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绿色的橡皮
幽堂谷是百合家的幽堂谷,到处都透着浓浓的绿意。
百合家是花王国的一部分,本应该是遍处盛开着芬芳,花团锦簇,然而这里,却见不到一朵真花。
虽说人造的花也是逼真艳丽芬芳,与真花无多大差异,但总少了些自由生长的灵性。乔琛他们东瞧瞧西看看,惊奇中略带着失望。
元间花是有国的,树无国。在这里走着,因为花无太多的神韵,乔琛他们总感觉自己是走在自家乔阳堡外的东园和西园。
乔琛略略有些失望,内心叹息道:幽堂谷外的小野花尚还是真的,为什么这里的花非要是伪造的呢。
叹息着叹息着,身旁的绿树丛中忽然蹦出一位手臂般高的小绿人,小绿人呈半透明状,像翡翠,却又比翡翠柔软许多,像凡间的橡皮,或者说,是qq糖?
小绿人盯了乔琛一秒,像是“叽”地叫了一声,随后飞速蹿到绿林深处,不见了。
乔琛心里打了个哆嗦,她从小绿人那若有若无的眼光中仿佛看到了仇恨,是恨他们悄无声息地闯进了幽堂谷?还是恨她总是缠着峦墨问东问西?更或者,它就是薛篱公子?
这世界精彩纷呈,总归是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不知道的规矩,在不了解它们之前,会有许多这样那样的猜想,或许事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想象。乔琛打散脑中的疑虑,劝自己不要瞎想了,她只是好奇,只是对这个陌生环境太陌生了,才会去害怕,等她熟悉了,自然就不会怕那小绿人了。
熟悉?难道自己要在这里常住么?
不知还要去哪里,不知爸爸什么时候让自己回去呢。
随心意吧,日子太长,总要找点事做打发时光的。
不知不觉,他们来到了幽堂谷的殿。
殿的中央挂着一个“奠”。一口木头棺材还没有合上,像是在等待着谁的参拜。棺材周围聚集了人,隐隐约约地,乔琛仿佛又看到了小绿人,它在人群里飞蹿,像夏天夜间的蚊子,知道它存在,却怎样也捕捉不到。
乔琛拉拉乔粟的手臂,悄悄问他:“你有没有看到绿色橡皮人?”
乔粟皱了皱眉,觉得乔琛在这样肃穆的场合,这样在私底下说悄悄话很不礼貌,只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乔琛又想要问峦墨,见她只是盯着棺材里的人儿,眼睛红红的,像是在拼命忍着将要掉下来的泪水,她这样的状态,怕是不能回答自己这个看似无聊的问题了。便也没有问她。
大家都有各自的心思,没有人会理她了。她也有她的心思,她怕那小绿人,想要弄清楚它。
乔琛在人群里寻找小绿人的踪迹,像是在夜间就着微弱的灯光寻找蚊子,漫天的蚊子,飞来飞去,盯住一只,全部的身心就跟它去了。
小绿人虽然蹿得飞快,但若是盯住了它,动作却好像慢了下来,它慢慢地跳到这里,又跳到那里,不正常走路,锯齿状前进,真让人伤脑筋。
不过这样的移动有一个好处,小绿人像是不知道线段的距离最短的道理一般,画来画去,浪费大量的笔墨,乔琛只需直行几步,便跟上了它。
她全部的身心都放在了小绿人身上,只想着抓到它,给乔粟看看,这就是绿色橡皮人!那家伙,居然对她爱理不理,太伤自尊了,一定要抓到小绿人,咬他一口,给自己解气。
跟着跟着,远离了人群,乔琛却毫无察觉,一直都觉得乔粟还站在身后不远处,一脸严肃,去悼念那什么薛篱公子。
小绿人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像是累了,左一跳,右一跳,越跳越慢,乔琛屏住气,卯足了精神,一鼓作气,终于抓到了小绿人。
小绿人好滑啊,像果冻,一捏就破的样子,却怎样也捏不破,在手中“唧唧唧”地叫着,四肢乱颤,头乱摇。乔琛兴奋地看着它,想要放松点,不让它那么难受,可是它偏又这么不老实,真让人头疼。
乔琛试着与它说话,小家伙,老实点,姐姐先带你去见一个人,见完就放过你,配合点嘛……
沟通了半天,小绿人仍是“唧唧唧”地摇头晃脑,很不配合。乔琛无法,从地面采来一片草叶子,想喂它吃下,她以为它吃饱了就不会乱动了。小绿人的头左右晃着,就是不张嘴,乔琛腾出一只手去掰它的嘴:“吃饱了就没事了嘛,真是的,一点都不配合,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或许在小绿人看来,面前的这位女子太暴力了点,于是它毫不怜香惜玉,一张口,狠狠地咬了乔琛的手指。
乔琛疼地缩了手,小绿人落地,逃掉了。
乔琛咬牙,跺脚,顾不得手指疼,左右张望,这才发下自己走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地方阴暗湿冷,时不时地有让人不舒服的气息扑面而来。乔琛打了个哆嗦,这是什么鬼地方呀!转身,不看周围的景物,想要快点离开这里,幽堂谷真不是个好地方。
前面的路好长,怎样也走不到尽头的样子。乔琛已筋疲力尽,顾不得害怕,瘫坐在一块石头上,埋怨着自己曾经不好好习法术,现在什么也不会,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真希望乔粟那家伙早点发现自己走丢了,那样他便可以用法术感知自己在哪里,带她回去了。
可是,乔粟好像是把自己给忘记了,迟迟没有来。
乔琛坐在石头上等啊等,再也不想站起来,她等啊等,等不来乔粟,却等来了一个她万万没想到的人。
这人穿着杏黄色长衫,滚棕边,腰间系墨绿丝绦,手持一把花锄。他那翩跹姿态,与其说育花锄草,不如说羽化成仙。
看着看着,乔琛的眉头皱了皱眉,嘴巴不自觉地嘟起,好像是生气了。她这个样子若是被乔粟瞧见了,恐怕又要捏着她的脸蛋大笑不止了,那家伙,没事就爱捏别人的脸,被捏得流口水很好玩么?哼!
乔琛生气,是因为她在来者的花锄上看到了朝她扮鬼脸的小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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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度漠的深渊
气着气着,乔琛就不气了,因为她忽然间发现这手拿花锄的人好眼熟,他……他不就是那个躺在棺材里的人吗?
乔琛越看越像,越像越看,禁不住去问人家:“你是谁?”
手拿花锄的人也跟着问:“你是谁?”
乔琛:“你是薛篱公子么?”
手拿花锄的人:“你是薛篱公子么?”
乔琛恼,小绿人“叽叽叽”地笑,手拿花锄的人也跟着笑。
乔琛别过脸去,不再理他们了。这幽堂谷真是奇怪,得想个法子找到乔粟,早点离开这里。
过了好久,乔琛终于歇够了,她准备继续往前走。刚迈起步子,拿花锄的人就开口说话了:“你走不出去的。”
“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度漠。”
“度漠?”传说中去世之人去的地方?一直以为它只是个传说,难道它真的存在?怪不得,怪不得会在这里遇见他,对,他就是薛篱公子,那个棺材里的人。
乔琛兀自琢磨着,可是,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这到底是什么个情况?
乔琛问那人:“可是我刚刚还在幽堂谷的呀,为什么忽然就到度漠了?难道,我也死了?”
说着,心里头一酸,再说不出话来。虽然活得已经够长的了,但还没有活够呢,就这么死了,爸爸妈妈怎么办,乔粟怎么办?还没有嫁给他呢……
“你没死。”
一听自己没死,乔琛忽然又来了精神:“那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我没死?”
“不知道。”
“什么不知道?你是不知道我死没死还是不知道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死……”乔琛急了,说了一堆绕口令。
“不知道……”
“你们幽堂谷的人真奇怪,什么都不知道。”乔琛忽然想起了峦墨,她也是这样,问她什么都说不知道。
“嗯。”
“你跟峦墨什么关系?”这他总该知道了吧,再说不知道的话,就说明他什么都知道,是故意隐瞒自己。
“我就是峦墨。”
这个……
“峦墨是我在度漠的名字。我本是一朵并头郁金香,降生时切下了一个脑袋,留在度漠。度漠可以感受外界的浮沉动荡,所以她来找我,劝我离去。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他们削了她的记忆。但是我知道,因为我们本是并头花。”说着,他笑了。
“那么她呢,她怎么不跟你一起?”
“因为你来了,元间要守恒的,你来了她就不能来了,否则就是灰飞烟灭。”
“我……”
“你还要再回去的。”
“你……”
“我在度漠可以感受外界的浮沉动荡。”
呃……
“他们将经历一场战争,会有人灰飞烟灭,这个世界重建,或毁灭。”
“所以你来这里了?”
“所以他们让你来这里了。”
乔琛忽然明白了爸爸妈妈不顾骨肉情深,让自己东奔西走的意图,战争中,谁也不能确保自己能存活,他们这是在保护她呀。可是,乔粟呢?他怎么不在这里?
手拿花锄的峦墨说:“跟你一起闯入幽堂谷的那人,也很快会被自己父亲接走的。”
“自己父亲?”乔粟的亲生父亲是谁?
“是古伦国的前国王古平,你们两家之间的恩怨纠葛,还是等你见了他之后再说吧。”
乔琛越来越糊涂了,乔粟居然是古平的儿子,古平不是只有一个儿子么,叫古罂,怎么又生了个儿子,而且就是自己的弟弟乔粟。她以前去过古伦国,那是一个金属的国家,庄严肃穆,看上去光感亲切,其实一切都冷冰冰的。然而,古伦堡前的园子里种植的罂粟,红艳艳的一片,像古平多情的性格,总在燃烧着。
那是一个复杂而极端的国家,前国王涉足过多国,娶了两房妻子,生了……两个儿子。即将到来的战争,也是因他们而起。
乔琛的心头涌上些悲伤的调调,这样的感觉在之前是没有的,以前的小愁绪很容易随时间淡化消逝,然而这次,是战争,战争是不容在生命中抹去的记忆。
乔琛悲伤地想要逃离,虽然无意中被安排着逃到这里,但她还是想再逃离,去远离纷嚣,去安静平和的地方过她任性的小日子,去……去凡间考试。
以后可能再见不到他们了。
与拿着花锄的峦墨即将告别之际,乔琛问他:“郁金香的花语是什么?”
“黄色乃无望之恋。”
“所以你们……”
“我们只能有一个存活。”
“所以……”
“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这世间的一切,难道早就是安排好了的么?
离开了峦墨,乔琛继续前行,她仍是不信,不信她来到了度漠,不信战争即将开始。
走了不知多久,她看到乌压压的天底下一座巨大的黑色花岗岩建筑,漆黑的门楣上挂着两个鎏金大字“度漠”。
这真的是度漠了。
不知怎的,看到这二字,一股深深的绝望摄入心底,原本残存的侥幸被金光照散,满腔满血的,就只剩下了叹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度漠漆黑的建筑前,站着一位身着漆黑的老者。老者慈眉善目,满头银发,看着有些眼熟,但乔琛仔细搜索一番她几百年的记忆,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老人,心想,或许只是因为他看着亲切吧。
老人见乔琛走进,微笑着上前迎接,作揖道:“公主殿下,度王已等候您多时了。”
度王?度王又是谁?等我做什么?
看到乔琛疑惑的眼神,老人无牙的嘴唇哆嗦了下,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但很快又恢复了微笑的姿态,什么也没有说。
乔琛觉得奇怪,这度漠的人比幽堂谷更奇怪,难道世间的人都很奇怪,就只有乔阳国的人是正常的么?
老人可能是不忍心看到他的客人这般左右思索,浪费脑细胞,哆嗦着嘴唇,用苍老的声音回她:“公主,我是车绥。”
车绥?父王的侍从,他原本那样年轻,怎么忽然间老了这许多?
乔琛记得,在去凡间之前,他还是一个与爸爸一般大的年轻男子,牙齿完整,嘴唇也不哆嗦,头发也不像现在这般银白,说话更是清脆有力。怎么,这二十年不见,他竟来了这里,而且老成了这个样子?度漠到底对他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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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未知的毁灭
车绥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度漠就是这个样子。”
车绥真的老了,他惜字如金,不肯多说几个字,像是话说多了会浪费体力,给他平添几根白发,几条皱纹。
他不肯多说,乔琛也便不再多问,她怕颤巍巍的车绥耗费过多的体力,随时会倒在自己面前。
他们进了度漠的城堡,城堡的内部并不比外部明亮,同样的阴暗,还透着潮湿。
度漠的布局与别处不同,是一间间小格子,每一个格子放一个人,那些人在黑色花岗岩围成的格子里看天,一天天地挨着日子。这里的人不会死,只是挨着日子。
乔琛听到一个格子里传来苍老的声音说:“外头已经在打仗了。”
另外也有在此呆腻了的人,抱怨说:“还不如到了外头,灰飞烟灭,这样的日子磨人啊。”
乔琛问车绥:“他们为什么要呆在这里,出不去?”
