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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六十五

    倏然怀中的灵敏阿嚏的一下,把我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看着,却是灵敏眼帘飘动,那浓浓的眉毛竖了起来,摸摸自己可爱的翘鼻子说道:“啊,你手上毛真多,搔来搔去的,害得我痒的不得了!”

    “你!……”

    “嘻嘻,人家装死试试看。试出来了,我在你心里很重要,你都哭了哦!”

    我气得不打紧,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咬牙切齿道:“你这个死小鬼,竟敢欺骗老子,今日若不将你屁股打开花,我就不姓朱了!”

    灵敏嘻嘻哈哈:“姓朱有什么好,姓马的不是好人,反正和动物沾边的都不是好人,不如你也改姓吧……”

    我暴跳如雷,大叫道:“奴儿哈赤在满语里还不是野猪皮的意思!”

    灵敏见我动了大怒,咯咯娇笑地光着脚丫子,随身只披着一件大衣,在雪地里奔跑逃命。我自然一跃而上去捉住,好好教训一番,然后扶着一瘸一瘸的女人回去,那灵敏不住唠叨:“老公,你下手也太狠了,人家屁股现在还痛呢!”

    “下次看你再敢!”

    “绝对不敢了,要不你换另外一种惩罚吧!”

    镇子里的群架也终于分出胜负,自然是人多势众的镇子人马大胜,马志诚集团惨败,除了少数如阿大老二之类的好手逃脱,其余被绑起来,用绳子穿着一串,赤条条的只在下身围着一块毛巾,在冰天雪地里游街。若不是顾忌妇女儿童,说不定连这个也省掉了呢!这帮可怜虫浑身瑟瑟发抖,不住地相互埋怨。而镇子里的儿童不时捡起雪块打在身上,更是如同兔子一般跳来跳去,有趣之极。

    我和灵敏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忍俊不禁,心里好大一口怨气冲掉了。这时我再打量灵敏,身上光是披着一件大衣,两只赤脚埋在雪地里簌簌发抖,心想给她足够教训了,就将此女抱起来。灵敏安静温软地圈住我的脖子,两人一起回到招待所。

    招待所里面只有服务员大妈一人,其他的都去看热闹了,她见我们这般德性,灵敏两只白皙的小脚从衣服里露出来,大半个身子裹在大衣里,露出部分光秃秃,显然没有穿衣服。她暧昧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激情真大,也不怕冻着……”

    灵敏脸红了红,把我搂的越发紧,我把她送到床上盖好被子,说道:“我去帮你拿衣服,你不要乱走。若是有什么事情,我会拜托那位大妈一下。”

    灵敏听话地点点头。

    我又回到浴室,取回了灵敏的衣物,虽说连她的身子都不止一次看过摸过,但是拿着女人的贴身衣物总感觉不太好意思。走在路上,顺便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出去的路线。那人说道:“这里有一列火车通过,不知你们要去哪里。我建议先去抚顺再转车,不过有的辛苦了!”

    我也不在意,火车有什么辛苦呢?

    回去之后把衣服给灵敏穿好,事不宜迟,越快越好,我问道:“之后我们又要去哪里?”

    灵敏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我们之后的地方,将是新宾县永陵,清三陵之一!也是我家先祖最早的陵墓,传说安葬了自太祖奴儿哈赤以上的四位先祖,其实只安葬了曾祖福满。”

    我点点头,便开始及早做了准备,除购买一些食物和衣物,最叫我发愁的是那些称手的盗墓工具统统丢失,眼下这个小镇,又弄不到,只得将就着找了一把铁铲和一把斧子。

    我们前去火车站,动身出发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原来小镇本来即可自给自足,唯一通向外地的是一条窄轨小火车铁路,用以运送砍伐下来的木材。和火车司机说好,他倒是大方,不过只得委屈我们在装木头的车厢里了。那车厢里黑咕隆咚,又透气,火车一开,冷气直往里面灌,当真辛苦。好在灵敏机灵,事先买了一床被子,把两个人裹起来,才不至于冻死!

