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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全文阅读

作者:朕御山河     盛唐不遗憾txt下载     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零一十五章 跳井

    平康坊的地下停车库,自从施工以来,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事故,但这些已经出现的事故,基本上都是问题不大的小事故,并没有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什么影响,商家的营业也都是正常进行的,几乎没有受到丝毫的干扰,也就是说,李豫所牵头的修建地下停车库的工程,暂时并没有对普通大唐百姓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可这个工程毕竟就在平康坊十字街的下面,万一因为工匠的个人疏忽,造成路面的塌陷,那就不是小事了,估计最多半天的功夫,大部分的长安城百姓就都会知道了,甚至,大唐报也不得不进行报道。

    如此一来,必然会有很多原本就不太支持的官员,站出来反对这个计划,觉得建设地下停车库太不靠谱了,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而这对于李豫来说,那就是非常糟糕的事情了,他本是为了利用这个机会,增加自己的威望,可一旦出现较大的事故,他的愿望就会完全落空,甚至,事情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李豫作为大唐的嫡皇长孙,若是名誉和威望受损的话,会严重影响太子的处境,让太子的储君之位不稳,如此,就有可能会导致大唐朝廷的动乱,对于李安所设计的工业化发展会大大的不利。

    所以,李安不会允许这个计划失败,而且,按照大唐目前的技术水平,在路面之下建设地下停车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只要不出现大的失误,这个工程师一定会顺利完成的,李安绝对有这个信心。

    另外,李豫的表现也很是不错,确实是用心在做这件事情了,如此,成功的希望就更大了。

    “广平王最近一直在忙着搞地下停车库,就没干点别的?”

    李安随口问道。

    “都忙死了,哪里还有时间干别的,不怕李侍郎笑话,最近这些日子,晚上回去倒头就睡,珍珠都有意见了。”

    李豫笑着说道。

    李安微微一笑,开口道:“这就是广平王的不对了,就算再辛苦,也不能冷落了王妃啊!哈哈哈!”

    “还笑我,李侍郎府上的夫人比本王还要多,多注意身体吧!”

    李豫回呛道。

    李安倒也不否认,毕竟李豫说的也是实话,自己府上的女眷比李豫还要多,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论是夫人还是女佣的,都比李豫要多很多,毕竟,李豫只是皇孙而已,年纪比较小,不可能有太多的夫人和女仆的,等到他当上帝王,所拥有的就会被李安多的多了。

    “对了,最近杨家恶仆的事情闹腾的太厉害了,一直霸占大唐报的头版位置,不过,事情应该很快就会过去的,接下来,地下停车库的事情也会逐渐被关注,上报是迟早的事情,到时候,必然会有人过来采访广平王,可想好怎么应对了。”

    李安开口问道。

    “这么点小事,不值一提,本王都准备这么长时间了,对地下停车库比对自己家还要了解,闭着眼睛都能说的清清楚楚。”

    李豫自信的说道。

    李安点头道:“如此就好,广平王一定要细心对待,地下停车库一定不能出现较大的事故,否则,就会像如今杨国忠这样,被放在火上烤啊!”

    “李侍郎就放心吧!本王每天都会去现场盯着,谁负责的部分出了事,定要重重的处罚,看谁敢偷奸耍滑。”

    李豫威风的说道。

    对于李豫列出的所有难题,李安一一帮助他克服了,并表示只要地下停车库出现任何的问题,随时可以去找他,而李豫在待了不足半个时辰之后就离开了,毕竟,他还要去现场看看,不亲自去看一眼,他会不放心的,李安也去了研发中心,去督促那里的技术工匠改进各种机械,并研发新的机械。

    在御史府,杨国忠气疯了,恶仆惹的事情刚刚过去,新的头条又是自己家的事儿,这让他很是恼火,尽管杜甫亲自撰写的内容很是委婉,几乎把主要的过错都推给护卫了,但仍然会给杨国忠造成不太好的影响,而最关键的,是这篇报告会具有重申的效果,会让看到这个头条的人,立马联想到之前恶仆冒犯公主的事情,而这才是最为关键的。

    除了极为生气之外,杨国忠还很懊悔,后悔自己一怒之下,把府上这个一根筋的刘大傻给赶出去,要不然也不会惹出这么大的事儿,甚至,他觉得自己还不够狠,若是直接悄悄把人给做掉,也就没有这么多事儿了。

    “还是心太软了,早知道如此,就应该把这个刘大傻做掉,活埋了就好,就没有这些破事儿了。”

    杨国忠气急败坏的说道。

    而且,还是当着不少仆人的面说的,好像一点也不在乎这话传出去。

    管家和几个仆人听了这话,都被吓了一跳,他们在心里也颇为怨恨那个惹了事的恶仆,就因为这个人,导致了杨国忠的暴怒,也害的他们也跟着受苦。

    不过,听到杨国忠说活埋这句话,他们也是吓了一跳,这话也太狠了,这让他们很是担忧,毕竟,刘大傻是一个好人,并没有犯什么错儿,杨国忠居然说要把这样一个人活埋,那他们岂不是也危险了。

    一想到自己有一天若是做了错事会被活埋,这些仆人就一身的冷汗,害怕的不得了。

    “阿郎慎言,刘大傻这个人很老实,就是有些一根筋,平时的时候还是很尽职的,与他那个堂弟完全不同。”

    管家开口劝道。

    “一根筋,惹事鬼,都不是什么好人,看看你挑的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

    杨国忠怒气冲冲的指责管家。

    “是是是,都是小人的不是,小人知错了。”

    管家连忙认罪,然后接着说道:“阿郎,既然大唐报都如此写了,那我们是不是把刘大傻给接回来,虽然这只是个小事儿,可阿郎毕竟是朝廷重臣,有些影响还是要注意的。”

    杨国忠本想发怒,可仔细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大唐报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他作为朝廷忠臣,必然是要注意影响的。

    这一次之所以惹出这么大的风波,就是因为自己把刘大傻给赶了出去,现在,若不及时的把刘大傻给接回来,之后,或许还会有应接不暇的后续报道,而每一次的报道,不论是什么奇葩的内容,总之,都会让人联想到杨国忠,联想到恶仆冒犯公主这档子事儿,这会让他很是难堪。

    “行吧!行吧!那就把这个傻子给接回来吧!”

    杨国忠无可奈何只能同意这么做,如此,以后若是再有人去找刘大傻,就会知道刘大傻已经成功的返回御史府了,如此,对杨国忠的名声也是极好的。

    既然杨国忠都点头了,那么,刘大傻返回御史府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很快就被请了回来,而且,职位和待遇完全不变,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他的看门人职位。

    不过,对于刘大傻来说,情况却是已经发生变化了,那就是府上原本与他关系都很好的人,对他是敬而远之,都不大敢与他说话了,对此,刘大傻很是伤心。

    人一旦伤心了,就很容易想不开,而想不开就容易做傻事,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刘大傻就是这种想不开的人。

    在被杨国忠赶出府的时候,他想不开,所以一直在抱怨,而此刻,周围那些熟悉的人都不理睬他了,他就更加的想不开了,而想不开的后果,那就是轻生。

    回到御史府才三天,一根筋的刘大傻就出事了,在一大早的时候,接班的仆人发现后门当值的刘大傻不见了,还正在奇怪呢?就听到后院传来了女仆的尖叫声。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谁在这里大呼小叫的,也没个体统。”

    管家听到尖叫声如此之大,连忙跑着过来。

    “管家,井里有人,井里有人。”

    女仆吓得都有些哆嗦了。

    她一大早起来,正准备打水洗涮,却无意中发现井里的水面上漂浮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死人,顿时吓得就尖叫起来了。

    管家听了也是大惊失色,忙训斥道:“你看清了吗?”

    说完就凑到井口去亲自观察一番,不看不要紧,看完吓得差点晕了过去,只是井水的水面太深,看不清是落入井中了。

    接班的仆人见后院热闹,把后门给拴上之后,也跑去出事的地方了,一听说有人掉入井中,立马就有了一个念头。

    “你们有谁看到刘大傻了,你们有谁看到刘大傻了。”

    接班的仆人大声问道。

    管家疑惑的走了上去,问道:“怎么回事,接班的时候没见到大傻?”

    “管家,我今日起的还算早的,到了后门就看到后门大敞着,我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也喊了,就是没见到大傻,刚才听到这里有动静,就把后门给栓上过来了。”

    这话一说完,顿时,所有仆人都面面相觑,他们这么多人,自然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见过刘大傻的,否则,早就站出来说话了。

    “不会真的是刘大傻吧!这是为什么啊!”

    管家头都要大了,心里颇为懊恼,是他建议杨国忠把刘大傻接回来继续看门的,结果却出了这样的事情,他算是间接害了一条人命了,而最要命的是杨国忠肯定又要把这件事情赖在他的头上,以此来埋怨他了。

    愣了好一会儿,愁容满面的管家叹气道:“你们几个赶紧的,想办法把人捞上来,先把人捞上来再说。”

    “管家,这井这么深,我们怎么捞啊!这怕是要请专门的人过来打捞了。”

    “就是,我们胆小,哪儿敢捞死人啊!”

    “管家,这是出了人命了,是不是要报官啊!”

    仆人们七嘴八舌的说道。

    管家听着这些仆人说的话,头都要大了,他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这样,他就可以逃避了,就不用这样为难了

    管家也知道井口很小,井水很深,让这些仆人去打捞,是真的有些困难,出了人命案子,自然是要报官的,可只要是报官,这件事情就瞒不住了,御史府最近接连出事,他作为一名管家都有些害怕了,若是再添一样,就更麻烦了,所以,他的内心是非常的愁苦,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好了,好了,你们都该干嘛干嘛去吧!我去找阿郎。”

    管家不敢私自做主,只有去找杨国忠,让杨国忠亲自来拿主意,此刻才刚刚是早上,杨国忠才刚刚起身,正好在府上。

    “管家,刚才是出了什么事了,我怎么听到有人尖叫啊!”

    杨国忠看到管家慌慌张张的跑来,开口问道。

    管家欲言又止,在杨国忠不满的眼神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眼泪在眼眶里大转,半天说不出话来。

    杨国忠顿时感觉不妙,轻轻站起身来,怒道:“又出了什么事了?”

    “阿郎,出……出大事了,后院的井里有死人,看不清楚,估计,八成是刘大傻,今日一早就没有见过他。”

    管家总算是把事情给说出来了。

    “什么,刘大傻投井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国忠也是吓了一跳,感觉自己又碰上麻烦了,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阿郎,这事都怪我,要不是我瞎出主意,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怪我,都怪我。”

    管家直接开始打自己的嘴巴子,尽管知道不是自己的错,可做仆人的,就是要事事替主子扛着,要把所有的罪责和错误都揽在自己的身上,只有这样才能让主人满意。

    “最近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家中居然接连出事,真是烦死了。”

    杨国忠心烦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阿郎,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是找人打捞,还是报官呢?毕竟,这是出了人命官司了。”

    管家愁苦的说道。

    “报官,你还怕别人不知道啊!不许报官,让下人把尸体捞上来,拉到城外随便找个地埋了。”

    杨国忠用手臂托着额头,随口说道,内心自然烦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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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六章 不敢捞

    自古以来,大户人家死了下人,一般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随便拖出去埋了,也不会有人追究家主的责任,更不会把家主抓起来治罪,毕竟,死的只是低贱的下人罢了,没有人会把一个低贱的下人当回事的,死了就死了吧!

    如此一来,很多大家族在家里意外死了下人之后,一般都会草草的拖出去埋了,并不会对外宣扬,更加不会惊动官府,以免对自己的家族造成不太好的影响。

    毕竟,只要这样的事情传播出去了,总会对府上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若是主子逼死了仆人,外人都会指责主人心狠手辣,道德不好,就不是一个好人,这样一来,就会对主人造成影响了。

    就比如这一次的刘大傻事件,虽然并没有任何人加害他,是他自己跳井的,但这事儿若是传出去了,外面的人就不这么想了,毕竟,杨国忠这个家主曾杖毙恶仆,也曾把刘大傻给赶出去,这其中的嫌隙不用多说,现在刘大傻才刚刚回府三天就掉入井中自杀了,要说这其中没有任何的关联,只怕没有人会相信,尤其是杨国忠偷偷的把人打捞出来,拉到城外给埋了,那就更不得不让人怀疑了。

    管家自然也知道这样的事情怕是瞒不住的,毕竟,府上有好几百的仆人,谁知道这其中,会不会有嘴快的,或者说有人是被别人故意安插进来的,如此,必然会把事情给泄露出去。

    但这个管家已经出过一次主意了,让杨国忠答应把刘大傻接回来继续看门,结果却出现这样的事情,这一次,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乱出主意了,毕竟,报官之后,事情肯定会传出去,到时候,杨国忠又要怪他了,而就算不报官,事情也会传出去,后果可能还会更加的严重,但那就不是他这个下人能考虑的了,只要把自己撇清了就好。

    “是,阿郎,我这就去找人,把尸体打捞出来,拉到城外埋了。”

    管家连忙领命,起身往外走。

    杨国忠也起身,皱了皱眉头,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我要入宫一趟,这件事情一定要给我办好了,让下人们都把嘴巴给闭严实了,谁敢乱说出去,家法伺候。”

    “是,阿郎,小人知道了,这就去办。”

    管家连忙跑去井口,先让大部分人该干啥干啥,并嘱咐他们不要乱说话,然后,又挑了五六个身强力壮的男仆,让他们负责打捞井里的尸首。

    不过,这个过程并不顺利,五六个男仆全都不愿意去打捞井里的尸首,毕竟,这是不太吉利的,另外,心里也比较害怕。

    “怎么了,这就害怕了,阿郎养你们有什么用,就让你们干这么点小事儿,你们都不干,快去捞。”

    管家也是一肚子火,气急败坏的吼道。

    这些下人也确实让他不省心,就是捞一个死人而已,居然推三阻四的,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出手的。

    这也怪不得他们,毕竟,在大唐这个时代,很多老百姓都是信鬼神的,都会觉得打捞井里的尸体是非常晦气的事情,万一被井里的冤魂给冲撞了,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所以,只要不是迫不得已,是没有人愿意去打捞死人的。

    “管家,不是我们不愿意打捞,可我们毕竟不是干这个的,我们哪里会干这个。”

    “管家,下面是死人,怪吓人的,不敢捞啊!”

    “管家,我们没有合适的工具,不知道该怎么打捞。”

    “是啊!这儿就只有竹竿和绳子,这也捞不起来啊!”

    “这只怕需要专门的钩子才行啊!”

    几名男仆自然都不愿意,于是就找了一大堆的理由,总之,就是不愿意去捞尸体。

    “没有钩子,就随便找个东西代替一下就好了,厨房挂肉的钩子不是有好多么,就用那个钩子。”

    管家急忙说道,他的心里非常着急,这尸体在水里炮的越久,对井水的影响就越大,甚至,附近方圆几里地的人都不敢吃井水了,如此,对他们府邸的影响就很大了,以后,怕是有很长时间都需要派人出去取水吃了。

    “管家,我们还是不敢,我们都没捞过人,若是钩子把人身上的肉给钩烂了,那多吓人啊!”

    “是啊!若是钩的位置不好,把人给钩碎了,那我们就缺了大德了,鬼神都不会饶了我们。”

    “管家,让会打捞的人来干吧!他们会钩衣服,一点皮肉都不会伤到,若是伤了皮肉,井水里就会有血肉,那以后,这井水谁还敢吃。”

    几名男仆开口说道。

    管家一听就急了,这井里死了人,就算井水没有血肉,只怕以后也没人敢用了,被填平是这口井唯一的结局了。

    不过,这些家伙说的也是有道理的,若是胡乱拿个钩子打捞,万一真的把尸体的皮肉一点点的钩碎了,弄的井里全是碎肉,那也是非常麻烦的,至少,他会感到罪过的,其余的仆人也会内心不安的。

    毕竟,在大唐这个时代,人死了是要留全尸的,下葬的时候也是全尸,这是对死者的尊重,能够让死者更好的安息,若是不留全尸,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一般都是有仇,或者有大罪过的人,才会在死的时候不留全尸,而重臣犯错被赐死的时候,一般都是留全尸的,这也算是一种恩惠和尊重,让这个人能够体面一些死去。

    一想到这些不靠谱的家伙,有可能真的会把井里的尸体给钩碎,管家顿时就一阵的头皮发麻,若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就缺了大德了。

    管家也是一个善良的人,自然不希望把人的尸体给弄破碎了,但若是去寻找专业会打捞的人,只怕事情就难以掩盖了,他的主人会怪罪他,可就算不去找人,他觉得事情也瞒不住,毕竟,家里的下人太多了,足有好几百人,怎么都会泄露出去的。

    “你们两个赶紧去找人,要快,不许到处乱说。”

    管家终于下定决心,让人去找专业的人过来打捞,这样可以在保证不伤人的基础上把尸体完整的打捞上来,如此,就可以给刘大傻留一个完好的全尸了。

    “是,管家,我们这就去。”

    “管家,这井里的水怕是不能用了,您说别的院子里的井水还能用吗?要不要去外面拉水。”

    一名负责打水的男仆,开口说道。

    其实,各个井口的水是不相连的,一个水井被污染了,旁边的井水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只要相隔有一段距离就不会有影响,况且,这么大的府邸,水井又不是一个,有好多个水井,是完全用不着出去弄水的。

    不过,就算别的水井是干净的,但人们的心里会有阴影,总会觉得旁边的井水也受到了污染,从而不敢取用。

    当然,就算是眼前有尸体的水井,其实,也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尸体是新鲜的,又没有病毒,是不会污染井水的,井水仍旧可以继续使用,只是人的心里有了阴影,再也不敢使用罢了,如此,就只能把出了事的井口给填上了,甚至,这个有井水的院子,以后都会被视为不吉利的地方,估计很多胆小的人,能不来都会不来了。

    管家一听,觉得很有道理,这井水沾染了尸体,是万万不用继续使用了,也没人敢用,临近院子的井水,只怕也会让人不放心,可御史府这么大,需要用水的地方太多了,每天的用水量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若是全靠从外面运输水源,那是不小的规模,耗费也会比较大,另外,到什么地方去运水也是个问题。

    “阿郎不在,我也做不了主啊!府上这么大,就去最远的地方打井水吧!去外面打水会惹人怀疑的。”

    管家开口说道。

    毕竟,若他派人去外面运输水源,肯定会引起外人的怀疑的,如此,这个事情就更加的瞒不住了,所以,还是使用府上远一些的水井比较靠谱。

    “是,管家,我知道了。”

    御史府有人跳井了,这个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住,外出买菜的会说,去找打捞之人的男仆肯定也会说,要不然请别人干啥了。

    而他们在告诉别人之前,都会小心的告诉别人,让别人不要传播,但这些人肯定是不会保守秘密的,这些小老百姓,心里哪里能藏得住事儿,他们就不具备心里藏事的能力,指望他们心里藏事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御史府刘大傻跳井的消息就传开了,附近的老百姓几乎全都知道了,而很多无聊的人,甚至会跑去御史府的后门,偷偷的往里面看。

    既然附近很多老百姓都知道了,那么,这个事情自然也就彻底的瞒不住了,惊动大唐报的编辑,自然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而采风的编辑,自然也会把这件事报告给杜甫,这是他们的责任,不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要向杜甫汇报,至于能否上报,那就是杜主编的事情了。

    汇报的采风编辑还在赶来的路上,而杜主编此刻也忙着接待重要的客人,这个重要的客人就是广平王李豫。

    这一日,李豫觉得地下停车库的建设工程,已经初步进入正轨了,该是进行大规模宣扬的时候了,以让大唐更多的百姓,能够更好的去了解这个工程,明白这个工程对民生的作用,进而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他也是准备了好久,在工程已经进入正轨了之后,这才跑到大唐报这边来,亲自把这个工程的很多细节情况披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更全面的去了解这个工程。

    在这之前工程刚刚开工的时候,这个消息自然已经传出去了,京城的很多人也知道,大唐报也曾报道过,不过,报道的内容比较短小,是在副刊的不起眼位置,另外,由于采风的编辑并没有打听到太多的内情,所以,报道的内容非常不清楚,甚至,都说不清平康坊的十字街地下,到底在建设什么工程,总之,之前这个工程的影响力比较小,已经完全被杨家恶仆的新闻给盖住了。

    而此刻,杨家恶仆的新闻已经开始降温了,老百姓的关注度开始逐步下降,甚至,很多人都开始谈论最新出现的新鲜事情了,毕竟,任何有意思的事情,天天谈论的话,也会变得乏味的,谈论腻了之后,自然也就没有太大兴趣了,而这不正是地下停车库的机会么。

    所以,李豫非常准确的抓住了这个机会,在这个非常恰当的时候,亲自跑到大唐报衙门,当着杜甫主编的面,把自己负责的工程,详细的讲解了一番,而遇到听不懂的地方,杜甫也会反问,以更好的搞清楚这个工程的细节情况,这样,待会写稿子的时候就会轻松许多了。

    “广平王,下官已经完全听明白了,这个地下停车库,真是个利民的好工程啊!不过,这造价肯定不菲啊!”

