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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全文阅读

作者:月关     夜天子txt下载     夜天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4章 西行之路

    夜色深深,叶小天躺在破庙露天的神坛上,仰望星空,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仿佛一只正在吞吐日月精华的蛤蟆精。

    他肚子里有一只鹅,已经吃的饱饱的,可他心里更想吃掉另一只鹅。那只高高在上的,月华桂树下徘徊的白天鹅。水舞的不幸遭遇,固然令他同情和义愤,但更激起了他赢得美人归的信心。

    叶小天狠狠地发了一个帮他预备媳妇儿出气的宏大志愿:“老子一定娶她过门,和她生上一堆大胖小子,领着老婆孩子回她故乡,好好羞臊羞臊孩子他姥爷和舅舅,他们不是怕丢人么,我就让他们丢人丢到姥姥家!”

    炕上有低低的细语声传来,依照习惯,乐遥正缠着娘亲给她讲故事哄她入睡,这是她贫瘠无聊的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叶小天躺在土台上,隐隐约约听出水舞所讲的是,这个故事写成不久,却已风靡一时,叶小天在京城时也听说书先生讲过,不想竟已在此地流传开来。

    渐渐的,水舞讲故事的声音越来越小,终至不可复闻,乐遥睡着了,水舞讲着讲着也睡熟了,房间里顿时静下来,叶小天从破露的屋顶一角,用一双倦眼最后望了一眼寂静的夜空。

    夜空中,点点繁星一闪一闪的仿佛一双温柔美丽的眼睛,叶小天看着那一颗颗美丽的星辰,忽然就想到了薛水舞那双柔美似水的眸子。“我媳妇儿,可真俊呢。”叶小天想着,带着满意的微笑,睡着了。

    ……

    “长长长,长长长长长,再长些,再长些,给我伸到天上去!”起得很早的小萝莉绕着仰躺如蛤蟆的叶小天,仿佛正在扮着孙悟空,手舞足蹈地指挥着她的“金箍棒”……

    薛水舞火烧屁股地从灶台前冲过来,红着脸呵斥乐遥:“去去去,一边儿玩去,别吵醒了哥哥。”说完又羞又怕地瞟了一眼叶小天衣下高高竖起的部位,拉起不懂事的小萝莉逃了出去。

    “老娘又在教训哥哥了吧,大概小安又尿炕了,呵呵……”

    睡梦中的叶小天依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童年的家。一大早,他还在熟睡,耳边就想起了老娘教训小安的声音。很熟悉的童年感觉啊,就连那饭香也一模一样……

    “饭香?”

    叶小天吸了吸鼻子,忽然张开眼睛,一睁眼就看到微白的天空,他的神识渐渐清醒过来。叶小天翻身坐起,就看到正在灶间烧火的水舞:“啊,你怎么起这么早?”

    “你醒了?”水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把下巴埋进胸口:“哦,我担心天大亮后再生起炊烟会被村民们看到,所以早些起来。”

    “哥哥哥哥,你起来啦,来陪遥遥玩!”乐遥闻声赶来,骑着只存在于她想象中的白龙马,非常快乐。

    看着她快乐的样子,叶小天马上也快乐起来。灶间有一道温柔贤淑的忙碌的身影,破房子里有一个快乐玩耍的孩子,很温馨的感觉,这就是叶小天想要的生活。

    “我一定要把她们安全地带回京城去!”叶小天愉快地想着,从神坛上一跃而下,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西方有位费先生,认为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股动力驱使他的一切行为,这个动人就是人的原欲,也就是性.欲。原欲作为一种生物本能,如同饥饿一样,需要获得满足。

    不同的是,饥饿感的满足只需要填饱肚子,而要满足原欲,由于外在道德等原因的限制,则不一定通过动物本能的方式来渲泄,他会把原欲转化为其他的方式来渲泄,诸如雄心壮志、诸如好奇心、诸如求知欲、破坏欲、攻击性等等,甚至转化升华为文明的创造源泉。

    对此刻的叶小天来说,他想满足原欲的方式不是简单粗暴的占有,而是通过更委婉的更合乎人类文明的方式----求偶来进行,他要做的显然就更复杂、也更多。

    早上吃饭时,叶小天发现薛水舞似乎没有睡好,她那双漂亮的杏眼里有着隐隐的血丝。

    “莫非因为英俊潇洒如我这般少年与她同屋而眠,所以令这美人儿难以入睡了?”一向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叶小天沾沾自喜地想,马上对未来充满了更加美好的憧憬。

    三人用过早餐,将剩下的肉沥干,摘了几片芭蕉叶子裹好,和白薯一起放在包袱里,穿过小镇继续西行。天还太早,村民们没有这么早起来的,村中街道上静悄悄的,有晨雾袅袅弥漫。

    一户人家院子里,一个胖大妇人,披头散发,叉着她那能劈成三个薛水舞的肥硕腰肢,乜着一墙之隔的邻居家破口大骂:“不要面皮的贼儿娃子,连我家正下蛋的大白鹅都偷,一定生孩子没屁.眼儿!”

    薛水舞悄悄睃了叶小天一眼,埋头疾行。纵然是不懂事的乐遥也有些心虚,牵着娘亲的小手一溜儿小跑,唯有叶小天面不改色,挺胸昂头,步履从容如闲庭信步。

    等到日上三竿,农民们扛起锄头姗姗下地的时候,又有人站在田间地垄上,指桑骂槐地大骂某某怀疑对象缺德带冒烟地偷了他们家的白薯时,叶小天“一家三口”已远远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

    叶小天低估了湖广道路复杂的程度,这里山多水多,可不像北方有那么多道路四通八达,他们要在起伏的群山中找出一条向北的安全通道很困难。

    经过一个镇子时,叶小天向城中商贾仔细询问了一番,获悉再往西走百余里,有一条于群山之中向北的道路,此时他们离开靖州已远,势必不能回头,只好硬着头皮一路向西,继续前行了。

    在叶小天心里,他已经把薛水舞看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向她表达,尽管他胆子很大,可是在情场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初萌情窦的少年罢了。

    叶小天和心目中的娘子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他和乐遥小妹妹的感情却是一日千里。在叶小天面前,乐遥也像在娘亲面前一样,开始自称起宝宝来。

    叶小天背着乐遥,走在西去的山路上,薛水舞伴在他的身边,因为已经习惯了步行,她的脚步比从前轻快了许多。夕阳的红光将他们跋涉的身影沐浴其中,为他们的身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缘。

    乐遥趴在叶小天的肩上,乐此不疲地继续着她的角色扮演游戏:“哥哥,我们现在就是去西天取经,那你扮演谁呢?”

    叶小天笑道:“我扮演猴哥呗,我保护你们,打跑一切妖魔鬼怪。”

    “猴哥?那你会七十二变吗?”

    “这个……不会。”

    “不会七十二变怎么能演猴哥。”

    “这么说,你一定最适合演猪八戒了。”

    杨乐遥摸摸自己的鼻子、嘴巴,惊奇地道:“为什么呢?宝宝的鼻子不长,耳朵也不大呀。”

    叶小天笑道:“可是你很能吃啊。”

    乐遥马上像小猪似的嘟起了嘴巴:“宝宝才不要当猪八戒,宝宝要当伶俐虫。”

    叶小天道:“不行,你就是猪八戒!”

    乐遥攥起小拳头在他肩头捶了一下,恨恨地妥协了:“那宝宝当猪八戒,哥哥当奔波儿霸。”

    叶小天失笑道:“你怎么想起奔波儿霸来了,哥哥哪儿长得像奔波儿霸?”

    乐遥搂着他的脖子,扭着小身子撒娇:“就要奔波儿霸,宝宝喜欢。”

    叶小天道:“好好好,宝宝喜欢,那哥哥就是奔波儿霸。”

    水舞微笑地听着他们斗嘴,欣然望向前方。前方,是即将落山的太阳,就像一团燃烧的火,冉冉地浮在山头上,而他们就像一群快乐的飞蛾,扑向那远山之上的火焰,一步步寻找着他们心中的光明。

    一座小村庄,暮归的老农正跟街邻笑着打着招呼,忽然凝住笑容,疑惑地看向前方,前方有十几骑快马,卷起一路灰尘飞也似的冲进了村庄。

    “喂!老头儿,有没有一双青年男女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经过你们村子?”

    勒住马缰的杨三瘦“哗”地一声亮开一张由他手绘的画像,往那老者面前一递,老汉凑上前来眯起眼睛看了看,哈哈地笑了起来:“这是你画的?画的可真丑。”

    杨三瘦恼羞成怒:“你这老东西,我问你见没见过这样三个人,你管我画的好不好看。”

    老汉却也不恼,只是哈哈地嘲笑他:“像你画上的这样三个人,老汉除非撞见鬼,否则是绝对没见过的。老汉只见过一个俊的天仙一般的小娘子和一个清秀少年,带着一个可爱的小丫头从这里经过。”

    杨三瘦目光一凝,顾不上理会他的嘲笑,连忙一倾身,急声问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汉翻了个白眼儿道:“老汉又不是个看见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儿的登徒子,人家俊俏小娘子由此经过,老汉还能追上去看看不成?不过嘛……”老汉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乜着杨三瘦。

    杨三瘦双眼一亮,急忙问道:“不过怎样?”说着急急探手入怀,摸出一锭散碎银子往那老者怀里一丢。老者接过银子,马上爽快地向村外一指:“不过前方就只有一条路。”

    “走!”

    杨三瘦二话不说,用力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便向村外道路狂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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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路遇

    叶小天三人一路西行,所经地区渐渐变成了诸族杂居之地,汉、苗、回、壮、彝、瑶、白、畲等至少十多个民族的百姓群星一般散落在沿途的一个个小村庄里。

    这里民风与中原大不相同,官府控制力也相对较弱,在一些地理形势恶劣、民风彪悍的地方,县令所能掌控的区域实际上只限于县城。这种情况下治安自然更加恶劣。为安全起见,叶小天总要找到同路的商旅才会上路。

    这天他们终于来到了晃州府。只要穿过晃州便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他们就可以折向去京城的路,叶小天心中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终于要踏上回家的路,担心的是囊中如今只剩下最后一文钱。

    过了晃州城虽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可这条路是从莽莽群山之中开辟出来的一条驿道,从晃州到下一座大城之间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山中驿路,最快也要四天时间才能通过。

    在此期间几乎全是崇山峻岭,很难遇到人烟,身无分文且人单势孤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的,可叶小天并未因此止步,车到山前必有路,乐观的小天一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进城后,花掉最后一文钱,买了三个菜包子,三个人勉强对付了一口,便立即向西城走去。

    自从进了晃州城,薛水舞就有些心事重重,只是叶小天此时既喜且忧,全未察觉。薛水舞心事重重,不免落后了几步,望着背着乐遥快步前行的背影,她几度欲言,却终又闭口。

    如今眼看西门在即,水舞终于鼓足勇气,快步追上前去,正想对叶小天说些什么,叶小天却突然停住脚步,一把扯起她,飞快地闪向路口街角。

    薛水舞吃惊地道:“叶大哥,怎么了?”

    叶小天道:“噤声!”

    他把乐遥交给水舞,贴着墙角悄悄探出头去,向远处观望一阵,眉心蹙紧,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城门处,百姓与商贾们正进进出出,只有两个半死不活地士卒抱臂倚着城门,懒洋洋地打量着进出的百姓,而在城墙阴影下,却有五六个大汉站在那儿。

    他们左顾右盼的杵在一个并不十分热闹的城门下格外显眼,其中一人身材干瘦,赫然正是杨三瘦。叶小天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追来了,而且就守住北返的唯一出口上!

    杨三瘦坐在一个石墩上,头戴草帽,正啃着一块西瓜。

    他一边吐着瓜子儿,一边乜着出城的百姓。除非有能藏人的车辆,否则他就不用刻意上前检查,叶小天、薛水舞带着一个小孩子,这样的组合很容易辨认。

    他那日向靖州北方的官道追出好远,一直没有看到叶小天三人的身影,杨三瘦马上就醒觉不对了,叶小天三人就算是借乘了他人的车子也不可能快得过他们的马,既然追不上,很可能就是落在了他们的后面,或者根本还未离开靖州。

    杨三瘦马上兜转快马匹往回搜,一直回到靖州城也没发现叶小天的影子。杨三瘦悻悻地去回禀杨夫人,本以为叶小天三人既然侥幸逃脱也就算了,谁知夫人却下了严令,要他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水舞母女并置之死地。

    杨三瘦不明白夫人为何如此执着,却也只能暗暗腹诽小心眼的女人是何等可怕,作为一个家奴,他不能也不敢违拗主子的命令,只能不折不扣地执行。

    可是要抓到叶小天他们谈何容易,杨三瘦费尽周折才打听到叶小天他们向西而去,杨三瘦一路循踪追赶,可每一次都是阴差阳错,晚了一步。

    有鉴于此,杨三瘦干脆分出一半人马循踪追赶,自己另带一半人马日夜兼程地抢先赶到晃州府,堵在了这条去往京城的必经之路上。

    叶小天对薛水舞道:“杨三瘦来了,就在城门前。”

    “什么?”薛水舞听了脸色顿时一白。

    叶小天锐利的眼神盯着她,沉声问道:“杨夫人为何非要置你于死地?”

    薛水舞满脸迷惘,仔细想了想,摇头道:“我……我也不明白,没有道理啊,她为什么这么恨小……小女子,根本没有道理啊。”

    叶小天总觉得水舞的话有些不尽不实,毫无道理的迫害并非没有,如果一个人能享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那么丧心病狂也好、肆无忌惮也好,根本就没有道理可讲。

    可杨夫人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力,在她身上还有重重约束,所以她执意如此,就不可能毫无目的或者没有原由。可现在不是逼问的时候,叶小天深深望了水舞一眼,又探出头去观察城门口的动静。

    水舞咬了咬嘴唇,期期艾艾地道:“他们既然守住了城门,咱们怎么办?要不……要不先在城里躲几天?”

    叶小天摇摇头道:“谁知道他们是否只有这几个人呢?万一另有人在城中打探咱们动静怎么办?夜长梦多,咱们必须尽快出城才安全些。”

    薛水舞看看守在城门处的那几条大汉,忧心忡忡地道:“咱们怎么出去,混不出去,也闯不出去……”

    叶小天摸挲着下巴,沉吟地道:“不容易出去,不代表出不去。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总能找到办法的。”

    这时,一行人向他们藏身的这个路口缓缓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位令人一见便眼前一亮的苗家姑娘,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头戴一顶精美的银花冠,花冠上还插着一对高约一尺的银牛角,银牛角尖上系着彩飘,银冠下沿又圈挂着银花带,下垂着一圈小银花坠。

    一条蜡染的艳丽的百褶裙系在她细细的小蛮腰上,腰间系着一串串的银腰铃,她身上的银饰还不只于此,脖子上同样有银饰,足足七层的银项圈挂在颈上,明晃晃的,胸前还戴着银锁和银压领。

    当她迈动一双悠长轻盈的大腿,步态柔美,小腰肢也异样婀娜,足堪入画,而那周身上下传出的银铃的响声,便成了一首悦耳的乐曲。

    花衣银装,衬着她满月似的俏美面孔,眉儿黑亮,一双大眼,鼻梁挺拔,嘴巴比起中原美人儿的樱桃小口来显得大些,却也令好丰润动人美如花瓣的双唇别有一番味道。

    那唇瓣并未涂朱,却有一种健康鲜亮的光泽,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有种健康性感的美丽,使她透出一种充满生命活力的性感,配着一身华丽的银饰,明艳动人。

    在她旁边却是一个斯斯文文的青衫读书人,手摇一柄折扇,举止之间尽显儒雅,只是他的面孔虽不难看,却也难称倜傥,勉强算是中人之姿,可读书人的味道却是十足。

    在他二人身后还跟着十几个牵马佩刀的苗家壮汉,是以所经之处,街头行人纷纷走避,生怕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

    眼看就要走到路口,那读书人突然一收折扇,对那苗家姑娘彬彬有礼地道:“凝儿姑娘,咱们先在此处吃点东西再出城吧,免得前路野店也没一家,路上不好进食。”

    “还是徐公子想得周到,那就这样吧。”

    苗家女孩儿羞笑的模样,柔柔的仿佛一道潺潺的小溪水,若有熟悉她的人看到她此刻的模样,绝对不会承认眼前这位柔美可人的姑娘就是他们所熟知的那位展姑娘,“水西三虎”中排名第二的展凝儿展大姑娘。

    “水西三虎”都是女人,都是很年轻的女人,都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豪门贵女,于是她们就成了黔地大大小小百余家土司家少爷们心中的噩梦,不知多少被她们折磨的要发疯的土司少爷日夜盼望着能有一位勇于牺牲的大英雄从天而降,为他们“除三害”,可惜一直没有人甘愿牺牲自己,于是他们的噩梦便也始终挥之不去。

    以这位展凝儿展姑娘来说,她的父亲是水西展氏的大土司,而她的母亲则出身黔地第一大土司水西安氏,展凝儿一肩挑着两大土司家族,自然贵不可言。

    常言道:百年的皇帝,千里的土司。皇帝也要受到种种限制,不能为所欲为,尤其是这大明朝的皇帝们,一辈一辈儿被大臣们欺负,一个比一个苦逼。可这些大土司们却是擅权专断、生杀予夺,比皇帝还要威风百倍。

    “水西三虎”听起来威风凛凛,可这样的诨号用在女人身上,足见她们的可怕。展姑娘在水西三虎中排名只是第二,却也是三虎中唯一一个会武的女汉子。

    这位展大姑娘自幼好武,不想成年之后却迷上了文学。尽管限于天赋,她只要一打开书本,很快就能进入甜美的梦乡,却也无法因此打消她的向学之心。

    “既然不能成为才女,那就嫁一个才子吧!”

