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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全文阅读

作者:朕御山河     盛唐不遗憾txt下载     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五百四十一章

    李安告诉占族族人,红薯虽然对肥料的需求不高,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正常生长,但并不是说红薯不用施肥,有无肥料对于红薯的育苗和生长是有很大区别的,没有肥力的土地,红薯生长的个头会比较小,而有肥料的土地,生长出来的红薯个头会非常的硕大,亩产量大大超过没有肥料的土地,甚至产量相差四五倍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某个特殊的年代,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政绩,会把红薯种在满是肥料的试验田里,这个试验田里的肥料之多超乎想象,可以说整个试验田全部都是肥料,几乎都看不见土壤了,如此超量的肥料,自然能够保障红薯的快速生长,所以,这样的试验田里,红薯的产量非常高,个头也非常硕大,一亩试验田出产的红薯是普通地块的很多倍,让很多不明情况的人羡慕不已,其实,不过是浮夸罢了,这样的试验田实在没有代表性,根本就没法进行大规模推广,毕竟,肥料的数量是有限的,把全天下每一亩地都铺满几十公分厚的肥料,这显然是太不现实了,实现的可能性一定为零,谁家也没有这么多的肥料啊!

    要想红薯长得好,在育苗阶段就要注重肥料的管理,若是育苗的时候给土壤多加点肥料,那么,长出来的红薯秧苗就会很粗壮,栽到田地里之后,也会生长的比较快,对将来提高产量都是有很大益处的。

    红薯栽种的田间管理也很重要,这个可以慢慢摸索,是急不得的,在刚刚栽种红薯秧苗之前,应该在田地里放入一些基肥,这样对红薯秧苗的生长非常有利,在后期的时候,也可以适当的追肥,以增加红薯的产量。

    “你们要记得,这红薯最怕水淹了,可千万不能种在低洼处,而且,必须起垄种植,把红薯秧苗种在垄子上,这样就算遇到阴雨连绵的天气,红薯的根也不会被淹死,多余的雨水也可以尽快的被排出去。”

    李安看向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哦,原来种红薯还有这么多讲究啊!不过,这东西产量这么高,就算再麻烦,也一定要种。”

    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很显然,他们都是被饿怕了的百姓,在丰年的时候,他们或许还能够吃得饱,而一旦到了灾年的时候,就要被饿肚子了,至少,不是想吃啥就能吃啥的,每天半饥半饱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所以,他们对粮食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渴望,听说有高产的作物,自然特别感兴趣了。

    对于红薯的田间管理,除了要特别注重水淹之外,还要特别重视病虫害的防治,尽管红薯所能遭受到的病虫害并不多,但也需要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这与产量是息息相关的,遭受病虫害比如会影响红薯的产量。

    对于后世种植红薯来说,一旦发现病害,可以用农药搞定,但在大唐这个时代是没有农药的,发现病虫害的最好办法,就是将已经病害的红薯叶剪掉,从而防止这些叶子把病毒传给别的健康叶子。

    能够对红薯造成威胁的害虫,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茎螟、天蛾、卷叶螟、叶甲、小蟓甲、金针虫、金龟子、蝼蛄、地老虎、斜纹夜蛾、蚜虫和白粉虱等,都是可以吃红薯的害虫,有些喜欢吃红薯叶,还有一些喜欢吃红薯的块茎,吃红薯叶的害虫只要不是很多,少量的红薯叶有破损,那也算不了什么,对产量影响不大的,但若是有很多红薯叶都被害虫吃掉了,那后果就严重了,失去太多的叶子,一定会导致红薯的产量大减。

    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吃红薯叶的害虫,而是吃红薯块茎的害虫,比如让后世老百姓最为痛恨的地老虎,就是一种专吃红薯块茎的害虫,被地老虎吃过的红薯块茎,会产生很多难看的伤疤,这会大大影响红薯的产量,同时,也大大的影响了红薯的商品性,买红薯的人,肯定不愿意去买满是伤疤的红薯,肯定都喜欢表面光滑的完好红薯。

    让红薯块茎有伤疤,这还是轻的,严重一些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整个红薯的枯死,比如把块茎整个吃掉,如此,上面的红薯苗与红薯根就断了,红薯秧苗经过暴晒,那是必死无疑的。

    这些地老虎长得很像毛毛虫,或者说,他们就是生活在地下的毛毛虫,而这些毛毛虫不会一直生活在地下,他们长大之后,就会离开地面,然后脱去毛毛虫的外衣,让自己变成一只可以飞翔的蛾子。

    也就是说,地老虎是蛾子的幼虫,所以,就算你把一块土地的地老虎全部杀光也没用,因为远处随时有可能飞来一群蛾子,这些蛾子可以轻松的将自己的卵产在红薯地里,从而让红薯地再次拥有地老虎。

    老虎的称号可不是盖的,能给地下的毛毛虫起个地老虎的名字,这足以体现这种害虫对植物的危害性,红薯并不是地老虎唯一的食物,几乎所有地下的块茎果实都是地老虎的食物,花生,土豆全都不例外。

    除了这些外来植物的块根,大唐本土的很多植物的根基,也深受地老虎的危害,几乎任何一种植物的根系都会受到地老虎的危害,地老虎就是以植物的根系为食的,越是膨大营养丰富的根系,地老虎就越是喜欢,之前大唐就有地老虎,只能吃一些干瘪的干系,而自从红薯,土豆这些外来块根植物进入大唐之后,地老虎的食谱一下子就丰富了不少,而且,还都是可口的美食,在有红薯土豆的地方,地老虎一般都会优先吃这两样,对于一些草根和别的干瘪的根系就缺乏兴趣了。

    所以,地老虎的这种个性也被人类巧妙的利用了,比如,后世的农民知道地老虎喜欢吃红薯和土豆,就会在名贵的人参地里埋藏一些土豆和红薯,从而保护珍贵的人参,同时,诱杀可恶的地老虎。

    操作方式也非常简单,就是将一块鸡蛋大小的土豆或红薯埋入人参根部附近,并提前在上面插入树枝,以方便讲土豆块拔出来,从而消灭地老虎。

    在土豆块埋入泥土之中一段时间之后,如果附近有地老虎的话,地老虎就会去啃食土豆块,并钻入土豆肉之中,这个时候,只需要提起上面的树枝,就可以将整个土豆块提出来,而钻入土豆块的地老虎自然也被提起来了,从而很容易的就可以被消灭掉了,这不就是妥妥的诱杀么,而由于土豆块的保护,人参的根系不会受到地老虎的破坏,可以生长的很完好,从而不会损失商品性,大大降低农民的损失。

    李安觉得这种行为与钓鱼也没多大区别了,钓鱼是用鱼饵,而钓地老虎是用红薯块,土豆块,都能将它们成功的钓上来,而且,李安觉得钓地老虎似乎更容易一些,只要地里有地老虎,那就是一钓一个准,一个地老虎也别想跑掉,想想都会觉得很过瘾。

    当然,对付地老虎的办法是很多的,除了这种钓鱼式的办法之外,还有更多更好的办法,甚至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地老虎的数量,比如篝火灭蛾法,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

    因为地老虎是蛾子的幼虫,所以,若满天都是蛾子的话,地老虎是肯定不会少的,就算你用钓鱼式的办法,将土里的地老虎全部清理光,但天上的蛾子很快又会在泥土里产卵,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很多地老虎在田地里横行了,所以,更高明的办法是用轻松一些的手段,直接将在天上飞来飞去的蛾子给消灭掉。

    而蛾子同样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喜欢扑火,飞蛾扑火这句话可不是乱说的,夜晚的时候,在野外点燃一堆篝火,必然会有一群蛾子飞过去,然后被大火活活的烧死,直接烧成一堆灰烬。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觉得蛾子是不是傻,为什么要去扑火呢?难道蛾子不知道自己会被烧死吗?

    说的没错,蛾子还真不知道,就像蛾子幼年的时候,被土豆块钓上来一样,难道他会知道这是个陷阱吗?

    关于飞蛾扑火,是有权威科学解释的,按照后世科学的说法,在亿万年前,没有人造火光,飞蛾完全靠天然光源日光、月光或星光指引飞行,由于太阳、月亮、星星距离地球都很远,它们发出或反射的光线照到地球上可以认为是平行直线,当飞蛾直线飞行时,它在任何位置的前进方向与光线的夹角都是一个固定值。

    可是,如果光源离得很近,比如火把或蜡烛,不能再将它们发出的光线看作平行光时,飞蛾按照固有的习惯飞行,飞出的路线就不是直线,而是一条不断折向灯光光源的等角螺线或称之为对数螺线,不断接近光源,最终丧命于火,即飞蛾扑火,也就是说,飞蛾被人造光骗了,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在李安小的时候,家里人就曾多次在夜晚的时候,去田地里搭篝火堆,把大火烧的很旺盛,然后,看着这些蛾子送死般的扑入篝火堆,然后化为灰烬,虽然这样做有些残忍,但蛾子是害虫,蛾子的幼虫是可怕的地老虎,为了尽可能的减少地老虎的数量,也只能大开杀戒了。

    因为大唐时代的环境与后世有所不同,所以,关于植物的防虫防害,还需要结合这个时代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甚至,不同区域的防止措施都不相同,比如有的地区是这种害虫,而另一个地区会是另外一种害虫,害虫的种类不同,所能采取的措施也就不同。

    而在农药没有发明出来的大唐时代,想要对抗害虫的侵袭,手段还是比较有限的,所能采取的措施极其有限,甚至,有时候会出现毫无还手之力的境况。

    比如,古代会经常性的爆发可怕的蝗灾,一旦爆发可怕的蝗灾,老百姓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万亩良田很快就会被蝗虫啃食干净,老百姓将一无所有,粮食颗粒无收,然后,就是一个可怕的灾年。

    在古代发生蝗灾的频率非常高,每次的损失都极其惨重,很多百姓都把这个事情看做是天灾,然后,就是各种烧香拜佛,渴望蝗灾能够褪去,而蝗灾岂能随便褪去,祈求上苍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其实,最可靠的抵抗蝗灾的手段,就是大量养鸡养鸭,鸡鸭都喜欢吃蝗虫,而且,蝗虫还很富有营养,吃了蝗虫的鸡鸭,下蛋的频率和蛋的品种都不错,生长的速度也很快,总之,好处实在是太多了。

    在没有农药的大唐时代,老百姓就应该多养鸡鸭,在发现田地里情况不对的时候,赶紧把鸡鸭放入田地,然后,让这些鸡鸭去消灭成群结队蝗虫,除此之外,怕是再也难以找到更合适的办法了。

    也许在执行的时候,会遇到一些困难,但除了采用大批量鸡鸭吃蝗虫的方法之外,真的是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这怕是古代唯一有效的手段了。

    几十斤羊肉很快就被分完了,就连满满的一锅羊肉汤,也没有被剩下,全部都被喝的一干二净,可见是多么的美味。

    吃饱喝足之后,大伙儿稍微歇息了片刻,然后,便继续出发了,继续在界山的原始森林里搜寻猎物。

    界山的森林不算特别大,所以,里面的猎物种类不是太多,大型的猎物太少太少,都是中小型的猎物,尤其是小型的猎物特别多,凡是进山打猎的占族族人,就没有空手而归的,至少也会猎杀几只野兔和山鸡回去,尤其是野兔的繁殖能力太强了,山上的草又特别多,对于野兔来说,那就是拥有了海量的食物,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野兔的繁殖速度自然是非常迅速的,被猎人猎杀了一批,马上又会有一批长大,而一旦野兔的密度低到一定程度,猎杀也就会变得很困难。

第一千五百四十二章

    大自然在很多方面都是平衡的,若非如此,岂不是所有的物种都要灭绝了,任何一个物种都有生存之道,在数量多的时候,容易被捕获,而在数量开始大量减少的时候,被捕获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从而维持这个物种的繁衍,不至于灭绝。

    当然,物种灭绝也是一直存在的,每时每刻都会有一些物种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这仍然是少数,大部分的物种都能顽强的存活下去。

    在丛林里,野兽会捕食野兔等猎物,但野兔等猎物却并不会因为野兽的捕杀而灭绝,反而会顽强的生存下来,数量还不少,不论野兽捕杀野兔多少年,都不会将野兔捕杀灭绝,只要大量的野草还在,野兔就不会因为野兽的捕杀而灭绝,同样的,当人类对这些小动物进行捕杀的时候,也不会将野兔这些猎物捕杀干净,只要不破坏树林和野草,让野兔有充足的食物,就不会因为捕杀而灭绝。

    野兔的密度越大,捕猎的时候就越是容易,而当野兔的数量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猎人的捕猎就会变得非常困难,从而被动的减少捕猎量,让野兔可以继续繁殖,然后,等数量多了之后,捕猎又会变得很容易。

    沿途遇到最多的猎物就是天上的鸟雀,不过,由于这些鸟雀都太小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价值,而且,鸟雀飞的很快,并不容易射到,就算射到了,也很有可能会落入茂密的草丛和悬崖,会给寻找猎物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李安一行人并不愿意猎杀小鸟雀,至少也要有兔子这么大的鸟雀,才值得猎杀。

    “这界山真是够贫瘠的,猎物一点也不多啊!”

    李安走了好一阵子,遇到的猎物不多,开口感叹道。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主要是我占族人生计太艰难,所以,农闲的时候,大家都喜欢来界山这里打猎,猎物打的多了,自然就会变少,也就越来越难遇到让人满意的猎物了。”

    占族人所说的让人满意的猎物,自然是较为珍贵和大型的猎物,也就是能卖成钱的猎物,比如鹿和山羊,熊等,这些都相对比较值钱,而野兔这些小型猎物是比较廉价的,也是比较常见的。

    占族人的生活非常清苦,除了种地和采药之外,并没有多少挣钱的路子,去山里打猎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在粮食欠收的年头,很多占族人就是靠着打猎才渡过难关的,打猎成了占族人活命的依靠,所以,很多占族的青年都精通打猎的本领,而打猎的人多了,界山这里的猎物数量自然会大大减少,尤其是大型猎物,很容易被猎人发现,一旦被全部捕杀,这个物种就灭绝了,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界山这里猎物相对贫瘠的结果,完全是占族人自己造成的,是他们的滥捕滥杀导致了这一结局,当然了,隔壁的浪族人也要为此事负责,他们同样会到界山这里来捕猎,山区农闲的时间很漫长,没事干的年轻人不去山里打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可做,而频繁大打猎,必然会导致山区的猎物大规模减少,从而让猎物显得有些贫瘠。

    比如在人类居住数量非常庞大的平原地区,稍微大型一些的野生动物都是不存在的,也就只有野鸡野兔这些才能少量生存下去。

    李安前世童年居住的村落周边,没有任何的大山,只有成片的田地,田地的外面还是田地,当然,也有很多点缀其中的村落,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就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存在的土壤,所以,任何野生的大型动物都看不到,就算是野鸡野兔这些小型野生动物,那也是偶尔才能看到几只,而随着城市的扩张,在年龄稍大一些之后,在乡下就再也没见过野兔和野鸡了,一个原因是城市的扩张,道路的扩建,让野兔这些野生动物更加难以生存,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后世发明了太多的捕猎工具和有毒的诱饵,这些捕猎工具和诱饵能够大大增加捕猎的成功率,从而让野兔这种生命力极强的野生动物,都难以生存下来,只能在人类的居住区彻底的消失。

    有时候想想,人类真是挺残忍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对野生动物进行残酷的杀戮,让野生动物只能被迫灭绝,如此,以后的世界就只会剩下人类一个孤零零的物种了,那该会有多么的寂寞啊!

    古时候的人类,可以在自然界看到很多野生动物,而后世人,就只能在野生动物园里,看一些被关在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了,甚至,只能观赏人工养殖的动物,更可悲的是只能看一些化石和模型,以此缅怀那些已经被灭绝的野生动物。

    虽然后人会对很多野生动物的灭绝而伤心不已,但前人受制于生存条件的限制,有时候不得不去做一些伤害野生动物的事情,毕竟,前人也需要生存,在粮食不足的时候,自然要去打猎,至于一片森林里的猎物都要被猎杀干净,很多猎物灭绝,他们就不会考虑这么多了,先填饱自己的肚子,或者说,先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才是他们最关心的,就比如占族人,在生活困苦的时候,他们的族人都会进山打猎,以此贴补家用,哪里会考虑物种灭绝的问题,这不是他们这些人所能想到的问题,也没有想这个问题的物质条件。

    “说的是啊!你们占族人的生活很苦,不过,这界山里的猎物就更苦了,被你们年年捕杀,他们还能维持不灭绝也是不容易啊!”

    李安开口说道。

    “还是这界山够大,里面的山洞山谷太多,树木也太多,还有一些险峻的地方,人是进不去的,所以,总会有漏网之鱼的,猎物只会因为打猎而变少,但绝对不会灭绝的。”

    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界山这里的地形确实比较崎岖,有好多非常危险的山谷,的确存在一些人类无法进入的地方,而这些地方是野生动物能够进入的,从而能够很好的躲避人类的捕杀,算是野生动物们最后的安全栖息地了,拥有这些人类无法踏足的安全区域,对于野生动物的生存至关重要,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它们不会轻易灭绝,可以一直繁衍下去。

    “是啊!这里还有一些人类无法踏足的险要地方,若是进入这些地方,猎物和名贵草药一定很多,只不过,容易丢掉小命啊!”

    李安看了看旁边的悬崖,开口说道。

    很显然,越是没人踏足的地方,宝贝就越多,经常有人走的山路了两旁,几乎什么都找不到,茂密一些的丛林之中才能发现猎物,而极其险要的地方,因为从未有人去过,必然会有很多未必破坏的山草药,以及可能躲藏在里面的名贵猎物,就好比许多珍贵的药材,都喜欢长在悬崖峭壁之上,有一些是只能长在悬崖上,更多的是因为悬崖比较隐蔽,一般人难以抵达,所以能够更好的幸存罢了,若是长在路边,那还不早就被人发现了,哪里会有幸存的可能,这是很多药材只能在悬崖上才能发现的根本原因。

    钱财与小命相比,哪个才是最重要的,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自然是小命最重要了,虽然钱财对于人的吸引力非常大,但若是小命都保不住了,那么,要再多的钱财也是无用了,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拥有万贯家财,但小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要钱财还有何用,人一旦丢掉性命,活着的时候所争到的一切,就全都不属于自己了。

    人活着总有太多的执念,总想要为自己争取太多的财物,太多的利益,拥有的越多,人就感觉越幸福,但同时也会变得更加的贪婪,想要拥有更多的钱财和资源,其实,这一切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罢了,拥有再多的财富也不过是短期拥有罢了,人的寿命极其有限,当生命之花消失的那一刻,一个人所挣到的一切都会成为别人的嫁衣,还有一些不甘心的人,会制造一个地下宫殿,将自己活着时候的大量财产放入地宫之中,等到自己归西之后,这些财产可以陪着自己长眠地下,从而认为这些财富永远属于自己,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而很多残忍的殉葬就更可怕了,为了让自己死后也能享受人生,将活人活活勒死,这也算是执念的着了魔。

    占族的百姓虽然爱财,希望改善自己的贫苦生活,但他们不会因为爱财而去冒太大的生命危险,对于危险性还不是太大的地方,他们是敢于前去的,而对于危险性特别大的地方,他们就不敢轻易涉足了,就比如特别险要的悬崖峭壁,他们不敢轻易探索,因为一旦绳子断了,或者自己没有力气了,就会丢掉小命,这个界山里还有多个天坑,下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树木,根本看不清下面的空间有多大,由于地形太过于险要,占族族人根本不敢下去探索,之前胆大的族人下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上来,死在了山谷里面,所以,之后的占族族人就再也不敢随便探索天坑了,甚至都形成了一种共识,所有族人遇到天坑都会敬而远之,再有能力的人,也不会去尝试冒险。

    虽然天坑极为险要,但对于身手特别矫健的当地野生山羊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他们可以沿着天坑边缘的悬崖,一步步的攀上来,也可以从上面跑到天坑的下面,行动非常自如,就犹如在平地上一般,而对于人类来说,这实在是太险要了,人就算小心翼翼的在上面行走,都很有可能会一失足跌落下去,丢掉自己的小命,就更别提像野山羊那样行动自如了。

    李安是来打猎娱乐的,不是来冒险的,既然天坑如此危险,李安自然也不敢随意涉险,要是在这种地方丢了卿卿性命,那就太不值得了,家里的娇妻美妾也会被别人所抢的。

    “野山羊。”

    一名占族族人突然发现了猎物,小声开口说道。

    李安也很快就发现了,能发现野山羊这么大的猎物,也算是很不错的运气了,不过,发现的野山羊距离太远了,足有二百米的距离,这已经超出绝大多数弓弩的有效射程了,而且,距离越远,弓弩命中的概率就越低,甚至可以说,这么远的距离,根本就没有命中的可能,在这么远的距离猎杀野山羊,完全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还不止一只呢?悄悄绕过去,把这群野山羊包围起来。”

    李安开口说道。

    占族族人,皱了皱眉头,开口说道:“位置不好,怕是没法包围。”

    “位置不好,什么意思?”

