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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全文阅读

作者:朕御山河     盛唐不遗憾txt下载     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章

    老郭的思想倒是挺洒脱的,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未能扬名天下而遗憾,反而觉得这样挺好的,作为边关将领,他要是想扬名立万的话,机会还会很多的,有无数的机会在等着他,只要他愿意,就能够不停的立功,然后官职一步步的往上提,就像历史上安禄山和哥舒翰那样,这两人都是通过不断的立功,不顾及士兵的性命而发家的,对了,还有高仙芝这货,居然跑去很遥远的河中怛罗斯,把安西的精锐都葬送了。

    相比较而言,老郭一直都是默默无闻的,在安史之乱之前,整个大唐史书,对他的记录几乎没有,就好像这个人从来就不存在一样,也正是因为这样,后世的人,都不清楚老郭年轻的时候在干什么,有过什么经历,人们所能知道的,就是安史之乱之后的老郭,对于之前的老郭,没有人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后世的影视剧之中,老郭一出场也都是老头子。

    现在安史之乱是不会发生了,也许老郭出名的机会再也没有了吧!他的一生或许都不会在史书上有太多的记载了,有的话也只能是一些只言片语了。

    有一句话说的好,乱世出英雄,也就是说,只有在乱世的环境下,才有可能出现救民于水火的大英雄,出现一大批很有才华的人。

    那么,难道在动乱之前,世上就没有英雄么?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乱世的英雄是在乱世的时候才挺身而出的,在动乱之前,他们默默无声的蛰伏着,就像老郭这样,老老实实的做一名统兵将领,不会为了功劳而去刻意的制造事端,更不会像安禄山那样,无缘无故的去攻击北方的游牧民族,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巨大功劳。

    老郭就是一名蛰伏在世上的大英雄,只有大唐帝国面临危难的时刻,他才会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而若是没有出现这样的危难,老郭就会静静的蛰伏着,不会为了扬名天下而去刻意的制造成功的机会。

    老郭的这份品质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值得所有人尊重,李安就非常尊重老郭这个人,觉得老郭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身上有太多让人尊重和崇拜的闪光点了。

    “一天三顿饭,能吃一顿是一顿,这怎么跟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似的,老郭就没有一点雄心?”

    李安开口问道。

    “哈哈!也不是一点没有,四海静平,百姓安居乐业就是我的雄心,这个雄心不知道能不能算雄心。”

    老郭说道。

    “算,当然算了,愿天下百姓安居乐业,这个雄心不可谓不高,不过,是肯定能够实现的,现在似乎也差不多实现了,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太大的战乱,老百姓现在已经算是安居乐业了,老郭的雄心已经算是实现了。”

    李安开口说道。

    老郭笑着说道:“哈哈哈!好像还真是啊!只要百姓能够安居乐意,这就足够了。”

    这一次全力剿灭马贼,为的也是让老百姓能够安居乐意,也是老郭雄心的一部分。

    一整天的时间,队伍才向前行进了不足三十里,马贼首领对此非常的不满意,也非常的担忧,按照这个速度,抵达河东狐突山,只怕一个月都够呛,这比他预测的速度慢太多了。

    毕竟,他是马贼出身,一直以来都是可以一夜奔驰二百里的,可那毕竟是骑在马背上,且没有携带足够数量的行李,这才能达到较高的速度,可如今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为了携带大量的财宝,马贼们都是牵着马匹行走的,遇到道路不好的地方,甚至还要推着马匹走,这速度能快就有鬼了,可马贼首领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所以,他没有想到走起来会如此的缓慢。

    “老家情况如何,拉粮食的人来了没有。”

    见一名探子回来了,马贼首领开口问道。

    在出发之后,他留下少数人马在巢穴,等待夏州城的商队过来拉货,以把巢穴堆积的粮食拉到河东狐突山,因为担心商队会被官兵盘问,所以,他始终有些不放心。

    “首领,一切都很顺利,老家的粮食都装车运走了,商队绕路走的,并没有引起官兵的怀疑,也没有官兵跟踪,一切都非常的顺利,现在,车队应该已经在官道上了。”

    探子开口说道。

    “好,真是太好了,对了,瘦猴他们如何了,有没有遇到麻烦。”

    马贼首领继续问道。

    “首领,他们没有遇到麻烦,且一日行进了八十里,进入了德静县辖区,明日晚上应该就能进入银州了,他们走的太快,以后,怕是不能每日都联系了。”

    探子说道。

    马贼首领点头道:“说的是啊!他们走的太快了,联络倒是成了麻烦,不过,瘦猴是一个有能耐的人,相信他能照顾好自己,哎!话说回来,咱们走的也太慢了。”

    “大哥,我们带了这么多的宝贝,能走得快才不正常呢?”

    一旁的独眼开口说道。

    他对于马贼首领不肯花钱买路,一直是持保留态度的,觉得这种做法是不顾现实困难的错误举动,但却也无力反对,只是心里不太舒坦罢了。

    “那也不能走的这么慢啊!明日让弟兄们再加把劲,走的快一些。”

    马贼首领开口说道。

    独眼心里很是郁闷,兄弟们已经尽力了,带着这么多的行礼,一天走三十里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想要走的更快一些,也是不太现实的,这个速度是比较正常的速度,而马贼首领居然还不满意,除了把财宝丢弃一部分之外,他想不出提高队伍速度的办法,至于强迫弟兄们走快些,那是很难做到的,这些马贼虽然身体比较强壮,但也不是专业的吃苦耐劳人员,更不是任劳任怨的老农民,指望他们拼了命的快走,根本就做不到,他们来做马贼为的就是享受,居然要让他们受大罪,他们怎么可能忍受。

    “大哥,兄弟们已经很辛苦了,若是逼的太甚,我怕兄弟们会有意见,万一发生哗变,事情就糟糕了。”

    独眼开口说道。

    马贼首领失望的说道:“我知道兄弟们都很辛苦,可你看看,这走的也太慢了,一路上歇了那么多次,若是稍微走快些,一路上少歇息几次,说不定能走四十里,多走一里路都会好的。”

    很显然,马贼首领还是不愿意放弃财宝,同时,也不愿意看到队伍一直走的这么缓慢,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独眼无奈的说道:“大哥,明日我会跟弟兄们说的,让他们再走的快一些,天色不早了,大哥还是早些歇息吧!”

    马贼首领点了点头,去后帐歇息去了,不过,想要睡着就不那么容易了,有心事怎会轻易的睡着呢?

    有心事的人很多,马贼首领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在夏州城的刺史府,夏州刺史同样气的睡不着。

    之前,听说米店掌柜要给一百多人办理合法证件,夏州刺史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敲竹杠的机会,在了解了米店掌柜变卖产业的资金数额之后,他们果断的提出了一个天价的办证条件,本以为可以十拿九稳的获得这次敲竹杠的机会。

    却不料米店掌柜并没有答应这个条件,并很快带领百余辆马车离开了夏州城,前往契吴山方向。

    米店老板带领车队离开的时候,司户郎中马上就汇报了,听到这消息,夏州刺史非常的生气,不过,他是一州刺史,在没有合法手续的前提下,他也不能派人追击,只能任由米店掌柜离开夏州城。

    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走了,夏州刺史的心里,那叫一个气啊!若是自己不那么贪心,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说不定这事儿就成了,可如今,一切都不同了,米店掌柜已经离开,他彻底的失去了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尽管作为一州刺史,他贪钱的机会有很多,可夏州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太好,荒漠化的环境让不少老百姓都逃离了这里,如此,能贪到的钱财没有多少了,而商人都是很精明的主,想要从商人身上贪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是有风险的。

    之前,有马贼在契吴山活跃的时候,他可以暗中与马贼联系,利用马贼打劫商人,然后,自己分一杯羹,可如今,马贼已经跑了,他就失去了这个发财的好机会,直接从商人身上抢是不现实的,这些商人有好多都是有背景的,说不定就得罪了谁。

    “夏州真不是个好地方,是不是该离开了。”

    夏州刺史自言自语的说道。

    作为一州刺史,他拥有很大的权势,可夏州是一个较为贫穷的州郡,他并不是很喜欢这里,几乎所有的贪官,都喜欢油水足的富庶之地,在富裕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搞到很多钱,而在贫穷的地方想要搞钱就比较困难了,所以,没有人愿意去贫穷的地方当官。

    另外,越是贫穷的地方,刁民的数量就越多,穷山恶水出刁民,这绝对不会一句空话,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大实话。

    贫穷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是比较朴实的,但每个村落总会有那么几个刁民,非常的难缠。

    另外,对于很多想欺压普通老百姓的官员来说,很多朴实的老百姓,也变成了他们眼中的刁民,毕竟,这些贫穷的朴实百姓,是容不得别人欺辱的,为了不被官家欺辱,他们甚至能够拼掉自己的小命,这就让想要欺压人民的官员很是害怕了,为了多搜刮一点钱财,居然要冒着老百姓造反的风险,搁在谁的身上都不会舒坦。

    而有些富裕的地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些富裕地区的普通老百姓手里都有些余财,小日子都过的不错,官员搜刮的时候,一般不会遇到太大的反抗,只要搜刮的幅度不大,他们一般都会乖乖的交钱,毕竟,为了一点小钱丢掉性命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他们才不会愿意丢掉自己的小命呢?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的官员都喜欢去富裕之地当官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够多捞点钱财。

    夏州刺史是有背景的,他要是真的想离开夏州,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他想离开,就一定能够顺利的离开,不过,朝廷调动官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是需要各个衙门进行协调的,若是随随便便的就把这么大的官员给调到别的州了,那也太儿戏了。

    美食的诱惑是不小的,在昨晚告诉将士们,在卢水河谷有美味之后,第二日一早,所有的将士都精神饱满的早起了,他们吃完美味的早餐之后,就分批出发了,为的就是能够快速抵达河谷。

    毕竟,越是规模小的队伍,行进起来的速度就越是迅速,而对于规模较大的队伍,因为要保持队形,所以,行进的时候,速度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将士们为了能够较为迅速的抵达卢水河谷,所以,采取了分兵行进的策略,按照一百人为一队的标准迅速的行进,只要路上不耽搁,天黑之后是肯定能够抵达卢水河谷的。

    与大唐官兵的行动迅速相比,马贼就太慢了,第一天走了不足三十里,已经够让马贼首领头疼了,可到了第二日,队伍在独眼的催促之下,行进速度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变得更慢了。

    因为第二日走的道路需要经过一处非常难走的山道,这条山道是避开关卡所必须的,但道路很是难走,马匹在这条山路上的通行都很是勉强,在很多狭窄的地方,只能容纳一马宽度的物体通过,而马匹的两侧都悬挂了箱子,这样就真的无法通行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这些箱子从马背上卸下来,利用人力搬运的办法通过这段险峻的道路,过来这个路段之后,再把箱子绑在马背的两侧。

    这个办法可以很好的解决问题,可卸箱子,抬箱子,然后重新悬挂箱子,这个过程是非常辛苦和繁琐的,不但非常的累人,而且,还很是耽误时间。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章

    崎岖难行的山道,极大的限制了马贼的行走进度,这直接导致马贼首领的人马跟过来的时候,独眼的人马都还堵在小路上,只有少量马匹和箱子被运过去了,如此情况让马贼首领大为不满,并亲自过来监督马贼们搬箱子。

    这些财宝箱子的个头都不小,每一个箱子的重量都在一二百斤的样子,搬运这么重的箱子,在平地上就已经很累人了,而在崎岖难行的山道上,搬运这些箱子就更加累人了,而且,搬运的距离还不近,先是爬一百步,然后还要下坡一百步,中间会遇到几处狭窄的几乎无法行走的地方,需要两个人非常默契的配合,才能顺利的把箱子给搬过去,若是配合不好,箱子就会撞到树干,甚至衰落在地面上。

    对于金银元宝这些硬家伙,自然不用担心碰撞,怎么撞都不会坏,可有些财宝是较为娇气的玉石,还有一些是金银玉石制作的首饰,这些东西就比较娇气了,是比较容易损毁的,而一旦损毁了,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独眼麾下有一百多兄弟,马匹也有一百多匹马,按照每匹马两个箱子来计算,一共有二百多个箱子,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物品,也就是放在马背上的各种杂物。

    一个箱子需要两名马贼一起搬运,而两个马贼负责运输的箱子有四个,如此,所有的马贼都要搬四次箱子,一次就够累的了,需要连续搬运四次,这份体力劳动着实不小,许多马贼都累的气喘吁吁了。

    而人在疲累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各种失误,比如把箱子摔到地面上,甚至摔坏里面的金银首饰,最严重的就是箱子摔倒之后,顺势滚落山崖。

    “弟兄们加把劲,稍微快些。”

    马贼首领见队伍被堵在这里,心急火燎的要求道。

    马贼们见首领催促,只得加紧速度搬运,不过道路太过于难行,搬运的速度根本就快不起来。

    “弟兄们小心点,小心点,稍微慢一点。”

    速度稍微快些,便有多个箱子碰撞到路边的树干,撞出了哗啦啦的响声,这让马贼首领非常的心疼,连忙开口让马贼们慢一点。

    刚才还说要快一点的,此刻又让兄弟们慢一点,这简直就是自相矛盾,这也反应了马贼首领的焦躁心情,他既想让兄弟们快些干活,同时,还希望兄弟们能够细心一些,不要把箱子里的宝贝给弄坏了。

    “哗啦啦……”

    有时候怕什么就来什么,两名疲累不堪的马贼,一不小心把箱子给撞到树干上了,而由于他们没有拿稳,撞到树干之后,箱子直接脱手了,然后顺着道路旁边的小崖壁直接滚落了下去,在滚落的过程中,箱子的锁扣因为撞击打开了,于是,里面的宝贝全都散落了出来,搞的到处都是。

    听到如此声音,马贼首领的心都碎了,他恼怒异常,大声呵斥道:“说了让你们小心一点,怎么这么不小心,赶紧捡起来,下去捡。”

    两名惹事的小马贼连忙下去捡散落的金银财宝,不过,由于散落的地方太大,下面的道路也很是危险,所以,捡起这些财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凭这两个人,估计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独眼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于是连忙又派了十几个人,让他们下去一起捡财宝,并给他们准备了十几根绳子,让他们都小心一些。

    “看看都是些毛手毛脚的,居然这么不小心,这一箱子都是首饰,还不知坏了多少呢?”

    马贼首领心疼的说道。

    独眼开口宽慰道:“大哥放心,这些都是金银器具,结实的很,不会坏多少的,兄弟们撒了,再捡回来就是了。”

    “要是都捡回来就好了,就怕有所遗漏啊!”

    马贼首领继续说道。

    小山崖至少有五十米的落差,下面植被茂密,尽管现在是冬季,但整个崖壁上有太多的干草和树叶,有一些小的首饰落在了草丛下面,是很难被发现的。所以,损失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而这会让马贼首领心疼的。

    为了找回这些掉落的首饰,马贼们把绳子系在树干上,然后蹑手蹑脚的下去,每一步都非常的小心,生怕一个不小心,掉落到山崖的底部,把自己的小命给丢了。

    “看看,这么好的手镯都碎了,碎了就不值钱了,哎!”

    几名马贼上来之后,把捡到的财宝放到了箱子里,而马贼首领捡起箱子里的碎手镯,心疼的说道。

    “大哥,这是翡翠手镯,不是很值钱,不是罪商品,是中等品质,也就几百文而已,大哥不用这么难过。”

    独眼开口说道。

    “几百文,一下子就没了。”

    马贼首领心疼的说道。

    独眼麾下的一百多马贼,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所有箱子都搬过去了,兄弟们累的是气喘吁吁,但负责在崖壁上上寻找散落财宝的十几名马贼还没有完成任务,他们需要在下面继续寻找,而独眼则带领麾下的大部分马贼继续前行,其中,部分马贼,需要一个人兼顾两匹马,毕竟,有十几名马贼在山崖上寻找散落的财宝,这些人负责的马匹就需要暂时交给别人了。

    马贼首领麾下的一百人,所携带的物资相对较少,各种箱子只有一百个,比独眼麾下的箱子少了一半,所以通过这段难走的道路就容易了一些,但也是累的够呛,没有半个时辰,队伍别想通过这个鬼地方。

    已经离开的独眼队伍,在缓缓向前行进,马贼们都累的够呛,很多马贼都累的额头冒汗,在大冬天里,居然被累的额头冒汗,这足以说明他们是真的被累到了,要不然也不会额头冒汗。

    “小马哥,你累不,我都快累死了。”

    胖子一边用力的牵马,一边开口与小马驹说话。

    小马驹点头道:“看看我额头的汗珠,能不累吗?真是累死人了,真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这样的鸟道,若是每天都能遇到这样的路,这可真是没法走了。”

    “小马哥,你可千万不要吓唬我,我胆子小,要是每天都是这样的路,我不活了,从没受过这么大的罪。”

    胖子恐惧的说道。

    这也不能怪胖子,这个家伙虽然看着很壮实,但实际上是比较虚的,根本就没有多少力气,平时与人切磋倒还凑合,一旦持久的干重活就受不了了,浑身上下流淌的全都是虚汗。

    小马驹嘴角淡淡一笑,开口说道:“胖子啊!你就是缺乏锻炼,这样的路多走几次才好呢?这样一路走下来,你就能变得更有力气了,顺便还能减减肥,看着一肚子的肉,很不好看。”

    胖子皱眉道:“若是减肥了,那我还是胖子吗?我情愿就这么肥着,这样挺好了。”

    不过,有时候怕什么就来什么,他们刚刚才走了不足三里路,就遇到了一处同样极为难走的道路,在这个极为难走的道路上,仍旧需要卸掉马匹两侧箱子,否则,根本就无法通过,而这样一来,他们就又要受罪了,而且是很大的罪。

    之前的搬箱子让他们都很是疲累,这一次又要搬箱子上坡和下坡,很多人一看道路情况如此,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样的道路状况实在是太糟糕了,若是接下来一直都是这样的道路,那还怎么走啊!

    尤其是胖子,一看道路居然如此,两条腿直接就软了,表情完全就是生无可恋,恨不得死了才好。

    “小马哥,我刚才真不该说那样的话,这才刚说过,就又遇到这样糟糕的道路了,这可怎么走啊!”

    胖子已经没有力气了,无奈的说道。

    小马驹鼓励道:“胖子不用怕,有我在呢,只要有我再,就不会让你累着的,我一个人搬就行了,你只需要牵马。”

    胖子一听,连忙摆手道:“不行,这怎么能行呢?搬箱子那么累,两个人就够呛,你一个人搬,那还不得累死啊!不行,不怎么能忍心让兄弟一个人受罪,大不了不活了,累死算了。”

    负责带队的独眼,见到道路状况如此,想死的心都有了,刚才碰到的难走路段已经让兄弟们很累了,眼前又是一段难走的道路,同样是马匹驮运箱子难以通过的路段,这样的路段实在是太糟糕了,这是要把兄弟们给类似啊!

    而且,看的出来,很多兄弟都已经露出了不爽的表情,现在,这些不爽的兄弟还能控制,但若是以后天天遇到这种情况,他就未必能够控制局面了,万一麾下的兄弟哗变,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要死很多人的。

    “眼哥,这怎么办呢?后面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道路,不会以后每天都这么难走吧!”

