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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吹     逍遥法外txt下载     逍遥法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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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女和野猪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一章美女和野猪

    “沙沙,沙沙沙……”一阵诡异的声音从远处草丛中传了过来。

    林半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正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听到这声音,他浑身一个激灵,如临大敌地跳了起来,眯着眼睛向远处看去。

    “这些蠢猪,又来了!”借着月色看清楚远处草丛中的黑影后,林半脸色有些青。他气急败坏地嚷了一声,随即冲进那个用木头和稻草搭起的简易窝棚里,拎出一个破旧的铁脸盆,用一根木棒狠狠地敲了两下。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哐,哐……”

    这两声大响,顿时惊起了山林中的一群宿鸟,它们在夜空中展翅乱飞,还出“喋喋”的怪叫声,听起来令人毛骨耸然。

    那几个在草丛中潜行着的黑影,似乎被这些动静吓了一跳,同时停住了脚步。

    但片刻后,那几个黑影朝着林半张望了一下,又继续前行,踩倒了一片又一片的草丛。

    “死猪们,尝尝这个吧!”看到这一幕,林半咬牙切齿地点燃一小串鞭炮,猛地扔了出去。

    “啪啪,啪啪啪……”清脆的鞭炮声响彻山林,惊起了更多的飞鸟。

    那几个黑影再次停了下来,但鞭炮声刚刚停下来,它们又执着地前行了。

    片刻后,它们已经走出了草丛,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林半拼命守护着的王国——那片碧绿的西瓜地。

    “一、二、三、四……该死,竟然有四头大野猪,还有七头小的!”林半数了数,脸色更加青了。

    那四头黑色的大野猪,每头的体重都接近2oo斤,它们是抢劫瓜田的主力军。它们身后还跟着七头长着土黄色条纹的小野猪,明显是来打秋风的随军家属。

    这十一头野猪进了西瓜地,哼哼了几声之后,便旁若无人地埋头大嚼起来。

    “咔嚓,咔嚓……”一个又一个西瓜破裂开来,林半听到这声音,心都哆嗦了起来。

    每一个西瓜,都是钱哪……林半的养父瘫痪多年,对于指望着这笔卖瓜钱给养父续命的林半来说,这些野猪不是在啃瓜,而是在啃他养父的命。

    “畜生!滚,给我滚!”林半气急败坏地吆喝了几声,又拿着铁脸盆狂敲了一阵,但都被野猪们无视了。

    林半眉头紧皱,又拿出了借来的一个小录音机,播放起了老虎的吼声。

    虎啸山林,颇有些阴寒气息。但领头的那两头野猪前几次曾领教过这种恫吓,现在已有了免疫能力,它们闻不到老虎的气息,自然不会再次上当。

    在林半把剩下的几小挂鞭炮都炸完之后,野猪们还是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与前几次试探性的进攻不同,今晚它们似乎铁了心,要好好地享受这一顿大餐。

    林半又急又怒,再次冲进窝棚,用脸盆装了一堆早就准备好的小石头,狠狠地扔了几块出去。

    他的手劲不小,准头也不错,那几块石头无一落空,都打在了几头野猪身上。

    大野猪浑若无事地抖了抖身子,似乎并不在意林半的骚扰。但当一头小野猪“vivi”地尖叫起来时,其中两头大野猪顿时愤怒起来,它们昂起头看了林半一眼,就对着他猛冲了过来。

    野猪的獠牙,在月色下散着可怖的寒光,如同喂了毒的匕一般。

    林半吓了一跳,赶紧扔下脸盆,转身跑了二十多米,然后飞快地往一棵苦栎子树上爬去。

    他跑得很快,就像一阵疾风刮过,爬树时也如同猿猴般敏捷,竟在间不容的生死关头窜上了苦栎树。而两头大野猪却收不住脚,一头撞在了树干上。

    “砰砰……”那棵树被野猪撞得一阵晃动,像是要倒下来一样。林半顿时吓得心肝乱跳,死死地抱住一根大树杈不敢撒手。

    幸好,那棵苦栎树不算小,没被野猪撞倒,要不然后果就很严重了,林半这条小命多半要报销。

    “砰砰……”又是一阵乱响,那两头大野猪见一时间奈何不了林半,就把气撒到了林半睡觉的那个窝棚上。只撞击了两下,那窝棚便彻底垮了。

    &nn……”那两头野猪似乎很满足地哼了几声,又跑到瓜地里去大嚼起来,甚至还报复性地在瓜地里打起滚来。不一会,瓜地里已是一片狼籍。

    “完了……”林半咬着牙齿,绝望地坐在树杈上,一时间想死的心都有了。

    半年的辛苦和努力,转眼间便付诸东流了……

    林半住在离青龙山五里外的青龙村,他的养母早逝,养父林冬至因为遭遇车祸而下半身瘫痪,在床上躺了整整十年。林半自己在读书,家里还有个刚读完初三的妹妹林敏。由于没有收入来源,林半的家境十分窘迫,还借了不少外债。所以林半很小的时候就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整天都在琢磨着怎么赚钱养家和还债,硬生生地被生活逼迫成了小财迷。

    为了还掉越来越多的外债,2o11年的春节,正读高三的林半孤注一掷,瞒着养父借了笔钱,又请了个帮手,在青龙山的半山腰承包了一块西瓜地,指望着能点小财,改善家里的生活。

    这块瓜地原本是一个外地瓜农开辟的,听说他赚够了钱,就回黑龙江去了。黑龙江瓜农以往在地里下了不少功夫,引来了山泉水,挖了个小化粪池,平整好了一条能跑小三轮车的路。由于底子打得好,这块瓜地还算肥沃。林半种下的无籽西瓜长势喜人,眼看着今年能有个好收成,这让林半挺欣慰。

    没想到西瓜接近成熟时,竟把深山老林里的野猪给招来了。见到瓜地附近有野猪出没,林半一时间肠子都悔青了,但他已经骑虎难下,只得硬着头皮支撑下去。

    正在这关键时刻,那个帮手又辞职去深圳打工了。林半没办法,也顾不上即将开始的高考了,赶紧跑来青龙山,一心一意地照看这些正逐渐成熟的宝贝西瓜。

    事实上,林半压根就没打算参加高考,毕竟读大学要不少钱,读完还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他只求混个高中毕业,就准备出去打工赚钱了。而目前的头等大事,就是保护好瓜地,好在卖完西瓜后还掉一部分外债,再给家人留下一笔生活费,这样他才能安心出去打工。

    野猪特别喜欢吃红薯、花生等根茎带甜味的作物,更喜欢啃西瓜。如果不时刻来照看着,整片西瓜地可能一夜之间就会被几只野猪给糟蹋掉。

    野猪皮厚,那些荆棘之类的防护栏根本挡不住它们。无奈之下,林半只得在瓜地里扎了一些假人,每天晚上还拿着脸盆、锣鼓、竹筒等器物敲打着,间或还燃放些鞭炮,播放些老虎之类的吼叫声,吓走那些试图接近的野猪。

    野猪们最初还有些畏惧林半的这些小伎俩,后来就习惯了。随着西瓜的日渐成熟,它们的偷吃也越来越明目张胆,林半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赶走它们。

    林半恨透了这些在西瓜地里撒野的“劫匪”,他才不理会野猪是什么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心想弄死它们。只是他没有挖陷阱套野猪的绝活,又弄不到猎枪,就只能干瞪眼了。

    其实就算能弄到猎枪这种管制物品,林半也不敢贸然去打野猪。野猪皮厚肉硬,鬃毛和皮上还涂有凝固的松脂,猎枪弹也不容易射入。而如果打不中要害,一只受伤的大野猪疯狂冲撞起来,是能要人命的。更何况野猪通常是成群结队的,不会只有一头。

    一群狂的野猪,是拿枪的猎人也不敢面对的,何况是手无寸铁、刚满18岁的林半?

    林半虽然胆大,但面对着这些獠牙尖利的凶猛野兽,有时也会腿肚子软。只是瓜地的收入对于他非常重要,人被野猪拱了是要命的,而西瓜被野猪拱了就更要命,所以也由不得他害怕了。每回野猪一来,他只能硬着头皮去驱赶,也顾不上危险不危险了。

    而今晚,竟然有十一头野猪结伴闯进西瓜地里,林半种种手段都用尽了,还是吓不走它们,迫不得已只好用石块驱赶他们。

    林半刚才打野猪时,用的是小石头,其实只是想吓吓它们。因为他知道,如果打狠了,野猪是要拼命的。只是他没想到,黑暗中打到了小野猪,所以大野猪来报仇了,弄出了一出“猪口脱险”的大片,差点就被野猪拱死,这让他吓出了满身的冷汗。

    爬在树上的林半神魂稍定,又心疼无比地看向了瓜地。

    眼看着那些马上就能换来钞票的西瓜正在被野猪糟蹋,自己却无能为力,他一时间心如刀割。

    这回彻底完了!为了还债来弄这片西瓜地,结果遇到这么档子破事,旧债未清,又添新债,要是自尊心特强的养父知道了,肯定会再次自杀,自己又怎么对得起把自己辛苦养大的养父养母?

    可是这瓜地招来野猪的事能怪自己吗?怪只怪……上天捉弄,命运不公!

    林半越想越悲愤,只觉得心中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着。他猛地抬起头来,狠狠地瞪着天空,咬牙切齿地吼道:“老天爷,你玩够没有?为什么你总是在折磨我,你到底还要折腾到什么时候?”

    想到自己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凄惨身世,想到这些年来的苦苦挣扎与百般艰辛,林半满腔的怒火无从泄,只得这么乱嚷乱叫几声。

    一只飞鸟正好从林半头顶飞过,被林半这么一嚷,它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忽然“嘎”的一声惨叫,翅膀一敛,竟然从天空中直直地坠下地来。它在地上扑腾了两下,就再也不动了。

    “被我吼死了?我什么时候练成了狮子吼?”林半被这极为诡异的一幕给惊呆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又疑惑地抬头望去。

    满天的灿烂星光依然永恒地静默着,毫不理会林半刚才的无助呐喊。只是林半忽然现,有一颗流星忽然从高空坠落下来,划出了华丽的轨迹。

    林半独自守着瓜地的日子是很无聊的,能做的事无非是看看星星,想些如何财的小心事,所以他夏夜里经常能看到流星。

    奇怪的是,以往的流星几秒钟便会落地,这颗流星却晃晃悠悠地在天空中飞了好一会,才从西南方向飘到了林半头顶的天空上,然后好像呆在那里不肯动了。

    过了一两秒钟后,那颗流星忽然光芒大盛,就像灯花忽然爆了一下。

    “靠,别在我头上晃悠,有种就落下来砸死我!”正瞪着天空泄愤怒的林半想都没想,就咬着牙嚷了一声。

    只是下一秒,林半就傻眼了,那颗流星似乎听懂了他的召唤,竟然不偏不倚地朝着他落了下来!

    转眼间,那团银白色的光芒越来越大,璀璨的光芒充满了林半的整个瞳孔。

    “不会吧,来真的?”林半大惊失色,头一低,猛地从树上跳了下去,然后疯狂地奔逃起来。

    刚跑出几步,林半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然后感觉到地面猛烈地震动起来,一股狂猛的冲击波直接将他掀飞了。在他的身后,依稀还传来“vivi”和“enen”的野猪惨叫声……

    下一刻,整个世界寂静了下来,连山林中一直鼓噪着的虫鸣蛙叫声都忽然停止了,说不出的诡异。

    林半被摔得头昏脑涨,浑身疼痛,幸亏他身子骨结实,这才没被摔断骨头。

    他吐掉满嘴的泥土,趴在地上愣了好一阵,才茫然地爬了起来。

    转身一看,林半顿时呆住了。

    夜色中,一团如同小山丘般大小的东西落在了西瓜地的中央,正是那些野猪刚才所处的方位。

    野猪此刻已不见了踪影,似乎直接被那团黑乎乎的东西给压扁了。可悲的是,整片西瓜地就像被炮弹轰炸过一样,一层厚厚的泥土覆盖在瓜地上,基本上看不到什么绿色了。

    “该死的陨石,靠,都怪我这张臭嘴!”林半顿时欲哭无泪了。

    这么一大块陨石砸下来,西瓜地彻底完蛋,真正的颗粒无收了。

    “咦,那是什么东西在光,会不会是小陨石?既然能光,说不定是像夜明珠之类的宝石……”呆了半晌,林半忽然看到瓜地里有两块光的东西,不禁又胡思乱想起来。

    流星有大有小,小的只有沙粒大,大的则比房屋还要大。在大气层中没有燃尽的流星落到地上,就是陨石。有的陨石富含昂贵的稀有金属,甚至是地球上从未现的矿物质,可谓无价之宝……这个常识,林半还是知道的。

    如果眼前的陨石真是宝石,肯定能卖上笔好价钱。就算找不到买主,拿去交公,县政fǔ也应该会给他一大笔奖金,还掉债务估计是没问题了……

    一想到钱,林半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赶紧揉了揉腿,跌跌撞撞地走过去,想看个究竟。

    向西南方向走了二十多步,林半终于看清了其中一块光的东西——这竟然是一把一米多长的剑,通体散着蒙蒙的青光,剑身上还有繁复而古朴的花纹,更有一丝红光在剑内四处流窜!

    “怎么会是一把剑?”林半的脑子有些混乱了,他呆立了半晌,才弯下腰去拾剑。

    剑柄冰凉,而且剑身奇重无比,林半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没提动那把剑。

    “嘶……”林半吸了口冷气,疑惑地站起身来,他摇了摇头,走向另一块光的东西。

    又向西南角走了十多步之后,林半彻底石化了。

    躺在地上的不是宝石,而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大美人!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二章 恐怖的人工呼吸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二章恐怖的人工呼吸

    今晚并非满月,按理说,林半是看不清楚那女孩的脸庞的。但这女孩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奇特的淡淡银光,所以林半一眼便看清了她的相貌。

    这女孩年纪大约十七、八岁,看上去十分清丽。她长着一幅精致的鹅蛋脸,白晳的脸蛋上,琼鼻秀美,小嘴微张,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那两弯秀眉下的眼睛虽然紧闭着,但一副睡美人的绝美画面已呈现出来。

    一瞬间,林半觉得自己的心跳似乎忽然停止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野猪精?”林半并没有像普通猪哥那样大流口水,而是猛地退开了两步。

    这深山荒野里,平时根本没人来,又怎么会突然不声不响地跑出个大美女?自己一直在对付野猪,如果有人来西瓜地,自己怎么会现不了?

    难道这就是其中一头野猪成了精,刚才被陨石砸昏过去了,所以就变成了人形?

    这一刻,林半想起了老人们常说的山精野怪,还有自己看过的一些玄幻小说,心中惊疑不定,一时间腿脚都有些软了。

    古老相传,动物寿命够长,又有了灵性,是可以幻化成人的。不过,林半只听说过狐狸精能变化成女人,还从没听说过有什么野猪精能变幻成人形的。

    嗯,猪八戒或许是个例外,不过据说他出生时的成分是家猪,和野猪并不搭界,而且这位猪大仙也只是小说中瞎编出来的人物……

    林半胡思乱想了好一阵,都没能理清头绪,忍不住又走上前去,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女孩。

    这女孩身上也浮着一层极淡的银光,她穿着一件很奇特的彩衣,有些像复古式的长裙,彩衣上的图案很繁复,透着些古怪,是林半从未见过的纹饰。只是那件彩衣上,沁着大片的红色,像是血迹。

    虽然狼狈不堪,但这个浑身被银光笼罩着的女孩,竟隐隐透出一股圣洁和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就像是一个刚睡着了的高贵公主。

    “剑仙?”看到这奇异的景象,又想到刚才那把奇怪的剑,林半脑海里忽然蹦出了一个词。

    虽然知道剑仙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但如果非要在剑仙和野猪精之间做个选择题的话,林半肯定会选前者。

    林半犹豫了一会,蹲下身子,用手指在女孩的鼻尖探了探,赫然现她已没有了呼吸。

    林半赶紧又在她的手腕上捏了捏,现她的脉搏也已经停止了,好在皮肤还有些温热,似乎还没死透……

    “糟了,现在她恐怕是假死,再不救她,就真会挂掉了!”

    林半心中一紧,赶紧趴下身去,捏住那女孩的鼻子,然后深深吸气,将一口空气送入了女孩的嘴里,然后松开了女孩的鼻子。

    这一刻,林半已顾不上去琢磨她究竟是人是妖,也顾不上惋惜自己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送出去了,一心想的只是养父说过的那句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当双唇双接,林半感觉到那女孩的脸上有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像是一种花香味,十分好闻。她的嘴唇则软嫩鲜香,还很饱满……

    林半禁不住心中一荡,脸也热了起来。

    初吻的感觉,总是能令人刻骨铭心一辈子的,虽然这个初吻很有些怪异,对象也很可能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林半很快就沮丧起来,因为他现,自己吹第二口气时,已经有些吹不进去了,而且那女孩的口鼻中也根本没有出气。

    林半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在网络上看过的人工呼吸常识,才忽然现自己漏了一个重要环节——有规律地按压昏迷者的胸部,才能让吹进去的气被呼出来,从而形成人为的气流循环,帮助心脏恢复跳动。

    当左手按上女孩的左胸,林半再次心中一荡,那种饱满而柔软的触觉,让他忍不住起了些生理反应。毕竟他虽然十八岁了,却仍然是个处男,这种经历对他而言是既新鲜又无比刺激的。

    太无耻了,现在怎么能想这些……林半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又接连深呼吸了几次,这才勉强压抑下心中的胡思乱想。

    林半迅平稳下心情后,便做起了标准版的人工呼吸。他有节奏地按压着女孩的胸部,同时捏住她的鼻子吹气,吹一次,再按压一次……

    可是折腾了好一阵,女孩仍然没有任何反应。林半急眼了,动作逐渐粗暴起来,手上猛然加大了劲道。

    只是当林半的左手死命地往下一按,就感觉到很不对劲了——那女孩的肋骨似乎被他按断了一样,整个胸膛竟然往下面微微地塌了进去。

    不会吧,竟然被我按塌了?林半顿时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女孩小嘴一张,一股血箭飚了出来,竟笔直地射入林半张得大大的嘴里。

    林半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股血箭就像有灵性一样,顺着气管和食管涌入了他的胸膛,然后像滔滔洪流一样,在五脏六腑中游走起来。刹那间,一股清凉的气息袭遍了他的身体,全身都是轻飘飘、凉嗖嗖的,每一个毛孔都说不出的清爽。

    “呃,怎么回事?”林半一时间蒙掉了。

    “咳……咳咳……”与此同时,在吐出这口鲜血之后,那女孩竟然睫毛一动,剧烈地咳了起来。

    “居然起死回生了!哈哈,哥们儿这技术还不错嘛!”林半大喜过望,忍不住自夸自赞了一句。

    但下一刻,林半的笑容便僵住了。他觉得身体里很不对劲,那种清爽的感觉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用言语无法形容的剧痛感,就如同千针扎心、万箭穿身,又似乎是被五马分尸般,感觉每一块肌肉都被大力撕拉开来。就连脑袋里,也似乎被几把钢锯狠狠地锯着,痛得他几乎失去了意识。

    “砰……”林半轰然倒地,他张大了嘴想叫,却怎么也叫不出来。

    这种**和精神上的痛苦绵绵不绝,似乎永无止歇。到了后来,林半甚至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传说中的地狱,被无数的小鬼用尖利的钢叉扎着肉身,又似乎是被扔进了一口大油锅里,每一寸皮肤都被灼烧着。就连灵魂,也似乎被熊熊烈火烘烤着,整个灵魂几乎都要被蒸掉了。

    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痛苦,痛到了极点时,林半的意识已经一片模糊,无数的人生记忆片断在他脑海中快掠过,就像人临死前那样。

    一遍,又一遍,无穷无尽的煎熬、折磨……

    林半痛得实在受不了了,只想赶紧昏死过去。可是那种针刺般的疼痛感觉,似乎布满了他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念头,就如同一支支的清醒剂,总是让他在即将陷入昏迷时忽然清醒过来,怎么都逃避不了那种折磨。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种剧痛感才逐渐消失……

    林半重新恢复清醒时,现自己正躺在地上。他茫然了好一会,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有些不一样了,说不出的神清气爽,而且感觉浑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力量,似乎能轻易地举起一头大野猪……

    “难道是因为喝了这女孩的血,才有这种怪事生?她到底是什么人?”

