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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弄雪天子     毓秀txt下载     毓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七十五章 择主

    在场的灵师都很是好奇,连曲乌也不免动了心思。

    夏安立在前面,目光落到这些灵师身上,视线逡巡不止,面无表情,只是略微低头时,神色不免有些复杂。

    他拿出来的这样东西确实是天下难得一见的宝物,但也烫手的厉害,早知道是这么个玩意儿,他当初就……但再一想,虽然传闻中这东西厉害的紧,到底也只是传闻,知道的人并不多,而且毕竟是封印在古墓已经有千年的古物,已经没人真正见识过。

    再说,剑庐坏得厉害,若是不能解决,就只能看着夏家一日比一日衰落,逐渐沦为末流,如今能得到它,或许便是夏家机缘,有些危险也得认了。

    深吸了口气,夏安想到那几位德高望重的灵师都承诺,绝不把此物的传闻告诉旁人。

    那几位的德行都值得信任,应该无碍。

    夏安心头有些乱,面上到也没表现出来,只专注地看着在场的灵师,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哪位能试探出用法,哪怕不能发挥此物的全部作用,只要能稍稍使唤,好好把剑庐恢复如初,也就足够,他从来不贪心。

    想着,夏安就把目光落在夏家几位刚刚从外地赶回来的长老身上。

    如果可能,他当然希望是自家人破解法器的秘密。

    夏家的长老们除了留在本家的之外,还有不少常年不见踪迹,这一回要不是夏家危机,夏安也很难把他们都叫回来。

    此时在场的这几个,都有一身本事,因为精通炼器之术,炼制出来的宝剑也多为灵器,对于法宝自然相当了解,可以说,便是正经的灵师,在这方面也很难和他们比,毕竟术业有专攻。

    “我来看看。”

    终于,大长老夏禹一甩长袍,扶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出来。

    在场的灵师登时安静。

    夏禹年过七十,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袍,衣服上隐隐约约能看到金线流动,显然绘制的是正经的铭文,至于有什么作用不得而知,瞧着却是相当不俗。

    他老人家也是气派得很,一双眼湛湛生光。

    “没想到他老人家也回来了,老当益壮啊!”

    齐老不由笑道,他和夏禹是老交情,过去正当年的时候,夏禹就是他们那一拨人里头的翘楚,各方面都出类拔萃,性子也好,很得人敬重,就是一些王孙贵族,也愿意给他几分颜面,虽然多年来他都在外带徒弟,很少露面,低调得很,这会儿一帮老人们还是一点儿都不敢小觑他。

    “这封印不好破解。”

    夏禹走过去,细细观察了半天,捋了捋胡须,“族长,您这是找了多少个高人动的手,我看就是把他们请回来原样破解,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才是。”

    一帮灵师都点头,大家谁都不是瞎子,这点儿还是看得出来。

    “哎,我先试试。”夏禹慢慢把袖子挽起,又冲周围几个相熟的灵师笑道,“你们也别光看热闹,一会儿可记得搭把手。”

    众人笑着应诺。

    夏禹整了整衣服,一脸严肃认真,很沉稳地向前一步,走到那一个大木箱前面,双手交叠,轻声念诵咒文。

    是他们夏家每次开炉时都要念的,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代表祝福,祝福炼器成功。

    念完了咒文,他才伸出手,谨慎地摸向木箱盖儿,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木箱的时候,整个箱子忽然动了起来,摇摇晃晃,而且瞬间散发出一道白光,光芒璀璨。

    所有人都愣住。

    夏安更是忍不住向前走了几步。

    砰一声!

    木箱炸裂!

    “……”

    那本来繁复到极致,让灵师们都束手无策的所谓封印,瞬间就冰消雪融一般,消失无踪。

    夏禹脸上破了口子,头上挂着一脑袋碎木屑,目瞪口呆。

    夏安也瞠目结舌。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瞪着箱子里忽然飞出来的东西,那是一块儿大石头,不过,石头正在皲裂,一层一层的石头碎屑落地,瞬间就在地上堆砌成一座小山似的土堆,中间露出一块儿天蓝色的水晶样椭圆形圆球。

    圆球抖动了下,轻轻浮在半空中,渐渐散发出一层一层的白光,由近及远,向整个大堂覆盖。

    “这,这……”

    大家都是灵师,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圆球爆发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夏安一向镇定,可这会儿腿都有点儿发软了,就是在那座墓穴里,这东西也没这般折腾过,弄到夏家以后,进了剑庐剑庐崩塌,也没见它有异常,只是当时只能怀疑它而已,还有几位高人都对这东西万分戒备,他们才知道此物不同寻常。

    “这是什么级别的法器?神器不成?”

    所有人倒抽了口冷气。

    神器什么的,就是一种说法,实际上谁都没见过,甚至从嘴里说出来都让人觉得可笑。

    如今的法器确实自带气场,但也只有灵师能够感受得到,神兵利器或许会有点儿异常,但也没有超出大家能理解的范围,可眼前这个凭空会飞,散出来的能量让人心惊胆战,浑身发虚的东西,他们是真没见过。

    “啊!小心!”

    瞬间,圆球儿好像看到了什么似的,一震动,飞射而出,嗖一下穿过人群,搅得人仰马翻,然后飞到红尘面前,跟只小狗似的在她的脖子上蹭来蹭去。

    红尘:“……”

    所有人都愣住。

    其实红尘也有点儿懵,那个圆球还顺着她的下巴想往她嘴里钻,钻来钻去让红尘拿手挡住,圆球抖了抖,化成一滩水似的瘫在红尘的掌心,蠕动不停,看那模样似乎在撒娇。

    夏安脸皮抽动,嘴角也抽动,第一次露出慌乱来。

    其他人都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夏禹讪讪一笑:“呃,不知郡主驾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红尘耸了耸肩,没看见才怪,她可不是那么没有存在感的人,刚才明明就对上眼儿了,夏家那边装没看见而已,不过也无所谓,把手举起来,一脸无辜:“这东西你们谁拿走?”

    夏家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还是夏安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强忍着众人异样的目光,笑道:“此物对我夏家有大用,我……”

    他一伸手,想抓住圆球,他已经万分戒备中,也想着可能会出现意外,却不曾想,那圆球一碰到他的手臂,就变成一个锥子形状,一眨眼的工夫洞穿掌心,鲜血横流,圆球还特别嫌弃地在他袖子上蹭了蹭,擦干净自己,才唰一下,躲到红尘身边。

    夏安脸色大变。

    红尘也头疼地捂住额角,哭笑不得:“我可不想要个整天捣乱的麻烦精。”

    圆球居然好像能听懂,跑到她腰带上一挂,静静地坠在上面,再无异常,个头还缩小很多,似乎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吊坠。

    夏安深吸了口气,脸色变得有些灰败。

    夏禹却转头笑道:“也好,宝物天成,自能择主,咱们只能认了。”夏安也沉默下来。

    红尘本来不想要,她能猜得出,这是个相当麻烦的东西,不过一摸到那圆球,脑子里瞬间浮现出很多模糊的画面,看不太清楚,但是她心里一动,就有些不忍释手,也就不再推辞。

    半晌,夏禹叹了口气,挂上笑容,招呼在场的灵师一起去用膳。

    他们夏家请了这些灵师过来,总不能连顿饭都不管,就让人家走,虽然这场聚会闹得有些热闹,夏家也不知该不该说是丢了脸,自家想留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降服不住的宝贝,哭着喊着要跟别人……不过,所有人都觉得不虚此行。

    红尘也成了座上宾,要是以前她想走就走,不给夏家面子也无妨,不过今天她到没半途离席,连曲乌也没走。

    酒足饭饱,夏禹走到红尘面前,小声道:“郡主,老朽代表夏家,恳求您帮忙看一看剑庐。”

    红尘皱眉。

    夏禹这才叹息:“剑庐是我夏家的根本,早些日子就出了事,里面有几尊先人传下的炼剑炉坏了,这还没有修好,那日族长带从古墓中寻得的这样东西进了剑庐的门,没成想刚一进去,剑庐就开始崩塌,天河枯竭,矿山腐朽,我等实在是没有法子,只能寄希望于……您了。”

    其实是把希望放在这会儿正在红尘腰带上装死的那个圆球身上。

    红尘心里也是一跳。

    别管夏家如何,她对剑庐可是很有感情,前世她从没有机会进入,但是特别喜欢剑庐外的那个老榕树,经常蹲在老榕树下面,靠着剑庐的外墙,听里面传来的种种声音。

    现在想来,那声音比什么音乐都更能让她心情平静,每逢她难受,伤心时,过去坐一坐,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说来奇怪,她只要坐在那儿,就绝不会有人打扰,有一次夏蝉找她,她不想理会,夏蝉就在她面前晃过去,还愣是没看到她的人。

    从那以后,剑庐外,老榕树之下,就成了她的秘密基地,只属于她自己。

    夏禹一看红尘沉默不言,心中也有些着急,绞尽脑汁想,看看有什么说辞能打动这位郡主,甚至琢磨着也许要夏安出点儿血,拿出些好东西来,想让人家给自家干活,总不能什么表示也没有。

    一转头看夏安那张木然的老脸,心中就恼了,以前选他为族长,看重他冷静理智,很少有激动的时候,显得成熟稳重,如今越瞧他越不是冷静理智,根本就是个白痴,好好的女儿都不认得,白白养了个蠢物,到把亲闺女丢了那些年,之后找到了还不知道尽力弥补,观望个什么劲儿。

    这会儿夏禹到不记得,当初夏安做决定时,他自己也是无可无不可。不过那会儿他多少有些心里没底,夏家也是风雨飘摇,说不定就可能沉船,让自家血脉流落在外,并不是完全冷血无情的决定,当然,这种只随自己的心意,完全不考虑别人的做法,也很傲慢就是了。

    夏安也在发愁。

    “现在就去吧,我很忙,晚上不能回去太晚。”

    两个人绞尽脑汁地正想着要怎么让红尘满意,一通话就在嘴边,还没有说出口,耳边就听到红尘如此轻描淡写的话语,登时怔住,夏禹脸都有些扭曲,却还是努力做出个微笑的表情,站起身肃然道:“请。”

    红尘就大大方方地上了夏家的马车。

    还是那座经历风雨无数的老宅,红尘好几次都觉得她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没想到还是来了。

    剑庐在老宅最东面,有一半建在地下,但光是地上的部分,瞧着就比整个夏家还要大。

    露出地表的是青黑色的砖石,上面布满了绿苔,一眼看去厚重古老之气便扑面而来。

    这会儿剑庐看起来却少了几分活力,死气沉沉的,一点儿声响也无。

    墙壁断裂,地上都是碎石。

    夏家没找人修理,红尘也不觉得奇怪,整个剑庐上下都布满了阵法,那些阵法环环相扣,一环套一环,夏家传到这一代,最多也就是知道怎么出入,怎么使用,可想要修复,谈何容易。

    “就是这儿了。”

    夏禹心里难受,轻轻吐出口气。

    夏安到有点儿奇怪,按说眼前这位郡主没深入过夏家,更别说进入剑庐,但她对路到仿佛很熟的样子,路上几处机关都不用提醒就避开,似乎不用他指点,就很容易知道剑庐所在。

    “前面的大门上头塌方,不能进,我们得走远一点儿,南面还有一个货物进出的小门……”

    夏安正说着,就见红尘很随意地走到剑庐东南的墙角处,伸手拨动了两块儿砖。

    “郡主,我们……”

    下一刻,只见剑庐的墙壁向两侧裂开,露出一个一人通过的通路,夏禹张大了嘴,连夏安都愣住。

    这个门……他们夏家人都不知道!

    夏安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也许是他老了,老糊涂了,对剑庐不够熟悉,或许确实有这么一道门,只是久不使用,所以他才忘记了?没错,一定是这般!

    夏禹却是木然,转头看了族长一眼,苦笑:“其实这位郡主是在咱们家长大的,对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六章 目瞪口呆

    夏安很想说不是,但这会儿他却觉得自己脑子大概是糊涂了,也许以前的记忆都不对?或许人家就是在夏家长大的,也有可能是自己产生了幻觉,觉得她不是?

    脑子里胡思乱想半天,夏安猛地一拍大腿:“不对,不能让她一个人进去。”

    夏禹瞬间也想起来,剑庐可不是普通人想进就能进的,里面虽然崩塌,但是有一些特别的法阵还在运转中,更惨的是,因为崩塌的缘故,其中一个防护大阵,叫颠倒阴阳局的,整个都改变,变成了另外的样子,他们夏家自己人都不敢靠近一步。

    那个大阵是从祖上流传下来,当代夏家的族人还能稍稍控制,却早弄不清楚原理,当时出事时,还有三个族人被困在了里面,其中一个还是夏安新收下来的徒弟,就因为这个,夏安带着家里所有的阵法高手,在剑庐里呆了半个多月,依旧毫无进展,要不是夏家人都习惯在剑庐里闭关,一闭关十天半月是少数,一年半载的都有,里面不缺食水,生活用品一应俱全,那他们夏家就要闹出大笑话了,自家的人,在自己家里被饿死渴死困死!

    真让外人听见只言片语,夏家不要说想着更进一步,发展壮大,能不羞愧得,全体族人主动到祖宗坟前自杀谢罪,就算相当不错。

    两人面面相觑,夏安快速追了几步,追到门前,刚想走进去,咔嚓一声,门自动关闭,砰一下,夏安的头撞在墙上。

    “……”

    夏安脸上忽青忽白,忍住额头的痛楚,板着脸按照红尘刚才的做法,努力做了一遍,使劲拨动砖头,砖头纹丝不动,几乎快让他用力捏碎了,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

    夏禹咳嗽了声,也过去帮忙,学着戳戳戳,各种戳,戳了半天,夏安脸上抽了抽:“走另一道门。”

    一转头,就见路过的几个晚辈戳在一边,个个目瞪口呆,夏安登时恼羞成怒,气道:“很闲吗?很闲自己去找活儿干,都愣在这儿干嘛!”

    刹那间,所有人鸟作兽散!

    夏安和夏禹一转身,心急火燎地开始往侧门跑,夏家剑庐很大,想到侧门还真是有一段很长的路,尤其是两个人心里着急的时候,感觉这段路就更加长了。

    一路飞奔,这俩年纪都不小,跑得却比十六七岁的小年轻一点儿也不慢,终于到了侧门,点着火把冲进去。

    夏安都顾不上矜持,高声呼喊:“郡主?郡主?你在不在,千万别乱走,若是看到墙上有黑色的石头就停下绕开……”

    夏禹也一脸紧张。

    自从剑庐出事,连他们进来都要面临重重危险,此时精神紧绷,总觉得好像阴影里会忽然冒出什么东西似的,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

    夏禹不觉苦笑:“咱俩老货这都几十年没害怕过了……”

    话音未落,前面就传来一阵脚步声。

    夏安一愣,听那脚步声不是一个,到是有点儿杂乱:“是谁?”

    “家主!”

    “长老!”

    就着火把,前面出现了七八个人影,都一身的狼狈相,衣服乱糟糟,脸上脏的不行。

    “小郭?你们怎么出来了?”

    夏禹登时愣住,这几个都被困在夏家的大阵里,刚才他还担心,万一要是食物都吃完了,人还出不来,那可怎么得了,夏家培养个人才也不容易,就算损失,哪有这等损失法?

    “呼,刚才有个自称荣安郡主的女人进了大阵,顺便把我们几个都捎带出来了。”

    被称作小郭的年轻人也是一头雾水。

    夏安更是不可思议:“你是说荣安郡主把你们带出来的?她能进咱们的颠倒阴阳局?”

    小郭苦笑:“不光是能进,大阵根本就被破了,我们出来的时候随便走,一点儿问题都没出。”

    夏安:“……”

    夏禹也不可思议:“胡说八道,这才多长时间?”

    他们即便是走得慢了点儿,可从红尘进入剑庐,到他们找到侧门进来,一共也花费不了一盏茶的工夫,现在有人和他说,自家流传千年,可以视作镇家之宝的大阵,让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一盏茶的工夫就给破解掉,这种事,换做谁谁敢相信!

    “走!”

    夏安咬牙,他非要去看看。

    这会儿也顾不上什么危险不危险,反正是在自家的剑庐里,再不济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结果这一走,所有人都无语。

    许久许久,夏禹才叹了口气:“如果我没有猜错……”

    夏安没吭声。

    到是小郭可怜兮兮地道:“咱们家剑庐里所有的阵法都被关停了……呃,关的有点儿奇怪,咱们还能把它们重新打开吗?”

    夏安大怒,一向冷静的他也不免冷飕飕地瞟向小郭。

    小郭闭上嘴,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哼,这是我夏家祖上传下来的阵法,怎会不能开启?你一会儿出去就给我闭门思过,在家好好抄写祖训家规十遍。”

    夏安深吸了口气,叱责了小郭几句,就打发一帮小辈赶紧走人,等小辈们走了,他和夏禹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几分凝重。

    剑庐何等重要,里面的阵法,除了后来他们晚辈们练手的那些之外,流传下来的古阵法,每一个都珍贵无比,损失不得,这会儿全部被关停,的确解了燃眉之急,至少他们可以修修补补,把剑庐坍塌的部分修整好,也能让被困的族人离开,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只要一想到,竟有一个外人有这么大的本事,把剑庐里的阵法视作无物,夏安就浑身发寒。

    夏禹叹气:“如果那不是郡主,我至少要把她终身囚禁。”这话也只能私底下说说,现在的问题是,人家是荣安郡主,还是新皇帝如今最信任的人之一,夏家对付不了人家。

    夏安愣了愣,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神色却越发凝重。

    “二来来了?”

    红尘不知何时出现,脚步声清脆得很,走得十分轻松,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心思。

    “现在阵法都停下,你们找人修吧,我看剑庐坏得不算严重,就是阵法都被拨乱了,还有几处需要修补,刚才我顺手给你们修了下,以后应该不会出问题,对了,等会儿你们可以自己调整,这阵法是真不错,不愧是夏家,环环相扣,变化多端,我数了数,一共有二百一十七个古阵,但是至少能有一千多种变化,有意思。”

    夏安:“……”

    夏禹脑袋更疼,他忽然发现,自己恐怕不光不能把人家郡主怎么样,还得厚着脸皮向人家求教,只是一想到,一会儿他们要和人家说,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家的古阵,希望这位能指点一二,最好讲解透彻点儿,他就觉得脸皮发烫。

    至于夏安,他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两个人看着饶有兴致的郡主,对视一眼,苦笑一声,只能自己安慰自己,也没什么,好歹不是个恶人,荣安郡主应该不会与夏家为敌,再说了,论血缘关系,那可是正正经经的自己人,就是对方不认,大家血脉相连,也比外人亲近得多。

    人家确实厉害,是人家自己的本事,他们除了想开一点儿,似乎也别无他法。

    “对了,你们有几个炼剑炉上的阵法太旧了,好像很多年都没有修正过,要不就赶紧换炉子,要不然就修补修补,这般放着实在危险,万一遇见灵气波动再炸了炉,到时候要死人的。”

    夏安:“……”

    沉默片刻,这位夏家的族长,忽然冲着红尘一揖到地,轻声道:“郡主,夏某有一不情之请,还望您应允,请您成为我夏家的下一代家主!”

    红尘:“……”

    夏安疯了!

    半晌,红尘哭笑不得:“我姓陈,据我所知,夏家家主至少要保证自己姓夏。”

    以前到是也有外姓人当过家主,不过都改了母姓,姓夏,这是原则性问题,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姓陈,那是先皇遗旨。”

    也就是说,连现任皇帝也别想更改,能改变圣旨的,只有皇帝自己,既然先皇死了,这就成了永远的事实。

    夏安板着脸,面无表情,却又说了一遍:“恳求郡主!”这番作态,几乎就是把夏家拱手相赠。

    红尘心中好笑,如果换了别人,恐怕怎么样都会接下来,事实上,夏家确实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它拥有的东西实在让人垂涎,连皇室都曾经垂涎过,那位公主娘娘之所以嫁进夏家大门,除了夏安本身的能耐,未尝没有皇室想通过联姻,控制这个家族的意思。

    可以说,朝廷对夏家,那是既要压制,又要笼络,其他人对夏家的观感也是一样,既鄙夷,又垂涎欲滴,估计就是哪个皇子,听夏家家主说,你来当我们夏家下一任的族长家主吧,说不得也要高高兴兴地答应,当然,前提是别想让他成为夏家人,也就是说,夏家要是他的附庸,而不是他变成夏家的。

    一个人才众多,能打造出灵器的家族,谁会不想要?

    红尘叹气,换成上辈子,夏安愿意说这句话,她能感动得热泪盈眶,高高兴兴地把自己卖给夏家,可惜啊,晚了。

    “晚了。”

    红尘也只能轻声一笑,眉眼略微地暗淡下来,又道了一句,“晚了。”

    夏安大概听不明白,或许以为红尘再说,他没有在知道真相的第一时间把红尘认回家门,想起这个,他心里也万分不是滋味,难受又后悔。

    但他这后悔,迟来了一辈子,已然再无作用。

    红尘摇了摇头,又笑起来:“若夏老愿意听,唔,不如让师……公子也来吧,咱们详细探讨一下剑庐里的古阵法,互相学习。”

    她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看过夏安,夏禹的表现,再听这座剑庐的私语声,登时也就想明白,原来夏家已经完全弄不懂他们自己的剑庐了。

    说实话,感觉有一点儿奇怪,在很久以前,红尘心中夏家是无所不能的。

    夏安也好,那些长老也好,都拥有巨大的力量,她实在想不到,原来有朝一日,这些人也会求到自己的头上。

    不知为什么,红尘又有点儿难受,有点儿失落,不过也就片刻罢了。

    她笑着四处看了看,一进这座剑庐,她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剑庐是活的,连它的呼吸都能让红尘听得清清楚楚,里面的阵法之类,在她眼中完全透明。

    夏安还是不说话,夏禹已经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然后恭恭敬敬地送红尘出门,还整治了一大桌丰盛得不得了的菜肴,把夏家的小辈们通通叫出来作陪,自己姿态摆到最低,把红尘给捧得高高的。

    夏禹往日高冷,尤其是在晚辈面前,那是颇有威仪,这下子当着一众晚辈的面儿,一个劲儿地去拍红尘马屁,而且还唯恐拍得不够尽心,连连使眼色让所有人跟着一起拍。

    红尘心中好笑,因为太好笑,到少了几分不自在,师风也难得露出几分笑意。

    他刚从战场上返回不久,一身煞气,到不是以前那种风流不羁的做派,稳重了,也变得阴沉,脾气还暴躁了许多,以往随意和他笑闹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大敢和他对视,这会儿一笑,到又复露出几分原貌,挨近红尘一点儿,轻声道:“郡主肯定给夏禹长老挖到金矿了,他老人家就爱财。”

    真真正正在夏家吃了一顿饭,红尘走时,夏禹送上一大堆礼物,各种各样的,怕红尘不收,还拿公主当挡箭牌,虽然里面确实有公主送的很多东西。

    师风:“……这架势,恐怕一个金矿都不止。”

    红尘这一次,想了想,到底是没有推辞,从夏家出来,曲乌早就离开,只给她留了封信,只说是相约再聚,字写得张牙舞爪,一副要飞起来的模样,和她那人到有点儿相似。

    摸了摸腰里装成普通吊坠的那个圆球,红尘按了按肩膀,忽然觉得好累。

    这一天折腾的,让她想踏踏实实躺在床上大睡一觉。(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 既是终了,也是开始。

    一回家,只简单洗漱了下,连林旭也没搭理,红尘就躺在了床上,结果还没睡过去,外面就有人通禀,说是外面有个老和尚来找她,说是大云寺的。

    大云寺的人,总不好不见,红尘经常从人家那儿忽悠开光法器来着,自然要客气几分。

    先把人请到客厅奉茶,红尘过去一看,有点儿眼熟,再仔细一看,登时愣住。

    “没想到是圣僧驾临……”红尘眨了眨眼,心里有点儿发毛,半晌才讪笑道,“您老人家有十多年没出过大云寺了,今儿怎么有空儿到晚辈这儿来?”

