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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八十

    火车开了一天的功夫赶到抚顺站,我们下车的时候除了一身衣物,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身无分文,穷得一塌糊涂。我和灵敏面面相觑,第一次开始为钱财的短缺发愁。之前从未担忧过,因为不是抄家就是抢夺敌人,来的快,自然也大手大脚去的快。自从用光上次勉强凑足的三十块钱以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一下子暴发!

    打零工赚钱虽是正道,可是来的太慢,时间不等人,万一撞见任何一匹马,都是完蛋大吉,所以我们动起歪脑筋来,因为两人都是目无法纪之徒,竟然丝毫没有负疚感。不过欺负老实的平民自然不是我们的兴趣,黑吃黑王道!

    方法很简单,灵敏露出她的高鼻深目和一头褐色头发在大街上走一圈,立即引来不少三只手。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有一些懒惰之徒,不思勤劳致富,居然学起妙手空空的主意。当看到灵敏这个女老外在街上胡逛,以为是个有钱的主儿,眼睛都红了,待到被引到胡同里,正要动手……哪知背后忽飞来一条闷棍,旋即打翻在地,就叫我们搜罗一番,不义之财毫不客气地遭到没收,而整个人剥光衣服,扔到雪堆里直到冻醒!让他们尝尝苦头!

    如此为民除了几次害之后,凑足了一笔三百块钱的巨款!那城里也开始流传蒙面雌雄劫匪的谣言,我们立即收手。那灵敏捧着一叠钞票乐花了眼,笑眯眯说道:“自己赚钱的感觉真好!”

    我大汗,敢情这女人娇生惯养,不过想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能干啥呢?

    灵敏勾住我的胳膊笑道:“唉,你说我们像不像抢钱夫妻?”

    “什么?”我摸摸脑袋,“你说的一些东西我都不懂,比如这个抢钱夫妻,似乎是个典故!”

    灵敏点点头说道:“嗯,是七十年代拍的电影,讲的一对中产阶级夫妻,因为失业而变的太穷了,就开始抢银行,发家致富!”

    我摇摇头叹道:“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把人都逼成这般德行了!”

    有了钞票事情便好办,但是一些像样的盗墓工具并不是能够在抚顺这种城市里能够搞到的,时间不等人,我只得匆忙弄了几样称手的家伙动身。

    那目的地永陵也不想沈阳故宫那般戒备森严,我和灵敏趁夜里偷偷摸摸溜进去,竟然无人发觉。永陵位于新宾县的永陵镇西北角,山河环绕,占地并不大,最多十几亩地,和福陵、昭陵动辄数平方公里相比,异常狭小。内埋葬了号称“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德皇帝”奴儿哈赤先祖,其实他们并无多大建树,只是因子孙为帝显贵,才被追封为“肇兴四祖”。不过满清诸帝入关之后,都是单独建陵,所以永陵四祖同葬也是一大奇观!

    此次行动异常顺利,那两大阻碍——马立城集团惨遭马志诚集团打击,而后者又被伐木工集团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两个都无法一时之间恢复元气,所以我们倒不必提心吊胆。永陵里面其实只埋葬了奴儿哈赤曾祖福满一人,待我开了墓室门,驱除里面的秽气,灵敏急急忙忙地跑进去,循惯例看那密语指示,我却四下里搜罗,看看有没有值钱的文物。灵敏忍不住啐了一口笑道:“你这人,真是穷疯,看你眼红的,就和三天没吃东西饿狼一般!”

    我叹道:“我是穷苦出身的,自然重财。话说回来,这个家伙好歹是你祖先,怎么一点都不恭敬?若是我,别说去动那明孝陵,就是去拜祭也得战战兢兢!”

    灵敏也叹道:“爱新觉罗的荣光,早已沉寂,何必记惦?他们老早失去了生命与灵魂,留下的不过是尘土,我何必对一对没有思维的尘土恭敬呢?”

    我目瞪口呆,美国人的观念果然不一般。

    其实墓穴里的陪葬物品以铁器和木器居多,差不多都腐烂,我连根毛也没有捞到,不禁有些沮丧,回头好奇地瞟了那福满的尸骨一眼。倏然心念一动,然而模模糊糊是什么,却说不出来,总觉得有个奇怪的想法无法找到头绪。

    我们退出永陵,回到租住的招待所休息,那灵敏一上床便把衣服脱个精光,拉着我好一番亲热。事后女人依旧靠在我胸口,我却累得要死,喘着粗气埋怨:“你这个荡妇,真***好色,几乎要榨干老子了!”

    灵敏摸摸我的胸肌说道:“以后说不定会分离,所以我先要把今后的次数补足!

    无言。

    “话说回来,我一直有个疑问!”

    “什么?”

    灵敏反问。

    我说道:“那奴儿哈赤,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真的是女真人吗?”

    灵敏摇摇头说道:“传说他留下了十二桩历史疑案:先世之谜、姓氏之谜、身世之谜、幽弟之谜、杀子之谜、族名之谜、八旗之谜、建元之谜、大妃之谜、叶赫老女之谜、炮伤之谜和遗诏之谜!其中先世之谜,即使我作为他的后代,也不太相信他是女真人。那女真人发源于十二世纪,由完颜部率领入关,建立了金国。后被蒙古人所灭,子孙后裔,或被残杀,或融入汉族,从此不见身影。宋代的女真人已经高度文明化,不仅习汉人制度,甚至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细细考证,到了我那先祖奴儿哈赤时代,所谓的女真人居然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连文字也失传,岂不是奇怪?就如同十八世纪我们在坐火车了,到了二十司机,我们反而在坐驴车。文明会暂时后退,但是退到如此悬殊的程度历史上根本没有过。因此我非常怀疑,其实满洲人和女真人毫无关系。然事实上,满洲族直到入关才开始形成,组成满族的不仅有原先的一些东北土著,还有蒙古人,汉人等等。”

    “那为什么刚开始奴儿哈赤打出后金的旗帜?”

    “托过名号罢了,你们汉人造反岂不是也一定要托个名号?比如姓刘的会自称汉高祖后裔,其实天下刘姓千千万万,谁知道他和刘邦有没有关系呢!我想,我那奴儿哈赤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他不是汉人,不能托用汉人的口号,在东北地区兴起的政权也只有辽、金等不多政权,想来想去,辽毕竟离去太久,所以自称后金了!”

    “我又说道:“最初满人自称族名为‘珠申’,乃是席北族墨尔根部落的后裔。细细考证起来,奴儿哈赤应该是源出于北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而且在爱新觉罗家族中也流传着禁忌伤害鸦鹊,这与通古斯人萨蛮教的乌鹊崇拜类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证据!”

    灵敏点点头说道:“不错,传说爱新觉罗先祖,在天池沐浴时吞鸟蛋怀孕,于是就生下了我们的祖先。不过传说毕竟荒诞不堪,不信也罢。可以考证的是,我们的祖先在元明之交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部落迁徙到东北。”

    我心中那个模糊的想法似乎有了一点灵光,但是依旧抓不住。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历史是她蒙蔽的面纱,揭开之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样的面庞呢?

    互动时间:

    不是很刺激啊!恐怖气氛不够,文中好象没什么恐怖的东东没什么刺激被你们打败了lt;91422:50gt;

    回答:写恐怖小说我毕竟不如鬼吹灯,索性我就扬长避短,以我擅长的历史悬疑为主线,本书中最主要的就是揭开一个个历史的谜点,将是大家无法想到的!另外,动作戏和暧昧戏也是本书特有的!嘿嘿!

    书写得不错,主角没有鬼吹灯里那种自大的思想,很好,就是节奏稍微快了一点,一个**还没体味过来,又一个**就到了rklt;91422:11gt;

    回答:是太快了,可能我收到动作片电影分镜头剧本影响太大,那里就讲究让读者喘不过气来。小说就毕竟不能这么照搬了。

    感觉作者写作的时候,自身的思想也在不断转变.以修练过程而言,作者的交待……!!!!!!!feixueshanlilt;91416:40gt;

    回答:一边写,一边学习。

八十一

    第二天一早,我和灵敏便向最后一个目的地——长白山进发。长白山位于吉林省内,我们从辽宁出发,坐火车花了两天功夫穿省而过,第三天到达了延边。延边朝鲜族人多,无论大街小巷,那店铺招牌上的古怪文字展现了这座边境城市的独特风情,恍恍惚惚之间,仿佛来到了外国,唯独那流通的人民币提醒着我们,这是中国的土地。

    我看了身边的灵敏一眼,她情绪一直不佳,知道我们分别在即,那哀愁侵袭了女人刚强的神经。一路上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唯恐一松手就让我跑掉。我想逗逗她的心情,于是一起去浸温泉。若是在以前,灵敏必定大大的兴奋,不是玩水就是和我胡闹,如今却是安安静静地黏在我身边,我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小傻瓜,你在担忧什么啊!这不像你!”

    灵敏叹道:“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有时我真妒忌你的那个老婆,在心想,是不是该和马立城合作,害死你老婆呢?这样,你就会乖乖的和我走!”

    我心头一凛,女人的妒嫉真可怕,转念一想,灵敏如此坦然地告诉我,就说明她不敢实施。我笑着说道:“看来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倘若你真的这般做,我一定会将你恨之入骨,今生定然以除去你作为唯一目标。”

    灵敏把半个身子埋在水里,吐吐吹着泡泡说道:“我就是知道,所以才没有做呢!”

    “虽然分别了,但是又不是永别,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你才十七,我也不是那么老,纵然一年见一次,也不算少。”

    “真的!”灵敏兴奋起来,转眼又嘟哝,“不要,一年才一次,一天一次我都嫌少。不如我们移民沙特阿拉伯,那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我委屈一下做老三,把你那个大老婆和二老婆接过来就是了……”

    我目瞪口呆,这女孩子小小年纪脑袋瓜不知道在想什么!