    杜甫笑起来,这满脸都是褶子,他年纪也不算很大,但当主编这个职位,是比较操心的,所以,自然是看起来会更老一些。

    “杜主编多虑了,这造价自然不菲,不过,我大唐的国库,现在可充盈的很啊!建设这么一座地下停车库,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你知道建设长江大桥的时候,花了国库多少储备,至少是这个地下停车库的几百倍啊!另外,大唐修建这么多的铁路,花的钱又是多少,可这些钱花的都很值得啊!看看现在的老百姓,出个远门多方便,不论去哪里,最多几天就到了,去洛阳城以前都要跋涉一两个月,现在还不到一天就到了,停车库也一样,看看现在的平康坊,路都堵的不成样子了,只要这停车库建设完成,以后就不用担心停车难的问题了。”

    李豫一激动,说的话就有点多,不过,都是自己的肺腑之言,都是自己的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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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悼文

    不论是什么时代的大工程,只要是真的有大用处,对民生有好处,那么,就算花费多一些也是要建设的,因为花费再多,最后也都会通过别的方式赚回来。

    就比如,大唐这些年建设了大量的铁路和大桥,虽然投入非常的庞大,但因为过桥和坐车都要收费,这个投入的钱,还是能够收回来的,而且,收回成本的时间不会很长。

    而就算不能收回成本,但这些基础设施的存在,对繁荣大唐帝国的贸易,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对增加大唐的民间财富具有重要的作用,总得来说,那也是划得来的。

    杜甫自然也明白这样的道理,他刚才说造价不菲,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丝毫反对和不满的意思,只是感叹花钱多而已。

    “广平王说的是,平康坊下官也是去过的,确实拥挤不堪,道路的三分之二都被车辆霸占了,车辆通行很是不畅,这个地下停车库若是能成,必然能够大大的缓解这个难题。”

    杜甫见李豫急着解释,担心对方误会,连忙肯定的说道。

    李豫闻言,表情满意的点了点头,思考了片刻,开口道:“既然杜主编已经明白了本王的心思,那就最好不过了,如此利国利民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占据头条的位置啊!”

    说完看向杜甫,他相信杜甫会给他这个面子的。

    杜甫早就已经想好了,要把这个新闻放在正刊头条的位置,闻言,笑了一脸的褶子,轻声道:“广平王负责的这个工程,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工程,当然要放在头条了,下官亲自撰写,小半个时辰就能完成,广平王若是不放心,且在偏房休息一阵子,待下官写好稿子,先让广平王过目,若广平王觉得没有问题,那明日的头条,可就是这个地下停车库了。”

    李豫闻言,自然是大喜的,非常高兴的点头道:“好,非常的好,杜主编赶紧吧!本王不急,等多久都可以,哈哈哈!”

    说完笑着走出杜甫的办公室,准备去偏房休息,虽然,对于杜甫的写作水平,李豫是一万个放心,但这个工程,毕竟是他第一次担当大任,是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纰漏的,就算是公开的新闻,那也是必须要慎重斟酌每一个字的。

    要把这个工程的每一个好处都介绍出来,还要把这个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所能起到的巨大作用放大,让人看了之后,会觉得这个工程非常的完美,另外,更要把他自己辛苦努力推进工程的过程,以及自己竭尽全力完成这个工程的决心给表现出来,从而扩大他李豫的影响力。

    正因为要考虑这么多的细节问题,还要写的真实细腻和感人肺腑,所以,李豫自己什么都没有写,他知道自己的水平有限,只怕写不好,而把这个任务交给杜甫来写,他觉得写出来的效果,肯定比他自己写的要好,但他又有些担心杜甫会有所遗漏,所以,写好了之后,他必须要先检查一番,在确认确实非常完美之后,他才能允许这个消息登载在大唐报上面。

    “广平王。”

    一名采风的编辑,急急忙忙的赶了回来,正好遇到出面的李豫,因为认得,所以就恭敬的行了个礼。

    “嗯。”

    李豫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几乎一丁点的架子也没有,就算是一个身份很低微的采风编辑,他都能友好的微笑点头,显得很是平易近人。

    采风编辑见李豫心情很好的应了一声就走了,便连忙跑了进去,大声汇报道:“主编,又有大新闻了。”

    杜甫正在构思如何写地下停车库的新闻,见属下慌慌忙忙的跑了进来,表情露出了一丝不满,开口道:“什么大新闻,让你慌张成这个样子。”

    “刘大傻,刘大傻,就是那个御史府的刘大傻,主编前几天刚刚见过的。”

    采风编辑急忙说道。

    “刘大傻。”

    杜甫先是轻轻点头,平静的说出这个名字,然后猛地整个人都愣住了,瞳孔突然放大,看着自己的部下,慌张的说道:“刘大傻,刘大傻出事了,出了什么事了?”

    说完整个人都站了起来,一颗小心脏怦怦乱跳。

    “杜主编,刘大傻死了,跳井死的。”

    采风编辑开口说道。

    杜甫顿时如遭雷击,吓得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之上,缓了好久才平静下来,表情显得颇为悲伤,甚至,还有一丝的悔恨与懊恼。

    “确认了吗?真的死了。”

    杜甫喘着粗去,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杜主编,这个自然错不了,我亲自过去看的,确实是跳井淹死了,打捞上来的时候,我也看了,确实就是我们前几日见到的刘大傻,我不会记错的。”

    采风编辑如实说道。

    杜甫得到肯定的回答,顿时心情很是复杂,他很后悔,后悔自己写了那个头条,若非这个头条,刘大傻就不会返回御史府,而若是刘大傻不回去,可能就不会丢掉性命了,如此一想,杜甫觉得刘大傻的死与自己有关,是自己的错误行为害死了无辜的刘大傻,他是有罪的,一想到这些,杜甫就非常的自责。

    “刘大傻就这么死了,这都怪我啊!若不是我写的那篇报道,刘大傻就不会回去,他不回去就不会死了,是我害死了刘大傻啊!”

    杜甫当着属下的面,痛苦的说道,眼泪都快要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采风编辑倒是没有杜甫这样的心境,他连忙开口劝解道:“杜主编说的哪里话,刘大傻是自己跳井的,与杜主编能有什么关系,就算他不回去,说不定也会去别的地方跳井,说不定还会去跳河呢?”

    杜甫摇了摇头,一脸心痛的说道:“这我当然明白,可我这心里就是很不安啊!毕竟,这也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前几天还在我面前与我说话,这说没就没了,哎!”

    采风编辑也被说动了,皱眉道:“谁说不是呢?这个刘大傻看上去也不像是想不开的人啊!怎么就跳井了呢?这么一个大汉,有什么事情是想不开的呢?”

    “对啊!你说刘大傻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跳井呢?这其中,必然是有事的。”

    在自责了一阵子之后,杜甫逐渐冷静了下来,开始学会思考刘大傻跳井的原因了。

    “杜主编,会不会这刘大傻不是自己跳井,是被人推入井中的呢?”

    采风编辑觉得事有蹊跷,随口说道。

    杜甫自然明白属下的意思,轻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杨御史怀恨在心,派人把刘大傻推入井中的?不对,绝对不对,肯定不会是杨御史,他若是有心杀刘大傻,肯定不会污染自己家的水井,带到城外找个僻静的地方下手,肯定比推入井中更合适,可若不是杨御史,那会是谁呢?难道有人想嫁祸。”

    越往后想,杜甫就越是觉得后背发凉,浑身上下有一种深深的寒意,身旁的属下也是心惊不已。

    “杜主编,不管刘大傻是怎么死的,总之,刘大傻已经不在了,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事情,是这个事儿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报道。”

    采风编辑开口问道。

    杜甫想了一下,问道:“御史府的人都是怎么说的,他们就没有发现刘大傻有什么异常?”

    “也没有太大的异常,就是府上的人,都不敢与他接近了,如此,他的情绪稍微有些郁郁寡欢,别的就真的没有什么了。”

    采风编辑开口说道。

    杜甫轻轻点了点头,低声道:“这个事情,我还需要慎重的考虑,你先去忙别的吧!”

    说完,杜甫也没有心思为李豫写地下停车库的事情了,直接走出了办公室,站在院子里仰望头顶的蓝天白云,表情很是失神,嘴里还时不时的念叨刘大傻这个名字。

    李豫此刻就在隔壁的房间休息,他躺在椅子上喝茶,表情显得颇为惬意,马上就要露脸了,他怎能不高兴,他已经交代杜甫了,在文章中,一定要多次强调这个工程,是广平王李豫提出的,也是李豫带着一帮人开始干活的,以更好的加深读者对李豫这个名字的印象,从而提高他的知名度。

    一想到很多大唐百姓以后都要仰慕自己,李豫就特别的得意,他眯着眼睛看向窗外欣赏风景,却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背对着自己仰望天空。

    “杜甫?他这么快就把文章写好了,这也太快了吧!不愧是杜主编啊!写文章的效率就是高啊!”

    李豫非常满意的起身走了出去,一直走到杜甫的身后,却发现杜甫居然没有发现身后有人,心中顿时有些不满。

    “杜主编,你怎么在这里发呆,这么快就写好了。”

    李豫开口淡淡的问道。

    杜甫依旧站着仰望天空,完全不去理睬李豫,这可把李豫给惹火了,觉得自己的地位遭到了藐视。

    “杜甫,你干什么呢?”

    李豫加大了嗓音,大声吼了一声。

    杜甫身体猛的抖了一下,吓的回过神来,看向身后的李豫,开口道:“广平王,下官刚才失神了,失神了。”

    “怎么回事,杜主编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李豫又不是傻子,他刚才一直站在杜甫的身后,看到的只是杜甫的躯背影,而此刻,在看到杜甫的脸色和表情之后,他马上就明白,杜甫肯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否则,是不可能面色突变的,他刚才与杜甫聊天的时候,杜甫的气色虽然不是太好,但也是面有血丝的,而此刻,杜甫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原本和气的面庞显得颇为悲伤,甚至还带有一丝的悔恨和无奈,让李豫顿感肯定是出事了。

    “广平王恕罪,下官今日怕是不能为广平王写稿子了,只能压后几日了。”

    杜甫弯腰行礼,一脸的抱歉。

    既然杜甫都是这个表情了,李豫当然不会怪罪了,不过,若是不能知道为什么,他自然是不甘心的。

    “稿子不妨事,杜主编这是遇到什么事情了,能否告知本王,或许本王能帮得上忙。”

    李豫的口气缓和了许多,一脸关心的问道。

    “不敢瞒广平王,刘大傻跳井了,他跳井了,都是我害了他啊!”

    杜甫满脸都是自责的表情,说话的语言也显得有些激动。

    “刘大傻?好熟悉的名字啊!”

    李豫乍一听也是没有想起来是谁,可只要稍微思考片刻,便想到了是御史府的一个下人,最近这几日闹得是沸沸扬扬的。

    “跳井了,死了?怎么会呢?只是一个小人物,他能有什么想不开的事,会不会另有隐情呢?”

    李豫凝眉说道,与杜甫不同,他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毕竟,刘大傻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物,与他非亲非故的,甚至都没相处过,而天下间每天都要死去这么多人,自杀的人也有很多,若是随便一个普通人跳井了,李豫都要伤心一番,那岂不要伤心死了,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善良的,而杜甫之所以如此悲痛,是因为这事儿与他有一定的关系,若是这个人与杜甫没有丝毫的关系,估计,他也是不会如此伤心和感叹的。

    在李豫的面前,杜甫哪里敢随便乱说话,更不敢随便猜测,只是在自责自己的失误,把刘大傻跳井自杀的责任推到自己的身上。

    而李豫虽然有各种猜测,也不会随便在杜甫面前乱说,他是有身份的人,在杜甫面前自然不能随便乱说话,没有证据的事情,是万万不能乱说的,否则,就有**份了,那样的话,与普通八卦的平凡百姓又有什么区别。

    “一个好好的大活人就这么跳井了,真是太可惜了,不过,杜主编也不用太自责了,你并无害人之心,刘大傻的事情与你无关,千万不要再自责了,至于稿子的事情,杜主编先好好休息几日,过两日再写好了。”

    李豫非常体贴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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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八章 高处不胜寒

    李豫的话并没有说完,后面的话,他还要酝酿一会才好说出来,毕竟,若是说的太快了的话,会让人觉得他别有用心,是要故意给杨国忠找麻烦,而且,他还没有想好这话该怎么说。

    不过,李豫是多虑了,他还没有开口,杜甫就已经先开口了。

    “广平王说的是,不过,虽然下官是无心的,但毕竟间接害死了刘大傻,若不写一篇悼文纪念刘大傻,本官实在是难以心安,难以心安啊!”

    杜甫还是有些自责,所以,决定写一片悼念刘大傻的文章,并为自己的无心之失悔罪。

    李豫一听,自然颇为高兴,杜甫写悼文是肯定不会留着收藏的,必然会在大唐报上发表,而只要杜甫把自己写的悼文发表上去,肯定会引起很大的反响,如此,御史府出的这个事情也就会让更多的人知晓了,杨国忠的名声也会跟着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对李豫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事儿。

    不过,若是这篇悼文能放在正刊的头条位置,那影响力就更加的不得了了,李豫就希望杜甫能把悼文放在头条的位置。

    “杜主编真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这样也好,写一篇文章悼念一下刘大傻也是好的,这样可以让逝者更好的安息。”

    李豫一脸认可的说道,顿了顿,开口随便说道:“杜主编写的悼文是要发表在大唐报上的吧!”

    杜甫点头道:“这个是自然,下官并不在意,在天下人面前承认自己的无心之失,大唐报的版面是越来越多了,随便找个位置就可以了。”

    李豫闻言,连忙打断道:“诶,这个怎么可以呢?杜主编的悼文应该写在头版头条才对,毕竟,杜主编当初就是把刘大傻的事情写在头条的,现在悼文也必须要放在头条的位置,这样才更合适一点,杜主编觉得呢?”

    “广平王说的是,放在头版头条也未尝不可,这才是对刘大傻最好的悼念,那就放在头条好了。”

    李豫的话,很容易的就说服了杜甫,让杜甫觉得很有道理,而李豫是大唐报的主编,把自己写的内容放在头条,也是没有什么难度的,他还是可以说了算的。

    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李豫心里是非常的满意,这一次前来大唐报衙门,他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地下停车库的事情,虽然这个事情被耽搁了,但却得知了杨国忠府邸又出事了,所以,他不但没有丝毫的失望,反而显得颇为开心。

    “杜主编,你忙着吧!本王还有事情要处理,就先回去了。”

    李豫觉得已经没有必要继续待在大唐报衙门待下去了,他还要前往工地视察一番。

    “下官送送广平王。”

    杜甫觉得刚才有些失礼,连忙恭敬的说道。

    “不必了,不必了,杜主编还是省点时间写悼文吧!死者为大,死者为大啊!”

    李豫拍了拍杜甫的肩膀,然后便离开了。

    走出大唐报衙门,李豫的心情舒坦的很,虽然刘大傻死了,但却是帮了他一个大忙,刘大傻不论是怎么死的,只要是死在御史府,对杨国忠的名声都是一种损害,而这自然是他希望看到的情景。

    而杜甫则非常痛心,在冷静了一阵子之后,便返回屋内,开始写悼文,第二天一早的大唐报头版头条就是他的悼文了。

    正午的时候,杨国忠返回了住处,不过,心情显然不是很好,一个原因是因为一大早的,家里就出了事,心情自然不会很好,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在宫里也不顺利。

    他旁敲侧击的想要试探皇帝的心意,不过,李隆基并没有任何的表态,甚至还说出,希望李林甫能够早日康复,继续带领群臣来效忠自己的话。

    不过,回到府邸之后,杨国忠就不去想朝廷的事情了,他非常关心自己家里出的事。

    “管家,我交代你的事情都办妥了吗?”

    杨国忠返回府邸之后,第一句话,就是问刘大傻跳井这件事情。

    管家心里非常害怕,但该面对的问题,还是要面对的。

    “阿郎,人已经捞出来了,也运到城外了,这会儿估计已经埋了吧!”

    管家开口说道。

    杨国忠比较满意的点了点头,顿了顿,开口道:“一切都还顺利吗?没有泄露消息吧!”

    管家闻言,吓得跪在了地面上,一时不敢回答。

    杨国忠见状,大为不满,怒道:“怎么了,事情不顺利。”

    管家颤颤巍巍的说道:“阿郎,事情不太顺利,家里的那些没用的家伙,都不敢去捞井里的尸体,他们担心自己不小心,把尸体给弄碎了,触怒了亡灵,小人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派人去外面请人过来打捞,耽误了一些时间,不过,小人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外出的下人不许胡乱说话,更多给了请来的几位捞尸人双倍的酬劳,让他们把嘴巴闭严了,不要出去乱说话。”

    “住嘴,你怎么办事的,怎么能请外人进来捞尸,府里养的更是一群废物,都是废物。”

    杨国忠本来就一肚子气,此时内心的火气再也压制不住了,咆哮了起来。

    “阿郎恕罪,都是小人的不是。”

    管家也不敢说什么了,开口就是认罪。

    “算了,这么大的事儿,估计也很难瞒得住,这也不能全怪你,不能全怪你啊!下去吧!下去吧!”

    杨国忠内心很烦,不过,一味的责怪下属也于事无补,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在管家离开之后,杨国忠烦闷的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思考自己府上最近出的这些事情。

    虽然这些事情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但也足以对自己造成一定的影响,毕竟,他现在是比较受宠的,是活在聚光灯下的人,自己的府上,哪怕只是出了一丁点的小事儿,都会引起很大的反响,都会引起全天下人的注意。

    高处不胜寒,此刻,杨国忠是彻底的感受到了,若是换成普通商人家庭,出了与自己家里相同的情况,则肯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不过,在感受到高处不胜寒之后,杨国忠也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自己家里接二连三的出事,是有人故意布局,还是自己平时太宠着下人了,又或者是自己太过于跋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总之,杨国忠觉得,是到了好好反思的时候了,必须要好好的反思一番,否则,接下来还指不定出什么事儿呢?

    他仔细的分析了一番,觉得事情的源头,只不过是一个恶仆不小心冒犯到了公主,完全是一场意外,因为家仆不认得公主,出口嚣张了一点也是正常,这也是因为杨家受宠,所以,家仆也跟着气势很大,完全看不出是被人设计的。

    而后续的刘大傻哭诉事件,则是因为自己在一怒之下,把无辜的刘大傻赶出去导致的,但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了,被赶出去的恶仆,看上去并不是一个聪明人,他又是如何想到去大唐报衙门哭诉的呢?谁说给他指的路。

    最后,刘大傻回来之后,这才三天的时间,为什么会突然跳井呢?是真的自己跳井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若是自己跳井的,那跳井轻生的原因是什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刘大傻的跳井,而若是别人推下去的,那又是谁推的呢?谁要害刘大傻呢?