    眼前这个是大云寺的无闻大师,辈分比现在的方丈高两辈,是整个大云寺辈分最高的高僧,先皇在时就称他老人家为圣僧,据说佛法高深,世上无人能及。

    红尘到不怎么紧张,这个无闻大师辈分虽然高,也是德高望重的大德高僧,但是为人和蔼幽默,就是寺里的小沙弥在他面前也能放得开,从来不摆架子,红尘去大云寺忽悠东西,偶然和他见过两面,观感还不坏。

    大和尚特别和善地一笑,“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老衲是方外之人,也只能看看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红尘,一边打量一边点头,还连连道好。

    “钟灵毓秀,灵气天成,确实有气派,哎,要不怎么说这老天爷永远都不会错,就是错了,咱们也得认为人家是对的。”

    红尘:“……”

    老和尚也许真就是想看看红尘,坐着喝了一杯茶,又吃了一堆点心,甚至里面还有猪油的点心,半点儿不忌讳荤腥,然后就很随意地夸赞了一通,把红尘赞得天上有地下无,赞得连罗娘和小严她们都晕晕乎乎,以至于老和尚开口要吃烤鸭,也迷迷瞪瞪地给奉上。

    索性红尘还有身边的人们,对于和尚吃荤的事儿见怪不怪,也不是头一次看到,都没太吃惊。

    红尘哭笑不得,干脆不多问,直到送了老和尚出门,老和尚才轻笑一声:“阿弥陀佛,女施主,相传千年前天降一鸾凤,口含天珠,被一陈姓樵夫所救,鸾凤与樵夫约定,许陈家子孙千年富贵,等到陈家子孙登基为皇,一统天下,便将龙气赠与天珠,辅其扫天下浊气,至于陈家,自然再难保天下之主的位置,却也能留一线生机,可保子孙无忧,那樵夫本是贫寒之人,又生逢乱世,年过四十,无妻无子,是孤老终生的命格,能有此奇遇,自然是满口答应,如今算算,若传说是真,现在可就到了时候了。”

    说着,老和尚又看了看红尘,笑眯眯地道:“听说天珠需要孕育才能真正诞生,孕育天珠的女子必有异兆,郡主身上,异兆可是相当明显!”

    说完这通四六不着调的话,老和尚转身就走。

    红尘哪里会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是听不懂也能猜得出几分真意。

    如今一提姓陈,还什么一统天下,四国中只有大周的皇帝姓陈,也是千年的老家族,虽然不算什么世家,可一代代都富贵得很。

    罗娘和小严都跟着红尘出来,听了这等话,眨了眨眼:“郡主,老和尚讲神话故事呢。”

    小严也道:“要真有这传说可不太好。”

    自然不好,如今新皇继位,正是需要朝廷稳固的时候,现在到好,传闻陈家要失去龙气,无法坐拥天下了。

    红尘翻了个白眼:“行了,听老和尚胡说八道呢,不说别的,就这天下之主四个字,陈家也当不起,把大雍,北燕,西狄三国当做摆设不成。”

    现今,世上无人能称天下之主,将来到是说不准。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四国并存的局面虽然由来已久,但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出现一位雄才大略的能人,真一统天下,四国合一?

    不过,那一天她恐怕看不到了,至少如今四国国力相当,而且各有麻烦,一时半会儿的,应该没有哪个傻子会挑起战争,搅合得天下大乱。

    打发了身边的小姑娘们,回到屋里红尘就趴在床上有点儿发愁,尤其是捏着腰间圆滚滚的珠子,皱眉戳了戳它。

    “哎。”

    无闻是什么人,那老和尚都成了精,绝对不是闲着没事干随便找她扯闲篇来的,别看那传说只是个传说,荒唐透顶,且在大周根本流传不开,但是既然无闻说了,那就必定有些门道。

    “也许京城真待不下去了。”

    红尘翻了个身,心下嘀咕,又忍不住一笑,“想这些做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

    听了老和尚的话,她一开始心里也是一咯噔,甚至琢磨来琢磨去,都想着自己若没成亲就好了,什么孕育天珠,若她一直孤身一人,亲都不成,自然孕不了,也育不了什么,随即又心虚……总觉得自家相公要是知道自己这般想,会很不痛快的样子。

    愁了片刻,红尘就睡了,而且还睡得香甜踏实,连林旭进门,看到自家娘子那么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沉睡,都不禁露出几分笑来。

    红尘忽然觉得有点儿热。

    她知道自己在睡觉,晕晕乎乎,如在云端,睡得也香甜,感觉浑身轻松,就是忽然发起热来,热得出了一身香汗,没办法,红尘只好睁开眼睛,一睁眼,便见一个一身青袍,容貌颇为美丽的女子坐在床头。

    红尘摸了摸自己的床,确实是她的床铺,枕头底下还放着青锋,但青锋却无丝毫异样。

    说是没有异样,到是也带出一点儿颤抖,到不像是遇见敌人那种感觉,反而像有些激动似的。

    那素袍女子一转头,冲着红尘笑了笑,笑容很好看,不知道为什么,红尘觉得特别亲切。半晌才恍惚,这人和自己长得很像……她做过很多梦,以往梦见的青袍女子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自己,而且她也能体会到青袍女子的一点儿心思,仿佛合二为一,可不知为何,今日却没了这样的感觉。

    眼前的女人和她还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一样的眉眼,一样的身量,但就像两个再相似的人,只要他们是两个人,就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一般,红尘现在的感觉,也只是这个女子和她很像。

    青袍女子手里拿着个圆球,很随意地把玩,那圆球正是她今日刚得的那个。

    “能听见我说话吗?”

    青袍女子伸手摸了下红尘的脸,轻飘飘的,有点儿冰凉。

    红尘愕然。

    “呼,终于能交流了,估计也是到了时辰。”

    那女子轻声而笑,“我名青鸾,过去只是西山上一只普通的鸟,后来得一位神君看重,收为侍女,我又多年修行,终成正果,虽非圣人,却也是仅在圣人之下。”

    红尘满脑子浆糊。

    青鸾又笑起来,颇为得意:“当时天庭内许多神君,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虽然出身不高,但地位却比诸多神君仙子高得多,一直活得无忧无虑,只是天庭上实在冷清无趣,那些仙子整日只知修行,即便聚会,也没什么意趣,有一次我百无聊赖,我家神君看着心疼,就说他可以努力研究一种法门,让我能神游小千世界,各处去玩,各处去看,一开始到也罢了,小千世界都不完善,看起来也无甚趣味,不过千年百年,无数个年头过去,那些世界变得越来越好玩,我和神君帮它们度过劫难,看它们出差错,看它们成长,当然,也看它们毁灭,我以为我超然无情,却也为它们流下过眼泪,其他仙子都说我这小爱好太浪费时间,还不如好好修行。”

    说着说着,青鸾脸上的笑容更胜,“有时候我都觉得,这些世界都是我的孩子,它们中甚至有的是靠了我才能存在,还有的是因为我才诞生,怎能不爱?”

    “奈何万物有生有灭,不可能长长久久,终于天地异变,小千世界的灵气都被抽走,濒临消亡,连天庭都动荡,天帝决定另辟一界,远离灾劫,至于那些小千世界们,又有谁在乎?”

    “我一开始也不想在乎,但总是忍不了,后来我就明白了,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普通的青鸾鸟,活得长久也好,短暂也罢,只要快活,没什么不同,既然我不乐意,那我自然要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于是我便化身入了此界。”

    红尘静静地听着,到不急于从梦中醒来。

    青鸾的笑容很温柔:“可惜我的能力实在不够,虽然也勉强保住了它们,到底还是让它们都变得残缺,不过,我也想了法子,好歹保留了些元气,相信随着时间流逝,千万年之后,它们终究能恢复如初,但我所作所为,有违天道,终归是要付出代价,也无法长存世间,只好留下自身元灵所化的一个信物,就是你身上融入的玉佩,我把它托付给我座下侍剑童子,他当时也是个凡人,到不沾那些因果。”

    红尘:“……”这些她多少知道一点儿,有很多到是不太清楚。

    “我的元神溃散,但有贵人相助,也算轮回转世,只是元神散得厉害了些,每隔一些年,就会出现一个‘我’,若有机缘,便能得到玉佩,可这许多许多年,没有人真正成为‘我’,也没有人真正能帮我完成心愿,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说,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

    “别生气,我知道没有人愿意做别人,唔,虽然我想说你是我,但是我们都知道,轮回是最玄妙的,我已然消散,再也不复存在,不能说你是我的部分元神所化,你就是我,要是那么说,世上的我也未免太多了些,我的元神可远远不止化作了一个你,我当年浪得厉害,它大约无处不在,就连你那块儿玉珏,里面也留有元神神念,不过也无所谓了,我现在仅剩下这么点儿完整的意识,而且也要消散了去,能在消散之前看到这样一个你,我很高兴。”

    青鸾轻声笑起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就很满意,哦,你今天能见到我,肯定是得了天珠,不知道现在关于天珠都有些什么传言?它其实就是个捣蛋鬼,是我家神君从天帝那儿偷来给我玩的,定气运的东西,能让人的运气变得超乎想象的好,要不是它,估计我的神念也残留不下来,不过,这小东西当年也淘气,经常恶作剧吓唬人,不知道它有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仿佛有些发愁,青鸾按了按眉心,声音放得低了些,“这孩子放在哪儿都麻烦,等我消失,就会送它去轮回。”

    此时天外仿佛有一抹霞光,天就要亮了。

    青鸾轻笑一声,脸上的表情轻松了好些:“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他,我想,你连天珠都能遇见,说不定也遇见了他,我的神君,他是天帝的幼子,出身却最高贵,天生便自带太阳真火,是天帝心目中的继承人,作为神君,却鲜少有架子,和我这等出身来历不算好的仙人也能玩得开,半点儿不把我当侍女看待,我和他玩玩闹闹,朝夕相处,却半点儿也不知他的心思,直到他为了追寻我的踪迹,舍弃天帝之子的地位,寻了我而来,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们之间也会有爱情,可惜,太晚了,我注定要消散于世间……他说,他知道我怕孤独怕寂寞,所以会随我轮回,倾尽一切找到我,让我永远有人相伴。”

    她一挥手,半空中出现一个人影,那张脸有点儿眼熟。

    红尘猛地坐起身,伸手挡住阳光,半晌才吐出口气:“梦醒了。”

    良久,身上一暖,被被子裹住,红尘侧头就看到了林旭,却忽然不高兴起来,扭头趴在床上。

    林旭哭笑不得,万分无奈地拢了拢妻子的头发,也趴下看着她:“怎么了?做梦了?”

    “梦见你追寻一个仙女千世万世。”

    “那那个仙女也只能是你!”

    “哼!”红尘更恼怒。

    林旭:“……”好吧,他不怎么会说情话,不过,媳妇平时大气,这会儿吃醋的小模样,很可爱。

    红尘趴了半天,也笑,罢了,轮回转世之后,哪里还能算是当初那个人。

    可不知怎么的,想到这一点儿,她又有些微微的酸涩。(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新生命

    红尘难得幼稚一次,趴在床上叽叽歪歪半天,他家相公也难得丢下正事不去做,一整天奉承娘子,虽然他奉承人的手段,在自家媳妇这儿略有退化,不过,红尘还是满高兴的。

    那枚所谓的天珠,在梦中那女子口中就和调皮的孩子一般,但红尘拿着它,却没听它说出一句话,不过,也很可爱就是了,喜欢腻在红尘身上,触手温润,有时候跳来跳去,还真有点儿跳脱。

    红尘最近无事,闲来就读读书,写写字,不去管外面的风风雨雨,诸多杂事。

    不过,偷懒也不好太久,很快就到了小严出嫁的日子。没办法,再要好好操办,也终究要嫁的。

    红尘给亲自算出来的吉日,心里一琢磨,到底没拖延太长时间,按照平常的规矩,女子出嫁要准备个一年半载,甚至更长,以示重视,红尘一开始也是这样想。

    但小严的年纪毕竟不小了,乔稚也一样,两个人既然认定彼此,定了终身,红尘就没故意拖延,利利索索把婚事给办完。

    至于那些准备工作,早就开始,郡主府的人全帮着上心,林旭成亲的时候林家的那边也做过一回,这一次算是熟练工种,鬼谷一众弟子帮忙,很快就妥妥当当,就是小严没自己做喜服,全是定制,她的手艺差了点儿,这方面做不好也做不快。

    嫁妆是红尘带着罗娘给弄的,压箱三万两白银,店铺四间,庄子三个,地三百亩,不算多,却是上好的水田,其余绫罗绸缎,珠宝首饰,还有一众早就准备妥当的家具用品,夹夹杂杂七十二抬。

    反正按照规矩,女子不用夫家一针一线,小严也算是做得到了。

    乔稚给的聘礼,也一并带走,不过乔稚有点儿粗心,而且跟在林旭身边,居然不怎么富裕,一共拿出一千八百两,连两千两都不到,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交给林旭帮忙置办的。

    之所以置办的聘礼不算难看,纯粹是林旭托关系想办法,要不然就那份聘礼,五千两也办不下来。

    罗娘一看就发了愁:“没见姑爷小气啊,小严嫁过去,这家财可不能不上手。”

    小严到不在意:“钱多钱少的,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还能让我自己饿着?”

    红尘却有些郑重:“得弄清楚他这些年攒的银子去哪儿了。”林旭向来大方,就是缺钱,也都是苦着自己,从没让手下人跟着吃亏,不说别人,曲名那小子一年能分的红利,加起来就有一千多两,而且他们吃喝用度都不费钱,全是林旭供养,这些年夹夹杂杂,如果弄不到几万两银子,想想都不可能。

    这个大周朝,穷人一辈子见不到多少银钱,有能耐的,却是金山银海,用之不尽,乔稚怎么看,也不能算是个没能耐的。

    如果林旭不特意说一声,那一千八百两是乔稚所有的家产,恐怕还没那么多事儿,大不了红尘这边以为那小子有点儿抠门,会过日子不是大缺点,他这么一说,这边到犯起嘀咕来。

    等到把乔稚身边的事儿一调查,弄清楚银钱去向,红尘登时就起了心思,很想说她家小严不嫁了。

    乔稚本身人品出挑,绝对挑不出错来,为人老实,长得那么好,但从不沾花惹草,洁身自好,也不爱花钱,一身衣服穿到不能穿才会换,对吃喝方面,也是能吃饱喝足就行,不怎么挑剔,有点儿沉默寡言,可这不是缺点,父母也是老实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只有林旭一个儿子,不是什么复杂人家,唯独一点儿,他家里养着他姑妈一家子。

    红尘翻来覆去地看资料:“简直比话本上的人物还精彩!”

    乔稚这位姑妈可真不是一般人,农门小户人家的闺女,本来已经被家里人定给了同村一个木匠,成亲头一天,说什么都不嫁,非要悔婚,更厉害的是,口口声声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

    就算大周对女子的束缚不是特别严重,但是这种事儿闹出来,简直是给整个家族抹黑,在讲究些的大家族里,女子是要浸猪笼,或者要沉河的,也就是亏得他们是小门小户,虽然把爹娘气个半死,弄得村民们指指点点,到底是自家的闺女,她爹娘也没舍得把她给掐死了事,就连孩子,因为她闹得厉害,不让留下孩子就自己去死,家里人也无奈妥协了。

    可惜从此乔家在家乡就待不下去,整日被人嘲弄,谁能受得了,乔稚的祖父有一儿一女,一个乔稚的爹,一个就是这个倒霉催的闺女,总不能为了闺女,让儿子儿媳妇都受人白眼儿,干脆一狠心,变卖家业,迁到外地去,所谓人离乡贱,要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

    乔家过得很是艰难,却谁也没想到,乔稚那位姑妈不以为耻,不因为这个愧疚,反而还口口声声说不要走,说她肚子里怀的乃是贵族人家的子嗣,将来能嫁入世家豪门,是要去享福的。

    那时候她爹才想起来,早些日子村里来了几个所谓落难的书生,说是在外游历,结果遇上匪徒受了伤,不得已想在村子里暂住几日,村民淳朴,到是没赶人走。

    当时乔稚的祖父就恨不得锤死自家的傻闺女,就那几个书生,瞧着还算白白净净,可目光猥琐,人也小气,一身气息都不像好人,也就一张嘴能言善道,村里有见识的老人家,谁猜不出这就是一帮坑蒙拐骗的蠢物,偏偏他家闺女上了当。

    问题是这些话,乔稚他姑妈统统不信,都快疯魔了,幸好乔稚的祖父不傻,平时纵容闺女,这种事儿上可不能由着傻闺女乱来,也不管她怎么闹,趁着半夜直接捆了走人。

    乔家也是走运,后来遇见鬼谷先生,乔稚得了先生的青眼,从此跟着林旭,也算安定下来。

    整个家里哪儿都好,唯独乔稚这个姑妈,生了个女儿,一心守着女儿做白日梦,盼着有朝一日女儿认祖归宗,自己成了什么富贵人家的太太,一心一意娇养闺女,哭着闹着要给闺女请七八个丫头,请教养嬷嬷,请女先生来教女儿琴棋书画,生怕将来闺女入了豪门大宅,再露怯,比不上人家家里养的姑娘。

    她闹得实在厉害,乔稚的祖父年纪大,很快就不在了,乔稚的亲爹当家,是个老实人,没什么大本事,耳根子也有点儿软,对这个妹妹还是很心疼,虽然没有事事都依着她,却也勉强满足她那些不着调的要求。

    乔稚拿回去的银钱,大半都让他姑妈给祸祸了,不过乔稚性子也有些粗疏,并不怎么在意银钱,他跟在林旭身边,吃喝用度全不发愁,读书的书本笔墨纸砚,鬼谷月月给他,就是没钱也过得好。

    一直到今天,等他要娶妻,才知道原来娶妻是要用钱的,鬼谷能给的很少,也不能全靠公子爷,好歹凑了凑,卖了点儿身边的东西,又有朋友帮衬,咳咳,拿出了不到两千两银子。

    红尘:“……”

    林旭坐在一边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你还好意思笑!”红尘几乎都要不顾形象地翻白眼了。

    林旭笑眯眯地道:“人无完人,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儿,放心,乔稚只是不计较,对他那姑妈没什么感情,咱们红尘身边那都是什么人?个顶个能文能武,收拾个做白日梦的老女人,小菜一碟。”

    小严也笑嘻嘻的,半点儿不发愁。

    红尘也只好不再说什么,小严这丫头在这之前,对婚姻充满恐惧,结果马上要成亲了,到大大咧咧的,什么都不当回事儿,当然,也没什么不好。

    很快到了正日子,小严出嫁,也算得上是十里红妆,热热闹闹。

    对于成亲的事儿,小严和乔稚都想简单一点儿,不大喜欢特别热闹,乔稚一直不当自己是什么人物,只请了几个相熟的师兄弟,别的客人一概没请。

    林家这边,小严说白了只是郡主身边的女官,除了自家姐妹聚一聚热闹热闹,也不爱麻烦旁人。

    而且,姐妹们体谅小严那些隐秘的心思,便是红尘想着大操大办,让这姑娘风风光光,最后也没有说什么。

    眼睁睁看着乔稚简简单单把小严给接走,等到三朝回门,又看小严平平常常地回来,仿佛她就是出去串了个门,除了发型变了,根本就和往日无甚不同。

    从头到尾,红尘都没看到过乔家那位姑妈。

    “没什么难对付的,不搭理就是了。”

    私底下说起这人,小严虽无轻蔑,到也真不当回事儿,“人家根本不想见我,成亲那天都借口生病没出面,后来虽说见了,一副清高样儿,巴不得我不跟她说话来着,连人家生的那位姑娘,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在屋里待着,既然那么清高,就让她清高去,谁稀罕搭理!”

    红尘失笑,也就不再多想。

    小严成亲后,日子过得舒坦,本来打算马上就回来伺候,不成想成亲不过月余,竟然有了身孕。

    幸亏红尘这边人手还算充足,到也不至于忙不过来,就是小严有点儿懊恼,乔稚和他爹娘算是高兴极了。

    罗娘也松了口气,红尘也笑:“多准备些补品,我那儿的药材用不完,一会儿你收拾收拾,都给她送去。”

    “是。”罗娘轻声应了,语气欢快,其实,她在小严成亲之后,心里有些怕。

    她们当年都吃了太多太多的苦,身子都遭了,生怕成亲后也无法有孕,平日里把脉,虽说没把出什么,可天底下那些不孕的女子,又有多少能把出来。

    和罗娘一起遭难的姐妹们,都有这等担忧,如今小严成亲月余,就顺顺利利地怀了孩子,无论这孩子是男是女,那都是好事儿,也不怪她们高兴。

    罗娘带着大批的礼物,高高兴兴地出门去,结果一直到晚上才回来,回来之后脸上阴沉一片,红尘一看就蹙眉:“怎么?乔家难道还不高兴不成?”

    小严有孕,怎么说也是喜事,罗娘出去一回,怎这般垂头丧气地就回来了。

    “……”罗娘深吸了口气,脸上带着怒意,“乔稚他姑妈,那个白痴,有病的女人,她在家里哭闹,非让乔稚休了小严,还说小严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是什么三阴鬼命,一旦出生,周围寸草不生,会连累她女儿将来倒霉无孕!”

