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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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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全文阅读

第一章 命运

    月凉如水,冰霜绕檐,天气冷得比女人还吓人。寒风通过各种破洞,灌进了荒芜许久的战神庙。

    庙内一角,蜷缩得犹如虾球般的叶欢拼命咬着嘴唇,抵抗寒冷的侵袭。

    “唉,又一天没要到饭,还被乔家二虎打了一顿。”

    想起下午的遭遇,叶欢低头看了一眼胸口的伤。好狠,两脚当胸踢来,直到现在也缓不过劲儿来。

    乔家二虎,万家镇上的恶霸,已经不知道这是几年来踢的第几脚了。

    他只是一个乞丐,生下来就是。他没见过父母,没有亲戚,甚至不知道自己今年几岁。被人欺负了又能怎么样?

    “冻死我了,看来必须要生火了!”

    要不是只剩下三根火柴,下午从万家镇回来他就会生起篝火。可一年最冷的时候还没到,他不敢轻易用掉可以救命的火柴。但现在他也清楚,今晚如果不生火,也许就这样被冻死了。

    从神龛下摸出一把钝得割肉不破的匕首——这是他唯一的“固定资产”——眼睛四处寻摸着可以拆卸的木材。庙里能拆的这几年已经被他拆得差不多了,要想找到可以烧的东西还真难。

    “只能拼了!过一天是一天,要是今晚就熬不过去,‘财产’也只能便宜别人了。”

    他虽然从小受苦,却没有走进怨天尤人的境地,心态上却反而比常人想得开。所以他偶尔会YY一下,居然培养出一些乐观主义。因此哪怕也知道自己的所谓财产其实没人看得上,却乐于自我消遣。

    要不是他还有些许的乐观,也许早就自杀了,根本活不到今天。

    所以他也更懂得惜命,因为他深刻的懂得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当然,他惜的只有自己的命。也就是说——

    他还很怕死。

    一个乐观而怕死的人,是很容易jīng明,狡猾起来的。哪怕他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却已经懂得如何权衡利弊——对自己最有利了。

    叶欢想到这一点,便抓起匕首,朝已经斑驳陆离的战神雕像砍去。

    “噗!噗!”钝匕首砍在神像上如同弹棉花一般,震得叶欢手臂一阵阵发麻。

    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这尊战神的容貌,恍惚中竟觉得这个人长得让他感觉有些……亲切?是这种感觉么?他不知道,因为他从小能感受到的只有鄙视和嘲笑,亲切什么的,就像镜花水月。

    他没受过任何教育,因此虽然一直住在这里,也不知道所谓的战神是个什么神,更不知道为什么人们要给他建庙宇。他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闲工夫管一尊雕像的来历。但现在他却想到为什么会觉得这尊神像很亲切,因为他心里有些感谢这个人。要不是他的这座庙宇给自己容身,也许自己早就死了无数次了。

    虽然他们不认识,但却救了叶欢的命。

    “既然你救过我,不介意多救我一次吧?这胳膊我就要了,你也别介意啊!”叶欢自言自语道。

    但心里也想,如果哪天有机会还是问问别人,战神究竟是个什么神。虽然对战神或者对他而言,知不知道并没有意义,但好歹也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欢认为自己还是品德比较高尚的,有报恩的心理。

    就这样砍了大半个时辰,最后还是挂在神像的胳膊上摇了半天,才把那条胳膊勉强扯断的。

    “噗通!”

    整个人随着胳膊一起掉到地上,屁股一阵生疼。顾不上这是他“恩人”摔的,嘴里立刻爆出几句脏话。回过神来后,却发现那尊神像的断臂处隐隐泛出一点金光。只是一点微弱之光,却看得叶欢一阵发呆。

    “既然是金光,那一定是金子发出来的光。”这是最简单的逻辑,叶欢虽然没有半点文化,却懂得这个道理,顿时大喜。

    顾不上屁股的疼痛,立刻手脚并用地往神像身上爬

    那微弱的金光,是从神像胸口发出的。叶欢只是看了一眼,也不免有些失望。他幻想过那神像里堆满了金子,可发出金光的只有胸口,一小块看起来还不到二两的疙瘩。

    透过窟窿,小心翼翼地将那金砣取出来。和目测的差不多重,但不是纯粹的金砣,造型更像是一枚戒指,中空圆环。小心翼翼地借着月光仔细端详,就会发现戒指的两侧刻着两排奇怪的符号。而中间最大的那一块则嵌着一块蓝宝石,在月光下微微闪光,起码一两重。

    “妈的,要是整块都是金子多好,中间怎么还有一块石头。那金子大概都不到一两重了,真可惜!”叶欢抚摸着金戒指,不无可惜地喃喃自语。

    他不知道蓝宝石要比金子贵重很多,因为他的印象里,世间最值钱的是金子,最不值钱的是人命。

    “哎呀!”

    他摸到那块蓝宝石时,大拇指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这一下扎得不轻,拇指顿时涌出几滴血。他拿起戒指仔细一看,才发现蓝宝石周围竟有一圈短短的芒刺。

    还不等他骂脏话,戒指已经从他手里挣脱出去,漂浮在半空中。血液浸润之下,那圈芒刺原本是金sè的,顷刻间变成了血红sè。紧接着那块宝石瞬间散发出耀眼的金光,对着叶欢上下扫描。

    每扫描一次,蓝宝石都会闪动一下,然后光芒减弱一分。当蓝宝石最后闪烁一次之后,宝石周围忽然发出一团剧烈的白光,一道道金sè的虚拟符文漫天飞舞,最后缓缓消失。

    “修罗封印解除,指引者重生!”

    随着这道声音出现,从那白光之中,缓缓浮现一个高大而透明的身影。他的目光向叶欢一扫,仿佛带着闪电一般震慑人心。原本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说不出话来的叶欢,被他一看之后,只觉得裤衩之间微微一凉,一滩淡黄sè的液体,缓缓在地面上蔓延开来。

    然后,他就晕了,晕得死死的。

第二章 斗爷

    “哎哟,晕死我了。”小叶欢晃晃悠悠地醒过来,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他这时全没想起来。

    “你醒啦!”一个中年男子浑厚的低音在他耳边响起。

    他身躯一震,才想起之前遇到了什么怪事。顿时全身再度僵硬,喃喃说到:“大……爷,小的什么也不知道,不要杀我!”

    “我干嘛要杀你?”男低音沉吟道。

    他脑海一片空白,心想:“这孩子为什么求我别杀他?我刚才要杀他吗?我为什么要杀他?”

    “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眼前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只剩下灵魂体?”

    “圣域……索伦斯是谁?为什么我脑海里有这么多他的影像——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我看到她会心痛……啊!”

    他的记忆里全是碎片,这些碎片就像玻璃渣滓一样刺痛了他。这是撕心裂肺的疼痛,痛得他忍不住叫出声,狠命地捶着自己的脑袋。

    小叶欢心想,这哥们不会自己把自己捶晕吧?

    还没等他笑出来,男低音浑身散发出强烈的气息。小叶欢立刻就被包裹其中,气息沉重的仿佛压了一座大山在他胸口。

    噗~

    细微的吐血声立刻让男低音回过神来,看见被自己灵魂力压制住的小叶欢已经气若游丝,连忙收起气息。将一缕灵魂力注入小叶欢体内,帮他修补已经受损的内脏。

    “好温暖。”

    迷糊中小叶欢感觉身体像被一张虚幻而慈祥的手掌抚摸过,伤势渐渐好转。不到十分钟,受损的内脏就完全康复了。甚至以前被人打了之后留下的旧伤,现在也全好了。

    “把头转过来!”

    男低音缓缓收回灵魂力,这种平民的身体,只要不是器官破裂,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难度。就算器官破裂,只要有条件找齐药材,他也有能力修复。

    “小的,小的不敢!”小叶欢虽然觉得身体状况比平常还好,可男低音刚才的气势吓坏他了,哆嗦着不敢转身。

    “你转过来,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妈的,把头转过来,不然老子现在就把你杀了!”男低音忍不住吼道。

    啪嚓~

    吓了一跳的小叶欢下意识转了过去,却听到下半身传来清脆的破裂之声。原来是刚才尿裤子的液体已经结冰,由于身体转动,薄冰裂开发出了声音。

    小叶欢尴尬地喃喃自语般说道:“这屋子漏水,改天我补一补!”

    伸手指了指屋顶,表示屋顶确实漏水,滴在了他的身上。

    他到现在才看清男低音的全貌,虽然是苍白的透明体,却给人真实的感觉。面如砥玉,棱角分明,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英气逼人,衬托得一对眼睛炯炯有神。身穿一套威武的铠甲,以小叶欢的眼界也分不出好坏。只觉得穿在他身上修短和度,平添几分潇洒。

    虽然他的气势依然强大得让人喘不上气,不过已经没有杀伤力。经过刚才的救治,小叶欢却也觉得他不是那么吓人了,反而觉得此人透着一股让人想主动亲近的魅力。

    男低音并没有取笑他尿裤子,但看着小叶欢的眼神中有一丝失望掩饰不住的失望,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欢——大叔,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斗爷陷入了沉思,半响之后摇了摇头,说:“我记不得了。”

    “没名字也没什么的,我有名字别人也不会问,和没有一样。你看我不是活得好好的?”

    男低音对小叶欢的安慰并不领情,眼角瞟了他一眼,显然不认为小叶欢活得好好的。

    “你这么想要名字,我给你取一个吧——就叫凤仪吧!”小叶欢看他的眼神也觉得尴尬,连忙补救道。

    他知道凤仪楼的烧鸡最好吃,因此爱屋及乌地觉得凤仪楼的名字很好听。叫凤仪不错,大叔应该很满意。难不成叫他烧鸡么?

    “凤仪?你才姨呢!我堂堂一个斗圣级强者,给我取这么个破名字!”男低音怒道。

    “这样啊,那你是什么斗圣,就叫你——阿斗吧!”叶欢看他还是不高兴,连忙又说道:“斗爷!叫斗爷行不行?叫爷的都是好名字,大爷,老爷,斗爷!”

    男低音对这个名字不算反感,现在完全想不起自己的身世,先凑合着用吧。

    “我问你,这里是哪里?”

    “战神庙啊。”

    “战神庙是哪里?”

    “这里啊。”

    “我问的是,战神庙是哪里的战神庙。”

    “战神庙不就是这里的战神庙咯,你问得真是奇怪。”

    “妈的,我问的是这战神庙属于哪里的地界!”

    叶欢驴唇不对马嘴的答话,让斗爷顿时崩溃。要是杀人能解决问题,十个叶欢也被他杀了。

    “地界?”小叶欢在心里思索了半天这个词的意思,才答道:“这里是万家镇的地界。”

    “那万家镇是哪里的地界?”斗爷看到了一丝曙光,满脸期待地问道。

    “呃……”叶欢做思索状,看着斗爷期待的目光,老半天才摇了摇头,老实答道:“我也不知道。”

    斗爷顿时抓狂!伸手虚抓,隔空将小叶欢凌空提起,怒道:“你怎么一问三不知,你太他妈的让我失望了!”

    他当然并未**,不然叶欢在他伸手的那一秒就死了。

    “我也没办法啊,我从小就在这里,万家镇之外我都没有去过。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叶欢有些喘不过气来,双脚在空中乱晃。

    “你平常和人聊天的时候,就没人告诉过你吗?”斗爷喝道。

    “大爷,小的只是一个乞丐。你见过有人和乞丐聊天的吗?”

    斗爷的话触到了叶欢内心最痛的地方,顿时收起了油腔滑调。斗爷看到他的神情,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但实在烦闷的不得了,手一缩便将他从空中丢了下来。

    “嗷——”叶欢发出一声痛苦的狼嚎。

    “你怎么了?”斗爷心想只是轻轻一摔就叫得这么凄惨,也太会演了吧。

    “没什么,没什么!”

