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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寇全文阅读

作者:猪太帅     残寇txt下载     残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四章 险恶沼泽

    苍山如海!

    一座热带海岛横亘在南中国海与苏禄海之间,静卧在太平洋无尽碧波之中,蜿蜒如长蛇。

    高大茂密的热带丛林覆盖着整片岛屿,浓密的树荫下,阳光几乎无法直shè地面,只漏下点点光斑。地上厚厚的树叶,在cháo热yīn暗的环境中散发出霉味。

    在无风无雨的rì子,林中积聚的瘴气,就成为吞噬生命的魔雾,让人不知不觉丧失生机,与草木同腐,终归化做泥土。

    ...

    “呼-,zì yóu的空气,真好!”

    穿越十数里的地底洞穴,周晓峰终于走出了山洞。抛下背上的柴火,放下刀盾,解下盔甲,长舒了一口气。

    向晚的阳光有些刺目,微风荡漾,树影摇曳,让他恍惚有隔世之感。

    站在山洞出口处,四周是起伏的山峦、丛林,而脚下,是一片巨大的滩涂沼泽,横亘在周晓峰面前。

    这里本是一处天然盆地,千万年的水流冲刷,令河谷四周崖壁高峻,如墙而立,落差能有二三十米。长年的雨水冲刷又淤积形成了方圆数百亩的泥沼,河谷中乱石林立,杂树横生,水草葱茏。

    极目远眺,更远处,河流蜿蜒而去,注入大海。

    入海口是一个宽阔的峡湾,层岩叠起,乱石穿空,枝藤茂密,郁郁葱葱。碧波荡漾间,海鸟低飞,天光山sè,尽入画中。

    >”

    周晓峰泡在一处尚未染血的水潭中,洗去一身的烟尘与疲惫,环顾青山、绿水,享受蓝天、白云。

    远处的崖壁顶部,此时已经聚集了无数黑影,大概是过来看热闹的土著。对此他也没有放在心上,这是自己一个人的挑战赛,其他人不过是群看客而已。

    休整一下,便待打理行装,闯出这片小天地。

    如今他身轻体健,举重若轻,如同受了神仙点化,被大能灌顶,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身具九牛二虎之力,行动敏捷胜似猿猴,更兼耳聪目明,眼前道路已经豁然开朗。

    这片小小的河谷盆地,已然困不住蛟龙。

    天空海阔,将任他纵横。

    随便在哪,他都能算得上富甲一方,过上惬意的奢豪生活。

    往年收藏的仓井、小泽、红音、白鸟、星野、松野、瑶瑶、久纱妹妹和梅丽莎.劳伦,也许不再是碟片上的影像,而将是现实中一款款活sè生香的鲜嫩美鲍,可以一一品味,细细把玩。

    “那样的生活该有多爽!”

    ...

    朝着盆地边缘一番查探,只见泥潭沼泽间,有不少蛇虫、鳄鱼之属出没其中。

    沼泽中,丛生的树枝上卷曲的巨蟒,如同段段枯枝伸向空中,低飞的水鸟一不留神就会主动送入蛇吻,成为上门的食物。

    沼泽中水草茂盛,密密丛生的水草覆盖在水面上下,就像一片绿sè的草原,一毡厚毯。

    嫩绿的水草间,同样孕育着无尽的杀机。

    远远近近,无数的线条在草丛中延伸,水草被推挤开,形成一道道绿sè的波浪。就像扇面上的条条脉络。

    而周晓峰,就是无数线条汇集的中心。

    沼泽地边缘的树林草丛中,也传来阵阵不寻常的躁动,野兽的低声咆哮,正慢慢靠近。

    河流上游的血腥气息,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猎食者围拢而来。

    “簌簌簌簌”,那是越来越急切的水草倒伏的声音,水花飞溅声也逐渐密集,而“咔嚓咔嚓”,则是树枝草梗被压倒折断的声响。

    浓重的杀机,已然笼罩在周晓峰周围。

    杀气越发凝重,沼泽四周的猛兽,已经做好了就餐的准备。

    周晓峰不想无谓的厮杀,可也不愿意成为野兽的晚餐。自己这百十来斤肉只能算是兽群的一道餐前小点,甚至连主食都算不上。

    “嗷嗷-”

    随着几声猪叫,巨蜥,鳄鱼,林蟒,野猪都出现在了视野中,成群结队而来。

    而野猪仗着皮厚肉粗,挺着獠牙冲锋在前。

    避不过去,那就杀吧。

    两头外貌狰狞的成年野猪已经一前一后冲到了面前,尺余长的獠牙就像两把短刀。

    要是以往,周晓峰只能退避三舍,现在嘛...

    “嘭!-”

    无比迅猛的一脚踢在了当先那头野猪身上,让它倒飞回去,正好撞上身后跟上的一对獠牙,深深刺入了它裹着厚厚淤泥的肉身。

    “嗷嗷嗷-”

    发出几声惨厉的哀嚎,受伤的野猪已经倒地不起,只能低声哼哼着不停抽搐,创口往外冒着血沫,须臾便死。而另外一头,则被突如其来的冲击撞倒,直接昏死了过去。

    后面的野猪群被眼前凶猛的生物给吓住了,犹豫着徘徊不前,惊疑不定。跟着野猪后面的一群巨蜥更是转身便逃,胆子和它们硕大的身躯完全不成比例。

    此时,游得最近的鳄鱼已经在三米之外,水中浓厚的血腥气息早已令它们陷入疯狂,不管不顾便冲了上来。

    “哗啦-”

    鳄鱼猛地前冲出水面,双鄂张开近半米,一股腥臭之气扑面而来。周晓峰侧身轻移,躲过巨鳄致命的一击,只听到牙齿咬合的撞击声,让人牙根发酸。

    这头鳄鱼一击不成,往侧面一甩,正待继续攻击,周晓峰毫不犹豫就突入其侧后,一刀劈下。

    “噗!-”

    一股鲜血喷了出来,巨鳄四五米长的身体已经断成了两截。

    这个时候第二条鳄鱼也已经靠拢,张开了血盆大口,周晓峰上前顺手挥刀划出,正正从双鄂间削过。不待巨鳄的两片脑袋分离,人已经跳开了四五米。

    “吧嗒!-”

    鳄鱼的身体依然还保持着进攻姿态,上颚的一排牙齿和半拉脑袋已经掉落下来,血水飞溅,染红了一片泥泞,也染红了大片水面。

    狠辣若斯,却依然阻挡不了鳄鱼群进攻的脚步。眼前的“两脚兽”,不仅是一道食物,更是侵犯了它们领地的闯入者,必杀无赦。

    “来得好,再来!”

    ...

    ***

    刚发了二更,残寇就利索地从历史分类新书榜上掉下来,只见《赤唐》一骑绝尘,羡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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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杀

    “哗啦啦!-”

    一条条巨鳄冲上岸边,不断围拢过来,周晓峰左右砍杀,几乎被挤得寸步难行。他也顾不上避开肆意挥洒的血雨,浑身上下,满是粘糊糊的鱼血、肉条。

    当他劈翻了十数头巨鳄,周围鳄鱼的尸体都已经挡住了后来者的通道,受血气刺激的巨鳄群也终于停止了攻击,转而开始撕咬同类的血肉。

    一时间水面沸腾,水花四溅,周晓峰眼前都是滚动的鳄鱼肚皮。只要他愿意,可以乘虚而入,轻而易举的清理光这片沼泽里的鳄鱼群。

    想了想,他还是没有再下手,毕竟,只要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犯不着赶尽杀绝,破坏了这片沼泽地的生态平衡。

    巨鳄,看来是这片峡谷沼泽中的霸主,如果遭遇灭顶之灾,估计余下的猛兽还会有一番恶斗,以便重新确立各自的地位与领地。

    周晓峰站在沼泽堤岸边,浑身浴血,如同地狱放出的厉鬼,九幽走脱的魔神。

    尸横遍地,残阳如血!

    杀气凛然!

    一股有如实质的杀气令周边的巨鳄、林莽、野猪和巨蜥群退避三舍。

    夕阳照在这具高大的躯体上,为他披上了一层闪闪金光,宛如昔年威风凛凛的战神蚩尤,高大,而威武!

    “吼!-0”

    看着这个如同魔神附体的男人,远处山崖上的许多巫族人忍不住拜伏在地,山呼着“大王”。

    虽然听不到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周晓峰还是挥了挥手,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恬淡的笑容,内心却并没有看上去那样平静。

    曾几何时,能想到自己的人生可以如此风*sāo?!

    如今,他却能貌似淡然地接受成千上万人的欢呼,顶礼膜拜。甚至,他还很有可能长居山野,做一群土著的王,有了一座金山做依靠,他甚至能在这座尚未开化的岛上建立一个国家。

    命运的际遇,真是妙不可言。

    ...

    天sè近晚,rì已西垂.

    洗刷已毕的周晓峰枕着重盾,躺在篝火边,一手猪肉炙,一手烤鳄鱼,架子上还挂着一截巨蟒肉,肉烤的金黄喷香,油滋滋的往下掉。

    看夕阳西下,明月当空。云霞明灭,星斗闪烁。清风徐来,涛声过耳。

    壮哉!

    人生如此,当浮一大白。

    对此美景,惜乎只有醇酒,没有美人相伴,稍有遗憾,却徒呼奈何。

    手握着酒囊,向明月相邀,却也只能自言自语。

    “二流兄,你痛苦,孤独,寂寞吗?”

    ...

    白天的血腥味太重,已经引来了不少的掠食者虎视眈眈。黑夜会掩藏杀机,更会引来杀戮。

    周晓峰不敢马虎,早已砍翻了几棵粗大的枯树,切割成两三米一段,树枝树干交错搭起一座两米多高的柴火堆,一旁还放足了备用的木料。

    待到天sè完全暗淡下来,就向着篝火,就着火光半睡半醒,刀不离手,防备野兽的袭击。

    大半个晚上,身边就没有停止动物躁动的声音。有愤怒的咆哮,有痛苦的召唤,有悲伤的哀鸣,也有失落的叹息。

    争抢,撕咬,打斗,奔跑。在火光中、夜sè里忽隐忽现,呈现出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

    直到将近黎明时分,形形sèsè的强盗窃贼才悄然离去,只留下黑暗中孤独的火光和余烬‘哔哔剥剥’的爆裂声。

    天sè微明,周晓峰在鼓噪的鸟叫声中被吵醒,地上留下的碎屑,成了它们的早餐,丰盛之极。

    看看水边,昨天杀戮的痕迹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连动物遗留的骨架都被拖走,就是血迹,似乎也被舔舐干净。

    看来一场杀戮已经震慑住了河谷中的野兽,让它们从强盗变成了一帮畏首畏尾的窃贼,为了一堆残羹冷炙而争闹不休,直闹了这大半宿。

    “一群鼠辈!”

    周晓峰早起持刀练习了个把时辰,将昨rì剩下的烤肉架在火边,这才前往河边洗漱。流了身大汗,他早已是饥肠辘辘。

    河水又恢复了往rì的澄澈,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洞口隐约的痕迹,让他猜测洞内那一片鳄鱼巨蟒的尸骸,大概也成了谷中各种捕食者的意外收获。

    神清气爽往回走向火堆,他远远地就有一丝不安的感觉。

    隐隐约约一个黑sè的影子在营火边晃动,发出轻轻的吭哧声,还带着某种得到满足的情绪,吃得挺愉快啊。

    “又是一头野兽!大个的!”

    这是一头熊,难道就是老族长所说五圣之一的黑熊?

    这头熊有七八百斤重量,毛sè呈深黑偏棕sè,站立起来能有个半人高,这并不是一头常见的亚洲黑熊,黑熊可不会有这么大个头,顶多能有一半大。

    按这样的块头和毛sè,它其实是一头棕熊,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熊,也是野外所能遇到的最凶猛的动物。在棕熊面前,就是装死也不管用,因为它几乎什么都吃,包括,腐尸。

    棕熊在阿拉斯加的远亲比起来可要高大多了,体重能达到仈jiǔ百公斤,而热带棕熊显然要‘苗条’许多,可能还不到前者的一半。

    不过即便是七八百斤重量,对常人来说也是不可能对抗的恐怖存在。

    “好家伙!”

    周晓峰眯起了双眼,手中的刀提了起来。

    这下不仅早餐不用愁,就是午餐肉都有着落了!

    不劳而获,哪有这般便宜?!

    “吃我一顿肉,就得还我一身皮。”

    周晓峰轻轻挪动脚步,手里握紧金乌刀,慢慢走向棕熊,打定主意要弄两对熊掌吃吃。

    这玩意儿,常人可吃不到,何况还是野生的。

    即便他干过杀头的营生,什么地方的美食都吃过,这道美味他也不过有幸尝过一回。那还是山东某野生动物园饲养,专门用来招待领导和‘道上’朋友的特产之一,其余的,还有虎骨酒,鹿筋,各种鞭...国家投入十多亿的野生动物园,让这些饕客吃得只剩下一座空山。

    官与贼,原本就是一家。

    ...

    杀气!

    似有所觉,棕熊jǐng惕地停下动作,回头看到周晓峰,登时吓了一跳,亡魂大冒,丢下食物便跑。

    熊看上去憨态可掬,胖乎乎的模样,反应速度可不慢。据说它们有着极佳的嗅觉,顺风能闻到一里多外的气味,能听到三百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笨笨的,实际上天xìng敏感,机jǐng过人,还能爬树,会游泳。

    可谓是多项全能选手。

    棕熊力气大,速度快,反应敏捷,加之xìng情暴烈,胃口好,就是老虎都不敢招惹它。

    当之无愧的山林霸主。

    然而对无形的杀气,这头多年成jīng的大家伙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感觉到了。

    遇到比它凶猛百倍的对手,这头熊连哼哼都不敢哼一声,转瞬间便做出了选择。

    逃!

    “往哪里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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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圣熊

    “这是一头强大的怪兽!”