    红尘:“……”

    “她还说,还说郡主娘娘成亲这么长日子,一直没有喜讯,都是小严给害的,这孩子再一来,郡主娘娘会更倒霉。”

    红尘:“……”

    真是新鲜,也好大的胆子!

    罗娘捂着额头,深深吐出口气:“真是没见过那种人,天不怕地不怕,好像她说的就是至理名言,她有多么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得听她的话,敢反驳一句,你就是大逆不道,不懂事,不明理,不知好人心!”

    红尘无语,罗娘一向好说话,为人也宽厚,和小严那尖锐性子不同,她都能说出这等话,可见是气狠了。

    “小严呢?怎么不带她回来?”红尘蹙眉,刚刚有孕,生不得气,遇见这等事,应该赶紧回来才是。

    “她不回。”罗娘一想,也有点儿惊,“郡主,不如我再过去一趟。”

    红尘叹气,也不让罗娘一个人走,转头吩咐了身边的人几句话,看对方应下出门,这才收拾齐整,点齐了车马,摆出仪仗,自己亲自登门。

    临出门,红尘忽然笑了笑,扶着罗娘的胳膊,在她耳朵边小声说了句话。

    罗娘登时整个人僵住,走路的时候差点儿摔倒,又扑过去小心翼翼地扶住自家郡主,张口结舌,脸上慢慢浮现出一层激动的红晕。

    郡主仪仗一到,那就不是寻常人情往来,乔家得全家出迎,恭恭敬敬叩拜。

    这回那位姑妈当然也到了,而且画风独特,让人一眼就能看见,一堆粗布衣裳里唯一的绫罗,怎么可能看不到?只看乔稚的长相,就知道乔家人长得都不会差,这位姑妈尤其好,年纪那么大了,保养的不错,风韵犹存,她女儿也是弱柳扶风的美人,此时那姑妈一脸正气地昂着头,盯着红尘的车马,一副不向权势低头的硬气样儿。

    红尘连车都没下,看也不看一脸我有话说的乔姑妈,只对小严道:“你有孕在身,不要跪了,小心伤了身子,上来吧,乔稚,扶你媳妇上车,我请了太医给她瞧瞧。”

    说完,转身驾车就走。

    乔姑妈大喊:“京城赫赫有名的庞半仙亲自给那个女人批命,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们都不是好东西,郡主可千万别受蒙蔽,为了您自己好……”

    扑通一声,一个人滚在车前。

    乔姑妈的声音戛然而止:“啊?庞,庞半仙!”

    庞半仙都不敢看她,一个劲儿磕头,灰头土脸的:“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贵人饶命。”一边求饶,一边甩自己嘴巴,“严夫人是贵命,是我胡说八道,我不是人,我再也不敢了。”

    乔姑妈愕然无语。

    乔家满家老少都捂住脸觉得没脸见人,周围看热闹的村民到是挺高兴,跟赶大集似的。

    罗娘脸上还有点儿木然,却是冷笑一声,开口道:“吵什么,罢了,我们郡主娘娘有喜,是好事,不造杀孽,今儿就放过你,再敢胡言乱语,却不知有没有这般好运!”

    别人也还罢了,那庞半仙一个劲地磕头,唯独乔姑妈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然,没人在意她,小严早在罗娘说话的时候就窜上车去,哪里还顾得了其他!

    甚至罗娘都没心思整治这么个蠢货,脑子里只嗡嗡响,一路飘回家去。

    家里气氛登时变得很古怪,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喜悦,说话的声音都想着要拔高,却极力隐忍,都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

    红尘也跟易碎的至宝一样,被捧到床上坐着。

    罗娘和小严一圈一圈地在床上转:“什么时候知道的?郡主怎么不和婢子们说?”

    “哎呀,我怎么就出嫁了,应该再等等。”

    小严急得不行,“哪个太医给看的?谁诊的脉,怎么我们都不知?实在是失职。”

    红尘失笑:“没人看,我自己知道罢了。”

    众人:“……”

    罗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冲出去叫大夫过来,小严脸上僵硬,忽然想到,哦,还没通知姑爷,呃,幸好没通知姑爷,万一是乌龙呢。

    红尘摸着手里圆润的天珠,感受到它和腹中胎儿奇妙的联系,含笑不语。

    大夫请来,是正经的太医,于这方面很有经验,所有人屏息凝神……幸好不是坏消息,太医说日子还浅,但应该无误,郡主确实有喜,而且近两个月。

    罗娘扑通一声坐下,高呼一声:“阿弥陀佛!”

    整个府里都喜气洋洋的,林旭回来的时候,都被吓了一跳,满头雾水地去找自家娘子,然后就又大吃一惊,不知该是喜悦,还是别扭——怎么就没人想起来,他是孩子爹,这等喜讯,也该通知他一声?

    不过,无所谓了。

    红尘凑过去,两个人双手握在一起:“是个女孩儿,我们叫她珠儿。”

    “好。”

    反正林旭如今是红尘说什么,都只会说好。(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九章 没有开始,就将结束的对决

    红尘生产之前,脑子里乱糟糟的,忽然想起那个叫青鸾的女人,似乎就是个普通的天上仙子,还是做侍女的,不知为何面子那么大,如今四处吃得开……一阵疼痛,打断了各种思绪,她一下子又想吃鸡蛋羹,还要用一种乡下才偶尔能找着的酸野菜来调味。

    鸡蛋羹到好说,家里的厨子就是不怎么做这等朴素食物,好歹也不至于不会,可那野菜却难找了。

    而且要的还是酸野菜,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有。

    林旭本来急得腿直打哆嗦,听了这要求,差点儿没昏过去,可红尘要吃,此时又正值重阳佳节,野菜什么的,并不算多见,至少他这府里绝对没有,街上也没卖的,不得已,只好撑着口气出了大门,直奔庄子上,找庄户想想办法。

    一直忙忙活活,忙到月上树梢,终于抱着一罐子酸野菜回了家,他拿自己身上的玉佩换回来的,进了大门,就听罗娘和一群女官嘻嘻哈哈地在那儿说笑。

    “咱们姐儿长得可真漂亮,比小严他们家的毛猴子好看百倍。”

    “可不是,瞧那皮肤红的,将来一定白净的很。”

    “那是,郡主和郡马都长得好,咱们姐儿能不好?”

    哐当!

    林旭头晕目眩,一直念叨自己不要晕,不要晕……可还是倒在了地上,一时起不来。

    他觉得自己不是被吓的,纯粹是这一日太过紧张,紧张到都糊涂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竟然在爱妻生产的日子里,不在家守着,而是跑出去弄什么野菜,他要蠢成什么模样,才做得出这等事!

    结果林旭这一晕,自家人知道他是紧张,可外人却另有心思,还惹来几句闲话,说他重男轻女,因为妻子生了个女儿所以气晕了。

    这等话自然是那些看不得人好,心生嫉妒的白痴们随意嚼舌,但传到林旭耳朵里面,也让他怪不是滋味。

    尤其是皇帝和太后都有所耳闻,把人提溜到面前,拐弯抹角地再三提醒,弄得林旭颇为郁闷。

    皇帝也就罢了,他对林旭颇为敬重,也不好说什么难听的,可太后却不一样,就是指着林大公子的鼻子痛骂,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听,连辩解的话都不敢多说,一肚子的冤枉。

    红尘看着抱着女儿,一副小心翼翼,束手束脚模样的林大师兄,忍不住笑:“别把那些闲话放在心里。”

    “哎!”林旭叹气,“咱们珠儿多乖巧,又听话又可爱,他们没有眼气我而已,我自是不在意。”

    红尘:“……”

    这话也就这人能说得出来,还乖巧,她那宝贝女儿生下来还没过周岁,就一把子力气,揪住林旭的头发不撒手,揪得她亲爹疼得差点儿眼泪汪汪,她到咯咯咯地笑起来,特别高兴的模样。

    不过,这也是个小人精,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至少在红尘面前她就乖乖巧巧的,从来不捣乱,就是不喜欢奶娘抱,红尘一个眼色过去,她也就不闹腾了,只是林旭心疼,知道她不喜欢奶娘,一有空就抱在怀里不撒手,孩子小的时候不能见风,自然抱不出门,稍微大一点儿,那是走到哪儿抱到哪儿,稀罕的不行,而且眼瞎,他家闺女欺负人的时候从来当看不见,闺女一旦有哪里不高兴,立时就横眉怒眼,再也不是那副温文尔雅的公子哥模样。

    这日又是个好天,林旭抱着女儿在院子里转圈,自从见识过外面的风景,这孩子就特别喜欢出门,清醒的时候,是一刻都不乐意在屋里待着。

    红尘坐在窗前,慢吞吞地研磨,在心里打了个底稿,就轻轻画出线条,一点点勾勒出清隽男人抱着小娃娃的图画来。

    有了这个姑娘,红尘一开始也觉得和没有的时候毫无不同,尤其是怀孕时,到并没有半点儿别的母亲那种期待憧憬,但真正养了这个孩子,她却忽然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好像沉下了心,变得平静,酸一酸的话,就是有一点儿岁月静好的幸福感。

    林旭有没有就不知道了,他这会儿让自家闺女骑在脖子上,揪着头发,龇牙咧嘴地在那儿转圈,大概不会觉得什么岁月静好吧。

    …………

    “今天怎么这般热闹?”

    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子煞气,明显不是大周人,应该是北燕那边来的汉子,举头向车窗外看去,皱了皱眉。

    这里是大周京城郊外,他们这些北燕人出入都被限制,好不容易排了队能进城,居然遇见拥挤的人流,被挤在外头有半个多时辰了。

    “听说是太后娘娘有赏赐,派出御医来在街上义诊。”

    “哦?”

    北燕的那汉子有点儿诧异。

    “说是荣安郡主家的小县主过周岁,太后高兴,要举国同庆呢。”

    一提起荣安郡主四个字,一直缩在最里面的一女子,忽然抬起头,向这边看了一眼。

    这女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样子,但是一双眼睛却不那么显年纪,不知为何,她这一眼,就让刚才说话的小少年打了个哆嗦,闭上嘴,半晌见她不再向这边看,才低声道:“叔叔,那人到底是谁?这么带着她不好吧!”

    汉子沉默片刻,也蹙眉,他们叔侄二人从北燕千里迢迢来京城做生意,在京郊遇见了这个老女人,看她可怜的很,动了恻隐之心,就干脆把人带上,但越接触,越觉得此人古里古怪的,让人不安。

    “别多想了,她也呆不久,早些时候就要走来着,看样子不大想进京城。”

    “……那还不走。”

    少年别的本事没有,但从小就在江湖上厮混,感觉很敏锐,他就觉得那个女人给人的感觉怪不好的。

    女人抬头看过来,少年低头皱眉,她眯了眯眼,心中烦闷,嘴里也冒出一丝血腥味,默默把血腥味咽回去,心口剧痛难忍,最近似乎越来越不对了,她无论做什么,无论多么竭尽全力,这具身体还是空荡荡的,留不住气。

    她知道自己老得厉害,而且以前管用的法子,如今都不再管用,衰老根本抑制不住。

    “夏蝉啊夏蝉,你怎么能允许自己变得如此狼狈,你不该这样的。”

    她该是什么样儿?风华绝代,位高权重,把那个女人压得死死的,让她一辈子都逃不开自己的阴影,她该是如此。

    夏蝉咬牙,忽然一阵恍惚,到想起最近常常做得一个梦,在梦里,她好像喜欢一个男人,喜欢的厉害,可是,那个男人对她不屑一顾,甚至连她的名字都叫不出来,似乎身份天差地别,她也不敢有奢望,只要能远远看着那个男人便好,但后来,那男人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更离谱的是,那个女人的出身和她差不多,同是侍女而已。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女人出身微贱,却一步步走到高处,人人称颂,修为一日千里,还得自己心上人爱慕,自己却低入尘埃里,连说出自己心思的勇气也没有。

    凭什么?

    虽然只是个梦,可夏蝉总也忘不掉,后来呢,似乎那个女人头脑发昏,做了什么事,她爱的那个男人也昏了头,居然权势地位都不要,只追着那女人而去……

    夏蝉冷笑:“什么破梦!”

    她可不是那种痴迷于情爱的傻女人!可是不知为何,她想起这个梦,就又想起夏红尘来,总是想到她,那个女人就如跗骨之蛆,割都割不掉。

    也许当真是前世宿仇,今生若是消解不了,就会纠缠她永生永世,夏蝉忍不住浑身发抖,冷得厉害,她莫名地就确定,夏红尘和夏蝉不能共存,因为夏红尘现在风风光光,得到了一切,所以她夏蝉,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无论她怎么努力,怎么拼命,付出多少,她都没有机会……

    口腔里又涌出一股子血腥味,夏蝉恶心的很,总觉得身体都在腐臭。

    从头到脚,哪里都疼,夏蝉终究还是忍不住流了一滴泪,让她自己伸手捏住,抹平。

    好恨啊,她不该回京城,但是她还是回来了,她在外面事事不顺,做任何一件事,信心满满,也要出现差错,在北疆,她明明算好了一切,要让夏家吃一个大亏,让夏家不得不来求自己,她会像个救世主一般,救下夏家满门,让他们心怀感恩,让他们恭恭敬敬地再把自己给求回去。

    她做了很多,想了很多,也一直在成功,可是谁曾想,夏家那帮年轻子弟,居然个个都是硬骨头,兵器出现问题,他们就拿自己的命去修补,去拼,去填上窟窿!

    都是一些傻子,横冲直撞地,莫名其妙就坏了她的设计,弄得她的所作所为损人不利己,死了那么多人,也让她积攒的那点儿修为被消耗一空,人还大病了一场。

    也是从那以后,似乎就越发不顺利,本和北燕联系,北燕那边却发生朝变,太子都换了,她拉拢到的人一下子变成弃子,要不是她见机快,恐怕连命都留不住!

    “真奇怪啊,好冷。”

    夏蝉隔着车窗,咬住嘴唇,百思不得其解,她甚至弄不明白,自己这些年汲汲营营,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她想恢复容貌,想也变成和夏红尘一样的灵师,哪怕走邪路也在所不惜,她想重回夏家,不对,应该是想站得高高的,让夏红尘匍匐于脚下,让那些看不起她,伤害她的人都得到报应。

    她明明很努力,明明永不放弃,明明也有勇气面对一切失败,她应该成功的,但辛苦了这么久,甚至没能力和夏红尘当面对决,就沦落到今天这份田地。

    其实,她要是真恨,直接冲过去,杀了夏红尘,一把刀,或者一些毒药,或者把用在别人身上的那些毒虫,蛊虫,拿出来用在夏红尘的身上,到还痛快,成功则‘报仇’,不成功,大不了一死,都成了现在的样子,难道她还怕死?

    是啊,她怕死,她不想死,哪怕活得这么憋屈,这么狼狈,她也想活着。

    夏蝉不知道多少次很累很累,想要拖着夏红尘一起下地狱去,可是事到临头,她又害怕了,最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

    记得有一次,她把这些心事说给一个即将死亡的邪灵师听,那灵师大笑不止,他说——“哈哈哈,原来如此,那个叫红尘的已经成了你的心魔,你其实害怕她,哈哈,你害怕她,你现在说的凶狠,但你都不敢站在她面前去!”

    他话没说完,夏蝉就一刀结束了他痛苦的生命,对他的话,夏蝉也不信。

    她怎么会害怕?

    夏蝉微微发抖,马车终于启程,进了城门,她很想夺门而逃,可是她却没有动,静静地坐在车内。

    街面上真热闹,果然有不少大夫在义诊,不光是御医,就连别的药铺大夫也来义诊。

    京城内外,不知多少百姓兴高采烈,扶老携幼而来,嘴里都念叨着给小县主祈福的话。

    本来郡主的女儿,哪怕是嫡女,也很少有再封爵位的,但谁让荣安郡主得皇帝和太后的重视,连带着女儿刚出生,就得了县主的爵位,食邑三百户。

    红尘也没当回事,只是笑了一句小丫头片子刚生下来就不缺粮食吃了,但在别人看来,却是颇值得嫉妒。

    夏蝉听着车外的种种声音,脑子越来越昏,身体疲惫不堪,甚至有一种很快就要化为灰烬的感觉,远远的,好像看到了夏红尘……她居然还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一点儿都不像刚刚生了孩子的模样。

    还有那个站在她身边,只看着她的男人……夏蝉从来对男人什么的,不屑一顾,可是不知为何,见到那男人那么看着夏红尘,心中就忽然升起滔天的怒火,她身体一扑,脑子里一片空白,就从车上滚了下去。

    “哎哟,这老妇人伤得够严重的。”

    “哇哇。”

    “快把孩子抱走,满脸的血,怪吓人!”

    这边骚乱,林旭扶着妻子看了一眼,转头吩咐了几句,让人去处理:“瞧着像个乞丐婆子,要是伤了,就找大夫给看看,唔,万一没救,好歹给一副棺木,咱们珠儿还小,别看这个,走吧。”

    红尘扫了一眼,皱眉,只觉得那边一团黑气,但也没有在意,扶着林旭的手,转身离去。(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章 凄惨的灾星

    灰蒙蒙的天,半空中飘着细雪,没有太阳,地上都是泥浆,一脚踩下去,几乎没过脚踝。

    红尘已经很多年没有在这样的雪里走动,她要真敢这么做,罗娘和小严就算不至于吓得昏过去,府里其他下人也要晕倒一片。

    “二妮,赶紧去烧火,愣着干什么!”

    身后传来粗嘎的,略带几分暴躁的声音。

    红尘:“……”

    慢吞吞地站起身,走进黑漆漆的厨房,看着那一个,咳咳,怎么看怎么古怪的灶台。

    不过,烧火的动作到是还算麻利,不至于真点不着炉火,怎么说,红尘早年也是吃过苦,受过累,就算养尊处优多年,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这点儿小活儿还是能做得来。

    地上还有一叠废报纸,红尘低头捡起来扫了两眼,上面写着2016年12月20日。

    幸好看得懂。

    2016还有这么穷苦的地方?

    各种杂念一闪而逝,红尘一边坐着烧火,一边提着水倒入大锅,默默在脑子里回忆这一切。

    嗯,昨天她和林旭带着珠儿去了自家的封地收拾东西,封地是太后拿了舆图过来,让她自己挑选的地方,是离京城不过七十里的一个小县城,叫稼穑县。

    小县城不大,也没有什么特色,唯一的好处是山青水碧,灵气十足,距离京城又不算太遥远,虽然路不太好走,位于山区,可还是个好地方。

    红尘和林旭成亲多年,明面上是在京城待烦了,不打算继续在京里继续待着,实际上里面当然有很多种因由,总之,磨得了太后娘娘的允许,夫妻两个携爱女,并家里那一票女官们高高兴兴搬家,想着那地方勉强算天高皇帝远,能过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两个人还想好,要开一家书院,不用那种特别大的,就是小小的,有个几十人,不需要太多先生,为此,红尘还特意去宫里转了一圈,和太后娘娘商量,那些年老的,无子无女,无依无靠的嫔妃,要是愿意,等她书院竣工,也能去代代课,教教学生。

    那帮嫔妃可不是一般人,在宫里多年,即便受冷落,可能熬下来的,就没有一个一无是处,让她们教学生,再好不过。

    事实上能离开那座皇宫,估计没人不乐意,她们在宫里都是过了气的人物,连下人的脸色也要看,太后和皇帝再慈善,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好法子,跟红顶白,本就是宫里那些人的天性,你能控制着他们不要太过分糟践人,却不能强求他们真心对某些人心存敬意,别说皇帝了,天王老子下来也对此没辙。

    红尘对自家未来的书院很看重,她可是难得有点儿想做的事,而且这事,考虑了好几年,都打好了腹稿,从建造书院开始就邀请了一群灵师一起帮忙,从选址,到各种布置,比她给自己打造新房还要尽心得多,保证最后书院能让所有学生住得舒服,而且脑子清明,学习什么都事半功倍。

    这不光是事业,红尘还打算和自家男人在这里养老,后半辈子除了偶尔出去游历玩一玩,就在这里过了,怎能不上心?

    红尘翻出来不知道多少好东西,为此还花了很长时间画符,炼制法阵,在自家玉珏空间里换了不少法器布置书院,连设计图纸都是货比三家之后拿到手的。

    书院还只是一个雏形时,京城就有两个来找林旭的大儒,一门心思想留下来住。

    没成想,她刚到书院,自家住的小院子还没布置妥当,玉珏空间就闹乱子,有一位大能哭着喊着求帮忙。

    红尘和那大能挺熟悉的,对方是个年过半百,但风姿依旧绰约的美人,温柔和气,对待新人很好,也很少会失态,这回是真没法子,她家小孙女不知怎么回事儿,被困在一个小位面出不来,偏偏孙女进去的莫名其妙,可她想了各种办法就是进不去,只能发帖子四处求助,无论谁能帮得上忙,都愿意拿自己藏的宝贝来换,只要她有的,什么都行,其中最吸引人的是她炼制了十多年的一座天空城,能隐能现,功能众多,实乃避难逃跑的利器。

    到不是觊觎人家的宝贝,而是这种事,红尘发现她来做一点儿都不困难,那小位面的坐标在自己的玉珏空间里亮得很,一眨眼就能过去,她也就没多想,能帮忙为什么不帮一把?尤其是她的小孙女才三岁而已,想起自家那小胖球珠儿,红尘便对所有的孩子都怜爱起来。

    珠儿要跟自己离开,太后娘娘很是不舍,连皇帝也舍不得,居然希望皇后能快点儿进门,好尽快给他生个儿子,好和珠儿青梅竹马,还有心让自家儿子娶了小珠儿,却不想想,他就算有儿子,也不可能和珠儿有什么,辈分差着不说,血缘也太亲近。

    和家里人交代了一声,红尘准备了准备就来了,林旭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事,也想跟来,可惜红尘还不怎么熟悉带人的程序,也不大敢贸然行动,就劝阻了他。

    本来只当是轻而易举的小旅行,没成想居然这般难。

    “哎!”