车绥的苍老的声音缓缓响起:“他们呆久了,成了惯性,不想出去。他们本可以出去,是自己选择了这样。度漠是守恒的,不出去,就不会有人来。”
看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老者模样,乔琛又有了疑惑,为什么见到峦墨的时候她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呢?她又忍不住问车绥:“为什么格子里的人看起来这样老呢?”
车绥叹了口气,慢悠悠地说:“到了这里,还是会有灰飞烟灭的可能。想要长久地活下去,就得喝下银鸩水。这种水,虽然能保人不死,却也销蚀人们的肌肤和精力。我也是喝下了银鸩水,变成了这个样子。公主别见怪,到了作抉择的时候,许多都想保命。纵使他活得再久。”
活那么久也还要再活下去,活着到底有什么用呢。看着度漠格子里的这一位位老者,哀叹着度日,活着真有那么好么?
“那么他们永远就只能这个样子了么?”
“也不一定。喝下金鸩水又可以恢复年轻。那样的话,寿命会缩短。只有几十年,最多不过一百年。寿命终了,就灰飞烟灭了。”
他虽惜字如金,努力节俭,但一口气说完这么多话,车绥仍是有些体力不支,停下脚步喘息了一阵儿,才又重新带路。
乔琛心知他这样不会死,也便不再像之前那般担心,心底渐渐地,有些瞧不起这些为了不会灰飞烟灭,老而无所事事的人。
她随着年迈的车绥走啊走,不知拐了几道弯,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间宽敞许多的房间里。
这宽敞许多的房间相比于刚刚路过的那些,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乔琛不禁眼前一亮。
房间的角落里走来一位老者,同样是白了头发,但脸上的皱纹较少,身形也不佝偻,脚步也较稳健,若不是看那头发的颜色,定会以为他正是出于人生鼎盛时期的中年人。
该中年人看着有些面熟,却又思索不出他像谁,乔琛就这么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眼珠子转了好几圈,就是想不出在哪里见过他。
车绥将弓着的腰又弯了弯,恭敬地对那男子道了声:“度王。”
度王看了看他,只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退下,看来他也是个惜字如金的人,能不说话的时候,尽量用微妙的肢体语言代替。
车绥缓缓地退下,退至房间门口时,忽然又开口说:“我将她带了来,度王要好好保护她,我走了。”
最后的那声“我走了”像是诀别。老人家就是这样,随随便便一句话都像是遗嘱,听着让人胆战心惊。若不是听过车绥之前的话,乔琛还真的会为他担心,但既然度漠就是这个样子,她也便放宽了心,坦然地让自家曾经的随从颤巍巍地离开。
车绥走后,度王邀乔琛坐在房间一角的石凳上,亲切地看了她好久。
乔琛被看得不好意思,没敢抬头回望过去,只是低着头,心里想着自己衣着是否得体,面容是否姣好,手不敢乱动,头不敢抬起,连呼吸都不敢用力。这么让人欣赏着,脑中思索的一直是该不该注意些细节,让自己更美的一面呈现在人家面前。
度王看了良久,缓缓开口问道:“还记得我么?”
乔琛胡乱地看了他一眼,只看了个人的轮廓,随即又低下头去,轻轻道了声:“嗯……”,忽又摇摇头,努力抬头再去看他,看他眉开眼笑的慈祥模样,觉得好亲切,竟忘记了说“不记得了”。
但度王还是从她这一系列细微的动作中看出了她的内心,叹息道:“我的模样也苍老了许多,你自然是不记得了。”
乔琛看着他,努力摇了摇头,想说些什么安慰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度王略显苍老的声音继续想起:“还记得粟儿么?”
粟儿?乔粟?当然记得他,就他那……讨厌的样子,化成灰也还记得!话说,他现在在哪里呢?听说他是古平的儿子,是古伦国的公子,被他父亲接了去,现在应该在过着好日子吧,这讨厌的家伙!一想到乔粟,乔琛便放松了许多,抬头再看眼前的这老人儿,脸上还残存着未消的怒意,看上去很是俏皮。
度王也正看着她,一脸柔和。
由于心中想着乔粟,再看这样的度王时,乔琛不禁觉得他就是乔粟,心忽地纠起,颤抖着问他:“你不会就是……粟儿吧?”
度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怎么可能会是他!”
既然觉得他像乔粟,就会发觉越看越像,乔琛的心狂跳不止,心想,不要啊不要啊,千万不是他啊。
度王可能是看出了她的担忧,宽慰道:“别乱想,粟儿正在幽堂谷的密道里与沈一白下棋。”
幽堂谷的密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战争会波及到那里么?如果他受了牵连,灰飞烟灭了怎么办……一连串的担忧在乔琛的脑海中盘旋。
略显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他不会有事的。”
“你怎么知道?”
“战争快结束了。”
快结束了……
才听说它开始,便要结束了?这也太迅速了吧。
那外界,该是个什么样的情状?
度王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酝酿气息,随后平静地对乔琛说:“琛儿,你长得像你母亲年少的时候。”
怎么又扯到我母亲了?这家伙真是老糊涂了,刚刚还在说打仗的事呢,现在就聊起家常来了。或许他真的老糊涂了,连外界都感知不到了,战争怎么可能轻易结束嘛。
“初次见到你母亲的时候,她也是你这样的年纪,也是这样羞涩,单纯,对外界的一切都毫不知情,怀着好奇心,天真无邪,总使人不忍伤害她。”
“你认识我母亲?”乔琛一方面好奇,一方面又在心中反驳,才不是这个样子呢。
“嗯,交情不浅。”
“怎样的交情?”感知眼前这人是母亲的老熟人,乔琛也便不再那么羞涩,仗着长辈的温和,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嗯……有过夫妻之情。”
这个……妈妈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乔琛越来越觉得这老人说话不可信了,他真是老糊涂了,总在胡言乱语,乔粟才不会跟那什么沈一白在一起下棋呢,战争也不会很快结束,妈妈更不会与他有过夫妻之情!
“琛儿,你可能接受不了,但是……我……”
“我当然接受不了!”乔琛没好气地回他,这人真奇怪,说一堆乱七八糟的话。
“我是你生父。”
生父?爸爸也来到度漠了么?什么时候来的?妈妈呢?乔琛明知不会瞧见,却还是左右张望着整个房间,寻找熟悉的身影。
“我是古平,不是乔仫。”
这……太诡异了,乔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随口问一句:“爸爸呢?”
“战争快要结束了……”
乔琛有些受不了这老家伙了:“战争与我又有什么关系,爸爸妈妈呢?”
“他们很好,”古平喃喃道,“战争结束了,毁灭的却是度漠……”度王古平背过身去,缓缓离开这间房,苍老而无助的声音继续想起,“战争结束了,度漠毁灭了……”
什么跟什么呀,他说的话与乔琛的认知完全相反,这世界明明整齐划一,可现在却这样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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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绝望中重建
自称是古平的度王离开了房间,乔琛沉默了好久,理不清思绪。她呆呆地看着度漠的花岗岩地面,看了好久,看得眼前漆黑一团。再抬起头,已摸不清门在哪里。
乔琛沿着花岗岩墙壁转悠,转了不只有几圈,摸到一个又一个的垂直拐角,可就是摸不到门的缝隙。
这度漠,这房间,太诡异了。
四周漆黑一团,没有光亮,车绥是怎么出去的?自称是古平的度王又是怎么出去的?他们为什么要将自己关在这里……一系列的问题在乔琛的脑海中盘旋,越想越怕,越怕越想,她抱着头,蹲在靠墙的角落里,有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这里太奇怪了,这元间的一切都忽然奇怪了,这……
该怎样出?该去哪里?乔琛忽然间一切都不知道了,心中只留下深深的绝望。
不知度了几个日夜,几声轻微的石器撞击声将乔琛从绝望中吵醒,紧接着,地面的某个角落点了一个方形的光框。
光框的亮度其实很微弱,但乔琛在暗处呆久了,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略有些忍受不了这光亮。眼睛微眯着,头晕晕的,努力闭上眼,揉揉眼睛,重又睁开来,才忍受了这微弱的光亮。
光框围住的石头像是被人往上顶了一般,一寸寸地往上移,移了好一会儿,一块方方正正的花岗岩立方体便被抛在了旁边,光框也瞬间变成了一个方形的光面。
这下面有火焰!第一个想法钻进了乔琛的脑海。
光面里钻出一个小小的脑袋,脑袋朝四周探了探,看见乔琛,便不动了,小巧可人的脸庞朝她扮一个鬼脸。
这小脸好可爱!第二个想法钻进了乔琛的脑海。
小脸蛋儿从光面里爬出来,果然是一个小小的人儿模样。
乔琛见他是个小孩子,没什么威慑力,便放宽了心,回他个鬼脸:“你是谁家的孩子,来这里做什么?”
小孩蹦蹦跳跳来到乔琛面前,盯着她看了好久,撇撇嘴道:“乔阳国的公主真是越长越丑了。”
“你……”乔琛气得嘟起嘴吧,说不出话来,连一个小屁孩都敢与她这般说话,这度漠真是太没王法了。
“我是来接你回去的。”小屁孩一本正经地回她。
乔琛还在生着气,不屑道:“回哪里去?我又不认识你。”
“乔阳国的公主果然是个没脑子的,白糟蹋了我那可怜的弟弟,娶了你……唉……”小屁孩一声又一声地叹息。
一听到“娶”字,乔琛立刻想到了乔粟,不对,他是古平的儿子,应该叫古粟,他的哥哥……古罂?果然是个婴儿的胚子,长得这样小,哈哈哈……
古罂人小脾气可不小,等得不耐烦了,嚷嚷道:“喂,你到底是走还是不走啊?”
乔琛见他这般没礼貌,赌气道:“不走,哼!”
古罂不再理她,独自从光面钻了下去。
“喂……你等等我啊!”乔琛急了,也跟着他从光面钻下去。
由于长时间在一个狭小的地方呆得太久,乔琛的腿脚略有些不灵活,一个跟头栽了下去,滚了几滚,滚到豁然开朗的光亮处,眼睛略有些不适,待抱怨着睁开眼时,只见地面上错乱地排列了好几双脚。
脚嵌在鲜花与野草里,这鲜花与野草的周围除了脚,还有宝石,有金属,有活的花,有马,有叽叽喳喳的女人们,有昆虫,有蚂蚁,有鸟,有水,有鱼……
元间融合了?第三个想法钻进了乔琛的脑海。
战争真的结束了!第四个想法钻进了乔琛的脑海。
爸爸妈妈呢?第五个想法钻进乔琛的脑海。
乔粟……不对,他是古粟……
……
乔琛来不及有更多的想法,便听到古罂对她嚷嚷:“喂,快起来。”
这小屁孩真讨厌,以后一定要让粟儿好好揍他一顿,给自己解气!乔琛嘟囔着站了起来,才发现自己周围站了好几圈人,一圈,两圈,三圈……一眼望不到尽头,总之是好几圈。
他们……居然……聚到一起看自己滚圈圈……太不厚道了!
小市民思想!这是乔琛曾经在凡间的课堂上学到的。
“这世界还真没王法了!”脑海中碎碎念太多,乔琛不禁脱口叫了出来。
“这世界还真的没有王法了。”古粟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冷不丁地站在了乔琛的身旁。
见到粟儿,乔琛自觉有了依恃,内心平和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碎碎念也少了许多:“没有王法?为什么没有王法?”
“因为王都不在了,哪来的王法?”
王都不在了,“那爸爸妈妈他们呢?”
“琛儿,我们在这儿。”人群里传来一双声音。
爸爸妈妈还在,乔琛放宽了心。
但是这么一群人,这样混乱的场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战争结束后的景象么?没有人员伤亡,只有无家可归。
元间极少发生战争,可一旦发生了,那将会是致命的毁灭。除了魂飞魄散的极少数人,每个人虽然都还活着,却减损了许多的寿命,由原本的几千甚至上万年,减少到几十,不过百年。房屋建筑全部倒塌,这世界混乱成一团。
乔琛在人群里张望着,看到了变年轻的车绥,略有些疑惑,难道他喝下了金鸩水,自甘毁灭?