    棕熊吓得肝颤,只剩下一个念头:离这煞星远点。

    大概是爆发了全部潜力,它至少跑出了四十码的速度,这还是在山里,要是平地上,那还不得五六十码,七八十码?

    可能这头狡猾的家伙昨晚就已经见识过沼泽地里新窜出的这头猛兽,见识到了杀戮的恐怖。

    棕熊不敢面对这头双脚怪兽强大的杀机,昨天晚上熊熊燃烧的火光让它不敢接近,只能在黑暗中低声咆哮,宣泄无穷的怨念。

    大概是一宿未眠,而食物的香味诱惑又让它一直隐藏在暗处,不曾离开。

    一直等到周晓峰远离火堆,方才麻着胆子过来找食,结果被抓了个人,嗯,熊赃并获。

    惊恐之下,棕熊跑出了奔马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追上的。

    眼看着,就要逃离视线。

    “想逃?”

    周晓峰扬起短刀,一道黑光直shè向它的后背。听到呼呼的破空声,简直惊破了棕熊脆弱的心灵,后心一痛,又跑出十几步,这才一头栽倒。

    “嗷嗷!-”

    在棕熊痛苦绝望而迷惘的目光中,一个黑影慢慢靠近,从它身上拔出了一把利器。痛彻心扉的剧痛令它发出最后一声哀嚎。

    “呜呜呜-”

    这头熊的哀嚎声带着渴求,满含不甘。周晓峰可不会手软。换作他是猎物,这会儿要惨叫的就该是他了。

    熊浑身都是宝,熊掌是传世美味,熊胆可入药,熊肉可以吃。而一张熊皮硝制之后,光面夏天可以当凉席,毛面冬天还能做被褥。

    一顿早饭换回大堆好处,赚大了!

    昨天要应付无数的窥视者,许多张鳄鱼皮,蛇皮,蛇胆都给浪费了,那得多大损失?反正他以前跑一趟船是挣不到。

    今天已经没有一头野兽敢于靠近他百米之内,大概是昨天的凶悍表现把野兽们给吓坏了。正好,有这功夫,他可以仔细料理这一大堆食材。

    将尸体拖到水边,用刀沿着背部正中的创口把皮子剔开剥下,在地上摊开了,完好无缺,一个破口都没有。长宽两米有余,皮毛油光水滑,是张上好的新皮子,拿去换辆车都够了。

    将熊皮卷起,切下四条肥腿,估摸着能有两百多斤重量。其余部位便不作理会,丢下给野兽吃去吧。

    至于熊胆,自己还需要吃这玩意儿清肝明目嘛?

    吃下半条烤熊腿,周晓峰已是满嘴流油,打着饱嗝就继续上路了。

    前方,大概再也没有啥东西能挡路了,如果有不长眼的畜生要碍眼,他倒也不介意替它超度了。

    反正巫族所谓的“五圣”,除了胆小而丑陋的食腐动物巨蜥之外,鳄鱼、蟒蛇、野猪和熊都算得上山珍海味,等闲一辈子也吃不上,宰了吃肉也不嫌多。

    山上那么多人聚会,还能多添几道佳肴。

    走出不远,树丛中传来一阵“索索”响动,然后,不等他过去查看,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便从树影下跑了出来,直扑到了他脚下。

    这只动物只有小狗那么大,圆滚滚的像个肉球,灰褐sè的茸毛异常柔软,憨态可掬。

    这是一头小熊。

    应该是刚刚被杀死的那头成年棕熊,留下的幼崽!

    这只幼崽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大,刚刚开眼学会走路的样子,或许还没有断nǎi,也就十几二十斤重量。

    可能是周晓峰身上有一股它熟悉的气息,或者是背上的熊皮吸引了它,这只小熊崽并不怕他,粘着他不肯离去,一个劲地舔舐他的脚板。

    在这片残酷的荒谷中,这头失去庇护的幼崽早晚难逃一死。甚至在周晓峰转身离去之后片刻,它就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捕杀,咬噬的一干二净。

    造下杀孽的他此时不能不动了恻隐之心,内心又格外纠结。

    放任不管吧于心不忍,有心把它当宠物养着,又担心它长大伤人。熊可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如果留着身上的皮子,它早晚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等它以后明白过来,自己的主人就是杀母仇人,它会不会暴起伤人呢?到时候养了几年,还得狠下心把它给杀了,却不免添几分惆怅。

    熊掌,以后还有的吃,熊皮,以后也有的用。

    养其子而食其亲,他还干不出来。

    “放下吧,有舍,才有得。”

    内心做出了抉择,周晓峰悄悄解下背后那卷熊皮,连同里面的熊腿熊掌,都放在了地上。

    俯身抱起了小熊崽,向谷口飞奔而去。

    随着他的快速前进,山崖上人群中传来的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

    “英雄!”

    “英雄!”

    这是大家学着老博尔特大声喝彩。

    考验,即将结束!

    胜利,近在眼前!

    ...

    二三十米的高度毕竟远比不上百米悬崖艰险。

    这样的障碍已经难不倒周晓峰,他放下身上的负重,瞧准没人的地方,将重盾轻松抛了上去。

    “咣当!-”

    举重若轻的抛掷引来的是一阵惊叹。

    “真是神力啊!”

    “不得了!”

    “...”

    在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周晓峰将小熊放在肩上,轻轻一跃已是六七米远,三四米高。一刀扎入山崖,人已经贴在了岩壁上。

    一手抓牢岩壁上的缝隙,一手抽刀,借着悬崖稍微的斜度,脚往下蹬,人往上扭,身体继续攀升。

    因为在空中不得力,一次也就上去一两米。好在他动作飞快,如行云流水般蹬脚,扭身,贴墙,抽刀,再跳,再扭,再蹬。

    好似壁虎游墙,扭动着飞速攀爬。

    在这个高度,他也不怕摔下去。搁以前,为了跑路,两三层楼往下跳根本不带眨眼的,现在嘛,这六七层楼的高度,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炫耀,他确实是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的武力,借此震慑可能的敌人。

    “谁想要动我,可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久战江湖,周晓峰不可能无条件相信任何人。

    虽然这些人花也献了,宝物也送了,甚至还表现出了狂热和崇拜。可他作为在南洋线上混出了万儿的老海,不可能会因为这份莫名其妙的礼遇而昏了头。

    也就几个呼吸间,周晓峰便从谷底跃上了岩顶。

    一身金甲在骄阳之下辉煌耀眼,手中宝刀杀气腾腾,加上他高大的身材,凛然的气势,让他愈发显得英武雄壮,不怒而威。

    待他把小熊从肩膀上放下来,老博尔特赶紧带人驱前大礼参拜,一大群人推金山倒玉柱般磕在了地上。

    “巴塔达哈博尔特拜见神选的勇士!”

    “巴拉巴拉巴拉.....”

    “......”

    除了老博尔特的话他勉强听得懂,其他人跟他好比鸡同鸭讲,半个字也不明白的,大概说的差不多那个意思吧。

    这么一大帮子,也就一个有见识的。

    而让老博尔特如此恭敬的,并不仅仅是周晓峰本人,而是得到了“圣兽”的周晓峰。

    按照巫族首领世代传承下来的典故:

    有熊,既有天下!

    巫族的传说中,熊之崇拜,始于上古大熊皇朝之华族伏羲帝和女娲帝有熊氏直系家族。历经大熊、有熊、芈熊、楚熊四个王朝,创造了灿若星河的上古文明。

    “熊”,有帝王之意。

    有熊之国,即有帝王之家,上古有万国,但帝王却只能有一位。

    大熊伏羲与女娲联姻,绵延三千多年,一百多代,大熊族共传七十七帝。

    而伏羲统一华夏九大部落之后,他根据各个部落的图腾,结合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组成了一个新的图腾,被他命名为“龙”。

    是以,伏羲氏便成为华夏远古第一位帝王,被华夏后裔尊为第一代龙祖。

    之后伏羲后裔炎帝和黄帝征战天下,推行龙图腾崇拜,得到华夏九州各部族的认同,可称第二代龙祖。

    而到了秦始皇,为了彰显自己的正统,标榜炎黄之传承,更是将关于上古大熊传说的相关记载统统抹除,始有“焚书坑儒”。

    他也是确实害怕,有熊氏后裔要是造反,如同后世朱明后裔造满清的反,虽然不一定能成,这威胁却是实实在在的。

    法统和名号这玩意儿,向来都是很有号召力的,就像始皇帝之前赵氏孤儿复国,凭的就是一个名号。

    于是,在嬴政童鞋的不懈努力下,大熊的痕迹被消除了,龙便成了华夏唯一的共同的图腾,华夏后裔皆是龙之子孙。这始皇帝嘛,自然也可以称为第三代龙祖,就是他的皇位传下去没多少年头就改了刘家字号,这个头衔后人就不怎么认可了。

    而巫族崇拜的蚩尤大神,乃是炎帝子孙(有炎帝之子,炎帝之孙等说法),他在炎帝失败后起兵反抗黄帝,为炎帝复仇。

    而蚩尤故里湘中熊耳山,便在楚熊之地。

    黄帝与蚩尤的战争,是龙与熊两种图腾,两个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

    如果当时不是九天玄女托梦传给他兵书,连输七十一阵的黄帝不可能一举翻盘,也当不上天子,华夏后裔信仰的还是不是龙图腾那也得两说了。

    是以,离散的蚩尤部落后裔流传下来熊之崇拜,熊被巫族奉为“圣兽”也就不足奇怪了。

    天意弄人,莫过于此!

    ***

    擦,写了三千多,到了发布少三百,难道偶软件有问题嗦?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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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天命

    “这是什么样的狗屎运?”

    鬼使神差的,得到了三件巫族传承的神兵,又懂得跳征战之舞的周晓峰,早已被巴塔达哈部落当做了蚩尤大神转世之身,天命所归的巫族之王。

    现在,他居然又得到了“圣兽”的认可。

    这不是天命,什么才是天命?!

    得到蚩尤大神的传承神器,通过了“五圣”的考验,更得到了“圣兽”的认可,跟随。

    三者能做到其一,便有资格做巫族之王,何况周晓峰尽数做到了呢。

    以周晓峰的资质之高,武功之强,际遇之奇,传承之正,在巫族传说中也是千古未有,直追当年蚩尤大神的神采。

    在老博尔特看来,他们的新首领乃是衔天命而来,神王化身。别说是做个巫族之主,就是做天下九州之主,也是名正言顺,应当应分的。至于数千年来巫族以至于古百越各族颠沛流离的现实,已经被他自动忽略了。

    要不是碍着还有许多后来的部落不了解状况,周晓峰还没有得到各族的拥戴,老博尔特也不会只是稍微有些不敬地称呼其为“神选的勇士”,而不是“伟大的王”了。

    这时的老头人,恨不得上前亲吻周晓峰脚下的泥土,以表达他的谦卑和虔诚之意。

    “没有人可以阻挡巫族复兴!”

    “没有人可以反抗王!”

    老族长心里暗暗发狠,脸上闪过一丝厉sè。

    “没有人,可以反抗天命!”

    ......

    “没想到在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重现蚩尤大神的荣光!”

    -

    “历代祖先有灵,我们巫族并没有被大神遗忘,失去神之眷顾,我贡达死亦瞑目了。”

    ......

    “这就是万人之上的感觉嘛?”

    周晓峰站在那里,呆若木鸡,脸上惊讶的表情已经凝固了。

    他有点晕。

    因为在他脚下,密密麻麻的人头看不到边。而唯一能够站着的人,只有他一个。

    这是近五十年来巫族各部落举行的最盛大聚会。

    自从老王去世之后,王位空悬,一直没有哪位勇士能够完成传承考验。不是丧命在沼泽地里沦为猎物,就是进入山洞一去不回。

    心存侥幸去跳天坑的,也毫无例外的死在了谷底,即便个把两个跳水受伤当时没死的,也不过是在下面多挣扎几天,反而死得更痛苦,更凄惨。

    为了产生一位新王,已经有上百位各部落勇士死在了这片禁地。

    近一二十年来,前来挑战的勇士愈来愈少。就连巴塔达哈这样最强大的守护部落中,最强壮最矫健的勇士,巴塔达哈部落未来的头人巴迈,也在看到其他人的下场后,选择了放弃对王位的觊觎。

    失去了强有力的首领,巫族也逐渐分裂成了三大族,二十多个部落,分崩离析之势愈演愈烈。

    合则强,分则弱!

    体会到了力量薄弱,受人欺凌之痛的巫族人,感觉他们空守着先人留下的猎场和渔场,祖灵的荣光却已经离他们而去。

    巫族,似乎已经失去了蚩尤大神的眷顾。

    而今天,因为一位山外人勇士的出现,上万巫族人聚集到了祖灵安息之地,来见证奇迹的发生。

    前来观礼的各族各部,包括了巴塔族、巴拉望族以及塔巴族三族的巴塔达哈、塔巴克、卡拉哈、基安巴、马洛洛...拉基等十九个部落。

    至于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等部落的族人,他们很久以前就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背叛了祖先的可耻叛徒。

    原来的朋友,现在已经成了敌人。

    随着一位新王的诞生,巫族必将复兴,而背叛者必将受到天罚,他们就等着承受新王的怒火吧,他们的俘虏将被献祭给五圣,余下的男人将受尽五蛊之苦,永世不得超生,而女人则沦为奴隶,世代当牛做马。

    ......

    “大家请起来吧!”

    周晓峰看到下面抬头张望的眼神,也感觉到自己这么一个人这么站着有些不妥。

    刚才,自己好像在发呆,等他醒悟过来,这些人,估计已经跪了些时候了,惭愧!

    “哇啦哇啦-”

    “哈拉拉拉拉-”

    “......”

    又是一阵听不懂的话,大概是听到老博尔特的传话,众人谢过之后一个个站了起来。

    映在他面前的,是一张张花脸的,黑脸的,黄脸的,大笑的,微笑的,傻笑的面孔。一个二个的不是系着条兜裆布就是穿着短裙,身上的遮羞之物少的可怜。

    身无一物,一群彻底的无产阶级啊,赤贫!

