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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西班牙人的野望(中)

    四十一、西班牙人的野望(中)

    在一番思索之后,他在探险队里最得力的心腹之一,书记官贝尔纳尔·迪亚斯·德尔·卡斯蒂略,被科尔特斯派人召唤到身边,一脸严肃地静候着探险队最高统帅的重要指示。

    “……我接下来的每一句话你都必须牢记在心,并严守秘密,尤其是对那些迭戈·贝拉斯克斯总督派来的人。”科尔特斯冷冷地说。“……明rì,我将要把总督派来的人剔除出队伍,给他们挂上一个信使的头衔,再拨给他们两条船,让他们带着阿兹特克人送来的财宝返回古巴,一方面用这些东方奇珍来缓和总督对我的敌意,另一方面则是向贝拉斯克斯总督申请更多的军火和援兵……”

    这是一步好棋,科尔特斯看到赞赏的神sè从卡斯蒂略的面庞上一闪而过。

    “……阁下英明!”卡斯蒂略的脸sè一下子放松了不少,“……我们确实是应该跟总督设法和好了。”

    事实上,作为探险队之中为数不多的智者,卡斯蒂略一直对这支探险队的前途感到忧心忡忡,并且总是劝说科尔特斯设法跟贝拉斯克斯总督放下成见、修复关系,哪怕放弃一切尊严也在所不惜。

    ——无论再怎么给自己打气,科尔特斯和他的亲信们都很清楚,他们率领的队伍只是一支人数不多的乌合之众。不仅不能算是正规部队,就连稍微像样的纪律和训练都没有,很多人甚至是半路上被抓来或骗来的壮丁,而大多数首领也并非真正的老练骑士。

    事实上,就连欧洲的三流雇佣兵也比他们要强,因为没有哪一支雇佣军是要士兵自费参战的。

    总之,和西方历史上那些伟大的远征英雄,例如亚历山大大帝、凯撒、查理曼大帝和狮心王理查相比,他们这一伙人实在是太业余了。

    更要命的是,这支仓促组成的队伍,其内部成分也是鱼龙混杂,只是抱着发财的愿望,才被聚集到一起,所以大部分人的眼睛里都只有黄金,对他们的统帅科尔特斯毫无忠诚可言。

    更不可思议的是,科尔特斯从出发的那一天起,就不仅要面对未知的世界,而且根本就没有退路——由于在出发之前跟古巴总督迭戈·贝拉斯克斯之间爆发的激烈冲突,作为探险队基地的古巴岛,非但不会给科尔特斯提供后援,反而有可能派来讨伐军,联合印第安土著把他们剿灭在墨西哥的海滩上!

    最要命的是,即便科尔特斯完成了预定的探险,获取了巨额的财富,可是他在返回古巴之后,恐怕依然要面临贝拉斯克斯总督的怒火,甚至很可能被直接送上绞刑架!

    作为一个非常jīng明的赌徒,科尔特斯这一次却鲁莽地把自己置于死地!

    很显然,科尔特斯在冷静下来之后,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如今处境险恶、进退两难。但问题是,他一时也苦于没有化解危局的对策。

    即使把他们从玛雅人手里搞来的少量黄金统统献上,也根本满足不了贝拉斯克斯总督阁下的贪婪胃口。而且科尔特斯还必须把黄金分给船员,不能自己独吞,否则立刻就是全体哗变的局面。

    ——科尔特斯的这支探险队,实际上是一个股份制公司,为此投入了不少身家的队员们,其实是把自己看做了大大小小的股东,而科尔特斯只是被他们认可的总经理或者说CEO。一旦科尔特斯胆敢大幅度触动他们的利益,队员们的第一反应绝对是把这个不称职的总经理踢走换人没商量!

    所以,擅自动用那点儿可怜的黄金是不成的,科尔特斯在探险队里目前还没有那么高的威望。

    不过,如今这一则关于东方商路的情报,或许能够比黄金更加有效地消除总督的怨气。

    ——神秘的中国,富饶的印度,在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心目中,简直是宛如天堂一般的梦幻存在。

    “……仔细听我说,接下来才是重点。”科尔特斯深吸了一口气,“……在你抵达古巴,献上礼物之后,如果贝拉斯克斯总督愿意撤销对我的罪名控诉,恢复我的合法统帅职位,那么就请你带着新的委任状和援军回来。如果贝拉斯克斯总督还是不肯和我达成谅解,或者一直犹豫不定的话,那么你就尽量在酒馆或者其它什么人多的地方走动走动,散布有关发现中国和印度货物的消息,具体内容不妨说得夸张一点……总之就是招揽尽可能多的人驾船赶来委拉克鲁斯,加入到我的这次探险之中来!

    “……这事……恐怕并不容易……我恐怕难以担当此等重任……”

    卡斯蒂略脸sè有些发白,吞吞吐吐地说道。

    他很清楚,此时想要从古巴岛招揽新人入伙并不困难,哪怕是让他们自费参加——在这些东方财宝的诱惑之下,古巴的水手和船长们肯定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发疯似地向着委拉克鲁斯港涌来。否则的话,他们这些欧洲人离开自己安全的故乡,豁出xìng命到海外冒险,目的又是干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获得意外的财富,想要发财、发大财、发横财嘛!

    但真正的麻烦,则是来自于那位好大喜功却又嫉贤妒能的贝拉斯克斯总督大人……

    上一次,科尔特斯就是因为擅自行动,然后再被人进了谗言,从而跟这位小心眼儿的贝拉斯克斯总督彻底闹翻。这一次又要不经批准擅自拉人……恐怕就算贝拉斯克斯总督大人原本因为得到了大笔礼物,还在犹豫不定,在得知此事之后肯定也会大发雷霆,接下来就要派遣亲信带兵赶赴墨西哥讨伐科尔特斯了!

    所以,他明显有些迟疑了——办不成差事还是小麻烦,最大的危险则是有可能把命丢在古巴岛上。

    “……因为你是我最信任的部属,最聪明的谋士,所有人之中,只有你的脑子最好使……”

    科尔特斯用双手按住卡斯蒂略的肩膀,异常诚恳地说,“……我的副手阿瓦拉多虽然忠诚可靠,但却脾气暴躁,除了杀人之外几乎什么都不懂,绝对没有人比他更不适合去跟总督斡旋了;至于临时招募的其他人更是没法信任,我甚至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倒过来向总督告我的黑状,然后自己拿着一份委任状回来,设伏将我擒获,最终取代我的远征军统帅地位……我能依靠的只有你了,卡斯蒂略!”

    面对这代表着信任的恳切目光,卡斯蒂略最终还是点头接下了任务,“……好吧,我尽量试试,我的统帅大人。但请您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您究竟打算分出多少丝绸、瓷器和香料,送给我们的总督大人?”

    “……全部!包括这张桌子上的这些!”科尔特斯非常豪爽地一挥手,“……我准备把全部的丝绸、瓷器和香料都送到古巴去!只留下那些金银饰品,而且还要在所有人面前当众宣布和展示一番。

    这样一来,我们队伍里的那些总督亲信,也就没什么话可以说了——如此贵重的宝物,若是不交给他们亲自看管的话,万一在路上出了什么岔子,又该让谁去面对总督的怒火了呢?”

    但卡斯蒂略却皱起了眉头,“……恕我直言,统帅大人,虽然您这样做的话,应该可以有效地剔除那些不稳定分子,并且让总督在丰厚的礼物面前忘记过去的不快,但同样也会让剩下的人大失所望。光靠剩下的这些金银首饰,恐怕远远满足不了大家的胃口——毕竟,我们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跟随您踏上这片土地,都只是因为想要发财,而不是为了其它什么虚无缥缈的借口……”

    “……不要把眼光只放在鼻子跟前,卡斯蒂略,只要稳住了后路,争取到更多后援,并且排除了那些总督亲信的胡乱干扰,我有把握很快就能搞到更多这样的好东西……”

    科尔特斯很有自信地说道,并且接着解释了缘由,“……在前几天阿兹特克使节团离开的时候,我曾经问特尤蒂拉,他们的城市里是否还有很多金子。他反问我为什么要打听这个,我就告诉他说,我们西班牙人的心脏天生患有疾病,必须时常吃金子才能保持健康……

    别笑,卡斯蒂略!对付这些愚蠢无知的野蛮人,就得用这种听起来很蠢的小花招!请你安静地听我继续往下说,结果特尤蒂拉在当时就很遗憾地回答我,他们那边的金子本来还有很多,但由于最近跟西方一个叫做洪休提兹干的国家做了几笔大生意,买了不少这些东西……”

    科尔特斯伸手指了指桌上琳琅满目的中国瓷器,“……所以,他们剩下的黄金可能已经不多了。”

    “……呵呵,这并不奇怪,如果是这些东西的话,恐怕就算是我也会掏出全部积蓄去抢购的……”

    卡斯蒂略从桌上拿起一只温润如玉、素肌玉骨的青花瓷托盘,先是欣赏了一番它的优美造型,流畅线条,又琢磨了一番盘子上面富有中国特sè的青蓝sè美丽花纹,然后在盘子的边缘屈指一弹,只听得清音袅袅,顿时不由得贪婪地舔了舔嘴唇,笑得一脸灿烂,“……看看!多么美丽的花纹!多么光滑的触感!这东西看上去仿佛散发着宝石的光泽,而抚摸起来的感觉,更像是正在触碰十六岁处女的肌肤……我敢打赌,这只盘子无论放在欧洲的任何一家商行,都能卖到至少三千枚佛罗林金币!”

    “……没错,卡斯蒂略,像这样的上等瓷器,我也只在塞维利亚城一位男爵的府邸里见过几次,那不过是一只巴掌大小的茶杯,还被他珍藏在密室里,只有遇到喜庆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炫耀一番。

    另外,我们的迭戈·贝拉斯克斯总督手中,好像也有一只很小的东方瓷碟,从来都舍不得拿出来用。而如今在我的身边,却有足足三十多件更加漂亮的瓷器!

    呵呵,就连国王陛下的宫廷里,恐怕也未必能收集到这么多数量的东方瓷器吧!跟它们比起来,本地土著人的粗糙金块简直是一钱不值!”

    科尔特斯也赞同地点头附和——这个时代的中国瓷器,乃是品味、档次、质量和时髦的象征,在全世界都可以当成最抢手的硬通货来使用,到了欧洲市场上,更是被卖到了有价无市的地步!

    “所以,照此推论,在阿兹特克人的首都里,显然还囤积着更多更好的东方货物,我们又何必过于计较眼下的这么一点儿东西呢?”他对卡斯蒂略如是说道。

    “……但是,阁下,如果是我的话,同样也只会把这些珍贵的收藏品装进最隐秘的储藏室里,而绝对不会放在平常就餐的时候使用。”卡斯蒂略伸手指了指身边的餐桌,“……阁下未免也太奢侈了。”

    ——在一个釉sè华丽、花纹jīng美的青花瓷盘子上,摆着切碎了的烤火鸡;另一只宛如羊脂白玉般的白瓷盘里,则装满了菠萝片和凉拌番茄;一只绘制着仙女拂袖起舞图案的莲花碗中,装着加了香菜的鲜美鱼汤,还附有一只华丽的彩瓷汤勺;而在那只sè彩最绚丽的彩瓷托盘里,则是一叠堆得高高的玉米饼;此外再附加一小瓷瓶的胡椒粉,以及一杯sè泽浓郁的普洱茶……

    在后世的中国人眼中,这顿饭恐怕最多只能算是工作餐的标准。但在此时的欧洲人眼中,恐怕就连诸侯王室的rì常餐饮,也未必经常能用上这样“豪华”的餐具,以及如此“奢侈”的香料和茶水。

    “……在收到这些中国瓷器之后,我也就是在今天用了一次。”

    听到部下充满了羡慕语气的劝谏,科尔特斯不由得有些尴尬地挠了挠鼻子,“……唉,请不要笑话我,卡斯蒂略,一想到这些价值连城的jīng美艺术品,马上就要不属于我了,就真是让人心疼得睡不着觉啊!”

    虽然科尔特斯早已打定主意,要把这些瓷器、丝绸和香料作为礼物送给迭戈·贝拉斯克斯总督,以化解他们两人之间的仇怨。但无奈这些华美瓷器的诱惑力实在惊人,科尔特斯的内心深处真是有些舍不得。

    于是,在船队出发的前夕,科尔特斯又忍不住把这些瓷器都拿了出来,对着阳光赏玩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更是发了狠心,无论如何也要用这些jīng美瓷器吃一顿饭,好歹让自己先享受一下王公贵族的派头。

    不过说实在的,这顿饭他真是吃得胆战心惊——由于害怕一个手滑打碎了华丽的彩瓷汤勺,科尔特斯在喝汤的时候都是直接把嘴凑到碗沿上,而把汤勺完全当做了装饰品。

    之前往瓷器里装菜的时候,他更是小心翼翼,因为生怕笨手笨脚的印第安奴仆打碎了这些价值连城的珍宝,科尔特斯只好全都亲自动手。

    最要命的是,为了防止热汤热菜导致的热胀冷缩让瓷器炸裂,科尔特斯还特意等到饭菜全都凉了,才敢把它们放进瓷盘里……最后吃到嘴里的滋味自然是可想而知。

    更糟糕的是,因为他的心情紧张过度,严重影响了胃口,结果现在盘子里还剩下了好多饭菜没动……

四十二、西班牙人的野望(下)

    四十二、西班牙人的野望(下)

    当然,对于此时的科尔特斯来说,吃饭只是小事,策划接下来的行动才是大事。

    “……因此,根据我的猜测,这个洪休提兹干王国既然能够弄到这么多丝绸和瓷器,那么它很可能是中国人的某个附属国,或者至少跟中国人存在着贸易往来,这对于我们说,将是比任何金矿都要更美妙的财源,务必要牢牢掌握在手里。而且,除了香料、瓷器和丝绸之外,我还发现了更多不可思议的jīng巧物品,而它们都疑似来自印度或中国……”

    科尔特斯一边对卡斯蒂略如此说道,一边翻找出两只晶莹剔透的玻璃小酒杯,以及一面约摸巴掌大小,被装在金属框内的小镜子,而这些都是蒙特苏马皇帝送来的礼物,“……瞧瞧这只漂亮的玻璃杯,我看它的工艺绝对比得上意大利的任何一家老牌作坊。再看看这面镜子,我把它对着阳光放在面前的时候,发现自己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清晰可见!恐怕就连教皇和国王也用不上这么棒的货!”

    接着,他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盒火柴,火柴盒表面的花火贴图已经不知被谁给撕走,但光是火柴本身就已经让科尔特斯感到惊叹不已,“……还有这种红头的小木棍,只要往纸盒边上的黑sè部分轻轻一划,就能燃起小小的火苗。”他在火柴盒上比了个划火柴的姿势,但却没舍得当真划下去,“……比起我们的打火石和火镰,这玩意儿确实是好用多了!可惜这是一次xìng的消耗品,在土著人的手中似乎也没有多少……”

    “……没错,这种东西确实非常好用,大家都很喜欢。”

    卡斯蒂略也笑着点了点头,像这样的火柴,他也设法弄到了小半盒。虽然探险队里的传教士整天唠叨着说这是魔鬼的巫术,要大家把这些东西统统都丢掉,但整个探险队都没人听他的。

    大家都把自己能够收集到的火柴,小心翼翼地保存在最干燥的地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拿出来一根根数数看有没有遗失——尽管此时的欧洲人还没有开始养成吸烟的习惯,但对于他们这些永远与危险为伍的探险者来说,某个关键时刻的一堆篝火,或许就能拯救自己的一条xìng命,实在容不得轻忽。

    事实上,卡斯蒂略还看到阿兹特克人的少数贵族酋长,拥有着另一种更加jīng巧的取火装置,外形看上去就像一只装了机关的小扁瓶,只要轻轻一按机括,就能从瓶子顶端冒出火苗来。

    但即使是那些愚昧而又慷慨的阿兹特克人(西班牙探险家的初步印象),也把这种取火装置视为实用价值极高的珍品,所以并没有把它罗列在这一回的礼物单子上。卡斯蒂略仅仅看到几个酋长和大臣的身上带了一两只,而且说什么也不肯拿它来跟西班牙人做交易,更不肯作为礼物拿出来送人情了。

    ——没办法,这拨一心想着发财的西班牙土包子,原本就打着杀人放火大肆劫掠的主意,至于贸易什么的,只是他们在打不过对手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科尔特斯的西班牙探险队,只带了些玻璃珠、铃铛之类的小玩意儿作为交易品,比起希望港那些穿越者们海量倾销的各类工业化产品,无论在价格上还是质量上,都没有丝毫的可比xìng。

    唯一能够让墨西哥土著对他们另眼相看的,似乎就只有那些会发出巨大声响的火枪火炮了——可这是西班牙人维持自身神秘感和威慑力的最强法宝,说什么都是不能卖掉的,哪怕拿瓷器和丝绸来换都不行。

    更何况,他们手里的火枪和火炮其实也没有多少,大部分人能有弩弓和刀剑就不错了——毕竟,科尔特斯的手下并非正规军,而是一帮自费搭伙的乌合之众啊!

    收起了那盒火柴之后,科尔特斯又从箱子里取出一件质地轻盈、线条流畅的银sè铝合金廉价胸针——它的造型宛如一朵栩栩如生的莲花,莲蓬处还镶嵌了几块人工锆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科尔特斯仿佛耍杂技一般,只用一根食指顶着铝合金莲花胸针的底部,一圈圈地飞速旋转着。“……还有,看看这朵银光闪闪的金属花朵,卡斯蒂略。我最初以为它是一件银制的装饰品,但是在仔细检查之后,却发现它竟然比银要轻得多,似乎是某种我们还缺乏认识的新金属……”

    “……除此之外,还有这种用于驱虫的清凉油膏——油膏本身倒是不值得稀奇,但居然有人能打造出这么jīng巧轻薄的铁匣子,实在是让我忍不住赞叹他的手艺。”他从口袋里拿起了一小盒清凉油,啧啧称赞。

    说到这里,科尔特斯又一次耸了耸肩膀,作出了结论:“……这片土地给我带来的惊讶真是太多了!”

    卡斯蒂略的反应倒是很平静——根据他的处世原则,弄不懂的东西就不去想,否则等于是自寻烦恼——只是又问了一个他和大部分人都最关心的问题,“……是的,阁下,这些货物看上去确实是非常的诱人。那么,关于从这里通往印度和中国的商路,统帅大人您有没有打听到什么眉目了?”