    一名马贼开口问道。

    独眼没好气的说道:“你问我啊!我怎么知道啊!我又没走过,天知道前面是什么样的路。”

    很显然,独眼对接下来的道路不报任何希望了,他知道后面的道路也不会有多好走的,而且,他们是要去河东的,去河东就必须要越过黄河,而黄河是一条很宽的天堑,渡过黄河将是一道更大的坎,到时候必须要让兄弟们砍伐树木,搭建简易的小船,而这也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总之,这一路上绝对不会轻松,接下来还会有很多很多的考验在等着他们,他们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来应对这样的考验。

    小马驹突然发现了什么,连忙走了过去,开口说道:“眼哥,这边的大树一丈以内都没有侧枝,这样太好了,兄弟们就不用辛苦的搬箱子了,把一个箱子放到马背的顶上不就能通过了么。”

    独眼一听,连忙向眼前的大树看去,不看不要紧,看了之后,独眼立马就高兴起来了,眼前的大树与刚才遇到的不同,居然一丈以下都没有侧枝,如此,就可以让马匹搬运箱子了,一匹马来回搬运两次,就可以将所有的箱子都搬运完毕了,这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好办法。

    “哈哈哈!小马驹说的对,卸掉一个箱子,把剩下的一个箱子放在马背上,就这么干,弟兄们都抓紧了,快点,都快点。”

    独眼开口下令道,让麾下的马贼们都赶紧干活。

    胖子听到这个消息,别提有多高兴了,只要不让他抬箱子,他就会很高兴了,牵马虽然累点,但相比于抬箱子就轻松太多了。

    不过,就算是利用马匹运输箱子,也需要两个人配合着来完成,因为马背是不平坦的,这么又大又重的箱子,放在马背上很容易侧翻,需要一个人扶着才行,否则若是侧翻了的话,那就麻烦了。

    “胖子,还等什么,赶紧上马,抱着箱子,别让箱子倒了。”

    小马驹开口说道。

    胖子一听更高兴了,这样不但不需要费力,还能骑一会儿马,这太舒坦了。

    别的小马贼们看到他们如此,也都学起了这个好办法,一个人在前面牵马,另一个人坐在马背上负责扶着箱子,以防止箱子侧翻。

    就这样,在小马驹的智慧下,一百多人的队伍,比较轻松的就把二百多个箱子给运输过去了,马贼们并没有受累,很轻松的就完成了任务。

    而当他们全部越过这个难走之处的时候,后面的队伍还没有跟上来,这让独眼非常的高兴。

    小马驹走到独眼的跟前,开口说道:“眼哥,我们要不要留个人在这里,也好告诉后面的兄弟,可以用这么好的办法来运输箱子。”

    “不用,不用,你小子都能想到这么好的办法,难道别人就想不到吗?赶紧牵马去吧!快些走。”

    独眼开口说道。

    他这是故意的,不论后面的兄弟能不能想到这个办法,他反正是不愿意告诉后面的兄弟的,因为他的队伍任务最重,走着走着就会被后面的队伍追上,这让他很是难受,如此,他自然不会把这个好办法告诉后面的人了,万一后面的人没想到这个办法,就会被阻挡一阵子,也就不会一直咬着他走了,他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章

    道路太难走了,一整天的时间,这些马贼才向前行进了二十里不到,还没有第一天走的远,而这主要是因为遇到了几个坎,几个马匹都难以通过的难走道路,卸箱子,抬箱子和装箱子都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自然不可能走的很快了。

    而官兵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抵达了卢水河谷,比马贼快太多了,骑马轻装简从的速度不是步行搬运行礼所能比的。

    傍晚天还没有黑透,李安与老郭所带领的一大群兵马就抵达了银州的卢水河谷,并在一处隐蔽的营地驻扎了起来。

    早一步抵达的后勤将士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另外,还特意烧了足够一千将士洗漱的热水,在大冬天的环境下洗澡,别提有多舒坦了。

    “我们来的太早了,马贼行动缓慢,据斥候回报,马贼这一日最多能走二十里,按照这个速度,只怕需要三五日才能抵达这里,真希望他们能走的快一些。”

    老郭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三五天而已,河谷附近风景不错,在这类游玩三五日也是不错的,听说这里还有不少的名胜古迹,有不少好玩的地方呢?”

    “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老郭好奇的问道。

    李安回答道:“附近二十里之内,至少有五六处值得去的好地方,比如南边有一口凉水井,再往南有化云寺,玉皇寺,再远还有佛堂寺,北面不远有中兴楼,还有已经被废弃的长城,西边的青云寺,我们刚才是路过的,只是赶路要紧,没有进去罢了,东边则有天台山,再远就是涛涛的黄河了。”

    老郭一愣,感叹道:“居然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这个凉水井是什么意思,大冬天的时候,井水也是凉的吗?”

    李安点头道:“没错,这口井非常的有意思,不论春夏秋冬,温度都接近冰点,冬天天气太冷,可能感觉不到井水有多凉,可到了大夏天的时候的,就能感觉到井水有多凉爽了。”

    “可惜现在是冬天,要凉爽也没用,随便找口井打点水,放在外面很快就凉了,不过,有这么一口好井,周围肯定会有很多人,至少也会形成一个小村落。”

    老郭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认可道:“没错,是这么个情况,凉水井确实已经是一个村落了,不过,这个村落并不大,也就只有几十户人家罢了,都是普通的庄稼人,我们要是过去的话,肯定不能带很多人,要不然会吓着这些普通老百姓的。”

    老郭点头道:“是可以去看看的,我们化妆成商人过去是最合适的,这样最不容易引起怀疑了,今天先歇着,明日一早就过去瞧瞧这口井,看看到底是不是凉的。”

    “好,那就这么定了。”

    李安应道。

    一千人马驻扎在一处隐蔽的山谷里,山谷的四周都有士兵站岗,山谷内部也有树木遮挡,帐篷什么的也都做了初步的伪装处理,可以最大限度的确保大军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就算是附近的老百姓都未必能够发现,因为周围的村落并不多,最近的也有十余里,平常也不会有人跑到这个隐蔽山谷里来的,荒山野岭的也没啥好玩的。

    后勤士兵烧了大量的热水,完全能够满足一千多将士共同洗澡,不过,肯定不会一个个的供应,而是挖个坑弄个大澡堂子,让几十上百人一起洗澡,这样热水才会够用,而且,也更能洗的开,若是一个木桶一个木桶的洗澡,那么,热水量就不太够用了。

    不过,像李安这样的高官,自然不会与一大群士兵挤在一起洗澡了,肯定是有专门的热水供应的,而且只会多不会少。

    一个人待在帐篷里洗澡,这感觉还可以,不过,这样的场景,总是让李安怀念在自己家里洗澡的场景,在家里总有夫人和侍女们陪着一起洗,有人帮忙搓澡,而现在却只有李安自己一个人在洗澡,连个搓背的都没有,外面倒是有侍卫,不过,李安很不习惯让护卫帮自己搓澡,大老爷们帮自己搓澡太尴尬了。

    不远处的大浴池里,传来了阵阵打闹声,这些年轻力壮的将士们精力都特别的旺盛,一个个的火气都特别大,若是没有仗打的话,那也要多训练,要不然是会憋坏的。

    为将士们提供女子消消火,这倒也是一个办法,不过,这事儿很容易上瘾,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就会导致身体的虚脱,被美色所祸的英雄实在是太多了,人被吸干都是分分钟的事,一支贪恋女色的部队是没有多少战斗力的,所以,明知道将士们都火大,也不能让他们去享受,憋着才能有更高的战斗力。

    自己一个人洗澡没多大乐趣,没有妹子太无聊了,没有耽误时间的意义,所以,李安洗了一会就不洗了。

    晚饭很丰盛,负责后勤的士兵早就把美味佳肴端上来了,所有的将士都能吃到最美味的食物,而且是十人一桌的那种,饭菜特别的丰盛,待遇特别的好。

    而反观马贼群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些累了一天的马贼,并没有得到美味佳肴的犒赏,他们携带财宝就已经是压力山大了,自然没有条件携带太多的粮食,尤其是很多不容易携带的新鲜食物,这会极大的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

    宿营之后,马贼们只能啃干馒头,吃点咸菜和干肉,另外,会有人烧开水给他们每个人分一点,这样一顿晚餐就凑合过去了。

    所以说,马贼的生活质量是很差的,与大唐官兵相比差的实在是太大了,而这自然让他们颇有怨言。

    胖子累了一天,吃饭的时候显得很是无精打采,本来干活就已经够累了,吃饭还吃不到好的,就干馒头和咸菜,干肉的供应很有限,若是吃的太多,接下来的日子就吃不到了,所,一顿饭只能吃两片。

    “累了一天了,就吃这个,哎!”

    胖子很是不满的说道。

    小马驹闻言,连忙将自己的干肉拿出来,开口说道:“胖子,我这里还有很多肉,来几块。”

    因为知道官军在半道上有埋伏,他们根本就到不了河东,所以,小马驹才不会省着吃肉,而且,在出发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职位,近水楼台先得月,给自己多准备了好几份干肉,这个是偷偷准备的,并没有别人知晓。

    “小马哥,你怎么有这么多肉,哪儿来的。”

    胖子一看到肉,眼睛都直了,显得非常的兴奋,就好像一辈子没吃过肉似的。

    小马驹淡淡一笑,开口说道:“干肉都是我们负责分发的,偷偷给自己多弄一点,那还不是小意思,胖子,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赶紧吃吧!”

    说完把好大一块肉放到了胖子的碗里,让胖子赶紧吃了。

    胖子感激的说道:“放心吧!小马哥,我当然不会说出去,我怎么就没想到给自己多准备一点呢?瞧我这脑子。”

    见胖子一脸懊悔,小马驹淡淡一笑,自己也拿出一大块肉,放在了自己的碗里,走了一天很是疲累,不多吃一点好的,都对不起自己,而且,只有吃好喝好,才能更好的恢复体力,以迎接第二日的形成。

    现在,小马驹最大的困惑,就是还不清楚官兵埋伏的地点,他根本就搞不清自己什么时候会遇到官兵,更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若是官兵突然从某处万箭齐发,他岂不是要死定了。

    所以,小马驹要多吃好的,要恢复全部的体力,只有精力充沛,才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及时的躲开,从而保住自己的小命。

    “小马哥,我想吃烧鸡了。”

    胖子满嘴是油的说道,他吃着嘴里的肉,马上就联想到了烤鸡的美味。

    小马驹见胖子一副贪心不足的模样,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都什么时候了,这货居然还想着吃。

    “胖子,可不能贪心不足啊!吃了这么多肉,还想着烧鸡呢?你怎么就这么馋呢?所有的弟兄,就你最好馋嘴了。”

    小马驹开口说道。

    “小马哥,我真的很想吃,要不吃完之后,咱们去营地外转转,说不定能遇到野鸡。”

    胖子开口说道。

    “大晚上的,去哪里找野鸡啊!你不累吗?”

    小马驹无奈的说道。

    “累啊!很累。”

    胖子说道。

    “累了就好好歇着,抓啥野鸡,赶紧吃,吃完了早点睡觉。”

    小马驹教训的说道。

    在中路方向,另外一路马贼已经快要抵达官兵的埋伏之地了,负责埋伏的兵马,是老陈从京城带来的精锐之师。

    虽然这支兵马几乎没有几个士兵打过仗,但他们的装备是非常先进的,有了这些强大的装备,就算将士们没有作战经验,也不会影响战斗力,这就是装备的巨大加持作用。

    老陈与麾下的兵马在山路地带已经准备了整整一天了,他们先一步出发,尽管是绕原路而行,但还是比马贼早一天抵达这个山谷,而这个山谷是中路马贼的必经之路,这些马贼是一定会经过此处的。

    大军埋伏好之后,老陈亲自在第一线视察,他进行反复的推测,以争取把作战计划修改的天衣无缝,让马贼几乎毫无反抗之力。

    “将军,马贼已经不远了,前方的火龙就是正在行军的马贼,很快就能抵达山谷。”

    一名士兵汇报道。

    “这些马贼挺着急啊!这天都黑了,他们居然还在行军,没得说,消灭他们。”

    老陈霸气的说道。

    “将军,待会打起来是先劝降,还是先灭掉部分马贼之后,再劝降。”

    一名校尉问道。

    老陈想了一下,开口说道:“这一次不能有伤亡,否则,李侍郎会笑话我的,还是先攻击几轮,让马贼毫无反抗之力之后再劝降。”

    作为将领,老陈其实也是一个爱兵的人,他自然也是非常希望自己麾下的将士能够全部保存了,为了这个他情愿少得一点军功,哪怕不能俘虏一个马贼,他也不在乎,他只需要把马贼消灭,并让自己麾下的将士没有损失,这就足够了。

    “将军,马贼已经很近了,战斗马上就要打响了,将军还是先退下吧!为了您的安全。”

    校尉说道。

    “退下?老夫在前线拼杀的时候,还没有你呢?这些区区毛贼还能伤的了老夫?”

    老陈倚老卖老起来了,他要亲眼看着马贼的覆灭。

    瘦猴带领的这支马贼队伍,行进的速度很快,他们并没有携带太多的行礼,除了必须要携带的少量口粮之外,他们还携带了扎营用的十几顶帐篷,马匹的口粮也携带了一些,毕竟,现在是冬季,沿途并没有太多的马草可以供给,必须要携带才行,所以,携带的物资也不会很少,为了能早日抵达河东,他们没日没夜的行军,一天只休息三四个时辰,而且,并不是固定的晚上歇息,相反,他们更喜欢利用夜色的掩护,进行快速行军。

    “弟兄们都快点,过了前面的山谷,咱们就扎营,都快点。”

    瘦猴大声的呵斥,让麾下的兄弟们都快些行进,按照他们的速度,越过前方的山谷,只需要一刻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很快就可以宿营了,不过,他们不会想到,大半夜的会有一支兵马埋伏在山谷的两侧,已经等候他们多时了。

    “哈哈!马贼们已经进入伏击圈了,一个都别想跑掉。”

    老陈兴奋的说道,并伸手一挥,让麾下的将士立即开始攻击。

    将士们的攻击是毫无悬念的,在很短的时间内,正在行军的一百多马贼就被打蒙了,至少有一半的马贼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有的是人被弓弩射中了,也有的是坐下的马匹被弓弩射中了,总之,马贼陷入了一片混乱,连组织反抗的能力都丧失了。

    “马贼们听着,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官兵还是要抓捕一些俘虏的,所以,在第一轮攻击之后,就开始劝降了。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章

    老陈非常得意的站在山谷的高处,俯视着山谷内惊慌失措的马贼,这些家伙已经被打蒙了,根本就无力反抗,不投降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路一条。

    马贼也是人,也是惧怕死亡的,面对黑压压的官兵从两侧涌下来,他们本能的胆怯了,他们非常的惊慌,不论如何,他们所拥有的这点实力,在官兵面前是不值一提的,只要是反抗那就是死路一条的下场,投降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

    瘦猴一看这情况,整个人都吓傻了,他哪里会想到,这大黑天的,居然会有一只官兵埋伏在山谷的两侧,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

    而看到情况如此,瘦猴知道自己彻底的完蛋了,麾下弟兄已经伤亡过半,而官兵队形整齐,武器精良,后面似乎还有源源不断的援兵,前路和退路也都已经被堵死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战死和投降,他想不到其它的办法。

    “头领,我们完了。”

    “头领,怎么办,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头领,若是反抗,我们一个都活不了。”

    “不如……投降官兵好了,我们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几名身旁的马贼开口说道。

    瘦猴叹息一声,大声道:“兄弟们,都放下武器,我们投降,投降。”

    说完,又看向官兵的方向,大声喊道:“不要放箭,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麾下的马贼看不到逃离的希望,自然都很是听话的把手中的武器给扔了,无可奈何的投降了官军。

    “哈哈哈!就没遇到过这么顺当的仗,来啊!统计战果。”

    老陈兴奋的的说道。

    麾下将士前去受降,把马贼的武器一一收缴,并将他们押到固定的位置,然后开始统计战果。

    “将军,此战我军大胜,歼敌一百零九人,其中,杀敌九人,杀伤三十人,敌军马匹死十二匹,伤三十五匹,缴获完好马匹八十匹,还有兵器,马粮,食品若干。”

    部下兴奋的汇报。

    “干得好,太好了,这些马贼倒是富裕啊!马比人还多,哈哈!现在都归我们了,都是我们的了。”

    老陈兴奋的说道。

    “将军,这个就是马贼的小头目。”

    一名校尉将瘦猴牵了过来,因为这名校尉比较高大,而瘦猴比较瘦小,所以,就像牵着一条狗似的,非常的滑稽。

    瘦猴身材本来就比较瘦小,也没有多少体力,按说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做头领的,可是人家的命比较好,刚起家的时候,他就跟着马贼首领了,所以,很快就混了个小头领,运气不是一般的好。

    此刻,被人提着走,步履踉跄,显得非常的落魄,神情也变得非常的落寞,甚至还带有一丝的恐惧,大概是担心自己被官兵处死吧!

    “你叫什么名字?”

    老陈问道。

    “瘦猴。”

    瘦猴战战兢兢的回答。

    “瘦猴?这是人名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猴子呢?哈哈!”

    老陈兴奋的笑道。

    “哈哈哈……”

    很多官兵都大笑了起来。

    “小人没有名字,一直就叫瘦猴。”

    瘦猴回答道。

    “瘦猴,瘦猴,真是人如其名啊!来人,带下去吧!”

    老陈说道。

    “将军,这些受伤的马贼怎么办,还有几个种伤的呢?”

    校尉开口问道。

    老陈开口说道:“给他们治伤吧!对了,伤员和不是伤员的马贼要分开管理,看好他们。”

    “是,将军。”

    校尉应道。

    这些马贼受的都是箭伤,一般都不是很严重,除非伤到要害部位,才会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手臂中箭一般不是很严重。

    马匹受伤的人,自然也要给予治疗了,不过,必须是治好之后能够正常使用的才可以,若是腿部伤的很严重,那么,就算治好了,这匹马也不能正常使用,如此,要这匹马还有什么用处,倒不如杀了吃肉的好,所以,凡事遇到重伤和腿部严重伤害的马匹,就不进行治疗了,直接现场宰杀,将其制作成新鲜的马肉,供应大军的需求。

    累了一天了,老陈与麾下的兵马,自然要在山谷这里休息一夜,第二天就可以回去了,而为了防止另一路马贼得知消息,老陈让麾下士兵好好的打扫战场,把战场的所有痕迹都抹除掉,如此,就没有人知道山谷这里发生了什么。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也不能忘了做,那就是把大获全胜的消息告诉李安和老郭,让他们也高兴一下。

    老陈埋伏的山谷,距离李安与老郭埋伏的卢水河谷,距离有点远,消息传递过去的话,是需要不少时间的,所以,直到李安与老郭第二日一早吃过早饭,这个大好消息都没有传递到。

    “老郭啊!我们该出发了,我带了好多小商品,这样才能装的像一点。”

    李安精选了五名护卫,让他们牵着马匹随行,而马匹上都携带了一些商品,这样看上去更像是商人,而且,在选择护卫的时候,参考的原则是选择不太强壮,但足够精明的,也就是看起来更像商人的护卫。

    老郭也选了五名护卫,不过,他没有携带任何商品,他一个带兵将领,身上也没有商品,而李安不论走到哪里,携带各种有趣的商品都成了一种改不掉的习惯,所以,随时都能拿出商品,比如小镜子,内部有小昆虫的玻璃球,甜甜的小糖块,膨化的小饼干等等小商品,都是比较罕见的商品,但其实造价一点也不高,而且,也非常便于携带,当做小礼物送给别人也挺好的。

    另外,李安还从大军的粮食中,选择了干枣,香蕉片等美味,这些食物估计这里的老百姓都没有吃过,让他们尝尝味道也挺好的。

    略微准备了片刻之后,李安与老郭便出发了,除了二人骑马而行之外,其余的十名护卫都是牵马步行的,反正凉水井旁边的村落也不远,不行过去也用不了太长的时间,慢慢走就当是游玩了。

    半路上一群不知道什么品种的鸟儿在李安的头顶飞来飞去,叽叽喳喳的叫喊着,似乎是在宣誓他们的领地,警告李安一行人不要随意进入他们的领地,不过,鸟儿的警告是无效的,没有人会把一群鸟当回事。

    这些鸟儿都是当地的留鸟,也就是不论在任何季节,这些鸟儿都不会离开这个地方,这里是鸟儿永远的家。

    而相对于留鸟,还有一种经常搬家的鸟儿,被称为候鸟,比如大雁就是最为典型的候鸟,也是人们最为熟知的一种候鸟。

    候鸟每年春秋两季沿着固定的路线往返于繁殖地和避寒地之间。在不同的地域,根据候鸟出现的时间,可以将候鸟分为夏候鸟、冬候鸟、旅鸟、漂鸟。如果鸟类,在它避寒地则视为冬候鸟,在它的繁殖地则为夏候鸟,在它往返于避寒地和繁殖地途中所经过的区域则为旅鸟。在一定广域范围,或是夏居山林,冬居平原处的则视为漂鸟。

    最为神奇的还有一种叫做迷鸟的,这种鸟类的主要分布区域在很远的地方,只是偶尔有少数个体因为迷失方向或者其他原因来到该地,这些鸟类可能好几年才会被发现一次,被称为迷鸟。

    留鸟一般情况下,常年居住在出生地,大部分留鸟甚至终身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巢穴,但也有一些留鸟会进行不定向的短距离迁移,这种迁移在有的情况下是有规律的,比如乌鸦会在冬季向城市中心区域聚集,而在夏季则会分散到郊区或者山区,这种有规律性的短距离不定向迁移叫做漂泊。

    还有一些物种如雪鸡则会根据季节的变化在高海拔和低海拔之间进行迁移,这种迁移叫做垂直迁徙,虽然名为迁徙,但仍然是留鸟的一种行为,有些物种的短距离迁移则是完全没有规律的,仅仅是随着食物状况的改变而游荡,这种鸟类实际上是留鸟与候鸟之间的过渡类型。

    “李侍郎怎么一直在看鸟啊!是不是想射下几只,做点野味尝尝?”

    老郭见李安时不时的抬头看天上的鸟儿,开口问道。

    李安被打乱了思绪,笑了笑,开口说道:“算了吧!这么小的鸟儿都没啥肉,放过他们好了,若是遇到野鸡这么大的鸟,倒是可以打下几只尝尝。”

    “现在的鸟儿比以前可肥多了,这都是李侍郎的功劳啊!”

    老郭开口说道。

    “鸟儿长得肥,与我有什么关系?”

    李安好奇的问道。

    不过,很快就猜到了什么,大约是与农业有关吧!

    “若没有李侍郎发明这么多的农业机器,地里的庄稼也不会有这么丰产,粮食多了之后,鸟儿的食物自然也就多了,鸟儿能不肥吗?”

