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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八十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露出了真面目。就是那个被我打昏的女人,此刻脸肿了半边,名字怪异了点。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白水差不多,衣衫下裸露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首领!”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虽然缴获了我们的自动步枪,但是居然不会使用,只好用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雷文定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是什么部队、绝对不是那帮乌合之众的东突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东突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首领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首领疑问道:“首领,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炸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首领,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首领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首领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首领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首领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文定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文定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回教,回教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我上过战场,在越南战场上,虽然看不起越南猴子,但是毕竟双方都是以军人对待军人,决没有出现阵前斩杀俘虏的恶劣举动。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狗屎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凌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首领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

    首领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首领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我明明因三民曾经打穿过我的肩膀,所有不满,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也好!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前进。钻进这边骷髅头岩眼窝石壁上密密麻麻的洞穴之一,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脱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八十一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雷文定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敏感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直到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白水亦是有气无力。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环形山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岩石,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偷袭,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环形山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可以想象一下,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正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

    “你的伤口,还没事吧?”那女人笑道。

    我顿时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三民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今天救了我们许多族人。我们桃花女人是恩怨分明的,假若你要惩罚我,请下手开枪吧!若是我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三民。”

    若是报复,反而显得我小气。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三民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信任的目光,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你为什么叫三民,姓什么呢?”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

    三民,名字这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三民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之前来的男人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男人们来了,他们比我们有文化,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三民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之前那些男人,怕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残部,但是旧社会军人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

    此刻三民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三民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三民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三民凑过来,暧昧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三民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以前的男人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三民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三民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昧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三民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八十二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环形山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怎么会在怪物里钻出少女尸体,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文定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一般人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文定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文定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文定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文定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文定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文定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文定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直我们的祖先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

    “等等,”雷文定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文定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文定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文定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夏商时期。我突然想到,在夏商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文定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文定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文定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八十三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负责岗哨的桃花人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她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以牙还牙,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没有炸掉的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然后我看到就在山头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可能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果真如我猜测的一样,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苏军的风格。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有什么目的呢?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勾结在一起!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裸露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八十四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

    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地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两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眼下的短短一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瞪了她们一眼,骂道:“妈妈的,你们这些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们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们解决了!”

    三民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两年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俄语询问。

    俄语是苏联及其盟友的通用语言,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俄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但是那俘虏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俘虏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俘虏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俘虏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俘虏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萝卜丝放下俘虏,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俘虏仍是毛骨悚然,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是前苏联特种兵,被人雇用到了这里。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秘密潜入中国一个地方,拿一样东西。”

    “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雇佣军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

八十五

    待我回过神来,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蝎虎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环形山岩石壁背后,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奸尸!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液体,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子宫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液体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东突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抽动,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

    这时,我突然听到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在沙漠里走动?我细细思忖:所有的雇佣军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群吃掉半只雇佣军的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从环形山岩壁背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兽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文定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我们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这时气氛开始缓解。

    有队员好奇,便走过去看看。鹿身鸟喙兽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兽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队员此刻是蹲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兽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队员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

    噗!

    猛然一股液体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液体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队员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队员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环形山内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兽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队员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雇佣军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兽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兽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队员旁边的三民,鹿身鸟喙兽已经开始缠上她了。三民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三民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我压住手里的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兽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兽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兽,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哪里跑?”白水叫道。

    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兽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哪里都可以,我给你们顶住!”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兽。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三民似乎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她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兽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三民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兽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三民打转,向跳到她头上吸取脑汁。好在三民身材长大,近一米八的个子使得小小的怪物无法迅即够到。但是好妇架不住人多,转眼又有无数鹿身鸟喙兽像是蚂蚁一般把三民团团围住,施展看家本领,叠起罗汉向上攀爬。三民只能不住乱挥空枪,徒劳地反抗。

    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三民周围的鹿身鸟喙兽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兽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三民跟前,把她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三民一拎,把她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兽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三民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兽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兽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然后三民先撤退,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兽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

八十六

    在禁地里无法使用指南针,又不能利用天体辨别方位,加之空气中布满阻碍视线的尘埃物质,我们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闯,渐渐地步入一条峡谷。这条峡谷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

    方才经过商议,我和三民走在前面开路,萝卜丝在后面押阵。眼看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和三民带领大家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身边的三民条件反射般抬起步枪,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示意大家止住,然后我一个人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

    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三民见没有危险,凑过来问道:“我们能够过去吗?”