    那火车轰轰隆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灵敏生性活泼,哪安静地下来,又不老实起来,躲在被子里悉悉索索,干着不知名的勾当。我正疑惑,忽然灵敏竟从我的衣服下面钻进来,把脑袋贴在我胸口,叹道:“好暖和啊!老公,你真是个天然的暖炉。”

    我感觉灵敏身上光溜溜的,八成这女人又脱光了衣服,那两团软肉贴在胸口,当真叫人不安份。那灵敏说道:“老公,觉得我们是不是在私奔啊!一个大家小姐,和一个工人私奔了,真的好浪漫啊!不如我们真的就私奔吧,我不管什么爱新觉罗家的荣誉,你也别管你那老婆,跟我回美国去。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睡!我会为你生好多小孩,一起叫你爸爸。再说了,我年纪比你小好多,等你变成一个半老头子的时候,妻子还是年轻美丽,不幸福吗?”

    这几日我一直沉浸在和灵敏一起的快乐日子里,此刻忽然听到这些,想起了白水,顿时如当头凉水,清醒起来。诚然,以马立城和白水的交情,他定然不会亏待后者。当我明智地退出时,马立城反而会放了白水。但是人毕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和灵敏的关系已经是大忌了,再进一步,我怎么能对得起白水和文清呢?

    于是我摸摸灵敏的小脑袋,叹道:“傻瓜,你也得为自己的今后考虑了,我终究会离开你!”

    灵敏立即钻出来,脸上满是惊愕的表情,似乎不在相信,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口气:“是啊,以你的性格,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你的老婆呢?可笑我却一直在做梦,这个梦如果不醒就好了……”

    她撇过脸,低声的抽泣,然而我却无能为力,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灵敏的头发,过了许久,她又说道:“也好,这样也好,让我清醒一下,不至于分别的时候太伤心。但是在此之前,请让你我就像夫妻一样,好吗?”

    这几乎是小女人的哀求,我一动,便答应了:“好吧!”

    灵敏钻进被窝,安静地躺在我胸口,这一路,什么话也没有说。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王道!

    方法很简单,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事情便好办,但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在抚顺这种城市里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只得匆忙弄了几样称手的家伙动身。

    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我和灵敏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竟然无人发觉。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奴儿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立城集团惨遭马志诚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永陵里面其实只埋葬了奴儿哈赤曾祖福满一人,待我开了墓室门,驱除里面的秽气,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个家伙好歹是你祖先,怎么一点都不恭敬?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福满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荡妇,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奴儿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奴儿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奴儿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奴儿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奴儿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蛮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

    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六十六

    第二天一早,我和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立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沙特阿拉伯,那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三,把你那个大老婆和二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灵敏却哼地一声,和平常一样跟我作对,说道:“此言差矣!”

    我一愣,问道:“有什么不对?”

    灵敏说道:“这天池历来全部属于中国,可惜,现在只能算一半了。另外一半,却被本朝太祖,轻轻的一句以什么千年友谊,转而赠送给了朝鲜。你说,这江山如此多娇,岂不差矣?”

    我恼火异常,第一次无言反驳。太祖虽是伟人,却不是圣人,还是犯过一些的错误,这些小错误比起文革之流,却又是不值一提了。这小小天池千来平方公里,在动辄百万计数的中国几乎视而不见,倘若当初以此把日本海入口换出来,于我国有大大的好处。可惜只是白送的!

    话说间,远处嗨呦嗨呦地跑来一队人,大冬天零下几十度,又是在海拔两千米的山上,这群人发疯了一般,光着上身,头上围着一圈布,似乎写着“還我河山”四个字。见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为首的那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洋屁,灵敏应声回答。

    “他们在说什么?”

    我低头问灵敏。

    “他们问我是不是美国人,我说是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去问问他们,在发什么疯!头上绑着你布条干嘛?又不是鬼子占据的时候!”

    一阵叽里咕噜,灵敏告诉我:“他们说自己是大韩民国的,高句丽的后裔。不仅长白山是他们的,东北也是他们的,只要长人参的地方都是他们的!”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放屁!那南朝鲜屁大的地方都敢叫大,那美国、苏联都死光了?高丽棒子都不是好东西!美国也长西洋参,有种到美国去还我河山,看他们的美国爷爷不操烂他们的屁眼!”