    老郭开口说道。

    “哈哈!原来是这样啊!鸟儿都肥了,看来大唐现在是没有挨饿了。”

    李安高兴的说道。

    农业是一个帝国的根本,只有农业发展上去了,这个帝国才能不被人卡住脖子,因为粮食太重要了,自古就有一句话,民以食为天,若是没有粮食了,再善良的老百姓,也是会揭竿而起的,而一旦帝国内部到处都是起义的战乱,那这个国家也就乱套了,灭亡似乎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自古一来,解决粮食问题,一直是朝廷的重中之重,为了解决粮食问题,朝廷甚至专门制定了重农抑商的政策,鼓励更多的老百姓从事农业。

    在古代四大职业之中,农业也排在了第二位,仅次于统治阶级,士农工商,能把农业排在第二位,足以显示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

    “前面好像有一口井,会不会就是凉水井。”

    老郭抬头就看到了远处的水井。

    这也是因为这个水井的设备比较的完善,在水井口的上面有一个助力装置,而更高的位置还有一个遮阳的棚子,如此,隔着很远就能够看到了。

    “还真有一口水井,按照距离来推算,这个水井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凉水井了,走,我们去看看。”

    李安开口说道。

    虽然还隔着一段路,但还是可以看到,在水井的旁边有七八个老百姓正在忙着打水,他们应该就是凉水井附近的村民了,据说这个村子就只有这么一口水井。

    走近了一些之后,正在打水的村民都在好奇的看向李安一行人,因为都是小地方的人,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所以,这些村民都非常好奇的看向李安一行人,眼神里除了好奇,还有一丝的戒备。

    毕竟,外来的人未必一定是好人,万一是坏人的话,那岂不是非常糟糕了,所以,乡下的人对于外来者,一般都会比较的警惕,这是一种特有的本能,不过,在熟悉了之后,就会慢慢的放松警惕。

    为了最基本的礼貌,在距离水井还有二十步的时候,李安和老郭就下马了,十几名护卫则停止前进,毕竟,前面是水井,若是马匹靠的太近的话,就容易把井水给污染了,如此一来,井水就不能使用了。

    “老伯,这个就是凉水井吧!”

    李安上前几步,指着井口问道。

    一名五六十岁的老者,看了看李安,点头道:“是凉水井,你们是干什么的?”

    见老伯发问,李安回答道:“我们是路过的商人,听说这里有一口四季都很凉的井,觉得挺有意思的,就过来看一眼,看看这口井里的水是不是跟别人说的一样。”

    “来,亲手试一试不就清楚了。”

    老伯倒是挺大方的,直接把刚刚打上来的一小桶水递给了李安。

    “多谢老伯。”

    李安接过水桶,伸手试了试,还真是凉水,非常凉的那种,这与一般的水井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在冬季的时候,绝大多数井里打出来的水都是有些温度,至少人用手试的时候,感觉是温暖的,而眼前这口凉水井里的水,居然是冰凉冰凉的,这很是让人感到意外。

    老郭也亲自过来尝试了一下,并惊呼道:“哎呀!居然这么凉,居然还有这样的凉水井,这也太神奇了吧!”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章

    凉水井里刚打上来的水确实很冷,即便是在外界气温零下的情况下,也能感觉到这水的透心凉,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在这个时代是没有人知道的,而就算是到了后世的时代,有很多神奇的自然现象也未必是人们能够搞明白的,有很多神奇的自然现象就是非常的不合常理,让人搞不清头绪。

    “这水不但是凉的,而且,还有一股甜甜的味道,远客不妨尝一尝。”

    老头子热情的说道。

    “有道理,我们尝尝。”

    李安与老郭分别用舀子舀了半瓢水,放在嘴里尝尝了,还真的有一股甘甜的味道,总之,非常的好喝。

    “入口甘甜,回味无穷,是难得的好水啊!”

    李安开口夸赞道。

    老郭也点头道:“不错,不错,是有一点甜味,好水啊!就是太冷了一些,若是到了夏天还这么凉,那就太好了,喝了一定特别的解暑。”

    这种大自然的井水,有很多都是有一股甜味的,而后世的老百姓,所能喝到的水都是加了漂白粉的自来水,别说有甜味了,能少点怪味就不错了,一般农村刚到城市里的人,都是喝不惯自来水的,那味道比砖井水差的太多了,喝过砖井水的人,去喝自来水会是一种煎熬,而喝过自来水的人,再去喝砖井水,却是能够喝出甜味的,很甜很甜的甜味。

    “夏天比现在还凉呢?喝了特别的解暑,不过,千万不能多喝,若是喝多了的话,会把肚子给合集坏的。”

    老者开口告诫道。

    李安认可的点了点头,看向一名孩童,问道:“老伯,这是您孙子吧!看着有五六岁了,长得好壮实。”

    “都六岁了,淘的很。”

    老者提起自己的孙子,表情显得很是开心。

    “来,小娃儿,吃点糖果,很甜的,比井水还甜。”

    李安说着,把自己准备的糖果拿了出来,递给了这名六岁的孩童。

    孩童怔怔的看向李安,显得有些警惕,并没有伸手去接李安递给他的糖果。

    “拿着吧!孩子。”

    李安直接把糖果放到了小孩童的口袋里。

    “这怎么好意思。”

    老者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也不能白喝水不是,这是酬劳,这里还有呢?来,都拿着,分给村里的孩童。”

    李安大方的拿出了更多的糖果,分给几名孩童。

    聊着聊着大家都熟悉起来了,老实巴交的村民对于李安的身份并不怀疑,而李安也能够很好的编个理由,让村民相信他们就是商人。

    “远客,你们是卖什么东西的?”

    老者好奇的问道。

    李安开口回答道:“老伯,我们贩卖好多商品呢?不过,都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很少,歇歇转转就可以回乡了。”

    “哦,若是有合适的话,我们也能买点。”

    老者试探性的问道。

    李安客气的说道:“既然老伯都如此说了,那就让老伯看看我们剩下的商品,都是一些小玩意,见笑了。”

    说完招了招手,让护卫将马背上的商品拿下来。

    虽然这些商品的数量不多,但种类却很多,各种各样的小玩意都有,而且,相信各个阶层的人都需要,比如,有孩子们喜欢的带虫子的玻璃球,美味的糖果,女人喜欢的小镜子,还有头绳,小首饰,胭脂水粉等等,还有老年人比较喜欢的烟嘴,拐杖等等。

    这些商品的成本其实都不高,但都足够的精致,看着就让人喜欢,拿来当装饰品都行。

    “哎呦!有不少东西啊!”

    老者惊呼道,身后的七八人都凑了上来,显得很是兴奋,孩子们更加的眼馋,而因为村落距离井口并不远,很快,就有更多的村民赶了过来。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对不同的商品感兴趣,他们挑挑拣拣,都在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就连刚才的老伯都选了一个精致的木制烟嘴。

    不过,在兴奋了一阵子之后,除了少数的孩童,剩下的大人都陷入了焦虑,虽然这些有趣的商品引起了他们的兴趣,可他们都是贫穷的庄稼人,手里的余财非常有限,若是这些东西价格很贵的话,他们是负担不起的。

    看着好东西却买不起,这些人的兴奋马上就转变成了失望,虽然他们还没有询问价格,但这都是明摆着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询问,他们虽然是乡下人,但成年人还是有最基本的见识的,他们知道这些小玩意肯定很值钱,至少,他们觉得这个价格不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老者咂了咂嘴,开口说道:“东西都是好东西,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个价格有多少?”

    李安笑着说道:“价格不贵,绝对非常公道,你们尽管选,贵了我负责,哈哈!”

    老者笑着问道:“那也要说个价格啊!若是价格合适的话,倒是可以买一点。”

    李安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你们这里应该有不少土特产吧!不如就用土特产交换吧!你们觉得用多少土特产合适就多少土特产。”

    “哎呦!那怎么能行,若是我们只给一点,远客岂不是亏大了。”

    老者疑惑的说道。

    老郭这时候开口了,说道:“这些都是尾货,九成九的货物都卖完了,赚了好几倍的钱,这些就算全扔了也不要紧,有什么亏不亏的,我们做买卖的人,还能亏了自己。”

    “那行,那行,你们都听到了吧!用家里的土特产就能交换这里的东西,大家都赶紧去家拿东西吧!”

    老者说道,并看向李安,开口说道:“这个烟嘴不错,给我留着吧!”

    李安笑着说道:“不用留着,老伯若是喜欢,先拿走就行,就当交给朋友了。”

    “好,好,我也不会让远客吃亏的,家里还有不少值钱的草药,都给远客了。”

    老者说着,拿起烟嘴就回家了。

    都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儿,李安自然不会担心他们一去不回,这么点小玩意就是九牛一毫。

    得知可以用自己家里的土特产交换这些有趣的小玩意,而且,给多少土特产还是自己说了算,这让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兴奋不已,这简直就是天生掉馅饼的特大好事,几百年都遇不到一次的特大好事。

    不过,这里的村民都比较朴实,他们也不愿意无缘无故的去占别人的便宜,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认知来付报酬,他们觉得自己不亏,别人不是很亏就可以了,绝对不会白拿别人的东西。

    虽然这些村民手里没啥钱,但他们却也有一些值钱的东西,只不过,这些东西在当地根本就卖不出去,价格也比较的低,只有卖到大城市才能卖出好价钱,而因为交通的限制,他们也很难有太多的离开村子的机会,所以,这些值钱的东西,是很难变现的,若是让他们变成鸟儿,可以随时飞去大城市,他们都会变得比现在富裕很多。

    没过多久,老者和许多村民都回来了,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土特产,有的是食材,也有的是药材,还有一些像是古董,总之,都是比较值钱的东西。

    “大伯,这可是上好的灵芝啊!这价格比烟嘴贵多了。”

    李安开口说道。

    这是大实话,在京城的药房里,灵芝的价格是比较高的,而上品灵芝的价格就更高了,而对于烟嘴这种小玩意,就算是名贵材料制作的,价格也贵不了哪里去,只是乡下人没见过这么别致的,所以觉得贵些。

    “不贵,在山上随手采的,听说贵人都喜欢这东西。”

    老者说道。

    李安也不能让老者吃亏,弯腰捡起剩下的几个烟嘴,开口道:“这两个玉石烟嘴,还有这几个小玩意都给您了。”

    “哎呦呦,这灵芝能换这么多啊!”

    老者显得有些兴奋,也有些激动。

    其余的村民也都拿出了家中最值钱的物品,有像灵芝一样的药材,也有当地比较好的土特产,总之,都是比较好的物品。

    而李安拿出的小玩意,也被这些村民瓜分了三分之一,二十多个小镜子,那是一个不剩,糖果不知不觉的就没了,香蕉片孩子们吃了几个,觉得胃口不错,很快就给瓜分了。

    “看看这些孩子,太可爱了。”

    李安笑着说道。

    老郭点了点头,开口说道:“这趟生意,到底是亏还是赚啊!”

    “当然是稳赚了,我什么时候亏过。”

    李安笑着说道。

    按照市场价,其实,李安是亏本的,毕竟,镜子这些小玩意都不便宜,可按照成本价的话,绝对是赚了的,收回来的灵芝等珍稀药材都是比较昂贵的,完全可以抵消村民拿走的各种小玩意。

    “这些村民也太老实了,居然才拿走三分之一,这么多东西,都拿走也是无妨的,哎!太朴实了。”

    李安开口感叹道。

    这可一点也不假,按照李安对贫民的理解,这些家伙遇到大货车侧翻,都是会过去哄抢货物的,可现在,有这么多的有趣玩意放在地上,居然还剩下这么多,这些村民的道德水平着实不低,让李安都有些刮目相看了。

    在水井旁边的一棵柳树下,三名年纪不大的小娘子,正聚在一起玩闹,她们之中有两名小娘子抢到小镜子了,而另外一个小娘子也想看看镜子中的自己,所以,就过去索要,而两名手中有镜子的小娘子,都在忙着照镜子,并拨弄自己的头发,哪里肯把到手的宝贝借给别人,于是,一场追逐就在所难免了。

    小娘子之间的追逐是最有意思的,时不时的就会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一种非常清脆的声音,而这种清脆的笑声,对李安有非常好的治愈效果,听着非常的舒心。

    也许是发现李安在看着自己,三名小娘子害羞的躲到了柳树的后面,仅仅偶尔露出半个脑袋,显然是在偷偷的打量李安,看来李安这位大叔还是挺有魅力的,还能引起小娘子的注意。

    “我很英俊吗?”

    老郭摸了摸自己发白的胡须,疑惑的看向李安。

    李安笑道:“想什么呢?小娘子肯定是在看我,哈哈!”

    老郭这是在开玩笑,这个李安自然是明白的,这货是人老心不老,时不时的居然也能开个玩笑啥的,非常的让人意外。

    村落的老百姓太朴实了,尽管所有的货物都是随便拿的,但所有的村民就没有一个哄抢的,大家全都只拿自己需要的,而且,只会拿一个,就比如小娘子非常喜欢的小镜子,一个人也只是抢一个而已,并不会多抢,显得非常的有秩序,这种情况殊为难得,这足以说明这些村民都是非常朴实的老百姓。

    “老伯,这还剩下一大半呢?都给你们了,都收下吧!都分了吧!”

    李安大方的说道。

    “呦,这怎么使得。”

    老伯不好意思的说道。

    “老伯,没啥不好意思的,这些东西带回去也费事,就都给你们了,有这么多的土特产,我们不亏的,不亏。”

    李安开口说道。

    “那就谢谢了,乡亲们,谢谢这位远客。”

    老者说道。

    村民们全都非常的感激,连忙道谢,就差没跪下了,不过,从他们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非常的兴奋,非常的高兴,毕竟,这些稀罕的小物件都是他们非常喜欢的小玩意,能得到这么多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心情怎能不好。

    看着老百姓们兴奋的表情,李安也跟着高兴,看别人高兴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老郭,这么甘甜的井水,再喝一点呗!”

    李安又尝了尝,觉得这味道真心不错,就是不知道烧开了之后是什么味道。

    “太凉了,不喝。”

    老郭拒绝道。

    见老伯怕冷,李安开口说道:“老伯,这里的井水很甘甜,烧开了之后,是什么味道?”

    老伯笑道:“一样的,这水烧开了之后,自然也是甘甜的,现在天气太冷,喝多了凉水会闹肚子的,还是喝热水好,几位远客若是不嫌弃,就到我家里去吧!我家里有烧好的开水。”

第一千二百章

    李安本不想打扰这里的村民,可既然人家老伯是真心邀请的,那不去的话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李安也很想喝一口烧开的当地凉水井里的甘甜井水。

    “既然老伯真心邀请,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你们几个就在这里等着吧!”

    李安与老郭各带领一名护卫跟随老伯而去,其余的八名护卫则留在水井附近等候,这主要是因为太多人一起去的话,会显得乱哄哄的,尤其还有十几匹马,会过多的干扰村子里的村民,阵势太大了。

    “老伯,您家里有几口人啊!”

    李安开口问道。

    老伯笑着回答:“不多,就八个人而已。”

    “哎呦!八个人还不多啊!不少了。”

    老郭感叹道。

    对于一个大家族来说,家里人肯定会很多的,可对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家里一般不会有太多人才对,能有八口人,着实已经是不少了。

    “让我猜猜,一定是第二子,二孙,加上两个儿媳,算上老两口正好八个人。”

    李安开口猜测道。

    一般很多普通家庭都是这样的结构,两个儿子,各自娶妻生子,加上老人正好是八个人,非常的完美。

    “远客说的不错,正是如此,这个是大孙子,家里还有一个还没学会走路呢?”

    老伯说起自己孙子的时候,眼神里全都是慈祥的表情。

    很快,李安与老郭就到了这位老伯的家里,不过,家里就一个老婆婆在忙碌着,屋子里似乎还有孩童的声音。

    “老婆子,这是两位原来的客人,快些弄点热水来,还有大碗,客人想尝尝我们这里的甘甜井水。”

    老伯开口说道。

    老太太很快就把烧开的水端了上来,放到了李安和老伯的身前,笑着邀请。

    “好喝,比凉的时候还要甘甜啊!哈哈!”

    李安喝了一口,非常满意的称赞道。

    老郭也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就连两位护卫也在老婆婆的热情邀请下喝了点水,并称赞好喝。

    “老婆子,大宝他们呢?”

    老者问道。

    “都下地干活了,天黑才能回来呢?”

    老太太回答道。

    李安随便看了一下,这个家庭的生活还算不错,屋子的前后都有不少粮食,院子里还有晾晒的红薯干,这足以说明,红薯已经非常普及了,在短短的数年时间之内,就普及到了如此偏远的地区。

    “这个是红薯吧!还不少呢?”

    李安走到红薯干的旁边,看着这些红薯干薄片,笑着说道。

    “是的,这些都是去年秋天收的,这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呢?也多亏了有这东西,要不然,我们都要饿肚子的。”

    老伯激动的说道。

    “这里以前都填不饱肚子?”

    李安开口问道。

    “不怕远客笑话,我们这里的水田不多,旱田倒是不少,庄稼的收成很低,以前经常吃不饱饭,现在有了红薯就不同了,这个东西种在旱田就可以了,而且,收成比水田还要高许多,不用追肥都是以前旱田收成的好几倍,这可是帮了我们庄稼人的大忙了,这个小小的红薯,养活了太多的人,要是没有这些红薯,我们这里的很多人怕是都要挨饿啊!”

    老伯激动的说道。

    按照大唐这个时代的技术,一亩旱小麦,在追肥的情况下,能产二三百斤就非常的不错了,若是不追肥的话,一亩地能产二百斤就算比较多了。

    但种上红薯就完全不同了,红薯的亩产超过一千斤都不是什么难事,就算没有任何的肥料,一亩地产一千斤以上都是轻轻松松的事情,若是追肥的话,一亩地轻轻松松就有两三千斤,是之前种植小麦收成的十倍,而后世最牛逼的红薯亩产,甚至能达到一万斤之多,多的也有好几万斤的,简直就是神话。

    总之,不论如何,红薯的产量是非常高的,是小麦等大唐本土庄稼所不能比拟的,差距足有十倍之多。

    老百姓拥有相同的土地,粮食产量增加十倍,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这意味着可以多养活十倍的人,而人口的增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十倍之多的,所以,粮食会一直有富余的,也就是每家每户都有余粮,老百姓的日子会变得很好过。

    当然,亩产千斤红薯,指的是湿红薯,当红薯晒干之后,重量会有所降低的,但最多也就是降低一半左右罢了,产量还是远远超过小麦这些作物的。

    “说的是啊!红薯是个好东西,不但好吃,而且,产量也够高,老百姓就靠着红薯过日子了,红薯救活了不少人呢?”

    李安也感叹了起来。

    在华夏的明清时期,人口一下子就提高了很多,比如清时期的人口,在一百年的时间内增加了三倍多,从一亿人口增加到了三亿多人口。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明朝末年,从西方传来了红薯,土豆和玉米这些高产的植物,这些高产植物的传入,是导致一百年增加三倍人口的最关键因素,若是没有这些高产植物,人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如此庞大的数量的,高产庄稼是人口增加的最大功臣。

    “来来来,原来的客人,这是刚刚蒸熟的红薯,还有红薯干,尝尝吧!很甜的,比井水还甜。”

    老婆子拿来了热乎乎的蒸红薯和蒸红薯干,这些是他们的早饭,刚才已经蒸过一笼了,被儿子和儿媳拿走了,他们是边走边吃的,另外,还会留一些在午后饿了的时候吃,这第二笼才是他们老两口和两个小孙子的口粮,毕竟,在农村,主要的劳力才是最重要的,要先紧他们吃,然后才是孩子们和老人,这可不像后世的社会,孩子和老人都被排在最前面了,毕竟,干活是不能耽误的,壮劳力早些吃饭就可以早些去干活,老人和孩子没有干活的任务,自然可以晚一些再吃。

    既然这些美味都送到手边了,不吃就有些不太合适了,尝尝味道也挺好的,尽管老郭与李安是吃过早饭过来的,但早饭吃的并不多,吃点红薯就当是吃点心了。

    “不错啊!这味道很甜。”

    李安拿起一块红薯干,放在嘴里吃了起来。

    老郭直接拿了一个整红薯,也吃了起来,并赞叹味道很甜美,护卫自然也象征性的吃了一些。

    这个地方的红薯吸收的都是当地的水源,甘甜一些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甘甜的水源滋养出来的红薯,自然也是甘甜的了。

    红薯若要存储的时间长,主要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把红薯切片晒干,做成红薯干,还有一个就是挖地窖,把红薯藏在地窖里,这样也能很好的保存红薯。

    这两种保存红薯的方法虽然都可行,但保存的红薯味道却是不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会两种办法都采取,一部分切片做成红薯干,另一部分直接放在地窖里,这样就相当于有两种食物了,换着吃也不会觉得腻歪。

    甜美的红薯就是好吃,李安不知不觉的就吃了好几块了,感觉肚子都有些撑的慌了。

    老者和老婆子,还有两个小娃儿也都在吃红薯,他们吃红薯的样子很有意思,直接连皮一起吃。

    而李安回头一看,老郭和两名护卫,在吃红薯的时候也是连皮一起吃的,只有李安剥皮吃的,不论是整红薯,还是红薯干,李安都不喜欢吃皮,一是觉得有些脏,二是红薯皮真的不好吃,甚至,红薯皮上面还有不少的须根,看着都让人没有食欲。

    “这位远客一看就是从小就很有福气的人,吃红薯都想着去皮,哈哈!”

