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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九十五、星空魔水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液体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液体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白水,你发了!”

    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道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互动时间:

    难道西夏士兵受到核弹攻击?微风清扬lt;93004:30gt;

    回答:不是

    这么多人都喜欢文清,公子可以考虑写这个故事的续集了哈哈,就拿文清做主角……我是猛将兄lt;92915:42gt;

    回答:会的,名字已经想好了,就叫《女皇的霸权》

    嘿嘿猜到你群不够了!~我来赞助吧!~我还有N个空群呢~點點可愛lt;92912:01gt;

    回答:非常感谢,书友群2381202,欢迎加入。

    文清这小丫头是个可人啊,呵呵,谁有个这样的丫头可就乐大了,我喜欢~~~被盗号的白色死神~~晕~lt;92909:56gt;

    回答:有这么一个女儿确实不错。可惜俺连老婆都没有。

九十六、食人恐虫

    人品好,即使国庆也不休息!

    我顺着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夏人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敦煌连接西域,或许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

    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猪猡懦夫、没落驼夫、无理羊懦夫等一干老毛子,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朱同志!”猪猡懦夫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受到邪恶的资本主义帝国美国佬的欺骗,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国际主义无产阶级互助的精神,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老毛子哪有这么好心,八成与美国佬分赃不成,一怒之下,就强行冲了进来,说不定,等会儿美国佬也过来了。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猪猡懦夫兴奋地只搓手,笑道:“朱同志,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本着中苏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老毛子尝到厉害。在中国盗宝,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老毛子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老毛子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毛子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毛子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毛子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毛子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毛子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毛子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互动时间:

    蜜尸难道是被这种性能超过502的奇怪水给粘的?一萝猪lt;93017:14gt;

    回答:慢慢就知道了!

    哈哈……公子要把续集取名《女皇的霸权》这个这个,,黄果树瀑布汗……我是猛将兄lt;93013:50gt;

    回答:完全可以预见,文清长大之后,将是武则天+药师寺凉子+美神令子,所以,以女皇称呼比较适合。

    老大,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接着写呀????我都等了好久了。快快……余儿洛洛lt;93011:09gt;

    回答:我不是天天连载吗?

九十七、逃出生天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毛子吞噬。毛子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猪猡懦夫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猪猡懦夫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党代表一发命令,其他毛子如梦初醒,或者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或者拿起仅有的两把散弹枪,装上子弹。由于我们身处中国内陆,除了野兽威胁,一般没有什么危险,所以携带的武器不多,只有两把防身用的散弹枪。

    “砰砰!”

    散弹枪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散弹,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毛子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毛子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毛子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猪猡懦夫也在散弹枪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毛子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瑞士军刀,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瑞士军刀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猪猡懦夫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猪猡懦夫已经抓住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猪猡懦夫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猪猡懦夫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老毛子,立刻就拉着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道格拉斯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俄国佬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文清甚是乖巧,见爸妈情绪不佳,拿来了烈酒让我们压惊。又把医疗箱拿过来,只是自己不敢动手,还是白水把我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老毛子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老毛子们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夏字的方块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夏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不好意思,昨天得了节日病,肚子吃坏了,所以没有更新。

九十八、西辽秘史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互动时间:

    不够恐怖作者应该加油争取超越鬼吹灯心之忧郁lt;10319:42gt;

    回答:就营造恐怖气氛而言,我不如鬼吹灯,这在一开始我就发现,于是索性放弃,拿我擅长的历史悬疑和推理写作。老实承认,本小说最初是模仿鬼吹灯的,最后发觉与其做一个跟风作品,还不如写出自己特色,所以角度开始偏转了。

    不过我觉得目前我的小说还欠缺什么,自己看了都欲罢不行,大家说说,还有什么问题呢?

    就探险类而言,我最中意的探险家就是卫斯理了,还有他老婆白素Minuovialt;10311:49gt;

    回答:类似,不过只是前期。后来虎头蛇尾,什么都推给外星人了。未免江郎才尽。

九十九、桃花女王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交欢,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西夏来呢?”

    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而西夏灭亡于一二二七年,中间相差近十年。虽然都是蒙古人灭掉,不过也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夏。”

    她扶着眼睛,目光移向远方,疑问道:“那是什么?”

    我和萝卜丝一起转过头,脸色突然大变!

    (注:本文观点独创,乃是在下辛辛苦苦查找资料研究得出的结论,版权所有,转载注明作者)

    互动时间:

    UFO?还有外星人?泪中的鱼lt;10506:22gt;

    回答:嘿嘿!