    灵敏眉头一皱,说道:“你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小国寡民,除了叫喊几声,还有什么本事?这个世界是强权即公理,偌大的中国幅员千万,人口十亿,兵员百万,手握核武器,动动小拇指都能灭掉的撮尔小国,你若是生气,岂不是太无能了?”

    灵敏的话说到我心坎里,舒服之极,虽然知道这是她的劝慰,但也懒得生气。只见那些南朝鲜疯子又朝湖里跑下去,似乎是冻的受不了了,终于下水。由于天池是火山湖,水温常年在零度之上,倒是比零下十几度的地面舒服多了。南朝鲜棒子纷纷下水,我忽然想到一个笑话:“你可是知道,为什么叫他们棒子吗?”

    灵敏灰色的眼眸迷茫,摇摇头。

    我告诉她:“当年日本鬼子招揽朝鲜人做二鬼子警察,但是又不放心,于是不发武器,这些二鬼子就只能拿妇女洗衣服的棒子狐假虎威。所以就叫做高丽棒子!”

    我和灵敏哈哈大笑,那天池里忽然传出人们惨厉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浸在水里的棒子们拼命往岸边游动,背后水波晃动,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棒子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棒子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哈哈,那些讨厌的高丽棒子,既然是来保卫圣湖的,就让圣湖回收他们吧!”

    我拉着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配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表叔马立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立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志诚。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立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立城。

    那马立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立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立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马伯镛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奴儿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骉速的身份生活。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第一天见面我把你派到皇陵村去,纯粹叫你去送死,好让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立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立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六十七

    既然马立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床上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白水文清,更多的身影却是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放荡,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立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立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立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立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马志诚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立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立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立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立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立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表叔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立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立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马志诚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立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立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立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立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立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立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立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马志诚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立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立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立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立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立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立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立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立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疑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立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立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诚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问道:“不过我奇怪,为什么当初并没有见到他们成功,而在沼泽里那个僵尸却出现了呢?”

    马立城说道:“具体情形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制作僵尸需要一种蛇毒,而这种蛇毒只能在冬季的沼泽里寻找。可能是那个捕蛇人被蛇咬死,然后意外地变成了僵尸。”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立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立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六十八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灵敏……”

    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小孩,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金家兄弟,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立城和马志诚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手枪,递给灵敏。这是马立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垒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域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奴儿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满清先祖,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奴儿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注,雨果奖是美国科幻小说的最高奖项)

    虽然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越南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金阿大和金老二。

    灵敏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金阿大,几乎哭出来:“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格格,这太失礼了!”

    这两个家伙这时还不忘礼节,无聊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金阿大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立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马志诚和他的手下也过来,除了马相城,居然没有见到马合城,或许他因为胳膊受伤,没有过来,反而给了他一个生机。马立城和马志诚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灵敏的手下和马志诚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立城,所以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立城如此表态,朝马志诚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马志诚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马志诚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马志诚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立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马志诚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立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立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立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马志诚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垒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灵敏开口,马志诚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马志诚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马志诚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的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六十九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马志诚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马志诚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马志诚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马志诚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立城炫耀道:“老二,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立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马志诚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因为你不是马家的嫡长子,你永远没有资格知道这个秘密!”

    马立城大吃一惊,惊道:“什么,老爹还瞒着我什么?”

    “多着呢!这是马家传下来的规矩,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知道的秘密,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神药!”

    马志诚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立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而且,你制作不死僵尸,也不是为了制造无敌战士,而是为了试药?”