    老者开口说道。

    李安笑道:“老伯好眼光,我家里特别富裕,从小就吃喝不愁,吃东西挑剔都成了习惯了,不好改啊!”

    迎合别人说话,大家都开心,李安早就学会这个了。

    “对了,老伯,你们一天吃几顿饭啊!”

    李安开口问道。

    “上午和下午各有一顿饭,不过,现在有红薯,也没啥一顿不一顿的了,觉得肚子饿了,随时都可以拿过来吃,各家各户都有吃不完的红薯,也不用担心吃完了饿肚子。”

    老者开口说道。

    自古以来,农村的老百姓,有很多都是一天两顿饭的,上午和下午各有一顿饭,上午大概**点钟吃一顿,下午则是四五点吃饭,这样基本上能够满足一个人一天的需求。

    若是早上需要早起下地的话,会把早饭直接变成干粮,带到地里去,干一个时辰再吃早饭,或者早上吃一点,多带一些干粮到地头,正午天热的时候再吃,这样就是一天三顿饭了。

    所以,三顿饭和两顿饭是并存的关系,在很多乡下,需要的时候可以吃三顿饭,但若是不需要干活的话,一天只会吃两顿,这样也比较的合理,毕竟,干活的时候人是比较疲累的,多吃一顿饭可以更好的补充体力,而不干活的时候,一天真的不需要吃三顿饭这么多,上下午各吃一顿就足够了。

    另外,一天两顿饭的产生原因,还与落后的生产力有关,在煤气和电力普及的时代,做一顿饭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可在生产力落后的乡下,做一顿饭是需要花费很大功夫的,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做好一顿饭,甚至还要长一些,如此,一天若是吃三顿饭的话,那岂不是要把做饭的人给累死了。

    李安前世就有这样的经历,老家的亲人做饭之前,需要先去几里之外的水坑里挑水,还要去菜园子里拔菜,挑完水之后才能洗菜,然后,还要去准备柴草和木柴,之后,才能开始做饭,而一顿饭至少也要多炒几个小菜,如此一阵磨蹭之后,怎么着也要一两个小时之后,才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没有煤气和电力,做饭的速度被极大的限制了,这直接导致乡下人只吃两顿饭,早上七点起床,做饭两个小时的话,也就已经到九点钟了,而九点钟吃饭,吃完就快十点了,中午自然不会有胃口,而到了下午四五点的时候,人才会感觉到饥饿,如此,再吃第二顿。

    而农村人一般晚上睡觉的时间都很早,七八点吹灯睡觉都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所以,在食物完全消化之前,人们就已经睡着了。

    后世的很多城市人,生活的非常没有规律,明明一天可以吃三顿,甚至是四顿,但很多都只吃两顿饭,也就是所谓的午饭和晚饭,或者是午饭和夜宵,早饭直接就不吃了。

    因为后世人有网络可以用,睡觉的时间都很晚,第二天一早不会醒来,刚起床大约就有十点多了,稍微活动一下,十二点吃第一顿饭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而因为活动不多,晚上七八点的时候都不会有胃口,也就会忘记吃晚餐,等到十一二点的时候,才发现肚子饿了,于是就点一份外卖,吃了一天之中的第二顿饭,而这顿饭只能算夜宵了。

    一顿是午饭,第二顿是夜宵,这种生活方式,对人的身体有巨大的伤害,可后世的很多年轻人,就是这么吃饭的,他们吃饭就是这么的牛逼,根本就不考虑自己的身体,不到身体垮掉的那一天,他们是不会后悔的。

    吃饭时间不合理就算了,若是吃的食物都是健康的,那也挺好的,可很多人都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这些食物虽然可口,但对人体的损害是极大的,经常吃这些食物的话,人的身体会遭受巨大的伤害,要不了多少年,肠胃就会出现很大的毛病,甚至会罹患无法治愈的胃肠道疾病,甚至要了一个人的小命。

    所以说,吃饭是一个大问题,是绝对不能马虎对待的,一个人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体早晚是要报复自己的。

    “老伯啊!一天吃两顿不够的,早中晚各吃一顿,一天三顿才是最好的,不过也是,有红薯的话,就不存在一天吃几顿的问题了,可光吃红薯营养不够全面,早上还是要吃点蔬菜,煮个鸡蛋啥的。”

    李安开口说道。

第一千二百零一章

    李安觉得营养全面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红薯的营养比较高,胃口也比较好,可单一食物的营养毕竟非常的有限,若要让自己身体健康,就应该多吃不同种类的食物,尽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食品。

    不过,对于贫穷的村民来说,家里不会有太多的食物种类,想要吃上各种不同的食物,还是很有难度的,但最基本的鸡蛋和蔬菜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村民一般都会养几只鸡,这样鸡蛋就有保障了,而每家每户的门前都会有一个面积不太大的菜园子,里面会种上各种蔬菜,这样蔬菜也就有保障了,这些食物与主粮红薯配在一起,基本能够满足一个人的日常所需。

    红薯是一种很好吃的美味,但把红薯当做主粮的话,时间长了也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因为红薯吃多了话,容易导致肠胃反酸,这是因为红薯的内部还有一种氧化酶,这种氧化酶很容易在人的肠道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如果红薯吃的过多,就会使人腹胀,打嗝,另外,红薯比较的甜美,内部的含糖量自然是比较高了,吃多了之后,肚子里会产生大量的胃酸,使人感到烧心。

    而人的肠胃在遭到酸液的刺激之后会加强收缩,从而将肠胃里的酸味喷到食管,人就吐酸水了,另外,糖分太多了,身体一时间吸收不完,剩余的会在肠道里发酵,也会使肚子不舒服。

    所以说,红薯虽然美味,但也不能吃太多,尤其不能空腹吃红薯,与其它食物配合一起吃的话,效果会比较的不错,但只要吃的不是很多,这些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李安的提议,老伯自然明白,他家里也是养鸡的,门口也有菜园子,这些也都是他们的主要零散食物,不过,由于数量比较的有限,所以,并不能满足每天每顿饭的需求,只是偶尔才会见到鸡蛋和蔬菜,每天下午饭比较丰盛一些,存储的鸡蛋和其它的蔬菜和肉类,这个时代才会端上餐桌。

    另外,由于村民的收入来源很有限,所以,在很多时候,家里的鸡蛋和蔬菜,大部分都被拿到城池里贩卖了,这样才有钱购买食盐和油料,还有佐料这些辅助材料,若是把鸡蛋全吃了,就没有钱买粮油佐料了。

    所以,村民们也有很多的无奈,他们不是不想吃鸡蛋,实在是因为鸡蛋拿到城池里可以卖出较高的价钱,而红薯远远比不上,所以,他们自然会选择把昂贵一些的鸡蛋拿到城池的街道上去贩卖,为自己的家庭换区需要的物资。

    在李安的记忆力,小时候家里的鸡蛋几乎吃不上几个,大部分都被拿到集市上贩卖了,很多葱蒜和蔬菜也都有很多会拿到街道上贩卖。

    并不是家里人消耗不了这么多的鸡蛋和葱蒜,实在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花,所以,只能把这些能卖的东西都卖掉,自己偶尔吃个鸡蛋过过瘾就行了,炒菜的时候,葱蒜能少放就少放,尽可能的少放一些,以把节约下来的拿去集市上卖掉。

    当时就有一句名言说的很好,叫做卖鱼的没有鱼吃,卖肉的没有肉吃,卖鸡蛋的自然也就没有鸡蛋可以吃了,种地的没有粮食吃都不是啥稀奇的事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因为普通的老百姓非常的贫穷,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下去,只能把最好的东西都拿去贩卖,而最差的留给自己。

    比如大街上卖菜的小贩,会把最好的菜卖给顾客,而没人要的下脚料才会拿回去自己吃,卖肉的也一样,好肉都会被卖给顾客,而最后剩下的残渣才会留给自己,这就是最朴实的百姓,总把最好的留给别人,把最差的留给自己。

    老伯伯很实诚,与李安几人也聊的很开心,在临走的时候,老伯再三挽留,让李安留下来吃饭,不过,距离吃饭的时间还早,所以,李安自然不会留下,在了解了这里的基本情况之后,就与老郭这些人离开了。

    这一趟也算没有吃亏,毕竟,用一些并不值钱的小玩意换取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尤其是一些珍贵的中药材,都是上好的品质,也算没有吃亏,最主要是见识到了凉水井里的甘甜冷水,这个才是最大的收获。

    离开的时候,李安除了让护卫们带走村民给予的土特产和药材,还让护卫们带了一些甘甜的凉水井的凉水,回去之后烧开水喝也挺不错的,毕竟这个凉水井里的凉水非常的甘甜,烧开了之后用来泡茶肯定也很不错。

    离开凉水井村之后,李安并没有直接返回山谷,而是从别处绕了一圈才回去,以免自己的行踪暴露,如此,就不太好了,毕竟,大军埋伏在山谷是机密,是绝对不能让外人发现的,否则,一旦传到马贼的耳朵里,情况就非常糟糕了。

    从外面绕了好久,李安与老郭才返回埋伏的山谷,刚刚抵达山谷,就有好消息传来了。

    “李侍郎,郭将军,好消息啊!陈将军所部兵马大获全胜,这是战报。”

    一名校尉将战报拿了出来,递到李安的手中。

    “不错,不错,果然是大获全胜,不过,杀了不少马贼,还算不上全胜。”

    李安满意的点头说道

    “恩,已经很不错了,接下里就要看我们的了,马贼走到什么地方了?”

    老郭开口问道。

    士兵开口回答:“将军,马贼行动颇为迟缓,大约最快也要三天的时间才能抵达山谷。”

    “至少还需要三天才能抵达山谷,这些马贼也太慢了,实在是太慢了,早知道就换个地方埋伏了,若是在夏州境内埋伏,现在仗都已经打完了。”

    老郭吁了一口气说道。

    等待的时间确实挺恼人的,毕竟,马贼的实力并不强,为了追求零伤亡费这么大劲儿,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了,不过,这就是李安的追求,没办法,李安就是喜欢零伤亡的感觉。

    “老郭,饿了吧!吃饭吧!吃完咱们一起去打猎,反正至少要等三天,咱们就当是游玩了,只要心情好,多等几日也无妨。”

    李安开口说道。

    老郭摸了摸肚子,笑着说道:“你别说,我这肚子还真的饿了,哈哈哈!是该吃点喝点了。”

    午饭自然仍旧丰盛,除了自带的美味佳肴之外,从凉水井村带来的土特产也端上了餐桌,另外,烧开的凉水井里的井水也泡了一壶茶,留着饭后的时候品尝。

    吃饭的时间并不长,半个时辰都不到,而在吃过饭以后,稍微歇息了一阵子,喝了几口早就泡好的温茶,感觉非常的不错。

    吃好喝好之后,自然就是出去打猎了,这是李安与老郭早就说好的,自然不会说话不算数了。

    “老郭,吃好喝好了,咱们是不是该出去打猎了?”

    李安开口说道。

    老郭点头道:“三天的时间太难熬了,若不打猎发泄一下,我会憋疯的,怎么着,来场比赛啊!咱们各自带领十名护卫,去两边的树林里打猎,看谁打的猎物多。”

    老郭人老心不老,仍然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时不时的总想与别人比试一番,以此来证明自己并没有老去。

    李安自然不会不应战了,点头道:“好啊!那咱们就比试一下呗?两个时辰之后在大营汇合,现在就出发。”

    说完就带领十名护卫,快马加鞭的出发了。

    老郭自然也不示弱,马上带着十名士兵出发。

    在大冬天的时候打猎,其实并不是一个好主意,秋季才是打猎最好的时候,春夏季节也比冬季要好,毕竟,冬季的天气太寒冷了,很多动物都到南方过冬,留下的动物种类很少,即便如此,还有一些动物会选择躲在山洞和地下,过上了冬眠的生活。

    总之,在冬季的时候打猎,想要有较高的收获是不太容易的,只有有经验的猎人,才能在大冬天的时候打到猎物。

    树林里有不少留鸟,也有一些不冬眠的小动物,比如兔子这种可爱的动物,就是一种不会冬眠的动物,在寒冷的大冬天,兔子会悄悄的离开洞穴,在积雪的下面寻找一切能够吃的食物,比如草根和干草,就是兔子的主要食物。

    相应的,捕食兔子的野兽自然也不会冬眠了,比如狼群就是不冬眠的动物,他们在大冬天的时候,也会在野外捕猎,他们若是遇到好机会,会捕食黄羊这些大型的动物,若是大型的动物遇不到,那么,他们就会退而求其次,去抓捕老鼠和兔子,这些也会狼群的食物,应该说是狼群的点心更合适一些。

    兔子在冬季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雪白的,这样,可以利用积雪做掩护,很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体,从而不容易被猎手发现。

    这是因为冬季的时候,地面始终都有积雪造成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候冬季未必一定经常下雪,万一遇到大旱的天气,冬季积雪会变得很少,大雪封山的事情可能不会发生,如此,地面就是土黄色的,而兔子是雪白的,这样就很容易被猎手发现了,毕竟,兔子的适应能力没有这么快,不可能因为某年没有下雪就突然改变毛发颜色的,适应的速度不可能这么快,毕竟,兔子不是变色龙,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快速变化。

    此刻的山谷周围,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下雪了,原先的积雪大部分都已经融化完了,只有背阴处和树木密集的区域,还有少量的一点积雪,这些是兔子仅存的掩护色彩了。

    当然,李安这次去树林里打猎,并不是专门针对兔子的,野鸡和野鸟,甚至还有狐狸和狼都是李安的攻击目标,总之,只要是野外发现的猎物,别管是什么,一律猎杀就对了,这是与老郭的比赛,当然不会让着他了。

    因为冬季的猎物比较的少,所以,若要捕猎到更多数量的猎物,一行人就必须分散开来,这样才能及时的发现更多的猎物,获得最大的收获。

    “你们五个去左边,你们五个去右边,分散开来寻找猎物,发现猎物的几率更大一些。”

    李安看向身后的十名护卫,开口说道。

    “是。”

    十名护卫闻令,分散去寻找猎物。

    而李安支开身边的护卫,一个是因为人分散可以发现更多的礼物,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李安要使用秘密武器了,他偷偷在马腹下藏了一把组装式的大狙,有了这个秘密武器,不论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是被发现了,就别想逃掉了,收获肯定会很大的,与老郭的比赛,李安最终肯定是胜利者,绝对不会失败的。

    银州河谷的生态环境还是听不凑的,若非如此,李安也不会选择这里作为伏击地点了,这里的自然环境好,有足够的树木和山峦,可以很好的隐藏部队,从而能够出其不意的攻击敌人,而同样的,这里的环境也非常适合野生动物生存,这里的野生动物一定会很多的,捕猎一趟必然会大有收获的。

    刚进入树林的时候,李安首先看到的是天山盘旋的鸟儿,这些鸟儿胆子很大,一点也不畏惧李安,毕竟,在他们的眼里,人类是不会飞翔的,对他们不会有什么威胁,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事实,那就是人类是拥有武器的,而这些武器是能够把这些鸟儿给打下来的。

    不论是弓箭还是火枪,都能够轻松的把天上的小鸟给打下来,对于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但弓箭的射程毕竟有限,而李安发明的大狙的射程就要相对高很多了,用来打天上的鸟儿再合适不过了。

    十几只鸟儿一直在头顶上盘旋,这让李安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迅速的把大狙组装好了,另外,为了引起太大的声音,顺便把消音器也装上了,这样就不会因为巨大的声响而引起麻烦了,甚至,可以把头顶上的鸟儿给一只只的全打下来。

第一千二百零二章

    因为头顶上飞来飞去的鸟儿太小了,所以,仅凭目测根本无法判断出到底是什么鸟类,只有把鸟儿给打下来,然后才能进行准确的判断。

    李安悄悄的将枪口瞄准了头顶上的鸟群,待其中一只鸟儿完全飞到枪口的时候,猛的扣动扳机,只听嘭的一声,头顶的一支鸟儿缓缓的坠落了。

    尽管加了消音器,可还是有声音的,只不过声音有点闷,不是很大声,隔着百步之外就听不见了,鸟儿在头顶最多几十米,这点声音还是能听到的,不过,由于声音不是很大,并没有引起鸟儿的警惕,它们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略微感到有些疑惑,它们非常的不明白,为何自己的同伴会无缘无故的从天空坠落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而就在这些傻鸟不知所措的时候,李安再次瞄准了它们,第二只,第三只鸟儿都被打了下来,一连失去多名同伴,这种情况终于引起了剩下鸟儿的警惕,它们也不管心里的好奇了,一溜烟的全飞跑了,而李安则从容的去捡刚刚获得的猎物。

    三只鸟儿都是同一个品种,个头都很小,体长大约十几公分,头部和嘴巴都是黑色的,头两侧各有一块较大的白毛区域,背部是绿色和灰色,肚子底下是白色,胸腹部有一条宽阔的中央纵纹与楼龙相连。

    通过对这三种鸟儿的外貌观察,李安基本上可以确定这种鸟儿的品类,这就是北方比较常见的大山雀,听着大山雀的名字,会让人误以为这种鸟儿很大,其实,这种鸟儿并不大,总长才十几公分的鸟儿能有多大。

    而这种鸟儿之所以叫大山雀,大概是因为这种鸟儿喜欢生活在大山里面吧!毕竟,单从体型来判断,大山雀的个头与普通的麻雀也差不了多少,基本上是处于同一数量级的,所以,用大小来衡量显然是不对的,而用大山来衡量就比较正确了,是一种生活在大山里的麻雀,而普通的麻雀是生活在人群之中的,喜欢与人类和平共处,尤其是人类房子的瓦片下面,简直就是麻雀的理想巢穴之地。

    有人类做掩护,大型的捕食类猛禽是不敢轻易出现的,如此,麻雀就能够比较安全的生存了,而且,人类的集聚区有很多的食物可以选择,人类的剩菜剩饭都是非常不错的美食,周围田地里的庄稼也是很好的食物来源。

    而大山雀是生活在大山深处的,生活条件就相对的比较艰苦了,它们的主要食物都是大自然里的昆虫,比如金花虫、金龟子、毒蛾幼虫、刺蛾幼虫、尺蠖蛾幼虫、库蚊、花蝇、蚂蚁、蜂、松毛虫、浮尘子、蝽象、瓢虫、螽斯等鳞翅目昆虫,;另外,还有双翅目、鞘翅目、半翅目、直翅目、同翅目、膜翅目等昆虫和昆虫幼虫也是大山雀的食物,此外大山雀也吃少量蜘蛛、蜗牛、草子、花等其他小型无脊椎动物和植物性食物,总之,大山雀的食物,主要都是一些自然界的动植物,基本上没有机会吃人类所生产的粮食,而大山雀吃的很多昆虫都是害虫,所以,大山雀也可以说是一种益鸟。

    而由于大山雀的食谱比较的广,体型又比较的小巧,所以,大山雀在全球的分布很是广泛,几乎整个欧亚大陆的全部国家都有大山雀的踪影,甚至,南边的非洲部分地区也有大山雀在生活。

    大山雀的繁殖能力也比较的强,与麻雀是差不多的,一年最多能繁殖两窝,一窝最多能有十五只小鸟,所以,只要好好保护这种鸟类,它的数量是可以爆发的。

    另外,大山雀孵化期只有半个月,幼鸟出壳之后,只需要经过半个月的喂养,幼鸟就可以出巢活动了,几天之后,甚至都可以离开自己的父母,独自外出觅食了。

    这速度简直了,实在是太迅速了,可见也是一种繁殖能力超强的鸟类品种。

    李安轻轻将三只大山雀放入自己携带的网子里,这点收获实在是太少,必须要再多打一些猎物才行,要不然就输给老郭了,那该多丢人啊!

