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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神全文阅读

作者:沁纸花青     类神txt下载     类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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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饕餮

    写在前面的话:故事的背景,是被我架空了的。最初的时间,是2013年,然而,你可将它当做是另一个世界。

    因而书中使用的货币单位是“金元”,而非“人民币”,且币值偏大。所以在看到文中一些商品的价格时,请不要太过惊讶。

    下面,请观赏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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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两点半,李真是被饥饿感惊醒的。好像全身每一颗细胞都在无声呐喊、伸出看不见的手来,急切地想要攫取些什么。

    然而胃里是暖融融的。他很清楚地记得,两点钟上床睡觉之前,吃掉了母亲留给他的一块鸡蛋三明治,喝了一杯热牛奶。盛着那块三明治的小盘子还放在床边的暖气片上,盘底有余温,提醒他一切并非仅是幻觉。

    算了,不去想那些。

    反正不是第一次了。过了十七岁生日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他几乎每晚都要被这种蛮横的饥饿感折磨。并非从胃里传出来的感觉,而是从身体当中——这有些难以理解,然而事实如此。

    他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趿拉上床边的拖鞋,打开门去厨房找吃的。

    另一间卧室里传来母亲带着睡意的声音:“看书别看得太晚啊——”

    “嗯。”他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看到自己的面孔在走廊的镜子里一闪而过。昏暗的灯光下,就好像一只食尸鬼。

    冰箱门被打开了,冷气化作白雾扑面而来。他找了找,拿出半根火腿肠来,蹲在地上大口地吃了。嚼得太快以至于脸颊生疼,然而他只想着快点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落到胃里。

    好饿啊……

    有一个声音在身体里无声呐喊。

    胃里终于更充实了一些。然而……还是饿啊!

    想要吃啊!

    吃!

    李真觉得自己的脑袋里被塞进了一个枕头,浑浑噩噩,就好像通宵背书之后的感觉。但身体确实清醒的,仿佛每一颗细胞都在欢呼雀跃,在催促着他:吃掉,全部吃掉!找到,吃掉!

    他晃了晃脑袋,又拉开冷冻室的门。更加浓重的寒意冲了出来,冰得他膝盖有些疼。然后他抽出了一个屉子。

    里面有……冻着的生肉。

    鲜红的肌肉纤维,用白色的脂肪镶着边儿,裹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在白色的冷气中若隐若现。

    真吸引人。那呼喊忽然变得强烈起来。

    就是它!

    李真又晃了晃脑袋,试图抵抗身体里的那些声音。然而……双手却伸出去,抓起那塑料袋、打开,送到嘴边。

    喀嚓。

    “哎!”这一下他彻底清醒过来了。冷冻肉的硬度和低温使他的牙齿尝到了苦头,咬合肌的强大力量令两排雪白的牙在滑过肉块表面之后狠狠地撞在一起,又酸又麻又痛的感觉像是给他打了一支兴奋剂。

    他忽然看到了自己映在冰箱内灯上的样子,又看到了手里正捧着的东西,心里没来由地一惊,猛地站了起来,连着退后了好几步,只觉得双手在发抖。

    这是第几次了?他大口喘着气,就像是刚刚跑完了十个“一千米”,这是第几次了??

    母亲在卧室里听到厨房的声音,又喊他:“李真,你找什么呢?吃的在冰箱里。”

    “嗯……哦,好了,我吃完了,我去睡觉了!”他连忙回答,然后一把推上冰箱的门,逃回了房间里。随着他彻底清醒过来,那奇特的饥饿感也不翼而飞了。像是身体里所有的细胞又重新被大脑接管,规矩地不再多嘴。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了?是病了吗?他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问自己。随后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电影——一位小姐将书生藏在自己游船的床下,每天要双份的吃食,养活两个人。她的父亲请来郎中,郎中说,这小姐可能是得了一种怪病——消食症。

    我也是得了这个病么?可是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啊……

    他这样担心着。然后就在忧虑中再次入睡了。

    饥饿感再次袭来。然而这一次,也许他实在太累,一直没有醒来,只沉浸在一个又一个噩梦里。

    早上五点半。

    又醒过来了。这一次不是被饥饿感吵醒,也不是被闹钟吵醒,而是……被胳膊上的痛楚弄醒的。痛感来自深处,似乎发自骨髓,牵牵绊绊、盈盈绕绕,并不强烈,却实在让人心烦。

    这感觉倒是熟悉。从小到大,每个月总有那么一两天会这样痛一阵子。他不是没有查过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得出的结论仅是正常的“神经痛”而已,于是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然而随着这段时间那种奇特饥饿感的出现,这种痛楚也变成常客了。

    既然已经是这个时间了,索性起床。反正闹钟也会在五点四十的时候响起来。

    厨房已经传来母亲弄早饭的声音,李真在床上披着被子坐了一会儿让自己清醒过来,然后穿衣洗漱、吃早饭。

    临出门的时候,母亲看着他的脸色,想了想,然后才说:“最近压力别太大,离高考还有半年呢。考不好……”她说到这里停了下,觉得这样说会刺激到儿子的情绪,于是改口:“我和你爸早跟你说了,只要你努力了就行。”

    李真“嗯”了一声,推门出了屋。一股寒气迎面扑来。

    他知道母亲的话是什么意思……

    连着两次月考,他的成绩一路下滑,离原本预期的目标越来越远。倒不是他因为别的事情分了心,也不是考前压力,而是最近的注意力实在集中不起来。脑袋里像是被塞进了什么东西,每天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浑浑噩噩,就好像提前得了老年痴呆症。

    北方的城市春天来得晚,六点多钟的时候,天还没亮。道路两旁的路灯发出昏黄色的光,寒风吹得枯树枝哗哗作响。他骑着自行车,在几乎没人的街道上飞驰。

    野猫和野狗缩在阴影里,在他经过的时候飞快地逃开,然后各自寻找食物。

    真奇怪……李真的脸缩在厚厚的帽子里,鼻孔呼出白气来,想道:我怎么忽然想要养一条狗了。

    刚才看到那些野猫野狗的时候,心里的确生出了强烈的占有欲。莫名地就觉得它们很可爱,简直想要抱在怀里,用脸狠狠地蹭一蹭,恨不得……

    恨不得……吃下去。

    啊!这个念头一跳出来,李真心里一惊——怎么又是这种想法?怎么又想到了吃?还是吃那种活生生的东西?!

    随后便听到一声刺耳的长鸣——“滴——”

    重新恢复清醒之后便感到一阵劲风从侧面扑来。自行车像是忽然挣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朝半空中飘飞,整个人腾云驾雾,在下一刻承受到猛烈的撞击……

    一阵劲风啊,这是遇到武林高手了么?

    这竟然是他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

第二章 垂死

    李真的父母李开文和宋晨肖此刻站在市第一医院崔大夫的办公室里,手里捏着一沓化验单。宋晨肖的嘴唇有点儿发抖。虽然站在从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当中,却总觉得有一股寒意自骨缝当中逼出来,让她有些拿不稳手里的东西。

    “大夫,你是说……”她用最后一点儿期望看向办公桌后面的中年男人。而后者面露不忍之色,再次点了点头。

    于是她一下子就坐倒在身后的椅子上,手里的单子哗啦啦散落一地。

    李开文扶住她,沉默了一阵子,像是对大夫说、像是对宋晨肖说、又像是对自己说:“其实这也是好事儿……早点检查出来,早治疗。早期的话还能治愈,是不是?”

    他顿了顿,加重语气:“砸锅卖铁也得给治好。”

    崔大夫透过镜片看着这对夫妻,心里生出怜悯来。当医生这么多年,病患家属见得太多了,早就有些麻木。然而对于眼前的这一家……他实在有些不忍。

    先不说那对夫妻,只说那个孩子。据说还是是重点中学的尖子生,夏天就高考了,却出了车祸。出了车祸,再严重,抢救过来的话,养上一年,明年还能接着考。只是……

    检查的时候,竟然发现这个孩子早就病了。还不是一般的病。这么说吧……人类目前已知的癌症种类,在他身上都找得到。

    想一想,简直让人头皮发麻——虽说都是早期,然而这孩子是怎么挺过来的?他父母说,他可从来没提过一句。从他上医学院到现在,临床十几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癌症患者的身上是正常的细胞多,部分细胞病变。即便到了晚期,也只是扩散到全身而已。但这个今年刚满十八岁的患者……

    几乎就是一个“癌人”。他的身上现在找不到未病变的细胞了。

    然而他的外表看起来却奇迹般地像个正常人!

    这让他在怜悯的同时,心中又生出莫名其妙地寒意来。

    癌症的发病原理,简单地说,就是正常细胞产生了病变,开始无限繁殖。人类的正常细胞在一生当中大约可以分裂50次,然后衰老死亡。这使得人类的肌体生长都处于某种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威胁到个体的生存。

    而癌症细胞则是由于发生了病变,导致无限增殖,像是贪婪的恶鬼一样攫取体内养分,占据正常组织器官里的有限空间。癌症所形成的恶性肿瘤同时还会释放出多种毒素,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导致人类的死亡。

    眼下这孩子的身上全是这种东西。

    依照他的认知,一旦一个晚期患者到了这个地步——实际上所有患者发展不到这个地步就已经死亡了——但一旦到了这个地步,他应该早就不成人形、而是变成一个由各类肿瘤构成的肉块了。

    他看着眼前的这对夫妻,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这样吧,你们两位,也去做个检查。”

    随后心虚似地补充道:“这是考虑到,一旦患者需要骨髓移植的话,也好提前做个准备。”

    李开文犹豫了一会儿,扶起宋晨肖来,点点头:“那该去哪检查?”

    “来,我带你们走。”崔大夫赶紧站起身。

    ……

    ……

    李真的病情开始迅速恶化。或者说,用“迅速”这个词儿已经不足以形容那种速度了。手术刚刚醒来的第一天,他还能转头露出一个微笑来,说:“爸,妈,帮我拿几本书来看。”

    然而到了第二天,那些癌细胞像是忽然得到了某种指令,开始在这具身体当中疯狂繁殖。傍晚的时候,李真断断续续地陷入昏迷——至少在其他人看来是这样。

    晚上七点多钟,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宋晨肖趴在病床边打盹,李开文则推开门,打算去弄点热的给妻子吃。然而一出门就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儿正站在门外向病房里张望,身上穿着校服。

    他对这女孩儿有印象——名叫张可松,和儿子的关系比一般的同学要好些。他常常见到俩个人在下了晚自习之后结伴回家,还时常有电话往来。用一句话总结的话,就是儿子的“疑似早恋女友”。

    这事儿不但他知道,女孩儿的父母和班主任老师张秀联也都知道。双方家长都在学校的教师办公室碰过面——毕竟在这个时候,高中生之间的“恋爱”关系还并不像之后那么普遍。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两个孩子都不避讳谈及这件事,声称仅仅是好朋友而已。毕竟都是成绩不错的“好学生”,也没有什么耽误学业的过分举动,于是便任其自然了。

    何况李开文对这漂亮女孩儿的印象也不错。

    他甚至在某几个夜晚躺在床上对宋晨肖说:“咱儿子以后真能找了这么个媳妇儿,可也就省心了。”

    然而此刻见到这孩子,李开文四十多岁的人,险些就掉下眼泪了。

    但终究还是忍住了,对女孩说:“可松,来看李真啊。”

    女孩点了点头,眼圈儿有点红:“叔,他怎么样了?我听张老师说他请长假了,要不要紧?我把这两天的课堂笔记带来了,一会拿给他……”

    然而话还没说完,女孩儿就看到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忽然转过身去,接着靠墙慢慢地蹲了下来。他是……哭了?

    一种深沉的恐惧感缓缓从身体里升腾起来,然后攫住她的心脏。她顾不上去安慰那个男人,转身冲进病房……接着就见到了床上的李真。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

    就好像被注了水,皮肤肿胀得发亮,底下透出黑紫的颜色。紧闭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线,嘴唇不但不是普通病人那种特有的苍白,反而红得发黑。虽然身体藏在被子底下,但她仍然能够感觉到,生命力正飞快地从那具躯体之中逃散,逃散到这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已经完全不是以前那个有些帅气文弱的李真了。张可松愣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忽然捏紧了拳头,走上前去。接着把手覆在李真的额头,闭上眼睛……

    随后踉跄着后退几步,大滴的泪珠滑落下来。

第三章 沉眠

    李真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个很长的梦。

    梦见自己掉进了一条河里,然而那河水却是凝固的。他转头左右看去,天地之间一片白雾茫茫,就好像一个非现实的空间。嗯……非现实的空间?他想,这难道是梦么?

