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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全文阅读

作者:朕御山河     盛唐不遗憾txt下载     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四百四十九章

    鲜于顺已经想好了,要去城外的田庄躲避一些日子,等风头过了,再回到益州城继续逍遥,以免自己被鲜于老头抓住教训一顿,只要他躲的远远的,鲜于老头也不会费太多的力气去找他,毕竟是亲生的儿子,就算犯了错,只要不是在身边也就不会太费劲去寻找他,教训他。

    听说到了田庄,每天都能吃香的喝辣的,还有小娘子可以调戏,这些跟班自然都愿意前往,另外,他们也算是闯祸了,若是不去的话,留在益州城肯定要被益州刺史收拾,而去了鲜于顺的田庄,至少可以暂时避开这个灾祸,另外,还能找个借口搪塞。

    这不,几名连夜离开的家伙,已经托同伴给上级汇报了,说自己在城外打猎受伤了,在鲜于顺的田庄修养,要过些日子才能继续上班。

    “好啊!全都是打猎受伤,都去鲜于家田庄修养,当本官是三岁孩童吗?至少也应该编个不同的理由啊!哼。”

    当下面的官员把这个情况汇报上去之后,一夜没睡的益州刺史生气的说道。

    这些所谓的打猎受伤的衙役,自然都是今晚去打架的那些家伙,随便找个理由就像蒙混过关,还把鲜于顺搬出来,就好像他们在鲜于顺的庄园里修养,他这个刺史就不敢派人去调查似的。

    他真的不敢派人去鲜于家田庄调查吗?他自然是不敢直接派人去的,鲜于老头就在益州城,他就算派人过去,也肯定要先知会鲜于老头,然后,才会派人去鲜于家的田庄,该抓人抓人,该调查调查。

    “这群兔崽子,居然拿节帅来压我,真是目中无人。”

    益州刺史越想越气,反正也没离开,就在节帅府的前院休息,直接又去找鲜于老头了。

    “什么,这群混账全都跑去我家田庄了。”

    鲜于老头拿过益州刺史手中的请假条,直接一把就扯碎了,非常的生气。

    自己的儿子拿自己的名号狐假虎威就算了,几个小小的衙役,居然也敢拿自己的名号来威慑别人,而且,还是只比自己小一点的益州刺史,这个如何能忍,自己的节度使官位,是给他们随便用的吗?

    “真是岂有此理,混账。”鲜于老头非常的生气,看向益州刺史,开口说道:“刘刺史不必有所顾忌,我家的田庄你随便进,就当是你自己家一样。”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几个小小的衙役而已,节帅也不必太放在心上,知道他们能不再惹事儿,倒也不是不能放了他们,也算是给二郎一个面子。”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益州刺史的心里,恨不得将这几个衙役给打个半死,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另外,事情已经发生了,总要给李安一个交代才是,而最好的交代,就是将参与打架的某些人进行处置。

    尤其是几名参与打架的衙役,那更是必须要好好惩治的,否则,就算李安不怪罪,以后其它的衙役也会有意见,甚至,他这个刺史的威信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会极大的助长某些衙役的嚣张气焰,觉得自己有鲜于二郎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就算把李安这样的牛人给打了,也没有人敢把他们怎样,如此一来,这些家伙岂不是要飘到天上去了。

    “给他面子?给他面子他能上天,听我的,该抓人抓人,该惩治惩治,现在就派人去,还有我那逆子,也一并抓来好了,明日让他给李侍郎下跪认错。”

    鲜于老头开口说道。

    既然节帅都发话了,益州刺史自然也就没有顾忌了,于是,直接告辞离开,带领二百多人的队伍,直奔城外的鲜于家田庄,他要亲自出手,将那些打架的家伙全部抓获。

    之前给他们治伤的时候,益州刺史忙着去节帅府,所以,暂时也就没有派人看着这些家伙,觉得他们受伤严重,也不会逃走的,不料,居然这么快就逃到了城外的鲜于家田庄,这大大超出益州刺史的预料,这才禀告鲜于老头,并亲自带人来抓捕。

    这些家伙聚众打架,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不惩治一番是绝对不行的,虽然鲜于顺是节帅的儿子,他不会亲自处置,甚至,鲜于家的家奴,他也不会过分过问,但其余的人就没啥问题了,尤其是他管辖下的衙役,他是必须要狠狠惩治的,要不然,以后的衙役和小吏都没法管理了。

    二百人浩浩荡荡的出发,很快就靠近了鲜于家的田庄,而这个消息早一步被鲜于顺等人发觉了,在前往田庄的时候,他们就担心有人过来抓他们,所以,早早的就在路上放了暗哨了。

    “二郎,刺史亲率二百人,浩浩荡荡的杀来了,后面还有二十辆囚车,这是要抓我们吗?”

    一名衙役好友,开口说道。

    这货表情甚为痛苦,这囚车都带上了,还能说明什么,肯定是要抓人了,也就是说,这些家伙跑不掉了,越是逃跑罪名越重,尤其是几名归刺史管辖的衙役,就更加不能逃跑了,否则,真的就是罪人了,以后想解释都没有机会了。

    原本指望背靠鲜于顺能够躲过一劫的,不料还是引火烧身了,这让他们很是懊恼,这下真的要完蛋了,此事可大可小,就算最轻微的惩罚,那也是不轻的。

    “刺史居然不给二郎面子,难道刺史不清楚这里是节帅的庄园吗?他也该硬闯抓人。”

    一名受伤的跟班说道。

    “刺史与节帅的关系好着呢?既然囚车都来了,肯定早就知会节帅了,是节帅同意了的,节帅都同意了,二郎哪里拦得住刺史,我们走不掉了。”

    一名衙役开口说道。

    “二郎,这很有可能是真的,是节帅的意思,我们会不会被抓回去,早知道就不这么快回来了,在江南也挺好的。”

    一名跟班说道。

    “二郎,若是刺史把我们抓回去交给节帅,那我们至少三五个月都不能出来玩了。”

    另外一名跟班开口说道。

    这货是怕挨打,所以用这话吓唬鲜于顺,而且,这话的可信度太高了,曾经鲜于顺犯错的时候,确实被关在家中几个月,而且,发生的不止一次,所以,可信度是极高的,只要跟班说出来,鲜于顺就一定会相信。

    鲜于顺最怕的就是被关在家中,哪儿也去不了,这是他从小到大,受到的最严厉惩罚,一想到连续几个月都不能出去浪,他就会发疯的,所以,他要想办法逃走,不能被抓回家做家牢,他实在不想受那份罪。

    “走,去江南,去江南。”

    鲜于顺开口说道。

    此刻,尽快逃离益州城才是上策,他非常担心自己被关在家里,若是再被打一顿,他就更亏了,而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会让他去向李安赔礼道歉,如此,他会再次丢人,以后在益州城就更加的没法混了。而这一次,他并没有闹出人命,罪过也不算很大,只要他逃去江南,他相信自己的父亲也是不会过分逼迫的,不会为了这么点事情,真的大老远的把他给抓回去,他也想好了,大不了在江南待上几个月,过几年再回来就是了。

    “二郎,那我们不等杨大郎啦!”

    一名跟班开口问道。

    鲜于顺怒道:“这都什么时候,老子哪里还有心情等他,赶紧的,快些收拾细软,咱们立刻就走。”

    一群跟班立马开始进行准备,把田庄的金银细软准备了很多,还准备了必备的马车,然后,他们就从后面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田庄,走上了前往江南的道路。

    一百多名跟班和损友,有五十多人选择跟随,还有二十多人悄悄跑回家的了,准备与家人道别一番,然后再走,还有一些是走不了的,只能留在原地听天由命了,比如衙役和受伤较为严重的将校,是没有办法离开的,他们都是公职人员,绝对不能随便离开,这些职位虽然没有太高的收入,但也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丢了就太可惜了。

    现在的他们,自然是颇为悔恨的,早知道就不跟鲜于顺瞎混了,到最后不但没有得到好处,反而给自己惹了这么大的灾祸,鲜于顺拍拍屁股就走了,临走的时候,啥也没给他们留下,也不管他们了,而他们也只能自己独自面对。

    益州刺史的兵马很快就过来了,速度还算比较迅速,囚车也在外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了。

    “刺史,我们知道错了,请刺史治罪。”

    几名伤的并不严重的衙役,跪在刺史的前面,磕头认错,始终不敢抬头。

    “敢拿节帅来压本官,你们的胆子可真是不小,你们觉得有鲜于二郎给你们撑腰,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把本官当什么人了,原本这事也是可大可小的,本官饶恕你们也并无不可,可你们自己不珍惜,居然拿节帅来压我,若不惩治你们,本官以后还怎么治理益州城,以后,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敢拿别人压本官,真是岂有此理,来啊!全部押入囚车。”

    益州刺史生气的说道,并下令逮捕这些打架的家伙。

    这些人不敢反抗,若是反抗,罪名会更重的,还是老老实实认错的好。

    “刺史,鲜于二郎带着一半的人离开了,追还是不追?”

    一名衙役开口请示道。

    益州刺史想了一下,开口说道:“还是算了吧!都是一些小混混而已,二郎更是节帅的亲子,总是要给点面子的,能抓住这些人就够了,节帅要是想抓二郎,他自己会出手的,不用我们去过问。”

    这货就是想尽快把这事给搞定,抓一批人狠狠的惩治,给李安一个交代,也给自己立个威风,让其余的衙役以后好好听话,不敢再肆意妄为。

    一百多个参与打架的家伙,基本上全都到了鲜于家的田庄,此刻跑掉的至少有七十多人,留下的只有三十多人,并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

    尽管没能将所有人抓获,但三十多人也够了,至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另外,这些都或多或少的有点地位,这个有点地位,自然是与最低层的百姓相比了,比如职位最小的衙役,那也是能对着百姓呵五呵六的,威风的很呢?还有一些军中队正,旅帅啥的,那也都算得上是连排级别的干部,在军中也是小有影响力的,这些家伙居然与鲜于顺勾在一起干坏事,必须要进行惩治,而且,是狠狠的惩治,若不好好的教训这些人,以后这些家伙真的就能无法无天了。

    这些年鲜于顺干了不少坏事,而他之所以能干这么多的坏事,除了自身养成了很多恶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这么一批趋炎附势的家伙跟随他一起混,给鲜于顺提供了太多的方便,甚至,这其中有不少人,为了讨好鲜于顺,公然引诱鲜于顺去做坏事,他们则从中进行协助,只要把鲜于二少伺候舒坦了,他们就能获得不少的好处,说不定可以在益州城混个风生水起。

    有不少跟着鲜于顺混的衙役和军中之人,也确实得到了一些好处,有些还获得了一点升职的机会,而升职之后就更愿意跟着鲜于顺屁股后面混了,如此,就形成了一种非常不好的氛围,很多心术不正的家伙,都打起了鲜于顺的主意,虽然鲜于顺没有任何职位,但却让很多人情愿过去抱大腿,还有一些有点真本事的人,也会选择讨好鲜于顺,并要求引荐给鲜于老头,从而让自己的才能可以被发现,甚至有平步青云的机会。

    比如这一次能打的那些旅帅,队正啥的,就是走了鲜于顺的门路,才顺利坐上官位的,心里自然欠着一份情,所以,一个招呼就来了,却不料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但不论如何,这些家伙还算是比较讲义气的,既然承了别人的情,就一定要还人情才是,鲜于顺要他们帮忙打架,他们自然不会拒绝。

第一千四百五十章

    鲜于家田庄的马车还是挺多的,坐人的马车就有五辆,拉货的马车就更多了,不低于三十辆,在出发离开的时候,鲜于顺带走了足足二十几辆马车,其中就包括五辆坐人的马车。

    五十多人的队伍,外加大量的物资,这些车辆是足够用的,只不过,坐人的马车稍微少了点,这无法满足所有人都能坐进去,再加上鲜于顺一个人就占了一辆车,一些小跟班就只能坐拉货的车了。

    拉货的车是没有帐篷的,一旦遇到下雨的时候,那就要淋雨了,遇到刮风的时候,也同样只能忍着,车上也没有柔软的椅子,颠簸程度更是大大超过坐人的马车,长时间坐这样的火车,对人是一种折磨。

    不过,坐车再折磨人,也好过步行赶路,有车总比没车强,乘车行军的速度还算可以。

    这些人都受了伤,旅途颠簸,必然是很不舒坦的,但为了暂时躲过风头,他们也能忍着。

    不过,鲜于顺这货,就算逃难的路上,那也是不肯消停,走了不到三个时辰,见后面没人追来,心情就放松了,身上的伤也没那么疼了,于是,又开始惹事了。

    路上遇到漂亮的小娘子,马上就让人抢了过来,放在自己的马车里供自己消遣,而对于追上来的小娘子家人,则命人拳打脚踢,把人打成重伤,然后扬长而去。

    既然是抢来的小娘子,自然是非常不配合的,而鲜于顺身上有伤,被小娘子一阵捶打之后,便感觉有些疼痛难忍,心里的激情立马就被浇灭了,取而代之的是心烦意乱。

    “去死吧!”

    鲜于顺气不顺,直接将小娘子从车上扔了下去,扔到了路边的沟里,虽然人还没死,但伤是不轻的。

    其实,这货虽然经常欺负人,但下手还是有数的,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跟普通老百姓过于计较,这一次一反常态,完全是因为心里太过于压抑了,受了委屈却不能找人报仇,实在没有地方撒气,这才如此的充满戾气,而身边跟随的家伙,也都一肚子气,所以,同样也充满了戾气,不但不进行劝阻,还公然当起了帮凶,完全不去考虑普通人的想法。

    搁在后世,这样的行为算是非常恶劣的行径,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天下,而在大唐这个时代,这等普通老百姓受委屈的事情,就太普遍了,就算路上有人殒命,都算不上什么大事,随便找个坑埋掉就是了,最多也就是当地人会谈论几天,然后,就再也没有人去关注这个事情了。

    就算官府过问,当发现是个来头很大的人物时,也会选择视而不见,以免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这种事情在任何地方都很是普遍,地位高有后台的人,总是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权利,就算危害了普通人,也没有人敢说什么,世间就是如此的不公,这也许就是人生吧!

    益州刺史把三十多人押送到囚车上,把他们全部押入益州城,到了益州城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折腾一夜,益州刺史也很困乏了,不过,他还不能睡下,他连续突击审查这些被抓的家伙,以此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搞清楚,只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然后,才能更好的给李安一个交代。

    鲜于老头凌晨的时候稍微休息了一下,然后,一大早就起来了,昨夜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难以心安,虽然这个事情也没多大,他是能够搞定的,可若是以后自己的儿子变本加厉,做出更多更严重的事情,那可就未必是他能够控制的了的,到时候,还指不定要发生什么事情呢?

    “节帅,昨夜刺史去我们田庄带回了三十多人,全部押在囚车里。”

    一名仆人开口汇报。

    “不是有一百多人么,剩下的哪去了,还有二郎呢?又跑哪儿去了。”

    鲜于老头问道。

    仆人开口回答道:“节帅,二郎带着剩下的人提前离开了田庄,应该是去了江南了,还带走了田庄的二十多辆车,粮食和马料也带走了不少。”

    “知道了,下去吧!”

    鲜于老头说着,便让人准备车马,先去刺史府看看再说。

    “节帅,您来啦!”

    益州刺史开口问候。

    鲜于老头看到被关押的人,居然有好多都是自己军中的将校,顿时大为恼火,这些家伙正事不干,居然帮着自己的儿子打架,真是让他颇为生气。

    “你们几个好大的胆子。”

    鲜于老头无心理睬益州刺史,直接走到几名认识的部下身前,恼怒的呵斥道。

    “节帅息怒,我等知错了。”

    几名被关押的将校,开口认错。

    这几个将校确实有些本领,是鲜于顺推荐给他的,本来他对自己这个不靠谱的儿子不太信任,觉得鲜于顺是瞎胡闹,可亲自试了一下之后才发现,这几个被推荐的家伙,确实有点能耐,于是就直接安排在军中了,还直接给了什长以上的职位,却不料这些家伙居然跟着自己儿子一起胡闹,跑去春光楼打架去了。

    “节帅,二郎对属下有引荐之恩,听说二郎被人欺负,属下也没来得及问清楚缘由就去了,给节帅惹麻烦了,恳请节帅治罪。”

    “恳请节帅治罪。”

    几个家伙倒也不含糊,直接表示知罪。

    “哼。”

    鲜于老头岂能轻易的就原谅他们,否则,自己成什么人了,以后还如何管理麾下的将校。

    除了这些家伙给自己惹事之外,被人打成这样也很是丢脸,一直以来,边军都是最强大的,大唐的十支边军就是大唐最强大战斗力的代表。

    其中,兵力最雄厚的是范阳的边军,人数足有九万多,最少的应该是安西和北庭,只有两万出头,而剑南道的兵力也相对比较少,编制军队只有三万多人,算是比较弱小的存在。

    虽然安西军的编制更小,但因为经常性的要面对西域方向的威胁,作战的频率比较高,所以,比较的精锐,而剑南道的兵马因为作战的频率不高,对手也不是足够强大,所以,战斗力很是一般,之前,鲜于老头还不承认这一点,现在麾下的精锐都被人打的断了骨头,算是实锤了。

    十几名军中精锐,居然被打成这样,这多多少少会损害剑南道大军的名声,这让鲜于老头颇为不满意,感觉很是没有面子。

    其实,这货原本就是商人,对于行军打仗根本就是个外行,若是真的让他指挥大军与敌军作战,这货很有可能会一败涂地,他最多只能做做后勤啥的,他是商人出身,对于商业和后勤应该比较的在行,打仗就真的不行了。

    剑南道的地盘并不小,整个蜀中都属于剑南道,而兵力才三万人,所以,防务方面的压力还是不小的,大部分兵力都驻守在边境地带,与南部邻国接壤的州都有部署,如此一来,能够部署在益州城的剑南道大军,就只剩下三千人马了,其中,城内仅有一千人,城外三十里外还有两千,真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不过,若是发生边境战争的话,剑南道完全可以迅速扩军备战,将兵力迅速扩大很多倍,临时扩充二十万兵马,那还是毫无压力的,就以剑南道的人口规模,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节帅还没吃早饭吧!要不就一起凑合吧!”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

    “好吧!这一夜没睡好,真是浑身难受啊!”

    鲜于老头点头应道,虽然心里颇为不舒服,但饭还是要吃的,不吃饭人的身体也受不了。

    因为没睡好,也没啥胃口,所以,鲜于老头和益州刺史都只是吃了一点点而已,然后就放下了筷子。

    “已经天亮了,咱们是不是应该去见李侍郎了。”

    鲜于老头开口说道。

    虽然李安就在春光楼,可节度使和刺史一起去青楼见长官,这要是传出去,肯定会带来不太好的影响,可若是让李安来刺史府,则又显得不尊重领导,似乎也不太合适,这让鲜于老头和益州刺史都有些头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李侍郎在春光楼呢?现在知道这个事情的人还不算多,下官已经吩咐下去了,不让他们乱说,就连下官昨夜去春光楼的事情,都已经封锁了,若是我们此刻大张旗鼓的去春光楼,怕是要被弹劾啊!”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

    鲜于老头自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可既然知道李安在春光楼,总不能不去见一面吧!况且自己的儿子惹了祸,过去表达一下歉意也是必须要做的,问题就在李安所下榻的地点太特殊了,居然是风月场所,这实在是有些不太合适,至少,他们不能大张旗鼓的过去。

    “那怎么办,难不成就不去了?”

    鲜于老头说道。

    “李侍郎昨夜休息的也很晚,现在还不一定起身呢?还是看看情况再说吧!他也不能一直待在青楼啊!肯定会出门的,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在哪儿了,只要出门我们马上就能得知,到时候去茶馆也行啊!”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

    鲜于老头赞赏道:“你说的很有道理,那咱们就先等着。”

    此刻,李安确实还没有睡醒,昨夜折腾了那么久,后半夜才开始休息,这一大早的,能顺利的起来就有鬼了,睡的正香呢?