车绥的声音不再苍老,却仍含悲凉:“度漠毁灭了,度王用全部的气力做了一层保护罩,保全了你。其余的人,不知度漠会毁灭,在各自的格子里,随度漠一起,灰飞烟灭了。”
原来……是这样。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难道……他真的是自己的生父?
乔琛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疑惑,眼光望向自己的父母,想寻求答案。
乔仫躲避她的目光,莫瑛则是满眼惭愧。
乔琛不再看向他们,原本的世界看似清晰明了,却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怪不得它会毁灭。就像度漠,传说中的不死之地,居然也是那样的不堪。一切的美好愿景之后,都有许多的不美好。
薛篱和峦墨手挽着手,出现在乔琛的面前,异口同声说:“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拥有所有的记忆,虽然只有短短几十年。”
乔琛祝福他们。
古罂娇小的身子在乔琛面前晃悠,听说他原本也是粟儿一般的模样,是战争将他变成了这样,他看着乔琛,假装不屑道:“现在这世界,就只有你和弟弟的寿命最长了,老不死们。”
乔琛来不及惊讶,站在粟儿身边的,传说中与他下棋的,即使不是元间人也风度翩翩的沈一白微笑着说:“这么说来,二位便是元间的主宰了?”
粟儿谦虚道:“不敢当,不敢当,沈兄言过其实了。”
粟儿真奇怪,与那沈一白只呆了不长时间,连说话的味儿都变了,满嘴的之乎者也,听着让人直起鸡皮疙瘩。乔琛心里嘀咕着。
见一切都有了新的模样,沈一白告辞道:“那么,沈某就先告辞了,去看看乔公主呆过的凡间现代是个什么模样。”
说完,古粟施法,送他去了乔琛曾经呆过的凡间。
这家伙,元间都成这样了,每个人都损失不小,他居然还能够施法,太不公平了!
后来,后来寿命最长的古粟与乔琛成了元间的主宰,听说把元间建立成了与凡间一般的模样。
那些寿命短的人儿,生出的孩子也仍是只有几十不过一百的寿命,元间曾经的繁华不再了,却有另一番的景致与精彩。
乔仫又活了八十年,临终前他意味深长地对乔琛说:“这辈子我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唯一愧对的便是古平与瑛,拆散他们,并欺骗他们说,你是他们的女儿……琛儿,要好好待粟儿,上一辈欠下的债不需要你来还,上天已经给了报应了,我只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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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清新
这个故事是我大二那年写的,原本有一个更矫情的名字,叫《一梦千年》。故事的主线像极了我之后写的另一个短篇《镜虽未尽》,只是内容极尽矫揉造作,让人实在是不好意思读下去。
好在它最终从我的电脑中消失了,不知是不是当时的自己不忍心看到自己留有这样矫情的文字,偷偷删去了,还是出于其他的什么原因,误删了。后来再去找寻时,已毫无踪迹,也因此叹息了好久,怎么就这样删去了呢,这可是我写的第一个文字过万的故事呀。
事隔两三年,我陆陆续续写了点文字,盗用了这个故事里国王的名字作为笔名,再回想起那故事,觉得隐隐有些对不起它。
后来,小青姐她们说要贴以前的文字,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这个故事,只是原稿已经不在了,我便重新操刀,将故事重又讲了一遍。
时间隔得时间长,情节删减了许多,又改了主线与结局,于是它便成这个样子了。
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故事了,当时年纪轻,带着点哀愁,还有点啰嗦,而且还只是个开始,没有结局。女主是第一大美女,有很多王子爱她,他们穿着漂亮的礼服聚在一起跳舞,赠送石头作为信物……现在想来,简直就是安徒生童话故事里的画面,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幼稚,都年过二十了,还想着童话故事(貌似我在那段期间还真写过几个童话故事,最终都被自己给删了,惭愧)。
我是不忍心再幼稚了,删了好多细节,补了点曾经写的没有开始和结局的零星文字,终于凑成了这个完整的故事。
嘻嘻,我也矫情完了,下面有请式微出场。
20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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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女友去世后,郑凯远走他乡疗伤,几年后回来参加好基友的婚礼。然而,这不是他与他重修旧好的开始,而是……
明起连载李式微作品《红绿灯》,敬请期待大白再度现身!!~~~
嘿嘿嘿~~~~~
第一章 偶遇
终于又来到这个十字路口。
这个路口很普通,跟这个城市的许许多多路口一样,有信号灯用颜色指挥着人们与车辆的行与停;店铺无声地张着嘴,引着人们自投罗网;道路向四面铺展,通往公司、学校、商业街、火车站……
如果非要说它的不同,那就只好说这一带房价很贵,寸土寸金。
再不然,就只好说,对于他来说,这里很是特殊……
离目的地还有三条街时,他便将车停放,为的就是步行走过这个路口。这对于他,是一种仪式——以平静之心接受过去,重新开始的仪式。
尽管他像一个刚开始为人生征战的大学生一样,暗自鼓了许多劲,可当他站在这个路口的红绿灯下,望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时,心里还是一阵抽搐。
“擦——”那是急刹车时,轮子与地面摩擦出的声音,这利剑一般的幻听依然如期在他耳中刺过。
他难受得捂住耳朵,正在那时对面的红灯亮了。
那刺目的光线不由分说闯进他的脑海里,全世界又成了这种鲜红的,代表了喜剧也同样代表悲剧的颜色……
他在对面那个红绿灯下又看到了她——
她身边有两个大袋子,里面装着水晶花瓶、抱枕、纸巾和水果……
她把东西放在地上,将手机摆放在一个袋子的最上层,戴上耳机,拨通电话,然后抱起那个放了手机的袋子,继续向前走。
怀中抱着为新家添置的物品,耳朵等着未婚夫的声音,口边是无数要与之分享的微小事物……这一切令她感觉那么幸福、开心、兴奋,以致于忽略自己闯了红灯……
她走在危险的斑马线上!
他穿越时光眼看着这一切……
他要阻止悲剧的发生!
他情不自禁向前走了两步,却有一只有力的手将他拉回。
一下子,他回到了现实,眼前有一辆车急刹车停下,司机自车窗皱眉向他望了一眼,又继续前行。他怔怔地也不知道道歉,待那车远去,转头一望,看到拉住自己的人。
那是个极为英俊的男子,冲他友好地一笑道:“小心啊,再急也不能闯红灯!我还记得三年前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就是在这里,因为闯红灯而……”
男子没有说下去,但他比谁都清楚后面发生的事。
“谢谢……”他望着男子英俊、漂亮的脸庞。男子那种沉郁之中透着些许玩世不恭的眼睛他记忆深刻。“我记得你……”他又道,“三年前那个女孩被车撞到后,是你接起电话跟我说了这个消息……”
男子听说,向他细细一认,眼中也是一亮。
是的,实在太巧了!三年前的车祸发生之后,他们在医院见过。他通过那个可怜的女孩的手机,知道了眼前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郑凯。
不过当时的郑凯清俊稳重、英气逼人,不像现在虽然刻意打扮过,也掩饰不住憔悴与落拓。
当年,他将女孩的手机交还给郑凯时说:“她过马路时只顾着打电话,心不在焉,有车开过来,我试着大声喊好引起她的注意,可是她戴着耳机没有听到。我很抱歉,救护车已经及时赶到了……”
那时的郑凯还能保持镇定,用发颤的手接过手机后,还不忘说:“你已经尽力,谢谢你!”不像现在一般失魂落魄。
然后,他们一个离开医院,一个在医院守护。
三年之后,他们竟然又在同一个路口相遇了。
“真是太巧了……”郑凯感叹道,“一直没有问你的名字?”
“沈一白。”
“沈先生!还没有谢谢你,当年多亏你送她去医院。”
沈一白惭愧地摇摇头道:“不要这么说……其实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能阻止……我很抱歉!”他看一看郑凯削瘦的面颊,相信整整三年,这个男子都没有走出失去未婚妻的悲痛。
郑凯摇一摇头道:“你已经尽力了……过去的事,总是会过去的……”
“是啊!”沈一白受不了看别人悲伤的眼神,于是连忙道,“绿灯,快走吧!”
两人并肩过马路,郑凯问:“沈先生这是去哪儿?”
“闲着也没事,随便走走。你呢?”
“我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如果你没事,可以和我一起去。婚礼之后,我们也可以一起喝杯酒。”
沈一白这才注意到他穿着一套崭新的西装,而他自己因为只是出来散步,穿得很是随意,于是道:“这不大好吧,我并没有受邀请,而且穿得太随便了……”
郑凯笑道:“他也没有邀请我。我的这套西装也是新买的。因为之前的两三年我都在外地,回到家换衣服竟然没有一套衣服合身。”
“这身很衬你。”沈一白见他一扫方才的失魂落魄,恢复了往昔的风度,也笑着道,“奇怪你朋友结婚竟然没有邀请你,难道是你太帅气,怕你抢了他的风头?”
郑凯“哈哈”一笑道:“是啊,亏我还为了他的婚礼,特意买了一套新西装!不过,说真的沈先生,一起去吧。我的这位朋友藏了很多好酒,平时怎么说他都不肯拿出来说,就是为了结婚时候开的。”
沈一白一挑眉毛,将头歪一歪道:“为了喝点好酒,也要去了?”
“那当然!”
两人相视一笑,于是继续并肩前行。
在路上,郑凯告诉沈一白,结婚的这个朋友是他从小到大的兄弟,名字叫做邹铭。新娘是谁,他却并不清楚,毕竟他们已有三年未见,这段时间足够发生好几段相知、相恋的故事。
举办婚礼的酒店很近,过了那个路口只需多走一百米便到了。
这是一家很豪华的酒店,大门口挂着巨幅婚纱照。郑凯抬头一看,伸手指着道:“这就是我的那个朋友了,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他,真有些不认识了。啊,原来新娘叫姚素琳,名字倒是很美。”
沈一白礼貌性地抬头一看,说了句“郎才女貌”,其实只看了看新娘。
婚纱照一般都修片过度,一眼看去,新娘个个是位绝代佳人,至于真人如何,就有待考证了。
婚礼在四楼礼堂举行。
两人出了电梯,听不到丝毫属于婚礼的热闹声息,也都不由得放轻了步子,缓缓步入礼堂。
原来婚礼正进行到说结婚誓词的程序。
新郎与新娘并肩立在红毯尽头,背对礼堂大门口,面对主持人。
所有的人都静默着,唯有主持人庄重地道:“邹铭先生,你愿意娶姚素琳女士为妻,爱她、忠于她,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两人相互扶持,直至死亡?”
作者:李式微。在点娘的作品是[bookid=2508611,bookname=《未知之事》]。另有完本作品《哀艳成诗》,即将完本作品《如是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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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娘
婚礼誓词无论第几遍听到,都会如第一次听那般引人感慨与感动。
沈一白搓一搓双臂,玩笑道:“所有的结婚誓词,都一定要这么煽情?”
郑凯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拿在手中,踏着红毯,大步向新郎新娘的背影走去,朗声道:“等一等!”
众人正待新郎说出那句感人的“我愿意”,被这一语打断,都转头看向门口。一大部分人一下子被身形更为欣长,面貌更为清俊,中长发扎在脑后,穿着t恤加毛衫的沈一白吸引。他连忙双手一摊,表明事不关己。
于是连同新郎、新娘、主持人,所有人都向郑凯注视过来。
沈一白得以看到新郎与新娘的真貌。
相较于郑凯,新郎邹铭显得更年轻,不过这很可能是因为郑凯刚从伤心里走出来,而邹铭新婚,容光焕发,自然更加英姿勃勃。
再比其它,这一对好友有着惊人的相似,个头差不多,一般俊秀,五官也有三分像。唯一显著的不同是,郑凯是单眼皮,眼下有卧蚕,眼神迷人亦略带倦容。邹铭的眼睛是圆形的,眼神没有那么坚定,飘忽闪烁,真诚得无辜可怜。
在邹铭看到郑凯的那一刻,沈一白发现与其说震惊,倒不如说邹铭在一瞬间慌了神。
他迅速看了自己的新娘一眼,而后又望一望正面带微笑、大步流星走来的郑凯。接着,他又以审视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新娘,怕她不够漂亮,不能在好兄弟面前争面子似的,可又像是怕她太过漂亮,引得好兄弟觊觎一样……
总之,那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眼神,转瞬间如风中的云一样变化了又变化。
最终,他镇定了下来,用充满责怪与关怀的目光望着好兄弟说:“郑凯……我没看错吧?”