    思索半天之后,杨国忠突然大惊失色,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嫌疑人,毕竟,刘大傻去大唐报哭诉的事情,对他的名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他自然是很生气的,一怒之下杀了刘大傻也是有可能的,至少,部分普通老百姓很有可能会这么想。

    一想到这些烦心事,杨国忠就一阵的头大,觉得内心一阵阵的心烦意乱,烦的不得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在另外一处府邸,李豫的心情却美的不得了,他此刻突然来了兴致,要王妃沈珍珠亲自剥坚果给他吃。

    “刚从工地回来,心情突然这么好,遇到什么好事了。”

    沈珍珠顺从的让李豫躺在自己的怀中,轻轻剥了一个坚果,放在李豫的嘴唇边上。

    李豫熟练的伸出舌头,将坚果裹入嘴中,轻轻的咀嚼,一脸的满足。

    “怎么,还不说,是不是遇到了漂亮的姑娘,不对,看这样子,比见了漂亮姑娘还要开心许多,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我的王这么高兴。”

    沈珍珠微笑着问道。

    他们夫妻之前的感情,还是非常不错的,可以说是非常的恩爱,毕竟,李豫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皇孙而已,并没有掌握帝国的大权,也不太可能娶太多的侧妃,若是等到他登基做了皇帝,想要继续这么宠着一个人就非常困难了。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皇帝登基之前,最多几个女人,而一旦登基之后,后妃就会越来越多,甚至,皇帝想要只娶一个,都不太可能,大臣们也不会答应的,会以传宗接代为理由,强迫皇帝多娶几个。

    在皇家,当一个皇孙,最多只能算是小富,而登基为帝才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就好比后世的普通男子,一下子出人头地了,成为名声大噪的大富豪了,那么,之前憋在心里的**就会被释放出来,从而变得与之前完全不同了,由之前的普通老实人,变成了之后的花心大萝卜,大猪蹄子,把陪伴自己多年的糟糠之妻狠心的抛弃。

    当然,也有不变心的,不过,一个人会不会变心,外人很难看得出来,甚至,连这个人自己都看不出来,而在李安看来,完全不会变的花心男子是非常罕见的,他自己就已经有很多夫人和女仆了。

    李豫自然也是一个花心的人,历史上的李豫,在登基之前,只有两三个妃子,而在登基之后,一下子就变成十几个了,而且,他颇为没有良心,之前宠爱的沈珍珠在洛阳城,而李豫却没有及时的把沈珍珠给接回长安,导致叛军重新占据洛阳之后,沈珍珠的彻底失踪,让之后登基的李适颇为心痛,派人寻找了几十年,却始终无法找到自己的亲娘。

    不过,不论如何,此时此刻,李豫最宠爱的王妃就是她,毕竟,沈珍珠温柔贤惠,比嫡妻崔妃强太多了,很多时候,李豫都不想见崔妃,只想时时刻刻的与珍珠待在一起。

    李豫讨厌崔妃的原因,一个是崔妃性格强悍,非常喜欢妒忌别人,不是一个温柔让人满意的人,另一个原因,是崔妃的身份让他不爽,是杨贵妃的侄女,而李豫对杨家没有好感,若不是皇帝赐婚,他才不会娶崔妃为正妻。

    说起来也挺可悲的,自古以来,越是地位高的人,就越是没有选择自己妻子的权利,尤其是皇族和重臣的子女,都必须要接受皇帝的赐婚,想娶谁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皇帝一句话,让你娶谁就必须娶谁,若敢违抗那就是大逆不道。

    另外,自己看上某人,也是可以请求皇帝赐婚的,但看上的人,必须要是身份匹配之人,若是看上一个身份卑微的女人,是万万不能请求皇帝赐婚的,但娶回家做个妾室倒也是可以的。

    李豫虽然心里很不情愿,但在大唐这个时代,他作为皇帝的嫡长孙,岂敢违抗皇帝的赐婚,不论赐给他的是谁,他都必须要谢恩接受,而皇帝也不是胡乱赐婚的,他是根据身份和地位进行匹配的,至于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是不可能去考虑的。

    皇帝把杨贵妃的侄女赐给李豫做正妻,也算得上是亲上加亲的举措,在古代,上层社会就是非常喜欢亲上加亲的把戏,几个大贵族之间,频繁的进行通婚,这看似是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行为,但实际上却造成了血脉的退化,甚至,很多遗传病都找上门来了,从而让贵族越来越衰败。

    李豫非常讨厌正妻崔妃,但因为崔妃的背后是受宠的杨家,所以,即便心里再怎么不满意,但表面上对崔妃还是不错的,在李适之后出生的次子李邈,就是李豫与崔妃的儿子,也是李豫的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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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羡慕

    有一句话叫爱屋及乌,李豫更喜欢妾室沈珍珠,所以,心里也更加的喜欢他们的儿子李适,而对于正妻崔妃所生的嫡子李邈,就相对没有那么喜欢了,但也绝对不会讨厌,毕竟,儿子是他亲生的,身上流着他的血脉。

    要说年纪的话,李适比李邈大四岁,李适已经到了学习的年纪了,而李邈才刚刚学会走路,还要好几年才能学习知识,按照一般正常的情况,一个女子成亲之后,一两年之内就会生孩子,而从李适比李邈大四岁就可以看出,崔妃是晚于沈珍珠嫁给李豫的。

    在这个时代,皇族大婚之前,一般都会选择先纳妾,待到了成年的年纪之后,才会选择大婚,才会拥有真正的正妻。

    李豫在成年之前,就已经被赐了几个良家子,其中,就包括沈珍珠,而崔妃是在成年大婚的时候,才嫁给李豫的。

    按照李豫的心意,她更喜欢李适,不过,李邈毕竟是嫡子,所以,在接班人的选择上,他只能选择李邈,而且,历史上也的确如此,身为嫡子的李邈,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可惜李邈与他的亲娘崔妃一样,都是短命的人,二十多岁就死了,如此,继承人就成了李豫的长子李适。

    崔妃短命的原因,一个是因为性格不好,总喜欢生气这样对肝脏不太好,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杨家倒台之后,她失去了靠山,李豫不必再迁就她,慢慢的就疏远了她,这必然让她更加的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这样一来,身体自然就会遭遇很大的打击,在返回京城长安之后就病死了。

    简单的说,崔妃的死,多半是抑郁而终,是心情不好导致的严重后果,而在她严重抑郁到死去的这段时间,她的儿子李邈,必然是陪在母亲身边的,多多少少会了解到自己母亲的遭遇,如此,对他的幼小心灵必然是一种伤害。

    毕竟,母子连心,自己的母亲被父亲冷落,导致抑郁寡欢,作儿子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这或许是李邈的一块心病,如此,才导致了李邈的早逝。

    而李豫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心里略有愧疚,所以,并没有丝毫废弃李邈的想法,而是一直把他摆在最高的地位,一直比最宠爱的李适地位高。

    “我的王,快起来,王妃好像回来了。”

    沈珍珠听到前院的动静,知道崔妃已经回来,连忙开口说道,毕竟,她们现在这个样子,若是被崔妃看道了,估计又是一阵醋意,这样会很麻烦的。

    李豫很不情愿,不满道:“珍珠,在本王心里,你才是我的王妃,她算什么,若不是她的姑母受宠,她现在只能在蜀中乡下,嫁给一个土财主,看看她那泼辣的样,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气度,小家碧玉也算不上,就是一个泼辣的村姑。”

    “我的王,这话以后可千万不能乱说,妹妹是韩国夫人的亲生女儿,更是贵妃的侄女,身份无比尊贵,不是臣妾所能比的,臣妾只要能照顾我的王,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哪敢在乎身份。”

    沈珍珠温柔的说道。

    “哼,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明明就是一个村妇,就因为贵妃受宠,这才……”

    李豫并不在意在沈珍珠的面前说崔妃的坏话,这也是他的心里话,说出来的话,心里会更加的痛快。

    “好了,我的王,赶紧起来吧!这个样子千万不能让妹妹看见。”

    沈珍珠挣扎着起身,并将自己身前的扣子系好,然后快速的帮李豫整理衣衫不整的外套。

    “珍珠,你至少也是我的妾室,为什么要躲,让她看到又能如何?”

    李豫感觉自己的尊严遭到了挑战,自然不是很高兴。

    “王,不要任性了,杨家势大,臣妾从侧门回去了。”

    沈珍珠向李豫抛了个媚眼,从侧门悄悄离开了,尽管就算她留在李豫的房中也没啥问题,可她是个聪明人,知道现在争宠的意义不大,万一真的闹大了,以崔妃的娘家势力,自己肯定要吃大亏,倒不如处处小心,能避免冲突就尽量避免,甚至,尽量不去惹崔妃不高兴。

    李豫其实也是底气不足,他虽然贵为嫡皇孙,但皇帝更宠爱贵妃,对贵妃的亲属更是非常优待,如此一来,若他与崔妃闹出大矛盾,估计吃亏的会是他自己,说不定还会影响他的地位,如此,他就亏大了,也就是说,他与摧妃发生矛盾,不论最终谁吃亏,对于李豫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所以,他也是不敢与崔妃闹翻的,甚至,都不敢过分冷落崔妃,以免激发矛盾,他也就只能在沈珍珠的面前横一把,显得自己特别的男人,其实,只要见到了崔妃,马上就软了,至少,不是那么的硬了,没有在沈珍珠面前,所表现出的那种硬气。

    “王,你今日怎么有空在家,臣妾刚刚进府就听下人说你回来了,臣妾还不相信,特意过来看一眼。”

    崔妃果然见到李豫,开口打招呼。

    “哦,王妃回来啦!本王上午出去办事,正午回来拿点东西,本打算休息一下就走的,谁知一不小心睡着了,糟了,本王还有事情没办,不能耽搁了,要出府一趟。”

    李豫此刻实在没有心情与崔妃聊天,他情愿出去透透气。

    “王,王……”

    崔妃还想挽留,但李豫已经飘然而去,很快就离府而去。

    李豫坐车先去工地看了一眼,见没有什么事情,便去了研发中心,不过,李安今日没上班。

    “广平王,李侍郎今日告假,在家休息。”

    看门口走到车窗跟前,恭敬的说道。

    李豫显得有些不爽,略微考虑片刻,开口道:“去他住处。”

    李安一直不愿意住在长安城内,因为城外地盘大,能得到更多的土地建设宅院,而且,距离研发中心也比较近,上班比较方便。

    如此,李豫从研发中心的大门出发,很快就能抵达李安的住处。

    “广平王,小的这就去请阿郎。”

    李安的管家在前院,得知李豫到访,连忙把李豫请进来。

    “不必这么麻烦,你带路吧!本王跟你过去。”

    李豫说道。

    管家犹豫了一下,然后连忙顺从的在前方带路。

    他迟疑也是有原因的,毕竟,李安此刻在内院,里面女眷众多,是有些不方便的,不过,仔细一想,李安也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人,带李豫去内院,李安也不会怪罪。

    内院的围墙,按照李安的要求,被改成了镂空的结构,这样可以让视野更加的开阔,不容易让人产生压抑之感,至于私密性不足的问题,李安就不考虑了,就算被偷窥了,李安也是无所谓的。

    在靠近院墙之后,李豫看到了里面的情况,而管家则直接先行走入后院,向李安报告李豫到来的事情。

    “李侍郎的几位夫人,为何能相处的这么好呢?”

    李豫看到院落里,李安的几位夫人相处的极为融洽,内心自然是羡慕不已,这与他自己府上的情况,可相差的太多了。

    “阿郎,广平王来了,就在墙外。”

    李安此刻,正在与家人玩闹,整个院落里,足有十几个美丽的女子,还有好多个孩童,女人除了夫人,还有女仆,孩童自然全是李安的子女,这样的一大家子,聚在一起玩耍,可谓是其乐融融。

    “哦,广平王又来了,拜访的够勤的啊!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了。”

    李安说着站了起来,迈步走出内院。

    “广平王,看什么呢?”

    李安走到李豫面前的时候,李豫还在看向院子。

    对于这种情况,李安当然不会在意了,自己的妻妾被别人看到,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并没有丝毫的损失,而且,大唐风气开化,女子骑马出去玩,也是常有的事情。

    李豫尴尬的回过头来,看着李安,羡慕的说道:“李侍郎府上也是多位夫人,为何能相处的如此融洽,就好像是亲姐妹似的,真是让人羡慕啊!”

    李豫说的都是真心话,他是真的羡慕李安,他觉得李安的命真是太好了,府上有那么多的美人,而且,还能很好的相处,每次过来都能听到内院的欢声笑语,而在他自己的府上,则基本上就听不到任何的笑声,至少,他听不到像李安府邸这样的开怀大笑。

    也许是他的府邸太压抑了吧!不论是妻妾,还是府上的女仆,是没有人会在府上大笑的,最多也就是在他的面前微微一笑。

    李安闻言,淡淡一笑,看着眼前一脸羡慕的李豫,顿时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李豫虽然贵为嫡皇孙,但小日子过的,是真的不如自己,似乎不论是哪方便都不如李安。

    对于李豫提出的问题,李安自然也是知道原因的,而且,这个原因还是多方面的。

    首先,李安的夫人和女仆,都是李安自己精挑细选的,像那种妒忌凶悍之辈,李安自然不会要的,如此,自然也就遇不到崔妃那样的货色了,而李豫就不同了,李豫府上的王妃都是皇帝赐的,虽然这些女子的身份更高一些,但性格什么的,未必是李豫喜欢的,而李豫却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皇帝给他什么样的女人,他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

    其次,李安的撩妹实力不是一般的强,知道如何能够讨女孩子的欢心,而这也是李豫所不能比拟的,对于李豫这种年轻人来说,李安是绝对的老司机,随便教李豫几招,就够李豫撩妹的了。

    最后一个就是地位的问题了,对于李豫这等人来说,不论自己如何宠爱妻妾,但他都是把自己摆在高于妻妾的位置的,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绝不可能仰视妻妾,而李安就不同了,在李安的心里,自己与妻妾的地位是平等的,甚至,偶尔仰视妻妾也不无不可,这一点是李豫万万做不到的,如此,也就不能让自己的妻妾彻底的放松下来,从而痛快的开怀大笑。

    这三个主要原因,只有第一个是能够告诉李豫的,后面的两个是万万不能说出来的,第二个原因若是说了,是看不起李豫,而最后一个则不符合这个时代男尊女卑的事实,只有第一个原因说出来是最合适,最体面的。

    “哈哈!广平王就不要羡慕了,谁让您的身份太高贵呢?这老天爷是公平的,不会把所有的称心如意都留给一个人,在给你一样东西的同时,就会立马拿走另外一样东西。

    李安笑着说道。

    李豫听的有些糊涂,蹙眉思索了片刻,开口道:“李侍郎说的是什么意思,本王怎么听不太懂呢?什么叫给你一样东西,就会拿走另一样。

    李安解释道:“这个简单,就比如给你高贵的身份的时候,就会让你失去一些自由,普通老百姓的孩子,从生下来开始,几乎都会一无所有的,但想去哪里都可以,一个人就可以了,广平王生下来就锦衣玉食,可大部分时间都只能待在很小的皇宫之内,出门和在家里都有一大群人跟着,做了任何事情都有人知道,哪有自由可言,这便是老天爷的公平之处,不让任何一个人拥有的太多。”

    “这个还真是,老天爷总不会让人太舒坦,总会给人找点事儿,让人心里堵得慌。”

    李豫自然也是有不如意的地方,开口感叹了一句。

    李安淡淡一笑,回头看向内院,开口道:“广平王的妻妾,皆是陛下赏赐的,身份地位都是没的说的,可未必能够如意,而我的妻妾,还有这些女仆,可全都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不符合心意之人,我自然不会选择,如此,自然能够好好的相处,不会有什么矛盾了。”

    “哎,还是李侍郎舒坦啊!妻妾都能自己选择,而我虽然贵为嫡皇孙,却要天天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真是太不顺心了。”

    李豫真心羡慕李安,能更加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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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章 快挂了

    看着李豫一脸羡慕的表情,李安自然是非常得意的,不过,若是太得意了,就伤了李豫的心了,毕竟,李豫家里的那档子事儿,李安是非常清楚的,崔妃的泼辣劲儿,他也是见识过的,李豫有这么一个正妻,日子岂能太顺心。

    “算了,我们不聊这些了,地下停车库进展如何了,又遇到什么难题了?”

    李安开口问道。

    “倒也没有什么事儿,这几日出奇的顺利,工匠干活比前些日子卖力多了,工部的那些家伙过来的也勤了,这不,我上午都去大唐报衙门了,想要让杜主编为我好好的写一篇地下停车库的文章,可惜被一件小事给耽误了,要晚几日才能动笔。”

    李豫开口说道。

    说话的时候,语言表情颇为高兴,一丝一毫的失望之色都没有。

    这倒是让李安感到有些意外,他去请杜甫写稿子,本来也是一件小事,可看他话里的意思,杜甫好像被什么事情耽搁了,暂时不能为他写稿子。

    可杜甫能遇到什么大事呢?另外,杜甫没帮李豫写稿子,李豫的表情为何会这么开心呢?是什么好事儿让他如此的开心。

    “杜主编因为一点小事儿,居然敢拒绝广平王,他好大的胆子啊!”

    李安笑着打趣道。

    “也没拒绝,就是耽误两天罢了,这都是小事儿,小事儿。”

    李豫非常大度的说道。

    “小事儿?杜主编遇到何事了,我倒是好奇的很。”

    李安开口问道。

    李豫吁了口气,迈步在青石小路上漫步,先是装笔一番,故意让李安心急,然后,开口轻松的说道:“这件事情,还要从上次请李侍郎去四海楼吃饭说起,当时,恶仆冒犯广宁公主,我们也都是在场的,后来,这个恶仆被杖毙了,再后来,杨国忠一怒之下把恶仆的堂兄刘大傻给赶了出去,这些都是李侍郎知道的。”

    说了半天都是废话,都是李安知道的情况,这让李安都有些失去耐心了。

    “何止是我知道,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的,杜主编不是写了一篇情深意切的文章,让刘大傻回到御史府了吗?然后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李安最讨厌这种说话说一半的行为了,而且,他也是比较关心刘大傻的情况,尽管已经猜到刘大傻有事,但具体的事情却也不清楚,今日一整天,李安都没有离开住处。

    李豫笑了笑,开口道:“哈哈!特别想知道吧!那本王就告诉你,这个刘大傻很不幸啊!他跳井了,为了这个,杜主编是自责不已,连工作的心情都没有了,现在只怕正在写悼文呢?”

    在说到刘大傻跳井的时候,李豫的神色稍微暗淡了一些,眉头也皱了一下,大概略有心痛的感觉吧!不过,这种感觉很弱,而且是一闪而逝,总体上,李豫的心情是很好的。

    “跳井了,刘大傻怎么会跳井呢?出了什么事了。”

    李安虽然没见过刘大傻,但总觉得这事儿有些奇怪,一个下人怎么好好的去跳井呢?

    “哎!谁知道呢?也许是想不开,也许是被人害了,不过,也就是死了一个仆人罢了,算不上什么大事,尸体已经打捞上来,拖到城外埋了。”

    李豫轻描淡写的说道。

    若在后世人看来,李豫显得有些冷血了,可在这样的时代,一个仆人的性命就是不值钱的,哪个大家族死了一个仆人,属于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就算是被主人给打死了,那也没多大的事儿。

    “这么看来,杨御史的家里又出事了,这阵子,他们家怎么总是出事啊!这是霉运上头了啊!”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幸灾乐祸的说道:“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若不是仗着陛下的宠幸,就他的德行,也能当上御史。”

    “广平王与杨家是结了亲的,为何如此讨厌杨御史?”

    李安明知故问的说道。

    在杨家刚刚开始受宠的时候,韩国夫人的女儿崔氏就嫁给李豫了,他们算得上是很早就接亲了。

    但李豫与杨家女子结亲,只是皇帝的意思,是政治婚姻,是皇帝宠幸杨家的标志**件,让杨家之女嫁给嫡皇孙,才可以更好的显示皇帝对杨家的宠幸,但这丝毫没有阻挡杨国忠对太子李亨的陷害,他们虽然已经结亲了,但作为崔妃舅舅的杨国忠,却成了陷害李豫父亲李亨的急先锋,如此,李豫自然非常痛恨杨家的人,尤其是杨国忠这个家伙。

    “杨国忠与李林甫沆瀣一气,多次陷害我父王,若不是我父王处处谨言慎行,估计早就身遭不测了,本王岂能因为娶了杨家的女儿,就对杨家有好感,而且,崔妃这个村姑仗着娘家的威风,时常让本王难堪,实在不是本王喜欢的女子,若是可以选择的话,本王一定让珍珠做正王妃。”

    李豫开口真诚的说道。

    “是啊!广平王说的是,不过,这话可千万不能在别人面前乱说,更不能让陛下得知。”

    李安连忙劝解。

    “知道,知道,本王心中有数,心中有数。”

    李豫笑着说道。

    之所以跑来找李安,一个原因是不想闷在家中,与自己不喜欢的人聊天,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最近地下停车库进展的更加顺利,让李豫松了一口气,同时,也让李豫觉得生活缺少激情,想来李安这里,看看有没有新鲜有趣的东西。

    毕竟,李安是一个很厉害的发明家,总能搞出一些让李豫觉得很有意思的东西。

    “广平王,我又不是神仙,哪有能耐天天搞新花样,最近主要就是忙着万里传音计划,闲暇时刻去骊山野外养殖场看看建设进度,别的事情真的没干过,更没有搞出什么新鲜的玩意儿。”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也就是随口一问,既然李安没有搞出什么新鲜的东西,他自然也不会有啥意见,不过,心里是略微有些失望的。

    “那李侍郎就没有什么新的计划?”

    李豫看着李安,开口问道。

    “没有,暂时没有。”

    李安并没有说实话,其实,最近他已经在考虑一个新的研发项目了,不过,李安并不想让李豫知道,甚至,李安都不打算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知道就行了。

    而这个新的研发项目,就是李安非常喜欢的来复枪,算的上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枪械了,至少,相比于之前的火绳枪和燧发枪,这种枪械已经是李安能够看得上眼的新式武器了。

    若是将这些厉害的武器研发出来,并装备大唐的军队,必然能够极大的提高大唐军队的战斗力,但李安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只是想把这个东西研究出来,然后,自己拿着出去打猎就可以了。

    至于为什么,不让大唐军队装备枪械,李安很早之前就已经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了,那就是担心枪械流入民间,流入土匪山贼和普通老百姓的手中,一旦枪械大规模的普及,各种恶**件就难以控制了。

    华夏自古以来,都会对兵器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很多控制非常严格的朝代,十户老百姓才能拥有一把菜刀,做饭切菜的时候要轮流进行,为的就是防止老百姓造反。

    而枪械这种新式的武器,威力远远超过古老的冷兵器,一旦让心地不好的人掌握了,后果将会非常的严重。

    就比如后世的某个自由之国,就是因为枪械泛滥,导致了很多非常严重的恶**件,若是控制枪支的话,或许情况就会好很多。

    而虽然枪支是可以进行人为控制的,朝廷可以颁布律法,规定只有特殊军队才能装备这种厉害的武器,但总会存在泄露的风险,而且,枪支的技术也不是太复杂,一旦民间有人仿造,并大批量的流入山贼和土匪之手,那后果就相当严重了。

    总之,李安非常担心枪支这种非常便于携带的大威力武器,会危害大唐社会的稳定,所以,始终坚持不愿意将其装备大唐军队,甚至,都不太愿意研发。

    此时,也是因为自己想要打猎了,但弓弩这种武器不是很趁手,这才想到要发明枪支,给自己造一把来复枪,甚至,可以在枪上安装一个瞄准镜,造出一把狙击枪。

    一想到自己拿着一把狙击枪,在野外的森林之中打猎,李安就觉得很是过瘾,至于保密的问题,李安并不担心。

    毕竟,枪支的个头是比较小的,是由很多个小零件构成的,其中,每一个零件都是那么的普通,就算被人知道了,他们也不明白,这些奇奇怪怪的零件是干什么用的,就算是负责研发和制造的工匠,都不可能搞明白,自己制造出来的这些奇怪的零件是干什么用的,说不定他们还以为这些是万里传音计划的关键零部件呢?

