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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汉乡txt下载     汉乡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二九章毫无痛快感的报复

    第一二九章毫无痛快感的报复

    金日醒过来的时候,睁眼只能看见一片白色的房顶,这间房子是他平生见过的房子中最白的一个。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想要转头四处看看,却发现自己的脑袋被一个东西给固定死了。

    一个头上戴着白帽子,脸上捂着白布的人俯身看着他,虽然这个人全身都被白色的麻布给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金日还是通过那双妩媚的眼睛觉得这人应该是一个女人。

    他刚要张嘴说话,那个女人就熟练地把一块白麻布塞进他嘴里,然后顺利的用麻布上的布条在他脑后打了一个结。

    “自他肋下第六肋骨处切开!”

    女人因为嘴巴被麻布捂住了,说话瓮声瓮气的,而金日却被这句话吓得魂飞天外。

    身体剧烈的挣扎起来,那个女人去探出一只手,按在他的脖颈上,不一会,金日就觉得自己头昏脑涨,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等一盏茶的时间,待他血气畅通之后,再切开皮肉,对接他断掉的肋骨。”

    金日做了一个悠长的噩梦……

    在梦里他被一群巨人赤身**的安置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桌子周围坐满了奇形怪状的巨人,每一个都是锯齿獠牙的那种,手里握着小小的餐刀正在进食。

    桌子上的食物很多,有整头烘烤出来的牛,有整只整只烤熟之后堆积在巨大银盘里的烤羊,跟这些食物相比,金日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一桌餐饭中味道最不好的那种。

    一个人青面獠牙的巨人似乎对他这种食物很感兴趣,蓝幽幽的眼睛里居然有一丝妩媚。

    眼看着巨人的餐刀直奔他的肋下而来,金日大叫着,大吼着,嚎哭着,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词汇哀求巨人放过他。

    只是肋部的疼痛是那样的清晰,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肋骨被巨人的餐刀挑动之后,骨头相互摩擦带给他的痛感。

    “我要被吃掉了……”

    金日的喃喃自语一句,眼角有一行眼泪缓缓地流淌出来。

    苏稚缝完最后一针,丢下羊肠线跟弯针,对打下手的医者道:“他以为我们正在吃他。”

    打下手的医者也是出自璇玑城,对自家大女丢出来的笑话自然要接上。

    “还别说,这一身细皮嫩肉如果刷上蜂糖油炸出糖色,再多葱姜多油盐上笼屉蒸一下,味道应该不错。”

    苏稚摘掉口罩,瞅瞅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皱眉道:“三师兄,我夫君说的麻沸散,到现在都没有做出来?”

    璇玑城三师兄彭寿同样摘掉口罩,打开窗户,让清凉的风吹进来送走屋子里的血腥气,再看看已经包扎的严严实实的金日道:“按照君侯说的配方试验过,效果不是很好,而且万桃花,生草乌,天南星这三种东西还有毒,配伍如果不当,给人饮用之后,就不用做手术了,可以直接抬去埋掉。”

    苏稚怒道:“哪来这么多的怪话,当年扁鹊不也是用毒酒麻翻了两人,给他们做了心脏互换手术吗?

    一定是我们的配伍不对,要加快速度,我们以后不能总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把人打昏吧?”

    彭寿是璇玑城的三师兄,年纪比苏稚大许多,对这个小师妹的脾气甚为知晓。

    摇着头道:“快不得,快不得,成药之后先要在老鼠身上实验,成功后再在兔子身上实验,再到猴子,再到猪,确保万一了才能用在人身上。

    你现在有身孕,本就不该来医馆,万一被药气冲撞了胎儿,你哭都没眼泪。

    放心,虽然大师兄去了幽州,这里不是还有我跟药婆婆呢,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另外,小乔早就给你下了禁足令,你怎么还来?”

    苏稚让羌女看护妇将金日推去病室,这才担忧的瞅着肚子道:“家里的很无聊啊,师姐在医馆,夫君去了长安,小光也在长安,家里就剩下我跟一群孩子,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只好偷偷地来医馆干点事情。”

    彭寿笑道:“好了,现在也过完做手术的瘾头了,趁着小乔还没有发现你来医馆,快点走。”

    苏稚噘着嘴在催促她离开的彭寿肩膀上捶一下,留下一片带血的印记,然后就匆匆的走了。

    看护妇将金日推进了病室,守候在病房里面的霍光,立刻就拿起挂在病床上的病历看了起来。

    然后对同样坐在病室里的刘据跟狄山道:“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几乎插进肺部,肺部出血,这就是他咳血的原因,右手臂桡骨骨裂,左脚大拇指骨折,髋骨错位,脾脏错位……啧啧这家伙就像是被一头疯牛撞过一般。”

    刘据对金日的伤势并不感兴趣皱眉道:“你们说此人颇受我父皇看重?”

    狄山瞅着霍光道:“有……些事……不用……瞒着殿下。”

    霍光点点头就对刘据道:“韩嫣之所以伏诛就是因为此人。”

    刘据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不解的道:“韩嫣何等人物,怎能因为……”

    霍光不等刘据把话说完就打断他的话道:“韩嫣是匈奴奸细!”

    刘据习惯性的向狄山求证,狄山重重的点点头,在手上的小本子上写下了证据确凿四个字给刘据看。

    “如此说来,此人是我大汉功臣。”

    跟所有人一样,刘据在得知事情真相之后,也对金日此人另眼相看,如果韩嫣……那就太可怕了。

    “此人日后定能受重用,殿下当善待之。”狄山又迅速在小本子上写下一段话。

    刘据来到金日床前,仔细看着这张有异于大汉人的脸,对霍光道:“我父皇会重用异族人?”

    霍光笑道:“陛下心胸宽宏似海,既然能启用卫青,公孙弘,桑弘羊,张汤,王温舒这样出身微末之人,只要这个异族人对我大汉忠心耿耿,用了又何妨。”

    “既然是将要重用之人,此人为何又会出现在角斗场上?”刘据并不傻。

    这句话霍光可就不会回答了,装作转过身继续去看病历。

    “野马不训,何以骑乘千里?”狄山如今用硬笔用的愈发得心应手。

    “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我父皇安排的?”刘据也似乎有些明白了。

    狄山笑而不答,一副心照不宣的智者模样。

    “既然如此,霍光,你留下来看顾此人,莫要让他的伤势发作,如有需要药物之处,尽管跟我说,宫中藏药,尽可取用。

    来到了上林苑,我与博士一起去宜春侯府上探望一下舅父,舅母,待此人伤势好转,你自来长安寻我,蜀中之行迫在眉睫,不可耽误了。“

    霍光拱手领命,而后送刘据,狄山出了病房。

    他们三人刚刚离开,金日就睁开了眼睛,呆滞的瞅着病房洁白的屋顶沉默了好久。

    不大功夫,霍光就回来了,见金日面色惨白的躺在病床上,嘴唇干涸,就用小小的茶壶往他嘴里灌水,一边灌水一边道:“又是一个为了前途不要命的人啊。”

    金日依旧陷入昏迷之中,只知道下意识的吞咽清水。

    霍光给金日灌了一些清水之后,就在病床边上坐了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他看的很入神,只是偶尔回过神来,就会帮金日灌水,盖一下被子。

    “霍兄,谢谢了。”

    金日虚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霍光回过头笑着对金日道:“金兄好气概,霍某佩服。”

    金日苦笑一下道:“顺势而为罢了。”

    霍光大笑道:“我就想知道,如果我不喊那一嗓子,你会不会真的死在那个角斗士的手里?”

    金日摇摇头道:“不可能!”

    霍光若有所悟的点点头道:“言之有理。”

    金日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这可惜没有拿到最后一笔角斗钱!”

    听着金日的玩笑话,霍光在心中暗暗叹息一声还真是一场毫无痛快感可言的报复啊!

第一三零章阿娇的真心话

    第一三零章阿娇的真心话

    报复的目的就在于观看敌人悔恨,害怕的表情,在于让敌人知晓云氏不可轻侮。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震慑云氏潜在的敌人莫要与云氏为敌!

    现在,这些目的一个都没有达成,被云氏报复的金日在经历了地狱一般的报复之后,对云氏充满了感激之情。

    “我这是在哪里?”金日对这样的白房间非常的好奇。

    “云氏医馆,全大汉最好的医馆,幸好把你送到这里来了,如果送到别处,就算你命大能活下来,落下残疾不可避免。”

    “我听到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

    “没错啊,你的肋骨折断了三根,其中一根伤到了肺,必须把你的皮肉切开,把骨头对接好,然后再把皮肉缝合,如此,才没有后患。”

    金日感受着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惊讶的道:“你是说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在摆弄我的骨头?”

    霍光笑道:“这不算什么,这里的医者可以切开人的肚皮,从肚皮里面切掉坏死的肠子,再缝合,病人三天后就能下地行走,我还听说,有高明的医者甚至能给人换心!”

    “换心?”金日惊讶的几乎从床上坐起来。

    “传说而已,没见过啊。”

    “容我拜见医者,当面致谢。”

    “用不着,我小师娘是手痒痒了,就想切开人的身体,恰好你送上门来了,正好练手。”

    “你是说给我切腹疗伤的人是君侯的细君?”

    “是啊,这家医馆的主事人是我师娘,我大师娘的医术似乎比我小时娘的医术还要高明一些。”

    “夫人怎可有如此高明的医术?”

    霍光呲着白牙笑道:“云氏即便是一介小厮,一介侍女也是熟读文字的。

    过几年长大了,就会离开云氏,或者求学,或者求官,最终成为我大汉的栋梁。

    家师常说,我云氏不跟别人比富贵,不跟别人比权势,我们只比书香门风。”

    金日叹息道:“真是令人羡慕。”

    霍光笑道:“你是匈奴人中难得的几个识字的人,难道就不想多认识一些字,多知道一些道理,多理解一些天地大道?”

    “我是匈奴人。”

    “你错了,我汉家贤人曾经说过,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韩嫣入了夷狄,因此他不再是我大汉人,如今,你金日入我大汉,遵守我大汉法度,敬我大汉祖宗,着我大汉衣裳,行我大汉礼仪,自然就是我大汉人,区区外貌不足以论。”

    金日睁大了眼睛道:“古贤人果真如此说过?”

    霍光从怀里掏出一本《春秋》放在金日的手中道:“就在这本书里,金兄可细细研读,自然知晓其中道理。”

    金日狂喜之下单手拿起书本就犯看,霍光见他翻书翻得吃力,就帮他找到了那句话的出处。

    金日怔怔的看着那一竖排字,叹息一声,就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

    霍光走出病房,他知道金日需要时间来考虑清楚,这时候多说话没有益处。

    才下台阶,就有一个羌妇鬼头鬼脑的跑过来,瞅着霍光道:“小爷如果要弄死这个匈奴人,婢子可以去办,不用给他灌水杀他,那样太慢了。”

    霍光不解的瞅着羌人看护妇道:“我何时要杀他了。”

    “婢子看见您在给他喂水。”

    “他口渴啊,当然要喝水。”

    “可是,做完手术的人,尤其是破开内腑的人在肠子没有通气之前是不能喝水的,只能用水擦拭嘴唇哦。”

    “啊?”

    “我见您给他灌了一茶壶的水……还以为……”

    霍光吧嗒一下嘴巴道:“他不会死吧?”

    看护妇摇头道:“不会,只是过一会会有尿水,他的腰肾受了损伤,那时候就痛苦了,会有血尿。”

    “哦,那就没关系了,我这个朋友不怕疼。”

    羌人比汉人更加的痛恨匈奴,尤其是这些提前一步来到长安的羌妇,已经被云氏以及前来看病的病患给宠坏了。

    最是见不得匈奴人过上跟她们一样的好日子,即便是金日长得很英俊也招引不来一丝半点的同情。

    羌妇失望的看着霍光走了,不情不愿的走进了金日的房间,这一会,这个该死的匈奴应该就要排尿了。

    冬日荒凉的原野上,老虎大王独自漫步。

    一些落在原野上啄食草籽的麻雀,对老虎大王的到来无动于衷。

    弄死了一匹御马的大王,很想在这个地方继续弄到一匹马,为此,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转悠好几天了。

    对于狩猎,大王一向都是很有经验跟耐心的。

    几只野鸡从他的脚下扑棱棱的飞到远处,老虎看都懒得看一眼,这样的猎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累了,大王就很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只是一想起他只要在土地上坐过,就会有人给他洗屁股,就撑着没有坐,小心的避开乱草,免得弄脏了他漂亮的皮毛。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侍卫的簇拥下从远处驶来,直奔长门宫所在的方向。

    老虎站在路边,仰着头看路上的仪仗。

    原本神经紧张的护卫们在看到老虎脖子下面的玉牌,就立刻松懈了下来。

    完全就当他不存在,一些调皮的提着香炉仪仗走路的宫女还从怀里掏出吃食丢给大王。

    大王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马车停了下来,阿娇的俏脸从车窗里探出来,冲着老虎招招手,老虎就马上来到了大路上,也不管恐惧嘶鸣的挽马,一个纵跃就跳上了马车。

    两个胆大的宫女用麻布擦拭了老虎的爪子之后,才准许老虎走进车厢。

    吧唧一声就趴在华丽的地毯上,仰着头看阿娇。

    “拿食物来,本宫诬陷了这个傻蛋,好好地补偿他一下。”

    老虎吃的满意极了,不论是嫩滑的羊肝,还是美味的牛肉,他一样都没有错过。

    阿娇一只脚踩在老虎软绵绵的肚皮上,手里捏着一个白玉杯,喝了一口酒道:“你家主人怎么就不肯像你一样傻呢?哪怕是装也要装出来。

    结果,聪明的让人害怕。

    我一个女子也就罢了,男子的世界里,可是不讲情面,只讲利益的。

    总要分出来一个胜负,却谁也不肯罢手,看样子是要斗一辈子喽。

    现如今倒好,有人主动往你家走,你还主动给接纳了,呵呵,看你将来怎么收场。”

    这些话,老虎自然是听不懂的,以为阿娇在说他,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做了应答。

    “谁坑了金日?现在还查不出来,绣衣使者说与云氏无关,可我呢,总觉得就是你兄弟干的。

    他这个人没心没肺的,别人对他再好他都认为是应该的,唯独不能容忍你吃亏。

    你还别说,他还真的把你当亲兄弟来看待。

    你要是真的聪明,就回去告诉你兄弟,不要再跟陛下斗气了,服一次软,也不算丢人,让陛下赢一次会掉块肉吗?