    “绝对可以!”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这里是之前汉兵攻陷阿修罗魔国的旧战场。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

    三民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胸口的剧痛,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们一行人地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人无落脚之处。

    我听到白水轻轻一声叫唤,心神一凛,转过头去,却是白水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原来没有危险,我一时无暇安慰,就重新往前走。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大的长条形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几乎就是一辆小火车!这是什么魔怪、莫非就是阿修罗国魔女凭借横行西域的妖物?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她们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上前,不禁一愣,地面上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身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突然一个人啪啪单膝跪在半截尸骸跟前,正是雷文定。

    他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大声叫道:“他是我父亲,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文定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咔嚓一下,怀表叫他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黑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雷文定,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我大喜,我的任务总算完成了,帮助雷文定找到其父亲的遗骸,呵呵笑道:“恭喜你,雷文定先生,您找到了父亲的遗骸!”

    雷文定却皱着眉头,指着尸骨说道:“但是他——你看……”

    雷文定的父亲受到腰斩一类的酷刑。腰斩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扭过脑袋,细看才发觉,祭台周边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地面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在中心,也就是祭台一处却是空荡荡的,从常理推测就觉得不合理。

    我摸摸上前摸摸祭台中心,有一个凹处,应该能够放置一个长条形的物体。我不太了解,寻思一下,把三民招呼过来,问道:“在你们桃花人的传说里,有没有关于阿修罗魔国祭台的资料。”

    三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盯着祭台的凹处,吃吃说道:“这是,这是打开邪恶根源,复苏魔鬼的大门!只有通过秘宝才能够打开!我们的祖先和那位剿灭魔鬼的将军,一起夺走了秘宝,把它封印到世人不知道的地方!”

    秘宝?在之前三民曾经一不小心说漏过嘴,之后就再也不提了,此刻说出来就是在警告我们。她口中的伟大将军估计就是那位陈汤。陈汤,汉碑……我猛然一震,莫非我们发现的紫色妖晶,就是打开魔门的钥匙?

八十七

    “白水!”

    我招呼老婆。

    白水站出来,多年的夫妻,心意相通,拿出了一条包裹着金线布的物体,徐徐上前,掀开金线布,露出紫色的妖异。紫色妖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三民一见之下,顿时又惊又怒,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她老早看白水不顺眼,突然抬起枪瞄准了白水威胁,暴喝道:“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白水吓了一跳,强作镇定,一动不动!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三民已经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的女人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三民,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药有害于肌肤!”

    我趁她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萝卜丝手里。三民被解除武装,眼见无法威胁我们,又气又恼,毕竟还是小孩子,大吵大闹。

    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就走上去,像是哄宠物一般,在三民的脑袋上摸摸,笑道:“下次不要再这样不乖了,当心我惩罚你!”

    三民呆呆地看着我,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突然脸色一红,嘤咛一声便逃回了族人身边躲起来。

    白水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凑过来低声说道:“小妮子没有见过男人,恋父情结!要不是看在不是你主动招惹的份上,我就暂且饶了你!”

    我接过紫色妖晶,之所以要动念头打开三民口中的魔门,我是在想,现在都不知道从何出去,与其这样,不如索性冒险一把。眼看雷文定的父亲盯着这个地方,定有猫腻!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紫色妖晶按在凹处,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祭台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华表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我心念一转,说道:“我先去前面探路,万一有危险,你们千万过来!”

    我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沙地。忽然眼前色彩一变,于是抬起头,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地面上到处是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叶片,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裸露在地表外的大号球茎,我估计有一个球茎那么大,在球茎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球茎和叶片不倒塌。

    这是哪里?