    李安睡得香是因为心够大,不担心有人刺杀自己,而别的人就不是如此了,很多人都没睡好,就比如昨夜被李安救出的胡姬就没有睡好,几乎一夜都是半睡半醒的状态,昨夜鲜于顺太凶了,真的是把她吓坏了,直到一大早的时候,她还是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春光楼就在对面,她可以看见春光楼,但却不敢回去,她非常担心再一次落入鲜于顺的手里。

    昨晚就没有吃饭,跳舞又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一大早的时候,胡姬肚子很饿,就离开旅店去街上买吃的,离开房间的时候,他特意打扮了一番,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男子,还用布将头发整个遮起来了,不仔细根本就看不出这是一个绝色的美人。

    不出去不知道,一出门才知道昨夜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她通过路人的谈话,得知昨夜欺负她的那个鲜于顺吃瘪了,纠集了一百多人,结果全被一伙人给打趴下了,最后更是逃出城外,音讯全无了。

    得知此事,让她既吃惊又庆幸,还好自己遇到了好心人,若是没遇到好心人,她只怕就要完蛋了,至少清白是不保了。

    通过路人的聊天,她才得知这个鲜于顺,居然是节帅的儿子,平时横行霸道,什么坏事都敢干,之所以来益州城这么久都没有遇到鲜于顺,那是因为这货去了江南,昨夜是刚刚回来的。

    见路人如此评价鲜于顺,胡姬的后背都冒汗了,她真是没有料到,昨夜自己居然会遇到如此恶贯满盈的人物。

    而通过路人的态度,她也明白了益州城的老百姓,都非常的讨厌鲜于顺,之所以一直没有制裁鲜于顺,自然是因为鲜于老头是节帅,下面的衙役哪里敢治罪,而且,很多时候赔点钱就搞定了,实在不行就让跟班顶罪,之后再通过关系将跟班弄出来,让其前往鲜于家在外地的产业里干活。

    总之,由于鲜于老头的关系,鲜于顺总是能够在益州城呼风唤雨,总是能够非常轻松的避开律法的制裁,让益州城的老百姓们是敢怒而不敢言,只能默默的忍受,或者说,祈求自己不要被鲜于顺给盯上。

    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而言,鲜于顺就算再嚣张,也不会真的侵犯自己的利益,除非自己家有绝色美女,或者有鲜于顺感兴趣的东西,否则,一般倒也不会惹上他。

    对于昨夜救了自己的神秘人物,胡姬内心是万分的感激,她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既然别人帮助了自己,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过去感谢一番才是,要不然会心里不安的。

第一千四百五十一章

    昨夜救下的胡人小娘子,是从西域以西的大食国过来的,因为仰慕大唐的繁荣和安全,所以就跟着一群同乡过来了,家乡战乱频繁,生活比较艰苦,让她们感到难以忍受,而大唐显然没有让他们失望,繁荣与安定很轻松的就征服了她们的心,让她们下定决心不回去了,就在大唐这里定居生活了。

    原本她们是在京城生活的,可京城的西域面孔太多了,竞争过于激烈,于是,她们就觉得是不是可以去大唐别处发展,于是,就到了蜀中的益州城,虽然这里的繁荣无法与京城相提并论,但对于这些胡人小娘子来说,那也是相当繁华的地方,毕竟,就算是益州城,放在她们的家乡,那也是超大的城池,把她们家乡的十几座城池全部加起来,都比不上益州城的繁荣,所以,心里倒也是没啥落差的。

    另外,蜀中也是比较富裕的,有闲心消遣的人也很多,她们在青楼跳舞,可以吸引很多蜀中的有钱人过来观看,每天的收入都很是可观,只是她们年纪还小,所以,暂时没有卖身的打算,若是突破这一层,收入肯定还会大大增加。

    在益州城生活了几个月,这些胡人小娘子似乎越来越喜欢这座城池了,相比于京城,这里的环境更加的温和,气候更加的宜人,若不是昨夜遇到鲜于顺这家伙,她们甚至都准备一辈子呆在蜀中了,而出了鲜于顺这个事情,让她们的想法发生了变化,觉得益州城没有那么安全,似乎应该离开这座城池去别的地方发展。

    被欺负的胡人小娘子,心里已经有了离开益州城的想法,不过,这个事情不着急,在她听说欺负她的鲜于顺已经离开之后,她的内心就放心多了,此刻,她罪迫切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感谢自己的救命恩人,至少,也要给自己的救命恩人跳一支舞,一支她最拿手的舞。

    因为春光楼已经安全了,所以,胡人小娘子悄悄的回去了,见里面已经正常营业,秩序早已恢复正常,便放下心来了。

    因为换了装扮,即便是老鸨也没有认出来,她忙着招呼客人,没有注意这个穿着下人衣服的胡人小娘子,估计是觉得这是哪个客人的跟班。

    胡人小娘子也懒得搭理老鸨,她对老鸨很是不放心,已经彻底失去了信任,她要自己过去寻找昨夜救她的人。

    此刻,李安还没有起身,陈龙倒是提前起来了,他刚走出房门就看到了化妆的胡人小娘子,虽然是化了妆的,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小娘子,你怎么又回来了。”

    陈龙开口问道。

    胡人小娘子见到陈龙,上前一步就跪下了,感谢道:“昨夜多谢恩公搭救,小女子特来答谢。”

    “答谢,这个,不用了吧!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陈龙笑着说道。

    胡人小娘子咧嘴一笑,开口道:“我们是知恩图报的,一定要报答恩公,要不然,我会心里不安的。”

    “报答,哈哈哈!你一个小娘子如何报答我。”

    陈龙笑着说道。

    “小女子善舞,不如就给恩公跳支舞吧!”

    胡人小娘子笑着说道。

    “跳舞,恩,那也要等你的恩公醒了才行,哈哈哈!”

    陈龙说道。

    “怎么,恩公现在还没睡醒?”

    小娘子疑惑了。

    陈龙也不逗她了,开口说道:“昨夜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要我救你的人,还在屋里睡着呢?谁知道什么时候能醒。”

    “没关系,小女子可以等。”

    小娘子莞尔一笑,站在门外静静的等待。

    陈龙笑道:“随便你,我可是要去吃早饭了。”

    说完自己下手去找吃的了。

    李安睡觉一般都是自然醒的,只要心里没啥压力,就不会无缘无故的提前醒来,一般都能睡足四个时辰,所以,胡人小娘子也是需要多等一些时间了,一直等到李安醒来才能得见一面。

    等待的时间是很漫长的,胡人小娘子连续等待了好久,陈龙都吃饱回来了,她还站在外面等待。

    陈龙看了看胡人小娘子,开口说道:“小娘子,你就准备穿这一身跳舞啊!”

    胡人小娘子,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穿着一个男人的衣服,穿着这样的衣服,根本就不适合跳舞,也跳不出应有的美感。

    “你说的对,现在那个坏人也走了,我应该换上我跳舞的衣服,我现在就去。”

    胡人小娘子说完,便跑去换衣服了,春光楼内有她的衣服,昨夜走的匆忙,她的换身衣服都没有来得及带走,此刻就在春光楼的一个房间之中,她可以轻易的跑去换衣服。

    她的那些小姐妹也并没有离开,虽然她们心里有些不满,但干这一行的,她们也算是经常遇到顾客骚扰的事情,发生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也算是比较习惯,并不会因为发生这一次事情就彻底的否定春光楼,她们还是要留下来观察一下的,毕竟,随意的离开也未必就是好事,去别的城池难道就不会遇到鲜于顺这样的人了,或许还能遇到别的坏人,她们这些弱女子,似乎走到哪里都能遇到可以欺负她们的人,所以说,她们也是挺难的。

    “姐姐的运气真好,就是不知道那个帮助我们的人长的什么样,是不是很年轻俊俏。”

    一名胡人小娘问道。

    “恩公就是恩公,与长相有什么关系,不说了,我过去了。”

    “带上我们一起去吧!我们也很想看看,这个恩公长什么样子。”

    一群胡人小娘子,一起去了李安的房间外面,只要李安不醒,她们就不会进去打扰。

    不过,这些小娘子都是很年轻的,她们哪里能忍受一直待着什么也不做,难免会小声的聊天,而聊天的话就肯定会引起动静,会有不小的声音,从而吵到李安。

    其实,李安已经醒了,只是还想稍微再歇一会儿,所以,便赖在床上没有起身,此时,听到外面有不少小娘子在聊天,而且,一听就是胡人小娘子的声音,这声音与大唐女子的声音有很大的区别,至少稍微仔细一听就能听得出来。

    这么多的胡人小娘子聚在自己的房门之外,这是要干什么,李安很是好奇,不过还是能够猜到一点的,这肯定是为了感激自己的救援之恩。

    轻轻穿好衣服之后,李安便开口喊道:“外面的人都进来吧!”

    胡人小娘子们听了全都涌了进去,昨夜跳舞的十几人都进去了,她们的工作时间是黄昏之后,现在是休息时间,并没有工作的任务,所以,可以随意的走动,也可以离开春光楼去外面玩耍。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胡人小娘子还以为李安是一个白胡子的老年人,此时一看居然是年轻的帅小伙,顿时都露出了欣喜的神色。

    那小眼神似乎在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当以身相许,热情火辣且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这比羞涩的大唐小娘子开放多了。

    “你们就是昨夜跳舞的小娘子吧!想不到你们不但跳舞的时候好看,安静下来之后,也这么好看,真好看。”

    李安开口夸赞道。

    这可不是李安随口胡夸,这些胡人小娘子的长相确实非常的不错,一个个的都很是水灵,皮肤白有时候就是好,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只要皮肤够白就能让自己的颜值增长几分,所以,后世之人都非常喜欢美白,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更漂亮。

    华夏自古是黄种人,皮肤发黄应该是天生的,可所有爱美的女子都喜欢美白,将自己打扮成一名白净的小女子,而男子也同样喜欢长相白净的小娘子,没有人喜欢黄脸婆和小黑妹,都喜欢脸白的小女子。

    “呵呵呵!”

    被李安如此夸赞,这些胡人小娘子的心情颇为兴奋,她们也是喜欢被人夸奖的,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女子,又有那一个不喜欢被人夸赞的呢?所有的小女子都非常希望被人夸赞,让别人夸自己长得漂亮,那是一种很舒服的享受。

    昨日被救下的胡人小娘子,是所有小娘子之中,长相最为俊俏的一个,她向前一步,直接给李安跪下了。

    “恩公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

    李安忙道:“小娘子请起,不用这么客气,都是举手之劳罢了,眼睁睁的看着小娘子被人欺负,若不出手相助,那岂不是太不仗义了,对了,敢问小娘子芳名?”

    “恩公,我的名字很长,不好记的,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大唐名字,叫李黛儿,恩公就叫我李黛儿吧!”

    胡人小娘子开口说道。

    李安笑着点了点头,这些胡人也挺有意思的,来到大唐生活之后,总喜欢给自己起大唐的名字,而且,一般情况下都喜欢给自己起姓李的名字,这也难怪,应为在大唐,皇族就是姓李的,所以,他们给自己起姓李的名字也是理所当然的。

    “李黛儿,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非常好听的名字。”

    李安认可的夸赞道。

    “恩公,李黛儿没有什么可报答的,不如就给恩公跳支舞吧!是我自己新编的,还从未给别人跳过,这支舞我只为恩公一个人跳。”

    李黛儿开口说道。

    李安点了点头,说道:“好,这支舞一定是一支非常美妙的舞蹈,我答应了。”

    李黛儿回头看下自己的小姐妹,让她们暂时回避,虽然她编舞的时候,自己的小姐妹也是看过的,不过,这个舞蹈有点特殊,她还是一个人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给李安跳舞,才能达到最好的想效果。

    “嘻嘻嘻!”

    一群胡人小娘子听话的离开了房间,并顺手把房门给关上了。

    关上房门之后,诺达的一个房间里,就只剩下李安与李黛儿两个人了,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暧昧。

    李安一本正经的坐着不动,准备欣赏李黛儿的惊世表演。

    李黛儿似乎还有点害羞,她稳定了一下心神,然后便轻轻的褪去了身上的外衣,露出了白皙柔滑的胳膊和肩膀,整个人顿时显得更加的妩媚动人。

    若是一般的小郎君看到如此动人的景象,估计早就已经把持不住了,露出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而那种一脸油腻的模样会让小娘子颇为反感的。

    男人天生就是好色的,不过,若要得到女子的青睐,就必须要改掉油腻的不良习惯,你可以好色,但绝对不能油腻,一个看到美女就流口水动手动脚的男人,是非常让人反感的,而一个坐怀不乱的男子,则充满了无限的魅力。

    都说得不到就是最好的,轻易得到的便不会去珍惜,男人是如此,女人也是一样的,若她的魅力刚刚展现出来,便将一个男人迷得神魂颠倒,那么,她便失去了继续施展魅力的心情,会觉得没有多大意思,而若是自己施展了魅力,而男子只是表示有点欣赏,但并不十分迷恋,如此女子内心的好胜心便会强烈起来,便会施展更加迷人的魅力,从而去征服这个难以征服的男子。

    女人的征服感与男人是一样的,只是方式不同罢了,男人喜欢用金钱和地位征服女人,而女子则喜欢用自己的美貌来征服男人,只不过,男人的金钱和地位是会与日俱增的,而女人的美貌却是会逐步递减的,这一点似乎很不公平,却也非常的现实。

    在看到李黛儿白皙胳膊的时候,李安其实就已经有些心动了,不过,李安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只是比较尊重的看着李黛儿,这种表现很是绅士,让李黛儿对李安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舞蹈很快就开始了,扭腰是第一步,也是贯穿整个舞蹈的最基础动作,李黛儿的身材非常好,是典型的水蛇腰,扭腰的动作也很是规范,让人看了就感觉是一条水蛇在自己眼前扭动,非常的享受,非常的舒心,而扭腰的动作如此熟练,似乎也能说明某方面的能力非常强悍,让人不自觉的就会乱想。

第一千四百五十二章

    李安刚开始欣赏的时候,还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属于纯粹的欣赏艺术,可李黛儿小娘子越跳腰肢扭动的越是剧烈,甚至连臀部都跟着颤动了起来,那水蛇腰太过于灵动,而李安毕竟也是年轻力壮,时间一长难免有点控制不住,眼神也有了一点变化。

    而这一点细微的变化,自然逃不过李黛儿的犀利目光,她干的就是跳舞的活计,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可以通过客人的表情,探知客人内心的想法,哪怕这个想法隐藏的很深,她也能轻易的探查到,要是没有这点能力,那岂不是白干了这么多年。

    多年的跳舞生涯,已经让李黛儿非常了解男人了,在她看来就算是最优秀最正派的男人,内心深处也是好色的,完全不好色的男人是没有的,除非是皇宫里的太监。

    而她觉得,有一些男人之所以看着挺正经,那是因为没有遇到真正的诱惑,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而她就擅长这方面的能力。

    她的舞蹈可以调动男子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念,另外,她还深知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所以,她不但用自己的舞技征服男子的心,同时,还不让任何男人触碰她,她选择了卖艺不卖身,然后,这些心怀欲念的客人,就会经常来看她跳舞了,从而给她们带来不错的收入。

    越是如此吊人胃口,就越是能够提高她的身价,既有出场跳舞的身价,也有陪客人吃喝睡的身价,她虽然年纪很小,但深谙此道。

    不过,她之前跳舞都是有这些功利性的,而这一次给李安跳舞,则完全就是为了展现自己的所有美好,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和自己最精湛的技术都展现在李安的面前,让李安好好的欣赏。

    之前客人露出一脸油腻模样的时候,她会觉得很是反感,这种反感大大超过了她的成就感,而给李安跳舞则不同,她从见到李安的那一刻,就有了一种倾心的感觉,所以,不论李安露出怎样的表情,她都会非常的高兴,会觉得自己多年练习舞蹈是非常值得的,自己是一个很有魅力,很招人喜欢的小娘子。

    刚开始的时候,李黛儿是在李安前方五六步的位置跳舞,而跳了一阵子之后,李黛儿越来越靠近李安,很快就到了李安的身前,甚至绕着李安的身体跳了起来,越跳越轻盈,一阵阵的香风从李安的鼻端飘过,让李安感到混上上下都非常的轻松,有一种非常放松的感觉,而李黛儿的水蛇腰更是让李安的眼睛都有些迷糊了,眼前除了不时经过的水蛇腰,似乎别的任何物体都看不见了,视野里就只剩下李黛儿了。

    当李安进入如此情境之后,眼睛变得更加的呆滞了,几乎都不会眨眼了,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欣赏美的机会。

    “啊!”

    一声娇呼,李黛儿柔弱无力的倒在了李安的怀中,双臂也柔软的搂住了李安的脖颈,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完美,完全看不出是故意倒在李安怀中的。

    不过,李安自然非常明白,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而是故意为之,李黛儿这一招李安领教的次数太多了,也是女子最常用的诱惑手段,简直是屡试不爽,只要足够的有姿色,往男子怀中一倒,就很容易俘获男子一颗骚动的内心。

    “黛儿,你没事吧!”

    李安自然不能揭穿人家,要不然就尴尬了。

    李黛儿莞尔一笑,轻轻的用力起身,却在刚刚起身之后,又再一次倒入了李安的怀中,并更加搂紧了李安的脖颈,在李安的脖颈吹了一口气。

    “怎么了,受伤了?”

    李安继续佯装不知,一脸关心的问候。

    李黛儿小声道:“似乎是昨夜伤了小腿,刚才又疼了一下,不过,倒也没有大碍,休息几日就好了。”

    “腿伤了还跳舞,真是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子,来,不跳了,不跳了,躺着歇会儿吧!”

    李安顺势搂住黛儿,关心的问道。

    李黛儿并没有在意,反而莞尔一笑,开口道:“恩公要在益州城停留多久?会离开吗?”

    “恩,也就三五天吧!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停不下来啊!”

    李安也不想骗一个无知的小娘子,这样不太道德。

    “哦,这么快就要离开啊!那能不能带上奴家啊!”

    黛儿开口问道。

    “这个?”

    李安显得有些犹豫,不是不喜欢美人,而是一路上也不会缺少美人,如黛儿这般姿色的美女,那还是很多的。

    另外,一路上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更要去见曳夫,若是带着小娘子,那就不太方便了。

    “怎么,恩公不喜欢黛儿么?”

    李黛儿显得有些失望,难过之前溢于言表。

    李安一脸无奈的说道:“黛儿有所不知,这家有河东狮吼,日子也不好过啊!若是让我的夫人知道了,哎!那就麻烦了。”

    “怎么,恩公这么有能耐,还怕夫人?”

    黛儿好奇的问道。

    李安叹息一声,撒谎道:“黛儿有所不知,夫人与我青梅竹马,一直对我照顾有加,若没有夫人就没有我的一切,所以,我并不是惧怕夫人,而是尊重那个曾经对我好的人,都说男子薄情,但也并不是所有的男子都薄情的,你可明白。”

    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顾家疼老婆的好男人,可以博得别人的好感,尤其是博得女子的好感。

    李黛儿闻言,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要求似乎过分了,自己的恩公救了自己,而自己却要让他做出为难的选择,这岂不是破坏别人的家庭么,虽说大唐是有纳妾制的,可若是原配夫人不同意,那也是挺麻烦的。

    “恩公,是黛儿唐突了,恩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没有之一。”

    李黛儿莞尔一笑,从李安的身上爬起来,然后继续围着李安跳舞,只是跳了一阵子之后,便停下了,然后非常高兴的甜笑着向李安行礼。

    “恩公在上,再受奴家一拜。”

    李黛儿继续行礼之后,便转身离开了房间,临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像李安微微一笑,眼神颇为复杂。

    这个复杂的眼神之中,既有高兴,满意,也有尊敬,敬仰,同时,还有一丝丝的遗憾,总之,李黛儿的心里是复杂的,难以用言语来形容,或许离开之后,她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哭泣一场吧!

    “好可爱的一个小娘子,真是有趣。”

    李安嘴角微微一笑,突然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于是起身出门,准备去外面找个好点的美食充饥,尽管春光楼也有美味,不过,李安在屋里有些闷得慌,还是去外面吃有意思。

    李黛儿小娘子是笑着跑出李安房间的,所有人都看见了,所以,也没有人在意,可当她跑到自己的房间的时候,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哭的是哗哗的,似乎特别的伤心,可到底为什么伤心呢?或许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总之,就是莫名其妙的想哭,哭的莫名其妙,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泣,还哭的这么稀里哗啦。

    哭了一阵子之后,李黛儿又笑了,笑的非常的难以控制,笑过之后又哭,然后继续笑,继续哭,似乎不太好控制自己的情绪,直到小半个时辰之后才初步控制住。

    而就算不哭不笑,李黛儿的心情也是久久不能平静,她还从未有过这种感情,一种让她自己无法控制的感情。

    引起这种感情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今日遇到了李安,活了这么多年,她也算是见多识广,见识过无数的男子,但能够让他如此动心的,如此情绪难以平静的,就只有李安一个了。

    李安为何有如此出众的魅力,让李黛儿情绪难以控制,估计去问李安自己,李安也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就是帅气一点,多金一点,能力强一点么,也不该让一个女子如此情绪波动啊!

    既然李安给不出答案,李黛儿就更加给不出答案了,她也搞不清为何一想到李安就难以平静自己的情绪,一会哭一会笑的,似乎每时每刻脑子里想的都是李安,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了,似乎任何事情都要靠后,而只有李安是她必须要放在心上的。

    感情的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可理喻,就是如此的让人难以理解,也就是见一面这么简单,居然被影响到如此之深的地步。

    这也许就叫一见钟情吧!而且,还是有缘无分的一见钟情,这个就非常让人痛苦了,相忘于江湖,多么残忍的事实啊!