郑凯在他面前站定,展开双臂,微微一笑说:“如假包换!”
三年不见,他回来了,带着须后水的味道,崭新的西服将他削瘦了一圈的身材修饰得更见挺拔。一切散发着新鲜的味道,就连他的微笑。邹铭长吁一声,压制住心情,好使自己不要过于激动,展开双臂与他抱了抱。
郑凯乍然出现,引得人们小声议论。
邹铭是在认识姚素琳两周后求的婚,一切准备的很是紧迫,直到婚礼前三天,他才给部分朋友打了电话,并在网上发布婚讯。所以来得及到场的只有家人,与正好在这个城市又能够请假的亲友。
也因此,只有五六个郑凯与邹铭共同的朋友在场。他们都知道郑凯将要结婚,未婚妻却出了车祸,从此便人间蒸发。此时看到,他们也吓了一跳,又是在这样的场景之下,都不胜唏嘘。
拥抱后,郑凯便说:“介绍一下弟妹?”
邹铭勉强笑了笑,压住满心感慨似地,将手伸向姚素琳,介绍道:“这是素琳……素琳,他叫郑凯,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兄弟!”
郑凯看向素琳,与其它新娘相比,她可以说几乎没有化妆。粉底擦得很薄,连鼻翼两侧淡淡的雀斑都没有遮住,显示出天然的好气色与光洁的年轻皮肤。
眼线细细,睫毛分明,发髻婚纱亦简简单单,只有红唇为婚礼添上一丝喜色。
她是个清新脱俗的新娘。气质温柔,态度可亲,笑容纯美,礼貌地向郑凯伸出手,说:“你好郑凯,真高兴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郑凯望着她,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被冰冻住,然后融化、流走……
他伸出手握住新娘的小手,在心里想:她是邹铭的新娘,我从小到大最好兄弟的新娘……
他握着她的手,久久地握着,目光温柔又悲伤地在她脸上、眉眼之间缱绻……
姚素琳试着将手抽回,却没能够做到。
所有的目光都停留在他们身上,郑凯的握手时间超出了友好的范畴。
沈一白觉得奇怪,缓缓走近他们,清晰地看到素琳的面孔。与外面的巨幅婚纱照相比,她显得过于娇小,清淡的妆容让人可以精准地猜出她的年龄——绝对不超过二十四岁。
这个年纪,相较于三十出头的邹铭很是年轻,不过应酬时的从容与优雅让人甚感欣慰。
郑凯长久的注视使素琳清秀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意,气氛很是尴尬,她望着邹铭挑一下眉毛,无声地向他求助。
邹铭艰难地道:“郑凯……她是素琳……”
郑凯转头望向他,一瞬间他目光如剑,刺向邹铭尴尬的笑脸。
素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如芒在背,连忙笑着说:“郑凯……我一直听邹铭说起你来,可是一直也没有见过你,说你一直在旅行……你都去了哪些地方?”
郑凯终于一笑,将手一松。素琳连忙将手抽回,她手上的白手套都在郑凯手中捂湿了。
郑凯低下头,闭着眼长吁一口气,又抬起头望着邹铭,双眼仿佛闪着泪光,低声说:“对不起邹铭,刚才想起了一些事……本来应该是我结婚在前,可是……”他没有说下去,这种场合也不允许他说下去。
邹铭拍一拍他的肩膀道:“过去了……对吧,都过去了!”
郑凯脸上一凛,静默一会儿,说:“是,过去了。要算一下新账了,你小子结婚,居然没有请我……”
邹铭长叹一声,感叹地说:“那是因为我找不到你,不过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一直默默关注……”郑凯笑着说,“恭喜你!”将一直拿在手中的小盒子递给了他。
邹铭拆开盒子,里面是一对样式简单的情侣手镯。夫妻两人一起说谢谢,为对方佩戴,大小也都十分合适。
郑凯转眼间看到沈一白,觉得冷落他许久,很是不好意思,连忙介绍:“对了,邹铭、素琳,给你们介绍一下新认识的朋友……”沈一白于是走了过去,“沈一白,沈先生。”
沈一白跟夫妻双方一一握手,笑着道:“我得直说,我没有带什么昂贵的手镯当贺礼,听说有好酒,空手来蹭!”
说得大家都笑了。
邹铭笑着说欢迎,还道:“不醉不归!”
寒暄已毕,郑凯与沈一白就近找位置坐了。因为方才的誓词被打断,主持人将那一段煽情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邹铭迟疑了一下,该说“我愿意”的时候转头看了郑凯一眼。沈一白在旁看到,笑着向郑凯小声说:“他还等着你再说一遍‘等一等’,然后再拿出一对手镯吗?”
郑凯忍不住“呵呵”而笑。邹铭回过头去,终于说:“我愿意!”
沈一白又适时注解:“这应该是看出来你的确没有那个意思,死心了!”
郑凯单手抚额,微笑着将目光停留在新娘身上。
他在心里将她的身形加长,五官轮廓加深,发色加重,年纪也加大一些。
她于是变成了程姝娅。
四年前,程姝娅就穿着这样一条好似婚纱的白缎礼服与西装笔挺的他在亲友祝福的目光之中,交换订婚戒指。
他们收获许多祝福,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一生一世……
邹铭坐在离他们最近的地方,可是现在却是他坐在这里,眼看着他们的结婚戒指被伴娘捧出,在黑缎底衬的映衬下闪闪发亮……
说好的一生一世,可是他的未婚妻才二十七岁,就戴着相似的戒指与世永别……
钻石的光芒,何其刺眼,多不可靠!
他连忙低下头来,一手紧握住桌子上的一只酒杯。
忽然间掌声雷动,他抬头一看,已交换了戒指,一对新人在亲吻。
他手一抖,手中那只杯子跌在地上,应声而碎。
他怔怔地低下头,看着碎裂的杯子,猛然间想起,在他的订婚礼上,邹铭也打碎过一只酒杯。
当然,跟他一样,都是眼见好友获得幸福太过激动……
第三章 新友
终于等到庄重的仪式进行完。
沈一白跟郑凯被安排到一个都是“自己人”的房间里,里面都是郑凯与邹铭共同的朋友,而且放了几瓶这些人垂涎已久的好酒。
郑凯拿起一瓶,笑向沈一白道:“怎么样了,没有来错吧?”
沈一白睁大眼做个鬼脸说:“快拿杯子!”
郑凯笑着走去拿了两只杯子,开了酒,为自己他各倒一杯。刚喝一口,朋友们围了过来,都对郑凯过去三年的经历很是关心与好奇。
沈一白知趣地举一下杯子道:“我有酒就行了,你随意。”
郑凯便跟朋友聊了起来。
过去的三年,他四处流浪,无疑是他疗伤的一段时间。
可是此时说起来,一切显得那样有趣。
比如长时间在雨中的野外徒步赶路,走在野草上,毛茸茸的草跟雨水正好能帮他擦鞋;
或者在一家农家餐馆吃饭,发现钱包丢了,本想在那里刷盘子抵帐,正好老板儿子拿着英语课本过来问,老板憋红了脸也没有流利地念完一句:“what‘s/your/name?”他就在旁念了一遍。老板儿子说他念得跟录音带上一模一样,老板请他辅导儿子一下,最后不仅不收他的饭钱,还跟他称兄道弟。
再比如,乘坐长途汽车行驶在盘山公路上,汽车不停地急速转弯,时刻都有冲进悬崖的危险。他跟临座直夸司机驾车技术好,也好冲淡恐惧,并因此成了莫逆之交……
他说得兴致勃勃,大家也都听得津津有味。
沈一白在旁独酌美酒,倒也自得其乐。正在这时,来了一条短信,沈一白不得不离开,看一看郑凯还被众人围着,也就没有过去告别。
走到酒店大门口,忽听背后有人喊“沈先生”,转头一看,只见邹铭在二楼,凭栏笑向他道:“沈先生,请留步!”
沈一白只得停步脚步。邹铭一边解开西装扣子,一边快步跑下楼梯,走到沈一白面前,喘一口气问:“沈先生这是要走?”
沈一白笑着说:“空手来的,真不好意思把你的好酒喝完了再走。”
“好酒我家里还有,怎么不等到婚礼之后,再去品一品?”
沈一白说:“今天恐怕不行,我真的还有事……”
邹铭想了想,说:“也好。以后怎么联系?沈先生跟郑凯是好朋友,还是同事?”
沈一白偏头一想,皱眉道:“同事不是,不过刚刚一起喝了一杯酒,应该算是朋友吧?”
邹铭听得有些糊涂,陪着笑说:“我跟郑凯一起长大,他的朋友我都认识,不过从来没有见过沈先生……沈先生可能不知道,三年前出了一些事,郑凯他大受打击,一个人出去,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跟家人朋友都没有联系。只有杂志上定期会刊登的一篇稿子,作者的名字上会出现他,仿佛在告诉在大家‘我还活着’……可是问杂志的主编,也不知道他在哪儿,稿子定期会发邮箱,稿费打进他卡里……谁也找不到他……”说到这里,邹铭发现沈一白的神情有些尴尬和游离,意识到自己说了太多。
他停了下来,自顾自地抚着额头苦笑一阵,然后说:“总之,就是整整三年,他消失了,没有见面、电话、邮件……现在突然回来了,突然又多了沈先生这个朋友。我是想,也许沈先生知道这三年,在他身上出了什么事……你知道,如果直接问他,他是不会说实话的……”
沈一白明白过来,体谅地点了点头,又抱歉地笑着说:“那就实在太抱歉了!我跟他才刚刚认识,在前面那个路口遇见的,他说这里有好酒喝,我就跟着来了。”
邹铭不敢相信地重复着这句话:“在前面那个路口遇见的,他说这里有好酒喝,你就跟着来了?”
“对啊。”沈一白笑一笑说,“我这个人是比较随意的……”
邹铭将沈一白打量了又打量,忽然不会说中国话了,用英语问:“oh,i‘m/sorry...are/you/gay?”
沈一白在心里翻译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反应也就有些滞后,笑得答:“当然不是!轻易答应一个男人的邀请,就是……啊……”他张一张手,旁边还有酒店的女服务员在场,他不好意思说出那个词。
邹铭发现误会了,顿时浑身发烫,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太抱歉了!因为郑凯是个很帅的男人……然后沈先生又很……”
他的目光不由得在沈一白扎起的头发上多停留了片刻。沈一白手抚额头,无奈地摇了摇头。邹铭意识到自己越来越没有礼貌了,结巴着道:“我是说沈先生……沈先生你……很特别也很帅!所以,有些误会……”
沈一白笑着张开手,缓缓地道:“没事,我明白。我确实有些与众不同,邹先生跟郑先生都很是很帅气的男人,而且关系一直很好,肯定经常被这样误会,所以才会这样误会我。对吧?”
被他反将一军,邹铭心里倒好受多了,点点头说:“确实如此。”
沈一白接着说:“郑先生确实很帅气,如果我是……我会喜欢他。不过,我确实不是。其实我和他之前虽然不认识,却见过面。三年前他的未婚妻出了车祸,我是目击者,叫了救护车,而且通知他去医院。不过后来也没有什么联系,今天会遇到实在是很意外。因为想到今天是邹先生的好日子,所以没有说。”
邹铭长叹一声,像是释怀又像紧张。他有许多话想问沈一白,可是今天他结婚,里面长时间不见新郎肯定都找疯了,他又没有带手机,于是问:“沈先生电话多少……”他连忙从前台借了纸和笔请沈一白写下来。
沈一白为了及早脱身,连忙写了一串手机号给他。
邹铭接住那张纸,沈一白说声“告辞”就转头走了。邹铭在后送了他几步,突然间冒出一种念头:他不会写给我一串假手机号吧!
他是在门缝里瞥见沈一白出来乘电梯,猜到这是要走,一路跑楼梯追出来的,根本没有来得及带手机,所以也无法验证真伪,只好先回去。
里面果然找他都找疯了,紧接着要挨着屋子敬酒,一直酒到郑凯个房间才算略微松口气。
那时的郑凯已经喝得微醉,看到新郎、新娘却一直傻笑着找沈一白。邹铭于是说:“沈先生已经走了。”
“走了?走哪儿去了?坏了……”郑凯一拍额头说,“我还没有留他的联系方式呢?”