    林半满腹疑惑地在心里嘀咕了几句,然后站起身来,看了看不远处躺着的女孩,这才现她已经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如皓月般明亮、如秋水般清澈的眼睛!

    配上了这双睁开的大眼睛之后,那女孩的面容显得更为清丽脱俗,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感觉,简直是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人。

    林半还现,她的双眉之间有颗金色的小痣。这颗颜色有些奇特的美人痣,似乎为她平添了几分妩媚,却又隐隐透出一些庄严的气息,可谓亦庄亦谐,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

    “你醒了?”林半在片刻的失神后,微笑道。

    此刻,他的心里很有些得意——这绝世佳人,可是哥们儿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的……

    女孩正静静地凝望着星空,听到林半的话,她的眼里有一丝茫然掠过,随后便恢复了清澈。她的头一动不动,只把漆黑亮的眼珠转到左边,静静地盯着林半,露出了大半个眼白。

    林半的笑容再次僵住了——女孩的眼神很奇怪,有些冷漠,似乎还带着些轻蔑,让林半忽然有种置身于冰窖中的感觉。

    不知为什么,这女孩虽然躺在地上,林半却觉得她仿佛正站在高高的天穹之上俯视着自己,就像俯视着地上一只卑微的蚂蚁一样。

    这种感觉让林半很不爽,但下一刻,林半已经顾不上女孩的表情了,因为他的脑海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天籁般的声音——“你是谁?”

    林半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他明明没见到女孩张口,这声音却直接闯入了他的脑海里,难道这就是武侠小说中常说的“传音入密”?

    更奇怪的是,这三个字绝对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之类。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语言,林半确信自己这辈子从未听到过这种语言。但不知为什么,他现在就是听懂了,而且感觉自己会说这种语言,就像是自己普经掌握过、后来又暂时遗忘了的一种语言!

    随着这三个字传入脑海,他的脑海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喷涌而出,思维再次变得混乱起来,似乎想起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最终却什么也没记起,什么也没抓住。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三章 仙灵之力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三章仙灵之力

    “说,你到底是什么人?”那女孩冷冽的声音再一次传来,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说来也怪,当这女孩的冷冽声音再次传入脑海中,林半混乱的脑海顿时宁静了下来。

    被女孩居高临下的态度所激怒,林半心里很有些不爽,于是瞪了那女孩一眼:“我叫林半,这块西瓜地是我的。你是谁,来我这里干什么?”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几乎是出于本能,林半说出了几秒钟前他还完全陌生的语言,而且没有丝毫的凝滞和不自然。这让林半自己也觉得很惊异,感觉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但他掐了掐大腿,却是生疼生疼的。

    听了林半带着些怒气的话,女孩的眼神更冷了,却没有答话。

    林半的心里忽然莫名地有了一种危机感,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又追问道:“你怎么能不开口就说话?对了,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能听懂,还忽然会说了?”

    听了林半的这句话,女孩的眼神更加轻蔑起来:“你连灵识传音都不懂,而且连盘古大6的通用语言也是第一次接触,看来我并没有看错你,你果然是一个凡人!喂,凡人,你修炼过吗?”

    “修炼?没有啊,现在谁信这个?”林半愣了愣,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喂,你刚才说什么凡人……难道你不是凡人?

    “我?我是来自天龙仙境的牧云仙子,怎么会是凡人?”女孩淡淡一笑,傲然说道。

    “仙子……你是说,你是天上的仙女?”林半顿时有些石化了。

    这种诡异的事情,已经出了他所有的常识和认知,让他一时间很难接受。

    “有什么问题吗?林半,你身为凡人,身上怎么会有仙灵之力?”自称为牧云仙子的女孩冷冷地质问道,“你到底对我做过什么?是不是趁我昏迷之时,窃取了我的仙灵之力?”

    “什么?我身上有仙灵之力,不可能吧?”林半还没从捡到个仙女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就被牧云仙子的话给再次震撼住了。

    “哼,到了现在,你居然还敢装痴卖傻,就不怕我杀了你?”牧云冷哼一声。

    牧云的话音刚落,原本那柄静静躺在地上的长剑忽然腾空而起,朝着林半迅疾地飞来。

    剑气如虹,一股冰寒至极的气息扑面而来,就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

    林半被吓了一大跳,本能地往左边猛地一跳。

    这一跳,有如羚羊腾空,竟然跳出去十多米远!

    不仅如此,这一跃的度也极快,竟带出了虎虎的风声,有如炮弹出膛。

    林半根本没想到自己竟能跳这么远,于是身在空中,便撞到了瓜田旁一棵海碗粗的树上。

    “啪”的一声,那棵树竟然被林半撞成了两截!

    而林半居然没觉得身上怎么疼痛,更不用说骨折什么的了。

    与此同时,那把飞剑竟然也在空中灵巧地转了个弯,又朝着林半飞斩下来。

    林半刚从地上爬起来,当他再次看到飞剑时,被吓了一大跳,本能地准备来一个懒驴打滚之类的,没想到身体却忽然僵住了,丝毫动弹不得,就像被人隔空点中了穴位一样。

    眼看着飞剑迅猛无匹地斩落下来,他顿时吓得脸色惨白。

    幸好,那把长剑刚飞到林半身前,就忽然停在了半空中,随后似乎失去了控制,笔直地落在了地上,恰好落在林半的脸颊旁边。

    剑身上,一股极为阴寒的气息散出,激得林半脸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虽然是炎热的夏夜,林半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才现身子又能动了。他本能地一伸手,抄起了那把长剑,牢牢地抓在了手里。

    说来也怪,这柄长剑他初次捡拾时,似乎重如泰山,他无论如何也移动不了分毫。而此刻,他觉得这柄剑虽然有些沉重,却只比一根铁棍重不了多少。

    剑刚入手,便拼命地扭动起来,就像一条大蟒蛇在拼命挣扎着,要脱开他的束缚。林半再次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加大力气,死死地握住了剑柄。

    长剑扭动了一会,就忽然停止了挣扎。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牧云轻轻地咳了一声,她缓缓地侧过头来,静静地凝视着林半,眼神颇有些古怪。

    林半再次觉得身上有一种刺骨的寒冷,似乎牧云身上散出了一种强烈的杀意,牢牢地锁定了他。

    还好,这种寒冷很快消失了,牧云也再次话了:“刚才只是一个警告,希望你不要再次惹怒我!现在……你既然能拿得动我的仙剑,难道还不承认窃取了我的仙灵之力?”

    “这位……仙女,我现在才明白你所说的仙灵之力是什么,不过,这显然是一场误会。”

    林半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绪,苦笑道,“该怎么说呢?其实我是一个高尚的人,‘窃取’这种肮脏的词,不应该用在我的身上……呃,事实上,刚才是我救了你的命,要不然你早死了!”

    林半不笨,也不是脑筋僵化的人,经历了这么多诡异的事件,现在他确实相信了牧云的话。要不然,刚才所生的一切都无法解释得通了。

    现在,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就是牧云确实是下凡的仙女,而自己喝下的那口鲜血,蕴含了牧云的仙灵之力,所以才让自己的身体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获得了一些异能。

    所谓异能,就是异于常人的能力,不管是仙术也好,魔法也好,其他的特异功能也好,都可以称为异能。而异能,自然是普通人做梦都想拥有的能力!

    想到这里,林半一时间欣喜若狂。有了仙灵之力和这些神奇的异能,想办法弄点钱应该不难,这样一来,贫困的现状想必能很快得到改善。至少他不用为还不清外债而愁了,养父也不会为此而自杀了。

    而林半一直渴盼着的人生改变也即将到来——不但养父多年的瘫痪病有可能治好,导致他瘫痪的离奇车祸也有可能追查清楚,而且妹妹林敏脸上的那块恶疾也有钱去医治了……

    这些年来,林半就像一头拉着大车的瘦弱小马,始终为这些事而揪心着,挣扎着。这些事情,几乎是他活着的全部意义,是他的生命主线,如果能解决,他就算死了也没有遗憾了!

    而有了这些能力,他的人生肯定远不止于这些成就,可以预见,一扇神奇的大门正在向他打开,他即将书写精彩的人生篇章……

    这当然是大好事,但是牧云现了林半身上的不寻常之处,认定林半窃取了她的仙灵之力,要兴师问罪,这就是大悲剧了。

    更悲剧的是,林半知道了她的身份后,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救治她并得到仙灵之力的过程了。总不能告诉这位脾气有点大的仙女,自己按了她的胸,还吹了点气到她的嘴里吧?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林半一边组织着语言,一边紧张地思考着搪塞过去的方法。

    牧云似乎看出了林半的心虚,冷冷地说道:“你救了我?好,告诉我,你是怎么救我的,又是怎么得到我的仙灵之力的?我先警告你,你别试图骗我。你每说一个字的谎,我就会在你身上插上一剑!”

    林半张口结舌了好一会,最后只得把心一横,决定实话实说:“是这样,我刚才现你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和脉搏,就给你做了人工呼吸……”

    林半说着说着,额头上就冒出了一些冷汗,好在他手里还牢牢地抓着那柄仙剑,胆子也就大了一些。

    等他磕磕巴巴地把整件事情说清楚,牧云的脸上已是一片绯红。她愤怒地瞪着林半,眉间的金色小痣忽然变得明亮起来,瞳孔里也似乎有两团金色的火焰在跳跃着。

    “你这个卑鄙的凡人,无耻的草民,竟敢亵渎本仙子,你好大的狗胆!”

    随着这句冷冽的话响起,林半手里的那把长剑猛地跃动起来。

    幸亏林半早有心理准备,死死地抓住了剑柄,那把剑怎么也挣不开来。

    挣了几下之后,那柄剑又不动了,牧云再次咳了起来,嘴角也忽然溢出一缕鲜血。

    “我说……这位美女,你现在身受重伤,就不要打打杀杀了吧?”林半无奈地看着她,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

    “无礼!你应该叫我仙子殿下!”牧云怒道,“放手,把剑还给我,我有急用!”

    “急用?好吧……仙子殿下,我把剑还给你,然后你用剑来杀我,你觉得我有那么笨吗?”林半苦笑了一声,把剑抓得更紧了。

    “哼,本仙子从不说谎!”牧云冷笑道,“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本仙子说话算话!”

    “哦,那就好。”

    林半刚松了口气,就听到牧云冷冷地补充了一句:“杀了你,未免太便宜了你!”

    这像句大实话,但显然不怎么好听,甚至还有些恶毒——听这意思,这位仙子是要慢慢地折磨林半了,让林半更为痛苦,并以此来弥补仙子所受的伤害。

    林半的怒气再次涌了上来,冷笑道:“尊贵的仙子殿下,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不但不报恩,还想报复我,这不是恩将仇报的小人吗?你这算是什么狗屁神仙?比凡人还不如!”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四章 霸王龙哥斯达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四章霸王龙哥斯达

    “你还好意思说?我被敌人打断了肋骨,震伤了心脉,失去了飞行能力。在落到地面之前,我调用最后一点仙灵之力护住了心脉,防止落地时心脉被震断……”

    牧云被林半骂得一愣一愣的,她的眼睛里都似乎喷出火来,极度委屈之下,一不小心就吐露了真相,“落地后,我虽然昏死过去了,但伤势正在自行修复。结果……你粗暴地打断了我的修复过程,强行按断了我正在自动修复的肋骨,还把我心尖的仙血精华都挤压了出来,甚至把我护住心脉的大部分仙灵之力都夺走了……你!要不是你捣乱,我的伤势早该好了一小半!还有……”

    说到后面,牧云又气又羞,小嘴一扁,像是要哭出来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呃……是这样啊,那我可真是好心办坏事了。”林半总算听明白怎么回事了,他脸上一红,挠头道,“不过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虽然刚才是事急从权,但林半是个负责任的好孩子,所以毅然决定承担责任。再说了,这么漂亮的美女,还是个天上的仙女,当女朋友该多好!

    这一刻,林半想起了牛郎、董永等诸多前辈的英雄事迹……

    “呸!谁要你负责了,你负得起吗?一个卑鄙的凡人,竟然宣称要对一个尊贵的仙子负责,你不觉得这很荒唐吗?”林半没想到,牧云根本不领情,而且她眼里的怒意似乎更浓了。

    “呃,你刚才说还有……还有什么?”林半只得尴尬地转移了话题。

    牧云的脸上忽红忽白,最后还是决定继续揭林半的罪行:“还有,你竟然把你的俗世污浊之气吹进了我的身体里,严重污染了我的仙灵之力,让我的仙灵之力不再精纯,法力也大为降低,连快修复伤势都做不到了。你说,要是我变成了凡人,我怎么办?还有,现在我连动都动不了,又怎么去收拾哥斯达?”

    “那个……也不能这么说吧?我就算没功劳,也有点苦劳吧?”

    林半听到“俗世污浊之气”这个词,顿时有些郁闷了,觉得应该为自己义务奉献的珍贵初吻辩护一下,“仙子殿下,你刚才不是昏死,而是假死,否则怎么会没有脉搏和气息?要不是我及时按出了你身体里的瘀血,说不定你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你就算是变成凡人,也比死人好啊!何况你刚才还能控制飞剑,明显还有仙力,怎么会变成凡人呢?”

    牧云愣了愣,她认真地想了想林半的话,脸上的愤怒表情慢慢地淡去了。

    看上去,牧云似乎也有些拿不准真相到底是不是这样,所以气也消了一些。

    林半心中一喜,决定不再纠缠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于是赶紧问道:“仙子殿下,你说的哥斯达是什么人,我能对付得了他吗?如果我能帮上忙,那将是我的荣幸……”

    “哥斯达……是一条龙。既然你这么说了,好吧,你帮我去对付它吧。”牧云闭上眼睛,喘息了一会,才重新睁开了眼睛,眼神重新变得清澈起来。

    “龙?”林半顿时被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

    “是的,它是一条魔龙,法力虽然不算强,但也不是凡人可以对付得了的。不过它现在也受了很重的伤,正处于昏迷中,你又有了仙灵之力,我们还是有几成胜算的。”牧云平静地说道。

    “什么,让我去屠龙?呃……它在哪里?”林半再次被吓了一跳,赶紧四处张望起来,然后就忽然怔住了,眼睛也瞪得滚圆。

    “它现在就躺在你的西瓜地里,你看不到吗?”

    牧云有些奇怪地看了林半一眼,语气也变得急切起来,“我感觉它已经快醒来了,得赶紧去收拾它,否则我们就都完蛋了!这样吧……你帮我做成这件事后,我就不再计较你对我做过的那些事。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喂,林半,姓林的!”

    说到后来,牧云几乎是吼了起来。

    “呃……”正呆呆望着那块“陨石”的林半终于回过神来,他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这座小山一样的东西,难道是灭绝了几千万年的霸王龙?它居然……还有翅膀!”

    被仙灵之力改造身体后,林半的目力也强大了许多,甚至不知不觉间有了一点透视黑暗的异能。

    在夜色中放眼望去,他终于现那瓜地中央的巨.物并不是什么陨石,而是一条足有近三十米长的巨龙!

    这条巨龙,外形上并不像林半在电影上看过的东方神龙,而更像一条霸王龙。

    课本上有霸王龙的骨架图片,电视上有奥特曼痛打霸王龙怪兽的画面,地摊上也有橡胶制成的霸王龙玩具,所以林半对于霸王龙并不陌生。但眼前的霸王龙,体型之大还是乎了林半的想象和认知。

    这只霸王龙有着土黄色的粗壮身躯,就像一座陷入土中的小山丘——它把西瓜地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此刻它正闭着双眼,张着大嘴,静静地趴在地上,也不知是生是死。它露在地面上的,只有头颅、背部和一段尾巴。

    让林半觉得它是霸王龙的原因,在于这条龙的脑袋——它那粗壮的脖颈上,有着一个呈侧扁形状、硕大无比的头颅,足有四、五米长。它大张着的嘴里,两排密密麻麻的牙齿呈锯齿状排列着,虽然看起来并不如何锋利,但林半丝毫不怀疑这些牙齿能轻易地把自己咬成肉渣……

    它的尾巴,则是由粗到细的一条长尾,足有近十米长。它尾巴最尖端的部分即使看起来相对细小,但也和林半的腰身差不多粗。

    这一切,都和科幻片里的霸王龙形象很有些相似。

    不过这条龙的背上,却一左一右地叠着两堆黑色的东西,上面还有一些黑色的条纹,看起来十分凌乱,也比较薄,有些像收拢的翅膀,这让它看起来又有点像翼龙。

    还好,这条龙的小眼睛并未睁开,应该还处于昏迷中。

    林半还现这条龙的身旁似乎围绕着一片淡淡的黑雾,很有些古怪。

    “原来你们凡人把它叫成霸王龙,在仙神界,我们叫它帝龙……嗯,它是魔界都少有的魔兽,自然有翅膀。”牧云给了林半一个肯定的答复,然后有些惋惜地说道,“不过它的翅膀已经被我斩断,飞不起来了,要不然我和它也不会摔得这么惨。”

    “那你为什么还要斩断它的翅膀,就不怕摔死?”林半疑惑道。

    “是这样,我虽然杀了那个偷袭我的魔尊,但也受了重伤,失去了飞行能力。”牧云不耐烦地看了林半一眼,不情不愿地解释道,“哥斯达是魔尊的座骑,我本来想逼它载着我去找一个东西,没想到它对魔尊忠心得很,刚才竟然偷袭我。我匆忙反击时,不小心斩断了它的翅膀,就掉了下来。幸好我用仙灵之力组成了一个护罩,那个护罩直到落地前才耗尽,我又是抓着它的翅膀落地的,这样就减缓了很多冲击力,总算捡回一条命来……”

    陨石高穿过大气层的时候,会与大气产生摩擦,形成数千度甚至数万度的高温,质地不够坚硬的流星往往因此而快燃尽。牧云仙子和哥斯达在空中生激战,然后自由坠地,坠落度虽然比从其他星系来的陨石要慢上许多,但那种因为摩擦而形成的高温也算很恐怖了。就算仙云仙子几乎耗尽了仙灵之力来形成护罩,还是险些丧命。

    “……”

    林半终于明白了那颗“流星”停在半空中并忽然落下来的原因,一时有些无语。他回想起刚才惊心动魄的那一瞬间,那张清秀的脸庞上,眉头不知不觉便皱得紧紧的。

    “你怎么了,怕了?嗤,你这卑微的凡人,还真是好笑!见到一条小小的龙,都能怕成这样,笑死我了!”见到林半一副害怕的样子,牧云有些得意地奚落道。

    “你这自命不凡的仙女,更是好笑!不是说仙人没有七情六欲吗?一个小小的人工呼吸,刚才也能把你气成那样,服了你了!”凡人也有三把火,一直被“凡人”、“卑微”、“卑鄙”这些字眼笼罩着的林半也怒了,反唇相讥。

    “你!谁说仙人就没有七情六欲了?只不过是……”牧云的脸被气得有些红了。

    “只不过是什么?”