    突然——

    “胸袭!”

    灵敏大叫一声,我背后忽然贴上两团软软的肉,顿时一凛,不知怎么的,鼻子**辣的有流血的念头,是不是温泉泡太久了?……

    一夜温存,榨干无数,不多说了。

    那长白山因终年积雪而得名,天池乃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正如杭州的西湖、上海的外滩,不到天池就等于不到过长白山。我们从西坡登山,途径松江河镇,又花了几个钟头,终于爬到海拔两千多米的长白山天池,登高望远,四眺天池群峰矗立,云雾缭绕,犹如是镶嵌在天宫中的一块碧玉,不禁豪气大发,吟道:“江山如此多娇!”

    灵敏却哼地一声,和平常一样跟我作对,说道:“此言差矣!”

    我一愣,问道:“有什么不对?”

    灵敏说道:“这天池历来全部属于中国,可惜,现在只能算一半了。另外一半,却被本朝太祖,轻轻的一句以什么千年友谊,转而赠送给了朝鲜。你说,这江山如此多娇,岂不差矣?”

    我恼火异常,第一次无言反驳。太祖虽是伟人,却不是圣人,还是犯过一些的错误,这些小错误比起文革之流,却又是不值一提了。这小小天池千来平方公里,在动辄百万计数的中国几乎视而不见,倘若当初以此把日本海入口换出来,于我国有大大的好处。可惜只是白送的!

    话说间,远处嗨呦嗨呦地跑来一队人,大冬天零下几十度,又是在海拔两千米的山上,这群人发疯了一般,光着上身,头上围着一圈布,似乎写着“還我河山”四个字。见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为首的那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洋屁,灵敏应声回答。

    “他们在说什么?”

    我低头问灵敏。

    “他们问我是不是美国人,我说是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去问问他们,在发什么疯!头上绑着你布条干嘛?又不是鬼子占据的时候!”

    一阵叽里咕噜,灵敏告诉我:“他们说自己是大韩民国的,高句丽的后裔。不仅长白山是他们的,东北也是他们的,只要长人参的地方都是他们的!”

    我暴跳如雷,大骂道:“放屁!那南朝鲜屁大的地方都敢叫大,那美国、苏联都死光了?高丽棒子都不是好东西!美国也长西洋参,有种到美国去还我河山,看他们的美国爷爷不操烂他们的屁眼!”

    灵敏眉头一皱,说道:“你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小国寡民,除了叫喊几声,还有什么本事?这个世界是强权即公理,偌大的中国幅员千万,人口十亿,兵员百万,手握核武器,动动小拇指都能灭掉的撮尔小国,你若是生气,岂不是太无能了?”

    灵敏的话说到我心坎里,舒服之极,虽然知道这是她的劝慰,但也懒得生气。只见那些南朝鲜疯子又朝湖里跑下去,似乎是冻的受不了了,终于下水。由于天池是火山湖,水温常年在零度之上,倒是比零下十几度的地面舒服多了。南朝鲜棒子纷纷下水,我忽然想到一个笑话:“你可是知道,为什么叫他们棒子吗?”

    灵敏灰色的眼眸迷茫,摇摇头。

    我告诉她:“当年日本鬼子招揽朝鲜人做二鬼子警察,但是又不放心,于是不发武器,这些二鬼子就只能拿妇女洗衣服的棒子狐假虎威。所以就叫做高丽棒子!”

    我和灵敏哈哈大笑,那天池里忽然传出人们惨厉的呼叫,我们大惊失色,往下看过去,但见浸在水里的棒子们拼命往岸边游动,背后水波晃动,一个白色斑点在深蓝的湖水中格外醒目,仿佛游动着某种奇异的生物。不时有棒子惨叫一声,猛然间沉入水底,不见踪影。倒是有一只棒子动作飞快,眼看就要游到岸边,倏然——

    轰隆的一声巨响,冲天跃起一条巨大的怪物,长约数十米,头大如牛,体形如狗,嘴状如鸭,张开大嘴,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叼住那个倒霉蛋,转身摇摇尾巴,钻入水底,消失不见,只留下满湖波澜。

    我和灵敏面面相觑,额头汗水涔涔,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怪物?

    互动时间:

    公子文章里面说的是野史吗??清朝留下的什么疑还挺多的,不过八十章的东西都没怎么听过,看得有点迷糊.轻风逐月lt;91510:12gt;

    回答:要是你们看过,就不是历史悬疑了,放心,后面会揭开一个惊人的大秘密!

八十二

    灵敏瞪大眼睛,吃惊地大声叫道:“原来,原来,长白山天池里生活着水中怪物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她转身激动地对我说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目睹天池里存在异常的庞大生物。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还有人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在美国华侨界引起巨大轰动,纷纷说道这是中国的尼斯湖。我原本嗤之以鼻,以为是有人故意造假耸人听闻,想不到,竟然这是真的!”

    我眉头皱起来,摸着下巴苦苦思索,疑问道:“我好歹也是地质出身。据我所知,天池是一个火山喷发熄灭后在火山口积水形成的湖泊。在这五百年中不下喷发过三次,有哪种生物能够逃脱火山的可怕威力呢?再说了,那么大的家伙,一定要吃很多东西。火山湖非常干净,微生物难以生长,因此食物链断绝,最多有一些小鱼小虾,怎么能够有如此巨大的怪物呢?”

    转念一想,我笑道:“我都忘了,我们不是来寻找湖怪的,所以其与我何干,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乘机拍照下来。哈哈,那些讨厌的高丽棒子,既然是来保卫圣湖的,就让圣湖回收他们吧!”

    我拉着灵敏转身离开天池边,向北沿着乘槎河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河流突然断绝,地面上出现一个峭壁,犹如一个巨人在大地上用剑劈开,那河水倾下五六十米,飞流直下。由于山高坡斜,水流湍急,远远望去,竟如一条水做的天梯一般!这就是长白山瀑布。那天池本来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之源,而这个瀑布,就是三江之瀑!

    灵敏呆呆地看着瀑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苦苦寻找的最终目的入口,就在这三江瀑布下。瀑布规模虽然无法比拟黄果树和尼加拉瓜大瀑布,但是水流更加凶猛,根本难以入内。她手足无措,低低地叫唤道:“这……我们如何进去是好?”

    我也眉头一皱,寻思片刻说道:“假若直接穿过瀑布进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有孙悟空的本事。但也不定需要如此,比如,我们可以从侧面经过。或者在瀑布上游修建水坝,阻隔河水,方法多的是。也罢,反正我们不是急于这一时。今天不行,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再来!”

    灵敏由于地点点头。我们折身转回山下的旅馆。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了土木工程计划,就是手头缺少炸药。炸药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一时还弄不来,真是头痛!

    晚饭后,照例是泡温泉消除疲劳,不知道怎么地,灵敏牢牢把我黏住,一身不吭。我知道是这女人有心事的举动,怕是担心我们马上分离。待回到房间里,那灵敏就兽性大发,几乎缠着我活活要了好多次,我叫道:“累死老子了,明天还要干体力活,你这么折腾干嘛!”

    灵敏浑身汗津津地趴在我胸口,撒娇说道:“人家想要吗!”

    我无可奈何说道:“那也要分场合,能在这大战前夕吗?你老老实实呆着,等完事了,老子先不配老婆,和你血战几天再说,直到你投降!”

    “嗯!”

    这女人高兴地眯起眼睛,问道:“口渴吗?我拿一些朝鲜清酒过来!”

    正好出了一身大汗,于是点点头。灵敏拿了一瓶清酒,倒给我。清酒这玩意,跟开水差不多,一点味道也没有,别说二锅头,就是南方的老酒也比它凶十倍。不知南朝鲜人怎么喝这么娘娘腔的酒,难怪挨着谁就被谁揍!我也当开水喝,顿时一饮而尽。

    灵敏满面欢喜地服侍我喝酒,转眼面色变得忧愁,我问道:“你怎么了?”

    “对不起,老公,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把你卷进来……”

    我慢慢觉得头发昏,怎么回事?绝对不是酒醉——难道这娘们在酒里下药了!

    我勃然大怒,伸手就要抓过去,顿时扯下灵敏的浴巾,露出光溜溜的身子。我搭在灵敏肩上,龇牙咧嘴叫道:“你……”

    灵敏一动不动,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那力拔千钧的手,就叫一个娇弱的女人轻轻推开!

    我的眼神越来越模糊,似乎看到灵敏渐渐地飞上了天,之后什么也不知道……

    许久,透过一丝天光。

    我猛然张开眼睛,弹起身子,却是看到表叔马立城坐在对面,非笑似笑地盯着我。

    我挤出一排话:“是不是灵敏那婊子把我出卖给你?”

    马立城说道:“确切的说,是她投靠了马志诚。但是又怕你阻碍,所以下药把你迷倒。我听到旅馆里睡着一个奇怪的客人,过来一看,果真是你!”

    我咬牙切齿道:“果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女人小小年纪,心机如此之深,心肠如此之毒,委实罕见。下次见到她,定然碎尸万段!”

    马立城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和我合作了吧!”

    我哼了一下,眼下却不得不跟着马立城。

    那马立城招招手,说道:“过来,正好陪着我喝喝酒!”

    我下了床,用浴巾围住下身,坐在马立城对面。他替我倒了一杯酒,笑道:“放心,里面没有下药。”

    我仰头一口喝干,正统的白酒,比***女人样清酒爽快极了。

    “白水可好?”

    “我把她们安置在沈阳郊外的疗养院里,过的日子不见得比皇后公主差!”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怪,我三番五次坏你好事,若是其他人,老早将我弄死了!”