    接着他抬起腿来,想要离开那片水域。然而就在下一刻,水里忽然跳出无数拇指肚大小的鱼儿来。这些鱼儿只长着一个头,头上只生着一张嘴,恶狠狠地咬在他的身体上,扯下大片血肉模糊的皮肉。

    他刚刚想要惊叫,却发现被那鱼儿咬了并不疼。相反,酥酥麻麻,还有点儿舒服。就好像那些原本的血肉是禁锢着他躯体的枷锁,现在正被一片一片地卸下来。于是他就站在了河水里,任由滚烫的血液染红了大片水面,直到……

    他低头一看,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副赤红色的骷髅。

    于是大吃一惊,就醒了过来。

    天还没亮,头顶的节能灯发出苍白色的光。病房里只有他这张床位躺着人,显得空空荡荡。身边有人发出均匀的呼吸声,那是母亲睡着了。只是她身后的门没关,冷风一阵接一阵吹进来。

    睡了这么久么?记得睡着的时候才是早晨。他感觉自己的状态好多了——之前被卡车撞到的地方已经不疼了,相反的,就好像泡在温水里,又暖和又放松。而其他的地方也感觉不到疼痛,就好像无数次从睡梦中醒来的普通早晨一样。

    没什么大不了的嘛。李真对自己说,然后就打算撑起身子,把门关上。

    然而一试着发力,他愣了一下。

    身体不听使唤了。倒是还能感觉到自己的肢体,然而……就像被什么重物牢牢压住,使上十二分的力气,也没法儿移动一丝一毫。李真有些慌了。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全身瘫痪了么?

    他还想要再使使劲儿,再试一试。然而下一次发力的时候,疼痛就排山倒海般的袭来了。就像前一刻还风平浪静,下一刻就起了万丈波澜。身体里的每一颗细胞都跃动起来,仿佛化作梦中的那些小鱼,一口一口咬碎他的神经。

    疼啊!

    他想要大喊,然而喉咙里好像塞着一团棉花,只能发出野兽似的低吼来。身体因为疼痛而发抖,惊醒了身边的宋晨肖。

    这位母亲抬眼就发现了儿子急速开合的眼睑,像是母兽一般扑了上来,上下触摸着他的身体,带着哭腔问:“怎么了?李真,你怎么了?哪儿疼?”

    然而他说不出话来,嘴角很快溢出白沫。宋晨肖立即跑出门去,大喊:“大夫,大夫!……”

    ……

    ……

    张可松回到车里,摔上了门。扑面而来的暖气冲得她脑袋发晕,被眼泪糊住的视线更朦胧了。

    张朝阳看了看女儿的表情,把手中的烟头按熄了,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情况不好么?”

    女孩哭着摇头,然后扑进他的怀里:“怎么会这样?明明只是车祸啊……可是我感觉得到,全都散掉了,全都散掉了……”

    然后失声痛哭起来。

    张朝阳拍打着她的脊背,无声安慰着,转头向医院大门看了一眼,在心里叹了口气。挺好一个孩子。他闷闷地想,怎么摊上了这种事儿。既然可松都说……全都散掉了,那大概是真的不行了吧。

    虽然与李真只见过几次,然而他对那男孩的印象还是不错的。现在虽然说不上和女儿一样痛彻心扉,但长辈对晚辈式的难过还是有的。

    这孩子可惜了。可松的高考,估计也得耽误了。

    怀里的女儿又忽然抬起头来,抓住溺水稻草似的揪着他的衣襟:“爸爸,你想想办法,找他们——他们肯定有办法的是不是?他们能救活李真对不对?”

    张朝阳看着女儿的花脸,又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拍着,沉默了很久,才说道:“爸爸也挺喜欢那孩子。也……打听过。但是没办法。”

    女儿的身体在怀中僵了。于是他再次叹了口气,用更温柔的语调重复了一遍:“爸爸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可是爸爸真的没办法。”

    片刻之后,张可松终于真正地、发泄似地、嚎啕大哭起来。

    ……

    ……

    入院第五天。

    李真的各项生命指标都已经下降到接近警戒线了。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肢体已经失去了应激性反应。身上每时每刻都有脓包破裂,翻出红黄色的血肉来。大多数清醒的时候,他只会说一句话:“妈,我饿,想吃肉。”

    每当这个时候,宋晨肖就哭得喘不过气来,只能让李开文把她扶出去。

    可我是真的饿啊!

    李真这样想。实际上大多数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是清醒的。只是眼皮那么沉重,他甚至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医生对父母小声说,自己可能不行了……

    然而他有另一种感觉——意识虽然越来越模糊,但身体……却是越来越活跃。他觉得每时每刻自己都在生长,就好像一颗沐浴到了阳光和雨露的小树,欢快无比地生长着。束缚着意识的那具枷锁在逐渐解开,他想自己就要飞起来了。他想要活下去……至少这具身体这样告诉他:不要死,不要消失,要一直活着。

    其实这正是人临死之前的反应吧。他有时候也会这么对自己说。要飞起来的感觉,是灵魂要脱离这个身体了么?

    最后一次努力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充满了氢气的皮球,在下一刻就要升上天空。父亲和母亲都床边,正看着他。他们的身后,还有一群穿着白大衣的医生和护士,脸上是悲天悯人的神色。

    李真缓缓转动眼球看了他们一眼,把父亲和母亲的表情刻印进记忆的最深处。然后想要抬起手来摸摸他们的脸,但没能成功。

    于是他休息了一会儿,就对他们说:“……爸,妈,我不要火化。”

    然后意识就真的飞起来了。

    病房里的监视器发出“滴”的一声长鸣,窗外的风一下子大了起来。

第四章 墓中人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农村的早上。薄薄的白色雾气萦绕在房舍、矮树、小路与草垛之间,微曦的晨光中有炊烟升腾。春寒料峭,然而微黄的枯草中已掺杂了鲜嫩的绿色,似乎再过些时日,便可开出芬芳的花朵来。

    眼下,村北的一间院落里,一个男人和一个穿红袄的小女孩儿正并排坐在板凳上,一人捧着大号的青瓷碗,一人捧着小号的不锈钢碗。

    男人一仰头把碗里那点饭底儿划拉干净,转头去看女儿——平常这时候,小姑娘早就学着爸爸的模样稀哩呼噜地喝完了碗里的稀饭。然而此刻这个小丫头撑着脸蛋儿,像是刷子一样浓密的睫毛一开一合……显然是有了心事。

    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粉雕玉琢似的小姑娘,这副忧愁的模样可额外惹人怜爱。

    于是男人不由得笑了起来,伸手在她扎了两个小辫儿的脑壳上揉了揉:“清清,怎么啦?”

    小女孩皱皱眉头,脆生生地叹了口气:“发愁呢。”

    男人哈哈笑了起来,大声招呼她妈妈:“张玉屏,你女儿发愁呢!”

    正在洗碗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一打眼儿就看见女儿的小模样,笑意浮上眼角:“清清,你愁什么呢?”

    小女孩郑重其事地站起身来,小心地把碗放在板凳上,挺直了腰杆宣布:“今天我过生日,我想吃鸡!”

    两个大人对视一眼,顿时笑得更欢了。

    ……

    ……

    于清清蹲在地上,看她妈妈杀鸡——手起刀落的那一下儿,她忍不住捂上了眼睛。等再放开的时候,就只见没了脑袋的鸡还在一抽一抽地挣扎,脖子里的血洒了一菜板。

    张玉屏一手抓着鸡脖子,一手用碗接鸡血,吩咐小女儿:“清清再去屋里给我拿个碗来!”

    “哎!”于清清赶紧往屋子里跑,边跑边在心里念:“鸡呀鸡,你别怪我噢,那个人就爱吃肉,我可不是为了自己吃——”

    又接了一碗鸡血,张玉屏一拍脑袋:“哎呀我这记性,水还烧着呢!”她赶紧把没拔毛的老母鸡搁在菜板上,急急忙忙就往屋子里跑。

    等妈妈消失在门后,于清清左右看了看——然后皱起眉头一把拎住鸡脚,几步就跑出了院子……

    ……

    ……

    张玉屏端着一盆热水从屋里出来之后,顿时愣住了。菜板上现在空空荡荡,只有两片鸡毛打着旋地往地上落——鸡呢?

    她忙喊:“清清?清清?于清清,鸡呢?”在后院侍弄菜地的于左键扯着嗓子答应:“怎么啦?”

    张玉屏心痛地一跺脚:“刚杀完鸡,还没褪毛呢,一转眼儿就没了!清清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她男人这时候擎着沾满了湿泥的手走到前院来,寻思了一会,惋惜道:“唉,八成是给黄鼠狼叼走了——我前天收拾咱家草垛的时候,可就看见了一只黄鼠狼,油光滑亮的,蹿出来吓了我一跳!”

    张玉屏张了张嘴,半晌才说道:“黄大仙啊……唉。倒霉,让黄大仙叼就叼了吧,我再杀一只。清清那孩子又跑哪去了?”

    于左键向屋后一指:“又跑后山玩去了吧。”

    张玉屏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往鸡舍走,一边跟她男人抱怨:“哪玩去不好,非往后山跑,一片坟地。去年老李家又回来起了个坟,死的还是个孩子,煞气重……冲撞个好歹怎么办……”

    “我可不信那玩意儿。”于左键嘟囔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

    ……

    于清清倒提着鸡,一路小跑上了山。又转头往后看了看,确定没人跟来,才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儿,接着又开始继续走。

    绕过一片林子,一片草甸就出现在眼前。穿过这片草甸,又是一条解了冻、潺潺流着的溪水。她小心地踩着石子过河没弄湿鞋子,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坟地。高高低低的十几座墓碑,掩藏在枯草当中,显出颓败的气象来,似乎已经一年多没人打理了。小姑娘慢慢走到一座新坟旁边,坐在厚厚的枯草铺成的垫子上,长长出了口气,又捏起拳头敲敲自己的腿,抱怨似地说道:“可真吓死了我了,差点被我妈妈看见。”

    想了想,又苦着脸:“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呢……跟她说被黄鼠狼叼走了,我来追黄鼠狼了,你说她能信吗?”

    她周围空无一人,只有一块新立的墓碑与尚未长出新叶的树木。再配上晨风从林间穿过时带来的哗哗声……画面有点儿诡异。

    小姑娘托着腮帮想了一会儿,才揉揉因为寒冷而发红的脸蛋儿,豪气地一挥手:“不管了!就这么说吧!”然后就把那只鸡,搁在了墓碑后面的坟堆旁。

    大约过了两分钟或者更久,在小姑娘不耐烦地轻轻踢了踢坟堆旁的一块新土时,鸡身下面的地面开始不安地翻动起来。

    就像是有只藏下土下的小动物因着春天的气息苏醒,正试着拱翻身上沉重的负担,混杂着腐烂枯叶的泥土被顶出了一个小包。

    而后……一根手指破土而出。

    紧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乃至一整个手掌。

    一只手,从坟堆旁钻出了地面。这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细腻光滑。似乎应当属于某个家境优渥、不曾体会生活辛劳的年轻人。但眼下出现在坟堆旁的泥土里,却只教人觉得浑身发冷、阴风阵阵。

    然而于清清的脸上却现出欢喜的神色来。小姑娘忙把那只鸡推得离它更近了些,嘴里说道:“这呢,大笨蛋。”

    手四下摸索着,终于握住了鸡脖。而后猛一用力、向后一缩,整只鸡都被拖进了土下,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来。

    清清捡起身边的一根枯树枝,俯下身子往洞里捅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悻悻的神色,酸酸地说道:“你的胳膊可真长。”然后她又看了看自己裹在厚厚的红棉袄的小胳膊,嘟囔道:“我也想快点儿长大,那时候我就能自己杀鸡给你吃了。”

    小姑娘在微寒的风里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又跺跺脚、揉揉红彤彤耳朵,捡起一根树枝丢飞了停在树上的一群麻雀,显得极其无聊。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忍受不了这样枯燥乏味的气氛,俯下身对着那个洞口,将手放在嘴边拢成一个喇叭:“喂喂喂——!吃完没有啊!吃——完——没——有——啊!”

