了一百万,今天就来捐款,看着红彤彤的一大堆钱,得有好几十万吧,这得拥有多崇高的思想境界才能做出这种壮举啊!

    “六十万,够不够乐乐治病?”马义询问付丝雨。他只知道治疗白血病需要很多钱,但是具体需要多少他一无所知。

    “够了,够了……”付丝雨竟然喜极而泣了,虽然她只是一个护士,乐乐只是她的一个病人,可是这些天朝夕相处,她早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

    “马义,我代表乐乐谢谢你。”她边擦泪边说道。

    “不用客气,不就捐点钱嘛,没什么了不起的,钱挣来就是用来花的,谁花不是花对吧?哭啥呢,多漂亮的姑娘,哭得象个大花猫似的。”

    马义前半句说得境界崇高,付丝雨正敬仰着呢,不料他话锋突转,居然调侃起自己,付丝雨气极而笑,说道:

    “马义你讨厌。小心我告诉骆蓉,让她修理你。”

    她们一班小护士都知道马义的工作是骆蓉求行政处的人帮忙才谋到的,虽然骆蓉一直强调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可是时下年代,谁还会相信世界上还会有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蓝颜知己、男闺蜜只是荒唐的传说。

    她可听说骆蓉为了马义的工作,请人吃饭花了好几百呢!如果不是有那种关系她会那么上心?

    马义挠挠后脑勺,知道付丝雨误会了他与骆蓉之间的关系,他本想解释,可是这种事只会越描越黑,所以马义也不再吭声。付丝雨也不再与他纠缠,她得将喜讯赶快告诉乐乐的爸爸和医院的领导。

    当付丝雨一一打完电话报完喜,却发现马义已经离开了病房。

    “这家伙,多呆一会咋滴?姐我又不是恐龙,最起码也得比你家骆蓉漂亮一丢丢吧?与我呆一会委屈不了你!”

    付丝雨望着空荡荡的病房,莫名其妙地一阵哀怨。不是付丝雨自恋,而是马义的不辞而别小小打击了一下小女生天生的小小虚荣心。

    不过这回她可冤枉了马义,他急着离开并不是忙着与骆蓉鹊桥相会,而是因为刚才进门时他发现医院附近有几个“朋友”在鬼鬼祟祟地在等着他。

    他是一个厚道人,不想让这帮“朋友”等太久了,他得去会会他们,这里已经没他的事了,所以他就出来了。

第九章 他是一个有尊严的男人

    马义不知道自己前脚刚离开滨海国际酒店,那个曾经活埋他的阿虎就出现在酒店里。他当然更加不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总正是他的大仇人步仁。

    阿虎从老板家出来就直奔酒店,店里的服务员孙艳艳是他刚泡上的马子,新鲜劲还没有过呢,所以老板刚给他自由,他就急不可奈地赶到酒店找她**。

    孙艳艳只是服务员,按规定不可以随便上下班,但是阿虎是老板的贴身保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酒店规章制度对孙艳艳而言形同虚设。

    孙艳艳摆脱了中规中矩上班的束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看着同事小姐妹们一个个艳羡的目光,顿时让她自我感觉高人一等,飘飘然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事实证明了一个真理:女人,做得好还不如干得好。

    “谁呀,救命啊……”

    其他服员正忙得脚跟不着地,孙艳艳却坐在休息间里悠哉游哉地玩手机,她突然被人从后背拦腰抱住,袭击者的两只大手毫不客气地抓住她胸前的温柔开始揉捏,顿时吓得她大惊失色。

    惊叫引来了附近的保安,他们闻声赶来一看,抱住孙艳艳的是阿虎,立即识趣地走开了。他们都知道阿虎是老总的贴身保镖,莫说他是与自己的小情人在打情骂俏,就是他现在将某个女服员就地正法了,他们也不敢多管闲事。

    孙艳艳也发现抱住自己的是阿虎,于是假装生气地拍打着他的手:“你坏死了,竟然偷袭我,还又抱又摸的,讨厌。”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这可是你说的哟!”阿虎涎着脸说道。

    “我爱你,可是你爱我吗?”

    “爱,当然爱,爱你爱到地久天长海枯石烂……。”

    阿虎混迹风月场所泡妞无数,他了解这些波大无脑的小妞,虽然她们一个比一个虚荣贪婪,但是她们却更喜欢你在往她凶兆里塞钞票的同时再玩几句lang漫的,所以他虽然文化不高,但是有关爱情的名句他学了不少,信口拈来,朗朗上口。

    “真的?”孙艳艳一脸白痴相。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掏出我的心给你看,上面肯定刻有五个字:孙艳艳,我爱你。”

    “是六个字,笨蛋!”孙艳艳娇嗔道,接着脸色一变,仿佛饱受委屈的小媳妇在向自己的男人顷诉:

    “虎哥,今天有几个客人好讨厌哦,居然欺负我。”

    “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打得他连自己的亲爹娘都认不出。”

    阿虎勃然变色。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他阿虎的女人都敢欺负,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虽然自己在滨海算不上人物,但是因为仁哥的关系,在滨海也没人敢不给他面子。

    虽然这酒店是三金帮的,老总是仁哥,酒店的客人阿虎不敢在酒店里为难他们,但是等客人出了酒店的大门,再找几个生面孔将他狠揍一顿,嘿嘿,人不知鬼不觉的。

    这种活他不是没干过,屡试不爽。

    “走,去监控室,找出那个小兔崽子,明天老子找人废了他。”

    ……

    马义刚出到医院门口,就有三个年轻人从黑暗中走出,他们年纪都不大,大约都是十七八岁,一个穿着花哩胡哨的衣服,一个染着红蓝相间的头发,一个打着耳钉,都是非主流青年,他们手里都握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

    报纸里的东西是西瓜刀,而且此刀非彼刀,它的功能已经被改良,人家不再切西瓜了,而是改行砍人了。医院门口人来人往,非主流们不敢下手。

    如果在以前,马义知道有人要把自己当西瓜切了,早就吓得撒腿狂逃了,但是他现在技艺压身,他正想找几个人来练练手,人家主动送上门来,马义没有拒绝的理由。

    久等之下迟迟不见非主流们下手,马义都着急了,他不知道他们还在等什么,不就是砍人么,主角都出现了,一拥而上,举刀就砍呗,杀手成了娘炮,简直逆天了。

    再走了一段路程后,马义才猛然醒悟,三个非主流是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对自己下手。

    “切,就这点胆量,也好意思混江湖?”马义鄙夷。

    马义故意走进光线幽暗来往人员稀少的小巷,三个非主流不知道是因为是菜鸟经验不足还是过分托大,居然不知有诈,毫不犹豫地跟了进来。

    白天他们接到单,有人让他们出手做了仁河医院的保安马义,并告诉他们,马义身上有一张一百万的支票,如果能找回来,事主还将另给十万酬金。

    这是他们这些年混迹地下世界接到的最大的单,如果生意成了,光是找回支票的酬金每人就能分到三万多,够他们买到更多更好的游戏装备了。

    所以他们发誓要干好这趟生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就这里吧。”

    走在前面的马义突然回头,紧随其后的非主流吓了一跳,他们没有想到马义居然不怕他们,不仅没有逃跑,还主动停下来。他们可是带着凶器心狠手辣的歹徒,在他们的认知里,地下世界的人都是很拉风的,只要他们往那里一站,是人就得尿裤子,然后跪地求饶。

    马义的反应不仅让他们失望,更让他们愤怒,犹如被人狠狠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混地下世界的,都是以实力说话的,所以他们也不废话。直接“唰”一下撕开报纸,雪白的西瓜刀在灯光下闪着冷森森的光芒,无形中给他们增添了几分胆气和戾气。

    “说吧,谁让你们找我的?”马义语气冰冷,面露怒容。

    他来滨海市时间不长,但是已经是第二次有人要自己的命了,他向来做人低调,处事谨慎,可是灾祸还是一个接着一个降临,泥人都有三分土性呢,何况他马义还是活生生的真汉子,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索命,哼,老虎不发威,就当老子是病猫呢?