    展姑娘如是想,也如是做了,她公开宣布,要嫁一个才学渊博的读书人。

    消息一出,黔地大小数百土司家的少爷们抚额称庆:“这头母老虎终于确定了要祸害一生的目标,幸好不是我啊!”一些明明学问狗屁不通,偏偏自觉才高八斗的土司少爷为了以防万一,更是从此宣布:“少爷我目不识丁。”

    其实他们根本不必如此担心,要找读书人,还有比汉家郎更出色的读书人么?苗家汉子爽朗粗犷,哪有汉家读书郎的才情。汉家读书郎,几乎对每一个苗家女来说那都是一种致命的**啊!

    展凝儿此番往中原去本是为了办一件事情,回程中恰好遇到这位名叫徐伯夷的读书人,听他吟一首诗、抚一曲琴,芳心就此陷落了。

    徐公子年近三旬,因家境贫寒,专心读书,是以迄今未婚。展凝儿获悉这一切后,马上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良配目标,她怕自己的粗野会吓跑这斯文秀才,是以在他面前总是扮出一副弱不禁风、百依百顺的乖乖女模样。

    随着徐公子的一声建议,一双火红的衣袖翻飞着,悦耳动听的银铃声中,展凝儿带着一身清新的气息从叶小天面前飘然而过。

    叶小天嗅着那扑鼻而来的淡淡花香,看着紧随展凝儿和徐公子之后的十几个形容剽悍、腰间带刀的苗家汉子,冲着薛水舞“啪”地打了一个响指,神采飞扬地道:“有办法了。”

    薛水舞欣然问道:“什么办法?”

    叶小天坏坏地一笑,自信满满地道:“山人自有妙计!你且安心候在这里,等杨三瘦那班人离开城门,咱们就马上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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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小天借刀

    “小二,两碗面!”

    展凝儿扬声说罢,便拉开凳子,使一条手帕轻轻一拂,巧笑倩兮地对徐伯夷道:“公子请坐。”

    堂堂展家大小姐,什么时候干过这种侍候人的活儿,怕是她老爹都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不过她手下那些苗家武士一路上已经见惯了自家小姐对这位徐公子的小意奉迎,倒也见怪不怪。

    至于他们的饭食,小姐既然没带他们的份儿,只好自己点啦,还得等小姐的面端上来再说,免得影响小姐进膳。待遇天壤之别,他们也只能暗叹幼时不曾有机会读书了。

    一众苗家武士分别在各张桌前坐了,人数虽多,但是少主当前,却也没人喧哗,是以安静的很。

    “多谢姑娘。”徐公子微微一笑,向展凝儿揖礼道:“姑娘请坐。”

    “到底是读书人呢,我们那儿的粗鲁汉子,哪有这般斯文知礼的,不但会掉书袋,说话之前都总要揖上一揖。”展凝儿欢喜地想着,轻轻一搂裙摆,盈盈落座。

    以展凝儿的家世条件,自然不会喜欢这样的街边小店,不过她也并非不知民间疾苦的娇娇女,毕竟作为一方土司,家族辖下尽是苗寨,那里限于条件不会过于奢华。而展凝儿自幼常常出入苗寨,住宿饮食也常有粗陋简单的时候。

    如今她和这位徐公子同路而行,一路上徐公子从不花她一文钱,展凝儿自然就不敢展现自己的奢侈以引起他的反感。同时徐公子这番表现,在她心中也树立了自尊自强的形象。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小二从那些苗家侍卫武士的排场看出这位姑娘不同凡响,赶紧知会厨下用心做好两碗辣子面,殷勤地给他们端上来。

    展凝儿斯斯文文地挟着面条,对徐伯夷道:“人家上次听了公子绝妙的琴音之后,却也动了学琴之念,只是苦于没有名师,不知公子能否抽空指点一二。”

    徐伯夷爽朗地笑道:“互相切磋有何不妥?其实呢,琴棋书画说到底不过是一种陶冶情操的娱乐,随心所欲就好,如果本不喜欢,也不必强求,否则便失却了本义。

    古人击缶作歌、弹剑作歌,俱是随兴而为,却又何尝失了高雅?姑娘你嗓音如此美妙,想必歌喉也婉转如百灵,琴能学得,可你这天生的好嗓音却是学之不得呢,徐某倒想听姑娘你高歌一曲。”

    展凝儿羞羞答答地道:“小女子怎敢在公子面前现丑。”

    她用一根筷子卷着面条,并无进食的意思,却含羞带怯地对徐公子道:“凝儿与公子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此去葫县又是同伴,不知到了葫县后可否去公子家中拜访?”

    展凝儿虽是苗女,却也明白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不便轻易去一男子家拜访,她如此说,分明是向徐伯夷表白情意了。徐伯夷微一犹豫,斟酌地道:“呃……,徐某此番本是游学归来,若贸然带姑娘回门,恐父母双亲会以为我在外一直疏怠学业,还是另找机会吧。”

    眼见展凝儿露出一抹失望的神色,徐伯夷忙道:“其实,徐某也很想让家父家母见见姑娘你呢,只是仓促登门未免于礼不合,还望姑娘见谅。”

    展凝儿展颜道:“人家哪有那么小心眼啦。嗯,人家也明白,你们汉家人的礼数多的很,尤其是像你这样的读书人,那好吧,人家听你的就是。”

    徐伯夷暗自松了口气,连声道:“好好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姑娘,请用面。”

    “哎哟!”展凝儿刚刚举起筷子,叶小天就风风火火地赶过来,身子一蹭,恰恰拐在展凝儿的胳膊肘上,将一碗面都撞翻了。

    展凝儿哎呀一声,一碗汤面登时洒了满桌。展凝儿和徐伯夷赶紧起身避开,徐公子眉头一蹙,不悦地道:“你这人怎么这般莽撞!”

    展凝儿手下那些人方才并未清场,也未在意叶小天进来,如今见他撞到了小姐,才纷纷站起。展凝儿柳眉一剔,本来甚是恼怒,一见徐公子义正辞严地训斥这个莽撞人,忽地醒悟到自己乃是一个“性情温柔”的大家闺秀,忙出言劝道:“算了算了,这人也非有意,叫他赔我一碗就是了。”

    “什么?陪你一晚!”成心找事的叶小天大惊失色,急忙抱胸急退两步,惶恐地道:“我没听错吧,你竟然要我陪你一晚?”

    展凝儿奇怪地道:“这有什么不对吗?”

    叶小天正色道:“当然不对!我只不过撞翻了你的面而已,你怎么可以让我陪你一晚呢?姑娘,在下一向洁身自爱,是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肉体,答应你这样非份要求的。”

    展凝儿听他一说,只气得头脑发昏,她胀红着脸庞道:“我是说叫你陪我一碗……”

    叶小天马上截口道:“我不干!我人虽穷,志却不穷,我绝不出卖自己的肉体和尊严!”

    展凝儿的心火儿蹭蹭直冒,咬着牙根儿喝道:“我是说叫你陪我一碗面!”

    徐伯夷怒不可遏地道:“展姑娘,你不用理会他,这无赖是故意耍浑,占你便宜。”

    叶小天道:“哦……,原来是要我赔你一碗面,我就说嘛,像姑娘你这种嫩的一掐就出水儿的漂亮姑娘,想要男人勾勾小指就行了,怎么可能提出如此无耻的要求,原来是陪你一碗,而不是陪你一晚……”

    展凝儿几时受过人如此戏弄,气火攻心之下,终于忘记了在徐公子面前扮演温婉淑女,她手腕一翻,一柄锋利的短刀就明晃晃地出现在叶小天胸前,叶小天马上闭紧了嘴巴。

    展凝儿目欲喷火,手中的刀尖稳稳地沿着叶小天的胸膛一寸寸地向上移,渐渐地缓缓滑到叶小天的喉头,叶小天的喉头立即被激起一片细微的鸡皮疙瘩。

    展凝儿手中的刀尖继续上移,叶小天不得不像一个正被纨绔公子**的小姑娘似的,很傲娇地扬起了他的下巴,微微仰视着并不比他矮几分的“展大爷。”

    展凝儿抬起一条腿,往条凳上狠狠一踩,斜端着肩膀,似笑非笑地瞪着叶小天,揶揄地道:“说啊!你继续说啊,你不是很能说吗?”

    叶小天可怜兮兮地道:“壮士饶命!”

    展凝儿嗤然,将刀子在叶小天脸颊上拍了两下,嘲讽道:“继续油嘴滑舌啊,本姑娘的便宜这么好占,你现在不占,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叶小天弱弱地地道:“姑娘说笑了,你刀子都亮出来了,我又不是活腻了,怎敢再胡言乱语。”

    展凝儿冷笑道:“你不是说本姑娘嫩的一掐就出水儿么?怎么你现在怂得一掐就出鼻涕泡了呢?”

    叶小天干笑道:“爷爷都是从孙子辈儿过来的嘛,该装孙子的时候就得装孙子,大丈夫能屈能伸。”

    展凝儿撇撇嘴道:“你还想在本姑娘面前装爷?如果我想杀你,你现在死了三次都不止了。”

    叶小天赶紧道:“其实以姑娘你这般美貌,我一见你就已经被你迷死了,根本不用姑娘你动手的。”

    展凝儿瞪起大眼睛,娇叱一声道:“你还敢油嘴滑舌,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叶小天委屈地道:“我都对你大拍马屁了,你怎么还可以杀我?”

    展凝儿又黑又亮又圆又大的一双眸子狠狠地瞪着他,一字一句地道:“我怎么就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男人。”

    叶小天赶紧道:“那你就更不能杀我了,杀了我,你上哪儿再找一个这么不要脸的男人?”

    展凝儿的脸颊急剧地抽搐着几下,在叶小天的厚颜神功下,她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了。

    一个腰间插着短刀的苗家汉子踏前两步,森然道:“大小姐,把他交给小人处置吧。”

    叶小天马上道:“喂喂喂,你们可不能仗着人多欺负人少!姑娘,你要是有胆子你就放了我,我也有兄弟的,只要我把兄弟们找来,咱们谁处置谁还不一定呢!”

    展凝儿眉尖一挑,道:“真是打的好主意,我放你去找你的兄弟,你趁机溜之大吉是不是?”

    叶小天大声道:“你若不信那就跟我一块儿去,我的兄弟们可是很能打的,如果你们这些苗人怕了,那我也无话可说,要杀要剐,你们现在就动手吧!”

    展凝儿把手一缩,尖刀在掌心滴溜溜一转,顿时消失不见,她一脚踢飞了条凳,剽悍地喝道:“前方带路!”

    等展凝儿带着十几个剽悍的打手一窝蜂地冲出辣子面馆,展凝儿才猛然醒觉方才自己那副形象全都落在了徐公子的眼中。

    “完了,一路上努力营造的大家闺秀的形象,这一下全毁了。”

    展凝儿又羞又怕地偷偷瞟了一眼跟出来的徐公子一眼,见他并未露出鄙弃不悦的神色,心中这才稍安,忙靠近了去,讪讪地道:“让公子见笑了,人家……人家实在是被这无赖小子给气着了,其实人家脾气一向很好的,是吧?”

    徐公子点了点头,义愤填膺地道:“姑娘做得对,对这样的泼皮无赖,就要严加惩治,否则不知还要有多少良家妇女被他**。”

    展凝儿如释重负,细声儿道:“公子说的是。”她微微低头,,恰似水莲花不胜风凉的娇羞,心中却是暗暗打定主意,一会儿只让手下动手,自己是绝对不能露出那种凶神恶煞的模样来,读书人胆子小,要是吓跑了怎么办?

    杨三瘦带着几个人正在城门口东张西望,叶小天领着一帮苗人浩浩荡荡地走过来,远远的叶小天便向前一指,说道:“看,那就是我的兄弟!”

    叶小天加快脚步,越众而出,向前疾奔而去,杨三瘦丢掉西瓜皮,刚刚转过头来,双眼突然一亮,向前一指,大喝道:“他在那,快抓住他!”

    叶小天向前跑出几步,突然又返身往回跑,杨三瘦领着五六个大汉撒开双脚猛追过来,叶小天一边跑,一边嚣张地冲着展凝儿喝道:“我兄弟来了,你们这些苗蛮子,受死吧!”

    p:从横店回来了,今天第二更奉上,明天起,应该就能恢复正常更新时间了。

    书评区有书友在那儿忧心忡忡不穿越大明如何如何的,又说架空如何如何的,我在此只说一遍,我只是拿架空类比一下,本书不是穿越,也不是架空。你要担心大明会亡,事实上它就是亡了,亡的不能再亡了,谁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至于穿越小说中它被穿越者中兴起来从而不亡的,没有一千本也有八百本了,说不定以后还有很多很多本,你从那儿去寻找对大明永远不死的安慰感吧。我这本书里不会有几个历史上知名的人物,主角的故事会很爽,可是和这些国家命运没有关系,它也不会像醉枕一样,让主角纠缠入那些历史大事件。我开篇说你将百度不到多少内容,只能看故事才知道故事的发展,原因就在于此。

    我写的是叶小天,是他很爽的一辈子,大明在主角的舞台上就是幕布中的一块,也仅仅是一块幕布。这块幕布不会影响主角的的兴衰。难道故事至此,主角的故事不欢乐吗?京城里皇帝被谁欺负了,大臣谁当权的,关我鸟事!可怜,这么多年的穿越小说,结果是养出了一些不会看故事,一味只关心这个朝代亡不亡的人,那样的话,穿越小说你也不用看了,因为既然是穿越,你知道最后一定不会亡嘛,所用的手段,也不过是已经问世的那么多穿越小说早就写尽了的手段嘛。

    至于说有些疑问为何史书上没有他的记载,你看小说还是看史书呢?再说我自有办法圆过来,可是我现在就把谜底说给你听?起点现在有几本不穿的历史小说,就我一本吧,你不看有的是穿越小说供你选择,难得有本不穿的,就别来聒噪了。

第17章 南辕北辙

    叶小天张牙舞爪地冲在前面,杨三瘦等人则咬牙切齿地跟在后面,一边跑还一边拔刀,气势汹汹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听他一声召唤,便要冲过来和这班苗人拼命似的。

    展凝儿这边的人只看见叶小天突然从他们之间跑出去,向着城门口那群了吆喝了一嗓子,然后就掉转头,耀武扬威地向他们冲过来,还得意洋洋地大叫:“你们这班苗蛮子,这回死定了!”

    他们此时还能怎么做?难道停下来等对方砍倒几个兄弟,再好好论一论谁是谁非?他们当然是马上拔出刀,义无反顾地冲上去,而且喊的比对方更大声,表情比对方更凶狠。

    “我不能打的,你们打赢我兄弟,我就认输啦!”

    眼看刀光雪雪,映日生寒,如同一座气势汹汹的刀山向他扑来,叶小天突然脚底抹油,来了一个极销魂的走位,仿佛一辆疾驰的车子突然做了一个漂移,嗖地一下就闪到了路边,还立即来了一个五体投地大礼。

    如此一来,那些大呼小叫拔刀猛冲的苗家汉子即便有心顺手给他一刀都嫌碍事,何况迎面正有人持刀冲来,谁还有心理会他,马上都举刀迎了上去。

    杨三瘦等人跑着跑着心中渐生狐疑,对面这些苗人要干什么?貌似……貌似是要跟我们动手?难道他们是叶小天搬来的救兵?

    杨三瘦可是很清楚这里不是靖州,在这些山寨部落聚居地区,民风是何等的彪悍跋扈。他迟疑着,脚下的步子渐渐慢下来,可他们根本没有机会问个清楚,对面的苗人已经挥舞着大刀,大呼小叫兴高采烈地冲了过来。

    铿铿锵锵、砰砰丘丘的一通乱砍,杨三瘦等人一边糊里糊涂地举刀迎敌,一边在心里画着魂儿。

    两个守城的老军一见城门口发生大战,其中一伙人似乎是外乡客,另一伙人干脆就是惹不起的山地部落,马上扛起生了锈的缨枪,拔腿向城头逃去,动作迅速果断、稳健有力,看来逃生经验极其丰富。

    “真是一个废物!”