    马立城笑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怪人,所以才被马家其他的成员抛弃。”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想必你听说了我祖父马伯镛的话语,知道了我的身份吧!我们马家是奴儿哈赤最直系的后裔,所以非常有资格做皇帝,但是我觉得这很蠢。中国人有最长的帝制历史,但是一旦废除,却比任何国家的人都铲除的彻底。自从一九一一年以后,历来称帝者,绝无好下场!那帮人居然还要傻乎乎地做皇帝,疯了,真的疯了!所以我在马家一向不讨人喜欢,很小就被迫离家,以骉速的身份生活。白水是我小时候一个很好的玩伴,要不是我不擅长读书,我就追到北京去了,结果,下手迟了一步,叫你小子得逞。老实说,那第一天见面我把你派到皇陵村去,纯粹叫你去送死,好让白水变成寡妇,我从容接手!”

    “看来你也是一个恶徒!”

    我替马立城倒了一杯酒。

    “一般般。好在你不是个无能的男人,倒让我收起小看之心!竟慢慢地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想不到,你这家伙最终还是中了美人计。洋格格的味道好,但是毒性也很大!”

    一说到灵敏我就恨的要死,突然想到:

    “我睡了多久?”

    “大概一天吧!”

    我失声道:“什么,那他们已经进去了!”

    马立城慢慢说道:“不急,后发制人,坐享其成,向来是我的拿手好戏!”

    互动时间:

    对高丽棒子的描写十分的到位!!就是这个德行!!小国寡民!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lt;91701:53gt;

    回答:日本鬼子是可恶,但是不得不承认它有实力。高丽棒子是可笑,它老家还是靠它的美国爷爷撑着,居然大放厥词,和相邻实力大它不下不下百倍的大国相争,这不是纯粹找死吗?老话,会叫的狗不会咬人,就是听着心烦,到时候踢几脚就老实了。

    拜托不要写那么多黄色的东西,要不这本书还是不错的……滴血的月亮lt;91700:21gt;

    回答:好像没有什么黄色的吧!关于具体的性过程描写,本书中没有,都是一笔带过。那些文字可能会被认为色情,不过最多只能算是暧昧。我想把小说写的真实一点,里面的人物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也会喜怒哀乐,吃喝拉撒。不过既然有读者提出来,以后会减少相应的内容。

八十三

    既然马立城如此气定神闲,定有他的自信,我也懒得干涉,当下稍微吃喝一点,回到床上闭目养神。因已经睡过一天,根本无法入眠,脑子一时三刻静不下来,胡思乱想。有时想到白水文清,更多的身影却是灵敏那毒妇。念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细腻肌肤,她的柔软身躯,以及那狂野放荡,竟然恨不起来!

    次日,马立城召唤我出发,和他那二十来个部下一样,带上必备的工具武器,悠然上山,与其是去夺宝,不如说是郊游。那些家伙多半和我打过交道,其中还让我干掉过两个。所以一见到我不禁咬牙切齿,只是慑于马立城,丝毫不敢有所表露。马立城见到不爽,为了队伍的团结,眉头一皱,开头大骂道:“这个世界,是讲究实力的世界,没用的家伙要么去死,要么乖乖听强者的吩咐。你妈这群狗头记住,他比你们强,你们就得服从!”

    马立城以高压带领队伍,恐怕今后会出大问题!

    来到三江之瀑附近,果然马志诚一伙在瀑布侧面开了一个口子进去,因为筑坝截河工程量巨大,以这个方式最为简单方便。马立城笑道:“我说过,怎么事情别人都替我们办好了!”

    他兴奋起来,口中居然唱起《游击队之歌》:“没有枪没有炮,只有那敌人送上前……”

    进入瀑布内,里面深邃漆黑,大家打开头顶的矿工灯,沿着弯弯曲曲的岩洞前进。长白山是火山喷发形成,所以岩洞属于干燥的熔岩洞,没有钟乳石,倒是比喀斯特型溶洞安全多了。约莫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隐隐放出亮光,马立城一招手,示意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前面就是入口了!”

    马立城低声对身边的我说道:“待会儿如果有岗哨,你是这方面的行手,悄悄上去摸掉!”

    我点点头,正迈出一步,倏然之间,犹如炒豆子一般的响声爆炸而起。我脸色倏然大变,这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枪声!枪声在空旷的溶洞特别响亮,声波折射反射,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射击。我只得慌忙伏倒,那枪声骤响骤听,片刻又响起了手枪、八一步枪的响声,杂乱无章,似乎不是向我们袭击,我这才疑惑地站起,朝背后的马立城望了一眼,他也是疑惑不已,示意小心前进,谨防受埋伏。

    我们一直到了入口处,这是在地面上开了一个大口子,向下俯视,距离地面约莫十多米。下面是一个大厅一样的地方,四周的铁盆中熊熊燃烧着大火,闻气味似乎是汽油。有几个铁盆倒在地上,于是汽油蔓延开来,照亮的越发明显。下面看不到一个人,只是地面零碎扔着一些闪亮的子弹壳,也有少许鲜血痕迹,一片狼籍,似乎刚才发生过一场剧烈的枪战。

    “他们内讧了?”

    马立城自言自语。

    “内讧了,岂不是对我们有好处!”

    “也是!”

    一个部下将军用绳索一端绑在附近的凸起岩石上,一端垂下去,有人带头慢慢地滑下去,见没有危险,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为何,大家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手中武器的保险栓。

    我一手拿着乌兹冲锋枪,一手保持平衡慢慢下来。表叔手下外国人多,于是他弄了不少外国货过来,这乌兹冲锋枪身材小巧,弹夹容量大,乃是近战的利器。

    我一踏上地面,就接引下一个马立城,他下来之后对我说道:“怪哉,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气深深呢?”

    我四下里环视,这里如果从坟墓陵寝的角度来说,就是墓室前的正殿,虽然浩大,但是做工相当粗糙,只是挖成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两面在墙壁上凿空,放上铁盆,以油焚烧照明。我的眼光一下子停留在远处一团黑乎乎的长条形上,上前一看,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一只人手!手中还握着一把手枪,从肘部断裂,断层锯齿装,一段完整的白森森骨头露出来。这不是刀刃等利器切断,而是活生生地从肢体上扯下来!所以肌肉呈锯齿断裂,而骨头非常完整!

    其他人也相继发现了其他残破的人体残骸,顿时个个面色惨白,若是让他们上前打架,个个眉头不皱就上去。然而眼前如此可怕的对手,不禁叫人心生恐惧!

    马立城捡起一只残骸,自言自语:“是什么东西呢?好大的力气!不,这绝对不是人类,而是某种怪物!因为这些人毕竟一番血战过,枪管还热着,射出不少子弹,好歹打中过敌人几发,怎么没有任何敌人的伤口踪迹呢?”

    我说道:“要当心,说不定,这里埋伏着可怕的怪物,而马志诚一伙已经完蛋了!”

    马立城点点头,做了一个手势,叫大家小心为妙!

    这二十来个人组成一个防御突阵,手指不离扳机,小心翼翼地从正殿撤离,沿着前方的墓道前进。看这些土层岩石,应该有些年份,是在最近才受到人类的打搅。每隔十多米远,墙壁上就凿出一个空洞,放上铁盆,所以非常明亮。地上除了零碎散落着一些武器的残骸,偶然也会发现死了几百年的人体肢骨,唯一奇怪的就是没有任何一样是完整。莫非,在古代就有人来过?而且死伤惨重?

    不刻,前方出现两条岔路,马立城眉头一皱,不知道走哪一条好,只得下令:“分作两队,分别前进,注意接应!”

    我跟随马立城走向左边的岔路,那墓道向下倾斜,越往下走,就有一股雾气越发浓密,这些雾气没有毒性,但是阻碍视线,再走了几十米,前面就一片白茫茫,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走在前面的一个部下惨叫一声,立时消失!

    “停!”

    马立城阻止众人,我小心翼翼伸脚探过去,前面有一条断崖!

    前面是断头路!

    我无奈地摇摇头,马立城下令回去。

    约莫正要走出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另外一条岔路枪声大作,那乌兹独特的突突响声有十多条交织在一起,加上人们兴奋的呼叫,受伤甚至死亡前的惨叫,异常惊心动魄。那乌兹的枪声渐渐的稀落,而另外岔路那边则踢踢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手里的枪举起来,瞄准洞口,心情异常激动地等待敌人出现。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然能够在一瞬间消灭十多个手拿乌兹冲锋枪的战士呢?

    突然敌人出现,也不知哪个家伙心情紧张,扣下了扳机,突突发射,众人顿时也开枪,待看清却是我们的一个同伴,正满身鲜血地愣愣瞧着我们,口中模糊不清地吐出:

    “妖……怪……”

    互动时间:

    今天是九一八,不可忘却的历史!

    其实说实话,在韩国40岁以上的人对中国还是抱有一定的敬畏之心的(原因很简单,叫志愿军打痛过),叫的狂的大都是六、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正好赶上四小龙腾飞的好时光,一时间就狂的不知道姓啥了。其实狂个屁啊,消费水平高的要死,收入也不多,买块牛肉还得合计合计!!(真实情况,02年本人去韩国看球得来的感触)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lt;91723:55gt;

    回答:高棒向来无耻,所以只能意淫了。

    奴儿哈赤一定是被某小白穿越了,可惜与穿越了崇祯的小白不在一个时空段上面。从今天重新开始lt;91711:01gt;

    回答:这倒是没有想过,穿越向来我不考虑的,因为写滥了。或许会偶然穿插一下吧。

八十四

    说完,这个倒霉的家伙噗通一下,倒在地上毙命了。

    马立城的手下惊慌失措看着首领,终于有一个部下战战兢兢大着胆子问道:“老大,这里怪邪门的。而且我听说,大凡古墓,都有什么邪神机关守护,莫非,真是妖怪现身?”