    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斗出怒火来,本宫都不知道该如何劝谏了。

    一群人呐,好好地过日子,最好一个个都能活的长命百岁,最后老死。

    不要弄得血淋淋的让人犯恶心。”

    老虎吃完了美餐,伸出大舌头舔着嘴上残存的血迹,刚才吃的新鲜羊肝,他还想吃。

    看着老虎憨乎乎的模样,阿娇莫名的怒气横生,白玉一般的脚丫子踹在老虎的大脑袋上吼道:“滚出去,跟你的兄弟一样没良心,就不能让我平安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老虎不满的叫了一声,转身就甩着尾巴离开了马车,对这个装满美食、且温暖的地方毫不留恋。

    临走的时候,重重的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爪子,等挽马受惊开始奔跑了,这才跃下马车,继续慢吞吞的在原野上游荡。

第一三一章春日里的故事

    第一三一章春日里的故事

    元狩二年的春天如约而至。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金日胳膊下夹着一卷书,踩着明媚的春光漫步在渭水边上,在依依的杨柳轻抚下,悠闲地就像一个世家公子。

    跟云氏其余的少年人一样,他也梳着一个小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是金色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身上的青衫宽松写意,春风一吹就有飘飘欲仙之感。

    一个金发匈奴人,拱手如仪,笑容和煦,站在青草地里自从一道风景。

    他今天来渭水码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考察一下这座码头,春水来临之时,别处的码头损坏大半,唯有这座码头坚如磐石。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无他,舍得下本钱而已。

    渭河的渡口因为船老大贷款修建的原因,跟以往大不相同,厚实的青石凿出勾连机构,相互连接,相互锁定,最终组成一个硕大的青石码头,让河水奈何不得。

    春汛的时候,高水位不但对古柳码头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因为水位抬高了,货物上下船更加的便捷。

    去年的冬天比较暖和,渭水没有结冰,因此,船老大赚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钱,如果今年运气再好一些,等到秋日还款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了解清楚码头事宜之后,金日就愉快的跟船老大告别,一手高举书本遮挡越来越高的太阳,一边瞅着一眼望去的无边无际的农田,心生感慨。

    当年在武威祁连山下,匈奴人也有农田,只是,耕作方式完全不同,春日里播散种子之后,就不再理睬,接下来的工序就是等待秋日收割。

    匈奴人并不懒,这一点金日可以发誓,可是,不论匈奴人干什么,好像都不如汉人干的好。

    即便是在饲养牛羊方面也是一样。

    云氏的牛羊基本上都是圈养的,牧草是自己种植的,如此一来,出产牛羊的速度要比匈奴人更加的快捷,最重要的是,云氏出产的牛羊多肥膏。

    生产生活上被汉人碾压式的超越,这让金日开始怀疑起匈奴人是否天生就比汉人笨一些。

    张安世的马车从古道上奔驰而过,金日非常的羡慕。

    不是羡慕张安世有漂亮的马车,而是羡慕眼前的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与全关中的子钱家斗智斗力,如今,正杀的难解难分。

    金日叹息一声,想起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蜀中的霍光。

    那时候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只能撑着拐杖在路口为霍光送别。

    那个骄傲的少年,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穿着一身大小合适的甲胄,拜别恩师之后,绝然而去的身影让金日感叹万分。

    霍光此次去西南,西南诸国将再无宁日。

    持一干戚令天下瑟瑟发抖者,唯有大汉使臣。

    云琅似乎永远都处在一种慵懒的状态中,他站着的时候似乎都不多。

    可就是这样一个慵懒的人,却给大汉国创造了数不清的财富。

    只要不打仗,大汉国人的日子就会变得很好,家里的劳力众多,不论是开荒,还是受雇于人,都能迅速的积攒下一些家业。

    眼前繁华的世道是金日平生仅见。

    “你小小年纪,说什么平生仅见的笑话,当年始皇帝横扫**平定天下的宏大场面你没见过吧?

    当年我太祖高皇帝在垓下与项羽大战,十面埋伏,让一带豪雄自刎乌江的场面没有见过吧?

    我景皇帝时期,府库粟米糜烂,铜钱锈蚀,百姓无饥寒的场面你没有见过吧。

    至于陛下高坐庙堂,万国来朝的场面你也应该没有见过。

    过去的不足论,将要到来的才值得期盼,而天下人没人能想象的到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云琅半靠半卧在一张锦榻上,一边有一个眉目如画的绿衣女子正安静的烹茶。

    在她的身边,云氏的几名弟子正在沙盘上写字,只有云音靠在父亲怀里,跟父亲撒娇,想要跑出去参加灞上的杨柳会。

    云琅不但要教育金日,还要理会纠缠不休的闺女,两样都没有耽误。

    “你已经是汉人了,就不要再用匈奴人的眼界来看这个国度,你应该为他的强大感到自豪,并且积极的参与进来,一同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

    陛下对你有再造之恩,如此恩情不可或忘,我大汉以忠孝立国,不容你有别的心思。”

    对于云琅这种洗脑式的教育,金日并不反感,云琅口中常说的忠君报国也是他如今的立身之本。

    金日很想让穷困的族人来云氏做工,却被云琅严词拒绝,正大光明的告诉他,云氏庄园之中的机密太多,并不适合异族来工作。

    而长安市上的云氏店铺,却可以招收他们。

    因为金日一族都是金发的缘故,为云氏店铺招揽来了更多的好奇的客商。

    为了更加的有异族风情一点,云琅甚至给他们设计了肥大的马裤跟窄小的马甲。

    因此,长安人现在最奢华的派头就是,身边跟着一位身着马甲马裤皮靴带着白麻布手套的金发仆人。

    这些人本身就出自匈奴贵族,稍微训练一下礼仪,规范一下行为规范,他们就是长安城最高级的仆役。

    对于云琅如此安排金日的族人,刘彻很满意,在他看来,让金日的族人成为最高级的仆役,就是对金日做出的贡献最大的赏赐。

    他可以容忍一个两个异族人在大汉成为正常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大批量的外貌跟大汉人有着不同特点的异族人跟汉人享受同一待遇。

    “你现在已经成了天子近臣,就该明白一件事,天子安好,你便安好,天子不安,你将永无宁日。”

    金日感慨道:“这个道理学生倒是知晓,只是很想让我的族人不要干那些卑贱的事情,哪怕是种地,放牧,我们也甘之如饴。”

    听金日这样说,云琅笑了一下,对金日道:“你可以去问问你的族人,是愿意整日里穿着光鲜的衣服,吃着上等的食物,坐着很好地马车,还是愿意低下头在烈日下劳作,在风雨中为饭食奔波呢?”

    金日断然道:“伺候人虽然收入颇丰,却毫无尊严可言,还是种地,放牧更能使人自傲。”

    云琅拍拍金日的手道:“去问问吧,你会发现他们的回答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金日皱眉道:“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过抬头挺胸的日子吗?”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

    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

    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

    云琅喜欢欣赏美女,所以,不论是阿娇的雍容,卓姬的妖娆,还是宋乔的知性,亦或是苏稚的娇憨,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

    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就是单纯的美丽,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有的时候,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种种的变化,不过是她行动坐卧,或喜或悲促成的,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

    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不论是梁翁,平遮,还是刘婆,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

    自从宋乔,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

    她年少的时候胆小,孤独,随着年纪渐长,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

    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离开了内宅,她就会戴上幕篱。

    基本上,没有必要,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读书,调香,弹琴,作画,种种花草,给孩子们上课,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并且乐此不疲。

    曹襄敢跟宋乔说笑,跟苏稚斗嘴,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且目不斜视。

    云琅不得不承认,一个真正的美人,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至少,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

    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

    小虫嫁人之后,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云琅也没有提起,至于红袖自己,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

    在这个家里,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如今吗,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

    孟府却欢天喜地的,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孟大,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

    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至于孟大,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再无用处。

    没生孩子的时候,小虫只要来云氏,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

    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

    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遇人不淑,你不一样,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

    红袖叹息一声道:“他从不正眼看我。”

    小虫大笑道:“是不敢看吧!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

    这么多年下来,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家里的仆妇生病,都不惜千金救治,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家主可曾皱过眉头?

    阿曼那个**人,晚上跟野汉子偷情,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我去看过,跟鬼一样吓人。

    知道不,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硬是让细君出手,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虽然还是很难看,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

    这样的盖世医术,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

    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连帮手都不要,阿曼的事情事事亲力亲为,别提多上心了。

    听姐姐的,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往家主床上一躺,稍微露点皮肉,就你这身子,那个男人不想要?

    把这事办了,你就是云氏的三夫人!“

    “哎呀呀,你都说些什么啊。”

    红袖掩面而走……

    小虫看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早点下手啊,反正你又不吃亏!”

    红袖跑的不见了人影,小虫就再次懒懒的躺在软椅上自言自语的道:“男人可以谋算女人的身子,女人干嘛就不能谋算男人的身子?

    可怜的丑庸姐姐,现在的春梦里恐怕都是家主吧?”

    说完这句话,就惊慌的四处瞅瞅,没看见有人在,这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准备睡一觉,等孟大,孟二过来,好一起回家。

    红袖的一张脸被小虫的话羞臊的如同一张红布,也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荷塘边上。

    云氏的荷塘不算大,也就三亩地大小,初春的时候,荷塘上看不见一片枯叶,也不见一颗新芽,只有一汪清水在阳光下泛着鱼鳞般的波澜。

    一大群红色的鲤鱼在碧波里成群结队的穿行,当红袖的倒影出现在湖面上的时候,那群红色的鲤鱼,就在一条足足有两尺长的大鱼带领下,向红袖的倒影冲了过来。

    红袖从长廊架子上取过一把泡好的糜子,就随手抛洒了下去,荷塘顿时就像是开了锅,一大群红的,黑的,花的鲤鱼就争夺了起来。

    鱼食抛洒完毕,那些鲤鱼依旧围拢在水边,打着旋,长大了嘴巴露出水面,一张一合的求食。

    大王不知何时出现在水边,蹲坐在大青石板上,全神贯注的瞅着池塘里的鲤鱼。

    “不要啊!”就在红袖大声呼喊的时候,大王猛地伸出了一只前爪,将他迅捷的刺进水里,等他把爪子提起来,他尖锐的指甲上已经挂着一条美丽的红色肥鱼。

    红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老虎的脑门上怒道:“你又不吃鱼,抓他们做什么?”

    老虎受到了训斥,就低下头瞅瞅那条还在他爪子上挣扎的鲤鱼,就把鲤鱼丢在红袖脚下,任由那条鱼活蹦乱跳。

    红袖捧起那条鱼,发现鱼的肚皮上出现了两个大洞,眼看就活不了了。

    这才叹口气对老虎道:“下次不要这样做了,他们已经知道你就是兽中之王,不敢忤逆你的,多杀无益。”

    鱼已经死了,红袖倒是没有浪费粮食,准备送给小虫,小虫一向喜欢吃鱼,这条鱼的肚子虽然破了,想必她是不会嫌弃的。

    给老虎擦干净的爪子,红袖就坐在老虎宽厚的背上,任由他驮着在院子里漫步。

    她俯下身子抱着老虎的大脑袋,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你帮我问问家主,要不要娶我。”

第一三三章聂壹?

    第一三三章聂壹?

    在云琅看来,上天对傻子非常的仁慈……

    主要体现在上天会给他们无数次纠错的机会。

    只可惜,傻子之所以被称之为傻子,是因为他们总会辜负上苍给予他们的机会。

    抢劫滇国,抢劫夜郎国,这不过是刘彻训练,考验自己儿子的一种方式。

    大汉国已经完美的渡过了财务危机,这时候并不一定要干抢劫这种很低级的事情。

    就在皇长子刘据跟霍光带着大批的大汉军方甲士以及无数想要为国立功的捕奴团成员,以及蜀中商人组成的大军就要开赴南蛮之地的时候,夜郎国的使者来到了长安。

    夜郎国的使者口气强硬,要求大汉国交出抢劫他们国家,杀害他们国主的凶手,如若不然,夜郎国三万战兵就会来到大汉国自己取走与损失相等的战利品。

    这样的话语还没有来得及传递给刘彻,夜郎国使者团上下二十三人,就被向来慈眉善目的鸿胪寺官员给枭首了。

    在大汉国君面前,胆敢称兵仗者斩!