    “不错!”马志诚一口干脆地回答,“这要从我们的祖母说起。我们的祖母,也就是阿巴鲁,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奴儿哈赤的妃子,当年奴儿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灵敏突然说道。

    马志诚点点头,笑道:“正是。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奴儿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奴儿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奴儿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奴儿哈赤不是马家的先祖吗,怎么马志诚对其毫无尊敬之意,我正在疑惑,那家伙就解释了:“我们马家是否真是奴儿哈赤的遗腹子,这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许只是想抬高身份,但是阿巴鲁活了三百年毕竟是事实。这个不死神药的秘密随着她开始流传下来,但是只限于嫡长子。我们父亲知道,所以他一直在尝试。你一直以为我想做皇帝?笑话,我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做什么虚名的皇帝。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马志诚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立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正是像你说的,原本都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幸好海外的傻瓜过来了!”马志诚狞笑着面向灵敏,“刚才老二你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金阿大勃然大怒,骂道:“你疯了,弟兄们……”

    他惊讶地发现,原本与自己相互并肩战斗的人马,除了金老二之外,都向他抬起了枪口。

    马志诚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马志诚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马志诚,救出灵敏的时候,哪知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马志诚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液体,递给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马志诚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马志诚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奴儿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的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马志诚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马志诚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马志诚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马志诚对着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

    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

    “噗!”

    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

    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

    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

    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七十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立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合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立城片刻,转身回到灵敏身边,因马立城马志诚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我转头面向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

    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向借机摆脱我,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灵敏,却是让金家兄弟夹着,原来这两个家伙也学我们逃出来了!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立城果然没有亏待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立城和马志诚,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立城、马志诚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我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白水正抱着文清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表叔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表叔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听说灵敏返回美国,策动海内外满清遗老遗少、包衣奴才,以庞大的资金收买国内一干无耻文人败类、汉奸卖国贼,拼命为满清诸帝吹嘘,大肆翻案历史人物。不出几年,国内辫子戏成灾,那满清诸帝,甚至连同治、宣统和慈禧之流,也是个个英明神武。大汉奸施琅、尚可喜,也变成了什么英雄功臣,而岳飞等民族英雄居然成了抗拒“统一”的奸雄。如此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简直是国之大耻!恐怕在这么下去,我们又得为汪精卫等树立英雄纪念碑了。

    至于马家一个漏网之鱼马合城,据说化名李宖志,创立法圈邪教,祸害人间,甚至妄图颠覆政权,最终被一举歼灭,逃到美国,与灵敏勾结在一起!

    此是后话,我也不多说了,至少我们一家人是团聚,幸福就在这一刹那!

七十一

    第六部、西域魔国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是一名职业考古工作者,之所以没有点明具体的职位,是因为我方方面面都涉及,什么向导、领队、搬运苦力、爆破技工、土木工程师,外兼保镖和打手,几乎没有老子不行的。正因为我是一个这样万能人手,非常受国内外的考古队伍欢迎,一年之中,几乎有三百六十天在野外度过。对此我也乐此不疲,唯独心中内疚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看了一部最近从美国偷偷传来了一个传来一个电影,叫做什么《约柜》,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斯皮尔伯格的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怎么看我都觉得那个穷死集傻、大、粗一体!不像这号英勇人物。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一片绿洲里。

七十二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另外带有政治意义。作为国内最优秀的野外考古人员,我时常被国家派遣干一些意义重大的任务。那次我接到任务,前去接见今后我将要保护的人,他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台湾来的,我叫雷文定,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美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美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文定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文定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文定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文定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文定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文定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文定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文定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文定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文定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文定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文定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文定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文定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文定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七十三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改行做宇航员——登陆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我的老婆林白水——现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副教授,正好和她参与的一个中美合作丝绸之路重新探索的项目,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一拍即合,路上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受到苏联入侵,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东突厥斯坦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因事关中美合作事宜,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声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美国人领队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

    说起萝卜丝,真名当然不是这个,只是我借着谐音取的外号。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因与一个美国奸诈的女**往过一段时间,简直后患无穷,如今还时不时地拿私隐来要挟,幸亏老婆不知道,这也是我经年逃在外头的缘故。这萝卜丝是一个身材高大粗壮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估计行伍出身,虽然印象不佳,但是他也分配了枪支弹药。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这片绿洲受到地下水源滋润,绿草丰富。上面还耸立了一个巨大的土包,估计是上古时候战争时候的堡垒。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居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看到前面有动静,一排排脚印延伸入绿洲土包开出的一个洞窟里。脚印杂乱,人数众多,看脚印深浅,似乎还带着重物。当下我和萝卜丝取了武器,招呼了几个人手,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进入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若不是循着脚印根本找不到,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

    洞窟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伙计嘀嘀咕咕,之一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西域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僵尸……”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手下的胃口,顿时一干人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步枪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人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大家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里面有人叫道:“等等!不要打!”

