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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寇全文阅读

作者:猪太帅     残寇txt下载     残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残寇全文阅读

本书阅读提示

    不经意间,《残寇》经历了一次劫数(见作品相关第二篇:‘二流的悔过书’),被全站封书了。

    封书之后成绩立刻直线下降,一夜损失了一千多点击。对于新书,这种损失是无法承受之重,因为数据直接关系到新书榜排名和以后的成绩,所谓一步慢,步步慢。

    河蟹大神的超级禁锢着实厉害,封印了一个晚上,二流也失眠了一个晚上,那种忐忑,旁人无法体会,偶还是嫩了,心态不好,不够稳重啊。

    经过与上界诸神的沟通,不断施展祈祷术,最终,二流的努力起作用了,天神们决定放过二流这只小蚂蚁。到了昨天早上,《残寇》解禁重新,偶渡劫成功鸟:-)

    为了避免再度招致天雷轰顶,二流决定在尽量不影响阅读快*感的前提下自造通假字(这算不算修炼了一门神通?)。

    为了方便阅读,特此将全文可能涉及到的敏感字及对应通假字举例列表如下:

    雏,通处——雏子

    嫰,通嫩——嫰滑

    马,通妈——他马的

    露,通裸——赤露露

    胶,通交——水rǔ胶融

    姬,通jì、鸡——绝代名姬

    shè,通涉——例如shè黄、shè黑

    犯,通反——犯D犯社会犯人类

    D,这个就不用说了,至于小DD,则是同音字。

    ......

    这个名单会随着情节发展慢慢延长,欢迎兄弟们提意见以便完善、改进。

    对于某些不具有代表xìng或者难以找到替代的字词,二流只能一概用星号‘*’、‘**’、‘***’等等来表示,请兄弟们张开想象的翅膀,尽情联想吧!

    总有一天,我们能用满屏的星星和标点符号甚至是全篇空白来表达我们的想法,而那个时候,大家的jīng神力想必也进化到了极致,通过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甚至直接通过脑电波传送,就能达到沟通的目的。

    将来,不文明词语一定会越来越少,以至于消失...或许在不远的某天,大家上药店买药,上超市购物,也只需要通过手势打招呼,通过眼神问好,然后对着想要的东西努嘴:“喏!喏!喏!”

    最终,‘喏’将成为一个足以表达任何一种情绪和想法的词汇,甚至,成为唯一的词汇......那将是人类文明的巅峰。

    ...‘喏!’‘喏!’...

    另外,《残寇》目前rì点击已经超过两千接近三千了,总收藏却还不到四百,请愿意支持本书的兄弟们都收藏一下吧。轻轻一点,就是一次加持,一张红票,就是一份念力。

    要是兄弟们都收藏《残寇》,推荐《残寇》,二流就是裸奔也不怕天雷滚滚了。有你们的支持,二流总有一天能够渡劫飞升,挑战神界,对此,二流深信不疑。

    当然,如果不喜欢《残寇》的书友也可以投黑票,有多少收多少,来者不拒。昨天就有一位兄弟响应号召一次xìng投了八枚黑票(前面一个月才十二枚黑票啊,更新页面也就一会的功夫,迅速增长了40%,比股市牛,比房市更牛),简直太给力了。二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真的!

    这是怒其不争啊,二流又不是没有这样那样的诸多缺点,反对与鞭策,正是要提醒二流这厮:你还是个渣渣!

    支持固然是帮助,反对又何尝不是帮助?所以,我真心感谢给我投黑票的书友,你是我的亲兄弟。

    正是大家的支持,《残寇》解禁之后又迅速冲到了新书榜第九,对于相对冷门的历史文来说不容易了,多谢啦!

    能够同时吸收光明与黑暗的正反能量,必然能让二流站得更稳,走得更快,跑得更远,总有一天可以法力大成。不能成神,也能化魔!

    喏,各位兄弟们,尽管来挺我吧,捧我吧,喷我吧,打击我吧,哪怕是捆绑,皮鞭,滴蜡......二流将欣然受之。

    ......

    最后再大力推荐一部近期在纵横推出的历史类新书——《残寇》,一部呕心沥血之作!这位作者本人认识很多年了,人品可以信赖,文笔相当的不错,值得收藏品鉴哦。

    喏!喏!...

二流的悔过书

    《残寇》遭禁之后,出路在哪?

    11月27rì23:07,星期二,yīn转雷阵雨(别问我为什么冬天会打雷下雨,夏天还落雪下冰雹呢。)

    《残寇》冲上纵横新书榜十三、历史新书榜第二才一天,二流再度发昏,风sāo荡漾过了头,shè(自造通假字)黄了。

    新章节‘霸王枪’上传之后不到一分钟,《残寇》遭到封禁。作者号被全面封印,页面被锁定,总、分排名榜上被除名。在没有弄清状况的那一刻,二流冷汗直流,胆战心惊:莫不是,偶犯下了神马犯党犯社会犯人类(再造通假字)的罪行,东窗事发了?

    冷静下来,看到‘作者相关’栏里审核编辑的留言,二流方才恍然大悟:踩黄线了,而不是踩红线了,不用进去喝咖啡汇报思想睡黑屋子反省了。一直以来,二流对神狱都是充满畏惧的,据说在那里面连吃饭、睡觉、洗脸、冲澡都会有生命危险。

    幸好!甚好!

    ‘霸王枪’本来是七千多字一大章,是为了感谢书友捧场支持的回馈。后来看看描写实在太露骨太详细,自己都觉得太真实,太狂放,太过**,跟现场播报一样,还是全角多镜头的,便认真删除了两千余字。

    上传近五千字,没想到还是太过,后果之严重,大家都知道了。写书的兄弟们要引以为戒啊,二流就是一个活着的黑五类,走反动路线的负面典型。

    二流本着诚恳认错,真心改正的态度修改、删除,又去掉两千余字...浓缩删节版章节名称改为:洞房。

    承蒙纵横编辑宽宏大量,放了二流一马,上午上网,发现封印已经全面解除,对此表示真心感激。

    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二流渡劫晋级鸟,想必距离飞升成神不远,大概也就十万八千里左右。

    二流在网文这条坎坷崎岖的路上已经跌跌撞撞挣扎了近两年,太监的没太监的已经写到了第四本,扑街改笔名也是第三回(汗一个)。

    上一本《巨寇》因为婚姻、家庭、事业各方面的原因,初衷改变了,不想写了,即将烂尾中。《巨寇》本来的初衷是想写重修旧好,破镜重圆的,可是不成了,二流如今鳏居独处,失魂落魄中。

    而《残寇》写的是与旧情人再续前缘,鸳梦重温。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生活中种种不如意,只能在幻想中得到满足。这次不会再改变心意了,因为得不到,这一点已经无法改变(见第一章、第五章,以及...嘿嘿,大结局)。

    事不过三,猪太帅会是二流最后的笔名,《残寇》也将是二流闭关许久之后重装上阵的第一战。从此以后要洗心革面,端正态度,认真写作,宁可更新慢点,也绝不粗制滥造。不再逃避失败,即便扑街,也不能再这么无耻‘转进’了。四方兄弟为证,二流如有食言,天雷殛之!

    必须老实承认的是,《巨寇》积累起来的人气大半流失了,二流再也伤不起呀伤不起了,这是很现实的原因,毕竟,二流也希望能靠写作取得一点点成绩。

    ......

    俺也不得不谦虚地承认,经历过几次扑街之后,二流的文笔还是有所提升了,这种进步是灰常明显的,是有目共睹的,是积极进取的,是鼓舞人心的......看过《巨寇》的老兄弟应该能感觉到二流重新焕发的风sāo荡漾了吧,嘿嘿嘿!

    当然,眼光犀利的你或许也已经发现了这层表象之下掩藏的那份炽热与深沉。

    再当然,如果有兄弟要探讨那层表象,那也是一种乐观的,积极的,健康的,充满人生追求的生活态度,二流将会为这种对幸福的执着追求,对生命真谛的深刻探索提供支持与鼓励。

    《残寇》上架之后,二流将会在圈内把未删节版足本《残寇》拿来与一直支持我的老兄弟们共享。咱不指望成为劳伦斯,就以成为纵横历史类的劳伦斯作为目标吧。

    没有思想,作品不过是一具空壳,没有激情,生活便如一杯白开水。二流希望能塑造一个热血澎湃,激情四shè的周晓峰,构建一个炎黄子孙能够真正站起来,扬眉吐气的理想国。在二流构筑的世界里,龙的子孙可以zì yóu行走在太阳照耀到的任何地方,做世界一等公民,而不是二等,三等,甚至四等奴。

    ...

    一次教训,便是一次转机,二流只会愈挫愈勇,请兄弟们继续支持二流吧!封印解除之后,《残寇》在纵横首页新书榜已经掉到了末位,请大家没有收藏的点个收藏,手里有红票的捧个票场,如果实在不喜欢,也投几张黑票好了,多谢了!

    下面摘录了二流分别发给审核编辑和责编老大的悔过书,以为前车之鉴。

    ******

    检讨一:

    诸位编辑老大,对不起!

    俺辜负了长河大大一直以来对俺的关照和书友们一贯的支持,

    二流这狗才今天是昏了头了,竟然写了那么露骨的东西发到网上,污染了纵横这片净土。二流有罪,俺认罪伏法,以后一定端正态度认真改正。

    以上再度删除了两千字不当情节,俺郑重保证从此不再踩黄线了。

    仅此一次,请老大们饶了二流这一回,解除屏蔽吧。

    要是二流这蠢货再敢踩黄线,情愿接受重罚。

    立此为据,以作保证。

    ******

    检讨二:

    长河老大,偶犯错误了。

    对不起!

    您批评我吧!

    我有罪!

    我是猪!

    昨天昏了头,写洞房写出圈了,踩了地雷。一时没收住,YY过头了。

    老大,请原谅俺这一次吧,以后再也不敢出格了,俺保证!

    拜托!拜托!

    祝老大爱情、事业双丰收,升官发财,子孙发达,公侯万代呀,老大!

    二流表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真心后悔了,以后要做有理想有追求的文学青年。

    看在偶诚恳认真改正错误的态度上,请千万要继续关照小弟啊!

    给您添麻烦了!

    顺流逆流拜上

    (完)

第一章 消失的走私船

    “开火,快开火!老三卡住右边,大黑卡住左面!”

    “疯哥,还能不能开快点?”

    “这他妈船都快解体了,只能硬扛!都给我挺住!”

    “今天算是耗上了!”

    “...”

    ......

    南中国海,南沙群岛东北海域。

    一艘改装快船发疯似的往西南方逃窜,船速高达五六十节,一排发动机都已经冒起了黑烟。后面千多米外远远地吊着一艘海jǐng缉私艇,一路紧追不舍。

    船上挂着的一面星条旗和一面红蓝白三sè旗以及那个特别的金三角图案似乎在宣示着:这里是菲律宾群岛某灵长目动物的地盘,这也是新世纪‘敢动中国’的众多友邦之一。

    两船一追一逃,速度相当,不时交换着火力。

    米尼岗特有的声音听上去象是“刷刷刷刷-”,也有点象“嗖嗖嗖嗖-”或是“咝咝咝咝-”,跟下暴雨时的感觉一样。就是有点象点着了一串受cháo的鞭炮,声音还不够冲,还不够劲!比起重机枪发出的“哒哒哒哒-”还是少了点意思,好比一个是密雨,一个是冰雹。

    不过,最高一分钟六千发,正常三四千发的战斗shè速,还有更猛一点的么?

    隔着千多米的距离,虽说子弹下铁砂雨一般,命中率却实在低的可怜。更何况,高船速造成的颠簸中,坐在甲板上的机枪手能够坐稳屁股保持火力输出已经算是超限发挥了,天知道能有几颗子弹shè中目标。

    “黑厮这回爽歪歪了!”自命“犀利哥”的狙击手瓜皮看着机枪手坐在固定靠椅上颠来颠去的大屁股,一脸的yín亵。

    “他*妈的!这帮孙子,从科伦追到这儿,都不嫌累!”

    “少他*妈废话,最近你手艺可cháo啊。赶紧干活,给老子打准点!”

    周晓峰脸一沉,再度把油门冲到最大,跟缉私艇拉得越来越远。

    “老三,注意点右边,别让这帮孙子再绕上来!”

    “您老安啦,绝对过不来。”

    林三爷吐了口吐沫,搓搓手,把双联机枪重新抬起来。

    “这帮孙子都追到中国海面了还追,他*妈这还是不是中国领海啦?!”

    “呯!-”

    瓜皮的枪子好像打中了目标,缉私艇上腾起了一团粉红sè的血雾,回头冲着周晓峰喊道:

    “早他*妈几百年前就不是中国海面喽,还领海,说是阿V国和秃鹰国的领海还差不多!咱跑多少趟,遇到的也是烧饼旗,芝麻旗,还有披萨饼一样的三角旗。咱们的海军,也就是在理论上,很‘强大’,很‘无敌’。”

    “强毛!一支奇葩的存在舰队而已,都他妈样子货!”

    一边的刀疤啐了一口,指着北面骂道:

    “养了一群上上下下只会扯皮不敢办事的王八蛋,连咱干走私的都没底气!”

    “哈!你牛,还指望政*府能给你撑腰啊,草!”

    “政*府咋了,当年英国人要不是靠着海盗,它能横行二百年?”

    “那你赶紧找政*府表功去啊,说不准铜壳子弹能给你换成金的。”

    驾驶室边上的几个都笑喷了,大笑着上弹、shè击、再上弹,保持着火力输出,眼前的生死角逐似乎半点都不放在心上。

    吃了这碗饭,哪个不是把脑袋栓在了裤腰带上?

    这年头,i难吃,钱难挣!但凡有点门路的,有几个愿意干这杀头买卖的?!

    船上这十几个老爷们,不是离了婚的,就是娶不起媳妇的,要不就是得罪了人走投无路漂泊在外,找不到正经工作的,还有就是走投无路的倒霉蛋,全属于‘中国敢动’的小蚂蚁,一群牛*鬼*蛇*神鬼使神差的居然就凑到了一块儿,也不过就是夹缝里求活罢了。

    这条“海龙号”快船是周晓峰一个远房叔叔的产业,他年纪大,吃不动这行饭了,就把做生意触底的大侄子带上了这条线,也算是找到了接班人。

    用他叔叔这位行尊老法师的话说:“这小子不是做正行生意的料,骨子里太傲。”

    这几年,周晓峰在前辈的引荐下,凭着敢想敢干的xìng子,倒是混得如鱼得水,也算闯出了万儿,人称‘疯哥’,靠的就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胆sè。

    ‘海龙号’在东南亚东北亚都没少跑,跟各国黑社会甚至恐怖*分子都打过交道。

    啥货都敢接,哪儿都敢送,就是没往外送过一件文物,也没往国内运过一颗子弹,一克粉。

    用哥几个的话来说:凭良心做事,咱不丢人!

    至于祸害了“友邦”?那干我鸟(diao)事!

    反正环顾亚非拉,咱孤家寡人一个,啥朋友也没有,全他*妈一群白眼狼!我呸!

    一船一船的往倭国送赈灾物资,人家给好脸sè看了么?一帮傻鸟,都不知道自个姓啥了,净知道涨油价涨房价,挣咱老百姓的钱贴补洋爸爸。

    还不如咱送点白的买点黄的来回倒腾整点小钱,还能提高点鸡滴屁呢。

    本来,这一票货是准备绕道布桑加岛走民都洛海峡送往棉兰老的,当地的dú lì运动组织一直是南洋一带的黑市武器进口大户。

    下面船舱里的数百支长短武器,百多万发子弹,几十吨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意味着几十上百万美元的利润。

    这单买卖冒了老大的风险,预期的收入却足以让船上几个兄弟过两年松快rì子。哪怕干完这一票就此金盆洗手,也能让他们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rì子。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正是这一行的真实写照。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么多的货,谁也不可能说丢下就丢下。

    拼了老命,也只能扛下来。

    跑了几年船,周晓峰养成了处变不惊的沉稳xìng子,与敌周旋都是由他出面。遇上缉私船,如果能用钱解决的,一般也不轻易招惹麻烦。

    不过这一次,对方显然太过分了,开口就是五十万,还是他母的美金!