    西汉鸿胪寺卿公孙贺在下令斩杀夜郎国使者之前,连续问了三遍,夜郎国的说法是否有误。

    结果,每一次都被夜郎国使者义正辞严的给羞辱一顿。

    狂悖的话语第一次出夜郎人之口的时候,偌大的鸿胪寺大殿里安静一片。

    第二次出口的时候,殿中不论是武士,还是文臣都已经把宝剑抽出来了。

    第三次出口的时候,就连鸿胪寺卿公孙贺都忍无可忍,第一个从桌子后边跳出来,带头砍死了夜郎国使者。

    皇帝知晓此事之后就淡淡的说了一句“知晓了”,然后就悄无声息。

    鸿胪寺能做的,就是把所有尸体掩埋掉,继续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夜郎人死了,长安百姓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官员们,也拿这件事当做酒宴上的笑料。

    也就在这一天,长安的角斗场上终于出现了一头巨狼,开启了人兽之战的开端。

    长平在长安生活了半辈子,他认为以前几十年长安发生的变化都没有这五年快。

    很多的新鲜事物不断地出现,长安人从惊讶到习惯,到最后的波澜不惊,身为大都市里的人,他们对身边出现的新奇事物不再惊讶,不论多么新奇的东西,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一种商品而已。

    几十年来都没有完成的长安城修建终于完成了,土坯城墙终于被换成了青石砖瓦城墙,长安城里的茅屋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青砖碧瓦的小家院落。

    再也不用皇帝驱赶,贫穷的人,就自动卖掉家里的茅屋,用换到的钱,去了城外居住,富人大量的涌进长安城,搞的长安物价腾贵,这让长安城守非常的为难。

    然,桑弘羊以为,聚集天下富户于长安一城,本就是陛下心愿,焉能因为一些小小的瑕疵就畏缩不前。

    如今,关中人谈论最多的就是如何进驻长安城。

    与进驻长安城同样火热的话题就是进驻富贵城。

    在政治层面,满天下无人能与刘彻争锋,所以,富贵城并不欢迎朝廷官员进驻。

    不但不欢迎,反而对官员进驻富贵城有着极多的限制。

    阿娇不想把富贵城弄成长安城的对头,她的目标就是让富贵城成为除过政治中心之外的大汉经济文化中心。

    所以,进驻富贵城的人,以商贾与读书人最多。

    富贵城最中心的位置叫做揽月湖,当初为了将这片洼地改造成一座与渭水相连的湖泊。

    云琅派人沿着渭水修建了长达十一里的自流渠,每年春夏涨水的时候,渭河水就会沿着自流渠灌进揽月湖,等到晚秋渭水水流枯竭的时候,揽月湖里的旧水就会沿着排水渠流出,等待来年开春继续灌装新水。

    这片湖泊不算大,只有三百亩,沿着这座廊桥纵横的湖泊,就是富贵城最核心的地带。

    地段最好的地方让阿娇拿走了,修建了摘星楼,因为名字不好,有灭国征兆,后来被刘彻改名抚仙楼!

    风景最好的地段,在云琅的坚持下,给了太学,由曹氏垫资修建了一座占地两百亩的太学。

    不论是论道堂,还是藏书阁,亦或是馆驿,还是休闲用的亭台楼阁,都舍弃了精美的雕刻,因繁就简,格调大气,处处显示着大汉朝深厚的底蕴。

    云氏医馆就在湖泊边上,现在,病患因病居住在医馆中已经不算什么奇闻了。

    即便云氏医馆已经扩建了两次,蜂拥而来的病患,依旧让云氏医馆不堪重负。

    太学里的博士很多,而且非常的贫寒,如果没有另外一份兼差,恐怕是没有多余的闲钱住在富贵城里的。

    于是,围绕着太学跟医馆,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出资又办了四家学堂,这四座学堂只看学生的聪慧程度,从不看他们的父母衣冠,因此,成了商贾之家子弟求学的第一选择。

    长安城在吐故纳新,富贵城却如同一张深不见底的大嘴,正在吞噬着大汉国的精英人群。

    关中的子钱家们终于结成了一个恐怖的经济联盟,准备共同对付云氏钱庄。

    为了随时准备接受云氏钱庄用新的法门侵害他们的权益,这些子钱家居然通过桑弘羊走通了阿娇的门路,居然把他们金碧辉煌的钱庄大楼,修建在云氏钱庄的对面……

    眼看着云氏贷出去的钱,已经开始有回头钱了,这些子钱家在研究过云氏钱庄模式之后,迅速的推出了一分利息的模式,有时候遇到与云氏争夺客户的时候,他们的利息还可以再降低一些。

    长安城里的人口在迅速的简单化,而富贵城的人口却在日益的复杂化,毕竟,想居住在长安城里,权势缺一不可,富贵城就简单的太多了,只要你有钱,就能进来,只要你能买得起富贵城里的房子,你就能享受富贵城里的税率,管理,子弟上学,乃至安全城市服务带来的种种便利。

    也因为如此,当长安城还在投入巨大的资本重新修建的时候,阿娇已经把海量的钱财锁进了自己的仓库,成功的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波资本运作。

    据说刘彻在阿娇的邀请下看了钱库之后,一个人在平台上横槊赋了半夜的诗。

    想想也是,当一位强横的皇帝突然发现自己不缺钱,不缺粮食,而恰恰他麾下又有一支身经百战的无敌雄师,他能干什么、会干什么、已经不用猜测了。

    就在云琅,曹襄,李敢霍去病四人认为与匈奴的漠北之战就要掀开帷幕的时候。

    刘彻并没有动用大军北进,而是开启了整顿军伍的序幕。

    年纪渐长的将军,纷纷被裁撤,或者成为地方留守,或者去了南方战场发挥余热,或者干脆离开了军伍,成为了文官。

    卫青已经成功的进入了大司马这个职位,后面的将军二字似乎正在远离他。

    霍去病不负众望成为帝国北方军团的征北大将军,麾下骑兵三万,步卒十万,这是霍去病第一次统领这么多的军卒。

    只是他军中长史,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聂壹。

    云琅上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韩安国没有死的时候,那时候,韩安国就任偏将军。

    就是这个叫做聂壹的马邑富豪,自告奋勇的去了匈奴,声称想要投降还可以杀死马邑县令。,可以让匈奴人获得马邑城里的所有的人口与财富。

    于是,这个渺小的边地富豪居然说动了军臣单于,亲自带兵偷袭马邑。

    而大汉这边,早就准备妥当,刘彻派出五位将军连同车骑步共三十万在马邑设伏。

    这五位将军是卫尉李广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轻车将军,大行令王恢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材官将军,御史大夫韩安国护军将军。

    各位领军都隶属韩安国,约定在单于进入马邑时纵兵出击。

    计划本来顺利进行,讵料单于在行军之际,发现城野之间只见牲畜,不见一人,于是起了疑心。

    他派兵攻下一个碉堡,俘虏了一名尉史。该尉史揭穿了早已有三十多万汉军埋伏在马邑附近的真相,识破阴谋的单于大惊退军,汉军设伏全无用武之地。

    王恢判断形势后,认为已经错过了袭击匈奴军辎重的最佳时机,于是决定收兵回师,马邑之谋无疾而终……

    这是刘彻第一次亲自指派大军作战……以失败而告终……

    就云琅知晓的刘彻,他绝对不是一个心胸宽广之人,这个聂壹在犯错潜伏这么多年之后,一出山,就是霍去病的长史。

    只能说名一件事,聂壹此人乃是刘彻极为信任的人物。

第一三四章往事不可追

    第一三四章往事不可追

    聂壹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这是云琅见到此人之后得出的结论。

    霍去病推荐的行军长史人选是云琅,且只有这样一个人选。

    在旨意下达之前,所有人都认为云琅该是唯一的人选,毕竟,在年轻人中,没有比云琅更加适合的人了。

    霍去病为征北大将军,统领北线两千三百里的的大汉军卒,权势在镇东将军李息,镇南将军路博德,征西将军苏建,横野将军公孙敖,楼船将军杨仆之上。

    从两征,两镇这些军事安排上就能看出,刘彻还是对匈奴人念念不忘,至于东边,南边,只要保持目前现有的局面就好,他相信皇长子常山王刘据,会让南方诸国混乱不休的。

    以上这些众人皆知的消息,就是从聂壹的口中不疾不徐的说出来的。

    云琅没有作声,只是抬头看看聂壹,微微笑了一下。

    “某家自从的得到陛下任命书,夙夜忧叹,恐辜负陛下爱我之心,沉思良久之后,特意来云侯府上与云侯共商国是。

    征北大将军性情急如烈火,又桀骛不驯,战阵上大将军无不破者,却不知某家该如何与大将军相处,还请云侯告知。”

    云琅笑道:“云某久不在军中,骑不得马,提不动干戈,髀肉复生,长史以军事告问云琅,恐怕所托非人。”

    聂壹似乎很体谅云琅心中的不忿,点点头道:“北方大军,乃是帝国精锐,如今,大将军握有我大汉三成精锐,若不能让陛下放心,权势越大,大将军的地位也就越发的危险。

    此乃帝王本性,非猜忌二字所能言表,某家素来知晓,大将军之志在清除匈奴,并非一个贪权之人。

    云侯乃是大将军的生死挚交,莫非要看着大将军陷入泥潭而不理会吗?”

    云琅摇头道:“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并非敷衍趋势之徒,我等四人之所以结为好友,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那点权势富贵,目的就在去除匈奴。

    若有一日匈奴全灭,这骊山就是我等四人的游乐场,可以醉死其间。”

    聂壹皱眉道:“陛下雄心壮志不止如此。”

    云琅笑道:“有长史这样的奇人为陛下奔走,我等可以安枕无忧了。”

    聂壹长叹一声道:“傲气一道最是害人,以云侯才智也未能免俗。

    聂某知晓自己的斤两,本不该与云侯相提并论,如今看来,只能勉力为之。”

    送走了聂壹,云琅沉默了良久。

    他是真的不愿意参与到漠北之战中去,如今的大汉朝与历史上的大汉朝有了很大的区别。

    就国势而论,此刻的大汉,应该是他最强盛的时候。

    当普通战兵都可以覆盖皮甲的时候,云琅不认为匈奴人还有多少机会。

    一个国家的人口在连年征战之后,不但没有锐减,反而增加了三成,这只能说明,他在战场上受到的损失很小,一进一出,得大于失去。

    推开窗,视野中全是绿毯一样的青苗,田野间农夫正在劳作,不时地有粗陋的歌谣从原野上传来,这就是刘彻敢于在大汉为所欲为的原因所在。

    大量的淘汰老将,任用中青年将领,这些被大汉无敌猛士用血浇灌出来的胜利熏陶过的年轻将军们,从不认为大汉军队会有战败的一天。

    历史终于走上了一条岔路……

    一条云琅根本就无法预知并掌握的岔路。

    刘彻坐在长门宫的平台上,膝盖上还横放着一柄铁槊,聂壹恭敬地跪坐在远处,正在一五一十的向刘彻诉说与云琅见面的过程。

    “这么说,云琅并无不满之意?”刘彻闭着眼睛,神色安详。

    “失落之意或许有之,总之来说,永安侯还算平静,并无狂悖之言,只是一心要过平安日子。”

    刘彻睁开眼睛笑道:“你对云琅的看法很好啊,他这人就有这点长处,看着做事慢吞吞的不爽快,却再说话之前,就已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不可以常情度之。”

    聂壹仰起头一边思索一边慢慢的道:“微臣进了云氏,就像是进入了一片新的天地。

    不论是辛苦劳作的家仆,还是身披重甲的家将,日子过得都似乎非常的闲散。

    家仆们会在劳作之余休憩玩闹,家将们也会在当差的时候弄点酒水菜蔬闲聊,哪怕是云氏那头著名的大虫,走路也懒洋洋的,看不到半点约束。

    这样的景象只适宜出现在深山隐士的府邸,不该出现在上林苑这片浮躁的之地。”

    刘彻冷哼一声道:“这是朕这些年打压的结果,云琅此人有大才,就征北大将军帐下行军长史一职,云琅确实比你更加的合适。

    做事要从长远考虑,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纠缠太深,这四人的感情应该超越了朕的军法,朕的律法,一支无军法,无律法约束的军队,朕不敢用。

    你此次入军,会有两百三十七人随你一同入军,他们将遍布征北大将军军中,尔为首脑,朕不许你干涉去病儿的大军方略,也不允许去病儿干涉你的监察之职。

    你只是一个旁观者,除过行军长史的职权之外,朕并不会给你其余的权力。

    若是有不妥之处,你也只有禀奏之权,并无处置之权,你可明白?”