    洞穴里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那只手再次探出地面。

    五根手指灵活地晃了晃抖落指缝里的土渣,便将食指和拇指一屈,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于清清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坐回草垫上,从小棉袄的兜里掏出一张田字格本的纸来仔细地展开。而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郑重而严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慢慢问道:“6加6加6,等于几?”

    那手先握了一个拳,然后又张开了食指和拇指。

    清清睁大眼睛:“对,就是十八,可是我是慢慢数出来的,你是怎么算得这么快的?”

    手摊开了五指,开始轻轻低快速摆动……小姑娘知道,他的意思是“这事儿现在说不清楚”。

    于是她哀怨地叹了口气,又继续下一道题目:“9加9……唉,算了,你肯定也说不清楚。”小姑娘又习惯性地托起下巴,幽幽说道:“我妈妈说明年送我去上学前班……学前班的老师肯定能告诉我怎么算吧?”

    “可是我去上学的话,谁来给你找吃的啊。”

    这一次,那只手没有立即作出反应,反倒是微微僵了一僵。然后它的手腕翻转,用食指慢慢地在地上写了六个字。

    这六个字写得歪歪斜斜,然而笔画清楚,足有半只巴掌那么大,似乎是为了让小女孩看得更清楚一些。

    于清清皱起眉头仔细看了一会儿,为难情地说道:“你写的是字吗?可是……我不认识字呀。”

    于是那只手五指并拢,掌心向下挥了挥。

    清清想了想,忽然睁大了眼睛:“噢!你是要去我上学,学会了写字,就能看懂了吗?”

    手飞快地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又点了点地上的那六个字。

    于清清笑嘻嘻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我把这几个字记下来——诶?倒数第二个字我认得,是个‘一’字!”然后她用一支铅笔仔仔细细地把那六个字临摹在田字格的纸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呼……好啦,我该回家了,不然妈妈又不许我来了。我把这张纸带在身上,上学了我就让老师教我——你要乖乖在这里等我回来!拜拜啦!”

    随后她小心地把折好的纸揣进衣兜里,才三步一回头地下了山。

    而那只手像是顿时失掉了力气,在地上搁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抹掉了字迹,缩回洞里。不多时,大团的泥土涌了上来,又将那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五章 相逢与别离

    只是他们大概都没有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七月。

    北方的七月,正是最热的时节。眼下这小山上已是葱茏一片,花香沁人。大团的绿意在和风里微微摇晃,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正旺。山草也像是卯足了力气,从黄嫩嫩的小芽一口气疯长到半人高,几乎将那座坟堆盖了起来。

    在一阵阵的知了声中,野草丛哗啦哗啦地响着,而后分开了一条道路。一个穿着浅黄色连衣裙的小女孩磕磕绊绊地小跑过来,额头尽是汗珠和草叶,显得狼狈不堪。

    她脸上带着焦急忧虑的神气,像是有什么宝贝被落在了这山上,正急着去看看究竟有没有被人捡去。

    一直跑到了那坟前,费尽力气把茂盛的野草统统踩倒,露出墓碑来,她才喘了口气,然后向四周警惕地望了望,大声叫道:“在吗在吗在吗,你——还——在——吗!”

    四下无人,只有疯草在沙沙响着。

    她只好再喊一遍:“在吗?你还在吗?在吗——————!”这一次,声音里却带上了点哭腔儿。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哭起来也都可爱。粉嘟嘟的脸蛋儿转眼就挂上泪花,她用手背一抹:“妈妈把我送去县里小姨家上学了啊,我一回来就来找你了!”

    还是没人答话。

    她索性蹲了下来,一边用手去薅那些杂生的荒草一边抹眼泪,不一会脸上就多了长长短短的几道黑印子。荒草下面是黑土,只是黑土里还夹杂着枯枝烂叶,牵牵绊绊的极难挖。六岁的小女孩没多少力气,几分钟过后就气喘吁吁,可眼前只出现了一个手掌大小的浅坑。

    她只得坐在地上,边哭边去看墓碑上的字。

    短短的一行,却都是她在学前班里学过的有限几个汉字——

    爱子李真之墓。

    农村的孩子不像城市里的孩子,听惯了老人讲的那些山精野怪的故事,胆子总是要大上许多。然而于清清的胆子似乎大上了不止一点儿——极偶然地发现了这座新坟里发生的怪事之后,她不但没有被吓得哇哇大哭,反倒同那个“鬼哥哥”成了知心好朋友。

    这算得上是这个小女孩唯一的一个秘密,因此在这样天真无邪的年纪,那个鬼哥哥也就成了她心里仅次于爸爸妈妈那样的亲人。

    然而现在故地重游发现与自己相处了几个月的哥哥已经不见了,顿时想起老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人死如灯灭,没了就真的没了。

    异样而莫名的恐惧感爬上心头,她泪眼婆娑地盯着墓碑上刚认出的几个字,忍不住放声大哭。

    说不定他真的像山上别的坟里的那些人一样,再也出不来了。小女孩在心里这样想。

    大哭之后又变成抽抽搭搭——她是哭累了。然而仍赖在这里不肯走。

    太阳还是火辣辣地晒着,荒草在风里晃来又晃去。于清清停下来歇了一会儿,又恋恋不舍地看了看那墓碑,终于打算离开这块“伤心地”了。然而就在她抬脚准备走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另一个声音——

    “……清清啊?是你吗?”

    这声音嘶哑低沉,就好像从厚厚的土层下面传出来……不对——于清清屏住呼吸、再次听到那个声音的时候,终于确定,那就是从土层下面传出来的!

    她睁大了眼睛,显然吓了一跳。无论如何,这个声音都和印象里的那个“鬼哥哥”有点儿不同——他的声音不应该是温温糯糯的,就像爸爸那样的么?

    她待了一会儿,才怯生生地开口:“鬼哥哥,是你吗?”

    大概是察觉了她声音里小小的恐惧,那个声音停了一会才说道:“……吓着你了?才能刚刚能说话……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但这句也就够了。于清清一下子趴在地上,挂着泪花笑起来:“真的是你呀?你能说话了呀?我还以为你不见了,你刚才怎么不理我?”

    她像炒豆儿似地问了三个问题,那声音隔了好一会才说道:“我……刚才在睡觉。”

    “鬼也会睡觉啊?!”清清惊讶地吸了口气。

    这一次回答来得更慢,直接到清清想要再问一遍的时候,那声音才回答:“清清,我……不是鬼。我是人。”

    于是在夏月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于清清和她的“鬼哥哥”——现在该叫“李真哥哥”了——隔着厚厚的一层土,聊了两个小时。不过大多数时间都是小女孩在说话——说小姨家里的样子,说班里的新同学,说她刚买的文具盒,说吃过两次还想再吃的“馥郁”牌冰淇淋。

    最后说到了上一次临别时候的那个问题。于清清从兜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献宝似的说:“李真哥哥,上次你写的字我都看懂了——你问我‘现在是哪一年’,现在是2014年……嗯,老师说也是长庚36年。”

    李真没有说话。

    于清清等了一会,见他没反应,又兴致勃勃地问:“李真哥哥,你能出来见见我吗?”

    “现在还不行……”地下的声音说道,“再过一个月……大概就可以出来见你了。”

    “那我骗妈妈多杀几只鸡,好让你快点长!”于清清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她一直没问李真为什么会在这坟里——即便是六岁的小女孩,也能发现一旦涉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她的李真哥哥就不爱说话了。所以她只能把这个“小小”的疑问藏在心里。

    反正怪事儿也够多了,不是么?可不是人人都能有一个住在地底下的好朋友的。

    久别之后的重逢,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惊喜。倘若这样的日子持续下去,也许会发生更多有趣的事情。然而就在两人重逢的这一天夜里,一场7.2级的地震袭击了这个省的东北方——震中正在于清清生活的那个小山村。

    这场地震让八万多人流离失所,不少山体滑坡、河流改道。广袤的北方平原上一夜之间哀嚎遍野,悲痛与绝望的情绪几乎撕裂了夜空。就在这样的气氛当中,两人之间的奇特友谊戛然而止,成为无数生死别离的情感大潮之中毫不起眼的一朵浪花儿。

第六章 行尸

    两侧黑黝黝的群山延绵而过,在夜色中像是冷峻俯视大地的巨兽。初秋的凉风从车窗里不住灌进来,吹得耳膜呼呼作响。但颜尉子可丝毫没有关上车窗的意思——如果没有这些凉风,恐怕她就得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眼下她叼着一支香烟,脸上一副愤愤不平的表情——任谁在休假中被紧急召回,脸上的表情都好看不到哪里去。更何况她刚刚看了《行尸》的第七季,却转眼就要在夜色里开车翻山越岭……这让她忍不住想起电视剧里行尸们在夜间忽然冲上路面的情景。

    车灯打在在路上,白色的路标一条又一条扑过来。困意和烟草弄得她有点儿头晕,于是皱了皱眉,腾出右手打算断把快要烧完的香烟按熄。

    没想到就在微微一侧脸找准烟灰盒、再把头抬起来的当口,前面的路面上竟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90多迈的速度可不是说停就能停,更何况那人像是从旁边的山坡上跌跌撞撞跑下来的,眨眼之间就送了车头前面。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山区,谁能想得到路上会出现这样的一个人?她只来得及看清灯光下那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便感到车身猛的一震——那人直接飞出去好远、撞在路边护栏上、还翻了四五个身。

    血一下子冲上脑袋,困意瞬间无影无踪。她连忙打方向盘、踩刹车,小巧的“烛龙风行”横着车身漂移了四十五度,才停了下来。

    这时候她觉得指尖都是麻的,腿脚也不听使唤。等稍微有了点力气,她急忙推开车门,打算去查看那个人还有没有呼吸。实际上现在她想的却是自己该怎么办——这样的速度撞上人,还眼见着那人的脑袋先着地——死定了。

    但下一刻,方才冲到头上的热血统统落到了脚下,她瞬间觉得浑身冰凉,搭在车门上的手再也没力气推开哪怕一毫米了……

    车灯还亮着,映出地面上一道长长的血迹。血迹从路中间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护栏,终点处是那个刚才被撞飞的人。只是那个在颜尉子心里“死定了”的人,现在却慢慢坐了起来。先是用手扶住脑袋往前一送,原本滑到后背的侧脸就正了过来。

    “喀”的一声,在夜色里传出好远。

    其实胳膊也不是完好的。虽然灯光没有直接照在他身上,但借着微弱的光亮还可看到他的左臂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向后反转着。不过那人用右手把左臂固定在身侧,再一用力——又是“喀”的一声,左臂也被掰过来了。

    血像小溪一样淙淙流了出来,在地上冲出一道蜿蜒的痕迹。

    颜尉子前半夜看过的《行尸》里面的情景铺天盖地地涌进她的脑海——能解释眼前这事儿的,除了那电视剧,还有什么?

    她站在原地停了两秒钟,一躬身又钻回了车里。不顾被撞得生疼的脑袋,从汽车储物箱当中哆嗦着摸出她的配枪来,上弹夹。平时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现在生疏得像是新进菜鸟,对了三次才把弹夹推进去,然后上膛开保险。

    接着把枪握在手里透过风挡玻璃,直等看到那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才一咬牙钻出车门,枪口对准他:“你是不是……是不是人?你……”

    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声音相当凄厉,就好像在用铁片刮黑板。

    枪口晃得厉害——费了好大劲儿才勉强对准暗光里那个人的脑袋。这时候那人已经转过脸上,头上的血迹糊住了面孔,只能勉强看清一个轮廓。

    她尖声叫道:“说话,快说话!”

    那人站在原地,静静地看了她一会,终于发出了声音来:“……开车小心点。”

    “很疼的。”然后他弓起身子,一瘸一拐地下了坡,走进路边漆黑的树丛里。

    颜尉子睁大眼睛愣在原地,心跳得像是要从胸膛当中蹦出来,连自己都听得到那种“咚咚咚”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她才吞了一口口水,如梦方醒一般向那人消失的方向追过去,嘴里高喊:“你回来,你回来!我送你去医院!”