    三个非主流互相看了一眼,心中极度的郁闷,“滨海三刀客”也不是lang得虚名的,在网游界也是响当当的名号,可是这个小保安居然对他们没有一点惧色,这非常不符合逻辑。

    莫非他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滨海三刀客心里犯了嘀咕。

    不过他们并不惊慌,目前的形势是三比一,而且网游界里有一句名言: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他们手里的可是比菜刀长几十公分的西瓜刀!优势在自己手里,滨海三刀客因此从容淡定。

    “是谁派我们来的你不需要知道,但是看在你让我们有机会狠赚一笔的份上,我告诉你一句话:不该拿的东西不要拿,不该要的东西不能要。小子,好好反省吧,希望你下辈子能做个明白人。”花哩胡哨说道。

    “谢谢教诲,感激不尽。”马义脸上谦恭满满,象个虚心接受教诲的学子,心里已经明白谁想要自己的命了。

    “来吧,砍我吧,我准备好了。”

    马义伸出自己的脑袋,拍着自己的后脖子说道,马义引劲请戮反倒让三个非主流心里没有了底,他们感觉自己摸不透马义,他简直高深莫测,貌似在玩什么阴谋诡计,他们三人面面相觑,竟然迟迟不敢出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马义越是气定神闲,三个非主流越是心虚,他们手中的西瓜刀被握出了汗,背上的汗水溽湿了他们的衣服。

    “唉,你们不出手,我可要出手了,我们抓紧时间把事情了结了,然后早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马义话音刚落,身形一闪,三个非主流只感觉迎面一阵风刮来,还没有看清楚马义的身影,“嗵嗵嗵”三人肚子就各中了一记老拳,马义正想出脚一招横扫千军,三个非主流已经口吐黄胆水,躬着身子倒地上,翻滚哀嚎,声音凄惨如丧考妣。

    但是马义却不想就此放过他们,他们这些人,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出来,若在战争时期,为了钱,他们会当汉奸;在河蟹社会,为了钱,他们会草菅人命。

    只是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一个人的生命更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何况自己毫发无损,他们罪不至死,马义还真不好下手直接将其小命剥夺了,但是为了天下更多的父母,他们必须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马义抽出一支银针,手连续挥动三下,迅速在他们的百会穴上各刺了一针,三个非主流只觉得头皮一麻,然后两眼一黑,就昏倒了。

    “下辈子再做个明白人吧。”

    马义丢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走了,他知道今天是谁来找自己的麻烦,但是他不想去找他报复,他更不想卷入豪门恩怨中去,人家家世显赫,却当众吃了自己的暗亏,找人报复自己消消气也在情理之中,反正自己没有吃亏,他不想惹太多的事。

    不过,有一笔老帐他必须清算,如果这笔帐不算清楚了,他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滨海三刀客的刺杀唤醒了马义的血性和复仇的怒火,他已经不是昔日吴下阿蒙,夹着尾巴做人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他决定就在今晚,他要在滨海的地面上向菊子,向步仁,向阿虎阿豹证明,他是一个有尊严的男人。

第十章 我来了

    “仁哥!”阿虎急匆匆的进来,神色有点慌张,仿佛遇到了鬼。

    “撞鬼了?”看着去而复返神色慌张的阿虎,步仁有几分生气也有几分诧异。他生气是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手下做事欠缺稳重,遇事就慌张。

    诧异是阿虎已经跟他五年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慌张,似乎在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怕”字,是什么事让这个天不怕地怕的二货如此慌张呢?

    他知道阿虎在酒店里新泡了一个小妞,年轻人贪恋新鲜,精力旺盛,一天不干炮就憋得慌,所以他才特批让他泄火去,不会是这小子火力过猛,灭了那小妞吧?

    “仁哥,你看……”阿虎打开手机上,手机上存着他从酒店监控录相里下载的马义的视频。步仁看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

    阿虎附在他耳边一阵耳语。

    “什么?你有没有搞错?”步仁牛眼一瞪,眼珠子差点掉地上了,转而脸色一沉,厉声问道:

    “当初你们是怎么干活的?他为什么还活着?”

    “仁哥,什么事让你那么生气?”

    妖冶妩媚的菊子从房间里出来,身上穿着宽大的真丝清凉睡衣,内里却是真空的,女人神密三点若隐若现,阿虎刚刚因为紧张而摁住的欲火,犹如甲烷碰着了火花星子,“腾”地再次熊熊燃起。

    “麻逼造的,这臭娘们也太不讲究了,穿着那么浪,想卖b呢?”阿虎知道步仁还没有玩腻,菊子他还不能碰,她还是他的“嫂子”,江湖人有江湖人的伦理纲常,所以尽管眼前的菊子风骚火爆,他仍不敢动真格,只敢停留在yy和层面,身体有反应纯属正常生理反应。

    “咕”阿虎咽下一口口水,目光不敢在菊子身上停留太久,同时偷偷瞄了一眼步仁,看到他似乎没有注意自己的失态才稍稍放心。

    “你看看这个人是谁?阿虎刚在酒店拍的”步仁将阿虎的手机递给菊子,菊子一看,大惊失色:

    “马义!这……这……怎么可能?”

    “他有没有孪生兄弟?”步仁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事关重大,菊子不敢撒谎,步仁把目光转向阿虎,疑惑,凶狠,凌厉,阿虎脊梁骨一阵冒凉,脑门上冷汗涔涔。

    “仁哥,当时是我和阿豹亲手将他丢进坑,然后吴老三浇水泥浆的。难道是吴老三的水泥浆用的是劣质水泥和的,不会凝固让他给逃了?”阿虎努力地将责任往外推,他了解步仁的性格,活儿在他手上出了差错,步仁随时会要了他的小命。

    “这个我会派人查清楚的,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出这小子,他知道我们的事,不能让他再活下去了,从明天,不,就从现在开始,你和阿豹必须尽全力将他找出来。”

    仁哥意外地没有发飙,阿虎在心里狂念了九九八十一次阿弥佗佛。

    “仁哥,他怎么会在我们酒店出现?”

    菊子提出自己的疑问,她知道马义穷得路边的大排档他都吃不起,今天他怎么就到五星级酒店消费了,哪来的钱?莫非他傍上了富婆?

    菊子头发长见识也长,想得比较长远,他们是同一个村的,虽然两人的婚约就止打住,但是同是一村人,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会尴尬,如果马义心情不爽,将她的事抖出来,她也是会难堪的,人嘛,谁没有廉耻之心。

    若马义正如她所想,两人一个半斤一个八两,谁不比谁纯洁,谁都有把柄捏在对方的手里,正好可以互相约束。

    可是,阿虎的话很快打破了她的侥幸。

    “我听说这小子救活了长孙家族的长孙冶,当时长孙冶已经被医生宣布死亡了,谁都没想到,他就凭几支银针就将长孙冶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了,为此,长孙家付了一百万诊金,网上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网友们都称他是神医。他刚才吃一顿饭就花了五万多,纯土豪。”

    “一百万?”菊子腥红小嘴张成了o字,不过,她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失态,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她扒到步仁怀里,仰着头,在步仁脸上亲昵地啄了一口。

    步仁的心思却在马义身上,没有理会菊子,他现在恨不得立即将马义碎尸万段,马义发现了他们的密秘,他必须得死,否则他就会死,这也是城市丛林法则之一。

    “马义是神医?”步仁问菊子。

    “切,狗屁的神医,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农民工而已。”

    菊子不屑地说道,虽然她听到马义轻松赚了一百万,说实话当时她有一刹那的心动,可是转而一想这绝对不可能,她了解马义,就象了解自己什么时候来大姨妈一样透彻,知道他不可能是什么神医,甚至连神棍都不是,肯定是网络以讹传讹,网络上的东西,有多少是可信的。

    “阿虎,你马上和阿豹去将他找出来,就算挖地三尺也必须找出来,做了他。”事态紧急,步仁可不管他是不是神医,就算他是神医,他已经威胁到自己的安全,他也必须得死,让他到阴曹地府悬壶济世去吧。

    “不劳烦阿虎兄弟,我自己找上门来了。”马义突然出现在门口。

    “你……你……是人……是鬼?”马义不声不响出现在眼前,吓得菊子差点尿了。

    “你以为呢?”

    马义鄙夷地看着菊子,这个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几乎浑身**地站在两个男人面前她也不害臊?