    “天机!”牧云忽然冷静下来,不再有问必答。

    “对了,你说的那个魔尊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偷袭你?”林半只得干瞪着眼,转移了话题。

    “天机!”牧云沉默了一会,仍然只给了牧云两个字,然后她的俏脸更红了,却又板着脸说道,“喂,你想个办法,把我送到哥斯达身边,但是……不能碰到我,否则我就杀了你!”

    “这样啊……”林半心中一动,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还笑嘻嘻地摊手说道,“我虽然有了仙灵之力,但不会什么隔空搬运的仙术,恐怕不好办啊!要不我抱你过去,怎么样?”

    “不行!”牧云赶紧一口回绝了,她认真地看了林半一眼,眼神里带着些警惕,还有些戏谑,“听你的意思……莫非是想学习仙术?”

    “嗯,仙子殿下,我想向你学习一点仙术,这样才好帮你对付哥斯达……另外,也能帮我自己达成一些心愿。”林半厚着脸皮点了点头。

    “不可能!仙术是不可能传授给凡人的,你别做梦了,趁早死了这条心!”

    “……”

    “你又什么愣,还不快去?难道真要等到它醒过来吗?”牧云怒了。

    ps:因为作品状态还没改成a签,所以还不能用定时布功能,早上要睡懒觉,所以这几天上午八点的那一章就改在晚上12点以后提前布了。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五章 你就放心地去吧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五章你就放心地去吧

    “好吧,我马上就去。”林半叹了口气,跑到坍塌的窝棚里,取出了两根大木条,再把床单铺在上面系好,一个原始的简易担架就做好了。

    林半把担架放到牧云身旁,笑道:“仙子殿下,是我抱你上来,还是你自己上来?”

    “我自己来!”牧云看着那个担架,眼里有一丝欣慰。她想自己移到担架上,但身子刚一动弹,她就紧紧地皱紧了眉头,立即停止了动作。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还是让我来为仙子殿下效劳吧!我就是只卑微的蚂蚁,尊贵的仙子殿下完全不必在意的。如果我有冒犯之心,仙子殿下尽管杀了我,不必客气。”林半一边胡说八道着,一边微笑着俯下身去,把那柄仙剑塞到牧云的右手里,以表示自己心怀坦荡,没有任何恶意。

    看着眼前这个浓眉大眼、笑容有些诡异的少年,再闻到他身上的“俗世污浊之气”,牧云的心忽然有点乱……

    “本心怎么能乱?”牧云心中一惊,急忙闭上眼睛,凝气屏息,要强行收拢自己有些散乱的心神。

    牧云正忙着安定心神,对林半接下来的动作视而不见,于是林半就一手揽脖,一手抱腿,轻轻松松地把牧云抱了起来,放到了一旁的担架上。

    牧云的身躯轻盈如羽,柔若无骨,抱在手里,让林半有些担心她会随时乘风飞去……

    “起轿!仙子殿下起驾回宫,闲杂人等回避……威武……”林半轻咳一声,装模作样地吆喝了几声,然后双手各托着一根木棍,轻轻松松地把装着仙子的担架平举起来。

    “少胡说八道,赶紧走!”牧云恨恨地说了一句,然后脸色就忽然变了。

    “嗷呼……嗷呼……”几声颇为压抑的奇怪闷吼声忽然传来,略有些像虎啸,却又大不相同。

    这种声音低沉而锐利,极富穿透力和震撼力,甚至还有一些奇特的感染力,让人的心旌忍不住跟着摇晃起来。林半甚至忽然有了一种要跪倒在地、顶礼膜拜的短暂冲动。

    “龙吟!该死,它醒了,快去!”牧云惊呼道。

    “它醒了?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林半心中一惊,霍然停住了脚步。

    放眼望去,霸王龙哥斯达果然已经睁开了眼睛。与它硕大的头颅比较起来,这双眼睛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成比例。但那双褐色的眼睛里泛出的寒光和阴狠,却让林半望而生畏。

    “呼哧……呼哧……”哥斯达张着大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身上那层黑雾,也似乎逐渐变得浓郁起来。

    只是哥斯达也和牧云差不多,它的脑袋动了几下,身子却没任何动静,似乎根本站不起来。

    “它正在吸取魔气,恢复度加快了,我们赶紧过去!”牧云见状大惊,声色俱厉地传音道,“还有,用灵识传音,不要说话,别让它听到……”

    “可我不会那个啊。”

    “唉,真拿你这个凡人没办法!”牧云叹了口气。

    话音刚落,林半的脑海里便传来一阵清凉,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

    片刻后,牧云的脑海里便传来了林半兴高采烈的声音:“哈哈,原来灵识传音就是这样用的啊,很简单嘛,我学会了!”

    “少废话!赶紧过去,把剑插进它的眼睛里,那是它的要害!”牧云皱了皱眉,同样地灵识传音。

    “呃……那你呢?”林半顿时有些傻眼了,难道仙子殿下竟然不是屠龙主力?

    “你放心,我会在后面掩护你!”牧云坚定地说道。

    “……”

    “又怎么了?”

    “这种话本来应该是我说的!”

    “少废话,快去!”牧云又在皱眉了。

    “仙子殿下,君子……和女人报仇,十年不晚!我看咱们还是先避避风头吧?”林半抬头仰望着比自己整个人都高得多的霸王龙脑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林半一边说着,一边转过身子,准备溜之大吉。

    “别做梦了!我老实告诉你,只要哥斯达吸够了魔气,恢复过来,我们逃到哪里都逃不掉的,而且那时我绝对不是它的对手,肯定会被它杀掉。所以……你快去杀它!临阵脱逃者,斩!”面对着这个贪生怕死的凡人,牧云是真的怒了,眼里寒光大盛,手里的清雪仙剑也扬了起来,对准了林半的咽喉。

    一个仙子让一个凡人去拼命,这是凡人的荣幸,怎么能想到逃跑这种可耻的事呢……牧云很愤怒,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失望。

    林半无奈地转回身子,把担架放在地上,接过剑,一边硬着头皮走向哥斯达,一边灵识传音道:“不会吧,你不是连魔尊都能杀掉吗,难道还对付不了他的座骑?你应该知道,知彼知已,才更有胜算嘛。”

    “天机!”牧云的回答却仍然是简洁明了,十分干脆。

    “天机天机,你就只知道说这两个字吗?能不能换点别的?”林半满含怨念地传音道,“既然你不方便说,那我就猜一猜吧。你其实是有法宝可以对付它的,对吗?”

    “无可奉告!”牧云终于换了个说法,但也给了林半一点希望,“不过,你手上的那把仙剑叫清雪,是仙界有名的法宝,你就放心地去吧!”

    “……”林半无语了好一阵,才义正辞严地把话题引回到学习仙术上,“可我不会仙术啊,驾驭不了这柄剑,怎么和哥斯达斗?如果我有了仙术,就不同了。这条丑陋而卑鄙的蠢龙,竟敢伤害尊贵无比的仙子殿下,我绝不会放过它……”

    “你刚才不也伤害了我吗?”牧云直接打断了林半的表演,冷声说道。

    “……”

    “我刚才说过,仙术是不能传授给凡人的,而且你的仙灵之力已经用来改造身体了。现在你既不是仙人之体,又没有多余的仙灵之力,是学不会仙术的!”

    “可刚才的灵识传音……”

    “那只是一个小法术,任何修炼者都可以轻易学会的,和仙术有天壤之别!”

    “……”林半顿时万念俱灰。

    “你怎么又停下来了,还不快去?要等它完全恢复吗?”牧云再次怒了。

    “好吧,能为高贵无比的仙子殿下牺牲这条小命,是我这个凡人的荣幸!”林半长长地叹了口气,提着剑,昂着头,向着巍峨如山的哥斯达大步走去。

    这时候,林半离开霸王龙哥斯达只有二十多米,已经闻到了它嘴里喷出来的腥臭味。

    哥斯达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只是眯着眼睛瞧着他们,眼里的凶光越来越盛,身上的黑雾也越来越浓。

    林半闻到那股腥臭味,只觉得腿都有点软了。他刚走了几步,又猛然停住步子,灵识传音道:“仙子殿下,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说!”牧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半的背影,见他回头,赶紧闭上了眼睛,淡淡地答了一个字。

    “这里是青龙山,我家住在西南方向五里外的青龙村里,我爸爸叫林冬至,我妹妹叫林敏。如果我战死了,请你把我的尸体埋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千万别让任何人知道,特别是我的家人……”

    “为什么?”牧云终于忍不住有些好奇了。

    “我爸爸已经瘫痪了十年,多年以前,他就说他已经活不动了,一直想自杀,都是我在强行支撑着他活下去的信念。”林半叹了口气,“他如果知道我死了,绝不会再活下去。”

    牧云皱了皱眉,顿时听出了林半的话外音:“喂,你是不是还希望我照顾他?”

    “如果可能的话,那是最好的了。”林半的眼神顿时变得热切起来,“其实也不必那么麻烦,如果你能用仙术帮他治疗一下瘫痪的双腿,能让他重新下地干活,我想他会独自生活得很好的,也用不着你照顾了……还有,如果你能帮我妹妹治一治她的脸,就更感谢你了。这是我多年的梦想,也是我临死前的最后心愿,希望仙子殿下务必答应!”

    说到最后,林半的声音都有些颤了。

    “没问题,小事一桩!”

    见林半绕着弯子说了半天,就是为了提出这两个卑微得可笑的请求,牧云仙子鄙夷地撇了撇嘴,毫不在意地答应了下来,然后又提醒道,“现在不要想别人了,想想你自己!你如果失手了,哥斯达会把你撕成碎片的。”

    “多谢!多谢!我知道的,我明白……”林半顿时惊喜万分,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一想到能完成多年的心愿,他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

    既然不能逃跑,而且牧云又答应了自己的条件,林半也就准备豁出性命玩一把了。

    这一刻,林半已把家人的命运绑在了自己的战车上,那么这眼前的哥斯达,就是绕不开的一道坎了!

    “我终于找到了拼命的理由,为了他们……哥斯达,我要干.死你!老天爷啊,给我力量,给我运气吧!”

    林半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然后紧紧地握住了剑柄。

    他用的力量是那样的大,大得让手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就仿佛这只手里,握着全家人的性命,和他们未来的命运。

    “它的全身都是坚硬的皮肉和骨骼,只有眼睛例外,我只有一次机会!可是它太高了,怎么才能让它低下头来,刺中它的要害?”

    他抬头仰望着哥斯达硕大的头颅,紧张地考虑着,以自己那点小小的能力,到底该怎么对付这条如同小山般大小的霸王龙。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六章 阴险的低等生物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六章阴险的低等生物

    “我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原来是个不敢动手的懦夫,哈哈!”

    见林半走走停停,一直没说话的哥斯达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眼神里满是不屑,“牧云仙子,你就找了这么个懦夫来对付我?哈哈,也太无趣了吧?这样吧,你投降,我就饶你一命!”

    它的声音十分低沉,还带着奇异的磁性,而且也是说的盘古大6的通用语言。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它的目光,却根本没有再看林半一眼,只是死死地盯着四十米外的牧云。

    刚开始,哥斯达还有点摸不准林半是什么来头,但见他一步三回头、磨磨蹭蹭的样子,顿时放下心来,把他归入了“懦夫”行列。

    “懦夫?”林半却惊讶地大嚷了一声,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

    “难道你不是懦夫吗?卑微的低等生物!”哥斯达终于低下头来,冷冷地看了越走越近的林半一眼,话里满是不屑。

    “天哪,哥斯达大人,您真是无比睿智、眼光奇准啊!没错,我就是一个凡人,一个懦夫,是被仙子逼着来送死的炮灰!”

    林半忽然拨足飞奔,一边跑,一边满脸崇敬地大声赞叹着,“这个牧云仙子,竟然让我假装高人,想把你吓走。可是这么卑微的小伎俩,怎么能骗得过睿智的哥斯达大人呢?睿智而强大的哥斯达大人啊,我对你无比地敬仰,并且决定现在就投靠你!”

    “林半,你!”在他身后的牧云,顿时目瞪口呆。

    “算你识相!”哥斯达忍不住得意地笑了起来,然后又鄙夷地喝道,“滚开!我才不需要你这样的低等生物投靠!”

    听了这话,林半顿时心里有数了,他微微一笑,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位哥斯达老兄,脑袋似乎不怎么灵光啊……”

    他也不理会哥斯达的威胁,一直往前猛跑,一直跑到哥斯达的眼皮底下,才抬起头来,气喘吁吁地大嚷道:“作为投诚的见面礼,哥斯达大人,我要把牧云仙子的重大机密告诉你!”

    “什么机密?”哥斯达终于有了一点好奇,它低下头来瞪着林半,嘴里的腥臭气息,差点把林半直接熏翻了。

    “你知道牧云仙子为什么要来地球吗,她要来地球找什么吗?你又知不知道,魔尊为什么要拦截她,又为什么会被她打败?还有,她逼着你去找什么东西,你又清不清楚?”林半一连抛出了五个问题。

    这些问题,林半虽然没有问过牧云,却知道她绝不会回答,最多是以“天机”来搪塞。但重要的是,林半可以肯定,眼前这条霸王龙作为魔尊的座骑,身份并不高,很有可能不知道答案,至少是不知道全部答案的,但它一定会对这些问题感兴趣。

    “你知道?”哥斯达果然更加好奇起来,头垂得更低了。

    “林半,不许说,你要敢说,我就杀了你!”远处的牧云忽然大声地嚷叫起来。

    “这些答案,都在这把清雪剑里!哥斯达大人,你看见这道红光没有?”林半根本不理会牧云,只是伸出左手食指,指着剑身上流窜的那丝红光,低声说道。

    “看见了,怎么……”哥斯达的嘴实在是太长了,为了看清楚那红光,它只得歪着头,右眼已经快凑到了剑身上。

    话音未落,林半手里的长剑忽然如灵蛇般飞射出去,刺向哥斯达的右眼。

    “你!”哥斯达大惊失色,万万没想到这个凡人竟敢偷袭他,百忙中急忙把脑袋一偏一侧,这才没让剑刺中眼睛。但那柄锋利无匹的仙剑,已经刺中了它右眼的左下方,一缕黑血激射而出!

    “果然是脑袋大,智商却不高!”林半放下心来,猛地一蹬腿,拼命地想把长剑更多地刺进去。

    哥斯达却猛地一甩脑袋,把林半向着天空甩飞了出去。

    “啊……”林半一声惨叫,被抛上了数十米的高空。

    虽然林半对于霸王龙的强悍早有心理准备,但他真没想到,霸王龙随随便便一个甩头,就把他抛到了半空中,这也太变态了。

    “卑鄙!”哥斯达气得咬牙切齿,张大了血盆大口,就对着正垂直落下的林半咬去,那一排密密麻麻的香蕉牙,已经做好了咬合的准备。

    这个卑鄙的凡人,竟然敢一边狂拍马屁,一边设计陷害睿智而威严的哥斯达大人,他难道不知道冒犯哥斯达大人的严重后果吗,他难道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吗?

    哥斯达此刻也想明白了,这个凡人知道自己的眼睛是要害。只是因为他太矮,够不着自己的眼睛,所以才设计让自己低下头来……

    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阴谋诡计是没有用的!哥斯达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

    但在下一秒,哥斯达就现眼前的凡人并不好对付,它刚准备咬住林半,就觉得眼前一花,无数的黑影落了下来——那是由小石块组成的暗器,射击目标仍然是自己的右眼!

    林半身在空中,便惊喜地现自己的身体改造成果很不错,动作的度极快,这让他有时间把口袋里对付野猪的暗器掏了出来,使出了一招救命招数。

    虽然是小石头,但林半此时的手劲和度都非同小可,让它们犹如子弹般迅猛,杀伤力不容小视。

    哥斯达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头颅快地向左一摆,两排大牙猛地一合,咬向林半。

    “砰砰”的一阵乱响,那些石头都打在了哥斯达的脸上,打得它惨叫了一声。

    哥斯达的眼睛里,似乎有暗红色的闪电在跳跃着,显然已愤怒无比。

    在哥斯达本能地眯眼和闪避的同时,林半却不闪不避,手中的长剑又猛地刺了出去,目标还是哥斯达的右眼。

    这一剑,带着下坠的力量,夹杂着仙灵之力,划出一道雪白的轨迹,刺出了虎虎的风声,竟然隐隐有雷电之威!

    “嗷呼……”哥斯达被吓了一跳,硕大的头颅往后一仰,也顾不上咬林半了,嘴里猛地喷出一口浓浓的黑气,同时长吟了一声。

    林半顿时觉得自己被一股迅猛无匹的风暴给卷了起来,直接被吹飞到了半空中,那威力绝不亚于龙卷风。

    在被吹飞的那一瞬间,林半挣扎着掷出了清雪宝剑,挟着风雷之势,刺破黑雾组成的风暴,直奔哥斯达的右眼。

    只是哥斯达身经百战,又怎么会被轻易掷中?它脑袋一抬,巨嘴一摆,就要咬住剑尖。

    但就在这时,诡异的事生了,清雪剑猛地一颤一抖,变幻了飞行轨迹,迅猛如电地插向哥斯达的右眼。

    这一次,却比刚才迅猛了数倍,清雪剑迅疾如电,快得令人看不清它的轨迹!

    哥斯达大惊失色,只来得及出于本能地偏了偏头。

    “噗”的一声闷响,长剑深深地插进了它的右眼下方,距离眼睛只有二十厘米,一片黑血从哥斯达的眼睛下方飚射出来!