    李安问道。

    “在这群野山羊的后面不远处,就是一个大天坑,天坑的四面全都是没法行走的悬崖,这些野山羊就是从悬崖上爬上来的,只要我们围过去,这些山羊就会往天坑跑,怕是很难猎杀它们,就算侥幸射杀,这些山羊也会跌落天坑,我们什么都得不到。”

    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李安所在的位置,根本就看不到天坑,所以,李安并不知晓眼前这群山羊的后面不远处居然是一个大天坑,要真是有一个大天坑的话,那还真的不好猎杀,而且,由于占族百姓经常来山里打猎,这些山羊也是知道人类会猎杀他们的,所以,只要发现有人出现,他们就会拼命的逃走,而这些山羊的身后不远处就是大天坑,这意味着这些山羊可以很快的逃入天坑之中,一旦如此,也就没法进行捕猎了,侥幸射中也会给天坑下面的野兽做嫁衣。

    “如此看来,这是没法猎杀了。”

    李安非常无奈的说道。

    这次跟随而来的护卫,并没有准备伪装衣,所以,想要悄无声息的接近野山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不小心就会被野山羊发现,从而惊跑这群胆小的家伙。

第一千五百四十三章

    一群正在吃草的野山羊就在正前方,而李安却没有把握将这群野山羊猎杀,天坑就在附近,只要野山羊逃向天坑,猎杀计划就会失败,悄悄接近似乎也是个办法,但被发现的几率很大,直接冲过去显然也不行。

    “李侍郎,要不就碰碰运气吧!”

    陈龙将硬弓从后背上取下,交到李安的手中,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让李安站在二百米开外射杀眼前的这群野山羊。

    他对李安的箭法倒是挺有自信,而李安自己却没有多大的把握,毕竟,距离有些太远了,命中的概率很低,只能看运气了。

    “这么远,怎么可能射的中?”

    占族族人惊讶的说道。

    在他们的意识里,别说射中了,弓箭根本就射不了这么远,反正他们手里的弓箭就射不了这么远的距离。

    李安笑着说道:“所以说,是碰碰运气啊!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能不能射中呢?试过了才知道啊!”

    说完拿起一支长箭,瞄准了远处的野山羊,因为距离太远,所以,直瞄是不可能射中的,只有抛射才有可能达到猎杀的目的,而抛射的命中率只能看运气,在军队的大兵团对抗之中,抛射效果会比较好,因为几千几万名弓弩手一起抛射,效果就如同下雨一般,总会射中敌军一些士兵的,而单独一个弓弩抛射,对方也没几个人,这种情况下的命中率,真的会小的可怜,而李安现在就是用这种少的可怜的概率去猎杀眼前的一群野山羊。

    陈龙很快也拿起了一个硬弓,准备与李安一起碰运气,他们所使用的箭矢略有不同,所以,最终谁射中了,是能够判断出来的。

    占族族人所使用的弓箭都是力度一般的弓箭,根本就射不到那个距离,与李安所使用的军用弓弩有很大区别,所以,他们自然只能站着看热闹。

    二百里的距离,足够野山羊产生足够的安全感了,就算他们此刻发现了李安一行人,也不会惊慌失措,毕竟,他们觉得在这个距离的人类,对自己是没有威胁的,只有靠近他们一百米之内的时候,他们才会出现特别警惕的情况,再靠近的话,他们就会直接逃走。

    “嗖……”

    李安先发一箭,紧接着,陈龙也碰了碰运气。

    不过,非常的遗憾,并没有射中野山羊,野山羊惊慌了一下,然后继续低头吃草,似乎并不在意两根突然出现在它们身旁的小木棍。

    李安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见野山羊并没有逃走,于是,继续抛射箭矢,多抛射几次,命中的概率就会增加,如果抛射一次的命中率是千分之一,那么,抛射十次的命中率就是百分之一了,抛射一百次的命中率就是十分之一,一千次的抛射就是百分之百了。

    “嗖嗖嗖……”

    李安与陈龙持续的抛射箭矢,一连抛射了几十支箭矢,这一幕让占族的几名百姓大为摇头,他们觉得距离太远了,命中率实在太低,这样不过是浪费箭矢而已。

    “命中了,命中了一只。”

    一名占族族人看到远处有一只野山羊倒地,兴奋的喊道。

    李安拿起望远镜,仔细的观察了片刻,嘴角露出了非常满足的笑意,虽然是一群野山羊,但在二百米开外,能够成功的猎杀一只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成绩了,猎杀一只野山羊,对于李安来说,已经是足够了。

    一只野山羊突然倒地不起,这让周围正在吃草的野山羊不淡定了,他们围绕在旁边,显得颇为惊慌和焦躁,但他们并没有发现威胁来自哪里,所以,也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就在附近转圈圈,再也没有心情吃草了。

    李安本有机会继续猎杀的,不过,猎杀一只已经足够了,剩下的就让他们继续活着就是了。

    “有一只就足够了,我们过去吧!”

    李安带头过去收获自己的猎物,其余人跟在后面。

    这些焦躁的山羊,终于发现猎人在什么地方了,他们嗖的一声全部逃走了,逃向了他们以为最安全的天坑。

    二百米的距离并不远,难得这里的路是平的,树木也比较稀少,所以,很快就走到了被猎杀的山羊跟前。

    “李侍郎,还是您的运气好。”

    陈龙将箭矢从野山羊的身上拔下来,见是李安射出去的箭矢,开口说道。

    这只被射中的野山羊,受伤的部位是脖子,也许是射中了气管,堵住了野山羊的呼吸,所以,导致了野山羊的死亡,等李安走到跟前的时候,野山羊已经停止了心跳,死的透透的了。

    “看来今晚又有肉吃了,哈哈!”

    陈龙笑着说道。

    野山羊的肉,肯定比家养的山羊肉美味,能吃到野山羊的肉,是一种莫大的福气,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福气的。

    另外,野山羊浑身都是宝,肉可以直接食用,皮毛可以用来做衣服,而山羊角这可以用来入药,可以治疗多种疾病,同时,山羊角也能做成羊角梳,梳头保健作用很大,还能做成工艺品,摆放在家里也很好看。

    没射中野山羊的箭矢,也全都落在附近的草丛之中,并没有一个丢失和损毁的,这些箭矢都可以继续使用。

    已经逃走的野山羊,全都进入了天坑的悬崖上,李安很想亲眼看一看这个大天坑,看看天坑的下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顺着野山羊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也就走了一百米的距离,李安就走到了天坑的悬崖边上,下面就是天然的大天坑。

    这个大天坑是圆形的,直径最起码有五百米,算是规模很大的一个天坑了,深度保守估计有一百多米,这人要是跌落下去,那是指定没命了。

    天坑的下面郁郁葱葱的,基本上都被绿色所覆盖了,只有四周的悬崖,由于部分地段垂直度太大,且暴露在外的全部都是石头,所以,没有被植被覆盖,看上去有些光秃秃的,这些光秃秃的峭壁,居然是山羊最喜欢走的道路,也许是因为别的动物都走不了这条路吧!所以,山羊觉得走这条路是最安全的,不会遇到可怕的捕食者。

    “这么大的天坑,就没有人下去过?”

    李安看着眼前的天坑,开口询问道。

    从外面看,天坑虽然非常险峻,但也有比较缓一些的地方,而且,上面长满了各种树木,在沿途的树木上拴上绳子,是完全能够下去的,所以,李安才有此一问。

    “是的,李侍郎,几百年来,我们占族人再也没有人下去过,这是祖训,任何人都不可违背。”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这都上升到祖训的程度了,这些占族年轻人,自然不敢轻易违背,不过,李安却并不相信,这天坑下不去,可能是占族的祖先,考虑到猎物有可能被打光,为了让猎物不至于灭绝,所以,给猎物找了一个能够繁衍生息的场所,让自己的后人永远不要去这个地方,以让猎物可以一直繁衍下去,让占族的后辈,能够永远有猎物可打。

    “几百年的时间,那可真是沧海桑田啊!你们占族人居然一次都没有下去过,本官想下去看看,来,拿绳子来。”

    李安基本可以肯定,这天坑并非下不去,也并非有什么生命危险,就是为了防止族人贪心,把猎物打绝种了,才故意说的这么可怕的。

    几名占族人一听,连忙开口阻止道:“李侍郎,这可使不得,这下面太危险了,我们占族先祖为了去深坑底下,死了不少人,真的不能下去啊!”

    很显然,这几名占族年轻人,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万一出点什么意外,那后果就非常严重了,他们哪敢做这个主啊!

    李安笑着说道:“你们不用担心,这都几百年了,下面还指不定是什么情况呢?而且,本官非常怀疑,你们祖上的传说都是假的,是为了吓唬你们,不让你们随便下去。”

    “祖上的传说是假的?这不会吧!”

    占族族长一脸的不敢相信。

    李安肯定的说道:“是不是假的,下去看一眼不就清楚了,放心,我不会告诉你们族长的。”

    最缓的地方只有六十度,这个坡度还是能够下去的,要是光溜溜的还真没有人敢下去,可这个缓坡上长满了树木,有了这些树木的帮助,就可以沿途借力下到天坑底部了,危险性就大大降低了。

    几名占族族人也是年轻人,胆子都比较大,也都比较喜欢冒险,既然李安都这么肯定了,他们自然也就不再拒绝了。

    他们是带了绳子的,尽管绳子不多,但也不是所有地方都需要绳子的,六十度的坡度,又有大量的树木,摸着树木就能够一步步的下探到天坑的底部,这个是没啥难度的,只有在遇到危险的地方,才需要动用绳索。

    六十度的缓坡,说陡也不是太陡,说不陡也比较陡,一行人小心翼翼的往下走,每走一段都要停下来歇息片刻,这六十度只是平均的坡度,有些地方坡度能达到七八十,也有一些地方还有小平台可供临时休息,坡度最小的地方只有三五十度,站在走都行,所以,为了安全,一定要选择一条最好走的路,不是垂直往下,而是要绕着走,就好比盘山公路,要是直接从山顶修一条路直通山底,汽车很有可能会爬不上去,而修成盘山公路,坡度变小了,爬上去也就相对要容易的多了,不会出现爬不上去的情况了。

    李安一行人,就是在寻找一条最适宜的省力路线,哪里好走就走哪里,绝对不会走不好走的路,用最安全的方式抵达天坑的底部,这才是最大的本事。

    由于常年无人行走,所以,陡坡上长满了太多的杂草,各种灌木更是特别的多,其实根本就没有路,完全是走在最前面的占族族人,用手里的柴刀劈开了一条勉强能走的路,而且,为了防止迷路,沿途做了很多的标记,这些标记都编号了,以免找不到回去的路。

    虽然天坑的深度仅有一百多米,但却并不是三两步就能走完的,在平地上走一百米,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罢了,而往天坑下走一百米,那就是很困难的事情了,一路都是沿之字形走的,一百米的天坑,道路被延长的何止十倍,而且,又是特别的难走,所以,自然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才能成功的走到山底。

    “小心,李侍郎小心。”

    一不留神,李安的脚底就打了个滑,差一点就滑倒了,幸好旁边的护卫扶了李安一把,要不然肯定要弄的一身脏了。

    “这路果然是不好走,太陡了,不过,也并非下不去,大家小心一些就是了,慢慢走,千万不要着急。”

    李安开口说道。

    沿途的灌木太多了,有好多地方,由于密集的灌木挡住了去路,所以,只能将这些碍事的灌木全部砍掉,然后,才能顺利的走下去,要不然就只能被困在原地了。

    几名占族族人轮流在前面开路,累的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手掌也都磨红了,要不是手掌有太多的老茧,估计早就起水泡了。

    李安空手行走,就已经非常疲累了,在前方砍树开路的占族族人,自然就更加的辛苦了,不过,这些山里人也是能吃苦的,他们真的是什么苦都能吃,再苦再累他们也不怕,这些辛苦还难不到他们。

    沿途除了要特别注意脚下的危险之外,还要时刻抵挡毒虫和蛇类,这些家伙都隐藏在灌木丛中,要是猛然给你来一下,那就太要命了,尤其是可怕的毒蛇,那要是被咬了一口,搞不好小命就要丢在这里了。

    所以,行走的时候,一定要搞出一些动静,让毒蛇感到害怕,从而逃离到安全的地方,这也就是所谓的打草惊蛇,把毒蛇都惊走,从而确保自己的安全。

    这一段并不算很长的路,李安遇到了好几条蛇,不过,还好都是无毒的蛇,也没有咬人。

第一千五百四十四章

    去天坑底部的路很难走,也比较的危险,沿途还遇到了蛇和各种烦人的虫子,但走了一阵子之后,众人都是信心大增,就连几名占族族人,也开始怀疑他们族中的传说了,他们觉得或许李安说的对,族中的传说都是吓唬人的,占族先祖或许根本就没有人死在这天坑下面,毕竟,他们亲自走了一段之后,也发现了一些秘密,这路虽然难走,但只要小心一些,也不至于会摔下去,只有不小心才会摔下去。

    路实在是太难走了,行进了不足二百米,前面开路的占族族人就有些吃不消了,累的是气喘吁吁的。

    “前面有一处缓坡,咱们过去少歇片刻。”

    李安开口说道。

    几名占族族人在砍掉最后几棵灌木之后,大家便成功的走到了这个缓坡上,这个缓坡的面积不大,只有十几个平方,但坡度很小,只有二十度,与平地没有什么两样,站在这里修整一下,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由于天坑这里的植被太茂密了,所以,光线稍微有些昏暗,也看不到周围太多的情况,就算几十米外藏着一头狼,那也是看不见的,抬头往天上看,也只能从树叶的缝隙里看到一丝的光亮。

    虽然光线被遮挡了很多,但毕竟是大白天,所以,光线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充足的,树荫下的一切也都看的清清楚楚,就好比在室内的感觉一样,虽然没有阳光直射,但大白天的时候,室内的光线也是充足的。

    “什么东西窜过去了。”

    李安听到前方的草丛里传来一阵动静,但很快就没有了,很显然,是什么动物突然经过了,只是由于被草丛遮挡视线,并没有看到是什么。

    “应该是野兔吧!这里的野兔最多了,要是山鸡肯定会飞起来的,这没有飞起来的,多半是野兔。”

    占族族人说道。

    “这一路上时不时是便有什么东西从身边窜过去,这会不会有危险啊!”

    一名占族族人说道。

    “应该没事的,这界山除了狼多点,只有极少的熊瞎子,其它的野兽都不值一提,我们这么多人倒也不用担心。”

    另一名占族族人说道。

    李安停下来休息的片刻,仔细的观察周边的植物,发现了不少珍惜的药材,就眼前这一片,就有不少难得的药草。

    “这里的名贵药材不少啊!还有仙草。”

    李安非常满意的说道。

    在古代的华夏,叫神仙草的草药非常多,很多药草都被叫过神仙草,比如铁皮石斛,灵芝,甚至养蚕用的桑叶,也曾被人称作神仙草。

    但古代最名贵的药草,是九大仙草,分别是铁皮石斛,天山雪莲,千年人参,百年何首乌,花甲之茯苓,苁蓉,深山灵芝,海底珍珠,冬虫夏草。

    这九种药材被古代称为九大仙草,每一样都非常的珍贵,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这价格自然非常高昂了,一般的普通人是买不起的,只有有钱人才买得起用得起。

    这九大仙草之所以非常珍贵,是因为每一种都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生长出来,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生长出来的,想要采取人工的办法进行种植,那是不可能的,九大仙草全部都是野生的,人工是种植不出来的,人工栽种的就不是仙草了,毕竟,就算人工做的再好,也绝对不可能比得上野生的,这药效的差距大着呢?

    其中,铁皮石斛只能生长在高海拔且人迹罕至的悬崖背阴处和崖缝间,根不入土,常年饱受云雾雨露滋润,所以,这才早就了铁皮石斛的仙草地位,没有千锤百炼,哪里能成为仙草呢?

    天山雪莲就更不用说了,生长在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高寒雪山地带,那种环境极其恶劣,能生活在那么高的地方,本身就对人的身体有很大的考验,所以,雪山才是真正的人迹罕至,都是一些爱财如命的人,才会去雪山采雪莲。

    千年人参的稀有就更不用说了,千年人参顾名思义,就是在野外生长了一千年的人参,生长一千年都没有被人发现,由此可见这种人参的珍贵,一般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是富贵殷实的人家,是难以获得千年人参的,这种人参必然是天价。

    百年何首乌需要生长一百年,珍惜程度自然很高,在野外并非随处可见,与千年人参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花甲之茯苓喜欢气候凉爽,干燥的环境,与前面几种相比,珍惜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如,但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毕竟,这种草药的作用很大,价格很高,只要出现在野外,很容易就会被人采走。

    苁蓉生活在干旱少雨的地区,被称为沙漠人参,在沙漠里生长的草药,可见其有多么的珍贵,价格自然非常高了。

    深山灵芝是长在深山的灵芝,同样也是不多见的,因为功效很大,所以,价格一直很高,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

    海底珍珠长在贝壳内,但并不是每一个贝壳内部都长珍珠的,只有少数贝壳的内部长有珍珠,所以,自然也是比较珍贵的,当然了,后世人采用了养殖的办法,人工生产珍珠,这让珍珠的价格大大降低,但价格仍然不算很低,照样很贵。

    冬虫夏草分布范围同样很少,这需要一定的条件才会产生这种药材,这个药材与上面的药材是有很大不同的,上面都是植物,而冬虫夏草是动物和植物的混合体,虫草的一半就是蛾子的幼虫,还有一半是草,所以,才叫虫草的。

    关于虫草到底算虫,还是算草,这个是有争议的,有人觉得应该属于虫,也有人觉得也应该属于草,而且,还是仙草,其实,属于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功效好就行。

    李安一行人休息的地方,就正好有仙草,这里的环境正好符合仙草的生长条件,避光和悬崖,这种仙草就是非常著名的铁皮石斛。

    随便找个地方歇息,就能遇到铁皮石斛,这个运气也太好了,这让李安非常的兴奋,这个天坑很大,天坑的崖壁上还指不定生长了多少铁皮石斛呢?这些都是很值钱的药材,除了这种仙草之外,还有许多许多的名贵草药,让李安非常的高兴,这里由于是占族的禁区,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踏足,所以,这里的名贵草药都没有被人为破坏,名贵药草多一些也就可以理解了。

    “神仙草?这里居然有一片神仙草。”

    占族小伙子高兴的说道。

    “哈哈!没白下来吧!这天坑的底部,指不定有多少宝贝呢?”

    李安笑着说道。

    很显然,既然这里一直没有人下来,那么,这里面的各种名贵草药和各种猎物肯定不少,至少比外面的丛林多多了。

    “哦,这就是神仙草啊!有什么作用?能治什么病啊!”

    陈龙摘了一根铁皮石斛,开口问道。

    李安开口说道:“你居然连神仙草都没有听过,不过也不怪你,你从小就没生过病,什么草药都没用过,这神仙草作用可大了,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草……”

    对于铁皮石斛这个神仙草,李安知道的还是挺多的,这种药草生长在海拔两千米的山地半阴湿岩石上,在大唐的很多地区都有分布,但产量并不高,由于一直供不应求,所以,是一种非常稀有的名贵药材,被称为神仙草。

    关于铁皮石斛究竟能治疗什么疾病,那还真是挺多的,它能用来治疗胃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各种疑难杂症,还能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补益人体,实现滋阴益精的功效,五脏得到充分滋养,就能明显地修复身体各大器官功能和延缓器官的衰老,从而摆脱疾病的困扰,让身体保持年轻健康态。

    以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补益人体,实现滋阴益肾的功效,肾好了,五脏得到充分滋养。

    多服用铁皮石斛,可以让存在体内的垃圾和毒素被逐渐分解,排出体外,身体变轻松,睡得香,消化好,大便小便都舒畅,从早到晚不疲惫。

    还能调和五脏,滋养气血,易筋壮骨,男人身体越来越壮,女人气色越来越好,慢性病患者逐渐减药,恢复健康。

    然后,还有身体越来越年轻化,身体舒畅,老化的器官逐渐恢复年轻态,头发变得更浓密,血液变清澈,血管更柔软,老慢病也能健康长寿。

    俗话说,熬夜上火、久视伤肝,晚上熬夜损耗阴气,容易产生口疮、便秘等虚火症状,而长期面对电子显示屏,眼睛易疲劳干涩,调养宜养阴润燥,铁皮石斛滋润效果独特,有千年润之称,润眼睛、防虚火,对熬夜久视的人群很适宜。

    长期吃铁皮石斛,可以润嗓厚肠胃,吸烟、喝酒,是应酬之必备,这些习惯固然为你赢得了人脉,但也让咽喉炎、肠胃病与你相随,后世著名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长期以铁皮石斛作为茶饮护嗓,保持圆润嗓音,铁皮石斛有润嗓清咽、保护胃肠道、促进消化、减缓酒精性肝损伤的作用,是应酬频繁者的养生佳品。

    另外,长期吃铁皮石斛,可以润肤养颜抗衰老,人体进入中年期后,由于体内的阴液日益减少,从而加速了皮肤老化,使之变黑或变皱。

    名医别录记载石斛能逐皮肤邪热疿气,铁皮石斛能提高人体抗氧化能力,减少皮肤色素,防治皮肤衰老。并且其中含有多量的黏液质,对人体皮肤有滋润营养作用。

    长期吃铁皮石斛,还可以促进循环治疗心血管疾病,石斛能养阴,可以濡润脉道,扩张血管,从而促进血液循环。实验结果表明,石斛能够显著改善血淤症状,降低血胆固醇和甘油三脂,提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可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另外,长期吃铁皮石斛,可以抗疲劳强体质,人活着总会生活压力大、精神紧张、难免会导致免疫力下降,使疲乏、失眠等问题凸显,研究发现,铁皮石斛具有良好的抗疲劳功效,能加快代谢产物的清除,同时通过调节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疲劳的尽快恢复。

    当然,铁皮石斛虽然非常好,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时候服用铁皮石斛的,毕竟,是药三分毒,一个非常健康的人,自然不适合吃这些补品,否则,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很大的负担。

    那么,到底哪些人最适合长期服用铁皮石斛呢?比如,需要滋养阴津之人就很需要服用铁皮石斛,人体阴液不足,就会出现精神萎靡,面色无光,眼干神滞,腰膝酸软、头晕乏力、口干舌燥、咽喉疼痛、大便秘结等,服用铁皮石斛之后,这些症状就会明显缓解。

    身体虚弱的人,比较适合服用铁皮石斛,服用之后,可以补肾积精、养胃阴、益气力,让身体逐渐变好。

    肠胃不好的人,也非常适合服用铁皮石斛,口服石斛煎液能够促进胃液的分泌,增强胃的排空能力,帮助消化,从而有利于肠胃的健康。

    肝脏不好的人,自然也要多服用铁皮石斛了,这铁皮石斛可用于治疗肝炎、胆囊炎、胆结石等肝胆疾病,是有名的治肝良药。

    有虚热的人,就更应该服用铁皮石斛了,虚热,表现为身体疲乏无力,头晕眼花,面色潮红、心悸心慌、咳嗽少痰、失眠健忘、小便黄赤、舌红、脉细等一组症状,服用铁皮石斛之后,症状会大大改善。

    眼睛和皮肤不够好的人,也可以适当服用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对防治老年人常见的眼科疾病,也就是白内障不仅有延缓作用,可以保持晶状体的透明度,而且半乳糖所致的酶活性异常变化有抑制或纠正作用,对保护眼睛有奇效,另外,铁皮石斛含有多量的黏液质,对人体皮肤有滋润营养作用,可以让人的皮肤变得更光滑更美。

第一千五百四十五章

    铁皮石斛的药用太广泛了,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所以,人们将其称为神仙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是人们对铁皮石斛的喜爱和感恩,没有人敢质疑神仙草的名称,也没有人敢低估神仙草的价值。

    “原来这神仙草有这么多的用处呢?看来我要多采一些,以后就当饭吃了,哈哈!”