    阿虎没兴趣听他们啰嗦,马义本来就应该是一个死人了,上次让他侥幸逃脱,自己正愁着去哪里找到他呢,没想到他却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如果这次还让他跑了,他阿虎干脆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还在滨海混个球毛。

    “呼”阿虎趁马义不注意,一拳击向他的太阳穴,太阳穴是人体最脆弱的死穴,一拳下去,非死既残。阿虎铁了心想要马义的命,所以下手绝不留半点情面,只想一招毙敌。

    马义和阿虎相距近在咫尺,阿虎的拳头又快又狠,拳风刚起他的拳头已经贴近了马义的太阳穴,步仁得意地盯着马义,等待着他下一秒被阿虎ko的凄惨下场。

    “啪”一声响,步仁只觉眼前一花,阿虎的铁拳已经被马义篡在手里,眼再一花,“嗵”,阿虎的肚子已经被马义狠狠踹上一脚,阿虎都来及哼哼就飞身而起,重重地撞在对面墙上,“叭嗒”一声跌落,然后,就没有了声息。

    “咕……”

    “咕……”

    步仁惊恐地望着马义,阿虎是他的贴身保镖,他有多少斤两他当然清楚,可是,他竟然在偷袭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还在一秒之内被对手ko,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菊子呆呆地望着马义,她和马义青梅竹马,从来就不知道马义有这么强悍的身手,阿虎身高将近1米9,体重2百多斤,马义竟然能一脚将他踹飞,太不可思议。

    “马……马义,你……你……想……想干……什么?”菊子看到马义铁青着脸正一步一步向她和步仁走来,心中大骇,她颤抖着,说话都结结巴巴。

    步仁不愧是三金帮的香主,胆色过人,他知道今天的事已经不能善了,但是他步仁也不是善茬。步仁突然抓起桌上的烟灰缸狠狠砸向马义,人跟着一跃而起,双脚前突,直取马义的胸腹。

    这一脚,步仁力灌千斤,如果马义被踹中,阎王爷想不收他都难。

    可是,马义已经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他轻巧地避开步仁的雷霆一击,手顺势一捞,抓住了步仁的脚踝,接着一抖一甩,步仁就脸朝下跌落地上,顿时鼻塌牙落血花飞溅,他刚翻过身,想喘口气,马义一步上前,伸脚踩住他的咽喉,步仁被憋得脸红脖子粗,他双手死死拽着马义的脚,想把它推开,可是它重逾千斤,推它犹如蜉蚍撼树,岿然不动。

    “去死吧!”马义脚力一送,“卡嚓”一声,步仁的气管被马义踩碎了,步仁头一歪,结束了他做恶多端的一生。

    “到你了。”马义对吓得面如死灰的菊子说道。爱慕虚荣不可恶,可恶的是,为了虚荣不惜背叛爱情;背叛爱情不可恨,可恨的是助纣为虐,害死自己曾经的爱人,那就不能原谅了,道德是有底线的,人的容忍也是有限度的。

    “扑嗵”菊子跪到地上,磕头如捣蒜:“马义,饶命啊,请看在往日的情份上,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呜呜……”菊子展开悲情攻势,希望能取得马义的原谅。

    马义冷冷地望着菊子,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在过去的日子里,他们曾经有过快乐,有过甜蜜,对爱情与生活都有过共同的憧憬,然而命运无常,他们之间已经到了谁都不能原谅谁的地步,他知道,如果他就此收手,菊子肯定不会放过他,警察或者三金帮的人会很快会找上自己,以他现在的能力,他还应付不了。

    所以,菊子必须……马义眼一闭,正想伸手掐她的脖子,菊子却一把抱住他的大腿,哀求道:

    “马义,别杀我,我陪你睡觉好不好?我知道你喜欢我,只要你不杀我,我陪你睡一辈子都行。”

    说着,菊子就动手解下身上的睡衣,白花花的身子在灯光下闪着苍白的莹光,不知道为什么,这具让马义在梦里不知道梦过多少回的身体,现在竟然让马义想起乡下毛厕里蠕动的蛆,他一阵恶心,一脚撩开菊子。

    “呯”一声响,马义突然感觉后背被人用锐器重重地凿了一下,巨大的推力差点让他摔倒,他急忙回头,阿豹手中的枪还冒着余烟,正死死地指着自己。

第十一章 冲动的后果

    枪!

    马义谔然的望着阿豹手中的枪,他没有想到阿豹手中居然有枪。马义瞬间明白自己严重低估了三金帮的实力,他一直以为华夏政府对枪支管控极其严格,地下世界的人不可能有枪,顶多是有几把开刃比较好的砍刀而已。

    显然真实的地下世界与自己想象中的地下世界相差太远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在乡下老家,政府不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所以连祖传的猎枪都被警察收邀了,而在滨海,地下世界的人居然拥有手枪?这可是比猎枪危害性大百倍的凶器。

    难道城市的法律和乡下的不一样?

    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彻底镇住了来自乡下的马义。

    无妄真经来自外星球,没有记载空手对枪的经验与技术,所以马义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怎么应付当前的局面。菊子听到枪响,也看到了马义中枪,她趁机松开手,连滚带爬逃回自己的房间,反锁房门,再也不敢露面。

    “嗒!”

    阿豹再次扣动扳机,马义心一寒,眼一闭,以为自己的小命铁定交待在这里了。马义倒也光棍,反正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他对死亡似乎有些麻木,心里竟然没有丝毫恐惧,只是大仇未报身先死,心里非常遗憾。

    可是耳边没有响起震耳欲聋的枪声,马义睁眼一看,切,阿豹正傻愣愣地连续扣动扳机,结果枪依然没响.。遇上臭弹了,阿豹再扣一百次扳机都没有用。

    机会来了,马义精神一振,脚一勾,一把椅子呼啸而起,直击阿豹,阿豹躲闪不及,被椅子击中面门,门牙被敲掉了几颗,顿时鲜血飞溅,人也立即仰面机倒下,马义正想上前了结阿豹,眼睛的余光瞥见刚才晕迷的阿虎已经醒过来,手伸向腰间,也掏出一把乌黑的手枪瞄向自己。

    麻逼造的,都有枪啊?好汉不吃眼前亏,马义不敢再纠缠,闪身冲出房间逃之夭夭。

    阿虎和阿豹挣扎着站起来,他们也不敢追击马义,马义的身手太厉害了,而且下手凶狠,一招ko对手,他们手中的枪都是山寨54式手枪,平时都是用来吓唬人的,今天第一次用上就卡壳了,谁都不敢保证下次它在关键时刻不再掉链子。生命是很金贵的,他们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

    他们踉踉跄跄地走到步仁面前,见他一动不动地躺着,阿虎和阿豹面面相觑。

    阿豹蹲下身,伸手探向步仁的鼻孔,鼻息全无。步仁已经死透了,阿豹脚一软,瘫倒地上。

    “仁哥死了,阿虎,怎么办?”

    阿虎不甘心,再伸手探步仁的颈动脉,颈动脉也如一潭死水纹丝不动。

    “报告给堂主吧。”现实虽然很残酷,但是他们也得面对,他们是步仁的贴身保镖,如今步仁死了,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堂主不要他俩偿命,至于马义,他俩恨不得抽他筋剥他的皮。

    ……

    马义坐电梯下到一楼,门外一阵震天响的音乐铺天盖地,吓了马义一跳,他停步一看,原来是一群大妈在跳广场舞。他不敢走小区大门,那里有保安,他身上有伤,走大门会引起保安的怀疑,于是他绕到僻静处翻越围墙逃了。

    后背的肩胛骨处火辣辣地痛,马义不敢停留,这里是生活小区,巡警巡逻频繁,如果被他们遇上了,他脱不了身。他专拣偏僻的路段走,出租屋他是不敢回去了,步仁死在他手上,阿虎、阿豹和菊子却都还活着,无论是警察还是三金帮都不会放过自己,用不了多久,他们的人就会找上门来。

    马义现在回出租屋就等于是自己投罗网。

    马义没有犹豫,他悄悄潜回水库边的涵洞。

    今晚乌云密布,涵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可是这难不倒马义,他的天眼就象夜视仪,在黑暗里也能看到2米范围内的任何事物,就连地上的蚂蚁都能睢得清楚,只是那光线是绿色的,有些怪异。马义晃晃头,揉揉眼睛,让自己适应绿色光谱。

    进到涵洞里,马义脱下衬衫,盘腿坐下,两只手掌相对而握成心形,凝神运气,一股精元灵气由丹田升起,迅速扑向伤口,托住子弹头往外推移,“噗”马义牙一咬,稍一使劲,子弹就飞出体外,碰撞在水泥墙上,擦出轻微的火花。