    而那柄清雪剑,似乎有灵性一般,还在不停地颤动着,拼命地往它的骨肉里面钻去……

    “嗷呼……”哥斯达又痛又怒,它愤怒地咆哮着,然后身躯一动,从土坑中伸出一条有着三个脚趾的粗壮后腿,用脚趾夹住了正在颤动着的清雪剑,猛地抽出了剑身。

    “可惜!”牧云见刺杀行动再次功败垂成,握拳长叹,满脸的惋惜神情。

    这是牧云和林半刚才通过灵识传音商量好的进攻策略,林半主攻,牧云掩护,但真正的杀招,来自于牧云突然掌控住的飞剑!

    “无耻!”哥斯达这时也终于理清了思路,明白过来刚才是怎么回事,于是愤怒地咆哮着,右后腿夹着清雪剑在地上狠狠一拍,然后将剑身送入大嘴里,直接崩成了两截。

    法宝被毁,牧云的嘴里顿时喷出一大口鲜血,脸色惨白地瘫软在地。

    “变态!”地上的林半也咬着牙呻吟着。

    哥斯达用黑色魔气形成的风暴确实变态,林半是从二十多米的高空摔下来的,把他摔了个半死,左腿的小腿骨头也摔断了,身上到处是剧痛无比。

    这还是他被仙灵之力改造了身体之后的结果,否则的话,他早就挂了。

    “卑鄙的凡人!阴险的低等生物!无耻的土著!可怜的懦夫!”哥斯达愤怒地瞪着地上的林半,一连用了四个形容词,直到想不出新的花样。

    “你才是低等生物,你才是懦夫!你这没种的软蛋,赶紧站起来,别跪我!”林半冷笑一声,艰难地用金鸡独立的姿势站起身来,大声喝道,“你以为跪着,我就不杀你了吗?”

    “你二大爷的!混帐东西!我只是爬不起来而已,谁跪你了?”听到这句话,哥斯达气得七窍生烟,围绕在它身上的黑雾无风自动。

    林半刚刚从牧云那里得到了“激怒它”的指令,立即照办。他果然阴损,一句话就把哥斯达气坏了,同时也让它不小心吐露了它的真实处境。

    “小,小,小!”就在哥斯达气得七窍生烟的时候,牧云忽然双手一抬,捏出了一个奇怪的法诀,神色肃穆地轻声吟唱起来。

    “啊……牧云仙子你又偷袭我……卑鄙,卑鄙!”哥斯达尖声惨叫起来,似乎正经历着无穷的痛楚。

    随着这句话的吼出,哥斯达身上的黑雾,忽然迅地汇集成一柄长枪形状,如闪电般向着牧云疾奔而去。

    牧手脸色大变,身上青光大放,一道青光形成的长剑激射而出,与奔至她身前的黑色长枪激烈地碰撞在了一起。

    随着“当”的一声大响,一道狂猛的冲击波四散而出,把牧云冲击得在地上接连翻滚了二十多个圈,也打断了她正在施展的法术。

    “噗……噗、噗!”牧云接连喷出三口鲜血,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林半见状大惊,再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赶紧爬了起来,单脚蹦跳到了牧云的身旁。

    看着那张满是鲜血和泥土的俏脸,林半心中一酸,赶紧坐在地上,扯下自己的衣服,帮她擦拭糊住双眼的鲜血。

    “哥斯达……它怎么样了?”牧云艰难地睁开眼睛,吃力地问道。

    “呃……它变小了?”林半心中一惊,赶紧回头望去,然后就呆住了。

    不远处,哥斯达那庞大的身躯正快缩小着,不一会,就从近三十米长的巨龙,缩成了只有五、六米长的小霸王龙,整个身躯都掉落到了它原本呆着的那个大坑里去,只看得到小半个脑袋还挂在坑边上。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七章 凡人会仙术,神也挡不住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七章凡人会仙术,神也挡不住

    “扶我起来……”牧云嘴角不断地溢出鲜血。

    林半赶紧把牧云扶了起来,让她倚在了自己的怀里。

    牧云仔细地看了看远处的哥斯达,叹了口气,脸色十分灰败:“变形术被它的法术给打断了,可惜……我伤势太重,用不了仙术了,战斗失败了!你走吧,别管我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林半转头一看,也是神色大变,哥斯达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坑里爬了出来,正目光凶狠地盯着他们。

    由于变形术的作用,这时的哥斯达,体型已经缩小到一只老虎大小。它的两只后腿粗壮而有力,各有着三根粗壮的脚趾,上面有着尖利的指甲。它的两只前腿却很短,也很瘦小,和人类婴儿的手臂差不多,但只有两根指头。此刻它凭着后腿人立起来,两只前爪摇摇晃晃,看起来倒有些像人立起来的大黑熊,样子颇有些滑稽。

    林半却笑不出来,因为哥斯达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竟然从坑里爬了出来,而且它身上黑雾再次缓缓凝聚,看样子正在准备下一步的法术攻击。

    而此刻,牧云仙子已彻底失去法力,就凭自己这个只剩一条腿的凡人,想跟它斗?

    可是,难道要任它宰割?那自己的心愿不是都注定要落空了?

    “不,我不甘心啊!林半,再坚持一下吧,你是爷们,不能倒下啊!”一个声音在林半的心底疯狂地呐喊着。

    “你快走啊,晚了就来不及了。”这时,牧云催促道。

    林半深吸了一口气,强忍着身上的痛楚和内心的恐惧,缓缓地站了起来:“我不走,它要想杀你,先得过我这关!”

    “卑鄙的低等生物,都是你教坏了单纯的牧云仙子,我要把你咬成肉渣!”哥斯达被这个凡人的挑衅给再次激怒了,咬着牙咆哮了一声。

    “你才是低等生物,蠢龙!”林半的血性被完全激出来了,也是咬牙切齿地迎了上去。

    不过林半的左腿已经断了,所以他是用金鸡独立的姿势,一步步地跳过去的。

    他强忍着身上的刺痛,弯着腰,驼着背,一步步地向着哥斯达跳去,样子十分滑稽可笑,却有着一丝“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林半并不是不怕死,只是他已经把家人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牧云的出手相助上,这一刻,他硬着头皮也要再拼一次,就算是死,也要保住牧云的命。

    保住牧云,才有希望。保不住牧云,大家一起玩完!

    “蠢龙,来吧,让大爷来好好教训你!”这一刻,林半心中满是悲愤和不甘心,他边跳边咬牙切齿地咒骂着。

    “等等,回来!”牧云看着林半的背影,忽然眼睛一亮,“刚才那道狼烟果然是你出来的!”

    “什么狼烟?”林半愣了愣,又疑惑地蹦跳了回来。

    “你果真修炼过,别想骗我了,坐下!”牧云板着脸说道,眼神里却掠过一些惊喜。

    林半疑惑地坐了下来,困惑道:“仙子殿下,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哪里骗过你?”

    牧云白了林半一眼,忽然缓缓地伸出左手,握住了林半的右手:“既然是这样,我想我们还有最后一丝希望。”

    牧云的左手里,忽然传来一股清凉至极的气息,迅地蔓延到林半的整条手臂,然后直奔进他的脑海里。

    短短的一瞬间,牧云已经把剩下的一点仙灵之力全部输送给了他,同时把一套功法也传给了他。

    那一瞬间,林半就像醍醐灌顶一样,忽然明白了很多道理。天地法则,仙法秘术,在他的脑海中已经触手可及,不再玄奥无比。

    换句话说,他终于开窍了,也终于获得了仙法传承!

    “这套功法叫‘逍遥法外’,取的是逍遥于天地法则之外的意思。现在是生死关头,我也顾不上那些规矩了,就代替我师父传授给你。你虽然不是仙人之体,身上也没有多少仙灵之力,但你的精神力很强大,所以能在生死关头散出狼烟状的灵魂波动……如果你能挥精神力的优势,想必能用少许仙灵之力就能动仙术,并且将功法挥到极限,以小搏大!你试一试,看能不能对哥斯达用出变形术……”牧云的灵识传音度越来越慢,声音也变得极为疲惫。

    “变形术?就是你刚才把它变小的法术吧?”林半沉默了一会,眼睛里忽然闪过一缕诡异的金色。

    “对!不过哥斯达是一个强者,变形术不一定能对它奏效,所以刚才我才和你联手偷袭它,又让你激怒它,让它神智混乱,那时才好用变形术。不过……虽然我把它变小之后,加重了它的伤势,但现在它的神智好像恢复了正常,这是个难题……”

    “我自有办法激怒它!”林半这才明白了牧云刚才的战术奥妙,和她让自己去“送死”的原因,也顿时有了主意。

    “嗯,它也不知在哪学了一句‘你二大爷的’粗话,如果你能让它骂出这句话来,就说明它已经愤怒到神智不清的地步了。”牧云答道。

    林半恍然大悟,难怪牧云一直忍到哥斯达骂出这句话,才突然出手……

    “蠢龙,你不要逼我出绝招,否则你就死定了!你如果肯投降,答应做我的仆人,我就饶你一条狗命!”下一刻,林半又站了起来,不停地用一颗颗小石头往哥斯达的脑袋上掷去。

    “你这个卑鄙的凡人,想让我这条高贵的魔龙做你的仆人,做梦去吧!”哥斯达顿时被气得七窍生烟,怒吼道,“你二大爷的,我一会恢复过来,就把你咬成渣……”

    “小,小,小……”哥斯达还没吼完,林半就双手一扬,拇指和中指、无名指相扣,掐了一个奇怪的法诀,眼睛里的金光一闪再闪。

    “不!不要!你二大爷的……”哥斯达感觉到了身体的异常变化,顿时又惊又怒地嚎叫起来。

    十分钟后,林半一扫之前的狼狈,他又蹦又跳,兴高采烈地踩着一只小老鼠。

    仙灵之力对身体的改造果然神奇,仅仅十分钟,林半腿上的断骨就恢复好了,身上的刺痛也消失了,从半死不活变成了生龙活虎。

    而那只“小老鼠”,自然就是被变形术给再次变小了的哥斯达。

    “卑鄙,卑鄙!”哥斯达瞪着一双还很有些酸痛的小眼睛,一时间又惊又气。

    “蠢龙,你还认识我吗?”一声威严的大喝声忽然传来。

    哥斯达战战兢兢地仰头望去,此时在它的眼里,林半似乎完全不一样了——他法天相地,有着无尽的威严,那两条沾满泥土的长腿,就如同擎天柱一样高大威猛。

    “错觉,这是错觉!”哥斯达使劲地摇晃着脑袋,不甘心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用仙术?”

    “我会的仙术多着呢!刚才不过是逗你玩一玩,想看看你愚蠢而自大的样子罢了。”林半大笑道,“现在,我想我们可以正式认识一下了。我叫林半,是地球守护者……之一!”

    “地球守护者?”哥斯达胆战心惊地仰视着林半,摇头道,“我不信!”

    “你居然敢不信?靠,我踩死你!”林半大怒,一直把哥斯达踩进土里,只露出半个嘴巴,这才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没用的,省省吧……它虽然缩小了,法力和行动能力也受到了限制,但**防御能力并没有退化,你这样踩它一百年,也踩不死它的。”一旁的牧云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那怎么办?”林半双手一摊。

    “先想办法困住它,别让它恢复法力。”牧云眨了眨右眼,灵识传音道,“我们用变形术时,仙灵之力都不多,所以威力不大,我估计会有时间限制性……就算没限制,如果它吸收够魔气,恢复了原来的法力,就随时可能破解掉我们的变形术,到时候我们就麻烦大了!”

    林半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就不屑地笑道:“不就是一个妖魔吗?我们的祖先抓到这种妖魔时,很简单,锁了琵琶骨,扔在粪池里浸一浸,任它来头再大的妖魔,也会英雄气短,然后就奄奄一息了!”

    “不要,不要!”哥斯达立刻脸色大变,在林半的鞋底下拼命挣扎起来。

    哥斯达不这么叫唤,林半还没有把握,一听到这四个字,林半立刻笑容满面地捏住哥斯达的嘴巴,把它紧握在手心里,然后把牧云抱了起来。

    “你干嘛?”牧云脸一红,现在她伤势很严重,连微微地挣扎一下都做不到了。

    “带你去看一出好戏,我这瓜地附近就有个化粪池,哈哈。”林半笑得很阴险。

    林半瓜地旁边的那个化粪池,本是负责为瓜地提供养料,以便能用“农家肥绿色西瓜”的名义提高销售价格,没想到这时候还能派上新用场。

    “欢迎来到地球!哥斯达大人,你是贵客,我会让你酒足饭饱的,你就好好体验一下地球人民的热情好客吧,哈哈!”来到化粪池旁边后,林半大笑道。

    “我投降,我投降!”哥斯达闻到粪池那股恶心的臭味,顿时心惊胆战,赶紧求饶。

    “那怎么行?不浸你三天三夜,我怎么能对得起你呢?”林半笑嘻嘻地找来一根顶端有分叉的大树枝,又用一捆麻绳把哥斯达的四肢和脖子反绑在树枝上,就准备把树枝插入粪水里。

    这样是为了方便随时控制哥斯达,否则在一个粪池里打捞一只落水的“老鼠”,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半想得很周到。

    “卑鄙,卑鄙!”

    “无耻,无耻!”

    “阴险的低等生物,你惹怒我了,快放了我,不然要你好看!”

    “啊,别再打我的头……我真的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的!”

    “天哪,我实在受不了了,投降,我投降了!”

    “饶命,喂,老兄,饶命啊!”

    哥斯达不停地惨叫着,语气越来越无助。这不仅仅是因为粪便之类的污秽之物会对它的身体和灵魂伤害很大,还因为这会被它成为魔界的笑柄,让它永远抬不起头来。

    “你不是说我是卑微的凡人吗,你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的魔神吗,现在再神气一个给我看看!”林半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他得意洋洋地敲打着正拼命挣扎着的哥斯达,“凡人会仙术,神也挡不住!嘿嘿,小爬虫,小蜥蜴,就凭你也想和我斗?除非你答应做我的仆人,我就饶你一命!”

    “做你这个凡人的仆人?你二大爷的,做梦!”哥斯达悲愤地嚎叫道。

    “那就别怪我心狠了!”林半脸色一变,冷哼一声,提起了那根树枝。

    “林半,适可而止吧,别真把它浸粪坑!”林半的小人嘴脸,让同一阵营的牧云仙子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出言相劝。

    仙子殿下毕竟是单纯而善良的,虽然被哥斯达害得很惨,但毕竟大家同为神仙,真要把一个魔神浸入粪坑里折磨,牧云还是看不下去的。

    “仙子殿下,这时候你可千万不能心软!”林半惊讶地看了牧云一眼,“别急,总得让它吃饱喝足了,才算待客之道嘛。看我怎么慢慢收拾它,嘿嘿!”

    林半一边说着,一边赶紧把树枝朝粪水里捅去,转眼间,哥斯达的脑袋已经快挨到粪水了。

    “住手!我认输,我愿意做你的仆人!”哥斯达吓得亡魂皆冒,拼命地嚎叫起来,“饶命,饶命啊!”

    听到这句话,林半和牧云都同时呆住了。

    “我没听错吧,至尊无上的魔神,真愿意做一个凡人的仆人?”半晌后,林半才把树枝在粪水上轻点了几下,狞笑道。

    哥斯达悲愤地点了点头,都快要哭出来了:“但我有个条件,这个协议只在地球上生效。离开地球,就作废!”

    “这没问题。”林半想了想,就点头同意了。

    哥斯达现在满心想的都是尽快恢复法力,离开地球,好摆脱这个该死的主仆协议。林半却正好相反,他从没指望过这辈子能离开地球,因此这样的条件对他没有任何意义。

    “既然这样,那就签个主仆灵魂契约吧。”牧云显然没想到哥斯达真会这样认输,她强忍住自己的惊讶和欢喜,平静地说道。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八章 妖魔之气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八章妖魔之气

    在牧云的指导下,林半和哥斯达签订了主仆灵魂契约。

    主仆协议一签订,林半就拥有了随时将它的身形变大变小的权力,所以哥斯达就算以后破解了变形术,林半仍然可以把它变成这种迷你版的小恐龙。

    这么一来,林半就有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强大宠物。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当然,这个宠物现在一点也不强大,它看起来很虚弱很沮丧,再也没有了霸王龙的霸气和威风。

    哥斯达摆了个四脚朝天的奇怪姿势,开始努力地吸收天地间的魔气。它满怀怨恨地在心里誓,要尽快恢复功力,离开地球,让这个该死的主仆契约见鬼去。

    而林半则赶紧把牧云抱到了远离粪池的地方,他打了盆清水,找了块干净毛巾,帮牧云把脸上、手上的血迹和泥土擦干净,自己也好好地擦洗了一番。

    当林半重新凑过身来时,牧云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半的脸看着。

    “仙子殿下……”林半被眼前的俏佳人看得脸热心跳,吃吃说道。

    “以后就叫我牧云吧……”牧云板着脸打断了林半的话,并尽量让自己的话语变得更平静,“仙境我一时半刻是回不去了,恐怕要在凡间呆一段时间。我的仙子身份不能暴露,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以后你就不要叫我仙子殿下了。”

    “嗯,牧云……”林半顿时更觉得脸热心跳了,一时间想不出话来说,索性开了个玩笑,“你看,现在我有了仙灵之力和仙术,勉强算得上半个神仙了。看来我这个林半的名字还真是先知先觉,这不,现在我就成了林半仙了!”

    “自吹自擂,恶心!你现在这点道行,离得道成仙还差得远呢!”牧云翻了个白眼,然后话锋一转,“不过论起精神力来,你倒真算厉害的……”

    “对了,精神力到底是什么?小说里经常有这个东西。”林半好奇地问道。

    “用你们地球上的话说,精神就是精气和元神。而精神力,其实就是一种意念,是灵魂释放出来的一种力量,普通人是看不见的。精神力的强弱,也就是你意念的控制和扩张能力的大小。不得不说,你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灵魂。”

    牧云说着说着,就陷入了回忆中,“刚才我在天空中,看见地面上有一束由精神力形成的细小光柱,就像狼烟冲天而起。当时我还以为遇到了地球上极为少见的修真者,就停下来分神观察,没想到被哥斯达抓住了机会,趁机偷袭了我,把我打落凡间……”

    “光柱?”林半想起天空中“流星光爆”的那一幕,再联想到与野猪搏斗的前因后果,还有那只飞鸟忽然摔死的诡异一幕,顿时有些目瞪口呆起来,“我明白了,当时我正在和野猪较劲,我失败了,一气之下就乱吼了几句……原来那样的意念就能形成光柱,还能震散飞鸟的灵魂!”