    总之,只要是李安想瞒着他们,那么,就有一万种办法,让所有人都无法得知枪械的零件是干什么用的,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以满足李安悄无声息将枪支研发和制造出来的目的。

    按照大唐目前已经发展出的技术,李安相信,制造一把滑膛来复枪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应该很快就能制造出来。

    到时候,李安就可以扛着自己制造出来的来复狙击枪,去京城郊外的山上打猎玩了,有了如此先进的武器,李安相信自己,必然可以更加轻松的猎取更多更好的猎物。

    只可惜,这种快乐,李安不会与任何人分享,他只会自己一个人慢慢的享受,甚至,还可以打造几把手枪,放在身上做防身之后,万一真的遇到危险,只要掏出小手枪,啪啪啪的打上几枪,放倒几个家伙,剩下的家伙必然是坐鸟兽散,再也不敢近身了。

    部分枪械的零部件,李安已经让工匠去打造了,因为图纸标注的非常清晰,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工匠制造出来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只要这些零部件全部制造完成,将其组装在一起,那也是非常轻松的事情,一只枪械也就制造完成了。

    最多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在过年之前,李安有绝对的把握,可以制造出第一把来复枪,而且是加装了瞄准镜的狙击枪,拿去野外打猎,那绝对是杠杠的,一二百步之内,只要是发现了猎物,就没有猎物能够逃脱的。

    前几日遇到很多难题的时候,李豫还能一心一意的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地下停车库上,而此时,工程已经进入了比较顺利的阶段,李豫的心情也就跟着放松了起来,而人的心情放松了之后,就希望寻找一些能让自己高兴的乐子。

    吃喝与女人这些,都是李豫所不缺的,自然无法提高兴趣,出去游玩打猎是最能提高兴趣的,而且,距离上次出去游玩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皇孙们也都蠢蠢欲动了,都想离开百孙院,出去玩耍一番。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有心情出去玩的,比如,相府的李林甫一家,此刻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家主李林甫已经病得不能言语了,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多名郎中正在对其进行最后的诊治。

    “郎中,情况如何?”

    李岫蹙着眉头问道。

    领头的郎中闭着眼睛,摇头叹息道:“就在这两天了,早些准备后事吧!”

    李岫闻言,表面自然显得很悲痛,但内心却是大大的松了口气,毕竟,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儿,他的父亲已经生病很久了,也到了该入土的时候了。

    李林甫病重的消息,自然是瞒不住的,也没有必要隐瞒,很快,朝廷的重要大臣和皇帝,就都知道这件事情了。

    得知这个事情,有的人非常高兴,也有的人则非常悲痛,还有的人很是害怕,甚至,还有的人心情复杂。

    为此感到高兴的,自然是李林甫曾经得罪过的人,他们巴不得李林甫能够早点死,而悲痛的则是他的亲信和亲人,害怕的人是他的同党,担心大树倒了之后遭到清算,而心情复杂的人,是不知道接下来的朝政会交到谁的手里,若是交到一个还不如李林甫的人手里,则朝政会更加的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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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断气了

    李林甫即将入土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宫内,与很多忧国忧民的大臣一样,皇帝的心情也是复杂的,他心情复杂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他虽然知道李林甫不是一个好人,经常性的中伤别的大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奸臣,但若不是有了这位能扛事的奸臣,李隆基不会一直如此轻松过日子,说不定早就因为操劳国事而累死了。

    此刻,李林甫的病重,也与长期的劳累有关,是他的操劳换来了皇帝的轻松,他做了很多本来应该皇帝来做的事情,极大的减少了皇帝的负担,让皇帝可以人老身不老,一直维持健康的身体,对于这一点,李隆基一直都是认可的,所以,即便知道李林甫是个奸臣,他也从来不去治他的罪,反而一直娇纵着李林甫,从而让李林甫更好的为其分担国事,而李林甫的去世,将会让他少了一个可以分担国事的人。

    另一方面,李隆基虽然知道李林甫是一个大奸臣,但对于他的能力还是很认可的,很多复杂琐碎的政务,交给他处理,往往都能够处理的井井有条,而交给别的大臣的话,处理起来总没有李林甫处理的到位,甚至,时不时的还要过来烦他。

    而李林甫则会把事情全部处理妥当,一般不会去麻烦皇帝,因为他能猜到皇帝的心思,知道这些政务如何处理能够让皇帝满意,而总是跑去问皇帝,就显得太低效率了,而且,很多时候,皇帝就算有某种心思,也是不能说出来的,这要靠臣子的去察言观色,去体悟皇帝的心意,然后直接做出让皇帝满意的事情。

    “哥奴跟随朕一生,光宰相就做了二十年,如今只剩下一两日了,可悲,可叹啊!”

    在听完太监的汇报之后,李隆基开口感叹道,并随手拿起了身旁的大唐报。

    他现在已经年老体衰,在李林甫去世之后,他必须要重新让一位大臣,帮他处理政务,而这个接班人,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不过,这个接班人的能力非常一般,让人很是不放心。

    这个能够接替李林甫的接班人,自然就是他一直看中的杨国忠了,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让杨国忠代替李林甫,做大唐的群臣之首。

    但最近一段时日,杨国忠的家里总是频繁的出事儿,这些事情对这位接班人的名声造出了很大的打击,这让他很是心烦。

    若是在这个时候,公开提拔杨国忠担任宰相之首,则必然会引起舆论的哗然,甚至,会招致很多人的公开反对,从而让皇帝不得不有所忌惮。

    可若是不选杨国忠当宰相之首的话,剩下的大臣之中,也没有一个能让皇帝非常满意的,毕竟,皇帝的最核心要求,就是这个大臣一定要足够的忠心和勤快,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把大部分朝政给处理好,而太正直的大臣肯定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他一直把朝政交给奸臣李林甫的主要原因。

    一想到没有特别满意的大臣来为自己处理朝政,李隆基就一阵的头大,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黄昏很快就到了,感概万千的李隆基走出大殿,站在开阔的殿外平台上,看着正在逐步落下的夕阳,顿时,内心的感概更加的强烈。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虽然眼前看到的都是美景,但这样的美景注定是不长久的,夕阳所能存在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很快,金光夺目的夕阳就会逐渐暗淡,直至完全消失不见,让大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入冬之后,天气变得愈加寒凉,一阵微风吹过,李隆基感受到了刺骨的寒冷,而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陪伴他大半生的李林甫就要归西了,而他又能再活几个春秋呢?

    就在此时,十几只飞鸟从头顶飞过,一溜烟的消失在远方。

    “天快黑了,鸟儿都要回家了。”

    李隆基开口感叹道。

    “陛下,外面风冷,还是回屋吧!”

    高力士开口了。

    刚才,李隆基感叹朝政的时候,高力士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此刻,他开口了,毕竟,他非常清楚,自己只是一个奴才,关心和照顾皇帝是正事,而对于朝政,他是不能过问的,能不过问就不过问,更不敢干涉皇帝的主意,也不会提任何的建议。

    正是由于谨守本分,所以,高力士才能始终获得皇帝的宠幸,一直都是太监之中最为受宠的一个。

    “朕已经很久没有欣赏夕阳美景了,多吹一会冷风也值得。”

    李隆基穿的很厚,其实,就算在风口地吹冷风,也是不会感冒的,这个是无需担心的。

    高力士见李隆基不回去,便也不好继续劝说,使了个颜色,让身旁的小太监去拿保暖的披风。

    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既顺从皇帝的心意,同时,处处为皇帝着想。

    当然,高力士也是有脾气的,他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和气的,但若是有人故意让他难堪,则他必然会报复。

    而史书所记载的,被高力士报复的唯一大人物,便是如今大唐报的采风编辑李白李大才子。

    要说以李白李大才子的文化水平,做个四五品的中等官员也不是什么难事,可因为他的性子,太过于放荡不羁,从不向权贵折腰,所以,把一向和气的高力士给得罪了。

    当时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李白大诗人在皇宫里喝酒,一下子喝醉了,而喝醉了之后,李安就暴露出了放荡不羁的个性,他居然非常大胆的伸出脚,让坐在身旁的高力士为他脱靴。

    因为当时桌子上有很多人,高力士有些不知所措,只得给李白脱下靴子,当时的高力士已经权利很大了,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人能这么对他,文武百官没有一个敢轻易得罪高力士的,他还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如此,心里自然颇为恼怒,就等着找个机会报复李白呢?

    别说高力士这样权倾朝野的后庭大总管,就算是普通的老百姓,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很愤怒的,寻机报复也是自然的,只能怪李白太放荡不羁了,不懂得尊重人,怪不得别人寻机报复。

    高力士从不参与朝政,就算报复李白,也不会动用朝廷的力量,否则一旦落人口实,那就是干预朝政了,就违反了他的做人原则,而他选择的报复方式,是利用杨贵妃,来了一个借刀杀人,轻轻松松的就挡住了李白的仕途之路。

    当时,李白写了一首赞美杨贵妃的清平调诗词,一枝红艳露凝香,**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意思就是说贵妃真的是一枝带露的牡丹,艳丽凝香,楚王神女巫山相会,也枉然悲伤断肠,请问汉宫得宠的嫔妃,谁能和她相像,可爱无比的赵飞燕,还得依仗新妆。

    杨贵妃自然非常喜欢这首诗,觉得李白把自己的绝世容颜描绘的漓漓尽致,可高力士却在旁边告诉杨贵妃,指出这首诗的比喻不恰当,他指出汉朝宫廷的赵飞燕是歌女出身,远不如杨玉环的出身,另外,赵飞燕虽然比立为皇后,但作风不正,最后还被贬为庶人,将杨玉环与赵飞燕相提并论,就是把杨玉环看的太轻了,杨玉环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于是,就开始讨厌李白了,甚至,当皇帝想要任命李白为官职的时候,也被她给阻止了。

    在后人看来,高力士报复李白,显得有些不仗义,是一个坏人,让李白这个大才子,没能在官场上为大唐效力,可在李安看来,诗词写的好的人,未必当官就一定好,李白这种人恃才傲物,太过于放荡不羁,连最基本的尊重人都做不到,就算真的到了官场上,也是难以找到晋升的出路的。

    只不过,在历史上的所有古朝代,读书人若是不做官,那是没有出路的,甚至,连养活自己都显得颇为困难,需要处处让亲朋好友接济,总之,日子会过得很是窘迫的。

    但李安来到大唐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尤其是大唐报开办以来,只要是有文化的读书人,都可以在大唐报上发表诗词,从而赚取一定的稿费,甚至,水平好的文人,还可以去大唐报衙门做编辑,比如杜甫先生就做了主编,李白受不了衙门的臭规矩,自己选了一个最低等的采风编辑,一边旅游一边写东西,挣钱和玩乐两不误,可谓是快意人生。

    对于高力士的陷害,李白自然是清楚的,他认识玉真公主,从她那里得知了这个事情,不过,他胸怀宽广,并不怨恨高力士,他只后悔自己在宫中吃酒吃的太多,一时酒醉做了得罪人的措施。

    不过,也是因为这个事情,让李白彻底的放弃了自己的仕途之路,放心大胆的投入大唐报的怀抱,做了一名自由的采风编辑。

    在做了一段时间的采风编辑之后,李白发现这个工作,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如此,他就更加不会怨恨高力士了,反而还有感激高力士的想法,毕竟,若不是高力士从中作梗,说不定自己就要进入朝廷的某个衙门去干活了,那枯燥疲累的日子,如何能与采风编辑相提并论。

    高力士接过小太监手中的披风,亲自给李隆基披上,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全心全意的照顾皇帝,他的忠心是不用怀疑的,全天下的人,他都有可能去陷害,但唯独不会去害皇帝。

    “老了,我们都老了,哥奴就要走了,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还有多久?”

    李隆基突然发出了感概。

    “陛下不老,一点也不老,这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高力士连忙劝解道。

    其实,他心里也是非常清楚的,他们都老了,人哪有不衰老的,若是一直青春永驻,那岂不是成妖怪了,不过,李隆基的状态还算不错,再活十几年应该不成问题,另外,他自己的身体也还不错,估计再撑个十几年也容易。

    李隆基长寿的原因,一个是自己本身体质比较好,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比较喜欢养生,把很多朝廷都交给李林甫了,甚至,高力士也分担了不少,如此,他不用太过于劳累,自然身体更好了,就算是宠幸嫔妃,他也是独宠杨玉环一人,并不会累着的。

    而高力士则是一个太监,平时就是伺候皇帝,没有人能给他气受,他活的是比较顺心的,另外,因为被净身了,所以也不会有男女之情,自然也就不会把自己给累着了。

    与他们二人相比,李林甫整天处理那么多的政务,还要挖空心思如何陷害别人,以保住自己的地位,这样岂能不累,早逝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虽然李林甫即将去世属于重大新闻,但毕竟还没有断气,所以,大唐报也不能立刻报道,这种事情是不能提前说的,任何事情都能提前说,但唯独这种事情不能提前说。

    所以,第二日一早的大唐报头条,仍旧是杜甫写的悼文,沉痛悼念刘大傻,而没有任何有关于李林甫的消息。

    不过,就在报刊下发不久,就传来了消息,李林甫断气了,府上已经开始准备后事,而这只能成为大唐报明日的头条。

    虽然头条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但老百姓口口相传的舆论影响力也同样很大,大唐报的头条马上就成了众人谈论的话题,但同时,李林甫去世的消息,也迅速在大唐坊间传开了,几乎所有的大唐百姓都知道这个事情了。

    对于李林甫的去世,京城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是额手相庆的,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事情,是大快人心之事,不过,一想到可能的继任者,大家的心情就不那么好了,毕竟,大家所预测的继承人,也同样是一个大奸臣,这心情能好才怪。

    至于这个预测的继承人,几乎所有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肯定会是贵妃的堂兄杨国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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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清谈

    自古以来,官员从底层一步步的往上爬,是需要付出很多艰辛努力的,大部分官员,需要许多年的时间才能爬高一级,甚至,有很多官员在最基础的职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年,甚至到了告老还乡的时候,还是当初年轻时候的职位,可见升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削尖了脑袋往上钻才行。

    但也有少量的官员,升官的进度非常迅速,一年之内就能升好几次官,甚至,一天的时间之内,就能多次升官,不过,这样的幸运儿实在是不多,属于少数人才能得到的待遇,不是天纵英才之人,很难有这样的机会。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那就是皇帝的偏心宠爱,而杨国忠就属于这种情况,且杨国忠是沾了贵妃的光了,否则,就他那水平,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当朝重臣的。

    在杨玉环受宠之前,作为堂兄的杨国忠只是一个非常卑下的小城县尉,相当于后世的县级局长,似乎官职也不是太小了,可这种官职,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小的职位,也就是**品的样子,甚至都不能称为官员,只能算是小吏罢了。

    但自从沾了杨玉环的光,他的官职就像坐火箭了一般,一下子就越过了很多的中间职位,直接当上了朝廷的监察御史,与之前的官位相比,上升了很多很多。

    紧接着,皇帝又升迁他为度支员外郎,兼侍御史等职,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便身兼十五余职,成为大唐朝廷举足轻重的重要大臣。

    此后,皇帝又赐给他紫金鱼袋,兼太府卿,对他越来越宠幸,让别的大臣羡慕嫉妒恨。

    而关于紫金鱼袋,是大唐官场所独有的,在大唐时代,官员的服装是分不同颜色的,三品以上的是紫色的袍子,佩戴金鱼袋,四品和五品的是大红袍,配银鱼袋,而六品以下的官员都是绿色的袍子,没有鱼袋,也就是说,只需要看一个官员官服的颜色,就能大概知道他的品级了。

    但加封宰相的时候,若宰相的官位不足三品,其官衔中必带赐紫金鱼袋,从而让四品官也能穿上紫色的官袍,佩戴金鱼袋的装饰。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宠幸是赐名,杨国忠原本的名字是杨钊,他认为这个名字带有金刀,不是一个好名字,所以让皇帝给他赐一个名字,而玄宗皇帝,几乎毫不思索的就赐了个国忠的名字,这个名字又一次极大的提高了杨国忠的政治地位。

    各种圣宠加在一起,让杨国忠成了大唐朝廷很红的一个人,当然,李安也同样很红,得到的关心一点也不比这货少,但李安更多的是去干实事,负责研发各种机器,对于朝政的参与非常少,也没有兴趣,而杨国忠则非常喜欢钻营朝政,大有接替李林甫的意愿,之前,也得到过皇帝的暗示,只是最近惹皇帝不高兴,这才有了一些变故。

    总之,按照很多普通老百姓的预测,杨国忠当上宰相之首的希望很大,而这自然不是普通老百姓所希望的,他们更希望能有姚崇这样的贤相来统领群臣。

    不过,这个愿望怕是不太好实现了,因为这么多年来,经过李林甫的排挤,有能力的治世之臣都被排挤走了,还有的被害了,还留在朝堂上的,大部分都是滑不溜秋的老油条,比如陈希烈这样的老油条,任何人当宰相都害不了他,虽然他一直没有什么实权,但在大唐的地位却始终是非常高的,在李林甫当政的时候,他是二把手,杨国忠上位了之后,他还是二把手。

    而因为权力都被一把手给包揽了,如此,他这个二把手也就无事可做了,但工资和奖金是一分都不会少的,无事可做却拿着高工资,这样的工作不要太舒服,后世的很多人,都非常看好这样的工作,这样的尸位素餐是最养人的,要不然,陈希烈也不会被养的如此长寿。

    任何贤臣都不是天生的,是需要一步步进行锻炼的,而培养和锻炼一位贤臣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时间和过程,所以,一旦现有的贤臣被害死了,对于朝庭将是非常巨大的损失。

    另外,官场和商场一样,具有很大的惯性,官场的风气一旦发生改变,就会很难扭转了。

    比如,当官场之上大部分都是老油条的时候,一个能力再强的领导,也是会被拖累死的,他就算想要为民办事,也是有心无力,因为上面不配合,同时,下面的人也不好好干,如此,这个人时间长了就会心灰意冷,进而随波逐流,蜕变成一个新的老油条,一直在位置上混日子,能少干一点是一点,有工作就处理一下,能推掉的尽量推掉,实在推不掉的才会处理,从而进一步加重了官场的风气。

    很多老百姓最痛恨的官场风气,一个是贪腐之风盛行,还有一个就是清谈之风盛行,这两种风气一旦形成,对一个帝国将是致命的。

    贪腐盛行的坏处是显而易见的,当官的全掉钱眼里了,谁给钱就为谁办事儿,搜刮民脂民膏,这种风气一旦盛行,那还得了。

    清谈之风也同样非常的可怕,因为所有的官员都不愿意干实事,全都在清谈,说一些风花雪月这些与朝政与民生毫无关系的事情,而对于他们的本职工作,他们则毫不关心,甚至觉得有辱斯文,觉得这些话题太俗了。

    这种清谈之风若是盛行的话,朝政就会越来越败坏,老百姓的日子就非常的不好过了,而这种风气主要在魏晋时期比较猖獗。

    清谈之风的开端,是曹操统治时期,这位奸雄曹操,不但有统兵打仗的能力,写诗词的能力也很强,有一种通脱之感,南征的时候大敌当前,情况已经非常危急了,但曹操还有心情郦酒临江,横槊赋诗,更借着酒劲儿杀了之处其音律错误的人,他行事是通脱的,诗文则有帝王之气。

    之后,天下初定,经济渐丰,曹操的儿子曹丕和曹植的诗词中,用词就开始华丽起来,曹植更是酗酒的诗人,他饮酒的风采,连李白也不胜仰慕,这个时期的文风,概括起来是清俊,通脱,壮大,华丽。

    而到了魏末,司马家当权,又出了个竹林七贤,七个人个个都是酒鬼,为人为文也很有些酒味,得了通脱之道,有一个叫阮籍的更过分,吃醉了酒就衣衫不整,被人说道之后,反问人家说,我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你钻到我的裤子里来干什么,嵇康就更加的过分了,不但否定当时的道德观念,甚至,连天也一起骂了,他们这些家伙开了隐士之风,自此之后,华夏文人之中多隐者,七贤之后也有不隐居的,阮籍和嵇康就与这些不隐居的人断绝关系。

    晋朝定鼎天下之后,国家更加安定,生活富足,文艺上的成就就更高了,如此,很多文人便喜欢穿着宽袖大炮,聚会时饮酒行文,高谈阔论,不善于清谈之道的人要被耻笑。

    总的来说,晋朝开始,文人都是非常注重精神上的感受的,陶渊明先生连饭都要吃不饱了,还有心情到东篱下蔡去采菊花,还悠然的见到了南山,在后人看来,这些种种行为都是颇有些仙气的,所以,魏晋遗风的精髓就在一个隐字,学文的人,说起隐士风范,大多颇为神往。

    就算是到了后世的文明社会,嗑药,饮酒的人也是很多,清谈的就更多了。

    不过,总体来说,大唐这个时代的官场,更多的是贪腐之风,官员大部分都是老油条,就算是郭子仪这样的名将都是十足的老油条,不过,是一个能干大事的老油条。

    至于清谈之风,大唐时代也是不少的,李白应该就是代表,这货写的诗词都是很豪迈的,拍马屁的功夫也不弱,喝酒更是无人能比。

    但李安总觉得,李白没干过实事,这货一直就没有机会当官,好不容易有机会去宫里玩耍,居然每每喝的嘧啶大醉,甚至,在喝醉了之后,还让权势滔天的高力士为其脱去靴子,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

    而且,李白的诗词大胆浮夸,充满了清谈之风的意境,就算让他当大官,他也未必能做个好官,试想一下,一个整天醉醺醺的大官,能是什么好官,一个没事就邀请朋友去酒楼喝酒作诗的官员,能是一个为民办实事的好官?总之,李安对于酗酒的人,总没有什么好感,总感觉酗酒的人都不是啥好人,另外,性格放荡不羁的也不是适合当官的人。

    尽管在任何时代,谈论官场都是比较忌讳的,但在大唐的长安城,普通老百姓还是忍不住要谈论一下国事。

    “你们看看这个事儿,刘大傻居然跳井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下人而已,难道真的是想不开跳井,反正我是不会信的。”

    “会不会是揭了御史的短,被打击报复了。”

    “应该不会吧!一个当朝大臣怎么会与一个傻子计较呢?”