    卫斯理尚有几本可看,但倪匡其人跑到香港后对大陆及老邓大肆攻击甚至在小说中横加诬蔑,未免令人齿冷。dd2newlt;10422:06gt;

    回答:同样是香港的文人,倪匡未免气量太狭小,所以人缘也不如金庸。不过他这一套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只好跑到旧金山去。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腌了做蜜尸,然后再吃了你!哈哈,怕了吧,怕了就快快更新,好想看后面的,每天这么多票你,加没加油加油~```Minuovialt;10420:14gt;

    回答:我蜂蜜过敏的……所以才写蜜尸。

    大家使劲得点击、砸票、收藏啊,把这本书顶起来!!!星落天lt;10414:17gt;

    回答:说个冷笑话:我齐达内你!

    5票,多多加油呀,我好郁闷呀,电脑中毒了,害得我的杀毒软件都开不了……Minuovialt;10414:12gt;

    回答:重装才是王道,我的电脑裸奔,也不见什么病毒。

    公子要是写推理和悬疑,又推崇卫斯理,不妨再看一看卫公的《木兰花系列》,……秋水寒易逝lt;10410:02gt;

    回答:倪匡的小说,口水味道未免太浓了,最近在看日人星野之宣的作品,其民俗学研究不禁叫人赞叹。虽为日人,也不禁佩服一把。以后我的作品,将继续尝试揭开历史中的谜团。

一百、萤火魔怪

    我所认识的美国鬼子不多,但见另外一个知道名字的道格拉斯犹如死了爹娘一样,连滚带爬地飞快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口中带着哭腔大声喊道:“Devil!Devil!”

    我虽然不清楚他在叫什么,但是音调惊恐地都变了腔,显然是非常紧张的事情,我急忙问道:“白水,他在喊什么?”

    未待白水开口,文清抢着回答:“恶魔,有恶魔!”

    什么恶魔!美国鬼子就是大惊小怪!

    那道格拉斯奔到我们面前,浑身的衣服破破烂烂,沾满泥土,脸上仿佛是刚挖出来的秦始皇兵马俑一般灰蒙蒙,我哑然失笑,这时白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瞪大眼睛叫道:“恒淮,你快看后面!”

    我又回转脑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远处黄沙滚滚,似乎是一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沙地戈壁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带文清走!”

    白水一言不发,把《西辽绝书》塞入包裹,架起文清就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随手就拎起了一盏汽油灯。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随身拖着一桶汽油,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猛然掷出汽油灯,然后飞快地从侧面打了一个滚避开。汽油灯正面撞上黄沙怪,一受到剧烈冲击,外壳顿时破碎,呈气雾化的汽油猛然被灯芯高温点燃,燃烧速度极快,瞬间产生爆炸。那萝卜丝抓住机会,又把汽油桶扔了上去,火上加油,伤害越发可怕。

    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文清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这洋鬼子不错,有勇有谋,日后倒是可以交给朋友。

    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

    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切割机。

    那肉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我蒙头就径自往前跑,突然一股腥臭味对我扑过来。不好!

    我来不及刹车,顿时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好几个跟斗才止住。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飞碟?

    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这回老子完蛋了,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让我一开始以为是飞碟。

    正当我愕然之际,背后轰轰隆隆的巨响一直响彻,离我越来越近,但见那萝卜丝被肉虫追的狼狈不堪,终于逃到我这边来,而我又叫眼前奇异的生物堵住,竟是前后夹击,我们俩一个也跑不了。谁说这畜生没智商?

    我和萝卜丝背对背,面前各对着一个怪物,他叫道:“你有什么法子吗?”

    “屁话,有法子的话我还被堵在这里发闲?”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白水和文清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们?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虫子们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

    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两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们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互动时间:

    主角嘛,桃花旺嘛~老实说我还是不太喜欢主角这种性格的,不过,情节实在太好了弦月弯弯lt;10608:16gt;

    回答:大家多多,多多向别人推荐啊!

    又是一年中秋了,这次总算没有其他女人,只有老婆白水,不容易啊亦非猫

    lt;10608:12gt;

    回答:祝大家中秋快乐!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食人恐虫

一百一、血战怪虫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扭头对背后的萝卜丝问道:“你,有打火机吗?”

    “有!”

    他递给我一只。

    “打开盖子,按下去就可以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动手,增加成功概率!”