    陈龙兴奋的说道。

    很显然,这货听岔了,虽然铁皮石斛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草,但也绝对不能当饭吃,要真把这个草当饭吃,那是一定会营养不良的,任何名贵的药草,都是不能当饭吃的,否则,只会害了自己。

    “把神仙草当饭吃,你是打算当和尚吗?再说了,神仙草这么名贵,哪有这么大的数量供给你当饭吃啊!”

    李安笑着打趣道。

    陈龙也笑了,他只不过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情,哪里会真的把铁皮石斛当饭吃,他又不是傻子。

    “李侍郎说的是,这神仙草不是绿菜,想吃多少就有多少,不过,这与当和尚有什么关系?”

    陈龙笑着问道。

    李安开口说道:“当然有关系了,神仙草是素的吧!和尚天天吃素,你天天把草当饭吃,不就是与和尚一样么,那与当和尚有什么区别,不打算吃羊肉了。”

    “哈哈哈!”

    众人都被逗乐了。

    虽然铁皮石斛是好东西,但毕竟是一味药草,那味道怎么能与羊肉相比,偶尔吃点还行,要真是一天三顿饭都吃这个,没人受得了,那还不得把人给馋死。

    当然了,李安说陈龙要当和尚,还有一个原因,是想到了后世的一些事情,也是关于人们胡乱吃补品的事情。

    据说有一位家境殷实的少年,父母非常疼爱他,听说人参补身子好,于是,天天给他吃人参,结果这个少年经常鼻子流血,头发都掉光了,这是因为这个少年的身体不虚,根本就不需要进补,强行补充人参,只会导致他的身体消受不了,从而经常流鼻血,然后,头发都掉光了。

    既然人参吃多了,能把头发掉光,那么,铁皮石斛吃多了呢?会不会也导致这种后果,这个只是李安的猜测,毕竟,人参与铁皮石斛是不同的药草,对人体的作用不同,强行进补所导致的后果也不相同,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

    “李侍郎,这神仙草应该怎么服用,是晒干了磨成粉,还是直接生吃,或者煮着吃。”

    陈龙开口问道。

    李安笑着说道:“自然是怎么吃都行了,生吃,煮茶,磨粉都行啊!还有熬制膏药和浸泡药酒都可以。”

    对于铁皮石斛,吃法是非常多的,似乎怎么样都可以,生吃最简单,就是取新鲜石斛若干,完全洗净入口细嚼即可,起初味甘而微黏,待到清新爽口,余渣吞咽即可,这种吃法强阴益精,开胃健脾。

    煮茶也是可以的,这种做法要先取新鲜石斛将其洗净,并同时去除部分老根,然后,将洗干净的石斛切碎或拍破,之后加水到锅里,根据自己喝汤比例放置适量的水,而后用文火先煎煮三十分钟,之后再放入少许西洋参再煮一会儿即可完成,可重复煎煮二三次,连渣食用,后世名医张锡纯说过,铁皮石斛最耐久煎,应劈开先煎,得真味,煮茶这种做法,具有补虚养阴,清热的巨大作用。

    泡茶与煮茶不同,也是一种吃法,具有开胃健脾、降火理气、对慢性咽喉炎疗效显著,做法是先取药店里买来的石斛,洗净去除杂质,切薄片或拍破成颗粒,煮九十度以上开水冲泡后,过上几分钟即可饮用,可重复冲泡,连渣食用。

    熬制药膏也很常见,这种做法对劳损虚弱、肢节多痛、体乏、夜多盗汗等症状有显著疗效,具体做法是先将石斛洗净去杂质后,切碎或拍破,加水煎熬,连煎两次,弃渣后用小火浓缩,再加冰糖,继续熬制成膏状引用。

    浸泡药酒也是很受欢迎的一种做法,具有补肾养阴、生精祛风的巨大作用,具体做法就是,先将铁皮石斛洗净去除杂质,切薄片或拍破成碎粒,以单味或和其他物料一起浸入四十度以上酒中,不加其它调味料。三个月后即可食用。

    当然了,最受欢饮的,还是美食入膳,这种做法的味道最好,具有养阴生津、抵虚热、微汗、筋骨酸痛等常见的体虚症的作用。

    具体做法是,先洗净去除杂,切薄片或拍破成颗粒,将石斛和全鸡或全鸭,加入配料酒少许,半片姜,不加其它配料,一起文火炖几个小时,根据个人口味加入盐、糖等,连渣食用,用石斛文火煎煮后取汁备用,加入其他原料可煮粥、做羹、煲汤等。

    李安一口气将铁皮石斛的用法和吃法全都说了出来,这让众人都大为吃惊,没想到李安知道的这么多,同时,他们也没有想到,小小的神仙草居然有这么多的做法和作用,这就更让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采集一些回去了。

    占族族人自然是想拿去卖的,而李安带来的这些家伙,则是想拿出去做美味品尝的,这些家伙虽然不富裕,但也绝对不穷,跟着李安出来,怎么可能让他们受穷呢?他们听说神仙草有这么多好处,自然很想吃点补一补了,错过了就可惜了。

    既然大家伙儿都对神仙草感兴趣,李安自然要支持他们多采集一些,休息之处的神仙草只有几簇,但只要继续找,肯定还能找到不少。

    “把遇到的神仙草全部采了,一个也别留着,反正,留在这里也是浪费。”

    李安开口说道。

    这个休息的小平台,除了神仙草之外,还有几种比较名贵的药材,比如野三七,不过,相比于铁皮石斛就差多了,毕竟,能被评上九大仙草的,都是非常不俗的药草,是其它药草不能比的。

    休息了片刻之后,一行人继续往下走,一边走一边观察崖壁上是否有神仙草,只要发现了,就会停下来采摘。

    为了保证公平,李安说好了,要把采到的神仙草分成两份,一份给几名占族百姓,剩下的留给自己和将士们,只要多采集一些,肯定够分的。

    走了仅仅几百步,就遇到了十几处生长神仙草的地方,每一处都好好些神仙草,甚至都长成片了,这让众人都非常的兴奋,尤其是几名占族百姓,是最为高兴的,因为他们族人都还不敢来这里,若是这里真的有很多神仙草,那么,以后他们就可以经常来这里采集神仙草了,生活水平必然会大大超过本族的其它人,这自然让他们非常高兴了,至于坏了祖训,只要他们几个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这里有这么多神仙草,都采了拿去卖,能获不少钱财,可以大大缓解占族的贫困,可为何占族的先祖要留下祖训,不允许族人到天坑这里来采药呢?这不是逼着自己的子孙无法过上好日子么。”

    陈龙疑惑的说道。

    这也是一种感叹,觉得占族的先祖太傻了,怎么能让族人过穷日子呢?天坑里有宝贝不让动,这太不合理了。

    李安开口说道:“也许是占族的先祖觉得,若是任由族人下天坑,这些神仙草早就被人采光了,想多保留一些吧!”

    陈龙笑着说道:“我倒是觉得,会不会只有族长一家会下去采药,其余族人都不许采,如此,族长家就能一直富裕了。”

    李安笑道:“那样岂能不被人发现,族长家就算不采药,也是最富裕的,有全族人供着呢?”

    很显然,李安觉得这种可能行不大,既然是祖训,那肯定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不会单独让族长一家搞特殊的,那样一旦被发现,族长就没有威信了。

    “也许占族先祖故意这么做的,要等到后人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动用填坑里的东西,一旦真的饿极了,哪里还会有族人去遵守祖训。”

    陈龙说道。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人一旦被逼急了,那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的,占族先祖应该是想让猎物有一个不受打扰的繁衍之地,从而不至于被族人打的灭绝,顺带的这里的名贵药材也活了下来,这些药草或许并不是占族先祖的考虑范围,他们只是考虑猎物不能被打灭绝了,在客观上也让很多名贵药材能够很好的繁衍下去。

    一路艰难的行进,时不时的去采集崖壁上的神仙草,等走到天坑底部的时候,大伙儿已经采集了至少十几斤的神仙草了,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不得了的数量了。

    到了天坑的底部,众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再也不用手脚并用的走路了,安全性也大大提高了。

    天坑底部的植被同样非常的茂密,树木和草皮非常的繁多,路是完全没有的,只能一边砍灌木,一边艰难的行走。

    “咕咕,咕咕!”

    刚走了没几步,就惊扰了地面草丛里的野鸟,这些野鸟立马飞走了,但很快

    又飞了回来,并在李安一行人的头顶上,来回的盘旋鸣叫,看着似乎比较的狂躁。

    一见头顶的野鸟狂躁的飞来飞去,李安马上就判断出,这只野鸟的巢穴就在附近,是李安惊扰了他的家,另外,能让野鸟如此紧张的,肯定是自己的孩子,或许鸟窝里有幼鸟或者有鸟蛋。

    草丛很茂密,但野鸟飞起来的位置,李安是看到了的,所以,鸟窝的大概位置,李安自然也是能够判断出来的。

    “野鸟是从那个方向飞起来的,鸟巢一定也在那里,鸟巢里肯定有东西,我们过去看看吧!”

    李安开口说道。

    几步走了过去之后,果然看到了鸟巢,还有鸟巢之中的一窝鸟蛋,这鸟蛋个头真是不小,用手一摸还是热乎的,如此看来,刚才飞起来的野鸟正在孵化自己的蛋。

    “六个鸟蛋,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陈龙笑着说道。

    天上的野鸟,发现自己的巢穴被人发现,显得更加的急躁,叫声也更加的凄惨了。

    李安见这些鸟蛋实在没有多大的价值,笑着说道:“既然还不够塞牙缝的,那不如就放回鸟巢吧!看看把老鸟都急成什么样了。”

    虽然鸟蛋也算是一道美味,但区区几个鸟蛋,真不够塞牙缝的,况且,老鸟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如此的焦躁,这让李安不厌其烦,要是将老鸟一箭射下,倒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李安还是觉得这种野鸟个头太小了,没多少肉,还是算了。

    陈龙嘴巴动了动,将到手的鸟蛋又放了回去,他真是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太多嘴了,就不该乱说话,蚊子肉也是肉,这下好了,到手的鸟蛋又要还回去了。

    草丛虽然茂密,但高度还算可以,大部分的野草都仅有膝盖的高度,还有一些比大腿高,超过人的身高的野草是没有的,所以,总体来说,视线还算是良好的,树木的密度也还不错,有的地方密集一些,而有的地方则比较稀疏,密集的地方,阳光是照射不到地面的,而在稀疏的位置,会有一大片的阳光照射在地面之上,把地上的野草照的翠绿翠绿的。

    “鹿群,这天坑内居然有鹿。”

    一名占族族人发现了前方百步之外的鹿群,激动的说道。

    这里能生活鹿群,一点都不奇怪,毕竟,这个天坑的直径足有五百米,面积算是比较大的了,内部的树木和野草也比较多,有充足的食物,鹿群完全可以在这里生存下来,只是由于天坑的峭壁太陡了,所以,这些鹿只能生活在天坑的下面,根本就上不去,无法离开这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生存环境相对比较恶劣,看不到更加广阔的天地。

    都说井底之蛙见识少,这天坑之鹿也是一样,整天生活在天坑下面,根本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对于外面世界的一切,这些天坑之鹿都不清楚,它们更是没有见过人类。

第一千五百四十六章

    天坑之鹿没有见过人类,自然也不清楚人类的危险性,所以,即便他们发现了李安一行人,也没有刻意的躲避,在它们的意识里,只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那它们就是安全的,毕竟,他们的奔跑能力非常强悍,没有任何猎手能跑得过它们,这天坑的底部也没有多少猎手,尤其是没有最具威胁性的狼群。

    天坑太陡了,山羊能够上下自如,人类借助手脚也能上下,但狼是无法上下自如的,狼爬不了这么陡的坡度。

    但天坑底部也是有猎手的,足以威胁鹿群的猎手,要不然,这里的鹿群早就泛滥成灾了。

    这山谷底部的猎手,是一种体型不大,但非常危险的猎手,也就是大山猫,一种十足的可怕猎手,虽然它的体型比鹿要小得多,但他们非常擅长偷袭,而每次偷袭往往是一招致命,直接咬住鹿的脖子,让鹿失血过多而休克,然后,大山猫就可以饱餐一顿了。

    这些大山猫可以自由出入天坑,他们的攀爬能力堪比山羊,山羊能走的路,他们都能走,甚至,他们的攀爬能力比山羊还强,身体也更加的灵活。

    这大山猫会捕杀一切能吃的猎物,大到鹿和山羊,小到野兔和野鸡,甚至,个头非常小的野鸟和老鼠,也是他们的食谱,堪称是界山这里的破坏王,让所有猎物都活在恐惧之中,就没有它捕杀不了的猎物,当然,也是需要运气的。

    比如,外面的狼群要捕猎山羊,而山羊一旦进入天坑的悬崖,狼群就没有办法了,但大山猫不怕,它能够在悬崖上行动自如,只要运气好,就能够猎杀山羊,其中,最好的策略是制造恐怖气氛,让山羊慌不择路,从而进入死地,或者脚下失去平衡,跌落悬崖而死,而一旦山羊跌落悬崖,大山猫就可从容的下去找山羊的尸首,进行美餐一顿了。

    天坑底部的鹿群也是它偷袭的对象,只要靠的足够近,就很有可能猎杀成功,若是距离太远,那就只能是猎杀失败了,但天坑底部有足够的树木和野草,非常有利于大山猫的隐藏,可以让它能够接近鹿群而不被发现。

    当然,山羊和鹿毕竟体型较大,在猎杀的时候,大山猫也会有危险,所以,更多的时候,它们喜欢猎杀小型猎物,比如野兔野鸡之类的,这些小型猎物比较多,也比较容易猎杀,大山猫往往可以一招制敌,而且,不会因为捕猎而受伤。

    鸟类的巢穴都在树上,但千万不要以为把巢穴建在树上就安全了,大山猫既然可以爬悬崖峭壁,自然也能爬树,而且,爬树的能力还很强,他们可以轻易的爬到树上,然后,将树上的鸟窝一扫而空。

    也就是说,对于界山这里的绝大多数猎物,大山猫都有对其进行捕杀的能力,几乎所有的猎物都会受到大山猫的威胁,所以,这种猎手是最可怕的,是界山这里所有猎物的公敌,所有的猎物一看到大山猫都会不寒而栗。

    如此厉害的猎手,在界山这里有天敌吗?应该说,成年的大山猫几乎是没有天敌的,尽管他们打不过狼,也打不过熊,但他们跑得快,狼和熊根本就抓不住它们,但幼年的大山猫就不同了,就算大山猫将自己的幼崽藏在天坑底部的隐蔽之地,也难免会可怕的猎手发现,在天坑底部是有大蛇的,这些大蛇完全可以将大山猫的幼崽一口吞下,而且,大蛇无处不在,也非常喜欢藏身于隐蔽之处,对大山猫的幼崽威胁很大,这也是大山猫没有大量繁殖的原因所在,大部分的大山猫在幼崽时期都夭折了,能够活到成年的数量很少。

    另外,成年的大山猫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比如在悬崖上抓捕山羊的时候,有时候也会不小心摔下去,一旦衰落的地点过高,掉下去之后就会受伤,而在自然界,猎手一旦受伤就意味着无法捕猎和躲避强敌,活着的希望也就不大了。

    所以,不是特别饿的时候,大山猫轻易不会去悬崖边上捕猎山羊,毕竟,一不小心掉下去就会粉身碎骨,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而在饥饿难耐的时候,大山猫就考虑不了这么多了,为了填饱肚子,冒再大的风险也值得。

    通吃一切的大山猫确实非常强悍,但幼年的大山猫却非常脆弱,非常容易遭到其他猎手的攻击,活到成年非常的不容易,这导致大山猫的数量始终无法快速增加,也保护了这里的生态平衡,要是大山猫的幼崽都能活下来,那这里的所有吃草的动物都要遭到灭顶之灾了。

    “今天的运气真好,居然在天坑底部遇到了一群鹿,不如就叫天坑之鹿吧!”

    李安看着眼前的鹿群,开口说道。

    “天坑之鹿,好,好名字,这鹿肉很可口,不如,杀几只尝尝味吧!”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开口说道:“好啊!不过,杀一只就行了,天坑之鹿数量不多,杀多了就灭绝了。”

    方圆五百米的天坑,只有唯一的一群鹿,要是杀了太多的鹿,鹿群就会因为数量太少而灭绝,而李安显然不愿意灭绝天坑内的鹿群,所以,不能一次捕杀太多,杀一只尝尝味道就行了。

    “鹿群跑了,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就在李安一行人,准备捕杀一只鹿的时候,鹿群却突然跑开了,奔跑的速度很快很快,好像遇到了特别危险的事情似的。

    李安仔细一看,在鹿群的后面,有一片野草在动,但很快野草就不动了,很显然,是有猎物在追捕鹿群,但猎手显然是失败了,它被鹿群提前发现了,所以,刚追了一段就放弃了,因为一旦鹿群跑起来,猎手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强行追击只会把自己给活活累死。

    “是被什么野兽追了吧!草丛在动。”

    “这野兽也太小了吧!居然只能看到草丛在动,却看不到野兽。”

    “不会是猫吧!”

    众人说道。

    很快,这个把鹿群追击的四散而逃的野兽出现了,它爬到了附近的一个不高的岩石上,从而露出了整个身躯。

    “居然是一只猫,不过,这猫好大啊!还从未见到这么大的猫,这是什么猫啊!怎么这么大。”

    陈龙说道。

    “这不是猫吧!猫没有这么大的啊!”

    “可这长得就是很像猫啊!老虎可比这个大的太多了,这也就比家里的猫大一倍而已,就是大猫。”

    李安说道:“这个应该是大山猫,之前我们也遇到过,不过,品种不一样,这里的大山猫个头更小,长得更像猫,之前遇到的比较大,长的不太像猫。”

    “大山猫?这大山猫的肉好吃吗?”