    策马缓缓而行,李安在仔细的寻找猎物,因为这里是一片很少有人活动的树林,所以,危险性也是无处不在的,万一遇到野兽的话,那也是必须要引起警惕的。

    按照李安的了解,银州的野外,最多也就是狼群了,更大型的老虎等野兽是没有的,所以,也不用过分担心,狼群的实力虽然不容小觑,不过,李安手里有武器,周围几百步之外还有正在捕猎的护卫,所以,根本就不用太过于担心,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行了,而且,按照李安对野兽的理解,这些野兽应该是害怕人类的,因为人类拥有可以治它们于死地的武器,任何野兽都是打不过人类的,而且,完全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人类对任何野兽,那都是碾压般的存在。

    也许是因为冬季太严寒了,野外的猎物颇为稀少,李安走了好一阵子,才发现远处有两只结伴而行的野兔,都是雪白雪白的那种,因为距离比较远,兔子似乎并没有发现李安,或者,在兔子的意识里,只要威胁在自己的安全范围之外,就不必过于担心。

    可兔子绝对是在丛林里待的时间太长了,不了解自身与人类的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在它们眼里的安全距离,实际并不是真正的安全距离,危险已经降临到它们头上了。

    第一只兔子突然中枪之后,第二只兔子果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待它反应过来,准备逃跑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

    两只兔子就这么到手了,并没有耗费太多的精力,这是第二份收获了,接下来肯定还会有更多的猎物收获。

    也许是运气太好,李安很快又遇到了一只漂亮的白狐,之前的三只大山雀和两只小白兔,都是击中了翅膀和腿部,身体并没有太大的损伤,这一次遇到这么好的白狐,李安自然不愿意把白狐给打烂了,活着的白狐肯定比死去的白狐值钱一些,一张完好的白狐皮,肯定比破损的白狐皮要值钱很多,这些都是肯定的。

    所以,李安瞄准的时候,枪口是对着白狐后腿的,如此一来,就有很大的可能活捉这条白狐,能活捉一只鲜活的白狐,这对于李安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

    白狐还在二百步开外,由于距离比较远,想要击中目标不大的白狐腿部,显然是一件比较有难度的事情,不过,李安的枪法不错,而且,有望远镜加持,只要瞄准一点,应该还是有可能击中的。

    李安将枪托放在肩膀上,让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的稳定,因为身体只要稍不稳定,射出去的子弹就会发生较大的偏移,也就有可能无法击中白狐的腿部,或者直接击中白狐的腹部,从而导致白狐的死亡,而死亡的白狐是不值钱的,只有活着的白狐才是值钱的白狐。

    瞄准了好一阵子,李安才小心翼翼的扣动扳机,然后紧张的等待结果。

    非常的幸运,白狐的腿部果然被射中,痛苦的呻吟了一声,然后,不甘心被捕杀的白狐,忍着剧痛想要逃跑。

    因为腿部负伤了,所以,白狐跑起来是一瘸一拐的,显得特别的艰难,而李安显然不会放跑受伤的白狐,这是好不容易打伤的白狐,当然不能轻易的放跑了,于是策马在受伤的白狐后面紧追不舍。

    狐狸是非常狡猾的动物,他很快就发觉身后有人在追赶,于是,专门捡崎岖难行的密林逃跑虽然如此一来,他会更加的痛苦,不过,为了逃命,狐狸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崎岖难行的密林,对于骑马而行的李安来说,是非常难以行进的,只要马匹跑的稍微快一些,就会很容易的撞到两把的树干,从而只能以很低的速度徐徐而行,而这样一来,狐狸就有逃走的可能了。

    不过,狐狸毕竟受伤了,他自身跑的也不快,而且,极为的痛苦,若是没有受伤的话,这只狐狸估计早就把李安甩的没影了。

    另外,狐狸也低估了人类的智商,他走难行的密林穿梭,妄想把人甩开,可脸完全可以外围迂回,只要能看到这只白狐,它就逃不掉了。

    腿部受伤本就不方便移动,而且,血液也在不断的往外流,这只白狐的失血似乎有点多,所以,跑着跑着就没啥力气了,要么是因为失血过多造成的疲乏,要么是因为腿部太过于疼痛,让白狐疼的受不了了,只能被迫停下脚步。

    停下来的白狐,紧张的看向周围,胸口剧烈的起伏,显然是之前跑的太急促了,身体又受了伤,所以,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李安可不会因为白狐受伤跑不动而心软,这是逮住白狐的最佳时机,自然是不能错过了,于是策马缓缓靠近。

    而就在李安距离白狐还有五六步的时候,白狐居然爬起来跑了,这只白狐是用尽自己生命最后的能量在抗争,想要摆脱李安的追捕,而这显然不是容易的事情,李安既然已经盯上了这只白狐,它就休想逃掉。

    白狐一路上都在流血,刚才趴着不动的位置积聚了好大的一摊血,这样的一只小动物,身上也没有太多的血,流了这么多的血,居然还能有力气跑的起来,这也算是一种奇迹了,对于白狐的求生意志,李安颇为钦佩,不过,李安的目的就是要捕猎白狐,所以,就算是敬佩白狐的勇气,但也不会放了它,而且,白狐的腿部已经受伤严重,只要把它抓住了之后,对其进行治疗,这只白狐才有可能会活下来,而若是放任不管,这只白狐就算是暂时逃掉了,最终的解决也应该是死路一条,毕竟,野外的环境是非常残酷的,对于任何一种动物来说,都是不能轻易受伤的,若是受伤了的话,就意味着不能捕猎,而不能捕猎的后果就是无法获得食物,这样,一只动物很容易就会被饿死,另外,受伤没有草药的话,也是会造成动物的伤口感染的,伤口感染对于野外的动物来说,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了,大自然可没有医生,没有人会给这些可怜的受伤动物治疗。

    白狐一路小跑,而李安就在后面缓缓的追赶,一点也不着急,这只受伤的白狐是注定跑不远的,总能追上的。

    又跑了几里路之后,这只受伤的白狐再也跑不动了,它非常绝望的看向身后追赶自己的李安,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似乎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丝毫的眷恋了,另外失血过多,让它的眼睛也有些迷离了,眼前的景物都显得那样的模糊不堪。

    “哈哈!总算是逮住了,看你还乱跑。”

    李安得意的抓住了毫无反抗能力的白狐,并随意的撕掉一块白布,将白狐受伤的腿部给包裹了起来,以止住白狐不断流血的小腿。

    白狐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不论李安如何拨弄它的身体,它都无动于衷的闭着眼睛,似乎死神已经快要把它给带走了。

    简单的处理完这只可爱的白狐之后,李安便继续寻找新的猎物。

    虽然大冬天的,猎物的数量很少,不过,由于李安的捕猎技术非常的娴熟,且有秘密武器加持,所以,猎获的猎物还是很多的,之后,有相继捕获了十几只鸟雀,还有几只体型较大的山鸡,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遇到大型的动物,比如鹿和狼这样的动物就没有遇到一只,最大的动物居然是活捉的白狐。

    跟随李安出发的十名护卫,所获得的猎物,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有几名护卫一个猎物也没有打到,剩下的几名护卫也只是捕猎到很少很小的猎物。

    而老郭的那边的情况也是惨不忍睹,十一个人加起来所捕获的猎物,还没有李安一个人捕杀的多,同样的,也都是非常小型的动物。

第一千二百零三章

    李安一个人捕杀的猎物,等同于其余二十一人捕杀猎物的总数,甚至还要多一些,这份成绩实在是太高了,让老郭和一同参与捕猎的护卫们惊呆了。

    “好家伙,一个人居然猎了这么多,比我们所有人猎杀的总数都多,仅仅是大山雀就有十几只,太不容易了,这大山雀体型极小,猎杀殊为不易,还有这白狐,是非常狡猾的猎物,居然也能被活捉,真是太厉害了,服了,我老郭彻底的服了。”

    老郭看着李安猎杀的猎物,发出了来自内心的赞叹,他是真的非常佩服李安,除了李安之外,别人还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这捕猎的水平实在是太高了。

    而他们自然还不知道,李安使用了新研发的秘密武器,是这种厉害的秘密武器,让李安拥有如此大的能力的,若是没有这个强大的秘密武器,李安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收获,尤其是大大超越其它几人,可谓是独占鳌头,把其余所有人都给碾压了。

    李安笑了笑,开口说道:“小意思,这些都不算啥,到底是冬天,树林里都见不到多少猎物,若是秋天打猎的话,至少有这么多的五倍,哈哈!”

    在打猎物的时候,李安特意瞄准猎物的次要部位,比如瞄准鸟雀的翅膀,瞄准狐狸的腿部,如此,子弹就会直接穿透而过,并不会留下多大的伤害,不仔细的把伤口扒开,根本就发现不了任何的问题,或许会认为这是箭矢造成的。

    总之,李安轻松的骗过了老郭与护卫,让所有人都以为李安是用弓弩打到这么多猎物的,从而对李安颇为佩服。

    “这只白狐很可爱,不如就养着玩吧!至于这几只野鸡,还有白兔和鸟雀,全都做下酒菜了,晚上咱们好好的喝一顿,这几天没啥事情要做,不是打猎就是游玩,谁让马贼走的这么慢呢?”

    李安开口说道。

    “养白狐干啥,干脆一起炖着吃算了,还能多一道菜。”

    老郭笑着说道。

    李安摇头道:“不算狐狸的野味就已经是吃不完了,还是别吃了吧!留着带回去给夫人养着玩,这么好品相的狐狸是不多见的,吃了就太可惜了。”

    “哈哈,原来是给夫人养着玩啊!算了,那我就不惦记了,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

    老郭爽快的说道。

    打猎持续了两个时辰,天色确实已经很晚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在天黑之前自然要尽快返回暂时居住的山谷了。

    李安与麾下众将士的日子是非常的舒心,好吃好喝好玩,一点都没有受罪,而还在半路上挣扎的马贼们却是极其的痛苦不堪。

    在黄昏时分,已经疲累不堪的马贼们要求停下来歇息,可着急赶路的马贼首领却并不同意马贼们的要求,他觉得队伍走的实在是太慢了,如此缓慢的速度是要耽误事儿的,为了让马贼们走的快一些,马贼首领甚至开出了让自己都接受不了的空头支票,表示到了河东之后,一定会重赏麾下的兄弟,绝对不会让任何一位兄弟再受苦。

    不过,在身体极度疲乏的马贼们看来,这些空头支票简直毫无吸引力,他们才不会为了这些空头支票而过分亏待自己。

    由于一路上太辛苦,吃不好也睡不好,所以,才短短的几天时间,胖子就瘦了一圈了,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没有精神,这还是在小马驹偷偷为其准备了不少干肉的基础上的,若是没有这些干肉的支撑,估计胖子会更惨,而在马贼群体之中,像胖子这样的马贼还有很多,这些人平时没受过太多的罪,突然遭罪了之后会显得非常的不适应,身体会极度的难受。

    而就算是能吃苦的马贼,在如此辛苦的行进路途中,也有一种非常痛苦不堪的感觉,总有一种身体被掏空的感受。

    “小马哥,你不累吗?我感觉自己的两条腿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实在是太累了。”

    胖子吁了口气,痛苦不堪的说道。

    小马驹当然非常疲累了,他不但疲累,而且,还有心事儿,他随时都要提高警惕,以防止官兵突然杀出来的时候,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不累?怎么可能会不累,我的两条腿都快要断了,也不是自己的了。”

    小马驹没好气的白了身旁的胖子一眼,开口说道。

    胖子心情略微舒坦了一些,开口说道:“哎,这天都快要黑了,居然还要继续走,真是不把我们当人看啊!都快要累死了。”

    虽然心里很是有怨气,可胖子的身份地位都比较低下,而且,还是管后勤的马贼,所以,根本就不敢随意表达自己的观点,就算非常苦累也只能受着。

    小马驹自然也很疲累,他与胖子一样,同样不敢随意的提出反抗的意见,马贼首领要求他们继续往前走,他就只能继续往前走,提意见的任务还是交给横一些的人比较合适,他与胖子都太软了,战斗力也不行,只能憋屈的服从命令。

    “眼哥,有人摔倒了,有人摔倒了。”

    就在胖子和小马驹抱怨的时候,一名身体比较虚弱的马贼突然倒地不起了,不论身旁的人如何呼喊,他就是不起来,仔细试了试鼻息,已经非常微弱了,但还有一口气在,小命还没有丢掉,不过,已经虚弱的无法继续前进了。

    独眼闻讯赶到,见这名小马贼虚弱至此,心里显得颇为烦乱,连日来的赶路,他也感觉到很是疲累,尽管他不需要负责驮运物资,别人都是牵马而行,而他却可以骑马而行,但他需要约束众人,还需要做麾下兄弟们的思想工作,遇到各种突发情况,他也要进行处理,所以也是心累的很,兄弟们的身体越是疲累,内心的意见就越大,而独眼也就更为心累。

    此刻,看着已经有些奄奄一息的麾下兄弟,独眼犯难了,若是不把这个累赘兄弟抛弃掉,队伍就不能继续有效的行进,可若是真的把这位虚弱的兄弟给抛弃了,那么,剩下的兄弟就会人人自危,多日积攒的怨气就会彻底的爆发出来,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那简直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说不定他的小命都能被麾下的兄弟给结果了。

    上面有马贼首领催促快些走,下面的兄弟又是如此状况,这难坏了独眼,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两头都是死路,他都恨不得抛弃队伍,自己一个人偷偷的离开,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知自己的地方,过上隐居的好日子。

    “兄弟,兄弟,醒醒啊!醒醒啊!”

    独眼开口呼唤道。

    “兄弟醒醒,醒醒。”

    队伍都不自觉的停下了,他们都很累,若是继续走的话,他们可能也会有同样的下场,还有的马贼,就是借助这样的机会让自己能够停下来歇息。

    不论有多少人呼唤,这个马贼就是无动于衷,也许他是真的晕过去了,也许是故意装的,为的就是能够停下来休息。

    “这日子没法过了,带这么多东西,走这么难走的路,还要走的快些,这是要我们的命啊!”

    “不走了,今天不论如何是不走了,天都快黑了,我们要休息,就在这里休息,哪儿也不去。”

    几名比较横的马贼,开口大声说道。

    “不走了,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今天就到这儿了,不走了。”

    在几名比较横的马贼的引导下,所有马贼都大胆的提出不走了的主张,甚至有几名马贼把帐篷都给卸下来了,就准备扎营了。

    独眼无可奈何,他要是再不同意,麾下的兄弟们就要造反了,他一个管后勤的头头,哪里治的了这些蛮横的麾下马贼,万一丢了自己的小命那就太不值了。

    独眼无可奈何的下令道:“兄弟们,我们不走了,今天就在这里扎营,来几个兄弟好好照顾他。”

    安排好这些之后,独眼就骑马去后面了,他要把这里的情况详细的汇报给马贼首领,以免他们兄弟之间产生嫌隙,若是出现这种情况,那就真的比较糟糕了。

    马贼首领亲自带领的一队人马走在最后面,与独眼的队伍保持大约三五里的路程,此刻,由于前面的独眼队伍刚刚翻越一座小山,所以,后面还没有翻山的马贼首领,并不能看到前方发生的事情。

    “弟兄们,都加把劲儿,前面的队伍,任务比我们还要重,他们都能走这么快,咱们也不能落后啊!”

    马贼首领见麾下兄弟都有些倦怠,便开口鼓舞道。

    马贼们虽然很累,但一听首领说的也很有道理,前面的队伍任务确实比自己要重,既然人家都能坚持,他们也不必别人差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坚持呢?若是坚持不了,那岂不是要遭人笑话。

    “大哥,大哥。”

    就在这时,独眼骑马过来了,看上去很是焦急的样子。

    马贼首领心里也跟着紧张,连忙过去问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马贼首领问道。

    “大哥,兄弟们走的太快,都累坏了,就在刚才,我们的一个兄弟倒地不起了,剩下的兄弟死活不肯走了,现在已经扎营了。”

    独眼开口说道。

    马贼首领生气的说道:“怎么这么不小心,怎么能晕过去呢?这身子骨咋跟富贵人家的小姐似的,这才辛苦几天的时间就受不了了。”

    马贼首领一脸的厌烦,觉得麾下的这些兄弟也太不给力了,才辛苦几天的时间而已,居然都能累成这样,而如此一来,队伍的行进速度就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了,而这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独眼被气的一句话说不出来,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到底怎么回事,情况有多严重,明日还能继续走吗?”

    马贼首领继续开口问道。

    见首领只关心队伍的行程,而不关心受伤的兄弟,独眼感到心里一阵失落,跟着这样的人,实在是没有前途,一点前途都没有。

    “就是太疲劳了,晕倒了而已,至于明日能不能继续走,这个谁也说不好。”

    独眼开口说道。

    “一天才走三十里,这就晕倒了,兄弟们真是不省心啊!”

    马贼首领叹道。

    独眼解释道:“大哥,这也怪不得兄弟们,这路实在是太难走了,都是山路,一会上坡一会下坡的,还带了这么多的物品,若是在好一些的道路上轻装前行,兄弟们一日走八十里都没有什么问题,兄弟们是真的太累了,大哥应该也能看得见啊!”

    马贼首领虽然不是瞎子,但他就是觉得队伍走的太慢了,与他所期望的行进速度差距有点大,这让他非常的不满意,他觉得兄弟们还可以再坚持一下,只要渡过这段艰苦的日子,接下来的日子就会很惬意的。

    可独眼和弟兄们却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觉得按照如此高强度的行进,且每天都吃不到好吃的东西,哪怕只是短短的几天,那也是会把人给累的生病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作为马贼的首领,怎么可能会不清楚呢?这完全就是为了自己的财宝,已经不顾兄弟们的死活了。

    “算了,既然兄弟们都已经决定了,那我还能说什么呢?今日就早些歇息吧!明日照常行进。”

    见情形已经无法扭转,马贼首领只好让步。

    独眼点头道:“大哥放心,明日一早一定按时行进,不过,我们走的这么慢,还是因为带的东西太多了,现在不仅人很累,就连马匹都很累,继续如此辛苦的走下去,兄弟真的很担心啊!万一马匹突然暴毙,那就真是神仙也没辙了,这种情况也不能不考虑啊!”

    马贼首领心烦道:“那能怎么办,这么多的宝贝都已经带着走好几日了,若就这么放弃了,实在太可惜了,只能是继续带着走了,注意点就是了,别让马匹太累了。”

    独眼本来是想与马贼首领商议,把这些财宝就近掩埋,并做好标记,日后想什么时候回来取,就什么时候回来取,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第一千二百零四章

    马贼逃离契吴山,保命应该才是最重要,可贪财的马贼首领却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家业,这些财宝都是他辛辛苦苦从各处劫掠来的,若是放弃了,他真的舍不得,而且,他是一点风险都不愿意承担。

    既然这些财宝是累赘,那么,完全可以将这些财宝暂时埋藏在一个隐蔽的地点,日后需要的时候,再过来取就是了,可马贼首领非常担心这些财宝会被外人意外发现,同时,参与埋藏财宝的马贼也未必就一定可靠,万一其中一名知情的马贼突然逃掉了,然后回来取走财宝,那他岂不是会彻底的失去这些财宝。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财宝意外丢失,他不肯采取埋藏的办法,他坚持让兄弟们带着这些财宝一起走。

    另外,在马贼群体之中,也有不少人与首领一样,都是贪财之人,所以,马贼首领提出这个办法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支持者的,许多马贼一看搬运的是财宝,本来很疲累的,但一想到有了这些财宝,以后自己的小日子可以过得更加的潇洒自如,内心就非常的开心,这些财宝都是马贼首领的,可只要首领有钱,也是亏不了他们这些兄弟的。

    可所有贪财的马贼都没有想到,他们要走的这条路,居然如此的崎岖难行,行进的艰难是他们之前所没有想到的,为此,好多之前支持搬运财宝的马贼,都觉得应该将这些财宝全部埋藏起来,日后有机会的话,再过来取就是了,只要做的隐蔽一些,应该不会被外人发现的。

    独眼自然明白兄弟们的想法,不过,他并不是老大,马贼首领太过于贪财,坚持不肯埋藏自己好不容易积累的大量财宝,他也是没有办法,他真的很为兄弟们的身体担心,同时,也非常担心自己的小命是不是真的能够保住,队伍是否真的能够顺利抵达河东狐突山。

    马贼首领自然是非常贪财的,同时,这个家伙也有自己的考虑,他担心自己到了一个生疏的地方之后,会因为不熟悉环境而举步维艰,到时候,若要生活的好,就必须拥有足够的存货,也就是大量的财宝,有了大量的财宝,他的心里才不会慌张,有钱可以买粮食,还可以买通当地的官员,总之,有钱能使鬼推磨,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没钱的话,什么都做不了,万一刚到狐突山抢不到财货的话,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负责打前哨在兄弟也只是了解河东狐突山的基本情况,对于很多细节情况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当地是否有隐藏的山贼势力,若是有这些势力的话,估计也不会很大,他手里有钱,就可以凭着这些钱财收买这些贼匪势力,从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扩充自己的势力,让自己重新拥有千人的队伍,进而在狐突山周边站稳脚跟,继续过上优哉游哉的逍遥生活。

    而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必须要有钱,只有手中有钱才能实现这些理想,而手中若是什么也没有的话,局面就很难打开了。

    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有钱人因为拥有资本,会变得越来越有钱,而穷人因为没有资本,则会变得越来越贫穷,马贼首领显然明白这样的道理,所以,才会不顾一切的要带走这些钱财。

    在马贼首领的眼中,这些一箱箱的财宝,那简直就是自己的一切,日后自己能拥有多大的势力,就取决于这些财宝了,拥有的财宝越多,自己所能得到的势力也就越大。

    至于麾下马贼已经不堪重负,甚至有人因为太过于疲劳而倒地不起,这在马贼首领看来,只不过是个别现象罢了,并不会影响大局的,为了他的这些财宝,损失部分兄弟的健康,已经不算什么事儿了。

    独眼的人在翻过小山的空地上走了没多远,就因为有人晕倒而停下了脚步,而后续的马贼首领带领的人马,并没有立即停下来,他们需要先翻越眼前的小山,然后与独眼的人马一起扎营。

    在后面的人马翻越小山抵达扎营位置的时候,独眼麾下的人马已经把营地扎下来了,小马驹和胖子正躲在一处没有注意的角落,偷偷的吃干肉。

    普通的马贼,每顿只能吃两片干肉,而胖子和小马驹,每顿饭至少要吃接近半斤的干肉,一天最多的时候吃过一斤干肉,而这些干肉是小马驹偷偷藏在行礼里的,在别人看来只是一个放抹布的小箱子,但这个箱子的内部却有一大半的空间放的都是包好的一块块干肉,由于是晒干的干肉,味道本身就不大,且有抹布作为掩护,所以,一般人是识破不了的。

    胖子的吃相非常难看,就跟一头大肥猪似的,一点也不注意形象,当然,他也没有形象可言,而小马驹坐在靠外的位置,还需要拿着干馒头,装模作样的给胖子打掩护,以防胖子在大口吃肉的时候被别的兄弟发现。

    “胖子,吃慢一点,别噎着了。”

    小马驹开口提醒道。

    “没事的,我吃东西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噎着过,我嗓门大,肚子也大。”

    胖子不清不楚的说道。

    “走路的时候见你最累,可怎么一到吃饭的时候,你就一下子有了力气,吃的比任何人都有劲儿,一个人吃的比两个人都快。”

    小马驹看着胖子,非常疑惑的说道。

    这种想象应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了,很多地方的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学生到了上课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奄奄一息,而一旦到了下课的时候,就会变得生龙活虎,小孩子吃饭的时候总是不愿意下口,可一旦见到了零食,肚子马上就饿了,各种垃圾食品只管往肚子里面塞,喝水的时候感觉自己并不口渴,实在不想喝,可一旦见到了饮料,马上就能喝下去一大瓶。

    社会上的人也一样,上班的时候是上坟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可一旦下班了,人马上就生龙活虎了起来,若是能上网玩一会游戏,那就更加的生龙活虎了。

    也就是说,人在做自己有兴趣的事情的事情,会非常的有精神,而在做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就会显得非常没有精神,这完全就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问题,胖子就是如此,在干活的时候,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而在吃饭的时候,那叫一个生龙活虎,别提有多精神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独有的兴趣,只有在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精神饱满,而在做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就会非常的颓废和无精打采。

    胖子的表情有些怀疑人生了,他看向小马驹,开口说道:“对啊!为什么呢?刚才走路的时候,累的都不想说话,这才刚刚开始吃东西,浑身上下马上就有力气了。”

    “因为你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哈哈哈!”