    叶欢又痛又喜。刚才斗爷丢他下来时,屁股刚好咯到了那颗金戒指上。他本来还在想怎么把戒指收回来,不被斗爷发现,没想到一屁股“坐实”了。连忙偷偷把金戒指从屁股底下抽出来,塞进了自己的裤裆里。

    虽然他看面相觉得斗爷不算坏人,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当然没有笨到把戒指拿出来给他看的地步。

    “我究竟是谁呢?”斗爷又陷入了沉思。忽然在他脑海里浮现出一道清晰无比的信息,他完全接收之后,不由看了一眼在一旁揉着屁股的叶欢,眼神中透露出无限的凄凉。

    “大叔!”

    “干什么?”

    “你是不是鬼啊?”

    “滚!”

    “那你不是鬼,你是什么啊?”

    “老子是你师傅!”

    “啊?”叶欢闻言张大了下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连忙摇头道:“我自己都养不活,你还想占我的便宜,我不要!”

    他说完心里在想,“妈的,难道他看见我的金戒指了?”

第三章 进化论

    月似银钩,钩走了少女的青chūn,少男的思chūn,却不能把斗爷从战神庙钩走——这个叶欢今夜的梦魇。

    “呜,呜!”

    叶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角落里抽搐,小脸蛋已经被抓狂的斗爷掐得青一块紫一块,两条泪水盘旋在小脸蛋,像两条猥琐的蚯蚓。

    “不许哭!”

    “我就哭,你打死我,我也要哭!”

    叶欢虽然倔强,但斗爷一作势要掐他脸,就连忙闭嘴不敢出声。

    这人太厉害了,抓人可以隔空,掐人也能隔空。刚才在这招上吃了无数的亏,所以决定暂避锋芒。但斗爷的手刚放下,他又抽搐起来。

    斗爷微微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听着,我不和你罗嗦。下面这段话我本来不想说,可是该死的封印逼我不得不说。反正封印只要求我说一次,我说过就算完成了任务,你听不听得懂,和我没关系。我说的这些,你明不明白?”

    “不明白。”

    “管你明白不明白,我先说吧。”斗爷不管叶欢抗议的眼神,遵循着封印给他的记忆,开始背书道:“在很久以前,大概四五千年以前吧,地球发生了一次大灾难。原来的那些大陆沉入了海底,而原来的海底浮出了水面,变成了新的大陆,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大陆。”

    “那些大陆?原来有很多大陆吗?”

    叶欢被斗爷的故事吸引了,抹掉了脸上伪装的眼泪,兴致勃勃地问道。

    “嗯,好像是吧,不知道是五块还是六块——妈的,我也不是学历史,你能不问这么专业的问题吗?反正最后就剩下现在这一块大陆了。”

    “好吧,那你接着说。”

    “在灾难发生之前,据说神再次启示了人类——”

    “再次?之前也启示过吗?那次启示了什么呢?”叶欢忍不住又问道,看到满脸不耐烦的斗爷,忍不住悻悻笑道:“我不插嘴了,你接着说。”

    “神再次启示了人类,所以虽然整个大陆沉没,却有大约一万名人类的jīng英和各种生物,通过方舟存活了下来。这些jīng英都是各方面的人才,无一不是品格高尚的好人。他们存活下来后,就在新大陆上繁衍生息,把人类的血脉延续下去。而他们更重要的一个工作,则是努力将人类的种族进化,让人类能更加适应这块新的大陆。”

    “呃,进化?为什么要进化?”叶欢又忍不住问道。

    “神之所以毁灭原来的地球,是因为原来的人类过于贪婪。地球存在了数百万年,人类却用区区一千多年就把地球榨干了。各种资源,像什么石油,像……呃,总之很多资源,都被人类挥霍光了。神对此很不满意,因此灭绝了原来的人类。而新生的大陆上,神剥夺了原来丰富的资源,只给人类金木水火土五项基本元素。这样人类将不能再依靠制造污染严重的工业产品,来实现社会的进步。而必须通过进化自身,提高自身的品种优越度,成为这片新大陆真正的主人。”

    斗爷说完这段话,长长舒了一口气。妈的,背书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不知道了活了多少年后,临老还被随堂抽考了一次。

    “那人类进化了吗?又是怎么进化的呢?”叶欢奇道。

    “经过几代jīng英的努力,人类当然进化了。jīng英们发现地球上拥有的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原来可以被人体通过特殊的修炼方法来吸收,从而产生一种称为斗气的力量。而斗气越强,人的身体和力量都会相应进化。斗气进化经过多年的实验和探索,已经可以分为七级,分别是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王、斗皇、斗尊、斗圣。斗圣之上还有一种存在,不过这么多年里只有几个人达到过。现在你还不用知道。你就知道七级里每级里又分为十级,每提高一级,也代表进化了一层。”

    这些在这个时代里原本是妇孺皆知的事,因为叶欢独特的孤儿遭遇,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试问在这个时代里,有谁不是朝着成为一名斗气强者的目标奋进的呢?

    “为什么我要知道这些?”叶欢奇道。

    “我也不知道,但封印给你的身份是救世主,而我是指引者。”斗爷心里也纳闷,指引者?怎么听起来那么像导游。他可是个天才斗圣,怎么被封印了,还成了导游。

    “那些什么斗气之类的,有什么用呢?”叶欢见斗爷挠头,心想这个脑子短路的大叔估计是个疯子,因此另外问了一个问题。

    “废话,当然有用了。你看我现在能以灵魂状态出现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的灵魂力足够强大,所以能以能量体的形态存在,并且拥有攻击力。虽然威力不足实体时的一半,也足够和斗尊级别的强者抗衡了。而且修炼斗气不仅会进化人的身体和力量,也会进化人的头脑,提升人的智慧。你难道不觉得,我是一个天才吗?”

    叶欢鄙视的看了一眼斗爷。

    “妈的,我是因为在纳戒里被封印的时间太长了,暂时失忆。等我恢复记忆,你就知道我多聪明了。我不仅是个斗圣级别的强者,还是一名八品术士。这样的人才,放眼整个新大陆,你能找出几个来?”斗爷要为自己的智商讨一个说法,这是必须的,不能被小孩子看不起。

    叶欢依然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你不是不相信吗?这破封印强迫我做你的师傅,我本来还不愿意。可现在却必须要训练你,让你亲身体验一下进化的感觉。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你今天面对的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斗爷恨恨的说道。

    “为什么封印要强迫你做我的师傅?”小叶欢奇道。

    “我怎么知道。”斗爷对此更郁闷。

    叶欢愣了一下,这斗爷说话实在糊涂,他还是没太搞清楚,但已经很不以为然了。要知道他目前的人生目标,也不过是去凤仪楼吃一顿烧鸡罢了——因为不止一个人说过,凤仪楼的烧鸡天下一绝。可却忽然有个人告诉他一个这么不靠谱的消息,怎么能不让他摸不着头脑。

    正要说话,斗爷忽然脸sè一沉,说道:“有人来了,我必须进纳戒躲躲。封印不允许我现在和除了你以外的人接触!”

    “那你就去呗。”叶欢看他神经兮兮的样子,觉得好笑。他不知道所谓的纳戒,就是他找到的那枚金戒指。

    “你的戒指呢?”

    “老板,你看我穷成这样,哪来的戒指哦!”叶欢连忙矢口否认。

    “他妈的,你就这么见钱眼开吗?赶紧把纳戒从裤裆里取出来,老子可不想钻你那……!”斗爷愤怒地咆哮,总算没说出脏话来。

    “还是被发现了吗?”叶欢一阵不爽,心里祈祷斗爷不会要和他瓜分这枚金戒指,那至少要损失一半。原来的一两黄金,转眼变成五厘,这买卖真是亏大了啊。

    可既然被发现了,没办法只好伸手向裤裆里掏戒指。斗爷看他掏戒指时猥琐的表情,似乎还趁机搔了一下大腿内侧的痒,不禁一阵恶心。

    叶欢掏出金晃晃的纳戒,不放心道:“这个,可是我的哦,你别想!”

    “我他妈的才不想要这破东西呢,哪天老子封印破除了,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破戒指扔进海里!”

    正要进去,又不放心地对叶欢说到:“我躲起来之后,你不许把纳戒再藏裤裆里了——我告诉你,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要是我发现你敢藏在裤裆里,我就把你的小**揪断!”

    叶欢下半身一阵发凉,尴尬的点了点头,斗爷才放心的化为一阵青烟,瞬间被收进了纳戒里。

    叶欢看他进了纳戒,心想这东西还真是神奇。按照这样的表现,那明天去典当的时候,就不能当普通的金子卖了,价格怎么也得翻几倍。就怕典当行的不识货,要是不肯加钱,那还卖不卖呢?

    他站在原地思量了一下,还是决定要卖。

    “就算我不卖,这个怪大叔将来还是会抢走我的戒指,那可就真的是血本无归了。”

第四章 篝火之争

    小叶欢等了五六分钟也不见有人,寒冷再度袭来。连忙把收集到的木材堆在一起,哆嗦着取出一根火柴。

    噗哧~

    噗哧~

    连续两根火柴都只冒了点青烟,半点火星子也没出现。

    “他妈的,这什么火柴,哪个缺德的造的!”叶欢一阵肉疼,忍不住开口骂道。

    哆哆嗦嗦的举着最后一根火柴,也想不好到底要不要划亮。

    这时他胸前纳戒闪了一下,面前的木材“噗”的一声就点燃了。

    “哇靠,自燃!”叶欢吓了一跳。

    “屁,是老子看你点个火都要半天,忍不住帮了你一把。”

    纳戒里传来斗爷不屑的声音。

    叶欢闻言有些尴尬,却对斗爷取火的本事很倾心。一边烤火一边没话找话道:“斗爷,你不是说有人来吗?怎么半天还不到。你是不是在戒指里呆久了,呆得傻了?”

    “屁,二里地外,两匹马两个人正朝我们这里来!”

    “哇,大叔你太夸张了吧!人家离咱们还有这么远,你就藏起来了,胆子也太小了吧。”

    “我哪里想得到他们这么弱。如果是斗皇强者,这点路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要是斗尊和斗圣强者,速度更快。这两个混蛋骑马还走这么慢,估计就是两个普通斗者。”

    斗爷在纳戒里很是郁闷,他现在的灵魂力大幅削减,两里地左右已经探测不出目标的强弱,只能稍微感觉到目标的存在。

    “哦……”叶欢长长吐了一个音,表示自己不相信这个鬼话。

    “妈的,不相信你就等着,估计也就十来分钟,他们准来。”斗爷在纳戒里咆哮过后,再也不肯说话。

    “吁!”