    偱着手电筒打量,我看到了里面聚集了一群人,身穿当地土人的服饰,相貌也多半类似,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羊骚味。我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一个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他狡猾地笑笑:“诸位朋友,请不要误会,我们只是行脚的商人,要从北疆到南疆去。那么你们是什么人呢?”

    “考古队的。”

    我一边回答,一边暗暗纳闷。现在交通发达,一般的新疆人从北到南多是走新藏线,哪里还有傻瓜横穿死亡之海!虽然这些人看似奇怪,但是也没有见他们携带武器。估计可能是盗墓分子,来到沙漠的一些西域古国遗址,发点小财。我见他们遮遮掩掩,似乎在隐藏什么,不禁好奇心起,使劲强行突破,果然见到他们藏了一个宝贝。当到手电筒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但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果然是盗墓贼!”

    我大叫道。

    那胖子顿时露出尴尬的神色,看我们武器精良,绝对是逃不出去的,突然脸一扁,哀求道:“看到同行的份上,就放弟兄一马吧!我们也只是混饭吃而已。”

    “谁和你同行了!”

    我冷笑一声,转念一想,我又不是公安局,目前无法关押逮捕处理他们,当下就说道:“好吧!只要你们告诉我,腊尸是在哪里发现的,我就放过你们!”

    “好好!”

    盗墓贼头头像哈巴狗一样哈腰点头,指着上方。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难道这个土包其实是一个坟墓,不是堡垒?

    “出了什么事情,一大帮人都失踪了!”

    白水赶了过来,瞅见腊尸,职业本能顿时发作,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域有一国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域那国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壁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盗墓贼头头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呀,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盗墓贼头头哈大嘴巴。白水问道这是什么人,我就介绍说是准同行。

    那萝卜丝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域的这个国家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七十四

    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对萝卜丝说道:“罗伯特先生,请你把雷文定先生请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萝卜丝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飞行太保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考古队队员们,雷文定笑嘻嘻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什么好东西!”

    那雷文定带来的几个手下都是美国佬,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轻装上阵,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但是我看过史书,这里并没有古墓。但是那些盗墓贼又过来了,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塔里木盆地地质构造不稳定,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成了城堡的塌陷,现在犹如土包一样了。”

    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南北沙漠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沟通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域诸国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辽、金、吐蕃、西辽等,真正给西域带来严重威胁的则是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液体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液体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白水,你发了!”

    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匕首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刀尖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我顺着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域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西域联接内地,或许是从那边传过来的。”

    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胖乎乎的盗墓贼头子等等一干摸金校尉,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汉人兄弟们!”胖盗墓贼头子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民族兄弟之间友谊,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这些准同行们哪有这么好心,八成贪图里面的财宝,进来了。萝卜丝怎么把关的?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胖盗墓贼头子兴奋地只搓手,笑道:“兄弟,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罗布泊遗址!本着民族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盗墓贼尝到厉害。盗墓,打搅死者的亡灵,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老盗墓贼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盗墓贼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盗墓贼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盗墓贼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盗墓贼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盗墓贼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盗墓贼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盗墓贼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盗墓贼吞噬。盗墓贼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胖盗墓贼头子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胖盗墓贼头子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头子一发命令,其他盗墓贼如梦初醒,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我以为他们根本没有武器,其实我错了!这些盗墓贼拿起一把把土制的火箭射向那里。

    “砰砰!”

    火箭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燃烧的火箭,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盗墓贼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盗墓贼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盗墓贼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胖盗墓贼头子也在火箭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盗墓贼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匕首,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匕首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胖盗墓贼头子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胖盗墓贼头子已经抓住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胖盗墓贼头子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胖盗墓贼头子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盗墓贼,立刻就拉着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七十五

    萝卜丝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我们的准同行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白水把医疗箱拿过来,重新将我的伤口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盗墓贼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盗墓贼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域文字的方块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域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交欢,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来呢?”