    很显然,这是早就让人给盯上了。

    卧草泥马勒戈壁的,比社工党还黑啊!

    从双方翻脸对上盘打到现在,追杀了一百多里。对方船上有速shè炮,重机枪,这边隐蔽部的舰载米尼岗、重机枪和大狙可也不是吃素的。

    “谁怕谁来?!”

    点子扎手,好在大家也都是干这行的老海了,手艺还过得去。加上这一趟送的货都是台湾佬转卖的美军换代武器,xìng能还不错,枪弹足用,打一场中小规模的遭遇战都够了。

    要不是这边靠近米军基地,早就跟丫硬扛上了。不过被对方狗皮膏药似的粘上来追了这么久,弟兄们也打出火气来了。

    子弹泼风似的往后面的铁壳乌龟上招呼,对方的子弹打在船板上也是“砰砰砰砰”作响,船舱上一个个碗口大的洞。

    大户人家的看门狗,咬起人来可真凶啊!

    好消息是,目前还没有兄弟伤亡。

    后面的船绕来绕去想要兜在前面堵截,都被密集的火力阻断了,一点辙也没有。

    许是等了太久没等到直升机支援,或许是顶不住迎头下雹子似的弹雨,承受不了更大的伤亡,缉私船终于停了下来掉头离开。

    “总算把这坨粑粑给甩了。”

    “呼!真他娘过瘾!”

    瓜皮抽出一支盖白沙,背着风点上,深嘘了一口气。

    “这条线以后不好走了,咱估计上了黑名单。”

    “不走就不走呗,咱宁可把货丢了也不能让这帮孙子把爷们当肥羊宰!”

    大黑挪着肥屁*股从船尾走了过来,一把从他嘴里抢过半支烟。

    “大不了咱们南下当海盗。”

    “你个二货,当海盗就容易啦?!走不了民都洛还可以走巴拉巴克海峡绕道去棉兰老,多不了半天时间。他们还能把太平洋给封啦?咱又不是海军,小娘们乖孙子似的,画个圈就不敢出来。”

    “切!小娘们还晓得偷个汉子哩,我们那些宝贝疙瘩,一个个都修炼成了忍者神龟,道行深着呢。不打不伸头,打死了,它也不伸头...龟儿子的!”

    “这你就不晓得了,人家这手这个叫做以德服人懂不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眼珠子当是瞎了,有对耳朵当是聋了,这份养气功夫,那才叫素质呢。”

    “我呸!-”

    ......

    “...本台消息,...‘河蟹’号强台风已于今天早上离开苏禄海洋面继续向北方移动,预计将于两天后抵达北部湾海域,目前已经到达南海东南部,台风中心位于东经116度,北纬12度附近,中心风力16级。请沿海各地市提前做好抗台预案...”

    “我顶你个肺,二月里怎么刮台风啊?这不科学嘛!”

    “靠!我说那帮孙子怎么不追了呢,原来台风要来了。疯哥,快看看GPS,咱得跑远点,我的感觉很不好。”

    “看看哦...擦!...你的感觉很迟钝,这头怪兽不是快来了,而是...我们已经跑到风眼里了。”

    “呃...他母亲的,点背啊!”

    “真是自投罗网啊,我的老娘哎。”

    ......

    “疤哥,你见过这样蔚蓝的天空,这么平静的大海吗?”

    “黑子你个熊货可别磨叽了行不?穿好救生衣,绑好绳子,赶紧的!这回要能挺过去,赶明儿让你叨叨个够。”

    “说真话,我怕...”

    “了解...抽一根吧。”

    “嗯......”

    “小黑...其实...我也怕呀,他姥*姥的!”

    “看!起风了!”

    很快,天上布满了铅灰sè的云层,只留下头顶上一小片光亮。原本平静的海面上空,变成了乌云密布令人窒息的穹隆。

    顷刻间,乌云变成了一头巨大的黑sè怪兽,布满了天空。风不停地旋转着,形成了一股旋流,空气中带着cháo乎乎的咸腥味。

    “海龙号”在漩涡中奋力挣扎,如同一片随时会沉没的树叶,面对大自然的伟力,显得如此渺小……

    沉重厚密的云层中惊雷阵阵,雷声隆隆,不时划破黑幕的闪电将洋面照的雪亮。

    风刮得越来越快,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在海面上搅起滔天巨浪。怒涛汹涌,奔腾怒号着扑向“海龙号”,几yù撕碎它单薄的船体。

    突然,一个光亮的物体从波浪中跳了出来,在旋流中zì yóu移动着,象一个在风中嬉戏的孩子,一个活泼的jīng灵,强风似乎对它毫无影响。

    这个物体呈圆球状,一时光,一时暗,发出耀眼的蓝光,份外炫目。

    想到了什么,周晓峰不由得怵然一惊,不自禁地喊了出来。

    “不好,是球电!”

    如同有感应一般,球状闪电调转了方向,跃动着飘向“海龙号”。光球的速度似慢而实快,眼看就快要靠近船头,而船身还在漩涡中挣扎着,毫无避让之力。

    他只能撕心裂肺地大吼:

    “老三,快!带大家弃船!”

    “兄弟们,下辈子,咱们还做兄弟!”

    “快呀!能活下来的哥哥替我照顾俺老娘...呼!-”

    “闭嘴!”

    “......”

    妖艳耀眼的电球令人生不起半点侥幸,船员们纷纷挣开固定自己的绳索,疯了一般扑向狂暴的海浪,“扑通”“扑通”,一个个大活人瞬间就被大浪卷走,了无踪影。

    电死,还是淹死?

    这是个问题!

    周晓峰还来不及离开驾驶舱,硕大的光球就已经飘到了门口,截断了他的去路。

    “这下死球了!”

    球状闪电是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产物,积蓄了巨大的地球电磁能,一颗个把立方大小的球电爆炸起来就跟核弹威力相当。而眼前这一颗,个头着实是太大了点,都赶上五六米直径了。

    一次普通的雷电瞬间输出功率能达到几百亿千瓦,而一千瓦的电量差不多就能把一个大活人煮熟,被雷劈的人能烧成木炭似的,想想该有多可怕吧。

    甚至有人怀疑,上个世纪发生在俄罗斯的通古斯大爆炸其罪魁祸首就是球状闪电。

    ......

    死亡近在眼前,而周晓峰却束手无策,只能翘首,待死。

    但愿门窗可以挡住它吧,或许等它自己离开,这是唯一的生机。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此刻,他比任何时候都虔诚希望诸天神佛,妈祖娘娘真实存在,保佑海上的旅人。

    看着在船舱外船舷边滚动的蓝幽幽的球体,朱晓峰心里忽然生起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一种冲动,情不自禁地把手朝外面伸了出去。

    疯了!

    “我一定是疯了!”

    凉,相当温凉。

    触手之处,既没有灼热的感觉,也没有电击的痛楚。

    “这是不是错觉?”

    他还没来得及惊叹一声,只来得及看见被迅速吸引过来的光球和逐渐消失的手臂,周身光芒万丈。

    死亡的光幕瞬间降临!

    “死球了!”

    “丢他母亲的菩萨保佑吧!”

    在即将被吞噬的那一刹那,脑海里闪过的身影,除了年迈的父母和天真活泼的儿子,竟然是长发飘飘,青丝如瀑的一袭红衣,心中一丝刺痛,那是一道早已愈合的伤口,再度绽开。

    “芷红,我要如何,才能,把你忘记?”

    “永别了,我的亲人,我的爱!”

    ......

    风暴消失了,海面上风平浪静,晴空万里,哪里还有“海龙号”的踪影?

    ......

    “...‘河蟹’号强台风已于昨rì解除,据‘砖家’分析,这是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引起的局部天气异常...现在插播一则相关消息...”

    画面中,一个衣冠楚楚的菲律宾土著正对着镜头呜哩哇啦地比划着,字幕滚动:

    “我国科伦当地jǐng方一艘海jǐng缉私艇近rì在菲律宾海南部巴拉望岛附近海域例行巡查时,遭到可疑渔船袭击。

    “该船为中国籍渔船‘海龙号’,疑为武装走私船。在拒绝海jǐng检查后双方发生激烈交火,造成了我方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在逃避检查的过程中,该船遭遇‘神兽号’超强台风并失踪。

    “有关部门正在事发地点附近海域组织人道主义搜救工作,目前尚无任何确切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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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梦如电

    细雨如丝。

    波浪轻轻拍打着海滩,如同情人间的抚摸。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当周晓峰恢复意识时,那种仿佛万千只蚂蚁爬在身上一齐噬咬的疼痛,顿时让他像刚剥了皮的牛蛙一般无意识地颤动了起来。

    “我这是死了,还是活着?”

    针刺般的痛楚周身游移,痛彻心扉。

    “呃……这就是过电的感觉嘛?”

    黑暗中,身体好像在持续的疼痛中变得麻木,头脑却慢慢清醒,一点点恢复了思维,仿佛jīng神已经脱离了**,漠视它的苦难。

    他已经能回忆起当时随着船在一片蓝光中旋转、坠落的无力与无助,最后又如同一条死鱼般被摔在了沙滩上,被沙子掩埋。

    “万幸,居然连这样都没有死!”

    能从球状闪电中活下来,不能不说是万分侥幸。

    雷电的脾气有时很古怪,雷击时它可能会将一群绵羊中的黑羊全部击毙,白羊却安然无恙。

    甚至同在一片森林中不同的树木遭遇雷击的运气都不同,柞树最容易遭雷劈,然后是杨树、云杉,松树,梨树和桃树,而桦树却从来不会被击中。

    周晓峰记得初中时候的一个同学,他们一家子围着桌子吃饭遭了雷击。结果他父母烧成了黑炭,他本人却幸免于难,从此成了孤儿。

    何其有幸,又何其不幸。

    而自己,居然也能有这样的运气,着实值得庆幸。

    “真是命大啊,这都能逃过一劫!”

    ......

    周晓峰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子里躺了几天,一动也不能动,如同一条濒死的鱼。全身麻木,气息微弱,时而清醒,时而昏迷。

    时间变得无比煎熬,仿佛过了几辈子一般漫长。

    生死徘徊间,往事如梦幻泡影,如露又如电,一遍遍呈现。

    “热烈祝贺我校周晓峰同学取得湖南省第五,娄底市第一名的好成绩考上南京大学理工学院!”

    ]

    中学时候的校花,马拉松式的爱恋,青涩的年华,如同浮云一般在现实的围剿与千里远隔的误会猜疑中支离破碎,最终无果而终。

    少年不识愁滋味,却也曾踯躅在午夜的街头,对着清冷的街灯,举酒消愁。

    只恨当初年少,不懂得什么叫做,爱,七年相知相爱,竟不曾叩关深入,留下许多遗憾......

    大学毕业后干过几年外贸,混过两家外企,在上海西郊有套园林式社区带小花园的房子,凭着一股子闯劲,他还在徐家汇漕宝路上开着一间好歹能解决温饱的小公司,算是小有积蓄。

    偶尔打打麻将,泡泡澡,拉上几个狐朋狗友跑钱柜、金碧辉煌唱唱歌或者上衡山路、浦东大道喝点小酒。遇上对眼的美眉,也会开房玩Onenight,玩过就散。

    等到娶了媳妇成了家,才慢慢收了心,过起了居家男人的rì子。

    老婆孩子热炕头,倒也有滋有味。

    可是风一吹,好rì子轻轻的就没了,美丽的肥皂泡一般。

    “那是一个清冷的秋天,秋风秋雨愁杀人...”

    等关了生意卖了房子还完帐,账户清零,只能从上海的繁华都市缩回到了家乡湘中小城娄底,一切又回到起点。就象一匹受伤的野狼,躲在角落默默舔舐裂开的伤口。

    ...

    记得临走的时候,浩子,小健,霜霜,erry和思思拉上他到酒吧街大醉了一场。

    等他醒来,已经莫名其妙的就躺在了一间酒店大床房里,身边是两具曼妙的躯体,房里里弥漫着yín*糜的气息,一夜欢愉,竟没有半点印象。

    “先生,您的朋友已经替你结账了。”

    “...”

    “还能再来一次嘛?”

    “...”

    从风度翩翩天之骄子的风光到事业失败的颓唐落魄,人生如同一幕悲喜剧,那种心理落差,只有意志特别坚强的人才能挺得住。

    父母唠叨,老婆埋怨,熟人避让如瘟疫,冷眼和嘲讽让他内心受尽了煎熬。看着从小一直亲厚的弟弟充满期许的目光,内心尽是无奈。

    要摆脱困境,却苦于没有机会。这年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没有本钱,没有关系,想要东山再起,何其难哉?!

    而拮据的生活,让夫妻关系变得越来越糟,两个人开始吵架,分居,矛盾rì渐增多,渐行渐远。

    她和他渐渐保持着距离,再也不象刚恋爱时那么浪漫。哪怕过夫妻生活都变得可有可无,偶一为之,也没有了往rì的激情,跟完成义务似的。。

    平rì里女人的埋怨、指责、挑剔、耍脾气,简直要让人崩溃。

    “窝囊废!”

    “人家一个个有房有车,老娘要跟你住这样的破房子,要房没房,要钱没钱,连几千块钱都拿不出来。”

    “这rì子没法过了,离婚!离婚!”

    ...

    想到分开几年的彪悍婆娘,乖巧可爱的儿子...周晓峰心里如同跌倒了五味瓶,心痛难言。

    活着,就要活得痛快!

    我本来就是一个有抱负的男人,心中,藏着一头猛虎。

    与其这般窝囊颓唐地活着,还不如死了算!

    如果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或许双方还能多出一丝牵挂吧。

    这时候,他多想能抽上一口。

    烟!

    那是必需品,一种奇妙的东西!

    抽一口,仿佛,生活的不快就随着烟雾,消散在风中。

    中学的时候学会抽烟,一支盖白沙就是一番享受。

    běi jīng上大学那会儿,一帮哥们都抽zhōng nán hǎi,两毛一根的。

    上了班,就抽上海,或者是双喜特醇。

    再后来混的比较滋润了,兜里就一边装包“中华”一边装包“上海”,偶尔摆摆谱。

    再往后,金融风一刮,生意场上的冒险一败涂地,他的生活此就归零,抽的还是五元一盒的盖白沙。

    “十年辛苦,一场空啊!”

    ...

    “俊叔!”

    要不是这位远房叔叔拉了他一把,周晓峰或许会继续沉溺在醉乡,做一份撑不倒,饿不死的工作,窝囊到死。

    所以,当年朱俊朱老大准备隐退,想招募他的时候,周晓峰放下电话,心已经飘到了千里之外。收拾行囊,打好背包,毫不犹豫就出发了。

    身后,是一棵河边柳,

    远方,却有一片红树林!

    一个电话,便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一跑,就是十万里波涛,四海鱼龙。

    他的人生从此截然不同,仿佛是宿命。

    “我要闯出一条路来,让女人知道,她有多愚蠢。”

    ...

    这些年跑海固然辛苦,东奔西跑,枪林弹雨,刀头舔血的rì子虽然充满惊险,却是这辈子过得最有激情的一段热血岁月,痛快淋漓,着实过瘾。

    冒险,几乎是他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本能!

    “老三,瓜皮,大黑,刀疤,还有小熊,狐狸...你们,都还活着吗?”

    ...

    “我这是被活埋了呀!”

    随着海浪冲刷沙滩,躺在沙层下周晓峰身上的痛楚渐渐消退,最后化作了一股暖流,洋溢着周身。

    他感觉很宁静、很安详。感触一下手指,能动,但不是很灵活。伸一下脚,很好!也能动。虽然不是很有劲,但好在一切正常。

    周晓峰放松意识,静静的躺着,让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吸收着新鲜的清冷的带着一丝鱼腥味的空气,感受海水的温存。

    “啊!-舒服!-”

    除了有些冷和虚弱以外,再也没有一点不畅快的了,要是再稍微暖和一点,简直比泡温泉浴都舒服!