    别说见一面了,在后世就算没有见面,只是通过电视屏幕看到一个人,都很有可能被吸引住,从而造就了数量庞大的追星族群体,这些人为了某个喜欢的明显,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一切,为了能见偶像一面,情愿花费非常高昂的金钱,甚至还梦想有一天能够嫁给明显,简直是魔障了。

    仅仅通过一个屏幕,在并不十分了解一个人的情况下,居然能全身心的喜欢上这个人,这就是粉丝的情感,也是一种不满足于现实的情感。

    因为屏幕上放映的主角,那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人物的长相也都是经过优化的,把一个人所有美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了,而对于这个人不好的一面,那就全部被隐藏起来了,经过如此细致的艺术加工,很容易塑造出一个非常完美,非常让人着迷的美好形象,从而会有一群热烈的粉丝在后面追捧。

    后世的偶像都是经过专业塑造的,而李安确是货真价实的,至少比那些小鲜肉要强的多,让李黛儿难以自持也实属正常。

    这边李黛儿满脑子都是李安,而李安这边确是早就把李黛儿给忘了,不是故意忘的,而是李安要去找好吃的美味,正忙着询问路人,问问哪里有好吃的早点。

    “前方不远就有一家锅盔店,那味道老正宗了。”

    一名路人好心的告诉李安。

    “多谢。”

    李安点了点头,迈步向前方走去,很快就到了锅盔店铺。

    这里的生意确实不错,居然还排着队,要想买到锅盔,还需要等候一段时间,这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吃到新鲜出炉的锅盔。

    问了旁边的路人,李安了解到,这个锅盔是蜀中的特产,不过,也是有争议的,因为京城一带也有锅盔,也说是本地特产,虽然都是锅盔,但外形大小是有一点区别的。

    据说,商周时期就已经有锅盔了,当时叫文王锅盔,这似乎证明锅盔并不是蜀中发明的,而是关中一带发明的,蜀中只是偷学了技术,然后就占为己有了。

    秦朝的时候,人们制作锅盔,个儿大饼厚、瓷实,据说锅盔最初不叫锅盔,因其外形酷似树墩的横截面,因而被叫做墩饼。

    当时秦军行军时士兵配发的墩饼,一个都有五六斤重,一个墩饼的直径大约在六十厘米左右,厚度也都在十五厘米左右,而且士兵的携带方式也很独特,两个墩饼为一组,在每个墩饼上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如同民间过去常用的褡裢一般。

    这一特殊的携带方式在突遇作战时,墩饼竟成了极好的单兵护具,起到了盔甲的作用,更难得的是,敌军射过来的箭,扎在墩饼上,被秦军士兵拔出来后,又可用来射杀敌军。墩饼能吃箭,也成了秦军获胜的一**宝,而后士兵们便把墩饼唤做锅盔,即用锅烙出来的硬面盔甲。锅盔也由此而名声大振。秦人出门,家中必烙锅盔,让出门人带上,这一习俗一直延续到后世,从未中断过。

    据说秦军能力克群雄统一六国,除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原因外,锅盔作为战士的主要干粮,也有着突出贡献,锅盔的保质期比较长,适合长时间存放和携带,不容易变质腐烂,适合长距离作战食用,完全可以和今天军队所使用的压缩干粮媲美。

第一千四百五十三章

    锅盔这种看似不起眼的食物,居然成了大秦军队克敌制胜的法宝,恐怕当初发明它的人都没有想到,这种古代的压缩饼干,对于提高秦军的作战能力,减缓后勤压力,具有极高的作用。

    而锅盔的保质期之所以比较长,适合长时间存放和携带,这与锅盔的用料及制作方法密不可分,锅盔的制作方式非常讲究,要用上好的小麦面粉,用水搅拌,和成面团,待发酵后用擀面杖擀成大圆饼,置于平底大铁鏊中,用文火慢慢烙之,炕干水分、皮微焦黄而瓤干香醇,锅盔即使在炎热的夏季,放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会起霉变质,非常适合长距离作战食用,完全就是超大好的压缩饼干,一种能够当做盾牌的压缩饼干。

    一想到前胸和后背各自挂着一个厚厚的大盾牌,李安就觉得这样的士兵,更加不容易被射杀,前后两个大大的锅盔,可以很好的保护士兵的最重要要害部位。

    这还是秦代的故事,在大唐时代,同样也有有关锅盔的故事,相传,唐朝时高宗皇帝李治和女皇武则天的合葬陵,最初选取中乾县东北二十五公里的五峰山,后因穴位风水不吉利,而改选在乾县城北三公里的梁山上。

    梁山风景优美,是当年秦始皇、隋文帝巡幸游览之所,位于京都长安西北八十公里,在八卦中属于乾位,故将陵墓称为乾陵。乾陵修建工程浩大,征用了数万名匠人和民工。当时,有个叫冬娃的小伙子,从小失去母亲,和父亲两人相依为命,他生性聪明,勤劳朴实,很受乡邻的称赞。谁料后来父亲因病卧床,冬娃每天除了上山打柴外,回来还要给父亲烧菜做饭,天长日久这样干,便练就了一手做饭的烹调技艺。

    修建乾陵征用民工时,他替父亲去做工,因人多而活路又繁重,饭食往往不能按时吃,困苦不堪。有一天,他肚子饿得实在撑不住了,就悄悄地在路边挖了一个土窝窝,架上自己的头盔,把面和匀放在盔内,在盔下烧着柴禾,过了一会儿,他从盔内取出烙成的馍一尝,酥脆可口。他高兴极了,就把这个办法告诉了同伴,让大家改用铁锅去烙,结果吃起酥,闻起香,一传十、十传百,就形成了这种独特的锅盔馍。

    从此后,筑陵工地上香气弥漫,总监尝到这种香味异常的馍后,感觉不错,忙派专人送到京城长安。因此馍不同一般,后来唐王朝每年就要乾县进贡锅盔馍。这种烙馍的方法,逐渐流传到民间。由于历代劳动人民不断地改进制作方法,锅盔馍的质量也越来越好,样式也有许多种了。后世旅游业颇为发达,乾陵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众多旅游者,他们总爱吃乾县的特产锅盔馍,临走时还要带上几个,回去送给亲朋好友。

    不过,这个故事的可信度不高,一个修乾陵的民工,怎么会有铁质的头盔,在铁器非常珍贵的大唐时代,普通的修陵民工是不太可能有铁头盔的,古代对铠甲和头盔的管制都是很严格的,哪能让民工拥有铁质头盔,就算是士兵的头盔,也有很多是藤条和皮质的,铁质头盔都不是足够充足,而用火烧头盔,则有毁坏头盔的嫌疑,一旦真的造成损坏,那是肯定要被惩治的。

    这也就是一个流传的故事而已,并没有太高的真实性,反正李安是不太相信的,觉得是编造的。

    对于蜀中来说,也有关于锅盔的传说,相传蜀汉时期,西蜀丞相诸葛孔明屯兵南充,待北伐,为不误战,蜀军行军途中腹中饥饿,遂架其盔,将面和匀置之于盔,盔下烧柴,少顷,盔内烙已为饼,称之锅盔矣。其后,包公后人包元恒随军入川,习军中烙盔手艺。久之,见锅盔形圆面厚,虽解饥耐饿,而口感欠缺,酥脆不及,苦思良久,改央薄旁厚,遂觉香味扑鼻,酥脆可口,自此包记锅盔诞矣。

    蜀国北伐大军在紧急情况下,用铁盔烙饼,倒也有一定的可能,不过,李安还是觉得是杜撰的可能性更高一些,行军打仗都有专业的伙头兵,好好的锅不用,干啥要用头盔啊!古时候铁盔稀缺,质量也比较一般,难道就不怕被烧坏了,卫生问题又如何保证,这些都是问题。

    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李安也大概看出了锅盔的制作工艺,首先自然是发酵面团了,然后将发酵好的面团取出,排气揉匀,将面团分成两份,将每一份揉匀,将每份擀成薄片涂上油。撒上两小勺盐、两小勺胡椒粉、三小勺孜然粉涂匀,自下而上,紧紧的卷起,稍微搓长,盘上卷,尾端塞入下面。

    然后稍稍擀薄,撒上一勺芝麻,用擀面杖再擀几下,擀成生坯形状,做好的两个锅盔生坯盖上锅盖发酵一段时间,轻轻放入二次发好的锅盔生坯,小火慢烙,烙好一面,轻轻翻面,烙成两面金黄即可,烙好的锅盔,出锅放入平盘,供客人们挑选,当然,在供不应求的时间段,是不存在挑选的,基本上就是刚刚放入盘子就被买走了,客人们还需要排队。

    其实,益州城做锅盔的小店还是挺多的,但同样的食物,经过不同之人的制作,在味道方面是会有一点区别的,做的味道好,比较正宗的小店需要排队,而口味不佳的小店,生意就很是一般了。

    李安自然要品尝口味最正宗的锅盔,所以,特意跑来排队了,哪怕多等待一段时间,那也是值得的。

    等了好一阵子,终于轮到李安了,因为好不容易排队的,所以,一口气买了四个,这让后面排队的都颇有一点怨言,一般排队买锅盔都是一两个,购买四个的很少。

    李安没有理会身后人的不满,自己拿了一个,其余的分给陈龙等人,并随意的掰了一小块放在嘴里品尝。

    “恩,味道果然正宗,不错,好吃的很呢?”

    李安尝了一口之后,非常满意的说道。

    小小的锅盔,制作的材料和工艺都非常简单,但却能有如此口味,确实非常的不错,让李安颇为满意。

    “贵人是外地来的吧!这可是咱们蜀中著名的包记锅盔,咱们蜀中还有好多种类的锅盔呢?”

    一名路过的百姓开口说道。

    “哦,还有更多的锅盔,能不能给我讲讲?”

    李安好奇的问道。

    这名百姓一口气讲解了好多种锅盔,其中有公安锅盔,这个所谓的公安锅盔,自然就是公安这个地区出产的锅盔了,制作工业也不难,准备的材料更是简单,只需要一个油桶,揭去上盖,里面用耐火的泥土糊成肚大口小的空间,再配上一块案板,这就可以开张了。

    制作公安锅盔一般是两个人,一人称白案,负责在案板上揉面,不断将一团团发酵的面在手中搓弄,直到觉得满意后,再放在一旁醒着,另一个则可叫成红案,根据顾客的需要,甜就加糖,咸则加盐,甚至还可以加辣椒,油重油轻,悉听尊便,得到完整的吩咐,才将醒好的面团三下两下,抻宽拉长,有时成海棠叶状,有时成鞋底样,最后再摇动一铁皮盒子,盒子的底部被凿成了筛状的孔,盒子里面装着芝麻,多几下少几下,都可随意,这一切在三两分钟完成,红案师傅便将面食迅速贴进了炉膛里。

    这时候,人们才注意到炉膛里还燃着一盆熊熊的火,或者是木炭,或者是无烟煤,这是烤制锅盔的唯一能源,大约也不过三两分钟,师傅便用一把专用钳子,轻轻从炉膛里将体积增大近一倍的锅盔取了出来,直接递给站在一旁的食客手上。

    这时候的锅盔,外焦里嫩,松软适宜,拿着似乎有点烫手,吃着却感觉挺好,似乎就在不知不觉中,刚才还在案板上的面团,就这么消失了,如果没有留在嘴角的一股余香,人们甚至想找找刚才拿着的锅盔到哪去了。

    吃锅盔,一不要工具帮忙,无论是筷子还是勺子,二不要菜肴佐餐,不管是咸菜还是鲜菜,三不要桌椅板凳,锅盔就适宜站着吃或者走着吃,有人吃烧饼要一碗豆腐脑,说干嚼咽不下,吃饺子还得配一碗汤,理由是原汤化原食,唯独这锅盔,好像没这么多讲究,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一个锅盔只有几文钱,无论是形式还是价格,锅盔都是不折不扣的大众食品。

    令人奇怪的是,就是在公安本地,稍有档次的小店,都没有锅盔的席位,要吃锅盔,必须到简陋的街头巷尾,在公安县走街串巷,想寻找公安的锅盔正宗,出人意料,和其它地方的小吃相比,这里没人称自己的锅盔属于什么门派。无论是问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问血气方刚的青年,他们都轻轻一笑,不就是做锅盔么。

    在乡村,即使是学个一般的木匠,都有一套繁琐得近乎于宗教的拜师仪式,唯独做锅盔,会做的埋头做,不会做的站在一旁看,看多了,再试着做。做差了,自己填肚子,直到做得自己满意了,就可以出来单挑了。

    民间有俗语,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做锅盔好像没有师徒相传的讲究。满街都是做锅盔的,谁跟谁也没有什么关系,据说走在公安的街头,看到吃锅盔的人有年轻男女,有耄耋老者,有人在旅途的行者,有睡眼惺忪的村妇,觉得一种大众食品,没有炒作,居然能人无分南北,地无分老幼,雅俗共赏,实在不可思议,做出特色没人自豪,做成气候没人夸耀,大街小巷,锅盔店铺非常的多,是一种非常普及的小吃品种。

    “兄弟是公安人吗?居然对公安锅盔如此的熟悉?”

    李安开口问道。

    百姓摇头道:“不是,不是,我是生意人,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只是去过公安而已,在那里吃了不少公安锅盔。”

    “哦,原来如此,那兄台还知道哪些锅盔?”

    李安开口问道。

    百姓一口气说了十几种锅盔,比如亳州锅盔,这种锅盔与关中的大锅盔有的一比,也是一种非常大的锅盔,个头非常大,也叫壮馍,据说这是一种独特的食品,源于外婆给外孙贺弥月赠送礼品,后发展成为风味方便食品,这种锅盔整体呈圆形,直径尺许,厚一寸,重五斤,因外形酷似古代盔甲,又圆又硬,所以得名锅盔,也叫壮馍,是因为它特别顶饿,巴掌大一块锅盔能抵两个大馒头。

    它是用大块面团反复盘揉,做成面盆大的一个圆饼,厚约寸许,直径为一尺到二尺,表面粘上一层芝麻,放在平锅上文火干炕,做成后外脆里软,色泽金黄,食之喷香,有的行家还能在锅盔表面制出一些图案来。

    做这种锅盔最重要的是把面和好后慢慢地盘、揉,把面团揉得充分,做出的饼咀嚼起来口感才好,锅盔看起来硬硬的,吃起来也是韧性十足,大多数人都以为它是用死面做的,其实不然,在和面时要用发酵后的面搭配着面粉在一起才行,否则面饼吃起来会像石头块一样了,锅盔在制作时没有加入丝毫的油料和材料,是绝对清淡的食品,很多人酒后会吃点亳州锅盔,感觉很清爽。

    李安真的没有料到,小小的锅盔,居然有如此多的品种,几乎在全国各地四处开花,只是由于技术和地区口味的不同,不同区域的锅盔会有不同的味道,个头也相差甚大,有的酥脆,有的较软,有的很硬,形状也不完全都是圆形的,还有长条形的锅盔,看着一点都不像锅的样子。

    总之,锅盔的种类实在是太多了,只怕一个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将所有的锅盔全部吃完,能把最著名最正宗的锅盔都品尝一遍就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李安与陈龙等人一边继续逛街,一边随口吃着手里的锅盔,街道上的路人,也有不少吃着锅盔的,这是一种好吃且廉价的小饰品,是穷人的最爱。

    因为街道上有牲畜来来往往的,所以,难免会有牲畜的粪便,卫生方面真的不敢恭维,但大唐的百姓早就熟悉了这一切,并不会觉得恶心,而且,牛马驴的粪便都是干的,味道并不大,似乎一点也不会影响人们吃小吃的心情。

    当然了,街道上也是有专门负责清理粪便的工作人员,他们干这活是没有报酬的,因为这些粪便都是上好的肥料,都得到肥料了,那还有什么理由要钱呢?反正愿意免费干的一大堆,你不干自然有别人抢着干。

    自从李安一出门开始,益州刺史麾下的人,就已经悄悄的跟着李安了,并立即派人回去汇报,告诉益州刺史,李安离开春光楼了。

    “哦,李侍郎去大街上吃锅盔?几文钱一个的锅盔?”

    益州刺史惊讶道。

    “可不是么,一口气买了四个呢?与几个护卫分着吃了。”

    属下开口说道。

    “李侍郎居然喜欢吃锅盔,锅盔有什么好吃的。”

    益州刺史说着,让属下去告诉节帅,然后,他自己先微服去大街上了,准备与李安来个偶遇。

    锅盔的个头很大,虽然李安手里拿着一整个,但肯定是吃不完的,若是把这一个完整的大锅盔吃完,估计一整天都不会再有任何胃口了,随便吃几口感受一下味道就可以了。

    大部分路人也都是吃一小块就把剩下的收起来,等饿了之后再吃,没有人能把整个锅盔全部吃下去,这里的锅盔个头很大,没有人的肚子能盛这么多。

    “陈龙,你觉得这个锅盔味道如何?比京城的锅盔好还是不好?”

    李安将手里的锅盔收起来,交给身后的护卫,并开口问道。

    陈龙点头道:“味道很香,还不错,不过,咱京城的锅盔也不差,咱京城的西和锅盔一点也不比这个差。”

    这个西和锅盔,李安也是吃过的,味道确实不错,而这种美味还有多个有意思的传说,首先,相传,在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常年征战,粮草易间断,成千上万的士卒饭不能食,力不能足。

    无奈,一军士无意将面压入头盔,置于火上,烤之少许,烙成了一饼子,居然香酥可口!此饼者,边薄,心厚、表面者鼓、能应当务之饥,亦能久存不坏,众人青睐受赞赏不已,因像头盔,于是就叫锅盔。

    还有一个传说,说诸葛亮凯旋博望,归回新野,命云长驻扎把守营地,适逢气候干燥,田地久旱,马困兵乏,粮草先行,怎么办呢?为稳军心,诸葛亮手捋胡须,低头片刻,便计上眉头,立即书信一封,多用干面,掺水少许,和成硬块,大锅炕干,得食为盔,以响军士,关羽得到捷报,照之以做,果然渡过难关,立下了大功。从此,锅盔便成为军粮的必备之本,更成为一段流传的佳话。

    西和锅盔的制作也是及其讲究技术的,其设备是靠上下两面均匀加热的吊炉来上烤下烙,如此的操作,其特点有整体升温,受热均匀的效果,即使内部熟透,外部也不致于发焦,火色重者,黄里透棕红,火色轻者,白里见乳黄,一刀切开,柔韧雪白,那酥软程度犹如弹性很好海绵一般,喷香可口,美观大方。

    有人又将烙锅分为三层。最上叫鳖盖,中间叫火盖,其下叫镳,旁备设一烘锅,烘锅口内置一铁网,烙前将三层锅置于锅圈上,在炉膛里生些许香砟子炭火,待炭火着到七八成时,用夹剪将大炭火夹于火盖之上,中号炭夹到烘锅锅膛里,碎炭留在镳底下,最后重新将三层锅放到原处,即烙便可。

    此时,还要讲究勤翻勤转,俗称三番二转,烙到火色均匀,皮面微鼓,皮底呈金黄时即熟,锅盔的用料也是及其精致的,将小麦磨碎后提取其精粉,故而面粉白而韧,所含蛋白质高,香味诱人食欲,可谓察之让人垂涎三尺,食之使人贪得无厌,闻之让人清香扑鼻。

    像这种锅盔馍馍一般贮藏半个把月是不成问题的,它是出门外宿携带的好食品,又是亲朋好友朴实的真情馈赠。因此,他很快地打出了市场,成为人们非常喜爱的一种食物。

    “你说的没错,西和锅盔是很有特色,不过,我还是觉得这里的锅盔更好一点。”

    李安笑着说道。

    “哪有,我还是觉得西和锅盔好,李侍郎一定是因为第一次吃这里的锅盔,才会觉得这里更好的,其实也没有那么好。”

    陈龙开口说道。

    这话说的没错,也许李安真的是第一次吃蜀中的锅盔,才会觉得比关中的锅盔好吃的,其实,味道都是差不多的,都非常的美味。

    “李侍郎,也许是我肚子吃饱了吧!所以,吃不出这个锅盔的美味。”

    陈龙突然开口说道。

    他早起了一些,已经吃过早饭了,肚子里并不是很饿,所以,吃锅盔的时候,感受与李安是不同的,也只是随意的吃了两口就收起来了,而李安至少吃了四五口,品尝到的味道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哦,原来你都吃过饭了,难怪。”

    李安笑了笑,觉得锅盔很干,吃过锅盔至少也要喝点汤汁,也确实感觉到了一丝的口渴。

    “王婆豆腐,这个小店的人也很多,应该很好吃。”

    李安走到一处小店,看到里面人多,便决定进去尝尝味道,有时候想要找到一种食物是不是好吃,只需要看有多少人排队购买就行了,排队购买的人越多,食物的味道就应该越好,这是最方便最好的一种的判断方式。

    从这道食物的名字,就能看出这应该是一个老婆婆发明的,而王字又似乎说明这个老婆婆姓王,或者她的丈夫姓王。

    “李侍郎,反正我是吃不下去了。”

    陈龙已经没有食欲了,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那好,我进去,你就在附近随便转转吧!”说完走进了小店。

    这个王婆豆腐李安从未听过,于是刚进店,便问候一名正在等待的客人,大体了解了王婆豆腐的情况。

    原来王婆豆腐是王婆的丈夫发明的,她本人也并不姓王,但她的丈夫去世太早,整个店铺都是她在操持,所以,也没有人在意这道菜是谁发明的,人们更在意的是王婆这个人,于是很轻易的就给这道菜起了这个名字。

    这道菜色泽淡黄,豆腐软嫩而有光泽、其味麻、辣、酥、香、嫩、鲜、烫,豆腐表面盖有一层淡红色的辣油,可保持豆腐内的热度不使很快散失,趁热吃滋味更佳,花椒面也扑鼻。在数九寒冬季节食用,更是取暖解寒的美味佳肴。

    王婆豆腐的特色有很多,比如,第一大特色便是麻,麻指豆腐在起锅时,要洒上适量的花椒末。花椒要用汉源进贡朝廷的贡椒,麻味纯正,沁人心脾。如若别地花椒,麻味卡喉,令人气紧,谁还会有食欲,谁敢再夹豆腐?