    “或许真的是意外呢?”

    “管它呢?反正与我们无关,我们看看热闹就好。”

    “这个只能算是小事儿,不过是一个傻子而已,死了就死了呗!现在的大事儿,你们听说了没有,右相已经过世了,就是今天早上的事儿,这个才是关系朝局的大事儿。”

    “是啊!我们都听说了,这熬了大半年了,终于是熬不住了。”

    “这么多年,被他害死的人还少吗?现在终于轮到他自己了。”

    “你们小声点,小心隔墙有耳。”

    “怕什么,人都已经死了,难道还怕他报复不成,树倒猢狲散,主子一死,下面的人就都另谋主子了,已经不足为惧了。”

    “这右相是过世了,接下来会是谁上位呢?你们觉得会是谁?”

    “当今最得陛下圣宠的就是杨国忠,难道还会不是他,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可你看看这大唐报,杨国忠家里接连出事,这难道不会有影响。”

    “这些都是小事,影响不了什么,他得的圣宠是一点都没少,只怕很快就是右相了。”

    “这满朝文武,怕是再也找不出姚相国这样的好官了,不管让谁当宰相,也都那样了。”

    “算了,都少说点吧!不管谁当宰相,我们的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只要生意不受影响,其它的都是小问题。”

    “对对对,只要我们的生意不受影响,管他谁当宰相呢?”

    在一处豪华酒楼,几名有头有脸的大商人,聚在一起,讨论起了国之大事。

    虽然官场清廉对于商人大有好处,可这些人都是老油条,就算官场贪腐横行,他们也有办法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请客送礼和巴结官员是他们的强项,也就是多花点钱财罢了,影响确实不大,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是贪腐的官员横行,也不会故意让生意人不能好好做生意,若是把商人都赶走了,这些官儿就没人孝敬了,而此刻,大唐的商业非常的繁荣,而且,还是处于腾飞的阶段,只要是开个店做生意,都能很轻松的挣很多钱,就跟后世商业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似的,随便开店都能挣钱,如此,就算拿出一些用于送礼也无关痛痒。

    作为旁观者的商人,对于朝堂官员的变动,只能是随便关心一下,不论谁上位,对他们的影响不会很大,而作为当官的官员来说,那感觉就不同了。

    在得知李林甫已经去世的消息之后,杨国忠是最紧张的,他不是不希望李林甫死,只可惜死的不是时候,正好在自己家里出了点事的时候挂掉,这非常让他难受。

    原本仗着皇帝的宠幸,他对坐上宰相之首的位置充满自信,可自从家里那个不只死活的东西冒犯了公主,接着就惹皇帝不高兴了,而偏偏这个事儿还有后续的事情,进一步让自己的声望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右相之位,极有可能会有变动,为此,他是忧心忡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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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好大喜功

    杨国忠连去衙门的心情都没有了,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来回的踱着步子,在思考如何应对眼前的事情,右相这个位子,他已经等待太久了,巴不得一下子就坐上去,现在李林甫也死了,右相的位置算是空了下来,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若不是恶仆的事情,他相信此刻皇帝的旨意都该下来了,他现在就应该是右相了,可着急也是无用,此时此刻,皇帝确实没有下定决心,右相的位置还高高的挂在那儿,让他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都是这个贱骨头害的,给我捅这么大的篓子。”

    杨国忠恨起一个人来,那是非常的痛恨,恨的咬牙切齿。

    而他最为痛恨之人,自然是那位冒犯了公主的恶仆了,若不是这个恶仆无意间冒犯了广宁公主,也就没有后续的一系列事情,他的右相之位也就非常稳固了,而此刻,他不能立刻得到右相之位,就是这位恶仆害的。

    当然,若只是晚一些得到右相之位,也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怕就怕皇帝改变心意,把这个右相的官位给了别的官员,如此,杨国忠只怕就要再等一些时日了,而他显然是有些等不及了。

    杨国忠单手摸着额头,都快要把额头的皮肤给磨破了。

    “备车,备车,我要进宫。”

    杨国忠思来想去,觉得不能坐以待旦,要主动出击才好,至少要去宫里走动走动,与贵妃讨论一下,让贵妃多吹吹枕边风,让皇帝早些下决定,把右相之位赐给他。

    国不可一日无主,同样的,宰相也不可一日无主,大唐实行的是群相制,宰相不是一个人,但执笔宰相却只有一个人,若执笔宰相迟迟不能到任,是会影响朝政的,也会让很多官员难以安心。

    所以,皇帝的心里也是比较着急的,毕竟,李林甫已经死了,空出来的右相之位,是必须有人填进去的,而此刻,他最为中意的人选却接连让他心里堵得慌,让他迟迟下不了决心。

    看着大唐报的头条悼文,李隆基生气的把报纸给扔到了一旁,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恶仆的事情,已经让他非常震怒了,紧接着的刘大傻事件更是让他心里窝火,现在更不得了了,这个傻子跳井了,就死在了杨国忠的府上,还弄的满城皆知。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个刘大傻是被府上的人谋害的,可挡不住京城的百姓会这么想,而若是在这个时候给杨国忠升官,就有些太不合适了。

    自古以来,都有好事成双之说,一个人在立功了之后,对其进行奖赏,让其升官是最好的,若是一个人犯了错,突然为其升官,那么,这官儿就升的有些莫名其妙了,会让很多人不满的。

    正是考虑到了这些,所以,即便李林甫已经去世了,李隆基还是没有下定决心来确定右相的人选,他想要拖延一些时日,先让杨国忠和太子带着处理国事,待时机成熟了之后再给杨国忠升官,归根结底,李隆基中意的右相人选,还是杨国忠这个夯货。

    而之所以如此,一个是因为杨国忠的拍马屁能耐确实不错,另外一个是由于贵妃的缘故,为了体现对贵妃的爱,他必须更多的去提拔杨家的人,这样,贵妃满门荣耀的话,贵妃的心情也会很好的,而且,他也确实找不到更合适更听话的人选了。

    李隆基迟些决定右相的人选,本是一片苦心,可杨国忠却不理解,他是个急性子,巴不得立马就能坐上右相的宝座,为了这一天,他等的太久了,他实在不想继续等下去了,当然,他更加担心的是夜长梦多,万一皇帝突然变心,把右相的官位赐个别的官员,他起步就完了。

    最主要是面子的问题,此刻,他的资格和官位都是很高的,与太子一同处理朝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皇帝在培养接班人,太子接班的是皇位,而杨国忠接班的是右相之位,若突然别的官员当上了右相,那他的面子会很过不去的。

    在皇宫的走廊里,杨国忠来回的踱着步子,他在等待贵妃,虽说他也是可以去寝室看贵妃的,可那毕竟是贵妃的起居之所,容易惹出闲话,倒不如在公开的场合见面好一些,此刻,他已经是倒霉事缠身了,可再也不敢惹出新的麻烦了,能小心一点是一点。

    “堂兄这么着急唤我,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杨玉环急匆匆走来,开口就问。

    杨国忠先是恭敬的行礼,然后,示意身旁的宫女和太监走远一些。

    杨玉环随意的一挥手,太监和宫女便走到难以听清他们小声说话的距离。

    杨玉环拨弄拨弄头发,开口说道:“说吧!到底什么事儿?”

    “贵妃妹妹,李右相已经去世了,这个您知道吧!”

    杨国忠开口问道。

    “嗯,已经知道了,这都拖了大半年了,也该归天了。”

    杨玉环淡淡的说道。

    “贵妃妹妹,这李右相既然已经过世,那右相之位就空出来了,我虽对自己有信心,可若是贵妃妹妹,能在陛下耳边多吹吹枕边风,那就更有把握了,能当上右相,也不全是我一个人的事儿,这是整个杨家的荣耀,更是贵妃妹妹的荣耀。”

    杨国忠甜言蜜语的说道。

    杨玉环闻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也来回的踱起了步子,这个事情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但右相这个职位,毕竟是大唐朝廷最大的官位了,她作为皇帝的女人,岂能随便干预朝政,万一惹怒皇帝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她现在很受宠,但受宠的原因是因为听话,符合皇帝的心意,若是处处干预朝政,那就是动了皇帝的根基了,比如会惹的皇帝不高兴的,这样会动摇自己的受宠地位,不过,偶尔干预一下朝政倒也没有多大的事儿,这个是需要时机和具体情况的。

    比如,当李隆基要给李白大官做做的时候,贵妃就跑出来说李白的坏话,最终搅和了李白的官职,但贵妃干预这种事情的次数非常少,而且,李白确实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好,想说李白的坏话,实在是太容易了,酗酒,藐视权贵,这些都够说道的,而且,皇帝给李白的官职也不是很大,官位也不是很重要,所以,很容易的就干预成功了。

    但眼下的右相职位就不同了,这个官位是大唐最高的官位,是百官之首,这么重要的官位,关系着大唐帝国的政局,皇帝必然是非常看中的,若她一个妃子去干预这个职位,那就是真正的干预朝政了,怕是会惹皇帝不高兴,所以,她自然会心里犹豫了。

    “贵妃妹妹,有什么难处吗?”

    见杨玉环总是不说话,杨国忠开口问道。

    “堂兄,这右相不是一般的官位,我只是一个女子,岂能随便干预,后妃不得干政,这可不仅仅是说说这么简单,而且,最近陛下对你成见未消,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好办啊!”

    杨玉环为难的说道。

    “贵妃妹妹,您可以不直接说,可以旁敲侧击的问一下的,看看陛下有什么打算,这样,也能让我心里有数啊!”

    杨国忠最担心的不是等待一段时间,而是这个右相的位置被别人抢走了,只要别人不抢走,让他多等几日也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杨玉环白了杨国忠一眼,不高兴的说道:“陛下虽然老了,可脑子是一点也不糊涂,什么事情都清清楚楚的,我只要一开口,他就知道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想悄悄的套出陛下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只要陛下不想说,谁也套不出来。”

    “可李右相已经过世了,这个空悬的右相之位,总是要填补的,若是迁延日久,只怕有变啊!”

    杨国忠很是担心的说道,他是太害怕右相这个官位被别人抢走了,以前倒还无所谓,可现在,他都已经代为处理朝政了,是必须要当右相的,若是右相最终不是他的,那么,他的老脸就真的没地方放了。

    “堂兄,妹妹总觉得拖延反而是好事,若是现在让陛下拿定主意选出右相,就以堂兄家里最近出的事儿,没准会丢掉这个右相之位,还不如等等的好。”

    杨玉环实在不敢冒险开口,以免让自己在皇帝的面前,落得个干预朝政的不好印象。

    “等等,那要等多久啊!我杨家的最高荣耀就在眼前,还要等等……”

    杨国忠内心一万个不愿意,他太焦急了,忍耐力不是一般的差,是属于好大喜功沉不住气的类型,这一点与后期的李隆基还挺相似的,也难怪能获得赏识。

    在历史上,李隆基和杨国忠都是不切实际,好大喜功的类型,在安史之乱发生之前,杨国忠步步紧逼,一点缓和的余地都不留,最终造成了安禄山的提前反叛,而在战乱发生之后,紧守潼关才是最佳的上策,可好大喜功的皇帝和杨国忠这一对君臣,却先后斩杀大将,强迫镇守潼关的老将哥舒翰出关迎敌,结果大唐王室遭遇了极大的惨败,叛军一路势如破竹,把都城长安都给攻破了,导致了皇室不得不逃往蜀中之地暂避锋芒。

    若他们能冷静一些,能冷静的分析叛军的实力,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了,可惜,他们都太自大了,一个人自大是不够的,君臣一同自大,结果也就造成了这个千古遗憾。

    而这样的性格一旦形成了,却也是很难改变的,毕竟,他们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改掉自己的性格缺陷,再怎么努力,怕也是改变不了的,另外,这个毛病既与天生有一定的关系,同时,与后天的形成也有关系,李隆基当皇帝太久了,早就已经习惯了好大喜功这一套,让他委委屈屈的让大唐军队缩在潼关里,他哪里能咽得下这口气,必须立刻出兵,才能符合他的气度。

    而且,经过下面官员的隐瞒,他这个皇帝早已不太清楚大唐中央军的实力了,还以为这些兵马能打得过安禄山的叛军,其实,这些养尊处优的中央军,根本就不是叛军的对手,要知道,叛军是盘踞在东北一带的善战边军,实力不是这些京城的公子兵所能比的。

    唯一能够与叛军抗衡的,必然是同为边军的朔方军,这支军队不但精锐,将领更是难得的人才,可惜皇帝与宰相都太好大喜功了,一点也沉不住气,白白错失了熬死对手的天赐良机。

    此刻,杨国忠火急火燎的状态就暴露出来了,严重的沉不住气,只要他沉下心来,仔细的分析一番,就会明白,右相的官位是他的,别人是绝对抢不走的,可他却不能沉下心来,总担心有人把他的官位给抢走。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历史上,杨国忠要不是严重的心急,也不会造成一次次的朝政危机。

    他原本想要制服安禄山,结果发现自己的能力太欠火候,根本就制服不了对方,于是,他便火急火燎的想要借皇帝的手,把安禄山给除掉,整天在皇帝的耳边絮絮叨叨的,说安禄山要谋反了,赶紧把这货给抓起来治罪吧!而这个情况又被安禄山安插在宫内的耳目知道了,传了回去,如此,安禄山便感觉不妙,于是,提前发动了叛乱,而叛乱的名目,便是打着清君侧的由头。

    在叛乱发生之后,叛军一路势如破竹,很快就打到了洛阳一带,大唐中央军只能退守洛阳,与叛军对峙,在这个时候,沉不住气的杨国忠,再一次在好大喜功的皇帝面前,要求皇帝下旨,让前线的乌合之众出击,以求尽快歼灭叛乱的安禄山兵马,结果却中了叛军的奸计,导致二十万大军所剩无几,进而丢掉潼关,之后,连都城长安都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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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四章 造把枪玩玩

    当然,在安史之乱发生之后,杨国忠沉不住气也是很正常的,一个是他本身就不是一个能沉得住气的人,一个内心漂浮不定的浪荡子,二是因为安禄山当时叛乱的时候,打出的旗号是清君侧,诛杀奸相杨国忠。

    在这种情况下,若大唐正规军不能迅速击溃叛乱的安史叛军,让战争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那么,作为叛军清君侧的对象,杨国忠就非常的危险了,就算皇帝不愿意治杨国忠的罪,下面的众多大臣,也会不停的上书皇帝,让皇帝以大唐江山社稷为重,杀了杨国忠,从而让安史叛军变的师出无名,进而有利于大唐帝国的平叛事业。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的,在大唐之前的汉朝初期,也有过七国之乱,当时,大汉朝的官员晁错提出了削藩的建议,但这遭到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位宗室王的反对,于是,他们便联合起来反叛,打出的旗号便是,清君侧杀晁错。

    叛军浩浩荡荡的发起了叛乱,这给大汉朝廷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让叛军师出无名,汉景帝不得不忍痛杀了晁错。

    虽然在杀了晁错之后,叛军并没有停止造反,但他们的叛乱理由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们的叛乱就成了实实在在的造反了,在名将和朝廷大军的弹压之下,最终,这场旷日持久的七国之乱,终于是被平定了。

    但通过汉景帝诛杀晁错这件事,就可以看出皇家的无情,为了皇家的江山社稷,他们是不会在意牺牲臣子的性命的,哪怕只有一丁点的小用处,那也是在所不惜的。

    从之后马嵬坡的事件,就可以看出,皇帝究竟是一个怎样无情的人,他连自己最心爱的贵妃都忍心杀害,之前,亲生儿子也被他杀了三个,就更不用提杨国忠这货了。

    所以,历史上,杨国忠心急火燎的让大军迅速平叛,为的就是防止叛乱迁延日久,自己的性命随时有可能丢掉。

    而皇帝也是好大喜功,总以为自己的中央军有多么的牛逼,似乎只要一出手,就能把叛军给随便剿灭了,另外,皇帝也明白杨国忠的担忧,知道若叛乱不能快速剿灭,杨国忠就有可能会保不住了,而他宠幸贵妃,自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太过于相信大唐中央军的实力了,而且,在统治后期的很长时间内,他再也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所以,就养成了好大喜功,缺乏耐心的性格。

    杨国忠好大喜功和沉不住气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两次征伐南诏就是如此,本来就是边境发生的一点不愉快,根本没有多大的事儿,可沉不住气的杨国忠,却发兵攻打南诏,导致了大唐兵马损失惨重,在失败了一次之后,又再一次征发更多的兵马去进攻小小的南诏,进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此刻,因为早已胜券在握的右相之位,他居然沉不住气的跑来找贵妃,完全可以看出他的耐心是多么的缺乏。

    “堂兄早些回去吧!我自然会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的,有消息会派人告知你。”

    杨玉环开口说道,这个事情,她还没有想好怎么说,自然没法给杨国忠承诺,最关键的问题,是她猜不出皇帝的心意。

    “好吧!好吧!一切就靠贵妃妹妹了。”

    杨国忠失魂落魄的弯腰行礼,然后,轻轻转身离开,显得有气无力的。

    李林甫过世的第二天,大唐报的头条,毫无意外的是李林甫去世的消息,后面的几个版面,也多半都与李林甫有关,有的是个人写的悼词,也有的是朝廷部门写的悼词,还有一些与李林甫有关的各种陈年旧事,也全都被扒出来报道了。

    当然,由于李林甫只是死了,却并没有倒台,所以,所有与李林甫有关的消息,都是比较正面的消息,并没有报道那些负面的消息,比如,李林甫设计陷害别的大臣的事情,就没有被报道出来,也没人敢报道,除非朝廷下旨治李林甫的罪,大唐报才敢报道这些内容,哪怕是道听途说的内容,那也是敢报道的,关键就在于朝廷的态度。

    此后的连续多日,大唐报的主要内容都与李林甫有关,而杨国忠终于算是可以喘口气了。

    对于李林甫的过世,李安并没有太过于关心,这都是早晚的事儿,都病了大半年了,也该去阎王爷那里去报道了。

    对于朝廷的局势,李安也不是太关心,不管谁主宰朝政,李安都不会在意,但李安自己是万万不会做右相的,打死都不会干,否则,至少要减寿十年,看看李林甫的下场就清楚了。

    虽然这个李林甫干过不少坏事,但他得病死亡,与长期的劳累是绝对分不开的,若不是长期积劳成疾,他或许还能多活几年。

    死了的就死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的活着,大唐朝廷不会因为任何人的离去而停止运转,死了一个李林甫,对于大唐朝廷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

    但李林甫毕竟是当朝右相,在他死了之后,李安作为同僚,也是要去送一程的,这个无可避免。

    就连皇族都派出了郯王李棕为代表的一行人,去送李林甫一程,同行的有永王等五六位皇子,还有李豫等五六位成年皇孙,这么大的排场,为的就是衬托李林甫的官位,凸显皇帝对他的圣宠。

    郯王李棕的架子比较大,在为李林甫烧了一炷香之后,就带着几位皇弟回去了,并没有留下来,而广平王李豫和几位叔兄弟却留下了,他们的地位稍低,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留下来与朝廷官员聊天也挺好的。

    李安的官位比较高与很多高官一起留下了,杨国忠和韦见素这些家伙是一个都不少,不过,大家都不会待太久的,毕竟,都是有政事要处理的,待了不过一刻的时间,大部分的高官都相继离开了,就剩李安与李豫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了。

    “李侍郎这几日还忙?”