    正在扮斯文大小姐的展凝儿经过行五体投地大礼的叶小天身边时,自然不好提起狠狠踹他两脚,甚至连句不屑的话都不便说,她只是在心里狠狠鄙视了叶小天一眼,便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展凝儿一过去,正趴在地上扮乌龟的叶小天马上跳了起来,急急向城门处一看,这边大战一起,城门处的百姓便四散而去,薛水舞抱着杨乐遥,背着大包裹,像个难民似的,此时堪堪逃到城门口。

    叶小天抬眼望去时,薛水舞恰好扭过头向他这边望来。叶小天心中一喜:“我这小媳妇儿倒聪明啊,时机抓的真好!”

    叶小天向薛水舞竖了竖大拇指,做出一个“快走”的口型,薛水舞便转过头,迅速消失在城门洞里。

    刀光剑影之中,叶小天不断地向边角处移动着,正在混战的双方根本没人注意他。

    展凝儿全神贯注地盯着交战的双方,她的人多,而且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族中勇士,当然,他们最擅长的是山地战,在这里却发挥不了所长。

    即便如此,比起杨三瘦一方他们依旧要强的太多,杨三瘦一方不但人少,而且都是一些家丁护院,纵然平时舞舞石锁、练练刀枪,又怎比得上这些真正经过锤练的山地男儿。

    “不要打了,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杨三瘦左胯挨了一刀,右肩破了一道口子,发髻也散了,披头散发左支右绌地竭死拼杀了一阵,刀又被一个用重兵器的苗家武士给磕飞了,他只好高举双手,悲愤地大叫:“你们到底是叶小天的什么人,为何与我们做对?”

    展凝儿和徐公子疑惑地互相看看,展凝儿突然有所醒悟,急忙举起手臂,大喝道:“统统住手!”

    杀红了眼的双方缓缓后退,气喘吁吁地站定,好多人已浑身是伤,其中以杨三瘦一方更甚。展凝儿缓缓踏前两步,沉声问道:“你们……不是叶小天的兄弟?”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血染重衣、披头散发的杨三瘦就像一个正在作法的楚地大巫,双手高举向天,满腔悲愤地嚎叫起来:“叶小天,我杨三瘦对天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展凝儿像个小淑女似的站在徐公子身边,却在心中咬牙切齿地发誓:“臭小子,你竟敢戏弄我、利用我,姓叶的,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灭了你!一定灭了你!”

    此时,被杨三瘦和展凝儿双双诅咒,意欲锉骨扬灰的叶小天正急急奔跑在通向西南方向的一条山间野径上。

    当他像条黄花鱼似的溜着边儿蹭出晃州城时,赫然发现薛水舞抱着杨乐遥正艰难跋涉在通向西南方向的一条山间小径上。叶小天大急,马上遥遥呼喊:“水舞,你走错路啦,不是那个方向。”

    不料薛水舞充耳不闻,又或者是根本没有听到,脚下反而快了,叶小天喊了两声,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起伏不平的地面尽头,叶小天无奈地看看正前方平坦的官道,恨恨一跺脚,也闪离了大路向她追去。

    薛水舞抱着一个孩子,哪里能跑得快,很快就被叶小天追上了。

    “水舞!站住,不要跑了!”

    叶小天急急赶上前来,水舞听到他的声音急忙止步,转过身来,一脸惊喜地道:“叶大哥,你逃出来啦,他们没有追来吧?”

    叶小天道:“当然没有,你怎么往这边走,这样走永远也到不了北京城啊。”

    薛水舞的目光微微飘忽了一下,赶紧道:“啊,水舞是想,我们虽然出了城,只怕他们猜到我们要走的方向,很快就会追上来,不如先在山中躲避一时,再伺机北返。”

    “嗯……,似乎很有道理。”叶小天看着薛水舞,眼神微微有些玩味,但他马上就展颜微笑起来:“呵呵,跟着我逃了这一路,水舞姑娘也变聪明了呢。”

    薛水舞讪讪一笑,有一丝不自然的神情从眼眸中悄然逸过。

    叶小天上前两步,一把从她怀中接过杨乐遥,道:“咱们走吧,先到山上躲避一时,逃过他们的追捕再说。”

    叶小天抱着乐遥大步而去,薛水舞望着他的背影,有些懊恼地咬了咬唇,恨恨一跺脚,快步追了上去。

    ※※※※※※※※※※※※※※※※※※※※※

    夜色苍茫,沐浴之后神情气爽的叶小天躲在莽莽丛林的一个山洞里,正在烤着一只好不容易才抓到的锦雉。

    洞中央生了一堆火,火堆熊熊燃烧着,将洞窟中阴寒的气息一扫而空,叶小天转动着架在火上的锦雉,锦雉在火焰上方吱吱地冒出油脂,诱人生涎。

    洞外半里地外有一眼山泉,薛水舞带着刚在那儿洗过澡的乐遥慢慢进了山洞,刚刚洗过澡的乐遥正披散着头发,粉团团的十分可爱。

    叶小天见她们回来,便笑着说道:“鸡肉已经快烤熟了,遥遥,过来闻闻。”

    “哇,好香啊!”乐遥扑到叶小天怀里,两眼发光地看着那只诱人的烤鸡,咽了口唾沫,叶小天笑道:“不要急,还得等一会儿。咦,这是什么?”

    忽然,叶小天看到乐遥颈上挂着一块润泽的黄色小牌子,还未掩进衣衫,叶小天拿起牌子看了看,见是一块黄杨木做的小木牌,纹理清晰细腻,可正反面都什么都没刻。

    叶小天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乐遥奶声奶气地道:“人家也不知道吖,娘亲说,人家一出生时就带着这块牌子,以后也要一直带着,不许弄丢了,小天哥哥,这牌子好看么?”

    叶小天道:“好看,当然好看,咱们遥遥生得这么好看,戴什么不好看呢。”

    乐遥一听却担起了心事,她还记得小天哥哥说过小时候长得好看的女孩子长大了都会很丑,于是赶紧强调道:“小牌牌好看,遥遥可不好看,遥遥好丑好丑呢。”

    叶小天心想:“杨霖很疼这个女儿,没理由对女儿这般吝啬吧,以他的富有,不给女儿戴个玉牌也得是块金锁啊,怎么会是一块平平无奇的木牌呢?”

    因为想着心事,对乐遥这句孩子气的话,叶小天便没有理会。薛水舞回来后就从叶小天手中接过了烤架,继续转动着烤鸡,偷偷瞟了叶小天一眼,又飞快地收回了目光。

    今天出城后,她其实是有意地向西南方向逃,不只摆脱杨三瘦的追杀,就连叶小天也想摆脱掉。

    其实在城里的时候,她就想对叶小天坦白自己的心事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否则即便不能把全部真相告诉叶小天,她至少也会吐露关于自己的那一半。

    可现在有了机会,她又胆怯了,她其实很清楚叶小天对她的企图,她最初佯作无处可去时,也正是利用叶小天的这个企图,从而借助他的力量,以逃离靖州。

    那时她并不清楚叶小天的为人,只想着利用他一下,现如今感觉叶小天表面虽有些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还是很有些古道热肠的,却又因他对自己恩义深重,反而不好启齿,是以才想不告而别,却不想他那么快就追了上来,这可怎么办?

    薛水舞的黛眉刚刚烦恼地蹙起,就察觉叶小天灼灼的目光正盯着她看,薛水舞吓了一跳,摸摸自己的脸蛋,心虚地道:“怎么了?”

    叶小天启齿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没什么,你方才怎么不沐浴一下?”

    薛水舞本来察觉叶小天的目光有些奇怪,是以有些心虚,一听这话方才放下心来,暗暗松了口气,摆出一副难为情地模样道:“人家……人家不方便在此沐浴吧。”

    叶小天打个哈哈,道:“你们女人就是麻烦,我带遥遥在这玩儿,你去山泉中沐浴一番有何不好,这荒山野岭的非禽即兽,还怕被它们看了去不成?呵呵,你不洗便不洗吧,来,咱们吃烤鸡。”

    盯着烤鸡吮着手指的杨乐遥一听这话,马上欢呼一声,乖乖坐好。

    p:这章本该上午码好的,结果正码着字,学校来电话,严厉令我速到校带儿子去理发,说他发型不合适。我平时为了他的发型不知说过多少了,这回总算有了圣旨,急急赶到学校,领了那小混蛋找到理发店,请理发师理发。

    在此期间,又为了长发短发和他力搏许久,理发师拿着剪刀听着我俩的意见也是深一剪子浅一剪子的,大战三百回合后我终于占了上风,让他剪了一个清爽精神的学生发型。

    我儿悲痛欲绝,号啕到:“这发型好难看,同学会笑话我的。”气得我踹了他两脚:“你这个香臭美丑不分的东西!”把他带到学校,毕恭毕敬谢过老师,又怕他嫌发型被同学笑,不敢去班里,遂一直把他押到教室,盯着他进屋,是以此时才码好。

    唉,吃口饭去,然后接着码。被这小子气得我肝儿疼,各位书友多多推荐票支持啊!!!

第18章 妖逃夭夭

    乐遥枕着包袱甜甜地入睡了,今天赶了那么远的路,一路又担惊受怕的,她的精神和体力都耗光了,是以睡的很沉,红红的火光映着她粉嫩的小脸蛋儿,异常可爱。

    山里阴凉,洞窟里尤其如是,不过生上一堆火就暖和了,而且可以驱走野兽。薛水舞往火堆里填了几根柴,偷偷瞟一眼叶小天,见他微微发出酣声,便蹑手蹑脚地站起来。

    薛水舞悄悄走到洞口,又回头看了一眼,便投入夜色之中。过了片刻,叶小天酣声骤停,猛然坐了起来,看一眼熟睡的乐遥,疑惑地跳起身来,悄悄追了上去。

    山洞周围山石较多,只有野草,没有树木,也很少有野兽靠近。洞里又生了火,不用担心遥遥的安全,叶小天借着山石的掩护,悄悄蹑着水舞的身影,渐渐来到泉水旁。

    叶小天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要沐浴啊!”

    不能洗澡对女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如今旁边就有一道溪流,薛水舞怎能禁得住**。可是光天化日的即便没人偷看,她也不敢宽衣解带,何况叶小天明知她就在那里沐浴的话,心里总有些怪怪的。是以一直拖延到现在,等叶小天睡熟了,她才悄悄赶到泉水边。

    弄清水舞的目的,叶小天松了口气,马上又开始兴奋起来:“她要洗澡了,那自己岂不是可以把她看光光?”叶小天抬头看了看天,月亮又大又圆,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

    叶小天长到这么大,就只看过一回女人洗澡,那次是他不小心看到的,他看到的那个女人是刑部街上一户人家刚娶过门儿不久的一个小媳妇儿,她当时坐在板凳儿上,面前是一盆热水,白气缭绕中,身体若隐若现。

    叶小天从窗子看进去,白花花的一个身子,晃花了他的狗眼。那天他本来是摸到邻居家偷梨子的,结果当他失魂落魄地从梨树上滑下来,两手空空,一颗梨子都没摘到,但他心里满满的都是香水梨子的模样。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白花花一片,就像雾里的一条大白蛇,不断地扭动着,但是那女人的脸部却完全隐在雾里,看不清她的模样。第二天早晨起床的时候,他的裤裆里一片滑腻。

    那是叶小天平生第一次滑精,那一年小天十二岁,这小子蛮早熟的。其实那位邻家小娘子体态容貌都不算很美,但是对一个刚刚萌生性意识的少年来说,那种视觉冲击力却是难以言喻的大。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曾看到过女儿家的裸体,久而久之,当时刺激太过强烈引起的感觉反而使他再记不起当时究竟看到了什么,脑海里只有白花花的一片以及那天夜里梦中极致销魂的感觉。

    叶小天像那天攀树偷梨一样,血脉贲张地爬上一棵枝繁叶茂横卧水上的大树,藤萝密布,披挂在大树上,月光映在水面上,再一闪一闪地反映在树上和他身上,如梦似幻。

    是时,明月高悬,清霜满地。

    薛水舞宽去衣衫,很快地把自己浸在泉水,这个被生活的困苦与磨难重压的女子,这一刻似乎解去了所有的束缚,似月的精灵一般轻盈。

    她站在水中,水只漫到香脐处,细而圆润的小蛮腰被流水温柔地裹起,一眼望去,水下的轻盈之姿仿佛是摆动的鱼尾,白花花、白花花的……

    长长的乌黑的秀发披垂下来,遮住了胸前美妙的贲起。长发及腰,及腰处的长发就铺散在水中,美丽的水草一般顺着水流的方向起伏。

    她弯下腰搓洗身体的时候,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蛮腰与那丰隆的臀.部所流露出的优美的曲线,带着一片晶莹钻进叶小天的眼睛,叶小天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却有一种手忙脚乱的感觉,他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了。

    她在水中并不是静止的,她在沐浴,她在濯洗她的娇躯,所以每一个优美的动作、每一个诱人的画面都是随时的变化,错过一眼,便是错过了一副最美的景致。

    于是,叶小天的眼睛只能飞快地闪烁着,努力地、贪婪地将那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尽数收于眼底,这是一个如梦似幻的晚上,水中有一个美丽的梦幻般的女人。

    叶小天甚至来不及生起情.欲的冲动,满心满眼都只有美的感觉。一个大男孩对异性的美与爱的渴望,就像一只脱壳的小鸟,用它嫩黄的喙,一点点地正在啄碎那层薄薄的蛋壳。

    明月在天,河水似乎是墨色的,墨色的河水泛着银色的月光,银色的月光似银鱼的鳞片。薛水舞撩起水,仿佛一颗颗珍珠抛洒在她晶莹的肌肤上,然后欢快地滚落。

    叶小天像一截树干似的爬在古拙的树干上,胯下那只小鸟已经用它嫩黄的喙啄碎了最后一片蛋壳,扑愣着翅膀钻出来,望一眼这个新鲜的世界,立即变成了一只愤怒的小鸟。

    当薛水舞一身清爽地回到山洞时,叶小天正躺在那儿酣声阵阵。薛水舞轻轻吁了口气,她可没有想到被她珍藏了一十八载的清白身子,刚刚已经被一个小无赖看了个通透。

    叶小天躺在那里,酣声从容,睡容平静,可胸膛里的那颗心,却跳得如同擂鼓:“好美!真的好美!她是我的,她必须是我的!嗯……还是尽快把她挟到碗里我才放心啊!”

    方才所见的一幕,使得他的心就像一只猴子见到了挂在枝头的一枚汁肥味美的桃子,哪里还有耐性忍得不去摘下。

    可是,他的感觉告诉他,薛水舞并没有躺下歇息,他感到薛水舞似乎走近了些,正在观察他,然后又悄悄走开,悉悉索索的一阵细微响声之后,洞中便静寂下来。

    叶小天又等了一会儿,轻轻张开眼睛,赫然发现----他媳妇儿逃跑了!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逃在山中,借着月光向她白天带乐遥洗澡时就已观察好的一个方向急奔,乐遥趴在她的肩头,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道:“娘亲,我们这是去哪里呀,小天哥哥呢?”

    薛水舞“嘘”了一声,小声道:“不要说话,咱们和小天哥哥做个游戏,让他清早起来找不到咱们好不好?”

    乐遥马上清醒过来,兴致勃勃地道:“好啊好啊,就像唐僧和猪八戒被妖怪抓走,孙大圣去救他们出来一样吗?那谁扮猪八戒呢?”

    ※※※※※※※※※※※※※※※※※※※※※※※

    天亮了,昏昏欲睡的乐遥趴在水舞肩头,迷迷蒙蒙地望望身后的路,心想:“小天哥哥真笨,到这时候还没追上来,人家都快被妖精吃掉啦。”

    乐遥假想中的妖精,此刻正走在薛水舞的身旁,咯咯咯地笑着,像一只下蛋的老母鸡。

    她自称马大婶,是从附近寨子里出来去城里走亲戚的,清早路上恰好碰到水舞母女。马大婶身材肥硕,满脸横肉,乐遥很不喜欢她,可水舞却对她充满感激。

    马大婶说,她要去的那个县城正好有一条通往贵州府的道路,她可以带着水舞母女同行,对逃离叶小天身边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水舞来说,这位马大婶无疑是一个活菩萨。

    马大婶笑眯眯地打量着水舞和乐遥,越看越喜欢:“这小娘子水灵得花儿一样,细皮白肉,眉眼俊俏,卖进山里就糟塌了,还是卖到城里能多赚些。至于这小女娃儿,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也能卖上个好价钱。”

    难怪今儿一早就听见喜鹊叫呢,原来是有一桩好买卖上门了。想到这里,马大婶咯咯咯的笑声愈发地欢快了。

    丛林中,叶小天远远地缀着她们,脸色阴沉。他不明白为什么薛水舞要不告而别,即便是不肯随他回京,不肯嫁给他,告诉他一声,他心里也能好受些啊,他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

    可是尽管心里充满了对薛水舞的愤怒,他还是一路跟下来了,尤其是水舞和马大婶路遇以后,叶小天就更是不肯稍离,他担心这个满脸横肉的妇人心怀不轨。

    叶小天一路跟着,一直跟到那座小小的县城,看着水舞和乐遥同许多早起赶集的村寨部落的百姓们一起熙熙攘攘地走进城门。

    “看来是我多疑了!”