    马立城眉头一皱,见人心浮动,断然喝道:“胡说八道,世界上哪有妖怪。真的有妖怪,老早现身了,何必躲躲藏藏?定是马志诚这帮猥琐男在装神弄鬼,想一举歼灭我们。大家把平时的胆子和勇气拿出来。老子养着你妈,可不是充作恐怖片的观众!”

    马立城把手中的乌兹提起来,换了一个弹夹,带头走在前面,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了不过几步,豁然后退一步!我们看到非常恐怖的一幕,在那条岔道上,到处是人体的断肢残骸,内脏器官滚出来,落在地上,而鲜血犹如油漆一样,喷洒在石壁上,鲜艳淋淋,异常惊心夺目。这帮十多人的小部队,可是堪比正规军的战士,寻常人们若是不下数百人围攻,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样一只分队,竟然尽数遭到消灭,且肢体惨遭分尸,那是多么可怕的战斗力!这不是人,绝对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妖怪呢?

    马立城面色铁青,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残肢行走,我们则在后面跟随。又走了几步,倏然马立城一挥手,大家静下来,他说道:“听,有什么声音?”

    我贴在墙壁,侧耳倾听,说道:“好像,好像石头里有东西在移动……”

    话音未落,猛然石壁轰隆一声倒塌,我猝然不及,顿时跌倒在地面,惊恐地看到从石壁倒塌的废墟里,走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形!因为角度不同,我只能看到他的背部,这是一个身穿古装电影中满清八旗棉甲的巨汉,即使头顶的头盔高度不算进去,他的身形也绝对超过两米以上。只见他左手持一面铁盾,右手拿着一把大剑。不知何故,无论棉甲还是武器,都是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仿佛几百年没有使用过一样。

    这个巨汉正面对着马立城和他的部下们,他们脸色一起陡然变掉,犹如见到鬼魅一般,不顾我就在这个巨汉的身后,径自拿起乌兹突突发射。几十条火力线顿时交织成网,把我和巨汉裹在其中。我慌忙打滚躲避,跑开三四米才逃开枪械射出的子弹。抬眼望去,那巨汉只是单手持盾阻挡,不理会其他子弹,步步逼近马立城一伙。

    毕竟古代的盾牌是无法抵抗现代先进武器,不过打了数枪,那盾牌就被打个稀巴烂,就像一把破雨伞,根本无法遮住子弹雨。哪知八旗武士根本无视子弹的威胁,挥剑扑上去,一剑之下,顿时劈死了一个。那受到剑伤的人从肋下直斜斜地劈到骨盆,一时死不了,口中吐出鲜血,大声惨叫,仿佛我们人在杀猪时候那种凄惨的悲鸣,可怖之极。

    而那大剑也因为卡在骨头里,暂时无法抽出。马立城趁那八旗武士无法攻击的时候,大声喝道:“火力集中,集中到他头上!”

    于是子弹尽数集中于那个八旗武士的头部,那飞驰的子弹犹如锯子一样,硬生生切下他的脑袋,噗通落在地上,向我的方向滚过来,被地面凸起挡住,正好和我面对面,我打量一下,顿时一个寒蝉!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脑袋!

    他的面部肌肉发黑干瘪,布着一层蜡,就如我们在冬天常吃的腊肉一般。因为肌肉收缩,嘴唇上翻,白森森的牙齿尽数露出来。更为可怖的是那眼珠,像是两颗死鱼眼凸出。我只觉得一阵恶心,难怪马立城一见之下,如遇鬼怪。

    虽说八旗武士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还是挺直着身子,把大剑抽出来,胡乱挥舞,我大叫道:“子弹没用,用火,用火!他的身子易燃!”

    顿时一语提醒,马立城心机转动,从背后抽出工兵铲,挑起旁边的一个照明火盆,扔在那无头武士身上,旋即燃起大火。初始无头武士还挣扎几下,片刻就噗通一下,倒在地上,和蜡烛无疑地燃烧着。

    终于去掉一个大患,众人不禁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额头上都是大汗淋漓。马立城走过来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弱点是火?”

    “以前我见过。”

    我稍许把在沼泽见到的僵尸告诉马立城,后者脸皮紧紧绷住,说道:“果真如此,马志诚这个家伙,还死不悔改在开发这种怪物!当初我抄了他的老巢,就为了让他放弃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

    我问道:“不过我奇怪,为什么当初并没有见到他们成功,而在沼泽里那个僵尸却出现了呢?”

    马立城说道:“具体情形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制作僵尸需要一种蛇毒,而这种蛇毒只能在冬季的沼泽里寻找。可能是那个捕蛇人被蛇咬死,然后意外地变成了僵尸。”

    我回头盯着那个僵尸武士的头颅,不禁心有余悸,说道:“好可怕的武器,我看这个僵尸武士,恐怕已经在此呆了数百年,居然还能活动,若非他的身体已经干枯而怕火,恐怕我们这几十人又得送命在这里了!”

    马立城也看了一眼,心事重重。而他的部下则在大声庆祝,其中一人哈哈大笑:“我当什么怪物,不过一个小小僵尸,也不是让我们轻易干掉吗?哈哈……”

    笑声未落,他背后的石壁轰然倒塌,在尘土飞扬中闪现一个人形黑影,手中持着一把镰刀,眨眼间的功夫朝脖子一割,抓住他的脑袋拎起来。因为速度很快,无头尸体一时间不倒,鲜血犹如喷泉一般从颈腔地涌出来,洒满地面。

    立时人们的惊恐的吼叫和乌兹冲锋枪突突的声响彻一片,那个镰刀死神实在威猛,子弹对他毫无用处。我眼见抵挡不住,心想老子可跟你们交情不深,不想在这里陪命,家里还是二十出头的美貌娇妻,逃命先!

    趁马立城不注意,飞快地往深处冲过去,越走越偏,渐渐地火盆也少了很多,光线昏暗,地面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把膝盖以下遮住。我心头一凛,握着乌兹冲锋枪警惕地巡视,又往前走了几步,背后倏然塔拉几声,我回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

    互动时间:

    其实书倒也不觉得很色,可是公子不要学什么《康熙XX记》,出一趟门,就多个红颜知已,身边的女子多比较光荣么??轻风逐月lt;91810:06gt;

    回答:呵呵!

八十五

    在我面前冒出一团毛茸茸的球状物体,下边是并排的两只闪亮小电珠,熠熠生光。我猝然一惊,本能地往后一弹,那东西也倏然后退,两只电珠移动,转身就要逃跑。

    我心念转动,坟墓里的僵尸都是死物,不会呼吸又没有生气,而眼前的这个东西,呼吸急促,我基本可以肯定是某个家伙!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飞快地扑上去,捉住那人,手中提着他的头发拎到亮光处一照,几乎僵住,吃吃说道:“你,灵敏……”

    灵敏满面污黑,唯独那两只灰色的眸子精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叫道:“老公……”

    一见之下,我顿时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把将她推倒地上,大骂:“你这个毒妇,终于落到老子手里了!”

    说着提起乌兹冲锋枪柄,就要将她好好揍一顿!

    灵敏大急,抱住我的双腿,眼睛像是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苦苦哀求:“不要啊,好歹我们也是一夜夫妻,再说,我那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怒道:“你这个毒妇,胡说八道,还念及什么夫妻情分!先前色诱我,一旦毫无利用价值,就毫不客气地丢掉!”

    灵敏急忙辩解:“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实在是眼下危机重重,毕竟你还有家人小孩,我不忍心将你拖下来。再说,若是我要害你,早在酒里下好大份量的毒药,怎么就安眠药了事?”

    我盯着灵敏,长叹一声,终于放下冲锋枪,我下不了这个手。

    灵敏畏缩地站了起来,我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他人呢?那个什么金家兄弟,怎么不在保护你?”

    哪知我一问之下,灵敏就嘤嘤哭出来,摸着眼泪,我一愣,才想起,虽然灵敏心机多端,但是毕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似乎受到莫大的委屈,我只好像是叔叔安慰小孩子一样地哄一下,那灵敏摸摸脸颊,泪水冲地脸上一条条的,说道:“还是老公最好!”

    爱哭的狡猾女子慢慢道出来:“真是太可怕了,第一天我们刚刚进来,还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直到炸开了墓穴大门……”灵敏迄今心有余悸,面露惊恐地神色,“有好多好多就像异形一样的怪物跑出来,他们身上穿着古代八旗的盔甲,手中拿着刀剑,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我们用子弹怎么也打不死他们!我们很多人都被怪物僵尸砍死了,地上到处都是血和人体的残骸,我吓坏了,到处乱跑,一直钻到这里遇上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遇到了很多僵尸,打也大不死,只得到处逃命!”

    灵敏握住我的胳膊高兴地说道:“别人胡乱逃窜都没有遇到,唯独却是你和我碰面。老公,我们天生有缘,你想赖也赖不掉!”

    我一个巴掌拍到灵敏脑袋上,骂道:“搞浪漫也要看时候,现在这种状况,谁有心思?我看,这次马立城和马志诚死定了,一旦他们归天后,组织定然瓦解,你要命的话,就不要管什么龙脉宝藏,老老实实和我一起逃出去算了!”