    陈龙问道。

    刚问完,大山猫似乎看到了李安一行人,吓得赶紧跳入石头下的草丛,然后消失了。

    “好不好吃不重要了,已经溜走了,这个家伙狡猾的很,不容易猎杀的,大山猫一来,把我们猎杀天坑之鹿的计划都打破了,真是让人生气。”

    李安说道。

    这个大山猫,长相真的非常像家里养的宠物猫,只是个头稍微要大一圈罢了,体重应该是家猫的三四倍左右,看上去并不十分让人害怕,毕竟,体型还是相对比较小的,对人的危害性非常有限。

    大山猫是一种离群独居、孤身活跃在广阔空间里的野生动物,是无固定窝巢的夜间猎手,白天,它可躺在岩石上晒太阳,或者为了避风雨,静静地躲在大树下,它既可以在数公顷的地域里孤身蛰居几天不动,也可以连续跑出十几千米而不停歇。擅于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可在一处静卧几日,不畏严寒,喜欢捕杀野兔野鼠等小型兽类,因为这些小型兽类比较容易捕杀,而大型猎物比较难以捕杀,大山猫喜欢在晨昏时活动,且活动频繁,活动范围视食物丰富程度而定,有占区行为和固定的排泄地点,若是有同类胆敢触碰自己的领地范围,那么,大山猫是一定会奋力攻击的,绝对不能容忍同类与自己生活在相同的一片区域内,除非是配偶和子女。

    大山猫的性情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人的攻击和伤害。在自然界中,虎、豹、雪豹、熊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他们都可以杀死大山猫,所以,遇到这些大型野兽的时候,大山猫只有躲着走的份儿,绝对不敢与这些大型野兽争锋,大山猫具有夜行性,活动隐蔽,听、视觉发达,会游泳,平地上奔跑速度可达八十公里每小时,这个速度可以说是非常快了,但仍旧追不上大型猎物,耳朵上的绒毛能感觉声音震动,所以,大山猫的听力非常的厉害,周围方圆很远的距离内,有任何动静都难逃它的听力监控。

    大山猫的主要食物是野兔和野鸡这些小家伙,所以在很多地方大山猫的种群数量也会随着野兔野鸡数量的增减而上下波动,大致上每间隔几年出现一个高峰,除了野兔野鸡外,大山猫猎食的对象还有很多,包括各种松鼠、野鼠、旅鼠、旱獭和雷鸟、鹌鹑、野鸽和雉类等各种鸟类,有时也会袭击麝、狍子和鹿的幼崽,以及猪崽、小羊等家畜。野兔占了它们饮食的大多数,每天要消耗几公斤的肉。在狩猎区,大山猫可以控制野兔的数量,每年它们可以杀死当地两三成的野兔种群,啮齿野兔的密度高度依赖于大山猫的密度。

    在捕捉猎物时,大山猫常借助于草丛、灌丛、石头、大树等做掩体,埋伏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着,两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它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如果一跃捕空,突击没有成功,使猎物溜走了,也不会穷追猎物,而是再回到原处,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有时它也悄悄地漫游,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

    别以为逃到水里就安全了,大山猫也是会游泳的,甚至可以说善于游泳,但不轻易下水,因为它并不喜欢水,大山猫还是个出色的攀缘能手,爬树的本领也很高,甚至可以从一棵树纵跳到另一棵树上,所以能捕食树上的鸟类,尤其是在夜间,当林中一片寂静、栖居在树上的鸟类都进入了梦乡的时候,便伸出利爪得心应手地猎取食物,从而让鸟类胆战心惊,即便夜间睡觉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遭到大山猫的偷袭。

    大山猫比较喜欢凉爽的环境,比如北方的寒带,还有大唐西部的高山区域,都是大山猫非常喜欢的生存栖息地,界山这里虽然没有常年的积雪,但山上的温度确实不高,还是比较凉爽的,尤其是阴凉的天坑底部,温度更是比较低,这让生活在这里的大山猫感到非常的舒心,从而可以一直存在下去。

    为了躲避天敌,大山猫喜欢把巢穴放在隐蔽的悬崖洞内,悬崖是大多数动物都无法涉足的,隐蔽的悬崖洞口更是非常不容易被发现,几乎除了可恨的蛇类,没有什么猎手能够威胁大山猫的巢穴了。

    此刻,虽然鹿群被大山猫给惊跑了,但天坑的面积就这么大,想要继续猎杀鹿群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儿,只要悄悄跟过去就行了,在一百米开外,李安就有很大的把握可以猎杀成年鹿,从而可以吃到美味的鹿肉。

    “李侍郎,咱们下来这么久了,上面的人该担心了,要不要派人通报一声,让他们知道我们就在下面。”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说的有道理,这天坑底部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探索,天色不早了,可能要在这里过夜了,还是派两个人上去通报一声比较好。”

第一千五百四十七章

    李安好不容易才进入天坑的底部,下面有猎物也有很多名贵的药草,若不多待一些时间,多看看这里的环境,多探索一下这里蕴藏的资源,那岂不是亏大了么。

    之前在界山的森林里本就探索了几个时辰,而后,又花费了足足一个多时辰,才进入天坑的底部,在天坑底部也探索了一段时间,如此一来,天色自然也就比较晚了,而李安还没有探索完天坑底部的资源,自然不太愿意就这么离开,在天坑底部住一夜也挺好的,不过,由于下来的比较匆忙,很多物资都没有携带,帐篷和被褥这些都还是需要的,所以,必须派人上去。

    几名占族族人,也有一人跟着回去了,他们擅自进入天坑,违反了族规,上去是为了向族长请罪,同时,也向族中人报平安。

    进入天坑的时候,沿途都是做了标记的,如此,在返回的时候,自然就不会迷路了,他们按照进入天坑时候留下的标记,非常顺利的就离开了天坑,而且,速度比下去的时候还要快上不少,毕竟,进入天坑的时候,还需要砍伐沿途碍事的灌木,而返回的时候,只要一直往前走就行了,速度自然可以大大加快,小半个时辰就上去了。

    三人离开天坑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而几十名占族族人和一百多护卫刚刚抵达这里不久,他们见李安一行人打猎迟迟不归,自然要进山寻找,恰好遇到两名在山顶看守野山羊的将士,由此才得知李安一行人进入天坑底部了。

    得知如此情况,可把占族族长吓坏了,按照他们占族的传说,就没有人能活着从天坑返回,进入天坑的人,最终都死在了天坑里,所以,他们占族先祖才会定下族规,不允许任何族人进入天坑,这一族规都已经延续几百年了,可如今却有族人违反族规,甚至,还带着重要人物进入天坑,这让他非常的生气,也非常的担心,他也没去过天坑,对于天坑底部到底是什么情况并不清楚,但他非常相信自己的祖先,对自己的先祖没有丝毫的怀疑,也不敢怀疑,好像只要怀疑就是不敬似的。

    占族族长最担心的不是自己族人违反族规,大不了惩罚一顿就是了,就算死在天坑里,那也是咎由自取,还可以教育剩下的族人,让剩下的族人能够安分的遵守族规,但李安也下去了,这就让占族族长万分紧张了,这要是真的出了事情,他可负不起这个责任。

    见三人从天坑爬出,占族族长第一个冲了上去,拉住自己的族人,开口便问:“谁让你们下去的,不知道下面有多危险吗?族规都忘了。”

    他不敢数落大唐将士,但对于自己人,他就没有什么顾忌了。

    “族长,下面也没多危险,是李侍郎坚持要下去看看的,我们都已经到最下面了,下面还有鹿群呢?也没啥危险的,下去的时候小心一些就是了。”

    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下去了,都下去了,没有人受伤?”

    占族族人大大的松了口气。

    占族族人开口道:“没有人受伤,都活的好好的,李侍郎说今夜就不上来了,让我们上来说一声,顺便拿点东西下去。”

    占族族人闻言,沉思了片刻,开口道:“多准备些东西送下去,不行,我也要下去看看。”

    族人忙劝道:“族长,您还是别去了,这路确实不太好走,我们年轻没啥问题,您还是在上面等着吧!”

    这占族人说话比较直爽,并没有太大的规矩,也不怕他们的族长会生气。

    “这可是几百年的族规啊!哎!”

    族长哀叹不已,但也没有什么办法了,现在许多人都已经下去了,他也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族规已经不复存在了,就算他不满也没用了,而且,下去的族人都上来了,似乎本族的传说已经错了,谁说去天坑之人都上不来的,这不上来三个人了么。

    “族长,这些都是在崖壁上采的,您看看,都是神仙草,下面还有很多呢?还有好多别的药草,都采了能挣不少钱。”

    占族族人不敢隐瞒族长,开口说道。

    族长一看有这么多神仙草,也是大为吃惊,这个神仙草拿到蜀中能卖不少钱,界山这里很难采到,一个人进山采药,一年能采到几次就算是非常好的运气了,一次都采不到的也大有人在,毕竟,神仙草太稀有了,生长的环境也很特殊,只有在悬崖的缝隙里才能生存。

    “天坑崖壁上居然有这么多神仙草?下面真的不危险吗?”

    族长问道。

    “族长,只要小心一点就没事儿,我这不好好的么?”

    族人说道。

    族长点头道:“既然安全性有保障就行,你们准备好帐篷,被褥,还有木板床,一起下去吧!”

    既然事已至此,占族族长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只能被迫接受现实,另外,他心里也有一些兴奋,天坑底部居然有那么多好东西,这些要是都能利用起来,他们占族就能更快的改善自己的生活了。

    稍作准备之后,几十人的队伍小心翼翼的出发了,有李安的护卫,也有占族族人,因为他们携带了帐篷等各种物资,所以,行进的时候必须非常小心谨慎才行,为了保证绝对的安全,他们携带了更多的绳索,在遇到难走路段的时候,用绳索将物资悬吊下去,然后,人再下去,如此,就可以避免出现危险了,携带重物走非常陡峭的路段,是很容易发生危险的。

    在天坑的附近,更是驻扎了很多人,他们要留在上面,随时准备接应下面的人,万一有什么需要,他们也好提供。

    天坑虽然是一个大坑,但里面居然有一条流淌的河流,准确的说应该是小溪,毕竟,水流量还是太少了,这些水的来源应该是远处的雪山融水,而这些水流过天坑之后,就进入了一个能流水的小山洞里,然后就顺着山洞流走了,因为山洞太小了,根本就不是人能够进入的,所以,这水到底流向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大自然的地下结构是非常复杂的,出现各种各样的山洞,一点都不奇怪,甚至,有好多情况,都是无法解释的,让人非常的疑惑。

    “想不到这小小的天坑内,居然有一条小溪,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啊!”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是啊!这水流很缓慢,声音也很小,从外面是听不到的,而且,外面也没有河流通过这里,这里的河流完全就是隐蔽的,真是太神奇了。”

    很显然,李安觉得这里的河流非常的神奇,居然与外面的界山没有丝毫的联系,天坑外围的情况,李安都看过了,上游和下游都没有河流,底部却突然出现一条小溪,而且,还是持续流淌的,这自然让人感觉很神奇了。

    “李侍郎,这下游的水都流到小山洞里去了,也不知道要流向哪里,咱们要不要去上游再看看?”

    一名士兵开口说道。

    李安看了看天空,开口说道:“天色已经很晚了,上游起码有五百米的距离,这里并不好走,还是明天再去上游吧!现在留在这里的空地埋锅做饭,把刚打的野兔和野鸡都炖了,上面的人也快下来了,都听到动静了。”

    “是,李侍郎。”

    陈龙开口应道,并立即准备宿营做饭。

    天坑下面的植被非常茂密,树木非常之多,草丛也很茂密,但也有一些树木稍微稀疏的地方,在这些地方修整是最合适不过的,这些地方的面积足够搭建几个帐篷,搭建几个篝火堆的。

    小溪的水很少也很浅,但用来清洗猎物还是绰绰有余的,水质也相当的不错,都是非常清澈的溪水,完全可以直接饮用,味道非常的甘甜。

    “这山泉水不错啊!甜甜的,有一股雪山的味道。”

    李安喝了一口山泉水,开口说道。

    “雪山的味道,这也能喝出来,这雪山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味道啊!”

    陈龙笑着问道。

    “这雪山的味道,就是甘甜好喝,还有一些凉。”

    李安随口说道。

    “哈哈,这也能算是雪山的味道,井水不都这样么。”

    陈龙笑着说道。

    李安说道:“你要学会想象,在喝的时候,想象雪山的融水,就会有这种感觉了,算了,不说了,赶紧把肉炖上。”

    天坑底部的植被很多,枯木和枯草自然不会少,很快,就升起了好几堆篝火,上面下来的人也抵达了天坑底部,并带来了帐篷和各种工具,大锅是必须的,还有一些香料和食品,另外,那只留下上面的野山羊也被弄了下来,正好够一锅的。

    因为下来了许多人,都还没有吃饭,所以,一口气架起了五口锅,三个锅煮肉,一个锅煮米,还有一锅烧汤。

    三个煮肉的锅里,分别是野兔肉,野鸡肉,还有野山羊肉,都是今日打猎获得的猎物,现在正好拿来煮着吃。

    因为人太多,这些肉肯定不够,所以,又煮了一锅米饭,还弄了一窝美味汤汁。

    其实,不烧汤也行的,毕竟,煮肉的锅里也有肉汤,肉汤的味道非常不错,比菜汤还要美味许多。

    野味虽然可口,但也必须要有香料才行,没有香料的加入,再好的猎物也会有不好的味道,毕竟,每种野味身上都会有一些不太好的味道,比如,野山羊的身上会有一股膻味,野兔野鸡的身上也会有腥味,而要去除这些腥味,就必须要加入香料才行,要不然煮出来的肉,会有这些难闻的味道,吃起来就不美了。

    若论做饭,在场的所有人,就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李安,所以,李安亲自指导做饭,也让占族的族人品尝什么叫美味。

    另外,这一次做饭,李安要改变一下菜谱,把新的东西加入到这些炖肉之中,光加香料是不够的,还要加入这里特有的好东西。

    这个好东西就是神仙草,这神仙草是可以煲汤的,将其加入到炖肉的锅里,让其变成炖肉的配菜,这最合适不过了,这样,不但会大大增加神仙草的口味,同时,还让这道菜变得更加的养生,而草是素的,还可以大大减轻炖肉的油腻感,让炖肉充满一种药草的芳香,味道必然会非常美味的。

    “不要舍不得,把今日采的神仙草都放进去吧!”

    李安看着几名护卫,开口说道。

    这几个人,是最早随李安下来的护卫,他们每个人都采集了不少神仙草,此刻,李安要求他们,将神仙草全部放入三个炖肉的锅里,从而改变这道菜的味道。

    不过,几名护卫显然有些舍不得,他们觉得这些神仙草如此珍贵,应该省着点用才是,怎么能一次性用这么多,这有些太浪费了。

    “李侍郎,已经够多的了,要是放的太多,会不会这肉味都变了,都吃不到肉味了。”

    “是啊!这要是放的神仙草太多,这肉就该是草药味了,那还能吃的下去吗?”

    “李侍郎,我们还准备给自己留一点,以后慢慢享用呢?”

    几名护卫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你们就是舍不得,找这么多借口,不过,这天坑里的神仙草多的是,今天吃完了,明日继续采就是了,你们怕什么,都放进去吧!”

    说完亲自动手,把几名护卫手里的神仙草全部塞入了大炖锅之中。

    炖肉里加入了大量香料,又加入了大量神仙草,这炖出来的肉,究竟会是一个什么味道,李安也无法预测,不过,李安相信味道一定不会差的,肯定非常的好吃,这一点李安非常有信心。

    每一个炖肉的大锅都很大,比后世普通家庭炖肉的砂锅大多了,后世家庭的砂锅,炖肉只是给一家人吃,而李安的军中大锅,炖肉都是给至少十几人食用的,锅自然要大许多才行,太小的锅不适合军中使用。

第一千五百四十八章

    天坑底部有足够的枯木和干草,干枯的树叶更是在树根的位置,堆了厚厚的一层,所以,燃料问题是完全不用担心的,篝火可以烧的很旺,也可以一直持续的烧下去。

    肉刚下锅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味道,而随着肉被炖熟,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在香料的加持下,肉香变得更加的浓烈了,在这肉香之中,还夹杂着一些药草的清香味,闻着就很让人陶醉。

    这清香的药草,自然就是神仙草的味道了,不过,采摘的时候,所闻到的清香味与炖肉时候,从肉汤里飘出来的味道,是有一些区别的,区别还挺大的,但总的感觉还是肉汤里飘出来的清香味更好闻,毕竟,肉香与药草混合的味道更浓烈,营养自然也更高一些。

    “真香啊!这神仙草加了这么多,也没影响肉的香味,而且,似乎更好闻了,闻这味道就知道肯定是更美味。”

    陈龙开口说道。

    一般情况下,闻到食物的味道,就大概能够判断出食物的口味,美味的食物,一般情况下,闻都能闻出来,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臭豆腐闻着并不美味,但吃起来却很可口,这个是属于例外的,对于绝大多数美食来说,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闻着越香的美食,吃在嘴里的口味越好。

    “那是肯定的,就算把石头放入肉汤里,那也是香的,哈哈哈!”

    李安笑着说道。

    天坑下点燃了篝火,虽然火光不是很大,但由于是在夜间,所以,火光还是挺明显的,天坑上面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火光的位置,从而确定下面情况良好,这才放下心来,占族族长和浪族族长不太放心,他们都赖在界山不走了,就地搭了个帐篷,就在天坑的上面休息了起来,不远处就是钨铁作坊,他们两族对这个钨铁作坊非常看重,恨不得马上就能投产,让他们立刻就能富裕起来,他们似乎已经等不了了,更是担心自己离开之后,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事情,他们不能及时进行准备,如此,住在工坊附近,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两族为了尽快投产钨铁矿,把本族一半的壮劳力都拉来了,也算是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努力,钨铁矿的冶炼比铁和铜要复杂一些,但只要好好准备,同样很快就能投产,先弄一套生产工具出来,然后,多弄一些生产设施就行了,这样就能扩大产量了。

    篝火很大,三锅炖肉很快就熟透了,米饭和汤水也早就做好了,几十人就在天坑的底部开始用餐,除了这些之外,每个人手里都还有干粮,吃饱喝足是毫无问题的,但所有人自然更青睐肉和肉汤,干粮怎么能与肉汤相比。

    肉炖了足有半个时辰,已经很烂了,香料和药草的香味都已经炖到肉丝里去了,这让肉吃起来很烂很香,整个食道都充满了淡淡了药草味,这个药草味很淡很淡,不但没有损害肉味,反而让肉味更加的可口,那淡淡的药草味太清香了,而且,能够持续很久很久。

    一般吃完酒肉的人,嘴里会有难闻的酒菜味,让人敬而远之,但吃过含有药草味的肉,嘴里会有一种药草的清香味,并不难闻,并不会让人觉得反感。

    “这神仙草可是好东西,比肉金贵多了,要多盛一些。”

    陈龙说着给自己盛了好多神仙草,他的大碗里上面一层都是神仙草,这家伙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也是没谁了。

    “好家伙,给自己盛了这么多神仙草,当心进补过头了,鼻子流血。”

    李安笑着说道。

    “吃多了会鼻子流血,真的假的。”

    陈龙一听就紧张了,顿了顿,接着说道:“不会还要变成光头吧!那也太可怕了。”

    李安点了点头,肯定的说道:“虽然只是猜测,但真的很有可能哦!你要闲心了。”

    这是故意吓唬陈龙的,这小子太不厚道了,一个人吃这么多神仙草,让好多人都分不到一口。

    “都过来,一人一块。”

    陈龙也是被唬住了,赶紧将自己碗里的神仙草,分给周边的将士们,与他们共享这神仙草。

    李安也吃了一些神仙草,果然是美味,最重要是足够的保健,对身体非常好,吃多了也没有多大的事儿,只要别当饭吃就行,毕竟,人体需要各种各样的营养元素,要是光吃一种食物,早晚是要营养不良的,而营养不良的后果有多严重,那是无需多言的。

    “李侍郎,这些肉太少了,吃的不过瘾啊!要是能抓住一只鹿就好了,可惜让鹿群跑掉了。”

    陈龙开口说道。

    因为下来的人比较多,而猎物仅有几只野兔野鸡,还有一只仅有十几斤净重的野山羊,肉确实不够多,所以,每个人都没有吃的尽兴,都是混着米饭和干粮吃的。

    李安点头道:“都怪刚才遇到的大山猫,搅了我们的好事儿,要不然咱们都吃上鹿肉了,这鹿肉可比羊肉还美味,不过,吃上鹿肉是早晚的事儿,这天坑底部就这么大,鹿群能跑到哪里去,还不是在这个小圈子里,咱们现在人这么多,只要分开围猎,把整个鹿群灭了,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儿。”

    很显然,天坑底部的面积还是太小了,鹿群没有太大的回旋余地,遇到人类的围猎,根本就没法逃出去,就算遇到狼群的威胁,在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照样无路可逃,还好天坑底部没有狼群,否则,鹿群根本就不会存活下来,应该早就灭绝了,而大山猫虽然凶猛,但由于都是单独捕猎,这样会给鹿群逃走提供机会,没有合作的大山猫,除了偷袭偶尔会获得成功之外,正大光明的捕猎鹿群,是不会有成功机会的。

    “李侍郎什么意思,是要围猎吗?什么时候,是今夜,还是明日一早?”

    陈龙一脸兴奋的开口问道。

    他对于捕猎,也是非常感兴趣的,哪怕是半夜捕猎,他也非常的乐意。

    李安开口道:“晚饭都吃了,今晚自然要休息了,明日一早就捕猎鹿群,记住,最多捕杀两只,千万不能捕杀太多,要不然,这里的鹿群灭绝了,以后,站族人就没有鹿肉可以吃了。”

    “呵呵!李侍郎还想着占族人以后能不能吃到鹿肉,想的可真远啊!”

    陈龙酸酸的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那是自然,本官一向爱民如子,处处为百姓着想,占族百姓也是大唐的百姓,本官当然要为他们考虑了。”

    关于爱民如子,李安是绝对当之无愧的,不论在什么时候,李安都非常关心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对百姓非常的爱护,这一路走来,也帮了许多老百姓,尤其在西部羁縻区这里,为沿途各族找到了许多生存之路,无偿教会了他们如何冶炼金属矿产,如何发家致富。

    放眼整个大唐,只怕也没有别的什么人,会像李安这样爱护百姓了,或者说,有的人就算有这个心思,也没有那个能力啊!毕竟,不是什么人都懂得如何鉴别矿产的,也不是什么人都懂得如何冶炼和锻造的,这些知识李安一个人都掌握了,而很多人却是一样都掌握不了,当官之人,是肯定不掌握这些科技的,而掌握技术的工匠,轻易也不会把自己的技术交给旁人,所以,真的是没有人能做到像李安这样爱护自己了,要么有心无力,要么有力无心,能二者统一的就只有李安一个人。

    吃饱喝足了之后,不适合直接休息,应该先散步一阵子,然后,才能睡下,而且,早睡也睡不着,散散步挺好的。

    天坑下面的空间虽然很小,到处都是茂密的植被,但也是有路可走的,尤其是靠近小溪的两侧,由于都是碎石头,所以,植被非常稀少,沿着河边散步是最合适不过的。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饱喝足了,该是散步的时候了。”

    李安开口说道,带着几个人一起去散步,就沿着小溪缓缓而行。

    小溪非常狭窄,同样的,小溪两侧的碎石头也很狭窄,所以,从天坑上面才什么都看不见的,要是很宽的话,从天坑上面就应该能够看得见了。

    “你们看,这天坑的环境,可真是得天独厚啊!居然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溪,小溪两侧还有这么多碎石头,这些碎石头不像是天然的,好像是有人故意铺设的,也好像不是,会不会是占族先祖干的。”

    李安开口说道。

    陈龙点头道:“李侍郎说的是,这占族先祖怕是把什么秘密藏在这天坑之中了,因为怕被人发现,所以,就严令族中之人,不许进入天坑。”

    “恩,你分析的有些道理,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这天坑里不会真的有什么秘密吧!”