    叶小天颓然傍树坐下,自嘲地一笑:“满脸横肉看来就不是善类的村妇,是个古道热肠的好人,看来清纯柔弱一派天真的小美人儿,却是一个骗死人不赔命的妖精呢。”

    “走吧,走吧!被杨老头儿诳来靖州,一分银子没赚到,还吃了这么多苦头,险些送了性命,你够对得起她了。她既然是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你还留恋什么呢?”

    叶小天要站起来,想了想又不甘心地坐回去:“我就这么回去了?那我这两个多月所受的苦不就白吃了?娶老婆嘛,哪有那么容易的,要三媒六证,要辛苦赚钱攒聘礼,要盖新房子、要宴请客人,哪一样都不比现在容易啊。”

    叶小天低下头,看着自己膝盖中间的部位,认真的征询意见:“喂!兄弟,你给哥哥说句话儿,你说咱们是进城还是拍拍屁股回北京?”

    ……

    “你要是点头,咱就进城。你要是摇头,咱就回北京。”

    ……

    “你既不点头又不摇头,这是什么态度!这可是关系到你终身性福的大事,你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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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很多年前,很多年后

    这个县城不大,若是在中原富庶地区,这样的县城只能勉强算是一个镇子,居于群山之间的这座小城也不是南北交通要道,是以外地客旅不多,县城里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每月两次的庙会了。

    每到这一天,四野八乡各族百姓便纷纷带着各种山货,诸如蘑菇、野果、野味、竹席竹篓等物赶到镇上来互通有无、以物易物。

    当然,也有一些外地商贾携了布匹、盐巴、酒和胭脂水粉、首饰头面等物品拿到这座小城,和当地山民交换些野味山珍,再运到外地赚个差价。

    镇上有两家小客栈,主要就是为当日来不及赶回山民和别处赶来的商贾们预备的,是以条件非常简陋。

    马大婶平时不在城里“做生意”,虽然这种地方的官府不比中原地带的官府威风,可是在他们这些小民眼中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在此地作案,风险要大一些。

    不过薛水舞母女这么好的条件,如果卖给山里人充作生育工具未免可惜,总要卖到富人家或者**里才能赚个好价钱,她们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外乡人,马大婶又只是在县城里偶尔为之,倒也不担心什么。

    马大婶到了镇上,便先在一家小客栈里要了间房,对薛水舞道:“小娘子,这县城里总有些不三不四的泼皮无赖乒良善,你貌美如花,可不要到处走动。

    大婶先把你安顿在这里,且去城中亲戚家一趟,一来探亲,二来也要拜托他们帮你联络一下商帮,才好带你去贵州道,要不然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娘子,是根本不可能太太平平出行的。”

    薛水舞感激不尽,连连向她道谢,马大婶微微一笑,便转身离开了房间,薛水舞放下女儿,刚刚倒了杯水,就听“咔嗒”一声,急忙赶出去一拉房门,房门露出巴掌宽的一道缝隙便再也打不开,竟是被人在外面上了锁。

    薛水舞心中登时浮起一种不祥的感觉,她高声叫了几句“马大婶”,没有听到马大婶的回音儿,倒是招来几个住店的客人,那客人从门缝里窥见一个貌美的女子,一个个交头接耳的,神色很是诡异。

    薛水舞见状心中害怕,再也不敢声张,心中不祥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不会是碰上人贩子了吧?”想想马大婶那副亲切朴实的样子,薛水舞不大相信自己的判断,可眼下诡异的局面,却令人难以心安。

    乐遥已经失去躲猫猫的兴趣了,嘟着小嘴对薛水舞道:“娘亲,小天哥哥怎么还没找到我们啊。”

    薛水舞轻轻把她搂在怀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知道,叶小天永远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如果她能顺利地把乐遥带到贵州,交给应该交给的那个人,或许叶小天留在她心中的就只是曾经的一个遗憾,而现在她却比任何时候都怀念那个男人。

    ※※※※※※※※※※※※※※※※※※※※※

    马大婶离开客栈后,便兴冲冲地在城里转悠起来,她很少在县城作案,这里并没有熟悉的人可以帮她“销赃”,但是她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大概也能知道谁家富有。

    马大婶打的主意是先找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家最出得起钱,如果不行再去**,只是此地的**只是野妓流莺的汇聚地,专挣苦哈哈们的钱,怕是不会出个叫人感到理想的好价格。

    马大婶在县城里匆匆奔走着,全未注意正有一条人影自始至终地蹑随着她……

    关二今年有五十出头了,稀疏的头发白了大半,挽一个道髻,插一根槐木簪。身上一套破旧的葛布短衫,蹲在路边树荫下,面前摆着一麻袋核桃、一麻袋板栗、还有柿饼、红枣等物。

    因为天热,他搂起了袍子,露出袍下一双瘦瘦的毛腿,整个人蹲在那儿,就像一只大马猴。每当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就直勾勾地盯着人家,前看胸后看臀,眼神儿像钩子似的,脑袋从左摆到右,从右摆到左……

    他是个收山货的,收山货是个苦差事,即便运到山外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他是个稍显富裕却不是很有钱的人。

    集市上很混乱,货摊摆放的并不整齐,行人走路也没有规矩,所以熙熙攘攘非常混乱,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关二的眼神依旧可以准确地追着一个摇曳生姿的屁股渐行渐远,直致他的目光深邃的像个哲人。

    关二曾经很穷,他原来只是收干货的李掌柜的小伙计,当他从小伙计熬成老伙计时,依旧没有几个钱,也没钱娶个婆娘。

    他这一辈子唯一一次尝到做男人的滋味儿,那还是二十多年前,那一次他攥着攒了好久的钱,逡巡着登上一个半掩门儿的窑姐的门,交出那被汗攥透的二十文大钱,像个孩子似的被那女人拉进屋里,换来那一哆嗦。

    真的只是一哆嗦,只是趴到那白花花的身子上,他还没来得及动几下,就已一泄如注。清醒之后,关二忽然有些心疼那些钱,可有时又觉得那种极乐的感觉,就是搭上他的一切都值得。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女人了,只能靠着那做梦般的一个回忆熬到今天。李掌柜始终那么吝啬,他始终身无分文,直到前不久,李掌柜的在一个雨天绊倒在山坳里,头重重地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掌柜的死了,怯懦老实了一辈子的他头一回壮起胆子干了一件坏事,吞没了掌柜的货物和钱,自己做了掌柜,从那天起,他的梦想便不再只是吃饱饭,而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女人。

    关二一直梦想着再做几回生意,就能攒足钱娶个媳妇儿,或许丑一些、老一些、嫁过人,但毕竟是个女人。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一天来得这么快,以致很多年后他回想起那一天,他依旧坚持认为,那个笑得坏坏的男人,是上苍派来的天使。

    又是一具肥臀在他面前摇曳而过,关二的眼神儿就像陷进泥沼的脚,拔都拔不出来的时候,突然有个嘴巴生得像女人一般秀气的少年挡在他的面前,切断了他的视线。

    他记得他当时还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问道:“你是买山货还是卖山货?”

    那个少年天官赐福一般微笑着,对他说:“掌柜的,我不买东西,倒是想卖点东西。”

    少年弯下腰,用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悄声问道:“有个女人,你要不要?”

    ※※※※※※※※※※※※※※※※※※※※※

    很多年后,马大婶膝上抱着她六小子家的三丫头,张着掉光了牙齿的嘴巴,絮絮叼叼地说起她那已经过世的丈夫时,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叫她永生难忘的小伙子。

    她依稀记得,那个小伙子有张比女孩子还秀气的嘴巴,笑起来坏坏的,却一点也不讨人嫌。

    不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那之后,她曾不知一次听到过的如雷灌耳的那个大人物的名字,就是她曾经遇到过的那个少年,那个少年一生只客串过一次人贩子,卖的就是她。

    “地头儿不熟,生意就是不好做。”

    接连几次碰壁的马大婶蹙眉思量着,这要在她熟悉的地方,她很清楚谁家有钱,谁家缺女人,直接上门,这单生意就成了,可这县城她虽来过几次,却也只是来赶集,并不清楚城里清形,以致盲人瞎马地乱撞。

    可是想想那嫩得一掐都出水儿的俊俏小娘子,若是在这县城里找个好人家,至少比卖进山里价钱高出四五倍,她又觉得辛苦些也是值得的,马大婶正思量要不要去找些财主家问问,后边忽然有人唤她:“大姑,这位大姑,请留步。”

    马大婶回过身,就看到一个嘴巴很秀气的少气,飞快地赶过来,一副很老实的样子,只是被她一看,小脸儿的居然有些发红。少年腼腆地问道:“大姑,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个侄女儿要嫁人?”

    马大婶听着他的外乡口音,又看看他破旧的衣衫,还有脱了线露出两只脚趾的鞋子,皱眉道:“怎么,难道你想讨个婆娘?你娶得起婆娘吗?”

    “不不不!”少年慌得连忙摇手,脸色窘的更红了,他局促地搓着手,看着自己的脚尖,道:“小子只是一个长工,哪里娶得起婆娘,是……是我们家老爷想纳个妾……”

    马大婶恍然大悟,可是瞧他一副穷酸相,想来他的东家必是个极刻薄的,却不知舍不舍得花钱买女人,便道:“你们老爷要纳妾?我跟你说,我这侄女俊俏的很,价钱可不便宜。”

    少年吭吭哧哧地道:“我们老爷有的是钱,大姑你就放心吧,他刚听说大姑有个俊俏侄女儿要说亲,就让我来找大姑,我……我说不清楚,大姑你还是跟我们老爷说吧。”

    这少年实在是老实的不像话,就这么一段话说得结结巴巴,脸也憋红了,额头也似急出了汗,不时抻起袖子抹汗。马大婶笑起来:“成!那我就跟你走一趟。”

    马大婶这一去,就被装进了麻袋,然后和核桃、山楂一类的山货一起被搬上一辆驴车,“吱吜吱吜”地离开了县城,等她再被放出来时,就成了关二的老婆,直到怀了娃才得以走出那间茅草屋,知道她到了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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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唐僧肉

    薛水舞坐在房中,仔细回想与马大婶结识以来种种,终于确定她受骗了。这时她才发觉这幢小房子连窗户都是钉死的,似乎本来就是用做特殊用处,她根本就逃不出去。

    瑶瑶察觉了她的不安,瑶瑶抱着她的脖颈,大眼睛眨呀眨的,想说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张开稚嫩的手臂,将她抱的更紧。

    薛水舞的泪忍不住流下来,她好恨,恨自己的蠢,也恨马大婶的恶毒。在她脑海里已经幻想了种种可怕的后果。

    “小姐,水舞太没用,水舞辜负了你的托付。小风哥哥,对不起,我……”

    “咔嚓!”

    极轻微的一声开锁声,但是薛水舞还是听见了,她像受惊的兔子似的,瑟缩地颤抖了一下,抱紧瑶瑶,惊恐地望向门口。

    门吱呀一声开了半扇,有一道人影被阳光投射进来,她看得出,那是一个男人的身影,于是心中更恐惧了。

    男人没有走进来,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口,冷哼一声,只听哗愣一响,一串大钱丢进房中,随即那道身影转身离去。

    薛水舞愕然瞪大眼睛,她抱起乐遥,急急冲到门口,就见庭院空空,哪里还有人影。

    薛水舞回过头,就见地上一串大钱,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瑶瑶扑闪着黑葡萄似的一双大眼睛,突然对薛水舞道:“娘,刚才那人一定是小天哥哥。”

    薛水舞板着俏脸道:“别胡说。”

    瑶瑶突然欢喜地道:“快看,他在那里。”

    薛水舞大喜,急忙扭头一看,就见瑶瑶的小手指着空中的一只苍蝇:“小天哥哥变成苍蝇……飞走了。”

    薛水舞大失所望。

    ……

    “啊!真是个蠢女人,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

    叶小天郁闷的很,自那天遇到马大婶这个人贩子之后,薛水舞的厄运就开始持续不断了。

    得了叶小天给她的一吊钱,水舞总算有了向西南行进的本钱,之后她在一个小镇上住下,独自出门向人打听有没有去贵州的商旅以便同行,却被一个二流子骗进了妓.院。

    叶小天潜进妓.院的时候,老.鸨.子正找了几个龟公想强暴她。这是对付三贞九烈的女人最好的办法,一旦失去最想维护的东西,很多人在高压下都会自暴自弃。

    叶小天只好蒙了面,扮了一回强梁。他可不是肌肉男,无奈之下,只好先放火烧了厨房,趁着妓.院里鸡飞狗跳的时候,拎着一根棍子冲进房去,才把这个自投虎口的傻女人救出来。

    这次壮举之后,叶小天也弄得一身是伤,还没完全痊愈,薛水舞又在某个小镇街头买包子的时候丢了乐遥。叶小天扮作乐遥的哥哥,在街市上堵住那个想拐了乐遥离开的无赖,将被药迷倒的乐遥又送回了水舞身边。

    就这样,叶小天一次又一次的竭尽所能、穷尽智慧地营救水舞或乐遥,而水舞和乐遥就像是一块唐僧肉,不断地被一些妖魔鬼怪掳走。

    叶小天见证着大小美女的一次次悲惨遭遇,一开始是从心底里感到有种痛快的感觉的。薛水舞的不告而别,令这个小处男很伤自尊,他认为这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所以才帮他惩罚这个固执的小女人。

    可是很快他就明白,老天惩罚的其实是他呀。每一次水舞或乐遥遇险,都只需要像唐三藏或沙和尚一样呆呆地等他去救,而他就要使尽浑身解数,扮演苦逼的齐天大圣。

    其实他完全可以甩手就走回京城的,而不必一次次跟在水舞的后面给她揩屁股。但他就走不忍走掉,一开始看到水舞倒霉,他还有一种“怨妇”般的快意,现在则唯有痛苦不堪了。

    他也知道,水舞的厄运连连其实并不怪她,她本来就是个极美的女人,在这山野小镇中更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风韵,就像深夜中的一只萤火虫,怎么可能不引起别有用心者的注意。

    今天,可怜的唐僧……水舞姑娘又倒霉了。

    叶小天头上戴着一顶用柔软的树枝编成的遮阳帽,有气无力地坐在小河边,一脸苦恼。

    今天的事情是这样的,小河边有个村庄,村庄里有位黄员外,黄员外拥有这里的四座山和周围几乎所有的地,所以庄子上的百姓几乎全是他们家的佃户。

    在这样的地方,一个土财主就是一方土皇帝,说话比县太爷还要管用,自然更比皇帝管用。因为在百姓们心中,遥远的皇帝是远不及县太爷可怕的,而土皇帝比县太爷更可怕。

    薛水舞经过这个村子,领着饥肠辘辘的小丫头上门求粮,乐善好施的黄员外看到她后马上善心大发,热情地挽留她,并慷慨地决定不仅要送她吃食,送她绫罗绸缎,送她一幢房子,还要送她一个男人----他自己。

    好吧,其实这就是一个烂俗的强抢民女的故事,一般情况下黄员外作为村中首富是不会这么做的,他怎也不致于**到强抢民女的地步,更何况为富不仁的地主老财一般也是不吃窝边草的。

    可薛水舞不是窝边草,她不知道从哪儿逃难过来,村子里又都是自己家的佃户,不会有人胡乱说话,就算她现在有些不情愿,一旦成了事实,还怕她不死心踏地?

    所以既不是土匪也不是恶霸,其实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财主,在京城里来的叶小天眼中看来其实就是一只有钱的土鳖的黄员外,终于扮演起了生下平中第一次强盗。

    叶小天看看天边的晚霞,心中无比担心。很多既销魂畅美又无比罪恶的事,通常都会发生在晚上,如果还不能想到办法救她出来,她今夜一定会**给那土财主了。

    想到那土财主在这村中的势力,叶小天的身子便是一软。再想到薛水舞那香香软软的身子,叶小天的某处便是一硬。于是在一硬一软之间,他很自然地选择了通过下半身来思考。

    “就算她真是一块唐僧肉,那也应该是我的唐僧肉!我的禁脔,岂容他人染指?”