    “救救……我,救救我……”

    我陡然长大眼睛,四下里打量,发现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东突就是雇佣军的。他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突然前面的一个叶片球茎倒了下来,那球茎自动从叶片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雇佣军身边。球茎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兽!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雇佣军,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雇佣军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兽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兽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球茎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那雇佣军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兽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拔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鹿身鸟喙兽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兽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兽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液体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兽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惊吓,拔出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兽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兽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兽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子宫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球茎上,单手扶着叶片,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兽的球茎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过来的。

    我从球茎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兽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叶片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叶片,下面是一个球茎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叶片顶、球茎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文定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八十八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苏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球茎叶片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兽,都是飞天去不成?在我们用紫色妖晶打开大门之前,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兽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兽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我暗暗戒备,因害怕惊动大批鹿身鸟喙兽,不敢用枪,顿时把匕首又拔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兽。我倏然一惊,再看才发觉,这是一个鹿身鸟喙兽的蜕下的外壳。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兽的外壳,细细打量。鹿身鸟喙兽外壳的肚子上有个口子,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想不到这怪物居然和昆虫一样会蜕皮。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救我!救我!”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身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的外壳。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捡起一块石头,拎起就扔上去。那石头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石头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的外壳,莫非有某种联系。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域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摸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这时,他的胸口如河豚一样奇异地鼓了起来,越来越大。噗的一下,猛然爆炸,鲜血瀑布一样狂喷开,我来不及躲避,被溅了一身,定睛看过去,但见蜜人的胸口爬出一个小小的,类似鹿身鸟喙兽的漆黑胎儿,狞笑着落到地上,顿时向我爬过来。

    我大骇之下,恶向胆边生,忽然挥动匕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那胎儿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胎儿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地上,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蜜人。其胸口炸裂,创口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西域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西域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域,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域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域,屠尽西域民族,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这——不是西域古堡中,曾经遭遇血战的恐虫嘛?想不到在这里也出现!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痉挛,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自动步枪和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域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约莫五六米长。它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撞向岩壁。妈的!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一手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一手拿出自动步枪,不管三七二十一,对准恐虫的脑袋就噗噗乱打,顿时绿色的汁液乱飞,眼看它的脑袋就要被我打个稀巴烂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脑袋撞在岩壁上,顿时脑浆崩裂。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我对着地上的恐虫身子一蹬,空中一个筋斗翻动,双腿落在地上,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肌肉犹如万把小针刺入密密地肉里,痛得一阵哆嗦,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呈现半透明状,似乎有类似鹿身鸟喙兽的活物。等等,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原来这是产生鹿身鸟喙兽的母兽,产卵之后,犹如植物一样长大,再化身为鹿身鸟喙兽。但地球环境不同,他们必须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这怎么做呢!答案就是用人来融合!当初他们一进入地球,就把人当作置换血液基础元素的中介。把人活捉过来,钻入其体内,渐渐侵袭吞噬整个人类,不仅置换血液,甚至还置换人类的基因。这就是阿修罗魔女吃人的真相!到了一定时间,这些鹿身鸟喙兽就孵出来,变作蝎虎模样。但不知道什么缘故,她们一辈子要经过多次变态发育,可是最后在蝎虎形状的时候还要继续发育,直到长一个女人。

    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

    之后桃花石国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然而他们也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交合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卵呈植物化成长,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进行作茧,出来之后则是蝎虎,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蜕去蝎虎外壳,变成人的样子。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西域古堡里看到过类似的情景,恐怕是在西辽灭亡之前,桃花女人跑到这里,尝试孵化幽冥人制造蜜尸。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八十九

    我休息地差不多了,站了起来,正要去寻找其他路径。等等,一道月光照在我脸上,这里怎么可能有月光呢?我这才发觉,原来恐虫一头撞碎了岩壁,居然打通了往外的通道!我大喜,欢欢喜喜地奔出去,但见一轮钩月悬挂,觉得分外美丽!

    我赶忙原来返回,招呼了大家一起过来。路过无数鹿身鸟喙兽卵群的时候,大家小心翼翼,唯恐惊动了这些怪物,再次招致围攻。好在一路平安无事,终于出来了。

    “等等,我们似乎忘了做一件大事!”

    萝卜丝突然说道。

    我一呆,问道:“什么事情?”

    萝卜丝一指出来的路口,说道:“难道我们就放过了这群怪物?”

    我大笑道:“当然不能了!”