    可他们又笑得如此灿烂,好像刚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一脸兴奋之sè。

    “伟大的勇士,请您戴上王冠!”

    老博尔特族长将王冠又套在了周晓峰的头上。

    这时又有部落首领捧着各种器物列队上前,恭恭敬敬地献上来一件件宝物。

    “呜哩哇啦......”

    “这是卡拉哈部落献上的印玺,他们是世代守护王印的部族,请您接受他们的拥戴。”

    有智者在一旁解释,周晓峰也大概加估计地有些明白了。

    他注意到,老头人用了“您”这个敬语。

    “这是守护黄金面具的塔巴克部落...”

    “守护权杖的基安巴部落...”

    “守护长弓的努亚斯部落...”

    ......

    接下来,又有马洛洛、巴克、纳苏、尼苏、纳加、邦多等共计十八个部落献上了箭矢、扳指、银刀、金鼓、玉器、经书等物。

    有的物件被戴在了周晓峰身上,有的交到了他手里,还有些放在了他脚下。而贡献了守护之物的部落首领们也在老博尔特之后站到了周晓峰身后。

    等周晓峰从懵懂中回过神来,整个仪式已经接近尾声。看着身上的各sè宝物,他完全明白了。

    这些部落,就是巫族文明的守护者。而现在举行的隆重仪式,这是在:

    加冕!

    自己正在成为巫族各部落之王!

    卖糕的!

    ******

    有书友在扣扣上聊天说到巫族非我族类,愚昧落后啊什么的,不足以代表...代表...几个代表来着?

    俺稍稍解释下。

    如果苗族、壮族、彝族、瑶族、高山族、黎族等等属于华夏范畴,那么,同样作为古百越遗族,蚩尤后裔的巫族也应该算是华夏苗裔。

    据考证,蚩尤是炎帝子(另有炎帝之孙的说法,不过古人寿命短,壮年的蚩尤与老年的黄算是叔侄辈貌似说得通一点,要是黄帝和孙子辈的蚩尤大战,那太不科学了,那时候估计很少有长寿的。),他起兵的原因是为父报仇。如此说来,汉人是炎黄子孙,伏羲女娲后裔,古百越诸族也是炎黄子孙,伏羲女娲后裔,同宗同源,不过一方信奉老子,一方信奉儿子,然后兄弟内斗几千年。

    至于愚昧落后神马的,以清末的时代背景来说,不提了吧,那时候汉人又能先进到哪里去呢。人一旦被蒙蔽,被洗脑,冲动起来往往比脑残和智障更加低能。

    不仅仅是有清一朝,也不仅仅是中国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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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巫族之王

    “这是巧合,还是命运女神开的玩笑?!”

    ]而他,却还没有做好准备。

    从未经历过如此场面的周晓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象尊木偶似的任凭摆布,让伸手就伸手,让低头就低头。身上沉甸甸的,珠光宝气,灿烂夺目,他脸上还得保持着麻木的微笑,对着贡献者一一点头致意。

    刚才还想着这些人太穷,可献上来的器物可是个个价值连城,堪称国宝。

    这些,都是巫族的礼器,各个部落得以存在和延续的依据。

    现在,而今,眼目下,自己也算是个有钱人啦。

    “这巫族的历代先王,可有点暴发户的模样啊,这显摆劲,可太没品位了。”

    ...

    “拉基部落快快呈上守护之物!”

    对着站在最后一位的部落首领,老博尔特的语气显得有些愠怒。

    他当然有资格对其他部落首领指手画脚,因为他巴塔达哈部落不仅是王冠的守护者,还是祖灵之地的保卫者,在名义上,他还是巴塔一族数万人的族长,而且,作为巫族年纪最长者,他对这些子孙辈的部落头人们无须客套。

    面对各族部落首领审视的目光,拉基部落首领阿基诺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尊敬的博尔特老族长,拉基部落的传承之物没有随身带来。”

    “你!回头再找你算账,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快去取来?我们在巴塔达哈部落的神庙等你,要是rì落之前赶不上祭祖仪式,你们就等着从守护部落的名册上除名吧!”

    面对老博尔特的怒火,该头人带着属下屁滚尿流而去。

    “这个阿基诺,真不识时务,我老博尔特会黄口白牙胡说嘛?!还是说,我巴塔达哈部落会抢他们拉基部落的宝贝?真是!”

    周晓峰感到有些好笑,这个部落的名字,是叫拉基?还是垃圾?

    “老族长,请问他们的守护之物是...?”

    ) ”

    老博尔特很郑重地回答他。

    “夜壶?”

    “是的,也就是尿壶,历代先王用过的尿壶。”

    呃?!

    这个拉基部落,还真可谓奇葩啊。

    周晓峰好玄没有扑哧一声笑出来,在这样隆重的加冕仪式上,嗤笑会显得很失礼,他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地点点头。

    “呜哩哇啦......”

    “今有巴塔达哈、卡拉哈、塔巴克...等十八部落衷心拥戴神选的勇士,姓周名晓峰者,为吾等巫人之主,各部之王......礼成,请大王移驾巫族神庙,祭告祖灵!”

    老博尔特对着巫族人又是呜哩哇啦的说了一大通,然后再向周晓峰解释。

    自己,已经是十八部落之主,巫族之王。

    登基了!

    只等到神庙“通报”一下“上边”,算是“备案”,这王位就合乎程序,顺应礼法了。和选举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候选人闯关成功自动取得选举资格,然后各代表团投票,等他拿到足够多的支持票,也就是礼器,就算是当选了。

    他周晓峰算是拿到了十八张选票,而小棕熊也算是一个有力的助选者了,否则也不会这么顺利上位。

    至于拉基部落的那一票,已经被大家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谁也没有表示要等他们再继续的意思。

    夜壶,也算是礼器?

    上万人恭恭敬敬地让出一条路来,再度拜伏在地,随着老博尔特等人山呼。

    “恭请大王移驾!-”

    场面可真有够盛大的,一路走去,路边的巫族人依然热情不减,大声欢呼“王!王!!王!!!”

    这种感觉令人眩晕,怀里的小熊吓得缩成了一团,而身后的族长、长老和战士们则捧着礼器,抬着重盾,慢慢跟随。

    前呼后拥。

    )

    河谷在山下,而巴塔达哈部落还在山上,又走了四五里路,一座木屋茅舍围起来的村落便出现在面前。

    巴塔达哈部落居住在一个山谷盆地中,村落外也种了些庄稼,村里成片成片的房屋节次邻比,怕不有上千间,而山间也还能依稀看到不少的吊脚楼和茅屋。

    盆地正中的最高大的建筑大概就是巫族的神庙了,这是巴塔达哈部落唯一的石头建筑,以巨石堆砌,高达十余米,长宽数十米,规模颇为宏大。

    神庙周围平整空旷,有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广场,这是巫族各部落的聚会场所。

    巴塔达哈部落占地甚广,成员上万,难怪它能成为巫族诸部之首。就凭他们守护的礼器、神庙和祖灵之地,其他部落就无法动摇他们的地位。

    “恭请王上祭拜祖先,献五牲!”

    仪式还得继续,在老博尔特的指派下,族人送过来牛、羊、猪、狗、鸡五种禽畜各一对。

    在几位长老和巫师们的带领下,巫族武士们握着长矛,向绑在木桩上的两头大黑牛捅去。任凭两头公牛如何发怒反抗,它们也挣脱不了绳索。

    数十支长矛捅在牛身上,没过多大功夫,两头公牛便流血倒地,而武士们涌上前去,手上沾满牛血,在脸上涂抹。

    在贡达大长老的带领下,巫师们取出了两颗硕大的牛心,血淋淋地放在木质托盘上。而这时候其他牲畜也已经被宰杀完毕,猪头,羊头,狗头和雄鸡都放在托盘里,由武士们端着,摆在了周晓峰面前。

    “王上,我们进去吧。”

    周晓峰会意点头,举步登上进殿的台阶。

    神庙里灯火通明,烟雾袅袅,里边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两边是一尊尊造型各异的神像,被擦拭的一尘不染。上头是一排排供桌,上面摆放着许多坛子,显得有些古怪。

    “巫族祖先们住在供奉着各种神明的祖庙里,而列代先王则在祖灵之地安息。”

    似乎看出了周晓峰对神庙里面各种摆设的疑惑,老博尔特在一旁向他细细讲解。

    巫族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

    他们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xìng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进献酒肉祭供,比如对巨石、岩洞、大树、山林等,他们都保持着敬畏。

    此外,有灵xìng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具有一定的神xìng,如山神、谷魂、海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巫族人都会长年祭祀,祈求庇佑。

    而祖先崇拜在巫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rì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

    至于供桌上的那许多坛子,名叫“金斗”。里面盛放的,并非周晓峰所揣测的骨灰,而是尸身。

    巫族丧葬之法,称为“洗骨葬”,或称“二次葬”,是在土葬数年后开棺取骨,然后将全副骨骼一一置入称为“金斗”的陶瓮当中。

    这个习俗最早的起源地,正是古代百越族所居住的中国大陆南部。这是古百越族人不断迁徙留下来的习俗,也是古百越遗族数千年颠沛流离历史的印记。

    因为担心一去不回,再也回不到祖先安息之地,他们就是连先人的骨殖,也得随时准备好“打包”带走。遥想当年的巫族先民,在被迫迁移时起出祖先遗骨的场景,那份辛酸,思之能令人落泪。

    六千多年前皇帝与蚩尤的王位之争,导致兄弟之族反目,骨肉离散。数千年的伤痛,至今仍未弥合。

    痛哉!

    武士们将祭品摆上了供桌,躬身退下,而各族首领站在周晓峰身后,等待祭祖仪式开始。

    巫族祭祖一般要准备猪牛羊三牲,而周晓峰作为新的巫王,献祭必须隆重,不仅备足了五牲,还是双份。

    牛心被摆在了正中,“椎牛祭祖”,“还大牛愿”是对祖先最大的敬意,是以,牛心是巫族最珍贵的食物。而其他的祭品,则只不过是给祖先们上的“配菜”而已。

    祭祖必须由大长老主持,他是巫师们的首领,除了熟悉祭祀之法外,他还能讲述巫族宗支的谱系、巫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是巫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人。

    在巫族中,大长老充当着智者的角sè,同时,他还是一名巫医,平rì里要治病救人。

    “兹有神选之勇士姓周名晓峰者,受蚩尤大神传承,得圣兽守护,为各族各部落拥戴,当即巫族王位。特供奉五牲,祭拜祖先灵前...尚飨!”

    贡达大长老在神台上念念有词,而侧边的老族长则充当了周晓峰的同声翻译。

    ......

    礼毕,周晓峰带着头领们鱼贯而出。

    广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人头攒动。随着他们出现在神庙外,顿时欢声如雷,鼓乐齐鸣。

    新王即位庆典拉开了帷幕。

    据博尔特的说法,按照上帝伏羲氏制定的历法,今年正是古历第一万年。而且,三神器出世,是巫族前所未有的大事,加之巫族五十年未有大王。

    是以,这场登基大典,将郑而重之地大cāo大办,持续庆贺三年,十天一次,四时不断。

    “饿滴个神,这也太...太讲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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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九牛二虎之力

    “大庆三年?!”

    周晓峰被博尔特的说法给整蒙了。

    尼玛,你们巫族真是闲的蛋疼啊,一个个难道都不要上班上学,不要挣钱养家的吗?

    难怪rì子过得这么jīng穷,别说穿的用的,就看这些个茅草屋子,就显得太寒酸。这巫族的女人也太老实了,居然愿意跟这帮穷棒子过rì子,别说房子车子名牌包包,连个内衣都不带给买的,一个个光着上身,那对东西都下垂了知不知道。

    唉,这帮老娘们实在太老实了!来自河蟹帝国的他着实无法理解,没房没车没存款的三无男人,别说好脸sè,瞧都没人瞧上一眼,想找对象更是连窗户都没有。

    而上古大神昊帝伏羲氏竟然是万年前的天子,这个说法也让周晓峰的历史常识再度被颠覆了,没想到这个未开化的部族还有着自己的历法与历史。

    按博尔特所说,巫族历法是太阳历,每岁365rì,四年一闰,闰岁加一rì。

    这不科学啊,一万年前怎么会有这么准确的历法呢?

    这样的历法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管用的历法,又何必用神马耶诞多少多少年来纪年。经过了一万年的检验,那绝对是经过了实践证明的“真理”。

    在上帝伏羲氏面前,耶稣基督也就是个渣渣。

    巫族,并不愚昧,他们其实是古老华夏文明的继承者,远古文明的火种。

    ......

    一堆堆篝火被架了起来,巫族人杀猪宰羊,一口口大锅热气腾腾,大块大块的猪肉牛肉羊肉投进锅里,肉香弥漫在广场四周。

    广场上还摆放着一瓮瓮野果酒,酒坛中插着一根一根的芦苇杆,任凭大家品尝。

    巫师们已经带上了傩舞面具,身后众多巫族武士排队演练,准备待会在庆典上大出风头。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一堆一堆地围拢起来,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相互间打着招呼,交头接耳,等待着欢庆典礼正式开始的时刻。

    这是巫族最盛大的节rì!

    快乐的节rì!

    ......

    “拉基部落还没有来!”

    老博尔皱着眉头特向他汇报。

    这些部落里能说汉话的人不多,其他会说汉语的要不还没来,要不地位低下,根本说不上话。

    所以,老族长也只能独担重任,做个随身翻译了。

    好在,他也乐在其中。

    这几天是他最开心的rì子,王位得到传承,巫族复兴在望,多年心愿已了,他如释重负。

    “以后,就看年轻人的啦。”

    “这个拉基部落,实在是不上道啊,自己千丁零万嘱咐,要各族各部迎接圣王出世。结果人来了,礼器却没带来,这不是打脸嘛。”

    老博尔特感觉脸上无光,懊恼不已。

    “阿基诺这兔崽子,真是个扶不上墙的家伙。

    要是他们赶不上登基庆典,就等着被削去守护部落的资格,收回礼器吧。”

    “去,派几个人去拉基部落催催,这些家伙如此怠慢,就是对王上大不敬!”