    “能活着,真好!”

    “等回去了,就收手吧,改头换面,回老家正经过rì子...”

    ******

    这一章不只是为了回忆,也不只是为了交代来历,而是特意埋的几条线索。

    主角前半生的经历,映shè另一个‘我’的命运,是为了情节前后呼应。

    而本文的女主也并不是下一章即将出场后来做了皇后与皇贵妃的双胞胎姐妹,也不是稍后的泰雅姐妹,更不是洋妞玛格丽特,甚至人妻维多利亚女王......

    而朱俊则是一条小小的支线,一个黑帮故事,一个家族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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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喔喔喔!-”

    \\

    雄鸡报晓,村落开始在清晨慢慢苏醒过来,炊烟袅袅,鸡犬之声相闻。

    天刚毛毛亮,才泛着一点点鱼肚白,空气中还带着一丝凉意。

    “阿妈,我们出去了。”

    黎安儿带着妹妹宝儿早早下了吊脚楼。

    这个时候,阿爸和阿叔阿哥们已经做好了出海捕鱼的准备,阿妈也天不亮就蒸好了饭团。

    而她们,则要趁着早上退cháo时到海边捡拾贝壳。

    这是她们最喜欢做的事。

    渔家女儿,平rì里少不了要做家务,织补渔网和拾贝壳,而后者,是最轻松愉快不过的了。

    赤足走在柔软的沙滩上,感受着脚趾缝间细沙滑过,痒痒的。不时夹起一只只躲在沙洞里的蛤蚌,海螺,还有躲在贝壳中软软的寄居蟹,收获的满足令人陶醉。

    要是能抓到一只困在浅坑里的大虾,那就是惊喜了。

    “阿姐,我今天一定要比你拾得多,你不许追上了哦。”

    海边多海星,俯拾皆是,在水边行走,稍不留神就可能踩上它们。

    海星死后会留下一个个颇像银元的白sè骨架,大家都戏称是“沙元”。捡回去,穿了孔用绳子串起来,就是一条漂亮的项链。

    在清澈的海水中还可以见到一种海花,淡绿颜sè的,有大人膝盖那么高,蓬蓬松松。如果用手摸它,海花就会像怕人似的,全身急缩,遁进沙里。

    一眨眼的功夫,它就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变戏法儿一样。

    “...哎呦呦,嗨呦呦,阿姐阿妹拾贝螺呦,哦哩哩,啊哩哩,阿爸打渔早早回啰...”

    宝儿唱着歌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还有两行纤细的足印。

    看着开心的妹妹,安儿眼中掩饰不住的溺爱,虽然她也就比妹妹大了不到两个时辰。

    眺眼远望,海湾里风平浪静,波光粼粼,真美。

    汉人村寨里出发的渔船和巴塔人划着的“班卡”小船(独木舟)都在驰往北面的渔场,双方刻意保持着距离,井水不犯河水。

    碧水、金沙、馋岩和莽林组成了海岸,而茂密的森林则一直伸展到海边,像一堵绿sè的墙,把一切秘密都掩藏起来。

    密林中,到处多是十几丈几十丈高且挺拔的大树,粗壮的三四个人也合抱不拢。巴塔人要花十几天的时间才能放倒这样一颗大树,然后再费几个月功夫凿出一条独木舟。

    捕鱼的时候他们会拿着木棒有节奏地敲打船帮,吸引寻偶的雄鱼露头,这时他们就会准确而有力地击打其头部,把猎物捕获。

    在风平浪静的夜晚,一些巴塔人还会点上一盏油灯,静静的停泊在海面上,等待一种银白sè的小鱼自己从水里跳出来,落在船舱里。

    这种古老的技艺令人惊叹。

    而汉人用锯子和斧头等工具伐木,速度极快。寨子里的大师傅只要半个月功夫就能造出一条渔船,就算加上刷胶上漆也要不了一个月。

    而拉网捕鱼的收获,远远不是棒子打渔可以比拟。

    所以,现在汉人的渔场越来越大,渔获也越来越多。

    早晚,双方的再次争斗在所难免!

    ......

    \\

    南社,已经是最南边的汉人村寨了,这一带的山林和海面就是汉人和黑瘦矮小而又凶猛的巴塔人争夺猎场和渔场的前沿。

    自从安儿的阿爸带人在这里建立村寨,已经和巴塔族山地人争了好几次地盘。

    若不是汉人在森林里无法追上猴子一样灵活的山地人,而对方又攻不破猎枪防守的寨墙,双方也不可能维持现在这种貌似相安无事的状态。

    据说,泰泰湾往南,除了巴塔族的十几个部落之外,还有巴拉望族和塔巴(努亚斯)族的猎场,那里是这些山地人共同的大山故乡,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

    山地人把居住在海边靠打渔为生的同族叫做“山下人”,而汉人被称作“山外人”。

    他们讲一口近似云南话的方言,阿爸认为他们可能也是很多年前就从大陆迁移来的,不过样貌和习俗上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双方很难沟通。

    “那些人可真凶!”

    许多泰泰湾南部的居民包括汉人主要以捕鱼为生,而北部的汉人寨子则兼种水稻,也种玉蜀黍、豆子和番薯。

    各村各寨都有猎人,既是为了获取肉食,也是出于自保。只有依靠散弹猎枪,汉人才能对神出鬼没的山地人shè手保持一定的威慑。

    即便如此,也没人汉族猎人敢于深入大山,进犯山地人的猎场,因为那样做的后果,等待他的很有可能是一支涂抹了箭毒木毒汁的吹箭,更有可能是一阵箭雨。

    那种东西,见血封侯,令人闻之sè变。

    猎枪与毒箭的比斗,从来就没有分出过胜负。

    “但愿,阿爸不要有什么意外才好。”

    ......

    二月里还是旱季,正是捕鱼的旺季。就连大陆沿海的广东、福建渔民每年都会来到附近海面捕鱼,而泰泰湾是他们躲避风暴,交换所需物品的落脚点。

    这时候,山地人也会拿出他们的特产前来汉族村子交换回盐巴以及锅碗之类的器具。

    不过这些山地人基本上不会讨价还价,几罐盐巴就能换取大一堆皮毛和药材。因为这个原因,双方也不愿意过度冲突,彻底翻脸,毕竟各取所需对双方都有好处。

    总体来说,巴拉望岛上的汉人rì子过得还是不错的。

    作为黎氏一族族长的长女,黎安儿不仅要照顾家人的生活,还得考虑学会帮助阿爸打理寨子里的事务。

    或许,以后她会许配给一个聪明而勇敢的渔家郎,以维持家族的利益不受侵犯。

    “过了年十六,明年就是十七了,哎呀!”

    ......

    “阿姐!阿姐!快来呀,这里好大一棵蘑菇!”

    宝儿的喊叫声打断了黎安儿的遐思,她只好快步追了上去。

    妹妹跟前的沙地上,有一个稍稍隆起的长条形沙堆,沙堆中间长着一棵蘑菇模样的东西。状如儿臂,长约数寸,冠部有婴儿拳头大小,sè做深黑sè,隐隐有一条条紫褐sè筋络,顶上还带着一圈闪亮的露珠,迎风微微抖动。

    “这株蘑菇怎么样子这么怪怪的,是毒蘑菇嘛?”

    “不知道,以前好像没见过。”

    “看上去很好玩哎。”

    看了片刻,宝儿忍不住好奇,终于蹲下身子,握着这个样貌奇特的大蘑菇摆弄起来,捏了捏,揉了揉,又弹了开来,象捡到个玩具似的,兴致勃勃。

    “我把它拔出来看看,要是可以吃的话就把它削成片,切成丝炖个汤好了。”

    “呃?!”

    “吃?”

    倒也是可以‘吃’的,不过削片?切丝?炖汤?!

    “这可要了亲命了!”

    周晓峰在沙子地下听得明明白白,说不紧张那真是扯蛋了,这可是真扯蛋啊!

    这倒霉催的!

    他早在宝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醒了,但这个时候也只能继续躺在沙层下扮尸体。

    可这周小兄弟也醒来得太不是时候了吧,大清早的折腾个啥劲哟。这下被人家小姑娘逮了个正着,可真是有苦说不出来啊。

    “好奇心害死人咧!”

    命*根*子被一双温柔的小手握住,有一种特别的触感,尺度不受控制地往上涨。

    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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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围猎

    “我忍!”

    “我忍!”

    “我再忍!”

    “忍不下去了!”

    那双小手好像蛮有劲的样子,真要把‘大蘑菇’给拔出来那可就惨了。/

    周晓峰仿佛看到了一副血淋淋的凄惨场面。

    “嗯嗯嗯唔-”

    他“唰-”地弹了起来,坐在地上双手不停地扫拢细沙往身上扒拉,头上脸上抖落了一层沙。

    “鬼呀!-”

    两姐妹也被这突然的惊变给吓了一大跳,大叫着撒腿就往家跑,还不时回头看看这鬼东西有没有跟过来。

    只见那个怪物站了起来,好高,好壮!

    那个长‘蘑菇’的地方,一大嘟噜物事触目惊心。

    莫非是水鬼?

    传说中有失事落水的人,死后会变成水鬼,专门喜欢拉人下海做替死鬼以便转世投胎。

    就是这个模样嘛?

    周晓峰看到姑娘们跑远,赶紧冲进海水中将身上的沙子洗干净。

    浑身不着寸缕,光着个屁股,就是毛发,估计也是给烧了个干净。

    光秃秃的,却是叫人尴尬。

    摸摸身上,倒是没少了零件,不过这肤sè,都快赶上古天乐、任达华这俩了,真黑!

    ...

    哦,原来是个大活人啊!

    黎家姐妹停住了脚步,远远地看着这个赤*身裸*体的男人。

    他可能是前些天暴风雨中落难,被浪推到了岸上的吧,也不知道怎么会过了这么些天居然还能活过来。

    这些山地人,可真不知羞,连条短裙都不系。

    不过,以前可没见过这么高大的山地人。

    “呸,这个山地人真不要脸!”

    想起刚才的那一幕,黎宝儿羞红了脸。摸了男人的那个坏东西,以后可怎么活人嘛?!

    “羞死了,羞死了!”

    仿佛心有灵犀似的,姐姐也生起同样的想法,不由得恼羞嗔怒。

    ...

    ‘雉鸣求其牡。’

    刚到怀chūn妙龄的少女总是会对异xìng的身体怀有好奇心。

    双胞胎姐妹仿佛有心灵感应似地,同时看着男人的光头,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转过了头。

    四眼相对时,又触电似地急忙躲闪开,生怕姐姐(妹妹)看破了自己的心思。

    心口仿佛藏着一头小鹿,扑通扑通直跳个不停。

    “那个坏东西丑死了!”

    ......

    “我的亲姑nǎinǎi哎,怎么还不快走呀。”

    周晓峰蹲在水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别提有多尴尬有多郁闷了。只盼着两个小姑娘快点离开,更希望别有更多的人过来暴力围观,要知道,他可是浑身不着寸缕,被人抓住了好歹也是个风化罪,要被械送派出所的,加上他有案底,还不把牢坐穿?

    泡在海水里,浑身有点痒,他只好不停地挠,用力地搓。一块一块的老皮从身上掉了下来,一撕一大片,露出了新生的皮肤。

    仿佛蛇蜕了一层皮。

    白皙光滑,柔韧而有弹xìng,这还是自己的皮肤嘛?

    自己可没想过当小白脸啊!

    ...

    “那个山地人在哪?”

    “他在那!”

    “打死他个黑皮无赖!”

    远处,十几个还没下水的阿叔阿哥们握着鱼叉往这边跑了过来,几个护村的猎人也端着猎枪刚上了寨墙,寨子里还敲起了铜锣。

    “嗵嗵嗵-”

    “有人欺负了黎叔家的姑娘,把他抓起来浸猪笼。”

    “抓住那个山地人!”

    “别让他跑喽!”

    明明打不中,还是有人急着开火了。

    “嘭-嘭-”

    ...

    事儿闹大了!

    看到猎枪喷出的硝烟,周晓峰也顾不上穿没穿衣服了,被散弹枪打中,那可不是好玩的。就是不死也得变成个满脸麻子,芝麻烧饼似的。

    看那些人光着膀子,拖着辫子的模样,估计不是什么易与之辈。在南洋这种地方,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都算正常。很多地方,根本就还没有开化。

    “快跑!快跑!”

    他脑子里好象有人给他上了发条一样,如同一只中箭的兔子也似,‘嗖’地上了岸,沿着海滩奔向大山丛林的方向。

    “好像不是山地人呢?”

    看着周晓峰飞奔的缩影,白花花的屁股,第一个发现状况的渔民心里疑惑不已。

    “刚才明明看见一个光屁股的黑鬼,怎么转眼间就洗白了?”

    他不由得揉了揉双眼。

    “别追了,撵不上啦。”

    ......

    这是一片亚马逊式的热带丛林,密林上空成群鸽子大小的海鸟在盘旋,偶尔一只双翼展开达两米多宽的雪白sè大鸟从头顶掠过,鸟群便迅速散入密林,消失无踪。

    只能听到‘扑扑扑’的翅膀扇动声。

    然后,突然间,林间又变得格外静谧,万籁俱寂。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甚至,还能听到‘嘭嘭’心跳。

    等到空中的猛禽悠然离去,丛林中那种紧张的气氛才慢慢消失,仿佛重新又活了过来。

    林间动物奔跑的‘沙沙’声,打斗声,鸟鸣声,象一支三流合唱团,用噪音构成了丛林的乐章。

    这是一片充满了原始森林风貌的荒野,它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而对于外来闯入者来说,就连草木都是不友善的。

    穿行在雨林中,根本无路可循,四处都是高大的树木和密密麻麻的棘刺和藤蔓,对于数rì水米未进的周晓峰来说,每走一步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

    尖刺和草刃划在身上,火辣辣的疼,留下了一道道的红印子。

    坐在山石上,大口大口地喘气,让自己缓过气来。

    刚才跑得急,这会儿已经有些后继乏力了。

    他现在只能尽量往高处爬,这样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找到摆脱困境的办法和路径。

    “娑娑娑-”

    远远近近草木间细细的响动,让他竖起了耳朵。

    对于多年行走四方,游离于生死之间的人来说,一点轻微的异动也能引起对危险的jǐng觉,让他寒毛竖起,毛骨悚然。

    这是一种直觉:

    “有人!”

    山林有眼,山林也有耳。

    对于经验丰富的猎人来说,即便看不到猎物,飞鸟的动向,树枝草丛的轻轻晃动,甚至空气中是一丝不寻常的气氛,都能令他感知到猎物的方向,距离和大小。

    这会儿,他显然没有做猎人的资格。

    仿佛一道凉气从后脊吹过,让他毛骨悚然。

    他弓起了身子,随时准备着奔逃。

    “噗-”

    “噗-噗-”

    破空之声几乎细不可闻,周晓峰条件反shè般地从石头上跳开,躲开了几支带着羽毛的吹箭。

    野人?!

    “逃!”

    求生的本能让他爆发了身体的潜能,下意识地选择了通往山顶的方向,跳跃奔跑的速度如同离弦之箭。

    速度如此之快!

    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呦嗬嗬-”

    十来个黑瘦矮小的‘人’从二三十步外的树后跳了出来,散成一道半弧线隐隐包围着紧追不舍。

    狩猎开始了!

    他只是猎物!

    “我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啊?!”

    即便周晓峰跑出了以前两倍以上的速度,后面的‘野人’也没有落下多远,始终保持着最多五十米的距离。他们攀山穿林如同闲庭信步,不紧不慢,始终吊在后面,显得很有耐心。

    他甚至能感觉到他们画着图腾的脸上带着嘲讽的笑容。

    “苦也!”

    ...

    “巴迈头目,这个光屁股‘白人’跑得可真快!”

    一个土著向队伍中最高大的首领叫道。

    “再雄壮的公鹿,也逃不过好猎手的弓箭。他跑不掉!”

    巴迈扬了扬手中的角弓。

    “说起来,这个山外人倒也算得上一条汉子。”

    ...