    原来萝卜丝是这个意思,只见他掏出一个甜瓜手雷,拉了弦扔进去,一帮人急急忙忙逃开。过了五秒,陡然间整天价的一声巨响,山崩地裂,砂石如下雨一般噼噼啪啪砸下。我目瞪口呆,一颗手雷有这么大威力吗?心念一转,那孵化鹿身鸟喙兽卵的地方氧气含量极高,一下子就引起了大爆炸,那颗手雷不过是导火索。

    白水突然大叫道:“看!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

    顺着白水目光指示过去,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百米多前,晚上的钩月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几乎喜极而泣,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这里!

    但这时雷文定犹如死了爹娘一样,连滚带爬地飞快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口中带着哭腔大声喊道:“大虫子啊!大虫子啊!”

    他音调惊恐地都变了腔,显然是非常紧张的事情,这时白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瞪大眼睛叫道:“恒淮,你快看后面!”

    我又回转脑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我们出来的洞口黄沙滚滚,似乎是一百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沙地戈壁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走!”

    白水一言不发,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随手就提起了步枪。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拿枪猛烈射击,萝卜丝又摸出一个甜瓜手雷,扔了上去,轰轰隆隆的爆炸。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白水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切割机。

    又是一条恐虫,而且块头更大!

    那恐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倒吸一口冷气,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但是那恐虫就对着我穷追不舍,不过跑了几百步,就被逼入了一座悬崖下,动弹不得。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白水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恐虫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远远看到萝卜丝,向他做了一个手雷的招呼,萝卜丝摊开手,表示没有了。我哈大嘴巴,这不是要老子的命,怎么这时候没有了?

    我突然灵机一动,问道:“你,有打火机吗?”

    “有!”

    他远远扔过来一只。

    那巨大的恐虫方才追击我,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打火机保护盖,按下点火钮,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恐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打火机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恐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打火机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抓住机会,立即向前逃开,来到萝卜丝身边,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洋洋得意,笑道:“哪里哪里……”

    萝卜丝脸色陡然变掉,惊讶地盯着我后方。我猛然收缩神经,在后面,除了被炸成两段的恐虫尸体,还有什么呢?

    我倏然转头,在恐虫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慢慢钻出一个奇怪的长条形东西,一抖翅膀,轰然一下飞上天空。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

    不论幽冥人还是恐虫,怎么都是俄罗斯套娃一样,一环套着一环,肚子里都有货色!

    那飞行的怪虫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拔出匕首,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匕首阻挡。

    机不可失!

    我飞快地操起一手里没子弹的废枪,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跳到一米半高,然后手臂伸长,手心里捏着的是步枪,我跳跃高度加身高加臂长加步枪长度,几乎超过四米,顿时勾住在飞行怪虫的毛腿。它感受到有人动作,马上飞起,想把我甩掉。没门!

    我抡起步枪,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腹部盔甲上,顺势一拉,跳到它的背脊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步枪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液体。

    步枪受到液体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步枪,抡起来以枪柄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步枪,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步枪,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跳到地面上,连续翻了好几滚,摔地狼狈不堪。摸摸脑袋,除了屁股特别痛以外,似乎也没有另外的伤害。

九十

    总算干掉了两个大家伙!

    萝卜丝上来拍拍我的肩膀,吹牛道:“到底是我老了,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我也能和你一样,干掉这个大家伙的!”

    我哭笑不得,偏偏又不能多说什么,好歹萝卜丝在一路上出力甚多。这时我打量一下,活着的人都陆续从躲避的地方钻了出来,白水和雷文定一前一后走着,但接近的时候我却看见白水脸色有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暗暗纳闷,问道:“白水!”

    咔嚓!

    我听到扳机上环的声响,只见白水背后的雷文定拿出一把手枪,指着白水的脑袋,冷冷一笑,我顿时僵住,惊呼道:“雷文定,你干什么!”

    雷文定说道:“快把紫色的水晶给我,不然我打死你老婆!”

    他要紫色妖晶干嘛?假若需要研究,只需要向我借一下即可,何必武力威胁?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内奸!”

    雷文定大笑道:“不错!那些雇佣军就是我雇用的,也是我把他们一路引过来,可惜这些不成器的家伙却都归天了,只好我自己出马!”

    萝卜丝冷冷问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雷文定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最终发现,这是门!”

    “什么?”