    聂壹躬身领命。

    “前两日微臣进入了征北大将军辕门,发现,昔日的骑都尉已经全部归在了大将军帐下,并无一人外放。”

    “去病儿要组建背嵬军,并无不妥,人数也没有超越大将军亲兵的限额,此等小事,你不得多言。

    一切以击杀匈奴为第一要务。”

    见皇帝已经交代完毕,聂壹就告辞离开,出门就遇见了大长秋。

    大长秋久久的看着聂壹,最后冷哼一声准备擦肩而过,就听聂壹低声道:“庞兄还在怨恨某家吗?”

    大长秋冷声道:“你如今飞黄腾达,庞某不过一介阉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聂壹施礼道:“当年来氏在马邑并不肯安稳,陛下谋算的马邑之围大计,也是来氏族人贪生怕死给泄露了,在那样的情况下,来氏哪里会有活命的机会。

    这件事半点不由人啊。”

    大长秋嗤的冷笑一声道:“我没有求你保护来氏,只求你保护一个女子……来氏死绝也不算大事,那个女子却自戕身亡,聂长谋你何以教我?”

    聂壹叹口气道:“我于一日夜狂奔六百里想要回京救援,终究是慢了一步,此事聂某亏欠你……。”

    大长秋走了两步,又回来了,瞅着聂壹道:“文娘的事情就算过去了,如今,文娘的女儿就在云氏,模样与文娘一般无二,某家只愿她一生平安,聂长谋,我要你切断文娘之女的所有消息,你可能做到?”

    聂壹额头的悬针纹深陷,过了半晌才道:“总归就三人知晓,你去杀那个人吧。”

    大长秋冷笑道:“我的职司并非杀人,杀人是你的老行当,要杀也是你去杀。”

    聂壹的脸皮微微抽动一下,然后道:“要不然让云琅去杀,他不是要娶文娘之女么?”

    大长秋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我连文娘的底细都不告诉云琅,你觉得我会把他拖进这潭浑水里?”

    聂壹怒道:“这件事我去做!我天生就是一个杀人者,他云琅天生就该是一个干净人,我既然已经杀了上千人,也不在乎再杀一个。”

    说完就扬长而去

    大长秋在后面阴声笑道:“窦婴在天之灵会感谢你的。”

    正在急急走路的聂壹脚下猛地绊了一下,快走两步稳住身形,然后才一步步的离开了长门宫。

第一三五章谁能说的清楚?

    第一三五章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

    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

第一三六章儒家立柜之约

    第一三六章儒家立柜之约

    云氏庄园对于云琅一家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一人住一座楼,就像一人有一座城堡,有形无形的城墙会让人产生很强的距离感。

    在富贵城里就没有这个担忧了,一家人全部住在一栋楼房里,抬头就能看见,其乐融融。

    最欢喜的却是云音跟云哲,姐弟俩从楼上跑到楼下,又从楼下跑到楼上,每一间房子都要亲自检查一下,逼迫的老虎只能守在云琅的身边陪着他喝茶。

    云琅进了富贵城,自然有无数人要来拜访,包括那些不要脸的子钱家。

    他们惊恐的认为,云琅亲自来到云氏钱庄,可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大行动要启动了。

    一个个火急火燎的想要探听一点底细。

    这些人统统都被平遮给挡驾了。

    云氏钱庄没有什么大举措,目前只要完成好现有的事情就足够好了。

    在大汉时代,钱庄,银行的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推广别的金融产品自然是找死之道。

    唯有最原始的揽储,放贷才是钱庄的根本。

    跟别的钱庄不同,在云氏钱庄存钱有利息……别家是要缴纳存储费用的。

    他们这样做很合理,毕竟,农家小户如果有钱了,全部埋在猪圈里非常的不稳妥,而云氏一向是出了名的敦厚人家,小商贩,小百姓有了一些钱放在云氏还是放心的。

    至于别的子钱家,在这之前,他们就剥皮的称号,在百姓心中,把钱放在他们家就等于把肉塞进了狗嘴里。

    有些人能挡驾,有些人就不能挡驾了,比如董仲舒的帖子,就没人能阻拦。

    邀请云琅午后去揽月湖边的绿柳林一聚,说的看似与美人邀约一般,帖子上的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

    云琅喝了一壶茶,老虎也喝了一脸盆凉茶,两个家伙都非常的满足,只是云琅在临走的时候偷偷摸了一下红袖的脚踝,这让老虎非常的不满意,他准备用大舌头舔舐一下,被红袖一脚踢开。

    富贵城如今就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堆满了砖头瓦块,以及木头,就在云氏钱庄隔壁,曹襄家的咸鱼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

    这架咸鱼店如今是曹氏跟李氏两家的店铺,打着卖咸鱼的幌子行售卖盐巴的活计,利润惊人,让云琅非常的羡慕。

    霍去病家的店铺在云氏钱庄的另一边,他们家卖的就是兵器,只要是市面上能够出现的兵器要什么都有,就算是甲胄跟弓弩如果是相熟的人家,也不是不能卖。

    不论是曹氏,李氏卖咸鱼,还是霍去病家卖兵器,都被御史弹劾过无数回。

    曹襄咬死了自家卖的是咸鱼不是盐巴,至于霍去病则在朝堂上冷冷的回应,他一介武夫不卖刀枪剑戟,难道要去售卖胭脂香粉不成?

    皇帝对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在乎,尤其是对曹襄跟霍去病显得格外的宽容,当堂训斥了弹劾这两人的御史,不准他们生事。

    当别人家也准备这么干的时候,却遇到了铁面无私的桑弘羊,好好地店铺,以及货物,还没有来得及售卖,就被官府没收,一点情面都不讲。

    沿着揽月湖绕湖而行,一座专门用于景观的湖泊已经渐渐成型,湖畔的亭台楼阁正在拔地而起,已经有迫不及待的文人骚客开始在湖畔迎着冰冷的春风发疯了。

    身边跟着一头斑斓猛虎,一般人不敢往云琅身边凑,能凑过来的都不是一般人。

    比如说在太学里混日子的绣衣使者东篱子,他就无视了老虎的存在,老远就朝云琅拱手施礼。

    当年,东篱子以为他留在太学里监视一群老学究有些屈才了,现如今,终于尝到了好处,整个人见了云琅笑的跟一朵花似的。

    云琅不愿意跟他打招呼,因为该死的董仲舒不但没死,反而获得精神奕奕,正靠在一张锦榻上观看两个异族美人儿跳舞,一个长着一脸红胡子的胡人正把一只胡羯鼓敲的山响。

    两个胡姬正踩着节奏明快的鼓点,把彩色的裙子旋转成了一朵花,裙子底下肉光致致的双腿展露无疑,停下的那一瞬间裙子飞扬,雪白的臀瓣也若隐若现,引人遐思。

    “见了老夫想走可不成,不管愿意不愿意,有些话还是要好好说说的。”

    老家伙把犀利的目光从胡姬的臀瓣位置转移到云琅的脸上,让云琅有一种把老家伙弄死的冲动。

    自从认识了董仲舒,云琅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

    “董公好悠闲啊,携美人游湖真是羡煞旁人。”

    董仲舒莞尔一笑,指着跪在脚下的胡姬道:“玩物而已,还提不到美人儿这个层次。

    云侯这几年隐居读书,应该大有长进,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啊。”

    云琅笑道:“云某一心想为国出力,只可惜效力无门,无所事事赋闲在家也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

    董仲舒指着不远处的太学道:“不说别的,就这一座太学,云侯就该留名千古。”

    东篱子给云琅亲自搬来了一张凳子,云琅也不推辞直接坐下,扫视了一遍亭子里面的诸位儒家五经博士,拱手道:“人才济济,儒家大成矣。”

    董仲舒摇头道:“与老夫设想相去甚远。”

    云琅道:“刚开始必定是筚路蓝缕,慢慢来总会达成目标。”

    董仲舒笑道:“云侯等得,老夫等不得了,翻过年就八十岁了,每每看到一丝一毫的进益就喜不自胜,却不知云侯还能带给老夫怎样的惊奇?”

    云琅冷哼一声道:“造纸,印刷两道,云氏只是赚取了一点金银,好处全部被儒家得去了,老先生难道还不知足?”

    董仲舒纵声长笑,拍着大腿道:“这就是老夫不愿意马上就死的原因所在啊。

    哈哈哈,儒家正宗典籍一千有六,旁门杂学七千三百余,每一样都是人间瑰宝。

    董仲舒恨不能亲眼目睹这些典籍全部都刊印成书,遍布天下,让世人脱离愚昧。

    云侯改良纸张,开辟印刷之先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董仲舒厚颜相谢。”

    嘴里说着感激不尽,偏偏这个老家伙却把身子靠在跳舞跳得汗津津的胡姬身上,就差现场敦伦了。

    远离董仲舒,这是云氏的基本家规,当一个人挟大义要你干事情的时候,你基本上是血本无归的,而且掏了血本,也不一定会有什么收益。

    在这些类似圣人一类的人眼中,让你办事其实就是看得起你,还想要什么利益啊?

    果然,董仲舒夸奖完云琅之后立刻道:“老夫欲邀请名士来富贵城讲学,让我太学学子不因为地域限制可以得到各地的学说浸润,云侯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董公尽管邀请,云某也想倾听诸位大贤的高论。”

    董仲舒摇头道:“云侯也是我儒家巨擘,你若不具名,老夫这邀请帖子恐怕没有什么效力啊。”

    云琅瞅瞅周围那些博士们狼一般的眼神,叹口气道:“需要我出多少钱?”

    董仲舒嘿嘿笑道:“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位财主,各地大贤来往一应所需不如就请云侯承担吧。”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有些懊恼的道:“你看,我就说不该出来散步,这才出来就被人勒索,最可恨的是我居然没有拒绝的本事,只能乖乖就范。”

    老虎抬头嗷呜了一声,惹得董仲舒等人哄堂大笑。

    云琅起身朝董仲舒等人施礼道:“那就如此吧,董公尽管下帖子邀请,云某会准备好楼堂馆所,定不会让这些大贤失望。”

    董仲舒笑着对旁人道:“你们看,这就是我儒家巨擘的气度,千万钱也面不改色。”

    老家伙轻易地就定下了千万钱的招待费,云琅也不恼怒,他知道这是董仲舒在特意的亲近云氏。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骨头都是**的,几个钱确实没人会放在眼里。

    如果董仲舒说他想要用钱,莫说一千万铜钱,就算是两千万铜钱他也能找的出来,还不用他自己出一个子。

    而举办这场聚会的人,名望一定会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董仲舒口口声声告诉云琅他是儒家巨擘,也就是说,这一次聚会不仅仅是是一个确定太学为大汉最高学府的一个会议,而且是一个公开儒家对学问领域的实际统治者的一个宣言。

第一三七章活泛的世界

    第一三七章活泛的世界

    世界似乎一下就边的活泛起来了。

    而搅动大汉国这潭死水边的活泛的就是金钱的力量。

    当一个国家的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国库空的可以跑马的时候干什么事情都处处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有了钱就不一样,国家的钱太多,就要找地方花用掉,于是,修建城池,整备军伍,给官员发红利,给百姓减税降低负担之余,文化建设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琅发现自己对刘彻的改变还是很有促进作用的,毕竟,现在的刘彻并不在意自己有多少钱。

    也没有什么穷奢极欲的习惯,一切都走上了正轨,他这个的那个皇帝的其实才是最幸福的。

    而这种强爷胜祖的幸福感,成就感远不是金钱能比拟的。

    有钱的人都大度。

    主要是因为能够承受损失,有承担损失的能力,更有一颗敢于尝试的心。

    这个时候往往是改革的最佳时机,哪怕同时改革两个,弄好一个弄砸锅一个,也是莫大的胜利。

    说到底刘彻还是接受了儒家,接受了儒家将他尊为天子这个说法,接受了自己是昊天的子孙这个虚伪的现实。

    不过,刘彻同意儒家开山立柜,却对其余诸子百家采用了开明的态度。

    这都是西北理工这个世界上最小,最神秘的山门带给刘彻的启发。

    一个小小的西北理工就能带给大汉国如此大的惊喜,天知道大汉的群山大泽里还隐藏着什么厉害的门派,可以让大汉国再次辉煌。

    刘彻现在觉得,只要是对大汉国有利的人,有利的思潮,他都能接受。

    他常常用云琅的事情来告诫自己,连云琅这样的混蛋他都能接受,别人……真的不算什么。

    红袖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就像握住了一块火炭,红袖的脸红的惊人,她的全身滚烫,一只手死死的抓住衣襟,她很怕云琅的手会钻进去。

    老虎瞪着一双大眼睛虎视眈眈的瞅着面前这两个奇怪的人,红袖不断地想用脚把老虎踢走,没想到,罗袜却被老虎给扯下来了,露出一只白皙的小脚。

    红袖惊叫一声就光着脚跑了。

    面孔同样红红的云琅有些哀伤的对老虎道:“你就不能不看吗?”

    老虎把大脑袋贴在地板上,似乎很不屑云琅的说法,自顾自的闭上眼睛假寐。

    “刚才看见红袖光着脚跑了。”

    苏稚悄悄地出现在门口,神色古怪的瞅着老虎丢在地上的罗袜问云琅。

    “老虎扯得!”