    叶欢竖起耳朵仔细听,果然不久之后门外便传来长长的战马嘶鸣声。几乎是同时,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冲进了战神庙,差点没直接扑到火堆上。

    “仲大哥,快点进来烤火——真暖和啊!”大汉一边婆娑着冻得发紫的脸蛋,一边朝门外喊。

    “别着急,我得先把马拴好!”门外传来一个淡定的声音,继续说道:“要是马丢了,咱们就算找到少主,也赶不及在一个月内回去了。”

    大汉闻言略有些尴尬,刚才确实表现的有些狼狈。

    但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修炼的是火属xìng,目前只是七级斗者,不足以长时间借助斗气抵抗天气。如果他到了斗师级别,就可以忽视属xìng,对天气自动免疫。他们在这么冷的天气里长途赶路,要不是他身体强壮,就算不被冻成冰疙瘩,寒气也早就侵入他的五脏六腑了。刚才远远看到火光,心里只有赶快去烤火这一个念头,所以下马后根本没顾得上拴马。

    “呵呵~”

    看着大汉满脸横肉的脸上,露出一丝害羞的扭捏,一直坐在火堆旁边烤火的叶欢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大汉被小叶欢的笑声惊醒,jǐng觉地望着对面衣衫褴褛的孩子。

    “这是我家——我还没问你呢!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叶欢问道。

    大汉刚才着急烤火没顾得上观察,不然早就看见叶欢了。这时想想也是,如果这庙里没人,怎么会平白有一堆篝火。他定睛一看,便知道眼前这个孩子是一个乞丐,不然怎么可能住在破庙里,身上还那样脏,衣服那么单薄呢。

    “乞丐!”他微微一撇嘴角,划出一个鄙视的幅度。

    叶欢怎么可能看不出他的轻视,却一改以往的谦卑,对那大汉冷笑道:“乞丐又怎么样?你现在烤的这堆火,就是乞丐生的。”

    他轻轻拨弄着篝火,冷冷说道。这时代,手里有资源就有话语权,不管你是乞丐还是别的什么人物。而小叶欢手里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质资源,那就是眼前这堆篝火。他是个债权人了,因此不用像平常讨饭那样低声下气。

    大汉闻言顿时语塞。如果不是这个小乞丐生的这堆火,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在寒风中扛多久。可这孩子毕竟是个乞丐,实在让他生不出感激之心。听叶欢这么说,只得勉强说出一句:“那多谢了。”

    “不用客气,我也没打算招待你免费烤火。”叶欢看他的神情不免生气,想不通这些人明明得到他的好处,却一副里所应当的样子,他狡黠地对那大汉说道:“你要烤火,就付钱吧。”

    “什么,你这个小混蛋,烤一烤火也要付钱?你不如去抢!”大汉跳起来怒道。

    “那你如果不烤,就离开这里,我也不愁卖。”叶欢看到暴跳的大汉,心里也害怕,却依然嘴硬道。

    装孙子要装到底,装大爷也要装到底,这是叶欢这些年乞讨的经验,虽然他这些年一直在装孙子。

    大汉的提议也不错,去抢确实很快。不过,如果叶欢有实力抢劫钱庄早就去抢了,不用等他提醒。

    大汉显然是没有什么脑筋的莽夫,闻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实在不愿意付钱给这个小乞丐,不是说他付不起,而是觉得被一个小乞丐要挟有些不甘心。好歹也是个五大三粗的斗者啊!但他又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火堆,外面的天气是斗者也扛不住的。

    “叶憨,你干嘛站着——这孩子是谁?”

    门口走进来一个比那大汉身材略小,而且也略消瘦一些的中年男子。他虽然不像大汉那样魁梧,叶欢看他的第一眼却知道,这个人比大汉要难对付的多。

    他的眼睛里藏着一丝让人脊背发凉的yīn冷,仿佛一条择人而噬的毒蛇。可以一直不动,一旦发动就必取人命。

    “仲大哥,这孩子不让我烤火。”

    “为什么他不让你烤火?”仲大哥也姓叶,叫叶仲。

    叶仲现在是二级斗师,算是家族中天分较高的。这等修为,在这个地区也可以算是翘楚。因为人类进化也是有条件的,并非全人类都能按部就班的进化到斗圣。很多人一生只能凝聚斗气而连斗者级别都无法进入,就算晋阶成功,80%的人终其一生都在斗者阶段徘徊。必须要天分够高,自己也够努力的人,才有可能继续进化。

    以叶仲的修为自然能轻易看出,眼前这个破破烂烂的孩子只是一个平民。就算叶憨不是斗者,这样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也实在让人想不出有什么可以让他为难的。

    “他说这火是他生的,要烤就要给钱!”叶憨有些郁闷的说道。

    叶仲微微一笑,缓缓在火堆旁坐下,yīn笑着对小叶欢说道:“小兄弟,我要烤火,但不能给你钱,行不行?”

    叶欢被他笑得有些心里发毛,强壮着胆子说道:“不,不行——这火是我生的,柴火我找了很久。”

    叶憨这时也坐下来了,听小叶欢这么说,心里倒是平衡了一点。这个小乞丐要在这样的天气里找这么多柴火,也确实不容易。

    “仲大哥,要不就赏他几块铜板吧,咱也烤得心安理得——小子,你可不能狮子大张嘴!”叶憨jǐng告小叶欢道。

    “嗯,两位大爷看着赏就行。”叶欢顿时眉开眼笑,又恢复了乞丐的谄媚,对着两人伸出双手,讨好地朝两人点头。

    “不给,一个子都不给!”叶仲随意拨弄着火堆,yīn笑着摇头道。

    “你怎么这样!”叶欢跳了起来,也生气了,一指门外说道:“那两位大爷请出去,我家不欢迎你们。”

    “仲大哥,何必跟一个小乞丐过不去。随便给点钱,火毕竟是他的。”叶憨知道这位叶仲的xìng格,虽然他也很鄙视这个小乞丐,却觉得毕竟受了他的篝火之恩,因此帮他说话。

    “你把他杀了,这火不就是我们的了吗?”叶仲继续不紧不慢的说道:“老弟,谁的钱都不是白捡的,能省则省。这么一个小乞丐,你就是一天杀一百个,也没有人会在意的。”

    看着叶仲那不紧不慢的神情,叶欢顿时又觉得下半身有一股冲动。幸好今天受的刺激够多了,终于生平第一次忍住没有尿出来。

    “两位大爷,您随便烤吧。柴火够不够,我再去找一些来!”叶欢媚笑着对叶仲说到,只看到火光下,叶仲那对yīn狠的目光。

第五章 天生天养

    叶欢被叶仲的那对眼睛瞟了一眼,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冷激灵。

    “两位大爷先烤着,小的这就去再劈些柴火来——柴火不够烧到明天的,半夜熄了,会冷的!”叶欢做了一个搂着肩膀发抖的姿势,要他们相信,找新的柴火很必要。

    “怎么,不想要钱了!”

    “大家都是江湖儿女——”叶欢很不要脸地故作豪爽,摆着手说到:“什么钱不钱的,大爷要烤火,小的请都请不来。”

    叶仲虽然心狠手辣,也没有非杀这小叶欢的理由。眼看自己只是稍作威胁,这孩子就乖巧和熟络的像个jì女,不禁对自己的气势很满意。

    “那你弄柴火去,要是弄不到足够的柴火,我照样杀你!”

    “大爷您就擎好吧!”叶欢立刻从怀里掏出那把钝匕首,爬上神像“噗噗”地砍起来。

    “妈的,眼看就要到手的赏钱,又泡汤了!”他砍一下在心里就骂一句,越砍越郁闷。

    啪嚓~

    战神像忽然发出一声爆响,瞬间支离破碎。趴在神像上的叶欢顿时被坍塌的神像顺势砸到了地上,几根木板、泥块砸在他的身上,手臂和胸口也被木屑划破了好几道口子。

    “哎呦,摔死我了!”倒在地上的叶欢吃疼,忍不住哭了起来。

    他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倒是一旁的叶憨过意不去,起身将他从一堆木屑中拉了出来。回头对叶仲说到:“想不到仲大哥的实力又jīng进了许多,这一手沧海剑的功夫,威力居然到了这个地步。”

    他的话里显然对叶仲刚才的出手有些不满。他虽然为人粗鲁,也有些嫌贫爱富,却不是心肠歹毒之辈。叶仲忽然出手把神像击破,是完全罔顾那个小乞丐的安全,这实在让他觉得有些过分。

    “老弟你客气了,我现在只是二级斗师,若再晋级,威力还能更大。”叶仲似乎听不出他的不满,反而颇有些得意道:“这孩子砍了半天也砍不断,我就是帮帮他的忙——小鬼,不用谢了!”

    被叶憨从地上拉起来的叶欢这时已经不再哭了,心里把叶仲的祖宗十八代xìng侵犯了无数次,却也不敢表现出来,老老实实的把残破的木片拢一拢,搬到火堆旁边。

    叶仲喜怒无常,还是不要耍小聪明,搞不好下一秒钟就被他干掉了。他已经见识过沧海剑的威力,要杀一个小乞丐简直易如反掌。

    叶欢把所有木头都搬到火堆旁,自己也坐下悄悄收拾身上的伤口。一边在心里祈祷天快点亮,好能送走这个瘟神,然后再去城里把金戒指典当了。想想典当之后的好rì子,这才觉得满意一点。

    叶仲看了一眼小叶欢,忽然眉头皱了起来。叶欢刚才哭过,现在脸上的污垢被泪水洗掉一些,虽然泪渍斑斑,却也能看出一些容貌来。加上叶仲特意细看,那容貌就更清楚了一些。

    “老弟,你看一看对面那个小鬼,是不是长得有点像……”叶仲低声对叶憨说道:“有点像老主人?”

    叶憨闻言仔细看了一眼,果然这孩子的脸庞和叶家的老主人颇有几分相像。只不过这孩子瘦得皮包骨头,要说是很像的话,也没到那个程度。

    “嗯,确实有点像!”叶憨点点头,忽然想到叶仲为什么这么问,失笑道:“仲大哥不会以为这小鬼就是少主吧?这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自从两年前少主在汾河谷忽然被人劫走,一直下落不明。算起来到今年,也就是七岁的样子,和这个孩子的年龄相当。他一个孩子被人劫持,身边没有大人照顾,沦落为乞丐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这么说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叶憨心眼实在,便说到:“那咱们问问来历吧,保不齐真的是少主,那我们可就立大功了!”

    叶仲点点头,转过头喊道:“小鬼,你过来一下!”

    “大爷,您有什么吩咐?”叶欢可不敢得罪他,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叶仲这时也顾不得嫌叶欢脏,伸手将他的右手的袖子撸到顶,赫然发现手臂外侧是一块形状奇怪的黑sè胎记。

    两人双眼发出狂热之sè。他们出来前老主人就说过,辨认少主的主要依据,就是看他右手手臂上有没有一块黑sè的胎记。虽然老主人没有说过胎记的具体形状,可眼前这个孩子居然恰巧就有。而且,年龄和外貌也如此接近。

    “我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不要隐瞒。”虽然还未确认,但叶仲却不敢再像开始那样对他颐指气使了,居然用了一个请字。

    “您请吩咐,我是知无不言,言……言也不尽!”小叶欢不明白为什么此人忽然对他客气了不少,一边撸下自己的袖子,一边卖弄道。

    “呵呵,言也不尽,那你还说个什么劲。”叶憨虽然也有些怀疑这孩子的身份,闻言却也忍不住笑道:“是‘言无不尽’吧!”

    “嗯嗯,是言无不尽。”小叶欢尴尬的笑了笑。

    叶仲也觉得可笑,可现在不是笑的时候,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激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憨闻言,也把眼睛瞪得圆圆的,盯着叶欢看。

    “叶欢。”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都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叶家失踪的少主,也叫叶欢。

    “那你今年多大了?”

    “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

    “你父母呢?”

    “我没见过,我从懂事开始到现在,都一个人住在这里。”

    “哦!”叶憨长长出了一口气,和叶仲对视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叶家少主被歹人劫走时虽然还小,毕竟已经五岁。眼前这个孩子连自己的父母都没见过,显然是个天生天养的孤儿。

    确认了不是少主,叶憨心里微微有些失落。这是他们两人找到的最接近少主特征的孩子,可惜还是泡汤了。看来剩下的这一个月,他们还要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继续自己的任务。而茫茫人海,希望实在已经很渺茫了。

    叶仲看着眼前这个叶欢,眼睛转了转。打开了好几个心眼,在打自己的小算盘。盘算了一会儿,忽然问小叶欢道:“小鬼,我和你一宗生意,怎么样?”

    “生意?”

    做生意是要本钱的,他一个小乞丐,哪来的什么本钱做生意。心里一动,想到:“难道这家伙发现我的金戒指了?不可能,从他们进门到现在,戒指藏的好好的。”叶欢不自觉的用手在胸前摸了摸,金戒指还在。

    “对,生意。”叶仲忽然有些紧张起来,本能的向着叶欢的方向靠了靠,压低声音道:“你来做我们的少主,”

    “仲大哥,你疯啦!”叶憨跳了起来,哆嗦着对叶仲喊道:“难道你想让这个孩子,冒充我们叶家的少主人?”

    “不错!”叶仲也yīn笑着站了起来,对叶憨说道:“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他是冒充的?你看他长得多像老主人!”

    两人目光投向火堆对面,叶欢已经是一头雾水。

第六章 内讧

    “不行,这绝对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做!”叶憨坚定地摇着头,说道:“要是被老主人发现了,十条命也不够我们死的啊!”

    “哎哟,老弟啊,你怎么这么傻呢?”叶仲故作亲热的过去环住叶憨的肩,两人背着小男孩,小声说道:“你不想想,要是没被发现呢?”