    忍不住叹了口气,红尘按了按眉心,既来之则安之,闭上眼开始琢磨现在的状况。

    她现在附身的这个姑娘,叫宋二妮,那位大能只有三岁的小孙女,就被困在真正宋二妮的灵魂深处,如果强行剥离,说不定会伤了孩子,但现在宋二妮处于黑暗绝望中,把自己彻彻底底禁锢,如果不解开她的心结,让她主动配合,红尘也做不到带那小姑娘走。

    总之很麻烦就是。

    至于宋二妮的心结,那真是太多了。

    第一,她在家里十八年来被称作灾星,因为她出生时难产,她母亲受了好大的罪,后来又哭闹不休,整日病病歪歪的,再大一点儿更是满嘴胡说八道,总说她能看见怪东西,而且和她玩的小朋友也会各种受伤。

    于是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宋二妮,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确实是灾星一个。

    第二,她到挺聪明,高考成绩很好,考上了重点大学,可惜家里不让她读,要供她妹妹,所以现在辍学中。

    要只是这般,虽然惨了点儿,但比她惨的也不是没有,以宋二妮多年所受的磨砺,总能熬得过去,但是之后发生的事,却让她承受不住。

    宋二妮辍学的第一年冬天,有一次去河边洗衣服,救了一个头部受伤很重的人,本来是要送医院的,可那人昏迷不醒,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当时到河边去找她的朋友鲍敏,就很担心去了医院要她们给钱,宋二妮便犹豫了,又做不到见死不救,只好先把人救回村子里去,安置在自家,反正村子里也有郎中,先给看看再说,不行她马上送县城就是。

    救了人之后,被她奶奶骂了一顿,宋二妮早习惯这些,也没太放在心上,这天到了晚上,鲍敏过来说村子里来了几个人,点名要找她,宋二妮当时有点儿奇怪,实在是她真没什么朋友,也就鲍敏还算一个。但还是去看了看,来的有七个人,说是受伤的那个的同伴,路上走散了,一直在找自家朋友,但宋二妮却发现这事儿不对劲儿,这几个人身上有让她很不舒服的气息,而且看样子很凶,不像好人,她就留了个心眼儿,只说刚才已经送了那人去县城,不在村子里。

    可她没想到鲍敏也见了这几个人,还很大嘴巴地将二妮把人带回家的话都给说了,她这般一说,那几个人登时便凶悍地掏出刀子往她脸上划了一刀,宋二妮只是个普通的十八岁小姑娘,哪里见过这等架势,万不得已,又想到奶奶在村长家打麻将,现在不在家,爸妈出外打工,妹妹在学校,所以至少亲人们应该不会有事,一时惊惧,哭着告诉了他们自家地址……

    这七个人竟然是一个贩毒团伙的成员,宋二妮救的那位,则是个卧底警察,身份败露,潜逃出来的,这几个人明目张胆地冲到宋家,再次抓到受伤的警察,顺手绑了宋二妮当人质,一路逃走,村子里没有一个人敢出手帮忙,无论宋二妮怎么哭喊都没用。

    宋二妮很害怕,但她天生就有一种奇异的能力,虽然不太灵,可是隐隐约约也能感受到危险,她居然靠着一己之力想办法逃了出来,但是,她被毒贩逼着吸了毒,染上毒瘾,而且回到家才知道,不知鲍敏是怎么说的,所有人都觉得她是陷害出卖警察英雄的‘叛徒’,就是个白眼狼,是个灾星,家里人都不要她。

    事实上她虽然没能带着那个警察一起逃,但她逃了之后,还是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即便当时已经没有用,警察早赶到,成功救了那个卧底,可她还是受尽唾骂。

    当然,一个染上毒瘾的女人,就是不被赶走,也不可能在家里待得下去,她本来想跳河自杀,偏偏老天爷跟她作对,那帮毒贩是有团伙的,虽然损失很大,却未曾伤筋动骨,那个团伙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对,竟又把她给绑走了。

    这次可再没人来救,她想死死不了,又不肯同流合污,就被那帮人变着花样毒打折磨,一直过了两年,才找到机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一死,正好和那位大能的小孙女撞在一起,撞回了现在,如今她自己封闭自己,顺便把那小姑娘也给封闭起来,于是,麻烦就这么来了。

    “呼!”

    红尘走马观火一般看过宋二妮的人生,只读到了她最深的执念,她想要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好人,别的居然什么都没有,没有想过报复,没有想过伤害别人。

    她甚至还觉得,自己确实是告诉了毒贩她家地址,害那个卧底吃了苦头,所以她很自责,受的罪不是完全没道理。

    可她也不想想,任何一个年轻平凡的姑娘,遇见这种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都会害怕,她不该受到苛责。

    这样的一个人,只要能和她说上几句话,只要她清醒一点儿,肯定不会故意困着人家小姑娘不放。

    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让她清醒。

    不得不说,红尘有点儿同情这个倒霉的姑娘了,一看就不是坏人,却受此折磨。

    “二妮,烧完水把衣服洗了去。”

    后头那个凶悍老太太招呼了一嗓子。

    红尘去院子里,看着脏衣服和大铁盆,端着出门才想到,她救那个卧底,难不成就是今天?

    大冬天的,没人到河边来洗衣服,也只有宋二妮家奶奶老喊叫她浪费水,非让出去洗,河边一个人也没有,岸上趴着的那个**,满头是血,一脸青肿的男人就变得特别显眼,让红尘想当没看见也不行。

    当然,她也不能当没看到,宋二妮想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好人,她就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做点儿违背对方本性的事,气一气这可怜姑娘,红尘还做不出来。

    “哎。”

    红尘叹了口气,先检查了下,就近找了点儿草药给这人敷药,又从撕下衣服给他包扎了下。

    玉珏空间里有很管用的药物,但她拿出来就显得不正常,宋二妮本就不怎么正常,要是再被人发现异样,还不知会出什么事儿,没离开这小村子之前,还是该事事谨慎。

    “二妮,二妮。”

    红尘正想着该怎么不着痕迹地让这人醒过来,后面就传来鲍敏的喊声。

    眯了眯眼,红尘冷笑,这个鲍敏在这件事里的粗心大意,怎么也可以说是宋二妮倒霉生涯的引子。

    先不理她,红尘继续盯着地上这人想办法,要说宋二妮后来被村子里的人污蔑唾骂,主要还是这个受害的卧底,自始至终都没有苏醒,也不知道是谁救了他,要是他是醒着的,想必就是解决不了全部问题,情况也会好很多。

    到是有几个穴位能让他苏醒,但红尘只是跟太医学了一些,不是很娴熟,但现在也没别的法子,而且,她的手很稳,应该没多大问题,想着,红尘就折了一个麦秸秆,用力在这人身上戳了好几下。

    居然还真是挺管用,那人呻吟一声,猛地睁开眼,全神戒备,看到瘦瘦小小的宋二妮时,才稍稍放松一下,四下张望了几眼,忍住头痛,嘶哑着嗓子问:“这是哪儿?”

    “是大桥东村,我们村子,你这是摔到头了,得赶紧去医院看看,你有手机吗?”

    那人一愣,脸色大变:“对,我要马上联系人。”

    “二妮,二妮。”

    鲍敏的声音越来越近,这个卧底神色登时紧张起来,红尘只当没看见,扭过头回了一句:“鲍敏吗?我在河边。”(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一章 凄惨的灾星(2)

    “可找到你了!”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红尘叹了口气,没理会后头的人,扫了眼前这个卧底警察一眼,只见他肌肉紧绷,满脸的警惕之色。

    “二妮!”

    鲍敏沾了一脚泥,走过来一眼看到红尘身边居然有个男人,登时吓了一跳,随即脸上就一红,不着痕迹地拢了拢头发,又整了整略有些脏的棉服,擦了把脸低下头,小声道:“二妮,他是谁?”

    红尘眯了眯眼,心下好笑。因为受了伤,大约又在河里漂流许久,这个倒霉卧底警察的脸色很不好,苍白憔悴,但是身材高高大大,五官也端正,肌肉结实,即便狼狈不堪,似乎也不是寻常小乡村里能常常见到的那类男人,鲍敏乍一见,会举止失措,到并不奇怪。

    现在却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红尘叹气,如果可能,她并不想和鲍敏碰面,可事情从来不是随着个人意愿进行的,就说现在,她就不可能阻止得了鲍敏到河边来。

    “一个路人,大概是不小心掉到河里受了点儿伤。”红尘很平静地道,说完就不管偷偷瞅着警察的鲍敏,扭头又问了一次,“你有手机吗?可以联系到你的亲人朋友吗?”

    “……谢谢小妹妹救了我,我叫洛伟。”

    洛伟摇了摇头,四下扫视,目光凝重,轻声道,“手机……丢了。”他谨慎地看了红尘一眼。

    鲍敏嘴唇动了动,手指一缩,没说话,其实她有手机,但却是她爹淘汰下来给她用的,翻盖的摩托罗拉,快十年前的机子了,现在人们都用什么智能机,这种手机实在是拿不出手,所以她是能不带就不带,当初去学校也一样,宁愿让家里人,村里人,还有同学们都觉得她一门心思只爱学习,从不玩手机之类的东西,也不乐意让人看到她家里的贫寒。

    红尘略微犹豫,还是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个手机,是个老式样的诺基亚,按键手机,很陈旧了,上面还缠着块儿胶带,这是去年她为了能和爹娘联系一下,从二手手机店里买来的,可惜买了以后也没用过几次。

    “大概还有话费,能用。”

    红尘把手机递过去,“希望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洛伟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深吸了口气,嘴唇动了动却没多言,抹了抹手心的汗珠,然后发了一连串的数字加字母过去,几乎只过了几秒钟,对方就回了一个短信,洛伟迅速删除,这才身体一软,踉跄了下差点儿摔倒,却彻底放松下来。

    “呼,多谢。”

    “感谢就不用了,我看你伤到了头,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定有脑震荡,要不要给你叫救护车去医院,顺便报警?”

    洛伟终究还是不肯去医院,也没让红尘报警,而是在鲍敏的盛情邀请之下,打算先去大桥东村暂时歇歇脚。

    红尘考虑到既然他是警察,不让报警大约有他的用意,而且他都和外界联系过了,只要不是太愚蠢,想来知道什么叫求救,就没再争执。

    不过,去村子不可能。

    根据宋二妮的回忆,那帮毒贩到是没有把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估计也是村里人多,他们人少,不想节外生枝,但是谁知道会不会发生意外?

    那可是毒贩,最是凶残不过,手里说不定有枪,万一开一枪,再打死几个人……

    红尘到底是来过一次这种位面,知道枪械的厉害,就大周的那些武林人士,能高来高去的那种,遇见枪火,估计一不注意也要吃几个大亏。

    要是路好走一点儿就好了,她说什么也要拎着这个麻烦去县城,可是路太难走,村子里到是有拖拉机,也有三马子,可刚下过大雪,大雪封路,别管多慢的机动车想不出意外都难,村子里的人不可能会借。

    借了红尘也不会开,至于让洛伟开,就他现在昏昏沉沉的模样,恐怕是好路也能开到沟里去。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太阳西落,红尘目光闪烁,趁着鲍敏去河边打水洗脸的工夫,冷声道:“你不能去我们村子。”

    不等洛伟回话,又道,“一身的伤,不让报警,身后明显有追兵,村子里青壮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全是老弱病残,万一出了事,谁能负责?”

    洛伟愕然。

    “我知道附近山上有个废弃的观音庙,我先带你去那儿歇歇脚,等你朋友来接你。”

    洛伟:“……”

    不等他回过神,红尘已经冲鲍敏大声喊道:“洛伟说不去咱们村子了,省得麻烦,我带他去观音庙休息一下。”

    鲍敏诧异回头,正好看到洛伟不可思议地瞧着红尘,目光十分之专注,就和李大哥看她的模样差不多,心里就一堵,急道:“可是他受伤了,而且外面那么冷,说不定要下雪的……”

    红尘根本不理会,只是笑了笑,扶着洛伟几步就走远了,鲍敏追上前,可没想到红尘走得特别快,明明没见她跑动,却是眨眼间便上了山坡。

    “等等我,等等我!”

    鲍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可追得气喘吁吁,还是很快就看不见前面两个人的影子,眼泪登时汹涌而出,呜呜咽咽地哭得厉害,委屈的不行。

    估计她要是红着眼睛回了村子,再抱怨一通,满村子的人又要说宋二妮的闲话。

    当然,这会儿身为宋二妮的红尘,却是不在乎,至于吃尽苦头的真二妮,想必知道轻重。

    观音庙并不算特别破旧,生了火,暖洋洋的,红尘从山上捡了一只雪白的兔子,这会儿正架在火堆上慢慢烤。

    洛伟神色凝重,看她的目光非常警惕,半晌才试探性地问道:“你既然怕麻烦,为什么要救我?不担心我是坏人?”

    红尘也不怕烫手,撕了一只兔子腿给洛伟,平淡地道:“你要是能脱险,可以去我们村打听打听,人人都知道我这人从小就古怪,是个怪胎,能看到各种奇异的东西,村民们不信,但确实是真的,我从小开天眼,能见世间魑魅魍魉,也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洛伟:“……”

    “你不信?”

    一眼就看出来,眼前这位觉得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胡说八道,红尘并不着急,笑了笑道,“例如现在我就知道,你是家中独子,无父,只有一位慈母,千辛万苦把你拉扯大,而且你正在头痛,因为你母亲很不喜欢你的职业,而且还想让你回家和一个你很讨厌的女人结婚。”

    洛伟被吓了一跳,瞠目结舌,这事儿连警局的人都不知道!

    红尘就笑了。

    她知道,宋二妮很害怕别人说她是怪胎,说她能看到古怪的东西,可是别看红尘在这样的小位面生活的时间还短暂,却再明白不过,这是个很能包容的地方,有一点儿特别之处不光不是什么罪过,反而能让人重视。

    现在一个普通的村姑,要想让一个经验丰富的卧底警察顺着自己的意思去做事,总要有点儿拿得出手的能耐才好。

    果不其然,洛伟即便只是半信半疑,看红尘的目光也更加郑重了些,也放柔和了表情:“你很……不像是,嗯,普通的女孩儿。”

    他说得很委婉,没有把村姑之类的话带出来。

    红尘低下头拨动了一下火堆,烤了烤手,轻描淡写地道:“追你的人要来了。”

    洛伟本能地起身一脚踢飞了火堆。

    红尘也没阻止,虽然知道根本没作用。

    她就是要那帮人能找过来,否则要是去了村子里瞎搅和,岂不是连累无辜。

    估计洛伟当时没有阻止她生火,多多少少也有类似的担忧。

    只听咣当一声,观音庙的大门被踹开,钻进来一个体大腰圆的大汉,洛伟一个箭步,挡在红尘前面,身体摇晃了一下,死命咬破嘴唇,才把恶心呕吐的感觉压下去。

    完了,今天恐怕就是他牺牲的日子,洛伟竟然觉得有点儿腿软,很害怕,他也怕死,只要一想到老娘知道他死讯之后的模样,就浑身发抖,而且他还连累了这个无辜的女孩子,她还那么年轻……如果不让她跟上山来就好了,如果他不要总抱有侥幸之心,把信息和罪证存放的地方通告给头儿,就回去和他们拼命,那该多好!

    洛伟脑子里一片混乱,看到那个组织里最强悍的杀手,疤脸虎一脸狰狞,大笑着向他冲过来,他本能地看了一眼红尘,目中流露出一丝歉意。

    最对不起的就是这女孩儿,她是个普通人,本来应该平平安安地成长,可是今天却要落到这帮恶棍手里了。

    洛伟看着红尘纤细瘦弱的肩膀,不觉流下一滴泪水。

    “啊!”

    粗壮的大汉忽然捂住脖子,东摇西晃,疼得嗷嗷叫,一头栽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却愣是爬不起来。

    洛伟一愣,茫然低头,就看到那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居然拿着个小弹弓,那弹弓看起来像个玩具,木头做的,简简单单。

    不等他回神,可怜的小姑娘就冲过去,一脚又踹在疤脸虎的脖颈上,这下子疤脸虎翻白眼晕死过去,没了声息。

    洛伟的后背都湿漉漉的,但这小女孩儿嘴里还叼着根鸡腿,一脸镇定自若。

    嘴唇抖了抖,他忽然觉得国家虽然禁绝武器,但做得远远不够,连弹弓这东西也有如此巨大的杀伤力,也许也一样该禁止私人持有,到是能用来武装特警部队……

    头昏眼花,强撑着精神,洛伟连走路都困难,只看着重影的红尘大大方方地站在观音庙门前,毫无遮拦,笑眯眯地冲外面喊:“那边六位,赶紧的过来啊,别浪费时间,再浪费时间警察就要来了,唔,你们是想从左边的窗户偷袭?我没意见,请尽管使用,不过劳烦别碰到窗棱,坏了要钱修的……”

    正猫腰向窗户突进的一个瘦小男子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

    后面一脸冷意的方脸老大冷笑道:“别理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也玩心理战术,继续!”

    扑通!

    “啊!”

    瘦小汉子一脚踩空,掉到坑里,一双腿都被铁夹子死死夹住,鲜血横流。

    方脸老大脸上一怒,睚眦目裂,摸向腰间的一把自制手枪。

    即便是他们,在国内行动也很少用到这玩意,他只带了一把,子弹同样不多见。

    “那边那几个,想直接从大门闯进来对吧,速度快点儿,赶紧的,别耽误时间。”

    红尘的声音不高,说话时因为嘴里吃着东西,略有些含糊,却是真正的轻松自在。

    几个人脚下一停,本能地扭头看方脸老大。

    “老大,虎哥他……”

    他们中武力最高的无疑就是疤脸虎,现在老虎进了洞,一瞬间无声无息,由不得他们不谨慎。

    连方脸老大都沉默了片刻,犹豫起来。

    红尘叹了口气,声音转为漫不经心:“原来是个胆小鬼,也是,因为丈母娘要一百万的聘礼,要楼房,要车子,凭自己的本事赚不到钱居然开始贩毒,连贩毒都不在意了,也不敢反抗丈母娘,说一句胆小鬼还是客气的,只是你知不知道,你如花似玉的美貌娇妻早就成了你们老大的情、妇……”

    方脸老大怒瞪双目,脸红脖子也粗起来,浑身颤抖,一时连话也说不出。

    “那边那个,绿衣服的,你有个女儿吧,今年十二?知不知道她被你那个对头威胁运毒呢,这都运了五次了,对方还想着让你女儿也多吸几口,好控制啊!”

    “啊啊!”

    穿绿衣服的毒贩一时情急,向前急冲两步,却瞬间抱着大腿在地上翻滚起来。

    所有人登时僵持住。

    洛伟心跳加速,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爆炸了,做了五年的警察,三年的卧底,遇见各种危险数不胜数,今天这种恐惧,竟然能排到前三位。

    不光是一只脚踏在死亡线上的恐惧,若是方脸老大一口气直接抓了他,他到不会如此忐忑,最多就是一死,做这一行,早该有所准备,不死升职加薪,死了也盖一回国旗,算是没丢洛家的人,为祖国做贡献了。

    唯独现在,将死未死,危险临近,却还有一线生机时,最为紧张刺激。

    当然,这种刺激,洛伟觉得他真心不想再来一次……耳边隐约传来警犬的狂吠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二章 凄惨的灾星(3)

    耳边锣鼓声阵阵。

    警方送来的锦旗还挂在小小的,略有些黑的客厅里。

    二妮的祖母,那位以粗鲁闻名的老太太,笑得跟一朵花似的,和蔼可亲地和几个乡亲高声谈话。

    “哪有,我们家二妮平日里就是个棒槌,可心够好,往日出门看见道边的野狗野猫,都省下自己的口粮去喂一喂……”

    红尘充耳不闻,借着灯光翻看课本,她来过一次这样的时代,但那一次远远觉得不够,应该说,学无止境,时间永远都不会够用。

    而且宋二妮虚岁十八,她是小生日,要虚两岁,实际上周岁才十六而已,正是读书的年纪,她也应该去读书。

    虽然她的执念好像很简单,什么都没有,但红尘两世为人,又怎么能不了解人心?解读过二妮的记忆,她立时就明白,二妮想要的其实很多,她想让父母骄傲,不想让爹娘一直把她当一个灾星,想让他们以后提起女儿,不只是只会想起自己聪明机灵可爱的小女儿,她想成就一番事业,有一个好家庭,让所有人都羡慕她。

    她的这些想法,也许连想都不敢深想,可是确实存在。

    也是这两个晚上认真地去品味,红尘才品味出这些五味杂陈的小心思。

    一开始她还当宋二妮肯定很恨她的父母亲人,毕竟父母多年来不说苛待,但总有些冷漠,尤其是和妹妹比,两人的待遇天差地别,后来还发生那种在她最凄惨的时候,把她赶出家门的事,几乎只差一点儿,红尘就想找个机会脱离这个家庭,直接对宋二妮的父母奶奶视而不见……要真这么做了,宋二妮一定会气不平,总归不完美。

    这一次和上一次附身的对象不同,上一次的原主已经死去,这一次她还活着,红尘就不能真一门心思地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过人家的生活。

    宋二妮的人生,还是要以她的意志来决定。

    ……说起来,她还得谢谢洛伟,有空熬点儿好汤水给人家,补一补气血,自己少了许多麻烦,也算多亏了那位。

    那一天一切结束。

    警察难得很及时的出现,干脆利落地抓到了几个毒贩,‘救了’无辜的群众……

    红尘身上披上毛毯,手里握着一杯热咖啡,没有上救护车,连录口供都给省了。

    估计警方也不想给她省掉,但是显然那位重伤的卧底身份不算低,很能说得上话,又有点儿怕她,只使了一个眼色,可怜的卧底洛伟先生就在心中琢磨出各种不同味道,请求自家头儿别麻烦人家小姑娘。

    至于那几个受了刺激,略有点儿疯的毒贩,也没人当回事儿,谁知道是不是吸了毒,洛伟到是欲言又止,心里各种痒痒,可也真没想给救命恩人添麻烦,反而不顾头上的伤,主动陪红尘坐了好一会儿,直到大桥东村的村支书接到通知过来接人为止。

    临走之前,红尘扭头看洛伟那张充满疑问的脸,还是很好心地解释了几句:“我不会魔法,只是稍稍引导了那几个毒贩一下,观音庙附近有一些猎户设的陷阱,平日里打猎用的,不多,但我们很幸运,正好被那人给踩了。别说现在不允许猎杀野生动物,我们村子附近也没什么保护动物,村子里的猎人们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总不能说不让人家打就不让吧。”

    洛伟鼓着脸没在多说什么,下一刻他就让他们头儿给拎到救护车上直接进了医院。

    说起来,红尘很喜欢洛伟那个上司,好像是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呃,这话可不能告诉林旭。

    那人有点儿不修边幅,可是长得好,剑眉鹰目,即便只穿着脏兮兮的棉服,头发也不打理,还有一点儿胡渣,还是充满了魅力,尤其是他身上的气很正,表面上嘻嘻哈哈的也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可惜,没来得及问名字,以后也许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二妮,鲍敏来找你。”

    红尘皱了皱眉,把高中的课本合上,放在一边,想了下,顺手把从玉珏空间里淘出来的一个未来辅助教学工具箱塞到抽屉最里面,这东西是好东西,只有一个,还是一次性的,而且限制很大,不能带回大周,也就是说,她花了大价钱之后,也只能在眼下这个小位面用用它,但即便如此也是宝贝,红尘打算等夜深人静时慢慢研究,在这之前,千万别出差错让人顺走才好。

    不是她太谨慎,纯粹是鲍敏习惯性地从宋二妮手里拿走各种东西,小到一块儿橡皮,一个新本子,大到她妈妈买回来给她的衣服,鞋子,宋二妮看重这唯一的朋友,从来不在意。

    “二妮,你可吓死我了,那帮毒贩没把你怎么样吧,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哎呀,你怎么那么大的胆子,还是大半夜的,这要万一出了事儿可怎么得了,你一个女孩子,可不能那么大意。”

    鲍敏一进屋就噼里啪啦一通话,二妮她奶奶在外头听了,也插了一句,“就是,这傻妮子从来不长心。”

    红尘笑了笑,看到鲍敏脸上隐隐约约带出来的惶恐,漫不经心地道:“这是意外,我也没法子,说起来那几个毒贩居然知道我们在观音庙,直接就找了过来,也挺奇怪的,看看警察那边能不能查到什么消息吧。”

    鲍敏腿有点儿发软,脸色发白,坐在床上低着头没吭声,心却跳得厉害,浑身都难受,又忍不住想起那天的事,害怕恐惧,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那天她照例在村子外面徘徊,想看看能不能碰上李家的人,李大哥有没有电话打来,哪怕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她也想知道点儿消息,没想到却撞上了那些坏人……

    不关自己的事,她也是死里逃生,要是不说二妮和那个卧底去了哪儿,不光她要倒霉,连村子里的人也要倒霉,没错,她是好心,她这是救了村子,反而是宋二妮不像话,多管什么闲事,现在到成了‘英雄’,还有警察来感谢,来送锦旗。

    鲍敏深吸了口气,终究没有多坐,踉踉跄跄就告辞而去,连本来的目的都忘了,她这次登门,是想起那帮警察来的时候,给宋二妮送了不少东西,那些东西在村子里可少见的很,听说除了吃的各种营养品,还有书本,反正宋二妮又不上学了,要那些也没用,不如给她,丝毫没想过,她也没考上大学……这会儿让一吓唬,心里藏了事,什么心思也不敢再有。

    红尘客客气气地把她送出门。

    没过一周,就有警察过来把鲍敏给带走,整个村子的人都看着,议论纷纷,后来还传出消息,说是那些毒贩们的口供提到,他们之所以能那么快找到卧底警察,全是因为鲍敏给的消息。

    这下子整个村子都爆炸了,谁见过这等事,连电视里都少有,大桥东村比较古老守旧,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等事,一时间鲍敏的名声简直臭大街,提起她所有人就眼睛一歪——那个泄密的!