    然而回应她的只有层层荡荡的山谷回音和凉森森的秋风。

    她又喊着一阵子,却始终没有勇气追进那片林子里。直到身上的冷汗被风吹得冰凉,才再一次感到了恐惧,连忙钻回车中,猛踩油门、驶离这片噩梦之地。

    李真拖着左腿慢腾腾走到一条快要干涸的小河沟边,才艰难地坐到地上。

    身上的血虽然止住了,然而伤口长肉时那种钻心似的刺痒可不好受……更何况也并非只有那么一处伤口。左眼皮上那条口子现在就难受得令他想大喊大叫——好像有条蜈蚣趴在脸上,还一个劲儿地往眼睛里钻。

    他更不敢挠——以前这么干过,但被挠开的伤口又得重新长,那种一次又一次的难受劲儿他记忆犹新。

    可无论怎么说,总比在坟里的那段日子强多了。那时候甚至连动都不能动,就任由那些新生的肉芽把石子泥块什么的都裹进身子里去,再用好长一段时间挤出去。

    一想起坟里,他就想起了于清清。

    地震的时候……是夏天吧。现在都入秋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活没活下来。

    当初坟都被震开了,何况农村那些砖瓦房。他在翻出来的泥土里躺了将近一个月,才赶在来收拾现场的人到来之前爬开了。那时候他的双腿还没长好,真真算是皮开肉绽。晚上借着夜色终于爬到了于清清说过的那个家,却发现早成了一片断壁残垣,就连救灾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这一别,即便不是阴阳两隔,也算得上是天涯海角了。中国的人这么多,他去哪找到一个连脸都没见过的小女孩。

    更何况,他还想先回家。自己为什么死而复生这件事不好解释,他也没想过怎样解释。他只是想要先回家,先见到爸妈罢了。之后的事情,就等之后再说吧。

    然而老家与市里相隔甚远,他压根就没回去过。只知道应该一直向南边走……却不清楚该沿着哪条公路走。两天之前身体才算勉强长好、有了个人样儿,今天却又被撞了。

    他将两只脚泡在冰冷的水里,心里的想法就没停过。一会儿掠过爸妈的面貌,一会又掠过张可松的身影,甚至还想起,现在高考已经结束了……自己复读一年的话,还能不能考上BJ太学?

    他在水沟边坐了一夜,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觉得身上轻快了许多。夜里极其严重的损伤都已经自愈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一片又一片的血痂。

    李真撑着地站了起来,把那些东西揭掉,就着水沟里的水洗了把脸,然后又用凉水把肚子灌了个半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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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书友某奔三的大叔、幕染青衫的评价票~

第七章 山村

    从早上走到中午,李真觉得肚子都瘪了。大概是因为夏天的那场地震,附近山里竟然连只兔子都难见到。他本指望能在林子里弄点野果吃,哪知道这附近几座山又都是私人林木场,山上一水儿的马尾松。

    晚上长了一夜的肉,他觉得自己越发虚弱了,如果再走上几个小时见不到人,也许就饿死在这里也说不准。

    又或者……饿不死,只能一动不动地等着有什么小动物经过,他伸手抓住,然后……

    他随即打住了这个念头。

    坟里的那段日子,他一丁点儿都不愿再回想起来。

    所幸天无绝人之路,又走了两个钟头,前边山下终于现出一角民房来。他赶紧加快脚步转过山坡,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村子。

    眼沿着崎岖的小路下山就花了半个钟头,等他走到村口小卖部的时候,已经满脸都是灰了。

    小卖部门口这个时候还算挺热闹。三个农村老爷们坐在靠墙的小板凳上抽着烟眯着眼不知道在聊些什么,两只母鸡正在地上刨来刨去,秋日午后的阳光里尘土飞扬。

    李真一出现,眼尖的那个就发现了。他马上支起身子,警惕地看过来。

    倒不是民风冷漠,而是李真此时衣衫褴褛、上面还有黑乎乎的血迹,看着相当吓人。但当那男人看清他只是个少年人模样的时候就放松了不少,只狐疑地看着李真慢慢走了过来。

    四个人对视了一阵子,李真才小声开口:“……我想问一下,平阳往哪边走?”

    三个男人彼此看了看,中间那位穿着灰色羊毛衫的才接话:“你是哪人?怎么造成这样?——妈呀,身上哪来这么多血?”

    看清了李真身上的血渍,三个男人坐不住了。说话的那位大步走过来拉着他的衣服看了看,随即一拽他的胳膊:“屋里去——你怎么弄成这样?”

    这人四十多岁的年纪,膀大腰圆,看起来和父亲极像。李真的心里莫名地就多出了些亲近感来,就由着他把自己拉进去了。然后才听到另外两个人在身后低声说道:“听口音不是咱这的人哪……”

    “我是……”李真进了不大的小屋,先看到的是柜台上摆的一排吃的,顿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然后才说出之前准备好的说辞,“我夏天的时候去北边玩,结果赶上地震了,我才走出来。”

    这话当然经不起推敲。然而对于他这副狼狈摸样来说,也勉强算得上是合理的解释了——更何况人家原本就没想刨根问底。

    那男人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当即拿来两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递给他:“你才走到这?你家呢?在平阳?我这有电话,你要不要打个电话?”

    李真拿着吃了一半的面包,愣了神,半响,才赶忙说道:“对,我要打电话,麻烦你,我得往家里打个电话!”

    那男人看他的样子像是魔怔了,又再三确认他脑袋和身上都没什么伤,才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李真接过手机来,哆哆嗦嗦按了三遍,才把父亲的手机号拨对了,然后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

    然而一秒钟之后,听筒里传来的声音却是:“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他愣了愣,随即拨了母亲的手机号,可得到的回复仍是:“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他一连听那女声用中英文播了三遍,才挂断了电话。最后用发抖的手指拨了家里座机的号码。

    “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李真顿时呆若木鸡,手指一松,那电话便向地上掉下去。幸好男人眼疾手快,一把抄了过来,问他:“怎么了?联系不上?”

    李真木木地转过头:“都……是空号。我家可能搬了。”

    三个男人相互看了看,另一个才说道:“你家亲戚呢?给他们打看看?”

    他一连问了两遍,李真才说道:“没了。早都没了。”

    穿羊毛衫的男人嘬了嘬牙:“要不你给公安局打个电话吧。打110也行。”

    李真这才从纷杂的思绪里回过神来,连声说道:“不,不用。”

    当然没法打。人死了,得注销户口,这他是知道的。警察来了,带他走,再一问身份——去年就死了的人,他怎么解释?

    神神鬼鬼的事情他知道不少,特异功能的小说他也看过许多。然而一旦这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以如此痛苦而近乎灾难的方式……他怎么可能再放心地将这秘密托付给除了父母以外的人?即便是清清那小姑娘,他也是在第一次被发现之后暗中隐藏了好几天,最终经受不住饥饿和寂寞的折磨,才再一次伸出了手。

    他紧紧握了握拳头,再一次抬起头来,用自己都几乎听不清的声音说道:“叔,你能不能借点我钱,我坐车回平阳。你把手机号给我,找着我家了,我还你钱。”

    他觉得相当不自在,近乎羞耻。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以近乎乞讨的态度来说出这样的话。他甚至已经打定主意,一旦这男人露出哪怕一丁点儿为难的神色,他就立即起身,离开这里。

    但那男人看了看他,叹了口气,转身走到柜台后,取出四十块钱来递给他。

    “拿着吧。”他说,“回去了找不着人先去学校找老师,让老师帮你找。”然后他又看了看李真的衣服——那还是一件单衣。蹭破、刮破、撕破,现在已经几乎不能称之为衣服了。

    于是又走进后面的里屋,给他拿了一套旧却干净的秋衣,一条土黄的呢绒裤子,一件深蓝的夹克衫,外加一双半新的旅游鞋。

    这期间,坐在旁边的两个男人也从自己兜里掏出了两张五块钱塞进他的手里,悄声对他说:“你王叔家小子地震的时候被砸着了,现在还在县医院。”

    李真抬眼向那男人看去,这才发现他的脸上有一层抹不掉的忧虑神气。

    三个男人出了屋,他脱掉了从废墟里刨出来的那身破衣服,然后把新的一件件穿好。身上顿时暖和了起来——也有那半块面包的功劳。

    接着李真握着手里吃剩的半块面包推开们走出去,对着三个男人鞠了个躬:“叔,我走了。等我找着家了,我就来还你们钱。”

    那男人笑了笑,朝他摆摆手:“路上小心点。”就再不说话了。

    李真把他们的相貌一一记在心里,然后沿着土路往村子另一头走去。

    见他走得远了,其中一男才说道:“我觉得不对劲儿啊。都地震了好几个月了……你看他衣服那些血,身上倒一点刮擦都没有——”

    穿羊毛衫的男人起身看了看远处李真蹒跚的背影,叹了口气:“别管那么多。去把换下来的衣服烧了。”

    顿了顿,又说:“还是个小孩子。”

第八章 齐远山

    天擦黑的时候,李真已经坐在大客车上了。从这里到平阳,据说走高速得八个小时。然而夏天的地震震坏了高速路段,长途车只能绕行。这样一来,就得十二个小时了。

    这还是自他出生之后第一次坐这样久的车。

    车票花了六块钱,又花一块钱吃了份长途车上的盒饭——有些硬的大米饭,配上炒豆芽、辣椒炒火腿、炒鸡蛋。虽然味道并不好,然而李真却吃得差点掉下眼泪来……这还是大半年来,他吃到的第一顿像样的东西。

    旁边坐着的那个疑似出来打工的少年人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有点儿发呆。又看他十分仔细地舔干净了饭盒里剩下的每一粒米,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倒是见过能吃的——但没见过六口就吃完一盒饭的。

    他摆弄了一会儿手机,又忍不住去看李真乱蓬蓬的头发和细腻得不正常的脸,猜测起这位靠窗同伴的底细来。

    李真发现有人偷偷打量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身边这位看起来年纪不比他大多少——国字脸,方下巴、两道浓眉、发红的两颊,看起来像是个从乡里出来的年轻人,一脸忠厚相。他正打算向对方笑一笑权当打个招呼,肚子竟然又咕咕叫了起来。

    顿时红了脸。

    高中学了两年半生物,他当然知道伤口愈合是得消耗自己身体里储存的能量的,因此也就变得格外能吃。然而回到平阳之后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家,兜里还剩下四十三块钱……

    他看了看过道前面那辆摆着盒饭的小餐车,忍住了再要一份的冲动。

    旁边的少年倒是把他的这一番神态动作都看在了眼里。他抿着嘴想了一会,摸了摸兜,随即高声喊:“诶,给我来两个盒饭!”

    过了一会,兼做服务员的售票员推着小车骨碌碌走过来,手脚麻利地递给了他两盒,顺便给了两双筷子。少年打开一盒,掰开筷子,搁在座位前面的挡板上闷头吃了几口。然后皱起眉头来:“嗯……胃疼。”

    又吃了一口,愁眉苦脸地搁下筷子,把另一盒饭摆在了旁边,用胳膊肘顶了顶李真:“哎。”

    李真转过头来:“啊?怎么了?”

    “我胃疼,买多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胃,“你帮我吃一盒吧,要不浪费。又退不了。”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凉了也没法吃了。”

    李真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动了动。实际上在少年打开第一盒饭的时候,那种香气就把他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了。那绝不是单纯的饥饿感,而是去年冬夜里的那种感觉——那种迫切地、想要“吃、吃、吃”的感觉。他只得强迫自己看向窗外延绵的群山,才能让口水涌得不那么急切。

    再看到身边这位脸上的神色——李真当然清楚,他并非真的是“胃疼”。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眼眶险些就变得湿润起来了。无论是身上的衣服、兜里的金元,还是眼前的这个少年,都令他感受到了那种久违的脉脉温情。

    但他还是勉强笑了笑:“不用,我不太饿。”

    然而那少年不由分说地替他放下了座位面前的挡板,把没开的那一盒放在了上面:“多少吃点,别浪费啊。”

    李真握了握自己的手,最终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勉强说了声“谢谢你”,就打开了那饭盒,用立起来的盒盖挡住了自己的脸。

    少年看他终于吃了,才在心里嘿嘿笑了一声,埋头继续吃自己的饭。

    这一回李真吃得很慢——一边是想要仔细尝尝这种久违的滋味,一边是因为喉咙总是哽住,实在吃不了那么快。直接到米饭见了底,他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只是没再好意思把饭粒舔个干干净净。

    抬起头来的时候,那位已经吃完了,正看着他,咧嘴一笑:“这下不浪费了。嘿嘿。”

    李真吸了一口气,也笑一笑:“我叫李真,谢谢你。”

    “客气啥,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少年的话听着颇为老成,但稍显稚嫩的面庞却显得和这话有些不搭调。“我叫齐远山。”

    “嗯……”李真应了声,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刚刚吃了人家一盒饭……总不好意思再转过头去吧?