    叶小天一把扯下头上的绿帽子,狠狠摔进小河水,毅然转身向村中走去。猫喜欢吃鱼,可猫不会游泳,鱼喜欢吃蚯蚓,可鱼不能上岸!上天给人很多**却不让你轻易得到,成功就是将别人没有坚持下来的事坚持下去!

    ※※※※※※※※※※※※※※※※※※※※※※※

    “开门,开门!”

    黄员外家的大门被叩得山响,偏偏敲得一点节奏都没有,听着就叫人心烦意乱。

    “来了来了!”

    叶柯不耐烦地吼了一声,大步向府门走来,作为黄府迎客的门子,叶柯生得可是一点也不斯文,声音也不秀气,这五大三粗的汉子,髭须根根如刺,豹头环眼,仿佛张飞一般。

    一般来说,大户人家用的门子要么沉稳老成,要么伶俐知礼,毕竟这是一户人家的门面,迎来送往有时要起着知客的作用。可是黄员外作为一个独领一方的土老财,平时又哪有其他大户人家可以来往了?

    在黄财主眼里,所谓门子就是看门狗,主要作用是用来吓唬那些刁民的,所以就用了这么一个猛张飞似的货色。叶柯大步走向大门,嚷嚷道:“别敲了,跟叫魂儿似的,你赶着投胎啊?”

    门打开了,门外站着一个人,穿着很是朴素,很平常的一套青布直裰,甚至有些破旧,头上扎着一条四方巾,看面相还稍显稚嫩。不过那眉眼气质,可不像乡下人。

    叶柯这点眼力件儿还是有的,是以皱着粗黑的眉毛上下打量他几眼,没有直接轰他离开,而是微带不悦地问道:“你干什么的?”

    叶小天冷冷地睨了他一眼,慢悠悠地道:“我是提刑按察使司的捕头,你们老爷就是本地村正?”

    叶柯只见过县里的捕快,提刑按察使司?听着挺复杂的,那是什么玩意儿?虽然他不懂,却明白对方也是捕快,于是马上谦卑起来,讪讪地道:“是是是,我们老爷就是本地村正,不知差爷有什么事儿啊?”

    叶小天以前本就是公门中人,扮差官神韵十足,他大模大样地走进去,漫不经心地道:“叫你们老爷来见我,我有事情吩咐。还有,给我沏杯茶,渴死了。”

    “嗳嗳!”叶柯屁颠屁颠地跟在叶小天后面,眼看着他登堂入室,进了客厅,大剌剌地坐了,赶紧吆喝一个没眼力件儿的大丫头去给这位差官沏杯茶来,自己则直奔后宅。

    后宅一幢房间里,薛水舞紧紧地抱着乐遥,与其说是想保护遥遥,不如说是想借助遥遥给自己一点勇气和胆量。她没想到弥勒佛一般面善的黄员外,居然也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她真是有点欲哭无泪了。

    黄员外腆着圆滚滚的大肚子,笑眯眯地对薛水舞道:“小娘子,我这可是一番好意呀,你看看,你孤儿寡母的,就算离了我这庄子,你就能顺风顺水的到贵州去么?

    说实话,你们能顺顺当当走到现在,已经是邀天之幸。继续走下去,你们不是被狼叼了去,就是被什么半民半匪的山里人拖去,给好几个人做共用老婆,老夫虽然年纪大了点,可是知道疼人啊,你看我家金银成山,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有什么不好?不如你就从了老夫吧。”

    p:本书我在人物塑造、故事风格方面力求有些变化,文字上面也有了变化,不知大家发觉木有?比如写景时我不再一大段描写如同散文,写人初现时相貌衣服也是白描性质突出其特点就好。文字凝练些,一章可以说的剧情就相对多些,目前我的感觉还不错,随着写作的继续,我相信会越来越纯熟滴。今日第二更,诚求推荐票!.

第21章 叶郎妙计救佳人

    薛水舞杏眼喷火,怒视黄员外道:“你强掳民女,就不怕王法么?”

    黄员外摊开双手,笑眯眯地道:“民不举,官不究,谁会为了这点小事儿去告发本官呢?等你我做了真正夫妻,你还舍得送我去坐牢么?小娘子,你还是从了我吧。

    这男欢女爱的事儿呢,总要你情我愿那才得趣儿,所以老夫才不想强迫你,可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嘿嘿,说不得老夫也只好用强了,在我家里,你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叫破喉咙都没人理你的。”

    薛水舞彻底绝望了,不期然地便想起了叶小天,她知道,叶小天一直还在暗中保护着她,这一路不知多少次都因为他才逢凶化吉,可他毕竟是一个人,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这一次他还会及时出现么?

    想到这里是黄员外的家,而黄员外就是这整个村子的土皇帝,叶小天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能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客,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闯进黄府的,眼神登时黯淡下来。

    黄员外见此情景,得意地一笑,正想再说些什么,猛张飞叶柯急急跑来,贴着他的耳朵低语了几句。黄员外微微怔,横了薛水舞一眼道:“小娘子,你最好仔细想想现下的处境,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黄员外说罢便快步出了房间,吩咐外面的家丁道:“给我看住她们。”

    黄员外一边走,一边又问叶柯:“是哪儿来的差人?县上的?他们是要征夫还是派役,如今还收到收赋的时节吧?”

    叶柯挠挠头道:“小的听的不太清楚,好像……好像是提什么刑什么司的捕快,小的也听不大懂。”

    黄员外蓦然停住脚步,急声道:“什么司?提刑按察使司?”

    叶柯连忙点道:“对对对,就是这个司,老爷您知道啊?”

    黄员外的脸色微微一变,这么大的衙门,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可他打过交道的官府中人只限于县衙,什么时候有资格跟按察使司搭上关系了?省府怎么会突然派员至此,而且不经州府县,直接找到他一个小小保正头上?

    客厅里,叶小天翘着二郎腿,端着茶盏,正眯着眼欣赏屏风上的仕女扑蝶图,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扭头一看,就见一个肚子滚滚的员外快步赶了进来,腿还没迈进厅,肚子先探了进来。

    叶小天呷了口茶,大剌剌地坐着,也不起身,只是向对面指了指,慢吞吞地道:“坐!”

    黄员外本已拱起手来,瞧见叶小天这般坐派,忙欠着屁股在对面坐了,仿佛叶小天才是此间主人似的,忐忑地问道:“老朽就是本地保正,不知上差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本来,黄员外也算是地方一个士绅,在县令大人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物,对一个小小衙役本不必这么客气。可是宰相门前七品官,同样的公差,提刑按察使司的差官和县里的差官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叶小天清咳一声,淡淡地道:“黄老爷……”

    黄员外赶紧欠了欠身,受宠若惊地道:“不敢当上差如此称呼,上差叫我黄保正就好。”

    叶小天点点头,笑道:“黄保正,我姓叶,叶小天,提刑按察使司三等步快。你们这个村子,这几天有没有什么外乡人来过或者经过这里啊?”

    黄员外心里还没绕明白叶小天究竟是个什么公差,一听这话心里便是一跳,急忙回道:“没……没有什么外乡人经过吧,呃……不知上差因何问起此事?”

    叶小天瞪了他一眼,道:“有些事,也是你能问的?”

    黄员外赶紧应道:“是是是,老朽莽撞了。”

    叶小天晃悠着二郎腿沉吟了一下,道:“黄保正,你记着,如果你们村子有什么人家收留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小妇人,又或者是见到有这样两个人从你们村子路过,一定要马上报官。”

    叶小天伸了个懒腰,疲惫地叹了口气,道:“提刑按察使司已经全员出动分赴各地了,叶某初到贵地,刚刚才通知了本地县衙,这个带着一个女孩儿的小妇人,是极重要的一个人犯……”

    他并掌如刀,轻轻向下一削,盯着黄保正的眼睛,森然道:“谁敢收留她们,亦或是知情不报,可是要杀头的!”

    黄员外浑身的肥肉猛地一颤,心惊胆战地问道:“这……这么严重吗,一个小妇人,怎么竟犯下这么大的罪过?”

    叶小天嘿嘿一笑,乜着他道:“谋反大罪,你说这罪大不大?”

    “大!大大大!”

    黄员外一双眼睛都快凸了出来,把头点得小鸡啄米似的,心中暗暗叫苦:“难怪这种地方,竟会出现这样俊俏可人的一位小娘子,还是一副逃难的样子。

    我道她是何人,原来是谋反!是了是了,定是谋反者的家眷,究竟何人谋反啊?哎哟,去年朝廷刚刚平定了连云十八峒的叛乱,莫非这小妇人和那连云十八峒有什么干系?”

    黄员外心里胡思乱想着,叶小天却是一口喝干了茶水,抻个懒腰道:“好了,顺道知会了你,我得赶紧上路了,这桩案子上上下下都紧张的很,按察使大人亲自督办,不敢偷懒呐,若是过了比限之期还抓不到人,我们可是要挨板子的。”

    黄员外正在害怕,一听他要走,不由暗暗松了口气,连忙道:“上差辛苦,上差辛苦。上差公务在身,老朽也不敢挽留,这个……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上差笑纳,路上喝口茶水,润润喉咙。”

    黄员外说着,就从袖中摸出一锭五两重的小银元宝,塞到叶小天手中。叶小天拈了拈银元宝,犹豫地道:“这个……恐怕不妥吧,叶某怎好让黄保正破费呢?”

    黄员外点头哈腰地道:“应该的,应该的,要不是上差们辛苦,怎能保得地方上平安,老朽也不能安享太平了不是。”

    瞧见叶小天上下掂着银元宝,似乎还在嫌少似的,黄员外咬一咬牙,又摸出一锭小银元宝递过去:“上差辛苦,辛苦了。”

    叶小天换了一副笑模样,道:“呵呵,既然这样,那叶某就却之不恭了,叶某这就告辞,这件事,黄员外你还要上上心才好。告辞,告辞了。”

    黄员外把叶小天送到大门口儿,点头哈腰地看着他远去,忽然重重一拍额头,哭丧着脸道:“这可坏了,我怎么竟找了一颗灾星上门,这可如何是好?”

    ※※※※※※※※※※※※※※※※※※※※※※※

    黄员外在大厅里不安地踱来踱去,因为他那肥硕的体型,加上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就像一只发情的肥猪,正烦躁不安地巡视着他的猪圈。

    管家急急跑进来,黄员外马上冲上去,急急问道:“送走了?”

    看到管家肯定地点头,黄员外退后两步,一屁股坐进圈椅,又努力地拱了拱身子,把腰间的肥肉也都塞进椅子,这才长长地出了口大气。

    管家犹豫了一下,问道:“老爷,您既然怀疑那小妇人是连云十八峒的人,何不把她交给那位差官呢?说不定还是大功一件。”

    “嘿嘿,大功一件?你猪油蒙了心吧!”

    黄员员外睁着一双绿豆眼,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说道:“那可是提刑司的人,你可知道提刑司的王老虎心有多黑?一旦我把人交出去,那老东西一翻脸,说我是连云十八峒的同党,怕是我散尽家财都难解脱。”

    再说,连云十八峒虽然败了,余部却匿进深山,纵然百万大军也奈何不得,他们对付不了官府,难道还对付不了我?一旦我把他们家眷绑送官府的事传出去,我的命还保得住吗?”

    员外说到这里,从椅子里费力地挤出来,眯起小小的眼睛,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道:“把她送走就好,如果她被官府抓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她还有闲心说起路上险些遭人非礼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如果她顺利逃脱了,连云十八峒的人总也不致于因此跑来报复我。”

    两个人都没有提到杀人灭口,杀人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敢用的,何况是这些世居一方的地方缙绅,平白无故的他们怎敢让自己手上沾上人命。何况一旦杀了人,知情的这些下人便有了主人的把柄,难说什么时候就是个大祸患。

    胖员外叹了口气,吩咐管家道:“收拾行装,我要去扬州探亲。”

    管家纳闷儿地道:“老爷,咱们家在扬州有亲戚吗?”

    胖员外飞起一脚,恼怒地喝道:“快去准备,你个猪头!”

    村口柳树下,薛水舞牵着乐舞的小手,扭转那娉婷窈窕比新树柳枝还要袅娜的腰肢,回眸望了一眼丧家之犬般逃去的员外家的管事,清亮得仿佛柳下溪水似的眸子里满是疑惑。

    因为她坚决不肯从了那员外,于是员外一怒之下……放她离开?这显然不太可能,可是为什么……

    薛水舞马上就明白了真正的原因,她忽然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那道每每在她绝望的时候,给她送来温暖、希望,让她无比依赖的身影,薛水舞登时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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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烈女怕郎缠

    叶小天从树后走出的身影,迅速模糊在水舞的泪眼之中。水舞欢喜的心都要炸了,只因为他终于肯现身面对自己。这一刻,她发自内心地想笑,可眼中的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

    欢笑起来的是乐遥,她雀跃着向叶小天扑过去。她还太小,不明白成.人间那么复杂的感情,也不明白叶小天为什么要失踪这么久,现在看到他出现,只有满心的欢喜。

    她欢喜地扑向叶小天,叶小天顺势便弯下腰,向她张开双臂,于是一个很自然地扑过去,一个很自然地接住她,便将她抱了起来。乐遥紧紧地搂着叶小天的脖子,深心满眼的都是欢喜。

    “哥哥哥哥,你去哪里了啊,你走了以后瑶瑶和娘亲被好多坏人欺负呢,你知不知道。”说到这里,遥遥突然紧张起来,可怜兮兮地问道:“小天哥哥,你这回不会再走掉了吧?”

    看着乐瑶背后同样担心的那双目光,叶小天用力摇了摇头,掷地有声地回答道:“这次不走了!我一定会保护你,直到取得真经的。”乐遥马上就相信了他的承诺,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咯咯地笑起来。

    薛水舞看着他们亲热的样子,从心底里感到温馨,她不知自己该怎么面对叶小天,却又不能不过去,于是她轻轻抬起手指,难为情地掠着鬓边的发丝,低头款款迎上,风吹着她的衣裳,无比轻盈。

    叶小天注视在她微羞而迷人的容颜,笑了笑,道:“我是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一块唐僧肉啊!”

    薛水舞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晶莹白皙的耳根处有些红,衬着一缕青丝,份外诱人。

    乐遥咯咯地笑起来,搂着叶小天的脖子道:“小天哥哥是孙大圣呢,有大圣爷在,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

    叶小天的目光越过她稚嫩的肩膀,注视在薛水舞那张清丽柔媚的俏脸上,朗声说道:“哥哥可不是孙大圣,哥哥是妖怪,最厉害的那只妖怪。”

    薛水舞又一次马上听懂了他的话,妖怪都想吃唐僧肉,最厉害的那只妖怪想不想吃?

    看着叶小天那灼热的目光,她忽然从心底里产生了一种恐慌,不是那种被拐卖、被欺辱、被囚禁时的恐惧,这种恐慌除了心慌慌,还带给她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她有些怕,怕自己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

    叶小天没敢在村口逗留太久,他虽然唬住了那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但若在村口逗留太久被人发现他们在一起,很难说又会发生什么变化,所以他带着薛水舞母女避到了村外的一片小树林里。

    林中野草及腰,处处散发出草木的气息,虽然看不到河水,却有淙淙流水声传来。

    瑶瑶灵动的大眼睛追随着张开巨大美丽羽翼的一只只蝴蝶,饶有兴致地靠近,伸出小手笨拙地想要抓住它,蝴蝶只在她的小手靠近时,才懒懒地飞起,落到最近的花枝上。

    叶小天站在野花丛中,笑微微地看着薛水舞,直到她完全地低下头去,才道:“你有话对我说,是么?”

    “是……”

    “你说,我听。”

    “我……对不起……”

    “我想听的可不是这个。”

    薛水舞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其实,我……我有未婚夫的。”

    “嗯?”叶小天的眉毛马上斜斜地挑起来,他诧异地看看正在追逐着蝴蝶的杨乐遥,又看看薛水舞,一时有些茫然了。

    薛水舞低着头,红着脸,卷着衣角,局促地道:“我……我告诉你的那个故事……是真的,不过……不过那故事里的小姐不是我,我是……小姐身边的人。”

    叶小天微微眯起了眼睛,一字一顿地道:“也就是说,你还没嫁过人,乐谣不是你的女儿?”

    “是!”

    薛水舞内疚地垂着头,不敢看叶小天的眼睛。她沉默了许久,也没有感觉到受了欺骗的叶小天大发脾气,水舞诧异地抬起头,顿时呆住了,叶小天居然在笑,眉开眼笑。

    薛水舞微微张开小嘴,傻傻地问道:“你……你不生气?”

    叶小天笑嘻嘻地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叶小天心里此时不知有多开心,水舞居然还是处子之身啊!虽说以她的优秀条件,叶小天本来忽略了这一点,可他毕竟是男人,乍然听说这个意外之喜……哎呀,老天爷,你要不要对人家这么好,我会不好意思的……

    薛水舞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两下,认真地强调道:“我有未婚夫的!”