    苏稚扭着腰肢走进来,将自己的脚丫子伸给云琅道:“扯我的,我不喊叫,也不跑。”

    云琅没好气的扒拉开快要伸到他鼻子上的脚丫子道:“大肚婆走开。”

    苏稚笑吟吟的道:“男人就是这么没心没肺,想当初您对妾身可没有这么温柔。

    如今肚子大了,您就更加的嫌弃了。”

    说完就软软的倒在云琅的怀里,笑嘻嘻的道:“抱着妾身跟抱着红袖有什么不同?”

    云琅一脸的坚毅之色,一个字都不说。

    苏稚扒拉一下丈夫的下巴道:“就这样吧,你们男人的日子好过,喜欢谁了,想要谁了,拉进被窝里就能敦伦,女子可就没有这样的方便。

    阿娇的母亲找了几个面首,你看看,被你们这些臭男人都给传成什么了,什么叫做欲壑难填?什么叫做非男子入幕不能安眠,什么叫做非牛马之器不能欢?”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从哪里听来的?”

    苏稚大笑道:“妾身可不是那些无聊的贵妇,妾身整日里的医馆里游走。

    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我那一天不接触上百个?

    告诉你,嘴巴最臭的不是那些老百姓,而是占着咱家后院养老的那些老将。

    说到欢喜处,恨不能他们自己去当馆陶的入幕之宾,明明一个个都没几年好活了,偏偏各个吹嘘自己体健如牛。”

    云琅木讷的道:“我有些后悔让你出面去给人看病了。”

    苏稚笑的快不成了,一个劲的在云琅怀里扭动,双臂揽住云琅的脖子道:“现在晚了,你去问问师姐,她的名分可比我高,你看看她愿不愿意躲进后宅专心的帮你生儿育女!

    有红袖这个死宅在家里的也不错,我们不喜欢管理家事,全部留给她,挺好的。

    您都不知道,自从小光走了之后,师姐就把家事全部交给我,快烦死我了。”

    云琅有些惊愕,又有些惶恐,小声问道:“你跟小乔觉得对不起我?”

    苏稚点点头道:“是哦,我跟师姐抛头露面的给所有人看病,这对您这位君侯可不是什么长脸的事情。

    您都容忍下来了,不但不反对,还帮我们开了这么大的一家医馆,您这样的夫君实在是太好了,妾身与师姐自然要回报您啊。

    再说了红袖可不是外人,这么漂亮的一个丫头,给了别人还不知道会受什么样的罪呢。

    不如就留在家里,我们搭伙过日子,把这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度过去。”

    云琅眨巴着眼睛道:“确实如此!”

    苏稚大笑着拍了云琅一巴掌道:“告诉你哦,红袖的身子软软的,抱着可舒服了……哈哈哈,真是便宜你了。”

    好不容易把女流氓伺候的睡着了,云琅就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门。

    老虎趴在门口,他的背上骑着云哲,云音靠在老虎肚皮上看书,不时地把一枚核桃塞老虎嘴里让他咬破,然后自己跟云哲剥着吃。

    “耶耶,我以后是不是要管红袖叫三娘了?”

    云音抖掉裙子上的核桃皮,抬头看着父亲。

    云琅楞了一下,停下脚步将云哲抱在怀里瞅着闺女道:“你怎么想的?”

    云音怒道:“她要是当了我三娘,就不能再逼着我学什么茶道,花道,耶耶的本事我都没学好呢,哪有功夫学那些!”

    云琅靠着闺女坐下来道:“这你就弄错了,茶道,花道也是你耶耶我弄出来的,红袖是跟着我学的,云氏女儿将来一定是要学这些东西的,这是提升女子气质的一种学问,不可不学。”

    “哦,原来这也是咱们家的学问啊,这不可不学。”

    听闺女这样说,云琅疑惑的道:“谁教你的?”

    “母亲啊,母亲说了,我是云氏的大女,既然是大女,就有权利继承云氏学问,将来虽然不能顶门立户,却可以自成一脉。

    还说耶耶的本事博大繁杂,我就该努力学,一样都不能漏掉。”

    听到是卓姬教云音的,云琅也就只剩下了苦笑了。

    那个女人一辈子都没有什么安全感,以前总觉得钱财才是靠山,后来发现权势可能更靠谱,到了现在,终于发现学问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也算是在不断地进步中。

    细数起来,云琅的觉得自己的三个女人,没有一个是傻的,一个早就混成商界女强人了,至于宋乔,如今可以称为大汉国的女医圣手。

    而苏稚的一手手术本事,早就有人用女扁鹊来赞扬她。

    只要过上几年,等她们的年岁再长一些,宋乔跟苏稚给自己弄一个正儿八经的爵位不成问题。

    毕竟都是有军功的人,尤其是苏稚,受降城一行,早就深入帝心。

    有事业的女人一般对爱情没有过多的期望,这也是她们对红袖进门可以保持平常心的原因所在。

    云琅叹息一声,如果在后世,自己这样的渣男早就被人家用各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扬名四方了。

    现在,不但可以偷情偷的正大光明,还能找出道理来,不得不说,大汉时代对男人来说实在是太宽容了。

第一三八章完美无缺的红袖

    第一三八章完美无缺的红袖

    长安东北郊外有一座村庄叫做福门村。

    这是一个只有不到五百人的小村庄。

    村庄里有一座小小的学堂,山长名叫籍福。

    早年间在长安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物,只是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论他跟随了那个主公,那个主公的下场都不好。

    不过,这对籍福本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毕竟,他跟随魏其侯窦婴享受了十一年的富贵生活。

    魏其侯被田中伤,最终被斩首之后,他又跟随了田过了整整八年的好日子。

    直到田死,他的两个儿子被刘彻贬斥不知所踪之后,籍福又投入到了主父偃的门下,准备继续过自己的清闲富贵生活。

    这一次,他的富贵生活又过了四年,直到主父偃被阿娇困在马厩里面,冻掉了耳朵之后,他就辞别了主父偃归隐在了这座从小小的福门村。

    自从在刑场送别了主父偃,籍福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小小的村庄。

    他对仕途已经绝望了,公孙弘七十岁还受皇帝重用的事情,他不觉得能够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就安贫乐道。

    以教导十余个聪慧的孩童为乐。

    聂壹独自来到这座村庄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他没有走进村庄,而是将马拴在一颗树上,背着手站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眺望将要落入长安城之下的夕阳。

    一个扶着黎杖的葛衣老者,缓缓走出了村子,每日站在这座小小的山坡上,不但能观看夕阳,更能看见繁华的长安城。

    平日里来这里的人不多,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晓,这是籍先生最喜欢的地方,即便是最贪玩的孩童,也不敢轻易踏进这片小山坡一步。

    没想到今天这里站着一个人。

    籍福就停下了脚步,思虑片刻,还是慢慢的走上了山坡,与聂壹并排站在山坡上。

    “眼看着太阳落进长安城,籍先生有何感想?”聂壹率先打开了话匣子。

    籍福笑道:“一切荣光尽归吾皇,太阳从东边升起,照亮了长安城,而能给大地带来黑暗的只有长安城。”

    聂壹笑道:“鼠目寸光,某家若是站在太阿之巅,太阳自然起自扶桑,落于北海。”

    籍福笑道:“老夫年迈,攀不得太阿,见不得归墟,只能站在这小小的山坡上见太阳起自东山,落于长安,已经心满意足,岂敢妄想。”

    聂壹皱眉道:“我不确定是否有杀你的必要,可是有人的心眼非常的小,为人更是小心谨慎,他不容一件将要发生的快乐事情有半点的瑕疵,我拗不过他,所以啊,我就来了。”

    籍福并不惊慌,看着聂壹道:“老夫一生平庸,并没有多少机会参与机密大事,先生想要杀我,有些无理。”

    聂壹笑道:“本来可以不杀你的,毕竟你已经离开了长安城这个名利场。

    可是你籍福的本性并不坚定,三姓家奴之称谓不算羞辱你,人家信不过你会守口如瓶,所以,你还是死吧。”

    籍福皱眉道:“看先生面目不俗,贵气缭绕,器宇不凡,不似刺客屠夫之流,敢问先生如今居于何职?”

    聂壹笑道:“你要是知道了,我就再也没有留你活命的理由了。”

    籍福笑道:“先生本来就没有饶过我的意思。”

    聂壹笑道:“征北大将军麾下行军长史聂壹!”

    籍福吃了一惊道:“马邑之围中的聂壹?”

    聂壹笑着拱手道:“有辱尊听。”

    籍福大笑道:“既然是聂翁壹,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若先生不忙着杀我,不如陪老夫再观看一次夕阳如何?”

    聂壹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籍福用袍袖清理出来两块石头,邀请聂壹坐下,扶着黎杖道:“先生如今的官职也该到列侯了吧。”

    聂壹摊摊手道:“按照军功来看,陛下确实该封我为君侯了,只是如今其余的君侯没有犯错,陛下不好改弦易张,某家只好屈居君侯之下等待时机。”

    籍福点点头道:“陛下英明啊,如今的大汉朝终于迎来了最宝贵的平安岁月,不轻易更换列侯是对的,唯有平安,方能让我大汉的国力更上层楼。”

    聂壹瞅着已经悬挂在长安城墙上的太阳道:“确实是这个道理,很多时候,某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明明我朝的大军在外征战不休,明明国库中空空荡荡,连官员的俸禄都不能保证,明明我大汉这几年水旱灾旱,蝗虫,地龙翻身接连来袭。

    明明这是一个国力衰亡的时刻,谁知道一转眼,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我大汉就显得朝气蓬勃,往日的那些苦楚似乎一瞬间都不见了,真是怪哉。”

    籍福笑道:“自从主父偃与阿娇贵人为敌之后,老夫就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却不小心将自己放在了一个局外人的立场上,因此,对这些变化看的清楚一些。”

    聂壹拱手道:“敢问是何原因?”

    籍福指着身后的村庄道:“以这座小小的村寨为例,老夫初来之时,村子中只有丁口两百三十八人,第二年的时候,迁徙来了八十六名野民,第三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五百余人。

    我朝大军征战在外,钱粮之属靡费无有尽头,然而,此时此刻,百姓承担的赋税并未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于是,这五百人得以温饱。

    再者,我朝大军在外征战,带回来的牛羊奴隶无数,即便是这小小的村庄,也得到朝廷下发的耕牛十头,羊百只,新式的元朔犁三架。

    来年,有了这些耕作利器,这座村庄开垦出来的荒地足足有上千亩,仅仅一季半的收获,就足以比拟往年三倍不止。

    先生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不等聂壹回答,籍福又道:“这意味着战争从未真正将负担压在百姓头上,吃苦的是陛下,是百官,是勋贵,是商贾,是富户。

    如此一来陛下虽然好战,却从未伤及根本,甚至在有意无意的加强根基。

    因此,一旦战争结束,那些原本应该用在战阵上的物资,钱粮,牲畜一瞬间回归了它本来应该待的位置,海量的金钱,海量的物资,海量的大汉将士一瞬间回归,我大汉焉能不富?

    这些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陛下从这件事上品尝到了甜头,日后即便再有征伐,他还是不会动用国本与匈奴争雄,而且,以老夫看来,匈奴也失去了跟我大汉争雄的资本。”

    聂壹感叹一声道:“高论,高论啊,乡野间自有大贤生,古人诚不我欺也。”

    籍福苦笑一声道:“当年我献计于魏其侯,远刘武近先帝,魏其侯从之,深受先帝信赖,先帝驾崩,我献计魏其侯辞相,魏其侯不听,导致全家死难。

    老夫托庇于武安侯田门下,献计武安侯,取太尉,辞丞相,武安侯听之,平安八载,武安侯不悦于陛下,我献计武安侯辞相,武安侯不听,死于任上,再无遗德眷顾子孙,武安侯败亡。

    主父偃极力招揽老夫为其门下走狗,老夫从之,献计《推恩令》主父偃从之,继而一年四迁。

    主父偃交恶阿娇贵人失去了双耳,老夫极力劝谏主父偃忘记仇恨向阿娇贵人认错,虽负荆请罪也需忍耐,主父偃不从,继而破鼓万人捶,死于街巷之中……

    老夫不过一介谋主,生无权柄,却要为自己昔日之策填命,真正的是死得其所啊。”

    聂壹瞅着已经完全落进长安城的太阳叹息一声道:“你之死因并非因为你的那些奇谋妙计。”

    籍福认真的瞅了聂壹一眼道:“哦?我能知道是什么事情吗?”

    聂壹抽出刀子横在膝前道:“窦文娘先生还记得吗?”

    籍福呆滞了片刻,垂下头道:“她去了来氏为妾……”

    聂壹提刀站起身道:“她曾经托庇与你,你将她献给了来氏,从而获得了进入武安侯门下的机会。”

    籍福无视聂壹手中的长刀喃喃自语道:“来氏满门被诛杀了啊……”

    聂壹冷笑道:“窦文娘自戕于来府,如今,文娘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又到了婚配的时候,夫家是大汉国数一数二的干净人家,我等文娘故人以为,不能有半点的瑕疵,你死了,世上再无窦婴子孙,只有一个绝色小佳人红袖!”

    籍福抬头看着快要落下的钢刀低声道:“替我送份大礼!”

    话音刚落,脖颈间血光暴起,一颗人头歪了歪,然后就从肩膀上落下,骨碌了两下,一双眼睛正好看到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

第一三九章事情总有两面性

    第一三九章事情总有两面性

    “红袖,红袖你快下来!”