    李安疑惑的说道。

    “李侍郎,那咱们就好好找找,看看这里到底有什么秘密?”

    陈龙一脸认真的说道,然后蹲下身子,捡起了一块石头,开口说道:“李侍郎,这些石头不会就是秘密吧!会不会是一种很珍贵的矿石?”

    “矿石?你这些日子天天看着矿石,见到石头就往矿石上想,这不是什么矿石,就是普通的大青石,用来铺路还行,里面没有金属的。”

    李安看了看这些青色的石头,开口说道。

    这些石头一看就是硅酸盐石头,无法提炼出需要的金属,当然了,硅也是一种金属,但提炼硅金属的难度太高了,而且,大唐这个时代,哪里会需要金属硅,根本就用不到,金属硅是后世非常重要的金属,是核心科技的必备原材料金属,但在大唐时代,这种材料真的没啥大的作用,而且,提炼硅的难度很大,不是那么容易成功的。

    自然界中蕴藏量最高的金属,就是硅金属了,硅金属是自然界第一富有金属,但富有不代表能够轻易获得,硅金属的提炼难度极大,这是后世的核心科技,是制造芯片的必备材料,所有国家都在拼了命的研究硅金属,但大唐是真的不需要这种金属,毕竟,制造芯片的难度太高了,李安可不想烦这个神,所以,凡是看到含硅金属的石头,都是没啥兴趣的,而且,要想提炼硅金属,也并不需要山里矿石,每条河里的沙子都是富含硅金属的材料,而且,使用沙子提炼硅金属也是最方便和最合适的,毕竟,从矿石之中提炼金属,需要先将矿石粉碎,然后,才好进行提炼,而沙子本身就是非常细碎的,也就省了粉碎这一步骤了,并且,粉碎的还相当的彻底,任何矿石都不会粉碎到沙子的程度,所以,后世提炼硅金属的原材料,基本上全部采用沙子,没有人会傻不拉几的去粉碎一块硅酸盐石头。

    既然是没有价值的硅酸盐石头,李安自然不会花精力去研究它,这些石头只能用来铺路,属于一种廉价的建筑材料,当然了,也能用来打造石桌石凳,也就这些用途了。

    “既然这些碎石头不是有用的矿石,那到底是谁这么闲,把这些石头洒在小溪的两侧,这是脑子有毛病吗?”

    陈龙说着,又拿起了几块碎石头,看了看又扔下去了。

    李安仔细看了看这些碎石头,发现这些石头大小不一,但基本的都比较的圆润,这里怎么会有如此多圆润的石头呢?要真的是人为铺设的,那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圆润的石头呢?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石头是河水带来的,由于溪水长期冲刷,所以,都变成了圆润的形状,也正是因为这些石头都是圆润的,所以,很容易改变自己的位置,可以从上游一路顺流而下,从而一步步摆满了小溪的两岸。

    但这里的小溪水流很小很弱,根本就推不动石头,哪怕是最小的圆润石头,都无法冲走,如此,这种假设似乎也有些站不住脚。

第一千五百四十九章

    李安看到这么小的小溪的两侧,居然有这么多的圆润石头,先前猜测是人为铺设的,为的是美观,也许之前,这里生活着一群人,在小溪两侧多放些石头,可以避免小溪被过多的杂草污染,甚至被杂草吞没,可仔细一想,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圆润的石头,都是被溪水冲刷而来的,可这里的溪水太微弱了,根本就无法推动这些圆润的石头,哪怕是圆球状的小石头都难以推动,怎么会推动这么多的石头过来。

    若这些石头真的是被流水冲过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这里的小溪曾经是水量很大的小河,之后,由于水流逐渐减小,这才变成了小溪,而随着水量的逐渐变弱,中途的一些圆润石头停留在了小溪的两侧,也就形成了如今的格局。

    李安仔细一看,这些圆润石头的所处位置的高度,的确比周边的地域要低矮不少,如此,也就可以证明,这些圆润石头所处的位置,曾经就是河床的一部分,因为河床底部没有泥土,圆润的石头也无法为植物提供营养,所以,这些圆润石头的位置是没有植被的,这也让小溪看上去更加的干净,一旦河床出现淤泥,大量的水生植物就会在里面蔓延,小溪就有可能被污染,那样就不能直接饮用了。

    “这里以前很有可能是一条小河,因为水流量越来越少,小河就变成了小溪,这些石头也就被留在了河床上,经年累月之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你们仔细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李安看向陈龙,开口说道。

    陈龙点头道:“是啊!仔细看看,这些石头的位置,真的很像小河的河床啊!看来以前这里真的是小河啊!是什么原因让这里的小河变成小溪的呢?河水为什么会变少?”

    很显然,陈龙对于小河变小溪的原因是非常好奇的,水量怎么会突然变少呢?

    对于小河变小溪的事情,原因自然是很多的,具体是什么原因,李安也不是很清楚,比如天气变冷,雪山融水变少,水跑到其它地方去了,这些都是水流变少的原因,具体是什么原因,谁知道呢?

    李安想了一下,开口说道:“水流变少的原因很多,眼前的小溪水流变化属于哪一种情况,不太好说啊!不过,明日我们去上游看看,说不定能够发现什么,说不定还能发现宝贝呢?”

    “宝贝?有道理,要是真能发现宝贝就太好了,真是非常期待啊!”

    陈龙笑着说道。

    “咦,我现在就发现了一种宝贝,蛞蝓。”

    李安拿起一块圆润的小石头,发现了小石头上的一个小虫子,一种身体非常柔软的黏虫,这种虫子的大名叫蛞蝓,小名就比较恶心了,叫比鼻涕虫,是很多人非常害怕和感到恶心的软体虫,几乎没有人喜欢这种动物。

    “居然是黏虫,这个东西是什么宝贝,就是一个恶心的虫子。”

    陈龙显然非常讨厌蛞蝓,觉得这种黏虫太恶心了,看着就非常不舒服,就更别提把它当成宝贝了。

    这个讨厌恶心的虫子是宝贝吗?当然不是了,这种虫子是一种害虫,至少,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让人非常讨厌的虫子,一般都是在夜间活动,专门吃嫩叶,尤其是小白菜的嫩叶,是这种虫子最喜欢吃的。

    按照后世的科学定义,蛞蝓属于腹足纲,柄眼目,蛞蝓科动物,俗称鼻涕虫,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软体动物,与部分蜗牛组成有肺目,这种虫子是雌雄同体,是没有性别的,外面看起来很像没有壳的蜗牛,体表有大量湿润的黏液是这种虫子的明显特征,民间流传在其身上撒盐使其脱水而死的捕杀方法的确有用。

    常见蛞蝓非常像没有壳的蜗牛,成虫伸直时体长三公分到六公分,体宽不到一公分,体内还有内壳,长梭型,柔软、光滑而无外壳,体表暗黑色、暗灰色、黄白色或灰红色,一般灰色的居多,触角有两对,暗黑色,下边一对较短,称前触角,有感觉作用,上边一对称后触角,端部具眼,口腔内有角质齿舌,体背前端具外套膜,边缘卷起,其内有退化的贝壳,上有明显的同心圆线,即生长线,同心圆线中心在外套膜后端偏右,呼吸孔在体右侧前方,其上有细小的色线环绕,粘液无色,在右触角后方处为生殖孔,卵椭圆形,韧而富有弹性,白色透明可见卵核,近孵化时色变深,幼虫初孵体长非常小,与蚂蚁差不多大,淡褐色,体形同成体。

    蛞蝓以成虫体或幼体在作物根部湿土下越冬,借助厚厚的土层给自己保暖,土层越厚,他们被冻死的几率就越低,所以,为了消灭蛞蝓,可以选择在冬季的时候给田地翻土,将躲在泥土里的蛞蝓翻出来,从而让寒冷的空气活活冻死它们,冬季的时候,冻死的蛞蝓越多,等到了春夏季节,他们的危害性就越小。

    一旦进入春夏季节,也就是五月份到七月份,蛞蝓这种害虫,就会在田间大量活动为害,趁着夜间爬出地表,啃食植物的嫩叶,给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入夏气温升高,蛞蝓的活动会稍微减弱,但也并非不活动,只是由于食量减少了,所以,活动才变得少了一些而已,秋季气候凉爽后,蛞蝓又会恢复活力,从而到处危害农田,破坏农作物的生长,让农民内心痛恨不已。

    田地里的蛞蝓自然都是野生的,没有人会闲着无聊,养殖这种让人讨厌的害虫,要说这种害虫也不是没有弱点,那就是比较怕光,甚至,可以说非常的怕光,只要有强光的地方,蛞蝓就无法存在,所以,蛞蝓在大白天的时候,只能老老实实的躲在泥土里,只有等到了夜间,蛞蝓才能从泥土之中爬出来啃食农作物。

    按照后世的科学研究,蛞蝓这种怕光的软体动物,在强光下几个小时就会死亡,因此也只能在夜间活动,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傍晚开始出动,晚上十点到十一点时达高峰,清晨太阳升起之前,又陆续潜入土中或隐蔽处,从而躲避白天的强光。

    蛞蝓虽然非常让人讨厌,但这种动物的生命力还是很强的,它们的耐饥力强,在食物缺乏或不良条件下能不吃不动,就像越冬的动物冬眠一样,它们在阴暗潮湿的环境适合其生活,当气温凉爽,湿度也正好的时候,对其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会促使蛞蝓大面积的繁殖,从而会造成更加可怕的危害。

    作为一种常见的软体动物,蛞蝓的食谱还是挺广泛的,只要是嫩叶类的食物,他几乎都能吃的下去,当然了,它们最喜欢细嫩的食物了,比如小白菜,李安曾经种过很多植物,比如小白菜,辣椒,丝瓜等等,但被吃的只有小白菜一样,辣椒叶和丝瓜叶没有丝毫的损失,这自然是因为小白菜的叶子更加的细嫩,含水量更高,味道更好了。

    “哈哈!这的确是一种非常恶心的虫子,不过,这种虫子是能吃的,而且,营养还很丰富呢?”

    李安笑着说道。

    陈龙一脸不信的说道:“这么恶心的虫子,居然还能吃,李侍郎不会是耍我的吧!我怎么这么不信呢?”

    李安笑着说道:“我怎么会骗你呢?这个东西确实能吃,清蒸,油炸,煲汤,怎么吃都行,而且,还有不小的药用价值呢?”

    “哈哈!不管李侍郎怎么说,反正,我是不会吃这种恶心东西的,不过,这药用是什么意思,不会是与巴豆一个作用吧!”

    陈龙笑着说道。

    很显然,这货根本不相信李安的话,觉得李安是在耍他玩的。

    其实,蛞蝓虽然恶心,但真实是可以食用的,别说蛞蝓这种恶心的东西,苍蝇的幼虫,蚯蚓,蝙蝠,哪一种不是非常恶心的东西,但这些无一例外,都是可以食用的,只要制作得当,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吃的。

    关于药用,蛞蝓都被记录在医书之中了,所以,这个事情自然是假不了的,比如,一个人被蜈蚣咬伤了,就可以用蛞蝓生捣敷涂,这样就可以缓解症状,还有,如果一个人患了痔热肿痛,用大蛞蝓一个捣中泥,加龙脑三分、胭脂坯子半钱,敷患处,就可以改善症状了,特别要注意,在敷药前,以石薜煮水熏洗更好。

    还有,当一个人脚胫烂疮,用蛞蝓十个,瓦上焙干,研为末,调油敷患处,立刻就会有效果。

    这些都是中医记载的,是绝对不会有假的,好多医术里,都有关于蛞蝓的各种要用记载。

    李安看向陈龙,开口说道:“这蛞蝓虽然看着挺恶心的,但药用是真的,这蛞蝓清热祛风,消肿解毒,破痰通经,治中风歪僻,筋脉拘挛,惊痫,喘息,喉痹,咽肿,痈肿,丹毒,经闭,症瘕,蜈蚣咬伤。”

    “真的假的,这么恶心的小东西,会有这么大的好处?”

    陈龙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李安开口说道:“这个当然不会有假了,比如治喘息,需要先捉拿蛞蝓一百条,洗干净了,加贝母适量,同捣如泥,为丸,每次五分,日服二次。还有治疗丹毒痈肿,需要活蛞蝓数只,醋浸捣烂,入冰片少许敷患处,会有奇效的。”

    “如此看来,这个恶心的东西,还挺有用处的啊!不过,害虫就是害虫,绿菜上的虫洞,都是这个恶心的东西吃掉的,有什么办法驱赶它们吗?”

    陈龙问道。

    李安开口说道:“办法是很多的,比如,可以把生姜粉撒在鼻涕虫出没的地方,鼻涕虫对生姜的气味非常敏感,会感到非常的不舒服,一定会远远走开,当鼻涕虫危害农作物的时候,还可以在农作物的根部缠上一圈细细的铜丝也有同样的效果,蛞蝓同样不喜欢铜丝散发出来的金属味道。

    还有一种恶心的方法,效果很不错,把捉到的蛞蝓用刀切碎了放些水果汁,然后洒在蛞蝓经常出没的地方,如此,很有可能几个月都看不到一只蛞蝓出没了。

    还有,在晚上的时候,在蛞蝓经常出没的地方,放一个装满烈酒的盆子,这些蛞蝓被酒香吸引,会不自觉的进入装满烈酒的盆子里,然后,第二天就会看到已经醉死的蛞蝓了,也有可能是被辣死的。

    当然了,最好的办法还是用食盐,往蛞蝓身上撒盐,会有非常好的效果,会让蛞蝓大量脱水,从而导致蛞蝓的死亡。

    若是见到一只蛞蝓就撒一次盐,那也太浪费了,而且,食盐除了能杀死蛞蝓之外,对蔬菜也是有害的,盐能让蛞蝓脱水而死,同样,也能让蔬菜脱水而死,最好的办法是准备一个大碗,碗底准备一些食盐,然后直接把捉到的蛞蝓放入碗内,这些蛞蝓在碗内与食盐接触,很快就会死亡了。

    若是实在舍不得食盐,觉得太浪费了,还可以逮了放在瓶子里,等到了白天的时候放在太阳下暴晒,几个时辰就能把蛞蝓给晒死。”

    说完看向陈龙。

    陈龙似乎有些不太满意,开口说道:“李侍郎说了这么多,又是用食盐杀死蛞蝓,又是让太阳晒死,这也太麻烦了,直接用脚踩死不是更方便吗?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事呢?”

    李安闻言,笑着说道:“对对对,是我想的太多了,直接一脚踩死最方便了,哪里需要这么复杂啊!哈哈!”

    的确,李安是有些想复杂了,抓住之后,直接一脚踩死是最为方便的,但这些蛞蝓太黏了,踩死会弄得脚底下全是黏液,会非常的不舒服,所以,李安宁愿费点事儿,把蛞蝓放在有盐的碗里,从而可以更干净的杀死这些蛞蝓。

    至于食盐为何能够杀死蛞蝓,自然是因为蛞蝓体内含水量很高,将其放入食盐环境中之后,会造成体内盐度很低,水分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转移,因此,蛞蝓就会越来越小了,慢慢的会化成水,然后一命呜呼。

第一千五百五十章

    蛞蝓可以食用,也是一种能够治疗许多疾病的药材,不过,这改变不了这种软体虫子很恶心的事实,只要还有替代药材,没人愿意使用蛞蝓,只要不至于饿死,估计,没有人愿意去品尝蛞蝓,吃这玩意的感觉与吃鼻涕有什么区别,想想都会觉得恶心。

    李安是不会为了体验新鲜感,而去品尝蛞蝓的,这辈子都不会去吃这么恶心的软体虫子,蚂蚱,毛毛虫这些也不会去尝试,想想都觉得太恶心了,吃这些东西是需要勇气的,即便是肚子很饿的时候,也需要莫大的勇气,一定会有许多人,是宁愿饿死都不愿意去品尝蛞蝓这些食物的,哪怕这些恶心的食物能够救活他们的小命,他们也不愿意接受。

    将小石头调转方向,猛的扔在小溪边上,如此,石头上恶心的蛞蝓就被碾死了,就这么轻易的,李安就决定了这个石头上一只蛞蝓的生死。

    小溪边的圆润小石头很滑很滑,人走在上面的时候,是一定要特别小心的,要是一不留神,就会有摔倒的可能,慢点走是可以避免摔倒的。

    继续往前走了一段,李安听到了远处传来惊慌的奔跑声,很显然,是白天遇到的鹿群,这也难怪,这条不大的小溪,是天坑底部唯一的水源地,鹿群每天都要饮水,而饮水就必须要道小溪旁,所以,小溪旁是鹿群每天必须要来的地方,每天都要过来喝水,甚至,一天要到小溪边好多次,喝好多次水。

    “小溪旁是鹿群每天都必须要来的地方,明日只需要在小溪旁设伏,就能猎杀到鹿了。”

    李安开口说道。

    “李侍郎,这条小溪可不短,足有几百步,看来要部署不少人才够。”

    陈龙说道。

    李安点头道:“小溪是挺长的,不过,部署二十人就足够了,每二三十步一个人,埋伏好了,等待鹿群过来饮水就是了,如此,不论鹿群选择在哪个位置饮水,都逃不脱被猎杀的命运。”

    “沿着小溪一字排开,二三十步一个人,这的确是个办法,那好,我这就回去安排,让他们明日一早就开始猎杀。”

    陈龙说着走了回去。

    李安继续沿着小溪旁的碎石路行进,时不时的跨过小溪,到小溪的另一边走几步,然后再回来继续走。

    不是李安喜欢这么走,实在是为了怀念童年的时光,小时候的李安,就喜欢这么走路,每次遇到田间的小水沟,总是喜欢这么蹦来蹦去的,水沟有多长就蹦多久,一点也不会觉得辛苦,总觉得这样很有乐趣。

    这么蹦来蹦去的有乐趣吗?至少对于小时候的李安来说,这样蹦来蹦去是很有乐趣的,会觉得非常的快乐,而在成年之后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就会觉得这样很无聊,很奇怪。

    在小时候,李安发现儿童去什么地方,都喜欢跑着去,而成年人都喜欢慢慢的走着,比如去茅房,上学的孩子们,都喜欢往茅房跑,一阵风的就跑过去了,而成年的老师都喜欢慢慢走到茅房,根本不会跑着过去,就算很急也不会跑着去,以保持师长的稳重。

    李安蹲下身子,轻轻的拨弄小溪里的清水,这些清水虽然很少,但真的很冷很冷,比空气的温度要低得多,当李安把手放入溪水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有一种想要把手抽回来的念头,这是下意识的想法,毕竟,人在遇到意外情况的时候,都会有自我保护意识,猛然遇到冷水,超出了自己的想象,让自己的手指不太舒服,自然会激活身体的自我保护。

    小溪的清水如此冰凉,这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溪水的来源,一定与远处的雪山脱不了干系,只有雪山的融水才会如此的冰凉,若是地下水的话,在这个不是很热的季节,应该与空气温度差不多才对,甚至,可能比空气还要热一点。

    月光艰难的穿过天坑里的树叶,在小溪里留下了倒影,让这个不起眼的小溪,充满了一种别样的美。

    “呜呜呜……”

    远处,也就是天坑的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狼嚎声,这里是森林的深处,能听到狼嚎的声音,也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狼这种动物更喜欢在夜间活动,一到夜晚就喜欢到处乱叫,算是夜猫子的一种吧!