    “……呵呵,关于这些东方货物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我当然向阿兹特克人的使臣仔细询问过。他们说在几年前,曾经有一个‘神人’降临到遥远的西方,带来无数奇珍异宝作为礼物,只为求娶洪休提兹干国王的女儿。而在两年之前,又有更多的‘神人’来到了洪休提兹干王国,在那里建造了宫殿住下,并且带来了更多他们在此之前从未听闻过的货物,譬如放在我们面前的这些东西……”

    科尔特斯一边眉飞sè舞地说着,一边指了指桌上的这些镜子、玻璃杯、瓷器,以及放在箱子里的彩sè丝巾,而卡斯蒂略则是皱起了眉头。

    “……这个故事听起来……好像是先有一个或几个中国人,因为某些原因偶然来到了这里,并且安家落户。之后随着航路的开通,又有更多的中国人来到那片土地,建立起了贸易站和殖民城镇?”

    “……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惜我们现在还没办法亲自过去一睹究竟啊!”

    科尔特斯叹息道,嗓音中满是遗憾和不甘。

    “……莫非……那个王国距离这里很远?”卡斯蒂略歪着脑袋想了想,如此反问说。

    “……是的,非常远,必须穿越整个阿兹特克帝国才行!”

    科尔特斯有些无奈地摊了摊手,“……根据那位阿兹特克使臣的说法,我们这里是在阿兹特克帝国的最东边,而洪休提兹干王国则是在阿兹特克帝国的最西边,中间隔着许多险峻的山脉,还有无数危险的沼泽!

    所以,东海岸这边的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只是听到商人隐约提起过一些消息。

    总之,这个洪休提兹干王国跟阿兹特克帝国的关系似乎不怎么好,迄今为止已经间间断断地打了差不多一百年的仗。就如同我们欧罗巴的法兰西与英格兰(上个世纪刚打完英法百年战争,圣女贞德被烤死还不到一百年),或者意大利跟德意志(中世纪有一大票的德国皇帝曾经翻越阿尔卑斯山脉南征意大利)……

    不过,最近这两个国家已经签署了一份和平条约,暂时处于休战期,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东方珍宝被送到阿兹特克人的首都。其中一部分似乎是赎回俘虏的战争赔款,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商业交易。”

    “……我已经大致上都明白了。”卡斯蒂略点了点头,“但容我多问一句,在我前往古巴交涉斡旋的时候,您在这里有什么打算?是不是继续在委拉克鲁斯港进行休整,同时把这里建设成一个稳固的立足点?”

    “……不,在结束了这边的事情之后,我将会立即率领队伍登陆出征,向着蒙特苏马的宫殿出发!然后继续朝着山的那一边进军,直到将我们的旗帜插上中国人的土地为止!”

    科尔特斯从桌边站了起来,意气昂扬地大声宣布说,然后便转过身去,背对着金黄的沙滩和碧蓝的海面,出神地眺望着西方那道白雪皑皑、云雾缭绕的险峻山脉。

    在这一刻,科尔特斯的心中豪情万丈,不由得憧憬起了云与山的彼端,想象着那里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他仿佛看到了无穷无尽的丝绸、香料和瓷器,正在太阳下向他折shè出诱人的光芒!

    至于在遇到中国人之后,该怎样从他们手里获取那些宝贵的货物……很简单,遇到比自己势力强的,科尔特斯就会客客气气地要求做生意;遇到比自己势力弱的,他就翻脸直接动手抢劫——货物、船只、人口、土地……什么都可以抢!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就是大航海时代的生存法则!

    在科尔特斯他们这些西班牙冒险者的眼中,也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所谓的大航海时代,说穿了其实也就是大海贼时代,或者说大犯罪时代也没什么差错。

    然而,科尔特斯并不知道的是,他确实是将要跟一伙中国人打交道,但却不是这个时代的中国人。

    ——新世界与旧世界之间,21世纪与16世纪之间的碰撞,全都即将在这个舞台上擦出最闪亮的火花!

    而在云与山的彼端,王秋和文德嗣两位来自于后世的穿越者,也迎来了一队意料之外的访客。

四十三、云与山的彼端(上)

    四十三、云与山的彼端(上)

    层层叠叠的群山之中,沐浴着热带旱季的灼人阳光,一队疲惫的旅人正在艰难跋涉。

    从特诺奇蒂特兰城出发的时候算起来,大概已经有四十多天了吧!

    眯眼望着天空中明显西斜,但依旧毒辣的太阳,库奥赫特莫克在心中估摸着计算道。

    漫长而坎坷的旅途,不仅严重消耗了他的体力,也让他的记忆变得混沌不清。

    在离开凉爽宜人的墨西哥高原之后,越往靠近海边的低处走,天气就越发的炙热难耐。

    放眼望去,四周尽是一望无际的崇山峻岭,而这样一成不变的荒芜景sè,他已经看得十分厌烦了。

    幸好,之前老婆从洪休提兹干使节团那里给他买来的“塑料凉鞋”,比原先的草鞋舒适得多,否则要是穿着草鞋一路走到现在的话,恐怕早就已经满脚都是水泡了。

    作为一名严于律己的优秀军人,虽然按照库奥赫特莫克的尊贵身份,完全可以乘上轿子,让人从特诺奇蒂特兰城一路抬到洪休提兹干王国。但他还是坚持与部下同甘共苦,完全靠着自己的两条腿,一直走到了此处……不过,似乎也已经快要到极限了。

    此次出使洪休提兹干王国,因为特诺奇蒂特兰城正处于sāo乱状态,所以能够让库奥赫特莫克带走的人手并不多,总共只有一个小队二十名亲信卫兵、三十多名随行的贵族、仆役和侍女,还有五十多名苦力挑夫,负责运输全军的粮食、营帐和炊具。

    由于挑夫的数量略嫌不足,所以,在库奥赫特莫克的以身作则之下,绝大多数人都要背上一部分行李,在极为崎岖坎坷、倾斜度普遍超过四十度的山路上,rì复一rì地艰难跋涉……结果自然是人人都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越走越没jīng打采。

    旱季的炙热烈rì下,他们拖着因为过于疲劳而有些松散的队列,沿着十分陌生的蜿蜒山道,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干燥结实的碎土上,发出喀拉喀拉的单调噪声。

    在令人昏昏yù睡的行进途中,有时还会突然传来“砰”的一震,随即便是崩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土石草木,裹挟着弥漫的烟尘瑟瑟滚下,把后面的倒霉鬼们折腾得灰头土脸,激起一阵有气无力的怒骂——那多半是因为前边有谁不慎踹到了大块的石头或树根……

    之前刚从特诺奇蒂特兰城出发的时候,还有不少从来没离开过特斯科科湖的年轻人,把这次出使洪休提兹干王国的旅行,当成了一场令人愉快的新奇远足,每到一处地方都要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但到了此时此刻,这条杳无人烟、崎岖险峻的漫长山路,早就已经把他们的所有jīng力全都一点点消磨殆尽。

    没有人还有力气说什么闲话,连挑夫们也没有了吆喝号子的余力,队伍中只剩下一双双脚掌踩着砂石所发出的细碎杂音,再配合上燥热的阳光、经常没有丝毫流动的闷热空气、以及永远在所有人身边弥漫飞扬的尘土……最终营造出一片单调的、无趣的、令人困倦的微妙氛围,让队伍中每一个人身心的疲惫,仿佛都被无形地放大了许多。

    而沿途寥寥几个村镇,对待这支使节团也是充满了敌意,不是关紧了大门,拒绝向库奥赫特莫克一行人提供食物、饮水和向导,就是坐地起价,大肆宰客。

    ——几年之前,阿兹特克军队南下攻伐洪休提兹干王国的时候,为了尽量在敌境就地解决给养,减轻后勤运输的困难,可是把一路上所有的山民部落全都给祸害得够呛。几乎每一个寨子里的玉米、南瓜、鸡和肉狗,都被阿兹特克人给抢了个jīng光,而当地人只能痛苦地忍饥挨饿。某些山寨还被强迫缴纳了大批活人祭品,供随军祭司开膛破肚、挖心祭神……当真可以说是一天二地仇,三江四海恨!

    库奥赫特莫克非常清楚,如果不是摄于阿兹特克人的赫赫军威,这些山民恐怕早已对自己发动袭击。

    偏偏鉴于本国目前的空前窘境,他又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挑起任何事端,唯有默默地忍受。

    回头望了几眼仿佛行尸走肉一般踯躅前进的部下们,库奥赫特莫克只得用干涩的喉咙吼了几嗓子,催促后队加快速度,随即就感到一阵发烧般的燥热——棉布外衣湿漉漉地粘住了身体,而裸露在外的皮肤被山风一吹,刚淌出的热汗立即就凝在脸上和手上,最后弄得黏糊糊紧巴巴的,当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炙热干燥的天气,崎岖坎坷的道路,充满敌意的山民……沿途所有的一切遭遇都令人沮丧。库奥赫特莫克忍不住伸手按了按发疼的太阳穴,在心中如此自嘲着,以驱走脑海中越来越强烈的睡魔。

    幸好,这一次他是来出使议和,而不是为了征服这片糟糕的土地……事实上,库奥赫特莫克根本不认为洪休提兹干王国的贫瘠土地,有任何值得动员大军进行征服的价值——只要确保洪休提兹干人能够继续安安稳稳地蜷缩在海边,不要妄想再一次翻越群山,入侵富庶的墨西哥谷地,就已经很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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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阿兹特克帝国的统治核心,总是局限在墨西哥高原一隅。对于高原之外的沿海地区,无论是墨西哥湾还是太平洋,即使一度发兵征服,也依然是难以控制,以至于无论是太平洋沿岸的穿越者,还是在墨西哥湾登陆的西班牙人,都可以轻易拉拢起一大票印第安同盟军,对阿兹特克人的霸权发起挑战?

    在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差不多的类比。

    ——为什么高原上的吐蕃王朝,在它最为强盛的时期,总是在跟同样处于鼎盛时期的盛唐这个强劲对手反复死磕,而不是翻过喜马拉雅山,去攻略更加富庶繁华,但却四分五裂、衰落不堪的天竺之地?

    在地图上看,从雅鲁藏布江谷地到恒河平原的距离,可是要比长安近得多了。

    历代吐蕃赞普,为什么全都舍易取难,舍近求远,一心要选择强者为扩张目标?

    起家于更加遥远的阿富汗,起初势力相当有限的莫卧儿王朝,能够成就的征服印度大业,可以动员四十万大军并且距离更近的吐蕃王朝,为什么会做不到?

    因为,对于高原上的吐蕃人来说,想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并在恒河平原站住脚跟,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是由于这种巨大的海拔落差,对于任何人的适应力来说,都是一大挑战——低地的人上到高海拔地区,固然有高原反应;高地之人来到低地,也一样会不适应,称之为“醉氧反应”。

    而且,恒河平原闷热cháo湿的热带季风气候,与世界屋脊上寒冷干燥的高原气候,完全就是两个极端,若是没有一个渐变的适应过程,人和战马恐怕都会完全吃不消。

    因此,常居于平均海拔四千米的世界屋脊上的吐蕃人,把富庶繁华、物产丰饶的恒河平原视为畏途,宁可远征黄沙万里的西域大漠,与大唐铁骑鏖战不休,也不愿意翻越雪山南下扩张。而在海拔两千两百米的墨西哥高原上安家的阿兹特克人,同样也把湿热难耐的沿海地区看做不宜定居的地方。更何况,中美洲太平洋沿岸的热带雨林远不如恒河平原那么丰饶,墨西哥谷地却比雅鲁藏布江谷地富庶得多。

    所以,阿兹特克人始终没有跟洪休提兹干人抢夺土地的想法,最多就是想要劫掠一番,再让他们进贡一些东西罢了。就算对方不肯进贡,发兵攻打的代价也有点嫌太高——若是从气候凉爽的高原发动大军,在cháo湿炎热的沿海雨林长期作战,只怕是染上瘴气发瘟疫病死的倒霉蛋,会比战死的勇士还要多!

四十四、云与山的彼端(中)

    四十四、云与山的彼端(中)

    因此,库奥赫特莫克这一次出使的任务,第一是侦察那些异域“神人”的虚实,并且试着把他们拉拢过来;第二就是跟洪休提兹干王国议定长期和约,要求其撕毁跟特拉斯卡拉人的盟约,以换取永久的和平。

    ——现在的蒙特苏马二世皇帝陛下,除了对内弹压本国武士的集体罢工之外,对外主要是在集中jīng力对付身边的特拉斯卡拉人,而位于远方湿热之地的洪休提兹干人,就暂时无力讨伐,只能使用和平手段了。

    只要能够确保洪休提兹干人不再捣乱,蒙特苏马皇帝并不打算染指他们湿热难耐的穷乡僻壤。

    不过,就算他们依然惦记着往rì的仇恨,不肯跟阿兹特克人结束对抗,那也没有多大关系。反正只要特拉斯卡拉人一旦屈服,洪休提兹干人也只能放弃抵抗。而且,届时的和谈条件,可就没有现在的宽松了。

    当然,在经历了四年前的那场大败,眼下城内武士又爆发sāo乱,这场征服特拉斯卡拉人的战争估计还要持续好几年。但库奥赫特莫克一点都不担心洪休提兹干王国会趁机死灰复燃——这个衰朽不堪的古老部族,从一开始就远不如特拉斯卡拉人善战,而且如今早已被阿兹特克大军打得支离破碎,只剩下海边极其狭小的一片土地,即使有“神人”相助,应该也不会立即咸鱼翻身。据说,如今的洪休提兹干人哪怕全族动员,把女人都拉上,也只能凑出几千名战士,在数以十万计的阿兹特克大军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而且,剩下的最后这些洪休提兹干人,似乎现在就已经有了抛弃同盟军特拉斯卡拉人,向蒙特祖玛二世皇帝屈服的迹象。例如他们前一次为祈求阿兹特克军队退兵而进贡的足足四百枚水晶骷髅头,还有最近为了赎买被俘族人,而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半卖半送的大批财宝(阿兹特克人的理解)——那些sè彩艳丽的布匹、从未见过的稀罕香料、璀璨炫目的珠宝首饰,也全都让特诺奇蒂特兰城内的权贵们看得目瞪口呆。

    阿兹特克工匠们锻造出来的引以为傲的jīng美首饰,在洪休提兹干人送来的各式珍品面前,根本就是粗陋得有如沙砾一般。至于那些锐利坚固的钢铁兵器,更是让每一个战士都爱不释手。

    根据几个老商人的估价,这些宝物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个其他附庸部落缴纳的贡品。

    当然,虽说洪休提兹干人的态度已经有所软化,但毕竟还没有真正臣服,尤其是坚决不肯每年缴纳本族青壮男丁,给阿兹特克祭司剥皮挖心,作为活人祭品供奉神明——看来,等到特诺奇蒂特兰城的sāo乱被平息,特拉斯卡拉人被剿灭,帝**队腾得出手之后,或许还要再出兵吓唬一番,才能让他们彻底驯服。

    不过,如果他们愿意每年多献出一些其它的好东西,作为免除进贡活人祭品的补偿,阿兹特克帝国的执政者也不是绝对不能灵活变通的。事实上,已经有很多贵族武士开始认为,每年杀死成千上万的俘虏去祭神有些太浪费,还是让他们为阿兹特克武士们做苦工盖房子种玉米比较合算。

    想到这里,库奥赫特莫克忍不住伸手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新佩剑,微笑着轻轻抚摸起来……这是一柄相当漂亮的短剑,金灿灿皮鞘上镶嵌着银sè和黑sè的花纹,包着铜皮的剑柄末端装饰着珍珠璎珞和红sè穗子,寒光闪闪的剑刃上还有几个不认识的金sè符号(他自然看不懂“轩辕剑”的篆体汉字)。

    这是洪休提兹干使节团前不久送往都城特诺奇蒂特兰赎买战俘的珍贵贡品之一,然后又被蒙特祖玛二世皇帝转手赏赐给了库奥赫特莫克。而库奥赫特莫克在试用过几次之后,也对这件锋利而华美的新兵器感到爱不释手,连吃饭睡觉都不肯离身——没有哪个战士是不喜欢上好兵器的。

    在出使之前,库奥赫特莫克就早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洪休提兹干人的现任国王比较识趣,这一次能够给他多送上一些这种兵器,库奥赫特莫克也不介意在皇帝和长老们面前替洪休提兹干人说几句好话,根据洪休提兹干人的意愿修改和约条款——反正能够为众神提供活人祭品的部落,在这片土地上多得很,都城里的祭司们,其实并不缺少洪休提兹干部族的这么点人,只是放不下面子罢了。

    ————————————————————————————————

    正当他遐想着在这趟旅途的终点,能够有什么些收获的时候,耳畔却突然响起了一个清亮的女声。

    “……哥哥,我们距离洪休提兹干人的领地还有多远?”

    蒙特苏马二世皇帝的女儿,库奥赫特莫克的堂妹,侍奉月亮女神伊卡希儿(Ixchel)的女祭司雪姬黛兰公主坐在一顶轿子上,一手托腮,有些慵懒地问道。

    “……已经快要到了。你看,那边就是洪休提兹干人的旧都城,在六年前曾经被我军攻破过!”

    库奥赫特莫克伸出一只手,指着远方的山谷zhōng yāng,一片被草木覆盖的石头废墟,对雪姬黛兰说道。

    ——在阿兹特克军队撤离之后,残余的洪休提兹干人,似乎并不打算恢复和重建他们位于内陆山谷的旧王都,而是任凭这座城市废弃荒芜,以至于草木爬上了石阶和窗台,幼树在街道上发芽长大。金字塔的石缝间爬满了细小的藤萝,而这些藤条在粗大以后,就会把石块撑裂,让巍峨的金字塔垮塌……仅仅是几年功夫,热带雨林急速疯长的茂盛草木,就已经几乎吞噬了这座曾经繁荣昌盛的城市。

    雪姬黛兰从轿子上探出身去,手搭凉棚眺望了片刻,发现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建筑都还保持完整,而郊外的灌溉水渠里,甚至还流动着潺潺清泉,只是到处杂草丛生,毫无人烟,一时间不由得大为惊奇。

    “……祖祖辈辈辛苦建设了三百年的雄伟城市,明明只要稍加修缮,便可以继续居住,如今却被洪休提兹干人给随意地废弃了?真是浪费啊!唉,这边的旧王都已经沦为废墟,真不知对方会安排我们住在什么地方?用泥巴糊墙的茅草屋?这么短暂的几年时间,他们应该根本来不及修建起什么像样的新城市吧!”