    李豫坐在李安的旁边,开口问道。

    李安喝了杯茶水,开口道:“还行吧!不是很忙,你呢?”

    “这几日出奇的顺利,地下停车库工程进展良好,若是能一直这么顺利,年后两个月应该就能够完工了。”

    李豫高兴的说道。

    “是吗?都说这万事开头难,看来是一点也不错,这开头的难题解决了,下面就越来越顺利了,哈哈!好事,好事。”

    李安高兴的说道。

    别人家里正在办丧事,李安与李豫却坐在这里谈笑,这个似乎有些不太应景,但主人家却不会有什么意见,就冲着李豫的高贵身份,他们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觉得这是给了他们家面子了。

    虽说丧事应该是哭天喊地的,但这都是孝子孝孙考虑的事情,来奔丧的人是不需要哭的,甚至,偶尔遇到熟人打招呼,笑一笑也是没有关系的,不会有人介意的,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

    “李侍郎,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去打猎啊!玩玩呗!”

    李豫开口说出了目的。

    “打猎?随时都可以去的,只要广平王有时间,我就有时间。”

    李安开口说道。

    “这样好啊!那就明日吧!都憋了很长时间了,也该出去溜溜了。”

    李豫高兴的说道。

    打猎是一种有意思的娱乐活动,但同时也能锻炼一个人的体质,自古以来,贵族都是非常喜欢打猎的,李豫当然也不会意外了。

    李安点头道:“好啊!那就明日吧!就我们两个吗?”

    “侨儿和俊儿也要一起去,不妨都带上,人多也可以互相照顾,李侍郎意下如何?”

    李豫开口说道。

    所谓的侨儿和俊儿,是李亨四弟李琰的两个儿子,年纪比李豫小不了几岁,也是热爱打猎的主儿。

    不过,由于李琰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所以,连带着李侨和李俊都不受宠,地位远远不如李豫,但他们与李豫的关系倒是挺好的,经常在一起玩,至于是真的志趣相投,还是有目的的讨好,那就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了,不过,大家聚在一起,一起出去打猎,确实是非常有趣的消遣。

    离开李林甫的府邸之后,李安就直接去研发中心了,关于枪支的各个零部件,李安早就已经分发给不同的工匠负责研发和制造了,估摸着也该制造出来了。

    而只要这些零部件全部加工完成,李安只需要把这些零部件全部带回去,然后,自己进行一番组装就可以了,只要零件是齐备的,组装起来应该也是不难,至少对于李安来说,这个没啥难度。

    因为不同的枪支零部件,是分给不同的工匠进行研发和制造的,所以,李安需要辛苦一下,去不同的地方询问进展。

    “李侍郎,这个东西挺奇怪的,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啊!”

    一名工匠已经制造出枪械的零部件,觉得有些奇怪,便开口问道。

    李安当然不会告诉他真相了,笑了笑,开口道:“都是机器里的小部件,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啦!嗯,不错,做工真的很不错,这尺寸和精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李侍郎尽管放心,这个零件的尺寸和精度,都是我亲自把关的,绝对不会有任何的问题,要不,您亲自测量一下。”

    老工匠自信的回答。

    “好,拿尺子来,我亲自检查一番。”

    李安自然是要进行检查的,若是尺寸达不到要求,那就真的白瞎了,枪械的所有零部件,对精度都是有要求的,若是零件尺寸和精度错误,那么,组装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了,就无法实现组装了。

    当然,光是尺寸和精度正确还不够,还需要质量过关才行,所谓的质量过关,指的是硬度和韧性够强,打枪的时候不会炸膛,若是炸膛了的话,那就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了。

    在那个抗战的年代,很多小作坊生产出来的枪械,质量都是没有保障的,经常性的会出现打枪时候炸膛的现象,而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轻的是严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重的会造成士兵的意外身亡,给军队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

    在之后的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弄猎枪打猎,但有些猎枪的质量很不好,在使用的时候同样会出现炸膛的事故,而一旦炸膛,轻的会造成使用者的眼睛失明,重的会造成人员的死亡,在禁枪不严格的时候,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有人因为玩枪械而造成的伤亡事件。

    所以,枪械的质量问题是重中之重,是李安最为看重的,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了,而且,造出来的枪械,是李安自己要玩的,自然要非常安全才行。

    因为在设计的时候,李安就已经充分考虑到安全性了,在关键部位着重进行了加固设计,材料的淬火也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制造出来的枪械,自然不会存在安全方面的问题了,对于这一点,李安有绝对的自信。

    “不错,非常不错,尺寸没有任何的问题,精度也符合要求,你们都辛苦了,都辛苦了。”

    李安亲自对这些枪械的零件进行了测量,对工匠精湛的技艺表示赞赏。

    随后,李安前往不同的部分区领取不同的零部件,然后,把所有的这些零部件全部收拢起来,放在自己的办公室,然后便展开了组装。

    既然枪械的零部件都是自己设计的,那么,组装起来也就没有什么难度了,一只枪械的零部件就那么一些,是很容易进行组装的。

    李安花费了很短的时间,就把一支完整的来复枪给组装完成了,除了枪支本体的零部件之外,李安还特意设计了多个消音器,为的就是在使用的时候,不会发出太过于恐怖的声响,毕竟,长安城有那么多的人,万一在家里试枪的时候太响了,比如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这个秘密武器就要瞒不住了,总之,难免会引起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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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五章 练枪

    李安所设计的消音器有多个型号,效果也是不同的,只是不确定哪个型号好用,所以,就多设计了几个,这样一来,在最终确定哪个型号好用之后,就用哪个型号了。

    消音器的原理是非常简单的,表面看就是一个圆柱形的铁桶,但内部的构造有点讲究,不是平直的,而是有一定的凹凸结构,为的就是消除开枪的时候,发出的强大噪音。

    说的简单一些,就是把枪支射击时发出的巨大声响给分解开,这样,声音无形之中就被变小了,但完全消除声音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都会产生噪音的,只能把噪音减弱到最小程度,而绝对不能完全消除噪音。

    当然,除了枪支上能用到消音器之外,在生活中的很多机械上都能用到消音器,为的就是减少噪音,不让噪音影响别人。

    而消音器也有种类之分,主要包括六大类型,即阻性消音器、抗性消音器、阻抗复合式消音器、微穿孔板消音器、小孔消音器和有源消音器。

    其中,枪支所使用的消音器,一般是阻性消音器,主要是利用多孔吸声材料来降低噪声的。把吸声材料固定在气流通道的内壁上或按照一定方式在管道中排列,就构成了阻性消音器。当声波进入阻性消音器时,一部分声能在多孔材料的孔隙中摩擦而转化成热能耗散掉,使通过消音器的声波减弱。

    李安将消音器安装在枪口上,然后,把整支枪拿在手里掂了垫,还是挺有分量的,枪械的某样也足够帅气,拿在手里很有感觉。

    除了消音器这个特殊的配置,这把枪还装备了八倍的光学瞄准镜,如此,使用的精度就更高了,打击几百米之外的目标都不成问题。

    将光学瞄准镜安装到位之后,拿着手里,感觉就是一把实实在在的狙击枪,一把能够在远距离狙杀敌人的狙击枪。

    既然枪械都已经设计并制造完成了,弹药自然也不会缺的,李安专门让人生产和制造子弹,当然,产量是比较少的,只有几百发的样子。

    制造子弹的金属材料,在研发中心是很多的,完全不用愁的,但火药是朝廷严格控制的物资,一般是不能轻易获得的,但这个是难不倒李安的,毕竟,火药就是李安发明的,他一个人在家中就能制造出少量的火药,然后,把火药交给制造子弹的工匠就可以了,只要严厉要求工匠注意安全和保守秘密,悄悄生产出个头不大的子弹,那是毫无压力的,因为在这个时代,没有知道子弹这么小的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就算被有心人发现了,也是无可奈何,估计还以为是万里传音计划的一部分呢?

    知识的不平等是李安凌驾于众人之上的主要原因,在很多领域,李安就是神一般的存在,随随便便的就能瞒过所有人的眼睛。

    此时此刻,枪支已经具备了,子弹的数量也是足够使用,接下来就是快乐的玩耍阶段了,明日与李豫三人已经约好了,要去城外打猎的,李安相信自己的新式武器,必然能够大放异彩。

    不过,李安还不想让李豫几人知道枪械这种先进武器的存在,所以,如何蒙骗李豫几人,让他们发现不了枪械,才是李安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不想了,先试试枪吧!”

    李安往枪械里面压入一发子弹,然后瞄准了办公室内的特制标靶,其实,就是非常简单的一个铁板,厚度足有两公分,是普通枪支绝对穿不透的,另外,为了防止子弹乱飞伤人,在厚铁板的前后两侧,各镶嵌了十公分厚度的木板。

    这个木板是可以拆卸的,而且,与铁板并不是紧密贴合,就算铁板变形了,也不会影响木板的正常取出。

    李安让工匠搞出这个靶子的时候,工匠自然会好奇的询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而李安自然是不会告诉工匠的,随便编一个理由,就能把工匠给骗的一愣一愣的。

    子弹上膛之后,李安大体瞄准了一下,然后,便果断的开枪了。

    “啪……”

    因为是上了消音器了,所以,枪击的时候声音比较小,与敲门的声音也差不了多少。估计,站在办公室外面的士兵都未必能听得见。

    子弹顺利的集中了标靶,枪支没有任何的损伤,李安起身去查看靶子被击中之后的情况。

    前方的木板已经被完全穿透了,甚至,末端被绞出了一个比较大的大洞,而中间的铁板只是凹陷了一些而已,并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毕竟,枪支的威力还是有限的,对于两公分的铁板来说,那都是小意思,而后方的木板自然是完好无损了。

    李安看着眼前的木板就已经可以估测出子弹的威力了,虽然不是特别强大,但至少比弓箭要强大的多,远不是工匠这种级别的武器所能比的。

    将子弹和坏木板清理干净之后,李安就准备回去了,办公室的空间太小了,若要完全把枪械给玩溜,必须去比较开阔一些的地方才行,自己府上的大后院就是非常不错的环境,李安决定先回去,然后,在大后院里好好的玩玩这把新造出来的枪械。

    为了不让别人看到这个奇怪的家伙,李安将这把枪的主要大部件都给拆开了,这样随便放在哪个包里就行了,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可以很好的隐蔽自己的新式武器。

    回到府上之后,李安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悄悄的把枪支和子弹藏好,然后,便于家人一同吃饭。

    “你们吃完好生休息,我还有事儿。”

    李安交代了一番,便返回屋内,拿着枪械的零部件去了大后院。

    这里的空间是足够大了,不过,为了防止被人偷窥,李安把实验的地点,选在了最靠边的位置,并且,让多名为何在大后院的各个出口处把手,不让任何人进入大后院,任何人都不可以进入。

    因为早就把练枪的地点选在了大后院,所以,这里自然也是准备了不少靶子的,不过,与办公室的靶子不同,这里的标靶就是普通的箭靶,是一层很薄的木板材料,并不能挡住子弹。

    但也完全不用担心子弹会乱飞,因为在实验的地方,有一堵特制的土墙,土墙的厚度足有一尺多,就凭李安设计制造的枪械,是绝对不可能把这么厚的土墙给击穿的,完全就做不到。

    土墙的高度和宽度都不小,高度在一丈左右,宽度足有三丈,这样一来,就算子弹射的非常偏,也不会乱飞出去,除非李安眼瞎着乱射,才有可能会把子弹射的飞出去。

    李安一口气拿了十个靶子,把他们全部放在土墙的前方,按照相等的间距排列好,之后,就可以进行练习了。

    一般情况下,枪械进行射击的时候,必然是趴在地面上射击是最为稳定的,精度也是最高,但总是趴在地上也太脏了,只要不是万不得已,李安可不想趴在地上打猎,如此,就算猎到很多猎物,但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那也太难看了。

    李安要练习的是立式射击,这样最有面子,打猎的时候,甚至要练习马上射击。

    子弹的数量不是很多,只有几百发,但对于李安练习和明日打猎来说,那也是够用了的,为了适应一下枪支的性能,李安决定至少打出五十发的子弹,先把枪支玩熟了,明日就能更好的打猎了,有神箭手的底子,李安相信自己的枪法肯定也能练习的非常好。

    李安在不断的回想,想想后世的神枪手都是如何练习枪法的,然后,自己也按照这个去做,瞄准,上膛,最后瞄准目标进行击发。

    因为要避免影响四邻,所以,消音器是一直装在枪口上的,击发子弹并没有发出很大的响声,就连李安自己也听得不是很大声。

    刚开始击发的时候,李安还感觉有些不太适应,而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李安对枪械的性能便越来越熟练了,射击的精确度也是越来越高了,几乎都达到了百发百中的地步,连李安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

    小半个时辰的功夫,李安就把五十发子弹给糟蹋了,但收获是不小的,自己的枪法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一百米的距离打死一只老鼠,那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有了如此厉害的枪法,明日去城外打猎,比如能够大放异彩,让李豫几人目瞪口呆。

    练习完枪法之后,李安把枪支的消音器,瞄准镜,还有枪托全部卸下,然后将其装在了一个皮包里,几个大家伙卸下之后,枪支的长度也就没有多少了,不会引起外人很大的注意的。

    因为是自己很看中的大宝贝,李安把装有枪支的皮包,放在了自己睡觉的床榻下面,以防止被家人不小心发现了。

    “夫君,今日是否疲累?”

    颜如玉跑过来问道,表情很是含情脉脉。

    李安知道,颜如玉这是多日不被宠幸,有些憋不住了,但又不好意思明说,所以说的比较隐晦一些。

    虽然忙着练习枪法,是有些疲累,但李安身体一向强壮,这么点疲累稍微歇息片刻就不累了,宠爱夫人的能力是绰绰有余的。

    “还行,听说夫人最近新学了几支天竺舞,跳给我看看。”

    李安斜躺在卧榻之上,单手支着脑袋,笑着说道。

    颜如玉莞尔一笑,点头道:“如玉学的不好,夫君不要取笑人家才好。”

    “不会的,如玉倾国倾城,随便扭几下就很好看。”

    李安笑着夸赞。

    “夫君,天竺舞不能穿的太多,披着一层薄纱才最美妙,不过,这天太冷了,需要把门窗都关上才行。”

    颜如玉说着,跑过去把门窗都给关上了。

    因为已经进入冬季,所以,李安的住处,所有主人和仆人的房间,都开始进入供暖阶段,壁炉早就已经开始使用了,屋子里并不是很冷,但那也要穿棉衣才行,穿单衣是万万不行的,不过,只要把门窗都关上,在屋里短暂的跳舞,问题应该是不大的,毕竟,跳舞也属于一项运动,身体动起来也就不冷了。

    “若是冷了,多穿些跳也挺好的,千万不要冻着了。”

    李安关心的说道。

    虽然看跳舞很舒坦,但若是让自己的夫人冻着了,那李安就于心不忍了。

    不过,颜如玉似乎并不在意,她轻轻的褪去自己的外衣,露出了淡紫色的秋衣,这个衣服还是李安设计的,非常的美观,也非常的性感。

    “夫人莫要再脱了,冻着就不好了,这样就够了,够了。”

    李安阻止颜如玉继续脱衣,毕竟,现在是冬季,就算在室内,也还是多穿一些的好。

    颜如玉脱去外衣之后,也确实感觉到有些寒凉,听李安如此一说,便不再继续脱衣,就穿着淡紫色的秋衣,在李安的卧榻前,来了个翩翩起舞。

    因为练习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颜如玉的舞技是很一般的,很多地方都跳的不尽如人意,但颜如玉的身材一直都不曾走样,模样也是足够娇俏,如此,就算舞姿不是很到位,也是非常让李安着迷的,而且,越是跳的不规范,就越是有一股别样的迷人魅力,让李安看着很是舒心。

    跳舞也可以算的上是剧烈运动了,一阵舞蹈过后,颜如玉已经是香汗淋漓了,单薄的秋衣再也穿不上了,直接一个熟练的动作,把秋衣给轻柔般的褪下,轻轻一甩,不偏不倚的砸在了李安的脸上。

    李安猛吸了几口气,闻遍了香气,这才轻轻把秋衣拨下,醉醺醺的看向一身淡粉色亵衣的颜如玉。

    淡粉的亵衣与白皙的皮肤相互映衬,再加上翩翩起舞的姿态,这幅场景实在是太美了,让人看了难免陶醉不已。

    “哈哈哈!夫人屁股翘的太高了,腰扭的太过了,跳的太快了,哈哈哈!”

    李安看了一阵子之后,便开口取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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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比试

    李安虽然不会跳舞,但却也经常性的参与宫廷举行的宴会,各种舞蹈也都是见识过的,自然看的出颜如玉跳的水平如何,甚至,能非常准确的指出她跳的不到位的地方。

    不过,对于李安的取笑,颜如玉却很是不乐意了,她如此辛苦的跳舞,累的是香汗淋漓,不但未能获得李安的肯定,居然还被嘲笑了一番,这心里自然有些不舒服了。

    “不跳了,不跳了,都跳的不好,那还跳什么劲儿。”

    颜如玉嘟着嘴,三两步走到李安的身旁,紧挨着李安坐下,这小模样摆明了是要让李安哄哄她。

    李安顺势搂住颜如玉,在其脸颊上亲了一口,温柔的说道:“天气寒凉,千万不要冻着了,来,进被窝吧!”

    说着轻轻抱起颜如玉,将颜如玉塞入卧榻之上的被窝。

    “夫君,快点进来。”

    颜如玉躺在被窝里,含情脉脉的看向李安,此刻,她非常渴望被宠幸,非常的迫不及待。

    李安一步步的宽衣,轻轻揭开被子,与颜如玉抱在一起。

    “夫君,我跳的不好吗?”

    颜如玉似乎对李安刚才的评价非常看中。

    李安忙道:“不是,夫人跳的已经挺好的了,毕竟,才学那么一些日子,已经算是最好,那些跳的更好的人,都是从小练习舞蹈的,不是夫人能轻易超越的,也不必介怀。”

    “哼,你说了半天,还是觉得我跳的不好。”

    颜如玉再次开口撒娇,完全就是不讲道理。

    “好好好,夫人跳的是最好的,夫人跳的别具一格,独具美感,不是普通的舞姬所能比的,就算是全天下最好的舞姬,也不能与夫人相提并论。”

    李安违心的夸赞,不过,这正中颜如玉的下怀,就算明知是谎话,但她听起来却非常的开心,小女子就是如此,不论到了什么样的年纪,都喜欢听一些不切实际的谎言。

    “嘻嘻,夫君累了一天了,就让臣妾来好好服侍夫君吧!”