    马义身子一轻,反手在伤口附近扎了几针,血顿时止住了。

    他伸手在储物空间里拿出几味中草药,这些中草药他本来是想用来助力自己修炼无妄真经的,但是他现在中了枪,刚好这几味药对止血生肌有奇效,所以他就暂时用来作治枪伤药。

    这些都是名贵药材,费用不小,买完这些药,马义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要想在短期内再置办齐全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救命要紧,至于修炼,以后再说吧。

    涵洞里没有研药治具,马义就将药塞进嘴里嚼烂,吐出来后敷在伤口上,药刚敷上,马义就感觉有一股清凉包围了伤口,于是他立即调动体内真元,源源不断地涌向伤口,融合伤药,修复伤口,伤口居然以目视可见的速度缓缓地愈合。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马义的伤口就愈合了。山寨54手枪的子弹只在他背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疤痕。

    马义来到洞外活动一下筋骨,顺便将血衣泡在水里,他身上只有一件衣服,还沾满了血渍,他必须把血渍洗掉,不然明天又没有衣服穿了,他可不想再做回城市原始人。

    四周一片漆黑,如同马义未知的前途。

    滨海他是呆不下去了,滨海市是三金帮玄堂的地盘,他刚刚杀了他们的一个香主,玄堂的人肯定不会放过他,一旦落入他们手里,三刀六洞是轻的,点天灯、剥皮抽筋、浇注水泥沉江每一样都有可能,总之,三金帮不会让他再活在世上。

    警察也不会让他继续在滨海市逍遥法外。

    这一切都是冲动惹的祸。

    马义头皮有些发麻。

    他从来没有想过目前的困境,本来他与步仁之间是不共戴天之仇,有仇不报非君子,何况这还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正是为了这一份尊严而战,这也无可厚非。

    但是他让复仇的怒火淹没了自己的理智,他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他没有作任何准备,赤手空拳去报仇。虽然步仁死了,却也把自己推入绝境。无论三金帮还是警察,以他现在的实力都不是他能对抗的。

    面对三金帮,他或许可以困兽犹斗,轰轰烈烈,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而一旦面对的是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关,他只能是一只待宰的羊羔。

    马义又想起了孔圣的名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逃吧!”马义最后叹息道,面对着黑暗的空灵,他无助加无奈。

    谁能想到,逃亡,竟然成了他目前唯一的生路,尽管他曾经一再发誓,遇事他不会再逃,不再作缩头乌龟,奈何时势比人强,活着总比丢掉性命好。

    ……

    “说,到底怎么回事?谁干的?”

    三金帮玄堂堂主步高声色厉疾地质问束手无措的阿虎和阿豹,步仁不仅是他手下的香主,还是他的堂弟,所以他一接到阿虎的电话,就带着几个手下急匆匆地赶来了。

    “大约半个月前,一个叫马义的人无意中发现了我们在贩4号,仁哥当即作出了处理,让我们将他活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子居然死而复生,而且身手突然间变得厉害无比,我和阿豹都不是他的对手,都被他打伤,最后还是阿豹开枪才把他吓跑。”

    阿虎向步高解释。他没有供出罪魁祸首其实是菊子,马义是她的未婚夫,如果不是菊子背叛他在先,马义也不会找上门来,马义不找上门,也就不会被他撞破他们的密秘。他知道步高的脾气,如果让他知道是菊子惹的祸端,他肯定要菊子给步仁陪葬。

    阿虎没有出卖菊子,不是因为他讲义气,而是因为他一直惦记着菊子妖冶的身子,以前有步仁在,他有色心没有色胆,不敢下手,现在步仁已经死了,菊子随时可以成为他的点心,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在他品尝完菊子的妖媚之前,他可不舍得她死。

    阿豹是他的生死兄弟,当然明白他的心思,当下也不揭穿,反正阿虎说的也是事实。

    步高果然相信阿虎的话,一点都不为难菊子。

    “你们有这个马义的资料吗?”

    “有。”阿虎立即将自己的手机呈上,“就在今晚,马义带着几个人在我们滨海酒店吃饭,被我发现了,我刚把这事汇报给仁哥,他就出现了。”

    “是你把他引来的?”步高脸色一寒。

    “不,不是,我是在他走了以后,在我们的监控录相里找到的,他在吃饭期间与我们的员工有误会,听说他当时穿得很土,但出手大方,还随身携带巨款,拽得二五八万似的,我一时好奇,才到监控室查看,想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却没想到居然会是他,于是我立即向仁哥报告。”

    阿虎的回答真真假假,步高也点头相信了,阿虎阿豹是步仁的贴峰保镖,他相信他们不会说谎。

    “把他视频截图传下去,玄堂所有人人手一份,就是将整个滨海市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记住,我要活的,我要在步仁的灵前,亲手宰了他。”步高将手机递给心腹阿信,咬牙切齿地说道。

    “是!”阿信答道。

    现在科技发达,智能手机普级,就是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会用,阿信动了几下手指头,马义的图片已经群发到玄堂所有人的手机上,马义现在插翅难逃。

    步高将步仁的尸体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发誓在捉到马义之前,绝不发丧。

第十二章 迷途天堂

    长孙望今天右眼跳个不停,虽然他不相信左跳财右跳灾的八卦迷信,但他一个上午都心神不宁。昨天从医院回来,他就着手找人去灭马义,他找的人叫大苟。

    大苟三十多岁,身材高大,肉瘤脖子挂金链,豁口鹰鼻,是道上混得比较成功的江湖人士,虽然不如三金帮的步仁威名显赫,但是在滨海也还有些名气,手下也有百十号兄弟。

    他是长孙望的御用安全顾问,专门为他处理脏事的,因为上不得台面,整个长孙家族没人知道他在为长孙望办事,更没有人会想到长孙望给长孙冶下的药,就是大苟弄来的。

    毒药不是马义所说的噬休矿物,而是一个医学博士研发的一种药品,只是其中有些成份类似噬休而已,马义没有经验,弄混了。

    医学博士聪明博学,但是他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为人类服务上,尽弄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他在研发这种药成功后,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迷途天堂。

    大苟无意中听说了迷途天堂的存在,刚好他的主子正在寻找类似的东西,于是他千方百计找到了医学博士,花了100万买下了迷途天堂,大苟长相看似粗糙其实心思缜密,为了证明迷途天堂的效果,大苟趁医学博士不注意,就在他酒里下了迷途天堂。

    事实证明药效奇佳,医学博士当晚突发心肌梗塞,医治无效死亡,没人知道患者为什么年纪轻轻就得了心肌梗塞,因此成为一桩医学悬案。

    长孙望对大苟的耿耿忠心和办事能力深信不疑,昨天他给他下派任务的时候,大苟又是拍胸口又是赌咒,不就是一个小保安吗,捏死他还不象捏死一只蚂蚁,他让长孙望将心放到肚子,他一定会办得妥妥的,可是时间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大苟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

    马义必须马上在这个世界消失,不仅因为他当所有家人亲朋面前讹了自己一百万,让他既丢面子又失钱财,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怀疑老爷子的“死亡”原因不是疾病而是被自己下了毒。

    虽然回到家之后他就把剩下的迷途天堂倒进了马桶,大苟对自己忠心耿耿,不会出卖自己,迷途天堂的研发者已经到天堂报到,断然不会重回人间揭发自己,人证物证都消失了,马义要怀疑他也没有证据。

    但是长孙望天生多疑,谨小慎微,他不习惯有任何他认为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或事存在,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想灭了马义。

    “老板,事情有些麻烦。”长孙望终于等到了大苟的电话,可惜他带来的并不是好消息。

    “什么麻烦?”长孙望心一阵狂跳,马上意识到出事了。

    “昨天派出去的滨海三刀客莫名其妙地全都得了痴呆症,马义下落不明。”

    滨海三刀客是大苟新收的手下,听着名头挺响的,没想到是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的家伙,不仅事情没有办成,反把自己弄成痴呆症,有的医生说是他们大脑受到重击,大脑磁场已经紊乱,但是又找不到任何伤痕;有的医生说是因为他们大脑突然发生了病变,干挠了大脑的正常工作才导致大脑磁场紊乱。

    虽然他们对病人的病因各抒己见,但是在对病人的最终结论上是一致的:三个病人从此以后就是傻子。

    “嘶”长孙望吸了口冷气,心想:难道马义是茅山弟子,他不仅懂医术,还会法术?