    看到这些巨石修筑的宫殿和神庙都已被废弃,雪姬黛兰不由得为自己接下来的生活起居感到担忧起来。

四十五、云与山的彼端(下)

    四十五、云与山的彼端(下)

    作为一位侍奉月亮女神伊卡希儿(Ixchel,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共同的月亮女神,掌握着月亮、生育、彩虹与洪水的神职)的皇族女祭司,美丽而又聪慧的雪姬黛兰公主,在暗地里自然是肩负着收买和拉拢那些“神人”的使命,而她在明面上的身份,则是在跟洪休提兹干王国缔结和约之后,代表阿兹特克帝国派驻到友好国家“传播信仰”、“巩固邦交”的常驻祭司。

    事实上,这也是阿兹特克帝国对外界扩张影响力的时候,早已约定俗成的习惯xìng做法。

    一般来说,阿兹特克人针对外族的扩张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条——通过联姻与战争,拉拢和慑服对方的酋长,杀死一部分心怀异心的人,使对方的部族转而信奉阿兹特克人的神,将他们的部族统一到阿兹特克人的政治体系中来,尤其要确保他们绝对服从特诺奇蒂特兰城向其部族征收贡品和征募兵力的指示。

    嗯,基本上就跟西欧中世纪的分封制度下,君主与封臣之间的封建领主制度差不多。

    但是,跟西欧中世纪有所不同的是,中世纪的西欧人直到宗教改革之前,信仰世界都是罗马教廷一统天下,君王和领主们一般不存在信仰差异(除非是十字军东征时期从阿拉伯人那边夺过来的耶路撒冷王国,还有跟东正教激烈争夺的中欧、东欧边沿地区,那些国王们才会有许多异教徒臣民)。而阿兹特克人的邻居们,却各个都信奉着不同的神明,按照阿兹特克人的思维,必须把他们归化到同一信仰的轨道上来。

    因此,阿兹特克帝国虽然容许辖下的各个部族基本保持自治,不派遣官吏干涉政务,但却要派遣祭司等神职人员,在被征服的部族修建一座神庙,然后强迫被征服者转而信奉阿兹特克人的神。

    而这些被派遣下来的阿兹特克祭司,还代替了监军和情报员的职务,负责监视所在部族是否有异动。

    至于那些没有被阿兹特克军队征服,只是签署了长期和约的城邦和王国,阿兹特克人有时候也会把自己的祭司派遣过去,但那就完全没有什么强制力,基本上只相当于常驻外交大使了。

    总之,彪悍善战的军队是阿兹特克帝国对外扩张的硬刀子,而能言善辩的祭司则是阿兹特克帝国对外扩张的软刀子,分别代表了武力与文化,两者之间配合密切,就如同rì后西方殖民者的远征军和传教士。

    作为一名养尊处优的皇族公主,雪姬黛兰虽然不是不能吃苦耐劳,但看到自己将要常驻的地方,第一印象竟然是如此荒凉破败的模样,也不由得感觉很是沮丧。

    她忍不住摸出一瓶由侍女们先前从洪休提兹干使节团那边采购来的香水,无聊地把玩起来。

    ——这是一只淡粉红sè的玻璃小瓶,造型宛如含苞待放的娇嫩花苞,瓶壁光洁而又透明,看不到一个气孔。拿在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sè泽艳丽的香水在瓶中摇晃。仅看外观,就是一件完美的工艺品。

    若是把它托在手心,轻轻拔出花蕊形状的玻璃瓶塞,一股极其馥郁甜美的花香,就会自掌中弥漫开来,久久不散,只闻一下,便能让雪姬黛兰感到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出于女人爱美的天xìng,如此jīng致芬芳的香水,自然让雪姬黛兰爱不释手,并且对出产这种香水的“梦幻之地”,以及带来了芬芳香水、甜美糖果、鲜艳布匹的“神人”们,产生出无数美好的幻想。

    当蒙特苏马二世皇帝派遣他的侄子库奥赫特莫克出使洪休提兹干王国的消息传来之后,她立即就向父皇自告奋勇,加入了此次前往洪休提兹干王国的议和使团。

    而让雪姬黛兰想要前往洪休提兹干王国,亲眼看看那些“神人”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水晶骷髅的传说。

    ——水晶骷髅头对某些人来说,仅仅是一个骷髅头形状的jīng致雕刻品。但是,在那些超自然力量的信奉者眼中,水晶骷髅头可不仅仅是有趣的工艺品,而是代表着毁灭和破坏,或者希望和治疗的上古神器!

    有些人认为水晶骷髅头可以用来占卜,看到过去与未来,另一些神秘学专家则宣称,水晶骷髅头能够发shè出jīng神能量,以光晕或声音的形式。

    至于这一切奇谈怪论的起源,则是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某个神话传说。

    在墨西哥的印第安人之中,流传着一个古老传说:古时候有13个水晶骷髅头,能说话,会唱歌。这些水晶骷髅头里隐藏了有关人类起源和死亡的资料,能帮助人类解开宇宙生命之谜。传说还认为,总有一天人们会找到所有的水晶骷髅头,把它们聚集在一起,集人类大智慧于一体,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这个传说在中美洲流传了上千年。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它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或是天方夜谈而已——没有人知道传说中的水晶骷髅头到底是什么,从传说的内容来看,它像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信息库,也像是一部无所不知的天书,但人们对它一无所知,甚至怀疑它的存在。

    然后,我们敬爱的文总,就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某家玻璃制品公司,带着一千个“Made.in.China”的水晶玻璃骷髅头,来到了公元1515年中美洲墨西哥太平洋沿岸的洪休提兹干王国……

    于是,中美洲的阿兹特克和玛雅祭司,在亲眼看到这一千个中国产的山寨货之后,全都风中凌乱了。

    ——之前不是说得好好的,水晶骷髅头总共只有十三个吗?

    可现在却一下子就冒出了这么多的水晶骷髅头,又是怎么回事?

    还有,明明都已经聚集起上百个水晶骷髅头了,怎么还是没听到它们说话和唱歌呢?

    幸好,这年头的中美洲交通条件恶劣,信息流通缓慢,既没有报纸电台,也没有狗仔队,一个消息从阿兹特克帝国传播到玛雅人的地盘上,有时候甚至要花一两年。

    再加上,凡是能当神棍忽悠愚民的家伙,通常无一不是能言善辩、巧舌如簧之辈。而且这个时代民智未开,无论是哪个国度的老百姓都很容易忽悠——有句名言是怎么说的来着?当世界上第一个骗子遇到世界上第一个白痴,宗教就产生了!

    所以,在诸位祭司们的各种忽悠之下,这些水晶骷髅头所带来的冲击,暂时还没有引起信仰危机。

    但是,至少在土著神职人员的小圈子里,那一批水晶骷髅的消息已经悄悄传开,并且引发了广泛的好奇心。至于在蒙特苏马皇帝的宫殿里,亲眼目睹和触摸过这些流光溢彩的水晶骷髅头的雪姬黛兰公主,更是早就想要前去这些“疑似神器”的源头,亲自在那里一探究竟。

    然而,在初次踏入了洪休提兹干王国的境内之后,她却只看到了被草木吞噬的城市,废弃的宫殿、破败的神庙、杂草丛生的田野,以及数百里不见人烟的荒芜山岭,让习惯了墨西哥谷地人烟稠密的繁荣景象的公主殿下,一时间感觉大为败兴。

    在经过了洪休提兹干王国被废弃的旧都城之后,这支使团队伍又走了很久,一直走出了险峻巍峨的崇山峻岭,来到了太平洋岸边的丘陵和cháo湿滩涂,但他们却只看到一片又一片早已荒废的玉米地,以及几座只剩下残垣断壁的废弃村镇,几乎找不到人类活动的迹象,让库奥赫特莫克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

    幸好,当他们已经在热带丛林中走得晕头转向之际,前方终于出现了洪休提兹干人的身影——几个正在森林中砍树的劳工,看到阿兹特克帝国的武士突然逼近,顿时全都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从他们手中寒光闪闪的铁斧来看,这些人应该就是洪休提兹干人的伐木队了。

    于是,库奥赫特莫克神态傲慢地整了整衣服,大步跨上去去,高声对这些伐木工宣布道:

    “……我们是蒙特苏马陛下派来的使者!速速回去禀报你们的君王,让他派出仪仗队伍前来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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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关于真实历史上那几个水晶头骨的真相:

    让某些神秘学和黑魔法崇拜者失望的是,根据科学界调查出来的最终结论,这些水晶头骨恐怕并非出自于那些上古时代的玛雅祭司之手,而是19世纪欧洲珠宝匠们的杰作。

    2005年,美国华盛顿史密森学会的人类学家简·沃尔什(JaneWalsh)在大英博物馆使用电子扫描显微镜对史密森水晶头骨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头骨上并未发用前殖民地时期工具应当留下的不均匀刮痕,反倒是发现了应当是由现代机轮留下的干净利落的弧线。沃尔什认为:“所有水晶头骨都是由使用工业钻石的现代宝石加工机轮雕刻而成,并经过现代机械的抛光处理”。这一发现震惊世界。

    为什么会有人假造水晶头骨呢?

    因为,19世纪被称为“博物馆的时代”,到处都有考古学家在埃及、中东与任何存在古文明的地方,大肆采掘任何古代文物,尤其是造型别致华丽的艺术品。所以这种艺术品的需求量很高,而且能够带来高额回报。另一方面,头骨符号在墨西哥和中美洲文明中十分常见,并且具有十分重要的象征意义。所以,有的水晶头骨有可能真是古代的艺术品。

    中美洲发现的这些水晶头骨,最早的起源目前尚无办法一一考证,有些人仍然愿意相信它们源于远古年代,认为水晶头骨是某种超级文明的产物,上面包含着人类的起源和命运信息。然而,那些最有名的头骨往往表面光滑,细节逼真,明显出自现代雕刻技术。

    但姑且不论它们源自何处,这些水晶头骨至少可以算是一种相当美丽迷人的艺术品。

四十六、希望港的清晨(上)

    四十六、希望港的清晨(上)

    熹微的晨光中,伴随着一阵震耳yù聋、直贯云霄的鞭炮炸响,希望港又迎来了一个新的黎明。

    今年二十五岁的洪休提兹干人伐木工考考姆,当即就在酣畅的睡梦之中,被二踢脚炮仗的轰鸣给吓得手舞足蹈,随即从作为床铺的茅草堆上滚落下去,然后更是一头撞到了柱子上,顿时痛得眼冒金星,只得捂着肿起一块大包的额头,痛得连声哀嚎起来。

    “……懒虫子!在这里嗷嗷地鬼叫个什么呀!该去上工啦!早饭已经给你做好了!”

    天不亮就早已起床,正生火做饭的妻子,从灶台旁探出脑袋,没好气地抱怨说,“……快点来吃吧!”

    “……哦,我先去洗个脸……然后马上就过来吃饭……”

    颇有些惧内的考考姆答应了一声,随即就踏出门去,仰头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

    ——虽然说这是在一座城市里,但这个年代中美洲印第安人的城市,哪怕是由穿越者主导建设起来的城市,也不可能处处都是石块和水泥。因此,在希望港街道和房舍之间,满是郁郁葱葱的椰子树和棕榈树,以及杂草、野花和小块的菜圃……炎热cháo湿的热带海洋气候,使得草木总是能够以惊人的速度疯长。

    而城外茂密的热带雨林,以及永无止息的强劲海风,更是让这里的空气几乎没有浑浊的时候。

    考考姆随手从窗台上拣起一个葫芦瓢,走到街道zhōng yāng的公共水池旁边,跟其余晨起的市民一样,俯身从池子里舀起一瓢清水,先漱了漱口,又洗了一把脸,顿时感觉清爽了许多。

    ——虽然在有了锅驼机抽水之后,希望港就开始建设起一套自来水系统。但是,目前的希望港,暂时还来不及培训出足够数量的管道工。而且,贫民区的很多茅草房,rì后估计也要大规模整修。

    所以,穿越者们只是在“贵族区”内从现代世界订购的彩钢简易房里,安装了分接入各户住宅的家用自来水和下水道系统(这些简易房都有预设的自来水管)。至于外围广大的贫民区,为了减少工程量,节省投入,则采用古代罗马人的城市供水方式——各户人家一般没有dú lì的自来水龙头,但是在每一个街区的zhōng yāng都用水泥浇筑一个公共水池,灌入流动的自来水。然后,又任命了一帮类似后世居委会主任的老大爷老大妈,负责维护公共水池的清洁干净,捞起水面的漂浮物,以及定期清理池底的淤泥等等。

    为了避免清洁的水源被污染,所有的公共水池都被规定只能用干净的器皿舀水。如果有谁直接用手舀水,或者把头埋进水里畅饮,一经发现,都要被处罚抽鞭子——例如此时在考考姆的背后,就有一个套着红袖章的老大妈手提长鞭正在虎视眈眈,时刻盯着有没有人犯错。

    洗漱完毕之后,考考姆又甩了甩头,从邻居手中借来一面小小的圆形镜子,看着自家的脸,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来,这才伸了个懒腰,走回家里。

    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他的老婆已经把饭菜都端了出来,摆在一张芦苇席子上,然后夫妻二人便席地而坐,面对面地吃起了早餐——跟古代的中国人和rì本人一样,印第安人也很少使用桌椅之类的家具。

    考考姆家里今天的早餐,是两碗热腾腾的玉米面糊糊,外加几只香喷喷的烤番薯,以及一盘在切片之后撒了白糖的西红柿。佐餐的调味品则是红彤彤的干辣椒和雪白的jīng盐——墨西哥印第安人的食谱中,从来都是少不得辣椒的,而且越辣越够劲,正如同后世中国的四川人、湖南人,以及韩国人一样。

    热腾腾的玉米糊用两只细腻光润的白瓷小碗盛放,凉拌西红柿、辣椒和jīng盐则被装在青花瓷的小碟子里——由于马彤不仅自己家里开着陶瓷制品店,就连她家里的亲戚朋友,也有好多都是开陶瓷制品厂的,而另一个世界正值经济危机,生意十分难做,她的那些亲戚几乎全都积压了大批存货……

    于是,各式各样在21世纪缺乏销路的陶瓷制品,都被乐于帮助亲戚的马彤小姐给弄了过来,大肆倾销到了十六世纪的墨西哥,很快就从一开始的稀罕珍品,变成了希望港内人人都用得起的rì常百货。

    对于考考姆来说,不仅如此jīng美华丽的餐具,如此丰盛美味的食物,都是他这个平民从来不敢奢望的。即使是碟子里这些雪白晶亮的jīng盐,也是他在两年前从来未曾见到过的东西。

    ——说来也是可怜,虽然洪休提兹干人居住在太平洋沿岸地区,从很早开始就懂得煮海制盐,并且一直用自制的海盐跟内陆部落进行交易,按道理来说应该不会有缺盐之苦。但由于技术水平不过关,他们得到的绝大部分成品,都只是粗黑的盐砖——那是盐块在反复熬制之后,受烟火熏烤而产生的颜sè。在这种做工粗糙的盐砖里面,掺了不知多少杂质,富含形形sèsè的有害成分,尝起来苦味能够盖过咸味。

    但可悲的是,甚至就连这样粗黑苦涩的盐砖,由于需要烧很多柴火来制取,实际价格也很高昂,很多穷人都舍不得多吃,为了尽量节省,只好把盐砖用绳子拴在灶台旁边,用的时候只是放在陶瓮里涮一下。

    考考姆小时候曾经在洪休提兹干王国的盐场里见过,即使是专供贵族和富人享用的所谓“纯净的盐”,最起码也是微微泛黄,略带苦味,哪里比得上“神人”们运来的jīng盐,sè泽雪白,颗粒细腻,滋味鲜美……眼下自己居然有了福气,能天天吃上这样的jīng盐,只怕是可以强身健体、益寿延年了吧!