    “我知道!”

    叶小天眉开眼笑:“未婚夫?未婚夫算个屁,未婚就不是夫,你说对不对!”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垂下头,低声道:“我……我是不会背弃父母之命的,这是家里从小就给我订下的亲事。”

    叶小天依旧不在乎,意外之喜让他暂时失去了对其它事情的关心。而且他确实不大把那个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未婚夫当成一个威胁。

    秘密揭穿,薛水舞的声音就流畅了许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慢慢地说了出来。

    她的母亲本是小姐的乳娘,她和小姐年岁相差无几,自幼就情同姐妹。当初小姐的父亲犯案,家道中落,小姐为了安葬母亲,被迫给杨霖作妾,她的奶娘为了照顾她,也到了杨家。

    杨霖入狱后,小姐的处境急转直下,奶娘又生了病,是以回了家乡,只把女儿水舞留下,继续照料小姐。小姐于三年前病逝,但小姐身故的消息身在京城牢中且与家中失去联络的杨霖自始至终都不知道。

    不过关于小姐之死,水舞一直认为是个疑案,她怀疑小姐之死与杨夫人有关,而这也恰恰是她和乐遥一直得以安全的重要原因:“杨夫人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杨府里出人命,那太明目张胆了些。”

    可是当她带着乐谣离开杨府,杨夫人再下手就可以肆无忌惮了。水舞正因清楚地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她急需叶小天帮助,以便离开靖州范围。

    她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叶小天对她的情意,一个女孩子只要不是太迟钝,又怎么可能看不出?

    她觉得这是叶小天乐于帮助她的唯一原因,担心说出自己身份,叶小天得知她已有夫家后会不顾而去,所以就冒充了小姐。等到后来她想说出真相时,已经因为先前对叶小天的利用,有些羞于启齿了。

    至于乐谣,乐谣从一岁时就失去了母亲,对她一直以娘亲相称,所以她倒不担心乐谣会失言暴露她的身份。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说的太多了,叶小天已经全都清楚。

    水舞说当他们赶到晃州城,得知出了晃州城就有通向南北的驿道时,她就想对叶小天说出真相,并于晃州分手返回家乡,这也是她此前从不曾对叶小天有过什么承诺的原因。

    当水舞凄然说罢她的故事时,忍不住转身拭泪,眸中悄然闪过一丝内疚,显然她还有事情瞒着叶小天,只是叶小天看不到她这一刻的神情,而且以叶小天此刻所了解的资料来看,整个事情已经完全说得通了。

    “对不起,叶大哥,不是我想骗你,实在是遥遥的身份关系重大,而且事关小姐的名节。此事与你毫无关系,一旦让你知道,说不定还给你惹来杀身之祸,原谅我……”

    水舞擦擦眼泪,转过身来,吸了吸鼻子,对叶小天道:“叶大哥,这一路下来,我已经明白,靠我自己,是根本回不到故乡的。我也不矫情了,我……我求你帮我,送我回故乡,好么?”

    水舞有些担心、有些期待地看着叶小天,她知道叶小天喜欢她,而她一旦回到父母身边,很有可能就被嫁给她的娃娃亲,叶小天很有可能不会答应她的请求。

    可她无论如何都要回去,不仅仅因为那里是她的故乡,那里有她的亲人,而且乐谣总有一天要认祖归宗的,她就算不为自己,也要把乐谣送去那里。

    水舞用柔弱、希冀的目光看着叶小天,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要求叶小天什么,所以目光格外的柔怯,她不明白那样的目光在喜欢她的人心中是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

    叶小天沉默许久,轻轻点了点头,用力地说道:“好!我送你去!”

    薛水舞蓦然瞪大眼睛,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可这欢喜似鲜花般刚刚绽放,便又突然凝结住了,因为叶小天紧跟着又说了一句:“我送你去,我还会带你走,让你心甘情愿跟我走!”

    薛水舞低下头,弱弱地道:“叶大哥,人家真的从小就定了亲,夫家与我家本是同乡,当年同在小姐父亲府上做事,后来小姐的父亲犯了事被抄家,他们一家人就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道:“你赌过钱么?”

    薛水舞被他跳跃的思维弄的一愣,愕然道:“没有,我赌钱做什么?”

    叶小天道:“输了一点钱的人,很容易就会收手。可输的家破人亡的人,却很难罢休。一个人投入太多,再想抽身就难了。我被杨霖那老混蛋从京城骗出来,又为了你一路来到这里,血也流了、汗也流了,现在你让我心甘情愿把你交给另一个男人,你当我是圣人?”

    薛水舞愣愣地看着他:“啊?”

    叶小天道:“我不会把你让给任何人!不就是个穿开裆裤的时候见到过的小屁娃子吗,不就是有张红纸片子写着你们两个人的生辰八字么?我叶小天近水楼台,他拿什么和我争月亮?”

    “我……我不跟你说了。”

    薛水舞心慌慌地转身逃走,叶小天微微眯起眼睛,望着她美丽的背影用力挥了挥拳头:“你一定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不择手段,极度无耻,直到把她变成你的女人!不要脸皮的我,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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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目标:葫县

    人生阅历与知识渊博是两码事,所以一个蠢笨市侩的村妇可以把薛水舞这样兰心惠质、饱读诗书的小才女骗的团团乱转。

    而人生阅历的获取,却并不一定要当事人亲自去经历血泪苦难,有时候前辈传授的经验和教训,也许刚刚运用的时候还有些生涩,但你很快就能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东西,运用的得心应手。

    叶小天就有从无数“先贤前辈”那里传授的阅历,所以由他来安排三人西行的旅程,比之从前水舞的一路坎坷就容易多了。当然,在这种民风剽悍,治安较差的地方,一个男人出面办事,远较女人方便也是个重要原因。

    叶小天每到一处,都先安顿好水舞和瑶瑶,然后在镇上寻访西去的商贾,而且他从不找那种人员众多的独立旅团,而是专找几支小商队联合而行的队伍,这样几支队伍才能形成相互的制约。

    叶小天很清楚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地方,一些人的人性可以卑劣到什么程度,几支不同从属的队伍混在一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在杳无人烟的地区依旧保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

    同时,叶小天也充分利用一同西行的便利条件,以烈女怕郎缠为宗旨,开始了他的近水楼台计划。

    叶小天想的很长远,薛水舞不只很俊俏,美得叫他怦然心动,而且她自幼伴随官宦小姐,饱读诗书。叶小天不希望自己的后代继续像自己一样挣扎在社会最底层,做一个为一日三餐奔走的升斗小民。

    可要改变处境,唯有读书求学这一条途径,他是请不起西席先生的,而水舞----这位礼部员外郎家女公子自幼的玩伴加学伴,明显可以是个很好的启蒙老师。

    只要追上她,可意的娘子、孩儿他娘、最负责任的西席老师就都齐备了,叶小天怎能不全力以赴。

    越往西南方向走,道路越是难行,沿途所遇的城镇也越少,同路的商旅也变少了。商贾谋利,鸟不生蛋的地方谁去呢?黔地固然并非都是偏荒贫穷的地方,但是这条路却不是通向黔地的捷径。

    这一来叶小天三人就陷入了窘境,叶小天是不同意三人冒险上路的,再往前去城镇很少,村落也都隐藏在莽莽群山之中,而且那些村落大多不与外人接触,不能冒险前行。

    最后他们在鹿角镇停下来,由此前往黔地有两条路,一条路远些,需要在群山之中绕行,但路途平缓也相对安全。另一条路则需要从群山中穿行,虽然近了三分之二的路,但沿途非常荒凉,而且道路难行。

    叶小天在镇上住了三天,还是没有等到一支去往贵州的商队,这天过午叶小天出去打探了一圈,正失望地往回走,忽然看见有队人马进了镇子,正由本镇保正晁欢殷勤地迎往家中。

    这一队人马有二十多人,随行者都骑着高头大马,生得孔武有力,拥着两辆轻车,前边一辆轻车敞着篷,车中端坐一位蓝袍人,后边一辆轻车载着他们的行李,没有女眷。

    叶小天心中一动,急忙迎上前去,向一位刚刚下马的骑士小意儿地询问道:“这位大哥,你们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那骑士马上露出警觉的眼神,冷冷瞟了他一眼,问道:“做什么?”

    这时,晁保正刚把轻车上的那位贵人请下来,听到说话声扭头一看,认的是这几天在镇上到处打听前往黔地商队的叶小天,便大声道:“去去去,你想搭伴儿去葫县找商队去,这是官家队伍,也是你能打扰的,走开!”

    车上走下来的那位蓝袍人淡淡地瞟了叶小天一眼,问道:“你,要去葫县?”

    叶小天一看这位蓝袍人比他年长不了几岁,可是那神态却像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忧郁的眉头不说话时也轻轻地颦着,仿佛炎黄子孙五千年来的兴衰乃至中华大地的未来全都担负在他身上似的,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

    叶小天赶紧趋前禀道:“是!这位公子,小可欲携两个妹子前往葫县,奈何路险难行,在镇上滞留三天了,还没找到可以结伴同行的队伍,不知公子您……可是往葫县去的?”

    叶小天其实很想和水舞扮夫妻,可水舞在这一点上一直不肯让步,无可奈何之下,三人这一路下来,就始终以兄妹相称了。

    忧郁男习惯性地锁着眉头,淡淡地嗯了一声,颔首道:“本官正是往葫县去的,明儿一早本官就要启程,你们一早候在这里吧。”

    叶小天一听他自称本官,知道是位去往葫县上任的官员,与他一路同行自然安全无比,大喜过望之下,连忙不要钱地说起了好话:“多谢大人,大人您宅心仁厚,菩萨心肠、前途无量……”

    忧郁男轻轻摆手,举步向阶上走去,晁保正睨了叶小天一眼,快步追了上去。堪堪追及忧郁男时,晁保正不经意地做了一个手势,街上闲站的一个村夫轻轻点点头,转身离去。

    ※※※※※※※※※※※※※※※※※※※※※※

    第二天一早,叶小天就带着薛水舞和杨乐遥赶到晁保正家门口,等了约摸大半个时辰,晁府府门大开,那位前往葫县上任的青年官员一行人走出来,晁保正亦步亦趋地跟在那位忧郁男的身后。

    见了叶小天,那忧郁男并无二话,倒是看到薛水舞时,他的目光微微一亮。这样俊俏的女子本就不太多见,在这穷荒僻壤更是独一份儿,自然叫人大生惊艳之感。

    晁保正毕恭毕敬地把忧郁男一直送到村口,看着渐渐远行的队伍中,见叶小天一家三口坐在载货的那辆车上,不禁摇头轻笑,道:“自己找死的人,老天都救不了你啊……”

    大概是看到薛水舞是个弱质女流,乐谣又是个小孩子,忧郁男一时善心大发,叫他们三人坐上了车子。

    瑶瑶躺在两堆杂物中间,酣然大睡,早上起的太早,她正困着呢。叶小天和薛水舞盘膝坐在硬挤出的空隙处,水舞细腻柔软的小手被叶小天紧紧抓住,抽都抽不回去。

    叶小天仔细端详着水舞的手掌,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道:“姑娘,小天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呀。”

    水舞登时红了脸,急急缩手,羞道:“就知道你又要胡说八道。”

    叶小天道:“嗨!怎么能说是胡说八道呢?我跟杨霖可是老交情了,真的学了一身本事。要不你报出生辰八字来,我再给你算一算?”

    水舞轻啐一口,道:“信你才怪,你就会胡说。”

    叶小天道:“罢了罢了,我的话你不信,圣人说过的话你总该听吧。”

    水舞讶然道:“圣人说什么了?”

    叶小天嘻皮笑脸地道:“孔圣人曰:‘三人行,必有我妻。择其靓者而娶之。’你看,圣人说的多有道理啊。”

    水舞又好气又好笑,恨恨地瞪他一眼,扭过头去看着山中景致,不再言语。她已不是第一次听叶小天疯言疯语了,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了免疫力,一开始听他胡说时还很不习惯呢。

    其实水舞心里清楚,小天固然口花花的,但是从未真的强迫过她什么,原本萍水相逢,能这样仗义地送她入黔,可谓义薄云天,薛水舞对他心怀感激,对他说的疯话自然也无法生气。

    叶小天笑道:“子说过的话也不管用么?那只好请神来说了,不如你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给你看看相。”

    叶小天刚说到这儿,前方一匹马忽然兜转回来,对他说道:“小兄弟,我们老爷有请,和你说说话儿。”

    叶小天此刻有求于人,自然马上起身,跳下牛车,快步赶到前边车上。

    这一路下来,他已经打听清楚,那个忧郁男名叫艾枫,此去是前往葫县担任典史的。说起这典史,其实是不入流(九品以下)的小官,不过典史掌管缉捕、稽查狱囚,实权着实不小。

    由于大明官制规定,县丞或主簿等职位裁并出缺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而县丞和主簿都是有品级的官员,所以典史虽然不入流,却也要由史部铨选,皇帝御笔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当然,话是这么说,可典史毕竟还是不入流的小官,所以朝廷控制的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来说,地方官如果报上一个人选,朝廷很少会驳回,大多会就此任命。

    这位艾典史原本是中原某县的一位县丞,因为依照当今首辅张居正张大人的考成法大考时,收税不及九成而遭贬官,所以被贬到了葫县做典史。

    葫县原本是土司辖地,刚刚改土入流,不但葫县是三等小县,而且周围环绕尽是土司官,在此为官殊为不易,这也就难怪艾典史总是一脸忧郁了。

    因为此地偏僻,地方不靖,因此艾典史没有携带女眷,只带了几个家人,随行的那些大汉都是乡里孔武有力的汉子,保护他上路的。

    艾典史不耐烦绕路远行,所以选择的是比较偏僻难行的这条山路,他是官身,随行的又俱是强壮大汉,料来也没人啃他这块硬骨头。

    一路无事,艾典史寂寞无聊,忽然想起叶小天一行三人,他那妹子殊丽俏美,惹人心动,不觉起了异样心思,便吩咐唤他来自己车上说话。

    他想收了叶小天,最终的目的是收了叶小天那个俏生生水灵灵的“小妹子”。他是官,当然不会干出强抢民女的事来遗人话柄,不过小天兄妹如此落魄,只要自己话风一露,那还不上赶着和他攀亲戚,能有什么凶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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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路中劫

    艾典史见了叶小天很客气,叫他也在车中坐了,随意询问了几句,叶小天就随意瞎编了几句,艾典史便道:“听你谈吐,倒是个雅人,可会下围棋么?”

    叶小天拱拱手道:“小民只是略知一二。”

    艾典史微笑道:“不必谦逊,来,咱们下上一盘。”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的厉害,但艾典史用的是一副磁石棋盘。叶小盘自幼便把时光消磨在天牢里,那些高官哪有不懂围棋的,所以叶小天还流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些尚书侍郎员外郎们隔着栅栏下围棋了。

    所以真要说起来,叶小天的棋艺还着实高明的很。不过,他这一路吃用都是人家的,还要仰仗人家庇护安全,总不能叫人家不舒服吧,所以叶小天开始有意放水。

    第一次对奕时叶小天剑走偏锋,险胜。第二盘艾典史就熟悉了他的风格,两人渐渐胶着,终于趁艾典史一个疏忽,叶小天再次取胜。第三盘他就开始放水了。

    横盘四角星位上交错放下黑白两枚座子,叶小天便一副好胜模样,气势汹汹先下一子,艾典史随即拈起一子,二人便对奕起来。

    到了中盘,叶小天的先手优势已荡然无存,再下十数手,艾典史便占了上风,叶小天竭命挣扎,不料却忙中出错,被艾典史一连吃掉两处棋子,至此叶小天已完全落了下风。

    但叶小天一番长考后,突然下了一子,整个棋面顿时又活过来,弄得艾典使紧张不已,思索半晌才回师中原,下了一枚飘逸轻灵的飞子,杀机隐隐地截断了叶小天的生机。

    再下十余手,叶小天又是一番长考,终于长长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推枰认输。这棋下得一波三折,叶小天明明落了下风,却几次三番差点反盘,如今终于认输,艾典史快意不已。

    叶小天苦笑道:“大人棋艺高明,小民这手棋本就是野路子,初初使来还能唬人,一旦被大人您熟悉了小民的棋风,小民便一筹莫展啦。”

    艾典史笑容微敛,睨着他道:“叶小天,你在让着本官啊。”

    叶小天心中一惊,矢口否认:“小民何曾相让,实是大人高明……”话说到一半,看到典史似笑非笑的眼神儿,叶小天顿时住口。

    艾典史慢条厮理地拾着子儿,悠然道:“即便明知你在让我,本官赢了,还是很开心的。”

    叶小天嘿嘿一笑。

    艾典史道:“这就是人心了。哪怕不为了赢,只为你这番心思,本官心里也舒坦。不过,你若一开始就放水,我会赞你直爽朴实么?不会,那是愣头青,棋可以这么下,人这么做就不招人喜欢了。

    可是,你一开始全力以赴,先打败我,激起我的好胜心,再一步步相让,即便决定放水的时候,也不让我轻易取胜,如此一来,面对难得的胜利,本官自然大悦。识不破你的用心会大喜,识破了你的用心,也会因为你用心良苦而心生好感,你说对不对?”