    好在齐远山又问:“你去哪啊?终点平阳下吗?”

    “嗯,我去平阳。你呢?”

    “我也去平阳,去找我老姨。”齐远山拍了拍腿,“我高考完不念了,去我老姨家烧烤店帮忙。你呢?你是去打工还是干啥?”

    “我啊……”李真张开嘴,微微叹了一声,“我……去找个人。”他又看了看齐远山,“要是找不着的话……我就边打工边找。”

    “噢。你是去找你老乡啊?”齐远山显然是将李真当成了同他一样,读完高中出来找活干的农村孩子。毕竟无论是从李真的发型上来看,还是从他的穿着上来看,他都不像是个城里人。“你要是找不着,来我老姨这也行啊,她正少人,我给你说一声。”

    面对这样的热情,李真只得连声喏喏。齐远山只当他是不好意思求人,便又报出了自己的手机号,要李真有事打给他。

    李真跟着他念了一遍那个号码,随即发现自己清楚地记下来了。并非那种通常的、模糊不清的记忆,而是一想那个号码时,脑袋里就仿佛清晰地有数字成形——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够看清那些数字的颜色!

    但这样的小小惊喜并没能让他失态——当一个人可以从坟墓中复生的时候,真正能够令他惊讶的事情也就少得可怜了。

    接下来的漫漫十二个小时旅途,两人一直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天。但李真有自己的心事,兴致并不高。他只对齐远山说自己老家是更北边的一个小村子、来的路上丢了身份证。至于去平阳要找什么人,远山已经帮他圆了谎。

    交谈中得知李真比齐远山要小上七个月,于是齐远山对这个来自更偏远的山村、家里遭了地震无以为生、连顿饱饭都舍不得吃的弟弟表现出了更多更强烈的同情心。这个质朴的农村少年已经把他当做亲弟弟来看了——甚至还打算下了车先陪他去公安局补办一张身份证。

    李真当然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

    靠在椅背上睡过了颠簸的一夜之中,平阳客运站到了。

第九章 陌生人

    两个人分了手,李真站在街头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与行人。往日令他厌烦的喧嚣声如今听起来如此亲切,就连垃圾桶上的污渍头透着生机勃勃的味道。

    这才是人间。他对自己说。

    他足足走过了两条街,才遇到一辆空车。对司机报出了家里的地址,黄色的羚羊轿车便蹿上了街道。他紧抿着嘴,看路边高楼一栋又一栋倒驰过去,一切都恍若昨日。

    最终车停在小区门口。

    李真结了账,先去小区旁边的超市里花两块钱买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戴在头上,又将帽檐压低。然后他将手抄在兜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了小区。

    这时候是早上七点半,天色还有些黑,但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他一路走到自己家的单元门口、输入密码,然后轻手轻脚地上到四楼——就像是做贼。

    家门就在眼前,两侧没有贴对联,门上也没有贴福字。这是北方的习俗——家中有人去世,照例春节是不贴这些东西。然而……也有可能是他们在春节之前就搬走了。

    李真握着微微发抖的手,抬起来在门上敲了三下。

    那三声每一下都像是敲在他心里,他无声地喊:“开门哪!我回来了!我没死!!”

    然而门里寂静无声。

    他又敲了三下。这次,变成了“咣咣咣”。从未感觉时间过得如此漫长。寒意从地上爬进他的裤脚,令他的脊背上泛起一阵小疙瘩。然而门里依旧没有声音。

    他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他强迫自己再次抬起手——“咣咣咣咣咣咣……”

    “咔哒——呜——”门开了。

    然而却是隔壁的那一家。

    李真连忙缩回身子、低下头,想要走进楼道里,但那人已经看到了他。

    那人是隔壁的孙阿姨,她穿着睡衣疑惑地看着李真:“……你找谁?”

    “我……”李真索性抬起了头,直愣愣地盯着她。

    孙阿姨看见他的脸,露出略微惊讶的神色——但转瞬即逝。仍旧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你找谁?”

    咦?李真在心里低叹了一声,她不认识我?这不可能……孙阿姨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然而……她没有认出来?

    他再一次观察对方的表情,直到确定那不是作伪,才收敛了情绪,说道:“这家人……去哪了?我是……李真的朋友,我来找他来了。”

    “李真啊……”孙阿姨听到这个名字,脸上暗淡下来,“你找李真啊。唉……那孩子去年就没了。”

    “那……他家里人呢?”

    “你找他家里人干什么?”充满了警惕性的一句话。李真的心里升起某种不祥的预感。但他还是做出惊讶又惋惜的神色来:“啊?没了?……你是说他死了?我……我想问问他家里人,我去看看他。”

    孙阿姨再三打量李真的脸,最后才松了口气,同时完全失去了攀谈的兴致:“算了吧。别问了……他家里人搬走挺久了。一个军牌车接走的,走的时候啥都没带……可能是家里的亲戚吧。”说完,她“咣当”一声关上了门。

    李真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亲戚?家里哪还有什么亲戚?爸妈都是独子独女。更何况军牌车……更不可能!

    一定发生了什么。他对自己说。

    然而令他更奇怪的是,孙阿姨见到他,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尽管脸上先前露出了些许惊讶。难道我现在不是我的样子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他匆匆跑下楼,重新回到之前的超市里,在日常用品当中找到了一面镜子。

    镜子里出现的,竟是一张有些陌生的脸。

    要说样子,眼角眉梢依稀可见过去的痕迹,但大体轮廓已经换了个样儿。就连皮肤都由之前的微黄变得相当白皙——就好像新生婴儿的皮肤。

    如果说唯一让他略感安慰的话,就是从前那张相貌平平的脸,现在已经变得相当帅气了……或者,还可夸张一些。

    但这小小的喜悦并未令他的心情变得好起来——爸妈到底哪去了?

    或是因为寒冷,或是因为饥饿,他觉得通体冰凉——先前得了那病住院,是一定要化验的吧?自己身体当中的奇特情况,是一定会引人注意的吧?

    这世上只有自己有这样死而复生的经历、有这种近乎蟑螂一样的生命力?不……绝不可能。地球上六十多亿人,定然还有更多像自己一样的“怪人”。中国有十三亿人,这样的怪人一定更多——这样的秘密能够被彻底隐瞒吗?

    那么……一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只一个起伏就令他险些站不稳:

    他们说不定是被抓走了,为的就是研究,为什么会生出我这样一个怪胎!

    这念头一起,他顿时不寒而栗,瞬间觉得自己的周围密布一双又一双充满恶意的眼睛,只等他高调出现,便会将他抓起来,然后……

    然后送进实验室?他虽然觉得这个念头有些幼稚可笑,然而即便被软禁,也是极可怕的事情。若是当初他还或多或少存了些主动合作、为国家服务的念头,到此时那些念头便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们粗暴地抓走了自己的父母……还会对自己更加友善吗?

    他满心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主观的情绪而变得焦躁不安,犹如一头困兽。

    我得离开这里。他放下了镜子,急匆匆地走出了超市。

    然后……找个栖身之所,慢慢打听消息。他边走边想,不时回头试图找到臆想中的追踪者,但注定徒劳无功。疾行过两条街道,李真终于停下来喘了口气。看着街边那些商铺,他想到了一个人——车上结识的齐远山。

    那个善良的少年承诺为他介绍一份工作,所说的那家烧烤店似乎离此地也并不遥远。本着“大隐隐于市”的原则,那里应当是个好去处。然而……他皱了皱眉,人家总会看自己的身份证吧。第一次撒谎说丢了,现在总不能一直对人家说丢了。要是齐远山真的大发善心亲自陪自己去了公安局——一切都露陷了。

    于是这个曾经不谙世事的高中生就只剩下了一条路——办假证。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和这类东西接触,然而他的世界早就不是从前的世界了。最终他打定了主意,拐进一条小巷。

    这种小巷的墙壁上一般都张贴着密密麻麻的小广告,从开锁到水电维修无所不有。而他没走几步就找到了一行歪歪斜斜的、喷涂的文字:办证。136XXXXXXXX。

    他对于这种公然发布违法广告的事情感到有些惊讶,但在惊讶之余又有了些庆幸。看起来那句话说得没错:存在即合理。

    但之后他就发现,即便是找人办假证这种事情,也不是说办就能办的——眼下他可没有电话。至于路边的插卡电话……已经有几年没见过那种东西了吧!于是他就只能尽量走到那种比较偏僻的街道,以期能在小卖部里找到公共电话。

    十五分钟步行之后,他如愿以偿。在店主大妈防贼似的目光之中与电话号码那边的人接上了头,他就连忙付了款重回到刚才的那条小巷子里。

    对方已经提前到了。是个穿着相当时尚的年轻人——戴着耳钉和墨镜,头发染成栗色,上身罩了一件疑为人造革的小皮装。

    他打量穿着寒酸的李真:“你要办证?”

    “……嗯。”李真点了点头,同时向出口看了看——唯恐这个时候忽然冲进来一大堆警察。

    “三十块钱,先交钱,后拿证。”那年轻人说道。

    “要三十?”李真愣了愣——三十块钱都能换五张长途票了。他身上只剩下三十九块五,而且还饥肠辘辘。

    “一分价钱一分货。”年轻人走过来热情地揽住他的肩膀,“办出来了公安系统电脑上都查得到,绝对值。”

    李真犹豫了一会。不过……反正办完了证就去找齐远山打工,钱少点也没问题的吧?

    他下了决心,抬起头来:“那我先把钱给你了,你们要是不给我证怎么办?”

    年轻人露出一脸苦笑来:“怎么会?你们来办证的基本都是道上混的,我们收钱不办事——哪敢啊。再说办证的都是有急事,咱收了钱也不能坑人哪。”

    李真试图从他的脸上找到些什么……然而对方的表情真诚无比。他又犹豫了一会,终于把手伸进兜里,拿出三张面值十块的金元:“那什么时候能给我?我急用。”

    年轻人一把接过钱去:“我们电脑出证,快得很。你就在这等——过十分钟,我来送给你。”说完他就转身往巷子另一头走去,走了几步,还回身叮嘱道:“在这等啊!别走远了我回来找不着人!”

    这个举动把李真心中最后的疑虑也打消了。他略微放下心来,紧了紧衣服、忍住饥饿,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等候。

第十章 三十块钱

    应该已经十分钟了吧?他想。从巷子口看去,十字路口上的红绿灯都变换了十次了。然而那人还没来。他只得安慰自己……也许是对方遇到了点儿麻烦。毕竟是违法行业么,不能像正规行业一样做成阳光产业。

    于是他继续等下去。红绿灯又变换了十次。

    肚子已经持续抗议了,他很想拿到证,再找个小吃部来上两屉包子,吃到肚子发胀。然而那人怎么还不来?

    也许电脑出问题了?或许现在电子版已经做好了,就等着打印了。

    不对!等等……电子版?他好像没有我的照片?也没问我的年龄?更没问我叫什么名字??

    那还办个鬼的证?!李真原本因为各种忧虑而昏昏沉沉的头脑一下子清醒起来——我被骗了!

    他顿时呆若木鸡——三十块钱哪,仅有的三十多块钱哪!父亲一个月的薪水才两百多块,那个人三言两语就骗了我三十块!没了这钱,以后可怎么办?剩下的九块五毛钱,还能找到人给办吗?

    还以为大多数人都像清清、像那个大叔、像齐远山一样善良,谁知重回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被人恶意地掏空了全部家当!

    他气得浑身发抖,一拳砸在肮脏的红砖墙,劣质水泥窸窸窣窣地掉落下来。

    绝不能就这么算了……绝不能就这么算了!他在心里吼道,我已经没活路了!我得找回来!

    他的头脑飞快递转动,平生第一次如此清晰:骗人的号码就写在这,那人跟我打完了电话就等在这——他原本绝不会离得很远。他们一定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说不定还在什么地方等其他人上钩!

    他又想起那个年轻人的那句话来——“你们来办证的基本都是道上混的,我们收钱不办事——哪敢啊。”初次听到的时候,他还为一个陌生人委婉地夸奖自己成熟而感到窃喜,但如今想来却是不折不扣的讽刺!

    李真狠狠抹了一把脸,迈开大步就沿着那人走过的路追了上去。

    他在附近的大街小巷当中如同怒兽一般穿行,浑身血液奔腾汹涌,面红耳赤。找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太阳升上中天,他终于在一个街角的烧烤摊前发现了那个身影。

    那人正和另外两个年轻人围坐在桌子前面,一边喝啤酒一边得意洋洋地大声说笑——

    “……我还跟那个小屁孩说,你在这等我啊,走远了回来我找不着你!哈哈哈哈哈……”

    他狂妄地大笑,另一个穿着白色夹克衫的人则伸手狠拍他的肩头:“行啊你,整得像模像样的!”