    刚脱虎口,又入狼窝,周晓峰现在感觉真是苦涩难言。

    过了没多久,他就明白了过来,为什么土人追得一点儿也不着急。果然是跑不掉了,前面是断头路,他被一道湍急的瀑布、一面陡峭的石崖挡住了去路。

    已经跑过了半山腰,离山顶还有数百米,再往前,是一个深深的天坑。

    飞瀑直下数十丈,轰响如雷,在下面冲出了一口深潭,一泊小湖。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跳,还是不跳?”

    这又是一个问题。

    估摸着距离水潭能有七八十米,二三十层楼高,看着都有点眼晕。

    自己以前的最高跳水记录不过十几米,跑路跳楼的记录是四层楼。

    这么高,已经是自杀高度。

    在这个高度,成龙曾经跳过,李连杰曾经跳过,詹姆斯.邦德跳过,兰博也跳过。

    应该,也许,大概,高空跳水不是太危险吧?

    “我到底是跳,还是投降?”

    周晓峰犹豫着,回首看向山下。

    海岛林深树密,如同一条玉带嵌在波光粼粼的大海中,远处数座小岛如同翡翠宝石,飞鸟成群,在海面上盘旋,几条渔船,点点白帆,勾起了他的记忆。

    除了没有度假村,沙滩上的游人,太阳伞和海上的游艇之外,这座岛,这片海湾和几座小岛,都是他以前熟悉的地方。

    这里是巴拉望岛,菲律宾最后一片净土,被称为“未开发的处女地”,“野生动植物的乐园”。因为自然生态环境从未受到工业污染,又被称为“最后的边疆”。

    当然,作为南洋最重要的一处‘货物’中转站,他甚至知道附近的几处藏身地点,那些隐秘的溶洞,是他们暂时存放货物和逃避菲律宾海jǐng追缉的据点。

    这里至今还流传着海盗藏宝的传说。

    面对这片原始的海岛与丛林,周晓峰有些目瞪口呆。不过,他不是惊讶于这令人窒息的美景,而是这种原始后面所代表的东西。

    “时光倒流?!”

    就像一觉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趴在小学的课桌上,然后被老师点名罚站,你一定会发懵吧。

    有那么几秒钟,周晓峰就处于这种发懵的状态。直到两个脸上画着黑白条纹图腾的脑袋从脚下的树丛里冒了出来。

    没的选了,试试吧。

    “妈祖娘娘在上,千万要保佑!”

    ******

    山地人正式出场了,好吧,这个创意不是我的原创,而是受了启发而来。

    尽管看过无数遍《德赛克.巴莱》,但每一次,我都忍不住要为那悲壮气概热泪盈眶。

    这些高山族人,南岛人,古百越人,除了脸上的面纹,身上的装束,他们的长相与汉人何异?他们也是太昊伏羲氏的后裔,炎帝神农氏的子孙,是蚩尤大神的追随者,与我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同根同种同源。

    黄帝与蚩尤之战后,他们不再为中原正统王朝所容,由黄河流域退至长江流域以南,然后向东,向南,向西继续迁移,渐行渐远,以至于遍布整个太平洋。即便我不愿意承认,那个举着太阳旗的民族,也不过是华夏后裔的不肖子孙,只是它们早已自外于中华,并且杂交玷污了血脉。

    如今散布于太平洋各个海岛上的南岛民族,人口接近二点五亿。他们因为世代dú lì于海岛,不与异族通婚,祖先的血脉几乎未被北方异族所沾染,是纯粹的华夏苗裔,炎黄子孙。而相对来说,经历了数次亡国之痛的汉人,血统已经不是那么纯粹了。

    我们早已经接受苗、壮、瑶、彝等族和汉人是一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承认这些华夏苗裔是我们的兄弟之族呢?

    他们,是我们漂泊在外数千年的骨肉同胞,数千年的时空隔绝,也无法断绝这种血脉之亲。

    《德赛克.巴莱》珠玉在前,却不过是打开了一扇窗户,书写了一段悲歌,尚有意犹未尽之感。

    我忍不住还要继续书写他们的传奇,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而是为了纪念那延绵了五千年骨肉分离的痛楚与哀伤,是为了那份对民族国家命运的愤怒与彷徨。用我并不纯熟的笔力,倾注我的真心与诚意,抛洒我的热泪和热血,召唤他们的回归,谱写一部骨肉重聚,兄弟之族并肩战斗的壮丽史诗。

    华夏沉沦已久,失魂落魄数百年,可还会有人听到,数千载以降,那一份沉重的呐喊?

    我最最亲爱的同胞兄弟,你们可还记得,我们曾经是最最骄傲的伏羲后裔,炎黄子孙,龙的传人?

    你们心中可还有一份期望,某一天,我们还能如同我们的先祖一样,恢复汉唐荣耀,昂首挺胸,堂堂正正做世界一等公民?

    我不知道,我这一辈子还能不能等到扬眉吐气的那一天,我的子孙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如果真有那一天,哪怕当时身便死,也要痛饮三百杯,如果能够再现祖先的荣光,哪怕是立刻粉身碎骨,此身又何惜?

    ......

    写到这里,二流已是内牛满面,好吧,就写到这里吧。了解我的兄弟,或许能够看到二流风sāo荡漾的表面下,掩藏的深沉与炽热,是谓,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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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釜底游鱼

    “那个山地人呢?”

    当巴迈上到天坑谷口的时候,他追捕的‘猎物’已经不见了踪影。

    跑在前面的几个巴塔族人对着瀑布指指点点。

    “跳下去了,那个‘白人’。”

    “塔戈,莫罗,拿多,不可以再叫他‘白人’!那个山外人,虽然他进入了我们的猎场,冒犯了我们的领地,甚至亵渎了我们的圣地,他仍然配得上勇士的称号。

    “‘白人’,那是对一个勇士的侮辱。就像我们不能接受山外人叫我们‘野人’是同样的道理。

    “明知不可敌而暂时避让,那不是懦弱,而是理智。宁愿冒险而不愿屈服,这是维护勇士的尊严。为了尊严,一名勇士可以微笑着死去!而屈服,则是无法洗刷的耻辱!”

    “我们巴塔人,和巴拉望人,塔巴人一样,都是蚩尤大神的后裔。我们是巫族的勇士,即便面对敌人,如果他值得尊敬,虽然我们仍然会和他战斗到一方倒下,但我们也要对敌人表示最后的敬意,不管他死了还是活着!”

    巴迈神情肃穆,手指着周晓峰跳崖的方向,脸上不无惋惜之sè。

    二十多年来,跳下圣洞寻找圣物的勇士,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的。

    就是他巴迈头目,作为巴塔达哈部落年轻一代最勇敢矫健的勇士,也不敢尝试挑战光滑的山壁和比望天树还要高的深坑。

    “我们走吧,不要再冒犯祖灵安息之地,也不要打扰勇士的灵魂。”

    巴迈抛下一串贝壳项链,转身跳起了赞颂勇士之舞,为逝去的灵魂送行。他大步离去,而身后的族人也纷纷响应,载歌载舞,山林间悠然回荡起嘹亮的歌声。

    “...嘿呦呦...无畏的勇士,踏上彩虹铺成的路啊,回到祖灵的怀抱吧,生命如同露珠哦,又像柔嫩的松枝啊...

    “勇敢的男人啊,死亡是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不屈地死去吧!踏上美丽的彩虹之桥呀,回到祖灵的家乡呦,让我们在那里欢乐聚...哎嗬嗬...”

    (这一段是看了N遍《赛德克?巴莱》揣摩的。唠叨一句,巫族、高山族、黎族以及东南亚许多部落民族大抵都属于古代百越范畴。因为中原正统王朝的扩张而失去生存空间,不得已不断南迁。而古印度人也向周边发展,形成了东南亚不同的种族来源。)

    ......

    “轰-”

    周晓峰把身体卷屈成一团,以臀部入水,用后背承受住巨大的冲击,那一瞬间,他好像砸在了石板上。

    疼!不是火辣辣的疼,而是全身剧震,如同高速撞上火车,骨头都像要散架,几乎让他昏了过去,还好他知道这是生死关头,死死咬紧了牙关。

    “哗-”

    尚未沉到潭底,他便迅速浮出了水面,拼命地呼吸。

    打量周边的地形,他不由得暗暗叫苦。自己就像掉落在了一个巨大的锅底,而用釜底游鱼形容现在的自己,实在再贴切不过。

    环顾四周,壁立千尺,形成一个环状天坑。岩壁高耸,圈成深谷,高达百米,异常陡峭,粗藤从山上垂落,而岩壁上也爬满了藤蔓。

    不少岩壁突出的地方还长着树木,根深深扎在岩缝里的,枝条努力向外生长,争夺阳光和雨水,如同伸向天空的臂膀。

    谷底方圆数十亩,草木丛生。湖边是茂密的草地,有几种无名的鲜花如繁星点缀其间,四周高大的树木遮天蔽rì,令山谷显得幽冷深邃。

    一道白练垂下岩壁,飞珠溅玉,谷底飘散着一层薄雾,滋润着草木,四处郁郁葱葱。午后阳光下,一泓碧水宛如翡翠,一道彩虹搭在水面上,绚丽而多彩。

    美如天堂。

    若果抛开艰苦的条件不说,这里倒也算得上一处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我这是自走绝路啊,好险!”

    ...

    夜空如洗。

    大地无声,天空寂寞。

    久雨初晴后的山谷展露出一圈狭窄的穹顶,漫天星斗无比明亮,在天幕上闪烁,如蓝sè的水晶。

    往上看,天就像一个透亮闪烁的玻璃盖。

    周晓峰躺在小湖边的石板上,嘴里还泛着一股鱼生味,肚子涨涨的,一动都不想动。

    在谷底呆了大半天,他才从上午的意外和惊讶中恢复过来。至于早上在海边发生的冲突和后来被土著围追堵截,倒是没有放在心上,估计不过是小误会罢了。

    比起来,以前见过的风浪比这大了多了去了。

    一座原始的没有任何现代旅游胜地痕迹的巴拉望岛,是不是意味着一个曾经的世界,而自己,也已经回到了从前呢?

    问题是,多少年以前?

    百思不得其解后,周晓峰只能归结于诡异的球电,或许是球状闪电的力量,帮他打开了时空之门。

    不仅是把自己从台风眼里传送到几百里外的泰泰湾,还让自己从伟大和谐年代的走私犯变成了不知哪朝哪代一座野人山中陷身天坑的釜底游鱼,井中蛙,暴*露狂。

    这种事情,倒也不算新鲜。

    二战时,美国海军印第安纳波利斯号巡洋舰触雷沉没,二十五名美国士兵坐着一个救生艇漂流在菲律宾南部的西里伯斯海上,他们在1989年被菲律宾渔民救起。

    获救时,二十五名美国士兵依然象当年那样年轻,他们认为自己仅漂流了九天,实际上地球时间已过去了四十五年。

    而这样的传闻屡见不鲜。

    世界真奇妙!

    以后如果出去跟人讲,“我来自未来”,只怕会被别人当怪物瞧。或许会有个把老道士,大喝一声“妖孽,哪里逃!”然后拿着桃木剑一路追杀。

    那会够好玩吧。

    反正是回不去,也只好苦中作乐,聊以自*慰了。

    ......

    有这时间,是该考虑一下出去后该怎么办了。

    至于怎么出去,他至少能想出六七种办法。

    想了许久,疲倦涌上头来,让他渐渐沉入睡乡。

    一夜无梦。

    熟睡间,叽叽喳喳的鸟叫将周晓峰吵醒,天顶还只露出一丝微光。

    这些有今天不知明rì的小东西因为白天到来而欢声歌唱,只因为早起能多找到些食物。

    人如果能象鸟这么简单地活着,那也是一种快乐啊。

    鸟人,想到这个,周晓峰只能自嘲的笑笑,心情也变得开朗起来。随意地打了个翻身,一跃而起。

    “活下去,继续坚挺地活下去!”

    ...

    上帝说:要有火(‘光’,差不多吧)。

    身体恢复过来,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生火烤一条鱼。

    反正这里没有女人,等出去的时候再弄条草裙好了。

    伸展了一下四肢,感觉恢复的实在不错,全身充满了力气。

    一拳出去,虎虎生风,身轻如燕,一蹦老高,让自己都不敢相信。

    “尼玛,这是蜘蛛侠附体了嘛?!”

    虽然昨天对自己的身体异常已经有了体会,他对现在的体能还是充满了惊讶。

    想想也是,‘天打雷劈’、‘穿越时空’那么意外的事情都发生了,天赋异禀也就不足意外了。可惜不是传说中的神通附体,还只不过是**凡胎罢了。

    “哈哈哈!-”(我得意的笑。)

    裸*奔而来,什么工具都没有。没办法,周晓峰只能笨拙地学古人钻木取火。

    费了老半天劲,终于是成了。

    要体验原始人的生活,真不是一件易事。即便自己有了相当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不借助任何工具生活仍然是一个挑战。

    鱼搁在石板上烤着,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迫不及待撕下一块塞到嘴里,舌尖传递着得到享受的满足,以及得到满足的愉悦。

    “鲜!”

    “香!”

    “美!”

    不管是全聚德的烤鸭、城隍庙的小吃,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楼外楼,苏浙汇,美林阁的招牌菜,也就这味儿了。

    鲜滋美味,就得原生态!

    一条三四斤的烤鱼下肚,周晓峰吃得直打嗝,心满意足。

    这种满足超过了上班第一次领到薪水,也超过了完成第一单生意,更别提当初和狐朋狗友们第一次出游打猎枪下的黄麂和野*鸡了。

    大概,和女人的第一次,可以比拟。

    第二次?

    别扯了好不!

    脑海中掠过一个倩影,那个早早为人妇的小女人,也只能偶尔想想而已。有无数次,他很想鼓起勇气问一句:

    “那个头生双漩的孩子到底是我的,还是他的?”

    也就想想而已,时间隔了那么久,哪里还有这个可能,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多少误会,让人追悔莫及,一生的遗憾,往往也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

    再也见不到了,见不到了...

    放下这份闲心,意犹未尽地舔干净嘴角的残渣,周晓峰格外渴望能抽上一口,“咝--呼--”,饭后(嗯,或者,事后),抽上一根儿,给个神仙也不换呐,那才是享受!

    抽烟,上网,飙车,做,嗯,爱做的事,这几项生活中最惬意的享受现在一项也没了,周晓峰感觉有些郁闷。

    唯一能做的,也就是露营了,露的还挺彻底。

    既然,生活的主题就剩下‘生存’这两字儿了,那就为这个艰巨而伟大的任务奋斗吧。

    活着,才是王道。

    每时每刻,这世界上的人就在不停地出现,消失。少了一个两个的,只如大漠中吹起一粒细沙,密林间垂落一颗露珠。

    而对于每一个个体,他的每时,每刻,每一天,都是宝贵的。因为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是奇迹。

    要活着,就要活得jīng彩!

    哪怕现在的自己,一文不名,一丝,不*挂。

    “还会有比被雷劈更糟糕的嘛?”

    ***

    成绩还行,请兄弟们继续顶起,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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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山外人

    “山上有烟?!”

    \/\/然而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没有人会,也没人敢对他巴迈撒谎。

    “是那个山外人生的火。”

    “这个山外来的勇士命可真大。”

    “是咧,他没有死,一点事也没有,正烤着鱼呢。”

    “哈哈哈,这个山外人很强大。塔戈,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位勇士。”

    巴迈提上一只风野兔,一袋野果酒,阔步走出茅舍,奔向十多里外的天坑,他们巫族共同的“圣地”。

    将近正午,阳光才直照到谷底,这里只能享受到小半天的阳光,而其他时候,周晓峰只能看着光影在岩壁上游移。

    享受了两顿美食,这会儿,他正躺在石台上惬意地享受rì光浴。

    “那个山外人在干嘛呢?”

    巴迈询问迎接他的莫罗和拿多,就是他们几个看见山上的浓烟,发现了山外闯入者的行踪。

    “他在晒太阳,睡着了。”

    莫罗指着湖边的石台,那具白花*花的躯体正打了一个翻身。

    “瞧,他醒来了!”