    第二个特点就是辣,是选用龙潭寺大红袍油椒制作豆瓣,剁细炼熟,加以少量熟油海椒烹脍豆腐,又辣又香,还有就是要足够烫,豆腐的特质保持了整道菜出锅后的温度,不容易冷却,每下一次筷子,吃到的都是刚出炉的味道。

    香也是必须的,也就是起锅立即上桌,闻不到制豆腐石膏味,冷浸豆腐的水锈味,各色佐料原有的难闻气味,只有勾起食欲的香味,酥也是必须的,酥指炼好的牛肉馅子,色泽金黄,红酥不板,一颗颗,一粒粒,入口就酥,沾牙就化。

    鲜嫩更是必不可少,而嫩指的是豆腐下锅,煎氽得法,色白如玉,有楞有角,一捻即碎,故住宅大多用小勺舀食,美味不鲜怎么可以,全菜原料,俱皆新鲜,鲜嫩翠绿,红白相宜,色味俱鲜,无可挑剔。

    一道普通的小菜,居然有这么多的讲究,那味道肯定也差不了,李安等了足足一刻才等到一碗,护卫们还需要继续等待。

    入口的那一刻,李安的表情很是满足,这王婆豆腐确实不错,味道一点也不输后世的麻婆豆腐,据说豆腐早在汉代就出现了,只是没想到到了大唐这个时代,居然发展出了这么多的花样,味道也变得如此的美味,实在是让李安大吃一惊。

    一碗王婆豆腐的分量还是太少,根本不足以满足李安的口腹之欲,不过,李安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要吃饱,而是要品尝美味,所以,吃不饱也没有关系,待会再去别处吃点就是了,多吃几样小吃,三五天之内把益州城所有好吃的美味都品尝一遍,这样才算没有白来一趟,才是真正的不虚此行。

    “王婆豆腐,味道果然不错,麻麻辣辣的,感觉真是好啊!”

    李安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贵人是外地来的吧!这王婆豆腐是咱益州城的一绝,不过,可不能吃太多,太辣了呀!若是吃的太多的话,会闹肚子的。”

    一名客人好心的提醒道。

    这位客人说的也是实话,比较辣的食物在吃多了之后,确实会导致让人拉肚子这种现象,严重的甚至要去看郎中,不过,这也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能吃辣,就算吃再多的辣椒也没事儿,就跟吃饭一个样,而有的人不能吃辣,哪怕吃了很少的一点点,身体也会受不了的,需要去看郎中。

    这个与身体素质和年轻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主要取决于是哪一种人,比如这个地区的人都很能吃辣,而另外一个地区则完全不能吃辣。

    同样都是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这也许就叫地域差距,也是古代很多人常说的水土不服,一个人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环境,是很容易水土不服的,对各种食物和水源都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也许你吃的时候觉得爽,但吃完之后,就有的受了,所以,刚才提醒的客人绝对是一片好心,是担心李安觉得好吃,然后吃多了把肚子给吃坏。

    “多谢兄台提醒,敢问这益州城,还有什么好吃的。”

    李安开口问道。

    “这个,那就太多了,三天三夜也吃不完啊!旁边就有一家核桃酥不错,再往前的油炸牛肉也很好,还有旁边街道的五香豆干,还有……”

    这个客人倒也挺热心的,一口气说出了足有三十多道美味,李安一顿饭怕是很难全部品尝一番了。

    吃完最后一口王婆豆腐,李安感觉自己的嘴巴和舌头都是麻麻的,肚子里也有一点感觉,但绝对不是疼痛感,而是一种颇为舒坦的感觉。

    离开王婆豆腐的小店,李安继续往前走,才走了不足一百步就看到了益州桃酥的店铺,这个店铺的前面排队了足有三十人,可见这里制作的桃酥味道应该很好。

    每一道美味都要排队才能获得,这有些太浪费时间了,可李安也并不想使用自己的特权,这样会干扰老百姓的,所以,该排队还是要排队的,特权绝对不能随便使用,哪怕这只是一丁点的小事儿。

    不过,李安这样的行为,倒也让跟踪他的益州小吏大为摇头,觉得李安这么大的官,想吃什么说一声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自己亲自去排队,别说李安这样的大官了,就连他这样的小吏,在益州城买吃的,就从未排过队,都是直接插队的,排队这种行为在后世代表素质高,而在大唐这个时代是没有这种规则的,有地位的人是可以插队的,是有特权的,有特权而不去使用,那就有些傻了。

    有些小吏不但不会排队,而且,吃美味不付钱的也有很多,而对于这些小吏和衙役吃饭不给钱,经营者一般情况下也是不敢说什么的,因为他们得罪不起这些家伙,万一把人家给得罪了,以后遇到麻烦事,就不好请人家帮忙了。

第一千四百五十五章

    自古以来,地方衙役和小吏都能在各个地方混的很是不错,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是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家伙的,阎王易躲小鬼难缠,皇帝足够大了,可皇帝接触不到普通的老百姓,而这些小吏和衙役是最底层的统治者,他们整天与底层老百姓接触,是具体管理普通老百姓的领导,朝廷的旨意要通过他们传达下去,而下面的需求也需求也需要他们传递上去,这些人的官职虽然很小,但起到的作用却是无可替代的,看似权利不大,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的权利是很大的,甚至比皇帝对他们的影响还要大一些。

    正是因为实在得罪不起这些小鬼,所以,对于这些小鬼欺压他们,他们也都能够忍受,只要不是严重的欺压就不会引起反抗,甚至,很多人为了办事方便,还会特意去讨好这些小吏和衙役。

    李安知道身后肯定有人跟踪,不过,并没有去在意,在别人的地盘上,别人跟踪一下是很正常的,同时,这样也正好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多了一层防护了,不会再发生春光楼那样的事情了。

    益州桃酥的香味足以传出几里,李安站在比较远的位置就已经能够闻到桃酥的醉人香味了,随便买点尝尝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而为了节约时间,李安让一名护卫留下来排队,然后,李安与剩下的人继续往前走,去看看还有什么更好吃的美味,在益州只能待三五天,一次不多品尝几种美味,那就亏大了。

    虽然也可以让麾下之人直接去购买,但还是自己亲自逛街,亲自购买美味效果更好,这样更加的有氛围,也能够通过与别的食客聊天,了解这个美味的来源和故事,毕竟,品尝美味不但要品尝味道,更重要的是品尝美味背后所蕴含的故事,没有故事在后面支撑,美味便也失去了灵魂,没有灵魂的食物吃起来也就只能果脯而已。

    排队购买桃酥还需要一点时间,李安很快又遇到了一个需要排队才能吃到的美味,看名字挺有意思的,居然是伤离别,一道菜居然起了这么一个让人伤感的名字,这让李安一下子就提起了莫大的兴趣。

    “伤离别,这道美味有故事啊!而且,必然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一定很感人,必须要尝尝。”

    李安迈步走过去排队,护卫们全部跟在身后,陪着李安一起排队,第一次听说这么奇怪名字的美味,任何人都会很有兴趣的。

    “兄台,敢问这道美食有什么讲究吗?为何叫伤离别啊!”

    李安不耻下问道。

    “哎呦,贵人是外地来的吧!这个伤离别就是一道下酒菜,买这道菜回去的,一般都是喝酒的,至于为啥叫伤离别,好像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挺凄惨的,太凄惨了,我都不忍心说。”

    这名食客连连摇头,没有说出重点,看他的样子,很明显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也许是说不清楚,所以,也就不去解释了。

    旁边的食客忙接话道:“这个我来说,所谓的伤离别,就是一个发生在我们益州城的凄美爱情故事,据说……”

    这名食客一口气讲了很多,大体上将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给说的清清楚楚的,也让李安感叹不已,真是没有想到,一道普通的下酒菜,居然有这么凄惨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据说在先秦时代,蜀中有一位长相非常甜美的小娘子,这位小娘子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手好厨艺,比自己开店的父母还要厉害的多,最重要是心地善良,对人非常的友善,十里八寸没有不夸的。

    有一天,这位厨艺精湛的小娘子上山采集新鲜食材,她有这个习惯,每过一段时间,她就会去山上采集菌类等食材,这一次却无意中发现了一名重伤的俊俏郎君,她没见过这位郎君,知道不是本地人,但因为她心地善良,她还是选择救助这位郎君。

    因为小郎君受伤太严重,根本无法行走,所以,将其带回村里找人治伤是不太现实的,况且,在诸国争雄的战国时代,村里人对外来的人都充满了警惕,发现小郎君重伤会怀疑对方是奸细,很有可能不但不救,还会杀了他,小娘子觉得这个素未谋面的小郎君不是坏人,她很想救他,为此,只能暂时就近藏在山洞里。

    长期在山上采集美味食材的小娘子,对于草药也是有所了解的,偶尔也会采集遇到的草药,拿回去能卖钱,有时采药的时候也会遇到同样采药的郎中,并将新鲜的药材直接卖给郎中,并从郎中口中得知了一些最基础的救治知识,尤其是外伤这些最基础的救治知识,她自然是懂得的。

    而重伤的小郎君正好就是外伤,胳膊和大腿到处都是破损,失血也比较多,小娘子大概知道该如何救治。

    要想救活一名伤重的人,光有药材是不够的,还需要有食材才行,人不吃饭能活活饿死,而山里所能采集到的只有菌类,这显然远远不够,如此,只能从家中带食物上山了。

    家里的父母对食材的掌控是很严格的,哪怕无缘无故少了一个馒头,那都是记得清清楚楚,而小娘子担心家人告诉村里人,给小郎君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她不能告诉家人,只能偷偷带点不容易被家里人发现的食物。

    比如客人不爱吃的牛杂,内脏等食材,因为客人要点的都是牛肉,所以,她父母对牛肉管理很严格,少一两都能被发现,但牛杂这些内脏下脚料就不太关注了,她甚至可以拿来当零食吃。

    在烹饪技术不发达的先秦,牛杂等内脏的味道太糟糕了,而且,很多人都觉得这些内脏很肮脏,甚至有人觉得这些不能吃,或者只要不是迫不得已就不会随便去吃这些。

    这给了小娘子机会,她于是每天都上山采蘑菇,去的时候携带一些牛杂等食材,到了山洞之后,利用牛杂和一些配料亲自制作食物,给受伤的小郎君吃。

    虽然牛杂的味道很是糟糕,但小娘子的烹饪技术足够好,通过她的不断改良,牛杂美味越来越好吃,很快就做的比家里的牛肉还要美味,而小郎君的身体也一天天的好了起来。

    为了救助小郎君,小娘子并没有把牛杂美味这道菜告诉家人,否则,以后这些牛杂就成了宝贝了,她就没法再拿去做给小郎君吃了。

    这些不起眼的牛杂,通过小娘子的手,居然做成了人间美味,小郎君吃的很开心,身体也在这道美味的滋补性很快痊愈了。

    救命之恩该当如何,自然是以身相许了,小郎君这些日子早就爱上小娘子了,而小娘子也渐渐的爱上的小郎君,只不过,他们都有些害羞,不敢把心中的爱说出来,只是默默的在一起。

    小郎君明明伤好了,可为了不离开小娘子,一直装作自己的伤没有痊愈,他真的希望可以一直与小娘子这样相处下去,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太美好了,这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

    不过,这注定是奢望,他不是普通人,他是北方大秦国的将门之子,这一次南下是专门打探蜀国布防的,不料在探查军事秘密的时候被发现了,麾下护卫全部战死,他也受了重伤,要不是小娘子救助,他也活不成了。

    而他的失踪,自然引起了秦将的重视,再次派遣一批奸细进入蜀国,一方面打探军事情报,另一方面就是寻找这位将门之子,哪怕是死了也至少要有个尸体,而这一批秦国奸细也不是吃素的,通过一番调查,终于找到了这名小郎君。

    小郎君本打算就当自己死了,一辈子能与小娘子长相厮守也就足够了,可他已经被同伴找到了,而且,还带来了秦将的军令,让他务必探查清楚蜀国的布防,他无可奈何只能遵令,否则,不但会连累自己的父亲,而且,小娘子也会被连累。

    但这段感情是小郎君放不下的,他每次侦查之后,总会回到山洞休息,还是可以经常见到小娘子,吃到她做的美味。

    小娘子问他为何总是会离开,甚至几天都见不到他,他说自己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能一直闲着,要多出去打猎采集,给小娘子减轻负担,而他提供的野兔,野鸡和蘑菇也能证明他没有说谎,其实,这些猎物和蘑菇都是他让属下购买的,他并没有去打猎和采集,而是去探查蜀国的布防了。

    因为一次探查需要好多天,所以,小郎君也是几天才能回去一次,不过,不论几天回去一次,都能够见到小娘子,也都能吃到那道绝世美味。

    而对于小娘子来说,每次看着小郎君吃完美味,她都会有一丝丝的伤感,因为小郎君吃完之后,又要几天不回来了,每一次吃完她做的美味,就是她们分别的日子,在她看来,小郎君是为了多打猎物,多练打猎的本领才这么频繁离开的,这样将来才能有足够的能力养活家人,也才能够获得自己父母的认可,至少,小娘子心里是这么认为的,她是万万想不到的,她心爱的小郎君,居然是敌国的奸细。

    小郎君不负众望,终于将蜀国的军事布防情况侦查的一清二楚,而后,他离开了山洞,半个月都没有回来,让小娘子一个人苦等了半个月,而小娘子等到的并不是她的心爱之人,而是秦国的虎狼之师。

    秦国大军发起了进攻,而担任先锋的将领就是小郎君,因为早已探知蜀国的军事布防,所以,小郎君一路上势如破竹,将蜀军打的落花流水,很多蜀国将士都阵亡了,其中,就包括小娘子的兄弟叔伯,村子里被临时征集的很多男子都阵亡了,全村到处都是戴孝的老儒妇幼。

    为了防止秦军屠村,防止不服纪律的士兵侵犯妇孺,小郎君亲率亲兵进入村子,将欺辱妇孺的几名秦军士兵全部射杀了,并严令所有秦军士兵不得扰民,否则,格杀勿论。

    村子里的所有妇孺都不明白,这位秦军小将为什么要帮助她们,而只有眼神错愕的小娘子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爱人,原来她所救助的小郎君,居然是秦国将领,是杀害他亲人的刽子手,她难以相信这是真的,她一直以为小郎君时不时的离开是去打猎的,原来是去侦查军事机密的。

    小娘子万分悔恨,她感觉自己是刽子手,是她的善良害死了自己的兄弟叔伯,害死了村子里的同伴,她想到了以死谢罪。

    小郎君阻止了她,同时也让村子里的所有老弱妇孺明白,原来是小娘子救了这个奸细,她们都非常痛恨小娘子,觉得小娘子太坏了,太傻了。

    秦军主力很快就占领了整个蜀国,蜀国亡国了,但人心在短时间内是不会倒向秦国的,很多蜀国子民的家人都被秦军所杀,内心自然是抵触被大秦统治的。

    蜀国百姓要报复秦军,他们要反抗,要为自己的亲人报仇,而错是小娘子犯下的,所以,报复也要让小娘子去做,而就在这时小郎君向小娘子求婚了,他认为蜀国已经灭亡,蜀国百姓已经是大秦百姓了,大家应该放下仇恨,而蜀国百姓自然不会这么想。

    痛恨秦国的蜀国百姓已经筹划好了,要在小娘子和小郎君的婚宴上杀死大批秦军,为自己的亲人报仇,而下毒无疑是最好的办法,至少要毒死小郎君。

    小娘子自然知晓村民们的这个计划,可她是蜀国人,要是将这个计划告诉秦人,告诉她的小郎君,她就会再次成为蜀国的叛徒,而她虽然痛恨小郎君,但内心也还爱着他,蜀国亡国已成为事实,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她不愿意让蜀国的百姓冒死去抵抗秦军,若是动乱再起,蜀国就不仅仅是亡国了,而是要亡族了。

第一千四百五十六章

    背负着国仇家恨的小娘子,心里的压力极大,她不得不在村民的要求下,亲自给自己心爱的人下毒,而且,把毒药下在了她最擅长的牛杂美味里,也就是小郎君在山洞里每天品尝的这道美味,因为了解事情经过的村民们相信,只要小娘子亲自做出这道菜,小郎君一定会吃下去的,因为味道极佳,其余的秦军肯定也会大快朵颐,倒时候,就能毒死一大片秦军了,两个人的喜事,将变成一群秦军的丧事。

    对于迫切想要报仇的村民们的要求,小娘子无法拒绝,可她真的不愿意看着这些无辜的村民,因为要报仇而与秦军同归于尽,秦军大规模毒发身亡之际,也就是这些村民要被屠戮之时,村子里的壮男已经死去太多了,剩下的只有老弱妇孺了,若是这些老弱妇孺也死去,那么,这个村子就没人了。

    小娘子是善良的,她既不愿意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死去,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亲人和村民被屠戮,但她无法化解村民们的仇恨,无法面对村民们的指责和要求,为了保全所有人,她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她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挽救所有人。

    大喜的日子,全村老少和众多秦军将士都来了,村民部分老幼都来了,而秦军则只有主要的将校出席,普通士兵还在不远处的军营,秦军数万不可能全部跑来喝喜酒,小村落也容纳不下。

    小娘子打扮的很漂亮,比任何时候都漂亮,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不过,她并没有戴盖头,而是亲自下厨,穿着婚袍下厨做菜,做了小郎君最喜欢吃的牛杂美味,新娘子亲自下厨做菜,这个倒是挺新鲜的,秦军将校都是外来的,并不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还以为这里的风俗就是如此,为此倒也没有怀疑,只顾着调笑小郎君有福气,居然找了这么漂亮的一位小娘子,艳福不浅呢?