    “你没有说是我让你去干的吧?”长孙望有些害怕了。

    万一让马义知道是自己派人去杀他的,他回来报复自己那就麻烦大了,茅山术士法术**诡,要搞死他不难。他虽然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对那些能人异士,他还是本能地害怕,他们明斗可能耐何不了自己,但是他们的强项是法术,用法术杀人,能杀人于无形,让你防不胜防。

    “没有,我办事老板你放心。”大苟拍着胸口说道,他也许忘了昨天他也曾经拍胸口保证过的事已经被自己搞砸了,他的保证还能值多少钱一斤?

    “老板,道上盛传,三金帮的步仁昨晚被马义杀了,你可要小心,这小子不好惹。”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草包,大苟给长孙望额外提供一个最新消息。

    长孙望一听心里超不爽,麻逼造的,在吓唬老子还是在诅咒老子呢?

    “从今天起,你亲自跟进这事,搞不掂马义,你提头来见我。”

    长孙望毫不客气地命令大苟。大苟其实就是长孙望养的一条狗,可怜他还不知道自己因一时贪功,结果得罪了自己老板,老板现在正想着让他去送死呢。

    ……

    “骆蓉?你……”

    骆蓉端坐在护士站里,刚刷完上班卡进来的的付丝雨惊奇地瞪着她,白大挂,护士帽,与平常没有两样,不同的是她满脸的青春痘不见了,没有了青春痘的骆蓉脸上光洁柔嫩,骆蓉本来相貌就不俗,只是被过于泛滥的青春痘毁了容,现在青春痘没了,她的光彩焕然一新。

    “怎么,没见过美女吗?”骆蓉白了付丝雨一眼,对于她的大惊小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她自己也曾为此大吃一惊。

    昨天,马义给她一份治青春痘的药方,她花了15000rmb才将药材凑齐,还好她现在有钱,所以也不心疼,当然也因为她对马义的医术很有信心,死人都能医活的人,还治不了几颗青春痘吗?这钱不会打水漂。

    她把药材分成两部分,一份煎汁内服,一份磨成粉,加玫瑰蜂蜜和成膏,睡前当作面膜均匀敷在脸上,早上卸下面膜,用温水清洗干净,然后她往镜子里一看,奇迹发生了,青春痘没有了,脸上皮肤更嫩更白了,眼睛空灵清澈,巧鼻秀气玲珑。

    骆蓉一阵恍惚,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自己,她惊讶又自恋地将自己美美地欣赏个够,才走出房门,在门口遇到谷花,谷花居然也一下子没认出她来。

    这一切太神奇了,马义太神奇了,她想找马义好好谢谢他,可是她意外地没有找到马义,谷花也没有见到他,骆蓉以为马义已经上班了呢,他说过,赢来的钱是意外之财,上班才是正经工作,所以他不会因为有了钱而不上班。

    “切,臭美吧你!”付丝雨一皱琼鼻切道。

    “骆蓉,你男朋友呢?”付丝雨没见到马义,非常意外。

    “臭丫头,我哪有男朋友啊?”

    “神医马义不是你男朋友?”

    “我也想呀,但人家未必肯。”

    骆蓉神情瞬间落寞。她心里倒希望马义是她的男朋友,可惜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不对,应该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当初她帮助马义,不过是因为觉得大家都是打工人,恰好同在一个屋檐下,自己能帮就帮一把,没有任何的功利。

    自从他治活长孙冶,她就知道马义是一个有本事的人,绝对不象他自己说的一无是处。只是人家现在不仅是神医,还是百万富翁,而自己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护士,彼此的差距宽阔如天上的银河,他不再待见自己也在情理之中。他甩手给了自己五万rmb,治好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所以他曾经欠自己的人情,他早已经加倍地还清了。

    唉,现在人家是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连上班都不再等自己了,人家心里有你么?

    “你们吵架了?”付丝雨依然相信自己的判断,不相信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哎呀,你好烦啊!你想气死我呀?”骆蓉因为除去青春痘而大好的心情已经被付丝雨搅得一团糟,可是付丝雨天生就缺心眼,继续按着自己既定的思路喷词:

    “是呀,如果是我也会生气,60万呢,说捐就捐,自己又不是有钱人,捐一点表示一下心意就得了呗,还非要充大款,大款都没有这么大方的。”

    “你在说什么捐不捐呢?”骆蓉莫名其妙。

    “该上班了,别再神神叨叨的。”

    “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马义昨晚捐了60万给乐乐,你们不是因为这事闹不愉快吗?”付丝雨奇怪地问道。

    “臭丫头,你胡言乱语说什么呢?我们真不是男女朋友,你爱信不信。”骆蓉被付丝雨气得直接给她甩脸色。

    “什么?你说马义捐了60万给乐乐?”随即骆蓉又惊讶万分。

    “是的,就在昨晚,乐乐的爸爸和医院的领导都知道了,医院已经给乐乐做好手术的准备,只要匹配的骨髓一到位,马上手术,马义想得周到,乐乐手术后康复的费用都一起捐了。骆蓉,马义真不是你男朋友?”

    付丝雨的话题又回到马义与骆蓉的关系上,骆蓉正认真地听着付丝雨讲述马义的光辉事迹呢,谁知道她话锋冷不丁一转,又转到自己身上,骆蓉气得直翻白眼:

    “付丝雨,你成心的是不是?如果你喜欢他就追呗,我没意见。”

    “确定?”付丝雨顿时两眼放狼光,淑女形象轰然如雪崩。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骆蓉一字一句地说道。

    “不过,你可能没机会了。”骆蓉没把这句话说出口,而是在心里说,她怕说出来会伤到付丝雨,这小丫头有点自恋,骆蓉怕她经受不起打击。

    骆蓉有这种想法当然不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多优秀,自信到可以完全不在乎付丝雨的挑战,而是她看到了一位她们两人无论是相貌还是家庭背景都望尘莫及的美女出现在门口,凭女人的直觉,骆蓉就知道她是来找马义的。

第十三章 离开滨海市

    离开滨海市有很多种方式,坐飞机,动车,列车买票都实行实名制,买票要用身份证,马义手上有命案,用身份证买票,等于告诉警察和三金帮的人关于自己的行踪。

    所以,他决定选择坐大巴离开滨海市。

    汽车车站也是一个危险的地方。警察可能已经布控,三金帮也会安排自己的眼线。

    天刚擦亮,马义就徒步到了滨海市郊。市郊行人稀少,有各路大巴经过,现在是出行淡季,大巴经常在这一带拉客。

    这段路离水库有点远,但是对于一个修真者,而且已经修炼至元气二重后期的马义,根本算不上什么,路上他还在早市上买了一个背包和换洗的衣服。

    他只等了一会儿,一辆开往南云省的长途客车缓缓而来,马义一挥手,大巴稳稳停在他跟前。

    “老乡,到哪里?”车门打开,售票员跳下车招呼,马义身上衣服老土,背着地摊货背包,售票员当他是返乡的农民工。

    “日夕市。”马义回答,其实他也不知道日夕市具体位置在哪里,他是看到大巴挡风玻璃后面挂着一个牌:滨海市--日夕市,所以他就随口答道。

    “240元,走不走?”售票员问道。

    “走。”

    马义急于离开滨海市,而且他从来没有到过日夕市,不知道到底要多少车费,所以就算售票员说要340,440他都会上车。

    马义上了车,买好票,刚坐好,后面一辆丰田金杯呼啸而至,横在大巴车前,大巴司机正想发飙,丰田金杯车门大开,走下几个人。

    他们年纪都不大,二十郎当的样子,头发染得炫红,有的挂耳钉,有的串鼻环,袒露的胸部,纹身清晰可见,脸上戾气乖张,手中有铁管、西瓜刀。

    “咕……”司机赶紧将几乎冲口而出的脏话活生生咽回去,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遭遇抢劫了。他焦急地示意售票员将钱包藏起来,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没等售票员反应过来,他们已经蹬上车。

    “老……老板,你……你们到哪?”售票员结结巴巴地问道,双手本能地紧紧护着挂在胸前的钱包。

    “滚!”一个混混粗暴地推开售票员,售票员和司机一听,才明白不是抢劫,不由暗舒一口气。钱包里有好几千呢,如果被他们抢走了,这趟车算是白跑了,还要赔钱。

    混混打开手机上的照片,开始逐个对照车上的乘客,坐在后排的马义瞬间明白,这伙人是冲自己来的。现在想逃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了,自己已经被堵在车上,前后门都有他们的人,车外也有,三金帮已经下了血本,不想放过他了。

    马义暗暗吃惊,他没想到三金帮如此嚣张,居然大张旗鼓地拦车搜索,还真把自己当警察叔叔了。而那些真的警察叔叔却迟迟不见人影,莫非他们已经回家种番薯了?