    “换了战争年代,一准是个叛徒!”

    各种小话一大堆,虽然他们面对这种事,大约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可人们大多如此,对别人苛刻,对自己宽容,连红尘都不觉有些唏嘘,同情起那小姑娘来。

    鲍敏说到底也就是个十七八的女孩子,在大周,十七八岁当娘的都有很多,可在这里,确实还是孩子。

    除了村里人的白眼,鲍敏到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警察也不至于为难她,她做得那事儿,警察们当然不高兴,但也不能就这么定了人家的罪。

    一个普通老百姓,又不知道卧底的身份,说出什么来,也只能算无心之失。

    不过鲍敏回了村子,还是好几天都不敢露面,这日,刚过了傍晚,她就趁着二妮的奶奶去打麻将,溜到了二妮家里。

    才几日不见,鲍敏的模样就大变,脸色蜡黄,眼圈漆黑,眼睛浮肿,看红尘的目光隐约带着点儿怨恨,红尘也不介意,丝毫不提外头那些风言风语,平平常常地给她拿了点儿瓜子出来,往日鲍敏来,二妮要是手头有瓜子花生之类的,都会拿出来跟她分享。

    “呼。”

    鲍敏也松了口气,低声道,“我想出去打工了。”

    红尘应了声:“也好。”然后就没了话。

    鲍敏犹豫了下,又道:“你知道李大哥的地址吗?要是我去首都,也能给他带点儿土特产。”

    红尘耸耸肩:“我可不知道!”

    “怎么会!”鲍敏声音一下子大起来,随即觉得不妥,又低下头不说话了。

    她口中的李大哥叫李严,是他们村子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考了大学,还读了研究生,据说没毕业就找到很好的工作,村子里的人谁提起来,都要竖大拇指。

    鲍敏深吸了口气:“我知道你怕我跟你抢他,可他是跟你好过,你们家和李家还说要定娃娃亲来着,但人家李大哥现在不一样了,怎么会娶一个连大学都没读过的村姑……”

    红尘:“……”

    那个表情怎么做来着,囧!!

    鲍敏忽然失态,哇哇大哭,红尘有点儿牙疼,她不是不会劝人,却明显不大会劝这种人,到最后也不知道怎么语无伦次地把人给糊弄走。

    送走了这位情绪不大正常的姑娘,红尘才把二妮的记忆又翻了一遍,终于翻出那位李大哥来。

    不是二妮不知道李严,毕竟可是村子里的名人,人人都知道的,却实在想不到,原来李严还和这个宋二妮有过交集,想想确实有,李严小时候就喜欢逗弄二妮,刚上学的时候,每次写信回来,除了家里的,就是二妮的,村子里那会儿比现在还贫困,又在山里,信号不好,简直和外面是两个世界,当时有手机的特别少,古老的信件还存在,虽然没多久也就没人写信了。

    当然,人家那位李严出去之后,也就头一年还和宋二妮有点儿联系,后来就全无音信,很正常,一个人跳出山窝窝,去到那等繁华世界,怎么可能还不变,后来又见过他几次,已经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宋二妮也失落了一阵子,不过她烦恼的事情特别多,这个所谓的李大哥和她差了七岁,也不算多么熟悉的人,转头也就放下了,至于娃娃亲,那都是小时候两家父母开玩笑,李严也因为这个喜欢逗弄她,但宋二妮本身从来没当真过。

    红尘眯了眯眼,这会儿回过味,到觉得二妮一提起李严就有点儿不自在,应该是有些自卑。

    她奶奶也常常啰里啰嗦的提起这个人,有时候还会说些怪话,什么要是和李严定娃娃亲的是她们家琳琳,说不定还有点儿谱儿。

    琳琳是宋二妮的妹妹,小时候跟着出外打工的父母生活,后来上学了才回县城,外面大城市想上学也不大容易,也许除了宋二妮本身木讷不讨喜,还怪异之外,也有点儿远香近臭的意思在,琳琳比她可得家里人看重。

    “哎,悲惨的姑娘。”

    红尘叹了声,随即就翻开课本继续读,把这些杂事都抛在脑后,她想考大学,而且要考一所很好的大学,至于学什么专业,那要再考虑考虑,还得看宋二妮本身的愿望。

    可惜目前她辛辛苦苦淘换来的那个工具箱还不能用,那个需要加载模块,而且只提供一次免费模块下载,至于收费的,红尘有点儿舍不得积分,再说了,那是个辅助工具,又不是能直接能让人变万能,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有一个模块她都不知道能不能全部利用上,哪里还需要第二个!

    红尘决定等上了大学,看看将来要从事什么工作,学哪一门专业,再决定加载哪一方面的模块,至于现在,还是靠她自己努力,对于学习能力,红尘还是很有自信,不就是高考,有什么了不起!

    反而是学费,恐怕要费费心,红尘按了按眉头,宋二妮别看学习不错,却是个只知道读书的,见识少,不懂有一种东西叫助学贷款,她家里人也不上心,居然真让她就这么辍学了,可红尘也不大想要助学贷款,最好能自己赚到第一年的学费,这应该不会很困难。(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三章 凄惨的灾星(4)

    “哎哟,快请快请,请进。”

    宋家老太太把手上沾的水珠往围裙上一抹,客客气气地打开大门,身后还有两个老年妇女探头探脑的。

    “瞧您,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话虽如此,宋老太太却是一脸的显摆,伸手接过那一袋子营养品,一篮水果,外加包装精美巧克力加玫瑰花。

    洛伟浑身不自在,最后一样他给小琴买的,这不是送出去人家理都不理,根本不要,他心里难受,还没来得及扔,现在让一老太太捧在手里看,真是浑身不自在。

    幸好红尘解救及时,走出来大大方方把人请到客厅去,在客厅里坐下,洛伟这才长长吐出口气:“好家伙,你们这路可真难走,光是进村,我就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差点儿以为自己过不来了。”

    红尘也叹气,这路不好,也怪不得村子里会穷,可这年头修路不容易,不像她在大周,位高权重,一声令下,就是想把路修到天上去,也不是没可能,在此处,县是贫困县,到处都在用钱,修路再是正事,也有无数的正事排在前头。

    “不说这个。”洛伟缩了缩手,犹豫了下,看了眼外面,此时刚过晌午,大冬天的,有雾气,阳光略略显得晦暗,“……对了,我看刚才外头几个大娘看你的眼神古怪的很……”

    一句话没说完,洛伟就闭了嘴,哭笑不得,他当了这些年警察,面对穷凶极恶的毒贩也没磕绊过,怎么对上这小姑娘,有话就不知该如何出口了。

    红尘也没多心,扫了一眼门外,不在意地道:“都是来给我说亲的。”

    洛伟:“……”

    “在农村,十七八,不上学的女孩子说亲很正常,都是先结婚,到了时间再领证,这些年不领证的到是少了。”红尘冷笑,“就这几天,什么村长家的小子,在外面打工的高中生,自己做小买卖的小商人,五花八门,多了去。”

    洛伟哭笑不得,说实话,对着红尘,他半点儿也不觉得这就是个寻常的乡下姑娘,诚然,她有些瘦弱,皮肤有点儿粗糙,也有点儿发黄,可那股子气势摆在那儿,让人不自觉俯身贴耳,那种感觉,比他在他家头儿面前时还严重些。

    一开始没仔细看,如今再看,这个姑娘长得其实特别好,五官端正,眉眼秀丽,若是好好养一养,再大一些,一定是个美人,听说读书不错,人也聪明,如果就这么随随便便结婚生子,实在是可惜。

    洛伟心下叹气,情绪到是稳定些,小声道:“我这次过来……”犹豫片刻,终究还是道,“就是想问一问,你是不是真有点儿不同寻常的本事?”

    在医院躺着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总是在想自己在山上躲藏的那段时间发生的事,当时受了伤,昏昏沉沉的,情况危急,也就不曾多想,但后来想一想,那会儿红尘的举动是真不寻常,就算陷阱本来就有,可她说的那些惊到毒贩的话,却没有一句不真,正因为毒贩的供词奇怪,他们头儿还专门好好调查了宋二妮一次。

    调查结果当然没什么,宋二妮的身份清清白白,没有半点儿问题,也确实有些奇异之处,他们头儿不是老古板,相反还是个特别相信自己直觉的人,觉得宋二妮没有可疑,认为她护着洛伟,对警局有恩,就绝不会给那姑娘再添麻烦。

    洛伟过去问,头儿还一本正经地道:“咱们局从省厅请回来的那个心理学专家,神乎其神,见到一个人瞧一眼似乎就能把人家祖宗八代给扒出来,甚至连催眠术都精通,在我看来,那也挺不科学的,像妖术,怎么没人去追根究底?”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走吧。”红尘站起身收拾东西,披上一件棉衣,又拿了个手包,把头发梳起来。

    洛伟愕然。

    “你想让我帮你看看毒贩的据点,在这儿也看不见,至少要去看看那几个嫌犯才行。”

    洛伟:“……”他有点儿面对警队里那个心理学专家的感觉了,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红尘却很高兴,自从来到这儿之后,她还没有出过村子,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去市里,别看村子穷,但s市却是个大城市,至少算得上全国一线城市,宋二妮的父母就在s市打工,两个人打一年工赚的钱,在村子里忙上三五年都赚不到,红尘想赚学费,恐怕也得在s市想办法。

    洛伟当真开着车,带着红尘磕磕绊绊地挪出村子,走在国道上,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没想到这姑娘家里人这般放心,真让她跟自己走?半晌才道:“路很远,我们得在县城里住一夜,要是连夜开,到了地方说不定得明天中午。”

    红尘都无所谓,一切听洛伟的安排。

    县城是真冷啊,刚下了雪,洛伟找了一家县城的招待所,开了两间标间,红尘裹着厚厚的棉衣去转新华书店,她手里现在没什么钱,书是买不了,就是看一看,那什么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她觉得应该很有用,唔,以后回去也可以借鉴借鉴,她要是办书院,将来男子要科举,女孩儿们要考女学,也让他们刷题看资料。

    红尘当年辅导自家女官们考试时,就没少找各种资料,不过还不成熟,不成系统,等回去拉上林旭,研究一套比较齐全的版本,就当书院的成才秘籍了。

    第二天一大早出发,终于到了s市,洛伟也松了口气,没耽误时间,直接去找他们头儿。

    红尘先在大厅坐一会儿静候片刻,整个警局忙忙碌碌,不知道是不是临近过年,大家伙都紧张,一个闲人也没有,她在那儿坐着也没人搭讪。

    闲来无事,红尘干脆四下看了看,警局的风水还不错,别看煞气重,但正气高悬,一眼看去大部分警察都没什么问题,或许有几个不大好,但也就是有点儿小毛病,无伤大雅,以红尘目前相面的水准来看,很少有短命相。

    正看着,里面匆匆走出来一警察,低着头,制服扣子没有系好,面带焦虑,步履匆匆。

    这人一路就朝着大门走去,路上很自然地和遇上的同事打招呼,很快,一只脚几乎要迈出门去,红尘二话不说,抡起眼前一把椅子,咣当一声砸到那人的后背,砸得对方扑倒在地,不过这会儿红尘用的是宋二妮的身体,体力不够,力气也实在不大,对方就是晕了晕,爬起来踉跄了两下也不回头,向着门口蹿去。

    红尘抓住桌子上的热水瓶,掂了掂又是一下,砸得特别准,这回对方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公安局大厅里所有人,包括来办事的,来咨询的,还有那些值班警察都目瞪口呆,谁也说不出话。

    红尘这才道:“那是个小偷,赶紧的,抓人!”

    所有人还回不过神,刑警队的那位大队长已经一手扭住对方的胳膊,直接上了铐子,拎着他站起身:“这家伙哪来的?小高的制服怎么让他穿了?”

    闹腾半天,才有人从卫生间把一个可怜巴巴的小警察给带出来,那小警察也就二十一二岁,身上只穿着衬衣,哆哆嗦嗦,眼睛发红,仔细一问才知道,这倒霉孩子在外面见义勇为,抓了个惯偷,带回局里还没审,就让那小偷把他弄到卫生间给铐住,还拿臭袜子塞住他的嘴,拿皮带给他捆得结结实实,脱了他的制服大摇大摆地走了。

    众位警官:“……”

    小偷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也不挣扎,认栽,就是回头看了红尘一眼,竖起大拇指,还满脸敬佩:“得,姐们儿,您眼力好,这么短时间就能戳破我,牛气,以后有机会我把你介绍给我们老大,跟着我们混,保你吃香喝辣……”

    洛伟嘴角直抽抽,红尘登时笑了,轻声道:“别忘了搜他身,我看这人深谙贼不走空的规矩,来一趟你们公安局,也不会一点儿东西都不带走。”

    结果一搜,从这人身上搜出十三个钱包,六个手机……都是自己人的!

    整个警局的警察脸色都绿了,普通文职的警官还算好,也就红一红脸,其中还有两个是刑警大队相当有经验的警察的,这俩人简直恨不得地上有条地缝让他们钻进去!

    那位大队长也深觉没脸见人了,捂着头叫人把这家伙带走慢慢审,回过神再看红尘,不光惊奇,还有点儿欣赏,“洛伟这小子多亏了有你照看,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

    大队长颇为客气,也没有多说什么,就领着红尘去审问室,隔着窗户介绍了一遍三个毒贩的情况,这三个还能审问,剩下的在医院,除了在山上受伤,他们被逮捕之后,半路企图袭警,还挨了几枪,估计一时半会儿好不了。

    红尘顶着大队长的审视,默默顶着三个毒贩看了几眼,也没说什么,只让洛伟带着她,由她指路,围着s市慢慢转圈,s市很大,这一转就是整整两天。

    洛伟都有点儿烦,这几个人落网的消息差不多已经传出去了,他的组织肯定在转移中,现在需要的是争分夺秒,偏偏红尘什么都不说,可他也不知该怎么催促,事实上,这事儿本来就和人家小姑娘没有任何关系。

    但人家那位大队长很沉得住气,一点儿都不着急,还笑道让洛伟放松放松,好好四处玩一玩,卧底的日子不好过,他伤也不算好利索,能休个假挺好。

    转了两天,红尘笑道:“可以了,回吧。”

    “啊?”

    红尘拿出笔,要了一张s市的地图,地图很详尽,她慢慢吞吞在上面画圈,画出十一个圈来:“按照这张图,仔仔细细地查,应该能查出线索。”

    洛伟:“……”

    那张图上圈出来的地方,有的在繁华街区,有的在窝棚区,有的是看起来非常正规的写字楼,有的则是鱼龙混杂的夜总会,看得人眼花缭乱,洛伟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不过,他们那位大队长却二话不说,马上挤出人手来去定点排查。

    “反正这三个都是死硬派,闭着嘴一句话都不说,他们心里明白,以他们犯下的事儿,说不说都是死罪,硬顶着好歹能保妻儿平安富贵,一旦说了就什么都没有,在他们身上恐怕很难找到突破口,那么现在有线索,为什么不去查?”

    说着话的工夫,刑警大队的一个小年轻就一脸惊奇地走出来,脸上全是不可思议:“队长,呃,黑七撂了。”

    大队长:“……”

    两个人匆匆到审讯室,门口守着的两个同事同样一脸不可思议,其中一个揪住洛伟,急问:“你带回来的是何方神圣?啊?比咱们那位大专家还牛,进去就十分钟不到,黑七那小子痛哭流涕,问什么说什么!”

    洛伟扭头看红尘,红尘正抱着咖啡,一脸纠结,喝一口品一品,看样子既想喝,又有点儿喝不惯的模样。

    虽然红尘圈出来的那些地点还没有完全查清楚,但是黑七交待出来的,他们一个制毒窝点,居然就在一家写字楼的地下车库里,光明正大建在市中心,也不知道那帮毒贩是有恃无恐,还是想着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想想,警方真是不大可能想到,毒窝这等地方,居然会在繁华街区。

    刑警队行动飞快,趁着晚上悄没声地就把毒窝给端了,这一清理才发现,那些制毒贩毒的人平时个个人模狗样,打扮得和公司白领似的,朝九晚五,照常上下班,就连他们的亲属邻居都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实在高明!

    这下子,红尘圈出来的地方更受关注,也许是这边出了事,其他地方也有异动,很快就让警方派出去侦查的人看出些端倪,这些地方果然都和毒贩有关,有一些只是负责中转,甚至还有一家所谓的教育中心,居然利用上小学,甚至上幼儿园的孩子们来给他们运毒,罪行累累,令人发指。(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四章 凄惨的灾星(5)

    市局这边上上下下都特别高兴,毕竟能一口气干掉这么巨大的贩毒集团,可以说,算是s市十几年来的最大成就了,不光是局长,连省厅那边也欢欣鼓舞。

    一帮警察却还得进行各种收尾工作,光是报告就折腾得文职人员们脸上发绿,即便如此,局里也没有怠慢红尘,相反,还热情周到的很,洛伟这小子就被专门指派,什么工作都不必做,就只安安心心地护着红尘,无论她想去哪儿玩,要全程跟随,务必把人伺候好了,一切费用通通报销。

    结果红尘就在图书馆闷了三天,哪也没去,省图就在公安局对面,连车也不用坐,走着就成。

    洛伟也陪着闷了三天,根本不敢离开半步,他心里有数,大队长这么安排,也是怕那帮毒贩最后的反扑,那么大一个团伙,就算打掉它,也少不了漏网之鱼,实际上警察们都明白,真正的大鱼没那么容易落网,万一对方知道红尘在这里面起到的作用,怎么可能不恨她,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要是让他们这位大功臣在自家的地面上出事儿,整个市局的脸都要不成了。

    红尘能这么安分,除了洛伟有点儿闷得慌之外,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毕竟事关重大,便是他们很注意保密工作,也没向媒体透露一丝半毫有关红尘的事,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洛伟陪着红尘,到也不一直觉得无聊,至少通电话的时候,听他那帮同事怨声载道,忙得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时,他到有点儿暗喜,唔,写报告这种事,哪里有陪小美女看书来得惬意,尤其是这小美女说话风趣幽默,言谈举止间落落大方,实在讨人喜欢的很。

    “对了,黑七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在他们组织里也是能打能拼,狠起来不要命,那天怎么就那么轻易地全撂了?”

    对这事儿,局里大部分人都惊讶,偏偏黑七像是心灰意冷,把他知道的涉及贩毒的全说了,其他闲话一句没有,当然,一帮警察也不会无聊到非让他说出来。

    红尘眯了眯眼,却是叹息一声:“人都有弱点,黑七罪大恶极,凶恶残忍,却是个大孝子,当年也是为了给他母亲治病才走上邪路,一直到今天,他母亲也不知道他是个毒贩,我只是跟他说,如果他不交代,我保证他母亲在第一时间明白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但他要交代了,他母亲只会知道儿子被公司看重,要去国外工作一段时间,想必每一个母亲都一样,只要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儿子离得再远也只有骄傲。”

    洛伟:“……”背后真是出了一身冷汗,世上有些人物,得罪不得啊!

    三天过后,市局那边收尾工作也就进行地差不多了,剩下的审讯、送检之类,都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完成的,市局局长亲自拿了一个二十万元的大红包过来,唔,应该说是提包,现金!

    “这是多年来积攒下的奖励资金,一直没有人能拿走,现在终于送出去了。”

    这位局长有点儿秃顶,长得也有些凶,但说话时未语先笑,瞧着到是挺温和可亲。

    当然,这话若是洛伟听见,肯定要翻白眼,可亲那要看对着谁,平时对他们这帮手下,那个疾言厉色,恨不得直接上戒尺去抽。

    红尘也没客气,掂量了掂量,眼睛闪光:“原来帮警察破案有奖金?”

    “有,当然有,不过我们市局穷,一般的案子你要有个消息什么的,奖金比较少,但重案要案,上面有拨款,专项资金。”局长还没说话,大队长笑眯眯的,像只狼外婆,“真正的大头儿还不是我们局里出,有些受害者家属,家里很宽裕的,会自动自发重金悬赏嫌犯消息……知道我们局聘请的那位大专家,平时的豪车洋房哪里来的,就靠的奖金!”