    小郎君也非常的高兴,他以为自己的善举,救下全村的老弱妇孺已经打动了村民,打动了小娘子,所以,并没有多心。

    喜宴开始的时候,小娘子告诉小郎君和所有秦军将校,自己亲手做的这道菜叫伤离别,因为自己每次看着小郎君吃完这道菜,就要目送小郎君离开,每一次都是离别的悲伤,所以,就起了伤离别的名字。

    小郎君表示那是以前,以后绝对不会再离开她了,会一直与她在一起,小娘子表示相信,并告诉所有秦军将校,这道美味全是自己一个人做的,没有别人经手,更告诉小郎君,之前总是看着他吃完,总是伤感不已,如今她要求小郎君看着她吃完这道美味,如此,她便可以心里平衡了。

    对于新娘子提出如此要求,小郎君自然没有反对的理由,他就这么亲眼看着自己的新娘子一口一口的吃着美味,并似乎体味到了伤离别的感受。

    这个伤离别美味的里面,自然是放了剧毒的,小娘子吃到一半,嘴里便喷出了一口鲜血,把小郎君和秦军将校都吓了一跳,全都蹦起来了。

    小郎君第一个明白,伤离别里面的毒药是小娘子自己放的,而他也非常强烈的感受到了为什么这道菜叫伤离别了。

    临死的时候,小娘子告诉小郎君,毒药是自己放的,与村民们无关,希望他们不要为难村民,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自己还是不忍心害死自己的爱人。

    小郎君心痛不已,他似乎突然什么都明白了,他下令全军开拔,前往早就该去的地方,而他自己则留下来给小娘子立碑,然后辞去军职在附近的城镇开了一家小店,做的美食就是伤离别,把这道美味传播下去,让南来北往的老百姓,都能吃到这么可口的美味。

    如此,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一千年,直到大唐这个时代,这道伤离别的美味,还是蜀中的一道很不错的美味佳肴。

    听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李安突然觉得伤离别这道菜是一道很有灵魂的美味,如此有灵魂的一道菜,若是不亲自尝尝的话,那就真的是白来益州城一趟了。

    至于这道美味如何制作,李安也问了前来品尝美味的食客,这些家伙说法不一,毕竟,这道菜的店铺并不止一家,只是这一家最正宗而已,城内还有几家也做伤离别,味道稍微差一些,制作的方式也不太一样,但大体的材料是一样的,都是牛杂之类的,在配料和做法上会有一些区别。

    最正宗的做法需要几十种原料和调料,原料主要有,牛心五个、牛舌五个、牛肚五百克、牛头皮一千克、牛腿肉五千克、花生仁三百克、芝麻仁一百五十克、豆豉五十克、红腐**一百克、生石灰三百克,而调料则需要葱头三百克、八角十克、肉桂十五克、花椒二十五克、硝少许、食盐二百五十克、醪糟汁一百五十毫升、胡椒粉二十五克、酱油五百毫升、秘制调料十五克、红椒油五十毫升、花椒粉一百五十克。

    至于制作这道美味的步骤,其实也很是简单,首先牛肉洗净血水,切成半斤重的大块,用硝水,食盐,花椒粉,八角,肉桂腌渍后,入煮锅加清水煮沸,加入盐、香料袋,醪糟汁、红腐**、葱头,改为中火煮至肉酥,捞起。将煮肉的卤汁加酱油、胡椒粉、秘制调料等调味料即成卤料。

    然后将生石灰半斤,加入一斤清水,溶解成石灰水。把一个牛的千层肚先用清水冲洗掉粪便,加入石灰水,揉搓,揉掉粗皮,再浸入清水中,用刀刮去余皮,用清水冲净浸泡二十分钟,即成白净百叶,放入锅内煮沸,十五分钟后捞出,牛肚也用石灰水清洗,入沸水中烫后撕去皮膜,再回锅中煮熟捞起晾凉。

    还有要将牛头皮燎去皮,加入沸水中煮烫十分钟,捞起刮去外层角质皮,放入卤汁老汤中,用旺火煮沸,改用小火煨煮至熟烂,牛心用刀剖开,用清水冲洗净血污,放入卤汁中煮至熟烂,牛舌洗净后,入沸水中煮一会儿刮去外层粗皮,投入卤汁中同牛心同煮至熟,把花生仁、芝麻仁分别炒熟,碾成小粒和粉状,把豆豉、酱油入锅煮,倒入卤中,将卤煮好的牛肉、杂碎等物改刀,分别装碗,配上洋葱码,淋上卤汁、各种调料,撒上花生、芝麻调匀即成。

    准备这么多材料,所制作出的伤离别美味,至少能卖几十份,这其中,加入了大量的牛腿肉,其实,牛腿肉根本就不能算牛杂,但若是不用牛腿肉,只用内脏等牛杂的话,原材料会显得略有不足,就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了,所以,发生一点改变也是在所难免的,只要香料给的够多,做出来的美味就非常的可口,这也是最好的平衡办法了。

    当然了,也有全部使用牛杂制作美味的,按道理应该更正宗才是,可因为香料选择的不够好,所以,反而没有加牛腿的伤离别正宗,这个所谓的正宗不过是口味罢了,老百姓喜欢什么,什么就是正宗的。

    旁边街道就有一家全部用牛杂的伤离别,但口味稍微欠缺一些,主要材料有牛杂、花生仁、芹菜,调料只有食盐、酱油、醋、味精、姜、蒜、大葱、小葱、辣椒油、花椒粉、白糖,可以说材料非常少。

    步骤也非常简单,首先将牛杂洗净放入沸水锅内煮净血水捞起,置另一锅内,加入香料,盐、白酒葱段姜片,再加清水,用旺火烧沸约三十分钟后,改用小火煮九十分钟,煮到牛杂熟而不烂,先熟的先捞出,晾凉待用,把花生米放在锅里用油炸透捞出剁成颗粒备用,然后把大葱切成细丝放入盘里垫底,然后把煮熟的牛肚切成薄片摆盘,再把芹菜切成丁后与花生米一起撒在牛杂上,接下来是调汁,先把姜、蒜切成末,然后把小葱、红辣椒油、花椒粉、盐、酱油、醋、白糖兑成调料汁,把做好的调料汁淋在切好摆盘的牛杂上,然后切点细葱叶丝放在面上装饰一下就做成了。

    这种做法太简单了,使用的材料也太少,所以,胃口自然不是太好,商议相对要差一些,但也有觉得那个才是真正的正宗,因为里面只有牛杂,没有牛肉这种材料,与当年的故事是一样的。

    等了好一阵子,总算是排到李安了,不管吃多少,李安都要多买一些,哪怕后面的人有意见,那也没有办法。

    总算可以品尝美味,李安非常的期待,拿到伤离别之后,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虽然买这道菜的人很多,但绝大部分都不会在店里食用,而是拿回去喝酒,或者是酒楼派人过来买给客人的,如此一来,尽管小店生意非常火爆,但里面的桌椅倒是没有被占满,还有不少的空余,这大大方便了李安。

    找了一个空桌子之后,李安坐下来便开始品尝,还别说,这牛杂果然美味无比,吃到嘴里那叫一个过瘾,实在是太美味了。

    那麻麻辣辣的辣味,吃的李安连连点头,觉得自己吃到了人间美味,再联想这个伤离别的故事,吃起来就更加的有感觉了,这可是有灵魂的美味啊!与普通的美味是绝对不同的。

    “伤离别,离别岂能不让人伤感。”

    李安突然发出了感叹,这离家许久,自然是有些想家的,而最思念的却是曳夫,与她最是聚少离多,这都好多年没见了,确实挺思念的,不过还好,要不了几日,李安就可以与曳夫相见了,而且,以后都不会过多的分开了。

    去见曳夫,自然是准备了许多礼物的,而此刻,李安觉得这道伤离别就挺好的,很有灵魂的一道美味,买点送给曳夫倒是不错,不过,路途遥远的,要是带到东女国,只怕伤离别早就臭烂了。

    所以,还是要自己学会如此制作才是王道,但若是去问经营这个小店的店主,这货肯定不会随便说出来,这是人家吃饭的秘诀,怎么能轻易告诉旁人呢?都说教会徒弟打师傅,自古以来,这些做美味的秘方都是不会轻易传授给别人的,很多人就算是死,也不会随意传播技艺,所以,这也造成了很多技艺逐渐的失传,很多古代很著名的美食,到了后世就只能依靠想象去理解了,根本不知道古人到底是如何制作美味的。

    不过,李安可不是一般人,只要是自己吃过的美味,总是可以模仿出来的,首先材料是无法骗人的,就那么几种,只要吃的时候记住就行了,而配料也不难记,大唐的调料比后世少太多了,没有什么难记的,至于制作技艺,这个一般都是秘密,但李安所掌握的技术很多,根据肉质的特点,基本上可以猜到是如何制作的,只要多试几次,应该就能够摸到诀窍。

    实在不行,李安回来的之后,再从益州城经过就是了,带着赵曳夫去益州城亲口品尝,这下总不会有问题了。

    另外,李安觉得牛杂虽然名声不太好听,但口味确实不错,而且,营养也很丰富,比如牛肚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铁等各种营养元素,具有补益脾胃,补气养血,补虚益精、消渴、风眩之功效,非常适合病后虚羸、气血不足、营养不良、脾胃薄弱之人。

    牛杂还温补脾胃、温补肝肾、补血温经、保护胃黏膜、补肝明目、增加高温抗病能力,促进人体的生长发育,促进脑细胞发育、抗衰老、润肺止咳、止血的作用、养血通乳、保护心肺。

    总之,伤离别这道美味,不但非常可口,有感人肺腑的凄美故事,而且,还非常的有营养,吃了对人的身体大有好处,可以大大提高人的免疫力,因为比较麻辣,到了冬天的时候,吃了这个美味还能御寒,让自己的身体感觉没那么寒冷。

第一千四百五十七章

    李安在品尝伤离别美味的时候,护卫送来了另一种美味益州桃酥,这名护卫认真排队,等了好长时间才买到一斤益州桃酥,据说是因为店主限购,每位顾客只能买一斤的量,多了不卖,也算是有个性。

    这种饥饿营销策略,可以让自己的产品经久不衰,不会导致顾客大量食用而产生厌恶的感觉,就比如后世的方便面和月饼,李安只要听到这两个食物,马上就会反胃,这并不是这种食物不好吃,而是因为吃的太多了,导致肠胃接受不了,然后就自然对这种食物有了一种天然的反感,甚至只要看到就会反胃,根本没法往嘴里塞。

    伤离别虽然美味,但里面的辛辣胡椒可着实不少,吃的李安的嘴巴辣辣的,此时品尝一下益州桃酥,正好可以缓和一下嘴里的辣味。

    益州桃酥的制作方法主要是烘烤,这与后世的烧饼是一个道理,也可以说就是烧饼,但烧饼与烧饼是不同的,不同的烧饼味道是相差巨大的,有的烧饼味道很差,而有的吃起来非常酥脆可口,味道一般的就叫烧饼,而味道酥脆的就叫酥。

    当然了,后世的酥饼并不一定都是烧烤的,也有烘焙的,甚至还有油炸的,都可以叫酥,但最早的酥饼确实是炭火烘烤的,味道相当不错。

    酥作为一种非常可口的美味,主要特色是香、脆、酥、透。所谓香,即饼香、油香、芝麻香三者合一,特别是芝麻香,据说芝麻皮苦且涩,芝麻仁才是真香,所谓脆,即沾唇即碎,该饼需轻拿轻放,夏天放置三五天香脆依旧,若是用密封保存,脆皮可保持几个月,而所谓酥,就是松软,不但皮酥,内里如一,里面也很酥。

    益州桃酥作为益州的特色小吃,是非常有名的,而之所以叫桃酥,是因为这种酥饼的外形做成了桃形,不是平面的桃形,而是立体的桃形,从远处看就是一个桃子,这种桃子外形的桃酥,可比一般的酥要好吃的多,更远比桃形馒头要可口。

    很多老人过大寿,都是要准备馒头蒸制的寿桃,但用桃酥代替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毕竟,馒头寿桃的味道远不如桃酥,年纪大了的人,味觉本来就有所降低,都比较喜欢吃重口味一些的,馒头的味道很淡,吃起来没啥味道,而桃酥的味道就非常鲜美了,买点桃酥给老年人过寿,老人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李安吃了一半的伤离别,被辣的吸了几口气,然后,就把刚买的桃酥塞进了嘴里。

    “恩,不错,鲜,香,酥,脆,果然是人间极品啊!”

    李安非常满意的开口评价。

    一斤桃酥仅有四个,李安仅仅吃了一个,就把其余三个收起来了,嘴里已经没有那么辣了,还要留着肚子继续品尝别的美味呢?若是见到一样美味就死命的吃,品尝的美味种类就会大大减少,而李安显然不愿意如此。

    吃剩的伤离别李安打包带走了,不是自己浪费不起,实在是不想干扰店家的生意,若是吃一半就扔掉,不但有浪费粮食的嫌疑,同时,也会让人觉得这家店的美味是不是很难吃,店家也会觉得是不是自己的服务和点心做的不够好,让顾客不满意了。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李安决定把吃剩下的全部带走,不给店主添麻烦。

    “这个桃酥,有什么故事没有?”

    李安吃完桃酥,突然开口问道。

    士兵回答道:“属下不知。”

    他只是负责排队买桃酥,并没有与其余排队的人聊天,自然是啥都不清楚了。

    没有故事的美食是没有灵魂的,李安感觉自己吃了没有灵魂的食物,继续沿着街道行进,李安又遇到了好多美味,为了节约时间,有一些直接让护卫排队购买,并交代护卫要多询问故事,问问美味都有什么故事,不要只顾着买美食。

    因为每一样美味都只是尝尝,而李安的饭量又比较大,所以,吃了十几种美味之后,李安并没有吃饱,还有一点饥饿感。

    “刺史,李侍郎一路品尝小吃,每到一家都排队购买,有时也让护卫排队,已经吃了十几家了,差不多也该吃饱了。”

    负责跟踪的小吏,开口汇报。

    益州刺史点头道:“好,本官知道了。”

    说完快步走上前去,追上了在大街上闲逛的李安。

    “李侍郎,逛街呢?”

    益州刺史压低声音打招呼,怕打扰到街道上的百姓。

    “是啊!出来看看咱益州城有什么好吃的,都尝尝才算不虚此行啊!”

    李安开口说道。

    “原来如此,李侍郎想吃益州城的美味,告诉下官啊!下官在益州城少说也有三五年了,这益州城有什么好吃的,下官还是非常清楚的,不如让下官派人去各处购买美味,咱们直接去下官府上品尝,岂不美哉。”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这样也好,不过,这个街道很热闹,把它逛完再去。”

    说完与益州刺史一起沿着街道走完,然后才上马前往刺史府。

    另一边,益州的小吏调动几百人去全程搜集美味,全部用保鲜的食盒盛放,然后快速送往刺史府,以免食物凉了而失去美味。

    李安继续逛街一段路之后才去刺史府,除了要多看看益州街道的情况,同时,也是为了让益州刺史多准备一些时间,把刺史府布置的更好,有什么人要去的也有时间准备。

    果然,等李安到了刺史府的时候,鲜于老头等益州的十几名大佬都来了,这些人都是益州的中流砥柱,甚至是整个剑南道的中流砥柱。

    “李侍郎太不厚道了,来了也不说一声,也好让我们迎接一下啊!”

    鲜于老头笑嘻嘻的开口打招呼,就跟啥事也没发生似的。

    李安笑着回答:“迎接啥,我又不是那种喜欢排场的人,迎不迎接的无所谓,没人知道才好呢?这样才自由一些,省的拘束。”

    “哈哈!我就知道李侍郎不喜欢排场,刚才还和几位同僚打赌呢?现在我已经赢了。”

    鲜于老头高兴的笑了笑,继续开口说道:“李侍郎啊!昨夜的事情,老鲜于必须要请罪,都是我教子无方,让逆子做出这等猪狗不如的事情,都是我老鲜于的错。”

    李安摆手道:“一丁点的小事罢了,就知道是你老家伙的儿子,所以一根骨头也没断,要是不认识的,早把腿打断了,算了,不说这事了,益州城有什么好吃好玩的,都给我介绍一些,也省的我去大街上一家一家的找了。”

    “哎呦,那可就太多了,李侍郎要是能待上三五个月,保证能把好吃好玩的都体验一遍。”

    鲜于老头笑着说道。

    “需要这么久,我只能待上三五天啊!这次南下主要是视察道路,看看铁路修建情况,另外,还要去东女国看看,那就捡最好的上吧!”

    李安开口说道。

    “李侍郎,听说东女国要变成我大唐的东女州了,是真的吧!”

    鲜于老头开口说道。

    这些老家伙的消息灵通着呢?朝廷发生什么事情,他总能很快得知,有杨家做靠山,他的前途也算是不错。

    “这还能有假,陛下已经下旨,让杨暄去东女国宣读,他已经在半路上了,要不了半个月就能过来,他小子可不是我,到时候少不了要你们招待。”

    李安开口说道。

    “哈哈!那小子是我们这些老家伙,看着他光屁股长大的,都是老熟人了。”

    鲜于老头开口说道:“倒是这东女国,难道仅仅因为国内饥荒就投靠大唐了,也不该啊!老百姓饿死几个也没多大影响,不至于亡国吧!”

    李安开口说道:“饿死几个百姓,自然不会导致亡国,但他们希望所有百姓都不被饿死,而且,还要都能过上好日子,这才是他们的想法。”

    有这种想法是非常伟大的,在历史上,古今中外的统治者,很少有这样伟大的,大部分都是在强国的逼迫和攻打之下才被迫亡国的,就算国内饿殍遍野,老百姓都吃不饱饭,统治者也不愿意为了百姓的生存而放弃自己的统治,甚至,还会进一步盘剥贫苦的百姓,用压榨普通老百姓的办法,来实现自己的优渥生活,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不只是一句空话,而是很现实的写照。

    在遇到灾年的时候,老百姓大批的饿死,而与此同时,统治者却仍旧歌舞升平,每天吃着珍馐美味,与平常没有多大的差别,对于外面百姓的大批饿死,统治者根本不会过于放在心上,觉得饿死几个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甚至别国决定进行大规模的粮食援助的时候,统治者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拒绝别国的援助,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别国愿意进行大规模的援助,自然是有条件的,不会真的进行无私的援助,而别国的条件损害的不一定是普通百姓,而很有可能是统治者,让百姓获得食物,而统治者却损失惨重,这自然让统治者难以接受。

    就比如让大唐援助东女国,最多也就是随便给点粮食,意思意思就行了,而若是要求进行大规模援助,甚至修一条便捷的大道,帮助东女国发展,那代价就太高了,在山地修路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大唐肯定不会答应的,但若是东女国愿意并入大唐,成为大唐的州郡,那大唐就没有理由拒绝修路和大规模运输免费救济粮了,东女国要求援助的目的就能够达到。

    但舍弃国号的代价是高昂的,对于普通东女国百姓而言,加入大唐对他们没什么影响,但东女王这些王族的损失就非常巨大了,就算大唐继续给她王爵,那也只是没有任何实权的王爵,统治阶层的一切权利都被剥夺了,子孙后代也几乎没啥保障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几个统治者会选择放弃国号的,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不会放弃自己的国号,不会为了百姓而选择牺牲自己,而赵曳夫显然不属于这些人,她已经说服了国内的大部分官员和王族,从而让大部分人都支持她的决定,进而正式向大唐提出并入的要求,并提出了一些附加条件,其中,大规模援助救灾粮,修筑便捷的道路就是两个很重要的条件。

    对于东女国要并入大唐,鲜于老头自然何况就知晓了,但具体的条款,他还不清楚,而他对于这件事,自然是非常看好的,因为东女国一旦并入大唐,有很大的希望会进入剑南道的管辖范围,也就是他的辖区,这也就是说,他的权利变得更大了,可以控制更大的地盘了。

    说着说着,居然讨论起国家大事来了,而各种珍馐美味也很快被送了上来,看得出来,这益州刺史的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牛,这么快就给李安准备好了几十道各种美味。

    李安可不仅仅要吃美味,同时,也必须要知晓各道美味背后的故事,只要知晓这些美味背后的故事,才能吃出灵魂感。

    益州刺史与麾下的小吏们也没让李安失望,每一道菜的故事,他们都能讲的清清楚楚,讲的是有鼻子有眼的,一看就不是瞎编的,这让李安颇为满意,有灵魂的美味,吃起来才有感觉。

    “这道菜有意思啊!是火锅吧!”

    李安看到新端上来的一盘菜,下面还烧着火,于是开口说道。

    大唐这个时代居然出现火锅了,这自然让李安感到大为惊奇,而且,光闻就知道味道一定很不错。

    “李侍郎,这就是太极暖锅,左右各有一半,左边是不辣的,右边是辣的,这道菜的左边没啥变化,而右边的变化可就大多了,之前蜀中没有辣椒,右边用的是胡椒,辣味不太明显,可现在有了辣椒了,右边的辣味就大了很多,不过,越辣就越过瘾,李侍郎不妨尝尝看。”

    益州刺史开口说道。

第一千四百五十八章

    李安眼前的火锅,在大唐更多的被称为暖锅,因为持续性的加热,让锅里的食物始终处于高温状态,将其称之为暖锅确实比较贴切,这太极暖锅则是因为锅的内部加了一道铁片,从而将锅分成了两半,看上去像一个太极的图案。

    这太极暖锅是益州城的特色美味,而且,一直处于改进状态,当发现更好的食材之后,就会对这道菜进行改进,比如玉米和辣椒,这些都是最近几年才开始普及的,之前的太极暖锅里可没有这些食材,而在这些特殊食材从美洲传到大唐之后,就被加入到了这道菜之中,尤其是辣椒这个配料,更是很快就取代了之前的胡椒,让太极火锅的辣味层次上升了很大的一个台阶。

    之前的太极火锅,更所的特色就是麻,辣味相对比较小,而此时的太极火锅,更多的是辣,麻倒是屈居次要地位了,可见外来食材和配料,对大唐本土的美味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大唐本土美味的味道。

    李安拿起筷子,先捞有辣椒的一半,放在嘴里品尝了一下,顿时被辣的口水直流,虽然味道很辣但吃的很是过瘾,越吃就越想吃。

    没有辣味的一边,其实也是微辣的,并不是真的不辣,太极暖锅的特色就是麻辣,只是不同的人接受能力不同,特别爱吃辣的吃右边,不太能吃辣的就吃左边。

    这暖锅的发展亦如同餐饮史的发展是渐进式的,完全是依据当时的器皿、社会的需求与原物料的发现引进,而加以变化的,比如三国时,魏文帝所提到的五熟釜,就是分有几格的锅,可以同时煮各种不同的食物,和现今的太极暖锅,可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到了南北朝,铜鼎是最普遍的器皿,而如今已经出现了太极暖锅。

    “不错,不错,味道果然很不一般,这太极暖锅是如何做的,可要好好给我说说,等我学会了,到东女国亲手做给曳夫尝尝。”

    李安开口问道。

    “李侍郎,这个不难的,这道菜有多种制作方式……”

    一名官员将太极暖锅的几种制作方式一五一十的告诉李安,听的李安连连点头,看得出来这些老家伙对于吃喝还是很在行的。

    吃饱喝足之后,益州刺史诚意挽留,不过,李安并不想住在刺史府,太拘束了,哪有春光楼自在。

    “本官就住春光楼了,这个诸位要为我保密,可不能参我一本啊!”

    李安醉醺醺的说道。

    “李侍郎多虑了,不过是一个休息的地方罢了,有什么需要,李侍郎尽管提,习惯一定照办。”

    益州刺史说道。

    离开告辞离开,返回春光楼休息,吃喝有点多,李安真的挺疲累的,需要好好休息一阵子,晚饭估计都吃不下多少了。

    “补给准备的如何了?”