    “当然喽!一切听你的。”

    我朝腰部的皮带上摸摸,拿出一把手枪,递给灵敏。这是马立城发下来的,我嫌威力太小,一直没用。于是简单教了灵敏一下如何打开保险栓和射击,让她做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手牵着手,一前一后继续往深处前进,借着头顶的矿工灯照明,脚底还是弥漫着一片雾气,看不清楚,坑坑洼洼,似乎叠累了不少骨头。约莫走了几步,眼前的石墙上竟然镶嵌着一具动物的骨骼,灵敏啊的一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我稍微愣愣,细细打量后说道:“不过是一具动物骨骼化石,有什么稀奇,看样子是洞熊。”

    灵敏惊讶万分,叫道:“想不到你如此知识渊博……”

    我骂道:“笨蛋,老子考古出身,第一次参加的野外考察就是新时期时代生物遗迹考察,见的骨头多了,若是连这些也没有见过,当真是白痴!不过居然能够在火山口保留下来,也是奇迹!古人在挖掘墓穴的时候,估计挖到了这种骨骼,视为鬼斧神工,于是留了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狭窄的墓道渐渐宽敞起来,我们应该是走在一条喇叭口的地方。我头顶的矿工灯只能照明前方狭小的一块地方,所以我时常四下里转一周,防止有什么意外或者埋伏,幸好僵尸之流都没有出现。灯影闪烁,矿工灯飞快地闪过四面,黑漆漆的洞穴中,突然一条大鱼张开满口利齿大嘴像我们扑过来!我立时吓了一跳,谁会想到,干燥的火山洞穴里也有巨鱼!

    灵敏也看到了,但是这女人开口叫道:“天池鱼怪,怎么来到了底下……”

    我定定神,耳边没有水声,也没有大鱼的咆哮,于是又把矿工灯移到那个位置,顿时闪现了巨鱼满口尖牙,龇牙咧嘴的恐怖模样,只是这个动作凝固住,一动不动。巨鱼前面的一层异样的折射光显示,这是一层冰面!

    原来如此!

    灵敏倒是好奇地上前摸摸冰层,倏然又缩回小手,叹道:“好冰,起码有零下几十度!老公,你说,这冻鱼和天池里的怪物像不像?”

    我凑近冰层,强力的矿工灯射入冰面,构成奇怪的反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射出里面的情况,除了巨鱼,还有很多中其他水生生物,只是个个长得非常离奇古怪,竟然没有一样是我们现今见到过的!我沉吟一下,说道:“或许这是几十万年前冰川时期结束,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把这些生物封印在冰层里面,度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存到现今!”

    灵敏突然问道:“老公,你说除了这条巨鱼以外,是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其他地方也封了不少远古的巨鱼。当冰层解冻,这些怪物生命力顽强,竟然又活过来,就生活在天池里,人们便以为是类似尼斯湖的怪物了!”

    我一愣,这倒没有想过,不禁点点头赞同:“极有可能!”

    我作为考古出身,见到远古生物就如饕餮见到美食,色狼遇到美女,恋恋不舍,只是眼下情况不允许,贪婪地又看了一眼。我瞳孔蓦然缩紧,我看到,在冰层外,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形影子,莫非是僵尸?

    好在他一动不动,显然不是。我心中好奇,拉着灵敏绕过冰层,矿工灯扫射一遍,眼前的景象让我们两人倒吸一口冷气!

    互动时间:

    嘿嘿!~看到了这里才觉得以前的铺垫到了一个**!加油哦!~一……點點可愛lt;91916:10gt;

    回答:嘿嘿,小说也快结束了。

    挺喜欢的,但最近为什么同类书都越来越血腥了呢,好像都不应该称为灵异了,……筱筱月lt;91910:36gt;

    回答:好像本来就是恐怖小说吧。

    最近找到一个工作,需要住宿,从此可能不太及时更新了,正要由于要不要去。

八十六

    在我们眼前是一座十多米高的巨大人工山包,以我的土木工程常识粗略估计,面积不下六千多平方米。在山包的每一寸地面上,都密密麻麻插满大小不一的木桩,而每一个木桩上面,都钉着一具死人的尸骸!完全可以想像一下,一个玉米面馒头上,插满羊肉串,只是这些羊肉串叫人悚然地恶心!我方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恐怕就是这些尸骸!

    火山洞穴小气候干燥,加上火山灰中的硫元素是极好的杀菌物质,所以每个死人都只是脱水干瘪,尸体不至于**,临死前的表情清清楚楚保存下来。就我面前的那根木桩上,钉着一个死人,从身材判断似乎是一个儿童,衣服已经完全腐蚀,少许才残留。他**的身子缩起来,遍布伤痕,尤其是肚子上那道裂痕,最是触目惊心,干枯的肠子露出一段,使得他嘴巴大大张开,即使死后数百年也保留了这种姿势!

    灵敏纵然胆子再大,见到这密布的尸骸,也不禁头皮发麻,啊的轻轻一声,抓住我的胳膊,我只觉得她小手微微颤动,问道:“这,这是不是殉葬的人,也未免太残忍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道:“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只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候有殉葬,西周即废除,之后数千年,除了个别残暴的君主,很少有殉葬。直到蒙古入侵,带来野蛮文化,影响中原,使得明初一度实行殉葬,不过很快废除。殉葬多半是砍头、活埋或者吊死毒死,如此残酷的刑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不像是殉葬,而是另有目的!”

    我指的就是在山包上,还残存了许多尸骨的残骸,很明显是刀刃斩断,有一些地方火山灰颜色都变得酱黑,仿佛在这里浇灌过大量鲜血!

    灵敏专业方面不如我,但广域才识上,这个美国佬毕竟胜过我,看了几眼,沉吟说道:“他们好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人体实验?莫非……”

    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奴儿哈赤无敌军团,墓穴中的不死武士,最初都是从这里发源!我仿佛可以看到,数百年之前,野蛮的满清先祖,将捉到的各族平民,尽数擒到这里来,绑在木桩上,实验可怕的药物。人类受到酷刑的惨叫似乎在几百年后还回荡在空气中,叫我不寒而栗。但是随之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奴儿哈赤和他的先祖怎么知道这种制造不死战士的手段?而且非要做过重重实验,显然他们只是得知一种方法,而不是具体制造的手段。那么,最初的来源是哪里呢?

    我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这思虑间,灵敏慌慌张张地拉着我的胳膊问道:“老公,有没有感觉的一股子妖风?”

    “胡说八道,洞穴里怎么可能有妖风呢?”

    我正说着,倏然也感觉一阵神秘的风向,凉飕飕的,而且土包也缓缓晃动,犹如发生了地震!长白山地区地质稳定,断然不是地震,莫非是火山爆发?也不可能!

    我和灵敏惊慌失措地四下里打量,努力保持身子稳定,渐渐地我被身边一样东西吸引过去,那我看到的儿童干尸,原本长大的嘴巴慢慢合拢,这是地面晃动的缘故?哪知儿童干尸猛然又张开嘴巴,露出一口细牙,扑将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肩膀。

    我心肝俱裂,死了几百年的干尸还会复活,而且还咬住了我的肩膀。若不是身上穿着特制的凯夫拉防暴背心,没准就咬穿一个大洞!

    虽说吓得浑身毛都要掉了,但是本能还是抡起乌兹冲锋枪,狠狠地砸在儿童干尸上,那干尸脑袋立时掉下,又张嘴咬我皮靴,于是毫不客气把它踩到土里!

    我再向四周看过去的时候,其他尸骸也蠢蠢欲动,纷纷摇动把自己钉住的木桩,挣扎地想扑上来,少数块头大的干尸已经凭借自己的体重脱离木桩,一步步地移向我们。

    我大吼一声:“快跑!”

    自己刚走了几步,怎么还不见灵敏过来,回头一看,才发觉灵敏似乎吓傻了,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有几只干尸已经爬到了她脚边。

    我来不及过去,抬手就是一梭子弹,顿时把干尸弹开,却不能把僵尸伤害半分,如今逃才是上策!过去伸手拉住灵敏,忙不迭地逃窜,心中暗暗叫骂,这里也太邪门了,到处都是干尸,而且会复活!要不是老子动作快,就要在此丧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眼见背后没有了动静,我才缓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见到灵敏还是傻乎乎的模样,眉头皱起来,劈哩啪啦几个巴掌,但见其灰色的眼珠一转,哇的一声叫出来:“妖怪!”

    过了半晌才发觉已经脱离险境,不由得无力跪倒在地面上,汗水涔涔,喃喃自语:“太可怕太可怕,怎么会这样呢?”

    我冷笑道:“这都是你那个什么猛哥帖木耳的祖先干的好事!毫不利己,专门害人,连自己的子孙都差点弄死了!”

    这次灵敏难得没有和我生气,只是说道:“猛哥帖木耳这人在历史上记叙甚少,是一个神神秘秘的人物,传说他是母亲吞食乌鸦卵而诞生的人,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后世皇帝编造出来维护统治的神话。”

    我叹道:“历史总是蒙在面纱的后面。传说时间有女名曰历史,其喜蒙上一块名叫迷雾的面纱,谁能揭开这块面纱,谁就能看到历史的真正面目。然而历史总是狰狞的,绝不不想人们想像的那么温情脉脉。最近我看到一则趣闻,说道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认为古代周人祖先踩到脚印怀孕,其实是外星人的种子。黄帝也是外星人,羽化成仙,就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虽然荒谬不堪,但是也是历史真实可能性的一种,或许,猛哥帖木耳就是外星人的后代!”

    灵敏长大嘴巴,合不拢,半晌才说道:“伪科学,唯独想象力可以赞许,应该获得雨果奖!外星人之说,我向来不信,荒谬不堪。为何古代外星人和我们先祖频频接触,唯独人类开化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注,雨果奖是美国科幻小说的最高奖项)

    感谢大家的!我决定去了,不过小说还是会坚持更新。古墓邪尸很快将结束,欢迎观看下一部《西域魔踪》!更加惊险、更加恐怖、更加穷凶极恶的敌人出来!邪恶轴心美日苏特务又将会有什么蠢动呢?