    而用“神人”赏赐的上等良种,以及叫做“化肥”的刺鼻气味小颗粒,栽培出来的番薯与玉米,不仅滋味变得甜美了许多,产量更是过去的十倍,以至于就连他这样的平民,每顿饭都可以放开肚皮吃个够。

    还有“神人”赐下的新品种西红柿,长出来的个头更是足足有拳头那么大,如果不是滋味和sè彩都跟原来差不多,考考姆简直无法相信这是同一种植物。(当时印第安人的西红柿个头还很小,大约相当于现代的水果番茄,或者说樱桃的体积。直到被欧洲人进行科学培育之后,西红柿才膨胀到了现代的体积)

    回想起昔rì的饥饿岁月,考考姆微微地叹息了一声,往玉米面糊糊里撒了一小撮jīng盐,又放进去几段碾碎了的干辣椒,用一把貌似方便面附赠的塑料勺子搅拌了几下,便吸溜吸溜地吃了起来。

    ————————————————————————————————

    当考考姆一脸满足地吃完了丰盛的早餐之时,这一天早晨的第二轮鞭炮,已经在金字塔的顶端噼里啪啦地炸响。催促着市民赶快走出家门,赶赴各自的工作岗位。

    他赶紧抹了抹嘴巴,再一次踏出门去,灿烂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让他眯住了眼睛。

    看着街头匆忙赶去上工的人们,考考姆的神情不禁微微有些恍惚。

    虽然亲眼看着这座城市从无到有,从一片荒滩到繁荣兴旺,但考考姆仍然对眼前的场景感到很不真切。

    他和身边的很多人,都曾经是旧王城的居民。然而,那座古老的城市虽然称得上雄伟壮丽,规模甚至比希望港更大,但是给人的感觉却跟眼前的希望港截然不同——前者暮气沉沉,后者生机勃勃。

    而且,那座城市在经历了阿兹特克人的攻击与屠戮之后,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

    六年之前,他穿着从死人身上剥来的铠甲,拖着老婆和孩子,顶着箭矢与标枪,在烈火和血泊之中,逃出了被阿兹特克大军攻陷的洪休提兹干王城;四年之前,他光着屁股,握着长矛和投石器,与毒蛇和美洲虎苦苦周旋,依靠捕猎野兽与采摘野果,在荒野之中艰难地挣扎求生。

    虽然在被洪休提兹干王国的搜索队从森林里发现,强制迁移到希望港之后,考考姆的小家庭又遭了一次劫难——他八岁的独生子,不幸死于一年多之前的那场大瘟疫,而他们夫妇由于及时得到了“神人”们慷慨施舍的“神药”,在发烧了几天之后,倒是挣扎着活了下来。

    但总的来说,生活还是在一天天地变好。依靠努力工作,考考姆不仅再也没有挨饿,又吃上了jīng盐和糖果,穿上了棉布衣服和塑料鞋子,还有了自己的房子、菜地和很多器皿、工具,以及一份不错的工作。

    虽然儿子没有了,让他十分伤心,但自己和老婆都还年轻,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孩子的。实在不行的话,反正如今的洪休提兹干王国男少女多,只要能够攒下些财富,再讨个小老婆似乎也很容易……

    考考姆眯起眼睛如此幻想着,但马上就回想起了老婆的怒吼和搓衣棒,顿时不由得猛地打了个寒颤。

    他又在心中默默祈祷了一番,感谢“神人”给自己带来的美好新生活,然后便加快了上班的脚步。

    总之,跟这座城市的名字一样,希望港确实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好地方。

    ————————————————————————————————

    ps:关于西红柿的问题,有读者提起了那个著名的“狼桃”传说,就是西红柿在传入欧洲的早期,被某些无脑学者说成是有毒植物(他们傻乎乎地丢了果实,去吃西红柿叶子,结果真的中毒了),把西红柿送进了花圃而不是菜园,被打上了有毒品的标签,并且被命名为“狼桃”(wolfpeach)以示其“毒xìng凶猛”,很长时间只能作为观赏植物栽培,直到某个大胆的法国画家试吃西红柿发现没事,这才开始把西红柿作为蔬菜普及开来。由此推论,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应该也不吃西红柿,只是把它当做观赏植物。

    但根据另外一些记载,阿兹特克人确实是把西红柿称为“膨胀的水果”,并且用番茄酱作为调味品。至少在科尔特斯登陆墨西哥之前,西红柿就已经被广泛栽种在中美洲很多地方了。当然,这个时候的西红柿个头还很小,跟我们烧菜吃的大个头西红柿完全不一样,倒是更像现代那种指头大小的水果番茄。

    除此之外,在中国1983年开挖的一座西汉古墓之中,也发现了一种1700年前的“汉朝西红柿”,只是不晓得后来为什么失传了——如果没有失传的话,中国人栽培番茄的历史恐怕比印第安人更久呢!

    不管是什么品种,早期的番茄都是袖珍型。但是从番茄加入蔬果队伍开始,追求更大更多的番茄果实就成了育种的主要目标。随后,不断地杂交选育,确实让番茄的个头越来越大了,但这些大番茄不香不甜,甚至连酸味都被省略了,完全失去了“狼桃”的个xì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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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希望港的清晨(下)

    事实上,当他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虽然左邻右舍之中有很多都是过去在洪休提兹干王城里的邻居熟人,却都已经让考考姆不敢相认了——短短的几年过去,这些人的jīng神面貌全都变得大不一样。

    考考姆十分清楚地记得,哪怕是在昔rì旧城邦被阿兹特克大军攻破之前,他的这些邻居熟人也没有几个阔绰的,多半都是过着衣不蔽体、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艰苦生活,几乎人人都被饿得瘦骨嶙峋。

    但到了如今,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穿戴整齐,面带红光。即使由于这地方天气炎热,有些人还是习惯xìng地打着赤膊,但最起码鞋子是人人都有的了,多半还是过去从未见过的塑料鞋,既耐用又舒服。

    此外,在这座城市里,也多了许多异邦人的面孔,有北方沙漠里的奇奇梅克人游牧民,有南方茂密丛林之中的玛雅人,还有从北方墨西哥谷地的居民。他们有的是商人,运来“神人”喜欢的珍珠、黄金、白银、天然宝石和奴隶,以及各式各样的木材。有的则是过来打工,靠自身的劳动力来换取“神人”的商品。

    前不久的时候,还有一队商人划着几十个大木筏过来贸易,而交易的物品就是他们脚下的木头,并且统统售出,一只筏子都没留。正当希望港的市民们,都在纳闷他们该怎么回去的时候,却看到他们把换来的火柴、白糖、jīng盐和“神药”(抗生素药片)装进各自的背篓里,直接改走陆路返回他们的部落……

    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洪休提兹干王国,乃至于脚下的这片广袤大地,全都快要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望着街边那些用钢铁薄板和梁架制造的“贵族宅邸”,考考姆在心中模模糊糊地如此意识道。

    随着汹涌的人流,考考姆沿着砂子铺成的街道,快步向金字塔下面的大广场走去。这里是伐木队的集结地和木材堆放场,永远都充满了堆积如山的原木和洪亮的号子声。

    从去年年底开始,广场上又多了一副更加壮观的景象:一边是一台很粗犷很狰狞很暴力很蒸汽朋克的钢铁机器,在哼哧哼哧地运转,不时冒出一缕缕黑sè的烟雾和白sè的蒸汽,另一边是一溜大号的锅炉,从早到晚炉火熊熊,rì夜不停地在烧水,既不给人喝也不用来洗澡,专门供那台机器喝。

    最终,这台锅驼机将会驱动一台同样很粗犷很狰狞很暴力很蒸汽朋克的老式抽水机,把用水渠引来的清澈山泉,提升到金字塔顶端的蓄水池里,然后通过一套还很粗糙的自来水系统,分配到全城的各个角落。

    当考考姆终于赶到广场zhōng yāng的时候,金字塔顶端已经在噼里啪啦地燃放第三通鞭炮了。

    接着,几十个头上插着许多羽毛的贵族,从金字塔顶走了下来,开始板着脸孔清点人数,对迟到的人厉声呵斥了一番,然后拿出一堆画着复杂花纹的金属牌,给每一位伐木工分发下去。考考姆也接过了发给自己的一个金属牌,小心翼翼地挂在脖子上。这样一来,当傍晚收工的时候,他就可以拿着这个牌子,到粮仓去领取薪水——希望港的伐木队实行rì薪制,每干一天的活,就给一天的工钱。

    由于印第安人没有货币,所以伐木工的薪水主要是玉米、番薯、盐和棉布等实物。如果他们想要得到其它的东西,例如烧酒、瓷器和糖果之类,也可以用粮食布匹到市集上去交易。

    点过名,发过牌子,又领取了各自的斧头、砍刀、锯子、绳索等工具之后,数千名来自中美洲各地的伐木工们,便在领队的指挥下,沿着大路走出城市,进入不远处的森林去砍伐树木。

    但考考姆却带着另外三个人脱离了大队,又走出了大路,一头钻进根本没有道路的莽莽密林,一路披荆斩棘,艰难地向前挺进,不时在树木和岩石上刻画几个记号,以防不小心迷路。

    因为,考考姆在今天接到的任务,是担任一支探索队的头目,带着两个从北方过来打工的奇奇梅克人,以及一个刚刚用五百盒火柴买来的玛雅奴隶,离开森林资源即将砍伐殆尽的旧伐木场,前去寻找到新的,适合砍伐的优质木材。

    ——经过这段时间的疯狂砍伐,希望港四周的森林里,成材的优质树木已经越来越稀少了。

    然后,考考姆和他的队员们,会用斧头和砍刀在荒草荆棘之中开辟出一条小路,让大部队可以顺着这条路抵达伐木场,再把砍倒的树木沿着小路拖回去。如果拖行的木头很多,那么小路也会被人踩成了大路。

    这是一项很艰苦也很危险的任务,因为在未经开发的密林之中,总是潜伏着各种危险,例如毒蛇、毒虫和美洲虎等等。而一旦在丛林之中迷失了方向,更是会有xìng命之虞。

    ——不要以为印第安人个个都是杰出的荒野猎人,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贝爷一样什么都能吃,哪里都能活。事实上,他们大部分不过是普通的农夫罢了,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到自己的村庄外边去过。

    所以,拥有极为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曾经只靠狩猎和采集野果,就在荒芜森林之中生活了两年多的考考姆,就经常被选拔为探索小队的首领,并且因此可以领到双倍的薪水,让他在希望港生活得十分宽裕。

    然而,今天的考考姆,却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把一辈子的好运气都用光了。

    因为,他带着探索队在茂盛的热带植被之中走了没多久,刚刚来到一块有泉水涌出的林中空地,打算在这里停下来歇歇脚、喝口水的时候,就猛然看到了一群让他两腿发软的熟悉来客。

    ——头上插着艳丽的羽毛,脸上涂了各种油彩,舌头上或耳朵上大多打着孔,穿着各种饰物,肩上披着红白两sè的棉布披风,手里拿着带投掷器的锋利标枪,饰有羽毛的圆盾和黑曜石砍刀“马夸威特”……

    他们就是纵横整个墨西哥无敌手的至尊王者,在丛林中比美洲虎更加恐怖的存在,于六年之前毁灭了洪休提兹干王国的宿敌……阿兹特克战士!

    在辨明了对方的身份之后,考考姆立即忍不住尖叫一声,剧烈地颤抖起来,甚至连站都站不稳了。

    阿兹特克人的战士,怎么会出现在希望港的郊外?难道他们又要再一次攻伐洪休提兹干王国?

    虽然自认为在“神人”的帮助之下,洪休提兹干王国已经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是在考考姆的粗浅认识之中,自己刚刚经历过大难的祖国,应该还是很难跟称霸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抗衡。

    就算希望港能够扛得住阿兹特克军队的袭击,但至少自己这些撞上了他们的倒霉鬼,怕是要被灭口了。

    一想到这里,考考姆就不由自主地悄悄后退了几步,并且观察四周环境,计划起了逃亡的路线……

    幸好,这些阿兹特克人的数量不多,总共只有一百多个,似乎不像是来打仗的。并且,他们在与考考姆等人相遇之后,也没有显示出什么敌意,而是……呃?反倒是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接着,考考姆又看到,在这些阿兹特克人之中,走出了一个身材高大、容貌健美、衣着华贵的年轻人,先是对着自己这边抬起右手,展开手掌,作出代表和平的手势,然后昂起下巴,颇为傲慢地吩咐道:

    “……我们是蒙特苏马陛下派来的使者!速速回去禀报你们的君王,让他派出仪仗队伍前来迎接!”

四十九、一亿五千万人民币的军备计划(上)

    庆祝获得了推荐,今天双更,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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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库奥赫特莫克的阿兹特克帝国使团队伍,出现在希望港的郊外之际。王秋和文德嗣这两位主事的穿越者,则正在希望港的宽广海滩上,观看着洪休提兹干王国新式军队的打靶训练。

    嗯,确切地说,是娘子军RPG部队的火箭弹试shè。

    ——从湖南浏阳花炮厂订购的六十万枚“钻天猴”火箭烟花,以及数万组礼花弹,终于全都到货了。

    本来,按照花炮厂那边的生产速度,像这样数十万枚规模的大单子,起码要十几天到一两个月才能完成。但或许是上天在保佑王秋,由于前不久某次死了不少人的爆炸事故,就如同当年害惨了汾酒的山西假酒案一样,搞臭了浏阳花炮的名声,导致很多客户都向花炮厂取消了订单,一时间积压了很多库存无法卖出,让老板急得直跳脚。如今却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出手大方的大主顾,自然是喜出望外,有求必应。

    而王秋在听说那边有这么多“积压军火”之后,原本只打算订购二十万枚“钻天猴”的他,立即代替病倒的马彤和远在běi jīng的杨教授做主拍板,将订单数量提高了三倍,把好几家花炮厂的存货统统一扫而空。

    然后,他又一口气向有关花炮厂家追加了两百万枚“钻天猴”和四万组礼花弹的新订单,要求对方尽可能在半个月之内交货,以备rì后大规模作战的消耗……想来浏阳那边肯定是要加班加点一段时间了。

    另一方面,第一批的六十万枚“钻天猴”火箭烟花,更是在短短五天之内,就被全部运了过来。

    至于这些花炮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王秋根本没怎么考虑——21世纪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花炮,就算再怎么存在质量隐患,最起码也比他们几个二把刀自己摸索着造的枪铸的炮要安全许多。

    对于拥有时空门的他们来说,与其玩火枪火炮,真不如玩火箭烟花来得实在——所有的原材料、加工、组装、调试、人员训练、枪械保养等等麻烦事,尤其是如何在枪管中拉膛线的难题,统统都可以迎刃而解!

    还有RPG发shè管的问题,就更不用愁了。

    反正这玩意儿就是在一根自来水管的底部用铁圈箍上一个木头握把,然后用红油漆在前端划一道算是准星,随便找个小五金加工厂就能做,并且保证在三天之内出货。

    由于这玩意儿的结构太简单,所以根本没有人把它往武器上联想。王秋在订做这一万根发shè管时候,只说是学校表演大型团体cāo的道具,那家小五金加工厂的人也就懵懵懂懂地信了。

    这种“民用版RPG”在实际发shè的时候,通常是两人一组,一个人负责扛着“炮管”瞄准目标,另一个人从管子后面塞入“钻天猴”,并且划火柴点燃,最后用手按住炮管,固定方向,防止在发shè时跑偏。

    显然,为了防止烫伤,扛炮管的人要在脖子上套一个毛线围脖,肩膀上还要弄一个护肩。站在后面的装填手也要配备防烫的厚手套……不过,这些劳动防护用品的来源,就更不用发愁了。反正纺织品在后世不值钱,不然咱们的伟大祖国怎么出口几亿件衣裳裤衩才能换一架波音747呢?总之,王秋只是到本市的批发市场转了一圈,随即就有人屁颠屁颠地开着卡车,把上述这些东西统统都运了过来。

    因此,被文总视为心头肉的七千娘子军,目前平均每人都能发到十双手套,五个围脖、四双袜子,两双塑料拖鞋、一双解放鞋和一双铁头劳保鞋,还有一些水壶、饭盒、肥皂、洗衣粉等生活用品

    按照王秋和文德嗣的估算,如果想要在希望港自行生产上述这些装备,哪怕把全城百姓全部动员起来,就算不考虑其中的技术瓶颈,没有几年时间也是完不成的——现代世界的生产能力,尤其是在中国这个提供全球半数制成品“世界工厂”,是古人根本无法竞争的啊!

    嗯嗯,有一个联通两个世界的时空门真是太好了!

    当然,前提是还得有王秋这个运量无限的超级搬运工才行。

    于是,王秋和文德嗣就并肩坐在海滩上的靶场旁边,看着一个个英姿飒爽的女兵,穿着草绿sè旧军装,在哨子声中排成横队,以抛shè角度施放“钻天猴”——呛人的硝烟,橘红的火光,刺耳的尖啸,轰鸣的爆炸……嗯嗯,在通过各种教育手段,让她们克服了对火器的畏惧心理之后,一旦像模像样地cāo练起来,果然是很有这个时代火枪兵们“排队枪毙”的风范啊!

    尽管,她们如果严格论兵种归类的话,似乎应该算是战略火箭军……

    唯一有点碍眼的是,这些娘子军的脑袋上,戴着的不是迷彩sè钢盔,而是橙黄sè的安全帽。

    ——军用钢盔在国内虽然不是什么严格管制品,但想要一下子弄来数千顶军用钢盔,也实在是不容易办到;摩托车头盔的防护力倒是不错,但是放在闷热cháo湿的热带雨林里,戴起来真是既笨重又不舒服,而且价钱也有些嫌贵。最后,王秋只好去批发市场买了一卡车的安全帽,这样既省钱又轻便,还能迅速到货。

    如此一来,文总这七千娘子军的最终形象,就是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能打的悍妇多半如此),黄sè安全帽、土得掉渣的老式绿军装、同样土得掉渣的胶皮解放鞋,再扎上人造革的武装带,带上自来水管(发shè管)和铝合金饭盒,一股淳朴至极的土鳖气质顿时油然而生,让人乍一看还以为是进了劳务市场。

    至于另外两千名男xìng武士,也是呈现出一种很让人想要吐槽的军容——沙滩裤、小背心、塑料拖鞋、花花绿绿的纹身,造型诡异的发型,插在头顶的彩sè羽毛,扛在肩上的钢管、斧头、钉棒,外加人手一把的标准配置西瓜刀……怎么看都像是浩南哥麾下的古惑仔,还是混得最惨的那一类菜鸟小瘪三。

    总之,文总麾下目前的全部兵力,就是这七千女民工和两千古惑仔——不是他不想继续扩军,而是希望港的人力资源已经快要被压榨到达极限:全国总人口只有八万左右,其中男xìng居然不足八千……所以穿越者们才不得不把娘子军作为主力,因为洪休提兹干人的男子汉太稀缺,实在是死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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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试shè之后的结果,这种“钻天猴”火箭烟花的声光效果绝对一流,上千发齐shè之后爆炸的声响,也称得上骇人,但最大的问题是杀伤力不足——这玩意儿毕竟是以华丽的声光效果为第一要求,而不是被设计用来打仗的。即使能够钻进人的胸口炸开,一般也只是让皮肤烧伤和烫伤,很难直接要了目标的命。

    为了增强“钻天猴”的杀伤力,文德嗣和王秋琢磨了许多办法,王秋甚至还返回现代,上网跟兵器爱好者进行讨论。经过一番集思广益,他们最终敲定了以下的简易改造方式:当即将开战的时候,就往“钻天猴”的弹头上缠几圈铅丝,再每隔一段就把铅丝用锉刀磨到快要断开的程度。

    这样一来,等到“钻天猴”爆炸时,这些铅丝就能炸成细碎的微型铅弹,深深扎入敌人的**,以弥补直接杀伤力的不足——在大航海时代,如果你一旦被铅弹打中,那基本就是没了大半条命的事情。倒不是说一定会当场毙命,而是因为铅是带有剧毒的,如果被铅弹直接嵌入了躯体,又一时间来不及取出,那么死于铅中毒几乎是妥妥的。

    (PS:感谢“帝波罗神”书友提供的创意)

    另一方面,就算子弹只是擦过,没有留在体内,但是凭着战场上的恶劣卫生条件,也很有可能会引起伤口的感染发炎——这在如今是没有什么大碍,只要打一针抗生素就好了。但在那个年头,一旦伤口感染发炎,除了请个牧师来念几句经文祈祷上帝保佑之外,基本就没有其它事情好做了。