    对付这几个小混混,马义自信还绰绰有余,问题是,车上还有那么多乘客,他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开杀戒吧?况且自己一旦出手,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自己的目的就不能达成,还是逃不开警察和三金帮的追捕,总之这笔买卖不划算。

    逃,逃不了;打,打不得,马义一时陷入两难境地。

    搜索的人一步步走近,马义只好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在脸上一阵揉搓,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的面容已经发生巨大的改变,原本清秀俊朗的脸变得鼻塌眼斜嘴歪,说不出的丑陋。

    三金帮的人将全车旅客逐个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他们要找的人,于是纷纷下车。后面又有一辆大巴车开过来,三金帮的人立即挥手拦车,车门一开,他们跳上车又开始找人了。

    马义坐的大巴车被放行了,车开出好远的距离,乘客们才敢交头接耳,议论刚才的事情。

    “麻逼造的,这都是什么人啊,兵不兵匪不匪的……”

    “拷,如果在老家,老子一拳就将他放倒,牛叉个屁……”

    “他们是三金帮的人,听说他们的老大被人杀了,他们正四处寻找凶手呢!”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管你是老大还是大佬……”

    “怎么不见警察设卡检查,反倒是这些混混在干呢?”

    “切,江湖事,江湖了,他们才不会报警呢,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呀,因为他们本身就有许多事见不得光,难道他们不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马义静静地听着乘客七嘴八舌的讨论,他再次趁大家不注意,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再在自己脸上一阵揉搓,马义的脸又恢复了原状,马义抬起头,装做若无其事地坐好。

    他以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小动作,其实他旁边的一位女孩一直在悄悄的看着,当她看到马义神奇的变脸术时,差点惊讶地叫起来。幸好她看到马义躲躲藏藏,混混们又着急忙着火地找人,她立即明白自己身边的人就是那帮混混要找的人。

    当然她不会傻到站出来指认马义,如果找人的是警察,那马义肯定是逃犯,作为华夏的公民,有义务配合警察将逃犯捉拿归案。可是,混混要找的人肯定就是好人,说不定就是被他们欺负后逃跑的人,所以,她才不会助纣为虐呢。

    马义刚坐好,女孩就递给他一瓶天山雪水,一脸笑容灿烂:

    “你好,我叫白雪,来自南云省板纳州,在滨海医学院读书。”

    马义本想拒绝,他又不是没听说过长途车上经常有人装好人,给你递茶送水的,其实水里已经下了迷药,当你喝下了他给你的水后就会产生昏迷,然后将你身上的财物搜刮一空。

    可是马义又不好意思拒绝美女的好意。白雪个不高,属于小巧玲珑型,五官精致,面容娇好,虽然她是坐着,看不出她的身材,但是以马义的眼力,还是可能看出她身材与四肢五官的比例,虽然不能说是黄金比例,却也恰到好处。

    白雪的目光清澈,笑容清纯,不象蛇蝎心肠的女人。但为了预防万一,马义在接过水后,开天眼查看天山雪水确实没有被做过手脚后才开盖,一仰头,“咕咚”喝了一大口,其实他不渴,只是为了向白雪表示感谢,他才故意装着正口渴又没有水喝。

    “别喝那么急,小心噎着。”果然白雪看到马义喝得迫不及待,不由又心喜又心疼。

    “没事。”马义露齿一笑,牙齿洁白整齐,看得白雪心头一颤。

    “你去南云省干嘛?”白雪听出马义的口音,知道他不是南云省人。

    “旅游。”

    白雪撇撇嘴,心说:不老实,撒谎。马义知道白雪不相信自己,但是没办法解释,他总不能告诉她自己在滨海市杀了人,现在正亡命天涯吧?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白雪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她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问,太唐突了不说,万一马义是坏人,她就会很危险;如果马义不是坏人,马义也会生气骂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忍不住要问,不问清楚她似乎心有不甘。

    马义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人家是滨海医学院的高材生,滨海医学院可是名闻华夏的重点大学,能考上这所学校的学生智商肯定不是一般的高,她肯定已经猜到刚才那几个混混找的人就是自己。

    马义看着白雪无言以对,白雪咬着嘴唇,美眸盯着马义,有几分害怕又有几分倔强。马义挠挠后脑勺,白雪的问题好回答,但不容易让她相信,于是他改变回答方式,直接答非所问:

    “你认识长孙绛英吗?”长孙绛英是滨海医学院的学生,白雪也是,说不定两人认识。

    “当然认识,她是我的同学兼好姐妹。”白雪点点头。

    “你认识她?”白雪反问。

    “我侥幸救活了她爷爷。”

    “啊!你就……就……”白雪美眸瞪得大大的,看到马义向自己示意禁声,她急忙捂住自己的嘴。

    “你就是神医马义?”她小声问道。

    随即又点点头,她听长孙绛英描述过马义的相貌,也在网上看过他的相片。怪不得刚才看着他眼熟,原来他就是神医马义,马义可是滨海医学院女生心中的男神啊!白雪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居然能和男神同坐在一辆车上,最激动人心的是,他刚才还喝了自己的天山雪水。

    耶,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也许是因为激动,也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白雪原本白晰的脸蛋一片绯红。

    “神医,你能不能跟我回一趟我家?”

    白雪激动过后,紧张地握着马义的手,话音刚落,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语病,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她心头一急,脸更红了,连耳根都红了,粉嫩的耳垂粉红剔透,象红宝石,非常可爱。

    “我的意思是……是我家有病人,能不能帮我看看。”白雪松开手,低声解释,边说边搓着衣角,眼睛悄悄地瞄几眼马义又迅速移开。

    “没问题,刚好我也想到处走走。”

    马义一口答应。马义正愁没地方去呢,白雪就邀请他到南云省,南云省毗邻邺南国,如果事态紧急,他还可以逃到邺南国避难。

    “真的?太好了!”白雪开心得又是拍手又是跺脚,因为担心马义被人认出惹出麻烦,她都不敢大声。白雪手舞足蹈地乐了一会,突然她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可是……我没有长孙绛英那么有钱,诊金可能……”

    “放心,如果我能侥幸治好病人,我免费。”

    “真的?”白雪再一次美眸瞪得超大,今天幸福来得太多,太突然了,她的小心肝都快经不起刺激要爆炸了。

    马义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白雪高兴地一跃而起,突然“啵”在马义脸上印上自己的唇印,马义一愣,车上的乘客似乎也觉察到他们的小动作,纷纷侧目,白雪立即心慌慌地将脸转向车窗,马义看到她露出的颈部也白里透红了。

第十四章 带个神医回家

    “白雪,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神医,许多病我也不能治。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病人得的是什么病?”

    马义老实地对白雪说。乐乐的白血病他目前就治不了,那病太复杂了,以他现在的修为他还搞不掂,他希望白雪告诉他病人患的是什么病,让他考虑清楚他到底能不能治。这是对他和病人负责。

    “其实也不算病,三天前,我妹妹白霜上山采茶叶,她看到山坡边有一朵非常漂亮非常奇特的鲜花,这花是蓝色的,形状象玫瑰又象蔷薇,香气浓郁,从来没有人见过,妹妹好奇就把它摘了,没想到旁边突然窜出一只虎头蜂,将她给蜇了。

    一般的虎头蜂都是黄黑色相间的,有虎斑,可是这只虎头蜂却是除了眼睛是绿色外,通体是纯玉色的,晶莹洁白,据目击者说它就象一个会飞的玉雕。

    妹妹被蜇之后浑身疼痛难忍,我们那里虽然缺医少药,但是治虎头蜂蜇伤还是很有经验的,可是,那些药对我妹妹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是我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花当草药喂我妹妹服下去,这本来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居然歪打正着,我妹妹浑身不痛了,但是,她到现在一直昏睡不醒。”

    说到妹妹的病情,白雪喑然神伤,父母怕妹妹有三长两短,担心姐妹俩不能见上一面,所以催促她回家一趟看看妹妹。

    依白雪描述,马义确定白雪口中的虎头蜂不是普通虎头蜂,它叫玉哥儿,是远古遗留的神奇物种,早在恐龙主宰世界之前它就存在了。

    玉哥儿是上古高人给它取的名字。别看它名字好听,其实它身藏巨毒,被它蜇了,十有**不能救活,幸好白雪爸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蓝妹儿喂白霜服下,缓解了毒性,不然白霜早就没救了。

    幸好玉哥儿在地球少之又少,又因为它喜欢采食有灵气植物的花蜜,它只在极少数有灵气植物生长的地方出现,又从不主动攻击人类,所以几乎没有人受过它伤害,地球人基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蓝妹儿花蜜是它的最爱。蓝妹儿不仅是稀缺物种,还要五十年才开花。显然是玉哥儿正在准备采食花蜜时,蓝妹儿又恰好被路过的白霜发现,并将它采摘才激怒玉哥儿。

    “放心吧,我能治。”马义轻声说。

    “太好了!”