    叶小天心道:“对个鸟,不叫你晓得我的用心,如何卖你这个好儿?你以为自己能洞彻人心?我可是在成了精的狐狸窝里厮混了许多年才走出来的人物。”

    面上他却是一副惶恐、羞惭的模样,连连告罪不止。艾典史摆摆手,道:“你很不错,知情识趣又会做人,思虑缜密、手段高妙,是块璞玉,值得雕琢啊。”

    叶小天马上一脸惊喜地离座拜道:“还望大人栽培。”

    “起来,起来。”

    艾典史漫不经心地道:“本官此去葫县,身边少不得要用人,你很机灵,若是愿意,就留在本官身边做事吧。本官此来葫县赴任,不曾携带家眷,总要有个心细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点一切才好。”

    叶小天心道:“原只想下下棋哄你开心就是,没想到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倒是好眼光,可惜水舞已经被我内定,你想打我媳妇主意,门儿都没有。”

    脸上却是一副惊喜模样,颤声道:“舍妹性情温柔,姿色也还入目,她如今尚未许亲,大人您要是缺个身边人侍候……”

    忧郁男这回可是发自内心地笑了,这小子,真的很机灵,有眼光。

    他爽朗地一笑,道:“好!既然如此,你倒不必在府上听用了,本官在衙门里给你找点事做,你以后跟着本官,亏待不了你!”

    叶小天又是诚惶诚恐一阵道谢,心中却想:“先唬弄着你这色鬼,免得你半路把我们赶下车去。待到了葫县,小爷拍拍屁股就走,你这等体面人,还能不要脸地留人?”

    从这一天起,双方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渐渐的艾典史那些随从也都知道这叶小天很快就要成为典史大人的便宜大舅子了,是以对他们三人的态度也更加和善起来。

    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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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血案

    趴在树上的那只奇怪生物,自古以来有过太多的名字,貔貅、白狐、皮裘、玄貘、食铁兽、白老熊、猫熊等等,足足有二三十个名字,而为后人所熟知通用的名字则为:熊猫。

    这只大熊猫低头看看,又缓慢向树上爬了爬,叶小天这才注意到上边树叉上还坐着一只跟它一般长相的小熊猫,那只小笨熊抱着树叉,忽然发出与婴儿极其相似的叫唤。

    大笨熊用肥大的手掌托着它胖乎乎的屁股,将它向上又托了托,让它坐得更稳当。熊猫宝宝又是“咿”的一声叫,比婴儿稚嫩的叫声略显圆润,不仔细分辨的话却与婴儿叫唤的动静一模一样。

    这时叶小天才注意到,这只大熊猫的下肢已经受了伤,只是不知是与这几只豺狼搏斗过,还是此前与其它猛**过手。不过正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叶小天看这怪熊憨憨的样子,又已经受了伤,真要斗起来怕是凶多吉少。叶小天正呆看着,手臂忽然被人碰触了一下,叶小天像触电似的扬起木棍,扭头一看,却是薛水舞领着乐遥到了他的身边。一见远处情形,水舞和乐遥登时瞪大了眼睛。

    这时,几只围着树打转的豺狼开始急不可耐地发起了进攻,它们绕着那棵树打转的圈子越来越大,然后一只接一只跃起、独扑、张开满是雪白獠牙的利口,噬向那只熊猫的肥屁股。

    那棵树并不高,也不够粗,有几次高高跃起的豺狼,嘴巴似乎都擦着了那只大熊猫短短的尾巴,乐遥虽然没有叫出声来,可她紧紧攥着叶小天的小手和掌心沁湿的汗水,却透出了她心中的紧张。

    薛水舞惊恐地捂住了嘴巴,一双迷人的杏眼睁得大大的,眸中似有雾气氤氲。前方是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她根本不认识的母兽和小兽,可是从那拼命维护小兽安全的母兽身上,她似乎看到了与自己共通的某种情结。

    而且,熊猫这种东西,天生就有一种萌萌的气质,只看一眼,她的心就完全站到了那只熊猫一边。

    树在摇晃,那只胖熊猫感受到了危险,它不安地挪动着,体重让那棵树也加大了摆动的幅度,熊猫宝宝蜷伏在树叉上,又向它的母亲鸣叫了几声,似乎在诉说它的惊恐。

    大熊猫不再动了,它攀着树干停住,扭过头,两只黑眼圈依旧像是愁眉不展似的瞄了瞄树下盘旋嘶吼的几只豺狼,又回头看看蜷缩在树叉上的小熊猫,突然张开稳稳抱住树干的两只前爪,肥胖的身子向地面堕去。

    “啊!”

    乐遥情不自禁地一声惊呼,但嘴巴马上就被薛水舞捂住,大熊猫肥胖的身子沉重地坠落在地面,熊猫宝宝趴在树叉上,焦急地向母亲发出一声声鸣叫,就像婴儿一声声的啼哭。

    在大熊猫坠下的刹那,几只豺狼警觉地跳开,但它刚一坠地,几只豺狼就一拥而上,向它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豺狼的咆哮声此起彼伏,但是令叶小天三人大开眼界的是,那只看着圆润可爱、笨拙迟缓的熊猫,搏斗起来竟也毫不示弱,甚至动作也异常地敏捷起来。

    它那薄扇大的熊掌扇出去,就能把一只豺狼有力地抽飞出一丈多远,而它隐在肉掌间的利爪也异常锋利,当它在一只豺狼腹下狠狠掏了一记之后,那只豺狼哀嚎着跳开,内脏都掉了出来。

    但是豺狼更敏捷,而且数量多,大熊猫被困在中央,左支右绌,渐渐落了下风……

    ※※※※※※※※※※※※※※※※※※※※※※※※※

    与此同时,刚刚拐过山角的艾典史也受到了攻击,潜伏在山口的人就像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大熊猫,猛地发起了凶悍的攻击。

    他们的队伍刚刚走出山口,前方路边突然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喀喇喇地倒了下来,正砸在道路的正前方,巨大的树冠砸在地上,枝叶和灰尘飞溅而起。

    坐在车中的艾典史瞿然一惊,护侍在身侧的骑士大吼道:“有人偷袭!”

    话音未落,无数枝“利箭”便从两侧密林中飞射出来。那不是箭,而是一杆杆竹枪,无数枝竹枪呼啸而至。

    护送艾典史的人员反应不可谓不快,在大树喀喇喇倾倒的刹那,他们就已急急勒马,飞快地跃下马背,自腰间、自马背上取下刀剑,以战马为掩护,急急圈向典史的车子,想形成一个自保的圆阵。

    但是扑天盖地的竹枪将他们的计划一举打破,那些竹枪不是人工投掷的,而是在树林中设了机关,利用树枝的柔韧弹力激射而出。

    只消事先巧妙设计,一个人可以控制几十杆竹枪,待目标赶到,一刀砍断绳索,一根根竹枪就能以比机括更强劲的力道射出去。

    林中或许没有几百人,却有几百枝竹枪,汇成一阵密不透风的枪雨,像被触怒的马蜂群,嗡地一声向艾典史的队伍笼罩过去。

    丛林中,六七头灵巧敏捷的豺狼向那只为了维护它的孩子毅然滑下树干的熊猫妈妈发起了凌厉的进攻,它们此起彼伏,跃起的身影仿佛浓重铅云里亮起的一道道弧形闪电。

    熊猫看起来肥胖笨拙,身手虽然并非如此蠢笨,终究应付不来这许多配合默契的豺狼,伴随着豺狼一声声令人恐惧的吼声,豺狼们扑起、飞遁,用它们的利爪在熊猫母亲的身上划烂一块块皮毛,撕咬下一块块血肉。

    而山脚下,仓惶试图结阵试图自保的艾典史一行人也像那只首尾不能兼顾的大熊猫一样,在林中人猛烈的攻击下顾此失彼,仅仅片刻交锋,便已死伤枕籍。

    一个来不及下马的骑士被一杆疾射而至的竹枪射中,整个人都从坐骑上倒飞出去。

    另一个刚刚下马的骑士,才挽紧马的缰绳,那马便一声悲鸣,被一杆竹枪贯穿了马颈,锋利的竹枪射透马颈,沾血的竹枪贴着那名骑士的脸颊穿过,在他脸上擦出一道血痕。

    旋即,那马便四蹄一软,轰然倒地,接踵而至的两三杆竹枪自左右两方交叉而过,洞穿了这名骑士的身体。

    这样凌厉而突然的偷袭、暴风骤雨的攻击,就算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同样来不及抵抗,何况这些家丁护院一般的武士。那些竹枪可怕的贯穿力,在这样的距离内,可以洞穿三层皮甲。

    第二个、第三个……

    在骑士们接二连三中枪倒地的同时,受到最多关照的典史大人更是凄惨,几乎有三四十杆投枪是向他射过去的,车的棚子只是苇席,根本阻挡不住竹枪的射入。

    艾典史其实在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那副总是忧国忧国忧天下的忧郁男形象一扫而空,他身形一弯,向前猛地一窜,意图跃下车去。可是一杆杆竹枪已呼啸而至,像刺破一层纸的刀子,刺穿苇席,洞穿他的身体。

    越来越多的竹枪,带着慑人心魄的厉啸不断向他招呼过来,将他整个人串在了车上,艾典史是第一个咽气的,死不瞑目。

    竹枪的投射,带着一道道恶鬼夜泣般的锐啸,贯穿人马肉体时则发出一阵阵开水落地的“噗噗”声,一具具尸体接二连三地从马上栽下来,每一具栽下来的尸体必然带着一杆以上的竹枪。

    当一轮竹枪射罢,射空的竹枪落在鹅卵石的地面上,叮叮当当的还在弹跳的时候,二十多个青巾蒙面,举着雪亮钢刀的汉子就像猛虎下山般从竹林中冲了出来。

    他们没有说话,也没有吼着“杀光他们”的话来以壮行色,就那么举着锋利的刀从竹林中杀出来,脚下是一双双草鞋,草鞋踏着那些光滑的鹅卵石,健步如飞。

    山坡上密林中,那只大熊猫左支右绌,已经无法招架六七匹豺狼的攻击,它愤怒地悲鸣了一声,忽然四肢着地,埋着头向前猛冲过去,借着它远比豺狼壮硕的身材,将迎面扑来的一头豺狼硬生生撞飞出去,拖着血淋淋的身子一头撞进了灌木丛林。

    几头豺狼不甘地仰望了一眼树叉上的那只熊猫宝宝,果断地做出了选择,向着那头明显更能填饱他们肚子的成年熊猫追去。

    熊猫是一种天生视力低下的动物,不过还不至于出现撞树的结果。即便撞上了,对它那圆溜溜有足够脂肪和皮毛保护的大脑袋来说也不成问题。它低着头,不管不顾地顶着灌木荆棘,像一辆坦克似的横冲直撞。

    豺狼体型较小,动作敏捷,大熊猫这种手段并不能摆脱追击,但一旦进入这种地方,豺狼无法形成合力,就奈何不了皮糙肉厚的大熊猫,它就有机会逃出生天。

    山脚下艾典史等人就不如那只大熊猫这么幸运了,在竹枪的攻击中,他们无一幸免,只有极少数人在投枪的凌厉攻击下活下来,业已遍体是伤,奄奄一息。

    从林中冲出来的那群蒙面人二话不说,拔刀就砍,不管死的活着,都要补上一刀,片刻功夫就砍瓜切菜一般,将所有的人都处死了。

    一个首领模样的人穿着一身黑色劲装,头戴一顶黑色头套,只露出一双凛凛生威的大眼,持刀站在一块巨石上,冷冷地注视着手下人动手,等到他们结果了所有人,象征性地搜检了一些财物,做出一副掳掠杀人的假象,便把大手一挥,冷喝道:“撤!”

    其他人自始至终不曾说过一句话,首领一声令下,他们马上飞奔而回,追随着他们首领的身影,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如同一阵风般迅速消失在丛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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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劫后

    眼看几只豺狼追着那只熊猫窜进丛林不见,叶小天暗暗吁了口气,忙对水舞道:“我们快走!”

    “小天哥哥!”他的袖子马上就被乐遥拉住了,那双水灵灵的紫葡萄似的大眼睛,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乞求,奶声奶气地道:“小天哥哥,那只小熊宝宝好可怜呀。”

    叶小天扭头看了看,那只小熊猫趴在树叉上,正惊恐地看着地面,它挪动了一下圆滚滚的身子,向母亲逃走的方向叫唤了几声,再往地上看看,一副想下来又不敢的样子。

    叶小天略一犹豫,道:“你放心吧,它的妈妈会来找它的。”

    乐遥扁着小嘴,眼睛里泪光闪闪:“要是它的妈妈被恶狼杀死了呢?要是它的妈妈迷路了呢?要是再有别的大恶狼发现了它呢?要是它的妈妈不回来它自己又下不了树饿肚子呢?”

    叶小天两眼发直,这个小屁孩才多大,哪来的那么多要是?

    他抬头看了看薛水舞,希望她能帮自己说几句,可他从薛水舞的眼睛里看到的一样是对那只小熊宝宝的同情与怜惜,小熊猫可爱的模样可是能令一切女性母爱泛滥的。

    “好,那……咱们带上它吧。”

    一个乐遥就已令叶小天有些吃不消,何况再加上一个薛水舞,叶小天硬着头皮冲到树下,像那只大熊猫似的,笨拙地爬上树。

    小熊猫虽说岁数不大,体形却不小,体重也不轻,叶小天本想把它抱下来,谁知一个失手居然把它从树下摔下来,乐遥惊呼一声,赶紧跑过去,却见那小熊猫从地上爬起来,摇摇脑壳,居然浑若无事。

    叶小天从树上爬下来,就见乐遥伸出小手,正怯怯地摸着小熊柔软的皮毛,咧着小嘴笑道:“这个小家伙好可爱,小天哥哥,我们收养它好不好?”

    叶小天一见她伸手摸熊,不禁吓了一跳,这小熊宝宝看着虽然可爱,可是看方才那只大熊猫与豺狼搏斗的样子,分明也是很厉害的野兽,叶小天赶紧道:“小心它咬你。”

    小熊猫好象知道眼前这三个人不会害它,而且是它的恩人,当乐遥伸出手时,它居然温驯地舔了舔乐遥的手指,当乐遥缩回手时,它就像个婴儿似的爬过来,憨憨地要抱住她。

    只是这只熊猫虽是幼崽,体形却不比乐遥小多少,乐遥哪里抱得动它。叶小天怕那几只豺狼回来,急忙弯腰抱起小熊,对乐遥道:“咱们快走,有什么话边走边说。”

    叶小天抱着小熊,水舞抱着乐遥,急急忙忙溜下山坡,便往山口赶去,等他们快到山口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幅恐怖的景象,那一切就仿佛人间地狱。

    水舞“啊”地一声尖叫,急忙捂住了乐遥的眼睛。叶小天变色道:“快藏到路边树林里去,快!”

    叶小天带着他们退到路边,在一丛灌木下蹲下,叶小天把小熊猫往地上一放,对水舞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叶小天贴着山脚,以树木山石为掩护,悄悄靠进路口,当他看清路口的惨状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饶是他一向玩世不恭的性子,这时也不禁变了脸色,心口怦怦直跳。

    他看过杀人,但那只是菜市口、阳光下,无数看客欢呼中的杀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景象,叶小天站在那儿,只觉手脚冰凉,头皮冷嗖嗖的。

    眼前一片狼籍,殷红成洼的血迹、倒伏扭曲的尸体、遍插竹枪的车辆,就像被百万大军洗劫过一般凄惨,在青翠的丛林和灰白色的鹅卵石地面的背景下,显得怵目惊心。

    叶小天仔细观察许久,确信行凶的人早已离去,这才一步步走到那修罗场中,眼看着四周的惨状愣愣出神。薛水舞远远地看着,见叶小天直挺挺地站在山口,周围别无动静,便带着乐瑶悄悄走过来。

    她不想让乐瑶看见这可怕的情形,把她的头深深埋在自己的胸前,她这一走,那只小熊猫却也四肢着地,乖乖地跟了过来。薛水舞脸色苍白,颤声道:“这些强盗好残忍!”