    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域。”

七十六

    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盗墓贼在此偷盗,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识穿,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我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拿出武器抵抗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盗墓贼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盗墓贼,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我大吃一惊,这还是盗墓贼吗?如此强大的火力,几乎就是一个排的半正规军队了!莫非他们乃是境外流窜过来的民族分裂集团势力——东突恐怖分子?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被我猜中了。这些家伙,绝对不是简单的盗墓贼,而是勾结境外反动势力的恐怖分子。但是因为贪心来偷盗古堡的文物,结果一下子被我们瓮中捉鳖,无法反抗。最后有心冒险一把,进入古堡里另寻出口,结果统统归天。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盗墓贼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这片绿洲本来可藏匿物品的地方不多,不外乎古堡里面和沙子底下。作为考古队,先进仪器我们携带自然不少,只需用那个金属探测仪探寻,吱吱几下就找到了。

    我来到一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美国,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七十七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就是那帮恐怖分子穿着的服饰,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充气娃娃。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我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我又看到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有残留的液体,便以枪管点起一丝对准鼻子闻闻。有股酸性的味道,似乎乃是消化液一类的。心中不禁涌起一个古怪的念头: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露出一张软软的人皮。我又惊又奇,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我正要撤退,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两个个影子!

    要知道,这里只有我,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我扭过头。不,前面正站着一个人影。以他的服饰判断,就应该是敌人。但是眼前的情形过于骇人,纵然看到是敌人,我也觉得分外亲切,于是上前叫道:“喂,举起手来!”

    因光线昏暗,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掏出腰间的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居然是一张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面对着我!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像活了一样,顿时想起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我手中的五六步枪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这时才止住开火,额头大汗淋淋,心中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

    有鬼附在人皮上!

    忽然一阵阴风闪过,我只觉得毛骨悚然,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扭头看过去,竟然是又有几张人皮飘了起来,跟在我后面,难怪萝卜丝如见鬼魅。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皮中了五六枪,飘飘然然落下。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些人皮魔怪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所有的敌人都变成人皮了,然后人皮飘了起来,追来了……”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担心我安危的白水刚才过来,一直看着我前去侦查,然后被人皮魔怪迫回来。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呼图壁!

    我猛然记起来,在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种看不见的魔鬼呼图壁。而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在小坑里面,却淌出了一层半透明液体。

    萝卜丝立时抓住我的肩膀,紧张地说道:“不知道这呼图壁是什么怪物。虽然我们看不见,但是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所以启动了。”

    说话间,那重机枪突然又突突冒出响声。我们紧张地往前面看去,那机枪胡乱打在空地上,子弹只是把沙土扬起来。只见机枪摇转,似乎在追踪什么物体射击。但是在我们眼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重机枪是受到红外线机关控制的,沙漠夜晚温度背景明显,也就是说,重机枪在打击我们看不见的敌人,而它的红外线却是可以看到!

    嘎!

    重机枪陡然止住射击,因为机枪头已经几乎转到我们这边来了。当初为了防止误击,萝卜丝设定了一个小小的机关,避免机枪转向自己人方向。

    萝卜丝开始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从刚才的情形来看,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抬起步枪,颤抖地说道:“什么东西?来了?”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抽动。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猛然张开眼睛,前面没人,因步枪刚才丢掉了,所以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危机不见了。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正呆在我们旁边的一个队员,突然啊啊的惨叫,只见他身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陡然失却,而这时身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只留下一张人皮,噗通倒下。

    众人脸色大变,胆小者顿时扔掉武器,妈呀的一声惨叫逃开。我老婆白水倒是没有跑,却是吓得一屁股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萝卜丝心念转动,突然掏出一颗照明弹,猛然拉弦往天空中扔去。

    突然之间,那照明弹爆炸,悬在半空中,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我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照明弹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几米的地方,也就是那个变成人皮的死人下,那明亮的照明弹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照明弹***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照明弹曝光的时候,他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避开。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他怕误伤众人,不敢用步枪。所以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拣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使之溶化。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迫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失去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却已经叫其逃跑了。

    我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白水!