    一部分运气好命硬的人,自然还能挺过来。至于剩下的人,则只要裹上麻布往土坑里一扔,然后竖一个十字架刻个名字就算完了。若是在海上还能更加省事,往腿上绑块石头往海里一丢,便可以收工了。

    而“钻天猴”火箭烟花的第二个重大缺陷,则是弹道的不稳定——这差不多是导弹出现之前,一切火箭类兵器的通病,也是兵器发展史上,早期火箭最后被火炮淘汰的重要原因。

    在进行了实地测试之后,王秋也不无沮丧地发现,这种“钻天猴”的飞行弹道,简直只能用变幻莫测来形容。如果说它是在做布朗运动(也叫无规则运动),似乎有点过分,但要说实际落点和目标靶子的距离,能够跟印度人那款号称可以误shè国际空间站的“烈火”导弹媲美,倒是绝对没有半点夸张的说。

    好在这年头的西班牙火枪,在jīng度方面同样很悲剧——由于没有膛线,枪管也是手工敲出来的,发shè药需要士兵自行配制和灌装,放多放少全凭经验,没经验的菜鸟经常会装少了火药导致打不远,或者装多了火药导致炸膛(定量储存在纸筒内的发shè药,由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在17世纪前期发明并应用)。子弹多半也是由士兵在战场上融化铅块,自行制造,由于各人手艺不同,形状更是不规则到了极点……

    故而,这个时代西班牙探险队使用的火枪,在弹道方面说不定比浏阳花炮厂的“钻天猴”还要奇葩。如果妄图对其进行jīng确计算的话,恐怕能让爱因斯坦的脑细胞运转到过热罢工……

    曾经有人做过一番调查和统计,16世纪初期的火绳枪,手枪的实战距离平均只有十米,步枪则大约能打到四五十米。至于一百多米的理论shè程么,子弹确实可以飞这么远,但谁也不知道它会往哪儿飞……

    因此,西方人只能搞列队放排枪的办法,通过排队枪毙来弥补shè击jīng度的不足——当时的火枪手,shè击的时候都是不瞄准的,因为枪管尾部经常会泄露出火药,眼睛若是凑得太近,就有被熏瞎的危险。

    所以,文总的娘子军自然也可以学习西方经验,列队放RPG,呃,或者说加料版的“钻天猴”了。

五十、一亿五千万人民币的军备计划(下)

    虽然七千rpg部队齐shè的场面十分壮观,但是,即使尽量采用了便宜的民用品,想要训练和装备这么一支超越时代的热兵器部队,并且维持这支部队长期作战,其开销也实在是令人咋舌。哪怕是在希望港建成之后rì进斗金的文德嗣,对王秋报上来的账单,也是看得直抽冷气。

    “……服装、器械、各类劳保用品、帐篷、车辆、备用物资,合计花费……一亿五千万人民币?”

    对着一张用a4纸打印出来的表格,文德嗣的额头上真是汗如雨下,“……居然一口气买了五千套带手套和兜帽的国产防弹防割服?就算你争取到了优惠折扣,平均一套五千元,五千套也是两千五百万啊!

    我真是搞不懂了,你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贵的成衣,而不是去弄一堆铁环和粗铁线过来,由我在这边组织人手,用老虎钳把粗铁线掰弯了,然后组装成那种由小铁环构成的链甲呢?”

    “……这个主意我也想到过,但真要那么做的话,恐怕是非常不合算的。”

    王秋耸了耸肩膀,“……根据网上搜索到的信息,在中世纪的欧洲,哪怕是最熟练的工匠,平均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dú lì完成一件链甲的制作。而你这边还都是一帮菜鸟生手,更绝的是,甚至连一个合格的导师都没有!如果照着书本自己摸索的话,平均三个月能够做出一副链甲就该谢天谢地了。而且,这样的链甲一般只能防砍劈,扛不住箭矢、标枪的戳刺,也顶不住铅弹的枪击……

    如果用同样的人力和时间去伐木,那么这些劳动力平均能够得到的木材数量,在价值上早就远远超过五千元了!所以还是让你的人专心去砍木头换钱更加合算!”

    虽然给一支不到万人的古代军队,装备五千副郑州圣宝盾牌子的防弹防割服,未免有些太过于奢侈,但洪休提兹干王国的兵马实在金贵,损失一个都很难补充(用异族总是有些不放心),文总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除了最花钱的金属防割服之外,从体育用品店弄来的现代弓弩箭矢,也在这笔一亿五千万人民币的军备开支之中,占到了一定的比重——没办法,现代弓箭是富人玩的奢侈品,根本就不是便宜货,确切的说,可以从体育用品店弄到的杀伤xìng装备,从来就没有便宜的。

    哪怕是最最便宜的初学版简易猎弓,店内的报价也要700元左右,而且弓弦很软,shè程很近,比印第安人自己用竹子木头削的破弓强不了多少。至于比较好的反曲折叠弩,一把就要价2000元,并且只附赠三根箭矢,想要更多就得另外付钱——最便宜的塑料箭倒是一元一根,但只怕是连兔子都shè不死。而稍微有点杀伤力的铝合金箭、玻璃钢箭和碳素箭,就要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一根的价格了。

    有一种微型三用手驽倒是只要400元一把,但那玩意儿就跟传说中的“诸葛连弩”一样,有效shè程只有不到十米,跟女子防狼器一个用途,属于“民家防窃之物”,而非“军国重器”,所以在战场上没啥用。

    还有一些中国弓匠技术的传统弓,外观上又是浮雕又是彩绘又是包蛇皮,做得既jīng致又风雅,透出一股浓浓的武侠片风范,但实际使用时的威力嘛……基本上只能挂在墙上做摆设。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弓兵的战斗力,与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弓箭手拉开差距,还必须给这些弓弩配上各种辅助装置,如此才能体现出工业社会的先进xìng——红外线瞄准镜70元一个,光学瞄准镜150元一个、护胸一个90元、护臂一个70元、护指一个50元,再加上专用的保养工具,备用的更换零件,还有给侦察兵使用的夜视仪,仅仅装备了400名弩箭shè手,就让王秋为此破费了超过六百万人民币。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在投下去这么多钱采购jīng良器械,又经过一番严格训练之后,文总麾下的弩箭shè手,已经比这个时代的火枪兵shè程更远、杀伤力更强了——在近距离甚至可以shè穿4毫米的钢板!

    但是,装备这样一名弓箭手的费用,至少可以购买2000到3000枚“钻天猴”……所以,为了“多快好省”地进一步增强远程火力,王秋最后又去废品收购站弄来了许多废汽车的旧板簧,打算等到杨教授回来之后,就在他的技术指导之下,用这东西试着做弩炮。

    ——之前在闲聊的时候听杨教授说起过,他在当初1968年běi jīng各大院校搞武斗的时候,曾经用学校实验室的弹簧、箱柜、铁丝,拼凑出一台仿制古罗马军团的弩炮,一发就轰塌了对面那栋楼的玻璃窗……当然,由于事隔已久,杨教授眼下的手艺恐怕已经不如那会儿了,至于印第安土著人的手工能力,更是无法与当年首都的大学生相比。

    不过,好在废品收购站的东西都很便宜,哪怕做坏了也不心疼。等他们浪费了几千块钱的材料之后,应该就能上手了。

    至于军备计划之中最烧钱的开支,自然是那几万发代替重炮的礼花弹,还有代替步枪的“钻天猴”。此外,为了给rì后可能寻找到的同盟军和附庸军提供武器,王秋又搜罗了足足十万把斧头、西瓜刀和割胶刀,让小五金市场的批发商一个个乐得合不拢嘴。

    而在剩下的开支项目之中,最最花钱的就要数那支“机动装甲兵”了——当然,也是民工版本的。

    此刻,就在王秋和文德嗣背后的不远处,几百名jīng选出来的男xìng和女xìng武士,正骑着一辆辆农用电动三轮车,在空旷平坦的训练场上不停地转着圈子,高声呼喝,演练各种战车突击的战术——前边是一个头戴摩托车头盔,身穿金属防割服的“重装甲”驾驶员,后边是两名车载战士,一个人手持长矛、战斧、盾牌和标枪,负责攻击和驱逐靠近战车的敌兵。另一个人负责远程打击,发shè“冲天炮”礼花弹和“钻天猴”rpg,但由于车辆在移动时颠簸得厉害,人在车上站不稳,火箭弹的命中率实在是低得可悲,所以电动三轮车一般只能作为移动火力平台使用,快速地从战场的一端移动到另一端,然后展开队形,发动rpg轰击。

    总的来说,农用电动三轮车的机动xìng能应该还是不错的,但是由于引擎的马力不够,所以爬坡能力实在太差,只能在平地上作战。而且在比较坎坷的地面上,电动车行驶起来也会很颠簸。

    文德嗣曾经对王秋抱怨过这种“三蹦子”的xìng能低劣,不适合野外机动,想要换成全地形越野车和拖拉机。结果王秋拿出一堆越野车和拖拉机的报价,又给他算了算训练可能需要耗费的汽油费、柴油费外加修车费,那些骇人的数字就把文总给吓得缩了回去——电动三轮车可以用光伏(太阳能电板)充电,而且如今欧美围堵中国光伏企业,逼得国产光伏一再降价。但汽油和柴油就得全靠采购,并且油价一涨再涨。

    更要命的是,土著驾驶员的技术也很不过关,经常发生翻车、撞车等事故——虽然在现代中国,骑电动三轮车根本就是连驾照都不需要的简单事情,但对于这个时代的古人,尤其是连车轮都不认识的中美洲印第安土著人来说,想要他们驾驭如此威猛的“钢铁神兽”冲锋陷阵,实在有些腿软肝颤……

    ——连后世小孩都能玩得转的电动三轮车也开不好,如何敢让他们去驾驶更复杂的汽车和拖拉机?

    光是让一部分最机灵的土著人学会怎么打气和补胎,以及用光伏进行充电,王秋和文德嗣耗费的唇舌就已经可以编撰一本“机械神教”的圣典了……还有广场上那台驱动抽水机的锅驼机,也是差不多的状况。由于这玩意儿的锅炉必须不停地烧,人停火不停,以保障蒸汽的供应。结果在土著们的胡乱cāo作之下,很快就发生了一系列不知该如何形容的坑爹事故,从爆炸到泄露到烫伤烧伤都应有尽有。

    为了加强安全教育,文德嗣只好吩咐当过祭司的老婆玛卡公主,让她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cāo作守则。结果在四个月之后,这套锅驼机的cāo作守则,就被他老婆给鼓捣成了一套祭祀仪式,感觉很像是传说中的机械神教什么的……对此,讲求实效的文德嗣除了翻白眼之外,也只有无可奈何,听之任之。

    关于怎么让笨重的农用电动车翻山越岭,弄到位于墨西哥高原另一侧的战场上去,王秋的计划是把车辆全部收入虫洞,放置在现代时空。等到文总带着娘子军抵达了战场,再从后世拿过来。

    同理,文总发动大军远征之时的粮秣给养,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现代中国购置几千人的口粮,总归要比娘子军们沿途大搞“鬼子进村”、“以战养战”来得方便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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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文总那个玩“拖拉机大战”的梦想,因为严酷的现实而破灭之后,下一个复古的想法便随之而来:

    “……唉,我说王秋学弟啊!既然有钱买电动三轮车,为什么你就不能弄些牲口过来呢?就算马儿的价钱太贵数量太少不好搞,也可以弄些驴啊牛呀之类的牲口用来运东西,以后打仗的时候也能减轻一点后勤压力,否则要是跟上次去墨西哥谷地那样,全靠手提肩扛来运输货物,感觉可就太悲剧啦!”

    对于文德嗣这个的新点子,王秋的回答依然是翻白眼。

    “……学长,我们之前不是已经拿兔子做过动物实验,每十只兔子穿越虫洞,就有五六只兔子会死掉!运气不好的时候,甚至会统统死光!如果说兔子和鸡鸭穿越时空的高死亡率还可以承受,死上几十头牛可就是大损失了!至于驴子……咱们那儿是南方,没有那么多养驴的人家,一时半会儿的上哪里去采购啊?”

    他叹了口气,随即又话锋一转,“……就算咱们财大气粗,死上几百条老黄牛都不心疼。可是让缺乏免疫力的印第安人去饲养这些脏兮兮满身病原体的牲口……你难道就不担心再来一次瘟疫大爆发吗?”

    对于这个可怕的话题,文德嗣也不由得沉默了。

五十一、末代皇帝的来访(上)

    让人类为之尸横遍野的瘟疫,或者说传染病,最初到底是怎么来的?

    传染病的源头,究竟是人体自发的,还是外来的?

    人类根据现代科学研究之后得出的答案是,传染病的原始病源以外来的为主,绝大部分都是从动物身上得来的。

    在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危害人类生命的疾病,特别是几乎所有的烈xìng传染病,都是从动物身上传染过来的。近的如疯牛病、禽流感,远的如天花、麻疹、黄热病……它们都是人类文明诞生之后,随着畜牧业同时兴起的文明伴生物——很多动物身上原本无害或害处不大的微生物,在朝夕相处之中进入人体,因为是彻头彻尾的异种,往往会在人体内出现不良反应,引发人体疾病,这就是瘟疫。

    古人饲养的哺rǔ动物之中,如猫、猪、羊、马、牛等,和人之间有相似的病源,病菌和病毒很容易杂交变异,形成新的病源。欧亚非三大陆的人类,几千年内一直在这种肮脏的微观环境中生活,饱受疾病的困扰,同时自身机体也不断调节,逐渐具备了抵抗突如其来的烈xìng传染病的能力,从而保证了种族的延续。

    而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只有一种家畜,就是狗。偏偏狗和人类之间在疾病上交叉最少。

    所以,新大陆的印第安人,一直生活在某种可以说是十分干净的微观环境里,犹如医院里的无菌室(否则按照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喜欢在城市里堆叠成千上万的腐尸,用于祭祀神明的可怕习俗,在旧大陆早就应该统统遭瘟死光了),因此缺乏相应的免疫力。一旦暴露在旧大陆的烈xìng传染病面前,就会大批死亡——美国曾经有一个与世隔绝的印第安部落,在初次接触天花之后,才几星期就从2000人死得只剩下40人!

    处于同一时代的欧洲病菌,尚且能够给印第安人造成至少80%的人口毁灭,更何况是在21世纪经受过各类抗生素考验,致病能力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现代病菌呢?

    很显然,跟注重个人卫生的穿越者相比,从后世弄来的各类牲口,绝对是更加可怕的病菌寄宿者。虽然穿越者们手里有的是疫苗和抗生素,但病菌的传播速度多半会比药品的销售速度更加迅速——届时,美洲大陆成了一片病魔泛滥的无人旷野,他们又该跟谁做生意,让什么人来砍木头挖金矿?

    所以,文总的娘子军们,暂时还是只能用电动三轮车演练骑兵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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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中美洲的印第安文明,是一个严重瘸腿的文明,各方面的技术短板多得让人头晕。

    哪怕是在最基础的农业方面,也有很多令人绝倒的空白和缺陷。

    众所周知,从美洲传入中国的高产作物,以土豆和玉米最为著名。这两样高产的粮食,在明清时代传入中国之后,尤其是清朝前叶的强盛时期,为中国人口的爆发xìng增长作出了卓越贡献。

    可是,在王秋他们穿越时空之后,发现这里的作物品种,主要有作为粮食的玉米、南瓜和豆类,作为蔬菜零食的番薯、西红柿和辣椒,作为消遣品的烟草和可可豆,却偏偏没有大名鼎鼎的土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中美洲的印第安人竟然没有土豆?

    后来,他们仔细查阅了资料才发现,玉米确实原产于中美洲,是玛雅人辛勤培育的成果。而土豆则原产于南美洲的秘鲁,是印加帝国的主要粮食作物。在两个原产地之间,隔着大约1000公里的距离。在几千年过去之后,玉米总算是从中美洲传播到了秘鲁,而土豆却没能从秘鲁传播到中美洲……

    结果,明明是在土豆的原产地美洲,他们还得从现代弄来土豆良种,教导土著人如何栽培、食用。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的美洲大陆,光是懂得怎么挖灌溉水渠种庄稼,就已经是掌握很高端的先进生产力的优秀民族了。很多落后一点的部族,干脆连如何耕种都不懂。

    例如,这个时空生活在墨西哥北部沙漠地带的奇奇梅克人,后世的历史教科书上把他们定义为游牧民族,而这也很符合中国人的历史观点——南面是筑城定居的农民,北面自然就是居无定所的游牧民了。

    然后,在穿越到这个时空,亲眼看见了一些奇奇梅克人之后,王秋才愕然发现,说他们是游牧民族,纯粹是给他们往脸上贴金!说是盲流丐帮还差不多!

    ——牛、羊、马这三件欧亚大陆游牧民的标准配置,游荡在墨西哥北部的奇奇梅克人是一样都没有,也没有南边印加人的神兽羊驼。他们唯一懂得饲养的动物,就只有狗狗。但无论再怎么驯化和杂交,恐怕也没法让狗变得能代替马儿让人骑,或者长得比牛羊还要肥壮。

    所以,除了少数学会了种玉米的先进分子之外,那些不怎么会种地的奇奇梅克人,仅能靠狩猎、捕鱼和采集野果为生。偏偏他们的人数又太多,光靠渔猎难以维持生计,只好不断南下抢劫各个农业部落和城邦。打赢了,就饱餐几顿抢来的玉米和南瓜;打输了,就等着饿死或当奴隶,实在不行,还可以吃死人肉……

    偏偏在中美洲各族文明城邦的奴隶市场上,奇奇梅克人都是最不受欢迎的“货物”。因为他们经常是完全没有种地的概念,别说要他们干农活了,光是要他们弄明白什么是农田,就得费上好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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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归正传,看看军备开支似乎是没法削减了,文德嗣和王秋又开始考虑应该从什么地方增加收入。

    在过去这段时间的时空贸易之中,王秋他们的利润来源,主要有两项大宗:第一是黄金、白银和天然宝石,第二就是木材。此外还有一些工艺品、漂亮贝壳之类的零星小玩意儿。

    首先,在16世纪的中美洲墨西哥做了两年的跨时空商品贸易之后,诸位穿越者前前后后一共弄到了将近一吨黄金,三吨半白银……再加上各类天然宝石,然后又承受了银行收购者方面的一层剥削之后,总计收入约为七亿元人民币——但这可不是纯利润,为了获得这些钱,王秋他们必须采购天文数字的现代工业品,光是火柴就卖了几百万盒,还有成吨成吨的食盐和白糖,以及成千上万的钢铁刀具、玻璃陶瓷……此外,希望港的基础建设(水泥、彩钢活动房)也要花费不少钱,都得从这笔款子里面挤出来。

    除此之外,在墨西哥的另一项大宗收入,自然就是木材——跟相对稀少的金银宝石不同,在那片未开发的热带雨林之中,木材资源真的可以说是无穷无尽,并且根本没人当成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通过几万印第安人伐木工全年无休连轴转的辛勤劳动,尽管他们没有嗡嗡叫的电锯也没有喷着黑烟的大型拖车,只能靠人力砍伐和拖拽,但毕竟人多力量大,每天至少有上百根原木被运到希望港的大广场上。

    由于两边时间流速存在1比24的巨大差异,在现代时空的一天,就相当于墨西哥的二十四天,结果从八月初开始,王秋差不多每一天都要把十几个乃至于几十个集装箱的木材弄到码头,然后让马彤打电话叫周弥繁老板过来收货——然而,如此巨额数量的木材,又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下子拿出,区区一个中等实力的木材商,哪里能全数吃下来?