    “可惜啊,警察拿不到。”洛伟随着咕哝一句,马上就接到他们头儿恶狠狠的目光,连忙垂头闭嘴,再也不敢吭声。

    红尘也笑了,其实想想也知道,市局这边有悬赏的案子不会很多,悬案到是多,可一旦过了最佳时期,便是红尘也难找到线索,这会儿无需多想,有这二十万意外之财,算是解了燃眉之急,看样子赚钱的方法可以慢慢想。

    “我也该回去了。”

    回去之前,红尘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去看看宋二妮的父母。

    宋二妮是个软性儿的孩子,心底深处对父母充满渴盼,别的不说,有一年她父母过年给她捎回来一盒子铅笔,是她妹妹想学素描,顺带着给她也买下的,那些铅笔她一直用得特别小心,就是只剩下笔头儿也没舍得扔,一直珍藏在自己的宝贝盒子里面。

    这么一想,那个能随意把她父母给买的各种好东西拿走的鲍敏,宋二妮想必是真把人家当成好朋友看待的。

    红尘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去看看宋二妮的爸妈是什么难事,明显洛伟不大同意,紧张兮兮地帮着挑了一大堆礼物,为此还扯住他家头儿不撒手,这笔账非要报销不可。

    呃,他那位大队长到是没答应报销,不过自己掏腰包——把钱包整个塞了过去:“就这个月的工资,再多也没有了。”

    洛伟一把给抢过去,他家队长肉痛的要命,他还振振有词:“反正队长你孤家寡人一个,平时住警局宿舍,吃饭也是食堂,要钱干什么!”

    红尘失笑,忽然觉得这里的警察比大周朝的差爷们可爱很多,当然,也许是她碰见的都很可爱,在这方面,红尘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遇见的好人永远比坏人更多。

    洛伟把车开过来,红尘临上车,忽然一怔,停住脚步,犹豫了下,才问道:“裴队长,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应该没有兄弟姐妹?”

    裴林不明所以:“是,我是独生子。”而且父母早逝,从小跟叔叔一起长大,算是个孤儿,能像现在这般活得乐观开朗,着实不容易,“怎么了?”

    “没什么,可能我看错了。”红尘按了按眉心,她一般给人看相,显得神乎其神,那多是用一些别的手段,单论看相的本事,京城那些真正的好相师,大部分能给她当师傅,“我相术不精,观你印堂发白……”又扫了一眼他的手,“竖纹穿破食指,兄弟或者有灾,如果你有兄弟,我觉得你该提醒一下,最近不要去东面,尤其不要近水。”

    裴林愕然,怔了半晌,忽然掏出手机开始群发微信——“刑警一大队全体成员注意,最近谁都不要去东边,也不许靠近水。”

    整个刑警大队,除了执行任务自动静音的,其他人都满头雾水,一时间微信群炸了锅似的,所有牛鬼蛇神都出来冒泡。

    裴林发了微信才松了口气,笑道:“我今年快三十了,要说兄弟,刑警队里这些人都是我兄弟,亲的!”

    红尘一下子就笑起来,这位刑警队大队长叫裴林,看着是个挺粗疏的汉子,不细心,可听了自己的说的话,别管多么不靠谱,首先想到他那帮手下人,可以想见,平日里对自家同事绝对相当体贴关心。

    从市局出来,红尘先去存款,她十八岁,有自己的身份证,而且就是没有,想必市局这边也能给她现办一个,开了户,存了钱,再去挑选了些适合给父母的礼物,都是实惠东西,宋二妮她爹爱抽烟,准备两条好烟,洛伟直接从,咳咳,局长那儿顺了两条中华,至于她娘,到是正正经经挑了两套化妆品,妹妹宋琳琳直接买衣服,宋二妮知道她妹妹的尺寸,往日她妈给她妹妹买衣服的时候,总是顺便也给她买一身,一样的尺寸,她穿勉强可以,稍微有点儿大,只要按照她的尺寸买大一号就行了。

    红尘高高兴兴地去买东西,洛伟心里就有些难受,他们当然要调查红尘,而且查得非常仔细,也幸亏宋二妮因为不讨人喜欢,表现得很孤僻,显少与人交流,在学校里也习惯冷着一张脸,也没多少同学关注,要不然警方一调查,说不定就查出她和红尘完全是不一样的两个人,指不定会觉得她脑子出了问题,得了什么精神分裂之类的,到时候肯定有麻烦。

    这一查,当然就知道她在家里的情况,那一对父母实在称不上称职,不是好父母,要说做家长的偏心那到没什么,人心本来就是偏的,但就算不是一碗水端平,好歹也要差不多,哪里能偏疼一个,就这般忽略另一个,别的吃喝用具也就算了,上学是多重要的事?那可是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命运,怎能说出让她不要继续读书的话来。

    洛伟是正经的城里人,想法和村子里长大的宋二妮自然不同,在大桥东村,女孩子不读书是常态,有些甚至读完初中就出去打工,要不然就等着说亲,能读高中的都少,她学习确实好,也难得考出个好成绩来,但父母和奶奶不让她继续读,她遗憾归遗憾,难受归难受,哭一场也就认了命,大家都如此,也没什么好说的。

    在s市,洛伟路熟,宋二妮的爹娘都在一家化工厂打工,叫元泰化工,在市里也有些名气,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是国内很多种食品公司的首选产品,工厂就位于s市西郊,虽然偏远了些,交通却还便利。

    一路上到经过市里好几处名胜古迹,还有旅游景点,洛伟看红尘也不着急,干脆带着她四处玩了玩,别的不说,光是游乐场,云霄飞车,就让红尘觉得不虚此行了。

    等到到了地方,天色擦黑,洛伟也有点儿不好意思,讪笑不止,红尘到没说什么,她自己也玩得很开心,借着夕阳余光,拿着小本子唰唰唰做记录。

    洛伟眨了眨眼,心中好奇:“你这是写什么呢?”这一路上就看见她拿着笔写东西写个不停。

    “我就是记录一下,s市最安全的行车路线,步行路线,什么地方是意外多发地区,什么地方是小偷的自留地,对了,今天是周二吧,周二建议大家不去市郊植物园。”

    洛伟瞪大眼,就听红尘漫不经心地道:“刚才在市郊植物园我看到十二个小偷,训练有素,拿一样的作案工具,为首的一个不动手,只监督,明显在带学生,听了他们的交谈,我觉得他们周二在市郊植物园集会的可能性很大,至少今年内应该如此。”

    洛伟:“……”默默摸出手机,找附近派出所的哥们,唔,好歹提个醒儿。

    不过——“你记这些做什么?”对于眼前小姑娘的神奇之处,他觉得不用再继续验证,她说的话,少几分怀疑比较好。

    红尘扬扬眉毛:“发现了就记下来,谁知道会不会有用?我听说现在做直播很赚钱,还有,如果当个网红,也能赚到钱,至少能赚广告费,我要是开个微、博什么的,公布一些这样的小常识,也许能红?”

    洛伟登时哭笑不得:“最好还是不要,容易惹麻烦,要不然我和我们公共关系科的头儿商量一下,专门给你开个专栏,你随便发,让你拿工资?”

    “那也行,赚钱少,但稳定。”红尘笑眯眯的,“我要真想做,先找你们。”

    洛伟这才松了口气,眼前这一只可是个大杀器,还是得看好了,不能让她随便把自己的威力展现给公众,否则可以预料,一定会有很多麻烦出现。

    “走吧。”

    远远看着化工厂宿舍大楼那边,灯光陆陆续续亮起来,红尘推门下车,示意洛伟把那一大包礼物拿着,又说了一遍,“走吧。”

    洛伟有点儿紧张,一路走一路啰嗦:“没有爸妈不疼孩子的,不过你和他们相处的少,就是亲父女,亲母女,处得少了也难免别扭,但都是亲人,他们心里肯定也惦记你,多接触接触以后会融洽很多,你别紧张。”

    红尘失笑:“我没紧张。”

    宋二妮的父母,又不是她的,她为了二妮那孩子,会当个尽责的女儿,但不可能被伤害,会受伤,因为有情,若是无情,两个陌生人无论做什么,又怎么可能让她受伤?

    终于到了宿舍门前,还没进门,里面就传出激烈的争吵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五章 凄惨的灾星(6)

    “跟你说,宋国忠,这事儿没完,我要去你们厂子告你,别以为辞职走人我就没办法了,以后你到哪儿我跟到哪儿,非让你们村子里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瞧一瞧,你宋国忠是个什么样的畜生,猥、亵未成年少女,禽兽不如,我看你也不是头一次干了,以前还不知道犯过多少事儿,让警察调查调查,说不定能调查出一堆案子来,老娘就算是为社会做贡献!”

    里面调门之高,隔着大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红尘扫了一眼,闷咳一声,这是座筒子楼,左邻右舍离得近,隔音效果也差,估计邻居们个个正开着门缝听热闹呢。

    “你,你胡说八道,明明是你们家闺女欺负琳琳,我才推了她一下……”

    “呵,你说欺负就欺负,把你们琳琳叫出来当面对质,看看她怎么说,宋琳琳,你到是出来啊,告诉你爹我们小佳怎么欺负你了?打你了还是骂你了?啊?”

    里面登时传来压低的啜泣声。

    “哼,我到要看看她敢不敢说,我们小佳是怎么欺负她的,不要脸的狐媚子!”

    吵闹声震得人耳朵都疼,红尘缓缓举起手,不紧不慢地敲门,里面不应,她也不急,一直敲了十多下,哐当一声,大门顿开,宋国忠赤红着眼珠子,一脸不耐烦:“谁!”

    随即看到红尘,愣了愣:“二妮?你怎么来了?”他一蹙眉,有些恼,脸上就带出些颜色。

    红尘面色不变,大大方方地挤开人进屋,从洛伟手里接过那些礼物,放在茶几上,一堆价值昂贵的名牌礼品在灯光下闪耀,宋国忠才露出几分诧异,收去脸上的不悦。

    屋子里有四个人在,宋二妮的爹,宋国忠,娘,江梅,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一张脸让化妆品糊住的中年妇女,另外一个就是坐在沙发角落里,偎依在母亲身边,满脸惊恐的宋琳琳。

    宋琳琳大变样了,二妮的印象里,宋琳琳穿着打扮还行,至少比起村子里的女孩儿们时髦许多,但也就是普普通通而已,现在可不一样,一张脸雪白,一点儿汗毛也看不见,皮肤可不似在家里那般黑,身上的穿着藕荷色的韩式针织衫,配上一条打底裤,清新脱俗,看裁剪做工……红尘就是不大懂,也知道价值不菲。

    只是她不喜欢,这孩子身上有一股奇怪的风尘味儿,让人闻见就难受。

    她不喜欢,很明显江梅和宋国忠喜欢的紧,江梅坐在沙发上,半抱着闺女,护得死死的,警惕地瞪着那个中年女人,满脸戒备,宋琳琳把头埋在母亲的臂弯里,瑟瑟发抖。

    红尘嘴角抽了抽,心下奇怪,宋二妮印象中的宋琳琳,不说彪悍,也很冷酷,平日里对上她这个当姐姐的,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高冷,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一个字解决问题,就绝不用第二个字,今儿怎么这般……楚楚可人起来。

    果然是上了大学不一样了,宋琳琳成绩不太好,但很努力,考上了一所三本院校,s市经贸学院,费用极高,也正因为如此,宋二妮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你怎么来了?”

    宋国忠还是有点儿不自在,“算了,先回屋待一会儿,一会儿叫你吃饭……”

    红尘笑了笑,转头把洛伟拉过来。

    众人都一愣,洛伟身上还穿着制服,他出门时,他们家头儿特意让他穿的,也算是起到威慑作用,制服这种东西确实有用,洛伟长得又好,这么一穿,更是英姿挺拔。

    “洛警官,这位女士好像有事情要报警,正好你在,麻烦你处理一下。”说着,红尘指了指那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连宋国忠都愣了,半晌脸上涨红:“二妮,你,你干什么!”平头老百姓哪里会愿意和警察打交道?一说到官司就浑身发毛。

    洛伟却是认认真真地拿出自己的警察证,出示证件,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女士可是要报案?如果要,您可以先跟我说,或者我现在带您去市局?”

    中年女人脸上一红,怒气勃发,不敢看洛伟,却是转头怒瞪着宋国忠,急道:“你以为我不敢?你敢做,我有什么不敢报警的,可你要仔细想清楚!你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闹大了倒霉的是你……”

    宋国忠满头大汗,还没开口,红尘就直接对洛伟道:“洛警官,麻烦你帮我查一查,咱们s市经贸学院后勤部的某人经济状况,还有,最近应该有个新上任的副校长,我猜对方可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爱好,当然,凭空猜测不好,但我相信咱们市局刑警大队的洛大警官,查这么点儿小事一定手到擒来。”

    “这个没问题,小事一桩。”洛伟失笑。

    宋国忠满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话题怎么会转得这般突兀,那中年女人却瞬间坐立不安,神色大变,再顾不上说什么,转头就要走。

    红尘冷声道:“这位女士,你不报案?不是说我父亲猥、亵你女儿?这不是小事,你完全可以报案,相信我父亲也希望警察能还他清白。”

    “我,我看错了。”那中年女人脸色发白。

    红尘冷笑:“那您最好以后弄清楚了再说,如果您在毫无证据地在外面胡言乱语,我会告您诽谤,我这个人和我父亲不同,我就喜欢把一切交给警方来处理,干净利落,而且不必我费心。”

    那女人浑身哆嗦了下,一头钻出门不见踪影,屋子里的人却一时说不出话来,宋国忠到松了口气,抹了把汗,只是看一眼大变样的闺女,也不知该如何反应,他这些年加起来也没见过宋二妮几次,一年能见上一两次就算多的,对这个姑娘,实在不太了解,只能讪讪道:“二妮,这个,嗯,爹没做她说的那种……那种事。”跟自己的女儿解释这种事,还真别扭的很。

    红尘却很严肃,郑重地点头:“不用担心,对方就是想讹一笔财,您以后离远点儿,不要搭理她就是了。”

    洛伟也是满心好奇,但这是小事,和红尘帮忙破的那件贩毒团伙的大案比,算不了什么,好奇下也就罢了,如今就是哪天红尘告诉他,明天天上要下刀子,他恐怕也会真相信,先抢个钢盔回来戴着。

    一屋子的人终于坐在一块儿吃饭,江梅一个劲儿给宋琳琳夹菜,宋琳琳冷着脸低着头只顾着吃,江梅和她说话,她也有一句没一句的,敷衍得很。

    宋国忠到是有很多话要问红尘,比如说她怎么来了,怎么和警察在一起,家里是不是出了事,可因为刚才那一出,尴尬得很,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应该怎么问。

    红尘却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的样子,一边吃饭,一边按部就班地把自己想说的话说清楚。

    第一,她决定复学,先找一个高中复读,明年参加高考,到时候可能需要父母出面。

    这话一出,宋琳琳的勺子就咔嚓一声碰到了碗上,急声道:“家里没钱,爸妈欠着五万多呢。”

    宋国忠脸上一红,瞪了自家小闺女一眼,这话他说行,琳琳当妹妹的,哪能说这种话。

    红尘到笑了:“放心,我会自己筹学费,这次帮了警察一个小忙,也有一笔奖金,差不多够花。”

    这下连江梅都愣住,“你能帮什么……”一转头看到洛伟,话又吞了回去,至少现在看着,自家这个二女儿确实和警察扯上点儿关系,轻轻拉了琳琳一把,叹了口气,干干巴巴地道:“也好,你还小,能上学总是好的。”

    宋国忠也没反对,作为父母,就算更偏疼小女儿,到也不会不希望宋二妮好,都是自己的孩子。

    虽是父母,双方的关系却十分冷淡,以前在家里时还好,两口子带着琳琳回家,老太太就一个劲儿支使二妮做这做那,一忙活起来到没精力说话,话少一点儿也无所谓,他们稍微送件衣服,买个书包什么的,就很能表达自己那番爱女之心,可在这儿,他们总不能还让二妮去烧水做饭洗衣擦地!

    红尘却觉得安静点儿很好,慢吞吞地吃完碗里的饭菜,看了宋琳琳一眼,想了想还是把今天那个中年女人的事简单说了说,也省得宋国忠再不小心踩坑里。

    说之前,先把洛伟支出去,洛伟也知道分寸,人家的家务事,他可不敢参与。

    “那个女人是经贸学院后勤部的人,和他们学院的一个副校长有亲戚关系,这种小人很难缠,敬而远之为好。”

    宋国忠连连点头。

    红尘又对宋琳琳道:“那个小佳找你麻烦,你男朋友连一句话都不敢吭,和你有了关系,却完全不想负责,不是个好人,因为你是我妹妹,所以提醒你一句,离他远点儿为好。”

    这下宋琳琳炸毛,猛地站起身,瞪大眼冲着红尘吼:“我,我就知道你嫉妒我,看不得我好,胡说什么,我哪有……”

    江梅一下子愣住,嘴唇发抖。

    红尘只当没听见,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冲宋国忠和江梅道:“盯着点儿琳琳,要不然出了事也是你们难受,有空儿你们两个去医院做个检查,这么大年纪了,整天在化工厂干活,身体怕是要吃不消。”宋二妮的印象里,父母的身体似乎不太好,得了什么病的样子,她提醒一两句也不费事。

    宋琳琳却是冷笑:“爸妈你们听听,她诅咒你们,就这样的,你们还认她当女儿,赶紧赶出家门算了,省得以后被气死!”

    红尘有些惊讶,宋琳琳这副模样,似乎不像宋二妮印象里一般,印象中这小姑娘就是高冷,对着姐姐喂来喂去,别的话没有,对村子里那些人也不屑一顾,可不至于暴躁成这样。

    宋国忠和江梅脑子里乱糟糟,哪里顾得上两个女儿吵架,尤其是江梅,身为女人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的将来,使劲抓着宋琳琳的胳膊,浑身发抖:“琳琳,你可得答应妈妈,要保护好自己,女人要是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以后就完了,琳琳!”

    “够了!”宋琳琳忽然崩溃,泪流满面,“你们懂什么,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有多难!要钱没钱,要势没势,难道我不去争,你们要我将来随便找个地方打工,和你们似的,一辈子在s市连间厕所都买不起!”

    当当当。

    家里乱七八糟,外面洛伟敲了敲门,大声道:“二妮妹妹,我们头儿找您急事。”

    “走吧。”

    该说的都说了,看也看过,礼物送到,红尘就不继续搀和,估计宋琳琳,甚至宋国忠和江梅,也不会愿意她来搀和。

    宋国忠犹豫了下,赶紧起身送自己的女儿下楼,皱眉道:“天都这么晚了,不如住一宿。”到底是自己的女儿,他也不是完全不关心,这会儿到有些依依不舍,有不少话想说,还没出口,眼睛就被车灯的灯光刺了下,流出泪来,一抬头,便看到一辆牧马人,一辆法拉利,一前一后,径直撞过来,撞到楼道前,从里面跳下来一人,看样子也是个警察。

    “宋同学,赶紧跟我走,快点儿。”那人直接上手,连拖带拽,把轻飘飘的红尘送到驾驶座上,“先跟我去办事,别的你放心,事情办完了我给你挑一个好高中,稳稳当当让你去上学,别说这点儿小事,你要我的命,一句话,给你!”

    洛伟都被吓到了,脸色发黑:“头儿,你可别吓唬人,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人家宋同学帮忙?”

    说话间,牧马人飞驰而去,吹了洛伟一头灰,还是后面那辆法拉利更靠谱,知道开车门让他上来。

    两辆车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眨眼就没了踪迹,宋国忠立在楼梯口,被乱风吹得头发飞扬,满脸茫然,楼上楼下都开了灯,打开窗户探头探脑,他被憋得大声咳嗽起来,皱眉小声道:“二妮?”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个闷葫芦一样的女儿,能跟这些人物扯上关系?在s市这么多年,他再见识不广,也知道能开得起牧马人和法拉利的人,不是一般人物,至少不该是他们这等穷山村里跑出来讨生活的人,该打交道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六章 凄惨的灾星(7)

    汽车飞驰,手机里正在播放视频。

    视频不是很清晰,有点儿波动,因为是水下拍摄的缘故,又是晚上,灯光暗淡,摄影器材可能也不是特别好,但看时间还是能看得出来,这是直播画面。

    “大,大神?”

    洛伟捂住嘴,惊呼失声。

    视频里光线昏暗,一个少年蜷缩在水底,不知死活,周围一片暗红的血。

    “他带着氧气瓶,至少现在应该是活的。”红尘眯了眯眼,那少年长得很漂亮,即便模模糊糊也能看得出,一身书香气,眉清目秀,说是少年,因为他显小,但仔细看骨骼发育,红尘猜测他应该在二十二到二十五岁之间。

    “头儿?”

    “刚才收到的视频……联系不上阿森了。”裴林脸上发白,“从十天前开始就找不着他,打电话也不通,那小子向来神出鬼没,有时候大半个月都不见人影,我就没太上心……他奶奶的,小混球,就知道找麻烦!”

    洛伟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大神们打架,他这小鬼儿还是别多嘴的好。

    红尘扫了一眼,看不是去警局,不禁皱眉。

    洛伟也诧异。

    裴林叹气:“我放大假,这事儿王副局长不让我插手,二大队那边负责,去找我一个朋友帮忙分析分析视频。”

    洛伟吓了一跳:“你这是又和王局吵架,我的头儿,你就长点心吧,王局就是刻板了点儿,不是坏人,现在咱们姜局刚进医院,马上要做搭桥手术,这事儿可不能惊动他,否则简直要了命了。”

    “滚,用得着你教!”

    看来这公安局里也是一大堆的官司,不过这些和红尘无关,裴林还有洛伟对她帮助很大,而且也和她投缘,所以他们遇见了麻烦,她愿意鼎力相助,现在只看裴林需要她帮忙做什么了。

    裴林显然很紧张,不光额头上都是汗珠,连眼睛里都隐约有一丝泪光,咬牙道:“你都提醒过了,不让那帮人靠近水,别人都没事,他偏偏不听,现在到好,弄成这副德行,要就这么死了,他到一了百了,我们局里帮他出的学费可都等于扔海里了,再找一个愿意干点儿苦活儿累活儿的心理学高材生,真以为有那么容易?”

    一路上絮絮叨叨,裴林是想起红尘当时说过的话就后怕,终于忍不住扭头问道,“宋同学,你说我兄弟有灾,大灾还是小灾,能避得过吗?”