    我老婆白水瘫在地上,那呼图壁滚到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这个女人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白水猛然从背后抽出一把手枪,嗵嗵不住开火。这是我给她的五四手枪,其威力巨大。加之呼图壁就在眼前,根本不需要瞄准,一瞬间白水就打出了全部子弹。受到强大穿透力子弹的袭击,呼图壁那脆弱的身子顿时被开了八个大洞。纵然没有身亡,也是受不了了。此刻萝卜丝就乘机捡起他的步枪,一阵乱枪,把呼图壁弹开,落在沙子上,流出一层半透明的液体。

    照明弹终于徐徐落下,大地又恢复了黑暗。

    我扯下头上的布块,只觉得疲惫不堪,顿时蹲下把白水抱住,松了一口气。我们夫妻相互安慰,总算把事情告了一个段落。这时,我听到异动,不禁把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七十八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吨黄色炸药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白水、雷文定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白水、雷文定,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文定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文定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文定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文定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文定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摸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文定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文定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白水乘机讥笑我,连老公都要欺负,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文定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文定讲完再提问。

    雷文定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诱惑,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文定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文定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六四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的证据!“

    雷文定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文定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文定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文定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文定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文定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文定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文定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文定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文定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文定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文定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文定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文定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文定,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文定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文定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文定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文定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文定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文定疑问道:“什么错误?”

    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文定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借此地魔国蓄养的无影之魔守护。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似乎,在石碑之下,还埋藏了重要的文物!”

    雷文定当机立断喝道:“好!我们搬起石碑看看!”

    此刻人多势众,加之工具充沛。十多个壮汉用工具抬起了重达数百斤的石碑,果真露出了一个腐烂掉的铜盒子。白水小心翼翼挑开了铜盒子,片刻从里面捞出一块用永不腐烂的金丝布编织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白水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我来打开!”

    我说道。

    白水把物件放在地上。然后我用匕首一层层挑开金丝布,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旁边的火光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灵敏那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隐隐又出现了我第一个女人王玟琳的身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放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

七十九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东突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两天左右就可以到达塞人石像那里。”

    众人表示同意,便去休息了。次日一早,大家收拾行李,因不便携带,便就地埋葬了不幸牺牲的同僚们。至于东突恐怖分子遗留下来的武器,我们便只选择了少数几样精良杀伤力较大的,剩下全部炸毁。于是大家驾着骆驼向魔鬼城方向走去,在沙漠上行走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我们只能走完一半的路程。到了傍晚,就在靠近一块岩石的避风口安营扎寨。到了半夜正在入睡时候,突然噪声大作,呼喊不断,我顿时惊醒,提起步枪冲出去。

    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男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虽然以我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大家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

    一个人捡起我丢下的步枪,另外一个人则是押送我们,我只得老老实实前进,心底暗自寻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初始我瞧见他们当地土人式样的打扮,还以为是东突恐怖分子的同伙。但是恐怖分子分子没有这么客气,老早将我们一一射杀了,还要什么活捉。难道是土匪?真是疯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连毛都不长,除了少数考古工作者和地质学家会进入,还会有谁?若是干土匪,恐怕会穷死。抑或盗猎贼,前来偷盗野生动物?但是也不像,他们的装备太落后了。据说盗猎贼动不动就是吉普冲锋枪。

    我们押送到营地的时候,考古队所有的成员都被一群相同打扮的土人从帐篷里赶出来,聚成一圈,莫名其妙地相互打量,窃窃私语。我看这帮怪人武器低劣,大部分是土制猎枪、老式步枪、甚至不过砍刀,以我们的武装力量,轻易即可击溃,可惜吃了暗亏,叫他们偷袭,居然不放一枪就把我们全部擒获,立时后悔不已,。

    我被推入人群,正遇到白水,她低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是什么人?东突恐怖分子?”

    我摇摇头说道:“不像。”

    突然外面有个黑衣人喝道:“喂,大胡子,不要说话!”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无敌铁臂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莫非又遇到灵敏的那般情况?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三民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乱摸,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姑娘,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裸露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文定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文定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文定一起出来,那雷文定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两个,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两个,如雷文定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文定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文定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男欢女爱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文定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性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文定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通明,我便看到,首领然后转身对着我们,揭下了面罩。

    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首领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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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