    云琅站在楼下呼唤红袖,老虎在他身边上蹿下跳,很兴奋的等待红袖下楼。

    红袖用团扇掩着半边面孔娇羞的道:“我不下去,正教小郎识字呢。”

    话音刚落,云哲滴答着口水的小脸就出现在台阶上,指着老虎大声叫着:“虎,虎,虎!”

    才要爬下楼梯,就被红袖给抱进屋子里,并且重重的关上房门,再无声息。

    红袖进去了,老虎就没了蹦跳的心思,懒懒的瞅了云琅一眼,就找了一块干净的台阶,趴在上面不动弹了。

    云琅不明白,自家不到三岁的儿子能认识什么字,不过,红袖的理由非常的正当,他也无话可说。

    只好泱泱的离去。

    小虫那一颗核桃塞嘴里用力的一咬,核桃在她的银牙压迫下顿时碎裂。

    她一边吃核桃一边对红袖道:“你就是一个傻子,人家喊你你就下去?

    知不知道啊,家主这时候一定没怀好心,难道说你昨日里还没被他轻薄够么?”

    红袖羞恼的道:“还不是你说的……”

    小虫丢掉核桃皮掸掸裙子上的核桃渣子道:“说你傻还真是傻,女人值钱的就是身子,这可不能轻易就给了,要是给的不清不白,人家以后糟践你,你还没话说。

    反正都是你上杆子爬的。”

    红袖皱眉道:“家主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女人最值钱的是脑子,是智慧,是善良。”

    小虫嗤的笑了一声道:“丑庸够善良的吧,宁愿自己背罪责也要偷粮食给褚狼他们,都脱光爬家主床上了,家主为什么不喜欢她?

    我算是够聪慧了吧,家主洗澡我都伺候过,为何不见他对我动手动脚?

    凭什么他跟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抓脚,就是撕扯罗袜的?还不是因为你这张脸太魅惑人心了。

    你再看看咱家的少君,细君,哪一个不是绝色美人儿?即便是外边的那个卓姬,那也是艳名动长安的主!

    说白了,家主口是心非,他喜欢的就是漂亮的,什么聪慧,什么善良都是骗人的。”

    “罗袜是老虎撕扯的……”红袖还在极力为云琅掩饰。

    “那是他兄弟在帮他,知不知道啊,当初家主偷看卓姬洗澡的时候,大王就在旁边,还跳下水池,帮他兄弟撵卓姬她们出水池,好方便他兄弟看个痛快。

    你看看大王,好好地兽中之王,现在整日里獐头鼠目的乱跑,还有一点兽中之王该有的模样吗?

    这就是跟家主待得时间长了学坏了。”

    “大王很乖啊,从不咬人不说,还会打猎,家里缺肉食的时候不都是大王去林子里抓猪回来给我们吃的吗?

    你就一点都不记大王的好?”

    “当然记得,我们当年去黑松林取水的时候不都是大王陪着我们的吗?我怎么可能会忘记。

    你没见我以前给老虎洗澡的时候,比我自己洗澡都上心?

    我只是告诉你,在家主身边过日子,最好多一点心眼,你想想啊,我夫君多傻的人啊,都被家主教导成博士。

    我婆母可说了,家主就是一个聪明水多的往外横溢的人,他多余出来的聪明水啊,就够我夫君跟大伯受用一生的。

    我以前也是一个比傻子好不到那里的人,结果你看呢,姐姐我现在可是孟氏的一家之主,我说出来的话,我公婆都要听,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出过差错。”

    红袖听的一脸茫然。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论起读书,弹琴,作画,烹茶,插花,小虫给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一到男女情爱,家中琐事,她就一窍不通了,不能指望一个喜欢居住在院子里不出门的人有那么多的生活常识。

    “我喜欢君侯!”

    红袖想了一会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小虫抽抽鼻子道:“我要是站在长安街头大喊一声,问有没有人喜欢我家君侯,你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红袖不解的道:“你在发疯!”

    小虫大笑道:“可不是我发疯,是街市上的那些女子发疯,楼上的会跳下来抢君侯,锁在家里的会翻墙出来抢君侯,你真以为君侯的儒雅,博学,勇猛,英俊之名是假的?

    最重要的是咱家君侯对女子算是最温柔的一个,仅仅是一曲《美人歌》就让长安少女朝思梦想,恨不能化身刘陵那个贱人。“

    红袖惊恐的瞅着小虫。

    小虫又往嘴里送了一颗核桃,用力咬,却没有咬开,就打开门见老虎趴在台子上,就冲着老虎招手,老虎迅速的跑进了屋子,小虫就把核桃塞老虎嘴里……

    一连吃了三颗美味的核桃,小虫这才靠着老虎的肚皮又对红袖道:“知道不,我跟孟二成亲的那一天,那家伙跟死人一样,一脸傻笑的趴在床上看我睡觉,我让他上床睡,他说就喜欢看着我睡觉,害怕睡着了再睁眼我就不见了。

    听得我心酸,拉他上床……

    你捂耳朵干什么?

    这些事情原本该是母亲教你的,你母亲没了,丑庸姐姐又在阳陵邑,所以啊,只有我这个当姐姐的来教你。

    正经的人伦大道,事关子嗣,是大事,把手放下来,好好听!”

    “知道不,我扯孟二裤头的时候他叫的跟杀猪一样,就这,我婆婆还站在门外大声喊着要我对他儿子温柔一些……”

    小虫讲的一脸陶醉,红袖听的面红耳赤。

    “……你看,男人就这点用处,第一次尝到了甜头,第二天,天还没黑呢,孟二那个傻瓜就脱得精光躺在床上冲着我傻笑……”

    小虫不一会就吃了很多的核桃,红袖连忙找来更多的核桃堆在小虫身边。

    老虎嗑核桃嗑的牙齿痛,好几次想要逃跑,都被小虫揪着耳朵按在地上,说到兴起之时,骑在老虎身上哈哈大笑,如同一个真正的武松。

    至于学认字的云哲,这时候早就吃掉了好几张纸,脸上还有一大团墨渍,一身锦缎做的大红小棉袄也被墨渍沾染成了黑红色,有点像老虎的斑纹。

    董仲舒历来是一个坐起立行之人,前一天才说了要具帖邀请天下大儒来长安讲学。

    第二天他已经具好名字的帖子已经送到了云氏,格式,内容他已经写好了,云琅要做的就是在上面签字,再按照纸条上的数字把路费铜钱分发好,交给年轻的儒家弟子就好。

    上一次与鬼谷子,许莫负同一时间来到长安的大儒是为了战斗才来到长安的。那一次来长安生死难料,来的都是一些真正的儒家大能。

    他们意志坚定,抱着为自己的学说献身的目的来到长安的。

    现在,再一次邀请他们来,就是一场胜利的大会,一场按功付酬的分赃大会。

    因此,在银钱方面,极为宽松,董仲舒甚至抽调了长安城里所有能借到的马车,每一辆马车派一个弟子两个护卫,可谓恭敬到了极点。

    所有事情都齐备了,儒家子弟已经背好包袱,马车就停在云氏大门外边,就等云琅具名,发钱,而后就立刻上路。

    云琅自然痛快的给了钱,还特意赞助了三辆最好的马车去山东接孔氏,颜氏,孟氏的重要人物。

    这些事情做完之后,云琅找来了一大摞红色的名帖封皮细心地给所有名帖套上,每一个名帖封皮上都有云氏钱庄四个字组成的祥云牡丹图案,非常的醒目。

    做完这些事,云琅见那些等待出发的儒家子弟有些呆滞,不用吩咐,伺立一边的梁翁就笑呵呵的抬出一箱子钱袋,给每一个儒家弟子分发了一枚。

    还以为这些方正的人可能不愿意接受,没想到梁翁的钱袋送到他们手上,他们立刻就接了。

    然后就拿起自己要去接的人的名帖,跳上马车就各奔东西。

第一四零章云氏的道理

    第一四零章云氏的道理

    春光明媚的时候,人的心情也会变得好起来。

    董仲舒的脸色很难看,云琅的心情却越发的好了起来。

    原本,董仲舒这三个字就不该跟商贾有任何的联系,如今,不好了,他亲笔写的名帖上多了云氏钱庄四个字,于是,董仲舒的大名就跟云氏子钱被捆绑在一起了。

    是个人都知道董仲舒此人视钱财,权势如粪土,堪称大汉国的道德标杆。

    没人会怀疑董仲舒的人品,既然董仲舒将自己的名帖套上云氏钱庄的封皮,就说明,这家云氏钱庄跟董仲舒的人品一样坚挺可靠。

    商贾在大汉是一个不入流的职业,而子钱家更是不入流中的不入流。

    当一个不入流的东西跟一个望之弥高的东西捆绑在一起,两者自然会形成一个奇妙的平衡。

    名声,信誉,是钱庄的生命线,皇帝的背书不一定能让钱庄深入人心。

    而董仲舒的背书就不一样了,这家伙的信誉真的可以拿出来当钱用的。

    尤其在读书人中间,这是一个快要类比圣贤一样的人物。

    追是追不回来了,无论如何也是追不回来了,那些儒家弟子的马车又好,配的挽马也很健壮,云琅又用钱催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将名帖送到各地的大儒手中。

    因此,想要追回已经不可能了。

    “老夫已经将会场选在太学,云侯以为如何?”董仲舒果然是一个办大事的人,眼看事情不可挽回,立刻就把别的事情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云琅摇头道:“你看看富贵城,到处都是工地,如何能是一个可以安静谈论大事的地方?

    某家以为,云氏庄园是个不错的选择,那里地域宽广,不但安静,食宿条件也好一些。

    云氏厨娘又有做大宴的经验,就算是杯盘碗盏这些器具,也与别处大为不同。

    重要的宾客可以入住云氏山居,先生也在山居居住过,应该知道那里的妙处。“

    董仲舒面无表情的道:“如果没有云氏钱庄的事情,将谈论之所放在云氏,老夫求之不得,如今,要再议。”

    云琅看了董仲舒一眼道:“云氏钱庄从开办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一个吸百姓血汗的商铺。

    而是一个救济万民,让大汉国变得富强的商铺。

    不但开了一分利息的先河,还逼迫其余子钱家不得不降低利息,将赚钱的方式从吸允贷款人血汗改变为贷款人服务上。

    先生讲究文以载道,云氏钱庄讲究货通天下,小小钱庄却有大志向。

    这是利国利民之举,先生万万不可一概论之。

    某家已经将这种经商之举,称之为儒商!”

    董仲舒的手微微颤抖,颌下胡须无风自动……

    “既然如此,此次会所,就安置在云氏,只是你云氏除过仆从,其余人等都要退出。”

    云琅笑道:“云氏人口简单,自然会退出,空出云氏庄园款待各地大贤。

    我已经命门下弟子张安世全权负责此事,家中两位谒者,内外两位管家,六个厨娘也听从调派。

    即便是云氏甲士,也可为到来的诸位大贤护卫。”

    董仲舒的面色缓和了一些,叹口气道:“甚好。”

    云琅拱手道:“先生不妨现在就入住云氏,但有不妥之处,尽管命张安世修改,定不能委屈了前来长安的我儒家大贤。”

    董仲舒将不多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半晌才怒吼道:“你也知晓你是儒家门下?

    将商贾与儒家混为一谈,我看你日后如何有面目去见我儒家的列位先哲!”

    云琅冷笑道:“《公羊春秋》《颜氏春秋》《严氏春秋》《左氏春秋》的纷争才是先生应该优先考虑的事情,而不是一个小小的儒商之争。”

    董仲舒叹口气道:“管仲分四民,士农工商,商排在最末,这是有道理的。

    你的行为完美的诠释了这个道理。

    公羊与诸派的纷争,不过是大地上无数条流淌的河流,本质都是水,终究会万流归一。

    你这个儒商却是漂浮在河流上的渣滓,随波逐流,哪怕是流淌到归墟,也是渣滓,无法与清水合二为一。”

    云琅大笑道:“何来归墟?归墟在何处?我西北理工以为,大地上的水没有流淌进什么归墟里面,而是化而为气,升变为云,云彩飘拂遇冷而成冰雪雨雾,而后重新落在大地上。

    先生乃是当代文宗,怎么可信口开河?”