    我们迷惑不解。

    雷文定大笑道:“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林女士,你说说看呢?”

    白水哼地一下回答:“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文定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到底是什么东西?”

    白水疑问道。

    雷文定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所谓塞人石像群,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回到幽冥行星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雷文定越说越兴奋,没有拿枪的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我冷冷问道:“我已经猜出你的想法了,就是说,那个紫色妖晶,即是打开门的钥匙!你究竟要做何?”

    雷文定狂妄地笑道:“我们人类文明怎么说,最初的源头就是幽冥人的文明,回归母源是我一生的梦想。为此我将不惜一切代价。”说着他把手枪指着白水的太阳穴,说道:“朱恒淮,把紫色水晶交出来,不然……”

    我拿出紫色妖晶,放在地上,雷文定喝道:“你后退一百步,不然我实在不放心!”

    我只得和萝卜丝一起后退,远远看到雷文定推开白水,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紫色妖晶,突然一声惨叫,顿时拿枪的右手鲜血淋淋,转头看去,竟是三民恶狠狠地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在方才的时候,雷文定就把三民这个女人忘掉了,后者悄悄地埋伏在雷文定身后。尽管她不太喜欢白水,但在我拼命使眼色的情况下,还是顾忌白水没有发动进攻,此刻陡然出手,击伤了雷文定。

    “还我圣物!”

    三民扑了上去。

    雷文定一咬牙,不顾伤口,用左手抄起紫色妖晶,急急忙忙前去石像阵势内部,三民、我和萝卜丝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眼看雷文定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那只左手手揭开金丝布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雷文定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妖晶金丝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妖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三民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挡在外面,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雷文定放声大叫:“回归母星!”

    光幕突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泡泡上,轰得一下弹到天空中。石像群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顿足捶胸,叫道:“可恶,叫雷文定这老贼跑了!”

    萝卜丝突然说道:“朱,我想幽冥人可以在地球上生存,那么她们的化学结构不至于和我们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她们极有可能在太阳系内部。我问你,在太阳系内部,引力和地球差不多,拥有浓密大气层和极高气温的是哪颗行星?”

    我微微一愣,回忆知识说道:“金星……你是说,幽冥人来自金星!”

    金星表面的温度最高达四百多摄氏度,其大气密度是地球大气的一百倍,由于大气层极厚,只有长波的红外线才能进入。气压很高,约为地球的九十倍,且大气百分之九十七是二氧化碳。同时,金星大气中还有一层厚达二三十公里的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如今向来,幽冥人和其怪虫的生活习性,确实比较适合金星高温高密度大气的环境。恐怕很久之前金星充满高含量氧气,不知道什么原因,尽数化为二氧化碳,所以只能逃到地球来。

    我嘿嘿一笑:“希望雷文定会喜欢四百度的高温和硫酸雨……哈哈!”

    “对了,萝卜丝,你的全名我还没有请教?”

    “罗伯特是我现在使用的名字,以前我叫约翰.兰博!”

    “三民,别闹!从我背上下去!”

    “不,你太狠了。我们桃花人现在损失极大,我们要多生几个,壮大族人!”

    “死小鬼,有老娘在,你敢碰他一下!”

    ……

    看书之前的阅读提示

    一、本部小说从2006年5月份开始连载,迄今将近一年,写作时间漫长,里面内容作者或许有所疏漏,不可能面面俱到。而阁下可能是在一天之内看完,比我详细,欢迎提出整改意见,因为我在出书,需要进行修改。

    二、关于两个外传。第一个外传与本篇故事毫无关系,只是主人公名字相同,大家就当作在平行世界的故事吧。第二个故事明镜外传,是明镜的外篇,也在解释为什么第二部的时候主人公会失踪两年多。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完全相关。