    下午起身之后,李安开口问道。

    “李侍郎,已经找了一百多苦力,马车准备了一百多辆,吃喝用度正在准备之中,后日一定能全部准备就绪,不会耽误行程的。”

    陈龙开口说道。

    李安点头道:“那就好,既然后日能准备好,那咱们就再待两日,大后日一早就出发,接下来的道路没有船坐,只能走陆路了,听说这路不好走啊!一路上能颠死,别人我不管,我的马车一定要最好的才行。”

    “李侍郎,这里是益州城,又不是京城,只怕没有能防颠簸的马车,上哪儿找去?”

    陈龙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这个没有关系,这里没有合适的,咱们可以自己制造啊!你把稍微好些的马车都弄来,再找几个木匠,我指挥他们改造一番就是了。”

    “是,我这就去办。”

    陈龙说道。

    很快,几名木匠和几辆马车就被拉到了春光楼的后院。

    李安一看,这些马车可真够小的,没有一个宽敞的大马车,而马车的个头越小,人待在里面就越是不够舒坦,而对于这里的马车为何如此狭小,李安也能够理解,毕竟,蜀中的道路情况不是很好,有好多地方的道路都比较糟糕,若是马车个头太大,在很多地方都无法通行,而一辆没有足够通行区域的马车,也就失去了马车应有的意义,所以,蜀中的马车普遍比较小,也比较轻便,对于很多糟糕的道路也能通过。

    “长一丈,宽三尺,这马车可真是够小的,不过,也算是够用了,就这么着吧!”

    李安很是无奈的说道。

    这么小的马车,内部也就只能设计一个床铺和一个椅子,这样也算能够满足李安的要求了。

    只要减震系统设计好,路上就不会太多余颠簸,而蜀中是有弹簧可卖的,李安自然要买一些,然后对这些小马车进行改造。

    除了坐人的马车之外,运货的马车也同样比较窄小,同样也是为了良好的通过性,而且,货车的长度还要更短一些,算上前方牵引的马匹,总长度只有一丈五,而坐人的马车算上马匹的长度,大概接近两丈了,是一个细溜长。

    李安很快绘制出了图纸,并交给几名木匠,让他们赶紧去买弹劾和各种材料,对眼前的马车进行改造,一定要在两天之内将这辆马车给改造完成,而为了防止路上马车发生故障,李安还让他们进行了关键零部件的备份,比如车轮和轴这些地方是肯定要备份的,否则,一段半露天车轮坏掉了,那车辆岂不是走不了了,李安可从未想到要一路骑马去东女国。

    几名木匠倒也爽快,在听说改装价格之后,立马就同意了李安的要求,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他们才不会错过呢?李安开出的价格足够有吸引力,让这些木匠无法拒绝。

    改造马车和准备各种物资,确实是需要不少时间的,李安在益州城多待两日是必须的,而这两日,李安肯定不会闲着,除了品尝美味之外,李安还要去益州城的周边玩耍一番,看看周边的风景也挺不错的,今天太累了,明日和后人是肯定要去周边看看风景的,总是待在城内就太没意思了。

    晚上的时候,李安正准备休息,李黛儿突然来了,虽然李安已经明确表态,不会带她走,可她还是忍不住要来找李安,也许是李安的魅力太大了吧!以至于让李黛儿难以自持。

    “黛儿,你怎么来了。”

    李安已经取下外套,见李黛儿突然出现在自己的房间,好奇的问道。

    “我……”

    李黛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两只手放在一起摸来摸去,显得颇为羞涩。

    李安上前一步,温柔的说道:“黛儿,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没有不舒服,就是想来看看恩公。”

    李黛儿说道。

    “好,那我们坐下谈。”

    李安握住李黛儿的小手,拉着李黛儿坐下,然后,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李黛儿,心里有说不出的舒坦,李黛儿长的非常漂亮,一看就是一个美人坯子,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坐在自己的身旁,李安自然非常开心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李黛儿扑进李安的怀中,紧紧的搂住李安,小脑袋在李安的怀中拱来拱去的,完全一副孩子的撒娇气。

    李安也搂住李黛儿,轻轻抚摸李黛儿的额头,亲吻李黛儿的廉价,温柔的说道:“黛儿,你准备用这种方式感谢我吗?”

    “不可以吗?”

    李黛儿撒娇道。

    李安在黛儿大大的鼻翼上点了一下,开口道:“为什么不可以呢?”

    黛儿莞尔一笑,轻轻褪去自己的外套,露出了那妖娆的水蛇身躯,一个非常完美的身躯,一个等待李安探索的身躯。

    “黛儿……你好美……”

    李安没有过多的语言,此时,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唯有行动才能让李黛儿获得满足。

    一夜无事,第二日一早,李安朦胧中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躺在怀中的李黛儿,那一张脸蛋还是那样的美丽动人,不对,应该是更加的美艳动人才对,此刻,黛儿还没有醒来,也许是昨夜太疲累了,她睡得还很沉。

    李安不愿意打扰她,自己悄悄起身,让属下去买点美味回来,然后,便带着一众护卫去城外玩耍去了。

    此时是春季,城外正是鲜花盛开的时节,也是小动物活跃的季节,不论是赏花还是打猎都不错,收获肯定不会少。

    “外面这是什么山?”

    李安开口问道。

    陈龙摇头道:“这我也不清楚,要不找个人问问。”

    很快,就遇到了几个樵夫,一问才知道是小塔山,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山,这里距离益州城不远,只有三里地,骑马很快就能抵达,附近的村落也比较多,还有不少农田。

    一般太过于靠近城池的山峦都很难逃脱被开采的命运,随着人类活动的逐步加剧,靠近人口集聚区的大山早晚要被开发掉,稍微有点平整的地方都会被人利用起来,大块的可以用来耕地,小块的也能用来盖房子,就算全是坡度,那也能弄出梯田来。

    梯田算是华夏民族祖先的独创了,也反映出华夏民族的智慧,居然能想到梯田这种种植方式,而这种方式无疑是非常科学的,也非常有利于利用尽可能多的土地。

    毕竟,华夏民族控制的区域虽然很大,但人口也非常庞大,紧靠平原地区的耕地,已经很难养活庞大的人口了,多余的人口只能想办法从山区获得生产资源,山区打猎倒也算是一种办法,可打猎所能获得的食物远远比不上耕地,只有种地才能养活更多的人,如此一来,梯田这种特有的种植方式便应运而生了。

    在蜀中一带,由于山区很多,梯田也是比较常见的,要是没有梯田,蜀中也难以维持如此规模庞大的人口,是这里的梯田养活了这里的庞大人口。

    李安在京城搞了一些机械农具,可对于蜀中的梯田来说,这些机械农具怕是很难起到作用了,只能继续使用人力和蓄力,毕竟,机械只擅长在平原地区工作,在复杂的梯田区域使用农业机械,不但帮不上忙,反而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小塔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山,大部分区域比较的平缓,非常适合打造梯田,而对于太陡的地方就只能舍弃了,梯田对于山体的倾斜角度是有要求的,一般角度不能超过二十五度,超过二十五度的倾斜山体,一旦修筑成梯田,不但效果不好,还容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毕竟角度太大了。

    所以,后世的梯田是不允许超过二十五度的,一旦超过这个角度,就会被要求退耕还林,将提前铲掉,重新恢复山体的本来面貌,这样也是为了维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过分破坏大自然的规律。

    不过,二十五度是后世的标准,大唐是没有这种标准的,一般都是老百姓喜欢开到多大的角度就是多大的角度,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制,但考虑到成本和收益,一般情况下,超过四十度的梯田,也是没有人老百姓愿意去搞的,大部分的梯田都是在四十度以下的山体上修建的。

    原本就不是很大的小塔山,被村民们的提前用掉了差不多一大半,剩下的仅有三分之一了,这些没被开发的山地有茂密的植被,里面生活着不少野生动物,不过,大型的野兽动物是没有的,毕竟,这里太靠近益州城了,周围的村落也太多,大型野生动物根本就没法生存,只有野鸡野兔这些体型很小,生存能力很强的野味能够在这个小山上存活下来。

    不过,就算是这些侥幸存活下来的野鸡野兔,也正在面临着灭绝的风险,因为蜀中百姓的数量还在增加,偶尔还会有人继续开垦小塔山山地,以打造更多的梯田,同时,喜欢打猎的猎户也多了起来,这些侥幸生存下来的小动物,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而李安自然也是来打击它们的,也许要不了几年,小塔山的野兔和野鸡就会灭绝,从而成为一座没有猎物的荒山。

第一千四百五十九章

    李安心里非常明白,小塔山附近百姓对于捕杀野兔是持支持态度的,这是因为野兔对于农田来说,是一大危害,若是任由野兔繁殖,那么,老百姓辛辛苦苦开垦的梯田就白弄了,野兔的繁殖能力非常强悍,在小塔山已经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若人类不进行捕杀,则野兔会爆炸性的增加,从而把老百姓辛辛苦苦种的庄稼给吃光。

    野兔的食谱是很多的,各种瓜果蔬菜,小麦等作物,都可以是野兔的食物,在野兔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危害还是可控的,可若是山上野兔太多,则人类开垦的农田里的作物,也就要遭殃了,所以,不论是从哪个角度看,捕杀野兔都是势在必行的,哪怕造成这里野兔的灭绝,那也是没有人在乎的,老百姓更看重自己粮食的安全,不会去考虑野兔的死活。

    小塔山这里,原本是野兔和各种野生动物的乐园,是人类的大规模活动侵占了它们生存的乐园,但它们只是动物,没有抗议的权利,它们只能无奈的接受,人类把山体开垦成梯田,它们这些动物也是无可奈何,当他们去吃庄稼的时候,反而会激起人们的愤怒,从而对这些小动物进行大规模的捕杀。

    李安一行人沿着山路行进,一路上一只野兔都没有发现,可见这里的野兔数量已经非常稀少了,毕竟,这里的栖息地有三分之二都变成了梯田,野兔们的生存区域更小了,被捕杀的也太多了,数量大规模下降也是很自然的。

    不过,对于这些少量残存的野兔,人类也没有放弃打压,在这一路上,李安还是看到了不少用来捕杀野兔的陷阱,这些陷阱设计的很巧妙,兔子是很难发现的,尽管大部分陷阱根本就抓不到野兔,但只要有少数几个陷阱抓住野兔,那就足够了。

    小塔山不是一个打猎的好地方,这里的猎物已经被周边的村民打的元气大伤,剩下的猎物其实已经很少了,种类更是只有野兔和野鸡这几种了,不过,这里的风景确实非常好,比较适合欣赏景色。

    尤其现在是春季,地里的庄稼都开始生长了,部分油菜地已经开满了油菜花,非常的美丽,隔着很远都能闻到油菜花那特有的香气。

    坡度较为缓和的地区,被打造成了梯田,而坡度太陡,实在没法打造成梯田的区域,也有一部分被栽上了果树,果树是直接栽种在山坡上的,一片片的都开着花朵,非常的美丽。

    一些百姓正在果林里忙活着,他们在忙着给果树下的土地除草,这都到了春季了,山坡上的杂草不是一般的多,而这些杂草的存在必然会与果树争夺营养,从而影响果树的正常生长,为了让果树能够长得好,就必须要经常进行除草。

    庄稼地里也有不少人,在辛勤的忙碌着,不过,他们似乎并不是在除草,而是在田地里挖野菜,也就是一种非常美味的荠菜。

    蜀中的荠菜可不少,这里的人口密度相对比较低,荠菜供应充足,就算是益州城的荠菜,那也算得上是白菜价,而京城的荠菜价格已经非常高了,人吃多了鱼肉,就会比较喜欢野菜的味道,吃着野菜会有不一样的享受。

    李安下面走到几名正在除草的百姓的面前,开口问道:“你们除草呢?这是你们家的果园吗?”

    一名农民模样的人,开口说道:“不是,这是东家的果园,我们是佃农,过来帮忙干活的。”

    原来这个农民租了地主的二十亩梯田种植庄稼,但在农闲的时候,他也要抽出时间来给地主家山坡上的果树林进行除草,而且是免费除草,没有报酬的,谁让他是佃农呢?而他租种的二十亩梯田租税也很高,基本上一半以上的粮食收成都要交给地主。

    “这梯田难道不是你们农民自己新开垦的吗?为什么是租种?”

    李安好奇的问道。

    毕竟,这里的梯田看上去很新,并不是很久远的梯田,李安觉得是刚开垦不久的,一直以为是附近农民自己开垦的,却不料居然还有地主。

    “这里的整座山都是东家的,这些梯田也是前年东家找人开的,去年又开了好多,这些新开出来的梯田自然还是东家的,东家说了,只有山上的野兔和野鸡不是他们家的,让我们随便逮。”

    农民说道。

    “东家,是哪个东家?”

    李安开口问道。

    “哎呦,咱东家的来头可大了,是朝中贵妃的本家,这座山也是朝廷赐给东家的,这么大的一座山,每年光是收租就是很大的一笔收成啊!什么都不用干,就可以吃喝不愁啦!”

    农民说着一脸的羡慕。

    这人与人是没法比的,有的人是含着金勺子出生的,而有的人一出生就一无所有,这些农民就是一无所有的人,他们需要非常辛苦的干活,才能勉强填饱肚子,而有些地主啥也不干,却可以坐享其成,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李安一听是杨家的产业,顿时就明白了,皇帝真是太宠着贵妃了,就为了让贵妃高兴,就能整座山整座山的赏赐给贵妃的家人,估计皇帝老儿赏赐的时候,都没搞清赏赐山有多大,对于附近百姓有多重要。

    贵妃的家族拥有了如此大的产业,在蜀中可以说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基本上啥也不用干了,只要躺着收租就可以了,没法开辟成梯田的区域也改造了一部分种植果树,可以说一点也不浪费。

    不得不说,这杨家还挺有经济头脑的,皇帝赏赐一座山,并不能给自己的家族带来足够的收益,山上的木材和野味所能提供的利益实在太少,而他们把这座山改造成梯田,并进行出租,如此,所能获得的利益就大大增加了,难以改造成梯田的区域种上果树,并强迫佃户分块无偿打理,这又是一份不错的收入,如此一来,皇帝随意赏赐的一座荒山,到了杨家的手里,就能产生很大的经济利益了,可以让他的家族变得更加的富裕。

    而皇帝赏赐的土地,又何止一座小塔山,这只是贵妃本家的其中一个罢了,还有别的本家也被赏赐的,直接被赐给良田的也有不少,总之,小日子过得都挺不错的。

    在倾斜四十五度的山坡上除草,这可不是什么好活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摔下去,而万一真的摔伤了,那也是自己的责任,东家是不会负责的,另外,在倾斜的山坡上除草,对体力的消耗也会比较大,人会更容易感到疲累,但没有办法,他们是佃农,对于地主提出的额外要求,他们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选择无条件的服从,似乎很是无奈。

    杂草的生命力非常顽强,就算他们将果园的杂草全部清理干净,但要不了半个月杂草就会重新长出来,一个月之后就能长得很茂密,而到了夏天的时候,杂草的生长速度会更快,半个月就能长的很茂密了,这就要求他们必须更加频繁的给果树除草,工作量肯定很大,也会很辛苦。

    这一块果园足有十亩,正在除草的农民一家有六个人,连两个孩子也来干活了。

    聊了一阵子之后,李安又去了不远处的梯田之中,那里有十几名老弱在挖荠菜,他们似乎是在自己租种的田地里挖野菜。

    “你们挖野菜呢?”

    李安开口说道。

    “荠菜。”

    一个半大的孩子开口说道。

    “这是你们家租种的土地吧!一共租种了几亩?”

    李安开口问道。

    “是的,有三十亩地。”

    孩子说道。

    “怎么只有你们这些孩子在挖野菜,家里的大人呢?”

    李安继续问。

    “哦,去城里干活了,给人运货。”

    半大的孩子开口回答。

    看得出来,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光靠租地种植难以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于是,他们便会在农闲的时候找点副业干干,给自己挣点外快,而孩子又干不了什么副业,所以,就跑到自己家租种的梯田里挖荠菜了。

    “这荠菜是自己吃,还是拿到城里去卖?”

    李安开口问道。

    “当然是挖的多了就拿去卖,挖的不多就自己吃了。”

    半大孩子开口说道。

    “价格多少,几文钱一斤?”

    李安问道。

    “不贵,两文钱一斤。”

    半大孩子说道。

    李安点了点头,与众人离开梯田,沿着田埂慢慢行走,以免猜到梯田里的庄稼,要是把庄稼给踩坏了,那就不好了。

    “李侍郎,这一路走来,梯田可真是不少啊!这蜀中的梯田可比关中多多了。”

    陈龙说道。

    李安点头道:“这是自然,蜀中山区多,到处都是山峦,要是不弄梯田,这里的粮食就要不够吃了,老百姓要饿肚子的。”

    对于蜀中的梯田,那是蜀中人口的保障,没有梯田,蜀中的人口就无法维持这么庞大的数量,梯田虽然不如平坦的田地,在耕种和浇水方面都有很大困难,但有地总比没地强,有梯田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没有这些梯田,对于蜀中的人口那是会有很大影响的。

    而梯田根据分类,可分为四大类,主要有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复式梯田,隔坡梯田几类。

    水平梯田是指沿等高线把田面修成水平的阶梯农田,这是最常见的一种,也是保水、保土、增产效果较好的一种,一般倾斜度不会超过十五度,甚至还有可能会更低一些。

    坡式梯田指山丘坡面地埂呈阶梯状而地块内呈斜坡的一类旱耕地。它由坡耕地逐步改造而来。为了减少坡耕地水土流失量,则在适应位置垒石筑埂,形成地块雏形,并逐步使地埂加高,地块内坡度逐步减小,从而增加地表径流的下渗量,减少地面冲刷。许多地方在边埂上栽桑植果,栽种黄花草等,既巩固了地埂,增加收益,又提高了水土保持效果。在条件许可时,坡式梯田应改造成水平梯田,是一种应用很广的梯田。

    复式梯田指因山就势、因地制宜在山丘坡面上开辟的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等多种形式的梯田组合,它的修建宜经过统筹规划,在必要条件下还可配合水平沟等水土保持工程,以提高坡面耕地的保水抗蚀能力。修建复式梯田可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节省工程投资和提高水土保持效益。

    水平梯田与自然坡地沿地坡相同布置,即上一阶梯田与下一阶梯田之间保留一定宽度的,原山坡地,此坡地也可做下一级水平梯田的集水区,水平梯田上种作物,坡地上种草、集水。

    而不论是哪一种梯田,都是因地制宜之下的产物,不同地形适合不同的梯田形式,另外,由于机械难以进入,修筑梯田主要还是靠人工完成,利用人工修梯田能适应各种复杂的地形条件,选择修筑的时间,应该是冬春农闲季节进行,这个时间进行修筑梯田的投资最少,质量也最高。

    修筑梯田的时候,无法避免的是梯田上的硬坎,梯田的埂坎要占去一定耕地,使可耕地面积相应减少,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可在埂坎上种植作物,如南瓜、黄花及蚕豆等,以更加充分的利用土地资源,避免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梯田是围绕山体修筑的,而小塔山这样的小山山顶是没有水源的,如此,就给灌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庄稼要想长得好,就必须要有水源的灌溉,没有充足的水源是没法保证庄稼正常生长的。

    而这又岂能难倒聪明的蜀中百姓,虽然山顶没有水源,但山下却有一条小河,只要把山下小河里的水运到山顶就行了,直接用桶挑水太慢也太累,但这里有非常先进的翻车,可以一级一级的将河水运输到山顶,然后,一级一级的往下浇灌,从而让所有梯田都能得到充足的水源滋润,保障庄稼的正常生长。

第一千四百六十章

    李安隔着老远就看到了梯田夹缝里的翻车,这些翻车都是采用畜力牵引的先进翻车,比人力牵引的效果好太多了,此时已经过了农忙时节,所以,暂时翻车那里没有人,也没有牵引的牲畜。

    要说这翻车,主要有人力翻车,畜力翻车,还有水力翻车,其中,人力翻车又分为脚踏和手摇等种类。

    在这其中,人力翻车无疑是最落后的,毕竟,人力的力量是最弱的,翻车的效率也最低,而畜力翻车就比较先进了,牛马的力气远大于人,用牛马来驱动翻车,效果比人力驱动要好得多,也是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翻车,而最先进的翻车,则要属水力翻车了,这种翻车是利用流水的力量驱动翻车运动的,不需要额外的人力和畜力,是最省事的,不过,水力翻车的使用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什么地方都能使用的,在水流较快的河流上,可以使用水力翻车,而在水流很慢,甚至河水静止的地方,水力是不存在的,自然也就无法使用水力翻车了。

    就比如小塔山下面的河流,水流极为平缓,水力几乎没有,就算制造最先进的水力翻车那也是完全无法使用的,如此一来,使用畜力翻车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了,是比较符合小塔山这里实际情况的。

    要说这翻车,在古代的时候叫龙骨水车,是华夏民间灌溉农田用的龙骨水车,为世界上出现最早、流传最久远的农用水车,是一种刮板式连续提水机械,是中华古代劳动人民发明的最著名的农业灌溉机械之一。