八十七

    虽然灵敏还在高谈阔论,作为职业战士,多年的作战经历使得我时刻保持警惕,我猛然摆手,急促而低沉地喝道:“禁声,有动静!”

    灵敏瑟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握紧我交给她的手枪,拔出保险栓,这娘们不蠢,一点即通。

    我抬高手里的乌兹冲锋枪,靠在墓穴通道一侧,耳朵贴在石壁上倾听,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滴滴答答,不下五人。尽管他们刻意放低了脚步,但是在空洞的石头洞穴里,传音还是很明显。渐渐地越来越近了,我不仅额头汗水涔涔,连手心里都是冷汗,上一次这么绷紧神经的机会,留在越南丛林里,那时一个连的战士不幸被敌人一个营困住,不少弟兄都倒在了沼泽里。

    他们几乎要拐弯了,我当机立断,先先下手为强,猛然蹲低身子,滚了出去,瞄准对方,正要开枪,却发现并非干尸!

    “是你?”

    我们两方不约而同地这样叫出来。

    好在两方都是受过训练的战士,对枪械的把握及其严格,在这种危机重重的状态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贸然开火,若是新丁,只怕一场误杀难免。

    对面正是金阿大和金老二。

    灵敏高兴地走来,扑上去抱住金阿大,几乎哭出来:“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格格,这太失礼了!”

    这两个家伙这时还不忘礼节,无聊之极。

    后面陆续来了一批人,原来金阿大他们只是探路的。我抬眼望过去先是马立城,带着剩下几个部下,个个浑身破破烂烂,显然经过一番苦斗,之后就是几张熟面孔,马志诚和他的手下也过来,除了马相城,居然没有见到马合城,或许他因为胳膊受伤,没有过来,反而给了他一个生机。马立城和马志诚原本是水火不容,此刻聚在一起,只是形势所逼,在共同危机面前被迫团结在一起,矛盾重重。总的来说,灵敏的手下和马志诚的人马加在一起远远超过马立城,所以后者看到我首先眼睛一亮,上来搭住我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我以为你在混战中归天了,想不到仍然逃出来了!”

    我是一个极强的战斗力,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和我干过,马立城如此表态,朝马志诚在暗示:老子多了一个强悍的生力军,你别打鬼主意!

    马志诚倒是仗着人多势众,懒得理会,皱皱眉头,直接问道:“前面怎么样,能走吗?僵尸多吗?”

    我摇摇头,苦笑道:“前面就是制造僵尸的老巢了,我们能够活着出来,已经是大幸。你们从哪里过来?”

    马志诚的眉头皱的更加深刻。原来马志诚他们一进来就被困住,且战且退,一直到了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但是又被几个守卫僵尸挡住,后来碰到了马立城的残军,当下两人达成协议合作,先行出去再说,便向这边走来。

    我说道:“对付僵尸,我倒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

    众人大喜。

    “知道金刚石吗?世界上最硬的玩意,但是它也是很脆的玩意,轻轻一击,都会碎掉。那些僵尸看似强悍,用枪打怎么也没有用,因为子弹造成的创口实在太小了,对于这些毫无生命力毫无痛楚的僵尸根本没有用尝。对付僵尸,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碎他们!”

    马志诚冷笑道:“你说的轻巧,如何打碎呢?方才马立城企图用火攻战术,但是一不小心,连自己人也伤到。”

    我回头看去,方才没有觉察,原来马立城满面污黑,狼狈不堪。不过他倒是对我颇为自信,向我点点头,我于是说道:“火攻不行,但是假若我们用更加原始的方式呢?”

    我从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大剑,用力一挥,在空中划过一个耀眼的影子,说道:“直接把他们斩断!单打独斗我们或许不行,但是这么多人,几十把大剑砍上去,不把他切成肉块才怪!”

    马立城拍手笑道:“好主意,我赞同!”

    马志诚转念一想,他毕竟不是一个蠢人,此刻也觉得我的计策可行,当下吩咐下来。于是众人一阵搜罗,把能找到的武器一一拿来。最先进的莫过于原本砍柴用的刀锯。剩下的大部分是几百年前留下的腐朽兵器。我嫌不好使大剑,挑了一条狼牙棒,入手沉重,反正我力大无比,正好称手!

    于是一干人浩浩荡荡杀向墓室入口,那墓室入口徘徊了数个身穿八旗战甲的僵尸武士,他们负责看护墓室,所以倒没有追击,此刻见我们折而复返,拖着铁剑砸过来。

    我作为提倡者,以身作则,抡起狼牙棒气势汹汹对打。只听咔嚓一下,僵尸武士的大剑折断。其实两件武器经过数百年风雨折磨,都是腐朽不堪,不过毕竟是厚重的狼牙棒耐强一点。转眼该名僵尸武士被我一棒打倒,众人一拥而上,顿时将其砍成几十截,虽然仍旧蠕蠕而动,威胁全无。

    这样如此类推,顿时干掉了几个僵尸武士,自身伤亡不过数人而已。方才以先进武器攻击无效,反而不如狼牙棒实惠,造化弄人,还是在嘲笑人?

    这时我才有暇打量猛哥帖木耳的墓室入口,是整块石板叠累住入口,石板表面非常粗糙,风化厉害,但是依旧不倒,可见石板厚度不简单。我一呆问道:“灵敏,如何进去?”

    未待灵敏开口,马志诚冷笑道:“罗嗦什么,直接把大门炸开了事?”

    我怒道:“你有炸药?方才怎么不用来消灭僵尸?”

    马志诚说道:“老早试过了,这是工程炸药,必须电力点燃,对付僵尸,实在是过于笨重不便,结果反而连累死了我的几个手下。”

    我沉默不语,看着马志诚的人在石板门上装上炸药,砰砰四次定向爆破,那石板结构崩坏,轰然地碎成数十块。我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这就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你争我夺,死伤无数得来的猛哥帖木耳的墓室——龙脉宝藏的藏匿之处!

    互动时间:

    其实我倒很想看关于外星人的书,卫斯理的小说看多了,总觉得外星人是应该存在的,宇宙那么大,不应该只有地球上有生物吧!轻风逐月lt;92111:11gt;

    回答:找机会会写写的,但是不会象倪匡一样,写到最后什么都往外星人头上一推,不免显得黔驴技穷、江郎才尽。

八十八

    龙脉宝藏的种种神秘传闻和历尽艰辛的磨难,使得在墓穴开启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就如是上战场的前一夜,辗转难眠的兴奋。待到几十只明晃晃的矿工灯照射进去,我不禁一愣,顿时大失所望!

    所谓的龙脉宝藏,并没有我想像的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考虑到那是满清爱新觉罗家族发迹之初,没钱也可以原谅,照例外面这么多僵尸武士守卫,那么一旦打开,里面应该有更多的人殉和机关。哪知偌大的石洞空荡荡的平坦,唯独在中间以石块粗糙地叠垒成一个高台,上面摆放了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骸,周边有若干陪葬物品,亦是非常粗糙,瓶瓶罐罐外加已经腐朽的盔甲武器。我眼角余光瞄到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地一阵失望,唯独马志诚眼珠发亮,哈哈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马志诚大刺刺步入墓穴,在尸骨的陪葬物品之间一阵搜寻,拎起一个封住的陶瓷窄口大肚瓶,面向我们。此刻大家看到马志诚没有收到什么机关的攻击和僵尸武士的袭击,放下心来,虽然没有预料的宝藏,但是经不住好奇,一一入内。

    马志诚得意地摇晃着瓶子,大声向马立城炫耀道:“老二,你可知道,这是怎么?”

    马立城哼地一下:“我怎么知道,谁晓得你找到什么毒药!”

    马志诚大笑道:“你当然不知道了,因为你不是马家的嫡长子,你永远没有资格知道这个秘密!”

    马立城大吃一惊,惊道:“什么,老爹还瞒着我什么?”

    “多着呢!这是马家传下来的规矩,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知道的秘密,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神药!”

    马志诚又摇了摇瓶子,叫道:“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不死神药!”

    马立城瞳孔陡然缩紧,问道:“那么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龙脉宝藏库里面什么财宝也没有,而且,你制作不死僵尸,也不是为了制造无敌战士,而是为了试药?”

    “不错!”马志诚一口干脆地回答,“这要从我们的祖母说起。我们的祖母,也就是阿巴鲁,她曾经是三百多年前奴儿哈赤的妃子,当年奴儿哈赤一命归天之后,令其陪葬,你可知,为什么其他陪葬的妃子都化作尘土,唯独我们祖母只是沉睡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又重新苏醒了?”

    “她喝了不死神药!”

    远处的灵敏突然说道。

    马志诚点点头,笑道:“正是。其实,自从猛哥帖木耳始,他得到了神秘的不死神药配方,就动手制作,可惜一直失败,那些僵尸武士就是副产品,制作出只有不死身体却没有思维的死物。而他需要的则是不死神药!然后历经数代,到了奴儿哈赤时期,有了更多的人力物力,终于有了成果,但是奴儿哈赤生性奸诈多疑,唯恐是毒药,所以叫阿巴鲁试药。真药是真药,可惜奴儿哈赤来不及吃下去,就一命呜呼!”

    奴儿哈赤不是马家的先祖吗,怎么马志诚对其毫无尊敬之意,我正在疑惑,那家伙就解释了:“我们马家是否真是奴儿哈赤的遗腹子,这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许只是想抬高身份,但是阿巴鲁活了三百年毕竟是事实。这个不死神药的秘密随着她开始流传下来,但是只限于嫡长子。我们父亲知道,所以他一直在尝试。你一直以为我想做皇帝?笑话,我现在的生活比皇帝还舒服,傻瓜才会想去做什么虚名的皇帝。但是,你不知道,我得了一种绝症,根本治不好的绝症……”

    马志诚忽然声音低婉,把他的秘密吐露出来,于是马立城冷笑道:“所以你不惜一切代价要寻找不死神药来活命?”