    小马驹笑着说道。

    胖子对吃饭非常的有兴趣,只要一提起吃饭,胖子马上就有力气了,这可不就是吃货么。

    “吃货挺好的,我就是吃货。”

    胖子并不觉得自己是吃货有什么问题,并不觉得这是一种耻辱,反而觉得这挺好的,能吃能喝可不就是一种福气么。

    小马驹嘴角微微一笑,对于这个胖子,他也是无奈了。

    “这才几天时间就累成这样,听说这样的日子还有大半个月,这可怎么受啊!”

    “是啊!太累了,最多再坚持三天,我也要倒地不起了。”

    “也不用这么悲观,也许再过几日,后面的道路就好走了也说不定啊!”

    “好走,怎么可能,不更难走就算烧高香了,这走的都是什么路啊!都不是人走的路。”

    “最关键的问题是吃不好,每天就是干馒头和咸菜,还有不多的干肉,其余的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了,吃这么烂的东西,哪里会有力气。”

    “说的没错,若是天天七八个小菜,这一路上倒也能够坚持,可惜,哎,不说了,赶紧吃完好好歇歇吧!若是休息不好,明天就更走不动了。”

    一群小马贼聚在一起聊天,基本上都是抱怨的话。

    小马驹隔着不远,自然也听到了这些话,他一直都在密切关注着众马贼,因为他现在是官军的眼线了,必须随时掌握马贼们的情况,若是条件允许,说不定还能立个大功啥的。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野鸡的声音,这声音一听与野鸡的声音没有什么两样,可只有小马驹能够听出区别来,因为这些声音是可以传递密码的,他甚至能够听出是什么意思。

    他听了一阵子,已经听明白了,他的兄长在问候他,并让他找机会出来见面,但必须要确保安全,不能为了见面而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小马驹身后全是马贼,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不能随意的开口了,若是他也学者野鸡的叫声,周围的马贼肯定会怀疑他,如此,他的处境就危险了。

    可他必须要找机会与自己的兄长见面,所以,小马驹还需要想办法出去,而且,还不能引起别人的怀疑,这显然是有些难度的。

    不过,胖子这时候出来帮忙了,他开口说道:“听听,有野鸡的叫声,这附近有野鸡啊!”

    说这话的时候,胖子的眼睛是发光的,他肯定是想吃野鸡肉了,那滋味,可比干肉块好吃多了。

    其余的马贼听到胖子如此说,也都产生了兴趣,他们辛苦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好,都想打只野鸡尝尝味道。

    “听声音,应该不止一只野鸡。”

    “或许是一群野鸡也说不定啊!”

    “那我们还等什么,去抓野**!早就想吃野鸡肉了。”

    “这么多天,就没吃到一顿好的,也该改善一下生活了,有谁要吃野鸡的,咱们一起去抓。”

    “对,抓野鸡吃,补充一下体力。”

    一群马贼气势汹汹的说道。

    这一幕自然被不远处刚刚走出帐篷的马贼首领和独眼看在了眼里。

    马贼首领看向独眼,开口说道:“独眼兄弟,你看看吧!这些兄弟的精力都足着呢?你看看他们这一个个的,都要去抓野鸡,这野鸡是那么好抓的吗?你见过一个疲累不堪的人,还能去抓野鸡的吗?这说明兄弟们还是有潜力的,并没有真的累到。”

    独眼闻言,居然发现自己无言以对,马贼首领说的很有道理,这天底下哪有累趴下的人,还能去抓野鸡的,这说明这些马贼还是有力气的,并没有被累倒。

    “大哥,这只是部分兄弟,兄弟们的身体略有差异,有的非常强壮,也有的体质虚弱,身体强壮的兄弟,自然不会被累到,但身体虚弱的兄弟就未必了,今晚倒地不起的兄弟就是这样的身体虚弱之人。”

    独眼开口解释道。

    “这就好办了,以后让身体虚弱的人少干一些,就让身体强壮,有力气用不完的兄弟,多干一些,尤其是翻山的时候,需要卸箱子和搬箱子的,都让强壮的兄弟来,谁让他们有使不完的力气呢?”

    马贼首领非常阴险的说道。

    独眼竟无言以对,笑了笑,开口道:“大哥先歇着,我去看看情况。”

    说完走向了跃跃欲试的人群。

    “不都是累的走不动路了吗?怎么还有力气去抓野鸡?”

    独眼一过来就开口教训众人。

    “天天啃干馒头和咸菜,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吃点好的才能更好的补充体力。”

    “就是,打野鸡能耗费多少体力,这可比搬箱子轻松多了。大家一起上,肯定能把野鸡抓住。”

    几名马贼开口说道。

    独眼摇头道:“大伙儿都辛苦了,都好好休息吧!野鸡没有你们想的那样好抓,是很难抓的,还是别去了吧!都歇着吧!”

    胖子见状,说道:“眼哥,小马驹抓野鸡特别厉害,一抓一个准,这可是我亲眼见识过的,他一个人就能把野鸡抓住,有我帮忙就更能抓住了。”

第一千二百零五章

    胖子有模有样的把小马驹抓野鸡的神勇说了一番,内容全都是吹牛,他从未亲眼看到小马驹抓野鸡,但为了让众人相信,他故意这么编造的,另外,为了让自己有面子,他还把自己的能力进行了一番吹嘘,让别人觉得他也是抓野鸡的能手,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纯属吹牛皮罢了。

    独眼认真的看向二人,开口问道:“胖子,你们有这么厉害吗?有谁能够证明?”

    牛皮吹的太大,难免会有人不相信,毕竟,谁都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胖子在撒谎。

    胖子马上就想到了手底下的众人,连忙把他们叫过来,开口说道:“眼哥,他们都可以为我们作证,他们都是亲眼看到了,野鸡肉也没少吃,是不是啊!”

    众人自然不敢乱说,连忙点头称是,全都为胖子打掩护,毕竟他们归胖子管,而且,他们现在也想吃野鸡肉了。

    “真的有这么厉害?”

    独眼似乎有些不相信。

    一名马贼连忙说道:“胖哥说的是稍微有点夸张,其实也没有这么玄乎,但意思总是对的,也差不多啦!”

    听到这话,独眼开始有些相信了,他就知道这个死胖子喜欢说胡话,总之喜欢夸张的叙述事情,但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瞎编故事,他喜欢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夸赞的叙述,总把很平常的事情说的很厉害。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这么厉害,你这胖子,说话总是喜欢添油加醋,牛皮都让你给吹破了。”

    独眼笑了笑,开口道:“好了,抓野鸡的事情就交给小马驹和胖子了,其余的人抓紧休息,不许再胡闹了,都散了吧!”

    既然独眼谁都这么说了,众人自然不能说什么,全都老老实实的去休息了。

    “眼哥放心,我一定能抓到野鸡,若是抓不到野鸡,我就不回来了。”

    小马驹自信的说道。

    “胡扯,抓不到也要回来,不论能不能抓的到,一个时辰之内必须要回来。”

    “知道了,放心吧!半个时辰就足够了。”

    小马驹与胖子对视一眼,一个拿着一套捕猎工具,自信满满的出发了。

    他们走入树林之中,顺着野鸡发出声音的放心,一步步的走着,而发出声音的是大马驹,他早就看到小马驹和胖子出来了,为了掩护小马驹甩开胖子,他一边远离一边发出咕咕的声音。

    “胖子,野鸡又跑远了,肯定是你又暴露了。”

    小马驹开口说道。

    胖子摸了摸额头,疑惑的说道:“不可能,我已经够小心的了,怎么又被发现了,哎!”

    “上次就跟你说过了,你太胖了,还是找个地方歇着吧!我一个人就能抓住,听声音应该有两只野鸡,抓住之后就能饱餐一顿了。”

    小马驹开口说道。

    胖子大为高兴,点头道:“那好,我知道了,我歇着了,你去吧!”

    成功甩开胖子之后,小马驹走了好远的路,才与大马驹汇合。

    “大兄,官军什么时候动手,我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小马驹激动的问道。

    大马驹摇头道:“不要着急,现在还不是离开的时候,万一你离开了,马贼就会发现的,还是继续待在马贼们的身边吧!大军已经在银州的卢水河谷设下埋伏,可以一举将所有人都活捉,若不是为了这个,大军早就动手了,你们刚出发的时候,就能够轻松的动手了,也就李侍郎不想有伤亡,还打算全部俘虏所有的马贼,这才兜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子,也是够奇葩的。”

    “还有如此为士兵着想的大官,真是太难得了,跟着官军混真是太幸运了,以后我也要加入官军。”

    小马驹激动的说道。

    大马驹欣慰道:“放心吧!只要这一次你顺利的把马贼们都带入卢水河谷,你就是大功一件,别说加入官军,就算做个伍长都毫无问题。”

    “需要我把队伍带入卢水河谷,若是他们不走这条路呢?”

    小马驹问道。

    “放心吧!卢水河谷是马贼去河东的必经之地,他们肯定会走这里过去的,万一出现一点小意外,你出点力就是了,我相信你会有办法的,若是没有意外,自然是最好的,两只野鸡已经准备好了,快拿回去吧!”

    大马驹开口说道。

    小马驹点了点头,把新鲜的野鸡用箭矢插死,然后,快速的跑了回去,在天气寒冷的季节,野鸡死的时间太久的话,是容易变干变硬的,万一回去之后,野鸡都冻硬了,那就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了,所以,必须要快些走回去,另外,小马驹并没有对准野鸡的要害部位,如此,野鸡虽然在流血,但短时间内是死不了的,说不定回去之后,野鸡还有一口气呢?

    “胖子,干啥呢?抓住了,两只。”

    小马驹一脸兴奋的喊了一声。

    胖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表情显得有些不悦,开口说道:“小马哥,这一次抓野鸡,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样一来,野鸡拿回去之后,咱们还能分得到吗?”

    很显然,胖子想吃烤野鸡了,而一旦把野鸡拿回去,肯定要被很多人分着吃,他们能不能分到都是个问题,更别提能够分到多少了,所以,胖子心里有了一个不太成熟的想法,他觉得可以在外面先烤一只填填肚子,然后,带着剩下的一只回去,这样也算是交差了。

    小马驹一下就看穿了胖子的心思,开口道:“胖子,你就别打野鸡的注意了,刚才吹牛的时候说的那么响亮,若是不能尽快把这两只野鸡送回去,以后脸面往哪儿搁,岂不是要丢死了,别想了,赶紧回去吧。”

    说完也不管胖子了,直接大步的走了回去。

    “小马哥,等等我,我也回去。”

    胖子已经放弃了,他不打野鸡的主意了。

    二人一路小跑着回去,回到住处的时候,两只野鸡都还没有短期,但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独眼在他们离开之后,心里略微有些狐疑,总感觉似乎哪里有些不对,不过,看着他们回来,一下子就安心多了。

    “不错啊!这么快就回来了,居然打了两只,是一人打一只吗?”

    独眼看到野鸡,开口问道。

    小马驹开口回答道:“是的,眼哥,我和胖子一人瞄准一只野鸡,同时把它们给射中了,要不然第二只肯定是要跑掉的,哈哈!”

    “很好,提了一路了,居然还有一口气,这鸡血还是温的呢?古有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现在有我们小马驹和胖子温血打野鸡,哈哈!你们两个赶紧把野鸡杀了炖肉,首领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野味了,老子也馋了。”

    独眼开口说道。

    小马驹连忙应道:“眼哥放心,我这就去准备。”

    二人拿着刚刚打到的野鸡,去做野味。

    “好肥的野鸡啊!做好分我一半。”

    “真是不错,好像还是一公一母两只呢?肯定好吃。”

    “我要吃鸡腿,还有鸡翅。”

    “我要吃鸡炖。”

    走到做菜的地方,一群小马贼围了上来,看样子都是打算来吃野鸡肉的。

    “想什么呢?还鸡肉呢?鸡屁股都没有,这是给眼哥和首领准备的,没有你们的份儿。”

    胖子有些生气的说道。

    他自己吃不到野鸡肉,心情自然非常的不好了,说话的语气也就很自然的重了一些。

    “好了,都别围着了,我们也是一口都吃不到,都回去歇着吧!”

    小马驹开口说道。

    “不让吃,闻一下也不行吗?”

    一名小马贼蛮横的说道。

    胖子白了这人一眼,开口道:“那就随便你了,我们也只有闻一闻的份儿。”

    二人做野鸡的技术还算不错,三下五除二就把两只野鸡给制作完成了,他们原本还打算吃点内脏啥的,可旁边有多名小马贼在看着,搞得他们一点下手的机会都没有,只能非常不甘心的把做好的两只野鸡端到马贼首领的帐篷里。

    “不错,不错,野味就是不一样,已经好几个月没吃野味了,都是给官军闹的,官军过来之前,咱们兄弟那是经常吃野味的。”

    马贼首领与独眼各自分了一只野鸡,吃的那叫一个香,而负责送野鸡的胖子,急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胖子,你还杵在这儿干什么,累了一天了,赶紧回去歇着吧!”

    独眼疑惑的看向胖子,开口说道。

    “哦。”

    胖子咽了咽口水,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马贼首领的帐篷。

    马贼们个个都很辛苦,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选择逃离的,就连有机会出去打野鸡的胖子和小马驹都没有离开的意思,小马驹是任务在身,胖子是根本不想跑,而其余的马贼也同样是没打算逃离。

    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同心,没有一个选择逃离,一个是因为他们是马贼,离开了队伍,真的不知道该去干什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马贼首领牢牢地控制着大量的财宝,在夜间休息的时候,这些财宝由马贼们轮流看守,每一批看守至少有十几名马贼。

    按说十几名马贼一起作案的话,也是能够偷点财宝悄悄离开的,但关键的问题是每天的十几名看守都不是相同的人,会随时进行临时调配,这样一来,每个马贼都不清楚与自己一起看守的马贼,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其中就有马贼首领的眼线,另外,就算十几个人一起拿着财宝逃离,可他们又能跑到哪里去呢?这样做的风险是在是太大了。

    没有负责看守财宝的马贼,在夜间的时候,也是有机会逃走的,可他们逃走了之后,生计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们除了打劫,似乎也不会干啥了,而且,每个人都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进入社会之后,真的会寸步难行的,而留在马贼群体之中,至少还可以互相照应,另外,马贼首领带了这么多的财宝,足够他们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也就是说,马贼首领带着这么多财宝,也是有不错的作用的,很多马贼一看有这么多的财宝,自然也就舍不得走了,或许也会有一些马贼,在寻找机会偷走一些财宝,可大家都是一起行动的,想要寻找偷财宝的机会,是非常困难的,基本上不太可能找到这样的好机会。

    总之,马贼们各怀鬼胎,但任何一个马贼都不敢轻举妄动,庞大的财宝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个诱惑很好的把全部的马贼都捆绑到一起了,马贼们虽然怨声载道,但一想到这些巨大的财宝所能带来的优越生活,马上就坦然了。

    小马驹对地形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他哥哥所说的卢水河谷是一个什么地方,距离此处还有多远,但他知道独眼什么都清楚,所以,他躺在卧榻上一点也没有休息,他在思考待会去见独眼的时候,如何从侧面询问卢水河谷的事情。

    当然,他绝对不能直接说出这个地名,否则就有很大的嫌疑了,他必须委婉的寻找合理的借口,一步步的弄清楚接下来的行动路线。

    尽管他早就把路线图画出来,并交给他的哥哥大马驹了,可他只是照葫芦画瓢,并不清楚卢水河谷在地图上的什么位置,而他此刻很想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他们要走几天才能抵达。

    平常的时候,小马驹自然不敢去独眼的住处乱问问题,可此时情况有些不同,他刚刚抓捕了两只肥美的野鸡给独眼送去,此时过去问问题,似乎挺合适的,但他必须要找一个最合适的理由,一个不会引起独眼丝毫怀疑的理由。

    小马驹躺在卧榻上仔细的思索,其实,那也算不上是卧榻,就是把几件旧衣服铺在临时捡来的树枝上的简易床铺,睡在上面并不舒坦,但至少寒气没有那么重,若是直接睡在地面上,夜里会受凉的,毕竟,这是在大冬天,地面的凉气还是很大的,人是很难抵御凉气的侵袭的。

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晚上休息的时候,能够躺在柔软的床榻上,这感觉无疑是最舒服的,可惜这对于马贼们来说,只是一种奢望罢了,他们行走的道路崎岖难行,携带的物资越多,走的就越慢,所要面临的困难就越大,所以,为了尽可能的快速行进,他们必须抛弃能够抛弃的所有物品,携带床板出发,这显然是非常不现实的,就连马贼首领都没有这样的待遇,只不过,马贼首领的帐篷大一些,里面有专门的毯子和被褥,可以铺在地面上,而且是多个毯子,最脏最硬的铺在最下面,好的柔软的铺在上面。

    这些柔软的被褥,携带的时候比较的容易,而硬质的床榻,在携带的时候,会非常的啊麻烦,所以,马贼们宁愿多携带一些被褥,也不愿意携带又长又硬的床榻,这玩意实在没法携带,而在行进的半道上,临时制作床板,显然也是非常不合适的,马贼们都很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闲心去制作临时的床铺,最多也就是捡点干树枝铺在身下,以此来隔绝凉气就差不多了。

    不过,也有更聪明的马贼,他们会把做饭烧过的木炭灰放在自己捡来的干树枝的下面,由于这些木炭还有一些余热,而余热还能够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把这些东西铺在身下,那是非常舒坦的,夜里也不用担心寒冷了。

    小马驹和胖子就捡了不少的炭火,铺在干树枝的下面,当然,这些炭火只有余热,完全不用担心死灰复燃,把整个人给烤熟了,一般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况且帐篷很简陋,就算发生火灾,也很快就能逃出去,这些马贼都是贼精贼精的,不会被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烤熟而无动于衷的。

    身下的炭火还是很有效果的,温度通过炭火,传导到了干树枝上,干树枝温度高了之后,就会把温度传给上面的衣服,而衣服暖和了之后,人睡在上面自然也就暖和了。

    饱暖催人睡眠,胖子很快就睡着了,而小马驹因为有心事,所以,还没有睡着,他听到外面的动静,知道独眼和马贼首领吃饱喝足了,于是起身走出了帐篷。

    他远远的看到,马贼首领往堆箱子的位置走去,大概是不放心那里堆积的财宝,亲自去看一眼才能够放心,而独眼则去附近散步。

    小马驹跟上独眼,准备与独眼商量点事儿。

    “小马驹,你怎么还不睡?”