    在三国曹魏时期,经过改制的翻车用于灌溉,《后汉书》记有毕岚作翻车,三国马钧加以完善,翻车的龙骨叶板用作链条,卧于矩形长槽中,车身斜置河边或池塘边,下链轮和车身一部分没入水中驱动链轮,叶板就沿槽刮水上升,到长槽上端将水送出。如此连续循环,把水输送到需要之处,可连续取水,功效大大提高,操作搬运方便,还可及时转移取水点,即可灌溉,亦可排涝。

    翻车有大有小,最大的翻车外形酷似巨大的古代车轮,轮辐直径能达到二三十米,小一些的也有十来米直径,这样就可以将河水直接提高到十几米以上的高度,直径越大的翻车,所能提高的高度越高,若是田地在水源的几百米高度,那就只能选择逐级提高了,毕竟,翻车造的太大有困难,驱动的时候困难更大,按照古代的技术水平,能够将河水提高十几米已经算是极限了,太高位置的水源需求,也就只能采用逐级提水的办法了,多造几个翻车就是了。

    就算是后世的抽水机,那也是一级一级往上提水的,每一级的提水也就只有十几米,大多数都是十几米或者几十米的高度,只是抽水机的效率非常高,远远高于翻车这种古老的东西。

    李安很有兴趣亲自去看看翻车,在京城已经制造出抽水机的此刻,翻车其实已经落伍了,只是由于产能有限,也就只有京城附近才能普及抽水机,蜀中的绝大多数区域,仍然只能借助这古老的翻车来调水。

    要说翻车,其实还有一种风力翻车,不过,风力翻车的应用是最少的,因为风力翻车对风力的要求很高,哪里会有那么多强风呢?若是没有足够的强风,风力翻车那就是一个摆设,水力一般情况下还是比较稳定的,而风力是难以维持稳定,所以,风力翻车的应用实在是太少了,甚至根本无法有效的使用,只有在常年强风的区域才能勉强使用。

    “这个翻车够大的啊!足有五六丈。”

    李安看到了眼前硕大的翻车,开口说道。

    这里还有一个圆盘,上面有供牛马牵引的木杆,旁边还有一些绳子,只要把牛马牵来,就能够马上开始翻水了。

    硕大的翻车没入水中的深度足有半丈,大部分区域仍旧在水面以上,这些翻车露天放置,整天风吹日晒的,是比较容易风化的,一般要不了几年就要进行维修和更换,使用寿命有些太短了,而为了增加翻车的使用寿命,在某些部分特意搭建了小鹏子,将翻车的部分设备遮挡在阳光之下,从而避免被阳光风化,而对于最大的大圆盘,就没法进行遮挡了,但可以采用更耐风化的好木材,并在木材的表面刷上油漆,如此一来,翻车的使用寿命就可以大大增加了。

    不过,就算翻车的寿命很短也没有关系,翻车所使用的材料就是木材,大唐亩产丰富,难道还会缺少木材么,根本就不会缺乏木材,油漆是山地资源充足的蜀中,那更是永远都不会缺乏木材的,这里的木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由于小塔山梯田最高处距离山下的小河有六十丈的高度差,所以,这翻车不止一个,而是逐级向上运输河水的,每一级提高五六丈的高度,十级翻车就能把小河里的水提高到最高处了。

    而为了尽可能的减少畜力,浇水的时候,也是每一级负责相对应高度的梯田,在与自己等高和与下一级水等高之间进行灌溉,不会无限制的往下浇灌,而因为每一级的高度差仅有五六丈,所以,能够浇灌的梯田只有十几层而已,再往下就是下一层的任务了。

    因为这里梯田的数量着实太多,在需要浇水的时候,翻车都是十二时辰不间断调水,越是下层的翻车所面临的压力就越大,毕竟,下层不但要负责自己区域的浇水任务,还要往上供应,压力自然是最大的了,另外,下层梯田的面积也比上层要多得多,压力大的不是一星半点。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下层的翻车数量比上层要多一些,翻车的个头也更大,一个翻车可以翻更多的水。

    比如第一级的翻车足有六个,二三阶梯的有五个翻车,四五两级则是四个翻车,六七两个阶梯是三个,**两个阶梯是两个翻车,最后的第十阶梯只有一个翻车,如此部署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供水不足,避免下层出现水源不足的情况。

    另外,每一层的蓄水池也都比较大,可以容纳不少水源,以免下层稍微翻点水上来,上面一层的水就满了,这样调节的时候压力就太大了。

    李安找了几个挖野菜的村民一问,这里的翻车一年要使用很多次,在上面缺水的时候,这些翻车就负责往上翻水,而最紧张的时候,所有翻车全部开动,三十五个翻车日夜不停的往上面翻水,而为了提供足够的驱动力,至少要准备一百多头健壮的黄牛。

    大一些的翻车需要两头牛一起牵引,小一些的一头就可以了,另外,牛也是会疲累的,需要多准备一些黄牛,随时进行换班,这里可没有什么三班倒休假什么的,黄牛的最高待遇就是两班倒,两拨黄牛轮流干活,基本上两个时辰就换一次,以保持黄牛的体力,避免因为黄牛体力不足而拖慢翻水的进度。

    这些黄牛自然不是普通百姓家的,全都是杨家的黄牛,而杨家提供这些黄牛,那也不是白提供的,是要进行收费的,不过,倒也不是直接收钱,而是加在租子里,或者要百姓提供相应的劳力来弥补他们。

    比如,杨家需要建造一座楼房,这些百姓需要过去免费干活,打造花园,挖个地窖啥的,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这些活儿依靠再多的黄牛也没用,必须依靠人力,而这些曾经使用他们家黄牛的佃农,自然就要提供劳力来报答他们。

    古代进行各种建设,人工的花费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支出,若是这比支出可以省了,几年下来也是能够节约不少钱的,由此可见,这杨家真是太精明了,家里养的大量黄牛闲着也是闲着,在农忙的时候提供给佃农耕地,在需要浇水的时候,提供给佃农作为翻车的驱动力,这样可以多路挣钱,还能给自己省钱。

    当然,很快李安又发现还不止于此,在远处的小路上,有一支黄牛运输队,看上去足有三十多头黄牛,每一头黄牛的身后都有一辆装满货物的货车,而身旁的村民告诉李安,这就是杨家的黄牛,闲暇的时候也会帮益州的商人运输货物,而这个是直接收费的,虽然每头黄牛每天的运输费很低,但数量庞大的黄牛,经常跑去运输物资,这收入就不低了。

    “这杨家的家主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这么有商业头脑,他们家的黄牛,那真是没白养啊!”

    李安开口感叹道。

    按照李安的记忆,后世小时候,家乡的村民也有几家养黄牛的,不过,那些村民家养的黄牛,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悠闲的吃着草料,很少会出去干活,只有在农忙的时候,才会去地里干活,那可真的是养牛千日,用牛一时啊!简直是把牛当祖宗供着啊!

    当时的李安年纪还小,并没有考虑到经济效益啥的,也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的,可现在看到杨家的黄牛一直不闲着,李安便觉得后世自己小时候所遇到的那些养牛人太傻了,在农闲的时候,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家的黄牛挣钱啊!至少去给别人拉货也行啊!这样也能挣不少钱。

    记得有一户人家养驴,没事的时候就会拉着驴车去给人送货,主要送蜂窝煤,一年下来也能挣不少钱,因为驴不能耕地,那户养驴的人家,主要就是为了给人拉货,而养牛的人家,因为牛可以耕地,平时便当祖宗一样养着,只有在耕地的时候才会拉出来干活,实在是太浪费了,牛的拉车能力并不比驴差,要论力气还是牛最厉害,驴可以拉货,牛就一定也可以,而且,只会比驴更好,牛的力气和耐力比驴要强得多。

    按照李安的经验,后世小时候的邻居家,不论是养牛的还是养驴的,养殖的成本都非常低廉,甚至可以说没有成本,因为他们养牛和养驴都是用农村常见的草料养活的,家里人去野地里割草,拿回来喂养牲畜,偶尔也会牵着牲畜去路边吃野草,就这么简单,根本就不需要花钱,这也许就是造成很多人家不在乎浪费牛力的主要原因,因为养牛除了辛苦一点之外,实在是没有一丁点的成本。

    “老乡,这杨家到底有多少黄牛啊!”

    李安看到一名挖野菜的老农,开口问道。

    “差不多有两百多头,但家里最多能看到一百头,剩下的都在外面拉货,家里的还有不少是小牛犊,不过,到了耕地和翻水的时候,杨家就不做拉货的生意了,所有黄牛全部用来下地干活,这也是早就跟我们这些佃农说好了的,我们租他们的地,他们在需要的时候要提供耕牛,不过,地租也就贵了一些,比别处都要贵,但只要有牛用,地租贵些也值得。”

    老农开口说道。

    李安闻言,开口问道:“这二百多头黄牛,每天吃掉的草料也不会少,这些草料都是谁准备的,是你们这些佃农,还是他们自己雇人准备的。”

    老农说道:“草料根本就吃不完,我们平时要额外帮东家处理山上果园的杂草,处理的这些杂草不能留在原地,要拿去给东家喂牛,另外,每年秋收的时候,有那么多的秸秆,这些秸秆堆满了东家的草料场,我们每家每户的门前也都堆了一大摞,再多的牛也吃不完啊!更多的是留着烧火用的。”

    对于使用秸秆喂养黄牛,李安也是理解的,秸秆确实可以用来喂养黄牛,不过,这种秸秆的营养并不高,长期只用干燥的秸秆喂养黄牛,是会造成黄牛掉膘的,而掉膘的黄牛力气必然不足,不论是运货还是耕地都会显得没有力气,而解决的办法就是不能只喂秸秆,还是要多喂一些别的食物才行。

第一千四百六十一章

    黄牛是素食主义者,比较喜欢吃嫩草和嫩叶,对于水稻秸秆这种干货,自然是不太喜欢的,而且,由于水稻秸秆太干了,吃的时候一定要配给足够的清水,这样黄牛吃渴了的时候就会去喝水,不至于把黄牛给渴死。

    而尽管黄牛比较喜欢吃新鲜的嫩草,但冬季的时候,是没有嫩草可以吃的,所以,吃水稻秸秆倒是成了没有办法的办法,黄牛就算不愿意,也不能不吃。

    为了维持黄牛的体力均衡,不让黄牛营养不良,在冬季掉膘严重,在夏秋季节,杨家会储存一部分野地里的野草,将其晒的半干储存起来,同时让野牛吃一些干的秸秆,如此一来,杨家的黄牛,一年四季的食谱几乎都没什么变化,只是冬季吃的野草更少一些,秸秆更多,而其余季节则吃新鲜的野草更多,吃秸秆较少,但总体来说,也算是营养均衡了,不会出现因为只吃某种野草而造成营养不良的现象。

    也就是说,杨家养了两百多头黄牛,而维持的成本非常少,获得的受益比较大,这么多黄牛外出拉车,可以给杨家带来一笔不菲的运输费,耕地和翻车也不会耽误,可谓是一举多得。

    还有就是黄牛每年都会繁殖不少小牛犊,待黄牛超过一定数量之后,就需要贩卖一部分,以维持一个比较稳定的规模,一个收益最佳的规模,而卖到黄牛又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李安现在严重怀疑,这个杨家的家主,以前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否则,不会想出这么多的弯弯绕,不会想出这么多的挣钱路子。

    一座荒山外加两百多头黄牛,居然被他玩出了多重收入,让他的收入大大增加,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如此,李安倒是很想去见见这位牛逼的人物,看看这货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有如此商业头脑,几乎把能挣的钱都挣了。

    “老乡,你们东家的庄园在何处?”

    李安开口问道。

    老乡指着远处,开口说道:“前面这个小山头把视线挡住了,我们东家的庄园就在这个小山头的后面,只有七八里地,没有多远的。”

    “好,谢谢。”

    李安开口感谢道。

    眼前有一条小路直通山头,李安与众人直接向山头行去,这个小山头也就一二百米的高度,不过,也算是不矮了,站在小山头的顶部应该足以俯视整各益州城,周边的村落肯定是尽收眼底。

    因为小路的两侧比较陡峭,倾斜度在五十度以上,所以,这里没有被开发成梯田,就连果园都没有进行开发,还保留着最原始的状态,这里除了杂草便是一些不值钱的杂树,若是名贵的好树,早就被人砍伐了。

    山路并不好走,部分路段李安只能下马步行,牵着马匹一步步的往上走,有些路段不但蜿蜒而且还高低起伏,真的是太难走了。

    还好这座小塔山并不算大,折腾了一阵子之后,总算是走到山顶了,这里是小塔山的最高峰,上面只有一些杂草,并没有一棵树木,而从地面上留下的树根就能知道,这里原本是有树木的,但这些树木被人为砍伐了,此时就只剩下杂草和树根了。

    山腰上的树木还算完好,而山顶这里的树木却被砍伐了,看来应该是为了视野的开阔而特意砍伐的,是谁砍伐的不清楚,也许是益州城爱好游玩的牛人来到过这里,看到山顶的树木遮挡视线,于是,便让人将山顶的树木全部砍伐掉,这样一来,站在山顶的时候,就能够看到远处的风光了,周围的景色尽收眼底。

    李安站在小塔山的山顶,抬眼便能看到不远处的益州城,因为高度差的缘故,益州城的街道都能看的清清楚楚,而益州城内的行人就像蚂蚁一样在来回的爬来爬去。

    视线转到城外,便可以看到山脚下近处的一个庄园,一个规模很可观的庄园,一眼望去至少能看到一个规模很大的大户,而周边则分布着一些面积较小的小户,这个大户在中间靠南的位置,而一大堆的小户则围绕着周边。

    大户不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房屋的建筑规格上,都与周边的小户有明显的区别,这个大户自然就是杨家的庄园了,而周边的小户则是他们家的佃农。

    在大量房舍的周围,则是一片绿色的田地,这些都是杨家的产业,这些田地至少有几千亩,也就是说,就算没有梯田,杨家的土地产业也是不小的,而在开发梯田之后,他们家的产业就更大了。

    “好大的一个庄园啊!”

    李安开口感叹道。

    “庄园,什么是庄园?”

    陈龙开口问道。

    其实,庄园就是大唐田庄的意思,只是他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罢了,古代在外国喜欢教庄园,而在大唐喜欢叫田庄,但其实都是一个意思。

    “庄园就是田庄。”

    李安开口回答道,说完拿起怀里的望远镜,仔细的观察了起来。

    要说到底啥叫庄园,其实很简单,庄园,指乡村的田园房舍,大面积的田庄。华夏古代包括有住所、园林和农田的建筑组群。

    而根据庄园主的地位,庄园有不同的名称,皇室的为皇庄,称苑、宫庄、王庄等,贵族、官吏、地主的为私庄,称墅、别墅、别业、别庄等,属于寺庙的称常住庄。而在中世纪英、法等国出现带有防御设施的庄园宅邸,宅邸中的大厅为庄园主的会议厅和佃户集会的场所。

    后世的人一听到庄园这个词,首先想到的便是欧洲的庄园,因为欧美人喜欢叫庄园,而且,欧洲的庄园也比较的有代表性,尤其是中世纪的庄园。

    欧洲中世纪的庄园生产包括粮食、衣物、工具等各项生活所需,是一个农村共同体,也是一个自治的政治单位,内有耕地、公地、教堂、领主邸第与农奴住宅等。庄园土地属领主拥有,农奴负责耕作。领主与农奴之间有互相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而领主则必须分给土地、提供保护、执行司法,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农奴身分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人身自由并没完全失去,但身分又附着于土地,倘无领主同意,不可任意离开庄园,故其非完全的自由人。虽然农奴自由受限制,且生活艰苦,但有一定的保障。农奴只要履行义务,就可以世代耕作土地,一旦遇到困难,领主亦有义务提供适当的协助。

    随着中古时代的发展,农耕技术逐渐改变了农奴的生活。粮食生产的增加,使过剩的农产品得以出售,农奴的收入因而增加,可以藉此用金钱买回自由。到了中古末期,西欧就只剩下少数的农奴。

    在中古时代,一个庄园会有九个家庭在田里工作,以生产粮食养活自己并提供食物给第十个家庭,好让他们从事其它劳务。

    欧洲最典型的庄园中有一幢大屋或城堡,由田地、农舍、牧场和林地所包围,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庄园都能自给自足。一些剩余的日用品可以与其他庄园作贸易以互补不足。随着中古时代演进以及城镇市场的发展,庄园开始变得专业化,能够更有效地生产少数几种商品,有些庄园会专门生产面包、猪、葡萄酒或蔬菜来维持生计。

    庄园的主人与他的家族、工人和侍从住在庄园的城堡中。侍从由骑士和专业的士兵构成,用以提供防卫并随时准备为大领主执行封建的军事义务,庄园越大,侍从就越多。

    庄园的主要人口是非贵族和非专业的农民。大部分的农场工人为农奴,必须每个礼拜花费大半的时间在领主的土地上工作,以换取他的保护。农奴家庭会在每一块庄园的田地中拥有几行的农作物,藉以维持生计。虽然农奴不是奴隶,但是他们也一样没有自由。他们不能在没有主人的批准之下擅自结婚、转换工作或离开庄园。不过农奴也会有一些权利,与奴隶不尽相同。农奴的身份代代相承,只要他执行了应尽的义务,别人就不能夺走他的土地。虽然臣属与领主之间的关系可以拿来与农奴和地主之间的作比较,不过在中古时代两者有一个明显的区分,就是臣属与领主之间是一种光荣的契约,臣属需要提供军役,而农奴则仅仅是提供体力的劳工。

    可以看得出,欧洲中世纪的庄园,组织是比较严密的,不但能够自己自足,还能够拥有城堡和士兵,简直就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算得上是相当发达的存在了,而大唐的庄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首先,大唐的庄园属于地主和皇族,并没有防御的必要,所以,大唐的庄园是没有城堡的,也不会有士兵,更不可能处于半独立的状态,朝廷也不会允许的。

    另外,大唐的庄园,就是非常简单的农场,负责生产一种或者几种作物,并给附近的城池进行供给,以挣取足够的钱财,是完全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

    给大唐庄园干活的佃农,也并不会失去自由,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不耽误干活就行,家里的成员轮流去外地探亲也是不需要经过冬季同意的,相当的自由。

    总之,大唐庄园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有很大的不同,大唐庄园是开放的,就是一个种植和养殖的场所,而欧洲中世纪的庄园,却是非常封闭的,有人曾说过,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

    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日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第一,抢到的财产严格按平分制给予个人。第二,实行的赏赐土地之法,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而且赏赐并非在一级上就完成,可级级相赐,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其与大地产的区别在于土地耕种权不被剥夺。

    而大唐是大一统的帝国,政权是相当稳定的,天下的土地全部都是皇帝的,而且,大唐有严密的律法制度,对人们进行约束,不会放任民间私斗,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一个庄园的地主带人去抢另一个庄园的财物了,若是有人胆敢这么做,朝廷肯定不会坐视不理,这是严重违法律法的事情,是不能被原谅的。

    当然了,大唐的盗贼和匪贼倒是有不少,所以,一般庄园也会有一些护院,但只是战斗力一般的护院而已,只是拥有非常简陋的武器,与中世纪欧洲的城堡士兵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的存在只能抓捕小偷之类的毛贼,并不具备与专业军队对抗的能力,而且,大多都是由佃农和仆人临时拼凑而成的,比如,让佃农轮流去地主家守院,这些拿着劣质长枪,甚至木棍的农民,所能拥有的战斗力是可想而知的。

    至少,在李安的眼里,大唐的庄园护院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他们只具备对抗小规模盗贼的能力,比如几个小毛贼入庄盗窃,这种时候就是庄园护院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将盗窃的小毛贼抓住,然后,将其扭送到衙门,让朝廷对这些小毛贼进行惩治。

    另外,庄园的护院也能起到震慑某些不听话佃农的作用,有些佃农觉得东家的地租太高了,会挑头闹事,这会给东家造成很大的利益损失,而护院的存在就可以震慑这些想要闹事的人,他们会采用所谓的家法,将不听话的人狠狠的惩治,从而让更多的佃农老老实实的在地主家的土地上耕地。

第一千四百六十二章

    李安站在小塔山的山顶,仔细的观察山脚下的杨家田庄,因为有望远镜在手里,所以,李安可以将距离拉近十倍,原本这个庄园距离山顶的距离就只有几里路而已,而在拉近十倍之后,距离就只剩下二三百米了,这个距离已经非常近了,虽然看不清人脸,但人们的日常活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走路抬脚啥的都能看得很清楚,而这些人还不知道李安正在看着他们。

    眼前这个杨家田庄的面积还是很可观的,按照李安的估算,占地起码有五十亩,算是很大的一个田庄了,毕竟,这里不是城内,是城外的区域,面积大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庄园里的建筑有几百个,最高大的建筑有三层,是半木质的结构,下层是石头堆砌的,而上层是木料做的,是大唐很典型的建筑形式了。

    除了住人的房舍之外,杨家庄园里还有很大的一块面积是仓库,这个仓库的面积至少占据了四分之一,那一摞摞的粮仓和草垛非常的清晰。

    粮仓里面自然储存的是粮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而草垛都是农忙时节,佃农们上缴的,佃农除了留足自用的秸秆之外,剩下的都要上缴给东家。