    随即爆发出新一轮的笑声来。

    李真当即迈开大步走到那年轻人的身后,瞪着眼睛,大声说道:“把我的钱拿来!”

    穿皮衣的年轻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转身。一见是他,脸顿时垮下来:“你还追到这来了?”又敲敲桌子,“你的钱吃了,喝了——滚滚滚!”

    他随手一推,李真倒退了好几步,差一点坐到地上。

    然后那人又回过头去,为自己续上一杯啤酒:“甭理他。小屁孩。”

    另外两个人瞪了他一眼:“小孩回家写作业去。花钱给你买个教训,懂不懂?”

    但李真又走过去:“钱给我,要不我报警!”

    穿皮衣的年轻人这次连头都没回,噗地笑出声来:“报警?赶紧去——你看有没有用?”

    烧烤店的老板透过里屋的小窗一个劲儿给李真使眼色、做口型——“走吧,赶紧走吧!”

    然而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把桌上的啤酒烤串扫到地上:“还我钱来!”

    还没等他说第二句,一个热辣辣的耳光“啪”地扇到了脸上。被溅了一身酒的白衣青年跳了起来,反手又给了他一个耳光,将他打得连连倒退、脑袋嗡嗡作响:“**是想死?!”

    穿皮衣的年轻人一脚踹翻凳子,站起来拎住他的衣领:“他妈的谁敢动我于永强?你附近打听打听?小土鳖你给我出来!”他胳膊一发力,拎着李真的衣领就往外拖。

    店主连忙从里间后厨走出来,连声说道:“唉……小于,一个小孩子你跟他计较什么?今天你们酒钱算我的,打两下得了,松手吧……”

    他话未说完,第三个穿了一身灰色运动服的年轻人抄起桌上的一个空瓶朝他一指:“老张今天这事儿你别管,管了你落不着好儿,听见没?”

    店主连忙收了声,只唉声叹气地看着四个人出了门。最后一个人走到门口又回头说了一句:“你要是敢打110,今后你等着——”

    店主再次摆手,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烧烤店紧挨着一条小巷。这里已经本区比较偏僻的地方,这条巷子就更显肮脏。皮衣青年把李真一把甩到墙上,握拳先给他的肚子来了一下。

    这拳正中胃部——疼痛顿时蔓延了全身,就连锁骨都好像在被用力地往下抽。李真甚至没来得及抵抗,就像只虾米一样弯起了腰。穿夹克衫的年轻人跟上来,用胳膊肘又在他的背上猛击,骂了一句:“小土鳖,找死。”

    第三位跟了上来,在已经被打倒在地的李真大腿上狠踹一脚:“给你上上课,懂不懂?”

    他这个时候才来得及抱上头,随后迎来一阵拳打脚踢。

    三个人倒是下手有分寸,虽然打得凶,然而都是朝大腿和背上招呼——疼则疼矣,伤害有限。

    然而从小到大第一次这样挨打,李真的心里已经羞怒得无以复加——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做错了事,还理直气壮地作恶行凶?这样毫无顾忌地伤害别人,究竟能够得到多少快感?!

    三个人踢打了一分钟,停下来喘了口气。穿皮衣的那位恶狠狠地问:“服不服?还要不要钱?”

    李真躺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嘶声道:“还我钱!”

    “**……”他当即又是一脚狠狠踹了一来——这一下又踢在胃上。翻江倒海般的疼痛与愤怒席卷了整个身体,他的心脏剧烈跳动,感到自己的太阳穴“突突”作响,血液好像随时都会从眼睛和耳朵里喷出来——

    “还我钱!”他一把抓住那个青年还未收回的脚,用力一扯——后者失掉平衡,仰面摔倒在地。趁着另外两个人错愕的功夫,他合身扑上,劈头盖脸地朝那人的脸上打过去。

    拳拳到肉——指节与对方皮肤的触感令他更加不顾一切,沸腾的血液仿佛占据了整个大脑,他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声音,与炙热的气息一同喷出口:“还我钱!还我钱!”

    另外两个人这才反应过来,一边喝骂着一边抓住他的胳膊,想要将他拉起。

    然而……怎么回事?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白白嫩嫩的少年的两条胳膊,竟然像是钢铁做成的一般,向下一挥,就轻易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再度尝试,还是无法阻止挥舞的拳头——地上的人被他骑在身上,两只手胡乱挥动着试图挡住自己的脸,然而就像螳臂当车——少年的拳头狠狠砸了上去,穿过两只胳膊的缝隙,又打到脸上。

    不到十秒钟,地上那位的鼻血已经涂得满脸都是。

    两个人慌了神,又去抱他的身子,想要将他拽走——却像是抱到了一颗生根的树,怎么用力都没法拖开一丝一毫!

    “打!”眼见徒劳无功,穿灰色运动装的年轻人一咬牙,一拳砸在李真的脑袋上。另一位有样学样,两人拳脚并用对着他大打出手。但无论他们打得如何凶狠,李真只认准了地上一人,承受着背后的凶猛拳脚,咬牙瞪眼死命地朝地上那人脸上抡去。

    四个人就这么混战了五分钟,眼见地上的人已经不怎么动了、李真却还在满脸通红地死命锤着,穿白衣的年轻人一咬牙,打裤兜里摸出一把匕首来厉喝:“再打我他妈捅死你!”

    李真看都没看他一眼,左手把皮衣人挡在脸前的胳膊拨拉到一边,右手在他脸颊上来了狠狠一记:“**还我钱!”

    白衣年轻人踏前一步,狠狠将匕首送进了他的背后,然后拔了出来。

    殷红的血很快将夹克衫的背后染了一大片,李真猛地转头转头,恶狠狠瞪着他,然后抬起手来,又一拳砸在皮衣人的左脸上。

    白衣人的脸青了又紫,挥着匕首——这次没用捅——在他的后背上狠狠来了一记。

    钻心似的疼。但李真仍与他对视着,一拳捶在皮衣人的眼角。眼尾裂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一直流到他的耳根。

    灰衣人已经愣住了,收了手怔怔站在一边。

    拿着匕首那位的手有点儿发颤——他第一次遇到这样不要命的狠角色——还是个他妈的小孩!就为了三十块钱!

    他又咬了咬牙,在李真的背后挥了一刀。这一刀虚浮无力,堪堪划破了衣服,割开了皮。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李真货真价实的一拳——一拳捣在鼻子上,轻轻的“喀”一声响,地上那人彻底昏了。

    他与李真充血的眼睛对视着,胆气渐渐退了个无影无踪——从未真正见过这种野兽似的眼神!手一抖,匕首“当啷”掉在地上。

    “还你钱……还你钱,你起来,别打了!”他喏喏地说着,从兜里掏出钱包来,看了看——不够。立即对旁边的那位大吼:“你钱包拿来!”

    灰衣的年轻人如梦初醒,哆哆嗦嗦从兜里掏出一把来塞给了他。他连忙数了数:“七十块钱,都给你!”

    李真伸过一只血淋淋的手,接了钱,仍旧与他对视着,揣进上衣兜,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人这才跑过去,避瘟神似的避开他,架起地上的年轻人赶紧往外走。

    哪知身后的李真吐了口满是血水的吐沫,嘶声道:“等等。”

    穿夹克衫的年轻人回过头来,脸像是快要揉成一团:“还……还有什么事儿?”

    “哪有真的办证的?”

    他愣了愣,确定自己真的没听错,才摸索着拿出手机来,找了好半天,报出一个号码。“这个……就是。”

    李真背过脸去倚到墙上,不再说话了。

    他们这才逃似的走开了。

第十一章 新生活

    “疼死我了。”见人走远了,李真伸手去摸了摸背后的刀口——比较浅的那一道已经没了,第二道快要愈合了。刺进去的伤口,开始发痒——那种钻心似的痒。

    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一沓金元,慢慢蹲了下来。看着远处地上的血迹和墙角的污秽、嗡嗡废物的苍蝇,两行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

    和那种人打架,满身伤痕累累,就为了要回来三十块。有家不能回,爸妈也不知道哪去了。本来我现在应该……应该……

    张可松的面孔浮现在脑海,然而等他想要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却变得愈发模糊了。她上大学了吧……已经开学了吧……

    她现在应该坐在干净、又宽敞的教室里吧?

    也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

    上了大学……会有真正的男朋友了吧……

    可我还像只老鼠一样东躲XZ……在这种地方。我还要去打工……在烧烤店里打工……说定一辈子都得打工,然后……

    他想不下去了。

    他就着眼泪抹掉了脸上的血迹,然后等待背后的刺痒逐渐褪去。

    这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那个烧烤店的店主。他张望了一阵子才注意到蹲坐在远处墙边垃圾堆旁的李真,连忙跑过来不由分说将他扶了起来:“出了这么多血?赶快……我送你去医院。”

    李真咧开嘴勉强对他笑了笑:“没事,别人的。”

    店主愣了愣:“你把他们打成那样的?”

    李真扯了扯嘴角:“他们活该。骗我钱……他们是不是也没给你钱?那些东西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你给,不用你给。”他搀着李真往外走——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关心,然而总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一个高中生打跑了三个身强力壮的小流氓自己却毫无发伤,这事儿有点耸人听闻。

    店主将他搀到了店里,给他端来一盆水洗手洗脸,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道:“下次遇见这种事儿忍着点,那三个人就是这一代的混混……看你还是个学生,一旦有个好歹怎么办?洗完了赶紧走,别让他们又找回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他看了看李真,显然还是觉得这个少年打跑了三个人有些不可思议。

    李真甩了甩手上的水,抬起头来:“你这有多的衣服么?我买。我衣服都破了。”

    “衣服……”店主想了想,然后进了里屋,“我这有个上衣,我家服务员的运动服,可能正合适,就是有点旧。”说话的当口他拿着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走了出来,“你穿着吧,别提买了。”

    嗯……他是,心里觉得愧疚吧。李真接过了衣服,在心里想。其实被拖出去之前店主的话他都听清楚了——算是个好人,只是胆子小。

    然而又有几个胆子大的好人呢。

    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超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超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

    原本他的头发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发,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发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发灰的头发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发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发。

    理发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超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发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才产生病变,在宏观上表现为各种癌症。但即便在他昏迷的时候,他也能感受到体内旺盛的生命力,因而他祈求父母,不要火化自己——他就是那么没来由地认为,他不会就那样死去……而今这一切竟真的发生了。

    所以……我究竟算什么?他这样问自己。

    阳光下走来两个穿着高中校服的漂亮女孩,一直偷偷瞧着自己,走过了,还回头看了看,然后嬉闹着笑起来。

    这是他曾经的生活。

    但现在他明白,从今往后,自己的道路应当与这些人……绝然不同了。

第一章 寄居

    李真坐在楼顶天台上,仰起头来看星星,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浊气。午夜一点多钟,寒意渐浓。但他只穿了一件两个月前买的衬衫,还解开了三个扣子。

    从前总是怕冷,直到来了店里才清楚——那是因为总吃不饱。刚才刘姨把客人剩下没吃的那些东西炖了一锅大杂烩,一群人围在桌边胡吃海喝了一顿——现在只觉得身上热乎乎、暖洋洋,好像揣着个小火炉。

    这座巨大城市依旧灯火通明,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连成了道道匹练,将城区分割成一块又一块五光十色的小格子。

    在这样的世界面前,一个人的力量多么渺小——就好像夜空里众多繁星之中的一点。

    这时他听到身后的门“吱呀”响了一声,而后走来一个人,坐到了他身边。

    暗红色的光点在身边一闪一闪,随即喷出一股白烟来。

    他转头看了一眼:“少抽点烟。才刚学会,就两天一包。”

    齐远山嘿嘿笑了一声,挠挠头:“一包才一块钱。昨天结工资,给你发了多少?”

    李真想了想:“二百二。”

    “啊?你怎么那么多?”齐远山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我老姨怎么才给我一百九?”

    “你试试从早上八点钟开始端盘子,一直端到晚上十二点?”李真撇撇嘴,“你在后厨洗盘子当然轻快了——都倒进水池子里,加点洗涤精,一搅合,再冲冲就拿出来。哪像我烟熏火燎……你看我这头发。”

    齐远山伸手过来揉了揉:“啊……撒点精盐孜然就能上桌了!”