    “怎么回事?”牧云顿时好奇心大起。

    林半于是把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

    “我明白了,原来那是你对上天的强烈怨念,难怪!”牧云感慨道,“嗯,就和你刚才向哥斯达跳去时一模一样,我同样看到了一小束光柱,所以我确认你精神力很强,这才把剩下的仙灵之力都给了你,并传给你法术……”

    林半听到这几句话,又想起那些前因后果,也不禁感慨万分:“呵呵,这事说起来还真有趣,起因不过是几头野猪偷吃西瓜,想不到竟无意中引了你和哥斯达的争斗,这也算是一个西瓜酿成的血案了!”

    “哎,你的精神力为什么会这么强大?”牧云却是更为好奇起来。

    林半一时也解释不清,于是满脸自豪地说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可是地球守护者!”

    “呸,不要脸!”牧云被逗乐了,抿着嘴笑了起来

    她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新月,鼻子微微地皱了起来,说不出的清纯和可爱。

    这一刻,天上的明月忽然失去了光华。

    那一瞬,夏虫也忽然停止了鸣唱,天地间一片寂静。

    林半惊呆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牧云的笑容,那简直是倾国倾城之美。现在,他总算知道了“沉鱼落雁”、“祸国殃民”这些词是怎么来的。

    有那么几秒钟,林半的呼吸有短暂的停顿,心弦也似乎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拨动了一下,就仿佛是一潭平静的湖水被春风拂过,水面上荡起了层层迷人而奇特的涟漪。

    “好了,说正事吧。”牧云刚笑了一小会,就现林半正在盯着她的脸看,她的笑容立即像变魔术一般消失了,又恢复了冷若冰霜的神情,“现在战斗结束了,你赶紧把仙灵之力还给我吧,我有急用。”

    “还给你?”林半一呆,一时间有点舍不得。

    无论是谁,得到一块金砖之后,总是舍不得交出去的,何况是价值连城的仙灵之力?

    没有多余的仙灵之力,用什么来动仙法?从这个意义上说,仙灵之力比一箱金条更宝贵!

    “只要一点点就行,我要用它来催动功法,恢复法力!”见到林半一付肉痛的神情,牧云忍不住咬了咬嘴唇,一时间心中大恨。

    眼前的这个凡人,不但卑鄙无耻,而且自私小气。自己居然把仙法传给了这个心术不正的凡人,真是失策啊!凡人的脸,都被他丢光了,而仙境的脸,都被自己丢光了……

    仙子殿下的这个小小请求,林半自然不能拒绝,于是输送了一点仙灵之力过去,然后挥着锄头,把瓜地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坑给填上,把哥斯达的爪印抹平了,以防止这场大战的痕迹被人现,引来大麻烦。

    今晚的事情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仙子殿下只要很好地隐藏身份,倒是问题不大。但如果一条活恐龙被人现,哪怕只是恐龙的脚印,都会引来无数势力的垂涎,从而引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村民,警察,地质勘探队员,冒险家,黑社会,军队,甚至是网络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国安和外国神秘势力……一想到这些可能粉墨登场的客人们,林半就多了些烦恼。

    要和这些势力对抗,可是件大难事。

    虽然现在他身体里还剩下一点仙灵之力,但极其稀薄,用不了多少仙术。而抛开仙术,他只不过**比普通人强上一点。即使只是遇上一把手枪,能不能活下来都成问题,更别提拥有导弹的国家暴力机器了……

    好在他现在的力量和度都比较强大,奋斗几小时后,总算把瓜地基本恢复了原样。

    林半抹了把汗,跑去查看牧云的状况。

    躺在地上休息了几个小时的牧云,脸上的气色明显好了许多。此刻她正捏着法决,勉勉强强地盘腿而坐,试图吸收天地间的灵气,恢复自己的力量。

    见到林半过来,牧云睁开了眼睛,沮丧地摇了摇头:“唉,还是不行!”

    “怎么了?”林半疑惑地问道。

    “仙灵之力,是可以吸取天地灵气进行转化的。但现在地球上的灵气非常稀薄,而且早就被严重污染了,里面掺杂着许多紫色的妖气,还有黑色的魔气……”牧云长叹一声,无奈地说道,“现在我仙灵之力不够,阵法布置不出来,所以根本不敢吸收天地灵气。否则吸进了妖魔之气,我的身体会受到更多的污染。唉,看来短时间内,恢复力量是没有指望了。”

    “不会吧?”林半被吓了一跳,随后若有所思地说道,“嗯,你说的这种妖魔之气,我刚才也在哥斯达身上现了,不过看得不太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看到一片黑雾。”

    “那是因为你天眼初开,还没掌握正确的方法……”牧云指了指自己双眉之间的那颗小小金痣,提醒道。

    林半于是知道了,那不是痣,而是天眼……难怪印度女孩都喜欢在双眉之间点上一颗美人痣,原来那不是摆设,而是效仿上古仙人!

    “难怪这么多年以来,都没听说过有人变成神仙的,原来是灵气被污染了。”林半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句,又疑惑地问道,“牧云,这些灵气为什么会被污染,是因为空气污染吗?”

    “不,是因为人心变坏了。”牧云简单地解释道,“心魔越重,妖魔之气就越重。当很多人都有妖魔之气,这个世界也就彻底坏掉了,灵气就不再适合修炼者吸收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修真者越来越少,也没听说过谁能成功的。”林半一呆,随后恍然大悟。

    这一瞬间,他想起了地沟油、三鹿粉、农药菜、瘦肉精、人造蛋、甲醇酒、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铝馒头、红心蛋、糖精枣、氟化茶、硫银耳、箱子馅、纸腐竹……

    民以食为天,当食品问题都得不到安全保障时,这是挺悲哀的事情。

    而其他国家似乎也好不到哪去,同样的诚信丧失,同样的食品危机,同样的拜金主义,同样的人心成魔。为了一点石油就悍然动战争,让无辜百姓死于炮火之中。还有那更为隐蔽的货币战争、粮食战争、股市和毒品战争,更是杀人不见血、侵略不用刀……

    科技达,共享资源,电脑电视连接世界,这是个最好的时代!

    礼崩乐坏,人心成魔,毒品黑帮全球,这又是个最坏的时代!

    这样说起来,这个世界可不就是坏掉了吗?或者说,生病了……

    说实话,林半并不想在仙子殿下面前承认凡人的世界有多么糟糕,但最终还是不甘心地默认了,因为现实本来就是这样。

    “确实如此,已经很多年没人飞升到我们仙境了。”牧云点了点头,打断了林半纷乱的思绪。

    “那有什么解决之道吗?牧云,你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得想想办法。”林半叹了口气。

    “嗯,有两种解决方法,可以让我恢复法力,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愿意!是哪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从灵石中吸取未被污染的天地灵气。”

    “灵石?那是什么样的石头?我去帮你挖一点来!”

    “就是你们地球俗称的钻石,你去挖吧,越多越好。”

    “……”

    “怎么了?”

    “那东西好像挺贵的,再说我也挖不到啊……嗯,你需要多少克拉?”

    “我们修仙之人不论克,只论斤,嗯,先给我弄个十斤八斤吧。”

    “……”

    “林半,你怎么四脚朝天了?”

    “牧云……你还是谈谈第二种解决方法吧!”

    “第二种办法嘛,就是寻找聚灵石,它比灵石差,本身蕴含的灵气很少,直接吸收的意义不大,但可以用来组成聚灵大阵,从而聚集灵气。它还可以过滤掉那些妖魔之气,让我吸收到纯净的天地灵气,恢复仙灵之力。”

    “聚灵石是什么东西?”

    “就是地球上俗称的玉石,比如白玉、翡翠之类。”

    “哈,那就简单了!这些东西容易搞到手,也不算贵。”

    “我还没说完,不能是普通的玉石,必须是特别纯净的玉石,比如极品的羊脂白玉、极品的翡翠绿心,不能有明显的杂质和瑕疵……嗯,也不要多少,十斤八斤也差不多了。”

    “……”

    “林半,你又怎么了?”

    “这些东西我都弄不到,我想我帮不到你了!”林半一时间大为沮丧。

    牧云皱着眉头盯着林半,仙子殿下给凡人一个效劳的机会,这凡人居然敢不乐意?

    林半却低下头来,不与牧云对视,下定决心不接这烫手的山芋。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九章 其实你是一个贼!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章其实你是一个贼!

    牧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垂头不语的林半,她歪着头仔细地想了想自己所了解的地球知识,猛然想起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顿时心有所悟,于是伸出纤纤食指,轻点了一下林半的额头。

    “仙子殿下,你这是……”林半抬起头来,看到牧云脸上的神情,心中一跳。

    “凡人,想飞吗?”牧云微眯着那双大眼睛,脸上的神情似喜似嗔,带着些羞涩,又带着些诱惑,有一种混合着单纯萝莉和成熟御姐的独特风情,让林半一时间有些看傻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想,做梦都想!”林半心中大跳了一下,忙不迭地点头道。

    谁不曾幻想过飞翔?虽然只在做梦时飞翔过,但那种自由飞行的奇妙感觉真的很难忘。

    “那好,想学习飞行术,就去找些钻石或玉石来吧。”牧云姿态优雅地收回了那根指头,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你也可以在聚灵阵中修炼,这对提高你的功力大有帮助。”

    不出牧云所料,一听到自己也有好处得,林半的思维顿时空前活跃起来:“仙子殿下,我决定答应你了。我没有钱,但我们有障眼法、陷身术之类的仙术啊,可以去偷金库,抢银行,砸珠宝店,这样多省事……嘿嘿,我喜欢这种逍遥法外的快感!”

    “那可不行!”牧云正色道,“仙人下凡,虽然不受世俗法则的约束,但也不能违反本心,否则就会破了道心,法术也会失效。喂,你别挤眉弄眼的,也别打坏主意了。你已经有了仙灵之力,就和我一模一样,违反了本心,就会道心失守,失去法力,沦为普通的凡人。”

    “呃……那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行呢?”

    “很简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只要走正道就行了。记住,偷摸拐骗、烧杀抢掠,这八件事情都是为仙人所不耻的!你要想成就仙道,必须先戒掉这八样东西,嗯,你可以考虑取一个法号,我看就叫‘八戒’吧!”

    “我抗议,严重抗议!八戒哥是我很敬仰的一位老前辈,我不能侵犯他的姓名权……”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算了。总之,你就不用考虑那些不合适的赚钱方式了,还是努力走正道去赚钱吧。记住,守住本心,才不会失去法力,否则就会像那个用穿墙术去偷东西的崂山道士一样,落得个悲哀的下场。”

    “……”林半再次无语了,半晌才说道,“牧云,咱们先下山吧,想点办法去赚钱买钻石,把你的伤治好。”

    牧云刚点了点头,林半就一把拎起了正闭眼打坐的哥斯达,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说道:“哥斯达,以后你就跟我混了。所以你要记住,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偷不能抢,不能擅自变大身形,不能离开我身边,不能让人现你的存在!总之,没有我的许可,你绝对不能露面和搞破坏,否则会引起地球上的大骚乱,那样我们就都死定了……”

    “嘿,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哥斯达不满地嘀咕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林半回头看了看瓜地,又恨恨地说道:“唉,这些野猪真可惜了,本来可以卖不少钱的,结果全被你祸害了!”

    林半本来想租台车把这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拉走,找点门路去卖掉,也能换回不少钱。但这些野猪尸体有的变扁了,有的直接变成了肉泥,有的则是受了魔气冲击和震荡,皮肉都焦黑了,别说卖了,就是被人现都是大祸事,只得埋在了那个大坑里。

    “是啊,真可惜,如果烤了吃,味道应该不错!”哥斯达从林半的上衣口袋里探出头来,它舔着嘴唇,一副遗憾的神情,“要是我没被你们变小,我一顿就能吃完那群低等生物。”

    “你这么能吃?”林半惊讶地说了一句,然后喝道,“喂,小蜥蜴,你别把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恶心!”

    “你就不能叫我哥斯达大人吗?”哥斯达幽幽地叹了口气,“蜥蜴这种爬虫,实在不应该和我相提并论。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样,都是双足行走,不属于爬虫类,而且我都几千岁了,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梦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刚才说吃野猪?不会吧,你们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吗?”

    “不不不!”哥斯达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灵气,我们可以把灵气转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间烟火。但现在在凡间,灵气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必须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包括牧云仙子也一样要吃!”

    “那如果把你变回原来的样子……不,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变成三十米的巨龙是不可能的,那样你会被全世界的人现,最多把你变成老虎大小,也好帮我们做点事情……不过,变成老虎大小以后,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东西?”林半苦着脸问道。

    “最少需要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当然,你们圈养的那种家猪或者家牛也可以凑合。”哥斯达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知道的,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我才能维持那种体型,才能够保护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头猪?你知道一头猪要几千块钱吗?就算一天只要两千,一年也要七十多万!喂,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自谋生路吧!”林半顿时大惊失色。

    “自谋生路?这不公平!难道在地球上,一个主人养宠物,还会为花钱而心疼吗?”哥斯达无辜地眨着那对小眼睛,极为不满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噜噜地响了几声……

    没办法,一谈到食物,它就觉得肚子饿得慌,毕竟刚才的战斗耗尽了它的体力和能量。

    哥斯达以前虽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骑兼打手,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达也算是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么的。现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吓,迫不得已才选择向林半低头,原本指望能端上个金饭碗,过上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饭了,让它自谋生路……太卑鄙了,这怎么可以呢?

    哥斯达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态了,没想到林半这个凡人根本不领情,没好气地答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是不要恢复成老虎大小吧,否则我养不起你。你就这么大挺好,平时吃点苍蝇蚊子,还有臭虫蚯蚓之类的就饱了,反正不用花钱。实在不行,我就再把你变小一点,嗯,变成一只臭虫大小就更好养活了。”

    “不,不能这样!”哥斯达顿时大惊失色,“那些东西我绝对不能吃,我也绝对不能再变小了,我毕竟是个高贵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别忘了你和我签订了主仆协议,我随时可以灭掉你!”林半怒道。

    主仆协议是一种很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林半现在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哥斯达于是垂头丧气地缩进了口袋里,以沉默来表示抗议。

    …………

    凌晨四点多,林半双手举着担架,口袋里装着哥斯达,悄悄地回到了村里。

    青龙村的村民们住得很分散,房子东一栋西一间,大多靠着自己的责任田修建。林半七弯八绕,快步向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村子里原本是静悄悄的,但不知为什么,村里的狗忽然依次吠叫了起来,且越叫越凶。

    林半吓了一跳,赶紧拨腿飞跑,生怕那些村民跑出门来查看动静,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担架。

    “哥斯达,这些狗一定是闻到了你的味道!”牧云皱眉说道。

    “不可能!我现在这么小,哪有什么气息?何况如果我散出龙的气息,它们敢吠叫半声吗?”哥斯达不屑地说道。

    “难道是闻到了我的仙人味道?”牧云略有些惊喜地说道,“想不到凡间的狗也还算识货!”

    “你现在满身的血,哪还有什么仙人味道?”林半刚苦笑了一声,就忽然在一栋二层楼房前停了下来,并迅地躲到了屋后的墙角里,同时对着牧云和哥斯达低声说道:“别作声,被人现了会有麻烦!”

    这栋楼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用围墙围着,围墙中央有一扇铁门,看来是富裕人家。

    “嘎吱……”林半刚躲进阴影里,围墙的铁门就被人推开了,两个穿着平脚短裤的老头和老太太相继走了出来,用手电筒四处照着。

    “汪汪……汪汪……”一条大土狗跟在他们后面,使劲地吠叫着。

    此刻,整个村子里狗叫声此起彼伏,就像过年放鞭炮一样,让牧云和哥斯达都很困惑。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老头和老太太的对话——

    老头:“他***,狗叫得这么凶,恐怕有贼在偷东西,今晚怕是不能睡了!”

    老太太:“不会吧,谁敢来我们村里偷东西啊?”

    老头:“哼,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心为好!”

    老太太:“咦?听你这话音,是在说林家那小子吧?林半不是上山守西瓜去了吗?再说了,听说他这几年学好了,也自己去赚钱了,起码咱们家没再丢过东西啊。”

    老头:“狗改不了吃屎!做过一次贼,终生都会想做贼的。老婆子,后门关好没有?”

    老太太:“早关好了!”

    老头:“狗洞堵好没有?”

    老太太:“没有。”

    老头:“赶紧堵上!还有,去数数那些鸡,看少了没有?还有那几头猪!”

    老太太:“林半这小子从不偷猪偷牛的啊……他只偷过鸡鸭!”

    老头:“你知道什么?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偷鸡摸狗的人,胆子会越来越大,最后什么都偷!”

    老太太:“哦……唉,说起来林半那孩子也怪可怜的,摊上那么个倔老头,也怪不得他!”

    老头:“就你心软!唉,女人啊……”

    老太太:“哼,就你心硬,比铁还硬,行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破事!那一年,咱家的鸡是怎么丢的?”

    老头:“好了,怕了你啦,别说啦,睡吧!”

    不一会,铁门关了起来,脚步声渐渐消失,狗吠声也慢慢沉寂下去。

    牧云和哥斯达听到这段对话,顿时惊讶万分,面面相觑,他们总算明白了一件事——原来村里狗吠,是因为闻到了林半的气味!

    这真是不可思议啊,那林半平时住在村子里时,这些狗整天该叫成什么样啊?

    林半脸红耳臊,赶紧踮起脚尖往家里跑去。只是路过那扇铁门时,他犹豫了一下,又习惯性地伸手摸了一下。

    那扇铁门上的挂锁,居然没有锁好,院子的角落里也趴着一只老母鸡,就连那条大黄狗,也被狗绳锁在了廊柱上,根本起不到扑咬盗贼的作用……看来人老了,就是容易犯糊涂。

    “汪汪……”这时那条大狗闻到了林半的气味,又摇着尾巴兴奋地吠叫起来,林半赶紧撒开脚丫开溜了。

    村子里的狗叫声仍然此起彼伏,就像一曲交响乐。

    一口气跑到家门口的那条小路上,林半才停下步子,轻咳了一声:“牧云,其实……”

    “其实你是一个贼!”牧云打断了林半的话,她冷冷地盯着林半,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楔入林半心底的最深处,“算我瞎了眼,把仙术传给了你这个心术不正的贼骨头!”