    而杨家的庄园内囤积如此之多的秸秆,自然有两个用途,其实,是可以用来喂养庄园的牛羊马驴,牛是耕地,拉货,翻车的主要劳力,羊是一种经济型比较好的食物,驴马的作用更不用说,驴可以用来拉车,马匹更是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没有足够的秸秆,如何保证这些牲畜的生存。

    另外一个作用,自然就是烧火做饭了,秸秆除了可以用来喂养牲畜之外,还可以用来烧火做饭,秸秆是一种非常好用的燃料,尽管秸秆的燃烧远不如木柴持久,但秸秆更容易点燃,与木柴混合使用效果更好,尤其是刚开始做饭的时候,肯定要点一把秸秆,等秸秆烧了一段时间之后,再放入不易点燃的木柴,这样才能让木材被充分的点燃,若是直接刚开始就使用木柴,只怕木柴根本就点不着,如此,就耽误做饭了。

    与占据四分之一面积的仓库对应,牲畜的占地面积也有四分之一,李安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发现这些牲畜还真多,居然有十多个种类,这大大超出了李安的预料。

    首先,李安看到最多的牲畜是鸡鸭鹅,其中,鸡鸭比较多,鹅比较少,这些家禽都是被圈养的,总数应该超过一千了,然后,猫狗很少,能看到的只有十几只,黄牛比较多,看上去有一百多,估计还有一些在外面拉车运货,实际差不多真有二百多头以上,羊的数量比牛还多,看上去有三百多只,马匹看上去有二十多匹,实际肯定不止,从马棚的数量就能看出实际的数量只会更多,应该有三十多匹,驴的数量与马匹应该差不多,从驴棚与马棚一样多就能看得出来。

    猪肯定是不能少的,只是猪圈被马棚驴棚所遮挡,看不清后面有多少,估计也不会少的,毕竟,每年收获的粮食有这么多,麦糠米糠都是一个很大的数量,这些东西直接扔掉就太可惜了,完全可以用来养猪,这样就一举多得了。

    麦糠米糠用来养猪,不但可以收获大量的猪肉,同时,产生的猪粪还可以用来给庄稼施肥,让庄稼长得更好收成更好,而这些牲畜的粪便是免费提供给佃农的,这一点很人性化,不过,这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得到粪肥的百姓,必须要给东家提供一定的劳动力,比如得到相应的粪肥,就要额外给东家打工几天,帮东家照顾牲畜,或者几个家庭轮流照顾东家的猪圈,做免费劳动力,然后,他们可以得到猪粪,几个家庭平均分就是了。

    佃农最不缺的就是劳动力,而东家最缺的就是劳动力,这样也可以算得上是双赢的局面,同时,也可以看到杨家当家人的精明,这也太会算账了,仅仅用一些废弃的猪粪,就可以免费获得足够的劳动力,这实在是太精明了,这比周扒皮还狠,若是后世的养殖场,给工人开的工资就是养殖场的猪粪,那工人还不造反,而杨家的很多佃农,就是这样心甘情愿的去照顾东家的牲畜,就为了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粪肥,被压迫的是在是太严重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大唐的劳动工不值钱,除了京城的劳动力价格有明显的上涨之外,蜀中的劳动力非常廉价,基本上只需要花很少的钱就可以雇佣到不错的劳动力,为了一点粪肥而去做免费劳动力,自然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看着眼前的杨家庄园,李安感受到大唐的庄园与后世的欧洲中世纪庄园有太大的区别了,两者完全就没有什么可比性,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就比如种植的作物和养殖的牲畜就有很大的区别

    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作物,主要就是小麦,也是人吃的主要食物,但是生长期缓慢,产量偏低且对土地的要求很高,大麦也很普遍,生长期相对比较短,而且产量高,但是很难让人食用,除非是在饥荒期间,平日主要用于喂马,这与大唐的丰富作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经济作物比较的有特色,主要有葡萄和橄榄,前者可以说是罗马时期的遗留传统,通常用于酿制葡萄酒,后者则是用于制造油类,也就是橄榄油,一种非常保健的食用油。

    畜牧业的发展也还不错,与大唐的情况类似,在当时,牛和马也是必需品,牛的数量必须保证,否则就没法有效的耕地了,而马作为服军役的必备品也是不可缺少的,没有马匹骑士也就不存在了,而食用的肉类则主要依赖家禽家畜提供,主要是猪、羊、鸡等,在天气适宜的时候,也必须保证一定数量,但因为当时饲养条件落后,所以这些家禽都无法过冬,所以当时在秋日大量屠宰之时就成为了一个节日,因为这么做可以避免其死亡而且能够保存很长时间,主要保存手法是腌制肉类。

    当时,农民生活贫苦且负担很重,比大唐的百姓还要痛苦,其阶层几乎包括了各类劳动力,这一阶层工作时间很长,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农民们不光种地,还有法定义务必须从事劳役,比如建桥和修路,这一点与大唐类似,不过,大唐可以交钱免劳役,但他们即使交钱也不能免除。

    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很差,家中没有床,更无任何娱乐活动,生活是单调且一成不变的,而大唐的文化娱乐活动是很丰富的,欧洲中世纪前期没有世俗文化教育,农民不认识字也没有书可看,在那个时期只有教士手内有羊皮书手抄卷。

    中世纪农民的负担之重,也是极为罕见,远远超过大唐百姓的负担,实物地租,劳役地租,使用公共设施费用,结婚时必须付的婚姻税,这一点非常的奇葩,尤其是庄园之外的人,更要交罚金,还有继承税这一税种,另外农奴还要负担庄园主的生活费,简直剥削的不能再剥削了。

    由此可知,欧洲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很少有农奴敢反抗,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如此一看,大唐佃农的生活反而显得有些幸福了,因为大唐百姓确实比农奴生活的更好,真的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当然了,大唐庄园虽然强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但与后世的庄园比起来,那就差的太多了,因为后世进入了高度文明的社会,各种条件比古代都好的太多了,庄园也根据功能分成了很多种类别,比如饮食类庄园,运动类庄园,商务类庄园,体验类庄园,还有养生类庄园。

    饮食类庄园是以生态、绿色、有机、无公害为食品特色,以绿树环抱、空气清新、远离尘嚣为环境特色,经营产品主要以饮茶、品农家菜、烧烤等饮食休闲项目为主。

    运动类庄园是以优雅环境、休闲运动为特色,针对都市高级有钱人,商人等高收入人群为目标市场的休闲庄园,而商务类庄园要求具有商务会议,度假休闲的功能,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是特色。

    体验类庄园主要经营农业采摘、种植、养殖和放牧等方面,以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起到教育子女和娱乐自我的作用。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安逸幽静,景色迷人是养生休闲庄园的特色。养生休闲庄园针对那些已经厌倦了钢筋水泥、人流烦杂、千篇一律的都市生活的人群,想要寻找一处亲近自然,释放自我的生活空间时,养生休闲庄园便是他们的首选。

    眼前的杨家庄园,主要的功能就是生产和存储,也有一定的休闲功能,不过,这些休闲不是给普通佃农准备的,而是给他们自己准备的。

    除了四分之一占地面积的仓库和四分之一面积的养殖空间,还有一半的空间,而这剩下的一半空间,只有四分之一是居住的大量房舍区,剩下的四分之一是后花园,也就是杨家主人休闲娱乐的场所。

    这个庄园是按照田字格分布的,几乎平均分成了四个等份,东南角是仓储区,西南角是牲畜区,西北是后花园,而住人的核心区在东北角。

    如此布置也是充分考虑了风向等因素之后做出的决定,毕竟,牲畜区是容易散发臭味的,所以,牲畜区与居住区必须要间隔的远一些才好,而为了防止风的影响,将牲畜区放在了西南角,如此,不论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臭味都不会对其它区域有多大的影响,尤其是居住区,可以说是完全不受影响,后花园和仓储区受到的影响也极小,对于提高居住体验有很大的帮助。

    虽然核心的居住区,仅占整个庄园的四分之一面积,也就是十几亩的样子,但其实也算是不小了,整个面积换算成平方是八千多平米,后世的一般普通住宅只有一百多平米,这八千平米就意味着是后世八十个套房的面积,而就算是别墅房子,占地一半也只有一亩地,远远比这个要小。

    十几亩土地盖房子,弄出**个院子,那是轻轻松松的事情,所以,面积还算是很大的,也只有地主家才能有这么大的面积,普通老百姓家的占地面积只能有半亩地,在城内这还要更小一些才行,所以,在古代是十分不公平的,有钱有地位的人,可以拥有非常广阔的居住空间,而贫穷的百姓却只能居住在很狭小的空间内。

    古代的人口密度还算比较小的,后世的居住其实更加的糟糕,很多人口稠密的区域,房子的面积连一分地都不到,只能放一个床榻的房子都能被造出来,这还算好的,还有一些房子被改造成上下三层,每层的高度仅有三尺,长度七八尺,宽度四五尺,这与棺材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也被人们形象的称为棺材房,这比古代还要凄惨,另外,还有一些用铁丝围成的棺材面积,被称为鸽笼房,每个人居住的区域仅能容纳一个大活人,把人困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内,这与饲养牲畜已经没啥区别了,已经毫无居住体验可言了。

    单论居住面积的话,古代的佃农居住的面积都要比后世的很多城市人要高,毕竟,古代的人口比较少,土地相对比较充裕,就算是最低层的百姓,也能分到不错的居住面积,一家几间房还是没啥问题的,而且,一般都还有院子,农村的面积就更可观了,居住拥挤一般只存在于后世的城市。

第一千四百六十三章

    杨家庄园的居住区房子太多了,以至于把视线都遮挡住了,只能勉强看到里面有人在活动,但看的不太清楚,这个居住区也分成七八个院子,每个院子的大小都不太相同,有正房也有侧房,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有大门通向其余两个院子和外面的道路,医方便日常进出。

    后花园有十几亩的面积,也就是八千多平方,这么大的一块地,自然可以好好的规划了,里面的风景树和假山着实不少,还有一些亭子和水池,秋千木马这些基本的娱乐设施自然必不可少,总体规划的相当不错,是一处休闲的好地方。

    此时,在李安的望远镜之中,就能看到五六名正在后花园之中玩耍的小娘子,因为隔着太远,即便是用望远镜也看不清脸部特征,所以,无法肯定这些小娘子的年龄,不过,从她们的动作和衣着可以看出她们的年龄应该不大,估计也就是十几岁的小丫头,这正是个无忧无虑的花季年龄,也是女子一生之中最美丽的年华,最充满天真灿漫的年华。

    这个年纪的小娘子是李安的最爱,而养在深闺的小娘子就更让李安着迷了,因为被养在深闺之中,所以,这些小娘子会更加的单纯,这与生活在闹市区的小娘子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一个词语叫油腻,而油腻与年龄和性别真的没啥关系,油腻取决于接触多少不该接触的东西,后世的小娘子,见到大哥哥张嘴就要钱,这就是一种让人反胃的油腻,或者满嘴都是脏话,不论看到什么不该看的都没啥感觉,永远都不会害羞,这就是已经被大环境污染了的油腻小娘子,对于这样不知羞怯的小娘子,李安是没有任何心动感觉的,觉得与她们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而只有啥也不懂的羞涩小娘子才最能让人动心。

    至少,李安更喜欢羞涩一些的小娘子,也就是纯洁一些的,而后花园正在玩闹的这些小娘子自然是清纯的,是养在深闺无人识的。

    站在山顶的李安,借助望远镜还能看到杨家后花园里玩闹的小娘子,而因为山头距离后院太远,正在后花园玩闹的小娘子是看不到李安的,她们完全不清楚自己已经被偷窥了。

    李安可没有什么偷窥的癖好,之所以做出偷窥的事情,完全是因为好奇,是偶尔喜欢这么做,一般情况下不会做出偷窥的事情。

    “太远了,看不清楚啊!”

    陈龙也拿起望远镜,看向杨家庄园的后花园位置,嘴里嘟囔道。

    李安放下望远镜,开口说道:“看不清楚不要紧,咱们去他府上不就能看清楚了。”

    “啊!这个不合适吧!就专门为了看人家的女眷,特意跑过去一趟,这样提要求也不合适啊!”

    陈龙开口说道。

    这确实有些不太合适,突然跑到别人家里,提出要看看别人家的女眷长得是否好看,这个要求自然是非常不合适的,会显得有些失礼,甚至是一种很流氓的行为,会被人鄙视的,要是传出去那就出大名了。

    不过,李安只是开句玩笑罢了,并不会真的跑去看人家的女眷,而且,也未必就是长得俊美的,也有可能长得很一般,不是每个待字闺中的小娘子,都能像贵妃那样漂亮的,长得很一般的必然占据绝大多数。

    “开个玩笑罢了,不是真的要去看,站在此处已经可以将整个庄园尽收眼底了,庄内的情况也通过路过的百姓,了解了不少,似乎没有必要过去一趟了,咱们在益州城待不了几日,不能耽误太多的时间。”

    李安笑着说道。

    益州城比较大,城外就更大了,这么大的一块区域,自然要多走走多看看了,不能在一处位置耽误太长时间,否则,就会耽误对其余地方的探索和了解。

    “哦,吓我一跳,那咱们接下来去哪里啊!”

    陈龙问道。

    李安看向远处更高更大的山峦,开口说道:“眼前这个小塔山不值一提,远处的那个应该就是大塔山了,咱们去大塔山看看吧!”

    “李侍郎,这大塔山看着着实有些远啊!”

    陈龙蹙眉说道。

    李安也觉得有点远,于是把跟随而来的益州城校尉叫了过来,问道:“这大塔山距此有多远?风景好吗?”

    校尉回答道:“最近处也有二十里,风景自然是没的说的,不过,大塔山深处有贼匪出没,大大小小的有十几支山贼,少的几十人,多的有上百人,不太安全啊!”

    李安闻言,轻轻点了点头,这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在古代的华夏,朝廷的管控范围只能抵达县一级,下面基本上都是宗族自治,朝廷在很多情况下,都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控制,而对于山贼土匪之类的不法之徒,是真的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围剿,除非这些山贼势力坐大,已经威胁到朝廷的统治了,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才会抽调兵马对山贼进行大规模的围剿,否则,是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去大动干戈的。

    大唐幅员辽阔,凡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都会有山贼的存在,就比如蜀中这种多山的环境下,山贼肯定少不了,尤其是那些远离城池的大山之中,更是容易滋生山贼,而在靠近繁华城池附近的大山,则更容易形成势力庞大的山贼集团,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繁华的城池有大量有钱的商人,而商人总要出门运货,山贼打劫商人的货物就可以养活并壮大自己的势力,一旦官兵围剿,他们便躲入深山之中,与官兵躲猫猫,而官兵撤离之后,他们就会再次出来打劫,完全就是游击战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都说古代商人运输货物的时候,会请镖局押送,不过,在大唐这个时代镖局还不是很发达,一般只有朝廷的物资,才会有人押送,普通商人要想确保商品不被山贼打劫,要么雇佣能打架的壮士,要么尽可能的选择比较安全的商道,或者特意选择安全的时间通过危险的区域。

    当然,还可以与守信用的山贼签订口头协议,每次路过留下买路钱,从而确保大部分货物不会落入山贼的手中,还有的直接在城内当坐商,专门批发别的商人已经运来的货物,然后直接零卖,并不参与商品的远途运输,从而可以避免被山贼打劫,总之,商人们为了避免货物被打劫,可谓是用尽了办法,而山贼为了能够成功的打劫到商品,也同样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

    比如,上贼会频繁变换打劫的位置,打劫的时间也不是很固定,让每一处商道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通过几率,而只要有安全通过的几率,那么,商人们就会有冒险的动力,就会有侥幸心理,而山贼只要随便在这条相对安全的通道上打劫几次,就能有不错的收入。

    这些山贼也是聪明的,他们也不会故意去招惹官兵,总是在偷偷摸摸的打劫,每次打劫到货物之后,会很快逃离打劫的地域,不论是否有官兵追来,都不会在打劫的位置做过多的停留,以免遭遇官兵的打击。

    打劫一票就跑,如此狡猾的山贼让益州城的官兵也很是无奈,虽然益州城是剑南道的治所,囤积的兵马是最多的,但也只是有三千人马而已,三千人马全待在县城黑压压的一片,可一旦进入一座大山之中,稍微一分散就没人了,而且,为了防止被各个击破,大军进山剿贼肯定不能过分的分散,如此一来,寻找山贼巢穴就变得更加的困难了。

    山贼的战斗力较弱,基本上没有护甲,而剑南道大军都是有护甲的,要真的在平地上干一架,山贼是不堪一击的,但山贼没有护甲也有优点,那就是机动性极好,他们根本就不会与官兵缠斗,只要发现官兵就逃,而全身铠甲的士兵是追不上山贼的,地形也没有山贼熟悉,真的会非常的被动,一般情况下是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的,而且,出兵是要出钱的,每出兵一次都要耗费不少财政,要是经常出兵,益州的财政会被拖垮的,所以,真的是挺无奈的。

    “仔细说说吧!这大塔山到底有多少山贼,一共能有多少人马?”

    李安开口问道。

    益州城校尉一五一十的介绍了一番,不过,他也不能肯定大塔山到底有多少山贼,也只是根据自己的了解初步判断大概有十几支山贼,平均数量不足一百,总数应该在千人左右,也有说两三千的,但肯定不会太多,否则,也养不活这么多人。

    因为这些山贼神出鬼没,一般不会与官兵和百姓有太多的交集,所以,对于山贼的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大概只是知道几个山贼头目的名号,还有山贼的装备等等,其余的就全都不清楚了。

    李安看向不远处的杨家庄园,开口问道:“这杨家的田庄距离大塔山也不远啊!简直就在山贼的眼皮子底下,就没被山贼打劫过?”

    对于这个问题,李安很是好奇,一般山贼除了打劫过往的行人和商队之外,也会打劫地主和富农,只要是能得到一些利益,他们就愿意去做,而杨家的庄园距离山贼活动搞得大塔山并不算远,尽管这里靠近益州城,但山贼来去如风,只要速度够快,完全可以在益州城的兵马反应过来之前,大掠一番而去。

    益州校尉开口说道:“不会的,山贼没有这个胆子,且不说杨家庄园距离益州城更近,光是杨家三郎就足以震慑山贼了。”

    “杨家三郎是何许人也,很厉害吗?”

    李安问道。

    益州校尉说道:“三郎本人倒也不是很厉害,武艺并不算出众,但三郎是军中校尉,麾下有三百多精锐的骑兵,就驻守在城门附近的军营之中,一旦杨家遇到变故,马上就会点燃烽火,而三郎看到烽火,率领骑兵出城片刻就能抵达田庄,山贼想跑都跑不掉啊!”

    “说的是啊!这种事情发生过?”

    李安开口问道。

    “恩,算是发生过吧!不过,也算不上。”

    益州校尉开口说道:“当时杨家仆人看到有一伙手持兵器的山贼在靠近,于是,早一步释放了烽火,而山贼却不明所以,当他们抵达杨家田庄的时候,还没开始有所动作,三郎的三百骑兵就已经冲到跟前了,把这货不足百人的山贼全部给围住了,一个都不曾跑掉。”

    “哈哈!看来山贼是步行的啊!这些精彩了,全都被抓入大牢了吧!”

    李安兴奋的说道,并觉得杨家的防御想法很不错。

    益州校尉笑着说道:“山贼只有五六匹马,其余的大部分人马都是步行,不过,他们一个也没被抓入大牢,反而被三郎请入庄园喝茶。”

    “哦,怎么会这样,难道这个杨三郎与山贼有勾结?”

    李安冷静的问道。

    益州校尉笑道:“倒也不算有勾结,后来刺史亲自问过杨三郎,他说对方几十人虽然都带着兵器,但并没有打劫任何人,也没有打劫自己家的庄园,脸上也没写山贼两个字,证据有些不足,不能因为这些人数量众多且带着兵器就给人抓入大牢,这样不公平,至于请山贼入庄园喝茶,则完全是为了警告他们,让他们好好做人,不论他们是不是山贼,以后都不会做打劫的事情了。”

    “哦,是这样啊!这话你相信吗?”

    李安开口问益州校尉。

    益州校尉开口说道:“下官自然是不全相信的,下官觉得,杨三郎应该是警告所有山贼,不要试图打杨家的主意,否则,他会不惜余力的追杀山贼,把山贼一网打尽。”

    李安点了点头,觉得益州校尉说的很有道理,这个杨三郎不抓山贼,却请山贼喝茶,很大的可能就是与山贼有协议,让山贼不要打杨家的主意,同时,也让山贼告诉其余的山贼,都不许打杨家的主意,如此,可确保杨家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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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介绍:
玄宗后期,外部战事不断,边镇势力急剧膨胀,太子党与相国党明争暗斗,大唐帝国已是内忧外患。 主角李安,误入大唐,本想做个安分的富家翁,却被时事逼迫,一步步迈入波谲云诡的政局之中。 安禄山、李林甫、杨国忠、杨玉环等人的命运,会因为他的到来,出现怎样的变化? 千年的历史遗憾,又该盛唐不遗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不遗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不遗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