    白雪喜出望外,如果不是她在时刻提醒自己要小心,不能暴露马义,她早就兴奋得大喊大叫了。白雪抑制不住兴奋,她立即打电话回家,告诉爸妈她为妹妹请来了神医,妹妹有救了。白雪电话虽然没有按免提,但是马义还是能听到电话里的人喜极而泣的声音。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白雪挂了电话,因为妹妹有救了,她更加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到家,早点解除妹妹的痛苦,她的精神陷入极度亢奋,她一会抱怨车开得太慢,一会安慰马义很快就能到家,让他不要着急,她双手紧紧抱着马义的手臂,生怕他飞走似的。

    一路上,白雪神神叨叨,马义担心她会因此精神产生错乱,于是悄悄点了她昏睡穴她才安静下来,靠着马义的肩膀沉沉入睡。

    大巴车一路奔跑,车上的旅客都沉沉入睡,马义却毫无睡意,本来这次出逃,主要是想逃离滨海市,他并没有想好去哪里,结果阴差阳错认识了白雪。

    玉哥儿在白雪家乡出没,还有稀缺的蓝妹儿。这是一个好消息。

    蓝妹儿生性娇贵,没有充足的天地灵气,不可能生长,就算偶尔能生长,也绝对不可能开花。白雪的家乡肯定是一个天地灵气充盈的风水宝地,就算它的天地灵气不足以供自己修炼,肯定还会有其他的灵物存在,或花或草或动物,如果能找到一两种供自己修真使用的灵丹妙药,他也不虚此行。

    人走运的时候,摔跤都能找到金元宝。马义本来是逃难的,却鬼使神差碰上了这种好事,一路上有美女相伴不说,还有可能意外寻到了修真宝地和宝物,马义乐得嘴都笑歪了。

    ……

    长孙绛英很失落,因为她再次失望而归。

    她暗暗生自己的气,当时自己如果勇敢些,要到马义的电话,也不至于让自己连找几次都没找到他,其实,就在马义治好爷爷的第二天早上,她就来找过马义,只是医院的保安告诉她,马义上夜班,于是等到了晚上,她如期而至,却又被告知马义请假没上班。

    长孙绛英很郁闷,她想找到马义,不仅是想感谢他对爷爷的救命之恩,而是她莫名的觉得马义身上有吸引她的东西,它可以让她心静,让她有一种安全感、依赖感,她隐隐地觉得,马义将是她今生最完美的精神支柱,他能够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片湛蓝的晴空。

    今天一大早,她送最要好的同学白雪回乡,她妹妹出事了,听说她病得很重,她想找到马义,希望他能跑一趟南云省,所有的费用她支付。

    一整天长孙绛英都心神不宁,为了自己,为了白雪,她都要找到马义,找到马义后,她会说服他去南云省,她或许会陪他一起去,因为这样不仅在旅途上有照应,她也想趁这个机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这些话,对于女生来说,确实很难启齿,可是她不是世俗女人,为了自己一生幸福,她愿意先开这个口。

    那天,如果不是爷爷大病初醒,若不是整个家族的人都在场,她肯定会主动换留马义,问清楚他的一切。但是当时她不能,家族里有别有用心的人在虎视眈眈,使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

    长孙绛英暗恨自己懦弱,甚至讨厌自己出身在名门望族,它们就象一道紧箍咒,将自己限制得死死的,思量再三,长孙绛英决定要打破窒梏,勇敢地寻找自己的幸福。

    好不容易等到马义上班的时间,长孙绛英再次匆匆赶来,却同样没能找到马义,保安队长告诉她,马义仍然没有来上班,而且没有请假,他建议她问一下骆蓉,她是马义的朋友,当初还是她介绍马义到医院工作的,她应该知道马义去了哪里。

    长孙绛英谢过队长,就来到护士站找骆蓉。

    “骆蓉,你好,我是长孙绛英。”长孙绛英友善地伸出自己的手,骆蓉轻轻一握,脑海里迅速闪过一句评语:柔若无骨。

    “你好,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长孙绛英是堂堂长孙家族的长孙女,地位非同小可,她愿意屈尊主动与自己握手,骆蓉知道她肯定有事求自己。

    而且还是因为马义。

    “我找马义,请问你知道他在哪里吗?”长孙绛英倒也直接干脆,她找了两天都找不到马义,她心里已经很着急了。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我已经一整天没见着他了,也不见他上班。”骆蓉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马义去哪里。

    “那你有他电话号码吗?”

    “没有,因为他没有电话。”

    长孙绛英愣了一下,她几乎不敢相信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马义居然没有电话,但是看骆蓉的样子又不象是在欺骗自己,她只好选择相信。

    “是不是他不想上班,回老家了?”她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不可能。他从昨晚到现都没有回过出租屋,屋里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带,他不可能就这么空手回家吧?”

    长孙绛英本想说他不是有长孙望输给他的一百万么,怎么可能是空手回家,可是一想这话可能不太礼貌,于是就将话咽了回去。

    骆蓉却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长孙绛英最后选择了隐忍不说,但是她也不希望长孙绛英认为马义是那种肤浅的人。

    “他帮你爷爷治病得到的钱,其实他几乎都送人送完了,单是给我们医院的一个白血病人乐乐就捐了60万,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而且,他说过他喜欢现在的工作,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啊!”长孙绛英惊讶地掩嘴轻呼,同时脸上微微发烫,因为她刚才本能地认为马义是已经怀揣巨款不辞而别,虽然那个念头只是在一瞬间闪过,但是那已经是自己对他的一种亵渎,她为自己有这种想法而心怀愧疚和不安。

    她知道马义在给自己爷爷治病时只是医院里的一名保安,虽然她不知道之前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让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沦落成看门的保安,但是她相信他之前肯定一直过得不好。

    一百万,对于工薪阶层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许多人穷其一生,也许都不能赚到这个数,可是马义转手就捐了60万,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这样做呢?

    长孙绛英心中瞬间对马义充满好奇,他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而模糊,象远处的高山,象天上的月亮,再次拨动她少女怀春的心弦。

    “你的意思是他还会回来上班吗?”

    骆蓉点点头,又摇摇头,她也搞不清楚马义去哪里了,也不确定他是否还会回来,她从长孙绛英的眼睛里看到了她最不想看到的东西,让她犹如突然掉进酣缸里。

    长孙绛英虽然年龄比骆蓉小,但是她冰雪聪明,当然能闻到骆蓉身上浓浓的醋意,她听保安说,骆蓉与马义是住在一起的,现在她又对自己泼干醋,她顿时明白他们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长孙绛英心头一阵慌乱,意识到自己成了第三者,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因为马义是第一个让她动心的男生,可惜自己晚到了一步,马义已经名草有主。

    失落,沉重的失落,遗憾,悲摧的遗憾,自从父亲去世之后,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就没有一件事顺心过,从小过惯锦衣玉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她哪里受过那么多委屈?

    她感觉自己要哭了,可是女生争强好胜的性格让她不愿当着骆蓉的面流泪,她不能让骆蓉看到自己的笑话,虽然自己不会恨她,但是也不想在她面前丢分。她赶紧告别骆蓉,匆匆走了,刚走到门口,眼泪就迫不及待“叭嗒叭嗒”往下掉。长孙绛英擦了一把泪,给白雪发信息:

    白雪,对不起,我没有找到马义,我帮不上你了。

第十五章 没钱人也行

    白雪没有及时看到长孙绛英的的短信。她被马义点了昏睡穴,一路睡得香甜,当她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早晨,车也到达了板纳州首府石头古城,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惊异地说道:

    “咦,怎么这么快就到家了?”

    “十年一觉扬州梦,人家一觉睡了十年,而你才睡十多个小时就醒,确实够快的。”

    白雪脸一红,说道:“对不起啊马义,我一路只顾着睡觉,没陪你聊天。你肩膀被我靠了十几个小时了,累不累?”