    “不被发现?这怎么可能!”

    “老弟啊,我们把他找回去。如果老主人发现了,最多就是我们找错了人而已,老主人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叶仲眼睛一亮,笑道:“可是,如果老主人没认出来,那我们可就是叶家的大功臣了。不仅老主人会对我们另眼相看,委以重任——而且你看这个孩子,多傻!他做了叶家的接班人,将来还不是我们的傀儡吗?等老主人百年之后,整个叶家都会是我们的!”

    嘶~

    叶憨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他实在没有想到,叶仲居然包藏这样的祸心。

    “你想想吧,少主失踪两年,你以为老主人还会觉得他一定活着?他也是骑虎难下,碰碰运气罢了。要是找不到少主,叶家的继承权就会被宗族内其他旁枝夺走,老主人这一脉就此结束了。我们给他找到一个孙子,对老主人来说也是好事啊!”叶仲继续游说道。

    “够了!”叶憨愤然说道:“仲大哥,别的事我可以听你的,但这件事实在有些太损yīn德了。你听我一句劝,不要这么干。我们继续探访少主的消息,如果实在找不到,最多回去之后责任我一个人承担,绝不让你受半点责罚!”

    “这个责任怎么能让你一人承担呢,我们是兄弟嘛!”

    叶仲听叶憨语气坚决,知道他是铁了心不愿意接受自己的计划了,反而和善地微笑起来,环着叶憨的肩膀更紧了一些。

    “仲大哥,我刚才不是故意要对你吼的,对不起——啊~”

    叶憨忽然觉得腹部传来剧痛,一把匕首已经捅破了他的肚子,鲜血汩汩往外流。

    “仲大哥,你!”叶憨望着面目狰狞的叶仲,眼中充满了不解和惊讶。这个刚才还称自己是兄弟,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向自己下刀子。

    叶仲环着叶憨肩膀的右手,在下刀的同时已经点中了他的尺腋**。因此就算叶憨发现了自己被暗算,此时也动不了半分,只能任他宰割。

    “老弟,对不起了,这个计划对我来说,是一辈子仅有一次的好机会。你既然不肯加入,只好委屈你先走一步了!”

    “仲大哥……我不会说出去的——求求你,饶我一条命吧,我们可是多年的朋友啊!”

    “对不起了,兄弟——”叶仲毫不犹豫的把匕首从叶憨的腹间滑过,鲜血像瀑布一般倾泄而下:“我只相信死人不会泄密。每年的清明寒食,我会给你烧纸的!”

    看着叶憨在抽搐中死去,叶仲才把匕首拔出。在自己身上抹了抹,转过头对已经被吓的尿了裤子的叶欢说道:“怎么样,小鬼,我的生意你做不做?”

    叶欢目睹了叶仲杀人的全过程,不禁背脊发凉。这个人真是冷血之极,竟然能这样不动声sè的杀死一个刚才还和自己并肩赶路的同伴。

    “说吧,做,还是不做。”叶仲杀气凛冽,浑身被斗气包围,气势很是吓人。

    他并不像表面上表现的那么冷静。杀了叶憨,他已经是孤注一掷。如果叶欢不答应冒充,他也没有时间再去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如此匹配的孩子了。所以,他必须成功,不论用什么方法。

    “做这个生意,对我有什么好处?”

    叶欢虽然只是一个乞丐,但这些年见过的形形sèsè的人,并不比眼前的叶仲少。某种程度上,他甚至比叶仲更懂得揣摩人的心理,因为乞丐没有别的本事,只会看人下菜碟。

    他这时隐隐觉得,叶仲不舍得杀他。至少现在,并不舍得杀了他。一个能毫不犹豫的让他杀死自己同伴的计划,显然对他的诱惑巨大,而自己则是这个计划里最关键的一环。

    既然如此,那就要和他谈谈条件了。

    这才是做生意。

    “至少你不用死了。”叶仲淡淡说道。

    他显然没有猜到,这个小乞丐居然在看他杀了叶憨和自己二级斗师的气势后,还敢和他谈条件。

    “呵呵,人谁不用死。我一个小乞丐,讨不上饭也许明天就死了。”叶欢故作镇定,也没发现自己其实脸都吓得煞白了。只能在心里疯狂祈祷:“妈的,这一次可别押错宝了,不然小命就没了!”

    叶仲没想到叶欢居然这么镇定,微微一愣,心知威胁已经不管用。那张脸说变就变,把匕首收起来放进怀里,哈哈大笑道:“我怎么会杀你!我这个人最讲义气,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小兄弟,这笔买卖我绝不让你吃亏,你提个条件吧!”

    叶欢暗暗舒了一口气,也知道自己是赌赢了,心想:“妈的,你这也叫讲义气,那天底下就没有不讲义气的人了!”嘴上却道:“我就知道仲大哥不是吝啬鬼,怎么会觉得这世界上会有一分钱不花就能办成的事——这种事也就我们乞丐能做到,伸手讨钱。仲大哥这样的英雄人物,也不是乞丐啊!”

    “呵呵,小兄弟客气了!我说过,我是讲义气的,绝不让你吃亏——你说吧,什么条件,大哥我一定尽力满足!”叶仲心里暗骂这个小鬼占自己的便宜,奈何现在不敢动他,还必须和他把关系搞好,不让真的带他回到叶家,被他倒打一耙可就麻烦了。

    “那我先谢谢仲大哥了!”叶欢看自己这样暗讽叶仲都忍了,更知道自己对他的价值肯定很大,底气又足了几分,说道:“你容我想想,再慢慢告诉你。”

    对叶仲这种混蛋,竹竿非得敲足了不可,不然对不起天地良心啊。

    回头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气息的叶憨,心里微微叹息,这个莽汉虽然笨了一点,却也不失为一个好人。

    可惜,好人总是不长命的。他,不要做好人。

第七章 生意谈判

    叶仲从叶憨的手指上取下了一个戒指,正是一个纳戒。不过是白银铸成,而且也比较粗糙,和叶欢捡的那个在品质上不能同rì而语。

    他把叶憨的尸体藏在了神龛后面,对着纳戒轻轻摁了几下,转眼间面前便弹出许多的物件,正是纳戒中原本属于叶憨的财产。本来每个纳戒都可以由主人设置封印,不过叶憨只是一个斗者,斗气不足以封印纳戒,因此叶仲取他的东西就像妻子翻丈夫的钱包一样简单。

    “来,兄弟,大哥是最讲义气的。叶憨的东西,我们一人一半分了!”叶仲慨死人之慷,颇有视钱财如粪土的风采。

    叶欢瞟了一眼地上的那些物什,第一眼就看见了食物袋里装着好几只烧鸡。偷偷咽了一下口水,才瞟到别处。一个普通样式的钱袋,看起来还有一点钱。再就是一些卷轴和一些零碎。还有一些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没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

    纳戒就像一个流动仓库,等级越高能容纳的东西越多。比如叶欢捡到的那枚高品质纳戒,容量是叶憨这枚的十倍都不止。

    “这些东西,仲大哥你如果要,全给你也没事的。”叶欢淡淡说道。

    既然你慨他人之慷,那我就来个不领情。

    果然叶仲立刻笑呵呵的说道:“兄弟说的对,这点小钱做大哥的还要和你分,实在说不过去。”他把东西全收进纳戒,直接把纳戒交给了叶欢,说道:“这里面有些钱,兄弟你先将就着用。回到叶家之后,你可就成了这曜火府最有钱的少爷了。至于里面的那些卷轴,是一些斗技的修炼方法,将来小兄弟开窍之后,也能用得着的。”

    叶欢微微一笑,不客气的接了过来。钱他是要的,什么斗技倒是不放在心上,心想:“你要不是因为叶家的家产,能和我这个小乞丐称兄道弟?我还是能捞多少是多少吧,现成的实惠啊。”

    “小兄弟,现在能说说你的条件了吗?”叶仲见他收了纳戒,放心了一点,知道叶欢愿意做这买卖了,现在就要听听他的条件是什么。

    “不着急!”叶欢笑着举起纳戒对叶仲说道:“仲大哥赶了这么长的路,还没吃饭吧?我看这里面有些吃的,例如烧鸡……”他说到这里不争气地咽了一下口水,才继续说道:“咱们边吃边聊,怎么样?”

    那几只烧鸡实在把他馋坏了。他今天粒米未进,虽然生意很重要,他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件诱惑巨大的事情先办了。

    叶仲这只老狐狸怎么会不明白,是这个小乞丐自己饿了。连忙点头附和。

    “这个东西怎么用?”叶欢也不客气,向叶仲请教纳戒的使用方法。叶仲不厌其烦,叶欢马上就从纳戒中取出了两只烧鸡。

    “怎么样,现在可以说说条件了吧?”叶仲一边烤着烧鸡,一边看着在旁边流口水的叶欢,不禁有些郁闷。他好歹是堂堂叶家外府副管事,二级斗师,居然被这个小乞丐搞得团团转,不郁闷才怪。

    “第一条,我冒充叶家少主,你肯定要得到好处。将来不管你得到什么好处,我们都要五五开。”叶欢咽着口水,轻轻松松的说道。

    他其实不知道叶仲究竟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现在如果跟他说要一百个金币,一千个金币,那也就是一锤子买卖。而且也不知道究竟要多少好,开多开少都不合适。亏他想得出来,要五五开。这样不管怎么样,都是一个稳定的财源。叶欢虽然没见过世面,却也知道能让叶仲这样的人冒险的买卖,好处一定不少。

    “可以!”叶仲很轻松的回答道。

    叶欢对他的爽快倒颇有些意外,不过见他既然答应,也就没说什么。他哪里知道,叶仲心里的算盘很清楚。这小鬼将来一定要死,等老主人死了,他在叶家的地位稳固之后,就立刻把叶欢干掉。因此在那之前不论分给他多少,还不是暂时替他叶仲保管的吗?

    “第二条,你得带我去凤仪楼吃烧鸡。要吃到我不想吃为止,钱由你付!”叶欢最主要的条件开完,现在是完成夙愿的时候了。既然有冤大头要和他做生意,那就借机把自己从小的愿望一一实现了吧。

    “呃……没问题!”叶仲倒是很意外,还以为第一个条件就那么狠,第二个条件指不定要让他出血到什么程度呢。没想到却是这么无厘头,因此让他也愣了一下。

    “第三条,你要帮我杀两个人。”叶欢冷冷的说道。

    “谁?”叶仲也是一愣,没想到这个小乞丐居然有仇家。

    “万家镇,乔家二虎。”

    “没问题!”叶仲很爽快的答应了。这万家镇归属于曜火府,而曜火府最大的势力就是叶家。万家镇就有他们一个堂口,虽然只是三级堂口,可要解决两个地方上的恶霸,已经绰绰有余了。

    “其他还有吗?”他回答完叶欢的要求后,又试探xìng的问了问。这孩子的要求稀奇古怪而且层出不穷,让他现在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就是吃烧鸡和杀人必须先办完,我才能和你走。”

    “没问题,明天就去办。”叶仲爽快的答应道。他也想尽快事了,好能赶回叶府。早回去一天,他的美好生活就早一天到来。

    “呃,鸡熟了吧?”

    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生活幻想中的叶仲,被一个孩子贪婪的声音拉回现实。只见叶欢对着烧鸡下巴都快掉了,心中暗笑:“这种蝇头小利就能轻易收买的小孩子,以后还不是任我掌握!叶家,等着我吧,你们的新主人就要来了!”

    他想到这里,心里的笑浮到脸上,把烧鸡从火中取下来。很贴心地用手指试了试,才亲自撕下一块来,递给叶欢道:“你先吃吧,小兄弟!”

    他这时彬彬有礼的态度,让人根本想象不到,他在大约一个小时前曾经杀了一个同伴,并做了一次很肮脏的交易。

    叶欢不理他递过来的一块,饿虎扑食一般把他怀里整只烧鸡抢了过去,埋头就啃起来。一边啃,一边还含糊地对叶仲说道:“不要叫我兄弟,叫我少主——我是叶欢!”