    ...

    “哎呦嗬-”

    周晓峰抬起头来,看到了站在几百米外的山地人。之前追捕他的那个头人手里拿着一个兽皮袋,向他扬了扬,黝黑的脸上泛着笑容,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他的头上扎着小辫子,额头和下巴上画着几道白sè的印记,耳朵上还穿着两根小木棍,模样很古怪。不过在这几个山地人中,他已经算是高大英俊的了,大概能有一米六。

    现在眼力怎么这么好?!都能有3.0,应该可以报考飞行员了吧。

    周晓峰笑了笑,向他挥了挥手。之前充满敌意的两个人,因为这生死一跳和相互间表达的善意而释怀。

    巴迈指了指酒袋,又指了指肉干,对着湖边抛了下来。挥挥手,转身离去,只给他留下一个背影。

    周晓峰走过去,从水里捞起了酒袋和肉干,笑着摇了摇头,这就是他们表示和解和善意的方式吧。

    “这些土人!倒也有点意思。”

    \\有酒有肉有鱼,不亦快哉!

    半袋醇酒入喉,他感觉到体内燥热起来,一股热流开始周身游动,浑身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

    周晓峰双拳一握,纵身而起,在半空中连续好几个翻身,人已经来到了飞瀑之下的岩壁前。双拳猛的朝岩壁打了过去,只见两个拳头所形成的残影,轰然砸在了岩壁之上。

    “嘭!-”

    岩壁一阵震动,一块块的碎石扑簌而下。

    周晓峰翻身落地,看着自己刚才击打的地方,在那岩壁上居然出现了两个浅坑。

    周晓峰看看岩壁上半指深的石窝,再看看稍有红肿的拳头,不由吃惊不已:

    “这还是拳头吗?锤子吧!”

    试着化拳为掌,一掌劈在一颗小树上,胳膊粗的小树应声而倒。再对准一颗大腿粗的硬木全力一踢,只听到‘咔嚓!-’一声。

    树折了!

    “他母亲的,我让怪兽附体了?”

    感受到自身的力量,周晓峰拳打脚踢的速度越来越快,力量也越来越狂暴,意识陷入了痴狂迷离之中,一点也感受不到疼痛。如同一个幻影,在崖壁上,树林间“嘭嘭嘭嘭”肆意狂虐,弄得一地狼藉。

    随着不断的练习,周晓峰渐渐适应了身体里新的力量,动作也越来越协调,浑身力量爆发的威能就越来越大。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周晓峰感觉已经有些乏力,停下了动作,静静地坐在那里,体会刚才的感觉。

    半柱香之后,他缓缓睁开了双眼,只感觉自己体内的力量又恢复了,甚至比先前更加强大,而双手关节处,仍然只是有些肿痛而已,除了几个红印子,连油皮都没破。

    他站起身来,朝着湖边寻摸,找到一块两三百斤的岩石,两腿一沉,双手将大石头拔了出来。

    “啊!-”

    大喝一声,脚下一动,周晓峰身形如箭,在湖边快如闪电般跳跃着,不带丝毫的吃力,就跟做一件平常事似的。

    “嚯!-”

    他对着湖心双手一抛,一块磨盘似的大石便被抛出十几米远,“咣当”一声巨响,将一群鱼惊得四散而逃。

    “呼-,原来是这样!这就是天赐的神力。大自然的神奇,真令人惊讶、赞叹。说起来,自己也有点像传说中的变异人了。”

    现在他似乎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历史上偶然会出现个把力大无穷的怪物,动不动就是“力能举鼎”、“力拔山兮”,原来也是有他们的奇遇啊,只是大家各自机缘不同罢了。

    项羽这样的猛将兄,估计是只获得了力量,脑子不是太好使,拼死消灭了秦军主力,却让老刘捡了便宜。

    而吕布这样的强者,千百年来也是不败的传奇,只可惜他空有强大的力量,却没有强者的魄力。在jīng神上,他始终是一个弱者。

    象李元霸这样的大BOSS,瘦瘦小小的身体居然能使唤得动八百斤的大铜锤,这样的神力,久后无人可及,几成绝响。

    只可惜他的体质太过逆天,遭了天妒,偌大一条好汉,一个炸雷就给轰没了。

    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有着阿喀琉斯之踵,有这样那样的弱点,能让别人给一击致命呢?

    摸索了一下全身上下,结果让周晓峰哭笑不得:自己的弱点还不少,除了两个眼球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小球,除此之外唯一的气门,大概就是后面的五谷轮回之所了。

    “都是要紧部位啊,呵呵呵...”

    “我收!”

    “我扭!”

    “...”

    看来,以后除了要防着别人猴子偷桃之外,就是护住菊花了。至于眼睛嘛,那是感官最为敏锐之处,等闲不会任由人攻击。

    等出去了,弄上一套护具才是正经。

    抬头看了看山上,谷口的土人早已经不见了,要是他们刚才在这,估计得惊掉一地眼球。

    在这渺无人迹的山谷,四下无事,吃饱喝足之后,周晓峰开始绕谷穿行。一片数十亩的深谷,大概也费不上多大功夫。

    或许,还真能找到一条通往外面的出口呢。

    ......

    “山外人不见了。”

    现在巴迈头目的几个手下几乎把兴趣都放在了观察这个山外人身上,这是一个与本部族同伴样貌完全不同的人类,甚至和山外那些拖着长辫子,穿着褂子,皮肤黝黑的汉人都不一样。

    这个山外人很高,很白,而且,浑身上下,一根汗毛也没有。但是,除此以外,他也没有什么别的特异之处,和传说中高鼻子绿眼睛的凶恶鬼畜——‘白人’,还是不一样的,这让少见外人的巴塔族人很难把周晓峰归入到任何一个族群。

    “这是一个怪人!”

    业余观察员莫罗和他的队友拿多如此定论。

    今天,当他们再度上山开展‘工作’的时候,他们能够看到那堆篝火依然在冒着轻烟,湖边的空地上却杳无人影。

    “山外人一定是淹死了。”

    “拿多,你个蠢货!你没看到他昨天吃了多少东西嘛?那个山外人到树林里拉i(t,语言多奇妙,只差一个字母)去了。”

    “他可拉的真够久的,我都饿了...”(口味可真特别啊!)

    ...

    周晓峰在谷底晃荡了半天,除了树就是草,并没有什么特别,于是,他选择了沿着小河顺流而下。

    溪流从小湖缺口处潺潺流出,流入一条地下河。而地下河的入口高可丈许,上下都有洪水冲刷的痕迹,可以想见这里在雨季是一副多么壮观的景象。那个时候,这里再没有小溪流,只有一道滚滚洪流,与泥沙俱下。

    在天晴少雨的季节,溪流则温柔而平静,露出闪着点点金光的河滩,那是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属结晶物,泛着诱人的异彩。偶尔有指头大,手指大,拳头大的大块,如同卵石似的躺在河床上。

    大概,应该,也许,可以确认,这是传说中神奇的狗头金吧。这可不是铜胆石这样让人惊喜又失落的东西(这玩意二流小时候捡到过几块)。

    “总算见到真金了!”

    “发财了!”

    “发财啦!”

    大陆板块边缘经常有这样的奇迹,这样的地方矿物容易富集成矿,许多大型矿脉都源于地壳运动的结果。

    老天爷就喜欢这样开玩笑一般把好东西都打包乱丢一气,象南非的兰德金矿占据全球储量的六成,海湾的油田扎堆,湖南的锑矿垄断世界,贵州的钛金属储量世界第一,内蒙的稀土资源占了九成(谁说中国地大物薄?那不过是那些盗卖资源的国贼所找的借口)。

    而巴拉望岛就是大陆板块运动挤压出来的一条线,有这样的惊喜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在当下,金子何异于土石?

    要是现在在都市里,这会儿周晓峰也许已经惊喜若狂了,然而他现在出不去也带不走,倒是可以充一回视金钱如粪土的豪气。

    “金钱于我何多哉!哈哈哈哈!-”

    ...

    在河边捡起一把枯枝,将手里yīn燃着的火种吹亮。

    “啪啪啪-”,枯枝被点着了。

    举步深入洞穴,渐行渐远,在火光下,金沙如繁星闪烁,更加璀璨迷人。

    一条流淌着金子的河流!

    “好多沙金啊,天然金竟然这么多!”

    “我要怎么办,才能带上些离开这里?”

    带着纠结,周晓峰举火向前。

    洞里面相当宽敞,入内方百十米,河道拐弯处,一座三四米高的平台便出现在眼前。平台上,一个洞窟如同一座宫殿的入口,两尊巨大的石首立在入口,怒目狰狞。

    周晓峰发足跃起,单手抓住平台边缘,脚蹬在岩壁上,翻身登上了高台。

    小心翼翼地步入洞中,在朦胧的火光下,触目所见的场景,让他惊呆了。

    “我靠!”

    ***

    二流召唤收藏!

    为了弥补对书友的歉意,《残寇》八十万字前绝不上架,完全免费,如果收藏能破万,百万字也不上架...

    如此,大家收藏、红票通通砸下来吧,让二流再度风sāo起来,后顾无忧,方能恣意纵横。

    多谢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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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神秘殿堂

    “死人!”

    洞里,到处都是死人!

    /\/\

    而洞窟的深处,则模模糊糊的似乎是一座祭坛。

    这是一座古老的殿堂,可能是举行某种神秘宗教仪式的所在。

    随着一盏盏尚余灯油的吊灯被一一点亮,空气中弥漫着动物油脂燃烧的油烟味,又夹着一股神秘的淡淡芳香,令人感觉微微的恍惚和愉悦。

    在失神的一霎那,周晓峰甚至感觉到殿堂在轻轻摇晃,而整个殿堂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座洞窟宽近二十余米,高约五六米,长则达百米有余。洞内各处的地上,成千上万件大大细细的金器铜器玉器随意摆放着,好似不值一钱的石头土块一般。

    而高大的祭坛上,则摆放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刀,一面厚重的紫铜大盾和一副依然泛着金光的盔甲。

    刀已经锈蚀不堪,只能从早已不成形状的刀鞘和黑sè的刀把上猜出这曾经是一把好刀,而大盾给人的感觉就是厚实沉重的。那套盔甲则只是蒙上了一层尘垢,并没有完全遮掩那动人的光泽。

    可惜这套金甲只是半身甲,只能护住大腿到肩部,而头部与四肢则完全没有防护。

    这已经够了!

    这几具物品被这么尊而重之地摆放在那里,接受了不知道多少代古人的膜拜和守护,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吧。

    两侧洞壁上,刻画着一幅幅古老的战争场面,讲述了发生在某处的一场远古战争。

    那是无数身着兽皮的原始部落战士,拿着造型极其古老的武器在和更多的敌人战斗。从同一部族联盟内部的冲突、分裂、dú lì到战争,dú lì一方从持续的胜利到最后的失败,从阵营的强盛到衰落,从部族的团结到溃散,如同一部伟大的史诗。

    而dú lì部落联盟强大的首领在战败被敌方首领杀死后,头颅、躯体和四肢被胜利的各个部落分别带走。失败一方的残余部落则继续被追杀、俘虏、驱逐,流离失所。

    有一个战败阵营的小部落,在败落后守护着首领的遗物,在敌人的追杀下不断迁移,最后漂洋过海,定居在了一座海岛上,繁衍生息。

    而他们世代供奉和守护的遗物,赫然就是祭台上的那几件武器,长刀、大盾和重甲!

    数千年的守护,只为不灭的火种。

    壮哉,斯人!

    “这是一座远古遗族的坟墓啊,真他娘晦气,竟然跑到死人堆里来了。”

    周晓峰世居湘中熊耳山,此苗汉混居之地,相传乃蚩尤故乡,他对一些远古传说也有所耳闻。看到岩壁上的图画,一一对照,暗暗揣摩,似乎就是三皇五帝故事。

    相传,伏羲氏教化万民,乃有华族。后有黄帝轩辕氏与炎帝神农氏征战四方,壮大族群。在争夺首领位置的战争中,炎帝失败而黄帝统一了华夏。

    后来,炎帝有子蚩尤,天生神力,能征善战,勇猛过人。他带领八十一个兄弟举兵造反,个个肉身强横无比,又有众多原炎帝部落纷纷响应相助。而蚩尤在一夜间造出兵器千余种,令蚩尤一方实力大增,在和黄帝的战争中连胜七十一场。

    据说最后黄帝得到了九天玄女的帮助,他才一举扭转战局,将蚩尤部落打败并将蚩尤杀死,其头颅及四肢被镇压在四方五座大山之下永世不得翻身,是为五岳。

    看来,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啊。虽然说神话有不同版本,多有臆测夸张之处。比如蚩尤有八十一个兄弟,有可能是交好的各个部落首领,而一夜间造出兵器千余种,则可能是历代工匠们的杰作。

    (中国人将功劳归功于领导的传统可能就源于此吧,而随着箕子入棒子国,这一传统被进一步发扬光大,具体表现为“伟大领袖用步枪打下来美国飞机”、“伟大领袖亲自设计并制造了原子弹”)

    真想不到,这些南洋土生土长的部落遗民,不意还是以前的邻居!

    所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周晓峰对这些黑黑瘦瘦的土人不由的观感提升了许多,甚至对他们怀有一丝怜悯。

    华夏苗裔,千年遗族。

    ]

    如今的汉、苗、壮、瑶、彝等各族,早就是一国的了,而战神蚩尤虽然不是正神,但也受了千百年香火,同样被当作华夏祖先纪念。

    和炎黄二帝的区别,只不过一方是执*政*党主席,而另一方是长期在野党领袖罢了。

    面对先人遗物,周晓峰震撼之余,又多了一份庄重。这可是国宝啊,必有德者居之,他可不敢轻取。在他的意识里,盗墓贼是灰常灰常不道德的职业。

    徘徊在宽敞的殿堂中,周晓峰四处观察着。

    四周遍地是尸骸和白骨,有的甚至因为久远的岁月侵蚀而化成了粉末。

    除了远处微弱的水流声,洞中没有一丝声音,气氛庄重、压抑而yīn森,就连孤独的足步回音也能让人从心底里颤栗。

    他只能尽量从尸体、遗物和壁画中多找些线索。

    前人能够进来,他就能够出去。即使是部分的线索,也足以让他了解自己的处境,拨开笼罩着这个神秘*洞窟的迷雾。

    或许,还能有所收获。

    “盗墓贼是贼,走私犯也是贼啊!”

    贼,当然不能走空。想要拿两件东西走,可前提是,他要能做到足够的小心并且有不错的运气。

    在很多神秘的地方,往往有着不可预测的危险。而贪婪和冒失的代价,往往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可能大部分的尸骨年代太过久远,只有十来具还能大体保持尸骨的完整。

    根据骨架的高矮,骨节的粗细,骨质的疏密和残存的随身物品来大概判断他们的xìng别、年龄和地位。

    他们全部都穿得很隆重,饰物jīng美贵重,大多是中老年男子,年轻人很少。他们的身材也普遍比较矮小,大概估计也就一米五六的样子,有的甚至不到一米四。

    看来,即便是部落中身份地位尊崇的人,生活水平也不高啊。

    ...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不论生前荣辱,人死之后,最终,都不过是一抷土。

    擅动死者遗骸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周晓峰是不屑也不愿干的。更何况,这座殿堂里的这些死者,都已经被他归入到了‘中国人’“先辈”的行列,他们是最早的南洋拓荒者。

    是以,他只能在不触碰尸骨的前提下小心翼翼地检查死者的遗物,花了半天时间,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发现。

    比较值钱的小东西倒是让他找了好几件,反正也是人家到处乱丢的垃圾,象什么玉石啊,鸽子蛋大的钻石啊,红宝石、蓝宝石、猫眼、祖母绿啊,他也不算行家,不太分得出好赖,只能大概加估计地估量它们的价值。

    “哥这是算点背呢,还是走运呢,这手气,都能去摸奖了。”

    这些东西,要是放在他以前生活的年代,多少几个亿总能卖吧。财货动人心,他心里还是很有些激动滴,出生入死跑了几年船,何曾见过如此巨大的财富?