    事实上,在收到第四批“墨西哥走私木材”的时候,那位周弥繁老板就已经被这么多木料给砸晕了头,再也吃不下更多的货物了——虽然这些木材都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的超级便宜货,但由于王秋和杨教授他们不接受延期付款,必须立即用现金交易,结果周老板尽管已经想尽了办法,甚至去借了一笔高利贷,也没法在短短三天内筹措到几千万的流动资金。

    没办法,想要给这么一大批木材找到买家,以周老板的水平,没有十天半个月是绝对不成的。

    幸好,这位周老板在社会上沉浮多年,多少还是有些人脉的。见诸位zhèng fǔ领导催得急,便自告奋勇充当中间介绍人,寻找到其它很多家大中型木材商进行兜售,以便于有财一起发。这样一来,他既完成了zhèng fǔ人员的要求,又能从中赚点介绍费,或者让对方欠下一个人情……结果到了八月下旬的时候,从遥远的河南与湖北都有采购人员专程过来看货。而作为联系人的马彤,连手机都被硬生生地打爆了好几次。

    目前,为了应付接踵而来的木材采购商,尚未从痢疾和脱水中恢复的马彤,只得专门待在虫洞那一边负责接电话,暂时没功夫也没力气穿梭时空到墨西哥海滩来晒太阳顺便sāo扰印第安萌妹子了。

    而我们的蔡蓉团长大人……呃,萝莉的免疫力一般都比较差,她目前仍然在打吊针,还没有完全退烧。

五十二、末代皇帝的来访(下)

    四十九、末代皇帝的来访(下)

    根据文德嗣的粗略统计,希望港在过去的两年(现代时空的一个月)之中,最起码卖出了二十万根原木。但因此而收到的货款,根据王秋的说法,却只有大约四亿人民币,这让文德嗣不由得很是狐疑:

    “……王秋学弟,在这里请你给我说句实话。我过去有个女朋友是学园林的,多少明白一点木材市场的行情。在中国,100年以上的树木就是古树名木,基本不允许砍伐,上了年头的高级木料只能全靠进口。而在市场上买卖的树木,基本都是50年树龄以下的。

    那些500年份的高级硬木,在我国说是价值连城可能夸张了些,但稀世珍品应该还是当得起的,至于1000年树龄的巨木就更不要说了,都已是有资格上大型拍卖会了。那些世界知名的家具品牌厂商都会出手购买,因为制作出来的家具就是顶级的奢侈品……平均一根千年巨木的售价,恐怕就有近千万了吧!

    你们从希望港和墨西哥谷地弄到的木材,虽然大多数确实只是树龄几十年的普通货sè,但500年以上、1000年以上的巨木,至少也有几千根!怎么总共才收到这样一点儿钱呢?”

    对于文学长的“无理”质问,王秋自然是一脸的委屈。

    “……学长啊,您恐怕不知道,市场上千年巨木的价格确实挺高,但卖得上价钱的不是原木,而是板材啊!如今咱们中国的一切都在提倡跟国际接轨,各类木材只有符合GB标准并且持有各种国际认证,才能算是一流货sè。

    而您的这些原木呢,连干燥蒸熏这些基本的加工处理都没有做过,切割修整什么的也就去掉了枝桠而已,连树皮都没刨掉。其中很多还淋了雨水(因为是露天摆放),被海水浸泡过(其它城邦的商人从海上划着大木筏过来卖),进口到国内的渠道又不正规……这样的木材,哪怕是500年、1000年、2000年的树龄,又哪里卖得上什么高价呢?”

    “……可是这样一来的话,咱们就差不多要为这场战争倾家荡产了……”

    文德嗣先是有些苦恼,但随即便释然了,“……也罢,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等到咱们打跑了西班牙人,再干翻了阿兹特克帝国,咱们就是整个墨西哥的主宰,要什么好东西没有?还是一切以战争为重吧!”

    就在他们两个一边检阅部队,一边盘算着军备开支的时候,一名浑身插满鸟毛的土著贵族匆匆赶到,送来了阿兹特克帝国使节团抵达的重大消息。

    而且,这批阿兹特克人的领队,居然还是一个颇为有名,至少王秋和文德嗣都知道的历史人物。

    “……蒙特苏马二世的侄子库奥赫特莫克?!阿兹特克人的末代皇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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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奥赫特莫克,又被译为瓜特穆斯、库哈提莫克、夸特莫克等等,乃是阿兹特克帝国的第十二代皇帝,也是最后一位皇帝。他原本出身祭司阶层,但同样也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还是第十代皇帝蒙特祖马二世的侄子。根据西班牙人的记载,他“十分英俊,而且勇敢无比,但也冷酷无情”。

    之前的库奥赫特莫克,不过是阿兹特克帝国的一名普通皇族成员和中级将领。直到帝国危亡的最后关头,才让他登上了大放异彩的历史舞台,在大航海时代的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阿兹特克帝国境内叛乱四起,第十一代皇帝即位四个月便感染天花病死,西班牙征服者荷南·科尔特斯再一次纠集大军兵临城下的时候,年仅二十五岁的库奥赫特莫克临危受命,率领已经分崩离析、摇摇yù坠的阿兹特克帝国,与科尔特斯艰苦鏖战了大半年时间,在首都血战至最后一刻。

    等到战局最终尘埃落定之后,被俘的库奥赫特莫克见到了得胜的科尔特斯,并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屈服求饶,而是很坦然地说道:“……你已经摧毁了我的城市,杀死了我的人民,现在请杀死我吧!”

    从此,这句话就成为了宣告阿兹特克帝国终结的千古名言。而这位宁死不屈的末代皇帝库奥赫特莫克,也被后世的墨西哥人视为抵抗侵略,捍卫dú lì的民族英雄,并且把他的头像铸造在硬币上。

    穿越之前,文德嗣在墨西哥城出差的时候,也曾经在街头看到过他的铜像——确实是很有英雄风范。

    当然,此时的库奥赫特莫克,还只是一名普通的阿兹特克高级贵族。既不知道按照某个时空的历史,自己即将在明年登基称帝,更不知道自己会在后年沦为白皮肤入侵者的阶下囚,并且饱受各种折磨而死。

    此时,在几名洪休提兹干人贵族的陪同之下,他正一边咀嚼着辛辣的烟叶(中美洲印第安人都有咀嚼烟叶的习俗),一边趾高气扬地走进希望港的市区,同时好奇地打量着身边的街景。

    虽然无论是阿瓦哈国王,还是几位传说中的“神人”,全都没有到郊外出迎,让库奥赫特莫克感觉对方似乎不够恭敬,但他对此也还能理解——洪休提兹干王国毕竟不是阿兹特克帝国的附庸国,尽管态度似乎有些软化,至少眼下还没有臣服,能够以这种冷淡的敌国之礼相待,就算不错了。

    更何况,在踏进希望港之后,他的全副心思,就已经被这里的各种新奇景象给吸引住了。

    ——跟半年前相比,希望港的市容市貌又有了新的变化。

    虽然贫民区依然是遍地茅草棚,但是终于出现了一批sè彩鲜明的红砖墙——经过无数次塌方和事故,洪休提兹干王国的第一个大型砖窑终于宣告落成,可以批量生产砖块了。而且,通过竹子和木槽拼接而成的高架水渠,也让全城几十处公共水池,永远流淌着潺潺的清泉。

    此外,栽种在水池旁边的椰子树,以及水池四周由居民们自发栽种的各式花卉,还让这片水边绿地自动成为了每一个街区的“社交中心”,每天都有人扎堆聚集在椰子树下纳凉消暑,闲聊解闷。

    嗯,基本上就跟后世的社区小公园差不多。

    当然,在金字塔林立、宫殿扎堆的特诺奇蒂特兰城内,比这更加气派的高架水渠、jīng致花园也都遍地皆是,库奥赫特莫克还不会掉价到为此而大惊小怪——真正让他感到震撼的,是脚下的道路。

    对于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来说,野外的道路一般都是人踩出来的,人工修筑的道路通常也就是在夯土表面铺上一层砂子。而最上等的道路,也无非是用石头铺筑——节俭些的用碎石,铺张些的用石板,即使是在蒙特苏马二世皇帝的宫殿里面,也不过是用了一些特别大块,并且磨得很光滑的石板铺成走廊而已。

    但是,此时出现在库奥赫特莫克脚下的街道,却是完完整整的一整块巨型石板,几乎看不到什么缝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石板?而洪休提兹干人又是怎么把它雕琢出来的?

    之后,库奥赫特莫克才从陪同人员那里得到了解释,这是用“神人”们赏赐给他们的一种能够凝结成石头的泥浆,铺砌出来的整块硬质路面……而街头那些水池,也是用同样的“水泥”制成的。

    接下来,贵族区的那一排排彩钢简易房,又给了阿兹特克使节团更大的震撼——最初,库奥赫特莫克以为那些都是木板房,还撇了撇嘴,向部下们嘲笑了几句洪休提兹干人贵族的穷酸。但之后凑近了仔细一摸一看,却让他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这些楼房竟然全都是用极薄的金属板搭建的!

    用金属来盖房子?!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在工业革命之前,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全世界的金属产量都低得可怜。譬如说在北宋年间,中国钢铁年产量约为五万吨,就已经号称世界第一,据说接近全球其余文明国家的钢铁产量总和。但是放在后世,连造一艘巨型油轮都不够——到了21世纪初,中国钢铁年产量超过七亿吨,还是世界第一……而跟千年之前的北宋相比,产量已经涨了一万四千倍。

    明清时代的中国,很多农民都穷得用不起菜刀,就连锄头上的那一点儿铁,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大笔财富。很多偏僻地方的生铁条可以代替货币使用,还很受欢迎。而在完全不会冶铁,只能用石器打仗的阿兹特克帝国,金属的数量就更是稀少了。哪怕聚集起整个特诺奇蒂特兰城的黄金、白银、铜和锡(他们不懂得把铜和锡混合熔铸为青铜合金),想要凑齐足够修筑一幢二层排屋的金属,恐怕也是十分勉强。

    总之,在库奥赫特莫克的眼中,这种在后世被充作建筑民工临时宿舍的彩钢活动简易房,真的是比什么大理石豪华别墅、花岗岩宫殿都要更加奢侈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更何况,出现在他眼前的金属房屋不是一幢两幢,而是成排成片——现代的模块式快速建筑,只要一周就能建起一栋大楼。虽然印第安人劳工的手脚很笨拙,但幸好搭建这种模块化设计、标准化生产的彩钢夹心板活动简易房,原本就只是简单劳动的体力活,而非复杂jīng密的技术活……基本上像搭积木一样简单。

    因此,即便是在异时空,这种活动房的安装速度依然非常快,最初是一天安装一栋,到了后来,逐渐熟练了的本地建筑队,已经只要半天时间就能装好一栋。

    当然,关于内部装潢,描绘壁画之类的“细活”,就只能让入住的贵族、武士和富商们自己慢慢去搞了。

    除此之外,在城内集市上堆积如山的布匹、成衣、鞋袜、瓷器、镜子、jīng盐、糖果和钢铁制品,市民窗台上随处可见的菜刀、西瓜刀和水果刀,还有伐木工们肩膀上那些寒光闪闪的锋利斧头,以及贵族区各家宅邸庭院内的太阳能路灯,都让库奥赫特莫克感到惊叹不已,也让他对尚未谋面的“神人”愈发敬畏。

    等到库奥赫特莫克在一阵用高音喇叭播放的迎宾曲中,来到正式会面的小广场上之际,他早已把先前那种“城里人看乡下人”的傲慢丢到了九霄云外,决定用最谦卑的礼节向那些“神人”进行问候。

    那么,对于狂热地崇拜着太阳与血的阿兹特克人来说,最谦卑的礼节又是什么呢?

五十三、跟神棍妹子交换体液(今日加更)

    嗯,众所周知,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度,存在着许多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文化观念,在被个体的主观概念接受时,往往会带来惊奇甚至不适的感受。

    比如说,让大多数人难以置信的是,某岛国居然有着把少女粪便作为奢侈食物贩卖的行业之类……

    (……这个……请大家自行上百度搜索什么叫做“金粒盛”)

    而对于狂热地崇拜着太阳与血的阿兹特克人来说,最为隆重的外交礼仪,就是请对方喝自己的血了。

    总之,王秋在广场上目瞪口呆地看到,那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未来皇帝库奥赫特莫克,从某位随员的手中取过两只骨头磨制的小碗,又从腰间拔出一把锋利的骨刀,满不在乎地一刀割开自己的血管,放出了满满两碗鲜血,然后笑容可掬地端了过来,请阿瓦哈国王和文德嗣阁下饮用。

    呃,顺便一提,库奥赫特莫克拿出来的那两只小碗,根据王秋的目测,似乎是用人的头盖骨炮制的……就好像rì本战国时代第六天魔王织田信长,用妹夫浅井长政的颅骨制成的酒盏……

    接下来,阿瓦哈国王对这一套礼仪似乎非常熟悉,只是很有风度地笑了笑,就抬手将碗内的热血一饮而尽。而文德嗣却是捧着手中的小碗,愁眉苦脸地纠结了好久,直到岳父国王开始朝他投来不满的目光,文总这才勉强闭上眼睛,咬紧牙关,歪着嘴巴,身体发抖,把这一小碗新鲜的血液,慢慢地灌进了喉咙。

    ——对于现代的中国人来说,这种习俗实在是既野蛮又不卫生,还很恶心。就算是演义小说里面的“歃血为盟”,也是在一大碗烧酒里象征xìng地滴入几毫升的血罢了,哪有学野蛮人直接茹毛饮血的道理?

    喜欢吃台湾猪血糕跟直接喝人血完全是两码事啊!咱们又不是吸血鬼!

    然而,正当站在后面的王秋,还在庆幸自己不用受这份罪的时候。另一位跟着库奥赫特莫克的使团跟着过来,身份貌似挺尊贵的漂亮软妹子,却笑盈盈地凑到了他的面前,让王秋顿时感到眼前一亮。

    这位漂亮的阿兹特克少女,头戴sè彩鲜艳的羽缨华冠,额头翘起一撮俏皮的小小呆毛,身穿窄窄的条纹短衫,下身系一条刚刚盖住屁股的短小筒裙,露出了大片小麦sè的健美肌肤,以及一双结实紧绷、线条秀美的大腿。虽然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胸部似乎还有待发育,但五官实在是很标致,一双眼睛更是熠熠有神,而在短衫与筒裙中间露出的那一截圆润腹肌,更让她显得十分俏皮可爱,洋溢着青chūn的活力与元气。

    而最让王秋感到砰然心动的是,这位阿兹特克美少女的脸上十分光洁,竟然完全没有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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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先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作为一名满脑子不和谐的粉红sè幻想,电脑硬盘里积攒了无数糟糕物的当代普通大学生,王秋已经来到洪休提兹干王国这么久了,却始终没有想过在这边找几个小情人?

    要知道,如今的洪休提兹干王国男女比例极度失调,任何一个体格健全的男xìng青年,都是当地姑娘们的抢手货。而王秋在“神人”光环的加持之下,更是很容易就有漂亮妹子自愿倒贴——没办法,除了文德嗣之外的四位“神人”之中,两个是女人,一个是老头,土著姑娘们能够攻略的对象,自然只剩下王秋了。

    此外,那些企图讨好“神人”的酋长们,也会很乐意地自愿献上女儿或姐妹,并且不求什么名分——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的时候,诸位土著酋长就是这么做的,很多西班牙军官都有了好几个当地情妇。

    事实上,在王秋刚刚抵达这个时空,初次被文德嗣邀请一起吃早饭,还没有显示出什么超凡大能的时候,就已经有好几个身材不错的土著侍女,向他充满挑逗xìng地翘起臀部、暗送秋波了。

    而且,在这个时空泡妹子的成本,也比现代世界便宜得多,只要随便弄些廉价首饰、便宜糕点就能让妹子们开心得欢天喜地,譬如说街头十元店里的塑料发卡和玻璃项链之类。

    至于文德嗣学长的看法……嗯,只要别给他戴绿帽子,也别乱动他老婆家的女xìng亲属,最后就是不要跟有夫之妇偷情,弄出什么大麻烦……除此之外,他也应该不会很介意王秋在自己的地盘上泡妹子的。

    此外,还有一个不小心闹出人命,弄出私生子的问题么……你以为安全套是干什么用的?