    “正是像你说的,原本都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幸好海外的傻瓜过来了!”马志诚狞笑着面向灵敏,“刚才老二你提醒了我,说不定这是毒药,所以我也要一个试药人,这个人,非你莫属了,皇室的后代!”

    金阿大勃然大怒,骂道:“你疯了,弟兄们……”

    他惊讶地发现,原本与自己相互并肩战斗的人马,除了金老二之外,都向他抬起了枪口。

    马志诚大笑道:“谁愿意跟着这个没钱又爱讲排场的没落皇族?还是我马志诚的孔方兄实在!小妞,若你不愿意,我可要施展蛮力了!”

    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马志诚,救出灵敏的时候,哪知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马志诚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液体,递给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马志诚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马志诚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奴儿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的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马志诚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马志诚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马志诚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马志诚对着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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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内容这篇应该要结束了吧,快的话一章,慢得话最多也就三章了。不知道灵敏是不是能活着回去,虽然不是很喜欢她,但还是希望她能活着。引子里说得主角好像挺厉害的,不过现在看着除了胆子大些,反应快些,其他的没有特别显示出来。还没写到吗?希望可是看到他慢慢进岁,而不是一下子神化。轻风逐月lt;92213:08gt;

    回答:是快完了,想不到一口气写了十多万。因为那些yy角色太多了,我不想主角如神一般无敌,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

    从天涯追到了起点……呵呵,这儿更新的快多了~我是猛将兄lt;92211:35gt;

    回答:呵呵,因为已经签约了,所以我停止在天涯的更新,如果大家不知道,希望多多公告!

八十九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

    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

    “噗!”

    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

    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

    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

    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互动时间:

    原来大大也是混天涯的,真的很好奇呀?灵敏怎么没事呢???筱筱月lt;92402:37gt;

    回答:偶然混。

    每天都在更新,写得也好看,大家多多推荐啦!姓马的就这样死啦,还是变成那种僵尸怪物了?发现到结束时,坏人死得好像特别快,那个灵敏为什么没事呀,没喝下去吗??轻风逐月lt;92313:43gt;

    回答:坏人吗,自然死的快。这篇里灵敏的小伎俩就暴露了。对付坏人,并不一定需要原子弹。

    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这个也太久了点吧?难道也要让朱把这不死药吃吃?不然几十年后都该挪不动步了,还上哪表现开篇时的强悍哎。一萝猪lt;92321:25gt;

    开篇第一章,感觉主角是个历尽沧桑,儒雅,强大的世外高人,可看到现在觉得主角完全不一样啊橘子先生lt;92318:10gt;

    两个一起回答:别忘了,开头的主角那时已经三四十岁了,成熟的中年大叔!而在第一部主角出场的时候不过二十出头,即使如今娶妻生子,也不过二十四五。相对同龄人,已经非常能干,能和马立城之流老奸巨滑的家伙打交道而不落下风。不过下一部开始,主角会越来越年纪大了。

九十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立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合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立城片刻,转身回到灵敏身边,因马立城马志诚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我转头面向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

    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向借机摆脱我,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灵敏,却是让金家兄弟夹着,原来这两个家伙也学我们逃出来了!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立城果然没有亏待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立城和马志诚,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立城、马志诚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我们都是赢家。这有何不对,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我长叹一声,灵敏在如此要紧关节隐瞒着我,什么宝藏、什么情怀,都是***屁话。假若是白水,就我和心心相知,不会存心隐瞒。

    我狠下心,转身便往疗养院走去,听到背后灵敏的哭腔:“朱恒淮,你回来……”

    往事不可追。

    我进了疗养院,白水正抱着文清晒太阳,看见我站起来问道:“恒淮你回来了。听表叔说你们正和一个黑社会团体斗争,怎么样了?”

    “赢了!”

    白水忽然摸摸我的耳朵,心有余悸地问道:“一定很激烈,你的耳朵都只剩下半边了。表叔呢?”

    “牺牲了!”

    我为他编了一个谎言,伸手把两人搂在怀里,只觉得浑身疲惫之极。

    后来听说灵敏返回美国,策动海内外满清遗老遗少、包衣奴才,以庞大的资金收买国内一干无耻文人败类、汉奸卖国贼,拼命为满清诸帝吹嘘,大肆翻案历史人物。不出几年,国内辫子戏成灾,那满清诸帝,甚至连同治、宣统和慈禧之流,也是个个英明神武。大汉奸施琅、尚可喜,也变成了什么英雄功臣,而岳飞等民族英雄居然成了抗拒“统一”的奸雄。如此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简直是国之大耻!恐怕在这么下去,我们又得为汪精卫等树立英雄纪念碑了。

    至于马家一个漏网之鱼马合城,据说化名李宖志,创立法圈邪教,祸害人间,甚至妄图颠覆政权,最终被一举歼灭,逃到美国,与灵敏勾结在一起!

    此是后话,我也不多说了,至少我们一家人是团聚,幸福就在这一刹那!

    终于写完了,想不到断断续续竟然一口气写了十万字,不过结局显得太仓促。没办法,我上班了,可能之后无法及时更新,所以就写了这么一个结局。欢迎观看下部《西域魔国》。美苏特务明争暗斗,神秘魔国桃花石!

九十一、敦煌经洞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是一名职业考古工作者,之所以没有点明具体的职位,是因为我方方面面都涉及,什么向导、领队、搬运苦力、爆破技工、土木工程师,外兼保镖和打手,几乎没有老子不行的。正因为我是一个这样万能人手,非常受国内外的考古队伍欢迎,一年之中,几乎有三百六十天在野外度过。对此我也乐此不疲,唯独心中内疚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看了一部最近从美国偷偷传来了一个传来一个电影,叫做什么《约柜》,主人公阴地按捺穷死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死皮而勃割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怎么看我都觉得那个穷死集傻、大、粗一体!不像这号英勇人物。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敦煌——西夏藏经洞故址。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另外带有政治意义。自苏联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中苏关系缓解,虽然双方都没有在边境地带撤离百万大军,但是一些文化活动却先行展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西夏研究。

    西夏是存在于我国两宋时期西部重要的边境政权,蒙古兴起后成吉思汗发兵攻打灵州。后病死在征途中,临死之前下令,屠尽夏人。自此除少数夏人融入汉人之中,存在了数百年的党项族西夏竟然一夜之间从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却留下了数量不菲的西夏文字书籍。

    西夏文是一种模仿汉字创造的方块字,酷似汉字却又不是汉字。史学界一直有西夏在中国,研究在俄国的说法。其时,沙俄趁中国衰弱之际,一干干打着学者旗号的骗子恶棍,掠走了大量西夏文献,以至于我国本土不如外国多,文献不足,巧媳妇难做无米炊,才有这般说法。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横看竖看那帮老毛子不顺眼,若不是这个任务乃是原本部队上级交代下来,老早趁机在沙漠里丢掉。平常还是耍一下小手腕,满足一下小小的报复心理。比如在他们夜晚上厕所时候,猛然扑上去套上麻袋,一顿痛打。那老毛子们还以为是自己内部有人对自己不满,个个见面就怒目而视,让我暗暗好笑。

    话说这天我和若干毛子加翻译一起来到西夏藏经洞,当地土人说这里保存了不少西夏古国的历史典籍,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在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里别说壁画,就连一个佛像雕塑也没有,甚至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被人故意铲除,而是天生就没有。加上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黑,我们上了那些土人的大当,不仅白白走了二十几里路,还花了十多块钱呢!

    这洞窟与其他高大开朗的石窟不同,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毛子嘀嘀咕咕,和他们相处几个月,俄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至于日常会话也无碍。

    那两个毛子之一说道:“巴罗托夫,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莫洛托夫,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中国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毛子党代表脸色大变,他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名叫苏罗诺夫,一般我故意发音不准,叫他猪猡诺夫,翻译也狡猾地装作不知。他不仅身材肥胖,智商更是可怕——当然是指负方面的,此刻颤抖地叫道:“僵尸……”

    洞窟入口毫无痕迹,显然数百年来根本没有人、也没有动物来过,不可能事先在前面埋伏,若是埋伏,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毛子胃口,顿时除了猪猡诺夫,一干毛子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鹤嘴锄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毛子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只是这种状况下,谁也不敢先跳出去,枪打出头鸟,绝对是真理,老毛子们也深谙这点,个个滑头地盯着我。我暴跳如雷,老子才不去送死!

    我们内部正僵持中,一个东西咕噜咕噜沿着沙地滚过来,大家都没头没脑地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跳出去!

    妈的,这是一颗手雷!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众毛子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唯独我冷静下来瞟了一眼,大声叫道:“等等!”

    互动时间:

    辫子戏现在感觉比以前少了些,可能国家有关单位也感觉老拍这种片子对国民素质和思想由影响把,据说砍掉不少。谁知道哪?反正我是不看这种片,全市垃圾……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lt;92511:07gt;

    回答:少看辫子戏有益身心健康,多看会降低智商。

    结局感觉还真有点仓促,灵敏变化得太快了,虽然她一向狡诈,那他的小孩呢,没有下文了?**这个人我个人以为可以省略,岳飞,和清朝没什么关系吧,郑成功倒是明朝的英雄呢!下一部是什么,可以多贴几章出来吗??轻风逐月lt;92516:40gt;

    回答:以后说不定有修改,灵敏或许会再次出场吧!这般大恶棍,退场实在可惜。

    顺便我再问一句,风声写得是挺快的,每天更新也挺积极的,不过,那个荷田居你不会给忘了吧,啊,两个多月了呢,不是两天两星期,你不会给TJ了吧??我们要结局呀!轻风逐月lt;92516:54gt;

    荷田居,慢慢等吧,不过结局不会在网上贴出来了,因为已经签约给了其他地方。

    顺便说一下,有很多读者反应本部《西域魔国》写的不好,如果看不下去,请直接去看修正版吧!