“你这朋友真是路上捡的?”一个朋友笑着问。
“那还有假……”郑凯站了起来,“我得赶紧去追他……”
邹铭连忙劝道:“不用,追也追不上了。我替你留了他的电话。”他把一直收在口袋里的那张纸拿了出来。
郑凯笑着拍一拍他的肩膀,表示感谢,把纸条拿了过来收进口袋里。
邹铭暗自叹口气,庆幸自己的好记性已记下了那十一个数字。
结婚自然很忙,但邹铭还是凑了个空独自一人来到酒店三十楼,他早早就订下的房间里。趁着记忆还算新鲜,他赶紧拨通那个十一个数字。
他深吸一口气,正紧张于电话通了之后如何开口,却听到电话里传来一个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为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他连忙挂断,闭眼回忆一遍,再一个一个地按下号码……
仍是空号!
他怀疑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毕竟今天忙得过份!闭眼又回想一阵,再一次去拨,却听到身后一个冷冷的声音道:“不用打了,的确是空号。”
他吓了一跳,转过头去,看到郑凯不知何时站在那里。
第四章 足迹
他的眼神跟方才的声音一样冷,可是唇边却又有笑容,一贯的温柔。
邹铭不知该说什么,只有讪讪地唤他:“郑凯啊……”
郑凯走过去,透过落地窗,俯瞰着那个上演过他人生最大悲剧的路口。
“你怎么进来的?”邹铭收起手机问。
郑凯说:“你没有关好门。”沉寂一会儿,又漫不经心地问:“什么事这么失魂落魄?”
邹铭吱唔不语。
郑凯喝多了酒,头很晕,站了一会儿,只觉得晃悠悠地,便在落地窗旁的一张单人椅子上坐了,望着仍然站在那里的邹铭。
“是因为三年不见?你看起来,都不知道怎么跟我说话似的……”
邹铭望他一眼,窄瘦的脸,平伸着的长腿,他仍是他,可是无论怎么看都恍若隔世……他不禁长叹一声,缓缓开口:“郑凯……三年,整整三年,你招呼也没打,就消失了!然后就……”
“一样不打招呼,又回来了?”郑凯带着一丝苦笑接着说。
邹铭眼里有埋怨,有痛惜,也有千言万语要问……可是最后,他只是问:“这些年……你真的过得好吗?”
郑凯望着他,沉寂一阵,最终用哑哑的声音说:“不好……很不好……”
“郑凯……”那里只有一张小圆桌,一张单人椅,邹铭只有坐在床边,倾着身子注视着他。
郑凯将微眯着眼睛斜向路口方向,用缓慢而沉郁的语调说:“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在山上露宿,也总是会被汽车刹车的声音给惊醒……三年,我受了三年的折磨……”
邹铭眼里满是同情、愧疚与无能为力……他有一双狗一般的眼睛,圆而大,真诚、可怜而且有一丝祈求的意味。
郑凯自回忆中醒转,转过头看到他这样的眼神,心生不忍,连忙一笑道:“但是看到你结婚的消息,我决定要告别那种生活,重新开始……”
邹铭却高兴不起来,一些堵在他心头,可是他说不出来。
“你的新娘子……”郑凯沉吟一阵,又微笑着说,可只是说了一个开头,就头一歪伸手在额头上揉了揉。
邹铭的心提到嗓子眼儿,脸色煞白地等着后面的话,可是郑凯闭目养神良久,良久……
终于,他睁开眼前,却伸手拿起面前小圆桌上,一本名为《足迹》的杂志,感叹地问:“你一直买这本杂志?”
邹铭松了一口气,望着他说:“是啊,这本杂志上有你写的文章……三年以来,我们大家只有在这本杂志上才能知道你走到的哪里,看到了怎样风景,经历了怎样的事……”
郑凯感动地一笑,一挑眉毛,做一个夸张的表情看邹铭一眼,翻到刊登他文章的那一页,看了两眼说:“这已经是两个月前去的地方了……”
邹铭苦笑着说:“可不是。我给你打过很多电话,发过很多邮件,只是想要找到你。可是都没有办法……后来,想到试着去你文章里写的地方,追着你的足迹的地方去找你,也一样……没有结果……”
郑凯望着那篇文章出起了神,他眼里有淡淡的微光,一点点汇聚变亮,亮到不能再亮时,他突然将杂志扔回到桌面上,单手覆眼,沉寂一会儿将手拿开,又变成原样。
“接下来去哪儿度蜜月?”郑凯笑着问。
话题忽东忽西,突然又说到这里,邹铭倒有些不好意思,笑一笑道:“素琳想去新加坡,但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我们只能在那里呆两周。”
“新加坡……”郑凯双手枕身在脑后,“你的新娘子跟她还真有些像……”
邹铭心弦瞬间紧绷起来,问:“像谁?素琳像谁……”
郑凯眼里蓄着悲色,望着他低声道:“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邹铭当然知道。程姝娅,这是三年前,那个出了车祸女孩的名字。“她们……像吗?”邹铭不安地问。
郑凯长舒一口气说:“今天看到她穿着那条裙子,我就一下子想到她……一样怕冷不怕热,一样爱干净,一样斯文内敛?”
邹铭连忙笑着说:“天下大半的女孩子都是这样吧!”他的额头一层冷汗,那是因为方才的紧张。他知道,自己的表现太过紧张不安,容易引人怀疑。他极力想让自己如郑凯一样淡然、镇定,可是却怎么也做不到。从他出现在婚礼上的一刹那,邹铭的节奏就被打乱了。
郑凯“嗯”了一声儿,又问:“她看起好年轻,比你小好几岁吧?”
“二十四岁,比我小了将近十岁。”
“哇,你们怎么认识的,怎么追到手的?”郑凯显出极大的兴趣。
邹铭满脸都是甜蜜的笑意,千言万语也不知从何说起,就只好说:“她跟人打电话,在街边肆无忌惮地笑。笑声可真清脆!我因为各种各样的事,心里正沉重,所以被吸引着看了她一眼。就这一眼,一见钟情,然后就……”
邹铭的电话响了,他紧张地拿起来一看,原来是素琳打来的。
“肯定是催你下去的。”郑凯站了起来道。
邹铭也只好站了起来,接通电话,那边果然在埋怨他躲到哪里去,要赶紧下去。因为有郑凯在场,邹铭简单地应了几句,两人便并肩往外面走。
等电梯的时候,郑凯忽然说:“沈先生给你写的号码是个空号。”
“空号?”邹铭一副惊讶的样子,但心里在说,果然是空号啊!
“对啊!”郑凯笑着说,“你说他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
邹铭也不好意思说出那场误会,只是笑一笑说:“还真是见识无数,在他这里崴了泥。”
两人笑嘻嘻地一起下楼,郑凯没有再喝酒,跟朋友待到午夜之后便回去了。
度蜜月之前,邹铭来得及再跟郑凯见面,便打了电话过去。
挂了电话后,郑凯穿着昔日略显宽大的衣衫,在出事的街口附近转了几圈,看到一个叫做“沈园”的茶馆。
这个茶馆看起来小而且精致,离那街口不远,位于一个安静小巷子里。
茶馆里没几个人,他进去捡了个位置坐了一会儿,老板就走了过来问:“先生几位,喝点什么?”
郑凯头一抬,与他四目相望,两人都无声地笑了。沈园的老板正是沈一白。
“咖啡。”郑凯微笑着说。
沈一白笑着回答:“对不起,这里没有咖啡。”
“有,一定有。”郑凯微笑而笃定地说。
沈一白只好说:“好吧,你等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两杯咖啡过来放下,坐在郑凯。“煮得不怎么样,你凑合着喝吧!”他一边说,一边将一杯咖啡缓缓推到郑凯面前。
郑凯端起来喝了一口,并不作评价,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缓缓推到沈一白面前说:“居然写了一串假号码……”
沈一白看了那纸条一眼,笑着说:“你那个兄弟挺讨人厌,我不想他找到我。”
郑凯说:“我也差点找不到你。”
“我也……不想你找到我。”沈一白喝一口咖啡说。
郑凯笑道:“这么直白?”
“可你还是找到这里来了……”见到他,沈一白却没有显出厌烦神色,“你怎么找到的?”
郑凯缓缓地说:“三年前你在那个路口出现,三年后我又在那里遇见你。既然你经常出现在那里,不是在附近工作,就是住在这附近。我便在这附近转了几圈,打算遇不到再从你写的号码下手……”
沈一白倒很好奇,问:“你打算怎么从这串号码下手?”
郑凯将纸条摊开,指着上面的十一个数字说:“你虽然有心想写一串假的,也不可能写‘1234’这类,总是要逼真的。当时情形肯定也比较急,编一个十分逼真的号码并不容易,所以你应该会写自己的,或者朋友的,将正确的号码改了一个数字。这一个……”他指着倒数第三个“1”,“这个‘1’这里拐了一点,应该是落笔之后才想到要改。从零到九,一共十个数字,我想我很快就能找到。”
沈一白佩服地笑了。
第五章 真相
“真是幸运,一下子就找到这里。”郑凯说着,顺便向四周看了一眼,极为幽静的环境,让人觉得安全。
沈一白靠着椅背,找了个最舒适的姿势坐着说:“想躲也躲不开,你想问什么?”
郑凯低下头,极力稳住情绪,苦笑着问:“你好像猜到我想问什么了……”
沈一白点一下头,困窘地说:“都是被门口修片过度的婚纱照害了,如果拍得够真实,那我绝对不会贪图一点好酒,看到那幅照片就该走了……事实上,我离开后才反应过来……”
郑凯情绪濒于崩溃,将双肘支在腿上,低着头艰难地发出一个声音:“你也看出来了……”
沈一白没有说话,只是满含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郑凯用手撑住额头,头低得极低,半晌了抬起头来。他的手在颤抖,双眼蓄着泪水,极力忍着才没有落下来。
“她叫程姝娅。”郑凯极力让声音平稳,“她是在给我打电话时被车撞的,因为这个……三年来我不仅仅承受了失去她的痛苦,还有自责……是我害死她的!我……我害死她了……她那么年轻……”他压抑着压抑着,可到后面还是爆发出来,泪水夺眶而出,声音也提高了。
这个茶馆很静,他激动的声音犹如一道闪电,引得仅有的几个人都看了过来。他连忙单手揉着额头,顺便遮住了眼睛。
沈一白平静地说:“你也看到了,这里不适合谈论这个话题……”
“你知道什么的,对不对?”郑凯显出一副难缠的,有些神经质的面孔,“你告诉我……”他的手越过桌子,想要抓住沈一白。
沈一白微微一笑,往后又靠得深了一些,躲开他的手说:“邹铭问我是不是……gay……我说不是……”
郑凯情绪正在崩溃的时候,听到这句话,全然没有反应过来,只是死死地盯着他,期待又恐惧着某些答案。
沈一白无言地望着他。方才的他还从容优雅,风度翩翩,一提到程姝娅就全然变了样子。应当告诉他吗?
沈一白想了又想,站起来说:“咖啡不好喝,我去换一壶茶……”
他端走了两杯咖啡,过一会儿果然端了一壶茶。那时的郑凯早已将情绪控制好,擦了眼泪。
两杯清茶,相对而坐。沈一白率先开口:“凭你轻易找到我这一点看,当年的真相你应该很容易就能猜到……”
郑凯诚恳地说:“当时通过电话听到你说,‘她不能再跟你说话了,因为她被车撞了,很严重’我就没有心思想别的事……”
整整三年,郑凯竟将当年他说的话,复述得一个字也不差。沈一白可受不了这种悲情的场面,喝一口茶,望着茶叶在壶底沉成一片林子。
郑凯继续说:“我后来翻她的手机,发现在我之前,她跟一个陌生号码通过半分钟话……你当时在旁边吗?你在……因为她被车撞后,你捡起电话跟说‘她不能再和你说话了’,你用了‘再’!这就意味着,她之前跟陌生号码通的半分钟话,你在旁边,而且听到了什么!”
沈一白还能有什么办法说没有?只好说:“是……”
“她跟电话里的人说了什么?你听到了吗?”郑凯盯着他问,谈话俨然变成一场问询。
为了缓和气氛,沈一白先挤一挤眼睛做个鬼脸,然后才接着说:“程姝娅她很漂亮……高挑,五官精致,温柔的气质里又有一些清高,很吸引眼球。我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跟她一起等红绿灯,自然而然会注意到她……”他的话语很缓和,注意着切入正题的方式。
“说下去。”郑凯说,表明自己做好了准备。
沈一白于是深吸一口气说:“她接了个电话。她接起来,‘喂’之后,说‘怎么用这个号码给我打?’”