    三、西域魔国修改篇幅较大,很多内容没有包括进去,喜欢的话,还是看看原版吧。

    四、互动时间或许是诟病最多的一项。大家不要在意,跳过去即可。

    我叫朱恒淮,祖籍甘肃,爷爷一辈的人在满清末年躲避灾荒逃到现在淮南一个小村落里。一九五九年,我出生了,家里人都目不识丁,村里一个前清秀才给我取了这个奇怪的名字,因此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是不是老秀才和我家有仇隙,报复到我头上来?日后遇到了某个人,我才得以了解蕴涵在这个名字里面的真正含义。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几十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一军第一师工程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当是正是天怨人怒的文革期间,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系统,受到的冲击毕竟比较少。尽管该部的创始者——大名大名鼎鼎的贺龙元帅惨遭四人帮迫害,含冤屈死。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工程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床上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七九年的时候,还和小越南狠狠地干上一架,虽然没有亲自拿枪杀敌,但是脸上的伤疤已经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常年的参军生涯使得我脱离社会很久,根本不会种田。家乡又是出了名的贫瘠之地,同样是分田到户,因为缺乏了集体的力量,产量反而越发下降,大家更加穷地叮当响。我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有位老乡,这个老兄姓王,排行老二,称呼王二,但是大家更多叫他王六二,谐音有狡诈的意思,加一下又是八!说笑了,这人轻浮脑子活,分田之后没有多少收成,索性丢下田地,到处往外跑,有一天回来之后突然来招募懂土木技术的工人,做过泥水匠的亦是可以,原来是一只考古队在当地发掘古墓,急需大量熟练工人。不仅包吃包住,而且每天有五角钱的收入!这是天大的好事啊!我一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参加了。

    当时文革刚结束不久,经过十年浩劫的摧残,虽然考古方面的专家学者这帮老家伙都从牛棚里出来了,但是从事简单技术挖掘的基层考古人员却大量匮乏,培养起来又来不及,不得已只能雇佣当地有土木工程经验的农民们。不过我们毕竟不是专业技工,不时有从事几十年考古发掘经验的专家来指点。他们之中有外国一流大学出来的学者,也有解放前横行一时的盗墓贼,后来被政府征用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农民说是愚昧,但只表现在思想上,聪明才智丝毫不亚于知识分子,只是经过少许指点,我们就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拿人家的钱,又白吃白喝,干的自然异常卖力。

    出于军人的警觉,我发现最近几天考古作业现场忽然出现了一批鬼鬼祟祟的人,时常偷偷地监视我们,待我们追过去又跑掉了。听以前的盗墓贼说道,这肯定是他们的新同行,在改革开放后利欲熏心,操起了前辈的洛阳铲。但是由于解放后到八十年代之间近三十年断层的关系,一点没有传承老前辈的技术,只能偷偷摸摸跟在考古队拣些不小心丢下的玩意。

    对此我们一笑了之,只要不来打搅我们,何必管他们呢!直到一个事件的发生,不仅改变了那个人,更改变了我今后的命运!

    我们基本上是白天干活到天黑,夜晚休息,大家都是同乡,聚在在一座大帐篷下。一天,王二见村里最老实的孙万平回来的时候眼神闪烁,腹中好像藏着什么东西,顿时起疑,叫我合力捉住他,掀开衣服一看,不得了啊!居然在衣服里面藏了一件文物。

    我恨铁不成钢,骂道:“老孙啊老孙,说你是村子里最老实,哪知手脚不干净,偷了这玩意!我们吃考古队的用考古队的,这样做对得住他们嘛?再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情,万一逮住了,可是蹲大狱!”

    孙万平抹抹眼泪,哭诉道:“我敢嘛?平常多拿生产队里的一粒粮食就心不安,可是这回实在不行了。我老娘生病,送到南京的医院说要两千块钱,把我买了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实在没办法,前天那几个在外边转悠的人对我说,只要我有本事拿出文物来,就可以给我两千块!”

    我们顿时沉默不语,我是孤儿,无法体会,但是孙万平是一个大孝子,为了救老娘不得不出此下策。这时,农民狭隘的小团体意识立即显现出来,我们清一色的选择沉默包庇孙万平,只是警告他一旦拿了钱之后,切记不可贪心再次出手。

    经过这件事情使得我们大开眼界,想不到地下埋的东西这么值钱。当我们看到先发财的干部和投机商人穿金戴银,眼红得不得了,不少人纷纷对我说:“老猪,干吧!别人发得了不义之财,唯独我们受穷?这是什么世道啊!干吧,老猪,我们也从考古队学的差不多,要技术有技术,要人有人,干吧!”