    “没事,给你肩膀是我的荣幸。走吧,下车了。”

    马义走出车站,火热的热带风情和纯朴的民族风情扑面而来,这里没有滨海市的浮燥嚣喧,它祥和安逸,它是一座城市,也是民族与现代完美结合的艺术品。

    “走,我请你吃我们南云最出名的米线。”

    双脚已经踩在家乡的土地上,白雪更加恨不得身上长一双翅膀飞到家,可是马义是她请来给妹妹治病的神医,她不敢怠慢,最起码不能让他饿着肚子,所以她强装笑颜,要请马义吃米线。马义看穿白雪的心思,于是问她:

    “这里离你家还有多远?”

    “挺远的,要先坐两个小时的中巴车,然后再走一个小时的小路。而且,这个时间点没有车,要等到十点以后。”

    “我们打车吧,然后买点东西在车上吃。”

    “这……不好吧?”白雪当然希望早点到家,可是这样貌似太没有礼貌了,最后她还是经不住马义一再坚持,同意打车回家。马义人生地不熟,打车杀价的事由白雪出马,他跟在后面付钱就行。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辆面的同意150元跑一趟。

    面的的车况很差,车门都有点变形了,要用好大的劲才能关上,坐椅上的皮具破烂不堪,里面的海绵都露出来了,车里环境也很肮脏,飞尘弥漫。

    “对不起啊,让你坐那么差的车。”白雪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咱农民工出身,什么苦没吃过,什么脏活没干过,还在乎这些。”马义满不在乎。屁股刚坐下,他猛然发现,面的司机正在对着驾驶座顶上的后视镜偷偷观察白雪,那眼神有点不怀好意。

    马义正想提醒白雪换车,面的已经启动,马义想了想,就算了,他暗中用天眼观察司机和车里的环境,司机没有枪,只是在裤腰带上别着一把匕首。

    面的很快驶出市区,在省道上行驶了一段路程就转下一条乡村公路,马义看了白雪一眼,看到白雪没有不正常反应,就知道这条路正是她回家常走的路。

    乡村公路路况不好,面的一会儿过一个坑,一会压到大石头,弯道更是转了一个又一个,坐在车里,就仿佛是坐在船上,身体一会弹起,一会左摇右摆,车身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象一首枯燥单调的音乐。

    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白雪的心情,她一路上叽叽喳喳,不停地给马义介绍家乡的美景美食和风土人情,似乎要把一路来因为自己睡觉冷落了马义的亏欠全补回来。

    离市区越来越远,路也越来越窄,四周环境也越来越荒凉,路上几乎没有其他的车辆和行人。马义看了一眼车外,左边是悬崖,右边是峭壁,路面很窄,只能通过一辆车。

    “嘀嘀……”前面有两辆摩托车拦在路中间,面的司机一踩刹车,“吱--”面的停了下来。

    “师傅,怎么了?”白雪问道。

    “下车!”面的司机一拨车钥匙,开门下车。白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坐着不动。

    “下车吧,我们遇上抢劫的了。”马义边说边准备下车。白雪一把拉住他:

    “你傻啊,明知道抢劫还要下车?让司机处理吧,他们经常跑这条路,说不定是熟人。”

    “他们当然是熟人,因为他们是一伙的……”话没说完,摩托车上的人已经走过来,嚣张拍着车窗:

    “出来,出来!”

    “怎么办?”白雪脸色苍白,紧张地拉着马义的手。

    “服从命令听指挥,咱得发扬八路军前辈的光荣传统。”马义从容淡定,举重若轻,他打开车门,下车,然后扶白雪下车。

    车外三个人,面的司机,两个摩托车手。

    南云人普遍个子不高,皮肤黑黝黝,头发油腻零乱,大概有好几年没洗头了。衣服皱巴巴的,两个摩托车手脚上穿的是人字托,鞋底都几乎磨透了,脚上兮兮的好似半年没过。如果不是他们手中明晃晃的匕首还象那么回事,否则没人当他们是拦路抢劫的,倒象是拦路乞讨的乞丐。

    “好汉们,我们是穷学生,没钱的,放过我们吧!”马义假装害怕,对歹徒作揖求饶。

    “麻逼造的,装,老子让你装,看你们就象从沿海打工回来的,老子会看走眼?打工回家少说也带万儿八千吧,敢哭穷?”面的司机吼道。

    “我们真是学生,没钱,我现在身上只有几十块,要不全给你们,让我们走。”白雪牙齿在打颤,但是她强装镇定。马义是她请来给妹妹看病的,谁会想到在半路遭劫,万一马义有意外,她一辈子都难心安。

    白雪掏出自己身上的钱,为了证明自己是学生,就连同学生证一起递给面的司机。面的司机将钱塞进口袋,再看白雪的学生证,奇道:

    “麻逼造的,真是学生哩,还是学医的。”

    “管她是干啥的,老子只管要钱,没钱人也行,让女的先陪兄弟们睡几个晚上,然后再卖到西山省给人做媳妇少说也得2万,西山不缺煤不缺钱就缺女人,这妞长得不错,挺嫩的,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一个摩托车手说道。

    “那男的怎么办?”另一个问道。

    “推山崖下算逑,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死个把人没鸟事。”面的司机说道。

    “我可以跟你们走,但是你们不可以伤害他。否则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白雪突然拦在马义面前,厉声说道。

    “呃……”

    “呃……”

    “咦……”

    “……”

    在场的四个男人都愣住了,马义没想到娇小可爱的白雪关键时刻居然能舍己为人,为了一个刚刚认识的人挺身而出不惜以身喂虎,这份胆气和无私无畏的精神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喂,我说你们也太无耻了吧,居然当着我们的面商量怎么处理我们,真把我们当牲口,想杀就杀,想卖就卖?”马义决定出手了,出手之前,他还想探探这几个山贼的良心到底有多坏。

    “咋滴,不服?”面的司机将匕首抵着马义的下巴,不屑地说道。

    “确实不服。”马义说道,面无表情,如果不是自己身背命案,身处被人追杀之中,而且他也不想当着白雪的面杀人,否则这三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已经没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去死吧你!”旁边的两个摩托车手一左一右夹持着马义往山崖外推。

    “不要!”白雪声嘶力歇地喊道,可是没有人会听她的,她想冲上来救人,却被面的司机用匕首逼回去。惨剧即将发生,一切因为自己而起,白雪脸色苍白,浑身颤栗,痛苦地闭上眼睛。

    “你没事吧?”

    十秒钟……耳边突然响起马义的声音,白雪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出现幻觉,只到马义问第二遍她才敢睁开眼睛。

    马义依然毫发无损地站在自己的眼前,那三个抢劫犯,其中一个摩托车手钻进面的副驾驶座,一个自已驾驶摩托车,正准备离开,现场留下一辆摩托车,想必是留给自己使用的,白雪揉揉眼睛,再一次以为自己出现幻觉。

    “他们被你感动,被我说服了,决定放我们一马,从此以后,他们必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马义看着绝尘而去的三劫客,让他想起了滨海三刀客,不知道他们现在日子过得怎么样。

    一个人没有了太多的**,日子应该过得比较轻松快乐。

    他对南云三劫客使了同样的手段,就在白雪闭上眼睛的瞬间他突然出手。

    这里是荒郊野外,如果让人发现这里突然出现三个开着车的傻子,可能会引起轰动,进而引起自己仇人和警察的注意,然后会暴露自己的行踪,所以他在下手的时候动了点心思,他先控制住他们的意识,让他们听从自己的指挥再给他们下针,下针的时候用真元控制针伤的发作时间,等他们回到石头城才会病情发作变成傻子。

    这过程说起来很复杂,其实马义就在那么一瞬间就完成了,而且人不知鬼不觉绝对天衣无缝,他很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白雪不可思义地看着歹徒开车离去,她当然不会相信他们会突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她和马义既不是观世音菩萨更不是大慈大悲的如来佛主,那能让他们回头是岸?

    她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在自己闭上眼睛的瞬间,事态就发生了戏剧性逆转,她甚至后悔自己闭眼了,否则肯定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些娃本性不坏,所以知错能改,他们都是好孩子,前途无量。”马义继续打马虎眼,自己的本事有点逆天,说出来白雪要么不信,要么会把自己当妖怪,所以还是不解释为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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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介绍:
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都市之无敌神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无敌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