    林半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下巴也耷拉到了胸口,半晌没有说话。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十章 活着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章活着

    倒是哥斯达适时地打破了冷场的局面,它惊讶地说道:“牧云仙子,他的仙术是你刚才教给他的?这么说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地球守护者……”

    “闭嘴,别插话!”牧云狠狠地瞪了哥斯达一眼,怒气冲冲地说道。

    哥斯达狠狠地郁闷了一下,又不甘心对林半挤眉弄眼道:“主人,想不到你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主意。我建议你去别的村子里偷,嗯,我不介意吃你偷来的小.乳猪,记得烧烤时多放点调料……”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闭嘴!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林半也怒气冲冲地喝道。

    “那是怎么样的?我需要一个解释!”牧云冷冷地问道。

    林半张了张嘴,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刚才那对老夫妻,林半自然认得,那是跛子老三和他的老伴。

    林半确实在村子里偷过鸡,摸过狗,也偷过老三家的东西。不过那是小时候的事,而且事出有因。可是,老三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他也没法完全辩解清楚。

    一时间,两人一龙陷入了沉默。

    半晌,林半咬了咬牙,大步向前方一栋只有一层的*平房走去。

    “这就是你家?”牧云看了一眼那几间破破烂烂的*平房,再次冷冷地开口了。

    “是。”林半低声答道。

    “我不去你家了!”牧云沉默了一会,忽然说道。

    “为什么?”林半惊讶地问道。

    “你的家是个堆满了赃物的贼窝,我要是进去了,岂不是不清不白了?”牧云的这句话,再次像钉子一样,锲入了林半的心窝。

    林半怒气上冲,他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忍不住为自己辩护了一句:“其实,那都是我以前不懂事,肚子饿就去偷了些东西吃,十岁时我就再没偷过了。现在我家里是家徒四壁,什么也没有,怎么会是贼窝呢?”

    “太可惜了!真的什么都没有吗,吃的也没有吗?就算没有烤乳猪,没有烤全羊,难道连烤鸡翅膀也没有吗?”哥斯达顿时大为失望地唠叨了一句。

    “闭嘴!你的话可真多。”牧云瞪了一眼哥斯达,又瞪着林半,失望透顶地说道,“就算是这样,你也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总之是不要脸!而且,你还骗了我,错上加错!”

    “骗了你?”林半听得心头火起,又有些疑惑不解。

    “你没骗吗?”牧云冷笑道,“我醒过来时你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我都记得!你说你是一个高尚的人,窃取这种肮脏的词,不应该用在你的身上,对吧?可是现在,你又亲口告诉我,你偷过别人的东西!”

    “就几只鸡鸭而已,用得着这么夸张吗?”见到牧云一副声色俱厉的样子,林半有些哭笑不得——仙子殿下,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骂我管我?

    “不只是几只鸡鸭吧?主人,刚才全村的狗可都在叫呢,想必没哪家你没偷过吧?在仙子面前,你何必还要继续说谎呢,这可是错上加错!”哥斯达忽然插了句话,它大义凛然地说道,“我宁肯不吃烤乳猪和烤鸡翅,也要谴责你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你这是给仙界抹黑,你丢了牧云仙子的脸!”

    哥斯达忽然意识到自己应当抓住机会搞搞挑拨离间,万一牧云仙子把林半杀掉,他就不能当自己的主人了,那个束缚住它的灵魂契约也就失效了……

    想到这里,哥斯达顿时热情高涨,挤眉弄眼起来。

    “蠢龙,闭嘴,没你的事!”林半恶狠狠地喝道。

    林半都举着担架走到家门口附近了,但仙子忽然不肯进门,这可把林半难住了。

    这大半夜的,难道还走到县城去?

    就在林半为难时,原本寂静的屋里忽然亮起了灯火,传来了声音。

    虽然隔得比较远,又隔着一层木门,但牧云、林半和哥斯达都不是普通人,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小敏,村里的狗怎么都在叫,不会是有什么黄鼠狼和野猪进村了吧?”一个显得有些苍老的声音问道。

    “不会啦,哪来什么野猪……怕是我哥回来了吧?”屋里又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有些娇嫩,还带着些慵懒的睡意,十分的好听,就如同黄莺在树尖上鸣唱。

    听到这声音,林半的嘴角浮起了一丝温柔的笑意。

    哥斯达也好奇地睁大了眼睛,从林半的口袋里探出头来,这么好听的声音,一定是个大美女!

    “你做梦呢?这大半夜的,天马上就亮了,臭小子要回,也不是这时候回啊!”老头冷哼道。

    “老爸啊,难道你又没睡着?”女孩惊讶地问道。

    “嗯,一晚上都在想着你哥读大学的事,睡不着,头疼。丫头,你哥前几天不是给我在医院开了一小包安眠药吗?拿来,我要吃一点。”

    “嗯。”屋子里响起踢踢踏踏的走路声,半晌后女孩说道,“爸,只能吃一片哦,我给你倒水去,你等一下。”

    不一会,女孩惊讶地嚷道:“老爸,那包安眠药呢,你不会全吃了吧?”

    “没有啊,我只吃了一片,剩下的刚才掉床底下了,明天早上你来捡吧……”老头刚答了一句,就回过神来,怒吼道,“不对!混帐,这是安眠药吗?怎么舌头甜甜的?”

    “老爸,那其实是钙片……”女孩沉默了一会,怯生生地答道,“我哥说,你要多吃点这个东西,才有机会重新站起来。”

    “站个屁!那臭小子又换我的药,他就是一个混帐东西,小畜生!”老头顿时大怒,捶着床板大吼道,“你以后不要叫他哥,叫他畜生!你不要怕,就说是我说的!”

    牧云和哥斯达听了这几句对话,顿时面面相觑。

    林半脸色青,他猫腰把担架放在了地上,就要冲进去,却被牧云一把拉住了胳膊。

    “别去,我想听听他们说些什么!”牧云灵识传音道,眼里满是疑惑。

    仙子殿下对林半十分失望,决定伤势稍好,就和林半分开,以后各走各的路。但这是一个真正了解林半的机会,她仍然不想错过,因此阻止了林半的冲动。

    “老爸,你别这么说我哥,他听到了会很伤心的。”屋内,那女孩忽然哭了起来,“你也知道,他一心一意就是要报答你!你瘫了,他服侍了你整整十年。你说不让他跪着活,也不准他去乞讨,他就去偷东西给你吃,后来又去当童工赚钱,还把我捡回来服侍你……为了我们,我哥这些年可受尽了白眼,挨了不少打,也遭了不少罪……可你呢,老是要偷着寻死,你对得起他吗?”

    老头沉默了。

    “老爸,你怎么总想着寻死呢?如果你死了,我哥不是白忙乎这么些年了?他该有多伤心呀!你太对不起我哥的一片苦心了,呜呜!”女孩越哭越伤心,越哭声音越大。

    “丫头,你别哭了……”老头顿时软了下来,嘀咕道,“我知道你哥的心思,也知道他很苦,我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可我这么半死不活地拖着,只能拖累你们啊!你哥现在连大学都不肯去考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哥说,读大学要好几万块钱呢,读完大学也很难找到工作,不如去打工……”女孩抽抽答答地说道。

    “屁!他就是在放屁!他不是说知识能改变命运吗,你以为他真不想读大学?他为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念高中?”老头气呼呼地说道,“要想赚钱还不容易?丫头,你把我弄到铁轨上去,让火车压一下我的腿,就可以找他们赔钱,我听说十万八万的都能有,这比让你哥去打工什么的都强!”

    “爸,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哪能这样?”女孩又哭了起来。

    “我这腿反正废了,压一下又有什么关系?你哥不肯帮我,你也不肯吗?”老头声色俱厉地吼着,再次把床板擂得“咚咚”响。

    “爸,你别这样,我哥知道会杀了我的!等回头我哥回来了,我再劝劝他,让他去上大学,好吗?”女孩抽泣道。

    “这还像句话……好了好了,别哭哭啼啼的。睡吧,我不寻死了,回头你要记得劝你哥啊,他就听你的!”老头不耐烦地喝了一声。

    “嗯,我会努力劝我哥的。”女孩乖巧地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屋里的灯便灭了。

    “怎么回事?”牧云越听越迷惑,扯了扯林半的衣袖。

    林半长叹一声,走到远处一处竹林里,把牧云放了下来,摇头说道:“这事情说来话长,你们真要听?”

    牧云和哥斯达一齐点头,牧云还满脸歉意地说了一句:“林半,我应该是错怪你了,你别在意。”

    “没事,我被人冤枉惯了,你这不算什么的。”林半苦笑了一声,低声道,“是这样的……”

    林半还确实是个苦命人,出生没多久,就被人扔在了飞沙县城的一家商场门口。

    1992年的冬天,林冬至去县城去采购年货,现一群人正围着什么看热闹,他就挤进去开眼界,结果看到地上躺着一个面黄肌瘦、被冻得脸色青的婴儿。他心中一紧,赶紧把婴儿抱了起来,结果现婴儿的襁褓里塞着张纸条,上面只有十个字:“他叫楚安,求好心人收留。”

    林冬至又扒开襁褓看了一眼,现是个男孩,他又是怜惜又是喜欢,赶紧把婴儿抱回了家去,就此当上了爸爸。

    林冬至是青龙村的普通农民,找了个叫谢雨青的老婆。谢雨青除了鼻子有点塌、脸有点黑之外,长得还算过得去,但她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养。林冬至急了,凑了些钱去医院检查,最后现自己有不能生育的毛病,而且这病还挺难治,没有五六万下不来,还不能保证治疗效果。

    林冬至拿不出那么多钱,也就认了,好在谢雨青也没嫌弃他,没吵着要离婚什么的。不过他们人到中年,膝下无子,自然是心中遗憾,只是嘴上不说罢了。

    这一回林冬至捡了个儿子回来,夫妻俩自然是十分高兴。林冬至回家后就为儿子改名为“林半”,跟自己姓了。

    按林冬至的说法,之所以要取个“林半”的怪名字,是因为林半原本姓楚,而“林”字是“楚”字的一半……再说了,当时林冬至现被扔在商场外面的林半时,林半被冻得只剩半条命了,所以这个“半”字就还有这么一层意思。

    事实上,林半被林冬至捡回来之后,也一直只有半条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出生就被父母狠心抛弃,林半的身子骨从小就很弱,经常生病住院,动不动就高烧到4o度以上,把家里的钱都折腾光了。

    好在谢雨青心地善良,又在林半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母爱,不吃不喝不睡地专心照料着他,一次次地把林半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为了林半的病,谢雨青的头都愁白了不少。

    林半五岁时,身子骨还是很弱,林冬至和谢雨青都急了,抱着林半上了青龙山,找到一个据说很灵验的小道观,求一个老道士给林半驱邪。

    老道士给林半看了看脉,摸了摸骨,也有些惊讶,说林半天生阳气不足,气血阴虚,易惹病招灾,于是留林半在道观里住了几个月,教给林半一些锻炼身体的方法,之后林半的身体就逐渐好了起来……

    “那老道士教了你什么方法?”牧云听到这里,眼睛忽然亮了起来,似乎解开了一个疑惑。

    “那不是重点,以后再说……我先把我的故事说完。”林半的声音忽然有些沙哑起来。

    林半的身体好了,他的养母谢雨青却忽然一病不起,去医院一查,竟是得了胃癌。

    家里的一点余钱早被林半的病给折腾光了,谢雨青坚持不肯去治自己的癌症,说治也治不好,何必去借钱,还是把钱留给林半读书娶媳妇的好。

    2oo1年五月的一天,已经瘦得只剩一把干骨头的谢雨青躺在床上,痴痴地望着窗外,喃喃说道:“冬至,你说林半怎么还没到家呢?”

    “快了,快了,他在县城里读书,路远着呢。你放心,他一放学就会跑回来,这孩子最有良心了。虽然我们没把你得胃癌的事告诉他,但他见你身体越来越差,也是急得不得了,还经常在放学的路上帮你挖草药,这时候,恐怕他还在挖呢。”林冬至安慰道。

    “真想再看他一眼啊,可惜,我怕是等不到……”谢雨青说着说着,肚里就传来一阵绞痛,眼睛也不甘心地闭上了。

    八岁的林半,失去了第二个母亲,失去了如山岳一般巍峨的母爱。

    谢雨青下葬那天,林半扑在棺材上,死活不让村民们把棺材抬进坑里。他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令村民们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有村妇感慨地说道:“雨青算是没白活,虽然不是亲生儿子,但比亲生的还亲。”

    林半听到了这句话,想起了自己的凄惨身世,更是哭得死去活来。

    谢雨青一直没有隐瞒林半是她养子的事实,甚至还鼓励他长大后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可以说,谢雨青就是典型的善良农家妇女,与狠心抛弃林半的那对夫妻相比,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林半憎恨自己狠心的亲生父母,感激谢雨青多年照料的恩重如山,但子欲养而亲不在,养母已逝,报恩都无处去报,这让他痛不欲生。

    好在他还有养父,当时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孝顺林冬至,让他开开心心地活到一百岁。

    于是八岁的林半就开始学着做饭菜,帮林冬至做饭,摘猪草,甚至抢着下地插秧、种菜,为林冬至分忧解愁,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地继续生活下去,倒也算得上父慈子孝,有些小幸福。

    人生就是这样,不管生活怎么不如意,在咽气之前,你都只有“活着”一件事可做。

    只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谢雨青刚下葬几个月,林冬至又出了大事情,正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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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倔老头和坏小孩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一章倔老头和坏小孩

    2oo1年下半年,飞沙县要修建一条环城公路,并在公路旁修建加油站、住宅小区之类,于是把青龙村的一片田地给征了,另外划了一块比较贫瘠的田地给村里,补了一些钱,算是土地置换的差价。同时,县里还拆迁了包括林半家的一些房子,让他们用重新划分的宅基地重新建房。

    无论是征地还是征房,县里给的补偿费都很低,这让村民们很不服气,也很不甘心,但鸡蛋是不能和石头碰的,他们只好忍了下来。

    只有一个人忍不下来,就是林冬至。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林冬至以往农闲时去县里和市里打过些工,见过些世面,知道一些行情。当他了解到青龙村的补偿费用和其他村里差得很远,就怀疑村委会和其他人做了手脚,得了回扣。之后他又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于是就动村民阻止县政fǔ的强征和强拆,要求获得与邻近村庄相同标准的补偿费,一时间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县公安局把林冬至抓起来拘留了几天,让他承;在官员眼里,林冬至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刁民”,为了自己芝麻大的一点利益,给他们增加了很多麻烦!

    官员们当然不知道,林冬至全指望着这笔补偿款给林半读书,上大学,娶老婆。

    让官员们松了一口气的是,林冬至还没来得及去京城,就在从县城回来的路上出了一场车祸——他在马路上被车撞了,肇事车辆却迅逃逸了,之后这个案子就一直没能告破。

    村民们把林冬至送到明海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颈椎六七节错位骨折,同时第7节脊椎断裂合并脊髓损伤,由于两处伤势压迫骨髓,使神经严重损坏,导致全身瘫痪。

    林冬至在医院里治了几个月,做了几次手术后,上肢可以抬起,但手指和手掌仍不能动,胸部以下一直到脚趾,抚摩都没有知觉,用力掐捏才能感到痛麻,大小便也无知觉。后来又连续治疗,还用了中医的中药、按摩、针炙之类,中西医结合,这才让上半身基本恢复正常。至于下半身则仍然没有知觉,医生说神经坏死久了,治愈希望不大,只能期盼奇迹生了。

    这样一来,林家不但把征地征房的补偿款给花得一干二净,还借了不少外债。

    林冬至知道花了这么多钱后,吓了一跳,又心疼又后悔,立马就吵嚷着要出院。

    回到即将被拆迁掉的家里,林冬至觉得自己已经瘫了,房子也没了,不能再拖累林半,于是就时时琢磨着怎么自杀,了断此生,顺便让那些债务也来个一了百了。

    林半虽然只有八岁,但心思灵敏,看出林冬至要自杀,于是日夜守护在病床前,把农药偷换成糖水,把老鼠药换成蚕豆,让林冬至怎么都死不成。

    林冬至无奈之下,只得托人收养林半。但林半坚决不肯,说要照顾他一生一世,直到他站起来为止。林半还说自己长大了,挣了钱,就会把外债还掉,并且一定会查出车祸的幕后凶手,为父亲报仇雪恨。

    除了劝说林冬至,林半还挨家挨户去求人,说出自己猜想中的真相,并让他们帮着想办法。村民们一听说林冬至出车祸的事与征地上访的事有关,顿时群情激愤,抬着林冬至去县里,要见县长讨个说法。

    最后县政fǔ为了息事宁人,一方面责令公安局抓紧破案,另一方面再次给村民补了一些赔偿款,按照每平方米多补贴4o元的标准,每亩地能多领到两三万块钱。因此村民们都很感激林冬至,说这是他用命换来的钱。

    也因为这样,村民们自地组织起来,帮林家修了几间*平房,让他们搬了过去。村民们还轮流派人照顾林冬至,帮他洗身子、换衣服,防止他生褥疮,还帮他做饭,同时让林半继续去上学。

    但林冬至的自尊心很强,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和帮助,他觉得自己是废人一个,活着没有任何乐趣,只能拖累林半的前途,所以总报着寻死的念头。他的脾气也变得很暴躁,整天不是骂人就是摔东西,把村民们送来的食物给扔掉,把来家里帮忙的村民给撵走,并开始绝食。

    “老爸,我已经被亲生父亲抛弃过一回了,难道你也要再抛弃我一回吗?”那一晚,八岁的林半跪在床前,泪流满面地说道,“我都这么大了,谁肯真心收养一个已经懂事了的孩子呢?老爸,你可不能扔下我不管啊!”

    “我死了,你就没有负担了,就好过了!你不要拦着我,让我死,我要去找你妈!”林冬至红着眼圈,瞪着一双牛眼。

    “老爸,我哪都不会去,我就呆在这家里。我的要求也不高,就希望放学回家时,能看到家里有盏灯,有个人,这样的话……我才不是孤儿啊!”林半说着说着,忽然抓着一把菜刀顶住脖子,声嘶力竭地嚷道,“你要真死了,我也不活着,我陪你一起死,我也要去找我妈!”

    倔强的林冬至终于被吓到了,赶紧改口,说自己不死了,然后端着一碗饭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让林半松了一口大气。

    但林冬至的寻死之心并未断绝,甚至林半越伶俐懂事,他就越觉得不能拖累了他一辈子,这样会害他连个媳妇都娶不到的。于是,林冬至开始和儿子谈条件,希望自己能难倒这个倔强的小孩。

    林冬至说“人要脸、树要皮”,堂堂七尺男儿可以让人恨,但不能被人怜悯,所以林家不能接受任何人的同情和施舍,他不允许林半收别人送来的东西,也不准林半去借钱借米借油盐,更不许去乞讨,如果林半能做到这点,他才肯活下去——实际上,他是要把林半逼到走投无路的境地,让他同意自己自杀,或者让林半同意被其他人收养。

    林半都快被这些条件给逼疯了——为了治病,家里已是家徒四壁,还债台高筑,他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怎么才能赚到钱呢?打童工都不会有人收!去要饭吗,去借吗,老头什么都不准!