    我在部队受过这么多年教育,怎么能随意损害国家利益呢?但是瞧见那些干部倚仗手中权利大发横财,心中也是忿忿不平。他们损害的是活人的利益,我们找死人要点钱,有什么不对?前人载树,后人乘凉!

    说干就干!不过我们盗亦有道,立下规矩,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些人中属我的文化水平最高,当过工程兵,土木技术最行,所以队伍由我带领组织,到处勘查古墓。而王二见多识广,舌头涂油,让他同文物贩子打交道,不然再珍贵的宝贝到我们手里也一文不值。

    我们的第一票做在福建,初出茅庐嘛,自然要开门红!我和王二一同打听了许久,符合我们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还真不多。费了许久功夫才听说了这边有个施姓大汉奸的大墓。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清妖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

    盗墓可是个犯法的事情,不论你挖谁家的坟墓,即使汉奸也一样,倘若被国家逮住还好说,大不了蹲上几年大狱,若是被乡下的农民捉住,说不定就打死!为此我们还动了一番脑筋,我们一行人来到福建,穿着地质勘测队员的服饰,在施姓大汉奸墓,到处跑来跑去勘查。遇到有人询问,就亮出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伪造证明,硬邦邦地声言这里是对敌前线,需要勘测地质,预备未来统一祖国,一般人也不敢多废话了。

    施姓大汉奸的坟墓建筑规模颇大,不下八十亩地,我们心想,这个大汉奸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才建这么大啊!这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如果直接采用考古挖掘的方法,动作未免太大,容易惊动别人,我们决定采用“鼠行”!其实倒是我们多虑了,当时文革结束不久,旧思想一时没有转换过来,没破四旧就算好了,谁会来管一个汉奸的坟头?直到我们干完都没人来过问。

    在考古队发掘的时候,一个解放前的老盗墓贼曾经向我们介绍过,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盗墓贼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不是吹牛,我们这个集团光论技术,可比以前的盗墓贼老祖宗们先进。单是勘测工具,不少新来的同行还在吃老祖宗的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我们就用上了先进的地质勘测仪——这是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们先拿炸药制造一次小型人工地震,再用这地震波勘测仪记录下来,绘出地下墓的构造。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听盗墓贼前辈说过,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确定结构后,我就拿出几年工程兵的看家本领,设定盗洞,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我们分工合理,组织严密,我们白天拿地质勘查做掩护,晚上拼命挖掘。有专人放风。安全措施我注意的极其严格,我可不想把一个横着的乡亲拉回老家。所以盗洞里面有木头支撑,并且制作了简易防毒面具(就是两层口罩中间放上活性炭。活性炭一般药店里都有买。这是部队里学的防化知识),大家轮流,不出三天,就打了一条五百米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施姓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说道钻进坟头里面去捞死人的殉葬品,大家虽然眼红的不得了,到了要紧关头个个心虚,胆小如鼠!我摇摇头,难成大器。一咬牙,反正越南战场上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了,还怕一个几百年的死尸,说不定烂得连骨头都没了!

    我头顶安全帽和矿工灯,身穿一件紧身皮衣,戴上安全口罩,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把我拖出去!说着我就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爬了半里路,钻进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第一次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心虚之极。我在越南战场上死尸见多了,但是再跑到坟墓里面的感觉又不一样,当下只觉得心发慌,听以前的盗墓前辈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我寻思,莫不是真得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心中不禁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

    我想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我顺手操起几只破碗,垂头丧气地爬出去。大家虽然怀疑我私吞了财宝,但是又没勇气爬进去!这样我们第一盗墓以失败告终,只拣了几只破碗拿做纪念。大家顿时没了盗墓的性子,一哄而散。

    而日后拿破碗让行家鉴定,竟是宋代哥窑瓷器,若是完整,价值不下十万。我们顿时后悔不已,再想去大汉奸墓碰运气,其时已经叫政府保护起来了!

    唉!我们说是把考古队挖坟墓的技术学了个七七八八,但是却根本不会勘探,不知道哪里的地形有大墓,哪里埋有宝贝!而且即使文物到了我们手里,没鉴宝的眼光,形同废物!