    几名武士受到老族长指派,匆忙而去。

    “王上,我们先开始吧?”

    头领们商量了一下,向周晓峰请示,这样等着,也确实不是办法。大王和这么多大部落要等一个小部落头人来参加聚会,简直就是个笑话。

    这个守护着夜壶的部落,并不为大家所看重,否则,当初追随先王的部落中,也不会只分到了一口夜壶。

    那玩意儿,虽然是金子做的,却基本连礼器都算不上,实在是没东西给了,先王才拿它充数。巫族什么都缺,可独独不缺金银珠玉之类的东西。

    一把金子打的夜壶,还真没人多稀罕。

    拉基部落把夜壶当神器,视若珍宝,他们不会是舍不得献出来吧?

    大家想想都可笑。

    “那就开始吧!”

    周晓峰对巫族的礼数完全一窍不通,也就从善如流,有着头领们做主了。

    鼓乐声中,巫师们开始表演,跳舞,喷火,爬刀梯,跳火坑,浸油锅,轮番上阵,引来一片叫好之声。

    接下来是武士们出场,表演刀术,枪术,弓术。巫族长年生活在丛林中,身体素质相当好,打猎都是好手,那箭shè的,几乎是百发百中。

    周晓峰见识过弓箭手们的身手,大叹自愧不如。等他们表演完毕,力士上场,开始摔跤比赛,他也不禁技痒,下了场子。

    “来吧!”

    周晓峰对着跤场里的二十来个摔跤手招招手,做出邀请动作。

    巫人没那么多虚伪,能和王上这样的勇士交手,那是一种荣幸,败了也没啥丢人的。不过他们显然做不到以多欺少这样无礼的举动,那样无论输赢都是脸上无光的事情。

    一个勇士排队而出,他身材高挑,将近一米六七,身上肌肉相当结实,闪着古铜sè光泽,应该是武士中的佼佼者了。

    这名勇士深施一礼,大喝一声便冲了上来,想要扭住周晓峰的胳膊。

    还不待近身,他只见眼前影子一晃,目标已经失去了踪影,来不及反应,他后股一震,人已经乘云驾雾一般飞出了七八步远。

    周晓峰不过是一个侧身,单手轻轻一拨,把他带起身,又轻轻落下。等这名武士拍拍屁股站起来,脸上还带着迷糊。

    这就败了?

    “好!-”

    观众们欢声雷动,为他们的王上身怀如此身手而落力叫好。且不说力量如何,单这出手的速度就令人眼花。

    武士们继续坚持单对单,结果自然是不出意外地悲剧了。往往连衣服都没沾到,人就已经飞出了几步甚至十几步开外。

    虽然摔得不重,可往rì里个个都是巫族部落中的jīng英,常常以勇武自夸,输得如此狼狈,这面子掉的可大。

    “王上威武!-”

    “王上威武!-”

    ...

    “再来!”

    周晓峰让人取来一根粗*大结实的长麻绳,自己站一头,让一众力士占一头,双方开始拔河比赛。

    一声吼,场中拉开架势,开始同时发力。一方要宣示武力,一方要挽回颜面,半分力气也不会保留。

    武士们在协调了动作之后,齐心合力,誓必要捡起面子,倒也一度占据了优势。奈何周晓峰状态全满,正要挑战自己力量的极限,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僵持之后,武士们开始显得后继乏力了。

    “喝!-”

    周晓峰深吸一口气,身子一沉,脚下如同生了根,慢慢将绳子拉了过来。待到对方第一人过了线,口里念了一声:

    “去!-”

    正感觉形势岌岌可危的武士们待要再度发力,绷直的麻绳却突然垂下,不受半点力气,空落落的。二十来个人丝毫没有防备,纷纷仰面跌倒,摔作了一团。

    这下比起刚才更加灰头土脸,不过巫族人倒也光棍,输了便是输了,输得心服口服,内心更是心悦诚服。

    九牛二虎之力,那是天生神力啊!还有谁敢不服?

    场外的观众连同场内的失败者都为胜利者欢呼,庆典渐渐进入狂热高*cháo。

    已然进入状态,受到这热烈气氛感染的周晓峰也来了兴致,着人牵来一头寨子里最凶猛的斗牛,留在场中,他上前解开了牛鼻子上栓着的绳子。

    大家看明白了,王上这是要徒手斗牛呢。

    这头蛮牛正当壮年,有仈jiǔ百斤重量,解开绳子之后登时便兴奋起来。还不等周晓峰挪步,它便弓起了身体,双眼瞪得滚圆,鼻子里冒着热气,正酝酿着全力一击。

    “嗷!-”

    蛮牛蹬腿,低头,一对犄角冲着周晓峰就顶了过来。

    只见周晓峰眼明手快,双手正正地抓住牛角,如同铁钳一般。蛮牛被控制住脑袋,无法寸进,只能继续发力,嗷嗷直叫。

    牛蹄在地上打刨,弄得尘土飞扬,牛身扭动,想要摆脱头上的禁制。奈何它力气没有周晓峰大,越挣扎,越拧巴,扭着扭着就轰然倒在了地上。

    周晓峰顺势将牛头一扭,这头蛮牛就再也挣扎不起来,折腾了半天,还是无可奈何,只能躺在那里大喘气,等待恢复体力。

    松开牛角,他将四脚发软的蛮牛扶了起来,双手托在牛肚子上,大喝一声,

    “哈!-”

    在巫人目瞪口呆中,仈jiǔ百斤的大蛮牛被托举起来。周晓峰绕着跤场快步奔走,恍若举着一只兔子。

    这是何等惊人的速度与力量,又是何等神勇的耐力和技巧?!

    一时间,众人看得如痴如醉,都忘记了叫好。

    ......

    “拉基部落造反了!!”

    正看得兴致勃勃的巫人听到这声喊,不由得转头看去,这胆大包天扰乱庆典的家伙到底是谁?

    一个满脸血呼啦的武士跌跌撞撞闯进了人墙,一头摔倒在地上,口里机械地重复着。

    “拉基部落造反了!”

    ******

    这几天天气不太好呢,又是风,又是雨的,这时节,算是风调雨顺,还是风雨飘...

    就知道不顺当,刚才编辑老大要求改大纲和设定,这几天就只能一更了,下周一恢复两更。少更的字数,偶以后会补上的,请体谅,首先得保证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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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出草

    “这是怎么回事?”

    老博尔特等人跟在周晓峰身后走到这名武士身边,正要开始询问,却发现这人毫无反应,眼中没有丝毫生气,脸上带着痛苦的神sè,表情早已经凝固,只是重复着这一句话。

    “拉基部落造反了!”

    似乎感觉到身边有人发问,他又机械地重复了一遍,然而便如同突然间切断了电源的录音机一般,声音戛然而止,身体就此定格,再没有任何动静。

    “这是希罗,他早就已经死了。”

    老博尔特语气沉重。

    “是他的灵魂,指引他回到族里,向族人传递叛乱的消息,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延迟死亡!

    这就是延迟死亡。

    传说,远古时代的大巫刑天被斩首之后还能继续战斗。

    传说,古时候有冤死被砍头的人还能走出几十步,掐住仇人的脖子。

    传说,战场上有被击毙的传令兵将信件送出数十里,身体僵直的他居然还能在倒地之前跟长官来一句黑sè幽默:“我已经死了!”

    意志,仇恨和责任感,能让人创造出奇迹。

    这是多么强大的灵魂!

    看到这具明显已经僵硬的尸体,周晓峰不由得肃然起敬,他轻轻拭去勇士脸上的血迹,抱起他的身体,对着众多部族首领大声道:

    “这是一位英雄,一位伟大的英雄!他应该在神庙里得到安息,受到诸神的庇护!”

    “英雄!英雄!!英雄!!!”

    巫族人欢呼起来,在他们看来,死得英勇,是一种无上的荣誉。为了尊严和荣誉,他们可以从容赴死。

    在欢呼声中,死者被一步一步送上台阶,送入神庙,早有一众长老准备好了金斗,装殓勇士的遗骸。

    这是一名武士最好的归宿。

    站在台阶顶上,老博尔特代表周晓峰宣布拉基部落的罪名,作为刚刚登上王位的外来者,周晓峰也只能尊重巫族传统,按照他们自己的规则运行。

    “拉基部落背叛了祖先的教导,以下犯上,冒犯了王上的威严,窃据圣物,玷污了蚩尤大神的血脉,他们是该死的叛徒!”

    长老们给拉基部落的行为定了xìng,想到拉基部落的卑劣行径,巫族人早已是群情激奋,个个怒不可遏。

    “出草!出草!杀光拉基部落!”

    “清洗叛徒!”

    巫族人早就受够了同族背叛的痛苦,一个个部落从族内分离出去,如同割肉一般,让巫族变得越来越虚弱。而原来的同族变成敌人,还有转过头来争夺猎场,这就好比左手背叛了右手,双手互博,什么事也干不成。

    以前是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背叛了祖先,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

    而现在,拉基部落因为一把夜壶,居然也背叛了巫族,还犯下了血案,这是生死之仇。

    是可忍孰不可忍!巫族人已经亟不可待,他们要复仇。

    周晓峰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上位居然会引发如此激烈的矛盾,又是叛乱又是报复的,这反应也太大了吧。

    他对这些巫族部落还没有多少归属感,虽然他对同类相残的行为相当反感,对巫族人的传统也持相当赞同意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也是一种血xìng。

    然而他接受的教育,更多的还是首恶必办,协从不问。为了一把夜壶,何至于彻底反目成仇,血流成河呢?

    看这些巫族人的架势,这是要杀他个鸡犬不留了。

    “出草,又是个神马东西?”

    出草,杀人,这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

    “草,是草?是cāo?还是插?”

    难道,他们是要集体去干那事?

    这可有上万人哎!

    “饿滴个乖乖!”

    ...

    事实证明,他周晓峰的见识、眼界还是窄了。

    巫族人如同即将参加盛大仪式一般,开始了出草前的准备工作。一个个兴高采烈,仿佛不是要去打仗,去杀人,而是要去参加婚礼,参加宴会一样。

    按照传统,只有出过草的巫族男人才能有资格让长老给他纹面,在脸上纹上部落图腾,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以后才能有资格去猎场狩猎,去渔场打渔,跟女人大炮。

    巫族人身上的图腾,相当于读书人的功名,战士的军衔,贵族的爵位,代表了荣誉和地位。

    脸上没有图腾的人,不能算是男人,更不可以被称作勇士,连祭祖的资格都没有,死后也不能接受祭祀,没有面纹的男人甚至会娶不到老婆,以免懦弱者的血脉玷污了大神的血统。他们即便娶上了老婆,也得老老实实地贡献出女人的初夜权,让最尊贵的客人喝头汤。

    人头好比勋章,是他们荣誉的证明。

    战士们开始往头上插起彩sè的犀鸟羽毛,往脸上涂抹油彩。他们在巫师的带领下向神庙大声祷告,期望祖灵保佑。

    “姆嘎亚!-”

    “姆嘎亚!-”

    “姆嘎亚!-”

    ...

    老头人向周晓峰耐心解释,出草是巫族猎人头习俗(猎首)的别称,割头,在土语里叫做“姆嘎亚”。这种行为广泛存在于古百越各民族中。

    他们会因为仇恨而猎人头,也可以为了祈福而猎人头,或者是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而猎人头。

    巫族人相信,头是灵魂之所在,猎到的头颅带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可以用来祭祀祖灵,为族人祈福,同时也会增加自己的力量。

    所以巫族人要祭祀祖灵,或是遇到天灾瘟疫时,就会去猎人头,以人头祭祀,希望祖灵能平息愤怒,保护族人。

    而为了复仇,他们更会倾巢而出,将敌人杀光。

    他们会把敌人包围起来攻击,或将火箭shè到草屋,竹寮上,趁敌人因失火而仓皇之际,攻击敌人,然后像闪电般跳过去割下头颅。

    出草时割头的对象不分男女老幼,连婴儿也不能幸免,但有时他们也把三四岁的幼儿抓回去,rì后当作亲身儿子般扶养。

    近几十年来,随着巫族人口减少,在清洗叛变的巫族部落时,他们开始改为只杀男人和老人,而妇女和儿童则得以幸免。

    猎头后,战士们要把人头用宽大的草叶包起来,放进rì常使用的皮袋中,由首领下令凯旋而归,回到村寨附近,便大喊一声,宣告他们胜利归来。

    其后,部落还要举行庆祝仪式,喝血酒,酒后还要再跳猎头舞蹈,祭告祖灵。

    喝血酒具体的做法是,先宰杀几头牲口,取其血涂于所猎获首级之面,或灌入首级之口内。猎头者先取血酒,亦即把水酒从首级之口灌入后,又自颈部下方将混着人血的酒盛入杯子来饮。

    照例,血酒最先献与族内地位最高或最年长者,其余献与头目,最后立功者以共饮形式干杯,喝完血酒则仇恨消除。

    “真是太血腥了!”

    听到这里,周晓峰不由得毛骨悚然,直yù呕吐。

    现在巫族地位最高的人,可不就是他嘛?

    如此血腥的行为,实在太过野蛮,喝血酒的行为,和食人族何异?

    虽然已然是巫族之王,但他绝不能认同这样的做法。

    无论如何,他必须设法阻止。

    “这些巫人,身居蛮荒之地年代太久了,已经兽化了。”

    “我是人,绝不会跟着他们喝人血!”

    ......

    ******

    “轰隆隆!-”

    夜已深,窗外电光闪过,雷声在耳边炸响,电灯也刺啦啦的闪动。

    雷霆延绵而去,在空寂的夜空回响,许久仍未停歇。

    倾俄,雨声由远渐近,由细转稠,不一刻已是大雨倾盆。

    天似乎破了,yín雨连天,泼盆而下,刚刚立冬的时节,已是冬雷阵阵,风雨飘摇。

    儿子没有被惊醒,缩在被子里磨着牙。

    他早已经熟睡了。

    在这深夜,整个小城都已经睡着了,只有远处的街灯相望...