    红尘苦笑,叹了口气,都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路狂奔,就进了大学城。

    冬日里,大学城还是那么热闹,即便是晚上,大学生们也三五成群地在附近游玩,每个小吃摊旁边都是人流汹涌。

    “……我要不做警察,就到这儿来支一个烧烤摊,凭我的手艺,肯定比当警察赚钱多。”

    洛伟小声咕哝,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车直接开进s大校门,在一座小白楼前面停住,一行人下车,红尘让洛伟牵着走,抱着手机仔仔细细地研究视频,看视频里那人的状态,观察四周的环境,皱眉道:“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他。”

    裴林脸色微微一变。

    氧气瓶上面有一个倒计时,如果倒计时是氧气耗完的时间,那么还有十四个小时才对,现在是晚八点二十五分,距离天亮有十个小时左右……

    “他在流血,虽然看不到哪里受伤了,可看样子没有止血的迹象,这么流下去……”

    不等红尘说完,裴林就吓出一身冷汗:“不能等到天亮,现在天气这么冷,他身体也不好,一直贫血,很容易休克死亡。”

    说话间进入小白楼,裴林显然熟门熟路,进了一间办公室,屋子里黑压压有七八个人,和裴林对了个眼神,十分默契,很快就有个一头红毛的小子拎着手机过去摆弄,大屏幕上出现手机画面,一堆人摊开地图凑在一起紧紧张张分析起来。

    “这应该是一个游泳池,水深有三米以上,地板砖很普通,全国这样的游泳池超过……”

    “等等。”裴林犹豫了下,看了眼红尘。

    红尘很冷静地走过去,看了看地图,拿起笔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红线,然后在右边点了点,“这条线以东。”

    一屋子的人都愣了愣。

    裴林心不在焉地道:“几天前宋同学就算出来,我身边的人可能要出事,应该是在东面,近水的地方遇险。”

    算出来?

    一群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材生全都哑然,几秒钟以后,那个红毛就干涩道:“好吧,就算……咱们碰见了个神算,那也很难找,阿森都消失十天了,期间半点儿联系都没有,他的手机是特制的,无法监听,无法定位,也就没办法圈定他的活动范围,金猴撒了人手出去,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看到过那小子,可以说,十天时间,足够他满天下乱跑,这会儿还不知道在不在s市。”

    光一个游泳池的图,实在很难分析出什么,大晚上的,连阳光都没有。

    裴林闭了闭眼:“我在交警队的哥们会帮忙调阅交通摄像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对方发视频过来,有什么要求?”红毛皱眉问。很显然,既然有这么个视频,那肯定有目的,如果只是杀人,杀了便是,何必搞出这么多花样!

    裴林咬牙切齿:“他要庞六。”

    红尘都诧异抬头,她掺和了那桩案子,当然知道庞六就是他们抓住的贩毒团伙里的一个小头目,到也不算是什么重要人物,尖嘴猴腮的,瞧着很机灵,一被抓住,眼看糊弄不过去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乱哭,说自己冤枉,自己是被逼吸了毒,这才让卷进组织里去,他也不想云云。

    “可是,庞六被押送出公安局,还没有两个路口,人就死了,一枪毙命,没追到凶手……对方就再也没了消息!”说着,裴林砰一声砸在桌子上,心中也是相当害怕,他现在担心对方知道庞六已死,马上会杀了阿森灭口。

    一时间仿佛进入死局,所有人一筹莫展。

    红尘没掺和进去,默默坐在一旁,闭目养神,在她的意识深处,玉珏空间里,包括把自己忽悠来此地的那位在内,有三十多个大能都没休息,正七嘴八舌地说话,还有一位大能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一挥手就将一座城市凭空虚化,里面的每一处街道,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地展示出来。

    那种感觉,会让人觉得自己十分渺小。

    至少红尘绝对做不到这一点儿。

    “别让这老小子骗了,他就是神识强些,控制了那什么,应该叫卫星吧,稍微加强了一下,也就是你在那儿,他不着痕迹地借了你的力,最多也就是把你周围的情况给具现出来,再远就不行了。”

    即便如此,也好强大。

    和这些人比,红尘觉得自己还是什么玉珏空间真正的主人呢,简直相差甚远。

    可惜,即便是有这样的缩微图像,还有三十多个大能各显神通,要找到那个叫阿森的某人,也似乎不太容易,至少大家这般努力,依旧毫无消息。

    当当当。

    忽然有人敲门。

    红毛不耐烦地开门一看,就见几个学生站在门前。

    “商学长,我们预定了这间办公室……”

    “换一间。”红毛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去迁怒,冷声道。

    外面为首的一个相貌俊朗的年轻学生一皱眉,不过还是没说什么,客客气气地应了一声,就向后退了一步,由着大门关上。

    不过,他一时却没走,若有所思地盯着大门看。

    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小声道:“那可是尚秋,咱们得罪不起,李哥,换个地儿就是。”

    这几个都是s大的研究生,也算是风云人物,在学校里崇拜者无数,但显然这间办公室里的人,属于那种高不可攀的天才之流,离他们甚远。

    李严抿了抿嘴唇,犹豫了下开口:“里面有个人好像是……”

    “什么?”

    “算了,没什么。”李严失笑,他怎么可能看见二妮,那小丫头片子这会儿应该在大桥东村呢,哎,听说她本来都考上了西边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可惜家里不让读,要是能读出来,他们之间说不定还有一些希望,虽然只是一些,但现在,只能说有缘无分。

    他怎么可能娶一个毫无背景,甚至连大学都读不了的小丫头,就算他觉得那丫头性格好,人也漂亮,总有一种很特别的亲切感,从她还小时,就很喜欢她,那也是不可能的,他要有理智,为了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下去,他就算不妄想找一个富家千金,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也要找一个本地人,有本地户口,有房子,那才能安家落户,才能踏踏实实地为未来而努力。

    这条件一点儿都不高,他本身就出类拔萃,想找一个本地的姑娘再容易不过了,而且,他会是个好丈夫,好家长,不会是那种所谓的凤凰男,一门心思搜刮妻子补贴家里,他家是穷,亲戚也多,想来以后打秋风的肯定不少,可他又不傻,哪里会为了一堆穷亲戚和自己的妻子闹别扭,家和万事兴,家都不和,哪里来的精力去奋斗?

    想起早些年听说过的事儿,他就嗤之以鼻,那个傻帽,好不容易考上好大学,从穷山沟里钻出来,还娶了个白富美,就因为要接济家里那几个刁钻的破亲戚弄得和外家结了仇,连老婆都和他离婚,那种人,连点儿脑子都不长,也不知道是怎么考到重点大学的!

    “哎。”

    所以,虽然二妮很可人疼,但他既然决定了,那就不要继续牵扯,万一要让二妮有点儿不合实际的想法,再缠上他,岂不是一场麻烦。

    想到这个,李严的脚步一顿,他忽然觉得刚才看到的那人,越来越像二妮……对方穿的衣服,好像几年前看她穿过,土气的很,也许真是她?

    李严的表情严肃起来,如果二妮发现自己这两年对她越来越冷淡,心中不安,于是起了心思跑出来找他,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二妮知道自己在s大读书。

    只是对方怎么和商可为扯上关系的?

    李严心中嘀咕,略有些忧心,他现在正在追求学校里一个女生,不是特别漂亮的,学校里那些漂亮女生们都心气高,也傲气,他再出息,光是出身来历就让人看低一头,他也没力气去伺候那帮娇气小姑娘,还是找个顺眼的就好,条件大差不差,小康之家,在s市多年,有人脉,等毕业之后工作不用费心,当然,以他的本事,也不必靠岳家找什么工作,就不会低人一头,人啊,终究要有自知之明,对,自知之明很重要,希望宋二妮也明白这个道理。

    一边想,李严就不自觉老想看对面的办公室,他们又借了一间,正好在对面。

    其他学生们都紧紧张张地利用计算机开始做课题,唯独李严心不在焉。

    别人也没打搅他,显然李严在这帮人中还是满有威望,一些小活儿也用不着他。

    红尘却不知道对面的房间里还有一个男人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裴林急得都扑过来揪住她,要她大发神威,马上算出那个阿森的位置,显然是昏了头。

    ……寻人术她有啊,但一开始就问了,这帮警察居然没有那个阿森的任何物品,那家伙是个怪胎,好像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大笼子里,住的家每天都要彻彻底底大扫除,扫除他的一切痕迹,连个指纹都没有,头发丝也找不着,神出鬼没,从不和人近距离接触,阿森又是孤儿,没有亲戚,连生辰八字大家伙也不知道。

    红尘想施术法,可她连见都没见过那人,光凭一个视频,看看脸,呃,唯一的办法也只是笨法子,一点一点追问这个城市的花草树木,各种有灵的东西,直到找到他为止。

    她已经从市局附近开始搜索,但可以想象得到,这要花多长时间,如今唯一让她还不至于绝望,就是玉珏空间里还有很多大能,特别热心地帮忙。

    但这会儿让裴林揪住,红尘也只能苦笑。

    “裴林!”王副局长大跨步地进来,怒瞪了毛躁的大队长一眼,“……就知道你不老实,怎么样,有消息吗?”说着,瞥了红尘一眼,皱眉,“你懂不懂规矩,侦查资料不能外漏,无关人员不要接近。”

    裴林没说话,红尘还没回过神,玉珏空间里不下十个大能同时喊起来:“快看看,这个人的脸刚才是不是出现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七章 凄惨的灾星(8)

    “算命?你小子是不是想被关禁闭!”

    这边王局长和裴林闹别扭对峙,红尘却按着跳个不停的眉心,满腹心思都搁在玉珏空间里,根本没理会那位局长大人不喜轻蔑的目光。

    这样的目光,这样的看法,红尘都不知道见过多少,她自从当了灵师开始,就是让人一路蔑视过来的,也就是这些年有了名气,有了身份地位,那些人才把她当回事,不敢再露出那种古怪异样的目光,她也早过了那种让人轻视,马上就要反驳辩解顺便打压对方气势的时候,又不是当年年轻气盛,哪里还有精神放在这种无聊事上?

    玉珏空间一群大能不知何时歪了题,叽叽喳喳,说起各种话,连想不听都不行。

    “就是这个姓王的,一脸猥琐相,刚才小鹿搜市公安局东边那条街的时候,他就在车里和一个浑身煞气的家伙说话。”

    “就是他,那个带煞气的身上至少有十多条人命,那股子阴暗味让我想不注意都不行。”

    “我觉得他下辈子肯定连畜生道都入不了,下十八层地狱的货色。”

    “哪位和这个小位面的阎王有联系,不如和阎王商量商量,让我把这小子带走吧,正想找个恶鬼做个试验,又不好随意,这样的正合适!”

    红尘皱眉瞥了王副局长一眼,觉得此人有些问题,只是她还是咳嗽了声:“劳烦各位,能不能专心一点儿?”

    玉珏空间里这才一静。

    红尘深吸了口气,不看那位王副局长,沉思片刻,对着一屋子束手无策的技术人员高声道:“都不用着急。裴队长,我记得好像你说过,是你们姜局长养大的现在要找的那个阿森?”

    裴林点头:“这会儿不敢让姜局长知道消息,他身体不好,马上要做手术……”

    “那阿森一定还在s市,远不了。”

    众人一愣,随即恍然,的确如此,姜局长这次做得也算大手术,不说九死一生,总有危险,就是手术之前的状况也不好,连医生都说了,最好做好准备,这个手术不做不行,不做也许姜局都熬不了多长时间了,更别说继续工作,可是做得话,他们也怕姜局体力不足。

    他老人家没别的亲人,夫人已经去世,儿子三年前也没了,只有一个阿森和亲儿子差不多,阿森也不是不着调的人,在姜局这么要紧的关头,不可能去太远的地方,万一出点儿事赶不回来,那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对,他肯定在s市,走不远。”

    裴林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瞬间就镇定下来,一挥手,把自己常用的班子叫到身边,至于王副局长,早被扔到脑后,也不管他是不是黑着一张老脸。

    身为警界精英,刑警大队大队长冷静下来还是相当自信,他带着他最合用的一班伙计,捅破天都没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裴林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一开始,连红尘在内,都没有多么紧张。换了任何一个人,有这么一群神通广大的朋友帮忙,好像转眼间便能翻天覆地,也不觉得他们会找不到区区一个人。

    何况,就连什么都不懂的红尘都觉得,眼前这帮人相当厉害,好像和全天下的人都认识,就这么短短的时间,他们就发动了所有基层民警帮忙,把整个s市都给过了一遍。

    不要说比较知名的游泳池,就连私家别墅的泳池,也让人去查看,一开始只是在东边找,但找到后来,裴林甚至对红尘的判断有了疑问,连西边,南边,北面,整个s市都不肯放过。

    红尘也没说什么,她心里对自己的信心,也不算特别特别的足,即便很足,这种时候也不能说任何一句话,人命关天,不可轻忽。

    砰!

    裴林重重地一捶桌子,身体踉跄,把头抵在胳膊上,泪水横流,屋子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不敢说话。

    大屏幕上,视频里还是那么暗淡。

    他们用了所有的技术手段,也派出了最多的人手,简直要把整个s市翻个底朝天,但什么都没找到。

    红毛咬牙:“天亮了也许……”

    可是天亮了,人还能活着吗?

    红尘闭着眼睛,玉珏空间里一帮大能面面相觑,话也渐渐少起来。

    “宋同学,能不能再试一试?你看一眼就能算出那些毒贩的窝点,找他,也不难对不对?”

    红尘没吭声。

    王副局长蹙眉冷声道:“好了,裴林你冷静点儿,咱们当警察的,随时都有可能牺牲,你知道一年有多少个警察牺牲,不缺一个裴森,他就是死了,你们这些活着的人也还要继续活下去,继续奋斗……”

    裴林浑身发冷,冷得刺骨。

    那还是个孩子,虽然他天资出众,小小年纪就很会读书,性情古怪得很,虽然不是冷漠高傲,可有时候能把人气死,但他是个好孩子,善良天真,让他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保护他,让他平平安安地长大,一辈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可是现在,裴森才二十二岁,老天爷就要他看着他去死,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

    “哎,走吧,回警局,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追查凶手,一定要把凶手绳之以法,为我们牺牲的兄弟报仇!”

    王副局长很严肃地道。

    红尘忽然站起身,握了握拳头,高声道:“跟我来。”

    众人一愣,裴林忽然和打了鸡血似的,眼睛大亮:“你找到他了?”

    红尘却没有说话,大跨步地冲出房门,裴林紧跟上去,一群人面面相觑,却还是蜂拥而出,独独留下王副局长面色严肃,一脸的不悦。

    这么多人在楼道里狂奔,对面李严一抬头就愣住,脚忍不住向后收了一下,他这次看得很清楚,那个就是宋二妮,这么长时间不见,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不觉得她可爱漂亮了,毕竟在大城市里生活了几年,见过的时髦女郎数不胜数,区区一个村子里的小丫头,又能给他留下多深的印象?往年回家,也不是没见过她,感觉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但今日一见,却不知为何,总有一种奇怪的违和感,好像就是自己交的那个女朋友,那个城市里的女孩儿立在二妮身边,也会被……比下去。

    “李哥?”

    深吸了口气,李严回过神,轻声道,“……没什么,有些累了,咱们走吧。”

    “也好。”一行人纷纷应了,天色已晚,他们也是时候赶紧回去休息,虽然临近毕业,面临未来的压力,都很拼命,但要彻夜不归,也未免不合适。

    李严出了小楼,明明不想,却还是忍不住追逐二妮的背影,只一眼,又连忙收回来。

    奇怪,她究竟来做什么?找自己?李严抿了抿嘴唇,忽然又不敢这么想,尤其是看到他望其项背,似乎永远追不上的学长们紧紧追在二妮身后的时候,他就是想欺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也许这个小村姑身上发生了些神奇的事。

    摇了摇头,李严不再放任自己的思想,那又如何,宋二妮的一辈子几乎已经注定,就是偶有波澜,也只不过是一时罢了,她终究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嫁人生子,庸庸碌碌,与自己已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再也不会有交集,既然如此,何须在意?

    一转头,李严披星戴月,远远离开,与其想这个人,他把精力用在自己的事业上,更划算些。

    红尘一路狂奔,裴林都几乎要跟不上她的脚步,却见她没有离开学校,也没有去开车,反而一直往s大深处走。

    “去哪儿?”

    转头看了裴林一眼,红尘挑了挑眉毛:“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几乎找遍了s市,却漏了一个地方。”

    裴林愕然。

    其他人也纷纷搅动脑汁:“哪儿?没有吧。”

    “s大。”红尘吐出口气,只这两个字,所有人都惊呆,裴林也恍然大悟,闭上眼睛:“对,s大。”

    因为这所大学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因为这个地方是裴林经常出没的所在,太过熟悉,属于心理上的安全地带,所以大家伙下意识地没有想到它。

    这可是s大,是他们所有人的母校,属于那种闭着眼也不会走丢的地方,他们的兄弟朋友,怎么会在这儿出事儿?

    裴林倒抽了口冷气:“我忘了,这里也在市局东面,可是可能吗?”因为是大学城,即便在寒假期间,学生同样不少,人来人往的,他们怎么敢把阿森藏在这儿?

    红尘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红毛的商秋已经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一阵按,惊疑道:“没有!”

    里面出现s大游泳池的画面。

    游泳池很大,空空荡荡,因为是室外游泳池,大冬天的,又不是温泉水,没有哪个学生有‘冬泳’的勇气,自然是没人。

    裴林身体软了软,几乎绝望。

    红尘冷眼看了一眼:“当然不可能是这种露天泳池,这里可是大学城。”就算是晚上,学校里出没的学子也不少,谁敢保证没人从泳池路过?

    脚步不停,红尘一路带着人穿过偌大的校园,走得是小路,也不知道怎么一拐一绕,连他们这些正经的s大出来的人都给绕晕了,终于绕到一个铁门前面,拿铁丝三两下开门,商秋才恍然:“是以前的旧校职工宿舍!”

    裴林也瞬间想起,以前这里一直是校职工的宿舍,十年前忽然出了一次事故,一场大火死了好几个老师,也烧毁了房子,s大虽然是名校,资金却不宽裕,就一直没有重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到越发荒芜。

    “是了,这也有一个游泳馆,以前一个老师家属自己办的……但是有十多年没用过。”此时不必红尘多言,裴林加快脚步,飞快地狂奔,他只疑惑了一下,为什么红尘对道路会这么熟悉,随即就抛在脑后,只要相信了大师这种设定,其它都不必再多想,而且现在找到阿森最重要,其它的都不要紧,即便红尘是个妖怪,只要能救人,那也是个好妖怪,当警察的又不是道士,不必去管。

    其他人也飞奔起来,终于看到游泳馆那扇那扇破旧的大门,裴林一脚踹开大门,看到碧波荡漾的水池,连衣服也没脱,一头就扎进去,手电大亮,借着手电的光芒,所有人都看到里面蜷缩的人,商秋扑通一声坐倒,吐出口气。

    洛伟也打了个哆嗦,浑身紧绷,咬紧了牙关,跟着扑过去下了水,帮着裴林七手八脚地把人弄到岸上。

    裴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用力把裴森抱起来,浑身发抖,都不敢去探他的呼吸,只觉得他的身体凉得刺骨,一点儿热气都没有,高声喊:“叫救护车,不对,去医院。”

    踉跄了下,裴林把人背到背上,冲出门去,飞快地沿着小道抄近路去找车,幸亏他们记路的本事都不弱,走小道到比绕一大圈开车要快得多。

    “裴林。”

    裴林觉得自己把所有的力气都用了出来,耳朵嗡嗡作响,只能听见风声呼啸。

    “裴……林。”

    一瞬间,裴大队长的脚崴了一下,脸上露出喜色,“醒了?别急,马上就到医院,不许睡过去,要不我给你唱歌……夜半三更盼天明,寒冬腊月盼春风……”

    “裴林,我不去医院,送我去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我现在就要。”裴森气若游丝,声音又细又弱,却透着一股子坚定。

    裴林差点儿气得吐血,硬生生把那口血又咽下去,忍住气跟他讲道理,“你听话,别闹了,咱们先去医院,你好了要还想吃,我陪你去,要是许家做不出来,我烧了他家的店,行不行?”

    “裴林,送我去。”

    “……”

    有那么一瞬间,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裴林都要哭出声来,很想破口大骂,干脆不理他,直接上了车,招呼司机开着车去最近的医院,开到一半,裴林用力砸了下车窗,跳下车去,恶狠狠地道:“你去医院,我去给你找你要的豆腐。”

    “……来不及了,带我去。”

    红尘坐在后车座上,看着抓狂的裴林,忽然有点儿庆幸,幸亏她身边的亲人们都很靠谱,没有这种不着调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八章 凄惨的灾星(9)

    显然,裴林就让这个不着调的小混球气得差点儿疯了,又忍不住在姑娘身边爆粗口:“来不及个屁!”

    裴森现在身上穿的是裴林扔车上的皮外套,头发黏在脖子上面,脸色青白,嘴唇发紫,汽车里暖气很足,他脸颊上自然而然浮现出两朵红晕,可即便如此,依旧显得气息奄奄,裴林心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里出来,偏偏这混蛋还胡说八道。

    刚才在车上,裴森就跟,就跟没了气一样,他都怕自己执意开车去医院,这混蛋会放弃坚持,当然,更可能的是跳车。

    裴林终于相信姜局说的话,他老人家说过,太了解裴森这混球,以后会被吃得死死的,会倒霉一辈子!

    长长吸了口气,裴林还是抱有一线希望,咬紧牙关,低声道:“你没伤到要害,更没那么容易死,晚一会儿吃你那什么豆腐,同样不会死!”

    “……可别人会。”

    裴森忽然一笑,伸手抓住裴林的胳膊,到是仿佛添了几分精神气,红尘一言不发,看着两个人较劲,只是拿着药油一点点在裴森的脖子上,肩膀上,手腕上按摩。

    药油很管用,按摩几下就让人身体热了起来,车后座很宽敞,但此时还是稍稍显得有些拥挤,裴森呼出来的都是白雾,让他的脸在雾气中有些模糊,声音却清楚许多:“我答应了我的病人,会亲自去吃她做的一品豆腐,已经晚了两天,不能再晚,裴林,我不是警察,在病人面前,我是心理医生,必须遵守一个医生的操守,三年前,你跟我说过同样的话,所以我帮了你,这次,你也帮帮我。”

    裴林身体一僵,忽然哑口无言。

    牧马人终于转了道。

    后面跟着好几辆车,鸣笛不止,裴林还是没反悔。

    洛伟当司机,从头看到尾,抿着嘴偷偷瞪了裴森一眼,也只敢偷偷的,却终于忍不住抱怨了句:“从来就没赢过,哪天大神要枕着炸弹睡觉,你也不敢阻拦吧!”