    看到仰卧在车上,身上插满了竹枪,像只豪猪似的艾典史,薛水舞不忍地别过头去,凄然道:“艾典史这样的好人,竟然落得这般下场,老天爷真是不长眼睛。”

    叶小天瞟了她一眼,心道:“好人?怕是艾典史最希望的是你在榻上唤他好人吧,只不过出师未捷身先死,我这狗腿子他收不成了,你这个偏房自然也告吹了。”

    艾典史已死,叶小天也不想再把他的险恶用心透露给薛水舞知道,他现在心中非常惶恐。虽然一路下来,常听人说西南地方穷山恶水、民风剽悍、盗匪横行,可听说的事情,又有谁真正放在心上过?

    叶小天一路所经所见,最多也就是有些人贩子流窜地方、泼皮无赖横行乡里,再加上几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在小村子里称王称霸的地主老财,如今是头一回看见这样血淋淋的场面,他真的被吓住了。

    “我们得马上走!”叶小天喉头发紧地对薛水舞道:“此地不可久留,距县城只一日路程了,到了那里,咱们才会安全。”

    薛水舞看看满地的人尸、马尸,不忍地道:“叶大哥,你我若就此离开,难道弃他们于不顾吗?”

    叶小天道:“等到了县里,把此事报于县官知道,他们自会料理。”

    薛水舞道:“虽是一日路程,我们怕是明日此时也到不了,只怕到了今晚,他们的尸体就要被野兽拖走了,我们同路而来,一路上多蒙他们照顾,若就此离去,着实让人难以心安……”

    叶小天不以为然地道:“先把他们入土为安?”

    薛水舞欣然道:“正该如此!”

    叶小天回头看看遍地的尸体,禁不住悲从中来:“这么多的尸体,我他么的得埋到什么时候啊……”

    ※※※※※※※※※※※※※※※※※※※※※

    叶小天选中了一处地方,这是暴雨季节由山洪雨水冲刷出来的泥沟,只要把尸体拖进去,将两侧土坡的泥土推下埋住尸体就能大功告成。

    叶小天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累出一身大汗。他没让水舞动手,且不提水舞那把子力气只是聊胜于无,再者她若帮忙,那么瑶瑶就没人照顾了。

    叶小天让她们候在山口树丛中,自己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爬上土坡,向下蹬踹泥土,一层浅浅浮土刚把尸体盖住,叶小天忽又想起一事,连忙顺着山坡滑下去,举手作揖,口中念念有词:

    “各位仁兄,你们不幸遇到山贼,小天不忍让你们曝尸荒野,遭受狼吻,先把各位安顿在此,待告与官府,再好生为你们操办后事。

    只是各位囊中那点身外之物已是全无用处,小天却还有一个专会惹祸的老婆、一个很能吃的小丫头片子要养……,哦!对了,现在还填了一只看起来饭量一定很大的小熊,

    回头官府来接你们的尸体回去后,你们身上那些财物少不得要便宜了忤作,不如就给我吧,江湖救急,功德无量。若有得罪之处,万祈原谅,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上帝保佑!”

    叶小天把东方传颂已久的两大神祇都请了出来,就连近来于京中传教的西洋和尚所尊奉的那位西洋大神也不放过,随即便跳进土沟,理直气壮地刨起土来。

    叶小天一番搜刮,但凡值点钱的东西就往自己怀里揣,弄得怀中鼓鼓囊囊的,这才和大狗熊似的爬上土坡。

    待他把尸体全都掩埋了,又丢了些石头上去,免得被野狼野狗的刨开,这才返身到路边小树林中去寻水舞和乐瑶。

    水舞见他怀中鼓鼓的,不禁微窘,叶大哥连死人都不放过啊……不过水舞也并非道学先生,这一路苦哈哈的,全靠叶小天到处张罗,三人才没饿死,她对叶小天的举动倒没什么异议,权当是埋葬那些人的酬劳吧。

    叶小天向她们打声招呼,先蹲在林中小溪边洗手净面,薛水舞自腰间摸出一条汗巾,欲待递上,却又止步,将汗巾交给乐瑶,向她低语几句,乐瑶马上举着汗巾,跑到叶小天身边,献宝似地道:“小天哥哥,瑶瑶给你擦脸。”

    “好啊!”

    叶小天刚掬了一捧泉水喝了,便微笑着蹲下,乐遥很认真地擦着他的额头、鼻子、嘴巴,叶小天嗅到那汗巾上有一抹淡淡的香。不同于花草或胭脂,那是女儿家独有的体香。

    瑶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这汗巾上的香味儿不可能是她的味道,那必然就是水舞所用的汗巾了。她用这条汗巾擦过脸、擦过手,或许还抹过她的胸……

    叶小天忽然想起那晚山中月下、溪水泉边所见的旖旎一幕,心中不由一荡,目光轻轻瞟向水舞,见她侧脸而站,长睫眨动,菱角般的唇瓣轻轻抿着,山风吹着青丝,拂过她嫩红的脸颊,优美无限。情场初哥的小叶子心里顿时像喝了蜜似的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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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葫县好风光

    夜风流溢着青草的气息和野花的芬芳,点点流萤于青草树木间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迷离的光线。

    水舞蹲在石头堆成的火灶前煮着肉干烩馍,乐遥托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小熊猫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竹笋。

    在爱心泛滥的水舞和乐遥强烈要求下,这只小熊猫已经正式成了这个临时家庭的一员,乐遥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福娃。

    叶小天蹲在灶火旁边,兴致勃勃地检视着他的搜刮成果,分门别类放好。金光闪闪的铜钱吸引了福娃的注意,乐谣赶去闻饭香的时候,福娃丢下了啃了一半的竹笋,爬到叶小天身边,抓起一把大钱就放到了嘴巴里。

    “嘎蹦蹦……,嘎嘣嘣……”这什么声音?叶小天脑海中冒出一丝奇怪的感觉,却没往心里去,他正专注于数钱呢。“嘎蹦蹦……,嘎嘣嘣……”叶小天霍然回头,就见福娃又抓起一把大钱,好象在吃糖豆。“啊!那是钱啊!吐出来,吐出来!你给我吐出来!你也不怕吃死你!”叶小天像拍一个贪吃的小孩子,啪啪地拍着福娃儿的胖脑袋,福娃和乐遥一样,根本就是个吃货,它脖子一抻,耷拉着舌头,黑眼圈似的一双眼睛萌萌地无辜地望向叶小天,口中空空如野。“滚!走远些,再过来揍死你!”叶小天伸手一推,粗暴地道:“去去去,滚一边儿玩去!”

    可怜的福娃儿被叶小天推了个仰面朝天,它爬起来,蹒跚地挪到一边,捡起那半截竹笋,咔嚓咬了一口,丢给叶小天一个看起来有些淡淡忧伤的背影。

    乐遥回头看见了,扁着嘴巴伤心地道:“坏蛋哥哥,欺负小孩子!”及至跑到近前,听说福娃把大钱都嚼碎了吃掉,不禁又担心起来:“小天哥哥,福娃吃了大钱,不会死掉吧?”叶小天翻个白眼儿,一边继续数钱,一边痛心疾首道:“死得掉才怪,我已经知道长得一副熊样儿的这小混蛋是什么玩意儿了。它叫食铁兽,你说会不会死?你看住它啊,它刚才一口就吃掉了能买三只肥鸡的钱啊!”

    晚餐的材料都是从那辆破碎的货车上捡来的,三个人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饭,令人惊奇的是,福娃居然蹲在他们旁边捡些残羹剩饭,吃得津津有味,这小家伙居然还是个杂食动物。

    夜深了,和福娃嬉闹了一晚的乐遥已甜甜睡去,她今晚的枕头就是福娃。福娃抱着脑袋撅着屁股睡在地上,乐遥枕在它的肥腰上,两个小伙伴居然非常融洽。

    叶小天坐在丛林边上,望着远方茫茫的夜色山影,听着树涛阵阵,很久都没有动。本已在火堆旁躺下的水舞翻身坐起,远远地看着他,终于起身,姗姗地来到他的身边。

    水舞在他身旁不远处坐下,轻声道:“叶大哥,你有心事?”

    叶小天向她扮个鬼脸,笑道:“我这样没心没肺的人,能有什么心事?”

    水舞静静地凝视着他,不说话。

    叶小天转过头去,轻轻吁了口气,道:“我想家了。”

    沉默片刻,叶小天道:“这是我生平头一次离家远行,一走就是这么远、这么久,我不知道……我爹的老寒腿好点了没有,不知道大哥大哥在天牢混得怎么样,不知道嫂子有没有又跟他闹别扭……”

    叶小天说着,声音渐渐有些沙哑:“等到了葫县,我得花点钱请托驿卒往京里头送一封家书,给家里人报个平安。不然他们会担心我的。”

    水舞定定地看着他,叶小天在她面前似乎永远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面孔,一副天生乐观的性情,直到此时她才发现,原来这个男人也有感性的一面。

    水舞沉默良久,默默转向与叶小天凝视的方向相反的那一片山影,幽幽地道:“我也想家了。我的老家,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去过,我出生的时候就在京城,可我的家人如今在那里。”

    叶小天扭过头问道:“你家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水舞道:“就在葫岭以西,葫岭应该就是葫县吧?听我娘说,以前这儿是两位土司老爷管着的,那时这里不叫葫县,就叫葫岭。穿过葫岭,就是铜仁,我家就在那里。我只有父母双亲,不过听我娘说,家乡族人很多。”

    叶小天目光微微一闪,道:“那……他呢,他也住在铜仁?”

    水舞当然明白叶小天问的是谁,她轻轻屈起双腿,双手抱膝,把下巴搁在膝上,轻声道:“嗯!他……姓谢,名叫谢传风,他爹原本是小姐家府上的管事。我们两家都在老爷府上做事,自幼订下的亲事,后来老爷家败落,娘亲带着我随小姐到了杨家,谢伯伯一家则和我爹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轻轻皱了皱眉,原来这两家还是“世交”呢,如此说来,在和那个姓谢的家伙争老婆的时候,是很难得到水舞爹娘的支持的。不过……

    叶小天的眉头随即就展开了,那又如何?我叶小天好歹也是天子脚下、人精扎堆的地方出来的人,要是连这么个货色都争不过,就算她肯跟我,我有脸要她么?

    谢传风是吧?

    叶小天暗暗攥紧了拳头!

    ※※※※※※※※※※※※※※※※※※※※※※※※※

    碧浪滔天,碧绿的浪尖儿上有几道白色的浪花,跌宕出一条条优美的曲线。碧水与浪花之间,漂浮着一只土黄色的葫芦,因为年代久远,葫芦上有明暗相间的痕迹和一些斑点。

    这,就是从空中俯瞰的葫县。

    葫县是三等县,成立不足三年,隶属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莽莽群山之中的它,就像飘浮在万顷碧涛之上的一只葫芦,等着铁拐李从天而降,踏上它飘洋过海。

    贵州山多,峡谷相间,地形崎岖,河流虽多却不适宜通航,是以水陆两途都极为闭塞。贵州“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多雨则涝,无雨则旱,波耕水耨,就连那梯田也号称“望天田”,是真正的靠天吃饭。

    以前贵州并非独立的一个行政区域,一直以来贵州就分属湖广、四川、云南。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设贵州都挥使司,永乐十一年,朱棣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行省才算成立。

    可是实际上贵州依旧置于大大小小几百个土司的统治之下,布政使司只是名义上的最高机构,到了万历年间,朝廷的控制力虽在逐步加强,但是左右贵州的依旧是土司们。

    葫县本名葫岭,处于云南联结湖南的驿路要道,是以商旅不绝,十分繁华。这里有一支大明立国之初就屯守于此的军队,但政务上一向由两位土司老爷负责。

    三年前,葫县大旱,两位土司老爷为了争水大打出手,朝廷趁机出兵干预,罢黜两位土司,在此设立县衙,委派流官,把它正式纳入了朝廷的直接管辖之下。

    只是千百年形成的政治格局,不是建一个衙门,挂一块牌子,就能顺利接手的,县衙设立后,当地的汉民、彝民、苗民实际上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比当初更加混乱。

    眼睛水灵灵的,像刚用山泉水洗过的黑葡萄似的乐遥,牵着比她只矮半头、胖乎乎圆墩墩的福娃儿;步子迈得小小的,腰肢扭的轻轻的,模样极俊俏的水舞,跟背着大包袱扮苦力的叶小天,历尽千辛万苦、八十一难,终于抵达了葫县。

    一条小河把葫县肥圆的“葫芦底”分成了两半,以小河为界,葫县的县衙和军屯戍军及其家眷住在右半边平缓宽阔的区域内。左半边依托于山脚之下,居住的是长期以来依附军屯在此落户的汉人百姓。

    走在繁华热闹的葫县大街上,叶小天啧啧赞叹:“很不错啊,我还以为这里贫瘠荒凉的一塌糊涂呢,不想此地竟是如此繁华!”

    放眼望去,是绵延不断的店铺地摊、酒肆茶楼,商贾行人熙熙攘攘,大大小小高低错落的店铺旗幡挂得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土话、官话交织成一片。

    时而一个腰间扶刀,目不斜视、神情肃穆、鼻梁高挺、目光深邃的彝家汉子昂昂然从他们面前走过,那雄壮如山的气概,就连叶小天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时而又有一个穿着青色绣五彩鲜丽桃花百褶裙的苗家姑娘,背着竹篓、脚步轻盈地与他们并肩而行,满头满身的银饰,银围、腰链叮叮当当的作响,十分悦耳。

    急急忙忙南来北往的过路人,悠游而行恬静从容的当地人,将两种截然相凡的氛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叶小天欣然看着目不暇接的繁华街闹,眼神陡然一直。那是方才与他们并肩而行的那位苗家姑娘,迈着一双轻盈的长腿,忽然在一个首饰头面摊子前停下,弯下了腰……

    “啊!我的老天!她的好短啊!何等健美浑圆、光滑紧致的一双大腿……”

    还没等口水流下来,叶小天在心中又是一声惊呼:“哦!我的老天!她里边居然没穿东西!真的没穿东西?果然没穿东西!”

    叶小天吃惊得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尖,那是仅仅五寸长的百褶短裙啊,里边居然没穿东西,这一弯腰,两瓣圆润丰挺的翘.臀全都露了出来。叶小天震撼的差点晕倒:“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怎么可能……这也太有伤风化了吧!一个姑娘家家的……”

    前边有个混球挡住了他的视线,叶小天赶紧向旁边闪开一步,一边不错眼珠地看着那两瓣八月十五,一边在心中虚伪地声讨,真正令他愤愤不平的,大概是他能看到的别的男人也能看到吧。

    薛水舞看到那位浑然不觉自己已春.光外泄的苗家妹子,俏脸不由一红。她虽然从未到过故乡,却听母亲说起过许多家乡的事,她知道这个苗家小姑娘一定是登蓝苗。

    登蓝是苗家话,登是裙,蓝是短,翻译成汉话就是短裙苗。他们这一族自古就这样穿,实际上一直到后世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才开始加了内裤。

    这是人家本族的风俗习惯,自然不能以汉家礼教衡量,可薛水舞还是难为情地红了脸。她一扭头,却见叶小天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不由心头大恨,臭男人怎么总是这副德性,有什么好看的?

    水舞恨恨地在叶小天脚背上踩了一脚,叶小天痛呼一声回过神儿来,赶紧左顾右盼,一本正经地道:“此地人杰地灵,民风纯朴,真是好山好水好风光呀!什么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依我看该是下有葫县才对。”

    水舞冷笑道:“对啊,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嘛!”

    叶小天乜了她一眼,突然两眼发亮,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指着水舞道:“哈!你吃醋了?你在吃醋,是不是?”

    水舞脸儿一红,嗔道:“我才没有。”

    “没有?没有你脸红什么?你别走,你说清楚,你是不是吃醋了?”

    叶小天不依不饶地正想追上去,忽然看到一个闲汉得得瑟瑟地走到那个弯腰扶膝挑选首饰的小苗女背后,左右看了两眼,突然伸手在人家姑娘的翘.臀上摸了一把,然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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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介绍:
他世袭罔替,却非王侯;他出身世家,却非高门。作为六扇门中的一个牢头儿,他本想老老实实把祖上传下来的这只铁饭碗一代代传承下去,却不想被一个神棍忽悠出了那一方小天地,这一去,便是一个太岁横空出世。
他自诩义薄云天,为人四海,是个可以托妻献子的好朋友,可他所到之处,却是家有佳妇贵女者统统藏之深闺不敢示人;他自称秉性纯良,与人为善。可是只为逃避做他的上司,堂堂贵州道布政便打起“丁忧”的幌子,欢天喜地的辞官归故里了;他自谓忠臣,光霁日月,可一向勤政的万历皇帝却因他而再不早朝。
杨凌人称杨砍头,杨帆人称瘟郎中,他却有着更多的绰号,疯典史、驴推官、夜天子……,每一个绰号,都代表着他的一个传奇。
夜天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夜天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夜天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