郑凯倒抽一口冷气,紧张地问:“看来是个熟人……接着说什么了?”
沈一白低下头,不去看他,然后才说:“我听到的不多。这句之后,也就明明白白地听到一句‘我以为我们在准备着告诉他了’……然后,大约是争吵,她看起来情绪很差,很生气,很难过,很失望的样子……我向来不喜欢看任何人露出这种表情,所以不再去看她。可是转眼之间我就看到她失魂落魄地过马路了。所以我以为,她一直跟你通话,而且你们吵架了。我没注意到原来和你的电话刚刚接通……”
这些话意味着什么,郑凯不敢细想已是五雷轰顶,脑海里犹如刮过一阵飓风。
许久才恢复了生命的痕迹……
“我在婚礼上看到姚素琳……”郑凯说话时喘息声极重,大难不死心绪难平似的,“我以为只是……只是邹铭一直以来喜欢她,却不敢说……”
“她和她……也没有很像吧?”沈一白故作轻松地问。
郑凯点一下头,喝了一口茶才说:“样子只有五分像,可是气质七分像……至于声音……十分……邹铭就是被姚素琳的声音吸引的!”
沈一白听过程姝娅的声音,可他不过当她是街边的美女来欣赏,哪里会把这些放在心上。也唯有郑凯这种对她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的人,才会把她的一点一滴放在心里,当在人群中发现点滴的相似,能够迅速地与之重合。
长久的沉默,令气氛尴尬到透不过气,沈一白只好说:“其实以我来说……一对好兄弟爱上同一个女生这种事经常发生,毕竟一起久了,审美喜好都会越来越相似。关键的事是这个女孩更爱谁!总要有一个人放手的……”他将手一摊,那细长的手指分明有一丝颤抖。或者,他也遇到过这样的事?
郑凯无暇细想,心中满是怨怼地说:“当初……他们没有跟我说过……程姝娅离去后,邹铭也没有跟我说过!他们早就在一起……却一直瞒着我吗?”
“你已经认定了那个陌生号码就是邹铭的?”
郑凯冷静一下,接着道:“我后来有回拨过去,但那时朋友都已经知道程姝娅去世的事,对方没有接,再后来打不通了。如果我在消息还不为人知时回拨过去,也许我早就知道了。也不必自责三年!”
沈一白无言以对,只是望着他陷进了长久的沉默里。
最后,他起身说:“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就算是事隔三年再去找真相,将一切调查个水落石出也不在话下。可是,有什么好处呢?”
郑凯眼眶通红,像看仇人一般盯着沈一白,激动地说:“我以为自己是凶手,自责了整整三年。可是真正的凶手,却在三年之后,找到了一个程姝娅的替身结婚了!这不公平!”
沈一白眼里满是失望,叹了一声说:“在路口遇见你,你邀请我去喝酒,我心里对你有太多欣赏……现在……好失望……”他无奈地笑了,“没有谁可以当谁的替身,你从未正视过‘姚素琳’这个名字——你还曾夸这个名字很美,可是却只当她是一个替身,这才是不公平!”说完,他离开了,郑凯没有挽留。
第六章 回归
郑凯一个人坐在那里,盯着那壶茶,过去的点点滴滴不打招呼,不讲究顺序跃进脑海……
他、邹铭还有程姝娅十几岁时就认识了。
谁先喜欢上谁,一切又是怎么开始的,讲不清楚。郑凯会和程姝娅在一起,却是一开始就心照不宣的事。
程姝娅是个极优秀的女孩。外貌出众,性格既清高又温柔。如果说收拾房子,整理衣物,以及做饭算是才华的话,程姝娅还才华出众。她是理想与现实中都无比完美的妻子,应当匹配完美的王子。
邹铭称得上是王子,可是这个王子与郑凯相比,总是差了那么一点。
邹铭很聪明,可是郑凯非常聪明;邹铭俊秀漂亮,可是郑凯更加迷人……
甚至于年龄,郑凯都比邹铭大了几个月。
或者是邹铭也觉得郑凯与程姝娅更相配,或者他一开始并不爱她,在郑凯追求程姝娅的过程中,他只是提供帮助的角色。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她……不,他们相爱了?
郑凯的心剧烈地痛了一下,脑海莫名的悲壮画面闪烁个不停,耳朵里满是尖锐的哭声与喊叫……
他伸手捂住饱受折磨的耳朵,恨不得将手伸进脑海里,将那些闪烁的画面抹干净……
他想静一静,静静地想清楚这一切……
想了多久,对于他这个早已将时间模糊的人来说,是说不清的。
只是从某一天开始,他打定了主意,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他早起、晨跑,吃早餐,接着邹铭就打了电话过来。
电话那头的邹铭显得很是兴奋,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说:“我的天啊,还是有些像在做梦!我打了你的电话,只响了两声就听到你声音了!”过去那三年,他打郑凯的电话,无论通或不通,都不可能听到郑凯的声音。
“一切回归了!是时候重新开始,不是吗?”郑凯微笑着,望着窗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绿叶说,“你已经回来了吗?”
“是。我和素琳现在坐出租车回去。”那边的邹铭说。
郑凯便道:“我忘了,应该去接你们的。要不,今天晚上一起吃晚饭,我请?”
“虽然只有两周,但是超级想念正宗的中餐。午饭一起吃吧!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
“好啊,为你们接风。大约几点?”
“一点,怎么样?”
“就这样。”
他们常去的那家中餐馆叫做“奇源斋”,只需二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时间还很早,郑凯有的是时间准备,便顺手整理一下书架。
以前,程姝娅最喜欢做的家务就是整理书架。她不是以内容区分整理它们,而是按照外表、高低排列,精装书与简装书绝对不能放在同一层。红色封面与紫色封面的也不能放在一起,因为不漂亮。
他看到有一层的书高低颜色都放得不好看,便一本本地重新排列……
排到最后,书没有放满,空位上填放了一只水晶花瓶……
他的手移到那里,停顿在空中,久久地盯着那只花瓶……
这只花瓶是大大的水滴状,水滴的底部是沉郁的紫色,紫色飘上去,颜色也一点点减淡。
它很漂亮,可是郑凯不喜欢,现在看到更是伤心失落。
他跟程姝娅准备住进这套房子之前,和邹铭一起去商场买东西,姝娅一眼就看上了这只花瓶。郑凯嫌它颜色太过柔美,邹铭倒是也挺喜欢。
最后,他们买了另外一只,此时正在餐桌上。
至于这只紫色花瓶,是姝娅临终前买的。她就是抱着它过马路时,被车撞到的。
人死了,可是这只脆弱,叫人能够一眼看透的花瓶却完好无损,世间真是充满讽刺……
姝娅去世后,他把它带回来放到书架上,用姝娅的眼光去看,觉得那样合适。
可是此时再看,这只花瓶其实并不属于他……
它把花瓶拿下来,仔细擦干净,找了个袋子放进去,带着它去了奇源斋。
下午一点十分,郑凯等到了邹铭夫妇。
邹铭还没有坐下来,就先道歉:“抱歉,迟到十分钟。”
姚素琳也一脸不好意思,跟邹铭并肩坐下。
郑凯温和地道:“没关系。你们刚回来,总是要收拾一下的。我已经点好了菜,都是我们以前常吃的,先让他们上菜,你们还想吃什么再点。”他把菜单递给两人,招呼服务员上菜。
菜品一样样端了上来,他们只有三个人,也吃不了许多,夫妇两人便都说不必点了。
邹铭下午还要去公司,他最喜欢的“东安子鸡”一上,便不客气地吃了起来。一边吃着,一边打量着郑凯说:“你这三年都没有健身吧?看起来真单薄了很多……你看我!”他把手臂伸到郑凯面前。
郑凯便伸手捏一捏他的手臂,笑着说:“健身一定要坚持的……是啊,你壮了很多。”
邹铭得意地一笑,夹了块红烧肉给他,说:“你多吃点啊!”
郑凯笑了笑,瞥了邹铭身旁的素琳一眼。只见她捏着筷子,从始至终只吃了两根芥兰,然后就一直望着他与邹铭,眼睛直骨碌碌地转。
郑凯笑而不语。过了一会儿,服务员又端菜上来,先是一道糖醋里脊,然后又是松子桂鱼。
素琳看到,暗暗一挑眉毛,满脸喜色,于是就只吃这两道菜。
邹铭这顿饭吃得格外忙碌,接工作的电话,跟郑凯聊天,素琳在一旁一句话也没有说……一顿饭吃了一半,邹铭就接了四个电话。
第五个电话仍然打断了他跟郑凯的谈话,郑凯无奈地笑一笑。待他接完电话,便说:“你还是快回公司吧!”
邹铭也被催得受不了,叹了口气,喝口茶说:“那好吧……素琳,你和郑凯慢慢吃。郑凯,吃完饭你送素琳回去,没问题吧?”
“没问题,快走吧!”郑凯催促道。
素琳也温柔地说:“嗯,你快去忙吧。”
邹铭望着她笑了笑,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拿起外套便走了。
素琳望着他离去,目光收回时,脸上还是一层红晕。看到郑凯,依然讪讪地不知该说些什么。
郑凯便说:“要不要再点个菜?”
素琳说:“不用了,还有这么多呢!”
“可是这些不是辣的,就很肥腻,你应该都不喜欢吧?”
素琳也不掩饰,笑一笑说:“没关系呀,不是还有甜的和青菜吗,这就够了。”
郑凯也不勉强,又说:“我和邹铭十几岁就认识了,关系一直很好。”
素琳跟郑凯不熟悉,说起话来难免紧张,为了不失礼,一直面带笑容。这时便笑呵呵地说:“对啊。刚才一直在旁看你们,觉得他一遇到你……就变得像个孩子一样……”邹铭向他炫耀自己的肌肉,得到肯定后得意无比,这的确极像幼小的弟弟跟大哥哥在一起的情状。
郑凯于是说:“我确实比他大几个月,他的个性也确实是这样的,有点幼稚的……”
“是啊,很幼稚!”素琳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我们一起去逛商场,他看到一样东西就会走不动路,你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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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花瓶
“玩偶。”郑凯笑着回答。
“对。”素琳说,“看来他一直是这样了……那他是不是无论在哪里,看到玩偶没有按大小高低放,都非得排好了才肯走?”
郑凯怔了一下,才慢慢地道:“他是不是还振振有词,说到哪里排队都要按高低个子,玩偶当然也要这样放才好看?”其实,从前一直以来,喜欢这么做的是程姝娅。
素琳点头道:“是这样啊!”
“是不是还绝对不允许红色和紫色放在一起?平时不会把红色和绿色一起放,但是圣诞节就一定会这样放?”
素琳歪着头想了一想说:“红色和紫色不一起放确实是。只是圣诞节什么的,我不清楚。因为我们在一起,还没有过过圣诞节……”
郑凯看她脸上有些失落的神色,便问:“是不是圣诞节的时候,他却忙着工作。”
素琳摇一摇头说:“不是……只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短,还没来得及过圣诞节。”
“哦……我记起来了,他跟我说他对你一见钟情。”
素琳又是甜蜜又是羞涩,笑了笑又担忧地说:“其实……直到现在我也不是很了解他。他很出色,外貌、工作、性格没有一处不好的,像王子一样。真不知道他那时候怎么会看上我的……”
“你怎么这么说!”
“是啊……”素琳认真地说,“你看现在,我和他也没有多少话可以说……”
郑凯连忙说:“如果是因为这个那就太抱歉了,我和他刚才说了太多,冷落你了。”
素琳摇一摇头说:“就算不是这样,我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其实还好有你在,才不至于冷场。第一次见我,他就跟我搭讪,才认识了两周,他就跟我求婚……他条件那么好,居然向我求婚,我不敢相信,总觉得他另有企图……”
“另有企图?”郑凯听到她用这个词,心里“咯噔”一下。
“对啊。”素琳有些激动地说,“电视上不是常常会这样演,一个男孩突然追一个女孩,其实是因为那个男孩子跟人打了赌;还有,也许是那个女孩让他想起了,对于他十分重要的人……”
郑凯正喝水,听到这话给呛了一下,连忙笑着打断:“小姑娘,不要胡思乱想,现实生活又不是电视剧!”
素琳有些尴尬,拿筷子点着骨碟,小声嘀咕:“果然是我电视剧看多了吗?”
郑凯快速瞥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问:“既然你这么多疑虑,为什么还答应了?”