    真正约束他没有四处留情、“天下布种”的障碍,其实在于王秋自身。

    首先第一个因素,王秋并非是那种无法无天的独行侠,而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国家雇员,哪怕是穿越到了异世界,原来那个社会的法律、道德和纪律,也没有完全失去约束力——在他的身边,一直都有杨教授、马彤学姐和蔡蓉团长这三个同样可以往返时空的人,并且上面还有一个貌似很厉害的国家机关。对于王秋而言,这既是极大的助力,也是一种有效的制约,让他不能在异世界脱离了组织为所yù为。

    虽然美国大兵不管跑到天涯海角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每一次把星条旗插到哪里,都会顺便弄出一堆各种肤sè的私生子,美国zhèng fǔ和社会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但作为风俗保守的中国人,在这方面一般来说抓得还比较严,没有爬到一定的阶层地位,最好还是不要乱搞男女关系——作为区区一介实习生,为了不在rì后的履历上增添污点,留下一个“浪荡子”的糟糕评价,王秋暂时还不敢乱开什么无遮大会。

    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当地的印第安少女虽然体格健美,但容貌太怪异,让王秋感觉不是他的那盘菜。

    ——在欧洲殖民者入侵之前,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女子,几乎都有在面颊和额头上刺花纹的习俗。玛雅人的女xìng还喜欢穿鼻环、唇环,将各式各样的繁复花纹,从额头一直刺到肩膀,最终将一张脸蛋弄得仿佛彩sè浮雕板,怎么畸形怎么来……也许他们觉得这样很好看,但现代人的审美观可接受不了这个,那种可怕的视觉感受,简直就好像是看到了旧社会妇女裹脚裹出来的马蹄形三寸金莲一样。

    洪休提兹干人虽然在语言文化上都跟玛雅人截然不同,但在乐衷于纹身方面,却是没什么差别。

    举个例子,文德嗣的老婆玛卡公主,由于受丈夫的影响,算是在面颊上刺花纹非常少的了,但左右两边的脸颊上依然各有三道胡须似的横线,具体含义至今不明,总之给王秋的感觉就很像是一只小花猫。

    至于其余的土著少女,脸上的花样就更多了——那些刺了花花草草的就已算是很普通,被选入娘子军中的女兵,则流行在脸上纹刺美洲虎、鲨鱼、毒蛇和老鹰,还有人在脸上刺了乌龟……而且都是永久xìng的,没法随意擦掉。她们总体上给王秋的感觉就是:“脖子以下的部分都很诱人,但问题是脸孔太可怕了”。

    更可悲的是,跟旧社会中国海南岛黎族妇女,一直要到成年时才会在面颊和额头上刺花纹的习俗不同,中美洲的印第安少女们,至少是洪休提兹干王国的女孩子们,早在大约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家脸蛋给画成花猫和浮雕板了……因此,在下一代没纹脸的土著幼女们成长起来之前,王秋暂时还没有在这里发展超友谊男女关系的心思——推倒未熟萝莉就已经够重口味的了,推倒幼女的人渣更是一定要天诛啊!!!

    除了洪休提兹干王国之外,其余生活在热带雨林地区的印第安部族,他们的女孩子也基本都是如此的热爱纹身,甚至还要做得更过分,连舌头也要刺上花纹……倒是在之前出使墨西哥谷地的时候,王秋曾经亲眼看到过,有一部分生活在高原上的阿兹特克少女似乎是不纹面的,可惜外交使团在阿兹特克帝国境内来去匆匆,提心吊胆,根本没时间也没空隙供王秋同学去猎艳。再说当时他们应该算是身处于敌国境内,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危机,所以王秋也没有心思去勾引什么阿兹特克漂亮软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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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眼下问题就来了,现在终于冒出一位xìng感迷人、让你心动的素颜漂亮软妹子。然后她拿了一把黑曜石小刀往手腕上轻轻一划,放出一小碗新鲜的血液,并且巧笑盈盈地请你喝她的血,你应该怎么做?

    嗯,如果是那位无节cāo的百合控马彤学姐,恐怕早已抢过来一饮而尽。但轮到王秋这个纯情处男……他在心中挣扎了好久,才仿佛喝什么苦药似的,把那只玉石小碗里的少女热血朝喉咙里灌了下去。

    在喝完之后,他倒是咂了咂嘴,略微有些困惑地嘀咕道。

    “……诶?这血怎么完全没有腥sāo味儿,好像还有点甜丝丝的……”

    接下来,王秋便听到了一个令他无比震撼的声音。

    “……呵呵,多谢夸奖。来自远方的异邦神人!”

    那位请他喝血的阿兹特克少女,伸手取回了被喝空的玉石小碗,同时甜甜地微笑着,柔声说道,“……你已经喝了我的纯洁之血,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无话不可说的好朋友了!”

    而王秋的反应,则是忍不住踉跄了一下,并且极为失礼地抬起右手,直直地指着这位阿兹特克少女。

    “……你,你怎么会说汉语?难道你也是穿越者?等等,你好像不是在说汉语……为什么我能听懂?”

    ——虽然通过这段时间的频繁接触,王秋多多少少也懂得了一点墨西哥印第安人说的纳瓦霍语。但对于一位英语四级都考了四次才通过,缺乏语言天赋的普通大学生来说,在没有下功夫悬梁刺股、刻苦钻研的情况下,王秋的纳瓦霍语水准,顶多相当于高中生的英语水平:单个的词汇和短语或许能够听懂,不过往往要对方重复好几次。至于要做到连贯流利的交谈,则不知道是猴年马月才能实现的事情了。

    但在此时此刻,王秋却发现自己可以很流畅地听懂对方的话语。

    偏偏从口型上看,她说的并非汉语……但自己就是能够明明白白地听懂!这真是奇了怪了!!

    怎么说呢,就好像是觉得脑中突然多了一段奇妙的信息,却并不是任何一种语言或文字,而是对方直接将她所要表达的讯息,发了个脑波邮件复制传递过来,就好比看短信一般出现在他思维里!

    喂喂,不要说你脑袋上那撮呆毛,真的是传说中的脑波天线啊!这年代连电都没有,哪来的天线宝宝?

    与此同时,阿兹特克少女也困惑地皱起了眉头。

    “……穿越者?这是你们对自己的称呼吗?”

    不过,她随后便浑不在意地展颜一笑,当真是风情万种,“……来自远方的异邦神人啊!请不要惊讶,这只是伊卡希尔女神的赐福,让你我可以流畅地交谈,明白彼此的言语罢了!”

五十四、雪姬黛兰

    我们rì常生活的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魔法和神术的存在?

    在突然觉醒了自身的空间异能,并且亲眼看到过那条从蛋里孵出来的喷火红龙之前,作为一名久经唯物主义世界观教育的当代大学生,王秋自然是对此秉持着否定的态度,并且一律斥之为封建迷信的。

    毕竟,他早已过了犯所谓“中二病”的花季岁月,更不会给自己加上“黑炎掌控者”或“堕天圣黑猫”之类的夸张头衔,喊着“北斗神拳”之类的口号,扛着玩具宝剑到处释放想象中的魔法和斗气。

    即使是他去参加大学里那个Cosplay动漫社的心理动机,也只是想要借机泡上社团里那几个很亮眼的软妹罢了……可惜一直未能如愿,迄今尚未摆脱处男魔法师的悲哀头衔。

    但是,在这个奇妙的暑假,他在心中初步建立起来的科学世界观,却又一次遭到了彻底的颠覆。

    现在的王秋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很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被人们称之为灵异现象。

    人们常说的穿越,就是这其中的一种。

    在第一次通过虫洞穿越到龙窟,并且差一点葬身龙腹之后,王秋曾经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认为在异世界应该遍地都是魔法、神明和怪兽。

    但当他第二次穿越到16世纪初的中美洲之后,却发现事情似乎并非如此——尽管后世对神秘的玛雅文明有着种种匪夷所思的猜测,甚至说他们是掌握了黑科技的外星人后裔。但在来到了这个时代的墨西哥之后,在王秋亲自接触过的各族印第安人之中,他却并没有看到任何具备强**力的巫师和祭司。

    的确,当地的土著人都虔诚地相信着各种神明的存在,并且不惜用活人的心脏与血进行献祭。但是,洪休提兹干王国的高级祭司,那些自称身上流淌着半神的血液,可以与神明交流沟通的职业神棍,早已在先前那场亡国之战中,被阿兹特克人的大军杀戮一空。剩下来那几个相当于学徒等级,给人的感觉很业余的小家伙,尽管他们每隔几天都会涂上一身花花绿绿的油彩,打扮得花枝招展,围着篝火敲跳大神跳得很热烈,让围观者们看得如痴如醉,但是在王秋眼中,充其量也就是懂得了一点很蹩脚的原始催眠术而已。

    这些所谓的祭司学徒,既不能在指尖燃起一缕火焰,更不能发大招召唤来陨石和流星。虽然他们自称可以跟祖先的灵魂对话,但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显然要大打折扣——至少王秋和文德嗣是完全不相信的。尤其是他们在表演通灵术之前,还得服用很多天然的迷幻草药……那根本就是吸毒之后的幻觉好不好?!

    此外,文德嗣还悄悄跟王秋透过口风——他那位同样当过祭司的老婆玛卡公主,就曾经在私下里告诉过丈夫,自己根本没见过什么祖先的灵魂,只是跟着其它祭司一起胡说八道而已。

    所以,在一段时间的动摇之后,王秋又恢复成了一个无神论者——在他心中,异能和神明是两种概念。

    然而,此时此刻,王秋却终于看到一位能够施法的女祭司——尽管这只是一个完全没有攻击力的“万能翻译术”,类似机器猫口袋里的翻译魔芋冻。

    但无论如何,法术就是法术,这是王秋亲身体验的,毋庸置疑的事实。

    对于这一发现,前无神论者王秋同学的心中会有着怎样的感受?

    震撼?惊讶?纠结?惶恐?

    嗯,应该说各种心理都有一点儿,但更多的则是好奇——类似于无聊的粉丝偶然遇到了活生生的明星!

    总之,在接下来的外交会谈之中,王秋基本没有关心那位未来皇帝库奥赫特莫克,究竟跟阿瓦哈国王和文德嗣学长说了些什么,而是把全部的心思和注意力,都转移到了这只奇妙的神棍妹子身上。

    而雪姬黛兰公主显然是察觉到了这股堪称火热的目光,于是在不时向王秋挑逗地暗送秋波之余,也偷偷地朝库奥赫特莫克这位使团首领比划了一个手势,让他露出了一缕会心的微笑。

    ——勾引异邦神人作战第一步,成功!

    ————————————————

    普通男人在有钱了之后,第一件想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当然是去泡妹子。

    ——这是大多数xìng取向正常的现代男人心中,普遍存在的最广泛追求。

    王秋是个正常的男人,自然也不会例外。

    之前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太劳碌,一方面是因为在异时空找不到中意的对象,所以才一直没有动手。眼下既然有了合胃口的猎物,自然要牢牢抓住不松手。

    更何况,在这个语言不通的时空,终于找到了一个不用翻译就能交流的土著,也让他感到非常兴奋。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有事没事总是围着那位雪姬黛兰公主打转……以至于文德嗣学长很快就察觉了倪端,就找了一个没有旁人的时候,悄悄拉住王秋打趣道:

    “……哟,你小子眼光不错嘛!是不是对那位阿兹特克公主发chūn了?”

    “……学长,发chūn这个词也太过分了吧,我对她分明只是好奇而已。”王秋有些尴尬地提出抗议。

    “……好奇就是chūn心萌动的征兆呐,很多书上都这么写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文德嗣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拍了拍王秋的肩膀,“……既然看上了人家女孩子,就要好好地去追求啊!学弟!加油干,努力争取尽快从童贞毕业吧!我很看好你!”

    “……喂喂,不要把某些事情说得那么露骨好不好?!”

    ……

    虽然所谓的“好奇”只是一个借口,但王秋也确实是一直很认真地旁敲侧击,不断地打探着这只软妹子的各种信息,并且很快就在对方的有意迎合之下,收获了不少成果。

    ——在泡妹子之前,肯定要把妹子的各种情况打探清楚……当然,玩一夜情的除外。

    首先,这位名叫雪姬黛兰,意译为“彩虹之花”的阿兹特克漂亮软妹,乃是蒙特苏马皇帝的亲生女儿,一位货真价实的公主……当然,目前的蒙特苏马皇帝据说有十几个女儿,雪姬黛兰公主在这些姐妹之中既非出身最尊贵,也不是特别得宠,所以含金量谈不上很高,但应该也算是这个时代的“白富美”了。

    不过,如果没有穿越者的搅局,她未来的命运估计会非常悲惨——根据西班牙人的历史书记载,在西班牙探险队绑架了蒙特苏马二世皇帝之后,这位皇帝膝下所有尚未出嫁的女儿,几乎都被科尔特斯和他的部下们给轮番糟蹋了(西班牙历史学家为了美化自身形象,把这事写成是蒙特苏马主动嫁女)。

    而更可悲的是,当科尔特斯的探险队遭遇全城阿兹特克人围攻,被迫在“泪水之夜”从特诺奇蒂特兰城内突围的时候,这些娇弱的阿兹特克公主们,又被西班牙人无情地抛弃,随后更是成了白人入侵者和昏君蒙特苏马皇帝的替罪羊,极为凄惨地死于满腔怒火的暴动市民之手,据说最后无一幸免。

    因此,在翻到历史书上的这一节时,王秋便下定了决心,就算这只很对胃口的神棍公主软妹子一时弄不到手,也要把她强行扣在希望港,而不能便宜了那些一辈子难得洗澡几回,积垢一指厚,浑身sāo臭味,体毛上爬满了跳蚤的西班牙蛮子——这么好的妹子,与其被他们玩了再害死,还不如留给我监禁饲养呢!

    除了阿兹特克帝国公主之外,雪姬黛兰还有另一个更加神秘和尊贵的身份,就是侍奉月亮、洪水与彩虹女神伊卡希儿的女祭司。根据雪姬黛兰自己的说法,她曾经前往尤卡坦半岛的古代玛雅神庙进行潜修,并且因此掌握了不少超自然的法力,譬如她之前放出来给王秋饮用,具有“翻译术”效果的那碗血。

    不过,这个“翻译之血”也是有缺陷的,就是效果持续的时间不长,每隔几天就得再灌入一次血或唾液……当然,对于王秋来说,这样有爱的“补魔”也是蛮享受的,如果能换成后一种方式嘴对嘴地“补魔”就更妙了。

    然而,当王秋希望她再施展出几个其它法术给自己看看的时候,却被雪姬黛兰公主面有难sè地拒绝了。

    接下来,又经过一番仿佛鸡同鸭讲的艰难交流,王秋总算是初步弄清楚了,根据阿兹特克历法每隔五十二年一个轮回的大周期,阿兹特克诸神的力量在今年(公元1519年)正处于衰竭期的最低谷,基本上就相当于不存在。而在此之前和之后的几年之间,祭司们可以借用的神力也是微乎其微。

    幸好,雪姬黛兰侍奉的伊卡希尔女神,原本并非阿兹特克人的神明,而是玛雅人的女神,故而受这个大周期的影响较弱,所以她还能以自己的体液为媒介,稍微施展出一点小法术……但也仅止于此了。

    与此同时,为了显示自己的神通,也是为了威慑这支阿兹特克使节团,jǐng告他们不要在自己这边的地盘上乱说乱动,王秋也当着雪姬黛兰的面,把几十垛最新砍伐的原木,通过虫洞传送到了现代世界。接着又从现代世界的码头仓库内,搬运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货物,通过虫洞传送到了希望港的广场上。

    等到王秋再一次从虫洞里面出来,伴随着一阵大风现身在广场zhōng yāng的时候,不仅是早已心悦诚服的洪休提兹干人,就连初来乍到的阿兹特克人,也全都忙不迭地向他顶礼膜拜了——之后的几天里,那位未来的阿兹特克皇帝,如今比王秋大了没几岁的库奥赫特莫克先生,差不多每天都要到虫洞的前面烧香行礼。

    而另一方面,雪姬黛兰公主同样也在打探着这位年轻“神人”的各种情报。

五十五、每一只软妹子切开来都是黑的

    五十五、每一只软妹子切开来都是黑的

    按照各个古代文明普遍通行的外交惯例,在远方使者抵达的第一天,除非事情十万火急,否则接待方照例是不会跟他们谈什么重要事情或实质xìng内容,而要先让客人们好好休养一番,恢复体力的。

    ——这也是古代慢节奏生活方式在政治上的一种体现。

    因此,在广场上泛泛而谈了一些客气话,由文德嗣做主收下了阿兹特克人送来的十几筐金银、玉石等贵重礼物,又让王秋表演了一下“跨位面传送”的神通之后,阿兹特克帝国使节团便被招待到一处暂时闲置的彩钢活动房住下,以便在正式会谈之前暂时休息。

    傍晚时分,王秋一边引领着雪姬黛兰前往给她安排的住处,一边欣赏着这位阿兹特克公主兼女祭司的美貌——尽管已经看了很久,但给王秋的感觉还是如此的惊艳:

    嫣红的夕阳下,她那流水般顺直的黑褐sè长发泛着一层金sè的光芒,长长的刘海梳至鬓边,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一小撮翘起的呆毛。明艳的五官透着骄人的傲气,让整个人看起来显得英气十足。而时刻挂在嘴角边的迷人微笑,以及细腻光洁的娇嫩肌肤,又让她不乏温柔的风采……此外,不得不赞叹一句,古代女孩子身体发育得真是早,明明还算是萝莉的年纪,可是在王秋的眼中,雪姬黛兰的身材就已经初现玲珑了。

    两人踏着窄窄的阶梯,走上彩钢活动房的二楼,推门走进了一个朝西的房间。由于此时正值海上rì落,故而刚一进房门,雪姬黛兰公主就立刻被落rì的余晖刺得眯起了眼睛,并且用纤纤玉手遮挡住阳光,

    她原本以为这个房间肯定是敞开式的,所以光线才会如此明亮,但仔细一打量,却发现这里其实是完全密封的,只是在墙壁上镶嵌了某种完全透明的东西……嗯,似乎是叫“玻璃”。

    总之,大块完全透明的玻璃,被固定在框子上,再嵌入金属制造的墙壁,房屋外边热带海湾那一片碧浪白砂、椰林斜阳的黄昏美景,顿时尽入眼底,一时间让雪姬黛兰看得心旷神怡。

    接下来,当她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远方的海景中收回来,开始打量起这个房间的陈设之时,顿时又一次亮起了可爱的星星眼,仿佛在眼睛里撒了水晶粉一般,同时张开樱桃小嘴,发出了惊喜的娇呼。

    “……哇哦!这,这地方真是太漂亮了!”