第八章 少主驾到

    吃饱喝足以后,两人说了几句闲话,叶欢便毫不客气的从纳戒中取出了原本属于叶憨的被褥,铺在火堆旁边。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一套自己的被褥,睡在上面,觉得前所未有的舒服。

    而叶仲则趺坐在火堆旁,手里打出一个印节,进入了修炼状态。他最近有要晋级的感觉,所以即使在外面执行任务,也不敢放心修炼。要知道进入斗师级别后,每一级的提升都是很困难的。如果出现突破契机不能及时把握的话,下一次出现这种感觉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在被褥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男孩,脑海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斗爷:“小鬼,你真的要去冒充叶家少主?”

    “嗯——谁在说话?”叶欢迷迷糊糊的嘀咕了一句。

    修炼中的叶仲隐约听到叶欢的声音,以为是他在说梦话,也没理会。

    “笨蛋,当然是我了——你师傅!”斗爷又响起,他必须把自己是师傅的概念灌输给叶欢,不然斗爷永远也别想解除封印了。

    “大叔——”叶欢清醒了一点,这才想起戒指里住着一个脑子时常短路的怪大叔。

    “你不用开口说话,在脑子里想你要对我说的话就可以了。你要是再出声,那个二级斗师怀疑起来,你就有麻烦了。”斗爷提醒道。

    “哇靠,这么牛逼!”

    “这是灵魂交流,只要灵魂力够强就能发起,这样说话可以不被第三个人听见,你懂不懂?就是我们现在是两个灵魂在交流!”

    “切,你以为自己是诗人啊,说的这么深奥!”叶欢不屑的想到。

    “我懒得和你解释了,你这个啥也不懂的小鬼!”斗爷无奈道:“话说回来,你干嘛要答应这个人去冒充?这种事很危险的,你懂不懂?”

    “危险嘛,我当然知道。可是我现在也很危险啊,我每天都很危险。要不上饭就会饿死,要饭的时候可能被打死——跟这个叶仲走,好歹我不用要饭了啊,不然怎么办?以后你养我?”

    “呃,你这么说也对。只要你跟我修炼,我把最牛逼的斗技教给你,以后你就可以横行天下了。这么想的话,其实也不是很危险。”

    “横行天下就再说吧,我现在很困,先让我睡一觉再说。吃饱了睡觉,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梦想!”叶欢对斗爷的天下第一斗技一点兴趣也没有,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叶欢就被一阵香味熏醒了过来,原来是叶仲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少主,请用早餐!”叶仲昨晚强迫自己背了N遍“小乞丐就是少主”,自认为已经可以熟练掌握这个角sè的变化了,因此一早就开始展示自己的训练成果。

    他必须现在就开始锻炼对小乞丐的尊敬,不然生疏的恭维很容易在老主人面前露馅。因为他也知道自己清楚小乞丐的底细,骨子里会对他有一种鄙视。作为斗皇强者的老主人对细节的把握,不是他能想象的。

    他不能冒险。

    倒是叶欢看到叶仲一脸恭敬地叫自己少主,愣了一下。旋即回过神来,心想:“妈的,我是叶家少主叶欢,不再是小乞丐叶欢了!”

    “多谢仲大哥了。”他也不客气,接过早餐猛嚼起来。

    “少主,吃过早餐之后,我们一起去万家镇。先找个地方给您洗漱一下,再换套衣服。然后咱们到叶家在此地的堂口,召集人马去找乔家二虎的麻烦。晚饭我们就去凤仪楼吃。这样后天我们就可以启程回曜火府了,您认为可以吗?”叶仲继续扮演忠仆的角sè,如果不是亲眼看过他杀人,叶欢也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好人。

    “行,仲大哥怎么安排,就怎么办。”

    吃过早餐,叶仲从门外牵了两匹马来。叶欢没骑过马,因此坐在叶仲前面,另外一匹马则跟在后面。

    叶仲这辈子没闻过那么臭的体味,坐在叶欢身后差点没吐出来。只能尽量催着马儿向前跑,尽快进城,然后把这小子扔进澡堂子里,先搓掉他三层皮再说。

    洗净泥污的叶欢,头发盘起梳了一个髻,露出清秀的面孔。再穿上一身新衣服,整个人的气质立刻变了,再不是那个沿街学狗叫的小乞丐,倒像是一个纨绔子弟。而眉宇间抹不去的一点机灵狡黠,也像一个轻薄少年。

    叶仲看着眼前的少年,也不禁感叹人靠衣装。这哪里还是昨天那个看见一只烧鸡就流口水的小乞丐,现在这么一看,十有**的人都会相信这个孩子就是叶家的嫡孙,那个失踪的少主叶欢。

    因为叶欢虽然单薄而且看起来轻浮,却透露着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不是培养出来的,倒像是一种血统。以前的时候他低声下气,自然表现不出来。现在意气风发,立刻展露无遗。

    两人从澡堂出来,骑马向万家镇中心奔驰,叶家的堂口便设在那里最繁华的地段,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宅府扁额上写着“叶府万家镇分堂”几个大字,门前站着四个劲装大汉。

    “少主驾到,分堂主叶省恭,还不出来接驾!”叶仲的马冲到宅前止步,伴随着战马的嘶鸣,高举自己外府副管事令牌,大声喝道。

    他的声音以斗气传出,分堂内外没有一个人不听的清清楚楚。

    “恭迎少主!”门口的四名大汉一看令牌,不虞有假,立刻跪下。

    叶仲淡淡挥手,颇有副管事的威风。而马背上的叶欢则一阵肝儿颤,心中暗道:“真爽!”

第九章 叶省恭

    万家镇分堂堂主叶省恭亲自出迎,将叶仲两人接进了正堂之上。由于叶仲介绍“叶欢”就是老主人那个失踪两年的嫡孙,因此叶欢年龄虽小,却被请上了主座。

    叶欢看着眼前的老头子,不禁心里也有些感慨。他当然见过这个老头子,因为他是万家镇最有势力的人。这些年在路边乞讨时,不知道被这老头子手下的人打过多少次。可是今天,他居然这么恭敬地对待自己,真是世事难料。

    也不能怪叶省恭糊涂,不懂得核查一下身份。他只是一个三级分堂的堂主,压根就没见过少主长什么样。即便是老主人,这么多年了也只见过一两次而已。而叶欢做乞丐时,更不可能给他留下任何印象。

    况且此人是叶仲带来的,就等于剥夺了他怀疑的必要。

    “少主与叶管事莅临万家镇,省恭未曾远迎,请少主、叶管事降罪!”叶省恭奉茶完毕,便自请其罪。

    他是个老狐狸,叶欢固然身份尊贵,毕竟只是个孩子。再怎么恭敬,他也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感受。而叶仲虽然只是二级斗师,比起自己七级斗师来差了不是一丁半点,可他却是主堂外府说得上话的人。因此话里话外,都把叶仲带上了。

    “老主人下令接少主回去,一切都是便宜行事。我们来的匆忙,并未事先通报,省恭又何罪之有呢!”叶仲也知道叶欢现在能坐稳就算好了,因此就毫不客气的代劳了。

    “多谢少主,多谢叶管事宽恕。省恭今晚摆酒赔罪,还请少主赏脸!”叶省恭,满脸期待地说道。

    “不用了,少主听说凤仪楼的烧鸡不错,早说了今晚要去那里晚膳。”叶仲也不知道凤仪楼在哪里,不过这是叶欢昨晚特意提出来的条件,他可不想为了给一个分堂堂主的面子,被叶欢认为违约。

    叶省恭脸sè怪异的看了看一脸稚气的叶欢,心里诧异。若是叶仲不知道凤仪楼倒没什么,他可是这里的地头蛇,当然知道凤仪楼是本地最大的jì院。没想到少主年纪这么小,居然就有**的爱好。可既然是少主要去吃“烧鸡”,他当然不能说什么,忙说道:“那就由省恭做东,今晚包了凤仪楼,为少主接风!”

    叶仲心里感叹,这叶省恭果然识时务。看了一眼坐在堂上的叶欢,只见他没发育完的喉结明显在涌动,显然是在咽口水,不禁也觉得好笑。

    “既然省恭这么客气,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叶仲代替叶欢回答道。

    “谢少主,谢管事赏光,省恭这就差人去办理。”叶省恭大喜。

    少主和叶仲在这里吃饭,传到别的分堂耳朵里,他这个万家镇在同级分堂中,可就大大露脸了。而且如果能借着这顿饭和他们两个人把关系搞好,对他将来在家族内的发展,跟是大大有利。

    “还有几件事,需要请你帮忙。”叶仲淡淡说道。

    “请管事吩咐!”

    “你马上派人三千里加急,将此信送到总坛,亲自交到老主人手中。”叶仲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封信递给叶省恭,微微一笑道:“这信里详细写明了万家镇分堂如何协助叶仲寻找少主,省恭功不可没!”

    叶省恭闻言一愣,顿时大喜。叶仲等于平白无故给了他一个大功劳,这封信送出去,他的升迁几乎是指rì可待了,连忙跪在叶仲面前,磕头道谢道:“多谢管事提拔!从今往后,管事但又吩咐,省恭万死不辞!”

    “呵呵,起来吧,这是你应得的。”

    叶仲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白白让叶省恭沾光。他不过是借着叶省恭,让老主人相信找少主的时候并非他一个人,这样也能免除老主人不少怀疑。

    “这万家镇里,是不是有个什么乔家二虎?”等叶省恭站起身来,他又问道。

    叶省恭闻言,不禁有些犯迷糊。乔家二虎是他搜罗在旗下的两个地痞,专门替他放高利贷的和看赌场的。本事不大,但胜在心狠手辣,六亲不认。曾经有他们的亲戚借了分堂的钱还不上,这两兄弟居然去jiān污了亲戚的妻女,并把她们卖进了窑子来抵债。可虽然他们在万家镇恶名昭著,叶仲却是从府里来,按理说不该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号。现在却指名道姓,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是,有这两个人。”叶省恭老老实实的答道。不论好事坏事,他没必要替乔家二虎隐瞒什么。就算叶仲要杀他们,对他而言也没有什么损失。地痞流氓万家镇多的是,少他们两个不少,多他们两个不多。

    “找到他们,杀了。”

    叶省恭又是一愣,没想到叶仲果然是要杀他们。他不知道为什么叶仲要杀他们,也不敢问。叶家的规矩很严格,上级吩咐的事情,下级只负责执行,从来不能问原因。

    “是,省恭马上就去办!”

    “等等。”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堂前响起,居然是叶欢在说话。只听得他用比叶仲还冷的声音,对叶省恭说道:“抓到他们,给他们拴上狗链,绑在闹市口。让他们学三天狗叫——如果没学满三天,就杀了。如果叫足三天,可以不杀。”

    叶省恭闻言背脊发凉。他没想到眼前这个不过六七岁的少主,手段居然这么残忍。让两个横行霸道的地痞学三天狗叫,这实在比杀了他们更让他们难受。也不知道这少主是作风如此,还是和这两人有仇。

    连叶仲闻言也有些吃惊。这个小乞丐一直是嬉皮笑脸,一副无赖样的,没想到报仇的手段却这么狠。他不知道乔家二虎昨天让叶欢学了一下午狗叫,并把他当狗揍了,还觉得这个孩子有些过分记仇,心胸太狭窄。

    “唉,乔家二虎真是悲剧了。”叶仲两人同时在心里感叹。

    “少主放心,就算他们想死,省恭也一定让他们叫足三天后再死!少一天,省恭就自尽以谢少主!”叶省恭豪气干云的答道。

    他确实有这样的自信。他手底下虽然没有几个斗师,但欺负平民却是个个都入神级,可谓是如火纯青。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办不了,他也不算是万家镇地头蛇了。

    为了表示自己jīng明强干,立刻唤了手下进来。几件事同时安排下去,并刻意说要他们立刻抓捕乔家二虎,这是重中之重。

    叶欢对叶省恭极为满意。

    当然了,一个这么有势力的人帮他报仇不说,还要包场请他吃饭,怎么会不满意呢。叶省恭看见叶欢对自己微笑,心想能得到这未来家主的好感,就算十个乔家二虎也值了。

第十章 凤仪楼前

    凤仪楼,万家镇地界最大的青楼。四进四开的三层阁楼,虽不曾贴金镶银,但在夜sè灯火的辉映下,也有金碧辉煌的派头。

    门前挂着一副对联,上联是“才子佳人上马相聚百花店”,下联是“红娘粉女摸黑徘徊紫青楼”,一个大大的扁额写着横批“食sèxìng也”。

    叶欢斗大的字一个也不认识,当然看不懂这幅对联。但这时驻马门前,心中也很是感慨。

    他不止一次在路边听过很多男人讨论凤仪楼的“烧鸡”,现在他还能想起那些男人说起这些时的神情——猥琐而又兴奋。从那时起,叶欢就定下了人生第一个志愿,那就是一定要吃一次凤仪楼的烧鸡。

    以前他一靠近这里就会被人打走,现在他却要进去吃了,一种夙愿得偿的幸福感觉在他脑海中蔓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凤仪楼楼主带着十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早在那里恭候了。而门外则被一群彪形大汉隔开一个圈子,圈子外面挤满了近乎疯狂的男人。

    “快看,百花仙子也出来了!”