    只要云琅开始跟董仲舒说格物,董仲舒就不得不闭上嘴巴,以前无数次的辩论都证明云琅一旦说出一个道理,必定会有证据在后面。

    如果云琅跟他讨论儒学,他会将云浪驳斥的哑口无言,掩面逃遁。

    同样的,如果云琅开始跟他说格物,也差不多是同样的结果。

    云琅跟董仲舒的第二次会面以云琅的大获全胜告终,确定了云氏庄园为会议地点,确定了以云氏仆役为主要服务人员,确定了由云氏印书作坊将会以纪要刊印成书的决定。

    张安世接到云琅的指令之后非常的惊讶。

    云琅看了张安世一眼就摇摇头,也不做解释,如果霍光在,这孩子应该早就看出来董仲舒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为了凑齐前来长安的大儒,董仲舒的弟子全部被派出去请人了,为了应付将要到来的《春秋之辩》,董仲舒这些天来事务繁重,不但要重新整理自己的公羊学说,还要考虑那些大儒发难的方式,更要考虑皇帝是否能够接受此次大会总结出来的纪要。

    他是一个人,是一个耄耋老人,这样的工作强度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折磨了。

    那里还有什么精力去组织大会,考虑大会后勤事宜,这样的事情由云氏来承担自然是最好不过。

    组织这样的聚会,对云氏有着无穷的好处,不愁云琅不答应。

    他万万没有想到,该死的云琅会趁机将污秽的商贾与这样高妙的聚会联系在一起。

    然,骑虎难下,只好听之任之。

    刘彻在知道云琅跟董仲舒会面的结果之后,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他知道云琅不是一个可以任人鱼肉的家伙,没想到云氏居然会把一场大会利用到这个地步。

    不由得从心底里为董仲舒感到难过。

    “云氏的梅花鹿居然会低头施礼,您说怪不怪?”

    阿娇急匆匆的进来,披风还没有解掉,就对刘彻道。

    刘彻放下手里的奏章道:“不奇怪!”

    “为何?”

    “公孙敖给朕敬献了一只会尊称朕为‘陛下’的鸟。”

    “这跟云氏的梅花鹿有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朕得了那只鸟,正准备将之当做祥瑞告知世人,云氏会施礼的梅花鹿就来了。

    还说那种会说话的鸟名曰鹦鹉,只要给他时间,他甚至能调教的那只鹦鹉念赋。

    朕就说了一句无稽之谈,他就给你送来了两只会给人行礼的梅花鹿,你说有什么关联?”

    阿娇啧啧出声道:“可怜的公孙敖,这一辈子怕是要被云琅欺负到死了。”

    刘彻冷哼一声道:“该可怜的不是公孙敖,而是董仲舒……”

    “董仲舒又怎么了?”

    “董仲舒预备召集天下大儒来长安,趁着朕对儒学有好感,准备确定儒学天下第一国学的地位。

    结果被云琅弄成了扩散云氏钱庄的好机会,你看看,这就是董仲舒亲笔具名的请柬外皮。”

    阿娇接过外皮仔细看了看道:“模样很怪,做成图案还是挺好看的。”

    “董仲舒此刻的心情定然很不好,你派人去安抚一下这个老倌吧,他年岁大了,恐怕经不起几次这样的伤害。”

    刘彻非常同情的对阿娇道。

第一四一章多嘴多舌

    第一四一章多嘴多舌

    云氏不仅仅只有梅花鹿会行礼,养的狗还会牧羊,就连孟大孟二饲养的丹顶鹤也见人不避。

    水池里养的红鲤鱼,更是只要见到人影就会聚拢过来乞食,只要老虎不来,哪怕人亲手摸到这些红鲤鱼,鲤鱼也不会轻易离去,反而会吸吮人的手指。

    当然,云氏最有名的瑞兽就是老虎大王自己。

    事实上,在上林苑里,已经没人把这头脖子底下戴着玉牌的老虎当做猛兽了。

    云琅陪伴董仲舒来到云氏庄园,才踏进庄园,董仲舒就重重的叹了口气。

    有金碧辉煌的长门宫在侧,云氏庄园自然就算不得奢华,只是一步一景,一步一趣的景致,就不是空旷的长门宫所能比拟的。

    云氏的仆役很无礼。

    他们的家主陪着客人进来了,那些干活的仆役们却无视家主以及客人的存在,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在云氏,劳作者优先。”

    云琅一句话就堵死了董仲舒将要说的话。

    “凡成大事者,礼为先、度为上、智为尊、恒为贵!而后百事可成。”

    云琅摇头道:“西北理工做事,历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于无声处听惊雷,待到功成,则泰山倾,江河枯!”

    董仲舒停下脚步,瞅着云氏忙碌的仆役道:“因此你将少有的怜悯之心给了这些人,却对大人无比的苛刻,磨刀霍霍如遇猪羊所属?”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将世间之人比作兽群,大人为猛兽,小民如猪羊,猛兽捕猎如果是为了果腹,某以为无可挑剔,若只是为了满足杀戮的**,这样的恶兽,云某自然要快快除掉。

    若任由他肆虐世间,时间不长,所有猛兽都会没有食物,最终落得一个饿死的下场。

    因此,云某惩处恶兽并非为了什么公道仁义,而是为了自保,先生高看云某了。”

    不知不觉,两人来到了云氏后花园,一头老迈的母鹿,正卧在干草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东西,突然看到了云琅,就努力想要爬起来,坚持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

    云琅蹲在母鹿的身边,抚摸着她的脑袋董仲舒道:“这只鹿今年十二岁了,已经算是高寿了,若以人的年龄来算,这只鹿的年岁可能比先生还要高一些。”

    董仲舒冲着这只糊满眼屎的老鹿拱拱手算是见礼。

    “如此无用的畜生,云侯就任由它老死,而不取她的鹿皮,鹿肉为人所用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这头鹿是某家从山中带出来的,相处时间长了,就不以畜生待之。”

    “与牛论恩,与树论德,乃是愚不可及的事情。”

    云琅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熟的豆子放在掌心,母鹿吃进了嘴里,马上又无力地吐出来了。

    云琅惋惜的道:“她已经没有力气吃豆子了……”

    说完就追随董仲舒的背影走过去,而那头母鹿还在呦呦的叫唤着,很希望跟云琅再相处一段时间。

    董仲舒停下脚步瞅着云琅道:“你本心想要留在那头母鹿边上继续安慰她,为何放弃了她来追寻我呢?”

    云琅道:“母鹿虽然衰弱,却还有时间,先生如今已经到了日暮途穷的时候,自然要紧着先生这边才好。”

    董仲舒沉默片刻,轻声道:“老夫生的时机不对,恨不能再活百年。”

    “当年伍子胥,主父偃都曾经说过,日暮途穷就需倒行逆施,先生不会如此急迫吧?”

    董仲舒忽然变得悲伤起来,戟指云琅道:“公孙弘死了,胡毋生死了,辕固生不见于陛下,江生口呐不善言辞,如今我也年老体衰。

    常山王虽然进学我公羊学说,却也暗通谷梁一脉,如此下去,儒门四分五裂已成定局。

    老夫等人一生所求眼看就要化为泡影,而你这个天下奇才,不但不助我一臂之力,统一天下思潮,反而助纣为虐,强行给我儒家经典之中添加你西北理工的学说,让本来就混乱的局面,免得更加无法测度。

    儒门虽然还有瑕疵,即便是有瑕疵,他却对国朝的大一统有着无法比拟的作用。

    若儒门死,百家就会卷土重来,到了那个时候,天下思潮就会再次进入百家争鸣的时代。

    而百家争鸣唯一能产生的就是妖孽!

    当无数思潮蛊惑人间的时候,乱世就会降临,也就到了你们这些妖孽横向天下的时候了。”

    云琅摇头道:“世间本无成法,任何思潮出现都有他出现的理由所在。

    与时俱进才是我山门所求的,一旦订立一个千年成法,对我们来说可能是福分,可是随着人世进步,成法终究会有一天成为子孙后世的桎梏。

    某家以为,我儒家若要长久兴盛下去,必然要敞开怀抱,接纳天下思潮为我所用。

    什么公羊,什么谷梁,什么颜严二氏春秋,一群人皓首穷经翻故纸堆,从无意义的文字中咂摸出一些奇怪的道理,而后就要指望依靠这些文字统治人的头脑。

    如此儒门,如果不能对人本身有益,死掉也就死掉了,没什么好可惜的。

    要知道我们订立的所有规矩,都是为了让人本身更加的好过,而不是活的更加苦楚。”

    董仲舒皱眉道:“这些言论可能入典?”

    云琅摇头道:“不能!”

    “为何?虽然难听,也算有两分道理。”

    云琅苦笑道:“我不想被万夫所指。”

    董仲舒愤怒的挥挥袍袖冲着云琅大叫道:“无胆鼠辈!”

    云琅抚摸着自己的脖颈道:“这颗头颅来到大汉的过程实在是太过艰难,不可轻易抛弃。”

    董仲舒仰天长啸一声,丢开云琅,大踏步的去了云氏给他准备好的山居,再也不理会云琅了。

    不管怎么说,云琅对董仲舒这种人还是尊敬的,努力一生去达成一个目标,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是值得尊敬的。

    如果把儒家的书真正读进去,也就会滋生出一种叫做风骨的东西,有些人也把这东西叫做傻气……只可惜这种冒傻气的人在后世变得越来越少,不管用什么样的语言去赞美他,都没有真正留住他……

    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富贵城自己跑回庄子了,见云琅坐在草地上跟梅花鹿在一起,就立刻跑来了,一巴掌将梅花鹿扇飞,自己蹲在云琅边上吐着舌头喘气,看样子是真的跑回来的。

    梅花鹿呦呦的哀叫着,一次次的将脑袋伸过来想要在老虎身上蹭蹭,每一次都被老虎一巴掌打飞。

    直到梅花鹿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这才认命的躺在他们的身后喘着粗气。

    梅花鹿跟老虎之间的事情,云琅历来是不管的,他们可能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也不一定。

    今天说的话太多了……

    云琅多少有些后悔,这些话适合在董仲舒临死前说,现在说出来,天知道又会发生什么变故。

    而变故这种东西,是云琅现在最讨厌的东西。

    没有宋乔,苏稚,云音,云哲的地方就不是家,想到红袖那张吹弹可破的娇颜云琅的心就变得温暖起来。

    偌大的云氏庄园交给董仲舒随便折腾去吧,此时的老家伙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如果再撩拨下去,后果难料,儒家从来都不缺少心如铁石的家伙,万一董仲舒不用云氏庄园,这才是云氏最大的损失。

    不论是瓷窑,造茶,还是制笔,制墨,造纸,印书,这些作坊如今都在全力赶工,一定要在会议开始之前,将印有云氏钱庄或者云氏制造的物品全部赶工出来。

    这该是今年最大的一笔生意,只要这个会议如期开始,云氏就能真正的做到货通天下,让世人知晓,天下间最好的物件,全部出自云氏制造。

第一四二章恶魔初现

    第一四二章恶魔初现

    云琅的企图在不断地暴露……

    于是,长门宫觉得自己应该参加进来,于是,大长秋就带着长门宫产业名录来找云琅。

    见到云琅正在跟红袖对坐饮茶,老人家极为满意。

    喝过红袖敬的茶水之后,就一脸慈爱相的对红袖道:“你最可怕的噩梦已经结束了,以后好好地过自己的好日子。”

    红袖惊恐的看看云琅……

    大长秋怒道:“看他做什么,有些事就不该他知道,你以后也要忘记,早点成婚生子才对得起你母亲的一片苦心。”

    云琅无所谓的抬抬手道:“红袖七岁之前的事情我不想知道,她七岁之后的事情我全知道,这就足够了。

    七岁以前红袖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有天大的错也不是她的错,如果是她长辈的错……我觉得不算大事。”

    大长秋听云琅这样说就更加的满意,点点头道:“聂壹杀了籍福,我这里有证据,如果他威胁到你,就拿这件事反过来威胁他。”

    “籍福是谁?”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既然是无关紧要的人,以聂壹的地位杀这样一个人,他有一万种法子逃脱刑责。”

    “哦?把柄不够?”

    “不够!”

    “那就告诉聂壹,你知道他曾经是魏其侯门下第一门客,这事天下间知道的人只有两个,就是我跟聂壹,现在有四个人知道了。”

    听大长秋轻松的就把聂壹给卖掉了,云琅还是忍不住看了红袖一眼,而红袖的大眼睛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大长秋用袖子擦拭掉红袖脸上的泪水,抚摸着红袖的头顶轻声道:“没事了,没事了。”

    红袖再也忍不住伤心难过,扑进大长秋的怀里大哭,大长秋面带笑容,轻轻地拍着红袖的后背宛若一个慈祥的父亲。

    看他们父慈女孝,云琅就想离开,给他们一个安静的空间,却被大长秋阻止了。

    红袖哭了一阵子,就抬起朦胧的泪眼对大长秋道:“耶耶!”

    大长秋的手哆嗦了一下,眼眶也有些发红,最终点点头,对云琅道:“你老婆叫庞红袖!”

    云琅点点头表示知道,又冲着大长秋笑道:“我从今后就该称呼您为丈人?”

    大长秋痛苦的摇摇头,用手指轻轻地掠过红袖的眉梢低声道:“不了,这对文娘来说是一种侮辱。”

    说罢,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精气神,从袖子里掏出一份长门宫的产业名录丢给云琅道:“你自己挑选吧,我要走了。”

    说罢,不顾红袖苦苦挽留,大长秋上了马车,就离开了富贵城。

    云琅见红袖又想哭泣,就对她道:“你如果现在去你母亲的坟茔,应该在那里还能见到他。”

    红袖摇摇头,把身子依偎进云琅的怀里低声道:“不了,那是他们的世界,我就不打扰了。

    夫君,您知道吗?