    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凭我的直觉,他一定是一个也和我一样,从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出来战士,布满了危险的杀气。平常像是冬眠的北极熊一样藏匿利爪,到了危机时刻,终于显现出来,只凭我短短的一句话,就推断出我的作战方略。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混迹在小小的考古队里?

    那巨大的肉虫方才追击我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打火机保护盖,按下点火钮,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肉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打火机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肉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打火机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们抓住机会,立即转身逃开,回头看去,那飞行的怪虫方才唯恐受到爆炸的冲击,于是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我朝地上一看,一个工具箱被倒翻,横七竖八一大堆东西露出,却叫我大喜,随手操起一把太平斧,对着空中的萝卜丝飞去。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但是本事不错,一抓手稳稳拿住,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太平斧阻挡。

    机不可失!

    我飞快地操起一把鹤嘴锄,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跳到两三米高,顿时落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它感受到有人动作,马上飞起,想把我甩掉。没门!

    我抡起鹤嘴锄,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背脊盔甲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鹤嘴锄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液体。

    鹤嘴锄受到液体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鹤嘴锄,抡起来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鹤嘴锄,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鹤嘴锄,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跳到地面上,连续翻了好几滚,摔地狼狈不堪。摸摸脑袋,除了屁股特别痛以外,似乎也没有另外的伤害。

    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哈哈大笑:“哪里哪里!”

    我回头看去,那飞行怪虫已经奄奄一息,快归天了。不远处就是断成两截的肉虫,真如做梦一般,瞬间就干掉两个超级怪物,我几乎是战斗天才了。

    “救命救命!”

    我听到一阵俄语的呼救。

    奇怪,这里的人不是被吃掉,就是一哄而散,哪里还有俄国佬。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好奇地走到肉虫尸体附近,在它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估计原本是胃,此刻许多囫囵吞枣进去的活人漏了出来,大半都被消化地不成样子,极为恶心。但是在其中,居然还有一个肥胖的身躯,蠕蠕而动。他浑身裹满犹如蜜尸上腊一样的物质却发出一阵异香,原来蜜尸就是这样形成的!

    活着的人正是党代表猪猡懦夫,这么说,这只肉虫正是我们在岩洞里碰到的那只,想不到它的身躯居然这般庞大。猪猡懦夫喃喃说道:“救我,救我……”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哪里还救得活?

    陡然眼前暗了起来,似乎天上什么东西遮住了星空,我正要抬起来,倏然一阵白色的亮光,随着一声清脆的轰鸣,我的背后一阵重物倒下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过去,竟是那肉虫还在蠕动,原来一时不时,此刻想袭击我们。

    “幸好及时赶到了!”

    一个清脆的响声落下。

    大家中秋愉快!

    我一个人上班,无聊啊!

一百二、绝密任务

    我回头望过去,看到白水抱着小孩站在一辆越野吉普车前,在她旁边则是一个手持无后坐力迫击炮的战士,炮口正袅袅冒着青烟。我吃了一惊,好大的动静,连驻军都惊动了。不对……我记得在敦煌附近,并没有什么部队。再看那吉普车,伤痕累累,显然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这时车门打开,走下一个带着防风眼镜的中年军官,气派大的很,大声喝道:“二班长朱恒淮,出列!”

    “呦!”

    我条件反射地小跑到那军官跟前,敬礼,立正,大喊道:“二班班长朱恒淮报到,请问上级有何命令!?”

    “稍息!”

    那军官下令,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老早就退伍了,但是因为当兵时间太长,几乎形成自然反应,不禁又气又好笑。但是看着对方军官满面严肃的表情,加上肩膀上那两杠一星,似乎是个很大的军官!于是又板着脸,稍息听候命令。

    那军官叫道:“朱恒淮同志!尽管你已经退伍了,但是因你在军中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作战勇敢,毙敌五名,伤敌若干;退伍之后又协助辽宁政府剿灭东北最大的马立城反革命黑社会势力,签于立功重大,因此上级特意授予你陆军预备役中士军衔!命令立即生效!”

    说着,该军官就把证书递交给我,然后敬礼。我回礼,双手接证书,如同做梦一般。原本解放军是没有军衔的,听说最近又恢复了这项制度,我已经退役多年,怎么就突然被授衔中士?简直莫名其妙。但是看着证书上端端正正陆军预备役中士军衔和烫金大印,这绝对假不了!

    “朱恒淮中士!”

    “在!”

    该军官突然放低声音,军队中都是大喊大叫,唯恐别人不知,如此低声,只能说是重大事项:“现有一项绝密任务交给你,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车子里去!”