    “哇,二品,三品的头牌全出来了!”

    “今天来的究竟是谁啊,这么大的阵仗!”

    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一生也凑不够钱进一次凤仪楼,就算有人进去过,也很少能见到凤仪楼的头牌。可今天她们全都站在门口,排列的整整齐齐,任君观摩。就冲着这一点,他们也对这个如此隆重来**的人,在心里表示由衷的感谢。

    同时,表示严重的羡慕。

    “齐老,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围在这里?连路都过不去了。”

    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周围的人回头看去。只见一辆豪华马车的车窗上,趴着一个面容宛如瓷娃娃般jīng致的三四岁的小女孩。所有老男人顿时脸sè集体变红,暗想幸好自己的子女没看到自己这副模样。

    “小姐,他们只是在凑热闹呢。”齐老敷衍道。

    “那个小孩真威风,齐老,璟儿也要骑大马!”小女孩看见被马队簇拥而来的叶欢,不禁露出羡慕之sè。“等到了曜火府叶家,小的就给小姐找十匹好马来——小姐,我们该上路了!”齐老不愿意璟儿在这种污秽的地方待太久,示意车夫继续赶路。

    胖娃胖嘟嘟,骑马去成都。成都又好耍,胖娃骑大马~

    璟儿看着马背上歪歪扭扭的叶欢,欢乐的唱起了童谣。叶欢当然听不见,他被一群大人围在中间,就像陷入一个盆地,连新鲜空气都呼吸不到了。

    “少主!”叶省恭下马之后,来到叶欢马前,略带神秘而又恭敬地说道:“省恭要送一个礼物给少主!”

    说完拍了拍手,人群被分开一道口子。几个彪形大汉牵着两个人,蹲在叶欢面前——正是昨天还在万家镇横着走的乔家二虎。

    此刻两人却像两只落水狗,一钱不值。两人双眼满布血丝,脸上的肌肉已经被风吹干了一般僵硬。他们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眼里尽是怨恨。

    他们不知道谁在对付自己,为什么要对付自己。就如他们平常欺负别人时也不需要理由,想欺负,就欺负了。

    叶欢确实有些惊喜,没想到叶省恭办事效率这么高。下午只是命令而已,没有实际看到两个恶霸的下场,要说多痛快,也实在感受不深。现在活生生看到乔家二虎的下场,才有了报仇的快感——这两个混蛋终于也知道学狗是什么滋味了。

    他看了一眼叶省恭,眼神中充满了感谢。

    叶省恭当然看到了叶欢的眼sè,知道自己这回的马屁拍得恰好,心里不禁也有几分得意。转过头吩咐那几个大汉道:“今天就让这两个王八蛋在这里学狗叫,你们把人给我看好了。要是他们死了,你们自己把脑袋摘了吧!”

    “请堂主放心!”

    “少主,咱们进去吧?”叶省恭回头对叶欢说着,眼神瞟向坐在叶欢身后,担任护卫的叶仲。

    “走吧!”

    叶仲先下马去,又把叶欢从马背上抱了下来,才牵着他向前走。叶省恭则落后他们半步,亦步亦趋地跟着。才走了几步,等在门前的凤仪楼楼主立刻谄笑着想要迎向叶省恭。叶省恭微微摇头,嘴角向叶仲两人一努,楼主立刻醒悟。对着叶仲两人跪下,高喊道:“小的凤仪楼楼主李江,恭迎贵客驾临!”

    “奴婢恭迎贵客!”李江身后的一众美女,这时也赶紧欠身施礼。十几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四周顿时陷入一片死寂,继之而来的是一阵此起彼伏的咽口水声。

    “楼主客气了,不敢当!”叶仲微微一笑,示意李江等人起身。

    到这个时候,叶仲也不禁有些佩服起叶省恭的能力了。虽然万家镇是个小地方,可一个下午就搞出这么大的阵仗,而且一直井井有条,换作是他也未必做的这样出sè。

    “这位乃是我们外府管事!”叶省恭向李江介绍叶仲,很知趣地把副字省了。

    李江赶紧又施了一礼,忙道:“叶管事,欢迎欢迎!”

    叶家在曜火府的势力众所周知,李江自然知道一个管事在叶家的地位是什么。心想原来来人这么有地位,难怪叶省恭这样的老滑头,今天会这么隆重其事。

    “这位,是我们少主人!”叶省恭又指了指表情已经很不耐烦的叶欢,对李江介绍道。

    “给少主请安!”李江连忙下跪。

    如果叶仲是一个值得他敬畏的人物,那叶欢就是他必须要巴结和讨好的人,哪怕只是一个孩子。叶家少主,这个身份在曜火府的意义是,他几乎可以为所yù为。不用说叶家那个已经处于斗皇巅峰的老主人,就是叶家在曜火府的各种势力,也已经让许多人望尘莫及。

    叶欢这个时候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以为到了凤仪楼就能吃饭,没想到这帮大人物客套起来没完没了——“不就吃个饭嘛,干嘛搞得这么复杂!”他心里想着近在咫尺的烧鸡,不由有些郁闷。

    “起来吧!”叶欢在被叶仲小声提醒之后,才不耐烦地对李江说道。

    “少主能光临凤仪楼,小的万分荣幸之至。”李江起身后,弯着腰对这个身高刚到他腰间的叶欢表示欢迎。

    “别废话了,听说你这里的烧鸡不错,咱们赶紧进去吃吧!”叶欢终于忍不住了,兴致勃勃地打断了他的话。

    所有人都是一愣,包括李江和他身后的那些美人儿。

    “考,来**的,居然是这个小孩?”

第十一章 烈钟

    叶欢本来兴致勃勃,看到周围的人无不面露尴尬,不免有些奇怪。

    “你们——干嘛都这样看我?”他终于忍不住了,问李江道。

    “呵呵,没什么。少主天赋异秉,小的万分佩服!”李江虽然老于世故,也不敢直接问叶欢,这么小的年纪拿什么做本钱。

    叶欢奇怪的看了看他,心想吃个烧鸡,要什么天赋啊。这里的人真是奇怪。

    叶仲看叶省恭脸上的肌肉也在抽筋,不由暗笑。这么多人中,也许只有他才明白,叶欢话里真正的意思。这个傻子是真的把烧鸡当烧鸡了,恐怕他现在都还不知道,凤仪楼是jì院吧。

    “那就进去吧!”叶仲摆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叶省恭连忙歉让,始终站在叶仲身后半步。

    他是个老江湖,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哎呦,是哪位能人啊,piáo个jì也这么大的排场!”

    众人正要进去,却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句yīn阳怪气的声音。转眼间外围的人墙被一股霸道的斗气生生撕裂,露出一条通道来。一个浑身火红衣装,二十来岁的青年人骑着马,朝叶欢等人呼啸而来。他的身后,跟了十来匹马,马上的人物都是红sè劲装。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烈火。

    叶仲眉头微皱,而叶省恭则已经脸sè变得很难看了。

    如果说曜火府有什么势力可以真正和叶家对抗,那就只有烈家了。前两年由于叶家的主人叶平——也就是“叶欢”的父亲——在外寻找儿子时被人暗杀,而老主人毕竟年迈,jīng力上无法照顾到叶家这么大的产业,所以烈家借机大力扩张自己的势力。仅仅两年功夫,就已经发展的十分强大,现在俨然已经可以和叶家平分秋sè了。

    当初有人猜测,暗杀了叶平的,就是烈家的高手。甚至掳走叶欢的,也是烈家的人。不过谁都没有证据,所以叶平的死和叶欢的失踪,到现在还是一桩无头公案。

    现在曜火府的形势,就好象有麦当劳的地方对面一定有肯德基——也就是说,凡有叶家势力存在的地方,不远处也一定会有烈家的势力。

    眼前来人,正是烈家在万家镇分堂的堂主——烈钟。

    叶省恭这两年没少和烈钟打交道,但都是暗地里的。双方谁都不敢明着攻击对方,因为表面上两股势力还是和平共存的。可是互相暗杀和暗算的事,几乎每天都有。

    烈钟的马如离弦之箭,朝叶省恭直冲过去。叶省恭居然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只是静静站在原地,仿佛根本没看见一般。

    “吁!”那匹奔驰的骏马几乎是骤然停下,止步在离叶省恭不到半米的地方。这样的骑术,也真可以算是少见了。

    “叶堂主,真是好胆魄啊!”烈钟也不禁对叶省恭的定力另眼相看,yīnyīn说到。

    “区区一匹马,何惧之有。但不知烈堂主前来,所为何事?”叶省恭冷冷说到,背后手心的斗气悄悄隐去。

    “来凤仪楼当然是**啊,难不成叶堂主到此是来作诗的吗?”烈钟皮笑肉不笑,身后的劲装大汉闻言却都哄笑起来。

    “对不住,今晚凤仪楼已经被叶家包了,没你烈钟的份。要**,明天请早吧!”叶省恭根本不和烈钟逞口舌之快,斩钉截铁的说到。

    虽然烈家最近两年爬得很快,但叶家是老树根深。如果存心要找茬,叶省恭绝不会怕他们。

    “哈哈,我烈钟想做的事,还没有人能挡得了的!——李江,给我滚过来!”

    “烈爷,您有什么吩咐!”李江苦着脸,来到烈钟马前。

    这两大势力互相掐架,他也不是不知道。可掐架掐到凤仪楼,倒霉的就是他了。

    “今天你这凤仪楼,烈爷我包了——你把闲杂人等,都清扫出去吧!”烈钟低垂着眉头,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烈爷,这,叶堂主已经今天已经包了小店,您看这——”李江几乎都快要哭出来了。

    “哼,我出双倍的价钱。你要是敢拒绝,我立刻把你这鸡窝拆了!”烈钟一甩马鞭,斗气在青砖铺就的地面上划出一道裂痕。

    “烈爷,您——”李江心里一阵苦笑。他当然知道叶省恭不会同意,可烈家的势力,也是他得罪不起的啊。

    “难道今天就要站队吗?可这两个祖宗,站哪边都是死啊!”李江心里绝望的想到。

第十二章 少主威武

    叶仲早就猜出了烈钟的身份。在曜火府对着叶家还敢这么嚣张的,用屁股想也知道只有烈家而已。那身红sè的衣服,也是他们的标志。他看对方不过是个三四级斗师,竟敢这样骑在叶家头上拉屎,看来是不想活了。

    “既然要不想活,那就成全他。”叶仲心想,眼神中流露出杀意。

    虽然他也知道杀了烈钟会带来不小的麻烦,毕竟两家的高层,表面上还是保持着友好关系。可是他堂堂一个外府副管事,如果今天不在叶省恭面前表个态,只会让叶省恭看不起。

    凭他找回了“叶欢”的功劳,杀了烈钟老主人应该也不会怪他惹事。更何况回去之后,完全可以说是为了保护叶欢,才被迫杀了烈钟。当初老主人就怀疑叶欢被掳,叶平被杀,都和烈家有关。现在杀了烈钟,老主人说不定还会以他为功臣。

    叶省恭也确实在等叶仲的表态,这种场合,他说话显然是不合适的。

    “哼,好大的口气!”叶仲冷笑着对李江说道:“李楼主不用怕,你这凤仪楼,我叶仲保了。看谁敢动你一砖一瓦!”