    林半绝望之下,几乎要答应被别人收养了,但一想起养母下葬时自己许下的那个和施舍,这总算没有违背自己和父亲之间的协议,算是找到了一个合同漏洞。

    偷东西是不符合道德的,但如果生存权受到了威胁,谁还在乎什么道德呢?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了。

    林半先是去别人的田地里偷稻谷和红薯,也偷黄瓜之类的蔬菜,还偷香瓜、苹果之类的水果。没办法,林冬至要治好瘫痪,营养得跟上,所以他就偷得很杂。

    村民们知道林半的窘境,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林半不偷,他们也想送上门去的,谁都不忍心看这父子俩饿死。只是林冬至脾气太倔,让他们送都送不进家门。

    林冬至自然要苦苦追问口粮的来历,林半早就和村里一个叫黄修的能人串通好了,就说医院里没治好父亲的病,他托黄修找关系到医院追讨回了三万元,黄修炒股厉害,现在这笔钱都投进股市里了,每天都能赚点伙食钱——没办法,为了应付难缠的父亲,林半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谎话连篇,而且说谎时都不带眨眼的

    林冬至把黄修叫到面前一问,果然也是这种说辞,他也就没办法了。林冬至根本不懂股市,但也听说过炒股财的人,他自然找不出什么破绽,也竟然从此做起了财梦,指望着那三万元能鸡生蛋,蛋生鸡,给林半读大学,娶媳妇,这样他也就不急着死了,好歹要等到做了爷爷再死——那是他活下去的最大心愿,这样到了黄泉地府,也算对老伴有个交待了。

    林冬至做着股市财梦的时候,并不知当时股市是大熊市,十个股民有九个都是亏得只剩内裤了。他当时更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林半偷来的。

    其实说偷也不准确,这更像是拿来的,因为村民们大多同情林半,不但放任他去偷粮食和蔬菜、水果,甚至有些人晚上故意不锁门,让他去偷一些吃的东西,甚至让他偷鸡偷鸭什么的。

    就像今晚那个打着电筒出门查看动静的跛子老三,这老头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嘴里骂得很凶,背地里却经常故意不锁好铁门,还经常在院子里留些稻子、红薯、玉米之类,或留只老母鸡、大白鹅什么的,明里暗里地给林半留着半扇门。

    林半从不偷钱,但光吃素食显然也不行,为了给父亲加强营养,林半偶尔也会溜到别人家里,偷上一两只鸡、鸭、鹅,或者鸡蛋、猪肉之类,给家里改善生活。

    但别人做好的肉食,林半从来不会拿,因为那会让林冬至疑心是别人施舍来的,自尊心特强的倔老头,是绝不允许这种事情生的。

    当然,也有个别心硬的村民,是很抗拒林半的,晚上的门窗也总是关得死死的。不过这基本难不倒林半,他虽然才**岁,但从老道士那里学了一些锻炼方法,身轻如燕,爬墙爬树十分利索,钻狗洞钻窗户的本事也是令人咋舌,偷东西很少失手。

    而翻墙入户的唯一障碍就是那些警惕性很高的狗,好在林半平时努力和各家户户的大狗小狗搞好关系,时不时地拿些骨头之类的去喂它们,偷东西时还给它们加餐,所以这些狗也就不嚷不叫,往往还成了他的帮凶。

    狗也是有灵性的,它们现虽然林半晚上摸进了院子,但次日主人并没有斥责打骂他们,有时反而挺高兴,甚至还给它们肉骨头作为奖赏,所以它们对林半的警惕性和排斥性就更低了,简直把他当成了半个主人,闻到他的味道就吠叫着讨要食物。

    至于这些肉骨头的来源,大多来自于林半的小伙伴们自愿捐献,林半收集的这些骨头自然算不上施舍——林半还是挺信守自己的上还是一付冷冰冰的样子,但一颗心早就软了。不知为什么,看着正云淡风轻述说着往事的林半,她的母性情怀忽然如花一样绽放开来,恨不得把这个坏小孩兼苦孩子搂在怀里好好抚慰一番——当然,此刻她的眼里,林半就是那个八岁的小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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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先天魔气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二章先天魔气

    “不完全是这样,有些狗是这样,有些狗就对我很有敌意呢。”林半苦笑道,“再说了,那是几年以前的事了,当时的那些狗,现在大多都死掉了。”

    “这么说来,你还失过手,挨过打?”牧云想起了屋里那女孩刚才说过的一句话。

    “是啊,我和我爸一样,也是个臭脾气。别人给我留着门,我倒不稀罕去拿,觉得那就和乞讨没什么两样,偏爱偷那些不乐意让我偷的人家,失手也就难免了。有一次,我摸到村长张清宇家里去偷鸡,结果不小心被他逮到了,把我吊到树上,用竹条抽了半天。张清宇那老家伙还真够缺德,抽就抽吧,他还把全村的狗都赶到树底下,让它们闻着我吠叫了半天。”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林半笑道,“从那以后,只要我晚上在村子里转悠,这些该死的狗就叫个不休,连我们家都没法养狗了,否则迟早要叛变,我就只好继续喂它们,想搞好关系。还有,这几年我长大了,经常上山去打些野兔、野鸡,掏一些麻雀窝之类,这些野味的骨头,狗们特别喜欢吃,我也就喂得特别勤。以至于到了后来,这些狗一闻到我身上的味道,就兴奋地摇着尾巴狂吠不已,其实那不是威胁,而是讨要食物的意思,大多数狗还是把我当成知己的!”

    说到这里,林半开心地笑了起来,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似乎是在说别人的糗事。

    “嗯,为了生存、为了孝道去偷东西,这无可厚非,也符合你的本心,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就好。至于道不道德什么的,那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定下的评价标准,可以灵活变通的,你我都不必拘泥不化。”牧云评价了几句,又有些惊讶地问道,“不过,我看你那时候其实过得挺苦的,你想到这些往事,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不笑,难道去哭?哭又有什么用?自找烦恼而已。”林半耸了耸肩,笑道,“我师父在道观里贴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不思**’,下联是‘常想一二’,横批是‘如意’。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成中占了**成,幸福快乐的事只有一两成而已。所以人活着本来就是痛苦的,如果老想着那些倒霉事儿,包袱那么重,那也不用活下去了。没事多想想幸福快乐的那一两成事儿,才能感到庆幸,懂得珍惜,人生才能圆满如意。所以这么多年,我想到师父的这几句话,天大的烦心事也抛开了。”

    “很好!”牧云也露出了一个鼓励的微笑,“林半,你的日子过得虽然苦,但你还很乐观,能苦中作乐。这样挺好,你生性淡泊乐观,果然有一颗道心,难怪你师父会教你修炼的方法。”

    “修炼?我师父只教给我一些强身健体的方法而已,那就叫修炼?”林半疑惑道。

    “这些以后再说。”牧云摆了摆手,把话题引了回来,“你接着说下去,后来怎么样了,你就这么一直偷下去?”

    “当然不会。我被张村长当众抽了那么一次,脸皮都丢光了,也不好意思去偷了。而且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只是瞒着我爸,我也怕我爸知道后会再次自杀。幸好那时候,黄修见我没处弄钱,就帮我在县城里介绍了一些工作,等我爸终于知道我偷过东西时,我早已金盆洗手,开始自食其力了。”

    林半苦笑道,“我先是卖花卖报传单、在餐馆里帮着端盘子洗碗什么的,后来我就向黄修借了些钱,在马路上卖些旧书旧杂志、光碟什么的,也卖过菜,总之够一家的生活了。今年我还向黄修借了一万块,弄了这块西瓜地,本来想点小财的,结果……被哥斯达砸了个稀巴烂,这下我就破产了。”

    “该死!让它赔!”牧云恶声恶气地说道,完全站在了林半这一边,却忘记了哥斯达之所以会掉在瓜地里,都是因为她在空中停步观察林半,又斩断了哥斯达的翅膀……

    “是啊,得让它赔,虽然看样子刮不出油水来,不过好歹是条公的,如果把它的爪子给剁了,再送到养蛇场去当一条种蛇,嘿嘿……”林半不怀好意地看着哥斯达。

    哥斯达闻言吓了一跳,一时间思绪万千——“糟了!这凡人面善心恶,看起来忠厚老实,实际上什么卑鄙无耻的事都敢做,做了还说得振振有词。唉,仙子却是面恶心善,看着冷冰冰的,却很容易同情别人,也容易被人说服。这样下去可不是事啊,她迟早会什么事都听这凡人的。跟着这两个主,可得打起精神来应付……唉,刚才我就明显站错队了,现在他就想收拾我呢!”

    哥斯达正胡思乱想着,牧云又想起一件事来,赶紧问道:“对了,刚才说话的女孩就是你妹妹吧?你哪来的妹妹?”

    “哦,她叫林敏,今年16岁,但不是我亲妹妹。我11岁那年,在县城里一家餐馆帮忙,就看到了她来讨要吃的东西。那时她才9岁,左半边脸都是一块黑色的大胎记,像是传说中的阴阳脸,挺有些吓人。她说她是广西人,出生时脸上就有胎记,三岁后就越长越大,后来盖满了半边脸,她父母没钱治,就不肯要她了,她只好跟别人出来要饭。”

    林半叹了口气,答道,“我看她可怜,就经常给她弄些剩饭剩菜。后来,她也主动帮着我做餐馆的事,我觉得她应该去读书,就把她带回家,给她改了名字,正式收留了她,算是给她安了一个家。我一边让她上乡小学读书,一边让她帮着照顾我父亲。这也算是同病相怜吧,我也是父母不要的孩子,见了她,就特别同情她。”

    “原来是这样,你这人有些乱来,但心地倒是不坏。”牧云点头道,“你说你妹妹脸上的毛病,原来就是这个……”

    “可惜了,声音那么好听,却是个丑丫头……”哥斯达也忍不住咂舌道。

    “蠢龙,你才是个丑鬼!我妹妹心地善良,又讲义气,她的灵魂高贵而美丽,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孩!”林半闻言大怒,喝道,“我在县城读书,家里基本都是她一个小女孩在操持照顾着,我爸的吃喝拉撒都是她一个人管着。我给了她一碗冷饭,她就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在我心中,她就是天仙下凡,比你这条蠢龙丑龙要强一千倍,一万倍!”

    见到林半忽然怒冲冠,哥斯达很不理解地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多说。

    “哥斯达,别插嘴。林半,你继续说。”牧云瞪了哥斯达一眼。

    “我都说完了,咱们这就回家吧。吃个饭,洗个澡,把脏衣服换了,好好休养几天,恢复法力。等我高考完了,咱们再进行下一步的计划。”林半挠了挠头,苦笑道。

    想了一想之后,林半又把先后几次惹怒了他的哥斯达从口袋里掏出来扔到地上,然后站起身来就走,冷笑道:“至于你,哥斯达,你就老老实实呆在这吧,省得吓坏了我的家人。哦,对了,我家里现在只有馒头吃了,今晚你就别想了,明晚我再给你吃半个吧,多了可没有。至于蔬菜嘛,这里有很多草,你将就着吃吧。”

    “你这是打击报复,我抗议,严重抗议!我是肉食动物,不是食草动物!我不吃草,也不吃馒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看着举着担架快步离去的林半,哥斯达摇摇摆摆地跟在后面,凄惨地嚎叫起来。

    “反了你了?半点贡献都没有,凭什么吃肉?我还没肉吃呢,把你烤了倒不错!”林半恶狠狠地回头瞪了它一眼。

    林半这么做当然只是想建立主人的威严,因此顺口吓一吓哥斯达,要逼它答应一切听自己的命令,包括饮食方面。他可不敢真把一头霸王龙放在屋外,否则被人现了就惨了。

    没想到,哥斯达的回答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我可以有贡献的!”哥斯达明白,能不能吃到肉,就看自己能不能将功赎罪,它继续嚎叫道,“我可以治好你妹妹的脸!”

    “什么?”林半听了这话,双手一抖,差点就把担架给扔到地上去了。他放下担架,回身一把捏住哥斯达,恶狠狠地问道,“你能治她的脸?你可别骗我,否则后果很严重!”

    “真的,真的!”哥斯达连连点头,舔着嘴唇说道,“不过……如果我帮她去掉脸上那块先天魔气,你能给我一头烤全羊吗?主人,你知道的,我现在实在是太怀念那种滋味了,哪怕我吃不了那么多,只吃一点也好啊,剩下的可以给你们吃。”

    “先天魔气?”林半皱紧了眉头,没理会什么烤全羊,只抓住了最关键的四个字。

    “对啊,那就是你们凡人说的胎记啊。”哥斯达困惑地眨了眨眼。

    “我再问你一次,你真能去掉胎记?”林半死死地盯着哥斯达,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当然,只要用舌头舔几下就完了,费不了多少力的。你知道的,我是魔神,吸收魔气是小菜一碟,对我也有好处。”哥斯达不理解地看着林半的怪异神情,总觉得有点古怪。

    “你刚才说……你要一头烤全羊?”林半神情狰狞地说道。

    “要不然……就一对烤鸡翅好了!”哥斯达顿时心虚了,觉得自己的要求确实太过份了——自己现在才这么点大,吃什么烤全羊啊,一根羊尾巴也吃不了啊。跟仙子混在一起,起码要学会善良和仁慈嘛。

    哥斯达没想到,林半忽然在它的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然后大声笑道:“别说烤全羊,就是烤全牛也没问题啊,哈哈,哈哈哈!”

    “一点小事就乐成这样,真是疯了!”哥斯达抹了一把脸上的口水,嘀咕了一句,然后猛然省悟过来,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太善良了,太骑士风度了,刚才提出的要求实在是太少了。

    “它说的应该是真的,胎记大多是魔气而已,对魔神来说,确实不难。”牧云也灵识传音过来,这让林半更开心了——如果让哥斯达成为整容专家,专门负责去除胎记之类的,那该多赚钱啊,可惜这好像很有难度,哥斯达实在不适合抛头露面啊。

    “现在就帮她吸?”哥斯达又追问道。

    “不,再等几天。”林半忽然冷静下来。

    牧云的真实身份,还有哥斯达的存在,包括自己有了仙灵之力的事情,都是必须瞒着自己的家人的。这些事都是惊世骇俗的,一旦泄露出去,难免会连累他们,给他们带来无穷的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还有,如果泄露出去,牧云和哥斯达也一定会成为世人焦点,会带来天大的麻烦。即使不被人干掉,也会被抓到科学实验场所去解剖研究什么的,那就太对不住她们了。

    既然如此,哥斯达现在就不适合出面,让世人知道它的存在。否则牧云和哥斯达都得露馅,他必须要为牧云和哥斯达的安全考虑。

    再说了,就算在妹妹睡梦中帮她治好,那也不行——一个半边脸都是黑色胎记的女孩,一夜之间忽然间胎记不见了,变漂亮了,别人会怎么想,怎么传这件事?搞不好就是大麻烦!

    “哥,是你吗?我听到你的声音了!”

    林半正转着心思,不远处的房门忽然打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欣喜地嚷道。

    “嗯,小敏,我回来了。”林半赶紧把哥斯达塞进裤口袋里,笑道,“我还带回来一个客人!”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十三章 先生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三章先生

    “客人?”林敏跑了过来,看了看担架,惊讶地问道,“哥,她是谁呀,她怎么了?”

    借着屋里传出来的淡黄色灯光,牧云看清了林敏的长相。虽然早有预料,但这张脸蛋还是让牧云略有些惊讶——这是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有一双明亮动人的大眼睛。只可惜上天恶作剧地在她脸上盖了个章,让她的左半脸几乎像被黑墨水染过一样,半白半黑之间,透着一种惊悚的诡异,就像传说中黑白无常的综合体。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叫牧云。小敏,牧云摔伤了,要在我们家休养两天。走,先把她抬进屋去。”林半一边答着,一边抬起了担架的一头,以免在妹妹面前暴露自己突然增长的力量。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牧云姐,你好。”林敏一边帮着抬担架,一边看着牧云眼上的表情,见她对自己的阴阳脸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吃惊和厌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赶紧乖巧地叫了一声。

    “你好。”牧云微微一笑。

    牧云现在用的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听不出任何地方口音。

    对于这位法力高强的仙子来说,学习一种语言是很简单的事。在她来地球之前,就已经用一个小法术轻易地掌握了地球上的一些主要语言,汉语更是小菜一碟。只不过在她遇到林半之后,不屑于使用这种在她眼里看来比较低级的土著口音罢了。

    在牧云心目中,英语也罢,汉语也好,都不过是土著口音,唯有早已在人间失传的盘古大6通用语言,才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真正的宇宙语言。不过现在面对着林敏,牧云也只能使用这种“低级语言”了。

    进屋的途中,林敏现了牧云身上的血迹,当即吓了一跳,提议将她送医院,林半则以“没钱,伤也不重”为推托,说要用自己从老道士那学来的医术为牧云治病。

    林敏又说要想办法通知牧云的父母,林半无奈之下,就随口说牧云是一个孤儿,没有亲戚。林敏联想到了自己和哥哥的身世,顿时满脸同情地看着牧云。

    “混蛋,谁是孤儿?”牧云被气得不轻,灵识传音道,“恶毒的凡人,你竟敢诅咒我的父母?”

    牧云的父母都是地位尊崇的仙人,现在自然也活得好好的,没想到竟被林半这么口无遮拦地诅咒,牧云气愤之下,话语中也带上了久未出现的杀意,每个字都透着寒意。

    林半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半晌才解释了一句:“牧云,我没有恶意,只是你的身份不能暴露。咱们不这么应付别人,麻烦会更多的。”

    牧云的气刚消了一点,就听到林冬至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林半,谁来咱们家了?”

    外面的动静,林冬至每个字都听在耳里,却是干着急,毕竟他无法下床走路。

    于是牧云被抬到了主卧室里,也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倔老头——浓眉大眼的林冬至虽然面容有些消瘦,但脸色还比较红润,面容和衣服也十分整洁,看来得到了很精心的照料。只是那白了大半的头,透露出了他的真实处境。,

    此刻,林冬至正半坐在床头上,神态威严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林冬至本来想质问儿子为什么将自己的安眠药换成了钙片,但眼前有客人在,林冬至自然要给儿子几分面子,所以没有开口。

    而当牧云从担架里抬起头来,林冬至更是被她的美丽给吓到了,脸上立即像川剧变脸似地挂上了一些讨好的笑容。

    “小姑娘,你是林半的同学?”林冬至的一颗老心脏激烈地跳动着,这样一位美女,竟被儿子带到了家里,想来关系很亲密。若是能把她收作儿媳妇,天啊,老伴在地底下都会笑醒的!