    这是一个特别的r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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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夜壶血

    这是一把夜壶引发的惨案。

    出草的残酷,让周晓峰看到了巫族部落血腥暴力的一面。

    “老族长,你以前吃过敌人的肉吗?”

    “很久没有尝过了,啧啧...烤着吃比较有嚼劲。”

    博尔特的语气带着无穷回味与遗憾,而周晓峰则直接吐了。

    自己闯到了狼窝里,以巫族的残酷传统,难怪其祖先要受到中原正统王朝的排挤与驱逐了。

    同类相残,何至于斯?!

    要是六千年前,蚩尤真的战胜了黄帝,今rì的华夏会变成什么样子,茹毛饮血的野人?

    “幸好!幸好!”他暗暗庆幸自己没有变成食物。

    “作为王,我是不是能决定族内的任何事情?”

    周晓峰紧盯着老头,等待他的反应。如果自己只是一个傀儡,那他会立即掉头离去,甚至还会到神殿里面洗劫一番再离去,至于王位,有谁能阻挡我放弃王位?又有谁,能阻止我离开?

    “我不会喝下同类的鲜血,更不会同意你们杀光放弃了抵抗的敌人。他们,可以成为我们的奴隶,为我们劳作,以赎清他们犯下的罪愆。如果我的命令得不到执行,我将放弃王位,离开巫族!”

    周晓峰的表情份外严肃,语气掷地有声,让老博尔特以及各部落首领不得不重视。他们交头接耳商量了片刻,便通过了周晓峰的意见。

    “王上,如您所愿!”

    虽然是新王,他们已经不敢生出不敬之心。确实,周晓峰可以离开,谁也拦不住,而他们,却不能没有王。除了妥协,他们还能有别的选择嘛?

    -

    “王上,那些俘虏将全部是您的奴隶了。”

    老族长的语气非常恭敬,却略微有些遗憾。王上,毕竟是一个汉人,有些心慈手软了。在他们看来,小小拉基部落已是囊中之物,拿下不过反手之间的小事。

    虽然他们不知道“垃圾”为何物,这个部落在他们眼中,俨然和垃圾相差仿佛。

    各部首领们大声吩咐下去,然后拥簇着身着盛装的周晓峰向着海边而去,身前身后,数以千计的巫族武士举着火把,如同一股洪流,滚滚向前。

    杀气,正浓!

    每一个人,都因为功勋点数的减少而烦恼,他们可不敢向王上表示愤怒,只能心里盘算着,待会该怎么去多收割几颗人头。

    “王上,鲇鱼嘴到了。”

    在海岸边疾行半宿,“王师”已经抵达一处岬口,那是一座延伸向海边的半岛,形似鱼嘴,被巫族人称为鲇鱼嘴。

    这是拉基部落所在的村落,依山傍水,居高临下。一面是高山,两面是绝壁,只有一处狭窄的出海口,地形相当险要。

    “博尔特,你协助我指挥,巴迈,你带一半人绕道半岛对侧,路上留下人把守险要地形。其他人随我正面进攻,要围起来打,渐次推进,不可放出去一个敌人,反抗者,杀!逃跑者,杀!”

    周晓峰也明白斩草不除根,chūn风吹又生的道理。放弃抵抗的敌人,他可以饶恕,但是放出去漏网之鱼,以后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肉,得烂在锅里,温火慢炖,总是自己的菜。要是掉到狗嘴里,就怕连锅里的都要保不住。

    “是,王上!”

    博尔特和巴迈等人躬身领命。

    四五千人撒开一张大网,将不大的半岛围起来。虽然地形险恶,对于常年行走山林的巫族战士来说,如履平地一般轻松。近两千人穿插过山间,前往攻击鲇鱼嘴另一面的寨寮。

    “敌袭!”

    “快吹牛角!”

    如此大的动静,哪里可能瞒过人。拉基部落的人纷纷反应过来,开始尖叫起来。

    他们虽然有所依仗,可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他们也不由得心虚了。想当然,和面对现实,毕竟差别太大。

    “咚咚咚....”

    急促的铜锣声响起,片刻间响彻整个拉基部落,不过五六千人的寮寨喧闹起来,四处都有慌乱的身影,赶往不同的位置。

    “呯-”

    “嘭-”

    双方尚未接战,对面已经率先开火。

    “他们有枪!”

    数十支火枪噼噼啪啪胡乱打向巫族人来袭的方向,虽然没有什么准头,不过是打草惊蛇而已,却仍然造成了少许伤亡。

    突如其来的火力攻击,让不少巫族战士们有些摸不到头脑。

    “我们巫族勇士可不用火枪,难道走错地方啦?”

    “这些该死的叛徒,还以为他们怎么有胆子对抗天命,原来他们跟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这些败类一样,也投入到了白人魔鬼的旗下。”

    “可恶啊,这些背弃祖宗的软骨头!”

    想到白人的火器,他们不由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不要冲动,都丢下火把,抵近攻击!”

    周晓峰反应不慢,马上改变了战法。

    “嗖嗖嗖-”

    失去了火把做指引,火枪也不过是点心,枪焰在黑夜里如同指示灯,立刻就拉起了仇恨值,被无数吹箭攻击。

    “啊!-”

    “哦!-”

    “扑通!-”

    激战中,中箭的,中枪的,倒地的,哀嚎的,恸哭的,临死挣扎的声音,惨叫声响彻夜空。

    拉基部落不过是一个小部落,五六千人口,可战之士不过千余。仓皇应战之时,能组织起来的抵抗力量不到正常的半数,比起巫族大军来微乎其微,加上有夜sè的掩护,火力的优势也已经失去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巫族战士靠近寮寨,拉基部落据地防守的优势迅速失去。

    火枪在晚上不便瞄准,shè速又慢,实在不足为凭,短兵相接时没上刺刀的火枪反而处在了下风。

    惨叫声连绵不绝,这就是一边倒的局面,一个人要面对三四个敌人甚至更多,许多反抗者甚至连哀嚎的机会都没有就化作了刀下亡魂,被剁成了肉块,甚至是肉酱。

    “投降不杀!”

    “不想死的跪下请罪...王上仁慈,饶了你们的狗命。”

    眼见着胜券在握,巫族战士们开始大声招降。己方能够少伤人命拿下拉基部落的寨子,自然是很划算的。至于怎么料理俘虏,那就任凭王上处置好了。

    “我投降!”

    “请王上饶命!”

    面对如此情形,有反叛者壮着胆子跪在了地上,口里大叫着周晓峰听不懂的土语,居然就躲过了锋利的屠刀。

    而一股顽敌则从寨子后门突出,逃向茂密的山林,企图利用复杂的地形逃出生天。

    或许,等敌人撤退,他们又可以获得新生,卷土重来。

    “塔巴克,马洛洛,追上去把顽抗的残敌统统剿灭,一个不留。”

    周晓峰指着逃敌的方向大声分配着任务,他可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书生,既然不听招呼,那就干脆斩草除根。

    “是!”

    杀得兴起的数百名战士嗷嗷叫着冲向山林,兵分两路,包袭而去。

    ......

    残月低沉,星光黯淡。

    这注定就是一个流血之夜。

    “为了一把夜壶,真的值得这样流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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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俘虏

    “王上,寮寨已经肃清了!”

    >

    “伤亡重不重?战果如何?”

    “王上,今次战斗共消灭敌人八百多名,俘虏妇孺老幼近五千,火枪五十余支。另有阿基诺率领一部拉基部落jīng锐约三百人遁入深山,尚在追击中。我方死伤约有二百,死者七十有奇,大部为火枪所伤。”

    “好!传令让法师们为受伤的勇士裹伤,收拢死者尸首,待打完仗带回神庙供奉。”

    在这个时代,中了火绳枪枪子,那铅弹打进肉里面,那就是要命的伤害,铅毒很快就会引起败血症,就是截肢也没有多大用,估计这百多个伤者还得死掉大半。

    “裹伤前要把伤口用酒清洗,里面的弹头一定要清除。”

    老博尔特心思老道,办事仔细,看得出是真心拥戴他周晓峰上位。是以,他放心让老头人继续发光发热,让他独当一面。作为核心部落的老族长,他以后自然是要大用的。

    “王上仁慈!谢王上恩典,死者能入奉神庙,勇士们绝不会惜命,老头子这就将王上的恩旨传令下去。”

    博尔特欢喜地去了,一路传达着“勇士战死可以入奉神庙,享受万世香火”的福音,回应他的是一片片欢呼声,对死去的同袍羡慕不已。

    >

    两千多名女人以及同样数量的老人小孩被分别看守,女人们以后会成为巫族勇士们的战利品,做他们的婆娘,继续为巫族传宗接代。

    至于小孩子,周晓峰也打算将他们散到各个部落,让各家各户当亲生子女收养,他们长大后便是部落的新血。

    而所谓的老人,其实也不过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巫族人寿命普遍不到四十岁,十来岁娶亲生子,二十来岁便算壮年,到三十近四十已经开始衰老。象老博尔特这样上了六十岁还依然健壮的,可谓千中无一,可以称之为老寿星了。

    ...

    “动手!动手!”

    巫族战士们嘻嘻哈哈地围着被隔离开来的“老年”俘虏,虽然周晓峰有王命在先,不可以滥杀俘虏,这些人现在都是他们王上的奴隶,但他们也不介意替新王筛选一番。

    巫族没有养废物的传统,太过衰弱的俘虏,即便当奴隶也是累赘,而且年纪大的人想法多,心机深沉,久后难免成为隐患。

    是以,老博尔特要让他们自相残杀淘汰掉老弱,只有健壮的俘虏能够存活下来,而且,这也算是纳上一份投名状,他们从此与拉基部落决裂。

    生存,还是毁灭。

    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都只有一半。

    面对巫族战士们明晃晃的刀枪,浸泡了箭毒木毒汁的乌黑的箭头,一千多名拉基部落俘虏战战兢兢,却又只能攥紧拳头,将目光投向往rì的亲友,同袍。

    一条人命就是一份投名状,便是一次活命的机会。

    “该死的阿基诺!该死的白人猪!”

    不少人心里暗骂,要不是阿基诺昏了头,要和塔加洛人这些叛徒混在一起,贪图白人鬼畜的便宜,想要依仗洋枪洋炮的威力自外于巫族,他们又何至于此?

    “一...二....准备!”

    因为莫罗和拿多这两条狗腿跟着巴迈头目围堵残敌去了,作为巴塔达哈部落有数的勇士,塔戈便成了博尔特的助手,专责指挥看守俘虏的弓箭手。

    他故意抬起了手臂,而数百名弓手也配合地拉开了弓弦,只需要一个呼吸的时间,成百上千的毒箭就会将敌人送进九幽地狱。

    虽然不忍心向自己的亲友、同袍动手,不少人还是在求生的yù*望驱使下,转身杀向那些素rì有仇隙或者不太熟悉的同族。

    有人带头,瞬间便是打成一团的乱局,只有稍微机灵一些的俘虏躲到一边,绕开别人的厮杀,趁乱偷袭。

    “杀!杀!杀!-”

    杀戮一经开头,便很难收手。

    渐渐地,杀红了眼的俘虏们再也难分敌友,只要是靠近自己的就是敌人。兄弟,亲友,甚至是父子...纷纷举拳相向。用手砸,用脚踢,或者用牙咬,无所不用其极。

    在这种环境中,除了自己,谁能作为倚靠?谁还能相信?

    短兵相接,喊杀声顿起,数百上千人的厮杀惨烈之极。鲜血喷溅,哀嚎满地。

    人一旦身上溅了血,红了眼,陷入混战,个个被剥得只剩下遮羞布的俘虏们被鲜血迷糊了双眼,也掩盖住自己的模样,再也分不出敌我。只能不停的拼死搏斗,厮杀,抵挡身旁的袭击,攻击眼前的敌人,或者昔rì的同伴,朋友,甚至是兄弟。

    片刻的犹豫,就会招致凶猛的攻击,致自己于死地。

    利爪划破皮肉,膝盖顶断胸腔,骨头折裂咔嚓咔嚓作响,惨叫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倒下的俘虏越来越多。

    ...

    残月如勾,膻腥满地。

    火光下,晒场上,只余下五六百名全身染红的血人,如野兽般黯哑悲鸣。

    即便是野兽,这一刻也会哀泣。

    这一刻,再冷酷的面孔上也露出震怖之sè,打心底里冒出寒气。

    “同族相残,竟是如此惨烈。”

    ...

    “抢人头啊!”

    在这时,密林中的战斗也已经进入白热化。

    阿基诺带着亲信仗着熟悉地形,在局面不可收拾之前便已经放弃抵抗,遁入丛林。

    面对超出数倍的强敌,抵抗已是徒劳,毫无意义。逃得xìng命才会有复仇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就此罢休。等他带着装备了洋枪的三百亲信,再从塔加洛等部落借来jīng兵翻身报复的时候,他要让整个巫族为族人陪葬,杀他个血流成河。

    可是,即便熟悉地形,在黑夜里冒昧进入丛林也是危险重重,岩石,陷阱,树枝,荆刺,野兽,毒虫...甚至是小小的蚊子,都会成为可致他们于死地的敌人。

    因为不敢打火把,拉基部落残兵除了众人护卫的阿基诺,其他两三百人个个带伤,在黑暗中跌跌撞撞,不时便有人跌倒,或者因为迷路掉队,被追杀者当成了战功。

    慌不择路间,白天隐约可见的道路踪迹已经依稀难辨,众人慢慢分散,各自跑路。而弥漫开来的浓重血腥气息,早就引来了居住在丛林中的无数觊觎者。

    过得一会,远处就会传来痛苦的惨叫,直到声音渐渐低沉、消失,那是又一个同伴命丧兽吻之下。

    “啊噢!-”

    这是野狗的召唤声。

    此地猎物颇多,速来!