    独眼警惕的感觉身后有人,一看是小马驹,开口问道。

    小马驹笑了笑,开口道:“馒头吃的太多,肚子不太舒坦,睡不着啊!出来走走应该会好些。”

    “哈哈!我也一样,走走再回去睡,今天的野鸡肉不错,你干得漂亮。”

    独眼开口说道。

    “小意思,这不算什么,若是眼哥喜欢,以后一有机会,我就去打野鸡,让您顿顿都能吃到野鸡肉,不过,路上必须有野鸡才行,这一路上,我们都要在这树林里走么,这样的道路太难走,唯一的好处就是能遇到野鸡,可以打点野味充饥。”

    小马驹开口说道。

    这话说的滴水不漏,怎么听都没有任何问题,完全不像是在打探消息。

    独眼没有丝毫的怀疑,也许是心情大好,他开口说道:“这一路上是很难走啊!基本上都是这样的路况,野鸡肯定不会少,待进入营州的卢水河谷之后,道路就会变得好走许多,过河是最难走的,过了河之后,路况就要好很多。”

    这随口一句话,就暴露了卢水河谷是马贼们的必经之路,听到这样的话,小马驹自然非常高兴了,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如此说来,以后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就都能够去打野鸡了。”

    小马驹高兴的说道。

    “是啊!若是能多打一些就好了,两只太少了。”

    独眼似乎还没有完全吃饱,看样子就算打个四五只,都没有胖子的份儿,也没有小马驹的份儿,最终,这些美味都要装进独眼和马贼首领的肚子里,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不过,小马驹可不是吃货,他对吃喝没有太大的兴趣,他并不在乎自己拿来的野鸡给谁吃,他一直在盼着能够早日离开马贼群体,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随后的日子里,大马驹会一直跟着马贼队伍,并根据需要给小马驹提供足够数量的野鸡,以掩护小马驹完成卧底的任务。

    至于大马驹手里的野鸡,自然是早就准备好的,每次过来与小马驹碰头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但他并非真的只有一个人,在他的身后,至少有十几名士兵为他提供支持,就包括提供野鸡之类的野味,而且还必须提供活着的新鲜野鸡,若是死了的野鸡,在大冬天很快就会变成冷冻鸡,马贼首领等人不是傻子,一下就能看出破绽来了。

    十几名士兵,在树林里抓捕野鸡,这个还是没啥难度的,他们的任务就是这个,除了野鸡之外,他们还活捉了一些常见的野鸟,只要是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提供给小马驹,以协助小马驹完成任务。

    马贼行进的速度太慢,根据前线斥候传来的消息,大约还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卢水河谷,总是窝在附近等待也太无聊了,李安觉得挺闷的,所以,还是决定与老郭一起到外地玩玩,看看名声的风景。

    附近不远的凉水井村,已经去见识过了,周围还剩下很多名胜古迹,不过,对于一般的古迹,李安没有太大的兴趣,因为时间很有限,还是去看最有意义的名胜古迹最为妥当。

    李安盯上了几十里外的云台山,那个地方的风景非常不错,虽然没有亲自去过,但总是听别人如此说,心中不免有些向往。

    这个云台山之所以叫云台山,是因为这个位置的地形非常好,有本书里记载道,前有天然狮子石,甘霖地,复有仙桥,绝似天台,故名,这就说明天台山地形非常奇特,是一个风景极好的地方。

    此山挺拔俊秀,北连数百里群山,南延五里是窟野河与黄河的交汇处,东面陡峭的山崖下是汹涌澎湃的黄河,西面滚滚的窟野河水由北向南擦山脚而过.天台山高达五百多米,已经算是非常高了。

    在明代的时候,山顶修建有天台山庙,后来又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扩建和修缮,一直到后世,这座天台山庙都还存在,而且,这座天台山庙里面,直到后世都还存在着近百幅壁画和碑刻,具有极高的文化艺术价值。

    后世存在的天台山古建筑群,长度高达两公里,最南端是高耸的山门,有数十米的石洞,洞内有石阶二百余级,洞上有南天门三个大字,都是雕刻上去的,从山门石洞向北建有庙宇九层。

    天台山不但古建筑众多,而且,风景也非常的不错,一面是起伏的山峦,另一面就是波涛汹涌的黄河,各种植被是应有尽有,多的数不清,各种野生的动物也非常多,简直就是野生动物的乐园。

    不过,此时还是大唐时代,所以,天台山的顶部是没有庞大的古建筑群的,那是明代的建筑,大唐怎么可能会有呢?不过,就算没有完善的古建筑群,只要这个地方存在就足够了,具体的方位,李安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很容易就能找到这个地方。

    “什么,要去黄河边上,那可不近啊!有好几十里呢?”

    老郭听到李安的要求,显得有些诧异,顿了顿,又说道:“不是说好了,就在附近打打猎,看看风景什么的,怎么突然要跑这么远?”

    对于老郭的疑惑,李安自然是要认真解答了,他笑了笑,开口说道:“老郭,我已经很久没有去看到黄河了,咱们去河边吹吹风,不是挺好的吗?”

    “跑几十里路,就为了去黄河边吹吹风,李侍郎真是好雅兴,还要老夫陪着?”

    老郭显得有些不情愿,打击马贼费这么大劲儿,绕这么大的圈子,老郭都忍了,毕竟,李安也是为了将士们好,是为了让将士们都不必阵亡,可跑这么远去黄河边吹风,这就显得有些任性了,而且,老郭的年纪有些大了,跑这么远的路,来回颠簸实在是够受的。

    “老郭要是不想去就算了,我一个人去也是可以的,带足了护卫就是了。”

    李安开口说道。

    最基本的体谅还是应该有的,老郭年纪大了,来回这么折腾确实会很辛苦的,李安是比较年轻的,可老郭真的是有些老了,与他一起去几十里外的黄河边吹风,确实有些任性。

    “好吧!我把最优秀的五十名护卫都交给李侍郎,我就不去了,太远了。”

    老郭开口说道。

    既然老郭都如此表态了,李安自然是不能强人所难的,那样就太过分了。

    “老郭,我有护卫的,有十几个人就够了,带这么多护卫干什么?”

    李安开口说道。

    去欣赏风景又不是去打仗,带领太多的兵马,确实显得有些多余。

    老郭想了一下,开口说道:“要不这样吧!我让我的护卫跟着后面三五里,只让三名护卫跟在您的左右,可好。”

    外面的世界,到处都充斥着危险,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遇到难以预料的危险,保守一点总是不会有错的,以免在遇到真正危险的时候手足无措。

    “好吧!那我就让我的五十名护卫走在前面开路,贴身只带六人,加上我自己,一共只有十人,这样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李安开口说道。

    决定了之后,李安马上就派遣五十名护卫提前出发了,地图都是李安凭借着自己的印象绘制的,应该不会有多大的出入。

    在护卫出发十里之后,李安带领总共九名护卫,沿着官道向天台山方向奔去,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天台山的概念,或许根本就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毕竟,大唐的天下太大了,到处都是好山好水,一个区区河边的山峰,自然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李安就是很想去看看,他想看看大唐时代的天台山风景,与后世的天台山风景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一路上的风景都非常的不错,李安是一边欣赏风景,一边缓缓行进的,遇到非常好的风景之地,甚至还会特意停下来多欣赏一会儿,反正也没啥急事需要处理,出来就是游玩和欣赏风景的,没有什么事情比游玩和欣赏风景更让人兴奋了。

    几十里路可不是一小段距离,是需要走很长时间的,不过,骑马的速度很快,几个时辰也就能够赶到了,早上出发午后是肯定能够赶到的。

    在遇到风景好的地方,李安会选择缓缓而行,甚至停下来片刻,可没有好风景的时候,李安就会全速奔驰,以最快的速度行进,如此一来,行进的速度真的不慢,在午后的时候,就已经抵达了天台山。

    此时的天台山连个名字都没有,也着实可怜的很,山顶也没有什么建筑物,就简直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头,如此壮丽的好风光,就这样被埋没了,这着实有些可惜。

    再好的风光,也是需要后人来发现的,只有被人类发现的好放光,才是真正的好风光,若是不被人类发现,那就是被埋没了的风光。

    在靠近天台山的小路上,李安已经能够听到黄河的咆哮声了,这声音很大,给人一种颇为震撼的感觉,也只有华夏的母亲河能有如此的气魄,让人听了之后感叹不已。

    由于这里还是原始的环境,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开发,所以,通往山顶的道路是没有的,若是想上去,就必须自己亲自开辟出一条道路来,而在大冬天的环境下,开辟一条上山的道路,无疑是很简单的事情,若是夏季草木密集,开辟道路就比较困难了。

    前方负责开路的士兵,很快就开辟出了一条通往山顶的道路,而李安则比较轻松的顺着这条山路登上了传说中的天台山。

第一千二百零七章

    天台山果然是一处颇为险峻的地方,顶部颇为陡峭,上去的时候,必须要借助手脚共同用力,若是不用手是肯定上不去的,甚至四肢并用的压力都很大,若是一个不小心,手脚被划伤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由于没有人维护和管理,这里不但没有道路可走,而且,野生的植物长的到处都是,且毫无规律可言,在这样的道路上行走,那简直就是寸步难行,若不是开路的士兵用刀剑劈开荆棘,根本就没有办法登上天台山的顶部。

    而且,此时的天台山顶部,并没有人为建设的高台,山顶也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还好这些树木都不是很高,且有一些间隙,否则,李安站在这天台之上,就不能看到周围的风景了。

    波涛汹涌的黄河就近在眼前,只要从高山上往下跳,就能到黄河里去洗澡,不过,大概会丢掉性命吧!

    后世的天台山是一处旅游的好地方,很多喜欢旅游的人,都会选择到天台山来看黄河,不过,由于环境的破坏,一千年之后的天台山已经显得有些光秃秃的了,毕竟旅游的人太多了,好多植物都被人为破坏了,还有就是气候的变迁,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之后,就导致了后世的天台山成了只有低矮植物的一处旅游之地了,而此时的天台山很明显要比后世的天台山要风景优美的多,多的不止一星半点。

    这主要就是因为没有人为破坏导致的,在后世的明朝,由于在山顶修筑了很多建筑,这必然需要砍伐当地的树木,开采当地的山体,并取出石头,这样对山体的破坏肯定不小,而且,有了建筑之后,不但有很多人一直驻守在这里,平时也会有很多人慕名而来,人多了之后,破坏自然就多了起来。

    人需要吃饭,那就需要柴火,就必须要砍伐树木,同时,人也需要种地来获取粮食,如此,也需要砍伐树木,并把原先有树木的地方改造成农田。

    另外,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由于肥料的缺乏,很多土地在耕种几年之后就会变得贫瘠,而很多人为了获得高产,就会选择重新焚烧一片树林,然后在这片新的肥沃土地上种植粮食,这种方法看上去是很聪明的,也比较的省事和廉价,但对植被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一次次的焚烧树林获得农田,就是一次次的破坏环境。

    除了种地和烧柴,还有就是挖野菜和打猎了,在粮食不足的时候,人们会选择去挖野菜,这个对环境的破坏并不是很大,正常打猎的破坏也比较小,可若是一个地方的人很多,这些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就很大了,另外,有些打猎的人并不是好好的打猎,而是会有计划的通过防火来驱赶猎物,这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就显而易见了。

    还有就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道路,而为了行走的方便,道路上是不能长草的,而这对环境同样也是一种莫大的破坏。

    总之,只要是有人活动的区域,就难免会破坏当地的环境,会对环境造成不小的伤害,虽然人也可以种植树木来保护环境,可这都是千年之后人们的意识了,在古代的时候,普通老百姓才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呢?很多人就算是种树改变环境,那也是种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皇帝那也是把树木种在皇宫的后花园里,或者是什么皇宫别院里面,并不会去维护野外的自然环境。

    普通人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去干这些事情,能不破坏就算非常不错了,而皇帝虽然很有钱,但花钱的地方也很多,能照顾自己的皇家园林就不错了,根本就没有余力去照顾全天下的环境,就算是后世的国力,也只能有计划的去改善环境,并不能搞出太大的规模,要不然就超出国力的承受范围了。

    总的来看,古代的人们对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小,但改造环境的能力也很是微弱,而后世的人对环境的破坏力非常大,同样的,改造环境的能力也不容小觑,这几乎是对等的关系。

    由于这一段的黄河比较的湍急,所以,河面上几乎见不到几艘船,运输船是不愿意在这种地方冒险航行的,但也有一些胆大的人在河面上讨生活,就比如以打鱼为生的渔民,他们别无选择,就算眼前有再大的危险,他们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冒险,谁让他们干这一行的呢?

    黄河泥沙浑浊,按道理应该是不适合动物生长的,但总有一些坚强的鱼类,能够在这种严苛的环境下生存下来,并且一代代的繁衍下去,而这些坚强的黄河鱼,也养活着了两岸的渔民。

    看得出来,河面上的渔船都是个头比较小的渔船,这种渔船的抗风浪能力是非常差的,稍微遇到大一些的风浪,就有可能会造成船毁人亡的惨剧,但小船也有小船的好处,那就是价格低廉,且非常容易掌控,调头非常的容易,黄河的宽度非常有限,只要发现起风了,渔船马上就能够靠岸,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安全。

    李安眺目远望,在眼前波涛汹涌的黄河河面上,只有五六只小渔船在捕鱼,每一艘船只上,要么只有一个渔民,要么有两个渔民,再多就没有了,毕竟,这些小渔船实在是太小了,人多了的话,是容不下的。

    虽然此刻是冬天,但一阵风吹过来的话,还是挺舒坦的,尤其是黄河上空的冷风,带有一丝黄河泥土的特有香气,这种香气是一种特殊的土壤的气息,有的人觉得难闻,但也有的人觉得清香,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觉。

    由于天台山的地形太高了,所以,附近的老百姓自然不会愿意到这么高的山上去居住和生活,老百姓最喜欢的居住之地,自然是平坦的平原了,天天爬山谁也受不了,除非是战乱的时候,老百姓为了躲避战乱,才会跑到山顶上去居住,在和平的年代,哪里会有人愿意居住在山顶之上,这简直就是自找苦吃。

    不过,偶尔去山顶欣赏风景,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只要是暂时性的就没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旅游就是这个意思。

    有人曾说过,旅游就是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去别人活腻了的地方去,一个地方就算是风景再好,但若是长期待在这一个小空间的话,人是会被憋疯的,闷死人了就是这个意思。

    一个旅游的人,去风景优美的大山里游玩,心情自然是非常舒畅的,甚至,会羡慕生活在大山里的人,觉得这里风景很好,住在里面非常的舒适,可当地居住的老百姓,却并没有这种感觉,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住在大山里,对大山的美丽景色已经非常麻木了,他们迫切想要离开大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城市里的人,会觉得风景区的风景特别好,是一处宜居之地,而风景区的大山里的百姓,却更向往山外的美好生活,觉得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才最有福气,可以买到很多有趣的东西,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而他们生活在大山里都快要被闷死了。

    一个生活在大城市的有钱人,最向往的生活是去风景优美的山村,盖一栋小房子,种点蔬菜,养点鸡鸭鹅啥的,这种生活必然颇为惬意。

    但前提是他们手里有钱,才能有这样的享受感觉,若是手里没有钱,就比如生活在山村种地和养殖的普通百姓,日子过的是非常辛苦的,因为要养活自己,所以,必须大规模的种地,大规模的养殖,人必将十分疲累,而且似乎也挣不了多少钱,自然感觉不到有多美好,但有钱人去乡下盖房种地并养殖家禽,基本上都是为了消遣,种地的规模很小,养殖的家禽也是仅够自己食用就可以了,并不需要辛辛苦苦的多养一些,这样是感觉不到疲累的,完全就是一种享受。

    每天早上起床,看看自己种植的蔬菜长大了,看着自己养殖的小鸡小鸭又长胖了,心情自然会非常高兴的,而穷苦的人之所以感觉不到幸福,完全就是钱的问题,因为手里实在是没钱,生活会比较的艰难,各种难处愁的人睡不着,如此一来,哪里还会有闲心去欣赏小鸡小鸭的成长,完全就没有这个念头。

    所以说,有钱是幸福的最基本条件,有钱的人未必一定幸福快乐,但没钱的人大部分都不会很开心,不论是古代还是后世,这种情况都是极其普遍的现象,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物资都是需要用金钱购买的吧!没有金钱作为支撑,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开展,生病了没有钱医治,肚子饿了没有钱买饭吃,看上喜欢的商品没有钱购买,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拥有这一切,世间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些更痛苦呢?

    所以,有钱的人是没法理解,穷人在山清水秀地区生活,还烦恼的原因,而穷人也无法理解,这些富人为何看到穷山沟会如此的兴奋,为何种点菜养点鸡鸭就如此的高兴,情况不同心情自然也会不同的。

    李安是以一名旅游者的身份来天台山看风景的,心情自然非常的不错了,巍峨的天台山,险峻的峭壁,奔流不息的黄河,这些都足够的让人兴奋不已了,尤其李安还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成功者,一个成功者站在高高的山峰上看风景,这感觉与普通人必然是非常不同的,处于不同的地位,看到的风景不会相同的,不同地位的人,关注点都是不同的,心境和心情都不会相同。

    李安抬头看天,缓缓的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带来的泥水气息,这是黄河所特有的一种气息,让人闻了之后就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天台山的东侧是波涛汹涌的黄河,而在天台山的西侧,则是风景优美的山地,这一大块区域,都是山峦,看上去很有规模,是一块风水宝地,难怪明代的道士看上了这块地区,在这里修建了可以常驻的道观。

    午后的时分,李安就已经抵达了天台山,这里风景这么好,李安自然不会很快回去,可来的时候太匆忙,连个椅子都没带,若是一直站在山顶上,那也太累人了,为此,李安让麾下将士辛苦一下,临时打造一个椅子。

    这些将士平时训练的时候都很刻苦,临时打造工程器械都没有问题,就更别提技术含量极低的椅子了,几十名将士一起动手,很快就把椅子给做好了。

    平时的时候,能把椅子做好,打仗的时候才能快速造好工程器械,让将士们为自己打造工程器械,其实也是一种战备演习,是李安考验麾下将士的手段,看看他们的反应能力到底如何。

    将士们的水平,自然是没的说的,很快就把椅子给做好了,质量非常好,外观虽然有些瑕疵,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质量过硬就可以,就可以达到李安的需要。

    李安选了一处比较高的,视线没有丝毫阻挡的位置,先将椅子稳定的放在上面,然后将衣服铺在椅子上,最后李安轻轻往上面一趟,这感觉太舒坦啦!