素琳忸怩半天,才羞涩地说:“我想来想去,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贪图的。他望着我时,那种眼神真的让我觉得……他很爱我……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郑凯点点头,向她笑道:“你很明智!这种事情就是靠感觉。”
素琳轻轻舒一口气,略微放下心来。
吃完了饭,郑凯送素琳回去。开车到楼下,郑凯将那只水晶花瓶拿给她道:“送你们的。”
素琳接过来,惊喜地说:“谢谢!”
郑凯给她开车门,她拿着袋子下车,笑着说声“再见”,缓缓走向楼内。
郑凯站在车旁望着她,只见她提着袋子,很好奇里面沉甸甸的是什么,但因为知道郑凯在后面看着又不好意思。
郑凯微微一笑,唤她:“素琳……”素琳停住步子,转头看着他。郑凯向她走了几步,然后说:“因为声音……”
“啊?”素琳不解。
郑凯接着说:“他跟我说,他会在人群中注意到你,是因为你的声音。你在跟人打电话,笑得傻里傻气……”
“傻气……”素琳可不觉得自己傻,她从小到大,虽然不是事事领先于人,却也没有落后过。
郑凯连忙解释:“你看他像个孩子,可是在他眼里你又何尝不是?更何况,他也确实比你大很多岁。”
“这样……”
“你也知道邹铭是做广告的,常常接触那些广告模特。这个圈子里本身就很浮华,他身处其中,反而更珍视那些纯真的人与事。”
郑凯没有多说,素琳是个聪明人,已经明白了,点一下头说:“我明白了。”
郑凯温柔一笑,道声“再见”转头走了。
素琳眼望着郑凯离去,迫不及待地打开袋子一看,见是一个水晶花瓶,暗暗赞了一声,回到家里便把花瓶摆在餐桌上。左看右看,怎么看觉得怎么好看。为了不辜负这么漂亮的花瓶,就跑出去买花。
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一进花店便挑中几朵半开的,突然想到花瓶是淡紫色的,配这种红就算不难看,可是太浮艳了,怕邹铭不喜欢。看来看去,觉得浅绿色的洋桔梗配浅紫最好看,也显得素净,邹铭也应该会喜欢,便放下玫瑰,买了几枝洋桔梗回去。插好了花,又收拾旅行带回来的东西。
她约好了明天跟朋友见面,后天开始上班,把给他们带的东西一一收拾好,邹铭便下班回来了。
她笑嘻嘻地跑去迎他。邹铭一边脱外套,一边盯着她满是笑容的脸问:“笑得这么甜,做了好吃的等我吗?”
素琳有些尴尬,歪一歪头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怎么会做饭的……”
邹铭挂好外套,笑着说:“我想你学会了,给我个惊喜喽。”
“这个惊喜改天再说,今天有别的惊喜……”她边说边往后退,一直退到餐桌旁,挡着上面的花瓶。
邹铭也心生好奇,走过去抱住她的双肩,要看她挡着些什么。素琳调皮地挡了一挡,可她身材娇小,又怎么挡得住他。邹铭只将脸错开,就看到餐桌上的花瓶。素琳明显感到,她肩膀上邹铭的手抖了一下……
“怎么了?”
“这花瓶哪来的?”邹铭望着花瓶出神。
“这个花瓶配这个花,颜色、样子,漂亮吗?”素琳急于听他的夸奖。
“很漂亮!”邹铭敷衍夸赞一句,仍然只是问,“哪里来的?你买的吗?”
“郑凯送的呀!不过是我选的花……”
邹铭闭上眼睛,舒一口气。
素琳察觉到异样,眨一眨眼问:“有什么不对?我不应该收下吗?”
邹铭叹了一声,放开素琳,拿起花瓶细细看了看说:“不是。只是太高兴了……他居然会把这个花瓶送给别人。”
“怎么了,这只花瓶非常贵啊?”
邹铭放下花瓶说:“它确实不便宜,不过这不重要。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之所以跟郑凯三年没有联系,就是因为郑凯的女朋友出了车祸?”
“嗯,你还说他女朋友叫姝娅,姝娅去世后没多久他就消失不见了,我们婚礼那天突然出现。”
“是啊,姝娅出车祸那天,就抱着这只花瓶。她刚买了要拿回家的……”
“我的天……那这只花瓶不是对他很重要!”
“所以我高兴啊……他现在肯拿来送人,也就证明他看淡了过去的事。”邹铭温柔地抱住素琳,回想着说,“那个时候我们三个总是在一起,一起逛商场看到这只花瓶,我和姝娅都挺喜欢的,郑凯却不喜欢。现在他是看开了吧,姝娅不在了,就应该把这些东西,送给喜欢它的人。”
素琳仰头望着他,看他一脸欣慰,便说:“各归各位,重新开始,不是很好?”
“是很好。不过……”
“不过什么?”
第八章 口味
邹铭轻轻推开她,抚着肚子,做个鬼脸说:“家里又没有晚饭时,我们出去吃什么呢?”
素琳抱歉地一笑,说:“我以后一定学着做饭!”
“慢慢来……”邹铭轻抚着她的头发说。
“你好像更喜欢吃湘菜啊?”换好衣服出去时,素琳问。
邹铭想了一下说:“差不多吧。”
素琳笑了笑,为自己之前的观察而得意。
素琳这些天,每天一下班,都偷偷学着做小炒肉。
这是湘菜里最简单的菜了,她做了几遍,觉得能拿出手了,才敢做给邹铭吃。邹铭吃的时候,虽然满口说好吃,可是素琳明显看到第一口他被辣到了。
素琳觉得奇怪,明明跟他外出吃饭时,他总是选湘菜餐馆的,怎么特地做了辣的,他却并不喜欢?
她想来想去,只好给郑凯打电话。
“郑凯,你好!我是素琳。”电话一接通,素琳就紧张地说。
电话那头的郑凯只是听声音,也能看到素琳脸上紧张而有充满期待的笑容。“素琳你好,有什么事吗?”郑凯微笑着问。
素琳不好意思直接说,便问:“你在干什么,会不会打扰你?”
郑凯说:“正在看书。你有什么事就说,没关系的。”
“哦……”素琳终于开口问,“其实我打电话是想问你,邹铭到底喜欢……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难道不是湘菜,不是辣的菜吗?”
郑凯笑了笑说:“他喜欢湘菜,不过是不喜欢口味太清淡的,但不代表他喜欢辣的。他其实是喜欢那些酥酥脆脆的,比如香酥鸭、猪颈肉、脆豆腐什么的……”
“酥脆的?他还真是像孩子……可是这些菜都好难做啊!”素琳为难地叹了一声。
郑凯笑了笑说:“他每天的中饭都是在外面吃,几乎都是这类菜。回到家,你也没必要再做这些菜给他了。这些菜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
“对啊……可是,那我应该做些什么菜?”
郑凯想了想,从前邹铭常来他家蹭饭吃,程姝娅总会煲汤给他。于是说:“还是煲汤吧……他从前很喜欢莲藕玉米排骨汤……”
素琳连忙问:“那个汤要怎么煮?”
郑凯一阵犹豫。
“你也不会?”
郑凯说:“不是。之前常看姝娅煮,看也看会了。难也不难,就是很繁琐。你突然一问,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了。”
素琳看了看时间,便说:“那我可不可以去你家,邹铭说今天可能要加班到九点,你教会了我,我就可以煮给他喝了。”她话音落了,半晌听不到对方回话,不好意思地说:“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啊,不是、不是!”郑凯连忙说,“姝娅以前煮那个汤,都是用砂锅的,我刚才只是在想那个砂锅放在哪里了。你过来吧,我趁这个时间找一找,反正肯定在厨房。”
“好的!你再跟我说一下材料,我顺便在路上买了。”
郑凯把需要的材料说了,就挂了电话去找砂锅。
整个厨房找遍,最终在柜子的一角找到了。长时间不用,那个砂锅当然满是灰尘,他便拿到水池里洗一洗。
其实邹铭一开始并不喜欢喝汤。他讨厌一切寡淡的东西,水果也不喜欢吃,但是程姝娅常常劝他多吃蔬果,还亲手煮汤给他。这才一点点改变了他。
程姝娅关心邹铭,郑凯看在眼里,从来没有多想。
那么多年,他一直当邹铭是亲兄弟,也以为程姝娅是因为自己的关系,才那么关心邹铭。
他那么信任他们,可是他们……
他正拿着砂锅盖子正在水管下冲洗,想到这里,心脏如一张纸被猛然间揉成一团。“哐当”一声,砂锅盖子掉了下去,好在它比较结实,没有碎裂。
他双手撑在水池边,水“哗啦啦”地自水管里流下来,冲刷着那个白色砂锅……
邹铭家离郑凯家不远,就算加上在路上买东西的时间,也用不了多久。郑凯之前找砂锅费了许多时间,就那样站了一会儿,素琳便提着东西在门口按门铃了。
郑凯连忙关了水管,舒一口气,擦一下手去开门。
素琳提了两个大袋子,娇小的身影更显得怯弱不胜,可是脸上还是一脸笑意。郑凯连忙接过袋子,请她进来。
“要换鞋的吧……”素琳指着门口放的一双女式拖鞋说,“这双可以吗?”
那是程姝娅的一双拖鞋,郑凯倒想知道,素琳跟程姝娅身高差不少,脚是不是也差很多。于是说:“可以啊。”
素琳换上那双拖鞋,郑凯眼看着她的脚缓缓伸进鞋里,脚后跟与鞋尾齐平时,她的脚停了——鞋子正合适!郑凯这才提着东西进了厨房。
煮汤说难也不难,处理好材料,放进砂锅里注入清水,盖上盖子之后就只需要注意火候了。大火换中火,中火换小火。小火慢煮时,郑凯请素琳坐着看一会儿电视,自己回到房间拿了一个袋子出来给素琳。
“送你的。”
“又送礼物……”素琳不好意思接,“你实在太客气啦!”
“我跟邹铭的关系,命都可以送的,一点东西算什么。”郑凯脸上有些伤感,“况且,这些东西我现在留着也没用了……”
“是什么啊?”素琳也有些好奇,便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个鞋盒,难道会是一双鞋子?
送鞋子?
素琳不禁皱了皱眉头,只觉得这样不好,可还是将鞋盒打开。
那是一双女人一看到就不可能将目光错开的鞋子,白色,高跟,经典款……
“这双鞋子挺贵的,三年前买的,现在看依然那么美……”郑凯毫不掩饰地说,“还是我、邹铭还有姝娅三个人在商场,姝娅看到这双鞋子跟你刚才的眼神一模一样!”
素琳心内一凛,转头便与郑凯温柔缱绻眼睛相遇。那眼神里有浓得化不开的深情,还有深不见底的伤感,看得素琳一个恍神……
郑凯已将目光收回,长叹一声道:“我跟姝娅说,买下吧。她拿起来看了看,说是华而不实,鞋跟不稳。其实她是看了一下价格,觉得太贵了,所以才这么说的。”
素琳被他的语气感染,感慨地道:“我知道了,是不是你偷偷的买下来,要给她一个惊喜。那她看到,一定很开心吧?”
郑凯苦笑一下说:“不错,我偷偷了地买了下来,想给她一个惊喜。可是……你看一下,鞋子是崭新的……”
素琳拿起来仔细看了一下,鞋子果然没有穿过的痕迹。
“我想等到她生日再送给她……”郑凯故作淡然地说,“却没机会了……”
素琳分明看到他故作沉着的眼睛里,有泪光闪烁……
第九章 变化
他坐在那里,挺拔的背部线条,分明的面部轮廓,深沉难测的眼神,像一具英俊的雕塑……
王子中了魔咒,化身为雕塑,却有掩饰不住的深情从眼神里流露。
素琳看在眼里,而心里像破了个洞,有轻风刮过,那种痛痒虽轻微却叫人无法忽视。
她情不自禁向他伸出手去……
郑凯却一下子站了起来说:“我去厨房看一下。”
“好……”素琳愣愣地应了一声后,才想到自己在向他学习煲汤,应该跟着过去。
她便放下鞋子,跟着进去。郑凯看时间差不多了,放一点葱花进去,盖上盖子就关了火。
汤这就这样煲好了,郑凯盛了一碗给素琳。
他高大而英俊,递汤过来时,像是神明向世间播撒甘霖……
素琳连忙接了过来,汤的热气一股股扑到她脸上,正好掩饰住她的脸红,至于汤的味道,她全然无心注意……
邹铭跟素琳结婚将近三个月。
这三个月正好经历八月、九月、十月,广告业的黄金月份。邹铭每天都很忙,这天是他三十三岁的生日,正好完成一个案子。他晚上要请整个团队去吃饭,既庆祝生日也庆祝案子完成。
中午,他答应了素琳回家吃饭。
他猜一定有什么惊喜等着自己……
回到家,他不用钥匙开门,而是按门铃。
素琳在里面透过猫眼看外面,故意俏皮地问:“哪位?”