    因为天坑底部并没有狼的存在,所以,李安也不用引起警惕了,狼是没有能力下来的,除非它想被困死在这里一辈子,或者说,他们下来的过程中,就会因为失足而被活活的摔死,天坑最缓的地方也不是狼能通过的,他们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天坑底部也有一些也行动物在鸣叫,比如猫头鹰的声音就听的清清楚楚的,这种动物在界山也比较的常见,因为是鸟类,所以,自然是可以随意出入天坑的,他们喜欢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

    不过,猫头鹰的叫声,可不是那么受欢迎的,甚至会让人觉得恐怖,因为猫头鹰的叫声太凄厉了,而且,还是在夜晚的时间鸣叫,自然更增加了恐怖的气氛,试想一下,大晚上的,突然听到凄厉的猫头鹰叫声,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恐怖的事情啊!想想都会让人觉得可怕。

    大晚上要是失眠了,听点舒缓的音乐,说不定能够有助于睡眠,而若是听猫头鹰的叫声,搞不好会失眠一夜,吓都吓醒了,也正是因为猫头鹰的叫声太凄厉了,所以,猫头鹰一直被视为不祥鸟,是自古以来,老百姓们都非常讨厌的鸟类,老百姓对猫头鹰的印象,与对乌鸦的印象是差不多的。

    大白天的时候,乌鸦让老百姓讨厌,而在夜晚的时候,老百姓最讨厌的就是猫头鹰了,若是有一只猫头鹰跑到某个人家屋后的树上叫个不停,那么,这户人家夜里也别想睡安生了,甚至,被吵的一夜没法入睡都是很正常的,若是特别相信迷信之人,或许会吓得日夜不安,连续多日都睡不好。

    当然了,猫头鹰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益鸟,对人类是有很大帮助的,猫头鹰的主粮就是老鼠,捕杀老鼠是猫头鹰的拿手好戏,而老鼠是实打实的坏家伙,是农民朋友最讨厌的害虫,有猫头鹰控制老鼠的数量,能够让老鼠的数量被大大抑制,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丰收。

    所以,人们不但不应该害怕猫头鹰,相反的,应该非常喜欢猫头鹰才对,因为只要有猫头鹰出现的地方,农田里和百姓家的老鼠就要遭殃了,猫头鹰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能因为猫头鹰的叫声不好听,就讨厌猫头鹰,朋友不能光看外表,也不能光听声音,声音好听的未必是朋友,声音难听的也许是挚友。

    不过,懂得猫头鹰好处的人,在古代还是太少了,古代的老百姓,都采用养猫的办法来遏制老鼠,而对于猫头鹰则敬而远之,听说过养大雕的,没听说过有养猫头鹰的,猫头鹰也就是在后世才被人们所认可,承认它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益鸟,而到了后世的时候,猫头鹰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甚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都见不到猫头鹰踪迹了,只有特别茂密的森林之中,才会有猫头鹰出没,至少,李安前世的儿时,生活在农村地区就没有见过猫头鹰,只听父辈讲过那里曾经有很多猫头鹰,因为树木被大量砍伐,树林越来越少,慢慢的猫头鹰也就没法生存了,而李安也就只能去动物园,才能看到猫头鹰了。

    由于天坑底部的植被非常不错,所以,老鼠和野兔很多,有了大量老鼠作为食物,猫头鹰自然也不会少。

    凄厉的咕咕声,让好多将士都觉得有些不安,他们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听着这种凄厉的声音,确实挺难入睡的。

    “李侍郎,我都安排好了,明日天一亮就让他们去猎杀鹿群,就猎杀两只。”

    陈龙安排好明日一早的猎杀,再次走到李安的身旁。

    “好,记得告诉将士们,千万不可多杀,够吃一顿就行。”

    李安开口说道。

    “放心吧!李侍郎,我已经告诉将士们了。”

    陈龙说道,顿了顿,接着说道:“李侍郎,这夜猫子叫的也太烦人了,这要是叫一夜,可怎么睡啊!”

    李安开口说道:“这有何难,找块棉花,把耳朵堵上就是了。”

    “李侍郎,这棉花哪里堵得住声音,不如把这些夜猫子全猎杀了,免得烦人。”

    陈龙粗鲁的说道。

    “全杀了,这怎么能行,这些夜猫子可都是益鸟啊!要是没有夜猫子,这里老鼠就该成灾了,还是暂时赶走吧!”

    李安开口说道。

    “这些夜猫子也真是的,大半夜鬼叫什么,白天叫不行么?”

    陈龙非常生气的说道。

    夜猫子本来就是在夜间行动的,白天都躲在洞内休息,怎么可能白天叫,也有一些夜猫子生活在岩石的缝隙之中,还有生活在草地上的,比如,在草地上挖个洞做窝也是可以的,当然了,夜猫子自己肯定没有挖洞的能力,都是直接占领别的动物的洞穴,算是强占别人的房子。

    夜间的时候,老鼠等是猎物都会出来活动,夜猫子自然也必须选择这个时间出来觅食,它们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松的刺入老鼠的皮肉,抓获老鼠等猎物,对于夜猫子来说,是非常轻松的,尤其是在猎物比较多的地域,捕杀猎物没啥压力。

    白天的时候,夜猫子需要躲在自己的巢穴里睡觉,轻易不会离开自己的巢穴,哪怕洞外有猎物,它们也没有出去捕猎的兴趣,它们只会在夜间捕猎,这是它们的天性。

    除了老鼠这种主粮之外,夜猫子也会吃昆虫,小型鸟类,蜥蜴,鱼类等猎物,但吃的都不多,它们是最喜欢吃老鼠的,只要能抓到老鼠饱餐一顿,它们就不会去打别的猎物的主意,而一旦遇到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就顾不得这么多了,只要是能吃的猎物,它们都会捕杀,那怕是对人类来说的益鸟,夜猫子也不会放过。

    另外,夜猫子有吐食丸的习性,其素囔具有消化能力,食物常常整吞下去,并将食物中不能消化的骨骼、羽毛、毛发、几丁质等残物渣滓集成块状,形成小团经过食道和口腔吐出,叫食丸,也叫唾余,后世的科学家可以根据对食丸的分析,了解夜猫子的食性。

    夜猫子捕猎是很厉害的,它们一旦判断出猎物的方位,便迅速出击,速度极快,绝不拖泥带水,夜猫子的羽毛非常柔软,翅膀羽毛上有天鹅绒般密生的羽绒,因而夜猫子在飞行时产生的声波频率小于一千赫,而一般哺乳动物耳朵是感觉不到那么低的频率的,也就是根本听不见夜猫子煽动翅膀的声音,这样无声的出击使夜猫子的进攻更有闪电战的效果,一般的猎物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就被夜猫子给逮住了,另外,夜猫子在扑击猎物时,它的听觉仍起定位作用,它能根据猎物移动时产生的响动,不断调整扑击方向,最后出爪,一举将猎物抓获。

    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夜猫子居然是色盲,也是唯一不能分辨颜色的鸟类,五彩斑斓的时间与它们没有任何的关系,在自然界种子,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也就是夜猫子,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辨认色彩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彩感觉,都能欣赏五彩斑斓的大自然,比如乌鸦在高空飞行需要找到降落的地方,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从而可以让它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辨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试想,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而夜猫子寻找配偶,肯定不会考虑到颜色。

    另外,夜猫子拥有颜色辨别能力也没用,毕竟,它们都是在夜间活动的,夜间光线微弱,所有五颜六色的物体,都会变成黑色,夜间的大自然,本就没有五颜六色。

第一千五百五十一章

    夜猫子的一生都生活在没有阳光的夜晚,而夜晚的大自然是没有缤纷色彩的,有的只是黑白两色,以及黑白两色形成的灰色,如此一来,拥有色彩辨别能力,也就显得毫无必要了,慢慢的也就退化了。

    “这些夜猫子可真是烦人,都赶到百步之外了,这难听的鬼叫声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哎!”

    陈龙命令一批属下去驱赶营地周边的夜猫子,但夜猫子跑了没多远,又开始叫唤起来了,而且,虽然距离远了一些,但凄厉的叫声并没有减弱多少,还是让人颇为心烦。

    李安对此也是无奈,这夜猫子的凄厉叫声,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就算距离百米,都听得清清楚楚。

    “它想叫,就让它慢慢叫就是了,咱们就当听歌了。”

    李安开口说道。

    没有太好办法的李安,也只好自我安慰了,夜猫子的叫声太难听,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自我安慰了,只要习惯这种叫声就好了,听着听着也能睡着。

    对于夜猫子的叫声为什么如此凄厉,自然是因为特殊的嗓音导致的了,对于夜猫子这种比较著名的动物,李安了解的自然比较多。

    夜猫子也叫鸮,因其面貌似猫,人们一般称它们为猫头鹰,这当然是后世人们的称呼,大唐百姓更喜欢称呼这种动物为夜猫子,夜猫子总喜欢自躲在树叶间睡觉,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外出觅食,是森林里的捕鼠专家。

    说句公道话,夜猫子长得比较丑陋,其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它周身羽毛大多为褐色,散缀细斑,稠密而松软,飞行时无声,夜猫子的雌鸟体形一般较雄鸟为大,头大而宽,嘴短,侧扁而强壮,先端钩曲,嘴基没有蜡膜,而且多被硬羽所掩盖。

    与很多肉食动物一样,夜猫子的眼睛位于面部的正前方,这让它们在捕猎过程中拥有出色的深度感知能力,尤其是在光线暗淡的环境下,有意思的是,大大的眼睛被固定在猫头鹰的眼窝里,根本无法转动,所以猫头鹰要不停地转动它的脑袋。它们还有一个转动灵活的脖子,使脸能转向后方,由于特殊的颈椎结构,头的活动范围为很大,左右耳不对称,左耳道明显比右耳道宽阔,且左耳有发达的耳鼓,大部分还生有一簇耳羽,形成像人一样的耳廓,夜猫子的听觉神经很发达,可以听到非常细微的声响,根据后世科学家的研究,一个体重不足一斤的夜猫子约有十万个听觉神经细胞,而体重一斤多的乌鸦却只有不足三万个。

    夜猫子属于鸮类的一种,这种鸟类体形大小不一,体型最大的如雕鸮体长可达近一米,小者如东方角鸮体长不及人的手掌大,可以理解只有鸽子这么大。

    不论如何,所有的鸮类都是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相对于头部硕大的双目均向前,是这种鸟类共有且区别于其他鸟类的特征,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双目的分布,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所以人们才将其称为猫头鹰,而因为它们都在夜间活动,所以,干脆就叫夜猫子。

    这种鸟类的耳孔位于头部两侧且分布和形状均不对称,这有利于他们在黑暗中准确定位声音的来源,对听声辨位来说非常的重要。

    夜猫子瞳孔很大,使光线易于入眼,视网膜中视杆细胞非常丰富,却不含视锥细胞,而这个锥细胞非常重要,锥细胞在强光刺激下方会被激活,有三种视觉色素,能辨细节和颜色,没有锥细胞就意味着夜猫子没有辨别颜色的能力,五颜六色的缤纷世界,与夜猫子没有丝毫的关系,也是因为没有锥细胞,让夜猫子的眼内成圆柱状,而非球状,对弱光也有良好的敏感性,适合夜间活动。

    由于柱状的眼球有坚硬的巩膜环支撑,所以眼睛并不能向不同方向转动,要望不同方向时,需转动整个头部。也因此夜猫子有着灵活的颈骨,颈部可旋转二百七十度,另外,眼中有三张眼睑,上眼睑会于眨眼时放下,下眼睑会于睡觉时盖上,而中眼睑是一线状组织,会于眼面上下移动清洁眼面,不同于其他鸟类,双目向前,视区重叠,可因此分辨距离。

    为了方便捕杀猎物,夜猫子的腿强健有力,爪强锐内弯,而夜猫子的亲戚雕鸮,整个足部均被羽,外观极其强悍,本目鸟类趾形均为转趾足,即第四趾可以前后转动,另外,夜猫子全身羽毛柔软轻松,羽色为哑暗的棕褐灰色,柔软的羽毛有消音的作用,使其飞行起来迅速而安静,加上哑暗的羽色,非常适合进行夜间活动,对它们喜欢的猎物进行突袭,效果非常好。

    夜猫子遵循一夫一妻制度,一般都是成双成队的,繁殖时间是每年的三月到六月,因为夜猫子不会自己筑巢,所以,它们非常喜欢抢别人的巢穴,岩石洞穴,树洞,地洞,这些都能当巢穴,它们是不挑剔的,使用能力很强。

    一般夜猫子一窝能产好几枚蛋,孵化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雌鸟负责孵化,然后共同负责抚养,因为产卵是间断的,所以,孵化的时候,并非所有小夜猫子都一起出壳,而是有先后顺序的,所以,一窝夜猫子幼鸟,在大小方面会有很大的区别,遇到了可千万不要觉得奇怪。

    其实,很多鸟类都有这样的特征,李安小时候家里的冬青树里,就经常会有蓝色鸟蛋,而这些蓝色鸟蛋孵化的出壳时间就有很大的区别,幼鸟生长的速度也相差巨大,有时候,最大的一只鸟都已经可以飞翔了,而最小的一只雏鸟才刚刚出壳,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夜猫子的寿命只有十年左右,比人类的寿命差的太远了,另外,夜猫子也是一味药材,可治疗很多疾病,比如可治哮喘、眼疾、眩晕、癫痫、瘰疬、疟疾、噎食等疾病,还是去头风、治疗头痛的好药材,还具有定惊,解毒的功效,因为自古以来,夜猫子的数量都不是特别多,还是一种很多人都不愿意碰的不祥之鸟,所以,这味药的价格一直都不低。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误解夜猫子,觉得夜猫子是一种不祥之鸟,除了是因为夜猫子的叫声非常难听之外,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原因,那就是经常出现夜猫子光顾后,家里老人去世的情况,这种情况是真实存在的,而且,经常性的出现,如此,老百姓想不迷信都不能,也就顺理成章的把夜猫子当成报丧鸟了,有很多心理素质比较差的老人,在听到夜猫子的叫声之后,会以为自己快要死了,结果硬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了。

    古人因为解释不了夜猫子进入某人家中,随后这个人家中出现老人过世的情况,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迷信了,而根据后世的科学解释,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完全是因为夜猫子的嗅觉特别灵敏,能够闻到病入膏肓之人身上所散发出的特殊气味,并且由于兴奋,还会发出与平时不太一样的声音,听着有点像笑声,所以,才会有一种说法,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只要听到夜猫子笑,就意味着有人要过世了,因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可想而知,那些身体不好和年纪大的人,听到了猫头鹰的笑声,该有多么的担心和害怕,肯定会不寒而栗的。

    “李侍郎知道的可真多,原来这夜猫子还有这么多的故事啊!”

    陈龙开口感叹道。

    李安将自己所知道的部分有关夜猫子的事情,告诉了陈龙,这让陈龙大为受益,好多事情他都还不清楚,若不是李安告诉他,他还不知道这些事情呢。

    夜猫子的叫声一直都在,不过,天坑内的树木很茂密,把所有的夜猫子全部赶到远处,也是不太现实的,太过与他们较劲儿,会让自己产生无力感的,也不会有太好的效果。

    既然夜猫子的叫声无法避免,那就只好调节自己的内心了,夜猫子的叫声凄厉难听,那就把这种凄厉的声音,想象成美妙的音乐就好了,听着美妙的音乐睡觉,这种感觉该是多么的愉快啊!而通过想象能达到这么好的效果吗?反正李安觉得是可以的。

    因为下天坑的路太难走了,所以,拿下来的帐篷并不多,只有五个而已,李安独自享用一个小帐篷,麾下护卫享用三个,占族人仅有一个,虽然帐篷数量不足,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进帐篷休息,还要留下不少人负责警戒,以防止突然出现的野兽和各种危险。

    被褥和毯子肯定也是准备了的,但床铺就只有一个,是为李安单独准备的,其余所有人都没有这个待遇,他们只能凑合着躺在放有树枝和毯子的地面上,凑合着休息一夜了,毕竟,弄个床铺下来太难了,要是多弄几个,那还不把人给累死,年轻力壮的士兵也不在意这些,凑合一夜就是了。

    给李安准备的小床也是一个单人床,宽度仅比李安的身体宽度多五成,勉强能够翻个身,上面铺设了棉被和毯子,因为身下是完全平整的,所以,睡在上面还是挺舒坦的。

    帐篷是军用的,是一种厚度还不错的油毡布,防雨性能很是不错,也不怕荆棘剐蹭,坚固程度有保障,而为了透气,帐篷除了小门之外,还有一个半透明的窗户,顶部也是透气的,且稍微透光,但绝对不会漏雨,这一点是不用担心的。

    李安躺在小床上,只能看到外面的微弱光线,想要看到月亮,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把窗户的半透明布匹掀开,那也还是看不到外面的月亮,毕竟,天坑底部的树木太密集了,帐篷就搭建在一棵树的属下,天色的月亮早被挡住了。

    远处夜猫子的叫声此起彼伏,还有更远处的狼嚎声也始终没有停息,至于一些昆虫的叫声,那就更多了,所有这些杂乱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营造出了野外应该有的大自然气氛,这种感觉对于李安来说,还是挺好的,一点都不会觉得恐怖。

    听着这些大自然的杂音,李安很快就睡着了,外面有众多护卫在站岗,李安也没啥需要担心的,完全可以睡的很安心。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二十名龙武军将士,就已经在天坑内设下了埋伏,准备猎杀过来喝水的鹿群。

    而这些家伙的运气着实不错,在李安醒来的时候,将士们已经成功的猎杀了两头肥妹的成年鹿了,这让李安大为高兴,这下,早饭就有鹿肉吃了。

    “李侍郎,两头成年鹿,一大早就猎杀到位了,现在都已经下锅了。”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已经看到了,由于才刚刚下锅,锅里的凉水都还没有煮沸,所以,鹿肉自然还是生的,香味自然也是没有的。

    “好,将士们干得好,把本官的秘制香料也放进去,还有旁边的这些神仙草,也别留着了,都用了吧!”

    李安开口说道。

    昨晚煮肉的时候,神仙草已经被用光了,此刻出现在李安身边的神仙草,完全是将士们一大早采集的,有几名将士为了采集崖壁上的神仙草,还把腿摔伤了,不过,由于身上有铠甲,所以,都是很微弱的皮外伤,要不了几天就会痊愈的。

    对于李安的要求,陈龙自然要严格执行了,尽管他麾下的将士,在采集神仙草的时候受了很多罪,但天坑内的神仙草还有许多,下锅煮肉也没啥值得心疼的,下午继续去采就是了,另外,加入神仙草之后的肉味,会充满一种特有的药草香气,这种味道是非常美妙的,将士们也乐意享受这种特有的味道,自然也不会拒绝。

第一千五百五十二章

    一大早起来,周围仍旧是嘈杂的鸟叫声,不过,与夜间的声音是完全不同的,大早上的鸟叫声非常清脆,听着让人感觉很舒心,而夜里听到的都是狼嚎和夜猫子的凄厉声音,相差不是一般的大。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黄鹂的声音的确好听,比昨夜的狼嚎夜猫叫好太多了。”

    李安开口说道。

    黄鹂鸟的声音非常清脆,听着让人感到非常的舒心,咋大唐的很多地区,都会有黄鹂的踪迹,而黄鹂的声音也非常容易分辨,对于了解和见过黄鹂的人来说,只要听到黄鹂的声音,马上就能分辨出来。

    作为一种中型飞禽,黄鹂的个头算是比较大的,嘴巴比较长,也比较粗短,当然,黄鹂的嘴巴不是真正的嘴巴,而是叫喙,约等于头长,先端稍下曲,上喙端有缺刻,鼻孔裸露,盖以薄膜;翅尖长,尾短圆,跗跖短而弱,体羽鲜丽,多为黄、红、黑等色的组合,雌鸟与幼鸟多具条纹。

    黄鹂鸟喜欢在高大的树木上栖息,以昆虫、浆果为主食,鸣声洪亮悦耳,非常的好听,在水平枝杈间编织碗状巢,产卵三五枚,主要由雌鸟孵化,孵化期半个月左右,雏期大约也有这么长,分布在气温比较温暖和稍热的地区。

    作为留鸟,黄鹂并不迁徙,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一年四季都外出觅食,冬季大自然很难寻找食物的时候,黄鹂会靠近人类的聚居区,找点能充饥的食物,因为黄鹂吃昆虫,而很多昆虫对于人类来说都是可恶的害虫,所以,种地的人们是非常喜欢黄鹂的,只要不是饿疯了,是不会猎杀黄鹂的。

    当然了,这里的种地百姓,指的是种粮食的老百姓,而不是种果树的百姓,因为黄鹂除了吃害虫之外,还喜欢吃浆果,不但吃野外的浆果,就算是人类的果园,他们也不会放过,所以,种植果树的百姓是不喜欢黄鹂的,他们会在果园里放置稻草人吓唬黄鹂,也有一些更极端的,会在果树上放置网子,黄鹂一旦落入网子,就很难挣脱了。

    在吃昆虫方面,黄鹂是属于益鸟的,而在吃果园水果的时候,黄鹂就不是益鸟的行为了,但自古以来,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是种植庄稼的,种植水果的果农非常少,老百姓对害虫深恶痛绝,对于黄鹂吃果园水果,这种事情遇到的不多,粮食欠收,会饿死人的,而水果减产却没有多大的事儿,一个帝国可以因为粮食短缺而崩溃,但不会因为水果短缺而产生太大的不利,如此,总的来说,黄鹂应该还是能够算得上是益鸟的。

    “两只黄鹂,还真是两只,不过,翠柳在哪儿呢?这天坑底下好像也没有柳树啊!白鹭也没有啊!”

    陈龙开口说道。

    这货有时候就会有些无脑,李安这是在吟诗,这货居然以为李安看到了柳树和白鹭,这不是笨就是傻,所以,与没文化的人聊天,有时候就是会比较的尴尬。

    “哪有什么柳树和白鹭啊!我这是在吟诗呢?”

    李安没好气的说道。

    “哦,原来李侍郎是在吟诗啊!哈哈!我还以为附近有柳树和白鹭呢?”