    军队保密程度分为四级:一般、秘密、机密和绝密,此刻用到最高等级的,非常要紧。究竟是什么事情,要交给一个已经退伍多年的老兵呢?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进入吉普车内,司机离开,随手关上车门,拔出手枪和另外那个放迫击炮的战士一起间隔三米放哨。

    那军官自我介绍:“我是陆军少校刘建国,这次过来,有一项绝密任务要交给你。”

    他抽出一封文件递给我说道:“看完这份文件后,立即烧掉!”

    我半信半疑地揭开封条,第一眼瞟见那文件上的文字就脸色陡然大变。这……这,想不到,竟然真的有这种事情!我通篇粗略的浏览一遍,越看越心惊,原来,这些传说中的事情竟然都是真的!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对我国局势产生巨大的牵动。

    我看完这份文件,已经是汗流浃背,额头上却觉得冷气腾腾,太过惊人了!我抬起头盯住少校,他说道:“不必问我任何关于绝密任务的事情,因为根据保密级别,我也没有直接参与的权限,我只是负责传递信息。你还有什么问题,不妨提出来吧!”

    我大着胆子说道:“我在想,我毕竟已经退伍多年,不仅身手疏远了,而且不像以前那么有冲劲,为什么偏要我来完成该项任务?”

    少校回答:“一、你当兵资格老,作战勇猛无比,虽读书不多,但是聪明好学;二、该项任务涉及考古和历史,你是比较专业的人士;三、该项任务还有一个民间人士参与,假若直接派遣军方人员参与,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可能造成不便。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你非常恰当,能够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据说,这项任务是军委主席特别交代的,一定要好好完成!”

    “是,绝对不辜负党和军队的嘱托!”

    少校点点头说道:“早上带你去见那个民间人士。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你看,目前折腾成这幅样子了,你说怎么办呢?”

    我指指外面。

    少校横了一眼,笑道:“好办,就说美帝和苏修不合,一见面就打起来,破坏我国文物,还得向他们大使馆讨钱去呢!”

    甚合我意。

    我下了吉普车,抬头看看天,不是做梦啊!白水倒是兴奋地凑过来,笑嘻嘻说道:“我听到你做了中士,是多大的官啊?”

    “屁大的官!中士,最多班长排长的级别了!”

    我无可奈何,果然天上不会白掉下馅饼,小小的军衔,居然让我去执行如此艰巨的任务,兑换不成比例啊!亏大了!

    草草处理了一下眼前的事情,就带着白水走开,赶往百多里外的驻军部队,约莫天明的时候,正好赶到。坐在后排的白水和文清老早沉沉入睡,我打了一个哈欠,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台湾来的,我叫雷文定,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互动时间:

    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跳到两三米高两米还是三米啊?三米的话,能跳这么高吗?如果说跳起来,用鹤嘴锄勾住虫背,还有点可信书虫Nlt;10714:44gt;

    回答:疏忽了,会注意改正的。

    远古时代,地球大气层中氧含量远远超出了今天的标准,而古生物学家通过化石标本得知远古时代的昆虫体积普遍大于现代。那么,是不是当时的高氧大气造就了古代的巨型昆虫?3亿年前石炭纪地球上生活着巨型昆虫,蜻蜓翼展接近一米。书虫Nlt;10714:44gt;

    回答:我是看了BBC的远古生物才知道的。外骨骼生物体积与氧气浓度和重力有关。氧气含量越高,体积越大,三叠纪的蜈蚣有一辆卡车那么大!不过再大下去就不可能了,受到地球重力干扰。

    大家帮忙,多多向其他人推荐。我写书也够勤快了,小说要打架有打架,要怪物有怪物,要悬疑有悬疑,要H有H,为什么人气一直不足呢?

一百三、超古文明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美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美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文定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文定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文定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文定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文定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文定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文定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文定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文定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文定长叹一声。

    互动时间:

    首先感谢作者的非凡想象,不过猛哥是古猿恐怕难以接受,古猿与人类女子应该不能产生后代,考古证明尼安特人并未融入智人中,虽然二者曾并存,但二者不能通婚,因为同科不同属,何况古猿连人科也不是.退一步讲能产生后代也是‘骡子‘,我们知道驴和马能下骡子,但骡子不能下骡子.所以我认为猛哥应为早期智人才合理.kitinsectlt;10900:08gt;

    回答:现在想来,帖木儿应该是北支智人。非洲迁徙到东亚大陆的路线有两条,南线较早,大概是十万年前,形成了现在东亚大陆大部分民族的祖先,从孟加拉进入高原的一支,就是现在汉藏的祖先。相对南线,北线大概在四万年前迁徙过来,六万年的时间基因差别不大。但是由于南线开发较早,数千年前就开始进入文明社会,把仍然处在原始社会的北线视作野人也很正常。

    公子,我一有时间就来帮你打气了!~推荐榜上大部分的书都被我加了广告了!~喵~點點可愛lt;10816:35gt;

    回答:顶,大家多多!