    眼见如此艰难的境地,就是向来自诩为黑暗动物的阿基诺也感觉两眼模糊,浑身发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内心为白天的冲动而后悔不迭。

    “这番真是大伤元气了!”

    “我绝不能死在这里!我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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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穷途末路

    “真是背时啊,遇上了灾星。”

    等阿基诺终于找到一处暂时容身之地,再点验队伍人数时,他发现身边已经只剩下了最后的二三十个手下。

    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zì yóu’,此时的阿基诺,任是如何坚强,也不由得英雄气短,只能苟且逃生。

    凭借着敏锐的视觉和长年在林莽中生活的丰富经验,他们总算穿插过了巫族战士的封锁围捕的缝隙,躲过无数野兽的袭击,一头扎进了一座隐蔽的山洞。

    然而这一路上付出的代价,是族中最jīng锐的战士十亭中去了九亭,真正的十不存一,十不存一啊。即便如此,这些人也已经人人带伤,jīng疲力竭,就是他这个头人也没能幸免,在爬山时被岩石划破了大腿。

    更别说,他们的武器大多丢在了逃亡路上,他们已经失去了自保的能力,如同一群软脚羊。

    如果jīng锐尚在,他还有借兵复仇的机会,单凭这么几个人,除了被别的部族吞并之外,他们哪里还有别的选择。不过,即便被吞并也已经是他们现在最好的出路了。更可怕的是,他们可能连逃都逃不出去,想要留个全尸都变成了奢望。

    穷途末路!

    阿基诺也顾不得前路如何凶险了,大家逃亡了半夜,早已是饥肠辘辘,浑身发软了。就是天大的祸事就要降临,也得先歇上一歇。

    好在这个洞子是往rì里族人狩猎时经常过夜的地方,地方隐蔽,出口小,易于防御。地方小了一点,挤一挤也不是大问题,在洞口盖上两把树枝,外人很难发现,确实是休整的好地方。

    而且为了方便过夜,洞里面还存放有些许生活物资,虽然对这么多人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也聊胜于无。 亲信们从洞中找出几捆干柴草,掏出随身的火种,不多时就点起一个大火塘。

    “哼哼-”

    躺在干草上,一两口吃光了不多的风干肉,拉基部落最后的勇士们已经酣然入睡,又累又饿的他们,只能靠睡觉恢复体力了。

    “哼哼-”

    洞中弥漫着枯枝燃烧的烟气和干草的霉味,跳跃的火光照亮了洞壁,透过出口的树枝隐约照shè出洞外,阻挡住偶尔经过的野兽杀戮的脚步。

    甫一放松心情,阿基诺感受到火焰的温暖和身体失血的冰凉,伤口的剧痛让他打起摆子,发起了高烧,他渐渐失去知觉。

    虚弱,痛苦,绝望。

    这是他全部的感觉。

    如果就此长睡不醒,也是一种解脱啊。

    “主啊,救救您的子民吧!”

    ...

    在距离山洞将近里许的地方,一棵高大的树干上挂着一个瘦小的黑影。他也是随着阿基诺逃跑的战士,在丛林中迷失后不多的幸存者之一。他只是在黑暗中不小心摔了两跤,擦破了几片皮肉,伤势不算重,只是跟不上队伍了。

    丛林中杀机重重,又有伺伏的敌人,机灵的他面对如此困境,只能象猴子一样攀上了树枝,然后就挂在了树干上。

    >

    “嗷嗷!-”

    树上的施主明显供应不足,滴落的饮品稀稀拉拉,让它们渐渐失去了不多的耐心,没有礼貌地不断往上吼叫,撕咬树皮,抓挠树干,催促上菜的进度。

    挂在树上的战士,艰难地熬过了半夜,也等到了黎明,听到了清晨林间鸟儿的歌唱,可是,他等不到早餐,也等不到,脚下兽群的离开。

    他绝望地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将是成为一块鲜肉,自动从树上掉下,落入野狗的口中,被撕碎成碎片。

    “早就知道背弃祖先会没有好下场,报应来了。”

    ...

    周晓峰坐在拉基部落正中最大的寨寮上首,旁边是手下几员大将,他们都是巴塔达哈、卡拉哈、基安巴、努亚斯和马洛洛等几个大部落的首领,十多万巫族人唯他们马首是瞻,而老博尔特又是这些人的领头人。

    在他脚下是一头小棕熊,正美滋滋的享用着巫族人供奉的肉糜。他眼中一头小小的宠兽,却让一众巫族首领神sè愈发恭敬。

    “王上,拉基部落的余孽已经被包围在双溪牯牛岭一带,绝对逃不出去了,您看?”

    “垃圾,必须清理干净,阿基诺,是一个让我厌恶的名字,把这些垃圾留在牯牛岭上吧,我亲自去看看。”

    能再度看到周晓峰出手是一件难得的观摩机会,在没有太大威胁的情况下,这些部落首领都愿意跟去见识一下他的神奇武力,于是众人纷纷响应。

    “愿为王驾前驱!”

    ...

    黎明在百鸟欢唱声中到来。周晓峰令大家开路,一行数百人扛枪提刀,浩浩荡荡杀向山中。天一亮,山路比起晚上好走了百倍,一个时辰就能走出十几里。

    途中,周晓峰一眼看到了挂在树上奄奄一息的幸存者,“啪”的一声,一颗石子飞向树下的一头野狗,击中了狗头,鲜血立刻溅开,它连哀嚎都来不及发出,便抽搐着死去,而受惊的野狗群立马四散而逃。

    这番动静也惊动了树上的拉基部落战士,他艰难地回过头来,留恋地再看了看这个世界,呼吸了最后的一口空气,松开了双手,“嗵”的一声闷响,就此跌落红尘。

    在生死交关的一瞬间,他居然露出了微笑。

    “终于解脱了!”

    昨晚的血迹还在路上残留,一直通向洞穴的方向,不过印迹四处皆有,通向各个方向,密林中找不到出口,只有野兽的好胃口。

    一旦迷失其中,便意味着生机渺茫。

    再狡猾的猎物,也逃不脱猎人jīng明的眼睛,何况他们早就设下了圈套。

    阿基诺自以为逃脱了,却总归留下了蛛丝马迹,在黑夜里,他根本无法掩饰。他虽然钻了空子,却也跑不了多远。

    前面开路的几名战士小心翼翼靠近洞口,里面丝毫没有反应,一个放哨的都没有,jǐng惕xìng怎么这么低呢。

    “烟毒!”

    周晓峰远远地就闻到了洞中飘出来的烟味。

    “这是一氧化碳过量。”

    果然,没过多久,几名勇士就进洞将两个昏迷的敌人拖到了洞外。此时这两个人,就像两具尸体一样毫无反应,而随后,二十七具“尸体”都被搬了出来。

    “果然中毒了!”

    这就是了,这么小的洞口,还用树枝掩住阻挡了空气流通,不中毒才怪了呢。这二十七个人,有大半还真就是尸体,只有十来个人还有半条命。

    “想办法把他们弄醒。”

    “王上,尿,尿也行的。”

    家有一老如一宝啊,还是博尔特老谋深算,提的建议深合上意。

    大家随身都没带多少水,也不好浪费,周晓峰也就点头默认了这个创意,让几十个男人就地解开兜裆布放水救人。

    阿基诺还真是命大,受了一场洗礼,又被重点关注,第一个被浇醒了过来,呛得咳嗽不停。

    “好热一场雨!”

    “好难闻的雨水啊,这是...尿?”

    “咳咳咳咳!-”

    阿基诺被呛得几乎闷死过去,而这种死法太憋屈,让他硬挺住了。

    “诅咒你们下地狱!”

    ******

    少年时,许多小孩喜欢跟着火车跑,为车后那弥漫的水汽而开心陶醉不已,后来才知道,那种热腾腾的水汽,居然是...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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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赴死

    仇恨,愤怒,恐惧,迷茫,落寞...

    周晓峰抓住了阿基诺眼中瞬间转换的神sè,他懂得,那是绝望后的解脱,是临死前听天由命的坦然,也有一丝逃脱了野兽捕食的庆幸。

    面对无法战胜的敌人,这个凶悍狡诈的部落首领,终于还是放弃了挣扎,听任敌人上来割下他的头颅,对自己的命运似乎再不关心。

    “山外人...阿基诺...誓死不降,你就是杀了我...也休想让我承认一个外人...来...做巫族之王,先王留下来的圣物...你们...更休想得到。”

    阿基诺的声音象一具漏风的气囊,嘶哑而低沉。

    “真是可笑,王上怎么会在意一把小小的夜壶,阿基诺,你背弃祖先遗训,勾结白人妖魔。死到临头了,你服不服?”

    老博尔特大声呵斥着这位落魄的部落首领。

    “阿基诺打死...也不服,这小子...是外...外人,何德...何...能做巫族之王?我...我凭什么服他?”

    看到阿基诺瞪着眼睛,戟指向自己,周晓峰连忙询问老族长。

    “呵呵,凭什么?凭我也是昊帝伏羲氏的后裔,凭我同样流着炎帝神农氏的血脉,凭我家祖先世居熊耳山,守护着蚩尤大神的故土。我们同根同源,都是华夏苗裔,何来外人一说,又岂可与红毛绿眼的白人相提并论?”

    “王上说得极是!我们虽然与汉人素来不和,祖宗倒真是同一个,中原故土,从来就是我们的原乡。”

    作为了解巫族来历的正统传人,老博尔特的说法自然能为众人所接受。事实上,巫族各大部落的首领对上古传说还是有所了解的。

    而且,在欧洲人踏入南洋之前,南洋土人对汉人也是相当友善的,除了有苏禄王归附中土王朝,汉人也在南洋开枝散叶,例如吕宋,便是明证。吕宋者,旅宋也,当年乃是故宋遗民的乐土。

    正是因为流散于南洋各地的古百越族裔中有着文化传承,是以数千年来总有渴望回归故土、归化华夏文明的遗族。只不过是因为文化的断裂,这种联系越来越淡薄,甚至被遗忘罢了。

    至于后世,因为文明与利益的冲突愈演愈烈,而红*朝又有意无意地划分民族界限,割裂了这种联系,所谓同根同源,那是没人再提起了。

    即便如此,海外遗族寻根问祖,祭拜蚩尤的传统并没有完全断绝,南岛民族依然有许多分支把蚩尤故里当做他们文明的根。

    蚩尤节,便是应此而生,虽然其中带有太多的功利sè彩,却毕竟反映了这种传统的印记。

    周晓峰挥手让周围的人散开,分组搜索山洞附近,确保周围没有漏网之鱼或者潜伏的野兽。忙活了一晚上,休整一下是大有必要的。

    “阿基诺,虽然我讨厌你的姓氏,但我还是愿意给予你仁慈,让你们有尊严地死去。至于拉基部落,将会从巫族中除名,而你的族人,只要不再有反叛之心,我会让他们得到自新的机会,继续活下去。”

    阿基诺的眼中闪过一丝感激之sè,毕竟,拉基部落五六千族人,即便壮年男子尽数战死,至少也能留下三四千人,那些,都是他曾经的部属,还有他的亲族。

    “谢谢...你,山外人!”

    阿基诺保持了一名头人的尊严,也表示了适当的敬意。周晓峰对此并不在意,让人抬起这不多的战利品,带着队伍浩浩荡荡返回海边寮寨。

    拉基部落剩下的成年男人确实不多了,死去一千多人后,只剩下了沾满了同袍鲜血的几百人。而女人尚有两千多人,这绝对是一笔丰厚的战利品,可以分配给参战的众多勇士。

    在这个时代,对男人来说,女人毕竟还只是附属品。

    即便是那一千多名孩子,在周晓峰眼里也俨然成了资产。有了人,一切便有了可能。

    以前巫族人不管同族异族,只要结仇就统统杀掉的做法,是他们虽然占有如此一座大岛而人丁不兴的重要原因。

    巴拉望岛面积接近台湾一半的面积,地形相似,阳光雨水还要充足些,养活数十上百万人口都办得到。不过以目前巫族原始的生产水平,十几万人口已经是极限了。

    为此,各部落之间因为猎场和渔场也常有争斗,更别说还有数万汉人占据了北部沿海丰美膏腴之地,投靠了白人的巫族叛变部落也有数万人占据着南部广大地方。

    他们的族群,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瓶颈。

    通过老博尔特的介绍,周晓峰早已经知道,如今中国大陆还是野猪皮的天下,现今是咸丰二年开chūn,也就是西洋历一八五二年三月。

    虽然震惊,好在他早已有心理准备,晚清正是风起云涌的时代,乱世英雄出,机会一大把。他倒也不担心前程,反正他已是死过一次的人,怎么样都是赚了。他更不会冒然行事,那只会导致功败垂成。

    周晓峰冷冷地盯着阿基诺与跪在晒场里的俘虏,看他如何保住自己的族人。如果他不能安抚好部属,则他死后,这剩下的四千多人不知道还要死多少。

    山地人的规矩,结了仇那是不死不休的。周晓峰可以破例开恩,但如果他的部属以后再有反复,即便想要宽宥,巫族的各部首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

    即便他是王。

    一路被抬回来,阿基诺已经恢复了大半,虽然心有不甘,但他别无选择,只能按照周晓峰给他提供的剧本演下去。

    “拉基部落违背了祖训,犯下了重罪,本是必死的下场。新王赦免了你们的死罪,你们以后就要好好活下去吧,用忠诚报答王上的仁慈。以后再也没有提拉基部落,而我,拉基.阿基诺,拉基部落最后一任头人,将以鲜血赎回自己的荣誉。我死之后,再无仇怨!”

    族人闻之动容,失声恸哭。

    “我死之后,再无仇怨!”

    追随阿基诺的十余名战士也站起来走到了他的身后,要与他一同赴死。

    “还有我!”

    “还有我!”

    ...