九十二、夫妻团聚

    因为我在剑拔弩张的人群中,居然看到了白水的身影。

    等等,她不是在北京一边教书一边照顾小孩,怎么千里迢迢跑到宁夏来了呢?总不至于我撞到鬼吧!

    于是我挤开人群,快步跑上前,对着白水上上下下打量,她仍旧像是以前那般,高挑的身材挺立,即使一身难看的专业沙漠服装亦是非常得体,腰肢纤细柔软,不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妈,养长的头发简简单单帮做一个马尾辫,唯独眼睛读书越多,越发近视,幸亏在这女人好赶时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漂亮的金丝边眼镜。此刻透过镜片颇是欣喜地看着我,我高兴地问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白水四下里瞟了一眼,说道:“眼下这些美国人似乎和你的朋友们有点小冲突,待到暂时平静下来再说吧!”

    我回头吼道:“不要打,谁打谁就是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我在这帮老毛子里面算是有点威信,这个威信,可是用拳头打出来的,用拳头说话,毕竟肯听的人多。

    眼下美苏两国的考察队汇集在一起,若是打起来,当真是两犬相争必有一伤,弄得外交部不好收拾。我知这些人既然来到中国,或多或少懂得一些中文,在了解了状况之后,双方一言不发地收起家么。

    我高兴地抱起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偏瘦,属于那种最近从港澳传过来的模特身材,份量并不是很重,加之我力大无比,一下子就抬起来。

    白水哭笑不得,连忙阻止:“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等等,我让你惊喜一下?”

    “你就是最大的惊喜!”

    白水这女人,居然还卖关子,我暗暗期待。

    因这个藏经洞经过美苏两国考察队并进搜索过后,连根毛也没有发现,天色不晚,索性沿美国佬来的方向出去。外头美国佬已经打了营寨,派专人看守。我方步入营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亮起来:“爸爸!”

    我睁眼看去,大喜过望,却是文清飞快地奔过来,跳到我怀里!如今这小女孩已经六岁,身体健康,活泼好动,简直顽劣之极。白水根本看管不住,有时恨恨地抱怨:“你们朱家的种,生下来就这么凶悍。这小鬼此刻才就如此厉害,长大还了得?”

    我哈哈大笑,忍不住亲亲文清,那小女孩拼命推开我的脸,叫道:“不要不要,爸爸的胡子像板刷,扎死人了!”

    我一愣,因我毛发浓密,三十不到就满面大胡子,平常可以刮干净,唯独在野外不太方面,索性懒得理会。再说本次考察大部都在回民地区,大胡子男人比较容易取得乡民的信任。

    我把文清抱起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我想想看,你妈妈你绝对不会让你跟来的。”

    文清说道:“妈妈也要外出考古,我听说就在爸爸活动的一带,就偷偷钻进袋子里,等妈妈发现了,我们已经在银川,她再也不能把我赶走!”

    我回头瞟了一眼白水,只见她哼地一下:“这死小鬼我再也管不了了,她是你们朱家的人,就让你自己搞定!”

    白水看似对女儿恨恨不得了,其实她宠爱女儿,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方法有异。我把文清当作小大人一般照看,爱而不宠,白水则是对自己的女儿疼得要命,犹如养了个小皇帝一般。一旦文清撒泼,顿时束手无策。反不及有时我与之平等相处,凡事是商议而非顺从。

    夜幕降临,我和党代表猪猡懦夫商议之后,便在此安营扎寨。这美苏两国人员泾渭分明,各自占据东西一边,互不相干。倒是两边的国人高高兴兴聚在一起,便在中间做了中立国,大家相互交换食物吃喝,其乐融融。不过我却看着两边的美苏毫无动静,叹道:“感觉我们是做了他们的狗腿子一样。”

    我们一家三口倒是其乐融融,聚在火堆边吃喝玩闹,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不知趣的美国佬,笑嘻嘻地凑近我,口操不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你是林女士的先生?”

    屁话!

    因与一个美国奸诈的女**往过一段时间,简直后患无穷,如今还时不时地拿私隐来要挟,幸亏老婆不知道,这也是我经年逃在外头的缘故。所以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狠狠瞪了他一眼,咆哮道:“滚开,阻碍别人夫妻团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下地狱煮油锅!”

    那美国佬吓了一跳,白水狠狠白了我一眼,撇嘴骂道:“没礼貌!”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一段洋鬼子鸟文,听地我直瞪眼。

    哪知文清这小鬼,天赋异禀,和这些美国佬不过呆了短短一个月,鸟语就非常利索,径自给我口译:“妈妈说爸爸你和俄国佬呆久了,性格脾气不免像俄国佬,所以请道格拉斯原谅爸爸的粗鲁!”

    我哭笑不得,反问白水:“我什么时候变成老毛子了?”

    白水叹道:“你一直以来就非常像!譬如,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极为精细。脾气暴躁,动辄喜欢以拳头讲道理,喝白酒如饮开水,加上今天我看到你这脸大胡子,说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俄国佬了!”

    我张口结舌,说不过白水,于是转过头对道格拉斯叫道:“喂,狗拉屎,你来干嘛?”

    道格拉斯说道:“我叫道格拉斯,不是狗拉屎!”

    “屁!别欺我不懂鸟文。道格,在鸟语里就是狗,拉斯,明显是拉屎。老子不说你是狗吃屎,算是便宜你了!”

    此刻轮到白水哭笑不得了,轻轻打了我一下,无奈地摇头:“你这人啊!”

    倒是文清一骨碌钻到道格拉斯怀里,抱其脖子说道:“道格拉斯叔叔人不错,说话风趣,我的英文就是他教的。还有,他没有爸爸的板刷胡子。”

    原来是个没胡子的太监。

    文清拉住道格拉斯的鼻子说道:“走,我们去玩吧。对了,叔叔那个手雷打火机呢?”

    道格拉斯说道:“因为今天吓唬那些俄国佬,丢到洞里去了。”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互动时间:

    灵敏不是还说会纠缠一辈子么?结果这么就没有了……微风清扬lt;92700:55gt;

    回答:等着吧

    难道公子加入了那个叫中国E元的“年轻、激情和具有丰富运作经验的专业创业团队”?不过似乎都是浙江的商家啊,俺是基本没啥光顾的机会了。PS:猪猡诺夫如果改叫“猪猡懦夫”会不会更恶毒了些?一萝猪lt;92612:43gt;

    回答:很无聊。居然叫我做客服,不干。老子不是这个出身的。猪猡懦夫改了,谢谢。

    这一部是讲西夏的吗??前一部还碰上不什么不死的怪物僵尸,怎么这里却说世界上哪来的僵尸?前后不是不一致了吗??轻风逐月lt;92611:29gt;

    回答:小说需要。

    古猿和不死神药有虾米关系?努尔哈赤又怎么研究成了?汗……没看懂,难道我比较笨?dd2newlt;92611:08gt;

    回答:这个,古猿活了几十万年,努尔哈赤以为长生不老,就去探索这个秘密很简单吧!

九十三、西夏蜜尸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壁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互动时间:

    要艳福做什么,要每回都碰上艳福那才奇怪呢,又不是YY小说,众美转绕的。有老婆有女儿,真是幸福人生呀,我又想起了卫斯理(公子莫怪),只是这个朱先生没什么定力,不像卫一样痴情不变,很容易就让人给引诱了。文清被抓了??可别让她有事啊,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轻风逐月lt;92715:00gt;

    看来猪脚折回就是碰上艳遇业无福享受了,呵呵muzilt;92711:18gt;

    两个一起回答:这次是少泡妞多干活,并且老婆也不是丑女,总不能冷落吧。

    这个,古猿活了几十万年,努尔哈赤以为长生不老,就去探索这个秘密很简单吧!古猿活了几十万年没错,可是它自己知道么?大大你自己说的被冰封了,难道冰块中的古猿还能计算时间?冰封前后的两个世界的不同之处对于古猿和古人来说,他们能够如此深刻地理解到是几十万年的演化么?我看还不如说是穿越来的合适——前提是猛哥帖木耳有足够的智力和语言能力。dd2newlt;92716:02gt;

    回答:猛哥帖木耳当然没有这个智力,是直到努尔哈赤一代,智商和人类差不多了,才想通这个问题的。

    呵呵隔了几天才来看,灵敏竟然一下子被写得这么不好了呀~~~~晕哦我是猛将兄lt;92715:34gt;

    回答:小说需要嘛!

九十四、敦煌古堡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老毛子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苏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互动时间:

    公子有书友群么~!?點點可愛lt;92819:27gt;

    回答:这个,我的qq只能建一个群,用光了,哪个书友能建立一个呢?

    发现后面的章节终于有标题了,不错,这样几天没来后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以前看到哪里了我是猛将兄lt;92815:40gt;

    回答:其实起标题很费神。

    我还是比较喜欢文清这个小姑娘,呵呵……^^我感觉白水的性格不够鲜明,还没有灵敏给人的印象深刻,既然是男主角的老婆,是不是要给着重刻划一下,加深一下印象呀??轻风逐月lt;92815:14gt;

    回答:这次白水要全程了,没女人和她争。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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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673/ 第一时间欣赏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作者:城市公子所写的《风生水起(小说520)》为转载作品,风生水起(小说520)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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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