    红尘始终静静地看着,因为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一言不发。

    裴林一直在打电话,找急救人员,叫救护车,还和局里通电话汇报情况,有条不紊,不紧不慢,似乎刚才的急躁情绪转眼间就消失殆尽,红尘看看裴林,又看看裴森,忽然觉得这一次来到这个小位面很有收获,至少认识了几个很有意思的,有特点的人,她一向喜欢观察别人,也喜欢听故事,如今哪怕不是为了大能的委托,来这边走一趟,她也不觉得亏了。

    裴林和裴森截然不同,裴森是刑警大队长,年轻有为,身体强壮,哪怕坐在那儿都像一座大山,所有人俯身贴耳。

    裴森就不一样,他的脸稚气得很,眉目娟秀,男生女相,看起来斯斯文文,柔柔弱弱,尤其是现在,就像一个无辜的,单纯的孩子一般。

    可这会儿两个人坐在一起,裴森病怏怏地歪在座位上,连眼睛都睁不开,比裴林还要矮上半头,但任何一个人看见他们,就总免不了觉得裴林拿裴森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许家食斋的招牌高高在上,灯光明媚,把古色古香的大堂照出奇异的温暖感。

    大堂里客人还很多。

    这会儿天都快亮了,可还是深更半夜,又是冬日,s市亮化工程之下也没有多少夜猫子肯出来游荡,可是许家食斋通宵营业,热热闹闹,客人们竟不比一般小饭馆正饭点的时候少。

    裴林也不管有没有停车位,随意停下,反身搭着裴森的胳膊,一路拖着人到了大门口。

    穿着棉旗袍,打扮得传统文雅,妆容也秀丽的服务员显然认得裴林和裴森,吓了一跳。

    裴森笑了笑,声音充满安抚:“告诉素素,我来吃她做的一品海鲜豆腐。”

    那服务员瞠目结舌,转头就向里面跑,裴林熟门熟路,交代了洛伟几句,让他们那帮人等救护人员,招呼红尘搭把手,两个人就把裴森给拖到了一楼的一个雅间里去,刚一进去,须发全白,看起来像六十岁,又像八十岁,身穿唐装的老头子就一头扎进来,急得满头大汗:“裴医生,你说什么,我们家素素,素素她……”

    “我要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许家的,难道您老人家还能做得出来,当然要素素做。”

    裴森冷冷道。

    那老头登时僵住,嘴唇抖了抖,整个人精气神都没了,大门一开,一个三十岁左右,很婉约的女人捧着一个托盘进门。

    这只是一道家常菜,烹饪简单,人人都能做,也又不知道多少家庭主妇爱看的美食节目里介绍它。

    和别的百年老灶出来的各种珍希美食没得比,许家当年偏偏以这道家常菜胜过了各种珍馐美食,当年许大宗师在世,一道鲜美的一品豆腐,愣是吃哭了三十位顶级美食评论家,还让某胃癌晚期,早就败了胃口的首长,为了他的豆腐硬撑着一口气,多等了半天,吃饱喝足,这才溘然长逝。

    许素素捧着盘子,手也在抖,腿也在抖,脸色雪白,看着比裴森还糟糕,语气里充满游移不定,心虚疑惑,可又很亢奋:“请您品尝。”

    那老头傻了似的看着她,眼泪呼呼地向外涌:“你下灶了,素素,你又下灶了?你能做菜了,能做了是不是?”

    许素素低着头,连看也不肯看她这个父亲一眼,僵硬地捏着盘子,手指都开始发白。

    红尘的鼻子极为灵敏,此时却闻见了那股说不出鲜美的味道,那是种很难形容的美味,还没吃,已经让人口水横流。

    托盘上了桌,裴森挣开搀扶,自己挪动过去,坐在椅子上,揭开汤盅,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他却毫无表情,拿起勺子,给红尘和裴林都分了一把。

    红尘很高兴,却觉得裴林连脸都黑了。

    不管这位的脸黑不黑,红尘在玉珏空间里一片‘美食不可辜负’的呼声中,小心舀出来一勺豆腐,含在嘴里。

    唔,好好吃!

    就像是有一条活鱼,一只大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正在自己的舌尖上跳舞。

    哐当!

    红尘还没享受完,一睁眼就见那盘豆腐摔碎在地上,鲜美的汁汤四溅,雪白如玉的豆腐滚了一地,裴森的手没有放下,衣袖上也溅了些汤水,他的脸在灯光下一点儿血色也没有,轻轻摇头:“这不是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我要吃的是什么,你真的不知道吗?”

    “啊啊啊!”

    许素素忽然抓住自己的头发,疯了似的叫起来,眼珠子通红,浑身颤抖,那老头儿吓得扑过去抱住她,把自己的胳膊塞在她的嘴里,急得几乎要哭出声,恶狠狠地瞪裴森,“你要干什么,你究竟要干什么!”

    裴森身体一晃,裴林撑了下,他才没倒下去,脸上到是很严肃,不看老人家,只盯着许素素:“素素,我再说一遍,我要吃许家的一品海鲜豆腐,你还记得那是什么滋味吗?不光是鲜嫩华美,极致享受,那是能让人幸福的味道,是妈妈做给心爱的儿子的,是儿子孝敬给白发苍苍老母亲的,是一家人大年夜的团圆宴上,不可缺少的完美,只有那样一道海鲜豆腐,才是许家的海鲜豆腐。”

    许素素死死地堵住耳朵,身体蜷缩在一起,低着头,瑟瑟发抖。

    那老头儿抱着女儿不管不顾,大声地哭出来:“求求你了,别刺激素素了,她已经,她已经为我们许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你还要她怎么样,难道要逼死她?”

    这边上演莫名苦情剧,裴林已经几乎要发疯,片刻也不敢稍离地盯着裴森,眼看他腹部勉强缠起来的内衬上又开始渗出血丝,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我们去医院。”

    一拽没拽动。

    裴林冷下心肠,高声道:“洛伟,救护车快到了没有,过来,拖他走。”

    洛伟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不敢,居然并未露面,这会儿,许素素一抬头,才发现裴森的状态,愣了愣,脸上恐慌的情绪还在,却多出一点儿愧疚不安。

    裴森轻声道:“我两天前就该来,我没有能过来,但我不道歉,就你这样的豆腐,不配我来吃,任何一个许家的老客人,都不必来吃。”

    这边闹得动静如此大,外面早有客人们听见,此时到有几个老年的客人叹气。

    “可惜了,许家的招牌早就砸了,现在也就靠着老底子撑门面。”

    “当年许老把自己的食谱传给小徒弟许白,大徒弟许择贤不肯承认,非说是许白偷的,两家闹得不可开交,许白也被赶出了许家食斋,不许再下厨做饭,可从此以后,这味道就不再是原来的味儿喽!许择贤还是差得远,不到位。”

    “多可惜啊,十年前本来还有机会两家合一,素素这孩子和许白的小儿子许彬谈恋爱,两个人都有天分,要是成了一家子,早年的旧怨也该了了,谁知道发生那种事,素素毁了,许择贤这个老糊涂,还害得人家孩子家破人亡,两家成血仇,血仇啊!”

    这几个老客人显然对许家的恩怨清清楚楚,说起来也是痛心疾首,虽然只是客人,可一辈子在许家食斋吃饭,临到老儿,吃了一辈子的老店就要消失,哪里能不伤心?

    “要是临死之前不能吃一口许家正宗的一品海鲜豆腐,那真是死了都合不上眼。”

    许素素忽然僵硬地站起身,眼睛里一片木然,慢吞吞向门外走去,她父亲连忙去追,“素素?”

    裴森看了裴林一眼,裴林一言不发地扶着他跟上去,居然就这么忍气吞声地忍了,不知道是不是做警察的,不光要能打能抗,还得会忍。

    时间并不长,只和许家食斋隔了一条街,就是一个阴森的小巷子,要说许家食斋那一片灯光明媚,充满了人间的柔情,这里就充斥着一股腐朽的味道。

    垃圾遍地,斑驳的地面上到处是水沟,偶尔有两个醉汉哼哼唧唧地倒在边上。

    每走一步,许素素都抖得像再也迈不开腿,可她回头看了裴森一眼,就咬牙又向前,进了这地方,许老头也和变了个人似的,再也没有高声叫嚷,反而战战兢兢地跟在女儿身边,像一只展开翅膀,拼了命要保护孩子的老母鸡。

    不知道走了多久,明明就是一条五百米可能都不到的小巷子,到似乎走了一辈子似的,许素素终于停在了一扇破旧的木门前面,她闭着眼也不会认错这个地方,本以为自己一辈子连想都不愿意想起这个地方,可是她居然来了,但也只此而已,她想去敲门,却举不起手臂,她想上前,却再也抬不起脚步。

    许老头恶狠狠地瞪着那扇门,嘶哑着嗓子,声音也低得不行:“有食谱又怎么样,许家菜不是靠食谱就能做出来的,心不正,永远也做不出我们老许家的菜,做不出师父的菜来!”

    “咳咳咳。”

    裴森咳嗽了几声,喷出一口血沫,慢慢拿手擦干净,裴林眯着眼睛,上去就是一脚,踹开大门,冲了进去,也就是片刻工夫,一个流浪汉一样,满头乱发,看起来起码有四十岁的男人就让他提溜出来,扔在地上。

    瞬间,许老头就像看到了一滩臭虫,拉着自己的女儿退后三步,那个流浪汉看到许老头,眼珠子也变得通红,但一看见许素素,就颓废地倒在地上,摸索了下,拿起酒瓶喝了一口。

    裴林上去揪住他的衣领:“许彬,无论你手里有什么食谱,还是菜谱,拿出来。”

    许彬木然地看着他。

    裴林握紧拳头,“你当年不是说过,我要是跪下给你磕头,我要你做什么,你都答应?”话音未落,他一屈膝就要双膝着地,还没等他下跪,裴森就抓住他的胳膊。

    “……我听见咱们局嗜血法医的大嗓门了,走吧。”

    裴林一愣。

    裴森就笑起来:“救护车也要来了,哥,我很珍惜我这条命的。”他身体一软,靠着墙一点点坐下,裴林心下大惊,手心发凉。

    许素素整个人扑过去,抱住裴森的胳膊,嚎啕大哭。

    木木愣愣的许彬浑身一震,咬牙抱头,眼泪也落下:“食谱已经没了,我从没学过许家菜,一切都完了,完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九章 凄惨的灾星(10)

    许彬本来从头到脚都冷漠异常,甚至连半分人气都没有,宛如一尊会动的蜡像,此时忽然爆发,抱头痛哭,一抬头看到许老头,终于露出强烈到能焚毁一切的憎恨:“我根本没学过食谱,你懂吗,我根本没学,爸一直在犹豫,因为他看重你,他尊敬你,尊敬一个连教养自己长大的师父都不知道尊敬的畜生,所以他没有教我,一点儿都没有!我是他的亲儿子,也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可他只会苦着脸看着,什么都不肯为我做,只有那一天,他特别高兴,真心觉得我们两家要是能合成一家……”

    这话戛然而止,许彬脸上露出几分惊惶。

    许老头也浑身一震,踉跄了下,许素素浑身发抖,尖叫一声,脸上一片空白。

    半晌,许彬失去了所有力气,也不看许素素,靠着墙壁坐下,呢喃:“现在好了,你逼死了我爸妈,天下再也没有许家菜,还有素素,素素也被害了,咱们两家子注定要一起去死。”

    一家子伦理剧,裴林连一点儿听下去的力气都没有,他也是个善心人,但这会儿再大的善心,也比不上自己兄弟的命,但此时此刻,他的脚却僵硬,一时竟没有拖着裴森去急救。

    他心里明白,裴森再任性,却不忍心看到自己为了他下跪。

    裴林也明白,他是真心想帮助许家,不只是同情,也不只是因为什么医生和病人,还有两家父母的交情在。

    对裴森来说,父母留下的任何一点儿印记,都值得保留,许家菜更是他父母最爱吃的菜。

    他是警察,又有裴森在,许家的事情他当然知道,那就是一场悲剧,在十年前,许素素和许彬都是出类拔萃的青年厨师,尤其是许素素,年轻漂亮,还是个女孩儿,上过一些美食节目,在刚刚开始发展的网上也很有名气,一手刀工,连那些厨艺大师都说她颇有根底,继续努力,用不了十年就能在国内成为首屈一指的好厨师。

    她和许彬并称双许,既是对手,也彼此有情,后来还传出两人要定亲的消息。

    没想到就是一个晚上,天崩地裂,按照约定,许素素高高兴兴去拿食谱,却在路上被人劫走,那一晚谁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许彬抱着遍体鳞伤,浑身鲜血的许素素冲进医院,随即网上就出现了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许素素就疯了。

    许老头许择贤也疯了,他恨死了许白一家子,冲入许白家里,不知道说了什么,许白当场吐血而亡,许白的妻子受到强烈刺激,精神恍惚,不小心一把大火,把家烧成白地,她也死了。

    许彬一夕之间失去一切,家没有了,是爱人的父亲害的,爱人也疯了,从此堕落。

    一晃十年过去。

    许素素看了不知道多少个心理医生,裴森是陪她最久的一个,总算是让这个女孩儿恢复神智,可她受创太重,看不得火,拿不起刀,从此不再继续下灶台。

    裴林是看着阿森挤出所有空余时间,有时候甚至会推掉姜局的请托,想尽办法帮她治疗,如今初见成效,要是前功尽弃,怕是他永远都不会释怀。

    红尘是外人,旁观一场大戏,看着在场的所有人神色肃穆,轻轻把袖子捋起来,转身冲洛伟道:“开辆大车,所有人一起走。”

    裴林有点儿蒙。

    其实他也不明白,他怎么就那么听红尘的话,也许是因为气场的缘故,就像很多年前,他还是个小菜鸟,在姜局面前脑子都不动一下,姜局一句话就反射性地应声而动。

    这会儿,到有那么一点点一样的感觉,当然是错觉,姜局和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放一块儿比,咳咳,让姜局听见,他非被扒了皮不可。

    suv在街市上穿行。

    许彬一开始和死人一样,缩在后座上连动也不动一下,渐渐却坐直了身体。

    连许老头都瞠目结舌,张大了嘴。

    红尘拎着装了鱿鱼的竹篮,小心放在车座位上,又挪动了一下豆腐,再把一堆略显凌乱的调料数了数,才道:“走,许家食斋。”

    洛伟满头雾水。

    唯独姓许的这几个人,连素素在内,都傻了似的看着红尘,许彬甚至打了个哆嗦:“……妈。”声音含糊不清,一个字就戛然而止,把头低了下去。

    红尘只是买了些东西,但是许家的人看得清楚,她选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从最熟悉的店面,从最熟悉的人那里挑选的。

    许老头嘴唇发抖,趴在窗户上看那家隐藏在巷子内,和农家小院一样,根本就没有招牌的小店:“多少年了,有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没想到它还在。”

    “那估计你去的时候,这家老味道是现任老板的爷爷经营的。”

    红尘轻笑。

    终于到了许家食斋,许彬以为自己不会进去,可他跟着素素木然的身影,脚步却停不下来。

    他眼看着红尘捋起袖子,穿上围裙,进了厨房,眼看她拿出刀,一点儿花活儿都没有,就那么一下接一下,一下接下,把豆腐切片,鱿鱼切圈,各种配菜,各种调料该切切该剁剁,动作舒缓至极,一点儿都不炫技,但那种韵律,他再熟悉不过了。

    “爸爸,还是妈妈?”

    许彬浑身颤抖,一瞬间,他看红尘洗菜时,就觉得她是自己的母亲,再看她调味的动作,那种熟悉的神韵,又觉得这是自己的父亲,除了父亲,再也没有任何人就像对待天下至宝一样来对待自己手里的食材。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许家所有人都鸦雀无声,甚至听不到外面救护车轰鸣,听不到医生的咆哮,听不到某个法医大声叱责,听不到客人们的骚乱。

    他只是闻见了味儿,浓郁的香,让麻木的舌头,麻木的精神都再一次复活的鲜。

    不只是他,白发苍苍的许择贤几乎佝偻着身体,慢吞吞走过去,颤抖着吃了一口,当那种熟悉的味道再一次在口腔中复苏,许择贤眼泪滚滚而落,他一扭头,任由泪落了地,不敢让泪水污了这一盘看起来很家常的豆腐。

    他年纪大了,眼睛不好,看东西模模糊糊,其实都有点儿看不清楚,但他的鼻子还灵敏,他的舌头也没有坏。

    “我以为,这些年我的舌头都坏了,别管再好吃的东西,也不会再让我尝出我想尝的味。”

    厨房本是饭店的圣地,寻常不让人进,但这会儿大门口挤着十多个头发苍白的老人家,也没人驱赶。

    这帮人都是许家的老客人,谁也不说话,只是红着眼睛。

    许择贤微微颤颤地端着小碟子,把豆腐凑到女儿嘴边,让素素吃下去:“你吃,素素,你好好尝一尝,你的舌头好,记住它的味道,这就是咱们老许家家传百年的老味儿。”

    许素素一边哭,一边吃,哭得直打嗝,红尘走过去,拉着她的手,走到灶台边上:“你其实早就会做许家菜,许家的人,天生就会,不用多学,试试吧,把许家菜做出来,我听说你有一根好舌头,别埋没了,也别让你们家的老客人们失望。”

    红尘回头看了一眼:“大家肯定都饿了,这些客人们陪着等了一宿,早饭你来做吧。”

    说完,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许彬,走到厨房的一角,一弯腰,打开最底下的那个柜子。

    是密码柜,但她输入密码的时候,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柜子里面放着一个略显陈旧的笔记本,上面还写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封面上是农工劳动的场面。

    显然,这是一本古老的笔记。

    红尘拿出来,递给许彬,许彬傻了一样看着它:“爸的……食谱?”许择贤脸色大变,不可思议地瞪过来,他当然认得,那是师父的宝贝,师祖传下来的,总说以后要留下来当传家宝,怎么可能不认得:“它怎么可能在这儿?”

    “你可以看看。”

    不顾忌许彬,随手拿过来,递给许择贤,许择贤双手颤抖,一一翻阅,但随着他的翻阅,整个身体颤抖得越发厉害,眼泪滚滚而落,落在纸页上,扑通一下跪下,大哭:“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什么!”

    红尘叹气:“不是你想象的东西,不是什么独门秘籍,你师父会的一切技巧,菜式,你和你师弟许白都学会了,他老人家倾囊相授,他记录的这个本子,只有他一生做菜的思想,是他每一次做一桌满意的菜肴之前,对他的客人的了解,了解他们的想法,猜测他们的心思,所以他做出来的菜,才是正正经经的许家菜,这是一代传一代,从他的爷爷,父亲那里传下来的秘技。”

    许择贤翻着翻着,翻到最后,看到最后一页,上面记录了一半,上面写着,择贤最近有些失眠,在厨房太久了,压力太大,过完年要带他出去玩,少做些麻辣的东西,他的舌头该缓一缓。

    记忆复苏,他想起来了,师父说,大年夜要团圆,他要亲自下厨给两个弟子做一桌团圆宴。

    可是那一年,师父就去了,最后也没有吃到那一桌宴席。

    看着笔记首页,师父写下的字——许家菜,就是让所有客人感到幸福的家常菜。

    所有的客人,都是我们的亲人。

    幸福,这两个字才是诀窍。

    用给至亲亲人做饭的心,来烧一桌宴席,才是许家菜有那么多人吹捧的缘由所在。

    许择贤心里酸涩的厉害,慢吞吞把手里的东西递给许彬,许彬也呆呆的。

    “怪不得,我们做不出许家菜。”心都不正,满脑子的抑郁愤懑,技巧再好,又怎么可能做出许家菜。

    许彬第一次笑着哭,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父亲烧菜,母亲打下手,他们做出来的菜特别特别的好吃,也许连父亲都不明白,他做出来的,其实就是正宗的许家菜,虽然他后半辈子再也没有下过大灶,没有给客人们做过饭。

    “我那个蠢爹,也许也是一辈子都没打开过那本食谱,那对他来说,是师父给的宝贝,是个念想,也是让他师兄弟分道扬镳,痛苦不堪的根源,不知道,他现在明白了没有。”

    许彬抬头,看着站在一旁,事不关己的小姑娘红尘,红尘冲他颔首:“许白现在就很高兴。”

    只听这一句话,许彬就笑了,他得相信眼前的姑娘,这个姑娘能做出父亲烧菜时烧出来的口味,知道母亲才知道的一些小秘密,也许她是个小仙女,和父母交情都很好,这一次会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解开他的心结。

    深吸了口气,许彬走过去握住许素素的手:“素素,咱们烧菜吧,以前的事都忘了它,又算什么呢?苦难这种东西,只要人活着,总能过去。”

    十年来,许素素第一次看见许彬,没有崩溃,没有发疯,许彬握住她的手,她也没有挣扎开,两个人就这么走过去,慢慢地拿起菜刀,拿起铲子。

    许择贤捂住脸,任凭泪水横流。

    红尘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坐下来等吃饭,至于上了救护车的那什么裴森,咳咳,和她不熟,最多早晨去探病,顺便给他带一碗正宗的许家一品海鲜豆腐。

    他不是不要命了也要吃?

    裴森此时昏昏沉沉的,躺在救护车上,却不肯放任自己昏死过去,笑着对板着一张脸的裴林道:“裴林,你从哪儿找到的那个小姑娘,我看不透她,她很特别。”

    裴林不吭声,阴沉沉地盯着他看。

    裴森也不在意,轻轻喘息:“没想到最后到让这么个外人帮了一把,得谢谢她。”

    目光流转,裴森的眼睛熠熠生辉,一点儿也不像是伤重的人:“你说,她是真有特别的能力,还是观察能力极强,或者有独特的搜集信息的本事,也许她就是个福尔摩斯……”

    裴林转头盯着跟车的医生:“他伤得这么重,你们怎么也用点儿药,至少让他睡过去更好吧。”

    “他就一颗脑袋还能使唤使唤,乱用镇痛剂再给用傻了,你来负责?”面容古板,打扮得像四十岁的老法医,冷冷地瞪着裴林,裴林只好闭嘴。

    裴森心下叹息——好疼,好难受,要是再不让说话,怎么能忍?

    “那小姑娘是不是想上学?我看你研究s市的高中了,我母校就不错,要不我去说一声?”(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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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升级颠覆版‘蓝色生死恋’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她夏红尘上辈子被养母掉包,千金小姐变成农家女,最后落到个被婆婆毒死的下场,这一世总要摆脱假妹妹的纠缠,奔一锦绣前程。 又名:真千金重生‘假千金逆袭文’ 又名:我在古代玩论坛 又名:我家的小伙伴遍及全世界毓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毓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毓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