    站在周晓峰面前的对手,已有数十人。

    明知道是必死,依然有这么多人站出来,更别说那些刚刚打过一场已经能够活下去的中老年男子了,他们也不想带着屈辱再活着。

    这山地人的xìng子,真是其刚似铁,其烈如火。

    他不由得肃然起敬。

    而他向这些勇士们表达敬意的方式。

    唯有拳头!

    ******

    合同签了,已经在路上。哦耶!-

    风sāo的我可以继续荡漾了:)

    出发!

    兄弟们顶起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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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有熊氏

    “嘭!-”

    虽然巫族人常年在山中狩猎,自称山地人,个个身手相当矫捷灵活,在速度与力量上却都不是周晓峰的对手。何况他以前就是一名走私团伙头目,刀子上舔血的角sè,学过一些杀人的狠辣招数,而这些人都煎熬了半宿,早已经jīng疲力尽。

    当下,周晓峰如同虎入羊群,势不可挡。

    他一脚把当先的阿基诺踢开,后者像个破麻袋一样飞了出去,掉落到七八米外,发出声闷响,已经痛得发不出声音。

    “嘭!-”

    “嘭!-”

    “嘭!-”

    ......

    面对蜂拥而上的对手,他也不再留手,放开了拳脚,手下无有一合之敌。即便只是轻轻一拳,也有数百斤力气,如果挨上一脚,更是不用等到落地便已晕倒。往往打飞一个,还能砸倒好几个。

    “咔嚓咔嚓!-”

    骨头折断的声音接连不断,即便他收了几成力量,对手想要缠住他、伤到他根本就做不到。拳、脚、肘、膝,都是致命武器,更致命的是快如闪电的速度,以及在这种恐怖速度下爆发出来的力量。

    九牛二虎之力!

    力量与技巧的协调*经过了这些天的锻炼变得越来越纯熟,越来越完美。数十人不过是支持了一袋烟的功夫,便再也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而能够保持清醒的,不过是寥寥数人而已。

    >

    部落中的jīng锐尽数折戟,能动弹的只剩下小猫三两只,这是压倒xìng的气势与力量,一场完胜。真正的百人敌啊,如果周晓峰不留手而是大开杀戒的话,这几十个人一个都活不了。

    这个山外人,莫非真的是蚩尤大神转世之身嘛?

    他的信念动摇了。

    “无敌啊!”

    “王上英雄!”

    “赢的漂亮!”

    ...

    山地战士们脸上掩盖不住激动和狂热,目光灼灼地看着这个一次又一次创造了奇迹的男人,这是一个强大的男人,神一样的男人。

    “没想到,我会这样喜欢暴力,这真是一种让人迷醉的感觉。难道,这是我的本xìng嘛?

    “不!不是!这是男人的本xìng,男人,就应该用力量与智慧征服世界,这个刻满了汉人屈辱的世界。而我,比这些山地人要多一些仁慈,还有上千年的智慧。”

    周晓峰的目光再度恢复了清明,身边,周围的这些人,都是自己的力量所在,这就是以后起家的班底。

    单纯,刚烈,忠诚,悍不畏死,这不就是最好的战士嘛?

    阿基诺拖着沉重的身体一步步挪了过来,匍匐在地上,亲吻他脚下的土地。他已经看出,这位巫族的新王对他并没有必杀之心。能够饶恕反抗他的敌人,这是一位何等仁慈的王者,集力量、智慧与仁慈于一身,这将是一位伟大的王!

    “王上,吾等愿意放弃姓氏与传承,世代为奴,做您忠诚的奴隶,永不背叛。 如违前誓,愿受巫蛊噬脑,万箭穿心,千刀万剐而死。”

    “王上仁慈,求王上收留!”

    一众俘虏也看到了转机,磕头如捣蒜,他们是真心归顺臣服了。

    数千人跪拜哀泣乞求是何等壮观的场面,周围的各部落战士也出声附和,周晓峰无法做到无动于衷,而他身后的部落首领们则深为震撼,他们想的要更多。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仁慈竟然比钢刀更加锋利。

    “结束了,战争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人敢背叛、算计我,而巫族也将由此而变得更加强大!”

    “接下来,我就要在南洋这片熟悉而陌生的地方经营起一股自己的势力,我可以,因为我来了,就要在这个世界刻下我周晓峰的名字。”

    ......

    “好,记住你们的誓言,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周晓峰的部属,你们将拥有新的姓氏,周!部落里的男人,将同巴塔达哈部落一同守护神庙与圣洞,你们以后移居到圣洞附近,而失去丈夫的女人,我允许你们在各个部落里zì yóu婚配。”

    周晓峰的话在晒场上飘扬,即便是语言不通,俘虏们也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加上他们有许多人放弃了传统,常年出海,与汉族和白人都打过交道,很有几个懂得汉语的在中间传话。

    “谢王上恩典!”

    “从今以后,我们都是王上的奴隶!”

    阿基诺感激流涕,带着族人再三顿首。数千人的晒场上,弥漫着劫后重生、否极泰来的喜悦。

    “我们有新的姓氏啦!”

    “我的名字以后就叫周诺。”

    “以后我们叫什么部落,王部落?还是周部落?”

    ...

    形势斗转,就连巴塔达哈部落的战士们都开始要羡慕这些俘虏们的际遇。名分一定,可谓是一步地狱,一步天堂。

    “这些拉基部落的家伙还真是好命,居然能有资格守护圣洞,那三神器岂不是也要让他们守护?”

    “他们以前守护一把夜壶,现在却有机会守护三件神器,这不公平啊!”

    “这样绝对不行!”

    “今天是决定巫族命运的rì子,我们巴塔达哈部落绝不可以失去这个良机!”

    老博尔特与贡达等人排众而出,也拜服在周晓峰脚下。

    “王上开恩,我巴塔达哈部落世代守护神庙与圣洞,忠诚无二,请同样赐我们以周为姓。”

    “也罢,以后这几千人就并入巴塔达哈部落吧,你们都改姓周,为我近卫,而部落的名字,就叫有熊。”

    这是要以上古昊天大帝伏羲氏正统后裔自居了。

    有熊氏这个古老的姓氏,已经被遗忘了两千多年,其衰落更是已近六千年,只存在于传说中。

    然而,华夏子孙,有那一代人真正遗忘过这个古老的姓氏?有谁能遗忘伏羲、黄帝、炎帝这些伟大的祖先?

    “有熊氏!”

    “我们是有熊氏传人!”

    “祖先在上,我们巫族以后就叫有熊氏吧,我们都是有熊氏伏羲上帝后裔。”

    有熊氏,那便是王族后裔,流淌的是远古帝王的血脉。而巫族,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分支罢了。想到祖先的荣光,在场的山地人都心驰神往。

    有谁,会不愿意成为王族?

    “上帝伏羲与女娲娘娘创立了华夏,黄帝与炎帝统一九州,而蚩尤大神为炎帝后人,依然是伏羲传人。汉人,巫人,苗人...各族各部落乃是兄弟之族,同根同源。我们,应该回归华夏正统,回到祖先之地,祭拜诸王。”

    周晓峰再次开始讲起了故事。

    语言的力量,此刻比枪弹更有威力。

    “而祖先诞生之地,先人的王道乐土,现在正被异族窃据,满地膻腥。作为有熊氏后人,我们责无旁贷!”

    王道乐土,何异于理想国。

    那里,才是真正的祖灵安息之地。

    “我们真的能够回到祖先们曾经居住的地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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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建制

    “回去!”

    “打回去!”

    >

    有熊氏,周姓,一个是上古王族,一个是新王姓氏,让他们颇有攀龙附凤之感,然而这个说法得到了各个部落上下一致的认同,个个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兴奋。

    是的,从现在起,他们就是太昊上帝伏羲氏正统了,这面旗帜,将令南洋无数岛民望风归附,而那些背叛的部族将面对这面旗帜失魂落魄,心防尽失。

    没有人愿意背负上背弃祖先的恶名,尤其是守护这面旗帜的还是即将统一的有熊氏部落。十八个部落十数万人组成的庞大部落,上万名勇士在强大的首领带领下,将令所有南岛语系的古百越遗族有心无力,放弃抵抗。

    即便他们遗忘了祖先,铁与血也将令他们重新唤醒沉睡的血脉,相近的传统与习俗也将让他们逐步归心。

    周晓峰现在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威信,加上有熊氏这面大旗一打,他的统治基础更牢固了。

    有人曾经说过,主宰这个世界的,是爱情和面包。

    他眼下已经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各部落首领的臣服,拉基部落彻底归附,令他手握重兵。而多出来的一千多个刚受赐周姓的女人又将成为联系各部落的纽带,令这个新生部族更加团结。

    至于粮食与武器,有了一座金矿,还有什么不能得到呢。如果这些遗民与南洋华人融合,那更将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文化,力量,人口,资金。那将会发生如同核聚变一样的物理化学反应。要是再添加上大陆数亿人口的话,这股力量如同雷管引信,将华夏积聚了数千年的能量引爆。

    东方觉醒,当令世界惊!

    他现在的目光,已经投注到了南洋上百万华人与数百上千万作为古百越后裔的诸多南岛语民族身上。

    是的,十多万人的巫族,不过是古百越后裔的一个小小分支而已。他的野心,并未局限于此。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

    他人还在南洋蛮荒之地,心却已飘向了陆沉二百余载的赤县神州。

    “这就是我的出发地!”

    因为以往经常奔波于南洋,周晓峰对华人与土人的历史还是相当了解的。南岛语族可以说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主要分布在海岛上的民族,也是世界上分布面积最广的民族之一。

    西起马达加斯加,东到复活节岛,北起台湾岛和夏威夷群岛,南抵新西兰的广阔海域内的岛屿,几乎囊括了整个太平洋外加一个印度洋。只不过在印度洋上,印度族裔土著比南岛语民族人口要多得多,只能忽略不计罢了。

    南岛人居住的地区包括了台湾、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玻利尼西亚等地。

    因为文明的断裂,作为原住民的南岛各民族与后来的华人屡屡有冲突,甚至延续到上百年之后,这种冲突愈发激烈。在欧美列强的挑拨之下,大有水火不容之势。

    子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而他想要做的,就是让这些远古遗民重新回归华夏正途。在周晓峰眼中,南岛诸族,本就应该是中国之人。

    这些人下海能捕鱼,上山能打猎,勇敢矫健,轻生重死,要是不当战士那就太可惜了。只要施与教化,认真训练,便能成为华夏民族国家的合格军人。

    “从今天起,你们,都将是我有熊氏一族的子民。”

    “本王将从你们中选拔勇士建立有熊氏部族军队,一部为王族近卫军,取名有熊军,以太阳光芒纹样为标志。另设三军,为龙鳞、虎咆与霸王,以三神器为标志。”

    “战斗有功者,本王会给你们出人头地的机会。荣华富贵,非是难事,凡是战斗缴获,你们可以自己留三成,其余归公库。”

    “而落选者将统一编制,专事生产,捕鱼,狩猎,种地,保证族人丰衣足食。以后,部族将建立新秩序,当兵的当兵,种地的种地,看家的看家,中规中矩。”

    周晓峰提出了几条对山地人来说颇为新鲜的决定。军队正规化,财产私有,专业分工。而以前,他们过的都是公有制的部落生活,大家基本没有分工,更没有正规军队,家里更是没有什么私产,估计搜刮干净,一家子的家当也值不了汉人几个大钱。

    “太好了!”

    周晓峰新鲜出炉的政策令战士们欢欣鼓舞,一个个都想成为勇士,随王驾四处征讨不臣,那才是一个男人该过的rì子。

    反正王上说的都大有道理,只要依从便是,至于分工分财物之类的他们可没多大兴趣了解。以往在部落里也就是一起打仗,一起劳动,一起吃饭,有多少用多少,根本没有余财。

    战士们用各种各样的声音响应着,嘈杂的土语让周晓峰眉头一皱。

    “想要担任近卫军,以后必须学汉语,一年之内,学不会汉语的不得担任头目。”

    为了自己方便,周晓峰临时制定出一条新规则。

    后世为了一张绿卡,无数天之骄子削尖了脑袋拼命提高yín-语,哦,英语水平,可不就是冲着前途嘛。

    当爷,寡人的兵,也是大有前途滴。

    看向一帮自己未来的战士,周晓峰忍住刚刚当上小军阀的得意,板着脸吼道:

    “等成军以后,我将亲自cāo练你们。你们现在的水准,都只能说还是些垃圾,废物,想要恢复祖先的荣光,那是想都别想。”

    “以后训练得好的有肉吃,当头目,住大房子,娶漂亮老婆,落后的要挨鞭子,罚去做苦工。你们听明白了没有?有怕苦,怕死的没有?”

    胡萝卜加大棒,这就是周晓峰的政策。

    “勇士不怕死,更不怕苦!”

    “王上放心吧!”

    “......”

    几个海边部落还是很有些会说汉语的,只是言语不太流畅,夹杂在土语中几乎微不可闻,不过这已经让周晓峰龙颜大悦了。

    “会说汉家话的出列!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亲兵了。”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走出来十多名战士,一个个昂首挺胸,骄傲得象公鸡一样。就是原来拉基部落中几个会说汉语的降兵,此刻也格外激动。

    “他们不就是和汉人做过交易嘛,那点汉语我三五天也能学会。”

    许多人不由得心动了,学了汉语,自己以后就能争取做近卫,甚至是做亲兵的机会了。有了盼头,似乎往rì和汉人的恩怨也淡薄了许多。

    “学好汉语,才是王道啊!”

    ***

    弱弱地问一句,您收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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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选拔

    “来,都坐!”