    叶仲说着,浑身斗气外放,蛇一样的目光,盯着烈钟不放。

    烈钟的级别比叶仲还要高两级,是四级斗师。可看到叶仲的眼神,却也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这两级之间当然实力上有差距,可是战斗是否能取胜还有很多因素,斗技是一方面,对手的心态也是一方面。

    更何况,他也知道叶省恭的级别,足足比他高了三级。

    “哟,好大的口气,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护他!”

    烈钟既然存心来找麻烦,当然不能示弱。话音未落,斗气已经瞬间外放。而他的斗气显然比叶仲的更浓郁一些,加上这时他身后的十几名武士也放出了斗气,所有斗气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惊人的气势。

    他下午收到风声,说叶家少主出现在万家镇。对于烈家而言,这是一个极为不利的消息。烈家就是靠这两年叶家群龙无首的状态,才混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以他的级别当然不知道叶欢和叶平的事,和他们烈家有没有关系。可是凭直觉判断,他也知道必须在叶欢没离开万家镇前确认这个消息,给烈家总部传回去。否则的话,烈家高层一定会怪罪的。

    这时叶省恭等人也加入了叶仲的行列。他们人数众多,而且实力一点也不弱,因此聚集在一起的斗气更加吓人。

    两股势力在凤仪楼外对峙了一会儿,似乎大战一触即发。可是双方却都没有先动手,只是对峙。双方的人都知道谁先动手就意味着麻烦,所以都在等着对方的行动。

    “考,你们别闹了——不就吃个饭嘛!”

    一个稚嫩的声音忽然响起,众人不禁愕然,原来是在一旁等得实在很不耐烦的叶欢,终于发飙了。

    叶欢当然不知道烈家和叶家的恩怨,也不知道烈钟那波人马的实力。他用了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数人头。那个yīn阳怪气的家伙不过十来个人,而自己这边起码五十个人以上,还有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叶仲。

    既然自己是有实力的那方,干嘛还和这个红衣服的家伙废话。他本来就看这个不难不女的烈钟有些不习惯,更何况他还耽误自己吃饭,因此就发飙了。

    仅仅用了一天,他就知道自己叶欢这个少主的身份有多牛逼。他现在发飙发得底气十足,反正身边有这么多打手呢。

    他不知道自己运气多好,如果对方的队伍里有一个大斗师以上级别的人物,别说五十个打手,就是五十个人全是斗师都没用。幸好,对方的队伍里只有几个斗师,而且级别都不高。

    烈钟看见一个比马腿还要矮的小孩,从叶家那群人中走了出来,吹鼻瞪眼的朝他喊道:“那个红衣服的娘娘腔,你是不是要吃饭——好啊,来!你和你的人都进去,我请客!”他朝烈钟招手。

    “少主!”叶仲知道叶欢什么底细,一个小乞丐而已,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生怕他说错话,更怕他被烈钟偷袭,连忙用身体护在他面前。叶省恭也不放过这个jīng忠救主的机会,立刻和叶仲并排站在了叶欢面前。

    顿时叶欢连影子都没了,被他们淹没在后面。

    烈钟回过神来,嘴角划出一个嘲笑的弧度。没想到这个所谓的叶家少主,居然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而且看他刚才走出来的模样,完全是一个小流氓。

    “你们别挡着我!”叶欢**从两人身后拨开一条缝,挤到前面对烈钟喊道:“娘娘腔,你要吃饭的话就进去,别在这里磨嘴皮子。少爷现在很饿,没时间和你废话!”

    “你就是叶家少主?”烈钟被他喊成娘娘腔,心中极度不爽。可眼下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先确认自己要的信息。

    “是啊——怎么,你不相信?”叶欢随即不耐烦的挥挥手,说道:“你信不信都行,总之你要吃饭的话,就进去吧。我们多双筷子,反正也是叶堂主请客,不用你掏钱——怎么样,去不去?”

    烈钟看着抱胸而笑的叶省恭和叶仲,倒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叶家少主出来请他吃饭,似乎把谁包楼的问题解决了。可这饭是能吃的吗?进了这凤仪楼,他敢保证自己这十几号人马准看不见明天的太阳。只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叶家就算杀了他,烈家也很难找他们麻烦。

    “这个小鬼,不简单啊!”烈钟心里想到。

    一旁的人心里大都对这个着急要吃“烧鸡”的小sè鬼有些另眼相看,只有叶仲心里暗笑着摇头,知道这个臭小子初尝权力的滋味,已经嚣张的不行了。哪里是什么计策,根本就是想早点进去吃饭罢了。

    “果然不愧是叶家少主,在下佩服!”烈钟不知道底细,而且也没胆子玩命。虽然和叶家作对是烈家这两年的基本原则,可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悄悄被人干掉,以他的级别烈家也不会为他报仇的。因此对着叶欢一拱手,说道:“改rì在下摆席,请少主赏光如何!”

    “少主,别答应!”叶省恭忙在叶欢身后提醒。

    这些江湖人物,平常就算再怎么腌臜,但当面的承诺,却是刀山火海也要实行。他怕叶欢年纪小随便答应,到时候如果不去,可就丢了叶家的脸了。

    “吃饭啊?可以啊!”叶欢才不管这些,他也不是什么江湖人物,一听说娘娘腔要请客,顿时眼睛发光。

    旁边的叶省恭和叶仲闻言,脸sè却难看起来。

    “那就定在明晚,到时候我派人来接阁下!”烈钟大喜,心想果然只是一个小孩子。

    “不行啊,明天我就要回曜火府主城了——你要请客的话就到主城来吧,好不好?你要到主城来请客的话,请一回我吃一回!”叶欢雀跃着帮烈钟出主意,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

    烈钟顿时语塞。他哪儿有种去主城请叶家的少主吃饭?那不是找死嘛!

    “是啊,烈兄要是来主城请客,叶仲也想叨扰几杯呢!”叶仲也没想到叶欢居然能轻易化解这个挑衅,不仅等于当面打了烈钟一巴掌,还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心情愉快,加上这时“少主”威武,怎么也要出来帮他站脚助威。

    “哼——叶家少主,告辞了!”烈钟情知今天讨不了好,真要现在和叶家撕破脸,他也担不起这个罪责,只好忍了。对叶欢一拱手,双腿一夹,十几骑呼啸而去。

    这个叶家少主看来真有些门道,他得到这个情报,也就已经足够了。

    “吵了半天,最后又不吃了。”叶欢看着疾驰而去的红影,颇为无趣看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的李江,着急道:“楼主,别愣着啦,我都快饿死了,赶紧开席吧!”

第十三章 眼光独特的男人?

    够资格入席的,除了叶欢、叶仲和叶省恭之外,还有分堂的两个副堂主和李江。总共六个人,却坐了一个十几个人的大圆桌。

    叶欢搞不懂。

    人这么少,就不能找个小一点的桌子么?他看了看自己,觉得吃亏了。这些大人身高臂长,桌子再大也不会影响他们夹菜。可是他呢?这么大的桌子,待会儿夹菜怎么办啊!

    逼急了,他敢爬到桌子上夹菜。反正叶欢是一个无敌的身份——至少现在看来,是无敌的。

    他心里很着急,完全没心情和李江他们客套。除了叶仲之外,其他人对叶欢除了身份之外的忌惮,也颇有些发自内心的敬畏——试想以他这么小的年纪,就敢来**,这本身就很不合乎常理。再加上他刚才在门外无心化解了一场危机,众人更觉得他深不可测。此时见他一脸不高兴,也不敢多问,转向和叶仲客套起来。

    李江眼珠子一转,自以为想到了叶欢不高兴的原因。心里暗叹,这孩子可真是一个sè鬼啊。

    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双手一拍,幕帘之后十几个身材曼妙的美女鱼贯而出。除了叶欢之外,所有在场的男人都是眼前一亮。

    李江今天真是下了本钱了,凤仪楼前五品的头牌悉数到齐。

    凤仪楼的女孩按照《花谱》分为二十四品,一品只有一个,称为百花仙子,也就是花魁。从第二品开始,女孩子都用花来做艺名。少富之人,绝不可能碰她们一下。而这五品之内的女孩子,就算是叶省恭也没有实力长期光顾。

    李江很满意这些男人的表情,这也确实是他值得炫耀的资本。眼睛瞥向叶欢,却发觉叶欢依然拉着一张脸。

    “这孩子究竟是有病,还是眼界真的很高?刚才还吵着要吃‘烧鸡’,怎么这会儿却蔫了?”李江心里想到。

    “少主,您挑一个吧!”叶省恭很懂礼貌,小声对叶欢说到。

    “挑什么?”叶欢不明所以。

    “呃,就是……”叶省恭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尴尬的摸了摸脑袋,含蓄的说道:“就是那些姑娘,您挑一个,陪您,呃,吃饭!”

    他说完这段话,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心想少主真是个怪人,总能找人的不自在。他还没想明白,忽然旁边的叶欢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叶省恭还没来得及慌,就听见叶欢那稚嫩的大笑。

    旁边的人全傻了,不知道这个少主又是哪根筋不对了,吓得都不敢说话。

    “我说呢,为什么搞一张这么大的桌子,原来是有人陪我吃饭呀!”叶欢心里想到:“还以为他们欺负我手短,看来真是误会了,有钱人吃饭还真是讲究啊!”

    夹不到菜的问题解决了,叶欢心里大爽。心想一定要挑一个手最长的,立刻眼珠子就在那些女孩子当中飘来飘去,飘来飘去。

    “呃,就那个,穿绿衣服的那个!”他指了指其中一个女孩,心里窃喜,因为那个女孩子不仅手臂长,而且连手指都比其他女孩子长。

    众人不禁愕然。

    那个绿衣服在这堆女孩子当中并不算漂亮,顶多也就是四五品的水准,想不到“少主”眼光如此独特!就因为叶欢选了她,众人都忍不住细看了一眼那绿衣女子,居然觉得漂亮了许多,开始觉得少主的眼光不错。

    “绿竹,快些过来谢谢少主抬爱!”李江看叶欢的脸sè终于好看了,顿时松了一口气,连忙召唤那名少女。

    其他女孩子看着对面喜不自胜的叶欢,心里都微微鄙视道:“这小鬼,太没眼光了。”尤其那个头牌花魁,本来还在苦恼该怎么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她认定叶欢准会选自己,虽然他只是个孩子,但也是个男孩子。只要是男孩子,就该有眼光看出她才是花魁。

    她确实很漂亮,尤其那双美腿堪称勾魂锁、夺命钩——可惜,手不够长。

    绿竹显然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叶欢选上,顿时有些扬眉吐气的感觉。得意地瞟了一眼身边脸sè难看的姐妹们,才屁股一扭,袅袅婷婷地走到叶欢座位前面跪下,千娇百媚地说了一句:“谢少主抬爱。”

    饶是叶欢这个现在还不会区分xìng别的小屁孩,听了这话之后,浑身也是一个激灵。

    其他男人的审美都是正常的。花魁自然是被叶仲选走了,其他二品三品的则被叶省恭一行人选走。剩下的没有什么意外,全部出局。

第十四章 欢乐的夜晚

    找一个手臂长的,果然占尽了便宜。上菜之后叶欢屁股和手都不用动,指挥绿竹夹了菜,然后喂到自己嘴里。他只负责嚼,然后咽下去。

    绿竹觉得这很有情调,宛如小夫妻之间的**,不张扬却很贴心。心想这孩子果然是花中老手,如此熟络的手段,也不知道几岁开始就在花丛里闯荡了。

    “不知道他那功能,是否也如此早熟。”想到这里,绿竹脸庞一阵发热。

    可不料叶欢像饿鬼投胎一般,压根就不是和她**。嘴里的菜还没咽下,已经指向了另一道菜了。不到一刻钟,就把绿竹累得额头冒汗,郁闷不已。

    叶欢当然不知道绿竹在想什么,现在也没什么心情想这些。从上菜开始,他已经忘记了烧鸡,因为很显然这里每一道菜都比烧鸡好吃得多。所以他现在也很怀疑,为何外面那些男人独独对此处的烧鸡念念不忘。他们难道不知道,比烧鸡好吃的菜,这里有很多吗?