    ——这种工厂里流水线量产的彩钢活动宿舍房,每个房间的规格都是差不多的:五米长,四米宽,面积二十平方米,跟后世的酒店商务房差不多大小。房间的两面都是移动式窗户,地板上铺了一层木纹塑料纸,家具则只有一张大床和一组矮柜。床上铺着淡蓝sè的印花棉布床单,支了一顶蚊帐。

    这么简单的布置,当然是没法让古代人感到视觉震撼的,所以还需要摆上更多的装饰品,尤其是在这个时空没有的东西——根据王秋在这阵子的实地观察经验,在各类现代装饰物之中,最容易让印第安女孩子狂喜的玩意儿,绝对是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彩sè玻璃工艺品,还有做工jīng致、气味芬芳的现代香水。

    于是,为了讨好这位初次谋面的阿兹特克公主,他不仅选了一间正对着海湾,风景最漂亮的卧室,还把这间卧室几乎布置得仿佛玻璃工艺品商店一般:譬如在床尾的窗台上,就挂着一串以绿sè玻璃为叶、金sè玻璃为芯的透明彩sè玻璃玉米穗。而窗边的矮柜上,则摆着一只晶莹剔透、展翅yù飞的水晶玻璃天鹅。

    至于室内的其它角落,也摆设着蓝sè的玻璃海豚,灰sè的玻璃老鼠等许多玻璃装饰物,林林总总不下几十件,在夕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交相辉映,宛如童话里的梦幻国度。

    除此之外,床上还摆了好几只毛茸茸的玩具布偶,体积足以充当抱枕,也是全世界女孩子都喜欢的东西,而床头那一面足有半人高的金属压花边框的穿衣镜,以及床头柜上散发着缕缕清香的香水盒(其实是轿车上用的),更是让公主殿下感到幸福得几乎要眩晕了——21世纪的廉价装饰品,在这个生产力落后的时代,却是连公主都享受不到的奇珍异宝。

    “……呵呵,只要你能够觉得喜欢就好,公主殿下。”

    王秋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看着雪姬黛兰仿佛小松鼠似的,好奇地抚摸着一件件晶莹剔透的玻璃工艺品,“……哦,对了!公主请看,晚上照明的灯在这里,请不要在房间内随便点火。”

    他突然一拍脑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把雪姬黛兰引到房间zhōng yāng一根垂下来的绳子旁边,抓起绳子轻轻一拉,只听得“啪嗒”一声,天花板上的一个圆形玻璃罩便大放光明,让暮sè中有些昏暗的房间一时间亮如白昼。然后再拉一下,玻璃罩中的灯光应声熄灭,拉到第三下,灯光就又一次重新出现了。

    雪姬黛兰一时间看得目瞪口呆,在她的思维中,一定要生火点燃什么东西,才能发出光线来。可上面那个玻璃罩子里面明明没有任何火焰,也没有油脂和干柴,怎么就亮起来了?而且,这光也太刺眼了吧!

    她先是有些谨慎地试了几次,随即便玩心大发地“啪嗒啪嗒”拉个不停。

    而跟着公主一起进来的几位阿兹特克侍女,在经历过最初的惊讶与震撼之后,也纷纷开始了各自的工作,将行李包袱一样样地在房间内打开,把地毯、衣服和小神像都摆放了起来。

    “……如果要用水请到楼下,那里才有水龙头和淋浴间……诶诶,公主请别太用力,不要把拉线开关的灯绳给拉断了啊!对了,为了防止火灾,室内也不准私自生火做饭,你们的晚餐待会儿有人送来……”

    王秋正在唠唠叨叨地如此叮嘱着,同时突然看到了阿兹特克使团的领队,那位年轻的未来皇帝库奥赫特莫克出现在了门口,并且有些尴尬地戳在那边,不知是不是应该要向自己行礼。

    看上去,这家伙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跟雪姬黛兰说?

    于是,他就很自然地朝对方点点头,随后很有风度地先行一步,离开了这座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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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秋离开之后,库奥赫特莫克也是先对头顶的明亮电灯和满房间绚丽的彩sè玻璃工艺品惊叹了许久,又屈指弹了弹坚硬光滑的彩钢复合板墙壁,这才开口惊叹道,“……真是一座非常神奇的房子呐!跟这里相比,我在特诺奇蒂特兰城的那幢石头宫殿,简直就像是奴隶住的茅草棚!”

    “……呵呵,这地方确实是很漂亮也很舒适呐!我想我已经喜欢上这座新奇的城市了!”

    雪姬黛兰抱着一个巨大的毛毛熊玩偶,很没形象地在席梦思床垫上打着滚,并且发出了兴奋的喊叫,“……哇,这个垫子是用什么做的?好软好有弹xìng啊!”

    ——虽然挂着公主的耀眼头衔,还掌握着神秘的力量,但她其实也不过是一名十三岁的普通少女罢了。

    “……你能喜欢这里也是一件好事,我亲爱的堂妹,因为你恐怕将要在这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库奥赫特莫克也有些放松下来,随意地把腰靠在墙壁上,抬头欣赏着窗外美妙的海景,同时往嘴里丢了一把混入了多种香料,jīng心炮制过的上等嚼烟,貌似漫不经心地说道,“……只是,希望你也别忘了你父亲在临行前的嘱托……刚才在广场上,你看出什么来了吗?”

    “……这个,怎么说呢?”雪姬黛兰公主懒洋洋地揉了揉眼皮,“……在那位名叫‘王秋’的异邦神人身上,我确实是感到了一种很奇异的力量,但却跟我们祭司的法力完全不同。而刚才你也在广场上亲眼看到了他让木材消失的表演,应该不是什么骗术。至于另一位更早抵达的异邦神人,未来将要继承洪休提兹干王国的‘文德嗣’,我在他的身上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似乎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就对了,四年之前奉命出使洪休提兹干王国,窥探那位‘神人’虚实的我国祭司,回来之后也是如此禀报的。所以,我们只要把注意力放在后面来的那一批人身上就行了。”

    库奥赫特莫克有些漫不经心地如此说道,然后又换了个话题,“……不知道我们特诺奇蒂特兰城最美丽的‘彩虹之花’,有没有把握夺走那位年轻‘神人’的心,让他招揽到我们的国度?”

    “……堂哥!不要把人家说得好像是jì女一样啊!”

    听到了如此露骨的话,本质上还是一只清纯的半大萝莉,而非那种交际花、豪放女的雪姬黛兰公主,顿时忍不住娇嗔一声,脸颊有些发红,“……人家,人家一定会努力的啦!反正,只要让他迷上了我……”她支支吾吾地说着,同时又指了指这个房间里的各种“奢华”陈设,“……这些东西就都是我的了!”

    ——总的来说,在这个时代的中美洲,泡妹子的成本还是比较低廉的,至少比现代世界省钱得多。

    然而,库奥赫特莫克和雪姬黛兰两人都不知道的是,正当他们交谈的时候,一只中国制造的民用电子窃听器,却在天花板的某个角落不知疲倦地工作着,把他们的话语变换成无线电波,传送到某个人耳中。

    “……哼哼,怪不得这位公主如此热情,原来是被专门派来勾引咱的鱼饵啊!”

    王秋一边继续在希望港市中心的广场上,使用空间异能传送库奥赫特莫克刚刚送来的各种金银制品礼物,一边用蓝牙耳机悄悄听着雪姬黛兰与库奥赫特莫克的交谈——在喝了雪姬黛兰公主蕴含着巫术力量的血之后,王秋的纳瓦霍语听力水平一下子由“略懂”上升到了“jīng通”的程度,从此可以不用文德嗣的翻译,就能自己承担窃听工作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雪姬黛兰公主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过,对于阿兹特克人送来的这枚公主牌糖衣炮弹,王秋的反应却是不怒反喜:

    “……哇咔咔!终于有人晓得要按照潜规则给我送xìng贿赂了!而且还是这么一只纯洁可口的软妹子!难得蔡蓉团长、马彤学姐和杨教授都不在,不把她推倒了‘啪啪啪’还真是对不起自己呐!”

    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却在脑海中浮现出了007邦德女郎的倩影——女间谍给人的感觉果然很刺激!

    总之,王秋对待这枚糖衣炮弹的态度很简单——在没有遭到意外干涉的情况下,甜美的糖衣尽可以放心吃掉,顺便还能查探一番印第安人祭司的巫术奥秘。至于炮弹么……丢着不管也没事。

    反正按照王秋的推算,现在的这个时空,已经到了1519年的6月底。“墨西哥征服者”科尔特斯的西班牙探险队,按照历史书上的记载,应该已经离开了墨西哥湾沿海,开始向着深处于内陆的阿兹特克帝国腹地挺进了。特诺奇蒂特兰城的蒙特苏马二世皇帝马上就要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心思给这边添乱?

五十六、阿兹特克人的考察(上)

    五十六、阿兹特克人的考察(上)

    在接下来的第二天里,一心想要享受一段浪漫邂逅的王秋,就很有耐心地亲自充当导游,陪着雪姬黛兰公主和她的两个随身侍女,在希望港内外转悠了一大圈。

    首先第一站,自然是集贸市场——无论在什么年代,女人总是天生就喜欢逛街购物的。

    经过这两年的建设,希望港的商业区已经初具规模,感觉上跟后世中国农村的乡下集市或者城郊结合部的菜市场差不多了——到处都是挤挤挨挨的流动地摊,摩肩接踵的各sè人流,夹杂着少数几间比较像样的店铺,还有提着棍棒套着红袖章的管理人员来回巡视……而最大的区别在于,希望港集市的大门口总是陈列着一排坚固的站笼,枷号着一帮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小偷扒手:这年头可没有什么文明执法的概念。

    当然,哪怕是跟后世的菜市场相比,这处集市也实在是太过于“脏乱差”了——地面上经常可以看到烂水果和垃圾,以及更加惹眼的粪便,空气中充斥着各种各样令人作呕的气味。小贩们毫无顾忌地将脏水倾倒在街道上,在热带海滩的cháo湿高温下,很快引来了成群嗡嗡叫的蚊蝇……

    不过,如果与同一时代的城市对照,希望港的这点儿脏乱就算不得什么了——在这个全世界人民都不怎么讲卫生的时代,浪漫的法国人一辈子难得洗几回澡,严肃的英国绅士用粪便在伦敦填河造地,德国小镇的街道上,铺满了人、马和狗的粪便,被车轮压得仿佛路基一样结实。花都巴黎城墙外的粪堆之高,足以让敌军直接踏着粪堆攻上城墙,从而对都城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但懒惰的巴黎人似乎很享受这种被粪堆环绕的生活环境,即便如此仍旧不想着铲平“粪山”,而是在“粪山”上直接加高城墙……

    言归正传,得益于虫洞对面现代工业化中国的强大生产能力,集市上的商品种类极为丰富。堪称是琳琅满目——洪休提兹干王国的“王室御用”批发商,在文德嗣的指示之下,不仅对从各地赶来的二道贩子廉价倾销白糖、jīng盐、火柴、糖果等生活rì用品,棉布、化纤布、瓷器、玻璃器皿、雨伞、塑料拖鞋和凉鞋等轻工产品,钢铁刀斧、农具、锅碗瓢盆等生产工具,最近又开始提供风油jīng、清凉油、仁丹、花露水之类的解暑药物,还有云南白药、阿司匹林、口服青霉素等“万用神药”,基本上每一样货物都广受欢迎。

    前来采购货物的外地商贩,主要的支付手段就是木材、金银和劳动力。然而,正如前文叙述的那样,尽管墨西哥金银矿产丰富,但限于这个时代的开采技术水平,墨西哥土著部落手中的金银数量并不算多。事实上,大量的廉价工业品输入,已经开始对整个中美洲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了影响——就跟中国近代史上的广州、香港和上海一样,希望港几乎成了一个吞噬金银珠宝的黑洞。所以,在这个黑洞的强力吸附之下,中美洲太平洋沿岸地区的金银成品已经开始出现了渐渐枯竭的迹象。

    但是,周边各部落或许可以不用瓷器、不买布匹,不吃糖果,但却不能不吃盐——盐这种商品在人类历史上的意义,以及由此创造的巨大财富,可以说是堪称恐怖。而希望港方面海量倾销的廉价jīng盐,更是任何人都无法抵御的诱惑……哪怕把这些包装jīng美的现代碘盐转卖出去,或者囤积起来,也是很有赚头的。

    在金银濒临告罄之后,不少酋长贵族又拿出了一些翡翠、玛瑙、红宝石、黑水晶之类祖传的天然宝石来买东西,不过这样坐吃山空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因此,各类墨西哥硬木越来越成为跨时空贸易的主要项目——由于长途运输木材实在是很不方便,再加上希望港四周不缺森林,只缺劳动力,所以他们一般是在农闲时带着许多年轻人过来打工砍树,或者向希望港贩卖可以充当伐木工的奴隶。结果又带动了奴隶价格的急剧上涨:以前最便宜的时候,一个奴隶的身价大约只值一百粒可可豆,现在都快涨到一千粒以上了。

    除了物价波动之外,更令人头疼的问题则是如何结算——由于整个美洲文明圈内都没有铸造货币的概念,所以希望港的集市在最初也只能以物易物。结果在散了集市计算收入的时候,王秋他们除了成sè不一的黄金、白银、宝石之外,还得到了一大堆玉米、南瓜、狗、兔子、烟草、火鸡、可可豆……光是记账就让人头疼得要死,并且看不出是赔了还是赚了。而且各种工业品的标价也是个难题:不仅要规定一百把不锈钢菜刀应该换多少黄金、白银,还要确定它能换多少玉米、南瓜、可可豆、火鸡……

    因此,为希望港寻找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一般等价物,确立一套简便的货币体系,就成了当务之急。

    王秋和文德嗣倒是商量过,要不要索xìng直接引进人民币。但如果用纸币,在这个世界上估计没人肯认账。而若是用硬币,印第安人肯不肯接受还是其次,根据杨教授的说法,这在政治上首先就是不正确的——从原则上讲,绝大部分的现代国家,都是不允许本国硬币大量流出的。因为铸造一枚硬币的成本,通常远远高于硬币的面值。譬如中国现在通用的新版一角硬币,其金属材料本身的价格,就要超过一角了。

    正因为在现代社会,zhèng fǔ铸造小面值硬币往往是一项亏本买卖,而大面值硬币又显得多余(已经有纸币了)。所以在某些特别抠门的国家,比如说越南,zhèng fǔ索xìng就不铸造硬币,完全只用纸币了。

    至于穿越者们自己用类似于订做游戏币的方式,到现代金属加工厂设计生产一批“代币”……这个在技术上不成问题,但由于虫洞两边24倍的时间流速差异,在时间上却有点来不及,而且价钱也嫌贵了些。

    最后,直到1519年chūn天,希望港的官方货币才被确定为玻璃珠——就是经常被我们用来下跳棋和打弹子玩,约摸指头大小的那种。这种“玻璃珠币”,在大航海时代是有过先例的。譬如威尼斯作坊生产的花sè玻璃珠子,在非洲就曾经长期被黑人们作为货币广泛使用。当然,更受欢迎的一般等价物则是黑奴……

    总之,通过廉价的玻璃珠,欧洲的探险家们从各地土著手中不知骗取了多少好东西,甚至还包括不少土地——据说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岛,就是被一帮荷兰人用玻璃珠和小刀从印第安部族手中“买”下来的。

    与还在依靠手工技术生产玻璃珠的大航海时代相比,在21世纪的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玻璃珠的价钱变得更加便宜,货源也是极度的充足——很多厂家的玻璃珠通常都是按吨来卖的,如果大量批发的话,便宜的只要一角钱一粒。王秋只花了大约十万元钱,就装了一卡车最起码上百万粒各种花sè的玻璃珠回来。

    这些玻璃珠在投放市场之后,果然很受欢迎。穿越者们还没有来得及刻意推动,这些玻璃珠就已经被广泛应用为一般等价物了——虽然玻璃珠不如铜钱和纸钞携带方便,但总比放久了会变质的可可豆要强一些。王秋打算再过一段时间,就把发给伐木工的实物薪水改为玻璃珠,还有各种货物的价格,也都用多少多少粒玻璃珠来计算。这样,至少就能够算出来每一天的交易赚了多少,而不是完全一笔糊涂账了。

    这一次逛街的时候,对于沿途所见的各种商品,雪姬黛兰公主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好奇,并且总是跃跃yù试,但也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

    事实上,自从她抵达希望港之后,由于沟通和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各式各样的笑话一直是接二连三。

    比如说在昨天夜里,王秋在晚饭后再次过去拜访的时候,顺便送给了雪姬黛兰一瓶花露水和一瓶红酒作为礼物,并且简单地讲了花露水的用法。但是由于王秋讲得太粗略,以及某种难以理解的误会,雪姬黛兰公主一转眼居然把花露水喝进了肚子里,然后将红酒涂到额头上……接着,到了第二天早晨,雪姬黛兰就满脸纠结地向准备陪她闲逛的王秋质问:为什么你昨天送来的酒闻起来挺香,味道却是如此古怪。而那瓶红彤彤的奇怪药水,涂到身上更是连一点儿驱蚊的作用都没有?

    在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王秋先是被震得目瞪口呆,好不容易才强忍住了抱着肚子大笑的冲动,但随即便是一阵心悸后怕——还好他送的那瓶花露水是上等货,号称是纯天然草本jīng华什么的,似乎没用工业酒jīng(甲醇)。否则要是因此中毒,弄出个瞎眼公主或白痴公主来,可就实在是太悲剧了。

    接下来,在集市里面,雪姬黛兰又误把一块散发着好闻气味的半透明香皂,当成了某种好吃的糕点,没等王秋过来阻止就一口咬了下去……总算还好,她只是啃了一口香皂就吐掉了,没有把洗发水当成饮料灌进肚子里,否则王秋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急救了——对于那种情况,人工呼吸似乎没效果吧!

    再往后,由于担心这位好奇心过重又缺乏某些现代常识的阿兹特克公主,不小心再去吃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王秋只好把雪姬黛兰拖到了甜食店……结果总算让她暂时安稳了下来——对于弥漫在鼻端的香甜气息,绝大多数少女都会表现得非常没有抵抗力。要不然怎么说“女人把甜食装在另一个胃里”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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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无敌介绍:
城管、保安、拆迁队,乃是新中国当之无愧的三大强力兵种。就算是神,也要杀给你看!在苏格兰的荒野中迎战魔法师,在宇宙中的轨道空间站里体验失重。“……有什么好期待的,快把我那平凡而又幸福的人生还来啊!魂淡!!”这是一段新时代共产党员奋发向上的曲折历程……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很黄很暴力的故事!城管无敌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城管无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城管无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