    将士们除了少数哨兵在巡逻,剩下的大部分也都在休息,还有一部分在吃干粮,出来太急迫,并没有携带做饭的炊具,所以,只能是能将就一下就将就一下了,就连李安吃的也是干粮,当然是特质的美味糕点,填补了一下肚子之后,李安躺在椅子上继续看远处的黄河,看着看着就有些累了,于是就歇息了片刻,然后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一觉醒来都大半个时辰过去了。

    稍微缓缓之后,天色就有些黄昏了,这一日,李安是不打算回去了,如此,明日一早还能看看日出啥的,那感觉跟定很舒坦。

第一千二百零八章

    天台山的东边是滚滚黄河,而西边则是绵延不绝的大山,太阳是从西边落下,并从东方升起的,所以,傍晚的时候看日落,只能向西看,而早上的时候看日出,也只能往东看。

    如此一来,在天台山看日出日落,会看到完全截然相反的景象,傍晚的时候,太阳从西边的山峦缓缓落下,那落日的余晖照射在树杈之间,会给人一种说不出的美感,让人感慨生命的美好和宝贵。

    早上的时候,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柔和的阳光照射在奔流不息的黄河上,会给人一种非常壮观的美,让人感叹大自然风光的神奇,总之,站在同一个天台山上,在不同的时间点,会看到不同的景色,会给人一宗非常美好的感觉,让人的身心极度愉悦。

    缓了一下之后,李安轻轻站起身来,看向正在缓缓坠落的太阳,欣赏着夕阳的无限美好。

    群山和山上的大量树木,在夕阳的照射下,呈现出非常美丽的金色,这种美丽的色彩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总之,就是非常的美丽,另外,由于天台山的阻挡,天台山的东边的黄河变得暗淡了很多,一边是金光闪闪的群山和树木,而另一边确是黑暗的河流,这种左右两边色彩的巨大反差,可以让人感叹大自然的神奇。

    冬天的气温比较低,但温暖柔和的夕阳照射在脸庞上,还是比较舒坦的,会给人一种柔柔的舒适感觉,这种感觉就好比一双温柔的小手,轻轻的抚摸你的脸庞,让你感受到不一样的温柔。

    又快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李安招了招手,让几名护卫结伴去山里打猎,随后又叫了几组人马,这样,多几组人马一同去打猎,获取猎物的几率就大得多了,而有野味了之后,饭菜的口味就上去了,而且,将士们也喜好吃野味,只要外出去山林里,总是要打点猎物的,吃野外猎物的感觉与吃寻常的食物,这感觉差的多了。

    当然,吃猎物的味道其实是次要的,最主要是打猎会让人的心情大好,这是一种从大自然直接索取食物的手段,自古以来的人们,都喜欢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食物。

    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返璞归真吧!因为人类在最初的阶段,就是通过直接从大自然获取食物来生存繁衍的,只是后来随着文明的发展,种植和养殖让人类获取食物的手段越来越丰富了,渐渐的也就不需要辛苦的去山林里打猎了。

    不过,打猎的这种天生本能,并没有从人类的基因里消失,相反,越是不需要打猎来获取食物,人类就越是对打猎情有独钟。

    这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执念,另外,单从口味上来讲,家养的动物,在味道上根本不能与野生动物的味道相提并论,因为野生动物为了生存,需要参与残酷的竞争,生存条件极为恶劣,所以,野生动物的每一寸肌肉都非常结实,肌肉的纹理非常好,而家养的动物非常的懒散,肌肉的纹理很松散,脂肪倒是挺多了,但味道明显不是很好吃,不够香,而野生的动物,哪怕烹调的佐料很少,也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食物,这方面的区别还是挺大的。

    就在多组护卫前往山中捕猎的时候,李安拿出简易的画架,并铺上了一张折叠的大纸,准备把这份美好的风光给绘制出来,回去的时候,可以拿给老郭看看,甚至带回京城之后,还可以当做礼物送给皇帝,让皇帝看一看自己所拥有的江山是多么的美好。

    画架是临时打造的,非常的简陋,但纸张和画板确实李安麾下护卫携带的,都是最上等的材料,尤其是纸张是从京城带来的最好的纸张,也是通过李安的指点,工匠们做出来的最优纸张,这一次外出,李安是带了不少纸张的,为的就是能够绘制大唐的山山水水,这既是一种消遣,同时也还可以拿回去送人。

    李安的绘画水平是很高的,不是一般的高,绘制出来的山水画,若是拿出去卖,必然能够卖出很高的价格,当成礼物送人,那也是很有面子的。

    笔墨纸砚这些都很轻巧,携带的时候并不会很吃力,护卫携带这些并不会影响行进速度。

    画架的旁边,有一个临时打造的小桌子,就是几根树枝支撑的一块木板,树枝是从附近砍的,而木板是出发的时候携带的,只有很小的一块板,能够放上笔墨和调色板就可以了。

    如此简陋的设备并不会影响李安创作的水平,设备都是次要的,李安这个人才是最主要的,笔墨和纸张都是好的就行,李安早就练成了站着绘图的本领了,站着绘图与坐着绘图没有任何的区别,也不会觉得难受。

    夕阳照耀下的山川是彩色的,所以,李安要绘制的山川图也必须是彩色的,只有彩色的山川图才能更好的体现天台山落日的美景。

    由于太阳一直在落山,光线在不断的变暗,所以,眼前山川的色彩也是在不断变化的,由刚开始的明亮金色,渐渐的变成了暗金色,而后又变成了暗红色,最后,当太阳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之后,山川便开始变得灰蒙蒙的了,最后,自然就是无尽的黑暗了。

    山川的景色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但李安绘制的图纸,自然不能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图纸都是固定不变的,只有动画才能实现画面的不断改变。

    不过,李安把山川美景的每一步变化都记在了心理,并连续绘制了多张天台山落日美景图,日后送人的时候,这些图纸也不是单独一张送人的,而是全部打包一起送人,这样才更有纪念意义。

    金黄色的天台山美景图是第一张,这张图纸通体金黄,甚至都让人感觉不到这是夕阳的美景,倒更像是午后偏西的景致,第二张图纸是暗金色,是标准的夕阳美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夕阳。

    第三张图纸已经变成了暗红色,山川树木的光线已经不是很明显了,挂在天上的太阳,也就是一个红色的圆圈,周围并未发射出太明亮的光线,只有红彤彤的晚霞最为明亮,太阳本身倒是像月光一样柔和,甚至比月光还要柔和一些,周围的树木只有少量带有一点红色的意味,其余的都开始发灰了。

    至于第四张美图,则已经完全看不到太阳了,只是在太阳落山的位置,还有一丝粉白色的光亮,这丝光亮照在部分山川的最高处,让整张图看上去略微有些色彩,但大部分山川都已经变成了黑灰色,显得有些阴冷。

    最后的第五张图,则完全就是一张夜间的山川风景图,在这张图纸上,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的光亮了,天上甚至还挂着稀稀落落的星辰,看上去却也别有一番美感。

    一连绘制五张美图,李安累的够呛,胳膊感觉都酸了,而且酸的还挺厉害的。

    往椅子上一躺,李安就不想起来了,甚至连晚饭暂时都不想吃了,就想好好的歇一歇。

    不过,辛苦的日子还没有结束,日落的风景是已经绘制完了,可明早的日出时分李安肯定还要继续绘制美图,而且日出比日落更加的美妙,日出象征着希望和美好,有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而既然日落绘制了五张图,日出的美景图自然也不能只有一张,肯定也是要绘制很多张才行的。

    日落的图纸是一张比一张暗淡,而日出的图纸必然是完全相反的,每一张图纸都会比前一张图纸更加的明亮和美妙。

    “李侍郎,将士们打到了几只兔子,饭菜已经做好了,您品尝一下?”

    一名护卫队长开口说道。

    李安摆了摆手,开口说道:“你们先吃吧!让我歇一会儿,看看本官绘制的图纸如何,一共五张图,可累死我了。”

    护卫队长哪敢自己先去吃野味,值得站在旁边陪着,并看到了脸绘制的日落美景图。

    “李侍郎太厉害了,这图画的跟真的一样,就这一会儿工夫就画了五张,太厉害了。”

    护卫队长开口夸赞道。

    李安淡淡一笑,开口道:“这都不算什么,这天底下,画图比本官好的多的是,多的是啊!明日一早还要画日出美景图,你们别忘了去山里打点野味,待明日午后,咱们吃完饭就回去。”

    “是,属下明白。”

    队长应道。

    “好了,不歇了,吃肉去。”

    李安也不忍心让属下在旁边等着,于是带着属下一起去吃野味。

    这一次的护卫总共有一百多人,虽然分成三组,李安身边仅有十人,但其余的将士就在附近,而且,这一次打猎的收获,大部分都是其余两组护卫人马打的,但最好最主要的猎物都给李安送过来了。

    猎物的数量着实不多,若是一百多人平分的话,一个人只怕只能吃到一口,甚至连一口都吃不到,勉强能喝口汤,所以,护卫们并没有平分,而是把所有的猎物都送到李安的手里了,这倒是便宜了李安身旁的十名护卫,他们有幸与李安一同分享美味每个人都非常的高兴。

    “野鸡,野兔,还有野鸟,就是没有大点的猎物啊!”

    李安看着这些总共二十多只的猎物,开口说道。

    “李侍郎,小的好啊!小的猎物又香又脆,最好吃了,尤其这只有拳头大小的鸟雀,最为美味了。”

    一名护卫说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

    李安开口说道。

    “李侍郎的意思,是猎物太小,不够分的,还有一百多弟兄没吃上呢?若有能抓到两三只山羊,那就够所有兄弟品尝的了。”

    护卫队长开口说道。

    “没错,本官确实就是这么想的,不能就我们这些人在吃肉,而让余下的兄弟们啃干粮啊!”

    李安笑着说道。

    这是李安的心里话,并不仅仅是为了安抚兄弟们的心,不过,此刻既然美味数量不足,那也就只有委屈部分兄弟们了,若是猎物充足,李安肯定会照顾兄弟们的,不会让任何一位兄弟没有肉吃。

    “今日打猎太晚了,将士们也不敢走远,所以,只打到这些,明日一早,我让兄弟们早起走远一些,如此,必然能够猎到较大的猎物,让所有兄弟都吃上肉。”

    护卫队长开口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让兄弟们早起打猎,本官如何能够心忍,就是一顿饭而已,回到大营之后也能吃上好的。”

    “李侍郎不用担心,将士们不怕辛苦,能吃上美味就行,大伙儿的劲头足着呢?”

    护卫队长兴奋的说道。

    他说的绝对是大实话,事实就是如此,这些护卫几乎全都是年轻人,年纪超过三十的不多,超过四十的更是一个都没有,所以,这些护卫的精力足的很,每一个护卫都是精力充沛的壮小伙,偶尔少睡几个时辰并不算什么,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而他们对打猎显然是非常有兴趣的,觉得打猎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情,自然非常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

    “那好,不过,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让将士们都小心一些,能不能打到猎物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不能有事儿,另外,这黄河的岸边有不少渔民,去买点鱼也挺不错的,这些都是黄河里的野生鱼类,味道肯定差不了,附近既然有渔民,猎户或许也有不少,打不到可以花钱买的啊!”

    李安开口说道。

    “是,属下明白,打不到猎物就买一些回来,去买一些野生的鱼。”

    护卫对正开口应道。

    虽然黄河非常浑浊,但里面生活的鱼类还是很多的这些鱼类也是有本事,居然能够在如此浑浊的环境下很好的生存,也是不容易,而因为生存环境较为恶劣,所以,黄河里的鱼,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由于猎物并不是很多,且时间比较晚了,所以,李安并没有吃太多,大约只是吃了个七成饱就不吃了,也要给兄弟们留一些才是。

第一千二百零九章

    李安早早的就睡下了,因为早睡早起对身体最好,这样才是最符合大自然规律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代的老祖宗们,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而且,也一直遵从这样的规律,进而一代代的把这一指导思想传递下去,让子孙后代都遵守这一生活习惯。

    与人类一样,大自然之中的绝大多数动物也都是如此,也都遵循日出而食日落而眠的规律,但也有一些动物是相反的,他们更喜欢在夜间活动,属于夜行动物,比如老鼠和猫头鹰,蚊子也是夜里出来咬人。

    提到最让人头疼的动物,无疑就是苍蝇和蚊子了,这哥俩配合的是天衣无缝,根本不给人片刻的安宁,白天苍蝇嗡嗡叫,晚上又轮到蚊子粉墨登场,简直不让人活了,不过还好这哥俩只能在天热的夏季给人带来烦恼,等到天气一冷,这哥俩就死翘翘了,但让人疑惑的是来年夏天,这哥俩又会再次出来捣乱,这搞不明白这哥俩是如何熬过漫漫寒冷的冬天的。

    此刻是冬季,大部分候鸟都飞到南方过冬了,只有少部分坚强的留鸟还在继续坚守家园,而这些坚守家园的留鸟之中,大部分都是正常作息,只有一小部分作息时间比较异常的,比如猫头鹰就是其中之一。

    这也不能怪猫头鹰黑白颠倒,不按正常作息时间捕猎和休息,是在是因为他们的猎物老鼠也是夜行动物,白天的时候老鼠根本就不出洞,猫头鹰也无处捕猎,只能躲在巢穴里睡大觉,而到了晚上的时候,老鼠出来觅食,在这种情况下,猫头鹰才有捕猎的可能,所以也只能如此了。

    人类社会也是同样的情况,有些寻欢作乐的人,都喜欢在夜晚静悄悄的时候进行,如此,很多想要收取利益的人,就会选择在夜间开设某种场所,也就是所谓的夜场,这也是为了生存的需要,就跟猫头鹰一样,而去夜场寻欢的人,就好比是老鼠,只有夜晚才敢出来玩。

    李安麾下的护卫,有一部分需要在夜间的时候进行警戒,所以,自然不能正常休息,还有一部分偷偷的去打猎了,为的就是能让李安一大早起来的时候,能够吃上最新鲜的野味。

    一夜睡醒,李安揉了揉眼睛,发现天才刚蒙蒙亮,正是看日出的最佳时间,而为了能够把日出最美好的一面给绘制下来,他马上命人把支架搭好,各种颜料和墨水也配好。

    “李侍郎,早饭已经做好,先吃点吧!”

    一名护卫说道。

    “来不及了,马上太阳就要升起来了,还是先画图吧!”

    李安开口说道,并站起身来,准备绘制日出美景图。

    “李侍郎,这是今日凌晨,一名将士新打的野味,两个时辰之前,他就已经去打猎了,就在刚刚又有一批将士出去打猎了,将士们的一片心意,侍郎还是尝尝吧!”

    护卫劝说道。

    “好吧!将士们都辛苦了,那本官就尝尝,别愣着,赶紧把本官绘画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任何一样都不能落下。”

    李安笑着说道,并赶紧去吃早饭。

    凌晨的将士真是太辛苦了,为了让李安吃到可口的野味,居然那么早起来打猎,那可是人最困乏的夜半十分,当然,也是夜行动物活动最为频繁的时间。

    野味非常的好吃,丝丝顺滑,芳香满口,只不过,时间已经有些来不及了,李安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品尝美味,他必须马上开始欣赏日出,并将日出的各种景色都给绘制出来,一分一秒都耽搁不得。

    还好李安起来的也比较早,而日出的时间也没有那么快,尤其是东方略微有些鱼肚白的时候,这个时间是比较长的,可以让李安慢慢的观察,慢慢的用笔墨去描绘。

    东方发出鱼肚白之后,整个天空开始略微有了一些颜色,不过,由于光线太暗了,所以,大部分区域还是灰蒙蒙的,尤其是眼前的滚滚黄河,完全看不出是土黄色的河水,倒像是灰黑色的一条大河。

    色彩最浓厚的部分,是鱼肚白的周边,也是整个画面最为出彩的一部分,李安抓准时机,赶紧用手中的纸笔,将这一特殊的画面描绘出来。

    李安绘图的速度很快,很快就把一张美景图绘制完成了,不过,李安绘制图纸的速度再快也赶不上日出的进度,这根本就没法比。

    所以,在李安刚刚把第一幅图绘制完成的时候,太阳已经露出了半个脑袋,这是李安所设想的第三幅图,可是由于时间的关系,现在也只能提前绘制了,第二幅图在李安的脑子里,带看完日出之后,李安还可以补画的。

    但这第三幅图是最为美丽的一幅图,太阳从地平线露出半个脑袋的时候,景色是最为迷人的,这种半遮半露的美为何如此迷人,大概没有人能说得清,但确实就是极其的迷人,也许反应的是一种生命刚刚诞生的朝气吧!

    生命的诞生总是让人兴奋不已,太阳的初生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太阳露出脑袋之前,东方的天空就已经是红彤彤的了,火红火红的非常喜庆,而在太阳露出半个脑袋之后,不但头顶的云彩是红彤彤的颜色,周围的树木和山川也都被太阳的光线染成了火红的颜色,而且是越来越红,之后随着太阳的逐步高升,这火红的颜色又变成了更加耀眼的金黄色,直到太阳完全升高,万物才恢复自己本来的颜色。

    第三幅图是李安着重绘制的一幅图,画面感非常的好,整体的基调是火红色,而第四幅图则是描绘太阳完全升起,距离地面有一尺高度的景象,这个时候是金黄色与火红色并重,两种色彩交相辉映,描绘出了一副难得的美丽画卷,在第四幅图里,黄河的景色开始凸显出来,前三幅图的黄河还是一条灰黑色的,而从这一幅图开始,黄河的美丽景色开始凸显。

    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下,河面变得金光闪闪起来,黄河本来就是土黄色的,在金色光亮的照耀下,颜色就变得愈加的黄了。

    旁边站着的两名护卫,负责给李安打下手,需要毛笔的时候,他们会马上递过来,需要清水清洗毛笔颜色的时候,他们同样需要马上去干,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李安的绘图进度,谁让现场的条件太简陋呢?若是有一个大架子,可以摆放很多物品,就不会有如此烦恼了。

    “侍郎画的真好,就跟真的一样,这样要练多久?”

    一名护卫见李安画的太好看了,忍不住开口夸赞道。

    “这个嘛!天资好的人三五年就能有如此成就,而天资不好的人,就算给他一辈子的时间,他也画不出来一幅图。”

    李安开口笑着说道。

    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自夸了,而且还是很严重的那种自夸,意思就是说自己很有天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此厉害的画功。

    “侍郎说的是,像小人这么笨的人,就算练一辈子都不可能画出这么美的风景画,太厉害了。”

    护卫情不自禁的说道。

    李安的风景图画的确实非常栩栩如生,就连李安自己都觉得画的太好了,就更别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画卷的普通护卫了。

    虽然一直都在绘制日出美图,但这并没有耽误李安欣赏日出的美景,只不过,李安在欣赏日出美景的同时,兼顾绘图了而已,而对于李安来说,绘图并不会影响自己欣赏美景,反而会欣赏的更加彻底和深入。

    在太阳彻底升高之后,李安已经绘制了五张山川美景图,与昨日傍晚绘制的美景图一样多,其中包括第二幅没来得及绘制的美图也被绘制出来了。

    这五幅山川美景图绘制完成之后,已经彻底进入白天了,而在上午的大白天精致,与昨日来的下午景色也是不同的,因为光线照射的方向不同,风景自然不同,比如就黄河来说,昨日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黄河表面的所有直接光线都被李安脚下的天台山遮挡,以至于看到的黄河都是暗色,而今日一大早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由于没有任何的遮挡,太阳光的所有光线都尽情的挥洒在黄河的河面上,如此一来,就让奔腾的黄河有了迷人的明亮色彩,这比灰蒙蒙的黄河水要壮观的多,更多的给人以耀眼的光辉。

    黄河本来是土黄色的,但在初生旭日的光辉照耀下,已经蜕变成了耀眼的金黄色,虽然都是黄色,但土黄色和金黄色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泥土的颜色,而另一个是黄金的颜色,这感觉如何能一样。

    波涛汹涌的黄河在阳光的照耀下,就像一条流淌着的黄金,让人不自觉的憧憬起对财富的渴望,虽然黄河水不是真正的黄金,但黄河水对于两岸的老百姓来说,那是比黄金还要重要的核心资源,没有黄金老百姓还能生存下去,可若是没有了黄河水,两岸的老百姓都会渴死饿死,黄河是一条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母亲河,是它养育了河两岸的老百姓,让老百姓们能够生活富足,能够安居乐意,同时黄河也是抵御外敌的天然屏障,自古以来,有太多的侵略者被挡在黄河的另一侧,从而让老百姓免遭战祸的荼毒。

    “一条流淌的黄金河,黄河此刻就是黄金河啊!你们看看这金灿灿的黄河,像不像黄金啊!”

    李安开口说道。

    “一条河的黄金,想想都觉得自己发财了啊!哈哈哈哈!”

    旁边的护卫都非常兴奋,黄金代表了财富,谁听到金子能不心动呢?恐怕没有人不心动吧!

    虽然同等质量的黄河水几乎一文不值,而黄金却有非常高的价格,但黄河的体量不是黄金能比的,一碗黄河水不算什么,就是一点水和一点泥土而已,但每天奔腾不息的黄河水携带了大量的淡水资源和泥土资源,这一庞大的资源是海量的,这些海量的资源全部加起来,是远远超过黄金的,哪怕将国库里的黄金都搬出来,也买不了这么多的泥土和淡水资源。

    尤其是黄土资源是非常宝贵的,就这么流走了的话,绝对是一种莫大的损失,黄河每年因为泥土流失所损失的财富是难以计算的。

    不过,泥土流失也带来了一点好处,那就是沿海土地面积的增长,比如沿海的好多地方,都是因为黄河泥土的淤积而形成的,要是没有黄土的流失和淤积,这些地方将不复存在。

    是黄河的泥水造就了某些发达的沿海城市,这些城市的地面下全都是黄土,都是通过黄河不远千里搬运过来的泥土。

    有句话说的好,虽然我们远隔千里,但我们脚下的泥土确实来自同一个地方的,那就是黄土高原的泥土,通过黄河运输到下游,从而让下游的人和上游的人,共同拥有相同的家乡土,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上午的时候,有二十多名护卫去周边打猎去了,还有十几名护卫去河边和村头购买食材,以改善一顿饭的伙食,顺便带点回去,让大营里的兄弟们也尝尝鲜,中午之前,将士们陆续返回,有的买了鲜活的黄河鲤鱼,以及不少李安都叫不上名字的鲜活野鱼,还有的护卫从猎户的手里购买了一些野味,当然,打猎的护卫也没有空手回来,甚至还带回来个头较大的黄羊和小鹿。

    有了如此之多的食材,将士们的这一顿午饭,必然会非常的丰盛,每一个将士都能吃到最可口的野味,仅仅是两只黄羊就足够将士们分食了。

    从河边买来的各种野鱼也非常多,购买的野味主要以兔子这等体型较小的猎物为主,猎户也很难获得较大的猎物,他们一般都是独自一个人打猎,遇到大型猎物的机会不多,而将士们都是十几人一组,分散开来寻找,甚至对一片区域进行包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如此自然更加容易获得体型较大的猎物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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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介绍:
玄宗后期,外部战事不断,边镇势力急剧膨胀,太子党与相国党明争暗斗,大唐帝国已是内忧外患。 主角李安,误入大唐,本想做个安分的富家翁,却被时事逼迫,一步步迈入波谲云诡的政局之中。 安禄山、李林甫、杨国忠、杨玉环等人的命运,会因为他的到来,出现怎样的变化? 千年的历史遗憾,又该盛唐不遗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不遗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