    业余盗墓集团解散之后,只余下我和王二两个人了。我是孤家寡人,自然无所谓,王二则是二流子,自言无处可去!我和王二合计一下,还是做考古这个有前途的职业吧!不禁可以学到真技术,万一顺手,就捞一把!

    从此我和王二两人听说哪里有考古队就去哪里做小工,当时八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第二波考古**的时候,我们这些技术工不愁没地方吃饭。我们都是土木出身,技术精湛,又有经验,很受那些为缺乏基层人手而头痛的考古队欢迎,一来二去,居然在考古界混了个不小的名声。光专家教授级别的人物认识了不少,有时做完了小工,都是他们推荐去另外一只队伍里面!

    忽然有一天,说道有只考古队要去内蒙古,问我们去不去?内蒙古而已了,又不是南极,怕什么,欣然答应,于是前去报。

    那招人的头头是个半秃的老头,拍拍我的胸膛说道:“小伙子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工程兵。”

    半秃老头大喜:“那好,要你了!”

    然后考古队又找了十多个搬运工,加上专家三个,保卫科一个人,一行人从甘肃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

    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这个老头刚从牛棚里钻出来不久,年纪也不小了,体力自然差,而年轻一辈的学生中,则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工程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一点也不比作战部队放松。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这帮考古队专家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王二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专家在讲,西汉赏手下动辄百金,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王玟琳大姐是和我接触最多的一个人,其实她很很年轻,三十刚出头,据说丈夫在文革时候死了,迄今单身一人。她个子不高,一张娃娃脸很清秀,那双杏核眼颇是好看,原比实际年龄小了几岁。她是上海人,说着一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因为我当兵时驻地在杭州,能够听懂江浙话,这个原因使得她也比较愿意和我接触。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

    “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

    “你是回民?所以说猪坏!”

    不一而足……

    王玟琳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王玟琳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汉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倒是冤枉了那个前清秀才,他是得知了我家的规律之后才这样替我取名字。他也在三年自然灾害中归天了,下次回乡好好拜祭一番。

    王二回来之后拍拍我的肩膀,暧昧地笑道:“老猪啊,原来你对老女人感兴趣!”

    “去你妈的!我把她当我姐姐一样!”

    老猪是我外号,来历自然不用说了。

    休整之后我们再次出发,这次进入内蒙古高原腹地的克什克腾旗,往东就是南北纵贯上千公里的大兴安岭。我本以为高原都是像青藏高原一般呼吸都很困难,其实内蒙古高原海拔低于青藏高原,对于我们这些体格健壮的家伙来说影响不大,但是考古队的老东西却倒霉了。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成员有三人。带队的就是那招人的半秃老头,叫杨爱苏,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文革吃了不少苦。他自己说这苏是苏东坡的苏,不是苏联的苏,不过小将们可不管你!对了,说道苏东坡,我自从退伍以来,很久没有吃到东坡肉了。

    王玟琳是她助理,不多说了。还有一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我暗地里叫她小丫头,意思是嫩蛋的意思……这丫头唧唧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

    另外一个较年轻,约莫四十出头,整天沉默寡言,也不多说话,他叫老赵。有枪,说是保护专家,但我怀疑是为了监视他们。毕竟这里离蒙古很近,那时文革结束不久,人心尚待安宁,就说不定就叛逃到了苏联。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我看惯了浙西崎岖的丘陵,甘肃无际的沙漠,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叫人惋惜不已。我暗暗记下方位,日后趁人不备,同王二合伙来挖。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杨老头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杨老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带你们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这个蒙古大汉名叫巴特尔,据说蒙古语是钢铁的意思。他身材高大,浑身肌肉一块块当真如铁一般,高原特有的黑黝黝面色显出他刚毅的性格。虽然才三十多岁,蒙古人结婚早,他的大儿子都十五了。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巴特尔背上一只猎枪就和我们一起出发。他老爹虽然对砧子山畏惧如虎,终不阻拦儿子,和巴特尔的老婆、儿子、女儿在一边默默告别。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巴特尔看到了我的举动哈哈大笑:“小子,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巴特尔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牛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巴特尔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巴特尔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巴特尔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杨老头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杨老头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巴特尔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那个老赵也过来察看,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杨老头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西游记》中沙和尚也不是有一百零八个骷髅的项圈?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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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