    颜如玉非常热情的趴在李安的身上,来了个女上位的姿势,而这也是李安非常喜欢的。

    也不知怎的,李安是越来越喜欢平躺着了,不是自己体力不支,实在是府上小妖精太多,平躺着是消耗最少的一种方式,而府上的小妖精们,也是越来越熟练了,也乐意趴在李安身上,这样,她们可以更加主动的玩耍,乐趣似乎更大一些。

    **之乐就是好,可以让人睡的更香甜,一觉睡到大天亮。

    “夫君,早饭都做好了,起床了。”

    颜如玉在李安的耳边轻声唤道。

    “哎呀!天都大亮了,昨日与广平王约好了,要去城外打猎的,快把我的衣服拿来。”

    李安连忙起床,他既然已经答应李豫要一起去打猎,自然是要去的,而且,去的越早越好。

    “夫人,快去吃饭吧!我马上就好。”

    李安要检查枪弹,自然要支开颜如玉,让她看到了不好,而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枪管,撞针,消音器,枪托……一个都不少,子弹也足够,赶紧包好了才是。”

    李安仔细的检查枪械的零件,然后简单的拼装了一下,又放回皮包里去了,这只枪使李安打猎的神器,自然是不能有任何意外的,使用之前自然是要再三检查了。

    吃过早饭之后,李安便拿着装有枪械的皮包出发了,为了防止意外和隐瞒李豫,弓箭也是准备了的,另外,还准备了一些果品,如此,随行物资众多,藏一把枪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虽然现在有车辆这种先进的交通工具,但对于打猎来说,还是马匹比较好用,因为车辆对地形的要求太高了,而马匹对车辆的要求就小得多,所以,骑马打猎很容易,但乘车打猎就很有难度了。

    这也是古代骑兵取代车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车兵的车辆对地形的要求太高了,而骑兵的马匹对地形没有太高的要求,如此一来,骑兵的通用性就太强了,而车兵的通用性就太差了,逐渐被历史所淘汰,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了。

    当然,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古代的车辆质量不行,没有越野能力,甚至,四轮的车辆都无法解决转向的问题,这极大的限制了车辆的灵活运用,导致,车辆只能在开辟好的道路上行驶,而不能在起伏不定的坑洼路面行进,若是拥有越野能力极强的全地形车,那就不成问题了。

    不过,讨论这些没有太大的意义,全地形车的研发难度有些大,暂时还没法研发,况且,此时此刻,王公贵族出门打猎,还是更喜欢骑马而行,只有骑在马背上,才能有打猎的那种快意的感觉,这是坐车所不能比的。

    李安府上的马匹还是很多的,几十匹的数量还是有的,李安选了一匹做自己的坐骑,十几名护卫也是人手一匹战马,还有额外的五匹马负责托运物资和备用。

    毕竟,打猎的时候,什么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自然要多准备一些物资才好,比如各种治疗外伤的金疮药是必须要准备的,弓弩所使用的箭矢也是需要多准备一些的,还有饮水和必备的吃食也要有,甚至带个做饭煮菜的大锅也很需要,如此,在猎到野味之后,就可以直接制作美食了。

    这些物资李安都准备了一些,有些小件让护卫带着就可以了,而较大的物件,则必须让一匹马单独驮运,比如煮饭的大锅就很大,需要用马匹单独驮运。

    在昨日晚上,李安就已经把打猎的事情告诉护卫了,所以,一大早的时候,各种物资就都准备好了,只等李安一声令下,就可以出发了。

    “与广平王他们约定在南门集合,现在就出发。”

    李安已经很久没骑马了,突然骑马还感觉有些挺不适应的,总感觉有些乖乖的,不过,稍微适应一段时间之后,就慢慢适应了。

    李豫他们一行人是住在长安城内,需要骑马出城,而李安住在城外,是骑马去城门与李豫他们汇合,这样大家一同出发,互相之间也可以照顾一下。

    “广平王来的这么早,宜都王和济南王也到了,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李安来的最晚,他刚刚抵达南门外,就看到南门外等着好多人了。

    李豫看着李安携带的大量物品,好奇的问道:“李侍郎,你带着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没见过,是干什么用的。”

    说完指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物件,开口问道。

    李安笑了笑,开口道:“回广平王,这个是我新研发的炊具,是做饭用的,不用耗费木材和炭火,也不用耗电,直接拿来烤肉就可以,很神奇的。”

    说完得意的笑了笑。

    “不用炭火木柴,也不用电,居然能自动烹饪,这怎么可能。”

    李豫一脸的不相信,觉得李安在骗他,旁边的李侨和李俊也是满脸的不信,他们都觉得这个太邪乎了,有些不太可能。

    “李侍郎,你这玻璃到底要怎么用啊!它是如何烤肉的,本王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啊!”

    李豫摸着脑袋,开口问道,他是真的想不明白,毕竟,眼前就是一个玻璃管子,如何能自动烤肉,搁谁都想不明白。

    李安还不想这么快告诉他们,于是淡淡一笑道:“这个东西该如何使用,等到了中午的时候,广平王自然就清楚了,我们先去打猎吧!”

    “居然跟本王卖关子,算了,反正也就半天的功夫,先去打猎重要,所有人出发。”

    李豫倒也不是很心急,反正到了中午之后,他就能知道答案了,等一个上午也没啥关系,宜都王和济南王的身份较低,一点架子也没有,凡事都听李豫的,自然也不会强迫追问,他们心里很清楚,纵然他们是皇孙,但在当今皇帝的心里,他们啥也不是,皇帝对李安的看重,绝对超过他们这两人,甚至,他们作为皇孙,都没见过皇帝几次。

    尽管经过大量猎人的捕猎,城外的猎物数量极大的减少了,但只要努力的寻找,也还是能够获得猎物的,只是难度比前些年大了许多罢了,还有就是这野外的动物经常面临猎人的追捕,变得越来越猴精了,有时候只要看到人类的踪迹,立马就逃之夭夭了,让你无法靠近,自然也就无法进行捕猎了。

    比如,最为狡猾的狐狸,它们一直都生活在京城附近,但最近这些年,却极少有猎人能够捕获他们,原因就是他们越来越狡猾,猎人设的陷阱它们不会中计,而猎人追捕就更加不会有效果了,因为它们总是在地形崎岖的地方活动,它们的嗅觉也很灵敏,可以发现很远位置的人类,从而始终与人类保持较大的距离,除非是被很多人四面围捕,否则,猎人根本就找不到它们的踪迹,就更别提猎杀了。

    而其余的很多野生动物也都学精了,它们不会让人类过于靠近,会尽可能的与猎人保持较大的距离,而凭借很多野生动物的奔跑速度,只要与猎人保持在一箭之外的距离,基本上就是安全的,猎人只要靠近,它们就立即跑到更远的地方去,从而让打猎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猎人在打猎之前,必须要进行一番伪装,利用伪装悄悄的靠近猎物,然后利用弓箭出其不意的偷袭,只要箭法足够好,是完全能够成功猎杀猎物的。

    而随着猎物越来越狡猾,这样的偷袭策略是越来越难以获得成功了,毕竟,很多猎物的嗅觉和听觉比人类强大很多,甚至能闻到几里之外的气味,听到几里之外的声音,光靠视觉伪装是很难骗我猎物的,如此就只能靠运气了,

    一行人骑马狂奔,没用太久的时间就抵达了城外的狩猎地点,这里的地形比较崎岖,洞窟也比较多,非常适合猎物的隐藏,所以,尽管经历了一次次的猎人捕猎,但这里的猎物依旧比较多,只要是有实力的猎手,每次都会有收获的,但大型猎物比较少,一般很难发现,小型的猎物比较多一些,比如野兔野鸡之类的,因为野外水草丰美,吃草的野兔和野鸡数量很容易增长,它们的繁殖能力也非常强大,尤其是野兔,繁殖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若不是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估计几年时间就能成灾了。

    京城的猎人,在每次打猎的时候,一般收获最大的就是野兔了,很多打猎的猎人一次行动往往只能获得野兔这一样猎物,也算是一种心理慰藉了。

    因为打猎获得的收成实在是难以预料,所以,大部分的猎人都是兼职的,偶尔打猎一下,搞点额外收入也挺好的,而若是以此为职业的话,那就必须要猎到大型值钱的猎物才行,而这个难度是越来越大了,所以,这就强迫职业猎人转行,去从事其它的职业,而业余的猎人就是玩玩,哪怕忙活一天只是获得了一只野兔,那也是会很高兴的,只要不是空手而归就好。

    李安外出打猎也是这样的心情,只要略有收获就好,哪怕只是很少的收获,那也是足够了,够吃一顿就可以了,不会追求太多。

    不过,今日李安偷偷把枪给带上了,想不多猎杀一些猎物也是不可能了,而具体效果如何,只有使用过了才能清楚。

    “广平王,这里的猎物还可以,就在这里打猎吧!”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点了点头,开口建议道:“李侍郎,不如我们来比赛一番吧!我与侨儿,俊儿一组,李侍郎自己一组,看谁打的猎物多,如何?”

    “三个人打我一个,好啊!那就比比吧!就以这条小溪为界,我在左侧这片区域打猎,你们在右侧这片区域,不带护卫帮忙,半个时辰之后返回此处,如何?”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与身后的李侨,李俊对视了一眼,点头答应道:“好,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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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黄羊

    这一片打猎的区域,是李安和李豫经常来的地方,对这里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一块区域没啥危险,况且,护卫就在外围,只要有危险,发个信号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这是李安大胆让自己和皇孙们大胆独自进入山林狩猎的主要原因。

    既然安全方面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那么,其它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没有人跟着自己,这样打猎的时候,枪支也就不会暴露了,就算李豫不提出比赛的建议,李安也是会提出的,而且,李安不会让人跟着自己,就算身后有人也会被甩开,以确保自己能够偷偷使用枪械。

    李安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弓箭,有水壶,还有未完全组装好的枪械零件和子弹,以及一些必备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总重量足有二三十斤,不过,对于强壮的战马来说,这点额外的重量根本就不算啥。

    在独自深入山林之后,李安往身后看了一眼,然后便悄悄取出分散在马匹两侧皮包里的枪械零件,然后快速的将其组装完成,并压上口袋里的子弹,做好了打猎的准备。

    在消音器和瞄准镜安装完成之后,李安手里拿着的枪,就是一把恐怖的微声屠杀器,只要发现野外的猎物,而猎物没有快速逃跑,那么,猎杀猎物几乎就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了,至少,在一百米之类,李安是完全有把握,两三百米之外的把握也很大,尽管枪支才刚刚练习过一次,而弓箭却是经常性的使用,但两者的性能差距巨大,枪支的精度和威力是必然超过弓箭的,甚至,这个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

    李安策马在树林之中缓慢而行,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只要稍有异常的动静,就难以瞒过李安的眼睛。

    大型猎物隔着很远就能看到,但若是一些小型的动物,比如野兔之类的,隔着一二百米的距离,那就有些看不清了,若是跑动的时候,或许还能够发现,但若是一动不动的话,在保护色的保护之下,人类很难在远距离发现野兔,毕竟,人的视力非常的一般,远不能与老鹰的眼睛相比,自然看不到远处的小型目标,可若是过于靠近的话,野兔就会有所警觉,并立即逃入洞中,如此,想要捕获它们就非常的困难了。

    不过,李安带了望远镜了,只要感觉前方有动静,便会拿出望远镜,对前方区域进行仔细的观察,只要发现猎物的存在,便会悄悄的进行打击,从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猎物给猎杀了。

    多年来形成的敏锐性格,让李安对野外的动静格外的敏感,周围的环境哪怕只有很小的变化,也能引起李安的注意。

    很快,李安就发现前方的一块空地有异常,于是,立即拿起望远镜查看,果然,在一片枯树叶的上面,蹲着两只灰色的野兔,旁边还有几只小野兔,因为与周围的环境颜色非常相近,所以,很不容易被发现,但只要用望远镜,就能比较容易的发现。

    发现猎物就在前方,李安自然无比的兴奋,估测了一下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而如此远的距离,使用弓箭进行设计的话,是很难命中的,也就只能凭运气了,而使用了加装瞄准镜的狙击枪,那就没啥问题了,可以轻松的将猎物拿下。

    李安悄悄下马,慢慢向前靠近,利用一棵树作为掩护,将狙击枪举了起来,并瞄准了远处的野兔,从瞄准镜里可以看出,野兔警惕性很高,时不时的东张西望,但似乎并没有发现李安,每次东张西望之后,便静静的蹲着不动,好像是在晒太阳。

    既然要猎杀野兔,自然要选择个头最大的,个头越大,命中的几率也就越高,况且,这是在与李豫他们比赛打猎,自然收获越多越好了。

    “啪……”

    李安瞄准个头最大的一只成年野兔,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果然打中了,真是太好了。”

    李安通过瞄准镜,清楚的看到野兔被击中身亡了,而旁边的野兔则吓了一跳,瞬间逃开了,不过,由于枪声很小,距离它们的距离很远,它们几乎听不到枪声,但身旁的同伴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然后移动了一段距离,之后就趴在地上不动了,这自然会让它们条件发射的逃跑。

    不过,在逃离到洞口之后,它们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洞外什么动静都没有,于是,这些大胆的兔子,便大着胆子悄悄爬出洞口,警惕的观察四周,然后,走向被打死的同伴身旁,然后,继续警惕的看向四周,似乎在寻找同伴突然死亡的原因,或者,它们以为同伴在故意搞怪。

    这正是李安希望看到的结果,既然这些兔子又送上门来了,李安自然不会客气,再次瞄准之后,李安又一次扣动了扳机。

    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又一只成年的大野兔被李安轻松的猎杀,这一次,围观的野兔再一次吓了一跳,急忙逃跑了。

    但很快,这些活着的野兔再次从洞口跑了出来,继续进入李安的枪口之下。

    就这样,李安站在原地没动,就轻松的击毙了五只野兔,让李安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这些傻兔子实在是太蠢了,居然一次次的犯同样的错误,而且,完全意识不到危险在何处。

    不过,愚蠢的不仅仅是兔子,在将五只野兔放入马背之后,李安继续策马寻找猎物,而接下来寻找到的猎物与野兔一样蠢,甚至,还不如野兔聪明,因为野兔至少还能短暂的躲开,而这些猎物完全就是被动挨打,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远处,让李安可以轻松的将它们一个个的猎杀。

    这个猎物就是比较大型的黄羊,也是长安城附近山林比较大型的猎物了,黄羊是野生的羚羊,也叫黄羚、蒙古原羚、蒙古瞪羚、蒙古羚等,它实际上并非羊类。体形纤瘦,但比藏原羚大,也略显粗壮,体长为一米以上,肩高大约为七八十公分,体重一般为五十斤左右,但最大的可达近二百斤。

    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生有很密的毛。具有眶下腺,与藏原羚和普氏原羚不同。它的四肢细长,前腿稍短,角质的蹄子窄而尖。黄羊善于跳跃,也善于奔跑,多栖息于半沙漠地区的草原地带。比较喜欢吃羊草、针茅、羊茅等杂类草。

    黄羊很耐渴,有时可以几天不喝水。中午喜欢分散成小群静卧,进行反刍,也就是把吃过的草吐出来再吃一遍,听着比较恶心,但黄羊就是喜欢这样做,毕竟,黄羊的笑话系统不好,吃一遍消化不了,需要多吃几遍才能更好的消化草类,进而为自己的身体提供营养。

    秋季的时候,黄羊家族汇集成一个大群,有时可以多达数千只,浩浩荡荡地进行迁移,通常有一只有经验的雄兽在前面带路,其余的个体便一只跟一只组成一列纵队,有条不紊,依次行进。

    黄羊善于跳跃,高度可达两米多,平地一个纵跳可达六七米远,下坡时甚至能跳到十三米远。它也善于奔跑,最高时速近二百里左右。如果以一百五十里的时速奔跑,则可以持续半个时辰之久,可谓是耐力持久,在原野上时而直线前进,时而来回横窜,尤其喜欢在草原上奔驰的马匹和汽车面前飞越而过。

    由于奔跑的本领十分出众,再加上各种感觉都十分灵敏,所以发现远处的天敌后并不害怕,往往先凝视一阵,然后奔跑一段距离,复又站住,回过头来观察一番,再飞速奔逃,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速度和耐力是黄羊的天生优势,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黄羊这种动物才能够始终活在这天地之间,遇到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他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和耐力优势,将危险给排除。

    所以,尽管黄羊的体型很大,但猎人想要猎杀黄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从几个方向进行合围,否则很难将黄羊给抓住。

    而黄羊的天敌,一般也只能对幼年的小黄羊下手,比如狐狸,猞猁,还有空中的大型猛禽,都会选择对小黄羊下手,而对于成年的大黄羊,它们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猛禽,是根本吊不起太重的物体的,就算能杀死大黄羊,也是带不走的,猞猁和狐狸的实力也同样有限,只能猎杀幼年的小黄羊。

    但黄羊有一个最厉害的天敌,那就是草原上的狼群,这个天敌是黄羊最为惧怕的野兽,因为狼的体型比猞猁和狐狸要大,攻击力更强,且狼是群居的动物,经常性的集体捕猎,可以从多个方向围捕黄羊,甚至一直不停的追赶,从而让黄羊之中的羸弱者渐渐的跟不上大部队,进而落单成为狼群的食物。

    另外,黄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被后世的猎人发现的,这个缺陷就是喜光,就算是面临死亡的威胁,也不愿意离开光线,简直愚不可及。

    也就是说,当黄羊在远处看到光亮,会拼命的向有光的地方奔跑,而人类就可以利用灯光把黄羊给吸引过来,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射杀大批的黄羊。甚至那些开始并没有被射中的,在眼花缭乱的灯光下,也会像着了魔似地不肯逃离,最后只能束手待毙。

    当李安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的猎杀了一只黄羊之后,旁边的黄羊只是警惕的楞了一下,并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因为它们没有发现周围任何的异常,只是自己的同伴无缘无故的倒地不起,而它们不知道原因,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枪口是很小的,若是有一支利箭插在黄羊的身体上,剩下的黄羊就能知道怎么回事了,也知道往哪个方向逃跑,而枪支造成的伤口很小,这些低等的黄羊是看不明白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这种情况下,李安完全有能力将这一大群的黄羊全部猎杀,但这样一来,这个群体就彻底的消失了,对黄羊群来说,就损失惨重了,而且,李安也没有那么大的胃口,捕猎图的就是乐趣,能有一些收获,让自己能够吃几天就够了,若是竭泽而渔,以后就更难打猎了,李安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所以,在成功猎杀两只黄羊之后,李安便停止了猎杀,决定立即收手,让剩余的黄羊能够好好的活着,留到以后再猎杀。

    马匹的负重是有限的,李安与随身携带的物资就已经够重的了,刚刚已经捕获了五只野兔,此刻又猎杀了两只成年黄羊,若是继续捕猎,只怕就拿不下了,而经过这两次打猎,时间已经过去一半了,虽然还可以继续寻找猎物,但已经没啥必要了,倒不如现在就回去,早些回去的话,也更能显得自己有能耐。

    把两只黄羊绑在马匹的两侧之后,李安就策马返回了,因为负重比较大,所以,李安行进的很慢,以防止马失前蹄。

    在返回的途中,李安还遇到了各种野鸟,不过,今日的猎物已经足够多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打鸟。

    而在快要返回出发的时候,李安将枪械给拆了,瞄准镜,消音器,枪托,与主体分别放在马匹的两侧包裹内,并随手扔了几支箭矢。

    “李侍郎回来了,还有一刻的时间呢?怎么这么快。”

    李豫的护卫,看到李安,小声的跟身旁的同伴说道。

    “看马匹的后面,收获还不小啊!好像是黄羊,这个家伙可不多见,长安城四周很少会出现黄羊,李侍郎的运气也太好了。”

    另一名同伴,噫吁的说道。

    李安的护卫,连忙迎了上去,并帮助李安把黄羊和野兔取下。

    “杀一只黄羊,五只野兔全处理了,准备做午饭。”

    李安轻轻下马,开口下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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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八章 太阳能烧烤炉

    李安出门准备的还挺齐全的,不但带了各种打猎器具和基本食品,以及做饭的炊具,甚至还带了几个折叠的凳子,这种折叠的凳子虽然比较简陋,但坐在上面还是很舒服的,毕竟,普通的凳子都是坚硬的平面,而折叠凳子的顶部是柔软的布匹,自然会让人更加的舒适。

    一般的折叠凳都是木材制作的,这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特点,毕竟铁器的价格还是太贵了一些,木头更加的便宜,木工也比较的多,制造木质折叠凳比较容易,也比较简单,而制造铁质折叠凳就比较麻烦了。

    但铁质折叠凳也有一个优点是木质折叠凳所不能比的,那就是更加的坚固,也更加的小巧,同样的粗细,铁器的承重力自然远胜木材,所以,为了支撑人体的重量,木质折叠凳必须要做的比较粗壮,而铁质的折叠凳只需要很细就可以了。

    李安所携带的三个折叠凳都是铁质的,而且是圆管形状的,拿在手里非常的轻便,折叠了之后,三个摞在一起,也几乎不占什么空间,是外出携带的神器,大唐的老百姓也早就开始使用了,只是李豫几人没有携带凳子,也许他们就没打算做凳子吧!

    李安打开一个凳子,坐在上面休息,而身旁的这些护卫们,则只能轮流坐在石头或者破树枝上。

    旁边不远处就是清澈的小溪,几名负责处理黄羊和野兔的士兵,在处理的时候,皱起了眉头,他们又不是没打过猎,自然知道猎物中箭之后的状态,可李安带回来的这些猎物,明显不太符合中间箭后的状态。

    “这只黄羊的伤口咋这么深呢?里面烂了好大一块,好奇怪啊!”

    “这边的兔子也是,都射穿了。”

    “李侍郎力道大,射的深一些,破肉大一些也是正常的,有什么奇怪的。”

    “就是,我在云中的时候时常打猎,经常把兔子给射穿了,没啥奇怪的,都赶紧干活吧!今日做了这么多的肉,我们肯定都是有份的,李侍郎的手艺,你们不是不清楚。”

    几名处理猎物的护卫,开口聊了起来。

    处理猎物是需要时间的,尽管这些护卫很擅长干这些,但处理完了之后也耗费了一刻的时间。

    “李侍郎,都处理好了。”

    护卫上前汇报。

    李安站起身来,看了看被处理干净的黄羊和野兔,又看了看远处。

    “时间已经到了,广平王他们应该回来了,你们赶紧去寻。”

    李安并不急着做饭,若是李豫他们不能及时回来,那还吃个屁啊!