    有了这种先入为主的认识,林冬至老脸上的笑容,讨好得近乎谄媚。

    “是的,老爸,她叫牧云,是我的初中同学。”林半抢着答了一句,又对牧云灵识传音道,“牧云,你叫他林叔叔就好了。”

    “林先生,你好。”牧云点了点头,对着林冬至微微一笑。

    “呃……”林冬至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一颗活泼泼的火热之心如同掉进了冰窟里。

    先生,这是个多么冷漠而生疏的字眼啊,一下子就让林冬至有了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感觉,也让他儿媳妇的梦想一下子烟消云散。

    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老男人,特别是瘫痪之后,自尊心就更强,所以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只勉强地点了点头。

    “喂,你怎么不叫他叔叔?”林半气急败坏地灵识传音道。

    “叫他叔叔?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按照地球上的时间来算,我比哥斯达还要大,我怎么能叫他叔叔?就是叫先生,都是很给他面子了,难道他比我先出生吗?”牧云委屈地看着林半。

    林半听后哑口无言,只得在心中宽慰自己——算了,这位火星妹刚来地球,还没学会入乡随俗,只能慢慢调教了。

    只是林半心里还是很有些不满,毕竟先生这个称呼也太别扭了。

    牧云就这么别别扭扭地在林家住了下来。

    林敏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小插曲,她大方地把自己的闺房让给了牧云,又体贴地帮牧云洗了个澡,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给她换上,最后又铺上了来贵客时才会用的一张七成新的床单,这才风风火火地跑去做饭。

    牧云躺在床上,用精神力在她的新王国领地巡视了一圈,眼神就有些黯淡起来——作为她在地球上占据的第一个领地,这里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十四章 别跟垃圾一般见识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四章别跟垃圾一般见识

    六月七号八点多,林半来到了设在飞沙县一中的第七考室。

    其他考生都早早进场了,林半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看了一下,这个考室里大约有3o个考生,大多数都很面生,应该是其他班或者其他学校的。

    这个考室里还有他的三个同班同学,分别是班长白清灵、他的死党程言冰,还有他的死对头古熙。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班长,你好。”林半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对着坐在他身后的白清灵打了个招呼。

    白清灵是个漂亮而身材高挑的女孩,她那张精致的脸蛋上,除了鼻尖上有两颗雀斑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瑕疵,是公认的班花。因为她唱歌好听,加上名字的原因,就有了一个“百灵鸟”的优雅外号,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

    白清灵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班上有些家里有钱的同学看不起农村孩子,特别是半工半读的林半,而据说家里有百万资产的白清灵却一直对林半另眼相看,还买过几次营养品,让林半带给林冬至补身子,这让林半挺感激的。

    “林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正埋着头削2b铅笔的白清灵抬起头来,又惊又喜地看了林半一眼。

    临近高考,每个学生都在日夜奋战,听着老师的临考指点,恶补各种知识,做着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只有林半逍遥得很,前半个月就悄然失踪了,很多同学私下里猜测,林半是因为成绩不太好,没有信心考上好的大学,所以临阵脱逃了。

    程言冰则站出来为林半辩解,说林半是不想考大学,而不是考不上。因为林半曾经说过,他没钱去读大学,就算借钱去读,大学毕业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这笔投资划不来。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切断了许多农村孩子向上层社会攀爬的途径,所以这年头的农村孩子都活得很现实,很多人高中毕业后直接选择了去打工,以免糟蹋了读大学需要的那几万块钱。因此对于林半的考前失踪,同学们也见怪不怪。

    班长白清灵却一直很为林半惋惜,因为林半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上,偶尔也考到过全班前五名,属于那种有爆力和冲劲的学生。只要高考时常挥一下,还是有可能考个重点本科的。

    没有人知道,林半是去守护他那些宝贝西瓜去了。虽然西瓜地最终被野猪毁了,林半却得到了一番天大的奇遇,算是因祸得福了。

    “哪能不来呢?就为了班长大人平时的鼓励,我也一定要来考的。”听了白清灵的话,林半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林半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班长平日里对他的关照和鼓励,他都一一记在心里,并趁着这个机会表达了自己的感激。

    林半说这句话纯属表达谢意,但听在白清灵耳里,就有点歧义了,似乎林半是为她来参加考试的……

    一想到林半话里的这一层含义,白清灵的脸上忍不住飞起了两片红霞,神情也变得有些忸捏起来。

    坐在后排的古熙一直脸色阴沉地盯着林半,见到他和白清灵交头接耳,似乎很亲密地谈笑着,还把他心目中的女神弄得脸红了,心底便忽然腾起了一股怒火。

    “林半,你终于来了,我还担心你临阵脱逃呢!”这时,程言冰兴高采烈地走了过来,狠狠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

    程言冰绰号“冰水”,是个名字有些女性化的男生,他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型的,皮肤白嫩,比大多数女孩还白,甚至还长着一双狭长的凤眼。

    女生们都说程言冰长得很帅,是祸国殃民级别的小受。男生们则喜欢背地里笑话他长得像娘们,并说他如果披上一头长长的假,绝对能冒充成一个美女。

    当然,没有谁敢这么当面笑话程言冰,因为他长得虽然有些娘,却学过些功夫,动起手来也是心狠手辣。据说他高二时曾经因为一言不和,在厕所里一人挑翻三条汉子,最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之后过了很久,那三位高三年级的倒霉鬼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身上满是尿水。

    那几个高三学生事后都要跟程言冰拼命,但当有人向他们透露了程言冰的背景之后,他们便沉默似金,再也没了下文。

    程言冰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好汉,喜欢穿一身白色衣服,据说有轻微的洁癖。从高二开始,他就自作主张地把头染成了黄色,搞得自己像个混混一样,在学校里显得很惹眼。老师们有心勒令他改正过来,却忌惮他的背景,最终敢怒不敢言,只得暗地里骂他一句“死人妖”。

    程言冰人如其名,性格冷漠,不喜欢说话,在班上没有什么真心朋友。林半是个例外,他算是高三六班里程言冰唯一的铁哥们。

    此刻听了程言冰的话,林半微笑着给了他一拳,笑道:“怎么会临阵脱逃呢?冰水,我好歹要试一下。”

    “试了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当一个分母,降低我们班的升学率?”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从教室的角落里传来。

    林半扭头一看,说这话的正是古熙,一个高大但有些肥胖的男生,他的死对头。

    林半眉头一皱,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程言冰凤眼一眯,冷声说道:“姓古的,你又皮痒了?”

    林半一把抓住程言冰的胳膊,低声道:“冰水,不要插手,让我来!”

    程言冰犹豫了一下,无言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等着好戏开锣。

    见程言冰缩了回去,古熙顿时猖狂起来,大笑道:“怎么?林半,你想打架?来啊!”

    林半转过头去盯着古熙,双眼微眯,眼神森寒。

    林半从小就在县城里打工,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也练就了圆滑低调的性格,从不轻易招惹别人,在班里的人缘还算不错。和他关系特别不好的同学只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这个古熙。

    古熙仗着练过几年跆拳道,家里又有点钱,父亲还是一个什么局长,为人处事很有些霸道,喜欢欺负同学,有一次甚至欺负到了林半头上——当时古熙扯着林半破了个洞的衣服,当众讥笑他穿着一身捡来的垃圾,实在是有辱班格。林半当场反唇相讥,说古熙狗眼看人低,结果古熙大怒,骂了一句“操.你妈”。

    这下林半被彻底惹怒了,他狠狠地扇了古熙一个耳光,然后猛地把古熙推到墙上,一膝盖顶在他的裤裆上,让自恃武力值不错的古熙身子弓得像只虾米,半天没直起身来,在同学面前丢尽了脸……

    林半确实比较低调,不喜欢和人计较,但绝不意味着别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他。古熙用讥笑他的贫穷来践踏他的自尊心,他绝不能容忍,因为他已经穷得只剩下自尊心了。

    不过这并不是他动手的真正原因,一向低调温和、甚至喜欢陪笑脸的他之所以彻底暴走,是因为古熙骂了他的娘。

    养母谢雨青早已入土为安了,又怎能再被人辱骂,死后都不得安宁?

    养母是林半的逆鳞。从小到大,不管别人骂他什么,他都可以忍着,但如果谁敢骂他的娘,或者说他是贱种、野种之类,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这一点,青龙村的人都知道。

    他班上的同学原本不知道这一点,但古熙挨揍之后,他们就都知道了。古熙送给林半一个“疯子”的外号后,就没谁敢惹林半飚。可见有些时候,拳头就是道理,就是规矩。

    事后,恼羞成怒的古熙找了两个厉害的帮手,在操场里堵住了林半,要狠狠教训他一番。林半奋起反抗,虽然挨了不少拳脚,但他情急拼命之下,把踢裤裆、撕耳朵之类的阴损绝活都用出来,居然奇迹般地把那两个高手给打跑了,还把古熙打得鼻血长流。

    古熙自然很不甘心,之后又找过林半一次麻烦,并带来了十多个小混混,把林半堵在了操场上。

    那一次,程言冰刚好路过操场,见同班同学被小混混们围殴,顿时看不过眼了,毅然拨拳相助,两拳便放倒了两个小混混,把林半的事揽在了自己头上。

    说来也怪,那群小混混就像中了邪一样,远远地躲开程言冰,根本不敢对他动手。事后林半才知道,程言冰的堂哥是飞沙县一个黑白通吃的大混混,这些小混混都认识程言冰,哪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程言冰当场放了狠话出来,让古熙尽管把林半往死里打,不过这事过后,他就要找人帮林半报仇,要打断古熙家的六条腿!

    古熙是知道程言冰的背景的,听了这句狠话,他顿时心虚了,不敢真惹急了程言冰,于是给了程言冰一个面子,报仇的事不了了之。

    从此,林半就和外表冷漠、内心豪爽仗义的程言冰成了死党,而林半和古熙就算是死对头了。

    现在,古熙又在考场上当众讥笑林半,这让林笑很有些窝火,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

    林半正准备飚,班长白清灵忽然愤怒地站了起来,盯着古熙说了一句:“古熙,你怎么说话呢?”

    “哟,百灵鸟,你居然为他出头?”古熙故作惊讶地看了白清灵一声,继续阴阳怪气。

    古熙喜欢白清灵,这在班上几乎是个公开的秘密。只不过白清灵从来就没给过古熙好脸色看,反而对穷光蛋林半始终高看一眼,这让古熙一直心怀不忿。这件事,既是他上次取笑林半的破衣服的重要原因,也是他今天讥笑林半会成为垫底分母的导火索。

    “这不是为谁出头的问题!马上就要考试了,你不要影响同学们考试的情绪!”听到古熙这么说,白清灵的眉头越拧得紧了。

    “班长,你说得对,马上就要考试了,咱们别跟垃圾一般见识。”林半对白清灵微微一笑,随即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你说谁是垃圾?”古熙在白清灵和几十个同学面前丢了脸,同样是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他怒不可遏地冲了过来,朝着林半一脚踹了过去。

    林半冷笑一声,也不起身,随手捞住古熙的右腿,就准备让他摔个大马趴。

    现在的林半被仙灵之力改造过身体,哪还会把一个小小的古熙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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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抽筋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十五章抽筋

    “怎么回事?”这时,一声厉喝忽然响了起来。

    林半回头一看,原来是手里捧着一大叠试卷的苏雯老师,她刚走进教室就看见了这一幕,顿时怒不可遏地出声阻止。

    苏雯是一位年青漂亮的语文老师,林半读高二时,苏雯曾教过一年六班的语文课。她记忆力很好,所以虽然目前她在教高一,但还是一眼认出了自己曾教过的这几个学生。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高考马上开始了,正是火烧眉毛的时候,自己学校的学生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刻打起架来,这个脸可丢大了……苏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另外两位监考老师,那张清丽的脸上,眉头已经不由自主地拧成了一个“川”字。

    另外两名监考老师都是外校的,其中一个姓张的老师来自县二中,是第七考室的主监考老师。他跟着苏雯走进来后,也看到了林半正抓着古熙的腿,立即大声喝问道:“怎么回事,你们是哪个学校的?”

    听了张老师的这句追问,苏雯更加着急了,林半他们一回答,就等于给县一中脸上抹黑了,自己也会受到牵连——校长一定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责问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去考场,导致这种荒唐的打架事件生……

    见老师来了,古熙也顿时心虚起来,毕竟他先动手打人,现在脚还被林半抓着,而在高考的教室里打架显然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果影响到考试就麻烦大了……

    “苏老师,古熙的腿抽筋了,我正在帮他揉腿呢。”林半却灿烂一笑,顺手揉了揉古熙的腿肚子,然后松开了手。

    苏雯是个好老师,从不歧视农村来的孩子,林半自然要投桃报李,不让老师难堪。

    “抽筋?”苏雯顿时松了口气,她故作疑惑地看着古熙,问道,“要不要去医务室看一下,现在还有点时间,来得及。”

    “不用了。”古熙也松了口气,他抽回脚来,在原地蹦了两下,满脸轻松地说道,“林半帮我按摩了一下,现在已经好了。谢谢啊,林半。”

    “不用谢。”林半忽然满脸笑容地站了起来,左手搂住古熙的肩膀,然后在他耳旁轻声说道,“垃圾,你还是去一下医务室比较好,要不然半个小时以后真会抽筋的。”

    古熙只觉得脑子恍惚了一下,然后猛地回过神来,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你才是垃圾,你才会抽筋!就你那点智商,给我提鞋都不配,趁早别在这丢人了!等到考完,你就知道谁是垃圾了!”

    古熙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成绩一向排在年级前十,绝对的尖子生,所以他对于在高考成绩上稳压林半一头有着满满的信心。此刻老师已经来了,他不能叫嚷,更不能动粗,也只能这么气气林半了。

    见两个学生仍在交头接耳,苏雯有些担心起来,板着脸说道:“好了,既然没事就赶紧坐好,准备考试了。”

    古熙悻悻地回到了座位上,眼神阴毒地瞪着林半的背影,不过林半根本没再看他一眼,只是悠然地削着自己的铅笔,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林半,不要受干扰,沉着冷静,仔细检查,争取考出好成绩,加油!”坐在林半身后的白清灵用铅笔捅了捅他的后背,低声说道。

    “谢谢,也祝你考出好成绩。”林半点了点头,心里掠过一丝温暖。

    不久,试卷下来了,学生们都紧张地做起题来,再也没人去想刚才的那段小插曲,只有一个人例外——古熙。

    不知为什么,古熙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看题时都无法集中精力。

    “我这是怎么了?”古熙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左手手背,这才让精神集中了一些。

    但刚做完一道题,古熙又开始心神不宁起来,这一回,他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右大腿,那种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的神智再次清明起来。

    几分钟后,古熙忍不住又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

    一个男监考老师现了古熙的小动作,他走到古熙身边,疑惑地蹲下身子,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抽屉和地面,轻声问道:“这位考生,你怎么回事?”

    “腿还是有点抽筋……”古熙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怪事,只得顺着之前的由头说下去。

    “啧,怎么搞的?”苏雯惊讶地问了一句。

    她一直认为两个学生刚才是在打架,只不过是林半见机得快,掩饰了一下。但现在看来,刚才难道真是林半在帮古熙治疗抽筋?

    “早上跑步跑得太累了,没事。”古熙赶紧解释了一句。

    就在这时,林半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了古熙一眼。

    不知为什么,古熙觉得林半这一眼仿佛看进了自己的灵魂深处。

    再之后,古熙总算开始安心做题了,只是一个念头始终像幽灵般在他脑海里徘徊着:“一会我会抽筋吗?”

    他甚至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教室里的挂钟,因为林半说过,半小时后他会抽筋的……

    半个小时过去了,古熙忽然一声惨叫,捂着左小腿弯下腰来。

    “又抽筋了?”苏雯哭笑不得。

    古熙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像是想哭。

    古熙的恶梦才刚刚开始,几乎每隔二十分钟,他的两只小腿就会轮流抽一次筋,这不但让他几乎无法继续考试,而且他的惨叫声也吵到了其他同学考试,引起了群怒,大家纷纷抗议起来。

    老师们终于做出了一个特殊的决定,让古熙搬地方,去教务处继续考试,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古熙临走前,一腔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他指着林半恶狠狠地说道:“老师,都是因为林半刚才诅咒我,我才抽筋的!”

    “诅咒……我诅咒过你吗?还有,诅咒有用吗?”林半抬起头来,惊讶地说道,“古熙,老师也教过你唯物主义吧,你不要那么迷信好不好?”

    古熙闻言一窒,但他仍不甘心,又黑了林半一把:“老师,他刚才使劲掐我的腿肚子……”

    古熙的话还没说完,林半就打断了他:“你尽管栽赃吧,不过我可没碰过你的左腿,对吧,而且你刚才不是还蹦得很高吗?我看你纯粹是心理作用,你这人啊,太脆弱了,啧啧……”

    古熙哑口无言,事实上他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得面如死灰地走出了教室。他心中明白,这一次考试恐怕是完了,因为自己的心态已经彻底坏掉了。

    看着古熙的背影,林半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

    他刚才在古熙耳旁说话时,确实用了一个小术法——侵蚀!

    “侵蚀”类似于自我催眠,会把林半的一个意念强行植入古熙的意识中,所以古熙才会不由自主地暗示自己,不断地催眠自己,最后真的抽起筋来。

    这只是逍遥功法中属于入门级的小术法,属于精神控制,只要施法者精神力强大,那么只需要极少量的仙灵之力就可出。缺点是只能针对凡人施法,同时从施法到起作用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而且对于精神力强大的人无效。不过古熙显然不属于这种人,所以林半虽然是初次使用这个小术法,却轻易地让古熙栽了个大跟头。

    以林半灵敏的耳力,此后两天的考试中,他还时不时地听到古熙远远传来的惨叫声,看来教务室也不得安宁了。

    林半偶尔会停下手中的笔,看着窗外微微一笑——这种仗势欺人的恶少,早该受到惩罚了,让他栽个大跟头,对他的漫长人生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否则他迟早要死在自己的任性和嚣张上。

    赶走了古熙这只苍蝇后,林半便继续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中去。

    牧云并没说错,这次普通人眼里至关重要的高考,对林半来说,确实没有什么难度。

    语文,数学,文综,外语……虽然高考题目出得越来越灵活,但对于把所有教材和题型都记在脑海里的林半来说,只是小菜一碟,绝大多数题目都是送分的。

    考完最后一门后,林半长出了一口气,浑身都变得轻松起来。

    已经有考生在兴奋地撕书了,教室里欢呼一片。林半却顾不上庆贺,和狐朋狗友们打了个招呼,就先回寝室了。

    他答应过牧云,一考完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但在这之前,他要把寝室里的被子、箱子之类给扛到出租屋去。

    他刚走到操场上,白清灵就气喘吁吁地追上了他。

    “林半,我听说古熙抽了两天筋,都快抽昏了……这事真和你没关系吗?”白清灵盯着林半,满脸不可思议的神情。

    “当然和我无关。”林半理直气壮地答道,一点都没有心虚的样子。

    “可是古熙一口咬定是你搞了鬼,是你诅咒了他……之前我怕影响你的考试心情,所以一直没敢问你。”白清灵犹豫了一下,又说道。

    “拜托!我又不是上帝,我要他抽筋,他就真抽筋?我有事,先走了。”林半又好气又好笑地答了一句,然后扬长而去。

    白清灵望着林半的背影,满脸的古怪神情。

    而在白清灵身后的教学楼里,古熙正一瘸一拐地走下楼梯,脸上的表情既悲且愤,似乎抓狂得要疯了。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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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农家小子,意外获得仙法传承,从此鱼跃龙门,逍遥于世俗法则之外。 玩转都市,游戏花丛。无尽暧昧,无限精彩。 凡人会仙术,神也hold不住!逍遥法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逍遥法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逍遥法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