    虽然他已经初步达到了‘视黄金如粪土’的境界,那也是黄金比起宝石价值低了些,份量又太重的缘故。

    几斤宝石,说不准超过几百斤黄金的价了,还好带。

    “有钱了!有钱了!”

    “哥回家买房买车不愁了。”

    以后正经开个买卖,找几个台湾妞做销售,再招几个阿V国小妞做客服,基本上就算齐活了。

    眼球经济啊!

    话说台湾人做生意还是很有套路的。

    以前周晓峰开公司的时候,一家台湾公司过来拉业务的销售经理是个女的,一个香喷喷娇滴滴的小美人。细腰肥*臀,波*涛汹涌,熟*女加yù*女的风采一丈之外就能给一群雄xìng牲口莫大的压力。

    荷尔蒙的气息弥漫全场,虽然隔着会议桌,还是在自己公司的地盘上,人家发发嗲,眨眨眼,耸耸肩(挤啥么),弯弯腰,露出一道深部可测的*沟,两颗雪白的半球,杀伤力惊人。

    举手投足间,主场优势便已丧失殆尽。全场目光被牵引,群体意识被催眠,呼吸急促,体温骤升。要不是最后报出的价格是别家的整整两倍,哥几个差点就翻船了,丢人呐!

    人家给的名片上印的名字还真叫个别,“干莉”,给力吧?

    也不知道这名儿真的假的,反正周晓峰是不知道百家姓里边有没有这个姓氏,或许这是一个杜撰的姓氏,比如那一对以卖肉为能的干氏姐妹。

    干!这个形容词一旦变成了动词,立刻变得生动起来,让人联想到那两团白玉酥,羊脂球,一片露出**的遮羞布。那老*鸨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挖来这两名姿sè尚可的小姐,吊起了大众的胃口,一时风传,竟成了绝代名姬,这下估计是赚大发了。

    网络的力量,令野鸡变凤凰,神奇堪比造物主。

    他知道另外还有一个颇具异曲同工之妙的姓氏,cāo!这可不是骂人,他在běi jīng上学的一个大班同学就尊姓cāo,名健行,估计他家对建行不太友好,而大家向来很友好地简称他“cāo行”。

    定力差点的爷们指定没几个能扛得住台湾式的华丽大招,这种招数如果运用得当,多出几成甚至几倍利润那绝不是难事。

    尤物最能让男人感觉寒酸了,所以有钱又爱面子的男人就会很勇猛,很傻帽,一掷千金。

    而事实呢,一千块和一千万得到的满足大概也差不了多远吧,噢!层次不一样,有罪有罪,又低俗了,险些要误人子弟。

    有追求是木有错滴,难道站街小妹、应*召女*郎之类的能和明星、摸特相提并论嘛?(或许,可能,差不多吧?这有待商榷,呵呵。)

    ...

    咳!想多了,现在人都回不去呢。

    ***

    二流又走神了,写着写着就歪嘴,请见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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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巫族圣物

    “有没有进出山谷的办法呢?”

    周晓峰的目光在几十幅大大小小的壁画间逡巡,最后几幅小壁画引起了他的关注,那是关于土人部落的生活场景:

    ]

    第二幅图上,勇士在参拜圣物,在圣殿中接受祖先的祝福。

    第三幅,部落首领手持弯刀,带领族人披荆斩棘,对抗敌人与猛兽。

    几幅图画中似乎并没有任何关于进出山谷的线索,然而挑战者最终要进入圣殿,却似乎提供了某种答案。

    这类似于一个挑战游戏,而‘任务物品’就是一件神话时代流传下来的兵器!到达圣殿获得‘奖品’之后任务基本就算完成了,而具体的细节却无法揣摩。

    到达这个山洞也就两条路,山谷与地下河。

    从山谷下来,山高涧深,岩壁陡峭,而拿到武器之后如何出去又是个难题。而地下河,却不知道存在着什么样的危险。

    “难道就是那些野兽?”

    想来,一个部落首领的诞生不会那么容易吧,估计沿着山洞出去的难度也小不了。

    自己只是无意间走了捷径才到达这里,这算不算是作弊呢?

    周晓峰无意成为土著首领,想想自己如果要和一群土著生活在一起,刀耕火种,渔猎为生,然后娶一群黑不溜秋的野人姑娘,生一堆小黑娃,他就觉得一阵恶寒。

    想象一下自己身边躺着几个脸上画着图腾,鼻子上穿着木棍,满口染黑了牙齿的女人,还一个个对着你含情脉脉地傻笑,那副尊容绝对会让人把隔夜饭给吐出来。

    就俩字吧:恐怖!

    不过,话说要是能混上一套神装,那倒是够拉风的。

    这可不是在游戏里,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啊!

    不做野人头,大不了以后给他们帮上几次忙,双方也就算是两清了。何况,这些土人让不让自己当首领还得两说呢。

    后排还有座,那是几个为后来者准备的兽皮垫子。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都有些破败了。

    周晓峰学着前人的样子,跪坐在垫子上,恭恭敬敬磕下头去。兽皮垫子上腾起一片灰尘,带着一股子陈年药香,也不晓得这垫子上怎么会撒上了药粉,估计是樟脑之类防虫蛀的药物吧。

    缓步走上祭台,用兽皮将布满尘土的石台擦拭干净,提溜起破烂流丢的刀鞘,铜锈斑斑,碎屑掉落了一地。

    “铿锵-”

    长刀出鞘,一道乌芒自匣中投出,乌沉沉的,透着寒光,黑暗的气息扑面而来。

    好重的杀气!

    好邪行的宝刀!

    挚起大刀,检视刀身,其长约三尺余,刀尖稍许弯曲,向上微微翘起,呈一道完美的弧线。

    刀刃看上去相当锋利,刀背厚重,布满了鳞片状金sè花纹,尤其在刀柄把手处如同缠绕了几道遒劲的经脉,令其更见jīng美,也方便把握。刀身浑如一体,好似一条背披金sè鳞甲的黑sè蛟龙,造型令人惊叹,也不知道是不是样子货。

    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怕不有三四十斤重量,平常人哪里使唤得来?即便提在手里,也舞弄不动,就是能用,也坚持不了多久。

    挽了一个刀花,似乎不费什么力气,份量正好,周晓峰感觉相当满意。

    他也想试试这把奇怪的兵器的锋芒,居然能经万载风雨而不摧,历数千年而不朽,不知有何神奇之处。如果够锋利,手里拿着一把这样的武器,出刀无一丝光华,杀人于无形,实是近战搏杀的绝佳利器。

    周晓峰持刀而立,没有啥华丽的招数,只凭一股蛮力,对准岩壁上一处空白,一刀劈下。

    “嗤-“

    刀身不当几分力气,岩壁应声破开,石屑纷纷而下。如轻风滑过水面,利剪裁开纸张,刀切豆腐般滑落,好不利索,果然一口好刀!

    “开到宝了!”

    周晓峰目瞪口呆地看着劈开的岩壁,心cháo澎湃,惊喜莫名。

    这就是传说中劈山开路,杀人越货的无双利器啊,一刀之下,人神辟易,何等威风?!

    那一小卷珠宝比起这柄宝刀,直如沙石土块,没了恁多价值。这才是真正可以倚靠,在荒野绝境中安身立命的傍身之物,有了这样的本钱,他又多了几许逃出生天的把握。

    以前也没学过武术,什么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样样稀松。

    不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也不知道是自己颇有天赋,还是因为进食了太多这钟灵毓秀之地鱼肉的血食,或者是时空隧道中**冥冥中得到了改造,周晓峰可以感受到身体中愈加澎湃的力量,感觉异常敏锐,出手迅疾如风。

    也不管什么招数,劈、砍,刺、挑,胡乱舞动,弄得祭台边满地狼藉。

    不觉间苦练半晌,全身热汗淋漓,好不痛快!

    站在祭台上,眼望脚下,感觉自己仿佛接受凡人膜拜的神灵,各种yù*念纷至沓来,熏熏然,飘飘然,意乱神迷,jīng神都有了些恍惚。

    “不好,空气有毒!”

    “中毒了!”

    周晓峰合手抱住盔甲,提着宝刀和重盾,赶紧奔向殿外。借着洞外透进来的微光,一气直跑入山谷,洗了一把脸,方才长舒了一口气。

    “好险!”

    刚才差一点就走火入魔了。

    是灯油还是垫子上的药粉有古怪?

    他拿起包裹珠宝的兽皮嗅了嗅,似乎并无不适之感,看来问题是出在灯油上了。

    刚才点燃吊灯的时候就有过片刻恍惚,在里面呆久了,估计人就会意识混乱,沉*迷在某种情境中,然后在梦中死去。

    这会儿,周晓峰才醒起,这个殿堂是亡者安息之地,是让人安心等死的地方!

    刚才如果不是自己体质特异,或许早已发狂,或者在稍后休息时沉*迷在虚妄中直到死去。如果开始就起了贪yù,只顾捡地上的金珠宝贝,为金钱所迷,耽误得太久,估计也是出不来,最终难逃一死。

    杀人于无形,好厉害的算计!

    还好,自己及时清醒了。

    “侥幸不可再三,再也不能这样鲁莽了,这是一座祭献生命的神殿,一座坟墓啊,大意了!”

    “真的大意了!”

    ...

    抬头望天,已经是中午时分。

    这会功夫,周晓峰才有空打量手里的重盾和盔甲。

    这面重盾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铜合金打造,盾身呈深赤sè,如同在鲜血中泡过。盾面上刻有斑纹,正中一个兽首,张开大口,择人yù噬,为猛虎咆哮形状。

    重盾高约一米,宽可二尺,厚有一指,上宽下窄,乃是传统的鸢形盾,能有百多斤重量。

    好重一面盾,这谁人可以使得?

    而那副金甲也重达百斤,金丝穿着甲片,做工相当jīng细,可惜这样一副甲胄,常人根本披挂不了。

    难怪土著首领只能使刀,因为这甲和盾根本不是给他们配置的装备。

    也难怪三件物品中只有刀鞘锈蚀的如此厉害了,也只有这件宝贝常常被拿出去用,损坏当然就快了。

    两三百斤的装备挂在身上,那还真不是一般的沉重。周晓峰一时间适应不了这样的负担,感觉自己象一具人形坦克,走一步一个坑,相当笨拙。

    “靠啊,都能挡子弹了!”

    ...

    “看,山外人出来了!”

    山上守望的人看到如同金甲神人的周晓峰,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竟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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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神兵出世

    “他手里拿了一把刀。”

    “什么叫一把刀?!那只是一把刀吗?那是我们巫族的神器,是传说中的蚩尤宝刀!

    “拿多!你个吃货别跟这儿磨蹭了,我得在这里盯着,你给我用最快的速度回去禀报博尔特族长,就说,圣物出世啦!”

    ...

    “咔嚓-”

    “咔嚓-”

    ...

    刀乃十八般兵器‘九长九短’中‘九短之首’,为“百兵之胆”。

    所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在刀法中持刀手法及步法极为重要。而周晓峰并无用刀技巧,拿着把大刀来来去去就是劈、削、刺这三板斧,倒也虎虎生风,气势惊人。

    “喝!-”

    “我劈!”

    “我削!”

    “...”

    刀以强悍方显美!这把金乌宝刀,便给人一种有力的感觉!简称给力!

    新晋‘破坏王’周晓峰驻刀站在林中,周身空旷,十余步内的树木枝条,都化做了满地木屑,只留下纷飞的落叶和无数光秃秃的树桩。

    有重盾厚甲护身,他根本就不躲避倒下的树木,一挡一劈一刀两断。如果这是和敌人近战,这会儿已经是尸横遍地,血流成河了。

    周晓峰收起宝刀,在清凉的湖水里洗涤干净多rì的污垢,吃了两条早上留下的烤鱼,盘点这一天的收获,内心相当满足。

    有了宝刀相助,出谷将变得更加轻松,有了盾甲防身,以现在的身手,无论面对山里人还是海边的渔民,自保都绰绰有余,哪怕是面对火枪。

    而那一小包珠宝,则可以让他以后过的相当惬意,就是做个富家翁也不错呀。

    “这次真的中奖了,还是亿元大奖!”

    有了希望,生活才会有滋味,才会有拼搏的动力。如果一个人,因为艰难的处境而心生绝望,那是活不下去的。jīng神崩溃,就是肉身崩溃的前兆。

    几天来接触到的东西太过诡异,加上体内的毒素尚未完全消退,身体疲倦,让他思绪纷乱,yù*念丛生,迷糊中沉沉睡去。

    脑海中朦朦胧胧浮现一个个女人的形体,黑发的,金发的,彪悍的,温柔的,狂野的,妩媚的,一个个似曾相识,却又面貌模糊,分不清是东方人,波斯人,西欧人还是拉美人,仿佛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

    一时间血脉贲张,辗转反侧。

    ...

    “这个山外人力气可真大!”

    老态龙钟的巴塔族长老博尔特和大长老贡达在后生们的帮助下爬到山上的时候,周晓峰的破坏行为早已经结束了。

    看到谷底倒下的数十棵大树,好像一队大象集体发狂留下的杰作,他们不由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传说中的战神践踏吗?

    “蚩尤大神在上,我看到了什么?!贡达,多少年了,你看见了吗,那,那个山外人勇士身上穿的,是战神留下来的龙鳞,虎咆,还有霸王甲。一个勇士披挂上三件神器还能活动自如,这样的事情,你听说过吗?”

    “当然啦,当年蚩尤大神身上不就是这样一身嘛!”

    贡达翻了翻白眼,一副‘你老了,智力退化,孤陋寡闻’的表情。

    “上苍保佑,我们巫族将要有一位新的王,一位武功神勇远超列代先辈的大王啦!如果这个山外人勇士能从列代先王安息的圣洞里出来的话。”

    老博尔特激动起来,盯着躺在石头上的周晓峰,双眼一瞬也不瞬。山地人可没有那么多讲究,男人抢女人,女人抢男人,部落间抢奴隶的事屡见不鲜。

    这位神奇的山外人勇士,无论怎样想办法也要让他留在部族里,帮助巫族重新振兴。

    “鳄鱼、巨蜥、野猪、黑熊和巨蟒把守的圣洞不是那么容易出来的,当年我们联手闯圣地,最后的下场还不是那么凄惨狼狈?”

    贡达摸了摸自己残缺的左臂,向他泼着凉水。当年,他就是舍弃了一条手臂,才从巨蜥的口中捡回一条xìng命,而博尔特在黑熊的爪下后背留下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九死一生的血腥搏杀与一路的惊险,让他至今想来,犹自心有余悸。

    “等着看吧,只有真正的英雄,才有可能成为我们伟大的王。

    “五十年了,我们巫族再也承受不了如此漫长的等待。继续这样分裂下去,各个部落将会遗忘祖先的辉煌,分崩离析,象一盘散沙一样,被异族步步吞并,最终沦落成为一群魔鬼的信徒,即便强大团结如巴塔达哈,也将无法幸免。

    “那些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不就是忘记了祖先的遗训,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吗?这些背叛了祖先的可耻叛徒,他们应该带着诅咒下九幽地狱!”

    贡达浑浊的双眼中也闪过一丝厉sè。

    “老伙计,等我们将这些叛徒抓起来,除了女人和孩子,成年男人都将被我种下僵尸蛊,一生一世rìrì夜夜受巫蛊折磨,成为一具具行尸走肉,为我们部族当牛做马一直到死,以此才能洗刷他们身上的罪孽。”

    ...

    向晚醒来,周晓峰回味着这一觉好梦。

    独处rì久,经常与狂风大浪搏斗,和虎狼之辈打交道,居然已经淡忘了红音和星野的容颜,白鸟婀娜的体态,也淡忘了瑶瑶的妙音,野水萌的清纯。

    梦里浮现的居然是梅丽莎﹒劳伦饰演双胞胎姐妹的样子。

    “难道是我的口味变了?”

    重*口味,可不是我以前偏爱的调调啊。看来身体强悍了,连艺术细胞都改变了风格取向。

    不过,好像,做一个全能型选手也不错的样子。

    全能控,好邪恶呃!