    李豫几人的护卫,听到李安如此说,哪里敢怠慢,直接出动了一半的人马去寻找他们三人。

    “李侍郎,这片树林一直都很安全,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广平王他们肯定不会有事的,估计是没打到猎物,所以,不想太早回来。”

    一名护卫分析道。

    李安笑道:“英雄所见略同,肯定是这样的。”

    没过多久,李豫三人就在一众护卫的簇拥下策马回来了。

    隔着很远就能看到他们的马背上是空空的,什么猎物都没有,算得上是空手而归了。

    “李侍郎好厉害啊!不到半个时辰就打了五只野兔和两只黄羊,我们三个人却是一无所获,这差距有些大啊!”

    李豫刚刚返回便开口夸赞李安。

    “能打到黄羊可不简单,我听说黄羊都生活在长城北部,长安城附近很少能见到黄羊,而且,这黄羊跑的特别快,不是那么容易捕杀的。”

    “李侍郎的能耐,我们算是见识了,真的不是我们所能比的。”

    李侨了李俊也开口夸赞李安。

    李安自然非常高兴,笑了笑,开口道:“一般一般而已,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做饭吧!广平王是见识过我的厨艺,不过,济南王和宜都王却还不清楚,今天你们也有口福了。”

    “侨儿,俊儿,李侍郎做饭的能耐,一点也不比打猎差,做出的饭菜比御厨做出的饭菜还要好吃呢?你们是该好好尝尝。”

    李豫说道。

    李安开口下令道:“切一只羊后腿,还有两只野兔,剩下的羊肉,你们自己烤着吃,就按照我教你们的方法烧烤。”

    “是,李侍郎。”

    护卫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坏了,他们的水平稍次,但黄羊本身就是美味,稍微放点佐料烧烤,都是一个让人流口水的美味。

    “你们几个把这个装好。”

    李安指着放在地面上的设备,开口说道。

    其实,这个设备就是太阳能烧烤炉,是一种非常节约能源的设备,制造的成本不高,可以很高效的制作美食。

    它的结构非常简单,主要就是一个支架,一个玻璃管,反光板,还有放食物的内衬,简单的不能在简单了。

    对于李安来说,制造出这样的设备,非常的简单,几乎都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思维,轻轻松松的就能把设备给制造出来,只是,李安隐瞒了玻璃的制造成本,让外人以为玻璃管子好像很值钱的样子,其实是一点也不值钱。

    要说这个太阳能烧烤炉与普通的圆形太阳灶的最大区别,就是使用的效率更高,毕竟,太阳灶是露天的一个平台,天热的时候,用来做饭是容易的,可在寒冷的大冬天就很难有效果了,因为加热的热量很快就会被寒冷的空气给冷却,造成食物烧不熟的窘境,就算用来烤水,也不能将水烧开,环境温度越低,水所能烧到的温度越低。

    但太阳能烧烤炉就不同了,太阳能烧烤炉的原理也是把太阳能聚焦到一个小的面上,从而让这个面热量大增,但与普通的太阳灶相比,多了一个能够保温的玻璃管,这样就营造出了一个相对保温的密封环境,这个密闭环境的温度增加的比较快,而损失的比较少,如此,内部的温度就会越来越高,进而把放在内部的食物烤熟。

    因为是利用太阳的能量制作食物,所以,这是一种非常节约能源的制作美食方式,而且,从各个角度去看,这种制作美食的方式都是比较好的。

    比如,从健康的角度去考虑,使用太阳能烤炉这种方式,是所有烧烤方式之中,最为健康的一种,因为传统的煤炭烧烤,会产生大量的油烟和化学排放,还会有焦糊物质,会给人的身体带来很大的危害,比如,有人曾说过,吃一个碳烧烤的鸡腿,相当于吸六十支烟,可见其毒性之大。

    而使用太阳能烤炉就不用如此担心了,因为太阳能烤炉不用炭火,制作的全过程,都在干净的玻璃管内,而李安所设计内部盛食物的器皿是抛光的金属,虽然还做不到完全不锈的程度,但耐腐蚀的性能也是很不错的。

    在制作食物的时候,只需要把内胆轻轻的拉出来,将食物放入内胆,就可以进行制作了,与外界环境隔绝,不会有油烟和化学排放,烤制的过程中不会产生明火,不会产生焦糊物质,让人能够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体验健康生活。

    据后世科学证明,在用明火烧烤食物的时候,会发生各种不好的化学反应,产生各种香味,而随着这些香味的散发,食物内部的维生素,蛋白质,氨基酸都会遭到很严重的破坏,而使用太阳能进行烧烤,就不会产生这些问题了,就不会出现因为化学反应而让食物营养流失的情况了,而且,会让食物更加的营养美味。

    安全方面的问题也是太阳能烤炉的巨大优势,当食物放入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只需在烤制时间足够后,取出食物即可食用,不必时时刻刻站在炭火前,忍受大火炙烤的辛苦,也没有失火和触电的顾虑。

    节能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太阳能烧烤箱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节能,完全不会消耗能源,极大的降低了燃料支出。

    还有就是更加的灵活,在进行食物的烤制时,可以自主的选择食物的搭配,做出千变万化的美味佳肴,不必担心烤场没有特殊的食材和器皿,可以对瓜果进行加工,做饭,煲汤。

    当李安把太阳能烧烤炉架好之后,李豫好奇的走了过来,因为不了解这个是干啥的,所以,李豫也不敢乱动,生怕给弄坏了。

    “来人,把葱姜蒜这些佐料拿来,还有小桌子。”

    李安继续下令。

    佐料都是自带的,有葱姜蒜这些最基本的佐料,也有甜油,醋等加工品,还有辣椒油和大酱等,至于小桌子,是制作美食必备的操作台,也是李安设计的折叠式的,折叠之后几乎不占空间,打开了之后,就是一个足有大腿高的小桌子。

    “李侍郎准备的够齐全的啊!什么家伙都有。”

    李豫说道。

    “王兄就知道李侍郎会准备这些,所以,出门之前就告诉我们,让我们什么都不用准备,只管带一张嘴就可以了。”

    “这个要怎么做菜,看不明白啊!”

    李侨和李俊开口说道。

    李安一边在桌子上准备材料,一边开口介绍道:“三位看好了,这个新的家伙,是太阳能烧烤炉,功能比木柴烧烤要好很多,而且,还不呛人,烧烤的速度就要看太阳够不够强了,还好,今日太阳不错,应该很好烧烤的,我们现在就先来做烤肉吧!”

    李安说着,将切割好的六块羊腿肉摆放整齐,然后转身,轻轻的拉开烧烤炉的内衬,露出了金属的烧烤台。

    “烧烤容易把肉给烤糊,所以,要先在里面加点油料,这样,待会烧烤的时候就不会出现烧糊的情况了,而且,有了油料之后,烧烤的也会更加的可口,看着吧!只要把这些羊肉放入里面,加入佐料烧烤一阵子,就会香气四溢的。”

    李安一边开口介绍,一边刷好油料,并将六片切好的羊肉均匀的放入里面,并在牛肉的上面撒上葱姜蒜佐料,还刷了一点辣椒酱,做好这些便将食物推入玻璃管,然后调整最佳的角度,让更多的太能能聚焦到玻璃管之中。

    “好了,接下来等着就可以了。”

    李安用清水把手给洗干净,并让挡住光线的护卫站到旁边,若是光线被遮挡了的话,太阳能烧烤炉就完全不能使用了。

    此时,几名护卫也在忙着烧烤剩下的黄羊,他们早已经把篝火点起来了,两边的木架子也早就弄好,在黄羊被穿好之后,就开始翻滚着烧烤。

    这种烧烤方式非常的原始,同时也非常的简单和方便,大部分人野营的时候,都喜欢使用这种烧烤方式,也是比较现实的方式,因为所有的材料都可以从树林里取得,不需要任何的额外材料,只需要点火,烧烤的时候加点佐料就可以了,若是没有佐料也行,就是味道稍微差了一点而已。

    虽然是冬天,但篝火的火势很大,所以,烧烤的进度也很快,刚刚烤了没多久,就已经有初步的肉香味了,这让围在四周的护卫们都很高兴,虽然这么点羊肉还是太少了一些,平均分到每名护卫的手中,连一斤都不到,是填不饱他们的胃口的,但他们出发的时候,都是带了干粮的,大半斤肉配合干粮一起吃,效果还是很不错的,这样,吃起干粮的时候也更加的美味。

    李豫三人经常吃篝火烤肉,早就已经不稀奇了,自然不会凑过去闻烟味,他们感兴趣的,自然是李安所携带的太阳能烧烤炉,并一直站在旁边仔细的观察,想要搞清楚这个太阳能烧烤炉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真的能够有很好的效果。

    玻璃管子是透明的,完全能够看到里面的情况,而因为刚开始加热的时候,内衬的金属都是冷的,所以,加热的速度有些慢,比不上明火烧烤的黄羊肉。

    但随着玻璃管内的温度越来越高,效果马上就出来了,里面的热量加热羊肉,让羊肉中的水分蒸腾了出来,从而让整个玻璃管内斗弥漫着热气,让人看不清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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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九章 美味烤肉

    太阳能烧烤炉是密封的,但不可能完全密封,是必须要有少许漏气的,甚至,需要专门设置漏气孔,否则,随着管内的热量持续增加和空气膨胀,很容易导致玻璃管的爆炸,从而发生很大的危险,必须要有漏气的地方才行。

    而漏气意味着内部烹饪的食物香气也同样会飘散出来,从而让人能够通过嗅觉,确认内部的食物烹饪到什么阶段了,便于及时取出食物。

    “好香啊!这么快就烤的如此让人垂涎了,应该快好了吧!”

    李豫一边闻着食物的香气,一边兴奋的开口说道。

    刚才闻到篝火处食物香气的时候,李豫还觉得这个太阳能烧烤炉不行,速度没有直接明火烧烤快速,可此刻,他的观点发生了变化,觉得还是太阳能烧烤炉比较给力。

    其实,这个也很正常,篝火烧烤的是一只少了一条腿的整羊,而李安的太阳能烧烤炉内部,却只有薄薄的的六片羊肉,烧烤的难度自然不同了,就比如街边的羊肉串,基本上很快就会被烤熟,就是因为细小和单薄,烤熟的难度自然很简单。

    看着李豫三人,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李安笑着说道:“应该差不多了,拿出来看看效果吧!”

    说完拿着木把手,轻轻的将金属槽拉出来。

    “色香味俱全,可以吃了。”

    李安对烧烤的效果很是满意,拿着夹子,将六片羊肉夹入碗中,交到李豫的手中,然后继续切割新的羊肉片,并将金属烤箱的内部再刷一层油料,放好羊肉之后,将羊肉推入玻璃管中,继续开始烤下一轮。

    六片羊肉都很薄,但这是相对而言的,其实,每一片都有半两的量,个头也不小,只是因为太好吃了,所以,一片肉吃下去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胃口大的人,吃二十片都不成问题,毕竟,二十片才一斤而已。

    李豫在接过盛肉的碗之后,便迫不及待的与李侨和李俊,一人捏了一个,放在嘴里慢慢的品尝,没一会儿就吃完了。

    吃完一片美味的黄羊肉,自然是远远不够的,不过,李安一次就烤了六片,若他们每人再吃一片,李安就没的吃了。

    四个人分六片黄羊肉,这确实不好分配,总不至于拿刀把一片肉分成几小份吧!这样,在护卫们的面前,也太丢脸了。

    李安处理完第二批的黄羊肉,便看到三人已经各自吃了一片肉了,李豫还想继续吃一片,可身后的李侨和李俊却显得有些犹豫,完全是一种想吃却不敢动筷子的模样。

    毕竟,他们二人自知没有李豫身份高贵,而在皇帝心目中,李安比他们重要的多,如此,李安和李豫应该各自分两片,他们一人一片就可以了。

    不过,李安自然不会让两位皇孙看着自己吃肉的,连忙客气道:“你们先吃,要不就凉了。”

    李豫也不是啥喜欢客气的人,尤其是在李安的面前,听李安如此说,便毫不犹豫的再次拿起来一片烤羊肉,而且,还是最大的一片,李安的切肉水平很一般,不可能把每片肉都切得一样大。

    李侨和李俊倒是低调的多,还不忘客气一番,见李安坚持相让,便也不再多说什么,直接捏起羊肉就吃了起来。

    六片黄羊肉至少烧烤了一刻的时间,但李豫三人吃起来却用了不足五分之一的时间,很快就把肉吃完了,也就是说,烤肉的速度还是太慢了,相对于吃肉来说,烤肉的进度明显有些跟不上。

    当然,这也是因为李安所携带的太阳能烧烤炉是一个小型便携式的,若是把烧烤炉做的大一些,一次烤十倍的肉,这样也就跟得上吃肉的速度了。

    吃完烤肉之后,李豫三人还不忘用手巾把油腻腻的嘴巴给擦干净。

    “李侍郎,你这太阳能烧烤炉真的是不错,不过,若是多带几个就更好了,大一些的也行,这个一次才六片肉,都不够一个人吃的。”

    李豫略有遗憾的开口说道。

    李安指着太阳能烧烤炉,开口说道:“广平王说的是,这个是最小的型号,家里还有大号的,一次能烧烤五斤肉,这不是今日要出门打猎,太大的烧烤炉不好携带,而小的带着比较方便,自然就带着小的了,下次,下次一定把大的带上,保准一次让你们吃个够。”

    “大的好,大的好,下次出门打猎,一定要把大的带上,马匹不好带,就用两匹马,实在不行就用车。”

    李豫说道。

    李安笑道:“不必如此,没有那么夸张,一匹马就足够了,就是太大有些招摇罢了,也没啥关系,下次我一定记着带大号的就是了。”

    此时,李安也觉得带小号的太阳能烧烤炉有些失策,因为等美食出锅的过程,实在是太让人难受了,这种垂涎欲滴的感觉,真的是很让人抓狂,稍微等待片刻到没啥关系,可若是等待的时间太长,就让人受不了了。

    一刻钟才六片肉,这个频率确实是太低了,若是李安一个人吃肉,倒还是不错的,可四个人一起吃,就显得很不足了。

    第二轮的羊肉烤的,比第一轮稍微快些,这一次,李安没有继续客气,与李豫两人各自吃了两片,李侨和李俊则各自吃了一片。

    一次性放入太少的羊肉,烤起来是比较快的,但吃起来就不太爽了,所以,第三次的时候,李安放入了十二片黄羊肉,机会每片肉都是紧挨着的,这样,烤肉的时间会稍微长一些,但吃的时候会比较过瘾,每一个人都能分到三片肉,不用争不用抢,更不用互相客气。

    当第三轮烤肉熟了之后,用明火烧烤的黄羊,也完全烤熟了,几十名护卫聚在一起分配这些美食,李安带来的护卫最多,李豫的也有不少,而李侨和李俊都只有两名护卫,其中,还有一人是武功不太好的儿时玩伴,毕竟,他们的身份虽然是皇孙,但并不受宠,自己不会配备太多的随从,而李豫是沾了太子父亲的光,如此,才能出入都配备十几名护卫,出远门的话就更多了,至于李安的重要性,其实一点也不必李豫低,护卫自然配备的更多,只是人太多不方便,所以,李安外出的话,一般也不会带太多的人。

    外出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打猎,中午吃美味的烤肉,这样的生活没的说,要多舒坦有多舒坦。

    后世都说吃饭不说话,才是最健康的吃饭方式,但若是真的不说话,那吃饭哪里还有气氛,很多行业的工作,都是在吃饭的过程中敲定的,一个人吃饭可以不说话,但若是很多人一起吃饭,却都不说话的话,那就特别的尴尬了。

    “前几日李侍郎还说,没搞出什么新鲜的东西,这个是什么?不诚实。”

    李豫指着太阳能烧烤炉,开口问道。

    李安笑了笑,开口回道:“这个是做饭用的,与太阳灶的区别也不是很大,也没啥好玩的,有些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这个还不够好?本王觉得已经很有意思了,能不能多造几个,也送我一个呗。”

    李豫毫不客气的问道。

    李安闻言,心里很是无奈,李豫这小子是一点也不客气,张嘴就索要太阳能烧烤炉。

    虽然这个东西的价格不是很高,但在李安的控制之中,玻璃的价格是不低的,另外,大型玻璃管的制造难度比镜子这些要难好多,价格就更高了。

    “广平王又不亲自做饭,要这个干什么?”

    李安问道。

    李豫笑着说道:“这个做出来的味道很特别,回去的时候,准备学着做一点给珍珠吃,让她也尝尝烤肉的味道。”

    看着李豫如此甜蜜的笑容,旁边的李侨和李俊都受不了了,全都一副嫌弃的表情,李安也弄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能嫁给广平王这样的夫君,王妃这一辈子也是值了,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个烧烤器就送给广平王了,待会直接带回家就是了。”

    李安感叹不已,然后,非常大方的把正在使用的太阳能烧烤炉送给李豫了。

    对于李豫这样的宠妻狂魔,李安是非常心有灵犀的,因为李安也是这样的人,对于李豫如此宠爱爱妻,自然非常的认同,也非常的高兴,一开心就直接把好东西送人了。

    “既如此,那本王就收下了,珍珠胃口不大,小一点也足够用了。”

    李豫说着,又是一脸的宠妻模样,笑的甜蜜蜜的。

    “哎,好想成为广平王的王妃啊!”

    李安取笑着打趣,并看向李侨和李俊,开口问道:“宜都王,济南王,你们若是喜欢的话,我也可以让工匠给你们一个人做一个。”

    “这个怎么好意思呢?这个东西一看就很贵重?还是算了吧!”

    李侨不太好意思,开口客气道。

    李豫插嘴道:“你们两个跟李侍郎客气什么,他们家有的是钱,几个烧烤炉算不了什么,还有李侍郎也是的,送礼一点诚意都没有,直接送他们一人一个就好了,还问什么,没诚意啊!”

    因为彼此都比较熟悉,所以,李豫是一点也不客气,而且,他知道李安的家底非常的殷实,几个烧烤炉根本就不算什么。

    “好,送,都送,宜都王,济南王一人一个。”

    李安被李豫逼的,只能答应赠送给李侨和李豫各自一个烧烤器,顿了顿,接着说道:“只做两个只怕是远远不够了,广平王拿回家使用,大白天的必然会被人看到,若是被崔妃看到了,只怕她娘家的几位夫人都要过来索要了,一家一个是最少的,如此一传开,其余的王公贵族,还有宫里的,只怕都需要准备一些,这随便一算都不止一百个啊!这要花好多小钱钱啊!哎!”

    说完,李安表现出一副故作心疼的表情,虽然有没有这个小玩意都不是大事儿,王公贵族不会吃不上饭,但这个东西有趣,高贵的人自然希望能拥有,而就算他们愿意花钱从李安这里购买,可这些高门都是有身份的,李安也比较富裕,哪里会真的收钱,只能选择赠送一个。

    李豫三人闻言,先是楞了一下,然后便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李侍郎也不用心疼,送出去的早晚能挣回来,而且,至少能挣十倍都不知,不是吗?”

    李豫笑着说道。

    他算的很清楚,李安就算赠送,也只会赠送地位特别高的贵族,而这些高级贵族一旦使用太阳能烧烤炉出门野营,必然会掀起一股风潮,如此,剩下的中小贵族和有钱的人,自然也会争相模仿,从而都愿意去购买这个设备,以长安城这么多有钱人口的城市,只要李安多制造一些,销量是完全不用担心的。

    就算赠送给高等贵族一百个,但能卖出去的一千都不止,甚至一万个也不在话下,只要李安愿意生产,销量绝对不成问题。

    而以李安垄断玻璃的价格来看,都能卖到成本的十倍,甚至一百倍,如此,这么一笔生意也是能挣很多钱的。

    “其实,也不用生产全部,李侍郎只需要生产这个玻璃管就行了,剩下的部分,普通的工匠都能制造,肯定会有商人尝试着制造的,而且,他们会向李侍郎购买玻璃管。”

    李侨开口说道。

    “对对对,李侍郎只要生产玻璃管就行了,这个别人也生产不了。”

    李俊也跟着说了一句。

    “你们三人,都对这个如此有信心?觉得一定能大卖。”

    李安笑着说道。

    李豫肯定的说道:“本王可以肯定,只要京城有人开个头,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这个东西,李侍郎就算生产一万个,也是绝对能卖得出去的。”

    “对对对,一定能大卖。”

    李侨和李俊也肯定的点头。

    李安本身就觉得这个太阳能烧烤炉很有特点,会让贵族们喜欢的,而此刻,既然李豫三人,都如此看好这个东西,那就基本上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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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后期,外部战事不断,边镇势力急剧膨胀,太子党与相国党明争暗斗,大唐帝国已是内忧外患。 主角李安,误入大唐,本想做个安分的富家翁,却被时事逼迫,一步步迈入波谲云诡的政局之中。 安禄山、李林甫、杨国忠、杨玉环等人的命运,会因为他的到来,出现怎样的变化? 千年的历史遗憾,又该盛唐不遗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不遗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