“姚小姐,有您一份快递!”他配合着说。
“这年头送快递的都这么帅啊?”
“长得不帅哪好意思出门!”
素琳笑嘻嘻地开门。
门打开,邹铭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僵住了……
素琳穿着一条淡紫色长裙,脸上画了淡妆。一条细长的黑色眼线,把她的眼睛修饰得更加细长迷人。长裙之下的一双高跟鞋,也让她一下子变高了!
这妆容、长裙让邹铭一阵惊慌……
“为什么是这个眼神?”素琳不好意思地摸一下脸,羞涩地笑着问。
邹铭勉强一笑,问:“在家穿成这样,想干什么?”
素琳歪一下头,侧身让他进来说:“你说我想干什么?”
邹铭走进家里,还没换鞋,素琳就拉着他往餐厅去。
紫色的水晶花瓶里插着几枝浅绿色的洋桔梗,摆着几样他爱吃的菜,还有一大碗莲藕玉米排骨汤……
他只觉得头脑昏昏,转头去看素琳,脑海里却浮现出姝娅的模样……
“你啊,怎么又发愣!”素琳拉他坐下。
邹铭看着桌子上的菜,笑一笑说:“你穿成这样,我还以为有牛排、红酒呢!”
“这个不好吗?谁规定穿成这样就要吃那些东西?”素琳说着盛了一碗汤,放到他面前,“你尝一下……”
邹铭拿起勺子喝了一口,那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在他口中释放、弥漫,一直袭进他的脑海……
他只觉得眼中一酸,怕会掉下泪来,连忙咳嗽两声。
素琳连忙给他倒水,紧张地问:“是不是不好喝,呛着了?不会啊……我偷偷煮了那么多次……”她尝了一口,味道真的很不错。
“不是……”邹铭喝口水压一压心绪道,“这个汤实在太好喝了,所以我有些吃惊,想问一下是不是你煮的,所以就呛到了。”
素琳放下心,吐一下舌头,得意而甜蜜地道:“当然是我煮的。”
“你刚才说你偷偷煮了好多次?”
素琳乖乖承认:“其实我是跟郑凯学的。这个汤看起来简单,可是真煮起来还挺难的,我煮了好多次,万无一失才敢给你喝……”
邹铭听了,望着素琳,久久不语。
“为什么这样看着我?”素琳甜甜一笑说。
邹铭亲了她一下说:“太感动了,你为了我,费了这么多心思……”
素琳满心幸福与感动,推开他说:“喝汤啦!”
邹铭继续喝汤,那滋味和从前姝娅煮得一模一样……
不经意间低头看到,素琳脚上那双白色高跟鞋也是姝娅的!
他脸上一白,望着素琳不露声色地问:“你这汤是跟郑凯学的,而且学了很久?”
“对啊。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所以最清楚你的口味嘛!”
邹铭点一下头,笑嘻嘻地夸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可是,他心里的疑虑直到晚上,跟同事喝了数不清的酒也没有释然。
素琳跟郑凯学着煮汤学了很久,那么他们一定私下里来往很多次。然而这几个月里,他带着素琳见了郑凯许多次,为什么丝毫没有察觉?
他们之前,有没有发生什么?
邹铭不敢深想……
过完三十三岁生日的邹铭起了一些变化,他喜欢关注一些细节,素琳的衣服、鞋子、妆容,家里的摆设,书架上多出来的书……任何一点细微的变化都没有逃出邹铭的眼睛。
他在家里,发现过三次印了一只黑猫的纸巾。那只黑猫是郑凯家附近咖啡馆的标志。
他决定亲眼看一看,下午五点时给素琳打电话,说会加班到九点。可是七点半时,他便下班,来到郑凯家附近的那家咖啡馆。
那时,已是十一月份。七点半时天已黑了,咖啡馆里亮着灯,他站在落地玻璃窗外,像观众一样望着里面。
临窗的这个位置是郑凯每次来都会坐着的,此时他正坐在那里,素琳在他对面。
她妆容素净,脸色如美玉一般白净,在灯光下泛着光。不知何时,或者只是错觉,邹铭觉得她的头发也变了,更多,也更黑了……
那笑起来微弯的眼睛,纤长的睫毛,抿起的嘴角,多么甜美温柔……
他恍惚间看到了姝娅。
多少次,姝娅和郑凯在这家咖啡馆坐着等他过来。姝娅会坐在面对门口的位置,他一走去,姝娅就会看。
可是姝娅会装作没有看到……
他一步步地走过去,待走到郑凯身后,姝娅才会一抬眼看他一下,然后快速地低下头,抿嘴一笑。
这一个抬眼、一个低头、一个微笑里包含了什么,他很久之后才知道。
姝娅曾说,那个时候,你知道我有多希望过来跟我表白的是你……
姝娅是个骄傲的女孩,他不来表白,她也不会去说什么。
直到最后说起来,两人才知道错失了多少年……
邹铭站在那里怔怔看了半天,没有进去,转身走了。
他回到车里,想到自己和姝娅的种种,蓦然间脑海里自己的影子又换成了郑凯!
他难以克制,拿起手机拨通了郑凯的电话。
一声又一声,郑凯迟迟不接。
他只顾和素琳说笑!
越来越多质问的话在邹铭胸中积蓄……
终于,郑凯接了,淡淡地应了一声:“什么事啊?”
第十章 谈话
“你在干什么?”他压制着情绪,若无其事地问。
“跟朋友在咖啡馆聊天。”
“哪个朋友?”
郑凯笑了两声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老婆呢!问这么多!”
“哪个朋友?”邹铭仍然问。
“编辑啊!”
邹铭听了这个回答,强忍着才没有怒吼出来。
话语停顿了,太久太久……
那边的郑凯察觉到不对劲,轻声跟素琳说了一声便往外面来。“你在哪儿?”郑凯走到外面一边找他的车,一边问。
“办公室,还在加班。”
“这些天你好像天天加班。”
“你很清楚啊……”邹铭禁不住讥讽道,同时在心里想,如果不是我天天加班,你怎么有时间跟素琳私下里来往。
“对啊,很清楚,听素琳说的!”这次的声音很近,声音落后,有人弹了弹他的车窗。
电话挂断了,郑凯打开车门,坐到副驾使的位置上。
邹铭又惊又窘,还有些气愤,挂了电话也不看他。
“你都看到了?”郑凯扶一扶车前的后视镜,照一下自己的脸。这张脸,神色真是越来越暗沉了。
邹铭压住怒火反问:“你看到我了?”
“看倒是没有看到……”郑凯舒一口气说,“听你的语气不对劲,所以就出来看看。结果这么容易找到了。”
邹铭望他一眼,他们认识了十多年,他在郑凯眼里简直是个透明人。而他对郑凯总是怎么也看不透……他到底想干什么?
邹铭终于问:“你经常跟素琳……跟素琳在这里见面?”
“就这一次,还被你看到了。”郑凯睁着大眼说瞎话
邹铭受不了了,怒气冲冲地说:“你还说谎!她跟我说她跟你学煮汤……”
郑凯漫不经心地回答:“不可以是通过电话?”
“那双鞋子呢?你竟然还把姝娅鞋子送给她!”邹铭忍受不了,大声呵问。
郑凯听到这句话,对着镜子冷冷一笑,转过头直愣愣地盯着他。
邹铭平息一下心情,然后又说:“你们没什么吧?你是我最好的兄弟,你说句‘没有’,我就信你!”
郑凯望着他的眼睛,邹铭这双狗一样真诚、可怜的眼睛望别人,总有一股祈求的意味,真叫人不忍心怀疑。
“没有。”郑凯平静地回答,“可是你怎么知道那双鞋子是姝娅的?”
“那不就是姝娅的?”邹铭没有回过神来。
郑凯通过玻璃望着外面,慢慢地说:“那双鞋子姝娅当时看中并没有买,我后来悄悄地买了,想等到她生日送给她。可是你也知道,她二十七岁的生日还没有过,就出了事……她从来就没有穿过那双鞋子,我也没有告诉过你这件事,你怎么知道那双鞋子是她的?”
“她……不是……我……”邹铭左思右想,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也不知道该怎么弥补。
“你买了一双给她?”
“没有啊!”邹铭突然想了起来,“我听素琳说,那鞋子本来是你给姝娅买的……”
郑凯一脸疑惑,皱着眉头说:“那怎么回事!我整理姝娅遗物时,发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而且是穿过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她穿那双鞋子,难道不是你买给她的,她见你时才特意穿上?”
邹铭脑中“哄”地一声,望着郑凯,在心里无声地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你怎么发现的?你一直知道却不说吗……
“郑凯……你听我说……”邹铭伸手想抓住郑凯跟他解释一下,可是郑凯突然打开车门出去,“砰”地一声将车门重重地关上了。
他坐在那个密闭的空间里,只觉得喘不过气来,想来想去还是出去了。
刚走到咖啡馆门口,郑凯和素琳并肩出来。素琳看到他,一脸惊喜地说:“你怎么来了?”
郑凯恢复一惯的温文尔雅,微笑着说:“刚才给我打电话的就是他,我让他过来接你。”
“这样啊……”素琳跑下台阶拉住邹铭。
邹铭也在那一瞬间相信,素琳和郑凯确实没有什么。
如果有,素琳乍然见到他,一定会非常惊慌,可是现在她双眸清亮,脸上一片坦荡的惊喜……
他看了素琳一眼,勉强笑一笑,又望着郑凯。他又一次看不懂他了……
“再见!”郑凯挥一挥手道。
素琳笑着说:“谢谢你跟我说这么多……”
他跟素琳说了什么!邹铭脑中一紧,连忙拉着素琳上车,然后便开车走了。
“你们都谈了些什么?”在路上,邹铭忍不住问。
素琳抿着嘴,眯着眼,傻笑两声说:“你猜啊?”
“我怎么猜得到!”
“我们在说你啊!”素琳笑着说。
邹铭连忙问:“你们说我什么……”
素琳扶一下车前的后视镜,一边照着一边说:“结婚的时候我说过……我们并没有相处很久,对彼此还不是特别了解,可能会有许多矛盾……”
“你找他,就是想多了解我一些?”他心内感动,转过头看到素琳照镜子的动作,想到郑凯一上车也是这样。
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有了这些相同的习惯与动作……
如果再这样下去,郑凯那样的人,会不会被素琳爱上……
邹铭不敢想下去,双手把着方向盘,怔怔地开着车。
素琳再说什么话,都只似在他耳畔刮过的风……
也是这样清脆的声音,从前在他耳边说,我们的事还是早些告诉郑凯吧!
这样瞒着他来往算什么呢?
我们是做错了事,难道永远不承认?
你不说,我说……
最后这句,是他听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蜜月回来,他在回来的出租车上打通郑凯的电话,还以为一切真的重新开始了。
他结婚了,最好的朋友回来了。他曾自责、难过、担忧、恐惧那么久,终于迎来了美好的一切,可是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邹铭……”素琳看他心不在焉,便拉他一下问,“要是你,你会怎么样?”
“什……什么呀?”邹铭收敛一下心情问。
素琳说:“郑凯说的那个故事啊!”
“什么故事?”邹铭笑嘻嘻地道,“我刚才沉浸在你给我的感动里,没有听到嘛!”
素琳做个鬼脸,说:“你可真肉麻……”
“再讲一遍嘛!”
素琳便说:“郑凯说,他在外面旅行时,听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个男孩遇见一个女孩,对女孩一见钟情。男孩很有品味,经常指点女孩的妆容、衣服什么的,一天又一天,女孩忽然发现自己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她觉得男孩望着自己的眼神也有些变化。后来才知道原来自己跟这个男孩的前女友长得有些一些像,男孩指点女孩子的妆容、衣服,也都是前女友的风格……其实,男孩把女孩当作他前女友的替身!你说男孩可不可恶,不爱女孩子,只当她是替身。”
邹铭慌忙说:“或者男孩只是受前女友影响而已,不代表他不爱那个女孩啊!”
“爱她,就应该爱她的全部,为什么要改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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