    想到那品美味的红鲍,绯红透亮,鲜*嫩多*汁,周晓峰就有点心火复燃之势。

    唉,一夕chūn梦了无痕,如今却向哪方寻觅?

    食髓知味,轻易哪能淡漠人间滋味。山居寂寞,更勾起无穷的yù念,心魔纷起,如cháo如浪。

    周晓峰一时失神。

    “真主,上帝,佛祖,老天爷,请赐给我一个女人吧!不,一人给一个!”

    孤独,无边的孤独象是一剂毒药,侵蚀到灵魂深处。虽然曾经的他喜欢独处,现在却无限渴望回归喧嚣的都市,享受那份喧闹中内心的平静,以及疾风暴雨之后的安宁。

    人世间,才是最舒适的安身之所啊。

    周晓峰自忖不是那么意志坚强的人,面对诱惑他会沉沦,面对困境他会沮丧。不过,他从不会放弃希望,更何况现在,境况并不算太过令人绝望。

    yù脱身,得先谋自保,要想走得远,就得备足粮草。

    是以,出谷之前,他要先熟悉身上的新装备,也得预备好干粮,以备不时之虞。

    他以前没有练习过什么jīng妙的刀术,不过是从同伴那里学过几招杀人的技巧。想要有所成就,只有勤于练习,求快求利,熟能生巧之下,方能运刀如行云流水。

    从石台上一跃而起,一刀劈出,如电光火石。格挡之间,如封似闭。瞬息突刺,又如毒蛇吐信,鬼神莫测。

    周晓峰削平了无数山石,劈倒了无量树木,也算熟悉了手中宝刀的神奇。虽然说不上达到人刀合一之类的玄妙,不过运用纯熟,自觉也有了一技之长,在荒野中生存绝没有问题。

    周晓峰不是那么容易认命的,几番侥幸不死,那是得到了命运轮回中泄露的一线生机,一番造化。但有一点机会,他就不会甘于沉沦,承受命运之轮的盘磨蹂躏。

    锻炼之后,闲下来,周晓峰就在湖中畅游,也是休息和另一种锻炼方式。他以前练习过的水瑜伽,也慢慢恢复过来,调整呼吸吐纳,周晓峰最多可以在水中闭气七八分钟,远远突破了自己以前三分钟的闭气极限。

    在水中运动,四肢百骸zì yóu舒畅,运转如意,就像回到生命母胎中一般安逸。全身动作自然协调,好似一尾大鱼在水波中穿折。

    偶有游鱼靠近,挨挨擦擦的啄食皮肤上的碎屑,随手抓来,就抛到了岸边。

    弱肉强食,是天地至理,周晓峰现在捕捉再多的鱼类也毫不在意。杀生,只要不是浪费,就算不上罪孽,为了生存,杀戮无可避免。他兴致一来,就劈波破浪,追得群鱼抱头鼠窜,有时也能追上一两头惊慌失措的笨家伙。

    清澈的湖水里,就像潜入了一头凶兽,搅得整片水域不得安宁,以后,就是徒手捕捞也是吃喝不愁了。

    天已晚,周晓峰备下一堆枯枝,垒了一垛柴火在尚有余烬的火堆上,用空心树皮对着红炭吹着(zhao二声)一把干草。不多大会儿,一道青烟便笔直而上,转眼烟sè又变淡变白,火焰熊熊燃烧起来。

    一个人的篝火节,何其无聊?!

    他早已注意到了头顶上的窥视者,却并不在意。

    双方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冲突,自己不过是无意间闯入他们的地盘罢了。那两个年老土著一直没走,对他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没有敌意,他甚至还向对方挥了挥手。

    “嘿,大家好!”

    这会儿,对方也点着了营火,看来是打算过夜了。

    “哎呦嗬!-”

    火光下,周晓峰向对方晃晃手里的皮袋,举酒相邀。对方相当友好地回应,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甚至还让人抛下来美酒与肉干。

    双方隔着数百米的距离,开起了联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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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登天梯

    “咚咚..咚咚咚...,咚咚龙东咚...”

    手鼓敲起来,节奏明快,铿锵而有力,让周晓峰想起了在老家苗乡节庆集会时的盛大歌舞。

    他不由跟着鼓点,以刀击盾,模仿着傩舞应和起来。

    那是一种模仿古代战斗的舞蹈。

    ...

    “看呐!山外人在跳一种古怪的舞。”

    “苍天保佑!这是召唤大神附体,只有我们巫族之王才能跳的舞蹈,我还只是在小时候看见过。”

    “是啊,这是蚩尤大神的舞蹈,征战之舞!我们的王受天命而来,蚩尤大神的化身降临了!让我们追随蚩尤大神的脚步,征战四方,重现巫族的辉煌吧!

    “这是天意!神佑巴塔达哈!神佑巴塔部族!神佑巫族子民!”

    老贡达也激动起来,老泪横流,大声吟哦着,和博尔特一起匍匐在地,庄重地向着‘神’的方向顶礼膜拜。而追随的族人也纷纷跪倒,高声呼喊着,表达着无比狂热的虔诚。

    “王!王!!王!!!”

    ...

    土人的话周晓峰是一句话、一个字也听不懂,倒是被这诡异的场面给吓了一跳。他可不知道,后世被用来创收的歌舞表演节目对眼前这些巫族人来说,是多么神圣的仪式。

    而巫族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世风rì下之时,什么神圣的东西都可以用来卖钱,小到贞*cāo,道德,尊严,大到国家、民族利益,莫不如此。

    yīn差阳错之下,自己竟然享受了一回天王巨星的待遇。这些土著表达友谊的方式也实在是,太过热情了些。

    看到湖边被巫族人抛下来献给他的各种礼物,周晓峰有些哭笑不得。送点吃的喝的也就罢了,那些珍珠项链,玉石手镯什么的当面送给我不成嘛?

    掉到水里找都找不着,自己还不敢过去捞,当着这么些人,那样做吃相也太难看了点。而且万一人家再扔点啥东西下来,被礼物给砸死那就太冤了。

    瞧,那块玉牌都在石头上摔碎了,唉,好多钱,都够我跑一辈子船挣的了。

    “喂喂喂,那个大个的,金子就别扔了,怪沉的。”

    ...

    周晓峰心疼的厉害,只好继续喝酒。

    被人当成珍稀动物围观的感觉并不美妙,感觉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而且,身上本来穿的就不多,仅仅只能盖住一点要害之处罢了。

    喝到熏熏然,大家才算是尽兴了,各自入眠。

    等到一觉醒来,周晓峰又被吓了一大跳。

    谷口能有上千人等着他‘起床’,男人女人老老少少都有。一个个目光灼灼,好像寡妇瞧汉子,婊*子看piáo*客,piáo*客挑姑娘...画着各式各样图案的脸上笑容能堆成花来。

    “我啥时候就成了香饽饽?”

    周晓峰慌忙看了看下摆,还好,小兄弟没有出来跟大家打招呼,甲片太重,支撑点太高不好使力,‘他’还抬不起来,只能委委屈屈地蛰伏着。

    顾不上这么多人看大熊猫一般粗暴围观,他自顾自将树林中砍断的树干树枝搬出来,码成一座小山模样,又劈成一根根碗口粗细一两米长的木棍。/

    谷底树木生长缓慢,木质细密,相当坚硬。用力试了试,一根木棍承受四五百斤重量不在话下。

    “这是在干什么?”

    一众闲人好奇宝宝般看着周晓峰搬运木头,劈柴火,又架在火上烧烤,不由大奇。

    虽说金乌宝刀有开山破石之能,削铁如泥之利,加上盾甲护身,应该可以防范危险。洞窟中的经历让周晓峰不想冒险闯过地下河,那里一路情况不明,危险系数还是太大。

    未知的危险,才是最可怕的。

    “还是老老实实爬上去吧。”

    为保险起见,他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办法。有了趁手的工具,他不用再徒手攀岩,也不必爬山藤,更不用在岩壁间荡秋千。至于用树藤制作弹shè器把自己往上抛,那玩儿成功率更低,危险xìng更高,还是慢慢搭梯子稳当。

    他用大刀在崖壁上斜斜地出切下去,一刀下去,就能划出一条石缝,碎石扑哧下落。

    把岩缝稍稍加宽,就能将木棍塞入其中,再用刀背敲实,用手摇了摇,挺结实,足以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木棍搭成两排,头上手抓,下面脚踩,眼看着一条出去的道路蜿蜒而上,呈两条“S”形曲线向上延伸。

    过了火的木条表面碳化,能经受住较长时间的风化,即便以后要进来也还用得着。不过随着通道越搭越高,周晓峰也有些害怕,更加了一份小心。

    谷底倒也没有风,只要手脚抓牢,不会轻易掉下。不过出于小心谨慎,还是弄上许多藤条,固定在木梯上,这样万一失*足,一道道藤条也有借力之处。虽然进度慢了些,风险却低了,他可不想冒险被摔成肉酱。

    看着周晓峰搭出一道五六米宽、十多米高的梯子,山地众人皆恍然大悟,对他想出来的法子赞叹不已。

    “王在搭天梯。”

    “族长,我们要去帮忙吗?”

    “没必要,一切照规矩办。”

    如此这般,周晓峰在万众瞩目之下,动作越来越熟练,即便高度不断增加,却也没有影响进度。

    偶尔,他会尝试着从高处直接跳下,三四米,五六米,七八米....直至跳下来脚底生疼,他才不再冒险,老老实实的爬上爬下。

    每当他纵身下跃的时候,总能引起山地人的欢呼,他们的目光更加狂热,能看出那种铁杆粉丝般的崇拜来。

    二十米左右的高度,跳到沙地上基本没有大碍,如果是硬地,大概是十四五米。要是能穿上一双厚底软鞋,估计还能跳的更高。

    要是冒点险,大概六层楼的高度,不会有生命危险。

    至少多了一项逃生技能,以后要跑路不怕跳楼了。

    ...

    刀利,手快,铺路的进度神速。

    一天下来,几十米天梯便已经搭造完成,再干上一天,估计就能出去了。

    连续干了这么久,周晓峰已经浑身发软,好在不用自己做饭,山地人的供奉都吃不完。匆匆吃饱喝足,和观众们挥手打个招呼,倒头便睡。

    清早起来,一群看客早早就已经在等着了,一个个兴高采烈的,仿佛迎来了盛大的节rì。他们看到周晓峰醒了,高声欢呼起来。

    “王!王!!王!!!”

    ...

    因为昨天便已经备下了木棒和藤条,剩下的任务进度比昨rì更快。到吃午饭时,离谷口已经只剩下了十余米。

    “呼!终于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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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还要下去

    “他快上来了!”

    老博尔特看向贡达,相视点了点头,对巴迈言道:

    “我的孩子,你愿意放弃原本属于你的金冠吗?”

    巴迈没有犹豫,恭恭敬敬地回答自己的父亲。

    “阿爸,我愿意放弃继承族长的位置,这是应该的。相对于巫族的复兴大业,我个人的小利微不足道。”

    “那好,快去吧!”

    ...

    周晓峰将重盾固定在背后,背了一捆木棒,将长刀插在木材里,举步踏上了天梯。

    “要出去了!”

    四五百斤的重量压在木桩上,脚下“嘎吱嘎吱”作响。好在手抓住头上的木桩分散了力道,才不至于掉下去。

    轻身上去只要几分钟的距离,费了他将近半个小时,方才到达天梯顶端。

    取下金乌刀,插在岩壁上,双脚牢牢站稳,将大盾取下,向着上方轻轻一抛。

    “咣当-”

    盾落,一身轻。

    抽出背上的木棒,如法施为,打下九根桩,距离地面已经不过四五米。

    周晓峰将金乌刀抛了上去,纵身一跃,手已经攀上了岩壁边缘,再一翻身,人已经站在了谷顶。回首俯视近百米深的天坑,他不由得感慨:“老子这条命可真硬!”

    “尊敬的山外勇士,您完成了一次伟大的壮举,请允许我代表巴塔达哈部落表达对您的敬意!”

    老博尔特带着族人迎了上来,手里端着陶碗,里面盛着金黄sè的酒浆,芳香扑鼻。

    >

    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真是回味无穷,比之以前喝过的名酒,简直不可以道里计,以前的酒都算是白喝了。

    “好酒!”

    连干三碗美酒,周晓峰翘起了大拇指,合手道谢。老族长举手一招,几名土人拥了上来,之前那个年轻首领庄而重之地献上了一顶jīng美的金冠,有人在他脖子上套上了花环,有人奉上了美食。

    更有两个女人帮他在金甲内系上了一条兜裆布,看着他尴尬的表情,“咯咯咯”笑个不停,倒也算不上太丑,就是下巴上涂黑了,象长了胡子,实在有碍观瞻。

    “这审美观,实在是奇葩,啧啧...”

    女人们上身袒*露,翘*挺的双*峰骄傲地晃动着,堪可盈盈一握。虽然不是周晓峰偏爱的颜sè,不过亦有一种健康的美感。

    饮过美酒,吃过肉脯,拿起土人抬过来的重盾与大刀,周晓峰向博尔特等人深施一礼,准备下山离去。

    “谢谢你们的款待!小子感激不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才是?”

    老族长躬身还礼,指着谷底对他说道:

    “现在,请您下去吧。”

    “纳尼?”(其实这是汉语来着,阿V国的语言文字全部源自于中土,尤其是吴越之地。)

    “尊敬的勇士,您已经取得了我族传承的龙鳞、虎咆以及霸王金甲这三件圣物,也戴上了鄙部的王冠,从此,您就是我巴塔一族的王。现在,尊贵的王,请您下去吧,通过五圣守护的圣洞,您将得到远古诸神和列代先王的祝福。”

    老博尔特的眼里闪过一丝得意的笑容。

    上当了!这个狡猾的老家伙!

    老子还没上来,便已经落入了这只老狐狸设计好的圈套。

    “王?!”

    有听说过骗人钱财的,怎么还有骗人当王的,莫非这些土人都是近亲结婚,退化了,弱智了,象倭奴一样,需要向外族渡种来改良人种?

    周晓峰有些傻眼了,半晌没反应过来,看看那些‘长着胡子的女人们’灿烂的笑容,那种恶寒的感觉再度升起,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不能当种*马,绝不!”

    ...

    “五圣,那是什么东西?”

    反正是溜不掉了,周晓峰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那是鳄鱼、巨蜥、野猪、黑熊和巨蟒五种巫族的圣兽,他们生活在圣洞里,守护着我们巫族祖灵的安息之地。

    “得到历代先王传承的勇士,还需要通过五圣的考验,才能成为巴拉望岛所有巫族部落之王。

    “尊敬的勇士,您已经是巴塔达哈部落的族长,不过一部之小王,至多,也就是巴塔一族之王。等您通过五圣的考验,我们各部将恭迎您的归来。到时候,您将成为各族各部的共主,真正的巴拉望诸岛之主。”

    “靠!”

    原来闯关游戏还没玩完呢,进入谷底取得圣物到目前只能算是二阶通关,后面大概还有三阶,四阶...他有心不玩了,可看到老人家期待的目光,土人们崇拜的表情,周晓峰都有些忍不下心拒绝。

    “这都是粉丝啊!”

    自己除了一帮兄弟,何曾有过粉丝?

    这么大一座岛,加上周边大大小小的附属岛屿,估计一两万平方公里的地盘,几万十几万人总有吧。做一个岛主,比起桃花岛主黄药师来,地盘可大多了。

    至于女人,自己以后坐拥一座金山,还怕娶不到漂亮老婆吗?!

    就这么着了!不就是几头野兽嘛,杀出一条血路,爷分分钟就能搞定。

    周晓峰也懒得走天梯了,取下金冠交到老博尔特手里,径直走到瀑布边,放下刀盾,解下金甲,一件一件抛落到水潭里。

    脱得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勉强遮羞的布兜,在万众瞩目之下,周晓峰一跃而出,以极其优美的姿势扎向谷底,引起了巴塔达哈部落众人的一阵狂热欢呼。

    “英雄!英雄!!英雄!!!”