    李真笑着躲开了,两人嬉闹一阵,又沉默下来。

    “真冷啊。”齐远山紧了紧衣服。

    “嗯。”

    “你背上好点没?”

    “没,痒得厉害。”李真又身后挠了挠后背,“可能是皮肤病。”

    “明后天跟我老姨说一声,你去医院看看吧。”齐远山掐灭了烟头,又用脚碾碎了,“这两个月你都没放假。上个礼拜你就说痒痒,现在快受不了了吧?我听见你晚上老翻身。”

    “明天再说——你先帮我挠挠,肩胛骨那,我够不着。”

    于是齐远山就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摸索到了肩胛骨的位置,嘴里还在胡言乱语:“啧啧,这细皮嫩肉的……这手感……”

    “滚!”李真笑骂了一声,“哎对,就是那……你使点劲儿……”

    齐远山依言卯足了劲儿,狠狠挠了一通儿——反正也不怕挠破。李真这小子别看细皮嫩肉,皮可紧得很——菜刀在手上轻轻拉一道儿,也只留白印儿。

    “我说你这是要变成鸟人啊……”他边挠边吭哧吭哧地说道,“左边肩胛骨,右边肩胛骨,位置一点不差——”

    李真笑了笑,舒服地仰起头:“你继续继续——”

    但后边齐远山忽然停了,哎呀一声:“可能挠破皮了——”然后他把手抽出来,借

    着对面大楼广告牌映出来的灯光看了看:“哦不是……你背后汗毛还长得挺长啊……还是白的。”

    “啥?”李真转过去看他的手——齐远山的指甲缝里,三根略粗的细毛在微风当中摇摆,很快就飘走了。

    李真怔怔地看着它们飘走的方向,沉默了好一会。齐远山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咋?多大点事儿,明天去医院看看,看看不就好了?”

    他才回过神,笑了笑:“嗯。你先回去吧,我再坐会,等你睡着了我再回屋,要不我翻身你该睡不着了。”

    齐远山又看了看他,最后说道:“行,你也早点睡。明天是皇上生日放假,店里肯定忙,你睡晚了白天该没精神了。”

    李真摆了摆手,他这才转身走了。

    听齐远山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楼道里,他深吸一口气,挽起了衬衣袖子。

    胳膊肘那里,三片细小的白鳞反射着广告牌的灯光,灼灼闪着。他用指甲捏住其中一片,闭起眼,蛮横地一撕——

    一小股血飚了出来。但没到两秒钟,那血便止住了……另一片白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挤了出来。

    李真看着那三片小东西,颓然坐倒在地,闭上眼睛自言自语:“这不科学啊……总不该是条白蛇啊?那鸡也不是白****?……还有兔子和刺猬,我的天哪……”

    ※※※※※※※※※※※※※※※※※※※※※※※※※※

    公元2014年,也是长庚36年十一月三日,是中华帝国长庚皇帝的圣诞。

    这天一大早,刘姨就把店里的伙计都喊了起来。烧烤师傅老孙、炒菜师傅赵姐、服务员齐远山、于莹莹、李真加上老板一共六个人,从七点钟开始就哈欠连天地仰头看着墙上挂着的电视机,从前方记者连线报道BJ的筹备工作开始,一直看到八点钟现场准备完毕、首相与皇帝即将亮相。

    其实对于皇帝的样子每个人都不陌生。尤其是刘姨那一代人,刚刚上学的时候就赶上长庚皇帝登基,几乎是看着他从青春年少一直变得两鬓斑白。

    但是平时西装革履的皇帝常见、穿戴全套冠冕的皇帝可就罕见了——更何况因为这“六十大寿”,还会做足古礼,出动将近两千人的皇室仪仗队。

    众人边看边听刘姨和老孙追忆往昔。

    什么“上一次见到皇帝穿一身黄还是登基的时候”、“这些年皇帝老得越来越厉害了”、“太子都不常露面也不知道长啥样”之类的零零碎碎。

    期间有两拨人敲门要进来吃饭,都被刘姨以“今天是圣诞要十点才开门”为由给打发了。

    听到老孙又在念叨夏天地震的时候皇帝从皇室开支当中捐了十万金元的时候,李真想起了于清清来。不知道那个小姑娘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她一家是否安康幸福。

    八点半的时候开始直播庆典现场,首相讲话就花了二十分钟,只给皇帝留了十分钟。看着刘姨和老孙一个劲地念叨“这成何体统”,李真和齐远山挤眉弄眼儿地笑了起来。

    到他们这一代人的时候,长庚皇帝因为身体不好,已经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了。因而他们对这位并无实权、仅具备象征意义的国家元首的印象相当淡薄,所以完全没法儿理解那两个中年人的心情。

    好容易捱过了并不精彩的皇室庆典,终于到了十点钟。三个小的赶紧以准备开张为借口从电视机前逃开了。人一少,刘姨也觉得索然无味,索性一挥手:“开门开门!”

    ---------------------感谢荣树、每天哈哈哈、猫将的套套同学的评价票~

第二章 故人

    圣诞是法定假日,依照惯例放假一天。

    门一开,就看见满大街的喜庆气氛。路灯杆子上都裹了黄绸带,一只只金龙气球被人们拿在手里走来走去。街对面一家电玩城门前还有一队Cosplay的少年在玩角色扮演,一人身上是两百多年前的大英雄张廷玉舰长的装扮,另外一些人则分饰葡萄牙与西班牙的敌军军官,拿着塑料军刀拼来拼去。

    李真和齐远山搬了两个板凳在门口坐着等顾客上门,一边晒太阳一边眯着眼睛看街景。

    齐远山点了一根烟,猛吸一口,半晌才说道:“唉,你说我当初要是好好学习,今天就跟那些大学生似的,也能放假在街上溜达了。”

    李真斜了他一眼:“大学里可不准抽烟。”

    齐远山嘿嘿一笑,指了指几个正向这边走过来的男男女女:“你瞅他们是不是大学生?那男的还抽烟呢……”

    李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仔细瞧了瞧:“那些是高中生,胸口别着二中校徽呢。”话说了一半,他怔住了,也就没把齐远山接下来的那句“你咋还认识二中校徽呢”放在心上。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抽烟的是个大胖子,一脸嘟嘟的肥肉。他的身后,两个女孩子正侧脸低声谈笑,时不时地捂着嘴,挥走从前面传过来的烟雾。胖子边走边转过头去说了句什么,其中一个女孩一把推开了他,说道:“离远点儿啊,一股烟味儿,就你不学好。”

    李真看着那张脸,身边耳侧的喧闹声刹那间远去了。一切都变成了苍白色、宛如云里雾里。视线当中只剩下那张脸,那张曾经无比熟悉的、曾在他的病床前流过眼泪的脸。

    “可松啊……”他蠕动着嘴唇,从喉咙里挤出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

    他坐在门口的凳子上,反复打量越走越近的、那个穿着粉色薄羽绒服的修长身影,确认自己并非在梦中。直到听见齐远山在身边大声说道:“老姨,五位!”的时候,才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看着他们从身旁走进店门。

    张可松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

    我变了样子……她不认得我了。他在心里失落地想。

    那边齐远山捅了捅他:“不是吧你?妹子漂亮你也不用这么盯着看啊——一会人家吓跑了。”

    李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勉强笑了笑,又挪了挪凳子,坐在大门另一边,从玻璃的反光当中去看已经落座的那四个人。

    是普通的同学吧?他想。张可松一直在跟旁边穿着红衣服的女孩说话,另外三个男生,一个比张可松还要矮,一个是身形巨大的胖子,另一个则一个劲儿地找红衣女孩儿搭话——

    他微微松了口气。

    张可松的QQ号码,似乎在自己“死去”之后就停用了。QQ上另外一些同学,他又完全信不过。虽然曾经试着给张可松留过一条言,但看她今天的反应,应该是一直没看到。她的脸上有难过的表情么?李真看不出来。

    她应该是已经上大学了……怎么还在高三?是因为我的事情,没参加高考么?他的心里转过无数个念头,甚至想要把她叫出来,对她说自己就是李真。

    然而自卑感和恐惧感如同往常一样阻止了他这样做。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略显油腻的工作服……没看错的话,刚才张可松进门经过身边的时候,还略微避了避吧?

    更何况自己是这样的一个不祥之人……不,也许已经算不上是人类了。不能再把她也卷进去……不能再把她,像爸妈一样卷进去。

    这个少年人这样想着,怀着几乎要占据身心的巨大感伤,慢慢走过他们那一桌,往后厨走过去。

    经过张可松身边的时候,他用力地嗅了嗅。

    然而熟悉的香气被烟味儿掩盖,就像他们曾经的昨日过往一样,彻底消失无踪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店里已经坐满了四桌。张可松他们边吃边聊天,李真一共上了六次菜。红衣女孩儿和另外四个男生都在喝啤酒,张可松只端了一杯橙汁小口小口地抿着,显然谈兴已经不那么浓了。

    他们所说的无非是一些学校里的琐事,外加一些网络游戏的内容。李真现在的听力相当好,他发现在有人提及张可松的过往的时候,她就会变得有些敏感,避而不谈。

    眼见那一桌的烧烤吃食逐渐没了,几个人也都没有再点菜的意思,李真开始觉得相当难受。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了。

    这时候突然听见后厨里传来一声惊叫,随即便是刘姨的唠叨抱怨声、于莹莹的道歉声——似乎是她手忙脚乱之中打翻了些什么。

    随后刘姨边解围裙边往外走,对李真说道:“李真,帮我照看一下收收钱,我去买盐。”

    但这些对他来说都是画外音。他随口点头应了、走到柜台后,一边等着后厨传菜一边继续装着不经意的样子、用最后的时间贪婪地看着张可松那张美丽的面庞。

    然而刘姨走出门外没多久,就急匆匆地回来了。一边走到柜台把李真挤开,一边往外拿钱。她那种唉声叹气的神色让李真把注意力暂时收了回来,问她:“姨,怎么了?买盐要拿这么多钱?”

    刘姨一边数钱一边“唉呀”了一声:“买什么盐哪,好不容易消停了两个月,要债的又来了!”

    “要债的?”李真愣了愣,“咱们还欠人钱哪?”

    “唉,你别管了。都是一群恶鬼投的胎,赶紧打发走了赶紧清净了。”她最后数出来四十块钱,又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李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这时候后厨的孙叔叫他进去等着传菜,于是借这个机会,他站在炉灶边小声问:“叔,你知道怎么回事吗?我听姨说要债的又来了。”

    孙叔愣了愣,随即皱起眉头,将烤串狠狠一墩:“又是那帮小兔崽子。一群小混混,每个月都来要钱。”

    李真这才弄清楚,是碰上收“保护费”的了。他皱了皱眉:“还真有这事儿啊?我还以为都是电视里演的。怎么不报警?”

    孙叔气得笑了一声:“报警有啥用,抓进去过两天又放出来了,作得更厉害。还不如给两个钱打发走了。我估摸着他们是看今天圣诞,店里生意好,打算过来多要两个钱。谁有时间跟他们闹哇……那点钱都不够耽误这一天赔的。”

    齐远山在洗碗池旁边听了一会儿,甩甩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一扭头走了出去——后厨里的人都没注意到。

    于是李真也不说话了。虽然很无奈,但道理还真就像孙叔说的那样……不如破财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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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冤家路窄

    他又在灶台旁边等了一会,待烤串装好盘,就打算往外端。

    忽然听见外屋“啪”的一声。啤酒瓶砸在地上的声音。

    他没在意——毕竟客人打碎瓶子的事情相当常见。但紧接着就是凳子被踹倒的声音。联想到刚才听见的话,作为店里仅有两个年轻小伙子之一,他把盘子往灶台上一搁,大步顶开门帘冲了出去。

    这时候外屋已经乱了。紧靠门边的那两桌原本是空着的,但现在坐上了三个人。一个坐着,两个站着,地上满是淡绿色的碎玻璃碴。

    齐远山握着拳头站在他们面前,刘姨则一个劲儿地把他往后拉,但嘴里还在说:“前两个月是你们自己没来,怎么也得算?你们也不是银行啊,哪来的利息?”