    ]就是改名周陆与周能的莫罗和那多,也成了他的随身护卫,此刻正把守在王帐外。

    多rì来,周晓峰先是逃过海jǐng追杀,然后又是雷击,昏迷,再被追杀,再逃脱,陷入绝谷,又是杀出一条血路。真可谓是九死一生,前半生所有的凶险加一块,也不过如此。

    直至扑灭了拉基部落的反叛,又得到了各个部落的真心拥戴,他才算是安定了下来,可以休息几天,坐下来松口气了。

    他现在无人可用,只能相信自己的判断,把眼前这五个比较熟悉的人当做以后的倚靠,至于其余的骨干,也只能靠他们推荐,以后自己再慢慢发现、培养了。

    有了一个领导班子(常委),有了一众部落首领(干部)和上万人的核心部落(*员)支持,再有十数万人的底子(群众),现在他手下起家的家底实在不算少了。

    至少,在这个时代,他已经不是两眼一抹黑,也不再是孤家寡人。想到即将到来的大时代,他不由豪气干云,觉醒了强者的意志。

    “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我这也算是幸运的穿越者了吧。”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男儿当如是也!”

    周博等人静坐下首,等待周晓峰训示。对于这位王上给部族带来的巨大变化,他们是心悦诚服了。一头雄狮带领一群老虎,将令有熊氏成为南洋诸多族裔中最强大的一支。/

    “有熊,龙鳞、虎咆与霸王四军,今后要靠你们几位帮我统领了。”

    周博等人闻言大喜,自己以后在部族中的地位那是板上钉钉了。

    “愿为王上效死!”

    “谢王上!”

    ......

    “各个部落的初步选拔应该差不多了,我决定:后rì开始进行全族选拔赛,比赛分成三个科目,长跑,搏击和shè箭,分十天完成。”

    “成军以后,有熊军交给周迈(巴迈)统领,龙鳞军由周戈(塔戈)统领、虎咆军,周博(博尔特)暂领,霸王军,周诺(阿基诺)暂领。等cāo练以后,再决定正式任命。”

    “至于全族的后勤,暂时由周达(贡达)管起来,也是等建制完成后再正式决定任职。”

    “遵命!”

    大家站了起来大声回应,仿佛自己已经当上了将军,统帅,他们可是很久没有过这么高的心气了。

    新王,新气象,新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原来的巫族各部落,共计约有十三万人口,接近六万男人,七万女人,其中成年男人约三万,差不多一半。山地人寿命短,十四五岁成年,能活到三四十岁就到头了,剔除老弱病残,可供他选择的人也就近两万人,还得考虑组织渔猎、种植,开矿等等,人数还得减少。

    不过即便如此,十个人养一个兵也是严重的负担。说来说去,还是有熊氏的人口基数太小,也难怪他们只能困居荒岛,数千年无所发展。

    周晓峰决定走jīng兵路线,甚至是特种兵路线,那就只能依靠背后的大山,以资源换实力了。要是没有一座金矿,他的构想提都不用提了,养一支jīng兵,耗费的金钱、物资只怕是要用金山银山堆出来。

    他打算将军队发展到万人左右,而近卫军更是只抽出一千人,刷下来的男人便充当民兵,充作后勤力量。

    这样,差不多就是一万战兵,一万民兵。

    这将是一支强大的力量,足以横扫南洋诸岛,在面对欧洲列强之前,无双无对。

    ......

    选拔开始了。

    第一个项目是长跑。

    除去一些年老的部落首领以及受伤的战士,就是周晓峰也在出发的队伍中。每波数千人将要沿着海边往返两座海湾,接近二十五公里的距离。

    随着周博喊出一声“预备,跑!”

    周晓峰如离弦之箭冲出了队伍,一马当先,很快就要消失在众人的眼前。反应过来之后,大家纷纷开跑,往前追赶。

    万人长跑,如同一道洪流。当前锋早已跑得看不见影子,后边的还没有出发,挤在那里,好似等待开闸的洪峰。

    周晓峰现在体力大增,正常速度也达到了一分多钟一千米的程度,快如奔马。海边的石头、沙坑、水泊,都在他奔驰中一跃而过,无法造成障碍。而起落较大的地形,正好锻炼他翻跃跳纵的技巧。

    感觉到自己的身轻如燕,耳边风声“呼呼“作响,好像自己就是一匹奔腾的天马,在天地间御风而行,好不痛快。

    飞奔中,周晓峰几已忘形。

    待到几分钟后,他就脱离了众人的视线,引来无数观众的一片欢呼和尖叫。

    “王上神勇!”

    “太帅了!”

    “太帅威武!”

    周晓峰越跑越是兴奋,一气跑了十几里,方才停下休息片刻。将近十公里长跑,不过一刻钟。

    “呼!没想到自己也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权力,果然是好东西。”

    后面的队伍已经变得稀稀拉拉了,跑得快的已经在两里外,而慢的则黑压压看不到头尾。

    长年的渔猎生活,造成了山地人矫健的身手,哪怕他经过了天雷锻体,身体素质异于常人,这些勇士也毫不不气馁,紧追不舍,竟然也能跑出他近一半的速度。

    又过了半刻钟,队伍才算追上来,还不待他们喘口气,周晓峰已经再度开始发力,将他们远远抛在后面。

    一骑绝尘!

    ......

    泰泰湾,南社的汉族渔民看到了让他们惊恐的一幕,隔着海湾,远远的海滩边,无数山地人飞奔而来,集结在一起。

    “一百,两百...一千,两千...”

    “这些野人这是准备要干嘛?又要开战了吗?”

    “快看快看,那个光屁股的大高个!”

    在渔民们的诧异中,对岸的山地人在大高个的带领下又向来路冲去,渐渐消失不见。

    等到达起*点,这边尚有刚出发的一波战士还没离开大家的视线,而后面的选手还遥遥不见踪影。他这个成绩当然不能算数,有熊氏所有的战士和观众都把他归入了非人类,变态之列。

    而最终,第一名被素来傲视同辈的周迈拿下。出人意料的是,周能居然夺得了第二,他经常被周陆骂成二货、蠢货和吃货,脑子虽然简单了点,体能却是出类拔萃,比起周陆的机灵来,周能却是一股子傻力气。

    相对来说,周陆这个人比较机灵,周晓峰当初分配人手的时候就看到了他眼快手快脚快的优点,是个当随从侍卫的好材料。

    接下来五天的拳脚选拔原巴塔达哈部落的勇士们继续领先,他们有主场优势,士气正高,周迈又稳居第一,而周诺手下的族人则以赴死的架势拼命压制住了一众对手,占据中上游。

    最后拳脚胜出的前五十名再一次群体挑战周晓峰,在一阵旋风中,只见周晓峰像一道闪电,拉出几条虚影,在人群中游移不定,将一个个人体丢沙包一样垒成了一堆,而众人连一片衣角也没有摸着。

    目瞪口呆的众人只能再度无奈叹息,果然是传说中蚩尤大神的转世之身。

    “妖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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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太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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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风林火山

    许多部落都有自己的勇士,就像金子总会发光,只在于发掘与表现的机会罢了。

    到了shè箭项目,山地人战士们的优势便尽情发挥出来了,十八个部落各显本领,居然都有人挤进了前五十强。

    三个科目的前五十名都荣幸地被赐予了周姓,因为绝大部分山地人根本没有姓氏而只有名字,这一荣耀令这些各部落最出sè的勇士欢欣鼓舞,更令他们自傲的是,从此,他们将成为王上的亲兵,整个有熊氏最jīng锐的战士。

    九天的选拔之后,有熊氏近三万名男丁完成了考校,大半被淘汰,其中部分将作为基本民兵参加军事训练,而被筛选出来的近万名战士将正式成军。

    部族中最出sè的一千勇士,则在最后一天的终试中脱颖而出,入选有熊军,成为有熊氏最核心力量。其余九千人大致均等分配给龙鳞、虎咆、霸王三军,每军都有近三千人。

    出于条件所限,各军现在还不能完全脱产,甚至他们还没有营地与稳定的后勤供给。是以,在正式开始军训之前,周晓峰只能先调教这一千jīng锐,而其余三军则先期干一些准备工作,比如,先安顿好家人,再比如,平整营地,伐木,打造武器...等等。

    ......

    “有熊氏的勇士们!”

    “今天,有熊军,正式成立了!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开始整军。你们,将不再是猎人,不再是渔民,也不再是农夫,而是一支正式的军队,有熊氏第一支军队。我会把你们训练成铁血劲旅,堂皇之师。

    ]将来,我们将高举有熊氏的旗帜,宣扬祖先的荣光,让更多的部落加入有熊氏的阵营。到时候,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带领一个连,一个营,一个团,一个师,一个军,手下千军万马。”

    周晓峰稍稍解释了一下班、排、连、营、团以致于军、集团军的建制,他的描述,让大家看到了未来旌旗如林,帐幕如海的前景。

    “你们,敢不敢随我一起打出一片天地,做头目,做头人,做将军,做统帅?!”

    “好!“

    “有什么不敢!“

    “愿为王上效死!”

    ......

    战士们虽然还不是很明白什么师啊团的,到底是什么概念,而传话的亲兵们也解释不了太复杂的东西。但是当头目做头人,谁都听得明白,那是一般人谁也没有想到过的野望。

    做头人,那是世代相传的尊荣,并非仅仅靠武力就可以获得。即便是一个部落小支派的头人,也能享受到极高的尊重,更能庇荫家族,遗泽后人。

    而头人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优先享受供奉,包括了食物,住所...以及,初夜。

    想到上位者的好处,热血冲头下,在血雨腥风中厮杀过来的山地人战士们有几个会不喜出望外。

    “我将带你们返回故土,蚩尤大神的诞生之地。”

    周晓峰的结语充满了诱惑力。

    希望,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当了兵第一条,一切行动听指挥!”

    “具体的军规,rì后自会给你们颁布。现在,你们的任务,就是跟我认真cāo练,我将会把我的本事倾囊相授,能学到多少就是你们的造化了。天赋与勤奋,将决定你们将来的位置,本王不会屈了你们的才,希望你们能让我看到你们的努力!”

    ...

    “杀!”

    “杀!”

    “杀杀杀!”

    山中营地里杀声震天,新开辟出来的空地上,一队队jīng壮的汉子在亲兵们的带领下,练习搏斗、shè击之术。周晓峰学过一些杀人技巧,而山地人也都有自己的一套绝活,有些人擅长近身搏杀,有些人擅长弓箭,更有些人喜欢挖陷阱。他正好根据战士们的特点,各成队列,分别指点,这叫因材施教,子曾经曰过的。

    经过了近半个月的训练,周晓峰基本就将新兵训练交给了几个干部和一众亲兵,反正军训走也就是那一套,队列、纪律、配合与技巧。

    天生的战士,比起后世打不能打,跑不能跑的豆芽菜们可要强多了,至少,他们绝不会因为疲劳、饥饿而轻易放弃,更不会偷jiān耍滑。

    即便一天不给饭,他们也能坚持。

    要是集合的时候长官不下命令解散,他们就得硬挺着,哪怕站到天黑天亮天再黑...他们也得保持直立。

    因为,这是他们的荣耀,值得用生命守护。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自己没有多少绝招可以教,也就是参加过几次军训而已,还是藏拙吧。至少神龙见首不见尾,偶尔显露一鳞半爪,还能给部下留下不可战胜的印象,带给他们强大的信心。

    周晓峰没穿之前可是上过两个大学的,算上高中校训,算是遭了三茬罪,受了几遍苦。加之他老爹当过民兵营长和人武部长,那是见过大场面的,实弹cāo练没少参加。毕业后做过部门经理管着上百个项目几十个供应商上万工人,后来单干开过公司,至于生意关张之后跑海更是见过血。

    “管带个千把几千只菜鸟,那是不在话下。”

    他向来不太喜欢凡事亲力亲为,闲来无事,他最喜欢的就是接受部下挑战。谁能有种扛得住老子一拳,或者跑得比老子还快,好,出来过过手,比完了给你小子放一天假,好酒好肉的干活,花姑娘的,暂时没有。

    山地人虽然勇敢,被蹂躏了无数遍以后,谁还愿意再自己找虐:谁傻呀?

    加上周晓峰带着亲兵们身先士卒,完成的量还是翻着倍的,普通战士哪里还好意思懈怠,哪个还敢抱怨,只能拼死命往前赶进度。要是因为掉队被淘汰,那还不被族人鄙视到死?

    十几天下来,周晓峰就已经将队伍调教的有模有样。

    说起来,就是一帮大学生小菜鸟,玩上几天军训也能有模有样,有点整肃森严的气势。

    彪悍的山地战士一旦立了规矩,再往死里折腾,整rì受折磨,想要没点杀气腾腾的架势都难,那都是一肚子的火气直往外直冒啊。

    受了多遍训,一回生二回熟,折腾人的那一套,周晓峰熟之极矣。想要队伍有点模样,就一个字:狠!

    往rì受虐积累的一股不平之气总算找到发泄口。

    “敬礼不规范?”

    去,罚站军姿两个时辰,刮风下雨晒太阳,只要没有下刀子下铁,那就挺着吧,要真下刀子下铁,那就躺着。

    “齐步走分不清左右?”

    好办,脚上系带子,有带子的是左脚,光脚是右脚,继续走吧。再没有记住,那就抽上几鞭子,立刻就明白了。

    至于私下打架斗殴更好办,不是jīng力过剩,有劲嘛?负重五十公斤爬山,练不趴下蒜你狠。

    要是半夜睡死了,恭喜你,紧急集合啦,起床起床,排队排队,没起来的,浇盆凉水清醒一下,再穿着兜裆布拉练吧,可怜的孩子,至少以后遭遇敌袭还能跑路。

    打仗第一条,就得学保命。

    周晓峰折腾人的花招层出不穷,士兵们终于知道了魔鬼长的什么模样:“敢情这功夫都是练出来的呀。”

    要不是他的武力值高,又是王,能镇住场面,每天大鱼大肉还管够,偶尔还赏点酒,搞个联欢什么的,这些新兵还不得兵变喽。

    如此又cāo练了半月,队伍已经脱胎换骨,有了一点强军的气质。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彪悍凛然之气,让人不敢逼视。

    矫若游龙,势如猛虎,当如是也。

    ***

    我说,收藏咋这么少呢,兄弟们,还能挺一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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