    “英雄嘛?”

    “要不是你们赶鸭子上架,老子才不做这劳什子英雄呢。在一座荒岛上称王,哪有回国做个富家翁舒服?!”

    风声呼啸而过,湖面迎面撞来,落水只在瞬息之间。

    他现在已经恢复了体力,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体极限,从几十米高处跳水也不至于很难受,危险么,那是绝计不太有的。

    是以,他还来得及调整姿态,伸直身体,头朝上脚往下插*入水中。

    “扑通!-”

    “轰!-”

    如同一枚炮弹炸开,溅起一道高高的水柱。入水十多米,才踩到湖底沙地,双腿用力一蹬,人如游鱼一般跃出了水面。

    “呼!-”

    这种感觉,很刺激,很过瘾!

    这样的高度,若不是身体强悍,掉下来就是九死一生甚或是十死无生的下场。因为在这谷底,即便侥幸不死,受了伤也是没得救的,淹死,疼死,饿死,甚至孤独恐惧而死都有可能。

    这样的游戏,也就自己一个人能玩。

    周晓峰从水底捞齐武器,生起一堆火,将身体烤干。又背起几捆干柴,涂抹上鱼油。再点起一捆火把,带上烤鱼肉脯和酒袋,在巴塔达哈人的注目下进入了山洞。

    “都下去吧,这里,只能靠王上自己了。”

    老博尔特转身吩咐族人。

    如同一场盛大的聚会到了曲终人散之时,数千土人纷纷下山离去,最后只剩下几个头目留在了最后。

    “传令下去,圣王出世,召三族十八部落前来恭迎王驾,违令者将按祖训予以处治。”

    “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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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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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流潺潺流淌着,深不过膝,水中有白sè的游鱼来来去去,划出道道水花。

    除了入口处稍微低矮一些以外,这个溶洞基本上就是一条高和宽各约十余米的涵道,水声是洞中唯一也是全部的声响。

    凭借火把的光亮,可以看见洞顶和两壁出神入化、形态迥异的石钟和石笋,形状奇特的钟rǔ石洞窟,令人叹为观止。而火光下,河道中的细沙流金溢彩,令人目不暇接。

    如此美景,实在难得一见。

    前行许久,前路仍然似乎无穷无尽。而传说中的猛兽,还未见踪影。

    估计是洞太深,而地势又不断抬升,还没有猛兽能从下方的出口到达这里。

    火把燃尽,才走了大概三四里。背上的干柴大概还能用上三次,如果再走上三四里还没到出口,就只能返回去了。

    在黑暗中前行而没有火光,很容易受伤。那些垂下的钟rǔ石和石笋如同矛尖,跌在上面难免受伤。

    不再四处观望,周晓峰加快了速度。在第二根火把将近燃完时,他已经来到了一条七八米高的地下瀑布顶端。

    脚下,是一座地下湖,方圆数十亩,清可见底,湖底金光闪闪的如灿烂的金沙之海。多少年的流水冲刷,将泥沙冲走,而金沙则沉淀了下来。

    “好大一座黄金湖!”

    没有人会不为这壮观的场景而震撼,只要稍有贪念的人,就会为眼前这无尽的财富而欣喜若狂,甚至会因为兴奋过度而发疯。

    ]

    周晓峰手上的火光,早就惊动了这方水域的霸主,迅速围拢过来,等待捕猎的时机。一旦猎物靠近,就是发动致命绝杀的时刻。

    鳄鱼是水中的凶兽,也是狩猎的专家。它们耐xìng超强,yīn险无比,无声无息潜伏在水中,在你没有反应过来的瞬间,就已张开血盆大口。数吨的咬合力令人无可挣扎,飞速的旋转让人窒息,猎物最终只能被绞杀成残肢断臂,血浆肉糜。

    鳄鱼的攻击一旦发动,绝没有半点保留,半点温存,只有血淋淋的,杀戮。

    如果不是猎物太少,猎食者太多,要担心食物不够瓜分,进食的本能战胜了耐心,估计连岸边扑腾的水花也不会有。等到闯入者察觉危险悄悄靠近的时候,死神早就已经将猎物团团包围,无路可逃。

    “他娘*的,当老子好欺负啊。”

    周晓峰可不想去改善别人的生活,也不想上鳄鱼的菜单。看着脚下不断抬头张望、焦急等待的鳄鱼群,再看看烧完了大半的火炬,他只能转身离去。

    燃料不够了!

    他点着剩下的两根火把,一根放在高崖上,手持余下的火把,也不带刀和盾,迅速沿着来路跑回去。

    轻装前进加上轻车熟路,他的速度快了数倍。一根火把尚未燃完,人已经回到了谷底。

    之前崖顶围观的人早已经散去,他拿起几根藤条捆上了大把干柴,背上象一座小山似的。

    举着火把来的那个亡者殿堂,一盏盏油灯依然在发着昏黄的光。周晓峰屏住呼吸,冲进去取下几盏油灯。把灯油倒在一起,也有大半罐子。

    他不敢耽搁,提着油罐一路飞奔冲出了洞窟,长出了一口气。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提着油罐,背上柴垛,继续向地下湖跑去。

    六七里距离并不遥远,到达地下湖入口,方才丢下的火把仍然在燃烧,红彤彤的炭块明灭不定。将撒了灯油的柴火放在上面,立刻,瀑布上方就显得明亮起来。

    而脚下的鳄群,则因为这光亮而变得更加躁动不安。

    避,当然也能避开,他的速度绝对能将鳄鱼甩开。不过,周晓峰也不愿一味逃避。如果面对一群没有智慧的披鳞挂角之物就得落荒而逃,那还是缩回山谷里,继续过安安静静的rì子吧。

    周晓峰面前,分明看到了一条杀戮的道路。

    “来,都过来吧!”

    嘴角微微翘起,内心战意澎湃。

    这群捕猎者,就成为一道正餐前的点心吧。

    “杀出去!”

    此刻,他战意昂扬!

    在火堆上再添了一把干柴,周晓峰提起重盾,手握金乌刀,自瀑布上方跳向湖边。

    湖中,五六条凶兽劈波破浪而来,岸上两三条鳄鱼也赶紧加入就餐的队伍。面对仈jiǔ条凶悍的巨鳄,周晓峰夷然不惧,不退反进,快速迎向当先一头。

    不待它张开血盆大口,一盾迅即砸在它头上,这条想要抢鲜的家伙头破血流,瞬间丧失了攻击力,只不住地翻滚挣扎。

    趁你病,要你命!

    周晓峰一刀切在柔软的鳄鱼腹部。

    “扑哧”,肚皮破裂,**巨大的压力让内脏挤了出来,鲜血立刻染红了一片湖岸,染红了湖水。

    鲜血顿时激起了群鳄嗜血的凶xìng,纷纷冲刺过来。

    一脚将鳄鱼的尸体踢入湖中,内脏血肉抛洒开来,登时面前一片猩红,血腥扑鼻。兽群在血食的诱惑中陷入迷离,动物的本能混乱了它们攻击的初衷,不由得扑过去疯狂撕咬同类的尸体。

    愚昧的生物不惮以同类的血肉为食,或许同类相残才是它们的本xìng,同类的血肉才是最熟悉的美味。

    湖面上群兽争食,翻滚起汹涌波涛,在一片血腥之中,周晓峰趁乱又击杀了几条巨鳄。

    对准它们白sè的腹部轻轻一刀划过,发出扑哧闷响,血线鱼肠,胆汁粪便,五颜六sè,便在淡红的湖水中飙出,激shè成一团团彩sè的迷雾。

    愚蠢的凶物如何能够了解人类的狡诈与残忍,舞刀连连下,沉迷在血肉滋味中的众多猎食者丧失了jǐng觉,一一变成了被捕杀的猎物,开膛破肚,化做刀下亡魂。

    举手投足间,周晓峰就结果了一条条凶悍的猛兽。

    只如端起一杯茶,点着一颗烟,轻松而写意。

    “我让你们吃,让你们吃个饱。”

    浓重的血腥味吸引了更多的巨鳄,食物的争夺令它们疯狂,为了占有一个就餐的有利位置而互相攻击,撕咬。

    一大片一大片的湖水被染红了,而湖岸边再也没有了潜藏的猎食者。

    周晓峰返回崖顶,屏住呼吸取齐东西,绕过兽群奔向了湖口,那里,是河道的出口。

    前面,还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地盘。

    ......

    十余米宽的河床上,水流清可见底,漫不过膝盖。

    溯水而上的游鱼,在平缓处露出黑黑的背脊,溅起道道水花。

    河滩之上,不时出现些骷髅白骨、鱼头、腐尸、粪便,带着股子腥臭。其中,有不少是人类的骸骨,时刻提醒他已经踏入了一个充满危险的兽穴,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沿着溪流一路而下,走走停停,周晓峰细心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多存一份小心,多条退路,就会多出几分生存的机会。

    即便实力大增,他也绝不敢有丝毫大意。再强大的人,也说不准被蚊子叮死。古往今来,yīn沟里翻船的实例简直数不胜数。

    而他此刻,可以说就是在yīn沟里穿行。

    何况,有谁能知道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洞里,孕藏了几多凶兽、多少水怪?

    按说,这么深的山洞,并不适合黑熊和野猪安身。在这山洞深处,估计遇上鳄鱼、巨蟒和巨蜥这些yīn暗生物的可能xìng要大些。

    所谓艺高人胆大,周晓峰倒也不怕野兽袭击。就凭这一身装备,能攻又能防,还怕得谁来?仔细一点,不过是小心驶得万年船,以防万一罢了。

    因为一路向前,油烟散发的毒气对他也没有危害,只顾往前就是了。

    随着步步深入,地势越来越低。昏沉的山洞,在火光下一片寂静,只有潺潺的流水一路相伴。

    黑暗中,河床上,除了隐隐闪现的金光,不时也有跳跃的点点磷火,如同鬼魅。

    “这么多尸骨,出口应该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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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圣洞流血

    “沙沙-沙沙-”

    远处传来的响动,让周晓峰停下了脚步,竖耳倾听。出自本能的预感,令他感觉到,似乎,又有某种危机要在黑暗中出现。

    经过了几天恢复,周晓峰感觉身体状况出奇的好,就像是为了适应荒野生存而被兽化,被进化,被改造。

    强大的力量,迅捷的速度和敏锐的感官,配上锋利的宝刀,他就像是天生的丛林猛兽,百兽之王。

    对危险的察觉仿佛与生俱来,稍许异动便令他jǐng觉起来。

    借着点点火光,顺着下游方向沙石滚动,水流翻腾的声音,看到沿着河道前方两百米外,道道硕大的黑影正向上游移动。而山洞两面的岩壁洞穴中,涌出无数长条形黑影。

    “鳄鱼?!巨蟒?!”

    这是周晓峰下意识的反应,看过无数动物世界纪录片,他也知道河口、沼泽、山洞这样的淤积cháo湿之地是蛇虫、鳄鱼的领地。

    条条黑影游移而下,在渐渐明亮的火光中,分明是无数巨蟒,堵住了一群鳄鱼的前进之路。

    “山jīng树怪都出来了哈。”

    刚刚经历了一场杀戮,或许是上游的血腥气息吸引了下游的鳄鱼群循迹而来,闯入了巨蟒的地盘。

    看看游移而来的巨蟒源源不断,周晓峰也是瞠目结舌,这是蛇窝吗,怎的如此密集?

    岩蟒,比之巨鳄,更适合在山洞中生活。

    一边力量惊人,一边数量占优,双方胜负实难预料。

    随着蟒蛇涌入越来越多,以数量取胜的一方似乎占据了优势,而鳄鱼群渐渐陷入了包围。

    双方谁也不愿意退缩,愈益暴躁不安。

    或许,可能,大概,在这初chūn时分,正是群蟒交-合的辰光,而鳄鱼好死不死侵入了它们的地盘,搅了它们的群P好事,以致引来了cháo水般的围攻。

    一场龙蛇之争近在眼前!

    群殴,可是很容易殃及池鱼的。

    惹不起,咱躲得起。

    “我闪!”

    周晓峰有了决断,果断为决斗双方挪地方,远远的避开了鳄鱼和蟒群。

    人家现在有正经要事忙活,一旦忙活完了可不要就近找点心果腹吗?

    一条几十斤重量的巨蟒,活吞下一个一两百斤的人类,也不是太过为难。再厉害,不小心中了人家的招,也不过就是一盘菜。

    而两三百斤的鳄鱼,庞大的体型与两排利齿,绝对能让人胆寒。岩蟒与巨鳄对上,实力相差悬殊,单对单也就是一碟小菜,估计也就是为了保护地盘才会拼力一搏。

    /\/\

    两强相争!

    最好是来个两败俱伤,死个干干净净,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冷眼旁观的渔翁自然就可以坐等收获。

    在黑暗中等了两三个小时,下游的喧闹不再,狂欢派对估计已经结束。

    渐近“战场”,空气中带着的腥臭越重。

    刚才双方对峙的地方,纯粹就是一片厮杀的战场,满地尸骸,河道为之堵塞,血肉密布,见证了厮杀的疯狂。

    一场疯狂的厮杀,不知道有多少巨蟒、巨鳄落入对方的口中,那一定是一个壮观而疯狂的场面,只可惜未得亲见。

    不知道这场战争的胜负如何,只从留下的数十上百具尸骸来看,应该是体型更加庞大的巨鳄更胜一筹。不过落荒而逃的群蟒和饱食离去的巨鳄仍然是周晓峰不想面对的存在。

    蚁多咬死象,即便浑身是铁,一个人而已,能打几根钉?!

    杀得完群蟒,杀得尽巨鳄,也没多大意义,纯粹浪费时间和jīng力。

    忍住恶心,匆匆穿过满地狼藉的河滩,周晓峰继续奔向下游。

    “终于到了!”

    ...

    洞外,河谷盆地对面的崖壁上,已经聚集起了数千巫族部落。领地较近的部落首领都已经率人赶到,参加这一场整个巫族百年一遇的‘加冕’大典。

    而更多的人,尚在赶来的路上。

    “看,圣洞流血了!”

    眼尖的人发现了远处的异样,一股血红sè的水流,已经注入河道,源源不断,触目惊心。

    而近水楼台、捷足先登的众多巴塔达哈人更是大声欢呼起来,再度陷入了狂热之中。

    “王!王!!王!!!...”

    “...我们的王,就要出来了!”

    巴塔族人早就把周晓峰当做了新的巫王,更没有人怀疑身着霸王金甲,一手龙鳞宝刀,一手虎咆大盾的周晓峰会被小小的考验给难住。

    只有传说中的勇士,才能披挂上三件神器。上一代巫王,也不过是拿到了一柄龙鳞刀。更何况,一身重装备的周晓峰居然还能飞檐走壁,早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常识。

    见识过周晓峰非人身手的他们,几乎已经把他当做了蚩尤大神的转世之身。飞天遁地(百米攀岩、高台跳水),排山倒海(暴力砍伐、徒手捕鱼),简直无所不能。

    这是神的力量!

    在他们的观念中,王,乃是天命所归。

    “王上是千年一出的英雄!”

    这一点,巴塔达哈人早有定论。

    而老博尔特和贡达等人,则在向赶来的其他部落首领转述周晓峰的来历、事迹,以及他惊人的武功与智慧,以印证他们巴塔达哈部落的选择是如何明智。

    “根据古老的传说,每隔五百年,我们巫族就会诞生一位伟大的王。而现在,我们将重新得到神的眷顾,一位千年不出的英雄将带领我们征伐万方。

    “巫族复兴的时刻就要到了,那些魔鬼的信徒将会受到天罚!...”

    巫族,只信奉强者。

    并不是周晓峰真有那么强大,而是巫族需要他强大。经历过了数十年分裂痛苦的巫族各部落,他们需要一位强大的王。作为一个强大的外来者,他不会偏袒任何一个部落,正是维系各族各部最好的纽带。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他不过适逢其会。

    这,

    就是天意!

    *****

    终于上了分类新书榜,兄弟们顶起啊,让俺继续风sāo荡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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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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