    肩膀上那两杠一星应该是少校所以我是陆军中校刘建国是错误的心之忧郁lt;10814:37

    回答:不好意思搞错了。

    我知道为什么,好象读起来总有点生硬似的,表骂我,个人感觉而已。月约曰悦lt;10809:47gt;

    回答:我也知道自己的作品里有缺陷,但是到底是什么,当局者的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大家多多提出意见。

一百四、沙漠疑踪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文定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文定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文定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文定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文定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白水一伙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受到苏联入侵,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东突厥斯坦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塞人石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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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动时间:

    这书若写好了不次于鬼吹灯,但给人感觉总是欠了点什么.鬼吹灯开始时叙述远过于描写,所以更像故事而非小说,但情节抓人欲罢不能,而作者慢慢进入状态,现在二者之间已很平衡.本书在这方面开始就控制得很好,但个人感觉在结构上整个故事展开得好象不够,就好好比骨龄一米八的大个子只长到了一米六,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本书小**不断,但每一段的积欲总是不够,所以最后一泻千里时难以酣畅淋漓.kitinsectlt;10922:12gt;

    回答:善,正说道点子上。回顾一下,我自己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知识渊博,小**连连不断;缺点是写文生硬,没有把小**积累到大**,往往感觉虎头蛇尾、欲罢不能,看来这是我最需要克服的缺点了!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三千一百!

    浴室大战好搞笑jiaojiao1238lt;10915:42gt;

    回答:哈哈

    蜂蜜过敏?太可惜了,蜂蜜可是好东西啊。从今天重新开始lt;10914:01gt;

    回答:我也可惜啊,吃不来。

一百五、东突分子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苏联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维吾尔文。我不识,随手丢给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苏联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登,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互动时间:

    如果说本作品有什么明显不足的话,我认为就是在悬疑这一点上下的笔力还不够。进一步说就是对读者的神经折磨得还不够。故事情节进展太快,刚进入**就结束了,有点草草的感觉。建议不要追求所谓的“多快好省”,慢火煲汤才能入味。在一个故事上多着点笔墨就会有更好的表现力我个人认为这部小说的定位不应该是笼统地“恐怖小说”,而应该定位在“历史悬疑小说”。从目前作品的走势来看也是如此。因为与其他有历史背景的作品相比(如鬼吹灯)本作品的历史线条更清晰,更严谨,分量也更重。因为情节基本都是围绕某个历史迷题展开的。建议参考一下达芬奇密码。留头不留发lt;101016:15gt;

    回答:节奏太快是我的毛病,似乎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电影,每隔五秒一个镜头。下一部会放慢速度。而恐怖,这不是我所长,可能会渐渐减少内容。历史是我所长,曾经一度打算报考南京大学历史学研究生,后懒病发作才作罢了。所以有关历史谜题比例会加重。我不会写那些大家不熟悉或者又熟到滥的题材,比如秦始皇皇陵,几乎每一部俗套的冒险小说都喜欢写。我会写一些大家知道,但是又无法猜度的,比如这次的超古文明。时间女儿面纱的揭开,将会有什么呢?

    附:从目前的投票来看,历史的最少,反而是H的最多……

一百六、神秘少女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白水摇摇头,对着拉登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登,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我觉得白水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像我第一次遇到的女人王玟琳,精通数十种语言。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安拉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成虫我把武器下发,拉登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登,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登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互动时间:

    我认为这部小说最大的缺点是描写不够,虽然故事情节不错,但是由于描写不够,所以读者体会不出大大想表现的那种感觉。换句话说就是故事有了,但是不够生动。最大的优点是那些对历史迷题的猜测比较吸引人。泪中的鱼lt;101203:06gt;