    他现在已经有资格嘲笑门外的人没见过世面了。

    正因为菜实在好吃,又有人在一旁帮手,所以他吃起来更觉得兴致勃勃。

    “这个小乞丐,果然还是上不了台面啊!”叶仲刚才忙着哄那个不高兴的花魁,现在才回过神来。转头看见一脸汗水和不高兴的绿竹,和吃得满嘴油腻的叶欢,在心里偷笑。

    叶欢越上不了台面,对叶仲来说就越是好事。如果叶欢真的是一个早熟的天才,那回到叶家之后反而在指挥他的时候,多出不少麻烦。

    叶省恭刚才就想给叶欢敬酒,但看他吃得起劲,不敢打断。终于觉得他吃得差不多了,才敢站起来,举起杯子对叶欢说道:“少主今天驾临万家镇,省恭谨代表万家镇所有兄弟,敬少主一杯!”

    叶欢没喝过酒,但现在心情愉快,所以很爽快地举起杯子和叶省恭碰了一下,说道:“叶堂主今天请客破费了,我敬你还差不多!”

    “岂敢岂敢,当然是省恭敬少主!”叶省恭听叶欢语气温和,心里略微放心了一些。今天把这个少主招待好了,将来可就是自己飞黄腾达的保障啊。虽然今晚包场花了他不少钱,但现在看来这点钱花的很值。

    叶欢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吧唧了一下嘴,心想:“酒也不是那么好喝嘛。”

    他以前没喝过酒,但总听人说:“我请你喝酒。”说完这句话,不管刚才两人是吵架还是打架,准会高高兴兴的搂着去酒馆,亲热得像亲兄弟。他当时就以为酒肯定很好喝,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摆平很多麻烦。

    其他人看叶省恭敬酒了,连忙也向叶欢敬酒。这么一来二去,叶欢至少喝了十杯。开始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如今却觉得脑袋有点晕。

    虽然晕,却莫名兴奋,开始觉得酒还真不错,竟兴致勃勃的主动向叶省恭等人敬起酒来。少主敬酒,谁敢不喝?于是又十来杯下肚。

    叶仲不知道叶欢不会喝酒,看他毫不犹豫地一杯接一杯,心里还纳闷,这个小乞丐去哪里练得这好酒量。

    “少主,干吃饭有什么意思,咱们玩会儿骰子吧!”叶省恭看喝的差不多了,对已经有些昏昏yù睡的叶欢说道。

    “骰子有什么好玩的?”叶欢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所以没兴趣。

    叶省恭却误会了,以为叶欢是嫌没彩头,连忙说道:“干玩当然没什么意思,这样,我们用点钱做彩头。”

    “你是说,赌钱?”叶欢一愣,旋即摇头道:“我不会赌钱。”

    他现在只想睡觉,很困。

    “很简单的,咱们就赌大小。我和您连庄,本金我来出,赢了算您的,怎么样?”叶省恭以为叶欢怕输,连忙说到。

    叶欢似乎天生就是纨绔子弟的命,听叶省恭这么说,顿时来了jīng神。这买卖做得啊!他完全是坐等着收钱,就算赚不到,也不会赔钱。

    “那好吧,就赌钱!”叶欢答道。

    李江把众人引到隔壁大厅中,那里有现成的赌具。叶省恭张罗着要赌钱,本来就是要输给叶欢的,算是一种变相的贿赂。叶欢哪里懂,开始还在忐忑不安,别害得叶省恭输钱才好,今天这顿饭他已经破费不少了。

    赌局一开,叶欢就发现这帮人的运气实在太差。因为但凡他摇小,这帮人准买大。摇大,这帮人准买小。还没过十把,几乎就把眼前的人最初的筹码赢光了。

    “哈哈,买定离手——”他一手按着骰盅,看着眼前这堆肥羊意气风发,一掀骰盅大喊道:“三个一,豹子,大!通杀!”。

    “少主真是好手气,今晚我可输了不少呢!”副堂主叶省庆说道。

    他刚才和其他人一样,都是买的小。他可是老赌棍了,早就从骰声里听出了豹子。可他和其他人一样早就得到了叶省恭的通知,要他们输钱,所以专挑输钱的买。虽然明知道是输,但看着金晃晃的钱就这样从自己手里流出去,不免还是肉疼,因此说话时脸上的郁闷表情,倒也不是全装的。

    “哈哈,大家自己兄弟,输钱怕什么。没钱,我给你!”叶欢赌xìng大发,看着自己面前一大堆金币,真觉得自己成了万家镇首富了。

    他说完之后,随便从那堆钱里拨了一半出来,对叶省庆他们说道:“大家分了,咱们再来!”

    “多谢少主!”

    众人大喜过望。本来以为这么输下去,自己就要当裤子了。没想到少主这么仗义,眼睛不眨就分出一半。小小年纪就这样视金钱如粪土,要是跟着这样的人混,将来肯定是前途无量。

    “少主,奴婢也要!”绿竹在旁边伺候了半天牌局,这时看叶欢出手这么大方,急忙讨赏。

    “绿竹,你要少主什么啊,可没说清楚哦!”另一个副堂主借着酒劲,sè迷迷的调戏道。

    众人闻言无不莞尔。少主虽然极怪异,总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可给不了女人要的东西。

    “哈哈,你对我这么好,赏你了!”叶欢想起她帮自己夹菜,加上现在被酒jīng刺激得豪气干云,随便从自己面前抓了一把金币,数也不数就塞给了绿竹。没想到一伸手,手指传来一团温软的感觉。回头一看,原来竟摸到了绿竹那对丰满动荡的胸前。

    他喉咙里一阵干燥,眼里冒着火。竟无师自通,把那把金币直接塞进了深深的rǔ沟。

    这一把起码十几个金币,旁边的女孩子全都对绿竹投去羡慕的眼光。

    她们虽然是凤仪楼里的头牌姑娘,一夜的资费也不过五到十个金币不等。这些钱还要被李江抽成,到手也不过两三个金币。可是这孩子一出手就是一把金币,这种给小费的程度,也是她们少见的。

    绿竹大喜过望,对袭胸毫不在意。虽然这孩子刚才让她累得够呛,但十几个金币把什么都弥补了。高兴的抱起他来,狠狠亲了一口,叫了一声:“谢谢小老公!”

    叶欢满脸通红地从她怀里挣扎出来,脸上挂着一道鲜红的唇印爬上赌桌。一手抓着酒瓶,一手掀开骰盅,大喊道:“开——四五六,大!通杀!”

第十五章 启程,新的人生

    下雪了,一夜之间天地就换了一幅模样。好几辆四匹马并辔的豪华马车,在风雪中向曜火城疾驰而去。

    中间第二辆车里,架着一个青sè的掐丝珐琅龙纹火炉,热气四溢。左侧一个中年人闭目修行,右侧一个孩子趴在厚厚的棉被上,眯着眼睛一枚一枚地数着手里的金币。

    “二百三十一,二百三十二……”

    叶欢早上从醒过来到现在,已经把钱囊里的钱数了无数次。他数完一遍之后,还是忍不住要再数一次,因为每次都觉得很爽。

    “要是昨晚没乱花,可不止这些钱呢!”

    他现在想起昨晚赏出去的钱,还不禁一阵阵肉疼。吃就吃了,喝就喝了,可偏偏他昨晚都是赏出去的。这些人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却平白无故花了几百个金币。

    “小鬼,看来你发财了啊!”叶欢脑海里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叔——你还在啊?”叶欢早把斗爷忘得一干二净了。

    “废话,我倒是想走,走不了啊!”斗爷很郁闷的说道:“能不能走还要靠你啊!”

    “我怎么放你走啊?”

    叶欢捏了捏纳戒里的钱包。他现在可是一个有资产的人,很容易对别人起疑。

    “我的封印好像是好几个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纳戒挑选的人,用鲜血打开第一层封印,然后需要把一套称为《洗髓经》的功法传授给被选中的人。”

    “你是说,我是那个人?”

    “看来是了,所以你必须要学这套功法,不然我没法接受第二层的信息。”斗爷继续郁闷的说道:“根据我的猜测,似乎必须要完成一层一层的任务,直到最后一层,封印才能解除。悲剧的是,我现在都不知道究竟有几层封印。要是给我搞个十八层甚至更多,我估计就是你死了,我也出不来了。”

    “我不学。”叶欢在心里摇头。

    他不知道那个什么《洗髓经》有什么用,因为他一直觉得世界上最有用的是钱和权。钱,他现在已经有了,好几百金币。权,如果跟着叶仲回叶家,想必也会有的。

    既然有钱有权,还去学什么功法?有了这两样,欺负别人和让自己不被别人欺负,都是易如反掌的事。还去学功法,那不是有病嘛!

    况且他必须把人生用来享受。前面的六七年,他全被人生享受了,以后就要补回来。按照他的习惯,不仅要补回来,最好是成倍补回来。因为不占便宜,就算吃亏,他可不愿意吃亏。

    “不行,你必须要学,你不学,我怎么出来!”斗爷着急道。

    “对不起了大叔,你还是找别人吧!”叶欢还是不答应。

    这事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自己累个半死,最后只有斗爷得到好处。可是凭什么啊?斗爷又不是他老爸。

    “靠,你这个大傻子。我昨天研究了一下这套功法,连我都看不透,可能是天下第一的功法。我求你学,你居然不学!”斗爷诱惑道。

    “既然这么好,你自己为什么不学?”叶欢很擅长怀疑。

    “我可是斗圣级别强者,你居然要我散功重新学一门功法,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啊?”

    “是你有病……呃,大叔你别激动,我不是那个意思!”叶欢眉头一皱,才像割了块肉一样,心疼道:“要不这样吧大叔,我亏点本……七折吧,把这个金戒指尽快卖掉。这么好的戒指,肯定很多人抢着要。你到时候让那个买的人学,让把你放出来好不好!”

    七折,如果原价是十个金币,那他就要损失三个。按照这东西的神奇表现,恐怕不止十个金币。价格越高,他损失的越多,想想都心疼。

    妈的,刚才应该说八折。不,应该说八点八折——八点八折也亏啊!

    “好个屁!”斗爷忍不住骂道:“你的血已经打开了第一层封印,除了你没人能再启动这个封印了。”

    “你是不是赖上我了,我告诉你,我没钱,没什么好赖的。”叶欢也不高兴了,忍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你不做也简单——”

    “哦,怎么办?”叶欢兴致勃勃的问道。

    “让我杀了你,你一死,纳戒就会找新的主人!”

    “啊!”叶欢听斗爷话里冷意无限,失声叫了出来。

    “少主,你怎么了?”叶欢的惊叫把叶仲从修炼状态唤醒。

    叶欢现在可是他最大的投资,不能有一点闪失。

    “哦,没什么,你继续。”

    叶仲虽然疑神疑鬼,可叶欢经常一惊一乍的,倒也有些习惯了。关照了他几句,又继续修炼起来。他今天晋级的感觉越来越强,也许就在这几天。反正回到曜火府至少要二十天的路程,他想先晋级,再解决其他的问题。

    他必须要在路上和叶欢定下回到叶家的应对计策,不能有一点疏漏。否则以老主人的能力,轻易就能看出破绽。

    “大叔,你太狠了吧!”叶欢心里想道:“这事能不能商量一下?”

    “不能——要么学,要么死!”斗爷很坚定的说道:“你选哪样?”

    “当然学咯!天下第一牛逼的功法,我当然要学——大叔你别生气,我刚才逗你玩的。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要不就现在吧!我学习热情高涨啊!”

    脑海里传来一声鄙视的冷哼。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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