    陈龙尴尬的笑了笑。

    早饭正在制作中,一部分将士和占族的百姓,此刻已经去附近打猎和采集了,他们按照李安的要求,不随意捕杀猎物,尤其是鹿群这种比较稀缺的大型猎物,更是彻底放弃了猎杀,毕竟,天坑下面的猎物就只有这么多,若是大批量的猎杀,会导致天坑很多种类的猎物灭绝的,若真的出现灭绝的情况,那损失可就太大了,占族的百姓,日后就再也不能捕猎这些猎物了,那损失岂不是很大。

    这些家伙都是天蒙蒙亮的时候出去的,只要闻到肉香味,他们是一定会回来的,这不,肉香味刚刚冒出来没多久,外出的人就陆续返回了营地附近。

    “哎呦,收获还不错嘛!有这么多的收获,这些都是什么啊!让本官好好看看。”

    李安看到将士和占族百姓,带回了不少猎物,有野兔,野鸡,还有一些野鸟,神仙草和其它的药草也有不少,总之,也算得上是满载而归了。

    “不错啊!这兔子够肥的,起码有三斤重。”

    李安拎起一只肥野兔,开口说道。

    这天坑底部最多最好打的猎物,怕就是野兔了,野兔繁殖能力极强,与老鼠的繁殖能力差不多,这里老鼠同样非常多,但没有人愿意吃老鼠,所以,自然更愿意猎杀野兔了,老鼠就留给夜猫子好了。

    “这么漂亮的小鸟,应该是黄莺,没错,就是黄莺。”

    李安发现了一只黄色的小鸟,并很快就判断出了这种黄色小鸟的种类,是黄莺鸟,也就是李安刚才所说的黄鹂鸟,黄莺和黄鹂本就是一种鸟类,只是叫法不同罢了,当然了,因为黄鹂科鸟类也有几个分支,所以,有的人也会认为,黄莺和黄鹂并不是同一种鸟类。

    这就好比家里也养的鸡,就分为乌鸡,草鸡,肉鸡等等,但它们都属于鸡类,黄莺与黄鹂也有这个意思,从外观上看,黄鹂鸟也有几种长相稍微有些区别的分类,在这其中,全身金黄的黄鹂,被称为正宗黄鹂鸟,也叫金属黄鹂,而身上有黑色羽毛相间的黄鹂鸟,则被称为黑枕黄鹂,也被很多人认为是黄莺鸟,从而区别金黄鹂。

    说的简单一些,金黄鹂被人们称为黄鹂,而为了区分,黑枕黄鹂则被称为黄莺,如此,就有了很好的区分了,不那么容易混淆了。

    黄莺,也就是黑枕黄鹂,雄鸟头和上下体羽大都金黄色,下背稍沾绿色、呈绿黄色,腰和尾上覆羽柠檬黄色,额基、眼先黑色并穿过眼经耳羽向后枕延伸,两侧在后枕相连形成一条围绕头顶的黑色宽带,尤以枕部较宽,两个翅膀都是黑色,翅上大覆羽外翈和羽端黄色,内翈大都黑色,小翼羽黑色,初级覆羽黑色,羽端黄色,其余翅上覆羽外翈金黄色,内翈黑色。初级飞羽黑色,除第一枚初级飞羽外,其余初级飞羽外翈均具黄白色或黄色羽缘和尖端,次级飞羽黑色,外翈具宽的黄色羽缘,三级飞羽外翈几全为黄色。尾黑色,除中央一对尾羽外,其余尾羽均具宽阔的黄色端斑,且愈向外侧尾羽黄色端斑愈大。

    雌鸟和雄鸟羽色大致相近,但雌鸟色彩不及雄鸟鲜亮,羽色较暗淡,背面较绿、呈黄绿色,幼鸟与雌鸟相似,上体黄绿色,下体淡绿黄色,下胸、腹中央黄白色,整个下体均具黑色羽干纹,嘴与头等长,较为粗壮,嘴峰略呈弧形、稍向下曲,嘴缘平滑,上嘴尖端微具缺刻,嘴须细短;鼻孔裸出,上盖以薄膜,翅尖长。

    黑枕黄鹂自然也与金黄鹂一样,喜欢栖息在高大的乔木上,这样,至少地面上的野兽,对它们是构不成威胁了,但它们需要时刻警惕来自空中的威胁,肉食性飞禽也是很多的,而黑枕黄鹂是这些肉食飞禽的食物,找到捕杀很正常。

    它们繁殖期间喜欢隐藏在树冠层枝叶丛中鸣叫,鸣声清脆婉转,富有弹音,并且能变换腔调和模仿其他鸟的鸣叫,清晨鸣叫最为频繁,有时边飞边鸣,让人听了很舒心。

    “都是小猎物,但胜在够多,午饭不用愁了。”

    陈龙开口说道。

    早饭很快就开锅了,除了李安有小灶之外,其余众人都只能吃肉和肉汤,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美味是非常不错的,而李安的小灶主要是新鲜蔬菜,是特意从上面送下来的,还有一碗热牛奶,是占族的母牛产的。

    吃饱喝足之后,李安与众人沿着小溪,一步步的往上游行进,小溪里没有鱼也没有虾,就是干干净净的冷水。

    因为小溪的两侧都是碎石头,所以,没有树木也没有草,只要沿着这些石头行进,就不会遇到什么阻碍,可以很顺利的一直走到小溪的上游。

    五百米的距离并不远,但由于小溪是曲折的,实际距离不止五百米,另外,脚底下是圆润的石头,路并不是那么好走的,所以,行进的速度自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么一小段路,也是走了好久的。

    “李侍郎,想不到前面,居然有一个山洞。”

    在绕过一个大拐弯之后,李安与众人都看到了一个山洞,而小溪的水,就是从这个山洞流出来的。

    这个山洞的洞口着实不小,高度比人的身高还要高一倍,宽度可以允许五个人并排而走,算是一个不小的山洞了。

    在下游只发现了一个很小的洞,而在上游,居然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山洞,这让李安有些喜出望外,只要进入这个山洞,并探索一番,就肯定会有不小的收获。

    “这么大的山洞,必须进去看看啊!”

    李安毫不犹豫的说道。

    不过,山洞里肯定没有什么光线,所以,进入之前,肯定要准备好照明的火把,尽管李安有手电筒,但下来的时候,仅带了两个,现在人这么多,必须要多准备一些火把才行。

    部分人留在外面准备火把,而李安与少部分人先行进去了,并看到了里面的景象。

    刚刚进入山洞,李安就猛然感受到了一股凉气,这山洞内的气温起码比外面冷了五六度有余,会让身体有明显的感觉,而且,按照李安的预测,很有可能越往里走就越冷。

    “咦,这里怎么会有石桌石凳,还有石床,洞壁上还有文字,看看是什么?”

    陈龙走了进去,开口说道。

    这个山洞的入口处,确实有石桌石凳,稍微靠内一些还有石头打造的床,这完全就是人工打造的,绝对不是天然的,这足以说明,这个山洞,曾经是有人居住的,洞壁上的文字更能说明这一点。

    “一生一世,永不分离,后面看不清了。”

    “占熊,浪花,这是什么意思?”

    李安开口说道。

    一旁的占族族人,开口说道:“占熊是我们占族的先祖,是第一任族长的长子,浪花是浪族之女,但身份卑微……”

    原来这还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是一个富二代看上了灰姑娘,但富二代的家长不同意,于是,他们二人就跳入天坑之中,双双殉情了,族长非常伤心,于是,就规定任何人不许进入天坑,以免打扰自己的儿子。

    这个故事在占族流传很久了,但此刻的占族人却已经发现这个故事是错误的,这个山洞足以证明,当年的占熊和浪花并没有殉情,而是在这个世外桃源里安安静静的生活了下来。

    “哎,真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啊!两个有情人虽然被困在天坑里一辈子,但也算是终成眷属了。”

    李安开口感叹道。

    明明两个人在天坑下生活着,可为什么占族人的传说却是跳天坑殉情了呢?是他们悄悄进入天坑没被发现,猜测可能跳了下去,又或者有人看到他们二人从天坑下去,但当时的天坑比现在还要危险,除了强壮的占熊能够顺利下去,一般人根本就下不去,还是占熊的父亲实在拗不过自己的儿子,但又不能不顾及族规,所以,故意让他们去天坑下隐居的,这些都是猜测,究竟是怎么回事,恐怕只有当年的那些人最清楚,洞壁上的文字太简单了,并不能说明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这个天坑里生活一辈子,每天听着鸟叫声,与树木花草为伴,倒也其乐融融啊!”

    李安开口说道。

    陈龙摇头道:“三五天倒还行,要是一辈子被困在这个天坑之下,那还不得把人给闷死。”

    外面的人,很快就准备了足够的火把,除了点燃的火把,还有一些备用的火把,毕竟,谁也搞不清这个山洞到底能走多远,多准备一些总不会有错的。

    “走,我们继续往里走,看看这个山洞通向哪里?”

    李安开口下令道。

第一千五百五十三章

    山洞的入口处还算明亮,但越往里走,光线自然越暗,在过了一个拐弯之后,里面几乎就没有光线了,要想看清脚下的路,就只能使用这些点燃的火把了,有了这些火把的照耀,勉强能够看到山洞内的情况。

    洞内的道路并不平坦,与外面的小溪一样,也是弯弯曲曲的,脚下自然也是坑坑洼洼,并不是那么好走的,所以,必须把山洞照亮,才能正常往里走,要不然很容易摔倒的。

    山洞的高度有两人高,宽度也一直没有减小,一直都是这么宽,洞内的小溪基本处在最中间的位置,偶尔会跑到一侧,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在中间。

    “哇,好漂亮啊!”

    在走了不足五十米之后,所有人都看到了不一样的景色,刚才的山洞洞壁都是很普通的灰色岩石,而此刻,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已经不再是普通岩石了,而是五光十色的宝石仓库。

    这里有大量的各种美丽的石头,石葡萄,石珊瑚,钟乳石,石笋,石柱到处都是,看的人是眼花缭乱的。

    很明显,这里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在界山这里,居然有喀斯特地貌,这让李安感觉非常的惊喜,这些石头可都是宝贝,可以拿去卖钱,也可以当做药材,作用躲着呢?

    “石葡萄,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宝贝啊!能卖不少钱呢?”

    “这么大的石珊瑚,我还没见到这么大的呢?陈将军府上的石珊瑚不足这个石珊瑚的一成大。”

    “这里的石笋也很不错,还有这些石钟乳,这简直就是个藏宝洞啊!”

    众人非常激动的说道。

    很显然,他们都明白眼前这些石头的重要价值,随便弄点出去,就能卖不少钱,谁会跟钱财过不去呢,没有人会跟钱财过不去。

    李安笑着说道:“你们说的没错,这些石头着实能卖不少钱,不过,这些都是占族的祖产,咱们还是别打人家的主意了,要厚道一些。”

    听了李安的话,陈龙与众护卫,显得稍微有些不悦,这些可是价值不菲的宝贝啊!居然不让他们拿点,心里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了。

    “这紫色的石葡萄真漂亮,当真是极品中的极品啊!”

    李安发现了一个很大的石葡萄群,这些紫色的石葡萄,足有几千斤重,因为行程了一个整体,所以,非常的漂亮,要是将其移走的话,比如需要将其打碎破坏,如此,就失去了原先的价值,有些东西只有留在原地才是最有价值的,运走只会造成不可预测的破坏。

    虽然这一大片紫色的石葡萄非常美轮美奂,但若要保持这些石葡萄的光彩,就只能将它们留在山洞里,任何试图弄走的方式,都会对这些石葡萄造成极大的损伤,从而变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石葡萄,珍贵程度也就大大降低了,也就是说,这些紫色的石葡萄,只有放在这个山洞里,才是真正的价值连城,若是将其打碎运走,也就变成一个个葡萄奢侈品了,价值将大大降低。

    “这一串串紫葡萄,看着真是诱人,这石头里居然也能长出葡萄,也真是奇了啊!”

    陈龙一脸疑惑的看着这些紫色石葡萄,开口说道。

    对于石葡萄到底是怎么形成的,陈龙自然是不明白的,而李安岂能不明白,若是连这个都搞不明白,那李安岂不是白混了。

    李安笑着说道:“这石葡萄,石珊瑚,还有这些石柱,其实都是由滴水形成的只是由于石头本身略有差别,滴水的方式也有区别,所以,就形成了这些美轮美奂的石头。”

    虽然解释了,但陈龙等人的表情皆是疑惑,就凭他们的智商,显然是理解不了的。

    其实,石葡萄这些形状奇特的石头,也是钟乳石的一种,也是由于水滴形成的,而对于钟乳石的形成,李安曾经告诉过随行的人,但由于现在随行的护卫换了不少,所以,了解钟乳石的护卫已经不多了。

    要说钟乳石,一定要将其余石笋,石柱联系起来一起讨论,因为这哥仨都是一样的东西,都是石灰岩和水形成的。

    一般能形成这种溶洞的,一定是石灰岩组成的山洞,也就是说,这个界山里,除了有钨铁矿石之外,还有石灰矿,这个是肯定的,要是没有石灰矿,是不可能形成这些钟乳石类石头的,但就是不知道这些石灰矿有多少,要是不多的话,就没有什么开采价值了,只有数量极多的石灰矿,才会有开采的价值。

    石灰岩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当遇到溶有二氧化碳的水时,会反应生成溶解性较大的碳酸氢钙,溶有碳酸氢钙的水遇热或当压强突然变小时,溶解在水里的碳酸氢钙就会分解,重新生成碳酸钙沉积下来,同时放出二氧化碳。

    此处的洞顶上有很多裂隙,每一处裂隙里都有水滴不断渗出来,每当水分蒸发掉了,那里就留下一些石灰质沉淀,一滴、两滴、三滴……水不断出现,又不断地挥发,洞顶上的石灰质愈积越多,终于生成一个尖角,这就是钟乳石的童年时代,以后,钟乳石的尖角外面又包上一层层石灰质,以至越垂越长,有的钟乳石的长度能达到好几米,甚至十几米长度。

    石笋是钟乳石的亲密伙伴,当洞顶上的水滴落下来时,石灰质也在地面上沉积起来,就这样,石笋对着钟乳石向上长,可以说钟乳石是先”,石笋是后生,但石笋底盘大,本身比较稳定,不容易折断,所以它的生长速度常比钟乳石还快,石笋的最大高度能达三十米,像是一座平地里长出来的石塔。

    往下长的钟乳石,有时候也会和往上长的石笋接在一起,连接成一个石柱,两头粗,中间细,不明底细的人还认为是谁凿出来的呢。在许多石灰岩洞里,钟乳石和石笋多数不是连在一起的,那是因为钟乳石折断了,或者过多的石灰质堵塞了水滴的通路,水滴被迫改变路径转移到另一处,又长出一根新的钟乳石。这样,钟乳石和石笋就不会碰头了。

    地下水在钟乳石和石笋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凡是它流过的地方就会留下痕迹,或是一道沟或是一个洞,或是一根钟乳石,或是一根石笋,或是一根石柱,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成了树林、珠帘等奇丽景象,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碰到,例如用来烧水的壶底常结一层垢,取出一些加些醋,会看到有大量气泡产生。这是因为自来水里含有碳酸氢钙、碳酸氢镁等,水垢的某些成分就是它们在加热时的分解产物,如碳酸钙和氢氧化镁等。

    因为大自然中温度没有煮开水那么高,所以钟乳石和石笋等的形成也就没有那么快,是经过几万年的长期沉积,不断变迁才形成的。

    这些道理,李安也不想解释给护卫们听了,毕竟,这些家伙的水平实在是优先的很,就怕说了也是白说,这些家伙根本就听不懂,与其如此浪费时间,倒不如什么都不说。

    “哎呀!李侍郎,我不是故意的。”

    陈龙轻轻抚摸一串石葡萄,却不料由于用力过大,石葡萄的顶端直接断掉了,好大的一块石葡萄就这么落在了陈龙的手里。

    李安看了一眼,开口说道:“既然你轻轻一下就能掰断,这说明这串石葡萄已经不结实了,就算你不碰,过段时间,它也会掉下来的,算了,你就留着吧!”

    石葡萄也是钟乳石的一种,由于这些紫色的石葡萄是悬挂在山洞的侧壁和顶部的,所以,时不时的掉落也是很正常的,钟乳石本就非常容易掉落,只要长的太大,根部承受不来本体的重量,就会从上面掉下来,如此,倒也真的是怪不得陈龙。

    “嘿嘿,既然如此,那我再掰几个呗,反正不结实的早晚会掉下来。”

    陈龙笑着说道。

    李安淡然一笑,并没有说什么,这些石葡萄,只要是坚固的,就凭陈龙用手去掰,是肯定掰不动的,若是能用手掰掉,那就代表本身就不适合很结实,早晚会掉下来的。

    见陈龙用手去掰石葡萄,很多护卫和占族人都开始效仿,不过,由于大部分石葡萄都非常高,没有梯子根本就够不到,所以,他们只能去掰能够得到的石葡萄,而这些够得到的石葡萄,只有极少数能用手掰掉,大部分都是非常坚固的,简直是纹丝不动。

    “洞顶也太高了,要是有梯子就好了,有好多处石葡萄,看着就很好掰掉。”

    陈龙望着足有两人高的洞顶石葡萄,非常无奈的说道。

    “知足吧!你都掰掉两个了,能值不少钱呢?”

    李安笑着说道。

    除了陈龙掰掉两个石葡萄之外,其余将士和占族人,也掰掉了几个,总共不超过十个,可见大部分石葡萄还是很坚固的,当然,太高的石葡萄,他们也够不到。

    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李安与众人看到了非常壮观的瀑布,不过,是静止不动的瀑布,真的是纹丝不动,而整个瀑布的位置就在山洞的一侧,算是贴着洞壁的,这个瀑布其实是石瀑布,也是一种珍贵的石头,形成的原理与钟乳石,石葡萄这些是相同的,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能在山洞内,看到这么大的一片石瀑布,李安的心情只能用狂喜来形容,这种场景可是不多见。

    “这石头有意思啊!从远处看,还以为是冰块呢?”

    陈龙开口说道。

    “这是石瀑布,也是非常珍贵的,我们看看就好,可别破坏它啊!”

    李安很想保护这种自然奇观,开口说道。

    这石瀑布的外形,与冰封的瀑布真的是非常的相似,要是在野外突然看到这个,恐怕真的会以为这些是冰块。

    “李侍郎,奇了,这地上居然也长石葡萄了。”

    陈龙突然兴奋的喊道。

    没错,在前方不远处的一块地面上,居然长出来一大片的石葡萄,这些石葡萄的外形,与之前看到的悬挂的石葡萄有一点区别,看上去似乎更加的美观。

    由于是长在地面上的,所以,这些石葡萄非常的坚固,陈龙用力的掰了几下,完全就是纹丝不动,补给,至少需要动用工具才能砸下来。

    “果然是优质的石葡萄,这些石葡萄生长不易,是经过千万年的生长,才长这么大的,不要破坏这些石葡萄了,就让这些石葡萄安静的躺在这里吧!”

    李安开口说道。

    这些地面石葡萄的形成,与石笋的原理差不多,是经过很长的时间积累才形成的,要是破坏了,就太可惜了,还是不要破坏的好。

    因为越往里走,气温就越低,所以,众人都感到了身上的寒气,不过,还好所有人都是强壮的小伙,这点困难还是能够克服的。

    又走了几十米,众人看到了更加美轮美奂的景象,这里的石头更加的精巧,有特别多的形态。

    “冬瓜,黄瓜,葡萄。”

    “还有荔枝,枣子,甜梨,”

    “丝瓜,西瓜,地瓜都在呢?”