    回答:善!我有时也觉得明明有故事打好了腹稿,但是写出来牛头不对马嘴,勉强符合人意。郁闷!或许是太年轻的缘故,一下手这种老道的故事,未免有点小刀杀牛。

一百七、变态刑讯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和俄国佬对干,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登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登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登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真主的忠诚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登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登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登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拉登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登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登,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登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登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登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鸡奸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作者以后可以加点主角女儿的戏份呀,很机灵聪明,她!Minuovialt;101308:48gt;

    我怎么学得你的小说里面少了些什么东东啊!不过我也很看重主角的女儿!挺聪明的一个小女孩!猪也变天使lt;101223:17gt;

    回答:等她十五六岁,变成青春美少女再出场吧。

    新主题调查,哈,不好选,若问不想看什么倒成:H的。虽然调查结果大吃一惊,不过作者大可不必拘泥读者的想法,好好发挥你的强项——历史和悬疑吧!但为了照顾低龄读者同时避免过程中的枯燥感,女主角还是每部更新吧,对话与动作亦不妨暧昧乃至香艳些,不过最后最好不要入巷!为什么?:对低龄读者言是儿童不宜,而后青春期读者享受的是过程!kitinsectlt;101215:14gt;

    回答:今后暧昧和香艳情节会增加,女主角每部换一个,不过会注意尺度,毕竟这不是h小说。

    那个少女是从茧里孵出来的吧?写得太明显了。作品节奏好像太快了,本来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看密尸,杀怪虫子那段,觉得有很多地方还可以继续写吧,胶水是什么,这么多夜明珠哪来的,好像很多事情不曾交代清楚,应该还有下文的吧?这篇前后有很多联系点,但是具体情节多描写点会更好。总感觉缺什么,具体是什么说不上来,公子的很多读者提的意见都满有道理的。节奏偏快,篇幅还可以再长一些轻风逐月lt;101212:27gt;

    回答:哪里那么容易叫你看破,我哪一部小说是简简单单的?很快你就会恍然大悟。关于蜜尸还有下文,等着吧。说到底,我的详细描述太少了,毕竟经历太少了,会注意的。

    kitinsect另外一篇评论我置顶了,早上起来一看如此好帖,当时就觉得虎躯一震,增长了三百斤力气。好帖,一定要顶!大家也多多转发,隐形广告啊!

一百八、东突覆灭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美国,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液体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互动时间;

    我建议要现实一点,因为一个人不能一蹦三尺高,这是“人”吗!猪也变天使lt;101400:07gt;

    回答;一般人都能跳到一米多高,主角受过军事训练,体格健壮,加上有助跑,跳到三米并不稀奇。

一百九、人身蜈蚣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房,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液体,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液体。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液体,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液体,岂不是很符合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白水你离开她!”

    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液体。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液体,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互动时间:

    学过功夫的,也是要找地方借力的,平地不可能。只用助跑可以跳三米的话,应该可以破世界纪录,男子跳高的好像只有两米多,而且都知道是背越式。要么改矮一点,要么给主角学点什么玄幻点的神功,或者加撑竿什么的。point119

    一跳几米大概是笔误,也可以解释为公子的‘想象力丰富‘,挑刺儿不妨找些学……kitinsectlt;101500:15gt;

    两个问题一起回答:首先感谢大家的!因为写作匆匆,又要数量又要质量,有时难以保证平衡了。写作的时候,就不免出现很多硬伤,比如主角最初设定为工兵,但是后来为了需要,改成战斗工兵了。虽然只有一个词的差别,但是概念很不一样。工兵只是负责工程项目,但是战斗工兵往往战斗在第一线,能力超出一般步兵很多,精挑细选,仅次于侦察兵和特种部队。二战诺曼底登陆,全靠战斗工兵玩命的开路,打破德军堡垒。又,至于那个一跳两三米,不如改成这样,主角助跑跳了一米高,他的身高加上臂长以及手中的鹤嘴锄,大约全部有三米左右,用鹤嘴锄勾住昆虫,顺势跳了上去,这样就完美了

    “牛马粗细的玩意”,寒一个。狂吻一只猪lt;101415:05gt;

    回答:讽刺关塔那摩的美军虐囚事件。至于受刑者**,反正也不是一个好东西,大概除了基地以外,没有人会来刺杀我吧。

    公子是文学系还是历史系的,估计看的书不少,内容挺新鲜的,想象力也够丰富……轻风逐月

    回答:统统猜错,嘿嘿!不妨让你们猜一下,知道的人不要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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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673/ 第一时间欣赏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作者:城市公子所写的《风生水起(小说520)》为转载作品,风生水起(小说520)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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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