    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年轻人又从旁边的啤酒箱子里拽出来一支空瓶往地上一掼:“刘姐,你废话少说。今天是皇上圣诞,哥几个也不想耽误你做生意。该交的交了咱们立马就走,以后咱还是和和气气的——我今天也就不跟你计较你这外甥了。”

    他旁边那位则抓着一支空瓶一指旁边一桌站起来想走的人,支眉瞪眼:“往哪走?给我好好坐着!咱不耽误老板做生意,就拿钱!”

    李真看着他这个动作,忽然觉得挺眼熟。再把视线落到居中坐着抽烟那一位的身上……顿时想起来了。

    这不就是前两个月骗他钱那三位么?

    原来两个月没来,是因为自己把他打得住院了?

    他又将视线投向张可松那一桌——三个男生把两个女生护在身后冷眼旁观。红衣的女孩子紧紧拉着其中一位的手,显得相当紧张。但张可松……她还坐在原地,边喝橙汁边看着。

    这倒是符合他的一贯印象,从前她就是那么一个镇定从容的女孩子。

    “俺们家的钱,工商税务都交了,凭啥再给你交?你们是哪根葱!”齐远山更不乐意了,捏着拳头就想前冲,但是被刘姨死死抱住了。

    居中的那位,于永强,把烟头一弹,站了起来。拧着眉头斜眼看着他:“你它吗就是欠教训……”

    但他话只说了一半就打住了口。

    因为他看见站在更后面的李真了。

    “你它吗……你它吗……”他盯着李真,好像不清楚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

    齐远山和刘姨,还有店里的其他人,显然注意到了这个变化,于是一起往后看了过来……

    又往李真身后看了过去……

    孙叔才刚后厨走出来,一脸急切,一时间也被众人看得有些摸不着头脑,站在原地,一摊手:“咋……了?”

    李真感觉到了张可松略显惊讶的目光。这目光就好比核能之于铁臂阿童木、能量块之于变形金刚威震天、菠菜罐头之于大力水手卜派,使他的心中顿时生出无尽豪情来。

    他往身边的桌子上看了看,随手抽出一双方便筷子。

    然后他握着筷子死死盯着于永强的眼睛,慢慢走到了齐远山的身前。

    这当口儿,众人总算弄明白于永强是在看谁了。

    “你它吗上次还没过瘾,对不?”李真同他对视了一会,一字一句地说。然后把那双筷子在桌面上戳了戳,又看着之前用匕首捅了他的那个年轻人,而后视线转了回来,死盯着于永强眼角的那道疤,“那好。上次你们用匕首,这次我就用这双筷子。”

    “喀啪”一声,他把筷子掰开了,只留下尾端尖尖的那一只,“你给我一刀,我给你一下,是爷们的就给我挺着,先跪的是怂货。”

    他顿了顿,直到发现对方的眼神有些闪烁,便像一头年轻的狮子一样怒吼了起来:“敢不敢!”

    三个横行乡里的混混,因他这一声吼,竟然轻轻地一哆嗦。

    场子震住了。

    于永强站在这个比他还略微矮了一点的少年人面前,手指微微屈了屈。很想像以往教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高中生一样给他一耳光。然而……

    两个月之前那条巷子里,眼前这少年状若疯虎……不,疯狗的一幕仿佛历历在目。那不要命的打法……他是真的敢不要命!

    怎么他妈的又遇见这个冤家了!

    他毫不怀疑自己说一声“敢”的话,那少年手中的尖头筷子在下一刻就会送进自己的肚子里。

    老三事后说拼了胆子给了他一刀狠的,他怎么现在就这么站在这了?没死?!

    妈的……软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犯不着跟这小子玩命,犯不着……犯不着……犯不着……

    于是一个“敢”在在喉咙里千回百转含混了半天,于永强终于咬着牙憋了回去,又从牙缝儿里喷出一个字来:“走!”

    三个人踢开凳子,急匆匆就走了出去——还觉得那小子恶狠狠的眼神一直盯在后背上。

    店里安静了好一会,之后齐远山才嗷的一声,一巴掌拍在他肩头:“我操!李真,你牛逼大了!你什么时候跟他们干过?”

    李真这才转过身来,发现自己已成了众人的焦点,顿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一边揉揉刚才绷得有些僵硬的脸,一边讪笑道:“以前被他们骗过钱,就打过一架……”

    “就打服啦?”齐远山兴冲冲地拉着他,还想问个究竟,已被刘姨一巴掌拍到了后脑勺:“咋咋呼呼干啥?赶紧收拾收拾!”

    李真这才得空瞥了张可松一眼。两人的目光对个正着……他连忙移开了。

    但已经发现张可松微微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想些什么。

    这边刘姨拉着他的袖子:“过来,后厨去……不好意思啊,大家继续吃,没事儿没事儿了,一会每桌送盘毛豆花生,不好意思……”

    走过那桌高中生旁边的时候,三个男生向他比了比大拇指。他笑着挠了挠头,就跟着刘姨进了后厨。

    一过门帘,刘姨劈头盖脸地问:“李真,你跟他们打过架?还动刀了?”

    后厨里现在算上他,一共五个人,把他围在中间,就好像在会审。

    李真看着刘姨皱起的眉头,愣了愣:“……啊。他们骗了我三十块钱,还想打我,我就跟他们打起来了。”

    刘姨审视着他,过了好一会,才突然说:“捅着哪了?现在好没?”

    没等他答话,又舒开了眉头:“刚才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也是出去混的,再一看你白白净净的,也不像。”

    孙叔赶紧打圆场:“哪能,出去混的哪有李真这么勤快的。”

    “李真哪,你别怨姨说你,以后遇到这种事儿,能忍就忍一忍。”刘姨拉着他的手往柜台走,“倒不是就得叫你吃亏,可是为了那点钱万一弄出个好歹怎么办,你这么点儿岁数……”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李真的心里却涌起一股暖流来。只觉得这个平时风风火火的寡妇凭空多了几分亲切,就真的像是自己的“姨”一样了。

    她把一直攥在手里的四十块钱分出两张放进柜台里,又把另两张往他的手里一塞:“这二十块钱拿着。远山说你身上难受,明天去医院看看。”

    李真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有钱……”

    “你能有几个钱。拿着!”她又把钱一塞,把他往外推,“赶紧的,去干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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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异像

    正赶上张可松那一桌招手要人去结账,于是他就只好把钱收进兜里,从柜台上拿起本子和圆珠笔,走了过去。

    他点着盘子算账的时候,一桌的人纷纷跟他搭话,而张可松则一直看着他不做声。胖子边把啤酒瓶里最后一点酒往杯里倒,一边笑嘻嘻地跟他说:“哥们你牛哇,一看以前就是道上混的吧?!”

    李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哪啊,那种人你跟他拼命他就怂了。”边说边偷偷去瞅张可松——她眉头微蹙,好像在想些什么。

    这时从后厨传来孙叔的喊声:“李真,传菜了!”

    张可松的脸色刹那之间就变了。李真手里的笔一顿,在纸上划出一条小蛇来。

    坏了。他心道。

    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虽然身份证上的假名是“李太真”,然而大家叫顺了嘴,只喊他李真。他起先也是怕给自己取了个没印象的假名、别人叫自己的时候反应不过来徒增麻烦……可谁能料到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张可松?

    他本指望一边正端着撮子往后厨走的齐远山能帮他顶上这一遭,结果他走过李真身边的时候还笑眯眯地拍了拍他:“你算账吧,我去。”

    然后怪模怪样地朝李真努努嘴,瞥了张可松一眼。

    女孩儿看着他,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紧握、撑在桌面上:“你叫李真?!”

    旁边的同学都吓了一跳。红衣女孩赶忙拉着她的胳膊:“可松你怎么了?”

    没错儿。我叫李真。他在心里说道。我就是……你曾经认识的那个李真。

    他看着女孩儿的眼神——那里面有激动、有彷徨、有疑惑,但最多,还是希望。

    多美的眸子啊……

    从前很多次,他就是这样静静地看着那双眸子,眸子里也有他。

    很想,就大声地告诉她,张可松,我就是李真,就站在你面前,我又活了!!

    他怔怔地、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与她对视了那么两秒钟……然后微微笑起来,说:“大家都这么叫我。但是我大名叫李太真。”

    随后他低下头,深吸一口气:“承惠十一块五。”

    之后他不知道是怎么找的零、怎么看着他们远去的。张可松在出门前还回头看了他一眼,但他赶忙把头低下了。

    直到他们走得远了,他才走出门去,看那个穿着粉色羽绒服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

    街对面的音像店忽然换了首歌。

    一个人在唱……

    “我想大声告诉你,你一直在我世界里……”

    就好像是一段咒文,将深埋的澎湃情感尽数引发了。胸腔里抖得厉害,心跳得也厉害。一股暖流直上喉头,他赶紧闭上眼睛低下头,鼻子里痛苦酸楚地“吭”了一声。

    但终究还是没忍住。泪花从眼角渗出来,被风吹得冰凉。

    齐远山从后边走过来,叼着烟拍拍他的肩膀:“咋,还在看哪?”

    “迷眼了。”他闭了一会眼睛,睁开来,平静地说。“给我来一根。”

    “呵呵……这下我老姨非说我把你带坏了不可。”他从兜里摸出烟盒来,抽出最后一根递给李真,把盒子捏瘪了,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李真就着齐远山的火把烟点着了,瘪着腮帮子深吸了一口。想了想,又用喉咙吸了一口。烟雾终于灌进了肺里,然后他眯起眼,长长地吐了出来。

    齐远山看得目瞪口呆:“你早就会抽烟啊?”

    李真看看手里掐着的烟:“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实际上他一点都不觉得呛。不过自己这身体么……不正常才是正常的。

    轻微的麻痹感很快就上了头,他终于觉得,胸口畅快一些了。虽然仍有些东西沉沉堵在那里,然而……至少还可以忍受。

    正想再和齐远山说些什么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的时候,肩胛骨的位置忽然一阵刺痒。他一皱眉头,痛苦地哼了一声。因为那刺痒在下一刻就变成了钻心儿的疼——比在坟堆里慢慢长肉的时候更加难以忍受!

    就好像有两把锥子从骨头缝里……不,是从骨髓里往外死命地钻,只一个呼吸的就让他更痛苦地仰起了头、靠着门边坐下了。

    齐远山连忙撇掉烟头扶住他:“咋了咋了?抽烟咋还抽成这样?”

    李真的额头已经渗出一阵冷汗来,嘴里嗬嗬地说不出话。齐远山赶紧扯开嗓子嚎了一声:“老姨,快过来!”

    他抱住李真的肩膀想要扶他起来,却感到一片湿润温热。收回手一看……指间都是血。

    “我操!”左手当即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来。

    “别……”李真试着伸手去阻止他,然而肩膀一动,后边就像断开了一样一阵剧烈抽搐,胳膊不听使唤地放了下去。

    刘姨快步跑了过来,一见齐远山手上的血迹,一下子慌了:“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他皮肤病出血了!我不是跟你说他有皮肤病么!”齐远山低压嗓子说道,留了个心眼儿没让正往这边看的客人听见。

    刘姨看看店里,又看看李真,慌了手脚,然后从兜里摸出一把金元来塞给齐远山:“你赶紧,叫个出租车带他去医院——问司机怎么走……去二院!有事赶紧给我打电话!”

    “别……不去……”李真试着站起来,齐远山也就趁势把他拉了起来,但是随后又一使牛劲儿,一下子把他肩上,“都啥样了还心疼钱,赶紧走!”

    要在平时,虽然李真看起来文文静静,然而齐远山这样的壮实少年还真的制不住他。然而此刻这古怪的疼痛不但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更像是抽干了他的力气——仿佛全身的力量都汇聚到那两枚小电钻里了。

    他只得由着齐远山扛着他,一溜小跑来到路边,不知吸引了多少眼球。

    而后等来了出租车、被塞进去、晃晃荡荡、下车、排队、挂号、大喊大叫、电话声、消毒水味儿、哗啦啦的车轮声……

    疼得越来越厉害,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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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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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神介绍:
他们就在你的周围。
也许是那个温顺恭谨的侍应生,或者是那个热情洋溢的店老板。
就在夜晚的某处,于云端之上、微风之中,他们俯瞰辉煌城市里的芸芸众生。
或者你一世都不会知道,那些看起来毫不起眼儿的普通人,究竟具拥有怎样可怕的力量。
但……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脚下这片厚重平和的土地
其间有巨大血脉搏动。
并且在某一日,将发出如雷怒吼、重归阳光之土。
太古不朽诸君,于焉终临。
都市异能,小温馨向。类神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类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类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