    “我的天呢?这到底是个什么山洞啊!居然有这么多的果子。”

    众人一口气看到十几种果子,顿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都在心下感叹大自然造物的神奇。

    这些石头果子,有的长在洞顶,有的长在洞壁上,甚至,脚底下的路面上也有许多果子形状的石头,这让李安一行人,不得不踩着这些果子,才能正常的前进,否则就只能走水里走了,而从溪水里走,肯定是不现实的,众人本身已经够冷的了,若是走冰冷刺骨的溪水,会感到更加的寒冷,在水里也并不好走,鞋子湿漉漉的,还怎么走。

    虽然有些不忍,但众人值得踩着这些奇异的石头前进,偶尔脚下会传来碎裂的声音,一些被踩碎的石头会被捡起,这些都是价格昂贵的宝石,当然是不能浪费了,拿出去能卖不少钱的。

第一千五百五十四章

    李安一行人举着火把,在山洞内艰难的行进,脚下时不时的踩断一些名贵的石头,发出咔咔的清脆声响。

    越往里走,空气的温度就越低,众人都时不时的打个寒颤,但没有任何一个人选择退缩,因为他们都对这个神奇的山洞充满了兴趣,能进入山洞探查一番,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很不错的经历。

    “李侍郎,这里面是越来越冷了,早知道就多穿一件衣服了。”

    陈龙将手放入火把的附近,开口说道。

    虽然火把有一定的温度,但产生的温度还是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抵挡山洞内的寒气,就好比在温度很高的厂房内,堆放很多冰块也不会感觉到凉爽。

    李安自然也感觉到了山洞内的凌冽寒气,不过,这些寒气对于年轻力壮的人来说,是完全能够忍受的,年轻力壮的人,并不会因为这点寒气而受到太大的伤害。

    不过,在这个时候,是万万不能在山洞内休息的,尤其是躺在这个地方睡觉,只怕睡着了之后,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就算是身体极为强悍的人,也是不能在这种极端环境下睡觉的。

    “现在回去准备衣服,太耽误时间了,大伙儿还是忍一下吧!肚子饿了就吃点干粮。”

    李安开口对所有人说道。

    一般一个人肚子饿了的时候,身体会更加的寒冷,抵御严寒的能力也会大幅度降低,所以,多吃一点东西,也是一种抵抗严寒的办法,肚子填饱子,自然就不那么冷了。

    “李侍郎,这一串荔枝非常不错,不如摘下来,拿到宫中送给贵妃,她一定会高兴的。”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看了一眼,顿时被这个充满真实感的荔枝震撼到了,这个荔枝与真实的荔枝,实在是太相似了,只要稍微距离远一点,就无法分辨出这些荔枝是石头的,会认为这是真正的荔枝。

    “的确不错,不过,就是太高了。”

    李安开口说道。

    陈龙见李安没有反对的意思,直接让两名将士,叠罗汉去摘,一个人的高度不够,两个人的高度应该是足够的。

    果然,当一名将士站在另一名将士的肩头之后,马上就摸到了挂在山洞顶部的石荔枝,并轻松的将其给摘了下来。

    “不错,果然不错。”

    在摘下来之后,李安将这串荔枝拿在手里把玩,发现比自己刚才远距离看到的还要精致,如此天然石荔枝,绝对堪称价值连城的存在,用来送人是绝对拿得出手的。

    “李侍郎,这里的精致石头这么多,不如,咱们就多摘一些吧!”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想了一下,开口说道:“摘是没问题的,不过,一定要是能摘动的才摘,摘不动的就别摘了,千万不能用铁器硬砸,一切全看运气。”

    很显然,能用手掰掉的石头,本身就不坚固,是随时都有可能掉落的,而那些非常坚固的,短时间内是掉不来的,要是强行砸掉就是破坏了。

    “是,李侍郎放心吧!我只掰能掰动的。”

    陈龙笑着说道。

    这山洞内的奇异石头,实在是太多了,多的都数不清,而且,有好多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这让李安感叹造物神奇的同时,也感叹占族人的运气够好,这些石头要是被占族人开采出去,一定可以卖很高的价钱,如此,占族马上就能富裕起来,就再也不用过贫苦的日子了。

    但这些奇异的石头,大部分都是钉在山洞内的,要是强行开采,必然会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且,这些石头的形成,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的,需要几百年几千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属于非常珍贵的石头,被强行破坏的话,那绝对是一大损失,是难以形容的巨大损失。

    李安并不反对占族百姓,将部分松动的石头拿出去卖,但李安不希望他们为了钱财,大规模的破坏这些天然的石头,这些天然的石头太珍贵了,要是被破坏的话,那可真的是太可惜了,搁在后世这就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西瓜,这里的石头长得可真像西瓜啊!而且,还是半个西瓜,太神奇了。”

    一名护卫看到了一个石西瓜,开口说道。

    这个石西瓜与普通的西瓜几乎一样大,外面是深绿色的石头,而横截面却是红色的石头,而且,这红色的石头里面,还夹杂着一些小黑点,看上去特别像西瓜。

    “还真是挺像西瓜的,太神奇了,可惜太坚固了,不用暴力手段是没法弄下来的,只能放在原地了。”

    李安开口说道。

    这个西瓜很像切好的半个西瓜,但底部与大石头相连,连接处非常的坚固,不用暴力手段是弄不掉的,而一旦采取暴力手段,这半个西瓜就会遭到破坏,如此,价值就大大降低了,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将这个石西瓜留在山洞里。

    “西瓜,西瓜是什么瓜啊!”

    一名占族百姓,好奇的问道。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这些占族百姓也不怕李安了,他们感受到了李安的平易近人,自然也是敢与李安聊天了。

    “西瓜,你们居然连西瓜都不知道,看来占族还是太封闭了,都不知道外面的事情。”

    陈龙首先开口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这西瓜就是一种水果,皮是绿色的,里面的果肉是红色的,非常的好吃,特别的甜,比所有水果都要甜,可以说是夏天解暑之王。”

    几名占族族人听了,都非常的羡慕。

    “我们这里有南瓜,据说是因为南方先有的这种瓜,所以就叫南瓜,如此,那西瓜一定是西边的瓜吧!是西域那边的瓜吗?”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李安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这名占族族人说的话。

    西瓜,顾名思义,就是来自西域的瓜,至于西瓜到底是不是来自西域,史书上是有争议的,但李安认为可能是来自西域的。

    另一种说法源于神农尝百草的传说,相传西瓜在神农尝百草时被发现,原名叫稀瓜,意思是水多肉稀的瓜,但后来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西瓜。

    还有人说是从海上丝绸之路传入的,在汉武帝时期,曾派人招募商人,携带丝绸等商品去海外,从而交换海外的一些特产,其中,就有西瓜这个水果,当然了,这个只是传说,谁也无法肯定,大唐的西瓜到底是怎么传入的。

    西瓜甜美多汁,被称为盛夏之王,是很多老百姓夏季必吃的一种解暑水果,是很多人夏季的最爱。

    “真想吃西瓜。”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这货这辈子还没吃过西瓜呢?挺李安说西瓜甜美多汁,马上就想吃了,也是挺嘴馋的。

    李安笑着说道:“这西瓜好处不仅仅是美味多汁,还有药用和食疗作用,西瓜最大的特色就是水多,有利尿作用,所以吃西瓜后排尿量会增加,排出身体毒素,并使大便畅通,对治疗各种疾病有一定作用,另外,西瓜的利尿作用还能使盐分排出体外,减轻浮肿,特别是腿部浮肿,对因长时间久坐之人来说,西瓜是一种天然的美腿水果,西瓜还能降低肌肉无力和疲劳感,驱走倦怠情绪,常吃西瓜、多喝西瓜汁,会获得漂亮的腿型,新鲜的西瓜汁和鲜嫩的瓜皮可以增加皮肤弹性,减少皱纹,增添光泽,把西瓜肉放在碗里压碎,然后滤出汁来,这便是天然的皮肤调色剂,若是小娘子的话,每天早晚在化妆之前将它当化妆水使用,清新而不刺激,坚持下去能使脸色更佳,妆容持久亮丽,都省的花钱去买胭脂了,常吃西瓜还可以使头发秀美稠密,头发干枯之人可多吃。

    一口气说这么多好处,听的几名占族之人都愣了,他们没见过也没吃过西瓜,自然对此一无所知。

    当然了,西瓜在蜀中早就有了,只是古代的生产力太过于落后,粮食产量不高,所以田地主要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了,瓜地面积非常有限,所以,能种植水果的田地是特别稀少的,如此,市面上的西瓜自然比较罕见了,价格也相对比较高,一般的百姓还真是吃不起,这些解暑水果都是给有钱人准备的,普通百姓见到都难,而占族生活在非常偏远的西部羁縻区,这个区域没有足够富裕的人群,如此,像西瓜这种高档货,自然也就没法存在了。

    在大唐,也就核心的大城池附近会有一些瓜地,这些瓜地还都是贵胄家的田庄土地,并不是普通百姓的田地,有钱的贵胄并不在乎牺牲部分粮食产量,而享受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而对于贫穷地区的百姓,填饱自己的肚子才是最需要关心的事情,对于享受生活,那真的是想都不敢想的。

    “西瓜这么好,等我们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些尝尝。”

    “这有何难,现在我们有钨铁矿,还有这些石头,能卖不少钱,马上我们就能吃到西瓜了,下个月就去蜀中买西瓜尝尝。”

    几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李安开口说道:“你们运气真好,要不了一个月,西瓜就该成熟了,你们一定买得到,不过,买西瓜挑选是非常重要的,要是挑选一个生瓜,坏瓜,那可就损失惨重了,挑选西瓜首先要挑外形,西瓜底部的圈圈,越小越好,相反的,底部圈圈越大,皮越厚,越难吃,其次,还要学会挑颜色,最好挑青绿色,不要雾雾白白的,那样的瓜不好吃,然后,还需要会挑纹路,西瓜纹路整齐就是好瓜,若是纹路不清楚,那肯定不会是好瓜,最后还要会挑瓜头,就是所谓的蒂头,若是直直的一条线,就不要,但若是弯曲卷圈的,就很甜,这些都是挑瓜的技巧,当然了,挑选西瓜还有一些绝招,主要是三个绝招,一看、二摸、三敲,一看就是看西瓜的皮色,熟了的瓜,那个把那儿有一道弯弯,然后那个把那儿有根根,颜色也不一样,要选择瓜纹深,瓜皮绿色透亮的,表面有茸毛、光泽暗淡、花斑和纹路不清的,是不熟的瓜。二摸就是选择摸上去光滑圆润的,手感涩的不要选,肯定不会是好瓜。三敲就是上面敲一敲,如果手上有明显的振动感,说明瓜瓤在振动,西瓜已经熟了,在敲瓜时瓜有轻飘感,敲瓜时西瓜有声,我们挑瓜要听声。用手指敲瓜听到嘭嘭声的,是熟瓜,听到当当声的,还没有熟,听到噗噗声的,是过熟的瓜。”

    “天哪,一个小小的挑瓜,居然有这么多讲究。”

    “我们可以让卖瓜的帮我们挑,要是坏瓜,我们可不会答应。”

    “没错,我们买好瓜之后,就让卖瓜的当着我们的面切开,要是瓜不好,我们一文钱都不会给,必须是好瓜,我们才会给钱。”

    几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这些人虽然笨了点,但却不是傻子,他们可以采取当面验货的办法来规避风险,要知道,西瓜这种水果虽然好,但有一个比其它水果都要致命很多的问题,那就是出现坏瓜的几率比较大,比其它的水果大得多,有些表面看着非常不错的西瓜,其实,内部却是生的,或者是臭的也说不定,要是买到这些不好的西瓜,那可就亏大了。

    “大家一定走累了,稍微休息一会吧!”

    在一处比较光滑的地面位置,众人稍作休整,先休息一下,再继续出发。

    进来的时候,带了不少替换火把,此时,正好能够用得上了,众人拿出几个备用火把,直接在山洞内升起了一个火堆。

    山洞内的气温非常寒凉,走路的时候,由于身体活动,可能还不会有太大的感觉,可一旦停下来休息,就会感觉到更加的寒凉,所以,为了让身体暖和一些,升起一堆篝火是最合适不过的,反正,进来的时候,额外准备了不少火把材料,并不需要为材料担心,而且,众人休息的时间肯定不会很长,稍微休息一阵子就会继续赶路。

第一千五百五十五章

    山洞究竟有多长,谁都不知道,毕竟,之前也没有人进来过,而李安一行人仅仅进入二百步的距离,便发现了大量的珍惜宝石,这让所有人的心情都格外的高兴,尤其是占族的族人,更是高兴的难以形容,这里的宝贝这么多,李安等人就算要拿走一些,但肯定拿不走太多,毕竟,这些可都是笨重的石头,哪有那么好拿的,而他们这些占族百姓,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可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日后,他们还不是想采多少就采多少,拿出去卖钱,马上就能改善他们占族落后贫穷的面貌。

    不论李安是否要求他们保护这里的天然宝石,都阻止不了占族族人,拿这些石头去卖钱,毕竟,占族族人生活的有多贫穷,李安是见识过了的,如此贫穷的占族百姓,想要说服他们放弃改善生活条件的机会,显然是极为困难的。

    要是在后世,完全可以将这里开发成旅游景点,到时候,光是收门票就能狠赚一笔,但眼下这个时代毕竟是大唐时代,收门票改造成旅游景点,显然非常不合适,那个时代还没有这种事情,况且,西部羁縻区这里也不是很富裕,大唐最富裕的地区是京城附近,那里才有数不清的富豪,才有闲钱去享受,而西部羁縻区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

    另外,还有一句话叫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要是让外人看到这里有这么多的值钱石头,他们难道不会去争夺,当一群群豪强都跑来争夺这些石头的时候,当地的占族百姓,哪里还有反抗的实力,到时候,他们最多也就是给人挖石头的苦力,毕竟,大唐的王法也是相对于实力来说的,没有实力的人,就不用渴望王法能够保护自己了,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只要某个有实力的人一句话,这些石头就不属于占族族人了,如此,倒不如在被人疯抢之前,将这些石头挖出去卖钱,这样还是狠狠的赚一笔。

    李安当然也算得上是厉害的权贵,但李安这些日子的表现,已经足以证明不会打这些石头的主意,毕竟,李安是真的不缺钱,根本就不会在过于这些五颜六色的石头,不会将这些占为己有的,最多就是随便拿一点就行了。

    一堆篝火很快就点燃了起来,火苗足有两尺多高,把周围好大的一块区域都给照亮了,同时,也带来了一丝的温暖,至少,这种颜色就能给人很温暖的感觉,让人感觉不是那么寒冷了。

    李安坐在一个便携式的马扎上,这还是李安自己发明的,外出的时候总会带着一个,以方便随时休息,其余众人,则只能蹲着,地面有些潮湿,坐着的话,会感到非常寒凉的,所以只能蹲着了。

    因为比较寒冷,所以,众人都围坐在篝火堆的旁边,四周,还有几个人举着火把,但单个火把的温度如何能与篝火堆相比,所以,只有围在篝火堆一圈的李安几人才能感受到一股暖意,而其余众人,并不能感受到多大的暖意,但周围有火把总比没有的强,火光的颜色还是可以让人心里有点温暖感觉的。

    李安肚子稍微有点饿,而眼前正好有篝火,如此,正好可以借机烤肉来吃,因为李安知道,这些护卫的身上肯定有半熟的鹿肉和野山羊肉,对于这些家伙,李安还是很清楚的。

    “本官肚子了,把你们身上藏的肉都拿出来吧!”

    李安开口说道,并让陈龙准备一些竹签。

    进来的时候,是准备了不少燃烧之物的,自然也有火把所需的木棒和竹棒,而只需要劈砍竹棒,便可以得到想要的竹签,这个并没有什么难度,对于陈龙来说,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很快,护卫们就把鹿肉和野山羊肉给拿出来了,并没有人敢藏私,陈龙也很快就制作好了几百根的竹签,并交给李安。

    李安让护卫们将半熟的肉切成薄片,并穿在竹签上,然后,就像烤羊肉串那样的烧烤这些半熟的肉,并加入一些必要的佐料。

    半熟的羊肉串也是勉强能吃的,但口味略微有些腥,不是特别好吃,只有完全熟透的肉才是最美味的,对于半熟的肉,只要不是特殊情况,李安是不吃的。

    不过,有些护卫不知到底为哈,总喜欢吃这些半熟的东西,这让李安有些想不通,这半生不熟的肉,真的那么好吃吗?

    仔细一想,后世的店铺里,也会有半生不熟的食物,比如七分熟的牛排等等,这足以说明,还是有不少人喜欢吃半生不熟肉类的,甚至,还有人喜欢吃完全生的生鱼片,后世的一些猪肉,也是可以直接生吃的,味道还不错。

    这些半熟的肉,基本上也都是半熟到七分熟,在后世的店铺里是有贩卖的,这些护卫应该好这一口,而李安是不好这一口的,李安一直都是喜欢吃全熟的肉类,前世吃过一次七分熟的铁板烧牛肉,结果拉肚子好几天,之后,就再也不敢吃半生不熟的肉类了,哪怕让人垂涎的生鱼片,李安也是绝对不会去碰的,以免再次让自己拉肚子。

    篝火烧烤着半熟的肉,将这些半熟的肉直接烤成了全熟,甚至,部分都烤焦烤黑了,不过,些许烤黑并不会过多的影响口感,还会有一种很香脆的感觉,而李安烤的这些肉,上面还撒了香料,如此,自然更是香气四溢。

    “来,都不要客气,每个人都有份。”

    李安非常友好的将肉分给所有人,只要是进洞的人,所有人都能分到几根。

    “味道不错吧!”

    李安得意的说道。

    “好吃。”

    占族族人文化不高,说话比较直接,并没有什么文采,与李安对话,也不需要什么文采,只要意思表达正确就行了。

    “我们族人烤肉,都是一整只放在架子上烤的,像这种切片放在火上烤,还从未有过呢?”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很显然,他还没有体验过这种这种吃法,毕竟,直接烤整只是比较容易的,而切片烤肉,就显得特别麻烦了,消耗的体力和精力自然会更多一些,对于文化不高的占族百姓来说,当然直接整只烤比较方便了,谁有闲工夫去切片烤肉,还准备这些多竹签,这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麻烦了。

    一般对于吃法的追求,完全能够反映一个种族的智商和文明程度,对于吃饭追求越完美的民族,智商和文明程度越高,反之,对于吃饭很随意的民族,一般智商和文明程度都比较低下,比如野兽,直接抓住了就吃,根本不会有丝毫的加工。

    就以大唐时代为例,整个天下,对于吃法追求最精细的,自然是大唐百姓了,而大唐恰恰是最文明的帝国,大唐百姓的智商,也是所有人之中最高的,北部的游牧民族,一般都直接烤全羊,非常的简单粗暴,他们的智商也不高,文明程度自然也很低。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这对于吃法的追求,与民族智商和文明程度能有什么关系,怎么会有关联呢?

    其实,这个真的很简单,对吃法的追求也反应了族群的智商和文明发展的程度,实现一下,在人类还没学会用火的时候,由于获取猎物非常困难,能吃饱就不错了,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猎物之后,直接要快速将其吃掉,哪里有时间思考别的。

    而在学会了用火之后,人类会发现烧烤的肉更容易吸收,于是就开始吃熟食了,而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类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甚至,有部分人已经不需要劳动了,然后,他们才会有时间去钻研更好的吃法,而在钻研吃法的同时,也能锻炼人的智商,而人的智商提高之后,整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自然也就跟着上升了,所以,才会说越文明的民族,对于吃法越是擅长,而吃法很简单粗暴的,都是一些很落后的种族。

    比如后世的非洲大陆,对于吃法都很简单粗暴,所以,那个地方,始终无法诞生强大的王朝,一直是非常贫瘠和落后的地区,这个也是事实,而华夏民族,自古就喜欢钻研吃喝,对吃喝的钻研极为透彻,什么稀奇古怪的吃法都有,如此,也很好的锻炼了华夏民族的智商,从而成为天底下最聪明的民族。

    占族百姓虽然也是大唐子民,但毕竟是归附不久的羁縻区百姓,他们的智商和文明,在大唐帝国自然是属于垫底的水平,他们还非常贫穷,自然没有足够的实力去精力去钻研吃喝,文明层次大大低于大唐平均水准。

    “这叫肉串,是大唐很普遍的一种吃法。”

    李安非常友好的说道。

    “肉串,把肉片串起来,这不就是肉串么,这种吃法倒是稀奇,不过,味道非常不错。”

    一名占族族人开口说道。

    陈龙说道:“这叫肉串,是羊肉的就叫羊肉串,是鹿肉的就叫鹿肉串,是老鼠肉的,就叫老鼠肉串。”

    “老鼠肉串,老鼠肉能吃吗?”

    一名占族族人好奇的问道。

    他们占族虽然非常贫穷,但受益于大山的馈赠,就算最艰难的时候,那也是能吃个半饱的,并不需要去吃老鼠这种有可能感染鼠疫的动物,在占族人的心中,老鼠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动物,是不能随便吃的,吃了很容易引起瘟疫。

    陈龙笑道:“老鼠肉不能吃?真是天大的笑话,只要饿你三天,不,饿你七八天,估计泥土吃在嘴里都是香的,哈哈哈!”

    李安笑着说道:“你们别听他的,他就喜欢吓唬人,这个老鼠肉虽然也是能吃的,但的确很危险,吃了老鼠肉,有一定的几率会得鼠疫,鼠疫那可是非常吓人的,会死很多人的,所以,只要不是快饿死了,绝对不要试图去吃老鼠肉,就算是去吃草根,也最好不要吃老鼠肉。”

    很显然,李安最担心的就是鼠疫了,在大唐这个时代,一旦发生鼠疫,那可是会要命的,饿死几个人不算什么大事,可一旦发生鼠疫,那死的人可就太多了,那将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在后世的欧洲,曾经发生一场导致几千万人死亡的瘟疫,也就是黑死病,而这个黑死病就是鼠疫,那场可怕的鼠疫直接夺走了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口,这个损失是可想而知的,想想都会让人觉得可怕。

    当然,鼠疫的发生,也未必是人们吃老鼠导致的,也可能是老鼠吃了人类的食物,从而导致这些食物上沾染了鼠疫,人类并不了解这些,吃了被老鼠污染的食物,如此,就被感染上了鼠疫,并在人群中进行传播,从而让更多的人感染上鼠疫。

    鼠疫当然不是欧洲才有的,华夏民族也经常受到鼠疫的侵害,历史上发生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疫情,其中,有许多都是鼠疫,由此可见,鼠疫对所有民族都是莫大的威胁。

    最可恨的事情,是后世的某些无良之人,居然用危险的老鼠肉冒充鲜嫩的羊肉,制作羊肉串贩卖,吃肉串的人,以为自己吃的是羊肉串,实际上吃的是老鼠肉串,这些老鼠肉串,极有可能含有鼠疫,也极有可能会引发疫情,这些无良商贩杀了都不足惜。

    “不但最好别吃老鼠肉,就是被老鼠碰过的食物,也最好别吃,宁愿扔掉也别吃,因为吃这些东西,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得了鼠疫可不是闹着玩的。”

    李安开口说道。

    虽然这是告诫,但对于穷怕了的人来说,是很难放弃食物的,哪怕这些食物被老鼠吃掉一半,剩下的一半,他们也舍不得扔,这是一种条件反射式的愚蠢,他们怀着侥幸心理,宁愿冒着得鼠疫的风险,也不愿意丢掉自己的食物,这种固执的心里非常让人无奈,却也非常难以改变,不是别人一句话,就能让这种人改变想法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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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介绍:
玄宗后期,外部战事不断,边镇势力急剧膨胀,太子党与相国党明争暗斗,大唐帝国已是内忧外患。 主角李安,误入大唐,本想做个安分的富家翁,却被时事逼迫,一步步迈入波谲云诡的政局之中。 安禄山、李林甫、杨国忠、杨玉环等人的命运,会因为他的到来,出现怎样的变化? 千年的历史遗憾,又该盛唐不遗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不遗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