    来氏出事前的一天,耶耶就曾经在半夜跳进母亲的房间,要带我们走。

    却被来家的人给阻止了,耶耶跟他们厮杀了良久,流了好多血,阿娘将刀子横在脖子上逼迫耶耶快走,否则她就立刻自杀。

    耶耶这才杀开了一条血路离开了来家。

    我记得很清楚,来家的那个家主,两只眼睛在烛光下如同炭火一般通红。

    他还说,既然进了来氏,生是来氏的人,死是来氏的鬼,明日一起命赴黄泉才算整整齐齐。”

    云琅咬咬牙道:“来氏还有人留存吗?”

    红袖摇摇头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母亲要我幸福快活的过一辈子,没要我复仇,我也不想复仇。

    这些年在云氏,妾身过的快活无比,哪怕跟小虫丑庸一起去我最害怕的黑松林取水,因为有大王陪伴,也成了妾身生命中的一场乐事。

    您知道吗,春天的时候,溪水边上的青草比向阳坡上的青草更早露出地面。

    脚踩在松针上会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时候,松鼠就会从树洞里探出头来,小虫总会爬上松树,赶走松鼠,从树洞里掏松子,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有一些榛子,栗子跟干枯的山楂果干……

    小虫总是只拿一半,她说要是全拿走了,松鼠就会饿死……用松针在水塘边上点一小堆火,小虫会用石板烤松子,榛子,板栗给我吃……如果不是因为您要泉水煮茶喝,我们跟老虎能在黑松林里玩一整天……”

    云琅从未听红袖说过这些事情,见红袖这是要开长篇了,干脆将大长秋拿来的产业名录丢在一边,一手揽着红袖的细腰,一手烹茶,好让红袖说的更加畅快些。

    “对我来说,没有打骂的日子就是好日子,在家里没人打骂我,每个人的笑脸都很暖和,除了丑庸总是说我长了一张狐媚子脸,每次她这样说完,就会难过好长时间……嘻嘻,我跟小虫都知道她想给您做妾……我一点都不生气,看着她用麻布缠腰把自己缠的喘不上气来了,我跟小虫就快要笑死了。”

    “后来,您娶了少君,后来又娶了细君,丑庸哭了一天,尽管那时候她已经嫁给褚狼了。

    小虫没心没肺的活着,妾身却盼着早点长大……您是母亲给我选的男人,我很担心没可能嫁给你,小虫却说我长得很美,一定会嫁给您做妾的。

    对了,您什么时候娶我呢?”

    云琅笑道:“等家里清闲下来,还要跟小乔,小稚说清楚,要不然你以后很难做人的。”

    红袖掩着嘴偷笑一声道:“夫人早就训诫过我了,还说了一大串云氏妇人需要遵守的女德,细君就在一边啃着梨子看着,还添油加醋的增加了很多规矩,还排了位置,还要我每天要把家看好,把孩子看好,教好,要不然就揍我!”

    “你不生气?”云琅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苏稚教训红袖的样子有些担心。

    “才不生气呢,小虫给我说了很多从外边听来的大家族内宅的事情,咱们家跟被人家太不一样了,别人家的内宅说是为了争宠,其实争的不过是一点钱粮罢了,谁又真正喜欢自己的男人了。

    咱家里的两位夫人都是有大本事的女人,跟您一样都是家里的大树,只有妾身才是一棵柔弱的藤萝,攀附在三棵大树上活的快活。

    谁有心思在家里弄那些让人耻笑的事情。

    少君喜欢夫君,细君也喜欢夫君,妾身也喜欢夫君,我们聚在一起过快活日子,一辈子就这样活下去,直到老死,您说好不好?”

    听着红袖蜜糖一样的语言,云琅终于觉得老天把他丢到大汉,并不是要惩罚他,而是在奖赏他。

    正要说一些应景的甜言蜜语回应一下红袖,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踹开了。

    红袖尖叫一声就离开了云琅的怀抱,云琅倒是镇定,正在斟茶的手连抖动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苏稚的脑袋探了进来,疑惑的瞅着红袖还算完整的衣裙,皱眉道:“居然没有趁机上下其手?”

    云琅把手里的茶杯递给苏稚道:“以后要进来,就轻点进来,不要抬脚踹门,你还有身孕呢。”

    苏稚坐在云琅身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鄙夷的对羞愧得快要死掉的红袖道:“真是没用啊,想当年,我跟夫君在一起的时候,衣衫从来就没有完整过。”

    云琅无奈的道:“好好说话啊。”

    苏稚笑道:“脸皮这东西是在外边要的,在这里要什么脸皮啊,是不是这丫头不会伺候人?

    这可就麻烦了,需要给她讲一堂人体构造课程才好。

    有一个女人马上就要咽气了,年纪跟红袖差不多大,要我一定在她死后,查一下她是否被人下了毒,哪怕尸体被我切开也无所谓,还要她的兄长发下了毒誓,一旦查明她是中毒而死,一定要报复夫家,估计活不过今晚。

    这样新鲜的尸体,正好解剖给红袖看。”

    红袖嗷的一声就重新扑进云琅怀里,把他抱得紧紧的。

    云琅皱皱眉头没有理会苏稚吓唬红袖的那些话,直接问道:“那个女人的兄长是谁?”

    苏稚无所谓的道:“女人是赵王太子丹的妃子,那个女人的兄长叫做江充!”

第一四三章狗咬吕洞宾

    第一四三章狗咬吕洞宾

    云琅霍然起身,抬手取下挂在墙壁上的宝剑,就要离开。

    苏稚大吃一惊,连忙抱住云琅道:“夫君,你要干什么?”

    云琅瞅着苏稚认真的道:“你们乖乖的留在这里,我去去就回。”

    苏稚看到丈夫眼中杀机大炽,不明白为什么他仅仅听到江充这个名字就立刻有这么大的反应,想要再劝诫一下,云琅已经离开了房间。

    云琅一路上心急如焚,刘二一干家将几乎要用跑的才能追上已经走出很远的家主。

    杀江充!

    这是云琅此时此刻唯一的念头,至于杀了江充有什么后果,他此刻已经完全顾不得了。

    提着宝剑的云琅再也不是那个见了谁都会笑眯眯的人物,杀气弥漫的云琅,即便是刘二这种对家主极为熟悉的人也有些心惊。

    推开病室的大门,屋子里只有一个脸色蜡黄的女人正在苟延残喘,负责看护这个女人的看护妇见家主提着剑进来了,吓得双腿发抖,手里的水杯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江充去了哪里?”

    云琅冷冰冰的问道。

    “半个时辰之前已经走了。”

    看护妇立刻回答。

    “备马!”

    云琅想都不想的就对刘二下了命令。

    床上的妇人剧烈的咳嗽几声,然后惨笑着对云琅道:“你们是刘丹派来杀我的人,为什么不动手?”

    云琅只是看了一眼这个倒霉的妇人就离开了病室。

    下楼之后,游春马已经在楼下等候了,战矛,弩弓,已经齐备,云琅跳上战马,就沿着门房指引的方向追了下去。

    刘二等人终于弄明白了家主想要干什么,已经有部将越过云琅的战马,全力狂奔想要抢在家主面前杀掉江充。

    多年以来,云氏家将一直过着平安的日子,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家主上战场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想要功绩,就只有替家主铲除敌人这一条路了。

    游春马狂奔了一个时辰,早就汗流浃背了,云琅发现先前出发的几个家将站在路口,就放缓马蹄问道:“人在哪里?”

    刘二拱手道:“半个时辰之前,已经进入了犬台宫!”

    云琅瞅瞅不远处的犬台宫宫舍,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就解下腰牌丢给刘二道:“递我的牌子,就说永安侯云琅求见陛下。”

    刘二捧着家主的牌子匆匆去了宫门,不一会就回来禀报道:“黄门说陛下今日心情不好谁都不见。”

    云琅跳下战马,抓着长矛找了一处干净的树桩子坐了下来,他准备死等!

    无论如何,江充今日必死!

    这是云琅来到大汉朝之后,第一次有如此强烈的杀人**。

    犬台宫,顾名思义就是刘彻遛狗,逗狗的地方,是一座不算大的宫室,宫室外边还有一座空旷的走狗观。

    这里饲养着不下六百只各种类型的狗,从獒犬到细狗再到普通的黄狗,样样都有。

    即便是云琅守在犬台宫外边,也能听到里面传来激烈的狗吠之声。

    看守犬台宫的侍卫见云琅杵着长矛待在宫室外边不走,就小心的来到杀气冲天的云琅面前道:“云侯请回,陛下行在不容外臣觊觎。”

    云琅再一次拿出腰牌递给侍卫道:“请将军再次禀报陛下,永安侯云琅求见。”

    犬台宫守将见云琅意志坚决,就接过腰牌,再次回到了犬台宫。

    此时的刘彻意兴阑珊的看着阶下斗的血肉横飞的猛犬,眼看着这两只獒犬的动作已经缓慢下来了,明显是体力不支的状态,他也没有让狗监分开这两只狗……

    看来这两只狗不分出胜负,皇帝是不会罢休的。

    两支铁棍分别塞进这两只正在撕咬的獒犬嘴里,负责斗狗的宦官分开了撕咬在一起的獒犬。

    一桶凉水浇在精疲力竭的两只狗身上,獒犬打了一个激灵,甩甩毛发,血水四溅,控制獒犬的宦官见状,再次松开了獒犬,两只获得短暂休息的獒犬以更加凶狠的姿态撕咬在了一起。

    犬台宫守将站在台阶下,不敢言语,倒是皇帝的贴身宦官隋越走过来皱眉道:“何事?”

    犬台宫守将连忙将云琅的腰牌奉上,低声道:“永安侯没有离开,依旧要求觐见陛下。”

    隋越验看了云琅的腰牌,收起腰牌来到皇帝身边,一言不发的守在皇帝身边看阶下的两只獒犬争斗。

    终于,有一只獒犬不敌,一只耳朵被生生的撕咬下来了,哀鸣一声转身逃跑。

    刘彻不悦至极,阴森森的对隋越道:“连狗带训狗之人一起杖毙。”

    隋越领命,挥挥手,守候在一边的侍卫就捉起那个训狗的宦官急急地去了外边,至于那只斗败的狗,才跑出十余丈,就被侍卫乱棍打死了。

    一碗温热的粥放在刘彻的面前,刘彻端起粥碗,吃了一口又重重的丢在桌子上,送粥过来的宫娥惊恐的跪在地上,将头杵在地板上瑟瑟发抖。

    刘彻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只有禽兽才会父女**,姐弟**!!!

    煌煌赵国王府,如今成了一个令人恶心的藏污纳垢之所,一旦这样的事情传扬出去,刘氏在世人眼中就会彻底的沦为禽兽!

    一个齐国王与他的嫡亲姐姐**已经是死有余辜了,还以为有齐国王自杀的例子在前,其余宗亲无论如何也会自勉一下,没想到赵国太子丹却干出更加过份的事情,这让身为刘氏族长的刘彻何以自处。

    隋越捏着云琅的腰牌一言不发,说起来永安侯对他不错,没必要这时候把永安侯送上去当皇帝发泄怒火的靶子。

    大汉朝以孝义治天下,而刘丹的做法正在摧毁孝义这个根本。

    越是愤怒的时候,刘彻的感官就越是明朗,因此,隋越与犬台宫守将的小小接触并没有逃过他的视线。

    而隋越手中那枚明黄色的腰牌,更是提醒他,在他最羞辱的时刻,有人求见,而此人,居然还是一位皇族。

    “谁要见朕?”刘彻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隋越连忙上前,将腰牌放在皇帝面前的桌子上道:“永安侯云琅二次求见。”

    “他来干什么?”刘彻翻弄一下腰牌平心静气的问道。

    “仆不知。”

    “云琅就在外边?”刘彻问犬台宫守将。

    “永安侯背负弓弩,手持长矛,携六名家将在犬台宫外守候!”守将不敢隐瞒,和盘托出。

    刘彻怒极而笑,用手指点着云琅的腰牌桀桀笑道:“都来欺负朕,真的以为朕软弱可欺不成?”

    隋越连忙跪地禀奏道:“陛下息怒,永安侯匆匆前来,必定是有要事禀奏……”

    “滚开,你这个狗奴才!”

    刘彻一脚就把隋越踢了一个跟头,然后就对狗监头领吼道:“把所有獒犬给朕放出去,朕要看看云琅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那般骁勇善战!”

    隋越惨叫一声抱住刘彻的腿哀求道:“陛下不可,陛下不可啊。”

    被怒火冲昏头脑的刘彻那里听得进去,咆哮如雷,催促狗监速速放狗!

    自从腰牌进了犬台宫,云琅就伸长了脖子瞅着紧闭的宫门。

    江充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一旦巫蛊案真正爆发,他为之努力,为之流血,为之牺牲的盛世皇朝将会轰然倒塌,想要再达到这个高度绝无可能。

    因此,云琅不能容忍江充这种人在世上多活一刻。

    宫门打开了,云琅没有见到黄门,却听见了杂乱无章的狗叫,当一匹黑色的如同牛犊子一般大小的獒犬率先从宫门里蹿出来,云琅大叫不好,跳上战马,拨马而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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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介绍:
我们接受了祖先的遗产,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我们是如此的心安理得,从未想过要回归那个在刀耕火种中苦苦寻找出路的时代。反哺我们苦难的祖先,并从中找到故乡的真正意义,将是本书要讲的故事。汉乡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汉乡,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汉乡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